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市场调查报告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01 16:22:20

蔬菜市场调查报告

蔬菜市场调查报告篇(1)

无公害蔬菜的规模化发展,带动了市场建设。全县目前运营着西曲、南李村、刘建、王守、北行庄5个专业性产地蔬菜批发市场。

公司下属一园四站四市场。一园即南李村科技示范园。占地60亩,主要进行新品种、新技术的实验、示范。四站即古交、泽掌、泉掌、北张四个服务站。四个服务站涵盖了全县90%以上的无公害蔬菜生产区域。在优良种子、生产物资供应等方面,为蔬菜生产提前、产中、产后服务。

四个市场覆盖了全县百分之七十的蔬菜生产区,年交易量63万吨,交易额7亿元。公司营销的无公害精品菜远销陕西、河南、湖北、内蒙古、江苏等十几个省市,建立了较为宽广的销售网络。

公司与中国农科院蔬菜花卉研究所建立了科技依托关系,聘请张志斌等专家为蔬菜生产技术顾问,负责全县蔬菜生产的技术指导。公司与全县2XX多农户建立了协作关系,实行了公司 + 基地 + 农户的运作方式,在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实验和示范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提升了全县蔬菜生产的标准和质量。

公司组织牵头对联系的保护地蔬菜进行了无公害质量认证,无公害蔬菜认证面积达到20万亩,认证无公害蔬菜品种6个,认证的无公害蔬菜产量达到42.5万吨。

公司在品牌建设上取得可喜成绩,绛州绿商标被评为山西省著名商标,绛州绿品牌被认定为山西省名牌产品。公司先后被省人民政府评为商贸先进企业,被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评为质量信誉aa级企业。

调查地点: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民三庭

调查方式:资料汇总 调查目的:因城市供暖而产生的纠纷越演越烈,供暖纠纷案件大幅激增,成为法院所受理的民事案件中增长最为迅速的一类。供暖作为一项社会公用事业,维持着城市功能的正常运转,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关系到社会的稳定。由于供暖纠纷涉及面广,影响面大,一旦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所以要想妥善处理该类纠纷,还必须对现有的法律、法规、规章进一步完善,建立一个适应社会发展的供暖模式。因此,通过对供暖纠纷的特点及产生的原因的调查分析,来解决供暖领域尚存在的制度的缺失和法律的缺位的问题。

一、因房地产商、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导致业主拒交供暖费。近年来,大批住宅小区建成使用,房地产商、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因利益不同存在多种矛盾,业主因此而拒交供暖费的现象非常普遍。

二、业主个人因下岗、失业等客观经济原因而无力支付取暖费,从而造成拖欠。下岗工人、失业人员等社会低收入人群因经济拮据无力承担取暖费、而被供暖单位告上法庭,这类情况约占供暖纠纷案件的80%。

三、供暖单位供暖质量不合格导致用户拒交取暖费。例如住户室内温度不达标,没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温度标准、时间标准,所以用户拒交取暖费。此类案件比重很大。

蔬菜市场调查报告篇(2)

二、完善措施,全力确保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年全市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陇政发〔〕35号)精神,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物价调控目标任务,认真研究分析当前价格形势,采取坚决的措施,全力抑制市场价格过快上涨的势头。

(一)全力保障市场有效供给。各县区政府和市直农牧、商务、粮食等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米袋子”、“菜篮子”工程建设责任,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把中央、省、市政府各项扶持农业生产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全力保障市场商品的有效供给。一是要保障粮油供应。要抓紧制定完善粮食应急供应方案,健全地方粮食储备动用机制。如果9月份粮油价格持续走高,粮食部门要及时上报市、县区政府启动应急预案,动用市、县级粮食储备投放市场,以保障当前特别是国庆、元旦、春节市场粮油供应和价格稳定。要加强与省内外粮食主产区的协作,积极组织粮源,确保应急情况下的粮源供给。各县区政府要组织粮食部门尽快制定面粉直销办法,从9月份至明年春节期间,采取补贴面粉加工企业的办法,调运优惠面粉在全市粮食行业“五个一工程”示范粮店敞开供应。要认真落实粮油储备计划,全面完成省上下达我市的1.05亿斤地方粮食储备任务,有尾欠的县、区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尽快落实到位。市、县城区和库存薄弱的地方,要力争储备10天以上消费量的成品粮油应急储备(包括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二是要保障蔬菜和肉类供应。各县区政府要继续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甘政发〔〕90号)和《省蔬菜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甘政办发〔〕10号)精神,在确保现有蔬菜种植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发展蔬菜生产。要立足实际,开发山区蔬菜,增加蔬菜种植规模和种植品种,力争三年时间全市蔬菜播种总面积达到65万亩(常年性蔬菜生产基地61万亩,山区蔬菜4万亩),其中设施蔬菜达到10万亩,蔬菜总产量达到115万吨。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提高蔬菜均衡供应能力,市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蔬菜产业发展和市场建设,各县区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00万元的蔬菜产业发展资金。各县区政府要组织商务等部门加强蔬菜批发市场、社区菜店和蔬菜零售市场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努力提高市场覆盖面,切实增强蔬菜市场有效供给能力。要组织商务、农牧、供销等部门认真做好越冬蔬菜调运衔接工作,确保淡季蔬菜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公安交警和城管等部门在加强城市交通、环卫管理的同时,要适当放宽对蔬菜运输车辆进城、菜农直销和蔬菜商贩流动销售的限制,对运输农副产品的车辆给予通行便利。积极建立和完善蔬菜、肉食品“早市”、“晚市”等形式的经营活动,切实增加销售网点,增强供给。从9月份至明年春节期间,各县区政府要组织专人在当地主要市场建立蔬菜直销点,组织货源,实行“农贸对接”,向市民敞开零售“平价菜”。各县区政府要组织商务、农牧等部门加强肉类和蔬菜储备,加快武都区200吨、成县100吨及其他各县小型肉类储备库的建设,充分发挥武都区吉石坝5000吨级蔬菜冷藏库、徽县银江新农业开发专业合作社3000吨级蔬菜冷藏库以及宕昌南阳、文县天池等地小型蔬菜冷藏库的储备、调节作用,指导企业有序增加商业库存和商品投放量,努力保障市场供应。三是要保障煤、电、油、化肥正常供应。各县区政府和市直工信、电力、石油、供销等部门要做好煤、电、油、化肥的保障供应工作。要加强对煤炭企业的指导,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督促煤炭企业努力扩大产能,增加供应量。全力组织煤炭经销企业做好市外煤炭调运工作,搞好运力衔接,确保冬春季用煤供应。要加强电力调度,确保城乡居民生活正常电力供应。要采取多种措施,增加汽、柴油供应和储备,保障市场需求。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陇政发〔〕36号)精神,以县区农资主营公司为单位积极建立和完善化肥、农药等重要农资商品淡储旺供制度,扩大储备规模,落实储备任务,保障重要农资商品的充足供应。

(二)全力保障低收入群体正常生活。市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市民政、人社、统计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全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优抚对象及时有效实施价格临时补贴措施,努力将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会保障标准的正常调整机制,逐步实现各项社会救助、保障标准提高幅度与当地经济发展速度、居民收入增长水平基本同步的目标。财政、民政、人社等部门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对部分低收入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的有关决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按时足额发放补贴,保障低收入群体正常生活。

(三)切实强化价格调控手段。一是要严格控制政府调价行为。除国家安排的调价项目外,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今年年底前一律不得出台新的政府调价措施。二是要依法实施定调价成本监审制度。自今年10月1日开始,全市凡列入《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在制定或调整价格时,必须依法开展成本监审工作,从严控制商品和服务成本。三是要大力整顿乱收费行为。市、县区发展改革(物价)部门要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居民用水、用电、用气等垄断性经营服务收费,降低偏高的价格和收费标准,扎实开展涉农收费、教育收费、医疗服务收费、银行业收费等收费专项检查,全力减轻价格上涨压力。四是要尽快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市财政、税务等部门,尽快着手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调控监管确保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甘政发〔〕98号)要求,于9月底前建立市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积极筹集资金进入市级价格调节基金专户,切实发挥价格调节基金在扶持农副产品生产、保障市场供应、补贴低收入群体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政府调控市场的能力。

(四)从严规范各类市场行为。一是要严厉打击市场价格违法行为。发展改革(物价)部门要认真开展对群众生活必需品、集贸市场收费、“绿色通道”政策落实情况以及交通运输价格、旅游景点门票价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以及恶意囤积、恶意炒作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要充分发挥价格举报电话作用,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二是要严厉打击商品房价格违法行为。发展改革(物价)、建设(房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房地产价格监管,严格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严厉打击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存在的不申报备案、不明码标价、标价混乱、信息不透明、价格欺诈等行为,确保全市商品房价格稳定,特别是确保今年市区商品房价格稳定在每平方米3900元以下。三是要严厉打击扰乱农产品市场秩序的行为。粮食、质监、工商、金融等部门要继续加强对粮食收购、加工企业资质、融资、最高库存限量标准、粮食和蔬菜交易行为的管理和监督,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偷工减料等欺诈行为,维护正常的农产品市场秩序。四是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卫生、农牧、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从源头上加强管理,建立严密的食品监管网络,对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储运、销售等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管,要深入排查并严厉打击违规使用违禁药物的行为,确保食品安全。

(五)切实加大市场监测力度。一是要坚持和完善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发展改革、商务、粮食、农牧等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渠道,坚持对居民生活必需品及重要生产资料价格及其产销、库存等信息的周监测报告制度,每周要将监测情况及时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参考。要及时根据监测情况,完善市场应急保障预案,主动应对市场异常波动。二是要坚持和完善价格信息制度。要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强化正面宣传,及时疏导、化解和稳定社会情绪。要统一信息口径,强调新闻宣传纪律,防止炒作。有关媒体对价格形势分析事宜,要事前与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会签宣传稿件。三是要坚持和完善价格统计报告和通报制度。市统计局要会同国家统计局调查队依法合理确定价格调查点、调查品种、测算权重,进一步规范采价市场、采价时段和采价对象,努力提高物价调查统计的科学性、准确性。

三、强化责任,形成市场价格监管合力

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价格监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统一协调、齐抓共管,确保全年价格调控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蔬菜市场调查报告篇(3)

二、范围和步骤

本方案所指蔬菜是指在生产中直接获得的以及经过分级、清洗、切割、包装等加工,但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蔬菜产品。

蔬菜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按照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实行,采取分步实施,先示范、后推广的办法,逐步在全市实施蔬菜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第一步,**年12月在宜昌城区的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实行蔬菜质量安全准入;第二步,**年在各县市进行蔬菜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试点;第三步,**年11月全市全面实行蔬菜质量安全市场准入。

在实行蔬菜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区域,凡持有无公害蔬菜、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以下简称“三品”)认证证明或产地准出证明的蔬菜可以免检入市,接受监督抽查;没有“三品”证明或产地准出证明的蔬菜实行逢进必检,检验合格方可入市销售,检验不合格依法予以处理并强制退市。

凡进入市场销售的蔬菜,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安全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蔬菜,不得进入市场销售:

(一)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

(二)农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蔬菜质量安全标准的;

(三)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蔬菜质量安全标准的;

(四)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

(五)其他不符合蔬菜质量安全标准的。

三、主要措施

(一)加快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建立蔬菜生产、加工、储存、包装运输和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农业标准化体系。加快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积极申请无公害蔬菜产地产品认证。鼓励有条件的涉农企业和蔬菜协会建立无公害蔬菜基地,申报产品认证,推行标准化生产。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制定培训计划,定期对生产基地管理、技术、检测人员和蔬菜经营者、农业投入品经营者进行培训,重点抓好蔬菜生产者的技术培训,使其掌握并遵循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科学合理地使用农药、肥料,提高基地生产管理水平。

(二)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行为。引导蔬菜生产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农业投入品使用规定和无公

害蔬菜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生产,确保蔬菜质量安全。

(三)实行无公害蔬菜专销制度。鼓励在蔬菜批发市场、规模较大的农贸市场和有蔬菜销售的大型超市开辟无公害蔬菜专销区,对取得认证证书的无公害蔬菜实行免检制度,凭认证证书或专用标志直接进入市场专销区销售。专销区只能

销售经过“三品”认证了的蔬菜,其它蔬菜不得进入。

(四)实行蔬菜质量公示制度。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立蔬菜质量公示牌,每天集中公示安全检测结果。无公害蔬菜专销区的摊位、柜台上方必须设立公示牌,标明每种蔬菜的产地、采收日期、质量等级等内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每周公布一次有关蔬菜质量安全状况的信息。

(五)实行重点消费场所蔬菜质量安全承诺制度。星级以上宾馆、饭店及学校、幼儿园等集体食堂必须购买经过认证的无公害蔬菜或者经过检测合格的蔬菜,并向消费者作出蔬菜质量安全承诺。鼓励无公害蔬菜经销实体对宾馆、饭店及学校、幼儿园等集体食堂实行集中配送。蔬菜销售者对所销售的蔬菜质量负责,应当配备蔬菜质量管理人员,建立蔬菜流通档案,开展检测检验,组织生产经营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等,在经营场所张贴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六)实施蔬菜包装和标识管理制度。根据不同蔬菜的特点,逐步推行产品分级包装上市和产地标识制度。对获得“三品”认证的蔬菜,其包装标识依照《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执行;对于未包装的蔬菜应当采取附加标签、标识牌、标识带、说明书等形式标明蔬菜的品名、生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等内容。在宜昌城区蔬菜批发市场悬挂统一制作的蔬菜质量安全标识牌,标明蔬菜品种、产地、进货渠道、进货时间、检验结果。凡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目录的蔬菜,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正确标识或标注。蔬菜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所使用的包装物、保鲜剂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

(七)推行蔬菜质量追溯制度。逐步建立蔬菜生产、加工、运输、储藏、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登记制度。实现蔬菜生产记录可查询、产品流向可追踪、质量安全责任可追究。蔬菜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蔬菜生产档案,记载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及植物病虫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蔬菜销售者在采购蔬菜时应当索要蔬菜质量安全合格证明,并向购买者出示有关蔬菜质量的证明。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等蔬菜销售企业要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农业主管部门对抽检中出现的不合格蔬菜产品,将依据其标识追查到基地或生产者,一次抽检有不合格产品的,向当地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发出通报;同一销售者、同一产地在三个月内连续二次以上抽检有不合格产品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并由检出地县级(含)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函告蔬菜产地县级(含)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八)实行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制度。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并自行建立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室(检测点)或者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进场销售的蔬菜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样检测,发现不符

合蔬菜质量安全标准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当地农业、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要加强对检测检验档案资料的管理。

(九)严格监督检查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蔬菜质量安全监测计划,负责对生产中或者市场上销售的蔬菜进行监督检查。在蔬菜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可以对生产、销售的蔬菜进行现场检查,调查了解蔬菜质量安全的有关情况,查阅、复制与蔬菜质量安全有关的记录和其他资料。对经检测不符合蔬菜质量安全标准的蔬菜,有权查封、扣押。对造成危害或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蔬菜

生产者、销售者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4小时内申请复检,因检测结果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实行奖励举报制度。鼓励单位和个人对蔬菜质量安全进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行为进行检举、揭发和控告,有关部门收到相关的检举、揭发和控告后,应当及时处理。对有重大问题的举报和揭发,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奖励。

(十一)建立健全蔬菜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加快蔬菜质量检测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完善蔬菜质量安全检测网络。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具体负责全市蔬菜质量安全检测检验的指导工作,对市区范围内的蔬菜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抽检。各县市区在**年内应当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的建设任务。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蔬菜批发市场、销售市场要配备蔬菜农药残留速测仪,对生产、经销的蔬菜进行检测。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的蔬菜质量安全检测

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四、组织领导

蔬菜市场调查报告篇(4)

十四年蔬菜经营

看遍菜市风风雨雨

34岁的周明哲是天津蓟县人,不到一米八的个头、留一头短发、黝黑的皮肤、人显得特别精神,与人交谈时彬彬有礼。从他的眼神里可以读出谦虚的品性,初次见面,就给我留下深刻印象。

周明哲告诉记者,从1999年起他就在新发地市场经营蔬菜生意,主要以批发山东寿光蔬菜为主,每年销售蔬菜近两万吨。随着生意越做越大,近几年慢慢做起了向部队、院校、超市、酒店、机关食堂加工配送农产品的生意,每年配送额6000多万元。还注册了北京全联盛商贸有限公司。

“现在和十几年前行情不一样了,以前蔬菜市场价格波动幅度不是很大,经营比较稳定,现在市场价格透明度较高,我们的经营风险随之加大,利润相对减少。”周明哲说。

周明哲平时还做蔬菜配送的生意,有固定的客户,因此他告诉记者,蔬菜价格剧烈波动对他的影响还不是很大,但对菜农和市民影响颇深。

7分钟简短发言

说出农产品流通真问题

“接到邀请通知后心里非常激动,能受到总理的接见是一件很荣幸的事情,但接下来的反应是,我就是一个普通的卖菜人,怎么和总理讨论蔬菜的问题?温总理每天有那么多重大的事情需要处理,连对老百姓吃菜的问题都要关心,心里真的感慨万千。”周明哲把当时的想法告诉了记者。

“在会上都给总理汇报了哪些内容?”记者问道。

“温总理非常关心蔬菜价格走势,特别是对于近期恶劣天气造成的蔬菜价格上涨格外关注,他让我谈一谈自己的看法。作为在新发地市场从事蔬菜经营十四年之久的老摊主,我就以蔬菜经销商的角度从经营成本增加、流通环节中的困难、物流行业的问题三个方面结合自身情况向总理说了影响农产品价格的事。”谈起“菜经”,周明哲滔滔不绝。

经营成本增加

周明哲认为经营成本的增加主要体现在种植成本、人工成本、运输成本、销售成本上。他说,近几年随着各类农药、化肥等农资价格的上涨,直接导致了农产品种植成本增加,如今山东一个种植西红柿的温室大棚所需的种植成本约为5200元,从寿光运到新发地市场,运费为每车4000元,也比年初增加了1000元,除了种植成本和运费,还要支付装卸员工每人每天的人工费用为150元。

“除了刚才说到的费用,现在北京市的交通管理办法规定四环以内24小时禁止货车进入,我在配送蔬菜时就以金杯车配送,而金杯车也被视为客货混装车辆,进入市区非常困难,从而增加了市区内农产品的销售成本,我也很无奈。”周明哲如是说。

流通环节中的困难

周明哲告诉记者,自从国家开辟了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后,蔬菜经销商确实享受了不少的实惠,但是运输途中总是遇到一些“特殊”的检查。有些高速公路检查站要求检查蔬菜“检疫证明”,而经销商收来的蔬菜大部分来自田间、地头,农村一般没有防疫站,而且蔬菜的时鲜等特点也不容农民去开具防疫证明,但是有的高速公路检查站偏偏检查防疫证明,没有的话交一两百元才可以通行。还有一些高速公路或国道检查站以检查蔬菜运输车内是否有“夹带”危险品为由,拿特别粗的检查工具直接在盖好棉被的车上扎,把棉被都扎坏了,里面的菜也会冻坏,损失很大。

物流行业的问题

关于物流行业,周明哲认为搞蔬菜物流的个人或企业不正规是个普遍问题。他说,现在我们国家的蔬菜物流单位太少了,搞蔬菜运销的商户大部分是个人或者家族企业,缺乏一些较大规模的第三方物流企业或龙头物流企业,蔬菜物流公司信誉太差,往往造成经销商的货物没有保障,不是司机将货拉到别处让增加运费,就是司机故意拖延时间造成货物腐烂,这些事情时有发生,和配货站签订的一些协议根本就没办法执行。

总理重要讲话

理顺思路给人信心

温总理认真听完周明哲的汇报后,针对农产品流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出重要讲话。他说,蔬菜生产受投入、销售和各种损耗影响,成本越来越高,一定要下决心减少流通环节、降低管理费用,而北京等大城市常年从山东、海南、广西等地运菜,一旦遇到不利天气,运输受阻,供应和价格都会受影响,这就是为什么在城镇化过程中,我们一再强调城市一定要有自己的菜园子的原因。

这次座谈,让周明哲更坚定了一个信念——总理都这么关心蔬菜价格和蔬菜问题,自己作为一个普通的蔬菜经营者更应该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和物美价廉的蔬菜。

蔬菜市场调查报告篇(5)

全面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全省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精神,根据农业部的要求,围绕蔬菜产品,以禁限用高毒农药为重点,深入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和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治理,加强蔬菜生产环节的用药指导,强化农药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升全省蔬菜质量安全水平。

2.工作目标

杜绝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禁用高毒农药行为,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我省生产的蔬菜不合格样品中禁限用农药残留检出率降低5个百分点,确保蔬菜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确保不发生因农药残留而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3.整治重点

3.1重点产品 突出芹菜、韭菜、普通白菜等高风险蔬菜品种,突出秋菜生产、棚膜蔬菜等重点生产时段,重点检测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克百威、甲拌磷、特丁硫磷、氧乐果、水胺硫磷等农药残留是否超标。

3.2重点区域 全省蔬菜生产大县(蔬菜生产标准园)、规模化生产基地、“三品”蔬菜生产基地。

3.3重点单位 农药生产经销企业,蔬菜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蔬菜标准园和种植大户。

4.整治任务

4.1强化农药市场监管,突出高毒农药管理 开展蔬菜用农药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严厉查处农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行为。建立健全农药经营单位档案,对非法经营的,联合工商等部门依法取缔。凡经营高毒农药的,一律要建立营销台帐和高毒农药销售流向记录,实行高毒农药经营使用可追溯管理。蔬菜优势区域重点县要尝试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做到实名购药,掌握高毒农药销售流向。

4.2开展农药残留监测,突出重点品种抽检 逐步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品种,提高监测频次,调整监测参数,继续开展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工作,全年开展3次例行监测,开展保护地蔬菜、露地生产基地蔬菜、冬储秋菜、高风险蔬菜等专项监测,开展重点区域常态化监测点试点工作,实施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产品质量综合监测,摸索规律性监控模式。各市(州)和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已配备的蔬菜农残速测设备,制定工作计划,积极争取经费支持,认真开展市场和基地蔬菜抽检,对在速测中发现的重大隐患问题,要及时向省农产品质检中心报告,进行核实,及时有效化解风险。

4.3规范用药行为、突出制度建设 组织对蔬菜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种植大户开展经常性检查,重点检查生产中是否有使用禁限用农药的情况、是否有生产技术规程和田间使用农药记录、是否建立蔬菜产地准出制度。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推广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积极开展蔬菜标准园创建活动,实行标准化生产。加大蔬菜安全用药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整合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鼓励使用低毒和生物农药,提高蔬菜质量安全水平。

5.重点活动安排

5.1开展放心农药下乡进村宣传活动 3月份,组织开展放心农药下乡进村宣传活动,下发《农药识假辨劣维权手册》、《农药安全使用知识》《购买放心农药简明挂图》等手册及挂图。

5.2开展农药市场质量监督抽查 省农委2~3月组织对种衣剂产品进行质量抽检,3~4月组织对玉米大豆除草剂进行质量抽检,5~6月组织对水稻用药进行质量抽检,6~7月组织对蔬菜用药进行质量抽检,共抽检农药产品200个,主要检测有效成分含量以及是否非法添加其它农药成分。乡镇农药经销网点的抽样比例要不少于总抽样量的70%。各市(州)县(市、区)要重点对辖区内销售的可能有问题的杀虫剂产品进行质量抽检。

5.3开展农药市场专项检查活动 一是农药经营主体资格清查。4~5月份,各级农药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工商管理部门全面开展一次农药经营单位清查,对无照经营及不符合经营资质要求的,提请工商管理部门坚决依法取缔。二是开展农药标签专项整治活动。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对辖区内农药市场产品标签开展一次整治活动。对登记产品其登记作物本辖区不生产的要禁止在本辖区销售,对高毒农药扩大到蔬菜、水果、中草药材上使用和降低毒性标志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各县(市、区)抽检农药标签不少于200个。三是高毒农药专项检查。4~5月份,开展高毒农药专项检查。凡经营高毒农药的,一律要建立营销台帐和高毒农药销售流向记录,实行高毒农药经营使用可追溯管理。蔬菜优势区域重点县要尝试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做到实名购药,掌握高毒农药销售流向。

5.4主要蔬菜生产基地蔬菜专项抽检 7月份对全省40个县(市、区)蔬菜基地开展专项监测,按照生产品种和面积,每个县抽检20个代表性样品,通报监测结果,排查问题隐患,制定整改措施。

5.5工作督查 各级农业部门要组织蔬菜生产、农药管理部门认真抓好本行业生产指导和市场管理,开展不定的检查督查,省专项整治办公室将适时开展工作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年底对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和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6.工作要求

6.1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农药市场监管和蔬菜农药残留专项治理工作牵头单位,做到责任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政策和专业知识的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

6.2制定实施方案 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本辖区内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细化工作任务、进度和要求。

蔬菜市场调查报告篇(6)

二、建立平价蔬菜直销点。商务部门一要以“农超对接”等工作为抓手,积极引导大型零售流通企业以及学校、酒店、大企业等最终用户与产地蔬菜生产合作社、批发市场和龙头企业等直接对接,引导产区和销区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二要会同城管、工商和章贡区政府,在12月底以前在中心城区建立10个以上的蔬菜供应直销点。三要实施“三限”(限时、限点、限蔬菜范围)措施,为蔬菜销售在特定地段、时段,开辟临时或流动销售区域,鼓励本地菜农进城直销自产蔬菜,鼓励蔬菜经营批发企业进农贸市场直销蔬菜,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

三、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公安、交通部门要落实和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按照国务院文件要求,自XX年12月1日起,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少量混装其他农产品以及超载幅度在合理计量误差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整车合法装载车辆执行。公安交警部门对符合标准的配送蔬菜的厢式货车,要发放特别通行证,允许24小时进城通行。商务部门要会同规划、国土、城管等部门合理规划布局中心城区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社区直销点,增加并扩大销售网点,方便居民购买。

蔬菜市场调查报告篇(7)

一、前言 3

二、调查计划 3

(一)调查目的 3

(二)调查对象 3

(三)调查方法 3

(四)调研时间 4

(五)调研地点 4

(六)调研计划 4

三、调研结果分析 4

(一)数据分析 4

(二)调研项目 5

(三)SWOT分析 7

(四)总结与建议 12

四、附件 13

一、前言

天蓝地绿生态农庄位于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张皋庄,该项目由无锡市天蓝地绿生态农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农庄总设计面积1250亩,共分三期实施。农庄以“生态”,环保,可持续发展"为经营理念,以生态农业为轴心,依据生物链原理,把园区中的种植业、水产业、再生能源、水资源利用、农产品加工、销售、餐饮、住宿、旅游会议等产业构建成为相互依存,相互转换,互为资源的循环封闭系统,实现生态平衡,建立一个比较完善的循环经济产业模式。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以及“菜篮子”工程的实施,蔬菜产业发展迅猛,有机生态蔬菜受到人们更多的关注,市场需求也在变大,需要挖掘更多的潜在消费者。无锡优越的自然资源适合发展有机生态农业,应该抓住机遇,开发有机生态蔬菜市场。为此我们公司对无锡市场做了一个关于有机生态蔬菜市场现状的调查。

二、调查计划

(一)调查目的

1、向市民宣传天蓝地绿的有机生态蔬菜,普及“食用有机生态蔬菜,惠及锡州子孙后代”的思想,做有机餐桌工程的建设者和推动者。

2、了解目前无锡蔬菜市场的现状,已制定一份合理的营销方案,吸引更多的人选择并食用天蓝地绿有机生态蔬菜,进一步提高产品知名度。

(二)调查对象

无锡市崇安区中大颐和湾小区居民 超市购物者

(三)调查方法

实地考察 问卷调卷

(四)调研时间 (五)调研地点

中大颐和湾 家乐福超市 沃尔玛超市

(六)调研计划

时间 负责人 任务 备注

3月18号~3月19号 全体组员 制订工作计划及工作进度安排表 全体成员讨论,陈娜娜编写 3月20号~3月21号 全体组员 问卷设计 助理编写 三、调研结果分析

(一)数据分析

1、问卷发放与回收情况 3月21号~3月22号:中大颐和湾发放问卷。

3月23号:家乐福超市、沃尔玛超市发放问卷。

2、实地考察

走访地区:中大颐和湾小区、家乐福超市、沃尔玛超市

走访人员:中大颐和湾小区居民及物业负责人、超市购物者

走访时间:3月25号~3月28号

结果:根据销售人员走访调查了解到:很对消费者知道生态蔬菜,并愿意尝试购买,他们认为生态蔬菜健康营养,很多上班族很乐意送货上门这种服务。天蓝地绿生态蔬菜很少有人知道,消费者建议在小区宣传栏里进行广告宣传,加大广告力度,打响品牌。

(二)调研项目

1、购买行为调查

(1)消费者为何购买

随着人们消费观念的改变及生活水平的提高,食用有机生态蔬菜已成为一种时尚健康的标志。为了家人和孩子们的健康成长,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关注有机产品,新鲜、安全营养、健康的生态蔬菜逐渐出现在人们的餐桌上。据问卷调查显示:有63%常生活中有接触过绿色蔬菜、无公害蔬菜或有机蔬菜。有37%在接触的过程中有食用过有机蔬菜的经历,很多消费者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是会选择健康绿色的有机生态蔬菜。天蓝地绿生态蔬菜作为无锡市政府菜篮子工程的重点项目,也在积极地建设有机餐桌工程,普及有机生活方式,许多人都在积极的加入到有机生活中。

(2)消费者何时购买

对大部分的上班族会选择在下班后去大型的超市或小区附近的菜场购买蔬菜。有些人甚至没有时间去买蔬菜,有时会选择周末购买。他们会一次购买很多蔬菜放在家里,一般都会错过购买新鲜蔬菜的时间。导致蔬菜营养方面的流失,不利于家人的健康。

(3)消费者何处购买

据问卷调查显示:消费者平常购买蔬菜一般去超市或菜场(如右图)所示。有机生态蔬菜很少在周边的菜场出售,主要在一些大型超市出售,在有机蔬菜直营店也可购买到,价格比普通的蔬菜贵。现在大部分消费者主要在菜场或超市里购买普通蔬菜或精品蔬菜。目前有机生态蔬菜的销售渠道还不够广泛。

2、影响因素调查

(1)影响消费者购买考虑的最主要因素

在消费者对有机生态蔬菜只是初步了解的情况下,价格是制约消费者购买时考虑的最主要的因素,同时消费者会关心蔬菜的新鲜程度、是否安全健康营养,购买地点是否能方便地购买到新鲜的蔬菜(如左图)所示。上班族对时间也有特殊的要求。对有机生态蔬菜,消费者会注重蔬菜是否使用的是有机无污染的肥料。一个好的品牌对销售也有很大的帮助。相应的售后服务对上班族也是有很大的吸引力。

(2)销售人员对消费者购买的影响

销售人有必要向消费者传达有机生活的观念,努力传播“食用有机生态蔬菜,惠及锡州子孙后代”的思想。销售人员的宣传是很有必要的,对于不了解有机生态蔬菜的消费群体是更有必要的,对有了解的群体更是起到强化的作用。对于销售会有一定的作用。销售人员的态度对消费者购买行为有一定影响,要发挥销售人员正确的销售促进作用。

(3)品牌对消费者购买的影响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更多人开始追求产品的品牌。品牌代表一个公司产品品质的保证。经调查,有部分人还是很注重产品的品牌的。公司有必要塑造产品的品牌。相应的产品宣传和品牌推广活动是很有必要的。要通过完善自身的企业文化和保证产品质量,在一定的时间内打响产品的品牌,促进产品销售。

(4)价格对消费者购买的影响

价格一直是影响产品销售的主要原因。价格是企业赢得利益的部分。同时价格也是制约产品销售的因素。消费者会因为价格而放弃购买产品。制定一个合理的价格是很重要的。选择消费者在能接受的范围去制定价格。据问卷调查显示:消费者在购买蔬菜是很关注价格情况,我们的价格还是在消费者能够接受的范围内。

3、广告因素调查

(1)消费者获取天蓝地绿生态蔬菜信息的主要渠道

我们通过和无锡音乐台合作,免费送有机生态蔬菜给获奖听众品尝。同时我们在周末会去各大小区散发传单和免费送蔬菜。也会做些活动宣传天蓝地绿的有机生态蔬菜。也会组织意向客户去参观天蓝地绿的生态农庄。还有一部分是通过朋友或邻居介绍,因此对天蓝地绿有机生态蔬菜有了解。

(三)SWOT分析

1、优势

(1) Price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有机食品受到人们更多的关注,市场需求也就越来越大, 据实地调查显示:消费者在购买蔬菜时价格是他们很看重的要素。他们在平常生活中偶尔吃生态蔬菜,因为价格相对较贵。 天蓝地绿生态蔬菜在价格比普通的蔬菜每斤贵的不是很多,也是其优势所在。还可以享受配送上门的超值服务。据对中大颐和湾实地调查了解到,中大是一个中高档小区,里面的消费者他们有能力购买生态蔬菜,他们认为我们的蔬菜相比市场上的蔬菜价格上相对便宜,而且提供配送,比较方便。因此我们的有机生态蔬菜的价格还是可以被中高档小区居民接受的。

(2)Place

据实地调查了解到很多消费者在选择有机蔬菜时会考虑到地区因素,我们的农庄就在无锡本地,这样可以保证蔬菜的新鲜安全,营养价值高,可以方便快捷及时的把新鲜蔬菜配送到您的餐桌,向大型超市里的有机蔬菜都是从外地运过来的,在运输途中营养会有所流失,而且为了保证他们的新鲜,会对蔬菜进行洒水,导致蔬菜不新鲜,营养价值不高。蔬菜是人们每天必需食用的,消费者平常购买蔬菜一般去超市或菜场,对于一些工作的人来说,白天是没有时间买菜。配送上门服务就可以解决他们买菜的时间问题。及时、快捷的将新鲜的蔬菜配送到客户的餐桌。因此我们的这项服务可以吸引一部份消费者选择天蓝地绿的有机生态蔬菜。

(3)Product

据实地调查了解到消费者在选择有机蔬菜时最注重的是新鲜程度和安全。A、科学管理优势

天蓝地绿生态蔬菜有一套科学的种植管理体系,主要指种植过程、采收加工、物流配送等几个环节的严格管理,保证产品在各个环节都做到零污染,真正体现有机生态的理念。

B、种植体系优势

采用防虫网、捕虫器、黄粘板等物理防虫措施,杜绝化学农药的使用,保证“无农残”。

采用有机肥、农家肥等生物肥料,杜绝化肥的使用,保证“无化残”。

种植时令蔬菜,杜绝激素的使用,保证“无激残”。

C、品质承诺

我们有一套蔬菜追踪服务系统,就是利用电话、网扫描仪等工具,通过条形码对产品进行追踪,可以追踪到产品的来产品种植工序及采收加工过程,让消费者真正的了解到它的品质及其有机健康的原因。通过这个系统,消费者明白了我们的产品品质不是一个空洞的概念,而是实实在在触摸到的。

D、品种多样性

我们提供的蔬菜包括稀有菜品、常规菜品,品种丰富齐全,能满 足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

我们每周会为您配送两次蔬菜,每次配送5-6个品种,一次约合6--9斤,平均每天两斤,满足了家庭每天所需的蔬菜量。

我们农庄还提供蔬菜礼盒、草禽蛋礼盒、五谷杂粮礼盒,是走亲访友、的单

位福利的最佳选择。

E、膳食指导服务

根据农庄配送的蔬菜品种,同时还带给您一份温暖、健康的菜谱推荐(包括菜的的营养价值、适用人群、食疗作用、菜肴做法推荐),全方位为您的健康服务。

F、蔬菜追踪系统服务

为您增加了一道保险,我们称其为第六险。常规的蔬菜吃了以后,若有健康上面的问题,谁负责?我想只有消费者承担,而我们的蔬菜有了追踪系统就等于有了“身份证”,可以将责任落实到公司甚至是责任人。同时为您了解蔬菜的安全种植过程也提供了参考,让你买的放心,吃的更放心!

G、一站式服务

客户咨询服务:专职的客服人员时刻为您答疑解惑

农庄体验服务:成为我们的会员后,不仅可以吃到有机的生态蔬菜,还可以不定期的体验到更多的有机生活,比如:亲子游、田园劳动、鱼塘垂钓、瓜果采摘等有趣活动。

这就说明:在产品的品质方面,天蓝地绿的有机生态蔬菜相对普通的蔬菜占有很大的优势。消费者会从健康的角度考虑会选择我们的产品。

(4)promotion

配送上门服务, 及时、快捷的将新鲜的蔬菜配送到您的餐桌,提供点对点的服务。所有配送的蔬菜,自然干处理,不泡水,营养流失小,将蔬菜的营养价值最大化配送到餐桌。

蔬菜市场调查报告篇(8)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做好突发事件情况下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工作,建立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持稳定。

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要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监测、及时反应和处置得力的基本原则。

本预案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社会性事件生活必需品应急管理暂行办法》、《全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和《省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参照《省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并结合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二、市场异常波动的监测报告及确认

为及时发现并有效控制市场异常波动,对县城以上城区生活必需品市场进行监测并实行信息报送制度,监测范围和报送时间由市商务局确定。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以下简称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因突然发生的严重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战争、恐怖袭击或其它异常事件引起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蛋品、奶制品、食盐等生活必需品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导致一类以上的商品价格一周内上涨以上或出现较大面积商品脱销情况。

(一)监测的主体、内容和对象

监测主体:由市、县(区)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监测和预警工作。

监测对象:生产和经营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蛋品、奶制品、食盐等生活必需品的重点企业和商场、超市、蔬菜批发市场。

监测内容:生活必需品的需求、供给、销售和价格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及时掌握市场动态,收集、汇总、分析监测信息,并准确及时提出预警建议。

(二)监测报告制度

各县(区)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和列入市级以上市场异常波动监测预警范围的监测对象,须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的报送有关数据及市场情况。监测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和各监测点原则上坚持日监测、周报告制度,必要时实行日监测和日报告制度。

(三)市场异常波动分级

市场异常波动分为二级:一级(红色预警)为全市或海港区、两个县以上地区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二级(黄色预警)为一个县(区)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市商务局负责提出预警的启动、警级的转换和预警解除的建议,经市政府批准实施。粮食、食用油市场异常波动级次划分及应急工作,按照国家、省和粮食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其它生活必需品的应急工作,属于一级的由市市场异常波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属于二级的由发生地县(区)市场异常波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四)市场异常波动的确认

发现市场异常波动后监测点必须在小时内向当地商务部门报告,监测到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报告的商务部门,应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级商务部门报告,并抄报有关主管部门。经核实确证为二级市场异常波动的,县(区)商务部门应在核实确证小时内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市商务局报告。市商务局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市政府报告,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建议,经市政府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并在小时内向各县(区)商务部门黄色预警警报。经核实确证为一级市场异常波动的,市商务局应在核实确证后立即向市政府报告,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建议,经市政府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并在2小时内向各县(区)商务部门红色预警警报。

三、组织机构、部门分工及指挥系统

(一)组织机构

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组织机构由市、县(区)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为加强对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建立分工负责、配合协调的工作机制。

1、市场异常波动工作领导小组。各级人民政府成立市场异常波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发生时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储备、调动和投放工作。各级市场异常波动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商务、宣传、发展改革、经济运行、公安、财政、铁路、交通、农业、卫生、工商、质监、粮食、畜牧、物价、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督、盐务、供销、统计、人行、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电力和石油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负责领导、组织、协调辖区内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在预警状态下,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和联系制度,协调市场供应的有关问题。

2、市场异常波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级市场异常波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具体承担监测、收集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信息,分析、预测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发展态势,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协调生活必需品生产、销售、运输和储备所需的资金、物资和人员,组织、协调、监督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本预案,完成其它临时交办任务。

各级市场异常波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组办公,下设市场监测信息综合组、市场供应组、支持保障组和市场监管组,由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组成,履行相应职责。

办公室各组工作职责:

市场监测信息综合组:负责监测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情况,承担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综合文字工作,协调办公室各组相关事宜;负责有关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对外舆论宣传,稳定人心工作;负责信息传递及文件管理工作。

市场供应组:负责组织和协调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储备和供应工作。

支持保障组:负责组织和协调生活必需品生产、储备和销售所需的资金、能源和交通运输工具。

市场监管组:负责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

安全保卫组:负责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生活必须品的生产、运输和供应过程中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部门分工

商务部门具体负责市场供应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部门衔接,做好肉类、石油等商品的储备管理及市场调控工作,完善应急商品投放网络建设,会同海关、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组织应急商品的进口;宣传部门负责做好新闻媒体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有利于市场稳定的方式组织宣传报道;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所需生活必需品的综合运输协调;经济运行部门负责及时协调应急处理所需生活必需品的生产,保障电力、煤炭等能源的协调供应;公安部门负责维护生活必需品生产、运输和供应过程中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活动;财政部门负责保障市场供应应急事项所需的合理费用及时到位,按预算级次提供资金支持和补偿;铁路、交通部门负责根据调运方案及时组织应急商品的铁路、公路、水路运输;农业、畜牧部门负责根据市场需求,及时组织农产品、畜产品的生产,负责种植、养殖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卫生部门负责对食品消费环节的卫生监督管理,并处理食物中毒等危害人体健康的事件;工商部门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进行市场监管,查处流通领域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案件,严厉查处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等各类违法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秩序;质监部门负责生产环节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和生产、流通环节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查处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活动和生产、流通环节的计量违法活动;粮食部门负责储备粮、油的投放和市场供应,组织粮油企业做好定点生产加工和销售工作;物价部门负责价格监督管理工作,积极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坚决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努力保持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食安办负责组织协调食品安全监管,督导、检查相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监督管理;盐业公司负责食盐的货源供应工作,及时协调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按照国家计划组织生产,根据市场应急需要,及时将合格的食盐运送到批发单位;供销部门负责食盐的分装加工和销售工作,保障市场供应;统计部门负责提供有关方面的统计数据;人民银行负责协调各金融机构积极支持配合生产必需品的生产、储备和销售,保障应急流动资金需要;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对应急供应所需进口物资依法优先办理通关和检验检疫手续,保障渠道畅通。

(三)指挥系统的启动

1、一级预警组织领导体系

市政府批准启动一级预警后,市市场异常波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办公室人员在预警后4小时内集结到位,立即投入市场供应工作。办公室各职能组启动工作程序,履行相应职责,并及时联系市市场异常波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成员及相关部门:市场监测信息综合组负责联系市委、市政府、省商务厅和市商务、宣传、发展改革、经济运行和统计等部门及领导成员;市场监管组负责联系卫生、工商、质监、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督和物价等部门及领导成员;市场供应组负责联系农业、粮食、畜牧、盐务和供销等部门及领导成员;支持保障组负责联系财政、铁路、交通、人行、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电力和石油等部门及领导成员;安全保卫组负责联系公安部门及领导成员。

2、二级预警组织领导体系

市政府批准启动二级预警后,被启动二级预警的县(区)市场异常波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在预警后4小时内集结到位,立即投入市场供应工作,办公室各职能组启动工作程序,履行相应职责。

四、应急控制措施

在突发事件引起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况下,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控制:

(一)及时协调市内各新闻媒体按照有利于稳定人心、稳定市场的原则,及时向社会通报市场供求状况,消除消费者心理恐慌,正确引导消费,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二)督促流通企业与生产者、供应商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品库存,保障市场供应。

(三)组织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地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

(四)动用储备物资投放市场。首先动用县(区)储备物资投放市场;县(区)储备物资不足时,动用市级物资储备;市级物资储备不能保证应急供应的情况下,按规定程序申请省物资储备。

(五)按照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前的合理价格紧急调剂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

(六)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生活必需品实行价格干预和定量销售制度。

五、应急保障措施

(一)根据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况,必要时对生活必需品实行定点生产、定点储备、定点销售制度。

1、定点生产

(1)面粉、大米、食油。由市粮食部门负责。确定市内重点面粉、大米、食油加工企业分别作为生产供货单位。

(2)猪肉。由市商务局负责。全市各生猪活体储备场和冻储企业作为货源基地,市级定点屠宰厂作为肉类加工供货单位。

(3)鸡蛋和奶制品。由市畜牧局负责。负责协调市内重点养殖企业和乳业公司作为货源基地,并组织供应。

(4)蔬菜。由市农业局(市蔬菜管理中心)负责。市内各蔬菜生产基地和大型蔬菜批发企业作为蔬菜生产供应基地。

(5)食盐。由市盐业公司负责。及时督导食盐经营单位,积极组织货源,保障供应。

2、定点储备

(1)面粉、大米、食油。由市粮食局负责。确定重点加工企业、市级储备粮储存单位分别作为面粉、大米、食油定点储备单位。

(2)猪肉。由市商务局负责。确定生猪活体储备场、肉类冷储企业作为全市统一储备单位。

(3)鸡蛋、奶制品。由市畜牧局负责协调确定重点养殖企业作为蛋类制品货源供应基地,市商务局会同市畜牧局研究确定重点禽蛋批发市场和冷藏企业作为全市定点储备单位。

(4)蔬菜。由市农业局(市蔬菜管理中心)负责。由于蔬菜保鲜期短,不宜长期储存。且蔬菜基地较多,面积较大,又较为分散,故暂不做储备。应急时由市农业局(市蔬菜管理中心)安排调入。

(5)食盐。由市供销社负责。市和各县(区)的盐业专营公司作为食盐储备单位。

3、定点销售单位

(1)面粉、大米、食油。各军粮供应站和大型超市作为定点销售单位。

(2)猪肉、鸡蛋、食盐等生活必需品。将全市的大型商场、超市及重点农贸市场作为定点销售单位。

(3)蔬菜。首先将就近各县(区)的蔬菜基地和农贸市场作为定点销售单位,对确定区域保障供应,不足部分由重点蔬菜配送中心供应,必要时从省内的定点蔬菜批发市场进行调配。

(二)公安、工商、质监、物价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三)经济运行、电力、石油等部门及企业对各定点单位所需电、成品油等能源供应,要优先安排,满足需求,不得停供、限供。

(四)公路、铁路等部门要根据调运方案,建立应急商品铁路、公路运输“快速通道”,不得乱设关卡进行检查,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对各定点单位所需物资的调运,要优先安排,及时发运,保障运力。

(五)人民银行要加强指导与督促,协调各商业银行、信用社等金融部门,积极支持配合定点单位搞好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储备和销售,了解掌握其资金需求情况,搞好内部协调和工作衔接,要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简化手续,提高贷款审批速度,保障定点单位应急流动资金需要。

(六)按照各级政府指令组织调运、投放应急商品发生的各项额外费用,分别由各级财政合理补助,以形成快速反应、保障有力的市场调控机制。

六、其它事项

蔬菜市场调查报告篇(9)

一、加强检测,严把市场准入关口

各区、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部署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强化监管措施,严把蔬菜质量准入关口,维护消费安全。各级工商、商务部门要督导蔬菜批零市场,进一步加大对来自高危地区重点蔬菜品种的检测力度,严格落实产地证明明示、索证索票、登记台帐及“逢进必检、问题退市”等各项管理制度。近期特别要对来自高密地区的韭菜实施全批次检测,一旦发现问题韭菜,必须实施销毁处理,杜绝回流市场。同时,对来自高密地区的所有蔬菜品种,要索要产地证明和当地权威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严把市场准入关。

二、协调联动,杜绝非正常途径流入餐桌

各区、市政府要充分调动执法监管力量,协调一致,形成监管合力,加强对早夜市的管理力度,禁止早夜市销售高危产区问题蔬菜,杜绝未经检测的韭菜等通过非正常途径流入市民餐桌。

各级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大对批发、零售市场周边等场外经营业态的执法检查力度,依法取缔场外交易、占道经营等行为。

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蔬菜生产基地和产地蔬菜批发市场的监测力度,严把产地蔬菜质量准出关。

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要监督餐饮企业、集体食堂等单位,坚持到正规市场采购韭菜等蔬菜产品,认真落实原料采购登记、索证索票等管理制度,加强追溯管理。督促有条件的单位在加工前实施检测把关。

蔬菜市场调查报告篇(10)

[7] 许世卫.美国农产品信息分析预警工作考察报告[J].农产品市场周刊,2012(20):57-61.

[8] 阎晓军,赵安平.北京市蔬菜市场预警研究――基于数量供应安全角度的探讨[J].农业现代化研究,2011(5):581-584.

[9] 孙沫.加强农药残留监测 确保食品质量安全[J].六型农业,2016(3):70.

[10] 杨远.辽宁省农产品安全体系风险隐患分析[J].农业科技与装备,2016(2):80-81.

[11] 袁玉伟,王强,朱加虹,等.食品中农药残留的风险评估研究进展[J].浙江农业学报,2011,23(2):394-399.

[12] 王树诚,曲宁,李敏.辽宁省初级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预警[J].中国卫生检验杂志,2010,20(1):169-171.

[13] 钟攀,葛荣,杨文,等.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大数据分析策略与应用研究――以四川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为例[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5(4):8-12.

[14] 杨明升,周云龙.信息时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模式创新研究.[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4(2):17-22.

[15] GB 2763-2014,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S].

[16] 曹晓倩,赵子刚,尼罗帕尔,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抽样规范探讨[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5(6):60-62.

[17] 李祥洲,邓玉,廉亚丽,等.我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隐患分析[J].食品科学技术学报,2016,34(2):76-82.

[18] 蒋凯亚,陈英,章燕川.浅析丽水市蔬菜中农药残留风险动态变化[J].浙江农业科学,2015,56(11):1 724-1 725.

上一篇: 影院调查报告 下一篇: 民法硕士论文
相关精选
相关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