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硕士毕业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2-03-17 00:59:31

法学硕士毕业论文

法学硕士毕业论文篇(1)

1.课程教学要注重能力的培养。改革“满堂灌”的教学模式,引进慕课、微课、翻转课堂等教学模式,增加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教学中强调以学生为主体、教师起主导作用,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促使学生在课程学习中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沟通协作能力。

2.制定硕士生科研能力培养计划。高校要制定硕士生科研能力培养计划,为培养硕士生科研能力做一系列工作。一是给硕士生设立科研导师,硕士生从大学一年级开始就与科研导师接触,协助科研导师做科研方面的工作,跟随科研导师感受课题申报、调研、撰写研究报告、课题结题的整个科研过程。二是开设论文写作必修课,系统讲解选题、写开题报告、查找资料、制作调查问卷、研究方法等。三是要求学生在大学期间至少参加三次社会实践活动,学生自己选题、制定调查问卷、撰写调研报告。

(二)改进硕士毕业论文的管理。>>《计算机硕士论文优秀与良好的区别分析》

1.加强指导教师的管理。应制定指导教师管理制度,包括硕士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条件与职责、硕士毕业生分配办法、硕士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评价办法、奖惩办法等。通过这些制度,明确哪些教师有资格指导硕士毕业论文,每位教师分配多少学生,对教师的指导质量进行评价并予以奖惩,以此促使教师提高指导质量。

2.建立硕士毕业论文各个工作环节的操作规程并实行全程监控。硕士毕业论文包括选题、开题、指导与写作、提交与评阅、答辩与成绩评定、论文资料装订与归档等多个环节。首先,学校要对每个工作环节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使教师和毕业生明确如何去做。其次,建立硕士毕业论文全程监控制度,学校或学院对各个工作环节定期进行检查,督促教师切实负起指导责任。

3.改变论文写作和答辩时间。由于毕业生大四阶段尤其是第八学期事情很多,影响了毕业论文的写作,建议把毕业论文工作提前到大三放暑假前即第六学期期末,进行学生与指导教师的双向选择,将毕业生分配给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开始毕业论文的指导;大三暑假里,要求学生进行论文选题,与指导教师沟通后确定论文的题目;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确定调查提纲或调查问卷,要求学生利用大三暑假的时间进行调研,为撰写毕业论文收集实际资料;大四开学后的一两周内,组织学生完成开题报告工作;安排毕业生撰写论文初稿,年末前提交;元旦后以及放寒假的两个月时间,毕业生和指导教师闲暇时间较多,指导教师可以利用这段时间集中精力指导毕业生完成论文的修改;第八学期开学的一两周内,完成毕业论文的答辩工作。

4.加大硕士毕业论文选题的指导与审核力度。选题是硕士毕业论文的基础环节,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毕业论文的质量。首先,指导教师要加大对毕业生选题的指导,强调毕业论文选题要与所学专业挂钩,选题要针对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实习单位面临的突出问题,选题要理论联系实际,不要选择纯理论研究的题目,选题的难易程度要适中,选题宜小不宜大、宜具体不宜抽象、宜限制不宜宽泛、等等。其次,学院要加大毕业论文选题的审核力度。学生选定题目后,提交给学院,学院要组织专家对毕业论文选题的新颖性、实用性、可行性、深度等方面进行评审,要求选题不当的学生重新选题。

法学硕士毕业论文篇(2)

课题组对保定某高校20xx届财经类专业的硕士毕业生进行了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300份,回收有效问卷288份,有效问卷回收率达96%。通过对调查问卷结果进行统计与分析,大致了解财经类硕士毕业论文指导与写作的现状。

(一)财经类硕士毕业论文的选题。

1.选题与专业的一致性。调查结果显示,83.3%的毕业论文选题与专业相符,16.7%的毕业论文选题与专业不相符。

2.选题的来源与内容。课题组统计调查问卷时,将财经类硕士毕业论文的选题来源分为几个方面:(1)对社会某个经济现象或热点进行调查分析,例如《大学生网购市场营销对策研究》《康师傅方便面大学生市场营销对策研究》等。(2)对实习单位的经营管理问题进行研究,例如《丰宁富兴大酒店内部控制问题研究》《L公司应收账款风险及防范》《XH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控制研究》《北京新姿服装服饰有限公司财务风险分析及建议》等。(3)对区域经济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例如《涉县花椒产业发展与对策研究》《顺平县桃林产业发展现状及应对措施》《满城县草莓产业化经营研究》《宽城满族自治县板栗产业发展问题研究》等。(4)根据统计年鉴数据或上市公司财务数据进行研究,例如《河北省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及提升对策研究》《华谊兄弟融资问题研究》等。(5)泛泛地对某一经济问题进行研究,例如《我国中小型企业无形资产评估的探讨》《人力资源政策对内部控制环境的影响》《中小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等。

上述调查结果表明,目前绝大多数财经类硕士毕业论文的选题与专业目标相一致,而且绝大多数毕业论文是对社会经济热点问题、区域经济发展问题或者实习单位经营管理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而撰写的,这与教育部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硕士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对硕士毕业论文的定位“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一种教学形式”是相符的。

 

(二)财经类硕士毕业论文的写作。(1)实际数据资料的获得途径。调查结果显示,85.4%为互联网,44.8%为统计年鉴,39.2%为实习单位,16%通过问卷调查获得,11.5%通过政府部门获得,13.9%通过亲戚或朋友提供。(2)实际数据资料的获得难度。调查结果显示,23.3%的毕业生认为难度较大,74%认为难度不大,2.7%认为比较容易。(3)论文撰写时间的充裕情况。调查结果显示,49.7%的毕业生时间充裕,47.9%时间够用,2.4%时间不充裕。(4)撰写论文期间哪些事情耗用了毕业生的大量时间。调查结果显示,54.5%的毕业生认为是找工作,各种考试如考研、考公务员、考银行分别为24%、25%和11.8%,20.8%的毕业生选择其他。(5)对待毕业论文的态度。调查结果显示,79.5%的毕业生态度认真,17%态度一般,0.3%态度不认真,3.1%心有余而力不足。(6)论文的写作难度。调查结果显示,11.8%的毕业生认为论文写作难度很大,55.9%认为写作难度较大,31.9%认为写作难度不大,0.3%认为论文容易写。

 

上述调查结果表明,绝大多数学生获取实际数据资料的难度不大,实际数据资料的获取过多地依赖互联网,撰写论文的时间充裕或比较充裕,对待论文的态度认真,感觉撰写论文有一定难度,找工作、参加各种考试等牵扯了毕业生的精力。

(三)财经类硕士毕业论文写作的收获。

法学硕士毕业论文篇(3)

       现在距离2017年考研只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了,很多在职人员虽然有考研想法,但是却对考研常识一知半解,只得像无头苍蝇一样四处乱撞。

       在职人员报考在职研究生多数是想拿到硕士学位证书,那在职研究生的学位和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位有什么区别?在职研究生学位证书含金量有多高?关于研究生的分类、学科划分、证书区别、match培养方式、就业前景、报考形式等你都清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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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产研究生VS在职研究生

        研究生教育属于国民教育序列中的高等教育,分为两个层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目前我国硕士研究生种类比较复杂,按照学习方式划分,分为全日制硕士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生两种。

 

全日制研究生,即周一到周五正常工作时间上课的研究生,概念基本上等同于在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进行脱产学习的脱产研究生,分为专业硕士和学术型硕士。

非全日制研究生按照入学和考核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包括参加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等)和单独考试取得硕士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在职研究生获得的硕士学位证书与脱产研究生获得的学位证书是一样的,但他们也有一些区别,具体来说:

1.上课时间

      脱产研究生是脱产全日制学习;在职研究生是利用非工作时间,比如周末时间进行学习。

2.入学及毕业流程

      脱产研究生需要参加每年一月份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被目标院校录取后,获得研究生学籍。考试属于淘汰选拔制,择优录取,修满学分后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在职研究生在学习的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参加研究生课程不需要入学考试,学分修满,就可以获得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满足申硕条件者,通过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并通过学术论文答辩后,同样获得硕士学位。

3.获取的证书

       脱产硕士研究生最后能够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是双证书,分别代表学位和学历;在职研究生最后能够获得与脱产研究生一模一样的硕士学位证书和结业证书。改革后,硕士学位证书后面多了非全日制字样。

此外,脱产研究生偏理论,侧重基础理论知识,在职研究生则侧重论文,考试难度就相对降低,但有工作经验。从学习时间上来说,在职研究生整个进修过程也要2-3年,与脱产研究生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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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硕、专硕,傻傻分不清楚

 

学术型硕士,简称学硕,偏重于理论学科类,授予的学位也主要是学术型学位;专业型硕士则培养的主要是市场紧缺的应用型人才,倾向于实际操作技术类。

 

       大部分学硕现在还是院校统考形式,入学统一考试完全是严进宽出的代表。院校统考历来已久,学习参考的资料很多。学硕选择面比较广,奖学金比例比较高,进高校就业和考取博士很有优势。学制一般为三年。

 

专业硕士的招生考试之前有10月份的“联考”和年初的“统考”两次机会,考生可自行选择。2016年,十月联考被叫停,就只有年初统考一次机会了。专硕又分全日制专硕和在职专硕。全日制专硕的招生考试是12月份的“统考”,在职专硕的招生考试是参加10月份的联考(工商管理硕士等个别少数专业也可参加1月份“统考”)。全日制专硕同时颁发学位和学历证书,非全日制专硕士则只颁发学位证书(个别少数专业除外)。从社会的认可度看,社会对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和全日制专业型硕士认可度非常高,但是对在职专硕的认可度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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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研究生的考取方法

 

在职人员参加研究生教育的方式分为两类: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学历教育结束后可以获得双证(毕业证+学位证),非学历教育没有毕业证,没有学籍,申请通过可获得学位证。

单独考试:获得双证

       每年1月随统考进行,考试试题由招生单位独立命题,可获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具体要求是:

       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五月同等学力:无学历证,有学位证

      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三年或以上工作经验的同学,可以不参加考试直接进入研究生进修班学习,在完成全部课程并达到学校要求的成绩后,将取得《结业证书》。在通过“每年5月举行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后,就可以获得国家认可的硕士学位证书。此学位含金量等同于全国统一研究生考试获得的学位证书,并受国家承认、社会认可,跟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学位没有实质性的区别。

1月法律硕士:双证

      这里所说的法硕考试属于学历教育,随一月份的全国统考一起进行,可获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1月法律硕士报考条件和全国统考条件相同,允许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除此之外需要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才可报考。这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1月工商管理硕士:双证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及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研究生进修班:无学位证,无学历证

法学硕士毕业论文篇(4)

中图分类号:G7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7)08-0057-05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于2011年启动了“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以下简称“特需项目”)工作。开展此“特需项目”的目的是“服务需求、创新模式、突出特色”,主要针对国家有关行业领域特殊需求的高层次专门人才,紧扣择需、择优、择急、择重,安排一批办学水平较高、特色鲜明、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质量高的高等学校,依托其与国家重大战略、产业发展和改善民生相关的优势学科,在一定时期内招收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1]。“特需项目”的实施,激发了试点高校办学活力及培养高层次人才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国家有关行业领域在特殊人才需求上的矛盾,适应了我国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要求,適应了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5年多来,全国63家试点高校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践能力培养、毕业论文改革等方面努力工作,取得了一些很好的经验,为我国硕士专业学位人才培养改革提供了典型案例。 

作为首批“特需项目”试点高校的江苏理工学院之一,在30多年的办学实践中,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主动契合国家战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逐步形成了以“资源再生”、“绿色装备制造”为特色的学科、专业和科研格局,在资源再生利用、关键基础零部件的再制造、循环经济研究等方面,形成了较为明显的特色,为机械工程和环境工程两个领域培养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特需”的工程硕士研究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江苏理工学院在开展“特需项目”以来,学校充分发挥自身办学优势,紧密依托行业协会组织和相关企业,深度开展产学研合作培养工程硕士,以提高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工程创新能力为核心,探索了“实践-论文-就业-创新”四结合的工程硕士培养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以工程创新能力提升为主线的工程硕士“四结合”培养模式 

在“特需项目”中设立机械工程和环境工程领域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的背景是国家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考量。从2010年开始,国家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迫切需要提升硕士和本科层次人才的工程实践和工程创新能力,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人才支撑。“特需项目”设立并实施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硕士生的工程实践和工程创新能力提升愈显紧迫。然而,由于大学的行业属性在改革开放后逐渐弱化,企业与高校之间原先存在的行业纽带已经不复存在,硕士生的工程实践和工程创新能力培养的土壤逐渐消失,即使是工学硕士研究生的工程能力培养也已经出现严重困难,因而在“特需项目”的机械工程和环境工程等领域的工程硕士的工程能力培养途径和方法已经成为一个影响工程硕士培养质量的大问题。 

江苏理工学院在30多年的本科人才培养中,高度重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逐渐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双证书”毕业制,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所有的工科学生在毕业前必须通过“应知”和“应会”考试取得劳动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级工、高级工),工科人才培养的职业性和行业性一直未弱化。借此基础,江苏理工学院提出在机械工程和环境工程领域专业硕士的实践能力培养上,必须把工程实践能力和工程创新能力的培养作为工程硕士培养的重中之重的工作,通过专业(领域)的行业属性定位、与行业产业和企业的产学研深度融合、不打折扣的工程领域实践和工程创新活动,全面提升工程硕士的工程实践和工程创新能力。基于这样的工程硕士培养理念,江苏理工学院在机械工程和环境工程领域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尝试了“实践-论文-就业-创新”四结合培养模式,如图1所示。“四结合”培养模式的核心是以工程硕士的工程实践和工程创新能力提升为主线,以企业急需解决的工程实际问题为载体,将工程硕士的企业实践、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科技创新和就业进行有机整合,企业为每个选题提供一定的科技创新基金,研究生毕业后,可选择到该企业就业,继续从事企业实践与论文阶段未完成的科技创新活动。 

图1 “实践-论文-就业-创新”四结合培养模式 

(一)课程学习阶段 

在课程学习阶段,相关课程的设置原则是注重基础,联系实际强化应用,为解决企业实际问题打好理论基础。通过理论课程学习、实验操作以及技能培训等环节,提高工程硕士研究生的专业理论水平、专业实验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2]。在此阶段,每位工程硕士的企业导师必须给研究生开设专业领域相关专题,介绍专业领域新动态、新技术、发展趋势,强化工程硕士的工程概念和创新意识。此阶段的另一重要任务是研究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的指导下,选择确定未来的企业实践单位、工程研究方向、科技创新内容、毕业论文(含设计等)选题以及职业规划和就业计划。

    (二)企业实践阶段 

在“四结合”培养模式的实际运行中,企业实践、学位论文和毕业就业环节都在相关企业进行。在企业实践阶段,工程硕士研究生主要围绕本领域的工程实际开展工程实践和工程创新,通过岗位实习、工程体验、综合训练、技术研发等环节,在企业导师和学校导师的共同指导下,运用领域专业知识,开展企业实践和科技创新活动,从而提高工程硕士研究生的职业素养和工程实践能力[3]。 

(三)学位论文阶段 

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必须在企业实践之前的课程学习阶段完成,主要原因是大部分学位论文必须在企业实践时完成,学位论文还要与企业实践、科技创新和未来的就业工作结合起来。论文选题必须结合企业、产业和行业实际,以解决工程实际问题为第一导向,注重技术性、工程性,兼顾学术性。通过产品研发、工程设计、应用研究、工程项目管理、调研报告等形式,提高工程硕士研究生领域专业知识综合应用能力、工程问题发现与解决能力和工程创新等能力。 

(四)毕业就业阶段 

从就业角度来看,工程硕士的企业实践以及在企业从事科技创新和学位论文工作,是工程硕士和企业相互选择、相互适应的过程。学校通过对毕业研究生、实践企业和就业单位的跟踪调查,审视、反思学校对工程硕士培养定位、培养方案与课程体系设置、培养过程及管理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措施,同时获取企业对人才的知识、能力、素质等需求信息,进而反馈予学校,优化工程硕士的培养目标定位和培养方案,调整课程体系,更新课程内容,完善管理服务。 

实践表明,“四结合”培养模式得到了企业和学生的热烈欢迎,解决了长期困扰企业的“人才招聘易、留住人才难”的难题,解决了工程硕士研究生在学位论文阶段必须花费大量时间找工作、影响论文质量提高、工程硕士研究生优质就业的难题。 

二、工程硕士“四结合”培养模式的实践与成效 

(一)进一步健全了工程硕士培养的运行机制 

江苏理工学院在前期探索的基础上,形成了优化的《工程硕士“实践-论文-就业-创新”四结合培养模式改革实施方案》,确定了“工程硕士培养目标紧贴服务需求、培养过程体现能力要求”的培养思路,据此修订了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高标准制订了工程硕士研究生课程建设与实施方案,完善出台了企业实践基地建设方案、导师聘任管理办法、研究生企业实践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体系以及毕业质量跟踪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同时,专设了研究生企业实践管理办公室和项目实施经费,从而为“四结合”培养模式改革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工程实践能力和工程创新能力得到大幅度提高 

企业实践是工程硕士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围绕特定的专业领域,以研究生为主体,以企业实践基地为载体,将理论应用于解决实际问题并对实际问题进行理论思考的过程。工程硕士企业实践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学制不同,实践时间理论设计为半年到1年不等。我国目前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其专业课程设置以及实践环节存在一定程度的封闭性和局限性。而在“四结合”培养模式下的实际运行中,研究生实践、论文和就业环节都在相关企业进行,实践的时间得到有效延伸。在“四结合”培养模式的企业实践过程中,研究生进行的科技创新活动不再因为课程、实践以及论文等环节而分段,而是以企业急需解决的工程实际问题为载体进行有机整合,连贯、深入地进行实践与研究,学校理论学习和企业实践进行无缝对接。由于企业实践项目能大大激发工程硕士研究生的探索能力,其理论学习和实践指导能很好结合在一起,学生更愿意提出自己的想法和见解,大胆尝试。同时,双导师共同引导研究生从企业发展的现实需求中发现问题、提炼问题、思考问题,学会设计解决方案,学会通过观察、实验、调研等活动对问题提出解答、解释和预测,鼓励研究生将所学的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运用到企业实际生产中,推动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从而提高工程硕士的实践能力、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最大限度的激发和提高学生科技创新能力。 

从实践成果来看,以江苏理工学院2015届毕业生为例,该届毕业生科研成果丰硕,参与申请专利30余项,参与技术研发项目20余项,参编著作2本,50余篇,在上海派力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企业实践的赵洁同学被全国工程教指委评为第三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全國共100名)。近年来,“四结合”培养模式下研究生和企业基地参与的项目获得了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教育部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江苏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三等奖等多项奖励。 

(三)学位论文质量和毕业质量明显提升 

“四结合”培养模式中,研究生学位论文课题是由企业导师和校内导师共同为学生选定的,一般是行业或企业急需解决的工程实际问题,从而保证了学位论文与企业实践具有很好的延续性、融合性。学位论文选题来源于企业的应用课题、工程实际或现实问题,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工程技术背景和应用价值,形式包括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开发与技术改造,工程设计与应用研究,工程/项目管理,调研报告等,论文体现工程硕士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能力,突出工程综合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与提高。学位论文实行双指导和双盲审,按照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2011〕11号《关于试行工程硕士不同形式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及评价指标的通知》要求进行评审。 

从学位论文质量来看,以江苏理工学院2016届毕业生为例,该届毕业生共计44人,其中,21人选题与实践内容选题直接相关,17人在实践企业完成了论文的撰写。其中,毕业论文盲审优秀率29.5%,而按“四结合”培养模式在企业完成毕业论文的学生论文盲审优秀率高达52.9%,占全校优秀率的69.2%。不难看出,在“四结合”培养模式下的研究生,实践成果丰硕,毕业论文质量明显优于其他研究生。

   (四)就业质量和满意度大幅度提升 

“四结合”培养模式中的校企深度协同,让研究生在就业方面有很高的质量和效率。因为企业全程参与研究生培养中实践、论文、科技创新和就业等环节,实现了几个环节的无缝对接,将校企深度合作和协同育人贯穿于工程硕士培养的全过程,让研究生切实参与到企业的科技创新项目与实践活动中去。毕业生就业时,由于对实践企业比较熟悉,不用适应新的环境和新的研究课题,所学的内容也与工作内容高度一致,研究生乐于到所实习企业就业,同时企业也需要这样一个对企业文化比较熟悉,并有一定的科技创新能力的人才来工作,这就形成了企业与毕业研究生就业双赢的局面。 

从就业情况来看,江苏理工学院两届工程硕士毕业生70多人中,有23人留在原实践单位就业,通过举办用人单位以及毕业生返校交流等活动,学校得到了双方关于“四结合”培养模式毕业生的反馈。其中,用人单位高度评价了这部分毕业生,认为采用“四结合”模式的研究生动手能力的提升更加明显,在企业中更有干劲、取得的成果更多;而毕业生们在返校交流中也提到,“四结合”培养模式已成为助推自己全面成长成才的“加速器”,在这种模式下的毕业生一到单位便已成为企业的技术骨干,受到了企业领导的高度重视。 

(五)导师的工程实践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导师水平是工程硕士培养的关键因素,实施“双导师制”是工程硕士培养的必然要求。在“四结合”培养模式中,一方面,校内导师的遴选除了对其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有明确的要求外,还要考察其实践能力以及与行业、企业联络和协作能力;另一方面,聘请行业内的领军人物、技术专家作为校外导师,并以讲座、研讨等多种方式与校内导师交流工程硕士指导经验。此外,设立导师组,由领域内学术水平高、工程经验丰富的导师担任组长,负责小组内其他导师的日常培训与管理,使导师的业务水平得到整体提高;学校实施导师“能力提升计划”,定期组织校内导师到行业内知名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等进行进企、进站工作,及时了解行业发展趋势,提升校内导师的实践能力。根据“四结合”模式的需要,学校加大工程硕士培养经费,增加企业导师的辅导报酬,为工程硕士培养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同时,不断完善导师考核制度,实施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 

(六)专业领域的产业和行业属性得到显著强化 

加强研究生企业实践是国家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是创新培养模式、提高培养质量的需要。近年来,学校陆续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等联合成立了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再生金属学院、新能源汽车学院、电梯学院、机械研究总院江苏分院等行业学院,通过“专业+产业”、“教学+研发”、“培养+就业”等链条,把学校、企业、行业等主体和人才培养培训各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在提升学校行业知名度的同时,有效增强了工程硕士培养的行业背景。 

在此过程中,学校以稳定、可持续发展为前提,以互惠互利為原则,通过产学研结合等方式,多途径建设实践基地,有效拓宽了研究生选择实践企业的渠道。目前,学校已与50余家企事业单位签订了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包括常州翔宇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常州环境监测中心、常州市润源经编运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无锡市派克重型铸锻有限公司等。其中,已有28家单位成功获批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导师和研究生可结合自身研究方向,在众多实践基地中选定实践企业,进入工程硕士培养的实践和论文阶段。2016年,常州翔宇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获批“江苏省优秀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该公司每年可容纳5-10名研究生进行企业实践,并可根据学生意愿为他们安排就业岗位。 

江苏理工学院工程硕士“四结合”培养模式自2012年以来的四年多探索实践中,边探索边实践边完善,以环境工程和机械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为核心,将企业实践、学位论文、预就业、科技创新活动等实践环节有机衔接,以企业急需解决的工程实际问题作为研究生实践创新课题和毕业论文选题,企业为每个选题提供一定的科技创新基金,研究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的双指导下从事企业实践和毕业论文工作,并在此过程中签订就业意向。从已毕业的两届工程硕士研究生就业跟踪调研情况来看,学生和企业均对此模式实施效果给予了高度评价。“四结合”培养模式提出了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新思路,解决了工程硕士培养过程中的“研究什么”、“培养什么能力”、“毕业后如何服务特需”和“如何高质量对口就业”等问题,为培养行业和企业急需的硕士层次的高技术高技能复合型人才提供了一种可借鉴的实施方案。 

参考文献: 

法学硕士毕业论文篇(5)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0)01013003

1 提前工作的动因

高校毕业生包括本专科毕业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应届博士毕业生。自本科扩招以来,高校毕业生的就业便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2008年金融危机开始后更是成为热点问题。新闻报道2008年中国应届本专科毕业生的就业率不足70%,部分地区甚至传出应届硕士毕业生的就业率首次低于应届大学生就业率的信息,社会惊呼“皇帝的女儿也愁嫁”。而2009年,正如前一年年底主席在辽宁考察时对大学生求职者表示的那样,“就业形势将更加严峻”,将有超过700万应往届高校毕业生需要解决就业问题。事实上,伴随着全球性金融风暴愈演愈烈,国内外的经济环境日益恶化,国内人才市场的需求减少与高校扩招政策综合作用,形成了一个非良性的流程。

如图1所示:大学生就业困难,于是转向升学,升学需求的增加迫使硕士扩招。硕士毕业生的增加使人才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在挤占大学生就业岗位的同时也造成自身就业水平的下降,因而出现了所谓“1500应届硕士竞聘卖猪肉”、“十万年薪聘请大学生掏粪”的新闻现象。并且,由于预计2010年博士学位的年授予人数将达到突破历史性的5万,已经开始有学者开始担心博士培养质量的下降,质量下降的博士毕业生以后还要去培养硕士生和本专科学生,势必进一步造成硕士毕业生和本专科毕业生质量的下降,从而更加剧了他们的就业压力,令他们倾向于尽早适应市场,做出提前工作地选择。

本研究仅以硕士生为对象进行探讨。硕士生是高级科研人才的后备军,而高级科研人才的培养对国家的科技发展和创新能力而言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为此,对硕士生的培养需要投入充足的时间和资源,若硕士生提前工作则有可能令实际培养时间不足,培养质量不能得到保证,对其今后的就业也将产生影响。所以,于国于己,硕士生的选择都值得商榷了。

2 博弈理论概述

博弈论也叫对策论,是20世纪50年代由冯诺依曼和奥•摩根斯坦首先提出的,是一种“研究具有斗争或竞争性质现象的数学理论和方法”。博弈论的应用领域十分广泛,在经济学、政治科学、军事战略问题、进化生物学以及当代的计算机科学等领域都已成为重要的研究和分析工具。此外,它还与会计学、统计学、数学基础、社会心理学以及诸如认识论与伦理学等哲学分支有重要联系。

一个博弈论模型包括三个基本要素:局中人,方案集和局势。局中人是指在一个博弈中有权决定自己行动策略的参加者,一般要求一个博弈中至少要有两个局中人。策略集是指可供局中人选择的,实际可行的,完整的行动策略的集合,每个局中人的策略集中至少应包括两个策略。局势是指一个博弈中各局中人所选定的策略形成的策略组。当局势出现后,博弈的结果也就确定了。

本研究采用博弈论中的上策均衡理论。上策是指这样一种策略,不管其他局中人采取什么策略,这种策略都是最优的。博弈论中的均衡是指一种稳定的结果,当这种结果出现的时候,所有的局中人都不想再改变他们所选择的策略。因此,所谓上策均衡即指一种局中人选择的都是上策时的博弈均衡状态。

3 高校、用人单位和硕士生的博弈

3.1 博弈模型的建立

3.1.1 三要素设定

出于能够更明确地表现分析结果的原因,本研究使用两两博弈的方式。局中人包括高校、用人单位和硕士生,其中硕士生按照意愿倾向还可分为两类,因此实际的博弈模型一共有五个,以报酬矩阵形式表现。

每个局中人的策略集都包括两个策略。高校可以选择允许或者不允许硕士生提前找工作,用人单位可以选择接收还是不接收在读硕士生,两类持不同意愿倾向的硕士生都可以选择提前工作或者毕业后工作。

每个局势包括模型中各局中人可选择的一个策略,每个模型产生四个局势,通过分析可得出其中满足上策均衡的局势。

3.1.2 度量方式设定

本研究的重点在于分析每个局中人对各种选择所产生结果,假设这种结果可以用满意或不满意两个属性值来度量。

一般来说,高校希望硕士生能够静下心来搞科学研究,一方面能够对导师的研究方向进行进一步的实践,另一方面高校培养硕士生的目标就是使硕士生具有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如果没有科研和论文的培养则有失这个目标的要求,如果硕士生提前进入找工作阶段则科研的最佳时期――研二和研三――就没有发挥作用。从上述角度来看,可以说高校不允许硕士生提前找工作才能保证满意的结果;若做出允许的选择则总会有一部分硕士生提前工作,高校的培养结果达不到效用最大化,可以认为是不满意的。

而作为用人单位,也有出自短期利益的考虑,他们要求自己员工的综合素质越高越好,独立行为能力越强越好,因此硕士生能否提前来单位实习决定了要不要在硕士生毕业正式上岗后付出一笔培养成本――工作上手前支付的工资和其它费用。可以认为,用人单位选择接收在读硕士生的结果是令自己满意的,而选择不接收的结果则是不满意的。

最后,按照硕士生的意愿倾向可以把硕士生分为倾向提前工作,倾向毕业后工作两类。对于第一类,假设选择提前工作将得到满意的结果,选择毕业后工作将得到不满意的结果;对于第二类,假设选择提前工作将得到不满意的结果――提前工作影响学业完成的质量,选择毕业后工作将得到满意的结果。

为了便于分析,设满意的值为1,不满意的值为-1,以此量化不同选择带来的结果。

3.2 高校与用人单位的博弈

根据上文对高校和用人单位选择结果的假设,本研究可以构建如表1所示的报酬矩阵,矩阵的每一个局势设为(E,S)。

当高校允许硕士生提前找工作时,若用人单位选择接收在读硕士生则能得到满意的结果,而高校则因此不满意(1,-1);若用人单位选择不接收在读硕士生则必定不满意,而因为在读硕士生即便找工作也没有接收单位,所以高校最终得到满意的局势(-1,1)。当高校不允许硕士生提前找工作时,硕士生受到纪律限制,则高校不管怎样都将得到满意的结果,而用人单位无论做何种选择都接收不到在读硕士生,结果必定是不满意(-1,1)。

由此可以分析得出,高校与用人单位的博弈达到一个上策均衡,即高校不允许硕士生提前找工作,用人单位却接收在读硕士生。两方的最优决策是相冲突的,而这恰恰解释了现状,即本研究前面说的高校要实现培养目标,而用人单位要追求用人成本的最低化。后面的分析中,高校与用人单位的这种冲突将不断得到体现。

3.3 两类意愿倾向的硕士生与高校和用人单位的博弈

3.3.1 倾向提前工作

如表2和表3所示,本研究把硕士生与高校的报酬矩阵内的每个局势设为(M1,S),把硕士生与用人单位的报酬矩阵内的每个局势设为(M1,E)。

先来分析硕士生与高校的博弈,现实中总存在接收在读硕士生的用人单位。当硕士生选择提前工作时,若高校也允许提前找工作,则前者与后者形成的一个局势是(1,-1),若高校不允许提前找工作,则前者受到纪律约束的局势为(-1,1)。当硕士生选择毕业后工作时,则高校的选择不再重要并总会获得满意的局势(-1,1)。由此本研究又得到了一个上策均衡,即硕士生选择提前工作而高校不允许提前找工作。

再来分析硕士生与用人单位的博弈。当选择提前工作的硕士生面对接收在读硕士生的用人单位时,结果自然是“双赢”(1,1),若用人单位选择不接收在读硕士生时,则结果自然是“双输”(-1,-1)。当硕士生选择毕业后工作时,用人单位的选择也不再重要,结果总是双方都不满意(-1,-1)。这里的上策均衡是“双赢”。

在这两个博弈中,硕士生面对的最优决策总是选择提前工作,而高校和用人单位的最优决策与由它们之间的博弈得出的上策均衡相同,互相冲突,这就解释了倾向提前工作的硕士生们为何会采取各种手段“欺骗”高校,出去寻找工作。

3.3.2 倾向毕业后工作

如表4和表5所示,本研究把硕士生与高校的报酬矩阵内的每个局势设为(M2,S),把硕士生与用人单位的报酬矩阵内的每个局势设为(M2,E)。

迫于经济压力以及别的原因不得不提前找工作的硕士生只要高校允许,就会达成(-1,-1)的局势,若高校不允许硕士生提前找工作并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补助,则硕士生和高校仍能达到“双赢”的结果。当硕士生不存在经济困难或自己另想办法克服了困难时,必然会坚持好好完成学业,毕业后工作的选择,这种情况中高校与硕士生总是“双赢”。所以高校不允许硕士生提前找工作和硕士生选择毕业后工作是这一博弈中的双方最优决策。

用人单位选择不接收在读硕士生的结果必定与硕士生的意愿“合拍”,局势总是(1,-1)。当用人单位接收在读硕士生时,只有选择了提前工作的硕士生会让其实现满意的局势(-1,1)。这里的上策均衡却是硕士生选择毕业后工作而用人单位选择接收在读硕士生。

高校最喜欢的自然是愿意毕业后工作的硕士生,就如同用人单位最喜欢选择提前工作的硕士生。然而这并不是说无论持何种意愿倾向,只要选择了提前工作,用人单位都无差别的一视同仁。本研究在前面就已经探讨过,用人单位希望聘用的员工综合素质越高越好,而硕士生的科研水平无疑是衡量其素质的一个重要因素,可以认为只有愿意毕业后工作的硕士生才最有可能主动静下心来学习和从事科学研究,从而达到令高校和用人单位都满意的科研水平,很遗憾用人单位选择接收在读硕士生的结果恰恰不可能接收到其最满意的对象。也就是说,用人单位的最优决策与其最满意的硕士生的最优决策相冲突,再换句话说,用人单位的成本最低化目标与对员工素质的期望相悖。

本研究的博弈分析就进行到这里,此时的问题是,硕士生是否应该提前工作以及高校、用人单位是否应该有所作为。本研究在最后就此进行一个探索性地讨论。

4 关于硕士生是否应提前工作的讨论

4.1 硕士生是否应该选择提前工作

让硕士生们产生不同意愿倾向的重要原因可能是对未来预期收益的不确定,对此本研究认为可以从知识的可积累性给出探讨。

知识作为一种新的生产要素与劳动力、土地和资本不同,“知识溢出足以抵消固定生产要素存在引起的知识资本边际产品递减的趋势。因此知识积累过程不会中断。”社会知识就在人类社会的实践过程中不断积累,并得以延续和更新,而个人知识积累得益于社会知识的积累沉淀,同样不断增长。这种知识积累是质和量双方面的,在当今的经济形态下,已成为整个经济的基础。在校学习可看做知识积累的最稳定途径之一,因此硕士生花在在校学习与科研方面的时间越长,作为生产要素的知识积累得越多,其创造价值的潜力越大,可以预期较大的未来收益。若提前工作,放弃的学习时间不谈,在工作中能获得知识多少也是不确定的。

事实上人们选择读硕士的目的不外乎希望在科研方面有所建树和找到比之前更好的工作两个,这两个目的的实现都要求知识积累到一定水平,因为前面已经分析过用人单位也希望能招聘到科研水平最高的硕士生。如果硕士生都能明白这一点的话,就不会受到经济环境和就业环境的影响,认真完成学业,在毕业后凭借优异的知识积累接受社会的选拔应该成为他们的最佳选择。

这里不能不提到的是,整个社会,包括所有的高校和用人单位,都应该为促成硕士生做出这种选择而有所作为。

4.2 对高校和用人单位提出的建议

(1) 高校安排好硕士生的日常生活。在推广自费制的同时,设置更多的奖学金和生活补助项目,提高物质激励的比重以降低硕士生的总成本,解决高校与持提前工作意愿的硕士生的冲突,并保障完成对硕士生的培养目标。

(2) 用人单位要把目光放长远,对接收在读硕士生工作的决策应当有所限制。应当看到一个科研功底扎实的硕士在未来三年,五年,甚至更长的时间里为单位创造的价值将远远大于一个水平一般,仅仅多半年或一年工作经验的硕士,足以弥补用人单位短期的成本损失。

(3) 高校与用人单位之间冲突的化解之法,除了提高各自的认识外,最好能够更多地进行“产学研”合作。用人单位欢迎高校前来调研和利用知识储备解决问题,高校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确立科研项目,设置硕士生的培养计划。如此,一方面硕士生通过“干中学”和“学中干”把科研和实践联合起来,必能提高其知识掌握水平,另一方面用人单位为高校协助解决的问题支付的费用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硕士生的经济状况。

(4) 整个社会应当保证舆论的正确导向,不要宣传急功近利的浮躁思想,并为创造良好的就业条件努力发展经济。

5 结论

本研究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的形成过程进行了推导,提出了硕士生提前工作的动因。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报酬矩阵,运用博弈论中的上策均衡分析了这种现象。最后通过对硕士生知识积累问题的分析,认为硕士生不应该提前工作,并对高校和用人单位如何促成硕士生做出这样的选择提出了建议。

作为探索性研究,在各种条件的设定难免带有主观意愿,使用的方法有限,分析结果也有必要经受实证的检验,进一步探讨是之后必须要做的。总之,对该类问题的深入研究,将为教育管理方法和决策的理论与应用提供十分有益的补充。

参考文献

[1] 杜文景.社科院报告称今年将有100万高校毕业生不能就[EB/OL].

[2] 申剑丽.人保部官员:正在起草系统性促进就业政策[EB/OL].

[3] 周芳.众硕士竞聘“猪肉荣”[J].北京:中国市场,2009,(1):21.

[4] 刘浦泉.中国在校博士生数量已经位居世界前列[EB/OL].

[5] 甘应爱等.运筹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0:388-389.

法学硕士毕业论文篇(6)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3)07-1724-05

随着辽宁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农村改革及农业生产结构的深刻变化,农业生产对农业科技人才的需求数量、质量和结构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因此,高等农业院校的人才培养质量也越发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硕士毕业生离校后对学校的教育质量评价、毕业生所在单位对学校教育质量的评价以及毕业生的自我评价都蕴涵了很多有益的信息资源。因此,对硕士毕业生质量提出一种行之有效的评价方法,进而进行经验总结和问题剖析,将为高校提供质量反馈和改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有力依据,推动高校的改革与发展,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教学服务。

辽宁省农科硕士毕业生的质量评价数据来源于2009年农业部科教司项目“东北区农业高校农科人才培养、社会使用及发展需求研究”对农科硕士毕业生基本素质评价的调查研究。农科硕士毕业生基本素质评价包括知识结构、外语水平、敬业精神、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科研(推广)能力、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和其他能力等10个方面。本次调研涉及29个单位,其中省政府主管部门2个,省级农业推广部门7家、省市农业科研院所9所、高等农业院校1所,共发放调查问卷119份,收回119份,有效问卷100%。

1 辽宁省农科硕士毕业生质量评价体系模型的建立

由于农科硕士毕业生质量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对它进行评价时涉及到诸多因素,各个因素的重要程度不同,评价标准或自然状态模糊时,用单纯的定性评价或用传统数学方法很难达到优质的评价效果,对此可以采用模糊数学方法进行模糊决策,而模糊综合评价法则是其中的一种。模糊综合评价法是一种数学建模方法。应用模糊综合评价法构建农科硕士毕业生质量评价模型,可从定性与定量两个角度对辽宁省农科硕士毕业生的质量进行评价,使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和科学。

1.1 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农科硕士毕业生质量评价体系模型的建立是运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开展对农科硕士毕业生质量评价的基本前提,也是实现其科学性和实践性相统一的关键。而建立此模型的首要环节就是根据具体情况建立评价指标体系的结构图。农科硕士毕业生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共包含10个指标(图1),这些指标的确定来源于2009年农业部科教司项目“东北区农业高校农科人才培养、社会使用及发展需求研究”中对农科硕士毕业生基本素质评价的要素。

根据图1得出评价指标:u(u1,u2,u3,u4,u5,u6,u7,u8,u9,u0)。

1.2 评价集的构建

评价集是对农科硕士毕业生质量评价结果的直接描述,可将评价结果分成4个等级,记为评价集:v=(v1,v2,v3,v4),其中v1表示好,v2表示比较好,v3表示一般,v4表示较差。

1.3 评价因素权重的确定

其中rik为二级指标各因素属于评价集 v=(好,比较好,一般,较差)的第k个评语vk的隶属度。隶属度可以由公式rik=dik/d确定,其中d表示评价总人数,dik表示对评价指标ui作出评价vk的人数。

1.5 评价结果的处理

首先给每个评价等级从高到低确定百分制分数段,约定好(v1)的成绩区间为[90,100],比较好(v2)的成绩区间为[80,89],一般(v3)的成绩区间为[60,79],较差(v4)的成绩区间为[40,59],然后,取相应分数段的中值95、85、70、50给评价等级赋值,得:

v=v1v2v3v4=95857050

则综合评价结果的得分为:f=b·v

2 辽宁省农科硕士毕业生的质量评价与分析

通过辽宁省农科硕士毕业生的质量评价的数据整理,应用上述评价模型对辽宁省农科硕士毕业生的质量进行了评价与分析[2]。

2.1 各因素权重的计算

2.2 综合评价

对辽宁省农科硕士毕业生质量参评的119名人员评价情况如表2所示。

2.3 评价指标的处理

2.4 结论

评价结果显示,辽宁省农科硕士毕

业生质量评价等级是比较好的,也是对农业高校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肯定。但是,应该看到在比较好这一等级中,总体评价得分偏低,仅为82.78分。由此看出,提高辽宁省农科硕士研究生的质量是农业高等院校今后非常重要的任务。为了提高农科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提高就业率,满足社会各方面及硕士研究生自身的要求,高等农业院校要不断创新和完善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探索有利于提高农科硕士研究生质量的策略。

3 提高辽宁省农科硕士研究生质量的建议

3.1 优化农科硕士研究生的知识结构

要优化农科硕士研究生的知识结构,以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农科人才为目标,重视通识教育。以上分析数据显示,只有33%的参评人员认为辽宁省农科硕士毕业生的知识结构很好。所以,尽快优化农科硕士研究生的知识结构已成为一种客观需要。

3.1.1 推进专业结构调整,改革课程体系 首先,通过建立完善的市场预警机制,准确而及时地预测和掌握市场动态,根据辽宁省区域经济主导产业群进行专业结构调整。在巩固和提升原有的作物学、农业资源利用、农业经济管理、植物保护、园艺学、农业工程等专业优势的同时,应培育和发展农产品生产与深加工、生物工程、设施农业工程、精准农业与信息技术、绿色能源、农业资源与环境工程、水资源合理利用、农产品检测、农业信息技术、农业物流管理等与区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相适应、对支柱产业有迫切需要的一批新兴专业。不断使农科硕士研究生接受新知识,掌握新技术。其次,要打破专业之间的壁垒,在课程设置上,力求做到使学生对所学专业知识的了解要深入,对非所学专业知识的了解要广泛,鼓励学生选修哲学、法律、语言、公关礼仪、心理学等有利于提高自身修养的课程,以及经营管理、市场营销、计算机应用技术、外语等有利于提高自身专业外技能的课程,不断完善农科硕士研究生的知识体系。 3.1.2 加强各农业高校的校内和校际合作 在大学内部各院系之间进行人才的跨专业培养,或者在不同大学间实行互认学分,联合授予学位的人才培养制度,在农科硕士研究生教育上真正做到不拘一格,以此来加强辽宁省农科硕士研究生的社会竞争力和拓宽农科硕士研究生的就业范围。

3.1.3 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大力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围绕辽宁省农业高新技术、支柱产业和关键技术,吸引生物技术、新材料、农业高新技术等高层次人才来农业高校任教。要着力引进一批能跻身国际领先或国内一流水平的学科技术带头人,引进一批站在世界科技前沿、掌握尖端农业高新技术的专门人才。倾力打造一支以国内外知名学者为领军人物的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形成若干个整体实力居国内领先地位的学术团队。

3.2 提高农科硕士研究生的综合能力与素质

3.2.1 注重培养农科硕士研究生的思维能力和科研能力 上文分析数据中分别有25%和19%的参评人员认为辽宁省的农科硕士研究生具备很好的思维和科研推广能力,可见该省农科硕士研究生这两方面的能力仍需加强。因此,在对农科硕士研究生的教学过程中,要采用探究式学习为主,鼓励学生独立思考,有所质疑,敢于向权威挑战,如高等农业院校要鼓励学生自主进行课题研究,对有价值并具有可行性的课题研究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和设施保障,以保证研究的顺利进行,以此来培养农科硕士研究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科研能力,这有利于学生在今后的工作中具备发现问题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3.2.2 要注重培养农科硕士研究生其他方面的能力 其他方面的能力包括组织管理能力、社会交往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敬业精神、团队精神等。从统计结果可以看出,分别只有18%、24%、18%、 32%、27%和19%的参评人员对辽宁省农科硕士研究生的组织管理能力、社会交往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敬业精神、团队精神及实际操作能力表示十分认可,因此,提高高等农业院校农科硕士研究生能力和素质已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农科硕士研究生不仅要具备优良的知识素养,还要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及适应工作的综合能力和素质,只有这样才能将其推进就业市场,参与岗位竞争[3]。

在农科硕士研究生综合能力培养和提高上,学校要重视实践环节,创造机会让他们参与到校内外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中去,使他们在学习之余注意搞好同学关系、师生关系、朋友关系,注重自身各种能力的锻炼和素质的提高,为学

今后的发展储备更多的竞争资本。例如学校可以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采取适当的激励措施鼓励农科硕士研究生参加寒暑期社会调查实践活动、创业大赛、辩论赛以及各种其他素质拓展活动,努力改变农科硕士研究生只埋头于实验室, “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现状,全面提升他们的综合能力与素质,使他们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社会交往、语言文字表达等能力以及培育他们的敬业精神、团队精神等素质,以保证农科硕士研究生在将来的就业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4]。

4 结语

根据农科硕士毕业生质量评价指标的多样性和模糊性,建立了农科硕士毕业生质量评价的模糊综合评价模型,并应用该模型对辽宁省农科硕士毕业生的质量进行了评价分析,有效地克服了评价中的主观因素影响,提高了评价的准确性,获得了较好的评价效果。根据评价结果得出,辽宁省农科硕士毕业生质量评价等级为“比较好”,但在“比较好”这一等级中,总体评价得分偏低,提高辽宁省农科硕士研究生的质量是高等农业院校今后非常重要的任务。高等农业院校应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农科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式,进一步提高农科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以使其在充满挑战的新形势下,抓住机遇,成就自我,奉献社会。

参考文献:

[1] 吕跃进.基于模糊一致矩阵的模糊层次分析法的排序[j].模糊系统与数学,2002,16(2):79-85.

法学硕士毕业论文篇(7)

关键词:硕士生;就业;博弈论;上策均衡;知识积累

1 提前工作的动因

高校毕业生包括本专科毕业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应届博士毕业生。自本科扩招以来,高校毕业生的就业便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20xx年金融危机开始后更是成为热点问题。新闻报道20xx年中国应届本专科毕业生的就业率不足70%,部分地区甚至传出应届硕士毕业生的就业率首次低于应届大学生就业率的信息,社会惊呼“皇帝的女儿也愁嫁”。而20xx年,正如前一年年底主席在辽宁考察时对大学生求职者表示的那样,“就业形势将更加严峻”,将有超过700万应往届高校毕业生需要解决就业问题。事实上,伴随着全球性金融风暴愈演愈烈,国内外的经济环境日益恶化,国内人才市场的需求减少与高校扩招政策综合作用,形成了一个非良性的流程。

如图1所示:大学生就业困难,于是转向升学,升学需求的增加迫使硕士扩招。硕士毕业生的增加使人才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在挤占大学生就业岗位的同时也造成自身就业水平的下降,因而出现了所谓“1500应届硕士竞聘卖猪肉”、“十万年薪聘请大学生掏粪”的新闻现象。并且,由于预计2010年博士学位的年授予人数将达到突破历史性的5万,已经开始有学者开始担心博士培养质量的下降,质量下降的博士毕业生以后还要去培养硕士生和本专科学生,势必进一步造成硕士毕业生和本专科毕业生质量的下降,从而更加剧了他们的就业压力,令他们倾向于尽早适应市场,做出提前工作地选择。

本研究仅以硕士生为对象进行探讨。硕士生是高级科研人才的后备军,而高级科研人才的培养对国家的科技发展和创新能力而言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为此,对硕士生的培养需要投入充足的时间和资源,若硕士生提前工作则有可能令实际培养时间不足,培养质量不能得到保证,对其今后的就业也将产生影响。所以,于国于己,硕士生的选择都值得商榷了。

2 博弈理论概述

博弈论也叫对策论,是20世纪50年代由冯诺依曼和奥•摩根斯坦首先提出的,是一种“研究具有斗争或竞争性质现象的数学理论和方法”。博弈论的应用领域十分广泛,在经济学、政治科学、军事战略问题、进化生物学以及当代的计算机科学等领域都已成为重要的研究和分析工具。此外,它还与会计学、统计学、数学基础、社会心理学以及诸如认识论与伦理学等哲学分支有重要联系。

一个博弈论模型包括三个基本要素:局中人,方案集和局势。局中人是指在一个博弈中有权决定自己行动策略的参加者,一般要求一个博弈中至少要有两个局中人。策略集是指可供局中人选择的,实际可行的,完整的行动策略的集合,每个局中人的策略集中至少应包括两个策略。局势是指一个博弈中各局中人所选定的策略形成的策略组。当局势出现后,博弈的结果也就确定了。

本研究采用博弈论中的上策均衡理论。上策是指这样一种策略,不管其他局中人采取什么策略,这种策略都是最优的。博弈论中的均衡是指一种稳定的结果,当这种结果出现的时候,所有的局中人都不想再改变他们所选择的策略。因此,所谓上策均衡即指一种局中人选择的都是上策时的博弈均衡状态。

3 高校、用人单位和硕士生的博弈

3.1 博弈模型的建立

3.1.1 三要素设定

出于能够更明确地表现分析结果的原因,本研究使用两两博弈的方式。局中人包括高校、用人单位和硕士生,其中硕士生按照意愿倾向还可分为两类,因此实际的博弈模型一共有五个,以报酬矩阵形式表现。

每个局中人的策略集都包括两个策略。高校可以选择允许或者不允许硕士生提前找工作,用人单位可以选择接收还是不接收在读硕士生,两类持不同意愿倾向的硕士生都可以选择提前工作或者毕业后工作。

每个局势包括模型中各局中人可选择的一个策略,每个模型产生四个局势,通过分析可得出其中满足上策均衡的局势。

3.1.2 度量方式设定

本研究的重点在于分析每个局中人对各种选择所产生结果,假设这种结果可以用满意或不满意两个属性值来度量。

一般来说,高校希望硕士生能够静下心来搞科学研究,一方面能够对导师的研究方向进行进一步的实践,另一方面高校培养硕士生的目标就是使硕士生具有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如果没有科研和论文的培养则有失这个目标的要求,如果硕士生提前进入找工作阶段则科研的最佳时期――研二和研三――就没有发挥作用。从上述角度来看,可以说高校不允许硕士生提前找工作才能保证满意的结果;若做出允许的选择则总会有一部分硕士生提前工作,高校的培养结果达不到效用最大化,可以认为是不满意的。

而作为用人单位,也有出自短期利益的考虑,他们要求自己员工的综合素质越高越好,独立行为能力越强越好,因此硕士生能否提前来单位实习决定了要不要在硕士生毕业正式上岗后付出一笔培养成本――工作上手前支付的工资和其它费用。可以认为,用人单位选择接收在读硕士生的结果是令自己满意的,而选择不接收的结果则是不满意的。

最后,按照硕士生的意愿倾向可以把硕士生分为倾向提前工作,倾向毕业后工作两类。对于第一类,假设选择提前工作将得到满意的结果,选择毕业后工作将得到不满意的结果;对于第二类,假设选择提前工作将得到不满意的结果――提前工作影响学业完成的质量,选择毕业后工作将得到满意的结果。

为了便于分析,设满意的值为1,不满意的值为-1,以此量化不同选择带来的结果。

3.2 高校与用人单位的博弈

根据上文对高校和用人单位选择结果的假设,本研究可以构建如表1所示的报酬矩阵,矩阵的每一个局势设为(E,S)。

当高校允许硕士生提前找工作时,若用人单位选择接收在读硕士生则能得到满意的结果,而高校则因此不满意(1,-1);若用人单位选择不接收在读硕士生则必定不满意,而因为在读硕士生即便找工作也没有接收单位,所以高校最终得到满意的局势(-1,1)。当高校不允许硕士生提前找工作时,硕士生受到纪律限制,则高校不管怎样都将得到满意的结果,而用人单位无论做何种选择都接收不到在读硕士生,结果必定是不满意(-1,1)。

由此可以分析得出,高校与用人单位的博弈达到一个上策均衡,即高校不允许硕士生提前找工作,用人单位却接收在读硕士生。两方的最优决策是相冲突的,而这恰恰解释了现状,即本研究前面说的高校要实现培养目标,而用人单位要追求用人成本的最低化。后面的分析中,高校与用人单位的这种冲突将不断得到体现。

3.3 两类意愿倾向的硕士生与高校和用人单位的博弈

3.3.1 倾向提前工作

如表2和表3所示,本研究把硕士生与高校的报酬矩阵内的每个局势设为(M1,S),把硕士生与用人单位的报酬矩阵内的每个局势设为(M1,E)。

先来分析硕士生与高校的博弈,现实中总存在接收在读硕士生的用人单位。当硕士生选择提前工作时,若高校也允许提前找工作,则前者与后者形成的一个局势是(1,-1),若高校不允许提前找工作,则前者受到纪律约束的局势为(-1,1)。当硕士生选择毕业后工作时,则高校的选择不再重要并总会获得满意的局势(-1,1)。由此本研究又得到了一个上策均衡,即硕士生选择提前工作而高校不允许提前找工作。

再来分析硕士生与用人单位的博弈。当选择提前工作的硕士生面对接收在读硕士生的用人单位时,结果自然是“双赢”(1,1),若用人单位选择不接收在读硕士生时,则结果自然是“双输”(-1,-1)。当硕士生选择毕业后工作时,用人单位的选择也不再重要,结果总是双方都不满意(-1,-1)。这里的上策均衡是“双赢”。

在这两个博弈中,硕士生面对的最优决策总是选择提前工作,而高校和用人单位的最优决策与由它们之间的博弈得出的上策均衡相同,互相冲突,这就解释了倾向提前工作的硕士生们为何会采取各种手段“欺骗”高校,出去寻找工作。

3.3.2 倾向毕业后工作

如表4和表5所示,本研究把硕士生与高校的报酬矩阵内的每个局势设为(M2,S),把硕士生与用人单位的报酬矩阵内的每个局势设为(M2,E)。

迫于经济压力以及别的原因不得不提前找工作的硕士生只要高校允许,就会达成(-1,-1)的局势,若高校不允许硕士生提前找工作并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补助,则硕士生和高校仍能达到“双赢”的结果。当硕士生不存在经济困难或自己另想办法克服了困难时,必然会坚持好好完成学业,毕业后工作的选择,这种情况中高校与硕士生总是“双赢”。所以高校不允许硕士生提前找工作和硕士生选择毕业后工作是这一博弈中的双方最优决策。

用人单位选择不接收在读硕士生的结果必定与硕士生的意愿“合拍”,局势总是(1,-1)。当用人单位接收在读硕士生时,只有选择了提前工作的硕士生会让其实现满意的局势(-1,1)。这里的上策均衡却是硕士生选择毕业后工作而用人单位选择接收在读硕士生。

高校最喜欢的自然是愿意毕业后工作的硕士生,就如同用人单位最喜欢选择提前工作的硕士生。然而这并不是说无论持何种意愿倾向,只要选择了提前工作,用人单位都无差别的一视同仁。本研究在前面就已经探讨过,用人单位希望聘用的员工综合素质越高越好,而硕士生的科研水平无疑是衡量其素质的一个重要因素,可以认为只有愿意毕业后工作的硕士生才最有可能主动静下心来学习和从事科学研究,从而达到令高校和用人单位都满意的科研水平,很遗憾用人单位选择接收在读硕士生的结果恰恰不可能接收到其最满意的对象。也就是说,用人单位的最优决策与其最满意的硕士生的最优决策相冲突,再换句话说,用人单位的成本最低化目标与对员工素质的期望相悖。

本研究的博弈分析就进行到这里,此时的问题是,硕士生是否应该提前工作以及高校、用人单位是否应该有所作为。本研究在最后就此进行一个探索性地讨论。

4 关于硕士生是否应提前工作的讨论

4.1 硕士生是否应该选择提前工作

让硕士生们产生不同意愿倾向的重要原因可能是对未来预期收益的不确定,对此本研究认为可以从知识的可积累性给出探讨。

知识作为一种新的生产要素与劳动力、土地和资本不同,“知识溢出足以抵消固定生产要素存在引起的知识资本边际产品递减的趋势。因此知识积累过程不会中断。”社会知识就在人类社会的实践过程中不断积累,并得以延续和更新,而个人知识积累得益于社会知识的积累沉淀,同样不断增长。这种知识积累是质和量双方面的,在当今的经济形态下,已成为整个经济的基础。在校学习可看做知识积累的最稳定途径之一,因此硕士生花在在校学习与科研方面的时间越长,作为生产要素的知识积累得越多,其创造价值的潜力越大,可以预期较大的未来收益。若提前工作,放弃的学习时间不谈,在工作中能获得知识多少也是不确定的。

事实上人们选择读硕士的目的不外乎希望在科研方面有所建树和找到比之前更好的工作两个,这两个目的的实现都要求知识积累到一定水平,因为前面已经分析过用人单位也希望能招聘到科研水平最高的硕士生。如果硕士生都能明白这一点的话,就不会受到经济环境和就业环境的影响,认真完成学业,在毕业后凭借优异的知识积累接受社会的选拔应该成为他们的最佳选择。

这里不能不提到的是,整个社会,包括所有的高校和用人单位,都应该为促成硕士生做出这种选择而有所作为。

4.2 对高校和用人单位提出的建议

(1) 高校安排好硕士生的日常生活。在推广自费制的同时,设置更多的奖学金和生活补助项目,提高物质激励的比重以降低硕士生的总成本,解决高校与持提前工作意愿的硕士生的冲突,并保障完成对硕士生的培养目标。

(2) 用人单位要把目光放长远,对接收在读硕士生工作的决策应当有所限制。应当看到一个科研功底扎实的硕士在未来三年,五年,甚至更长的时间里为单位创造的价值将远远大于一个水平一般,仅仅多半年或一年工作经验的硕士,足以弥补用人单位短期的成本损失。

(3) 高校与用人单位之间冲突的化解之法,除了提高各自的认识外,最好能够更多地进行“产学研”合作。用人单位欢迎高校前来调研和利用知识储备解决问题,高校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确立科研项目,设置硕士生的培养计划。如此,一方面硕士生通过“干中学”和“学中干”把科研和实践联合起来,必能提高其知识掌握水平,另一方面用人单位为高校协助解决的问题支付的费用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硕士生的经济状况。

(4) 整个社会应当保证舆论的正确导向,不要宣传急功近利的浮躁思想,并为创造良好的就业条件努力发展经济。

法学硕士毕业论文篇(8)

1 提前工作的动因

高校毕业生包括本专科毕业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应届博士毕业生。自本科扩招以来,高校毕业生的就业便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2008年金融危机开始后更是成为热点问题。新闻报道2008年中国应届本专科毕业生的就业率不足70%,部分地区甚至传出应届硕士毕业生的就业率首次低于应届大学生就业率的信息,社会惊呼“皇帝的女儿也愁嫁”。而2009年,正如前一年年底胡锦涛主席在辽宁考察时对大学生求职者表示的那样,“就业形势将更加严峻”,将有超过700万应往届高校毕业生需要解决就业问题。事实上,伴随着全球性金融风暴愈演愈烈,国内外的经济环境日益恶化,国内人才市场的需求减少与高校扩招政策综合作用,形成了一个非良性的流程。

如图1所示:大学生就业困难,于是转向升学,升学需求的增加迫使硕士扩招。硕士毕业生的增加使人才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在挤占大学生就业岗位的同时也造成自身就业水平的下降,因而出现了所谓“1500应届硕士竞聘卖猪肉”、“十万年薪聘请大学生掏粪”的新闻现象。并且,由于预计2010年博士学位的年授予人数将达到突破历史性的5万,已经开始有学者开始担心博士培养质量的下降,质量下降的博士毕业生以后还要去培养硕士生和本专科学生,势必进一步造成硕士毕业生和本专科毕业生质量的下降,从而更加剧了他们的就业压力,令他们倾向于尽早适应市场,做出提前工作地选择。

本研究仅以硕士生为对象进行探讨。硕士生是高级科研人才的后备军,而高级科研人才的培养对国家的科技发展和创新能力而言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为此,对硕士生的培养需要投入充足的时间和资源,若硕士生提前工作则有可能令实际培养时间不足,培养质量不能得到保证,对其今后的就业也将产生影响。所以,于国于己,硕士生的选择都值得商榷了。

2 博弈理论概述

博弈论也叫对策论,是20世纪50年代由冯诺依曼和奥摩根斯坦首先提出的,是一种“研究具有斗争或竞争性质现象的数学理论和方法”。博弈论的应用领域十分广泛,在经济学、政治科学、军事战略问题、进化生物学以及当代的计算机科学等领域都已成为重要的研究和分析工具。此外,它还与会计学、统计学、数学基础、社会心理学以及诸如认识论与伦理学等哲学分支有重要联系。

一个博弈论模型包括三个基本要素:局中人,方案集和局势。局中人是指在一个博弈中有权决定自己行动策略的参加者,一般要求一个博弈中至少要有两个局中人。策略集是指可供局中人选择的,实际可行的,完整的行动策略的集合,每个局中人的策略集中至少应包括两个策略。局势是指一个博弈中各局中人所选定的策略形成的策略组。当局势出现后,博弈的结果也就确定了。

本研究采用博弈论中的上策均衡理论。上策是指这样一种策略,不管其他局中人采取什么策略,这种策略都是最优的。博弈论中的均衡是指一种稳定的结果,当这种结果出现的时候,所有的局中人都不想再改变他们所选择的策略。因此,所谓上策均衡即指一种局中人选择的都是上策时的博弈均衡状态。

3 高校、用人单位和硕士生的博弈

3.1 博弈模型的建立

3.1.1 三要素设定

出于能够更明确地表现分析结果的原因,本研究使用两两博弈的方式。局中人包括高校、用人单位和硕士生,其中硕士生按照意愿倾向还可分为两类,因此实际的博弈模型一共有五个,以报酬矩阵形式表现。

每个局中人的策略集都包括两个策略。高校可以选择允许或者不允许硕士生提前找工作,用人单位可以选择接收还是不接收在读硕士生,两类持不同意愿倾向的硕士生都可以选择提前工作或者毕业后工作。

每个局势包括模型中各局中人可选择的一个策略,每个模型产生四个局势,通过分析可得出其中满足上策均衡的局势。

3.1.2 度量方式设定

本研究的重点在于分析每个局中人对各种选择所产生结果,假设这种结果可以用满意或不满意两个属性值来度量。

一般来说,高校希望硕士生能够静下心来搞科学研究,一方面能够对导师的研究方向进行进一步的实践,另一方面高校培养硕士生的目标就是使硕士生具有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如果没有科研和论文的培养则有失这个目标的要求,如果硕士生提前进入找工作阶段则科研的最佳时期——研二和研三——就没有发挥作用。从上述角度来看,可以说高校不允许硕士生提前找工作才能保证满意的结果;若做出允许的选择则总会有一部分硕士生提前工作,高校的培养结果达不到效用最大化,可以认为是不满意的。

而作为用人单位,也有出自短期利益的考虑,他们要求自己员工的综合素质越高越好,独立行为能力越强越好,因此硕士生能否提前来单位实习决定了要不要在硕士生毕业正式上岗后付出一笔培养成本——工作上手前支付的工资和其它费用。可以认为,用人单位选择接收在读硕士生的结果是令自己满意的,而选择不接收的结果则是不满意的。

最后,按照硕士生的意愿倾向可以把硕士生分为倾向提前工作,倾向毕业后工作两类。对于第一类,假设选择提前工作将得到满意的结果,选择毕业后工作将得到不满意的结果;对于第二类,假设选择提前工作将得到不满意的结果——提前工作影响学业完成的质量,选择毕业后工作将得到满意的结果。

为了便于分析,设满意的值为1,不满意的值为-1,以此量化不同选择带来的结果。

3.2 高校与用人单位的博弈

根据上文对高校和用人单位选择结果的假设,本研究可以构建如表1所示的报酬矩阵,矩阵的每一个局势设为(E,S)。

当高校允许硕士生提前找工作时,若用人单位选择接收在读硕士生则能得到满意的结果,而高校则因此不满意(1,-1);若用人单位选择不接收在读硕士生则必定不满意,而因为在读硕士生即便找工作也没有接收单位,所以高校最终得到满意的局势(-1,1)。当高校不允许硕士生提前找工作时,硕士生受到纪律限制,则高校不管怎样都将得到满意的结果,而用人单位无论做何种选择都接收不到在读硕士生,结果必定是不满意(-1,1)。

由此可以分析得出,高校与用人单位的博弈达到一个上策均衡,即高校不允许硕士生提前找工作,用人单位却接收在读硕士生。两方的最优决策是相冲突的,而这恰恰解释了现状,即本研究前面说的高校要实现培养目标,而用人单位要追求用人成本的最低化。后面的分析中,高校与用人单位的这种冲突将不断得到体现。

3.3 两类意愿倾向的硕士生与高校和用人单位的博弈

3.3.1 倾向提前工作

如表2和表3所示,本研究把硕士生与高校的报酬矩阵内的每个局势设为(M1,S),把硕士生与用人单位的报酬矩阵内的每个局势设为(M1,E)。

先来分析硕士生与高校的博弈,现实中总存在接收在读硕士生的用人单位。当硕士生选择提前工作时,若高校也允许提前找工作,则前者与后者形成的一个局势是(1,-1),若高校不允许提前找工作,则前者受到纪律约束的局势为(-1,1)。当硕士生选择毕业后工作时,则高校的选择不再重要并总会获得满意的局势(-1,1)。由此本研究又得到了一个上策均衡,即硕士生选择提前工作而高校不允许提前找工作。

再来分析硕士生与用人单位的博弈。当选择提前工作的硕士生面对接收在读硕士生的用人单位时,结果自然是“双赢”(1,1),若用人单位选择不接收在读硕士生时,则结果自然是“双输”(-1,-1)。当硕士生选择毕业后工作时,用人单位的选择也不再重要,结果总是双方都不满意(-1,-1)。这里的上策均衡是“双赢”。

在这两个博弈中,硕士生面对的最优决策总是选择提前工作,而高校和用人单位的最优决策与由它们之间的博弈得出的上策均衡相同,互相冲突,这就解释了倾向提前工作的硕士生们为何会采取各种手段“欺骗”高校,出去寻找工作。

3.3.2 倾向毕业后工作

如表4和表5所示,本研究把硕士生与高校的报酬矩阵内的每个局势设为(M2,S),把硕士生与用人单位的报酬矩阵内的每个局势设为(M2,E)。

迫于经济压力以及别的原因不得不提前找工作的硕士生只要高校允许,就会达成(-1,-1)的局势,若高校不允许硕士生提前找工作并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补助,则硕士生和高校仍能达到“双赢”的结果。当硕士生不存在经济困难或自己另想办法克服了困难时,必然会坚持好好完成学业,毕业后工作的选择,这种情况中高校与硕士生总是“双赢”。所以高校不允许硕士生提前找工作和硕士生选择毕业后工作是这一博弈中的双方最优决策。

用人单位选择不接收在读硕士生的结果必定与硕士生的意愿“合拍”,局势总是(1,-1)。当用人单位接收在读硕士生时,只有选择了提前工作的硕士生会让其实现满意的局势(-1,1)。这里的上策均衡却是硕士生选择毕业后工作而用人单位选择接收在读硕士生。

高校最喜欢的自然是愿意毕业后工作的硕士生,就如同用人单位最喜欢选择提前工作的硕士生。然而这并不是说无论持何种意愿倾向,只要选择了提前工作,用人单位都无差别的一视同仁。本研究在前面就已经探讨过,用人单位希望聘用的员工综合素质越高越好,而硕士生的科研水平无疑是衡量其素质的一个重要因素,可以认为只有愿意毕业后工作的硕士生才最有可能主动静下心来学习和从事科学研究,从而达到令高校和用人单位都满意的科研水平,很遗憾用人单位选择接收在读硕士生的结果恰恰不可能接收到其最满意的对象。也就是说,用人单位的最优决策与其最满意的硕士生的最优决策相冲突,再换句话说,用人单位的成本最低化目标与对员工素质的期望相悖。

本研究的博弈分析就进行到这里,此时的问题是,硕士生是否应该提前工作以及高校、用人单位是否应该有所作为。本研究在最后就此进行一个探索性地讨论。

4 关于硕士生是否应提前工作的讨论

4.1 硕士生是否应该选择提前工作

让硕士生们产生不同意愿倾向的重要原因可能是对未来预期收益的不确定,对此本研究认为可以从知识的可积累性给出探讨。

知识作为一种新的生产要素与劳动力、土地和资本不同,“知识溢出足以抵消固定生产要素存在引起的知识资本边际产品递减的趋势。因此知识积累过程不会中断。”社会知识就在人类社会的实践过程中不断积累,并得以延续和更新,而个人知识积累得益于社会知识的积累沉淀,同样不断增长。这种知识积累是质和量双方面的,在当今的经济形态下,已成为整个经济的基础。在校学习可看做知识积累的最稳定途径之一,因此硕士生花在在校学习与科研方面的时间越长,作为生产要素的知识积累得越多,其创造价值的潜力越大,可以预期较大的未来收益。若提前工作,放弃的学习时间不谈,在工作中能获得知识多少也是不确定的。

事实上人们选择读硕士的目的不外乎希望在科研方面有所建树和找到比之前更好的工作两个,这两个目的的实现都要求知识积累到一定水平,因为前面已经分析过用人单位也希望能招聘到科研水平最高的硕士生。如果硕士生都能明白这一点的话,就不会受到经济环境和就业环境的影响,认真完成学业,在毕业后凭借优异的知识积累接受社会的选拔应该成为他们的最佳选择。

这里不能不提到的是,整个社会,包括所有的高校和用人单位,都应该为促成硕士生做出这种选择而有所作为。

4.2 对高校和用人单位提出的建议

(1) 高校安排好硕士生的日常生活。在推广自费制的同时,设置更多的奖学金和生活补助项目,提高物质激励的比重以降低硕士生的总成本,解决高校与持提前工作意愿的硕士生的冲突,并保障完成对硕士生的培养目标。

(2) 用人单位要把目光放长远,对接收在读硕士生工作的决策应当有所限制。应当看到一个科研功底扎实的硕士在未来三年,五年,甚至更长的时间里为单位创造的价值将远远大于一个水平一般,仅仅多半年或一年工作经验的硕士,足以弥补用人单位短期的成本损失。

(3) 高校与用人单位之间冲突的化解之法,除了提高各自的认识外,最好能够更多地进行“产学研”合作。用人单位欢迎高校前来调研和利用知识储备解决问题,高校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确立科研项目,设置硕士生的培养计划。如此,一方面硕士生通过“干中学”和“学中干”把科研和实践联合起来,必能提高其知识掌握水平,另一方面用人单位为高校协助解决的问题支付的费用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硕士生的经济状况。

(4) 整个社会应当保证舆论的正确导向,不要宣传急功近利的浮躁思想,并为创造良好的就业条件努力发展经济。

5 结论

本研究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的形成过程进行了推导,提出了硕士生提前工作的动因。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报酬矩阵,运用博弈论中的上策均衡分析了这种现象。最后通过对硕士生知识积累问题的分析,认为硕士生不应该提前工作,并对高校和用人单位如何促成硕士生做出这样的选择提出了建议。

作为探索性研究,在各种条件的设定难免带有主观意愿,使用的方法有限,分析结果也有必要经受实证的检验,进一步探讨是之后必须要做的。总之,对该类问题的深入研究,将为教育管理方法和决策的理论与应用提供十分有益的补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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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周芳.众硕士竞聘“猪肉荣”[J].北京:中国市场,2009,(1):21.

[4] 刘浦泉.中国在校博士生数量已经位居世界前列[EB/OL].

[5] 甘应爱等.运筹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0:388-389.

法学硕士毕业论文篇(9)

Part A 学术型学位与专业学位

我国研究生学位类别分为学术型学位与专业学位,二者属于同一层次,这与欧美研究生教育中的研究型硕士和应用型硕士分类异曲同工。

【培养模式】科研能力PK实践能力

学术型硕士主要以培养科研型人才为主,注重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学生做实验和读文献占据大部分时间,在本校本专业有博士点的情况下,一般可以经过考核后硕博连读,博士生和部分硕士生的主要输出地是大学和科研院所。学术型研究生的培养非常注重理论,所以毕业生往往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科研能力,且因为都有双证(毕业证和学位证),且入学标准较高,所以社会认可度非常高。然而,学术型研究生也有劣势,对理论学习的过分追逐导致实践能力严重缺乏,很多同学的理论知识并不能转化为实际生产力,不符合部分用人单位的要求。而专业学位一般学制两年,一年理论课,一年实践。一般学校的专业学位硕士执行“双导师制”,除了在学校读书期间配备教授理论课程的教师作为论文指导老师,在所学专业的相关行业会有一位工作经验丰富的“工作导师”,帮助学生更快地提升实际工作能力。如果是打算硕士毕业就参加工作,且有相关领域的爱好但不打算从事学术研究的考生,报考专业学位硕士能够收获更多,对就业会有很多好处。

【学费】学术型学位

2014年以前,大多数情况下,计划内录取的学术型硕士都是免交学费,或者以奖学金冲抵学费,且一般学生都会享受生活补贴。2014年以后,虽然全面收费,但国家规定不高于8000元/年,且很多学校都会有奖学金冲抵。专业型硕士一般都自费,每年学费在10000元左右,像MBA之类会更高,且大多没有生活补贴。

【报考难度】学术型专业竞争更激烈

学术型的录取分数相对较高,且英语考试科目为英语(一),专业学位很多采取英语(二),前者难度较大。一些学校允许报考学术型硕士的考生调剂到专业学位,反之则不可以。由于学硕一直以来的认可度高及无数学子怀揣学术梦想,学硕目前的报考人数比较多,故而也增加了成功的难度。专业学位录取的人数较多,如法律硕士在清华北大等名校都是每年招收数百人,所以难度自然低于学术型硕士。

【学位类型】专业硕士覆盖所有热门职业

学位类型的授予也是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学位的重要区别。学术型学位按照学科门类授予,分别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艺术学硕士学位/博士学位。专业学位毕业的硕士获得学位的名称表示为“××(职业领域)硕士专业学位”,包括建筑学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出版硕士、翻译硕士、艺术硕士、应用心理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法律硕士、审计硕士、资产评估硕士、保险硕士、国际商务硕士、税务硕士、应用统计硕士、金融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等等。目前设置的专业学位基本涵盖所有热门的职业,所以广受欢迎。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相对于同一个专业而言,学术型专业和专业学位的学科代码不同,如临床医学学术型学位的前四位是1002,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前四位是1051。因为学科代码的不同,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时候,专业学位有时会受限,比如某单位的行政岗要求获得文学、法学学位的学生报考,那么新闻与传播硕士、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学生则在专业代码上无法与报考要求对应,便无法报考。所以,考生在选择报考专业类型的时候也要把自己未来的职业规划考虑在内。

Part B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

【读研类型】全日制读研VS在职读研

“学历教育”是根据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按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教学计划实施教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便属于此类。报考全日制硕士需要参加1月份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难度相对较大。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愿意全职脱产读研、回归校园的人,更适合读这类研究生。一旦顺利考入,就要全心在校园学习,很难兼顾其他工作。

在职研究生属于“非学历教育”,通常是想深造的上班一族报考。在职研究生是国家计划内,以在职人员的身份(即人事档案在本单位)、利用业余时间在校学习的方式,适合工作稳定,需要提升学位的在职人员报考,一般不影响正常工作。

【证书】双证VS单证

全日制研究生完成学业后,由学校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也就是“双证”,在学信网上可以查询。同时,学历受各用人单位承认,含金量高。而在职读研者在完成硕士学习后获颁硕士学位证书,大部分在职研究生没有毕业证书,也就是“单证”。

【考生档案】非定向研究生与委培研究生

除了单位定向委培的情况,全日制硕士不可以在工作单位保留档案,而是转入学校。当然对于尚没有工作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来说,档案关系等一般也都会顺理成章转入学校。

委培研究生指委培研究生本人所在单位委托教育单位培养的研究生,学生在学习期间档案一般不转入学校。在报考前要与自己所在单位签订一份合同书,表明自己隶属于所在单位,并保证在毕业之后回所在单位工作。由此,报考者在被录取后即可获得所在单位提供的学费,在学习期间还可以享受所在单位的基础工资等一系列福利。

法学硕士毕业论文篇(10)

(一)法学教育的初创时期(1949-1957)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当时全国53所高等院校设有法律系,有在校法学本科生7338人。[1]1952-1953年进行"院系调整",对原有53个法律系进行整合归并,创设四所政法学院,即北京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和中南政法学院,并在六所综合大学设置法律系,即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东北人民大学法律系、武汉大学法律系、北京大学法律系、复旦大学法律系和西北大学法律系,构成新中国法学教育的"四院六系"。在一举废除中华民国时期的全部法学教科书之后,代之以从苏联引进的各种法学教材,并聘请苏联专家担任主要科目的授课教师。至1957年才出版了新中国自己的第一套法学教科书。至1957年,全国累计招收法律本科生12569人,毕业法律本科生10856人,当年有在校法律本科生7954人。

(二)法学教育遭受挫折和停滞时期(1958-1976)

1956年开展所谓"整风反右"运动,强调阶级斗争和否定法治的左的思潮泛滥,凡是主张法治和主张法律具有继承性和社会性的法学教师均受到批判并被划为"资产阶级",导致了中国法学教育的急遽萎缩和衰败。1959年撤销了主管法学教育的司法部。四所政法学院被下放地方,并压缩招生规模。

1964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简称"四清运动"),各政法院系师生被分批编入四清工作团(队)深入农村参加"四清运动"。至1966年5月,"四清运动"升级为""。包括政法学院在内的全部大学停课,称为"停课闹革命"。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被撤销,称为"砸烂公、检、法"。整个国家陷入无政府状态。1966年,包括政法学院在内的全部大学停止招生,1968年政法学院和综合大学法律系被撤销,仅保留北京大学、吉林大学两个法律系。中国法学教育出现了长达10之久"停滞期"。

(三)法学教育的恢复时期(1977-1993)

结束,需要重建法律机构和法律体系,恢复法律秩序。首先就是重建在中被撤销的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还要重建50年代被废止的律师制度,急需大批应用型法律人才。国家领导人多次谈及法官不够、检察官不够、警官不够、律师不够。

为了重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恢复律师制度,采取了所谓"专业归队"的应急措施,即将分散在各地各行各业的法律人才调回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或者鼓励其重操律师职业。但据资料显示,1949年至1976年,全国仅毕业法律本科生23618人。按照邓小平的意见,中国建立高度的民主和完备的法制需要50万律师,区区2万多人,即使至结束时都安然健在,且全部"归队"到各律师事务所,也只能是杯水车薪。据1983年对全国各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的干部队伍的统计,属于大专以上学历的占8%;属于高中和中专学历的占33.6%;属于初中学历以下的占58.3%。其中,法律大专以上毕业的占3%;接受过短期法律知识培训的占54%;未接受过法律知识培训的占43%。可见,尽快恢复发展法学教育,加快培养法律人才,是中国在结束后所面临的最重大、最紧迫的课题。

1978年西南政法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等法律系开始招生,当年全国法律专业招生人数共696人。紧接着,北京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中南政法学院相继重建、开始招生,各综合大学也陆续重建法律系开始招生。至1993年,已有5所政法学院和130个大学法律系,已培养专科、本科、硕士、博士5万多人,有在校生4万人。此外,还有114个成人高等政法院系,已培养成人本科、专科学员10万多人。还有58所中等司法学校,已培养中等法律人才近10万人。基本满足了改革开放后重建法律秩序、法律机构对于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

(四)法学教育的急速发展时期(1994-)

随着法律在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增大,人们对法学教育的认识也在深化。特别在1993年决定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和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之后,国家对法学教育提出更高的要求和新任务,不仅要继续为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培养大批高素质的法律人才,而且要为各级政府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培养大批高层次、多样化的法律人才。导致中国法学教育的飞速发展。据1998年的统计,全国开设法学专业的普通高校214所,在校生8万余人;另有成人高等政法院校150所,在校生8.6万人;中等法律学校57所,在校生2.2万人。

1998年"高校扩招",高等教育规模急速扩张,进入所谓"大众化"发展阶段,设置法学本科的普通高校激增,招生规模成倍增长。全国设有法学本科专业的高等院校,1998年为214所,2001年为297所,2004年为269所,2005年增至564所,2006年达到606所。据2005年的统计数据,当年新招法学本科生108779人,法学博士生2305人,法学硕士生22465人;在校法学本科生414309人,法学博士生7520人,法学硕士生57752人;毕业法学本科生76140人,法学博士生1191人,法学硕士生12912人。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教育的创设。至90年代中期,高等法学教育虽有很大发展,但培养法律人才的数量和类型都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中国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建设法治国家和加入WTO,急需大批高层次的应用型法律人才,有必要开创培养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人才的新途径。于1994年论证、提出方案,1995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决定,借鉴美国法学院JD教育的成功经验,创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教育。开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高校,1995年为8所,1997年为13所,1998年为22所,1999年为28所,2003年为49所,2004年增至60所。从1996年开始至2006年,累计招生近50000人,其中已获得学位18102人,现有在校生近30000人。

现今中国已经形成多类型、多层次的法学教育体系,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普通高等法学教育,包括政法学院(大学)和综合性大学法学院,以及财经、理工、农林、医学等单科性大学的法学院、法律系,主要培养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应用型法律人才(法学本科、法律硕士);少数培养学术型法律人才(法学硕士、法学博士);第二种类型,是成人高等法律职业教育,包括法律函授、法律夜大、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官学院、检察官学院、政法干校等,主要培养法律辅助型人才(法律专科);第三种类型,是中等法律职业教育,包括29所司法学校和27所司法警官学校,培养中级法律人才。

二、中国法学教育和人才培养的类型

(一)法学本科教育

新中国建国初期学习苏联的经验,实行"院系调整",建立四所单科性政法学院,并在六所综合大学设置法律系,即所谓"四院六系"。四所政法学院为四年制本科教育,培养目标是业务型法律人才,即为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培养业务干部,统称为"政法干部"。六所综合性大学的法律系为五年制本科教育,目标是培养理论型法学人才,即为各综合大学、政法学院及法学研究机构培养法学教师和研究人员。

改革开放初期重建法学教育,四所政法学院与大学法律系的本科教育均为四年制,其培养目标相同,均以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为目标;而培养学术型法学人才的任务,改由各政法学院和部分大学法律系的研究生教育承担。

80年代至90年代中,各政法学院和大学法律系曾经按照法学"二级学科"设置专业,如法学专业、经济法专业、国际法专业、行政法专业、诉讼法专业等,并相应将法律系拆分为法学系、经济法系、国际法系、行政法系、诉讼法系等。90年代中期在教育主管部门要求之下,各政法学院和大学法律系改为按照"一级学科"设置本科专业,亦即将原先的法学专业、经济法专业、国际法专业等合并为一个专业:法学专业。

法学本科教育的对象,是经国家统一高考合格的高级中学毕业生,统一实行4年学制。法学本科教育的课程设置,分为五类课程:第一类为公共必修课;第二类为专业基础必修课;第三类为专业选修课;第四类为实践教学必修课;第五类为综合素质选修课。其中,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必修课和实践教学必修课,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规定科目,学校和学生均无选择、变更余地。专业选修课和综合素质选修课,由各校根据自己的师资、教学条件开设,学生自由选修,达到所要求学分即可。

法学本科学生,在四年期间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法学学科的基本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且有从事法学研究工作或担负法律实务工作的初步能力的,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属于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按法学"一级学科"设置,不做细致的专业分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要求掌握法学基本原理,掌握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思维习惯、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招生对象,是通过全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考试,并经培养单位复试录取的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学专业的毕业生。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全日制学习的学制为三年;非全日制学习的学制不超过四年。以课程教学为主,重视和加强案例教学。采取灵活多样的实践形式,着重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的培养。研究生毕业并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总学分不得低于75学分。采取灵活考核办法,着重考查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发现、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能力和方法。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要求,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按法学"一级学科"设置课程,分为三类课程:第一类为必修课程、第二类为推荐选修课程、第三类为自选课。其中,第一类必修课12门(32学分);第二类推荐选修课8门(要求选修13学分);第三类自选课(8学分)。必修课科目和第二类推荐选修课科目,均由该《培养方案》统一规定,第三类自选课由培养单位自行确定。

考虑到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没有法律专业教育背景,也没有从事法律职业的实务背景,2006年修订后的《培养方案》,特别增加第四类实践必修课程(12学分):法律文书课(起草合同书、公司章程、诉讼文书、仲裁文书等的训练,由律师、检察官、法官讲授);模拟法庭训练课(由教师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辅助指导);法律谈判课;法律实践课(在法院、检察院或律师事务所实习2-3周)。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撰写学位论文(10学分)。考虑到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特点,2006年修订后的《培养方案》规定,学位论文应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不限于学术论文的形式,可以案例分析、研究报告、专项调查代替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的字数一般不少于2万字,由三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其中须有一位校外专家)评阅;学位论文答辨委员会成员中,应有一至两名实务部门或校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课程考试合格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三)法学硕士学位教育

法学硕士学位属于学术学位。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招生对象,是具有学士学位的法学本科毕业生或者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应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统一划定各学科硕士研究生录取分数线,由招生单位决定录取。法学硕士学位教育的目标,是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从事法学研究、教学或独立担负专门业务工作能力的学术型法律人才。

特别要说明的是,与一些发达国家把硕士学位作为攻读博士学位的过渡型学位不同,中国的硕士学位是一个独立的学位。中国的硕士学位教育是独立的培养阶段,学制较长(一般为3年),要求较高的学术水平。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3年。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系统理论学习、进行科学研究和参加实践活动相结合的办法。在指导方式上,采取导师个别指导为主,集体指导为辅的方法。

课程设置分为:第一类公共必修课: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第一外语课。第二类专业基础和专业必修课,一般3-4门。第三类社会实践必修课;第四类选修课。学习方式,采取自学、听课、讨论等方式。课程学习阶段结束时,进行一次中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科研能力。然后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

硕士学位论文不少于3万字。在硕士学位论文提交答辩前,应由两名副教授以上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由3-5人组成,至少有一名外单位的专家。答辩不合格的,可在一年内修改,重新答辩一次。硕士学位论文经答辩通过,由答辩委员会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建议,经院系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审查合格的,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四)法学博士学位教育

法学博士学位,属于中国现今三级学位的最高学术学位。特别应注意的是,中国的博士学位研究生教育,既不同于将博士生作为导师的科研助手、不重视课程学习、通常无须修课的欧洲模式,也不同于着重课程学习、须修满大量学分的美国模式,而是兼采欧美两种培养模式的长处,具有中国自己的特点,即在实行导师制的同时,也有课程学习的要求,但不要求修大量的学分。

法学博士研究生教育,以获得法学硕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力(如具有高等学校的讲师职称)者为招生对象。培养目标是,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厚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能够在科学研究中取得创造性成果的高级法学理论研究人才。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不能少于3年。导师个别指导和课程学习相结合,着重培养博士研究生的优良学风、探索精神,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创新能力。课程设置:(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必修课);(2)外语课,第一外语(必修课),第二外语(选修课);(3)专业基础课(必修课);(4)专业课(必修课);(5)选修课。课程学习,采取自学、听课、讨论等方式。

课程学习经考核合格,在导师指导下撰写博士学位论文,时间不少于1学年。博士学位论文一般为10万字。按照《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博士学位论文应当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并在科学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根据《学位条例》第六条规定,博士研究生,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达到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者,授予法学博士学位。

三、中国法学教育面临的问题

(一)法学本科教育存废之争

中国法学本科教育长期分为两大阵营,一是原来属于教育部的综合大学法律系的本科教育,目标是培养从事教学和科研的学术型法学人才,二是原来属于司法部的政法学院的本科教育,目标是培养从事审判、检察、公安和律师实务的应用型法律人才。进入九十年代,综合大学法律系本科教育与政法学院本科教育在培养目标上已经同一,其结果是,法学本科毕业生既不符合学术型法学人才的要求,也不符合应用型法律人才的要求。在九十年代中期,借鉴美国法学院的经验,创立以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为目标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之后,发生了法学本科教育存废的争论。目前争论虽仅局限于网络等媒体,但问题重大,值得关注。

(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宭境

创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教育,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学教育制度中最重要的一项改革措施,经过10余年的不断探索和试验,逐渐成为培养高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的主要途径。现在面临的问题有二:

其一,由已有培养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的高校开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造成同一法学院既培养法学硕士研究生,也培养法律硕士研究生,尽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要求加强教学与法律实务部门的联系,要求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教学及培养工作,以弥补法学院在法律实践方面的缺陷,但往往难于切实贯彻落实。许多法学院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在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培养方式、教学方法、课程内容等方面,都与法学硕士研究生教育没有实质差别,最终导致所谓"学术型人才缺理论,应用型人才缺实践"的问题。

其二,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法律职业之间缺乏实质性的联系,法律硕士研究生从事法官、检察官和律师职业的前提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和国家公务员考试,而检察院、法院或者律师事务所等法律职业用人单位在招聘人才时,对法律硕士学位获得者并不优先考虑,造成法律硕士研究生在毕业之后能够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的人数极少,大部分法律硕士毕业生不得不在法律职业之外另谋出路,与创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初衷相悖,且造成法律教育资源的浪费。因此,有学者建议将司法考试与法律硕士生入学考试合二为一,将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与司法研修合二为一,获得法律硕士学位即有从事审判、检察与律师职业资格。新晨

(三)法学硕士学位教育的困惑

现行法学硕士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参照苏联的副博士学位,主要特点是要求过高,3年时间要完成修课与学位论文写作的任务,并且与博士阶段的学习缺乏衔接。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目标,是为从事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培养学术型人才。只是十年前法学硕士研究生人数还很少,毕业后一般都有机会进高校做教师。但自高校"扩招"以来,在校法学硕士研究生人数激增,而毕业后能够进入法律教学和研究机构的人数极少。除少数报考法学博士研究生外,绝大多数法学硕士学位毕业生都选择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或国家公务员考试,进入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公证机构和各级政府部门。超级秘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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