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2-05-02 21:58:36

医药论文

医药论文篇(1)

毕业实习的场所一般要求选择县级以上(包括县级)医院药剂科和具有一定规模和经营能力的药品批发及零售企业(社会药房)。实习内容要求较为全面,但是由于学员的工作岗位相对固定,实际完成实习任务的情况并不理想,医院和社会药房两方面实习很难兼顾,实习任务基本上只能完成本单位尤其是本岗位包含的内容,实习内容很不全面。

2、毕业作业选题

基本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及教学基本要求,但是实际应用价值不高。调查报告一般比较少,文献综述和专题论文比例大。笔者从2004年指导大庆电大药学专业2002春季学员毕业作业至2011春季学员共指导86人次,发现调查报告占比为12.7%,文献综述类40%、专题论文47.3%。调查报告太少以致没有,这从2011秋季和2012春季药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表中可以验证。以下是2011秋季和2012春季学生一些常见的药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浅谈药品的储存与运输;治疗糖尿病的常用药物介绍;浅谈普奈洛尔的药理作用和用法;中草药甘草解毒的作用机理浅析;中药调配中影响临床疗效的因素分析;浅谈中草药常见的不良反应等。主要原因是调查报告耗时长,工作量大,需要配合的调查者也多,这样的任务对于一个在职、利用业余时间学习的学员来说,是很难保证质量完成的。

3、毕业作业结构

上不完备、格式上不规范,对于这样的作业,指导教师应当做合理的增补,使其达到教学要求,防止偏离培养目标。因此指导教师批改、完善的工作量加大。毕业作业的结构以及格式主要指:内容摘要,关键词,正文,规范的结构程序是“序论本论结论”。注释和参考文献。

二、几点建议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1、成人学生是具有生活经验和工作经验的人

学习的目的相当明确,学习的态度相当主动,是有能力主动学习的自学者,实习计划时,应该考虑到这一点,就安排在医院或者社会药房一方即可,学校在实习之前先与实习单位及相关科室联系,确定实习人数,共同制定实习计划和实习内容,在实习过程中应该保持联络渠道畅通,遇到问题随时协商沟通,督促管理好学员,切实保证实习质量。

2、毕业作业

选题的工作量和难易程度与所给学生的完成时间和学生的学习能力、专业素质要相一致。选题范围要窄,贴近生活,紧密结合实际。在毕业作业结构和格式要求方面,指导教师要把要求及时发给学生或直接把规范的范文发给学生,帮助学生自己学会做到论文结构完备,格式规范,一方面提高学生文本处理的能力,另一方面又减轻教师工作量。

医药论文篇(2)

自东汉以来佛教传入我国,唐代丝路上往来胡僧继续在弘扬佛法的同时用印度医学普度众生,印度医学理论源源不断的传诵、运用,开拓了中医学视野,孙思邈是隋唐医学的集大成者,他的医学思想包括儒、释、道各家思想,盖佛教戒律不茹荤血五辛,在他的医学思想中多有体现,如《备急千金要方》及《千金翼方》所录诸方中,多提及忌食血肉有情之品及五辛。《大医精诚》文曰“:吾今此方所以不用生命为药者。”这一方面体现孙思邈医学思想中的佛学理念,另一方面体现印度医学理论在中医学中的应用。印度医学有“万物皆药”的思想,孙思邈吸收这种思想,在《千金翼方卷第一•药录纂要•药名第二》中载道“:天竺大医耆婆云,天下物类皆是灵药,万物之中,无一物而非药者,斯乃大医也。”唐代丝绸之路上往来僧侣成为印度医学理论的交流载体,在高僧们用佛学、医学普度众生的过程中,印度医学理论得以释读,并丰富了中医学内容。

2.医治方式方面

隋唐时期除医学理论外,中医学广泛吸收外来的先进治疗技术,经丝绸之路从西域传来的眼科手术和颅脑外科方面的治疗方式,引起了中医们的极大兴趣,并效仿学习。《新唐书•拂传》曰“:有善医,能开脑出虫以愈目眚。”《经行记》中也有“大秦人善医眼及痢,或未病先见,或开脑出虫”的记载。再如眼医婆罗门治刘禹锡眼病,可见时人对这些技术的震惊和推崇。隋唐经丝绸之路往来于内地与西域的僧人既传播了佛法,又传播了医学,唐代胡僧医术甚至蒙上神秘的色彩。有故事讲述,健儿张国英在战争中箭镞中腹,医生断定其必死无疑。晚上,张国英梦见有胡僧给了他一丸药。第二天,便泻出箭镞,不治而愈。这则民间故事,用离奇的方式反映了唐代民众对西域,尤其是对僧人所赐药物的敬仰与期望,特别是当病情用传统方式无法治愈时,更加剧了这种对西域药物药效的想象与肯定,甚至认为西域异药有超乎寻常的能力。此外西域医学的独特治疗方式也深深吸引着唐代民众的心理认同。武则天时,驸马都尉武攸暨生病,西域何国人释僧伽“以澡罐水噀之而愈,声振天邑”。西域医药学让中医药学欣喜的是西域当地的传统治疗法启迪了中医治疗方式的探索与发展。如琪针疗法就得益于褥特鼠治蛇咬病之事,贞观十六年(642),罽宾国给唐朝进献一种名叫“褥特鼠”的动物,凡被蛇伤之人,只要嗅一下褥特鼠之尿,其被蛇咬之伤口即获痊愈。

3.在长寿保健方面

受唐代统治者青睐的延年药是丝绸之路上特殊的药品,与此同时制造这种药物的药师和佛僧成了西域药物配制的传播者。那些掌握西域延年术的西域僧人,甚至得到了帝王的接纳。唐史有载,唐太宗常服婆罗门僧那罗迩娑寐所制之延年药。高宗时,命天竺的僧人卢伽阿逸炼制长生药。还有一些西域药物如郁金香、安息香、胡椒常被唐上层社会当作保健药物应用。

4.方剂方面

西域方剂为中医学大家吸收后,普遍用于民众的疾病治疗。如孙思邈《千金方》和王焘《外台秘要》都收载了“西州续命汤”这首西域方剂。西域方剂的另一个用处是供皇室享用,西域回纥药司曾为唐顺宗炮制龙膏酒。龙膏酒是西域人民御寒爽神的滋补饮品。唐玄宗的“起凉殿”和内服的“冰屑麻节”就是西域人民面对沙漠复杂的生存环境,总结出的应对之策,被玄宗所采用。

5.药物方面

普通药物方面,主要促动因素是商品买卖,经济利益的带动下,商人们热衷于此。丝绸之路上来往的一个重要商品就是番药和香料。这也是西域医药对中医药产生影响最为卓著的一个方面。甚至勾起诗人的才思,如李白《客中作》有“: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郁金香是自西域而来的药物,用它浸泡的美酒,具有活血、行气、止痛、解郁清心的功效。可见西域传来的物种大都在中原民众中广为传播,甚至为人所熟知。进贡药材也是西域医药对中医药影响的另一个重要途径。《新唐书•西域志》记载,西域各地方政权向唐朝政府进贡的药材,有洋提葱、丹砂、石黄、胡药等。

二、西域医药学对中医药学产生影响的特征与原因分析

1.西域医药学在独特的生活环境下

创造了行之有效的西域治疗方式,加之西域独有的物产,经丝绸之路传入中原,引起中医大家和民众的注意。尤其是在西域医药学在中原治疗效果突出时,更加促动了中原民众、中医学家对西域医药学的推崇和探索,这也使得丝路上西域医药学的东传更有现实意义。

2.影响范围广阔,各有不同来由

西域医药学在丝路上的东渐,对中医药学多有补益,主要表现在医学理论、医治方式、长寿保健、药物、方剂五个方面。但这五个方面的成就各有不同的推动力量。在医学理论方面,主要表现在印度医学理论、维吾尔族医学理论、藏医学理论,这些理论的中医化运用主要依靠中医学大家吸收、理解、解读、实践应用;医治方式,主要包括当时中医药学还未深入掌握的医学领域,如眼科手术和异于中医治疗方式的独特民族治疗法,这些技术有赖于掌握当时先进医治技能的西域医生传至中原,引入中医药学;长寿保健法传入中原,往往通过对皇室宫廷的延年药进贡和民间娱乐体育保健活动在丝绸之路上的东传;方剂则是民间治病过程中成效显著而广为流传,中医大师、民众、宫廷广泛应用,最终成为固定的中医方剂并促进了新方剂的配制;西域药物、香料对中医学的丰富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少数民族商人、中原商人的贩卖,此外还有朝贡方式引进。而这些成就的取得依赖于唐代文化海纳百川,求同存异的包容特征。陈寅恪先生在《金明馆从稿二编》中评价“李唐一族之所以崛兴,盖取塞外野蛮精悍之血,注入中原文化颓废之躯,旧染既除,新机重启,扩大恢张,遂能别创空前之世局”。可见唐代文化的博怀,为西域医药学增补中医药学的内容营造了社会背景和实现通道。

3.西域药物对中医药学补益较多

丝绸之路上西域医药学向中医药学增补的最为显著之处在于增添了中医药材的种类,这在唐代医学著作中多有体现,可见西域药物对丰富中医药学的显著作用。丝绸之路上药品交流如此繁盛,究其原因是经济利益驱使,中原具有西域药物的广大市场,这项事业能为从事此业的民众获益,所以交易鼎盛。《吐鲁番出土文书》记载了唐代吐鲁番规模盛大的药材贸易。其中香料是大宗,买药人大多是少数民族商人。

医药论文篇(3)

(二)盘点药库药房的药品药品的品种数量、收支管理及药品的进、销及存因为实行电算化,查询就更加的方便快捷,对贪污盗窃和兑换药品的事情进行了有效的遏制。然而药品会计工作人员也必须加强管理。药库药房应必须进行不定期与不定品种的滚动式的盘点,这是一种省时又有实效性的盘点。它能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问题,这取决于药品会计的尽职尽责进行监督,并做到帐实相符。

(三)能够对药品会计的业务素质进行提高良好的观察与分析能力是药品会计应具备的业务素质,同时应向管理者提供合理化的建议并要善于总结经验。药品会计工作人员的素质,对药品管理的质量有重要的影响,因此需对工作人员进行基本技能的训练及财务管理的技能培训。药品会计因熟悉工作时间较长,工作技能与工作经验关系密切的原因,所以应适当延长轮岗周期。

二、现阶段医药药品会计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药品流通中存在的问题医院的各科室经常会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产生结余的药品,药品的流通会因此出现阻碍。即使有相关部门的药品管理规定,也无法从根本上遏制这种现象的发生。

(二)药品收入方面的问题医院收费处收费员的编制报表与药房的统计在时间没有同步,会形成药品的收入形成不确定性。如果这个医院住院部的电脑程序与门诊部的电脑程序使用了不同电脑公司的电脑,电脑的管理员如果也不一样,会形成住院部的电脑程序与门诊部的电脑程序造成脱节现象,收入的确认会因此而复杂起来。

(三)药品价格存在问题老百姓看病难与看病贵的问题,一直是政府和社会关注的焦点,这是药品价格虚高导致的原因。即使所有药品都在网上招标,也避免不了药品价格虚高的现象,同时医疗保险目录的药品也存在价格问题。医疗保险的药品价格高成了不成文的暗规则,即使媒体报道了这方面的药品价格,仍避免不了。药品的流通环节是药品价格虚高的根本原因,医院不过是药品流通的一个中间过程罢了。

三、会计管理信息化是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需发挥信息系统整体优势

基于信息技术平台的医药会计管理信息化,对医院的医药资金、成本及利润进行预算、控制欲评价。它不仅为医院的经营提供管理活动过程中的信息,也为医院决策提供相关的信息。会计管理信息化与会计核算信息化是相对而言的,它们在内容上不同。会计管理信息化从微观经济层面建立会计信息系统并与以后的变化相适应,从宏观层面对会计人员的管理信息化和对会计信息的管理。医院的管理系统是全面管理信息系统,不仅包括了预测与决策、规划与控制及核算与分析等相关功能,而且通过系统集成技术形成数据共享的统一管理的有机整体。会计作为医院全面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挥信息系统整个优势。会计信息化是会计学的一种,把计算机技术应用到会计上来,进而发挥信息系统整体优势,需要医药药品会计有灵活的计算机应用能力,用计算机来处理一些会计事务。医药药品会计管理信息化,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必须建立以现代信息技术为平台的会计管理信息系统,进而提高会计管理信息化的水平,从而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

四、会计信息化实践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

(一)计算机软件的问题医院在推广使用信息化管理过程中,因为软件的价格及售后服务费用较高,医院难以承受,以致软件在医院的推广受到影响。国家颁布《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视则》等一些规章制度,对财会软件的管理和应用进行约束。

(二)区分“电算化会计系统”与传统会计的关系1.药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的特征对医院的医药药品从数据的收集、存储、处理到传输使用的整体即信息系统。对医药药品会计数据的收集、存储、处理与报告使用会计信息的管理信息系统即电算化会计系统。2.数据集中存放和管理的特征电算化会计采用先进的数据库及数据仓库技术,对统会计数据重复记录分散存放的方式进行改变,实现数据分类集中存放,既保证了数据的可靠性,又能完全取消各种会计明细分类账和对账操作,进而实现数据共享。

(三)处理好会计电算化与审计的关系会计信息系统形成网络化、智能化,内部控制的模式非常重要,对内部控制的研究也应细致。对内部控制中时间控制的研究,不仅能保证会计信息系统的正确运行,提高系统的使用效率,也能在减少系统的风险、保证系统的安全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也可以作为对于信息系统审计的审查线索。

(四)加强会计信息的系统化管理医药药品会计管理的现代化、科学化、精细化,必须开发利用信息资源。计算机的应用,已经在社会诸多领域处理各种信息方面显示出无可比拟的优越性。计算机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在会计中得到了应用,对医院的医疗情况中的数据进行采集、汇总成各种信息。会计工作者为决策者提供提供准确、真实、切实可行的信息。对药品的调价、日常对帐、药品的库存情况、月底的盘点打印报表等通过计算机完成,实现了药品的动态管理与管理的透明度。

五、提高会计管理信息化水平的措施

医药论文篇(4)

目前全国市场第三终端市场的发展非常不均衡,市场差异化也比较大,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村医疗体系进展也不一样,各地医药商业渠道拓展第三终端的步伐也不一致。这些因素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我们拓展第三终端市场的步伐。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开拓第三终端的销售模式也比较单一,一是依托面对第三终端市场的医药商业公司平台,通过商业渠道资源间接开展第三终端的销售活动;二是企业自己组建专门从事第三终端市场开发的销售队伍,深入一线市场通过某种销售模式如推广订货小会等,深入挖掘市场,发挥当地卫生院等较大终端的能力开拓第三终端市场。无论哪种形式,哪种销售模式,我们的根本目的必须明确,那就是将我们的产品有效地向这些空白市场拓展。第三终端市场是一个高速发展的市场,同样存在市场竞争不断加剧的发展过程,明确销售目的,实时洞察市场环境的变化,尤其是当地区域医药商业渠道格局变化、农村医疗服务体系和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的发展阶段,顺应市场变化,结合企业自身状况,走出一条符合企业发展方向的第三终端开拓模式。

企业的品牌和实力是开拓市场的先天优势,同样体现在第三终端市场地开发。品牌企业或具有开拓实力的企业在目前市场竞争口趋白热化的今天拓展第三资终端市场势必是一项很好的选择。但在开发过程中需要注意和重视的问题有以下两个方面: 1、利用品牌企业的知名度推动非品牌产品的销售

品牌产品的良好声誉可以作为打开第三终端的敲门砖,己经进入第三终端市场的品牌产品可以吸引客户,借助产品品牌和企业品牌,推广和带动其他非品牌产品的销售;没有进入第三终端市场的品牌产品,依托起己经营造起来的销售氛围,依靠己经形成的品牌产品的市场效应可以轻松地进入市场,抢占市场份额,提高市场占有率。

2、结合企业其他深度分销工作低成本针对第三终端进行人员配置

开拓第三终端市场实际上是我们深度分销工组的一部分,对于许多企业来说,首先让大家头疼的事就是人,人力成本、投入产出、人员编制增加带来的管理问题等等都是困扰大家的大事。而对于品牌企业来讲尤其是强势品牌产品的企业,打假工作是销售团队长期的一项任务,而假货最容易出现的地区就是在第三终端市场,我们完全可以结合企业的打假工作,配置第三终端市场的深入分销人员,将开拓第三终端市场和企业假货查处结合起来,既节省了资源又深入拓展了市场,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

第三终端市场的特点是终端数量多、分散,单个终端消化量小而整体市场容量大,点多面广、需求量大、配送困难、利润低、风险小。这就决定了我们开发第三终端的模式主要是以通过医药商业渠道平台和企业自身组织的销售会议进行销售,会议销售成为第三终端开发最主要的销售方式。这种针对第三终端客户举行的面对面式的会议销售,非常关节的一环是我们销售人员的拉单能力。我们以前组织过很多这样的第三终端会议,会议订货的效果往往决定于业务人员的工作能力。相同的产品,相同的促销政策,相似的区域环境,不同业务人员参与的会议活动,订货量相差很远。因此,重视业务人员会议销售工作的能力是放在销售工作的第一位,也是唯一的无法让竞争对手仿制的东西。在目前市场竞争同质化产品、同质化销售严重的今天,加强销售队伍的软件建设,提高团队的工作能力是赢得这场战斗的法宝。业务人员的拉单能力需要通过集中培训和实战操练来完成。

第三终端客户业务达成后最主要的也是最难的问题是配送问题,开发第三终端对于生产企业来讲需要寻找具有区域市场配送能力的医药商业公司作为我们的合作伙伴,对于医药商业渠道来讲就必须建立自身建立和完善配送能力或寻找专业物流公司完成此项功能,这是开发第三终端的临门最关键的一脚。开发第三终端市场最主要需要解决的是配送和售后服务的问题。配送问题的解决原则是充分开拓和挖掘第三终端资源,以量取胜,摊薄配送成本。同时加强管理,在配送模式、销售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扩大配送规模等方面争取低成本、高效率。

目前主要的配送模式有以下几种形式:

1、自建配送体系

2、成为两网定点单位或利用两网定点“中转模式”实现配送,充分利用政府支持

3、利用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作为物流中心

4、利用目前中国最健全的物流体系邮政物流网络

5、利用第三方物流

6、利用目前快速消费品的物流网络

(二)有效利用招标中介资源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来,为了解决药价高的问题,医疗机构实行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医疗机构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编制本期拟集中采购的药品品种(规格)和数量计划,经单位药事管理机构集体审核后提交药品招标采购经办机构(指医疗机构联合组织的招标采购机构或招标机构即招标中介)。

(二)药品招标采购

1.汇总各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计划

,组织专家委员会审核各医疗机构提出的采购品种、规格,确认集中采购的药品品种、规格、数量,并反馈给医疗机构。 2.确定采购方式,编制和发送招标采购工作文件。

3.审核药品供应企业(投标人)的合法性及其信誉和能力,确认供应企业(投标人)资格。

4.审核投标药品的批准文件和近期质检合格证明文件;

医药论文篇(5)

中医药法是伴随着中医药科学的发展而逐步兴起的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目前,已成功将中医药立法的国家和地区有新加坡、越南、泰国以及加拿大卑诗省、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等,中医在世界范围内的立法呈现出乐观景象。由于各国卫生保健发展的历史背景、社会经济状况及文化背景差异较大,因此中医药立法也有很大差异,但总体上看,世界各国对中医药的立法,都有相同之处。[1]

作为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中医药法具有许多不同于传统部门法的特点,这些特点使得其有别于其他部门立法而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在我国,中医药法就是指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以调整中医药社会关系、保障人们的中医医疗权益为目的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与我国其他部门立法相比,我国中医药立法虽起步较晚,但其发展较为迅速,目前,我国中医药法的内容已经涉及到医疗机构、从业人员、中药品种、中医药教育等许多领域,但与此同时,也暴露出了很多的问题。因此,研究中医药法的特点及我国中医药立法现有的一些问题,并探讨完善我国中医药法的途径和对策,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中医药法的特点

作为一个法律部门,中医药法与其他法律部门一样,也具有法律的一般属性,但由于它所调整的是中医药医疗及其发展而引发的各类社会关系,从而决定了其必然具有某些自己的特征。具体说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综合性

与其他的部门立法相比,中医药法具有很强的综合性。这一点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得到说明:首先,就调整对象来看,中医药法的调整对象是中医药社会关系,具体的就是指因中医药教育、认证、医疗、管理、规范、发展而形成的各类社会关系。而这种社会关系是由许多种社会关系共同构成的,所以它是一种综合性的社会关系。其次,调整对象的综合性,决定了中医药法所采纳的调整方法和手段也是具有综合性特征的。再次,从体系上来看,中医药法律体系是一个较为庞杂的法律体系,该体系中不仅包括了其他法律部门中的许多调整中医药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以及大量的技术规范、标准和操作规程等等,可见,中医药法律体系也具有明显的综合性特征。

(二)伦理性

伦理道德是医疗活动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组成部分。由于中医药法的调整对象是中医药社会关系,所以,其在对中医药临床医疗活动调节的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到伦理与道德问题。这就要求中医药法做到以下两点,即:它既要对某些传统的伦理道德规则做出评价,同时又要对某些新的伦理道德规则做出评价,以决定是否应予以认同和保护。这样一来,中医药法必须将某些基本的伦理道德原则纳入自身的调整体系,并上升为法律规范;同时对那些违反伦理道德的行为加以禁止。因此,中医药法具有浓厚的伦理性。

(三)科技性

中医药法的调整对象不仅是人与人的社会关系,还包括人类与生物圈即人与自然的关系,因此,中医药法就必须要建立在中医药科学的基础之上,就必须要遵从基本的中医药科学规律,如中医学理论中有整体观念、辨证论治的两个特点,对人体的生理有藏象、精气血津液神、经络、体质学说四部分,以及对疾病、防治的病因、发病、病机学说。[2]中药的基本理论还有中药来源、产地、采集、炮制、性能、功效以及临床应用规律等等。[3]这就是中医药法的立法基础。而中医药科学的技术性决定了中医药法必然也具有科技性的特点。表现在:首先,中医药法必须将中医药科学的某些成果作为自身的内容之一,如我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中关于中药等术语的解释就明显是中医药科学成果在中医药法中的反映和体现;其次,在中医药法律体系中,拥有大量的中医药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如我国的《中药材GA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试行)》等。

(四)预见性

中医药法是以保护中医药科学技术的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生命健康为目的的,而中医药科学技术的创新和发展本身就具有不确定性。因此,中医药法必须正确预测中医药科学技术的效应,并在此基础上对有关的中医药科技活动作出恰当合理的引导和规制。一方面,中医药法要保障中医药科技工作者的中医药创新权,另一方面,它又要对中医药科技工作者的科技创新权予以必要的约束,对那些可能产生社会危害后果的行为加以严格规制。这就使得中医药法在立法过程中必须特别注重超前立法的原则从而在立法内容上具有极强的预见性。[4]

二.我国中医药立法存在的问题

我国中医药立法起步相对较晚,其内容涉及到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教育科研、药品监管、中医药标准等领域,虽然拥有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标准制定程序规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中医药科学技术进步奖励管理办法(试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等,然而,就总体来看,我国的中医药立法还存在许多问题。表现在:

(一)立法步伐滞后,缺乏预见性

立法滞缓是我国各部门立法的一大通弊,在中医药立法领域,这一弊病更加明显和突出。由于历史、文化等原因,我国中医药方面的立法不论从数量还是从广度都比起其他部门法去之甚远,直到1982年才由卫生部制定并颁布了《全国中医医院工作条例(试行)》。再如中医药人才培养方面,我国已有上千年的历史,但建国后相关的法规《人事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执业中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执业中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执业中药师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却直到1995年初才姗姗而来。这充分暴露了我国中医药立法的滞后性。

(二)法律体系不健全

法律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5]总体上来看我国中医药立法体系还远没有健全,甚至严格一点来说,这些立法还难以真正成为一个体系。其主要表现在:在我国中医药法律体系中,还没有一部能够承担起“领头羊”作用的基本法,这就使得我国中医药法群龙无首,难以真正成为一个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内部协调一致的法律体系。

(三)内容不完善

当前,我国的中医药立法对中医药科技活动的规制基本上还只是采用行政法律规制一种形式。表现在具体法律制度上是我国尚未建立中医药科技活动的民商事制度和刑事制度;另一方面,某些有必要法律化的伦理道德原则或规则尚未被纳入我国中医药法之中。例如,知情同意原则等,都显然还没有明确成为我国中医药立法的规则,这也成为影响和制约我国中医药立法内容完善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完善我国中医药立法的对策及建议

法律并不总是消极地承认现状,它还是对未来社会发展秩序的一种勾画、设计和引导。为此,需要立法者在总结经验、认识现实的过程中,正确把握立法的基本要求和规律,分析事物未来发展的可能性,以便做出科学的预测。[6]

(一)国外的中医药立法

1.中医药立法在美国

1971年以后中医针灸在美国出现的“针灸热”,使加州的中医针灸展现了一片前所未有的景象,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适时出台了加利福尼亚州针灸条例和针灸执照法。后来加州在1980年通过了《中医行医规范法案》,该法案对中医的执业行为进行了规范,规定了中医师可以使用的行医方式。目前,在美国针灸是以州法律的形式被列为医疗手段,中医药总体上已逐渐为美国卫生行政部门所接受,并被批准为公众合法的医疗保健手段。[7]

2.中医药立法在澳大利亚

2000年5月3日,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通过了《ChineseMedicineBill》(中医注册法案),这是世界上的第一部中医注册法案。该法律执行后,维多亚利州的中医行业已经逐渐洗脱江湖郎中的习气,改变了人们心中根深蒂固的中医生形象,中医师的执业行为走上了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并且,有多家保险公司承保中医治疗保险,包括诊费和针灸费,治疗者可按比例由保险公司偿付在中医药方面就诊、吃药的费用。中医师有资格使用医生(doctor)的头衔,并被赋予处方权。中医同西医一样,具有了平等的法律地位。[8]

3.中医药立法在新加坡

新加坡传统中医药管理局1995年发表了《传统中医药报告书》,对新加坡中医药状况进行了全面总结,并提出了不少可行的建议。2000年国会通过了《中医师法案》,从而确立了中医药在新加坡的法律地位。现在针灸师注册工作已经完成,一些综合性现代医院已设针灸科,新加坡的中医药事业在今后十到二十年内将大幅度发展.[9]

(二)我国《中医药法》的立法构想

1.中医药法的名称

关于中医药法的名称,学术界提出了两种主要的选择方案,一种方案是制定传统医药法,其中包括行中医药、民族医药与中西医结合等内容;另一种方案是制定中医药法,非中医药的部分不纳入立法范围。在科学上中医药学可以表述为:“以系统科学的理论、方法,研究整体层次上的机体反应状态所形成的防病治病的医学体系。”[10]而西医生物医学的定义是:“以还原性科学的理论、方法,研究人的器官、组织、细胞、分子层次上的结构与功能所形成的防病治病的科学体系。”[11]“中西医结合”不是相对独立、成熟的医学体系。它更不能与中医药学与民族医药学相提并列。而民族医药是中国少数民族的传统医药。其中包括藏医药、蒙医药、维吾尔医药、傣医药、壮医药、苗医药、瑶医药、彝医药、侗医药、土家族医药、回回医药、朝鲜族医药等等。[12]它与中医药也不是同一范畴的事物。所以在界定我国的中医药法的范围上,只包括中医、中药两个方面,不应该包括民族医药和中西医结合的部分,即采用第二种方案。

2.中医药法的宗旨及基本原则

(1)我国中医药法的宗旨应该是:保护人体健康,继承和发展中医药学,保障和促进中医药现代化、国际化发展步伐,支撑中医药事业的全面、快速、协调发展。以往法律原则总是把人的本位置后,而中医药法则应该把保护人体健康放在首位,这不仅是由于本法的性质决定的,更是由于现代法学人文精神、以人为本理念的体现。只有保护好了就医者的健康,中医药事业才能在全社会更好的继承与发展,才能更好的进行现代化和国际化。

(2)中医药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中医药法之中,指导中医药法制定、执行、遵守以及解决医患纠纷的基本准则。笔者以为,我国中医药法的原则大致上有:继承与创新并重原则、中医中药协调发展原则、现代化与国际化相互促进原则、多学科结合原则。具体来说,继承是中医药发展的基础,创新是中医药发展的动力,两者并重,才能更好的发展新思路,探索新方法,开展新实践,争取新突破;中医是中药应用的指针和开发的源泉,中药是中医医疗保健的主要手段,中医中药协调发展,才能使中药研究成果为中医临床服务,促进中医药发展;国际化是现代化的重要目的之一,现代化是国际化的前提和基础,两者相辅相成,所以要互相促进;中医药理论融合了多学科的知识,多学科结合是中医药发展的必然途径,通过多学科、跨领域的发展才能博采众长,有所突破。[13]

3.政府在扶持、发展中医药方面的职责

(1)加大投入

集成国家相关计划支持中医药创新发展,形成项目联动机制。比如可以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使中医药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居民医疗需求,统筹安排中医医疗机构的设置和布局,完善城乡中医服务网络”。[14]

(2)政策扶持

制定若干鼓励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法规,推动适合中医药特点的标准规范的建立与完善,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和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建立成果、信息管理和推广、共享机制;制定积极的人才政策。条款中可以规定“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及名老中医设立多种形式的中医医疗机构,开展相关诊疗服务”;“国家鼓励中医药开发、研究的国际交流合作,鼓励中医药的医疗、教学、科研机构依法到境外开展医疗及学术交流活动”。[15]

(3)组织协调

加强中医药发展战略和机制研究,协调相关部门和各级政府推动本规划纲要的实施,充分发挥区域资源特色和优势条件,积极支持组建以中医药现代化为目标的区域科技协作共同体,引导企业和社会参与,拓展国际合作方式与渠道,通过政府、国际组织、学术团体、行业协会等推进中医药国际化进程。

4.医疗机构

开办中医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中医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和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并按照《中医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从事中医医疗活动。

5.从业人员以及执业规范

从业人员的规范包括考试和注册、执业规则、考核和培训等方面,我国目前的中医师准入基本上能够贯彻《执业医师法》考试和注册的要求。[16]执业规范应该包括诊疗、继续教育、保护患者、完成病历、紧急救治、知情同意、突发事件的灾害防治等方面。

6.中药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

由于中药成份的复杂多样性,因此,应该在中药的生产、经营、管理的法律规范上弥补质量控制的不足,充分体现“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的基本原则。可规定,申请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注册,一般不需要进行临床研究。需要进行临床研究的,化学药品可仅进行生物等效性试验;需要用工艺和标准控制药品质量的中成药和生物制品,应当进行临床试验。对一些可能导致品种质量差异的注册申请,应该规定进行临床研究从而保证申请注册的品种上市后的安全和有效。于中药的特殊的用药历史,以及其活性成份的复杂性,有时仅改变一些工艺条件又不足以改变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特征,故需规定,改变剂型或生产工艺时,如果生产工艺无质的改变,可减免药理、毒理和临床的申报资料。

7.教育与科研创新制度

按照我国中医药发展的具体情况,其教育体系可以大致分为三种模式:大学教育模式、继续教育模式、传统师传模式。前两种需要政府加大投入,而后一种有的专家认为已经过时或者不可信,实际上,我国中医药教育事业发展不平衡,这不仅体现在中医药教育投入资金的流向上,更反映在中医药人才培养上,我国中医药人才分布不均,水平层次不一,在农村很多地方主要是传统师传模式,即“乡村中医师”、“民间中医师”,所以政府加大对中医药的投入不是一句空话,而是要在这些方面下大工夫,例如立法中可以将“地方政府通过对乡村中医师、民间中医师进行培训,承认其执业资格,保护其执业行为,并创建相应的执业环境。”

关于科研创新制度,需要建立中医药创新发展平台,如立法可以规定,“国家建立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及其运行机制,通过重点研究室(实验室)、临床研究中心和产业化基地建设,以及中医药基础数据库和国际化信息库的建设,促进适应中医药现代化和国际化发展需求的创新体系的建立,提高科技支撑能力。”8.保障制度

国家可以运用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来促进我国中医药的发展,在地方政府要严格把关,防止将中医药事业经费挪作他用。立法可以规定“国家运用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中医药事业经费挪作他用。”

9.奖励制度

我国中医药奖励制度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进行阐述:(1)奖励范围:学科领域新规律、新事实、新概念的研究成果;中医药的基础理论实质和客观规律研究成果;中医证候、诊法、治疗、针灸、经络、中药防治疾病的机制和原理研究成果;医史文献研究成果;软科学研究成果;标准、信息研究成果。(2)申请途径:其途径可以分为申报和推荐两种。申报是指由个人、集体申报。在推荐中应注意推荐人的范围,例如可以规定由以下单位和专家推荐:①、省级中医药学会及中华中医药学会各专科分会;②、中医药学会;③、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④、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有关部委局及直属单位;⑤、中国针灸学会、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等学会。(3)评审:评审工作实行初审、终审的二审终审制。初审实行差额推荐,终审对初审推荐授予一等奖的项目进行答辨,并实行差额评定奖励项目。申报奖励的项目按创新性、科学性、实践性、他人引用程度等四个条件进行综合评定。(4)公众监督与争议处理:公示制度,对公布的获奖项目如有发现其有作弊行为的,应该规定其应该追究的法律责任。(5)奖金:可以成立国家中医药奖励基金会,采用基金的方式专门管理和发放中医药奖励资金。

10.法律责任

本法的法律责任对象的主要包括:中医药管理的部门的工作人员、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教育机构、非法行医的个人。可以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三)行业自治体系的建立——中医药行业协会的引入

根据国际惯例一个具有相同高等教育经历、高超专业技能,执业道德要求较高的专业群体应当实行行业自治,因为行业自治能降低政府管制成本,加强群体自律,更好地为公众服务。而要达到上述目的行业协会必须具有充分的合法性(强制和唯一)和惩戒性,并能在这一基础上做好服务协调、自律和发展工作。[17]

目前我国法律在中医药行业协会的定位问题上没有规定中医师强制加入职业组织的规定,这一点将加大社会的管理成本,也对保护外资医疗机构的中医师权益不利,尤其难以做到从道德上管理医师,因此《中医药法》首先在这一点上有所作为,应当明确中医师加入中医药行业协会的强制性,有了充分的法律基础,则中医药行业协会组织自律、协调、服务、发展的功能就会更好地体现。同时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中医药的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也有待解决,运用行业自治组织,学习西方国家的一些成熟经验可以有效的解决这些问题。

参考文献:

[1]文章来源:/zgrdw/common/zw.jsp?label=WXZLK&id=350965,《国外传统医药立法的特点分析》,中国人大网。

[2]孙广仁:《中医基础理论》,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2年8月第1版,10—24页。

[3]高学敏:《中药学》,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2年9月第1版,第1页。

[4]刘长秋,《浅论生命法的特点及我国生命立法的问题与对策》,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上海,200020。

[5]张文显:《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11月第2版,第98—100页。

[6]乔克裕:《法理学教程》,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261页。

[7]文章来源:/zgrdw/common/zw.jsp?label=WXZLK&id=350965,《国外传统医药立法的特点分析》,中国人大网。

[8]文章来源:《中医药立法在澳大利亚》,中国中医药报,,2006年3月15日。

[9]靳士英:《中医中药在新加坡》,《现代医院杂志》,2002年6月第2卷第3期。

[10]李致重:《中医复兴论》,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第9页。

[11]李致重:《中医形上识》,香港奔马出版社,第190页。

[12]文章来源:/news/2005425154513.htm,《中国民族医药简介》,CMAM信息中心,

[13]《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

[14]文章来源:/zgrdw/common/zw.jsp?label=WXZLK&id=350965,《国外传统医药立法的特点分析》,中国人大网。

医药论文篇(6)

中医药博士都研究什么?研究中药有效成分?还是专门研究中医经典?还是立足于临床以后成为名中医?昨日上午,第二届全国中医药博士生优秀论文颁奖大会上,百余位来自全国的中医药专家、学者和博士生聚集在浙江中医药大学,展示自己的科学研究成果,PK结果,专家组评出80多篇优秀论文获得全国优秀。

中医药的博士生研究成果频出,比如,中药有效成分的分析、中医经典方的现代解读,针灸手法在镇痛中的应用等,传承了中医药,更用现代方法引领中医药的发展。浙江中医药大学副校长方剑乔说,中医博士以后不光是要成为名中医,还会成为中医现代化研究的中坚力量。

据了解,浙江中医药大学现有一级学科中医学和中药学博士点,二级学科也有15个博士点,每年招收50多名博士研究生,他们成为中医院临床骨干、中药研究院和高校的科研人员。

本报记者 王蕊

本报通讯员 金聪伟

医药论文篇(7)

药品是人民生活的必需品之一,建国以来,我国经过了50多年的建设,在医药行业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生产国。但是,数十年来,我国医药工业生产的药品,基本都属仿制国外医药研究成果的品种。对外开放以后,我国已与美国达成知识产权协议,并重返世贸组织,医药工业已不能依赖仿制。因此,创制新药便成为中国医药工业必由之路。众所周知,创制新药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学科,多专业的科技人员参与,以及较先进的设备及足够的投入。此中,信息是不可忽略的重要条件之一。本文仅对如何利用专利信息,开发和创制新药谈自己的认识。

1医药专利文献信息是创制新药的源泉

专利是国家专利管理机关依法授予专利申请人独占实施其发明创造的权力,专利文献则是为申请专利权而撰写的专利说明书。专利文献记载了人类90%以上的科技发明成果。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统计报道,世界上每年的科技发明成果中有90%~95%在专利文献中都可以查到,而专利文献中报道的科学发明创造,约有70%的内容是其它文献上不予刊登的[1]。目前全世界已公开和批准的专利申请超过3000万件,其中2300多万件专利已超过法定保护期限,或因种种原因提前失效,可供读者无偿使用,已成为全人类的公共知识财富。由于专利的地域性,对没有到中国来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虽来申请但我国没有批准授权的专利以及授权后不按期交维持费的专利,我国均不予以保护,即在我国可以无偿使用。可以说,专利文献信息是医药企业创制新药的重要来源,不注重查阅专利文献,就可能失去获得这些信息的契机。

2专利文献具有其他科技文献无法比拟的优点

2.1内容详尽专利说明书对发明技术所属的领域、背景、目的、实质、图解、最佳实施方案以及大批量生产的实施条件等均公开,使得专业人员能看懂,并据此实施该项发明。

2.2内容新颖,数量齐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均于受理专利申请后18个月时[2],先公开出版专利申请说明书,并建立专利文献数据库和专利文献工具书,便于读者查阅。

2.3文种多,便于阅读国外专利,尤其是经济发达、技术先进的国家专利,大多是一项基本专利同时又有若干项相同专利,即同一项专利可在其优先权期间,到其他国家申请专利权,并采用该国官方语言,这样阅读者可根据自己所精通的语言选择相关的专利说明书。

2.4专利文献是法律文件每份专利文件都是法律文件,它决定了一项发明创造受到法律保护的技术范围、时限及地域等。通过专利中的法律信息可以了解专利保护的客体及其权利范围;一项发明创造是否获得专利权;保护的地域效力;优先权及其范围;专利权是否仍然有效;获得许可证情况;一件专利的专利权人;一件专利的时间效力以及其他相关法律信息等内容。这些信息对于技术开发、专利许可证贸易以及技术引进起着重要的作用。

3专利信息在创制新药中的作用

3.1利用专利信息进行技术研究和开发专利文献是世界上反映药物科技发明成果发展水平最迅速、最系统、最全面的信息资源。企业在技术创新立项之前进行专利检索,了解和掌握这些专利文献,可有效利用各国制药的先进工艺技术,对自己药物研究的技术创新提供明确方向,避免立项研究处于低起点和低水平;避免研发项目的技术内容与他人专利相碰撞,造成侵权;避免重复研究开发,节约人力、物力和财力;通过研究他人专利,可迅速借鉴相关技术,汲取精华,去其糟泊,丰富和完善技术创新的内容。在研究开发工作的各个环节中注意运用专利文献,不仅能提高研究开发的起点,而且能节约40%的科研开发经费和60%的研究开发时间。欧洲专利局的一项研究结果表明,欧洲的十几个专利条约成员国中,由于在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中利用了专利文献,避免了重复研究,每年可节约研究开发经费300亿马克[3]。

3.2以他人专利技术为起点,改进工艺设计技术,衍生出新药目前,国际上新药创制大致有三大类型:第一类是创制新颖的化学结构类型,即突破性新药的研究开发。这一类型创新药的成功对人类社会的贡献是巨大的,而且每一种突破性新药的出现都能使化学药物前进一大步。但是,开发研制这类新药需要花很多的钱。据国外估计,开发出一个新药平均花费1.5亿美元。研究过程往往遇到不少曲折和失败,需要很长的研究时间,一般耗时约10年以上。而且在研究过程中还要承担失败的风险。但是一旦成功,有些药物的年销售值可达10亿美元。第二类是延伸性新药的研究开发。即针对已知药物的缺陷或不足,对其进行结构改造。通过化学修饰,创造出专属性更强、疗效更好、安全性更大,理化性质得到改善、给药方便、稳定性高,或者生物利用度更高乃至具有定位释放性质的衍生物、类似物或药物前体。如我国在青蒿素之后又相继合成了青蒿素琥酯、蒿甲醚、二氢青蒿素等衍生物,这些衍生物就属于此类药物。第三类是创制“me-too”新药(模仿性新药)。即在不侵犯别人专利权的情况下,对新出现的、非常成功的突破性新药进行较大的分子改造,寻找作用机制相同或相似,并在治疗上具有某些优点的新化学实体。医药产业是一个高投入、高技术、高风险、高效益的技术密集型产业。依据我国医药企业目前的经济实力和技术水准,在今后一定时期内,模仿性创新药(me-too)仍是多数医药企业进行药品研究开发的重要途径。模仿创新要以市场为导向,充分运用专利的公开制度,以率先者的创新思路和行为为榜样,以其开创的产品为示范,吸取其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通过消化吸收掌握率先者的核心技术,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完善,开发出富有竞争力的新产品。例如日本生产的小柴胡冲剂,就是用的我国老祖宗的处方和我国出产的中药材,而其在国际市场的销售额超过我国所有中成药的出口总额;1976年上市的H2受体拮抗剂西米替丁以及后续的模仿创新品种雷尼替丁,1993年在全球销售额达40亿美元。1981年上市的ACE抑制剂卡托普利1993年销售额10亿美元以上[4]。

3.3利用超过专利保护期或失效专利开发新药药物科技工作者在系统调研自己所从事研究领域的药物专利文献基础上,应着重学习、消化和吸收无效、失效和即将失效的具体药物专利技术资料,了解其中最新工艺技术与设计方法,在借鉴反映当今最新科学技术水平的研究成果基础上,开拓自己的研究思路,寻找适合自己的研究项目,充分发挥个人聪明才智,并在该项研究国内外现有最高起点上,改进他人设计方案中工艺技术的缺陷,至少可形成改进发明或组合发明的专利,甚至可形成开拓性的发明,在申请专利后继续对自己已有专利进行后续改进,再申请专利可延长相关产品独占性保护期。例如,第2次世界大战后,日本的工业技术水平总体落后于美国30年,20世纪从50年代起,日本开始大量引进先进的专利技术,并且在引专利技术时,其各行各业的科技人员其中包括药物研制人员通过对大量无效、失效和即将失效的专利技术潜心钻研、对比分析后,发挥个人才能,更新改进设计方案,又从他人基本专利中衍生出具有日本特色的专利,技术水平虽不太高,但产品的经济效益却十分可观。这种向他人学习后在模仿基础上进行的创新,使日本经济高速发展,用了不到30年的时间就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经济强国和专利大国。几十年来,日本平均每年有3~6个新药在世界上市,其数量和美国相当或次于美国。

3.4保护知识产权在新药研究开发中充分利用专利文献信息,并想方设法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已成为国外制药企业研究的主要课题,并有专人负责。例如,美国制药企业内有专司此事的律师与经济师,日本武田药品工业株式会社的创药研究部设有ROR研究部。因此,我国也应强化这方面的研究。由于我国的专利工作起步较晚,不论制药企业的管理人员还是从事新药研究开发的科研人员,对专利的整体认识和技术把握都有待于提高和改善。制药工业部门,由于长期受仿制研究思路的束缚,创新意识不强,这既不符合我国新药研究开发的现有基础和水平,也将阻碍创新药物研究的振兴和发展。对科研人员而言,其专利意识不应体现在对条文的理解,而且要落实在整个研究开发过程中。要重视对某些基础性研究尤其是应用基础研究成果的专利保护。基础性研究是高技术产业的先导,是技术创新的源泉,某些应用基础研究成果应用于新药研究开发往往分布于不同系统和部门,对研究成果的认定标准各不相同。一些具有应用开发前景的应用基础研究成果仍然仅作为学术。例如一些我国特有的药用植物资源的研究结果,放弃了知识产权保护,反而被他人利用或被他人抢先开发,实际上是国有资产的流失。我国军事医学科学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研制的抗疟新药本芴醇申请了品种和工艺专利,并与瑞士汽巴-嘉基公司使合作向68个国家和地区申请了专利,几乎包括了承认药物复方专利的所有国家和地区,成为迄今我国申请国外专利最多的发明,其产品将99%外销,经济效益是可想而知的了。另外,上海杏灵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自主创新研究院制的银杏颗粒、斯泰隆银杏片、银杏酮酯等中药产品,先后拥有了中、美、英、澳等国的发明专利,享有独有知识产权,为我国中药的治疗药物进入发达国家主流市场打开了大门,为我国中药产业开拓国际市场,运用国际知识产权法则维护民族尊严和国家利益,提供了成功的范例[5]。相反,前几年作为我国创新的新药青蒿素,却由于种种原因未申请专利,该药的开发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市场丧失。因此,掌握专利文献信息,对创制新药及保护知识产权,都有重大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孙红卫.专利文献和科技创新[J].现代情报,2005,4:216.

[2]千树松.专利与专利转让[M].北京:对外贸易教育出版社,1994:113.

医药论文篇(8)

近代以前,传统文化是中医药学生存和发展的土壤,中医药学是科学与文化的有机结合体。近代以来,随着西学的兴盛,传统文化因遭到摒弃而衰落,人们的价值取向与行为模式都发生了转变。在这种文化环境下,中医药学既因其文化特性使本身的科学性受到质疑,导致人们对其认同度降低,又因与传统文化的剥离,而遭遇现代化发展的困境。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医药文化研究发展历程与中医药事业发展实践表明:中医药学的健康发展离不开中医药文化研究的开展与进步,中医药文化研究在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与作用。因此,必须大力开展中医药文化研究,复兴和弘扬中医药文化,真正实现中医药事业的全面复兴与进步。

1.“中医药文化”概念的提出及其内涵

“中医药文化”概念的提出是时代的必然要求。中医药是在中国古代文化土壤中诞生的一朵人类文明的奇葩,与传统文化是紧密合一的。但近代以来,随着西学东渐,加之中国知识界科学救国的急切心理,反传统文化思潮在上个世纪初风起云涌,影响了中国文化的正常继承和发展,使得中国传统文化出现了某种程度的断层。在这种情况下继承和发展中医药,就要求中医药加强自己的文化建设,必须构建和培育继承与创新的土壤,“中医药文化”作为特殊概念应运而生。

“中医药文化”的提出已经有几十年的时间,但对其内涵学界多有歧义。2005年8月在安徽黄山召开的全国第八届中医药文化研讨会,对“中医药文化”的含义进行了初步阐释:中医药文化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体现中医药本质与特色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总和。会议还确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医药文化分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即以中国哲学、文学、史学为基础,以中医典籍、中医名家、中医文物、中医史迹为对象,研究中医理论与临证发展规律、中医名家学术思想、中医道德观念、价值取向、行为规范及名家风范,为中华民族文化复兴,为区域中医药文化发掘,为中医药院校、医院、企业文化建设,为中医药文化的国际交流、传播服务,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1]。这是国内学界首次确定中医药文化研究的核心与范围,对进一步开展中医药文化研究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当然,对于“中医药文化”的定义学界还应进一步开展深入和细致的探讨,形成较为明确的研究领域。尤其要具有构建学科的意识,既要有学科概论性质的综合性研究,又要进一步划分研究领域,形成系列分支学科,并进行相应课程的建设。

2.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医药文化研究历史阶段的回顾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医药事业发展相关的文化环境的变更大致可以划分为两大阶段:

第一个阶段,新中国成立至上个世纪80年代初,中医药文化研究的低潮时期。20世纪的中国始终存在一种反传统文化的思潮,阴阳五行学说遭到学术界的否定,对中医药产生了深刻而巨大的负面影响,西学强势文化的入侵和反传统文化思潮给中医药造成了严重后果,新中国成立初卫生部的个别领导在对待中医药上存在对待西方文化霸权主义同样的心态,认为只有来自于西方文化的西医是科学的、进步的,而根植于本民族传统文化的中医药学是不科学的、落后的,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抬西抑中、以西代中,阻碍了中医药事业的发展。针对甚嚣尘上的民族虚无主义思想,早在1940年1月,毛泽东就在《新民主主义论》一书中曾指出:“中国文化应有自己的形式,这就是民族形式。”又说:“科学的、民族的、大众的文化……就是中华民族的新文化。”新中国成立后,针对歧视中医药的现象,毛泽东发出了“团结新老中西各部分医药卫生人员,组成我国巩固的医药卫生统一战线”的号召,并把“团结中西医”作为我国卫生工作的四大方针之一。在毛泽东的保护和支持下,中医药学术发展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良好环境。中医药学术被提升到与其他学科同等的地位,在政府的倡导下,各地中医中、高等学校相继成立,中医药教育一改两千年来的师徒相授模式。但是,对传统文化的态度不转变,则很难真正正确认识和传承、发展中医药。当时学术界对传统文化的态度是“批判地接收”,而实际情况是批判容易,接收难。而且在“新文化”运动熏陶下成长起来的一代人,对传统文化具有一种怀疑心理,阴阳五行理论也得不到认同。在“中医不科学论”思想的指导下,中医药发展走向了以西医改造中医的歧途,以现代自然科学理论为准则,采用现代科学技术与研究方法解释、整理、提高传统中医药就构成了当时中医药发展的主流方向,这种研究为中西医结合和中医药现代化开辟了道路,并取得了一定成就,但由于没有正确认识到中医学是中国古代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的结合体,孤立地将中医药定位于科学技术,把西医的一套科研方法强加在中医药的科研头上,用西医理论取代中医理论,用西医的“辨病施治”取代中医的“辨证施治”,进而取消中医药学的灵魂,取消中医药学的文化底蕴,其结果是偏离了中医药发展的轨道,在发展中医药的同时扭曲了中医药。受此影响,当时顺应时代的全国统编教材就有许多不足之处,使中医药教育出现偏差。1962年7月16日,北京中医学院“五老”给卫生部党组上书大力提倡传统中医理论、中医经典著作的学习,呼吁大大增加中医课程的学习。正当中医药教育界总结中医药院校初期教学经验,讨论修改中医药教学计划,使中医药教育更侧重于传统中医药理论的教学时,“文化大革命”的兴起,使传统中医药理论与传统文化再次陷入被批判的境地,对中医药事业造成了深远的负面影响。

第二阶段,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中医药文化研究兴起。基于民族复兴的美好愿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时代的主旋律,中医药的文化特性逐步明确,中医药逐步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辟了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篇章。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化成为党在新时期的基本文化政策。以1984年召开的新中国成立后首次“中国近代文化史学术研讨会”和全国首届“东西方文化比较研究讨论会”为标志,在全国范围内蓬勃兴起了反思和重新评价中国传统文化的系列研究。1991年10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在北京召开国际传统医药大会,江泽民同志题词:“弘扬传统文化,振兴中医中药事业。”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一场中医药文化研究热在中医药学术界酝酿,并取得了系列成果:专题学术著作相继出版;相关学术会议如中医理论与中国哲学及文化国际会议(1990)、中医文化研讨会(1991)、全国首届医学与人类文化学术讨论会暨首届中美医学文化恳谈会(1994)、95’中国医学文化学术研讨会(1995)、国际佛教医学暨港台中医文化学术研讨会(1996)等陆续召开;《医古文知识》(1993)、《上海中医药大学学报》(1996)、《上海中医药杂志》(1997)、《中国中医基础医学杂志》(1997)、《南京中医药大学学报(社科版)》(2000)等中医学术期刊相应开设中医文化专栏。通过这种研究,中医药学单纯科技定位的局限性日益暴露出来,人们逐渐意识到要用文化定位丰富和补充其科技定位。对中医药文化品性认识的提高为中医药学现代化提供了新思路:一是明确区分中医药学的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是健康开展中医药科研工作的认识前提。中医药是具有科学精神的,中医药现代化首先是中医药科学文化的现代化,但其蕴含的科学精神容易被其人文方法遮蔽,在中医药研究中,混淆科学文化和人文文化的界限,误以科学手段和方法研究本属于人文文化的原理,只能导致混乱和人、财、物的浪费,如不加以注意,甚至可能导致伪科学泛滥。二是中医药现代化不仅是中医药科学文化的现代化,还应该是中医药人文文化的现代化。中医药不仅是科学,用现代科学研究中医药是发展中医药的重要途径,但并不是唯一途径。中医药是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的结合体,对中医药基础的现代研究必须将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方法相结合。中医药学的研究对象是人,人除了具有自然属性外,还具有社会文化属性,目前西方单纯生物医学模式的弊端日益暴露,现代医学模式已经转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主张从更广阔的社会心理文化背景认识人体健康和疾病,这正与中医药学的人文精神相吻合。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医药文化研究历程,应该说取得了较大成效。但是,中医药文化研究有过于拘泥于古代文化传统的倾向,中医药文化研究的宗旨是立今鉴古,不但要具有历史意识,而且要具有现代视角和当下意识,不但要总结传统文化的精髓,而且要吸纳现代一切先进文明成果。目前正处于经济全球化和文化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医药文化不能独立于文化全球化之外。面对强势的西方文化,中医药文化研究绝不能故步自封、过于保守。要科学分析文化全球化形势,树立中医药文化的自信,展现中医药文化的独特魅力,使中医药文化成为文化全球化的组成部分。这就要求中医药文化研究者具备保持中医药文化特质的能力,具备吸纳先进文化发展中医药文化的能力,具备与西方异质文化对话与融合的眼界和能力,从而保持中医药文化健康发展。尤其在对外交流上,由于中医药学独特的文化形式不具有科学文化的超越性和普适性,很难被其他国家和民族理解和接受,导致中医药学至今还得不到国际的普遍认同。至今,能从根本上承认和接受中医药的人群还主要集中在东亚、东南亚等深受中国传统文化熏陶的地区。而在欧美地区,中医药则很难进入正规医疗体系或通过他们所谓的认证,这就对广大中医药文化研究者提出了新任务和要求。

3.中医药文化研究是继承和发展中医药的基础工程

中医药文化研究是中医药学研究的前提,否则中医药发展就会出现方向性错误。中医药学是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只有深化中医药文化研究,才能真正理解中医药理论的发生发展,才能真正丰富和完善中医药理论体系。比如,不了解阴阳概念,就不能真正理解中医药理论的起源。再如,中医药理论与易学、道学有很密切的关系。中医药典籍中存在大量以《周易》中的词汇命名药物、方剂、医籍的现象,甚至以易象、易理阐发、说明医理等。潘雨延先生说:“究夫《内经》作者的哲学思想,全部发挥老子的思想……”[2]刘力红先生也说:“我们知道中医的确有很浓厚的道学思想……因此在《内经》里,我们既可以看到许多易学的东西,又可以看到许多道家的东西。”[3]不深入了解易学、道学,就难以理解中医药理论的内涵和精髓。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学术界在整理传统文化、传统中医药方面做了大量拨乱反正的工作。但是由于对传统文化的错误态度和以西方知识体系为主体的现代普通教育的推行,使国人的知识结构、价值体系与行为模式大大改变,并未能从根本上恢复传统文化、传统中医药的本来面目,严重影响了中医药的生存和发展。表现在中医药教育上,习惯于数、理、化现代科学思维模式的中医药大学生难以理解中医药理论而树立牢固的专业思想。

基于天人合一的思想,立足于比类取像的思维方式,以阴阳、五行、气等主要概念构建起来的中医理论体系,经过几千年的历史验证,面对当前唯科学主义的困境,具有独特的理论价值和意义。面对这样一份宝贵的遗产,只有在深化中医药文化研究的基础上,明确其理论精髓和文化内涵,才能使其得到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从而避免走上中医西化,甚至以西代中的歧途。

4.中医药院校应营造浓厚的中医药文化氛围

中医药院校作为培养中医药人才的专门教育机构,承担着弘扬光大中医药文化的历史重任。不同类别的学校应积极营造独具特质的校园文化,积极培育在校大学生的人文素质和修养,作为中医药院校来说就应当积极营造中医药文化氛围,使学生切身感受到中医药深厚的文化底蕴,形成自身独特的文化特质,以利于他们更深入地理解和接受中医药精髓,形成中医药内在文化的创新能力。

4.1校园环境建设必须融入中医药文化的内涵。好的中医药院校校园环境应使人处处感受到浓厚的中医药文化氛围。如建筑风格、校园景点布置、校风、校歌、校园网等,甚至建筑物和校园道路的命名都可以融入中医药文化的内涵,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建设中医药文化博物馆。

4.2教学中必须加强中医药文化教育。要加大中医经典理论的学习,有条件的学校应开设中医药文化课程。注重中医药的文化品性,使学生不但学习中医的“技”,更要形成中医药独特的思维方式,养成中医药从业者独特的文化品性。尤其要重视教材建设,“现在当我们回顾历史,会发现“文革”之后,中医教材建设没有能积极地保持和发扬中医的理论体系,在继承和发扬祖国医学方面是不理想的,不是发展了而是萎缩了”[4]。

医药论文篇(9)

为了弥补上述评价方法的不足,很多学者应用数据包络分析方法对企业综合绩效进行分析。数据包络分析方法(DataEnvelopmentAnalysis,简称DEA)由Charnes,CooperandRhodes于1978年提出的一种新的研究方法,该方法可以用来研究具有相同类型的部门间的相对有效性。DEA方法在评价绩效方面具有很大的优势:第一,模型中投入、产出指标的权重根据模型自动优化产生,而非事前设定,从而使权重较为客观;第二,可以对多投入、多产出指标评价单元进行分析;第三,可以进一步了解被评价单元的资源使用情况,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一定的参考。目前,有很多学者运用DEA方法对企业绩效做综合评价,如王建华和闻燕(2006)选取上海中外联合实验室为研究对象,采用DEA方法对中外联合实验室的绩效评价进行了实证研究;赵秀娟和汪寿阳(2007)应用DEA评价方法分析了78支基金两年的相对业绩,并发现多数基金处于无效的状态,最后提出改进基金业绩的建议;谢磊和袁艺(2007)应用DEA方法,同时采用C2R模型和C2GS2模型对制药上市公司的营销绩效进行分析,从而得出我国制药企业间营销绩效的差距,并探讨了形成这一差距的原因;戚湧等(2008)综合应用基于DEA方法的C2R模型和C2GS2模型,建立高效科研绩效的评价体系,并对高校科研绩效进行了实证研究;丁小东等(2011)将DEA方法应用于交通运输业绩效评价的研究中;孙斌和赵斐(2011)将超效率DEA模型运用于区域生态化创新绩效的评价体系中,并选取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作为创新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江苏13个城市的生态创新绩效进行了实证研究;王赫一和张屹山(2012)采用两阶段DEA方法,并通过引入“虚拟中间要素”,实证研究了我国上市银行的运营绩效,发现国有商业银行的运营绩效要优于股份制银行。

(二)DEA方法的不足

采用一般DEA方法研究绩效会存在一些不足,具体如下:(1)模型选取不合适,即采用一般的C2R模型只能将决策单元分为有效和无效两类,而无法同时对多个DEA有效的决策单元进行比较和排序。(2)输入输出指标选取不合适,即一般选择主营业务成本、收入和利润等财务指标的绝对值作为输入和输出变量,而这些指标可能为负值,但DEA分析中却要求输入和输出指标均非负。为了满足指标非负的要求,有些研究在选取样本时将指标为负数的样本删除,这就不能对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和排序,因而使这些研究存在很大的局限性。(3)决策单元选取不合适,即DEA评价方法要求所选择的决策单元具有同质性或相似性,而不同行业的企业之间并不满足这样的要求,因而不适合采用DEA方法来对绩效进行综合比较与排序。基于此,本文采用超效率DEA方法研究我国证券市场20家上市医药公司2010年的财务绩效水平,并进行评价。选取超效率DEA方法和这些样本,可以有效地避免上述不足,使文章的研究结果更加合理。

二、企业财务绩效综合评价模型构建

(一)评价方法构建

本文采用超效率DEA模型研究企业的综合财务绩效。模型计算步骤为:首先采用以产出为导向的超效率DEA模型,来测算企业财务绩效的总体效率;然后,根据超效率C2R模型的计算结果对决策单元的综合效率值进行排序;最后,根据模型计算结果分析企业财务绩效改进途径和改进幅度。超效率DEA模型比一般DEA模型的优点,就是能够对有效决策单元进一步排序,其基本思想为:在评价决策单元时,将该决策单元的投入和产出用其它所有决策单元的投入和产出的线性组合来表示,而把被评价的决策单元排除在外。

(二)指标选取

在实践中,以沃尔评分法为基础的财务综合绩效评价方法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总体来看,其优点在于选择了较全面的评价指标,然后通过对各指标打分并加权求和,最终得出企业财务绩效的综合评价值。这种方法一般包括三个方面指标:偿债能力分析,主要评价指标有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资产营运能力分析,主要评价指标有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固定资产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盈利能力分析,主要评价指标有总资产报酬率、净资产报酬率、销售净利率。然而,该方法最大的不足就是:各指标的权重是人为设定的,导致得出的综合评价值主观性很强。针对沃尔评分法的不足,本文采取以下处理:由于企业偿债能力与资产营运能力是企业盈利能力的基础,本文选择偿债能力与资产营运能力指标为输入变量,选取盈利能力指标为输出变量。另外,DEA评价方法要求输入指标和输出指标具有非负性,故选择盈利能力指标时,本文选择收入成本比和收入费用比这两个指标作为输出变量,以此来间接反映企业的盈利能力。

三、上市医药公司财务绩效综合评价

本文选取上海证券交易所20家上市医药公司为研究样本(其中包括5家亏损企业),并将这些公司作为决策单元,来分析比较各公司在2010年度的财务综合绩效。其中,所有数据来源于国泰安金融数据库。

(一)模型估计

描述了超效率DEA模型测算的20家上市医药公司2010年度的财务综合绩效水平值以及排名。分析工具为Excel—Solver软件。

(二)结果分析

结合超效率DEA方法的理论,综合效率值反映对企业财务绩效的综合评价值,综合效率值越高,表明企业综合财务绩效越好。从总体上看,20家上市医药公司中,只有七家企业的综合财务绩效达到了DEA有效,分别是哈药集团、亚宝药业、山东鲁抗、上海医药、康美、昆明制药和广州药业。这说明,我国只有35%的上市医药公司的综合财务绩效达到有效的DEA水平,而大部分还具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其中,综合财务绩效排在前三名的医药公司分别是哈药集团、亚宝药业和山东鲁抗;DEA无效的最后三家医药公司分别是天津天士力、江苏联环和马应龙药业。需要说明的是,超效率DEA模型能够很好的对所有企业进行排序,而一般DEA模型则无法对七家达到DEA有效的医药公司的综合财务绩效进一步排序,后者测算的综合效率值均为1。另外,结果还显示了这些上市医药公司综合财务绩效的改进途径。根据输入和输出指标相对应的松弛变量,可以得到各投入输出变量的改进值。例如,哈药集团的综合效率值达到最高,为2.50,但仍可以使速动比率降低来提高收入成本比和收入费用比,从而进一步提高该公司的财务绩效;山东鲁抗也可以通过降低速动比率(0.02)和存货周转率(0.98),使收入成本比提高。在20家上市医药公司中,马应龙药业的综合效率值最低,为0.44。根据松弛变量的值,可以通过降低速动比率(0.43)、存货周转率(5.51)、流动资产周转率(0.06)、固定资产周转率(2.56)和总资产周转率(0.29),来使收入费用比提高,从而改善企业的财务绩效。

医药论文篇(10)

存在的问题

临床研究基础薄弱,名词、术语缺乏规范从现有的文献分析可以看出,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藏医药的名词、术语、诊断等缺乏规范,导致沟通、交流的困难和研究结果的公信度较低。研究层次和水平偏低藏医药的疗效显著,凝结着藏族人民的智慧,对藏族人民的健康和繁衍昌盛发挥了重要作用。如藏药浴疗法、尿诊法、高原藏药等在心脑血管疾病、消化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风湿病、皮肤病等方面作用显著,深受群众欢迎。但由于藏医药形成的文化背景、区域环境等的复杂性,藏医药临床研究基础薄弱,藏医药临床研究论文很大一部分属于个案报道或未进行随机对照研究[3-4];部分设随机对照的文献没有记载具体的随机方法和组间基线的情况,即使个别有记载也过于简单,甚至将随机、半随机和随意混淆。多数没有纳入标准和排除标准,甚至部分没有诊断标准和疗效评定标准。疗程不规范、缺乏统一性、样本含量小、可控因素差、缺乏正确的统计学方法等问题的存在,常干扰藏医药临床研究的可靠结论,影响进行系统评价和提供最佳证据,阻碍了藏医药临床医学治疗性研究水平的提高。临床特色技术缺乏规范藏医特色医疗技术作为藏医临床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历来受到藏族人民群众乃至一些特殊人群的欢迎,确实解决了一些难治性疾病,为患者减轻了痛苦、延长了生命、提高了生存质量,解决了现代医学难以解决或无法解决的问题,显示了其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应用前景。如火灸、油脂擦涂、放血、金针、药浴、敷缚、藏医熨敷、药蒸等疗法,这些藏医特色核心技术为藏医院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但其中不少技术由于缺乏规范的操作规程,其推广应用存在困难,极大地限制了藏医药走出藏区,服务海内外。现行的临床指导原则有悖藏医药理论特性目前,藏药尚无基于藏医药理论制定的藏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只能参考现行《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来制定藏药成方临床试验方案,而这种做法在藏药研究实践中造成了诸多矛盾。①藏医在长期的医药实践过程中已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医药理论体系,在药物认识和用药习惯上与中医药存在很大的差异;②藏药的药性理论及功效主治与中药有许多不同之处,特别是一些药物的独特效用与中医药认识完全不同;③按照《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设计的研究方案和套用《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评价藏药临床疗效严重违背了藏医理论体系,也无法完全用所得的试验数据验证藏药临床的治疗作用。没有藏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藏药的发展只能削足适履,得不到应有的发展。

上一篇: 污水处理工工作经验 下一篇: 园长培训个人研修总结
相关精选
相关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