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法教案汇总十篇

时间:2022-09-11 15:02:23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道法教案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道法教案

篇(1)

一、教学目标

(一)知识

1、知道问卷调查是研究性学习中常用的研究方法;

2、学会分析问卷结构,初步掌握调查问卷的设计方法,并试着小组集体设计一张问卷;

(二)能力

1、通过对试卷、问卷关系的探究,掌握调查问卷的基本结构,培养学生学习迁移能力,以及分析、总结问题的能力;

2、通过问卷问题类型的设计,培养学生全面细致的考虑问题与动手能力;

3、通过“中国式过马路”的案例操作培养学生团队合作能力;

(三)德育

1、了解科学研究的精神,注重科学研究的严谨性,树立全面看待问题的观点。

2、提高文明素质,自觉自律,形成安全出行的意识。

(四)学科方法

1、体验用问卷调查法分析、解决问题的科学意义。

2、科学研究的全面性与科学研究的严谨性的思维方法。

3、理性思维感性思维理性思维的认知方法论,合作、探究、实践的学习方法。

二、教学重点、难点及解决方法

重点:调查问卷的结构与调查问卷的整体设计。难点:调查问卷的整体设计。解决方法:一是利用学习迁移能力掌握问卷结构,即在帮助学生理解试卷与问卷关系的基础上掌握试卷的结构。二是通过案例练习,完成问卷的设计任务,在合作、探究的过程中提高学习效率。

三、课时安排

1课时。

四、教学方法

教师指导,学生合作、探究、动手、分析、归纳相结合。

五、教学过程

(一)引入新课

各位同学,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能够与在座的同学一起分享一节研究性学习课。我叫杨梅,希望这节课能够像我的名字一样给大家带来无穷的回味!

我们的研究性学习活动的开展一直是围绕着“问题”来展开的,我们从身边找出一个你感兴趣的问题,形成研究方案,探究问题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今天我们要一起来学习一种常用的研究方法――问卷调查法,来帮助我们在今后进行更深层次的研究。

(二)探究新知

1. 问卷调查法的涵义

a.你给别人做过问卷调查吗?b.请问同学们学习生活中什么词跟问卷的意思最接近?

学生:(试卷)

教师:试卷跟问卷都有一个相同的字,是卷。中国汉字在造字和造词上是非常神奇,当两个词一旦有相同的字出现的时候,这两者往往会有一些或多或少的联系?我们同学从小学开始就已经跟试卷打交道了,而且个个在做试卷方面都是高手,我们才有机会在铜中这样好的学校学习。

a.试卷对你而言有什么作用?

b.试卷对老师而言有什么作用?

(即是检测,也是一种调查)

问卷的表现形式跟试卷基本上是一致的,是运用统一设计的问卷,向被选取的调查对象了解情况或征询意的调查方法。

2. 探究活动一:试卷和问卷是什么关系?

试卷和问卷的外在表现形式是一样的,既然如此,那问卷和试卷是什么关系呢?问卷就是试卷,问卷不是试卷。今天我们就来一起来探究一下问卷和试卷是什么关系。

(1)研究对象比较:试卷的对象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学生。问卷的对象是根据课题的研究需要而定,可以是任何一种类型的人。

(2)试卷与问卷结构比较:试卷的构成部分由以下3个问题导出:试卷中最先出现的是?考试时你最先填写的是?试卷中,占领的面积最大的是?

问卷的结构成部分由一份完整的调查问卷样本分析得出。结果如下:

表1

试卷的结构1问卷的结构标题1标题1指导语个人基本信息1个人基本信息问题及答案1问题及答案(指导语的差异,在于调查对象的熟悉程度不一致。设置一个人际交往安全距离的实验,证明指导语是与陌生人建立信任感,请求别人帮助你完成问卷的过程。编写指导语的过程更像是第一次请求一位陌生人帮你完成一件事。打招呼――自我介绍――表明来意――请求帮助的具体内容――致谢)

主要内容:问题及答案,选择题(单选、多选)、填空题、简答题、排序题、表格式;问题设计的原则,目的性原则 顺序性原则 简明性原则 可接受性原则

(三)活动拓展

刚才我们通过探究试卷与问卷的关系问题,得出结论试卷就是一种问卷,我们,我们只需要在回顾我们试卷构成的基础上加以拓展就能掌握了问卷的结构了!今天,生活节奏开始加快,生活的方式开始多样化,个性化的时候,我们的身边有出现了什么新的问题呢?

1. 设置情景

出示中国人组团集体闯红灯的图片,提问:你对这几张图片的情景熟悉吗?它是不是经常在你身边发生?出示与《中国式过马路》相关的图片和视频。

2. 探究活动:中国式过马路

讨论:中国式过马路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

对于“中国式过马路”,不能只是调侃调侃就一笑而过,觉得好笑,是因为这个词说出了事实,会因为这个词而会心一笑的人,在碰到其他社会不文明现象而抱怨时,是否也要反思自己是不是不文明行为中的一员呢?耐心等绿灯亮起、规规矩矩排队、不乱扔垃圾、在公共场合不大声喧哗,这些显然都不是大事,然而“素质”却在这点点滴滴的小事中显现出来了。

3、小组合作

以“中国式过马路为背景”,设计一份有关铜中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调查问卷。全班分工合作;第一小组负责标题,第二小组负责指导语,第三小组负责个人基本信息,第三、四、五、六、七组负责设计问题与答案。

小组合作:展示一张完整的调查问卷,找出各小组设计的优点并提出建议。

板书

问卷调查法

问卷结构

篇(2)

二、“倒叙案例式”教学法在教学改革中如何实施

传统类课程一般从教授理论内容出发而引出实例,对于理论内容以案例支持,属于传统的由“理论—实践”的教学过程,但是设计类课程中大多数理论知识并不像理工文史专业那样内容复杂,设计类专业课程通过实践总结出的内容占多数。因此,对设计类课程实行课堂教学改革,应在教学中尝试“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课堂授课模式。“倒叙案例式”教学法打破传统先讲述理论知识的授课方式,以倒叙的案例出现在课堂上。这种课堂教学改革思路基本如下:1.教师展示优秀的设计案例(实践感知)。2.师生共同提出完成该作品设计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问题、有的放矢)。3.讲解、提炼、归纳设计作品所需要的基本理论(理性认知)。4.根据章节设计相应作业,启发学生运用理论知识完成设计(理论联系实际,启发学生对抽象知识的掌握)。5.总结通过案例使学生自主理解的理论知识(学生已经具备相当的理论知识和基本的实践能力,使理性知识在指导实践的过程中得到发展)。6.教师针对学生实践当中出现的共性问题和疑惑进行系统的分析讲解(再认知)。7.学生再实践(巩固认识)。以《3dsMax》课程为例,下表是3dsMax的授课安排。可以看出3dsMax是一门很典型的应用型课程,讲授课时与实训课时基本相同,目的就是让学生有充足的时间练习教师所讲授的知识,从而掌握技能,怎样运用“倒叙案例式”教学法是成功教学的关键。我认为,应该把每个章节的知识点设计成与实际生活密切相关的经典案例,在授课前展现给学生看,告诉学生要想完成这样的案例需要学习哪些知识点,再开始讲授相对应的知识,学生就会带着问题去学习,印象会很深刻,紧接着的实训课时就让学生亲自操作,遇到问题时教师及时帮助解决,以学生为主体主动学习、主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在各章节知识点都学会后,教师再引入一个综合案例,巩固所学知识,掌握系统流程,最终可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篇(3)

“学案导学”教学法是以“学案”为载体,“导学”为方法的教学活动,其教学理念可以概括为“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以学论教,学字当头;自主学习,学会学习;主动建构,掌握学习”这四点,应该说,学案导学教学法是教学改革的一个创新性实践。“教学导学”教学研究的出现是近十年来的事情。源自教学实践中对“满堂灌”、“注入式”等低效教学方法的质疑与革新。为了克服教师苦教,学生苦学的弊端,探索出既能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又能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教师的教学负担的教学模式,旨在使学科素质教育落到实处。

一、“学案”及“学案导学法”的涵义

“学案”是与通常所说的教师教案相对应的学习方案。它是在教师广泛调查学生的学习状况,研究学生建构自主学习诸种因素及可能性的前提下,集思广益,精心编写的指导学生自主学习的教学辅助资料,涵盖学习目标、重点难点、技能训练等。

“学案导学法”简单地说就是运用学案,由教师指导下的学生先学,教师再教,然后师生共同完成教学任务几个环节所构成的一种方法系统。它也是一种能引发学生自主学习以促进学生进行主动的知识建构的教学模式。

二、学案导学教学法的理论依据

(1)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建构主义认为知识不是通过教师传授得到,而是学习者在一定的情境即社会文化背景下,借助其他人的帮助,利用必要的学习资料,通过意义建构的方式而获得。由于学习不是孤立的,而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通过其他人的协助而逐渐构建起来的过程,因此建构含义学习理论认为情境、协作、会话和意义建构是构成学习环境的四个重要的方面。

(2)掌握学习理论。布鲁姆在进行掌握学习理论研究过程中,得出一个基本结论:学生学习成绩变化的原因,50%由学生的认知结构决定,25%由学生的情感准备决定,25%由教学质量决定。布鲁姆认为教学质量的要义是:如何向学生提供线索和指导,学生参与学习活动的程度和如何给予强化及吸引学生学习。学案导学教学法的设计思想一定程度上吸收了掌握学习理论的优势。

(3)有意义学习理论。这一理论的建树人奥苏伯尔认为“如果我不得不把教育心理学的所有内容简约成一条原理的话,我会说:影响学生学习的最重要的因素是学生已知的内容,弄懂了这一点以后,再进行相应的教学。”奥苏伯尔还认为,教学目标就是培养学生良好的认知结构。意义学习是一个新旧知识相互作用的过程。学案导学教学法正是为了促成意义学习而产生的。

三、学案导学教学法的突出特点

(1)突破了传统的教学结构

传统的学科教学,学科架构一般是复习导入――新授知识――教学总结――练习――布置作业这样的课堂教学安排,充分体现教师教的过程,教师在备课时更多地考虑如何教,而忽略了学生如何学。学案导学模式对传统的教学模式是一种突破。

(2)真正做到了把课堂时间还给学生

此模式体现了“以学生为主”的思想。课堂上,实行减少教师教的活动容量,加入学生学的活动容量,每节课学生活动时间逐步做到不少于1/2,只有教师坚决地“自我限制”,即“少讲”,才能保证学生在课堂教学中有较充裕的时间进行动眼、动手、动脑、动口的学习活动。

(3)由模糊面向全体变为清晰面向学习有疑问的学生

在课堂过程中,教师放手让学生借助学习方案开展学习活动,让学生先在学习前沿阵地单独作战。教师只是对学生的战情进行指导,给在学习活动中遇到问题的学生提出意见或建议。

(4)培养学生在学习中的合作精神与参与精神

合作学习有助于培养学生相互尊重、协作进取的精神,减少学生因成绩差异而引起的过重心理压力;有助于增加全班学生从不同层面参与学习的机会,使一些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在合作学习小组中得到较多的同伴的帮助。

(5)充分体现学与教双主动

学案导学教学法是一种把教学活动的重心放在学上,真正贯彻落实学生主体和教师主导的统一。在导学过程中,师生共同以“学案”为载体,使教与学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学生根据学案,可以较为自由地选择和控制学习的进度和深度,实现了由“老师让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提高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教师利用学案作为启发讲解的工具,发挥重要“向导”作用,帮助学生深入理解构建完整知识体系。总之,在教学实践中师生只要能熟练运用学案导学法这种教学模式,那么教师的教要围绕学生的学才能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

四、实施“学案导学法”的初步成效

(1)提高了教师的教学水平

“学案导学法”对教师的教学来说也提出了新的挑战,教师既要认真的写教案,还要根据实际的教学情况和学生的情况编写学案,促使教师之间进行工作上的交流与联系,在教师中形成钻研教材、探索教学方法的良好氛围。

(2)有助于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的养成

“学案导学法”在很大程度上调动了学生的学习欲望,调动学生积极地进行思维活动,使学生成为数学知识和数学解题方法的发现者和探索者,学生主动进行学习。同时也培养了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能力,促使学生养成了良好的学习习惯。另外在培养学生个性、参与意识等方面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3)促进了课堂教学效率的提高

学案的使用方法是:教师在课前把学案发放给学生,供学生进行预习。通过预习,学生了解了课堂的教学任务,进而听课时带有目的性,提高了学生听课的积极性。教师根据学案提出的问题对学生进行指导,不仅有助于学生的理解,还提高了数学课堂的教学质量。

五、实施“学案导学式”教学法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教师要做好“导学案”的使用与多媒体教学的整合。要处理好“多媒体”与“学案”的关系,例如:导学案中出现的内容多媒体就没必要再展示了,特别重要的、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除外,要充分地展示学生的解题过程,解题思路,使课堂节奏变得更加活跃。

(2)学生课堂上注意做好学习方法和规律的笔记,以便于以后进行复习。教师教学时要目标明确,充分发挥课本的范例作用,让学生多进行思考,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讲解,确保学生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训练,教师不但要开拓学生的思维,还要不断地提升自己。

篇(4)

以品德课的基本课程标准为纲要,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宗旨,紧密结合我校只有五名语文老师作为兼职品德老师的实际情况,以及此次区备课会提出的加强对品德课的过程性评价,鼓励创新,加强实践等,为此,本学期的品德课制定以下教研计划。

二、本学期主要工作目标与措施

1、认真学习课程纲要,加强教师学科理论学习

结合我校实际本学期继续采取集中与分年级组的形式组织老师们认真学习和研究“课程标准”,进一步强化课改意识,把新课程理念的研究融入教学过程的始终,尤其是这学期要加强对品德课作业的评价以及作业的创新。努力使每位教师在自己的学科专业发展上都有所提升。

2、活动式教学,探究式学习

这学期我们要一改传统的教学模式,让教学面向学生生活、实现活动式的教学,探究式的学习。课堂教学要培养学生良好的品德素养,促进学生知识、能力及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和谐发展,提高品德学科教学的实效性。

3、各年级根据学科特点制定出评价方案,并且共同研讨并加以修改。以鼓励性评价为主,注重过程性评价。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要认真按照评价方案执行,认真完成各年级各单元的品德实践作业,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进而鼓励创新性作业,以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探究能力,进而成为情感充沛、灵动丰富,热爱生活的人。

4、加强作业的监督。采取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抽查的方式检查各年级的品德作业,好的作业要展示交流分享经验,不足的地方要及时改进,制作一个检查记录表并做好记录。

5、积极组织开展好集体备课组活动。分为两个环节,第一环节以年级为单位,每周研讨一个课题,主备教师进行发言说课,其他教师评课,针对不足共同修改。第二环节,解疑答惑。各年级针对自己学科遇到的困惑进行交流,群策群力解决问题。

一、 研讨课例安排表

周次

课题

1

我背上了新书包

2

我们班里故事多

3

我们的学校

4

祖国江山的保卫者

5

社会文明大家谈

6(国庆放假)

7

祖国妈妈在我心中

8

秋天的收获

9

做生活的小主人

10

做个聪明的消费者

11(

期中考试作业抽查

12

为了中华民族的崛起

13

冬天里的节日

14

学做小雄鹰

15

我给自己定的规则

16

交通与我们的生活

17

文化风采

18

期末作业检查

19——20

反思总结

附表格:

品德作业检查记录表

时间

被检查年级

检查成员

检查内容

优点

不足

评价

自评:优秀() 良好() 合格()

互评:优秀() 良好() 合格()

组长评:优秀() 良好() 合格()

品德课评价方案表

二年级品德

单元

课题

作业名称

作业形式

评价方案

一.我在集体中成长

1.快乐的暑假生活

新学期,我有一个小小的心愿

制作心愿卡

1、在班里互相分享自己的心愿。

2、把心愿写下来,制成心愿卡。

3、班级展示心愿卡

4、小组互评,教师评。

二.金色的秋天

2.秋天的收获

小小丰收会

班级举办丰收会

1、说说秋天的收获,尤其家乡的特产

2把自己带的秋天的果实放到展示桌上进行展示并介绍

3、感受丰收的快乐,明白辛勤汗水换硕果的道理。

4、教师点评

三.我们真棒

3、学做小雄鹰

我做“小雄鹰”

学做“小雄鹰”计划

1教师制作一个记录表

篇(5)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6条(以下简称《办法》第86条)第1款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这款规定只表明在造成交通事故之前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然而,在造成交通事故后至法院判决生效之日前,交通肇事人是否有权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之后,是否应当予以吊销?该款并不能提供明确答案。

    在上述个案中,就存在是否应当吊销交通肇事人甲在取保候审期间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的问题。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64条第2款的规定,〔2〕这是有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不解决的问题。当然,也是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必然面对的问题。

    二、两种意见

    针对这一问题,采用不同的法律解释方法可以得出两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办法》第86条第1款并未明文禁止甲去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也没有明文规定应当吊销甲已经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而且基于对私人而言的“法无明文禁止即自由”原则,以及采用反对解释的方法,可以推论出甲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至法院判决生效之前,有权依法申领并有权保有其已经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种意见认为,第一种解释方法及其结论,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该款的目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条的目的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其中,“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既是目的,也是保护个人和组织合法权益的前提。为了达到这一目的,该法第101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办法》第86条第1款就是为了落实这条规定而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这就决定它要实现的目的具有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以达到保护个人和组织合法权益的目的。

    《办法》第86条第1款之所以明文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就是为了消减交通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以实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目的。如果像第一种意见那样,认为该款未明文禁止甲去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就是没有规定应当吊销甲已经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那么就会放纵仅仅因为申领时间不同而人身危险性相同的——甲——这类交通肇事人。显然不符合《办法》第86条第1款的原意,也违背了该类立法的目的。

    所以,在犯罪事实清楚、本人也供认不讳的情况下,应当首先禁止交通肇事人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对于本案甲申领了的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在法院的有罪判决生效后予以依法吊销。

    三、法律漏洞

    表面看来,上述两种意见都有道理。但比较而言,第二种解释的比较准确,而且说理相当充分。既然《办法》第86条第1款的本意是禁止甲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并要求有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其已经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那么为什么在该条中又找不到这样的明文规定呢?〔3〕

    “大家日益承认,无论如何审慎从事的法律,其仍然不能对所有——属于该法律规整范围,并且需要规整的——事件提供答案,换言之,法律必然‘有漏洞’”〔4〕“所谓法律漏洞,涵义如下:其一,指现行制定法体系上存在缺陷即不完全性;其二,因此缺陷的存在影响现行法应有功能;其三,此缺陷之存在违反立法意图。可将法律漏洞定义为:现行法体系上存在影响法律功能,且违反立法意图之不完全性。”〔5〕“欲判断是否确有此类漏洞存在,须以法律本身的观点、法律的根本规整意向、借此追求的目的以及立法者的‘计划’为准。”〔6〕

    以此为指导,第一,《办法》在体系上存在缺陷,没有规定应当规定的禁止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所有时间段;第二,由于上述缺陷以至于无法解决如何处理交通肇事人在取保候审期间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的问题;第三,如果允许交通肇事人保有在取保候审期间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就不能预防这类人驾驶机动车所具有的人身危险性可能带来的危害。也就是说,上述缺陷违反了立法的意图。总而言之,《办法》存在“规范漏洞”——“真正的”法律漏洞。〔7〕

    (一)反驳反对观点或有观点认为,《办法》第86条第1款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的规定,不存在“规范漏洞”而属于下位法违反上位法。只要扩张解释“第101条”就可解决问题。主要理由是:《办法》无疑是为了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其第86条的规定就是为了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的规定。如果《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中的“机动车驾驶证”,是指法院判决生效之前交通肇事人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那么就既包括交通肇事行为发生之前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也包括甲这种情形,即在取保候审期间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那么,《办法》第86条就是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

    根据《立法法》第79条第1款、第87条第2项,应当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据此,上述第一种意见根本无法成立;第二种意见的理由不成立,但结论正确。这种观点貌似有道理,但并无有力支持。第一,从字义上看不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所规定的“机动车驾驶证”是指法院判决生效之前交通肇事人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更没有规定“取保候审期间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这种非常罕见的特殊情况。如果硬把“取保候审期间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放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的规定之内,则会超出其文义范围,很难令人信服。故在此不能采用论理解释之扩张解释方法。〔8〕第二,即使《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证”涵盖“取保候审期间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也不宜适用“下位法违反上位法”的审查规则否定《办法》第86条第1款。因为,根据《立法法》第63条的规定,地方性法规违反法律的认定标准是“相抵触”。这是一种积极的冲突,〔9〕很难说本案法律适用中就存在这样的冲突。总之,上述反对观点不能有力的提供适用于本案的确切大前提,不能解决本案的法律适用问题。

    (二)填补漏洞至此,可以认为作为本案法律适用之大前提的《办法》第86条第1款存在法律漏洞,因此需要加以填补。

    法律漏洞的填补方法,有依习惯补充、依法理补充与依判例补充三大类;在法解释学中以法理补充为要,包括目的性扩张、目的性限缩和类推适用等方法。〔10〕就本案例而言,上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所表述的内容没有涵盖应当适用的现实情况,且无其他案例可供参考,只能结合立法目的,采用目的性扩张的方法加以填补。所谓“目的性扩张,系指对法律文义所未涵盖的某一类型,由于立法者之疏忽,未将之包括在内,为贯彻规范意旨,乃将该一类型包括在该法律适用范围内之漏洞补充方法而言。目的性扩张,乃将原不为文义所涵盖之类型,包括于该法律之适用范围之内。”〔11〕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和《办法》第86条规定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以及在法定期内不准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就是为了预防具有人身危险性的交通肇事人危害社会,以达到保护个人和组织合法权益的目的。根据该目的,以及道路安全立法的体系、脉络,可对存在漏洞的两个“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条款进行目的性扩张解释。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第1款可以解释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犯罪人在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前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

    《办法》第86条第1款可以解释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犯罪嫌疑人,在法院判决生效之前应当暂停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构成犯罪的,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经过这样的解释,完全可找到的本案的大前提。不过,目的性扩张主要是被运用在“找法”阶段的法学方法。在裁判论证过程中,若适用目的性扩张的结论则需要适用类比推理的方法。〔12〕在本案中既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那么在案件事实相同,交通肇事者人身

    危险性相同的条件下,可以对相关法条作出上述解释,从而填补法律漏洞,将相关规定类推适用于处理取保候审期间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的案件。

    四、具体意见

篇(6)

机动车安检实行社会化

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形成原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医疗机构不得拖延救治事故受伤人员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

撞了决不“白撞”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任何单位不得给交警部门下达罚款指标

任何单位不得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以罚款数额作为考核交通警察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同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拖车不得收取费用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拖移至的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机动车必须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拖拉机由农业(农机)部门行使管理职权

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管理职权。农业浓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职权,应当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并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本法施行前由农业浓业机械)主管部门发放的机动车牌证,在本法施行后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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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 终生禁止开车举报交通逃逸有奖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如果机动车驾驶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规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交通事故可以“私了”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 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这意味着,一些小的交通事故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私了”,而不必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篇(7)

利用学案实施教学活动,需要教师根据学习目标、学习内容以及学生的实际情况,在每节课的开始创设一个合理有效的物理情景引入课题,这就等于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比如在学习串联和并联电路这一节,学生已经会连接一个灯泡的电路,但是由于对串联和并联电路的生活经验不足,缺乏对串联和并联电路的感性认识,如果教师直接引入对串联和并联电路的学习,学生会感到很茫然。这时教师可以提供给学生一个电源、两个灯泡、三个开关、若干导线等实验器材,先让学生连接一个让灯泡发光的电路,学生会很快完成。再问:你能连接让两个灯泡同时发光的电路吗?学生立即会跃跃欲试,本能地产生一种想“试一试,做一做”的冲动,紧接着就会连接成五花八门的电路。这样教师就会在激发出学生强烈的探究欲望的同时,很自然引入了对串联和并联电路的学习,并且连接出的各式电路也为后面串联和并联电路的学习做了有益的铺垫。

二、借助学案,自主学习

在学生产生了迫切解决问题的需要后,教师顺势让学生运用学案这个主动学习的工具,独立自学教材。根据物理新授课的内容特点,学生的自主学习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借助学案阅读自学,二是动手实验探究。

物理学是一门以实验为基础的学科,探究学习是物理教学中一种主要的学习方式,因此,物理新授课的教学大都要围绕实验展开。在这一学习环节,教师要做好学生学习的参与者、指导者和帮助者。实验前要给学生准备好充足的实验器材,这一点相当重要。比如说,学生要探究影响电阻大小的因素,教师就按照课本上的内容,准备了不同材料、不同长度、不同粗细的导体,但是按照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学生极有可能提出导体的电阻可能还跟导体的湿度等其他因素有关。这个时候,探究的相关器材没有,你让学生怎么继续探究?这就要求教师编写学案时,不要受教材的禁锢,要根据教情和学情,充分地考虑到并准备好课堂上可能用到的器材。实验前还要对活动提出明确的要求,以保证学习活动沿着达成学习目标的方向发展。实验中教师要深入各学习小组共同研究,发现问题及时点拨指导,确保学生能顺利完成实验探究,不至于影响后续环节的学习。

三、暴露问题,合作学习

完成“学案自学”步骤后,教师要组织学生进行讨论交流。这个环节教师要做好“兵教兵”的组织协调工作。通过兵教兵这种方式,达到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兵兵受益,共同进步的目的。对交流中暴露出的问题,先让学生在小组内讨论解决,对于小组内解决不了的问题,再组织学生开展小组间的交流。全班学生都解决不了的问题教师就要及时搜集起来,为下一步教师的精讲点拨做好准备。

教师在学生开展小组合作交流学习的过程中,要注意控制不能过分追求场面的热烈,要注意观察学生是否真的在讨论,讨论是否有意义,讨论的内容是否偏离主题太远。讨论交流的过程中学生往往各执己见,甚至争执、辩论,乱作一团,以至于学生难以听清彼此的说话声,更不用说如何达成共识。因此,教师要善于控制合作交流学习的进程,不能让学生放任自流、自己做旁观者,亦不能流于形式,使师生间、生生间彼此在知识、情感等层面都不能产生碰撞与共鸣。要及时纠正偏见,消除误解,预防冷场和过度依赖个别同学或老师,更要关注学习消极的学生。

四、精讲点拨,释疑解难

在学生自学、讨论交流的基础上,教师根据教学重点、难点及学生在自学交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重点讲解。教师在精讲过程中,力争做到以下几点:首先,精讲的语言、内容要精。其次,精讲应具有针对性,切忌面面俱到。再次,精讲应具有启发性。学生经过老师的适当点拨能解决的问题应尽量让学生自主解决,最大限度地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最后,精讲应揭示规律性。这也就是说,利用学案并不是就一味不要教师的讲解了,关键在于讲要讲到学生需要之处,讲到学生困难之时,讲到点子上。讲要突出重点、突破难点、解除疑点,强化弱点。不仅要讲知识,更重要的是讲方法,讲思想。这样才能举一反三,达到一节课的学习目标,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

五、分层练习,共同发展

由于知识基础及智力能力的差异,学案中教师要精心设置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的有层次的练习题,让不同层次的学生都能“各取所需”地选择练习。在这一环节,教师更不能清闲,需要巡视,搜集答题信息,出示参考答案,组织学生讨论。针对学生达标训练中出现的问题,待教师及时矫正之后,还要即刻补充补偿练习题,给学生内化整理的机会。讲评时应把重点放在学生学习的难点上,根据练习情况及时调整教学进度、教学方法,做到有的放矢。

六、梳理反思,形成网络

篇(8)

道路交通通行规范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道路交通的主要行为准则。本法对通行的基本原则和主要规范做出了规定,为下位法提供立法基础,也有利于保证规则统一和执法统一。

(一)将右侧通行、各行其道、按交通信号通行、优先通行作为通行的基本原则,有利于科学组织交通,优化道路交通秩序,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二)写明保证专用车道的使用和通行优先,有利于公共交通的发展,尽快形成以大容量的公共汽车为主,其他车辆为辅的交通结构,增加道路的通行能力。

(三)规范遇交通阻塞时的通行行为,即机动车遇有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在本车道内停车等候。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的交叉路口遇有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有利于缓解交通堵塞。

(四)对行人通行安全予以保护,强调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应当减速行驶;遇有行人通过时,停车让行,着重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

篇(9)

2.使学生经历探索加法交换律和结合律的过程,通过对实际问题的解决进行比较和分析,发现并概括出运算律。

3.使学生在数学活动中获得成功的体验,进一步增强学习数学的兴趣和信心,初步形成独立思考和探究问题的意识、习惯。

教学重点:

理解并掌握加法交换律和加法结合律,能用字母来表示加法交换律和结合律。

教学难点:

使学生经历探索加法交换律和结合律的过程,发现并概括出运算规律。

教学过程:

一、创设情境,初步感知

导入故事《朝三暮四》,引发学生思考。请学生结合故事想一想猴子合适了吗?能列出算式吗?

根据学生回答进行板书:

3+4=7(个) 4+3=7(个) 3+4=4+3

这节课我们就来学习有关加法的运算定律。出示学习目标。

二、教学过程

(一)探索加法交换律

1.出示导学指要:

(1)观察主题图,与同桌说说从图中你获得了哪些数学信息?

(2)你能根据这些信息,提出几个用加法计算的问题吗?

(3)根据例1的问题,要求李叔叔今天一共骑多少千米?应怎样列式计算?

(4)观察两道算式,你发现了什么?

(5)我们可以用什么符号连接这两道算式呢?

我们把用等号连接的算式叫做等式。

师:观察这些等式,你发现了什么?(同桌交流)

像这样的等式还有很多,你能再举出几个这样的例子吗?并追问:这样的算式能写几个?

你能根据黑板上的等式以及你写的等式,说一说等号左右两边的算式有什么特点吗?

师板书:两个加数交换位置,和不变。这叫做加法交换律。

你能用自己喜欢的方式表示加法交换律吗?小组合作写一写。

2.同学们都用自己喜欢的方式表示了你们的发现,那你们想不想把这些算式都统一呢?国际上一般用字母来表示这些规律,假如我们用a来表示第一个加数,用b来表示第二个加数,那这些算式能够怎样来表示呢?板书:a+b=b+a。

3.教师小结知识点,并引导学生回忆曾经在验算时用到过加法交换律。

4.练习:你能在和里填上合适的数吗?

96+35=35+ 204+57=+204

+=+64 S+=+S

(二)探索加法结合律

1.出示问题:参加活动的一共有多少人?

师:能列出综合算式吗?想先算什么就加上小括号。

2.学生交流、回答,教师有意识地板书:让回答的同学说说先算的是什么?还可以先算什么?并针对两个算式开展研究。

3.质疑:你先算的是什么?还可以先算什么?

4.师:这两个算式可以用什么符号连接?比较两种算法,你发现了什么?引导说出并板书:先把前两个数相加,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加,和不变。

5.练习:下面的里能填上等号吗?

(45+25)+1345+(25+13)

(36+18)+2236+(18+22)

(10+20)+1910+(20+19)

师:从上面这些等式中,你发现了什么规律?

小组讨论,交流汇报。

6.质疑:三个数相加,是不是都存在这样的规律呢?能照样子再写出几个这样的等式吗?(生举例)

7.这样的描述太长又难记,你们从第一个运算律中能得到启发,能用简便的方法来表示你们的发现吗?自己尝试写一下。

板书:(a+b)+c=a+(b+c)

教师揭示:这就是我们今天学习的第二个运算律――加法结合律(板书:加法结合律)。

8.总结:加法结合律(a+b)+c=a+(b+c)

你能用自己喜欢的方式,比如符号、图形、字母等表示加法交换律吗?

三、巩固练习,深化理解

1.说说下面的等式各应用了加法的什么运算定律?

47+(30+8)=(47+30)+8 82+0=0+82

75+(48+25)=(75+25)+48 37+45=35+47

(84+68)+32=84+(68+32)

2.你能填上合适的数吗?

(45+36)+64=45+(______+______) 204+57=______+204

篇(10)

坚持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结合农村党员干部群众对换届选举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坚持正确导向,发挥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作用,集中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选民依法行使民利,促进和保障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二、目标任务

借助全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深入扎实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农村大力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使广大基层党员干部群众不断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法治观念。在此基础上,不断健全完善村级民主管理机制,抓好“四民主、两公开”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农村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宣传教育内容

宣传与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有关的法律法规。具体要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四、总体安排

这次“五法两办法”宣传教育工作从2011年4月开始,6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中旬)

制发文件,对“五法两办法”宣传教育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中旬—6月底)

1、下发“五法两办法”宣传手册;

2、以镇(街道)为单位,由镇(街道)司法所组织辖区内法律服务者开展“五法两办法”专题宣传教育活动;

3、精选一批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乡土普法课件,在远程教育网上播放;

4、把“五法两办法”纳入村级远程教育站点学习内容,每月5日、15日、25日组织农村党员群众集中学习收看有关换届法律法规的专题节目;

5、通过12348法律服务热线,及时解答群众有关换届选举工作的法律咨询。

(三)总结检查阶段(6月底前)

1、组织参加全市农村换届选举“五法两办法”法律知识考试抽奖活动;

2、组织参加全市农村换届选举“五法两办法”知识竞赛;

3、对“五法两办法”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面广量大、情况复杂,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基层党员群众十分关心。各镇(街道)司法所一定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加强与镇(街道)党委政府的协调配合,周密安排,精心实施,保证换届选举期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各镇(街道)远程教育管理站,要积极会同司法所,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职责分工,充分整合利用好远程教育网络资源,共同抓好“五法两办法”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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