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2-08-16 17:49:51

自由贸易论文

自由贸易论文篇(1)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金融危机贸易保护主义

一、经济全球化的背景及贸易保护主义

经济全球化是一个历史过程:一方面在世界范围内各国、各地区的经济相互交织、相互影响、相互融合成统一整体,即形成“全球统一市场”;另一方面在世界范围内建立了规范经济行为的全球规则,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了经济运行的全球机制。在这个过程中,市场经济一统天下,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因此,经济全球化是指生产要素跨越国界,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动,各国、各地区相互融合成整体的历史过程。

经济全球化是世界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从经济角度看,全球化被视为经济活动在世界范围内的相互依赖,特别是形成了世界性的市场,资本超越了国家的界限在全球自由流动,资源在全球范围内配置。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自由贸易显得愈发重要,也越来越表现出一定程度上的为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利益,但是对外贸易这把双刃剑在带来利益的同时也在冲击着国内的产业,这点对于世界上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尤其重要。因此,尽管当今世界的主流是倡导自由贸易,但是国家都在一定程度上实行着贸易保护政策,其中也包括美国在内的很多发达国家。

贸易保护最初源于重商主义,以本国利益最大化的目标使各国竞相采取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后来的凯恩斯的贸易保护学说、李斯特的幼稚工业保护理论,都为贸易保护提供了理论基础。

从历史上国际贸易政策演变的几个阶段不难看出,国家贸易政策的本质是保护性的。

1.重商主义,即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重商主义思想是当时保护主义的理论基础。

2.自由贸易政策和保护贸易政策,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自由贸易政策占主导地位,但是同一时期后起的德国和美国,则在汉密尔顿和李斯特的保护贸易思想影响下,基于他们特定的对外竞争条件,主张运用贸易政策保护国内的幼稚产业,特别是制造业的发展。

3.超保护贸易政策,垄断资本主义时期。1929年爆发的世界性经济危机,成为超保护贸易政策的催化剂。

4.贸易自由化,战后世界贸易自由化倾向时期。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掀起了一股贸易自由化浪潮,但是战后的贸易自由化倾向与自由竞争时期的贸易自由主义有所不同,并不强调全面的贸易自由,而是一种有保留的贸易自由,它并不完全排斥贸易保护政策。

5.新贸易保护主义,关贸总协定(GATT)条件下新保护主义时期。1973年的能源危机、货币危机、债务危机、高失业率,给发达国家经济以沉重的打击,使各国贸易政策开始脱离过去自由放任的思潮,转向以管理为主要手段的贸易保护主义,引发了全球性的保护贸易浪潮。

二、金融危机形式下新的贸易保护主义

2007年由美国次贷问题引发的连锁反应将恐慌与危机传染到全球各国,导致全球经济进入“严冬期”。随着负面影响的不断扩大、深化,全球范围内的投资和贸易都出现了明显的下滑。不少国家和地区为加强对本国产业和市场的保护,采取了各种贸易保护措施限制进口。伴随次贷危机的深化与扩展,各种贸易保护主义言论在全球范围内蔓延,贸易保护主义倾向再次出现。奥巴马经济刺激方案中的“购买美国货”条款、英国首相布朗“把英国的工作留给英国劳工”的言论,都表明在发达国家经济集体步入衰退之时,全球自由贸易可能面临被贸易保护主义的阴霾所笼罩的危险。

在经济衰退时期,各国倾向于贸易保护是历史惯例。如印度尼西亚已宣布对至少五百项产品实施进口管制,要求进口产品必须申请特别许可,并须加税。俄罗斯也要调高汽车、家禽和猪肉的关税。法国则拟设立一项国家基金,防止本国企业被外国企业并购。美国一些保守派媒体和政客提出购物要买美国货,在经济危机中首先被裁的应是在美工作的外国人,全然不顾这些外籍员工同样是纳税人,同样为美国缴纳了大量“救市所需税款”这一事实。保守势力要求,获得逾1500亿美元救市资金的银行“要优先保证美国公民的工作”。

各国“自扫门前雪”,贸易保护愈演愈烈。经济衰退是实行贸易保护的重要根源。经济衰退与贸易保护好像一对孪生兄弟。一国经济衰退,其对本国贸易的保护必有抬头,而当前的情况正激发了各国的贸易保护主义情绪。

传统的贸易保护主义,主要是通过提高关税、影响他国货币汇等手段来设置进口壁垒,同时也会通过知识产权保护谈判等手段,积极地推动本国的出口,20世纪70年代以来兴起的第三次保护贸易主义高潮,主要是通过非关税限制的行政法律措施和对不盈利的工农业部门给予补贴,以达到限制进口、鼓励出口、保护其已有市场的目的。自从这种政策兴起之后,非关税壁垒已经取代关税壁垒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形式。

与以关税壁垒为特征的传统的贸易保护主义相比,新贸易保护主义具有名义上的“合理性”和形式上的隐蔽性。和可以通过谈判实行减让的关税措施相比,绿色和技术贸易壁垒很难通过外交努力或谈判来弱化和消除,而且其具体形式复杂多变,花样翻新,常以最新科技为支撑。

目前,在金融风暴肆虐全球的形式下,贸易保护主义的影响,主要体现为阻碍自由贸易在未来的进一步发展,比如阻碍美国签订新的自由贸易协定(FTA),另外还涉及到一些知识产权保护的争端,贸易保护主义,可能会表现为对中国的市场开放提出越来越多要求,相应的进一步开放金融等领域的市场,以此来释放国内保护主义的压力。还要注意一些隐性的贸易保护主义——以其他理由来设置贸易壁垒。比如美国国会中就有人试图依照碳排放标准对中国进口产品征收关税,一些人以环保的名义支持这种措施,这就是一种变相的贸易保护主义。知识产权、碳排放和金融开放,就成为新形式下新保护主义的三副面具,需要引起各方的警惕。

三、金融危机催生贸易保护主义,贸易保护主义是应对金融危机的“毒药”

从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来看,贸易保护主义与世界经济增长减速、发达国家经济步入衰退总是如影随形。一旦发达经济体经济显著放缓,国内就业压力就会凸显。为了取悦部分利益集团或转移国内选民的注意力,发达国家政府总是将就业问题归咎于外国商品挤占了本国市场份额,从而采取各种措施来提高进口商品成本,例如提高进口关税、实施进口配额、诉诸反倾销反补贴立法、指责外国政府操纵汇率并要求外国货币大幅升值等。

美国国会参众两院当地时间13日最终通过总额为7870亿美元的经济刺激计划,这项计划最终还是保留了虽有所软化但仍带有明显贸易保护主义色彩的“购买美国货”条款。历史经验和经济学常识表明,面对金融危机,贸易保护主义绝不是出路,而恰恰有可能成为一剂加剧世界经济困境的“毒药”,贸易保护主义只会加剧金融危机。1929年3月,胡佛宣誓就任美国总统不久,美国表面的经济繁荣背后隐藏的问题全面爆发。10月,纽约股市崩盘触发金融危机,美国国会将其归罪于国际贸易,胡佛总统于1930年签署《斯穆特-霍利关税法》,对两万多种进口产品征收高额关税,从而引发了全球贸易大战,国际贸易因此几近停顿。很多经济史学家认为,世界经济之所以陷入大萧条长达10年之久,与美国在危机之初挑起的贸易战有直接关系。此后,国际社会又耗费数十年,才逐步拆除了这一时期高筑的各种贸易壁垒。因此,《斯穆特-霍利关税法》不仅没有拯救美国,而且让全球经济陷入更深危机。

从历史经验看,贸易保护主义其实什么也保护不了。在上世纪30年代经济大萧条中,美国等国家采取保护主义措施引发贸易战,对国际贸易和世界经济造成严重不利影响。信奉保护主义的人最终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四、贸易保护主义有弊无利,中国应如何应对

全球经济下行的趋势已成为必然,各国为消化过剩产能,拉动本国经济,或通过采取提高关税、限制配额等传统贸易保护手段来设置有形壁垒,或通过知识产权、碳排放和金融开放等新贸易保护主义手段构建无形障碍,但这些措施不但无易于危机的解决,反而会进一步加剧危机,使全球经济进一步恶化。

贸易保护法案并不是救命良药,而是一剂可怕的毒药,最可怕的是受伤的是整个世界:早在上世纪20年代末因美国股市暴跌引发全球金融危机,至今还令人记忆深刻,而同样令人记忆深刻的是当时美国国会通过的《斯姆特—霍利关税法》法案,该法案大幅提高了超过2万种外国商品的进口关税,美国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引起了其他国家同样的贸易保护报复,结果引发各国之间的贸易战争。面对危机,各国以邻为壑,全球贸易额大幅缩减,加剧了世界经济大萧条,很快伤及当时最大的出口国——美国自身。全球贸易总额从1929年的360亿美元缩减到1932年的120亿美元,而美国的出口总额也从1929年的52亿美元左右缩减到1932年的12亿美元。这个当时在国会议员眼里可以帮助美国经济走出困境的一剂良方妙药成为后世学者认为的“最大的错误”。

事实证明,贸易保护主义还将对一些贫穷国家造成灾难性影响,使目前的金融危机演变成一场人道主义危机。过去几年,全球贸易持续增长,不少贫穷国家经济逐步发展、民众生活逐步改善。但随着金融危机持续发展,不少贫穷国家再次陷入困境。

首先,贸易保护主义会损害一国未受保护产业部门及消费者利益。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快速推进,世界已经形成了一个全球性的统一大市场,在这个大市场中,各种要素得到了有效的配置,贸易壁垒的降低或取消加速了要素资源的流动、促进了国际分工的发展,使全球消费者可以以更低的价格获得所需的“国际化”商品。如果某国实行贸易保护,将直接或间接增加进口商成本,进口商将这部分成本转嫁给本国消费者,从而损害消费者利益。此外,保护措施使非保护产业的生产者为受保护产业生产者提供了强制性补贴,产生的收入转移效应往往得不偿失,还会造成利益分配的扭曲。

其次,贸易保护会造成出口国贸易及经济急剧下降。如果在危机中某个国家(一般是贸易大国)率先实施严厉的贸易保护,会使向其出口的主要贸易伙伴的贸易额骤降。随之产生的连锁反应是,作为拉动出口国经济三驾马车之一的贸易的迅速萎缩会导致大量出口企业破产、倒闭,失业率大幅上升,从而拖累该国经济快速滑坡。特别是出口导向型国家,将会受到更大的影响。

对中国而言,应对“新贸易保护主义”,只有积极参与博弈,埋头苦练“内功”。对外,在现今的体制和规则下,该说的话要说,该打的官司要打,该采取的反措施要采取。商场如战场,与狼共舞,就要有狼一样的生存竞争意识。对内,要适应世界贸易的形势和环境,及时调整产业结构,加大国家经济内需拉动的比重。要着力提高产业的技术档次,包括环保要求,掌握更多的自主核心技术。

为应对金融危机,中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作出了积极努力,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包括确保国内金融体系稳定、增加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流动性、密切同其他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和配合,等等。中国还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调整宏观经济政策,采取了降低银行存款准备金率、下调存贷款利率、减轻企业税负等措施。最近,中国政府又出台了更加有力的扩大国内需求的措施,从2008第四季度到2010年底,中国将增加4万亿元人民币投资用于加快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和灾后重建,同时增加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众收入,提高居民消费能力。

中国将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加强宏观调控的预见性、针对性、有效性,及时调整政策,着力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保持经济稳定、金融稳定、资本市场稳定,继续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必将有力推动中国经济发展,也有利于促进世界经济发展。

国际金融危机是一场全球性的挑战,而务实合作是战胜危机的有效途径。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各国的命运已紧紧联系在一起,只有加强合作,携手努力,同舟共济,才能有效应对危机。历史经验表明,越是危机关头越要坚持开放与合作。贸易保护主义不仅会加大危机的严重程度,还会使危机持续更长时间。因此,各国要积极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深化国际经贸合作,推进多边贸易体制健康发展,从而为世界经济早日渡过难关打下基础。

参考文献:

[1]严国辉.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2]黄晴.人民日报海外版.

[3]周世俭.财经,2009-02-10.

[4]明金维.新华国际时评,2009-2-14.

自由贸易论文篇(2)

一、东盟的区内贸易

自1994年东盟自由贸易区计划正式实施以来,在区内关税减免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展。截止到2001年5月,其CEPT(CommonEffectivePreferentialTariffScheme)(注:CEPT称为《共同有效优惠关税协定》,是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主要运行机制。CEPT产品包括四类,即列入清单产品、暂时例外产品、一般例外产品和敏感产品。)产品的加权平均关税由1993年的12.76%下降到2001年的3.21%,而且有98.3%的商品属于“CEPT列入清单”,其中92.7%商品的关税在5%以下。2000年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区内贸易总额为1595.91亿美元(注:2000年泰国区内贸易的进出口值只包括头9个月的数据。),比1993年增加了93.58%。同时,2000年东盟自由贸易区区内贸易比重为22.32%,比1993年提高了3.14个百分点,年均增长2.19%。因此,从区内贸易比重来看,东盟区域贸易合作在扩大区内贸易上有一定程度的作用。当然,东盟区域贸易合作对各成员国的影响是不同的。马来西亚和文莱的区内贸易比重有所下降,虽然文莱的区内贸易比重居东盟自由贸易区的首位,但其区内贸易在东盟自由贸易区区内贸易总量中的份额却很低,只有0.74%,而且文莱的出口主要是石油和天然气,变化起伏较大。而印尼、菲律宾和泰国的区内贸易比重有较大幅度的提升,年均增长率分别达6.67%、7.92%和4.79%,说明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使区域内原先贸易保护程度比较高的国家加强了同区域内其他国家的贸易联系,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扩大经济规模,增强其出口产品在区域内的竞争力。

二、产业内贸易指标

对产业内贸易问题的经验性和统计性研究始于20世纪60年代,主要涉及经济一体化对贸易专业化的影响,其代表人物有沃顿恩(Verdoorn,1960)、米歇里(Michaely,1962)、巴拉萨(1966)、格鲁伯和劳艾德(GrubelandLloyd,1975)等,他们都建立了各自的测量指标。其中,格鲁伯-劳艾德指标(Grubel-LloydIndex)是迄今为止最具权威的产业内贸易测量指标,简称GL,其表达式如下:

人们通常用一段时间内格鲁伯-劳艾德指标的变化来说明产业内贸易的重要性,如伊玛达(Imada,1990)、阿里夫(Ariff,1991)、基旺(Kwan,1994)和拉曼萨米(Ramasamy,1995)都用此指标对东盟产业内贸易进行研究。但是我们所要说明的是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调整成本,也就是研究该时期区内贸易的增加主要来源于产业内贸易还是净贸易(nettrade,NT),(注:在此用公式对相关概念作一介绍。TTi=NTi+IITi,其中TTi=Xi+Mi,NTi=|Xi-Mi|,TTi指i国的区内贸易的进出口总额,Xi、Mi分别指i国区内贸易的出口额和进口额。tti、nti和iiti分别是一段时期TTi、NTi和IITi的增长率。)而格鲁伯-劳艾德指标并不能说明产业内贸易对增加的区内贸易的贡献程度。另外,该指标还会引起误导,因为,有时尽管产业内贸易比净贸易对增加的区内贸易的贡献低,但是该指标仍然呈上升趋势;同样,有时该指标呈下降趋势,尽管产业内贸易比净贸易对增加的区内贸易的贡献率较低,这是因为:

当iit[,i]>nt[,i]时,意味着GL[,i]是上升的,但是,如果GL[,i]<nt[,i]/(nt[,i]+iit[,i]),nt[,i]+iit[,i]>0,则Ciit[,i]<Cnt[,i];类似地,当nti>iiti时,意味着GLi是下降的,但是,如果GL[,i]>nt[,i]/(nt[,i]+iit[,i]),nt[,i]+iit[,i]>0,则Cnt[,i]<Ciit[,i]。

产业内贸易和净贸易的贡献率表达式如下(Menon,1996):

tt[,i]=Cnt[,i]+Ciit[,i],(3)

其中,Cnt[,i]=(1-GL[,i])nt[,i],(4)

Ciit[,i]=GL[,i]iit[,i],(5)

tt[,i]、nt[,i]和iit[,i]分别是i国一段时期TT[,i]、NT[,i]和IIT[,i]的增长率,Cnt[,i]和Ciit[,i]分别指nt[,i]和iit[,i]对增加的区内贸易的贡献率,GL[,i]指基期i国的格鲁伯劳艾德指标。

三、样本的确定与数据来源

国际贸易的商品成千上万,确定这些贸易中哪些属于产业内贸易,哪些属于产业间贸易,涉及到商品的分类和产业的定义问题。本研究根据HS编码来划分。(注:HS编码全称为协调商品名称和编码制度(TheHarmonizedCommod

ityDescriptionandCodingSystem,HSCode),也简称协调制度,是一种多用途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目录,广泛用于国际贸易有关各国和国际组织的征税、统计、运输等方面,是迄今最完善、系统、科学的国际贸易分类体系。HS编码一位数为类,两位数为章,二者分别有22类和99章。)一般说来,产业划分的越细,产业内贸易指标就越低,反之亦然。由于受数据的影响,本文将按章,也就是HS编码两位数等级数据来划分,然后再用加权平均法计算HS编码一位数(类)和所有商品总体的产业内贸易指标及其对区内贸易的增长贡献率。

本文对1993年至2000年期间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产业内贸易进行实证分析,并将1993年作为基期。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产业内贸易进出口数据来源于ASCU数据库。

四、实证研究结果及其分析

利用公式(1)-(5),本文计算了东盟自由贸易区区内贸易的产业内贸易指标。

就东盟自由贸易区整体而言,1993年至2000年期间,东盟自由贸易区区内贸易增加了94%,其中产业内贸易提高了75%,产业间贸易提升了18%,换句话说,东盟自由贸易区区内贸易的增加有近80%来源于产业内贸易。从部门看,在18类商品中,(注:本文将武器弹药、杂项制品、艺术品和其他未分类商品排除在外,故只有18类商品。)除了动植物油脂类商品外,东盟自由贸易区其他17类商品的区内贸易值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其中机电音像设备和化工产品的区内贸易增幅最大,均超过一倍,分别达1.45倍和1.42倍。而就产业内贸易的贡献率而言,除了植物产品、动植物油脂和木及木制品外,其他15类商品的产业内贸易的贡献率高于产业间贸易的贡献率。

从东盟自由贸易区各国的具体情况看,除了文莱的区内贸易下降了14.54%外,其他5个国家的区内贸易额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其中,菲律宾和印尼的增幅最高,分别达3.08倍和1.31倍。虽然文莱的区内贸易额有所下降,但其产业内贸易却增加了近10%,其他5个国家的产业内贸易对扩大的区内贸易的贡献率都大于产业间贸易的贡献率。

很显然,东盟自由贸易区产业内贸易的实证研究结果说明东盟区域贸易合作有助于东盟产业内贸易的发展。产业内贸易在东盟区内贸易的重要性的提高说明了贸易自由化所带来的短期调整成本低于原先一些国家的预计。看来那些担心贸易自由化会导致巨大的短期调整成本的生产者是言过其实了。各个东盟国家应对那些院外活动团体的说辞持审慎态度,不要为此而改变贸易自由化的进程。

那么,到底是什么因素提高了产业内贸易在东盟区内贸易的重要性呢?我想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根据林德尔(Linder)的“需求偏好相似论”(DemandPreferenceSimilarityTheory),相似的收入水平和消费偏好促进产业内贸易。自80年代开始,特别是80年代后期开始,东盟各国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1987年至1996年的9年间,泰国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最高,高达7.80%,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印尼则分别为6.05%、7.48%和6.36%,菲律宾最低,为2.88%。随着东盟各国经济的发展,东盟的市场容量迅速扩充,需求越来越重叠,从而使东盟的产业内贸易比例越来越高。其次,东盟各国的工业化建设。1987年至1996年的9年间,泰国、马来西亚和印尼的工业附加值年均增长率都达到两位数,分别高达12.18%、11.74%和10.07%,新加坡为9.22%,菲律宾最低,为4.05%,可见东盟的工业生产能力大大提升了。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发展,东盟产业内部的分工就越细,异质产品的生产规模就越大,从而形成异质产品的供给市场,伴随着需求结构的日益趋同性,东盟的产业内贸易增加了。第三,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随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发展,东盟国家之间的关税越来越低,到2001年东盟自由贸易区90%以上商品(CEPT列入清单商品)的关税低于5%,各国的贸易保护程度大大降低了。这促进了东盟区域资源的重新配置,一些资源从进口部分转移到出口部分,使出口产品更加多样化,提高了产业的水平分工。根据巴拉萨和波温斯(BalassaandBauwens,1987)的实证研究,产业内贸易与加入区域经济组织呈正向关系,即组建区域经济组织有助于区内贸易的产业内贸易的发展。最后是跨国公司的全球化战略。跨国公司在东盟的投资主要有两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70年代中期至80年代中期,跨国公司在该时期的投资主要是为了避免东盟国家的进口限制和壁垒;第二个时期是90年代,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寻求生产的低成本,并将东盟作为出口基地。此次的投资主要是在消费类电子和电子配件。正是第二个时期的投资大大促进了东盟国家间的产业内贸易,这些产业内贸易主要是那些电子配件等中间产品。随着跨国公司的发展,跨国公司的内部贸易(Intra-firmTrade,也称公司内贸易)也不断扩大,而在公司内贸易中相当部分属于产业内贸易。现以日本丰田汽车在东盟各国的投资为例,来说明跨国公司在东盟的投资有助于东盟区内贸易的产业内贸易(参见图1)。日本丰田汽车公司在东盟地区内展开产业内分工,把汽车零部件生产分布到各国,进行专业化生产,以发挥规模效应,而且根据东盟《共同有效优惠关税协定》的规定,这些产品的区内贸易是享受关税减免的。

【参考文献】

1.陈雯:博士学位论文,《东盟区域贸易合作的贸易效应研究》(2002)。

2.Ariff,M.(1991)TheMalaysianEconomy:PacificConnections,KualaLumpur:OxfordUniv.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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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Dixon,P.B.andJ.Menon(1995)MeasuresofIntraindustryTradeasIndicatorsofFactorMarketDisruption,CRED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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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Imada,P.(1990)EvaluatingEconomicDevelopmentinDevelopingCountries,AnnArbor:U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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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Michaely,M.(1962)ConcentrationinInternationalTrade,Amsterdam:North-HollandPublishingCo.

12.Petri,P.(1993)"TheEastAsianTradingBloc:AnAnalyticalHistory",inJ.A.FrankelandM.Kahler(eds.),RegionalismandRivalry:JapanandtheUnitedStatesinPacificAsia,Chicago:

自由贸易论文篇(3)

负面清单是“以准入后监督为主,准入前负面清单和许可管理为辅”的新模式,形成了服务贸易投资新规则,有利于充分挖掘投资新空间的投资准入管理体制,即政府将不允许外国投资者投资的相关产业列入负面清单,在此名单之外,政府不应进行太过严格的干预,换言之,“法无禁止即合法”。其主要内容是促进世界贸易投资的自由化、各国金融服务国际化和政府管理法制化。美国在20世纪80年代就开始实施“一体两翼”计划,构建以美、加、墨的北美自由贸易区为主干,以TPP(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TTIP(跨大西洋贸易和投资伙伴关系协定)为两翼整体联动的国际贸易和投资新规则。负面清单模式在《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服务贸易模式中首先使用,美国、加拿大、墨西哥商定在投资领域除非NAFTA成员国明确列入负面清单某些服务部门,未列入清单的服务贸易就应非歧视地开放。美国从1982年开始制定双边投资协定范本,2009年11月美国正式提出了扩大跨太平洋伙伴协作关系计划,开始启动TPP谈判,TPP谈判计划规定取消或大幅降低商品的关税,其内容涵盖商品安全标准、工业技术贸易壁垒、市场竞争政策、创新知识产权、政府公共采购、贸易争端解决,有关对劳工的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责任的规定,新规定的标准之高超过一般自由贸易区协定,所以说美国主导制定的TPP规制标准形成十分明显的新的国际投资贸易规制。

2012年4月20日奥巴马政府公布了修订后的范本,提出了负面清单和准入前国民待遇的两大前提条件。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正在全力推进新一轮经济全球化,2013年6月美国和欧盟领导人正式同意启动TTIP谈判,2013年7月,美欧在美国华盛顿特区举行了第一轮贸易和投资谈判。试图重新建构世界贸易新规则,美国一方面通过大区域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引导世界建立高标准和高度自由化贸易投资协议,另一方面,2013年1月,美国启动了与21个WTO成员方的多边服务业协议(PSA)谈判。美国试图绕开WTO,开启国际投资新规则。WTO时代以贸易全球化为核心,这一轮经济全球化以投资全球化为核心。目前世界上已有77个国家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加拿大与哥伦比亚(2008)、秘鲁(2009)和巴拿马(2010)等国分别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接着欧盟、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泰国和马来西亚等国家都在努力通过双边、多边和区域之间进行合作。

国外有一些学者对自由贸易区效益进行了研究,NathMukherji从贸易自由化的角度研究了负面清单对亚太组织的经济作用,并与正面清单进行比较归纳出六大优势。Guidolin用实证研究方法分析了印度尼西亚1967年开始实施NDI政策(内含投资负面清单)的长期效应,并对印尼服务业部门吸引、利用外资的未来趋势进行了预测。随着WTO多边贸易体制边缘化,WTO红利的消退,正面清单管理模式逐渐被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替代,新一轮的经济全球化被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所主导,国际最近通行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成为一种国际服务贸易和外商投资管理方法。各国在运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规则中,基本采用准入前实行国民待遇原则,在自由贸易区内将准入管理由全部核准制变成形式备案制,建设投资服务促进体系,促进贸易与投资的自由化。

二、中国自由贸易区管理制度现状与困境

1.中国自由贸易区管理制度现状

我国建设自由贸易区的动力有国际的,也有国内的。在国际上2013年7月中美开始双边投资和贸易谈判,双方谈判的核心问题是准入前国民待遇及负面清单管理问题。在国内中国自由贸易区这种更高规格的开放贸易需要更深层次制度改革。国务院38号文《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要探索建立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在上海自由贸易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对投资管理主要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水平。该通知特别强调服务业投资领域的开放,提出自由贸易区要扩大服务业开放,推进金融领域开放创新,努力建设国际水准的投资贸易便利、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规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快服务业外商投资能更好地促进本地服务业质量提高。Dunning应用“国际生产折中论”研究服务业对外直接投资效应,阐述了服务业对外直接投资的优势是提升管理或营销技巧等而获得的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指出相对于本土企业,服务业跨国公司在技术、管理及营销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中国自由贸易区将发挥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制度创新空间,在更深层次上激发两个市场的活力,有效推动我国贸易投资自由化,金融服务国际化,行政管理法制化建设。我国政府首先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进行行政管理体制创新、推进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在投资领域实行负面清单,允许所有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自由转移其投资收益等,促进行政法制化建设,这些都是在国家层面和全球化战略思路的制度设计。

2.中国自由贸易区管理制度的困境

随着我国进入WTO的红利的逐渐消退,在国际上WTO多边贸易体制被日益边缘化,美国等发达国家主导的新一轮国际贸易和投资规则需要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我国经过30多年的改革现在已经进入深水区,粗放式改革的制度红利已经耗尽,中国需要新的改革探索,需要更加系统、全面深入的顶层改革制度设计。为了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党中央以开放促改革,以开放促发展。推动对国际市场充分参与、使我国在新的国际规则条件下能够迅速适应,规避国际贸易新规则中被边缘化,并防止对外贸易环境的恶化。这逼着政府职能转型升级,以开放促改革,就可以形成倒逼机制,以促进我国经济的国际化和法制化。从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的制度设计方案来看,其目标亦直指比较难啃的审批制度改革,以开放促进行政精简化,由长期实行的事先审批转为实行事中、事后监管为主,建立集中统一的市场过程监管的有效综合执法体系,倒逼行政体制改革,这是中国经济体制深化改革的可行策略。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就需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建设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形成和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管理宏观调控体系、开放型经济体系。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为我们提供了政府职能转变的新管理模式。为实行全面经济改革必须要进行制度创新:第一,自由贸易区内需要对投资管理制度创新,形成高水平的投资环境;第二,自由贸易区必须实行境内关外的自由贸易管理制度创新,形成公平公正的营运环境;第三,自由贸易区需要对金融服务体系进行制度创新,形成国际金融服务中心;第四,自由贸易区需要对综合监管制度创新,实行收益与风险的平衡科学评估体系;第五,自由贸易区需要对文化价值体系创新,实行国际化的多元文化共存、跨文化沟通交流,文化互信、共赢机制和协调机制。这5个创新集中体现为政府职能转变,这种转变可以归结为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负面清单在国际上并不是新的概念,但在中国投资领域仍是初次应用。正如韩正指出,上海自由贸易区的制度设计是颠覆性的,根本没有依靠优惠政策,整个自由贸易区坚持自主创新、体制创新获取红利,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真正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建立起更完善的新型市场机制。但由于中国自由贸易区刚开始启动,对自由贸易区管理政策及效果的研究还较少,在发展中存在许多风险和困境。首先,美国通过TTIP和TPP形成大区域的服务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同时为了加快这种进程,还通过双边、多边投资谈判(PSA),先与一些发达国家签订高水平的双边投资协定,加快促进投资自由化,以此主导全球投资规则的制定。中国等新兴市场国家面对美国全球经济战略的调整,在新的国际贸易中存在被边缘化的风险,更重要的是我国经济国际化程度和依赖度比较高,如果这一轮国际化不能有效参与区域经济合作过程,中国就不能在双边投资协定谈判中有所作为,而且会在新一轮全球贸易投资规则制定中失去话语权。其次,我国在这新一轮国际贸易和投资协定谈判中,必须按负面清单模式谈判,促使扩大我国市场准入宽度和市场开放程度。

在新规则下提高我国市场发展空间,但是政府缺乏这方面的经验,存在许多隐性风险。再次,负面清单是对中国的全新挑战,负面清单管理作为新型外资管理模式,在上海自由贸易区还处于探索阶段,类似于一种全国新一轮开放的先行实验,负面清单管理机制对上海自由贸易区的发展,对我国开放度提升进程和经济发展的影响将超过中国2001年加入WTO的效应,也将是我国政府扩大对外开放、倒逼政府职能转变在新时期实行管理制度创新的重要里程碑。由于当前中国经济转型和国际化中的外商投资质量很重要,2005—2010年发达国家和地区跨国公司在华投资额逐年减少,如美国由2005年的306123万美元下降到2009年255499万美元,在我国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需要与国际规则接轨,负面清单并不只是列出一些禁止或者限制准入名单那么简单,需要一系列的制度相配套,需要发展出全新的企业、全新素质的人和全新的管理模式。

因为新机制的核心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遵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法理精神在私权领域发挥作用,政府在公权领域遵照“法无授权即禁止”的规范运作。即对公民和企业而言,只要没有列入负面清单禁止的都可以为之;可是对政府职能而言,凡是未经法律授权的职能均不得为之。由于我国长期按照正面清单管理模式运作,这种制度惯性需要一种强大的外在力量推动。2013年3月总理在上海座谈会上指出:“我们要用开放扩大内需,用开放形成倒逼机制,用开放促进新一轮改革。”并强调30年前,波澜壮阔的改革就是由4个经济特区的沿海开放带动的。他进一步认为:“现在看来,用开放促进改革,仍然有很大的空间和动力。在这种开放的过程中,改革将释放巨大的红利。”如服务业外商投资的效用是对东道国服务业直接产生“软技术”溢出效应。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一种全新制度设计,将为国内外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自由贸易区的目标是通过创新拓展市场空间和促进经济增长。可是从政府管理能力来看,“法无禁止皆可为”的法理理念需要政府官员观念改变,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必将会给政府带来潜在风险和管理难点。

上海自由贸易区负面清单管理的实验性推行,一方面需要探索如何转变政府职能,形成负面清单模式下的综合监管体系;另一方面需要探索如何优化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本身,提高负面清单的质量,适当减少政府设置的不适宜约束条件,以充分地发挥国内外企业的活力和国内外市场的效率,积极寻求政府监管约束与市场健康发展的平衡策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自由贸易区必然选择,自由贸易区的空间经济的效率和效益决定于负面清单的质量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优化。如何明晰收益和风险进行权衡取舍需要借助科学方法。

三、中国自由贸易区管理制度优化的思路与方法

1.中国自由贸易区管理制度优化的思路

中国自由贸易区建设刚刚起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还处于开始试验阶段,我们必须借鉴国际成功经验,运用科学评估方法来不断提高负面清单的质量,优化管理制度体系。大数据时代和智能化科学为我们提供了一些信息科学理论和方法,但是面对海量数据如何选择利用并优化却是巨大的困难。数据挖掘中的粗糙集(roughset)理论和方法,运用于社会科学领域是一种处理模糊和不确定知识的数学工具,这种方法能有效地分析一些不精确、不一致和不完整的信息,形成比较完备的信息。这种方法还可以用于对数据进行分析和推理,能从中发现一些隐含的知识,揭示事物潜在的规则和规律。以上海自由贸易区为例,目前的负面清单按小类进行限制,共制订了190条管理措施,(目前已下降到137条),其中禁止类38项,限制类152项。国际上负面清单基本上有3类:第一类为“不符措施”,如涉及国家安全、经济体系稳定的;第二类为“一般性例外措施”,主要适用于政府公共采购、补贴等;第三类规定“特定产业例外”的保障措施,如通讯和幼稚产业等。中国在这方面缺少相应内容的明确规定和基本主张。运用粗糙集理论和方法帮助对负面清单措施合法、合理、有效性进行国际规则分析,因为粗糙集理论是一种新型的处理模糊和不确定知识的数学工具,是用来研究不完整数据、不精确知识的表达、学习、归纳等的有效方法。它是20世纪70年代由波兰学者Pawlak和波兰科学院、华沙大学的一些逻辑学家合作研究,并于1982年正式提出的。此后,粗糙集理论和应用引起了许多科学家的关注,一些数学家、逻辑学家和计算机研究人员参与到研究中,不同领域科研人员在粗糙集的理论和应用方面进行了一些交叉研究工作。重要标志性成果是Pawlak1991年的专著和1992年专集的出版,该研究成果就这一段时期对粗糙集理论和实践研究工作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总结,该成果有效促进了粗糙集理论和方法在社会科学领域的应用。

目前,粗糙集已成为信息科学和应用数学领域中一个最为活跃的研究的热点之一,研究者将粗糙集应用于机器学习、物理波形模式识别、人工智能、知识管理中知识获取、决策分析及过程控制等许多领域。我国在这方面的研究起步较晚,但近几年粗糙集的理论研究正成为信息科学的一个热点。刘军针对非相容表构建决策树中属性约简计算复杂度较高的问题,提出一种基于粗糙集分辨关系和粒计算理论,建立一种相容表和非相容表通用的构建决策树算法。刘军根据非相容表的逻辑关系式证明其可经过变量替代等价于相容表;再根据等价表的特点,以属性粒为基本单位,用属性粒的可分辨量、属性粒相对于决策属性的类别数量及决策表中相同行的数量这3个基本参数确定属性的优劣,以最优属性为划分属性自上向下直接构建决策树。粗糙集在知识的不确定性度量应用上,翟俊海等提出了一种改进的样例约简支持向量机,利用相容粗糙集方法求属性约简的边界域,并从中选择样例作为候选支持向量训练支持向量机。翟俊海等认为这样可同时对属性和样例进行约简。实验结果证实了这种方法的有效性,能有效地减少存储空间和执行时间。张铃等结合信息论做了研究工作,提出度量粗糙集和粗糙分类的模糊性。结合粒计算研究属性的不确定性度量。但这些大多是算法技术方面的研究,而且后续研究较少,在社会科学领域的应用研究有待拓展。

将粗糙集的应用进一步拓展到政策领域,将数据库技术、数据挖掘方法运用于负面清单政策优化,通过构建政策数据库,运用粗糙集理论来研究我国现有外商投资准入正面清单审批制度转化为负面清单政策的方法,参照国际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分析我国外商投资政策项目的一些不精确、不一致和不完备的地方,发现隐藏在政策数据中的特征和规律。基于粗糙集理论的数据挖掘方法有利于对一些政策措施的不确定性、不精确性的模糊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有利于研究出高质量的负面清单降低外商投资可能带来的风险。

2.运用粗糙集方法提高负面清单质量

粗糙集理论和方法这种被研究者用来处理模糊性和不确定知识的数学工具,其决策表能有效地分析一些不精确、不一致和不完整及不完备的信息,可运用粗糙集方法精确负面清单数目。具体到上海自由贸易区,以目前进入自由贸易区的1000家企业和5万多家注册企业的投资与收益表现作为预测负面清单精简后可进入的新行业投资空间的收益与风险的预估值。目前上海自由贸易区负面清单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中的“鼓励类”去除,并将“禁止类”和“限制类”合并为一类,明确了该清单的负面性质。可是这种简单合并后还需要运用粗糙集方法进行精细化的分析,目前上海自由贸易区负面清单措施中没有对限制和禁止外资标准进行界定。

从管理目标看自由贸易区要鼓励高质量的外资进入,自由贸易区需要提升外资利用水平,需要对高质量外资建立判断依据。我们从负面清单的条文用词看,上海自由贸易区190项措施中,提出投资活动“须合资、合作”,这种用词不严谨而且未对“投资”定义做界定。外资是指国外还是境外具有完备的法人代表的组织进行的实体性直接投资?投资是这些机构使用债券、股票等进行的间接投资?这些需要明晰的部分负面清单未作出明确规定。针对这些问题可以运用粗糙集方法进行优化处理。为了有效归约政策条文,将负面清单政策措施进行符号化表示,从而形成政策符号表达系统,运用粗糙集理论将政策措施建构成二维数据表的形式,政策清单用行表示,政策属性用列表示,表中的元素表示负面清单对象的属性值。这种政策表达系统编制形成决策表,在决策表中,将属性集分为两类:一类称为条件属性集,另一类称为决策属性集。

自由贸易论文篇(4)

虽然贸易保护在工业化时代就已经非常普遍,但为了保障工业的发展,对于农业却一直是采取剥夺的歧视态度。直至20世纪,随着部分国家工业化的完成,经济得到了显著发展后,政策才逐步转向有利于农业的方面,对农业的保护才真正开始,所以对农业的保护通常都是发生在发达国家的。这些国家通过各种保护措施,扶持农业,提高本国农产品的竞争力,表现在贸易上最明显的就是“奖出限入”。虽然这种保护提高了农产品的价格,但由于在发达的经济中,只有很少部分的劳动力在农业中就业,并且工资收入者的实际收入受食品价格的影响大大减少,因此,对于提高农产品价格的政策,几乎不存在有组织的反对力量。从20世纪30年代美国农业的保护政策开始,到60年代欧共体的共同农业保护政策,以及亚洲的日本、韩国的农业保护政策,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本国农民的收入,增加了本国农产品的供给。在国际贸易上则表现为欧美农产品大量剩余,补贴出口;日、韩农产品生产成本极高,而进口关税壁垒难以逾越。这种情况在80年代达到了一个顶峰,发达国家对农产品的贸易保护愈演愈烈,其特性显露无遗。

但是,原有的农产品贸易保护政策在实施过程中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问题,对国际贸易和各国的农业生产都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1.农产品国际贸易发展缓慢,秩序混乱。在国际贸易领域内,农产品贸易处于一个极其特殊的地位。由于农业所具有的基础性地位,关联着粮食安全、环境保护、国内政治等诸多因素,所以在GATT(关贸总协定)时代,虽然贸易自由化的进程不断深入,但农产品的国际贸易一直游离于国际贸易自由化的体系之外。尽管经历了长期谈判,可在农产品贸易方面的进展非常有限。这在一方面导致了农产品国际贸易发展相对缓慢,在过去的半个多世纪里,工业制成品的平均关税已经从40%降到了4%左右,而农产品的关税却仍然停留在40%~50%之间。同一时期,工业制成品贸易总额放大了近17倍,而农产品贸易总额则还不到6倍;另一方面,多边谈判的停滞不前,也使得国际农产品贸易缺乏必要的约束,各国各自为政,国际农产品市场处于无序状态。

2.各国间贸易摩擦加剧,市场动荡。可以说,在GATT时代,各国出台的农产品贸易保护政策,基本上属于各国内部的事务。但各国的贸易保护政策交叠在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市场上时,会彼此关联、制约、影响,乃至发生冲突。由于各国的农产品贸易保护政策保护高成本的生产和替代进口,并支持不太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出口,这常会破坏出口市场的秩序,使进口市场缩小,竞争加剧,造成农产品国际贸易的摩擦。在乌拉圭协议达成之前的几十年中,大量的欧美和日美贸易政策的争端都涉及到农产品。而且,一旦外部条件发生变化,就会对农产品的国际贸易秩序产生剧烈的冲击,危及到一些国家农产品的供给安全。同时,实施农产品贸易保护的国家,其保护政策会使农产品的国内市场价格与国际市场价格隔离,导致国际市场价格严重扭曲,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脱节,使得经济资源浪费巨大。专家测算,如果解除世界农产品价格的扭曲,将可能给世界带来560亿美元的福利。

3.农业生产效率低下。农产品应依据各国的自然禀赋进行生产,并通过国际贸易进行交换,可达到世界福利的最大化。但是,农产品贸易保护措施的实施,抑制了国内对农产品的消费,减小了进口,促进了出口,导致了农产品贸易流向的扭曲,并使得国际市场价格疲软与波动。如欧共体在成立之初,许多国家还是农产品净进口国,由于保护政策的实施而迅速地变成了净出口国。有补贴的出口压低了世界市场价格,并使未受保护的、具有生产优势国家的生产者受损,减少乃至放弃生产;而获得补贴,没有生产优势国家的农产品生产者反而会大量生产,以获取补贴。据估计,凯恩斯集团的食品生产者每年会由于工业化国家的保护而损失大约150亿美元。这导致了在世界范围内对资源的错误配置,对各国的国民经济造成了一定的局部损失,使得农产品的生产处于一种低效状态,而且这种状态会不断恶化,使补贴国背上沉重的财政包袱。

4.发展中国家利益严重受损。发达国家的农业保护政策严重地损害了发展中国家的利益。20世纪80年代以前,发达国家对农业的保护,主要是制定较高的农产品价格,利用关税和非关税措施限制进口。然而,80年代以后,由于农业保护政策加剧了农产品过剩,发达国家农业贸易保护的重点便从过去的“限入”转为“奖出”。随着世界农产品市场的恶化,发达国家的农产品保护也在不断升级。在经合组织(OECD)国家,每年政府向本国农业部门提供的支付超过非洲各国的GDP总值。美国、欧洲及日本对本国农业的支持占世界总额的80%左右。

发达国家农业保护政策的特点是,一方面通过贸易保护维持国内市场的高价格;另一方面又由于巨大的库存而向世界市场倾销剩余农产品,从而压低世界市场价格。发达国家农产品的贸易保护手段名目繁多,对发展中国家尤其不利,因为许多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依赖于农业及农产品出口。这对于以农业作为主要外汇来源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农产品价格的疲软和出口量减少将使其外汇收入降低,使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发展农业生产遇到诸多困难。据估计,若富国减少对本国农产品的补贴,从而改变价格扭曲的状况,则穷国从贸易增加中获得的收益将三倍于它们每年得到的国际援助总额。

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兴起及其相关政策的实质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原有的农产品贸易保护措施已渐渐不能适应形式发展的需要了。农产品的贸易保护导致了产品的结构性过剩、巨额的农产品补贴、混乱的贸易秩序,以及由此带来的愈演愈烈的贸易大战等诸多问题,对原有的贸易保护措施加以调整,推进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思想便应运而生,成为了各国的共识。农产品国际贸易自由化的发展趋势,并不意味着农产品自由贸易时代的来临。通过仔细的研究对比不难发现,现代所谓的“贸易自由化”(tradelibralization)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由贸易”(freetrad)[2]。自由贸易强调的是全面的贸易自由,反对以任何政策或措施阻碍商品的自由流通,是经济自由主义思想的集中体现,出现于资本主义早期。而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开始发展的贸易自由化,是在发达国家主导下进行的,有其自身的利益驱使,是一种有保留、有选择的自由贸易。在自由贸易的外衣下,隐含着大量的有利于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内容。这种自由贸易的实施,会随着发达国家不同时期利益、需求的变化而变化,具有极大的不平衡性、不稳定性。可以说,贸易保护政策是各国经济、政治发展不均衡、不稳定所产生的必然结果,只要有国家存在,有国家和民族利益的差别和矛盾,贸易保护就不会消失。目前,贸易自由化只是一种发展倾向,而贸易保护也并不会消失,因为贸易自由化与贸易保护主义从来就是一对孪生兄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自由贸易仿佛成为一种理论思想,贸易保护反而是一种事实常态。”

作为国际贸易中焦点的农产品贸易,虽然在贸易自由化上有了一定的进展,但目前的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措施远未改变发达国家实施农产品贸易保护政策的本质,新的农产品贸易保护以反倾销、技术壁垒、使用特别保障条款等堂皇面目出现,其保护效应也在不断强化。保护与反保护的激烈争斗引发了许多摩擦与争端,使反倾销案例呈迅速增加之势。同时,为了将外国农产品拒之门外,一些发达国家打着“绿色消费”的幌子,不断强化食品监测体系,相继出台远远高于本国规定的进口食品检测标准,这使得绿色壁垒与技术壁垒问题也日渐突出。再加上在转基因产品上的激烈争论,使农产品贸易上的贸易保护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3]。另外,传统的一些贸易保护措施的作用也并没有弱化,如发达国家对农业生产者的补贴并没有出现下降:世贸组织成立后,日本和韩国的专业农民所获得的生产者补贴等值1996~1998年都为23000美元,不仅没有减少,反而有了大幅度增加,分别比1991~1993年增加了5000美元和4000美元;欧盟和美国分别为17000美元和14000美元,都保持了与世贸组织成立之前相同的水平;澳大利亚也保持了与1991~1992年相同的水平[4]。美国众议院在2002年5月2日通过了一项新的农业法案,其主要内容是大幅增加对农业的补贴:在今后10年里,美国政府对农业的拨款将增加到1800亿美元,比现有农业法规定的拨款增加了735亿美元。其中,对农业的补贴将比目前提高70%,补贴的主要对象是美国农业的主体,即谷物和棉花生产农场。同时,对畜牧农场及其他农产品生产的补贴也比目前有不同程度地增加。此外,针对畜牧业、水果和蔬菜生产业的土地保护项目的开支也增加了80%,而这些行业过去是很少得到政府拨款支持的。这一议案的出台,引起了世界范围的强烈批评,认为这必然会严重冲击现有的国际贸易体系,是对农产品贸易自由化进程的严重打击,使人们对“千年回合”的贸易谈判前景感到悲观。可以看出,发达国家依然在通过各种手段提高对本国农产品的贸易保护。虽然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成为一种发展趋势,发达国家也做出了一些让步,其政策的实质依然是以贸易保护为核心,而且农产品贸易保护在经济衰退之际还有加强的趋势。当然,随着经济全球化程度的提高,产品贸易不可能长期成为世界贸易自由化的特例,要求减少农业保护的压力在不断增加,农产品市场准入问题已经成为未来世贸组织谈判的重点。但任何一个国家都不想单独对其农产品贸易保护体制作大幅度修改,要想通过多边谈判达成协议,在现有的农产品国际贸易体系上进一步推动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进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三、“千年回合”中农产品贸易展望

1999年底,世界贸易组织在西雅图启动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即“千年回合”时,遭遇了重大挫折,未能取得任何成果。直至2001年年底的多哈会议上,各方才同意在2002年启动新一轮的多边贸易谈判,并争取在2005年1月1日前结束这一轮谈判。不过,新一轮的农业贸易谈判已经依据农业协定的规定在2000年展开。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农业协定是一个利益妥协的产物,有不少漏洞和含糊之处。虽然农产品贸易体制在乌拉圭回合的推动下有了不小的改进,但由于协议允许发达国家继续执行补贴农业的贸易政策,发展中国家出口农产品及其加工品,一方面仍面临着高关税限制,另一方面也经常受到发达国家各种非关税壁垒的困扰,这引起了许多发展中国家对协议履行状况的不满。在此背景下,继续推进农产品贸易自由化进程,出台更透明和更有约束力的执行细节和记录,显得十分必要。尤其是条约中的一些重要条款,如“和平条款”的执行期已期满,如何后续执行亟待明确。所以,世贸组织需要召开新一轮的农业问题谈判加以解决。

面临新一轮谈判,澳大利亚、美国、日本、欧盟、坦桑尼亚等二十多个成员提出了议案。尽快将农产品贸易全面纳入世贸组织框架下,进行有效地约束,已经成为大部分成员的共识。多哈会议确定的新一轮农产品谈判的目标是:显著扩大农产品的市场准入机会、分阶段削减并最终消除各种形式的出口补贴和大幅度削减造成贸易扭曲的国内支持措施。为此,谈判的焦点将集中在这样几个方面:

1.在市场准入方面,各成员国建议进一步有效地削减农产品关税。目前,采取何种核算方法来对税率进行削减,以及是否给予发展中国家、转型经济国家和新加入的成员特殊待遇,是各方关注的焦点。由于过去几年关税配额的利用率较低,各方希望能改进关税配额的发放方式,削减配额内关税,实质性增加关税配额的数量,增加关税配额管理办法的透明度。发展中国家则希望发达国家进一步开放市场时,要针对发展中国家有出口利益的产品。

2.在国内支持方面,成员认为,要进一步强化协议对国内支持政策制定的规则,改进“蓝箱政策”和“绿箱政策”,取消影响生产和贸易的价格补贴,实质性地削减补贴水平,提高透明度。发展中国家和转型经济国家希望在此问题上拥有一定的灵活性,允许他们为提高产品多样性、生产能力和竞争力、营销水平、运输水平、产品等级以及满足检疫要求,提供一定的国内支持。

3.许多成员要求取消出口限制,尤其是那些纯进口国家关心的产品;同时,对出口补贴进行实质性的削减。凯恩斯集团要求全面取消补贴,欧盟、美国则提出要规范出口信贷、国营贸易出口、优惠贷款等措施,以防规避协议。

4.发展中国家的成员提出尤其要关注中小国家的利益,强烈要求在新一轮谈判中保证协议对发展中国家的差别和优惠待遇。在削减水平、关税约束水平、关税配额管理、补贴等问题上,发展中国家的成员要求有灵活性;同时,要求发达国家对其出口产品不要采用协议中规定的特别保障条款。

在世贸成员的议案中不难看出,由于政策出发点和利益的不同,各成员对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态度差别较大。各方观点的实质,依然还是围绕着贸易保护还是贸易自由化所展开的激烈较量。凯恩斯集团是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积极推动者,其强烈要求立即完全取消对贸易造成扭曲的出口补贴、国内支持,要求用关税作为保护各成员国内农业的惟一手段,大幅度开放农产品贸易;美国在农产品贸易自由化上的立场与凯恩斯集团较为接近,同时,由于自身的特殊原因,还对扩大基因工程农产品的市场准入、提高各成员农产品贸易体制透明度以及国营贸易问题有着强烈的关注;欧盟、日本和韩国等高生产成本、高贸易保护国家,则反对实行完全的农产品贸易自由,而强调应逐步减少出口补贴和国内支持,并强化现有协议规则,此外,他们还积极强调粮食安全、环境保护、动物权益等“非贸易关注”议题和农业的多功能性,使农产品国际贸易日趋复杂,有可能形成更高层次的贸易壁垒;发展中国家和转型经济国家作为世贸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强烈要求维护自身的利益,但由于各国间在经济、政治利益上的分歧较大,以及谈判实力的缺乏,难以形成统一的声音,只能依据自身的实际条件,依附于某个主要参与方。当然,中国加入了世贸组织,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谈判的力量和格局,使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得到重视。

虽然新一轮的贸易谈判应在2005年完成,但由于本轮谈判涉及的问题极为复杂和广泛,各方的态度、意见都有着明显的分歧,谈判必然会是极为艰苦的,是否能按期结束难以预料。当然,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趋势会在此轮中得到推进,但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可能性不大。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在贸易保护方面不会做出太大的让步。尤其是在美国出台新的农业补贴政策之后,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发展在短期内甚至有可能出现停滞乃至倒退。

在农产品贸易领域,自由化已经成为潮流,并会获得不断地发展,但目前贸易保护还是各国政策的主流。单纯地依靠贸易保护,或是一厢情愿地寄希望于贸易自由化来推进本国的农产品贸易,都是行不通的。如何把握好二者之间的关系,从中找到最佳的结合点,是各国需要长期深入研究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加入WTO后我国农产品的国内保护[EB/OL]./MediaCenter/international/Inter021/inter021-03.htm

自由贸易论文篇(5)

【论文摘要】 本文梳理了贸易自由化的含义,并对贸易影响收入分配的模型进行了理论说明,在此基础上,分析了贸易自由化对收入分配的影响(1)。 【论文关键词】 贸易自由化 收入分配 影响 从亚当·斯密的国际贸易理论开始,经济学家就开始研究国际贸易中国家间的收入分配关系问题。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对这方面的理论探索也在不断深化。目前,贸易自由化及其对社会不平等和收入分配的影响已引起经济学家们的广泛关注。 一、贸易自由化的含义 从已有的研究文献来看,贸易自由化(Trade Liberalization)的含义是与描述自由化的特征联系在一起。有代表性的观点有以下几种: 1.贸易自由化就是指完全的自由贸易。表现为大幅度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取消政府对贸易活动的一切干预。这是一种极端的观点。事实上,到今天为止还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实行完全的自由贸易,各国政府对贸易活动的干预也从没有停止过。 2.贸易自由化为一国贸易体制的中性化。中性化即政府在进口和出口部门平均分配激励措施,削减贸易体制中的反出口偏向。巴格瓦蒂认为中性化是贸易自由化的核心。 3.贸易自由化表现为开放性。克鲁格认为,发展中国家贸易体制中存在着大量的配额和许可证之类的数量限制措施,削减数量限制是向自由贸易体制转变的基本特征。由于各国政府对出口贸易一般都持自由放任态度,因而贸易自由化主要指进口自由化。 从理论和实践的双重角度出发,贸易自由化一般被认为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即一国政府根据本国的经济和社会条件逐步消除贸易和非贸易壁垒,减少政府对贸易活动的直接干预,逐步扩大对外开放程度,从保护贸易体制向自由贸易体制转变的过程。 二、贸易影响收入分配的模型分析 1.亚当·斯密的贸易理论。最早提出自由贸易理论的是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他认为,一个国家在某个行业的生产上比其他国家生产效率高,从而具有绝对优势,那么这个国家就应该专门生产本国具有绝对优势的产品,通过国际分工,与其他国家具有绝对优势的产品进行贸易,这样,通过自由贸易,贸易双方都能获得贸易利益。这就是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 2.大卫·李嘉图的比较贸易理论。李嘉图认为应该按照生产成本相对差距进行国际分工和自由贸易,这样,对分工和交换的双方都有好处。一国即使生产不出成本绝对低的商品,只要能生产出成本相对低的商品,就可以同另一国进行贸易,并使贸易双方都得到好处。李嘉图的比较优势贸易理论是自由贸易理论的基石,为倡导自由贸易政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赫克歇尔—俄林模型。这个模型被称为H—O模型,清晰地表述了贸易与要素数量与价格之间的关系。假设有两个国家(A国和B国),A国是劳动丰裕的国家,B国是资本丰裕的国家,两国分别生产两种产品(X和Y),其中X是劳动密集型产品,Y是资本密集型产品,在生产过程中都使用劳动和资本两种要素。通过模型分析,得出了这样的结论:一国应当出口其相对丰裕和便宜的要素密集型产品,进口其相对稀缺和昂贵的要素密集型产品。也就是说,劳动要素相对丰裕的A国应当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X,进口资本密集型产品Y。相应地,B国应当出口资本密集型产品Y,进口劳动密集型产品X。 4.斯托尔帕—萨缪尔森定理。斯托尔帕和萨缪尔森是最早直接把国际贸易与国内收入分配关系联系起来进行单独研究的经济学家。1941年他们以H-O模型为基础提出了斯托尔帕-萨缪尔森定理(Stolper-Samuelson Theorem,SS定理)。SS定理在H-O模型的假设条件下证明了当一国实行自由贸易时,贸易会导致丰裕生产要素的实际收入提高,稀缺生产要素的实际收入下降。1948年萨缪尔森在对H-O理论进一步研究时,得出一个新的命题:在长期内所有的生产要素可以自由流动的条件下,自由贸易会使商品和生产要素的价格均等化(即要素均等化定理,FPE)。如果贸易是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进行,自由贸易可能会使发达国家非熟练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下降,相当数量的非熟练劳动者可能会失业;发展中国家非熟练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可能会上升,其生活状况可能会得到改善。 自SS定理和FPE定理提出之后,经济学家又对贸易与国内收入分配的关系进行了大量的研究。 三、贸易自由化对收入分配的影响(1) 贸易自由化对收入分配的影响(1)在传统的贸易理论上是简单明了的,然而在实践中是相当复杂的。事实上,贸易自由化对收 入分配的影响过程受到多方面的制约。 1.贸易自由化通过价格结构的变动影响收入分配。贸易自由化使一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的价格上升,具有比较劣势的产品价格下降。产品价格的变化会影响相关要素价格的变化,并直接影响收入分配。在H-O模型中,国际贸易会降低一国稀缺要素生产的产品价格而提高丰裕要素生产的产品价格。这种商品价格变化会直接影响到要素价格的变化,从而对国内收入分配产生影响。著名的SS定理正是从这一点出发得出的结论。大量有关贸易与收入分配关系的研究也都是从商品价格变化角度进行分析的,但由于选用的数据和处理方法不同,他们得出的结论也不同,有的人认为贸易对收入差距拉大的作用不大,有的人认为贸易的作用重大。 2.贸易自由化通过技术进步影响收入分配。又分为三种情况:(1)外生性技术进步。Richardson(1995)用一般均衡模型分析指出,贸易开放和部门的特定技术变化的联合作用就会导致收入不平衡加剧。Krugman(2000)指出,要素偏向的技术进步也会导致收入差距拉大。Jones(1997)以简单的2*2的H-O模型分析指出,随着南方国家技术的进步,对于中等技术密集产品,南北两国都可以生产该产品,两国中等技术密集产品关税的降低会导致两国工资不平等向同一方向变化,但是这种变化还依赖于贸易自由化变化的方向。如果北方国家进口中等技术密集产品并且降低关税,则两国国内工资不平衡会扩大,如果南方国家进口并减少关税,则两国工资不平衡程度会降低。(2) 内生的技术进步。Dinopoulos and Segerstrom(1999)发展了一个动态一般均衡模型,指出贸易自由化会增加R&D的投入。进一步导致对熟练劳动工人需求的增加,从而提高熟练劳动者的相对工资。Neary(2002)的寡头竞争模型中也指出,随着贸易自由化的发展,产品市场的竞争加剧,企业会加大对R&D的投入,引起熟练劳动者的相对工资上升。Thoenig and Verdier(2003)建立了一个质量梯度动态一般均衡模型(dynamic general-equilibrium quality ladder model)。分析指出贸易影响收入分配的方式是:贸易-技术偏向的技术进步一收入差距增大。Acemoglu(1999)的模型也指出,在技术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贸易量的增加会提高技能丰裕型国家的技术升水而降低非技能丰裕型国家的技术升水。E.Beaulieu et al.(2004)建立了一个既存在科技产品间产业内贸易又存在科技产品与传统产品的产业间贸易的南北模型,考察了科技产品贸易壁垒的降低与南北两国国内工资收入差距之间的关系。如果两国在科技产品上贸易壁垒都降低,则两国国内对科技产品的需求都会上升,两国的贸易量会扩大,国内产量也会扩大(即技术进步)。随着两国科技品产量的扩张,两国对熟练劳动者的需求会上升,使两国熟练劳动者的工资上升而非熟练劳动者的工资下降,引起收入差距扩大。(3)技术进步与生产外包。Feenstra and Hanson(1996)从生产外包和技术进步角度分析了贸易对收入差距的影响。W.J.Ethier(2005)则是从全球化角度考察贸易、技术与工资之间的关系。他的结论是:第一,全球化程度上升,使南方国家贸易条件改善,提高南方的设备利用以及北方向南方的外包,南北双方熟练劳动者与非熟练劳动者的相对工资都会上升,收入差距拉大;第二,南方或北方国家的全要素生产率或提供设备服务的相对成本下降(技术进步),则南北两国的设备利用会增加从而增加对熟练劳动者的需求,使两国的相对工资上升。 3.贸易自由化通过竞争动力结构的变动影响收入分配。贸易自由化的范围并不像传统理论所假设的仅仅发生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它同时也发生在发达国家之间和发展中国家之间;不仅发生在不可替代的产品之间,也发生在可以相互替代甚至是同质产品之间。在这种情况下,贸易自由化将使得一家企业不仅要面对国内企业的竞争压力,同时还要面对来自其他国家企业的竞争压力。竞争的加剧迫使企业采取多种多样的手段来保护自己。常见的手段和方式包括:压低在职职工工资;用资本和技术替代劳动;采用熟练劳动力;转移经营方向。这些手段和方式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收入分配,改变着一国的收入分配状况。 4.贸易自由化通过政府作用的变化影响收入分配。政府在贸易自由化与收入分配调节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贸易自由化使政府试图通过对产业的保护和对市场的干预影响收入分配的功能受到严重的影 响。在实行市场经济和贸易自由化的条件下,政府的政策可能更倾向于关注如何更多地实现经济效率,社会公平性可能会被放在一个较次要的位置。而且,政府对收入分配的干预也会更加规范化,更多的是通过税收体系的建立、对社会弱势群体的转移支付、对特殊行业(如农业)的补贴来影响收入分配。 参考文献: 温彬:发展中国家的贸易自由化——游戏规则与中国对策[M].中国发展出版社,2000 徐水安:贸易自由化与中国收入分配的演变[J].世界经济文汇,2003(4) 王云飞:国际贸易与国内收入分配关系研究评述[J].经济学动态,2007(2) 俞会新:贸易自由化对就业和收入分配的影响[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 [美]贾格迪什·巴格沃蒂:今日自由贸易.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自由贸易论文篇(6)

另一方面,极大化贸易创造效果,间接地极小化两国以外国家的贸易转换效果有一种方式,就是自由贸易协定方式—NaturalTradingPartner(NPT)方式,它有如下两个定义。一,在自由贸易协定签定之前,贸易量多的国家之间签

定自由贸易协定,因为这样减少不自然或随意性硕士论文的贸易发生的可能性,因而区域内国家的经济利有可能得到增加。这个方式给选定自由贸易协定的签定国赋予唯一的标准,因此这样的原因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即使在A国的出口中所占的B国的比重大,但是B国不一定是相同的情况(非对称性的问题);第二,因为贸易壁垒或其他区域合一的影响,在自由贸易协定签定之前,贸易量本身有可能过大或过小地得到评价。

自由贸易论文篇(7)

目前,东亚制度性区域经济合作正向着金融货币合作与自由贸易区建设两个方向展开。现实地看,东亚国家已经或者计划签订的贸易协议大部分是自由贸易区协议。如中国已经与东盟达成协议,计划在2010年之前与东盟发达成员国建立自由贸易区;到2015年之前与东盟不发达成员国也建立自由贸易区。日韩同东盟关于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谈判也在进行中。韩国与日本的协定也已经在讨论中,并且双方同意于2005年底完成协议。另外,还有区内的其他一些国家或地区也逐渐加入到双边或者区域内的自由贸易区协定中(见下表)。相比之下,在整个东亚地区建立自由贸易区的速度却是迟缓的,这主要是由于东亚各国之间在经济、政治、制度、文化等各个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影响因素太多。因此,一般认为东亚自由贸易区的建设不可能一步到位,应循序渐进。

二、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的可行性分析

1.经济全球化以及应对来自其他区域集团的压力是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外在动力。经济全球化发展的直接后果之一是区域经济合作的迅速兴起。在全球化的浪潮中,地区经济集团已成为一大趋势,尤其是自由贸易区已蔚然成风,不仅被称为世界经济三大板块的西欧、北美建立了自己的区域经济集团,拉美洲也在大搞自由贸易区,东亚却迟迟未能建立这样的组织,这使东亚在世界经济格局中没有一个有形的实际载体而缺乏实在感。随着欧盟一体化程度不断提高,北美自由区向美洲自由贸易区扩展,世界范围内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这对于大多数实行出口导向型经济发展战略,大量出口ICT产品依赖世界市场尤其是美国市场的东亚地区来说无疑是巨大的压力。东亚地区迫切需要建立起自由贸易区,增强其整体实力来与迅猛发展的欧美特别是美洲区域经济集团相抗衡。

2.亚洲金融危机的教训和APEC、WTO在推进贸易自由化方面受挫促使了内在需求的提升。1997年,从泰国开始的亚洲金融危机对于当时正处于巅峰时期的东亚地区来说,无疑是当头一棒,危机迅速波及其他东亚国家,给东亚各国和地区带来巨大的损失,日本更是从那次危机后,陷入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最严重的衰退,至今经济仍不见起色。而由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组成的APEC,所奉行的是开放的区域主义,所达成的任何协议对于成员国没有约束性,加之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成员之间在贸易自由化速度、范围上存在分歧,发达国家成员之间在农产品市场开放等因素上造成的差异,都使得APEC在推动贸易自由化方面困难重重,至今效果仍不显著。

WTO虽长期致力于推进全球性自由贸易的发展,但要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千差万别,有着各自利益的一百几十个国家间达成自由贸易协定显然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1992年12月举行的“千年回合”WTO西雅图部长级会议的失败,多哈会议上各国仍存在着较大的分歧,以及WTO中仍是少数发达国家占据主导地位的局面,使得新一轮的多边贸易谈判仍是一场十分艰难的磋商。

3.东亚自身发展需要是建立自由贸易区的根本内因。东亚地区经济相互依存在加深,过去对区域外经济过度依赖的经济增长模式在改变。有数据表明,东亚各国和地区对区内其他成员的贸易依赖度均已超过对美国的贸易依赖度,达到总贸易量的三分之一以上,同时各成员间已出现越来越多的产业内贸易。区内贸易的不断加深,使各成员在建立自由贸易区方面的共识不断增强,甚至对建立自由贸易区一向谨慎的中国和对东亚地区不甚重视的日本一改过去的态度,转而积极参与支持建立自由贸易区。东亚成员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其关税水平均处于较低水平,韩国、东盟的一些成员国关税水平低于10%,中国总体关税水平也从过去35%下降到目前13%左右,日本关税更是不到5%,这都为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创造了条件。

4.从东亚地区经济合作现状来看,建立自由贸易区已具备了较好的实践基础。首先,近年来在东亚各国政府及民间组织的共同努力下,东亚经济合作蓬勃发展,在实现贸易以及与贸易有关的投资自由化方面已取得一些进展,并呈现良好态势,表现在东亚区域内的投资和贸易不断发展,区域内经济的相互依存度不断增强以及东亚各国经济合作领域的不断深入等方面,东盟、中日韩“10+3”合作机制有了很大发展,为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据统计,1980年东亚各国间贸易占其贸易总额的比重只有25%,1992年上升到45%,2000年跃升为60%。东亚区域内的投资也有大幅度增长,从1990年起,东亚区域内各国之间的相互投资已超过境外对该地区的投资1996年东盟七国及日韩港台地区对中国的直接投资占当年中国协议利用外资总额的75.5%。另一方面,东亚区域内产业分工逐渐向水平加垂直的复合型产业分工转变,产业内贸易不断增长。1990—1998年,东亚地区中间产品,如部件和原料贸易额的增长速度超过了制成品贸易,域内制成品贸易额总体上升了92%,这同时意味着东亚产业结合程度也在不断加深。其次,为推动本国及地区经济发展,东亚各国开展经济合作实践的程度不断加深,各种次区域、小区域经济贸易合作发展迅速,加强了区域内外国家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探讨,并签订了一些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如东盟不仅自身迈出了自由贸易区的步伐,而且也成了整个东亚地区经济合作的主要倡导者和推动者。在1995年东盟曼谷首脑会议上,东盟首先提出与中日韩三国举行会晤的设想。东盟成员国还单独与东盟以外国家缔结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如泰国已开始探讨与中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之间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可能性。此外,东盟还在安全、经济等领域积极推动更广泛的地区合作。再次,东盟、中日韩“10+3”合作机制有了很大发展。在当前“10+3”框架下,东亚国家的经济部长、财政部长、央行行长定期举行会晤,以经济合作为重点,金融合作为先导,推动各个领域合作的全面展开。1999年,马尼拉会议发表了《东亚合作联合声明》,进一步确定了经济、社会、政治和安全等8个重点合作领域,同年又成立了东亚展望小组。2001年文莱会议上,各国领导人一致认为东亚合作潜力巨大、前景广阔。2000年5月,在泰国清迈举行的财长会议上,各方缔结了有关维持金融稳定的“清迈协定”,创设了当出现流动性危机或金融危机出现阻止投机风波的基金,标志着东亚合作迈出了重要一步,整个世界开始向三大板块格局转变。

三、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首先,东亚各国相互不信任和争夺经济合作领导权的斗争是困难之一。东亚地区历史上只有过“华夷秩序”、“大东亚共荣圈”、“冷战秩序”等不平等的或殖民地半殖民地、对立分裂的国际秩序,从未在整个东亚地区形成过平等的多边合作。这份历史遗产留下了巨大的负面影响,至今尚未彻底清除,这种负面影响又与某些现实因素相结合,阻碍了东亚各国建立起充分的信任,特别是在东亚两个最大的国家——中国和日本之间。中日两国是一衣带水的邻邦,在东亚地区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对于东亚区域一体化的重要性堪与欧盟一体化进程中的“法德轴心”相提并论。中国和日本的政治、经济实力决定了缺少其中任何一方的东亚区域合作都不完整,其作用也将大打折扣。两国关系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陷入低谷以来就再也没有真正修复。问题的症结在于双方在安全上互相不信任的警惕。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在国际事务中的地位不断提高,与日本泡沫经济破灭后经济持续低迷和其寻求政治强国的愿望形成鲜明对比,日本固有的安全感被激活了,国内的极右势力有所抬头,大力鼓吹“中国”。而日本在诸多问题上不负责任的态度和做法都造成了中国对日本的不信

任。美国的态度不容忽视。美国虽不是东亚国家,但依靠它在世界上首屈一指的综合国力,在东亚的驻军、盟国以及它对东亚巨大的经济影响,取得了在东亚地区的主导地位。美国的态度也将对东亚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产生重要影响。这都给东亚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带来不小的困难。

其次,东亚各国自身的内部关系难以协调。第一,东亚各国对合作的范围、领域、做法的意见不一,在考虑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减让问题上,可调和的空间相对较小;同时,由于各成员国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导致各成员为了自身利益,都会提出保护部分产业部门的要求,这无疑会影响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进程。第二,东亚市场从一定程度上说还不是一个内需主导型的市场,各国大部分都采取出口导向型的贸易政策,对世界市场尤其是美国市场有较大的依赖。尽管目前东亚内贸有所增长,但最终目的不是为了服务内需,而是服务于区外市场或提高对区外产品的竞争力。

第三,东亚地区仍存在着一些热点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这些问题有可能在特定历史条件下趋向激化,从而妨碍东亚地区经济合作。

最后,亚洲金融危机后,通过结构重组和体制改革,东亚经济逐步走上复苏之路,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泰国危机后不良债务进一步增加,马来西亚股价恢复水平最低,说明市场信任度不高;印尼金融机构重组和不良债务处理进展缓慢,其政局动荡是经济恢复的重要不利影响;日本经济虽止住跌势,但经济恢复乏力。同时,美国经济增长放缓,也会对东亚经济增长产生重大影响。这些不利因素会延缓东亚经济的复苏,各成员国因国内因素的压力必将延缓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

四、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的两种模式

正是受以上这些因素的影响,整个东亚地区在短期内建立自由贸易区的难度是很大的,因此很多经济学者提出了不同的向自由贸易区过渡的途径。我们认为,目前东亚整体建立自由贸易区存在以下两种可供选择的模式:

其一,三个“10+1”合一,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所谓三个“10+1”,是指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日本——东盟自由贸易区和韩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在三个自由贸易区的谈判中,发展最快的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谈判。在2001年“10+3”领导人会议上,中国领导人倡议在10年内同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中国领导人的这一倡议得到了东盟方面的积极响应。2002年5月,第一次中国——东盟谈判委员会会议在北京召开,这表明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工作正式开始。

中国与东盟拟建自由贸易区使日本、韩国受到震动,因而日本积极谋求在中国前面同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日本和东盟10国领导人在2002年1月签署了《日本和东盟全面经济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明确表示为了实现东盟和日本的合作伙伴关系,各种合作包括一个可能的自由贸易区应该在10年内尽可能快地完成。同时,韩国也积极地与东盟保持各种联系,正在考虑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可能性。这样三个东亚大国都参加了自由贸易区安排,通过这种方式不断加强与东盟的合作,并最终建立东亚整个地区的自由贸易区。

其二,东北亚自由贸易区与东盟自由贸易区合二为一,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东北亚地区是东亚地区经济最发达的部分,三个主要国家(中国、日本和韩国)互为重要的贸易和投资伙伴,密切的经济联系为三国间进一步的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目前,中日韩的政府间合作已经取得了很大进展。1999年在日本的提议下,中日韩开始了在“10+3”框架内的3国政府首脑年度会晤机制,在这种会晤机制的推动下,三国目前已经启动了经济研究机构的合作,成立了三方信息技术工作组。可以说,东北亚区域合作是东亚地区合作基础最好、合作前景最为广阔、最容易实现经济一体化的地区,它完全有条件成为整个东亚地区经济一体化的助推器。中日韩合作的发展再加上东盟自由贸易区一体化的深化,东亚地区也可以通过这种途径最终形成整体的自由贸易区。

以上两种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的途径并不是彼此孤立的,它们同时存在于东亚地区经济贸易的合作进程中,且相互促进。在第一种途径中,随着中日韩分别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经验的逐渐累积,会为它们之间的整合提供借鉴意义。同样在第二种途径中,中日韩和东盟内部合作的加强也会对前者即3个“10+1”的谈判产生有益的影响。

综上所述,东亚地区自由贸易区建立的途径选择必须考虑到合作各方的利益,并尽量调和各种矛盾与摩擦。我们认为,东亚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可以在现有东亚各类合作模式的基础上,通过政府与市场的推动,由不同国家和区域间的自由贸易区相互交叉与整合,进而最终统一为东亚自由贸易区。

参考文献:

[1]蔡鹏鸿.试论东亚峰会:制度安排、进程与问题[J].国际观察,2005,(3).

[2]季玲.东亚合作新局面——第八次10+3领导人会议后东亚合作形势评析[J].外交学院学报,2005,(2).

[3]赵怀普.欧洲一体化对东亚合作的若干启示[J].外交学院学报,2005,(2).

[4]包霞琴.东亚合作与中日关系[J].日本研究,2005,(2).

[5]翟崑.东亚合作的未来(续)[J].世界知识,2005,(22).

自由贸易论文篇(8)

【论文摘要】 2007年中韩两国建交将近15年,在这期间,两国经贸关系的发展势头强劲,各领域的合作比较广泛和深入。中韩两国地理相近、文化相同,发展中韩经贸关系得天时、地利、人和的优势。尽管两国经贸合作发展迅速,但仍旧存在着对中韩贸易进一步发展的制约因素,其中有国际环境的原因和两国自身的问题,就关于建立“中韩自由贸易区”提案具有的可行性,也是世界经济区域一体化竞争加剧的必然要求,这是属于一种谋划未来和开创具有战略意义的伟业。 【论文关键词】 自由贸易区 区域经济合作 产业冲击 互补性 自由贸易区FTA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或单独关税区组成的,区域内取消了所有的关税和井口数量限制,对非成员有不同关税水平,在保护效高的成员国中的非竞争产业要求保护的程度较大的特殊经济区域或经济集团。欧盟的一体化进程和欧洲单一货币区的建立、北美自由贸易区运作都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成功例证。这些区域组织协定在取消内部贸易壁垒的同时也保持这对外贸易壁垒,形成了对区域国家的歧视待遇,带来了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等效应。欧盟积极与其他经济体联系,向着最大的区域性自由贸易体迈进。在美国的积极推动下,以北美自由贸易区为基础,经济一体化将扩大到整个美洲,形成美洲自由贸易区(FTAA)。正在形成的这两个更大的贸易集团的内部贸易将超过全球贸易的40%。而WTO这样的多边贸易机制不能充分发挥推进贸易自由化的作用,不能使发展中国家分享贸易自由化的成果时,更多的国家将转向诉诸地区主义,借助区域贸易自由化来促进和补充多边贸易机制的作用。 一、中国与韩国经济发展现状及前景 中韩建交十五年来,两国经贸的发展令人瞩目。据中国海关统计,中韩之间贸易额由1992年的50.3亿美元增至2003年中韩双边贸易额为632.3亿美元 ,2011年中韩双边贸易总额达793.5亿美元,2005年,中韩双边贸易总额为1119.3亿美元,同比增长24.3 %,提前3年实现1000亿美元的目标。2006年全年,中韩双边进出口总额1343.1亿美元,同比增长20%,其中中国出口445.3亿美元,进口897.8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6.8%和16.9%。韩国是中国第六大贸易伙伴、第六大出口市场和第三大进口来源地。据韩方统计,中国继续保持韩国第一大贸易伙伴、第一大出口市场和第二大进口国地位。照此速度,2012年双边年贸易额2000亿美元的目标可以如期甚至提前实现。双方经济贸易的潜力巨大。 同时两国贸易结构存在互补性。由于中韩两国经济发展及自然资源禀赋的差异性,形成了产业结构不同优势,从而使得贸易结构存在着互补性。韩国地域狭小,生产要素及劳动力资源缺乏,国内市场也相对狭小,中国对韩国出口的最大商品是纺织原料及制品等等。而韩国国内的经济、技术水平在某些领域领先。不过,中国在高新技术领域如航天技术上占有比较优势。所以中韩两国利用对方的优势来弥补自己的不足之处,同时也带动了两国贸易的发展。 此外,两国地缘接近,文化相似,有共同的价值取向,经济联系历史悠久,这种渊源使中韩两国贸易合作十分容易。为两国经贸深入发展和建立FTA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建立中韩自由贸易区的所面临困难 对于自由贸易区的设想,困难重重。对韩国来讲,农产品和纺织服装业将面临冲击。一直以来在关税壁垒方面,韩方对中国农产品和轻工产品征收高额进口调节税。这类中国产品向韩出口十分困难。建立自由贸易区后,关税下降,这将意味着韩国长期对农业的高度保护政策和在国际谈判中的强硬立场必需改变,农业很可能成为中韩建立自由贸易区的最大障碍。 对中国来讲,中国在生产钢铁的技术上与韩国比较相差甚远。建立自由贸易区,中国将会大量的进口韩国的钢铁尤其是高端钢铁产品。中国汽车行业和化工行业由于相对落后,完全没有优势,将面临这艰难的调整。此外冲击较大的还有在金融和电信业。 这种产业冲击将会使一些人对建立两国FTA存有较大顾虑或产生较大阻力。实现两国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促进贸易、投资和经济增长,克服经济全球化的负面效应,最大限度地分享经济全球化的益处。妥善解决两国经贸关系中出现这些问题,推进中韩FTA建立。 三、建立中韩自由贸易区的想法 比较中韩两国,韩国处于总体经济技术发达程度领先地位。但这不意味着所有的产业和所有 发达技术领域,由于两个经济技术发展都有后发型,引进型和赶超型的特点,因而某些产业和技术合作的领域十分的开阔。同时两国之间的现有的合作领域合作已经相当广泛,已为两个的经济技术合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两国沿海城市,如中国的大连、青岛、烟台上海背景韩国的仁川汉城群山青州大田釜山,都成了一定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协议。两国之间都有着共同的需要和巨大的潜力。 建立中韩自由贸易区的长期目标是建立一个公平,可预见性的自由贸易区的市场环境。充分利用两国各自优势促进各自发展,增强经济实力。提升国际地位,同时带动整个亚洲经济的发展。尤其是今天,亚洲作为世界经济增长最快的地区之一,已经受到世界越来越多的人的瞩目,大量的外资涌入,新兴行业的兴起,给亚洲经济带来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为此,东亚各国都想借此东风,提升本国的经济。其中,中韩两国作为亚洲地区经济的领头羊,更是要利用此机遇,迅速发展经济,建立自由贸易区应该提到日程上来,并尽快促进其现实,提高双方经贸发展水平,走双赢的道路。

自由贸易论文篇(9)

东盟自由贸易区从1967年成立以来已走过了35年的发展历程,被视为发展中国家间最成功的区域性组织之一。虽然人们对20世纪90年代以前东盟经济合作的评价不一,但东盟各国的经济却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1992年东盟自由贸易区计划的出台使东盟经济合作进入了一个新时期,东盟经济合作的步伐加快了。 众所周知,自由贸易在长期是有利于经济的发展,但是在中短期,尤其是那些原来贸易保护程度较高的发展中国家,加入自由贸易区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调整成本)。因为关税的取消、贸易壁垒的消除总会引起国内产业结构的调整,使资源在各个产业之间重新配置。然而,这个过程是痛苦的。那些原来有竞争优势的产业会发展壮大,而那些没有竞争力的产业则终将被淘汰,从而导致一些产业的部分资本荒置和劳动力失业。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一些国家在执行自由贸易区计划的决心和行动。但是,如果区内贸易的扩大主要来自产业内贸易,那么,各国加入自由贸易区的成本就比较低(Dixon and Menon,1995)。因为产业内贸易并不是导致生产要素在产业间的流动,而是在同一个产业内流动,是产业内的专业化,其资本和劳动力的变动更容易适应新环境(Krugman,1981)。因此,本人认为东盟区域贸易合作,区内贸易的扩大主要是以何种形式——产业间贸易还是产业内贸易——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一、东盟的区内贸易 自1994年东盟自由贸易区计划正式实施以来,在区内关税减免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展。截止到2001年5月,其CEPT(Common Effective Preferential Tariff Scheme)(注:CEPT称为《共同有效优惠关税协定》,是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主要运行机制。CEPT产品包括四类,即列入清单产品、暂时例外产品、一般例外产品和敏感产品。)产品的加权平均关税由1993年的12.76%下降到2001年的3.21%,而且有98.3%的商品属于“CEPT列入清单”,其中92.7%商品的关税在5%以下。2000年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区内贸易总额为1595.91亿美元(注:2000年泰国区内贸易的进出口值只包括头9个月的数据。),比1993年增加了93.58%。同时,2000年东盟自由贸易区区内贸易比重为22.32%,比1993年提高了3.14个百分点,年均增长2.19%。因此,从区内贸易比重来看,东盟区域贸易合作在扩大区内贸易上有一定程度的作用。当然,东盟区域贸易合作对各成员国的影响是不同的。马来西亚和文莱的区内贸易比重有所下降,虽然文莱的区内贸易比重居东盟自由贸易区的首位,但其区内贸易在东盟自由贸易区区内贸易总量中的份额却很低,只有0.74%,而且文莱的出口主要是石油和天然气,变化起伏较大。而印尼、菲律宾和泰国的区内贸易比重有较大幅度的提升,年均增长率分别达6.67%、7.92%和4.79%,说明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使区域内原先贸易保护程度比较高的国家加强了同区域内其他国家的贸易联系,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扩大经济规模,增强其出口产品在区域内的竞争力。 二、产业内贸易指标 对产业内贸易问题的经验性和统计性研究始于20世纪60年代,主要涉及经济一体化对贸易专业化的影响,其代表人物有沃顿恩(Verdoorn,1960)、米歇里(Michaely,1962)、巴拉萨(1966)、格鲁伯和劳艾德(Grubel and Lloyd,1975)等,他们都建立了各自的测量指标。其中,格鲁伯-劳艾德指标(Grubel-Lloyd Index)是迄今为止最具权威的产业内贸易测量指标,简称GL,其表达式如下: 附图 其中,X[,ij]、M[,ij]分别代表i国j产业的出口额和进口额,如果i国j产业的贸易全部为产业间贸易,则GL[,ij]=0;如果i国j产业的贸易全部为产业内贸易,则GL[,ij]=1。因此,产业内贸易指标值在0-1间变动,GL[,ij]越接近1, 说明产业内贸易的程度越高,GL[,ij]越接近0,则说明产业内贸易的程度越低。 而一国所有产业的产业内贸易指标是各产业的产业内贸易比率的加权平均数,其表达式为: 附图 表1 东盟自由贸易区区内贸易比重 单位:% 附图 注:此处的区域内贸易比重指一国或区域的区内贸易占该国或该区域总贸易的比例。2000年泰国只包括1-9月份的进出口数据。 资料来源:ASCU Database。 人们通常用一段时间内格鲁伯-劳艾德指标的变化来说明产业内贸易的重要性,如伊玛达(Imada,1990)、阿里夫(Ariff,1991)、基旺(Kwan,1994)和拉曼萨米(Ramasamy,1995)都用此指标对东盟产业内贸易进行研究。但是我们所要说明的是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调整成本,也就是研究该时期区内贸易的增加主要来源于产业内贸易还是净贸易(net trade,NT),(注:在此用公式对相关概念作一介绍。TTi=NTi+IITi,其中TTi=Xi+Mi,NTi=|Xi-Mi|,TTi指i国的区内贸易的进出口总额,Xi、Mi分别指i国区内贸易的出口额和进口额。tti、nti和iiti分别是一段时期TTi、NTi和IITi的增长率。)而格鲁伯-劳艾德指标并不能说明产业内贸易对增加的区内贸易的贡献程度。另外,该指标还会引起误导,因为,有时尽管产业内贸易比净贸易对增加的区内贸易的贡献低,但是该指标仍然呈上升趋势;同样,有时该指标呈下降趋势,尽管产业内贸易比净贸易对增加的区内贸易的贡献率较低,这是因为: 当iit[,i]>nt[,i]时,意味着GL[,i]是上升的,但是,如果GL[,i]<nt[,i]/(nt[,i]+iit[,i]),nt[,i]+iit[,i]>0,则Ciit[,i]<Cnt[,i];类似地,当nti>iiti时,意味着GLi是下降的,但是,如果GL[,i]>nt[,i]/(nt[,i]+iit[,i]),nt[,i]+iit[,i]>0,则Cnt[,i]<Ciit[,i]。 产业内贸易和净贸易的贡献率表达式如下(Menon,1996): tt[,i]=Cnt[,i]+Ciit[,i], (3)其中,Cnt[,i]=(1-GL[,i])nt[,i], (4)Ciit[,i]=GL[,i]iit[,i], (5) tt[,i]、nt[,i]和iit[,i]分别是i国一段时期TT[,i]、NT[,i]和IIT[,i]的增长率,Cnt[,i]和Ciit[,i]分别指nt[,i]和iit[,i]对增加的区内贸易的贡献率,GL[,i]指基期i国的格鲁伯劳艾德指标。 三、样本的确定与数据来源 国际贸易的商品成千上万,确定这些贸易中哪些属于产业内贸易,哪些属于产业间贸易,涉及到商品的分类和产业的定义问题。本研究根据HS编码来划分。(注:HS编码全称为协调商品名称和编码制度(The Harmonized Commod ity Description and Coding System,HS Code),也简称协调制度,是一种多用途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目录,广泛用于国际贸易有关各国和国际组织的征税、统计、运输等方面,是迄今最完善、系统、科学的国际贸易分类体系。HS编码一位数为类,两位数为章,二者分别有22类和99章。)一般说来,产业划分的越细,产业内贸易指标就越低,反之亦然。由于受数据的影响,本文将按章,也就是HS编码两位数等级数据来划分,然后再用加权平均法计算HS编码一位数(类)和所有商品总体的产业内贸易指标 及其对区内贸易的增长贡献率。 本文对1993年至2000年期间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产业内贸易进行实证分析,并将1993年作为基期。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产业内贸易进出口数据来源于ASCU数据库。 四、实证研究结果及其分析 利用公式(1)-(5),本文计算了东盟自由贸易区区内贸易的产业内贸易指标。 就东盟自由贸易区整体而言,1993年至2000年期间,东盟自由贸易区区内贸易增加了94%,其中产业内贸易提高了75%,产业间贸易提升了18%,换句话说,东盟自由贸易区区内贸易的增加有近80%来源于产业内贸易。从部门看,在18类商品中,(注:本文将武器弹药、杂项制品、艺术品和其他未分类商品排除在外,故只有18类商品。)除了动植物油脂类商品外,东盟自由贸易区其他17类商品的区内贸易值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其中机电音像设备和化工产品的区内贸易增幅最大,均超过一倍,分别达1.45倍和1.42倍。而就产业内贸易的贡献率而言,除了植物产品、动植物油脂和木及木制品外,其他15类商品的产业内贸易的贡献率高于产业间贸易的贡献率。 从东盟自由贸易区各国的具体情况看,除了文莱的区内贸易下降了14.54%外,其他5个国家的区内贸易额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其中,菲律宾和印尼的增幅最高,分别达3.08倍和1.31倍。虽然文莱的区内贸易额有所下降,但其产业内贸易却增加了近10%,其他5个国家的产业内贸易对扩大的区内贸易的贡献率都大于产业间贸易的贡献率。 很显然,东盟自由贸易区产业内贸易的实证研究结果说明东盟区域贸易合作有助于东盟产业内贸易的发展。产业内贸易在东盟区内贸易的重要性的提高说明了贸易自由化所带来的短期调整成本低于原先一些国家的预计。看来那些担心贸易自由化会导致巨大的短期调整成本的生产者是言过其实了。各个东盟国家应对那些院外活动团体的说辞持审慎态度,不要为此而改变贸易自由化的进程。 那么,到底是什么因素提高了产业内贸易在东盟区内贸易的重要性呢?我想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根据林德尔(Linder)的“需求偏好相似论”(Demand Preference Similarity Theory),相似的收入水平和消费偏好促进产业内贸易。自80年代开始,特别是80年代后期开始,东盟各国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1987年至1996年的9年间,泰国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最高,高达7.80%,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印尼则分别为6.05%、7.48%和6.36%,菲律宾最低,为2.88%。随着东盟各国经济的发展,东盟的市场容量迅速扩充,需求越来越重叠,从而使东盟的产业内贸易比例越来越高。其次,东盟各国的工业化建设。1987年至1996年的9年间,泰国、马来西亚和印尼的工业附加值年均增长率都达到两位数,分别高达12.18%、11.74%和10.07%,新加坡为9.22%,菲律宾最低,为4.05%,可见东盟的工业生产能力大大提升了。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发展,东盟产业内部的分工就越细,异质产品的生产规模就越大,从而形成异质产品的供给市场,伴随着需求结构的日益趋同性,东盟的产业内贸易增加了。第三,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随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发展,东盟国家之间的关税越来越低,到2001年东盟自由贸易区90%以上商品(CEPT列入清单商品)的关税低于5%,各国的贸易保护程度大大降低了。这促进了东盟区域资源的重新配置,一些资源从进口部分转移到出口部分,使出口产品更加多样化,提高了产业的水平分工。根据巴拉萨和波温斯(Balassa and Bauwens,1987)的实证研究,产业内贸易与加入区域经济组织呈正向关系,即组建区域经济组织有助于区内贸易的产业内贸易的发展。最后是跨国公司的全球化战略。跨国公司在东盟的投资主要有两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70年代中期至80年代中期,跨国公司在该时期的投资主要是为了避免东盟国家的进口限制和壁垒;第二个时期是90年代,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寻求生产的低成本,并将东盟作为出口基地。此次的投资主要是在消费类电子和电子配件。正是第二个时期的投资大大促进了东盟国家间的产业内贸易,这些产业内贸易主要是那些电子配件等中 间产品。随着跨国公司的发展,跨国公司的内部贸易(Intra-firm Trade,也称公司内贸易)也不断扩大,而在公司内贸易中相当部分属于产业内贸易。现以日本丰田汽车在东盟各国的投资为例,来说明跨国公司在东盟的投资有助于东盟区内贸易的产业内贸易(参见图1)。日本丰田汽车公司在东盟地区内展开产业内分工,把汽车零部件生产分布到各国,进行专业化生产,以发挥规模效应,而且根据东盟《共同有效优惠关税协定》的规定,这些产品的区内贸易是享受关税减免的。 附图 图1 东盟汽车工厂:以丰田汽车为例 资料来源:Petri,P.(1993)。【 and Measurement of International Trade in Differentiated Products,London:Macmillan. 7.Imada,P.(1990)Evaluating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Developing Countries,Ann Arbor:UMI. 8.Krugman,P(1981)"Intra-Industry Specialization and the Gains from Trade",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Vol.89. 9.Kwan,C.H.(1994)Economic Interdependence in the Asia-Pacific Region,London:Routledge. 10.Menon,J.(1996)Adjusting towards AFTA:The Dynamics of Trade in ASEAN,Singapore:ISEAS. 11.Michaely,M.(1962)Concentration in International T rade,Amsterdam:North-Holland Publishing Co. 12.Petri,P.(1993)"The East Asian Trading Bloc:An Analytical History",in J.A.Frankel and M.Kahler(eds.),Regionalism and Rivalry:Japan and the United States in Pacific Asia,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3.Ramasamy,B.(1995)"Trade Diversion in an ASEAN Free Trade Area",ASEAN Economic Bulletin,Vol.12,No.1. 附录1 东盟自由贸易区区内贸易的产业内贸易指标 附图 注:GLil指1993年的GLi,GLi2指2000年的GLi;另外,泰国2000年的数据只包含1-9个月;本附录将武器弹药、杂项制品、艺术品和其他未分类商品排除在外;由于版面的限制,在此文莱的产业内贸易指标不列出,若需要,可向作者索取。 资料来源:ASCU Database。

自由贸易论文篇(10)

【论文摘要】 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构想,是在东亚国家地区主义意识觉醒、区内贸易不断扩大以及中日韩三国经贸联系日趋紧密条件下提出的。要想使构想转化为现实,还有待于诸如农产品市场开放、政治互信及主导权等这些棘手问题的解决。 【论文关键词】 中日韩 自由贸易区 难题 构想 一、中日韩自由贸易区构想的必然性 目前,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区域一体化趋势不断增强,推进地区内自由贸易发展的区域组织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全球化的一种力量。与此同时,区域组织的迅速发展也推动着世界经济涌现出西欧、北美和东亚三足鼎立的格局。然而,西欧有着不断扩大的欧盟,北美拥有成熟的北美自由贸易区,惟有东亚至今还没有统一的区域经济组织。为了在国际经济事务包括多边贸易谈判中能以一个声音说话,东亚区域的整体合作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构想的原因 中日韩自由贸易区构想的动因是多方面的,它既是应对外部地区主义快速发展的需要,也是促进三国经济贸易发展的现实要求。归根结底,构建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驱动力是来自于中日韩本身的利益需求。 1、相互间投资的增长能进一步吸引外资 由于中日韩的经济利益和文化相似性,加上中国各种生产要素都偏低和经济的高速增长,建立自由贸易区,相互间将放宽投资市场准入限制、减少投资壁垒、完善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等措施,这样日本和韩国对中国的投资将会大幅度增长。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会使企业把整个自由贸易区看成是一个整体的市场而展开经营活动,可以使企业在区域内用更低的成本筹集原材料和零部件,构筑一个更有效率的生产体制,提高产品的成本竞争力,从而有利于投资活动。 2、建立自由贸易区能促进三边经贸关系的发展 中日韩三边经贸关系的发展非常迅速,相互间已经成为最重要的经贸伙伴,但三国贸易还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建立自由贸易区后,三国间将形成统一的内部市场,而原先存在的贸易壁垒将被扫除,原先阻碍商品自由流动的因素也将会逐渐消除。交易成本的下降必然带来价格的降低,从而区内消费需求也会不断扩大。面对更加广阔的自由贸易区市场和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扩大产量、重新进行生产布局将成为各个企业的头等大事,将会使三国贸易成倍增长。 3、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是推进东亚经济合作进一步发展,实现东亚经济一体化的关键 中日韩建立自由贸易区不仅有利于区域经济合作,也有利于地区和平安全。当前三国间经济合作中最大的障碍是历史遗留问题,而欧盟发展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解决历史问题和保障地区安全的最好方法就是经济合作。历史的实践证明区域经济合作不但使各个国家的利益保持一致,而且共同的经济利益又是区域和平地区安全的根本保障。因此组建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将有利于东亚地区的持久和平。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不仅对中日韩三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还会带动整个东亚区域合作与东亚经济圈的形成。可以说,中日韩三国间的制度性合作不仅有利于三国的经济发展和繁荣,还有利于整个东亚的经济发展和繁荣,三国加强合作必将使东亚地区合作迈上新台阶。 4、促进三国产业结构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国际竞争力 如果在三国之间建立FTA,那么将会促进贸易和相互投资的发展,促进产业的重新布局,经济效率的提高可能部分抵销结构调整的成本,进而推动三国国内的结构调整。在三国间按照比较优势配置资源,中国的劳动密集型农业和制造业将会得到进一步发展,日本在高技术产业和服务领域将会发挥更积极的作用,韩国将介于两者之间。技术和资本密集型产业会伴随区内市场的扩大,以及来自内部和外部竞争的加剧,在三国之间重新整合、布局。从产业内的分工来看,在一些高附加值产品和规模经济效应明显的产业内,中日韩将会在产业链的不同生产环节和差异化的产品间开展分工合作。 5、增强防御金融危机的能力,有利中日韩三国的经济发展 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构建不仅有利于三国经济的发展和繁荣,而且有利于保障经济安全,是促进国际金融体制改革的必备条件。20世纪90年代末爆发的东南亚金融危机的惨痛教训,给中日韩三国带来了强烈的警示,要求三国建立一个强有力的经济合作组织来共同防范金融风险和潜在危机。现今的国际金融体制是由当年西方发达国家主导建立的,不能反映绝大多数尤其是亚太国家的利益,从而不利于这些国家的发展,造成了亚洲金融危机和一系列严重后果。因此,作为亚洲经济的经济核心 ,中日韩应当进一步加强宏观经济合作,用一个声音说话,在金融体制、完善防范金融风险和化险体制等方面共商妥善方案以保证经济安全。 三、中日韩自由贸易区构想的难题 1、经济因素 中日韩三国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2006年,日本的人均GDP达到38533美元,是中国的20倍还多,韩国人均GDP比日本低得多,但15731美元的水平也比中国高8倍左右。从经济发展阶段来看,中国属于发展中国家,日本属于发达国家,韩国属于新兴工业化国家。从经济体制看,日韩是成熟度比较高的市场经济,而中国仍处在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进程之中。虽然经济发展的明显差距表明经济存在较强互补性,地区合作前景广阔,但发展水平差距过大的国家间实施自由化贸易会对有关国家的产业造成较大冲击,差异明显的经济结构也使得各国需要进行的经济结构调整的程度越高,对不同社会集团利益的影响也越深刻,从而面临的社会压力和阻力也越大。这使得找到实现共赢的经济合作模式变得困难,经济合作也很难向前推进。 2、政治因素 构建中日韩FTA的社会政治阻力欧盟(EU)和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之所以能够顺利推进,重要条件之一就是内部各成员国在社会制度,尤其是政治制度和经济体制上的高度同质性。中日韩三国在此方面存在着巨大差异,其中最难弥合的是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的根本性差异。此外,还有君主立宪政体、议会民主政体与人民民主政体之间的差异。政治关系滞后,造成在三国关系中都存在所谓的“政冷经热”问题,政治关系的发展明显滞后于经济关系。日本惧怕中国成为竞争对手,更怕中间取代其在东亚的大国地位,基于这些因素,日本政府采取了敌视态度,散布中国威胁论,恶化中日的关系。中日韩三国政治互信度较低,而政治互信对于区域经济合作有着重要的影响。尽管目前中日韩三国不存在尖锐的政治和安全矛盾,但由于历史遗留问题使得三国间的政治互信基础不够牢固,日韩在独岛和中日在钓鱼岛的争端,以及中日韩海洋权益的分歧,都不可避免的将对未来的地区合作产生影响。日本在二战期间对中韩的野蛮侵略犯下罪行的历史缺乏足够的反省和认识,严重影响了曾受日本军国主义蹂躏的两国人民对日本的信任程度,这也成为三国进行自由贸易合作的重大障碍。 3、外部因素 美国是中日韩一体化的重要外部影响因素。 (1)美国利用自己与部分东亚国家政治军事同盟关系施加影响。美国虽不是亚洲国家,但它作为超级大国和“世界宪兵”,始终直接或间接插手亚洲事务,并以日本作为推行东亚战略的伙伴,同日本签订共同防务协定。近些年来,美国不仅充当日本的“核保护伞”,还力图将自己在东亚的一部分军事战略任务分给日本承担,督促日本扩大国防费用,增强对周边地区的反应能力。因此日本受美国态度影响最明显。美国利用自己是部分东亚国家最主要出口市场的经济地位而施加影响力,利用其巨大的国内市场来影响中日韩之间的合作。 (2)美国通过对中国两岸事务的干预施加影响。美国出于遏制中国的长期战略目标,一直在介入中国的两岸事务,阻止中国的和平统一。美国政府尽管一再声明恪守一个中国的原则,一再表示要遵守中美三个联合公报,但是美国又炮制了《与台湾关系法》,不断增加对台湾的武器出售,并不断提高出售武器的技术水平,这些做法严重违反了中美《8.17联合公报》,侵犯了中国的主权,干涉了中国的内政。美国在两岸问题上也进行了危险的博弈,即采用了“模糊政策”威慑中国,阻止中国使用武力实现国家统一,向台湾当局发出错误信号,默认和纵容台湾当局一步一步地走向台独。 (3)美国与朝鲜的博弈将对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产生影响。造成美国和朝鲜对立的根本原因是双方的敌意和由此而来的缺乏起码的相互信任。如果美国和朝鲜因为核问题而交战,那么韩国必将受到毁灭性的破坏,日本、中国、俄罗斯在这一地区的利益也将受到严重的影响,而一地区的合作也将被迫中断。 四、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的建议 1、利用经济水平的差异,发挥各国的比较优势 经济水平的差异并不一定会成为建立自由贸易区的障碍。如果能够在交往合作中实现三国的资源优势互补,发挥各自的优势和劣势,就能够实现中日韩的共同发展。如果能够形成一个对三国都有利的合作模式,就可以实现资金与资源、资源与市场、市场与技术等多方面的优势互补,实现共同繁荣“三赢”的局面。 2、摒弃政治差异,扩大政治和意识形 态的经济技术交流 由于三国之间在政治上存在较大的分歧,在经济合作之中,三国应相互承认彼此在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异,从现实和长远利益出发,本着政经分离的原则,寻找经济上的共同利益,展开平等的对话,建立一种超越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的经济技术交流,求同存异,实现经济上的共同发展。 3、取消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实现贸易自由化 我们可以借鉴北美自由贸易区的成功经验,采取灵活性原则,在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内各个不同的产业和产品之间实行差别化的取消贸易壁垒政策,分步实施贸易自由化,减少和削弱三国开放市场的顾虑以及对本国市场带来的消极影响。 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与地区经济一体化的加速发展,中、日、韩三国政府也越来越重视地区经济合作,分别与不同的国家进行自由贸易区的谈判,但三国间的自由贸易区建设却发展缓慢。中、日、韩三国间的合作,不是在政治圈内、经济圈内独自进行的,而是在政府和企业、国民的共同努力下推进的,是国家性的话题。因此,三国之间需要寻求相互间新的经济合作模式,通过制度性合作减少或者消除在相互投资方面的障碍,提高区域内的投资规模,深化区域内的专业化分工程度,进一步增强在经济上的相互依赖度。这样就会不断增强三国国内支持贸易自由化的力量,使三国能更多的得到贸易自由化所带来的利益,从而有力地推动区域经济集团国家的经济增长。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必将为亚洲乃至世界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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