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工作要点汇总十篇

时间:2023-02-15 04:42:00

执法工作要点

执法工作要点篇(1)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以全面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为核心,紧紧围绕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编制原则:

1.依法行政、程序正当。在执法检查中做到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行为规范,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2.突出重点、全面覆盖。坚持属地监管、分级负责,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职业健康、工贸行业等为重点,开展定期和专项检查。县安监局执法计划对象为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受委托执法的乡镇安监站要加强对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的执法检查,做到上下衔接、不留盲区。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通过强化执法检查促进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企业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将相关行业事故指标严格控制在市下达的指标以内。

(二)主要任务: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严厉打击违法违章生产经营行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不断强化“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三、职责分工和检点

(一)执法检查职责分工

县安监局主要依法检查:1、规模较大、专业化程度较高、安全监管任务繁重复杂的中央、省、市驻岳企业;2、非煤矿山;3、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4、烟花爆竹生产和经营企业;5、涉铅、涉毒、涉粉尘等危害较重的职业卫生企业。同时县安监局对各乡镇负责执法检查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企业,按各乡镇检查总数不少于15%的企业进行随机抽查。

各乡镇对本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

(二)执法检查频次

县安监局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每年最少开展1次执法检查和1次有针对性的复查;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每月至少开展1次、批发企业每季度开展1次、经营单位每年至少开展1次的执法检查;对职业健康、综合监管行业企业每年最少开展1次执法检查。

(三)执法检点事项

1.以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第八条规定的十九项为重点检查内容。

2.国发〔2010〕23号文件和皖政〔2010〕89号文件中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情况,以及企业领导现场带班情况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情况。

具体参照《安全生产执法现场检查表》(见附件)。

四、保障措施与要求

执法工作要点篇(2)

1.加强对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达标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紧扣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核心要求,对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四大类30项44个现代化指标任务落实和完成情况的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就节能减排、生态绿化等部分指标达标工作建立任务分解落实机制、动态监测机制和督查倒逼推进机制,通过重点视察、现场办公、驻点检查、专项督办等形式,保障各项指标任务有效落实,全力推进。

2.加强对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重大工作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的关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转型升级工程、城乡一体化工程、生态工程等六大重点工程和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重点项目联合督查、信息互通、协调推进机制,对重点项目审批效率、工作实施、任务进展等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全程跟踪问效,确保各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3.加强对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工作的监督检查。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主线,以促进我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结构、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人民生活及资源环境等指标实现为目标,在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突出节约用地、科技投入、产业振兴等检点,分工负责,查纠结合,注重整改,健全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方法,扎实推进监督检查工作。

二、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关注涉及群众利益问题

4.加强对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各地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是否有效落实,新增宅基地和农村住宅翻(改)建审批是否取消或停止,农宅置换、原宅拆除、土地复垦和一户两(多)宅清理等工作是否按规定执行。督查城乡一体化示范小区工程建设进度,及时足额完成农宅置换商品房建设任务,规范建设程序,提高建设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5.加强对保障性安居住房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任务是否分解落实,项目是否按时开工建设,政府资金是否及时到位,建设项目用地是否优先保障供应,税费政策是否全面落实,建设主体、配套设施、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和强制性标准。督查住房保障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准入、退出机制和保障性住房运行管理机制逐步健全。

6.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加工和进出口环节、餐饮消费环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等9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措施落实情况以及行政执法工作的效果进行监督检查。督查药品(药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打击假冒伪劣行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强化对基本药物的质量监管,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7.加强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八公开一监督”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过程中实行政策依据公开,征收程序及操作方式公开,评估标准及结果公开,被征收人权利和义务公开,公示地点和时限公开,安置房源及选房情况公开,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和征收工作人员及纪律公开,特殊补助补贴公开。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征收和补偿行为,促进“阳光操作”,维护群众利益。

三、深入专项治理,严格执纪执法,健全长效机制

8.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功能,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为重点,链接和整合建立相对集中的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服务平台和共享专栏,逐步实现工程建设领域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互认共享。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制定工作措施,综合运用信用信息,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

9.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中介机构清理整顿工作。严格界定中介机构主体资格,加强资格审查,完善市场准入及退出机制。严格规范中介机构和执业人员从业行为,加强监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

立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平台和诚信档案,推进中介机构信用分类和评级,强化结果运用,建立合理的奖惩机制,进一步调动各市场行为主体的积极性,提升我市中介机构的整体水平和档次。

执法工作要点篇(3)

围绕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突出对全县“五大战略”、“五大建设”的实施和产业转型升级、沿海开发、城乡统筹等重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督查,强化对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督查,认真查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确保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一)开展全县重点项目纪检监察巡查工作。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分别对本级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城市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项目、社会事业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等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实施动态跟踪巡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巡查工作例会、情况反馈、督查整改等制度,加强对项目的前期申报审批、资金管理使用、建设管理、竣工验收等环节监督检查,确保重点项目规范、廉洁、高效实施。

(二)开展制度执行力提升行动。对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出台的招标投标、标后监管、信息公开、风险防控、不良行为、征地拆迁、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等一系列文件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和动态评估,重点查看台账资料、操作流程、公开公示等,进一步规范制度执行落实,确保贯彻执行到位。同时强化责任追究,增强制度威慑力。

(三)加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全程监督管控。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监管,大力推行事前备案、事中监督、事后回访等机制,全程参与征地拆迁,着力构建征地拆迁工作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坚决查处征地拆迁工作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切实保障被征地拆迁权利人的合法利益。

(四)加强对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节约集约用地、水资源保护和水利改革发展、安全生产等政策法律法规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上述政策法律法规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查处并纠正落实过程中的违法违纪等行为,督促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推进资源集约高效使用、水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不断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生态文明建设。

二、集中治理基层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促进依法行政

(一)突出重点领域治理。把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商管理、质量管理、治安管理、劳动监察、城市管理作为重点领域,集中治理基层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监察机关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继续开展行政诉讼败诉和行政复议纠错案件责任追究工作,坚决查处行政执法中、办事不公、失职渎职、等行为。

(二)规范基层行政执法权的运行。督促镇区和部门继续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等工作。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公开、时限承诺、结果查询等制度,积极推行行政处罚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推进行政处罚结果公示、罚缴分离,开展行政执法电子监察,加强社会监督,提高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建立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工作联系点。选取部分镇区和部门,建立一批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工作联系点,加强工作指导,开展专题调研,了解掌握基层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工作试点,努力探索从机制上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

三、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健全长效机制

(一)强化重点工程动态监管。以城建、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重点,加强对项目规划审批、招标投标、质量安全、物资设备采购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重点工程项目规范实施、安全运行、优质高效。进一步完善联合监督机制,会同发展改革、住建、交通、水利、城管、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实行全过程有效监管。

(二)继续加强招标投标等关键环节治理。积极推进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和网上远程评标工作,年内实现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全覆盖。同时向其他招投标领域拓展。加强评标专家库建设与管理,实现资源共享和动态管控。创新招标投标监管方式,加强招标投标全过程监管,坚决整治围标串标、转包和非法分包、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执法工作要点篇(4)

(一)开展对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等部门对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全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推进城市转型,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二)加强对省、市、区生态建设执行情况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致力服务于生态建设,加强对区有关部门落实省、市、区生态建设责任制及政策执行、目标任务完成、法治保障制度建设和措施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能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生态建设阶段性工作任务和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生态环境破坏的,依法追究责任。

2、会同环保等部门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为淮河流域治污核查、全省大气质量考核“三大考”顺利过关提供有力保障。督促区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坚决整治重金属、化学品和危险废物污染问题,抓好饮用水环境安全保障。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监督检查,重点治理未批先建、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等问题。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按时建成、运转正常、发挥作用。加强对环境执法权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环境执法行为,着力解决环境执法过程中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3、会同财政、审计和环保部门,配合市监察局开展对环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得到有效利用。

(三)加强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和省、市、区委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水利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重点水利建设实施情况、水利资金监管使用情况和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水利法律法规和改革发展目标任务的落实。

2、配合水利部门对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着力查找和纠正治淮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田水利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工程、水土保持等建设工程中的问题,重点解决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建设管理、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确保资金安全、工程优质。

3、配合水利等部门严格实行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对各地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主要指标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督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责任。

4、会同财政、审计和水利等市直部门,配合市监察局开展对水利资金配套投入及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加强对节能减排法律法规和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督促各地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节能工作安排部署,落实节能减排执法责任制。会同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及有关部门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对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任务。

(五)加强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配合国土部门抓好《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的贯彻落实,对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结果整改情况及时开展验收,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占用耕地比例超过15%的有关部门实施责任追究。

2、结合年度全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联合国土、公安、城管、规划、住建、财政等部门对全区落实规范和节约用地政策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坚决纠正破坏、浪费土地资源以及弄虚作假和违反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重点查处各类违法占地行为,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问题严重的乡镇(街道)和部门,追究相关乡镇(街道)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3、探索建立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招拍挂监督机制,加强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产资源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制度规定,依法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产资源采矿权审批和出让行为。

(六)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实现安全生产工作关口前置,严格贯彻执行《市中区安全事故和社会稳定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市中室字〔〕5号)及安全生产责任提前追究相关制度规定,按照“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强化“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违法经营行为,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抓好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公室及时对责任事故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问责制,对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查处,严格事故责任追究,确保责任追究落实到位。

(七)加强对管理通胀预期有关工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目标,配合物价等有关部门开展稳定物价保障民生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肃查处恶意炒作、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不法行为,确保价格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八)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审计和财务检查工作的监督检查。会同组织、审计、财政部门,开展“三审一查两覆盖”工作,加强对“三审一查”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指导,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促进工作程序科学规范,工作人员廉洁奉公,确保审计和检查结果客观公正。及时联合进点,宣布工作纪律,公开举报受理电话,设立举报箱,认真受理有关问题线索。

二、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一)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继续抓好前一阶段治理问题整改工作。对新开工建设的工程建设项目相关手续进行规范,重点对新开工和在建的棚户区改造、水利、交通运输、国土资源、铁路、电力等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重点领域建设项目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程项目依法建设,防止发生新的违法违规问题。

(二)加强对招标投标重点环节的治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深入查找和解决招标投标等重点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会同相关部门对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收取管理费出借资质等问题进行专项清理,严厉打击肢解工程、规避公开招标、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强化政府部门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监督,落实业主单位、施工企业、监理机构的质量安全责任,严肃查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坚决纠正违法转包分包工程、超资质等级认可范围承揽工程,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工程结算价款严重超概算以及无证开工、违法建设等问题。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审批、监管职责,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法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行为。

(三)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全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项目共享平台,及时与市级平台进行信息共享。健全信用信息成果共享应用机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的信用信息目录、信用评价办法、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等制度,实现信用信息在不同地区和行业之间互认共享。

执法工作要点篇(5)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做好2013年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中纪发〔2013〕4号)要求,会同发改、财政和审计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突出加强对中央投资项目规范建设、配套资金落实及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前期已经下达的中央投资项目,要督促有关方面在保证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及时发挥效益;对新下达计划的中央投资续建项目要督促尽快开工建设、按计划进度施工,确保扩大内需投资计划顺利完成。

(二)加强对规范和节约用地、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的意见》(宁委发〔2009〕31号),对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土地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为实施监察;配合参与2009年度卫星遥感监测执法监察,严格执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对国土部门移送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党纪政纪责任。二是会同国土资源部门深入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严肃查处土地管理中未报即用、违法审批和违反规定拖欠土地出让收入、越权减免缓缴或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等行为。三是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投资审批、管理有关规定,防止出现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的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对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落实目标责任;对瞒报、谎报淘汰落后产能进展情况或整改不到位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对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是继续会同环境保护等部门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三同时”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项目,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对基层查处阻力较大、整改进度迟缓、整改措施不力的环境污染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和责任追究。二是会同发改等部门按照《市政府关于批转市经委等部门〈市节能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的通知》(宁政发〔2009〕143号)要求,对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和考核;会同环保等部门加大对污染减排检查工作的力度,对不符合产业政策、高能耗、高污染、低产能的企业继续实行关、停、搬迁和改造的监督检查,全面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任务。

(四)加强对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

围绕建设江北副城,以新城建设和重点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探索工程监察工作新方法。一是培育建立重点工程廉政监察专家库,根据工程性质和时间节点的要求不同,从专家库中抽取人员组成监察小组对项目进行检查,重点突出监督检查的实效性。二是继续开展中标履约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项目经理变更、现场监理调整的理由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完备,工程量的确定是否准确、合理。三继续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重点围绕选择中介机构、确定招标方式、设定资格审查条件和招标条件、项目分包等环节开展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四是加大对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力度,督促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认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促进工程优质。五是继续深化重点工程廉政监察档案制度,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督,积极探索重点工程廉政风险防控和诚信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

二、深化专项治理,解决突出问题,完善长效管理

(一)继续排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着力在发现问题和纠正问题上下功夫

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完善政府主导、部门主抓、专项治理工作机构和纪检监察机关主推的机制,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排查工作。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排查出来的各类问题,分析原因,按照“宽严相济、不纵不枉、依法依纪、教育为先”的原则进行处置,既坚持原则、严肃纪律,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

(二)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和惩戒力度,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度

一是在保持投诉举报渠道的畅通的同时,注意从项目稽查、现场巡查、财政监督、项目审计、执法监察和媒体报道等多渠道发现案件线索。二是重点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权钱交易案件、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案件、索贿受贿案件、商业贿赂案件以及严重受害群众利益案件。三是对查实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在依法依纪依规进行处理的同时,还要运用失信惩戒和限制市场准入的措施,加大打击力度。四是加强与检察、公安、审计等执法执纪机关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情况通报、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共同做好办案工作。

(三)加强重点领域和环节的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和市场各方主体的行为。

1、进一步强化对征地拆迁行为的监管。继续开展对房屋拆迁工作的执法检查,加强对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意见》(宁政发〔2009〕108号)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规范权力运行。全面实行拆迁调查资料公示、市场化评估、拆迁补偿公示等制度,推进拆迁跟踪审计工作,实施“阳光拆迁”。

2、认真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的突出问题。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监督,严肃查处和纠正擅自改变土地性质、变更规划、提高容积率和违规减免缓收规费等问题,坚决禁止针对特定对象设定条件进行土地挂牌出让或“毛地”挂牌出让等问题。

3、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会同发改、财政、审计、建工等部门开展《市政府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宁政发〔2009〕49号)执行情况检查,抓好中介机构库的动态管理和评估考核,规范中介服务行为。以新城建设和重点交通为工作重点,加是强对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存在问题,确保各项规定能够落到实处。

4、进一步加大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会同发改、建设、建工、交通、水利等部门加强对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安全质量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工程质量事故;结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督促街镇、园区和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依法依纪加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严肃处理、失职渎职造成事故的行为,严厉查处瞒报、谎报、拖延不报事故和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

执法工作要点篇(6)

(一)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思想学习活动。将法治思想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各支部学习内容和公职人员学法内容,结合建党100周年,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核心、以、条例为重点的学习活动,举办领导干部政治法治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弘扬宪法精神,持续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一是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活动,结合12.4宪法宣传日、法律宣传七进等,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二是加强领导干部宪法知识和宪法意识教育,落实《县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履行党政领导干部普法宣传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全局干部学宪法、懂宪法,并把学习宪法、理解宪法、运用宪法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功。三是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结合普法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报、网、端、微、屏”在宪法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增强人民群众宪法意识。

二、强化统筹谋划,全面启动“八五”普法

(三)及时启动“八五”普法规划。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认真总结梳理“七五”普法经验做法,并按照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本部门实际,以创新精神,科学谋划制定实施计划,全面启动好“八五”普法。

(四)全力营造“八五”普法氛围。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两微”平台、抖音等新媒体平台,结合报刊电视电台等传统媒体,全方位、多平台、多形式集中宣传“八五”普法工作,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进千家万户,真正在社会上掀起学法、守法、尊法、用法的热潮。

三、实施精准普法,培育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五)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活动,将核心价值观全面纳入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引导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守护者、受益人。

(六)加强部门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落实部门党政主要领导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突出“关键少数”,探索实施领导干部“以案释法”会前学法制度,制定并实施年度学法计划,建立并落实应学应会法律法规目录,不断拓宽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眼界,鼓励报名人民陪审员、公职律师等公益法治职位,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知法、用法的水平。

(七)抓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总结“七五”普法工作先进经验,深挖“小手牵大手”校园法治宣传活动潜力。继续将青少年学生纳入部门重点普法对象,探索与县检察院、法院等执法、司法部门结对共建,开展“开学第一课”、“小小城管员”等法治实践活动。推动中小学法治课堂常态化,进一步打造城管、学校、家庭三位一体法治教育宣传新格局。

四、围绕中心大局,构建齐抓共管普法工作大格局

(八)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常态化法治宣传行动。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内容宣传。普及疫情防控常识和法律知识,重点宣传好疫情报告、疫情控制等内容,积极引导群众增强依法防控疫情意识。

(九)持续推进“普法责任清单”落实。结合县委政府全年工作大局,制定部门《2021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清单》,在国家安全、应急防火、营商环境等领域,和“6·5”环境日、“9·1”开学第一课、“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坚持将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效果。

(十)突出开展新颁布法律法规学习宣传。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订版)制定颁布的重要意义,突出宣传新法的核心要义、基本内容。组织开展新法专项学习宣传活动,帮助人民群众掌握和了解新法律法规的体系和特点,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十一)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修订完善部门普法责任清单,推动落实年度普法计划、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建立情况通报和考核机制。推动部门切实履行普法责任。全面开展“以案释法”活动,以典型案例进行重点宣讲,真正做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广大群众学法、守法的积极性。大力宣传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基本法治理念,牢固树立有权力就有责任、有权利就有义务的观念。

五、加强依法治理,夯实筑牢普法基层基础

(十二)深化拓展“法律七进”。探索从“法治宣传七进”向“法律服务七进”拓展延伸,并最终实现“依法治理七进”。寓法治宣传于法律服务之中,实现法治宣传与法律服务的有机融合拓展。通过坚持学法用法一体推进,促进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实现“依法治理七进”。

(十三)深入开展基层法治示范创建。积极参与法治示范村(社区)以及法治示范社区(街道)和学法用法示范单位(机关)创建,强化法治示范动态管理,夯实打牢基层依法治理基础,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

(十四)大力推进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持续开展“全程说理式执法”,将执法相关的法律依据、救济途径等依法告知对象,并主动向当事人宣讲与案情有关的法律法规,解答法律问题。落实执法人员、法律顾问等以案释法制度,组织新闻媒体结合热点法治新闻事件和典型案例,精心设计议题话题、刊发评论言论,普及法律知识,引导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增强法律意识。

六、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促进新媒体普法提质增效

执法工作要点篇(7)

各县工商局要加强《反垄断法》及配套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及时学习内地兄弟地区反垄断执法工作经验,加强对垄断企业的行政指导和有效监督,主动走访座谈,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指导行业规范经营。

二、继续深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

各县工商局要以查处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资源开发与经销、金融、房地产、医疗、教育等重点,认真组织查处辖区内一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案件。加大对以商业贿赂手段推销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建立完善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深入开展“双保”工作,严厉打击“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政企互动和部门联动,指导和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及时了解企业诉求和侵权动向,健全完善“双保”工作长效机制。紧密结合省、州局开展的打击“傍名牌”专项执法行动,拓宽案件查处领域,强化对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进行“傍名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落地查处,查处一批有影响力的、有代表性的、领域新的不正当竞争案件,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大力开展查处公用企业及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以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和反应强烈的行业和领域为重点,坚决查处强制交易、滥收费用等限制竞争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大型零售商滥用优势地位的不公平交易行为,强化行政指导,促进零供关系健康发展。

加大商业秘密行政保护工作力度,加强对商业秘密相关理论的学习培训及研究,强化企业保护商业秘密意识,重点指导知名企业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推动商业秘密案件的查办工作,保护企业核心竞争力。

各县局要积极与烟草部门建立烟草市场监管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治理无证、照经营行为,打击制售假冒卷烟、非法制售烟草制品商标标识等违法活动,规范烟草市场秩序。

三、认真做好相关市场秩序治理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2014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精神,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持久开展“扫黄打非”工作,进一步开展查堵非法出版物以及涉藏地区市场依法管理等工作。

按照省委《关于在我省藏区开展涉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扎实做好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打击“网络共享”网站、非法网络公关行为、短信群发设备专项执法行动等。

强化军服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军地协作制度,加强宣传、培训等,坚决查处违反军服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

四、进一步创新完善竞争执法工作机制制度

继续认真落实《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制度》,规范执法行为,督查落实情况,做好案件回访的统计分析工作,确保案件回访工作常态化。

继续强化执法办案信息化工作,完善执法办案信息管理系统,提升案件信息录入的准确率和时效性。

严格执行绩效管理考核相关规定,扎实做好公平交易执法绩效管理工作,力争绩效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

执法工作要点篇(8)

2016年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国务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依法治安,以执法办案为主业,以“打非治违”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安监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监察执法职能作用,为安全生产监管提供坚强的执法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区安监局的统一部署,高标准完成年度监察执法计划和其它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实现:监察执法计划完成率100%,举报案件处置率100%,行政处罚案件到期结案率100%,行政复议维持率和行政诉讼胜诉率100%。

三、工作措施

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落实。

(一)进一步加大监察执法力度,狠抓责任落实。

一是采用专项检查、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对于规模较大、危害因素较多、现实危险性较大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纳入执法检查计划。对非媒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卫生等行业(领域)企业,组织开展主要负责人履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等方面的专项监察执法行动。针对安全生产重点时段和形势特点,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重大危险源高温季节安全、夏季汛期安全、节假日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等部门联合执法检查。

二是狠抓责任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以全面落实“五落实五到位”工作为重点,推动各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上总揽全局,在安全生产工作问题上履行职责;进一步落实企业监管责任,做到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遵守法律法规,加大安全投入,严格内部管理,提升安全条件;强化企业从业人员岗位责任,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在企业内部形成“事故隐患群防群治、安全生产共建共享”的良性机制。

(二)深化专项整治,确保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时段生产安全

一是加大烟花爆竹安全监察执法力度。督促烟花爆竹专用仓库认真落实相关标准规范,不断完善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严禁非法生产的产品进入零售环节。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安全条件规范管理工作,联合公安等部门,认真开展旺季烟花爆竹旺季安全(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查处非法经营、超量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察执法整治。严格落实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和全省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项措施,重点查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擅自变更,危险化学品企业无证生产经营、超范围生产经营、违反动火操作规程等违法违规行为。继续聘请危化专家开展重点危化企业的日常监察执法检查,排查并督促整改隐患问题。在夏季高温时节,开展重大危险源高温季节安全(联合)执法检查,保障重大危险源风险点可控、安全。

三是深化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监察执法专项整治。针对一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安全培训不落实、隐患治理不彻底等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不足问题,全年分别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使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到位,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从而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水平。

四是加强职业卫生监察执法工作。全面规范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对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检查,规范企业在新进人员培训、健全监护档案、职业危害申报、作业场所检测、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现状评价六个方面的工作。加强同卫计、人社、总工会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积极探索开展联合治理工作制度。

五是抓好重点时段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针对特殊时期、重点时段,如:夏季汛期和“两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期间,联合交通、经科、消防、住建等多部门开展汛期安全和节假日人员密集场所(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确保特殊时期、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

(三)继续开展“打非治违”工作。

一是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必查必处。在日常执法检查、综合督查、举报核查和事故调查中,必须仔细检查核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相关人员的资质资格和有关事项的审批备案情况,对安全生产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必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权威性。

二是重点查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常态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查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设项目“三同时”不落实以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突出问题,营造和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让企业不愿违法、不敢违法、不能违法。

三是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举报案件查处。要严格按照《条例》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举报案件的受理、办理、督查、回复等环节的工作,对举报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问题和直接监管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及时立案查处,做到有报必受、受必彻查、问题必纠,违法必处。

(四)依法查处生产安全事故。

严密组织开展事故查处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方案,明确分工调查组成员职责,充分发挥公安、检察机关和监察、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形成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合力,在事故调查的及时、准确、严谨上下功夫,确保事故调查证据确凿、逻辑慎密、准确无误,努力把每一件案件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案”。

探索建立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所有事故在结案后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并向相关的信用评级、“黑名单”管理机构通报。在事故结案1年后,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时组织开展评估,并报上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在吸取事故教训、以事故推动工作上见成效。

(五)坚持抓好队伍建设工作

不断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队伍人员综合素质;适时召开年度安监执法工作座谈会,交流经验,取长补短,促进共同提高;积极参加业务集训、比武竞赛、案卷评查等竞赛性活动,激发全区安监执法队伍抓好自身能力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巩固和提高标准化建设水平,要对照《省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考评标准》和《市安监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标准》查漏补缺、增添措施,持续改进,防止职能缺失、制度废驰、执法软弱等问题。加强对委托执法工作的管理,推动安监执法重心下沉、关口前移。要按照规范化执法的要求,积极改善、应用执法办案装备,力争设立案件询问(审理)室、档案(装备)室。

(六)严格落实监察执法责任体系

一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遵守执法办案相关制度规定,强化法治思维,规范执法行为,重点在程序合法正当、文书规范完整、证据合法有效、适用法律准确、自由裁量合规等方面进一步规范,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努力做到依法、规范、文明、高效执法。

二是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要按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要求,切实预防和坚决纠正执法办案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不认真、不具体、不负责”现象,严肃执法办案纪律,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廉洁执法、公正执法。

三是落实执法监督检查。监察执法机构要主动接受党组和监察室、法制机构的监督,同时,要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考核。

四是加强执法办案责任追究。要进一步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相关责任制度,做到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杜绝失职渎职行为;要切实落实行政执法过错案追究制度,凡存在执法办案过错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不认真、不具体、不负责”的,要一律依纪依规予以追究责任。

四、工作要求

执法工作要点篇(9)

(一)探索产品质量监督新模式。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本着改革创新的原则,逐步建立以企业质量自我声明、风险监测、质量申投诉处理、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对为主要内容的产品质量监管模式,建立健全以监督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体系。

(二)突出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督。根据职能分工,适时启动消费品质量安全状况调查,并率先对儿童用品、家用电器、食品相关产品开展生产企业状况调查,摸清底数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为加强消费品监督奠定基础。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求,加强对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儿童用品、纺织服装、电子电器等重点消费品的监督抽查。综合应用监督检查、执法打假、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管等监督手段,严查质量违法行为,维护消费品安全。

(三)扎实开展产品质量提升行动。组织全市系统认真开展儿童用品、家用电器、电线电缆、装饰装修材料、节水产品、复混肥料、建筑防水卷材、食品包装材料等8类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各县要结合区域实际,确定重点提升的产品类别,加大工作力度,凸显质量提升成效。

(四)强化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以关系民生、直接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为重点,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根据监测和评估结果,提出和实施风险处置措施,完善质量安全风险通报预警制度,从源头上防范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逐步实现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控制。

(五)推进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制定《市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实施办法》,总结新干县开展工业企业分类监督工作经验,并在全市系统推广。探索建立分类监管信息化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分类监管信息管理,为动态调整分类评价、落实分类监管措施奠定基础。

(六)完善产品质量社会监督机制。推动社会力量参与质量监督,发挥大学生产品质量安全志愿者和产品质量安全特邀监督员的作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积极策划形象传播,普及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反映质量监督成效,不断完善产品质量社会共治机制。充分发挥特邀和义务监督员的作用,结合3·15、质量月等时间节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组织策划系列活动,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二、改进完善监督抽查工作

(一)突出监督抽查功能,提高监督检查针对性。以涉及安全健康、国计民生、节能环保、重要生产资料等产品为重点,科学制定重点监督产品目录,有效利用现有资源,合理确定监督检查范围和频次。针对产品质量问题,灵活运用不同检查方式,对抽查不合格企业开展跟踪抽查,对抽查合格率低的产品开展专项抽查,对重点产品连续开展抽查。将监督检查与分类监管、质量提升、执法打假等工作有机结合,努力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加强监督检查计划统筹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计划审批备案、监督检查结果和后处理信息统计报送制度,实现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检查结果和后处理信息共享,不断提高监督检查业务管理水平。

(三)完善监督抽查方式,规范监督检查检验行为。加强对监督检查实施过程的管理,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承检工作规范》,不断完善抽样和检验环节工作的监督制约机制,严格工作质量的检查考核,保证监督检查结果的科学、客观、公正。

(四)强化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认真执行《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规范》,严格落实后处理工作措施,实行监督检查闭环管理,不断增强监督检查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定期通报监督检查和后处理结果,建立并落实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约谈制度,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

三、深入开展执法打假工作

(一)积极组织开展“双打”工作。切实履行好“双打”办职责,强化综合协调。根据总局和省市“双打”领导小组的安排,认真部署全年“双打”工作,扎实推进各项具体任务落实。按照总局和省市“双打”领导小组的要求,重点抓好“双打”案件信息公开工作。

(二)深入开展“质监利剑”行动。在2013年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按五个方面要求推进“质检利剑”行动。一是突出重点产品。将近几年来投诉多、反映强烈、屡查屡犯的农资、建材、汽车及其配件、汽柴油、儿童用品为主的日用消费品等作为重点产品;二是深入摸排违法线索。通过暗访摸排、舆情监控、风险监测等方式,摸排质量违法线索,集中执法力量,开展集中行动,重拳打击;三是严查彻办违法案件。对每起立案查处的案件,凡发现涉嫌违法的线索都要一查到底,对定性的违法行为都要严格依法惩处,对查处过的违法企业都要“回头”检查;四是坚持边打边宣传。综合运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报道。组织开展“质检利剑”行动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并定期公布“质检利剑”行动查办典型案件及工作情况;五是开展检查考核。加强对开展“质检利剑”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全省重点打好五个专项行动:

1、深入开展农资产品专项行动。以化肥和农药为重点产品,重点查处化肥产品有效养分含量不足、虚假标识,无证生产化肥、农药以及在草甘膦制剂生产过程中以铵盐冒充异丙胺盐等违法行为。

2、深入开展建材产品专项行动。以建筑用钢材、水泥、防水材料、墙体材料、装饰装修材料、木地板、采暖散热器为重点产品,重点查处无证生产、偷工减料、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以次充好、甲醛释放超标、假冒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

3、深入开展汽车及其配件专项行动。汽车以专用校车为重点,重点查处专用校车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未经强制性认证等违法行为。汽配以制动器衬片、制动液、安全气囊为重点,重点查处制动器衬片无证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等违法行为,安全气囊以假充真、废旧翻新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

4、深入开展汽柴油专项行动。重点查处汽柴油辛烷值、抗爆指数、铅、锰等指标超标和用溶剂油冒充汽柴油等违法行为,尤其要查处汽油含有硅化物等有害成分和违法添加乙醇、甲醇及其他溶剂油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加油站缺斤短两,利用加油机作弊等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土炼油”违法行为。

5、深入开展以儿童用品为重点的日用消费品专项行动。一是以食品用纸制品、食品用塑料制品、餐具洗涤剂和消毒剂、食品陶瓷容器、压力锅等为重点产品,重点打击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违规使用回收废旧材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以及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等违法行为;二是以电玩具、童车、汽车安全座椅、奶瓶奶嘴、纸尿裤为重点产品,重点打击生产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产品、有毒有害物质超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未取得CCC强制性认证或超认证范围生产、标识欺诈等违法行为;三是以手机及其配套充电器、手机电池、移动电源为重点产品,重点打击生产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产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未取得CCC强制性认证等违法行为。

(三)结合本市实际认真开展其他专项执法打假活动。一是围绕国家化解产能过剩政策的实施,开展打击制售淘汰产品违法活动,重点打击生产国家明令禁止淘汰产品和制售“地条钢”、“无证水泥”等违法行为;二是围绕节能环保,开展环保家具认证、能效标识管理产品等领域的执法打假工作;三是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清新居室”行动,加大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查处力度。抓好家电产品、纺织服装、超薄塑料购物袋、残疾人代步车等产品的专项执法打假活动。

(四)深入推进产品质量区域整治工作。一是开展重点区域集中整治。根据执法检查、行业反映、群众投诉和媒体曝光等情况,深入进行摸排,对存在区域性质量问题的,要在地方政府领导下开展区域整治工作。对整治过的区域要开展“回头看”,严格防范区域性质量违法行为反弹;二是完善重点区域整治工作督查督办机制。通过明查暗访、打假行动、稽查建议书、集中约谈、媒体曝光等方式,不断加强对重点区域整治工作的督查督办;三是探索建立重点区域跟踪监测机制。通过暗访摸排、监督抽查等方式,对重点区域整体质量水平进行摸底,动态监测区域企业数变化情况和产品质量变化情况,动态分析和评估各重点区域整治效果。

四、建立完善执法打假工作体系

(一)加强执法管理。一是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执法指导和督查督办,克服因体制调整可能出现的市场分割、地方保护等问题;二是加强信息化手段在执法管理中的运用。“12365”系统开发的执法管理平台,将执法办案、日常执法管理全过程纳入到该平台运行,实现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上级局对下级局执法活动的有效监督和指导;三是推进执法打假绩效管理。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科学合理的执法打假绩效评价体系,以绩效带动执法管理工作。市局部署的各项重点工作都要纳入考核范围,并侧重从案件数量、查获货值、向社会公布的案件数量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织开展一次全市性执法行为集中检查,督促各地贯彻执行《关于加强质量技术监督稽查队伍管理的指导意见》。

(二)强化工作创新。一是落实地方政府工作责任。通过建立健全稽查建议书、约谈、承诺等制度,推动地方政府落实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专项打假和区域整治责任;二是构建社会积极参与执法打假工作的平台。加强电子商务产品执法打假研究,积极探索与电商平台建立执法打假协作机制,依托“12365”系统建立起适应电子商务产品执法打假的联动机制。鼓励奖励举报,扩大案源线索,落实奖励举报制度;三是大力推进技术执法。将标准规范、检测手段、技术装备应用到执法的各个环节,不断加强技术手段在执法工作中的运用。提高执法人员熟知产品标准、读懂检测报告、分析质量问题等技术执法能力;四是大力构建以执法打假重点产品目录为指导的工作模式。通过案件分析、专项总结、企业调查等方式,确定本地执法打假重点目录,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执法打假工作。重点产品目录要向上一级部门报送备案,所办理的重点产品案件数量要占到总案件数量的30%以上。

(三)加强重大突发质量违法案件应急处置工作。严格执行《质量技术监督重大突发产品质量违法案件应急处置工作规范》,完善风险排查措施,健全快速反应工作机制,坚持“第一时间”处置法则。完善突发案件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应急预案演练和评估制度,结合本地实际,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四)落实两法衔接工作要求。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和《关于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中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涉刑案件的移送工作,坚决杜绝以罚代刑、罚过放行和降格处理。推进总局、省市“双打”领导小组两法衔接信息化平台的应用,尽快实现行政执法信息与刑事司法信息的互联互通。“双打”案件全部录入“两法”衔接信息化平台,面向司法机关开放。

(五)推进“12365”系统建设应用。加快“12365”系统信息化平台配套建设,适时组织实施《“12365”热线服务规范》和《“12365”风险信息分级和处置工作规范》。健全工作制度,确保12365热线值守、接听、处置等工作运转规范。加强12365系统应用,做到执法打假案件全部上网,统计分析、信息采集等工作全部在网上自动运行,充分发挥12365系统在风险排查、质量监督、执法打假、应急处置等方面的作用。

(六)严格执法打假信息报送。准确、按时报送执法打假统计数据、专项工作信息和案件查处情况,加强大案要案报备工作,切实提高执法打假统计数据和信息报送工作质量。信息报送情况,将作为今年考核地方政府生产环节“双打”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强化检验机构监督管理

(一)严格安检机构资格管理。继续完善安检机构规划设置、资格许可、监督管理、考核培训工作机制,加强监管人员、审查人员、检验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作能力。积极与公安机关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信息互通制度和联合监督检查制度,依法查处机动车检验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监管合力。

(二)继续开展质检机构分类监管。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办法》要求,认真实施质检机构分类监管制度。加强对《省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检查承检工作规范(试行)修订版》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规范质检机构检验行为,提升工作质量。

(三)推动质检机构做强做大。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系统内质检机构整合,鼓励市检测中心检测范围扩项,提升检测能力,加强对新干箱包检测项目建设的指导,推进我市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六、加强监督执法队伍建设

执法工作要点篇(10)

2015年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2015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为统揽,以贯彻落实新《安法》为契机,以安监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打非治违”为重点,充分发挥监察执法职能作用,推动安监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上台阶。

二、工作目标

按照区安监局的统一部署,高标准完成年度监察执法计划和其它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实现:监察执法计划完成率100%,举报案件处置率100%,行政处罚案件到期结案率100%,行政复议维持率和行政诉讼胜诉率100%。

三、工作措施

重点抓好“五依法、三着力、三加强”的落实。

(一)贯彻落实依法治安

一是依法执行新《安法》。要利用执法检查、综合督查、事故调查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等时机,采取上门宣讲、警示约谈等形式,广泛宣传新《安法》和即将修订的相关安全生产法规、规章;要严格按照新《安法》执法,营造和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是依法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新《安法》规定及《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知》(泸纳府办函〔2014〕169号)要求,全面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全区危化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企业及规模以上工贸企业2015年底前全面达标。要把标准化建设工作作为专项工作进行督查,制定督查方案,落实执法人员予以推进。

三是依法开展“打非治违”。要把“打非治违”专项斗争,作为安监执法队伍的“主业”和经常性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坚持原则,较真逗硬,依法查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瞒报生产安全事故、非法生产经营建设、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设项目“三同时”不落实以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四是依法查处生产安全事故。要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高标准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在事故调查的及时、准确、严谨上下功夫,在总结事故教训、以事故推动工作上见成效。

五是依法规范执法办案。要不断完善执法办案相关制度规定,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质量,提高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积极学习并应用《安全生产监察执法管理系统》,逐步实现执法办案信息录入、统计、共享和文书生成自动化,提高安监执法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二)抓好队伍全面建设

一是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制定落实年度全员培训学习计划,采取全员学、全员讲、全员考的形式,狠抓自身能力建设,确保培训学习效果落实;适时召开年度安监执法工作座谈会,交流经验,取长补短,促进共同提高;积极参加业务集训、比武竞赛、案卷评查等竞赛性活动,激发安监执法队伍抓好自身能力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委托执法工作,推动安监执法重心下沉、关口前移。

二是着力推动达标创建活动。要按照《全市安监监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标准》的要求,查漏补缺,增添措施,深入推动我区安监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把创建达标作为今年安监执法队伍建设的硬性任务,在2015年第三季度必须通过达标验收。

三是着力提高执法保障条件。要清理、归建、到岗安监执法人员,到岗率达到80%以上;要按照规范化执法的要求,积极改善执法办案装备,力争设立案件询问(审理)室、档案(装备)室。

(三)落实监察执法责任体系

一是加强执法办案责任追究。要进一步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相关责任制度,做到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杜绝失职渎职行为;要切实落实行政执法过错案追究制度,凡存在执法办案过错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不认真、不具体、不负责”的,要一律依纪依规予以追究责任。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要严格落实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的相关要求,办理案件一律同步上网运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

三是加强自身教育管理。要进一步完善例会、学习培训、执法计划、日常管理、统计台账、档案管理、信息报送等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努力建立规范有序的工作秩序;要认真组织落实党建、党风廉政、行政效能、政风行风、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和维护安监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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