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方案汇总十篇

时间:2022-10-08 17:19:33

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方案

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方案篇(1)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主导、属地为主、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净化、绿化、美化、硬化、拆除、清理遮挡等方式,对公路路域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改善公路路域环境,美化公路沿线村居景观,创造文明、优美、安全、畅通的公路通行条件。

二、整治范围

街道辖区内主要道路两侧,重点是路西延、西过境路、东外环路可视范围内影响公路路域环境的区域。

三、整治内容、标准及措施

1、垃圾治理:由街道林业站、公路站、环卫所及各村(居)分工负责。公路及沿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无垃圾、白色污染,公路边沟内无堆放农作物秸秆现象,不得露天焚烧树木、枝叶、枯草及其它废弃物,由专业垃圾运输队、村垃圾保洁队、林业站、公路站、环卫所保洁队将各种垃圾清扫集中,统管统运至垃圾场,集中处置。

2、沿路绿化:张辛路背景林完成种植,博临路、郑王路、西过境、外环路两侧及牛山路西延路段企事业单位门前尚未进行绿化的要全部绿化,其他路段尽可能种植林带,不宜种植林带的要与自然景观协调。由城建办负责日常管理,加强中耕除草、浇水及病虫害防治,及时清理死株枯枝并及时补植,做到树体管理规范,绿化带整齐美观,无杂草。

3、沿线建筑:各工作片、各村(居)负责辖区内主要道路两侧建筑物美观、整洁,无残垣断壁。对临时不能拆除的违章建筑,统一清洁、粉刷,门前进出路口要全面硬化、美化。沿路广告牌匾设置规范,能统一制作的统一制作,达到整体美化效果。

4、占用道路及店外经营现象治理:组织城管、交通、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行动,对公路两侧乱摆乱放现象进行统一清理,加大巡查力度,确保路面无堆放物、摆摊设点、设置障碍及维修、清洗、随意停放车辆等现象。对孙娄、闫家、西孙集贸市场进行集中整治,保障道路畅通有序。

5、平交路口:平交路口设置规范,与公路连接的平交路口低于公路路面,穿村段同侧平交路口距离原则上不少于200米,其他路段原则上不少于500米,排水受影响的,设置盖板涵或圆管涵,其跨径或直径不小于1米,省、区级道路修建平交路口需到区交管部门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2月16日-2月20日)

街道办事处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委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整治内容和工作标准,全面排查辖区存在的问题,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全力推进工作开展。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2月26日-5月20日)

根据排查出的问题,按照制定的整治方案和工作措施,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在街道范围内集中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注重整治工作成效,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年5月21日-5月31日)

对街道开展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同时迎接区级检查验收。

五、有关要求

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方案篇(2)

坚持以人为本,围绕打造“环境优美、安全便捷、监管有力、服务一流”的公路交通环境,以优化美化交通环境为目标,将公路环境综合整治与全面推进我市生态旅游相结合。力争通过综合整治,彻底消除公路沿线“脏”、“乱”、“差”现象,实现公路沿线绿化梯次分布;公路用地无堆放物、无垃圾、建筑控制区内无违法建筑;非公路标志标牌设置规范有序;全面提升公路沿线环境的洁化、绿化和美化水平,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公众出行提供“畅通、安全、舒适、优美、生态”的公路通行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整治行动的领导,我局成立“路域环境整治”领导小组。

三、整治顺序

公路沿线违法设施逐处依法整治。

四、整治内容

以“一种四清”(即种植绿化,清理垃圾、清理违法建筑、清理非公路标志牌、清理违法开口)为整治重点,依法彻底整治公路沿线环境的“脏、乱、差”现象,全面深入推进公路沿线洁化、绿化、美化,实现公路沿线环境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一)清理公路沿线垃圾。清除国、省、县道公路沿线乱堆乱放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非法废品收购点,消除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外的“白色垃圾”,提高国、省、县道公路沿线环境的洁化程度,可视范围内无垃圾、无污染。

(二)清理整顿公路路域内的违章建筑物。对公路沿线两侧及公路桥下的违法建筑物、违法搭建、废弃建筑物、地面构筑物进行坚决拆除;拆除、迁移、规范建筑控制区内的破旧建筑等有碍观瞻的场所;对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有碍观瞻的建筑物予以拆除或进行规范整修,统一刷白处理;同时,加强对违法建筑物拆除现场的巡查复查,严防违法建筑死灰复燃。

(三)对公路沿线公路标志标牌进行整治。严格控制新增数量,原则上不新增非公路标志标牌。对未经许可设置的违法非公路标志标牌,责令产权单位限期无偿拆除。对经许可设置的版面破损、结构锈蚀的非公路标志标牌,责令产权单位限期修复;对倾覆、倒塌、结构受损或有结构安全风险的,责令产权单位立即拆除。

完善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加强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和维护,对公路用地内的非公路标志进行全面规范,实现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标牌设置达到“规范、安全、美观”的标准。

(四)对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整治。加强对公路两侧的平交道口进行规范管理。对未经审批设置、未按规范搭接且存在安全隐患的,要依法封闭并登记造册。

五、整治安排

整治行动从2016年6月1日开始至2016年8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阶段(2016年6月1日—2016年6月30日)

通过媒体报道和张贴通告、出动宣传车在人口密集的城区和主要路段进行巡回播放《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省公路条例》原文,在公路沿线张贴宣传海报及向沿线居民和人员密集地发放宣传单。

第二阶段:集中治理阶段(2016年7月1日—2016年7月31日)

按照先治脏后治乱、先拆除再完善、先重点再全面的要求,强势推进公路综合整治工作,力争在短期内使公路环境得到提升,公路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

第三阶段:长效治理阶段(2016年8月1日—2016年8月31日)

按照“一手抓整治,一手抓巩固”的要求,形成长效机制。对本辖区内的公路环境和违法乱搭乱建进行监督检查,并按规定及时查处。不能处理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省局“路域环境整治”工作,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狠抓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路域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保障整治的人员、力量和资金到位。

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方案篇(3)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结合持续开展的“全域无垃圾示范乡镇”创建活动,以集中优化路容路貌为着力点,侬法严厉打击私捣乱建、乱堆乱放、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大力整治路域环境,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为全乡“四好农村路”创建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整治范围

公路路城环境综合整治的范围是农村公路用地和公路建筑控制区域。建筑控制区域是指与公路边缘的间距不少于设以下距离的范围:县道10米、乡道5米、村道1米。

三、整治内容

1.对路面、路肩、边沟的定期清洁、维护,使路容路貌进一步得到提升;

2.在农村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推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及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违法行为。特别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公路桥梁用地范围内私挖乱建、破坏路基护坡的违法行为;

3.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法建筑、非公路标志和其他地面构筑物;

4.在禁止范国内从事采矿、采石、取土、爆破作业等危害公路桥隧安全的活动;

5.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施工作业;

6.利用公路桥(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它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

7.撞自移动、涂改、遮挡公路附属设施或利用公路附属设施架设管道、悬挂物品等行为;

8.非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行为。

四、整治措施

1.强化路面、路肩、边沟保洁力度。各村要结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等方式,通过包路到户、包段到户和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建立相对稳定的群众性养护组织,或者采取个人、家庭分段承包形式对乡道、村道实施日常养护,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应当与承包人签订管养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定期清扫路面,及时清除杂物积水、积雪等。清除的杂物不能堆积在路肩上,以保持沿线的整洁。水泥路面应定期清除缝内多余的填缝料,以保持其伸缩性能。养护人员在进行公路巡查、清扫时,应注意拣拾公路两侧的白色垃圾;对路肩进行修整,做到路肩平整,坚实、整洁,无杂草,车辙、坑洼、堆积物,与路面的接茬平顺;对排水设施进行维护,达到无淤泥,保证路基、路面不积水。

2.强化公路桥果的保护。对农村公路桥梁上游500米,下游2000米,公路涵洞上方和洞口外100米范围内的挖砂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等行为进行整治;对已倾倒的废弃物进行彻底清理;对因挖砂,采石,取土形成的可能危害公路桥涵安全的河床、山体进行全面整治;对因私挖乱建已危及公路桥涵安全的问题,必须及时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公路桥梁安全的河床、山体进行全面整治;对因私挖乱建已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问题,必须及时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公路桥梁安全的个人和单位。坚决杜绝在上述范围内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桥桥梁安全的活动。

3.加强建筑控制区管控。坚持动态管理和静态管理相结合,预防为主,强化巡查凡违法建设、违章搭建和废弃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和桥下违法建筑,必须全面拆除。

4.规范非公路标志设置。按照“统一规划、科学布局、合理设置”的原则,全面规划非公路标志、标牌设置,凡违法设置的非公路标志、标牌,必须依法查处,对经批准设置的但已破损的非公路标志,责成设置单位限期维修或更换,同时增设必要的展示行业形象、宣传安全业务与路政执法的标志、标牌。

5.加强穿越村乡路段整治,净化沿线环境。要保持边沟清洁、排水通畅,路宅路田分家设施齐全,绿化完好。两侧保持无垃圾堆、柴草堆和粪堆,临街违法搭建的临时建筑要全部拆除,对公路两侧的集货场所要进行综合治理,对占路经营行为要坚决取缔。

6.加大对车辆非法超限运输以及抛酒治理力度。突出非法大件运输车辆的查处,严厉打击短途超限,确保农村公路路面整洁安全、畅通。

7.加大超限车辆治理力度。对非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举报。

五、实施步骤

1.调查摸底阶段(2019年10月1日-2019年11月1日)乡农村公路管理站、各村要根据本方案确定的整治内容和工作标准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各路段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确定整治措施,制定实施计划,逐项逐条进行整治,各村要按照《XX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中下发的农村公路在养护范围内认真做好本辖区内道路的调查摸底工作.排查情况要及时上报。

2.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11月1日-2019年11月30日)各村要根据本次路域综合整治活动的总体要求和本辖区内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际,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同步实施、分步完成”的原则组织实施。重点对农村公路用地建筑控制区内的违法非公路标志、违章建筑、地面构筑物、“三堆”清理、宣传标志设置进行有效的集中整治。

3.总结阶段(2019年12月)乡农村公路管理站要做好综合总结工作,及时发现和树立好典型,推广好经验,乡政府将结合年终实际考核对本次综合整治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计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贵任。开展农村公路路城环境综合整治是提高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总体水平,提升农村公路整体形象的重大举措.各村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层层落实任务,压实责任,确保综合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和乡农村公路管理站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对综合整治活动的意义进一步广泛宣传,为综合整治活动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方案篇(4)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公路技术状况、规范公路管理和优化路域环境为目标,通过集中整治,全面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提升公路管理和综合服务能力,使我县境内国省干线达到“畅、安、舒、美”的标准,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良的交通保障。

二、综合整治范围及内容

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范围包括两部分:一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及综合管理治理;二是公路用地范围外沿线两侧500米可视范围内的路域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是境内国省干线公路及穿村镇、城区路段的综合治理。

(一)公路基础设施整治

1、路基路面。加强养护管理,路基坚实、边坡稳定、路面整洁、无行车隐患,技术指标达到规范要求。(责任单位:县公路局)

2、桥梁及隧道。加强桥梁隧道的日常监管,及时实施维修和加固改造,做到桥梁隧道外观整洁、结构坚实、附属设施完好。(责任单位:县公路局)

3、交通安全保障。全面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规范完善各类交通安全设施,有效降低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发生,规范公路指示标志设置,加强平交道口的整治,全面提高公路通行条件和安全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公路局)

4、违法占用公路用地及违章建筑物、构筑物的治理。加大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违法占用公路及用地(包括违章建筑物、构筑物)的查处力度,对未经许可违法占用公路用地的建筑物、构筑物、私设路口等违法行为,依法并给予处罚。(责任单位:县法院、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县公路局、公路沿线乡镇、园区办事处)

5、管理信息化。整合公路管理信息资源,建立公众出行信息服务平台,及时路况通阻及气象信息,加强应急救援处置和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县公路局、县气象局、联通公司、移动公司)

6、路政管理和治理超限超载。加强公路路政管理,继续加大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力度,加强公路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公路局)

(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

1、通行秩序整顿。全面加强公路交通秩序整顿,严查超速及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及时疏导交通,避免长时间压车堵车事件发生;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取缔公路集市贸易、占道经营、打场晒粮等违法行为,优化和改善公路通行环境。(责任单位:县法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公路局、市工商局分局、公路沿线乡镇、园区办事处)

2、建筑控制区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强化管理,加强巡查,坚决制止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对公路两侧建筑、穿村路段实施统一整治,全面清理公路两侧垃圾及污染物,保持常年整洁、无污染,展示我县经济发展和文明建设成果。(责任单位:县法院、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县公路局、公路沿线乡镇、园区办事处)

3、非公路标志。严格非公路标志设置管理,合理设置,规范管理,增设展示人文景观和文明安全交通创建的宣传标志。(责任单位:县公路局)

4、公路用地范围外沿两侧500米内荒山、破损山体和生态环境治理。对沿路可视范围内的荒山、荒坡、破损山体、河道、湖泊等生态环境进行整治,做到视觉舒适、无污染、生态环境和谐。(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

5、公路路域绿化。结合公路两侧自然地貌和环境气候的实际、加大种植面积、提升绿化档次、提升公路绿色通道建设。(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公路局、公路沿线乡镇、园区办事处)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月中旬—年月日)。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召开动员会进行动员部署。县公路局根据治理要求和工作标准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查找国省干线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公路基础设施、综合管理和公路两侧环境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治计划、工作标准、考评办法。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月日—年月日)。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实施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整治工作要注重成效,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和办法,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实现预期目标。

(三)检查验收阶段(年月日—月日)。对全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年月份进行半年评比,年月进行年终考评,对在全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保障我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全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比等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专人靠上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方案篇(5)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结合巩固国家卫生县城省级园林县城创建成果,以开展治理流域污染清除城乡垃圾为突破口,彻底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为加快建设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美丽文明、社会和谐县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机构

牵头领导:

县委副书记、县长

县委副书记

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县委办主任

牵头部门:县双创办

配合部门: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农工部、住建局、城管局、经贸局、交通局、水利局、林业局、农业局、环保局、旅游局、交警大队、公路管理段、各镇

三、整治范围

(一)县城。城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小区、道路两侧、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县城出入口、集贸市场、广场游园、一江两岸河堤、河滩、建筑工地等卫生死角区域。

(二)镇村。农村集镇、村级活动场所、广场、道路沟渠、农户庭院内外、林地、农田、绿地等区域。

(三)河流。干流以及、等支流的河道、岸坡、防护林带和各类塘库、沟渠等区域。

(四)交通沿线。高速公路、十天高速公路、宝汉高速公路引道和108国道、309省道、城区道路、通村公路及周边区域。

(五)景区景点。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农家乐”周边区域。

四、职责分工

1、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双创办:加强整治工作组织协调,强化督导检查。

2、县委农工部:负责美丽乡村建设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督促检查。

3、县住建局:加强各类建筑工地管理,落实文明工地管理措施。

4、县城管局:加强108国道路至、至段、高速引道至城区段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加强城区占道经营、野广告治理;抓好城区街道、广场、游园等绿化养护和补种。

5、县经贸局:加强对城关综合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6、县交通局:负责县乡道路路产路权维护、清扫保洁、绿化美化,督促高速、十天高速县管理所加强高速引道、十天高速引道的清扫保洁。

7、县水利局:清理县内主要河道、河堤暴露垃圾,落实河道管理的相关条例。

8、县林业局: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绿色村庄建设,因地制宜打造绿色景观。

9、县农业局:大力推进养殖业污染治理,鼓励生态养殖模式,积极推进畜禽规模化养殖,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利用率。

10、县环保局:加大工业企业烟尘、粉尘污染、秸秆禁烧治理;大力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以创建生态文明示范镇村为平台,重点解决生活污染和种养殖业污染问题,有效改善城乡环境质量。

11、县旅游局:加强旅游景区景点、“农家乐”环境管理,大力推进环保设施配套建设,解决污水直排、垃圾乱倒现象。

12、县交警大队:整治各种车辆乱停乱放,规范停车泊位,加大对运输车辆车容不整、带泥入城、沿途抛洒行为等处罚力度。

13、县公路管理段:加强108国道、309省道、沿线抛洒沙石和破坏路产行为。

14、各镇:要依托治理流域污染清除城乡垃圾活动,继续发动广大干部群众持续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整治辖区环境卫生,清除面源污染,逐步完善农村垃圾收集、清运、处理体系。

五、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4年5月15日至31日)制定整治方案,召开各镇、各相关部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各项整治工作,明确职责任务,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工作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6月1日至7月31日)。各镇、各相关部门按照整治任务,扎实开展集中治理,全面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4年8月1日至8月15日)各镇、各相关部门开展自查自验,做好查漏补缺,巩固提高整治成果,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六、工作措施

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方案篇(6)

本次整治的范围是路(段)、路和顺凤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露天废品收购站、矿山企业、空心砖加工点、生活垃圾、洗(选)矿堆放点等影响道路环境的各类堆场加工作坊等。

二、整治目标及要求

(一)工业企业环境整治

1.对无证无照、证照不全的企业一律取缔。

2.对环保审批手续和污染防治设施不齐全的企业责令停止生产,限期完善相关手续,健全污染防治设施,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务的单位责令停产,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依法实施关闭。

3.鼓励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改用清洁能源或深化污染治理,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物排放。

(二)卫生环境整治

沿线、沿河、沿渠无倾倒垃圾现象,沿线村庄有环境卫生保洁员、有垃圾收集池、有垃圾处置场所等。

(三)乱堆乱放整治

清除公路两侧所有矿石堆、建筑垃圾及堆积物,确保无乱堆乱放现象。

(四)经营场所整治

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所有工业企业、空心砖加工点、废品收购点、木材加工场、石碑加工作坊等经营场所应按照要求分别予以搬迁、取缔。

三、整治进度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26日­—3月15日)

1.成立县路路顺凤路两侧区域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2.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讨论通过《路路顺凤路两侧区域环境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及整治要求,确定各部门工作职责。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6日—4月20日)

1.各成员单位按照方案的要求,确定专人负责,采取拉网式摸底排查,对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分类整治,每周向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整治进展情况。

2.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两次现场督查会议,对成员单位工作开展及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进展缓慢和工作不力的单位下发督办通知。

3.定期不定期召开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整治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三)总结验收阶段(4月21日—5月10日)

1.各单位形成环境整治工作总结书面材料,上报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认真总结路、路和顺凤路两侧区域环境整治取得的成效与不足,研究制定跟踪管理机制,严防死灰复燃。

四、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方案篇(7)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路域环境为目标,以解决当前公路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各办镇结合具体情况,抽调专门人员,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全面治理的工作机制。通过集中整治,努力在区辖区内构建畅通、安全、舒适、高效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干线公路网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良的公路交通保障。

二、综合整治范围和内容

综合整治范围包括公路用地范围内基础设施及综合管理整治,以及公路用地范围外沿线两侧(每侧各500米,可视范围内)路域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干线公路,尤其是城市出入口、穿村镇路段的综合整治。

(一)通行秩序整顿。

全面加强公路交通秩序整顿,取缔所有国道、省道干线公路上的集贸市场和占道经营场所。及时疏导交通,优化和改善公路通行环境。

(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

1.建筑控制区管理。对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特别是穿村镇路段两侧建筑控制区进行综合整治。坚决制止和拆除建筑控制区内违法违章建筑及残墙断壁,对其他建筑进行美化。清理公路两侧垃圾、杂物,迁移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及垃圾箱,保持常年整洁、无污染。

2.公路路域绿化。结合路侧自然地貌,提升路侧绿化体量和绿化档次,积极推进公路绿色通道建设。

3.可视范围内(公路用地范围外两侧各500米)荒山、破损山体和生态环境治理。对沿路可视范围内的荒山、破损山体、河道、湖泊等生态环境进行整治;对影响视觉舒适度的垃圾场、拌合厂、砖瓦窑场、各种杂牌等进行拆除、迁移或绿化遮挡,做到视觉舒适、无污染、生态环境和谐。

三、实施步骤

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方案篇(8)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区“XX”为抓手,按照政府主导、属地为主、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净化、绿化、美化、硬化、拆除、清理等方式,高标准、高质量地对高速、高铁和省县乡道路域环境进行综合整治,着力改善农村公路沿线环境面貌,美化农村公路沿线乡村景观,创造文明、优美、舒适、安全、畅通的公路通行环境。

二、整治范围和要求

利用一年时间,着力整治本镇区域内高速、高铁、省道、县道、主干乡道路域环境,在“拆、清、新、绿”方面持续发力,打造更加“畅、安、舒、美”的公路交通环境。

三、整治内容及要求

1.房屋及其搭建物治理。对高速、高铁公路沿线两侧1000米、XX省道和农村公路沿线100米范围内的村庄、企业、零星房屋、铁皮房、雨棚、修车铺、废品回收、坟墓等进行有序综合整治;无新建、改建违法建筑;沿线住户房屋立面整洁、美观。

2.猪圈、厕所、草堆、杂树等附属物治理。对高速、高铁公路沿线两侧1000米、XX省道和农村公路沿线100米范围内,无破旧猪圈、无露天厕所,无杂树杂草,草堆、柴堆码放整齐。垃圾收集点和垃圾房(箱)无破损,内部和周边环境整洁干净。

3.河塘沟渠治理。对高速、高铁公路沿线两侧1000米、XX省道和农村公路沿线100米范围内,沟塘河渠无水生杂物,河道护坡整齐整洁,两岸无杂树杂草,对影响排涝灌溉的沟渠要进行机械疏浚,确保流水畅通。

4.杆线危桥治理。对高速、高铁公路沿线两侧1000米、XX省道和农村公路沿线100米范围内,无乱接乱搭线路,对影响公路形象的地力杆线要撤除或移位,无危桥及危险物。

四、时间安排

本次整治工作从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分为三个阶段。

1.调查摸底阶段(2021年3月1日至3月10日)。各村和镇直有关部门根据本方案确定的整治内容和工作标准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国道周边破旧房屋、坟墓;省道破旧房屋、铁皮房、猪圈、厕所、坟墓、沟渠;县道影响交通的房屋、猪圈厕所、地力杆线、垃圾分类归集点、修车铺、废品回购点;乡道危桥需要彻底整治。针对各路段排摸出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和时间节点,确定整治工作的责任和奖惩机制。

2.集中治理阶段(2021年3月11日一2021年11月31日)。各村和镇直有关部门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针对前期摸底出的整治内容,全面启动整治工作,以村居为主体、多部门联动为推力,集中治理高速、高铁和省县乡道路域环境。整治工作要合法合规,因地制宜,注重成效。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推动整治工作高质量开展、高形象展示。

3.验收提升阶段(2021年12月1日一12月30日)。镇整治办对各村居整治工作进行初验,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限期整改,做好迎接区整治办验收工作。各村居认真总结经验,巩固整治行动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大力提升农村公路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路域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小组。

组长:XX区政府副区长、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XX党委副书记

XX产业园副主任

成员:XX经济发展和建设局副局长

XX经济发展和建设局办事员

XX农路办主任

XX农路办副主任

XXXX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XXXX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XXXX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XXXX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XXXX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XXXX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XXXX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XXXX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XXXX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XXXX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XXXX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和建设局,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副主任由XX兼任。

六、整治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及有关部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广泛有效宣传,形成政府牵头、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高标准、高质量按期完成专项整治工作。

2.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广播、网络、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沿线村居群众认识高速、高铁和省县乡道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明白专项整治的目的、要求和方式,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赢得群众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方案篇(9)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学习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八项工程”、加快打造“四个”工作精神,切实加强高速公路出入口管理创新,努力使宜人宜居的山水资源禀赋优势得到充分体现,提升城市形象,推进城乡一体化和谐发展,为我区率先基本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通过高速公路出入口环境综合整治,着力解决高速公路出入口基础设施不到位,监督管理不落实,周边环境不优美,标志表现不清晰,绿化养护不精细,周边环境脏乱差等问题;进一步落实高速公路出入口属地管理责任,强化部门管理行为,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为群众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交通通行环境。

(二)进度要求

显见性问题整治工作2012年3月底完成,出入口周边环境绿化等改造提升工作确保2012年5月1日前有显著成效。

三、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陆区互通、华庄互通、南泉互通。

(二)整治内容

1.加强路容环境管养。包括道路的路面、侧平石、护栏、护坡、边沟、中分带与侧分带绿化等养护工作,保证公路用地范围内道路及沿线设施完好,路容整洁,标志、标线清晰,路面排水畅通,绿化养护到位。

2.出入口周边环境整治。集中整治周边无证摊担、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摆乱放、乱贴乱画、乱停乱放等不规范行为。

3.出入口周边环境提升。按照确定的规划绿化面积和“全线最美,国内一流”的标准,营造生态景观绿地,体现出崭新的城市面貌。

四、职责分工

区交通运输局:积极承担区高速公路出入口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协调抓好各项整治工作;负责地方连接线范围内的道路环境整治工作,出入口及周边道路非法运营、违章下客等问题整治工作。

区城管局、城管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高速公路出入口及周边道路违章广告、乱堆放、乱设摊等问题的整治;负责环太湖高速南泉互通中分带绿化杂乱的整治工作。

区交巡警大队:负责出入口及周边道路乱停车、标志标线整治出新等交通秩序整治工作。

太湖城(华庄街道):负责环太湖高速华庄互通高填路段未设护栏的整治;协调并会同市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做好环太湖高速华庄互通出入口视野范围内的绿化美化工作。

山水城(雪浪街道):负责环太湖高速南泉互通出入口视野范围内绿化美化工作。

经济开发区(胡埭镇):负责锡宜高速陆区互通出入口视野范围内绿化美化工作、出入口周边绿化区域内种植蔬菜问题、地方连接道路两侧建筑垃圾堆积严重问题的整治。

五、实施步骤

此次整治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健全组织、部署发动阶段(2012年2-3月):成立区高速公路出入口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整治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各级职责。各有关单位和部门根据整治要求,及时组建专门工作班子,落实专门人员,逐个细化整治方案,并将整治方案于3月底前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整合力量、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3-5月):各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整治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集中开展高速公路出入口及周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落实长效阶段(2012年6-12月):各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负责、协同保障”原则,组织专门管理队伍,严格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六、保障措施及要求

高速公路出入口环境综合整治涉及面广、任务重、要求高,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高速公路出入口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明确工作任务,完善工作体系,充实工作力量,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责任,化解各种矛盾,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交通运输、宣传、纪委(监察)、发改、财政、建设、农林、城管、公安、交巡警、规划、国土、城管行政执法等部门和太湖城(华庄街道)、山水城(雪浪街道)、经济开发区(胡埭镇)等单位组成的区高速公路出入口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对整治工作实行统一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和部门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安排专门人员,研究细化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强化组织推进,确保如期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二)落实资金保障。要建立健全多渠道、多层次的高速公路出入口环境综合整治资金投入机制,确保整治资金及时筹措到位。市、区对整治工作设立“以奖代补”资金,根据具体整治情况给予相应奖励。各属地单位要坚持以块为主、加大投入,根据整治标准和要求,足额落实整治资金,确保整治工作有效、有序、有力推进到位。

(三)严把施工质量。坚持“政府组织、统一规划、专家论证、讲究实效”的原则,高起点、高标准抓好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办理项目立项、可行性论证、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查及施工审查等手续,严格按照经审查的施工图组织施工建设和落实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方案篇(1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XX县大气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XX县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全县国省干线公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公路扬尘污染指标,努力打造绿色环保的公路通行环境,结合我局工作职责,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及责任分工

(一)加大道路保洁力度,保持洁净的路容路貌。修订完善《XX国省干线道路日常保洁分级管理工作导则(试行)》,细化保洁车辆路段责任分工,明确责任人,实施定时保洁、定时机扫、定时洒水。全县境内的国省干线公路全面落实公路湿扫和高压冲洗,湿式清扫率达到100%,同时辅以人工捡拾垃圾。凡遇到县级或市级环保部门大气污染指数预警时,要快速响应,启动相应预案,主动加班加点,迅速提高国省干线公路湿式保洁和冲洗路面频次,充分利用洗扫车、湿式清扫车、洒水车和护栏清洗设备联合作业,及时清理清洗积尘路面,路面范围内达到路见本色、基本无浮土。定期清洗中央分隔带、桥梁护栏、标志标牌、示警桩等沿线设施,保持洁净环保的公路通行环境。(牵头科室:养护管理科、各公路站)

(二)加大施工监管力度,落实无尘化施工措施。按照《济宁市绿色工地动态管控实施方案》,加大我县境内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及高速公路施工监管力度,督导施工企业严格按照《公路施工扬尘治理技术导则》组织作业,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八个百分百”和加细加严措施,积极推行“无尘化”施工模式,努力提升施工现场绿色水平。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按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加大环保督导巡查,对督导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书面整改通知,同时抄报业主单位,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报县环境执法大队,依法依规从严处理。(牵头科室:工程管理科、高速推进组办公室、安全管理科)

(三)加大污染源头排查,营造整洁的路域环境。加强环保执法力度,排查公路沿线停车场、砂石料场及煤厂等涉路污染源,积极协同地方政府落实源头管控措施;对于重要交通运输路段、城区周边区域等,加大环保巡查频次,禁止占道经营污染路面等行为;利用超限超载检查站点,积极配合公安、交通部门,严厉查处抛洒滴漏污染路面的运输车辆,加强公路运输污染管控,保持整洁有序的公路环境。(牵头科室:路政管理科)

二、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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