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宣誓程序汇总十篇

时间:2023-02-27 11:06:18

党员宣誓程序

党员宣誓程序篇(1)

入党誓词是:“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入党宣誓誓词的内容

党章规定的入党宣誓誓词是:“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入党宣誓的程序安排

人党宣誓仪式一般有以下程序:

(1) 唱《国际歌》;

(2) 党组织负责人致开会词,并宣读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名单;

(3) 预备党员宣誓;

(4) 预备党员代表向党表决心 ( 有条件的还可请老党员代表谈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也可请入党积极分子代表谈感想 ) ;

(5) 党组织负责人或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入党宣誓的具体方法

从基层党组织的实践看,人党宣誓的具体方法一般为:

(1) 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应列队面向党旗 ( 考虑到入党宣誓大会往往有许多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如果宣誓人的后背朝着与会人员容易影响大会的宣传、教育效果,故宣誓人也可以半侧面朝向党旗 ) ,持立正姿势,举起右手,握拳过肩。

(2) 领誓人应站在宣誓的预备党员一侧,与宣誓人持一样姿势,面向党旗。

(3) 宣誓开始后,由领誓人 ( 一般由党组织或组织部门负责人担任 ) 逐句领读誓词,宣誓的预备党员齐声跟读,声音要宏亮、激昂。

(4) 读完誓词后,领誓人说:“宣誓人”,这时宣誓的预备党员依次各报自己的姓名。

入党宣誓的要求及注意的问题

党员宣誓程序篇(2)

在中国共产党创建时期,中共早期组织的创建者们没有入党介绍人,也没有固定的入党手续可参考,不需要经特别的仪式便自然转化为党员。1920xx年中共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规定:新党员必须经一人介绍,并经当地党组织审查,多数党员同意,再经该地区执行委员会批准,方可接受其入党。这一时期的入党仪式有两种:一种是举手表决式,支部大会党团员都参加,通过党员时,党团员都举手。另一种是谈话式,由介绍人谈一次话后,宣布党组织的决定就是入党了。到1920xx年中共二大通过了第一部《中国共产党章程》,严格规定了入党程序:党员入党时,必须有党员介绍于地方执行委员会,并报告区执行委员会,再报告中央执行委员会,经区及中央执行委员会次第审查通过,始得为正式党员。二大党章的通过,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创建工作的成熟。

国共合作的大革命时期,党员的数量迅速增加,为了进一步规范好党员的言论和行为,我们党对入党手续的规定更为严格。1920xx年新党员入党时已经需要填写入党登记表。登记表内容包括新党员的姓名、地址、入党时间等,这就从书面上明确了入党人的共产党员身份,也使得党组织在对党员进行统计、审查时有据可依。1920xx年8月,《中央通告第五十三号介绍新党员之变通办法,各团体中党团的组织与任务》规定,新成员入党时必须要经过入党仪式。

大革命失败后,出于保密工作的需要,中国共产党取消了对发展党员必须举行宣誓仪式的硬性规定,但各地只要在情况不是很严重的情况下基本都采用入党宣誓。宣誓前,一般需要由介绍人与发展对象进行谈话,谈话内容涉及入党人的生活状况、思想动向、启发其阶级觉悟等。在宣誓现场一般要挂一面党旗,要有主持人、介绍人、新党员到场,还要有入党誓词。为加强对新党员的教育,毛泽东曾在介绍新成员入党后提议,举行入党宣誓仪式还应加唱《国际歌》一项议程,于是唱《国际歌》逐渐成为入党宣誓仪式的组成部分。这一时期,开始出现个人入党前向党组织递交申请书的现象。入党申请书的出现使原来的组织找个人入党转变为个人找组织入党,这说明党的地位在群众心中发生了很大变化。

虽然宣誓仪式被广泛应用并逐渐发展成熟,但长期以来我们党还是把它看作对新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式,而不是入党的必经程序。1949年4月,《中央组织部关于入党手续和入党仪式问题给华北局的批复》中指出:入党仪式及入党誓词在党章中没有明文规定,亦不适宜再做明文规定。入党仪式仅是教育的一种方式,并不能含有其他意义。对其程序和仪式也没有统一规定,因此适用时各种表现形式不尽相同。

经历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党员队伍迅速壮大,尤其是我们党即将执掌全国政权,成为执政党,这时严格党员程序、严把入口关,加强党员教育变得尤为重要,于是党开始把入党仪式作为入党的必要程序看待。

直到1982年十二大通过的新党章,把宣誓仪式作为入党的必要手续提出来,并确定了统一的入党誓词,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体现了党中央对入党誓词的重视,也使入党誓词有了党规党法的性质,对每个党员都有约束力。

入党宣誓仪式的过程安排入党宣誓仪式是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好形式,一定要庄重、严肃。就具体程序而言,没有作过明确规定。但从各地的实践来看,一般为:

(1)奏(唱)《国际歌》;

(2)致开会词;

(3)预备党员宣誓(宣誓人、领誓人面向党旗,一般举右手握拳,领誓人领誓);

(4)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代表讲话;

(5)自由发言(参加宣誓仪式的人员都可发言);

(6)党组织负责人讲话;如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也应请其讲话。

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上程序也可作适当调整。

入党宣誓仪式主持稿领导们、同志们:

大家好!

今天,(贵单位)党委组织今年新入党的党员,我们在这里举行一次隆重的入党宣誓仪式。参加这次宣誓仪式的有(单位)党委书记某某同志、组织部长某某同志还有其他~~(自己加)和20名(数量按自己实际写)新发展的党员,及部分老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让我们对领导的光临表示热烈地欢迎,对新入党的同志表示衷心的祝贺!

下面我宣布,入党宣誓仪式现在开始!

仪式进行第一项、奏《国际歌》。全体起立。 坐下!

第二项、请党委组织部长某某同志宣布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名单;

第三项、预备党员宣誓。请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到台前列队,面向党旗,举右手(握拳过肩,这是动作,不必读)宣誓。

由党委组织办***同志领读誓词宣誓。 (本站内已有誓词文章,请查阅入党宣誓的誓词内容)

第四项、请***同志(新党员同志担任)代表全体预备党员发言; (要是学生入党的话,还可以参考本站的学生党员入党宣誓发言稿)

第五项、请老党员代表***同志发言;

第六项、请入党积极分子代表**同志发言;

党员宣誓程序篇(3)

规定的入党宣誓誓词是:“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163.入党宣誓的程序怎么安排?

入党宣誓仪式一般有以下程序:

(1)唱《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开会词,并宣读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名单;

(3)预备党员宣誓;

(4)预备党员代表向党表决心(有条件的还可请老党员代表谈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也可请人党积极分子代表谈感想);

(5)党组织负责人或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164.入党宣誓的具体方法是怎样的?

从基层党组织的实践看,入党宣誓的具体方法一般为:

(1)参加宣誓的预备(2)党员应列队面向党旗(考虑到入党宣誓大会往往有许多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3)如果宣誓人的后背朝着与会人员容易影响大会的宣传、教育效果,(4)故宣誓人也可以半侧面朝向党旗),(5)持立正姿势,(6)举起右手,(7)握拳过肩。

(2)领誓人应站在宣誓的预备党员一侧,与宣誓人持一样姿势,面向党旗。

(3)宣誓开始后,由领誓人(一般由党组织或组织部门负责人担任)逐句领读誓词,宣誓的预备党员齐声跟读,声音要宏亮、激昂。

(4)读完誓词后,领誓人说:“宣誓人”,这时宣誓的预备党员依次各报自己的姓名。

165.入党宣誓的要求及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入党宣誓,应在支部大会通过并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接收为预备党员后适时举行,不要拖得太久。

(1)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总支组织进行,也可以由支部组织进行。由党支部(总支部)组织入党宣誓仪式时,上级党组织应派人参加。党小组不能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2)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会场要布置得庄重、简朴、整洁,主席台正中必须悬挂党旗。有条件的,可在党旗上方悬挂“入党宣誓大会”横标。

(3)出席入党宣誓仪式的人不宜过少。除基层党委举行入党宣誓仪式可派党员代表参加外,党支部(总支部)举行入党宣誓仪式,全体党员都应参加。

(4)在革命历史纪念馆、烈士陵园、革命导师(领袖)和烈士塑像前举行入党宣誓仪式时,必须设法悬挂党旗,不能在无党旗的情况下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5)举行入党宣誓仪式,气氛要严肃,不可采取茶话会等方式进行。

166.入党宣誓是否必须在预备期内进行?

举行入党宣誓,是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好形式,是预备党员在成为一名正式党员前庄严的政治承诺。因此,入党宣誓必须按规定在预备期内进行,不得放在转正后举行。

167.入党宣誓结束后,宣誓人是否要在誓词上签名?

和有关文件没有规定宣誓人要在誓词上签名。但有些党组织在入党宣誓仪式结束后,要求每个宣誓人在事先印好的誓词右下方签上自己的姓名,写明宣誓的日期,然后放入本人的入党志愿书中。这样做,可以增强宣誓人的政治责任感。

168.入党宣誓仪式可否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党员宣誓程序篇(4)

【什么是入党宣誓】

党章规定,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这是发展党员工作的必经程序,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举行入党宣誓仪式,表现了入党的庄重性和严肃性。它是党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形式,也是预备党员进行自我教育的好形式。

预备党员通过人党宣誓,表示他们自愿承担共产党员的政治责任,表明他们对党的坚定信念和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的决心。通过入党宣誓,还可以使他们牢记党对自己的要求,增强党性观念,终身牢记自己的誓言,提高对党的事业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时刻以誓言来激励自己,以实际行动履行自己的誓言,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红军时代,入党誓词已经比较规范,其内容是:严守机密、服从纪律、牺牲个人、阶级斗争、努力革命、永不叛党。抗日战争时期入党誓词改为: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坚决

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纪律,不怕困难,不怕牺牲,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到底。解放战争时期入党誓词改为: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作如下宣誓:

一、终身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

二、党的利益高于一切。

三、遵守党的纪律。

四、不怕困难,永远为党工作。

五、要做群众的模范。

六、要保守党的秘密。

七、对党有信心。

八、百折不挠永不叛党。

建国初期入党誓词改为: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承认党纲党章,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随时准备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全人类彻底解放奋斗终身。

1982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二大首次把入党誓词作为一条写进了党章。党章规定的入党誓词是: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把入党誓词写进党章,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第一次。党的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通过的党章都重申了这一条

重温入党誓词,就是要使广大党员“身临其境”,仍然回到刚入党的那个时候、那种状态、那个阶段、那种场面,不能忘记自己的身份,增强党性观念,积极为党工作;进一步端正思想态度,纯洁入党动机,使其真正在思想上入党;不忘记党的理想和目标,在各个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通过重温入党誓词,可以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增强党员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激励每一位党员以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牢记党的宗旨,立足岗位奉献,履行党员义务,做一名称职的、合格的,无悔于党员称号、无悔于入党誓词的一名真正的共产党员。

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一定要保持奋斗不息的精神,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忠实践行自己的入党誓词。从战争年代到和平时期,无数的优秀共产党员都用乐于奉献、勇于牺牲、无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实际行动解读了自己的入党誓词,展示了共(产党员终生恪守入党誓词的人生真谛。

我相信,绝大多数同志入党时的诺言是由衷的、真诚的,入党后也保持清醒的党员意识,认真践行了入党誓言。对此,我们党和党的事业历经磨难而又不断蓬勃发展的事实就是明证。

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建立,尤其是社会进入新的时期,各种不同人生观、价值观的碰撞,使我们有些党员淡忘了入党誓词,不按党章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少数党员党员意识不强,党性观念淡薄,不能很好地执行誓词精神,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有的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不能和党中央保持一致性,时常散布一些不正确的言论;有的不能很好地学习、宣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和重大政策;有些党员在思想上等同于一般群众,只顾自己利益,患得患失,斤斤计较,宗旨观念不强,不能很好地为群众服务;有的理想信念不坚定,看到社会上一些不良现象,就对共产党失去信心,言语随便无原则,行动自由无党性,忘记了自已是一名共产党员。所以,我们很有必要重提党员意识,增强党员意识。

不过,无论是当年入党宣誓还是现在重温誓词,都毕竟只是一种形式,更重要的则是要牢记誓词,并以具体、实在、一以贯之的行动去恪守。重温的意义在于与时俱进,在于恪守承诺,在于笃行。所以,在重温誓词的时候,每一个党员都应该对照《党章》中八十字的入党誓词,回头看看自己有哪些脚印走歪了,及时纠偏板正;注意汲劝溺水者”、“摔跤者”的教训,以免重蹈覆辙;抬起头来向优秀的党员们学习,争做优秀的共产党员。倘不能这样,“重温”之后不恪守,不笃行,即使是常常“温故知新”,又有多少实际意义?

在深入开展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学习党的理论,重温入党誓词,我想到了很多,每一个党员都应该想到许多许多。但最重要的是共产党员的神圣、共产党员的信仰、共产党员的责任、共产党员的激-情。让我们心里永远激荡神圣,心田永远流淌信仰,心头永远升腾责任,心底永远燃烧激-情,始终努力工作,为民谋利,为党旗增辉,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入党宣誓的程序】

人党宣誓仪式一般有以下程序:

(1) 唱《国际歌》;

(2) 党组织负责人致开会词,并宣读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名单;

(3) 预备党员宣誓;

(4) 预备党员代表向党表决心 ( 有条件的还可请老党员代表谈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也可请入党积极分子代表谈感想 ) ;

(5) 党组织负责人或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2014年入党誓词主要内容

入党宣誓的具体方法

从基层党组织的实践看,人党宣誓的具体方法一般为:

(1) 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应列队面向党旗 ( 考虑到入党宣誓大会往往有许多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如果宣誓人的后背朝着与会人员容易影响大会的宣传、教育效果,故宣誓人也可以半侧面朝向党旗 ) ,持立正姿势,举起右手,握拳过肩。

(2) 领誓人应站在宣誓的预备党员一侧,与宣誓人持一样姿势,面向党旗。

(3) 宣誓开始后,由领誓人 ( 一般由党组织或组织部门负责人担任 ) 逐句领读誓词,宣誓的预备党员齐声跟读,声音要宏亮、激昂。

(4) 读完誓词后,领誓人说:“宣誓人”,这时宣誓的预备党员依次各报自己的姓名。

【入党宣誓的要求及注意事项】

入党宣誓,应在支部大会通过并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接收为预备党员后适时举行,不要拖得太久。

党员宣誓程序篇(5)

入党誓词是:“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党员宣誓程序篇(6)

巴南区人大常委会还通过了《选举和任命人员就职宣誓办法(试行)》,当地干部就职程序就此实现了制度化。当地“一府两院”班子和部门负责人任职都将举行宣誓,宣誓人要在誓词上签名,并交区人大常委会存档。

综观4月以来的新闻报道,宣誓之举在全国各地已屡见不鲜。

4月12日,北京市200名刚刚获得许可标准的新执业律师面对国旗宣誓“保证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神圣使命”,这是3月司法部下发《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律师宣誓制度的决定〉的通知》后,全国首次大规模的新执业律师宣誓活动。

江苏南通市已迎来“5. 10思廉日” (5月10日谐音“我要廉”),本月在当地各部门党员干部举行的廉政建设活动中,宣誓被视为重要内容。4月19日,南通曹公祠社区干部宣誓“拒收钱物,不贪不占;无法退还,上缴载案”;“两袖清风,无悔无怨”。

4月18日,广州越秀区各界代表400多人宣誓“建设廉洁越秀”。

同日,河北正定县综治委组织600多人宣誓“迎正博、树形象、保平安、促和谐”。宣誓已经成为一些地方党政部门采用的形式,这其中,公职人员的宣誓每每受到社会关注。由于尚无统一规范,宣誓形式、对象和内容各异,公职人员宣誓遇网友和媒体“拍砖”的亦不鲜见。

各地党政“一把手”履新应宣誓

1993年颁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后,2002年8月,国家人事部首次统一组织来自中央国家机关43个部门的500多名新录用公务员举行宣誓仪式。虽未被写进公务员法,可宣誓仪式已成为新公务员上岗前的一道必备程序。

2010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宣誓规定(试行)》经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新任检察官宣誓制度就此确立。

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社会主义学院院长胡旭晟于2007年曾提交了一份宣誓制度建议书,建议建立全国统一的公务员、法官和检察官、律师的就职宣誓制度。

此后几年,是否将公职人员的宣誓行为制度化,曾被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两会上提起。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党委书记闾小波告诉《望东方周刊》,“各地已经涌现出各种宣誓实践,但没有相应的制度供给,宣誓活动亟待规范并上升为制度。”

观察公职人员宣誓活动,宣誓主体中最受关注的是新任命的各级党政“一把手”。

2004年河南省荥阳市市长首开地方行政首长宣誓之先河。当年3月21日,时任荥阳市长杨福平手持《宪法》,在232名人大代表的见证下,面对国徽宣誓就职。

山东青岛市早在本世纪初已建立了公务员面对国旗的宣誓制度。此后,手持宪法、面对国徽和国旗成为最常见的地方官员宣誓就职形式。

随着宣誓主体从“一把手”延伸到广大公职人员群体,宣誓规范的需求也更凸显,公检法以外,哪些公职人员需要宣誓,各地尚无统一做法。2006年8月,广州市海关、地税、国税等廉政“高危行业”的500名青年公务员宣誓“以后当了官永不贪污”。

对于宣誓主体,“除了新录用公务员,还应有新选举、任命的‘一府两院’主要负责人和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胡旭晟告诉《望东方周刊》,“‘一府两院’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宣誓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更大,不管是象征意义还是他所承担的责任。”

全国政协委员韩方明在2004年提交的建立国家政治宣誓制度的议案中,具体列明了宣誓主体,除政府领导人和各级法官、检察官,还应包括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组成人员。

学界认为,宣誓履新其实是一种更规范的做法。此前各级领导人经人大或党代会产生后,新一届与老一届班子权力交接时有时通过新领导人与老领导人共同出席活动以示交接,有时召开记者招待会,有时通过新领导人在媒体露面作为公告,这些似乎都还不能替代政治宣誓。

应保持宏观上的统一

需要制度规范的不仅是宣誓主体,还有宣誓对象和内容。

宣誓对象中不仅有国旗、党旗、国徽、宪法,还有老一代领导人,甚至历史人物。

2004年11月,江苏省级机关被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的77名学员面对铜像宣誓“终生为人民服务、甘当人民公仆”。

2006年8月,安徽合肥包河区100多名科级干部向包公宣誓“廉洁奉公,防腐拒变”。

2010年2月,重庆市武隆县100多名县乡部门“一把手”依次走上主席台,面向800名干部代表和电视机前的武隆群众宣誓: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招商)重点任务,在报出任务数字后宣誓“如果完不成任务,我主动辞职”。

2010年2月,时任湖南浏阳市长梁仲带领万名公务员面对国旗高举右手,齐声宣誓“开创‘高速时代’,实现‘两个富裕’(富裕浏阳人民,富裕浏阳财政)”。

面对一些地方被网友批评的宣誓内容,胡旭晟对《望东方周刊》分析:“公职人员宣誓词可以根据本部门本行业的特点拟定,但还是要保持宏观上的统一。两院要一致,政府部门要一致,司法人员要一致。”

闾小波对宣誓内容给出具体建议:誓词可以根据宣誓主体而定,但所有公职人员宣誓应有统一的内容。其中政府官员应突出执政为民,接受人民监督;司法官员应突出遵守宪法和法律。

时间、地点和细节

公职人员宣誓仪式大多选在新录用或晋升、换届的节点。地方政府、部门举办新年宣誓或重大活动宣誓也是常见做法,新年宣誓往往就以该年当地政府、部门工作目标为宣誓内容。上述曾被争议的浏阳“招商大宣誓”就发生在当年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

2012年元旦前后,多地举行了公务员新年宣誓。浙江嘉兴南湖区480多名区级机关公务员宣誓“全力构建五彩南湖,打造现代田园城区”;山东蓬莱124名基层党政“一把手”宣誓“为民办实事”;江苏泗阳公职人员新年集体宣誓“为建设殷实泗阳、美丽泗阳、和谐泗阳而尽责尽力”。

在宣誓时间的选择上,胡旭晟建议,除了公务员新录用、“一府两院”晋升和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时候,每年的宪法颁布日——12月4日也可作为公职人员宣誓时间。

“在这一天让公职人员重温宪法权威,其他时间这种仪式就不能太多太频繁,宣誓这一行为具有很强的神圣性,是具有道德约束力的行为,太频繁容易降低效果。”胡旭晟说。

党员宣誓程序篇(7)

一、宪法宣誓制度法治化的概念及要求

(一)宪法宣誓制度法治化的概念

在我国,宪法宣誓是指宣誓主体――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任职前向宪法作出庄严宣誓,表示严格贯彻宪法精神、以宪法和法律来约束自己来行使公权力的行为,也是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表达自己对宪法的忠诚与忠贞的重要表现方式。宪法宣誓制度则是一国公民在就职时宣誓遵守并效忠于宪法和法律的法律制度。宪法宣誓制度法治化既是其的理想模式即法治状态下的宪法宣誓制度,也是人们通过各种途径努力实现这个愿景和理想的过程。

(二)宪法宣誓制度法治化的要求

1.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有序推进。我们必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和改进党对这一工作的领导,打造一支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干部队伍。

2.必须围绕法治中国建设这个大局。法治中国建设事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长期稳定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与改革成败和国家长治久安,它的实现需要推进宪法宣誓制度法治化。

3.必须以树立宪法权威为重点。我们必须从宪法现实形态即制度保障上树立宪法权威,进一步规范宪法宣誓的誓词内容、程序、礼仪及监督等内容,才能凸显宣誓活动的庄严与神圣使命感、唤起社会对宪法的尊崇。

二、推进宪法宣誓制度法治化的重要意义

(一)有助于推进依法治国的实施,树立宪法权威。有效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的根本保障在于宪法宣誓制度法治化。任何组织和个人会以尊重宪法权威为己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自觉接受、主动服从宪法权威,将宪法真正作为其行为准则。

(二)有助于在全社会传播宪法理念,树立宪法信仰。人民在推进宪法宣誓制度法治化中接受了普遍的、很好的宪法教育,对于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和宪法精神具有重要意义,实现全社会尊重宪法、热爱宪法和信仰宪法,分享宪法宣誓制度法治化给人民带来的民主、平等、公正和自由的局面。

(三)有助于激励公职人员忠于和维护宪法,增强其宪法观念。公职人员深知权力来源于宪法、宪法高于权力、宪法约束权力,按照宪法法律规定行使权力,捍卫人民的利益,秉承人民的意志,忠诚为人民服务,竭力为人民工作,建立起与人民之间的政治信任关系;承担并履行好党交付的政治责任、人民委托的公共使命和依法治国的程序安排的责任,不会以任何理由懈怠职责规避责任,更不会中饱私囊、封妻荫子。

三、宪法宣誓制度法治化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一)宪法宣誓制度法治化取得的成效

1.《决定》的公布。《决定》是党的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也是中国未来法治领域改革的路线图,也为推进宪法宣誓制度法治化提高了政策依据。

2.港澳特区的成功实践。如《香港基本法》第104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3.检察官和法官的《宣誓规定(试行)》等宣誓规章制度出台。2010年2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检察官宣誓规定(试行)》,它的出台是在推进宪法宣誓制度法治化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二)宪法宣誓制度法治化中存在的问题

1.宪法宣誓立法滞后。目前,我国没有宪法意义上的宪法宣誓制度。全国各地如火如荼开展的宪法宣誓实践与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是格格不入的,各地、各宣誓机关虽然拟定了实施意见和规范,但在操作和细节上的不相同。

2.宣誓主体的宪法意识不强。当前,公务人员中宪法意识淡薄、对宪法宣誓敷衍了事有之;宪法和法律信仰逐渐地消烛有之;更有甚者渐渐疏远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将责任使命抛之脑。

3.宣誓活动的程序性保障不够。目前,不统一的制度规定和就职宣誓做法、多数的马虎对待、宣誓者的局限和更严重的部分誓词中无“法律”字眼、“自觉守法”之义导致向宪法宣誓的法律意义难以体现出来。

4.宣誓失效或失信的补救机制缺失。目前,宣誓内容空洞、没有补救性措施和细则化,宣誓内容缺乏针对性、细则化和惩罚性条款。

四、推进宪法宣誓制度法治化的路径选择

(一)建立专门的宪法监督机关。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的事实,可以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之下建立宪法监督委员会,作为监督宪法实施的专门机关,其理由如下:第一,法学(特别是宪法学)、政治学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的团队组成学术性和专业性较强。第二,委员会委员由全国人大主席团提名、经代表大会通过,法律地位较高。

(二)颁布宪法宣誓法[4]。全国人大制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宣誓法》统一的、专门的规定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职宪法宣誓的原则、范围、内容、执行机关、程序、法律责任等事宜。修改全国人大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地方组织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相应规定中央、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宣誓制度。

(三)确立宪法宣誓制度[5]

1.宣誓主体。宣誓人应包括《公务员法》规定的七大系统内的工作人员(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各级行政机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各级审判机关、各级检察机关、各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工作人员)和部分代表大会代表或委员会委员(中国共产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成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各派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常委和专门委员会成员,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和地方工商联执行委员、常务委员会成员和专门委员会成员)。

2. 宣誓内容。誓词应具有以下特点:第一,统一性。誓词应包括宣誓者效忠对象(维护、遵守、保卫国家的“宪法”和“国家利益”)、履行职责(尽忠职守、廉洁奉公)、服务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承担责任(接受人民监督、承担法律责任)四个方面。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公职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应当使用统一的誓词。

3.宣誓失效或失信应当承担的责任。宣誓制度除应有宣誓内容和对宣誓失效和失信必须进行补救的补救机制外,应规定相应的追责条款,对宣誓不成立和违反誓言进行追责。宣誓失效的规定宣誓人应当在发生失误之第二日重新宣誓即可。宣誓失信的规定宣誓人承担法律责任,向公众道歉、遭弹劾等。(作者单位:贵州大学法学院)

参考文献:

[1] .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闭幕式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3-3-18(1).

党员宣誓程序篇(8)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二届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宣告着我国的宪法宣誓制度正式确立了起来。

 

宪法宣誓制度起源于1919年的德国,当时的《魏玛宪法》首先确立了这一制度并逐渐传承了下来。时至今日,世界上有将近一百个拥有成文宪法的国家要求公职人员在就职前向宪法宣誓。

 

2014年10月2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明确指出拟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培养领导干部对宪法的忠诚。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不断探索治国理政的方式方法,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克服了无数艰难险阻,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文明不断进步。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在成绩的背后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制约着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如个别领导干部的贪污腐败问题,信仰缺失,增长方式粗放,发展不平衡、不科学等。宪法宣誓制度不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却对解决当前很多问题有着重要的意义。

 

首先,宪法宣誓制度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

 

1999年,“依法治国”写入了我国宪法,十八届四中全会更提出了“全面建设法治国家”的任务,这些都为宪法宣誓制度的立法提供了条件。宪法宣誓制度的目的在于通过宣誓这种形式,使宪法权威得到保障,推动宪法的贯彻实施。这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依法治国,最根本就是依宪治国。这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和关键,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内在要求,宪法宣誓制度正是依宪治国的必然要求。

 

宪法宣誓制度虽然是一种形式,但是这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追求依宪治国内容和实质的一项必要的形式,是对法治严肃性和权威性的重要保障。作为公职人员,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法治是维护党和人民事业的根本需要,是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治国过程,是人民代表大会任命的公职人员必须具备的履职能力。

 

经过宣誓,公职人员没有任何理由规避承担的责任,是向不作为、贪污腐败、以权谋私说不。经过宪法宣誓程序的领导干部在出现问题的时候,将再没有以不懂法等理由试图逃避党纪国法制裁的机会。

 

其次,宪法宣誓制度本质上是向人民宣誓

 

中国共产党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宪法当中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公职人员向宪法宣誓,本质上就是向人民宣誓,是公职人员对权利来源的清醒认识。强调,“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究其根本,全体公职人员的权利既不是来自于领导的任命,也不是取决于同事的推举,更不是决定于自己的积极。只有通过人民的授权,才可以赋予公职人员权利,行使权利;如果人民没有授权,我们终将失去权利。

 

向宪法宣誓,意味着向人民庄严宣誓:捍卫人民的利益,秉承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有助于消除目前存在的政府信任危机,将公职人员与群众融合在一起,形成水乳交融的干群关系,同时也是依法行使人民赋予权利的铿锵誓言。

 

第三,宪法宣誓制度是强化对权利的敬畏

 

公职人员手中掌握着权利,用得好可以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用得不好就会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只有心存对权利的敬畏,才能将手中的权利切实用于为人民服务上。被任命者拥有权力后,宪法宣誓制度可以通过看得见的仪式,表示其会如何对待责任和职权,培养被任命者对法律的敬畏,强化被任命者对自己的约束。

 

同时宣誓本身也代表了宣誓人内心的认同和良心上的约束,宣誓人也会因为想到表过态、宣过誓而提醒自己应该履行自己的誓言。通过宪法宣誓制度,强化公职人员对手中权利的敬畏,才能自觉做到秉公用权、依法要求、廉洁用权。否则,就可能在纷繁复杂的社会中迷失自我,丧失原则,坠入无底的深渊。事实证明,没有制约的权利必然滋生腐败,没有边界的权利必然导致滥用。

 

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只有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切实做到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才能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全面贯彻依法治国,自觉用程序规范权利、约束权利,做到令行禁止,向宪法宣誓就是在为官之初在心中埋下一颗敬畏权利和严守法律的种子,最终长成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参天大树。

 

第四,宪法宣誓制度有助于养成全面法律氛围

 

公职人员向宪法宣誓,对于一个国家全面崇尚法治、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有着重要的影响。历史证明,官员的行为喜好对于社会氛围的形成有着重大的影响效果。自古以来,官员清正廉洁,社会状态会保持昂扬向上,奋发图强;官员昏庸腐败,社会状态会持续萎靡不振,压抑颓败。公职人员能否守法,不仅关乎着他们自身的政治品质、个人修养,更对整个社会风尚有着巨大的影响。

 

一方面,公职人员对法律的态度,与人民是否具有法治精神和捍卫法律的习性息息相关;另一方面,公职人员自身法律素养的养成、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对自己身边的人乃至整个社会起到了模范作用;同时,人民群众在公职人员向宪法宣誓的活动中,不仅对自己进行了法治教育,依法捍卫其自身权益,也承担着监督公职人员公权公用的职责。向宪法宣誓,对于公职人员带头尊法、守法、学法、用法将起到推动作用,进而向整个社会、全体人民辐射,使法制精神、法治思想深入人心,促进形成全面的法律氛围。

 

第五,宪法宣誓制度有助于建立全民法治信仰

 

当今社会是一个多元化的社会,人民群众的兴趣爱好和个人追求呈现多元化态势。同时,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民主的重要体现,宪法赋予了人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要想发展,需要在个人的个性之上拥有国家的、民族的共性。当前,我们党和国家确立了“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和新要求,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这就是我们的共同目标,是我们全体中国人民的共性。

 

支撑我们全进的,不仅是这些宏伟目标,还需要对宪法的信仰、对法律的敬畏。发展的方式有很多种,但是历史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要想实现科学、有序的发展,不仅需要科学的总体规划,更需要严格按照法律办事,这就要求我们所有人建立对法律的敬畏,核心就在于对宪法的信仰。公职人员是国家秩序的管理者和人民群众的服务者,这样的一个群体通过宪法宣誓制度确立了对宪法的信仰,必将促进全民对宪法的信仰和法律的敬畏。人们遇到问题将会首先想到依靠法律的途径,这对整个国家的发展将会起到巨大的助推作用。

 

党员宣誓程序篇(9)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入党誓词全文二入党誓词的理解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六条规定: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这是党的十二大以后入党誓词的全文。

入党誓词在我党的各个时期有所不同,但是有几个内容是共通的,其中最先讲的一条就是我志愿加入。这几个字的理解就是没有谁请我们入党,而是我们自己请求加入的。志愿加入四个字很重要,只有认识深刻了,才会主动的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不论是什么样的党员,志愿加入就表示了他下定了决心为人民服务,下定了决心为党和人民献身,这非常的重要。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全都是在这一志愿的前提下进行,所以,只要是党的事情,党员是没有任何讲价还价的资格的,一个不是心存志愿的人,他就不可能真正的为人民服好务;党员全都是志愿要求来为人民服务的,是为人民服务的公仆.

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中的牺牲,在很多人的理解是死亡,我觉得不应该只是这样的理解.在我的理解上是这样认为的,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我们在工作中就不应该去想自己的得失,见到了歪风邪气的东西,我们就不应该留任何的情面,该管的要坚决去管,不要怕得罪人,那怕因此遭受挫折也要毫不畏惧!我们的干部如果心中没有存着一种真心为人民办事的心态,没有一种自觉的做人民公仆的想法,就根本不可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干部。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在其位谋其职,时刻准备着为人民服务,这才是我们党员干部应该具备的态度。

作为一名党员,我们应该做到每天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看看是否达到了党员的标准,如果我们每天都能够对照入党誓词检查自己,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主动的为老百姓办实事,那才是一个合格的党员,那才能为中国梦的早日实现贡献一份力量。

入党誓词全文三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第四条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七知道:知特色理论的主题:走自己的路,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知特色理论的主线: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知特色理论的精髓: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发展是硬道理;知特色理论的的动力:改革是中国第二次革命;知特色理论的标准:三个有利于;知特色理论的方针: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知特色理论的目标:致富奔小康,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八记住:记住党的性质;记住党的最终目标;记住党的宗旨;记住党的指导思想;记住党的基本路线;记住党员的权利;记住党员的义务;记住党员的纪律。

九带头:带头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带头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带头遵纪守法,率先垂范;带头移风易俗,树立社会新风尚;带头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带头为群众做好事、实事,密切联系群众;带头做人民公仆,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带头学科技,掌握两门以上的致富技术;带头发展经济,争当致富模范。

入党誓词全文四入党宣誓的程序安排

人党宣誓仪式一般有以下程序:

(1) 唱《国际歌》;

(2) 党组织负责人致开会词,并宣读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名单;

(3) 预备党员宣誓;

(4) 预备党员代表向党表决心 ( 有条件的还可请老党员代表谈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也可请入党积极分子代表谈感想 ) ;

(5) 党组织负责人或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入党宣誓的具体方法

从基层党组织的实践看,人党宣誓的具体方法一般为:

(1) 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应列队面向党旗 ( 考虑到入党宣誓大会往往有许多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如果宣誓人的后背朝着与会人员容易影响大会的宣传、教育效果,故宣誓人也可以半侧面朝向党旗 ) ,持立正姿势,举起右手,握拳过肩。

(2) 领誓人应站在宣誓的预备党员一侧,与宣誓人持一样姿势,面向党旗。

(3) 宣誓开始后,由领誓人 ( 一般由党组织或组织部门负责人担任 ) 逐句领读誓词,宣誓的预备党员齐声跟读,声音要宏亮、激昂。

(4) 读完誓词后,领誓人说:宣誓人,这时宣誓的预备党员依次各报自己的姓名。

入党宣誓的要求及注意的问题

党员宣誓程序篇(10)

县委组织部:

根据《**县发展党员工作调研排查方案》的通知(和党组发〔2018〕85号)精神,乡党委集中利用1个月左右时间,围绕3方面10项重点内容,对各村党支部十八大以来发展44名党员进行了全面回顾、深入排查,排查发现发展过程中有问题党员29名,现将排查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

严格政治审查情况

1、

“是否坚持政治标准”方面

针对发展对象培训时间少于3天(或24学时)的问题或没有达到时限要求的问题,乡党委重新组织培训,并颁发了培训结业证书。

2、

“党委是否在发展对象预审、预备党员审批中,存在把关不严、简化程序的情况”方面

针对2名党员《入党志愿书》遗失未找到、党员政审材料无法查证,存在政审材料不全的问题,乡党委对党员《入党志愿书》保管人员严肃追责问责,并逐一重新进行政治审查,对党员身份进行核实落实,对该党员、入党介绍人、党支部书记、上级派谈话的人员进行谈话了解,对入党事实材料清楚,符合党员条件的已按要求对档案材料进行补办,现已补办完善,整理归档。

二、

落实重点程序方面

1、“举行入党宣誓情况”方面

针对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后开展入党宣誓程序不规范,无入党宣誓记录的问题,各村党支部及时组织全体党员在村委会进行了庄严宣誓。

2、

“预备党员按期转正情况”方面

针对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时,通过举手的方式表决,未采取无记名投票的问题,乡党委在今后的工作中规范了工作流程,严格要求各党支部按照《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发展党员,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同时做好会议记录。

针对相关会议记录遗失未找到,档案资料未按“一人一盒”的原则整理的问题,乡党委对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约谈,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重视,规范了工作流程,要求各党支部制定专人统一使用党建记录本进行记录,如实记录活动组织情况和具体内容,呈交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审阅后,记录人签字留存并妥善保管。

3、“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情况”方面

针对在《入党志愿书》中体现有谈话记录,但无单独的谈心谈话纸质材料的问题,乡党委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按时派人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掌握工作、学习及对党的认识,并做好谈话记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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