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防风防汛工作总结汇总十篇

时间:2022-07-18 05:51:50

乡镇防风防汛工作总结

乡镇防风防汛工作总结篇(1)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按照县委县府提出实施“构建和谐新*”的战略部署,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任务,把防御流域性大洪水、强台风、小流域山洪与地质灾害和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作为重点,统筹防汛、防台和抗旱工作。加强以屋顶山塘水库和海塘为重点的防洪工程建设和安全管理,提高沿海避风港和基础设施的防台能力,进一步完善防御工程体系;稳步推进防汛抗旱“两个转变”,强化非工程措施,加强基层防汛防台抗旱组织体系建设,不断提升防汛防台抗旱综合能力。

(二)工作目标。确保重要基础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水库等水利工程在设计标准内安全度汛,全面提高全县防台能力,保障台风期渔船安全避风,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干旱缺水地区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洪涝台旱灾害及次生灾害损失。

二、着力加强组织与领导,提升防汛防台抗旱合力

(三)进一步完善各项责任制,严肃责任追究。进一步完善以防汛防台抗旱行政首长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规范工作程序,明确职责和任务。各级、各部门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责任制贯穿到整个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中。省防指已公布了20*年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和重要堤防、主要蓄滞洪区防汛责任人名单。县防指也明确了全县各类水利工程防汛防台抗旱责任人和山洪灾害预警责任人,并在*港网上作了公示。为严肃防汛防台抗旱纪律,对于因失职、工作不力和违反防汛防台抗旱纪律而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组织协调,强化联动机制。各镇、乡、街道和县防指成员单位要切实承担起防汛防台抗旱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职能,密切监视水雨性、旱情和台风动向,及时处置洪涝台旱灾害。加强各级、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建立完善协调与会商机制,及时传达、执行上级防指(办)的有关工作部署和指令。气象、水利、海洋渔业、国土资源等部门要为防汛防台抗旱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及时提供气象、水文、风暴潮的实时信息、预测预报成果和地质灾害监测等信息资料,当好参谋。各镇、乡、街道和防指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并及时将有关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情况报送县防指。

(五)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全民防灾避灾意识。以省防指已出台的《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为契机,抓好防汛防台抗旱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对新任防指指挥及成员和有关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防汛防台抗旱的组织指挥和应急处置能力。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当地和本部门实际,加大防汛防台抗旱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普及公众防灾知识,提高全民防灾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着力完善预案与预警体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六)深化细化各项预案,提高可操作性。各级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国家、省、市已经出台的预案编制大纲、导则和去年防汛防台抗旱特别是防御超强台风的情况,深化细化各类预案,尤其是要完善防台风预案,细化人员转移方案,并对预案编制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查漏补缺,形成较为完整的预案体系。现已进入汛期,各地要完成防御洪水预案、水库抢险预案、城市防洪预案、抗旱预案等防汛防旱预案的修订工作,完善在建工程特别是重点防汛工程必须编制度汛议案。5月底前,沿海各镇、乡要完成防台风预案修编工作。全面推进并基本完成小流域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和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各镇、乡、街道、县防指成员单位和其他有防汛防台抗旱任务的单位要根据本行业、本单位的特点和近来防汛防台抗旱实际,及时修订渔船回港避风,地质灾害防御,电力、通讯、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防洪防台、抢险救灾等防汛防台抗旱预案,修编的预案要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要抓好预案的落实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开展防汛抢险演练,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七)完善监测预警系统,加强预警能力建设。加强气象、水文、海洋、地质灾害等监测设施建设,合理布局监测站点,适当增加沿海和内陆山区站点数量,提高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分能负责,分级把关。各地、各部门要整合现有的信息资源,建立和完善防汛防台抗旱信息共享机制,完善远程会商系统,有条件的逐步延伸到重要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并加强维护管理;加快重要防洪水库预报调度系统建设。气象部门要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不断提高气象监测、数据处理和预测预报能力,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规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并充分利用紧急异常气象灾害信息平台,以最快的速度将预警信息进入千家万户。水利部门要加快重要小流域、重要小(二)型以上水库水雨情自动测报系统建设和全县小流域山洪灾害预警体系建设,继续开展重要水利工程远程图像监视系统建设。全面实施全县暴雨预警网格化系统建设。海洋与渔业部门要加强风暴潮的监测、预报,加快全县渔船指挥救助系统建设,加强渔船防台风预警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以监测预警、群测群防为主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提高地质灾害的预警能力。

(八)加强防汛抗旱应急调度,提高科学调度水平。在汛前,水利部门要完成水利工程控制运行计划的修编工作,及时修订抗旱应急供水方案,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开展水库汛限水位动态管理和水库群、平原水闸联合高调研究和试点,努力实现水利工程效益最大化。针对我县水旱灾害交替发生的特点,密切监视天气发展趋势和水雨情变化,及时分析掌握水库、河网蓄水和用水情况,加强对水资源短缺区域、重要水源工程洪水形势的分析监测,切实做好跨地区调水的协调工作。根据旱情适时启动抗旱预案,在确保防汛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合理调度,保障供水安全。气象部门要根据旱情发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九)完善抢险救援机制,提高抢险救援能力。加强防汛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和抢险物资设备储备与调配管理,建立健全分级负责、社会联动、区域互助、军民结合的应急抢险救援机制。加强应急抢险救援指挥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应急抢险救援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的决策支持作用;加强防汛抢险、海上搜救和抗旱服务队伍建设,提高抢险救援和抗旱救灾能力。加强与驻象部队、武警部队联系,充分发挥人民、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抢险救灾主力军作用。沿海和山区乡镇要逐步配置必要的应急抢险设施设备,提高基层抗灾自救能力。加强防汛物资储备与管理,积极探索市场化、社会化的防汛物资储备机制。根据《浙江省防汛物资储备定额》,规范各级防汛机构和重点地段、重要工程防汛物资储备的品种、规格和数量,规范调用程序,满足防汛应急抢险需要。

四、着力加强工程建设与管理,提升工程防御能力

(十)加快水(台)毁工程设施修复和以千库保安为重点的病险工程除险加固建设。去年的台风、洪水造成苍南、庆元等地大量的房屋倒塌和电力、通信、交通、水利、渔业等基础设施受损。各镇、乡、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水(台)毁工程设施修复与重建监督、指导,梅雨期前,对水(台)毁工程设施修复和重建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尚未完成修复和重建工作的要力争在主汛期前完成;一时难以完成的,应制定安全度汛方案,并落实责任。各镇、乡、街道及水利部门要加大千库保安工程建设力度,加快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基本完成我县第一轮水库大坝安全鉴定任务,全面完成千库保安一期工程建设任务,并及时启动千库保安二期工程前期工程前期工作。加固与海塘不配套、工程老化严重的沿海水闸,按计划完成海塘和水闸的加固和配套改造任务。继续开展河道疏浚、清障,提高河道行洪能力。加快重点防洪、排涝和抗旱水源、引水工程建设进度及配套完善,落实在建工程度汛措施,不断提高工程防御能力。

(十一)加强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强化水利工程安全监管,水利部门要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水库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水库巡查责任,出台小型水库巡查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水库业主和管理单位要加强大坝维修养护,完善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对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的各类水库闸门启闭设施进行专项检测和更新改造工作,积极推进水库标准化建设,并加强对堤防、海塘的维护管理。

(十二)加强避灾工程建设与管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民政部门要按省、市要求着力对避灾场所的规划与建设,按照集中避险和分散避险相结合的原则,确定一批质量较好的学校、影剧院、会堂和办公房等公共设施作为公众避灾场所;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村镇公共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建设一批安全避灾场所;农村在新建、重建房屋时,鼓励把其中一间或一层建得牢固一些,作为受灾的家庭临时避灾点。建设部门要加强对避灾场所建设质量的监管和指导,确保避灾场所房屋的质量。海洋与渔业部门要加强渔船避风锚地规划与建设。建立完善避灾场所的安全临监管体系,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制定避灾场所管理办法,明确避灾场所的管理单位和责任部门,确保避灾场所的安全。

(十三)加强基础设施抗灾能力建设与管理。建设、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城镇、交通规划建设监督与指导,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必须符合防洪防台要求,同时加强排涝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电力、通信、建设等基础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研究电力、通信、市政等基础设施的防洪、防风设计标准,通过适当提高设防标准和加固改造等措施,增强抵御强台风、大洪水能力。加强对广告牌等高空设施的统一管理,提高高空设施的抗风能力。结合新农村建设工程,建设部门要加强新建农房规划、设计、施工和监管,研究村镇新建房屋抗灾技术,组织指导农房建设;继续开展农房普查,对农房进行安全鉴定,宣传农房抗灾常识。发展与改革、财政、保险、农林、渔业等有关部门要抓好政策性农业、农房保险和渔业互保工作。

五、着力加强日常基础工作,夯实防汛防台抗旱基础

(十四)完善防汛防台抗旱法规制度。《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已经省人大一审通过,并于20*年4月15日正式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此为契机,推进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各镇、乡、街道和县防指成员单位要针对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修订完善有关规章制度。

(十五)加强基层防汛防台抗旱组织体系建设。健全基层防汛防台抗旱组织,有防汛防台任务的乡镇(街道)要设立防汛防台指挥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有防汛防台任务的行政村(社区)等基层组织以及有关企事业单位要设立防汛防台工作组。创新基层防汛防台抗旱组织模式,鼓励和扶持成立民间防汛防台抗旱组织。加强调研,推进基层防汛防台抗旱工作集约化、专业化、规范化。

(十六)加强形势分析会商和研究。县防指要及时组织水利、气象、海洋等有关防指成员单位领导和专家进行防汛防台抗旱形势分析会商。在汛前,县防指(办)要组织各镇、乡、街道和县级各有关部门研究分析重要流域的防汛形势,落实重点流域和重点工程的度汛措施,做好防御流域性大洪水的准备。在汛期,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根据气象预报和汛情、旱情变化,及时组织开展洪水、台风、干旱等分析会商,提出防御对策。按照防御超强台风的战略对策要求,继续开展沿海二线海塘的现状调查,提出配套完善措施。加强全县抗旱能力分析研究,提出抗旱的对策措施。海洋与渔业等部门要加强船舶在港内避风的顶风能力研究,提出安全防范措施。电力、交通、通信、市政等部门要加强基础设施防洪防台能力研究,提高防御能力。

(十七)加强信息管理和总结评估工作。各镇、乡、街道及县防指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防汛防台抗旱信息管理工作,按照国家防办《防汛抗旱突发险情灾情报告管理暂行规定》和《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是一步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工作制度,提高信息掌握、整理、核实、上报工作的质量和时效性。规范信息,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及时向社会公众通报汛情、旱情、灾情和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情况。坚持准确及时,正确引导舆论,在重要信息前,各镇、乡、街道和有关部门应将的内容报县防指。每次洪、涝、台、旱灾后和汛期结束后,各镇、乡、街道和县防指成员单位要及时开展总结评估工作,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对策措施。

(十八)加强防指能力建设。按照机构健全、管理有序、运转高效、程序规范的要求,加强各镇、乡、街道和县级有关部门防指能力建设,充实力量、完善装备,提高洪涝台旱灾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防汛防台抗旱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各级防指工作人员素质,严格实行汛期每24小时值制度,各级防指电话、传真必须有人值守。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密切监视雨水情,及时妥善处置突发性洪涝台灾情和险情。

乡镇防风防汛工作总结篇(2)

在主汛期即将到来之即,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县防汛防滑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20__年防汛防滑工作,客观分析20__年全县汛情趋势、防汛防滑工作形势,进一步动员全县各级各部门迅速行动起来,明确防范重点,落实防汛防滑责任,细化工作方案,夯实工作措施,切实抓好今年防汛防滑工作,确保安全渡汛。刚才,县防汛办、防滑办负责人就今年的防汛防滑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县气象局就今年雨情趋势作了分析,我都同意。后面,吴县长还要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贯彻执行。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认识防汛防滑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防汛防滑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防汛防滑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建设发展,事关社会稳定大局,责任重于泰山。我县属北亚热带山地湿润季风气候区,年平均降水量大,山大沟深,地质结构复杂,加之群众多依山傍水居住,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防汛防滑形势不容乐观。一是由于我县常年受北亚热带山地湿润季风气候影响,暴雨高频出现。从灾害种类来看,既有局部洪水,又有区域性大洪水,同时伴随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随时都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加之旱涝交替发生,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全县境内沟河密布,山高坡陡,防洪设施标准低,滑坡隐患分布广,城镇和村庄院落沿沟河建设且挤占行洪河道现象突出,加之群众居住分散,信息传递方式落后,任何时间的麻痹、任何部位的疏漏、任何环节的断档,都可能付出惨重的代价。三是受地方财力限制,防汛抗旱防滑的设施还很薄弱,且短期内难以彻底改变现状,特别是以走山滑坡、洪水、泥石流为主的灾害难以根治。四是部分干部群众有麻痹大意思想,对灾害危害和防范心存侥幸。这些问题的存在决定了我们防汛防滑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根据水利、气象部门预测和旱涝交替的自然规律,今年我县南江河、洪石河流域降水量比常年偏多,局部发生暴雨洪水的可能性极大,防汛防滑形势十分严峻。因此,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防汛防滑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铭记灾害教训,以高度的警觉、扎实的作风和有效的措施,争取防汛防滑工作的主动权,努力减轻灾害损失,确保安全渡汛。

二、明确总体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各项防灾抗灾减灾措施

今年全县防汛防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积极应对,努力做到小汛无大灾,大灾不死人。发生超标洪水时,全力保证人员安全;发生旱灾时,确保群众生活用水供应和灌溉用水,尽力减轻旱灾损失。

今年我县防汛工作的重点是:南江河、大曙河、竹溪河、浪河、洪石河等沟河两岸沿线,城关、钟宝、曾家等重要集镇三大峡电站,双河口电站、浪河电站等在建电站,以及207省道大修工程各采砂场,工矿企业、学校等重点单位;防滑工作的重点是:已经明确的237处滑坡,其中最为严重的有13处是重中之重,主要分布于城关、白家、小曙河、钟宝等乡镇。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辖区、本行业的实际,确定各自的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落实防范措施,切实做到防范于未然。

(一)扎实开展汛前检查工作。汛前、汛期检查是发现问题、查找薄弱环节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乡镇及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由分管领导带队,迅速对辖区内水库、电站、水利设施、滑坡点、河道沿线、危房校舍等重点部位全面开展检查。重点检查防汛防滑责任制、防抢撤预案、防汛防滑物资、抢险队伍及通讯保障、隐患处理及措施落实等情况。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在“五一”之前对各辖区的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将检查结果报防汛办、防滑办。要严格执行检查结果登记制度,实行建档立卡、整治消号,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整改。对一时整治难度大的,要落实应急防范措施和具体监测人员,定期回访调查;对于有能力解决的病险河段、路段、滑坡治理、移民搬迁等工程,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抓住汛前的这一段黄金时间,科学筹划,抓紧实施,抢修一批应急工程,把问题解决在险情到来之前。水利部门要以贯彻《水法》、《防洪法》为契机,加强河道管理,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对于直接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行洪障碍,要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依法限期彻底清除,确保行洪畅通。

(二)扎实搞好局部暴雨山洪灾害的防御工作。局部暴雨、山洪及滑塌、泥石流是我县汛期的主要自然灾害,具有突发性强、毁灭性大、难以预测、难以防范等特点,做好暴雨山洪易发区的工作对于有效控制和减少因灾伤亡人员至关重要。山洪灾害的防范工作要重点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灾害性天气、洪水信息快速有效传递问题;二是沟河沿岸住户的紧急避险问题;三是抢险救灾的组织、指挥问题。局部暴雨山洪灾害易发区内村庄院落的“防、抢、撤”方案重点在“撤”,要做到责任领导、监测人员、报警方式、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撤离组织“六到位”。“五一”前要将迁安明白卡发放到户。遇有灾害性天气或山洪暴发信息,要千方百计通知到户到人,果断组织撤离避险,信息传递及报警手段要土洋结合、灵活多样。同时,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加强群众抗灾避灾的教育和引导,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在抗洪抢险中的战斗堡垒作用,组建以村、组为单元的联防自救组织,同一庄院的群众在强降雨天气时应实行夜间轮流值班,以监测雨情水情,加强对住所周边环境的巡查,做好照明、雨具等逃生器材的准备工作。

(三)切实将县城及集镇的各项度汛措施落实到位。城镇由于交通便利、信息发达且防范工作相对完备,部门干部容易产生侥幸心理。集镇人口密集、经济总量较大,一旦失守,后果不堪设想,特别是县城、曾家、钟宝等集镇在

历年洪水灾害中都受到过严重灾害和威胁,这也警醒我们对待城镇防洪切不可麻痹大意。一要不断完善优化防汛预案。编制渡汛预案是认真研究迎战洪水对策的必要过程,是紧急情况下规范有序指挥抢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级领导要结合亲身实践,参与预案的修编和审定,这样既可以提高预案质量,又利于抗洪抢险指挥。预案考虑因素要周全,应对措施要具体,切忌闭门造车、纸上谈兵,对各种不利因素同时出现的情况要有充分准备。预案出台前要提交指挥部成员及相关人员认真审查讨论,同时要注重预案要点的宣传和执行,涉关区域要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要建立能够覆盖城镇各个角落的“近程、远程相结合,有线、无线双保险”的防汛通讯、报警网络。各类指令、信息的传递途径既要便捷,又要可靠。主汛期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县城和集镇报警系统、通讯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调试,确保畅通。三要将撤离包干责任落实到户、到人,包抓干部与撤离对象要相互见面,互留联系方式。四要突出储备物资的实用性和可靠性,县防汛防滑办公室和各乡镇防灾物资储备库要切实储备好铁丝、雨衣、电筒、沙袋、铁铲等必要的防汛防滑物资,确保临灾时能迅速到位。同时,要组织好抢险队伍抢险模拟演练。

(四)加强区域间洪水的联防工作。位处同一河流上、下游的乡镇与乡镇之间要建立洪水联防制度,互通信息,团结防汛。上游地区出现强降雨或发生洪灾时,各乡镇政府有责任及时向下游通报情况,层层传递,提早防范。通讯或交通中断时应通过车辆和接力式传递的办法,保证信息及时传递到位。发生局部暴雨的乡镇要及时向周边乡镇通报,当汛情需要跨区域调配抢险物资和队伍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无条件接受县防汛防滑指挥部调遣,紧急行动,快速反应,齐心协力应对灾害。

三、全面落实各项责任制,合力打好防汛防滑总体战

乡镇防风防汛工作总结篇(3)

1 总 则

1.1 目的

为做好和规范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防范、处置和善后工作,尽可能减轻水旱灾害造成的危害,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1.2.1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现代化水平。

1.2.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2.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2.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2.5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1.2.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要。

1.2.7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1.3 编制依据

制定本预案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和《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西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在防汛抗洪中加强监督严肃纪律的规定》、《宜黄县汛期防汛责任运行制度》、《宜黄县抗旱预案》、《宜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等有关规章制度和预案。

1.4 现状与趋势

宜黄县位于江西省东部,辖区内共有8镇、4乡、2场,23.23万人口。境内水系发达,主要有宜黄水,宜黄水除有宜水、黄水二大支流外,尚有梨溪水、曹水、兰水三条一级支流。境内有2座中型水库,2座小(一)型水库,36座小(二)型水库,保护千亩以上耕地的圩堤5座,有较多的中小企业和交通设施。多年平均降雨量1791.9mm。由于受到自然地理和气候条件的影响,频繁的洪涝干旱灾害,成为制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心腹之患。由于防洪标准总体不高,防洪非工程措施薄弱,造成我县防洪减灾形势严峻。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河流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台风暴雨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台风暴雨、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有关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本单位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为全县水旱灾害的应急组织机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在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县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指挥。乡(镇)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本级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指挥。有关工程单位的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县、乡(镇)和工程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形成统一的自上而下的指挥体系,统一协调、互相配合、密切协同,共同实施对水旱灾害的应急处置。

2.1.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县人民政府设立宜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县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县防指下设办公室,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由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在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电话:7865603,传真电话:7865605)。

2.1.1县防指组织机构

县防指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县城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局常务副县长任政委,分管水利副县长任指挥长,县人武部副部长,县政府办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水利局局长,县气象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县人武部、政府办农业农村局,教体局,扶贫办,消防大队,公路分局,文旅局,宣传部、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卫健委、工信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供销社、公安局、商务局、供电公司、林业局、粮食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广播电视台、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药材公司、石油经营部、凤冈镇、水文站等37部门为指挥部成员单位,其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领导或成员。

县防指政委负责领导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县防指指挥长协助政委开展工作。

2.1.2县防指职责

县防指主要职责是负责督促全县防洪规划的实施;执行上级防汛指挥调度指令和经批准的防御洪水预案、度汛方案、洪水调度方案,山洪灾害预案和全县抗旱预案,实施防汛指挥调度;实施汛前检查和清障,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影响河道安全度汛的有关问题;组织建立与防汛抗旱有关的气象、水情预警信息系统,负责全县汛情通告,宣布进入或者结束紧急防汛抗旱期;负责防汛抗旱经费和物资的筹集、管理和调度;检查督促防洪抗旱工程设施建设和水毁工程的修复。

2.1.3县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县人武部:负责组织指挥民兵和预备役人员参加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重大防洪工作(包括组建防洪抢险专业队伍)。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抗洪抢险总调度,负责县本级防汛物资的准备,向县财政局提出防汛抗洪经费分配、使用方案;负责对汛期在建水工程和全县水电站安全生产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调度防汛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审批并督促落实尾砂、尾矿坝(库)度汛方案及防汛应急预案;负责灾区灾民救济和救灾物资的筹措、发放等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配合县防总日常工作和防汛抗洪等水利行业管理,负责组织编制防汛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水情旱情工情信息报送和预警工作,组织指导水库蓄水和洪旱风险图编制运用工作。组织协调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与县生态综合执法大队一道加强河道执法与管理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筹集防汛抗洪资金和救灾、水毁工程修复的补助资金,及时下拨防汛抗洪经费,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县发改委:负责会同相关部门申报防洪工程、水毁工程修复项目,争取上级基建投资及各项申报审批工作。负责机构改革前粮食局系统的粮食储备的防洪安全和灾区救济粮的安排、调度及抢险麻袋的储备,并与农业局共同做好灾区所需农作物种子的调度。

县工信局:负责做好工信委系统的防汛及支援防汛抗洪的其它有关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重大的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勘察、预防和预案制定工作,并及时向防汛部门提供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已发地区的情报信息;负责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县民政局: 协助县防总掌握灾情。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农口系统防汛抗洪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负责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实行生产自救的规划安排及所辖场、所的抗洪抢险工作,协助县防总掌握灾情。负责安排防汛抗旱的农机服务、农机配件供应工作。

县卫健委: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及灾民疾病的医疗、抢救受伤抢险人员和灾民。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河道运输船只和县乡公路、桥梁的防洪安全以及抢险组织指挥;负责防汛抢险救灾交通运输,调度安排人员和物资运输车辆;负责协调并妥善解决在建交通涉河项目,确保行洪畅通;与县水利局、公安局一道做好汛期采沙船只的停靠安全管理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组织紧急抢险所需木材、毛竹供应,做好竹、木存放和管理,组织落实林业部门的防汛抗洪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城区供水设施安全度汛和饮水安全卫生工作。

县城管局:负责县主城区排水系统的畅通和重要市政设施的防汛安全,并落实应急排涝措施。负责水北公园、百鹭洲公园、亲水湾公园、卓望塔公园、百花洲公园及其路堤、涵闸,浮桥、音乐喷泉等各类建筑物的防汛安全管理。

县商务局:负责防洪抢险抗洪和救灾有关物资的筹集供应,并确保商业系统仓库储备物资的安全。负责防汛救灾,水毁工程需要的水泥、钢材、机电设备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广播电视台加强防汛的宣传,及时报道灾情及抗洪抢险事迹。

县文旅局:负责协调督促做好旅游景区、旅游设施的山洪灾害预防、监测、险情排查和防治工作,开展游客防洪知识宣传教育。协调旅游景区做好水毁旅游设施的修复、排险工作。

县扶贫办:负责山洪灾害避灾移民搬迁的日常组织和协调,计划和资金的协调,移民搬迁工程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县教体局:督促学校做好山洪灾害预防、监测和防范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山洪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和避灾应急演练;协助当地政府及时做好损毁校舍的修复工作,合理调配教学资源,解决灾区学生的就学问题。

县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参加抗洪抢险行动,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洪水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

县供销社:负责安排救灾所需化肥、农药等物资的供应,做好供销系统的防汛工作。

县供电公司:负责防洪抢险照明用电和排涝、抗洪的用电供应,负责水电站安全度汛,协调有关部门对县境内上网送电的小水电站防汛安全进行监管。

县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做好灾害天气过程的分析预测,及时雨情信息和中短期天气预报。

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辖区范围内省道的防洪安全及抢险处置,妥善解决在建交通涉河项目,确保行洪畅通。

县财产保险公司:负责防汛抗洪、水利水电工程及财产物资保险方面工作。

县人寿保险公司:负责防汛抗洪、水利水电等人险方面的保险工作。

县电信公司:负责所辖范围内电信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通讯顺畅,保证水情、汛情信息和防汛抗洪调度命令传递及时、准确。

县移动公司:负责所辖范围内移动电话信号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通讯顺畅,保证水情、汛情信息和防汛抗洪调度命令传递及时、准确。发生重大洪涝灾情时,负责为抢险现场增配信号增强机,及时恢复移动通讯。

县联通公司:负责所辖范围内联通电话信号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信号畅通,保证水情信息和防汛抗洪调度命令传递及时、准确。

县药材公司:负责防汛救灾急需的药品物质供应。

县石油经营部:负责防汛抗洪、抢险救灾急需的油料供应。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汛期社会治安,加强灾区的安全保卫,打击违法分子的破坏活动;防汛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转移,保证防汛抗洪工作顺利进行,与县水利局、交通局一道做好汛期采沙船只的停靠安全管理工作;特殊情况下,按县防总的通知,负责做好有关地段的交通管制工作。

县水文站:及时提供实时雨情、水情信息,负责水情、雨情、水文形势分析和洪水预报工作。

凤冈镇党委、政府(县城市社区管委会):负责组织指挥本镇防汛抗洪工作,完成县防汛指挥部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负责县城区的防汛工作,组织协调县城区内驻县单位的防汛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县直及省、市驻宜单位参与县城防洪堤、余家渡堤的防汛抢险工作。

2.1.4县防指办公室职责

县防办承担县防指日常工作,组织全县的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拟订全县有关防汛抗旱的措施并贯彻实施;组织制定全县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和抗旱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推动、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制定和实施防御洪水方案和抗旱预案;指导、检查、督促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制定山洪灾害的防御预案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有关部门清除河道、水库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负责防汛抗旱物资的计划、储备、调配和管理;组织、指导防汛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组织全县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等。

2.2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

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由乡镇党委、政府和人武部及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由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担任指挥长。其办事机构设在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县直有关部门办公室。

2.3其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水利部门所属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水利水电、涉河工程业主单位以及水文部门等,汛期成立相应的专业防汛抗灾组织,负责各自的防汛抗灾工作,县内有防洪任务的重大水电工程,大中型企业单位根据需要成立防汛指挥部。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可以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理工作。

2.4全县防汛抗旱应急组织体系如下图: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

3.1.1 气象水文信息

(1)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县、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2)气象、水文部门应当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联合监测、会商和预报,尽可能延长预报期,对重大气象、水文灾害作出评估,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3)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和台风暴雨灾害时,水文部门应按有关报汛规定加密测验时段,分析河流洪水演变趋势,预测河流洪峰水位、流量及其推进速度,向社会公众水情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1.2 工程信息

(1)堤防工程信息

a.当河流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乡镇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上报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发生洪水地区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每日8时前向县防指报告工程出险情况和防守情况,堤防、涵闸、泵站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1小时内报至县防指。

b.当堤防和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乡镇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利加强指导或作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

(2)水库工程信息

a.在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乡镇应派员对大坝、溢洪道、输水管等关键部位加密监测,并按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县水利部门和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各类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1小时内报至县防指。

b.当水库出现险情时,乡镇应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县水利部门和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

c.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提早向水库溃坝洪水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3.1.3 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乡镇应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洪涝受灾情况。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至县防指,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洪涝灾情。

3.1.4 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

(2)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和乡镇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受旱情况,遇旱情急剧发展时应迅速加报。

3.2 预警预防行动

预警预防行动由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实施。

3.2.1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防汛抗旱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在建的水利水电工程设施和病险工程,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编制。修订完善各类水库防洪预案和城市防洪预案、防洪工程设施调度规程、防御山洪灾害预案和抗旱预案,水库调度方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突发大洪水。针对堤防险工险段,制定工程抢险方案。

(5)物料储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县、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水库、圩堤、重点险工险段(病险水库、在建工程、山洪灾害易发区、县城城区等)的备用抢险物料应运抵现场,以应急需;易旱地方应尽可能储备抗旱所需器材。

(6)通信保障。充分利用电信、移动、联通通信公网,对防汛通信专网、水库遥测设施组织分级检查维修,保证处于完好状态,确保防汛通信畅通。除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外,应建立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及时传递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防汛指令;各水库和在建工程必须保证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通信畅通。

(7)防汛抗旱检查。实行以查思想、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查找防汛抗旱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8)汛期河道管理工作。对在沿河流域、宜黄河流域、黄水流域、宜水河流域、曹水流域、梨水流域等人为设障影响河道行洪障碍物,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水库大坝、河道防洪堤等水利工程建筑物修建建筑物等设施,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水利局、国土局、司法等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依法强行拆除。对工程建设弃渣、弃土堵塞河道影响行洪的问题,由属地人民政府组织力量,限期整改。

(9)防汛日常管理。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河、库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进行防洪影响评价,并按管辖权限审批或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依法进行拆除。

3.2.2 河流洪水、水库和在建水电工程预警

(1)当河流即将发生洪水时,县气象局、桃陂水文站应做好预测、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将出现的最高水位、最大流量以及洪水走势等情况,为预警提供依据。凡需涉外通报上下游汛情的,按照水文部门的规范程序执行。

(2)县、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水库、在建水电工程、重点流域出现险情时进行预警,水库由所在地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预警,在建水电工程由项目业主预警,沿河流域的洪水由沿河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预警,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

(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河流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

3.2.3渍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确定辖区内渍涝灾害预警范围、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渍涝灾害信息,做好抢排有关准备,并根据需要,通知低洼区域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人员和财产。

3.2.4山洪灾害预警

(1)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水利、水文、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预报警报。

(2)凡有山洪灾害的地方,应由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自然资源、气象、水利、水文等部门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山洪地质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指挥部的设置及职责。

(3)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每个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应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当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5 台风灾害预警

(1)根据中央气象台的台风(含热带风暴、热带低压等)信息,气象部门应密切监视,做好未来趋势预报,及时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等信息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对可能造成灾害的台风,县气象台应尽早给县、乡防汛部门信息。

(2)可能遭遇台风袭击的地方,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值班,跟踪台风动向,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

(3)水利部门应根据台风影响的范围,及时通知各乡镇做好防范工作。各乡镇应组织人员分析水情和台风带来的影响,加强工程检查,必要时实施预泄预排措施。

(4)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城镇危房、在建工地、仓库、交通道路、电信电缆、电力电线、户外广告牌等公用设施的检查和采取加固措施。

3.2.6 干旱灾害预警

(1)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2)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队伍,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应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并加强协调和管理,以增强防范和抗御干旱灾害的能力。

3.2.7供水危机预警

当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原因出现供水危机时,由县自来水公司向社会预警,城乡居民、企事业单位应储备应急用水,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

3.3预警支持系统

采用县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为防汛抗旱预警预防的支持系统,提供雨水情信息和防御洪水方案、抗旱预案等,形成统一构架的预警预防应用和运行支持系统。

3.3.1防御洪水方案

(1)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根据需要,编制和修订防御河流洪水方案,主动应对河流洪水。

(2)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根据变化的情况,修订和完善防御洪水调度方案,按照各种不同量级的洪水,提出分区分段调度的具体措施。

(3)各类防御河流洪水预案和防洪调度方案,按规定逐级上报审批,凡经人民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审批的防洪预案和调度方案,均具有权威性,有关地区和部门应坚决贯彻执行。

3.3.2 抗旱预案

(1)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编制抗旱预案,以主动应对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

(2)各类抗旱预案由当地人民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批,报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凡经审批的各类抗旱预案,各有关地区和部门应贯彻执行。

4 应急晌应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1.1 按照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Ⅰ、Ⅱ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结束由县防办根据情况提出请示,经县防指指挥长审定,报县长批准,以县防指的名义;Ⅲ、Ⅳ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结束由县防办根据情况提出请示,经县防指副指挥长审定,报县防指指挥长批准,以县防指的名义。

4.1.2 进入汛期、旱期,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加强水旱灾害管理,并根据不同情况发出一、二、三、四级预警,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4.1.3 县人民政府和县防指按规程负责事关全局的水利、防洪工程调度,其他水利、防洪工程调度,由所属乡镇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必要时视情况由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直接调度。县防指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和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并及时报告情况。

4.1.4 洪涝、干旱灾害发生后,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事发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实施辖区内的抗洪抢险、排涝、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1.5 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部。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情况。

4.1.6 对跨区域发生的水旱灾害,或者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突发事件,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部通报情况。

4.1.7 因水旱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4.2 Ⅳ级应急响应

4.2.1 当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县防指启动Ⅳ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

1.预报日降雨量75~100mm,3日降雨量超过150mm,过程降雨量将超过200mm,或已出现日降雨75mm,且仍在继续;

2.宜黄河桃陂水文站达到警戒水位69.5m(黄海高程),且呈上涨趋势;

3.千亩圩堤发生险情;

4.小(2)型水库发生险情;

5.全县15%以上农作物受旱,1个乡(镇)或县城区发生严重干旱;2个及以上乡(镇)或城区发生中等干旱;县城区或3个以上乡(镇)或县城区发生轻度干旱;

6.台风登陆并将严重影响我县;

7.按照市防指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或其它需要启动Ⅳ级响应的情况。

4.2.2 Ⅳ级响应行动

(1)县防办及时向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防指及县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关于启动Ⅳ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的命令及有关汛情旱情等情况,有关乡镇、县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宜黄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地方、部门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县防指副指挥长(应急管理局局长)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密切注意汛情、旱情和水旱灾情的变化,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具体协调和指导,抓好重点工程调度,并将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县气象局视抗旱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实施高炮人工增雨作业。

(3)县防指将启动应急响应及防汛抗旱救灾情况迅速上报市防总,并通报县防总成员单位。

(4)县防指办公室加强值守,县桃陂水文站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提供信息,并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灾害预警工作。县防指及时将相关汛情、旱情、灾情及防汛抗旱救灾工作部署等情况通报县防指成员单位。

(5)县防指统一审核和全县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县防办会同县民政局商有关部门审核后由县防指统一对外。通过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洪涝干旱灾情及动态。

(6)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有关预案规定,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做好有关工作,每日向县防指报告防汛抗旱救灾工作情况,重大突发性汛情、险情、灾情和重大防汛抗旱工作部署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4.3 Ⅲ级应急响应

4.3.1 当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县防指启动Ⅲ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

1.预报日降雨量100~150mm、3日降雨量将超过200mm,过程降雨量将超过250mm,或已出现日降雨量100mm,且仍在继续;

2.宜黄河桃陂水文站水位已达到超警戒水位70.5m(黄海高程),且呈上涨趋势;

3.千亩圩堤发生重大险情;

4.小(2)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

5.小(1)型水库或影响高速公路、省道及县城的小(2)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

6.已发生较大级山洪地质灾害;

7.全县25%以上农作物受旱,1个乡(镇)或县城区发生特大干旱;2个及以上乡(镇)或县城区发生严重干旱;县城区或3个及以上乡(镇)或县城区发生中度干旱;

8.强台风登陆并将严重影响我县;

9.按照市防总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或其它需要启动Ⅲ级响应的情况。

4.3.2 Ⅲ级响应行动

(1)县防办及时向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防指及县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关于启动Ⅲ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的命令及有关汛情旱情等情况,有关乡镇、县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宜黄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地方、部门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由县防指指挥长主持召开县防指全体成员紧急会议,动员部署防汛抗旱工作。县防指指挥长或副指挥长主持县防指会商会,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气象局、县桃陂水文站、县防办等单位参加。根据需要,乡镇防指负责同志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应急管理、气象、自然资源、水利、水文等有关部门、相关乡镇防指汇报有关情况。

(3)县防指将启动应急响应及防汛抗旱救灾情况迅速上报市防总、县委、县政府,并通报县防指成员单位。

(4)经请求指挥长同意,组织由县领导带队,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县防指工作组,在12小时内赴灾区协助指导地方防汛抗旱工作;根据需要,在6小时内派出县防指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的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县民政局及时组织救助灾民,县卫计委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县气象局视抗旱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实施火箭炮、高炮工人增雨作业,县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应根据需要,主动对口落实任务,为防汛抗旱排忧解难。

(5)根据抗洪抢险抗旱救灾需要和各地请求,县防总在2小时内发出防汛抗旱抢险物资调拨令。有关部门做好救灾资金下拨、防汛抗旱救灾物资、人员调配和运输保障。

(6)县防指加强值守,县桃陂水文站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气象、国土等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提供信息,并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灾害预警工作。县防指及时将相关汛情、旱情、灾情及防汛抗旱救灾工作部署等情况通报县防指成员单位。

(7)县防指成立宣传报道组、水雨情信息组、专家技术组、和综合协调组等4个工作组。

(8)县防指统一审核和全县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县防办会同县民政局商有关部门审核后由县防指统一对外。通过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洪涝干旱灾情及动态。

(9)视汛情、旱情、险情和灾情严重程度及抢险救灾进展,由县防办协同有关部门及时向市防总请求支援。

(10)各乡镇防指根据有关预案规定,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做好有关工作,每日向县防指报告防汛抗旱救灾工作情况,重大突发性汛情、险情、灾情和重大防汛抗旱工作部署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4.4 Ⅱ级应急响应

4.4.1 当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县防指启动Ⅱ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

1.宜黄桃陂水文站水位达71.0m(黄海高程),且呈上涨趋势;

2.千亩堤防发生重大险情;

3.小(2)型水库发生垮坝;

4.中型水库或影响高速公路、省道及县城的小(1)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

5.已发生重大级山洪地质灾害;

6.全县35%以上农作物受旱,2个乡(镇)或县城区发生特大干旱;县城区或3个及以上乡(镇)或县城区发生严重干旱;

7.超台风登陆并将影响我县;

8.按照市防总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或其它需要启动Ⅱ级响应的情况。

4.4.2Ⅱ级响应行动

(1)县防办及时向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和防指及县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关于启动Ⅱ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的命令及有关汛情旱情等情况,有关乡镇、县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宜黄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地方、部门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由县长主持召开全县紧急动员会部署工作;防指政委或县防指指挥长主持县防指会商会,县防指各成员参加会议,根据需要,相关乡镇防指负责同志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应急管理、水利、气象、自然资源、水文等有关部门、相关乡镇防指汇报有关情况。

响应期内,县防指每天召开一次会商会,由防指政委或指挥长主持,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并将情况报县长。

(3)县防指将启动应急响应及防汛抗旱救灾情况迅速上报市防总、县委、县政府,并通报县防指成员单位,适时向社会公众通报有关情况。

(4)按照预案中关于派工作组的规定,报请县委、县政府派出由县委、县政府领导或县防指领导带队,县防指成员参加的工作组,在6小时内出发赴一线进行分片督导。根据需要,在2小时内派出县防指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

(5)根据抗洪抢险抗旱救灾需要和各地请求,县防指在2小时内发出防汛抗旱抢险物资调拨令。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等部门及时下拨防汛抗旱救灾资金和物资,县人武部、县消防队和县公安局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力量参加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做好防汛抗旱救灾物资、人员的运输保障工作。

(6)县防指指挥长坐镇县防指指挥,县防指成员单位加强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县防指成员及联络员保持联络畅通。县委宣传部、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等成员单位派员到县防办参与24小时值班,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宣传工作,人员物资运输保障工作。县防指成员单位每天14时前向县防指报告本部门防汛抗旱救灾情况,重要信息及时报告。

(7)县防指成立宣传报道组、水雨情信息组、险情灾情统计组、工程调度组、综合协调组、专家指导组、督查组等7个工作组。

(8)视汛情、旱情、险情和灾情严重程度及抢险救灾进展,由县防指协同有关部门及时向市防总、请求增援。

(9)相关乡镇防指根据有关预案规定,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做好有关工作,每日不少于2次向县防指报告防汛抗旱救灾工作情况,重大突发性汛情、险情、灾情和重大防汛抗旱工作部署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10)县防指根据汛情、旱情依法按程序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有关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汛情、旱情按程序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4.5 Ⅰ级应急响应

4.5.1 当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县防指启动Ⅰ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

1.宜黄桃陂水文站水位达71.62m(2010年水位,黄海高程),且呈上涨趋势;

2.千亩以上圩堤发生决口;

3.县城防洪工程发生险情;

4.中型水库、或影响高速公路、省道及县城的小(1)型水库发生垮坝;

5.已发生特大级山洪地质灾害;

6.全县50%以上农作物受旱,县城区或3个以上乡(镇)或县城区同时发生特大干旱;

7.按照市防总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或其它需要启动Ⅰ级响应的情况。

4.5.2 Ⅰ级响应行动

(1)县防办及时向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和防指及县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关于启动Ⅰ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的命令及有关汛情旱情等情况,有关乡镇、县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宜黄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地方、部门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由县长主持召开全县紧急动员会部署工作;防指政委或县防指指挥长主持县防指会商会,县防指各成员参加会议,根据需要,相关乡镇防指负责同志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应急管理、水利、气象、自然资源、水文等有关部门、相关乡镇防指汇报有关情况。

响应期内,县防指每天召开一次会商会,由县指挥长或副指挥长主持,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并将情况报县长。

(3)县防指将启动应急响应及防汛抗旱救灾情况迅速上报市防总、县委、县政府,并通报县防指成员单位,适时向社会公众通报有关情况。

(4)按照预案中关于派工作组的规定,报请县委、县政府派出由县委、县政府领导或县防指领导带队,县防指成员参加的工作组,在6小时内出发赴一线进行分片督导。根据需要,在2小时内派出县防指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县防指成员单位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工作。县电力公司要确保防汛抗旱用电需要。县财政局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县供销社为灾区紧急供应防汛抗旱物资,县防指办公室为灾区紧急调拨防汛抗旱物资。县交通局为防汛抗旱物资运输提供保障。县民政局及时组织救助受灾群众。县卫健委及时派出医疗专班,赴各灾区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工作。县气象局视抗旱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实施火箭炮、高炮人工增雨作业。县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5)根据抗洪抢险抗旱救灾需要和各地请求,县防指在2小时内发出防汛抗旱抢险物资调拨令。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等部门及时下拨防汛抗旱救灾资金和物资,县人武部、县消防队、县公安局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力量参加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做好防汛抗旱救灾物资、人员的运输保障工作。

(6)县防指政委坐镇县防指指挥,县防指成员单位加强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县防指成员及联络员保持联络畅通。县委宣传部、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等成员单位派员到县防办参与24小时值班,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宣传工作,人员物资运输保障工作。县防指成员单位每天14时前向县防指报告本部门防汛抗旱救灾情况,重要信息及时报告。

(7)县防指成立宣传报道组、水雨情信息组、险情灾情统计组、工程调度组、综合协调组、专家指导组、督查组等7个工作组。

(8)视汛情、旱情、险情和灾情严重程度及抢险救灾进展,由县防指协同有关部门及时向市防总请求增援。

(9)相关乡镇防指根据有关预案规定,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做好有关工作,每日不少于2次向县防指报告防汛抗旱救灾工作情况,重大突发性汛情、险情、灾情和重大防汛抗旱工作部署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10)县防指根据汛情、旱情依法按程序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有关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汛情、旱情按程序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

4.6 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4.6.1 河流洪水

(1)当河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批准的防洪预案和防汛责任制的要求,组织专业和群众防汛队伍巡堤查险,严密布防,必要时动用武装部、消防队参加重要堤段、重点工程的防守或突击抢险。

(2)当河流洪水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应根据河流水情和洪水预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适时调度运用防洪工程,调节水库拦洪错峰,开启闸门泄洪,启动泵站抢排,清除河道阻水障碍物、增加河道泄洪能力、临时抢护加高堤防等。

(3)在紧急情况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乡镇以上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并行使相关权力,采取特殊措施,保障抗洪抢险的顺利实施。

4.6.2 渍涝灾害

(1)当出现渍涝灾害时,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和启动排涝设备,开展自排和抽排,尽快排出涝水,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在河流防汛形势紧张时,要正确处理排涝与防洪的关系,避免因排涝而增加防汛的压力。

4.6.3 山洪灾害

(1)山洪灾害应急处理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水利、国土、气象、民政、建设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当山洪灾害易发区雨量观测点降雨量达到一定数量或观测山体发生变形有滑动趋势时,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或有关部门及时发出警报,对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立即通知相关乡镇、村、组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

(3)转移受威胁地区群众,应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病残后其他人员,先转移危险区人员和警戒区人员,防止出现道路堵塞和意外事件的发生。

(4)发生山洪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救,必要时向当地人武部门、民兵和上级人民政府请求救援。

(5)当发生山洪灾害时,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水利、国土、气象、民政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山洪灾害造成更大损失。

(6)如山洪泥石流、滑坡体堵塞河道,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召集有关部门、有关专家研究处理方案,尽快采取应急措施,避免发生更大的灾害。

4.6.4 台风灾害

(1)台风灾害应急处理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

(2)台风警报阶段。

a.气象部门对台风发展趋势提出具体的分析和预报意见,作出台风可能登陆地点、时间和强度的预报,并立即报县人民政府及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水文部门做好洪水预报的各项准备。

b.台风可能影响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领导及水利工程防汛负责人应根据台风警报上岗到位,并部署防御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c.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督促相关地区组织力量加强巡查,督促对病险堤防、水库、涵闸进行抢护或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做好受台风威胁地区群众的安全转移准备工作。台风可能明显影响的地区,按批准临时超蓄的水库应将水位降到汛限水位。

d.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及时播发台风警报和防指的防御部署。

(3)台风紧急警报阶段。

a.气象部门应作出台风可能经过我县的地区、时间和台风暴雨的量级以及雨区的预报,水文部门据此提早作出江河洪水的预报。

b.台风可能影响地区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领导及水利工程防汛负责人应立即上岗到位,根据当地防御洪水(台风)方案进一步检查各项防御措施落实情况。对台风可能严重影响的地区,县、乡人民政府应防台风动员令,落实防台风措施和群众安全转移措施,组织、指挥防台风和抢险工作。

c.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做好工程的保安工作,加强工程巡查,并根据降雨量、洪水预报,控制运用水库、水闸及河流洪水调度运行。

d.洪水预报将要受淹的地区,做好人员、物资的转移。山洪、滑坡易发地区提高警惕,落实应急措施。

e.台风中心可能经过的地区,居住在危房的人员应及时转移;成熟的农作物应组织抢收抢护;高空作业设施应做好防护和加固工作;电力、通信企业落实抢修人员,一旦设施受损,迅速组织抢修,保证供电和通信畅通;城建部门做好县区树木的保护工作;医疗卫计委做好抢救伤员的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医疗队集结待命。

f.电视等新闻媒体应增加对台风预报和防台风措施的播放。

g.武装部和消防队,根据抢险救灾预案,做好各项准备,一有任务即迅速赶往现场。公安部门做好社会治安工作。

h.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防台风行动情况。

4.6.5 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

(1)当出现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前期征兆时,防汛责任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向下游发出警报。宜黄水干流及主要支流重点堤防决口、水闸垮塌和水库垮坝等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县防指。

(2)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的应急处理,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首先应迅速组织受影响群众转移,并视情况抢筑二道防线,控制洪水影响范围,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3)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况在适当时机组织实施堤防堵口。明确堵口、抢护的行政、技术责任人,调度有关水利工程,启动堵口、抢护应急预案,调集人力、物力迅速实施堵口、抢护。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领导应立即带领专家赶赴现场指导。

4.6.6 干旱灾害

当发生干旱时,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按特大干旱、严重、中度、轻度4个干旱等级,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制订相应的应急抗旱措施,并负责组织抗旱工作。

(1)强化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抗旱目标责任制,强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加强抗旱会商和科学调度,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投入抗旱,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企业用水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各有关部门按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部署,落实职责,协调联动,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全面做好抗旱工作。

(2)按规定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必要时依法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宣布进入紧急抗旱期,启动各项特殊应急抗旱措施,如应急开源、应急限水、应急调水、应急送水等。

(3)强化旱情的监测、分析、预测、预报和信息,及时分析了解社会各方面的用水需求,分析预测水量供求变化趋势,加强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发电水库按照“抗旱用水第一,发电第二”的原则,按下游抗旱用水需求调度运行。

(4)开源。采取临时措施尽可能从河流引水,各类蓄水工程尽量蓄水。同时,抓住有利条件实施人工增雨,尽力为抗旱增加水源。

(5)节流。大力推行节约用水,科学用水,大力推广抗旱节水新技术、新产品,杜绝浪费,提高水的利用效率。

(6)根据需要适时采取应急限水、调水等非常措施,对居民生活用水极度紧缺的地区应急送水。

(7)加强灌区用水管理,维护正常的用水秩序,防止发生水事纠纷。

(8)加快旱情、灾情的上传下达,加强抗旱宣传报道。

4.7 信息共享和处理

4.7.1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逐级上报,资源共享的原则。

4.7.2 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一时难以及时报告的基本信息和情况,在抓紧了解情况后,迅速补报。

4.7.3当险情、灾情严重或发生人员伤亡时,应立即报送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同时报市防总。

4.7.4 当水旱灾害涉及或者可能影响毗邻县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当及时向毗邻县通报;当水旱灾害涉及或者可能影响县外的,县防指应当及时向相关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报,并向市防总报告。

4.8指挥和协调

水旱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响应以当地为主,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具体指挥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共同参与抗灾救灾。根据不同级别的响应,启动不同级别的预案。

为确保指挥协调科学快速、有力,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建立以下制度:

信息分析:定期或不定期对水情、灾情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分析,作出正确结论,以供科学决策。

专家咨询:由各有关方面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随时研究磋商,从天气形势、洪水趋势、抢险救灾措施等方面,提出咨询意见,以作指挥调度的主要依据。

定期会商:由领导、专家、主要防汛值班人员共同参加的会商会,定期召开,情况紧急随时召开,集中、明确、简短地研究抗洪救灾措施,做到针对性强,切实可行。

请示报告:按照指挥体系,自下而上层层建立严格的请示报告制度,分为定期报告、急事急报、综合报告和重要情况专报等。Ⅳ级响应以定期报告为主;Ⅲ级、Ⅱ级响应定期和不定期报告相结合,急事急报;I级响应实施24小时跟踪报告。

损失评估:由当地政府组织民政、水利等有关部门对灾害进行及时调查和评估,并报上级政府。

4.9 紧急处置

4.9.1 抗洪紧急处置措施

抗洪紧急处置的主要原则是蓄泄兼筹,以泄为主。在各控制站河段安全泄量允许下充分发挥河道泄洪作用;当遇超过河道现状泄洪能力的洪水时,弃守小圩堤,同时全力抢险,保护重点堤防、城市和地区的安全;遇特殊情况,采取非常措施控制洪水漫延。

4.9.1.1 河流抗洪紧急处置措施

1、当上游发生特大暴雨,预报水位将超过二十年一遇洪水(即超标准洪水),各圩堤都将面临溃堤或漫堤进水时,各级领导都必须坐阵指挥,统一调度,除组织坚持在防汛一线的常备防汛人员参加抢险外,还要组织发动防汛预备人员参加抢险,全力以赴,日夜监控巡查,必要时请求当地驻军支援。同时利用各种报警信号发出警报,组织动员群众按预定方案,迅速向预定山岗、楼房及其它高位建筑物处转移。

宜黄县各圩堤都不同程度的存在泡泉、顶冲、渗漏、涵闸过短等险工险段隐患,加之天气和洪水形势、抢救无效等因素,都有可能造成溃堤失事。因此,各堤防管理单位都必须做好两手准备:

(1)在圩堤险工险段处,备足防汛卵石、块石、草袋、编织袋、土工布、土工膜、木材等抢救物质;针对汛期可能出现的险情,事先研究出最行之有效的抢救方法和措施,组织好抢险队伍;指派专人对险工险段进行日夜24小时巡堤查险,发现险情,立即以鸣哨、鸣锣、鸣枪等方式报警,并组织队伍全力抢险,力争不溃堤。

(2)对存在险工险段的堤段,应事先分析计算可能造成溃堤的洪峰流量、流程流量、水位等,制定应急措施,如监视警报、群众安全转移路线及安置地点、生活安排、卫生防疫等,一旦发生突发性溃堤洪水,能有计划地迅速组织人员安全转移,最大限度地减少洪灾损失。

4.9.1.2宜黄县城区

(1)标准内洪水防御

根据洪水预报,桃陂水文站水位将接近警戒水位69.5m时,应对加强巡逻,做好病险堤段的值守。做好正在施工堤段的安全度汛工作。并做好河东、西马路、六里铺等排洪闸下水口封堵准备。

根据洪水预报,桃陂水文站水位已达警戒水位,应对丰乐市场及汽车站低洼地带进行防洪预警,进行安全转移。对病险圩堤进行临时加高加固,以保证洪水不漫堤。

当预报水位将超过警戒水位,河段中的采砂船应一律停止作业靠岸抛锚固牢;其它船只一律停止航行,靠岸抛锚固牢。特别是宜黄大桥、通济桥、老附东桥要加强巡查,甚至进行交通管制,防止因行洪能力不足而造成垮桥事件发生。

当洪水频率在二十年一遇以上洪水时,全县大部份堤防都将漫堤,应组织低洼地带人员做好安全撤离。

(2)超标准洪水防御

根据桃陂水文站提供的洪水预报,如可能发生五十年一遇的洪水时,多处圩堤不能抗御,将溃堤或漫堤进水,抢已失去了作用,此时县城主城区的防洪措施重点在于人员转移,保障生命安全。并对县城所有桥梁实行交通管制。

4.9.1.3 水库工程抗洪紧急处置措施

各类水库严格按照批准的度汛方案调度运行,坚决杜绝超蓄;若遇超标准洪水或重大险情,水位超过设计洪水位仍继续上涨可能危及大坝安全时,在全力抢险的同时,考虑启用非常溢洪道加大泄洪,甚至考虑非常措施泄洪。采取上述非常措施时,提前通知下游各乡镇及相关单位,做好抗洪抢险准备和群众安全转移工作。

4.9.2抗旱应急处置。若发生干旱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照轻度、中度、严重、特大四个干旱等级,启动有关抗旱预案,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4.9.2.1强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加强抗旱会商和科学调度,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投入抗旱,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企业用水安全。发电水库按照“抗旱用水第一,发电第二”的原则,按下游抗旱用水需求调度运行。

4.9.2.2 开源。采取临时措施尽可能从江河湖泊引水,各类蓄水工程尽量蓄水。同时,抓住有利条件实施人工增雨,尽力为抗旱增加水源。

4.9.2.3 节流。大力推行节约用水,科学用水,大力推广抗旱节水新技术、新产品,杜绝浪费,提高水的利用效率。

4.9.2.4根据需要适时采取应急限水、调水等非常措施,对居民生活用水极度紧缺的地区应急送水。 

4.9.2.5 加强灌区用水管理,维护正常的用水秩序,防止发生水事纠纷。

4.9.2.6 强化旱情的监测、分析、预测、预报和信息,加快旱情、灾情的上传下达,加强抗旱宣传报道。

4.10 抢险救灾

4.10.1发生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迅速进行监控、追踪,弄清情况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4.10.2根据险情灾情,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当地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决策。

4.10.3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迅速调集本地区的资源和力量,提供物资和技术支持;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重要堤防的险情整治、决口抢堵和水库重大险情的抢护,按既定的抢险预案进行,并由机动抢险队或抗洪抢险专业队等实施。

4.10.4 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按照各地成员单位具体分工,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4.11 安全防护

4.11.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4.11.1.1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和防暑消毒药品,以备急需。

4.11.1.2 一线抗洪、溃口抢堵、涵闸抢险、潜水排险等高危应急抢险人员进入抗洪抢险现场实施作业时,必须配备防护设施和救生设施,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

4.11.1.3 应急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况决定。

4.11.2 群众安全防护

4.11.2.1 发生水旱灾害后,当地人民政府及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并保障基本生活条件。避难场所可以选择广场、空旷地搭帐蓬或临时借用有关办公场所、招待所及假期学校。

4.11.2.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指令,及时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水源。

4.11.2.3 发生水旱灾害后,当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卫生、防疫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及时设立现场紧急救护所或派出医疗队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4.12 社会力量动员参与

发生水旱灾害后,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宣传、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必要时,当地人民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4.13新闻报道

4.13.1 新闻报道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报道为主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内外有别的原则。

4.13.2 新闻报道的重点是县委和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对灾区人民的关怀;县防指的汛情、旱情、灾情信息;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部署,干部群众投入抗洪救灾工作的情况;各部门顾全大局、协调配合的情况;武警官兵、公安干警和广大干部群众英勇无畏的感人事迹;灾区人民生产自救,重建家园的具体行动和可贵精神。

4.13.3县级新闻单位公开报道的汛情、旱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由县防指统一审核和。

4.14 应急结束

4.14.1 洪水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旱情缓解后,县防指视情适时宣布解除预警,结束应急。预警解除程序一般由高向低,逐级宣布。预警解除机构同预警机构。

4.14.2 依照紧急防汛期有关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并由当地政府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

4.14.3 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当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协调,进一步恢复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工程等基础设施,尽量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5  后期处置

5.1 救灾

5.1.1 发生重大水旱灾害时,视严重程度和涉及范围,各级相应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派联络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

5.1.2 民政部门负责灾区特别是洪涝灾区的灾民生活救助。负责调配救灾款物,安置灾民,灾民倒塌房屋重建,保证灾民吃、穿、住等基本生活必需。

5.1.3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灾区伤病人员救治和指导环境消毒,对重大疫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5.1.4 当地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保护灾区正常的生活环境。

5.2 灾后重建

洪涝灾害发生后,按照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各相关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共同实施灾后重建工作。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若条件允许,可提高标准重建。

5.3 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水旱灾害过后,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查清、汇总防汛抗旱抢险料物的清耗情况,做好后续补充工作。

5.4 水毁工程修复

5.4.1 对影响当前防洪、抗旱和城乡供水的水毁工程,应抓紧摸清情况、制定计划、实施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恢复其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也应尽快恢复功能。

5.4.2 遭到水毁的交通、电力、通信、气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及时修复,恢复功能。

5.5 调查和总结

5.5.1 调查和总结

水旱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县防指按照有关程序组织事件调查,并对应急工作全过程进行总结,提出调查报告和总结报告,报县应急委员会。

5.5.2 防汛抗旱评价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防汛抗旱过后都应从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差距。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指出努力方向,进一步把工作做好。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 各级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畅通的责任,特急水旱灾害信息必须优先、快捷、准确传递。

6.1.2 防汛计算机网络电路提供部门(商)必须依法保证防汛信息网络的畅通。

6.1.3 各级水文部门和水工程管理单位对自建的防汛信息报汛网必须保证防汛信息及时采集和传输。

6.1.4 通过部门内部网络及机要电话等多种手段保证与党、政、军及各成员单位信息畅通。

6.1.5 利用通信公网及广播电视等媒体保证防汛信息的及时。

6.1.6 建立和公布防汛责任人的通讯方式。

6.1.7 各种通信平台和采集传输系统加强管理,确保故障排除有措施,应急通信有备份。

6.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6.2.1.1 重点圩堤的险工险段和病险水库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预案,建立由防汛责任人、工程技术人员及抢险人员组成的应急抢险组织。一旦出现险情,速赴现场实施抢险。

6.2.1.2 圩堤、水库等重点防洪工程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现场所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满足抢险救灾的急需。

6.2.2 应急队伍保障

6.2.2.1 防汛队伍

1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2.防汛队伍可分为以下几种:

(1)专业抢险队。为防汛抢险的技术骨干力量,由水库等工程管理单位的人员组成,熟悉工程情况,有一定防汛抢险技术,汛期上岗到位,分段包干,及时发现和处理险情。

(2)机动抢险队。在一些主要河流堤段和重要工程建立训练有素、技术熟练、反应迅速、战斗力强的机动抢险队,主要承担技术要求高的险情抢护。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现已组建起机动抢险队,配备有必要的车辆和机具。

3.武警部队、民兵和预备役部队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和突击力量。

4.调动防汛抢险队伍程序: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工程管理单位所管理的防汛抢险队伍,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工程管理单位负责调动;若需上级或同级的其他区域防汛抢险队伍支援,则应向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提出申请,由其负责协调,统一调动。

5.调动部队参加抢险程序:一般情况下,乡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县防指申请,由县人武部提出具体要求,由县人武部报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安排。申请调动部队时,应说明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受灾地域和程度、采取的救灾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装备等。

6.2.2.2 抗旱队伍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动员组织各方面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在旱区组织起群众性的抗旱队,乡自为战、村自为战、组自为战,抗御旱灾减少损失。

    2.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建抗旱服务队,抗旱期间发挥骨干作用,为旱区提供流动灌溉、生活用水,维修、租赁抗旱机具和物资,做好抗旱信息和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3.有抗旱任务的工程管理单位是抗旱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用水计划和调度,加强对输水设施和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4.人影作业队伍、消防部门均为应急抗旱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影工作部门根据旱情发展和有利作业的天气气候条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消防部门在紧急情况下出动消防车辆解决人畜饮水困难。

6.2.3 供电保障

县供电公司及其下属各供电部门,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协调安排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以及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6.2.4 交通运输保障

县交通局、防汛抗旱期间特别是抗洪紧张阶段,应准备足够的车辆、船舶,随时待命启动,优先保证防汛车辆的通行和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抗旱救灾物资的运输;紧急防汛期,负责河道禁航保障。

6.2.5 医疗保障

卫生行政部门抽调医务人员组建灾区医疗卫生队,负责灾区巡回医疗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6.2.6 治安保障

各级公安部门和武装警察部队,负责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盗窃防洪抗旱物资设备等违法行为,做好防汛抢险时的戒严、警卫以及重要领导视察的安全保卫工作。

6.2.7 物资保障

6.2.7.1 物资储备

防汛物资筹集和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储备、分级管理”以及“按需定额储备、讲究实效、专物专用”的原则,采取县级、专储、代储和单位、群众筹集相结合的办法。县防指防汛物资仓库和1个防汛石料储备点,按计划储备编织袋,抗洪抢险设备和物资。

1.县林业局、县交通局汛前做好木材、毛竹、汽车、船舶等防汛抗旱物资设备的组织协调供应。

2.乡(镇)级储备。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工程管理单位相应设立防汛仓库,根据本地抗洪抗旱需要和具体情况,按计划储备相关物资。

3.群众自筹。防汛任务繁重的乡(镇),普遍实行群众自筹防汛物资的制度,按具体任务要求,分配各家各户储备一定数量的编织袋,抗洪急需时集中调配,统一使用。

4.县级储备一定数量的“旱地龙”和油料等抗旱物资。易旱地区应积极做好应急的抗旱物资储备和水源储备。

6.2.7.2 物资调拨

1.物资调拨原则。实行“先近后远,先下后上,先主后次,急用优先”的原则。县级储备的防汛物资,主要用于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地区重要地区、重点工程的抗洪抢险应急需要;乡(镇)储备的防汛物资,主要用于辖区内抗洪抢险急需。

2.物资调拨程序。首先调用防汛抢险地点附近的乡(镇)和工程管理单位的防汛物资,如实在不能保证需要,则申请上级进行物资支援。当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县级储备的防汛物资出现严重短缺时,则由县防指向市防总请求物资支援。

3.当储备的防汛抗旱物资消耗过多,不能满足防汛抗旱急需时,及时启动有关生产流程和生产设备,紧急生产、调拨所需物资。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全社会公开征集。

6.2.8 资金保障

防汛抗旱资金按照政府投入同受益者合理承担相结合的原则筹集,鼓励社会各界采取多种形式资助防汛抗旱事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分级负责,从财政性资金统筹安排用于防汛抗旱工作。

防汛抗旱资金主要用于防洪抗旱规划编制及防洪抗旱工程和非工程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遭受水旱灾害地区的抗洪抗旱和水毁工程修复,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和运输以及按照省市规定允许列支的其它方面。各项防汛抗旱资金,应严格执行有关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规定的使用开支范围,确保专款专用。

防汛抗旱资金,由以下几部分组成:中央补助的特大防汛经费、特大抗旱经费和应急度汛资金;省财政安排的省级防汛经费、省级抗旱经费;市、县财政安排的防汛抗旱经费;乡(镇)和群众自筹的防汛抗旱经费。按照《江西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水利建设基金一部分用于防洪和抗旱。

此外,各级政府还应安排救灾资金,当灾民基本生活经费发生困难时给予专项补助。

财政、审计部门加强防汛抗旱和救灾资金的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确保专款专用。

6.2.9 社会动员保障

6.2.9.1 遵照《防洪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抗洪的责任,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参加抗旱工作的责任。当发生水旱灾害,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参加防汛抗旱,搞好这项艰巨庞大的社会公益性事业。

6.2.9.2 汛期和旱季,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时编发《防汛抗旱简报》和《情况反映》,定期和不定期在防汛信息网和各新闻媒体防汛抗旱信息,以引起各级领导和全社会的关注。

6.2.9.3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其成员单位,在严重水旱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抗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防汛抗旱和灾后重建工作。

6.2.9.4 防汛抗旱的关键时期,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应发挥突出的作用,领导要靠前指挥,坚持在第一线组织指挥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

6.3 技术保障

6.3.1 开展防洪抗旱新技术研究

1 抢险新技术的研究推广和应用。

2 工程除险加固技术研究推广和应用。

3 抗旱新技术研究推广和应用。 

4 节水灌溉技术研究推广和应用。

6.3.2 完善干旱、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分析处理、信息传输和信息综合加工为主体的预警系统,提高干旱、暴雨灾害预警能力。

6.4 宣传、培训和演习

6.4.1 公众信息交流

6.4.1.1 防汛抗旱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审批后,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

6.4.1.2 当发生大范围的流域性降水,宜黄水及其支流发生超警戒水位以及暴雨引发的山洪造成严重影响或出现中度干旱时,县防指统一汛情、旱情通报。

6.4.2 培训

6.4.2.1 按分级负责开展培训原则。县防指负责乡(镇)和中型工程防汛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骨干和防汛机动抢险队负责人的培训;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村(组)防汛负责人、小型工程等防汛抢险技术负责人培训。

6.4.2.2 培训工作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举办一次培训。同时,培训要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真正收到实效。

6.4.3 演练

(1)县、乡、有关单位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练,特别是抗洪抢险和疏散撤离灾区群众的演练,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演练结束后应进行总结。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的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练。水上舟桥连要加强水上搜救演练。

(3)多个部门联合进行的专业抢险救灾演练,由县防指负责组织,一般2至3年举行一次。

7   附则

7.1 名词术语解释:

7.1.1 雨量:雨量的等级分为小雨、中雨、大雨、暴雨、大暴雨、特大暴雨六级,通常按其 24 小时降雨强度划分如下 :

单位:毫米

 

等级

小雨

中雨

大雨

暴雨

大暴雨

特大暴雨

强度

R<10

10≤R<25

25≤R<50

50≤R<100

100≤R<250

R≥ 250

 

7.1.2 水位:指河流、水库的水面比固定基面高多少的数值,通常反映河水上涨或下降的标志。防汛抗旱通常用的特征水位有警戒水位、保证水位和汛限水位。

1.警戒水位:指河流漫滩行洪,堤防可能发生险情,需要开始加强防守的水位。

2.保证水位:指保证堤防及其附属工程安全挡水的上限水位。

3 汛限水位:指水库在汛期允许兴利蓄水的上限水位,也是水库在汛期防洪运用时的起调水位,每年汛前由相应权限的防汛主管部门审批核定。

7.1.3 洪水:指暴雨或迅速的融冰化雪和水库溃坝等引起江河水量迅猛增加及水位急剧上涨的自然现象。

1.一般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5~10年一遇的洪水。

2.较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10~20年一遇的洪水。

3.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20~50年一遇的洪水。

4.特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大于50年一遇的洪水。

7.1.4 干旱:通常是指某持续时段内,自然降水较常年同期均值显著偏少的一种气候异常现象。

1.轻度干旱:受旱区域作物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为30% 以下,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总人口的比例为20%以下。

2.中度干旱:受旱区域作物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为 30%~50%,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总人口的比例为20%~40%。

3.严重干旱:受旱区域作物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为50%~80%,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总人口的比例为40%~60%。

4.特大干旱:受旱区域作物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为80% 以上,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总人口的比例为 60%以上。

7.1.5 紧急防汛期:当河流的水情将要超过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县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当汛情趋缓时,有关防汛指挥机构应适时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防指办公室负责管理,每五年对本预案评审一次。由县防办召集有关部门专家评审,并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

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预案,制定本部门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县防指备案。

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关河流、地区和重点工程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县防指备案。

7.3 奖励与责任

汛期过后,县、乡(镇)防汛指挥部应及时进行总结、评比、表彰等工作。对防汛抗旱做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县防指汇总,通过有关部门报请市人民政府、市防总、县人民政府批准;对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烈士;对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照国家《防洪法》、《防汛条例》、《公务员管理条例》和江西省实施《防洪法》办法、防汛纪律等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4 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防指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7.5 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

 

 

 

 

 

 

乡镇防风防汛工作总结篇(4)

一、20*年防汛抗旱工作

(一)防汛防台风情况

20*年,我区遭遇了的“6.10”特大暴雨袭击,形成20年一遇流域山洪灾害,7月至9月又先后受多个台风影响,防汛防台风工作形势非常严峻。“6.10”期间,降雨强度大、范围广、时间长,为我区近年来所罕见。从6月8日至14日,我区最大点降雨量达到443.3毫米。特别是6月10日丰乐库区范围突降大暴雨,日降雨量达213.1mm以上,全区17座小型水库有14座水位超过溢洪道。丰乐水库水位暴涨,下泄流量达500立方米/秒,南北干渠也开闸泄洪,造成潜口镇东山、蜀源、澄塘、唐模、潜口村;西溪南镇西溪南、琶村、石桥村;岩寺镇信行、富山、永兴村共15个村庄低洼处一片,平均水深1米以上,淹没范围超过1996年“6.30”洪水。

洪涝造成农作物毁坏严重,全区农作物受灾面积3200公顷,成灾面积2600公顷,绝收面积600公顷,农林牧渔业直接经济损失5900万元,公路水利通讯电力等基础设施损毁严重。洪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亿元。

面对突如其来的暴雨洪灾,全区人民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奋起抗洪抢险,与暴雨洪魔展开了顽强的斗争。从区到乡镇、村,从党政干部到普通群众,团结一心,积极投入到抗灾一线。区、乡镇两级迅速启动了防汛防台风预案,各地严格按预案要求,组织人力、物力投入抗灾。20*年虽然遭遇了严重的“6.10”洪水和多次台风的袭击,由于措施及时得力,没有发生人员伤亡,17座水库安然无恙,抗洪和防台风工作中取得了全面胜利。

(二)主要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靠前指挥。区委、区政府对防汛防台风工作非常重视,从汛前到汛后,先后多次召集各乡镇和区防指部成员单位召开紧急防汛会议,安排部署防范救灾工作。在“6.10”洪灾强降雨发生前的6月8日下午,就召开了区党政联席会暨防汛抗洪指挥部紧急会议,专题研究防范强降雨工作。“6.10”洪灾期间,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四套班子领导和防汛指部成员单位负责人,多次在区防汛指挥部坐镇会商,或赴防洪救灾现场指挥,极大鼓舞和激发了广大干部群众防汛抗洪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了全区防汛救灾工作积极有序开展。

二是强化措施、注重防范。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超前谋划,扎实开展防汛准备工作。开展了防汛隐患点的排查和度汛隐患整改工作,对所有防汛工作均落实责任制、度汛预案和措施;建立抢险队伍、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及时调试维护信息网络。将各项防汛准备工作做实、做细、做深,确保防汛安全。

三是以人为本、安全至上。汛情灾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派出抢险队伍到各险工险段、低洼村庄参与抢险救灾。丰乐水库和区内17座小型水库按照控运计划及时实施泄洪,配备抽水泵用于排涝,宝塔水电站降低水位运行。针对205国道、呈灵潜公路、洽富公路等塌方路段,及时组织力量清理修复,确保了道路畅通。本着“避也是抗”的思路,及时组织周林田地质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并对转移群众进行了妥善安置,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四是强化责任、督促落实。认真落实了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区委、区政府领导分赴各乡镇坐阵指挥,督促检查领导到岗、预案落实、水库控运计划落实、物资准备等情况,积极组织干群抢险救灾,现场解决抗洪抢险中的实际问题,严明防汛工作纪律,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区直和驻徽各单位主要领导也带队深系帮扶村,协助做好防汛救灾工作。

二、深刻认识和把握防汛抗旱面临的形势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我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之年,当前我区正处于加快工业立区的重要阶段,对防汛抗旱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区的地理气候的特殊性和防汛抗旱基础还相对薄弱,防汛抗旱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更多,防汛抗旱工作难度更大、任务更重。对此我们必须深刻认识,科学分析,全面把握,立足防大汛抗大灾,切实做好各项防汛抗旱准备工作。

(一)气象形势严峻,发生水旱灾害的可能性大。今年以来,我区天气异常,2月中旬前降雨偏少,2月中旬后降雨量比常年同期严重偏多,为多年平均值的2.5倍以上,出现少有的严重春汛。3月中下旬以来,“倒春寒”现象明显。气候形势变化大,异常天气经常发生,今年防汛抗旱形势不容乐观。根据气象部门掌握的资料分析预测,今年汛期雨量分布极不均匀,局部地区降雨量将超过400毫米,有暴雨、大暴雨天气出现。出梅过后,受副热带高压控制,将持续长时间晴热少雨天气,7、8两月降雨量均比历年均值少2~3成,伏秋旱明显,因此水旱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同时存在。

(二)安全度汛问题依然严重。因现有的水利工程,对洪水的调蓄能力不足,水多水少问题依然存在,水多了就涝,水少了就旱,季节性缺水严重,这就是我们面临的基本区情。同时,水利工程自身防洪能力不足,河道基础设施薄弱,防山洪能力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

一是塘库度汛安全隐患大。我区现有水库、塘坝大部分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由于受当时条件制约,大坝质量标准普遍偏低,或多或少存在涵洞渗漏、坝体渗水、通道不畅、人为损坏严重等问题。全区17座小型水库和重点当家塘,特别是三年、金坑、山头等病险水库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度汛隐患,要作为我们工作的重点。

*镇的四村水库:由于水库淤积严重,防洪能力不足,去年“6.10”洪水期间,溢洪道泄洪长达24小时以上。在汛期,*镇要严格按照区防指部下达的水库控运计划,控制好水位,确保水库和下游安全度汛。

岩寺镇的金坑水库、八角坞水库和虎形水库:是省在册的3座病险水库,金坑水库斜涵及大坝右外坝脚有渗水问题,虽然已在汛前经过应急处理,但隐患未彻底消除;八角坞水库和虎形水库在去年实施了除险加固,新加固的大坝容易发生局部沉陷,应进一步加强观测和采取相应措施。周塘水库下游有重要的企业,水库泄洪要提前告知下游的企业;汪塘水库,小岩水库大坝外坡有竹子、杂草;石岗村的老虎窝当家塘,是市在册的重点屋顶当家塘,存在坝脚渗水隐患。还有,近期检查发现的石岗村鲤鱼塘当家塘坝顶出现跌窝险情,虽已进行了土方回填,仍然存在底涵堵塞的安全隐患。上述问题,岩寺镇要实地督促抓落实,在6月10日前,将各水库大坝上的杂树、杂草全部进行清除;同时还要加强对大坝的观测,一旦发现影响大坝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不留隐患。

潜口镇的三年水库:是省在册的病险水库,斜涵渗水,内坝坡冲刷严重,溢洪道侧墙渗漏,底板多处断裂、掀翻,根据病险水库加固工程计划安排,该工程要在今年汛后才开始动工,汛期要加强值班,备足抢险物资和落实抢险队伍,区水利部门要加快工程实施的前期工作,确保汛后即可全面动工;迎头坞水库: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于今年汛前完工,未经洪水考验。四清水库:也于去年完成了大坝和溢洪道除险加固,汛期要密切加强监测,并严格控制水位,防止高水位运行。

西溪南镇的辽坑水库:大坝坝顶的树根未清除,西溪南镇要督促水库管理单位,在6月10前将大坝杂草、树根清除;秋坑水库:斜涵渗水已于去年年底进行了应急加固处理,汛期要加强对水库大坝的防守和观测。

杨村乡的山头水库:大坝为混凝土单曲拱坝,坝体渗水严重,是老问题,泄洪阀在汛前进行了更换,但不能麻痹大意,要有专人守护观测,严格控制水位运行。

水库是防汛的重中之重,要严格按照区防指部下达的水库汛期控运计划运行,严禁汛期超蓄。各水库要妥善解决和协调好防洪、发电、灌溉、养鱼之间的矛盾,落实好水库的防汛责任制,确定专人管理,加强监测和巡查,坚持24小时值班。对无管理房的水库,在下大雨时必须委派责任心强的人员值班,查看水情,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确保水库安全。这里尤其强调一下,所有水库的拦鱼栅必须3天内全部撤除。

二是地质灾害险处多。据调查全区存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64处,其中,省级地质灾害点周林田,*镇对重点户已完成了搬迁工作,但汛期仍需加强防范,确保万无一失。洽舍、杨村、富溪、*等山区乡镇也不同程度存在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205国道拓宽建设弃碴倒石也是造成泥石流的隐患之一。这些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均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构成威胁,应引起重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做到心中有数,本着“查明情况,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依照“因地制宜,避让和工程治理相结合”的思路,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的预防、规避、治理工作。要加强宣传,建立健全防灾责任制和避灾撤离预案,加强山洪易发区的巡查和监测,要落实“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防御措施,发现异常情况时要果断采取措施处置,提前落实好危险区域居民群众紧急转移的准备,要设立警示牌,将转移方案、联络信号、转移路线等通知到每家每户。

三是易淹低洼地段多。我区河道属山区性溪流,河道比降大,流速快,洪水起伏变化大,易造成低洼地带受淹。全区现有沿河重点低洼村庄20个,包括:西溪南镇丰乐河沿线的西溪南村、石桥村、琶村村;岩寺镇丰乐河沿线的临河村、信行村、富山村,永兴和龙井居委会;唐模河沿线的潜口镇唐模村;*镇众川河沿线的四村官田、朱家坟、东坑溪3个自然村,汪村、*村、杨干村;富溪乡寺坪河的富溪村双坑口、大源2个自然村,富溪河沿线的光明村杨家镇自然村,均存在度汛安全隐患。各乡镇对所属的低洼地带的村庄要制定详细的防洪预案(包括转移路线、地点、联系信号等),向群众发放安全转移明白卡。遇下雨或天气异常要有专人值班并巡查沿河情况,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变化,落实责任人和抢险队伍。

四是河道防洪标准低。全区河道除岩寺中心城区和芝篁造地等护岸堤防达到防洪标准外,其他地段的堤防护岸均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大部分为土堤,设计标准低,运行多年,再加上历年的洪水冲刷,倒塌严重,防洪标准严重降低。同时在河道内违章采砂、乱采乱挖现象时有发生,河道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区水利、国土、公安等部门要严厉查处乱采乱挖行为;严格审批采砂场,对破坏河道稳定和改变河势的采砂场要坚决取缔,汛期严禁采砂。各乡镇要积极配合,齐心协力,确保河道安全畅通。

五是防汛抢险队伍实战水平低。由于我区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防汛抢险队伍和抗旱服务组织机构日常训练过少,抢险和抗旱服务能力普遍不强。虽然各乡镇都成立了防汛抢险队伍,但大部分缺乏实战经验,关键时刻防汛队伍难以满足实际需要。

由此可见,我们所面临的防汛抗旱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任务非常艰巨。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为顺利实现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做好2009年防汛抗旱工作

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防为主,以人为本,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我们要始终致力于减少洪涝和干旱对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威胁,促进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现已全面进入今年的主汛期,各乡镇和各部门一定要认清防汛抗旱的严峻形势,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意识,切实做好以下几点:

一要完善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各乡镇和各部门要调整充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防汛抗旱领导组”组成人员有变化的,应及时将组成人员、办公室人员和值班人员以及电话号码于6月10日前报区防汛办。区防汛办从5月1日至8月31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其他防指部成员单位也必须严格值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及时了解和掌握灾情,并将雨情、水情和灾情报区防汛办,确保信息畅通。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对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及时上报区委办、政府办及督查督办室。对擅自离岗,不坚守岗位的乡镇和部门要在全区通报。同时,要切实做好灾情上报工作。一旦出现险情和灾情,主要领导要及时深入一线,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的事故发生。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一切从防汛抗旱大局出发,主动搞好服务,服从统一指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做好防汛抗灾工作。

二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强化防汛抗旱主体责任。各乡镇及各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把行政首长负责制贯穿到防汛抗旱工作的全过程。责任人要熟悉了解雨情、汛情和工程情况,真正上岗到位,按照防汛抗旱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主动了解掌握辖区内防汛抗旱基本情况,组织开展各项防汛抗旱工作。要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把防汛职责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责任人,把各项防汛抢险制度建立健全到每座水库、每段堤防、每口塘坝、每个管理人员。要严防死守,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及时把度汛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秩序的稳定。总之,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各乡镇必须切实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及分工,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今天在这里我将代表区人民政府与各乡镇签订2009年防汛抗旱工作目标任务责任书,各乡镇也要和重点村、重点塘库的管理员签订相应责任书,确保防汛责任落到实处。

三要及时完善、修订预案,切实加强应急管理。我们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总结近年来预案工作的经验教训,修订完善各类防汛抗旱预案,形成完整的防汛抗旱预案体系,以此作为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各乡镇要切实加强辖区内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水库、低洼村庄安全度汛等预案的编制、修订、完善工作,还未编制预案的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于6月10日前抓紧完成并报区防汛办备案。要针对防汛抗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水利工程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完善,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保证防灾减灾、抢险救灾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顺利开展,做到有条不紊、及时高效。

四要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各乡镇及各相关部门要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抓紧病险工程除险加固、河道险工险段的加固,尽快恢复和提高现有防洪工程的设防标准。在建工程、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要制定周密方案,落实安全度汛措施,排除隐患。第一,要对病险水库、受损坝堤等进行修复、除险加固。第二,搞好河道、沟渠等工程的清淤除障。第三,着力抓好水库安全度汛工作。各水库管理员要认真做好大坝各项观测工作,及时分析整理观测资料,及时查险除险,确保安全;要严格执行水库度汛计划,做好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正确处理好防洪与蓄水的关系,不准擅自抬高水位运行。各病险水库要结合实际,采取降低水位或空库运行措施,确保水库及上下游的防洪安全。第四,加强水电站防洪度汛安全工作。宝塔、宏源水电站要切实加强安全度汛工作,落实水电站的防洪度汛措施和方案,做好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监控、整治和防范工作。第五,抓好城镇防洪工作。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抓好城镇排水沟渠及管网清淤除障工作,确保排水顺畅。桥涵和低洼地带,要落实防范措施。

五要抓好监测,强化报告。要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汛情,落实监测责任人,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理。第一,加强滑坡泥石流易发地带的监测。各乡镇要对辖区内滑坡泥石流易发地带逐一排查,一个点一个点地落实监测人员,开展好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第二,要加强雨情监测。区防汛办要及时与市气象部门联系,认真抓好汛期天气预报,及时向区委、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天气情况,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第三,加强水库监测。按照管理权限,区水利局和乡镇要对水库加强监测,定期、及时上报蓄水量和水位情况,遇到险情,要及时处理。

乡镇防风防汛工作总结篇(5)

一、20*年防汛抗旱工作

(一)防汛防台风情况

20*年,我区遭遇了的“6.10”特大暴雨袭击,形成20年一遇流域山洪灾害,7月至9月又先后受多个台风影响,防汛防台风工作形势非常严峻。“6.10”期间,降雨强度大、范围广、时间长,为我区近年来所罕见。从6月8日至14日,我区最大点降雨量达到443.3毫米。特别是6月10日丰乐库区范围突降大暴雨,日降雨量达213.1mm以上,全区17座小型水库有14座水位超过溢洪道。丰乐水库水位暴涨,下泄流量达500立方米/秒,南北干渠也开闸泄洪,造成潜口镇东山、蜀源、澄塘、唐模、潜口村;西溪南镇西溪南、琶村、石桥村;岩寺镇信行、富山、永兴村共15个村庄低洼处一片,平均水深1米以上,淹没范围超过1996年“6.30”洪水。

洪涝造成农作物毁坏严重,全区农作物受灾面积3200公顷,成灾面积2600公顷,绝收面积600公顷,农林牧渔业直接经济损失5900万元,公路水利通讯电力等基础设施损毁严重。洪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亿元。

面对突如其来的暴雨洪灾,全区人民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奋起抗洪抢险,与暴雨洪魔展开了顽强的斗争。从区到乡镇、村,从党政干部到普通群众,团结一心,积极投入到抗灾一线。区、乡镇两级迅速启动了防汛防台风预案,各地严格按预案要求,组织人力、物力投入抗灾。20*年虽然遭遇了严重的“6.10”洪水和多次台风的袭击,由于措施及时得力,没有发生人员伤亡,17座水库安然无恙,抗洪和防台风工作中取得了全面胜利。

(二)主要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靠前指挥。区委、区政府对防汛防台风工作非常重视,从汛前到汛后,先后多次召集各乡镇和区防指部成员单位召开紧急防汛会议,安排部署防范救灾工作。在“6.10”洪灾强降雨发生前的6月8日下午,就召开了区党政联席会暨防汛抗洪指挥部紧急会议,专题研究防范强降雨工作。“6.10”洪灾期间,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四套班子领导和防汛指部成员单位负责人,多次在区防汛指挥部坐镇会商,或赴防洪救灾现场指挥,极大鼓舞和激发了广大干部群众防汛抗洪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了全区防汛救灾工作积极有序开展。

二是强化措施、注重防范。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超前谋划,扎实开展防汛准备工作。开展了防汛隐患点的排查和度汛隐患整改工作,对所有防汛工作均落实责任制、度汛预案和措施;建立抢险队伍、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及时调试维护信息网络。将各项防汛准备工作做实、做细、做深,确保防汛安全。

三是以人为本、安全至上。汛情灾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派出抢险队伍到各险工险段、低洼村庄参与抢险救灾。丰乐水库和区内17座小型水库按照控运计划及时实施泄洪,配备抽水泵用于排涝,宝塔水电站降低水位运行。针对205国道、呈灵潜公路、洽富公路等塌方路段,及时组织力量清理修复,确保了道路畅通。本着“避也是抗”的思路,及时组织周林田地质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并对转移群众进行了妥善安置,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四是强化责任、督促落实。认真落实了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区委、区政府领导分赴各乡镇坐阵指挥,督促检查领导到岗、预案落实、水库控运计划落实、物资准备等情况,积极组织干群抢险救灾,现场解决抗洪抢险中的实际问题,严明防汛工作纪律,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区直和驻徽各单位主要领导也带队深系帮扶村,协助做好防汛救灾工作。

二、深刻认识和把握防汛抗旱面临的形势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我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之年,当前我区正处于加快工业立区的重要阶段,对防汛抗旱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区的地理气候的特殊性和防汛抗旱基础还相对薄弱,防汛抗旱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更多,防汛抗旱工作难度更大、任务更重。对此我们必须深刻认识,科学分析,全面把握,立足防大汛抗大灾,切实做好各项防汛抗旱准备工作。

(一)气象形势严峻,发生水旱灾害的可能性大。今年以来,我区天气异常,2月中旬前降雨偏少,2月中旬后降雨量比常年同期严重偏多,为多年平均值的2.5倍以上,出现少有的严重春汛。3月中下旬以来,“倒春寒”现象明显。气候形势变化大,异常天气经常发生,今年防汛抗旱形势不容乐观。根据气象部门掌握的资料分析预测,今年汛期雨量分布极不均匀,局部地区降雨量将超过400毫米,有暴雨、大暴雨天气出现。出梅过后,受副热带高压控制,将持续长时间晴热少雨天气,7、8两月降雨量均比历年均值少2~3成,伏秋旱明显,因此水旱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同时存在。

(二)安全度汛问题依然严重。因现有的水利工程,对洪水的调蓄能力不足,水多水少问题依然存在,水多了就涝,水少了就旱,季节性缺水严重,这就是我们面临的基本区情。同时,水利工程自身防洪能力不足,河道基础设施薄弱,防山洪能力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

一是塘库度汛安全隐患大。我区现有水库、塘坝大部分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由于受当时条件制约,大坝质量标准普遍偏低,或多或少存在涵洞渗漏、坝体渗水、通道不畅、人为损坏严重等问题。全区17座小型水库和重点当家塘,特别是三年、金坑、山头等病险水库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度汛隐患,要作为我们工作的重点。

呈坎镇的四村水库:由于水库淤积严重,防洪能力不足,去年“6.10”洪水期间,溢洪道泄洪长达24小时以上。在汛期,呈坎镇要严格按照区防指部下达的水库控运计划,控制好水位,确保水库和下游安全度汛。

岩寺镇的金坑水库、八角坞水库和虎形水库:是省在册的3座病险水库,金坑水库斜涵及大坝右外坝脚有渗水问题,虽然已在汛前经过应急处理,但隐患未彻底消除;八角坞水库和虎形水库在去年实施了除险加固,新加固的大坝容易发生局部沉陷,应进一步加强观测和采

取相应措施。周塘水库下游有重要的企业,水库泄洪要提前告知下游的企业;汪塘水库,小岩水库大坝外坡有竹子、杂草;石岗村的老虎窝当家塘,是市在册的重点屋顶当家塘,存在坝脚渗水隐患。还有,近期检查发现的石岗村鲤鱼塘当家塘坝顶出现跌窝险情,虽已进行了土方回填,仍然存在底涵堵塞的安全隐患。上述问题,岩寺镇要实地督促抓落实,在6月10日前,将各水库大坝上的杂树、杂草全部进行清除;同时还要加强对大坝的观测,一旦发现影响大坝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不留隐患。

潜口镇的三年水库:是省在册的病险水库,斜涵渗水,内坝坡冲刷严重,溢洪道侧墙渗漏,底板多处断裂、掀翻,根据病险水库加固工程计划安排,该工程要在今年汛后才开始动工,汛期要加强值班,备足抢险物资和落实抢险队伍,区水利部门要加快工程实施的前期工作,确保汛后即可全面动工;迎头坞水库: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于今年汛前完工,未经洪水考验。四清水库:也于去年完成了大坝和溢洪道除险加固,汛期要密切加强监测,并严格控制水位,防止高水位运行。

西溪南镇的辽坑水库:大坝坝顶的树根未清除,西溪南镇要督促水库管理单位,在6月10前将大坝杂草、树根清除;秋坑水库:斜涵渗水已于去年年底进行了应急加固处理,汛期要加强对水库大坝的防守和观测。

杨村乡的山头水库:大坝为混凝土单曲拱坝,坝体渗水严重,是老问题,泄洪阀在汛前进行了更换,但不能麻痹大意,要有专人守护观测,严格控制水位运行。

水库是防汛的重中之重,要严格按照区防指部下达的水库汛期控运计划运行,严禁汛期超蓄。各水库要妥善解决和协调好防洪、发电、灌溉、养鱼之间的矛盾,落实好水库的防汛责任制,确定专人管理,加强监测和巡查,坚持24小时值班。对无管理房的水库,在下大雨时必须委派责任心强的人员值班,查看水情,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确保水库安全。这里尤其强调一下,所有水库的拦鱼栅必须3天内全部撤除。

二是地质灾害险处多。据调查全区存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64处,其中,省级地质灾害点周林田,呈坎镇对重点户已完成了搬迁工作,但汛期仍需加强防范,确保万无一失。洽舍、杨村、富溪、呈坎等山区乡镇也不同程度存在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205国道拓宽建设弃碴倒石也是造成泥石流的隐患之一。这些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均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构成威胁,应引起重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做到心中有数,本着“查明情况,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依照“因地制宜,避让和工程治理相结合”的思路,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的预防、规避、治理工作。要加强宣传,建立健全防灾责任制和避灾撤离预案,加强山洪易发区的巡查和监测,要落实“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防御措施,发现异常情况时要果断采取措施处置,提前落实好危险区域居民群众紧急转移的准备,要设立警示牌,将转移方案、联络信号、转移路线等通知到每家每户。

三是易淹低洼地段多。我区河道属山区性溪流,河道比降大,流速快,洪水起伏变化大,易造成低洼地带受淹。全区现有沿河重点低洼村庄20个,包括:西溪南镇丰乐河沿线的西溪南村、石桥村、琶村村;岩寺镇丰乐河沿线的临河村、信行村、富山村,永兴和龙井居委会;唐模河沿线的潜口镇唐模村;呈坎镇众川河沿线的四村官田、朱家坟、东坑溪3个自然村,汪村、呈坎村、杨干村;富溪乡寺坪河的富溪村双坑口、大源2个自然村,富溪河沿线的光明村杨家镇自然村,均存在度汛安全隐患。各乡镇对所属的低洼地带的村庄要制定详细的防洪预案(包括转移路线、地点、联系信号等),向群众发放安全转移明白卡。遇下雨或天气异常要有专人值班并巡查沿河情况,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变化,落实责任人和抢险队伍。

四是河道防洪标准低。全区河道除岩寺中心城区和芝篁造地等护岸堤防达到防洪标准外,其他地段的堤防护岸均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大部分为土堤,设计标准低,运行多年,再加上历年的洪水冲刷,倒塌严重,防洪标准严重降低。同时在河道内违章采砂、乱采乱挖现象时有发生,河道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区水利、国土、公安等部门要严厉查处乱采乱挖行为;严格审批采砂场,对破坏河道稳定和改变河势的采砂场要坚决取缔,汛期严禁采砂。各乡镇要积极配合,齐心协力,确保河道安全畅通。

五是防汛抢险队伍实战水平低。由于我区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防汛抢险队伍和抗旱服务组织机构日常训练过少,抢险和抗旱服务能力普遍不强。虽然各乡镇都成立了防汛抢险队伍,但大部分缺乏实战经验,关键时刻防汛队伍难以满足实际需要。

由此可见,我们所面临的防汛抗旱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任务非常艰巨。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为顺利实现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做好2009年防汛抗旱工作

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防为主,以人为本,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我们要始终致力于减少洪涝和干旱对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威胁,促进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现已全面进入今年的主汛期,各乡镇和各部门一定要认清防汛抗旱的严峻形势,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意识,切实做好以下几点:

一要完善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各乡镇和各部门要调整充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防汛抗旱领导组”组成人员有变化的,应及时将组成人员、办公室人员和值班人员以及电话号码于6月10日前报区防汛办。区防汛办从5月1日至8月31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其他防指部成员单位也必须严格值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及时了解和掌握灾情,并将雨情、水情和灾情报区防汛办,确保信息畅通。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对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及时上报区委办、政府办及督查督办室。对擅自离岗,不坚守岗位的乡镇和部门要在全区通报。同时,要切实做好灾情上报工作。一旦出现险情和灾情,主要领导要及时深入一线,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的事故发生。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一切从防汛抗旱大局出发,主动搞好服务,服从统一指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做好防汛抗灾工作。

二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强化防汛抗旱主体责任。各乡镇及各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把行政首长负责制贯穿到防汛抗旱工作的全过程。责任人要熟悉了解雨情、汛情和工程情况,真正上岗到位,按照防汛抗旱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主动了解掌握辖区内防汛抗旱基本情况,组织开展各项防汛抗旱工作。要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把防汛职责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责任人,把各项防汛抢险制度建立健全到每座水库、每段堤防、每口塘坝、每个管理人员。要严防死守,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及时把度汛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秩序的稳定。总之,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各乡镇必须切实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及分工,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今天在这里

我将代表区人民政府与各乡镇签订2009年防汛抗旱工作目标任务责任书,各乡镇也要和重点村、重点塘库的管理员签订相应责任书,确保防汛责任落到实处。

三要及时完善、修订预案,切实加强应急管理。我们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总结近年来预案工作的经验教训,修订完善各类防汛抗旱预案,形成完整的防汛抗旱预案体系,以此作为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各乡镇要切实加强辖区内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水库、低洼村庄安全度汛等预案的编制、修订、完善工作,还未编制预案的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于6月10日前抓紧完成并报区防汛办备案。要针对防汛抗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水利工程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完善,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保证防灾减灾、抢险救灾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顺利开展,做到有条不紊、及时高效。

四要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各乡镇及各相关部门要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抓紧病险工程除险加固、河道险工险段的加固,尽快恢复和提高现有防洪工程的设防标准。在建工程、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要制定周密方案,落实安全度汛措施,排除隐患。第一,要对病险水库、受损坝堤等进行修复、除险加固。第二,搞好河道、沟渠等工程的清淤除障。第三,着力抓好水库安全度汛工作。各水库管理员要认真做好大坝各项观测工作,及时分析整理观测资料,及时查险除险,确保安全;要严格执行水库度汛计划,做好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正确处理好防洪与蓄水的关系,不准擅自抬高水位运行。各病险水库要结合实际,采取降低水位或空库运行措施,确保水库及上下游的防洪安全。第四,加强水电站防洪度汛安全工作。宝塔、宏源水电站要切实加强安全度汛工作,落实水电站的防洪度汛措施和方案,做好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监控、整治和防范工作。第五,抓好城镇防洪工作。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抓好城镇排水沟渠及管网清淤除障工作,确保排水顺畅。桥涵和低洼地带,要落实防范措施。

五要抓好监测,强化报告。要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汛情,落实监测责任人,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理。第一,加强滑坡泥石流易发地带的监测。各乡镇要对辖区内滑坡泥石流易发地带逐一排查,一个点一个点地落实监测人员,开展好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第二,要加强雨情监测。区防汛办要及时与市气象部门联系,认真抓好汛期天气预报,及时向区委、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天气情况,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第三,加强水库监测。按照管理权限,区水利局和乡镇要对水库加强监测,定期、及时上报蓄水量和水位情况,遇到险情,要及时处理。

乡镇防风防汛工作总结篇(6)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防汛工作,明确安监部门开展防汛工作所承担的任务,督促工矿商贸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采取有效措施,科学、有序地开展防汛工作,最大限度防范和降低因洪涝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规定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职能职责及汛期值班安排的通知》(平防汛指〔2016〕2号)文件要求,按照我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的部署要求,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企业开展防范洪涝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关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在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的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理念,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组织镇(街道)安监办、相关企业在自然灾害发生期间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认真做好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不断完善应急管理基础信息、应急专家库;督促企业,特别是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以下简称重点企业)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补充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协调专业应急队伍和社会应急力量,及时高效地处置因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险情、事故。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企业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县安全监管局成立企业防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各级安监部门、相关企业开展防范自然灾害工作。具体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监管局办公室,负责局防汛工作的启动,向镇(街道)企业防汛工作领导小组预警信息和灾害等级,启动相应的企业防汛应急响应等级,做好事故的上报、防范自然灾害的情况汇总等组织协调工作。

成立检查督导组、应急管理组和后勤保障组3个工作组,推进防汛工作的落实。

检查督导组:由局各片区分管领导带队,负责指导和督查联系片区的乡镇(街道、管委会)开展防汛工作,督促相关企业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物资储备、落实防范措施,对不履行工作职责的企业进行通报和跟踪督促整改。

应急管理组:由应急办负责,密切关注自然灾害动态,及时起草文件,部署防汛工作;保持与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安监办的沟通联系,及时上报相关信息;督促有关股室(队)掌握企业基础信息和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储备情况;协调确认应急专家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指导企业落实自然灾害发生前、中、后安全措施。

后勤保障组:由局办公室负责,利用信息平台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安全措施信息,开展对外防汛工作宣传报道,安排好本单位人员值班、物资供应、车辆保障等工作。

3灾害分级与应急响应等级

参照《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对于洪涝台旱灾害的分级,分为特大(I级,红色)、重大(II级,橙色)、较大(III级,黄色)和一般(IV级,蓝色)洪涝台旱灾害。将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统一灾害等级作为企业防汛应急响应等级,即I级、II级、III级、IV级应急响应等级。

4预防与预警

4.1应急准备

(1)思想准备: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汛防旱指挥部要求,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召开全体人员动员大会,增强做好相关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职责分工、防范措施、工作纪律。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安监办防汛应急领导组织,落实各项工作,加强与企业、部门的沟通联动。协调确认应急专家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队伍。

(3)工作准备:制定24小时人员应急值守计划,完善信息沟通渠道。通知乡镇(街道、管委会)企业防汛领导小组做好应急联动,同步开展各项防范工作。督促企业特别是危化企业开展安全隐患的紧急排查,做好在自然灾害情况下的安全评估,落实应对性措施。

(4)预案准备:根据灾情特点,熟悉企业防汛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指挥报告程序、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等内容,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督促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完善应急预案;所有重大危险源、重点岗位、要害部位都应编制现场处置方案,并进行培训学习。

(5)物资准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好区域内应急救援物资器材设备的统计,建立紧急情况下的调用机制。承担区域专业应急救援任务的企业或单位补充必要的应急装备物资。有关企业要根据生产实际,配足相应的应急物资,做好清理使用和维护保养。

(6)通信准备:明确值班、值守人员的通信联系方式,配备必要的应急通信设备,保证信息实时畅通。

4.2监督检查

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企业,是防汛工作的重点。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安监办要及时完善防汛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风险监测、预防和评估,认真开展以“六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查措施)为主要内容的防汛专项检查,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防控、早整改。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安监办要督促重点企业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企业员工的应急意识和应急处置、避险逃生、自救互救能力;做好相关装置、安全设施的检测检验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其安全可靠和有效运行;明确重大危险源、危险装置等重点部位的责任人,强化领导带班、值班;在自然灾害发生期间,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对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4.3预警

根据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的预警信息,向乡镇(街道、管委会)企业防汛领导小组发出预警;通过信息平台向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传递防汛有关信息。收集汇总安全生产应急、重大险情信息;重大险情应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并实时对险情组织核实。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安监办防汛领导小组接到预警后,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及时向重点企业、村(社区)发出预警。通知企业有序组织生产,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检查,降低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落实好抢险队伍、物资和装备,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制度,保证主要负责人、安全技术人员和应急队伍坚守工作岗位。

5应急响应

根据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灾害等级,启动相应的企业防汛应急响应等级,并启用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和应急信息报送制度,将信息通报全局工作人员,并妥善安排好值班工作,保持通讯畅通,做好值班记录。

5.1I级应急响应

根据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发出的I级应急响应命令,I级应急响应行动,启用24小时领导带班和应急值守制度,全局人员处于待命状态。

由局长负责指挥,局领导及相关股室(队)人员参与值班保障。一是与各地值班人员保持实时联系,对可能出现的企业险情进行研判,提出防御目标和应急措施,部署企业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二是与相关应急专家、专业应急处置队伍保持联系,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拉得出、救得下;三是督促乡镇(街道、管委会)通知相关企业全面启动防汛专项预案,企业组织停产或减荷,进行安全检查,安排好值班人员,加强对危险部位(储罐区、配电房、非煤矿山作业面等)监控,做好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准备;四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信息平台等媒体,宣传防汛期间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5.2II级应急响应

根据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发出的II级应急响应命令,领导小组II级应急响应行动,启用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全局人员轮流处于待命状态。

由领导小组分管企业管理的副组长负责指挥,相关股室(队)人员参与值班,对可能出现的企业险情进行评估,提出防御目标和应急措施。通知应急专家、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处于待命状态。督促各乡镇(街道、管委会)通知相关企业启动防汛专项预案,加强人员巡查检查,安排好值班人员;加强对危险部位监控,提前做好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措施。指导各地开展企业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利用媒体宣传防汛安全知识。

5.3III级应急响应

根据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发出的III级应急响应命令,领导小组III级应急响应行动,启动24小时应急电话值班。

由领导小组副组长轮流负责值班指挥,相关股室(队)积极参与,对可能出现的企业险情进行分析,提出防御目标,部署相关工作。明确应急专家、专业应急处置队伍人员组成。对企业开展应急准备情况进行抽查。督促各地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工作,通知企业做好启动专项预案的准备。

5.4IV级应急响应

根据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发出的IV级应急响应命令,领导小组IV级应急响应行动,加强电话应急值班。

相关股室(队)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对可能出现的企业险情进行预测。

5.5应急响应措施

1、开展思想发动,将信息通报全局工作人员,妥善安排好值班,保持通讯畅通,做好值班记录。

2、督促乡镇(街道、管委会)企业防汛领导小组落实防范措施。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信息平台等媒体,开展宣传教育。

3、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重点设备、部位和岗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做好在强风、暴雨、雷电等情况下企业安全性评估,加强应对性措施的落实;强化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前制定设备和设施倒塌、库区及车间进水、危化品泄漏和爆炸、厂区突发断电等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措施。无法排除的险情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落实安全措施。安排好人员值班,加强对危险部位监控,发现险情应及时排除。

4、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防汛工作专项督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加强人员值守,加强事故预测预想,加强应急救援准备,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5.6信息与新闻宣传

领导小组是企业防汛应急信息的指定来源,由领导小组统一收集和对外报道企业防汛的信息。

5.7应急结束

根据县防汛防旱指挥部正式解除灾害警报信号后,结合各地反馈信息,由局领导小组决定,结束企业防汛抗台应急状态。

6后续处置

根据自然灾害期间企业停产、减产情况,督促企业落实相关措施,确保安全复产、复工。

6.1开展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生产装置、管道及设备设施是否在防汛期间受到损害破坏,检查安全阀等附件是否损伤,检查检测原材料等是否受到影响,检查电气仪表、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是否处于适用状态;采矿作业面是否遭受损坏,电器线路是否发生短路漏电等。

6.2做好防汛期间应急防范工作

重点落实应急器材的准备,专业技术、应急处置人员必须到位,并严格执行应急值班执勤制度,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带班制度。

6.3防汛工作评估

领导小组负责对预警和应急响应期间各环节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和总结;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安监办对发生险情的企业及时进行检查,并落实整改;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7预案管理

7.1预案演练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防汛领导小组应定期组织各类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提高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7.2预案修订

乡镇防风防汛工作总结篇(7)

1、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提请县委、县政府批准,调整充实了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并落实了县级领导包河段包渠责任制。目前,县防指各成员单位均已按照职责分工上岗到位,熟悉情况,解决影响安全度汛的突出问题。

2、防汛检查开展情况。五月上旬县防办组织相关人员利用五天时间进行了汛前检查,对我县所辖滏阳新河、滏阳河、滏东排河、清凉江、老盐(索鲁)河五条主要河道重点堤防及闸涵泵站进行了全方位检查,填写了防汛工作手册,汇总了检查情况报告并上报市防办。依据报告对所辖区域的各乡镇区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3、河道清障工作情况。河道清障是防汛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针对树障多、人为行洪障碍多等现象,我们按照上级要求,依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强化责任,落实清障责任制。县防办根据汛前检查情况,要求各乡镇加大工作力度,抓紧完成清障工作;尤其是对滏阳新河云齐段砖窑厂、滏阳新河内后南场段鸭厂新建围墙护栏及部分河段树障,责成武邑、赵桥两镇政府制订度汛防洪预案,责任人签字盖章,一旦行洪或有紧急情况,必须及时无条件拆除并运出河道。

再就是,东风渠部分渠段被填土垫平,致使排水不畅,县防办对相关乡镇下发了“做好东风渠疏通排涝工作的通知”,并将今年下半年即将实施的节水压采工作与度汛排涝工作有机结合,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4、人防物防落实情况。五月份,县防办还组织有关人员对现有防汛物资进行了全面检查,加强物资防火、防潮、防盗的宣传工作,落实了措施和责任,确保防汛物资质量和安全。同时,还加大了社会号料储备额度,签订了号料协议。对物资品种、存放地点、联系人、调运车辆等逐一落实到位。

5、防汛培训工作情况。为普及防汛工作基本常识和业务技能,有效做好防汛工作,县防办组织有关人员加强了防汛培训工作,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防汛工作知识手册》等有关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境内行洪排沥河道及堤防、水利工程现状、防汛重点等,为防洪保安积蓄能量。

6、防汛协调工作机制建设情况。强化防汛协调机制建设,县防办协调县武装部和武警中队,实行“武警防”(即武装部、武警中队、防汛办)联合度汛机制,并为武警中队购置了部分防汛物资和器材,为安全度汛奠定了基础。

7、目前存在的问题。尽管前阶段做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部分干部群众盼水心切,对今年严峻的防汛形势认识不足,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防汛责任制还有待进一步落实;对防汛预案学习不够,研究不透,还不能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一些乡镇防汛检查不细致,尚有死角,对查出的隐患还没有彻底解决;河道清障不力,有的乡镇畏难情绪严重,效果不理想。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今年度汛安全,必须下大力加以解决。

各级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影响安全度汛的突出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防总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好各项防汛措施和责任。汛期不过,准备工作不停,随时做好迎战大洪水的准备;全力提升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应急处置能力,死盯每一个天气过程;严格责任,严明纪律,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务必做好以下六项工作:

1、河道行洪不死人。各乡镇区及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周密准备,河道一旦行洪,千方百计做好群众避险和安全转移工作,县、乡、村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制定明白卡,把人员分组、转移路线、乘用车辆、通知方法、安置地点、住宿安排等环节,一项不漏地落实好,做到防、抢、撤工作主动有序。各级责任人都要签责任书,对所包任务一包到底,确保行洪不死一人。

2、防守重点不出事。我县重点行洪排沥河道是滏阳新河、滏阳河、滏东排河。防守重点:一是滏阳河__至龙店临河村庄。二是滏阳河赵桥镇驻地排水闸及小刘村至白吕义无堤段。三是滏东排河杨庄闸瓶颈段。四是滏东排河与滏阳新河右堤之间的村庄及排河下游右岸的村庄农田。五是滏阳新河左右堤及河道内各类行洪障碍的清除。以上防守重点所涉及的乡镇要早做准备,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3、城区排水不阻塞。县城区的度汛重点是欢龙渠经济开发区入口穿宁武路段、崔庄南及交通局西侧东风路涵洞、106国道曹村涵洞等几处排水工程,要下大力进行疏浚清障,确保城区排水不阻塞。

4、内地除涝不成灾。目前,东风渠、十字河、楼堤沟等14条排水干渠过水能力减少近80%,其余所有田间排水渠道均被挤占,水利设施被损坏,致使排涝系统不配套,不健全。为此,要求各乡镇区及县直有关部门立即行动起来,清除渠道范围内的所有阻水障碍,力争做到突发性的降雨不成灾。

5、排蓄并举不失控。要树立雨洪资源意识、可调控意识、汛期相机蓄水意识,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在泄洪、排沥的同时,有效利用各节制闸做好汛期蓄水,做到排蓄并举不失控。

乡镇防风防汛工作总结篇(8)

经多年治理,防洪除涝标准达到十年一遇,境内主要河道有x河、X河、X河、X河、X河、X沟、X沟、X沟、X河,总长x公里,总行洪量为x立方米/秒。河道为东西走向,间距为X~X公里。X县属X气候,春季干旱多风,年平均气温x℃,多年平均降雨量为x毫米,降雨年际变化较大,且年内分布不均。降雨主要集中在汛期(x~x月份),占全年降雨量的x%,x月至次年x月占x%,x~x月占x%。为切实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X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早动手、细安排,扎实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目前工作开展情况。

X、修订完善了各类预案。根据县域地形地貌及度汛河道、工程的分布情况,进一步修订了《X县防洪预案》,《X县城区防洪方案》和《x河X段防洪预案》。同时适应新形势,按上级要求编制了《高速公路防洪避险方案》,进一步充实了我县预案体系。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分别针对本辖区、本部门的防汛任精神传达到各乡镇及成员单位。同时,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县防汛根据会议精务,编制了相应预案。沿河村庄也编制了村级预案。

X、展汛期大检查。为全面掌握我县防洪除涝河道存在的问题,我局成立四个检查小组对县境内的大小沟河、堤防,逐河逐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通报给各乡镇,将任务分解到各乡镇部门。鉴于主汛期将至,x月底,县防汛办成立了四个防汛督导检查小组,对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防汛会议落实情况及当前防汛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第二次督导检查。目前检查结果正在汇总中。

X、组建抢险队伍,充实抢险救灾物资。组建了县防汛办直属抢险队x个x人,由各乡镇组成的常备抢险队x个x人。村级后备队x个。按照市防办的要求,对防汛物资的储备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防办购买了卫星电话、救生衣x件、救生圈x个、铁锹x把、尖镐x把以及钳子、大锤、钣子、大锯等常用防汛物资。防汛物料由专人保管。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也代储了一定的防汛物资。

X、召开全县防汛大会,做好培训演练工作。根据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我县于x月x日、x月x日先后召开了全县乡村一把手工作会议和全县第一次防汛抗旱专题会议,会上传达了市防汛抗旱会议的要求,对我县防汛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水务局对乡镇主管防汛负责人进行了培训,发放了防汛知识培训材料及汛情知识宣传单,提高了乡镇基层人员对险情的处理能力,会后责任单位签订防汛责任状。

X、清障及清淤工作已经陆续展开。中X、贾村乡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x河堤防的巡视力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X、各乡镇部门重视程度不一样,防汛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乡镇按要求周密布置,落实行动;有的乡镇领导对本辖区的防汛工作底码不清,掌握情况不全面,预案没细研究,防洪意识没有提到一定高度,存有严重的麻痹思想。

X、由于近几年来连年干旱,人们水患意识淡化,我县X条主要行洪河道淤积、堤防毁坏、违章建筑侵占现象严重;河道、堤防随意取土和无序开发种植等违法水事案件时有发生,导致河道行洪标准大大降低。

X、河道清障清淤工作进展缓慢。各乡镇虽然都制定了清障实施方案,落实了领导分包防洪工程责任制,有的乡镇还停留在安排布置上,没有实际行动或行动迟缓,对责任状任务内容完成的不理想。

X、乡镇、村及县直有关部门防汛储备不足,不能满足汛情需要。有的乡镇、部门防汛物料的种类、数量没有登记造册,存放地点不规范,还没有做到专人管理。个别乡镇的物资存放时间过长,已发生霉烂。

X、我县农村过沟垫道和过沟垄沟较多,部分村庄既无路边排水沟,又无坑塘蓄水,一旦洪水来临,农田和村庄必然遭受损失。我县城区雨水、污水主要通过雨污合流管及地面自然径流排入X河,一遇大雨、暴雨,排水不畅,不能满足防洪除涝的要求。

三、下一步防汛关注的重点及应对措施。

(一)做好城区防洪工作。我县县城位于X铁路西侧,洪水一旦来临,X铁路、城区居民及重要设施是必保对象,城区防洪一直是防洪工作的重中之重。而县城是X河、X沟、X沟、X沟等水流的汇集处,由于河道狭窄、多年淤积、垃圾堵塞等原因,加之雨污合流、排水管路不畅,使县城的排涝能力大大降低。因此抓好城区排水管道疏峻、河道清淤清障工作、提高泄洪能力是城区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下大力开展。虽然每年一遇暴雨,住建局全体出动清障,捅下水道,但在望中门前、原小肥羊等地段的积水仍然影响城市交通。

(二)抓好河道防洪措施确保不出问题。

由于气候干旱,我县的防洪河道多年不行洪过水,存在很多问题,因而防洪任务重,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引起足够重视,要认真落实河道分包责任制,对辖区河道存在问题进行再排查、再落实。按照文件所列内容及责任状的要求尽快完成。同时要备足抢险物料、落实抢险队伍、加快队伍演练,做好重点防洪河道工程建设,确保不出问题。

乡镇防风防汛工作总结篇(9)

㈠气象灾害

1、干旱灾害。今年6--7月份,我县降雨明显偏少,气温偏高。6月18日到7月4日,全县大部分地区近30天高温无雨,总降雨量只有历史同期平均值的7%,为10年来同期最少,致使全县12个乡镇186个村、20.2万人不同程度受旱,影响农业生产和工业企业正常运行。全县农作物的受旱面积达27.93万亩,其中重旱19.95万亩,损失粮食产量9515吨,损失油料产量588吨,损失烟叶产量18460担,损失柑桔产量15918吨,农业直接经济损失达3000多万元。同时,因干旱缺水全县有614万千瓦水电装机不能正常发电,比去年同期减少发电量40%以上,因缺电致全县水泥厂、金属硅厂等重点企业不能正常生产,造成经济损失4300万元以上。这次旱灾损失较严重的是茅坪、泄滩、沙镇溪、梅家河、周坪、杨林桥等6个乡镇。

2、暴风雨灾害。7月上旬,全县多次出现强降雨,先后发生了“6.30”、“7.10”、“7.15”等暴风雨灾害,特别是7月8日至10日的持续强降雨最为严重,这次暴风雨导致全县农作物受灾15.37万亩,绝收面积1.73万亩,冲毁耕地1815亩,因灾倒塌民房37户、78间,其中倒光28户、62间,同时造成九畹溪旅游公司、板桥河水库施工现场的部分临时设施被洪水冲垮,两河口镇太平河流域颜家台段、郭家坝镇文化村、西坡村的部分河堤被冲毁。全县公路出现大小坍塌512处,完全中断交通的6处,其中水田坝乡对外交通全部中断。这次突发性暴雨还诱发了局部地区的地质灾害,杨林桥镇和尚岩出现岩崩险情,两河口镇谭家河朱家坡发生滑坡险情。据统计,因暴风雨灾害,全县12个乡镇的14.4万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近3000万元,其中水田坝、两河口、杨林桥受灾最为严重。

㈡地质灾害

今年1—9月,乡镇上报各类地质灾害(含险情)10处,总规模达600万方,涉及屈原、水田坝、两河口、郭家坝、周坪、杨林桥等6个乡镇、10个村、330户、1362人、851间房屋,紧急转移134户、402人,县政府决定实施搬迁安置105户、316人。

上述地质灾害中,按乡镇划分,屈原镇1处,水田坝乡1处,两河口镇2处,郭家坝镇3处,周坪乡2处,杨林桥镇1处。

按时段划分,其中1—4月份发生2处,5月份发生1处,6月份发生2处,7月份发生3处,8月份发生2处。

按类别划分,滑坡险情8起,涉及8个村的219户、1016人、584间房屋;危岩体2处,涉及2个村的111户、346人、267间房屋。

今年发生的较为严重的地质灾害险情有:郭家坝镇王家湾、莲花沱滑坡险情,杨林桥镇和尚岩岩崩险情。王家湾滑坡体位于郭家坝镇擂鼓台村,滑坡体前缘高程140米,后缘高程370米,分布面积约31.9万平方米,总体积约223万方,共危及75户、529人、230间房屋(含王家湾小学师生298人),省政府副秘书长王国耀、省教育厅厅长路钢等领导到现场指导救灾,决定对受威胁最严重的22户、62人和王家湾小学实施搬迁重建。莲花沱滑坡体位于郭家坝镇楚王井村,滑坡体前缘高程位于135米以下,后缘高程560米,纵长约1200米,横宽250-460米,滑坡体总方量约1200万立方米,该滑坡体曾于2004年7月和2005年3月发生大范围变形,今年8月25日,滑坡体后缘局部地段出现新的变形。险情发生后,县救灾办组织县国土资源局、移民局、房管局到现场踏勘,并请省市地质专家到现场对滑坡体进行科学论证,目前已将受严重威胁的14户、32人全部实行紧急撤离,加大对滑坡体的专业监测。和尚岩岩崩位于杨林桥镇赵家山村,属2000年省地勘院调查的全镇15处重大隐患点之一,该危岩体2004年10月曾出现险情,当时已将危害严重的一孤岩人工剥除,在一定时期内比较稳定。自今年7月9日以来,受长期干旱和持续强降雨影响,危岩体变形加剧,该危岩体后缘形成长约60米,宽5--53厘米的裂缝,裂缝将危岩体所在的山脊切割成三面临空的鹰嘴岩状,危岩体与母岩有脱离迹象,共危及97户、298人、225间房屋和两家企业,险情发生后,省市县领导和地质专家到现场踏勘,决定将险区内的76户、231人先期实施搬迁安置。

二、主要工作措施

㈠建立健全了领导机构,领导责任制落实

全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政委,县长任指挥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汛抗旱救灾指挥部,调整充实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防汛抗旱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等领导机构。县救灾办、防汛办、防雹办“三办”值班合并,统一办公,负责主汛期间全县灾情的统一指挥、综合协调、检查督办等。从5月1日起,县救灾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办公室内部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专人负责值班、专班负责现场救灾,同时,加强了信息传递工作,与县委办、县政府办保持联系,加强了服务协调工作和检查督办工作,确保了各项救灾措施的落实。

县人武部、公安局、气象局、移民局、民政局、水务局、交通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卫生局等相关单位分别成立了防汛抗旱救灾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县人武部、公安局、卫生局还分别成立了防汛救灾应急分队。

各乡镇都成立了以党政一把手、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防汛抗旱救灾机构,落实了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了岗位职责,并以文件的形式上报给县救灾办。水库、电站、旅游风景区以及各厂矿企业也分别组建了防汛救灾机构,落实了责任人,明确了责任,制定了防汛预案。

在县防汛抗旱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县救灾办具体负责,把全县各级、各单位的防汛救灾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全县群测群防重点险区险段责任人及联系电话、省市县33处重点灾害点防灾预案、中小型水库渡汛方案汇总,并编印成工作手册,便于查阅,方便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㈡规范和完善了救灾预案,基础工作扎实

一是对每处地质灾害、自然灾害都建立了灾害基本情况登记卡,填写了灾情的基本情况、救灾措施等,通过一张登记卡就可以反映灾害的基本情况。

二是每处地质灾害都有国土部门的应急调查报告和具体的处置意见,并督促有关乡镇和单位把救灾处置意见落到实处。

三是所发生的灾害险情都有统计表,涉及的总方量、人口、房屋、灾民紧急转移、搬迁安置人数都如实填报,便于汇总掌握全县的基本情况。

四是按国土部门统一规范的模式和要求,对全县33处省市县地质灾害点重新编制了科学的防灾救灾预案,做到了基本情况清楚,撤离路线明确,救灾方案可行,操作性大大提高。

㈢加强了防汛抗旱工作,做到防汛和抗旱统筹兼顾

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从早着手,提前准备,早部署早落实,并做到防汛和抗旱统筹兼顾,坚持两手抓: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全县所有水库、堰塘、电站的防汛岗位职责,并以文件形式下发。

二是自5月中旬以来,组织技术人员分别到各乡镇对全县的水库、堰塘和电站进行了经常性安全防汛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渡汛。

三是编制了水库、堰塘和电站的防汛调度方案,山洪灾害防治规划,进一步完善了防汛抗旱预案和重点水利设施反恐怖预案。

四是始终按照“防大汛、抗大灾,防大旱、救大灾”的基本要求,防汛和抗旱工作两手抓,两不误,编制了秭归县抗旱预案,强化水资源的统一管理,该留的坚决留,该弃的坚决弃,科学管理,节水抗旱。

㈣加强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全县863处地质灾害点的预警监测网络,明确了群测群防责任,向灾区群众发放了防灾避灾工作明白卡。

二是5月20日至6月5日,全县组织4个工作专班,对全县12个乡镇群测群防点、专业监测点、县级以上重点地质灾害监测点和二期库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以及近期出现明显变形的地质灾害点进行了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了灾害点的稳定状况、防灾预案、监测人员和监测实施情况,确保监测措施到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三是6月24日,全县召开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救灾工作督办会,各乡镇负责群测群防的工作人员和分管防汛救灾工作的领导参加,会议传达了中央、省、市有关防汛抢险工作的重要精神,就地质灾害防治基础知识、防汛抗旱工作等基本知识进行了集中的培训和指导。副县长郑之彪代表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了2006年全县重点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责任状,并对今后的地质灾害防治、防汛抗旱救灾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四是由县救灾办和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根据乡镇合村并组后的实际情况,对全县群测群防地质灾害点进行核实,整理了地质灾害监测管理及基础资料,进一步规范了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

五是高度关注每处地质灾害险情,做到有险必查,现场踏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治建议,编印地质调查报告。对王家湾、莲花沱、和尚岩等重点灾害点派专人指导现场监测,确保了准确监测、及时预警。

㈤加强了气象服务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损失

一是强化气象信息预报服务工作。按照“主动、及时、优质、周到”的要求,汛期天气预报和中长期气象趋势预报。今年汛期,共常规中长期天气预报1000多份,汛期预报200多份,制作专题气象信息31期,重要天气报告26期。同时,加强了专业专项气象服务,为泗溪、九畹溪旅游公司提供气象安全保障服务。

二是认真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今年汛期以来,县气象局把人工影响天气作为防灾救灾、服务全县国民经济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工作早安排,人员早培训,高炮早检修,设施早到位,并落实了人影工作的安全责任制。同时,抓住有利时机,科学组织防雹增雨作业,降低灾害损失,特别是“7.7”增雨作业,有效缓解了全县持续近一个月的旱情。从4月9日第一次作业到8月13日最后一次作业,全县共开展人影天气作业75站次,发射炮弹3326发、火箭弹7枚。

三是加强空管协调,确保安全作业。为了争取空管部门对我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支持,县救灾办、县气象局先后多次与空管部门协调关系,赢得了他们的理解,为人影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㈥各部门密切配合

每次灾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领导都是亲临现场,靠前指挥,救灾办积极协调,加强督办,县人武部、公安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水务局、移民局、农业局、卫生局、烟草公司、电力公司等相关单位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投身于抢险救灾工作之中,帮助灾民生产自救,抗灾保丰收。

“7.10”暴风雨灾害发生后,民政、农业、交通、水务等部门组成四个专班迅速赶到两河口、郭家坝、归州等受灾严重的乡镇,核实灾情,指导抢险救灾工作。各乡镇也组建了由乡镇领导带队的救灾工作专班深入各村检查灾情,动员组织广大人民群众抗灾自救。  

杨林桥镇和尚岩发生岩崩险情后,县公安局、武警中队、移民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林业局、气象局等单位都派人到现场参与和服务于救灾工作,确保了灾民在规定时间内紧急转移,确保了灾区的社会稳定。

三、主要体会

㈠领导重视是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的前提。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全县的防汛抗旱救灾工作,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县委、县政府领导经常深入农村、库区重点险区险段,查看灾情,慰问灾民。同时,专题研究灾民搬迁安置工作,确保灾民正常生产生活。

㈡责任落实是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的关键。在今年的防汛抗旱救灾工作中,县、乡及县直各单位、重点水库、电站都签订了防汛抗灾工作责任制,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各级各部门都把防汛救灾工作纳入了主要的议事日程,使防汛救灾工作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㈢检查督办是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保证。县救灾办对每处地质灾害的处理结果定期进行跟踪督办,县水务局定期对重点水库、电站的安全渡汛工作进行检查督办,县民政局对全县灾民搬迁安置进行检查通报等。通过检查督办,确保了各项救灾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了灾民的根本利益。

㈣部门配合是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的基础。在今年的防汛抗旱救灾工作中,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服从大局,积极参与抗灾救灾工作,这是保证救灾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基础。

四、存在主要问题

乡镇防风防汛工作总结篇(10)

受气候变化影响,近年来。地震、干旱、洪涝、暴风等自然灾害日益呈现突发性、多发性、反常性和不可预见的特点,对经济社会造成的损失和破坏也越来越严重。从全国范围看,近年来气候变化异常。自去年冬季以来,国先是新疆等地遭遇五十年一遇的特大雪灾和寒潮,紧接着今年春天,国西南地区又发生了百年一遇的特大干旱,广西、贵州有几十万人靠送水度日,直到目前个别省份旱情仍然没有缓解。不只如此,罕见的沙尘暴席卷全国,甚至内陆很少见的龙卷风也在一些地方时有发生,最近南方多地又出现特大暴雨及洪涝、泥石流灾害,这种先旱后涝、旱涝同发的局面,给防汛抗旱工作带来了严峻挑战。

县气候变化也比较复杂。4月14日我县遭遇了历史罕见的特大雨雪霜冻灾害,从局部形势看。使农业生产遭受了严重损失,西瓜、蔬菜大棚大量坍塌,苹果、桃等水果严重减产,核桃更是面临绝收的危险。这些灾害性天气的突发性、重灾性,较以往任何一年都更为突出。据气象、水文部门分析预测,今年汛期,千河流域降水较历年同期偏多2成左右,受局部暴雨洪涝灾害影响,千河等主要河流发生较大洪水的可能性较大。因此,对今年的气候变化,一定不能犯经验主义错误,一定要密切关注,防患未然。

县面临五个方面的有利影响,从全县防汛抗旱工作的现状来看。一是重点项目建设对防汛重点区域的压力较大。宝平高速、海螺水泥、水库除险加固等重点项目的实施,使白石河、涧口河、冯坊河、千河及几座水库等重点防汛区域,汛期都有建设工程实施,给防汛工作带来了许多新的矛盾和问题。二是县群众的居住条件使防汛工作面临一定困难。县地形复杂,山沟较多,约有60%人居住在沟边、坡边或河道两旁,加之每年70-80%降雨都集中在6-9月份,一遇暴雨,极易形成洪涝灾害,对群众生命财富平安构成较大威胁。三是大量农村劳力外出务工造成防汛力量明显缺乏。随着农村青年劳动力大量外出打工、经商,造成农村抗洪抢险力量相对单薄,群众自救、互救力量严重缺乏。四是人为破坏对防汛工作造成严重影响。受项目建设及群众建房等因素的影响,河道违规违法采砂行为较出突出,严重危及堤防平安和河道泄洪。五是干部群众思想麻痹忪懈是防汛抗旱工作的最大隐患。县境内多年来未发生大的洪涝灾害,一些干部群众思想上产生了麻痹侥幸思想,对防汛工作的形势认识不清,防汛意识淡薄,措施落实不到位。去年,县就发生了几起防汛事故,虽然有惊无险,但已经给我防汛抗旱工作敲响了警钟。因此,务必要对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坚持清醒的认识和高度的警惕,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和紧迫意识,时刻绷紧防汛抗旱这根弦,从最坏处着想,往最好处努力,宁可有备无汛,不可有汛无备,真正做到未雨绸缪、常备不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富平安,全力维护我县来之不易的良好发展局面。

二、强化措施,突出重点。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

电力、通讯等重要基础设施平安;发生伏旱时确保做到抗旱夺丰收和人畜饮水安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围绕以上目标,今年我县防汛抗旱工作的总体目标是要实现“五个确保”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平安;确保在设防规范内所有水库平安运行;确保城区、建制镇不被水淹;确保主要交通干线疏通。扎扎实实地做好防汛抗旱的各项准备工作。

特别是沿千河的几个乡镇,一是切实抓好防洪工程建设。县水利局和各乡镇要抓紧防洪工程修复。要对两边河堤进行全面检查,抓紧组织力量对水毁堤防、险工险段、水库大坝、防汛测报设施进行全力抢修,务必在大汛前将损毁防洪工程修复到位。要坚持“谁损毁、谁修复,谁管理、谁修复”原则,对能明确责任单位的要严格水利执法,督促其加快修复损毁防洪设施;无法确定责任单位的由有关乡镇和县水利局负责修复。水利局要对修复情况进行全面巡查,确保不留任何缺口和死角。要把河道整治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全面落实汛期禁止采砂、采石的规定,尽快清除各类行洪障碍,确保千河行洪安全。同时,要加强对河道内施工单位防洪保安工作的检查指导,层层签订责任书,督促河道内施工单位全面落实防汛责任和措施,确保汛期人员和设备安全。

依托国家对水利工程的投资,二是切实抓好水库平安管理。近年来。县陆续对几座比较严重的病险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但平安性能仍不容乐观。各有关乡镇和水利部门切不可掉以轻心,要认真落实水库防洪保安责任,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防总的要求,继续实行水库、水电站防汛平安属地管理,县水利局要逐水库、逐河流、逐水电站进行隐患排查,与乡镇签订责任书,分解落实水库、电站防汛责任,强化防汛措施,解决好责任不清、权限不明、监管不力、措施不强等问题,绝不能在防汛责任和措施上留有空档。要不断改进水库雨情、水情监测预警设施与手段,落实水库上下游联防制度,严格执行汛期控制运行计划,对有安全隐患的水库要坚决实行低水位或空库度汛。

历来是防洪保安的重点。县建设局作为县城防汛工作的主体单位,三是切实抓好县城和乡镇防洪工作。县城人口相对密集。要加强与水利部门的联系,提前做好下水管道的改造疏通等工作,认真制定和完善县城防洪排涝预案,建立低洼区防汛预警防范机制,落实防洪排涝期间供电、治安、交通等保障措施,组建县城防汛应急抢险队伍,加强防洪、抢险实战演练,做好防汛物料储藏,一旦发生高强度暴雨,要立即启动应急抢险机制,保证人员、机械、物资迅速到位投入抢险。要广泛开展乡村防洪防涝知识宣传,做好人员集中区域汛情警示预告,增强居民防洪防涝自救意识,切实增强防汛抢险能力。各乡镇也要做好乡镇政府所在地的防洪工作,制定应急预案,提前将排洪措施落实到位。

发生频率最高的地质灾害。各乡镇要针对局地山洪灾害突发性强、危害大、难防、难抢的特点,四是切实抓好山洪灾害防御。局地暴雨洪水、泥石流、滑坡直接危及群众生命财富平安。认真分析研究外乡镇的地形特点,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户、重要设施的汛期平安工作,健全基层防汛组织,补充完善监测站点,落实乡、村、组汛情观测、传送、预警专职人员,把重要天气预报、雨情、水情、汛情、险情及时传送到户、人,确保危险时刻迅速有序地组织群众撤离到平安地带。各乡镇要将沿河、沿沟崖在建项目及中小学校、农村危房、危窑等作为山洪灾害防御重点,提前做好避险撤离的有关准备工作。尤其要加强对地面裂缝、山体滑坡等重点地质灾害点的监测和防范,把工作做细、做实,务必把可能造成的灾害损失降至最低。

针对今年特殊的气候特点,五是切实抓好抗旱保收工作。要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两不误”原则。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教育、引导、组织群众适时开展抗旱工作。乡镇、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积极推广节水灌溉等抗旱技术,加强对机井、输水管道、变压器、水泵等抗旱设施的检查维修,确保今年农业生产丰产丰收。

三、落实责任,加强领导。努力夺取防汛抗旱工作新胜利

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防汛抗旱“责任重于泰山”容不得半点马虎和懈怠。必需加强领导、协调推进。措施有力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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