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方案汇总十篇

时间:2022-08-11 17:48:58

整治方案

整治方案篇(1)

二、整治内容

本次专项整治要以《煤矿安全规程》为依据,以安全质量标准化为主线,围绕煤矿采、掘、机、运、通、防治水等各个系统、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整治;并对照《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晋市政办〔20**〕26号)文件内容要求,进行全面整治。同时,突出以下重点:

(一)对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查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和各煤矿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查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查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作风漂浮、怕得罪人、落实不下去、严格不起来的散漫作风。

(二)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查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情况。

(三)对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委《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矿〔2006〕11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查煤矿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查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安全制度的落实;查市直有关单位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安全生产系统等领导及煤矿党委书记、矿长、安全系统等领导下井及带班制度的落实;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各项措施是否细化落实到班组;查煤矿是否严把了设备的安全准入关,是否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修、维护、保养和检测,是否按照《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安监总规划〔2006〕146号、安监总煤装〔2008〕49号)按期淘汰设备,是否杜绝电气失爆;查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特别要重点检查“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情况;对照《煤矿安全规程》查“一通三防”特别是瓦斯管理专项制度、措施的落实;查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的落实;查防治水专项制度、措施的落实;查矿井是否真正实现双回路供电。

(四)对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查煤矿企业全员培训情况。查现任煤矿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和现任煤矿科区级安全管理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符合《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关要求。地方国有煤矿新招工人是否按规定做到“变招工为招生、先培训后上岗”,地方骨干企业用工是否经县(市、区)管理部门统一招聘、集中培训、考试合格并签定劳动合同和建立用工档案。通过排查要把那些不懂业务、不尽职和未经培训合格的人调换下来。

(五)对照《指导意见》,查煤矿劳动用工管理情况。查煤矿企业是否存在“以包代管、层层转包”行为,是否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生产矿井井下是否存在使用“包工队”现象。

(六)对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山西煤监局关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监管监察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05〕100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查煤矿15种76类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落实;查煤矿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现象等。

(七)对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煤矿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规定》(晋政发〔2005〕30号)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煤炭专项行动的通知》(晋政办发〔2008〕60号),查煤矿是否存在违法生产和非法越层越界开采行为;查各县(市、区)行政区内和市直有关单位所属煤矿是否存在非法违法建设行为。

(八)查各煤矿通风区队长兼任矿长助理是否落实,已兼任矿长助理的通风区长是否具有相应学历、懂技术、善管理等。

(九)查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查组织保证、制度保证、措施保证、纪律保证、体制保证等是否落实到位。

(十)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贯彻落实20**年2月20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的情况。

(十一)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及各煤矿企业贯彻落实晋市政办〔20**〕26号文件精神,开展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三、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采取煤矿全面自查自整,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分别组织交叉检查、全面复查,市级进行督查的方式。大致分三个阶段,各阶段工作既相对独立、又相互交叉,要围绕总体目标,做到有机协调,搞好衔接。

第一阶段:自查自整阶段(20**年3月1日至7月底)。由市直有关单位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所属各煤矿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隐患排查治理等规定,认真查找本矿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制订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整改。

第二阶段:交叉检查阶段(20**年8月1日至10月底)。市属煤矿由市直有关单位组织进行矿与矿之间交叉检查;地方骨干煤矿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进行矿与矿交叉检查。

第三阶段:全面复查阶段(20年11月1日至2010年2月底)。市属煤矿由市直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带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对所属各矿进行全面复查;地方骨干矿井由副市长、副县长带队,组织有关部门并抽调业务骨干和专家进行全面复查。

整治方案篇(2)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㈠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整个行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合力打击”的工作方针,综合运用联合检查、集中治理、宣传教育等多种手段,整顿和规范我市运输市场秩序。

㈡工作目标:通过整治行动,有效遏制非法营运等道路运输违法违章行为,维护运输企业合法权益,推进运输市场规范、有序经营,提高运输市场现代化管理水平,确保我镇运输市场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镇整治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全镇道路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党委委员)

副组长:(公安分局)、(交通分局)、(交警大队)

成员:(综治办)、(党政办)、(社会事务办)、(宣传文化中心)、(教科文卫办)、(交通分局)、(执法分局)、(工商分局)、(劳动保障分局)、(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通分局,办公室主任:**(兼)。办公室负责具体专项整治行动的相关工作

三、整治时间

从20**年8月25日至20**年12月底。

四、整治重点

㈠打击各种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的非法营运车辆;依法打击未取得合法证照从事客运经营的“蓝牌车”、“摩托车”、“三轮车”及“残疾人专用车”等车辆;取缔非法营运车辆聚集的“黑点”(**天桥);

㈡查处使用假牌、套牌、改装车辆从事出租车营运、以及出租车长期异地驻点经营的行为;

㈢打击黑恶势力收取出租车保护费、打砸出租车及车匪路霸等违法犯罪行为;

㈣取缔未经许可的客运站和售票点;清理客运站擅自接纳不符合进站条件的客运班车;重点整治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行为;

㈤依法打击对包车运输的线路一端不在车籍地或包车以班车客运模式经营、非法拉散客的行为;

㈥加大对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对违反规定、非法运输危险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㈦查处其它道路运输违法违章行为。

五、工作步骤

集中联合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年8月25日—8月31日)。主要任务是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有关部门要按各自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第二阶段:集中联合整治阶段(20**年9月1日—12月15日)。交通、公安等部门要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打击各类道路运输违法违章行为,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要重点治理,坚决端掉违法窝点(黑点),创造良好的运输市场环境,每月要开展不少于5次的联合整治行动。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年12月16日—12月31日)。及时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并将书面总结材料报市整治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专项整治行动。各部门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实施《**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2020年)》的高度,充分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积极意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规范运输市场秩序,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㈡完善打击非法营运长效工作机制。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积极推进公交优先战略,提高公共交通的竞争力,方便群众出行。各有关部门要配合镇政府加快推进公交行业体制改革,加快站场等公交基础设施的建设,进一步优化公交线路,增加班次密度,提高公交出行的分担率,从根本上消除非法营运的生存空间,有效遏制非法营运行为。新晨

整治方案篇(3)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以创新社会管理为动力,进一步完善治安防控体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建立起有效的打击、预防、控制命案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犯罪,坚决遏制命案发生,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实现全镇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

全镇各村、各部门要深刻认识维护社会稳定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增强防控命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畏难、厌战情绪,全力做好维稳工作,扎实抓好命案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把命案多发的势头压下去。

(二)多措并举,齐抓共管

抓住重点,细致排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加强重点人群的服务和管理,进一步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筑牢治安防控网络,加大打击力度,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三)明确责任,从严肃问责

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各村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治保、调解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各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严格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对发生的命案要进行责任倒查。

三、强化措施

(一)建立绩效考评机制

将命案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全年工作业绩考核办法,并突出其所占分值比例,建立全镇命案专项整治工作档案。对于命案专项整治工作,各村、各部门要落在实处,责任到人。

(二)建立命案专项整治机关干部包村包片机制

把命案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我镇机关包村、包片机制中,强化打、防、控一体化。从即日起,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分片、分点到各村、各单位分别排查处理矛盾。

(三)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1、建立完善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强化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村调委会作用,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重心,以排查化解家庭矛盾、邻里矛盾、产权纠纷,婚恋矛盾等为重点,建立经常性排查制度。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村屯,筑起预防矛盾纠纷激化的第一道防线,法所负责指导该项工作的开展。

2、各村建立完善综治工作站

发动群众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创建工作。各村主任任工作站站长。

3、各村建立完善信息通报制度

每村确定一名信息报送员,继续实行每月25日上报制度,对本村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及时准确报送到镇综治办、司法所,具体情况由综治办统计。

(四)建立严打整治机制

派出所、教育等部门要联手加大校园周边整治力度,消除各类治安隐患。派出所要加强黄、赌、毒等突出治安问题的打击力度,对重点部位、重点人员集中开展整治行动,全力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等组织的打击和防范。

(五)建立村治保调解机制

各村委配备专职治保主任、调解委员,明确其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会稳定排查、信息报送第一责任人,并接受司法所、派出所的工作指导,培训。

(六)建立人口管理机制

由派出所组建人口管理服务中心,强化对常住人口、流动人口、五类人员、两劳释解人员的监管措施,定期开展清理整治专项行动。

(七)建立宣传教育机制

司法所、团委、妇联等部门要结合“六·五”普法活动,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村屯、进农户、进学校、进企业“五进”活动。各相关单位、部门,制定法制宣传规划,结合本部门法律、法规开展法制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知法、守法、懂法、用法意识。

整治方案篇(4)

以邓小平实践和“三个代表”主要思想为指导,深化贯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乡村安全建设,为维护社会和谐不变,促进新农村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发明优越的社会治安情况。

二、整治目的

经过开展重点整治活动,采取有力的集中整治办法,使突出治安问题获得有用处理,喷鼻菇产业发展和市场买卖情况进一步优化,社会治安情况进一步好转,群众的民主法制认识进一步加强,安全感得以提高,完成“无矛盾上交,无安全事故,无群体事情,无不合法组织,无治安案件,无刑事案件”的目的。

三、整治重点

(一)社会治安整治的重点:茅坪场村及所辖区域。

(二)整治的重点问题:对负案在逃人员,偷盗、诈骗、建设扰乱侵犯市场次序、制售冒充伪劣商品、不合法宗教和活动等治安刑事案件的严格打击,对能够激发严重群体性事情的不不变要素和能够转化为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的实时调处。

四、工作步骤

此次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起阶段(3月22日-3月31日)一是依照上级统一要求,结合本镇社会治安实践,认真制订整治方案,精心部署,层层发起。二是由综治办、派出所牵头,从综治成员单位抽调人员,成立社会治安整治工作指导小组和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负责本镇社会治安整治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三要采取大会、播送、宣传车、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向干部群众宣传整治的目标、任务和意义,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加,自动共同,营建浓厚的工作气氛。

(二)排查摸底阶段(4月1日—4月20日)。一是要组织专班,深化群众,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群体的矛盾纠纷和治安问题开展具体排查,摸清治安紊乱的区域、部位、场合,摸清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和各类不不变要素,摸清招致矛盾纠纷突出和治安情况紊乱的缘由。二是要执行区域性排查与行业性排查相结合。镇直单位之间要互相共同,结合开展法律检查,排查食品、药品、安全等隐患,茅坪场村要结合“民主法制村”建设,逐组、逐户对治安乱点地域和突出治安问题开展拉网式排查。三是要普遍宣传发起群众积极告发违法犯罪线索,揭发揭露违法犯罪活动。要实时排查整治告发电话、设置投诉信箱,便利群众告发违法犯罪过为。四是要实时上报摸底排查状况。

(三)集中整治阶段(4月21日至6月10日)。一是对排查出的治安紊乱地域和突出治安问题,要一一制订整治方案,一一落实牵头部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一明确整治目的、办法和时限。要以开展普法教育讲座、送戏下乡、有奖竟答、严打犯罪,治安巡查营业技艺练习训练、干部结对帮扶帮教、案件回访、商号联防、准则上墙、“四送四促”(送司法,促加强防备才能;送科技,促把握适用技艺;送信息,促找准发展项目;送资金,促渡过生活难关)、“五查五看”(查设备安全,看隐患能否扫除;查集镇卫生,看情况能否美好;查注销,看矛盾能否化解;查治安情况,看社会能否不变;查民意测评,看群众能否称心)等活动为载体,提高整治结果。二是对那些治安情况长期紊乱或经由整治又呈现重复的当地,执行指导联络部分、部分联络店户长,店户长联络户的方法包点整治,限日整改。三是对触及面广、状况复杂、处理难度大的紊乱地域和突出治安问题,由镇整治工作指导小组协调相关部分组织督办组,驻地调处矛盾纠纷,处理问题。

(四)检查验收阶段(6月11日至6月30日)。在此阶段,各镇直单位、茅坪场村要进行认真自查。要一一对照排查出的问题,检查整治办法能否落实,问题能否获得处理,相貌能否获得改动。但凡问题没有获得有用处理、相貌没有分明改动的,要实时派驻工作组督促限日整改,做到相貌不改,人员不撤、工作一直。排查整治完毕后,要测评社会治安称心率,对整治工作中显示突出的单位和商号授予“安全、诚信运营户”,坚持长效工作机制,做好工作总结和资料上报工作。

五、组织指导

镇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工作由镇委、镇县政府统一部署,镇综治办、派出所详细负责,成立由镇委副书记江鹏程任组长,副镇长刘燕双、镇长助理张晓光任副组长,汪继平、张宏仁、杨宏宇、谢德望、常秀兰、朱振宇、文明、洪水师、熊德满为成员的工作专班。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指导。开展社会治安重点整治活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富安全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局。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维护和促进乡村和谐不变的主要性,进一步加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党委县政府的指导下,深化开展社会治安重点整治,推进安全建设,着力处理影响社会不变的实践问题,切实加强群众安全感,为推进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明优越的投资情况和发展情况。

整治方案篇(5)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为出发点,以校园及周边的人身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校舍安全等为工作重点,着力解决我县校园内外的安全隐患,全力配合其他职能部门清查治理校园及周边区域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净化校园及周边的环境,确保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协调发展。

二、整治范围和目标

集中对全县范围内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环境进行整治,配合相关部门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通过整治,使校园内部安全管理规范有序,校园及周边区域内的治安状况明显好转,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得到有效规范,校园周边的饮食场所食品卫生安全得到保障,校园周边的文化娱乐场所得到清理净化,校园及周边的消防隐患得到清理,校园及周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县教育局成立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各中小学校长、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普教科,由朱小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及总体安排,对全县学校(幼儿园)综合治理情况进行督查,了解全县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材料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四、时间安排和步骤

这次集中整治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5月3日至31日)。各级各类学校完善工作机构和机制,认真学习、传达各级各部门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相关文件精神,认真梳理校园及周边环境存在的重要问题,制定具体的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做好相关的动员发动工作。

各校于5月31日前将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整改方案上报教育局普教科。

2、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靠当地政府和部门,针对前期排查出的治安、交通、消防、饮食卫生等问题和内部安全防范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明确任务,采取措施,分清类别,分类整治。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制定规划,限期整改。与此同时,要及时落实资金,明确责任,限期达到整治目标。

3、协调治理阶段(7月至8月)。对自身无法解决需要县级以上部门协调进行整治的,及时向教育局报告,将协调公安、交通、文化、工商、城建、卫生等部门综合整治。

整治方案篇(6)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为出发点,以校园及周边的人身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校舍安全等为工作重点,着力解决我县校园内外的安全隐患,全力配合其他职能部门清查治理校园及周边区域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净化校园及周边的环境,确保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协调发展。

二、整治范围和目标

集中对全县范围内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环境进行整治,配合相关部门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通过整治,使校园内部安全管理规范有序,校园及周边区域内的治安状况明显好转,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得到有效规范,校园周边的饮食场所食品卫生安全得到保障,校园周边的文化娱乐场所得到清理净化,校园及周边的消防隐患得到清理,校园及周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县教育局成立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各中小学校长、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普教科,由朱小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及总体安排,对全县学校(幼儿园)综合治理情况进行督查,了解全县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材料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四、时间安排和步骤

这次集中整治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5月3日至31日)。各级各类学校完善工作机构和机制,认真学习、传达各级各部门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相关文件精神,认真梳理校园及周边环境存在的重要问题,制定具体的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做好相关的动员发动工作。

各校于5月31日前将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整改方案上报教育局普教科。

2、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靠当地政府和部门,针对前期排查出的治安、交通、消防、饮食卫生等问题和内部安全防范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明确任务,采取措施,分清类别,分类整治。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制定规划,限期整改。与此同时,要及时落实资金,明确责任,限期达到整治目标。

3、协调治理阶段(7月至8月)。对自身无法解决需要县级以上部门协调进行整治的,及时向教育局报告,将协调公安、交通、文化、工商、城建、卫生等部门综合整治。

4、检查考核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秋季开学后,县教育局将与有关部门对学校(幼儿园)开展的专项整治活动成效、安全隐患治理整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同时,教育局将组织专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平安校园和安全考核的主要内容。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1、科学安排,周密部署。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时间、责任人和领导,依靠当地政府,协同相关部门,组织力量对校园及周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整治,为学校(幼儿园)教书育人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

整治方案篇(7)

全镇各村、镇级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坚持科学发展,创建平安”的创建平安主题标语,坚持面向社会,重点面向村、社群众,积极推动社会治安整治向家庭、社会延伸,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社会治安整治的知晓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整治工作的参与度。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注重实效的宣传活动,掀起全镇社会治安整治活动的高潮,营造人人参与整治的良好氛围。

二、目标任务

全镇社会治安集中整治活动的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坚持科学发展观,创建平安”这一主题,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利用各种利益的社会资源,通过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人民群众平安意识、防范意识,提高人民群众特别是在校学生自觉遵守各种法律、法规的能力,充分调动广大群众支持、参与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全力营造人人参与整治的浓厚氛围,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

通过开展整治宣传教育,要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1、提高群众对社会治安整治的认识程度,认识到此次整治的目的和意义,最大限度的争取群众的支持,促进他们参与带此次集中整治活动中来。

2、要以校园教育为平台。全镇各学校开展一次全体师生参与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师生普遍接受一次安全、等为内容的宣传教育。

3、以创建平安为基点,广泛进行宣传教育活动,各村、社区和单位要积极参与进来,争当此次集中活动的排头兵,确保此次集中整治活动的圆满成功。

三、工作措施

在4月3日—4月18日期间,全镇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社会群众、青少年两个层面,重点是在学校开开展升势浩大的宣传。

1、收集素材,编印各类宣传资料向群众发放。

2、各村、各单位、张贴宣传标语,镇上在场镇人群集中的地方张贴标语。

3、组织宣传车进村入户进行宣传。

4、在场镇搞一次现场宣传,收集创平安知识挂图进行安全、禁毒等知识展示。

5、每个学校组织学生观看安全、禁毒知识宣传片。

6、每个学校办一期安全、禁毒知识宣传专栏,张贴安全、禁毒宣传画。

7、季度对外来租种土地人员教育培训一次。

整治方案篇(8)

镇政府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王昌荣同志任组长,派出所所长滕峰同志任常务副组长,派出所教导员张瑞为副组长,综治、司法、等单位负责人、派出所民警以及各村支部书记、治安主任,为成员的“冬季治安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派出所,滕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行动的组织指挥、协调推动、情况掌握等工作,确保全员发动、全警参与,取得实效。

二、行动目标

以排查矛盾纠纷、稳控重点人员、整治重点地区、压降多发案件、强化安全监管,力争不发生重大、重大恶性案件、重大事故、重大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为主要内容,突出“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治安防控、安全监管”四大重点,集中时间、精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一批案件,惩治一批违法法犯罪分子,为全镇人民欢度春节营造平安稳定、和谐喜庆的社会治安环境。

三、具体任务

(一)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责任单位:派出所)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涉黑涉恶势力,尤其是重点打击无故阻挠破坏重点项目建设施工的违法犯罪分子,肆意煽动群众对重点项目建设阻断交通、聚众闹事、无理上访等违法犯罪分子;严厉打击私藏枪爆物品和非法持有管制刀具等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入室盗窃,盗窃家禽家畜、盗窃电动车、摩托车犯罪;要严厉打击电信诈骗、街头诈骗、破坏电力电信设施等违法犯罪。在此基础上,继续推进“黄赌毒娼”整治。重点针对、游戏室、网吧以及桑拿浴室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在全镇范围内掀起新一轮打击黄赌毒攻势,遏制和消除此类丑恶现象,强力净化社会风气。镇政府及派出所将公布举报电话,采取奖励措施发动广大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动员全镇群众积极参与严打整治行动。

(二)切实强化安全生产领域监管。(责任单位:安监所、各村)要会同相关部门,紧紧围绕道路交通、消防、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建材工地等公安安全监管领域,强化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一要切实加强冬季火险隐患排查整改。组织对辖区内的单位、村(组)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加强木材加工企业、公共场所、网吧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手段处罚到位,督促整改到位。二要切实加强危险品管控。深入开展易燃易爆、枪支弹药的摸排收缴,深入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坚决打击非法制售危险品的违法行为;对烟花爆竹“四私”违法犯罪活动重点部位、人群,重点监管,坚决取缔非法制贩窝点,依法查处非法制售人员,收缴销毁非法烟花爆竹。三要扎实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对辖区在建工地、建材公司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健全各类安全制度,督促落实相关安全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事件的发生。

(三)全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单位: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各村)认真排查征地拆迁、单位改制、劳资纠纷、环境污染、医患纠纷、楼盘销售等矛盾纠纷以及家庭矛盾、等易发“民转刑”案件的苗头性矛盾纠纷。认真排查因集资借贷、欠薪欠款、等各类突出矛盾纠纷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村组干部要面对面地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并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反馈,协调推动问题的源头化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多措并举地开展稳控化解工作。

(四)强力推进社会面巡逻防控。(责任单位:派出所、各村)常态情况下,派出所投入1/3警力参与24小时巡防,各村组织村组干部、热心群众、低保户晚上7点至次日5点开展巡防。春节期间,实施镇村联动二级巡防,各村巡防人员统一到派出所集中点名,配合派出所干警开展集中巡防,努力提高群众巡防见警率,提升群众安全感。巡防人员要加大对可疑人员、车辆的盘查、检查力度,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要迅速报告派出所处理,有效震慑挤压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巡防的重点是:辖区各主要道路,政府、水电油气、金融机构、通信、医院等要害单位,特别对学校、幼儿园,要会同综治、教育等部门全面普查一遍,切实做好寒假期间人防、技防、制度防、设施防四防措施的落实。对查出的治安隐患逐一督办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各村、镇直单位要自觉把这次“冬季治安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维稳工作的主线来抓,扎扎实实地抓好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2013年工作布好局、开好头。

整治方案篇(9)

二、落实责任,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按照“及时排查、各负其职、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原则,广泛征求工作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和了解群众反映突出的治安问题和矛盾纠纷、问题,根据《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规程》、《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入工作细则》、《关于切实落实维稳信息工作责任制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工作制度和工作网络,要建立健全内部矛盾纠纷的信息预警、排查调处、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等机制,从源头减少和避免各类矛盾纠纷和问题的产生,提高发现和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全力帮助各乡镇、单位解决涉残人员,因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社会保障、涉法涉诉、农村资源权属争议、宗族及邻里矛盾等引发的纠纷。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在基层、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影响稳定的大规模和群众性纠纷械斗,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确保残疾人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

三、强化措施,进一步增强治安防范工作意识

整治方案篇(10)

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是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重要内容。要从实践“**”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对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保障公平交易、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加快建立健全诚信、规范、透明、法治的房地产市场体系,严厉打击房地产领域的违法违规、权钱交易行为,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与职责分工

围绕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交易中容易发生违法违规和商业贿赂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在项目审批、商品房预售许可、预(销)售活动、房地产广告、房地产展销、房地产经纪、税收征管等方面切实加强管理。

本市成立由市房地资源局、市建设交通委、市监察委、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审计局、市规划局组成的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市联席会议),市房地资源局为牵头部门。各联席会议单位(以下简称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协调配合,认真做好本部门涉及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市联席会议定期召开,推进、协调专项整治工作。各有关部门在专项整治中的主要内容和职责如下:

房地部门:组织协调本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总体工作,检查和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已达预售标准不上市、已开盘拒绝对外销售和以虚拟预订(预售)合同或挂牌价格畸高等方式的捂盘惜售行为,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制造虚假销控表、人为组织排队等方式哄抬房价的行为。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交易及中介服务环节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协助有关部门治理房地产开发、交易环节存在的商业贿赂等问题。

建设交通部门:对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初步设计审批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发放环节中,开展违法违规、权钱交易等问题的整治工作。

监察部门:参与本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房地产领域违纪违法案件。

价格主管部门:开展房地产企业价格违法行为的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哄抬房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赚取房屋差价等行为,以及有关主管部门或垄断行业向房地产企业违规收费的行为。

工商部门:严把房地产市场主体准入关,重点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企业及其执(从)业经纪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房地产交易合同的监督管理,与房地部门一同修改完善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2000版),严肃查处房屋销售中的虚假违法广告、合同欺诈、不正当竞争和商业贿赂等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行为。

财税部门:开展本市房地产业税收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类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建材产销、建筑安装、房产销售等关联企业涉及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等税收缴纳情况,以及相关税收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

审计部门:结合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中区、县长经济责任审计、市属党政机关及市管企业经济责任审计,重点检查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环节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加强信息反馈,积极配合重点抽查工作。

规划部门:检查房地产项目中违反规划法律法规和批准文件的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三、专项整治工作的步骤和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20**年5月~20**年6月)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八部门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结合市联席会议的部署,制订本部门贯彻落实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方案,部署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明确整治工作节点。工作方案报牵头部门。

2、组织实施阶段(20**年7月-20**年1月)

(1)组织开展全面的自查。对在建并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面清理,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专项整治要求进行自查和组织房地产企业自查,重点一是房地产项目立项、规划审批、设计审批、施工许可、预售许可等环节的违规审批、权钱交易行为和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二是房地产企业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合同欺诈、违法广告、偷税漏税等行为。房地产企业自查结果应报有关主管部门。

(2)检查和抽查。在房地产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分批分类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对于有投诉举报的项目要进行重点检查,检查中要对照整治内容查找在开发建设、销售经营、中介服务等方面的违规行为,督促企业自行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法严肃处理。市各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力量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依法进行审计和检查。

(3)典型案件通报和经验交流。抽查结束后,集中处理、通报一批违法违规案件,组织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交流、剖析案情,加强警示教育,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3、总结经验、巩固成果阶段(20**年2月—20**年3月)

各有关部门对本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作法,提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有关政策措施,今后一阶段整治工作的重点,并汇总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报市联席会议牵头部门,由牵头部门汇总后,报市政府和建设部等部门,并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抽查。

四、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和工作落实到位,要落实本部门的牵头单位,负责协调、推进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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