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管理汇总十篇

时间:2023-02-19 14:20:45

制度管理

制度管理篇(1)

(二)按照国务院文件,国发[1987]103号《品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特制定医院药剂科品的管理制度,一九七九年九月十三日国务院颁发《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三)品系指连续使用易产生身体依赖性且能成瘾癖的药品,主要有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类及卫生部指定的其它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期制剂,我国规定的品范围共八类,33个品种。

(四)医院药剂科品的管理和使用,必须按国发103号《品管理办法》的精神进行采购,管理和使用,医疗单位及个人,不得自行更改管理办法。

(五)品只限于医疗、教学、科研需要,医院制剂室制备含有品的制剂,需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方可自行配制,未经批准的任务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配制。

(六)具有品处方权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医师以上技术职称,并经考核能正确使用品,本院医务人员的品处方权需经医务科负责批准,并将医师签字式样送药剂科备查。

(七)进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务人员经考核能正确使用品的,在进行手术期间有品处方权。

(八)品和用量:每张处方针剂不得超过二日常用量,片剂、酊剂、糖浆剂等不得超过三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七天。

(九)品处方书写要求:处方要用专用处方(红底黑字)书写工整,字迹清晰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写明病情,医师签全名,划价、配方、发药及核对人员均应签全名,并进行品处方登记,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已开方使用品。

(十)经县以上医疗单位诊断需使用品的危重病人可由县以上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单位,凭医疗诊断书和户口簿核发<品专用卡>患者凭“专卡”到指定的医疗单位规定开方取药,具体按<品专用卡>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医院药剂科应根据国务院对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和监督本院品的管理和使用,禁止非法使用、储存、转让或借用品,对违反规定滥用品者,药剂科有权拒绝发药,并及时向院领导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十二)医院抢救病人时,急需品者,如手续不完备时,可先发放该病例一次性使用剂量之后补办手续。

(十三)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所用的品按<品管理办法>使用,药剂科要严格执行<品管理办法>中的关规定,严格保管,合理应用,杜绝滥用,防止流痹,严格实行品的“五专制度”;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用帐册,专册登记。

(十四)品处方应完整保存三年备查

(十五)药剂科各班组品的管理和使用,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班班交接、认真填写品交班笨及处方登记本。

制度管理篇(2)

实施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市委管理的县(处)级干部以及市直部门(单位)、城区镇(乡)科级干部参加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安排和认可的各类在职教育、培训、学习。

目标要求:本办法从**年起,以5年作为一个周期进行积分,县处级干部5年内累计完成90学分以上,科级干部累计完成60学分以上。其中,脱产学习累计学分不得低于总学分的70%。原则上,干部每年应完成总学分的五分之一。特殊情况下未完成年度规定学分的,可在以后补齐,但每个五年周期内必须达到规定学分。

除按上述要求完成培训任务外,还要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各项法定培训。

二、学分登记标准

学分是考核领导干部参加各类学习培训数量和质量设立的计算单位,原则上培训1天(8学时)为1学分。学分以脱产学习学分和奖励学分两种形式进行登记。

(一)脱产学习学分

1、参加市级以上党校、行政学院和组织人事部门委托(认可)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培训机构举办的培训,以调训计划、培训通知、结业证书等为依据,按实际培训天数登记学分。

2、参加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举办的培训,以及本系统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以正式培训计划、培训通知、结业证书等为依据,按实际培训天数登记学分。参加出国(境)培训,以出国(境)任务通知书、国(境)外培训机构颁发的结业证书等有关证件为依据,按实际培训天数登记学分。

3、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各类专题讲座、知识更新培训,以培训计划、培训通知、考核合格证书等为依据,按实际培训天数登记学分。参加本单位自行组织的并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可和备案的知识更新培训、业务培训等,每次脱产培训3天以上的,以正式培训计划、培训通知、结业证书等为依据,按实际培训天数计算学分,时间在3天以下的,每参加1天按0.5分登记学分。

(二)奖励学分

1、学历学位教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本科学历(含函授学历),以毕业证书为依据,一次性登记5学分;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学习取得结业证书或毕业证书的,以结业证书、毕业证书为依据,分别登记7、10学分;取得学士、硕士、博士学位,以学位证书为依据,分别登记7、10、12学分。同时取得学历和学位的,按照学位证书标准登记学分。同等学历(学位)只登记一次。

2、在职自学。按照干部年度理论学习安排和单位理论学习制度规定要求进行自学。自学情况年终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可采用考试、撰写论文和学习笔记等方式进行)达到要求者,登记3学分。

3、学习成果。干部年内在部级、省部级、市级正式出版物上发表的理论文章、调研文章、学术论文等(文章须在1500字以上,新闻、信息类不计),每篇分别登记5、3、2学分。

4、考核达标。参加全市统一要求的达标类培训考核,如电子政务、计算机、法律、普通话等基本技能考核,未经培训直接参加考试并获得合格证书的,每项登记3学分。

未列入本办法的培训内容及培训方式,视情况给予登记学分,计分标准由市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公布。

三、学分登记办法

1、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区)组织部门要建立本单位实施学分制管理的领导干部学习培训档案,准确详细地登记领导干部参加培训所得学分。学分登记使用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学分登记表》和《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学分登记证》。《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学分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由所在单位或各县(区)组织部门留存,一份年终审验时随同《领导干部学习培训登记证》报市委组织部备案。表、证记录的内容必须一致,否则不予认定学分。

2、《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学分登记证》是记载领导干部学习培训经历及认定学分的重要证件,实施学分制管理的领导干部人手一证,每五年更换一次,由个人妥善保管。参加脱产培训结束时,将《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学分登记证》交培训机构登记盖章,并在培训结束后15天内主动到所在单位或县(区)组织部门申请登记。所在单位或县(区)组织部门认真审核后,测算登记学分并盖章。市直各部门(单位)、县(区)组织部门每年12月底前,将审核的本单位领导干部学分登记表、登记证和参训专业证书、合格证书等相关培训资料,以及领导干部年度完成学分汇总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审验。市委组织部对照培训(调训)计划及相关证件进行验证后认定学分并盖章。上年度的12月1日至本年度1月1日为一个培训登记年度。

四、组织实施

学分制管理办法由市干部教育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门负责领导干部学分登记情况审核,并确认验证。市直各部门(单位)相关科室和各县(区)组织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本县(区)实施学分制管理干部的学分登记工作。

制度管理篇(3)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物业管理企业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物业管理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注册证》(以下简称《注册证》),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

第四条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实行职业准入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

第五条建设部、人事部共同负责全国物业管理师职业准入制度的实施工作,并按职责分工对该制度的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按职责分工实施物业管理师职业准入制度。

第二章考试

第六条物业管理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第七条建设部组织成立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负责拟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组织命题,建立并管理考试试题库等工作。

第八条人事部组织专家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试题,组织实施考试工作;会同建设部研究确定合格标准,并对考试考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九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二)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三)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四)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五)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六)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七)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第十条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合格,由人事部、建设部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十一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收回《资格证书》。自收回《资格证书》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第三章注册

第十二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注册后方可以物业管理师的名义执业。

第十三条建设部为物业管理师资格注册审批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为物业管理师资格注册审查机构。

第十四条取得《资格证书》并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物业管理资质的企业,并通过聘用企业向本企业工商注册所在省的注册审查机构提出注册申请。

第十五条注册审查机构在收到申请人的注册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注册申请,均应出具加盖注册审查机构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第十六条注册审查机构自受理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查工作,并将注册申请人员材料和审查意见报注册审批机构审批。

注册审批机构自受理注册申请人员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作出决定的,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对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自决定批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决定送达注册申请人,并核发《注册证》。对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力。

第十七条物业管理师资格注册有效期为3年。《注册证》在有效期限内是物业管理师的执业凭证,由持证人保管和使用。

第十八条初始注册者,可以自取得《资格证书》之日起1年内提出注册申请。逾期未申请者,在申请初始注册时,必须符合本规定继续教育的要求。

初始注册时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

(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人员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第十九条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注册审批机构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延续注册的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注册。

延续注册时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三)达到注册期内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条在注册有效期内,物业管理师变更执业单位,应按照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其《注册证》在原注册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变更注册时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三)工作调动证明或者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师因丧失行为能力、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其《注册证》失效。

第二十二条注册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审批机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三)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物业管理师或者聘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由本人或聘用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向当地注册审查机构提出申请,由注册审批机构核准后,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注销注册的;

(三)与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四)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五)被依法撤销注册的;

(六)造成物业管理项目重大责任事故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

(七)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八)聘用单位被吊销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的;

(九)聘用单位破产的;

(十)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注册申请人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注册审批机构应当撤销注册,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当事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被注销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人员,重新具备初始注册条件,并符合本规定继续教育要求的,可按照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程序申请注册。

第二十六条注册审批机构应当定期公布注册有关情况。当事人对注销注册、不予注册或者撤销注册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章执业

第二十七条物业管理师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开展执业活动。

第二十八条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应当由物业管理师担任。物业管理师只能在一个具有物业管理资质的企业负责物业管理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物业管理师应当具备的执业能力:

(一)掌握物业管理、建筑工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专业知识;

(二)具有一定的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心理学等相关学科的知识;

(三)能够熟练运用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四)具有丰富的物业管理实践经验。

第三十条物业管理师的执业范围:

(一)制定并组织实施物业管理方案;

(二)审定并监督执行物业管理财务预算;

(三)查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有关资料;

(四)负责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维修、养护与管理;

(五)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和秩序;

(六)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一条物业管理项目管理中的关键性文件,必须由物业管理师签字后实施,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物业管理师应当妥善处理物业管理活动中出现的问题,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诚实守信,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十三条物业管理师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每年接受继续教育时间应当不少于40学时。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对在本规定之日前,长期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物业管理实践经验,并符合考试认定条件的专业管理人员,可通过考试认定办法取得物业管理师资格。

第三十五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经济师职务。

第三十六条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申请人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学位证书、从事工作及物业管理相关实践年限证明。台湾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考试的办法另行规定。

外籍专业人员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注册和执业等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七条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内容、物业管理企业配备物业管理师数量和注册管理等具体办法,由建设部另行规定。

制度管理篇(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除特别说明外,本制度所称“公司”的仅指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制度,在公司范围内统一执行。公司财务部应根据本制度及国家相关法规、准则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各项基础财务工作制度。

第四条 公司的财务行为和财务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以及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二章 财务管理准则

第五条 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财务管理体系中各层级、各岗位按照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履行财务管理职责,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最终负责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最终责任。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预算方案、财务决算资料以及其他法定财务报告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第七条 公司的以下重大财务事项需经由公司董事会按规定程序审议通过:

(一)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

(二)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批准公司的亏损弥补方案。

(四)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五)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六)需报董事会审议的重大资产购买和出售。

(七)需报董事会审议的公司担保行为。

(八)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九)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经由公司决策层审核,上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其他财务事项。

第八条 公司的以下重大财务事项需由董事长召集财务总监及相关负责人员审议通过:

(一)制订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亏损弥补方案。

(四)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生债券或其他证券。

(五)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或者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六)需由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相关负责人员参与审议的房地产项目投资、股权投资、资产处置、重大合同签订、对外担保和风险投资。

(七)聘请或解聘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八)制定或修订本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的主要会计政策,审议和批准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

(九)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本财务管理制度规定需召集财务总监及相关负责人员审议通过的其他财务事项。

第九条 财务总监关于财务管理的职责权限由章程规定,但必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第十条 公司设财务总监岗位,按照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规定进行任免。财务总监为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具体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向董事长直接负责并汇报工作。

第十一条 财务总监对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向董事长报告财务工作和提交年度财务预决算等重要财务事项预案,组织落实公司相关财务决议,完善各项财务制度。

第十二条 公司财务总监的主要职责和权限包括:

(一)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监督和审批公司的财务收支行

为,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以及其他有可能损害公司经济利益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和纠正,制止无效的,有权提请公司按规定处理。

(二)负责组织公司的会计核算,按照财经法规和公司的统一要求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各种财务管理报表,对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会计信息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直接管理责任,对不符合会计制度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责任予以纠正。

(三)组织编制财务预算和各项财务收支计划草案,具体组织落实和监督执行公司制定的相关财务预算、计划、方案等,对于偏离预算、计划和既定方案的经济事项有权予以纠正或提请公司按规定进行处理。定期完成公司财务预测和财务分析工作。

(四)负责公司资金的筹集、回收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保障公司项目开发和日常经营管理的资金需要,有效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负责公司的资产管理,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资产的保值增值,对侵害公司资产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提请公司按规定进行处理。

(六)参与公司的经营计划和项目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签订、资产购置和重组等重大经济事项的讨论和研究,为公司的重大经济决策提供财务依据和专业意见。

(七)负责公司的税务工作,与税务机关建立良好的税务关系,按照国家税务法规的规定及时足额申报缴纳各项税费;做好各开发项目的税务筹划,合法降低项目的税务成本。

(八)具体负责建立和完善各项财务基础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财务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提高财务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九)负责对公司财务部和财务人员的管理,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考核,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配置财务人员的方案,支持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十)管理和监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接受和配合公司的内部审计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十一)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履行与财务管理相关的其他职责。

第十三条 公司设立财管理部,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在财务总监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落实财务会计核算和各项财务管理工作,协助财务总监完成财

务工作职责。

第十四条 财务人员应该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及与所任岗位相称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有违反财经法规等不良记录的人员原则上不得聘任为公司的财务人员。

第十五条 财务部应完善岗位设置,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严格遵守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

第十六条 财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依法从事财务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人员应按财政部门的规定接受后续教育。财务管理、人力资源部门应定期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十八条 财务人员因各种原因发生工作岗位变动的,必须按规定做好工作交接,移交所有经管财务资料和其他经营资料。未办妥交接手续的,不得办理转岗或调动、离职等手续。

第三章 财务会计管理

第十九条 公司统一执行国家制定的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及公司制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按照统一口径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具体会计核算方法及财务报告的编制方法必须符合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制订和变更需经董事长审议通过。

第二十条 公司独立设账,独立核算盈亏。

第二十一条 公司财务管理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准则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健全基础财务会计工作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财务会计工作效率与质量。具体会计核算方法和日常财务会计工作管理要求由公司财务部制订的内部财务会计工作管理制度进行规范。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财务会计信息和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保证财务会计信息和会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妥善保管财务会计档案。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格式要求编制和

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进行编制,财务总监、财务部经理和主管会计需签名和盖章,各签字盖章的人员对财务会计报告会计信息的合法、真实和完整性在各自职责范围负责。

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规章规定以及公司招投标、融资等业务需要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要求公司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或相关财务信息,违反规定要求提供的,公司有权拒绝。

第二十四条 公司正式对外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董事长审核通过。除正常的对外披露途径外,任何人不得提前对外泄露公司的财务会计信息和相关经营信息,不得擅自对已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和相关经营信息对外进行解释。

第二十五条 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按规定需经审计的,由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审计结果报董事长。

第四章 投资管理

第二十六条 公司实行统一的投资管理制度,房地产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委托理财、风险投资等统一由董事长权限审批。

第二十七条 公司的投资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要求和现有条件,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十八条 为了控制投资风险,保证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公司的相关部门应对拟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研究论证,并提出可行性报告报公司决策层立项、审查和决策,重大投资项目应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具体投资决策程序由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第二十九条 经批准的投资项目,公司及时组织实施,严格按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实施方案以及公司决策层审批意见落实项目投资节点计划,加强项目开发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成本,确保预期经济效益的实现。

第三十条 项目投资结束后,公司应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后评估。

第三十一条 公司通过并购、注资等方式进行股权投资或取得其他公司的控

制权时,应对目标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并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和评估,以经审计评估后的价值作为定价的参考依据。

第三十二条 按国家国有关资产管理部门规定需办理国有产权登记的,应按规定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供相关资料办理产权登记。

投资期满相关股权转让的,也应进行审计评估和按规定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三十三条 公司资产按以下原则确定主要归口管理部门: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项、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由财务系统负责管理,非工程类固定资产由行政综合部负责管理,在建项目及工程用设备物料由工程管理部负责管理,已完工物业及出租物业由客服部协助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各项资产统一由公司财务部核算,财务部应对资产的管理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在资产的日常管理过程中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相关部门应予以配合。

第三十四条 公司应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办法,规范资产管理行为,依法管理和经营公司资产,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促进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一节 资金管理

第三十五条 公司可以通过银行贷款、合作开发、引进房地产投资基金及接受其他单位提供资金、票据贴现、销售回笼等方式筹资项目开发、拓展和经营所需的资金,并分别由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及相关责任部门履行审批和备案手续。资金的筹集应根据项目开发、拓展和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尽量避免资金闲置,并严格控制资金成本和财务风险。

第三十六条 公司的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制度,各部门按照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做好年度、月度部门整体的资金计划,财务部汇总、调整总体资金计划后报财务总监、董事长审核、审批后执行。

第三十七条 资金计划经批准后,各部门应严格执行,认真落实,做好资金的筹集和使用的计划安排。

第三十八条 公司的所有资金必须纳入法定会计账册核算,不得坐收坐支,严禁账外循环。各部门应建立和执行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保证资金安全和正常

周转,确保应收资金的及时回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会计和出纳不能由同一人担任,开具银行支票所需的印章必须分由两人或两人以上保管,银行支票印章的保管人员不得在空白或内容填列不全的支票上盖章。

第四十条 公司各项资金的支付必须严格按规定付款权限和程序审批。对于未经规定程序审批或超越权限审批的款项,出纳人员不得支付资金,其他财务人员不得办理有关财务事项。付款申请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四十一条 所有的资金的支付必须依据有效合同、合法凭据和齐全的手续,并取得合法有效的票据,杜绝白条或不规范凭证、票据支取资金。由于特殊原因暂时未能取得合法有效票据的,应做好相应台账记录,明确催收责任人和催收期限,因未及时催收给公司带来税务问题或其他不利影响的,应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十二条 除公司按照规定统一调拨资金以及员工正常业务工作借支外,公司的资金原则上不得外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如确需,必须经财务总监审核、董事长审批。资金的外借使用应遵循等价有偿原则,并确保安全回收。

第四十三条 员工因办理业务需要预先借支资金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借支手续,并在相关业务办妥后及时报销销账或退还所借支的资金。

第四十四条 未经董事长批准,公司的资金不得投入证券市场从事有价证券买卖活动,或从事其他任何形式的委托理财、风险投资活动。

第四十五条 公司财务部应加强对现金的管理和监督,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保证库存现金的安全。财务部应建立现金定额制度,对于超出定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四十六条 公司的所有银行账户必须由公司的财务部统一管理,其他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开立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必须以公司的名义开立,不得违反规定以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名义开立,严禁将公款私存、出租或出借银行账户。

公司财务部应定期对银行账户进行清理,对于长期不使用、不需要的银行账户应提请领导审批后,及时予以注销。

第四十七条 资金收支必须及时入账,做到日清月结。公司财务部的会计人

员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盘点现金,保证账实相符,出现账实不符情形的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纠正或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节 应收及预付款管理

第四十八条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应收及预付款管理制度,完善相关业务流程,确保应收及预付款的安全回收。

第四十九条 财务部对应收款项和预付款项设立台账逐笔登记发生时间、欠款单位或个人、欠款原因、欠款金额、到期时间、催收责任人等,定期清理,按时催收欠款。台账中记录的应收账款,除账面反映的应收账款外,还应包括账上尚未结转收入,在账上暂时未体现为应收账款,但根据合同约定应收的销售房款及其他收入。

对于逾期时间较长的应收款项,应作为重点催收对象,由财务、销售、客服、招商等相关部门共同催收,并注意诉讼时效的保护,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公司对其拥有合法诉讼权利,避免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诉权,致使应收款项无法收回。对于期限较长的预付账款也应及时清理。

第五十条 公司定期召开应收账款专题会议,由财务、销售、客服、招商等相关部门参加,定期分析、研究应收账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寻求解决方法。

第五十一条 由于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收回,符合公司坏账确认条件的应收款项,财务部应在取得核销证据后及时按规定程序报董事长审批核销坏账。

第五十二条 公司员工因工作调动、辞退、辞职等原因离开公司的,应结清所欠公司款项,未办妥结清手续的不得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

第三节 固定资产管理

第五十三条 公司应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购建、使用、处置、保管和登记等基础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五十四条 公司在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时确定下年度的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并按照预算实施固定资产购置,超出预算范围内的固定资产购置,应按规定权限审批。

第五十五条 严禁用公款以私人名义购置固定资产,所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

全部纳入法定会计账内管理和核算。

第五十六条 公司的固定资产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并与会计账上记录核对,确保账实相符,不相符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于已经失去使用价值、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按照权限报请审批清理。

第四节 其他资产管理

第五十七条 股权投资、证券投资所形成的资产以及其他资产按照本制度其他章节及公司的相关制度规定管理。

第五十八条 公司资产对外捐赠的管理制度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第五节 负债及担保管理

第五十九条 公司财务部应适度控制负债规模,严格控制财务风险。

第六十条 公司发行银行贷款等对外举债行为需经财务总监审核,董事长审批通过。

第六十一条 公司的以下担保行为需经财务总监审核,董事长审批通过:

(一)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三)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第六章 费用管理

第六十二条 费用管理目的

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明确费用开支管理的流程以及各环节的职责与权限,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第六十三条 费用管理原则

公司费用实行预算管理、标准控制、集中反映、有效监督、节奖超罚的管理原则。

第六十四条 费用管理实施

一、所有费用均按公司年初下达的费用指标编制年度预算并分解到月到部门按月实施。

二、公司各部门须在每月25日前根据下月工作计划制定本部门费用同资金计划一并发送至财务部,经财务总监审核,董事长审批通过后,由财务部执行。

第六十五条 计划外费用审批

计划外费用开支,根据实际情况一律报董事长审批后由财务部进行调整下达。

第六十六条 费用管理职能中心

公司财务部是公司费用管理的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是公司费用的责任中心。即各级审批领导对各项开支的合理性、真实性负责,财务人员对开支的票据合法性、金额准确性、审批手续的完备性及资金流向负责,并在预算的范围内控制。

第六十七条 费用支出的内容

本制度所称费用支出包括:工资、福利费、社保费、应酬费、办公费、差旅费、汽车费、水电费、物业费、房租费、通讯费、文印费、折旧费、税费、培训费、其他费用等管理费用及销售费用。

第六十八条 公司费用开支实行授权审批制度,所有费用都必须经财务总监审核,董事长批准后,由财务部统筹安排支付。

第六十九条 公司费用开支审批权限和程序

公司费用开支审批程序为:费用当事人申请部门经理确认财务部审核主管领导审批财务总监审批董事长审批。

第七十条 各部门在业务发生时,原则上应取得税务中心认可的合法票据,即应取得正规发票或非经营性统一收据,发票必须是发票联或报销联,用复写纸复写或计算机打印,不得用圆珠笔或铅笔填写,存根联、发货联、记账联不能做报销凭证。

第七十一条 发票内容要填制齐全,抬头、日期、品名、单价、数量、金额要清楚,大、小写要一致,涂改无效。

第七十二条 印章要齐全,须有收款单位公章(或发票专用章)及收款人签字(章)。事业单位的收据,要有财务专用章。事业单位的收据,须是税务中心统一印刷的收据。

第七十三条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单据(车、船、飞机票等),因保管不善,

被盗、遗失,后果自负,原则上不予报销。但有相关证明和提供有效证据,经董事长批准的除外。

第七十四条 各类费用原始单据应由经手人(或当事人) 分类整理后,整齐地粘贴(一律统一使用原始凭证粘贴单以左上角对齐横向依次粘贴。对粘贴不整齐、达不到装订凭证及档案管理要求的,财务有权要求重新粘贴在费用报销单或差旅费报销单后,并注明单据张数和各类费用金额,准确填列在报销单上,由主管领导审查签字后交财务部审核开支是否有预算、票据是否合法、金额是否正确,审核无误后由财务总监核准、董事长签字后方可支付。

第七十五条 如购置多种办公用品、礼品、材料物资等开具一张发票且未单项列示的,必须同时提供有销售方盖章的销售清单,清单列示金额与发票一致方可报销。邮资报销应随发票提供寄往目的地的凭证。(详见日常费用报销管理办法)

第七章 成本支出管理

第七十六条 为了有效地控制工程成本支出,规范材料采购和材料款、工程款的支出,以降低开发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特制定成本支出的管理规定。

第七十七条 成本支出是指为开发项目所发生的开发成本,包括前期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基础设施工程、公共配套工程等以及开发项目使用的主材、辅材及各种设施设备。

第七十八条 成本支出支付依据所签合同,按计划内付款审批流程进行审批付款。(详见工程付款管理办法)。

第七十九条 成本支出原则上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结算,确需使用现金方式支付的,应书面说明情况并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采用现金支付方式。

第八十条 在工程款支付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财务部有权拒绝付款:

1、无工程款资金使用申请单的,或在工程款资金使用申请单上缺相关部门和公司领导签署同意付款意见的;

2、无工程进度表或工程预决算书的;

3、工程进度和工程预决算金额明显不符的;

4、未提供工程发票的;

5、不符合合同规定付款条件的;

6、其他不符合制度规定的;

第八十一条 财务部每月28日应会同预算部和工程管理部核实每一个工程项目的进度,如核实至本月止累计付款超过本月工程进度,应在下笔工程进度款中扣除超付款。

第八十二条 工程款日常管理事项

一、财务部在支付工程款时原则上应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正式的建安发票才可支付工程款。施工单位如未提供正式的建安发票,财务部有权拒绝付款,如属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后,财务应扣除相关税金后才可支付。

二、财务部应根据合同金额、工程进度款、预决算金额、已付金额、已收发票等内容分单位建立电子台账。

三、施工进行到一定程度,如果有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等款项的,应由财务部根据合同约定将预付的款项逐步在进度款中扣回。

四、财务部一律凭预算部和工程管理部、监理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签字认可的签证单作为工程款结算的依据

五、具备结算条件的项目,由工程管理部和预算部负责实施。经公司验收合格的项目才可办理结算手续。对不符合结算手续的,财务有权拒付工程款。

六、财务部根据工程管理部提供的工程扣款数额在每次支付工程款时,负责扣回应扣款项。

七、财务部门在支付工程尾款时,应会同工程管理部和预算部确定无质保金、无维修费、无代扣款,无工程扣款和发票到齐等后才可支付。

第八十三条 建设过程中水、电等杂费管理

一、财务部根据工程管理部编制的施工单位用水电清单,复核其水电数量、金额,并分单位设明细进行核算。

二、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财务部应扣除施工单位应承担的水电费。财务部每月根据公司工程管理部提交并经施工单位确认的水电费耗用明细原件进行扣款。

三、财务部每月5日前与工程管理部、预算部核对上月施工单位用水、用电

情况,排查异常用水用电情况,并将检查情况报告公司领导。

四、每一个施工单位进场3个工作日内,由预算部根据合同金额、预决算金额等编制公司应扣施工单位各种款项明细表,并将此表送财务部一份。

第八章 销售收款的管理

第八十四条 销售收款的内容:以各种形式(现金、支票、银行转账、信用卡支付等)缴纳的定金、预付款、分期房款、按揭款、附加税费等。

第八十五条 销售收款的解缴:所有销售收款均由财务部的财务人员负责办理,不得由任何其他人员代为经办。

一、现金:财务人员依据当日的现金收款情况逐笔登记《销售及收款日报表》,并于每日17点前以“现金解款”的形式全额存入公司指定销售专户。不得存放在保险柜里或存入个人存折。

二、银行转账(包括支票、电汇、信用卡等形式支付):财务人员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应提供公司销售专户的账号资料,不得将款项转入公司其他结算账户。客户转账后,须将转账单复印件交给或传真至公司财务部签收查询,查询到账后方可开具收据/发票。财务人员依据当日银行收款情况逐笔登记《销售及收款日报表》。

第八十六条 销售收款的统计:财务人员将每日收款情况统计后交由销售管理部确认,并于次日上午9:30报财务部出纳和会计。销售管理部据此登记销售台账。

第八十七条 销售报表的报送:财务部会计、出纳按日对收款情况进行核对,并据此填写《销售回笼明细表》,送至财务部经理、报公司相关部门领导。

第八十八条 销售情况的核对与再确认:销售管理部销售助理每周五对本周销售及应收款情况进行统计和汇总,并及时与财务部主管会计进行核对。

第八十九条 应收销售款的范围:以各种销售形式形成的应收而未收的款项。

第九十条 应收销售款的催收职责:财务部负责编制《销售回笼明细表》和《月度催款计划》,并负责催促银行按揭及公积金贷款房款的及时到位;客服

部负责逾期房款的催款工作,并负责协助销售人员催促购房客户及时提供银行按揭、公积金贷款所需的资料。

第九十一条 回款情况的反馈:财务部负责回笼房款并及时登账,并按周编制《回笼明细表》报销售管理部。主管会计对当月客户房款的到位情况及应收款情况进行核对落实后,应按欠款时间的长短分类汇总统计金额,填写“应收销售款账龄分析表”并于每月10日前编制月度催款计划,由销售管理部负责核对,并报相关负责领导。

第九十二条 应收销售款的催收:财务部应配合销售部根据客户付款方式的不同制订相应的催收方案:

一、客户选择按揭贷款付款方式,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房款一般分别应在购房合同签订的30天内和60天内到位(特殊情况例外)。如果未到位,财务部应分清情况,采取对应的措施,并报公司领导,送销售部。

(一)因客户资料不全(按银行要求补办)的原因造成银行按揭或公积金贷款未能及时到位的,客服部负责协助销售人员2个工作日内通知客户补全资料,以便银行或公积金中心及时放款。

(二)在各项资料、手续齐全,银行或公积金中心未能及时放款的,由客服部负责向责任银行、公积金中心催款。

二、客户选择分期付款方式的,需由董事长特别批准后方可实行。财务部应及时清理客户销售款,并将客户欠款与销售管理部每周五下班前核对一致。当逾期款发生时,财务部应检查营销人员是否及时催收客户欠款,包括检查《逾期款催交记录表》,《延期付款协议》等资料。

第九章 会计档案管理

第九十三条 会计档案的组成

一、会计档案由以下四部分组成:

(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它辅助账簿;

(三)会计报表:包括年度决算表、月报表和半年报表以及报表附表、附注

和会计情况说明书;

(四)会计预算执行表、成本控制表、销售明细表;

(五)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对银行会计报表、对税务报表及税务资料;

(六)其它会计资料:银行对账单、发票或收据存根联、各种经济合同、电脑备份及软件操作资料、相关学习会议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九十四条 会计档案的管理

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的会计档案工作,财务部应安排专人负责会计资料收集、整理、装订和管理,并设置专门的会计档案室,指定专人保管。

第九十五条 会计档案的整理

会计档案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对同一年度的会计档案先按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四大类别进行归类,对每一类中的会计档案再根据不同保管年限和档案形成时间顺序分别进行整理、立卷、装订成册。

一、会计凭证的整理

(一) 每月中旬之前应将上月的各种会计凭证分类按编号顺序分本进行装订成册,每本厚度不超过2CM 。

(二) 每本凭证要求折叠整齐,凭证编号连续,附件齐全,并统一将左上角订成三角形,每本凭证订牢不松。

(三) 每本凭证应加制封面、封底,凭证封面和每册凭证背脊对各栏内容必须填写齐全,盖章清晰,结绳并加贴封纸,并盖妥装订人员骑缝名单。

(四) 装订好的凭证应套上凭证盒,并填写好凭证盒上各栏内容。

二、会计账簿的整理

(一) 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的次年2个月内,应对各种账册进行整理、装订。整理账簿时应检查所有账页是否已并入相应账户内,各种账页是否按科目的编号顺序和日期先后排列整齐,账面有否颠倒、夹错、漏页,账页与账页之间的余额是否衔接,每张账页是否填有科目代号和科目名称,更改对是否划红线盖名章,空页、空格是否按规定写明“空页”字样,年终封账是否划上红线,年末余额是

否按规定结转下年并在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度”字样,账页流水编号是否连续不断。

(二) 账簿装订要求订牢不松,折叠整齐,不缺不漏,账页多的科目应单独分册装订,账页少的科目可与其他科目账页合并装订,多科目账页合并装订时,同一科目的账页应集中在一本账册内,不能将其分散装订在多本账册中。

(三) 电脑账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2个月后分类打印装订成册,并加盖名章。

三、会计报表的整理、装订

(一) 在办完年终决算的第二个月应对各种报表进行整理、装订,检查报表是否齐全,张数有否短缺,名章是否盖全。

(二) 各种月度报表应按月装订成册,年度决算报表应单独装订成册。

(三) 分册制作报表目录,加制封面封底,封面上填明单位名称,会计年度,所属月份,报表名称,封底结绳对要加贴封纸,盖妥装订人员的骑缝名章。

四、其他会计资料的整理

平时应做好其他会计资料的收集、积累和保管工作,根据其他会计资料的不同类型,分别按照上述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的装订要求进行整理、装订,并及时归档。

第九十六条 会计档案保存要求

一、防止档案的损坏,延长档案使用寿命,维护档案安全。

二、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水渍、防潮、防虫蛀、防尘、防鼠害、防高温、防强光等工作。

第九十七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

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

第九十八条 会计档案的查阅 由于工作需要调阅会计档案,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司内部人员需调阅会计档案,必须填写“会计档案查阅申请单”,先

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再由会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章同意后,方可调阅;其中,机密级以上档案经财务总监及董事长签字同意后,方可调阅。申请单一式两联,一联查阅结束归回档案后退还查档人;一联由档案管理员编号后留存装订。

二、审计、财税部门因审计和查账事项需调阅会计档案时,应出具审计或查账公文,并由公司接待部门填写“会计档案查阅申请单”,申请单经公司财务总监签章同意后,方可查阅;其中,机密级以上档案的调阅,须经财务总监及董事长批准。

三、公安、检察、法院、工商等部门因相关案件需调阅会计档案时,应出具正式公文或介绍信,经公司法务人员审核认可后填写“会计档案查阅申请单”, 经财务总监签章同意后,方可查阅。查阅取证时可以抄录、照相或复印,但不得将档案带走。

四、查阅档案时,严禁拆散原卷并不得把档案原件抽走、涂改、勾划或损坏,查阅后,应由查阅人在档案封底备查栏内注明日期和原因。

五、档案管理员对查阅完毕归还的档案应检查其完整性。

六、财务部应建立“查阅档案登记薄”,对内部和外部的查阅情况做好记录,以备查用。

第九十九条 会计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一、会计档案的鉴定。

每年年初应由财务部和档案管理部门对上年度会计档案共同进行一次综合鉴定。对债权债务未结清的档案应抽出重新装订,直到债权债务了结后再作销毁。如果保管期限不一致但装订在一起的会计档案应在上述两部门的见证下将要销毁的凭证抽出后重新装订。

二、会计档案的销毁。

经鉴定后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应由会计档案管理员提交销毁申请报告,并造具“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财务部和档案管理部门审核后按法定程序销毁。

三、撤消、合并时,会计档案应随同单位的全部档案本并移交指定的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四、会计档案销毁时,财务部和档案管理部门应派专人到现场监督整个销毁过程。

第一百条 书面会计档案管理

一、会计档案存档手续:打印输出的凭证、账册、报表,必须有会计主管的签章才能存档保管。

二、打印输出的凭证、账册、报表等书面形式的会计档案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保管期限和管理办法管理。

三、机器打印输出的会计档案发生缺损时,必须补充打印,操作人员在打印输出的账页上签字盖章,主管会计签字盖章认可。

四、任何人不得伪造、非法涂改变更、故意毁坏凭证、账册、报表等书面档案。

第一百零一条 会计电算化具体要求

一、现金记账凭证及日记账的输出及保管。

现金收付业务要做到当日业务当日清。现金记账凭证一律由专职会计人员手工做记账凭证,审核无误后当日输入计算机并打印出现金日记账页,审核后交现金出纳人员核对现金库存,相符后出纳员及主管负责人在账页上盖章,按月编页码装订成册加盖封印,年终将各月现金日记账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封印妥为保管。

二、银行记账凭证、账册的输出与保管。

银行记账凭证分机制凭证和手编记账凭证两种。有关会计人员必须及时把经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手编凭证,当日输入计算机并打印银行日记账,以保证银行出纳当日业务当日清。银行账页经出纳审核无误后,出纳和主管会计签字盖章,按日装订成册,年终将各月银行日记账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封印,妥为保管。 现金、银行记账凭证可采取汇总的方式,装订成册,妥为保管。

三、转账凭证的输入、输出与保管

转账凭证包括手编凭证和机制凭证两种,有关会计人员应及时将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手工编制的记账凭证,输入计算机。机制凭证在输入计算机后要打印输出,并与手编凭证同样装订成册,妥为保管。

四、科目汇总表、账簿打印时间。

(一)现金、银行日记账每月打印一次。

(二)银行余额调整表每月打印一次。

(三)总分类账和各种明细分类账每年打印一次。

(四)现金、银行存款、转账记账凭证的科目汇总表每月打印一次,并同该本记账凭证一起装订。

(五)会计报表、计算表、分析表,按要求和时间打印输出,经有关财会人员审核无误后签字生效。

五、其他

由机器打印输出的会计档案发生缺损时,必须补充打印,并要求操作人员在打印输出的账页上签字盖章,主管会计签字盖章认可。

第一百零二条 电算化数据备份管理

一、必须经常进行会计核算数据的备份工作,避免意外和人为的错误造成数据丢失;发生会计数据丢失时,必须及时用备份数据进行恢复。

二、日常工作中,必须准备三套备份设备(服务器备份、单机硬盘备份、光盘刻录机或磁带机备份)循环使用,隔日进行备份,避免意外和人为错误造成对工作的干扰。

三、需要做备份的文件包括系统设置文件、科目代码文件、期初余额文件、本月账务文件、报表文件及其他核算子系统的数据文件。

四、机内凭证及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报表等需要备份的数据视同会计资料按月做两套外设磁盘(光盘或U 盘)备份,交会计档案保管员分别放置在不同的地方(指两幢不同建筑物)妥为保管。

五、备份软盘必须贴上写保护标签,装入盘套,存放在安全、洁净、防热、防潮、防磁的场所。

六、随计算机配置而来的操作系统、各类应用程序软件和购买的商品化会计核算系统软件,以及上述软件的备份光盘,必须作为会计档案保管。

七、对各类备份光盘,必须定期检查,发现错误要及时向会计主管报告,并复制复件;对备份光盘的操作可能危及该备份光盘的完整性,必须制作该备份光盘的复制件,使用复制件进行操作。

八、必须加强会计档案的保密工作,任何人不得伪造、非法涂改变更、故意毁坏数据文件、账册、备份磁盘等。

第十章 附则

制度管理篇(5)

高校管理制度化是高校组织和个人行为与组织规范相符合的程度和过程,依靠的是外在的规章制度和在此基础上建构起来的理性权威[1]。但管理制度化不是万能的,其标准化、官僚化等弊端显而易见。而高校管理制度化何以产生,其弊端及其源起的深层次原因何在,如何更有效进行克服,这些都需进一步厘清和探讨。在时代大背景下,传统的学生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管理体制的弊端日益凸显,亟待改革和创新。文化管理作为一种新的管理理论和管理的最高境界,注重文化在管理中的作用,并将文化贯穿于管理的全过程。把文化管理理论运用于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推进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创新,充分发挥制度管理与文化管理的效能,对于做好新时期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高校管理制度化的源起:委托—关系的内生及企业科学管理的借鉴

(一)基于委托—关系而产生的管理制度是前提委托—关系广泛存在,而公立高校作为社会组织,与经济领域中的公司一样,同样存在委托—关系[2]。拿中国公立高校来说,其内部委托—关系表现为:执政党、政府———高校(高校负责人)———高校内部组织(教职工);高校负责人既是人同时又是第二层委托人[3]。委托人为了使人替委托人的目标和利益着想呢,制定规则就成为高校管理的最重要的办法。制度是为了利益和管理而的并且很有用,依章办事就成为必然的选择,管理的制度化就自然形成了。

(二)追求效率的理性主义及社会转型制度化趋势成为制度化管理的推动力这首先是受科学理性、工具理性和技术理性思潮的影响。管理学因其数字化、标准化、专业化的特性正与高校管理追求政绩和效率一拍即合。高校的制度之所以越来越呈现出与其他组织相似的特征性,就在于它们逐渐放弃了自己的精神品格、价值追求和组织特性的认同,而倾向于以对效率的追求催发人的务实精神、竞争意识和时间经济等现代观念的形成,使高校越来越难以坚守其独立的立场、自由的思想和批判的精神,加剧了大学传统精神与现代观念间疏离、断裂乃至对峙。然后是社会转型的制度化趋向推动了高校管理的制度化[4]。国家就要通过建立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文件规定等,将过去尚未规范的新事务、新情况和新问题规范起来,统一纳入到有章可循的制度轨道上来。在这种社会制度化的洪流下,高校管理的制度化也就应运而生。

(三)行之有效的高校现有的管理制度是管理制度化的重要依据[5]一是最高层次高等教育法律,它属于最高级别的刚性规章,它是国家管制高校的最权威的规章,高校必须严格遵守。二是中间层次的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其是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的在一定时期内生效的有关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对高校具有普遍约束作用,具有较强的宏观性和针对性。三是高校内部管理的学校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其是高校内部管理的重要依据。

二高校管理制度化的悖论:手段成为目的

(一)管理手段的标准数字化,忽视高校的人文性管理制度化催生管理标准化。标准化的制度规则,能够精确地测定相关人的绩效表现,能准确地界定责任和后果,而降低了制度实施的成本,提高了制度的效率[6]。但是随着教育环境的变迁,标准化的管理所具有的教条、机械、僵化和冷漠,必然导致人性的忽视,标准化管理势必遭到越来越多“人性化”的质疑、批判和抨击。而且在实际中,量化的、指标化的要求日益将人们都推到形式主义的“数字游戏”当中。同时,在高校的教学活动中,我们更多看到要求的是课堂的程序化、规范化,而忽略教育中文化的价值和对人的生命、价值的尊重,忽略学生内部学习机制[7],忽视教育是一种具有独特的价值观念、文化目标、精神追求、独特原则和活动规律的专门性事业。

(二)工作机制的行政官僚化,忽视高校的学术性[8]管理制度化引致管理成文化,而管理成文化恰是官僚科层制最大的特征。管理制度化推动官僚体制(行政管理者)倾向于建立无休止的制度规则和内部章程,以实现“手段—目标”的技术理性,实现等级控制和权力协调。其显著特征就是照章办事、服从执行、官样文章和繁文缛节。

(三)管理方式的制度崇拜,忽视制度的异化一是在管理过程中,管理者对自身常常会形成相当程度的自恋性,对自己掌控的权力产生错误的认识,导致“权力的自负”。由于管理者过分相信和依恋所掌握规则,过分迷信其制度的权威和效力,因此,就会形成规则依赖症,动辄就制定政策,导致制度的肆意泛滥。制度增多了,但制度之间的冲突和规则之间的相容性问题也增多了;制度增多了,但制度的漏洞也更多了;制度漏洞更多,需要新的制度进行修护;新的制度增长了,但管理的制度成本也增加了[9]。二是制度增加,制度在依靠程序、标准或规范通往效率目标的同时,也使人类逐渐丧失自我而沦为制度的奴隶,为制度所束缚,被“制度化”和“物化”。

三高校管理制度化的消弥:构建文化管理范式

(一)文化管理的效能及其重要意义

(1)文化管理运用于创新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势在必行。长期以来,我国高校学生管理模式主要采用制度管理,即以各种规章制度对学生的行为进行约束,着重强调的是管理制度的作用。不可否认,完善的管理制度有利于对学生的行为进行规范,为学生管理工作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但是,传统的制度管理模式下的高校学生管理具有如下弊端[10]:一是侧重对学生的外在行为的约束、控制和激励,缺乏对学生内在的思想、意识、动机的约束、控制和激励,是治标管理。二是侧重抑制人性恶的一面,是刚性管理和硬管理,带有强制性,是他律管理。三是硬性规定学生“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是被动管理,学生是被动服从等等。所谓文化管理是指在组织管理的过程中,通过形成以共同价值观为核心的组织文化,使组织成员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而实现有效管理的一种管理理念。其研究的主要内容是:在一个组织内,如何形成一定的组织文化从而实现对组织的有效管理[11-12]。文化的核心是健康积极价值观,坚持依靠人、成就人的原则,发挥人的能动作用,达到最佳的管理效果。

(2)加强文化管理对于改进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作用。将文化管理运用于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中,就是通过长期的培育,使学生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念、行为准则,将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内化于学生的实际行动,从而实现有效的学生管理。首先,文化管理有利于完善学生管理制度。在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文化管理从塑造学生的共同价值观入手,使学生从内心深处认可学校的规章制度,从而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使自己的行为与学校的规定相符合,推动学生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它是对学生管理制度的一种完善,其次,文化管理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现代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使学生得到全面发展[13]。文化管理强调学生自主管理,学生既是被管理者,又是管理者,改变了传统学生管理体制下学生处于被动地位的状况,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促进全面发展[14]。

(二)文化管理形式的构建途径

(1)理念层面:突显高校组织的文化特性。第一,高校是探求高深知识的乐土。高等学校是以知识为操作材料,以学科为基本构架的教育组织,只能由学者根据自己的旨趣按自己喜欢的方式去探索和邂逅新真理。在这里,无制度成为了最好的规定。第二,高校乃“群英荟萃地”。一是高校为学者密集的场域,是高智商、高水平的知识分子富集之地。知识分子劳动有别于其他劳动的特征。知识分子的劳动特征是科学探索与知识创新的“非线性”、非均衡性;遵循人才培养的诸多特性:群体培养与个性培养的结合、可计量与不可计量的交叉、连续性与阶段性的有、人才培养周期较长而效应滞后等。制度的灵活和人性化、管理的人文性是充分发挥学者能动性的重要条件。[15]第三,高校乃从事教育的殿堂。有效的和成功的教育必须因材施教和尊重人性,必须注重激发师生的兴趣和创造性。从教育过程看,高校教师的劳动并不是简单的知识转换,也不靠整齐划一的教育模式所能承载,而是更多技能和技巧、能力以及道德品质的转化和发展,从这个意义讲教育者是创造者,教师的工作难以用固定的劳动规则进行有效监控。第四,高校是“学术共同体”[16]。学术属性是高等学校区别企业和政府等其他组织的重要内容。高等学校的学术属性秉承了学术自由的大学传统,反映着大学的基本社会价值。

(2)操作层面:构建文化管理范式。第一,高举人性、人本、人权的价值取向。要强调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基本观念体系对人的行为改变与影响;要坚持把人作为组织管理和一切工作的中心,把高校管理中被降低了重要性的人类行为要素,如人的尊严、权利、价值、归属感、利他、服务等处于核心的地位。第二,塑造开放、自由、包容的管理文化。高校管理应致力于营造开放、自由、宽松的环境,以保障高校的文化传承、文化创造活动,应避免外在的强制和控制。追求实现学校组织的价值观的过程就意味着肯定,尊重个体价值意味着个人的成功,也包容个人的标新立异。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注重学生人文关怀人是管理的起点,也是管理的归宿,以人为本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需要[17]。第三,构建参与、协商、共享的管理机制。在高校管理中,管理者不能将被管理者当成执行制度的工具,而是要确立被管理者的主体地位,坚持人格平等、互相尊重,通过平等对话、交往沟通达到管理目标。第四,完善学术、教学、行政的运作方式。高校组织必须是学术管理和行政管理的并行[18]。目的均是为高校发展以及培养人才服务。真正重要的是要确立学术本位的理念,杜绝行政思维对学术事务的不当干预,保证学术权力的正常运行,既不能学术事务行政化,也不能行政事务学术化。对于高校中的非学术性部门建议主要用科层组织的管理模式,而对于学术部门,则应当主要用社团组织的管理模式,多发展专业性的非正式组织。同时培育自主文化意识,实现学生自我管理学生管理工作应当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之主动参与到学生管理工作中来。培育自主的学生文化,让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显得尤为重要。

四结语

总而言之,要按照现代管理的基本原理和高等教育的客观规律,将刚性的制度管理与柔性的文化管理相结合,并使之在同一管理平台上实现互补和互动,从而淋漓尽致地发挥学生管理的最大效能即在不断完善刚性的制度管理的同时,切实加强柔性的文化管理,不仅用规章制度去约束和规范学生的行为,更加注重以高尚的校园文化去感召学生,使遵守规章制度成为学生的理念和行为,达到由他律到自律,使学生在心情舒畅、民主自由、尊重个性的校园文化氛围中轻松愉快地学习和成长,这才是高校学生管理的高境界。

作者:徐小柏 单位: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于毓蓝.高校人事管理:制度化与人文化的抉择[J].江苏高教,2006(6):4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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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邓克俭.我国公立高校委托关系的问题及对策—从政府与学校领导的视角分析[D].湖南大学,2008.

[4]李金.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制度推进:显性制度化与隐性制度化[J].浙江社会科学,2001(1):50-54.

[5]高兴民.WTO规则与经济特区发展——从制度兼容与经济绩效谈起[J].现代经济探讨,2002(12):7-9.

[6]敖晶.当前我国高校科研管理制度的漏洞与策略研究[J].科教文汇旬刊,2015(6):120-121.

[7]赵光华.试析高校学生工作中的文化管理模式[J].西安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8(4):85-87.

制度管理篇(6)

关键词:制度 制度权威 制度化管理

制度、制度权威的界定

各个领域的学者对“制度”概念的界定不尽相同。强调制度管理特征的经济学家认为,制度是规则体系或管理体系。传统制度学派代表人康芒斯认为制度是“集体行动控制个体行动”。新制度学派的道格拉斯・诺斯认为,“制度由一系列规则形式的和规章形式的行为约束组成;而且,制度最终是由一系列道德的、伦理的和行为的规范组成的,这些规范限定了人的行动界限,并且制约着具体制定和实施各种规则、规章的方式”(North,1984);“制度是社会的博弈规则,或者更严格的说,是人类设计的制约人们相互行为的约束条件……用经济学的术语说,制度定义和限制了个人的决策集合”(North,1990);同时,诺斯也看到了社会中存在种种正式及非正式的规章结构,认为“制度是人为设计出来构建政治的、经济的和社会的互动关系的约束,由非正式的约束(奖惩、禁忌、习俗、传统及行为准则)和正式的规则(宪法、法律、产权)组成”(North,1991)。早期的社会学家,从库利、韦伯到塞尔兹尼克和帕森斯,认为制度主要是规范性结构,它为社会生活行为提供了道德框架。马克斯・韦伯解释说:“一个规范团体行为的制度,应该叫做行政管理制度。一个规范其他社会行为并保障给行为者提供通过这种规范所开创的机会的制度,应该叫做调节制度。”美国社会学、政治学家亨廷顿也认为,“制度是指稳定的、受到尊重的和周期性发生的行为模式”。在我国学术界,有人赞成“制度是社会规则”的规定,而且主张“制度仅指正式规则”。

制度概念在组织分析中最具影响力的运用来自梅耶和罗文(Meyer&Rowan,1977)。他们认为,现代组织的许多主张、政策、纲领及程序是通过舆论、重要成员的观点、由教育体系合法化的知识、社会声望、法律、法庭上使用的过失和谨慎的定义等来实施的。日本学者青木昌彦从博弈论的角度对制度进行定义,认为“制度作为共有信念的自我维系系统,其实质是对博弈均衡的概要表征(信息浓缩),它作为许多可能的表征形式之一,起着协调参与人信念的作用”。斯科特(Scott,1995)力求涵盖经济学、政治学和社会学都强调的三种要素,从而对制度提出了他的理解和定义:制度是由社会行为提供稳定性和有意义的、认知的、规范的和管理的结构与行为组成的。

以上制度的概念是各领域学者从自身研究角度出发做出的界定,对于制度在组织中作用程度的探讨还很少。本文中的“制度”是一个相对狭义的概念,是指约束和调整组织中各种行为和关系的规范体系。

制度权威是要以科学确定的制度规范为组织协作行为的基本约束机制,主要依靠外在于个人的、科学合理的理性权威实行管理。制度权威的问题是人与制度关系的问题,以什么样的态度对待制度是制度权威的基本问题。制度权威实质上是人们对制度的服从关系,这种服从关系表明了制度发挥作用或者制度有效性的程度。本文认为,制度权威是指组织中的制度能够对人的行为起到约束和调整作用,是组织中的“命令――服从”关系。

在巴纳德看来,权威是正式组织中信息交流(命令)的一种性质,通过它的被接受,组织的贡献者或成员支配自己所贡献的行为,即支配或决定什么是要对组织做的事情,什么是不对组织做的事情。巴纳德指出,权威的源泉在于接受权威的一方而不是发出权威的一方。换言之,只有那些被下属认可了的、接受了的指挥、命令才具有权威的性质,强调来自组织或上级的指示命令与下属的选择相一致的侧面。韦伯把权威定义为在一个可能标明的人的群体里,让具体的(或一切的)命令得到服从的机会。

制度权威是制度的权威作用,这个概念是建立在韦伯提出的权威体系基础之上的。韦伯认为,任何组织都必须以某种形式的权威作为基础,没有某种形式的权威,任何组织都不能达到自己的目标。在韦伯那里,权力不是一种单向作用的力,而是一种“关系”。这种关系是由具有主观意义取向的社会行动建构起来的。为了把统治与暴力控制区分开来,韦伯又把正当化的统治称为“命令控制”或权威,并从理论分析的角度为这种统治形式确立了两个基本特征:其一是自愿服从,其二是存在一套支持统治正当性的“信仰体系”,即说明为什么某人或某些人应该服从某种统治的理论体系或意识形态。

制度与制度权威的关系

(一)制度的建立影响制度权威

制度权威是人们对制度的服从关系,所以制度权威的确立必然以制度的建立为前提。制度权威状况是由制度产生和适用的条件、制度的主体和客体以及制度自身的状况所决定的。制度权威的可能性存在于人们对一定的制度规范服从并遵循的基础之上,是要以科学确定的制度规范作为组织协作行为的基本约束机制,主要依靠外在于个人的、科学合理的理性权威实行管理。制度权威的确立依赖一定的基础和条件。一种制度权威的建立和巩固绝非是一个纯自然的过程,它需要制度自身的合理性、必要的外在强制和激励以及思想文化等因素的保障。制度本身与现实状况是否吻合、与组织文化是否协调,都影响着制度权威的确立。制度的合理性越强,则制度权威不管是通过外力还是由内在的认可、赞同、追随等来确立都会更加容易。所以,制度自身的状况会影响到制度权威的确立,制度自身的合理性为制度权威的确立提供了重要的前提条件。

制度权威体现的命令―服从关系在组织中是一个循环连续的作用过程,制度的完备性和合理性会影响到相关过程中制度的权威状况。相互抵制的制度或不完备的制度都会对相关制度的权威确立起到削弱的消极作用。制度本身建立得越完备,则反制度因素的影响越小,制度权威的确立就越容易,权威也更容易巩固。

因此,科学的制度和制度规范是制度权威确立的基础,必须先有制度和制度规范,制度权威才有确立的机会。也只有制度本身的合理性、完备性达到一定程度,制度权威才有确立的可能。

(二)制度建立和制度权威的确立并不一致

制度文本在组织中只是一种形式或一纸文件,制度的建立只能说明有了制度这种形式上的约束或者产生了一些文件,而这些文件和这种形式上的约束并不会去约束组织中的个人,组织管理中真正起作用的是制度权威。只有制度权威确立了,制度才能发挥作用。制度权威的重点在于制度要具有权威,能发挥其作用,成为组织协作行为中的约束机制和手段。制度产生或建立之后,能否发挥作用,在多长时间内发挥作用,即制度权威何时得以确立,这跟制度所约束的对象的态度有关,也跟制度产生的原因和背景有关。

在组织管理实践中,管理制度的建立一般都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组织功能。制度设计、属于制度建立涵盖的内容,但是制度在建立之后能否起到规范组织成员的作用以及这种作用的程度都源于制度权威的确立。制度权威的确立状况和制度本身以及管理工作都有关联。就制度而言,从适用范围角度看,制度要与一定的客观条件相适应;从制度的客体角度看,制度要与行为主体――人的状况相一致;从自身的逻辑性看,制度所包含的各种规范性要素要严密、一致。制度自身的合理性、完备性越高,则建立之后越容易确立其权威;反之,建立的制度不合理成分越多,则越难确立制度权威。另外,即使制度本身合理性、完备性都相对较高,但制度的管理工作没有到位,如推广不力,员工不理解或没注意制度,或者管理者带头违反制度等等,都会对制度权威的确立产生破坏性影响。所以,制度建立并不意味着制度权威就能相应地确立,两者并不是一致的。

制度权威与制度化管理的关系

(一)制度化管理的内涵

以制度规范为基本手段协调企业协作行为的管理方式,就是制度化管理。制度化管理的实质在于以理性的、科学确定的制度规范为组织协作行为的基本约束机制,主要依靠外在于个人的、科学合理的理性权威实行管理。

在企业组织经营管理过程中,由于管理所依托的基本手段不同,存在着不同类型的管理方式。市场经济发展早期,企业组织管理中多依靠个人的权威,以传统的权威和“神授”的权威为基本的控制手段。伴随着工业文明和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企业组织、行政组织和各种大型组织逐渐把管理过程中依赖的基本权威由个人转向理性的管理制度和规范。

制度权威来自于组织结构中对管理者地位和权力的正式规定。这种形式下,管理者拥有组织授予的奖惩权,可以视被管理者工作的不同情况,决定给予奖励或惩罚。它建立在强制力的基础上,是法的权威,不是个人的权威。而非正式权威来自于个人所具有的特殊品质,具有这种品质的某个人可以将众人吸引到自己身边,服从其管理和领导。非正式权威是建立在对个人的忠诚关系上,是对个人负责。

(二)制度权威在组织管理中的功能

一是组织制度权威维护着特定组织的内在结构,从而维持组织的本质和功能。组织的内在结构和框架总是要表现为一定的制度规范形式,在这一意义上,组织制度的本质实际上就是各种制度规范的集合。一定的社会组织从其内在结构的意义上说,就是该组织各种职位的设定以及建立在此基础上的人事分配的方式和原则,也包括一系列标准和形式的设定和职员实践方式以及决策方式、制度规范方式的设定。

二是组织制度权威规范着组织成员的行为,具有维持组织稳定性和统一性的功能。组织成员是若干具有独立性、自身利益追求和个性追求的现实的人,能够把他们组织起来并形成一种组织统一性的不是成员自身的差异性,而是在个体之外的统一规则约束机制的存在。组织制度权威对于组织成员行为的规范性以及维护组织稳定性和统一性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组织制度权威规定了组织利益的统一性,规范着组织成员追求自身利益的行为方式,从利益统一性的方面维护着组织的稳定性和统一性。其次,组织制度权威强化了组织成员观念意识的统一性,培养了组织成员的组织秩序意识。

三是组织制度权威是组织生存的基础。制度构成了一个组织的内在框架,制度权威通过规范组织成员的行为保证了组织存在的秩序性和稳定性,它使分散的、独立的、现实的个人结合在一起,并且具有了共同的利益追求、文化环境、价值取向和意识主题。同样,原有组织的消亡和新组织的出现也是缘于组织制度权威的变化。当原有的组织制度权威消亡的时候,这一组织也就不复存在或者名存实亡了;当一种新的制度权威成为一定数量的人们相互联系的纽带的时候,一个新的组织也就随之形成了。组织发展的历史实际上是一个制度权威不断发展变化的历史。

综上所述,以制度权威为主的制度化管理对于组织管理意义重大,它能够降低管理成本、消除管理中的一些不确定性、合理配置资源、提高管理效率、实现组织目标和个体目标。除了一般的效率、目标和成就之外,制度化管理是组织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之一,它还能实现组织发展与个体发展的均衡,避免组织中以人的权威为中心而对个人的过度支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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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青木昌彦,周黎安译.比较制度分析[M].上海远东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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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德]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上卷)[M].商务印书馆,2004

8.[美]西蒙,詹正茂译.管理行为[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

制度管理篇(7)

二.每月定期开展一次早教教研活动,并充分利用早教教研活动,有计划开展早教业务知识学习、早教专题研讨、早教课题交流、反馈等。

三.每次教研活动前,研讨内容应事先告知教师,要求每位教师认真做好充分准备,活动时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努力形成争鸣、探究、团结的教研氛围。

四.教师应准时参加教研活动,不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加者,其他教师负责传达。

五.早教工作负责人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关于早教工作要求,深入贯彻上级部门的早教工作精神,负责组织好早教教研活动。

六.早教教师按时设计早教指导方案、设计亲子游戏,以丰富本园早教指导活动内容。

培训制度

一.教师要积极进行自我培训、自我提高,鼓励教师利用业余时间参加早教的进修或学习。

二.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学习。每学期邀请专家或同行来园讲学或交流。每学期组织一次外出参观学习活动。并根据需要有计划的派送教师培训学习育婴师,并进行育婴师考级。

三.坚持业务学习制度,有计划的安排业务学习内容,使教师不断获得新的信息,了解早教发展动态。

四.组织教师进行业务教研活动,早教实践展示活动,提倡互帮、互学,有经验的教师要对青年教师进行传、帮、带。

咨询服务制度

一.定期为家长提供早期教育信息和咨询服务。

二.定期对家长进行婴幼儿养育知识和技能的指导

三.成立婴幼儿图书角,定期向婴幼儿家长借阅图书。

四.以情感体验为主要活动形式,为婴幼儿和家长服务。

五.举办家长学校讲座、育儿沙龙活动,提高家长科学育儿意识、经验及技能。

六.开设育儿咨询服务热线,及时有效解答家长的教养困惑。

七.设立“意见箱”,对家长提出的要求和建议给予及时的反馈和处理。

宣传服务制度

一.建立早教资料免费发放制度,以满足幼儿家长的早教知识需求。

二.邀请儿保专家来中心提供现场咨询、解答家长的育儿困惑。

三.建立健全的早教中心网站,提供多种服务,宣传社区早教活动。

四.制作早教活动宣传版面,提供育儿知识、早教信息等内容。

婴幼儿健康安全制度

一.建立健全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活动室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定人、定点、定期检查。

二.婴幼儿教玩

具要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消毒、清洗,作好消毒记录。

三.经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冬天也要定时开窗通风换气,室内有防蚊蝇、防暑设备。

四.按照婴幼儿用厕规律及时冲洗,保持通风,清洁干燥无臭味、污垢,定时打扫并消毒。定时作好室内紫外线消毒工作,并作好记录。

五.做好婴幼儿晨检及记录,认真做到“一摸、二看、三问、四查”。

六.做好婴幼儿进食卫生,点心前要用肥皂或洗手液用流动水洗手。

七.定期检查婴幼儿教玩具的安全性,发现破损及时修理或更换。

监督评估制度

一.考核主要采取“自我评价、同行评价和考核领导小组评价”三结合的考核形式对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

二.考核领导小组由相关部门及幼儿园领导组成,考核和评估结果作为工作质量评价的一项依据。

制度管理篇(8)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管理分局的堤防管理工作。

第三条 堤防管理工作实行日常管理与日常养护相结合的原则,取消群众管养员,由各管理段把每公里堤段量化到其单位职工进行管理,实行绩效与人员工资及管养费用直接挂钩。促进管理工作常抓不懈。

第四条 局属各管理段是承担堤防管理任务的主体,平时包片局领导与科室人员负责督促指导管理段工作,但管理段有阶段性、突击性中心任务时,需包片局领导或包片科室负责人率先垂范,身体力行,真心诚意地帮助基层开展工作。

第二章 堤防日常管理

第五条 堤面长期保持平坦、无坑槽,无明显的波状起伏,雨后无积水,做到晴雨天都一样,有无检查都一样,车速行驶

50-60公里/小时无明显颠簸。

第六条 堤身、平台无高杆植物和杂草。要求每次杂草清除率达到100%,益草化率达到90%以上。

第七条 堤面、堤身、平台做到无杂物、牛粪等垃圾堆放。

第八条 堤肩与堤脚完整美观,做到无坑槽、无缺损、无吊坎。

第九条 堤身、平台不允许新增上下坡路。坚决封堵车流量不大的坡道,有计划地对翻堤马路进行整治,做到马路平整、无车槽、无切堤筑路现象。经上级审批同意修筑的上下坡路,要求用土帮堤筑路并高标准硬化。

第十条 堤身、平台、禁脚范围内无牛坑、无雨流沟缺。

第十一条 堤身和禁脚地范围内无违章建房、爆破、采砂、打井、挖洞、开沟、埋坟、铲草皮、打草晒粮、搭蓬、堆放物料和垃圾、钻探与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挖掘、违章种植以及从事其它损害堤身和禁脚地安全的行为。进一步完善划界确权工作,有计划地启动堤防护堤地的土权、林权、管理权“三权”回收工作,“三权”回收率达95%以上。

第三章 林木管理

第十二条 彻底消除内外禁脚空白段块,宜绿化面积绿化覆盖率达95%以上,要有计划积极上报分局,改造“小、乱、稀”和低产林堤段。

第十三条 严格把好选苗关、泡苗关、栽植关。选苗要选胸径2.5cm以上,苗高4米以上,无虫害的优质苗;泡苗浸水深度达1/3以上,浸泡时间一周左右;合理密植,翻耕松土,场地清理平整(含挖老树蔸)之后,采用钎插造林,栽植规格一般按行距4米、株距3米,深度0.8米;按灌一瓢水、填一锹土的方法进行培蔸紧杠;用石灰按高1米刷白进行防虫,新植幼树要横成排,纵成行,斜成线,苗齐苗壮,三沟相通,田间无杂草,定专人管理,确保成活率达到90%。

第十四条 五年以内的林地林间翻耕每年至少组织两次,林地内无高杆杂草。适时进行林木柯枝整形和防治病虫害,提高主材率、优材率。柯枝整形保留树冠的2/3。

第十五条 要做好更新砍伐的各项准备工作,依法处理被盗林木和损坏幼树的行为,成树被盗查处率达到100%,杜绝烧树毁树现象。对监守自盗或私伐林木的管理段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严格给予行政处理和经济处罚。

第四章 防洪保安与工程设施及河道护工管理

第十六条 为了确保防洪安全,要求各管理段定期对所辖堤段的险工、险段、穿堤建筑物进行徒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分局并协助处理。管理人员日巡一次,管理段周巡一次,工程管理科每月检查一次,同时认真做好徒步检查记载。

第十七条 防洪责任制措施落实,坚持每月工作22天,休息日有专人值班。防汛物资器材按规定地点堆放整齐、有专人管理,且帐物相符,保管妥善。管理段用房、哨棚和防汛设施无盗损。

第十八条 工程管理设施(如水尺、公里碑、百米桩、分界牌、险工险段牌、工程简介牌)齐全美观,无损坏;拦车卡有醒目警示标识。

第十九条 护坡、护岸等河道防护工程无缺损、无坍塌、无松动等险情;穿堤建筑物无险情发生。各管理段必须坚持日常检查,如有上述情况及时上报分局并配合分局处理。

第二十条 督促沿堤涵闸管理单位加强对穿堤建筑物进行日常管理,确保金属结构及启闭设备养护良好、运转灵活;混凝土无老化、破损现象;堤身与建筑物联结可靠,结合部无隐患、无渗漏现象。

第二十一条 熟练掌握和运用水法规,用法律法规来维护河道堤防工程的完整与安全,依法治水、依法行政,打击违法行为;严格项目审批制度。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任何项目建设以及采砂取土等,必须按河道管理权限审批,不越权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阻水生物或建筑物的数量、位置、设障单位等情况清楚,及时提出清障方案并督促完成清障任务,无新设障现象。

第五章 内业管理

第二十二条 庭院内外环境整洁明亮、美观大方,规章制度完整齐全。

第二十三条 庭院内外宜林宜草绿化率达到95%以上,“五小”经济确保达到人均年利3000元的目标(用于职工13个月工资、年终福利和再生产)。

第二十四条 室内卫生整洁,各类生活用品摆放有序,办公室各类资料规范齐全,分类清楚,装订美观,保管妥善,有上墙的各项制度和学习专栏。

第二十五条 严格坚持日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做到无旷工、迟到、早退等现象,否则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 检查考评办法

第二十六条 检查办法。每月由分局检查考评专班分堤外、堤内、堤面三个组进行检查。检查时间为当月底至次月初,专班由工程管理科牵头,有关科室参加。分局进行半年和年终检查考评时,由工程管理科组织各管理段段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局直单位负责人参加,按考核评分表打分,评出名次。

第二十七条 考评办法。每月5日前各管理段上报当月堤防管理工作计划,工程管理科依据各管理段当月计划和分局堤防管理百分制考核标准在月底或次月初组织专班对照量化打分,合格分为93分,要求透明度高,有评分理由。当月考核结果记入各段档案,对合格〈含合格〉以上的管理段由工程管理科出具考核证明经分管局长签字后到计财科按规定发放月包干堤防管养费用。对有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视其情节扣发该段当月30%以上堤防管养费用,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八条 对落实本制度合格以上等次的管理段,按年度累计分数第一、二名上报省**局,由**局奖励和表彰;第三、四名由分局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二十九条 各管理段正副职负责人的工资要直接与考评的等次挂钩,对局、分局连续两次堤防管理考核评比均落后者(合格分以下最后一名),取消其管理段负责人当年评优,并酌情扣减其管理经费并在全局通报批评。

第三十条 维护单位资产和防洪器材安全,如发生林木、防汛器材和其它固定资产等被盗现象,将按国家和分局有关规定执行,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分管人员的责任,并全额赔偿所受损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按国家和分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对不服从本制度安排,消极怠工、贻误工作、出现差错的工作人员,按照堤防管理百分制考核办法,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对越权审批,发生重大事件后缓报、漏报、不报的将对责任人和所在单位领导予以纪律处分,视其情节追究责任。

第三十二条 严格按照省**局的有关规定和分局制定的年度“三定”方案中规定的项目按月进行考核,堤防内外禁脚年亩均收入不少于100元,水利经济工作在每季度末与堤防管理同时考评。

第三十三条 各管理段当月考评分,按基础分(合格分)计奖罚。即每高出1分奖300元,每低1分罚堤防管养费300元,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各管理段必须按奖罚数分解到职工。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附《堤防管理百分制考核标准》。

制度管理篇(9)

(1)多维测定,使目标更具客观性、可操作性。学校各项目标是建立在对上一学年质量、团队素质、综合效益的比较,部门之间质量、效益的比较,与同业之间的比较,外部环境的变化等数据和情况认真测定、的基础上确定的。

(2)学校内各级各类人员都参与目标的制定和实施,根据学校总目标和上一级的目标确定本岗目标。

(3)从总目标到分目标全面而具体,目标涉及学校各方面的主要工作,如在校生巩固率指标,学生家长满意率指标,中考指标,高考指标,德育指标,各年级素质教育指标,学生安全指标,教职工队伍建设指标,后勤服务工作指标、成本控制指标等。

(4)目标时时处于受控状态。一是对目标的制定进行评审,确保总目标的可操作性并能有效分解到部门和个人;二是对目标的实施进行监控,把握各部门及个人目标达成的趋势,及时调整措施,确保目标的达成;三是对目标的达成进行验收。学校所有人员都要参与管理并以目标来指导行为。学校各项工作、各部门、各岗位、各级各类人员的工作过程,都处于目标计划的指导之下。

二、质量管理体系

目标计划体系建立之后,需要通过一系列组织精细、严谨、扎实的管理活动,引导教职工将目标落到实处,落到管理的全过程,而不是将目标束之高阁或秋后算帐。为此,学校需建立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

ISO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StandardizationOrganization)首个字母的缩写,ISO9000是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的一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的总称。我国在1992年正式采用了ISO9000族标准,大量于的质量管理。

ISO9000的本质是:建立一个保证及提高质量的系统的管理体系,明确保证质量应达到的基本要求,通过对一个组织的各个管理环节的有效控制,使出现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程度,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和提升。以扎实有效的过程管理,确保目标的达成。

在国内基础教育领域应用ISO9000尚无先例的情况下,我们借鉴其基本思想和管理模式,结合教育行业和学校管理的特点,在全国率先创造性地建立起了适用于基础教育领域的学校质量管理体系,这个过程的本身就是重大创新,突破了原有的教育思想观念。该体系的主要特点是:

(1)建立起“教育是服务”的管理机制。教育被视为一种服务,传统的受教育者学生及其家长、社会成为“消费者”,学校的教职工成为内部“消费者”。学校对内部消费者需求的关注及其和谐成为满足外部消费者需求的保证。在这样的视点下,学校关注满足消费者的利益与需求成为必须,学校对消费者是一种服务关系成为必然。保证和不断改进对学生及其相关消费者的服务成为学校的核心功能得到了确立。学生是学校的第一类消费者,学校教育的“产品”,是学校生存、信誉的决定性因素,因而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不断提高的多元需求成为学校工作的聚焦点,受到全面的关注。这一管理体制的确立规范了学校、教师的教育服务行为。在教育教学、后勤等各项管理中,对如何确保以学生为中心,提出了基本要求,建立了学生、家长满意度测评机制,把学生、家长满意度作为衡量学校管理业绩和各级各类人员业绩的关键指标。学生的主体地位,得到了全面的强调。

(2)突出了“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尽一切可能关注人的需求成为学校管理工作的精髓。在全面关注学生与家长的需求,并使其确保得到落实的同时,注重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鼓励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在要求教职工努力达到体系中基本标准的同时,以制度鼓励全员创新、创造性工作,不断超越体系的要求,只有做得更好,而没有最好。

(3)坚持全面、全员、全程管理。一是对学校教育、教学、科研、行政、后勤工作全面进行质量设计并全部进行质量控制,紧扣教育教学这一学校的中心工作,将凡是质量的因素都纳入强化管理的范畴,基本实现了“凡事有准则,凡事有负责,凡事有程序,凡事有监督”。以此为前提,将质量管理的重点向全体学生、学生的全面发展质量以及教育、教学这一中心环节的质量管理倾斜。二是把学校各级、各类人员都做为“服务网”、“质量链”中的一环,强调全员参与和团队配合。同时强化全员的教育与培训,使学校每个部门、每个人员都有强烈的消费者意识,服务意识,质量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三是抓好过程管理。紧紧抓住教育、教学的每一环节,过程的每个阶段的质量管理,以阶段性目标的达成保证高质量结果的实现。注意对管理、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层面,各个环节的“接口”进行设计和质量控制,以保证学校各项工作能紧紧围绕着教育质量目标和谐、高效地开展。

(4)规范了对制度本身的管理。对各种文件的制定、审批、修改、印制、发放、保管、回收、销毁等各环节进行严格控制,保障了制度本身的有效性、完整性、严肃性。

(5)管理职责明确,流程清晰,规范具体,指导性与可操作性强。从校长直至每一个员工的岗位职责都建立了文件,使不同岗位人员都清楚有哪些职责和基本工作要求。每项工作都建立管理的流程,说明管理的步骤和要求,在此基础上,细化了工作规范。新入校的干部和教师通过、培训,能在短期迅速有效地开展工作。

(6)充分发挥了纠正与预防的功能。通过事前的预防,过程的检查,事后的及时纠正等一系列制度,保障了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使学校管理不断持续提升。如通过强化学生安全管理,完善学生护导措施、安全教育措施、防火防爆防中毒措施、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制度等,确保了学生的安全。又如通过家校的沟通管理,既保障了家长能及时了解孩子在校情况学校发展状况,又保障了家长的意见能及时反馈到学校,得到及时解决,密切了家校关系。

(7)强化了监督机制。通过内部质量审核,以科学有效的检查原则、、步骤等,体现了检查的客观性。平时抽查与阶段性检查相结合,加强了对管理过程的监视和测量。建立体系后申请认证,外部检查机构必须对学校进行系统全面的评审,通过认证后每个学期来学校进行评审,若评审不合格,将被取消认证资格。这种外部驱动机制解决了“自己的刀不能削自己的把”的问题。既加大了监督的力度,又增强了监督的客观性、公正性

三、全员业绩考核体系

学校两支队伍建设(人力资源管理)始终是学校建设的根本,建立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解决了质量的过程管理,从过程上保障了质量,但没能有效地解决管理中第一要素“人”的管理、评价与激励,这是学校管理中的重中之重和难点所在。我们吸取国内外人力资源管理的先进思想和经验,创建了全员业绩考评体系(TIP考核体系)。从对象上分,其包括团队考核、个人考核。从考核模块上分,包括过程质量、业绩、职能素质与表现考核。

该体系与传统的考核制度相比,取得了重大突破,主要表现在:

(1)用系统的使人与事复合。传统的考核管人的权力主要集中在人事部门,管事的权力则分散于各学部领导身上,致使考核资讯相互脱节,学部和人事部门均难以获得全面、完整的资讯,导致考核结果往往片面、主观。

(2)用联系的方法使团队、个人、业绩成为整体。形成个人à团队à学校,紧紧围绕质量、效益的价值、利益导向,培养团队精神,凝聚整体意识。

(3)用评价链贯通目标à过程à结果,保障目标的实现。

(4)用工作行为的过程,职能素质、能力表现,业绩的统一,促进教职工综合素质的增值、创值,使学校目标的可持续性提升更具保障。

制度管理篇(10)

关键词:医院;人才;转型;管理;感情因素

医院是一个知识密集型的群体单位,是脑力劳动、体力劳动和情感因素三者的结合体,医务工作者在一线直接为患者服务,他们的的情感因素直接影响着对病人的服务质量。由此可见,新时期做好医院思想政治工作,更需要管理者对医疗人才的感情投入,更需要一大批识才、爱才的领导,充分体现出尊重人才,尊重知识的方针,然而,这一点却往往被许多管理者所忽视。那么,医院思想政治工作如何体现出爱惜人才,怎样利用情感因素调动人才的积极性以更好地为患者服务呢?

1 惜爱人才,感情投入是人性化管理的基本点

在新经济时代,医院中的人(医疗工作者)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化管理是有限管理,而医院中所谓管理盲区,则需要通过对团队的激情管理才能得以满足,所以激情可以将管理放大至无限。思想政治工作中善用激情管理使医院“内部人才”感到满意,才有可能造就外部消费者——患者的满意。

1.1 情感因素是构建新型医院文化的起点

每个人的需求千差万别,各有不同。同时,人的感情也受年龄、性别、环境的制约,其表现形式就各不相同。对于青年医务工作者,要注重他们的情感教育,领导者决不只注重用僵硬的空洞说教、行政命令、制度卡人的简单方法“我说你听,我讲你服”的说教式,而应注重运用心理学“移情教育”原理和老同志的现身说法,疏导解开他们的思想疙瘩,设身处地为他们排忧解难,满足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使他们保持旺盛的求知欲和成才欲,并能得到充分展示才干;中年知识分子成熟、老练、知识阅历、思想水平都比较高,对于他们要信任、重用,并要求他们做好“传、帮、带”,积极支持他们开展科研活动,为本单位培养专业人才,放手大胆地让他们发挥作用,避免“人到中年万事休”的消极感情的出现;对于老年知识分子,医院领导更应注重一个“情”字,多给予尊重和关怀。老年知识分子大都成为各方面的专家和名流,现在面临退休,他们不可避免的产生失落感。医院领导要善于把握他们的思想,生活上要关心他们,把党的知识分子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专业上要适当为他们配备助手,安排好他们的工作,帮助他们解开思想疙瘩,整理一生的临床经验,使他们真正感受到组织上的关心和照顾?

1.2 情感因素是医院员工与员工、员工与患者间良性互动的润滑剂

用激情管理团队管理来源于企业实践活动,虽然演变至今已经形成了各种理论,但是只有技巧的管理,是虚假的。激情是一种情绪,激情管理就是利用员工的情绪,理论+技巧+激情,通过文化、观念、制度来激发“冰山下的部分”,并使之成为一股推进力。目前,医院员工的择业标准正悄然发生转变,高薪不再是唯一的考量要素,他们更看重的是升职的机会和事业发展空间,并且,越来越重视医院的文化是否适合自己。

市场经济时代,医院管理者在任期间,为任务而奋斗,为业绩而工作成唯一的目标,但是忽略了员工的情感建设……起初,医院还能按部就班地工作,员工也能被眼前的成绩所喜悦,但久而久之××总所倡导的“务实”实在让员工没有丝毫的工作乐趣——心理上不能满足,工作得不到认可。于是推卸责任,官僚主义严重……由上至下,波及患者。有人认为是思想政治工作手段不当,但笔者认为缺乏激情管理,没有挖掘员工的原动力是主要原因之一。沉重,让管理变得冷漠,业绩、指标还有上下左右人际关系的处理,对他们来说,虽然有着美丽的光环,但无法承受之重让管理变得越来越单调,甚至是冷。表面看起来,员工踏踏实实、俯首听命,很“顺从”,但员工完成的仅仅自己应尽的职责,缺乏“投入”,更没有主动性。

在这样的情况下,作为医院领导者在思想政治工作中要时刻关心人才、体察民心,广开言路。随着我国卫生体制的改革,行政手段的强化和物质激励的加强,对推动医院各项事业的发展是必要的。但是如果缺乏对医务人员的感情投入,使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得不到确立,就会削弱他们的自觉性和创造性,产生相反结果。因医疗单位以知识分子为主导地位,每个人的需求千差万别,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都渴望自己的价值在医疗实践中被社会所承认,被社会所接纳。在进行感情投入时就要从人们众多的个别需要中发现人们的普遍需要,使感情投入取得较普遍的社会效果。这就要求医院领导者需要有深厚真挚的感情投入来温暖、感染、引导、帮助员工消除各种思想障碍,采取多种教育方式。

社会学理论认为,社会肌体的良性运行必须满足五个二级机制的交互作用以及他们各层子系统间功能的发挥。鉴于此,我们认为医院思想政治工作必须从以下几点着手:①动力层面:其出发点在于建立以情感为基本的医院文化。②整合层面:一是以情感人。领导者要善解人意,向对方捧出一片真情,献上一片爱心。用真诚敲开医务人员感情的闸门,使医务人员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为病人提供优质服务。二是以理服人。领导者在与人交谈时要善于摆事实,讲道理,做到以理服人,晓之以理,言之以诚。三是以态动人。领导者要充分运用动作、手势、目光、表情等符号感动交谈对方。给人以信任感。同时,要坚持感情投入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避免唯情至上,脱离实际。 ③激励层面:其着眼点在于建立公平竞争机制、改革业务评价机制。 ④控制层面:制定适合医院实际和发展的人才管理制度。⑤保障层面: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完善激励机制和构建友好互动的人才的工作环境。

2 关心人才,规避感情误区采取多种教育方式

作为医院管理着者,在医院思想政治工作中,必须充分认识人才在医院中的地位和作用。医学是科学,医疗工作的技术性、时间性都很强,医疗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病人的生死存亡。医院工作的这些性质、任务和特点,决定了医院工作必须依靠人才、爱戴人才。爱是一种深厚的感情。一方面它要求领导者必须爱护人才,真正让人才在心中占一席之地,在感情上,心理上缩短与人才之间的距离。并从宏观着眼,微观入手,不失时机地培育人才,关心人才的成长。另一方面,也要求领导者必须尊重人才,待人如宾,去关心人才的成长。“周公吐脯,天下归心”,已成为历史上的爱才佳传,领导者只有具备这样的爱才之心,才会成为人才心灵之所向。如领导妄自尊大,不知情理或以一种强烈的优越感,居高临下,颐指气使,必然会伤害人才的情感,疏远人才的信任感,从而波动医务人员对病人的服务质量。在惜爱人才中,医院领导还必须学会慧眼独具,只有成为识才的伯乐,才不会路遇人才,却失之交臂。要正确看待人才,善于识别主流,本质和非本质的东西,不能以偏概全,而应为一切有志于为医疗事业作奉献的人才开“绿灯”。只有这样,才能造成一大批医学人才脱颖而出,形成人才群英荟萃?

医务工作者是医院管理中的主要对象,具有心理细腻、感情脆弱、自尊心强等特点。在思想政治过程中,应该尊重人格,尊重个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简单地滥用感情管理往往走入感情管理的误区:

误区一,把感情凌驾于法律之上。对医务人才中的违法行为管理者为照顾其感情,不管,或者不严管,就是一种无法无天的感情管理。

误区二,把感情凌驾于政策之上。在医疗人才的职称考核、职称晋升、工资调整、评优选先等敏感问题上,管理者如果出于某种感情的需要,抛弃政策,是一种无政策无原则的感情管理。

误区三,把感情凌驾于规章制度之上。医院都有一套适合校情的规章制度,然而各位医务工作者遵守规章制度是有差异的,管理者为了“感情”不按规定处罚,或因个人感情需要而不一视同仁,显然是一种无视规章制度的感情管理。

误区四,把感情凌驾于原则之上。领导班子在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处理问题时,必须顾大局识大体,坚持团结稳定的原则,绝不能因自身的喜怒或个人感情的需要而不顾原则,拉帮结派搞分裂,讨好卖乖乱表态,颠倒是非闹情绪,这是种抛弃原则的感情管理。

上述误区,或多或少、或轻或重存在于当前医院管理之中,这样的感情管理,将会管散大多数人才的心,更伤其的情,无疑越管越乱,越管越糟,必然导致医院混乱,质量下滑而走向衰败。那么,怎样正确进行感情管理呢?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1)培养集体感情。对人才进行管理,管理者的首要任务就是培养集体感情,刺激广大人才产生积极、健康、向上的心理反应,引导每个人才明白自己与医院之间的关系。 “今天医院靠我发展,明天我靠医院生存”,这样的口号必然刺激人才产生强烈的心理反应,即关切自己也关切医院,将个人感情融化于集体感情中。

(2)树立人格感情。一个管理者,纪律上不以身作则,工作上漂浮拉花架子,思想上迂腐陈旧不适应社会发展,作风上懒散腐化,利益上贪图享受、追名逐利,方法上主观武断、简单粗暴,必然在人才中失去人格魅力而遭到反感、厌恶、不信任,从而失去一般管理效能,更谈不上感情管理了。所以,一个管理者必须注重树立人格魅力。

(3)坚持公平的感情。一个管理者,如果以自身的喜恶而不公平处事,奖罚不明,是非不分,必然引起强烈的反感与不满。

(4)确立灵活的感情方法。摆现象、超前控制就要虚,即对事不指人;通报情况,处理重大问题,兑现奖惩就要实,该会上讲的会上讲,该个别谈的就个别谈,该行政办理的就行政办理,该党内解决的就党内解决,该群众讨论的就交给群众讨论。要因人而异,因事而异,具体问题具体对待,尊重人格,尊重感情。

(5)树立关爱的感情意识。要真心实意关心爱护医务工作者,不管是思想上工作上还是生活上,特别是对那些出现了突发性的重大事故或变故的个人,更应该换位思考,在不违反政策和大原则的前提下,必要的时候调整小原则,给予关怀和照顾。

综上所述,领导惜才爱人才,就应该有无私的胸怀,要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采取以关心人、理解人、尊重人的感情投入,使本地区、本单位的人才能达到最大限度的整合,同心同德为医院的改革、建设和发展作贡献。

思想政治工作,特别是对医疗人才这一知识分子阶层的管理,感情管理不能丢,但一定要走出误区。如何更加完美有效地对医务工作者进行感情管理,有待医院管理者进一步地探索研究和改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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