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文化体育工作计划汇总十篇

时间:2022-06-28 10:51:48

残联文化体育工作计划

残联文化体育工作计划篇(1)

第二章 残疾评定

第三章 康复与预防

第四章 教 育

第五章 劳动就业

第六章 文化生活

第七章 福利与环境

第八章 奖励与处罚

第九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第三条 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给予残疾人特殊扶助,保障残疾人合法权利的实现。

全社会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

残疾人的法定扶养人、监护人必须对残疾人履行扶养义务和监护职责。残疾人的亲属应当鼓励和帮助残疾人增强自立能力。

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歧视、侮辱、虐待、遗弃、侵害残疾人。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使残疾人事业与本地区国民经济协调发展。

第五条 各级残疾人联合会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委托的任务,协助本级人民政府开展残疾人工作,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发展残疾人事业。

残疾人联合会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募集资金,办好经济实体,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及海内外个人对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供资金,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负责综合协调有关残疾人事业、政策、规划与实施工作,解决残疾人事业中的重大问题,检查、督促《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本办法的贯彻实施。其办事机构设在本级残疾人联合会。

第七条 残疾人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秩序,履行应尽义务,遵守社会公德。

残疾人应当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第二章 残疾评定

第八条 残疾须经旗县级以上的残疾人联合会会同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有关医疗机构负责残疾人的残疾评定。

评定残疾人的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务院所规定的残疾标准进行评定,并为评定提供方便。

对医疗机构的残疾评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仍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有关医疗机构进行复议,自治区组织的残疾评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九条 对经有关医疗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由旗县级残疾人联合会发给《残疾人证》。

第三章 康复与预防

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卫生、民政、财政等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制定的康复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增强其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第十一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有计划地在综合性医院设立残疾人预防和康复医学科(室);有条件的盟和设区的市应当逐步设立残疾人预防、康复中心,开展康复医疗,加强康复科学研究,开展康复工作人员培训和康复技术指导工作,定期组织康复医疗队到农村、牧区开展工作。

承担康复医疗任务的卫生、医疗单位应当利用现有的技术力量和设施,与传统的康复技术相结合,对残疾人实施有效的康复医疗。并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办康复医疗机构。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卫生、民政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应当组织和指导城镇、农村、牧区服务网、医疗预防保健网,残疾人组织、残疾人家庭和其他社会力量,开展城镇、农村、牧区预防和康复工作。

特殊教育单位、社会福利企业等为残疾人服务的机构,应当创造条件开展康复训练活动。

第十二条 医学院校应当有计划地开设残疾人预防和康复课程,有条件的要设置康复专业,培养、培训各类康复专业人才。

第十三条 自治区,盟、设区的市残疾人联合会以及商业企业应当建立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站点;旗县要逐步建立供应服务站点,负责残疾人康复器械、生活自助用品、特殊 用品和其他辅助器具的供应和维修。

第十四条 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恢复补偿功能所需的医疗费用,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残疾职工,按照公费医疗有关规定办理;

(二)享受劳动保险的残疾职工,由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不享受公费医疗、劳动保险待遇的集体经济组织在业残疾人,由所在单位酌情承担;

(四)未满十六周岁的残疾人,由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按在职职工家属享受医疗费待遇的规定办理;

(五)社会闲散残疾人,由监护人或者亲属承担;承担确有困难的,可由残疾人直系亲属向所在单位申请补助;

(六)农村、牧区残疾人的康复医疗费用确有困难的,由残疾人联合会、民政部门给予帮助或救济;

(七)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扶养人、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由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助。

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开展残疾预防工作,加强对残疾预防工作的领导,宣传、普及优生优育和预防残疾的科学知识,针对遗传、疾病、药物中毒、灾害、环境污染和其他致残因素,制定行政规章,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采取措施,预防残疾的发生和蔓延。

第十六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残疾儿童要做到早期发现、早期诊治,加强残疾预防工作。

经旗县级以上医疗卫生、计划生育部门诊断为新生儿会出现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遗传性疾病者,依据有关法律规定采取长效避孕或者绝育措施。

第四章 教 育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残疾人教育作为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加强领导,统一规划,有计划地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捐资助学,逐步完善残疾人特殊教育体系和残疾人教育管理体系,负责对残疾人实行普通教育或者特殊教育。

第十八条 普通小学、初级中学应当招收能适应其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普通高级中等学校、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高等院校,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入学,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拒绝招收的,当事人、亲属或者监护人可以要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劳动行政部门处理。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该学校招收。

学校对残疾学生应当一视同仁。对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应当酌情减免学费和其他费用,并按规定享受助学金。

第十九条 自治区,盟、设区的市应当设立特殊教育学校。旗县级可以根据需要设立特殊教育学校和民族特殊教育班。少数民族聚居区可以采用当地通用的语言授课。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有计划地在中小学附设特殊教育班(组)。

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幼儿儿童康复机构和街道办事处、嘎查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残疾儿童学前班(组),幼儿教育单位应当接受能适应其生活的残疾幼儿入园,并针对残疾幼儿的特点进行早期康复训练。

第二十条 劳动、教育行政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应当有计划地发展残疾人职业技术教育,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

残疾人所在单位应当对残疾职工进行符合其特点的文化和职业技术教育,鼓励残疾人自学成才。

第二十一条 自治区,盟、设区的市师范院校应当有计划地开设特殊教育课程或者附设特殊教育师资班,为特殊教育培训师资,并开展特殊教育研究。

第二十二条 鼓励从事特殊教育工作,对从事特殊教育的人员和手语翻译按有关规定享受特殊教育津贴。对从事特殊教育满十年的,发给荣誉证书,满十五年并在特殊教育岗位退休的,所享受的教育津贴计入退休金。对从事特殊教育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在职称评定和晋级等方面应当给予优先。

第二十三条 特殊教育经费列入教育事业费支出,随教育经费的增加而增加,教育附加费收入应当有一定比例用于义务教育中的特殊教育,确保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同步发展。

第五章 劳动就业

第二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劳动就业统筹规划,按照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使残疾人劳动就业逐步做到普及、稳定、合理。

旗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逐步建立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劳动服务机构受本级劳动行政部门指导,负责残疾人待业调查、就业登记、能力评估、职业培训和就业介绍、咨询、指导等工作,为残疾人就业服务。

第二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和街道办事处及其他社会组织,通过举办残疾人福利企业,精神残疾和智力残疾工疗机构,按摩医疗及其他福利事业组织,安排残疾人集中就业。

有关部门对残疾人福利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等方面给予扶持,税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减免税收。

第二十六条 鼓励、支持残疾人自谋职业。对自谋职业的残疾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规定减免管理费,银行应当按规定优先贷款,税务部门应当按规定给予减免税。

第二十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经济组织,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的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每少安排一人,每年按照所在地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缴纳与使用办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二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农村牧区基层自治组织应当组织和扶持农 村牧区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其他适合残疾人特点的生产劳动,并在生产服务、技术指导、物资供应,农副产品购销和信贷等方面给予照顾。

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扶贫规划时,应当将农村牧区贫困残疾人列入扶持对象,帮助其掌握生产技能,通过劳动脱贫致富。

第二十九条 残疾职工所在单位应当根据残疾职工的实际,为其安排适当工种和岗位,并提供适合其特点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在晋级、职称评定,劳动报酬、生活福利、劳动保险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职工。

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时,应当安排好残疾职工生活,并创造条件使其重新就业。

对于国家分配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残疾毕业生,接收单位不得因其残疾拒绝接收;拒绝接收的,当事人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有关部门应当责令该单位接收。对未列入国家分配的残疾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第六章 文化生活

第三十条 文化、体育行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应当根据残疾人的不同特点和需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残疾人开展文化、体育和娱乐活动,丰富残疾人的生活。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给予鼓励和帮助。

第三十一条 自治区,盟、设区的市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建立适合残疾人特点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中心。旗县以下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嘎查村民委员会和残疾人比较集中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因地制宜逐步开辟残疾人活动场所。

第三十二条 鼓励文化、体育行政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举办残疾人文艺汇演和体育运动会,并积极参加国内外比赛、交流,所需经费由举办单位解决。参加活动的残疾职工在集训、演出和比赛期间,所在单位应当照发工资并保证其福利待遇不变。无固定收入的,举办单位应当予以补贴。

第三十三条 各级新闻单位应当积极开展为残疾人服务的宣传,在宣传中对残疾人的称谓要规范。有关残疾人的电视新闻和影视作品应当逐步采用字幕和手语解说。

第七章 福利与环境

第三十四条 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扶养人、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救济和帮助。

残疾人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第三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社会力量,兴建残疾人福利设施,计划、财政、土地、城建等部门在经费、征地、基建、收费等方面给予扶持和优惠。

第三十六条 旗县级和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农村牧区残疾人的实际情况减免其义务工、公益事业费和其他负担。

第三十七条 对流浪、乞讨和无法定扶养人的残疾人,由民政及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妥善收容,并遣送回原籍;残疾人原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责成有关部门予以接收和安置。

第三十八条 除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扶助之外,残疾人凭《残疾人证》享受如下优待:

(一)文化、体育、娱乐和其他公共活动场所,应当对残疾人收费实行优惠,可以优先入场,并准予携带必备的辅助工具;

(二)残疾人乘坐火车、长途汽车、渡船、飞机等优先购票,优先搭乘,免费携带必备的辅助工具;

(三)盲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盲人读物免费邮递;

(四)国家医疗机构免收残疾人挂号费、注射费,并优先就诊;

(五)残疾职工由所在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住房。

第三十九条 夫妻一方或双方是残疾人,其中一方为城镇户口,生活难以自理、需要农村一方到城镇落户的,公安机关和计划部门应当在农转非户口计划指标内优先解决。

第四十条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逐步建立和完善方便残疾人的无障碍设施,执行方便残疾人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第四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全社会,应当组织好每年的“助残日”活动。以多种形式扶残助残。

第八章 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残疾人联合会及有关部门对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

(一)残疾人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做出显著成绩的;

(三)为发展残疾人事业成绩显著的;

(四)为残疾人服务做出显著成绩的;

(五)在预防残疾、康复医疗和科学研究做出显著成绩的;

(六)其他为残疾人事业做出突出成绩的。

第四十三条 对违反本办法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残联文化体育工作计划篇(2)

我就2003年以来贯彻执行《残疾人保障法》、依法推进残疾人法制化进程、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方面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贯彻《残疾人保障法》的主要工作情况

(一)全市残疾人及基层残联组织概况

一年来,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以下简称为市残工委)以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为主线,以残疾人康复、就业为两翼,以营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和增强残疾人自强意识为动力,整体推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

据科学抽样调查结果,我市残疾人总数为12.5万,占全市总人口的5%,其中,听力语言残疾人为4.29万,占34.3%;智力残疾人为2.46万,占19.7%;肢体残疾人为1.83万,占14.6%;视力残疾人为1.83万,占14.6%;精神残疾人为0.49万,占3.8%,其它综合残疾人为1.6万,占13%。此外,还有麻风病、侏儒等其他类别的残疾人未统计在内。按城镇与农村所处户籍划分,全市农村残疾人为9万,占72%,城镇残疾人为3.5万,占28%。

全市六个县市区残联均全部组建并对外开展工作联系,残联的社会地位、工作性质越来越被广大人们及社会组织所认可,各级残联办公无场所、机关职工无住房、残疾人活动无场地的“三无”现象得到了基本解决,做到了有牌子、有编制、有经费、有人员。改变了残联工作“一穷二白”面貌,残疾人法制建设驶入健康发展轨道。

(二)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的主要作法

1、以残疾人康复工作为龙头,全面完成各项康复任务

康复工作是残疾人工作永恒的主题,是贯彻《残疾人保障法》重点,涉及到残疾人千家万户。全市各级残工委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康复事业。

市残工委以实施“长江新里程计划”为主轴,以“复明工程”为重点,以“社区康复”为依托,使大批残疾人得到康复,全年共完成聋儿语训40名,培训聋儿家长35名,低视力配用助视器72名,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121名,训练智残儿童39名,对7500名精神病进行综合防治康复,监护率达到96%,显好率达67%,社会参与率56%,肇事率下降到0.2%,为残疾人提供用品用具1520件。

市残工委采取“社会参与、政府资助、市场化运作”工作模式,2003年4月份,由个人投资,残联扶持,管理市场化、服务社会化的“兰之心”弱智班、“阳光”聋儿语训班投入运行,招收残疾学员累计达38名。周边几所小学的少先队员与该弱智班儿童一起开展“手拉手,一帮一”红领巾助残活动,既培训了健全儿童的关爱之心,又促进了弱智儿童的身心健康。

2、以提高残疾人素质为动力,促进残疾人文体工作全面进步

整体上提高全市残疾人素质,必须把残疾人教育作为切入点,也是贯彻《残疾人保障法》重要内容。

2003年4月,市残工委与市教育局密切配合,在分管教育副市长的主持下,召集财政、体育、文化、民政等部门举行现场办公会,研究探讨全市三所特教学校生源、师资、经费等问题,全年共募集资金3万元,其中市残联在困难条件下资助经费1000元。三所特教学校办学条件逐年改善,招生范围逐年扩宽,政府部门经费投入逐年增加。全市三所特教学校累计招收残疾学生达187名,在参加全省全国比赛中获奖夺牌达10多人。

盲人教育是残疾人教育的一个难点。市残工委一方面把盲童教育列入“长江新里程计划”实施范围,2003年对10名盲童每人给予资助经费150元,另一方面利用盲协主席姚则安懂盲文优势,采取私办公助方式全年完成7名盲童培训任务,使盲人教育成为近年教育工作的一个“亮点”。

为解决贫困残疾学生的入学,2003年市残工委制定了《全市扶残助学奖励实施办法》,市残联挤出经费7200元对8名高考上线残疾学生给予资助和奖励。

开展残疾人文体活动是陶冶残疾人情操,提高残疾人素质的又一体现。在体育方面,组织举办全市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全市6个县市区近50多名运动员参加了比赛,各项成绩较前第五届运动会有了新的突破。按省残联工作计划,承办全省游泳项目的比赛活动,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好评。2003年4月全国盲人门球锦标赛在我市举行,来自全国400多名盲人朋友聚集我市,展示了自己竞技水平。在文艺方面,组建市残疾人雄鹰文艺演出公司,规范残疾人文艺演出行为,培养文艺新手,继续支持鼓励皮红军、李四参加全省、全国的各种文艺演出活动,带出新苗。利用12月3日“世界残疾人日”活动之机与市文体局联合,在工人电影院举办反映残疾人自强不息精神为题材的《一样的人》电影观摩义卖活动,举办演出10多场,观看人员达3000多人,促进残疾人与健全人感情交流。

3、以分散按比例就业为突破口,大力推进残疾人就业稳步提升

市残工委以《残疾人保障法》、省人大《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为法律依据,依法推进全市分散按比例就业,巩固集中就业,指导和扶持残疾人个体从业。

继2000年我市被中残联、省残联授予“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先进市”称号后,2003年全市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再攀新高。市残联以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为依托,组成强有力的工作专班,深入到全市400多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宣传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重要性及必要性,催收就业报表,审查就业人数及残疾人基本状况,做到政策清、方向明、任务具体。各县(市区)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稳步回升,安残力度明显加大。据统计,全市各单位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3243名,其中市属、中央省属单位分散按比例安残达2900人,涉及单位达100多个。

为加大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执法力度,提高单位领导安残意识,对既不安置残疾人又未达标的单位,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表明市残联依法行政、依法维权的决心。2003年全市共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00余万元,其中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收缴就达168万元,超过了历史最好水平。

发展壮大残联产业,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市残联依托12家福利企业,累计安排100多名残疾人就业。据统计,全市福利企业达69家,集中安置残疾人达900多名。

大力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按国家有关优惠政策规定落实到位,依据财政部、国家工商局、中残联对个体就业要求,落实有关政策,改善残疾人个体就业及自愿组织起来就业的环境。教育残疾人转变择业观念,鼓励帮助他们解决个体就业中碰到的困难与问题,使全市个体从业人数达6000多人,有力促进全市个体就业的发展。

盲人就业是各类残疾人就业的难点,市残工委发挥他们触觉灵敏、精力集中的优势,加大对盲人按摩指导中心管理力度,规范全市盲人按摩点管理,使盲人按摩点由原来2家发展到现在10多家。为推动全市盲人按摩培训工作,举办盲人按摩培训班,培训盲人达24名,培训后盲人通过外出打工、自谋职业等方式使盲人就业由原来摆摊算命规范到保健按摩、医疗按摩轨道上来。

4、以欧盟合作项目为载体,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活动

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是贯彻《残疾人保障法》的一个组成部分,2003年市残工委在这方面继续进行有益的探索。同时,紧紧抓住职业培训不放松,使全市残疾人职业培训出现可喜局面。

2002年省残联领导把“欧盟/中国项目黄石培训基地”匾牌授予市残联后,我市及时做好价值近20万元受援电脑及相关设备接收工作。2003年3月,承办了第二期“欧盟/中国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教学人员培训班,受到与会代表好评。

市残联借助欧盟项目培训东风,按省政府145令的要求,累计投入经费100多万元,将办公楼底层全部改造成730平方米的教室、训练室及活动室。制定培训计划,对参加培训残疾人登记造册,实行“三免一补”政策,一免住宿费、二免书本费、三免培训费,对生活特别困难的残疾人给予每天3至5元不等的生活补助。在培训内容上,巩固家电维修、毛线编织、服装裁剪“老三篇”,发展电脑制作、工艺广告、艺术摄影“新三篇”。在培训方式上,采取集中培训与个别培训相结合、初级培训与高级培训相统一,培训后残疾人能走向市场,实现就业。据统计,全市举办各类残疾人职业培训班16期,培训残疾人257名,培训后上岗率达到67%。

5、以残疾人工作为纽带,依法维权办实事

市残工委历来十分重视残疾人工作,将工作与贯彻《残疾人保障法》结合起来,坚持“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就地、就近、依法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结合起来。

各级残联在人员编制十分紧张情况下,配备兼职或专职人员,为工作提供强有力组织保证,全系统基本形成工作“网络”,保证信息的畅通无阻。县级残联多办少转,乡镇街道残联只办不转,使越级上访、集体上访事件降到最低程度。一年来,各级残联接待来信来访达360人次,稳定婚姻家庭13户,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达45件,稳定社会事件18批次,广大残疾人由衷感谢各级残联的鼎力支持,由衷感谢党和政府的关心。

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结合我市残疾人状况,市政府颁布了《黄石市扶助残疾人暂行规定》,这是为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的“民心工程”,是社会各界关爱残疾人事业又一体现。

为把我市残联各专门协会工作开展起来,使残疾人工作面向基层,面向残疾人,上半年,对盲人协会、聋人协会、肢残人协会等四个专门协会进行改选,提供办公场所,投入活动经费,让各个专门协会工作开展起来。

6、以《残疾人保障法》宣传为契机,大力开展助残日活动

以社会弱势群体为对象的残疾人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既需要全社会理解、关心与支持,又需要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宣传如何,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我市残疾人事业整体水平。

2003年市残工委按等十四个部门统一部署,以“发展残疾人事业,共同奔赴小康”为主题,组织开展了“有形式、有内容”的助残日活动,实行“市长挂帅,部门负责”,各县市区残联统一部署,及时迅速的掀起内容丰富、声势浩大的助残日活动。

市残工委十分注重残疾人保障法宣传,利用市政府的“一月一法”活动,把“残疾人保障法”列入学习范围。为把这一活动组织好,邀请《残疾人保障法》起草成员、中残联教授李志岐同志来我市讲授《残疾人保障法》,使与会领导受到了一次深刻教育。铁山区残联把《残疾人保障法》宣传列入该区普法学习内容,为残疾人工作在全区开展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

在市交警部门支持下,组织宣传车上街,以《残疾人保障法》、《省人大贯彻〈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省政府145号令为宣传内容,制作录相带、配备广播员,深入到全市四城区、主要街道进行滚动宣传。黄石日报、东楚晚报在主要版面,大篇幅报道领导专访稿及领导答记者问。市广播电台、市电视台在黄金时间制作滚动字幕,播放残疾人专题及残疾人先进典型。黄石港区残联在工人文化宫购置四个版面的灯箱广告,进行动态宣传。据统计,助残日期间全市各级宣传媒体,播发残疾人稿件98篇,举办宣传专栏37个,制作宣传字幕37条。

为丰富助残日活动,市残工委会同黄石港区政府在文化宫举行大型文艺演出募捐活动,市“四大家”领导光临现场,市日豪水都、市康拓公司、市康源公司经理带头捐款捐物。部分残疾人利用自己掌握的盲人按摩、家电维修、服装裁剪等技术免费提供服务达150多人次,利用自己技能来回报社会。

走访慰问活动是每次助残日活动一个重要内容,在省残联支持下,苏晓云副省长专程来到黄石,在市长肖旭明陪同下看望了残疾人体育运动员刘泽兵、柯玉仙,鼓励他们再接再厉,勇攀高峰。2003年助残日及节假日期间,全市走访慰问各类残疾人130户,送去慰问物资折合人民币5万多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是社会应尽的责任。我市的残疾人法制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与市委、市政府、市人大、上级残联的要求,与广大残疾朋友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㈠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仍滞后于整个社会发展的平均水平。一是在卫生康复方面:全市城镇精神病社区康复点建立覆盖面不广,农村精神病防治康复、肢体残疾人康复点在很多乡镇无法建立,农村精神病康复无法启动。残疾预防中自我保护意识不强,阳新县近亲繁殖等姻亲引起的残疾预防意识相当薄弱。二是在教育方面:全市近1.8万盲人中没有一所盲校,盲人教育仍是一个“盲点”,普通学校开设特教班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并不理想,小学、初中推行随班就读工作举步维艰。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未达到国家九年义务教育要求,《残疾人教育条例》若干规定贯彻落实难度较大,教育部门对残疾人学杂费减免执行不尽人意,财政部门对残疾人教育经费投入捉襟见肘,全市三所特殊教育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及办学经费明显落后于其他城市。三是在优惠政策落实方面:工商、税务部门对个体残疾人应给予照顾的工商费、办证费、摊位费,由于受部门利益驱动,无法落实到位。下肢残疾人代步车推行艰难。四是在残疾人事业经费方面:按“九五”、“十五”计划纲要要求,地方财政按辖区人口每人平均0.15元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经费37万元/年一直未能落实,白内障、聋儿语训、肢体矫治、弱智儿童康复等30万元配套经费无法兑现,严重制约了我市各项康复工作的开展。残疾人扶贫解困贴息资金落实难度越来越大,基层残联人头经费、工作经费大多只停留在口头上、文件里,不能落实到行动。等等,这些严重制约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

㈡残疾人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再就业压力依然存在。我市在执行《残疾人保障法》和省政府145号令、国务院84号文件、省政府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的意见》中,一些单位与部门存在认识不高、配合不好、支持不够的问题。一是目前我市残疾人就业率由原来68%提高到现在78%,自己与过去相比有所进步,但与全省、全国相比差距较大,沿海发达地区残疾人就业率达90%以上,中等省份达80%以上,我市目前的就业率是明显落后。二是在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中,我市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完成面只有35%,很多机关、企事业单位安置残疾人还达不到30%。大部分单位都是象征性缴纳残疾人保障金来减轻单位按比例安残的责任,这与政府推行的“安残是目的,收取保障金是手段”的指导思想相违背。在集中安残工作中,集中安残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不到位,使集中安残工作日渐萎缩。三是个体就业形势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竞争态势形成的挤压空间越来越窄,残疾人由于文化水平、知识面、社会参与能力、经济状况等诸多因素制约,个体就业应该给予兑现的优惠政策难以落实。农村贫困残疾人通过自食其力解决就业后,各种应给予减免的土地税、农业税等人头税费在执行中走了样、变了形,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在残疾人中的形象。四是企业改组、改制、减员增效、下岗分流中残疾人首当其冲,目前,我市下岗残疾人越来越多,再就业残疾人压力有增无减,上访对象所占的比重加大,侵权行为时有发生,使《残疾人保障法》中应落实的合法权益无法兑现。

㈢各级残联组织建设存在问题较为普遍,铁山区、下陆区机构仍未完全单列,大冶市残联机构虽然单列了,2001年机构改革后又归并到同级民政部门。全市乡镇、街道残联处于“无机构无人”或“有机构无人”的状况。各级基层残联财政编制十分紧缺,工作人员偏少、经费十分匮乏,严重制约了全市残疾人事业的整体发展。基层残联组织建设暴露的问题与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残联建设的决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机构改革指导方案》、《中国残疾人“九五”计划纲要》精神是相违背的。

㈣残疾人的外界障碍依然存在,残疾人权利实现受到限制。《残疾人保障法》指出:国家和社会逐步实行方便残疾人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采取无障碍措施。我市在规划建设中通过历届政府部门努力有所改善。但全市部分商场、广场、电影院、文化娱乐等场所大多没有按国家建设部和中残联要求实行无障碍设计,残疾人及其亲属对此意见较大,这与我市对外开放、WTO规则要求是不相适应的。

㈤残疾人维权工作有待加强,侵权案件逐年增多。社会中歧视残疾人、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事件时有发生,《黄石市扶持残疾人暂行规定》得不到落实,城市盲人和下肢残疾人免费乘车问题,由于公交集团内部实行承包及买断经营权,使企业以各种理由和借口阻碍政策的落实。

三、今后工作打算与建议

通过一年来工作,我市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既取得了一定成绩,也客观存在一些问题,对照我们贯彻《残疾人保障法》的工作,我们既不能骄傲自满,也不能妄自菲薄,同志指出:“做好残疾人工作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面对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在今后一段时期,现提出如下工作打算与建议。

1、利用每年的“全国助残日”活动,扎实做好《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实施工作。按每年助残日活动主题,为残疾人解决一至二个问题。加强社会相关部门、市残工委成员单位工作联系,运用社会化工作方式来协调处理残疾人的重大问题。主动争取市人大常委会支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执法大检查,就残疾人教育、劳动、卫生、民政、文化、体育等涉及残疾人工作问题作为执法检点,使我市贯彻《残疾人保障法》工作既重点突出,又深入扎实。

2、采取得力有效措施,继续加大省人大《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及省政府145号令的执法力度。市残工委要按市委统一部署,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做好“三件大事”为主题,在优化环境建设中,既要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又要实切维护好我市投资环境。为此,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对省人大《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省政府145号令,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促进全市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全面发展。

3、树立科学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观。按建设小康社会要求,千方百计增加残疾人收入,把发展残联经济、改善残疾人生活作为残疾人工作重点,缩小残疾人与健全人收入的差距,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在人、财、物等方面呼吁社会对残疾人事业给予必要的倾斜,在社会保障、医疗统筹、扶贫解困等工作中为残疾人创造一个宽松环境,使残疾人与健全人一道共同迈向小康社会。

4、为进一步落实《黄石市扶助残疾人暂行规定》,出台我市《扶助残疾人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使残疾人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对盲人及下肢残疾人免费乘车问题实施监督,责成市城管部门向人大作专题报告,制定我市盲人及下肢残疾人免费乘车工作方案,促使该问题尽快解决。

5、加强各级残联组织建设,改善残疾人基础设施,要按照“一体化的机构、一专多能的队伍、有机结合的业务、统筹安排的经费、综合利用的场所”要求,我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的选址、规划已列入“十五”计划,是我市近期残疾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在实施监督中,将基层残联的组织建设纳入监督范围,使基层残联做到“三个到位”,即“编制到位、经费到位、工作人员到位”,对残疾人基础设施给予倾斜,督促残疾人康复中心早日建成。版权所有

残联文化体育工作计划篇(3)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着力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的物质条件和社会环境,提高残疾人生产生活质量,维护和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形成全社会扶残助残的良好风气,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发展。按照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加大投入,加速发展。

(二)坚持政府主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并给予政策倾斜;充分发挥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切实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各成员单位职责范围,认真研究解决残疾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坚持自身建设。发挥残联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履行好“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加强残疾人工作者“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教育,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发挥残疾人协会的作用,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四)坚持依法推进。完善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法规政策,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

三、创建目标

用2年时间完成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任务,各项工作达到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标准,推动我市残疾人事业总体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残疾人工作机制目标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将残疾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民生发展计划,并安排资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主要领导关心和支持残疾人工作,主管领导重视残疾人工作;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调解决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将残疾人工作统一部署,同步实施;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切实得到保障,并随经济增长逐年增加(牵头单位:市残工委;相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残联和各区、县、市政府)。

(二)残疾人社会参与目标

广大残疾人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乐观进取,奋发向上,整体素质有较大提高,积极参与各种社会活动,涌现出一大批残疾人先进典型,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人数有所增加;残疾人的需求和呼声能够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得到反映,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基本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目标(牵头单位:市残联;相关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和各区、县、市政府)。

(三)残疾人康复工作目标

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全市卫生事业发展大局和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康复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经济发展逐年增长,2015年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低保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由政府承担其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重度残疾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政府给予保险费资助。贫困残疾人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建立独立的市级残疾人康复机构,加大对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落实康复资金,重点开展脑瘫、孤独症和聋儿早期康复训练,使有康复价值的残疾儿童得到有效的康复训练。受训残疾儿童语言能力、智力发展有明显提高,聋儿进入普幼普小率达到70%以上。70%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医疗卫生机构设立残疾人康复机构;70%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配备社区残疾人康复协调员;残疾人康复服务率、建档率均达到70%。免费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基本实现白内障无障碍区。规范低视力康复机构,形成市级低视力康复机构、医院眼科、盲校低视力班、定点眼镜店和患者家庭相互配合的低视力康复工作网络,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配用助视器和家长培训任务,开展定向行走训练。全面完成市“十一五”智力残疾儿童康复任务;在全市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特殊教育学校及残疾人康复中心、各社区服务机构、残健融合的幼儿园、福利企事业单位开展智力残疾人康复训练;承担社区康复工作的区、县(市)能做到普遍开展成年智力残疾人康复训练,建档率达到100%;有康复需要的智力残疾儿童训练率达到70%,其中机构康复训练率达到40%。推行“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对贫困精神残疾人免费服药及住院救助,解决贫困精神残疾人机构康复问题。完成国家下达的残疾人辅助器具免费供应和假肢矫形器装配任务。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做好预防残疾工作,做到免费体检,在婚检和新生儿健康体检工作中做好防残检查,降低遗传因素导致残疾的发生率。成立市残联早期康复中心,在医疗阶段介入康复工作,使患者在治愈伤病的同时恢复机体功能,最大限度地提高其生活自理能力和生活质量(牵头单位:市残联、市卫生局;相关责任单位:市编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公安局和各区、县、市政府)。

(四)残疾人教育工作目标

围绕残疾人“学有所教”,积极推进残疾人教育工作。加快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普通义务教育同等水平,适龄听力、视力、智力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国家要求,为满足其他各类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条件;加快发展特殊高中和残疾人职业中专学历教育,保障符合国家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进入普通大专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习;开办残疾人远程教育大专班,为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创造条件。完善残疾人助学机制,加大贫困残疾人及其子女的助学金资助力度;大力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教育,发挥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的辐射作用,利用社会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源,广泛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强中国手语推广与研究,推进聋人社会交流无障碍(牵头单位:市教育局;相关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残联、市电大和各区、县、市政府)。

(五)残疾人就业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中依法开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加大对社会各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执法检查力度;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和管理工作,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完善地税部门保障金制度。认真执行残疾人个体就业优惠政策,对失业登记残疾人优先提供就业援助,享受国家规定的就业扶持政策,并在申请就业创业小额贷款时给予优先考虑。依靠社会力量多渠道、多层次兴办福利企业,并积极落实扶持福利企业新政策。保证上岗残疾人工资达到或超过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并为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加强劳动监察,确保残疾职工用工手续齐全,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同工同酬,工资福利待遇符合国家规定。建立市残疾人就业指导基地,搭建残疾人就业信息平台,开展残疾人技能培训、职业指导、就业咨询、职业介绍和失业登记等残疾人就业服务。根据市场需求,针对残疾人特点,开展个性化培训,举办残疾人创业培训班,实现创业带动就业。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要免费向残疾人提供服务,保证全市就业年龄段、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基本得到培训和就业服务。扶持、规范盲人医疗保健按摩市场的发展,提高盲人按摩技术水平,经过培训的盲人按摩人员全部实现就业(牵头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卫生局、市统计局、市残联和各区、县、市政府)。

(六)残疾人扶贫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

各级政府及扶贫机构将残疾人扶贫开发纳入整体扶贫工作计划,统一组织,同步实施。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和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进一步解决贫困残疾人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区县(市)、乡镇两级残疾人服务社依托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贫困残疾人生产生活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加大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执行力度,城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和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范围,对低收入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残疾人,在已有救助金的基础上,参照城市低保人员中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残疾人加发低保金的做法及标准给予照顾。农村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农村五保供养体系。城镇残疾职工全部参加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逐步扩大个体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险面。实施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开展日间照料、居家安养等多种服务;各区、县(市)要积极组织残疾人到市残疾人托养培训指导中心进行康复训练、技能培训和托养服务,提高残疾人生活自理能力和参与社会生活能力。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生活不能自理、饮食起居需要他人扶助的残疾人,其抚养人(或扶养人)因健康状况无力扶助残疾人的可由各级残疾人托养机构托养,市及区、县(市)财政给予适当补贴(牵头单位:市农委、市民政局、市扶贫办;相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残联和各区、县、市政府)。

(七)残疾人宣传文体和社会环境工作目标

广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公共文化机构为残疾人提供优惠服务,公共文化场所普遍对残疾人开放,社会公众文化生活广泛吸纳残疾人参加;公共图书馆设立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图书室(角),积极开展免费借阅服务;电视台开办手语新闻栏目,广播电台开播残疾人专题节目,社会综合类报刊开设反映残疾人内容的专栏,大力宣传具有时代气息的自强与助残典型;建立健全残疾人体育管理机构和组织,广泛开展基层群众性残疾人体育活动,残疾人体育人口达到20%以上,全市各级残疾人组织举办的特奥、聋奥、残奥竞赛项目不少于40个,残疾人专项性体育活动每年不少于15次;加强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建设,根据残疾人运动特点提供必要的体育训练场所和指导,城市每5万残疾人至少拥有7个残疾人专用或挂牌体育场馆,并为其提供优惠或免费服务;不断为省及国家培养和输送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力争在国际国内残疾人体育赛事中取得好成绩;在全社会大力宣传人道主义思想和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形成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社会环境(牵头单位:市残联、市体育局;相关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联、报集团和各区、县、市政府)。

(八)残疾人维权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市及区、县(市)将残疾人保障法及其他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纳入当地普法年度计划,开展多种形式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各项法规政策得到较好落实。区、县(市)及乡镇(街道)普遍制定扶助残疾人规定,村(居)民公约中有扶残助残内容。通过完善残疾人法律救助制度,落实各项司法救助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各级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机构将残疾人列为重点帮扶对象,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援助和服务;各级司法机关和执法部门加大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各级人大、政协定期进行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或专项调研,研究解决残疾人权益保障的突出问题;加强对沿街乞讨残疾人的救助管理;加强残疾人用工监督检查力度,禁止非法雇佣残疾人。认真贯彻《条例》,妥善处理残疾人来信来访,保持对残疾人机动车的科学有序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牵头单位:市残联;相关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市局、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和各区、县、市政府)。

(九)无障碍建设工作目标

积极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和管理工作。对城市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项目、居住建筑、道路、公园景区等场所,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和《市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对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的建设项目不予核发相关建设许可,不予项目验收。新落成的公共建筑、居住建筑、道路、公园景区等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到100%。未建无障碍设施的道路、广场和建筑物要加大无障碍设施改造力度,有计划地进行分期改造;已建的无障碍设施,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维护和管理;公共停车场要设置有方便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对有需求的重度贫困残疾人家庭,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

开展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影视节目普及推广手语和字幕,推广盲人、聋人手机短信优惠服务业务。主要公共场所建立明显的信息标志牌,市内主干道的公交车站等候区设置盲文车站牌,各种公共交通工具设置语音提示和即时文字滚动信息显示。道路交通设置音响提示信号。在全市服务行业推广使用中国手语。残疾人信息和交流无障碍取得较大进展,实现残疾人与信息社会的和谐发展(牵头单位:市建委;相关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房产住宅局、市民政局、市广电局、市残联、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和各区、县、市政府)。

(十)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目标

各级残联组织机构完善、机制健全、富有活力和效能,切实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各级残联领导班子“为公、勤政、团结、廉洁”,残疾人工作者思想素质高,热爱残疾人事业,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为残疾人提供周到的专业化服务。市残联配备残疾人副理事长,理事会配备驻会盲人理事、驻会聋人理事以及专(兼)职智力、精神残疾人亲友理事,市残联机关残疾人干部达15%以上,各区、县(市)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配备残疾人干部。建设完善全市优秀残疾人人才库,市级数量不低于80人,区、县(市)数量不低于30人。市及区县(市)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组织健全、运作规范,有独立办公活动场所,有专门工作人员,市级协会年活动经费不少于1万元,区、县(市)协会年活动经费不少于5千元,各专门协会有计划、经常性开展活动,有效发挥“代表、服务、维权”作用(牵头单位:市残工委;相关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残联和各区、县、市政府)。

(十一)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目标

加强各级残联组织规范化建设,重点健全基层残联组织。乡镇、街道成立残疾人联合会,规格与当地内设机构规格相同,由乡镇、街道残联主席团推举残联理事长,由党委任命,乡镇、街道残联从主席团委员中选聘残疾人委员作为专职委员协助理事长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强社区残疾人组织建设,形成以社区(村)居民委员会为核心、社区(村)残疾人协会为纽带、社区(村)服务机构为基础的社区(村)残疾人工作机制,积极为残疾人提供各种帮扶服务。社区(村)残疾人协会有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友,社区(村)聘有残疾人专职委员、设有残疾人活动室,广泛开展残疾人生活保障、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维权、文化体育、无障碍环境建设、扶残助残等丰富多彩活动。积极开展志愿者助残活动,将助残志愿工作纳入各级志工委和志愿者工作站(牵头单位:市残联;相关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团市委和各区、县、市政府)。

(十二)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目标

建立和完善市和区县(市)功能齐全、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充分发挥市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的示范和辐射作用,积极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培训和托养服务等工作,进一步加大区、县(市)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向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指导、就业服务、职业培训、辅助器具供应、盲人按摩、法律救助、文体活动“七位一体”服务;逐步形成以市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为骨干,以区、县(市)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为依托的市及区、县(市)两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网络,区、县(市)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资金由同级政府负责解决,各区、县(市)人口在80万人以上的,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规模不得小于1200平方米;人口在60至80万人的,建设规模不得小于1000平方米;人口在60万人以下的,建设规模不得小于800平方米;有条件的区、县(市)要将残疾人综合服务机构纳入公益类事业单位管理,确定级格,配备人员(牵头单位:市残联;相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和各区、县、市政府)。

(十三)残疾人信息化建设工作目标

各级政府将残疾人信息化建设纳入当地总体规划,残疾人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落实年维护费用;各级政府网站开辟宣传残疾人事业、服务残疾人的窗口;各级残联制定信息化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有信息化工作主管部门和领导小组,有专职技术人员、信息报送人员和专职统计人员;市和区、县(市)残联建立办公局域网,实现与上级残联、本级政府部门及社会相关单位的信息交换,政务信息管理系统覆盖到60%的县(市),60%的县(市)实现业务数据本地录入,通过统计软件顺利完成统计数据的传输与汇总,实现统计数据覆盖90%的县(市);加强市残联门户网站建设,提高服务能力,提供更多在线办事事项,积极推进网站信息无障碍。加强信息技术普及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牵头单位:市残联;相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信息产业局和各区、县、市政府)。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对照示范城市创建标准,开展前期研究评估,起草总体创建方案和配套实施方案,确定创建工作机制,明确创建内容和责任分工,成立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召开全市创建示范城市动员大会,做到层层动员、层层部署;做好舆论宣传工作,营造创建工作氛围,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此项工作已完成。

(二)创建阶段。认真对照示范城市创建标准和要求,制定创建阶段工作计划,明确阶段工作重点,组织实施创建工作;建立创建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和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确保创建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验收阶段。做好验收工作各类资料台帐的收集、整理;邀请省残工委对我市创建工作进行初审评估;做好验收申请工作;迎接中国残联的实地考核验收。

五、创建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张效廉市长为组长,王莉副市长为副组长,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残联,负责创建的日常组织工作。各区、县(市)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制定本地区创建方案,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日程,采取切实措施抓好落实。各级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要做好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积极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各级残联要把创建工作与完成“十一五”规划的各项任务紧密结合,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机结合,根据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加强指导,推动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二)落实创建经费

残联文化体育工作计划篇(4)

(一)加强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为进一步贯彻市委、市政府《转发市残联等7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经市残联党组研究决定,2011年起在全市开展创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乡镇(街道)、村(社区)活动,出台有关标准及考评细则,适时启动创建工作。

(二)加强残联干部队伍建设。出台《市残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2011年—2015年)》,重点加强对各级残联干部和残疾人协(助)理员培训。5月份召开全市组联工作暨业务培训会议。7月份举办一期残疾人工作协(助)理员业务培训班。

(三)加强残疾人专门协会建设。积极稳妥地探索活跃协会工作的创新机制,充分发挥残联代表大会代表作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反映基层残疾人呼声,充分发挥协会作用。围绕中心工作和“全国肢残人活动日”、“国际聋人节”、“国际盲人节”、“国际残疾人日”等主题日,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四)加强残疾人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强乡镇(街道)志愿者服务站建设,增加服务项目。开展“青年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等活动。充实市残疾人志愿者队伍,促进志愿者助残工作向制度化、经常化方向发展。

(五)做好残疾人证核发工作。提高《残疾人证》管理水平和使用效应,核残评定准确无误、资料齐全、台帐清楚、发证及时,2011年全市办证率达40%。规范残疾人基本信息数据库管理。

(六)做好“十一五”残疾人事业总结表彰工作。

二、两个体系建设

(一)深入贯彻中央9号、国办19号和省委13号、皖办2号文件精神,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提请市政府出台《市优待扶助残疾人暂行规定》。

(三)做好《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提请市政府批转执行。

三、特殊教育工作

贯彻落实好《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和第四次全国特教会议精神,扎实做好调查摸底与建档工作,动员组织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积极开展学前儿童康复教育,努力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进一步增大,特殊教育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做好贫困大学生救助、公益金助学和大、中专残疾学生的招生工作。

四、就业扶贫工作

(一)实施万人就业工程。加强市、县(区)联动,拓宽就业渠道,加大就业安置力度,完成省下达的2370人个体就业任务;加大对县区工作扶持力度,支持蜀山区创建残疾人就业示范基地建设。

(二)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市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计划(2011年-2020年)》,适合召开全市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未来十年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

(三)制定《市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实施意见》和《市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建设标准及考核管理办法》,针对新时期残疾人扶贫需求,做好残疾人扶贫工作。

(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制定下发《市2011年度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完成475户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支持长丰县全面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适时召开现场会。

(五)实施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制定下发《市2011年度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完成312户“无障碍进家庭”改造任务。

(六)完成24643名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民生工程任务。组织开展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

五、宣传报道工作

以大力宣传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三项“民生工程”和“十二五”发展纲要为重点,围绕21次全国助残日、第八届全国残运会等重大活动,抓住“十二五”开局之年和建党91周年的契机开展宣传工作。

(一)做好“十二五”发展纲要的宣传报道。全面报道残疾人事业“十二五”期间的重点工作,反映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做好新纲要、新目标和新措施的宣传。

(二)继续与电视台合作办好每周一期的《手语新闻》。与人民广播电台开办每周一期的残疾人专题节目《共有一片蓝天》。开展以“生命中的太阳—喜迎建党91周年”为主题的读书征文活动。

(三)与《日报》合办两期全市残疾人事业宣传专版。

(四)加强市残联网站管理,加大信息量。及时向中国残联、省残联网站提供信息。

(五)调整充实市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组建市残联系统宣传报道员队伍并进行业务培训。出台《市残疾人事业宣传报道工作奖励暂行办法》。

(六)组织媒体集中对残疾人工作的重点、亮点和特色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形成规模效应。做好《中国残疾人》、《三月风》征订工作。

六、文化特艺工作

以繁荣基层残疾人文化生活、满足残疾人文化需求为目标,以创建文化活动品牌、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为重点,深入基层,分类指导,推出精品,为残疾人提供更切实、更有效的文化服务。

(一)以庆祝建党91周年为主题,扎实开展全国残疾人文化周活动。6月份集中一周时间,围绕喜迎建党91周年,开展形式多样的残疾人文化活动。对特殊教育中心“全国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进行挂牌,举办好市“唱红歌•颂党恩”首届残疾人特殊艺术展演大奖赛。

(二)深入开展“文化进社区”活动。开展全市残疾人文化工作调研。广泛开展残疾人读书活动。开展“牵手残疾人,走进图书馆”公益文化活动。举办好4月23日“世界读书日”活动,做好“送图书进残疾人家庭计划”的实施工作。

(三)组织优秀作品参加第六届全省特教学校学生艺术汇演,力争取得好成绩。

(四)加强市、县两级公共图书馆盲人阅览室建设。将残疾人读物纳入“农家书屋”民生工程采购目录,做好残疾人读物采购工作。

(五)调整、充实市残疾人艺术团。适时成立市残疾人艺术团合唱团。

七、体育训练工作

以加快残疾人体育“两个体系”建设为出发点,加大残疾人体育健身投入和指导力度,进一步丰富和活跃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做好残疾人运动员集训工作,选派优秀运动员参加第八届全国残运会。

(一)做好参加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残疾人运动员训练、参赛和慰问工作。加强二线运动员的日常训练工作。

残联文化体育工作计划篇(5)

(一)充分认识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残疾人是一个数量众多、特性突出、特别需要帮助的社会群体。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有利于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全县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有利于调动残疾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残疾人在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我县现有1.5万残疾人,占总人口的6.36%,涉及五分之一的家庭。县委、县政府历来重视发展残疾人事业,关注残疾人生活。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我县残疾人事业持续快速发展,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明显改善,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还有较大的差距,残疾人在基本生活、医疗卫生、康复、教育、就业、社会参与等方面还存在许多困难,残疾人事业发展仍然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推进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已成为当前建设生态文明和全面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二)明确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坚定不移实施我县“三县并举”发展战略,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目标,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国家扶持、市场推动,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立足基层、面向群众的原则,认真实施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低收入群众增收”、“公民权益依法保障”等行动计划,着力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利益问题,努力使广大残疾人残有所助、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二、积极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共享物质文明成果

(三)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目前,我县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500元以下的贫困户中,有一半以上是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党委政府要切实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的机会和权利,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促进残疾人稳定就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所属机构要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新录用人员时,除特殊岗位外,录用单位不得设置歧视残疾人的录用标准,对有特长的残疾人给予优先录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安置比例的,依法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鼓励和扶持兴办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辅工场等机构,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扶持。在同等条件下,政府优先采购残疾人生产、专营的产品和服务。政府有关部门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为残疾人免费提供就业服务。对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残疾人实施庇护性就业援助,新增设的销售点、报刊亭等,应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上岗;适合残疾人就业的社区(村)公益性岗位应优先吸纳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积极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完善残疾人从事个体就业和其他新型就业形式的资金扶持、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制度。完善残疾人扶贫基地扶持政策,进一步促进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加强与发达地区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的项目合作,争取在技术、资金、市场等方面实现嫁接,以强带弱,做好借力发展文章。有序组织残疾人实现异地就业,促进残疾人增收。加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拓展领域,创新模式,增强能力,提高效果,为残疾人就业和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提供服务和帮助。

(四)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使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保尽保,及时将低保金发放到户到人。实施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程,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或农村低保标准的持证重度残疾人,单独施行最低生活保障,并按照当地城镇或农村低保标准,全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对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城镇或农村低保标准100—150%之间的持证重度残疾人,参照当地的低保标准,全额发放重度残疾人补助金,并享受医疗救助及其他社会救助政策。实施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逐步将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重度残疾人纳入居家安养、日间照料或集中托养;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托养机构。积极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险工作,社会各类用人单位均应为招用的残疾职工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保险费用。鼓励支持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及其残疾人雇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帮助农村残疾人逐步解决社会养老保障问题。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要将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救助对象。对在城市流浪乞讨生活无着的残疾人,政府救助机构要及时采取救助措施。

(五)加大残疾人生活救助力度。着力解决好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问题。残疾人因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突发性事故等造成生产生活严重困难的,要给予救助,帮助他们度过难关。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加快实施困难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项目,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优先纳入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对象或城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对象,提供实物配租,减免租金或优先购房,进一步改善残疾人居住条件。在深化“一户一策一干部”帮扶机制中,优先结对扶持低收入残疾农户。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结对帮扶”、“献爱心、送温暖”等助残活动,通过帮包带扶等方式,稳定残疾人收入。

(六)发展残疾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要按照公益金的使用宗旨,逐步加大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力度。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慈善团体要积极为残疾人事业筹集善款。鼓励社会捐赠,支持发展残疾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创造条件成立县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创新慈善募捐的方式和手段,动员社会各界踊跃开展为残疾人献爱心活动,募集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

三、不断提高残疾人综合素质,共创精神文明财富

(七)保障残疾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要为残疾人提供安全、方便、价廉的服务,逐步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保障残疾人的医疗康复需求。要制订和完善残疾人康复救助办法,实施残疾人康复工程,在满足贫困残疾人助行、助听、助明等基本康复需求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扩大覆盖对象和增加服务内容,为贫困家庭残疾人免费提供康复训练和适配辅助器具。财政部门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需要,将残疾人康复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提供经费保障。落实相关部门和乡镇职责,广泛开展精神卫生宣传,进一步加大对精神病患者的医疗救助,督促精神病患者监护人做好监护工作。加快康复服务设施规范化建设,建立多层次、多类型康复服务网络,以专业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整合康复服务资源,实现资源共享,提供多种康复服务。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和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网的作用。编委、人事、财政部门在康复机构人员、编制、经费等方面应给予保障。

(八)发展残疾人教育。要将残疾人教育纳入全民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和教育发展评价考核体系,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根据“盲教育以省为主,聋教育以市为主,培智教育以县为主”的特殊教育体系,采取普通学校附设特殊教育点、随班就读、委托培养等多种形式满足区域内智力残疾儿童少年的就学需要。要建立扶残助学制度,进一步完善助学政策。对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给予资助或减、免有关费用。对参加自学考试并完成大专以上学业,取得文凭的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给予奖励。鼓励残疾人自学成才,鼓励教师从事特殊教育工作,开展特殊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并在职称评定、晋级等方面,予以优先和照顾。对残联机构专门从事残疾人手语翻译和指导工作的人员,也一视同仁。各级各类学校在招生、入学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学生。

(九)繁荣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政府和文化、体育等部门要鼓励、组织残疾人开展残健融合、形式多样、有益身心的群众性文化、艺术、健身、娱乐活动。支持残疾人参与各类公共文化活动。有计划地兴建适合残疾人特点的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场所。全县综合性运动会及其他大型体育、文化活动应创造条件设立残疾人体育、文艺项目,举办残疾人体育运动会和特殊艺术演出。结合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大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增强素质,康复身心。发展和扶持残疾人特殊艺术,鼓励和扶持市场化运作、社会化运作为主的艺术团体,培养特殊艺术人才,打造特殊艺术精品。鼓励、支持残疾人参加省市、全国、国际比赛和交流。建立残疾人优秀运动员的选拔、培养、激励机制,对获得省、市以上运动会优异成绩的残疾人运动员及其教练员,政府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努力提高残疾人及其组织社会地位,积极参与政治文明建设

(十)落实残联作为人民团体的政治地位。县乡残联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配齐配强,与其他同级人民团体负责人享受同等待遇,符合条件的,县级可以推选为同级人大或政协常委,乡级可以推选为同级人大主席团成员。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应当有一定比例的残疾人工作者和残疾人,促使广大残疾人充分行使民利,参政议政,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建言献策。

(十一)发挥残疾人组织作用。县乡残联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协调、组织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文体生活等工作。党委和政府要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健全各级残联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能,理顺管理体制;支持残联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工作,参与残疾人事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对残联承办的社会事务和专业服务项目要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加强基层残联组织建设,乡镇要通过整合、调剂现有人员编制,落实专职残联工作人员,切实加强残疾人基层基础工作;社区、村要建立残协,落实残疾人活动场所,配备残疾人专兼职委员并落实工作职责和人员待遇。加强各类残疾人协会建设,为其开展活动提供条件。

(十二)加强残疾人工作干部队伍建设。要配齐配强县乡残联领导班子。加大对残联干部培养、选拔和交流力度,将其纳入当地党政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加快选拔残疾人干部充实残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全面落实残联领导干部以同级党委管理为主、上级残联协助管理的干部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理顺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体制,积极推进残疾人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的专业化。通过培训、干部交流等方式,进一步提高现有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工作水平,通过公开选拔、选调、公务员考试等,严格考察程序,把好残疾人工作者进入门槛,进一步畅通素质高、能力强的干部流入渠道。加强优秀残疾人的选拔使用工作,在各级残联主席团主席、副主席中应配有残疾人,主席团委员中应有各类残疾人代表;在残联执行理事会中应有残疾人比例;在残联机关工作人员中应提高残健比例,不断增强残疾人自我管理的能力。

五、全面优化社会环境,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十三)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县扶助残疾人实施办法》,制定和完善扶助残疾人的配套政策,帮助残疾人参与社会、共享文明成果。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机构作用,健全残疾人法律援助机制,及时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并全免或减免相关费用。司法行政、审判、检察机关要充分考虑特殊困难的因素来对待残疾人涉法事件,人大要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各类媒体要进一步加大舆论监督力度,成合力,共同督促有关残疾人的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各级残联和各相关学校要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残疾人自我教育活动,建立维权和落实政策监督组织,进一步提高残疾人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

(十四)改善无障碍环境。严格执行有关无障碍建设的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促进和完善城市公共建筑物、道路、公共交通工具、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无障碍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信息和交流无障碍。电视台要创造条件开办手语电视节目、自办节目加配字幕;网络、电子信息和通信产品要方便残疾人使用,并在收费上给予一定的优惠。加大投入,逐步将残疾人工作信息化网络向乡镇、村(社区)延伸,拓宽信息渠道,完善信息网络体系,提高信息反馈速度,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质量、效率和水平。

(十五)强化公众扶残助残意识。扶残助残意识是公众文明素质的体现。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开展爱心企业、爱心人士评选活动,增强全社会扶残助残意识,形成人人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发展壮大助残志愿者队伍,结合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组织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各类涉残节日活动。

(十六)弘扬自强不息精神。要通过“自强模范”、“优秀残疾人企业家”等评选和宣传活动,激励广大残疾人以积极、乐观、进取的态度对待生活、参与社会,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十七)健全残疾预防体系。要在全社会开展预防残疾的全民行动,促进残疾人与自然、社会共和谐。建立健全管理体系,从防范事故、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预防残疾。严把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关口,最大限度降低因遗传等先天性残疾儿的出生率。建立出生缺陷与残疾的监测网络,制定出生缺陷监测和0-6岁残疾儿童的监测方案。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残疾人事业发展投入

残联文化体育工作计划篇(6)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以扎实推进“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和“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为抓手,以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健全完善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积极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的社会环境,努力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推动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坚持“缩小差距、协调发展、共享小康、走在前列”的工作目标。努力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切实保障残疾人与健全人共建共享小康成果,使全省残疾人服务设施、服务能力和残疾人工作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力争到20xx年,全省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有适应指征贫困残疾人的助明、助听、助行等康复需求得到基本满足,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基本纳入集中托养、日间照料或居家安养,使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人人享有安全的住房,残疾儿童少年人人享有九年义务教育。到2020年,残疾人文化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生活和医疗康复保障更加完善,就业更加充分,参与社会更加广泛,使广大残疾人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精神上有尊严,与全省人民一道迈进小康社会。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残疾人是一个数量众多、特性突出、特别需要帮助的社会群体。发展残疾人事业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在强化党委领导和政府主体责任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的作用,鼓励和引导各方面力量参与残疾人事业发展,形成党政主导、社会参与,政策扶持、市场推动的发展格局。

——坚持普惠特惠、全面发展。按照普惠加特惠、重点保障和特别扶助、一般性制度安排和专项制度安排相结合的原则,将残疾人作为重点对象纳入城乡社会就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体系。研究制定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专项社会保障政策措施,优先解决广大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围绕残疾人康复、教育和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文化体育、无障碍建设、权益维护等,加快事业发展和制度建设,促进残疾人的全面发展。

——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残疾人事业发展,兼顾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和特殊服务需求,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农村残疾人工作给予重点支持。坚持把基层残疾人工作特别是城乡社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残疾人工作的重点,把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实到基层,为广大残疾人提供更多的服务项目、服务产品和服务技术。

二、完善残疾人的基本保障

(四)保障残疾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残疾人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服务,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将残疾人分别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不断扩大保障覆盖面,逐步提高保障标准,适度增加保障内容,确保残疾人“应保尽保”。将贫困残疾人列入城乡医疗救助、惠民医疗的重点对象,切实解决贫困残疾人看不起病的问题。

(五)保障残疾人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将残疾人康复服务纳入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保障残疾人的康复需求。有条件的地方应建立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专项基金,或定期发放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券(卡),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时效。将贫困残疾人购置基本辅助器具所需补助经费纳入公共财政支付范围。加强规划,合理布局,加 快形成多层次、多类型的康复服务网络。各市、县(市、区)都要建立公益性专业康复服务机构与设施,完善功能,规范管理,切实提高康复服务水平;有计划地在医疗机构中设立康复医学科室;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康复机构;充分利用城乡社区内各种有效资源,积极开展社区康复服务,扎实推进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切实加强社会医疗机构、专业康复机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间的密切联系,实现资源共享,努力提高康复质量和水平,逐步形成完善的康复服务网络体系。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免费为孤残和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提供抢救性康复治疗。将残疾人康复人才专业培训纳入政府教育计划,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全科医生培训的内容,加大对基层社区康复人员培训力度。支持残疾人康复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

(六)建立健全残疾预防体系。建立健全政府牵头,相关部门、有关社会团体及专家参与协作的残疾预防工作管理体系。将预防出生缺陷和残疾、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配套工作计划,广泛开展以一级预防为重点的三级预防工作。免费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和孕产优生检查。加强对各类人群的健康宣教。强化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交通安全等领域的执法监察,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与发展。建立健全全省出生缺陷与残疾的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出生缺陷监测和0—6岁残疾儿童的监测方案。建立残疾人信息共享机制,开展信息收集、监测和研究工作。

(七)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和基本居住条件。按照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相结合的原则,研究制定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社会保障政策措施,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目标。全面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完善覆盖城乡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救助机制,逐步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持证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0%的家庭中的持证重度残疾人,参照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发放补助金,并享受其他社会救助政策;逐步将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重度残疾人纳入集中托养、日间照料或居家安养。政府救助机构要及时救助、妥善安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残疾人。将农村残疾人优先纳入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对象,优先落实救助措施。将符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城市廉租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提供实物配租,减免租金或优先购房。

(八)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险政策。各级政府要确保城镇残疾职工按照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职工,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对其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给予相应的补贴。落实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政策,鼓励并组织个体就业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地区要及时将农村残疾人纳入保障范围。支持各类商业保险机构增设预防各种伤残风险和残疾人专项险种。

三、促进残疾人的全面发展

(九)发展残疾人教育。各级政府要将残疾人教育纳入全民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和教育发展评价考核体系,科学规划,特别扶持,保障残疾人平等享有教育权利。全面普及残疾人九年义务教育,加快发展学前康复教育和高中阶段特殊教育,保障适龄残疾人享有十五年教育,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残疾儿童在公办幼儿园接受教育的,给予减半或免收保育费;对于需要语言和康复训练的聋儿、脑瘫儿和智残儿,凡家庭生活困难的,可予减半或免收教育康复训练费用,相关经费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助。根据残疾人数量、分布状况和残疾类别等情况,构建“盲教育以省为主、聋教育以市为主、培智教育以县为主”的全省特殊教育体系。人口40万以上的县(市)必须建1所培智学校,人口30万以上、智力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应建1所培智学校,设区市的区和人口30万以下的县(市),可以采取独立建校、普通学校附设特殊教育点、合作建校、委托培养等多种形式满足区域内智力残疾儿童少年的就学需要。各市、县(市、区)都要建立扶残助学制度,进一步完善助学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在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各级政府免除学杂费、课本作业本费、住宿费,免费提供爱心营养餐;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免除学费、代管费;在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免除学费、代管费,免费提供爱心营养餐;将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纳入资助体系,优先享受免收学费、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补贴等政策待遇,确保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或辍学;对参加自学考试、远程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并完成大专以上学业,取得文凭的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给予奖励。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残疾人所在单位和有关社会组织要免费对残疾人开展扫除文盲、职业培训、创业培训,鼓励残疾人自学成才。积极创造条件,创办特殊教育高等学校,鼓励、支持普通高等院校开设特殊教育专业和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各类专业人才。鼓励教师从事特殊教育工作,开展特殊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对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在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晋级等方面,予以优先和照顾。各级各类学校在招生、入学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学生。

(十)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认真贯彻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的机会和权利。各级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所属机构要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新录用人员时,除特殊岗位外,录用单位不得设置歧视残疾人的录用标准;未达到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的单位,要优先录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依法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完善地税部门制度,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其促进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重要作用。鼓励和扶持兴办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工(农)疗机构、辅助性工场等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保障残疾职工合法权益,按规定减免相关税费,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扶持。县(市、区)政府要确定适合残疾人生产的产品作为残疾人庇护工场的专产、专营产品,同等条件下,政府应当优先采购残疾人专产、专营的产品或服务。各级政府要积极出资扶持、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将难以实现就业的残疾人列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优先提供就业援助。积极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多渠道筹集资金设立残疾人创业专项扶持资金,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和其他新型就业形式的资金扶持、税费减免、贷款贴息、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相关政策。将农村扶贫开发和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到贫困残疾人家庭,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从事种养业、手工业和多种经营。对从事各类生产劳动的农村残疾人,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在生产服务、技术指导、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购销和信贷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和优惠支持。完善残疾人扶贫基地扶持政策,凡具有一定规模、安置残疾人就业和带动残疾人脱贫致富成效明显、被列入省、市、县级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的,依照同级农业龙头企业的优惠政策给予扶持。积极组织和推动残疾人异地就业,帮助欠发达地区残疾人增加收入。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增强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的能力。建立和完善残疾人人才开发和交流的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和支持各类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开展残疾人就业创业培训。创新职业培训模式,充分调动残疾人和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定期举办残疾人技能竞赛和技术比武,充分调动和鼓励残疾人钻研技术、提高职业技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十一)繁荣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各级党委、政府和文化、体育等部门要将繁荣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纳入文化大省、“体育强省”建设内容,鼓励、组织、扶持残疾人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保障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文化体育权益”。在推进“文化低保”工程等工作中,加大向残疾人提供免费文化产品、文化活动和文化服务的力度。公园、展览馆、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要对残疾人实行免费开放,支持残疾人参与各类公共文体活动,并提供适合残疾人特点的服务;城乡健身公共场所要配置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健身器材;公共图书馆要为盲人提供有声读物,鼓励市级以上公共图书馆建立盲人图书室,配置盲文版书籍;盲人读物邮件免费寄递。有计划地兴建适合残疾人特点的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场所,加快建设省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加强对残疾人体育运动的指导,市、县(市、区)要建设残疾人文化体育设施,完善管理和训练功能。承办好20xx年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积极开展残疾人体育运动和比赛,市、县(市、区)要每四年举办一届残疾人综合性运动会,省、市及有条件的县(市、区)要每四年举办一届特奥会。积极开展残疾人国民体质监测,建立残疾人国民体质数据库,科学指导残疾人开展健身活动。发展和扶持残疾人特殊文化艺术,办好省残疾人艺术团等特殊艺术团体。定期举办省、市级残疾人特殊文化艺术比赛和演出,鼓励支持残疾人参加国内、国际文化艺术比赛和交流。各类学校要创造条件组织残疾学生开展适合其身心特点的文艺体育健身活动,增强素质,康复身心。建立残疾人优秀运动员、文化艺术人才的培养、选拔、输送、激励机制,完善残疾人优秀运动员的就学、就业、医疗和生活保障,对获得优异成绩的残疾人运动员及其教练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全面提升对残疾人的服务

(十二)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发展残疾人服务业。以残疾人全面享受基本公共服务为目标,针对残疾人特殊性、多样性、类别化的服务需求,建立健全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主体、其他社会服务机构为补充、社区服务为基础、家庭服务为依托,以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社会保障、教育就业、文化体育、权益维护等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服务体系。各级政府要将残疾人服务业纳入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实施计划,建立为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托养照料、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辅助器具服务、专门协会活动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公益性服务机构,同时推动其他公共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惠优质服务。根据当地残疾人的数量及基本服务需求,配备残疾人公共服务机构专业服务人员;将残疾人公共服务机构开展服务所需经费纳入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保证残疾人公共服务机构正常有效运转,不断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满足残疾人需求。加强行业监管,推进残疾人服务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鼓励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通过民办公助、公办民营、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兴办残疾人服务机构;进一步放宽残疾人服务业的市场准入,大力支持面向残疾人家庭的家政服务等社会中介组织及依托信息产业的现代残疾人服务业的发展,为残疾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居家服务。加大对残疾人服务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依法运用税收减免、贷款贴息、经费补助和奖励等方式扶持残疾人服务业发展。采取多种灵活措施,为残疾人服务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残疾人服务业减免相关费用,为残疾人优惠提供有关公用事业服务。各地应在安排年度建设用地指标时优先保障为残疾人服务的社会公益类项目用地需要,优先安排残疾人服务业建设项目用地。支持残疾人服务领域的科技研究、引进、应用和创新,提高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扶持科研机构开展辅助器具的新产品研发和技术推广,实现产业化生产,促进残疾人服务业的技术升级。

(十三)加快无障碍建设和改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规范和标准,实现无障碍设施与城镇发展建设相配套。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社区、城市道路、公共设施和场所等项目,要实行无障碍设施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小城镇、农村地区要逐步推行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各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建设项目时,要将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列入审查范围,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在审查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时,对不依照国家强制性规范进行无障碍设计的,不予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建设项目竣工后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中要含有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内容。城乡规划、建设部门在审查、审批与验收公共建设项目无障碍设施时,要听取残疾人代表和残疾人组织的意见,吸收其参加项目验收。强化无障碍设施养护和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保证无障碍设施的完好率和使用率。充分考虑残疾人需求,加大适宜残疾人居家服务设施的建设力度,有条件的地方要对贫困残疾人家庭住宅无障碍改造提供资助。公共交通工具和站所要配置无障碍设备,标明残疾人专用座椅;公共停车区要设置方便残疾人的专用停车泊位,并为残疾人代步车停车提供方便和照顾。残疾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优先购票并优先进站、上下机(车、船),其随身必备辅助器具应予免费携带;盲人、重度肢体残疾人免费搭乘公共汽(电)车、地铁等市内交通工具。积极推进信息和交流无障碍,加大投入,支持和鼓励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积极开发信息无障碍产品;公共机构要积极创建信息无障碍平台,推广应用文字转换语音或语音转换文字装置,提供语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县级以上电视台要定期播出手语或配有字幕的新闻节目,影视作品和节目要加配字幕,并确保字幕播出的完整性;网络、电子信息和通信产品要方便残疾人使用。

(十四)加强残疾人事业国际交流合作。鼓励、支持开展残疾人事业国际交流与合作。以残疾人文化、体育、职业技能比赛等为载体,拓展国际交流领域,学习借鉴国外有益经验,提高国际合作水平,加快发展我省残疾人事业。

五、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保障和社会支持

(十五)完善残疾人工作的领导体制。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把残疾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市、县(市、区)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要建立每年专题研究残疾人工作的制度,在组织实施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工作中做到残疾人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承担第一责任,亲自过问残疾人工作;要明确一位党委领导和一位政府领导分别联系和分管残疾人工作,经常听取汇报,及时推动工作。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定期检查评估、督促落实,并列入年度工作报告内容;将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纳入社会事业发展的评估考核体系,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纳入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创强”的重要内容。县级以上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地的残疾人工作。要强化职责,规范制度,建立有效的统筹协调机制,研究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落实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健全工作报告、督办反馈、检查评估等制度;落实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制,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各级残联承担同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要健全工作制度,配强工作人员,加强工作协调,提高工作效率。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将残疾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和目标管理,并列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内容。将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的考核结果纳入文明城市和新农村建设的考核体系。

(十六)建立完善稳定的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经费投入。残疾人事业经费要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建立财政资金投入稳定增长的保障机制,残疾人事业经费每年增幅不低于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将残疾人专业服务设施建设、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和无障碍设施改造等纳入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大项目建设行动计划,给予重点扶持。各地每年应安排一定额度的专项经费,落实中央和省重点扶助项目的相应配套资金,确保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需要。省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残疾人事业投入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经济发达地区要以山海协作、对口援助、结对帮扶等形式,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十七)加强残疾人事业法规体系建设。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出台《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制定、修订相关政府规章,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权利。各级党委、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出台扶持残疾人的配套政策。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应充分考虑优秀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的代表;尊重残疾人对相关立法和残疾人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制定涉及残疾人权益和残疾人事业的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要听取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代表的意见;开展与残疾人权益有关的康复医疗、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等工作的监督、视察、检查、验收等活动,要吸收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代表参加。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加大对残疾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的力度,对需要法律援助的残疾人做到“应助尽助”。在各级残联和基层社区、福利企业等残疾人较为集中的地方,可设立法律援助联络部或工作站。各级司法机关和执法部门要加大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依法打击各种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治观念,提高残疾人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十八)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在全社会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形成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宣传、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和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宣传残疾人事业和残疾人自强模范及助残先进事迹,组织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各地主要新闻媒体要开设专版专栏,刊登播放相关公益广告。教育部门要将人道主义思想纳入中小学德育教育内容。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老龄协会等社会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加大对残疾职工、残疾青年、残疾儿童、残疾妇女和残疾老人的扶助力度。全面开展扶残助残爱心城市、爱心乡镇、爱心单位创建和“自强模范”、“助残先进”等评选活动,并纳入各级各类文明创建内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对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残疾人,对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服务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十九)发挥残疾人组织作用。各级残联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并受政府委托行使部分行政职能。各级党委、政府要支持残联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工作,拓宽渠道,支持参与残疾人事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对残联承办的社会事务和专业服务项目要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健全基层残联组织,乡镇(街道)要通过整合、调剂现有人员编制,落实残联专职理事长,切实加强残疾人基层基础工作;城乡社区(村)要建立残疾人协会,落实残疾人活动场所。加强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建设,为其开展活动提供条件,充分发挥其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二十)加强残疾人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抓好残疾人专职、专业和志愿者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将残联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当地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加大培养、选拔和交流力度,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给予关心爱护。大力选拔优秀残疾人干部充实残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各级党委要按照有关规定,在残联组织中配备残疾人领导干部。省、市、县(市、区)残联干部队伍中,都要有一定数量的残疾人干部。全面落实残联领导干部以同级党委管理为主,上级残联协助管理的干部管理体制;上一级残联要履行对下一级残联领导班子成员培养、教育、了解、考察及提出使用建议的职责。根据当地残疾人口总量增长和残疾人工作发展的需要,配备必要数量的残疾人专职、专业人员,并落实相关待遇。各级残联专职理事长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配齐配强,与其他同级人民团体负责人享受同等待遇,符合条件的,可推选为同级人大或政协常委。积极推进残疾人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的专业化,逐步完善相关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建立和规范任职资格评定体系,稳定专业人员队伍。特殊教育教师和从事残疾人工作的手语翻译享受特殊教育津贴。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发展壮大助残志愿者队伍,建立服务平台,创新服务形式,丰富服务内容,建立志愿者助残激励机制,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服务。

残联文化体育工作计划篇(7)

都同意,理事长作的工作演讲。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我市残疾人工作取得的成果

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去年。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各县(区)党委、政府,各级残联、残疾人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全市上下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国办19号文件和省委18号文件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残疾人事业的各项工作,以保证和改善残疾人生活为重点,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不时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水平,有力地推进了市残疾人工作全面发展。市残疾人工作取得了可喜成果。

一)残疾人基层基础工作取得新突破。全市各级各部门依照国务院残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要求。狠抓落实。全市8县(区)完成了规范化建设达标任务,成立了五个残疾人专门协会,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的配备工作扎实推进,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方式和补贴渠道更加多样化。建立健全了以县(区)残联为主导、乡(镇、街道)残联为骨干、村委会(社区)残协为支撑的基层残疾人组织“三级网络”体系,77个乡(镇、街道)均成立了残疾人联合会;897个村委会和31个社区已经成立了残疾人协会,配强配齐了残疾人专职委员和联络员。建立了一支上1000人组成的专职委员(联络员)队伍。达到机构健全规范、队伍稳定实干、服务功能完善的要求,真正实现与残疾人近距离接触,为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与全市人民一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实有力的组织保证。同时,按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要求,市级和8县(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顺利竣工并投入使用。全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的四位一体”功能真正得以发挥。

二)残疾人就业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各级各部门大力宣传和落实有关残疾人就业法律法规。依法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以残疾人职业培训为着力点,加大职业培训力度,更好地发挥残疾人自身素质和潜能,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全市各级残联积极与劳动和社会保障、职业培训学校联系,开设了计算机、家电维修、缝纫、盲人按摩等专业知识技能培训班,全年共培训各类残疾人1514人。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今年新增就业残疾人145人。胜利举办了首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认真做好规范地税保证金工作,依法收缴残疾人就业保证金745.02万元,基本实现了应收尽收。同时进一步规范了按比例就业及残疾人就业保证金征收使用管理制度,初步形成了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残疾人就业扶持维护体系,残疾人就业工作迈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律化轨道。

三)残疾人组织服务发展取得新业绩。依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个一百”目标任务。落实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经费、设备设置补助经费、阳光家园计划、公益金和白内障复明工程筛查经费等共计312.83万元,完成任务数的312.83%

四)残疾人社会保证工作取得新成效。认真组织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亮睛行动”项目。全市共有80374名残疾人参与社会安全,62467名残疾人纳入城乡低保,6053名残疾人纳入五保供养、临时救济和定期补助。

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工作者不懈努力奋斗的结果。此,这些成果的取得。代表市人民政府残工委和市残联五届主席团,向全体委员、残疾人事业工作者及所有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全社会都应该关心和支持的大事。加快残疾人事业的全面发展,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局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肯定要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现实要求,也是广大残疾人全面参与社会生活的内在要求。但不可否认,目前残疾人看病难、上学难、就业难、出行难、交流难等问题依然还很突出。因此,要正确认识和准确掌握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新形势,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残疾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首先。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保证残疾人合法权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都相继出台了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对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进行了总体部署。市委、市政府也将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这已经列入今年市委常委会的议题计划,将对我市残疾人事业在新形势下的科学发展做出全面安排。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强调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效果由人民共享。残疾人作为一个数量众多、特性突出、特别需要协助的困难群体,特别需要依靠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为他提供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证、文化体育、无障碍环境等各方面的协助,实现“平等、参与、共享”目标。全面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必需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要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各级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局统筹考虑、统一部署,使之与当地社会经济实现协调发展,让广大残疾人分享受社会经济发展的效果。

其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肯定要求。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局部,发展残疾人事业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发展残疾人事业,不只有利于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效果,而且有利于调动广大残疾人积极投身经济建设的主战场,实现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第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现实要求。党的十七大提出到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如果没有残疾人的小康,就没有全市的小康。因此,必需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让广大残疾人与全市人民一道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第四。广大残疾人全面参与社会生活的内在要求。残疾是人类进步肯定要付出的社会代价,残疾人生来就有人的尊严和全面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发展残疾人事业,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不时改善残疾人全面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和环境,丰富和活跃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使残疾人出行、交流等更加便当和通畅,让广大残疾人全面融入社会生活。这不仅是党委政府的责任,也是残疾人的迫切内在愿望。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用足用活国家和省各项残疾人优惠政策,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谋划。不时破解制约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三个一百”目标任务,把保证和改善民生作为各项工作的根本动身点和落脚点,不时完善保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健全残疾人社会保证制度,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提升残疾人生活水平,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事务的环境,让广大残疾人生活得有幸福、有尊严。

一是要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就业是民生之本。更是改善生活状况、提高社会地位、参与社会生活、实现人生价值的基础。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上,要继续实施行之有效的方法,如扶持农村种养殖业、扶持个体经营、搞好就业服务等,要为残疾人脱贫致富奔小康多办实事、多做好事。努力使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尽可能得到就业和安置。要进一步抓好残疾人的职业培训,增强针对性和实用性,使残疾人掌握一技之长,提高就业竞争能力,促进残疾人稳定就业。要全面实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加强监督和检查,使分散就业成为一个新的就业渠道,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协助农村零就业残疾人家庭至少有1名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转移就业。对不按比例或未达到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各类经济组织,要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证金,做到应收尽收。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扶贫和社会保证工作。新的历史时期。残疾人脱贫致富是首先要考虑的问题,要采取各种扶贫方式,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意见,市、县两级财政要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切实解决残疾人实际困难,首先保证残疾人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看得起病。加大扶助力度,对纳入重点扶贫对象给予特殊扶助,要做好城乡贫困残疾人的社会救济和最低生活保证工作,切实改善残疾人的生产、生活、生存条件。要将残疾人纳入新型农村养老平安范围,建立残疾人社会救助服务体系,依照普惠加特惠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并适当提高低保标准。加大残疾人临时救济救助力度,对贫困残疾人实行医疗救助。要结合新家园行动计划的实施,切实解决好残疾人无房户、危房户的住房问题。

三是要进一步强化康复工作。康复工作是残联永恒的主题。一手抓重点康复,做好白内障复明、助听、助行等工作,一手抓康复中心建设,加强康复医疗、康复训练,使康复服务进社区、进家庭;要加大残疾预防和康复经费的投入,为残疾人康复工作提供经费保证。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使更多残疾人回归社会、参与社会。

四是要进一步推进残疾人教育和助学工作。依法保证残疾人特别是残疾儿童接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教育、残联部门要以《义务教育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为依据,切实把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纳入重要内容,完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体系,不时提高适龄儿童九年义务教育的入学率;继续抓好国家公益金、春雨行动等扶残助学项目的实施,协调工会、妇联和共青团组织,扶助贫困残疾人子女和残疾学生的就学;继续做好大中专院校残疾考生的录取和扶助工作,不时提高残疾人的科学文化素质。

四、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密切配合,残疾人事业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需要全社会共同支持的系统工程。各县(区)各部门要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着力形成做好残疾人工作的强大合力。

一是各级政府及部门要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发展残疾人事业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建立各部门密切配合、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政府主要领导要主动关心残疾人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定期听取残疾人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残疾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建立稳定增长的经费保证机制。教育、卫生、劳动、扶贫、民政等部门要切实把残疾人教育、就业、残疾预防和康复、社会保证等纳入职责范围,做好各自工作;文化、体育等部门要向残疾人开放活动场所,指导和促进残疾人文体活动的开展;新闻媒体要大力建议人道主义精神,树立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念,努力营造和谐友爱、团结互助、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其它各相关部门要形成合力,整合资源,共同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发明有利条件。每年要为残疾人办1-2件实事,为残疾人做几件好事,真正把党和政府的温暖体现在实际行动上。

二是各级残联组织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思想。倾听残疾人的呼声,代表残疾人的利益,反映残疾人的愿望,用爱心、热心、诚心为残疾人服务,帮他提供政策、技术、信息、设施等系列服务,努力做到思想上重视,感情上贴近,工作上落实。要结合学习杨善洲精神和“创先争优”活动,认真查找制约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的有效措施。要协调残工委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另外,要发挥委员骨干作用。主席团是由残联代表大会选举发生的肩负着神圣的责任。各位委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充分发挥代表性和主体的作用,不辜负广大残疾人的重托。要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和履职能力,强化自我管理和服务意识,引导广大残疾人热爱社会、热爱生活,做到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残联文化体育工作计划篇(8)

社区残联度工作计划1在市残联的正确领导和街道党办的大力支持下,福安街残疾人各项工作通过全体残疾人工作者一年的不懈努力,取得了很大的实效,在诸多方面给辖区广大残疾人朋友带来了实际好处,可以基本上圆满地划上句号了。为能更好更快地把我街区残疾人工作向前推进,争取在新的一年里,更有特色、更加全面、更具实效地把本街区残疾人工作做好,现根据以往的工作经验,结合市残联近期几次培训会议精神,对20--年本街区残联做工作计划如下:

一、以两个“体系”为指导,展开新一年的'工作

遵循中残联关于建设两个“体系”总体工作战略部署,全面领会精神实质,下大力气,真抓实干,建立、健全本街区两个“体系”的建设,并以此为统领,全面开展20--年福安街残联的各项工作。

二、依据街道为平台,更加全面地为辖区残疾人服务

根据现有掌握的我街区残疾人各方面的信息,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更大的耐心、更多的诚意、更高服务质量对全街区的残疾人进行全面细致的服务。把党中央及各级政府的温暖输送到全体残疾人朋友心中,提高他们竞争和参与社会的能力,为构建和谐磐石贡献这只特殊队伍的力量。

三、借助社会公益的帮扶,做好各项康复工作

今年,将借助“彭年光明”与“国家电网”假肢安装扶助活动等行动,对辖区内的白内障患者、适应假肢安装的残疾人、脑瘫儿童、智障儿童进行全面筛查,及时、准确地报送上级,使得他们及时得到康复。我们还将与上级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将对残疾人家属及亲友进行康复知识培训,做好“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的一条龙康复服务工作,并做好康复器具的配置工作。

四、拓宽就业平台,广开就业渠道

残疾人就业工作历来被各级政府所重视,也是福安街道残联工作的重点区域。除对辖区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进行筛查外,还将根据他们的具体情况,展开劳动技能培训,就业岗位协调工作。与一些社会福利企业进行沟通,尽最大努力安置残疾人上岗。并把一些相关的就业信息和政策在广大残疾人中进行宣传,为残疾人的就业铺好路搭好桥。

社区残联度工作计划2社区残疾人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残联的指导和镇党委镇政府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努力拼搏,全面完成20--年度残协会各项工作任务,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紧紧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确定各项工作任务,抓重点、攻难点、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把本社区残疾人工作完成得更好,结合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20--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在市残联和镇残联的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目标。

二、密切联系残疾人,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残疾人的需求和意愿。深入辖区残疾人家中进行详细摸底调查,了解残疾人生活情况,目前辖区共有残人4人,(其中:肢体残疾27 人,智力残疾 6人,视力残疾 2人,听力残疾2 人。)精神残疾 4人。首先为他们建立了残疾人档案。制定了残疾人工作计划和制度,及时为他们解决一些生活上的实际困难,使残疾人生活得到保障。

不定期的到残疾人家中进行走访慰问,了解他们的疾苦,尽最大的努力帮助他们。进行广泛宣传,提供法律援助,提高残疾人工作者和广大残疾人的法律素质。通过开展系列活动,不仅要宣传正式实施的《残疾人保障法》,也为建立平等,互助的社区氛围,维护残疾人合法权利,发展残疾人事业、构建和谐社区打下坚实基础。

三、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文体活动,多组织残疾人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利用“助残日、精神残疾日”举办一些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把欢乐与喜庆传递到每一个残疾人的心中,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提高残疾人的文化素质和生活水平。

四、特别要关注残疾儿童和较贫困的残疾人家庭,纳入进入更深层扶助。

五、为社区残疾人及家属进行宣传,鼓励和帮助残疾人树立康复信心。

六、做好残疾人生活保障、就业、教育、康复、维权、培训等服务工作.

20--年围绕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纲要,从残疾人工作实际出发,着眼于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为推进社区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社区残联度工作计划3在市残联的正确领导和街道党办的大力支持下,福安街残疾人各项工作通过全体残疾人工作者一年的不懈努力,取得了很大的实效,在诸多方面给辖区广大残疾人朋友带来了实际好处,可以基本上圆满地划上句号了。为能更好更快地把我街区残疾人工作向前推进,争取在新的一年里,更有特色、更加全面、更具实效地把本街区残疾人工作做好,现根据以往的工作经验,结合市残联近期几次培训会议精神,对20--年本街区残联做工作计划如下:

一、以两个“体系”为指导,展开新一年的工作

遵循中残联关于建设两个“体系”总体工作战略部署,全面领会精神实质,下大力气,真抓实干,建立、健全本街区两个“体系”的建设,并以此为统领,全面开展20--年福安街残联的各项工作。

二、依据街道为平台,更加全面地为辖区残疾人服务

根据现有掌握的我街区残疾人各方面的信息,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更大的耐心、更多的诚意、更高服务质量对全街区的残疾人进行全面细致的服务。把党中央及各级政府的温暖输送到全体残疾人朋友心中,提高他们竞争和参与社会的能力,为构建和谐磐石贡献这只特殊队伍的力量。

三、借助社会公益的帮扶,做好各项康复工作

今年,将借助“彭年光明”与“国家电网”假肢安装扶助活动等行动,对辖区内的白内障患者、适应假肢安装的残疾人、脑瘫儿童、智障儿童进行全面筛查,及时、准确地报送上级,使得他们及时得到康复。我们还将与上级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将对残疾人家属及亲友进行康复知识培训,做好“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的一条龙康复服务工作,并做好康复器具的配置工作。

四、拓宽就业平台,广开就业渠道

残疾人就业工作历来被各级政府所重视,也是福安街道残联工作的重点区域。除对辖区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进行筛查外,还将根据他们的具体情况,展开劳动技能培训,就业岗位协调工作。与一些社会福利企业进行沟通,尽最大努力安置残疾人上岗。并把一些相关的就业信息和政策在广大残疾人中进行宣传,为残疾人的就业铺好路搭好桥。

五、以法律为武器,完善残疾人的维权工作

保障广大残疾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应该是残疾人工作者的天职。为确保把这项工作准确无误地履行好,今年,街区残疾人工作者要有计划地进行专业的法律知识学习,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增加自身的法律意识,加大残疾人的维权力度。充分利用维权示范岗的职能,切实维护好广大残疾人朋友的根本利益。

六、依托国家相关政策,妥善解决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根据国家和各级政府现有的相关优惠政策,力争在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农村低保、新农村合作医疗、农村残疾人小型贴息贷款等方面多谋取福利,具有实效地解决辖区残疾人的实际困难,以解他们的后顾之忧。

七、继续认真做好二代《残疾证》办理工作

认真做好二代《残疾证》的新申请、换领、发放、建档工作仍然是今后一定时期的工作任务,我们还将不遗余力地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将继续采用入户走访、调查掌握全部信息,针对特殊残疾人进行特殊的服务方式进行特殊的服务。为广大残疾人顺利办理《残疾证》大开方便之门。

八、利用各种契机,开展各项残疾人活动

开展各项丰富多彩的残疾人活动是增加残疾人竞争社会能力,参与社会意识的有效锻炼手段,丰富业余生活,提高思想情操的课堂,也是广大残疾人朋友直接感受党和各级政府对残疾人的亲切感受。同时,也是彰显我街区残疾人工作的有力依据。我们将不失适机地在辖区搞好各项活动。

以上为我福安街道残联20--年工作计划。

社区残联度工作计划420--年,街道残联将始终认真贯彻党的“--大”精神,坚持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拓创新,锐意进取,采取灵活多样的工作方式,积极推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培训、就业、医疗和维权等方面的工作进一步向纵深发展,现制定20--年莲塘街道残联20--年工作计划:

一、落实国家《关于加强残疾人社区康复的意见》,扎实做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各项工作。巩固社区职康中心和康复站成果,认真做好“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工作,迎接国家检查组检查验收,确保完成20--年“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实现。

二、大力推进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建设。围绕改革开放30周年、20--年残奥会、中国残联成立20周年和残疾人事业重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开展以“牵手残疾人,走进残奥会”为主题的第18次全国助残日活动。

三、在区残疾人就业所指导下,完善残疾人职业培训体系,多种渠道开展职业培训,促进残疾人职业技能整体素质的提升。落实长江高科技助残项目。

四、推动符合进入普通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就近免费入学;逐步实行残疾儿童免费接受学前教育,推进残疾儿童早期干预工作,依托社区服务机构开展重度残疾儿童就近接受教育和残疾学生课外照顾服务。

五、进一步加强残联的基层组织建设,结合创建规范化社区工作,对社区残协工作队伍加大培训和指导力度。加强对专职委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工作力度,提高管理质量。建立健全培训、引进、激励和考核机制,不断提高专业服务能力和水平。

六、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相关的优惠政策。完成上级残联下达的各项工作。

20--年,街道残联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残联和街道党工委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大精神,落实区政府制定的惠及千万残疾人的政策,突出重点,克难攻坚,为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开创残疾人事业的新局面。

社区残联度工作计划520--年元通街道残疾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海盐县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大力倡导助残扶残风尚,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全面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努力开创我街道残疾人事业新局面。

一、加强政策法规宣传,营造扶残助残的新风尚

通过开展“全国助残日”、“爱耳日”、“爱眼日”、“世界精神卫生日”等活动,利用广播、橱窗、网络等渠道,宣传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倡导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广泛开展社会助残活动,营造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舆论环境。

积极发挥村(社区)残协、村(社区)康复服务站及残疾人专职委员等组织网络的作用,深入到残疾人家庭,把党和政府的扶残助残政策贯彻到残疾人手中。

树立残疾人先进典型,弘扬残疾人自尊、自强的精神,鼓励残疾人参与到各项社会生活中。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

完善残疾人扶持政策,健全残疾人保障机制,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社会养老保险、合作医疗保险,实现应保尽保。逐步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做好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作,将重度且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全部纳入托(安)养范围。对一些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实施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居家安养或其他庇护服务。

做好18-60周岁无固定收入残疾人救助工作,开展经常性摸底调查工作,主动办理相关手续,切实做好服务。

重视残疾人学生教育工作,做好残疾学生就学补助工作。推进残疾人义务教育,健全送教上门制度,对适龄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健全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救助长效机制,做好危房检查改造工作,推行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进家庭”工程。

继续开展一户多残家庭调查工作,全面掌握一户多残家庭的基本生活情况,给予生活补助,改善家庭生产、生活条件。

三、完善康复服务体系,优化残疾人生活环境

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总体目标,实施“残疾人阳光康复工程”。一是抓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宜居工程扩面工作,及时开展调查摸底,制定好实施方案,切实改善残疾人的居住环境,提升其生活质量。二是继续抓好重点康复项目的实施,组织实施0—6周岁儿童抢救性康复工作。三是进一步拓展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助明、助行、助听”康复项目,为有适应指征和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基本辅助器具,完善残疾人购置基本辅助器具补助政策。四是深化社区康复服务,加强康复中心、站建设,开展基层康复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康复中心、站的作用,有针对性的对残疾人员开展康复训练服务。

构建残疾人良好的生活环境,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残疾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残疾人的业余文化生活,鼓励残疾人参与到更多的社会活动中。

开展残疾人的维权服务。开展残疾人普法活动,增强残疾群体的维权和社会各界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意识。协调司法行政部门加大对残疾人法律援助和服务的力度,建立服务残疾人的专项法律援助和服务制度,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

四、重视就业培训,开展残疾人扶贫帮困

完善以集中就业、按比例就业为主,以自谋职业、工疗庇护工场、网络就业为辅的就业格局。开展辖区内残疾人就业需求调查,鼓励扶持残疾人以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为改善自身家庭生活条件努力。

开展残疾人就业创业培训,与科协、农技站及成校进行协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努力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

加强扶贫基地建设和残疾种养大户、创业户补助,以点带面,带动周边残疾人家庭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增加家庭经济收入,改善生活条件。

五、加强组织队伍建设,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在村(社区)组织换届的基础上,配备配足基层残协工作人员。积极开展残疾人工作者培训,提升残疾人工作者的整体素质。

残联文化体育工作计划篇(9)

1 文体活动不丰富,形式单调。残疾人大多行动不便,开展文体活动主要集中在重大节日和有关政府部门、残联等组织的大型运动会、文艺汇演、艺术作品展等,活动格局几乎一成不变,经常性活动开展较少。内容形式比较单一,推广普及率不高,尤其缺乏适合残疾人开展的活动,创新很少。

2 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总量偏少。专门用于残疾人的文体基础设施非常少,大都借助公共文体设施进行。盲人阅览室设在公共图书馆,社区、农村的文体活动场所基本以健全人为主,残疾人使用参与极少。仅有一些文体设施也集中在特教学校及省残疾人体训中心,而且也不够规范完备,全省没有专用标准运动场、文体活动场馆,基本为训练而用。

3 没有固定队伍。残疾人文体工作,除各级残联参与推动外,主要依托社会力量完成。各类文体活动场馆、站所即使热心帮助开展文体工作,但毕竟只是协助,没有专业管理队伍,真正关心残疾人文体生活需求难免纸上谈兵。

4 残疾人自信心不足,期望值低。总感觉残疾人还搞什么文体活动,岂不让人笑话。因此在文体生活上要么没有需求,要么就压抑需求。

5 专业队伍缺少经费,成绩一般。全省仅省本级成立了残疾人体训中心,部分设区市成立了残疾人专业训练队,个别县设有拳头项目训练基地,但由于经费不足,残疾人体育竞技项目主要围绕拳头项目和特色项目,在国内外赛事总体成绩位居全国中下游,基本和江西经济发展水平相当。没有专业文艺团体,参加全国文艺汇演仅限于临时选拔演员、短期集训等,缺少专业和训练有素的残疾人艺术人才。

二、制约残疾人文体工作开展的主要因素

1 重视和投入不够。江西全省有283万残疾人,占总人口的6.39%,是一个庞大而特殊的群体,由于各种原因,各地对残疾人文体工作还不够重视,没有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识其重要意义。有的残联领导和干部也不重视残疾人文体工作,精力完全放在康复、扶贫、教育、就业等残联主要业务工作上,对残疾人文体工作不闻不问,不抓不管。经费投入相应不足。省本级体育有少量预算经费,文化方面没有固定经费。各市、县基本没有预算经费,投入具有随意性。

2 人才队伍严重匮乏。全省除特教学校和省残疾人体训中心有少量专业文体人才外,文艺创作、文化演出、体育训练、文体管理、活动策划人才很少,更缺乏良好机制、稳定环境引进和培养人才。省残疾人体训中心曾长期临时聘用教练和工作人员,今年省政府批了8个编,主要靠临聘人员干活,编制少待遇低难以引进和留住高层次人才。特教学校大多以教学为主,涉及文体不多,难以吸引高素质文体人才。

3 大型活动举办少,没有整体推动效应。目前省本级没有举办承办过大型综合性残疾人运动会,文艺方面只举办过“中国残疾人艺术团江西巡回演出”等少数活动。大型活动少,无疑缺乏力度和整体全方位推动的作用。

三、加强残疾人文体工作的思考

1 应加强文体设施和工程建设。加快设施建设。加强专用场馆建设。省本级和有条件的市县要尽快建立专门标准场地和运动场馆。加强基层活动场所建设,将残疾人健身器材、文化活动器具配发到所有社区、村委会,将残疾人书籍配发到所有农家书屋,将盲文阅览室、残疾人活动室建设到乡镇、街道。加强整合利用社会文体资源,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充分利用公共文体活动场所,进行无障碍改造、开辟残疾人专区。

加快工程建设。继续参与实施好全民健身计划、流动舞台车、信息和交流无障碍建设等工程,同时结合各地实际创新推出实施新工程,像去年实施、今年铺开的“文化进社区――农家书屋”等项目,形成示范效应。

2 要注重丰富活动内容。加大文体活动下乡进社区力度。文化下乡,结合“文化扶贫”、“文化助残”,组织残疾人开展文体活动。并在“文化进社区”“文化进乡村”试点基础上予以推广,确保农村、社区残疾人天天有书读、月月有戏看。体育下乡,会同有关部门,针对农村、社区残疾人特点“量身定做”体育活动。

积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精心组织主题文体活动。围绕残疾人节日,组织文化艺术节、艺术作品展、文艺汇演、趣味运动会、才艺展示活动。结合全民健身计划和残奥、聋奥、特奥运动,将运动会项目大众化,成为残疾人喜爱的运动项目,提高参与度。注重创新活动内容。像去年推出的“社区残疾人趣味运动会”、今年推出的“残疾人唱红歌活动”等,喜闻乐见,参与度高。

3 要加大推广和产业发展力度。善于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2005年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到江西演出,组织了中央和省内主要新闻媒体通过策划演出前期、期间、后期系列报道,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立体刊播,社会反响大,让社会进一步了解了残疾人事业。善于把握特点策划推广。找准特色特点往往能吸引新闻记者关注和群众积极参与。

残联文化体育工作计划篇(10)

(一)常规工作

1、财经财务工作。认真执行“收支两务线”管理,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人员工作职责。严格按规定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上半年由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采购投影仪、数码相机、复印机、电脑、办公用沙发、书柜、座椅、档案柜,金额52320元。综合楼新增装修工程项目资金支出报县审计局审计5.9万元。规范对账、薄、报表等财务资料的管理,按时报送各种财务资料。

2、人事人才工作。重视人事人才工作,积极实施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认真开展年度考核活动,2008年度考核1人优秀、4人称职、3人合格。

3、统计工作。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明确分管领导。按时报关各种统计报表及部门负责的综合统计资料,积极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健全统计台账,规范统计台账、报表的管理。

4、档案工作。配备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确保档案安全。

5、督查督办工作。督查工作机构健全,成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督查工作分管领导,按要求配备专(兼)职督察员。扎实组织开展督查工作,严格按时限认真做好领导批示性、交办事项的工作,按时上报督查材料2篇。

6、信息工作。信息工作机构健全,明确信息工作分管领导,按要求配备专(兼)职信息员,严格重、特大信息报送制度。

7、工作。建立工作制度,坚持领导接待日制度,机构健全,配齐人员。做好来信来访登记、记录完备,文书、档案规范。按《条例》规定,做好残疾人来信来访工作,上半年残疾人来信来访9件,办结9件,办结率为100%。按时按要求上报月报表、季度报表,做好零报告、上报信息等有关工作。

8、保密工作。保密工作机构健全,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年度保密工作计划,并上报县委保密委备案。开展形式多样、效果实在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保密法律知识。加强对计算机及网络等的保密安全检查,及时查处失泄密事件。征订《保密工作》1份。

9、史志工作。成立了《中共××县委执政纪要》、《××年鉴》编撰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指定撰稿员1名。按时、按要求报送2008年《××县委年鉴》、《××年鉴》稿件,积极配合做好《中共××地方史》及第二轮《××县志》的资料征集工作。

10、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残疾人事业融入新农村建设工作,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责任人,并制定工作规划,围绕大局开展残疾人各项工作,为农村贫困残疾人实施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危房改造项目,改善残疾人居住环境。定期深入挂钩点水田乡三家坡村指导工作,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11、其他工作。高度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认真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和爱国卫生运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职工中无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

(二)部门工作

1、年初,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县残疾人工作会议,总结2008年度残疾人工作、安排部署2009年工作任务,与各乡镇签订了《2009年残疾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上半年召开残联理事会议、残疾人工作会议、干部职工党风廉政学习会议等共19次,CBR项目CRC工作会议4次。与康复员签订《2009年社区康复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康复员的工作实行绩效管理;对县残联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按照《红河州残疾人工作目标责任制》、《××县2009年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进行任务分解细化、责任到人,做到层层落实、规范管理。

2、残疾人康复工作。坚持开展“视觉第一中国行动”白内障复明工程,州下达任务200例,完成80例。4月下旬,在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举办了为期6天的CBR项目智力残疾康复培训班1期。县残联全体干部职工、各乡镇康复员共20人参加了培训班,邀请云南省聋儿康复学校启智部郑兰老师授课。安装假肢2例,超额完成1例;上半年,组织有关领导、专家、医师一行历时6天,深入到全县11个乡镇、社区,对各乡镇康复员调查上报本年度的康复对象147人进行初期筛查、评估与打分工作,初步符合康复条件的残疾人119名;送药上门完成精神康复患者免费服药147人,超额完成127人。

3、残疾人教育、就业工作。共收到助学申请40份,其中:小学22人、中学14人、高中12人、大学3人,共需补助资金25000元。残联紧紧围绕“就地就业,安置为主”的原则,千方百计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累计集中就业176人、分散就业33人、按比例就业71人。

4、残疾人适用技术培训。全县各乡镇组织25名残疾人参加各类种养殖的技术培训,让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掌握种养殖技术,为他们脱贫致富创造条件。组织我县1名盲人参加州残联举办的第八期初级保健按摩师培训暨第三期盲用电脑、第三期盲文培训班,为今后的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5、残疾人扶贫工作。一是在春节期间,县残联积极开展春节慰问活动,共慰问贫困残疾家庭177户(其中:州、县领导走访慰问19户),发放慰问金17000元,送去慰问品棉被135床、食用油41桶、大米610斤。“助残日”期间到州特校教育学校慰问××籍残疾学生23名,为他们送去了6900元的慰问金和价值667元的学习用具。二是认真做好贫困残疾人

危房改造工程。2月份安排残疾人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40户,每户补助资金1.1万元,共投入资金44万元,现已完成19户。三是为45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提供康复扶贫贷款46000元,帮助发展种植、养殖业。五是开展残疾人救济。以生活不能自理、一户多残的特困残疾人家庭为重点,做好困难残疾人的救助工作。

6、残疾人宣传工作。一是制作残联工作简报14期。二是为做好我县第十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节日期间,组织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县人民医院、武警医院及文澜镇等部门共27人在××县城天马路九龙农贸市场旁开展以“正确使用助听器”为主题的第十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活动以悬挂横幅标语、举办现场咨询、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营造浓厚的“爱耳日”宣传活动氛围。向公众宣传助听器使用、维护及保养知识,树立“关爱听力,正确使用助听器”的健康意识,并提供量血压、免费义诊、听力检测等服务,受到群众的好评,收到了预期效果。此次活动共发放助听器验配使用、关爱耳朵、关注健康等宣传资料5000余份,开展爱耳知识咨询170人、义诊175人次。三是积极开展全国“助残日”活动。“关爱残疾孩子,发展特殊教育”是今年全国助残日活动的主题。借残疾朋友集中到县残联换发第二代残疾人证之机,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认真了解残疾学生就读情况、残疾少年儿童入学情况,对符合入学条件但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做好入学动员。各乡镇残联围绕“助残日”活动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街头宣传活动,张贴宣传标语50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12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460人次。

7、残疾人体育工作。我县肢残游泳运动员杨沅润今年5月在英国世界公开赛、英国残奥世界杯上,获得2金的好成绩,5月郑春花在全国轮椅击剑锦标赛上获女子花剑团体第一名、重剑A级第三名。两位运动员为我县再次增添光彩。2009年11月1-8日,云南省第九届残疾人运动会暨云南省第三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将在昆明体育训练基地举行。5月下旬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残疾人运动员报名推荐工作,全县推荐报名残疾人运动员22名,6月下旬将接受州残联、州体育局、红河学院的领导、教练的选拔,确定参赛人员。

8、换发第二代《残疾人证》,是本年度残联中心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州残联《关于转发中国残联云南省残联制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通知》(红残发[2009]2号)精神,我县第二代残疾人证换发工作已于2009年5月5日正式启动,经过县、乡(镇)、村委会(社区)三级全体残疾人工作者和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红河州传染病医院、县人民医院医师的共同努力,全县换发证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截止6月30日,共完成申请换发第二代残疾人证评残4815人(含新申请办证),通过初审录入计算机的2930人,现已发证1320本。目前,申请评残的人数逐渐减少,但仍络绎不绝,重度残疾人换发证工作放在下一阶段进行。

9、维权工作。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做好残疾人法律援助,全力为残疾人排忧解难,县残联积极配合司法局等部门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和无障碍法律服务工作6件。上半年接待来信来访9件次,分别是县残联领导下访2件(次)、化解矛盾纠纷2件(次),接待残疾群众来访4件(次)、办结残疾群众网上1件(次)、回复率100%,办结率100%。做到案件,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年内无集体越级上访事件。积极配合建设部门做好我县无障碍设施建设、监督和管理工作。办公室有专人负责文秘档案工作,文件上报及时、准确、规范;请示一事一报,逐级上报;办公室职责明确,各项规章制度、档案资料健全。

10、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为切实做到重大事项让残疾群众知道,重大决策让残疾群众参与,是加强残联自身建设,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我会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动员会,积极制定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和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县残联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实施细则,分别在××电视台、政府公开信息网公示县残联关于换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通知。确定1名专人负责“96128”政务信息查询和政务信息网查询系统,落实查询制度,保证线路畅通。

11、认真做好年度专项经费使用计划和经费预决算。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管好、用好残疾人事业经费及专项经费,做到帐目清晰、帐表相符、数字准确、报送及时。按照“四位一体”的要求,逐步完善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的内部设施,配备了相应的办公设备和残疾人康复训练器材,为残疾人提供了学习培训、康复指导、劳动就业、用品用具供应等多功能、全方位的综合服务。

二、党的建设

(一)领导班子建设

县残联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理事1名。党支部共有党员6名,设支部书记1名,书记由理事长兼任。党政班子团结务实,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做到年初布置,年中检查,年底总结。年初召开了全县残疾人工作会议,签订2009年残疾人工作目标责任制。召开半年工作总结会议,上半年各乡镇残联认真总结并上报了书面总结。坚持部门挂钩联系基层及困难户工作制度,年内到持钩联系点调研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2次。县残联坚持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工作,给残疾人送去慰问金和节日慰问品。为水田乡三家坡村订阅《农民文摘》等刊物,并坚持慰问该村残疾人家庭4户。

(二)干部队伍建设

按县委要求召开了理事会班子民主生活会。邀请县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领导到会指导。抓好本部门干部的民主评议以及测评工作,进行德、能、勤、绩、廉考核。认真实施《公务员法》,严格按《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的要求规范干部职工行为。上半年全会干部职工深入11个乡镇对贫困残疾人进行贫困帮扶活动。

(三)基层组织建设

认真履行党组织建设职责,完善党建目标管理制度,支部与党员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坚持组织活动制度,党员模范作用能正常发挥。积极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突出抓好十七大精神的学习培训,做好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和十七大的学习宣传工作,积极参加县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基层党务干部业务培训。干部职工能坚持每月学习一次,教育培训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培训记录。按要求开展党员电化教育工作,每月至少播放一部电教片。残联党支部有党员6名,其中在职在岗党员6名,无流动党员。七•一建党节前,组织全体党员与个旧市残联党支部联合到省一大会址开展建党88周年纪念活动。认真做好党建工作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的上报。按时、按要求上交党费。实行党务公开,按照《关于在全县基层党组织推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党务公开工作。

(四)党风廉政建设

年初领导班子认真学习《××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县直机关工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研究、安排布置工作任务,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次。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利益的实际问题,党政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24天。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民主决策。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把落实廉洁自律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建立健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讲党课制度;坚持开展一次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年内统一安排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政纪条规和法律法规2次。建立健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做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主要任务分解和落实。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规定。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事项、收受礼品金上交和收入申报等制度。坚决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党政领导未出现立案查处、诫勉谈话、申报收入不实现象,党员、干部未参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工作记录制度;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自查报告按时报送县纪委党风室。建立健全效能建设工作制度,制定工作方案,积极推进效能监察工作。坚持贯彻落实“五制五办”,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五)人大、政协、统战、群团工作

重视人大和政协工作,自觉接受监督。3月31日,我会收到由政府办公室督办信息科交县残联承办的《××县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1号建议》。收到建议后,县残联领导非常重视,召开了会议,并明确分管领导抓好督促落实。办公室按照县人大代表提的建议、提案办理程序及要求进行登记、办理工作。6月5日,县残联理事长李晴、副理事长杨炳忠与县人大代表张清等同志进行了面商,并作了答复:失地农民保障金不属于县残联的工作范围。我们建议县政府从财政资金中适当提高失地农民中的残疾人失地农民保障金的补助。县残联办公室建议答复送达后,通过与代表见面、打电话的方式进一步征求代表对答复件的意见、建议,代表们对我们的答复表示理解、认可。

积极支持统战、民族、宗教和群团工作。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工会工作列入支部重要议事日程,按要求划拨工会经费5000元,组织全体职工参加工会,100%组织符合参加职工医疗互助的职工参加第六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春节、五一节期间分别座谈慰问干部职工8人。五月下旬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州医院进行体检活动。培养、选送的青年肢残运动员杨沅润在在英国世界公开赛、英国残奥世界杯上,获得2金的好成绩。

我会有女职工6名,以“三八”节为契机,组织女职工开展游泳、跳绳、乒乓球等活动,有专人负责妇女工作。“六•一”儿童节期间,结合残疾人工作特点,组织职工到建水州特殊教育学校慰问××籍残疾学生23名,为他们送去6900元慰问金和价值667元的学习用具,为残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认真做好维权、工作,积极向党委、政府推荐妇女干部,宣传贯彻妇女儿童发展《两个规划》,为妇女儿童创造有利的发展环境。肢残女运动员郑春花在全国轮椅击剑锦标赛上获1金1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依法治县、禁毒防区、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民族团结等工作。我会现有职工均为55岁以下职工,无离退休职工。但对50岁以上干部给予工作和生活方面的适当照顾,适当减轻其工作量,鼓励做好传帮带。

三、宣传文化工作

(一)综合理论工作

我会领导重视宣传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为做好综合理论工作,我会配备了专人负责和专项宣传工作经费。向《××宣传》报送宣传思想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简报7篇。积极参加县委宣传部举办的培训2期,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宣传骨干和通讯员的新闻写作能力,加大县残联的对外宣传力度。

(二)精神文明建设

积极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文化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我们的节日•端午节”主题的歌咏活动,全会干部职工积极参与,通过开展活动引导干部职工感受传统文化魅力,增强爱国主义情感。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我会分阶段积极组织开展“六讲六弘扬”主题教育活动,为推进××新发展做出贡献。

(三)新闻宣传工作

重视和加强对宣传工作,在××县电视台播出残疾人工作新闻3条,上报、印发残联简报、专报共18期,制作悬挂各类宣传标语4条。全面完成党报党刊征订工作任务。

四、民主法制和社会稳定

(一)民主法制建设

认真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认真完成普法教材征订任务,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普法培训。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结合残联自身工作特点,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全面完

成目标任务。党政班子把综治维稳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内研究综治维稳工作不少于2次;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制作悬挂宣传标语,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综治维稳宣传工作,认真开展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定期开展对本单位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有记录、有报表、有明确的调处责任人、调处时限。加强单位内部和住宅区住户的教育管理,开展禁毒宣传。

(三)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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