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公平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2-11-24 03:26:46

贸易公平论文

贸易公平论文篇(1)

公平和自由在贸易之中可以体现在各个方面,比如市场主体待遇、市场准入、货物运输、价格指导、国民待遇等等,但是严格的来讲,并非每一个方面都能够恰到好处的体现出公平或者自由的价值取向。比如市场准入制度,每个国家强调的技术标准或者资格标准,是否体现了国际贸易的自由,这是一个很模糊的问题。有人理解为在指导下的自由竞争,有些人认为这本身就是对自由的一种限制。因此,本文为了避开这些基于现实问题而发生的分歧,将这一章节的自由和公平讨论,定义在理论上的探讨。

(一)国际经济贸易之中立法上的公平和自由体现

1、国际法方面

为了追求贸易自由化,WTO成员各方通过多次贸易谈判,限制和取消一切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消除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待遇,扩大本国市场的准入程度,该原则主要表现在:关税保护原则、关税减让原则、取消数量限制原则。我国学者认为,WTO在致力于消除阻碍贸易的因素,增强贸易在国际领域内的自由度。中国在参加WTO时所使用的口号,也是塑造公平自由的世界经济秩序。

欧盟建立的宗旨,体现在经济贸易方面就是将市场统一,实现区域的经济贸易公平自由化。尽管这样解释欧盟的建设初衷,显得略显牵强,但是在欧盟有关于市场经济一体化的相关文献之中,我们能够明显的看出这样的痕迹。欧盟刻意强化经济统一身份的对外标识之一的方法,就是通过欧盟自身内外的制度差别实现。在《欧盟进出口贸易法》之中,对于最惠国待遇,进出口关税的协定以及共同进口制度等,都强调内部市场的统一。在强调内部的统一之后,着力塑造欧盟内部的公平自由贸易机制。

中国参与的国际条约,尤其是WTO和众多的中国所参与的国家的双边条约——《Free Trade Agreement,简称FTA》,都能看到关于塑造自由贸易和公平贸易的字眼。

2、国内法方面

国际法和国内法从来都是具有莫大关联的。国内法方面的立法规定,也彰显着国家在参与国际经济贸易发展之中所秉持的态度。我国的市场经济立法,缺乏统一的法典形式,而散见于政府颁发的各类知道市场运作的文件之中。比如中国的《海关管理办法》、《民法通则》等国内法,之中为实现贸易自由和公平的各种规定。

(二)公平和自由在实际操作之中的体现

公平较为明显的体现在主体待遇的问题上。WTO所规定的无条件最惠国待遇,以及相应的国民待遇,都是对于国外市场主体在国内市场所享受的一种公平待遇的体现。这种非待遇的对比标准不同,因此,待遇的内容也不尽相同。此时的公平因为对比的标准不同,也没有统一的可比性。最惠国待遇是针对的第三国对比,是强调不同国家之间国民的待遇差别,而国民待遇则是国外主体与国内公民之间在法律上享受的待遇问题,这些纵然体现在主体之上,但内容上却存在很大的差别。

而自由则更多的体现在国家的制度设计上。比较典型的就是WTO所一直致力消除的各种关税。尽管关税的收取也可以根据公民所享受的待遇不同而内容上有所不同,但是根本上而言,这种关税制度的设计更多的是从制度上表达。WTO一直致力于此,试图设计一系列的制度(比如专家组和谈判协商机制)或者通过签订条约,将关税消减至很微弱甚至不对贸易自由影响的水平,这是WTO在制度上对自由贸易的追求。作为一个全球性的促进贸易自由化的国际组织,WTO各项协议的达成都是以促进贸易自由化为宗旨的。WTO对世界贸易自由化的推动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如今,WTO为坚持全球贸易秩序化和法制化轨道上运行等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使人们对自由贸易市场的形,秉持一种乐观的态度。

二、国际经济贸易之中自由和公平价值的背离

(一)自由对公平的冲击

WTO希望建立一个经济秩序,这个经济秩序有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自由”,因此在追求自由地过程中,产生了对公平的实际冲击。所谓的自由是寄希望于这个市场体制,在一套相对基础性的法律规范或者习惯基础上,各个国家参与市场运行,将市场的运作交付市场自发形成的价值规律作为指导,发挥各个国家的比较优势,最终实现整体效益的最大化。我们为了方便理解在这种体制斜向之中,对自由的追求产生对公平的冲击,笔者决定选取两个国家最为对比,即中国和美国。按照国际经济贸易自由化的设想,中国和美国在参与市场竞争之中,应该秉承自由贸易的宗旨,除了基础性的管理性法律规定,应当将市场自由化放置在首位。中美之间在贸易过程中,在关税的不断减让以及其它阻碍自由贸易的因素等不断消除的基础上,中美两国最终实现了自由化程度很高的贸易往来关系。但是,这时候我们回顾我们同样重视的“公平问题”。这时候的公平已经不存在了,双方在贸易的博弈之中,本身就并不处于公平的交易平台,美国基于传统经济的强势,在对中国进行贸易过程中,会处于一种利益支配地位,而中国则显得较为被动。因此,在事实上,中国会进行相关的立法,或者采取相关的措施,按照WTO的相关例外规定,在谈判之中对中国的新生产业或者关系国家经济安全的经济领域给予保护,这样才能保证自身经济安全不受别人控制。那么,在这之中我们看到了追求自由贸易对公平贸易的冲击。这也是目前有学者认为国际市场经济贸易不可能会达到一种完全的自由贸易状态原因之一。

有人因此提出了贸易自由和自由贸易并非一个概念的问题。在此,笔者有意辨析这一对概念。笔者认为这两个概念的区分,是一种掩耳盗铃的区分,尽管两者在详细的比较之下会呈现不同的侧重点——贸易自由倾向于描述一种自由的领域而自由贸易则倾向于贸易的一种状态,但是,无论是自由贸易还是贸易自由,其指导精神都是对经济体制自由的一种向往,而且,宏观来讲,两者最终指向实现的理想形式正是自由价值之追寻结果。

(二)公平对自由的限制

如果要公平,首先要明白公平指向的主体是市场参与者。而且这种公平仅仅存在于市场主体参与竞争的最初起跑点,而不是过程和重点。同样的规则,是公平实现的基础标志,是公平实现的基础。较为经典的理解公平的例子是——公平理论,又称社会比较理论,由美国心理学家约翰?斯塔希?亚当斯(John Stacey Adams)于1965年提出。公平理论认为主体在参与一项活动时,基于自己的努力和付出,取得自己预期的收益,就达到了实际上的公平。这一理论打破了我们传统上混淆的“相同”概念。理论界认为纯粹的公平可以等同相同,但是纯粹的相同确实难以实现的,因此,笔者在此关于公平的探讨,就是一种实质上的公平。

前文我们谈到过,公平所指向的对象更多的是主体。WTO贸易规则之中的主体公平一方面指向国家作为大的主体存在,另一方面指向小的个人作为主体存在。对国家而言,公平要求国家在参与国际经济贸易规则制定之中,享有同等的发言权,以及基于平等而产生的享有国际经济贸易规则之中设立的权利。在这一点上而言,国家是我们必须考虑这种公平实现的不可回避因素。历史上的GATT和现在的WTO,都存在这备受指责的地方,就是国家由于实力的强弱,在国际经济秩序的设计之中,形成了强国主导的经济秩序,体现了大国的话语权,却忽略了小国家的声音。这一点,无疑是直接的在事实层面点明了追求贸易自由的WTO在主体公平上,尽管有一套保障公平的规则,却没有实现所提倡的“公平”。对于个人而言,个人在参与国际经济贸易之时,我们必须要考虑到国家在国际经济交往之中所处的整阶。以中国和欧盟为例,中国在吸引欧盟投资的制度之下,设置了诸多的优惠政策,甚至存在所谓的“超国民待遇”,这间接地从个人层面体现了在追求贸易更加自由的过程中,对公平的一种限制。

(三)自由和公平价值背离原因

形象的去解释这一现象,笔者认为自由式纵向的自由,而公平则重点在于横向的水平度。自由的价值更体现在一种强弱、上下之间的流动而不受过多的人为干涉,使参与者在这样一个市场经济体制之中,能够依靠自己的能力和优势,由下而上自由。WTO建立的基础理论正是这种比较优势理论。在比较优势理论之中,自由贸易目的正是实现这样的经济秩序。公平则更倾向于水平的平等,就像一个起跑线和跑道的两边,划定一个框架,提供一个运动的规则。可以看出,两者侧重点不同,存在一定的交集,但是,如果强调在国际经济贸易之中的公平,则对贸易自由的限制,无疑是必须的。而追求贸易自由,在实际上难免会对贸易公平残生一定的冲击,其最终的原因,是两者价值指向不同。

我国在以后参与世界经济贸易只需建设之中,两者都有追求的价值,但是究竟是追求自由为主还是追求贸易之中主体待遇平等为主,这需要根据我们的参与国际经济贸易的深度和广度不同,有所不同。

贸易公平论文篇(2)

二、相关理论与实证文献回顾

传统的新古典经济增长理论认为,在技术外生条件下,在资本规模报酬不变或递减的规律作用下,即使地区之间没有要素流动,没有贸易,落后的地区其资本增长也将会超过富裕的地区,从而最终会导致地区收入差距的收敛而不是扩大收入差距,因此传统的经济理论无法解释对外贸易发展往往与一国地区发展差距扩大相伴相随这种特征事实,转而他们求助于内生经济增长理论和新经济地理理论。内生经济增长理论强调技术进步是经济增长之源,而贸易则是国际技术外溢的重要渠道,但内生经济增长理论也同时认为,东道国的R&D投入与人力资本状况是影响本国技术创新和获得技术外溢效应的重要条件,也即存在“门槛效应”(EatonandKortum1996,YukoKinoshita2000,ReddingandReenen2000,Xu2000,CaseliandCole-man2001,Keller2002)。那么内生经济增长理论如何来分析贸易自由化与一国地区发展差距之间的关系呢?如果我们考虑到一国内部不同的地区其要素禀赋往往不是平均分布的,这样的结果是不同的地区从对外贸易中获益就存在不同,达到一定R&D投入和人力资本水平的地区受益多,经济增长快,而没有达到条件的地区则受益少,因此内生经济增长理论一般预测贸易自由化的结果将是扩大一国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而新经济地理理论对于贸易自由化与一国地区发展差距之间的关系并没有得出一致的结论,KrugmanandLi-vasElizondo(1996)建立的三区域NEG(新经济地理)模型认为,在经济封闭时,由于前向和后向联系效应,一国国内的经济活动是趋于不断集中的,因而地区的收入差距也不断扩大。然而当国家走向开放时,情况将发生变化,此时国内企业的投入产出更多地依靠国外,而与国内的联系减弱,也就是向心集聚力将减小,同时由于国内城市集聚成本的增大,导致制造业的分布从城市向周边地区扩散,地区收入差距将减小。而采用类似的NEG模型,Paluzie(2001),却得出了贸易自由化会促使地区收入差距扩大的不同结论。这两个模型会得出不同的结论主要源自于对农业部门所作出的不同假设。Paluzie假设农业部门的投入要素(如劳动力等)相对制造业而言的流动性要差,他还假设制造业经济活动的离心力来源于潜在的分散的农村市场,因此在经济封闭状态下,制造业经济活动是比较分散的,地区收入差距也较小。而当一国贸易开放,企业的投入与产出转向国外市场时,因为城市一般有着更加便利的接近国外市场的条件,企业为了获取规模效应和减少运输成本,制造业经济活动会更加集中在城市,又由于农村劳动力不流动,贸易收益将很难传到给农村地区,地区收入差距于是扩大。由于在理论上对贸易自由化与一国地区收入差距之间的关系存在着不同的结论,故许多学者转而做了许多实证研究,其中代表性的有如Giannetti(2002)研究认为欧洲一体化进程有利于成员国之间收入差距缩小的同时却扩大了一国内部地区间的收入差距;Rodríguez-PoseandSánchez-Reaza(2003,2000)、Hanson(1996,1997)、MarcelaGonzálezRivas(2007)等对墨西哥的研究认为,贸易自由化扩大了其地区间收入差距;PerniaandQuising(2003)以菲律宾为研究对象,实证研究也表明,贸易开放本身并不能带来地区的平衡发展,也就是说不能缩小其地区收入和贫困的差距;Marjit,DandKar,S(2007)研究了印度贸易自由化对地区收入差距的影响,认为出口的州收入增长要快,而进口竞争州收入增长要慢,州之间的差距因而扩大。对于中国的研究,有如Jian,Sacks&Warner(1996)分析认为因沿海地区有参与国际贸易的先天优势,结了1990年以后沿海地区与内陆地区之间的差距扩大和中国总体区域经济的发散;Hu,DapengandF(1998,2001,2002)通过模型和实证认为贸易自由化改革是1985—1994年间中国沿海与内地差距不断扩要原因;Yao,Yudong(2000)的研究结论是对外贸易扩大了中国的省际经济增长差距;XiaoboZhang&KeZhang(2003)应用Shorrocks(1982)年提出的方差分解法计算出了各种增长要素对中国经济增长地区差距的结果显示,对外贸易是中国经济增长地区差距的重要因素,其贡献率达11.1%,仅次于资本因素;王丽娟(对贸易自由化和中国区域经济差距进行了相关性分析,结果显示二者高度相关;赵伟,何莉(2007)应用德特(DeLaFunente,2003)的趋同核算框架(convergenceaccounting),分析了改革开放后对外贸易对中国省增长趋同与差异的贡献,认为对外贸易是引致中国各省市劳均GDPσ发散和β发散的主要力量之一;张(2009)分析认为我国地区外贸差异与经济发展差距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对外贸易差异是地区差距的格因,并且定性地分析了它们之间的作用机制;项卫星等(2010)研究发现,中国对外贸易在整体上扩大了中间的收入差距,但同时又是低收入省区缩小与全国收入差距的有效途径;张衔等(2011)实证分析认为我国西部地区间对外贸易发展差异是导致地区间收入差距的重要因素。

三、贸易开放与经济增长的一个理论模型

本文设Cobb–Douglas生产函数有如下形式:itit-1it这就是本文的基本方程,为了利用这个方程来分析对外贸易与地区要素特征相互作用对地区发展差距所产生的影响,还必须对(3)式进行一系列的变化。首先,把物质资本存量Lnkit分成两项,一项是直接参加生产的私人物质资本存量用C表示,另一项是间接参加生产过程的公共资本存量,相当于公共基础设施用I表示,因而:其中f和w为线性函数,对于f(LnC)函数可以表示三项,第一项为滞后一期的私人资本存量水平;第二项为收入水平和贸易开放水平O交叉相乘项;第三项为收入水平,作为控制变量,以分析地区增长是否存在收敛效应。这样函数可以表示为:(其中d、r、z为线性函数)(5)it-此外,为了分析公共基础设施I与贸易开放之间的相互作用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我们把函数表示为其与贸易开放度O之间的交叉相乘项加上其滞后一项的基础设施水平,因而有:其中p、q也为线性函数,把(6)、(5)代入(4)得:最后我们考虑技术进步项LnAit,我们把它表示四项,第一项为贸易开放度O与人力资本h的交叉相乘项,以分析贸易开放与人力资本之间的相互作用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是本文的研究变量;其余三项是依据前人的研究而引入的控制变量,一项人力资本存量,以反映人力资本对技术进步直接和独立的作用(Romer1986);一项是反映技术在最高水平与最低水平地区之间的扩散(NeslonandPhelps1966);一项是反映贸易对技术进步的促进作用(Connlloy2003),这样技术进步函数可表示为:

四、变量、数据与方法说明

(9)式就是我们要估计的计量方程,因变量采用年人均实际GDP增长率。人力资本存量h采用获大专以上学历人数占总人数的比重,如果采用在教育上的支出或入学人数占总人数的比重是不合适的,因为它们代表的是流量。对于私人资本存量C应当采用的是全部企业资本存量之和,但我国这方面的数据,特别是分省数据无法获得,作为替代变量,本文使用分省物质资本存量总和,1997-2000年的数据采用张军估计的数据,2001-2007年的数据由笔者根据张军的方法自己推算得到。技术追赶项Lnh)中的A用劳均GDP来代替,因为劳均GDP与技术水平正相关,劳均GDP用地区总GDP除以全省总劳动力。虽然采用贸易量来衡量贸易开放程度不是一个完美的指标,因为影响贸易量的还有其他很多因素如运输成本、世界需求等,但是如果采用其他指标如关税率、配额等带来的是更多的问(RodrikandFernandez2001),因此本文贸易开放度依然用进出口总额除以GDP来表示,注意这里贸易开放度是全国的开放度,只随时间变化不随地区变化故采用Ot-1表示。对于公共资本存量变量I,我国同样没用直接可得的数据,本文根据以往研究的惯例采用公路密度来作为变量,公路密度等于各省公路长度除以各省面积。我们采用固定效应模型和广义最小二乘法来估计方程(9),以控制截面个体效应,由于所用的自变量都是滞后一期,故也可以较好地避免变量的内生性问题。本文采用我国1997—2007年间的分省数据集,共31个省市区,所有数据均来自《中国统计年鉴1998—2008》。表1是对变量的统计性描述。

五、回归结果分析

贸易公平论文篇(3)

二、相关理论与实证文献回顾

传统的新古典经济增长理论认为,在技术外生条件下,在资本规模报酬不变或递减的规律作用下,即使地区之间没有要素流动,没有贸易,落后的地区其资本增长也将会超过富裕的地区,从而最终会导致地区收入差距的收敛而不是扩大收入差距,因此传统的经济理论无法解释对外贸易发展往往与一国地区发展差距扩大相伴相随这种特征事实,转而他们求助于内生经济增长理论和新经济地理理论。内生经济增长理论强调技术进步是经济增长之源,而贸易则是国际技术外溢的重要渠道,但内生经济增长理论也同时认为,东道国的R&D投入与人力资本状况是影响本国技术创新和获得技术外溢效应的重要条件,也即存在“门槛效应”(EatonandKortum1996,YukoKinoshita2000,ReddingandReenen2000,Xu2000,CaseliandCole-man2001,Keller2002)。那么内生经济增长理论如何来分析贸易自由化与一国地区发展差距之间的关系呢?如果我们考虑到一国内部不同的地区其要素禀赋往往不是平均分布的,这样的结果是不同的地区从对外贸易中获益就存在不同,达到一定R&D投入和人力资本水平的地区受益多,经济增长快,而没有达到条件的地区则受益少,因此内生经济增长理论一般预测贸易自由化的结果将是扩大一国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而新经济地理理论对于贸易自由化与一国地区发展差距之间的关系并没有得出一致的结论,KrugmanandLi-vasElizondo(1996)建立的三区域NEG(新经济地理)模型认为,在经济封闭时,由于前向和后向联系效应,一国国内的经济活动是趋于不断集中的,因而地区的收入差距也不断扩大。然而当国家走向开放时,情况将发生变化,此时国内企业的投入产出更多地依靠国外,而与国内的联系减弱,也就是向心集聚力将减小,同时由于国内城市集聚成本的增大,导致制造业的分布从城市向周边地区扩散,地区收入差距将减小。而采用类似的NEG模型,Paluzie(2001),却得出了贸易自由化会促使地区收入差距扩大的不同结论。这两个模型会得出不同的结论主要源自于对农业部门所作出的不同假设。Paluzie假设农业部门的投入要素(如劳动力等)相对制造业而言的流动性要差,他还假设制造业经济活动的离心力来源于潜在的分散的农村市场,因此在经济封闭状态下,制造业经济活动是比较分散的,地区收入差距也较小。而当一国贸易开放,企业的投入与产出转向国外市场时,因为城市一般有着更加便利的接近国外市场的条件,企业为了获取规模效应和减少运输成本,制造业经济活动会更加集中在城市,又由于农村劳动力不流动,贸易收益将很难传到给农村地区,地区收入差距于是扩大。由于在理论上对贸易自由化与一国地区收入差距之间的关系存在着不同的结论,故许多学者转而做了许多实证研究,其中代表性的有如Giannetti(2002)研究认为欧洲一体化进程有利于成员国之间收入差距缩小的同时却扩大了一国内部地区间的收入差距;Rodríguez-PoseandSánchez-Reaza(2003,2000)、Hanson(1996,1997)、MarcelaGonzálezRivas(2007)等对墨西哥的研究认为,贸易自由化扩大了其地区间收入差距;PerniaandQuising(2003)以菲律宾为研究对象,实证研究也表明,贸易开放本身并不能带来地区的平衡发展,也就是说不能缩小其地区收入和贫困的差距;Marjit,DandKar,S(2007)研究了印度贸易自由化对地区收入差距的影响,认为出口的州收入增长要快,而进口竞争州收入增长要慢,州之间的差距因而扩大。对于中国的研究,有如Jian,Sacks&Warner(1996)分析认为因沿海地区有参与国际贸易的先天优势,结了1990年以后沿海地区与内陆地区之间的差距扩大和中国总体区域经济的发散;Hu,DapengandF(1998,2001,2002)通过模型和实证认为贸易自由化改革是1985—1994年间中国沿海与内地差距不断扩要原因;Yao,Yudong(2000)的研究结论是对外贸易扩大了中国的省际经济增长差距;XiaoboZhang&KeZhang(2003)应用Shorrocks(1982)年提出的方差分解法计算出了各种增长要素对中国经济增长地区差距的结果显示,对外贸易是中国经济增长地区差距的重要因素,其贡献率达11.1%,仅次于资本因素;王丽娟(对贸易自由化和中国区域经济差距进行了相关性分析,结果显示二者高度相关;赵伟,何莉(2007)应用德特(DeLaFunente,2003)的趋同核算框架(convergenceaccounting),分析了改革开放后对外贸易对中国省增长趋同与差异的贡献,认为对外贸易是引致中国各省市劳均GDPσ发散和β发散的主要力量之一;张(2009)分析认为我国地区外贸差异与经济发展差距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对外贸易差异是地区差距的格因,并且定性地分析了它们之间的作用机制;项卫星等(2010)研究发现,中国对外贸易在整体上扩大了中间的收入差距,但同时又是低收入省区缩小与全国收入差距的有效途径;张衔等(20 11)实证分析认为我国西部地区间对外贸易发展差异是导致地区间收入差距的重要因素。

三、贸易开放与经济增长的一个理论模型

本文设Cobb–Douglas生产函数有如下形式:itit-1it这就是本文的基本方程,为了利用这个方程来分析对外贸易与地区要素特征相互作用对地区发展差距所产生的影响,还必须对(3)式进行一系列的变化。首先,把物质资本存量Lnkit分成两项,一项是直接参加生产的私人物质资本存量用C表示,另一项是间接参加生产过程的公共资本存量,相当于公共基础设施用I表示,因而:其中f和w为线性函数,对于f(LnC)函数可以表示三项,第一项为滞后一期的私人资本存量水平;第二项为收入水平和贸易开放水平O交叉相乘项;第三项为收入水平,作为控制变量,以分析地区增长是否存在收敛效应。这样函数可以表示为:(其中d、r、z为线性函数)(5)it-此外,为了分析公共基础设施I与贸易开放之间的相互作用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我们把函数表示为其与贸易开放度O之间的交叉相乘项加上其滞后一项的基础设施水平,因而有:其中p、q也为线性函数,把(6)、(5)代入(4)得:最后我们考虑技术进步项LnAit,我们把它表示四项,第一项为贸易开放度O与人力资本h的交叉相乘项,以分析贸易开放与人力资本之间的相互作用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是本文的研究变量;其余三项是依据前人的研究而引入的控制变量,一项人力资本存量,以反映人力资本对技术进步直接和独立的作用(Romer1986);一项是反映技术在最高水平与最低水平地区之间的扩散(NeslonandPhelps1966);一项是反映贸易对技术进步的促进作用(Connlloy2003),这样技术进步函数可表示为:

四、变量、数据与方法说明

(9)式就是我们要估计的计量方程,因变量采用年人均实际GDP增长率。人力资本存量h采用获大专以上学历人数占总人数的比重,如果采用在教育上的支出或入学人数占总人数的比重是不合适的,因为它们代表的是流量。对于私人资本存量C应当采用的是全部企业资本存量之和,但我国这方面的数据,特别是分省数据无法获得,作为替代变量,本文使用分省物质资本存量总和,1997-2000年的数据采用张军估计的数据,2001-2007年的数据由笔者根据张军的方法自己推算得到。技术追赶项Lnh)中的A用劳均GDP来代替,因为劳均GDP与技术水平正相关,劳均GDP用地区总GDP除以全省总劳动力。虽然采用贸易量来衡量贸易开放程度不是一个完美的指标,因为影响贸易量的还有其他很多因素如运输成本、世界需求等,但是如果采用其他指标如关税率、配额等带来的是更多的问(RodrikandFernandez2001),因此本文贸易开放度依然用进出口总额除以GDP来表示,注意这里贸易开放度是全国的开放度,只随时间变化不随地区变化故采用Ot-1表示。对于公共资本存量变量I,我国同样没用直接可得的数据,本文根据以往研究的惯例采用公路密度来作为变量,公路密度等于各省公路长度除以各省面积。我们采用固定效应模型和广义最小二乘法来估计方程(9),以控制截面个体效应,由于所用的自变量都是滞后一期,故也可以较好地避免变量的内生性问题。本文采用我国1997—2007年间的分省数据集,共31个省市区,所有数据均来自《中国统计年鉴1998—2008》。表1是对变量的统计性描述。

五、回归结果分析

贸易公平论文篇(4)

1、引言

    贸易投资一体化是跨国公司为主导的国际贸易和FDI之间呈现出双向促进、互为高度融合、合为一体的经济现象,是跨国公司进行全球资源配置的直接结果。安徽省对外开放程度随着经济全球化日益提高,国际贸易和外商直接投资迅猛发展,根据《安徽省统计年鉴》各期资料,安徽省利用外商直接投资(FDI)从1985年的163万美元增加到2008年的34. 9亿美元,同时出口贸易年出口额由1985年的3. 07亿美元增加到2008年的113. 5亿美元,进口贸易年进口额从1985年的1. 23亿美元增加到2008年的90. 8亿美元,(表1)国际贸易与国际直接投资发展具有明显的同步性和关联性(图1)。安徽省FDI与国际贸易之间是否存在一种长期稳定均衡的关系?是否存在长期的互为因果关系,即贸易投资一体化。本报告将通过安徽1985一2008年的样本数据,利用协整检验(C。一integration Test)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等方法进行实证分析来进行验证,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安徽省贸易投资的政策建议。

2、文献综述

    西方学者蒙代尔(R. A Mundel1957)最先提出外商直接投资(FDI )与国际贸易之间存在替代关系的理论模型。其研究采用比较静态分析方法,结果表明在存在国际贸易的壁垒会产生生产要素一国际资本的流动,而国际资本流动的障碍会产生国际贸易。当两个国家的资源察赋、技术水平相接近时,这种替代效应尤为明显。马库森(Markuson ,1983 )则认为蒙代尔关于要素流动与商品贸易替代性是在严格假设条件下得出的结论,如果放松假定,则会导致要素贸易和商品贸易之间的互补性。费农(Vernon ,1966)则从动态角度阐述了FDI对贸易的替代效应。认为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伴随产品生命周期运动而展开,是对企业出口贸易的替代。日本学者小岛清( K. Kojima. 1978)运用比较优势原理,提出了FDI与国际贸易之间存在互补效应的边际产业扩张论,指出由于FDI是从投资国已经或即将处于比较劣势的边际产业依次进行,可以在投资母国与东道国之间创造出新的贸易机会,从而扩大了国际贸易的规模总量。[2〕对FDI与国际贸易关系的争论引发了大量的实证研究;Pain和1Vakelin (1998 )对11 个OECD国家1971一1992年的面板数据作回归分析,发现FDI流出会减少出口,而FDI流人会扩大出口;Zhang(2001)将中国分为高FDI、中FDI和低FDI进行研究表明,在高FDI的沿海地区,FDI与出口有显著的双向因果关系,在中FDI地区显示出口引起了FDI,而在低 FDI地区声DI对于出口发展起决定作用。Liu ( 2001)采用中国和19个贸易伙伴1984-1998年贸易和投资的面板数据研究FDI和贸易的关系,进口增加引致了进口国的FDI,而FDI又引致了出口的增加。

3、国际贸易与FDI之间相互促进的内在机理网

3. 1国际贸易对外国直接投资的促进机理

3.1.1国际贸易通过国际分工的进一步发展促使以公司“内部需求导向型”的“引致对外直接投资”得以产生。由于公司内贸易额的发展为规模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前提条件,使得更为细化的国际分工在成本承受能力上成为可能,从而以国际分工为依托和条件、以公司内部需求为导向的对外直接投资得以发展。

3.1.2跨越国界的跨国公司内部贸易所获得的可观收益对后续的外国直接投资活动提供了持续激励。

3. 1. 3产成品贸易所隐含的未来乐观预期和实现的企业利润目标刺激了外国直接投资的产生和增力口。

3. 2外国直接投资对国际贸易的促进机理

3. 2. 1国际分工的细化、深度发展通过扩展企业在地理和空间上的原有边界来利用原本无法利用的资源,以实现其发展贸易的功能。

3.2.2跨国公司的内部贸易对“外国直接投资促进国际贸易”提出了主观要求,即跨国公司要想通过内部贸易的方式降低成本、增加利润必须以对外直接投资为基础和前提。

3.2.3基于东道国市场需求增长趋势的外国直接投资日益增加,并直接导致产品贸易的发展。

4、实证分析

    为了从定量角度考察安徽省国际贸易与FDI之间的关系,本文选取了安徽省1985一2008年期间的年度数据,采用协整检验(Co一 integration Test)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来进行实证分析。FDI是各年度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EX代表各年度的出口贸易额,IM代表各年度的进口贸易额。由于取各变量的自然对数后不会改变变量之间的关系,本文对各序列进行自然对数变换,变换后各变量分别为LNFDI , LNEX , LNIM 。

4.1单位根检验

    在时间序列分析中为避免谬误回归现象而导致结论无效,因此应首先对各变量进行平稳性检验。单位根的存在即为时间序列非平稳的表现形式,所以平稳性检验可以转化为对单位根的检验。进行单位根检验的方法主要包括PP法、DF法和ADF法三种,本文采用ADF(Augm,ented Dickey一Fuller) 法检验变量的平稳性,从而对时间序列X,建立如下回归模型:

    其中,a为常数,t为趋势项,P为最佳滞后期数,为随机误差项。

    现作如下假设检验:

    当y=0时,则说明X‘存在单位根,从而该时间序列是非平稳的;当y显著小于0

    时,则说明X,不存在单位根,因而该时间序列是平稳的。若时间序列是非平稳的,则必须对其差分进行平稳性检验,直至n阶平稳,此时的时间序列被称为n阶单整,记为,I(n)。采用ADF检验方法对变量LNFDI ,LNEX ,LNIM进行单位根检验,检验结果见表2:

    由表2可知,LNEX ,LNIM,LNFDI均为非平稳序列,而它们的一阶差分LNEX , p LNIM ,p LNFDI均为平稳序列。由此可知,LNEX ,LNIM,LNFDI均为I(1)单整序列。

4. 2协整关系检验

    如果若干个服从单位根过程的变量的某一线性组合是平稳的,则称这一稳定线性组合为协整关系,协整分析描述了这些变量之间的长期稳定关系。协整关系的检验主要有两种方法:一是最典型的Eagle和Granger提出的基于协整回归残差的ADF检验的EG两步法,但它通常只能检验两个变量之间的协整关系;二是Johansen提出的基于VAR模型对协整向量系统进行极大似然估计检验,它可用于检验多个变量,同时求出它们之间的若干种协整关系。本文采用第二种方法。

首先,建立VAR模型:Yt=。

    其中,Yt为LNEX ,LNIM和LNFDI所构成的列向量、A为系数矩阵、C为截距项、为随机误差矩阵、t表时期、i表滞后期、k表示最大滞后阶数。本文对最优滞后阶数的选取是基于无约束的VAR模型的残差分析来确定的,即根据AIC,SC准则来确定。

   其次Johansen协整关系检验。本文使用Eviews6. 1软件进行处理,结果如表3和表4;

4. 3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

    从协整检验的结果,国际贸易与FDI之间存在长期的均衡关系,但这种均衡关系是否构成因果关系还需进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的基本思想是如果X的变化引起Y的变化,则X的变化应当发生在Y的变化之前。特别地说“X是引起Y变化的原因”则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X应该有助于预测Y,即在Y关于Y的过去值的回归中,添加X的过去值作为独立变量应当显著地增加回归的解释能力。第二,Y不应当有助于预测X,其原因是如果X有助于预测Y, Y也有助于预测X,则很可能存在一个或几个其他的变量,它们既是引起X变化的原因,也是引起Y变化的原因。

    现考虑两个时间序列,要检验是否为的原因,可以构造以下两个回归模型。

有限制条件回归:  

    其中,P和q分别是Y和X的滞后期,而且是任意的。如果同时显著地不为0,则X是引起Y变化的原因,反之亦然。现作假设=1 ,2,??,q)=0,即“X不是引起Y的原因”,再分别对上两公式进行回归,并得到回归的残差平方和,进而构造F统计量:F=。F服从第一自由度为q,第二自由度为T一(p+q)-1的分布,若F的计算值比给定显著性水平的临界值大,则拒绝Ho原假设,即X是引起Y的原因。然后检验"Y不是引起X的原因”的原假设,做同样的回归估计,但是交换X与Y。若两个检验的零假设均被推翻,则表明X与Y之间存在双向因果关系。本文将以安徽省1985一2008年的数据为分析样本,对FDI与进口、出口之间的因果性关系进行格兰杰检验。同样考虑滞后期的问题,并取滞后期为1年。

5、结论与安徽省贸易投资政策建议

5. 1结论

贸易公平论文篇(5)

一、新贸易保护主义的理论支持

为了使贸易保护措施“合理”、“合法”和更具隐蔽性,西方贸易保护论者积极寻求和提供理论依据。因此,与此相关的贸易保护理论,便成为新时代具有代表性的新贸易保护主义理论。

(一)新福利经济学

新贸易保护主义为什么日益具有表面的合理性?增进国民福利是其最大理由。以庇古为代表的旧福利经济学家认为,单靠自由竞争不能达到最大的国民收入量,需要国家干预。国家对边际私人纯产值大于边际社会纯产值的部门征税,使经济福利增加,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1939年卡尔多提出了福利标准或补偿性原则的问题。此后,希克斯、西托夫斯基等人对福利标准和补偿性原则问题继续进行探讨。新福利经济学继承了庇古方法论基础和“最大社会福利”原则,但指出帕累托最优的条件未必存在于现实中,因为增加一部分人的福利的同时可能意味着另一部分人的利益受损。为此。新福利经济学提出补偿性原则,即增加社会福利允许损害一部分人的利益,只要增加的福利在补偿损失之后还有剩余。政府在其中应采取适当政策使受损者得到补偿,如对受益者征收特别税、对受损者给与补偿金,使受损者保持原有地位。补偿原理在美国贸易政策上的实际运用便是在立法授权总统或贸易代表降低关税的同时,又设立了某些“保护”条款或免责条款。

(二)地区主义新贸易保护理论

这种理论以蒂姆·朗和科林·海兹为代表。蒂姆·朗和科林·海兹认为自由政策存在着自身固有的缺陷,在当今世界环境下,自由贸易政策所带来的问题比其期望解决的问题更多。例如,自由贸易政策本欲提高经济效率,增加就业,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促进世界经济的增长,但带来的却是过度竞争,导致全球失业人数的增加,居民平均生活水准的下降和世界经济增长的缓慢。又如,自由贸易政策本想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增加世界经济蛋糕的规模,并认为这一结果一旦产生,世界便可能有更多的东西分享,其中的一部分会流向贫穷的国家,缩小世界不平等现象,但带来的却是一些发展中国家为短期利益掠夺性开采资源,廉价出口,国家通过削减社会开支来鼓励出口,造成相对贫困的扩大。再如,近20年来,世界环境的急剧恶化与自由贸易政策导致的全球贸易迅速扩大,以及自由市场自身没有能力把环境损失计入贸易成本有着重要的关系。由于自由贸易政策存在着缺陷,因此要实现经济、公平和环境的持续协调发展,就必须放弃自由贸易政策,由新的贸易保护主义政策所取代。

他们认为,实行地区性贸易保护主义后,既可以利用本地资源,促进经济发展、增加福利,又可以改变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结构中的不利地位,同时也可以保护环境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新贸易保护主义还主张为使地区经济发展,实现贸易平衡和保护世界环境,一国需要根据预期的出口量控制进口量并且要使两者严格平衡,并制定高标准的进出口限制规则。

(三)国际劳动力价格均等化新贸易保护论

国际劳动力价格均等化学说源于两位瑞典经济学家赫克歇尔和俄林提出的要素价格均等化说。他们认为,国际贸易是因各国生产要素禀赋不同导致的生产要素价格差异所引起的,但是国际贸易反过来也会影响生产要素的价格。他们认为,国际贸易最重要的结果是各国都能更有效地利用各种生产要素,生产要素在供求关系的影响下,在世界范围内自由流动,使各国的要素价格趋于均等。以劳动力这一要素为例,假设有甲、乙两个国家,甲国劳动力资源丰富,资本稀缺,即在甲国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会较低,资本的价格会较高;乙国劳动力稀缺,资本丰富,即在乙国劳动者的工资会相对较高,资本价格会相对较低。如果两国之间没有贸易往来,处于完全隔绝状态,则各种生产要素的使用效率将是最低的。若存在自由贸易,甲国将会集中优势力量生产劳动力密集型产品,并用以交换乙国的资本密集型产品,这种交换的结果会导致甲国劳动力的需求相对增加,劳动力价格上升;反之,资本密集型产品需求相对下降,资本的价格会相对下降。如此反复下去,在国际贸易的影响下,各国生产要素价格会自动趋于均等。

生产要素价格均等化学说的提出最初并未在贸易保护方面得到运用,然而在20世纪90年代,随着一些发展中国家出口事业的迅速发展,西方各国国内主张对这些发展中国家实行贸易保护的呼声日益高涨,该理论就成为西方工业国进行贸易保护的理论工具。法国著名经济学家莫里斯就是国际劳动力价格均等化新贸易保护论的倡导者,他认为,由于西方发达国家的工资水平远远超过发展中国家,如果西方国家不对发展中国家实行贸易限制,将会造成发达国家工人的工资水平向低收入国家的工资水平看齐,从而导致发达国家生活水平的下降,因此发达国家应该对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密集性产品实行贸易限制。欧美等发达国家也持有这种观点,据美国经济政策协会机构估算,仅北美自由贸易区协议的签订就使美国失去50万人的就业机会。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受到低增长和高失业率的困扰,增加了大工业的保护,抵制发展中国家的进口,1993年发展中国家将近1/3的出口产品受到发达国家的配额制和其他非关税壁垒限制。

(四)环境优先新贸易保护论

由于近20年来全球工业化加速,致使生态平衡遭到破坏,人类的生存环境日趋恶化。国际社会对环境问题以及全球经济可持续发展问题的关注和重视导致诸多国际公约的产生。各国政府也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希望政府通过对自由贸易政策的干预,实现保护自然环境、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在此背景下产生了环境优先新贸易保护论,它主要表现为借保护环境为名来限制商品的进口。其主要论点是:由于生态系统面临巨大威胁,在国际贸易中应该优先考虑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为了保护环境,任何国家都可以采取保护措施,限制对环境产生威胁的产品的进口。同时,企业要将保护环境所耗费的成本计入产品价格之内,这就是环境成本内在化。事实上,进口国还主要采用以技术壁垒和环境壁垒为核心的非关税壁垒措施,以保护环境、保护人类、动植物的生命健康安全为名,行贸易保护之实。

二、新贸易保护主义理论评析

(一)新贸易保护主义理论基于人文化的贸易导向

新贸易保护主义主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人类通过生产实践活动改变着自然,通过劳动过程来完成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然而,在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中,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人类在向自然索取物质资料的同时也在破坏着环境。因此,为了使人类和自然和谐发展,人类必须学会预见人类行为对自然界的影响。新贸易保护主义的环境优先论就是倡导人们保护环境,当贸易的发展威胁到环境的时候,要优先考虑环境。绿色技术壁垒就是新贸易保护主义用来贯彻其理论导向的重要手段。一些国家以保护环境为借口,凭借其经济和技术上的优势制定了一系列苛刻的环保措施和高于发展中国家技术水平的环境质量标准,以此来作为市场准入条件,限制竞争对手的产品进口。例如,2005年欧盟以保护环境为借口,颁布了《欧盟电子垃圾处理法案》,将保护环境的成本计入电子产品的价格之内,从而提高了电子产品向欧盟出口的价格。根据中国有关部门的初步调查显示,由于该法案的实施,中国对欧盟出口约120亿美元的机电产品被拒之门外。

新贸易保护主义倡导人与社会和谐发展。近年来欧盟等发达国家推出SA8000即“社会责任标准”,是全球第一个有关道德规范国际标准。其宗旨是确保生产商以及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皆符合社会责任的要求。SA8000标准在童工、强制雇佣、健康安全、联合的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利、报酬、管理体系等领域内提出了最低要求。如在报酬方面,要求工资必须达到法定和行业规定的最低限额,并在满足基本要求外有任意收入;在工时方面,要求企业保证工作人员的正常休假时间等。SA8000劳工标准,将贸易和社会责任标准挂钩,一方面可能会起到促进人类与社会协调发展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可能会对自由贸易产生极大的限制

在传统贸易保护理论中,不论是16-17世纪的倡导货币、贸易差额论的重商主义。还是20世纪的凯恩斯的对外贸易乘数理论,传统贸易保护理论、政策的导向均是为了维护保护本国的贸易顺差地位,确保本国贸易经济的良好发展。而新贸易保护主义理论由贸易政策开始延伸到对方国家的社会政策,甚至政治政策。新贸易保护主义的贸易人文化倾向让贸易平台承载着贸易中的环境、经济、福利、代内与代际公平等诸多因素,追求非贸易利益使得知识产权、环境、劳工标准等问题成为焦点,并有着不断扩大的趋势。事实上,将贸易和社会、政治等非贸易利益挂钩并不能很好地解决非贸易利益问题,但可能使新时期的贸易保护看起来似乎更合乎常理,从而混淆了问题的本质。

(二)新贸易保护主义理论衡量公平开展国际贸易的尺度

新贸易保护主义理论的保护环境、保护劳动者工资水平和就业、保证地区经济发展等观点,都一致认为无障碍的自由贸易已经不再是一种公平的贸易。当今国际贸易要公平开展必须有一套衡量的尺度,如劳动力价格均等化理论认为,目前在劳动力市场上就存在极大的不公平性,发展中国家低劳动力成本和发达国家高劳动力成本之间的竞争导致发达国家劳动密集型产品存在大量的逆差,因此要采取贸易保护干预,制止这种不公平的开展。

那么,新贸易保护主义所推崇的公平贸易尺度是否真正合理?事实上,新贸易保护主义多是站在自己的角度上,从本国的劳动生产率、技术水平、劳动者的生活状况出发,来确定世界范围内开展公平国际贸易的劳工标准、环境标准、产品质量标准,这种公平贸易尺度的本身就有失公平。目前,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ZC)下辖的大部分技术委员会(TC)与分委员会(SC)的秘书一职均为西欧各国所担任。被认为协调世界贸易秩序的第一大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其决策也大多受发达国家成员的左右。

可见,发达国家的公平贸易尺度最终还是以维护自身利益为标准的。目前,这种尺度只对发达国家有利,而损害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影响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进程。

(三)新贸易保护主义理论的实质

贸易公平论文篇(6)

[中图分类号]B82-0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539(2013)06-0104-04

在国际资本流动规模日益扩大、国际技术交流速度显著加快的今天,国际贸易把国家与国家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的经济和技术的合作囊括在内,使得国际贸易的内涵愈加完整和丰富。而国际贸易不仅是一个经济学概念,更是一个经济伦理范畴,对贸易公平的追求以及贸易竞争从对抗到合作的走向,使得国际贸易具有丰富的伦理内涵。

一、贸易公平:国际贸易的伦理特质

自贸易产生之日起,对贸易公平的关注就从未间断。而对贸易公平的更为深入全面的探究,不妨从对以下四个问题的思考展开。

第一,什么是公平?从广泛的意义上讲,公平是指包括法律公平、政治公平、经济公平和伦理公平在内的一种广义的社会公平。而“社会公平就是在平等的规则下社会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合理而平等的分配,它意味着权利平等、机会均等、分配合理和司法公正等”。因此,公平可以指经济公平,是有关经济活动结果分配的平等合理;公平也可以指政治公平,是社会成员平等地利用政治资源的权力;公平还可以指法律公平,包含法律理念、法律制度和法律条文的公平以及司法的公正;公平当然亦可指伦理的公平,指平等、合乎比例和公正的对待,是涉及财务和义务分配体制的一种德性。

第二,为什么贸易要追求公平?我们可以想象最初的贸易应该是自觉自愿的交换,也可以假设,这种交换是公平的,所交换的商品基本体现着内在的劳动价值。然而贸易交换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用交换来的商品满足自己的需求,更确切地讲,贸易是为了获取交换者自身所需的利益,不论这种利益是用什么形式表现出来。实际上,如果给这种对利益的追求限定一个合理的框架(逐利的方式、逐利的结果对其他主体利益的影响),其本身就应该是合乎伦理的。然而问题是,贸易一旦成为了一种专门逐利的方式,对其公平的判定就显得困难了,这不仅是一个依据客观事实的问题,也是一个主体主观感受的问题。但对公平判定的困难并不能否定贸易自身对公正平等的价值诉求的内在认同与追寻,因为贸易一旦失去公平,也就失去了长久而稳定发展的基础。贸易公平是贸易追求的目标,也是贸易自身所应当具备的伦理特质。

第三,什么是贸易公平?贸易公平是否就等同于公平贸易?首先需要厘清两个概念,公平贸易和贸易公平。公平贸易之所以易于被人们接受,在于人们对“公平”二字在最低限度上存在着伦理上的共识,不论是自由贸易或是贸易保护,都不否认公平在价值排序上的优先性。公平贸易强调贸易结果所体现的平等收益,但更多地体现为一种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的有组织的社会活动,包括成立一系列的公平贸易组织(公平贸易卷标组织、国际公平贸易协会等)和制定一系列的标准(公平贸易标签、公平贸易认证等)在内。司徒博对公平贸易作过狭义和广义的区分,他认为广义的公平贸易指的是根据公平、自由、持续性与和平的基本价值原则成立的贸易组织;而狭义的公平贸易是贸易主体之间应当遵守的一系列原则,比如追求通过国际贸易实现收入公平分配的目标、改善弱势地区和人民的生活条件、促进可持续发展等。可见,公平贸易并不等同于贸易公平,在我们看来,公平贸易是包括一系列以贸易的公平、自由、持续、发展、责任等价值基础为导向的组织、活动和标准的总称,公平贸易当然肯定并追求贸易公平,贸易公平是公平贸易基础性的内涵之一。诸多对贸易公平的界定用公平贸易的概念来替代,也只是从要公平地从事贸易活动这一角度来考虑的。

对于贸易公平的界定,学术界为数不多的讨论从法律或经济的角度展开。从法律的角度,认为公平原则是国际经济(贸易)法的一项根本原则,其基本含义是“指各成员方和出口贸易经营者为促进货物、服务的自由贸易,在参与国际经济事务的管理和经营过程中不得采取特权或歧视方式、采取不公正的贸易手段进行国际贸易竞争或扭曲国际贸易竞争”。从经济的角度,认为“公平贸易的本质含义就是使贸易利益能够公平地分配”。这里虽然使用了“公平贸易”,但其实质仍指代贸易公平。

第四,在我们看来,什么才是贸易公平?从属性上讲,贸易公平是经济伦理视阈下的公平,具备经济与伦理的双重公平维度。既是对贸易起点、过程与结果公平的要求,又是对贸易主体行为平等公正的伦理规范约束和德性要求。

从时序上看,贸易公平包括贸易起点的公平、贸易过程的公平以及贸易结果的公平。国际贸易的起点公平是贸易主体条件的平等。而事实上,起点公平只是一种理想状态,任何贸易主体(国家、机构、个体)在从事贸易活动时,由于经济、社会、文化、政治等各方面条件的不同,很难做到参与贸易之初的起点公平,这就需要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的补充。国际贸易过程的公平也称为贸易的机会公平,即在贸易主体自身能力得到充分自由发挥的前提下,给予其一切可以获得成就的机会。亚当,斯密就认为:“每一个人,在他不违反正义的法律时,都应听其完全自由,让他采用自己的方法,追求自己的利益,以其劳动及资本和任何其他人或其他阶级相竞争。”在贸易的过程中每一个贸易主体只要不违反贸易法律法规,就可以自由采用自己的方法,追求合理的贸易利益。国际贸易结果的公平是贸易给各贸易主体所带来的贸易利益的分配公平,也是贸易活动所追求的直接目标。而贸易公平则是起点、过程与结果公平的整体公平,这三者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既互为条件,又互为补充。

从内容上看,贸易公平包括国际贸易规则的公平、国际贸易主体的公平(权利义务和关系地位)、国际贸易行为方式的公平。国际贸易的规则体现为WTO贸易规则和各国制定的贸易规则,前者力图构建全球视阈下的公正平等,应当确保其协议、规定及其制定的过程对所有成员国而言都是公平合理的;后者对于贸易规则的制定不可避免地要从自身利益出发,对其规则的公平性要求不是否定对自身利益的考量,而是如何在不损害他国利益的前提下实现自身贸易利益及其实现手段的合乎道义性。国际贸易主体的公平包括主体自身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性以及相互贸易关系的平等性。贸易主体为获得贸易利益的权利必然以对其他贸易主体应尽的义务为条件,贸易伙伴间的关系不应当有某种意义上的优先性,一切的贸易关系应在对等的条件下展开。国际贸易行为方式应当公平,行为手段与实施过程的公平是衡量结果公平的前提与保证。对于贸易主体而言,不论是国家还是企业或个体。都不能采取显失公平的贸易行为。

在司徒博看来,公平作为一种基本价值取向。适用于十个方面,涉及不同角度不同层面的公平,且每一个方面都与贸易产生关联。第一。与执行相关的公平。每一个经济主体只要涉及产品的生产、贸易、销售或处理,就必须对这些执行的过程负责任。在贸易中,这种执行的公映了产品购买者和销售者之间交易的公平性,不论是买方还是卖方,在承担责任上应该是平等的。第二,与需求相关的公平。商品的交易一定要与人类需求相联系,要确保人类生存的最低水平以及有尊严的生活。依康德所言:“你的行动、要把你自己人身中的人性,和其他人身中的人性,在任何时候都同样看作是目的,永远不能只看作是手段”,所以“尊重人的人性的第一步要求是,人不能仅仅被利用……这意味着商业关系应该既不是强迫的,也不是欺骗的”。在贸易中更是如此,贸易关系的结成不是依靠强迫和欺骗的手段,而是在相互尊重基础上的平等构建。第三,分配公平。这是执行的需求变成衡量追求公正平等目标后要确保的最重要的公平。在国际贸易中,因为各国所占的贸易份额和收益差距的增大,使得分配公平成为贸易公平最有待解决的问题。归根结底,各种贸易冲突产生与否取决于各国对贸易利益分配是否感到公正,各种贸易政策、双边或多边的贸易协定以及任何其他的贸易规定,衡量其是否公平的最主要标准就是是否有利于贸易利益的分配公平。第四,平等对待的公平。对不同的贸易主体应给予同等贸易地位和机会,比如WTO框架下的规范应当适用于所有的成员国,应当对所有成员国的贸易行为有同等的约束性,要求大家共同遵守而不是有所偏颇。但实际上对WTO框架下的各种规范的遵从并不是所有的成员国都表现出一致性。对于少数发达国家的变相违背,WTO所显示出的态度并不符合平等对待的公平原则。第五,参与的公平。与平等对待的公平相比,参与公平更侧重于贸易主体在国际性贸易决策中的平等参与权与决策权。公平应当是一个参与的过程,对国际贸易的参与公平是用来减少贸易冲突的基本手段,一方面表现为一个国家内部从公平价格的制定到贸易政策制定的各类贸易主体的民主参与;另一方面表现为国与国之间贸易谈判、国际贸易协定中的权利平等。第六,生态公平。WTO把可持续发展模式下的资源最优利用和环境保护作为宗旨,意味着将环境的因素纳入到贸易的考量之中。这一公平至少在两个层面上与贸易关联。一是从事贸易的人和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公平问题,二是各个国家在贸易所造成的环境问题上所应担负的责任平等。对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和利用的伦理诉求是公平对待自然应当有的态度。事实上,自然对人类经济贸易行为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也并非逆来顺受,环境恶化给人类生活的负面影响正是自然寻求这种关系“公平”的方式之一。第七,分布的公平。对诸如产地、资源、劳动力、资本等生产要素进行公平布置与权衡。贸易对资源的合理配置起到导向性的作用,同时这一作用也是关键性的。例如持有开放性贸易政策的国家,对各类投资、贸易往来、跨国公司的态度是积极的,因而也促进了资源的流入。第八,关系的公平。贸易伙伴之间的关系公平也是贸易公平的一个主要方面。贸易伙伴不仅仅是一个可创造最大利润的人格化的经济实体,同时还是由人主导的人的集合体,因而不可避免地要打上伦理的烙印,贸易伙伴之间的关系是否和谐长久正是贸易伦理的诉求。贸易伙伴的关系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被极大拓展,但同时也越来越复杂了,贸易关系应有的公平往往被错综复杂的关系网络所掩盖,因而导致了贸易摩擦的增多。第九,程序公平。对贸易关系公平进行规范和监督的透明的、无腐败的程序是对贸易主体行为有效约束的制度因素。如果对关系公平缺乏程序上的监督与控制,关系公平的要求就只能流于一种理论或口头上的形式,而在贸易实践中无法得到真正的实现。第十,连接公平。将连接公平理解成一种整体的公平似乎更合适,因其实际上是对贸易领域价值体系整体性意义的认可。也就是说,对公平在贸易中的地位,肯定它是贸易最本质的伦理特征,是贸易所要遵循的最底线的价值要求,但是只有在与诸如自由、和谐、竞争、团结等其他的贸易价值要求相互紧密关联成整体时,才能实现真正的贸易公平。

二、从对抗到合作:贸易竞争的伦理诉求

对于竞争的产生,乔治·J.斯蒂格勒认为是“个人(或集团或国家)间的角逐,凡两方或多方力图取得并非各方均能获得的某些东西时,就会有竞争”。这是典型的经济学视野下对竞争的界定,即经济主体为了获取经济利益实现经济目标的角逐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对于竞争的阐述多从经济的角度展开,但这并不意味着竞争只存在于经济领域中,更不意味着经济竞争就能涵盖竞争的所确方面。

贸易公平论文篇(7)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5-0-01

一、传统国际贸易理论的思路

传统国际贸易理论产生于18 世纪的英国,完成于20 世纪30 年代。以亚当·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大卫·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和赫克歇尔—俄林的要素禀赋理论为代表,这些理论为古典贸易理论的产生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绝对优势理论的主要内容是:两个国家生产两种商品,如果其中一个国家对一种商品具有绝对的成本优势,而另一个国家对另外一种产品拥有绝对的成本优势,则这两个国家可以利用本国的优势,分别开展这两种产品的生产,并根据自身的需要进行这两种商品的交换,满足各自的需求,并都能在国际分工中获得收益。绝对优势理论要求从事某种商品生产的国家对此商品生产具有绝对优势,否则不能从事此项商品的生产,也就不能在国际分工中获得收益,而很多国家并不具备这一绝对优势。李嘉图将绝对优势理论进一步完善,他认为:每个国家不一定要生产各种商品,而且这些国家生产商品也不一定非要具备绝对优势,这些国家应该集中力量生产那些相对利益较大或相对不利较小的商品,然后通过国际交换,满足自身的需要,并能在国际分工中获得收益。这就是著名的比较优势理论,可以简单概括为“两优取重,两劣取轻”。李嘉图比较优势理论是对亚当·斯密绝对优势理论的完善,共同构成了古典贸易理论。古典国际贸易理论建立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商品的生产是建立在劳动的基础上,劳动力是最重要的生要素,而且假定其他生产要素的成本是固定不变的。

20世纪初,瑞典经济学家赫克歇尔和俄林提出了要素禀赋理论。要素禀赋理论认为各国产生国际贸易的原因是生产要素禀赋的差异。要素禀赋理论认为:各国生产要素禀赋不同,使各国生产商品时投入的成本存在很大差异,这些差异导致了商品的价格差异,进而各国进行商品交换,产生了国际贸易。要素禀赋理论被称为新古典贸易理论,曾经在很长时期内成为国际贸易的主流理论。

二、新现象对国际贸易理论的挑战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伴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发展中国家的出现以及国际分工的纵深发展,国际贸易进入了空前发展的趋势。但是战后的贸易模式与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并不相符合。这与经典贸易模型所预测的结果并不一致。美籍学者瓦西里·里昂惕夫对模型进行验证后,发现美国的贸易与H-O理论不符合,这一结果的产生推动了战后一系列贸易理论的诞生。战后的贸易新现象也得以诠释。战后的贸易理论也在不断解释新现象和问题的过程中不断完善和发展。当代国际贸易中出现了下列新现象,对贸易理论构成了挑战。

1.发达国家间“水平贸易”的发展

遵循传统的比较优势和要素禀赋理论,国际贸易应该以垂直贸易为主,并且应该在发展水平不同的国家之间开展国际贸易。但是,战后发达国家之间的水平贸易在国际贸易中占据核心地位。而且,这种地位始终保持不变,传统贸易理论无法解释这一贸易现象。

2.制造业的内部贸易形成与发展

具备规模经济特征的制造业,在战后其内部的国际分工变得愈加精细化。而且出现了发达国家制造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的趋势。因此,其内部贸易的发展呈现迅速上升的趋势。因此,传统的基于规模报酬不变的贸易理论面对这同一产业内部贸易的增长也束手无策。

3.跨国公司内部贸易增长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猛发展,制造业的国际分工已经逐渐从垂直分工的层面转向水平分工的方向。甚至出现了网络分工的新形势。制造业的发展逐渐具备产业链细分的特征,在跨国公司的主导地位影响下,制造业国际转移已经成为一个新的发展方向。公司内部的贸易开展迅速上升。而这一增长对于传统贸易理论来讲也是具有一定的挑战,其宏观研究的传统理论难以解释这一内部贸易增长的现象。

4.区域集团内部贸易发展

区域经济一体化源于20世纪50年代与70年代之间,形成了第一次发展的浪潮。进入20世纪80年代中期,再次掀起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高潮。几乎一半以上的全球贸易都产生在各个区域集团的内部。因此,面对这一区域范围内部贸易量的提升,仅适用于全球范围内的古典国际贸易理论无法诠释其原因。

三、国际贸易新现象的诠释

针对上述的国际贸易新现象提出的挑战,基辛、凯南、格鲁伯、费农为代表的经济学家们开始展开深入地研究,进而提出了新要素贸易理论,将原有的生产要素定义范围加以扩大,人力资本、技术、信息等要素加入考虑的范畴内,并且充分分析资本和劳动以外要素的功能,从而构建各自的假说条件,进而形成相应的理论。其中,林德首次从需求方面探讨贸易的原因,得出了偏好相似理论。并且提出影响需求结构的首要原因就是收入水平。这些理论对发达国家的水平贸易做出了详细的诠释。此外保罗·克鲁格曼传统理论中,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不变的假设,进而提出了规模经济是国际贸易产生的主要原因的观点,很好地解释了国际贸易大量发生在同类产业内部的现象。他的研究结果成功地解释了战后国际贸易的新格局。而进入到20世纪90年,跨国公司的迅速发展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再次出现促进了跨国公司内贸易理论以及产品内贸易理论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贸易公平论文篇(8)

另外,随着时代的进步,国际贸易事业也变得越来越多元化,涉及的领域也越来越广,如果没有国际贸易惯例,整个贸易过程将变得杂乱无章,甚至陷入瘫痪。最后,国际贸易惯例的普遍应用,可以有效加强世界之间的联系和互相了解,克服制度、文化差异带来的贸易阻碍,促进贸易事业的繁荣,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二、提升国际贸易惯例适用性的有效策略

1.理解国际惯例的合理性。最关键是看其是否合理。对于国际惯例合理性的理解,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有着不尽相同的观点:发展中国家认为国际贸易惯例是为发达国家量身定做的,是为了维护发达国家的利益;而发达国家则认为国际贸易惯例与诚信挂钩,没有诚信国际贸易惯例也将不复存在。但国际贸易惯例还是为大多数国家所遵守,大多数人认为它的存在是合理的。任何东西都不会是完美的,国际贸易惯例也一样,在对待国际贸易惯例时我们不能仅仅只从自己出发,而应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利益的均衡。应该说,从国际贸易管理的特点上来说,它是尽可能公正公平的。所以,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应该正确认识其合理性,让国际贸易顺利进行。

2.正确对待国际贸易惯例在实践中的问题。虽然,国际贸易惯例在国际贸易中起到了不小的作用,解决了不少问题,但多少在应用的过程中也会遇到问题。遇到问题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确定双方明确表示要按国际贸易管理,则其对双方具有一样的约束力。(2)国际贸易惯例可用可不用,贸易过程中需以合同确定。(3)当采用惯例时避免合同中有与惯例相悖的条款。

3.认识国际贸易惯例发展的趋势。虽然受到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但国际贸易惯例以较快的速度在向新的方向发展。正确认识国际贸易惯例的发展趋势,才能在国际贸易过程游刃有余。未来国际贸易惯例的发展必将更加的全球化,范围扩大化,而且更加的公平公正。另外,随着时代的进步,国际贸易事业也变得越来越多元化,涉及的领域也越来越广,如果没有国际贸易惯例,整个贸易过程将变得杂乱无章,甚至陷入瘫痪。最后,国际贸易惯例的普遍应用,可以有效加强世界之间的联系和互相了解,克服制度、文化差异而带来的贸易阻碍,促进贸易事业的繁荣,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贸易公平论文篇(9)

一、中国贸易条件的变动状况 1.贸易条件的含义及计算 在国际贸易中,贸易条件的最初含义就是价格贸易条件(NBTT),它是一国出口商品平均价格与进口商品平均价格的比率,其计算公式为:NBTT=(Px/Pm)·100,Px代表一国出口商品的价格指数,Pm代表一国进口商品的价格指数。本文依据SITC分类标准,采用帕氏公式来计算中国贸易条件指数。 帕式公式:Pxt=∑pitqit/∑pi0qit Pmt=∑pjtqjt/∑pj0qjt 其中,Pxt和Pmt分别表示第t期的出口和进口价格指数。pi0和pj0分别表示基期(1983年为基期)第i种商品的平均出口价格和第j种商品的平均进口价格。pit和pjt分别表示第t期第i种商品的平均出口价格和第j种商品的平均进口价格。qit和qjt分别表示第t期第i种商品的出口数量和第j种商品的进口数量。 2.中国贸易条件的变动趋势 中国贸易条件变动趋势图 从图1中可清晰的看出,中国贸易条件在1983年~2006年间呈波动性下降,趋于恶化的趋势。1983年~1985年间,贸易条件阶段式上升,由1983年的100下降为75.05。第二个明显的贸易条件上升阶段为1988年~1991年。其他时间段,中国贸易条件均有较为明显的恶化趋势。 二、中国贸易条件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现实中,贸易条件变动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那么究竟哪些因素影响中国贸易条件的变动,其影响程度是多少呢。本文运用国际经济学的相关理论为依据,选取影响因素作为模型参数,搜集1983年~2006年间的样本数据,建立影响中国贸易条件变动的回归模型,最终来考察这些因素与中国贸易条件变动的相关程度。

贸易公平论文篇(10)

【论文摘要】 我国学者从不同角度、运用不同的理论和方法对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进行了大量研究,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理论范式正在形成。但由于研究中重实证而轻规范,研究成果缺乏系统性,且理论提升不够,还未形成完整的理论框架;应进一步强化一般理论的研究,并使之系统化。此外,可从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评价和要素对外贸易指标体系的设计等方面,改进和完善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法。 【论文关键词】 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理论体系评价指标体系 “可持续发展”理念,自从它形成、提出以来,就被国际社会广泛认同,广大学者更是将其应用、渗透到社会、经济、环境的各个领域和各个学科中。由于贸易与环境的密切关系,贸易可持续发展问题也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研究。联合国在《21世纪议程》中明确提出了国际贸易可持续发展概念,指出它是一个开放的、公平的、安全的、非歧视性的、可预测的、符合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并能使全球生产按照比较优势得到最佳分配的多边贸易制度,对所有的贸易伙伴都是有益的。国际贸易实行可持续发展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而国际贸易的可持续发展需要通过各国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来实现。因此,我国学者对中国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并产生了丰硕的成果。 虽然我国关于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 的文献很多,但其中大部分只是分析了我国(或某地区、某产业、某产品等)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相应对策,虽然其中也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比如贸易结构问题、绿色壁垒问题等,但并未对“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进行系统的理论研究,很多甚至没有给出“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的定义。当然,也有学者对此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比如彭红斌的博士论文和专著《论中国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6月)等。但总体上讲,目前我国学者对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的研究存在重实践轻理论的倾向,而且关于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一般理论的研究大多散见于众多的、研究领域和视角及方法各不相同的文献中,没有形成统一的理论体系。本文将对我国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理论的研究情况进行总结和归纳,以期对我国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完善和发展有所帮助。 一、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研究的基本理论 可持续发展理论和国际贸易理论是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研究的两大基础理论。而目前,一方面,关于“可持续发展”的研究本身还缺乏系统的理论总结,呈现出百花齐放的局面(王礼刚,2005),特别是“可持续发展”概念就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另一方面国际贸易理论也在不断发展、完善中。因此,不同的学者按照各自对“可持续发展”的理解、运用不同的国际贸易理论来研究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问题,再加上研究视角和研究目的不同,其研究结论的不一致也就成为必然。 归纳起来,我国学者研究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运用的基本理论除可持续发展理论外,主要有比较优势理论(李雪峰,2005)、自由贸易理论(刘力,1999)、新贸易理论(姜琳,2000)、循环经济理论(李军,2006)、绿色经济理论(赵晓晨,1999)、系统理论及耗散结构理论(彭红斌,2002;王云凤、石友梅,2005)等。 二、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理论研究的主要内容 目前,我国外贸易可持续发展一般理论的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的含义 关于“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概念的表述有多种,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模式: 一是套用可持续发展的权威定义:“可持续发展是满足当代人的需要而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的发展”。如:对外贸易持续发展是指对外贸行业建立良性的循环机制,改善我国的出口条件,节约出口资源,控制污染环境,提高外贸行业人员素质,不仅保证对外贸易当前较快地增长,而且也是保证子孙后代适度增长的条件和基础(刘建明,1997)。 二是强调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多种效益的统一。如:所谓的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就是必须兼顾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双重目标,一方面追求社会经济效益最大化,同时将对外贸易带来的生态成本限制在一定水平;在遵循外贸发展的内在规律基础上,健全外贸体制,完善外贸运行机制,提高外贸效率,合理有效地动员和配置外贸资源,从而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的高度统一,实现对外贸易长期、持续、稳定、健康地增长,并且取得不断改善的贸易条件和持续扩大的国际分工利益 (彭红斌,2002)。 三是突出环境保护和资源的节约及有效利用。如: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是一国在保持其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可持续性的基础上,通过不断制定一系列贸易政策,推动包括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在内的广义的对外经济活动能力的不断提升,实现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的过程;其实质是在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的前提之下实现对外贸易经济利益的增加(苏珊珊,2005)。 当然,还有一些从其他角度的定义,如侧重法制的定义:可持续发展的对外贸易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在对外贸易发展的同时普遍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增进人民福利;可持续发展的对外贸易是法治化的公平的对外贸易,是以保护人权的方式发展对外贸易(李巍,2004);等。 关于“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的内涵,也有多种观点,主要有:(1)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不但要追求对外贸易的总量规模,更要实现对外贸易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技术效益、生态效益和资源效益的持续提高(张作鹏,1998);(2)可持续贸易至少包括贸易品的可持续生产、可持续贸易商品的构成、可持续贸易的国际市场、可持续贸易运输与可持续贸易政策等五个部分(资树荣,2001);(3)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包括对外贸易量保持稳定增长及稳定增长的能力、贸易资源保持持续稳定的供给、对外贸易的商品结构不断优化、商品国际竞争力递增、对外贸易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保持较高的贡献率、对外贸易条件不断改善和国际分工利益持续扩大五个方面(彭红斌,2002);(4)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所追求的福利,不仅包括商品和劳务的消费,也包括环境的改善或避免环境的恶化,不仅考虑物质资本的投入,也关注环境资本的消耗(贾晓蕾,2003);(5)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促进对外贸易数量和质量的同步增长,并带动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李明生、何天祥,2005);等。 2.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与特点 关于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应遵循的原则有不同的归纳,主要有:(1)环境成本内在化、自由贸易、公平贸易、贸易产品绿色化4项原则(资树荣,2001);(2)效率性、持续性和公平性3个基本原则(沈根荣,1997);(3)可持续性、公平性、共同性3项原则(贾晓蕾,2003);(4)“以人为本”和公平性2项原则(易瑾超,2005);等。 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的特点有:(1)外贸总量的稳定增长,外贸结构改善和外贸效益提高,是经济持续增长的“发动机”,促进自然资源持续利用并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4个特征(李雪峰,2005);(2)对外贸易的持续增长,以保护生态为基础并与资源和环境的承载力相协调,时间和空间的结合3个特征(苏珊珊,2005);等。 3.关于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系统的研究 王云凤、石友梅(2005)从系统论和耗散结构理论出发,对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进行了初步的探讨。彭红斌(2002)运用现代系统学理论对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系统进行了研究: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系统分为量性增长系统和质性发展系统两个子系统,有量性增长较快而质性发展不足的质-量不平衡发展、量性增长不足而质性发展较快的质-量不平衡发展和质-量协调发展的三种类型,只有质-量协调发展的外贸系统才是可持续发展的;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系统的运行机制包括动力机制和平衡机制,动力机制主要来源于经济动力、政治动力、文化动力和竞争压力,平衡机制的具体内容和形式包括政府管理机制、市场机制、自律机制、社会机制和国际规范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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