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医院汇报材料汇总十篇

时间:2022-10-04 00:46:00

等级医院汇报材料

等级医院汇报材料篇(1)

2.落实三级医院创建实施方案,各阶段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

3.负责三级医院创建工作分工、汇总、分析、通报等材料起草工作。

4.负责三级医院创建所需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5.负责联络指导和临床科室完成三级创建任务,并定期督查 三级医院创建进展情况。

等级医院汇报材料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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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医科大学坐落在素有“五省通衢”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徐州市,目前已发展成为整个淮海经济区医学教育、医疗服务和医学科研的中心,是该地区办学历史悠久、办学特色鲜明的一所高等医学院校。学校占地约1200亩,有20个院系(部)、14所附属医院,26个本科专业(含方向),分属医学、工学、理学、管理学四个门类。现有教职工1300余人,其士生和硕士生导师近700人,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卫生部和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省优秀医学人才、省“科教兴卫工程”医学领军人才、省“科教兴卫工程”医学重点人才、省“333工程”培养对象和江苏省教育厅、卫生厅科技创新团队等一批优秀教师及团队。

学校现有特色专业建设点、规划教材、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教学团队,以及一批省级品牌专业、重点专业(类)、精品课程和教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实践教育中心;获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各1项,以及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等一批省部级奖项。

学校高度重视科研工作,拥有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建有一批省级重点学科和省优势学科群,其中临床医学学科ESI排名全球前1%;获得省协同创新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一批科研平台。近五年,学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00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49项;发表SCI、EI等收录论文近千篇,其中在美国科学院刊等高水平期刊多篇;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等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25项。

学校1985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14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现有临床医学、生物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生物学、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和临床医学、药学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具备硕士研究生推免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2016年面向全国录取硕士研究生616人,博士研究生13人,目前在校研究生1600余人。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三)身体健康符合体检要求;

(四)临床各专业不招收非医学类考生。

二、报名

(一)网报时间:2016年11月28日~12月9日(逾期不再补报);

(二)网上报名:登陆博士研究生网报系统(222.187.120.13:9000/)完成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报),我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三)报名信息确认: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2016年12月20日~12月21日)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确认相关信息,交纳报考费200元和相关材料。

请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报考材料并按序装订成册,报考材料清单如下:

1、《徐州医科大学201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一份(网报后生成,自行打印);

2、最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交学生证复印件)复印件一份(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报到时补交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上);

4、本人自述(简要介绍本人学历背景与科研情况,对自己的科研成果作出评价,对所报考专业提出研究设想);

5、科研成果目录1份(包括论文、专著、课题、发明专利及获奖等),以及近三年来在公开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代表性科研成果复印件(不超过3篇,复印件须有封面、目录、正文)、课题项目书复印件(不超过1项,考生须为第1~3主持人)、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不超过1件,考生须为第1~2申报人)、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3项,须为第1~3获奖人)。科研成果复印件请按级别由高到低排序。

6、两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高级职称专家(拟报考的导师除外)签名的推荐信原件一份(研究生学院网上自行下载);

核查材料时考生须携带科研成果原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硕士生毕业证书原件、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其中在校应届硕士生携带科研成果原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研究生证原件以便核查。科研成果请按级别由高到低排序。

外地考生可网上报名,通过函报确认。函报考生通过中国邮政EMS只需寄复印件,原件须在领取准考证时核查,报考费从邮局汇款并在汇款单上注明“博士报名费”和考生姓名,收件或收款人填写“研招办”,材料中不得夹寄现金。所有材料须在规定时间(2016年12月21日前)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凡报考提供虚假证明资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领取准考证:于规定时间(2017年3月中上旬,以研究生学院网站通知为准)凭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或护照)到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三、入学考试和体检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必须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或护照)及准考证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一)初试:初试分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3门科目,英语参加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全国统考,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为自主命题,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研究生学院网站通知);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满分均为100分。

(二)复试:复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和外语听力、口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研究生学院网站通知);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向报考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硕士阶段的成绩单;

(2)政治审查表。

(三)考试时间: 2017年3月中上旬(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四)考试地点:徐州医科大学主校区。

(五)体检:所有参加初试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未体检者一律不予录取。

四、录取

(一)因教育部招生计划尚未下达,且招生计划紧张,不能保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学科专业都能实际招生,届时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二)录取成绩=(英语成绩+专业基础课成绩+专业课成绩)÷3×50%+面试成绩×50%;

(三)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种。定向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

五、学费及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文件规定,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学年每人10000元*3年。我校将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

六、学习年限及方式

我校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学习形式,采取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3-8年(自入学到获得学位的年限)。

七、其他事宜

(一)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我校不负任何责任。

(二)有关我校导师情况或其他详细情况请访问我校研究生学院主页:yjs.xzmc.edu.cn/

等级医院汇报材料篇(3)

第二条为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报销管理工作,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有效运行,根据《*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三条本市范围内的参合人员及从事新农合工作的单位都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合管中心)职责:

(一)新农合医疗费用的受理、审核、报销;

(二)特殊病种的审批;

(三)有异议的医疗费用审核、报销工作;

(四)协助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合医办)对市内各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收费、报销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其他相关工作。

第五条定点医疗机构职责:

(一)负责为参合人员提供优质的基本医疗服务,开通绿色救护通道,确保病人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

(二)严格掌握出入院标准,对符合出院条件的参合人员应及时办理出院手续,参合人员无故拒绝出院的应告知本人自应出院之日起的所需费用不能报销。

(三)加强就诊各个环节的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遵守《实施细则》及本办法有关规定,对参合人员的身份、诊疗项目、医疗费用等进行审核。

(四)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医疗服务、药品报销目录》标准,并与本院收费电脑软件项目对应;严格执行物价、卫生等部门制订的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的收费标准,合理检查、用药、收费。

(五)对诊疗过程中需参合人员个人承担的费用,应在就诊当中履行告知义务;向参合人员提供《医疗服务、药品报销目录》外的自费医药费用占总医药费用的比例不得超过15%;对超出新农合支付范围的药品和医疗项目,应事先征得参合人员或其亲属签字同意。

(六)负责为实时报销的住院患者提供原始电脑发票(收据联)复印件、病历、住院医疗费用清单,及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配合市合管中心做好新农合工作网络设置、业务管理、审核报销服务等工作。

(七)完成市合医办和市合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定点医疗机构的内部管理。

(一)组织建设。成立新农合管理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分管领导、医疗、财务等人员组成;并设有合作医疗专管员,专门负责新农合的报销规范管理、内部监督等日常工作。明确岗位责任,实行岗位负责制和首诊负责制;制订出本单位新农合管理(含社区卫生服务站“六统一”管理制度,即统一行政管理、统一机构设置、统一人事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药品管理、统一考核分配)、报销、合作医疗政策培训学习、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制度;

(二)财务管理。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医疗业务收入日报表以电脑数据为准(电脑打印),严禁用手工汇总(如遇停电用手工汇总,院长签名除外);收费处的中西药品收入应与药房消耗的数据(对数表)相符,应每天签名确认;加强医疗收费专用发票管理,严禁收费票据重置。

在收费的醒目位置张贴温馨提示:在合作医疗报销时请出示您本人的合作医疗卡、身份证,并保管好发票;如收费人员无发票给您,请予举报,经查事实,定点医疗机构将给您一定奖励(并附上举报电话)。

(三)监督检查。对本单位及其所属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监督检查,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留有检查情况的详细书面记录,作为统一考核分配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医疗费用报销管理

第七条实时结报基本程序:

(一)就诊病人参合身份的认定。定点医疗机构对门诊就医和新入院的住院病人要做好参合身份确认,向参合病人索取合作医疗卡和身份证(户口薄)进行参合身份核实,对身份不符的不予报销。

(二)审核、结算。在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化管理系统和新农合管理系统的支持下,对参合病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新农合信息化系统自动审核费用明细,自动计算出报销金额,然后定点医疗机构根据计算结果进行结算,先行垫付报销金额,并由系统将相关数据传至市合管中心复核。

(三)申报核拨。各定点医疗机构在实时结报后,每月10日前必须向市合管中心申报核拨上一个月的实时报销款(纸质报表住院、门诊一式二份),申请核拨表要加盖定点医疗机构公章。定点医疗机构应在月底与市合管中心核对实时报销数据,并对实时结报数据进行初审,数据准确、资料齐全后方可申报。

住院医疗费用实时报销申报核拨时,应附参合病人:①原始电脑发票(收据联);②出院记录复印件,③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④合作医疗卡复印件,⑤相关证明材料及病人联系电话。

门诊病人医疗费用一次在500元以上的(以上传市合管中心数据为准)实时报销申报核拨时,应附参合病人的电脑发票收据联、门诊病历记录、处方、身份证(户口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复印件以及病人联系电话。

(四)复核:市合管中心应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申拨材料审核;并对门诊或住院(出院)的参合病人发生的上传医疗费用进行实时审核。对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并记录)向定点医疗机构提出整改意见。

(五)支付:经市合管中心工作人员核对,如无差错,核对人员签名后,报领导审批拨付。

(六)资料保管:定点医疗机构要做好下列实时结报凭证的收集与保管,合作医疗门诊处方至少应保存2年;住院病历至少应保存15年(合作医疗报销处方应盖上“合医处方”字样印章)。

对住院实时报销的发票,须经病人或家属签名确认,并留有效联系方式。

第八条非实时结报基本程序

(一)申报:

1.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或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并符合《实施细则》报销规定的,参合人员凭原始电脑发票(收据联);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身份证(户口薄)、市内个人结算存折复印件,到市合管中心办理报销手续,或委托参合地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专管员报销,报销金额存入参合病人的个人结算存折。

2.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未进行实时结报的,并符合《实施细则》报销规定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专管员将参合人员的原始电脑发票(收据联),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身份证(户口薄)、个人结算存折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等,送到市合管中心办理申报手续。

(二)受理:合管中心对申报材料中的参合人姓名、原始电脑住院发票(收据联)、医疗费用汇总清单、发票与清单金额、就诊病历(出院记录)、就诊时间、治疗医院等相关报销材料进行审核,报销材料必须一致,不得涂改,如有改动,不予受理;对符合《实施细则》报销规定的材料按要求做好收集、整理、登记,并经当事人和受理人员签名后送审核人员进行审核。

(三)审核:对病人的身份材料、病历、病情、汇总清单的用药治疗情况进行审核,与此同时,按照《实施细则》规定做好可报与不可报的分类汇总,报销数据经审核人员确认签名后送交结报人员。

(四)结报:在结报过程中对参合人的姓名、合作医疗卡、原始电脑住院发票(收据联)、医疗费用汇总清单金额、疾病名称、住院时间、有效申报时间、治疗医院是否属于可报医院、审核人员分类汇总数据、个人结算存折的核对。经过数据核对无误后,进行最后结算并签名;及时编制结算汇总报表。

(五)审批、支付:结报人员对结算汇总报表核对无误签名后,报领导审批;财务人员开具银行转帐支票,附上结算汇总报表、参合病人个人结算存折复印件送到合作医疗开户银行,由银行将报销款划拨到个人结算存折中。

第九条有异议医疗费用的报销。

(一)有异议的医疗费用主要是《实施办法》规定的违法犯罪、斗殴、酗酒、自杀、自残的参合病人,和因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原因发病的这类参合病人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对这类病人需住院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及时开展调查,确定是否可实时结报,如果经调查后能确定可报的,则按规定进行实时结报;如果经调查后确定不可报的,则按自费病人结帐,告知不能报销,并进行登记,同时报市合管中心备案。如果经调查后确定有第三方责任的,则先按自费病人结帐,告知病人经双方调解处理后在下一年的二月底前,将报销材料交到本院,经确认后可报销的,再向市合管中心申报。

发生交通事故的参合病人,要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驾驶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方可申报依法应由责任者承担以外的医疗费用。

因工伤事故、医疗事故等原因发生医疗费用的参合病人,要经责任双方调解、仲裁、诉讼后,凭相关有效材料方可申报依法应由责任者承担以外的医疗费用。

属于计划内生育,婚后人工流产等计划生育方面报销的,要提供有效证明(生育证、结婚证)方可报销。

对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责任双方当年未经认定、调解、仲裁、诉讼的参合病人,应在下一年度的二月底前将相关材料报市合管中心备案,但调解、仲裁、诉讼的资料必须在下一年度的四月三十日前提交市合管中心,逾期不予报销。

有异议的医疗费用报销经市合管中心或定点医疗机构、乡镇(街道)村广泛调查核实后,确定是否报销;对不能报销的应通知当事人;可报销的应在调查确定后10个工作日内给予报销。

(二)证明材料。乡镇(街道)、村或部门单位对出具的证明材料要经过核实调查,按事情发生的真实情况出具证明材料,由乡镇(街道)、村经手人签名,盖上公章,并由村委领导、乡镇(街道)新农合分管领导签名后方可有效(详见附件3)。

(三)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对病历规范书写的管理,对初诊门诊病历(含住院病历)的现病史要详细写明病人发病的原因和详细经过,特别是对外伤、骨伤病人发病的地点、何物致伤、是否工作时致伤等情况应作详细描述,需住院治疗的必须填写《*市新农合参合人员意外伤害报告单》(详见附件2)。

(四)加强宣传和相关解释工作,对不能实时报销或不属于新农合基金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应向参合病人明确解释、说明。

(五)市内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对本单位就医病人有异议的医疗费用报销,并依据《*市新农合参合人员意外伤害报告单》(详见附件2)及乡镇(街道)村的二级有效证明(详见附件3)进行审核报销,市合管中心不再受理。市合管中心负责参合病人在市外发生有异议医疗费用的调查、核实、报销工作。

第十条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一)参合病人凭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合作医疗卡,在《实施细则》规定内可报销的疾病,可以实时结报;但在急诊或留观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按门诊报销比例报销后,不再列入住院费用报销;未列入门诊报销的定点医疗机构不能将住院前的门诊、急诊、留观医疗费用列入住院费用报销。

(二)由于参合病人未带合作医疗卡和身份证(户口薄)不予实时结报;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按照可报金额的百分比计算。

第十一条特殊病种医疗费用报销

符合特殊病种条件的参合人员,可持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病种诊断证明、病历、有关检查、化验报告、病理切片报告等相关资料和两张1寸免冠照片,并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病种审批表》一式二份,经定点医疗机构盖章确认后,由参合人员报送市合管中心审批,经批准后参合人员可选择三家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按批准可报销之日起当年所发生的与特殊病种疾病相关的医疗费用,由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基金按住院比例报销。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列入特殊病种申请的医疗机构。

特殊病种医疗费用报销应提供:①门诊原始电脑发票(收据联);②每次就诊的门诊病历复印件;③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一份;④合作医疗卡复印件一份;⑤信用社个人结算存折复印件二份;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病种审批表》复印件一份。

符合特殊病种的参合病人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先在定点医疗机构(指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门诊比例报销的,由新农合专管员初审后,送到市合管中心以实际发生的门诊总费用按住院费用手工审核录入再报销,但实际报销金额必须扣除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已报销的金额。

第十二条参加市外“五费合征”的人员同时又参加我市新农合的报销政策。

(一)市外“五费合征”人员是指:我市农村户口参加*市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的人员。

(二)市外“五费合征”人员以经过社保机构报销的住院原始发票(收据联)报销的,按《实施办法》文件规定报销。

(三)市外“五费合征”人员以住院原始发票(收据联)复印件报销的,复印件须经保存原始电脑发票(收据联)的市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机构核对无误后盖章和经手人签名,并提供报销结算清单一份,乡镇(街道)、村出具的外出务工证明一份。

(四)市外“五费合征”人员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二处实际报销总和不得超过住院医疗费用(含特殊病种门诊)发票可报总额(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封顶线)。

第十三条医疗费用报销的其他规定

(一)跨年度参合病人医疗费用的报销结算,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在每年12月31日对所有住院治疗的参合病人医疗费用都要进行结账,从次年1月1日起另行结算。未按规定时间结帐的,所需补偿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支付。市外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如确实不能提供分年度清单的,则按日平均数计算报销;参合人员当年住院(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申报截止时间为下一年度的二月底止,逾期不予报销。

(二)联网报销的定点医疗机构要按照《实施细则》、《医疗服务、药品报销目录》,做好新农合报销医疗服务项目、药品目录的对应工作。未经市合管中心同意,定点医疗机构不得对收费项目、药品目录等对应结果擅自改动,更不能用相等价格药品或费用替代对应项目,否则,造成差错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对新增(变更)医疗项目或药品的对应要向市合管中心申报,经同意后方可对应。

(三)中药饮片实时报销管理。由于合作医疗管理系统不能对中药饮片中的单味和复方进行审核,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要严格把关,按《*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草药报销目录》规定报销(详见附件1)。从发文之日起对中草药报销目录重新复核对应。

(四)实时报销网络管理工作。定点医疗机构应有专职或兼职网络管理员,网络管理员负责对本单位与新农合网络互联的内网(以下简称内网)进行日常维护,定期对重要数据进行备份,禁止内网与互联网或其他不安全的网络进行连接,内网的所有服务器、客户机等设备禁止使用来路不明的光盘、软盘、U盘等可移动存储设备,定期升级杀毒软件、定期对内网进行病毒查杀,确保系统安全。对因断电等原因导致不能实时结报的,应向病人做好解释工作。

(五)参合人员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已享受商业保险赔偿的,如报销材料原件已交付到保险公司办理医疗费用赔偿手续的,应提供经保存原始单据保险公司核对无误后背书盖章、签名的电脑发票(收据联)复印件、理赔清单等相关有效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市医疗机构或市合管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六)参合病人放弃报销的管理。对住院参合病人已经实时报销,而事后要求放弃报销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将原始发票、出院记录、医疗费用汇总清单、身份证(户口薄)、合作医疗卡复印件各一份及冲减证明报市合管中心财务存档。截止日期为下一年度的四月三十日,逾期不予受理。冲减证明应经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经办人员签名报市合管中心财务人员审核,经财务人员审核同意签名报中心主任审签后,工作人员方可办理冲减手续。

(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的管理。市合管中心向新参合的人员免费提供一次合作医疗卡;对参合人员遗失合作医疗卡的应凭乡镇(街道)、村的二级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市合管中心进行补办。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

第十四条各级新农合工作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审核工作,防止个别人员采取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手段骗取享受新农合待遇;市合医办对全市新农合工作进行考核,对新农合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第十五条各级新农合工作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下列违规违纪行为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任人批评教育、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或依党纪、政纪作出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工作失职。出具虚假证明、伪造病历、违反财经纪律,造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损失的,由定点医疗机构或当事人负责追回全额报销款,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二)贪污挪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十六条定点医疗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并造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损失的,造成的损失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视情节轻重,由市合医办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无效的,取消定点资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给予2-10倍的经济处罚。并由主管部门对单位主要领导、直接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行政处理或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等级医院汇报材料篇(4)

(二)学生保险险种不减少;

(三)学生保障待遇与原商业保险原则相一致。

二、参加范围和对象

*市柯城区城区学校(幼儿园)在册的学生(以下简称城区学校在校生)。

城区学校是指*市本级及柯城区属依法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城区公办和民办的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等技术学校和普通高校。

三、资金筹集

(一)参保登记

城区学校在校生初次参保以所在学校(幼儿园)为单位,学生持身份证(户口簿)、一寸彩照,到所在学校(幼儿园)办理登记缴费手续。已有缴费记录的城区学校在校生参保不需提供上述材料,只需凭医疗保障卡缴费登记。学校(幼儿园)收集参保学生的个人信息资料,汇总登记造册,并将信息以网上申报形式报送柯城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以下简称区社保局)。

(二)缴费标准

1.柯城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

2.低保、残疾等级二级及以上在校生,不分户籍,个人缴费部分统一由政府财政负责解决。符合条件的学生由所在学校负责参保登记和免缴证件的初审,学校汇总造册后,将信息资料和免缴证件复印件送交区社保局。

3.筹资标准根据我市区经济发展、医疗消费水平和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变化作适时调整。

(三)参保缴费时间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费按年收缴,在校学生缴费时间为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医疗保障待遇享受期。参保学生均应在规定的缴费期内一次性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费。逾期未缴纳者,不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待遇,中途不办理补交或退出手续。缴费凭证随参保信息资料汇总表一起送交区社保局。

四、资金支付范围

(一)城区学校在校学生医疗保障报销范围:参保学生在统筹期内因病或因遭受意外伤害,在定点医疗机构诊疗及特殊病种门诊所产生的符合柯城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即有效医药费用)。

(二)柯城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医疗费用诊疗项目及用药范围参照《*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儿童用药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三)参保学生因下列情形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列入医疗保障资金支付范围:

1.在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和支付标准范围以外的医疗费用;

2.未按规定就医、购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3.因违法犯罪、自残或自杀、斗殴、酗酒、吸毒等行为发生的医疗费用;

4.因医疗事故、大面积食物中毒及因其他赔付责任发生的医疗费用;

5.出国、出境(港、澳、台)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6.参保人员被暂停、停止享受医疗保障待遇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7.其他按规定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

五、医疗保障险种及其待遇标准

(一)*市柯城区城区在校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由区社保局向商业保险公司再保险。承保的商业保险公司由柯城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择优确定。再保险具体事项由区城医办与商业保险公司商议确定,由区社保局与商业保险公司签约。再保险险种有:在校生平安保险、在校生平安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在校生住院医疗保障、在校生校园意外伤害保险。

(二)再保险项目、内容、服务、期限、责任等由区社保局与商业保险公司作详尽的约定;区社保局负责制定城区在校生基本医疗保障报销工作流程。要本着以人为本、服务至上、效率优先原则,协调和落实好协议内容。

(三)承保商业保险公司要按照约定的责任,对承保《柯城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试行办法》规定的疾病住院医疗费用,原则上以区社保局审核为准。承保商业保险公司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按章行事,以服务优质、信誉至上为准则,履行理赔责任,并协助做好在校生的医保工作。

(四)在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待遇标准:

1.在校生平安保险:参保学生在保险期限内,因疾病或因遭受意外伤害死亡,给付身故保障金10000元;因遭受意外伤害残疾,按以下比例给付残疾保障金,最高以10000元为限。(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年《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规定

2.在校生平安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学生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在定点医疗机构诊疗(包括门诊和住院治疗)产生的费用,经核准的有效医疗费用自付50元后按80%报销,一个医保年度最高保障额为6000元,超出部分的住院医疗费进入《城镇居民在校生住院医疗保障》,按政策规定给予报销。

3.城镇居民在校生住院医疗保障:学生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或者因疾病住院治疗产生的费用,最高保障80000元。

(1)起付标准学生遭受意外伤害或因疾病住院治疗的,起付线为三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一级医院200元。特殊病种门诊年度内一次起付标准500元。

①急诊留院观察后直接住院的,起付标准按一次计算。留院观察后未住院的,不作住院计。

②住院期间发生转院的,起付标准按一次计算。从低级别医院转往高级别医院时,起付标准按高级别医院计算;从高级别医院转往低级别医院时,起付标准不作调整。

③特殊病种的特殊门诊治疗费用每3个月结算一次,年度内一次起付标准500元。

④设立家庭病床以后住院或出院以后设家庭病床的,起付标准均应分别计算。家庭病床的设立不跨年度,每半年计算一次起付标准,每次的起付标准按所在治疗医院等级计算。

⑤参保学生经区社保局核准转外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资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先由个人按以下比例自负,再按规定比例进行结算:省内定点医院8%、省内其他医院及省外医院15%。

⑥住院期间跨医保年度的,起付标准按出院结算日的医保年度计算。

(2)学生遭受意外伤害或因疾病住院治疗的具体报销比例为:

报销金额分段标准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以上至10000元部分支付60%

10001元至20000元部分支付70%

20001元至40000元部分支付75%

40001元及以上部分支付80%

(3)以下病种列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特殊病种门诊治疗范围:

①恶性肿瘤治疗;②尿毒症的血透和腹透;③组织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④脏器功能衰竭症(心、肺、肝、脑、肾)手术后抗凝治疗;⑤再生障碍性贫血;⑥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肾、肝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⑦精神分裂症伴精神衰退。

(4)对于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非危、重症病人,确需由医务人员进行连续观察治疗的,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建立家庭病房。

①恶性肿瘤晚期;②慢性肺功能不全合并肺性心脏病、肺性脑病;③各种原因引起的截瘫、偏瘫。

4.在校生校园意外伤害保险:参保学生在保险期限内,在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或安排的校外活动时,为学生遭受意外伤害提供保障,每一参保学生最高可享受200000元的保障金。

5.在校生疾病门诊医疗保障:城区学校在校生在统筹期年度内因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其有效医疗费在定点非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就诊的按20%报销,在定点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就诊的按30%报销,实行当场结报,年度内报销最高限额为200元。

六、医疗费用的报销结算

(一)申报

1.申报时间和方式:因疾病在未联网医院住院和遭受意外伤害诊疗的,须在诊疗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区社保局城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在校生办理窗口申报。申报方式:(1)电话申报;(2)书面申报。

2.申报人:参保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或学校的经办人员。

3.申报内容:参保学生的姓名、年龄、学校名称、家长姓名、疾病名称、事故地点、发生事故原因、申报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

4.特殊病种门诊、家庭病床及转院须报区社保局审批,经同意后方可办理。

(二)办理报销须提供的材料

1.在校生平安保险报销须提供的材料:

A、申请死亡保障金须提供材料:(1)参保学生监护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2)公安部门或经区社保局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书》或殡仪馆出具的《尸体火化死亡证明书》;(3)参保学生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被宣告死亡的,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4)参保学生户籍注销证明;(5)监护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证明和材料,如公安、交通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和材料;(6)监护人银行帐号。

B、申请残疾保障金须提供材料:(1)参保学生或其监护人的身份证或户籍证明;(2)参保学生的残疾程度鉴定书;(3)参保学生或其监护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证明和材料,如公安、交通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和材料;(4)参保学生或其监护人银行帐号。

2.在校生平安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报销须提供的材料:(1)申报表;(2)参保学生的身份证或户籍证明;(3)医疗机构出具的发票原件、诊断证明记录、出院记录、费用清单等;(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证明和材料,如公安、交通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和材料;(5)参保学生或其监护人银行帐号;(6)在市区外就医的提供《医院等级证明》。

3.城镇居民在校生住院医疗保障报销须提供的相关资料:

(1)参保学生在与区社保局联网医院住院的,出院时按规定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应由居民医疗保障资金支付的医疗费,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区社保局结算。

(2)参保学生在未联网医院住院的,须提供的相关资料:①申报表;②住院原件发票;③出院病历;④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⑤参保学生或其监护人银行帐号。

(3)其他情况需另外提供的材料:①在市区外就医的,提供《医院等级证明》;②因故在市区外就医的,提供《外出人员住院报告单》;③外伤住院的,提供能确认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证明和材料,如公安、交通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和材料。

4.在校生校园意外伤害保险报销须提供的材料:

在对应在校生平安保险、在校生平安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在校生住院医疗保障三个险种的材料的基础上,还须提供校方责任证明书。

(三)审核支付

1.材料的初审:参保学生的医疗费报销,由所在学校做好材料的初审工作和外伤的初步调查、核实,并出具相应外伤证明。

2.区社保局在受理学校送交的材料后,进行审核。对于材料齐全、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报销申请,于8个工作日内完成医疗费的审核、审批、转帐支付医疗保障金。

3.对事实不清、责任不明确或有其他需要调查核实的,由区社保局委托承保商业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对于发生在本地的医疗费,经核实符合规定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医疗费的审核、审批、转帐支付医疗保障金;对于发生在外地的医疗费,经核实符合规定的,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医疗费的审核、审批、转帐支付医疗保障金;经核实不符合规定的,发出《拒付通知书》。

七、定点医疗机构和残疾程度认定

(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住院、特殊门诊等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有关规定执行。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疾病门诊原则上定点在市区医疗机构、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站),由区社保局确认公布。

(三)残疾程度认定:由区城医办、区社保局、*市人民医院、承保保险公司组成鉴定小组进行残疾程度认定。

八、基金监督管理

(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接受社会监督,监督机构设在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3046325、3023239;传真3052969。

(二)在校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保费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足额、安全移交到“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资金财政专户”,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民办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做好各自管辖学校(幼儿园)保费收缴移交的督查工作。

(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按“收支两条线”管理,实行专户储备专款专用,收支运行单独建帐。审计部门定期对基金收支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区社保局要健全财务管理和内控检查制度,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资金预警制度,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九、其他

(一)农村在校学生,统一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其与城镇学生待遇差额部分可通过商业再保险解决。

(二)农村学校城镇户籍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由学校上报区社保局,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待遇。

等级医院汇报材料篇(5)

1.2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兼职档案管理员

目前兼职档案员队伍常不稳定,行政人员实行轮岗制,人员一年半载就会更换。应向各级领导宣传档案工作法规,提高员工的法规、责任意识。在人手方面予以支持。综合档案室要及时了解人员调动情况,并对新同志进行档案管理培训,每年邀请档案局老师对全院兼职档案员进行专业培训,鼓励档案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和外出理论研讨交流。职能部门是医院管理的主要部门、日常事务烦琐,人员少、工作忙,希望把原始材料全部提交综合档案室,就不用再管了。档案员需要不厌其烦地上门指导,有计划重点帮助整理,从分类、装订、整理各个环节进行指导。1.3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

医疗业务档案的收集和整理,需要制定《医疗业务档案归档制度》,参照文书档案整理规则,按照年度-问题分类。(1)医务管理主要有:医疗制度的落实、进修管理、会诊协议和记录、病例讨论制度及记录、学术委员会记录、技术水平年度考核资料、医疗队卫生支农工作汇总、下乡证明、临床医疗质量与工作效率年度报表、健康教育宣教资料、传染病报告记录、医院内感染管理措施、监测记录、执业医师注册管理,以及药剂、检验、病理、麻醉、放射的管理。质量控制管理主要有:医疗事故争议登记报告处理、医疗安全报告措施效果评价,安全教育内容会议记录、服务质量监控组织、病历书写质量标准及监控考核方法、年及季度监控汇总。护理管理制度落实检查记录、护理查房记录、护理教学培训记录、护士技术操作考核评价记录、护理书写质量考核。(2)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为全面反映员工的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对每一位专业技术人员建立业务档案。一人一卷,按照姓名拼音排序建立人名索引。事先向各部门说明要提供的材料范围,让他们平时有意识地积累资料。向多部门收集,需要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各部门提供的材料较琐碎且数量大,每年由各部门派人一起整理。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档案包括四方面主要内容:①基础材料:个人基本情况,包括个人简历、工作经历;有关学历、学位证明、证书;从事专项技术工作的年限证明材料;参加各种专业培训学习的证明、证书、鉴定、成绩单;参加支农和卫生下乡等医疗工作情况。②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成果材料:著作专题研究报告;学术论文;专业技术新成果鉴定书;其他具有备案价值的各种技术工作成绩的证明。③专业技术任职、技术资格评聘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请表、申报表、考评表、审批表、证书复印件、聘任合同、任命书。④其他材料:三基考核材料、先进工作者证书、奖状;对外合作攻关成果材料;参加专业学会的证明;工作失误差错材料。(3)完善的病历档案:病历档案对医院有着特殊意义,它是医疗工作的全面记录,客观地反映了疾病诊断、治疗及其转归的全过程。病历档案是医疗活动信息的主要载体,教学的极佳教案,科研的良好素材,而且也是评价医院医疗质量、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的依据,同时又是在发生医疗纠纷时医院举证的重要依据。特别是近年来,病历档案在刑事诉讼、金融保险等服务方面发挥了主要作用。病历档案保管完好,能及时地收集、整理、归档、利用,并且与医院管理系统数据接口,使用方便,为临床研究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1.4重视利用,加强编研为临床服务

根据医院医疗业务管理的需要,档案管理人员在各部门调研沟通的基础上,编辑出:《医院管理制度汇编》、《各部门岗位职责和人员职责》、《基础数据汇编》、《病历书写指南》、《常用药物手册》、《医学论文汇编》、《疾病病种索引》等十余种汇编材料,为医务人员在平时工作参考提供方便。其中《病历书写指南》、《常用药物手册》对每位医生来说都非常重要。

等级医院汇报材料篇(6)

1.1  加强医疗业务档案管理根据医院业务改革归档范围:一般医院的医务部、护理部均抓质量、管理,由于两个部门各自独立,难以把医疗业务综合反映。随着医院管理专业化的要求,综合业务部门走向专业化之路已成必然趋势。为此成立专门质量管理部门-质量控制部,把质量控制的职能从医务部和护理部中分离出来,同时全面监控全院的医疗质量,负责检查、督促、改进、医疗纠纷事件的管理等,使质量管理工作逐步走向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医务部负责医疗制度的制订与落实、进修管理、医务人员调配、各科室业务协调、资源调配等日常医务管理工作,管理病案室、院感科,医务部就会形成较全面的相关资料。护理部负责全院护理人员的培训、护理制度的制订与落实、流程改造、人力资源调配、护理市场拓展、新技术、新项目开发等。科教部负责全院科技申报、报奖,带教工作、继续教育管理等工作,主要职能部门形成的资料较全面地反映一家医院整体医疗业务的管理水平。根据日常工作和职能,职能部门之间需要经常沟通了解,及时变更归档范围。

1.2  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兼职档案管理员

目前兼职档案员队伍常不稳定,行政人员实行轮岗制,人员一年半载就会更换。应向各级领导宣传档案工作法规,提高员工的法规、责任意识。在人手方面予以支持。综合档案室要及时了解人员调动情况,并对新同志进行档案管理培训,每年邀请档案局老师对全院兼职档案员进行专业培训,鼓励档案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和外出理论研讨交流。职能部门是医院管理的主要部门、日常事务烦琐,人员少、工作忙,希望把原始材料全部提交综合档案室,就不用再管了。档案员需要不厌其烦地上门指导,有计划重点帮助整理,从分类、装订、整理各个环节进行指导。1.3  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

医疗业务档案的收集和整理,需要制定《医疗业务档案归档制度》,参照文书档案整理规则,按照年度-问题分类。(1)医务管理主要有:医疗制度的落实、进修管理、会诊协议和记录、病例讨论制度及记录、学术委员会记录、技术水平年度考核资料、医疗队卫生支农工作汇总、下乡证明、临床医疗质量与工作效率年度报表、健康教育宣教资料、传染病报告记录、医院内感染管理措施、监测记录、执业医师注册管理,以及药剂、检验、病理、麻醉、放射的管理。质量控制管理主要有:医疗事故争议登记报告处理、医疗安全报告措施效果评价,安全教育内容会议记录、服务质量监控组织、病历书写质量标准及监控考核方法、年及季度监控汇总。护理管理制度落实检查记录、护理查房记录、护理教学培训记录、护士技术操作考核评价记录、护理书写质量考核。(2)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为全面反映员工的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对每一位专业技术人员建立业务档案。一人一卷,按照姓名拼音排序建立人名索引。事先向各部门说明要提供的材料范围,让他们平时有意识地积累资料。向多部门收集,需要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各部门提供的材料较琐碎且数量大,每年由各部门派人一起整理。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档案包括四方面主要内容:①基础材料:个人基本情况,包括个人简历、工作经历;有关学历、学位证明、证书;从事专项技术工作的年限证明材料;参加各种专业培训学习的证明、证书、鉴定、成绩单;参加支农和卫生下乡等医疗工作情况。②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成果材料:著作专题研究报告;学术论文;专业技术新成果鉴定书;其他具有备案价值的各种技术工作成绩的证明。③专业技术任职、技术资格评聘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请表、申报表、考评表、审批表、证书复印件、聘任合同、任命书。④其他材料:三基考核材料、先进工作者证书、奖状;对外合作攻关成果材料;参加专业学会的证明;工作失误差错材料。(3)完善的病历档案:病历档案对医院有着特殊意义,它是医疗工作的全面记录,客观地反映了疾病诊断、治疗及其转归的全过程。病历档案是医疗活动信息的主要载体,教学的极佳教案,科研的良好素材,而且也是评价医院医疗质量、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的依据,同时又是在发生医疗纠纷时医院举证的重要依据。特别是近年来,病历档案在刑事诉讼、金融保险等服务方面发挥了主要作用。病历档案保管完好,能及时地收集、整理、归档、利用,并且与医院管理系统数据接口,使用方便,为临床研究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1.4  重视利用,加强编研为临床服务

等级医院汇报材料篇(7)

档案资料是直观的体现出医学工作者工作状态最为直接的方式,也是考量医务人员成果最为直接的方式,也在宏观的方面也是体现出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标志着学校未来发展的趋势和方向。这也是对于医院医疗评估的主要方式。专业技术档案管理中有医院医务人员的资料档案、医务人员职称档案、相关技术业绩档案和科研项目立项档案等。下面我们就对其中三种做出详细介绍:

(1)医院医务人员的个人资料有个人的入职简历、学历和学位证书或是相关权威机构的证明、参加的不同组织机构的专业培训证明(其中含有学习的具体任务、学习时间、学习情况、成绩单)。除了以上的几种之外,还要要求医务人员根据每日的工作情况记录在册,根据每天接诊的病患资料在整理档案,并连同述职报告一同上交,上级领导将这些资料连同对于医生的考核结果统一入档,形成较为完整的档案体系。值得一提的是,医院会有很多对外交流的机会,医生在外地或是出国留学,也需要将专业技术相关的资料和心得及时上交,以便后期的备档;

(2)医院的层次划分主要体现在职称的不同,不同的医生有不同的职称等级,每人的任职报告中有注明相关的评审结果,对于评审的要求包含有对于医务工作者的申请资料、资格审核表、上级审批表以及医院和个人之间签订的合约等。在都满足条件,医生可以完成职称的评定,并将评定结果统一入档进行管理;

(3)对于医疗中的相关技术方面的资料管理的更加严格。也是在评审中重要的审核项目。其中包含本年度医院医生公开发表的专著、论文。这些专业性的著作要在核心刊物中发表,并记录在档案当中,目的是为年终评选审核作准备。此外对于医院中关于专业技术的科学鉴定成果也需要将结果和相应的证书一并入档。在常规检查中,如遇到疑难杂症或是较为典型的案例的时候,必须要将案例及时记录下来,并将归档资料复印,进行二次归档。同时,对于一些具有医疗研究价值的案例放入较为高级的管理目录中,并需要相应的提供工作成绩方面的有效证明;

(4)对医院的发展趋势,科学研究是一项重要任务。医院要在科学研究方面提供更多支持。需要在项目的准备阶段填写项目报告书、项目检索表、项目计划安排表、项目任务书、项目合同书、科研项目申办书、项目具体课题、项目同意书等,并将这些资料在科研中进行保存。另外,除去这些要求以外还要将实验中的过程和成果进行阶段性的整理,并同时将计算的资料进行档案管理。

详细要求了专业技术方面的档案,还有有关于医学实验后的心得体会。总结鉴定评估验收阶段:有评审鉴定申请书、工作总结、科研报告、已发表的论文论著、技术鉴定材料、科研经费使用登记本等。成果申报和奖励阶段:成果申报材料、技术鉴定材料、鉴定证书及获奖材料、证书,推广应用证明、效益证明、检索报告等。推广应用阶段:推广应用方案、技术转让合同等。

二、专业技术档案的管理

在档案管理中,首要的是对于科学研究态度的端正,拥有良好的科研团队氛围,在具有高水平的创新研究团队中,对于档案的管理尤为突出,使用较为长效的管理机制使得档案管理工作从个人化的工作形态变成医院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能,通过建立科学的指标体系来形成考核制度,将归档的方式和效率作为考核医院工作人员工作状态的一项指标。在三级甲等医院中,在纳入系统的项目研究中,对于档案的模式管理做到细分管理,使用较为科学的对比模式来提升档案管理的质量,每一级领导要对下面的管理机构形成更为具体的档案管理制度,在系统详细的管理中,将档案管理作为重点任务进行完善。

同时要完善医院综合档案管理模式的过程中,要对于档案的管理具体的行政化,具体的与法律相互的结合在一起,通过将三级医院的档案管理情况作为医院评审的重要组成部分,让医院的医生和工作人员树立良好的归档习惯,让科研技术人员意识到归档的重要性,以及归档的必要性,从而在制度下形成较为完善的档案管理体系建设。

在医院当中,院方的领导要对档案的建设重点关注,尤其是在一些基层单位,对于归档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的端正态度,对于在整理档案的过程中要对面对的困难积极的解决,投入更大的人力和物力对于现阶段的档案管理基础方面的建设做出保证。就如在医院的办公空间出现短缺的情况,可以将原有的空房或是储物间腾出位置,这样就可以解决档案存放地点不确定的问题,必须重视的是,工作区域必须与明火和水分开。必要的时候还要将档案管理中使用到的设备进行填补,如档案存储柜、计算机、中央空调、防火设备、防潮设备、防鼠器械和防蚊虫的措施,有效的改善档案存放的环境,确保档案不会在非人为因素下受到破坏的情况发生。

三、对于评估方案中专业技术档案的管理

1.从每个工作人员的入职开始收集

首先在医院招聘来的每位医生在上岗之前都要将个人的相关档案报医院方审核,其中包含有上文提到的个人的入职简历、学历和学位证书或是相关权威机构的证明,这样的操作可以使得医院在第一时间去的人事的相关档案;其次是医院的相关资料收集部门要在一定的时间内向医院医务工作者收集专业技术方面的档案,并将通知的发出作为工作档案的管理章程。在三级甲等医院中的各个科室要根据相关的规定记录每天的问诊记录单,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档案资料向相关的部门进行呈交。对于资料的收集过程,要充分考虑到档案编写的医务人员的心理情况,保证档案资料的安全,严格的保护档案中的个人专利权益,从档案工作管理性质的完善中打消他们的顾虑,为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出保证,也为后期的档案合理的使用做出相应的基础。

2.利用医院的一些中心工作进行集中收集

首先,利用医务人员在申报职称评审时的机会进行收集。医务人员在评职称时所上交的资料,往往是最全面、最真实的反映其在专业领域中的工作经历,如其在专业领域突出的强项、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及管理水平等相关内容。

3.“三纳入”、“四同步”的方法有利于档案的收集

认真落实“三纳入”,从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入手,将技术档案纳入医院的管理制度之中,纳入到相关科室职责范围和有关人员的岗位职责,并与经济核算挂钩,把住财务结算关。实践证明,这一措施对技术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保证。坚持“四同步”是做好归档工作的关键。如下达科研计划任务与提出科研文件材料的归档要求同步;检查科研成果与验收、鉴定科研档案材料同步;评审、奖励科技成果或科研人员晋级考核与档案部门评价有关课题归档情况同步等。

四、加强业务技术档案的管理

(1)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是做好业务技术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形成规范、保管完整、系统安全是业务技术档案的基本要求。业务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必须以此原则为指导,这也是《中华人民档案法》的要求,它不仅符合时展的需要,而且也是衡量医院管理水平的标志之一。

(2)建立科学的档案分类方案和管理原则。分类是业务技术档案科学管理和有效利用的前提,也是各级医院面临的一个共性问题。由于技术档案内容丰富、构成复杂、使用率高,因而制定一个既符合科学管理要求又切合本单位实际的分类方案和管理原则显得尤为重要。我院在经过广泛调查、全面分析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以人建档,并实行计算机管理,真正实现了业务技术档案检索、汇编和打印自动化,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管理质量。

五、开发业务技术档案信息资源

长期以来,由于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大部分医院只重视“人事档案”,而对业务技术档案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随着医疗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医院领导清醒的认识到医疗市场的竞争就是高技术和高科技人才的竞争,因此,充分挖掘医务人员业务技术档案的信息资源,为医院各项工作提供信息服务,为领导决策和医院发展提供可靠依据。

1.充分发挥业务技术档案的使用价值,为医务人员职称评聘提供依据和凭证技术档案是医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德、能、勤、绩的真实记录和集中反映,卫生人员在填写职称申报表时,可以据此获得直接的数据与凭证;另一方面也为职称评聘提供客观的考评依据,使考评工作既真实,又有说服力,从而克服考评工作凭主观印象和缺乏量化指标的弊端,为职评工作的公正客观创造良好的条件。

2.开发业务技术档案信息资源,提高医院科研管理水平充分挖掘业务技术档案的学术参考价值,开展编研工作。如通过编制《医院论文汇编》、《科研立项汇编》、《科研成果汇编》、《医院基础数字汇编》等,不仅调动广大医务工作者重视科研的工作热情,而且为医护人员提供学术信息,使他们尽快了解到本学科的研究动态和发展方向,吸收和借鉴成功的经验。

等级医院汇报材料篇(8)

2.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卫生行政部门的政策规定,不断深化改革与完善院内改革,坚持社会主义办院方向,制度本院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总结工作,定期向上级报告工作。

3.负责领导和组织检查全院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检查和了解情况,采取积极措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风尚。

4.制订人才培养计划,组织院内职工学习,引进新技术和先进仪器设备,不断提高整体服务水平。

5.认真组织实施辖区内的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等公共卫生服务。

6.组织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和目标管理计划,全面加强质量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7.加强院内人事、财务、后勤管理工作,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8.以法人身份,签署对外各项协议、合同,并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

二、副院长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根据具体分工,分管院内相应工作。

2.负责分管范围内各项规章制度的拟定,并经常检查督促医疗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组织检查门诊和住院病人的转诊、会诊、疫情报告及医疗、预防、保健和卫生宣教保健工作,定期分析,采取措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4.组织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学习,领导信息统计工作。

5.根据院内实际,全力协助院长决策,及时提供意见和建议。

6.认真做好院长或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门诊医师职责

1.认真接待每一位就诊患者,平平等待人,认真检查,正确诊断,妥善处理,并认真填写有关医疗文书。

2.对危重症病人应全力以赴积极抢救或转诊,及时向上级医师或院长报告。

3.及时掌握病人病情变化情况,合理诊治。对传染病人要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按规定上报,不漏报、错报、重报、误报。

4.做好防病治病、爱国卫生、计划生育、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

四、急诊值班医师职责

1.负责本班的应诊和急诊,留观病人的诊疗和抢救工作。

2.及时对就诊病人进行检查、诊断、治疗,书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3.遇有危重及疑难病人时,要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会诊。

4.对留观病人要及时巡诊,并书写病历。

5.严格执行急诊工作制度和首诊负责制。

6.严格执行抢救程序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7.严格交接班制度,急诊病人转病房和手术室,急诊值班医师需亲自交班。

8.员有大批抢救病人同时就诊时,应在抢救的同时报请院领导妥善处理。

五、正(副)主任医师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指导院内医疗、科研、技术培训和理论提高工作。

2.定期查房并亲自参加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与死亡病例的讲座会诊。

3.指导本科主治和住院医师做好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

4.定期参加门诊工作,担任村级卫生人员的培训工作。

5.运用同内外先进经验和服务技术指导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服务质量。

6.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

六、主治医师职责

1.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服务范围内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

2.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3.掌握病员病情变化,及时处理病危、死亡、医疗事故等主要问题,并向院领导汇报。

4.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5.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人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发生,协助护士做好病房管理工作。

7.组织本组医师学习和运用国内外先进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方法。

8.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和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和进行学术交流。

七、住院医师(士)职责

1.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诊疗工作,担任住院、门诊、急诊值班工作。

2.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做好一些必要的辅助检查。

3.书写病历,新入院病员病历一般应在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负责病人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病人病案小结。

4.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及病情变化情况,提高需要转科、转院或出院的意见。

5.住院医师对所管病人应全面负责,下班前应做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危重症病人,要向值班医师交班。

6.参加科内查房,对新管病人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上级医师查房或巡诊时,应详细汇报病人病情和治疗意见,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8.认真学习和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方法。

9.随时了解病人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八、护师(士)职责

1.在院领导或上级医护人员的指导下工作。

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完成各项护理工作,严格执行查对和交班制度,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3.经常巡视病房,密切观察病人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4.认真做好危重症病人的抢救工作。

5.协助医师进行各种诊疗工作,负责采集各种检验标本。

6.拟订病房工作计划,加强病房管理。参加本病房组织的护理查房、会诊和病例讨论。

7.定期组织病人学习,宣传卫生知识和住院规则。经求病人意见,改进护理工作,在出院前做好卫生保健宣传工作。

8.办理入院、出院、转科、转院手续及有关登记工作。

9.做好病房管理,消毒隔离,物资、药品、相关材料清领、保管、发放等工作。

九、药剂士(员)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工作。

2.负责药品的预算、请领、分发、保管、采购、报销、回收、下送、登记、统计和药品制剂、处方配发等工作。

3.主动深入科室,征求意见,不断改进药品供应工作,检查科室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4.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管理毒性、麻醉、精神、贵重药品,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5.负责处方调配和一般制剂工作。

6.经常检查和校正天平、冰箱、干热灭茵器及注射过滤装置等仪器设备,保持性能良好。

7.负责科室清洁卫生和值班工作。

8.药品要建帐建卡,做到出入有据、帐物相符、定期盘点、各种收支凭证应分类按月保存盘查。

十、检验师(士)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亲自参加检验工作,检查核对检验结果,负责检验技术操作和试剂的配置、鉴定、检查,定期校正检验试剂、仪器设备,严防差错事故。

2.负责实验标本、材料和器材管理,制订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收集和采集检验标本,发送检验报告单。

4.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随时核对检验结果。

5.做好检验器材的清洗、维护和保养,检验室消毒隔离工作。

6.不断学习新技术、新方法,改进检验方法,开展新项目,提高检验质量,并做好有关登记、统计工作。

十一、放射师(士)职责

1.制订工作计划,认真实施。

2.负责X线诊断和放射治疗工作,及时诊治病人,按时完成诊断报告,遇有疑难问题,及时会诊和向院领导汇报。

3.参加会诊和临床病历讨论,加强与临床科室联系,不断提高诊断符合率。

4.掌握X线机的一般原理、性能、使用及投照技术,按照医师要求,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放射防护工作。

5.负责X线投照、洗片、治疗等具体工作。

6.负责机器及附件、药品、胶布等物品请领、维护、保养、保管及登记、统计工作。

十二、B超室工作人员职责

1.热情接诊患者,需预约患者,要详细为患者交待清楚注意事项,取得病人合作。

2.检验者必须持有申请单及交款单,仔细了解患者病情,对传染病患者应排在最后检查,检查完毕应做好消毒工作。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定期保养、维修、检测机器。

4.及时准确报告检查结果,遇疑难问题应与临床医师联系或报告院长,妥善处理。

5.各种检查记录要及时登记,分类归档。

十三、心电图室工作人员职责

1.根据申请单的要求,及时完成心电图检查。

2.热情接待病人,做到文明服务,取得病人合作与信任。

3.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注意仪器保管、保养,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4.及时完成急诊病人心电图等检查。

5.做好其他兼职工作或院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四、会计职责

1.搞好会计核算,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控制预算定额。

2.负责各项会计事务处理,做到科目准确,数字真实,凭证完整。装订整齐,记载清晰,日清月结,报帐及时。

3.及时、正确地编制会计报表,做到帐表对口,并认真分析说明,经院长核准按时上报

4.经常检查收支情况,分析费用增减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

5.严格执行结算纪律,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6.收集整理,装订会计档案,归档备查。

7.分类编制收支报表,做好经济核算,加强院内经济管理。

8.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严格财经纪律。

十五、出纳职责

1.做好银行存款及库存现金收付,并随时记帐,每日下班前向会计提交银行存款及库存现金日报。做到日清月结。

2.逐笔核对当日收付款项,随时核对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余额。

3.做好各项有价证券及收据的保管,发放及收据存根的回收管理工作。

4.每月收入的现金要及时入库,当日存入银行。

5.经常核对定期抽查收据存根。

6.保证库存现金不超过银行规定的库存限额。

7.认真做好差旅费审核报销工作。

十六、保卫门卫人员职责

1.负责医院治安、消防等具体工作,努力完成院领导及公安机关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2.严格交接班及夜间值班巡视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不安全因素,负责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3.负责全院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内部治安管理,依法行使保卫人员职权,确保医疗秩序及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4.负责全院门卫、传达、收发、车辆出入、环境卫生等管理工作。

5.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执行交接班及填写值班日志,严格作息时间,负责迟到、早退、私自外出等违纪人员的登记工作,每月下旬报院办。

6.应坚持工作岗位,不准在值班室下棋、打扑克或酗酒,不准在值班室寄存院外人员的物品,保持室内整洁,严格出入车辆及自行车管理。

十七、妇幼保健人员职责

1.掌握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开展孕产妇、儿童保健、妇女症普查普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搞好幼儿园等卫生保健指导。

2.宣传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有关方针政策,宣传指导妇女五期保健和婴幼儿卫生及节育方法。

3.掌握本乡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基础资料和各项统计数据。

4.定期召开乡村医生例会,了解情况,部署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督促村级卫生服务人员落实各项工作。

5.有计划地培训乡村医生,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技术水平。

6.开设妇女、儿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门诊,并接受妇女儿童患者住院治疗和产妇住院分娩。

7.深入村级卫生组织进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的业务指导,检查各项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的执行情况,并帮助解决疑难问题。

8.接受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的业务指导,并及时反应情况,报告工作。

十八、疾病预防控制人员职责

1.认真做好辖区内有预防接种工作。

2.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及公共卫生服务相关信息。

3.指导有关单位和群众开展消毒、杀虫、灭鼠和环境卫生工作。

4.开展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5.承担服务范围内疾病预防控制的具体工作。

6.定期召开村级例会,培训乡村医生,提高服务质量。安排部署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7.承担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公共卫生监管职能。

8.接受上级业务技术指导和交办的其它工作,及时上传下达工作进展情况。

秘书岗位职责

1、负责组织起草全院性工作规划、计划、总结、情况汇报、交流材料与领导讲话稿、工作报告等文件,办理以学校名义的有关行政事项的通知、通告、通报等;

2、负责医院公文的收发、审核、办理工作;

3、负责搜集、汇总医院有关的工作计划、总结、汇报等文字材料。

4、完成医院行政管理机构职责和工作规范的起草、修订、审核和汇总、编辑工作;负责对医院行政规章制度和重要文件的合法性提出审核意见。

5、做好医院有关活动、会议的文件、资料的准备工作及会务工作;负责有关行政会议的记录、录音,草拟会议纪要和会议决定,整理有关资料等。

6、协助做好医院行政工作计划、会议决定事项、有关公文和领导交办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

等级医院汇报材料篇(9)

一、加强文书管理。认真做好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落实工作,进一步强化了文件撰写、印发的规范性,加强了文件处理的及时性,并认真落实,严格督办,做到收文、发文有记录、传文有痕迹、批文有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办公室上传下达的工作。截止到10月31日,共收到省级公文33件,市级公文425件,下发院级文件78件,完成院级总结、计划及各种申请汇报材料的撰写共29篇。此外,完成了重点工作任务动态管理清单、节约型示范单位、节能宣传周、安全生产月以及其他政策性工作相关资料的收集、汇总、制定、上报等工作。在千分制考核工作中,批文办结情况做得不到位,已经按照要求整改落实。(已办理)

二、认真做好会议安排和接待服务工作。协调组织院级工作会议,做到电话网络通知及时、会议记录、签到完备详细,会后认真执行会议决议。积极完成各级领导和兄弟单位领导来院视察、参观的接待工作,从医院卫生、绿植的摆放、会场布置、资料准备等各个环节都做了细致的工作,圆满完成接待任务的同时,也得到上级领导的一致好评。

三、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及信息宣传工作。积极推动医院文化建设,完成了5期院报的策划、采写、编排、出版工作,并发放到卫生健康局及全市各疗卫生单位,推介我院各方面的发展情况,展现医院的良好精神风貌,使全医疗系统都能够及时了解我院的工作动态;及时更新医院微信公众平台,到目前为止,共信息177条,其中原创稿件63篇,在创作过程中,不断强化精品意识,力求为读者提供有深度、有价值、有看点的信息。

四、协助院领导做好医院行政管理工作。根据医院发展需求,修订《医院规章制度》,对医院工作制度、岗位职责等进行完善。严格执行绩效考核一级考核督查制度、医院总值班制度,每月编排医院总值班表,认真执行医院的绩效考核查房制度,对查出的问题按规定坚决执行。另外,认真做好档案、印章管理等工作。并按照三期千分制考核检查出的问题和杨院长提出的具体要求进行了整改。

五、安全生产方面。一是做好医院安全巡查及消防培训工作。安排后勤人员每天到医院各科室进行安全巡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按照上级要求安排两次院级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全院全员的消防安全意识。二是做好HIS系统的日常维护,保障网络安全。1月份至今,对医院各部门开通、调整、修改、新增等参数变更情况采取技术支持措施共计93次。

六、积极配合其它科室工作。2019年,在医院开展的各类专题活动、省、市各级工作检查中,院办积极配合协助相关科室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后勤工作由总务科姜科长做具体汇报。

2020年,院办将继续立足服务,强化管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1、充分发挥服务职能,努力做好领导的参谋助手。

2、认真做好公文的收、发工作。

等级医院汇报材料篇(10)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医学专门人才。2014年我校计划招收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约230人。

二、学制:三年

三、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在2013年11月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获得国外硕士 学位的考生在提交报名材料时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只能报考我校定向就业博士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专业要求;

4.需有两名与报考专业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

5.复试时需提供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报考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专业目录备注中显示者)博士研究生考生,除需符合上述1-5项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得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应届毕业生须由培养单位提供培养类型和拟授予学位证明),报考博士专业与硕士学位培养专业相同或相近;

(2)具有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学术型硕士学位者,须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第一阶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上述证书均不含待批)。报考博士专业与医师执业范围相同或相近;

四、以同等学力报考博士研究生(全日制)条件:

3

首都医科大学校本部及附属医院在职教师(医师)符合以下报考条件者,可以按硕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报考博士研究生(全日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具有首都医科大学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技术职称;

3.1968 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的体检要求;

4.医学专业本科毕业且获得学士学位(不含成人本科学历);

5.在报考学科专业工作6年及以上(截止到入学日期),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专业学术论文二篇,并曾获得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且为主要完成人;

6.有两名相关报考学科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推荐;

7.考生单位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

同等学力攻读博士研究生(全日制)考生除参加公开招考博士生的考试外,须在复试阶段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同等学力攻读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学制为3年,培养要求与公开招考博士生相同。

五、报名程序与要求

1.网上报名与提交材料

(1)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1月01日-11月30日;网址:yjs.ccmu.edu.cn/dweb/baoming/login.aspx

(2)第二阶段:缴费。汇款起止时间:2013年11月01日-11月30日(以汇出邮戳日期为准)

网 上报名获得报名号后可通过邮政汇款交纳报名费,报名考务费280元(含卫生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英语考试统考费80元),报名交费后,不办理退款手续。(汇 款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款人:负责人;邮编:100069。请注意在汇款单附言中一定要写明网报成功 后获得的报名号)

(3)第三阶段:邮寄报名材料:截止时间:2013年12月10日(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4

我校研招办在收到考生交纳的报名费后,即可开通考生网上报名系统的下载功能,考生可按操作说明下载打印报名材料。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内将下列材料(A、B)送达或邮寄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A.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登记表(打印网页并签字)

B.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生不需提交,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生仅需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需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将有照片、学号和注册信息页复印在一页A4纸上)

材料寄出3周后可登陆我校研招办网页“考生服务”系统查询材料是否到达。

2. 上传照片:考生需在打印《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登记表》之前按照报名网页中的操作要求,上传个人电子格式证件照片,要求为:宽240像素,高320像素,小 于100K,JPG 格式图片,浅蓝或白色背景,免冠半身近照。该电子格式照片将作为录取考生就读期间电子学籍中使用的照片,请考生按要求上传。

3.打印准考证:凡上述材料和照片提交齐全者,学校研招办即可开通网上打印准考证功能。开通网上打印准考证功能的时间约为初试日期之前两周,具体时间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的相关通知。

4.准备复试材料:如考生通过初试,在复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C- H),否则无法参加复试,考生可提前准备。

C. 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不需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只需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学生证原件;

D.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若为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红章);

E.2份专家推荐书(网上下载);

F.思想政治情况表(网上下载,需由档案所在单位填写报考意见并加盖红章);

G.报考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应届生须提供由培养单位开具的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培养类型和拟授予学位证明;

H.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学术型毕业生,报考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第一阶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上述证书均不含待批)。

5.报考同等学力攻读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的考生邮寄报名材料的要求如下:

5

报 考同等学力攻读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的考生在完成以上第一、二阶段报名后,除需邮寄以上A、F两项报名材料外,还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专业学术论文 两篇原件及复印件,(2)省部级(含)以上科研成果奖原件及复印件,(3)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两份相关报考学科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推荐信。

凡发现网上报名信息、提交材料不真实或不完整、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其初试、复试或录取资格。

六、考试

1.考试时间:

初试时间约在2014年3月第二个周末(实际时间根据卫生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的英语统考日期来确定)。复试安排在初试成绩公布后,一般为4月中旬,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参加所报考学院(所)组织的复试,具体时间由各学院(所)届时通知。

2.考试方法: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初试:采用笔试的形式。科目为: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复试:采用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形式,由各学院(所)根据不同专业进行外国语综合能力、专业知识、实验技能或临床技能的考核。

3.考试地点:初试在首都医科大学校本部(右安门校区)进行,复试在报考学院(所)进行。

4.试题类型:

外国语:满分100分,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统一命题。题型包括:听力理解、词汇、完型填空、阅读理解、写作。

专业基础课:满分100分,由我校题库出题,考生按照指定的参考书目复习(《首都医科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参考书目》)。题型包括:选择题、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实际题型种类可能等于或少于此4种)。

专业课:满分100分,由招生专业对应的专科学系统一命题,考生按照指定的参考书目复习(《首都医科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参考书目》)。题型包括:选择题、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实际题型种类可能等于或少于此4种)。

6

七、体检与录取

根 据初试、复试结果,择优录取。体检在复试时进行,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 行。考生需准备一张与上传照片同一底版的一寸彩色照片,在体检时使用。2014年6月下旬寄发录取通知书,2014年8月底入学。

八、学费标准

按照国家培养投入机制改革的要求,从2014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学校将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政策制定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届时请参看首都医科大学相关文件。

九、相关问题说明

1.录取类型说明:

(1)非定向就业:户口档案将转入首都医科大学,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就业:户口档案不转入首都医科大学,毕业后回定向就业单位工作。

对于定向就业的博士生,须在入学前由用人单位及本人与我校签订相应的定向就业合同。二种录取类别均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

2. 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信息说明:备注中表示该指导教师2014年招收专业学位博士,备注中无表示该指导教师2014年招收科学学位博士,备注中表示截止 此目录之日该指导教师2014年有硕转博意向的学生(通过学校研招办审核合格的转博生可免初试直接进入复试,与具有复试资格的统考考生共同竞争录取名 额)。指导教师的招生人数包括所有类型的录取考生人数。

3.考生的报名费、体检费和考试期间食宿费用均由本人自理。

4.录取学生的住宿由所在学院(所)按各自规定进行安排。

5.学位培养的相关要求请登陆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网址为yjs.ccmu.edu.cn/dweb/xuewei/)查看《首都医科大学学位管理规定》首医大校字〔2010〕150号与《首都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的规定》首医大校字〔2013〕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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