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工作方案汇总十篇

时间:2022-05-18 20:32:40

整治工作方案

整治工作方案篇(1)

指导思想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的开局之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打好五大战役、大干开局之年”至关重要。各村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坚持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坚持改善民生、保障民安,坚持突出重点、攻坚克难,坚持基层基础、实干实效,切实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区域性治安与稳定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率,为加快新区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整治对象

1、被长乐市综治委确定为挂牌督办的治安重点整治单位:营前社区(刑事案件高发)。

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以综治副书记陈世招为组长,党工委副书记黄永、派出所所长陈振翔、司法所所长陈宝美为副组长的社会治安重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抽调街道综治办、司法所、公安派出所段警及包村工作队为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排查、化解、打击、整治、管控、处置等各环节的责任要求,确保层层措施到位,环环责任联动,以严格的责任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工作目标(重点整治为期一年)

1、当地突出的治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刑事案件和盗抢案件发案率明显下降,下降;

2、有效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分类梳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

3、基层综治工作网络健全并发挥作用,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明显加强,形成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格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健全。

4、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妥善化解事关民生问题的重大矛盾纠纷,人民群众对“平安营前”建设的知晓率和满意率同比提高。

5、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署,定期开展接待日活动,对各类问题落实包案领导,明确化解稳控责任,确保不出现越级访、非正常访。

主要措施

1、社会治安重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要深入重点整治村居,认真分析当地治安情况,寻找问题的症结所在,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明确解决问题的责任和具体办法,使整治工作有的放矢开展。要通过走访群众,向群众发公开信,制作简报、专栏,召开社会各界参加的座谈会,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群众反映,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逐件核实情况、登记造册、梳理归类、跟踪督办。

2、健全完善社会治安形势季度分析制度,把握社会治安的特点及规律,及时解决突出治安与稳定问题。要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财犯罪,在破大案、清积案、挖团伙、追逃犯上狠下功夫,及时开展针对性强、力度大、见效快的区域性专项行动。特别对“两盗”、“两抢”和为害一方的犯罪团伙,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打击力度,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3、要完善基层综治组织体系和工作网络,强化对社会面的控制能力。发展壮大群防群治队伍,发挥综治管理员、平安中心户长和治安巡逻队作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基层第一道防线作用。健全网上治安防控体系,提升技防水平。

4、要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平安营前”、“平安村(社区)”创建成果,继续开展各种形式的平安创建活动,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大对重点地区、要害部位、特种行业、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有毒有害物品和特殊群体的管理力度。加强对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和农村留守儿童等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减少漏管失控面,努力降低犯罪率。加强法制和道德教育,积极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5、要把开展“排查整治突出问题、优化海西发展环境”活动纳入当地党政领导综治责任制和工作目标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落实整治工作责任,把工作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人。对重点整治工作责任不落实,治安问题依然突出或未通过检查验收的,要给予综治黄牌警告,问题严重的实施一票否决。

时间安排

整治工作方案篇(2)

镇政府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王昌荣同志任组长,派出所所长滕峰同志任常务副组长,派出所教导员张瑞为副组长,综治、司法、等单位负责人、派出所民警以及各村支部书记、治安主任,为成员的“冬季治安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派出所,滕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行动的组织指挥、协调推动、情况掌握等工作,确保全员发动、全警参与,取得实效。

二、行动目标

以排查矛盾纠纷、稳控重点人员、整治重点地区、压降多发案件、强化安全监管,力争不发生重大、重大恶性案件、重大事故、重大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为主要内容,突出“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治安防控、安全监管”四大重点,集中时间、精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一批案件,惩治一批违法法犯罪分子,为全镇人民欢度春节营造平安稳定、和谐喜庆的社会治安环境。

三、具体任务

(一)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责任单位:派出所)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涉黑涉恶势力,尤其是重点打击无故阻挠破坏重点项目建设施工的违法犯罪分子,肆意煽动群众对重点项目建设阻断交通、聚众闹事、无理上访等违法犯罪分子;严厉打击私藏枪爆物品和非法持有管制刀具等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入室盗窃,盗窃家禽家畜、盗窃电动车、摩托车犯罪;要严厉打击电信诈骗、街头诈骗、破坏电力电信设施等违法犯罪。在此基础上,继续推进“黄赌毒娼”整治。重点针对、游戏室、网吧以及桑拿浴室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在全镇范围内掀起新一轮打击黄赌毒攻势,遏制和消除此类丑恶现象,强力净化社会风气。镇政府及派出所将公布举报电话,采取奖励措施发动广大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动员全镇群众积极参与严打整治行动。

(二)切实强化安全生产领域监管。(责任单位:安监所、各村)要会同相关部门,紧紧围绕道路交通、消防、烟花爆、民爆物品、建材工地等公安安全监管领域,强化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一要切实加强冬季火险隐患排查整改。组织对辖区内的单位、村(组)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加强木材加工企业、公共场所、网吧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手段处罚到位,督促整改到位。二要切实加强危险品管控。深入开展易燃易爆、枪支弹药的摸排收缴,深入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坚决打击非法制售危险品的违法行为;对烟花爆竹“四私”违法犯罪活动重点部位、人群,重点监管,坚决取缔非法制贩窝点,依法查处非法制售人员,收缴销毁非法烟花爆竹。三要扎实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对辖区在建工地、建材公司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健全各类安全制度,督促落实相关安全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事件的发生。

(三)全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单位: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各村)

认真排查征地拆迁、单位改制、劳资纠纷、环境污染、医患纠纷、楼盘销售等矛盾纠纷以及家庭矛盾、等易发“民转刑”案件的苗头性矛盾纠纷。认真排查因集资借贷、欠薪欠款、等各类突出矛盾纠纷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村组干部要面对面地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并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反馈,协调推动问题的源头化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多措并举地开展稳控化解工作。

(四)强力推进社会面巡逻防控。(责任单位:派出所、各村)

常态情况下,派出所投入1/3警力参与24小时巡防,各村组织村组干部、热心群众、低保户晚上7点至次日5点开展巡防。春节期间,实施镇村联动二级巡防,各村巡防人员统一到派出所集中点名,配合派出所干警开展集中巡防,努力提高群众巡防见警率,提升群众安全感。巡防人员要加大对可疑人员、车辆的盘查、检查力度,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要迅速报告派出所处理,有效震慑挤压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巡防的重点是:辖区各主要道路,政府、水电油气、金融机构、通信、医院等要害单位,特别对学校、幼儿园,要会同综治、教育等部门全面普查一遍,切实做好寒假期间人防、技防、制度防、设施防四防措施的落实。对查出的治安隐患逐一督办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各村、镇直单位要自觉把这次“冬季治安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维稳工作的主线来抓,扎扎实实地抓好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2013年工作布好局、开好头。

整治工作方案篇(3)

深入贯彻落实国发文件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为主线,坚持“政府牵头、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上下联动、依法整治、消除隐患、保障安全”的原则,多措并举、强化基础、加强监管,促进全镇电焊作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好转,实现安全发展、和谐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我镇电焊作业专项整治工作再上新水平。现结合我镇实际,成立电焊作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安全办,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重点

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动火证制度、应急预案、金属焊接切割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完善。

2、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国家规定对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特别是作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处理情况。

5、生产经营单位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是否存在无证上岗现象。

6、生产经营单位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场所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防护设施是否完备。

7、生产经营单位切割焊接使用的氧气、乙炔等气体来源是否合法,气瓶安全使用期限是否有效。

8、现场作业人员是否了解发生火灾时的应急处理知识。

9、从事电焊作业的社会自然人的排查、清理、培训等。

四、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达到“四个落实”,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电焊作业安全生产措施。达到安全管理、规范作业,消除不安全因素,有效防范和减少电焊作业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五、时间安排

全镇电焊作业实行分步实施、全面整治、逐项规范,共分三个阶段实施。

5月16至5月26日为宣传教育发动阶段。各村(居)要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搞好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

6月至10月底为自查自纠整改阶段。各村(居)要督促本辖区内所属企业或个人按照整治内容和工作要求,制定工作计划,认真排查电焊作业切割、焊接各环节中存在的事故隐患、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加大整治力度,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11月至12月底为检查验收阶段。镇成立检查督查组对本辖区、本行业电焊作业整治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和综合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并督促其整改到位,以推进全镇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同时,把开展电焊作业专项整治情况列入到201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居)要高度重视电焊作业专项整治活动,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有计划地组织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同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监管。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保障责任体系、岗位责任体系和相应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把责任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和工作岗位。

整治工作方案篇(4)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保障群众健康为主题,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实行政府负责、部门联动、公众监督、企业自律,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努力遏制污染反弹,切实解决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环境问题,坚决维护群众利益,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贡献。

二、组织领导

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的系统工程。为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以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环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组织领导、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确保环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胡弘兼任主任,秦焰(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任副主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日常事务。

三、整治重点

按照中央、市、县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今年我县开展环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是:实施“四大行动”(即蓝天行动、碧水行动、宁静行动、绿地行动),加强对城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区域的环境保护,严肃查处企业违法排污等破坏环境的行为。

(一)在主城区(龙岗、棠香街道办事处)要以巩固创“国卫”成果为重点,重点查处燃煤、油烟、社会生活和建筑施工噪声等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环境违法行为。

(二)在龙水镇、邮亭镇重点查处烟囱长期冒黑烟、废水处理设施不运行或不正常运行、无证或超证排污的工业企业违法排污行为,龙水工业园区未办理建设项目环保手续的企业。

(三)在玉龙镇、拾万镇、万古镇、古龙乡应重点查处土炼焦、洗煤点和未办理建设项目环保手续的小煤矿、采砂洗砂企业以及沿巴岳山系的矿山企业违法建设和破坏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生态环境的环境违法行为。

(四)在中敖镇、宝顶镇、智凤镇和濑溪河、窟窿河、淮远河等流域饮用水源保护区重点查处威胁饮用水安全的有水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集约化畜禽养殖场等,并对以上三条主要次级河流加强监管,坚决取缔流域内的水库养鱼和非法网箱养鱼。

(五)着力解决群众反复投诉的环境问题。认真梳理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逐一解决。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案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以解决。

四、具体要求

(一)加大主城区范围内噪声和城市大气污染治理力度。把城市噪声污染综合整治作为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对各类生产、建设、生活、娱乐及交通噪声进行全面监控,加大控制噪声污染的环境现场执法力度。要针对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扬尘、异味、餐饮业油烟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违法排污行为,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一律按照上限予以处罚。

(二)加强对濑溪河、窟窿河、淮远河流域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工业企业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加强对电镀、化工、造纸、水泥等重点污染源的监管。彻底清查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情况和水质情况,重点排查向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排放废水的各类污染源和建设项目。对于违反《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中禁止排放污染物规定的,要依法责令停业或关闭,限期拆除;对于超标排放的,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必须停业或关闭。各街镇乡要健全和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污染事故预案,制定具体的应急措施,确保饮用水安全。

(三)对矿产开发、交通、能源等基础建设项目开发过程中的环境违法和玉龙至古龙沿巴岳山系的生态破坏问题,以及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问题进行一次清理检查。对在自然保护区内乱砍滥伐、开山炸石取砂、滥捕乱猎等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内进行破坏资源的开发和建设活动,要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坚决打击破坏生态的环境违法行为,保护好我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生态环境。

(四)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对未按规定履行环评报批手续、未批先建的项目,一律责令停止建设,并依法予以处罚。排污单位必须持许可证排放污染物,对未经许可或超过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的单位,要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予以处罚。

(五)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的查处力度。重点是对玉龙镇范围内容易死灰复燃的土炼焦和部分乡镇的非法小造纸再次进行一次清理检查,一经发现,必须依法取缔,坚决防止反弹。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及自查自纠阶段(4月1至5月31日)

成立**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整治方案,公布举报电话,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和部署,完成对全县的重点污染问题和饮用水安全以及生态破坏情况的检查,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在此基础上确定重点整治督办名单,并将检查情况和重点整治督办名单报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全面整治阶段(6月1日至11月30日)

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检查出的重点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公开查处、曝光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定期向县委、县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上报查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和整改情况。

(三)总结阶段(12月1日至25日)

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此阶段将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与不足进行认真总结,拟定长效管理措施,形成《**年**县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12月25日前报县委、县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市级相关部门。

五、职责分工

县环保局:负责对企业环境行为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在查处环境违法案件的过程中,凡发现生产、销售、进口、使用属于《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规定的,应及时移交经济综合主管部门;凡是因为环境违法问题被依法关停的企业,需吊销生产许可证的向颁证部门移送,需吊销营业执照的向县工商局移送;涉嫌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移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需追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责任的,及时移送县监察局;涉嫌重大环境污染犯罪或者环境监管失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县监察局:负责对各部门、街镇乡及其工作人员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的环境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明确专人负责移送案件的受理工作,按规定程序办理移交或立案手续,处理结果及时通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司法局:负责环保法制宣传与教育,为开展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对群众维护环境权益的行为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县安监局: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促使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以防止或减少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明确专人负责移送案件的受理工作,按规定程序办理移交或立案手续,处理结果及时通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企业发展局:负责监督检查国家规定应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设备和产品,并依法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予以取缔、关闭。明确专人负责移送案件的受理工作,按规定程序办理移交或立案手续,处理结果及时通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工商局:负责对政府决定取缔关闭的违法企业依法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明确专人负责移送案件的受理工作,按规定程序办理移交或立案手续,处理结果及时通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土房管、建设、市政、公安、交通、林业、农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并做好配合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考核制度

制定环保专项整治绩效评估和考核办法,进一步强化责任,具体从组织领导、案件督办、污染反弹控制、环境执法能力建设等四个方面对县级各部门和街镇乡的专项行动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政府对各部门及街镇乡的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并向全县公布考核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环保专项整治广泛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完善专项整治工作制度

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由相关部门和街镇乡参加的工作例会。针对各阶段环境执法重点工作,研究整合各部门执法资源、提高行政执法整体效能和协调配合等问题。例会要形成会议纪要,由各部门、各街镇乡遵照执行。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部门联动,合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各部门要落实各自职责,将其纳入部门工作任务,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落实环境违法案件的移交、移送制度。

(三)建立专项整治工作督办制度

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重点督办县城主城区、濑溪河流域和玉龙至古龙沿巴岳山系区域以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重大污染案件以及“十五小”污染反弹案件,同时确定全县**年重点督办的环境污染问题,公开查处2—4个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并组织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定期公布查处情况,对经督办逾期未完成的,要追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四)建立专项整治工作报告制度

整治工作方案篇(5)

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安全文化发展,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公安局、安监局、建设局、质监局的分管领导为成员,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步骤

本次整治工作从2013年4月起,至12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份)

各镇(园区、街道),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整治方案,召开专项会议,布置整治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范围和要求,促进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集中整治阶段(4至10月份)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组织、指导本地区、本行业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大力整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对事故多发、频发、易发的企业和行业要进行重点检查和督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份)

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对照相关标准,严格检查验收,并将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四)总结完善阶段(12月份)

整治工作方案篇(6)

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原则,实行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生产源头治理与市场规范管理相结合,强化监管机制与建立信用体系相结合。切实抓好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现打假护农目标。

二、整治目标

通过对农资专项治理,使农资市场秩序得到明显改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等违规行为得到明显遏制,有关大案得到有效查处,初步建立农资生产、销售监管机制,加快农资信用体系建设。

三、整治重点

农资专项整治要紧紧围绕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单位、重点品种和大要案查处,突出对种子、农药、化肥的整治。

(一)大力整顿农资生产企业。一是以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检查和资质检查为重点,对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生产经营档案不符合有关条件的,要抓紧督促整改,从源头把好种子质量关。二

是对农药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肃查处无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和农药生产批准证书而生产农药的违法行为,彻底捣毁发现的黑窝点。三是结合测土配方施肥行动,加大对配方肥生产企

业的监管力度,推进配方肥质量追溯制度的建立,确保配方肥产品质量。

(二)全面开展市场整治。各地要紧紧抓住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对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和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在春耕、秋种等重要农时季节开展拉网式检查。

种子管理:以杂交水稻、抗虫棉、杂交玉米、杂交油菜、大豆和小麦等农作物种子和蚕种为重点,在春耕和秋种前,均要集中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整治,突出种子质量抽查,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

未审先推、乱引种、虚假广告、超范围经营、无证生产经营、未按规定建立经营档案、品种包装标签介绍与审定公告表述不符、品种权假冒侵权等违法行为;严格品种审定,解决品种多、乱、杂等问题

。对农业转基因生物种子,要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农业部关于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和标识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

农药管理:严格按照农业部颁布的6项农药管理新规定,规范农药登记管理,切实解决农药登记管理中产品数量多、“一药多名”和标签标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加大农药产品质量和农药标签检查力度,

以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和种子包衣剂为重点,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无登记证生产、扩大使用范围、一证多用、套证或冒证、标签不符合规定以及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继

续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禁用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

肥料管理:以复混肥、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微生物肥料及叶面肥料、冲施肥为重点,严查有效成份不足、包装标识不规范、夸大使用效果、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配方

肥定点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监测,建立完善配方肥质量追溯管理制度。加强对肥料登记产品的后续管理。

(三)强化农产品质量抽检。农资产品质量抽检是农业行政执法的重要环节,也是及时发现和处理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基本手段。各地要结合当地农资市场特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制定执法抽检计

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执法抽检,进一步加大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力度,做到“两个同步”:一是抽检与取证同步,抽检时由执法机构对样本基数、生产经营情况等事实进行证据固定;二是公

布结果与依法查处同步,对于检测不合格的农资产品,要及时公布结果,同时按照《行政处罚法》和《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要求,进行执法程序。市农委将在春耕秋种期间分别组织一次种子、农

药、肥料的质量抽检活动。

(四)建立规范化、有效的监管机制。积极推进农资监管工作规范化建设,形成稳定、有效的农资监管机制。一是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坚持以县(区)为主,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农资日常监管

责任,并对本行政区域农资执法工作负责。二是推行责任书制度。各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与农资监管责任部门签订责任书,明确职权、职责、目标、要求和保障措施,并报市农委备案。三是严格落实

责任追究制度。对监管措施不落实、该报告不报告、发现有违法行为的苗头不控制、该查处的不查处、该移交的不移交等行为,要及时予以处理;造成后果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要依法处分。四是推行监管工作记录制度。具体履行农资监管职责的机构要建立监管工作记录,要对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如实记录。五是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和统计制度。逐步实现电子化

报送,网络化管理。

(五)突出信用评价,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和办法,根据农资市场主体资质、守法程度、消费者投诉、公众评价等相关信息,结合农

资质量监督抽检结果,分等级评出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等级,并实行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对信誉好的企业,给予扶持和鼓励;对失信和具有不良记录的企业给予警示或限期整改,并列入“黑名单”

予以重点监控;对多次违法违规、信用差的企业要依法取消其资格。通过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和信用等级评价数据库,将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诚信档案、信用等级及所生产、经营农资产品质量抽检情况、

违法行为查处等信息资料公布于众,发挥农资诚信体系的作用。

(六)继续推进毒鼠强专项整治。在切实加强杀鼠剂日常监管的同时,结合鼠害防治工作,继续加大对毒鼠强等违禁剧毒鼠药的打击力度。以农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广泛开展毒鼠强等违禁剧毒鼠药

清缴活动,继续推进换购工作。对杀鼠剂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调查有无新的窝点和销售渠道。

四、保障机制

为保障农资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要切实加强有关制度建设。

1、进展报告制度:各地要对辖区内每周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情况及时汇总,于次周一上午上报市农委农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情况随时上报,不得不报,瞒报、漏报。

2、完善举报制度

各地及各相关单位要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方便广大群众举报非法生产、销售农资产品的案件线索,对举报有关人员给予奖励。

3、案件督办制度:

实行案件限时办结制。对上级交办的案件,要在规定的期限内上报查处结果。案件查处要坚决做到: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违法产品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制假售假责任者没有依法处理的

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支持或参与售假制假的国家工作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

4、责任追究制度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农资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到位、措施落实。

五、几点要求

农资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涉及内容广泛,违法违规行为多样,案件查处难度较大。因此,必须切实加强领导,采取得力措施,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1、强化领导,明确职责

各地要切实加强统一领导,成立农资专项整治协调组织,根据管理职能,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职责任务,形成合力,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监管到位、制度到位、认真抓好农资专项整治工作,

确保取得实效。

2、突出重点,抓好落实

各地及有关部门要根据市农资专项整治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整治工作方案,突出专项整治重点内容,集中力量,精心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种违规违法经营行为。围绕全市秋季

农资专项整治行动安排。

3、强化执法、完善制度

根据省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要求,各地有关部门要强化对农资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坚持“五不放过”原则,从严、从重、从快惩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农资市场秩序。要建立和完善各

项保障制度,加大对农资产品及其经营单位的市场准入监管力度,强化依法管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积极推广农资连锁经营现代营销方式,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整治工作方案篇(7)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药品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提高药品标准,严格准入条件,强化市场监管,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健全药品安全工作机制,促进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两年左右的深入整治,进一步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药品生产经营规范和质量标准,进一步强化药品市场准入管理和安全监管,进一步优化医药产业结构,使药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显著提高,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显著增强,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显著好转,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故明显减少,人民群众的药品消费信心明显增强。

二、整治任务

(一)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强化药品安全的长效制度。

(二)强化全过程监管。严格控制新开办企业,严格实施质量管理规范和质量追溯,确保上市药品的质量安全。

(三)净化医药市场秩序。加快医药产业结构调整,整治违规违法行为,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安全的用药环境。

三、整治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组织开展药品安全形势分析,制定并实施药品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加强对有关部门工作的评议考核,确保监管部门无障碍开展工作;加强对辖区内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的检查和产品抽验,确保辖区内无制售假药的黑窝点,无非法药品集贸市场;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和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健全工作体系和应急处置工作程序,及时消除药品安全隐患。

(二)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各县市区要加强药品监管、卫生行政、公安、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的组织协调,统筹打击制售假药工作。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邮寄等方式制售假药的行为,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查处重大案件。

(三)整治违法药品广告。药品监管部门要会同工商等有关部门加大违法药品广告查处力度,重点监测和打击利用互联网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行为,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违规网站的主办者,严格落实药品生产企业、广告经营商和媒体的责任。

(四)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整治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冒充药品上市的行为。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规范相关产品的上市许可。严厉打击仿冒药品,坚决维护药品市场秩序。

(五)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和质量保障机制。各县市区要根据国家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的部署和安排,强化对基本药物生产供应、流通、配备、使用、定价报销和监管工作。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质量的监管,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安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行业管理,提高生产供应能力,保障基本药物供应。政府指定的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公开招标采购的管理,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配送成本,严格落实对中标企业质量、服务和能力的要求。物价部门要合理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使用的管理,确保医疗机构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六)完善医药产业政策。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医药产业发展政策,引导、规范创制新药,发展现代医药物流,鼓励同行业兼并重组,鼓励农村药品供应网建设,规范药谷和医药科技园等建设,推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产业发展和合理布局政策,药监部门要严格按照合理布局的原则从严审批药品零售药店。

(七)加强药品研制、生产、流通环节监管。药品监管部门要把好审评审批关,加强现场核查,确保药品研制真实、规范。加强对高风险产品生产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对原料、辅料、化学中间体、中药饮片和药包材的管理,完善质量受权人和派驻监督员制度,坚决查处违规生产行为。推行药品电子监管,监督企业完善质量追溯体系,实行更加严格的产品召回制度。

(八)加强临床用药管理。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药品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卫生行政、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医疗机构用药的管理力度,加强合理用药宣传教育,规范医疗行为,防止不合理用药造成的伤害。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说明书使用药品,防止超适应症、超剂量用药。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药品是特殊商品,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国家形象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全市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领导,做好协调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黄正良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明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李勇任副组长,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中医药局分管领导为成员。从本方案之日开始至2011年8月,负责全市药品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等有关事务。工作小组协调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专项治理工作日常事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李勇任办公室主任,副局长王明川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有关部门确定1名联络员,协调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公安、经济、通信管理、工商、市中医药等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能职责,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坚决做好药品安全整治这项关系民生的工作,进一步整顿规范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坚决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虚假广告等违法犯罪行为,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落实。

1、建立药品安全应急机制。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发展、稳定的大局,全市各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加强领导,深入发动,扎实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有效、及时处置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2、落实责任体系。各级各有关部门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围绕总体目标,突出整治任务,落实整治责任,强化整治措施,稳步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3、细化工作方案。要按照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七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组织领导,把握舆论导向,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制定、细化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分步骤、分阶段、突出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稳步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各地和有关部门的整治方案应于2010年3月20日前报领导小组协调办公室备案。

4、建立协调机制。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协调办公室要制定、下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联系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联合检查制度和评估办法,加强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全面实现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目标,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整治工作方案篇(8)

一、指导思想

根据县委指示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省天然林保护条例》、《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林政执法工作,对涉案人员做到公正文明执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查办一批案件,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遏制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势头。

整治目标实现“两个规范”:进一步规范林木采伐、运输等行为依法依规,进一步规范木材加工活动依法依规,促进资源利用的科学、有序。

长远目标实现“三个提高”:提高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水平,提高对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打击能力,提高全社会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意识,确保生态资源安全和长治久安。

三、工作原则

(一)端窝打点,打防并举。堵住源头、封住通道。打击与整治相结合,以打促防,捣毁非法木材加工点,全面肃清非法交易活动,遏制买方市场。

(二)动真碰硬、勇于亮剑。坚持“穿皮鞋的”、“穿草鞋的”一起打,依法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

(三)寓教于罚,加强宣传。坚持打击整治与宣传教育相结合,把生态文明理念的宣传教育贯穿于打击整治活动始终,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工作重点

(一)打击整治重点部位和区域。加大对省级西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力度,对康柯、布勒二村由于历史原因两村有地盘纠纷的额呷马、波加(小地名)国有林中盗伐、滥伐林木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二)整治重点。盗伐、滥伐林木行为;非法收购、运输林木行为;非法安装带锯加工木材行为。

五、工作措施

(一)加大打击力度。采取措施、集中优势力量,依法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要通过公开接受举报、强化特情控制等多种方式,拓展案件和情报线索的来源渠道。坚决打击各非法木材加工点及非法收购无证木材行为。

(二)全面清理整顿。按照确定的整治重点,全面开展清理检查。对非法安装带锯加工木材窝点坚决予以捣毁;对非法加工的木材和违法采伐、超范围采伐的林木予以收缴。

(三)加强宣传工作。要及时宣传报道专项行动的工作动态和成效,在全县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教育引导全县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生态保护事业,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

六、工作步骤

打击整治行动从2015年4月6日开始到2014年5月15日结束,历时40天,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4月6日至2015年4月9日)。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省天然林保护条例》、《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等国家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广泛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动员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盗伐、滥伐林木、非法运输林木、非法安装带锯加工经营木材等案件线索,并鼓励有上述违法行为人员主动向林业部门投案自首,有自首情节的可以在法定范围内予以从宽处理。

第二阶段:调查摸排阶段(2015年4月10日至4月17日)。按照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通过群众举报、调查走访、设立举报奖励等多种形式,对重点部位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和梳理,发现相关案件线索,确定重点打击整治对象,细化行动方案。

第三阶段:打击整治阶段(2015年4月18日至2015年5月10日)。采取强有力措施,集中时间和力量,对确定的重点整治区域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对非法安装带锯及加工经营木材制品进行收缴,根据《省天然林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对西乡境内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木材加工场所依法予以取缔,非法安装的带锯及其木材制品依法予以没收处理;

对西乡境内各沟点盗伐、滥伐林木进行清查,凡是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超范围擅自砍伐树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进行处理,非法采伐的木材予以没收;

对非法收购、运输木材行为进行严查,在此期间,一经发现无证运输木材行为,林业部门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和《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违法人员进行严厉处罚

第四阶段:总结教育阶段(2015年5月10日至5月15日)。由县林业局会同西乡党委、政府对涉林违法人员开展集中法律宣传和国家惠民政策教育工作,通过学习,要让他们充分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增强违法人员的爱国、守法、感恩意识,提高遵纪守法和保护生态的认识。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对在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和整改,完善工作措施,强化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加强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和打击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能力。

七、职责分工

林业部门负责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对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管理工作,加强对木材加工、林木采伐、木材运输管理工作。

乡党委、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管理辖区森林资源,配合林业部门搞好专项整治工作,负责辖区居民宣传教育工作。

森林公安机关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全警动员、全警参与,集中一切力量,全力查处一大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同时负责专项行动战果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乡派出所配合林业部门搞好专项整治工作,负责辖区涉林违法人员的集中法律学习和宣传教育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认识当前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严峻性和艰巨性,明确打击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对建设生态文明、守住"生态红线"、构建“奋进、魅力、和谐、幸福”的重要意义,按照方案要求,精心安排部署,全面整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生态大明建设大局,加强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工作的联系协调,相互支持,主动配合;

(三)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按照方案确定的整治重点和职责分工,认真组织落实各项任务,确保实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目标。

(四)明确责任,严肃纪律。扎实开展整治行动,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对在工作中推诿扯皮、隐瞒不报、压案不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行动中要做好保密工作,整治工作正式实施前不得对外泄露行动相关情况,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案件相关情况。

(五)灵通信息,及时上报。制定信息、战果报送具体办法,确定专人负责收集整治行动情况,重大问题、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由县森林公安局负责专项行动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整治工作方案篇(9)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什么犯罪突出就集中打击什么犯罪,什么问题严重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实行多警种协同作战,各部门整体联动,集中时间,集中警力,集中精力,严厉打击杀人、抢劫、绑架、贩毒等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为我镇经济建设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三、打击重点

1、严厉打击各种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重点打击以下四类对象:一是依据《刑法》第294条应严厉打击的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二是雇请或充当打手、杀手进行寻衅滋事、报复行凶的犯罪分子;三是采用非法手段垄断市场经营,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的违法犯罪人员;四是称霸一方,横行乡里的流氓恶势力以及结伙聚众斗殴的犯罪分子。

2、集中打击杀人、抢劫、抢夺、、绑架、贩毒等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坚决遏制入室盗窃、诈骗、砸车、拎包等多发性刑事案件的高发势头。

3、重点整治城乡结合部、交通沿线村和边远农村治安混乱局面,扫除郊区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4、全力追捕一批负案潜逃多年、罪恶累累的逃犯。

四、时间步聚

这次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时间:年7月7日至10日)。主要任务:一是召开严打整治斗争动员会,发动群众,大造声势。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充分调动全体政法干警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斗争的积极性;二是深入调查,全面掌握当前社会治安实际情况和突出问题,做到目标明确,有的放矢;三是研究制定严打方案,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确保严打斗争顺利开展。

第二阶段:集中打击和深挖处理(时期:年7月11日至12月10日)。主要任务:设置三条战线,开展专项行动。第一条战线: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1、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称霸一方,作恶多端,祸害群众的黑恶势力。对尚未侦破的涉黑涉恶案件实行挂牌督办。2、开展“百日破案”大会战。对大积案和现行案件,确定10起,限期破案。3、开展“打流窜追逃犯”行动。充分利用重大节日和农忙期间,流窜在逃人员回家团聚的时机,进行抓捕。目前已初步列出一批抓捕对象。4、开展禁毒缉毒行动。重点打击分销网络、零包销售以及种植加工等犯罪活动。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创建一批“无毒社区”和“无毒村”。

第二条战线:重点整治。1、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结合全区严打整治会议精神,突击三个月,集中调处一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积极调处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2、加强维稳信息的收集,防止安全隐患和矛盾出现。3、防止,劝说劝阻,疏导群众。4、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专项整治。目前,这项工作已全面铺开。5、开展企业和学校周边环境集中整治。严厉打击扰乱企业和学校周边秩序,侵害企业和学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6、开展“扫黄打非”行动。将全面清理整顿公共娱乐场所,重点打击制黄贩黄、聚众等违法犯罪活动。7、开展道路安全专项整治。以清理事故隐患和严防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为重点,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和交通客运安全管理。从重查处无证驾驶和报废车、拼装车上路行驶,以及超载超速等严重违法违章行为。

第三条战线: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犯罪。1、严厉打击金融财税系统犯罪;2、严厉打击制假贩假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严厉打击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犯罪。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表彰奖励(时间:年12月11日至12月31日)。主要任务: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制定完善严打工作长效机制,巩固严打整治斗争成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严打整治专项斗争,既是贯彻落实市委刘积福书记和蔡晓明市长致全市政法各部门一封信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改善我镇当前治安状况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提高对专项斗争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严打斗争的组织领导。村、居委会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责任,亲自组织指挥,亲自动员部署,加大指导协调力度,做好后勤保障和各项准备工作。

整治工作方案篇(10)

为加快“整脏治乱”专项行动步伐,进一步净化、美化校园,提升我校品味,按照《“整脏治乱进校园”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从今年春季开学起至期末,全校师生员工文明习惯行为进一步养成,综合素质整体提高,学校“三风”建设明显加强,校园环境进一步净化和美化。通过教育学生,并影响和推动学生家长、广大村民、社会各界进一步提高对“整脏治乱”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形成共识,促进“整脏治乱”工作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果,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的。

三、区域、内容

1、整治区域:重点整治校园内及周边环境。

2、整治内容:针对饮食摊点脏、乱吐乱扔、乱贴乱画、乱摆乱倒、乱停乱行,结合学校实际,彻底整治校园脏乱现象,进一步营造整洁、卫生、文明、亮丽的校园环境,进一步增强师生文明意识。

四、组织机构

成立学校“整脏治乱”领导小组:

组长:陈瑾

成员:法杓小学全体教师

五、具体措施

1、按照学校“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小组工作要求,各班级利用一个周的时间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具体内容为召开全校师生动员大会,部署第一阶段工作,进一步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建立健全“整脏治乱”工作机制和制度机制,全面整理工作资料档案,全面开展校园脏乱统一治理行动。

2、制定并实施学校师生文明习惯行为培训计划

(1)学校通过动员大会和专项培训,对全体师生进行集中培训;

(2)班主任负责组织对本班学生进行全员培训。

培训重点内容:全校教师要接受有关“整脏治乱”专项行动的政策、精神的培训;同时要接受《教育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十不准》、《教师礼仪》等方面的培训;学生主要接受《守则》、《规范》、文明习惯行为养成基本知识的培训。

3、开展学校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拟订创建考核标准。

4、开展社会创建活动,主要方式为:

(1)由学校印发《积极参与“整脏治乱”,努力打造靓丽校园》,形成学生与家长的互动;

(2)动员教师和学生开展划片创建活动,具体方式为各个班级划片责任区环境治理及保护;

(3)发动师生对校园区的花草树木实行划片挂牌保护;

(4)由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整脏治乱、美化环境”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

5、围绕“整脏治乱”专项工作,开展主题班会、读书、演讲、征文、手抄报、辩论会、知识抢答赛等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进一步强化小学生《守则》、《规范》教育,使学生对《守则》、《规范》知晓率达到100%;认真开展“整脏治乱”工作进课堂活动,课堂教学中应有机渗透有关知识和内容,使学生对“整脏治乱”常识性内容有所了解。

6、开展“整脏治乱”专项行动示范班级创建活动。

7、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切实抓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各班级必须高度重视“整脏治乱”专项治理工作,严格实行责任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因工作不力,治理效果差的班级或个人,将予以批评教育,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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