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法教案汇总十篇

时间:2022-09-11 15:02:23

道法教案

道法教案篇(1)

一、活动主题

促进社会和谐”年“124全街道法制宣传月的活动主题为:弘扬法制精神。

二、指导思想

全街道的法制宣传工作要以党的和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今年。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基层、贴近群众,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突出重点、分类实施,以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弘扬法治精神为核心,以满足基层经群众法律需求为出发点,以抵御金融风险保证经济增长为着力点,通过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进一步引导广大群众依法办事,切实推进依法治街进程,构建和谐靖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环境。

三、时间布置

从11月20日开始,年“124全街法制宣传月活动。12月20日结束。

四、活动内容

由支部书记、行政村主任、厂长及各单位普法教员参与,1召开动员会。请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就法制宣传活动进行动员。

司法所出一期专栏,2街道普法办在政府集镇悬挂横幅两条。营造宣传活动氛围,各单位要求张贴法制宣传月宣传标语。

3聘请大学生村官为街道法制宣传员。

4组织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等活动。

5124法律宣传日在街道集镇开展一次法律咨询活动。

由法制副校长、社区法制学校教员各上一堂法制课,6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长江、营防两个社区各出一期法制宣传专栏。同时,充分利用中小学法制信箱的作用积极做好青少年法律维权工作。

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的调研座谈会。各单位应围绕主题,7全街道开展一次以“弘扬法制精神。以论文或散文的形式,讴歌民主与法治建设的效果,或颂扬深入普法,为全街道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营造法治的环境等。

8开展企业维权活动。司法所开展以劳动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

9青少年中开展一次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道法教案篇(2)

随着社会的进步、生命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以及人们道德观念的变化,医学道德教育出现了许多新特点,面临着许多新难题。

1.医学道德问题的多样性。在一个多元化的社会中,人们的医学道德生活变得日益复杂多样,仅就人们的医学道德观念领域而言,有传统医学道德观念、有现代医学道德观念,还有后现代医学道德观念等等。各种观念之间有的是相互重叠、有的是相互补充、有的还相互冲突,此外,人们的新的医学道德观念的确立需要一个过程、旧的医学道德观念的破除也不是一蹴而就的,这就使医学道德领域呈现出纷纭复杂的多样性局面。

2.医学道德内容的复杂性。在现实的医学道德实践中,任何一个医学道德问题都会涉及到复杂的多方面的医学道德内容,如社会的医疗卫生资源和医疗卫生体制、医院的医疗设备和医院管理水平、医生的技术能力和医学道德水平、患者及亲属的经济承受能力、对疾病和医学的认知程度、道德状况及心理准备等等。因此,对任何一个医学道德问题的分析并解决都必须涉及到上述种种因素。

3.医学道德选择的两难性。人们面对许多医学道德问题都会感到左右为难,如法律与道德的冲突、情感与理性的矛盾、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的对立等等。人们在这些医学道德难题面前面临着多重选择,表现为多种情形:第一是医学道德规范之间的冲突,如“尊重”、“不伤害”、“公正”、“自主”等。第二是医学道德效果之间的冲突。如医患之间的利益冲突、患者与其家属之间的利益冲突、患者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冲突、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冲突等等。第三是医学道德规范与医学道德效果之间的冲突。医学道德规范往往是舍弃了具体的道德情景而抽象出的带有共性的理论规定,它具有相对稳定性和普遍适用性,而医学道德效果是在当时的具体的道德时间和道德空间条件下产生的,这种抽象的“先在”的道德规范与具体的“此在”的道德效果之间也可能形成冲突。总之,这些冲突多是“正当性”之间的冲突,面对着多重道德冲突,道德主体如何做出有效的道德选择?

4.医学道德主体的自主性。医学道德实践中的主体是双重主体,即医务人员与患者及其亲属都是道德主体,他们都具有越来越强的道德自主性。在医疗实践中,这双重主体之间在价值观、医疗观以及利益观等方面有共同的追求但也存在着差异,必须有效的协调和处理好这双重主体之间的辩证关系,调动起医患双方的医疗主动性,以共同维护和实现医疗的整体利益。

所有这些医学道德难题产生的直接原因是一个医学道德事件同时并存着两个甚至两个以上的行为选择,而每一种行为选择均有足够的伦理学依据。

所有这些都要求医务人员在医疗实践中,面对复杂的道德境域,必须学会进行合理的道德分析、判断并进行及时而有效的道德选择和道德决策,从而实现患者利益、生命科学利益与社会利益的最佳结合。这就要求医学生不仅要掌握医学道德的一般理论,更为重要的是要具有进行道德分析和道德选择及决策的能力。因此,培养医学生的医学道德分析、判断、选择和决策的能力是医学道德教学的根本宗旨,在这方面,医学道德教育的“案例教学法”有着独特的优势。

二、“案例教学法”的内在特性及其功能

案例,或叫个案、实例,是指对某一客观情境的真实描述和典型处理。医学道德案例教学法就是通过对典型的医学道德案例的描述、分析、研究,达到对受教育者进行医学道德教育的目的。

1.“案例教学法”与传统的理论教学法的区别。“案例教学法”有别于传统的理论教学方法,二者区别如下:传统的理论教学法是以传授知识为主,“案例教学法”是以开发智力为主;传统的理论教学法在课堂上教师直接讲述医学道德理论知识,“案例教学法”是以案论理;传统的理论教学法主要回答学生的“是什么”的问题,“案例教学法”主要解决学生的“为什么”的问题;传统的理论教学法对问题的分析解答是“唯一”的、“一元”的,“案例教学法”对问题的分析解答是多视域的、多元的;传统的理论教学法以教师为主体,教师对学生是单项的知识灌输,学生的主动性受到限制,“案例教学法”以学生为主体,充分研究学生的特点并有效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使他们积极界入到教学之中。

相对于传统的医学道德理论教学,“案例教学法”有其自身的特点与优势,但这并不表明可以忽视甚至抛弃传统的理论教学方法以及其它教学方法。某一种具体的教学方法的运用受着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如教学内容、教育环境、教育对象等等。因而,“案例教学法”必须与其它教学方法相结合,如理论讲授法、多媒体教学法、自我修养法、医学道德实践法等等。

2.“案例教学法”的特点与功能。“案例教学法”的特点可以概括为,教学主体的双向主动性、教学过程的良性互动性、教学内容的实践可操作性等等,所有这些都把医学生置于具体的医学道德情境之中并最终优化了教学目的,实现了“案例教学法”的独特功能,即提高医学生解决现实的医学道德问题的能力,主要表现为:

(1)提高了医学生发现医学道德问题的能力。通过“案例教学法”的学习与训练,使医学生明确不管是发展医学科学还是从事医疗卫生工作,都不仅仅是单纯的生命技术问题,还必然涉及到广泛而复杂的医学道德问题。对医疗方案的实施在进行医学技术分析的同时还必须进行医学道德分析,道德分析能力是医学生必须具备的一种基本能力,医学生要善于从医学道德的角度分析医疗实践中的诸多问题。

(2)锻炼了医学生对复杂医学道德问题的分析判断能力。随着社会和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与医学相关的道德问题变得越来越复杂,“案例教学法”要求对每一道德问题都必须从多领域、多层次进行综合分析,这就锻炼了医学生对复杂道德问题的分析判断的能力

(3)增强了医学生面对复杂多元的道德情境,能够有效解决实际道德问题的能力。在现代社会中,许多医学道德问题都不是一元选项而是多元选项,在这多元选择之中许多又是相互冲突的选项,医学生面对某一医学道德问题的多元选项必须进行分析、比较并做出最后的抉择,这就提高了他们解决现实的医学道德问题的能力。

三、“案例教学法”应用的基本程序

医学道德的案例编写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医学道德的事例要具有典型性,能够充分说明一类医学道德问题;二是逻辑严谨,语言准确,不要使阅读者产生歧义;三是难易程度要适中,有一定的伦理冲突点可供学生充分研究讨论,但又不能太复杂,不能超出他们的知识背景与分析能力。

对应用医学道德案例讨论的班级人数一般应控制在60人以内,这样便于每个学生都有较充分的参与讨论的时间,便于把讨论引向深入。

道法教案篇(3)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1-0-02

一、何谓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教师根据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的需要以及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运用典型案例,将学生带入特定事件的“现场”深入角色,分析案例,引导学生自主探究性学习,以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法的实质就是贯彻“课堂教学不只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帮助学生自己学会学习应用知识,同时向学生传授所学理论知识的学习方法”的教育理念。这里的案例不是学习的终极目标,而是用于揭示原理、启迪学生思维、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培养学习能力的载体。

二、《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法的价值

第一,通过案例教学,可以更加丰富学生对《职业道德与法律》知识的认识。

第二,通过案例教学,可以培养学生相应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更有利于培养学生运用《职业道德与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三,通过案例教学,给学生提供大量的现实情境,可以丰富学生的感性认识,帮助学生缩短与现实的差距,使学生能更好地融入社会,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的公民。

第四、案例教学法能提高和促进中职学生在《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中的参与性、主动性,促进中职学生从《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的理论学习中得到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中职学生职业道德素养和法律意识,增强其就业竞争力。

三、《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法的注意事项

1.力求“案”、“理”合一

《职业道德与法律》课教学中运用案例要有针对性,要结合中职教育的特点,要充分考虑培养应用型人才需要的知识和学生的接受能力,力求达到案例内容与教学理论知识点的有机结合,努力实现“案”、“理”合一。缩小学生思维与社会现实之间的距离,使学生了解社会中存在着的各种现实问题,更好地去理解和掌握《职业道德与法律》知识。同时根据职业素质的要求,来提高学生自己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务必使“符号世界”与“生活世界”相融通

案例教学的教学内容针对性强,接近实践,以语言文字为基本载体的《职业道德与法律》课本是“符号世界”,书中所阐述的道德法律知识相对于现有中职学生来说是比较抽象的。相反,学生的“生活世界”是客观存在的世界,是由一系列鲜活的事实和生动的直观的感受建构的世界。如果在教学过程中能将课本中的“符号世界”和学生现实的“生活世界”相融通,使学生跳出课本,走出课堂,实现《职业道德与法律》课“小课堂,大社会”的教学功效,用案例进行教学不失为一种好形式。

3.努力实现启发思维,开智慧窗

运用案例进行教学,应注重对学生的启发和引导,以开启他们思维的闸门,点燃他们智慧的火花,让学生在听课中思考,从案例中汲取相关知识,以达到预期的学习目的。因此,《职业道德与法律》课教学中,要根据实际问题来设计案例,通过学生自己对案例的收集、讨论、演示就可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有效地培养学生实践能力。

四、《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中案例教学方法的运用

1.精心准备案例。案例教学是以案例为主线。案例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它的质量如何直接影响到案例教学的成败,因此教学案例的选择至关重要,准备好案例是用好案例教学法的前提和基础。教学中,教师要充分利用好《职业道德与法律》教材上的案例,要对案例概念所涉及到的内容做好全面的、开拓性的诠释,以丰富学生对案例的理解。同时广泛地搜集案例,并对案例进行适当遴选,应结合当前社会发生的一些重大事件选择好案例,可以通过书籍、报纸、网络、新闻等途径广泛收集资料,然后根据资料撰写或改写教学案例。在编写案例中要注意案例的选择要切合中职学生不同专业教学的特色,要与教学内容和教学目的相关,是已经发生过的或正在进行中的典型事例,是社会真实生活情境的一种描述与记录,而不是虚构的事例。案例要具有典型性、代表性与时效性。案例的内容可长可短,形式可多种多样;可以是单一案例也可以是综合案例;可以是正面案例也可以是反面案例;可以是文本型案例,也可是视音频型案例等等。所设案例要能够给学生提供一个多向思维的空间,并能不断地提出新的问题和疑问,能引起学生的兴趣和参与意识,便于引发学生不同思想的碰撞,容易引起学生的思考和辩论,使学生能够利用现有信息多角度寻找答案,做出高质量的分析和推理,从而培养学生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达到理想的教学目的。

2.灵活导演案例。案例教学是一个综合的系统工程,教师如同一个导演在设计一项学生参与下的活动,驾驭好案例教学对教师的要求非常高,教师要考虑案例中如何设计有价值的问题来层层剥离出法律原理;教师要考虑如何有效地组织课堂讨论,既节省时间,又让所有的同学合作分享;教师要考虑如何引起学生持续探究的热情,设计多样化的教学方法;教师要考虑如何巩固探究成果,应用得到的原理、方法去探究拓展案例;教师要考虑如何拓展案例,要考虑教材提供的案例是否适合自己的学生,如果不适合的如何选择案例等。案例教学不是平铺直叙。平铺直叙的案例教学不仅难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更导致《职业道德与法律》课丧失了帮助学生建立积极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使命。中职学生有其特殊性,他们的社会阅历有限,易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袭,思想观念易出现偏差。《职业道德与法律》课对案例教学的应用必须首先以启发为原则,帮助学生丰富《职业道德和法律》层面的认知,让学生从内心深处去体会,对照自己的言行,从内心深处去触动他们的感觉。案例教学不是教“案例”,而是以案例为工具让学生获得有血有肉的知识,学生在探究过程中培养的探究能力和获得的知识原理是他们进一步探究的保证,实现由具体到抽象再到具体的过程。因此,《职业道德与法律》课教学中教师不仅要充分掌握案例的内容,而且应预先设计好讨论的程序。

3.组织讨论案例。教师可先将案例发给学生,做好启发引导工作,让学生独立地做好准备,然后再进行讨论,讨论可采用先小组后全班,或其他组织形式,教师负有引导、组织的责任,关键在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使他们进入角色。在讨论过程中,还需要教师灵活的组织能力和机智的反应能力。案例教学是在一个开放的环境里进行的,教学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许多问题。因此,要搞好案例教学,教师必须做好充分的课前准备,根据教学目的精心设置课堂教学环节。首先,教师要将与该课程相关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以及有关专题的研究情况讲授给学生,以便学生在进行案例讨论、探讨时有一定的理论依据。其次,教师要以中职学生职业道德实践中的焦点问题为导向,以“中职学生职业道德冲突”作为切入点,结合教材内容,联系相应的案例来设置学生要思考与讨论的问题。所设置的问题要针对教学目的,有助于突破教学中的重点和难点,有助于加深对基础概念、基础理论、原理的理解掌握。最后,将有关的案例内容和思考与讨论的问题提前介绍给学生,指导学生广泛地利用多媒体、图书馆等途径查阅相关资料,准备讨论发言提纲,为上好课堂讨论做准备。

4.组织评价案例。这是对案例讨论的总结,一般多由教师来做,指出讨论的优缺点,进行补充与提高性的讲授等等。评价也可以在教师指导下让学生进行,使学生得到进一步的锻炼。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案例是组织学生进行独立学习、锻炼能力的一种手段。案例分析报告是对一次案例讨论课后的结果和心得体会的全面总结。通过课堂的讨论和辩论,教师指导每个学生认真写出案例分析报告,它一方面可以巩固讨论的成果,另一方面在写案例分析报告的过程中学生不断反思,这对于中职学生职业人生价值观的形成、解决矛盾和冲突的能力提高都有非常好的帮助作用。

五、结语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重要的教学方式,特别适用于中职学校《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的课堂教学。它既是传授知识的重要途径,又是进行思想教育、法制宣传的有效手段;既通俗易懂,接近学生的生活实际,又能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参与性,使学生学法、懂法、守法,并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感性认识占主要地位的中职学生来说,《职业道德与法律》知识比较抽象,因而使用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例进行教学,就可以化抽象为具体,化理性为感性,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参考文献:

[1]贾伟伟.中职德育课如何开展案例教学[J].淮南师范学院学报,2010(02).

[2]王冠.运用教学案例提高政治课教学质量[J].成功(教育),2007(01).

[3]黄海宁.案例教学法在法律教学中的运用[J].广西教育,2008(15).

[4]温丽琴.如何在中职法律基础课中应用案例进行教学[J].职业,2010(23).

道法教案篇(4)

关键词:

《职业道德与法律》;中职教学;案例教学

《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是教育改革后成为中职院校学生的必修课程之一,人才招聘市场也越来越重视职业道德素质,这就需要中职院校在教学时注重《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寻求更加高效地教学方式,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案例教学指使用具有代表性意义的实例对学生进行教学的一种方式,同《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的有效结合能大幅度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质量。

一案例教学

(一)案例教学的实质

案例教学通过对具体实际的案例进行分析达到教学目的,使用范围广泛,尤其适用于《职业道德与法律》这类意识性的教学。案例教学有助于激发学生的思考能力,帮助学生掌握相关知识的同时发展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形成一个积极的教学氛围,诱导学生自主学习。案例教学确实能提高教学质量,但案例教学的运用也需注意很多问题,同时,只有教师与学生互相配合,才能更好地发挥出案例教学的作用。在《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中,合理地进行案例教学有助于学生结合实际案例对《职业道德与法律》进行思考,理论知识与生活实践相结合才能更好地进行《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

(二)案例教学的优势

1.启发互动、寓教于乐

《职业道德与法律》作为一门需要贴近实际的德育课程,大量的理论知识、专有名词及庞大的信息库很难让学生从心底接受并理解这门课程。案例教学则能通过其较强的故事性案例全方位地展示教学知识,实际案例很容易使学生构想情境并带入其中,老师启发学生进行发散思考,引导学生以主人公的姿态分析案例,师生互动、寓教于乐,能使学生更深入地了解相关知识,因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2.拓宽视野,增强社会经验

中职院校的学生以未成年居多,生活活动范围小,社会经验少,因此学生很难理解《职业道德与法律》的书面理论知识,传统教学枯燥无味,课堂上睡倒一片。案例教学结合实际案例,不仅使学生在具体的事例中掌握教学知识,丰富知识面,还能加深学生对社会的了解,拓宽学生的生活视野,增添社会经验。

3.合作讨论,提高综合素质

案例教学通过要求学生主动对案例进行分析使得学生形成独立思考、合作讨论的能力,学生能够在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对案例进行分析,在分析案例的过程中不仅学习了《职业道德与法律》的教学知识,还能在与同学的讨论中学会合作、学会用自己的语言说服别人,达到提高自身综合水平的目的。

二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的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慢慢地大家都会认为有一技之长会比较好找工作,很多教师由于深受这种思维的影响,导致教学观念有所偏差,在教学活动中变得重技术教育轻基础教育,这种倾向同样表现在《职业道德与法律》的实际教学过程中。虽然教育改革中正在扭转这种局面,但学生的学习意识却很难被唤回,导致教学质量无法有显著提高。如果重视技术轻视素质教育的教学局面不被改变,中职学生的发展则会堪忧,素质上的短板会让学生在毕业后无法很好地适应社会,不利于学生今后的长期发展。所以,为了保证学生素质教育的质量,需要提高《职业道德与法律》的教学质量,由此可见案例教学的存在具有重大意义。

三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案例教学的运用

(一)选择案例

选择案例是案例教学的开端,也是案例教学的重要基础,选择的案例不仅要贴合教学内容,还要从实际情况出发,要求有事实依据,选择的案例最好符合当地的发展状况以及学生主修的专业,这样能更好地引起共鸣。案例的选择需要有真实性、针对性、开放性及时效性这四个特点,真实性就是指案例要有事实依据,具备可靠的来源如客观真实的新闻报道等,真实的案例才能更具有说服力;针对性是指有针对于某一方面的特性,这里着重指能帮助学生理清是非的案例;开放性则是指学生在案例分析时能从各个角度进行研究,选择的案例就不能有非黑即白的局限性;时效性即为紧贴社会发展的实事消息,在这里主要指的是所选择的案例不能带有过时的想法。

(二)讨论案例

讨论案例是案例教学的第二环节,同时也是核心环节,这一环节的实施需要教师提前布置预习案例的任务,学生在正式讨论前有理清思路组织语言,或者是当堂给出案例,然后让学生自主讨论与案例相关的问题。讨论案例能让学生在分析案例时以主人公的姿态对案例进行思考,每个学生的理解不可能是一样的,不同的学生会从不同的角度看待问题,在讨论案例时,学生就能大胆地提出自己的观点与同学进行讨论,教师就只需要对学生进行适当的引导,在学生的思想偏离案例的本质时教师也不要直接批评,而是及时引导学生自主思考自主反省,提高学生的自主思考能力,这样才能达到讨论的效果。例如在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时,教师给出这样的案例:甲在网上买了一袋食品,甲在货物送到并亲自签收后开封品尝,发现与之前购买的食品味道不同,便向卖家投诉要求退货并赔偿,但卖家坚持食品质量没有问题并以食品已拆封为由拒绝赔偿。在此案例的基础上,可以讨论以下问题,“卖家是否有立场拒绝甲的要求”,“甲是否能对卖家进行投诉”,“甲作为消费者应享有哪些权利”。教师先引导学生进行初步思考,提示几个关键点,帮助学生打开思路,再组织学生分组讨论,不同的思路不同的想法进行交流后,再派出代表面向全班进行交流。这样不同学生的见解都能有提出来并说服持不同意见的人的机会,在讨论的过程中,不仅深化了对教学知识的理解,能对理论知识加以运用,还能提高学生的思考能力和交流能力。

(三)分析案例

案例最后的分析就是对案例进行的总结,这一环节的主体部分是教师。教师通过了解学生对案例的认识及讨论,提出有关讨论的总结性意见,指出看待案例的各个角度的优势及不足,紧紧围绕教学内容,在分析时不能忘记加强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此同时,教师还需点明案例的关键之处,并为学生解答疑问,引导学生在不偏离案例及教学原意的情况下对案例进行更深层次的思考。

四案例选择技巧

(一)身边选择、贴近学生生活

案例教学要求案例具有针对性,还需要与教学内容有直接联系,所以案例必须有事实依据而不能是凭空捏造或者是小道消息。案例的真实细节能更好地引导学生代入角色,才能引导学生更加认真地思考案例的相关问题。而身边的案例也不能胡乱选择,要严格选择符合真实性、针对性、开放性及时效性这四个特性的案例,不贴合学生生活的案例也无法引起学生的共鸣,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二)网上选择、较强传播性

网络媒体的发展给案例选择带来极大的便利,学生向来对网络上的事比较感兴趣,从网上选取案例在一定程度上能更引起学生的兴趣。但是网络上的案例有着最大的缺点——良莠不齐,这就需要教师在选择时严格挑选适合学生讨论分析的案例,这些案例往往需要具备正能量或者批判性,而且要跟上社会发展的脚步,及时更新,避免出现引用过时的不适用于现在的案例的情况。

五案例教学要注意的问题

案例教学肩负着提高教学质量、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使命,对教师和学生都有着较高要求,而案例教学中也需要注意一些问题。案例教学作为一种辅助教学的方式,不能取代系统的理论知识学习,在案例选择时也要贴合实际生活以及教学内容。在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引导学生将案例与理论知识结合起来,教师也需要具备能引导学生对案例进行正确思考的能力,选择的案例需有目的性,针对不同专业的学生要有不同的案例选择方向,与专业相关的案例选择时最好使用成功人士的案例,用以提高学生的自信。

六结论

《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是中职学生德育的重要部分,在教学过程中,需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以学生为主体进行教学。教学在不断地改革中要更适应学生的实际情况,促进学生更好地发展。案例教学作为课堂教学的一种辅助方式,应该被充分利用起来,提高《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的教学质量。

作者:金张泳 单位:福建经济学校

参考文献

道法教案篇(5)

在当前的职业教学中,职业道德与法律的教育是非常重要的教学内容之一,并且用人单位也越来越重视职业道德的考核。因此,有效地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及法律教学可以极大地提高学生的个人认知,为学生价值观的形成与个人价值的实现提供应有的支持。

一、案例教学的实施原则

案例教学法的实质是通过具体案例的分析与讲解,帮助学生进行相应知识的了解与掌握,可以适用于多种学科的教学中,其中对于意识范畴的教学而言更加实用。在案例教学的带动下可以极大地提高学生的个人能力,对于积极的教学氛围的营造也是十分有利的,但是在实际的实施中需要按照相应的原则来开展实际的教学。首先,教师需要从意识上进行转变,充分发挥出自身的引导作用,在教学中通过案例的引出带动学生积极地进行问题的探讨,从而将学习的主体地位交还给学生。其次,在教学方式上可以结合实际的教学现状进行安排,对于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而言可以结合身边的案例进行讲解,从而增强学生的理解与重视。同时,理论联系实际才能发挥出职业道德教育与法律教学的真正作用,为学生个人价值观的形成与发展指明方向。

二、中职院校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中存在的不足

在市场经济的带动下,部分教师的价值观受到了较大影响,在具体的职业教学中也更加侧重于技术教学,因而对于职业道德教育与法律知识的讲解有所欠缺,这种现象虽然在近年来有所改善,但是学生的学习意识却没有得到应有的改进。单一的教学方式与枯燥的教学内容无法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所以其实际的教学质量无法得到提升。这对于学生的成长与个人能力的培养十分不利,需要在教学方法与形式上进行有效的改进,以便于更好帮助学生融入到社会实践中去。

三、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中案例教学及其运用

1.讲解法

在进行案例的选择时,需要尽可能地贴近人们的生活,这样既便于学生掌握相应的知识,同时也可以引发学生的深思,引以为戒。在讲解案例之前需要通过简短的理论知识来做铺垫,然后再将案例抛出,引发学生的探讨与学习。讲授《避免误入犯罪歧途》中,教师向学生们讲述了19岁的小佳偷走残疾人鑫鑫900元治病费用,耽误了鑫鑫最佳的治疗时间最后双腿截肢。小佳这种行为已触犯刑法,故以盗窃罪判处其一年有期徒刑,并罚款1000元。教师告诉学生,若按照小佳的盗金额,还构不成犯罪,但其所盗窃的对象是残疾人,并且造成残疾人双腿截肢的重大后果,带来的危害性极大达到了犯罪标准。通过专业性的总结帮助学生明确地知道犯罪是非常严重的行为,并且一旦触及到法律就会给自己的人生造成无法抹去的污点。

2.营造积极的学习氛围,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阅读相应的案例或者观看相关的视频,让学生进行问题的分析。例如,讲授《依照程序维权》时,引入案例如下:李某在舅舅的织布厂上班。9月末,李某向自己的舅舅讨要3000元工资多次,未果。为了能够要到工资,李某绑架舅舅的小儿子,并电话威胁舅舅发放自己应得的工资。当李某看到舅舅及其妻子赶到,立即把其儿子高高举起,并恐吓他们要把孩子狠狠摔在地上。之后李某被制服,法院最终以非法拘禁罪拘役李某五个月。教师可以要求学生针对该案例进行积极的探讨,并且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最终让学生明白,有些事情是可以通过法律武器来进行维护的,从而使学生加深对于法律的认知,法律的存在不仅仅是惩罚坏人,同样也是保护正义的有效武器。

3.重视课中的讨论环节,增强学生的认知

就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而言,其教学内容是比较抽象的,在案例教学的引导下可以通过真人真事来提高学生的关注度,并积极地投入到问题的探讨中。如孕妇A因身体不适到某医院就诊,因费用过高无法支付,医院选择先救人,但是家属拒绝术前签字,致使病情严重,孕妇死亡,医药部门鉴定该医院无需承担责任。在这个案例中可以引导学生进行反思,在道德与法律面前,应该如何抉择,鼓励学生提出多方面的见解。在讨论的过程中不仅可以增强学生的个人认知,同时在语言组织能力及分析能力的培养上也是非常有利的。严厉的批评与频繁中断学生的发言是非常不可取的,需要教师重视倾听与分析,为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营造较好的环境。在具体的应用中,需要始终抓住教学的重心,并且可以结合多种教学方式来开展,单一的采用案例教学也是非常不可取的,需要在实际的教学中引以为戒,从而更好地促进中职教育的全面发展。加强中职学校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中的案例教学,可以极大地提高其教学效果,同时在活跃课堂氛围上也能发挥出较强的实用性。但是在教学过程中,要掌握好相应的技巧,对于案例的选择需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这样才能引起学生的注意。同时重视案例教学的实用性,不要仅仅停留在表面上,这样才能确保其教学目的的实现,为中职学生的健康成长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道法教案篇(6)

[作者简介]钟铭佑,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周世中,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广西桂林541004

[中图分类号]G64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6)11―0194―04

2005年3月,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部提出要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为内容,完善思想政治理论课体系。原来在大学生中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合并为一门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使大学生了解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加强道德修养,掌握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基本精神,树立公民意识,提高法律素质。要达到这一目标,教师应当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改革,引进案例教学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质量。

一、案例教学法的起源及其在法学教育中的运用

案,据《说文通训定声》和《正义通》释:“案,考也,通作按”,意即考查、考据、研求。案例,则是指经过调查研究或考据查证而获得的实例。按照一定的教学目的,将具有教育价值的实例运用到教学过程的一种方法,称为案例教学。

在中国,案例教学的源头可以追溯到秦代。考古学研究发现,20世纪80年代末,在陕西秦墓出土的《云梦秦简》,大都是墓主喜编选的训吏教本。喜,是秦朝的文吏,做过小吏、御史、令史等官,按照当时“以吏为师,以法为教”的文教政策,喜负有主管法律教育和培养吏员的职责。《云梦秦简》记载了父亲控告儿子的案例,以及教人掌握诉讼程式的大批“爰书”。这些案例都是喜为了施教所用。《云梦秦简》是我国秦代采用案例教学的例证。到了汉代,“汉承秦制”,汉代的文吏职官教育,同样重视法律知识的传授,也多采用案例教学。据《汉书・艺文志》所载,董仲舒曾编撰过案例书,《公羊董仲舒治狱》就记录了他以《公羊春秋》为依据断决疑案的大量案例。另外,湖北江陵张家山出土的汉典《秦谳书》,由二百支竹简记载,是一部议罪案例的汇集。这些进一步说明,汉代文吏职官教育十分重视案例教学,汉律条款就是通过案例教学的方法,在传授法律知识的同时,提高文吏的断案能力。

国外普遍认为,案例教学起源于古希腊著名教育家、哲学家苏格拉底的“启发式问答法”。这种教学法在他的弟子柏拉图那里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扬。柏拉图把老师的问答编辑成书,寓教于许多有趣的故事中,这就是《理想国》一书的由来。后来,西德教育家瓦・根舍因主张从日常生活中选取蕴含科学本质的范例进行教学,正式提出了案例教学法。1870年,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兰德尔(Christopher Columbus Langdell)教授将案例教学法引入法学教育。法学案例教学通过一系列判断分析以及师生间的讨论问答,让学生理解法律的概念和原则,并且教授分析技能、口头辩护、语言表达技巧等内容。它被公认为当今美国法学院法律教育创新最主要的教学方法。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教育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法学案例教学在我国受到重视,一些高等院校的法律院系开始采用这一教学法,包括案例讲授、案例模拟、案例分析、案例讨论等具体形式,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二、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使用案例教学法的作用与意义

案例教学法是“以理统帅例,用例说明理”的一种教学方法。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采用案例教学法,具有深远的理论意义和现实的指导意义。

(一)实现教学主体与客体的统一。现代教育学认为,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学的最终目标是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地发展,教师要着眼于培养学生不断学习、不断探索、不断创新的能力。“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的案例教学,让学生积极参与教学活动,与教师共同讨论和分析案例,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充分调动他们的主动性,实现教学主体与客体的统一。

传统教学法是教师讲、学生听,课堂讲授是教学的重心和中心,教师的角色定位是知识的灌输者,把自己知道的知识灌输给学生,能够做到“传道、授业、解惑”就算是一个称职的教师;学生的角色定位是知识的接受者,完全处于教学的被动地位,能够做到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就算是一个好学生。而在案例教学中,教师是知识的启迪者,对学生的学习起到指导和推动作用,能够做到“讲道、研业、解惑”才算是一个称职的教师;学生是教学的参与者,在课堂上积极发言,提出自己对案例的看法。因此,课堂讲授和课堂讨论都是案例教学的重心和中心。

(二)加深对法律条文的理解。法律条文是法学理论具体的外在表现形式,法学理论是枯燥的,法律条文是静态的,而案例则是活生生的、动态的。案例教学通过引导学生运用法律条文去分析不同的案例,可以加深学生对法学理论的理解。例如,我国《民法通则》第131条规定了“混合过错”责任:“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为了便于同学们对这些法学理论和法律条文的理解,笔者举了一个案例:甲乙各牵牛于一座长20米、宽5米的桥两端。甲见状,喊:“停下,我的牛性子暴,牵你的牛躲躲。”乙口称“不怕”,继续牵牛过桥,甲也牵牛上桥。结果,二牛于桥上相抵,乙牛跌入桥下泥中窒息而死。问:甲应否负赔偿责任?乙对牛死这一后果有无责任?我国法律上有何规定?我们通过案例分析知道,甲采取的是间接故意的主观心态,对损害结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乙由于过于自信的过失,对损害结果也有一定责任。这种“混合过错”,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因此,甲负主要责任,乙负次要责任。这样,同学们对故意、过失的心理态度和“混合过错”印象很深。

(三)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学生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目的是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提高自身素质,知法、守法和用法,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案例教学把学生置于一个实践者的境地,总是带着问题出现,或蓄而不发,或真真假假,或似是而非,以启发学生思考,调动和锻炼他们的直接观察能力、记忆能力、逻辑分析能力、想象力、判断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使学生熟练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和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刑法等学科的有关知识,实现知识掌握与能力发展的协调统一,通过叙述、剪裁、提炼、演绎、归纳,使原有经验得以理性化。

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选取案例的原则

选取案例的总体原则应当是“贴近大学生、贴近实际、贴近生活”。从案例选取的角度看,应当与大学生密切相关,时间上最好是选用近期发生的案例,空间上最好是选用本地发生或与本地有关的案例;从案例选取的难度看,必须有适当的难度,使问题的解决经历一个探索思考的过程,这样才能驱动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从案例选取的知识跨度看,要有一定的政治理论知识和法律知识跨度,因为知识跨度是调动学生思维的最好方法。具体说来,案例选取应当掌握以下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案例,是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和学法用法的重要素材,因此,案例最好是发生在他们身边的真人真事,发生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真实事例。案例的真实性是搞好案例教学的前提和基础,案例只有真实性才会具有生动性、形象性和说服力,才会具有教育性。所谓真实性,是指所选择的案例应当是现实生活中确实发生过的真实事例,而不是道听途说或随意杜撰的。为了保证案例的真实性,教师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收集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登的案例,各级人民法院审结的成功案例,《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民主与法制》《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等报刊刊登的案例,以及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报道的案例。这些案例与形势的发展相适应,与现实生活密切相关。

(二)典型性原则。教学案例没有典型性就没有感染力和吸引力,就不能引起学生广泛的兴趣和思想上的共鸣。案例选择应当是大学生所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所谓典型性,是指发生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过程中的、备受社会普遍关注的、具有代表性的人物或事件。典型案例能震撼人们的心灵,具有启发、导向、矫正、警示等育人功能。典型分为正面典型和反面典型。在案例教学中,要坚持正面教育的方针,运用好正面典型,即现实生活中乐于助人、高风亮节、遵纪守法、维护权利履行义务的典型,如牛玉儒、侯祥麟乐于奉献的典型,宋鱼水秉公执法、依法断案的典型,等等。因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宗旨是塑造大学生的高尚情操,培养他们的奉献精神,加强他们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观念,提高他们的依法办事能力。从正面的典型案例中,大学生将以案例中的人物或事件为榜样,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学会怎样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并进一步认识到,宽容、奉献是社会所必需的,公平、正义、民主、法制的实现,是社会的必然,从而自觉积极投身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实践中。同时,在案例教学中,要运用好反面典型,因为反面典型对大学生也具有强烈的教育作用,它告诫人们不要这样做,否则会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严厉制裁,如分析马加爵杀人案的深层次原因。

(三)针对性原则。案例教学的针对性是指所选择的案例要针对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未来工作的实际,充分利用大学生中不履行义务、违反法纪的现象来进行讨论、剖析,以达到“自己教育自己”的效果。实践证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通过密切联系大学生的日常行为以及他们最熟悉的事或现象来进行讲解,可以增强这门课的感知性、情景性、行为规范性。比如,笔者在讲授宪法中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时,针对大学生中大部分是独生子女,从小娇生惯养、不爱劳动的现象,指出,劳动是一种美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这样,不仅有利于学生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和对法律知识的理解,而且使他们受到强烈的情绪感染和深刻的法制教育。

(四)新颖性原则。案例要不断更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一方面,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新法律、新法规不断颁布和实施,过去的法律法规也在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不断地修改完善;另一方面,改革开放给人们在价值观念、思维方式、行为习惯、兴趣爱好等方面带来了很大变化,社会上、校园里的新思想、新观念层出不穷。如果“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的教学案例多年不变,不能根据新形势、新问题、新法律、新法规及时补充和调整,其结果只能是事倍功半,甚至贻误教学。因此,在教学中不仅理论部分要即时删改、增添新内容,而且使用的案例也要根据新情况予以补充,使“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适应“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客观需要。

四、案例教学的实施手段以及应注意的问题

(一)案例教学的实施手段

1.课堂讲授。课堂讲授是案例教学的基本形式。教师在讲授思想道德原理和法学基本理论的重点、难点时,要尽可能举例说明。比如,在讲授刑法中的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民法中的不当得利、无因管理、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情况等等,笔者都精选案例加以阐明。如果案例过多,费时过长,则不利于教学内容的完成;冗长繁杂的案例,学生也不愿意听。因此,教师对于哪些问题应当举例,哪些不必举例,要胸有成竹、通盘考虑。另外,案例要精讲,教师要紧扣授课内容,精讲所举的案例,讲深讲透,才能使学生对讲授内容理解快、印象深、记得牢,顺利实现知识的转移、提高和增长。

2.学生讨论。案例教学,要求教学互动。学生对案例进行讨论是案例教学的关键,具体的操作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如小组讨论、集体辩论、角色扮演等。在其中,教师担负着组织、引导、调控的作用。

(1)创造讨论氛围。教师组织好案例材料以后,要让学生围绕案例的主要问题进行交流、讨论,鼓励学生针对案例多提问题。在讨论过程中,对同一问题的看法有分歧是正常的,争论是不可避免的,但大家所争论的只是针对问题而发表的不同观点,是对事而不是对人,因此,不能对任何同学的人格和尊严有丝毫的侮辱或不尊重。学生是讨论的主体,教师只是引导者,引导学生去探讨、辨析案例中的思想道德问题和有关的法学概念、法学理论,协助学生以案例说明理论,用理论处理相似的新案例,提高同学们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活跃课堂气氛,增强教学效果。

(2)建立激励机制。案例教学,要求学生积极参与,勤于思考,鼓励提出问题和分析问题,做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从而达到掌握所学知识的目的。在讨论中,即使同学们的分析过程或分析结果发生了错误,教师也应当尊重他们的发言权,并给予应有的鼓励,然后再帮助其纠正错误观点,以提高学生的思辩能力。教师可将同学们在案例讨论中的表现作为平时成绩的一部分纳入考核范围,使同学们重视课前的准备、课中的讨论和课后的复习。

3.教师总结。同学们交流观点之后,教师应当对整个案例进行梳理,对案例中蕴涵的道理作归纳

总结,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下功夫,透过现象看本质,把握案例中的关键问题。教师要结合教材内容和案例材料,有的放矢地对学生所学的思想道德知识和法学理论知识进行总结,并对学生在案例分析过程中的表现进行总结,以提高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倘若是针对考题中的案例进行分析,应该告诉学生答题技巧,抓住得分点或考点,用专业术语回答提问。

(二)案例教学应注意的问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案例教学受到同学们的广泛赞誉,但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在实际运用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道法教案篇(7)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神圣职责,着眼于建设高素质的律师队伍,维护司法公正和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从解决当前律师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坚持教育和惩治相结合,以教育为主;司法行政机关督导与律师事务所、律师自查自纠相结合,以自查自纠为主;查处违法违纪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以建章立制为主。通过律师职业道德专项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充分发挥律师在建设“六个”中的重要作用。

目标要求:通过集中教育活动,使广大律师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业使命,依法执业,诚信执业,勤勉执业,确保律师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确保律师工作健康发展。

二、律师职业道德教育活动的方法和步骤

这次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中旬至5月31日):学习教育阶段。

要通过组织召开专项教育活动动员大会,增强全市律师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自觉性,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增强忧患意识和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社会正义的使命感,树立律师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绩效观。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要按照市局要求,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律师学习中央和省、市领导同志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讲话。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每周要安排半天集中学习讨论,集中学习要设立专门记录本,指定专人负责记录;执业律师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并联系工作实际撰写不少于一千字的心得体会。

第二阶段(6月1日至7月15日):自查自纠阶段。

要通过自查自纠,使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接受一次自律教育,进一步提高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自律能力,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管理和律师执业行为。要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通过自我剖析、所内互查、档案检查、征求意见等方法,对律师事务所管理和律师执业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剖析,查摆问题。律师事务所要重点查找:日常管理是否制度化,各项制度是否履行,律师事务所的章程、协议是否履行,是否存在名为合伙,实为单干现象,对于受到投诉且查证属实的律师是否作出处理等。律师个人要重点查找:有无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有无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辩护或者,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者仲裁的;有无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有无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有无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有无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的等问题。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全体律师要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整理,写出书面自查自纠报告。自查自纠要做到查摆问题不留死角、处理问题不避重就轻,自查报告要有问题、要有成因分析、有整改措施。各律师所、法律援助中心及律师个人的自查自纠报告应于6月25日前报送市司法局办公室。

第三阶段(7月16日至8月20日):查处整改阶段。

针对存在问题,集中力量抓好律师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要在动员后公布投诉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对投诉举报的案件必须在一周内报市司法局。要完善投诉查处机制,做到投诉件件有受理、有调查、有处理、有反馈。对查清的违法违纪案件,必须按照处罚权限作出处理;对管理混乱的律师事务所,要依法予以停业整顿,限期整改,决不姑息迁就。整改要以建章立制为主,通过建章立制,完善律师队伍管理、监督、自律的各项内容,基本建立我市律师管理制度框架体系。各律师事务所要根据《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11号)、《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12号)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全国律协颁布的行业规则,健全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和制度。

第四阶段(8月21日至10月20日):总结验收阶段。

要通过总结验收,确保律师专项教育活动收到成效,为今后更好开展律师队伍建设的各项工作打下基础。验收的重要标准是:检查各律师所、法律援助中心是否认真落实专项教育活动各阶段的要求,是否做到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检查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是否律师人人皆知,律师投诉案件是否查处,律师事务所是否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律师事务所主任是否职责明确、管理到位。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要对每一名律师参加专项教育活动的情况作出评定并备案,要对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专项教育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三、组织领导

(一)要高度重视

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要在思想认识和组织措施上确保这次活动顺利开展。要把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开展专项教育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今年本单位全局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

(二)要加强协调

要将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开展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专项教育活动的方案和活动的情况及时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报告。同时还要加强与公检法等政法部门、财税部门、媒体单位沟通联系,形成有利于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专项教育活动的良好氛围。

道法教案篇(8)

一、活动主题

年“12?4”全街道法制宣传月的活动主题为:“弘扬法制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二、指导思想

今年,全街道的法制宣传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基层、贴近群众,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突出重点、分类实施,以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弘扬法治精神为核心,以满足基层经群众法律需求为出发点,以抵御金融风险保障经济增长为着力点,通过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进一步引导广大群众依法办事,切实推进依法治街进程,构建和谐靖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环境。

三、时间安排

年“12?4”全街法制宣传月活动,从11月20日开始,到12月20日结束。

四、活动内容

1、召开动员会,由支部书记、行政村主任、厂长及各单位普法教员参加,请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就法制宣传活动进行动员。

2、街道普法办在政府集镇悬挂横幅两条,司法所出一期专栏,营造宣传活动氛围,各单位要求张贴法制宣传月宣传标语。

3、聘请大学生村官为街道法制宣传员。

4、组织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等活动。

5、12、4法律宣传日在街道集镇开展一次法律咨询活动。

6、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由法制副校长、社区法制学校教员各上一堂法制课,长江、营防两个社区各出一期法制宣传专栏。同时,充分利用中小学法制信箱的作用积极做好青少年法律维权工作。

7、在全街道开展一次以“弘扬法制精神,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的调研座谈会。各单位应围绕主题,以论文或散文的形式,讴歌民主与法治建设的成果,或颂扬深入普法,为全街道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营造法治的环境等。

8、开展企业维权活动。司法所开展以劳动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

9、在青少年中开展一次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五、活动要求

道法教案篇(9)

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正在开展的“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引导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法律服务工作者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工作目标

教育治理活动要突出针对性,增强实效性,重点在同人民群众生活关联度高、社会关心关注度高的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律师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医患纠纷调解处置中心等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行业窗口单位进行,主要解决个别工作人员、从业人员诚信缺失和公德失范问题。要结合“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和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加强道德教育,规范干部职工、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言行,引导大家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坚持做到诚实守信、敬业奉献、谦恭有礼、文明友善、遵守秩序。

实施步骤

道法教案篇(10)

二、指导思想

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依法自我保护的能力和抵御社会不良影响、预防违法犯罪的能力,着力培养青少年爱国意识、守法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

三、主要任务

通过在社区建立青少年维权联系点、在学校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

1、普遍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讲座。结合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生活以及生理、心理、兴趣等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讲座,重点普及宪法、民法、刑法、婚姻家庭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与青少年学习、生活、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2、建立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长廊。收集有关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和青少年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资料,建立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长廊,举办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图片展。

3、设立青少年法律服务“阳光信箱”。聘请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青少年法律服务“阳光使者”,定期解答青少年提出的法律方面的难题。

4、建立新星网电脑室。借助社区电子阅览室,建立新星网电脑室,实现青少年绿色、健康上网。

5、观看青少年法制教育VCD。组织学生观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展览资料片《与法同行》、《为了明天》等影碟。

6、举办一场法制文艺表演。采用自编自演的形式,使青少年在观看生动形象的文艺表演中,掌握法律知识,寓教于乐。

7、组织一次社会法制实践活动。采取“请进来”或“走出去”的方式,组织开展“小律师”、“小警察”、“模拟小法庭”等社会实践活动。组织青少年到监狱、劳教所或戒毒所接受直观、形象的“现身说法”教育。

8、组织开展法律知识测试。在试点活动总结验收阶段,开展“五五”普法青少年法律知识测试活动。

四、时间安排

整个试点活动从4月中旬开始,到7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4月中旬—5月)。*街道要建立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制订实施方案,作出具体部署。重点做好活动的舆论宣传,动员广大干部、社区居民积极投身到活动中来,并做好法制讲座的师资组织,法制文艺表演彩排,图片资料、青少年法律知识资料册编印发放等准备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6月—7月中旬)。主要开展图片展览、法制讲座、社会法制实践、法制文艺表演和法律知识测试等系列活动。

3、总结验收阶段(7月20日—7月30日)。对试点活动期间开展的各类单项活动进行总结评比,写好总结材料,整理台帐资料,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区关工委等单位组织人员对整个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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