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工作经验总结汇总十篇

时间:2022-09-30 20:58:28

法治建设工作经验总结

法治建设工作经验总结篇(1)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第五个五年规划》(襄建〔2006〕136号)确定的内容,认真总结和评价全市建设系统“五五”普法工作成效,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为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依法行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检查验收内容和重点

《**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及与本行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工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的开展情况;依法治理工作尤其是法治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创新情况以及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具体检查内容参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以下简称《指导标准》)。

三、检查步骤和时间安排

检查验收工作从2010年4月开始,4月底前完成内部自查、5月份迎接市级检查验收,6月份以后迎接省建设厅检查验收。

(一)准备阶段。4月上旬,市建委制定《全市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建设局、委属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检查验收方案和措施。

(二)自查阶段。4月中旬,各县(市)区建设局、委属各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自查,自查工作要逐个单位、逐项内容进行,避免漏检或缺项。4月20日前,各县(市)区建设局、委属单位将自查情况和五年工作总结报市建委法规科。

(三)检查验收阶段。4月底前,市建委将组织检查小组,完成委属单位的检查验收工作。市建委根据各地自查抽查情况,写出总结报告,报省建设厅和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评比表彰阶段。结合检查验收及时发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典型,整理事迹材料,筛选拟报上级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表彰工作做好准备。对先进典型,市建委将积极向省建设厅和市普法领导小组推荐。

四、基本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检查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县(市)区建设局、委属各单位要一定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把总结验收工作落到实处。

法治建设工作经验总结篇(2)

《纲要》颁布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及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法治江苏建设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初步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各方齐抓共建、社会整体联动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依法执政的理念不断增强、执法行为日趋规范、公众法治意识日益提升、县域法治化进程明显加快,人民群众通过法治惠民工程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利益,保障和促进了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受到中央有关部委的充分肯定。

正确把握法治建设大方向,遵循和彰显了法治的本质要求。坚持按照党中央“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据省委《法治江苏建设纲要》,紧紧抓住规范公共权力、维护公民权利这条法治主线,突出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法制教育为重点,以办实事、求实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迫切的实际问题为着力点,积极实施法治惠民工程。

总体思路明确,工作路径清晰。一方面,循序渐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乡镇(街道)、法治县(市、区)直至法治城市创建活动,不断拓展法治创建的覆盖面;另一方面,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建设法治宣传阵地和主题公园、文化广场、法治一条街等等,发挥法治文化的滋养作用,营造法治氛围。

各方良性互动。注重统筹协调。全省法治建设工作保持了系统性,体现了整体性,在把握宏观协调,促进均衡发展的同时抓住工作重点。通过组织实施一系列重要活动,指导推进重点工作的深入开展。工作规划覆盖面广,重点活动着力点准,以点带面、以点促面,推动全省工作的开展。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坚持法治惠民,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实际问题。在工作实践中积极推进法治惠民工程,始终坚持维护公民合法权利。在解决行政诉讼难问题上,全力推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切实解决“告官不见官”的问题。现在全省市、县两级行政诉讼中,涉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已达80%。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进程中,把完善村(居)委自治作为立足点,保证基层群众民利。目前,全省已有55个村被表彰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929个村(社区)被表彰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动企业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落实用工合同、保证“五金”到位,完善职工权利保障机制。

不断总结推广先进典型,以典型推进工作、引导发展。几年来,我们鼓励探索、鼓励创新,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总结推广了不少好经验好做法,如南京法治惠民、泗阳合力推进、江阴法治文化、泰州执法评议、如皋干部述法等。2009年是法治江苏建设工作探索最活跃、活动最密集的一年,不仅推广了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和无锡法治城市创建试点经验,而且认真总结了连云港创新乡镇街道和村级法治建设工作平台组织网络、睢宁县委推进依法执政、高邮组建县级法治建设中心、太仓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组织有效衔接与良性互动、溧阳基层民主自治、淮安六大维权中心等做法和经验。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法治江苏建设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广泛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全面落实法治惠民工程,切实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法治,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大力推进公正廉洁司法。在继续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法制宣传三项工作重点的基础上,着力推进司法廉洁公正。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以《关于深入推进公正司法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依据,以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提高执法公信力为着力点,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不断巩固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果,提高公正规范执法水平,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全面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法治建设必须把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化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战略导向。研究制定《关于全省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真正把法治文化建设融入到文化江苏建设战略之中。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法治江苏建设中的指导地位。广泛开展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继续普及新颁布及与公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适时组织研讨活动,进一步增强对法治实践的理性思考。发动和依靠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法治实践和法治文化活动,创作一批法治文化精品。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因地制宜地建设一批有特色、受欢迎的法治主题公园、文化广场、一条街等,以营造法治氛围。

全面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以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为主导、以基层系列法治创建为基础、以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示范点创建为支撑,全方位构筑覆盖全省的区域法治建设载体。法治城市创建工作的重点是全面启动、全部推开,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重点是提升水平,在提高质量、增强效果上下功夫。要认真开展法治城市考评指标体系调研,研究制定符合法治内在要求和城市发展规律、具有江苏特色的法治城市创建考核指导标准。组织新一轮法治县(市、区)创建考评工作,推出一批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典型,推进县域法治化进程。进一步规范完善“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民主法治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基层系列创建考核指标体系。使其与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的考核指标体系相衔接、相配套。

努力夯实法治建设基础。乡镇街道、基层社区、企事业单位法治建设是法治江苏建设的基础,要通过典型引路,不断提高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太仓的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良性互动与有效衔接,睢宁县委实行权力公开、推进依法执政,溧阳基层民主自治建设推行参事制、票决制、双评制,连云港构建基层法治组织网络建设,高邮完善法治中心建设等经验,适时进行推广。

继续实施法治惠民工程。要认真总结淮安“六大维权中心”建设的经验,重点解决在涉法涉诉、司法救

助、排查化解纠纷矛盾等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扎扎实实地推进法治为民办实事工程。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法治建设带来的实际效果,不断增强法治建设的影响力。

法治建设工作千头万绪,必须突出重点,牢牢抓住对全局有影响、有推动力的工作,集中力量、力求突破。在考虑安排具体工作的时候,抓大的活动要注意覆盖面,抓小的工作要注重着力点,各地区各部门要立足实际,从近期应该解决而且经努力也能解决的突出问题人手,每个阶段做好一两件事,每年解决一两件突出问题,扎实推进法治建设。

典型引路,鼓励创新。法治江苏建设是一项重大创新工作,既没有统一部署要求可以遵循,又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借鉴。以典型引领推动面上工作。是这几年我们推进法治江苏建设工作的基本经验,也是我们必须坚持的基本工作方法。这就要求我们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善于发现典型、及时总结典型、充分运用典型,用典型来探索思路,用典型来推进工作,用典型来提升水平,真正形成勇于探索实践、积极学习借鉴、相互比学赶超、鼓励改革创新的生动活泼的法治建设工作的局面。

法治建设工作经验总结篇(3)

2005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家、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中等山水园林城市,“深化依法治市,建设平安**”工作思路,按照“四五”普法规划和“三五”依法治市纲要确定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要求,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全面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建设,创建“平安**”,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突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

二、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突出学法重点内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效果。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明确宪法和法律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同时也是公民权利的有力保障,树立、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开展《行政许可法》和建设法治政府的相关法律宣传工作,加强对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法制宣传,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大力开展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的法制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正确理解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分清合法与非法,运用法律手段,通过合法程序,解决矛盾纠纷和问题。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大力宣传国家关于规范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注重创新方式方法,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针对普法对象的不同特点,研究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手段,做到把传统方式与现代方式相结合,集中法制宣传教育与日常宣传教育相结合,普遍教育与特别教育相结合,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整合利用社会资源,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继续开展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围绕法制宣传活动主题,组织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活动,努力扩大宣传效果,使之形成品牌效应。三、建立深化全方位依法治市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法治建设工作经验总结篇(4)

一、总结考核年“法治”建设集中推进年工作

按照《“法治”建设考核办法》和考核办的部署要求,牵头组织各协调指导组对各区县、市直各部门年“法治”建设集中推进年工作考核打分,并向市考核办报送了考核结果,纳入了全市目标管理考核。认真研究总结我市“五五”普法“四五”依法治理和“法治”建设工作经验,并已形成书面经验材料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拟在7月份召开的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上做典型发言。

二、进一步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根据市领导和市直各部门领导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积极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汇报“法治”建设工作,得到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市人大常委会将“法治”建设和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列为年重点执法检查和视察活动,市政府将“法治”建设列为重点督查项目。5月份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为期一个多月的“法治”建设视察活动,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侯法生等领导亲自带队到区县和市直部门视察,对“法治”建设起到重要的影响和推动。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慧晏,市委副书记、市长周清利,市委副书记陈家金分别对视察活动作出重要批示,予以充分肯定。

三、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谋划指导

围绕全市中心任务特别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重点工作,加强对“法治”建设和“六五”普法、“五五”依法治市规划的研究,按月份排出“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年的重点工作,增强工作的计划性。经报请市委、市政府同意,将年的法治建设主题确定为“法治”建设整体推进年,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建设整体推进年工作的意见》,确定了“法治”建设整体推进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等30项重点工作,继续实行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

四、加大“法治”建设宣传力度

5月份,我市被、司法部表彰为“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这是我市自1986年“一五”普法以来,首次获得此项殊荣。以此为契机,组织全市进一步加大对“法治”建设的宣传力度。制定了专门的宣传方案,待送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实施。协调全市各大新闻媒体积极报道“法治”建设工作进程,5月24日,分管副市长许建国专门在《日报》上发表题为《深入推进“法治”建设,为科学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的署名文章,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五、积极开展司法行政服务“法治”建设活动

制定《关于开展司法行政服务“法治”建设活动的意见》,在系统内确定了18项法治建设重点项目,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典型培养,确保项目落实。特别是,为做好全市村“两委”换届工作的相关法律服务和保障,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公室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市村“两委”换届选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组织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职能作用,组织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人员深入农村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基层党员和群众进一步增强民主法制观念,正确行使民利,促进了全市村“两委”换届工作依法顺利完成。认真落实市政府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对局机关行政执法岗位职责及执法责任进行梳理和完善,研究制定市司法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行政执法程序制度》等6项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司法行政执法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召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报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前段“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部署今后法治建设工作任务。

二是做好“六五”普法规划和“五五”依法治市规划的论证出台工作。认真总结“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结合《“法治”建设纲要》、《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做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的研究、起草、论证,使规划与“法治”建设第二阶段的行动进程和目标任务相适应,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

三是高标准启动“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真做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召开新一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动员大会,总结经验,表彰先进,部署“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法治建设工作经验总结篇(5)

一、围绕中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一)立足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围绕加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职能作用,大力开展“与法同行,服务发展”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服务项目建设、服务产业结构调整等工作为重点,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经济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等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目标任务,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宣传活动将作为今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根据主题宣传活动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好实施方案,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措施、有活动,有检查、有效果。

2、围绕加强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广泛开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社会矛盾化解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开展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宣传教育,继续大力加强社会治安、、民族宗教、反和“两型社会”建设以及金融危机下企业发展等有关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平稳发展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努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3、围绕加强经济社会管理,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加强社会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突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目标,不断更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思路、手段、方法,积极加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口计划生育、婚姻家庭、资源环境、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等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及其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对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妇女儿童等特定对象合法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努力提高执政为民、管理为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4、围绕加强公正廉洁执法,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加强公正廉洁执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大有关廉政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公正司法、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5、围绕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大力加强普法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在“法律六进”活动中,要将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贯穿到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学法用法工作中,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积极开展好“六个一百”的创建活动,并做好“六个一百”表彰的推荐评选工作,确保我县“法律六进”的典型经验,在全省创建“六个一百”工作中榜上有名,从而推动全县“法律六进”工作更加广泛深入的开展。

(二)立足于结合社会管理职能和社会各类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6、要结合各类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及其他纪念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3?8妇女维权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5世界环境保护日”、“6?25 土地日、“6?26国际禁毒日”、“7?11世界人口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纪念活动,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今年是“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十周年,为了做好十周年纪念活动,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将积极筹划,组织全县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努力形成“12?4”全国法制宣传日良好的品牌效应。

7、要结合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和“法治政府建设年”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执法检查、法治政府建设年、法治__、法治单位等创建活动,深入宣传司法、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执法和依法行政的透明度,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广大公民依法依规办事的意识,

8、要结合各类管理社会的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针对社会热点、难点和社 会矛盾突出问题,开展的社会专项治理活动,大力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酿造良好的和谐环境。

9、要结合社会管理与服务职能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党群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针对管理社会的不同群体和对象的学法用法需求,采取各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依法管理的水平。

(三)立足于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方式方法。

10、不断巩固“多位一体”的立体普法成果。广泛利用现代媒体开展法制宣传,与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联合举办专刊、专栏、专版等,开展深入持久的法制宣传教育。县普法办将充分利用《依法治理》简报、__司法行政网《__普法》和《__通讯》“案例说法”这两个专栏平台,及时反映全县的普法动态,推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组织各种专题法制宣传活动。

11、健全完善农民法制学校、居民法制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法制宣传阵地。充分挖掘群众身边的法制素材,创作小品、短剧、诗歌、戏曲等法治文艺作品进行法制宣传,以案说法,寓教于乐,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效果。开辟手机普法短信、网络电视、电子显示屏等新的宣传渠道和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不断扩大法制宣传的履盖面和影响力。

12、积极筹备参加全国“五五”普法神州行媒体系列宣传活动。对全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及其总结验收情况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充分展示我县普法二十五年、依法治理十五年,特别是“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经验成果。

二、以“法治__”创建为重点,全面推进依法治理。

13、要加强贯彻落实《法治湖北建设纲要》和《法治湖北建设纲要实施意见》。大力宣传法治湖北建设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重点内容和方法步骤,并使之深入人心,努力营造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舆论氛围。

14、要大力推进和全面启动法治__建设。一是制定下发《法治__建设实施意见》,召开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贯彻落实《法治__建设实施意见》;二是督导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好贯彻落实《法治湖北建设纲要》和《法治宜昌建设实施意见》的方案,提出开展法治乡镇(单位)建设的意见和措施,整体推进法治__建设。三是要切实开展法治乡镇(单位)建设试点工作。通过举办试点,找准切入点,创建载体,积极开展法治__建设活动,逐步推进我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法治化进程。四是把“法治__、法治乡镇、法治单位”创建活动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制定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工作标准和相关配套措施。

15、要建立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为法治__建设提供有力保障。认真贯彻执行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__县普法依法治县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通过检查督办和交流通报情况等方式,积极促进相关工作制度的落实。

16、要建立健全考评体系和激励机制。明确法治__建设考评内容、考评标准、考评(来源:文秘站 )方式方法、激励奖惩措施,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法治__建设工作考评体系。推行法治__建设目标责任制,各乡镇也要将法治乡镇建设纳入本地目标责任制共性目标的考核范畴。

三、以“五五”普法规划为重点,圆满完成“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

17、今年是“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结验收之年,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万无一失,确保各级检查、抽查一次性验收合格;为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增光添彩,为争创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奠定良好的基础。

18、要扎实组织实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工作。县将根据省、市普法依法治理验收标准出台《__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方案和检查验收标准》。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对照全县检查验收标准,开展查漏补缺和回头看的自查工作,强化整改措施的落实。全县将在5月底前完成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的检查验收工作。6月份迎接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对我县的检查验收工作。接着迎接省对我县的检查验收。全省检查验收结束后,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做好国家、省、市、县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推荐申报工作,做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表彰各项准备工作。

19、认真筹划制定“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五年工作规划。在全面总结2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采用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和征求各相关部门和社会群众的意见建议,认真谋划好全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使我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广度、深度和力度上有新突破,在法治__建设引领下实现新发展。

四、紧紧围绕今年普法依法治理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法治建设工作经验总结篇(6)

1、结合乌鲁木齐“7.5”事件这一反面教材,利用“宪法法律宣传月”、“民族团结教育月”等时机,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和手段,广泛宣传与维护新疆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法律权威与尊严、维护各民族大团结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要加强《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和即将颁布的《自治区流动人口条例》等新颁法规的宣传,使“新疆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影响新疆社会稳定的主要危险是民族分裂主义”、“违法犯罪必受严惩”等基本知识和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

2、组织开展“维护法律尊严、彰显法治力量”主题宣传活动。乌鲁木齐“7.5”事件是对法律的公然践踏、对法治的公然破坏,要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维护法律尊严,彰显法治力量,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一切破坏祖国统一、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3、适时组织开展青少年在校学生开展“法律保护我成长”征文、演讲和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使青少年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学会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

4、加强农牧区和宗教场所的法制宣传教育。各乡镇场、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整合资源,深入开展长期性的农牧区和宗教场所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探索和建立加强农牧区和宗教场所法制宣传工作的长效机制,推动农牧区和宗教场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5、继续深入开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强企业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通过举办法制培训班、法治论坛、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6、采用多种语言、文字,多种方法和形式进行行之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积极开展法治小品、短剧、以案说法等通俗易懂、感染力强,深受各族干部群众特别是农牧民群众喜爱、易于接受的法制宣传活动。

二、以“法治进机关”为抓手,深入推进“法治六进”工作

7、认真落实自治区“法治进机关”、“法治进单位”“一学、三抓、促两无”的工作经验。以《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统编学法读本为教材,以克服特权思想、树立“为民、效民”意识为基础,以落实各项制度、规范从政行为,依法尽职尽责、提高工作效率,推进民主监督,打造“阳光政务”为重点,以“无违法违纪案件、无群众投诉”为目标,用建设“法治机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带动全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的提高。

8、落实自治区“法治进社区”“一条主线、三个重点”(以社区党员干部“学法知责、依法尽责”为主线,以“保民安”“重民生”“促民主”为重点)的工作经验,加强社区法治建设,全力打造“平安社区”。

9、落实自治区“法治进乡村”“以‘守约承诺’落实‘村规民约’”的工作经验,把农牧区的民主法治建设落实到实处。

10、根据新疆社会稳定、发展新的需求,继续总结、完善“法治进学校”、“法治进企业”的做法和经验。对“法治六进”进行理论与实践的深入探索、研究,切实总结“法治六进”工作的成效和经验。

三、以建立和完善各项相关制度为保障,促进法治建设稳步推进

11、结合今年来全区法治建设形势发展变化,特别是乌鲁木齐“7.5”事件,对法治六进工作进行总结、反思、梳理和规范。遵循社会发展和法制建设的规律,建立、完善和落实有效运行的制度:一是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学习、考试、督察的方法和制度;二是学用结合,推进“法治六进”,解决工作中薄弱环节和实际问题的举措和制度;三是对本部门、本系统法制建设情况定期评估的方法和制度;四是建立法制建设表彰激励机制等。通过系统梳理和总结规范,形成简洁、管用的工作制度,促使这项工作进一步“依制规范运行”,务实稳步发展。

四、抓好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迎接全国和自治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

12、“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要在“法治六进”工作的持续、深入运行中进行,各单位、各部门要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动员部署,明确检查验收工作的要求和安排。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委、政府对“五五”普法验收工作的领导和支持。积极邀请当地

人大政协有关领导、代表和委员参加“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和专项调研工作,加强对法治六进工作的检查督促。13、各乡镇场、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方案,积极组织我县的广播、电视等传媒开展集中采访宣传活动,在普法栏目播出。并积极开展对外宣传工作,将我县法治六进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宣传出去。

法治建设工作经验总结篇(7)

2005 年是“四五”普法的总结验收之年,是“五五”普法的研究论证之年,也是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周年纪念之年。做好200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四五”普法《规划》和《决议》,推进“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2005 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四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及依法执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全面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主要任务是:把推进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四五”普法总结验收相结合、与研究制定 “五五”普法规划相结合、与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周年宣传活动相结合,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整体推进依法治理,不断增强全民法律素质,努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人文法治环境。 一、全面落实“四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努力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 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扎实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大力开展市场经济法制宣传教育,宣传国家关于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促进市场经济法律秩序的健全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大力开展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主动引导公民依法上访和理性维权。 深化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以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为重点,大力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理论中心组学法、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和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总结推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经验做法,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筹办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的法制讲座。以建设法治政府、促进公正司法、严格执法为目标,大力加强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大对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许可法等专业法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意识和能力。大力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针对青少年群体不同的生理、心理特点,探索开展针对性强、形式生动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阵地建设;加强对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培训力度。适时筹备召开全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会。大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探索对个体经济、民营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形式。继续抓好流动人员和下岗职工等特殊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 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整体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以基层依法治理为突破点,以依法治县为着力点,实现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的整体推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整体参与的依法治理领导和工作机制,加强对依法治理工作的协调、指导、检查和监督。继续健全和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评议考核制和错案、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保障严格执法,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组织表彰第二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积极探索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积极探索和总结依法治企。 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增强法制教育的实际效果。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法制宣传教育方面的作用,加大对法制频道和专栏采编人员的培训力度。继续做好“金剑奖”和“法制好新闻”评奖工作,适时召开电视法制宣传教育座谈会。加强普法网络建设,发挥网络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独特作用,积极开展“法律网校”教育和网络法律知识竞赛,进一步完善对外法制宣传英文网站,发挥网上媒体在对外法制宣传中的重要作用。大力推进法制文艺创作,丰富法制文艺宣传的内容和形式。适时组织全国法制文艺节目汇演。 二、紧紧围绕“四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着力抓好“四五”普法总结验收 认真制定总结验收方案,切实搞好动员部署。要按照“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决议》的要求,依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对“四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贯彻执行情况总结验收的指导意见》及《全国“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指导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总结验收实施方案,广泛动员,周密部署。 以“两个转变、两个提高”为重点,加大总结验收力度。要把《规划》提出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实现情况作为总结验收的重点,检查全民普法落实情况,检查对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情况,检查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进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情况。 认真组织自查互查,积极做好整改工作。要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对“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拾遗补漏,及时改进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总结验收任务,确保“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在各地各部门总结验收的基础上,全国普法办公室组织开展交流检查。 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推广先进典型。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既要通过科学评估,了解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现状,又要结合实际,研究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主要途径和最佳形式。不断发现并及时推广先进典型,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化。 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抓紧“五五”普法规划的研究论证 认真做好“五五”普法规划的研究论证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把研究制定“五五”普法规划作为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要加强对“五五”普法规划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点对象的研究,本着继承和创新相结合的原则,特别要研究如何积极探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理念和新方法、新途径,努力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新跨越。要组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听取专家学者特别是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总结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年来的经验做法,做好“五五”普法规划的研究论证和制定工作。“五五”普法规划的研究论证工作要在5月底前初步完成。 进一步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理论研究。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课题研究,要研究探索二十年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基本规律和特点、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工作成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五五”普法规划的起草设计课题,组织专家学者参与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理论研究,以理论研究成果指导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实践,为制定“五五”普法规划和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研究工作落到实处。各地各部门要成立相关的研究组织,制定研究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分工,抓好工作落实,确保研究质量。要组织人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开展调研活动,听取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掌握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实际情况。要认真组织全员或抽样调查,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力争对全民法律素质状况有一个基本科学的评估,为“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和“五五”普法规划的制定提供依据。 四、以纪念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周年为契机,努力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 大力宣传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年工作成就。要结合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际,认真筹划、积极开展好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周年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大力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中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成就;大力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主要经验。 积极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周年纪念活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司法部拟联合召开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周年座谈会;举办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周年大型展览;组织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周年专题晚会等。要把二十周年的宣传活动与第五个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结合起来。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筹划,积极实施,上下联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教育氛围。 组织表彰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周年先进典型。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年来,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涌现出一大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先进典型,拟定对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开展表彰活动,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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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工作经验总结篇(8)

刚刚召开的全国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交流会,是一次重要的会议,贺国强同志发表了重要讲话。这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以及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总结推广基层反腐倡廉建设创新成果和经验,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工作,对进一步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们党是一个善于创造经验、总结经验、运用经验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根据党在不同历史时期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及时总结、大力推广基层创造的新鲜经验,不断推进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是我们党取得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一条宝贵经验。党的十六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大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力度,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有力,总体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工作,形成了一大批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的反腐倡廉建设成果和经验。

这些经验,既具有鲜明的个性特点,又具有普遍的借鉴意义,从不同领域和角度反映了近年来全国反腐倡廉建设的创新成果。其中许多经验已经比较成熟、具备在面上推广的条件。这些经验的特点和启示是:注重发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龙头带动作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紧紧抓住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个重点,以重点工作的成效带动全局工作的发展、以关键环节的突破带动整体建设的推进,不断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综合效能。注重发挥反腐倡廉教育的先导作用。反腐倡廉,教育为先。要坚持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工作重点、以岗位廉政教育为重要载体、以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为重要形式、以廉政文化建设为重要内容,把廉洁从政教育融入各项制度规范之中,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不断丰富教育内容、改进教育方式、拓宽教育领域、扩大教育覆盖面,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科学性、有效性和说服力、感染力。注重发挥制度建设的基础作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治本之策。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总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加大制度建设和创新力度,着力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注重发挥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关键作用。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环节。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切实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要职能、重要事项的全方位监督,前移监督关口、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注重发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推动作用。改革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动力。要坚持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注重发挥纠风工作的整治作用。纠风整治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措施。要坚持纠建并举,积极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注重发挥惩治的惩戒作用和治本功能。查办案件工作是反腐倡廉的重要手段。要深入研究新形势下腐败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及时揭露、发现和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新途径新办法,进一步规范完善办案程序,加强案件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水平。注重发挥科技的支撑作用。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积极推进方式方法创新。要充分发挥现代科学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的作用,把科技手段融入反腐倡廉制度设计和各项工作流程之中,不断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有效性。注重发挥自身建设的保障作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把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作为一项基础工程来抓。要针对自身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加强组织建设、整合监督资源、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

我们要在前一阶段工作基础上,进一步认真总结基层反腐倡廉建设创新成果和经验,对具备全面推广条件的要及时加以推广,需要上升为制度的要经过研究论证上升为制度,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的要积极开展试点,切实把这些经验总结好、运用好、发展好。

法治建设工作经验总结篇(9)

20__年是“四五”普法的总结验收之年,是“五五”普法的研究论证之年,也是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周年纪念之年。做好20__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四五”普法《规划》和《决议》,推进“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20__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四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及依法执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全面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主要任务是:把推进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四五”普法总结验收相结合、与研究制定“五五”普法规划相结合、与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周年宣传活动相结合,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整体推进依法治理,不断增强全民法律素质,努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人文法治环境。一、全面落实“四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努力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扎实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大力开展市场经济法制宣传教育,宣传国家关于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促进市场经济法律秩序的健全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大力开展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主动引导公民依法上访和理性维权。深化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以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为重点,大力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理论中心组学法、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和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总结推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经验做法,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筹办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的法制讲座。以建设法治政府、促进公正司法、严格执法为目标,大力加强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大对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许可法等专业法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意识和能力。大力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针对青少年群体不同的生理、心理特点,探索开展针对性强、形式生动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阵地建设;加强对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培训力度。适时筹备召开全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会。大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探索对个体经济、民营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形式。继续抓好流动人员和下岗职工等特殊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整体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以基层依法治理为突破点,以依法治县为着力点,实现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的整体推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整体参与的依法治理领导和工作机制,加强对依法治理工作的协调、指导、检查和监督。继续健全和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评议考核制和错案、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保障严格执法,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组织表彰第二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积极探索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积极探索和总结依法治企。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增强法制教育的实际效果。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法制宣传教育方面的作用,加大对法制频道和专栏采编人员的培训力度。继续做好“金剑奖”和“法制好新闻”评奖工作,适时召开电视法制宣传教育座谈会。加强普法网络建设,发挥网络在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独特作用,积极开展“法律网校”教育和网络法律知识竞赛,进一步完善对外法制宣传英文网站,发挥网上媒体在对外法制宣传中的重要作用。大力推进法制文艺创作,丰富法制文艺宣传的内容和形式。适时组织全国法制文艺节目汇演。二、紧紧围绕“四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着力抓好“四五”普法总结验收认真制定总结验收方案,切实搞好动员部署。要按照“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决议》的要求,依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对“四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贯彻执行情况总结验收的指导意见》及《全国“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指导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总结验收实施方案,广泛动员,周密部署。以“两个转变、两个提高”为重点,加大总结验收力度。要把《规划》提出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实现情况作为总结验收的重点,检查全民普法落实情况,检查对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情况,检查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进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情况。认真组织自查互查,积极做好整改工作。要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对“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拾遗补漏,及时改进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总结验收任务,确保“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在各地各部门总结验收的基础上,全国普法办公室组织开展交流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推广先进典型。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既要通过科学评估,了解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现状,又要结合实际,研究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主要途径和最佳形式。不断发现并及时推广先进典型,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化。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抓紧“五五”普法规划的研究论证认真做好“五五”普法规划的研究论证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把研究制定“五五”普法规划作为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要加强对“五五”普法规划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点对象的研究,本着继承和创新相结合的原则,特别要研究如何积极探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理念和新方法、新途径,努力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新跨越。要组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听取专家学者特别是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总结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年来的经验做法,做好“五五”普法规划的研究论证和制定工作。“五五”普法规划的研究论证工作要在5月底前初步完成。进一步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理论研究。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课题研究,要研究探索二十年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基本规律和特点、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工作成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五五”普法规划的起草设计课题,组织专家学者参与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理论研究,以理论研究成果指导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实践,为制定“五五”普法规划和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研究工作落到实处。各地各部门要成立相关的研究组织,制定研究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分工,抓好工作落实,确保研究质量。要组织人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开展调研活动,听取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掌握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实际情况。要认真组织全员或抽样调查,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力争对全民法律素质状况有一个基本科学的评估,为“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和“五五”普法规划的制定提供依据。四、以纪念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周年为契机,努力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大力宣传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年工作成就。要结合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际,认真筹划、积极开展好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周年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大力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中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成就;大力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主要经验。积极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周年纪念活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司法部拟联合召开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周年座谈会;举办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周年大型展览;组织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周年专题晚会等。要把二十周年的宣传活动与第五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结合起来。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筹划,积极实施,上下联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教育氛围。组织表彰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周年先进典型。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年来,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涌现出一大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先进典型,拟定对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开展表彰活动,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发展。

法治建设工作经验总结篇(10)

二、总结验收内容

总结验收主要内容是我县“六五”普法规划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以下方面:

(一)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普法重点内容的学习宣传情况;

(二)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农民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普法对象,特别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的学法用法情况;

(三)面向社会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活动,特别是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情况;

(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情况;

(五)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情况;

(六)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领导和基础保障情况;

(八)加强制度建设,构建社会化普法教育机制,特别是贯彻“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和媒体开展公益性法治宣传教育情况;

(九)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公正司法、依法行政情况;

(十)普法工作的实际效果。

三、总结验收对象

总结验收对象分必查单位和抽查单位两部分。18个乡镇(街道)为必查单位,县直及省、市属各单位为抽查单位。其中,18个乡镇(街道)各抽查2-3个基层单位(村、社区、企业、学校、法治文化阵地等)。

四、步骤和方法

“六五”总结验收从2015年5月开始,至2015年9月底结束。

(一)步骤

1.5月下旬,各乡镇(街道),县直及省、市属各单位根据县里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做好总结验收准备工作。

2.6月5日前,各乡镇(街道),县直及省、市属各单位须全面完成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报告及自评表在6月5日前报送县普法办。

3.6月上旬,县总结验收组对各乡镇(街道),县直及省、市属各单位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完成全县总结验收工作,向市普法办提交全县“六五”普法总结报告。

4.6月份,迎接市总结验收组对我县的检查验收。

5.7月-8月底前,迎接全国和省对我县的总结验收。

(二)方法

1.书面审核。对各乡镇(街道),县直及省、市属各单位自查报告进行全面审核。

2.实地检查。全县成立4个总结验收组赴各乡镇(街道),县直及省、市属各单位开展实地总结验收。实地检查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台账资料、实地走访查看、开展社会调查等方式进行。检查结束,对被检查乡镇(街道)或单位进行适当意见反馈,但不当场打分,不作结论性评价。

3.数据分析。对当地班子成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行政执法情况、依法推进“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无违建乡镇(街道)”创建情况,以及环境保护、依法、安全生产等方面情况进行数据收集和评判。

4.社会调查。组织开展当地公民法律素养抽样调查。

5.综合评判。根据实地检查、数据分析和社会调查等情况,对各乡镇(街道),县直及省、市属各单位“六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判,并作为“六五”普法先进评选的主要参考依据。

五、组织领导

“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在省、市普法办的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进行,由县普法教育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县普法办承担日常工作。总结验收组由县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副组长担任各小组组长。

六、表彰奖励

根据“六五”普法规划关于“健全激励机制,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的精神和省、市普法办关于“做好‘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报送等工作”的要求,总结验收结束后,将对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成绩突出的乡镇(街道),县直及省、市属各单位进行表彰(有关评选表彰活动通知另行下发)。

七、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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