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概论论文汇总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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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概论论文

水利概论论文篇(1)

水利工程建设具有单件性、建设周期长、投资大、整体性强和施工的流动性等特点,在现代企业管理中,水利施工企业的外部环境发生了质的变化,国家宏观管理完成了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过渡,工程建设市场已得到逐步规范。作为一个施工企业不仅要在这个市场上占有自己的份额,而且要获得一定的利润,才能得以立足与发展。施工企业加强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成为必然,而索赔管理正是合同管理的核心内容。

一、工程索赔的概念

工程索赔是指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承包商根据合同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对并非由于自己过错所造成的损失,或承担了合同之外的工作所付的额外支出,承包商向业主提出在经济或时间上要求补偿的权利。工程索赔包含以下几个要点:①索赔的依据是双方签订的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索赔能够成功的主要依据是合同、法律及有关证据;②索赔是一种合法的正当要求。它是依据合同和法律的规定,向承担责任方要求对不是由于自己过错造成的损失给予相应的补偿;③索赔是双向的。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可以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被索赔方可以依据合同及相应法规提出异议,拒绝对方的不合理要求;④索赔的目的。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索赔的目的是补偿索赔方在经济和工期上的损失。

二、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

2.1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不论是风险事件的发生,还是当事人不完成合同工作,都必须在合同中找到相应的依据,合同中所规定的应由责任方履行的义务或者出现应当由责任方承担的风险均是损失方索赔的依据。当然,有些依据可能是合同中隐含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和事实对索赔事件进行公平、公正的分析。

2.2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索赔事件发生后,索赔的提出及处理应当及时。索赔处理得不及时,对双方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如果承包人的索赔长期得不到合理解决,将会导致其资金运转困难,同时会影响工程进度,给双方都带来不利影响。处理索赔还必须坚持合理性原则,既考虑到国家的有关规定,也应当考虑到工程的实际情况。

2.3加强主动控制减少工程索赔监理工程师对于工程索赔应当加强主动控制,尽量减少索赔。这就要求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尽量将工作做在前面,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这样能够使工程更顺利地进行,降低工程投资,减少施工工期。

三、施工索赔的程序

承包商(乙方)向业主(甲方)提出索赔的程序如下:①索赔事件发生后28d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②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d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③工程师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d内给予答复,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④工程师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d内未给予答复或未对乙方做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⑤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乙方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d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四、施工索赔的计算

索赔计算是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承包商根据违约的事实和遭受损失的后果,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和法律依据向业主要求赔偿的正当行为。它是承包商维护自己合同利益的重要手段。其索赔计算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4.1因施工延迟提出的施工索赔计算与工程延迟相关的索赔费用有:一是公司总部的管理费用,索赔数=本合同的日管理费额×拖延日数,本合同的日管理费额=本工程应分摊的管理费/工作日数,本工程应摊的管理费=(本工程合同营业额/公司总营业额)×本合同期间公司总管理费用;二是工作场地管理费,由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施工拖延,承包商工作场地管理费就会增加,包括现场生产、生活临时用房,办公设备租金或维修费、折旧费的增加,对雇用办公人员超额支付,水电等公用设施费用的增加等;三是由于工资上涨而造成的人工费用的增加和工人不能辞退情况下的窝工费;四是由于材料价格上涨引起的材料费的增加和材料超期贮存的费用;五是由于工期拖延,设备保存在工地上而发生的维护费用、设备闲置费用等。

4.2因施工中断和工效降低提出的索赔计算由于业主和设计原因引起的施工中断和工效降低,特别是根据业主不合理的指令压缩合同规定的工作进度,使工程比合同规定日期提前竣工,从而导致工程费用的增加,由此,承包商提出以下三种费用的索赔:第一,人工费用的增加,包括由于连续组建和撤销施工队伍规模,不同工种同时作业引起的场地人员拥挤,工人长时间连续工作造成劳动效率的降低,工人加班加点付的奖金津贴等原因引起的人工费用的增加等,可以把受到索赔条件相似的生产情况或人工费用进行对比,计算出应索赔的人工费用;第二,设备费用的增加,包括由于施工中断使施工机械设备处于低效能作业和时断时续工作状况引起的设备停机,以及为了赶工承包商需要增加额外设备,超过正常情况下发生的设备费等;第三,材料费用的增加,由于材料不能成批量订货而引起材料价格的增加,以及为了实现加快工程进度,迅速解决材料问题发生的额外费用。

4.3因施工终止提出的索赔计算由于业主不正当地终止或非承包方原因而使工程终止,承包商有权提出以下施工索赔:一是盈利损失,其数额是该项工程合同条款与完成遗留工程所需花费的差额;二是补偿损失,包括承包商在被终止工程上的人工材料设备的全部支出,以及监督费、债券、保险费、各项管理费用的支出(减去已结算的工程款)。

五、索赔的策略和技巧

索赔工作是一门综合性很强、复杂程度高的工作,涉及工程技术、经济、法律、公关等很多学科。施工单位要做好这项工作,就必须培养索赔方面的专门人才,组织一批相对稳定的索赔人员,认真研究索赔理论和技巧,以便在遇到索赔事件时能够顺利地开展工作。

水利概论论文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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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概论论文篇(3)

文章编号:1008-0546(2017)05-0002-04 中图分类号:G633.8 文献标识码:B

doi:10.3969/j.issn.1008-0546.2017.05.001

一、问题提出

聚焦核心概念进行学习进阶研究已经成为国内外科学教育领域的研究热点。2013年美国颁布的《下一代科学标准》(The Next Generation Science Standards)围绕核心概念构建了K-12十三年一贯的科学学习进阶。[1]我国学者郭玉英[2]、谢绍平[3]、王磊[4]等均指出核心概念的学习进阶研究对我国科学教育诸多方面有重要意义。王磊[5]、周玉芝[6]等学者从课程、教学等不同角度分析了核心概念的学习进阶研究对我国化学教育发展的重要意义。目前,我国对化学核心概念的学习进阶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

SOLO(Structure of the Observed Learning Outcome)分类理论从1982年提出至今已发展较为成熟,该理论对思维层次、认知水平划分的科学性已得到广泛肯定。我国化学教育领域对SOLO分类理论在化学试题编制、分析和教学设计、实施指导等方面进行了各具特色的研究,但基于SOLO分类理论的学生水平层次实际发展路径、关键因素等的实证研究鲜有人关注。[7]因此,本研究基于SOLO分类理论进行化学核心概念的学习进阶研究,期望对化学核心概念的教学实践和化学核心概念学习进阶研究有所启示。

二、相关概念与研究方法

1. 相关概念

核心概念(Core Idea或Core Concept)是位于学科中心位置的科学概念,是本学科概念结构中的上位概念,可整合若干概念、原理、理论,且核心概念学习是一个长时间不断加深理解的过程。 [8]学习进阶(Learning Progressions,简称LPs)是对学生较长时间段内学习某一核心概念遵循的典型路径的假设性描述,是学生在不同学习阶段对核心概念掌握层次水平的总和。[9][10]

SOLO分类理论是由澳大利亚心理学家比格斯(J.B.Biggs)和科利斯(K.F.collis)基于皮亚杰的认知发展阶段理论,并在批判性借鉴布鲁姆目标分类理论、斯科诺德概念结构水平 (Level of Conceptual Structure)理论和马顿的学习水平分类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的一种质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估理论。[11]该理论主要是通过分析被试对特定任务的表现来确定其思维结构层次和认知水平层次。SOLO分类理论将认知水平分为前结构、单点结构、多点结构、关联结构、抽象拓展五个层次。前结构水平即学习前的水平,表现为对学习任务一无所知;单点结构表现为只有一种任务解决思路;多点结构则是具有多种问题解决思路,但相互之间不能进行整合;关联结构水平表示能够将多种思路结合起来进行思考;抽象拓展水平则表示可站在理论高度进行问题分析、解决。[12]各层次螺旋上升,反应出个体对特定任务学习成果的由浅入深。[13]

2. 研究方法

目前还不存在标准的学习进阶研究范式,不同学者依据自身理解采取不同研究方法。布鲁纳的螺旋式课程理论是学习进阶思想的重要理论基础,[14]课程标准制定与教材编制力求由低级向高级螺旋递进。所以王世存、王后雄[15]、周玉芝[16]等学者通过分析相关核心概念在课程标准中的内容要求以及教材内容呈现对化学核心概念进行学习进阶研究。波斯纳提出的概念发展理论也是学习进阶思想的重要理论基础,概念发展理论关注并修正学生错误概念的思想与学习进阶思想紧密相连。[17]错误概念、前科学概念也是一种学习进阶水平,对错误概念、前概念的概念转变过程也是学习路径的一部分。所以庄晓文[18]把前概念和迷思概念研究作为分析“电解质溶液”学习进阶的一部分不无道理。

笔者在借鉴上述研究思路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对学习进阶研究的理解,将SOLO分类理论应用于学习进阶水平划分中,形成如下研究设计:①分析课程标准、高考考试大纲、人教版高中化学教材,得出“化学平衡”的重要概念,梳理课标、考纲要求和“化学平衡”前概念、错误概念的已有研究,得出“化学平衡”学习进阶的结构基础。②梳理SOLO分类理论相关研究,得出各SOLO层级的认知水平特征,结合构建的结构基础,分析各认知表现特征对应的“化学平衡”概念水平表现,形成“化学平衡”的学习进阶。

三、“化学平衡”的学习进阶研究

1.“化学平衡”学习进阶的结构基础构建

结构基础构建是学习进阶的重要基石,结构基础的科学性、客观性直接影响着所构建学习进阶的合理性。本研究构建的“化学平衡”学习进阶结构基础如表1。[19-23]

2. SOLO层次对应的“化学平衡”学习进阶水平

本研究在文献研究的基础上,得出各SOLO层级的认知表现特征。[24-26]考虑到SOLO的前结构水平表现为对概念一无所知,因此在结合上述构建的结构基础进行化学平衡各层级表现水平与SOLO层级相对应分析时,将单点结构水平作为学习进阶的起始水平,分析得出“化学平衡”的学习进阶(见表2)。

对照表1、表2可看出,核心概念的学习进阶是以多个重要概念为主线,逐渐深入学习相关概念的同时,不断更正已有前概念、迷思概念,使认知结构水平不断提升的过程的描述。以“化学平衡常数”为主线加以阐述:进阶水平1的学生只表现出能够记忆化学平衡常数的概念、符号、表达式,能够直接套用平衡常数的计算公式进行简单计算,达到水平1的学生就不再存在“错误记忆化学平衡的概念、表达式”这一错误概念,当学生同时掌握平衡常数表达式、可逆反应限度、可逆反应是正逆反应双向同时进行、任意反应时刻Qc表_式、平衡常数只受温度影响等多个信息,并能够利用多种信息解决问题时,学生就可以利用平衡常数进行化学反应方向判断,也就达到了进阶水平2,随着对多个独立概念掌握的不断深入,学生可将不同概念之间的关系厘清,并将概念加以整合用于问题解决(如运用平衡常数分析转化率),学生对概念的认知水平就达到进阶水平3,当学习者对概念的认知水平达到进阶水平4时,就表现出较高水平的抽象拓展、分析推理、知识迁移能力,比如利用平衡常数进行复杂问题的综合分析。

四、对“化学平衡”教学实践和学习进阶研究的建议

1. 对“化学平衡”教学实践的建议

充分发挥“化学平衡”学习进阶的教学价值,在教学实践中凸显学生认知发展典型路径,有利于课程的螺旋深入,有利于学生思维的纵向发展,有利于化学平衡观的形成,有利于化学核心素养的提升。已有研究表明,我国教材关于“化学平衡”的内容编排、呈现及整合方式不利于学生系统、深刻地认识、构建“化学平衡”知识体系[27]。严格按照教材编排组织、安排教学,不利于学生将孤立、零散知识整合形成综合分析问题的思路和问题解决方法。[28]如果教师在“化学平衡”教学过程中结合学习进阶创造性使用教材,打破教材内容组织模块化的壁垒,围绕某一主线(如上述“化学平衡常数”)构建由浅入深的学习路径,引导学生从单点结构,多点结构逐渐过渡到关联结构,最终将知识整合、迁移,达到抽象拓展水平,将会减轻学生突然接受多个抽象概念的“不适”。

2. 对学习进阶研究的建议

学习进阶研究不仅仅是进阶假设的构建过程,还应在实践检验的基础上不断对学习进阶进行修正。在实践研究的过程中,可将上述“化学平衡”学习进阶作为理论框架进行试题编制,也可基于已有SOLO分类理论在化学试题编制、试卷分析等方面的研究成果进行测量工具开发,然后搜集测验数据,利用统计软件对学习进阶进行定量分析。还可以基于上述学习进阶进行课堂教学设计,在教学过程中观察、分析学生存在的前概念、错误概念,对学生的学习表现进行定性分析,并不断修正学习进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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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王磊,黄鸣春,王维臻,姜言霞,张丽娜,张荣慧. 从国际比较的视角来看高中化学课程标准的稳定性和趋势性[J]. 全球教育展望,2013,42(11):9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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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概论论文篇(4)

心理表征亦称知识表征,它是一种信息在人脑中的呈现形式,包括信息被提取的选择机制和信息被储存的结构模式。在双语表征的研究范畴中,词汇通达机制的研究是热点之一。代表性的研究成果是Kroll的修正分级理论。

(二)修正分级理论的内容

修正分级理论由词汇联结理论和概念联结理论整合而来。词汇联结理论认为双语者的心理表征在词汇水平是联结的,在概念水平是分离的,第二语言的概念通过第一语言的概念表征转换得来。概念联结理论是指两种语言词汇水平不直接联系,并且第二语言的概念不需要第一语言的转换而可以直接获得。Kroll认为从二语到一语的联结比从一语到二语的联结强,从一语到达概念水平比二语到达概念水平强。在后续研究中,Kroll发现,非熟练双语者支持词汇联结理论,熟练双语者支持概念联结理论。他将词汇联结理论和概念联结理论合并为修正分级理论。

二、基于修正分级理论的初中英语词汇教学策略

(一)因材施教,根据学习者的语言掌握程度制定教学策略

为确保二语词汇的快速记忆,应加强二语单词和其所表达的概念之间的联系。教材里的单词表所构建出来的表征模型还是词汇联结模型阶段。教师可编制初中英语词汇表,在英语词汇教学中对处于不同词汇表征阶段的学生实施分层词汇教学策略。对于二语学习处于词汇联结阶段的初一学生来说,通过教材的词汇表,即英汉对译的方式来学习二语词汇比较适合。初二、初三年级学生的英语水平逐级提升,尤其从初二下学期开始到初三,词汇记忆表征进入了概念联结模型阶段。这时,学生记忆单词时可以利用二语的意义对等短语来获得二语。教师根据初中学生词汇记忆表征位于不同阶段的特点,在初一和初二上学期选择适合使用教材编制的英汉对译的词汇表。从初二下学期开始到初三,这一阶段的英语词汇学习学生可借助教师自编的英英对译的词汇表。

(二)结合语块输入,提高词汇提取质量,弱化汉语负迁移

初一阶段学生的英语概念主要通过汉语的概念表征转换得来。然而,汉语的概念表征并非会对英语的概念获得产生必然的促进作用,汉语的迁移作用也会起到阻碍作用,称之为负迁移。如“problem”与“question”,汉语都有“问题”的意思。假如仅知道汉语对译词,则很可能在二者使用区别上无从下手,这也反映了简单的汉语翻译并不能保证中英文单词的内涵和外延的一致。应对这种情况,可以利用语境输入来弱化汉语的概念表征,从而提高英语词汇提取的正确率。教师可以通过了解搭配词语而得到的语言信息使学习者很快领悟两者的区别。如辨析“problem”与“question”,教师在解释“problem”一词时,可设计含有“haveproblemswithsth”“amathproblem”等语块的口语对话任务。在语境中学生操练语块,即可识记“problem”的常用搭配,同时掌握“prob-lem”一词的内涵。导入“question”时,教师可以“askaques-tion”等语块的形式呈现。通过以上环节,学习者在语块输出中很快明白两者的区别:“problem”是“引起麻烦的/需要解决的问题”;“question”是“向某人提出的/有待回答的问题”。

(三)利用图像表征提高词汇教学效率

水利概论论文篇(5)

一、问题的提出――研究背景分析

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发展环保市场,推行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此为近两年来我国政府推动水权改革提供了顶层设计。2014年7月,我国水利部内部印发了《水利部关于开展水权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在宁夏等7个省区开展水权试点。①2015年3月,水利部副部长矫勇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会上表示,水权交易市场建设正从水权制度建设、水权试点、水权交易市场监督和交易平台建设三个层面大力推进,中国水权交易所的构建正按照程序进行上报、审批。②

尽管水权实践正逐步展开,水权交易制度建设背后的理论框架,特别是法律框架的构建,仍停留于起步阶段。现行法律法规方面,我国200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下称为“《水法》”)的内容主要集中于水资源使用的管制,并未充分考虑水权市场化的情形;而在具体水权交易规则方面,现行规则主要包括《黄河水权转换节水工程核验办法(试行)》、《水利部关于水权转让的若干意见》以及《水利部关于印发水权制度建设框架的通知》等部门规章,效力位阶较低,且其中并没有对于“水权”的概念加以厘定;而在学术理论方面,法学学者与经济学者存在较多的论述,但是由于理论争议的分歧而未产生通说。基于水权交易建设的推进以及《民法典》的制定进入讨论,水权制度、水权交易规则的法律构建再度被学界关注,而作为制度建设、理论发展根基的“水权”概念需要加以界定,才能为后续规则制定、实践开展提供合理指引。

二、经济学与法学二维视角下的“水权”

(一)经济学视角下的“水权”

在经济学语境下对于“水权”概念进行研究,主要依赖于经济学中的产权理论。

首先,部分学者肯定产权语境下水权的事实存在。王亚华在《水权解释》一书中首先回顾了西方产权发展的历史,对于科斯、阿尔钦、德姆塞茨的产权学说加以释明概括,认为产权是作为主体的人围绕财产客体做出选择的权利,强调产权的让渡性与排他性,可以将产权划分为“事实产权”与“法权”;而我国当下讨论的“水权”概念正是需要厘定的特定种类的产权,由于立法滞后使得“事实水权”③无法在“法权”中得以体现,但“事实水权”现实存在于各方面,例如政府水资源的宏观配置权,社团持有水资源提取权以及供水范围内的配置权,用户持有使用权等,而从法权加以界定“水权”内涵与外延,有利于水资源配置效率的提升。④

其次,学者提出了“水权束”的概念,认为水权本身是一系列权利的集合或者束集。水权在客体直观上体现为具体的水资源,实质上是围绕一定数量水资源的用途而产生的财产权利束,即“水权束”;“水权束”可以是单一或复数的水权,同时也可指包含所有权利的完整水权,其具有可分割性。⑤而正是因为此性质,可以分别实现经济学意义上产权的所有、使用、收益、转让等权能,同样解释了我国水资源所有权由国家所有而其他权能由多种主体行使的现实情形。⑥

(二)法学视角下的“水权”

1、法教义学的路径

通常认为,法教义学源于大陆法系的传统,其追求对于事实问题的法学体系化。法教义学处理问题的标准在于,在现行法律体系框架之内寻找运用某种规范解决问题的最优答案。⑦因此,法学学者所研究的水权问题首先基于法教义学的传统。

一方面,诸多学者沿袭传统民法路径对于“水权”在民法等私法框架内加以厘定。以崔建远为代表的学者认为,第一,水权是权利人依法对地表水和地下水使用、受益的权利,其独立于水资源所有权制度,属于准物权,并对于水权与水所有权、水权与水合同债权的差异进行了说明,阐释了其与物权在法律效果方面的同与异;第二,由于水权属于集合概念,代表着权利束,可以根据行使形态、目的、取得原则等不同标准,对于水权进行类型化划分;第三,由于水以不同形态存在于地表或地下、与土地相结合,对于水权与土地权利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区分,根据物理属性加以推论,则土地所有权将吸收水权,但基于社会公共利益,我国现行法目前水权、水资源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分立的模式,并认为在当时物权法制定的背景下,物权法可以承认水权属于物权,但因为水权具有诸多与其他物权相异的特性,具体水权规则应通过单行法加以规制。⑧虽然都是从民法理论出发,民法学者内部对于“水权”同样存在认知区别,从而产生了“一权说”⑨、“二权说”⑩、“多权说或权利束说”B11;同时,基于不同的研究视角,对于水权的划分见解与多种多样,且认为水商品交易与水权交易存在不同B12。

另一方面,部分学者认为水资源具有公共物品的属性,“水权”概念的界定需要参考公法上的相关规定。首先,张梓太、陶蕾认为在国家理论的基础上,“国际河流水权”需要在属权利“水权”的语境下进行探讨,国际水法是有关国际河流划界和管理规则的国际河流法,具有相对稳定的法律与理论体系;而国际河流水权在水权定义与水权配置方面存在达成共识与制度建设的困难,在现有国际法理论适用“有限”理论而不是“沿岸共同体论”理论的前提下,期望达成国际河流水权的共识讨论值得商榷。B13其次,我国《水法》规定水资源国家所有,对于水权初始配置方式的问题,崔建远认为取得初始水权的方式包括两种;一是用水人无须经过特定程序当然取得水权,二是基于行政授权或者行政许可取得水权,除却以上两种,其未来立法中可以纳入基于取得时效而取得水权。B14此外,王瑜从功能视角审视水权法律制度下“水权”内容应包括水资源利益分配规则和风险负担规则:第一,我国目前水资源利益的分配构建于“国家―行政区域―用水户”的结构,实行行政主导下的初始水权分配,但取水权的物上请求权效力缺乏制度保障,生活基本用水的法律保护位阶较低;第二,风险负担主要按比例共同承担,由政府进行管理,必要时可限制用水,但区域水权缺少排他性,取水权优先效力没有得到充足保障,取水权征收制度下并未配套相应的财产权补偿机制。B15

2、法社会学的路径

制度包括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而民俗规约正是非正式制度的重要内容。“水权”概念的讨论不仅仅涉及国家层面的立法设计,同样会受到民间习惯法的影响。张佩国、王扬通过田野调查以择塘村水务工程的具体案例切入研究我国的水权与林权,认为我国基层水权的确立,需要建立于“整体生存伦理”概念,从基层民众的习惯与观念出发进行整体解释,摆脱西方个体产权理论的约束,是一种具有民间法秩序意义上的地方性制度,核心内容是以村产意识、村界观念为根本要素,构建于当地民众对水资源的共有习俗基础上的制度。B16易军根据对于云南省永善县水资源利用的田野,认为我国水资源的使用除却国家法律规制与行政调控分配外,在农村地区水的利用更多地依赖于水权习惯,形成了水权二元法律制度机构;而水权习惯属于物权习惯的一种,根据农村用水方式的不同可以划分为饮水权、灌溉水权、储水权、汲水权、引水权、排水权、河岸权和水利权等诸多内容。B17

3、比较法学的路径

部分学者对于域外水权制度加以阐释,通过域外水权制度开展的经验以期对于国内现代水权概念与制度建设提供经验。无论在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裴丽萍认为水权都有其独到的确立规则。从大陆法系的体系来看,水资源独立法律地位是罗马法以及传统民法确立水法制度出发点,并根据传统民法对于公法和私法的划分为依据,分别形成以民事权利为中心与以行政授权为中心的不同水法调整方式;而现代国家对于水法的构建基于对于现代水权的理解,其确立了与土地相分离的水资源配置模式;而可交易水权的兴起是实现水资源可持续综合管理的一种法律证明,与完全自由水市场的可交易水权性质不尽相同,其构建需要对水资源的财产权性质进行确认,同时需要注意设立紧急情况下的水资源行政干预措施。B18而从英美法的渊源分析,裴丽萍通过结合水资源的构成以及在英美法权属的演变,论述了水权私有性与整体性、水资源生存价值、水资源产权多重结构要求的对立,认为水资源国家所有是符合水资源的公益性与可持续发展要求,具有必要性,但具体水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实现途径应当在目前单一所有行使的前提下进一步思考水资源的财产权属性效用的挖掘。B19

4、历史法学的路径

水权之争是我国古代农村纠纷产生的重要事项之一,从历史的角度加以分析我国“水权”概念与制度的内生影响因素具有重要意义。田东奎以中国古代水权纠纷为研究起点,认为中国古代水权纠纷审判分为水权纠纷民事审判和附属刑案的水权纠纷审判,其处理过程中习惯法是重要的审理依据,并且在对于水权纠纷判决的执行方面采取的是非实体执行,往往是恢复至纠纷产生前的状态。B20李麒则通过对于明清时期山西河东水利石刻加以研读,分析出民间水规背后的法文化价值与习惯法价值,认为在明清时期以乡约民规为基础的水权制度是当时民间水规的核心内容,并且民间水规构建于村落之间水权界定的基础上,其权利义务的行使体现出由村落统一实现的整体性,具有自发性、内控性的地方秩序特点。B21

三、总结及进一步研究方向

围绕“水权”这一概念,在经济学与法学不同语境下,我国学者对于其内涵、外延的内容分析与梳理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

1、法学语境下的“水权”概念参考了经济学的产权理论,经济学“水权束”与法学“权利束说”二者相似最为体现。经济学与法学视野下的“水权”都具有可分离性,无论从产权学说还是法律关系的客体角度来看,水资源具有可分性,其权能可分别行使;而从民法理论的规范分析出发,根据“水权”所具有的财产权属性,结合经济学的产权理论,构建“水权”在法律制度中应有之义,可以使其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转让权等各项事实权能在现存法律体系中找到对应的具体规则。

2、“水权”的法律定义需要确定的界定。目前,各种学说对于“水权”都有相应体系构建,缺少的并不是理论探讨,而是一个确定的概念。尽管在以后的发展过程中,当下对于“水权”概念的厘定存在出现不适性而在操作中模糊的可能性;但是,无论是“一权说”、“二权说”、“权利束说”,一旦被立法者接纳纳入未来《水法》或者《民法典》等基本法律,确定的概念能为将来潜在的模糊问题提供探讨的边界与思考的方向,而不会出现当下各种学说相互交叉而彼此难以说服的情形。

3、“水权”概念的界定需要更多考虑当下现实的情形。一方面,我国法律规定水资源的所有权归属国家,而根据财产权的不同位阶,对于水权的使用权可根据主体、客体的不同加以区分;另一方面,现实中灌溉权、排污权、航运权、饮水权等已经出现的权能,在当下现有规则找到依据的情形下,成为学者持有相异意见的重要现实支撑,需要进行整合。同时,对于“水权”概念的厘定可能出现突破传统民法理论的边界,例如中国水权交易所中的水权交易会涉及商事规则,这也是“水权”概念现实需要界定的重要现实原因,而不能使“水权”制度的发展丧失本源的基础。

4、传统民规会对“水权”概念界定产生影响。在关注正式制度立法中“水权”概念的同时,需要考虑到我国自古以来,现已形成的民规乡俗等非正式制度进行基层水权纠纷处理方面已有的相关规则,其在“水权”概念厘定下可能出现的不适性。(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注解:

① 参见曲一歌:《我国将在七省区启动水权试点》,载《中国经济导报》2014年7月26日第A04版。

② 李先明、刘文杰、杨飞:《国务院新闻办新闻会聚焦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载《中国水利报》2015年4月2日第002版。

③ 事实水权是指水权在产权上的事实客观体现。

④ 参见王亚华:《水权解释》,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27―35页。

⑤ 沈满洪:《水权交易制度研究――中国的案例分析》,浙江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0、11页。

⑥ 林关征:《水资源的管制放松与水权制度》,中国经济出版社2007年版,第152页。

⑦ 参见陈兴良:《刑法教义学方法论》,载《法学研究》2005年第2期,第40页;许德凤:《法教义学的应用》,载《中外法学》2013年第5期,第938页。

⑧ 参见崔建远:《水权与民法理论及物权法典的制定》,载《法学研究》2002年第3期,第37―62页;崔建远:《关于水权争论问题的意见》,载《政治与法律》2002年第6期,第29―38页。

⑨ “一权说”认为水权是依照法律或者合同享有对水资源的使用或收益权,以裴丽萍、崔建远为代表。参见裴丽萍:《水权制度初论》,载《中国法学》2001年第2期,第90―101页;崔建远:《水权与民法理论及物权法典的制定》,载《法学研究》2002年第3期,第37―62页。

⑩ “二权说”认为水权指水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关涛为代表。参见关涛:《民法中的水权制度》,载《烟台大学学报》2002年第4期,第386―396页。

B11 “权利束说”认为水权是由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处分权等组成的权利束,以曹明德为代表。参见曹明德:《论我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我国水权和水权流转机制的理论探讨与实践评析》,载《中国法学》2004年第1期,第77―86页。

B12 曹明德:《论我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我国水权和水权流转机制的理论探讨与实践评析》,载《中国法学》2004年第1期,第84页。

B13 参见张梓太、陶蕾:《“国际河流水权”国际水法理论的构建》,载《江西社会科学》2011年第8期,第13-18页。

B14 参见崔建远:《关于水权争论问题的意见》,载《政治与法律》2002年第6期,第29―38页。

B15 参见王瑜:《功能分析视角下我国水权法律制度及其完善路径》,载《河北法学》2014年第3期,第119―126页。

B16 张佩国、王扬:《“山有多高,水有多高”择塘村水务工程中的水权与林权》,载《社会》2011年第2期,第170―193页。

B17 易军:《论水权习惯》,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3年第1期,第36―44页。

B18 裴丽萍:《论水资源法律调整模式及其变迁》,载《法学家》2007年第2期,第100―108页。

水利概论论文篇(6)

一、引言

自1994年中科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通过美国Sprint公司接入国际互联网(Internet)以来,中国的互联网事业迅速发展并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普及。随着以网络为媒介的交际的发展,大量的网络词汇也应运而生。网络词汇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网络词汇可分为三类:一是与网络有关的专业术语,如鼠标、防火墙、主页等;二是与网络有关的特别用语,如网民、网虫、黑客等;三是网民在聊天室和论坛上的常用词语,如美眉、菜鸟、板斧等。狭义的网络词汇仅指第三类(戚晓杰,2001)。本文讨论的网络词汇指狭义的网络词汇。文章列举了网络词汇中的两类常见的隐喻――建筑物和水,分析人们通过隐喻将抽象、陌生的概念映射到具体的、熟悉的概念的过程,揭示人们对网络的认识和理解源于现实经验,从而进一步印证了认知语言学的观点:隐喻不仅仅是一种语言现象,还是一种人类的思维方式,一种探索、描述、理解和解释新事物的有利工具。本文同样能够印证,隐喻跟转喻一样,是新词构建的重要手段。

二、隐喻理论

传统修辞学认为,隐喻是位于词汇层次上的一种对比和意义替换的修辞现象,是对正常语言使用规则的一种偏离。隐喻使用是一种特殊的才能,需要天才般的对事物相似性的洞察能力。然而,美国学者莱考夫和约翰逊在1980年发表的《我们赖以生存的隐喻》一书中,一反传统隐喻理论将隐喻看作是语言的修辞的观点,提出隐喻不仅仅是指隐喻的语言形式,而且指人们思维和行为的方式,即概念隐喻。莱考夫和约翰逊认为,我们在一般情况下倾向于用物理的经验来组织非物理经验,这就使得我们能把经历作为一种同类的、可分离的实体和物质来对待,并对它们进行指称和量化。隐喻在这种情况下成为了真正的“移译”或“翻译”,而这样的隐喻对于理解我们的经验世界是十分必要的。因此,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往往参照他们熟知的、有形的、具体的概念来认识、经历、对待无形的难以定义的概念,形成了一个不同概念之间相互关联的认知方式。概念隐喻在一定文化中又成为一个系统的、一致的整体,即概念隐喻体系,在人们认识客观世界中起着重要的和决定性的作用。之后,国内外的许多学者开始从认知角度对隐喻进行大量的研究和著述。他们也认为,隐喻不仅仅是一种语言现象,更是一种认知现象,是人类思想和行为的派生物。这意味着它不再只是一种藉由语言表达之方式,而是一种人类思维现象,一种行为方式,一种文化反映,一种探索、描述、理解和解释新事物的有利工具。(赵艳芳,1995)

隐喻的基本作用是从始源域将推理类型影射到目的域,通过某一领域的经验来谈论另一领域的经验。这样,人们就可以利用相对熟悉或相对容易把握的经验领域,来组织相对不熟悉或较难把握的经验领域,并形成某种态度和采取相应的行动。但是,这种从始源域到目的域的映射不是任意的,而是成体系的,即在同一个概念隐喻下构成以一个概念谈论另一概念的系统方式。举例来说,以下比喻都属于“LOVE IS A JOURNEY”这一概念隐喻:

(1)Look how far we come.

(2)We’re at a crossroads.

(3)We’re spinning our wheel.

(4)Our marriage is on the rock.

理解这些隐喻的涵义,我们首先需要理解始源域到目的域的成体系的映射:

The travelers lovers

The vehicle the love relationship itself

The journey events in the relationship

The distance coveredthe progress made

The obstacle encounteredthe difficulties experienced

通过这一系列的成体系的映射,我们就可以通过具体的JOURNEY概念来理解抽象的LOVE概念了:爱情就像两个人共同的旅程,途中可能会遭遇到坎坷,车子可能会出现故障,等等。

三、网络词汇中的隐喻

网络作为虚拟的空间,在产生之初,人们对它是陌生的,因此人们对它的认识需要借助他们比较熟悉的事物,这样,他们就可以利用熟悉的、相对容易把握的经验领域,来组织相对不陌生的、比较难以把握的网络世界了。因此,在给与之相关的事物命名时,人们需要参考现实生活中的经历,发现网络虚拟空间与现实世界间的相似性。以电子邮件为例,电子邮件被称为邮件,因为它能履行我们普通意义上的邮件的信息传递功能,也就是说,我们对电子邮件的命名是基于网络与现实事物间的功能相似。在描述发生在论坛中的事件和各种行为时,人们经常借用现实中的两个常用概念:建筑物和水。而这种建立在相似性基础上的隐喻一旦被广泛接受,便会成为一种思维方式,围绕这些隐喻,会衍生出很多网络词汇。

(一)建筑物

人们使用的网络终端――计算机经常被比喻成建筑物,因此电脑上就有了控制面板、回收站、数据库、键盘、硬/软盘、显示屏、集成线路,我们还可以像锁门一样锁定键盘或者显示屏,可以在计算机里安装软件,存储文件。与我们连接在一起的电脑就成了网上邻居,登陆其他电脑被称为访问。当然了,安全也是很重要的,所以我们都会使用防火墙防止黑客的攻击。

此外,论坛中的帖子及其针对该帖子的回复因呈层状结构(见图1),因此被形象地比作建筑物――楼。而在“帖子与回复是楼”这一概念隐喻深入人心之后,会衍生出更多的用于描述论坛的词汇:

(5)射手座的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来盖楼吧。

(6)14楼的兄弟显然不太高兴嘛,莫非说到了你的痛处?

(7)我先占个座。

(8)天哪,老大你太棒了,亲一个先。我去拿个靠垫来慢慢等……

(9)哈。被小龙女坐上沙发了。舒服吧。嘿嘿。

(10)那我只能坐地板啦……

(11)好长时间没有照照片了,今天来一张,大家慢砸砖头哦!

通过这些隐喻,我们不难发现始源域(楼)与目的域(帖子及其回复)间的映射是成体系的:

楼帖子及其回复

座位回复在论坛帖子的结构中的位置

砖头不同意见

让我们看一下在“帖子与回复是楼”这一概念隐喻深入人心之后,新词不断被创造出来的过程。既然“帖子与回复是楼”,那么,发主题贴的人自然而然地成了该楼的楼主,第一个回帖的人是二楼,第二个回帖的人是三楼,依此类推。比你先一步回复同一个主题帖的人是你楼上的,与之相对的是楼下的,总是回复一个主题贴的便是盖楼,如果所有的题帖的最后一个回复都是同一个ID的,会被称为扫楼 。第一个回帖的人有时也被称为沙发,由“SF”而来,楼主发的帖子,第一个跟贴的人自然就是“二楼”,即“second floor”简写就是“SF”。虽为误传,但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帖子是楼房”这个比喻已经根深蒂固,成为人们理解论坛的一种方式。由这个比喻衍生出的类似的说法还有:椅子(第二个回帖的人),板凳(第三个回帖的人),地板(因回复的晚,连板凳都没得坐的人),拍砖(对某人某帖发表与其他人不同看法和理解的帖子),路过(不想认真回帖,但又想拿回帖的分数或经验值)等。

1 【C 语言吧・灌水贴 】

呵呵,专贴灌水,有能耐大家把这个贴子灌的超过失重贴!嘿嘿

2 回复:【C 语言吧・灌水贴 】

嘿嘿。。。抢个2楼。。

3 回复:【C 语言吧・灌水贴 】

对阿对啊,呵呵,风光无限在险峰,

大沙发坐下,看看这个楼能多高:)

……

25975 回复:【C语言吧・灌水贴 】

我来罐水, windaoo挺住~~~~~~~~~~~~~~

图1:论坛帖子的结构图

(二)水

网络词汇中另外一个经常出现的喻体是“水”。这个比喻始于“灌水”一词,原指在论坛上发泄心中的一些苦闷和感慨。这个说法源于娥皇和女英的传说,她们在舜去世后,到洞庭边挥泪诉衷情,泪染潇湘竹(此传说也影响到了“版主”一词被讹传为“斑竹”)。人们就用这个典故指在论坛上大吐苦水的人。由于此类发言通常可以东拉西扯,甚至跟主题完全不相干,久而久之,凡是发表和主题无关,以及内容比较空洞的帖子和回复就被称之为灌水。但现在习惯上会把绝大多数发帖、回帖统称为“灌水”。请看下面的例子:

(12)快乐灌水

(13)不要以为我被封了,就没有人灌水了……

(14)一直潜水,今天VIVI冒泡泡啦。

(15)猛然发现这里快了……

(16)哎呀,帖子怎么沉了?

(17)大家赶紧来顶啊,别让帖子沉了。

通过这些隐喻,我们同样会发现始源域(水)与目的域(论坛)间的映射也是成体系的:

让我们看一下在“论坛是水体”这一概念隐喻深入人心之后,新词不断被创造出来的过程。根据“论坛是水体”的隐喻,又衍生出诸如,纯净水(无任何实质内容的灌水,也说水蒸气),喜欢灌水的人因此被成为“水手”,级别再高一点的灌水者也可以称作“水车”“龙王”“水桶”“水鬼”“水仙”等。如果论坛里面很久没人发言,论坛便会因为缺“水”而“干涸”。如果天天在论坛里呆着,但是不发帖,只看帖子,只注意论坛日常事务,那就是“潜水”,而“潜水”的浏览者便成了“潜水员”,而不再潜水,而是在论坛上发贴或者回复便是“冒泡”。帖子因为得到的回复多,人气旺,就会“浮”,如果回复的人少,人气不旺则要“沉”了。

四、结语

通过以上讨论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首先,隐喻是人们认识和描述世界的主要手段。人们对新鲜事物的认识,总是依赖他们以前的生活经验。网络作为新兴事物,虽然它看似已经非常普及,但是自它诞生到现在也不过几十年,人们对它的认识以及描述,完全依靠人们原有的熟悉的、相对容易把握的经验知识。此外,隐喻同样是构建新词汇的重要手段。系统性的概念间的映射为新词的构成铺平了道路。因为人们可以将熟悉的生活经验系统的移植到陌生的事物上,人们利用隐喻,使得可以构成词地各部分唤起人们头脑中熟悉的意象,新衍生的用来描绘陌生事物的词汇便由此产生。

参考文献:

[1]戚晓杰.网络语言探微[J].语文建设,2001,(8).

[2]赵艳芳.语言的隐喻认知结构[J].外语教学与研究,1995,(3).

水利概论论文篇(7)

关键词: 取水许可/水权/水权交易

     

      前   言

      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和人类对美好环境的追求,水资源的生态价值愈发受到重视,而水资源的日益枯竭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需求,也致使水资源的经济价值被放大到前所未有的程度。为了更好地利用和保护水资源,使其既能满足生态环境用水的需要,又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实现水资源与整个社会的良性互动和发展,必须寻求一种有效的资源配置模式来合理配置和使用水资源,使其满足上述多方面的需求。因水资源国家所有的性质及其承载的越来越多的公益性质,人们首先想到的是利用国家“有形的手”来进行水资源的配置并且排斥市场介入或者说仅容许有限的市场参与。但是这种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具有极大的外部性,导致资源配置的效率低下,事实也证明,这种方式并不能很好地保护水资源,反而由于“寻租”的存在,会加剧水资源的非理性使用甚至破坏。于是,人们想到了使外部性最大程度内部化的方式——市场模式。但是这种模式运作的前提是,存在于水资源上的权利得以清晰界定,以满足市场主体交易的需求,同时,存在于水资源上的公益性决定了必须构建相应机制以满足水资源的民生保障需求,于是,“具有公权性质的私权”的水权便应运而生。在水权产生以前,取水许可制度一直发挥着水资源配置的重要功能,那么,在水权产生的背景下,与此有紧密关系的取水许可该如何定位,其性质为何,与水权究竟为何关系,则是值得我们去探讨的问题。本文写作的目的亦在辨清取水许可的性质,厘清其与水权的关系。

一、  取水许可的性质分析

(一)  取水许可的概念及立法体现

      取水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水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的形式,依法赋予特定相对人利用水工程或者机械提水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的权利的行为。[2]教师职称

      取水许可制度早在1988年1月2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下简称旧水法)中就有相关规定。该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对直接从地下或者江河、湖泊取水的,实行取水许可制度。为家庭生活、畜禽饮用取水和其他少量取水的,不需要申请取水许可。实行取水许可制度的步骤、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这是我国首次从法律层面上确立取水许可制度。2002年8月29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下简称新水法)对旧水法进行了较大幅度的改动,但是对取水许可制度却予以了重申。该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征收管理水资源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取水许可是一种行政管理方式

      取水许可性质为何?是一种权利还是一种行政管理方式?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决定着其与水权的不同关系。本文认为,取水许可是一种行政管理方式而不是一种权利或者说水权,理由如下:

      首先,其若为权利,那么,权利的主体是谁?水行政主体抑或水行政相对人。如若是水行政主体,权利的自由处分性意味着可以根据自己的主观意愿进行许可或不进行许可,对行政相对人的保护极为不利,这显然不符合现代法治精神;如若是水行政相对人则更不成立,行政相对人若需用水首先要向行政主体申请,其是否能够取水取决于水行政主体的决定,而不是以自己的意志为转移,不符合权利的本质。虽然行政相对人有是否申请取水的自由决定权,但由此认为取水许可即为一种权利难免牵强。

      其次,从规定取水许可证的法律法规来看,无论是新旧水法还是国务院颁布的实施办法和条例,其无一例外都是公法性质的行政法。而从具体的规定来看,水法中关于取水许可的规定实际上是设定了新的行政许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范的范畴[3]。

      再次,虽然取水许可证对拥有者来说,确实体现着一种利益,即可以持证取水的利益,而且这种利益因为是经过许可而享有,所以受到法律强制力的保护,按照学界通说,权利即为“享受特定利益的法律之力”[4],取水许可似乎确为一种权利,实则不然,这里其实是混淆了取水许可和因取水许可而获得的一种权利,这种权利实际上就是水权[5],也就是说,取水许可是一种权利论者把取水许可和水权混为一谈。因获得取水许可证而取得一种新的权利并不会改变取水可本身作为行政管理方式的性质。

二、 取水许可与水权关系辨析教师职称

(一) 何为水权?

      欲厘清取水许可证与水权的关系,首先必须弄清楚水权的概念为何,因为目前在学界,水权的概念尚未能形成一个统一的观点。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

1. 水权谓依法对于地面水或地下水,取得使用或收益之权。[6]

      这一观点即学界的“一权说”,也是我国台湾地区的通说。其将水资源和产品水的所有权排除在水权概念的外延之外,认为水权是一种来源于水资源所有权但又独立于水资源所有权的用益物权。代表学者是裴丽萍教授和崔建远教授。裴丽萍教授在其《水权制度初论》中指出“水权是水资源的非所有人依照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所享有的对水资源的使用或收益权。”[7] 崔建远教授在其《水权与民法理论及物权法的制定》中写道“水权,是权利人依法对地表水与地下水使用、受益的权利。”

2.水权是指水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此谓学界的“二权说”。持此种观点的学者有些是秉持大陆法系传统民法的观点,认为“水地合一”,所以,水权如同土地权一样包括所有权和用益物权,如“从大陆法系传统民法观点看,土地所有权人就是土地上水资源的所有权人。与土地权利相对应,大陆法系传统民法中的水权应包括水资源所有权和用益物权两部分。”

[8]还有学者是从产权的角度来论证水权是包括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产权即“那些能够构成最完整的法律权利以支配和处分财产或权利(claim)的所有元素的集合。”[9]显然,要构成最完整的支配和处分水资源的法律权利,水权的概念当然既要包括使用收益权利,也要包括所有权,如 “水权即水资源的产权,包括水的所有权及其使用权等。”[10]

3.水权是一整套关于水资源的权利体系或者有关水资源的权利总和或权利束,它包括水资源所有权以及由水资源所有权派生出来的其他权利,如水资源的使用权、分配权、经营权、管理权、收益权、水环境权等。[11]教师职称

      此谓学界通说“多权说”,然而,此一观点仅为“多权说”的一种。“多权说”的观点比较庞杂。如蔡守秋教授在其《论水权转让的范围和条件》中指出“一般而言,水权是指由水资源所有权、水资源使用权(用益权)、水环境权、社会公益性水资源使用权、水资源行政管理权、水资源经营权、水产品所有权等不同种类的权利组成的水权体系,其中水资源产权则是一个混合性的权利束。”王蓉副教授认为“水权应包括水资源所有权以及在法律约束下形成的由水资源国家所有权派生出来的不同主体所具有的使用权和收益权。水权主体既包括传统意义上的财产权主体,也包括生态意义上的社会权主体。”[12]冯尚友指出“水权是水资源所有权、水资源使用权和水资源经营权等一组权利的总称。”[13] 张郁博士则将水权定义为水资源的所有权和水资源利用和管理过程中有关水的产权,包括水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及与水有关的其他权益。[14]

      笔者以为,无论一权说,二权说,还是多权说,皆有其合理之处。一权说最直接地反映了水权概念设计的目的,且水权制度的核心——水权交易制度[15]中交易的水权主要是指水的用益物权的交易,曹明德教授就曾鲜明地指出“一般情况下,我们是在两种意义上使用水权这一概念的:一是指水资源的所有权,二是仅指水资源的用益权,它是从水资源所有权若干权能中分离出来而形成的一种新型的准用益物权,系一种他物权……因此,水权有两个不同层次的概念,当我们讨论“水权流转机制”、“水权交易”、“水市场”等术语时,显然是指后者。”[16]二权说或从产权制度入手,或将其同土地制度相联系,将水资源的所有权纳入到水权概念体系之中,以维持水权概念逻辑的完整性,使其免于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17]多权说将水权界定为一组权利束,一组以水资源(也有学者认为包括产品水)为客体的权利集合。尽管在不同学者眼中,这个权利束的内容各有不同,但基本都包括水资源所有权、水资源使用权和水资源经营权。这种以客体来界定权利的方式使水权内容更加全面具体,外延上更具周延性。当然,三种学说亦各有其局限所在:二权说中“产权说”将英美法系的产权概念引入进来虽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没有考虑到水权概念乃至水权制度存在的目的,二权说中“与土地结合说”早已不符合“水资源权属由与土地相结合的私有制转变为与土地分离的独立的公有制(即国家所有制)”[18]的发展趋势;多权说虽然逻辑上似乎更具周延性,但其试图将所有与水相关的权利都收罗于水权的麾下,使得水权概念纷繁复杂,难免使人迷失其中,却看不到水权制度设计的初衷;一权说虽然易被指“脱离水资源的所有权谈水权”使其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但是笔者以为不然,不能因为水权概念不含所有权就认为其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啊,倘如此,所有的用益物权岂不都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况且,水权制度并非是要和水资源(水产品)的所有权决裂而单独存在,相反,它们是相互联系而存在的,共同构成完整的产权制度。而这一界定恪守了水权概念产生的初衷,也把握住了水权制度的核心,是相对最为科学的定义。

(二)取水许可为水权的主要取得方式之一

      前文已述,取水许可为一种行政管理方式,水权是一种依法对于地面水或地下水,取得使用或收益之权。前者为公共权力性质,后者为“具有公权性的私权”,其本质仍为私权。那么,二者关系如何呢?有学者将二者割裂,只谈区别,认为“二者管理机制不同”“前者以行政管理协调手段为主”“后者以用水者之间的平等协商为主”,[19]对二者之间存在的紧密联系却视而不见。也有学者如崔建远教授认为“取水许可制度系水权诞生的摇篮”[20]。笔者十分同意崔建远教授的观点,认为取水许可是水权的主要取得方式之一,理由如下:

      首先,在水权概念尚未被学界认知时,取水许可制度发挥着重要的水资源配置功能,其与水权保持着天然的联系。第一,从水资源的所有者层面来看,取水许可是水资源所有权权能的具体体现,是水资源所有者行使所有权的具体方式。在我国,水资源归国家所有,即国家为水资源所有权主体,国家享有水资源的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权能,我们知道,“从根本上说,国家的水资源所有权是为社会或者公众的利益而设置的,它的目的往往不在于使国家获得对于水资源的实际使用价值;况且,在客观上,国家的水资源所有权也只能授权他人行使。”[21]所以,国家通过行政许可将水资源授权给具体的用水人使用、受益乃至处分,实现社会的整体利益以及公共利益的增进,实际上是实现了水资源国家所有制创设的目的,是国家行使水资源所有权的具体体现。第二,从水行政机关层面来看,它是水行政机关 “分配、调度水资源,颁发或吊销取水许可证,监管用水状况的法律依据”[22]。取水许可为一种行政许可,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必须以相应的法律授权为前提。旧水法第三十二条关于取水许可的规定正是发挥着这样的一种授权作用。第三,从具体的用水人层面来看,取水许可是取得用水资格的法律制度。当时的用水资格从其本质来看,是用水人基于取水许可而使用水并获得利益的现象,已经具有水权之实,实际上就是水权。只不过,当时水权概念尚不为人知晓。可见,取水许可从起诞生之日起,就与水权保持着天然的联系,是水权的重要取得方式,只不过在水权概念尚未被人认知时,二者关系也没有被发现而已。教师职称

      其次,在水权概念被认知的背景下,二者联系更加紧密,取水许可成为水权的主要取得方式之一。依照我们上文对水权的界定和法律规定,目前水权的取得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依法律规定直接取得,勿需申请。这种方式即为新水法第四十八条以及新条例第四条规定的例外情形,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或水库中的水、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排)水、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等不需要申请取水许可证,就可以直接从地面或地下取水,获得水权。但是这种法定取水权受到严格限制,仅限于上述特殊目的,且数量一般较小或取水时间较短。另一种则是依申请取得。这种方式为主要的取水方式,取水目的、取水时间、取水数量等限制相对宽松许多,当然,水资源本身所承载的生态价值和其他公益价值要求水资源的许可使用必然伴随着一系列限制,以达到水资源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目标的双重实现。但是,总体来讲,依申请取得也即依据取水许可取得,是目前水权的主要取得方式。

      再次,即使在未来的理想模式下,取水许可仍为水权的主要取得方式。这里的理想模式是指,在时效取得制度在我国民法典中得以确立以后,水权将存在三种取得方式:除开依法直接取水和依申请取水外,还将存在依取得实效获得水权,即“当用水人公然地、平和地、持续地用水达到法定期间时,可以自动地取得水权。” [23]然而,即使在这种理想模式下,依法律直接规定取得水权和依取得实效获得水权仍然“只占较小的比重,大量的水权都要基于取水许可产生,可以说,取水许可制度系水权诞生的摇篮。”因此,认为取水许可制度主要是行政法律制度,而水权为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进而否认两者联系的观点是不正确的,这只看到了事物的一面,而另一面则是,水权是“公权性质”的私权,受公法限制尤其是行政法限制十分明显,所以,“取水许可制度与水权之间的密切联系具有先天的性质。” [24]

    

 

 

 

 

注释:

  [1] 姜双林、王宝臻: 《对水权性质和特征的几点思考》, 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水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2008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2008.10.16~19·南京)论文集, p147.

  [2] 汪斌: 《取水许可之法律分析》, 中国环境法网, 访问地址: http://www.riel.whu.edu.cn/ article.asp?id=24989.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4] 王泽鉴:《民法总则》[M](增订版),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年7月, p83.教师职称

  [5] 崔建远:《关于水权争论问题的意见》,载《政治与法律》[J]2002年第6期, p36.

  [6] 台湾水利法第15条, 载于: http://www.chinabaike.com/law/got/tw/1379266.html.

  [7] 裴丽萍:《水权制度初论》,《中国法学》[J]2001年第2期, p 93.

  [8] 关涛:《民法中的水权制度》,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J], 2002第4期, p390.

  [9] American Heritage Dictionary online, Lingoes Dictionary.

  [10] 李燕玲:《国外水权交易制度对我国的借鉴价值》, 中国环境法网, 访问地址:http://www.riel. whu.edu. cn/article.asp?id=25584).

  [11] 姜文来: 《关于水权的几点认识》, 载于水信息网, 访问地址: http://www.hwcc.com.cn/ newsdisplay/ newsdisplay.asp?Id=17905.

  [12] 王蓉: 《中国水权建设的实证研究》, 社会科学论坛2007年第4期(下), p40.

  [13] 冯尚友: 《水资源持续利用与管理导论》, 北京: 科学出版社)2000年, p189.转自黄锡生:《论水权的概念和体系》, 现代法学, 2004年8月第26卷第4期, p135.

  [14] 张郁: 《南水北调中水权交易市场的构建》, 水利发展研究第2卷2002年第3期, p4.

  [15] 黄锡生:《论水权的概念和体系》, 现代法学, 2004年8月第26卷第4期, p135.

  [16] 曹明德: 《论我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我国水权和水权流转机制的理论探讨与实践评析》, 中国法学, 2004年第1期,p78.

  [17] “脱离水资源的所有权谈水权, 只能使其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确立和保障有效配置水资源的水权制度也只能是一种空想.” 参见: 黄锡生:《论水权的概念和体系》, 现代法学, 2004年8月第26卷第4期, p135.

  [18] 裴丽萍:《水权制度初论》,《中国法学》[J]2001年第2期, p 92.

  [19] 王志华、董戈英、任智勇:《论加强黄河水资源管理体制和制度建设》, 载孙广生、孙寿松、陈连军主编:《黄河水资源管理研究论文集》, 黄河水利出版社2002年6月版,p108.

  [20] 崔建远:《关于水权争论问题的意见》,《政治与法律》[J]2002年第6期, p36.

  [21] 裴丽萍:《水权制度初论》,《中国法学》[J]2001年第2期, p 93.

水利概论论文篇(8)

文章编号:1003-4625(2007)10-0015-04中图分类号:F822.2文献标识码:A

Abstract: More and more economists have had great eagerness to study the exchange rate of RMB and there have been many papers and books. Through an analysis of these papers and books, we find out the error of research methods, which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for judging the value of these achievements and promoting future research. We hold that there are contacts and differences between idealized world and realistic world and between science concept and everyday concept. We criticize the error of methods that economists confuse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idealized world and realistic world and between science concept and everyday concept. Then, we sum up the two main viewpoints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oretical model and realistic world in the academic circles, and point out their shortcomings separately. We believe that the solid methodology foundation is the necessary prerequisite to the effective research of the exchange rate of RMB.

Key words: exchange rate of RMB; methodology; idealized world; realistic world

一、引言

于1948年底诞生的人民币,一开始就被严厉的外汇管制封闭在中国边境之内,与世界经济的长期隔离使人民币汇率研究缺乏现实意义,30余年少有问津。改革开放后,随着中国对外经济交往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中国对世界经济影响的日益增强,人民币汇率越来越为世人关注。围绕人民币汇率的一连串重要事件,诸如起始于1979年连续15年的贬值、起始于1981年为期13载的汇率双轨制、1994年实行的汇率并轨改革、1996年底实现的经常项目可兑换、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引发的贬值压力以及当前由于国内外经济失衡引起的升值压力等事件将人民币汇率研究一次次推向高潮,以其为考察对象的科研成果数量逐年递增,形成了数量庞大的科研文献。

对业已形成的相关文献进行梳理,无论从现实层面,还是从理论层面来看都具有重要意义。梳理工作往往按照两个向度来进行。一个向度是通过文献梳理来回答“我们认识了什么”的问题;另一个角度是通过梳理文献来回答“我们是如何认识的”的问题。对于前一个向度,研究者一直给予了足够的重视,绝大多数以人民币汇率为考察对象的研究工作都是以梳理前人的观点作为自己研究的起点。近年来还出现了一些专门整理人民币汇率研究观点的综述文章。通过这一向度的文献梳理,我们发现在人民币汇率研究领域,不仅仅一些核心问题,诸如人民币均衡汇率、汇率波动以及汇率制度等问题受到了研究者的关注。而且一些细分问题,诸如人民币汇率调整对中国就业、进出口,甚至证券市场、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也进入了汇率研究的视野。

研究者对以上问题几乎都没有形成彼此相同的意见,相反,哪怕在任何一个细分问题上都存在着多种相互竞争的观点。对相互竞争的观点进行分析、评价必然会突破这些观点“是什么”的范围,而进入更深入的探究层次,即“这些观点是如何得来的”。这样,我们就自然而然由梳理文献的第一个向度进入到第二个向度,即“我们是如何认识的”,可见,对现有观点的分析评价不仅仅局限于考察其内容,还要深入考察其研究方法,达到不仅“知其然”,而且“知其所以然”。后一个向度的考察属于方法论范畴,往往具有更加根本的地位,却经常为研究者所忽视。

本文沿着文献梳理的第二个向度审视过往的人民币汇率研究,以人民币汇率研究方法为考察对象,或者更为明确地说,是透视过往研究中普遍存在却为研究者视而不见的方法谬误。这些错误的研究方法在人民币汇率研究中被广泛应用,清理这些方法魔障对于该领域的有效研究具有重要意义。相反,不能在方法论层次上深刻认识这些错误的研究方法,而舍本逐末,仅仅对建立在这些方法基础上的各种观点进行简单的分析和评价丝毫无助于该领域研究的进步。

关于方法对错的探讨注定是颇有争议的。毋庸说研究方法的对错,就是经济学理论的对错也被许多经济学家判定为是一个“伪问题”。比如,以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1953)为代表的芝加哥学派在这一问题上即持有工具主义立场,他们认为经济学理论不过是人们用来达到某种目的的工具而已。既是工具,则无对错之分,仅存在有用和无用的差别。如果说经济学家在经济学理论是否可以用对错来判定这一问题上存在广泛争议的话,他们对于研究方法是否可以用对错来判定这一问题上的意见却一致得多。广泛认同的观点是:研究方法,如同工具,仅有适当与否之别,而无真伪对错之分。即使是方法的适当性或恰当性问题也是一个与研究主体、研究对象相关的问题,而不是一个独立于这些因素之外的问题(Dudley Shapere,1984)。既然如此,那么本文是在何种意义上来讨论方法的对错呢?

无论适当与否,效果高低,任何研究方法最基本地都被要求是逻辑一致的。本文即从这样一个最一般意义、或曰最低限度要求的视角来讨论方法的对错。亦即在本文中只有那些连逻辑一致这样一个最基本要求都没有达到的方法才被判定为是一种错误的方法。而这种错误的方法在人民币汇率研究中并不鲜见。可见,是否违反逻辑在本文中被确立为判定方法对错的惟一标准。本文将遵循这一标准,梳理过往文献,揭示人民币汇率研究中的错误方法。

二、理想世界与现实世界的分合

(一) 理想世界与现实世界

现实世界即我们生活于其间的世界,它鲜活无比,也最为实在。理想世界是理论模型所反映的世界,理论模型通过改变假设条件来改变分析结果,相关因素被置于各种假设条件之下,或者说,理想世界是被条件化了的现实世界,二者具有本质区别。以汇率决定理论中的绝对购买力平价说为例,该理论选取汇率e、本国物价水平P与外国物价水平P* 三个变量,并将其置于如下假设条件之下:1.对于任何一种可贸易品,一价定律都成立;2.在两国物价指数的编制中,各种可贸易品所占权重相等。如果满足以上条件,采用直接标价法的汇率e与P、P*之间具有如下函数关系:e=P/p*。绝对购买力评价理论通过选择相关变量、确定假设条件来分析变量之间的函数关系,这就构建出了一个理想世界。这个理想世界与现实世界虽然相关,却具有本质区别。表现在:1.在现实世界中,汇率e不仅与P、P*两个变量相关,而且与本国的利率水平、国民收入、货币供给水平以及外国的利率水平、国民收入、货币供给水平等诸多变量相关,从严格意义上说,与汇率e相关的变量是无穷的,而非有限的,更不仅仅是P与P* 。理想世界将现实世界中除P与P*之外的其他与汇率e相关的因素全部简化掉了。2.现实世界不能满足该模型的假设前提。从假设的功用角度来说,理论模型中的任何假设都不会与现实完全相符,否则就没有存在的必要性。可见,不仅绝对购买力平价理论,而且其他汇率决定理论,更进一步说所有理论模型所给出的都是理想世界,揭示的都是理想世界中的相关关系,而绝非现实世界和现实世界中的相关关系。

(二) 科学概念与日常概念

科学概念是指理论模型中所使用的概念,仅仅存在于理想世界。而日常概念是指现实生活中所使用的概念,存在于现实世界。有许多概念,诸如汇率、利率、国民收入、货币供给等概念既在理论模型中被使用,又在现实生活中被使用。他们中有些概念是先在理论模型中被提出,后来也在现实生活中被使用,比如GDP、总需求等概念;还有一些概念是先在现实生活中被使用,后来被理论模型所借用,比如价格、汇率、利率等概念。尽管科学概念与日常概念存在一定联系,但我们不可以因此模糊了科学概念与日常概念的根本不同之处。

我们的语言体现着理解,这主要是说,我们的概念结晶了我们对世界的理解。概念虽然是人类理解中最稳定的结构,但概念的含义仍然处在不断变迁之中,最根本地取决于使用概念的语境,语境不同,含义往往大相径庭。理论模型中的科学概念被现实生活借用,或者现实生活中的日常概念被理论模型借用,使用概念的语境都将发生根本性转变,即从理想世界向现实世界转变或从现实世界向理想世界转变。被借用概念的含义将会因为语境的改变而发生系统性改变(Erwin Schroedinger,1959)。我们还以汇率决定理论中的绝对购买力平价说为例,本国物价水平、外国物价水平以及汇率这三个概念既作为科学概念在理论模型中被使用,又作为日常概念在现实生活中被使用,后者最典型的例子是各国在其每年的统计年鉴中对以上三个指标所记录的统计数据,这些数据是统计部门对现实世界,或曰现实生活中的物价水平和汇率所作的统计。在这些资料中,物价水平和汇率是在日常概念的意义上被使用。日常概念与科学概念具有本质区别,所以以上统计数据绝非是对购买力平价理论中的P、P*以及e这三个科学概念的度量,P、P*、e只存在于满足假设条件的理想世界中。以物理学中的自由落体定律(h=1/2at2)为例,研究者只有在满足假设条件的理想试验中获得的高度、加速度和时间的数据才是对科学概念意义上的h、a、t的正确度量。相反,在现实生活中测量的高度、加速度和时间的数据仅仅是日常概念,绝不能作为是对科学概念h、a、t的正确度量。可见,对于绝对购买力平价理论来说,在现实世界中不存在科学概念意义上的P、P*、e,所以他们无法测量,甚至无法为我们所经验。

(三)错误地游走于理想世界与现实世界之间

理想世界与现实世界,科学概念与日常概念具有本质区别,混淆二者将违反基本的逻辑规律。譬如,经典力学中的自由落体定律告诉我们,假设没有空气阻力,从同一高度下落的两个物体,无论质量是否存在差异,他们都将同时落地。该定律揭示了一个理想世界中高度h、加速度a以及时间t这三个科学概念之间的函数关系,h=1/2at2。然而,无论比萨斜塔实验是否做过,是谁做过,我们都不难想象,从比萨斜塔顶上抛下一块软木和一个铅球,它们下落的速度将是不一样的。如果是这样,比萨斜塔实验是否否认了自由落体定律呢?或者,如果比萨斜塔实验中的软木与铅球恰巧同时落地是否证明了自由落体定律呢?答案显而易见,无论软木与铅球是否同时落地,比萨斜塔实验既不能证实也不能否证自由落体定律。因为前者属于现实世界,后者属于理想世界,在现实世界中测量的高度、加速度以及时间与自由落体定律所反映的理想世界中的h、a、t具有本质区别,前者属于日常概念,后者属于科学概念。

在有关人民币汇率研究的文献中,这种混淆却普遍存在。研究者往往用理论模型所反映的理想世界中存在的必然关系来论证现实世界中也存在同样的必然关系,或者研究者通过考察现实世界中的统计数据来验证理论模型的对错真伪。他们错误地游走于理想世界与现实世界之间,违反了逻辑,却浑然不知。正如我们已经论证的那样,理论模型中变量之间的函数关系仅仅存在于理想世界,现实世界中根本不存在这样的函数关系。用取自现实世界的统计数据(属于日常概念)来验证理想世界中的理论模型,或曰验证理想世界中变量(属于科学概念)之间的函数关系,已经违反逻辑,犯了方法论上的错误。

易纲、范敏(1997)使用《美国统计摘要》、《美国消费物价指数报告》、《中国生产资料市场统计年鉴》、《中国对外经济统计年鉴》等统计资料中的数据,加上自己在美国和中国亲自取样得来的数据验证汇率决定理论中的购买力平价说和利率平价说。这种验证工作从逻辑上说是一项错误的工作,他们居然也给出了答案,即现实数据不支持购买力平价说和利率平价说,进而得出以上理论模型不适合发展中国家实际情况的结论。由此使我们想到,正是由于这些研究者没有正确地认识到理想世界和现实世界、科学概念和日常概念的本质区别,才导致有些学者企图搞 “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学”,他们不懂得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学”完全是两回事。退一步讲,如果他们的验证工作是合理的话,我们可以肯定,购买力平价说和利率平价说,甚至包括像自由落体定律那样的一切理论模型不仅不适合中国等发展中国家、也不适合美国等发达国家,事实上他们不适合任何现实世界。我们说理论模型具有普适性,并不是说它普遍地适合于一切现实世界,恰恰相反,它与一切现实世界具有本质区别,它仅仅适合于它所构建的那个理想世界。易纲、范敏进而提出为了使购买力平价说与利率平价说适合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必须对其加以修正,使其符合现实世界。修正的办法就是在原有函数关系的基础上加上一个摩擦系数λ,用这个摩擦系数λ来代表现实世界与理想世界之间的差异,λ是一个随机变量,随着时间、地点等具体情况的变化而变化。于是,利率平价模型由原来的(Eet+1-Et)/ Et=RRMB-R$ 被易钢、范敏修正为(Eet+1-Et)/ Et=RRMB-R$ +λ,其中,Eet+1表示对下一期汇率的预期,Et表示t期汇率(汇率采用直接标价法),R$表示外币存款利率,RRMB表示人民币存款利率。同样,相对购买力平价模型也被易纲、范敏如法炮制,由原来的(Et-Et-1)/Et-1=лRMB-л$修正为(Et-Et-1)/Et-1=лRMB-л$+λ,λ=-a-b,于是有,(Et-Et-1)/Et-1=лRMB-л$-a-b。其中,л$和лRMB表示外国和中国t期的通货膨胀率,Et-1和Et分别表示t-1期和t期汇率,a表示中国通货膨胀中非贸易品涨价幅度高于外国的部分,b表示中国贸易品生产力提高速度快于美国的部分。

易纲、范敏通过给原有理论模型简单地加上一个代表理论与现实之间差异的摩擦系数λ的方式企图消除理想世界与现实世界的本质区别。如果这样的修正能够算作理论改进或创新的话,我们完全可以给任何理论模型,诸如利率平价理论这样的经济学模型以及自由落体定律那样的物理学模型简单地加上一个代表理论与现实之间差异的摩擦系数λ,一劳永逸地达到理论创新的目的。然而,事实上这是徒劳无益的。研究者通过确立假设前提来简化现实世界,构造出一个被简化了的理想世界,在这个理想世界里,数量极其有限的几个变量在假设前提的规范下表现出了某种确定的函数关系,这种关系由于其具有确定性而具有必然性,汇率决定理论是这样,自由落体定律也是如此。易纲、范敏给原来的模型加上一个摩擦系数λ,而λ随着情况的改变而改变,是一个随机变量。这样一来,模型中的变量就由确定性的函数关系变成了非确定性的统计关系,这种统计关系是随机的,不具有任何确定性,因而也不具备普适性。而普适性是科学理论的基本品格,缺乏普适性便丧失了科学理论的地位。

混淆理想世界与现实世界、科学概念与日常概念的逻辑错误在人民币汇率研究文献中相当普遍,比如陈学彬(1999)、惠晓峰(1999)、张晓朴(2000)、俞乔(2000)、李亚新(2002)、王志强(2004)、邱冬阳(2006)等都曾用现实世界中的统计数据来验证汇率理论的正确性或适当性。如果有人用这样的方法来验证自由落体定律的正确性或适当性的话,其逻辑错误昭然若揭。为什么在经济学中这样的错误却大行其道,值得我们深思。

三、娜拉出走后怎样

“娜拉出走后怎样”出典于《玩偶之家》。意思是说我们不满意于一种境遇,从它出走,又能到哪里去呢?理论模型毕竟不是智力游戏,构建模型的目的在于使我们更易于认识现实世界,把握现实世界。如果我们驳斥并放弃了以上那种通过混淆理想世界和现实世界来建立理论模型与现实生活联系的方式,那我们又能通过何种方式来搭建他们之间的桥梁呢?当我们思索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们的思维便与晚近半个世纪的那次方法论之争实现了对接。

正如曼昆(Mankiw,N.G,2000)所言,要完全真实地构建任何一个模型都会复杂到使任何一个人都无法理解,简单化是构建一个有用模型的必要组成部分。通过假设方法来营造一个理想世界是对现实世界简单化的不二法门。对于像物理学那样的自然科学而言,他们可以在现实世界中通过“可控实验”人为地制造出一个符合理想世界的实验环境,提取具有科学概念性质的实验数据,来验证理论模型的对错。而经济学却没有那样幸运,虽然实验经济学已经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与自然科学的可控实验相比,经济学实验还简陋得多。那么如何来验证经济学模型的对错与否呢?这个问题牵动了当代最优秀的一批经济学家的神经。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形成了以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为代表的芝加哥学派和以萨缪尔森(Samuelson)为代表的卡内基―梅隆学派。两派观点针锋相对,却在一个问题上达成了共识,即理想世界与现实世界具有本质区别,来自现实世界的证据既不能证实也不能否证理论模型。鉴于理论模型与现实世界之间存在难以跨越的鸿沟,他们都不约而同地放弃了验证理论模型正确与否的努力。退而求其次,从构建理论模型的目的角度来确立评价理论模型的其他可行标准。

一种普遍的认识是:构建经济学模型的目的在于解决现实问题,表现在两个方面:解释和预测,即能够对现实问题给予有力的解释,并对无论有没有某种政策措施影响下的未来进行预测,理论模型如果能够同时做到这两点,那就再理想不过了(道,2005)。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1953)认为能够做出成功的预测是理论模型的首要目标,也是我们选择理论模型的主要指标。在他看来,理论的对错无法验证,我们应将这个问题搁置一旁,不去理会。而构建理论的目的是借助理论对现实生活中变量的未来值做出预测,由于预测是针对现实世界的,所以可以用现实世界的数据来验证。通过验证预测的准确程度来判断理论模型的“好用性”。在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那里,理论被当作工具,只有好用与否的区别,而无对错之分。同时,他认为解释和预测是一个硬币的两个方面,一个理论能够用来做出成功的预测,也必然能够用来对现实问题做出有力的解释。弗里德曼的观点招来了强烈的反对,对方反对他预测标准至上的观点,而且指出解释和预测具有替代关系而非互补关系。萨缪尔森(Samuelson ,1963)就是反对方的代表,他指出理论模型的首要目标应该是解释现实问题,而不是预测变量未来的发展趋势。若要使理论具有解释力,就必须要求理论模型能够反映现实世界里的本质关系,而理论模型是建立在假设基础之上的,所以就要求假设必须具有现实性。于是,如同弗里德曼一样,他实际上也将验证理论对错的问题搁置一旁,转而验证假设是否具有现实性,以确保理论模型能够被成功地用来解释现实。然而,“现实性”本身就是一个极其模糊的概念,对其进行有效验证几乎是不可能的。两派观点的争论开始于上世纪中叶,一直绵延至今。

从以上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虽然在解决问题的道路上困难重重,但是经济学家在对问题的认识上却相当明晰。他们虽然并未走上康庄大道,但毕竟已经绕过了陷阱与沼泽。反观 人民币汇率研究,我们发现研究的内容是21世纪的,而犯的错误却属于上个世纪前半叶。人民币汇率研究若要取得实质性进展,就必须深刻认识经济学研究的方法论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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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道.经济学方法论.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71.

[3]惠晓峰等.基于购买力平价和简单货币学说的人民币长期汇率组合模型[J].国际金融研究,1999,(10).

[4]曼昆.宏观经济学(第四版).上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10.

[5]李亚新等.关于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的测算与应用研究[J].国际金融研究,2002,(10).

[6]王志强.人民币汇率购买力平价的界限检验[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4,(2).

[7]邱冬阳.人民币购买力平价――1997―2005年数据的协整分析[J].经济研究,2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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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俞乔.购买力平价,实际汇率与国际竞争力:关于测算我国加权实际汇率指数的理论与方法[J].金融研究,2000,(1).

[10]张晓朴.购买力平价思想的最新演变及其在人民币汇率中的应用[J].世界经济,2000,(9).

[11]Boland,L.A,1979:‘A Critique of Friedman’s Critics’,Journal of Economic Literature,17:503-522.

[12]Dudley Shapere,1984:Reason and the Search for Knowledge,D.Reidel Publishing Company, p.181.

水利概论论文篇(9)

综合利用水库的优化调度受多因素影响,如径流,水库特性、用水特性以及电站的机电特性等,其中径流的影响较大。本文采用马尔可夫单链弹性相关理论处理径流,以供水流量为决策变量,在考虑有效雨量的基础上建立了动态规划数学模型,编制了结构简明,功能完善,便于操作使用的大型优化调度计算程序,自动绘制出三维优化调度图,利用优化调度图进行综合利用水库调节计算,在几乎不增加投资的条件下,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经实践证明,本方法准确可靠,适合于大、中、小型水库,也适合于平原水库、地下水库;更适合于我国北方水资源紧缺地区使用。 1 采用离散的马尔可夫随机过程描述径流 1.1 用马尔可夫过程描述径流

为了计算和应用的方便,将时间序列离散化(即分为若干时段:月),相邻时段存在着依赖关系,以水库来水的3个相邻时段t1、t2、t3间径流关系进行分析。用X1、X2、X3表示3个时段的径流,三者之间的相关情况可分为2种情况:(1)直接相关。即不管X2取值怎样(或不计X2取值的影响)的条件下,X1与X3相关,称为偏相关,其相关程度用相关系数表征,可用数量表示为γ13。(2)间接相关。即因存在着X1和X2、X2和X3之间的相邻时段相关关系,故X1的大小影响着X2的大小,从而又影响着X3的大小。这种相关是由中间量X2传递的,不是直接的,因此叫间接相关。

1.2 计算相应条件概率

水利概论论文篇(10)

在水资源工程中可靠性概念应用早于风险,例如在水库调度中,人们早就用发电保证率、灌溉保证率等概念方法评价水库运行策略的优劣。风险分析在70年代后期才渗透到水资源研究领域,并最早在美国水资源开发中得以应用。1984年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成立了ASI高级研究所,专门从事水资源工程的可靠性与风险研究,并提出了水资源工程可靠性与风险的研究框架和系统理论、方法及评价指标。目前世界各国对水资源工程中的风险决策以及水资源系统运行的风险分析都高度重视,并开展了广泛的研究〔2,3〕。但作为水资源系统研究的一个重要分支——水库调度,其风险概念和分析方法80年代才提出,研究刚刚起步。

近年来国内的许多学者对此进行了研究〔4〕。傅湘等用概率组合方法估算了水库下游防洪区的洪灾风险率,用系统分析方法建立了大型水库汛限水位风险分析模型;冯平等研究了汛限水位对防洪和发电的影响,通过风险效益比较定量给出了合理的汛限水位;谢崇宝等分析了水库防洪风险计算中水文、水流及水位库容关系的不确定性,研究了水库防洪全面风险率模型应用问题;梁川以极差分析法进行防洪调度风险评估;王本德等〔5〕建立了水库防洪实时风险调度模型,该模型考虑了水库下游防洪效益与水库风险两个目标,又在论述水库预蓄效益与风险分析的必要性和主要困难的基础上,首先提出了一种风险率的计算方法,然后提出一种以经济效益与风险率为目标的水库预蓄水位模糊控制模型及求解方法;田峰巍等提出了依据典型联合概率分布函数的风险决策方法。李国芳和覃爱基采用频率分析方法,对水利工程经济风险分析方面进行探讨,得出一些有益的结论。随着矩分析方法和熵理论的日臻完善,可将信息熵、概率论和风险估计结合起来,建立最大熵风险估计模型。李继清等〔6〕采用层次分析方法,将水利工程经济效益系统划分为防洪、发电、灌溉(供水)效益子系统,辩识出风险因子,通过两种风险组合方式,建立最大熵模型,得到系统经济效益的风险特性。

2风险分析的一般方法〔5~10〕<>

2.1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的调查方法

调查方法是通过对风险主体进行实际调查并掌握风险的有关信息。动态与静态结合是指调查既要了解主体的现状,又要了解过去,又要归纳总结,预测它的未来。就水资源系统而言采用调查法对有些问题并不适宜,如水库调度风险问题。

2.2微观与宏观相结合的系统方法

系统方法是现代科学研究的重要方法。它是从系统整体性出发,通过研究风险主体内部各方面的关系、风险环境诸要素之间的关系、风险主体同风险环境的关系等,确定风险系统的目标,建立系统整体数学模型,求解最优风险决策,建立风险利益机制,进行风险控制和风险处理。该方法适用广泛,从理论上讲是较科学、理想,但应用难度大。

2.3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

2.3.1定性风险分析方法定性风险分析方法主要用于风险可测度很小的风险主体。常用的方法有调查法、矩阵分析法和德尔菲法。德尔菲法是美国咨询机构兰德公司首先提出,主要是借助于有关专家的知识、经验和判断来对风险加以估计和分析。在水资源系统中有些不确定性因素难以分析、计算,因此该法在水库调度风险决策中具有实用价值。

2.3.2定量风险分析方法定量风险分析方法是借助数学工具研究风险主体中的数量特征关系和变化,确定其风险率(或度)。

(1)基于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的风险分析方法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是研究水库调度中可靠性与风险率的最为有力的工具,如过去对水库运行的发电保证率和灌溉保证率等的计算均是建立在该基础上的。该基础理论和方法也适宜于解决风险率的计算。

根据水库调度中风险的特点,以下介绍4种方法:

①采用典型概率分布函数计算风险率

在水库调度中,影响风险主体的不确定性风险变量(或随机变量)大都服从一些典型的概率分布,如三角形分布、威布尔分布、正态分布、高斯分布、伽玛分布、皮尔逊Ⅲ型分布等。因此用概率分布密度函数的积分便可分析计算决策指标获取的可靠率或风险率指标,该法计算简单且精度也可基本满足要求。

②依据贝叶斯原理计算风险率

设B1、B2、…、Bn是一组互斥的完备事件集,即Bi互不相容,则有∑Bi=Ω,又设P(Bi)>0,则对任一事件A,设P(A)>0,则有:

P

式中,P(Bi)为先验概率(已知)或事前概率;P(A/Bi)是与先验概率相关的条件概率(已知);P(Bi/A)是事件A发生的条件下,引起Bi发生的概率,为后验概率(未知)。

在水库调度中当Bi为水库放水,A为影响水库放水的入库水量和库水位,则P(Bi/A)为水库在已知入库水量和库水位的条件下,水库放水的概率。同理,可对水库放水的风险率进行计算。

③风险度分析法

用概率分布的数学特征如标准差σ或σ-半标准差,可说明风险的大小。σ或σ-越大则风险越大,反之越小。因为概率分布越分散,实际结果远离期望值的概率就越大。

σ=(DX)1/2=((Xi-MX)2/(n-1))1/2或σ-=(DX)1/2=((Xi-MX)2P(Xi))1/2

σ是仅统计Xi<MX或Xi>MX。用σ、σ-比较风险大小虽然简单,概念明确,但σ-为某一物理量的绝对量,当两个比较方案的期望值相差很大时可比性差,同时比较结果可能不准确。为了克服用σ-可比性差的不足,可用其相对量作为比较参数,该相对量定义为风险度FDi,即标准差与期望值的比值(方差系数):

FDi=σi/MX=σi/μi

风险度FDi越大,风险越大,反之亦然。风险度不同于风险率,前者的值可大于1,而后者只能小于等于1。

④离散状态组合法

此法的基本原理是,首先给出各风险变量的离散型估计值;然后按照概率组合原理由这些离散的估计值来推求结果出现的大小及其可能性。该法属穷举的范畴,当风险变量较多,且每个风险变量的离散状态个数较多时,就存在“维数灾”。但在风险变量个数较少,每个风险变量内有发生或不发生两种状态即三项分布的情况下,用这种方法分析风险十分有效。

(2)基于马尔柯夫过程的风险分析法

水库调度中的入库径流过程一般服从于马尔柯夫过程(马氏过程)。马氏过程是一类变量之间和相互关联影响的非平稳随机过程,其基本特性是无后效性。因此可用马氏过程状态转移概率来推求水库调度中风险变量相互影响的风险率计算问题。用马氏过程已成功地推求了水库调度方案的发电可靠率(保证率)。

(3)蒙特卡洛模拟法(MC法)

此法是目前西方国家广泛应用的投资风险分析方法,其基本思路是将影响工程经济效果的风险变量依各自的分析分别进行随机取样,然后用各变量的随机值来计算经济评价指标值,这样对每个变量随机地取一次样就可以计算出经济评价指标的一个随机值,要作出经济效果评价指标与其实现的累积概率的关系曲线,需要多次的重复试验,且随随机风险变量的增多,其重复模拟计算的次数也要增多,需借助计算机进行计算。另外,这种方法难以解决各个风险变量之间的相互影响,且要求给出各个风险变量的概率分布曲线,在统计数据不足时难以实现。MC法可以考虑随机变量各影响因素,但计算量大且结果未必一定精确。所以,在有其它简单方法时,一般都避免使用MC法,或以此法作为一种对照。

(4)模糊数学风险分析法

水库调度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很多,如径流、用水、库水位变化等,常模糊不清,具有明显的模糊现象和特征,因而用模糊数学进行风险分析是非常适宜的。

(5)一阶二次矩法

此法的步骤是先选择一理论分布族g(y)=g(y,θ)来逼近Z=f(X1,X2,…,Xn)的概率分布,然后用泰勒公式将Z在(X1,X2,…,Xn)的均值(μ1,μ2,…,μn)处展开,舍去二次以上的高阶项,这样近似求得的二阶矩,进而估计参数。

一阶二次矩法未考虑有关基本变量分布类型的信息,因此不能用概率指标合理反映结构的可靠度,实际上变量的分布类型对可靠度是有影响的。本法只适用于线性方程,当状态方程为非线性时,在中心点处取线性近似,因此可靠度指标是近似的。由于状态方程在描述一个问题时,因方程形式不同,其可靠度指标的近似值也不同,无法保持不变性是该方法的最大弱点。

(6)极限状态法(JC法)

JC法是一阶二次矩法的改进,该法适用于随机变量为任意分布的情况。其基本原理是:先将随机变量的非正态分布用正态分布代替,对于此正态分布函数要求在验算点处的累计概率分布函数(CDF)值和概率密度函数(PDF)值与原来分布函数的CDF值和PDF值相同。然后根据这两个条件求得等效正态分布的均值和标准差,最后用一阶二次矩法求出风险值。

(7)最大熵法

最大熵法的基础是信息熵,此熵定义为信息的均值,它是对整个范围内随机变量不确定性的量度。信息论中信息量的出发点是把获得的信息作为消除不确定性的测度,而不确定性可用概率分布函数描述,这就将信息熵和广泛应用的概率论方法相联系;又因风险估计实质上就是求风险因素的概率分布,因而可以将信息熵、风险估计和概率论方法有机地联系起来,建立最大熵风险估计模型:先验信息(已知数据)构成求极值问题的约束条件,最大熵准则得到随机变量的概率分布。

应用最大熵准则构造先验概率分布有如下优点:①最大熵的解是最超然的,即在数据不充分的情况下求解,解必须和已知的数据相吻合,而又必须对未来的部分做最少的假定;②根据熵的集中原理,绝大部分可能状态都集中在最大熵状态附近,其预测是相当准确的;③用最大熵求得的解满足一致性要求,不确定性的测度(熵)与试验步骤无关。

最大熵法的计算量小于蒙特卡洛法,需要进行许多数学推导,计算较复杂,所以通常只应用在大型工程项目的风险分析中。

3结语

目前,风险分析的方法已有多种,它们在考虑因素、输入信息、计算量以及适用对象上各有不同,进行汛期水库调度风险分析时,应结合本领域本地区的具体情况、特点,比较和改进现有的方法。洪水调度系统是一个开放的系统,本身具有复杂性,因而还要积极拓展其他新理论新方法的研究。

参考文献

〔1〕潘敏贞,林翔岳.对水库汛期调度进行风险分析〔J〕.河海水利1995,(2):35~37.

〔2〕王丽萍,傅湘.洪灾风险及经济分析〔M〕.武汉: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出版社.

〔3〕(美)德克斯坦L.等编.吴媚玲等译.水资源工程可靠性与风险〔M〕.北京:水利电力出版社,1993.

〔4〕王栋,朱元生生.风险分析在水系统中的应用研究进展及展望〔J〕.河海大学学报,2002,30(2):71~77.

〔5〕王本德,等.水库预蓄效益与风险模型〔J〕.水文2000,20(1):14~18.

〔6〕李继清,等.应用最大熵原理分析水利工程经济效益的风险〔J〕.水科学进展.2002,14(5):626~630.

〔7〕王栋,朱元生生..防洪系统风险分析的研究评述〔J〕.水文2003,23(2):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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