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的探讨非自愿住院精神分裂症患者享受知情权和选择权的最佳时机及不同时间享受知情权和选择权的最佳程度。方法把患者享受知情权和选择权的时间分为入院时、入院1周、2周、3周和4周5个时间点(分时);再把享受知情权和选择权的程度分为不知情、部分知情、知情3级(分级);观察不同时间让患者享受相同程度知情权、选择权和同一时间让患者享受不同程度知情权和选择权,对患者病情的影响。结果患者在入院时、入院1周、2周时,让患者不知情、部分知情、知情,住院的合作率逐渐降低,PANSS、SI和MAOS分值逐渐升高,差异有显著性。结论前2周不易享受知情权和选择权,2周后可渐渐享受知情权和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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