海外利益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02 14:56:41

海外利益论文

海外利益论文篇(1)

一、 引言

近几年,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政府走出去战略的提出,中国企业开始纷纷踏上海外经营的道路,在中国企业推进海外并购的过程中,高速化与规模化的企业经营模式并没有换来效率化与效果化经营成果。面对着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日益加剧,全球的产业结构在不断的重组升级并且发生着战略转移,通过海外并购的行为可以高效的进入他国市场,获得资源,降低行业进入壁垒,使公司快速的实现规模性成长。目前,国内外学者对影响海外并购绩效的研究领域中的一个共识是作为一种具有职权配置功能的制度安排。股权结构作为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决定了公司治理各利益主体的行为取向。本文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探讨了股权结构对公司海外并购的影响。

二、 理论分析与文献综述

1. 股权结构理论与涵义。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机制的重要组成元素,其核心内容包括股权集中度、股权性质及公司高管持股等。股权结构一般包含两个方面的关系:一是投资比例关系,属于量化的范畴,用股权集中程度来衡量;二是权力关系,体现了不同背景的股东对企业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的支配程度。Jensen和Mecling(1976)在公司治理的视角首次对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之间关系做了最早的研究,认为内部股东比例会对公司价值产生很大影响。之后,国内外学者继续在这一视角进行了大量探讨。

(1)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绩效。股权集中度是公司所有股东因持股比例的不同所表现出来的股权集中还是分散的数量化指标。在股权集中度方面,从小股东“搭便车”角度出发,Grossman和Hart(1980)认为过于分散的股权结构,不利于股东对经营者进行监督。Fama和Jensen(1983)认为,一旦股权集中度过高,市场流动性就会下降,将增加投资者的预期回报率,从而造成公司绩效的下降。Sheifer和Vishny(1986)认为股权集中型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表现比股权分散型公司更好的。Claessens(1997)以及Pedersen和Thomsen(1999)通过实证研究都得出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绩效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的结论。然而,也有学者研究认为股权集中对公司绩效并没有显著的影响。La Porta(1999)的研究结论认为股权分散型公司的绩效要优于股权集中型公司。同时,Demsetz和Lehn(1985)采用净资产回报率对股权集中度进行回归,发现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绩效之间不存在显著的相关性。Mehran(1995)的研究也得到了类似的结论,认为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绩效不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

(2)股东性质与公司绩效。目前在机构投资者与公司价值的研究方面,Sheng-Syan Chen和Kim Wai Ho认为外部机构持股比例显著影响公司价值。Makhija和Spiro以完成私有化的捷克公司为研究样本发现,公司的股票价值随外部机构持股比例的提高而增大。国内学者陈小悦和徐晓东(2001)研究表明国有股比例与盈利能力之间存在着某种负相关关系。孙永祥(2001)发现国有控股公司的价值要低于民营公司。佘静怀、胡洁(2007)发现国有股比例与公司价值存在显著的倒U型关系。

(3)公司高管持股与公司绩效。公司高管持股是伴随新制度经济学和公司治理研究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公司治理制度安排。其核心思想就是管理者拥有部分所有权,享有部分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来达到激励和约束高层管理者的目的。Shleifer A.和VishnyR.(1988)研究指出:公司高管持股比例在0-5%时,公司价值与管理者持股比例正相关;在5%~25%时,两者呈负相关关系;25%以上时,又呈正相关关系。McConnell和Servaes(1990)、Myeong-Hyeon和Cho(1998)在不同的高管持股比例分隔的区间段也得出过相似的结论。然而也有不同的研究结果,国内学者王芳芳(2011)通过对中部地区6个省市的158家上市公司进行股权结构和公司价值关系的实证检验表明,高层管理人员持股比例与公司价值成正相关关系。

基于对上述研究的梳理,考虑到我国具体的体制环境,本文拟用股权集中度、股权性质和公司高管持股三个维度来表征股权结构特征。

2. 海外并购行为及其绩效研究。目前关于海外并购绩效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海外并购行为后企业的绩效表现和影响海外并购绩效的因素两个方面。

(1)海外并购绩效表现。关于海外并购后的绩效表现的研究目前尚未有统一的结论。Langtieg(1986)的研究发现企业并购重组后的绩效没有显著提高,甚至有所下降。李东富(2005)进行海外并购的中国企业的绩效指数呈V字走势。而另一些学者则得出了相反的结论。王谦(2006)通过实证检验发现,实施海外并购的企业在第二年与同行业的控制样本在盈利能力和成长性指标比较中显著占优。

(2)影响海外并购绩效的因素。目前,关于海外并购绩效影响因素的研究国,主要产业特点、组织因素、股权结构、并购类型、支付方式、文化冲突等几个方面展开的。

在产业特点方面,产业的市场结构、盈利能力和生命周期在某种程度上会对海外并购绩效产生影响。范从来、袁静(2002)的相关研究指出,行业的生命周期会对海外并购绩效产生显著影响。在组织因素方面,企业的并购经验、组织规模、管理模式、价值观等内部组织因素对海外并购绩效的影响。Lubatkin(1982)发现并购经验与并购绩效存在微弱正相关的结论。Kang(2004)的研究发现被并购方的组织规模越大,并购企业的超常收益也会越大。不同的支付方式会影响并购主体公司和目标公司的绩效表现,并且现金交易的并购支付方式能产生更高的绩效汇报。谢军(2003)从资本结构角度研究,认为中国企业在海外并购过程中杠杆收购方式和债券支付方式有利于并购绩效提升。文化差异被认为是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Barkema(1996)以荷兰企业的海外并购案例为样本的研究表明,文化冲突对海外并购绩效有微弱的负影响。宋耘(2003)研究发现文化冲突影响并购绩效。阎大颖(2009)认为目标公司的文化距离越小,海外并购绩效越好。

三、 研究假设

1. 股权集中度对公司海外并购行为绩效的影响。基于委托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和资源基础理论,控股股东由于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并且我国上市公司内外部治理机制以及对中小投资者保护措施尚不完善,因此控股股东通过海外并购谋求控制权,侵占小股东利益。所以股权集中度越高,控股股东的侵占效应就越明显,也就越不利于我国企业的海外并购的实施过程和结果,体现在绩效表现越差。故本文提出了第一个假设:

H1:股权集中度与海外并购的绩效负相关。

2. 股权性质对公司海外并购行为绩效的影响。目前组成我国股票市场的股权成分主要有国家股、法人股和个人股等,故本文将上市公司按照第一大股东属性分为国有股公司和非国有股公司。从资源基础理论出发,国有股公司在资源获取和寻求制度保障等方面优势明显高于非国有股公司。陈志军、薛光红(2010)认为国有股公司可以优先获得许多由政府政策主导和分配的重要战略资源。因此,基于资源基础论,因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2:控股股东为国有性质会能提高公司海外并购绩效。

3. 公司高管持股对公司海外并购行为绩效的影响。公司的管理者作为人在海外并购过程中享有控制权,由于信息优势可以产生逆向旋转及道德风险等相关问题。委托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公司高管成为股东可以规避这些风险,公司高管持股概念和相关研究应运而生。公司高管持股作为所有者对公司高层经营者的一种长期激励的股权制度设计,在理论上会从两个方面对公司绩效产生影响:一方面相对于外部人,管理层的信息优势加上拥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技巧,会使公司高管持股产生潜在的效益,优化公司治理机制和提升公司绩效;另一方面由于管理层和股东的目标差异,可能会造成管理层为追求自身利益而无视股东利益。

虽然目前我国上市公司高管持股数量和比例普遍偏低。魏刚(2000)研究指出管理人员的持股比例难以使得管理层去代表股东行使监督控制职能,公司高管持股制度也难以发挥足其预期的约束和激励作用。海外并购的高风险极使管理层在海外并购决策过程中会对收益与成本进行权衡,而侵占公司股东利益要高于海外并购所带来的绩效提升的利益,由于管理层持股较低,就会导致在公司海外并购行为中过程,选择管理价值最大化而不是股东价值最大化。故本文假设:

H3:公司高管持股对公司海外并购起到抑制的作用。

四、 研究设计

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本文选取2007年~2010年间共4年的A股上市公司作为初始研究样本,为了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我们剔除了标的出让方是海外公司和ST公司。此外,考虑到会计准则的不同,还剔除银行、证券等金融行业的样本。最终得到一个包含76家上市公司的样本。关于财务指标数据来自wind并购重组数据库,股权结构数据来自CCER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数据库,缺失的数据,通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等公开资料补充。

2. 变量定义与说明。本文具体选取的各变量的定义如下:

(1)被解释变量。海外并购绩效(ΔROE):并购后一年与并购前一年ROE之差;

(2)解释变量股权集中度(CR_5):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和;股权性质(Share):虚拟变量,1为国有股,0为非国有股;公司高管持股(MO):虚拟变量,1为管理层持股,0为管理层不持股;

(3)控制变量。公司规模(Size)、资产负债率(Lev)、时间虚拟变量(Year);

3. 模型构建。为检验本文所提出的三个假设,特构建了三个模型。

模型(1)为检验假设1的模型:

ΔROE=β0+β1CR_5+β2Size+β3Lev+β4Year1+β5Year2+β6 Year3+ε(1)

模型(2)为检验假设2的模型:

ΔROE=β0+β1Share+β2Size+β3Lev+β4Year1+β5Year2+β6 Year3+ε(2)

模型(3)为检验的模型:

ΔROE=β0+β1MO+β2Size+β3Lev+β4Year1+β5Year2+β6Year3+ε(3)

五、 实证结果分析

本文通过线性回归的方法分别对模型(1)、模型(2)、模型(3)进行检验:

模型(1)的调整R方为0.288,拟合效果较为理想;D-W检验值为1.902,说明方程基本不存在自相关;变量的方差膨胀因子(VIF)都远远小于10,可以认为不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整体F检验显著。因此假设1整体检验效果良好,可以进行回归分析。股权集中度(CR_5)的系数为负(-0.229),并且通过了5%的显著性检验,假设1通过验证,即股权集中度与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绩效负相关。

模型(2)、模型(3)的调整R方、D-W检验值、VIF、F检验都较为理想,模型(2)股权性质(Share)的系数为负(-9.177),并且通过了5%的显著性检验,表明国有性质的控股股东国会抑制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绩效。模型(3)公司高管持股(MO)的系数为负(-5.152),并且通过了5%的显著性检验,假设3通过验证,即公司高管持股会抑制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绩效。

六、 结论与启示

自2007年,中国公司的海外并购的进程高速增长,但大多数的并购行为并未带来预期的绩效收益。因此,中国企业应该实践考虑的不仅仅是如何进行更多的海外并购,还应考虑如何提高海外并购的绩效。本文,通过逻辑推导和实证检验所得结论以期对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实践活动发挥有效的理论指导作用。

基于公司治理角度的企业具体运营层面,首先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是提高公司海外并购的有效手段,现有的股权结构和制度安排往往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导致大股东最大化享有的权利却没有承担相应义务,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通过完善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引入累积投票制和独立非执行董事制度等手段来保障中小股东利益,优化现有的股权分布结构,建立权责对等的股权结构,最终提高企业跨国并购绩效;其次,适当减持国有股,培育职业经理人市场,深化股权分置改革,适当减持国有股股份比重,转变企业运行机制,培育健康的职业经理人市场,提升国有企业跨国并购绩效;此外,适当调整公司高管持股比例,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保障海外并购战略的实施,提升企业跨国并购绩效。

此外,在宏观制度建设层面,完善有效的法律法规为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提供法律依据,强化政府服务职能,建设合理的制度环境,为我国企业海外并购筑起的坚实的后盾,通过经济领域的外交手段,加强各国间的合作,创造良好的国际经济环境,树立高校负责的国家形象,是我国企业开展海外并购的切实保障。

参考文献:

[1] 李维安,李汉军.股权结构、高管持股与公司绩效[J].南开管理评论,2006,(5):1-7.

[2] 陈小悦,徐晓东.股权结构、公司绩效与投资者利益保护[J].经济研究,2003,(11):3-11.

[3] 孙永祥.上市公司的所有权与融资结构[J].当代经济科学,2001,(6):28-34.

[4] 佘镜怀,胡洁.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关系的实证分析[J].当代经济科学,2007,(1):99-110.

[5] 于东智.股权结构、治理效率与公司绩效[J].中国工业经济,2001,(3):54-62.

[6] McConnell, J.J.& H.Servaes.Additional Evidence on Equity Ownership and Corporate Value[J].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1990,(27):595-612.

[7] 魏刚,高级管理层激励与上市公司经营绩效[J].经济研究,2000,(3):32-64.

[8] 王芳芳.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基于中部六省上市公司的实证分析[J].经济理论研究,2011,(6):33-48.

[9] Langtieg.The Hubris Hypothesis of Corporate Takeovers[J].Journal of Business,1986,(59):197-216.

[10] 李东富.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绩效实证研究[D].上海大学学位论文,2005:77.

[11] 王谦.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协同问题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200.

[12] 范从来,袁静.成长性、成熟性和衰退性产业上市公司并购绩效的实证分析[J].中国工业经济,2002,(8):16-22.

[13] 谢军.并购财务方式与资本结构――并购财务方式的最优选择[J].财经论丛,2003,(2):18-22.

[14] 宋耘.文化冲突与文化适应对并购绩效影响的实证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06,(9):16-21.

[15] 阎大颖.国际经验、文化距离与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经营绩效[J].经济评论,2009,(1):5-10.

[16] 陈志军,薛光红.股权结构与企业集团多元化经营战略关系研究[J].财贸研究,2010,(5):126-131.

[17] 段明明,杨军敏.文化差异对跨国并购绩效的影响机制研究:一个整合的理论框架[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11,(10).

海外利益论文篇(2)

一、近代中国版权问题的提出

清末,列强入侵,中国民族意识逐渐觉醒,向西方学习成为历史发展的潮流。由于现代印刷技术的引入以及开民智、传西学的需要,中国知识分子开始大量翻译、出版各国书籍,近代出版业繁荣局面开始形成。

为保护美国著作者和出版商的权益,1903年3月17 日,在中美续修商约谈判过程中,美国方面交给中国一个修订商约草案,正式提出版权保护问题,内容如下:“无论何国若以所给本国人民版权之利益一律施诸美国人民者,美国政府亦允将美国版权之利益给与该国之人民。中国政府今欲中国人民在美国境内得获版权之利益,是以允许凡专备为中国人民所用之书籍、地图、印件、镌件者,或译成华文之书籍,系经美国人民所著作,或为美国人民之物业者,由中国政府援照所允保护商标之办法及章程,极力保护十年。以注册之日为始,俾其在中国境内有印售此等书籍、地图、镌件或译本之专利。”[1]于此同时,中日《通商行船续约》也在北京互换,涉及的保护版权条款主要有:第五款中国国家允定一章程,以防中国人民冒用日本臣民所执挂号商牌,有碍利益,所有章程必须切实照行。日本臣民特为中国人备用起见,以中国语文著作书籍以及地图、海图执有印书之权,亦允由中国国家定一章程一律保护,以免利益受亏。

在当时版权观念比较薄弱的近代中国,美日的版权要求有如巨石投水,激起巨大波澜。爱国热情极高的京师大学堂学生纷纷要求学堂总办张百熙通电各方,表示反对,认为中国非常落后,正在向他国学习,精通外文的人少,如加入版权保护,外国书籍不能任由中国翻译、出版则读外文书籍者少,中国的发展必将受到窒碍。张百熙将学生意见转至办理商约大臣吕海寰,要求不在商约中增加版权条款。近代中国版权问题由此掀开。

二、吕海寰与美日续约谈判中维护我国版权问题的斗争

1902年,吕海寰被任命为商约谈判大臣,在上海与西方各国商谈商约事宜。在中英商约谈判中,吕海寰作为首席商约谈判大臣盛宣怀的副手,表现不凡。在中美日商约谈判中,由于盛宣怀身体欠佳很少出席,谈判的主要任务交给了吕海寰,吕海寰在中美中商约谈判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

中美续修商约谈判开始以后,仅就版权条款,双方就曾有过持久而激烈的争论。由于“弱国无外交”,吕海寰只能在谈判过程中据理力争,将中国外交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从《辛丑和约订立以后的商约谈判》中的关于版权争执和妥协的谈判会议记录,可以窥见这一争执的一个侧面。

1902年9月24日,中美修约会议又开始讨论第32款时,吕盛两位代表反对保护版权,原因是恐怕因此提高书价,使穷一点的人买不起书。经过长时间辩论,中国代表没有改变意见,只有决定下次再讨论。9月27日,双方又开始讨论第32款的版权问题。经过详细讨论,古纳建议把版权保护期限定为14年。据说,张之洞主张应当为5年,或者在章程里规定,不列入商约。后来,古纳同意把年限改为10年,他说,这一款可以保护美国人的权益不至于受到侵害,否则翻印的书籍就会在中国出售了;另外还可以使中国得到优秀的作品,因为没有保护的规定,就不能鼓励大家为中国著书或译书了。最后,这一条款经过一番修正后,双方获得一致意见,达成了分别提交双方政府的协议。9月30日,中美双方就本己达成协议的第32款的版权问题又重开谈判。原因是中国代表收到了一些反对电文,其中就有管学大臣张百熙发来的一个长电,说是京师大学堂的学生反对订立版权条款。吕海寰分析认为,看来是反对者对版权保护的范围有误会,实际上这一版权保护条款规定,只是为了保护专为中国人用而写作的书籍等,并不是对一般书籍都给予版权,也不禁止把美国书籍译成汉文,中国代表希望把什么应当保护以及什么不必保护,说得更清楚一些。美方代表古纳同意考虑后加以补充。

1903年3月31日,中美续修商约谈判又涉及版权问题(第11款)。中国代表建议进行修正,修正后改期讨论。4月3日,重新讨论第11款的版权问题:根据中国代表的建议,增加了“除以上所指明各书籍地图等件不准照样翻印外,其余均不得享此版权之利益。又彼此言明,不论美国所著何项书籍地图,可听华人任便自行翻译华文刊印售卖”这一部分内容,中美双方代表就这一条款达成了协议。到8月27 日的会议上,经中国代表提议,在第11款版权问题的内容中,在准许中国人翻译、刊印、售卖的“书籍”之后,又增加了“地图”二字。8月29日,会议又涉及版权问题,中国代表提出,希望对于有碍中国治安的书籍做出明确规定,美方答应考虑。最后,在9月3日的中美修约谈判会议上,中美双方又专门对第11款的版权问题进行了讨论。经过讨论,美方代表同意增加一段内容文字:“凡美国人民或中国人民为书籍报纸等件之主笔或业主或发售之人,如各该件有碍中国治安者,不得以此款邀免,应各按律例惩办。”[2]

等到谈判有了眉目,吕海寰、盛宣怀将续订商约中有关版权条款的情况向刘坤一复电做了报告。电文说:“美日商约,均有版权一条,意在概禁译印。办(辩)论多次,幸如尊议:东西书皆可听我翻译。唯彼人专为我中国特著之书,先已自译及自印售者,不得翻印,即我翻刻必究之意。上海道厅、领事衙门早有成案,势难不准。”[3]p11-12

弱国无外交,但是,经过中国议约大臣吕海寰等人的据理力争,多次辩论,西方各国做出了某些让步,谈判还是有成效的。对美日版权的保护进行了限制,即将原来保护一切外国书的版权限制在“专备为中国人民所用”和“特为中国备用”的外国书籍,其余不受禁止,“与之订明,若系美文由中国自翻华文,可听刊印售卖”,[4]p4594并加入保护中国治安的条款内容“有碍中国治安者,应各按律惩办,为防微杜渐之计。”[4]p4594吕、盛二人在对保护外国人版权的认识上,已超出了调停商约的范围,他们将它提高到广开民智、新书日出、避免遏绝新机的高度和长远意义上来认识:“平心而论,自译印其自著之书,本人费许多心血,若使其书一出,即为他人翻印,亦恐阻人著译。既欲广开民智,无论中外人特著一书及自译自印者,应准注册专利若干年,则新书日出,方免遏绝新机。”[3]p11-12

在商约谈判关于版权保护进行争辩的同时,西方各国要求清政府加入加入国际版权同盟。吕海寰作为商约大臣与西方各国展开了激烈的辩解,坚决反对清政府加入国际版权同盟,此主张得到了盛宣怀等其他在职官员的支持。

三、吕海寰在是否加入国际版权同盟体现的版权思想

国际版权同盟是保护著作权、作者利益和国际间人民互享文化进步之利益。中国加入国际版权同盟,是清政府走向世界的必然要求,符合中国近代化的要求,有利于中国著作事业的发展。从这个角度来看,吕海寰反对中国加入世界版权联盟的思想是值得商榷的。近代中国,由于与美国、日本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差距较大,经我国的文化及著作物对外交流传播,无法与它们相提并论。在这个背景下,如果我们建立版权保护双边同盟, 对中国译书出版和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 必然产生不利影响。吕海寰从防备西方各国的侵略反对加入世界版权联盟,也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吕海寰通过分析近代中国的经济、文化发展程度,了解他国加入国际版权同盟的事实,认为:在中国,由于科技技术落后于西方各国,需要大量学习西方,对外国著作物的需求在日益增加。而中国人能直接懂得外文的较少,外国著作物仅就图书来说,价格又极其高昂,导致不能多购图书,加上外国新出图书的保护期限,势必影响中国对于创新知识的学习,中国文化的进步,必会大受影响;中国的出版从业人员,翻译或翻印了不少外国图书,廉价进行出售,是有利于中国文教的发展的。国际间订立同盟条约,必须是以权利交换为原则。现今中国既然很少有著作物销流外国,未必能得到外国的什么版权保护利益;中国倘若就此入盟,是但有义务,而毫无权利,对外是违反国际间平等互利之原则,对内又阻碍教育与工商业发展之生机。从此以后,各国还会援引“利益均沾”的前例,将会形成凡是外国人著作,中国一概不得翻印、翻译的局面。损害权利,阻碍教育,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事了。况且,日美双边条约还是只禁止翻印而不禁止翻译。为保护本国利益,美国也一直没有加入版权保护同盟,原因就在于它感到本国著作物比不上欧洲多。何况,是否加入国际版权同盟,各国应是自愿的,全出于自由,因此吕海寰作为商约谈判代表拒绝加入国际版权同盟,有利于维护中国的合法权益。

四、结语

在中国政治、经济、文化落后于西方的情况下,吕海寰在外交谈判中据理力争,尽可能的维护中国权益,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吕海寰的版权思想,既保护著者、译者的经济利益和出版商的合法权益,符合了出版业发展的需要,同时又在版权谈判中尽可能的维护了我国的利益,在保障版权所有人的合理权益的允许中国人自行翻译西方的书籍、地图等作品,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国人学习西方的需要。

基金项目:安徽省社科规划项目“晚清吕海寰研究”(AHSKF09-10D106)。

参考文献:

[1]中国近代经济史资料丛刊编辑委员会:《辛丑和约订立以后的商约谈判》,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版。

海外利益论文篇(3)

事实上,对于上述问题已有学者提出并回答过,但他们主要是从中国的思想文化、民众心理、海洋意识和海权观念的角度来分析的[3]。这种分析固然有一定道理,但却因片面强调主观因素而略显历史唯心主义倾向。还有些学者尽管强调了经济、阶级等客观因素[4],但也因缺乏系统的理论支持而流于空泛。郑和的航海属于实践活动,而作为主体的人的任何实践活动都是有目的的,这正体现了主体的能动性。目的实际上是利益的表现形式,是主体对自身利益的判定结果,说到底是界定了的利益。利益是目的的内容,目的是利益的形式,因此主体的目的一定要与自身的利益相适应,正确地反映利益。这样对主体实践活动的分析就由对目的的分析转化成对目的与利益的一致性分析了。因此,笔者尝试使用演绎法,以政治学理论中有关利益的阐释为大前提,以历史材料为小前提,对上述问题做出解释。

 

一、政治学理论中关于利益的阐释

 

利益是中西方思想史上的古老课题,一般既包括哲学伦理学含义又包括经济物质含义。利益具有鲜明的主体性,利益总是人的或由人组成的组织、集体的利益,没有人根本谈不上利益问题。“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论述,人的利益的形成是一个从人的需要到人的劳动再到社会关系的逻辑过程。”[5]

 

人的利益首先起源于人的需要。人作为一种高级的生物体必须要新陈代谢,要与外界(自然和社会)进行物质的、能量的、信息的交换。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我们首先应该确立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就是:人们为了能‘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6]因此,需要是人的本性,是一种客观存在。但人是有意识的,人的需要除了随人的生理变化(主要体现在年龄的变化上)而变化以外,又随人的意识以及在意识支配下的实践的变化而变化,从而又具有主观性,这是人的需要与动物的需要的显著区别。概言之,人的需要是客观性与主观性的统一。

 

按主体追求的目标和层次,需要分为生存需要与发展需要,它们以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这两个需要客体为表现形式,其中物质需要是人的最基本需要。但是仅有需要不行,关键是需要的满足。需要的满足本质上是人们以一定的途径获取需要对象,而“满足需要的途径问题把从事生产和结成社会关系提上了人类活动的历史日程”。[7]为了满足需要,人们必须进行生产劳动,在生产劳动中产生了一定的联系,形成各种社会关系,其中处于基础和决定地位的是以生产关系为核心的经济关系,它直接影响着其他关系的形成和发展。社会关系一旦形成,不仅使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区域化,而且还支配着用以满足需要的生产成果在社会成员中的分配,因而本质上,客观地制约着人们需要的满足,从而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具体而言,人与需要对象之间的关系就转化为主体之间的关系即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了。这样就形成了由需要到生产再到社会关系的逻辑链条,人们的需要完成了社会转化、客观化,从而利益产生了。因此,“所谓利益,就是基于一定生产基础上获得了社会内容和特性的需要。”[8] “利益既是一个物质范畴,也是一个关系范畴,具有社会性。”[9]但它本质上是一个关系范畴,“社会关系是利益的本质。”[10]需要只有与能够满足需要的手段的使用相联系,即只有与实践相联系才能转化成利益。实现了的利益便会转化成手段,并使主体产生新的需要。因此,一定意义上说,满足需要的手段即利益。而社会关系是能够满足人的需要的根本性手段,因此“社会关系是利益的本质”。

 

决定于生产方式的利益是客观的,但对它的界定却具有主观性,对利益的判定结果或者说界定了的利益就是目的,因此,主体的目的是客观性与主观性的统一,它以客观利益为中介与生产方式产生联系。目的只有正确地反映利益才能实现并扩大利益,继而产生新的目的、新的实践,形成循环,否则就会妨害利益,导致原有目的的改变或取消。这样要回答本文篇首提出的问题,就必须考察一下郑和下西洋的目的是否正确反映利益主体的利益,是否与利益一致。

 

二、郑和下西洋的目的分析

 

对于郑和下西洋的目的见仁见智、说法不一。比较典型的观点有:寻找被明成祖篡夺了帝位的建文帝[11];“欲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12];“恢复发展和开创同西洋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外交关系”,[13] “通好它国,怀柔远人”[14];“谋求内外稳定”[15];联合他国围堵帖木儿[16];经济目的说;[17]另外还有满足统治者对奇珍异宝的需求,加强文化交流等说法。综上,郑和下西洋的目的既有政治上的也有经济上的。

 

踪迹建文帝之说,略显牵强,有点高估被公认为“仁柔少断”的建文帝了,如果真的有这个目的也是次要目的。其实,“这种说法在明代已有人提出怀疑之言”[18]。“欲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说,实际上是把实现目的的方式、方法混同于目的本身了。“《明史》云:‘……(郑和船队)首达占城,以次遍历诸藩国,宣天子诏,因给赐其君长。不服,则以武慑之。’”[19]而“谋求内外稳定”义同“巩固政权”,是万能的说法,当然有一定正确性,但太过笼统。郑和航海远达非洲,因此围堵帖木儿说也缺乏说服力。而至于经济目的说,搜寻奇珍异宝说,加强文化交流说等,则是把主观目的造成的某些客观结果、产生的副产品同目的等同起来了。

 

笔者认为,郑和下西洋的目的主要是政治上的,具体而言是恢复、巩固,特别是扩大封贡体系,形成“四夷宾服”、“万国来朝”的宏伟局面,说得委婉一点就是“恢复发展和开创同西洋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外交关系”,“通好它国,怀柔远人”。一定程度上,如梁启超所说:“雄主之野心,欲博怀柔远人,万国来同等虚誉,聊以自娱耳。”[20]

 

建立封贡体系是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的需要。

 

华夏文明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在近代以前,世界领先、历久不衰,华夏民族因此早就形成了根深蒂固的文化优越感。这种文化优越感在对待异族它邦上,则具体表现为“华夏中心意识,也称中国中心观或‘天朝心态’”。[21]华夏中心意识包括地理中心和文化中心两层含义。中国为尊的居高临下心态以及华夷一统,“四海一家,化被天下”,的大一统观念自然就成了这种“华夏中心意识”的必然逻辑结果,“四夷宾服”、“万国来朝”、“天下共主”,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了中国历代统治者的需要,因为人们视此为衡量一个王朝是否强盛的标志。封贡体系(又称朝贡制度)就是在上述一系列主观意识支配下,以维护封建等级制度的儒家礼治思想,以及由之决定的“柔远存抚”、“厚往薄来”为工具或原则而产生的客观结果。

 

历史上中原华夏政权的宗主地位受到挑战乃至被取代的情形并不鲜见,最明显的例子是蒙古统治者南下中原,建立疆域辽阔的大一统帝国。元朝的统治者没有文化上的优越感和自信心,因此在对待朝贡国上,以武力取代怀柔,取代文化上的“化”,转而进行压服,不时干涉其内政,而且“蒙古统治者尤重朝贡的物质利益”,“朝贡制度较以往更具君臣主从关系的实际内涵,朝贡的礼仪性降到次要地位”。[22]

 

明朝建立以后,朱元璋对封建传统一仍其旧,将封建专制统治发展到极致并恢复、发展了因元朝灭亡而中断的宗藩关系,完善了封贡体系,使其手续更加缜密,组织管理更为严格。但“洪武末年,多数海外国家已久不来贡,与明廷十分疏远了”。[23]通过发动“靖难之役”,夺取了政权的明成祖新登宝座时,“前来朝贺的只有朝鲜等少数国家的使臣”[24]。因此,为了加强其政权的合法性,巩固其统治地位,他对封贡体系较之其父更是情有独钟,“其外交政策的核心仍是‘锐意通四夷’,广招海外国家前来朝贡”。[25]郑和下西洋就是为着这个目的而进行的:“明成祖即位,多次派遣宦官,出使亚、非诸国,招徕各国使臣入贡,开拓贡使贸易。宦官郑和几次出使。”[26] “郑和携带成祖诏谕诸国的敕书,去各国开读,并持有颁赐各国王的敕诰和王印。”[27]明成祖御临的明朝宫廷宴会上曾响起这样的歌声:“四夷率土归王命,都来朝大明。万邦千国皆归正,现帝庭,朝人圣。天陛班列众公卿,齐声歌太平。”[28]

 

因此,郑和下西洋的目的是恢复、巩固、特别是拓展封贡体系。

 

三、郑和下西洋的目的与主体之利益的一致性分析

 

那么,明成祖派郑和下西洋巩固并发展、扩大封贡体系这一目的与其利益是否相符呢?

 

利益总是与社会关系密不可分,利益的本质是社会关系,包括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法律关系等,而其中最重要的、起决定性、基础性作用的是经济关系,即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因为“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明成祖作为一国之君、封建地主阶级的总代表,其根本利益应该是也只能是维护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这种经济关系。对于统治者来说,对外政治关系应该是为内部社会关系的稳定服务的,不能以损害国内社会关系的稳定为代价。从长远看,对外政治关系也应建立在某种对外经济关系之上,以经济关系为基础,否则便不会长久。

 

而明成祖派郑和下西洋试图恢复、巩固并扩大封贡体系所采用的方式用现代话语来说是“胡萝卜加大棒”。“厚往薄来”的胡萝卜政策无异于古代版的金钱外交:“携带大量金银、铜钱,运载大批货物作为赏赐”[29]以换取对明朝“天朝上国”地位的认可。为使它国宾服,实施军事威慑,挥舞一下大棒,当然是必要的,但这大棒的挥舞是必须要付出经济代价的。对大明的陆上临国挥舞大棒,耗费的金钱不会很多,是比较实际的考量,因为军事力量在短时间内即可到达。但若耀兵海外,这在当时来说可是非同寻常的事。首先,军队人数要多、船队要大,否则起不到威慑的作用。其次,历时久长。运动空间的扩大必然伴随时间的延长。因此,在海外挥舞大棒的流程:造巨船、修巨船、向大批船队人员提供长时间的给养、对归国船员的丰厚赏赐等,是需要巨大的财政支出的。[30]总之,郑和下西洋为达到目的,所付出的经济代价是巨大的。

 

不过,分析目的与利益的一致性,不但要看实现目的所付出的代价,更要对目的达到后所获得的收益与成本(代价)进行比较。封贡体系本质而言,是一种对外政治关系,但这种政治关系是特殊的政治关系,因为它不是建立在与之相适应的对外经济关系的基础上的。经济上的朝贡贸易(对外经济关系)和礼仪上的册封是封贡体系的外在表现形式,封贡体系因此得名。它着重“追求的是君臣主从关系的名分或形式,彼此之间等级的高低、地位的尊卑,仅仅在朝贡文书和朝贡礼仪中有所反映”。[31]在封贡体系中经济与政治的关系被颠倒了,成了政治决定经济(形式上的主从关系是朝贡贸易的前提)。正因为被颠倒了所以又被歪曲了:朝贡贸易无非是“厚往薄来”,“倍偿其价”,损己利彼的交换。“这种贸易不仅不抽关税,而且明廷对于‘贡品’也是付钱的,往往比市价高得多的钱。”[32]外国学者也认为:“朝贡制度的主要负担在于‘接受者’。”[33] “明朝政府在回赐、赏赐方面,一贯遵循‘厚往薄来’的原则,尤以永乐朝为最。”[34]诚然,万国来朝[35],宗藩体系的扩大有利于提高国民的士气,增加皇帝的亲和力,从而有利于稳定国内政治关系,甚至可以起到“柔远人以饰太平”的作用,对明成祖来说也可谓是收益,是利益。但是,物质利益或者说经济关系才是最根本的利益,当这种对外政治关系的取得和维持导致国库空虚,使统治者缺乏统治资金时,它就成了明朝的负担了,乃至损害封建统治的基础——小农经济,从而成了危及明朝政治关系的不稳定因素了。财政负担的加剧必然对经济、政治关系产生负面影响,威胁明朝既得利益者——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因此,从明朝封建统治者的角度看,郑和下西洋所付出的成本远大于收益。非但如此,郑和下西洋使“进一步发展海外贸易的民间呼声日益高涨和民间私人海外贸易的兴起”,[36]这无疑会触动特别注重加强中央集权的明朝封建统治者的神经,因为这威胁了他们的统治秩序、社会关系,从而有损于他们的根本利益。

 

明朝作为典型的封建社会具有天然的封闭性和保守性,明成祖把封贡体系扩大至万里海疆这一目的,反映的是其要显示自己是“天命之子”的一时之需,这种需要没有与之相适应的生产方式作基础,无法同民间的对外贸易需求有效地结合起来[37],缺乏持久的不断发展的经济动力,对封建统治者来说,是主观虚幻的需要,不构成利益的基本内容,因为“利益是需要和实现需要的手段的统一”。[38]需要本身并不是利益,需要只有同能够满足需要的手段相结合才能成为利益。而在明朝封建制度下,统治者是缺乏满足扩大封贡体系至万里海疆这种需要的手段的。封贡体系重名轻实,所体现的具有真实内涵的政治上的臣服,仅包括朝鲜、安南、琉球、占城等少数国家,且不是从一而终。而且“在数量众多的所谓朝贡国中,偶有一二次朝贡记录的国家并不在少数,永乐年间郑和下西洋招徕入贡的海外30余国多属此类,随着下西洋活动的结束,这些国家断绝了与中国的往来”,[39]因此,实际上,它们根本就没有被真正纳入封贡体系。

 

对以明成祖为代表的封建地主阶级而言,建立封贡体系本身是符合他们的利益的,但是明成祖没有把握好“度”的问题,它所追求的封贡体系,在范围上是不自量力的,与之相联系,在朝贡国的选择上是盲目的,在结果上是得不偿失、自欺欺人的,因此是对自身利益的误判,是与其根本利益不符的目的。

 

四、结语

 

由于华夏民族具有根深蒂固的“天朝心态”,因此,一般而言,建立本质上属于“礼治外延”因而与统治合法性密切相关的封贡体系,是每一位中国封建统治者的需要。但是需要不等于利益,需要只有与能够满足需要的手段相结合才能转化为利益。因此,封贡体系的范围必须有个度。明成祖多次派遣郑和下西洋极力拓展它,是超出了这个度的。

 

历史告诉我们:一个阶级或集团的目的,只有符合当时的历史进程并具备现实手段的时候,即只有与利益相一致的时候,才有可能实现。虽然他们凭借他们所拥有的经济力量和国家机器,使他们的某些反历史发展的目的暂时地,甚至是表面上地如愿以偿了,但又总是引起他们所始料不及的社会关系、利益关系的变化,以致这种目的最终被历史发展进程所否定。郑和下西洋就是这样,它产生于中国封建社会,而又被中国封建社会所扼杀,没有也无法形成前后相继的局面。因为,在明代,中国的封建社会历史进程并没有走到尽头,因为“中国封建社会中只出现过体制内的异己力量而不曾出现体制外的异己力量,从而也没有形成体制外的权力中心,[40]……如果没有来自西方(后来还包括日本)资本主义势力对中国封建制度的沉重打击,中国封建制度自行向资本主义制度的转变将是一个非常艰难、非常漫长的过程”。[41]明朝封建统治者为了维护封建统治秩序,保护自己的既得利益不得不取消原有目的,停止下西洋并继续厉行“海禁”。

 

注 释:

[1] 从人员和规模上看:“郑和首次出使,率领士卒二万七千八百余人,修造长四十四丈宽十八丈的大船六十二艘。”参见蔡美彪、李洵、南炳文、汤刚著:《中国通史》(第八册),人民出版社,第84页。从航行范围上看:“‘涉沧溟十余万里’,遍及亚非三四十个国家和地区。”参见万明著:《中国融入世界的步履——明与清朝前期海外政策比较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133页。从技术水平上看:郑和船队“除充分利用风力外,还娴熟地运用罗盘针和天文地理知识,准确测定方位和航向”。参见马超群:《郑和船队首次环球航行的可能性》,《回族研究》,2003年第1期,第60页。

[2] 梁启超:《祖国大航海家郑和传》,《郑和研究资料选编》,人民交通出版社1985年版,第28页。

[3] 如:张箭:《地理大发现研究》,商务印书馆,2002版,第54-57页;张附孙:《郑和为什么没有继续西航》,《云南教育学院学报》,1996年第1期。

[4] 如:宋正海 陈传康:《郑和航海为什么没有导致中国人去完成“地理大发现”?》,《自然辩证法通讯》,1983年第1期;宋正海:《科学历史在这里沉思——郑和航海与近代世界》,《科学学研究》,1995年第3期;王佩云:《中国和世界都需要重新认识郑和》,《回族研究》,2003年第1期。

[5] 王浦劬:《政治学基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51页。

[6]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31页。

[7] 王浦劬:《政治学基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51页。

[8] 王浦劬:《政治学基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53页。

[9] 郭树勇、郑桂芳,《马克思主义国际关系思想》,军事谊文出版社2004年版,第21页。

[10] 张江河,《论利益与政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94页。

[11] 如:“欲踪迹之,……命和……等通使西洋。”引自《明史》卷304,《列传》192,《宦官》。

[12] 同上。

[13] 罗仑:《论朱棣赋予郑和的外交任务》,载《郑和下西洋论文集》(第二集), 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82页。

[14] 范金民:《郑和下西洋动因初探》,《郑和下西洋论文集》(第二集),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285页。

[15] 同上,第281页。

[16] 如:“目的为联合印度洋周边国家组成联合阵线以来围堵帖木儿的扩张,并牵制其进攻中国的行动。”引自钮先钟:《从明朝初期战略思想的演变论郑和出使西洋》,见《郑和下西洋与国家战略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1年11月印刷,第18页。

[17] 如:“吴晗提出郑和下西洋目的主要是经济目的。”引自黄慧珍,薛金度:《郑和研究八十年》,《郑和下西洋论文集》(第二集),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0页。

[18] 韩振华:《论郑和下西洋的性质》,《郑和研究资料选编》,人民交通出版社1985版,第314页。

[19] 周谷城:《中国通史》(下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194页。

[20] 梁启超:《祖国大航海家郑和传》,《郑和研究资料选编》,人民交通出版社1985年版,第28页。

[21] 李云泉:《朝贡制度史论——中国古代对外关系体制研究》,新华出版社2004年版,第189页。

[22] 同上,第55-56页。

[23] 冯天瑜:《中华开放史》,湖北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75页。

[24] 李云泉:《朝贡制度史论——中国古代对外关系体制研究》,新华出版社2004年版,第107页。

[25] 同上,第64页。

[26] 蔡美彪、李洵、南炳文、汤刚:《中国通史》(第八册),人民出版社,第83页。

[27] 同上,第84页。

[28] 参见《明史》卷63,《乐三》,转引自罗仑:《论朱棣赋予郑和的外交任务》,《郑和下西洋论文集》(第二集),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85页。

[29] 蔡美彪、李洵、南炳文、汤刚:《中国通史》(第八册),人民出版社,第84页。

[30] 关于下西洋的耗费及其产生的经济、政治后果的具体情况可参阅陈炎著:《海上丝绸之路与中外文化交流》,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81-182页。

[31] 李云泉:《朝贡制度史论——中国古代对外关系体制研究》,新华出版社2004年版,第194页。

[32] 宋正海、陈传康:《郑和航海为什么没有导致中国人去完成‘地理大发现’?》,载《郑和研究资料选编》,人民交通出版社,第450页。

[33] [美]丹尼尔·j·布尔斯廷:《发现者》,严撷芸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第107页。

[34] 李云泉:《朝贡制度史论——中国古代对外关系体制研究》,新华出版社2004年版,第194页。

[35]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相当一批入贡者是郑和接过来甚至送回去的。如:“当郑和回京时,苏门答剌、古里、满剌加、小葛兰、阿鲁等使臣也随船同来,到京师入贡。”引自蔡美彪、李洵、南炳文、汤刚著:《中国通史》(第八册),人民出版社,第85页。

[36] 万明:《中国融入世界的步履——明与清前期海外政策比较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157页。

[37] “明太祖朱元璋制定的海禁政策被其后继者沿袭下去”,由官方完全控制的朝贡贸易是明朝“连通海外各国唯一合法形式”。引自冯天瑜等著:《中华开放史》,湖北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73页。

[38] 王浦劬:《政治学基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53页。

海外利益论文篇(4)

中图分类号:G41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12-0186-03

公元前500年,古希腊海洋学家狄未斯托克提出了“谁控制了海洋,谁就控制了一切”的预言。在当下,海洋意识教育的重要性毋庸置疑的,历史上我们经历了过惨痛的教训:失去海洋上的权利,我们不仅由于战败而丧失民族与国家的尊严,并一度面临亡国的危机。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海洋意识发展有了巨大的进步。海洋带来了丰厚的经济效益、带来了文化科学交流的新天地、也带来了海疆领土争端乃至区域格局的复杂化演变。经历这些变化,中国大学生身处其中,不自觉地产生了海洋意识。除了这种自发的海洋意识之外,高校专门针对大学生所开展的海洋意识教育可谓为数寥寥、成果不彰。尤其身处沿海地区的各级高校,本该走在海洋意识教育的前沿,如今看来,效果堪舆。如何加强高校海洋意识教育,本文就海洋意思教育进入高校“形势与政策”课堂的实践做出一些分析和建议。

首先,海洋意识教育进入高校“形势与政策”课堂,存在着不可忽视的必要性。有多项研究表明,当前中国大学生的海洋意识还处于起步阶段,对于海洋价值和海洋战略地位的认识十分匮乏。当今大学生形成的海洋意识多属于自发性的。在信息媒体时代,大学生通过互联网和移动媒体,以及报纸、电视等媒介获得新闻知识,相关内容如海洋开发、周边地区形势发展与变化、各国海上力量、区域海洋问题摩擦与争端、海洋环境保护等等,在此基础上,形成自发的海洋意识。

在大学课堂中,海洋意识教育所占的比重极低,不论是教科书还是课外畅销读物等涉及海洋的内容非常少,大学里开展以海洋为主题的活动鲜见。普遍来讲,高校开展海洋意识教育理念和方法上是中学阶段海洋意识教育的复制,所以形式简单、内容单一、逻辑散乱、效果不彰。形式主要是海报挂板宣传、海洋知识竞赛等,进入课堂教学内容很少。内容集中在我国海洋国土、海洋权益争端、海洋经济价值等方面,基本上是海洋相关知识的普及,与国际形势、区域形势的发展变化关联较少。只有当周边区域形势变得紧张而敏感时,高校课堂才做出反应,如2009年“南海问题”、2012年“问题”在部分高校做专题解读。这些略显粗糙简单、仓促和被动的教育方式,很难满足我国要建设海洋强国所需要的海洋意识基础。

就当今高校教育的现状来看,若想使海洋意识教育切实有效地开展,进入大学课堂是必要的方式。而“形势与政策”课,则有着开展海洋意识教育的先天基础。第一,“形势与政策”课的时政性强。“形势与政策”课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重要内容,自2004年、教育部下发《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通知》以来,形势与政策课针对大学生思想特点,结合国内外热点问题,通过课堂与教育实践,帮助学生认清了国内外最新形势。形势与政策课中的海洋意识教育不仅事关中国海洋利益的维护以及与世界主要大国和周边国家的外交关系,更加包含我国国家战略的走向。同时,当今世界谋求发展的国家无不把海洋权益作为国家战略的重要方面,海洋意识的发展成为全球趋势。形势与政策课正是应对变化发展中的纷繁复杂的国际形势的有效教育平台,亦是实施海洋意识教育的有效平台。第二,“形势与政策”课具有思想理论深度和政治方向性。高校开展形势与政策课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原则与方法,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形势观和政策观。马克思主义形势观就是从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和民族国家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唯物主义基本原则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把握形势发展的客观规律性,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和认识论,不断提升理论思维和战略思维能力和水平。马克思主义政策观就是从推进社会的总体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出发,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实践第一的原则,为人民谋利益,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海洋意识教育亦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原则与方法。

海洋意识教育进入高校“形势与政策”课堂,需要清晰准确的内容布局。海洋意识教育在“形势与政策”课堂上应当讲授哪些内容?总体来说,海洋意识教育包含六项内容:政治、军事、外交、经济、科技、文化。在这六项内容中,笔者认为前三项是高校海洋意识教育的重点内容,后三项可作为辅助和补充整合为一个内容项。这四方面布局构成了高校海洋意识教育的主要内容。

第一方面海洋政治板块中,包括海洋权益在国际关系、国际战略、国际法等方面的内容。当前海洋竞争为代表的国际关系呈现出复杂性和不稳定性,海洋意识是全球性概念,亟须国际视角加以诠释。国际关系是研究当代海洋问题的重点和基础,缺乏对国际关系的整体性认识,不可能形成完整深刻的海洋意识。比如当今国际关系学界中备受争议却影响巨大的地缘政治学理论,如有美国学者阿尔弗雷德・马汉的“海权论”、英国学者麦金德的“陆权论”和美国地理学家斯皮克曼“边缘地带”论等,均对国家的兴衰更迭和海洋实力之强弱关系做出了有力的阐释。当然,作为高校通识课教育,形势与政策课无须完整系统地讲授地缘政治学理论,但当前全球海洋权益竞争充满深刻的复杂性和不稳定性,地缘政治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例如当前不少大学生对于南海问题和问题的认识存在误解和困惑,其根本原因就在于缺乏地缘政治观念。不仅如此,还需要从国际战略的角度构建现代海洋意识。不同的国家,以及同一国家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对海洋权益的追求是不同的,所采取的海洋战略也是不相同的。当某一国家告别自然经济,发展商品经济的时候,就会产生向海洋寻求更大市场和更多资源的客观需求和自觉行动。这期间的海洋意识发展同国家发展之间存在着客观的规律性联系,揭示这种规律性联系进而上升为国家海洋战略是高校海洋意识教育的重点。同时,随着时代的变迁以及国际政治民主化,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代表的现代海洋法规基本文件,为确立海洋权益提供了国际法依据和行为准则。需要注意的是,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海洋法并非国际海洋争端的终结,因其是各个国家协调、斗争乃至妥协的结果,没有强制性的约束力,同时其中也因为模糊的解释而使海洋利益纷争广泛存在。但是,《公约》的基本内容对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有利。在指导学生认清海洋权益纠纷的复杂性的同时,还要明确学会利用规则,建立规则,趋利避害,有效维护海洋权益。

第二方面海洋军事板块中,包含军事战略、海上力量等内容。树立正确的战争观是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的重点之一。在此可以从军事战略和海上力量两方面着手。面对复杂的海洋利益争端,“战争”与“和平”的选择与把握最受人关注,也最容易走向误区。现代国际局势下,军事打击手段的效能是有限的,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非战争手段的积极运用才能有效控制局面。当前我国海上军事战略要追求的不是作战方面的“胜利”,而是战略主动和战斗效能上的“窒息”。这就需要创建边疆空间和强大的海上力量。有学者指出,在沿海国家所属和管辖的海疆基础上,存在一个为维护本国与世界和平、保障公海作业与航行安全而合法延伸的海上疆域,这种战略延伸可称之为“海上战略边疆”,即“战略海疆”。基于这样的战略意图,我国采取的战略选择就必然是主导型的海洋军事战略,强大的海上力量呼之欲出。海上力量主要指海军,但并不仅限于海军,它是国家总体国防力量的集中表现,包括外层空间技术在内的陆海空远程精确打击技术并被应用于海上作战的力量。在这里航空母舰的特殊重要作用凸现出来,航空母舰作为集中陆海空及一切最先进军事技术于一身的作战平台,因其全球范围具最机动性质而成为发展海上力量必不可少的军事工具,所以中国在发展航母的道路上应当走得更远。要明确的是,中国的海洋战略并不走新兴大国挑战传统大国的老路,掀起全面海军军备竞赛并挑战现存的海权优势并不是中国的战略选择。

第三方面海洋外交板块中,主要内容分为海洋条约和协定、地区和国际海洋事务、海洋军事外交、海洋权益争端等。首先围绕海洋事务展开双方或多方谈判,通过谈判缔结海洋条约和协定,以书面形式规定海洋外交中的权力与义务,赋予其法律意义。其次海洋外交还包括积极参与地区和国际海洋事务,如海洋资源开发、海洋环境保护、海上人道主义救援、打击海上犯罪行为、反海盗、开展海洋科考等。军品贸易炮舰外交、海军外交、海洋法律外交、海上合作外交和涉海民间外交。除此之外,还有把军事与外交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国家外交重要分支的军事外交。军事外交即军事部门之间关于海洋活动的交流合作,包括海军互访交流、海上联合军演、建立海上信任措施、开展海上安全合作等形式。需要注意的是,中国的军事外交特点在于积极推动双边和多边安全合作深入发展,既展示了中国的海军力量,也传递出和平发展的理念,表达了与世界各国友好相处的愿望;与有些国家把海洋军事外交作为推动结盟、兑现安全承诺、威慑潜在危险和孤立竞争对手的工具,不断酝酿新的紧张因素的做法是截然不同的。第四,海洋外交的内容还包括妥善解决海洋权益争端。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各沿海国家均可拥有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和不超过350海里的大陆架。因此,任何同濒一个海域且海岸线之间的距离小于400海里的两个国家或多个国家之间,都存在海域划界问题。海洋权益争端难以避免。世界上有2/3的海洋权益纠纷未得到有效解决。但存在争端并不意味着一定就会引发危机与冲突,关键在于如何认识问题和用什么方法解决问题。和平、妥善地解决海洋权益争端是海洋外交所争取实现的重要目标。

第四方面海洋经济文化板块中,包括海洋科技、海洋经济、海洋文化等三方面内容。海洋科学和技术是世界科学和技术创新体系中的重要部分,是合理利用海洋资源、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健康和实行海洋综合管理的依据,是人类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开拓生存空间和扩大发展领域的一个重要支撑。海洋经济是开发利用海洋的各类海洋产业及相关经济活动的总和,主要包括两大类别:一类是融入新科学、新技术和新型管理手段,不断进行结构升级、组织创新和管理创新的传统海洋产业,如海洋造船与运输业、港口业、海洋渔业等等;另一类是依托高新科学技术而直接发展起来的新兴海洋产业,例如海洋油气业、海洋材料化工业、海洋能源产业、海洋生物制药业等等。无论传统海洋产业还是新兴海洋产业,科学技术在其中都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海洋文化是人类在认识、把握、开发和利用海洋的过程中,不断调整人与海洋之间的关系,通过开发和利用海洋的社会实践活动,所形成的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总和。海洋文化内涵丰富,按照文化系统所包含内容的结构层次,可以分为四类:海洋物质文化、海洋制度文化、海洋精神文化和海洋行为文化;根据海洋文化特定的研究对象和研究领域来对其进行分类,大致可以划分为九类:海洋民俗生活、航海与交流、海港与港市文化、海洋风情、海洋信仰、海洋文学艺术、海洋科学活动、海洋经济活动、海洋环境保护。根据不同地域高校的特点,选择重点,酌情安排海洋文化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

最后,海洋意识教育进入高校“形势与政策”课堂,有赖于师资力量的有效提升。海洋意识教育本身处于交叉学科之中,不仅要求具备政治学、国际关系学、地理学、教育学等多学科相关基础性知识,还需要根据形势热点难点的变化对基础性知识加以融会贯通,根据政策要求做出准确的价值判断和形势评估,甚至对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形势与政策的发展走向给出合理的预测和建议。可以说这对形势与政策课教师是一种难度极高的挑战,需要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壮大形势与政策课教师队伍。首先,以专题授课为主要形式,由固定的教师负责所擅长方向的专题。在授课准备过程中,发挥教师团体的优势,集体备课,共同交流,达成共识,确定统一授课教案,强化教师对授课内容的把握。培养稳定性和灵活性共存的教师队伍。其次,建立良性的听评课机制。交叉听评课,课上发现优势与不足。总结经验,对于教学效果良好、教学方式先进的经验加以推广;反之加以纠正。最后,重视学生课后的反馈和成效评估。海洋意识教育也是一种思想教育,除了理论教学以外,实践应用和实际体验也不可忽视。同时还要与学生建立课后沟通平台,如与学生建立微信、微博等交流平台,掌握学生对于海洋形势与政策的理解与把握情况,观测海洋意识教育的成效。根据理论与实践的双重检测来发现与解决教学中的问题,提高实效性。

参考文献:

[1]鞠海龙.中国海权战略[M].北京:时事出版社,2010:43.

[2]郑志.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中海洋意识教育现状探究[J].福州教育学院学报,2014(10):28.

[3]杨震,周云亨.中国海权战略选择与战略海疆拓展[J].社会主义研究,2014(1):145-151.

海外利益论文篇(5)

首先,海洋意识教育进入高校“形势与政策”课堂,存在着不可忽视的必要性。有多项研究表明,当前中国大学生的海洋意识还处于起步阶段,对于海洋价值和海洋战略地位的认识十分匮乏。当今大学生形成的海洋意识多属于自发性的。在信息媒体时代,大学生通过互联网和移动媒体,以及报纸、电视等媒介获得新闻知识,相关内容如海洋开发、周边地区形势发展与变化、各国海上力量、区域海洋问题摩擦与争端、海洋环境保护等等,在此基础上,形成自发的海洋意识。

在大学课堂中,海洋意识教育所占的比重极低,不论是教科书还是课外畅销读物等涉及海洋的内容非常少,大学里开展以海洋为主题的活动鲜见。普遍来讲,高校开展海洋意识教育理念和方法上是中学阶段海洋意识教育的复制,所以形式简单、内容单一、逻辑散乱、效果不彰。形式主要是海报挂板宣传、海洋知识竞赛等,进入课堂教学内容很少。内容集中在我国海洋国土、海洋权益争端、海洋经济价值等方面,基本上是海洋相关知识的普及,与国际形势、区域形势的发展变化关联较少。只有当周边区域形势变得紧张而敏感时,高校课堂才做出反应,如2009年“南海问题”、2012年“钓鱼岛问题”在部分高校做专题解读。这些略显粗糙简单、仓促和被动的教育方式,很难满足我国要建设海洋强国所需要的海洋意识基础。

就当今高校教育的现状来看,若想使海洋意识教育切实有效地开展,进入大学课堂是必要的方式。而“形势与政策”课,则有着开展海洋意识教育的先天基础。第一,“形势与政策”课的时政性强。“形势与政策”课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重要内容,自2004年、教育部下发《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通知》以来,形势与政策课针对大学生思想特点,结合国内外热点问题,通过课堂与教育实践,帮助学生认清了国内外最新形势。形势与政策课中的海洋意识教育不仅事关中国海洋利益的维护以及与世界主要大国和周边国家的外交关系,更加包含我国国家战略的走向。同时,当今世界谋求发展的国家无不把海洋权益作为国家战略的重要方面,海洋意识的发展成为全球趋势。形势与政策课正是应对变化发展中的纷繁复杂的国际形势的有效教育平台,亦是实施海洋意识教育的有效平台。第二,“形势与政策”课具有思想理论深度和政治方向性。高校开展形势与政策课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原则与方法,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形势观和政策观。马克思主义形势观就是从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和民族国家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唯物主义基本原则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把握形势发展的客观规律性,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和认识论,不断提升理论思维和战略思维能力和水平。马克思主义政策观就是从推进社会的总体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出发,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实践第一的原则,为人民谋利益,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海洋意识教育亦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原则与方法。

海洋意识教育进入高校“形势与政策”课堂,需要清晰准确的内容布局。海洋意识教育在“形势与政策”课堂上应当讲授哪些内容?总体来说,海洋意识教育包含六项内容:政治、军事、外交、经济、科技、文化。在这六项内容中,笔者认为前三项是高校海洋意识教育的重点内容,后三项可作为辅助和补充整合为一个内容项。这四方面布局构成了高校海洋意识教育的主要内容。

第一方面海洋政治板块中,包括海洋权益在国际关系、国际战略、国际法等方面的内容。当前海洋竞争为代表的国际关系呈现出复杂性和不稳定性,海洋意识是全球性概念,亟须国际视角加以诠释。国际关系是研究当代海洋问题的重点和基础,缺乏对国际关系的整体性认识,不可能形成完整深刻的海洋意识。比如当今国际关系学界中备受争议却影响巨大的地缘政治学理论,如有美国学者阿尔弗雷德?马汉的“海权论”、英国学者麦金德的“陆权论”和美国地理学家斯皮克曼“边缘地带”论等,均对国家的兴衰更迭和海洋实力之强弱关系做出了有力的阐释。当然,作为高校通识课教育,形势与政策课无须完整系统地讲授地缘政治学理论,但当前全球海洋权益竞争充满深刻的复杂性和不稳定性,地缘政治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例如当前不少大学生对于南海问题和钓鱼岛问题的认识存在误解和困惑,其根本原因就在于缺乏地缘政治观念。不仅如此,还需要从国际战略的角度构建现代海洋意识。不同的国家,以及同一国家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对海洋权益的追求是不同的,所采取的海洋战略也是不相同的。当某一国家告别自然经济,发展商品经济的时候,就会产生向海洋寻求更大市场和更多资源的客观需求和自觉行动。这期间的海洋意识发展同国家发展之间存在着客观的规律性联系,揭示这种规律性联系进而上升为国家海洋战略是高校海洋意识教育的重点。同时,随着时代的变迁以及国际政治民主化,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代表的现代海洋法规基本文件,为确立海洋权益提供了国际法依据和行为准则。需要注意的是,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海洋法并非国际海洋争端的终结,因其是各个国家协调、斗争乃至妥协的结果,没有强制性的约束力,同时其中也因为模糊的解释而使海洋利益纷争广泛存在。但是,《公约》的基本内容对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有利。在指导学生认清海洋权益纠纷的复杂性的同时,还要明确学会利用规则,建立规则,趋利避害,有效维护海洋权益。

第二方面海洋军事板块中,包含军事战略、海上力量等内容。树立正确的战争观是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的重点之一。在此可以从军事战略和海上力量两方面着手。面对复杂的海洋利益争端,“战争”与“和平”的选择与把握最受人关注,也最容易走向误区。现代国际局势下,军事打击手段的效能是有限的,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非战争手段的积极运用才能有效控制局面。当前我国海上军事战略要追求的不是作战方面的“胜利”,而是战略主动和战斗效能上的“窒息”。这就需要创建边疆空间和强大的海上力量。有学者指出,在沿海国家所属和管辖的海疆基础上,存在一个为维护本国主权与世界和平、保障公海作业与航行安全而合法延伸的海上疆域,这种战略延伸可称之为“海上战略边疆”,即“战略海疆”。基于这样的战略意图,我国采取的战略选择就必然是主导型的海洋军事战略,强大的海上力量呼之欲出。海上力量主要指海军,但并不仅限于海军,它是国家总体国防力量的集中表现,包括外层空间技术在内的陆海空远程精确打击技术并被应用于海上作战的力量。在这里航空母舰的特殊重要作用凸现出来,航空母舰作为集中陆海空及一切最先进军事技术于一身的作战平台,因其全球范围具最机动性质而成为发展海上力量必不可少的军事工具,所以中国在发展航母的道路上应当走得更远。要明确的是,中国的海洋战略并不走新兴大国挑战传统大国的老路,掀起全面海军军备竞赛并挑战现存的海权优势并不是中国的战略选择。

海外利益论文篇(6)

【摘要】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将“贯彻新发展理念”写入宪法,其中绿色发展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的目标是促进海洋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利用,同时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本文以新发展理念下绿色发展的视角出发,结合审计理论和绿色发展相关理论,探讨了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的理论框架,探索海洋资源绩效审计发展现状,并通过案例分析印证理论框架,最后从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完善审计技术方法和重视绩效审计评价四个方面提出可行建议。

【关键词】海洋资源环境;绿色发展;绩效审计

Research on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Performance Auditing of Marinefrom the Perspective of New Development Concepts

Abstract:The 13th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passed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new development concept" into the constitution, in which green development is the key to building a beautiful China. The goal of the marine resource environmental performance audit is to promote the sustainable use of marine resources and the environment, while achieving economic, social and ecological and environmental benefits. Starting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green development under the new development concept,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theoretical framework of environmental performance auditing of marine resources, explores the development status of marine resource performance auditing, and confirms the theoretical framework through case analysis, combining audit theories and related theories of green development. Improve the legal system,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audit team, improve the audit technology and methods, and pay attention to performance audit evaluation.

Key words:marine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green developmentperformance audit

目录

摘 要…………………………………………………………………………………………i

Abstract ………………………………………………………………………………………ii

一、引言 ………………………………………………………………………………………1

二、文献综述 …………………………………………………………………………………1

三、理论研究 …………………………………………………………………………………2

(一)相关概念…………………………………………………………………………2

(二)理论基础…………………………………………………………………………3

(三)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理论框架………………………………………………5

四、我国海洋环境资源审计现状分析 ………………………………………………………6

(一)实践情况…………………………………………………………………………6

(二)实践评价…………………………………………………………………………6

五、案例分析 …………………………………………………………………………………7

(一)SZ市的背景概述 …………………………………………………………………7

(二)审计目标…………………………………………………………………………7

(三)审计内容及范围…………………………………………………………………7

(四)审计结果…………………………………………………………………………8

六、新发展理念下优化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的建议 ……………………………………9

(一)健全海洋资源环境审计法律法规…………………………………………………9

(二)加强人才培训和审计队伍建设……………………………………………………9

(三)完善审计技术和方法……………………………………………………………9

(四)以财政财务资金为牵引,同时更加重视绩效评价………………………………9

参考文献………………………………………………………………………………………10

致谢………………………………………………………………………………………11

一、引言

我国幅员辽阔,水资源丰富,但由于人口众多,并且浪费和污染现象严重,我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作为水资源利用的一部分,近年来海洋经济在国民经济中也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其中海洋渔业、海洋旅游业、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洋能源产业等主要海洋经济产业都必须依托在良好的海洋资源环境上,若不加以管理和监督,海洋生态环境的破坏将对这些产业经济带来毁灭性的打击。《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中也提出,要“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加强海洋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强化海洋环境污染源头控制,切实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同时新发展理念写入宪法,绿色发展、生态文明成为经济发展的主流。本文在新发展理念的视角下研究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兼顾海洋资源利用的经济性、效益型、效果性以及公平性和环境性,望有助于我国资源环境绩效审计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文献综述

对于水环境审计,国外起步早于我国,一些发达国家的法律制度已发展较为成熟。美国、荷兰、加拿大等国家在上世纪就陆续颁布了关于水环境保护的法律,加拿大在水资源利用保护环境审计方面走在国际前列,就是得益于较早关注环境问题并提供法律支持,如《海洋废弃物倾倒控制法》、《加拿大水法》等,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在审计实践方面,国际注册环境审计师委员会了相关实务准则,INTOSAI在2001年还颁布了一项指南,专门指导审计人员从环境视角进行审计工作,该指南海阐述了环境绩效审计的内容,为我国政府执行环境审计提供思路。在我国也已有多部关于水环境的立法,但环境审计的主要法律依据仍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骆良彬(2019)认为,审计法虽然赋予了国家审计机关监督财政财务收支合法合规性的责任,但审计机关对于公共环境管理绩效水平的评价依据仍然不足。我国虽然起步晚,但在审计实践方面也有了一定的成就,2001年至2007年,审计署对“三河三湖”进行了水污染防治情况审查;2009年,我国颁布了《审计署关于加强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意见》,为我国水环境审计的发展明确方向。

海洋资源审计是水环境审计下具体的一类,现阶段国内外学者对理论的研究还较少,而更多针对是资源环境审计这一大门类。这里列举一部分学者的研究。Ernst(2001)根据环境管理、服务、能源以及生物多样化为水利相关行业建立了四个层面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Gray(2010)从环境、社会和可持续方面的角度出发,指出当前环境审计鉴证实践的一些弱项;Boiral(2010)从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审计为研究方向,分析和批判了可持续发展绩效的相关理论。国内对于海洋资源环境审计的研究近年来会相对多一些,胡文霞(2018)阐述了海洋资源环境审计的主客体、内容和重点以及标准,搭建了海洋资源环境审计的实施框架;张奇琦等(2020)基于PSR模型对海洋资源审计评价体系进行了探究;彭兰香等(2015)创造性地将PSR与绩效棱柱理论,针对浙江省“五水共治”绩效审计构建了评价体系。

再具体到水资源绩效审计,我国早已有了很多实践,但理论研究也仍然较少,从而也限制了实践的发展。李璐(2012)认为我国水环境审计报告虽然有绩效字眼,但内容上大部分还是财务的合规性问题,还未更进一步在合规性的基础上分析制度政策的合理性、评价环保资金的效益性等等;韩杰等(2018)认为水环境绩效审计是对社会各界给予水环境保护采取的措施通过统一指标体系进行鉴证评价,并给出建议;史金鑫等(2019)指出,审计机关应当在监督财政财务资金收支过程中,考虑环境效益问题,把环境绩效审计当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有力工具。大多数学者的态度表明,资源环境绩效审计将发展为环境审计的主流,并且将更多的关注点从经济发展转移到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上去。

三、理论研究

(一)、相关概念

1.新发展理念

新发展理念指的是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是我国“十三五时期”甚至更长一段时期的发展思路,本文研究资源环境方面的审计,所以将更加关注绿色发展。近年来,我国经济迅猛增长,代价便是环境的严重破坏。其实不仅是我国,国际上大部分国家都是通过牺牲环境效益来换取经济利益的,2012年在里约热内卢召开的可持续发展大会就提出要持续关注绿色经济,即相比于以往,各国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应该也关注社会环境效益,对于环境责任不能再是零成本。这几年,我国在治理环境污染、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发展可再生能源和低碳产业也作出了许多努力,获取了一些成就。2017年,在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并首次奖建设“美丽中国”加入到本世纪中叶的强国目标中去;2018年,党的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宪法修正案,将新发展理念写入宪法,所蕴含的内涵,就是要摒弃以往先开发再保护的错误思想,区别于单纯保护生态环境下的发展,而是要将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和经济发展有机统一,将资源资产、经济资产与财富有机统一,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2.水资源审计及海洋资源环境审计

我国虽然幅员辽阔,水资源丰富,但相对于十几亿的人口来说,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甚至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为解决水污染严重、水资源匮乏的问题,我国加大了对水利建设、水资源保护方面的投资,于是相关水资源的审计也尤为重要。根据世界权威机构WGEA的定义,水资源审计是环境审计的一部分,同样也可以包括财务真实性审计、合规性审计以及绩效审计等方面。海洋资源环境审计又是水资源审计的细分,主要是针对海洋资源开发、海洋资源利用、海洋资源治理和海洋资源收益等内容进行审计。

3.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

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简单来看是资源环境审计和绩效审计的结合,但其中理论联系学术界还未有确切定论。从广义来讲,绩效是指人对委托人期望的履行情况,委托人对人的全部期望组成了绩效的内容,即绩效审计就由真实性审计、合规审计和效益性审计的加总。那么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就是委托人对海洋资源的管理利用方,即涉海相关部门、企业及人员在涉海资金管理利用、相关法规政策制订与执行情况及目标达成和资源使用效率情况进行鉴证评价。从狭义来看,即把真实、合规和效益相独立开来,认为绩效审计是根据审计目标来确定的,把效益性审计单独称为绩效审计,这样情况下,绩效审计的核心就是鉴证、提供目标达成情况及资源利用是否效率的相关信息。具体到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我们可以理解为其就是在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治理专项资金真实、合规审计的基础上,进一步评价资金使用时候具有效率,是否同时有益于生态文明和经济发展。

(二)、理论基础

在生态文明的视角下来研究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除了最基础的受托责任理论,学界中认同的理论还有可持续发展论、资源环境价值论、外部性理论。

1.受托责任理论

审计因受托责任产生而产生,在本课题中,受托责任主要是受托管理资源环境的责任。根据我国性质,自然资源理应归全体公民所有,但个体公民是无法对如此丰富的资源进行有效开发利用的,于是各级政府则受托管理这些自然资源,并有义务向委托人说明其行为过程及结果。作为独立的监督者,审计机关应接受这些资源财产所有者的共同代表,即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委托,对公共资源的管理者进行监督,这就是自然资源审计的三方关系。将该理论应用于本课题,海洋资源无疑具有公共性、共享性的特点,各级政府及有关企业在利用海洋资源产生经济利益的同时,可能会为了谋求自己利益最大化而过度开发、忽视保护或事违规利用,危害环境的同时也危害了资源所有者——公民的利益,所以审计机关应推进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对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过程中相关项目建设的资金筹集、使用情况,有关资源的战略规划情况,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2.可持续发展理论

可持续发展理论就是资源要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也不对后代人发展对资源的需要构成危害。建国以来,在我们经济力量不够雄厚的时候,粗放式的发展方式对资源环境造成了难以逆转的破坏,并引起了严重的代际间资源分配的不公平。为弥补以往的过失,我们往往需要花更大的时间和资金成本去修复环境。但其实,可持续发展与经济发展并不矛盾,反而能促进经济良性发展。因此,政府应该重视可持续发展方向的环境绩效审计。对于海洋资源,虽然海洋幅员辽阔,但我们目前有能力利用的资源只有一部分。另外,水源具有流动性,一定区域的污染很有可能蔓延出去,造成恶性循环。因此,绩效审计应当充分关注各海洋资源管理区域发展的协调性、海洋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生态系统的稳定性等,为海洋资源开发利用长远战略的制订提供有用信息。

3.外部性理论

外部性原来是经济学中的一个概念,可以理解为一个行为主体对其他个体造成的非市场行为,但其实经济学家们并未统一外部性的定义。现在,外部性早已不光光是生产领域或事消费领域中的问题了,而是被赋予了更广阔的空间概念,即代内和代际的外部性,代内的外部性就是要考虑资源是否合理利用和配置,代际的外部性则是要解决我们人类代际之间对资源环境利用行为的影响,这和可持续发展理论是基本相似的。海洋资源属于公共资源,且并不具备绝对的排他性,使得经济主体在利用海洋资源产生经济效益的同时并不会自觉得加以保护,对资源的再利用造成阻碍。这种行为是无法自发调节的,必须借助国家审计的监督力量。

4.环境资源价值理论

该理论认为环境中蕴含着资源,有资源就一定有价值。环境资源价值是指环境资源本身具有一定的存在价值,当这种价值表现为总经济价值,则可分为使用价值和非使用价值。学界对环境资源价值已有一些评估方法,基于“支付意愿”理论,人们可以通过直接市场评价法、揭示偏好价值评价法等方法对一定区域的环境资源做量化评价,分析这些资源在合理期间内对经济带来的价值,甚至可以把资源的损耗、环境的破坏作为影响因子加以考虑,这就能对绩效审计评价指标的设计提供一些思路。

(三)、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理论框架

1.审计客体

对于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审计客体一定是受托管理海洋资源的相关部门和领导人员,主要包括沿海地区的政府部门,涉及海洋开发和保护的部门如海事局、水务局、渔政等部门,当然,涉海资金流动轨迹上的所有部门和企业也都可以延伸作为审计的对象。

2.审计主体

审计主体通常包括政府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和内部审计。本文认为政府审计最适合作为海洋资源环境审计的主体,这一结论的得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一方面,海洋资源环境审计中,政府部门本身作为审计客体,从权力等级上来讲,审计主体就应该是上级审计机关或特殊情况下的同级政府审计机关,也只有政府审计有必需的强制力。另一方面,可以考虑海洋资源环境的特点,海洋流域大、影响的政府部门和企业广、涉及的资金量庞杂、需要的专业技术难,而民间升级和内部审计的专业领域、人员设施配备可能不足以应对如此庞大的项目,所以依靠政府资源调动、人员培训、资金调配的能力,在合理的成本效益下实施审计工作。

3.审计目标

从宏观上来看,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的目标就是维护海洋资源的利益,保障海洋资源环境安全,并能够促进海洋资源长期可持续利用和发展。若更多从绩效审计鉴证和评价功能去思考,在制定目标时还可以考虑对绩效信息的真实性的鉴证和相关绩效水平的提高。

4.审计内容和重点

根据WGEA在2001年的指南,本文将海洋资源环境的绩效审计内容概括为五部分,分别是对政府涉海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的审计、对政府针对海洋环境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的审计、对政府其他项目对海洋资源环境造成影响情况的审计、对海洋环境管理监管系统的审计和对计划的海洋资源环境开发利用及保护政策和项目可行性、科学性的评估。针对具体项目的审计重点,可以从“5E”理论出发来考虑。经济性可以是海洋资境治理资金预算是否合理、各项经济资源的利用是否节约;效率性主要考虑成本效益,投入资金是否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是否有不必要的支出;效果性反映目标执行结果,比如有关海洋的资源环境管理政策是否有效执行、环境治理项目是否达到改善环境目标等;公平性体现的是一种社会影响,比如说代际公平,资源环境的管理利用和保护能否实现可持续性发展、是否有只开发不保护的现象;环境性反映环境影响,要评估政府涉海项目对海洋生物多样性、水质等情况的影响大小、范围,从而合理开发、有效保护。

四、我国海洋环境资源审计现状分析

(一)、实践情况

下面简单例举2018年的几个审计项目:

浙江省嵊泗县审计局对全县海洋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进行了审计。此次审计重点关注了东部乡镇的贻贝养殖情况,并发现存在养殖海域未批准私自启用、违规扩张养殖海域而阻碍航道等问题,同时发现海洋局与渔业局在海洋特别保护区法规贯彻落实不到位、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不完善的问题。后期整改中,该县一是细化了法规,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并与环保、边防等部门联合执法,推进海洋资源和环境的双重保护;二是追回了欠缴的海洋生态补偿金、海域使用金等未收款项,加强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绩效。

深圳办在Y省进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将审计重点确定为海岸带管理、围填海项目和海水养殖,旨在推动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的同时,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此次审计发现了违规下放围填海项目管理审批权、优质海岸线资源被占用、无序粗放建设、海水养殖入海排污造成局部污染等众多问题。

山东青岛省围绕海洋资源资产基本情况、海洋职能部门履职情况、海洋资源环境开发利用及修复情况进行了审计工作。此次审计重点落在了胶州湾保护、渔业养殖清理、排污总量控制等的专项资金审查,对涉及污染防治的海洋渔业执法、涉及海岛海域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的责任落实,并且利用了卫星遥感技术等创新技术方法。

(二)、实践评价

从审计署官网公布的审计信息来看,近年来,审计机构越来越频繁地对海洋资源环境的利用和保护进行审计或是在临海省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中关注海洋资源利用。我国海洋资源审计的内容和范围也越发丰富,涵盖了海洋资源政策、资金使用、资源开发保护和收益等方面,但是也可以发现,这些审计工作大部分围绕了专项资金使用真实性、合法性和政策执行的合规性,而通过量化绩效评价指标来对工作绩效做评价考察的实践较少。海洋资源,甚至自然资源管理,目的就是要兼顾开发和保护资源,在当期取得经济效益的同时,维护资源环境的可持续性,所以推行绩效审计是趋势,即在合规和财务真实性审计的同时,还要关注资源利用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

五、案例分析

(一)、SZ市的背景概述

SZ是全国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的示范市,其地理位置优越,共有东西两大港口群,将近260公里的海岸线分隔开。西部港区水深港阔,四通八达,可与国内沿海及世界港口相通;东部港区海面开阔,风平浪静,是华南地区的天然优良港湾。

据统计,2005年,SZ港外贸货物吞吐量首次突破了亿吨大关,同比增长20%。2017年完成货物吞吐量2.41亿吨,集装箱吞吐量约2520万标箱,已经连续五年成为全球第三大集装箱枢纽港。到2018年底,SZ港共开通集装箱班轮航线239条,形成了完善的班轮运输结构。尽管SZ市港口建设水平世界领先,海洋经济总量持续上涨,但其海洋经济发展也面临着生态环境污染问题严重、生产风险突出等问题。为面向未来,进一步建设绿色港口,国家审计决定对SZ市开展海洋资源保护利用绩效审计,以护卫经济发展。

(二)、审计目标

本次审计是为落实“十八大”提出的“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要求,为实现海洋经济良性发展而开展的海洋资源保护利用绩效审计。直接目标是为了鉴证和提供有关政策执行情况、各项涉海资金使用效益、海洋环境治理及生产安全风险防护情况等方面的信息,识别绩效差异,寻找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最终提升海洋资源利用的绩效水平。

(三)、审计内容及范围

本案例审计对象主要为市海洋局、海事局、市财政委、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及市水务局等相关单位。部分审计内容如下:

一是海洋综合管理法规体系的建立和执行情况。2012年,市政府将海洋综合管理职能划入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从机构上实现了陆海的统一。下一步就是要积极推进海洋管理的立法和制定海洋规划。由于海陆统筹涉及多部门分工与合作,所以需要建立相关的综合管理体系,区分职责、明确责任。另外海洋整体发展规划完善与否也是审计的一方面,从过去偏重对陆地的开发,到现阶段对海洋经济资源利用的重视,需要对本市海域整体利用和规划,对产业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对海洋资源进行可持续发展利用,使得投入资金达到最优效益。

二是海洋污染的防护与治理情况。本市设立了113个海洋监测站点,形成了全市海域监测站网,定期公开数据、公告。本次审计应对这些海洋监测站点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对生成数据的真实性进行检查。同时,审计组了解到该市海洋污染主要来自陆地,因此对入海口排污情况,及相关责任单位如市环保部门、水务部门、海洋局等在海洋污染情况的监控、防治和管理等方面通力合作情况也要做绩效评价。

三是海上及港口生产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情况。对于海港,每日货轮来往频繁,针对海面溢油事件的处理能力一般都是审计的重点之一。另外,对其他海上危险化学品泄露的处理能力和相关装备物资的储备情况也是审计需要关注的方面。

(四)、审计结果

第一,海洋资源规划布局缺乏战略性。检查文件发现,该市在2004年制定了《SZ市海洋功能区划》对2005~2010年的海洋资源开发作出了指导,但随着国家战略布局及相关功能区划的标准发生变化,该市《功能区划》未能及时修订,同时也未按《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的要求制定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配套规划。对于SZ市丰富的海洋资源,管理部门应建立具有可持续发展性的长期利用和保护规划,以及中短期功能区划及产业布局,做到在保护中利用海洋资源,在绿色发展的指导下发展海洋经济。但是审计发现实际规划严重不足,以沙滩资源为例,东部海滩约有50余个沙滩,仅个位数合法取得海域使用证,开发海水浴场等旅游产业,其余海滩无人管理或被私自使用,并经常能看到垃圾在未经批准的沙滩上堆砌,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环境。

第二,部分海域污染严重,污染排放严重超标。审计组以海水水质标准为评价依据,发现西部海域海水水质标准超四类海水水质标准1倍以上,远差于东部海域。经过了解,该市海域污染主要来自于陆地,即污水排放。检测结果显示,15个入海排污口中有6个排污口排放超标,这表明海陆共治维护生态环境的目标并没有实现,投入建设的排污管道、污水处理厂、监测站点等设施的使用绩效低下。追责到有关部门,审计组发现环保部门、水务部门、海洋局等相关部门在污染防治方面并没有相互协调合作,从而导致污染防治的海陆脱节,违规现象暗中滋生。

第三,面对突发生产安全问题能力存有缺陷。首先,面对海面溢油的意外情况应对能力不足。SZ港运输等业务发展迅速,常有上万吨级别的邮轮停靠,万一发生溢油事件,溢油扩散出港区外,可能对海洋生态和资源造成难以逆转的伤害。SZ港能够处理的溢油吨数应大于邮轮油舱破损的最大溢油量,才能保证安全,然而根据调查,该市海域油污清除能力仅在50吨左右,远低于标准。另外,SZ港对危险化工物品泄漏的防控抢险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应急设备库的建设也还没有启动。目前海事等部门仅有一些初级的检测防护设备,应急部门相关人员的应急处理技术和能力不足,这方面隐藏着很大的安全隐患。

六、新发展理念视角下优化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的建议

(一)、健全海洋资源环境审计法律法规

我国还没有一套专门指导水环境审计的准则。政府审计依据《审计法》开展工作,但对水环境审计工作针对性不强,对于水资源的特殊性,应该专门制订一套水环境审计准则为理论指导。我国已有的一些与水资源有关的环境保护法如《水污染防治法》、《长江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等,都是以治理环境,绿色发展为出发点的,可以作为审计标准应用,但这些法律多是阐述合规性问题,并未提供相对统一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国应针对水环境绩效审计建立绩效评价指标库,从社会、经济、生态环境三层次综合评价资源利用绩效水平,贯彻新发展理念的绿色发展。

(二)、加强人才培训和审计队伍建设

海洋资源环境审计不同于常规的财务审计,不仅需要审计人员懂得财会和审计知识,还要要求审计组中有如环境工程、化学、水利、地理等跨专业人才。对于现有审计人员,应定期组织培训,更新知识;对于疑难问题,还应当合理利用专家工作。同时,审计机构应该与海事局、环保局、水务局这类相关机构建立联系,共享信息,这样可以大大节约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

(三)、完善审计技术和方法

针对海洋资源环境的审计涉及面广,不仅仅是海域内资源,海岸带、港口,甚至城市内排污管都可能在审计范围内。在自然资源审计中,最常见到的就是遥感技术,通过空间图像与数据信息的结合,可以帮助捕捉审计疑点。另外,根据海洋资源环境审计涉及的数据种类多、变化快等特点,可以将海域开发利用、海岸线开发治理等相关矢量数据进行空间叠加,建立一个动态的信息数据管理监控系统,这样可以全方位的评价资源管理绩效。在海洋污染防治中,还需要进行一系列跟踪审计,并适当评价治理绩效,提出优化意见,提高治污水平。

(四)、以财政财务资金为牵引,同时更加重视绩效评价

资源环境绩效评价是发展趋势,并不是要我们忽视财务审计,对于一个庞大项目,财政资金流转到哪里,相关责任就落到哪里。在海洋资源环境审计中,对于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的审查可以帮助审计人员快速发现疑点,有针对性的进行进一步审计程序。但是,财务审计并不是终点,不能以“配套资金未及时拨付”、“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这样的字眼评价绩效,而是把资金的筹集、拨付、使用、管理作为绩效评价的一个方面,融合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去综合考虑。比如在评价海洋资源开发环节的绩效水平时,可以考虑资金拨付率;在资源利用环节,可以计算海洋产值增值量占投资的比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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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利益论文篇(7)

1.欧洲边疆理论

欧洲国家是边疆理论的发源地和集大成者。这不仅源于欧洲列强是地理大发现后首先遇到殖民地国家边疆问题的国度,也因为欧洲在古老的罗马帝国和后来的众多小国边疆治理中积累了解决边疆问题的经验与教训,最终得以上升为各种各样的边疆理论,如:

欧亚心脏地带理论。这一理论是欧洲相对成熟的边疆理论之一,其代表人物是麦金德。早在1904年,他在《历史的地理枢纽》一文中将世界划分为3个区域:一是欧亚大陆中心的一片由草原和沙漠构成的内陆区域,一是由围绕欧亚大陆的边缘陆地形成的包括德国、奥地利、土耳其、印度和中国在内的内新月形地带,还有由近海岛屿、南北美洲、澳大利亚等构成的外新月形地带,由海路可以到达,被称为边缘地带。其中欧亚大陆中心的内陆区域是一个巨大的天然要塞,三面(除西面外)山系环绕,且河流主要流入内陆湖泊或北冰洋,因而历来系海上人无法到达的区域。然后他又根据历史上欧亚大陆中心地带的游牧民族对边缘地区的压力程度,将古典时代后的历史划分为三个时期,即前哥伦布时代、哥伦布时代、后哥伦布时代。中在前哥伦布时代,欧洲不断受到来自内陆中心草原的游牧民族的威胁;哥伦布时代的新航路的开辟使欧洲得以从海上迂回到游牧民族的后方,从而抵消了中心地带的战略优势;在后哥伦布时代,技术发展使欧亚大陆中心地区同边缘地区的力量对比再次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于是他得出结论:欧亚大陆上那一片广大的、船舶不能到达、但在古代却任凭骑马牧民纵横驰骋而今天又即将布满铁路的地区,不是世界政治的一个枢纽区域吗?后来他将其修改为心脏地带,并在地理范围的界定上有所扩大。扩大的方向是:一则向南扩展到中亚细亚山地,一则向西扩展到黑海和波罗的海水域。他的这一理论就成为美国地缘政治学家尼古拉斯斯皮克曼的战略名言:谁控制陆缘地带,谁就能统治欧亚大陆;谁统治欧亚大陆,谁就能控制世界。

德国的国家空间有机体理论。这是德国地理学家拉泽尔的边疆理论,他认为:国家作为一个可以不断生长的空间有机体,首都是其头脑、心脏与肺腹,边疆是它的末端器官,生长的地域就成为它的四肢,公路、铁路、水道则是它的循环系统。而由于地理、政治扩张是运动中所有物体的特性,因此国家边疆交替地前进扩张和倒退收缩,其目的是为了建立国家而征服空间。在此基础上德国的地缘政治学理论曾提出人为边疆,豪斯霍弗等又把人为边疆称为经济的、军事的、防御的、文化的、司法的边疆。可见边疆是以人为中心的综合了地理、政治、文化、军事等各个方面因素的国家边缘地带。

英国的殖民地边疆理论。英国在一战之前是世界上拥有殖民地最多的国家,利用先占、时效、添附、割让和征服等传统领土取得方式获得殖民地是英国等欧洲国家边疆理论产生的前提。一战之后,随着英属殖民地的不断瓦解,其代表人物寇松非常关注日益脆弱的英帝国边疆,特别是英属印度的持久安全,主张以更加有力的前进政策加以维护;为防范俄国革命之火蔓延,他提出划出一条临时的苏波边界线寇松线,把应属于波兰的一切地区都划归波兰。由此可见,殖民地边疆理论是为英国进行殖民统治服务的理论。

西欧的维达尔传统与欧洲一体化的边疆理论。维达尔传统是欧洲走向一体化的思想和理论基础,它即强调地理研究的整体性,又关注地缘政治学中的人文主义精神。以此为基础,法国的地缘政治学家认为只有开放的而不是隐藏在高墙后面的社会才能产生高度的文明。这一学说为欧洲近现代一体化行动奠定了思想基础。可以说强调地缘、弱化欧洲各国边界是欧洲当代边疆理论的核心。

2.美国边疆理论

美国边疆理论随着美国国家利益的不断外延而变化。以下四个边疆理论不仅反映了美国不同时代对边疆的认识,也体现出美国的全球战略。

移动边疆理论。这是特纳的美国本土边疆理论。他认为1890年前美国边疆是不断移动、变化着的,边疆使美国民族摆脱旧社会的思想束缚,使美国社会有着强烈的拓荒者的精神。可见对于美国本土边疆,特纳强调人在边疆中的重大移动和精神作用。

新边疆理论。这是肯尼迪政府时期随着美国科技发展出现的边疆理论。即利用美国先进的技术和强大的经济实力去开拓新的领域,迎接新的挑战,在空间技术上赶超苏联,并在其他领域保持美国的领先地位。这一理论主要是为与苏联争夺制空权,巩固其世界霸主地位服务。

高边疆理论。继肯尼迪政府的新边疆理论之后,里根政府时期以格雷厄姆为首的美国研究小组又提出了高边疆理论。这一理论的核心是保护性战略防御体系,这是一种分层的战略防御体系,由天基防御系统、覆盖面更广的天基保护系统、陆基点防御系统和民防系统等四个层次构成。高边疆理论有其明显的军事目标和经济目的:军事目标是通过抢占太空的战略控制权而使苏联的核武库失去作用,从而确保美国及其西方盟国的生存;经济目标是把太空工业化。由此可见,高边疆理论是美国谋求最大限度开发利用太空资源和抢先占领太空空间的战略。

新帝国边疆理论。美国乔治敦大学教授约翰伊肯伯里从7个方面总结了新帝国理论的内容:维持美国影响下的单极霸权世界;对全球性的威胁以及如何应对这些威胁做出全新的分析;先发制人地去进攻是唯一有效的消灭威胁的办法;重新确定主权的含义,因为恐怖分子没有主权的约束;各种多边合作机制是对恐怖分子做出迅速反应和打击的制约因素;在反对恐怖威胁方面,美国需要发挥直接和不受任何约束的作用;美国传统的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战略已无法解决美国当前面临的安全问题。由此可见,新帝国边疆理论是美帝国主义思想的充分体现。

利益边疆理论。新帝国论直接催生了利益边疆的产生。此种理论认为,要保证国家的安全,必须使自身的利益边疆远远大于地理边疆。正如于沛所说:利益边疆回答的是国家利益的范围,战略边疆则是回答国家利益的战略要求。可见美国是可以随时根据国家利益需要而进入任何一个有地理空间边疆的国家。

3.沙俄苏联俄罗斯边疆理论

恢复世袭地产论。这是沙俄早期向外扩张的借口,因为扩张必须涉及沙俄的边疆,因此借恢复世袭地产的名义扩大疆土就成为其边疆理论。沙俄政府认为,他们所要恢复的世袭地产包括两方面,一是作为留里克王朝的继承人要恢复祖传世袭地产,二是作为罗马帝国继承人要恢复第三罗马。在此理论指导下,沙俄的疆域不断扩大。

浩罕继承论。19世纪末,沙俄为侵占我国萨雷库勒岭以西的帕米尔地区,又提出浩罕继承论,这一理论是恢复世袭地产论的延续。沙俄谎称这些地区历史上属于浩罕,浩罕又被沙俄侵占,沙俄因此有权继承这些地区。结果由于我国清朝政府腐败无能,使这些地区成为沙俄的疆土。

民族自决权理论。十月革命后,以列宁为首的苏维埃政府在批判沙俄边疆政策及理论的基础上,提出解决边疆问题的民族自决权理论。这种理论的实质是:把反对资本主义的革命斗争同实现一切民主要求的革命纲领和革命策略结合起来;民族融合是民族自决权的归宿;民族自决权的行使必须通过体现绝大多数人意愿的合理或合法途径,脱离压迫民族,成为独立国家;联邦制是适用于当时俄国及其沙皇统治下的被压迫人民及被压迫民族解放的,并在解放后作为实行充分的民主集中制的唯一道路。即让边疆各族人民自己选择自己的归属,实行的结果是边疆各族人民自愿加入苏维埃政权。

缓冲与突破理论。冷战期间苏联的边疆理论在总体上可以概括为缓冲与突破。所谓缓冲是指苏联在边疆建立一系列的缓冲地带以保障自身安全,所谓突破是指尽可能冲出西方的包围圈,在欧亚大陆的边缘得到新的突破口;也通过在世界各地建立苏联的军事基地,扶植亲苏政权和进行经济、军事援助等方式在全球扩展苏联的影响,并与美国争霸。这突出地表现在海疆方面。早在冷战初期,苏联海洋战略的指导思想只限于近海防御。20世纪50年代中期,苏联改近海防御为远洋进攻。60年代中期,苏联远洋进攻的海洋战略最终形成。70年代至90年代,苏联的边疆理论仍沿袭缓冲与突破的传统,在冷战的正面战场欧洲搞缓和,在侧翼的亚非地区进行扩张,采用迂回手段谋求世界霸权。从后果来看,苏联的边疆理论收到了极好的拓疆效果。苏联解体后,俄罗斯继续实施这一理论。

二、国内边疆理论

1.西方中国边疆理论

近代以来,一些西方学者致力于中国边疆研究,并创建了有关中国边疆理论。其中集大成者为拉铁摩尔和费正清。

互相边疆理论。这是美国著名汉学家拉铁摩尔的理论。他认为,中国农业和社会的进化,对草原边境民族产生压力,从而促成真正草原社会的形成。在这个意义上,游牧循环至少有一部分是中国循环的结果。另一方面,游牧社会一经形成后,游牧循环所造成的力量使之能够以独立的形式影响中国的历史循环。由此可见,他不仅从边疆来解释中国历史和亚洲内陆边疆社会,而且根据亚洲腹地农耕文明与草原文明间互动往来的拉锯状态,将双方交汇之边疆视为这两种文明的瓢合剂,从而提出中国内地王朝与草原游牧社会在历史循环中构成互相边疆。

冲击反应模式。这是美国另一位中国通费正清的中国边疆理论。他长期致力于中国东南沿海通商口岸外贸历史研究,得出的结论是:近代以来的世界历史确实是以西方为中心展开的。没有西方扩张这一外生变量,古老的中国将一直维持传统状态。因此中国现代化的模式是西方冲击、东方反应的冲击一反应模式即中国作为国家的发展,是欧洲扩张冲击的被动结果,好像与中国内部几千年的发展无关。因此有人评价费正清的冲击一反应模式体现了一种外因决定论。但正因为西方列强的入侵,中国首先受到冲击的区域就是陆疆和海疆地区,因此这也是西方有关中国的边疆理论之一。

2.本土边疆理论

古代守中治边理论。中国古代中央王朝治边思想的核心是守中治边、羁摩四夷、德泽洽夷、守在四夷。如不以蛮夷而劳中国、欲理外,先理内、治安中国,而四夷自服 (《唐纪九》贞观三年十二月条)等话语就是这种思想的反映。在这种边疆思想的指导下,常视边疆为代表异已文化的异邦或蛮狄之野,以自身为华夏正统,制定治边的方略,如以蛮夷攻蛮夷,中国之长算 (《突厥传》)、以藩为屏、以夷治夷、亦无常法,临事制宜,略依其俗(《西羌传》)。关于具体的治边措施,则有羁摩之治、土官土司治策、改土归流、和亲、盟誓、纳质、教化、互市、屯田等。在处理边疆冲突时也提出了合纵连横、远交近攻等应用于战争的策略。宋人王象之曰:朝廷御边,重西北面轻东南。(《广南西路门》)这主要源于古代的疆域主要以陆疆为主,而西北陆疆的安宁与否,直接关系到中心在长安的国家安全。

民族区域自治理论。这是中国共产党根据国情解决边疆问题的理论。其主要内容是:第一,建立民族自治地方。所有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第二,设立自治机关。自治机关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具体形式,是国家统一领导下的一级地方国家政权;第三,行使自治权。自治机关依法行使自治权,管理本民族、本地区内部事务。由于绝大多数少数民族聚居边疆,因此民族区域自治理论就成为中国当代解决边疆问题的指导思想。

不同边疆学科中的边疆理论。边疆学的发起人、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心的马大正教授认为,边疆学的使命就是研究边疆危机中的各种问题。如他认为鸦片战争之后出现过边疆研究的两次高潮。第一次是在鸦片战争后,以魏源、何秋涛、夏燮等为代表的具有爱国主义思想的学者深感大清帝国国运日肇,为捍御外侮,巩固边防,潜心边疆研究;第二次是在上世纪20年代至40年代,一批接受资产阶级史学理论与方法的中国学者,痛心边疆危机,发愤研究边疆问题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果边政学则认为:只有当边疆政治的特殊地位在整个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的作用突出出来后,理论体系的产生才是不可避免的。它强调边疆的政治性。边防学认为:边防学是一门研究国家边境防卫、边境管理、边防建设活动基本规律,并指导边防实践的综合性、应用性军事学科。从边防学的视角看,我国的陆疆有东北边疆、北部边疆、西北边疆、西南边疆;我国的海疆有黄海海疆、东海海疆和南海海疆;我国的空疆则包括陆地领土的上空和海疆上空的广大空域。鉴于中国近代边防指导思想的失误,导致中国近代边防的全面危机,新中国成功实行了军事强边、政治安边、经济兴边、屯垦戍边、科技固边战略。边安学则认为安全不仅是作为国家实体的物理边界安全,更是为国家守边的各族人民的人身安全和心理安全。此说注重全球化背景下当代中国边疆的非传统安全问题及其引发的各类危机,注重根据以和谐为目标探索边疆地区安全治理的规律与模式。

三、中外边疆理论的功能分析

首先,中外边疆理论为不同时代的边疆界定提供了依据。当人类早期生活局限在埃及、巴比伦、中国和印度时,人类向往的是文明的中心而不是边疆,因为那时人类作为地球物种之一的数量只是生活在适合人类生长的地区。随着人类数量不断增长,不仅地球上适合人类居住的地区已经全部被人类占据且划界,而且不适合人类生存的太热或太冷的地球表面也因人类具有文化的力量而改造成适合人居的地区并划界,这样就出现了边疆。从这个意义上看,边疆的政治性和时代性是边疆理论产生的前提。在陆疆时代,谁控制了欧亚大陆,谁就掌握了世界的麦金德陆疆理论就成为欧亚大陆不同国家划界的依据。但由于陆疆时代的国家经历了人类不同生产方式的转变,尤其自工业革命以来,人类社会在物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和交往方式等方面,与农业社会相比都发生了质的变化,国家利益迅速向更大的地缘势力范围延伸,在其直接影响下国家的战略控制线往往会超越边界。结果就是地理大发现后的海疆时代的到来。在海疆时代,出现了领海或海疆的问题,海权理论的代表人物马汉认为制海权决定了一个国家的国运兴衰。这一理论对海疆界定奠定了基础;在空疆时代,领空被纳入国家主权的范畴。空军战略理论家意大利人杜黑提出:天空比海洋更重要,战争取胜的关键是掌握制空权;制空权包括空中交通控制权和空中作战成功两部分。20世纪中期以后,随着太空航行、星球探测等技术日益成熟,拥有这些高科技的美、苏(俄)等大国首先提出高边疆、战略边疆等理论,这就为天疆或空疆界定奠定了基础。我们从现有的一些边疆概念的界定和分类中就可以看出边疆理论对边疆界定的重大影响。如有人认为:边界包括了陆地边界、海上边界、空中边界、地下边界,甚至还有一些对国家利益来说十分重要的无形边界。边疆就是由这些真实的或无形的线所组成的。经由理论指导的边疆概念又通过法律手段得以确定和认可。如二战之后,国际法明确规定,国家领土是指完全隶属于国家主权下的地球空间部分,也就是指主权国管辖之下的全部国家疆域,由领陆、领海、领空和领底土(底层领土)组成。它在组成部分上增加了领底土,而在领土构成要件上则取消了宗主权、保护或委任统治与主权的同样重要性。1967年签署的《外层空间条约》认为:外层空间是对全人类开放的空间,是全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各国均可探索和利用,但其宗旨必须是为全人类谋福利。任何国家、组织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对外层空间提出主权要求,禁止将外层空间用于军事和战争目的。这些规定有利于整个人类对太空的有序开发和利用。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谁掌握了信息,控制了网络,谁就将拥有整个世界。于是信息边疆就成了继陆疆、海疆、领空和太空之后的第五边疆。这种界定与认可也是信息边疆理论指导的结果。因为谁能占有信息社会,谁就能称雄全球以至整个宇宙。

海外利益论文篇(8)

一、          南海问题的由来及现状

     南海诸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无论从南海诸岛的考古发现还是从历史典籍,都证明了这一客观事实。在二战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国际社会也都承认中国队南海诸岛的主权。但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地质考古发现我国南海地区储藏着丰富的石油、天然气资源后,相关的周边国家开始蚕食、侵吞其中的一些岛礁。而1982年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上获得通过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更加刺激了这些国家对南海诸岛的分割占领。这些国家利用《海洋法公约》中的某些对其有利的条款,在南海领土主权问题上与中国公然抗争,大大提高了南海问题解决的难度,从而逐渐造成了今日南海的局势。目前,东沙群岛、中沙群岛和西沙群岛在中国政府管辖之下。南沙群岛虽然主权属中国,但189个已有命名的岛、礁和暗滩、暗沙中,中国仅控制着9 个岛礁,其中包括台湾控制的太平岛,大部分岛屿都不在中国控制之中。有关国家抢占我南中国海岛礁约50个。其中越南占据着南沙的29个岛礁,菲律宾占据9 个,印度尼西亚2 个,马来西亚抢占9 个,文莱1 个。

    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这些国家开始分别在所占据的岛礁上修建飞机跑道,建渔港、灯塔和旅游观光点,并纷纷与外国石油公司合作,开采南沙地区的油气资源。一些国家自从涉足这一海域后,短短十几年时间,已从南海获取了重大经济利益,有的甚至从贫油国变成了油气资源出口国。到90年代末期,这些国家已经在南沙海域钻井1000多口,发现含油气构造200余个和油气田180个,仅1999年就年产石油4043万吨、天然气310亿立方米,分别是我国1999年整个近海石油年产量和天然气产量的2.5倍和7倍。目前,南沙海域已经有200多个油气田,超过1000口油井被东南亚国家勘探和开发,每年开采的石油超过5000万吨。各国对中国渔业资源的掠去是惊人的,并且还经常抓捕中国渔民。90年代东南亚的中国威胁论风嚣尘上,也是中国开始关注南中国海时,中国所处的地位十分被动。主要岛屿除太平岛为台湾所占之外,其余均控制在越、菲、马等国手上。

    对于东南亚相关国家来说,南海问题主要包含着主权、领土、资源之争。但对于中国来说,则更事关国家崛起的大业。综观近代世界大国历史,海洋权益与其兴衰紧密相关——荷兰、英国都是借海洋而登上历史舞台,俄国彼得大帝发动对瑞典的战争、数次瓜分波兰以获取出海口,美国的领土扩展到太平洋东岸,才有了今日美国。今天,美国无疑要借南海问题遏制中国的发展,而一个国家海洋权益的强弱,事关一个国家对海洋权力的争取、保护能力。中国的崛起,解决南海问题是题中应有之意。

    其次,南海问题事关国家安全。对于中国来说,南海具有重要的战略地缘价值,它是我国东南部战略防御的前哨阵地和华南地区的海上屏障。获得对南海(尤其是南沙)的支配地位,使中国的战略防御纵深向南推进数百海里,对于保障经济安全、军事安全有重要意义。南海问题不解决,则中国与东盟发展的不稳定因素也将长期存在。而且南海是海上交通要道,控制南海,对于中国的海上贸易安全有重要经济意义。

二、          中国政府南海政策的执行阻力分析

    中国政府在南海问题上的一贯政策是“主权归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关于政策的提出、发展等与本文关系不大的地方不再论述)。这一政策使争议双方有可能将注意力放到经济的优先发展上来从而有利于将双方引向和平解决争端的轨道上来,“共同开发”也可以避免南海问题被美日等国利用。为此,中国在经济、外交上进行了不懈的努力,签订了中、菲、越《在南中国海协议区三方联合海洋地震工作协议》,发表了中越双方《联合新闻公报》,但从目前南海各国所发生的事端来看,这些条约、公报都只是象征性的,并没有实质的约束作用。

    中国的政策之所以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我认为,其原因在于:

    1.大国的介入,南海地区国际形势复杂。南海各相关国家为造成既成事实,加紧对南海资源的开发,借助美日等国家的力量抗衡中国;其次,南海是重要国际贸易通道,主要各国(美、日、印、欧)在此有重要利益。而且,随着国际局势的变化、地区不稳定、中国的崛起,美国加紧对中国的遏制等因素,利益纠缠,国际形势复杂。[1]

    2.南海争端复杂。南海的争端,不仅仅在于南海相关国家对南海的资源开发,更在于对我主权的侵犯,使“主权在我”的前提形同虚设。各国在所占的岛屿上修筑机场、跑道、灯塔,并通过各种海基法案,无视本国政府的一再警告,肆无忌惮地侵犯我国主权。

    3.南海各相关国家在南海问题上共同合作,抗击中国,使中国面对一个国家利益集团,外交上十分被动。

    显然,要解决南海问题,必须排除或者最大可能减少美、日等国的干预,加强军事建设,分化瓦解东南亚各相关国家,争取各个击破。

三、经济、政治、军事、外交四政策的要素及其可行性

     1.经济政策

    通过发展对东盟的经济交流与合作,加大东盟各国对我之经济依赖。

    历史上,德国首相俾斯麦曾经用经济手段达到加紧联系德意志诸邦、孤立奥地利的目的,并最终通过三次王朝战争统一了德意志联邦。今天的欧盟,也正走着通过市场的统一走向政治的统一的进程中。古今历史的经验表明,经济决定政治,市场的统一使双方休戚相关、产生共同利益,最终导致政治上的统一。这是值得我们在南海问题上进行借鉴的。我们当然不需要在可以预见的时期内达到与南海各相关国实现政治统一的目标,但通过发展东盟与我国的经济贸易,可以大大加强南海各相关国的在华利益,从而增强其对华的经济依赖。这对于中国在南海争端较为不明显的时代,可以随时约束相关国家在此问题上不轻易作出冒进的政策举措。而日后在南海争端激化的情况下,则也给中国增加了一份筹码,中国可以在必要的时候对南海各相关国家进行经济制裁,这对于经济上严重依赖中国的相关国家来说,将造成极大打击。

    但是增加根据赫克歇尔-俄林的资源禀赋理论,中国与东盟各国在人口、科技等方面的禀赋差异不如东盟与美国那么明显,中国于东盟处于同一国际市场梯次,传统经济领域的经济分工与合作对东盟吸引力不大。在国际社会,我国生产的那些基于科技地段、劳动力密集型的产品(如纺织品、玩具等)甚至与东盟相关国家存在竞争的局面。因而中国政府应在非传统经济领域与南海各相关国家展开合作。中国应当积极与东南亚努力建立共同开发海洋资源,尤其是油气资源开发的合作机制,在不同的国际市场梯次中实现进一步的合作。以“海洋开发为例,如果各国能够从海域管辖权划分、油气田勘探开发、资金投入、技术开发、产品加工等多个层面探讨对争议海域油气资源的共同开发问题, 那么在外部环境日益改善的前提下 , 南海问题争议各方将很可能在海洋资源开发领域形成多领域、深层次的合作。”[2]一旦这种合作形成,经济的力量将把东盟与中国紧紧捆绑。而随着南海相关国家在这一领域经济利益不断扩张,它将很难离开南海。而中国根据现有的南海开发状况,保持对南海资源的较低依存度,就可以使中国在南海争端激化时游刃有余,处于相对优势的地位。

   其次,中国应加强同其他国家如美国、日本、欧盟等的经济联系,因为当面对巨大的经济利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轻易对中国进行经济制裁,发展与中亚、俄罗斯、非洲的友好关系,保证石油进口渠道多元化。

    相比较纯粹军事行动的政策而言,使用长久而渐进的经济政策显然不损国力,不伤东南亚各国人民的感情,不引起国际舆论对华的指控和世界大国对华的在政治经济外交上的孤立。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2.外交政策

    在南海争端中,美国绝对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区外角色。中国欲解决南海问

题,首先必须排除或者尽量减少美国在此区域的干预和对我国在南海行动的阻挠。在地缘经济、政治战略的影响下,出于对海上贸易通道、南海油气资源等的考虑,美国积极干预南海问题。美国通过与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国的军事合作,加强在此区域的军事存在,争取在此地的安全主导权,以南海问题为契机打压中国的崛起。进入21世纪以来,美国和东南亚国家合作展开的军事演习更显频繁,“肩并肩”、“金色眼镜蛇”、“卡特尔”等的展开,使中国南海的周边环境急剧恶化。中国的崛起必将影响美国在亚太地区的利益,排挤美国在东南亚的势力,因而美国与东南亚的军事合作,其战略意图是十分明显的,即构成东南亚-台湾-朝鲜半岛三位一体的“环形岛屿链”,从而达到压缩中国向太平洋发展的战略空间,遏制中国的崛起的目的。而南海相关国家也正好借美国之力打压中国,双方于是一拍即合。

   但是中国实力的增强和在国际上政治大国地位的确立是无法遏制的,美国急需中国在诸多重大国际事务中对其予以支持。因此,我认为,中国对于美国的外交政策应当由如下构成:1.尽可能发展与东盟各国的友好外交关系,如召开 “东盟外长会议”、“东盟首脑会议”,发展“东盟10+3”等经济合作,排挤美国在此区域的势力;2.在朝核问题、伊朗核问题、反恐等重大外交事件上对美国予以合理的支持,以要求其在南海问题上对我国的支持。

    此外,因尽量发展海军,弱化美国在此区域的军事优势。

    对于日本,则首要应在外交上承诺保证其南海贸易航线的安全,以此力争其对南海问题上持中立态度。

    明治时期日本外相伊藤博文曾经说过:“在实力相当时,外交就是力量;在实力悬殊时,力量就是外交。”国家利益和国家力量决定外交政策——从这一点说,我们发展海洋军事力量,建造大型水上作战舰艇、建造航母的确已是燃眉之急。军事上的支持对于此类事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的外交谈判的胜利是不可或缺的。我国在南海问题相关谈判中的最主要目标是确立中国对南海岛屿的主权。我们必须加大外交斡旋,采取各个击破的方式,以支持其对南海资源的开发为诱饵,逐一展开对南海相关各国的外交攻势,力求通过经济和军事上的压力,迫使其对南海(尤其是南沙诸岛)主权归我的外交要求达成妥协。之所以必须采取各个击破的方式,原因在于如果东盟相关国家出于其共同利益的考量,达成外交一致,这对于中国在外交谈判桌上的形势将极为不利,一个国家对抗一个国家利益集团,其信息之不对称不言而喻。毕竟对于东南亚相关国家来说,少一个分蛋糕的庞然大物显然更加符合其国家利益。

    谈判期间可派遣渔民和渔政船在有争议的海域展开大规模捕猎、巡逻行动,力求制造事端,如造成对我军民伤亡,则可借此加大对相关国家的外交压力,并博得国际舆论之同情,减少国际舆论对华政治压力。同时,在历史和法理两个维度上向世界宣布中国对南海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取得国际舆论对华支持。

待主权问题解决后,亦可如上制造事端,借机收回部分开发权,或者真正实现“共同开发”的既定政策,其底线是中国必须在南海拥有大部分利益。

    3.军事政策

    首先,应加快建设航母、新型核潜艇和大型海上作战舰艇,加强远洋作战能力。综观二战以来海战经验,以制空权夺取制海权是历史发展之必然。以中国目前的海空军实力,尚不具备远洋作战的能力(严格来说,打击海盗并不算是远洋作战),完全无法与美国抗衡。一旦美国介入南海事端,则中国将处于极端劣势的地位。中国海军之所长仅在近海作战(有沿海空军、陆军和二炮部队的支援),而远洋作战,非有航母不可。中国一日无航母,则一日不可轻易与日美交恶。

    其次,中国若对东南亚相关国家中的某一国发动战争,考虑到唇亡齿寒,相关国家极有可能相互联合,共同抗击中国海军在南海的军事行动。而美国、印度等国出于对华遏制政策的考虑,日本出于对海上生命线安全的考虑,极有可能出兵干预,届时中国将处于极端恶劣的军事环境,这对于中国的经济建设、海军发展将是一场灾难。战争只因当是政治的延续,单纯以军事手段解决南海问题可以说是下策。

    第三,与南海各相关国家展开广泛的非传统安全的合作,促进军事互信,通过军事合作,打击该海区的海盗,展示中国海军实力,对南海各相关国家产生威慑作用。

    当前中国所能采取的仅仅是一些“准军事”手段,比如,海洋渔政船巡航等,这样能在目前能力范围内既不引起外交事件也能有效维护我国主权,并且比较经济的手段。

    4.政治策略

    首先应通过政治、经济、文化乃至军事各领域加强与台湾地区的友好关系。

    第三次“陈江会”签署三协议、发表一个共识,宣布将开通两岸定期航班、就大陆资本赴台投资达致共识,两岸“三通”已经全面实现。大陆与台湾关系的友好发展,可以逐渐打破美国对华的军事遏制,而且,两岸的友好发展将大大有利于南海问题的解决。大陆应力求与台湾达成共识,在军事上加强合作。甚至共同在太平岛驻军,这对于南海相关国家的威慑力是不言而喻的。

   其次,加强全国人民的海权意识,保证中国在南海问题上有足够的群众基础,减少在非正常时期的舆论压力和政策执行难度。

    以上4个政策,当然是不能割裂来实施的,其中经济合作和军事建设将贯穿整个南海问题解决的过程,外交斡旋以求突破是其重点,造成敌我军民冲突、获取国际舆论同情是外交辅助,排除或减少美日压力是关键,与台湾达成政治和解与合作、唤起民众的海权意识是前提,4方面的政策应当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共同在南海问题上发挥最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郭渊:《冷战后美国的南中国海政策》,载《学术探索》,2008年1月,第一期

[2]刘中民:《海权问题与中美关系论述》,载《东北亚论坛》,2006年9月,第五期

海外利益论文篇(9)

南海问题的由来及现状

南海诸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无论从南海诸岛的考古发现还是从历史典籍,都证明了这一客观事实。在二战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国际社会也都承认中国队南海诸岛的主权。但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地质考古发现我国南海地区储藏着丰富的石油、天然气资源后,相关的周边国家开始蚕食、侵吞其中的一些岛礁。而1982年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上获得通过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更加刺激了这些国家对南海诸岛的分割占领。这些国家利用《海洋法公约》中的某些对其有利的条款,在南海领土主权问题上与中国公然抗争,大大提高了南海问题解决的难度,从而逐渐造成了今日南海的局势。目前,东沙群岛、中沙群岛和西沙群岛在中国政府管辖之下。南沙群岛虽然主权属中国,但189个已有命名的岛、礁和暗滩、暗沙中,中国仅控制着9 个岛礁,其中包括台湾控制的太平岛,大部分岛屿都不在中国控制之中。有关国家抢占我南中国海岛礁约50个。其中越南占据着南沙的29个岛礁,菲律宾占据9 个,印度尼西亚2 个,马来西亚抢占9 个,文莱1 个。

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这些国家开始分别在所占据的岛礁上修建飞机跑道,建渔港、灯塔和旅游观光点,并纷纷与外国石油公司合作,开采南沙地区的油气资源。一些国家自从涉足这一海域后,短短十几年时间,已从南海获取了重大经济利益,有的甚至从贫油国变成了油气资源出口国。到90年代末期,这些国家已经在南沙海域钻井1000多口,发现含油气构造200余个和油气田180个,仅1999年就年产石油4043万吨、天然气310亿立方米,分别是我国1999年整个近海石油年产量和天然气产量的2.5倍和7倍。目前,南沙海域已经有200多个油气田,超过1000口油井被东南亚国家勘探和开发,每年开采的石油超过5000万吨。各国对中国渔业资源的掠去是惊人的,并且还经常抓捕中国渔民。90年代东南亚的中国威胁论风嚣尘上,也是中国开始关注南中国海时,中国所处的地位十分被动。主要岛屿除太平岛为台湾所占之外,其余均控制在越、菲、马等国手上。

对于东南亚相关国家来说,南海问题主要包含着主权、领土、资源之争。但对于中国来说,则更事关国家崛起的大业。综观近代世界大国历史,海洋权益与其兴衰紧密相关——荷兰、英国都是借海洋而登上历史舞台,俄国彼得大帝发动对瑞典的战争、数次瓜分波兰以获取出海口,美国的领土扩展到太平洋东岸,才有了今日美国。今天,美国无疑要借南海问题遏制中国的发展,而一个国家海洋权益的强弱,事关一个国家对海洋权力的争取、保护能力。中国的崛起,解决南海问题是题中应有之意。

其次,南海问题事关国家安全。对于中国来说,南海具有重要的战略地缘价值,它是我国东南部战略防御的前哨阵地和华南地区的海上屏障。获得对南海(尤其是南沙)的支配地位,使中国的战略防御纵深向南推进数百海里,对于保障经济安全、军事安全有重要意义。南海问题不解决,则中国与东盟发展的不稳定因素也将长期存在。而且南海是海上交通要道,控制南海,对于中国的海上贸易安全有重要经济意义。

二、

中国政府南海政策的执行阻力分析

中国政府在南海问题上的一贯政策是“主权归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关于政策的提出、发展等与本文关系不大的地方不再论述)。这一政策使争议双方有可能将注意力放到经济的优先发展上来从而有利于将双方引向和平解决争端的轨道上来,“共同开发”也可以避免南海问题被美日等国利用。为此,中国在经济、外交上进行了不懈的努力,签订了中、菲、越《在南中国海协议区三方联合海洋地震工作协议》,发表了中越双方《联合新闻公报》,但从目前南海各国所发生的事端来看,这些条约、公报都只是象征性的,并没有实质的约束作用。

中国的政策之所以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我认为,其原因在于:

1.大国的介入,南海地区国际形势复杂。南海各相关国家为造成既成事实,加紧对南海资源的开发,借助美日等国家的力量抗衡中国;其次,南海是重要国际贸易通道,主要各国(美、日、印、欧)在此有重要利益。而且,随着国际局势的变化、地区不稳定、中国的崛起,美国加紧对中国的遏制等因素,利益纠缠,国际形势复杂。[1]

2.南海争端复杂。南海的争端,不仅仅在于南海相关国家对南海的资源开发,更在于对我主权的侵犯,使“主权在我”的前提形同虚设。各国在所占的岛屿上修筑机场、跑道、灯塔,并通过各种海基法案,无视本国政府的一再警告,肆无忌惮地侵犯我国主权。

3.南海各相关国家在南海问题上共同合作,抗击中国,使中国面对一个国家利益集团,外交上十分被动。

显然,要解决南海问题,必须排除或者最大可能减少美、日等国的干预,加强军事建设,分化瓦解东南亚各相关国家,争取各个击破。

三、经济、政治、军事、外交四政策的要素及其可行性

1.经济政策

通过发展对东盟的经济交流与合作,加大东盟各国对我之经济依赖。

历史上,德国首相俾斯麦曾经用经济手段达到加紧联系德意志诸邦、孤立奥地利的目的,并最终通过三次王朝战争统一了德意志联邦。今天的欧盟,也正走着通过市场的统一走向政治的统一的进程中。古今历史的经验表明,经济决定政治,市场的统一使双方休戚相关、产生共同利益,最终导致政治上的统一。这是值得我们在南海问题上进行借鉴的。我们当然不需要在可以预见的时期内达到与南海各相关国实现政治统一的目标,但通过发展东盟与我国的经济贸易,可以大大加强南海各相关国的在华利益,从而增强其对华的经济依赖。这对于中国在南海争端较为不明显的时代,可以随时约束相关国家在此问题上不轻易作出冒进的政策举措。而日后在南海争端激化的情况下,则也给中国增加了一份筹码,中国可以在必要的时候对南海各相关国家进行经济制裁,这对于经济上严重依赖中国的相关国家来说,将造成极大打击。

但是增加根据赫克歇尔-俄林的资源禀赋理论,中国与东盟各国在人口、科技等方面的禀赋差异不如东盟与美国那么明显,中国于东盟处于同一国际市场梯次,传统经济领域的经济分工与合作对东盟吸引力不大。在国际社会,我国生产的那些基于科技地段、劳动力密集型的产品(如纺织品、玩具等)甚至与东盟相关国家存在竞争的局面。因而中国政府应在非传统经济领域与南海各相关国家展开合作。中国应当积极与东南亚努力建立共同开发海洋资源,尤其是油气资源开发的合作机制,在不同的国际市场梯次中实现进一步的合作。以“海洋开发为例,如果各国能够从海域管辖权划分、油气田勘探开发、资金投入、技术开发、产品加工等多个层面探讨对争议海域油气资源的共同开发问题, 那么在外部环境日益改善的前提下 , 南海问题争议各方将很可能在海洋资源开发领域形成多领域、深层次的合作。”[2]一旦这种合作形成,经济的力量将把东盟与中国紧紧捆绑。而随着南海相关国家在这一领域经济利益不断扩张,它将很难离开南海。而中国根据现有的南海开发状况,保持对南海资源的较低依存度,就可以使中国在南海争端激化时游刃有余,处于相对优势的地位。 其次,中国应加强同其他国家如美国、日本、欧盟等的经济联系,因为当面对巨大的经济利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轻易对中国进行经济制裁,发展与中亚、俄罗斯、非洲的友好关系,保证石油进口渠道多元化。

相比较纯粹军事行动的政策而言,使用长久而渐进的经济政策显然不损国力,不伤东南亚各国人民的感情,不引起国际舆论对华的指控和世界大国对华的在政治经济外交上的孤立。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2.外交政策

在南海争端中,美国绝对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区外角色。中国欲解决南海问

题,首先必须排除或者尽量减少美国在此区域的干预和对我国在南海行动的阻挠。在地缘经济、政治战略的影响下,出于对海上贸易通道、南海油气资源等的考虑,美国积极干预南海问题。美国通过与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国的军事合作,加强在此区域的军事存在,争取在此地的安全主导权,以南海问题为契机打压中国的崛起。进入21世纪以来,美国和东南亚国家合作展开的军事演习更显频繁,“肩并肩”、“金色眼镜蛇”、“卡特尔”等的展开,使中国南海的周边环境急剧恶化。中国的崛起必将影响美国在亚太地区的利益,排挤美国在东南亚的势力,因而美国与东南亚的军事合作,其战略意图是十分明显的,即构成东南亚-台湾-朝鲜半岛三位一体的“环形岛屿链”,从而达到压缩中国向太平洋发展的战略空间,遏制中国的崛起的目的。而南海相关国家也正好借美国之力打压中国,双方于是一拍即合。

但是中国实力的增强和在国际上政治大国地位的确立是无法遏制的,美国急需中国在诸多重大国际事务中对其予以支持。因此,我认为,中国对于美国的外交政策应当由如下构成:1.尽可能发展与东盟各国的友好外交关系,如召开 “东盟外长会议”、“东盟首脑会议”,发展“东盟10+3”等经济合作,排挤美国在此区域的势力;2.在朝核问题、伊朗核问题、反恐等重大外交事件上对美国予以合理的支持,以要求其在南海问题上对我国的支持。

此外,因尽量发展海军,弱化美国在此区域的军事优势。

对于日本,则首要应在外交上承诺保证其南海贸易航线的安全,以此力争其对南海问题上持中立态度。

明治时期日本外相伊藤博文曾经说过:“在实力相当时,外交就是力量;在实力悬殊时,力量就是外交。”国家利益和国家力量决定外交政策——从这一点说,我们发展海洋军事力量,建造大型水上作战舰艇、建造航母的确已是燃眉之急。军事上的支持对于此类事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的外交谈判的胜利是不可或缺的。我国在南海问题相关谈判中的最主要目标是确立中国对南海岛屿的主权。我们必须加大外交斡旋,采取各个击破的方式,以支持其对南海资源的开发为诱饵,逐一展开对南海相关各国的外交攻势,力求通过经济和军事上的压力,迫使其对南海(尤其是南沙诸岛)主权归我的外交要求达成妥协。之所以必须采取各个击破的方式,原因在于如果东盟相关国家出于其共同利益的考量,达成外交一致,这对于中国在外交谈判桌上的形势将极为不利,一个国家对抗一个国家利益集团,其信息之不对称不言而喻。毕竟对于东南亚相关国家来说,少一个分蛋糕的庞然大物显然更加符合其国家利益。

谈判期间可派遣渔民和渔政船在有争议的海域展开大规模捕猎、巡逻行动,力求制造事端,如造成对我军民伤亡,则可借此加大对相关国家的外交压力,并博得国际舆论之同情,减少国际舆论对华政治压力。同时,在历史和法理两个维度上向世界宣布中国对南海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取得国际舆论对华支持。

待主权问题解决后,亦可如上制造事端,借机收回部分开发权,或者真正实现“共同开发”的既定政策,其底线是中国必须在南海拥有大部分利益。

3.军事政策

首先,应加快建设航母、新型核潜艇和大型海上作战舰艇,加强远洋作战能力。综观二战以来海战经验,以制空权夺取制海权是历史发展之必然。以中国目前的海空军实力,尚不具备远洋作战的能力(严格来说,打击海盗并不算是远洋作战),完全无法与美国抗衡。一旦美国介入南海事端,则中国将处于极端劣势的地位。中国海军之所长仅在近海作战(有沿海空军、陆军和二炮部队的支援),而远洋作战,非有航母不可。中国一日无航母,则一日不可轻易与日美交恶。

其次,中国若对东南亚相关国家中的某一国发动战争,考虑到唇亡齿寒,相关国家极有可能相互联合,共同抗击中国海军在南海的军事行动。而美国、印度等国出于对华遏制政策的考虑,日本出于对海上生命线安全的考虑,极有可能出兵干预,届时中国将处于极端恶劣的军事环境,这对于中国的经济建设、海军发展将是一场灾难。战争只因当是政治的延续,单纯以军事手段解决南海问题可以说是下策。

第三,与南海各相关国家展开广泛的非传统安全的合作,促进军事互信,通过军事合作,打击该海区的海盗,展示中国海军实力,对南海各相关国家产生威慑作用。

当前中国所能采取的仅仅是一些“准军事”手段,比如,海洋渔政船巡航等,这样能在目前能力范围内既不引起外交事件也能有效维护我国主权,并且比较经济的手段。

4.政治策略

首先应通过政治、经济、文化乃至军事各领域加强与台湾地区的友好关系。

第三次“陈江会”签署三协议、发表一个共识,宣布将开通两岸定期航班、就大陆资本赴台投资达致共识,两岸“三通”已经全面实现。大陆与台湾关系的友好发展,可以逐渐打破美国对华的军事遏制,而且,两岸的友好发展将大大有利于南海问题的解决。大陆应力求与台湾达成共识,在军事上加强合作。甚至共同在太平岛驻军,这对于南海相关国家的威慑力是不言而喻的。

其次,加强全国人民的海权意识,保证中国在南海问题上有足够的群众基础,减少在非正常时期的舆论压力和政策执行难度。

以上4个政策,当然是不能割裂来实施的,其中经济合作和军事建设将贯穿整个南海问题解决的过程,外交斡旋以求突破是其重点,造成敌我军民冲突、获取国际舆论同情是外交辅助,排除或减少美日压力是关键,与台湾达成政治和解与合作、唤起民众的海权意识是前提,4方面的政策应当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共同在南海问题上发挥最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郭渊:《冷战后美国的南中国海政策》,载《学术探索》,2008年1月,第一期

[2]刘中民:《海权问题与中美关系论述》,载《东北亚论坛》,2006年9月,第五期

海外利益论文篇(10)

一、 南海问题的由来及现状

南海诸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无论从南海诸岛的考古发现还是从历史典籍,都证明了这一客观事实。在二战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国际社会也都承认中国队南海诸岛的。但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地质考古发现我国南海地区储藏着丰富的石油、天然气资源后,相关的周边国家开始蚕食、侵吞其中的一些岛礁。而1982年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上获得通过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更加刺激了这些国家对南海诸岛的分割占领。这些国家利用《海洋法公约》中的某些对其有利的条款,在南海领土问题上与中国公然抗争,大大提高了南海问题解决的难度,从而逐渐造成了今日南海的局势。目前,东沙群岛、中沙群岛和西沙群岛在中国政府管辖之下。南沙群岛虽然属中国,但189个已有命名的岛、礁和暗滩、暗沙中,中国仅控制着9 个岛礁,其中包括台湾控制的太平岛,大部分岛屿都不在中国控制之中。有关国家抢占我南中国海岛礁约50个。其中越南占据着南沙的29个岛礁,菲律宾占据9 个,印度尼西亚2 个,马来西亚抢占9 个,文莱1 个。

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这些国家开始分别在所占据的岛礁上修建飞机跑道,建渔港、灯塔和旅游观光点,并纷纷与外国石油公司合作,开采南沙地区的油气资源。一些国家自从涉足这一海域后,短短十几年时间,已从南海获取了重大经济利益,有的甚至从贫油国变成了油气资源出口国。到90年代末期,这些国家已经在南沙海域钻井1000多口,发现含油气构造200余个和油气田180个,仅1999年就年产石油4043万吨、天然气310亿立方米,分别是我国1999年整个近海石油年产量和天然气产量的2.5倍和7倍。目前,南沙海域已经有200多个油气田,超过1000口油井被东南亚国家勘探和开发,每年开采的石油超过5000万吨。各国对中国渔业资源的掠去是惊人的,并且还经常抓捕中国渔民。90年代东南亚的中国风嚣尘上,也是中国开始关注南中国海时,中国所处的地位十分被动。主要岛屿除太平岛为台湾所占之外,其余均控制在越、菲、马等国手上。

对于东南亚相关国家来说,南海问题主要包含着、领土、资源之争。但对于中国来说,则更事关国家崛起的大业。综观近代世界大国历史,海洋权益与其兴衰紧密相关——荷兰、英国都是借海洋而登上历史舞台,俄国彼得大帝发动对瑞典的战争、数次瓜分波兰以获取出海口,美国的领土扩展到太平洋东岸,才有了今日美国。今天,美国无疑要借南海问题遏制中国的发展,而一个国家海洋权益的强弱,事关一个国家对海洋权力的争取、保护能力。中国的崛起,解决南海问题是题中应有之意。

其次,南海问题事关国家安全。对于中国来说,南海具有重要的战略地缘价值,它是我国东南部战略防御的前哨阵地和华南地区的海上屏障。获得对南海(尤其是南沙)的支配地位,使中国的战略防御纵深向南推进数百海里,对于保障经济安全、军事安全有重要意义。南海问题不解决,则中国与东盟发展的不稳定因素也将长期存在。而且南海是海上交通要道,控制南海,对于中国的海上贸易安全有重要经济意义。

二、 中国政府南海政策的执行阻力分析

中国政府在南海问题上的一贯政策是“归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关于政策的提出、发展等与本文关系不大的地方不再论述)。这一政策使争议双方有可能将注意力放到经济的优先发展上来从而有利于将双方引向和平解决争端的轨道上来,“共同开发”也可以避免南海问题被美日等国利用。为此,中国在经济、外交上进行了不懈的努力,签订了中、菲、越《在南中国海协议区三方联合海洋地震工作协议》,发表了中越双方《联合新闻公报》,但从目前南海各国所发生的事端来看,这些条约、公报都只是象征性的,并没有实质的约束作用。

中国的政策之所以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我认为,其原因在于:

1.大国的介入,南海地区国际形势复杂。南海各相关国家为造成既成事实,加紧对南海资源的开发,借助美日等国家的力量抗衡中国;其次,南海是重要国际贸易通道,主要各国(美、日、印、欧)在此有重要利益。而且,随着国际局势的变化、地区不稳定、中国的崛起,美国加紧对中国的遏制等因素,利益纠缠,国际形势复杂。[1]

2.南海争端复杂。南海的争端,不仅仅在于南海相关国家对南海的资源开发,更在于对我的侵犯,使“在我”的前提形同虚设。各国在所占的岛屿上修筑机场、跑道、灯塔,并通过各种海基法案,无视本国政府的一再警告,肆无忌惮地侵犯我国。

3.南海各相关国家在南海问题上共同合作,抗击中国,使中国面对一个国家利益集团,外交上十分被动。

显然,要解决南海问题,必须排除或者最大可能减少美、日等国的干预,加强军事建设,分化瓦解东南亚各相关国家,争取各个击破。

三、经济、政治、军事、外交四政策的要素及其可行性

1.经济政策

通过发展对东盟的经济交流与合作,加大东盟各国对我之经济依赖。

历史上,德国首相俾斯麦曾经用经济手段达到加紧联系德意志诸邦、孤立奥地利的目的,并最终通过三次王朝战争统一了德意志联邦。今天的欧盟,也正走着通过市场的统一走向政治的统一的进程中。古今历史的经验表明,经济决定政治,市场的统一使双方休戚相关、产生共同利益,最终导致政治上的统一。这是值得我们在南海问题上进行借鉴的。我们当然不需要在可以预见的时期内达到与南海各相关国实现政治统一的目标,但通过发展东盟与我国的经济贸易,可以大大加强南海各相关国的在华利益,从而增强其对华的经济依赖。这对于中国在南海争端较为不明显的时代,可以随时约束相关国家在此问题上不轻易作出冒进的政策举措。而日后在南海争端激化的情况下,则也给中国增加了一份筹码,中国可以在必要的时候对南海各相关国家进行经济制裁,这对于经济上严重依赖中国的相关国家来说,将造成极大打击。

但是增加根据赫克歇尔-俄林的资源禀赋理论,中国与东盟各国在人口、科技等方面的禀赋差异不如东盟与美国那么明显,中国于东盟处于同一国际市场梯次,传统经济领域的经济分工与合作对东盟吸引力不大。在国际社会,我国生产的那些基于科技地段、劳动力密集型的产品(如纺织品、玩具等)甚至与东盟相关国家存在竞争的局面。因而中国政府应在非传统经济领域与南海各相关国家展开合作。中国应当积极与东南亚努力建立共同开发海洋资源,尤其是油气资源开发的合作机制,在不同的国际市场梯次中实现进一步的合作。以“海洋开发为例,如果各国能够从海域管辖权划分、油气田勘探开发、资金投入、技术开发、产品加工等多个层面探讨对争议海域油气资源的共同开发问题, 那么在外部环境日益改善的前提下 , 南海问题争议各方将很可能在海洋资源开发领域形成多领域、深层次的合作。”[2]一旦这种合作形成,经济的力量将把东盟与中国紧紧捆绑。而随着南海相关国家在这一领域经济利益不断扩张,它将很难离开南海。而中国根据现有的南海开发状况,保持对南海资源的较低依存度,就可以使中国在南海争端激化时游刃有余,处于相对优势的地位。

其次,中国应加强同其他国家如美国、日本、欧盟等的经济联系,因为当面对巨大的经济利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轻易对中国进行经济制裁,发展与中亚、俄罗斯、非洲的友好关系,保证石油进口渠道多元化。

相比较纯粹军事行动的政策而言,使用长久而渐进的经济政策显然不损国力,不伤东南亚各国人民的感情,不引起国际舆论对华的指控和世界大国对华的在政治经济外交上的孤立。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2.外交政策

在南海争端中,美国绝对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区外角色。中国欲解决南海问

题,首先必须排除或者尽量减少美国在此区域的干预和对我国在南海行动的阻挠。在地缘经济、政治战略的影响下,出于对海上贸易通道、南海油气资源等的考虑,美国积极干预南海问题。美国通过与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国的军事合作,加强在此区域的军事存在,争取在此地的安全主导权,以南海问题为契机打压中国的崛起。进入21世纪以来,美国和东南亚国家合作展开的军事演习更显频繁,“肩并肩”、“金色眼镜蛇”、“卡特尔”等的展开,使中国南海的周边环境急剧恶化。中国的崛起必将影响美国在亚太地区的利益,排挤美国在东南亚的势力,因而美国与东南亚的军事合作,其战略意图是十分明显的,即构成东南亚-台湾-朝鲜半岛三位一体的“环形岛屿链”,从而达到压缩中国向太平洋发展的战略空间,遏制中国的崛起的目的。而南海相关国家也正好借美国之力打压中国,双方于是一拍即合。

但是中国实力的增强和在国际上政治大国地位的确立是无法遏制的,美国急需中国在诸多重大国际事务中对其予以支持。因此,我认为,中国对于美国的外交政策应当由如下构成:1.尽可能发展与东盟各国的友好外交关系,如召开 “东盟外长会议”、“东盟首脑会议”,发展“东盟10+3”等经济合作,排挤美国在此区域的势力;2.在朝核问题、伊朗核问题、反恐等重大外交事件上对美国予以合理的支持,以要求其在南海问题上对我国的支持。

此外,因尽量发展海军,弱化美国在此区域的军事优势。

对于日本,则首要应在外交上承诺保证其南海贸易航线的安全,以此力争其对南海问题上持中立态度。

明治时期日本外相伊藤博文曾经说过:“在实力相当时,外交就是力量;在实力悬殊时,力量就是外交。”国家利益和国家力量决定外交政策——从这一点说,我们发展海洋军事力量,建造大型水上作战舰艇、建造航母的确已是燃眉之急。军事上的支持对于此类事关国家、领土完整的外交谈判的胜利是不可或缺的。我国在南海问题相关谈判中的最主要目标是确立中国对南海岛屿的。我们必须加大外交斡旋,采取各个击破的方式,以支持其对南海资源的开发为诱饵,逐一展开对南海相关各国的外交攻势,力求通过经济和军事上的压力,迫使其对南海(尤其是南沙诸岛)归我的外交要求达成妥协。之所以必须采取各个击破的方式,原因在于如果东盟相关国家出于其共同利益的考量,达成外交一致,这对于中国在外交谈判桌上的形势将极为不利,一个国家对抗一个国家利益集团,其信息之不对称不言而喻。毕竟对于东南亚相关国家来说,少一个分蛋糕的庞然大物显然更加符合其国家利益。

谈判期间可派遣渔民和渔政船在有争议的海域展开大规模捕猎、巡逻行动,力求制造事端,如造成对我军民伤亡,则可借此加大对相关国家的外交压力,并博得国际舆论之同情,减少国际舆论对华政治压力。同时,在历史和法理两个维度上向世界宣布中国对南海拥有无可争辩的,取得国际舆论对华支持。

待问题解决后,亦可如上制造事端,借机收回部分开发权,或者真正实现“共同开发”的既定政策,其底线是中国必须在南海拥有大部分利益。

3.军事政策

首先,应加快建设航母、新型核潜艇和大型海上作战舰艇,加强远洋作战能力。综观二战以来海战经验,以制空权夺取制海权是历史发展之必然。以中国目前的海空军实力,尚不具备远洋作战的能力(严格来说,打击海盗并不算是远洋作战),完全无法与美国抗衡。一旦美国介入南海事端,则中国将处于极端劣势的地位。中国海军之所长仅在近海作战(有沿海空军、陆军和二炮部队的支援),而远洋作战,非有航母不可。中国一日无航母,则一日不可轻易与日美交恶。

其次,中国若对东南亚相关国家中的某一国发动战争,考虑到唇亡齿寒,相关国家极有可能相互联合,共同抗击中国海军在南海的军事行动。而美国、印度等国出于对华遏制政策的考虑,日本出于对海上生命线安全的考虑,极有可能出兵干预,届时中国将处于极端恶劣的军事环境,这对于中国的经济建设、海军发展将是一场灾难。战争只因当是政治的延续,单纯以军事手段解决南海问题可以说是下策。

第三,与南海各相关国家展开广泛的非传统安全的合作,促进军事互信,通过军事合作,打击该海区的海盗,展示中国海军实力,对南海各相关国家产生威慑作用。

当前中国所能采取的仅仅是一些“准军事”手段,比如,海洋渔政船巡航等,这样能在目前能力范围内既不引起外交事件也能有效维护我国,并且比较经济的手段。

4.政治策略

首先应通过政治、经济、文化乃至军事各领域加强与台湾地区的友好关系。

第三次“陈江会”签署三协议、发表一个共识,宣布将开通两岸定期航班、就大陆资本赴台投资达致共识,两岸“三通”已经全面实现。大陆与台湾关系的友好发展,可以逐渐打破美国对华的军事遏制,而且,两岸的友好发展将大大有利于南海问题的解决。大陆应力求与台湾达成共识,在军事上加强合作。甚至共同在太平岛驻军,这对于南海相关国家的威慑力是不言而喻的。

其次,加强全国人民的海权意识,保证中国在南海问题上有足够的群众基础,减少在非正常时期的舆论压力和政策执行难度。

以上4个政策,当然是不能割裂来实施的,其中经济合作和军事建设将贯穿整个南海问题解决的过程,外交斡旋以求突破是其重点,造成敌我军民冲突、获取国际舆论同情是外交辅助,排除或减少美日压力是关键,与台湾达成政治和解与合作、唤起民众的海权意识是前提,4方面的政策应当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共同在南海问题上发挥最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郭渊:《冷战后美国的南中国海政策》,载《学术探索》,2008年1月,第一期

[2]刘中民:《海权问题与中美关系论述》,载《东北亚论坛》,2006年9月,第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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