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A公路投资管理公司以1.8亿元的价格购入评估价值为1亿元的B公路开发投资公司的全部股权,差额8000万元应该确认为无形资产——高速公路收费权还是商誉?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下称“解释5号”)后,这个问题不再是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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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财会学习
期刊级别:部级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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