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汇总十篇

时间:2022-05-02 03:49:27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篇(1)

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近日,省政府批复同意了该起事故的调查报告,认定这起事故是一起违法搭建、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现将有关事故调查和处理情况公开如下:

一、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经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荣健市场b区a栋a56号商铺西南角上方的自制冷藏室空气冷却器电源线路短路引燃商铺内可燃物蔓延成灾。

(二)间接原因。

1.荣健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

(1)安全意识淡薄。荣健公司作为荣健市场建设、经营和管理单位,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了自身经济利益而无视消防安全;法定代表人许日送在事故发生后,未能组织员工进行有效疏散和初起火灾扑救,反而擅自驾车离开现场逃往外地。

(2)违法建设经营荣健市场。荣健公司在荣健市场建设过程中未办理国土规划相关用地审批、报建手续,未经公安消防部门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以及开业前安全检查;违规搭建大量铁皮棚房,顶棚彩钢板大量使用聚氨酯泡沫,内部没有承重墙体和防火分隔,整体互相连通,导致燃烧时释放出大量有毒浓烟并迅速扩散,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3)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荣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安全管理人员不明确;日常消防安全检查不彻底,未能及时消除违规住人、用电隐患及消防设施不完善等事故隐患。

(4)用电安全管理混乱。荣健公司雇请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违规布设电气线路,导致荣健市场存在室外路边低压电缆头制作不规范、敷设高度严重不足,且没有任何防护措施;整体配电干线、入户线敷设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通讯电路与强电线路未分开敷设;电缆线任意接驳、浮拉、拖地、多线缠绕;电源线路绝缘破损、老化未及时进行更换;插座回路未独立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保护接地线采用缠绕及钩挂方式等大量用电安全隐患。

(5)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不到位。荣健公司从未组织荣健市场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用电及消防方面的培训;未按规范要求建设市场消防设施,未安装火灾紧急报警装置,商铺未设置紧急疏散出口,造成人员未能及时逃生。尤其是违规将荣健市场内消防栓锁闭,消防水管网总阀未调至最大状态,导致火灾发生后无法及时扑救初期火灾。

2.a56号秦晋果业商铺经营户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

(1)消防安全意识淡薄。a56号商户未履行租赁合同和防火责任书,擅自改变商铺结构,大量使用彩钢板、木材等材料违规搭建阁楼,大量使用聚氨酯泡沫板保温隔热。未对存在的消防隐患进行排查整改消除,尤其是在周边商铺经常性地存在电线开关“跳闸”的情况下,没有引起警醒,及时整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2)存在“三合一”问题。a56号商户无视消防法律法规要求,将经营、储存和居住场所合为一体,未采取有效防火分隔和消防安全技防措施。尤其是在相关监管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和违规住人专项整治后仍拒不拆除和迁出。

(3)违规安装自制冷藏室和配电线路。a56号商户用电安全意识淡薄;聘请无相关资质资格的人员使用铁皮层、聚氨酯泡沫保温层、压缩机、冷凝剂等设备、材料违规自制冷藏室;配电线路使用不阻燃管穿管,线路乱拉乱接;在自制冷藏室及电源线附近堆放可燃物及杂物或可能导致电源线发生机械损伤的物品;未规范安装漏电保护。

3.黄家威违法组装销售自制冷藏室。

黄家威违法组装自制冷藏室卖给a56商铺使用,并负责电线连接工作。经查,该自制冷藏室是一个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和无生产厂家的“三无”产品,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因素。

4.深圳市公明根竹园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简称根竹园公司)出租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

根竹园公司违法将未办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手续、没有消防许可手续的土地及上盖建筑物出租给荣健公司建设经营市场。同时,根竹园公司未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和《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相关规定,对荣健公司擅自建设铁皮棚房行为实施有效监督,也未督促承租方及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和向有关部门报告,未履行出租场所消防安全责任。

5.公安消防部门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不力。

(1)XX年1月以前深圳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原光明消防大队负责公明办事处的消防监督工作,该大队未认真履行职责,对辖区防火监督管理工作监管不力,在发现荣健市场未进行消防报建、验收便擅自经营的问题后,未按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市场实施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未能有效消除荣健市场未经消防许可擅自经营的问题,工作严重失职。

(2)XX年1月以后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公明派出所负责辖区(含荣健市场)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在发现荣健市场未取得消防许可而擅自营业的情况下,未按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未能有效制止该市场消防违法行为和消除该市场长期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工作严重失职。

(3)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负责辖区消防监督检查的业务指导,对公明派出所业务指导不力,未能督促其严格依法实施监管、消除辖区内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

(4)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负责辖区消防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对公明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疏于监管。

6.土地监察及规划国土部门对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监管不力、指导督促不力。

(1)公明街道办事处执法队对荣健市场内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制止不力、查处拆除不力,对荣健市场内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规模不断扩大问题失管失控,工作严重失职。

(2)光明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未认真履行辖区内规划地违法行为的日常督查职责,对荣健市场内长期存在的违建问题失察;对查违中队及公明办事处执法队开展市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巡查检查和查处整改工作指导、督促不力。

(3)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光明管理局未能正确履行职责,违规为荣健市场违法占用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的部分国有未出让土地补办了临时用地手续。

7.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把关不严。

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为荣健市场违法占用辖区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的国有未出让土地违法建设补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存在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8.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分局对荣健公司擅自变更登记事项监管不力。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分局对于荣健公司擅自在其登记注册的住所外违法建设大面积铁皮棚房用于经营行为监管不力,日常巡查流于形式。

9.根竹园社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力。

根竹园社区片面强调增加社区收入而忽视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未能严格督促辖区内市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责任;个别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收受荣健公司老板许日送的巨额贿赂,为该公司违法建设等行为提供便利。

10.公明办事处存在消防安全监管等方面履职不到位问题。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篇(2)

2.时间:上午6时30分

3.地点:深圳xx18楼楼顶

4.情况叙述:xx楼顶14号冷却塔的木质结构塔顶以及部分外壳被发现彻底烧坏。起火原因和责任人不明。此事已报告警署和保险公司。出事原因待查。

二、抢修措施

事故已立即向警署、消防部门和保险公司汇报,并在现场拍下照片。目击者的口供也已记录下来。

我们已与维修承包商就此举行特别会议,安排人员进行抢修,清理现场。会议记录参见附录一。空调系统的正常供应和运作没有受到影响。

我们已与HVC(4)进行详细讨论,并制定具体措施,加强对保安人员和楼顶巡视的管理,并决定在大楼以及楼顶死角处增设巡视点。

三、调查结果

夜间13时至早上7时,xx一般无需使用水冷却装置,因而其相关冷却塔也不必运转。

操作员一般会关掉楼顶配电间内的配电板(见附录二的启动电路图)。根据图中所示,正如4月21晚发生的那样,一旦把选择开关调至关的位置,就会使主电源接触点打开,对外的电线和设备便会断电。

我们曾怀疑事故由雷电引起,但现已排除了这一可能性,因为大楼完全受到避雷装置的保护,而避雷装置也定期接受检查和维修。

四、结论

根据上述调查结果,我们的结论是,分线箱外部首先起火,继而蔓延至冷却塔的其他部位。因而我们认为,此次事件很有可能是人为的蓄意破坏。

五、建议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篇(3)

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是法律赋予公安消防机构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公安消防监督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对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加之基层从事火灾事故调查的警力严重不足,因火灾原因、事故责任认定而导致上访的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改进和提高火灾事故调查工作质量,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火灾事故调查程序

一是做好火场记录并保护现场。发生火灾时,火灾调查人员要迅速赶赴火灾现场,观察、记录火灾一切情况,包括燃烧的部位、物质、火焰的颜色、气味,火势变化情况,风向、风力、气温等气候状况,灭火战斗进展情况及现场人员的特殊表现和可疑行支等。灭火后,要立即保护好现场,火灾现场有关的一切地点。禁止任何人(包括现场保护人)进入保护区,更不能擅自移动火场中的任何物品,对火灾痕迹和物证,应采取有效措施,妥善保护。

二是建立火灾调查组织。一般火灾由所在地的公安消防机构负责调查处理,疑难火灾案件和重大、特大火灾事故,可成立火灾调查组。火灾调查组由公安消防机构和发生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必要时,可邀请劳动、监察、检察、法院、工会、科研单位以及有关技术专家参加。调查组的负责人应由公安消防机构的领导或火灾调查业务部门负责人担任,统一领导,科学分工、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影响大、伤亡大、火灾原因复杂、涉及的部门和责任者较多的特大火灾事故,必要时由上级公安消防机构、省人民政府或国务院组织调查。

三是实施现场勘查和访问。对起火点明显,原因较简单、清楚的一般火灾,可以简化勘查步骤,即可直接与有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笔录、拍照、绘图、简捷地达到验证现场情况和提取物证的目的。对于火灾情况复杂,破坏较大,重点不突出的火场,通常按环境勘查、初步勘查、细项勘查、专项勘查程序各内容进行勘验。调查访问要查清火灾发生的时间,查清最初的起火部位,查清火灾现场的原来情况,检清起火后现场的情况,查清物质引燃的过程情况,查清火灾性质和火灾责任者,获得证人证言。认定属于放火嫌疑案件移交由公安刑事侦查部门管辖,消防机构予以配合。

四是科学进行技术鉴定。对发现收集到各种物证材料,要运用科学技术进行鉴别和判断,或运用模拟试验的方式进行。

五是综合分析。在火灾调查基本结束时,由火灾调查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综合现场勘查、调查访问、取证材料、物证鉴定等各方面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研究,确定火灾原因,分清火灾责任,进行处理,以及总结经验教训。综合分析是拍板定案关键一步,必须严肃谨慎,认定有据,否定有理,恰如其分。

六是核定火灾损失。按公安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火灾损失包括火灾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受灾户数和财产损失,其计算方法应当执行公安部的有关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应当如实提供火灾统计资料不得瞒报、虚报和拒报火灾损失。

七是拟定火灾原因调查报告。综合分析之后,要形成书面材料或定成火灾调查报告,上报有关部门。同时也要整理存档,作为火灾档案。

八是制作火灾档案。火灾档案的内容应包括:火灾报告表、火灾扑救报告表、火灾现场勘查笔录、火灾调查报告、火灾调查证明材料、技术鉴定书、火灾原因认定书、火灾原因重新认定决定书、火灾事故责任书、火灾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火灾现场图、火灾现场照片、火灾扑救总结和火灾处理报告。

二、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一,调查、访问工作应做到迅速、及时。笔者发现一些火调人员认为火灾事故调查是一项阶段性工作,火灾在被彻底扑灭前没有必要出警,有的则以火还没扑灭无法进入现场勘查、现场人员忙于灭火不便开展调查访问等种种原因为由,不及时展开调查访问。火灾发生后,凡是参与灭火或抢救物资的群众大都处在紧张的奔忙状态中,对于火灾初期或灭火、救人、抢救物资过程中的所见所闻记忆犹新,思维意识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较小,火灾肇事者或违法行为人还未来得及建立掩饰违法行为的攻守同盟,火灾现场的破坏相对也较轻,这时开展调查访问工作,往往能够获得比较真实准确的证据材料。如果行动迟缓,这些有利条件稍纵即逝,火灾事故现场也难以补救,极有可能造成证据不足以至火灾原因难以认定。

第二,火灾现场保护工作不容轻视。在火灾事故调查中,火灾现场保护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火灾现场保护得好坏,直接关系到能否迅速及时地查清火灾原因。笔者发现一些火调人员对火灾现场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到达火场后,往往不按规定立即设置警戒线,不安排专人保护现场,不使用火灾录像、照相和现场绘图等手段记录火灾现场真实情况,不按勘查程序随意挖掘、翻动现场物品,非火调人员随意出入火灾现场或搬移现场物品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这势必对火灾现场造成更大的破坏,给下一步的勘查工作带来更大困难。如某地一辆轿车在行驶途中发生火灾,由于该火灾发生在深夜且发案地点在距离县城较远的荒郊野外,消防人员将火灾扑灭后,没有采取相应的现场保护措施,就撤离了现场。第二天当火调人员赶到火灾现场时,该轿车已被附近村民拆卸得七零八落,火灾现场遭到严重破坏,查明火灾原因也无从谈起了。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篇(4)

一、预案的启动

(一)一般森林火灾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在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乡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按照本乡镇森林火灾处置预案进行处置。

(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凡有下列情况的,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经县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批准,启动本预案:

1.火场跨越省、市、县(市、区)行政区域交界地段的森林火灾;

2.正在燃烧且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3.林业科研单位、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4.严重威胁村庄、居民区、国家重要设施、易燃易爆仓库等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5.连续燃烧4小时且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6.发生扑救人员死亡或重伤的森林火灾;

7.其它需要县里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二、报告程序

(一)县级、乡镇、村森林防火组织必须层层制订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公布报警电话。

(二)乡镇森林防火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情警报,应立即向乡镇政府领导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三)林火报告基本内容:

1.地点:县(市、区)、乡(镇)、村、小地名;

2.起火时间、燃烧时间、起火原因;

3.林地植被状况;

4.现场风向、风速;

5.现场指挥人员和扑救力量、状况。

三、处置程序

(一)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情警报后,必须立即向乡镇政府领导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以最快的速度组织群众和扑火队伍进行扑救;

(二)值班人员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火情的登记工作,及时掌握火情动态;

(三)各乡镇应根据火情动态,按当地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及时调派扑救力量,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四)县防火办接到第一条第(二)款所列的森林火灾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县防火办副主任、主任,县指挥部副指挥长、指挥长报告,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值班室和市防火办报告;

(五)县防火办值班人员按照县指挥部领导的指示,立即向火灾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通报情况,做好应急准备,并根据火场情况拟定紧急处置方案;

(六)县指挥部或县防火办及时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实施紧急处置方案,由县防火办向火灾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下达执行,并确定指挥部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七)根据火情需要,县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县防火办主任应亲自或指派指挥部其它成员赴火场督查。必要时,经县指挥部指挥长批准,成立县指挥部前线指挥部,组织、协调、督促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八)重特大或影响较大的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县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调查组,赴现场调查事故原因,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向县长办公会议或县政府常务会议汇报,由会议作出处理决定。同时应及时将调查和处理情况报市指挥部和市防火办。

四、预案的实施

(一)组织指挥。接到第一条第(二)款所列的森林火灾事故报告后,县指挥部必须有一位副指挥以上领导在县防火办坐镇指挥,县防火办集中力量投入火灾的处置工作,必要时可从县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人员,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火场,组织、协调、督促地方处理火灾事故。同时,应设立以下两个指挥中心:

1.现场指挥中心。由县有关领导和指挥部成员及乡镇政府主要领导组成;

2.县指挥联络中心。设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由县领导和指挥部成员组成,负责与现场指挥中心联络,及时掌握火情动态,负责上传下达及后勤支援保障。

(二)扑救原则。既要实施有效扑救,又要避免人员伤亡。根据不同的火情动态,采取相应的扑救原则:

1.加强现场指挥,确保扑救人员人身安全;

2.采取“牺牲局部、保护整体”的战略,利用自然地形,开辟防火隔离带,防止林火蔓延;

3.林火扑灭后,必须留足人员看守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三)扑救力量。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为主,专群结合、军警民联动,分三个梯队做好扑救准备:

第一梯队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组建的义务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小分队及当地群众,作为森林火灾主要扑救力量。

第二梯队为县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森林公安,由县级指挥部调动,并组织干部、群众扑救。

第三梯队为驻军、公安、武警、消防及县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县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由县指挥部调动,驻军、公安、武警、消防由县指挥部商请支援。

(四)通信联络。县、乡两级森林防火办公室应与有线、无线通讯主管部门密切配合,运用现代通讯设备,保证火场内外通讯畅通无阻。通讯部门应按照应急通讯的规定办理。

(五)气象服务。县气象部门负责提供火场气温、风速、风向等气象因子及未来3天天气趋势预报。

(六)交通工具。遇重大森林火灾时,交通部门要协助解决扑救森林火灾的交通运输工具,供扑救林火时使用。

(七)扑火工具。县指挥部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应储备能提供200名以上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扑火工具;各乡镇指挥所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应储备能提供50名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扑火工具。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时,县级指挥部有权紧急调用各乡镇指挥所的森林消防物资储备。

(八)后勤保障。遇到重大森林火灾时,由县人民政府负责扑火所需燃料、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交通运输工具等后勤保障供应。各部门和单位应为灭火后勤保障工作提供方便。卫生部门和医疗单位要组织火场医疗队,负责火场救护工作及重伤员的运送和救治。

(九)秩序维持。公安机关要做好火场交通畅通、灾民安全等工作。

(十)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对重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由县级公安、监察、林业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督促和协助地方及时查明火因,依法查处肇事者和责任者,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市防火办。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篇(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内迅速,有效地扑灭火灾,抢救伤员,疏散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伤害降到最低点,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XX省安全生产条例》,《XX省消防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编制此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服饰有限公司各生产加工车间,班组,生活区的初级火灾事故和应急保障方案.

1.4应急预案体系

本预案包括综合预案,火灾事故,电气设备事故专项预案和受伤人员现场处置方案.

1.5应急工作原则

事故应急救援原则:快速反应,统一指挥,专业抢险救援与单位自救相结合的原则.

2危险性分析

2.1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2.1.1服装加工企业车间作业现场人员密集,电气线路复杂,易燃物品多,一旦出现火源,易蔓延引起火灾造成群死群伤.

2.1.2一般火灾事故易发生在车间和员工宿舍区内,电气线路及装置安装不规范的,无人监视的作业现场.作业现场用电装置(包括:线路,控制装置,用电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等).

2.2危险因素分析

(1)动用明火;

(2)电气线路发生接地故障,在故障点迸发出火花;

(3)配电箱内,当断路开关异常动作时迸发出火花;

(4)易燃物被火花或高温点燃就可能发生火灾.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总指挥);

副组长:

组员:

职责:启动和终止火灾应急预案.

指挥各组现场排险工作.

组建应急队伍,组织了实施和演练.

负责向到达事故现场的公安消防队,并移交现场指挥权.

(2)应急抢救组(义务消防队)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①现场灭火,抢救受伤人员.

②清理爆炸危险源,控制火灾蔓延.

③随时向总指挥报告灭火,抢救进展情况.

(3)应急疏散救护组

组长:

组员:

①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畅通.

②疏导现场员工按序从安全出口有序疏散至安全区域.

③核实疏散人员是否疏散至安全区,并向总指挥报告.

④对受伤人员进行简单的包扎和处理,联系救护车并护送到医院进行抢救.

⑤随时向总指挥报告疏散,救护进展情况.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控制

(1)单位办公室24小时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

①对车间,仓库,生活区,食堂等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检查.

②电源系统正确配置安装短路器和漏电保护装置.易燃场所安装带报警装置的漏电保护器.

③对车间,仓库易燃区域安装烟感报警装置及喷淋装置.

④严格控制明火作业,杜绝吸烟现象.

⑤电热用具专人负责管理.

4.2预警行动

⑴发现易产生火源的隐患,立即排除.

⑵发生火险立即报告.

⑶扑灭初级火灾.

4.3信息报告与处置

(1)第一目击者发现火情,立即用手边通讯工具(手机,座机)向办公室报告,并向周围的人员报警,使用就近灭火器立即扑灭初级火灾.

(2)办公室接到报警电话,详细记录火灾发生具体地点,火情,并同时将信息报告总经理或单位安全负责人进行处置.

(3)总经理或单位安全负责人根据现场情况和事态的发展,立刻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应急时,事故现场人员可以直接向有关部门报告.

(4)事故发生后,如有人员伤亡情况,1小时内用电话方式向泌阳安监局报告.

(5)报警时讲清着火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发生的时间,着火部位,着火物质,火情大小,报警人姓名,报警电话号码。

5应急响应

5.1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初期火情现场处置

①报警:

a.当发生火灾事故征兆时,迅速终止明火作业,熄灭火花,防止产生火灾火源.

b.对于电气线路发生接地故障和断路开关异常动作时迸发出火花,立即停电检修,排除电路故障,更换失灵的电气装置;

c.发现有烟雾及燃烧的异味,迅速找到发生烟雾及燃烧的异味地方,排除即将酿成初级火灾的源头.

d.现场发现人用手机向应急指挥小组报告,同时告知现场人员有序撤离.

②接报:值班领导消防中控室值班人员接报后,携带应急包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情况,组织人员进行自救灭火.并报告企业负责人或应急指挥部,做好现场应处置工作.

③火情已被扑灭,应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待有关部门了解情况调查火情事故完毕后,经同意做好事故现场的清理工作.

(2)火灾处置

①接到报警后,应急指挥小组迅速到达现场,火情扩大迅速通知各组负责人并赶赴事故现场.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火灾应急预案,指挥各组现场排险工作.(组长因公不在单位,由副组长担任总指挥职务及履行职责)

②根据现场情况,立即向公安消防队报警,并泌阳安监局报告.派人接迎消防车辆.

③应急抢救组(义务消防队)接到灾情报警,带上灭火器材赶到现场进行灭火,抢救工作.如遇有明火时,应将头发和衣服浇湿以防着火上身,如身上已着火,应迅速就地浇灭.

④应急疏散救护组

a.接到灾情报警,立即赶到现场,负责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畅通.按总指挥要求,负责疏导现场员工按序从安全出口有序疏散至安全区.并逐房检查,核实疏散人员是否疏散至安全区,并向总指挥报告.

b.火灾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不要惊惶失措,就近寻找湿毛巾蒙住口鼻弯腰方法,尽快冲出浓烟区段,以避免有毒气体对人身造成危害.火灾扑救人员在扑救火灾时,应当加强自身防护,尽量穿戴好防护用品,现场有条件的尤其不可忘记戴防毒面具,防止再发生中毒事故.

5.2电气设备着火现场处置

(1)若发生电气设备着火时,首先要将电气设备的电源切断,及时关闭电梯,防止人员从电梯疏散.

(2)若发生带电设备着火时,在现场工作人员中要熟悉带电设备的人员进行指挥或带领下进行灭火.灭火应当使用干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等灭火,不得使用自来水,泡沫灭火器灭火.

(3)若发生

变压器,油开关等注油设备着火时,应当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燥的砂子等灭火.

带电设备现场灭火时,灭火人员未穿绝缘鞋和戴绝缘手套的情况下,不能直接用水灭火,否则可能发生触电事故.

(4)常用灭火器的正确使用;

干式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使用时一手握住喷嘴,对准火源,一手向上提起拉环,便会喷出浓云般的粉雾,覆盖燃烧区,将火扑灭.

泡沫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使用时一手握提环,一手托底部,将灭火器颠倒过来摇晃几下,泡沫就会喷射出来.注意泡沫灭火器不要对人喷,不要打开筒盖,不要和水一起喷射.

使用1211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使用时首先拔掉安全销,一手握住压把,一手将喷嘴对准火源根部,压杆即开启,左右扫射,快速推进.

5.3抢救受伤人员

(1)被救人员衣服着火时,可就地翻滚,用水或毯子,被褥等物覆盖措施灭火伤处的衣,库,袜应剪开脱去,不可硬行撕拉,伤处用消毒纱布或干净棉布覆盖,并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2)对烧伤面积较大的伤员要注意呼吸,心跳的变化,必要时进行心脏复苏.

(3)对有骨折出血的伤员,应作相应的包扎,固定处理,搬运伤员时,以不压迫伤面和不引起呼吸困难为原则.

(4)必要时可拦截过往车辆,将伤员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救治.

(5)抢救受伤严重或在进行抢救伤员的同时,应及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由医务人员进行现场抢救伤员的工作,并派人接应急救车辆.

5.4应急结束:

(1)应急终止条件:

①事故已得到控制,没有导致次生,衍生的事故,或导致次生,衍生的事故隐患已消除.

②没有被困人员,事故现场人员已疏散到安全地带.

③受伤人员已全部从事故现场救出,并送到医院进行救治,没有失踪人员,包括参加应急救援处置的人员.

(2)应急结束

①应急处置结束后,企业已进入恢复阶段,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应急可以终止时,由总指挥决定并宣布应急终止.

②扩大应急响应,应急处置结束,应由上级指挥中心,总指挥确认应急可以终止时,由指挥中心总指挥决定并宣布应急终止命令.

(3)应急结束后:

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事故发生的原因,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等情况进行认真调查,吸取教训,写出事故报告.报送区安监局,上级主管等相关部门.

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向事故调查组提交有关事故现场受伤人员及其他应移交的资料.

③事故现场的清理,抢修受损设备,尽快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④写出事故应急工作总结报告.

6,信息

6.1事故单位应急指挥部应对事故进行分析总结,向企业职工通报事故原因,处理结果和避免事故发生的预防措施.

7.后期处置

经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和事故防范措施积极落实,立即进行生产秩序恢复前的污染物处理,必要设备设施的抢修,人员情绪的安抚及抢险过程应急能力评估和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

8保障措施

8.1应急队伍保障

(1)组成各应急小组,配备人员明确职责.

(2)定期培训和演练.检查消费器材,增强应急能力.

8.2经费保障

应急专项经费由专项款项支出.

使用范围:更换,购买消防器材,安全消防培训及演练,隐患整改技术措施等.

9.培训与演练

9.1培训

年初制定生产计划时,同时制定应急突发事故培训计划.

9.2演练

(1)班组或车间每半年开展一次事故应急演练.

(2)全厂每年组织一次综合模拟消防安全应急演练.

(3)各抢救小组成员必须熟悉各自的职责,做到动作快,技术精,作风硬.根据实际演练情况,查找不足,总结经验,不断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结束后对演练进行评估及总结,及时修正及弥补应急预案制定的缺陷.

10.应急组织机构的纪律

(1)遇到有毒有害物质或有其它潜在危险时,必须有防范措施或请专业队伍进行抢险工作.

(2)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必须听从指挥.

11.附则

11.1应急预案备案

本预案报总经理(法人)审阅批准实施,留厂安全负责人或办公室备案.

12.2维护和更新

每次演练结束或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的颁布及人员设置变动情况及时修改,补充预案.

11.3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安全主管负责人制定,由办公室解释.

12.4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于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篇(6)

为了切实提高工地消防应急能力和火灾控制能力,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精神,结合工地实际,特制定如下预案。

1.1组织领导

项目部成立消防应急指挥小组,总任组长,副组长。指挥部下设义务消防队成员,指挥小组设在工程部办公室,日常消防工作由公安派出所、工程部负责监督管理,火灾发生后指挥部负责火灾现场交通人员疏通、情报信息传递、后勤物资、人员保障、火灾扑救及火灾事故后调查处理。

1.2火灾预防措施

1.2.1工地配备足够消防器材和应急物资,成立消防队。在工地配置MFZL8干粉灭火器8个,消防桶8个,消防斧、消防镐各8把。备有黄沙,设4个消防兼施工水池,在库房备有水管、铁铲等物资工具。

1.2.2平时加强对职工群众安全防火教育,工地物资材料堆放整齐有序,机械设备停放在固定车位,对职工用电严格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2.3加强与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的联系,因消防部队隶属于武警部队,可以有帮助的保障消防安全。

1.3火灾应急措施

火灾事故发生后,必须在消防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根据火灾发生的规模、危害程度及火灾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处置方法和策略。

1.3.1前期处置。

火灾初期,规模不大,此时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火灾扑救工作。同时马上向指挥部报告火灾大小、势态、危害及现场扑救情况和人员物资等基本情况,根据火灾情况,及时拨打火警119电话及与电力部门、医院取得联系,做好情报信息传递工作。初始阶段要发挥工地现场人员力量,及时进行火灾扑救,力争将火灾事故消灭在初始阶段。

1.3.2中期处置。

火灾中期随着事态发展,现场人员增多,要充分发挥消防应急指挥部作用。

第一接到火灾报警后,指挥部人员应迅速赶赴现场组织人员进行火灾扑救。同时与消防部门联系,必要时请他们协助扑灭火灾。

第二要做好现场人员疏散和机械设备等转移工作,做好道路交通疏通工作,确保消防车和消防人员扑救顺利进行及人、财、物的安全转移。

第三组织消防队员、职工群众进行火灾扑救工作。要在指挥人员统一指挥下,有序进行火灾扑救,必要情况下可向当地政府、派出所或附近村委会求援。对需拆除房屋、物资进行拆除隔离,以防火灾进一步蔓延。第四提供后勤保障,对需要人员、物资、车辆等进行调配,确保火灾现场所需。

1.3.3后期处置。

火灾扑灭后,指挥部组织人员进行善后处理,首先配合消防队、公安机关进行事故调查,对事故原因、损失进行调查统计,其次与电力部门、等相关方面取得沟通,协商解决因火灾造成的损失影响。

1.4火灾应急的保障工作

第一、成立消防组织。

第二、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应急物资,消防用车、人员必须在火灾发生后5分钟赶赴现场。

第三、项目部所有队员应根据应急预案,统一指挥、有序进行各自工作。

消防火警电话:119 医疗急救电话120 建设单位驻工地值班电话。

第二章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施工队伍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尽快控制事态,尽量减少损失,尽早恢复正常施工秩序,特制定此安全事第二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应急专业组人员应立即开展工作,及时发出报警信号,互相帮助,积极组织自救;在事故现场及存在危险物资的重大危险源内外,采取紧急救援措施,特别是突发事件发生初期能采取的各种紧急措施,如紧急断电、组织撤离、救助伤员、现场保护等;及时向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必要时向相邻可依托力量求教,事故现场内外人员应积极参加援救。

2.1.2事故现场由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任现场指挥,全面负责事故的控制、处理工作。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不能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的,必须委派一名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或事故现场管理人员,及时启动应急系统,控制事态发展。

2.2.3各应急专业组人员,要接受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按照各自岗位职责采取措施,开展工作。

1)、事故现场抢险组,应根据事故特点,采用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开展事故现场的紧急抢险工作,抢险过程中首先要注重人员的救援、事故现场内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封存及转移等,其次是贵重物资设备的抢救;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保护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2)、事故现场救护组,应开展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护工作,及时组织救治及护送受伤人员到医疗急救中心医治;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抢险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3)、事故现场保护组,应开展保护事故现场,人员的疏散及清点工作。现场保护组人员应指引无关人员撤到安全区,指定专人记录所有到达安全区的人员,并根据现场员工名单表、各宿舍人员登记表,经事发现场人员的证实,确定事发现场人员名单,并与到达安全区人员进行核对,判断是否有被困人员;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抢险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4)、事故现场通讯组,应保证现场内与其相关单位及应急救援机构的通讯畅通;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抢险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2.2.4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上级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对发生的工伤、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必须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者人数、姓名、性别、年龄、受伤程度、事故简要过程和发生事故的原因。不得以任何借口隐瞒不报、谎报、拖报,随时接受上级安全领导机构的指令。

2.2.5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应根据事故程度确定,工程施工的停运,对危险源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并提防相应事故造成的伤害;根据事故现场的报告,立即判断是否需要应急服务机构帮助,确需应急服务机构的帮助时,应立即与应急服务机构和相邻可依托力量求教,同时在应急服务机构到来前,作好救援准备工作:如:道路疏通、现场无关人员撤离、提供必要的照明等。在应急服务机构到来后,积极作好配合工作。

2.2.6事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要及时组织恢复受事故影响区域的正常秩序,根据有关规定及上级指令,确定是否恢复生产,同时要积极配合上级安全领导小组及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及处理工作。

应急救援机构电话号码:

匪警:110 火警:119 医疗急救:120。

第三章 重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应急

3.1应急准备

3.1.1培训

工程技术部和项目部对进场设备安装/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认真讲解“机械设备的性能及特点”、“机械设备维修规章制度”及“发生紧急情况急救措施和报告办法”并做好记录;

3.1.2重大机械设备保险

必要时应对重大机械设备购买保险;

3.1.3设备租赁站的沟通

工程技术部建立合格的设备租赁商/供应商名册,随时了解其货源情况,以备施工不时之需。

3.2 应急程序

3.2.1工地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后,应立即报告工程技术部。同时启动应急程序;

3.2.2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在第一时间内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工作;

3.2.3对于伤亡人员按第六章“人员伤亡事故应急”规定;

3.2.4应急小组踏勘现场,调查取证,根据机械设备损坏情况提出处理方案,报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3.3 恢复生产

3.3.1工程技术部/项目部按批准方案,将损坏的机械设备撤出并清理现场;

3.3.2项目部紧急调运相应机械设备,以保证施工正常运行。

第四章、集体食物中毒与中暑、施工中毒与窒息应急预案

4.1 应急准备

4.1.1培训

项目部对全体进场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认真讲解“安全卫生知识”、“有关安全卫生制度”及“发生紧急情况急救措施和报告办法”;

4.1.2宿舍卫生

工地员工宿舍通风良好,配置电扇,并保持清洁卫生,符合地方和企业文明施工要求。分公司、项目部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4.1.3食堂卫生

员工食堂管理应满足国家、地方职业健康安全有关规定和文明施工要求。分公司、项目部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4.1.4医疗用品准备

项目部配备急救箱,高温季节储备防暑降温药品,食堂储备防暑降温饮料;

4.1.5保险

项目部为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4.2 应急程序

4.2.1急救报告

如果分公司/项目部发生集体中毒/中暑事件,事发点员工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分公司/项目部应急小组,应急小组有关成员应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组织处理;

4.2.2中毒/窒息人员救治

应急小组应迅速将食物中毒、施工中毒与窒息人员转送医院救治,必要时求助120急救中心,请求救护车转送病人;

4.2.3中暑人员救护

应急小组迅速将中暑人员护送至阴凉地带,服用防暑药品,平卧休息,食堂熬制防暑饮料送到救护现场;重症人员则立即送医院救治。

4.3 沟通和调查

4.3.1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后,应急小组应组织调查中毒原因,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必要时请求局医院或当地医疗机构牵头作医疗鉴定和调查;

4.3.2如果发生恶性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局工程技术部应立即报告局长,局党委工作部按规定报告当地执法机构立案查处。

第五章、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5.1 应急范围

本章仅含第3.5条台风和暴雨引发的自然灾害,如有突发的其它自然灾害则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统一部署执行。

5.2 应急准备

5.2.1气象信息的收集

台风和暴雨季节,分公司/项目部均应设专人收集气象信息,做好记录,并张榜公布;

5.2.2生产生活设施检查

台风期间,项目部要对生产生活临设进行加固处理,同时清理场内外排水沟道,保持畅通;对塔吊等大型设备的附着、回转、吊钩等进行加固和处理,对场内机械设备防雷接地装置做好检查;

5.2.3生产安排

台风期间不安排大型设备作业,不安排高处作业;

暴雨期间尽可能不安排混凝土连续浇注作业,如果施工必须,则应做好防雨措施(如随浇注随复盖)和施工缝设置预案。

5.3 应急程序

5.3.1用电管理

台风和暴雨期间,要加强用电管理。期间除了必须的生活用电外,工地实施用电管制,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启动电源;

5.3.2人员疏散

特大台风、暴雨期间,工地停工,人员有组织的疏散到安全住地;

5.3.3混凝土作业面处理

如果混凝土作业期间突发大暴雨,现场施工技术人员立即启动5.2.3条规定的施工缝设置预案紧急处理,人员迅速撤离;

5.3.4治安警戒

人员疏散的现场,应急小组组织留守保安队,并和当地警方联络沟通,做好工地/住地警戒工作,保护企业/员工财产安全;

5.3.5人员伤亡处理

如果发生坍塌或人员伤亡,则按第6条“人员伤亡事故应急”处置;

5.3.6机械设备事故处理

如果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则按第4条“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应急”处置。

5.4 恢复生产

5.4.1台风和暴雨灾害后,分公司应急小组配合项目部立即做好灾害损失统计,编制清单,提取物证,报顾客、监理、地方政府;

5.4.2经顾客、监理认同后,项目部应立即清理现场。

第六章 人员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6.1 应急范围

含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坍塌等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

6.2应急准备

6.2.1施工现场配备担架1-2副,配备急救箱1-2只,内置急救包等外伤急救医疗卫生用品及消炎镇疼药材等;

6.2.2“120”急救中心/就近医院的沟通

施工前项目安全员对工程所在地120急救中心/就近医院、伤科医院等就近医疗机构地点、交通线路、联系电话了解清楚,打印张贴在安全宣传栏(下同)

6.2.3培训

项目部对进场员工尤其农民工,要认真细致地进行安全培训,做好三级安全教育,认真讲解“发生紧急情况急救措施和报告办法”和“本岗位预防事故的办法”,并做好记录;

6.2.4保险

项目部为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6.3 急救程序

6.3.1急救小组组长/副组长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就地组织员工及时抢救伤员至安全地带,同时撤出死亡人员;

6.3.2工地救护员对重伤员进行止血急救措施,全部伤员立即转送医院诊断救护。对伤亡人员立即转送医院,请求医疗诊断,提出结论。

6.4 现场警戒

保安人员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负责警戒,保护现场,阻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以等待调查。

6.5 报告和沟通

6.5.1项目部应立即向工程技术部书面报告人员伤亡情况,远地项目部可以电传。对于死亡事故,项目部应于12小时内报告局工程技术部;

6.5.2工程技术部将重大伤亡事故通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请求协助;

6.5.3工程技术部协助项目部按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单位规定做好伤亡人员家属及善后工作。

6.6 恢复生产

6.6.1在应急领导小组主持下,应急领导小组其他相关成员和项目应急小组共同进行事故调查,经现场照相、访问、提取物证后,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报局工程技术部。必要时还应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政府相关部门;

6.6.2应急小组调查结束后,可以发出生产指令。

6.6.3应急小组召开员工大会,通报事故情况,总结教训,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提出下续工作的安全生产目标。

第七章、施工用电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用电事故的处理快速有序地进行,在发生事故后及时进行应急救援工作,本着“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及时救助”的原则,特制订公司施工用电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1预防控制

7.1.1建立健全安全用电预控机构和预控措施。

7.1.2加强各类人员的安全用电的基本常识及对规范标准教育,提高对安全用电的预防意识和自救意识

7.1.3建立和完善安全用电规章制度,执行安全用电标准规范,避免事故发生。

7.2临时用电事故分类:

7.2.1发生重大外电线路大面积破坏,造成大面积停电;

7.2.2人员触电事故;

7.2.3挖断地下电力管线系统;

7.3应急救援组织

7.3.1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7.3.1.1机械设备:各项目部/专业公司负责应急救援主要机械设备的配置,维护。

7.3.1.2药品器械:公司卫生所负责应急救援药品器械的配置,定期补充更新。

7.3.1.3消防器材:公司公安分处负责检查各单位消防器材的配置和指导使用方法,各项目部/专业公司、物业公司负责消防器材的配置。

7.3.2联络电话号码

7.3.2.1特服电话:110(报警)、119(火警)、120(急救中心)、122(交通事故)

7.3.2.2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总指挥:急救援中心办公室设在监理办公室

治安协调组组长:

现场救护组组长:

救援设备组组长:

车辆运输组组长:

后勤保障组组长:

7.4应急救援程序

7.4.1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将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基本情况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按事故情况拨打110、119、120、122及距离最近的供电部门等特服电话。同时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保护事发现场。

7.4.2应急抢险救援

7.4.2.1发生用电事故后,各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立即投入救援工作:首先拉断现场总电源或分路电源,核实事故情况,避免因抢救时造成不必要的伤亡事故;其次要采取急救措施

7.4.2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核实事故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事故情况。同时,进入应急响应工作程序,通知应急救援小组迅速赶往事发地集结。指挥中心在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各小组组长到指挥中心报到。指挥中心按事故类型、等级组织协调做好救援、抢险和处理。

7.4.3事故调查、报告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办法》进行事故调查,写出书面调查报告上报。

7.4.4应急处理的反馈

对在发生实发事故时迟报、瞒报、漏报、误报信息,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或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的由公司或上级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认真分析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整改,对公司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充实和改进。

第八章、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1 应急准备

8.1.1在施工现场和工作场所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消火栓、砂箱、灭火铲、担架等,在施工平面图/工作平面图标识;

8.1.2工地供水管兼作消防水管,其供水量必须满足消防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予以明确。施工中要保持供水正常,必要时应设置消防水池。

8.1.3施工道路保持通畅,施工楼层设置紧急逃生导向牌,并保持逃生道路畅通,脚手架外架斜道,楼层内楼梯临时护栏保持安全可靠,工地安全员要随时检查并做好记录;

8.1.4应急小组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演练和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使之获得基本的消防知识和技能,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编制消防培训和演练计划/方案报公司批准后予以实施。

8.2 应急程序

8.2.1就地应急

火情萌芽/初始阶段,作业点施工班长应带领员工立即组织就地扑救,同时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8.2.2紧急号召

机关、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内紧急集合,根据火情发出指挥令,义务消防队接到应急指挥令后在第一时间内集合待命/投入扑救;

8.2.3紧急增援

如果火势较大,应急小组应立即致电119当地消防队增援。

8.3 应急疏散

8.3.1当火情严重,为避免不必要的人员伤亡,也为消防队提供良好的扑救环境,应急小组应及时下达紧急疏散令,命令一切无关人员紧急撤离现场;

8.3.2应急小组成员应赶赴现场,就地指挥分流人员疏散到指定地点,并及时报告应急组长,做到有条不紊、忙而不乱。

8.4 现场警戒和保护

8.4.1人员救治

a.消防队员全力以赴在火灾点寻找救护伤亡人员,及时救出火场,就近送医院救治,必要时:

b.应急小组致电120急救中心到现场协助救护和送医。

8.4.2档案资料抢救

a.第一时间内需要抢救的是:企业经营、财务、工程核心机密档案资料;

b.应急小组应及时组织人员将上述资料抢救护送到安全地点,资料员/临时救护责任人要妥善保护,防止意外。

8.4.3物资抢救和警戒

a.保安人员在火情第一时间内应到达现场负责警戒,阻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火场;

b.应急小组组织其他员工积极抢救国家、企业和顾客的重要物资如设备、材料、电脑等,以保证灾后迅速恢复生产。

8.5 应急报告和沟通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篇(7)

为迅速有效处置邮政储蓄银行系统发生的火灾事故,控制和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制定本预案。

1.2主要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火灾统计管理规定》、《**省消防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省邮政储蓄银行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应急管理工作规定》、《邮政储蓄银行应急预案编制规范》。

1.3术语及定义

1.3.1本预案中火灾事故是指受自然灾害影响、生产运行设备故障或人为因素引起的重大突发性火灾事故。

1.3.2邮政储蓄银行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主要包括:

邮政储蓄银行各办公场所、各网点及所在区域周边火灾事故:指由于各种因素导致的各办公场所、各网点及所在区域周边区域发生的火灾事故。

1.3.3根据公安部《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对火灾事故分类并定义如下:

特大火灾事故:指死亡10人以上(含本数,下同);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重大火灾事故:指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10人以上;受灾3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的。

一般火灾事故:不具有前列两项情形的火灾,为一般火灾事故。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邮政储蓄银行本部应对和处置系统内发生的火灾事故。

邮政系统各单位应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单位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并针对不同现场制定现场处置方案。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建立各级应急组织、应急指挥体系,组织开展事故预防、事故处理、事故抢险、应急救援、维护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救援工作。

2.2自救为主,反应迅速。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和权限。牵头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要主动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充分依靠和发挥义务消防队、专业消防队在处置火灾事故中的突击队作用,辅之以外部一切可利用资源,做到自救为主,反应灵敏迅速。

2.3坚持“救人第一”、“积极抢救保护财产”的原则。在实施灭火的同时,当火场有人员受到火势威胁时,应当首先抢救人员,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同时保护公共财产和个人财物,尽力减少火灾损失。

3组织机构及责任

3.1应急组织体系

3.1.1系统各级单位人身事故类应急工作组负责在本单位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办公室的领导下,协调、组织开展消防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同时下级单位人身事故类应急工作组接受上级单位人身事故类应急工作组的应急决策和部署。

3.1.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和国家邮政银行、**省邮政银行、**市邮政银行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接受上级邮政系统应急组织机构的领导;领导、指挥公司系统各类重、特大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3.1.3根据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的需要,各级单位可建立本单位应急工作组、抢险抢修应急工作组、物资供应应急工作组等,并及时启动其它相关应急工作组,配合人身事故类应急工作组做好事故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3.2公司应急工作组成及职责

3.2.1人身事故类应急工作组

组长: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副组长:由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思想政治工作部、财务部、物业公司、工会等部门有关负责人担任

成员:各有关部门有关人员

职责:负责火灾事故应急工作的日常管理;组织制定消防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评估和修改;在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下,会同应急办公室组织协调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或参与实施事故调查;负责与上级单位及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协助新闻。

3.2.2抢险抢修应急工作组

组长:根据火灾事故发生部位及造成的影响,分别由安全监察部、办公室、物业公司、客服中心、思想政治工作部、财务部、工会负责人担任

成员:根据火灾事故发生部位及造成的影响,分别分别由安全监察部、办公室、物业公司、客服中心、思想政治工作部、财务部、工会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职责:指导事故发生单位或直接组织实施火灾现场公共财物的抢救、人力调度、通信或电力运行设备的抢修或更换。

3.2.4物资供应应急工作组

组长:由***部门负责人担任

成员:由基建部、财务部、物资配送部门及有关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职责:组织应急响应备品备件等物资供应。

3.2.5根据需要,由人身事故类应急工作组申请,经应急领导小组或应急办公室批准,启动新闻、通信保障、交通运输、治安保卫等应急工作组,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3.3应急指挥体系

根据发生的事故情况,由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将应急领导小组转变为应急指挥部,同时启动人身事故类应急工作组及其它相关应急工作组。指挥部总指挥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亲自担任或委派其他副组长担任。

事故发生单位应急领导小组自动转变为应急现场指挥部,接受公司应急指挥部的指令,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人身事故类应急工作组及其它应急工作组相应接受相关应急工作组的指导和监督。

4事故预防

4.1邮政储蓄银行本部及各单位要贯彻《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上级有关规定,加强消防宣传,建立消防责任制,落实各项消防措施,重点强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管理,强化通信机房、计算机房、档案室等关键部位的消防管理,制定预案,严防火灾事故。

4.2根据有关规定在各部位配备合格的消防器材,安装消防栓,定期维护和更换,并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为及时扑灭火灾事故提供保障。

4.3加强消防培训和演练,确保所有员工正确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火灾自救方法,熟悉逃生路径。

4.4增强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处置火灾事故的敏感性和忧患意识,超前防范次生、衍生事件,防止事件升级或影响扩大。

5应急响应分级及定义

5.1根据邮政储蓄银行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将火灾事故应急响应等级分为三级:Ⅲ级、Ⅱ级、Ⅰ级。

5.2参照公安部《火灾统计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对火灾事故应急响应级别界定如下:

Ⅰ级:对应于特大火灾事故,或涉及2个以上单位的重大火灾事故。

Ⅱ级:对应于重大火灾事故。

Ⅲ级:对应于一般火灾事故。

6应急处置

6.1事故应急先期急救控制

6.1.1在火灾发生初期,事故发生单位的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尚未启动就位时,起火部位所在机构的负责人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报警,对受伤人员进行急救,并根据火势发展及时组织人员疏散。

公安消防机构到达后,服从公安消防机构指挥。

6.1.2通信机房、计算机房、档案室等关键部位应及时启动相关预案,尽力解除或减轻事故造成的危害。

6.1.3采取措施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尽可能收集证据,并尽力控制肇事人员。

6.2信息报告

6.2.1报警:事故发生单位应急办公室负责报警。

在发生火灾事故或有一般火情发生并可能演变成火灾的情况下,有关工作人员和赶到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保安人员、义务消防人员应立即拨打公安消防电话“119”报警,并立即向本单位火灾应急办公室通报火情,说明起火部位、燃烧物质、火势大小及蔓延方向等。

应急办公室应接到汇报后,会同人身事故类应急工作组判断事故情况,立即向本单位应急领导小组、上级应急办公室和人身事故类应急工作组报警。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先期预防控制措施,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6.2.2接警:邮政储蓄银行应急办公室负责接警。接警后,经与人身事故类应急工作组综合分析,判断事故等级,并立即向应急办公室主任和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同时按照应急办公室主任和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有关单位或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6.3事件等级确认

6.3.1邮政储蓄银行系统火灾事故等级由人身事故类应急工作组组长提出初步意见,报上级公司应急办公室主任确认。

6.3.2判断属于Ⅲ级事件,要求事故发生单位自行妥善实施应急处置,同时要求有关应急工作组给予必要的指导。

判断属于Ⅱ级、Ⅰ级事件的,应立即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命令其他相关的应急工作组待命。

6.4应急响应

邮政储蓄银行所属单位发生火灾事故,根据事件等级按照6.4.1至6.4.3款执行响应程序;公司本部发生火灾事故,执行第6.4.4款。

6.4.1Ⅲ级事件响应

6.4.1.1应急状态通告

邮政储蓄银行应急办公室主任确认事件等级属于Ⅲ级后,应急办公室立即用电话、电传等方式向事故发生单位应急办公室发出应急通告,提出应急处置要求。

6.4.1.2应急通告接受和报告

事故发生单位应急办公室接受通告,迅速向本单位应急办公室主任和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启动相关事故预案。

6.4.1.3应急响应

(1)事故发生单位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启动相应应急工作组。由一名副总指挥带队,赶赴事故发生单位现场指导、协调应急处理。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发展情况、事故发生单位应急情况、政府、上级和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动态等情况,随时向公司应急办公室汇报。

(2)邮政储蓄银行应急办公室、人身事故类应急工作组与事故发生单位应急办公室和应急指挥部保持联系,及时了解事故处置进展情况,指导事故发生单位应急处理,做好记录,并随时将有关情况向应急办公室主任报告。

(3)根据事故应急处置需要,由应急办公室主任决定是否组织人员赴现场指导事故发生单位开展应急处置。

6.4.1.升级

根据事故发展态势,由应急办公室报请应急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启动Ⅱ级事件响应程序。

6.4.2Ⅱ级事件响应程序

6.4.2.1应急报告和通知

应急办公室主任确认事件等级符合Ⅱ级,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建议召开应急领导小组会议启动Ⅱ级事件响应程序,同时向应急办公室下达应急准备指令。

应急办公室将应急办公室主任的指示分头通知相关应急工作组,并做好记录。

公司本部有关人员接到通知后,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回到本职岗位接受应急指令。

6.4.2.2应急决策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受其委托的副组长主持召开应急响应会议,参加人员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应急工作组有关人员。

会议主要内容:(1)人身事故类应急工作组汇报事故简要情况及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情况等,并提出处置建议;(2)应急办公室汇报事故已经产生的影响、事故发生单位应急处置情况等,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3)其他应急工作组汇报伴同火灾发生的安全生产、基建或其它事故情况;(4)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Ⅱ级事件响应程序,并提出应急工作安排与要求。

6.4.2.3应急响应

(1)成立指挥部

由应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将应急领导小组转变为应急指挥部,并确定总指挥、副总指挥。如决定暂不启动应急指挥部,则由应急办公室暂时负责协调、指挥应急工作。

(2)各应急工作组主要工作内容

人身事故类应急工作组:保持与事故发生单位的联系,及时掌握事故发展情况、事故发生单位应急情况、地方政府及社会公众反应情况,随时接受应急指挥部布置的应急任务;组织事故调查组赶赴现场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开展事故调查;根据应急指挥部的指示,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单位或政府有关部门汇报。

抢险抢修组:指导事故发生单位实施受损设备调度、通信或电力运行设备的抢修或更换。

物资供应组:组织应急响应备品备件等物资供应。

6.4.2.升级

事件进一步恶化,由应急办公室报请应急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启动Ⅰ级事件响应程序。

6.4.3Ⅰ级事件响应程序

6.4.3.1应急报告和通知

应急办公室主任确认事件等级符合Ⅰ级,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建议召开应急领导小组会议启动Ⅰ级事件响应程序,同时向应急办公室下达应急准备指令。

应急办公室将应急办公室主任的指示分头通知相关部门,并做好记录。

邮政储蓄银行本部有关人员接到通知后,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回到本职岗位接受应急指令。

6.4.3.2应急决策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受其委托的副组长主持召开应急响应会议,参加人员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应急工作组有关人员。情况紧急时,可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直接决定进入Ⅰ级事件响应程序。

会议主要内容:(1)人身事故类应急工作组汇报事故简要情况及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并提出处置建议;(2)应急办公室汇报事故已经产生的影响、事故发生单位应急处置情况等,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3)其他应急工作组汇报伴同火灾事故发生的安全生产、基建或其它事故情况;(4)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I级事件响应程序,并提出应急工作安排与要求。

6.4.3.3应急响应

(1)成立应急指挥部:

邮政储蓄银行应急领导小组转变为应急指挥部,组长和副组长转变为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应急领导小组其他成员转变为指挥部成员。

应急办公室及人身事故类应急工作组负责传达应急指令。

(2)应急指挥部派出一名副总指挥带队,带领相关应急工作组赶赴现场直接指挥、协调应急处理。必要时,直接调用系统内其他应急力量加入应急工作组。

事故发生单位各相关应急工作组整体划入公司各对应应急工作组,接受统一指挥。

(3)各应急工作组主要工作内容:

人身事故类应急工作组:快速建立现场应急处置组织体系和通讯联系清单;及时掌握现场火场遗留物资情况、人员疏散情况、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情况、地方政府及社会公众反应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协助应急指挥部及时协调解决应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配合公安消防机构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根据应急指挥部的指示,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单位或政府有关部门汇报;根据应急需要,随时接受应急指挥部布置的应急任务。

抢险抢修应急工作组:组织实施受损设备调度、通信或其他物资设备的抢修或更换。

物资供应应急工作组:组织应急响应备品备件等物资供应。

6.4.4邮政储蓄银行本部火灾事故响应程序

6.4.4.1邮政储蓄银行本部办公大楼发生火情,起火部位所在部门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扑救,控制火势发展,并联系物业公司一同扑救。

6.4.4.2火势蔓延或一时无法扑灭,应立即拨打公安消防机构“119”火警电话,同时报告公司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主任立即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同时启动相关应急工作组实施应急处置。

6.4.4.3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将应急领导小组转变为应急指挥部,明确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如决定暂不启动应急指挥部,则由应急办公室暂时负责协调、指挥应急工作。

6.4.4.4根据起火部位,启动相关应急工作组实施应急处置。

普通办公场所火灾事故:启动人身事故类应急工作组,会同公安消防机构组织员工疏散,并扑灭火灾。

计算机房火灾事故:启动人身事故类应急工作组和抢险抢修应急工作组,抢险抢修应急工作组组长由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担任。由人身事故类应急工作组会同公安消防机构组织员工疏散,并在办公室专业人员的配合下隔离起火部位,扑灭火灾。抢险抢修应急工作组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尽力抢救设备,减少财物损失。

档案室火灾事故:启动人身事故类应急工作组和抢险抢修应急工作组,抢险抢修应急工作组组长由办公室负责人担任。由人身事故类应急工作组会同公安消防机构组织员工疏散,并扑灭火灾。抢险抢修应急工作组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尽力抢救档案资料,尽力减少损失。

6.4.4.5根据需要,组织医疗救护组,联系、组织有关医疗机构或有关专家对受伤人员实施医疗救护。

6.5应急结束

6.5.1应急响应状态的解除条件

(1)火灾已经扑灭,并消除了复燃的可能;受损设备已经更换或进入正常的检修阶段。

(2)重、特大事故由政府或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处理的,已接到有关指挥机构的解除应急响应状态的指令。

6.5.2应急响应状态的解除

Ⅲ级事件由事故发生单位应急指挥部确认满足解除条件,经事故发生单位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总指挥批准,宣布解除Ⅲ级应急响应状态,并向邮政储蓄银行应急办公室汇报。Ⅱ级、Ⅰ级事件及邮政储蓄银行本部发生的火灾事故由邮政储蓄银行应急办公室主任确认响应状态解除条件,经邮政储蓄银行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总指挥批准,宣布解除紧急响应状态。

7信息

7.1消防事故应急处置信息由邮政储蓄银行新闻小组负责,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事故信息。

7.2应急办公室和各应急工作组应在应急处置的同时,注意收集、保留事故信息及应急处置情况,并及时提供给新闻组。

8后期处置

8.1善后处理

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邮政储蓄银行和事故发生单位根据需要成立善后处置小组,负责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事故调查,并开展保险理赔、肇事责任追究等工作。火灾发生单位和部门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应急结束后,应将各类消防设施和力量恢复到应急前的状态。

8.2总结改进

事故应急结束后,事故单位应逐级填报火灾事故报告和报表,并举一反三查找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应急处置相关单位和应急工作组应根据应急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不断修订、完善相关预案。

9应急保障

9.1应急队伍保障

9.1.1火灾应急队伍主要包括办公室各部门一线广大职工及义务消防员,和外部救援力量,如公安消防、医院救护等。

9.1.2各单位、部门要制定火灾现场处置方案,并明确各专职、义务消防队员名单。要在一线职工中组建义务消防队。事故发生时,在场的运行、检修、施工人员是先期处置队伍。现场指挥部启动以后指挥后续处置队伍(应急专业队伍)开展应急处理和救援。

必要时组织好应急队伍的轮换或留有预备队。

9.1.3平时要掌握现场周围地区外部救援力量。应急救援中随时联系,请求场外增援队伍。

9.2现场救援装备保障

9.2.1火灾事故中主要的应急装备有:消防设备(车)、器材、工程抢修车辆、起重设备、各类抢险抢修专用工具、流动发电车、应急照明设备、安全工器具、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防护服、救护设备(车)等。

9.2.2各单位应在现场处置方案中,掌握现场可调用的应急装备资源,建立信息数据库,明确现场应急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要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应急调用等制度。

办公现场可能不具备的一些特殊应急装备,如消防车、救护车、大型起重设备、专用设备和工具、防护服等,应明确应急需要时向外部(本单位其他生产部门和场所、友邻单位、周边消防队和急救中心、上级公司等)获取的方式求助。

9.3其它保障

应急所需通信、交通、治安等保障,遵照统一规定执行。

10培训和演练

10.1邮政储蓄银行安全监察部负责宣贯本预案,确保本部各相关部室熟悉本预案内容,明确自身职责和工作流程。各基层单位要将本单位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纳入日常安全学习教育内容,并对相关人员组织开展必要的培训,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10.2本预案的演练由邮政储蓄银行安全监察部组织策划,重点检验邮政储蓄银行本部和邮政储蓄银行系统各单位应急组织机构之间应急响应联动情况以及通信系统。本应急预案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11附则

11.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邮政储蓄银行安全监察部负责制定,并负责日常的滚动修改,时间为每年或事故应急响应结束之后。

11.2监督检查与奖惩

本预案的实施由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检查,纳入邮政储蓄银行综合业绩管理考核,执行邮政储蓄银行有关奖惩规定。

11.3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邮政储蓄银行安全监察部组织制定并负责解释。

11.4预案实施与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之日起施行。

12附表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篇(8)

在当今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们物质生活条件越来越好,科技创新能力得到快速推进,人们装修装饰使用过多的化学材料,新能源、新材料的创新与运用,使高楼大厦越来越美观舒适,但是在五彩缤纷休闲生活的场所中,带来了较多的不安定因素,火灾隐患随之提升,社会上火灾发生概率越来越大,给人们带来的损失不断增加,火灾问题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火灾发生后,通过科技做现场调查、事故发生地点咨询查看,进一步明确了各类火灾发生的主要原因,对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有着重要的指导性意义。

1 火灾事故调查程序

根据多年的经验,对火灾需要进行调查,只有充分的调查,才能了解火灾成因,对今后的预防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在进行火灾事故调查时,需要通过如下几个方面重点开展。

1.1 充分建立火灾调查组织

火灾调查是专业机构进行的工作,需要成立专门的机构负责火灾现场调查与取证,一般情况下,火灾发生主要是由所在地消防机构调查处理相关问题,通过程序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对一些疑难火灾案件和重特大火灾事故,就需要相关上级单位联合成立火灾调查专项小组。专项小组可以是消防机构和发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人员构成,也可以同时邀请劳动、监察、检察、法院、工会、科研单位以及有关技术专家共同参与,形成权威的调查结论。调查组负责人需要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通常由消防机构领导或火灾调查业务部门负责人进行担任,这样就能够快速形成一级专业组织,通过统一领导、科学分工,有条不紊地开展火灾调查相关工作取证。

1.2 做好火场记录并保护现场

如果火灾发生后,相关部门人员需要快速进入现场,特别是火灾调查人员一定要通过对现场的第一手材料把握,形成观察、记录,一般需要对燃烧部位、物质、火焰的颜色、气味,火势变化情况、风向、风力、气温等气候状况、灭火战斗进展及现场人员表现进行记录,便于事后进行分析与研讨,明确火灾成因与破坏力。当救援人员组织灭火以后,要由专业人员对现场做好良好的保护,对相关可疑地点、物品进行保护,不允许任何人随意进入保护区,保留火灾痕迹和物证。

1.3 实施现场勘查和访问

当进入火灾现场后,就需要对起火点明显、原因较清楚的一般火灾,进行记录,可以不需要过于复杂的功课进行正确快速处理,保证勘查步骤简化明了,对相关人员可以放宽条件,可直接与有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笔录、拍照、绘图、简捷地达到验证现场情况和提取物证。对那些复杂,破坏性强,重点不突出的火场,需要严格进行环境勘查、初步勘查、细项勘查、专项勘查等,通过程序勘验,确保调查取证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对已经认定属于放火嫌疑的相应案件,需要立即移交公安刑事侦查部门,同时消防机构要进行调查的配合。

1.4 核定火灾损失

火灾中,会有一些损失,那么就需要按公安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进行认定,火灾损失的内容较为广泛,可以概括为人员伤亡、受灾户数和财产损失等几大块,按公安部规定进行核算。对单位或个人隐瞒、虚报的情况,需要提交司法程序处理。

1.5 科学进行技术鉴定

对火灾现场发现收集到的各种物证材料,一定要通过科学的方式,做好技术鉴别和判断,必要时,也可以运用模拟试验进行复制,对现场情况进行综合模拟与分析。综合现场勘查、调查访问、取证材料、物证鉴定等各方面资料,形成全面分析研究报告,找到火灾原因并分清火灾责任。

1.6 火灾原因调查报告的档案保存

通过综合分析后,一定要通过书面报告的形式,向上级主管机关进行汇报,同时整理存档,作为火灾档案长期保管。制作火灾档案需要有如下内容,这样才能保证档案的真实有效性,为今后预防类似事故,提供借鉴与参考。火灾档案的内容由火灾报告表、火灾扑救表、现场勘查笔录、调查报告、证明佐证、技术鉴定、责任认定、成因认定、火灾现场图、火灾现场照片、火灾扑救总结和火灾处理报告等内容构成。

2 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2.1 调查、访问工作应做到迅速、及时

通过作者的工作经验发现,有一些火调人员没有按照程序进行工作,调查意识不强,总认为火灾事故调查只是阶段工作,火灾被彻底扑灭前没有必要出警,还有一些认为火还没扑灭无法进入现场不能进行勘查、现场人员忙于灭火没有人回答问题等借口,耽误调查访问,形成不了现场一手材料。但恰恰相反,当火灾发生后,参与灭火或抢救物资的群众处在兴奋阶段,灭火、救人、抢救物资过程所见所闻记忆犹新,保持了一个最初的思维与认知,思维意识没有受到外面的干扰与影响,而火灾肇事者或违法行为人还未来得及建立掩饰违法行为的攻守同盟,火灾现场的破坏相对也较轻,这时如果开展调查,能够最多的获取真实口供,行动迟缓则会失去有利时机,好找条件稍纵即逝,证据往往就会破坏导致不足,火灾原因就会难以界定。

2.2 火灾现场保护不容轻视

对火灾事故调查过程中,一个最主要的环节是对火灾现场进行良好保护,因为没有受到破坏的现场,能够展示真实情况,现场保护关系到能否迅速及时地查清火灾原因。但是在实际操作时,有一些调查人员对火灾现场保护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现场不能按程序进行操作,火场警戒线设置不到位,没有专门人员看守保护现场,同时也不带任何火灾录像、照相和现场绘图设备,无法记录现场第一手材料,反映不出现场真实景象,在进行勘查时也随意挖掘、翻动,破坏了现场的与物品位置,非火调人员也随意出入火灾现场,导致调重。

2.3 调查访问与现场勘查应做到有机结合

火灾调查时,火调人员不能有效进行工作,把调查访问和现场勘查分开进行,这样就导致了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效率降低。一些火调人员没有责任心,工作中怕麻烦、图省事,只是走走程序,简单地调查询问没有进行现场痕迹、物证等的收集与鉴定,仅靠证人证言就形成逻辑推测,证据在法律面前站不住脚跟,如果证人证言是假的,就无法真实的反映出现场情况,会导致火调工作陷入僵局。举例说明,一百货商店仓库深夜大火,损失几十万元,现场只有一名仓库值班员。火调人员排除外来纵火情况,同时也一一排除掉了电气、自燃、雷击、吸烟等原因,那么就通过对仓库值班员访问入手,但仓库值班员拒不交代原因,调查进入僵局状态,最后,火调人员又重回现场进行了深入取证,找到了起火点是仓库值班员休息床的附近,这个位置没有电器线路和自燃物品,在大量的事实面前,值班员只好交代照明蜡烛忘熄引起在大火。

2.4 火灾调查技术鉴定需要重视

火灾调查技术鉴定、审查、分析、检验,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是鉴定部门实施火灾原因认定的重要依据,火灾现场提取检材较多,最多的可达十多份。火调人员凭经验、凭主观进行的调查比比皆是,对火灾原因妄下结论,容易引发行政诉讼的不真实性。

3 结束语

火灾事故调查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提高火灾事故案件办案质量,有力打击火灾事故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公民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法规严肃性。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篇(9)

为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切实提高本市行政区域内火灾事故扑救和处置能力,快速有效地指挥调度一切救援力量,消除灾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火灾损失,有效地保护全市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确保各项灭火救援任务的圆满完成,特制定本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在处置火灾事故时,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统一领导,协同作战。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协调有序地开展火灾扑救、人员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3.防消结合,以防为主。各级政府和消防部门要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整改、消除各类火灾隐患,从源头上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全市火灾事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组织指挥机构、日常办事机构、现场处置机构组成。

(一)组织指挥机构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火灾事故,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成立*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1.市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公安局、消防*市支队、市安监局负责人。

成员:市公安局、消防*市支队、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市经贸委、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气象局、*电力局、*电信分公司、市水务集团、燃气集团、*军分区、武警*市支队负责人、市保险行业协会和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

2.市指挥部职责

(1)统一指挥全市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2)负责启动和解除本预案。

(3)组织指导全市较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4)对救援行动作出决策,下达命令和进行监督。

(5)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救援,紧急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

(6)向市政府报告事故和救援进展情况,必要时报请市政府请示省政府,要求启动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7)向公众、新闻媒体有关信息。

3.成员单位职责

(1)市公安局:负责组织事故现场警戒和人员疏散,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火灾事故中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现场秩序稳定;加强对事故现场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管理,保障救通畅通。

(2)消防*市支队:负责市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报告,提出启动本预案建议;督促各县(市、区)制订完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全市灭火救援演练;建立火灾事故救援专家组;组织火灾事故调查。

(3)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在市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火灾事故的舆论引导工作,组织火灾事故的新闻工作。

(4)市经贸委:负责组织协调有关物资和能源的应急供应和保障工作。

(5)市监察局: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并依法依纪追究监察对象在火灾事故的防范、发生、处置中的相关责任。

(6)市民政局:负责制订伤亡人员的抚恤、救济发放方案,指导、督促和落实伤亡人员的抚恤、救济经费发放。

(7)市建设局:负责提供建筑设计和相关设施资料。

(8)市交通局:负责及时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抢险人员和车辆优先通行,必要时征集社会运输车辆用于应急运输。

(9)市卫生局:负责组织现场救护及转运伤员,并统计救治人员情况,必要时组织全市范围医疗专家进行会诊和技术指导,减少人员伤亡。

(10)市环保局:负责事故发生地及周边地区环境的监测和实时报告,对事故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的处置提出建议,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11)市安监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参与火灾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12)市质监局:负责提出火灾事故现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提供技术支持,参与事后调查工作。

(13)市气象局:负责为灭火救援提供气象资料,并对特殊火灾可能造成的大气化学污染扩散、转移作出数值模拟和评估,提出处置建议;对可能因雷电引发的火灾事故进行鉴定。

(14)*电力局:协调相关地区电力部门采取断点、架设临时供电线路等措施,为救援行动顺利进行提供电力保障。

(15)*电信分公司:根据较大以上火灾救援行动需要,协调相关电信运营企业做好现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确保指挥畅通。

(16)市水务集团:负责组织和协调火灾发生地的供水管网压力调整,或敷设临时供水管线,确保火场扑救用水。

(17)燃气集团:负责组织和协调火灾发生地的供气管网压力调整,或关闭火灾发生地需要关闭的供气管道阀门。

(18)*军分区、武警*市支队:当发生大面积火灾或危险化学品燃烧事故时,根据市指挥部的要求,组织、指挥所属部队和预备役部队、民兵参与扑救和安全保卫工作。

其他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火灾事故应急救援行动需要,在市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工作。

(二)日常办事机构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市支队,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主要职责为:

1.受理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火灾信息并立即上报市指挥部。

2.制定全市较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方案。

3.统计分析本市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规律、特点,为修订、完善本预案提供科学依据。

4.向市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并做好预案启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5.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现场处置机构

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根据火灾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灭火行动的需要,派出市指挥部部分领导、专家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设立现场灭火指挥部。参与现场应急灭火行动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现场灭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1.现场灭火指挥部组成

(1)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市指挥部成立现场灭火指挥部,协助省指挥部组织指挥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2)发生较大火灾事故,市指挥部设立现场灭火指挥部,由市指挥部领导和事发地政府主要领导等组成,指挥长由市指挥部总指挥指派。

(3)发生一般火灾事故,由事发地县(市、区)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设立现场灭火指挥部,市指挥部办公室视情派出工作组,协助指导现场应急救援行动。

现场灭火指挥部应设于火灾事故现场附近。

2.现场灭火指挥部主要职责

(1)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及时掌握现场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灭火救援方案和力量,根据市指挥部决策,下达灭火指令。

(2)现场统一指挥协调各部门之间协同作战,组织各种物资装备的供应,检查督促灭火救援任务的完成。

(3)保持与市指挥部的通信联络,及时报告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灭火行动进展等情况,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工作。

(4)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全过程的调查评估。

3.现场灭火行动组

现场灭火指挥部统一调配现场应急处置力量,根据现场灭火实际需要,建立若干行动组,对火灾事故应急救援行动进行分工和落实:

(1)救援行动组:负责为现场灭火指挥部提供战术依据,制定现场救援行动方案,指挥调动消防力量和装备进行增援。该组由消防部门负责。

(2)伤员抢救组:负责协调各医疗机构赶赴现场抢救伤员。该组由卫生部门负责。

(3)治安维护组:负责进行现场治安维护,确保救援现场治安秩序稳定。该组由公安部门负责。

(4)物资供应组:负责现场救援物资、装备的供应和运送。该组由经贸部门牵头,交通部门参与。

(5)环境监测组:负责事故发生地及周边地区环境的监测和实时报告。该组由环保部门牵头,气象部门参与。

(6)专家咨询组:负责指导战术方案的制定,为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对火灾性质、发展趋势进行判断和评估;决定消防力量行动的安全保障等。该组由消防部门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参与。

(7)事故调查组:依据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该组由消防部门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参与。

(8)宣传报道组:负责事故及处置情况的新闻材料起草,协调新闻记者的采访。该组由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参与。

三、事故分级

根据火灾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等,划分为特别重大火灾事故(Ⅰ级)、重大火灾事故(Ⅱ级)、较大火灾事故(Ⅲ级)和一般火灾事故(Ⅳ)四级。

(一)特别重大火灾事故(Ⅰ级)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造成100人以上重伤的;

2.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受灾200户以上的;

3.核电厂、大型发电厂、飞机航站、大型港口(码头)等重要建筑(设施)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巨大损失和影响的;

4.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大型企业,储备可燃或有毒物资的大型(专用)仓库、基地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巨大损失和影响的。

(二)重大火灾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火灾事故。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

2.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受灾150户以上、200户以下的;

3.核电厂、大型发电厂、飞机航站、大型港口(码头)等重要建筑(设施)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

4.党政首脑机关、防灾指挥中心等重要建筑,网局级和市级广播电视、电力、通信、邮政、金融中心等重要建筑(设施)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

(三)较大火灾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火灾事故。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受灾100户以上、150户以下的;

3.发电厂、交通枢纽等重要建筑(设施)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的;

4.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中型企业,储备可燃和有毒物资的大中型(专用)仓库、基地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的;

5.党政首脑机关、防灾指挥中心等重要建筑,广播电视、电力、通信、邮政、金融中心等建筑(设施)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的。

(四)一般火灾事故(Ⅳ级)

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受灾50户以上、100户以下的;

3.发电厂、交通枢纽等重要建筑(设施)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的;

4.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企业,以及储备可燃或有毒物资的(专用)仓库、基地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的。

四、监测预防

(一)火点监测

县级以上公安部门调度指挥中心及各级消防部队必须建立严格的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不间断值班,迅速、准确受理火灾报警,并及时发出相应指令。

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立即报警,严禁谎报火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

(二)火灾预防

各地政府要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负责组织有关主管部门实施。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的,要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不断提高火灾防控能力。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赋予的消防安全职责,积极预防火灾事故。

(三)隐患消除

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定期监督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个人采取措施,限期消除隐患。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自觉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消防监督检查,对公安消防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要认真办理,及时消除隐患。

五、应急响应

(一)先期处置

火灾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县(市、区)政府要立即按照本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指挥公安、消防、安监、卫生、环保等部门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尽可能控制火灾,严防其蔓延、扩大,严防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并迅速抢救受伤和受困人员。

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迅速、准确将火灾事故和先期处置情况逐级上报至市指挥部办公室。

对于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火灾事故,市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及时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分级响应机制

火灾事故应急响应要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事发地政府要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市公安局、消防*市支队及有关部门根据情况给予协同支援。

1.应对一般火灾事故,启动县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市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视情启动。

2.应对较大火灾事故,启动本预案,有关县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必须启动。

3.应对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启动本预案,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要迅速协同各方力量,全力参与应急处置。同时根据现场情况,由市政府向省指挥部发出增援请求。

(三)信息报送与处理

1.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火灾事故信息要在2小时内上报市政府,其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信息由市政府按照规定时限立即上报省政府,请求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2.市指挥部、市级有关部门和事发地政府要及时派员赶赴现场,核查、了解、研究并续报有关信息。

3.信息报送方式可采取电话口头初报,随后采用计算机网络、传真等载体及时报送书面报告和现场音像资料。

(四)医疗卫生救护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医疗机构对事故伤亡人员的紧急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必要时协调有关医疗救护专家、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增援。公安、交通等部门要积极协助运送伤员,必要时征用过往车辆。

(五)应急救援人员安全防护

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并佩戴明显标识,加强个人安全防护。现场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采取各种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处置人员进出事故现场的管理规定。

(六)群众安全防护

现场灭火指挥部根据事故具体情况,明确群众安全防护的必要措施,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的范围、方式、程序并组织实施。事故发生地公安部门负责设置事故现场警戒,实施交通管制,疏散现场无关人员,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和造成其他人员伤害。

(七)跨区域增援

市指挥部根据火灾发展情况,或根据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的请求,统一调集全市消防力量和装备,或抽调有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指导灭火救援。跨县(市、区)的消防力量、装备和各行动组接到市指挥部指令后,要在30分钟内完成组队集结,选择便捷交通路线和运输工具,在最短的时间内安全到达救援现场。

跨区域增援具体方案由消防*市支队负责制订。

(八)案件查处

消防部门要在灭火救援期间和事后及时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依法查处。

(九)信息

信息及新闻报道要坚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充分重视并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新闻宣传部门要配合各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及时采用授权、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采访、举行新闻会等方式信息,组织报道。具体按照《*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应急预案》组织实施。

(十)应急结束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火灾事故的大火已扑灭、火险隐患已消除,次生灾害发生的因素消除,现场处置行动结束,由现场灭火指挥部提出建议,其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由省指挥部批准应急响应结束,较大火灾事故由市指挥部批准应急响应结束,并通知市级有关部门和事发地政府。

(十一)后期处置

1.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对在火灾中造成的伤亡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尽快恢复当地的社会秩序。

2.保险公司要在事发地政府的协调下,及时开展事故理赔工作。

(十二)事故调查

1.事故调查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调查、处理,依据有关标准对事故损失作出评估,对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2.对事故中暴露出来的有关问题,事发地政府、参与事故处置的市级有关部门要提出整改措施,尽快消除隐患,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六、应急保障

(一)通信保障

*电信分公司组织、协调有关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处置行动过程中的通信保障。

(二)资金保障

较大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行动所需资金由各级公安消防部门提出预算,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处置较大火灾事故所需财政负担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火灾事故财政应急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具体按照《*市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专项预案》组织实施。

(三)力量和装备保障

各地要根据本地区火灾事故特点,确定由公安、交通、医疗卫生等部门人员和有关专家组成的专门应急救援力量,明确力量分工、联络方式以及应急设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保证应急状态下的迅速调用。

(四)技术保障

公安消防和科技部门要加强在消防技术和装备研制开发中的合作,不断改进技术装备,适应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的需要。

七、宣传、培训与演练

(一)宣传

各级政府和消防部门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有计划地组织火灾预防、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工作,提高公众的防火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

(二)培训

各级政府和消防部门要组织、指导火灾事故专业救援队伍、专职(义务)消防力量的培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和灭火能力。

(三)演练

各级政府和消防部门要协调相关部门,每年组织一次以上的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不断充实和完善预案。

八、附则

(一)名词术语解释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奖励与责任

对在实施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行动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因、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公安局牵头制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随着形势发展,市公安局会同成员单位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并报市政府批准。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依据本预案,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报市公安局备案。

(四)解释部门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篇(10)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电缆着火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电缆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泵站安全生产,根据《**省**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标准》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三)编制依据

《**省**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程规定》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南干

一、二级泵站产区域内的电缆火灾事故救援。

二、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

组长:**处长

副组长:**副处长

成员:**(生技部主任)**(生技部副主任)

**(综合部主任)**(南一一值值长)

**(南一二值值长)**(南二一值值长)

**(南二二值值长)**(**变电站站长)

(二)职责分工

当南干

一、二级泵站生产区域内发生电缆着火事故时,由当班值长下令启动本应急预案,并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如实报告管理处领导及生技部。同时迅速召集生产现场所有人员,明确各人员的职责和分工,实施现场救援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现场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人员,充分利用生产现场的人力、物力资源,根据电缆火灾的起点、发展进行布署,应立即切除着火部位电缆电源,立即就近手动启动消防气体灭火控制器,同时控制火势蔓延,防止事态扩大,将火灾控制在损失最小范围内。

2、组织疏散人员和火灾附近易燃、易爆物资。

3、综合部应当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维护现场秩序,确保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生产现场应急车辆。

4、综合部应当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必要时向当地卫生部门求援,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抢救配合工作。

5、生技部应当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保证抢险救援通讯畅通。

三、事故类别

1、电缆火灾事故。

2、由电缆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四、应急响应

1、电缆火灾事故,现场值班人员立即投入电缆火灾事故救援,并立即拨打119报警,通知生产现场所有值班人员到现场救火,同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2、由电缆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现场值班人员立即投入电缆火灾事故救援,并立即拨打119报警,通知生产现场所有值班人员到现场救火,同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如电缆火灾事故发生后,火势扩大,应急领导小组在通知本部门人员赶赴火灾事故现场救火的同时,应请求地方政府安全主管部门、消防部门、卫生部门增援。如有人员伤亡,还应电话或电传等向运行分局上报。

*4、综合部应及时妥善安置死亡员工尸体,通知死者家属并安排专人做好家属的接待、安抚工作。

5、事故发生时,现场工作人员应按照“先保人身,后保设备”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使受伤人员尽快脱离危险源,进行现场急救,等待应急队伍的救援。

6、各部门、值、站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对应各自职责迅速开展电缆火灾的抢救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抢救工作情况。

7、在抢救行动中,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8、受伤人员得以妥善医治安置以及事故控制后,现场值班值班人员做好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尽快将正常设备恢复运行。

五、报告、请示、批复

1、事件发生第一时间口头、电话报告;

2、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内容包括单位、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测算、原因、性质初步判断、处理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单位和部门协助处理的事项以及报告单位、签发人、报告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3、在情况不明时不得接受外部媒体采访。

4、需要请示的事项可以用口头、电话、传真等方式按程序请示,答复人应及时回复。请示和回复双方应注意做好记录。

六、后期处置

(一)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按照《**省**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标准》、《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二)责任追究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省**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标准》、《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程》的规定,对有关责任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依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事故报告职责,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

(2)未依照本预案的规定落实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要的设施、设备、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的。

(3)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中或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

(4)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中不听从指挥的。

(5)妨碍抢险救援工作的。

2、管理处有关部门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电缆火灾事故发生后,对事故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的当事人,由应急领导小组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电缆火灾事故发生期间,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由应急领导小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地方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善后工作

1、管理处各部门,应当对参加电缆火灾事故应急处理作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受伤、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3、做好伤、亡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4、做好受伤人员康复治疗、慰问工作。

5、做好死亡人员赔偿及家属安抚工作。

6、做好事故现场清理工作。

七、附则

1、参加电缆火灾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本预案每年或每启动一次后,应进行重新评估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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