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电销履职报告汇总十篇

时间:2022-02-25 03:33:43

保险电销履职报告

保险电销履职报告篇(1)

江苏省农信社系统围绕环境建设、履行义务、争议处理、宣传教育、信息沟通、监督评价等方面,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展开了有益探索

2014年3月15日,新《消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法治领域又迈进了一步。同时,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和金融竞争的加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成为摆在金融机构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截至2014年4月末,江苏省农信社共有62家基层法人单位(农村商业银行59家、农村信用联社3家),各项存款余额12484.7亿元,市场份额13.3%;各项贷款余额8701.7亿元,市场份额12.7%。存贷款总量、市场份额均位居全省金融机构之首。江苏省农信社作为省内规模最大的金融机构,在围绕环境建设、履行义务、争议处理、宣传教育、信息沟通、监督评价等方面,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展开了有益探索。 加强环境建设 健全组织机构。全省62家基层法人单位均明确了专门的职能部门作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牵头部门,划清了办公室、合规管理部、监察室以及业务部门等关于此项工作的职责分工,做到专人负责。 落实相关制度。全省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方案、“金融知识万里行”宣传方案、保护客户信息等方面均制定了相关制度。 打造标杆网点。截至目前,全省90%以上的法人单位推行了标杆网点服务,在硬件投入、电子银行、柜面服务、信贷、理财等方面均规范了相关流程,确保金融消费者能够享受到专业化服务。 注重义务履行 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涉及金融消费者利益且对金融消费者利益具有较大影响的合同条款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坚持做到向金融消费者提供金融产品销售和服务说明书、风险提示书、费用说明等相关文件,将“七不准、四公开”要求常年公告于各营业网点,接受消费者监督。 认真履行服务义务。在日常经营中能够坚持做到凭据服务,向金融消费者提供金融产品,按照有关规定向金融消费者出具交易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坚持合理服务,不进行捆绑销售、强制交易,不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对金融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对金融消费者购买金融产品或者接受金融服务的申请,做到规定时间内办理。 强抓信息管理工作。在日常经营中能够向金融消费者全面、完整地提供有关金融产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对复杂产品、关键条款或者交易条件能够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消费者说明。不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引人误解的信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收集、保存、使用、保护消费者个人金融信息,以明确的格式、内容、语言进行信息披露;对提供的金融产品或服务,做到向消费者进行充分的说明和风险揭示,确保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或者接受金融服务前已知晓并理解相关风险。 做好争议处理 投诉渠道完备。在营业网点醒目位置设置了客户意见簿,对外公布投诉电话(包含全省统一投诉热线96008和本单位投诉电话)、投诉方式等,保证投诉渠道畅通。 投诉处理机制完善。全省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明确专门职能部门作为接受投诉的责任部门,对金融消费者投诉做到记录完整、清晰;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投诉做好解释。对属于本单位能按时办结的,向投诉人告知办理结果,并做好反馈记录。同时,按要求配合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等做好金融消费者投诉的调查、调解、处理等工作。 加大宣传教育 省联社每年将公众教育作为一项指标纳入全省农信社经营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全省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费者保护、客户信息保密培训,做到培训均有图片、记录和测试,确保培训效果。 宣传方式多、渠道广。基层法人单位在营业网点摆放宣传展板、资料,设置咨询、投诉岗位,在柜台醒目位置放置ATM等机具使用的注意事项,设立金融消费者征求意见簿。同时,加强集中宣传,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统一组织的宣传活动,通过网络、电视、报刊、展板等宣传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 强化信息沟通 及时反馈信息。基层法人单位对上级部门转送的金融消费者投(申)诉事项、开展的调查,能够做到按时按要求反馈有关情况。 准确报告情况。全省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能够按照银监部门要求及时提供相关工作资料。对重大事项报告以及其他要求报送的资料,如责任部门或人员调整、电话变更、重大投诉、涉及消费者保护的重大案件等也能做到及时、准确报送。 履行监督评价 在内部监督方面,省联社通过组织专项检查、风险排查、内部审计等方式,促进全省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督查其对内、外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要求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省联社。在媒体监督方面,省联社专门建立了金融服务和金融消费者领域的舆情监测制度,密切关注媒体报道和社会舆论影响,采取妥善的应对措施。在消费者监督方面,通过设置意见簿、意见箱、举报电话等方式,让金融消费者直接参与对网点金融服务的评价。在社会评价方面,依据全行业经营情况,投(申)诉人、社会公众、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等反馈的有关情况进行监督评价。

保险电销履职报告篇(2)

2、参与中电电气(南京)光伏有限公司对中电电气(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和中电电气(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两个组件公司并购,审查并购文件。

3、参与股份公司营销政策的制定,审查制度合法性;评估、修订变压器销售合同文本,审查修改于制度配套使用的《商协议》等合同文本。

4、参与中电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与南京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共同成立南京南站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合作协议审查、修改,进行法律风险评估。

5、参与中电电气(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对通化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和业务开展情况的前期考察、调研工作,提出法律意见。

6、参与中电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与大同煤矿集团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大同煤矿集团机电装备中电电气有限公司的工作,对合作协议、公司章程进行草拟、审查,办理公司设立的工商登记事务。

(二)、根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重大法律风险提交评估报告,供管理层参考。

1、1月向相关部门提交《企业劳动管理法律指引》,对企业常见的《劳动合同法》相关的适用问题进行详细的解释与指导。

2、2月向集团领导提交《关于中电电气(南京)光伏有限公司对中电电气(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和中电电气(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收购的法律意见书》。

3、6月向集团领导和人力资源部提交《2011年上半年劳动争议案件评估报告》,对因公司不规范行为引发的多起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剖析,总结原因、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三)、为子公司、职能部门提供有效法律服务,处理重大法律纠纷;检查异地子公司法律工作开展情况。

1、为江苏中电输配电有限公司与福建建德三师水泥有限公司的变压器质量纠纷提供法律建议,拟定和解方案。

2、调查、处理江苏中电输配电有限公司与大唐漳州风电有限公司的变压器质量纠纷,提出了可行的处理方案、建议。

3、协助企管部处理临时用工陶纪明的工伤补偿事宜,与对方协商达成协议。

4、对合同履行中的争议,草拟书面函件与客户协商;对客户违约,可能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合同,指导销售员从客户处取得违约证据,如kunye c0,limited公司推迟交货,指导销售员取得对方书面认可手续。全年共为子公司、职能部门提供各类法务服务60余次。

通过上述工作,化解纠纷,弱化矛盾,避免了诉讼案件的发生,维护了公司形象。

(四)、检查、监督江西景新公司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1、监督江西景德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法务工作开展:保持与外聘驻公司律师的密切联系,定期检查工作日志,及时协调处理重大问题。

2、 要求江西法务对全部涉外采购合同进行梳理,对未履行完毕的每份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存在法律风险给予说明并给出法律意见。

3、 监督合同履行,及时处理纠纷:对因付款延迟导致大量供应商不满引起的合同履行问题进行协调,提供解决方案;对于供气公司要求涨价引起的重大纠纷,适时指导、草拟函件,提出法律建议等。

4、与其它部门合作,参与公司项目的决算工作。

(五)、积极维护和拓展外部司法关系,为解决集团法律风险创造良好的外部司法环境。维护与扬中公检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关系;拓展与省高院、镇江中院、江宁法院、江宁公安的联系沟通,与两地司法机关保持良好的工作联系。

二、基础管理目标完成情况

(一)、清收应收账款,维护资金安全。

1、工作业绩:

⑴ 超期货款:全年共处理超期货款4253.6万元,其中2011年遗留2088.8余万元,2011年新移交2164.4万元。截至2011年11月底,共回笼超期货款2370万元,清户169户。

⑵ 离职销售员欠款清理:经过一年时间的诉讼,第一批诉讼的25件离职销售员欠款案件一审已全部结案,回笼欠款15万元。

2、工作措施:

⑴ 超期货款方面加强诉讼力度。为加快超期货款清收速度,重点通过诉讼方式清收。积极协调各方,充分利用司法资源,共诉讼案件29起,结案23起,结案率80%,另有2起案件已冻结金额73万余元。全年通过诉讼而回笼货款621万元。

⑵ 坚持出差,深入每个客户实地了解货款逾期支付情况,对客户提出质量等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回笼货款。

(二)、严格执行合同评审制度,评审全集团对外经济合同。

1、审查、草拟重大合同:参与谈判、审查与丘博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保险合同,与人民电器厂、华达物资公司、正泰公司的战略合作协议,与德国海德里希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的重大合同,提出法律意见;起草中电电气(南京)特种变压器有限公司与上海地澳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专利许可、技术合作开发协议等重要合同。

2、严格按责任状要求做好日常合同评审工作:今年面对人员减少、工作量增加的问题,法务部发扬团队精神,精诚团结,加强合作,克服困难,保障合同评审日常工作按时完成。

⑴ 截止至11月底,评审变压器销售合同2800余份,重点审查客户资信,识别安装公司、皮包公司等履行能力不能保障的客户,预防法律风险。

⑵ 对非标产品库存,逐份审查合同,向运营计划中心核实履行情况,分析法律风险,对每台产品给出处理意见。

⑶ 对在评审中发现的未签订合同先发货、预付款(全款)未到先发货引起的法律风险予以汇报,指出问题,提出法律意见。

3、评审集团及股份公司采购合同2900余份;基建及其他合同193份。对此类合同,重点审查合同是否与招标结论一致;对采购特殊产品如危险品、劳保用品等国家规定必须取得特殊生产许可的,严把资质关,审查供应商相关证照;对生产、质检用设备要求留质保金;根据运输公司人员协助卸货受伤事故,提示完善采购合同文本,预防将来再发生卸货人身损害风险。

4、评审光伏产业子公司各类别合同合计698份(国内销售220份,国内采购478份),着重审查对方单位资信,对合同提出了修改意见。

5、根据新公司的建设及集团各子公司发展情况,适时制定、修订标准合同范本。

⑴ 根据江西景德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建设进度,及时制定销售合同文本。

⑵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经验,重新修订劳动合同文本,使之更加完善。

(三)、 规范商标与工商登记管理事务,维护公司知识产权。

1、为建立商标管理体系,在集团内实施规范的商标管理,制定《集团商标管理制度》并公布实施。

2、打击商标侵权和对公司不正当竞争行为:针对江苏宝亨新电气有限公司、扬中市中电电工设备厂、国际中电集团、中电变压器股分有限公司等使用与我集团近似商标,利用字号相近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集团已对以上公司提起知识产权诉讼和不正当竞争诉讼,共3起案件。其中不正当竞争诉讼一审胜诉,判决支持我方全部诉讼请求,判对方赔偿30万元(对方提起上诉,二审中);其余两案仍在审理中。

3、为策应变压器、组件两大产品的海外销售,保护公司知识产权,按注册方案推进海外商标注册,上半年共取得国内外17件商标权证。

4、及时办理工商年检及日常工商行政事务,确保集团及子公司各项工商登记合法、有效:办理中电电气(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变更登记;办理中电电气(镇江)电力变压器有限公司成立工商登记;办理中电电气(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和中电电气(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因被收购而引起的工商变更、外资注销等各项事务;办理江西景德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名称变更;办理集团、各子公司各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等事宜。

(四)、多形式多渠道灵活开展法律培训与宣传,努力提高集团管理层和员工的法律素质。

1、按年度培训计划,本年度共对新上岗的营销员进行合同法培训4次,培训人次120人,课时16课时。

2、为了提高集团及子公司人事管理者的法律基础知识,安排外聘顾问杨惠弟进行劳动法相关知识培训2次,重点讲解了规章制度的制定、应用,劳动关系建立、解除等法律知识和实践要求。

3、针对近年职务犯罪多发,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情况,为教育销售员,提高法律意识,减少职务犯罪发生,在半年度营销会议上对全体与会销售员进行预防职务犯罪培训。

4、在《中电人》法律专栏发稿,进行法律教育宣传。共刊载《安全案例宣传之资信调查》等 篇法律宣传教育文章,为员工工作、生活中常遇法律问题给予法律指导与宣传教育。

三、运用专业技能,一方面以法律手段维护集团利益;一方面群策群力,充分发挥法律智慧,避免集团卷入重大诉讼,减少案件索赔额,维护集团形象。本年度通过妥善办理诉外、外诉经济案件共为集团挽回损失60万元;减少索赔839余万元。

1、诉外经济纠纷案件处理情况:

⑴ 中电电气(南京)太阳能研究院有限公司与高邮海光照明器材厂仲裁案:因研究院定作的太阳能草坪灯灯具和太阳能路灯灯杆质量与客户天津镇洋公司的合同要求不符,导致天津镇洋对我公司提起质量纠纷诉讼,在妥善处理天津镇洋案件后,少支付天津镇洋公司货款20万元;对高邮海光申请仲裁,根据案件需要及时联系到行业协会专家出具鉴定结论,争取到胜诉机会;4月双方达成调解:高邮海光退还货款、支付赔偿共计40万元,自行拉回有质量问题的灯具。该事件引发的两个案件通过努力共为公司挽回损失60万元。

⑵ 中电电气(南京)太阳能研究院有限公司与南京康中科技有限公司货款返还仲裁案。1月份对康中公司提起仲裁,要求按协议返还货款130多万元,在仲裁过程中发现对方有到期债权,及时向玄武区法院申请保全,6月该案也达成调解:对方同意退还货款并赔偿相应损失共计150余万元,目前该案正在申请执行。

2、外诉经济纠纷案件处理情况:

今年外诉经济纠纷案件发生较多,全年共处理5起案件,涉案金额达1700万元。自2011年以来金融危机造成外部市场环境恶化,同时因公司各层面员工缺乏风险意识,尤其是业务经办人缺乏足够的工作责任心,未尽谨慎义务,使本可避免的纠纷因处理不当引发了重大诉讼。法务部积极应对,精心准备,力争公司利益不受侵害。具体情况如下:

⑴ 芜湖天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中电电气(南京)特种变压器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案:对方要求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共计609594元,经协调达成调解,仅支付本金和诉讼费,对方放弃利息4万元。该案暴露公司管理上两个问题:一是在建基建项目未依法报建,设计方案修改未及时报批,造成工程无法竣工验收;二是公司项目负责人不尽责,人员交接后互相推诿。

⑵ 安徽众安实业有限公司诉中电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纠纷案:对方要求我公司承担质量赔偿的连带责任,支付500万元。该案发生后,及时调查取证,向公安报案,因调查及时、手段得当,使对方在11月份撤诉,避免了公司卷入一场高额索赔纠纷。该案发生的原因一方面是他人为谋取不法利益私刻我公司印章伪造合同,另一方面是公司的报价、标示制作、领用等方面缺乏登记管理措施,无人进行跟踪,使他人得以利用漏洞达到不法目的,使公司卷入无谓的讼争。

⑶ 上海永续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诉中电电气(南京)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货款纠纷案:要求我公司支付货款67万余元,法院一审驳回该单位对半导体公司的诉讼请求,对方败诉。该案的胜诉体现出使用公司标准合同文本的意义,合同条款的完备使公司取得诉讼先机。

⑷ 常州益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诉中电电气(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对方要求我公司支付违约金900余万元,并对公司银行帐户进行了冻结,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该案发生是因经办人对合同签订、履行、解除等重大环节无法律意识和常识,对已解除的合同无书面手续,导致引起重大诉讼,经两次开庭,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⑸ 洛阳市坤义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诉中电电气(南京)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该案反映合同经办人缺乏基本的商业交易业务技能,对收货、验货、退货、发货等重要环节的处理不规范,存在重大风险漏洞。案件经两次开庭后与对方达成调解,为公司减损二百余万元。

3、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情况:今年共发生劳动争议案件7起,数量比往年大幅降低,仲裁请求277859.4元,给付金额58348.1元,减少索赔219511.3元。具体情况如下: 四、严厉打击职务犯罪,追究犯罪人责任,挽回公司损失120万元。

1、石志斌侵占公司财产案件:该案已结案,石志斌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对其在乐山的房产等分别进行变卖和出租,挽回损失30余万元;

2、宋如峰挪用资金案:被挪用的90万元已追回。

3、魏灿龙挪用案:已初查立案,对其已网上追捕;祝建飞、严明武挪用案作为共同犯罪已经立案,并已经网上追逃。

5、陈必林挪用案:因其金额较小,直接江宁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审已经判决确认应给付款挪用金额8280元,因对方地址无法查实,公告判决,目前正在申请执行。

五、工作中的不足

1、对子公司的监控还不到位,除合同评审监督流程外,在其他方面的监督力度较弱,风险防控子流程未建立。

2、当年移交欠款的清欠率不高,与责任状要求有差距。主要在于:第一,工作创新不够,按老思想老套路进行工作多,对清收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研究少,创新少,办法少。第二,与内部、外部的协调不到位,对质量问题的解决拖拉等,司法机关部配合出差办案等都对货款回笼造成一定不良影响,未及时解决这些问题。第三,招标的合同无管辖权,移交的无管辖权的案件越来越多,清欠带来难度。

保险电销履职报告篇(3)

本公司现有职工5人,配有专职会计人员2名,配备有防盗门、保险柜、防盗窗等安全防范设备;能正确设置会计账簿,能准确核算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准确计算应交纳的税金,能准确核算主营收入;所有发票存入公司保险柜,并有专人保管和开具发票,建立发票领用管理制度;预计全年主营业务收入将超过200万元。

为了我公司能正常开展生产经营工作,特向贵局申请将我公司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将我公司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我公司将按照国家的税法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及时足额缴纳应纳税金。

特此申请,盼予批准为感!

单位名称

保险电销履职报告篇(4)

作者简介:刀丽芳(1984-),女,傣族,云南玉溪人,安徽铜陵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助理工程师;黄新红(1974-),女,安徽贵池人,安徽铜陵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主任,工程师;方世明(1971-),男,安徽安庆人,安徽铜陵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副主任,工程师。(安徽 铜陵 

244000)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2)01-0125-02

重要电力用户是指在国家或者一个地区(城市)的社会、政治、经济生活及环境保护中占有重要地位,中断供电将危及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造成重大社会政治影响、对环境产生严重污染、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的用电单位和对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用电场所。因此,做好重要客户安全用电管理工作在构建平稳电网、共筑和谐社会的电力企业社会职责中显得尤为重要。铜陵供电公司根据该地区重工业、高耗能企业较多的特点,特别加强对高危及重要客户的安全用电管理,制定安全用电管理体系并实施,主要包括重要客户台账管理体系、现场检查管理体系、隐患上报管理体系以及责任考核体系,有效提升电网整体安全稳定运行水平。

一、管理的目标描述

1.管理的理念和策略

以服务客户、服务电网,履行社会责任、构建和谐社会为出发点,系统地建立起客户设备基础台账、稳定的沟通机制和灵活的检查体制,并将这三项体系转换为常态化工作,不断更新、维护和完善,以达到 “准、新、快”的管理效果。

2.管理的范围和目标

重要电力用户的认定应在省级政府部门主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相关政府部门组织供电企业和用户统一开展。认定工作每年应不少于一次。

铜陵供电公司依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文件中对重要用户的定义,对全市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进行了检索、分类,根据用户现场实际负荷情况和生产状况,确定了不同等级的重要电力客户名单,报市经信委批准确认后确立最终名单。2011年,共批准了13户高危客户及13户重要客户。

为了规范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电源的配置及用户设备的安全管理,提高高危客户供电可靠性及客户设备运行的安全稳定性,提高社会对电力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有效防止次生灾害发生,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杜绝因电网责任供电隐患导致高危及重要客户发生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或因客户原因导致电网故障,特制定本管理体系。

3.管理的目标值

供用电安全隐患按事故停电状态下,对客户产生危害程度的不同分为四类。

一类隐患:一、二级负荷未配制可靠的备用电源;一级负荷未配制供电应急保安电源或配制容量不足;保护定值与系统保护不匹配、自动装置动作时间长不能满足客户用电设备不间断供电的需求;双电源未配制可靠闭锁装置;自备电源不具备防倒送电措施;未严格执行电力部门调度命令。

二类隐患:无变电所运行管理规定;属客户维护的进线电源线路存在缺陷;客户专用变电所无所用变或所用变电源为本变电所;客户自备应急电源未定期维护;无多电源管理措施,备用电源自投装置及闭锁装置未按规定进行定期试验;自备电源防倒送电措施,未定期调试;保护定值过小,动作频繁;未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冲击负荷、非线性负荷、波动负荷对电网产生影响或干扰安全运行;非电保安措施不完备。

三类隐患:供配电设施(含变压器)存在局部发热等异常运行情况;备用电源自投装置及闭锁装置试验记录不完整;客户多电源管理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存在缺陷;未按运行规程要求完成供配电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及周期校验;双电源客户没有倒闸操作规程,未实行专人管理;未制订停电应急预案,反事故措施存在缺陷;配电房、控制室未按要求进行封堵;安全工器具配制不全;客户所使用设备型号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防雷设施和接地系统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无功补偿容量配置不合理,不能按要求正常投切;相关测量、监视仪表运行不正常;电能计量装置、电力负荷管理装置或通讯装置异常运行。

四类隐患:专线客户进线电源双重编号不正确;双电源客户进线电源、低压配电线路接入点未有明确的提示标志;应急电源系统接入非重要负荷;未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运行值班人员未配备专用通讯联络工具;值班室、配电房内安全规章制度缺失;设备原始资料、检修记录、定期试验记录、设备缺陷记录不齐全;安全工器具未定期进行试验,摆放混乱;无停电应急处理预案;作业电工未定期进行安全作业培训,存在无进网电工许可证的现象;供电公司与客户在产权与维护责任的划分不明确,安全责任不清晰。

为使重要客户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将管理工作的目标具体分化如下:

(1)全面按照行业分类对已建立的高危及重要台账进行清理,确保不遗漏一户,并行文报请当地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确认。

(2)按照供电电源、供电方式、应急电源配置、用电设施、应急预案与措施(含非电保安措施)和运行管理六个方面,对排查对象进行深入细致的普查。

(3)对排查出的供用电安全隐患按隐患类别进行归类,并严格履行“告知、报告、督促和指导”四项安全服务义务,即以用电检查通知书的形式书面告知客户;一、二类隐患立即报告政府,三、四类隐患按月报告政府;通过日常检查,督促客户整改,并留有痕迹;在隐患未消除前,指导客户编制供用电应急处理预案;补充完善《供用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安全责任条款,明确供用电双方设备运行维护责任和安全管理责任,提高重要客户电力保障能力。

(4)严格履行体系管理考核制度,按月对责任负责部门及个人对任务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并纳入经济考核制中。

二、安全管理的主要做法

1.安全管理工作的流程图(如图1所示)

2.主要流程说明

(1)提出高危及重要客户名单,向当地政府部门请求确认。营销部门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重要电力用户的行业范围及用电负荷特性,提出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名单,请求地方政府的确认。

(2)报电力监管机构备案。经政府确认后的高危及重要客户名单上报电力监管部门备案,以便电监部与当地政府共同做好该类用户的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管理工作。

(3)梳理被批准高危及重要客户台账。由客户服务中心将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的台账独立提出,分别建立安全用电档案、技术资料台账、管理台账及电子档案三部分,并设专人管理。其中,安全用电档案和管理台账都是根据每次下厂检查情况,随时更新记录数据的。安全用电档案包括用户名称、用户编号、联系方式、用电负荷性质、行业分类、电源编号、主变容量以及历次检查的用电安全、隐患通知书下况等;技术资料台账包含设备出厂、试验资料、电气图纸等;管理台账包含历次下厂检查工单、隐患排查情况、隐患检查通知书、停电应急预案等等;电子档案除了客户基本信息外,还包含客户的现场设备、场景图片资料。

(4)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在营销部和客户服务中心设立兼职大客户经理岗位,由相关班组的主值人员担任该职责,对高危及重要客户实行一对一的服务,始终找一个人办多件事,达到优质、快捷、事半功倍的优质服务功效。

(5)开展各项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形式囊括周期检查、专项检查、特殊时期保电性检查和季节性检查等。周期检查为1次/季度,由客户服务中心开展此项业务;专项检查是由公司各部门联合组织的,检查范围较为全面的隐患排查和诊断工作,为用户做个大的“身体检查”,对存在的隐患及时发现和整改,将其扼杀在萌芽状态;特殊时期保电检查,主要是指在特殊重要时期,比如奥运会、世博会期间,加强对高危及重要用户的用电安全管理,确保在特殊时期内不发生重大停电及其二次事故;季节性检查,是指在春秋雷雨季节和冬夏高峰用电季节,对因受季节天气影响可能造成相应的用电隐患,有针对性地加强检查和防范,在洪雨多发期,除了加强现场检查外,还应加强与客户的电话沟通交流,随时督促、跟踪和提示用户做好相关应急工作。

检查时严格履行“告知、报告、督促和指导”四项安全服务义务,做到责任、流程、标准、细节、到位五落实。切实防范供用电安全风险,确保电网供需平稳有序,切实履行“服务、通知、报告、督导”安全服务义务。

(6)后续工作。

1)报政府、电力监管机构备案。将历次检查的高危及重要电力客户供用电隐患情况,按隐患等级进行分类后,一、二类隐患立即报告政府,三、四类隐患按月报告政府,并同时报送电力监管机构备案。

2)完善各项供用电协议。在检查过程中,若发现《供用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等供用电协议不齐全、过期、合同信息与实际不符等情况,相关部室及时与客户沟通,进行补全和修缮。

3)继续跟踪检查。对于存在的供用电隐患,在限期要求客户整改之后,积极跟踪检查,利用例行检查或专项检查进行复查,加强对其督促整改。仍未整改者,继续下发隐患通知书,循环履行“服务、通知、报告、督导”的安全服务义务。

铜陵公司正因为采取重复告知和督导的工作方针,引起了大部分的高危及重要客户的真正重视,目前,已有部分用户对存在的电源一类隐患进行了整改,在原来基础上提高了供电可靠性和应急能力,整改的具体情况如表1。

三、确保流程正常运行的人力资源保证

1.组织机构图(如图2所示)

2.职责分工

(1)由客户服务中心建立健全高危及重要客户的基础数据台账。

(2)在营销部和客户中心设立兼职客户经理,进行一对一服务,建立有效的良好沟通机制。

(3)为加强高危及重要客户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的领导,并成立铜陵供电公司高危及重要客户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1)成立领导小组。设两名组长和副组长,分别由公司分管领导担任。由生产部、调度所、安全监察部、配电工区、营销部和客户服务中心等各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组成员。

2)成立工作小组。以营销部为中心,设立组长和副组长各一名。由生产部、调度所、配电工区、营销部和客户服务中心的相关技术人员组成工作组成员。

在专项检查活动工作方案确定后,由营销部牵头召开动员会进行宣传发动。工作成员以部门为单位具体分工,分别根据自己的专业管辖范围,负责具体隐患排查。

四、保证流程正常运行的专业管理绩效考核与控制

对高危及重要客户安全管理的责任考核纳入到公司对各部门的考核制度中,由公司营销部负责对本公司客户安全用电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考核;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客户安全用电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营销部应加强对客户安全用电档案和客户安全用电应急预案的管理,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客户安全用电风险管理体系,定期开展客户安全用电风险评估,指导、监督客户服务中心开展客户安全用电服务工作。

1.绩效评价指标(如表2所示)

2.规章制度及工作标准

一套好的管理体系,必须要形成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才能使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延续并按标准开展,因此,该公司根据管理工作的职责内容和范围,结合当地实际,多部门联合编制了一系列的工作规章制度:《重要用户安全供电管理办法》,《客户安全用电服务管理细则》,《高危客户调度运行管理规定》,《高危及重要客户安全供用电风险管理实施细则》,《电力营销稽查常态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五、问题与改进

1.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经评估工作人员认真细致的检查评估,铜陵公司对高危及重要电力客户的安全用电管理整体情况良好,各项记录较为细致完备,但仍有以下不足之处:

(1)部分地区电网较为薄弱,不能满足安全可靠性要求。

(2)部分高危客户对安全用电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对隐患整改力度不够。

2.今后的改进方向或对策

为了不断提高客户安全用电管理水平,完善客户安全用电风险管理,实现减少客户安全事故、杜绝客户安全用电责任事故,针对目前存在的不足,在今后的管理工作上,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不断改进。

(1)加强电网建设,完善电网运行方式,按照“十一五”末基本消除重要客户电网责任安全隐患的工作要求,结合电网规划计划,在基建、技改、大修中,逐条细化整改项目,落实整改资金,科学、合理的完善应急预案。

(2)对客户责任安全隐患,要继续加大治理力度,积极主动为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客户制定整改计划,落实相关整改措施。

(3)加强与客户上级主管单位和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对影响供用电安全的重大隐患,要抄报政府部门备案,做到“服务、通知、报告、督导”到位率100%。

(4)继续加强隐患治理过程闭环管理,实现隐患治理销号制度。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加强电网、客户应急预案的衔接,开展应急联合演练,杜绝事故发生。

六、结束语

加强客户安全用电管理,特别是高危及重要客户的安全管理,管理体系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电网整体安全稳定运行水平,因此,此项工作一刻不可松懈,要在原有取得成效的基础上不断探索新的管理方法方式,为社会供用电公共安全提供良好的保障机制。

参考文献:

[1]孟亚宏.浅析重要电力客户的安全管理与改善措施[J],硅谷,2010,(20).

保险电销履职报告篇(5)

本人 ,于 年 月 日已被公司录取试用,为明确本人在工作期间之责任,本人愿向公司作出以下承诺:

一、首先恪守诚信,本人保证所提供的个人简历、证件复印件真实、无误、绝无欺诈成分,且保证本人在前任公司未有任何违规行为或受任何不良处分,否则公司有权与本人解除劳动关系且公司不承担任何包括经济补偿在内的责任。

二、本人已阅读并承诺认真遵守和履行公司《员工手册》及已有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同意并积极履行在公司集团OA网随时更新的规章制度。如因本人原因(过失或故意违规操作)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法律上的责任,本人愿承担公司所受一切经济损失的罚款,并承担法律上的责任。

三、本人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的职业伤害,本人决不向公司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四、本人自觉承诺承担保守一切有关公司的商业机密义务,包括且不限于本承诺书所指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不刺探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向任何第三方人员以任何形式披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如果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贵公司报告真实情况;如果因本人故意和过失泄密,则本人愿意承当因泄密而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未经公司同意,本人保证不在外单位兼任或任职,不设立含本人股份在内的公司,不直接、间接或变相经营与公司相同的业务,否则应赔偿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同时公司有权与本人解除劳动关系。

六、本人保证不损害公司利益,不利用职务之便徇私舞弊,不虚报报销费用。

七、在职期间,若发生与本人业务相关的经济问题,本人愿接受公司财务部及综合办公室的调查。

八、若因某种原因离开公司,本人保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且在离职前将本职工作完整地交接清楚,退交领用物品、结清借支款等。若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公司可以要求本人按试用期工资三倍赔偿,并追究担保人的连带责任。

九、若被公司证明或认为不符合用人条件,本人同意公司对我进行调岗、调薪直至解除劳动关系,并同意履行第七项离职交接、清款事项。

十、如违背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及上述承诺,愿意接受公司辞退、罚款及追偿的处理。

十一、在离职后,不得单独或联合他人实施任何有损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不得在离职两年内直接、间接或变相利用未经允许的公司品牌和资源经营任何业务;若有违背,则愿承担一切经济责任、法律责任。

十二、担保人同意承担承诺人试用工作中由于过失或故意行为的连带经济赔偿责任。

承诺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保险公司承诺书范文二:

保险行业协会财产保险专业委员会:

为进一步推动保险诚信建设,提高诚信自律意识,完善自我约束监督机制,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和氛围,我公司愿意接受行业自律监督和检查,自20xx年 5月 1日起,我公司做出并履行以下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相应处理:

一、持续加强承保管理

1、严格按照经保险监管机关审批和备案的条款费率进行承保。不得通过批单、特别约定等方式对经保监会批准的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作出实质性变更。如有违反,愿意每单处违约金5000元。

2、承保时向客户说明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金额确定、保险费率调整系数的使用项目及相应规定。承诺严格按照费率规章据实、合规使用费率系数。承诺不在客户不知情或没有交纳保费的情况下,以客户名义签订任何险种期限的保单。如有违反,愿意每单处违约金5000元。

3、车险承保必须留存行驶证正、副本复印件或在承保系统中留存扫描件。无牌照车辆(含非新车)承保必须同时提供足以显示发动机号码、品牌型号、价格等内容的车辆合格证(或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和购车发票复印件(进口车辆:可提供货物进口证明书(报关单)等),每单必须存有

客户签章的投保单,投保人为个人的可以签名。如有违反,愿意每单处违约金20xx元。

4、涉及保费减少的批改,需提供投保人签章(签名)的申请;对于退保批改,在提供投保人签章(签名)申请的同时,还应将保单正本及前期的相关批单同时收回并附后。如保单正本、相关批单无法提供或丢失,应提供投保人出具的情况说明或由投保人批改申请书中说明情况。如有违反,接受下列处理:

(1)无投保人签章(签名)申请,愿意每单处违约金5000元。

(2)退保批改,缺少保单正本及前期的相关批单又无投保人出具情况说明的,愿意每单处违约金5000元;

(3)伪造投保人申请或虚假手续,愿意每单处违约金10000元。

5、我公司承保交强险时,承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河南省车船税实施办法》、《河南省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足额代收代缴车船税。

(1)我公司及分支机构严格履行随车代收代缴车船税义务,认真做好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承诺足额代收代缴车船税,不随意捏造完税凭证、弄虚作假,不通过修改车辆整备质量、排气量等手段录单。违反规定的,愿意每单处违约金5000元。地市分支机构违反规定的,由地市协会参照该意见进行处理;当地没有分支机构通过机构等形式出单违反规定的,对省公司进行处理。

(2)我公司及分支机构对于已经缴纳车船税的机动车,不再重复代收代缴车船税,但须将其完税凭证号和出具凭证的税务机关名称录入“交强险”业务系统并留存完税凭证原件或影印件。违反规定的,愿意每单处违约金20xx元。

6、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如有违反,愿意每单处违约金5000元。

7、车险电、网销渠道业务不赠送礼品、不赠送保险产品、不支付手续费、不以测算保费抽奖等变相降费形式进行不正当竞争,不在车行或其他渠道场所销售电网销产品、设立销售网点。如有违反,愿意每单处违约金5000元。

8、不签发“鸳鸯保险单”,不开具“鸳鸯保险费发票”。如有违反,愿意每单处违约金10000元。

9、妥善保管与保险中介机构销售车险产品书面协议,以备行业协会自律检查。如检查发现不按协议标准支付手续费的,愿意按照超出金额的10%-30%接受违约处理。

二、切实提高理赔服务水平

10、保险车辆出险后,承诺由我公司查勘定损人员或者我公司委托的保险中介机构、其他同业公司查勘人员进行现场查勘、定损工作,并出具查勘报告及定损单。如有违反,愿意每案处违约金5000元。

11、按照落实《郑州市机动车辆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的需要,我公司在郑州市场设臵的各个快速理赔中心派驻工作人员或委托公估公司处理本公司承保的案件,派驻人员不再兼任本公司的值班及派驻点之外的查勘定损工作。如有一处没有派驻工作人员或没有委托公估公司处理,愿意每处处违约金5000元;因公司原因导致派驻人员工作时间脱岗在30分钟以上,愿意每次处违约金500元。

12、保险车辆出险理赔时,严格按照保险条款中赔偿处理相关规定执行。如有违反,每案处违约金5000元。

13、认真执行《河南省保险行业机动车辆理赔服务基本规范》,提升车险理赔服务质量,如有违反,愿意每单处违约金20xx元。

14、严格遵守我公司向社会公开的服务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每案处违约金20xx元。

15、妥善处理客户投诉,畅通投诉渠道。如因公司原因造成群体上访或社会较大影响的,愿意每案处违约金5000元。

16、不强制指定或变相强制指定车辆维修单位。如有违反,每案处违约金20xx元。

17、如需客户补充提供其他理赔资料的,做到一次性告知。如有违反,每案处违约金20xx元。

18、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如有违反,每次处违约金20xx元。

19、认真执行代位求偿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不推诿扯皮。如有违反,愿意每案处违约金20xx元。

20、认真遵守《河南保险业查勘理赔定损人员管理自律公约》,加强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提升素质和服务水平。如有违反,愿意按照《河南保险业查勘理赔定损人员管理自律公约》接受处理。

三、严格加强财务管理

21、手续费支付严格执行业务“跟单、跟渠道”相关规定。个人必须签订《合同》,销售人员信息完整准确(应注明其手续费收入账号或卡号),且持有资格证、执业证;专、兼业渠道,必须具备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且具备完善的工商营业手续,并签订专、兼业合同(应注明其手续费收入账号)。如有违反,愿意每单处违约金5000元。

22、手续费支付严格执行业务“跟卡、跟帐”相关规定。以财务为支付口径发生的手续费支付事项,手续费支付对象及金额必须与业务系统保持一致。如有违反,愿意每单处违约金5000元。

23、涉及退还保费的,按照以下财务支付方式处理:

(1)批单涉及保费减少的,投保人为单位时,不论投保人是否出具委托书,必须将减少的保费以转账形式转入单位账户;投保人为个人时,减少的保费不支付给投保人以外人员。若投保人发生变更,按原投保人和变更后投保人之间的协议处理。

(2)人民法院根据生效法律文书要求将投保人的批退资金支付至法院账户或其他银行账户的,公司可按照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要求支付批退资金。

(3)保费由国家财政支付的,应将保费批退资金支付至原缴费政府部门同名账户。无财政统一支付账户的,由投保人提供签单证明和财政部门收入账户信息后,支付至相关政府财政部门账户。

(4)批退保费的支付方式仅限于汇款、网上银行等无背书功能的支付方式。如有违反,愿意每单处违约金5000元。

24、支付赔款的,按照以下财务支付方式处理:

赔款应支付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法院生效判决确定支付对象的,按照生效判决执行。特殊情况下,赔款需支付给被保险人之外第三人的,应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完善相应手续,予以支付。违反上述要求,如有弄虚作假的,愿意每案处违约金5000元。

25、各项费用应按照相关规定真实列支。列支不真实套取费用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愿意按照套取费用的1-3倍处违约金。

26、其他非营业外收入、奖励或返还必须据实入帐,不允许帐外收支。如有违反,愿意按虚假金额的1-3倍处违约金。

四、认真履行其他约定

27、我公司承诺按时、准确向河南省保险行业协会报送财产险公司业务统计报表、经营成本综合指标数据以及其它要求报送的数据和相关资料。如未按照时间要求报送的,每延迟1天,愿意处违约金500元;数据错误的,应按要求及时纠正。经查实,属故意报送虚假数据的,愿意每次处违约金20xx元至5000元。

28、我公司承诺积极配合河南省保险行业协会组织的各项检查。如不积极配合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愿意每次处违约金5000元至10000元。

29、我公司承诺积极参加河南省保险协会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如无故不参加,愿意每次处违约金20xx元;迟到一次,愿意处违约金500元。

30、同一保单或理赔案件存在多项违反上述承诺情形的,愿意接受依照就高原则对其中一项问题进行处理。

31、本承诺书自20xx年5月1日执行,原承诺书自行废止。

承诺人:

xx年x月x日

保险公司承诺书范文三:

本人经某某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为保险营销员。本人愿在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活动,愿对下列事项郑重承诺,并承担相应责任:

1、 本人提供的应聘资料(学历、工作经历、身份证明、健康告知等)真实可靠。

2、 本人无犯罪及其他刑事记录。

3、 本人了解并愿意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4、 本人将遵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规范展业,不欺骗客户,不欺骗公司,并在工作中做到:

(1) 如实告知客户的合同权益,准确解释合同条款,

不曲解夸大责任与收益。

(2) 正确指导客户亲笔填写合同 并签字,不代客户签名,不唆使他人代签名。

(3) 在公司规定时间内送达合同正本,并如实告知客户享有犹豫期内撤件的权利。

(4) 如实填写营销员报告书,不作一切欺诈行为。

(5) 在公司规定时间内将保费交到公司,不滞留,挪用和侵占保费、保险金等。

(6) 不为客户回佣。

(7) 不其他保险公司的业务,不从事其他职业。

(8) 不从事《保险合同书》中要求营销员禁止的其他行为。

5、 本人行为如有违以上承诺,公司可随时根据本人于公司所签订的《保险合同书》的有关规定解除该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本人是否曾在其他保险公司任职:是 否 离职手续办理完毕时间:—————————————————————

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本人档案所在地——————————————————————————

保险电销履职报告篇(6)

以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XX公司两会提出的“坚持依法合规经营管控”决策部署,持续完善公司法治企业体系建设,服务“一业为主、四翼齐飞、全要素发力”总体布局,立足于防控风险,着眼于过程管控,及时准确识别公司相关业务领域的法律合规风险,积极稳妥推进风险防控举措,充分发挥法律合规风险控制计划在公司法律合规风险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牢牢守住不发生重大法律合规风险的底线,全面提升公司法律风险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前瞻性。

二、2021年度法律风险控制

(一)人身触电法律合规风险控制

1.控制目标:全面落实触电防治工作主体责任,持续保持实现产权范围内“零触电伤害”,以及产权范围外“零触电赔偿”目标。同时要及时消除因产权分界不清晰、用电检查工作不到位,从而造成的触电人身伤害赔偿纠纷发案的数量。

2.控制措施:一是强化“双零”目标概念,按照“压减存量、遏制增量”的管控原则,将严防人身触电安全理念、责任和措施落实到配电网工程设计、建设改造、运维检修、营销等各个环节。二是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管控机制,联动专业部门,结合公司2020年配网人身伤害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验,持续深入开展配网外部人身伤害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公司隐患实际情况,差异化开展配网人身伤害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通过持续深入治理,消除可能造成人身触电伤害的主要安全隐患。三是加强线路巡视,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用户设备,立即联系相关部门对用户有效送达安全隐患告知书,加强客户侧用电安全管理,并向工信、安检等行政部门报备。在未彻底消除前,采取张贴警示、设置安全围栏等临时措施进行预防。四是结合公司近年触电伤害案件及省公司关于触电防治工作的意见,制定强化触电伤害专项治理工作的方案,梳理公司触电防治工作相对薄弱的环节,对应整改措施,进一步细化触电防治工作过程管控,明确相关部门触电防治工作主体责任,切实降低触电伤害风险,全面做好触电防治“攻坚提升年”工作。

3.控制计划:一是建立触电防治常态化工作机制。组织签定《防治触电人身伤害隐患责任书》,落实防人身触电压降责任制,协同各部门全面开展2021年触电案件压降;二是完成全部警示标识(配电线路附近鱼塘“禁止钓鱼”警示标识、配电线路附近空旷地区“禁放风筝”警示标识、配变台架禁止攀登、站房设备高压危险警示标识、电缆路径标识等)、运行标识(高低压侧杆号牌、变压器运行标识牌、柱上断路器运行标识牌)的补充完善工作,也可使用喷涂方式在运行杆塔3.5米处,易于巡视人员巡视位置进行喷涂;三是定期对各业务部门、各供电所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告知、报备等防治措施抽查,保证隐患排查“三执行、五到位”;四是制作防人身触电宣传教育手册,加强安全用电宣传力度。

责任部门:业务管理部、XX供电所、XX供电所、办公室

配合部门:安监部

(二)供用电合同法律合规风险控制

1.控制目标:严格依据供用电合同管理制度,确保供用电合同自签订至归档全过程规范管理,强化供用电合同基础管理,提升供用电合同法律合规管理水平。

2.控制措施:一是加强营销系统内用户基础档案信息管理,特别是供用电基本情况信息,如用电地址、产权分界点及责任划分、电费信息等,确保营销系统内用户档案与现场、供用电合同内容对应一致;二是严格按照通用制度及公司文件要求,规范供用电合同自签订至归档全过程管理,切实做好电力设施产权登记及供用电合同管理章使用登记,明确产权归属及供用电合同属地管理责任,按季度通报供用电合同合规管理情况;三是建立合同风险管控机制,由业务管理部负责开展公司供用电合同专项整治活动,及时跟进用户运营状况变化,有效降低供用电合同履行风险,全面提升公司供用电合同合规管理水平;四是由业务管理部印发关于供用电合同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细化供用电合同管理要求;五是由业务管理部组织开展供用电合同管理培训,提高基层人员对供用电合同的认识,解读供用电合同关键条款,落实供用电合同各环节规范管理要求。

3.控制计划:一是制定供用电合同治理方案,整合供用电合同存在的风险隐患,对应整改措施;二是按照供用电合同整治核查标准,明确供用电合同管理要求,对照标准核查问题,形成问题清单,逐项整改;三是4-10月不定期进行供用电合同抽检,通报供用电合同管理情况,组织供用电合同专项合同培训;四是计划6月底前,依据供用电合同整治核查标准,完成公司所有高压供用电合同问题治理工作,年底完成所有低压非居供用电合同问题治理工作,全面提升供用电合同管理水平。

责任部门:业务管理部

配合部门:XX供电所、XX供电所

(三)反窃电活动法律合规风险控制

1.控制目标:契合“警企共建”整体环境,依法合规开展反窃电工作,主动深入收集相关证据,稳妥有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2.控制措施: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电力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反窃电管理办法》(国家电网企管〔2019〕841号)要求落实反窃电工作职责、内容范围、警企联合等工作内容;二是将公司全年任务分解,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岗;三是遵循“依法合规、打防结合、查处分离、综合治理”的原则开展反窃电工作,推动公司与公安局签订深化警企战略合作协议书,明确警企联动工作范围及内容,依托安监部设立的公安局驻公司警务室,在涉电犯罪打击、电力设施保护、警企协同服务和其他保障服务方面,进一步深化防范打击涉电违法犯罪长效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保障社会和谐安宁、电网企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3.控制计划:一是业务管理部狠抓提质增效,保持反窃查违高压态势,制定2021年反窃查违任务分解表,加强组织,逐级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并按季度对“反窃查违”进度较慢的情况进行月度通报;二是组织开展高损台区内电力小区摸排整治工作,规范现场检查流程,加强新技术应用,每季度分别完成营销稽查经济成效目标任务的25%、50%、75%、100%,确保反窃查违工作落实到位。

责任部门:业务管理部

配合部门:安监部、XX供电所、XX供电所

(四)劳动争议法律合规风险控制

1.控制目标:严格遵守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劳动用工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劳动用工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确保公司依法合规用工。

2.控制措施:一是根据国网公司最新要求,在2020年已完成在册全民职工劳动合同电子化签约,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二是根据“三项制度”改革岗位竞聘,围绕“人岗匹配、竞争择优、提升质效”的总体目标,通过实施管理岗位人员竞聘上岗,建立管理人员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管理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畅通员工职业发展通道,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三是依据业务外包工作法律风险提示书内容,组织各用工部门签订《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告知书》、《业务外包管理告知书》,规范劳务派遣管理、业务外包管理;四是进一步清理规范不在岗人员,不在岗人员保持只减不增。

3.控制计划:一是以2020年8月1日,劳动合同电子化签约平台正式上线运行为契机,届期完成全民职工劳动合同电子化签约率100%;二是根据2021年岗位竞聘及组织调配结果,及时完成劳动合同信息变更,签订岗位聘任协议书,上报市公司《XX公司职工转岗报备表》,确保劳动合同信息与实际岗位工作一致;三是依据实际情况,依法合规开展公司部分人员的中止劳动合同协议书、自愿解除劳动合同书的签订,以及相关职员的返岗工作。

责任部门:办公室

配合部门:各部门、各供电所

(五)合同管理法律合规风险控制

1.控制目标:加强合同订立过程的管理和控制,做好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确保订立的合同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2.控制措施:严格依照《XX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规定,靠实合同合规管理中业务、监督、归口部门责任。加强合同起草、流转、会签、审核全过程管理,实现经济合同的法律审核把关率达到100%。加强合同履约管理,开展合同倒签等违规自查、督查,倒逼合同签订和履行规范。

3.控制计划:一是将经法系统使用人名单重新确定,密码权限申请全部更新,明确使用人审核各环节职责;二是以合同管理价值体现为主线,以倒逼源头治理为手段,通过合同管理大数据分析,精准发现业务管理中可能存在的出血点和发热点,实现相关业务法治合规风险的超前预防。

责任部门:办公室

配合部门:各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树立主动合规意识,夯实法律合规风险管理

保险电销履职报告篇(7)

(一)严格执行《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二)坚持立足社区、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处理好发展城市金融与农村金融的关系,确保对农村的基本金融支持不断提升。

(三)尊重“三社一行”历史,确保体制改革、机制转换、平稳过渡。

(四)对涉及农商银行经营机制基本框架的内容,暂不能到位的,应制定替代方案,为农商银行今后发展预留调整空间。

(五)保持“三社一行”市场优势,并突破发展瓶颈,促进农商银行跃上新台阶。

(六)深入贯彻经济资本管理、全面风险管理、流程银行建设“三大核心理念”,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在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形成前、中、后台相互支持的流程运行体系,努力打造“科技引领型、管理先进型、资本约束型”银行。

(七)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二、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及职责

(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农商银行的权力机构。

主要职责:

1.审议批准本行的发展规划,决定本行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和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对本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7.对本行发行债券和公开发行股份作出决议;

8.对本行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及变更组织形式作出决议;

9.修改本行章程;

10.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1.审议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行3%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提案;

12.审议本行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13.审议通过董事会对董事的评价结果;

14.审议通过监事会对监事的评价结果;

15.审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董事会

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并对股东大会负责,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和本行的经营决策机构。

主要职责:

1.确定本行的经营发展战略;

2.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3.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4.决定本行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5.制定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风险资本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定本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以及发行债券方案;

7.拟定本行公开发行股份的方案;

8.拟订本行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组织形式方案;

9.审议批准本行重大贷款、重大投资、重大资产处置方案及重大关联交易;

10.聘任或解聘本行行长、董事会秘书,根据行长的提名聘任或解聘本行副行长和财务、审计、合规等部门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

11.决定本行的内部管理机构和分支机构的设置;

12.审定本行的基本管理制度;

13.制定本行章程修改方案;

14.负责本行的信息披露工作;

15.聘任或解聘向本行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16.决定本行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

17.监督高级管理层的履职情况;

18.负责定期评估并完善本行的公司治理状况;

19.对各董事的履职情况作出评价,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20.本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1人。董事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董事任期相同。独立董事在农商银行任职不得超过3年,3年期满,可以连续担任本行董事,但不得再担任独立董事。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法定代表人)。下设战略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薪酬和提名委员会等五个专门委员会,并设置董事会办公室。

(三)监事会

监事会为农商银行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主要职责:

1.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

2.要求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本行利益的行为;

3.对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审计和离任审计;

5.检查、监督本行的财务活动;

6.对本行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审计,指导内部稽核部门的活动;

7.对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质询;

8.对各监事的履职情况作出评价,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9.监事长列席董事会会议;

10.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11.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12.按照《公司法》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讼;

13.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应当由监事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由市国资委派驻,职工监事不少于1名。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非职工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监事会设监事长l人。下设提名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并设置监事会办公室。

(四)高级管理层

高级管理层根据银行章程及董事会授权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对董事会负责,同时接受监事会监督。

高级管理层依法在其职权范围内的经营管理活动不应受到干预。

高级管理层设行长1人,副行长3人。

高级管理层下设业务推进与协调委员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贷款审查委员会和财务审批委员会。

(五)党群组织

农商银行设立党委,由7人组成。设书记1人(董事长兼)、副书记2人(其中1人由行长兼)。

设立纪委。设纪委书记1人(监事长兼)。

群团组织按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工会主席由党委副书记兼)。

农商银行为市管金融企业,领导人员统一由市委进行管理。

三、任期及考核

农商银行领导人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年,党群组织负责人任期按《》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农商银行纳入市市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范围,领导人员实行年薪制。

四、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农商银行内设机构按前、中、后台三个板块共设19个部门:

(一)前台营销服务板块6个部门

1三农业务部

主要职责:

(1)对三农政策进行研究,制定支持三农发展战略;

(2)制定三农业务发展目标和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3)开发三农信贷产品,并组织营销推广;

(4)建立三农金融服务激励机制,并组织考核实施;

(5)制定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

(6)制定三农资金吸存方案,并组织实施;

(7)总结推广全行农村金融服务先进经验;

(8)做好有关三农金融服务报表的统计及上报工作。

2公司金融部

主要职责:

(1)负责根据公司金融业务的发展战略及市场定位,制订全行公司金融业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分解、落实全行金融业务年度经营目标,组织、推动支行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指标;

(3)负责公司金融相关投向分析和市场分析(包括辖属农村市场),研究行业动态,投向分析报告、区域和行业分析报告,用于指导支行拓展城区和农村两个市场,优化公司金融业务的行业结构和客户结构。在发展城区公司金融的同时,确保对辖属农村市场的基本金融支持;

(4)负责建立与政府机构、行业协会、担保公司、大型专业商贸市场管理机构的日常沟通渠道,完善和提升已有的合作模式,获取新的、有价值的项目及市场信息,推动公司金融业务在全行取得板块式的突破;

(5)负责实施公司金融重大个案项目总、支行联动营销;

(6)负责组织、实施银团贷款;

(7)负责公司金融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的建立和管理,组织落实总行级VIP客户的差异化服务和深度营销;

(8)负责全行公司金融客户经理队伍的条线管理,包括建立和维护全行客户经理管理系统,客户经理的准入、评级、培训和考核,同时指导支行管好客户经理队伍;

(9)负责公司金融已有产品的梳理和优化,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的设计、需求发起、营销推广;

(10)负责组织推动支行业务发展部,做好贷前调查和日常贷后检查;

(11)参与面向公司客户的渠道选址,协同支行提出与公司金融业务相关的网点内部功能布局方案,参与公司金融电子银行业务的推广应用。

3个人金融部

主要职责:

(1)负责根据个人金融业务(含个体工商户及农户。下同)的发展战略及目标市场,制定全行个人金融业务发展规划;

(2)负责面向个人客户的全行年度业务指标和营销指导目标的制定、分解、推进及考核;

(3)负责个人金融相关的市场分析,资源配置区域分析,研究同业动态,探索通过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强化对城区和辖属农村市场个人金融服务,在发展城区个人金融的同时,确保对辖属农村市场的基本金融支持不断提升;

(4)负责全行性、批发性个人金融业务合作项目的市场拓展和营销策划,并组织推进项目的实施;

(5)负责制定个人金融中介合作机构和批量业务委托单位的准入、退出与评级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的业务管理与指导监督;

(6)负责制定个人客户端已有业务和产品的梳理与优化,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的设计、需求发起、市场准入管理,参与验收并组织市场推广;

(7)负责制定全行个人客户差异化服务管理标准,组织实施VIP客户关系维护与管理;

(8)负责制定个人金融销售队伍管理制度,并承担总行层面对个人金融销售队伍的管理、等级评定、考核和激励职责,同时指导与监督分支机构对个人金融队伍的管理;

(9)管理网点的对私销售服务功能、销售品种及个人业务范围、销售服务时间、销售服务人员的规划、调整和监督检查;

(10)负责城区网点和农村网点的标准化和差异化销售服务规范,指导与监督分支机构落实实施;

(11)负责网点向销售终端转型的标准化建设,包括网点渠道选址,协同公司金融部、电子银行部和支行提出网点内部功能布局方案,框算年度预算,形成最终方案,并上报审批,通过后组织实施;参与电子渠道的推广应用。

4金融市场部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资金、票据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

(2)负责货币市场产品的交易与管理;

(3)负责固定收益产品的交易与管理;

(4)负责衍生产品的交易与管理;

(5)负责代客业务的交易与管理;

(6)负责全行持有至到期类债券的管理;

(7)负责资金业务资产负债组合管理;

(8)负责提供市场加权利率及存放同业利率的信息,参与制定全行内部资金转移价格和个人理财产品的价格;

(9)负责债券市场走势分析,关注债券发行的相关情况及同业理财产品的情况;负责资金业务的研究与产品开发;

(10)负责票据市场产品的交易与管理;

(11)负责系统内转贴现业务的开展;

(12)协助制定贴现业务营销方案和组织营销全行贴现业务;

(13)负责资金业务风险监控,以及资金业务财务管理与统计分析。

5电子银行部

主要职责:

(1)负责根据全行电子银行业务的战略规划及目标市场,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电子银行业务的市场调查和分析,研究通过电子银行业务改善对城区和辖属农村市场客户结算服务的途径;

(3)负责向银行业监管部门沟通、申请或报备电子银行产品服务的市场准入,以及业务数据的统计、分析和上报;

(4)负责与电子银行业务相关的第三方机构(含省联社核心系统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起草协议,以及业务外包的管理;

(5)发起并管理全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业务建设需求及建成后的升级功能需求;

(6)负责制定电子银行业务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业务章程、管理办法、客户协议等;

(7)负责电子银行业务的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制定电子银行业务的营销方案和计划,对分支机构进行营销指导和支持,并组织对分支机构营销推进和业务考核;

(8)负责农商银行门户网站的运营和管理;

(9)负责组织推进自助机具营销与管理,负责与自助机具功能相关的创新需求发起及市场准入管理;

(10)负责落实电子银行业务的风险管理工作,牵头建立并完善电子银行业务风险控制体系,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风险管理检查活动;

(11)负责自助渠道(含电话、POS一体机。下同)选址;协同个人金融部和支行提出与自助渠道有关的网点内部功能布局方案,并参与决策;

(12)负责电话银行客户服务中心建设需求的发起,建成后的营运管理和升级。

6总行营业部

主要职责:

(1)作为总行对外服务的最重要窗口,做好总行各级领导直接营销成功的大中型客户的维护,提供从公司金融到个人金融的各类服务;

(2)以大中型客户为市场定位,独立拓展市场、营销客户,并为营销成功的客户提供从公司金融到个人金融的各类服务;

(3)作为营销机构,接受总行各类经营指标考核,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指标;

(4)总行与央行、行外同业、下属经营机构的资金清算,总行为下属经营机构处理批量业务。

(二)支撑控制板块6个部门

1风险管理部

负责组织建立和实施本机构风险管理体系,逐步实现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风险的统一管理,与业务部门保持独立。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和解释各类风险管理的政策和制度;

(2)组织对风险管理的政策、制度和流程的执行效果进行检查评估;

(3)研究确定风险识别、评估、监控和缓释方法;

(4)对全行资产质量和风险状况进行监测和分析,并根据风险报告制度进行报告;

(5)负责全行资产质量指标的分解、调整、监控和考核;

(6)负责组织、审查和认定全行信贷资产的风险分类和统筹全行资产减值拨备;

(7)评估业务和产品创新、进入新市场以及市场环境发生显著变化时,给银行带来的风险,对决定开展的业务,制定明确的风险管理政策和制度;

(8)规范全行抵债资产管理,负责支行权限内抵债资产的报备和超支行权限抵债资产的审批;

(9)负责呆账核销及不良资产的诉讼管理,组织指导全行资产保全工作;

(10)建立风险管理工作的考核机制,设定合理的考核范围、内容、标准和方法,将风险管理考核纳入经营管理综合考核之中;

(11)根据风险评估和考核,负责全行授信业务的制度安排;

(12)负责全行风险信息的收集、统计和分析;

(13)负责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4)牵头推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

2信贷审批部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并解释全行授信业务制度办法;

(2)负责制定授信审查的基本资料要求、客户评价的基本要点和准入政策,制定统一评审标准;

(3)根据业务风险程度制定和执行相应的合理授信业务流程;并确定相应的授信前调查和授信后监控检查职责内容;

(4)负责在授权范围内对支行提交的各项表内、外授信业务进行评审、审批;

(5)建立客户统一授信、防范多头授信、关联性授信和集中授信风险制度,并负责在全行的执行;

(6)承担总行授信审批档案的保管和支行授信审批档案保管的检查、落实责任;

(7)负责对支行授信审批工作的检查指导;

(8)负责全行授信业务的信息统计、分析;

(9)负责总行贷审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协助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

3合规管理部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并执行风险为本的合规管理计划,识别、评估和监测合规风险,定期向高级管理层提交合规风险评估报告;

(2)持续关注法律、规则和准则的最新发展,准确把握法律、规则和准则对商业银行经营的影响,及时为高级管理层提供合规建议,为产品研发提供合规与法律支持;

(3)负责与监管机构保持日常工作联系,跟踪和评估监管意见和监管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

(4)负责统筹全行规章制度建设规划,对规章制度进行合规性审查,组织全行规章制度的梳理和维护;

(5)负责合规与法律培训,解答合规与法律咨询,组织全行法制宣传教育;

(6)负责对合同文本等法律文书进行法律审查,统筹管理全行格式合同文本;

(7)负责归口授权管理及法律文书签署;

(8)负责统筹管理全行民事诉讼(仲裁)案件,对非贷款类民事诉讼(仲裁)案件进行指导和管理,对疑难、重大案件提供法律支持;

(9)负责归口全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为全行专利、注册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法律咨询、维权保护,负责专利、商标机构的聘请;

(10)负责统筹全行外聘律师管理工作,负责全行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管理工作。

4计划财会部

主要职责:

(1)负责定期监测和报告资本状况,根据全行资本管理战略,配合业务发展计划,建议和实施资本筹集、利润分配方案等,综合运用各项资本管理工具,保持资本充足和优化资本结构;

(2)负责组织编制全行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并向各业务条线和分支机构分解年度经营计划指标;负责全行经营状况的分析和计划执行控制,及与同业的跟踪比较;负责各分支机构年度经营效益的考核评价;

(3)负责建立完善全行成本管理体系,组织制定成本核算和控制流程;负责全行各项资产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的定价管理,制定全行内部资金转移价格;

(4)负责制定全行会计业务制度,组织实施新会计准则;

(5)负责制定全行统计制度,组织协调向有关监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向行内相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

(6)负责全行会计报表(业务状况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的编制和报送;审核对外披露财务信息;

(7)负责根据国家的财税政策制定财务管理方针、政策、以及相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健全全行财务管理体系,保证各项制度的有效贯彻和执行;

(8)负责按照财务核算流程,实施财务核算的各项制度,负责全行集中采购物资的审核,对外股权投资的管理;负责总行日常财务核算,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年度决算工作;

(9)负责全行税务的统筹管理,对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税务事项进行协调,筹划和管理;

(10)负责对分支机构财务、委派或主办会计的专业指导和管理,负责相关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核准;

(11)负责总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5营运管理部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全行各类产品的会计核算办法,参与产品流程的确定和验收;

(2)负责全行人民币支付结算管理与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包括结算业务准入、变更与退出的管理、结算渠道的建设与管理、结算类产品功能需求的提出并参与开发和验收);

(3)负责全行人民币结算类中间业务的管理;

(4)负责全行现金库房的管理及日常出纳工作管理;

(5)负责全行重要空白凭证、客户预留印鉴、印押(压)证等的归口管理;

(6)负责全行业务印章、印模、票据样本、货币票样、重要业务机具的管理;

(7)负责全行反洗钱工作管理及数据报送;

(8)负责全行银企对账工作的管理;

(9)负责全行会计业务操作风险的管控,及组织全行会计结算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辅导;

(10)负责分支机构的营运管理工作的专业指导和考核;对分支机构相关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核准。

营运管理部辖属风险预警监测中心职责:

(1)负责制定本行风险预警监测相关业务规章制度、操作细则;

(2)负责会计业务的重点监督检查、风险预警监测和权限业务合规性审查的统一管理和协调;

(3)负责实施会计业务的质量管理,对质量监测情况进行定期分析、研究及改进。

营运管理部辖属现金中心职责:

(1)负责统筹规划全行金库的总体布局与建设,指导支行简易库房的建设与管理;

(2)负责领解现等业务指导和管理,在确保现金支付的前提下,合理调节库存现金头寸,提高现金综合运用率;

(3)负责自助机具的远程监控、离行式自助机具的集中补钞和集中核算;

(4)负责有关现金服务业务的开发、制度建设、操作风险管理;测算业务成本,合理确定现金服务产品价格。

6信息技术部

主要职责:

(1)负责根据全行发展战略、市场定位和年度计划,统筹全行信息技术平台的规划和实施,制定全行信息技术平台软件和硬件设备的规范与标准;

(2)负责系统化梳理、整合并持续改进完善全行信息技术平台体系,对全行信息技术平台引入、整合、改造、升级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系统性能改善和操作流程优化的可行性方案;

(3)负责根据其他部门提交的需求分析和设计报告,进行应用软件开发,实施系统测试和性能测试,配合做好应用软件的功能测试和应用推广;

(4)负责全行信息技术平台软件和硬件设备的运行与维护,保障全行应用系统的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

(5)负责汇总、拟定和执行总行信息技术平台开发的预算,确定全行信息技术平台软件和硬件设备的规格与型号,配合制定和选择与软件、硬件设备相关的厂商策略和商务运作;

(6)负责总行、支行的信息技术应用管理,包括配套建设、技术支持等;

(7)负责制定全行的信息技术安全整体规划和策略,建立有效的信息技术安全体系和风险控制规程;

(8)负责落实质量管理体系,跟踪国内外金融信息技术应用动态,逐步形成以客户为中心的数据集中化、业务电子化、管理信息化的信息技术支撑平台。

(三)后台监督保障板块7个部门

1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全行会议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安排全行性工作会议、行务(扩大)会议、行长(专题)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

(2)负责建立健全全行公文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做好全行发文、收文和签报的流转工作;

(3)负责建立健全全行督办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对年度重点工作、行领导批办事项、行长(专题)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等进行督办;

(4)负责建立健全全行行务信息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组织采编全行性信息刊物,建立和管理内部信息概览网站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协调联络和信息报送工作;

(5)负责管理全行行政公章和主要负责人名章,指导、监督其他印章管理;

(6)负责管理全行行政档案,指导、监督其他档案管理;

(7)负责建立健全全行保密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组织确定全行秘密事项;

(8)负责建立健全全行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承办上级部门转办的来信、来函,受理客户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9)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全行服务管理工作规划、营业网点规范服务标准和检查办法,对分支机构年度服务工作进行考核,处理对服务质量的投诉;

(10)负责联络、安排行领导重要外事接待;

(11)负责全行的对外公关宣传工作。

2人力资源(组织人事)部

主要职责:

(1)根据全行人力资源战略,负责统一规划、协调和管理全行人力资源,不断完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

(2)负责制定全行干部人事管理、劳动用工、薪酬福利、员工招聘、人员调配等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规章制度和政策,并组织、推动各单位进行贯彻落实;

(3)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全行人力资源规划;

(4)负责组织实施总行部室、分支机构绩效考核及收入分配工作;

(5)负责总行部室、分支机构内设部门及人员编制的归口管理;

(6)负责总行党委直管干部的选拔、考核、任免,以及相应的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7)负责全行劳动用工、薪酬福利、人员招聘与调配、人事档案、职称、员工出国(境)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8)负责对全行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9)负责全行员工培训工作的统一规划、计划、协调和管理。

(10)负责全行党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3安全保卫部

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公安部门、监管机构对银行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精神和要求,落实各支行与总行签订的治安保卫承包责任制工作,组织和推动全行“三防一保”工作的全面落实;

(2)负责制定全行安全保卫的各项规章制度,指导、监督和检查各单位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的情况;

(3)负责建立健全全行人防、物防、技防工作的运作体系,观察监控设备的运行状态,做好监控系统和报警系统的维修、维护、保养等,组织开展对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确保全行安防设施的正常运转;

(4)负责与上级监管机构及公安、消防和保安押运公司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

(5)负责维护全行的安全生产环境和工作秩序,协同处置行内违法、违纪案件,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6)负责全行的消防安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日常检查,确保全行消防设施的正常运作,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7)负责对全行金库、营业网点、自助银行安防设施施工图纸的审核、建设方案的评审、施工期间的监督,按时通过公安机关的合格验收;

(8)负责全行金库、营业网点和其他要害场所的守卫工作,以及守卫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4党群工作部

主要职责:

(1)负责全行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工作;

(2)负责全行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工作经验;

(3)负责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内创优、评优活动;

(4)负责全行工会建设和管理工作;

(5)负责全行团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6)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工作;

(7)负责全行危机攻关管理。

5纪检监察室

主要职责:

(1)负责检查本行工作人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2)负责开展执法监察工作,针对执法监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或领导提出建议,下达监察建议书;

(3)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以及申诉、检举和控告,对来信来访、申诉、检举和控告的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和答复工作;建立举报工作档案,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4)负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查处违规违纪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5)负责受理本单位管理权限内的工作人员及监察对象不服党纪和行政处分的申诉,并进行复议、复查和复审、复核;

(6)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

(7)抓好纪检监察干部的自身建设,有目的、有步骤地组织开展业务学习、培训工作,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与业务素质;

(8)负责本行纪委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以及本行纪委文秘、会议、机要和档案管理工作;承办上级纪委和本行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6审计部

主要职责:

(1)负责根据国家经济、金融方针政策和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拟定本行内部审计章程、中长期审计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经董事会批准,并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组织实施全行内部审计工作;

(2)负责根据内部审计章程,制订内部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和内部审计程序;

(3)负责定期向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主要负责人和监管部门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4)负责定期对全行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价;

(5)负责定期对全行风险状况的真实性和风险识别、计量、监控程序的适用性、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价;

(6)负责定期对全行业务经营的合规性、会计记录的可靠性、财务报告的准确性、经营绩效的真实性实施审计和评价;

(7)负责定期对全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开发、运行和管理、维护情况进行审计和评估;

(8)负责按内部控制要求对全行各经营单位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和经济责任实施审计;

(9)负责组织开展内审人员的培训,督促内审人员严格按照审计方案、程序和方法开展审计和后续审计工作,监督整改情况;

(10)负责牵头全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

7总务部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全行固定资产和后勤保障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行产权房及其他固定资产的管理、调配和处置;

(3)负责总行的总务、会务、接待和物业管理工作;

(4)负责全行集中采购物资的招投标和采购,总行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日常管理;

(5)负责分支机构营业用房和总行其他办公用房购置合同及租赁合同的签订,以及日常维修、后勤勤杂人员用工管理等物业管理工作;

(6)负责管理总行和分支机构工程项目,牵头协调网点建设立项至开业期间的跨部门事宜。

保险电销履职报告篇(8)

一、确保财产物资安全完整的内部会计控制方法及其运用

(一)职务分离控制

1.货币资金业务。审批人员与负责收付业务的人员、负责记账的人员分离;出纳人员与负责银行对账的人员、负责资金清查的人员分离;出纳人员不能编制收付记账凭证,不能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及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现金支票、印鉴由不同的人员保管。

2.采购与付款业务。采购员与请购员、采购计划审批员、保管员相分离;由独立于采购、会计、仓储部门的验收部门负责采购货物的验收。

3.销售与收款业务。销售人员与授权批准销售的人员、收款人员分离;货物保管部门与装运部门分离;负责货币资金账与主营业务收入账的人员分离;负责处理坏账的人员不得负责坏账的审批,也不得接触应收账款的处理。

4.生产业务。主要是领料人员和审批人员相分离。

5.存货业务。采购人员与验收、保管及计划审批人员分离;保管人员与存货的会计记录人员分离;盘点人员由负责保管、记账和独立于保管、记账职务之外的其他人员共同组成。

6.投资业务。投资申请人与审批人分离;经办人与出纳人员、投资核算员分离;证券业务的执行人与记录人、保管人分离;证券的保管与接触至少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控制。

7.固定资产业务。资产的请购或承建审批人与请购或建造要求提出者分离;资本预算的复核审批人独立于资本预算的编制人;资产的验收人与采购或承建人、款项支付人在职务上分离;资产使用人或保管人与记账人员分离;资产报废的审批人与报废通知的编制人分离。

8.担保业务。受理担保业务申请的人员与负责最后核准担保业务的人员分离;负责调查了解被担保企业经营与财务状况的人员与审批担保业务的人员分离;拟订担保合同人员与担保合同复核人员分离;担保责任的记账人员与担保合同的核实人员分离;担保合同的订立人员与负责履行担保责任垫付款项的支付人员分离;履行担保责任垫付款项的人员与付款的人员分离;记录垫付款项的人员与担任付款业务的人员分离;审核履行担保责任、支付垫付款项的人员与负责从被担保企业收回垫付款项的人员分离。

(二)授权批准控制

1.货币资金业务。货币资金的收付业务应有适当的授权控制,特别是资金的支出应有审查批准程序,所有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终止都应经过批准。货币资金的各项业务均应由主管领导授权或审查批准后才可办理,经办人员须在反映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上签章,建立报销审批审核制度。送交财会部门前,采购合同、付款结算凭证、收款结算凭证、支出单据以及支票使用,须经主管部门领导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审批。

2.采购业务。企业材料的采购要严格按照材料采购计划的安排,严格控制无计划的采购,计划要经专门人员审批后方可作为材料采购的依据。严禁采购人员在未获批准前进行任何采购行为。

3.销售与收款业务。对销售业务的授权批准主要有两部分内容:一是常规的销售条件,如对销售价格规定其上限与下限,并对销售价格、销售折扣、销售数量、付款方式等进行授权审批;另一部分是赊销的批准,建立客户信用评估、授权机制,审批信用额度、信用期限和销售合同,并设专人负责审核信用政策,实行动态管理。应收账款的催收责任落实到每位销售人员,坏账的处理由被授权的人员进行。

4.生产业务。主要是生产指令、领料单和工资的授权批准。

5.投资与筹资业务。所有的资本交易事项,如股本交易的股票登记、发行、增资或减资等,都必须由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审批与授权,企业的其他任何行政管理部门无权自行决定股本交易事项;最高管理机构制定举债政策及内部批准程序;对筹集的资金进行投资时,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决策后授权财会部门执行;偿还负债时,要有正式的授权审批程序。

6.固定资产与工程项目。固定资产的增加、减少均须经授权批准;采购、计划、资产退出、折旧计算等应有必要的申请报批程序,须经主管人员或管理当局批准后方可实施。固定资产购置计划(预算)只有经过董事会等高层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由管理当局对设备采购合同审批、固定资产报废审批等进行书面认可。企业资本性预算只有经过董事会等高级管理机构批准方可生效;所有工程项目的立项和建造均须企业管理者书面认可。

7.担保业务。在担保业务发生之前,担保业务须经过审批,未经审批不得签订担保合同;担保责任、担保标准、担保条件等必须经过审核批准;为被担保企业履行债务支付垫付款项必须经过审核批准。

(三)财产保全控制

1.货币资金业务

出纳员每日清点库存现金并与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稽核员或其他非记账人员核对现金日记账和相关明细账、总分类账是否相符;由财务部门主管、审计人员和稽核人员组成清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清点库存现金,核对现金日记账,检查账实是否相符。

2.采购与存货业务。主要为建立并严格执行定单控制制度、材料及库存商品出入库控制制度、严格的出门证管理制度。

3.投资业务。有价证券必须存入保险箱,并进行明细登记。定期盘点有价证券,并与明细记录核对,视其是否相符。持有股票的数量,单位账面记录应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实有数核对。

4.固定资产业务。主要为建立并严格执行卡片管理制度、盘点制度、严格的退出制度。

(四)风险控制

1.筹资与投资业务。在筹资与投资业务中的风险控制主要是指财务风险控制和投资风险控制两类:

(1)财务风险控制。财务风险又称筹资风险,是指由于举债而给企业财务成果带来的不确定性,或对企业自有资金的盈利能力造成影响,或使企业陷入财务困境甚至破产。这种风险的大小受借入资金占自有资金比例的影响,因此对财务风险的控制,关键是要保证有一个合理的资金结构,这是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重要环节。

(2)投资风险控制。单位应当建立规范的对外投资决策机制和程序,通过实行重大投资决策集体审议联签等责任制度,加强投资项目立项、评估、决策、实施以及投资处置等环节的会计控制,重视投资期间的监控,根据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原有的投资计划,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应收账款业务。应收账款一旦形成,企业就必须考虑如何按期足额收回的问题。对该项应收账款的运行过程进行追踪分析,重点要放在赊销商品的变现方面。企业要对赊购者今后的经营情况、偿付能力进行追踪分析,及时了解客户现金的持有量与调剂程度能否满足兑现的需要。应将那些挂账金额大、挂账时间长、经营状况差的客户的欠款作为考察的重点,以防患于未然。必要时可采取一些措施,如要求这些客户提供担保等来保证应收账款的回收。

二、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的内部会计控制方法及其运用

(一)会计系统控制

依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单位应制定适合本单位的会计制度,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保管和会计工作交接办法,实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

(二)充分的凭证记录控制

充分的凭证记录控制虽然没有在基本规范中涉及到,但它是现代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重要因素,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载体,也是其他控制形式的有效保证。该方法应具体运用到货币资金业务、采购与付款业务、销售与收款业务、生产业务以及担保业务等经济业务中。

(三)预算控制

各单位加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考核等环节的管理,明确预算项目,建立预算标准,规范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及时分析和控制预算差异,采取改进措施,确保预算的执行。

(四)内部报告控制

单位应当建立对货币资金业务的监督报告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并向高级管理层汇报,加以纠正和完善。

(五)电子信息技术控制

运用电子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内部会计控制系统,减少和消除人为操纵因素,确保内部会计控制的有效实施;同时要加强对财务会计电子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

三、完善我国内部会计控制方法的几点思考

(一)内部审计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AICPA规定了内部会计控制内容包括“交易授权和批准系统、会计记录、报告职责与资产的保管、经营职责分离、实物资产控制以及内部审计”等。我国《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中,不仅列举的八项内部会计控制方法中没有包括内部审计,而且通篇均没有提内部审计。

(二)尚未建立内部会计控制评价体系

对内部会计控制监督检查,这方面国外的一个新趋势是实行“控制自我评估”。目前我国已制定和出台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这方面的内容尚未作为主要部分予以重视。而只有建立一套完善的、符合实际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评价指标体系,内部会计控制方法在实践中才具有现实的可运行性与有效性。

(三)缺乏配套的具体惩罚措施

美国国会1977年颁布的《反国外贿赂法》规定:所有的企业应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要达到《审计准则公告第一号》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四项指标,否则,可被罚款1万美元和5年以下监禁。这些具体的惩罚措施有力地促使企业管理当局重视并加强内部控制,从而促进了内部控制的发展。

参考文献

保险电销履职报告篇(9)

供用电合同是供用电双方就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协商一致形成的规范的法律文书。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作为电力经营中的重要一环,对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在现实工作中,不少供电企业有的还未认清合同的重要性,有的虽已意识到其重要性,但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供用电双方出现的诸如违约责任、合同争议等一些实质性法律问题不能得到妥善解决,使供电企业不得不承担一系列的法律风险。

一、当前形势下,供用电合同存在的法律风险

供电企业作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主体,在经营过程中,以供电人身份与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合同的法律风险与供电企业的经营活动息息相关。当前形势下,供用电合同存在的法律风险表现在:

1、电力立法严重滞后导致电费回收风险

供电企业为国有企业,电费作为供电企业的经营收益,属国有资产。电费一旦不能按供用电合同约定有效回收,将使国有资产受到流失。履行回收电费职责的部门将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目前由于部分电力相关法律条款已不符合实际要求,可操作性差,给供用电合同的正确签订和履行带来巨大障碍。

2、合同条款的不规范

合同条款应全面、具体、无歧义,条款间应相互衔接,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将法律风险降到最低。企业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的最基本条款,如标的、数量、价款、等均能具备,但往往对其他重要条款,如:履行期限、履行方式、风险转移、保密、不可抗力、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式、合同生效时间、合同目的等等,要么欠缺、要么约定不明确。有的供用电合同用户的名称不全或不规范,用电地点条款空白;有的用户对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但在供用电合同中却没有其应承担相关义务条款;有的供用电合同干脆简单地约定"按照合同法执行"、"按照供电营业规则执行"等,无法涵盖复杂多样的实际情况,缺乏针对性;甚至把切实维护电力企业自身利益、确定用户责任的条款划掉,出现这样的欠缺都会给后期合同履行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

3、合同履行中的风险

一个合同的履行往往存在一个过程,期间需要合同双方或者多方的配合,这固然需要在合同中详细地约定相关细节,但更需要合同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合同的约定及时恰当地做出补充或修改。由于供电关系一旦确定,一般情况下将会保持连续的交易状态,而用户自身用电情况的变化是绝对的,包括用电主体、用电性质、用电地点、用电容量、用户履约情况等等都会发生变化。这些变化都应体现为供用电合同的变更(解除),但是长期的管理习惯造成电力企业的营销人员通常只重视用电业务的调整变化,而往往忽略对书面用电合同条款的相应变更。这就给企业的运营带来不确定的法律风险,电网经营企业将无法准确地掌握自身对供用电合同义务的履行是否完全与适当,也无法准确地了解用户权利义务的履行情况。

4、员工风险意识的薄弱

供用电合同的风险最主要还是来源于企业内部员工风险观念上的欠缺。部分电网经营企业在以往垄断经营过程中形成了强烈的交易优势心理,这种优势心理使得部分员工缺乏基本的风险意识,对社会信用体系缺失的现状认知不足。主要问题包括轻信心理;工作草率、不负责任甚至渎职;内部管理疏漏,规避内部制度等等。

二、防控供用电合同风险的几点建议和思考

如何能最大限度降低和减少企业营销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实现合同风险可控在控,笔者认为提高对供用电合同作用的认识是最迫切的。只有增强契约意识,才能在业务报装过程中切实加强供用电合同签订制度的执行:

第一,积极开展营销风险防范与管理工作,强化对营销风险的辨识、分析和应对管理,及时防范、化解和控制各类营销风险,建立全面的营销风险防范体系,为企业创造价值、促进经营目标的实现。一是确保将营销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二是确保企业内部特别是内部上下级营销之间实现真实、可靠的信息沟通。三是确保电力营销与服务工作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四是确保有营销相关制度和为实现营销目标而采取重大措施的贯彻执行,保障经营管理的有效性,提高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降低实现经营目标的不确定性。五是确保企业建立针对各种营销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保护企业不遭受重大损失。

第二,健全供用电合同管理机制,做到"三个到位",确保合同修签工作正常开展。 一是完善体系,认识到位。首先应建立完善的人员体系,供电公司应设置专职供用电合同管理专责岗位,建立供电公司供用电合同管理的人员体系,做到专人负责,执行到位。其次是完善健全的制度体系,供电公司应进一步明确各级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工作标准,完善合同分级管理模式,统一合同管理台帐、报表、档案的管理标准,明确合同存放地点、档案盒外观、标签格式等要求,专变用户合同与其原始档案一同存放,一户一档,居民合同按台区、线路集中存放,做到查阅便利、快速,实现供用电合同的规范化管理。二是落实责任,措施到位。供电企业应分解供用电合同修签任务,落实签订和会签责任,具体落实到各单位、各部门、责任到人,形成"人人重合同,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是正视困难,工作到位。由于供用电合同签订和修改牵涉精力多、难度大,开展起来确实面临很大困难。在实际工作中,应以"三多"手段来解决工作中的困难,一是多沟通;二是多宣传;三是多联系。

保险电销履职报告篇(10)

(一)董事会工作良性运转

(二)行政管理,履行助手职能

1、在董事长、总经理的指导下,完成了向陈xx省长、蒙启良和王江平副省长的汇报材料;编写了“百千万工程”汇报材料,并发送给发改委、经信委、省内多家媒体;组织编写了半年工作总结及向集团职能部门调研需要的各项汇报材料。

2、严格公司各类发文管理,按时审阅每期《安全生产调度会纪要》。

3、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管理公司印章,有效控制印章使用风险。

4、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管理和使用由专人负责,做到了用途不清、权责不明不出门的管理。

5、收取上级部门各项公文,及时传达到相关单位,跟踪执行情况,有效发挥了公司内外的桥梁纽带作用。

6、合理有效地安排会议室,做好会前准备及会后总结,使各项会议能够有序、高效召开。

(三)基础管理,助推有序经营

1、加强内部控制。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组织制订了《外协单位管理办法》、《零星工程管理办法》、《发票管理办法》等制度,《销售管理制度》在完善中。

2、加强基础管理考核。促进经营绩效提升。升级完善了《基础管理考评实施细则》,组织宣贯外协单位学习。每月召开一次基础管理考评会,并通报。

3、持续推进“6S管理”。规范了来宾停车位和车辆定置管理,及时查处通报违规停放,车辆停放更加有序。

(四)量化考核,强化结果导向

今年采取“3+X”的指标模式,将产量、消耗、利润指标与部门关键职责和年度主要工作相结合,与各二级单位签定目标任务分解责任书,每月召开一次目标量化考核会议,形成目标量化考核专题请示,并以此作为薪酬发放的依据。将“员工正能量”凝聚到公司目标上来,使员工与公司发展息息相关,促使企业与员工形成利益共同体,为完成2014年生产经营任务作出了积极地贡献。

(五)数据管理,服务领导决策

企业管理是数据管理。我们运用“大数据”理念,把企业运营的海量数据通过高速的采集、整理、分析、挖掘,从大容量的多样数据中经济地提取价值。

1、建立了数据报表体系,每月向市统计局、工信局、集团企划部报送各类统计报表,并为各项汇报材料提供数据、图表及分析,用数据体现公司最真实的现状。

2、每日跟踪《物料投入产出对比表》,形成“到岗就算算”的工作模式。每周一将上周投入产出表发送给公司领导;每月更新《可控费用发生情况表》,帮助领导及时把握生产经营状态。

3、升级产量、供应、销售、物流等内部报表,设计企业运营数据报告、财务管理、销售统计分析、汇票管理工具,提升数据整理、分析、挖掘能力。

4、数据质量是企业实现卓越经营的一个重要保障。组织建立数据报告体系的培训,为形成真实、准确、完整的数据报告服务。

(六)信息管理,护航生产运营

2、视频监控系统是企业管理提升安全技防能力的内在需要,更是企业实现信息化和工业化战略共生耦合的载体。将视频设备完好率列入量化考核,并作为部门效能监察项目。视频维保费用比2012年下降了xxxxx元;视频设备维护分ABC等级管理;视频完好率从85%升至98.04%,预计11月底视频完好率100%。成功实现了PC终端授权监控,也实现了从“看不见”到“看得见”的转变,从“看得见”到“看得清”的升华。

(七)法律事务,规避潜在风险

1、严格履行合同评审职责,将风险消弭于萌芽状态。

2、跟踪并反馈合同执行情况,为合同的续签及改签等提供建议,提前规避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3、负责牵头瓮马高速施工高度危险作业至高压线路断电导致的侵权纠纷起诉及起诉前调解工作,合理维护公司的最大利益。

4、为推进合同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传递先进的合同管理理念,组织召开了两次合同管理例会,邀请外聘法律顾问对合同履行中存在的情况进行点评交流和案例分析,将“合同风险”列入“风控体系”重要内容。

(八)后勤保障,措施得力

后勤工作树立“保障有力、服务到位”的后勤工作理念,强化保障和服务两项任务,牢记安全和卫生两个重点。

1、加强员工食堂管控

(1)每季度做一次食堂问卷调查,收集汇总员工意见,协调食堂不断改进膳食结构、变换花样、丰富菜品,满足员工不同层次的就餐需求。

(2)强化食堂主要食材质量控制,公司主导采购大米、油品,切实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焦点问题。

(3)充份发挥摄像头的作用,食堂操作间视频监控后厨卫生,取食物处视频推进光盘行动。

(4)改善食堂卫生环境,清洗抽油烟机、粉刷食堂内墙、清洗窗帘等。

2、员工住宿

二、存在问题 亟待提升

(一)团队缺少“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需推进导师制,加强人才培养。

(二) 员工“吃住行”三件事亟待加强,如员工食堂菜品质量、员工宿舍配套设施质量、交通车和公务车卫生等。

(三)数据分析、数据挖掘不够。应将企业运营(产供销、人财物等模块)的大量数据,适时采集、分析、挖掘、提取价值,最终形成真实、准确、完整的数据报告,洞见数据背后的商业价值,从而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企业管理方面。一是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合规管理、风险管理、流程管理、缺陷管理等;二是提升精益生产、设备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团队建设等领域的管理水平;三是组织升级完善操作手册、检修规程;四是用好基础管理考核工具,促进企业形成良好的精神风貌,提升企业凝聚力;五是进一步加强目标量化分解考核,依据“集团考核指标”相应调整“公司共性考核指标”;六为发挥销售人员潜能,将市场开发部打造为公司的“创利中心”,需重新设计、签订考核责任书;七是助推公司加强数据收集、数据分析、数据挖掘、数据变现、数据报告管理工作,推进数据报告体系建设;八是协同完成十年顶层设计的煤化工发展规划;九是筹划引进战略投资,积极推进“混改”工作。

(二)法律事务方面。一是加强合同履约管理,建立大宗原料、备品备件供应商淘汰管理机制;二是认真贯彻《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用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定期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三是规范和加强网络舆情管理,为营造健康发展环境,维护企业形象,教育引导员工不得在网络媒体企业营销以外的商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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