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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9日,市农业农村局兽药GSP检查组对镇康县勐堆大理恒星饲料销售点进行兽药GSP现场检查验收,检查组同意推荐我店为兽药GSP检查验收合格企业,同时,指出我店还存在9项一般项缺陷。针对现场检查中存在的缺陷项目,我们非常重视,及时安排人员认真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存在问题1:兽药经营场所布局不合理,兽用处方药区与兽用非处方药区没有分开,兽用处方药区采用开架自选方式销售。
整改措施:重新布置药区,将兽用处方药区与兽用非处方药区阻断分开,及时添置封闭式展示柜一组,保证处方用药不能开架自选。
存在问题2:仓库布局不够合理,没有使用色标,防潮板不符合要求,控温设备达不到要求。
整改措施:更换添置高20cm的钢架+木板装货台4组,使用色标和划线将各区分开,更换添置海尔空调一台,经测试能够达到控温要求。
存在问题3:兽药质量评估、采购、验收、出入库等记录填写不够规范、不全。
整改措施:及时组织相关职责人员对相关台账进行完善,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开展登记工作。
存在问题4:没有定期对兽药及其陈列、存储的条件和设施、设备运行状态进行检查和记录。
整改措施:认真落实相关制度,按照要求对兽药及其陈列、存储的条件和设施、设备运行状态进行检查并进行了记录,目前,各项设施设备正常,满足工作需要。
存在问题5:兽药拆售时,没有附兽药产品的标签、说明书复印件。
整改措施:对拆零销售的兽药品种,及时与供货方联系,备足拆售兽药的标签、说明书复印件,按照规定提供给客户。
存在问题6:相关档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及时组织人员的档案进行整理,按照检查组意见分类归档。
存在问题7:质量管理人员不在岗。
整改措施:组织各岗位人员学习岗位职责,严格请销假,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已要求质量管理人员到岗。
存在问题8:要严格执行兽药质量问题追回和报告制度,对首营兽药要严格执行资格审核制和备案制和每年12月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报送全年兽药经营、质量控制、兽药GSP实施和自查等情况报告。
整改措施:在经营中发现兽药质量问题,我店将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报告,并及时追回已销售兽药。对首营兽药将严格执行资格审核制度,及时到县农业农村局备案。每年12月向县农业农村局报送全年兽药经营、质量控制、兽药GSP实施和自查等情况报告。
二、下步工作
二、任务安排
1、日常监督检查
特殊药品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市局统筹,属地监管的原则进行。市局要对辖区内品、第一类批发企业每月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对二类、医疗用毒性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定点批发企业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对使用特殊药品生产普通药品的生产企业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县局要对辖区内二类、医疗用毒性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定点批发企业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对使用特殊药品生产普通药品的生产企业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2、专项监督检查
按照省局皖食药监药化生秘〔2014〕99号文件的要求,2014年4月至9月底,省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特殊药品专项检查工作。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严格按照上述文件的要求,结合特殊药品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在辖区内认真开展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并按照时间进度要求实施并报送相关材料。
三、检查内容及重点
(一)品和检查
按照《品和管理条例》及《品和生产管理办法》、《品和经营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辖区内从事品、原料及制剂生产经营企业(含使用第二类原料药生产非药品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
1、品和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品和原料的贮存、保管、领用及原料年计划执行情况;安全管理情况,生产过程管理情况;成品的销售管理情况(非药品生产企业除外);电子监管工作:特药网络运行情况、预警处理情况、监管人员定期登录查看处理。
2、品和经营企业重点检查:品和的仓储条件、监控设施、与110联网等安全管理情况;购进、贮存运输和销售情况;有无现金交易现象;送货等服务及时性、有无要货单位自提药品现象;电子监管工作:特药网络运行情况、预警处理情况、监管人员定期登录查看处理。
(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检查
按照《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及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相关管理办法,对辖区内从事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原料及单方制剂生产经营企业、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生产企业进行检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重点检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原料及单方制剂的贮存场所安装电视监控设施并于110联网情况,相关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三)麻黄草检查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麻黄草药品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和省禁毒委办公室《关于加强麻黄草购销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皖禁毒办〔2014〕6号)对辖区内经营使用麻黄草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检查。
1、生产企业重点检查:麻黄草收购许可证持有及麻黄草管理情况,台账及产品销售相关记录保存情况。
2、经营企业重点检查:麻黄草收购许可证持有情况,销售记录保存情况,销售对象资质审查及相关资料保存情况。
(四)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检查
对辖区内从事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原料及制剂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对《反兴奋剂条例》和省局《关于对药品批发企业定点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通知》的执行情况。
1、生产企业重点检查:从事原料药品生产企业,是否实行相关生产计划备案,产品生产、销售和库存记录是否符合规定;制剂生产企业产品销售对象资质审核是否符合要求。
2、经营企业重点检查:是否具有专库或专区存放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制剂;相关管理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制度是否健全、记录是否按规定保存;除胰岛素外,是否销售给药品零售企业。
(五)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监管情况
对辖区内医疗用毒性药品经营企业和放射性药品使用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相关单位对《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和《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
1、经营企业重点检查:经营医疗用毒性药品是否取得定点经营批件,相关记录是否符合规定。
2、使用单位重点检查:放射性药品使用单位检查相关记录是否完整,防护设备是否齐全,工作及药品存放等区域布局是否合理,有无制定应急处置办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各地要高度重视特殊药品专项检查工作,克服当前机构改革的困难,组织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有特药监管经验的监管人员,深入一线进行现场检查,摸清家底,为今后日常监管方案制定提供第一手材料。各地特殊药品专项检查工作,可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同时进行,任务较重的市,可组织县级药品监管部门实施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市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特殊药品造福于人民,满足临床需求,消除各种隐患。
(二)加强监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各县局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秉公执法,严格按照检查标准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追查到底,该整改的坚决责令整改,并监督整改到位;该取消定点经营资格的,坚决上报省市局取消定点资格;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
X-WI-QM03-2016
受控状态
受控
版本号
B/0
文件名称
质量体系运行监督管理
制度
生效日期
页
次
5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各部门质量管理工作的有效监管,保证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质量管理工作的审核监管。
第3条
权责
1.质量管理部负责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监督审核。
2.各部门负责配合质量管理部进行质量管理体系监督审核。
3.各部门依据本部门职责和管理制度及时完成相关工作,保证审核活动顺利进行。
第二章
工作程序
第4条
质量管理自查与评价
各部门应对本部门质量工作开展自查活动。质量管理自查的依据是《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及支持性文件。
第5条
质量管理自查内容
1.
质量管理自查内容包括质量管理制度的符合性,质量管理制执行的有效性。
2.
公司各部门需严格按依据《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条款的要求进行作业,并建立相关记录,定期对本部门工作进行检查;
第6条
质量评审类别
1.
质量部定期对公司部门质量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各部门需及时整改。
2.
一般审核:各部门按时间节点完成本部门内部质量记录的汇总,并将质记录提交质量部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由质量部对各部门质量工作完成情况作出评价,将评价结果反馈给部门主管领导,并提交人力资源部存档。一般审核每月进行一次。
3.
定期内审:为使质量管理体系运行适宜、充分和有效,质量部定期组织开展质量内审活动。开展内部审核可以促进质量管理体系发挥预期的作用,并将内部审核过程中识别的薄弱环节和潜在风险进行整改,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定期内审每季度开展一次。
第5条
审核范围
1.
人力资源部:
a)
员工档案,包括劳动合同、简历、学历、岗位职责;
b)
人员培训:包括年度培训计划、培训记录;
c)
人员健康档案;
d)
员工绩效考核;
2.
行政部
a)
经营场所、库房,产权证明、租赁协议;
b)
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管理文件;
c)
基础设施设备管理文件及管理记录;
d)
档案管理、外来文件管理;
医疗设备事业部:
3.
销售部
a)
年度工作计划;
b)
销售人员资质证明;
c)
销售合同;
4.
商务部
a)
收集、审核二类医疗器械供方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资质文件和销售人员授权书。
b)
收集审核二类医疗器械购货方加盖企业公章的资质证明文件;
c)
合格供方名录、供方评价;
d)
建立销售记录,记录内容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资粮管理规范》要求;
e)
客户满意度调查的实施情况,客户投诉的解决情况;
f)
数据分析:包括顾客满意度调查分析、顾客投诉问题汇总分析等相关记录;
g)
合同评审;
5.
市场部
a)
年度营销计划;
b)
市场活动策划、实施、输出文件;
c)
市场分析、发展、规划文件;
医疗服务事业部:
6.
采购部
a)
供方资质收集审核,收集加盖供方企业公章的企业资质文件和销售人员授权书。
b)
提供首营企业现场审核报告或书面质量调查报告;
c)
采购合同或采购协议内容与应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d)
采购记录内容应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e)
采购合同评审;
f)
建立合格供方名录,开展供方评审;
g)
退换货、不合格品管理文件及记录;
7.
仓库
1)
现场
a)
仓库布局、区域划分明确;
b)
办公区与储存区由隔离设施;
c)
保持环境要求:整洁无污染源、内墙光洁、地面平整;
d)
设施设备:保持货架、隔离设施完好,做到物尽其用;
e)
产品包装标识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要求。
2)
计算机系统和文件
a)
计算机系统应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计算机管理系统功能要求》的内容;
b)
提供库房管理制度文件及环境监测记录;
c)
提供盘点记录做到帐物相符;
d)
提品维护记录;
8.
销售
a)
三类耗材购货方资质收集审核;
b)
销售合同、合同评审记录;
9.
质量管理部
a)
组织制订质量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制度的执行,并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纠正和持续改进。
b)
负责收集与医疗器械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实施动态管理;
c)
督促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执行医疗器械的法规、规章及规范;
d)
组织验证、校准相关设施设备;
e)
组织开展内审管理评审工作;
f)
产品入库验收和出库复核记录;
第6条
审核方式与奖惩办法
1.
一般审核:
a)
每个月10号开展月度质量记录审核工作审核期为一周,各部门应在10号前提交各自质量记录。
b)
审核过程中对不符合《记录控制程序》要求和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记录填写方式进行标注,并发回提交部门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次提交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准予归档。
c)
对不能按时提交记录或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部门,将情况上报人力资源部,对部门或个人当月绩效进行相应减分。
2.
定期审核
a)
质量部制定审核计划,并将计划下发相关职能部门,各部门按计划实施内审工作。具体内容依据《内部审核控制程序》执行。
b)
个部门应积极相应、大力配合完成内审工作。内审首次会议与末次会议部门主管领导应到场。对内审中出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按要求及时完成整改。
c)
内审结束后由质量部形成内审报告,对体系运行情况作出评价,并对内审中发现的不合格项进行汇总,将不合格项上报总经理审批,并针对不合格项目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各部门根据纠正预防措施开展整改活动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d)
整改完成后由质量部编制,上报总经理批准后关闭纠正预防措施。
e)
对不能提交审核资料以及未按时间期限完成整改的部门,质量部将具体情况上报总经理并提交人力资源部,对相关部门或个人年度绩效考核进行相应减分。
相关文件
《记录控制程序》
Ryzur-QP4.2.4-2016
《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Ryzur-QP8.2.4-2016
条相关记录
无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日
期
日
2.日常监督检查的时间安排:对药品批发企业、生产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对药包材生产企业每半年检查一次,对药品零售企业每年检查一次以上,对重点监管对象随时检查。注重将监督检查工作与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相结合,与继续开展“全省万店无假药”行动相结合,与换发变更药械经营许可证工作相结合,与GSP认证及其跟踪检查相结合,形成完整的监管档案。
3.加强督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提出明确、具体的整改要求,监督其限期整改就位,并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企业,移送稽查部门依法查处。
二、继续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
1.扩大配送范围,延伸配送点。加快推进农村及社区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着力发挥大中型药品批发企业在药品直供配送方面的优势作用,扶持信誉好、服务优的药品批发企业,通过竞争和招标等形式向农村和社区进行配送。积极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向农村地区延伸。9月底前,确保全区100%的行政村实现药品配送。充分发挥药品“两网”建设在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社区医疗卫生建设中的作用,积极推进基本药物制度,普及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知识,力争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药品零售网点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使农民得到更大的实惠。
2.巩固完善监督网络,发挥专协结合、群防群治作用。根据需要,对我区现有协管员、信息员进行充实、调整,形成一个镇有协管员、村村有信息员的完整网络。加强对协管员、信息员的培训、考核,建立完善的奖励制度,充分发挥其宣传药品安全知识。发现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协助查处涉药案件等多方面的作用。
3.规范医疗机构的药房管理,巩固创建成果。首先是对通过“规范药房”、“合格药房”的医疗机构实施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巩固创建成果。其次是继续推进社区医疗机构“合格药房”的创建活动,争取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通过“合格药房”验收。未达到“规范药房”、“合格药房”规范要求的医疗机构,必须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由我局会同区卫生行政部门严肃查处。
4.积极创建省级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根据省、市局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由区政府组织实施创建工作,在今年10月底前,通过省级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验收。我局承担日常工作,对创建工作适时进行指导和协调。
三、加强药械市场监管,促进药械流通业的健康发展
1.创新监管机制,全面推进药械经营企业实行远程监控。积极创造条件,着手构建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计算机远程监管系统,实现对药品批发、零售连锁、零售企业以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购、销、存等情况的实时监控。在去年对城区药品经营企业实施远程监控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远程监控的覆盖面,今年确保远程监控覆盖到全区药品批发企业、乡镇以上药品零售企业(村级除外)。同时开展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实施远程监控的试点工作。
2.严把药械市场准入关,促进现代物流的健康发展。严格药械市场的准入标准,认真执行省局《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标准》等相关许可规定,提高药品零售企业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准入门槛,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建立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电子档案,结合许可证换发、变更和日常监管,实行行政审批行为公开,实行网上申报审批、网上监督。在收集企业基本数据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全区药械经营企业诚信和监督档案。开展信用等级评定,依据“谁诚信,谁发展,谁失信,谁退出”的原测,促进药械市场的健康发展。
3.抓好GSP认证及其跟踪检查,保证认证工作质量。认真做好药品GSP认证指导工作和GSP认证后跟踪检查工作。对辖区内GSP认证满2年的药品零售企业实行全面检查,凡检查不合格的,责令其进行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查处。
4.加大广告监管的力度,保持高压态势。组织参与省局统一开展的“飓风”行动,集中打击以公共人物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严重虚假违法广告。对社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的违法广告,逐级上报省局对其采取暂停销售的措施,对拒绝执行暂停销售的单位,依法从严查处。
省省级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地处县城东路,占地面积48亩,总建筑面积达9200平方米,绿化面积2000平方米。现有仓容3.25万吨,5栋高大平房仓。仓储设施齐备,配有机械通风系统、环流熏蒸系统和粮情监测系统,为安全储粮提供技术保证。辅助设施建有办公楼、配电室、化验室、中控室、药品库、机修房、机械库、水泵房、地磅房、消防水池、食堂、传达室等配套用房。企业现有职工35人,其中具有保管员、粮油质检员等职业资格证书19人,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经验丰富,各岗位工作人员业务熟练。
二、考核情况
(一)、粮食数量情况(20分)
该企业现存省级储备粮12500吨、县级储备粮5000吨,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达到“一符三专四落实”的要求。粮食库存损耗率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并保持相对稳定。粮食质量达标率较高,未发生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及严重霉变坏粮事件等问题。地方储备储存品质宜存率保持高水平,无不宜存粮食,确保常储常新。
(二)粮食质量情况(20分)
食品安全指标合格率保持较高水平,配备食品安全指标快速检测设备1台。收购入库质量验收和销售出库质量检验制度得到严格执行。粮食入库质量验收检验内容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检验结果完整,准确记录粮食质量档案的,粮食销售出库由有资质的专业粮食检验机构出具质量检验报告。
(三)轮换计划执行情况(12分)
2020年度,该企业圆满完成省局下达的省级储备粮轮换任务,本次轮换小麦数量4277.561吨(2号仓)。采取先轮出后轮入的轮换方式,通过省粮食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公开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轮出。轮换过程中,严格执行轮换计划和相关要求,未发生擅自改变轮换计划、擅自串换品种、变更储存地点和轮出仓号等问题,轮换手续齐全,不存在超期轮换的情况。
(四)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情况(25分)
该企业成立了有企业负责人任组长的安全生产小组,严格规范执行各项规定、制度、标准。“一规定两守则”得到严格执行,防火、防盗、防洪等管理制度完善,安全隐患得到认真整改和妥善解决,全年未发生粮食储存事故。安全防护仪器及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机械设备入库管理摆放整齐,严格执行设备检修及审批制度。该企业现有取得国家中级粮油保管员证书人员7人、粮油质量检验员3人,电工持特种作业证上岗,持证人数符合要求。
(五)政策执行情况(11分)
执行相关统计制度规范,统计数据报送及时准确,不存在虚报、瞒报等问题。按要求建立粮食流通统计台账,按时准确报送统计数据。在粮食收购中严格执行粮食质价政策,不存在“打白条”、坑农害农行为。积极配合做好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工程,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政策性粮食出库时,按规定履行出库的职责,确保顺利出库。
深入落实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聚焦“思想麻痹松懈、防控措施松劲、关口卡点松弛”等问题,集中开展为期一周的疫情防控“回头看”,认真查漏洞、找不足、防反弹,精准防控,科学防控,以更紧更高的措施和要求,重点防范外来人员输入,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保障我镇境内社会大局稳定。
二、排点
(一)交通运输管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各村营运的公交车和交通运输工具是否落实通风消毒,出入村的外来车辆是否登记检测,村内出入往返人员和外来人员是否进行体温检测及居家隔离,发现的发热人员是否及时登记报告和处置。(责任单位:镇交通防控工作组、各村防控队)
(二)重点人员隔离防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湖北及外省返镇人员是否按规定隔离到位,并解除隔离,对即将返镇人员是否劝阻,返镇后是否进行隔离观察,居家隔离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境外来镇人员是否按规定统计上报,是否定点隔离。对外出务工人员和进京人员是否按规定开具证明。(责任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组、各村)
(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零售药店对发热咳嗽腹泻类药械产品销售是否进行实名信息登记及报告,村卫生室、镇卫生院发热咳嗽病人是否预检分诊并及时报告。镇内各处小卖部、超市、菜店等生活必需类场所是否按规定消毒通风,开业的饭店、澡堂等生活服务类场所是否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责任单位:镇卫生院、镇复产复工工作组、各村)
(四)各村防控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各村是否严格实行网格化、地毯式排查,对重点人员是否落实责任到人、联系到户的防控措施,各村“外防输入”工作是否严格落实。防疫知识教育宣传、减少集市等人群聚集活动是否落实,环境卫生整治消杀是否落实到位。(责任单位:镇疫情防控工作组、各村)
(五)用工企业责任是否落实。复工复产企业是否履行防控责任,是否对员工进行日常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并登记报备,是否对工作场所、公共区域、职工宿舍进行通风消毒。返工人员是否全程佩戴口罩,员工出现可疑症状时是否及时登记报告,及时进行隔离。(责任单位:镇复产复工工作组)
三、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3月5日-3月12日)。各疫情防控组、各村按照本方案要求,全方位、地毯式开展问题排查整改,对排查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明确责任人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排查的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二)督导检查(3月12日-3月13日)。镇领导对各联系村开展“回头看”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并向各村进行反馈。
(三)整改落实(3月13日-3月15日)。各工作组、各村要对照发现的问题进行细致排查,严格整改,确保不漏一项,不落一人。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工作方案,公司对本次专项活动作出如下组织部署:
1、公司总经理组织召开动员会并作出具体部署,要求工作小组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活动,切实查找存在问题与不足,制订整改措施并逐项落实到位,使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提高,财务检查工作自查报告。
2、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深圳证监局《关于在深圳辖区上市公司全面深入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深证局发[2010]109号)(以下简称《专项活动通知》)、《关于填报<深圳辖区上市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调查问卷>(以下简称《调查问卷》)、《关于深圳辖区上市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常见问题的通报》(以下简称《常见问题通报》)和公司现有的各种财务制度与文件。
3、公司财务负责人布置专项活动工作安排,就自查阶段的分工、要求与时间安排等作出部署,要求相关人员按规定时间认真完成自查内容,形成工作底稿和初步自查情况提交财务负责人审核。
4、公司审计室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制订审计计划并及时开展审计。
(二)根据工作方案,本次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如下:
1、公司财务人员根据《调查问卷》与《常见问题通报》分类整理、汇总自查内容,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自查报告
2、财务部副经理对财务人员的自查工作底稿与自查结果详细复核,对自查发现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核查,并提出相应的自查核查结果,提交财务负责人审核。
3、财务负责人对财务部副经理的自查结果进行了审核,对自查底稿的内容完善提出指导意见,要求财务部按时提交专项活动自查报告。
4、按《工作方案》要求,财务部将自查底稿与自查报告提交公司审计室。
5、审计室按照制定的审计计划,依据深圳证监局相关文件要求对自查报告内容逐项稽核,并就与财务控制相关内容进行审核,同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听取审计委员会对自查工作的指导,整改报告《财务检查工作自查报告》。
6、财务负责人就自查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自查内容、发现问题或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措施、期限和责任人等情况向总经理作出全面汇报;审计室就专项活动的稽核结果与建议形成内部审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向总经理作出通报。
7、根据自查情况与内部审计情况,形成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自查内容、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逐项对照《调查问卷》和《常见问题通报》进行了认真、全面地自查。公司在财务管理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性、资金管理和控制、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建设、财务信息系统使用和控制、财务会计内部管理控制等方面的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规范,同时按相关文件的要求尚存在一定不足之处需进一步加以完善。为此,提出以下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认真加以落实:
(一)关于财务人员专业培训方面存在问题:会计人员的专业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整改措施:财务部将根据会计人员实际情况制订会计专业知识与技能、财政税收政策法规、关务知识、外汇管理等方面的针对性培训计划,同时安排财务人员积极参加各政府职能部门与银行举行的专项培训。整改期限:2010年9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
一、投诉数据分析
8月份机构共接投诉劝退7宗,撤诉3宗,监管投诉0宗,催办2宗。其中3宗投诉情况如下:涉及理赔3宗、投保0宗。理赔3宗分别为、人伤垫付、配件更换争议、理赔服务不满。
二、投诉案例分析
理赔服务:“ 投诉未劝退:620204400002**** 标的粤QAH***客户来电投诉定损员,表示定损价格现在都还没出,不满需回复,莫先生 17817*****。”分析本宗投诉,我司查勘员与客户未及时沟通,导致客户不清楚理赔进度,该案件客户来我司协商,我司工作人员向客户解释清楚后,客户表示理解并同意撤诉。
投保“投诉:6202044000024**** ,三者粤YEX***,三者客户来电投诉理赔款没有到账的问题反馈多次说核实也无人回复,致电查勘员一直没有回复爱理不理,客户非常不满,表示会投诉至保监会,要求今天或者明天回复,张先生 139231****。”分析本宗投诉,案件退票没有几时与客户联系提供正确的支付信息,导致客户无法收到钱业没有人联系。
理赔服务:“投诉,未劝退:620204400002****粤Q9C*** 客户来电投诉阳江市江城区****华庆传祺4S店的售后理赔员华**,客户表示其他4S店可以看拆下来的配件的,但华庆4S店不让看,看了之后态度很恶劣,现在车辆被扣在那里,案件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理赔,要求反馈安排工作人员回复,客户表示中午12点到晚上8点有空接电话,已告知一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黄先生 1889971*** 。”分析本宗投诉,该案件客户对车行人员不满,需要我司协助处理,后来我司协调,车辆正常维修。
二、后续投诉整改情况
1、根据省公司7、8月份进行的风险大排查,对销售误导、承保操作规范、理赔难的再次排查。
【正文】
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技术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报告
2020年12月23-25日,省爱卫办组织专家组对开封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行了省级技术评估,经梳理专家组从八个方面反馈了25项问题,28条整改建议。省级技术评估既是对我市巩卫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更是帮我们把脉问诊和寻根问源,专家组所提建议中肯,发现问题正是我市日常工作中的薄弱部位和薄弱环节,制约着我市巩卫工作和标准的再提升。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下发《关于对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技术评估反馈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将技术评估反馈问题逐项分解,落实责任,同时下发六份整改任务交办单,进一步明确整改任务、责任和标准,分解到六区和全市20余个部门、单位,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举一反三,认真整改,限时完成任务。每周在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调度会上通报各区、各部门省级技术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并依据整改情况进行排名和奖罚,经过近一个月的整改,专家组反馈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及完成情况
(一)个别单位资料归档、逻辑性需要进一步加强。如同一张图片分别纳入2019年和2020年爱卫月宣传资料归档,健康教育讲座签到名单人数明显多于照片上的人员等。卫生单位创建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完成情况:
1.由市爱卫办牵头,对各区、各单位档案资料收集归档工作进行培训,要求平时注意照片、文件等档案材料留存,专人负责整理归档,同时要求进一步丰富爱国卫生宣传的元素,广泛组织开展“全球洗手日”、“世界厕所日”等宣传活动。
2. 对于健康教育档案资料不健全问题,由市卫健委牵头,逐一落实,一是加强对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进行培训,按照细则重新梳理健康教育档案资料,将缺失的健康教育档案材料补充完整。二是加强对各单位健康教育工作督导,落实责任,在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解决的,必须及时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落实,并将每次的督导结果进行全区通报。被督导单位收到问题反馈后,积极配合督导组进行整改,有效提升工作效率。三是要求各单位积极开展职工体检,将每年职工体检报告汇编入册,将职工体检报告作为职工身体健康的标尺,根据身体状况调整工作岗位。根据职工体检情况和需求,积极开展健康讲座,提升职工健康素养。四是积极协调区教体局,对社区体育指导员加强技能培训,由区教体局研究发放培训合格证。
3.全面加强卫生创建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爱卫机构建设,夯实组织机构,确保有人抓、有人管。整体规划,全面推进,今后开封市将以县城和乡村为重点大力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工作,要求各县区制定规划和方案,有序推进省级和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不断提高乡村创建比例,尉氏县、通许县、杞县要全面启动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争取三年内国家卫生县城和省级卫生乡镇全覆盖和国家卫生乡镇占比达30%。
(二)个别单位未设置健康教育专栏,部分小区健康教育专栏数量少。健康教育促进跟进措施有待强化。部分无烟单位未悬挂“无烟单位”标牌,部分单位工间操活动未开展。
完成情况:
1.市卫健委牵头,全面加强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一是积极对接开封市日报社、城管局,利用路名牌、日报栏、公交站牌、广场大型液晶显示屏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更换。二是在社区、车站、广场等人员流动多的公共场所设置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广泛宣传各类健康教育知识。市汽车站针对健康教育宣传栏未摆放在醒目位置进行整改,及时制作2020年第四期、2021年第一期宣传版面后,安排专人将健康宣传栏摆放在候车厅旅客集中醒目位置,并利用候车厅电子显示屏对健康知识进行滚动播放。三是由市住建局牵头,各区落实,对全市居民小区增设、更新健康教育宣传栏2500余块。
2.市卫健委牵头,全面落实禁烟行动,一是要求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门店、网吧进行控烟工作自查,制定整改措施,完善控烟制度,将控烟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鼓励辖区各单位积极创建无烟单位、无烟学校,按照要求张贴禁烟标识,确保控烟工作高效开展。已经申报无烟单位成功的,将无烟单位标牌悬挂单位门口进行展示,将无烟单位命名文件放入档案资料。二是积极开展控烟宣传,积极组织社会各界参与到控烟工作当中,利用5.31世界无烟日进行大型宣传,号召全社会关注控烟工作。三是积极协调市教体局,全面落实单位工间操制度。
(三)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存在的遗留问题未彻底解决,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急待提升。加油站、汽车站、火车站、集贸市场内的公厕尚未达到二类标准。城市道路两侧、集贸市场、建筑工地等公共场所的垃圾桶,部分未实现垃圾袋装化收集。如:街、劳动路农贸市场、东京壹号西北角待建工地等。城市道路绿化有缺株、死株现象。如:东京大道东环路等。待拆迁的城中村发现有饲养家禽现象。如:龙亭区北郊乡涧水河路边等。
完成情况:
1.市城管局牵头,2021年将推进城市厕所革命,目前对全市加油站、汽车站、火车站、集贸市场内的公厕进行全面排查,达不到国家二类标准的进行登记造册,年底前全部进行提升改造。
2.市环卫局牵头,对全市所有公共场所垃圾桶未实现袋装化收集问题进行排查,全区域统计垃圾桶数量,龙亭区450对,鼓楼区660对,顺河区720对,禹王台区520对,示范区450对,共计2800对。共更换560对垃圾桶,购置垃圾袋35000余只,同时积极向政府申请垃圾套袋经费,确保全面实现垃圾袋装化收集运输。
3.市城管局牵头,下发《关于绿地内黄土裸露专项治理的通知》,对所辖公园、绿地、绿化带全面排查、登记,建立绿地内黄土裸露治理台账,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天气条件对黄土裸露的位置采取绿化、硬化、覆盖等手段进行整改。截止目前,基本完成新曹路、魏都路、西环路、复兴大道、西大街等管辖范围内行道树、环城公园七期绿地内缺株断垄补植工作,已补植法桐、白蜡等乔木385株,海棠、木槿灌木200余株,红叶石楠苗、金森女贞苗、小龙柏苗等绿篱植物64000余株,甘蓝、角堇等地被植物26955株。对暂时不能补植的位置已进行了全面覆盖。
4.关于待拆迁的城中村发现有饲养家禽现象的问题,市城管局牵头,各区具体排查落实,对城中村饲养家禽情况进行打击制止,发现饲养户安排社区工作人员到现场对居民进行劝解,经居民同意以后将家禽处理干净。
(四)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意识和消毒操作技能有待提高。公共用品用具消毒、保洁不到位,“七小”行业室内外存在有卫生死角。血站、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间功能不全,医疗废物收集包装不规范。金明实验小学卫生保健室堆放消毒药剂,不是处在正常工作状态并存在安全隐患。
完成情况:
1.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旅局牵头,对所管辖“五小门店”进行专项督查,建立问题台账,督促整改,加强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真正达到公共用品一客一换一消毒,做好行业管理,做到环境卫生整洁、禁烟、浓厚巩卫氛围、防疫消毒措施完备等方面的工作,对照标准,消除卫生死角,全面排查,严格禁烟,提高所管辖的小门店卫生管理水平。
2.对于血站、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间功能不全,医疗废物收集包装不规范问题,市卫健委牵头第一时间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开封市中心血站在现有的基础上对医疗废弃物暂存处进行改造,保留原室外消毒间,另外在室内加装隔断建成独立消毒间,进一步完善布局。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废物暂存处利用空间面积已整改,医疗废物鹅颈式封扎口封扎完整无外露。下一步,市卫健委将在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排查,整改,确保医疗废物处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
3.针对金明实验小学没有正常使用保健室的问题,市教体局要求各校认真开展整改落实,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金明实验小学对保健室进行了全面排查,更换过期防疫物资,配齐配足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的设施设备、防护用品、消毒液和相关药品等物资。
(五)部分餐饮单位消毒设施不足或无蒸汽、红外线消毒等消毒设施。超市散装食品产品基本信息不全,无法实现产品追溯。
完成情况:
1.市市场监管局牵头,下发《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省级技术评估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汴市监办[2021]6号)文件,对全市5600多家小餐饮店进行全面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户,重点对辖区内的中小餐饮的餐饮具消毒、超市散装食品和餐饮店凉菜间问题进行督导排查。发现问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同时指导各食品流通商户负责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签订《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书》,对于消毒设施不全或无消毒设施设备的,要求必须购置消毒柜或委托第三方对餐具进行统一消毒。
2.对于超市散装食品产品基本信息不全,无法实现产品追溯问题。市商务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省级技术评估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汴商务文〔2021〕14号),全面动员、精心部署,成立了领导小组,要求各区商务局强化责任意识,积极配合各区市场监管局切实做好问题整改落实及排查整治工作。全面加强超市散装食品销售过程管控,执法人员重点检查散装食品是否实行专区销售,完善基本信息公示。
(六)“三防”设施标准不高。个别餐饮、单位的三防设施不到位,部分毒饵站建设标准不高,有鼠药外溢现象,孳生地清理不彻底。
完成情况:
1.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对全市的所有小餐饮店“三防设施”进行地毯式排查并重新登记造册,积极督促小餐饮门店落实“三防”设施,在餐饮店后厨的下水道、排气扇外口安装防鼠网,在仓库门配备挡鼠板,木质门用铁皮包裹,与外界相通的门安装防蝇帘或风幕机、安装纱门纱窗,使用填充剂填充墙体细缝,投放灭蟑胶饵。同时,以后厨操作间、凉菜间、食品仓库为重点环节,开展“翻箱倒柜式”“搬家式”卫生整治,彻底清理鼠粪、蟑螂卵鞘等“四害”痕迹,确保后厨不得有蝇。
根据《辽宁省食品安全基本标准考核评价细则》的要求,现将我镇食品安全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我镇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和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内容。为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构建安全责任网络,我镇及时调整了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卫生副镇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构建了一支由64人组成的食品安全助理检查员队伍,各行政村也分别成立了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管小组,构建了全覆盖的监管网络,建立了检查、学习培训、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镇政府紧紧围绕工作实际,创新思路,多方位多角度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开展了省食品安全核心知识和96151食安热线宣传活动,在各村开设了公开栏24块、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条幅4条,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让老百姓学会鉴别假冒伪劣食品,增强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食品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成立以后,逐步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综合协调经费保障机制,制定了《镇食品安全年度工作计划》、《镇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镇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及各项制度》、《镇食品安全督查督办制度》、《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度,明确了目标责任,为顺利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奠定基础。
四、突出重点?落实举措。
紧紧围绕“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这一宗旨,我镇突出重点,认真开展了无证无照经营、地沟油、学校食堂卫生等专项检查工作。
对全镇境内的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种养等200余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并与他们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餐饮业主要检查了“三证”办理情况、有无使用“地沟油”、内部设施情况,有无防蝇设施和冷藏设施,以及环境条件等。食品流通单位主要检查“瘦肉精”、畜禽产品、 “三证”情况、不合格、过期产品是否上架。小作坊主要检查设备是否安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各种证照是否齐全,以及卫生环境条件等。对粮、肉、蔬菜、奶制品、儿童食品等重点产品进行实地检查。检查中,工作人员一方面检查企业、商户生产经营食品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方面向生产经营人员讲解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同时对部分购买群众进行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卫生意识。对发现的问题能当场整改的,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责令限期整改。
五、存在问题。
通过食品安全检查,净化了全镇食品生产经营市场,公众的食品安全卫生意识得到加强,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检查中也发现一些薄弱环节,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急待解决。
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相关执法部门单打独斗,不能与镇政府保持一致,各干各的。执法部门执法不认真,检验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只负责检查工作,对违法行为无法处理。
二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量大与执法力量缺少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大,导致监管工作还不够到位。
六、下步工作打算。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召开会议、印发食品安全卫生小册子,对广大生产者和消费者进行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卫生意识。
二是加大整改力度。对不合格的食品要全部下架、封存、销毁。对限期整改不到位,坚决予以关停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加大督查力度。把食品安全检查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经营性工作抓下去,积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高对突发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置能力,确保全镇食品安全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切实保障全镇人民群众健康。
乡镇食品安全自查报告范文(二)
**县食办:
根据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做好迎接省政府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马街镇政府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近段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全面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目前,活动已取得预期效果,正不断引向深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为了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扎实开展,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本着“细而又细、实而又实、严而又严”的原则,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开展此项工作,切实推进“三个形成”:一是形成共识。食品安全检查活动关系到全镇人民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系着千家万户的生活幸福,不仅关系到全镇社会的安定和人心的凝聚,还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因此大意不得,马虎不得,必须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形成合力。食品安全涉及生产、生活方方面面,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始终,必须形成和强化“政府重视质量,部门监管质量,企业提升质量,社会关注质量”的工作合力。三是形成声势。通过标语、板报、广播等宣传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检查的有关内容,营造专项整治声势,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食品安全良好舆论氛围。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了确保食品安全检查活动取得实效,镇政府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镇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检查领导小组。食品安全协管站、派出所、工商所、企业办、卫生院、兽医站为成员单位,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参与配合的工作机制,切实把部门职责与与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形成食品安全检查的工作合力。成立了安全检查督查组和专项整治队伍,摸清底子,全面登记,形成经常抓,抓经常的工作局面。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真正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为食品安全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三)突出重点,综合整治。紧紧围绕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这一宗旨,突出重点,认真开展食品添加剂、 “地沟油”、奶粉及乳制品、“瘦肉精”、学校食堂等专项整治工作。9月17日、18日两天,由分管领导带队,对全镇境内的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商户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先后检查了24个商户。餐饮业,主要检查了“三证”办理情况、有无使用“地沟油”、内部设施情况,有无防蝇设施和冷藏设施,以及环境条件等;糕点店,主要检查原料采购、包装、操作间是否符合卫生条件,重点检查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农贸市场,主要检查“瘦肉精”、畜禽产品及内部管理情况;超市主要查“三证”情况、不合格、过期产品是否上架,奶粉及乳制品等情况;小企业、小作坊主要检查设备是否安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各种证照是否齐全,以及卫生环境条件等。对粮、肉、蔬菜、奶制品、水产品、月饼、儿童食品、酒类等十大类重点产品进行实地检查。共检查学校食堂2所,幼儿园食堂1个,农贸市场1个,超市5家,小集头5个,蛋糕加工销售店2家,饭店食馆5家,包子店1家。检查中,工作人员一方面检查企业、商户生产经营食品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方面向生产经营人员讲解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同时对部分购买群众进行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卫生意识。对发现的问题,能当场整改的,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责令限期整改。对2家饭店, 2家豆腐店、2家百货店, 1家超市,1家蛋糕店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存在问题
通过食品安全检查,净化了全镇食品生产经营市场,公众的食品安全卫生意识得到加强,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检查中也发现一些薄弱环节,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急待解决。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检验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检验设备落后,对使用食品添加剂、“瘦肉精”等一些检测设备缺失。二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量大与执法力量缺少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大,导致监管工作还不够到位。
三、下步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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