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行业的税收筹划汇总十篇

时间:2024-03-22 14:54:51

房地产行业的税收筹划

房地产行业的税收筹划篇(1)

近年来,房地产企业偷漏税情况严重。以北京市为例,从2003年—2005年,北京市地税局对110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纳税检查,被查出有问题的企业725家,其中千万元以上案件24起,有问题比例为66%;检查总计查补10.05亿元,滞纳金一项,就收取5891万元,而因偷逃税款而引发的罚金总额也已经突破千万,达到1817万元。

税务机关已将房地产行业纳税情况确定为监管重点,并且正积极探索建立房地产行业纳税评估模型,还计划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房产管理等行政部门建立信息传递制度,以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应纳税额有关数据的采集、监控和分析能力,同时在行政程序上规范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行为,建立档案,以便全程跟踪。此外,税务机关还将加大对房地产涉税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可以明显预见,房地产企业涉税违法的代价将进一步加大,税收筹划成为其在低纳税风险下降低税负的一个重要选择。本文就房地产企业如何对其经营活动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一些思路。

(一)从节税空间大的税种和纳税人构成入手

房地产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之前要先分析哪些税种具有税收筹划价值。从理论上来讲,应选择税收优惠多,税负伸缩弹性大的的税种作为切入点,例如土地增值税对房地产企业而言,就是一个具有很高税收筹划价值的税种,原因有两个:一是其税率比较高,税负重;二是其税率为超率累进税率,跳跃性大,不同级次之间税收负担的差距大,土地增值税税率为四级超率累进税率,税率从30%到60%,增值率越低,税率越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8条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因此土地增值税筹划的余地也大。

从纳税人构成切入。我国大量税收共同的特点是以企业的某种类别身份为基础。因此房地产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可以考虑能否避开成为某税种纳税人,从而实现节税目的。例如,《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依据混合销售按照“经营主业”划分只征一种税的原则,企业有充分的空间进行税收筹划以获得适合自己企业和产品特点的纳税方式。设有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兼营房屋出租,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另一单位出租的房屋包括很多家具、家电以及其他代收电话、水电费。若不对这些费用分别核算,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这样就加重了企业税收负担。企业可以通过分别核算和收取这些费用,将其中所包含的增值税予以抵扣。

(二)寻找变量

税收筹划过程就是不断发现并引入变量的过程。所谓变量,就是影响税收政策有差异化选择、能够引起税额变化的因素。影响应纳税额的两个最直接、最根本地因素是计税依据和税率,计税依据越小,税率越低,应纳税额越少,其它间接因素都通过这两个因素其作用。虽然这两个因素在不同税种中的内容不同,但采取的筹划方法都得从这两个方面下功夫。

另外,税收筹划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纳税人主动利用税收政策的特定条款来实现减轻纳税成本的目的,房地产企业应寻找在相关税收政策中的特定条款,并加以充分利用。这些条款包括三类:

差异性条款。例如房地产业涉及的税种主要包括土地增值税、房产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税率为四级超率累进税率,税率从30%到60%,增值率越高,税率越高,其他业务收入相对于房地产销售收入,涉及的税负主要是营业税,不缴纳土地增值税,税负轻一些。由于很多房地产在出售时已经进行了简单装修,可以考虑将其作为单独的业务进行核算,分解房地产价格,这样还可能有效降低房地产的增值率。

选择性条款。税制设计和税收政策中规定了不同的纳税处理模式,对一种纳税主体规定了二选一的纳税方法,纳税人就可以通过测算,选择一种纳税成本较低的纳税处理模式。例如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3、4条的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两种方式计算出来的应纳税额有时候存在很大差异,在这种情况下,就存在税收筹划的空间。企业可以适当将出租业务转变为承包业务而避免采用依照租金计算房产税的方式。

优惠性条款。我国土地增值税法规定了很多税收优惠政策,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充分创造条件,通过享受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企业中时,暂免征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对于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土地增值税。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土地增值税。

(三)遵循成本收益原则

房地产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是为了获得整体经济利益,而不是某一环节的税收利益,各税种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某一税种的应纳税额减少可能导致其他税种税额的增加。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要进行成本收益分析,以判断经济上是否可行。

以房地产企业增值税筹划为例,合理合法地控制、降低增值率对房地产企业具有重要的意义。从计税原理上讲,控制、降低增值率有三个办法:降低产品售价、增加可扣除项目与合并核算低增值率业务,同时这些做法造会成收入减少或者其他成本、税负的上升,企业应着眼于总体税后净收益最大化,对筹划方案进行综合考量。红星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一批普通住宅,销售价格共计3100万元,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可扣除项目金额为2500万元。该企业应缴纳土地增值税计算如下:增值额=3100-2500=600,增值率=600/2500=24%,取第一档税率30%,应纳土地增值税额=600*30%=180,营业税3100;如果该公司降低商品房售价,按3000万元的价格销售这批商品房,其他条件不变,则纳税情况为:增值额=3000-2500=500,增值率=500/2500=20%,此时企业免征土地增值税,与筹划前相比,企业收入减少100万元,应纳税额减少180万元,所得税前实际收益反而增加80万元,税收筹划的效果显著。

假定其他条件不变,商品房价格仍为3100万元,红星房地产开发公司增加商品房内部设施,使其可扣除项目增加为2600万元,则应纳土地增值税情况为:增值额=3100-2600=500,增值率=500/2600=19.23%,由于增值率小于20%,此时企业免征土地增值税,与筹划前相比,企业不仅提高了房屋质量,还减少了净支出,获得了净利益的增加。这种筹划使商品房买卖双方均受益。

在增加可扣除项目时,应注意税法对可扣除项目的具体规定。税法规定,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不得超过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总和的10%,而各省市在10%内确定了不同的比例,纳税人要注意把握。

参考文献

[1]李乐,朱紫云.北京惊曝10亿房地产税款追缴事件[N].中国经营报,2005,9,19

房地产行业的税收筹划篇(2)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26-0092-03

房地产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其业务涉及物业、基建、建材、商业、广告等多方面,涉税种类的多样化使得房地产企业必须精心进行税收筹划,否则将面临较大的税务风险。2002年,我国开始将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稽查作为税务工作的重点之一,使得房地产企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日益复杂的税收环境。最近几年,我国政府更是加强了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2013年3月,新国五条出台,提出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对个人所得部分征收20%的税收,这对房地产企业的经营亦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对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理论基础

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理论来源于税收筹划的基本理论。从税收筹划的含义入手,探讨当前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影响因素,有助于正确把握当前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本研究提供理论支撑。

(一)税收筹划的含义

税收筹划并不是一个产生于本土的词汇,最早提出税收筹划概念的学者是英国的汤姆林爵士。他指出,纳税人不仅仅有履行纳税的义务,在纳税的过程中,还应享有一定的权利,在不违反税法规定之前提下,纳税人有权利通过合理安排,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而政府对此没有权力强迫任何一个纳税人多纳税。虽然汤姆林爵士并没有对税收筹划的概念进行明确的界定,但此观点的提出为税收筹划概念的界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随后不久,荷兰财政文献研究局(IBFD)就对税收筹划进行了界定,认为税收筹划就是纳税人为了实现缴纳最低限额税款的目标,对经营活动进行合理安排的过程。随着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国外学者对税收筹划概念的界定越来越准确,美国学者W.B.梅格斯在其专著《会计学》中,认为税收筹划就是企业为了降低税负,在不违反税法基本规定的前提之下,对各项涉税活动进行精心安排,使得纳税时间延迟或少缴税。

就国内而言,当前对税收筹划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结论,著名税收研究学者盖地教授在其专著《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中指出,税收筹划就是在遵守我国基本税收法律与政策的前提之下,市场经济主体通过对企业设立、重组、投资方式、经营方向以及管理理念进行事先筹划,以达到减轻税负、增加收益之目的。综合而言,从国内外学者对税收筹划概念的研究来看,都认为税收筹划是一种合法的涉税活动,与偷税、漏税等涉税违法活动相比,具有较大的区别。一方面,税收筹划遵守了相关的税收法律与政策,是一种合法、合理的行为,而偷税、漏税却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是故意欺骗征税主体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税收筹划是一种事前行为,发生在纳税义务产生之前,而偷税、漏税却是事后行为,发生在纳税义务产生之后。

(二)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影响因素

当前影响房地产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即新企业所得税法和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正是在不同的税法环境和会计环境之下,使得我国房地产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之时,必须注意外部环境的变化。

1.新企业所得税法对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影响

2008年1月1日,我国开始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新企业所得税法与原有的企业所得税法相比,主要突出了两大方面的变化:第一,税前扣除项目增多;第二,取消了一些旧的所得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这两大内容的变化,使得房地产企业不能继续沿用原有的税收筹划方案,必须重新进行税收项目的选择与安排。房地产企业如何在收入相同的情形下,尽量增加税前扣除项目的金额,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计税基础,是房地产企业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税收筹划的重点内容。

2.新企业会计准则对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影响

(1)《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中取消了原有的存货发出计价的后进先出法,开始向加权平均法和先进先出法转变。此种计价方法的转变,将对房地产企业的毛利造成一定程度的波动。不仅如此,在我国当前通货膨胀的市场背景之下,原有的后进先出方法可以减免或抵扣一定的税收,而改变此种计价方法之后,如果房地产企业没有采取正确的应对方法,必然会使其税负增加。由于房地产企业与其他行业的企业相比具有建设周期长的特点,一旦取消或限制存货后进先出的计价方法,将直接影响房地产企业的当期损益,进而对房地产企业税金和利润空间产生影响。

(2)《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是新会计准则增加的一项规定,单从字面上看,该条准则似乎是专门针对房地产企业而出台的会计规范,事实上并非如此,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因此,它并非专门针对房地产企业而制定的规范,但此条准则对我国房地产企业的影响却较为显著。该规定的出台有助于企业对房地产企业所持有的房地产进行科学而合理的分类。此条准则还引入了公允价值的计量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确认都作出了明确的说明。从实际效果来看,如果房地产企业不能正确运用此项规定,将使房地产企业的税负增加。

二、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

作为当前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我国房地产业取得了较大的发展,房地产企业也在这个过程中获得了较多的利润。因房地产企业无论在收入还是支出方面,所涉及的金额都较为巨大,加之其涉及的税收项目种类繁多,很多房地产企业往往意图通过偷税或漏税的方式来达到节税之目的,使得税收筹划存在诸多方面的问题。

(一)税收筹划意识薄弱

虽然我国税法明确规定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义务,但房地产企业大多是大型企业,在涉税过程中纳税金额较大,这使得有些房地产企业往往存在偷税或漏税的思想,认为进行税收筹划并不能给企业减轻多少税负,而偷税或漏税却能够给企业带来较大的节税空间。为此,有些房地产企业设置两套账本,做假账。对外一套账本,专门应对税务机关的检查;对企业内部又是一套账本,以记录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税收筹划意识的薄弱将给房地产企业带来严重的税收风险,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处,不仅仅需要补缴税款,还面临高额的罚款,更为重要的是,这将直接影响房地产企业的信誉,对于房地产企业未来的发展也会产生重大影响。

(二)进行税收筹划的组织机构不健全

税收筹划组织机构的不健全也是影响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重要因素,分析当前的房地产企业组织内部建设,可以发现极少有房地产企业会专门设置税务部门,以负责整个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一般而言,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都是交由财务部门负责。税收筹划工作的专业性程度不会低于财务工作,此项工作不仅仅要以企业财务管理为基础,还需要相关的人员对税收法律和政策有一个全面的了解。特别是在我国税收法律和政策繁多的背景之下,不同区域的涉税项目计算有较大差别,这无疑对税收筹划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完全依靠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来解决税收筹划问题,显然难以达到实际的目标,需要设立企业税务部门,专门开展税收筹划工作。

(三)税收筹划内部管理缺乏

房地产企业业务的多样化决定了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复杂性与系统性,这就要求房地产企业内部要形成良好的内部管理体系,特别是各部门之间,要有畅通的信息共享机制,才能保证税收筹划工作的正常开展。然而,当前房地产企业有些部门之间的内部合作脱节,比如公司销售部在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之时,由于销售人员缺乏必要的税收政策,没有依据我国税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使得财务部门在核算时,往往出现较多的问题,进而影响到税收筹划工作;比如我国税法针对打折销售和买房送装修两种销售方式规定的计税方式有所不同,其中打折销售的计税方式是依据打折后的金额计算,而买房子送装修是依据购房款加上装修款的合计金额计税。因此,只有在房地产企业内部加强管理,使得税收筹划人员全面掌握企业各个环节的经营情况,才能在税收筹划过程中作出正确的方案选择。

三、解决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问题的对策

在国家越来越重视房地产调控的背景之下,国家对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管理将越来越严格,房地产企业面临的涉税环境也越来越复杂。由此,房地产企业必须正视当前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笔者认为,房地产企业应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解决当前税收筹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树立正确的税收筹划理念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国税收法律制度体系也会越来越完善,如果房地产企业还是想通过偷税或漏税等违法手段来达到节税的目的,显然难以实现。因此,房地产企业需要树立正确的税收筹划理念。建议国家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介加强对税收筹划的宣传力度,展示税收筹划成功的案例,使广大房地产企业对于税收筹划与漏税、偷税的区别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以营造良好的税收筹划氛围,让房地产企业树立正确的税收筹划理念,将其纳入日常的财务管理过程之中,通过合法的方式维护自身权利。

(二)设立专门的税收筹划组织,强化税收筹划管理

针对当前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组织缺失的现状,建立专门的税收筹划组织进行税收筹划尤为必要。因此,房地产企业应将税收筹划组织作为一个单设的机构,专门负责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建议房地产企业在风险管理部下面专设税收筹划部门,设置主管或经理一名,负责领导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制定各项总的税收筹划方案或措施。在主管或经理下面配置3―5名税收筹划专员,负责企业具体税收筹划事项的执行。

在建立了专门的税收筹划组织之后,就需要充分发挥税收筹划部门的作用,这需要强化企业内部管理。一方面,要建立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使得税收筹划部门能够准确掌握房地产企业各个环节的经营信息,进而设计出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另一方面,还必须提高税收筹划工作者在房地产公司的地位,给予其良好的职业晋升通道,为其参与公司战略管理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加强税收法律和政策研究

为了适应社会转型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会及时调整相应的税收法律和政策。从这个层面上讲,税收法律和政策将呈现出动态变化的特点,特别是在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管日益严格的背景之下,与房地产相关的税收法律和政策变动很大。因此,房地产企业只有加强对相关税收法律和政策的研究,及时系统地了解税收法律和政策的变化,才能在设计税收筹划方案时不断更新筹划内容,采取措施分散税收筹划风险。建议房地产企业在设置税收筹划专员的同时,设置税收研究专员,以加强房地产企业对税收法律和政策的研究。

四、结语

税收筹划关系着房地产企业的直接经济利益,通过合理的税收筹划,不仅可以减轻房地产企业的税负,还可以促使房地产企业进行合法经营。但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工作是一项系统的工程,需要房地产企业提高重视,真正将税收筹划工作纳入企业的日常管理,才能使我国房地产企业走上健康、可持续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1] 段九利,白秀峰.房地产企业全程纳税筹划[M].中国物价出版社,2011:102-103.

[2] 李临福.浅析当前房地产偷逃税问题及治理对策[J].学术论坛,2006(2):70-74.

[3] 林松池.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风险与防范[J].商业时代,2010(28):69-70.

[4] 李农.借鉴国际经验 重构我国房地产税制[J].北方经济,2006(20):23-24.

房地产行业的税收筹划篇(3)

二、税收筹划在概念上的界定

税收筹划具有下述特性:首先是在不违法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的。其次从长远来看能够让企业最终整体获得最佳收益。最后需要企业事先筹划,通过事先筹划使企业日常的经营活动按照筹划的进行,达到合理的最优的税收负担。

三、房地产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产生风险的种类

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时候,由于各种因素的变化和相互影响,使得实际结果和预计之间产生偏差,常见的房地产企业在税收筹划风险方面的来源有:首先,对税收筹划在税收政策方面的风险进行简要的分析。税收政策风险指的是房地产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时候,拟定的方案和现行的税收政策之间产生了冲突,导致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无法进行。房地产作为国民经济中一个重要的支柱产业,随着房价的不断飙升,国家对房地产行业施行严格的管理和调控政策,因此,房地产企业受税收政策的影响极大。现阶段,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尚处于发展初期,1985年全国人大通过授权国务院制定相关税收法律导致税收法定原则的缺位,因此税收法律在制度上的不完善以及税收政策上出现的变化会使企业制定的税收筹划在方案上不能与最新税收政策达到同步,因此,造成税收筹划方案无法有效实施。这就是我国房地产企业在税收筹划过程中经常遇见的问题,税收政策与税收筹划方案在时间上的差异性。其次,对税收筹划在法律上的风险进行简要的分析。现阶段,税收会由于国家政策的改变产生变化,而且,税收筹划的方案合法性也必须经由税务部门的认可,但是,房地产企业在拟定税收筹划的方案的时候由于立场的不同导致对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理解经常会与税务部门存在分歧,然而,这种差异就会成为税收筹划制定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如果企业对税收法律法规在理解方面产生了偏差,直接会把税收筹划行为变成违法行为,或者造成无效的税收筹划方案,对企业正常的经营发展造成严重的影响。再次,对房地产行业风险进行简要的分析。房地产行业的特点:经营对象的不可移动、经营业务的广泛、经营周期长、资金密集、资产负债率高等特点。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与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在对税收筹划的制定和执行中也会被影响,产生各种各样的风险。由于房地产行业开发周期长,企业正常运转需要一个庞大的资金后盾,因此,房地产企业极易受到资金断裂的影响。筹资或借债是房地产企业资金的主要的来源,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很容易使企业陷入经营困境。所以,企业投入的资金越大,风险也就越大。最后,房地产企业在企业经营方面产生的风险。由于房地产企业经营业务的广泛性,以及每个企业之间具体情况的差异,所以,税收筹划在设计和执行上也会存在差异。在纷繁的市场环境中,房地产行业在经营过程中风险是不可避免的,包括发票风险、合同风险等,一旦操作上有不规范的地方,选取了不合理的筹划方案,那么避税就可能违法,会增加企业的经营风险。另外,企业税收筹划如果事先盲目投入,必然加大投资的成本,增加经营的风险。

四、防范措施

现阶段,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对税收筹划进行管理借以减少筹划产生的风险,必须做到制定税收筹划的过程中要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各样的风险进行充分的分析与评估,建立有效的合理的风险防范措施,借以消除或者减少风险。对于不同的风险类型,需要采取不同的措施。首先,对于税收筹划的风险来源需要有正确的认识。企业的税收筹划的人员在掌握房地产业务流程、企业财务以及税收法规政策的同时,必须要对筹划风险有正确的认识。只有这样,才能在税务部门监管中合理合法的进行税收筹划。参与房地产项目的所有人都必须对税收筹划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加强防范意识,并初步形成全员参与的局面。其次,税收筹划企业需要对税收筹划进行风险评估,建立有效税收管控措施,同时一定要与国家的现行法规结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相关税收法规是国家对房地产企业进行调控和监管的具体措施,可以保证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所以,在制定税收筹划的过程中,一定要对产业政策和税收法规进行全面了解,以便做出多种纳税方案,进行择优选择,得出最为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实现与法律政策的同步。再次,规范企业会计核算制度。建立和完善会计核算制度也是房地产企业进行有效税收筹划的条件,会计核算制度自身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合法性也会对税收筹划的效果带来影响。一是,由于房地产企业其会计核算的资料必须作为税收筹划的证据,以及税务部门审核的资料。二是,由于完善的会计核算可以为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过程中提供合理的依据。三是,只有房地产企业对自身的业务能力不断加以提高,才能使会计核算工作能够规范的进行。最后,税收筹划的方案一定要具有综合性和全局性。企业进行财务管理其最大目的在于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税收筹划则是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内容。税收筹划,要具有综合性,不能局限在某个税种的节税上,企业必须将其列入企业发展的战略中,对其进行长期的规划与设计。税收筹划并不是对单个税种进行的筹划,而是整体的系统工程,涉及的税种也很多。比如,营业税、所得税、房产税以及土地增值税等,因此,税收筹划不能只看单一税种上的收益,要综合的看。如果在追求短期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会影响企业长远发展,就要分清轻重,选择最有效的利于企业发展的方案,借以实现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房地产行业的税收筹划篇(4)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房地产行业市场化程度进一步调高,竞争日益激烈,房地产企业要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对生产经营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运筹。成本的高低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其中税收成本是影响企业效益的一个重要方面。根据国家建设部房地产业司的资料统计,各种税费占商品房成本的30%~40%,通过安排自己的涉税活动来规避或减轻自身税负,采取各种措施防范和化解纳税风险,是企业财务管理方面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税务筹划的概念及特点

(一) 合法性。

税法是处理征纳关系的共同准绳,税务筹划是在完全符合税法、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进行的,是在纳税义务没有确定、存在多种纳税方法可供选择时,企业作出缴纳低税负的决策,依法行政的税务机关对此不应反对,这一特点使税务筹划与偷税具有本质的不同。

(二) 可筹划性。

经营行为的发生是企业纳税义务产生的前提,纳税义务通常具有滞后性。税务筹划不是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后想办法减轻税负,是在前期通过充分了解现行税法和财务知识,结合企业全方位的经济活动进行有计划的规划、设计、安排来寻求未来税负相对最轻,经营效益相对最好的决策方案的行为,是一种合理合法的预先筹划,具有超前性特点。

(三) 目的性。

房地产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目标不应是单一的而应是一组目标。直接减轻税收负担是纳税筹划产生的最初原因,是税务筹划最本质、最核心的目标。此外,还包括有:延缓纳税、保证账目清楚、纳税申报正确、缴税及时足额,不出现任何关于税收方面的处罚,以避免不必要的经济、名誉损失,实现涉税零风险,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无理、非法侵犯以维护主体合法权益。

(四) 多维性。

筹划过程的多维性从时间上看,税务筹划贯穿于房地产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任何一个可能产生税金的环节。均应进行税务筹划。不仅生产经营过程中规模的大小、会计方法的选择、购销活动的安排需要税务筹划,而且在设立之前、生产经营活动之前、新产品开发设计阶段,都应进行税务筹划,选择具有节税效应的注册地点、组织类型和产品类型;从空间上看,税务筹划活动不仅限于本企业,应同其他单位联合,共同寻求节税的途径。

(5)专业性

税务筹划的专业性很强,其核心是熟练掌握我国的税收政策。税收法规变化频繁,不少税收法规的规定不够明确,这些情况给实际操作带来许多困难。成功的税务筹划方案需要税收专业人士和企业所在行业的专业人士合作完成。

二、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技术

房地产企业由于其业务范围广,经营活动复杂,因此,采用的筹划技术也是多种多样的,根据其耗点和经营业务,对其采用的税收筹划技术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

(一) 规避平台筹划

土地增值税适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存在着明显地税率跳跃临界点。因此,可以利用规避平台筹划规律进行筹划节税,其关键性的操作是控制增长率,可以通过价格,扣除额的调节来实现。

(二) 投资转化技术

房地产开发企业、除了开发、销售房产这—传统经营模式外,还可以采用出租、投资联营等多样的经营模式,转化技术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其效果非常明显。

(三) 税基筹划技术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占用量大,需要不断筹措资金维持其开发能力,而资金筹划中的税收筹划,集巾于如何降低税基。银行贷款筹资、发行债券筹资等都是融资方式,可以利用利息抵税效应降低税负,而发行股票则属于权益资金模式,只能按税后利润分配,不能有效降低税基。

(四) 实现技术

主营业务收入的筹划,其切人点是运用实现技术,合理控制和确认收入的实现,降低税负。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税收政策对其收入的约束是相当严格的,预售收入也要按预计利润率调增应纳税所得额,预缴企业所得税。房产销售定金、预收房产款都要纳入收入总额缴纳营业税。

三、房地产企业主要税种的税务筹划

(1)营业税筹划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房地产企业所涉及的应纳营业税的税目包括服务业、建筑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税率皆为5%。通常来说,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营业税进行筹划:

① 价外费用的筹划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

费、代收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同时,营业税暂行条例又规定,物业管理企业代有关部门收取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维修基金、房租的行为,属于“服务业”税目中的“”业务。只对其从事此项业务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征收营业税。这就为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控制价外费用进行营业税筹划提供了空间。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房屋的同时,往往需要代收水电初装费、燃(煤)气费、维修基金等各种配套设施费。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这些配套设施费属于代收应付款项,不作为房屋的销售收入,而应作“其他应付款”处理,但在计算缴纳营业税时,仍需将其包括在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之内。但是,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专门成立物业公司,将这部分价外费用的收取转由物业公司收取,这样,其代收款项就不属于税法规定的“价外费用”,也就不用征收营业税。例如,某房地产公司去年营业收入为3亿元,其中代收款项为5000万元,则其营业税应交纳35000*5%=1750万元。如果将代收款项由下属的物业公司收取.则房地产公司应交纳营业税300000*5%=1500万元。节约税金250万元。

② 利用税率不同的筹划

因为营业税有九种税目,税率各不相同,销售不动产适用的是5%的营业税税率,房屋装修属于建筑安装业适用3%的税率。充分利用税率差异可以为房地产公司节约不少税金。例如,甲企业开发的房地产毛坯房价格为8000元/平方米,装修按1000元/平方米计算。总面积为50000平方米。如果甲企业不成立装修公司。只签订一份销售合同,则营业税为:

9000*50000*5%=2250万元:如果甲企业签订销售合同时按毛坯房计算,另成立装修公司与客户签订装修合同,则营业税为:8000×50000×5%+1000×50000×3%=2150万元。节约100万元。

(2)土地增值税的税务筹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缴纳土地增值税。该税种是针对房地产市场而设的特殊税种,因此更有必要进对土地增值税进行税务筹划。

①根据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进行筹划。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行为,不包括未转让土地使用权、房产产权的行为。因此,像房地产中的代建房行为就是应该属于劳务行为,其收入属于劳务收入性质,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房地产开发公司可以利用这种建房方式,在开发之初确定最终用户,实行定向开发,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避免开发后销售缴纳土地增值税。

②利用土地增值税起征点作税收筹划。土地增值税的起征点为: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免征土地增值税。利用这一规定,纳税人在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时,应考虑增值额增加带来的收益和放弃起征点的优惠而增加的税收负担之间的关系,否则增值率稍高于起征点就会带来损失。

③选择合适的建房方式,a.合作方式,税法规定,对于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税;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充分利用此项政策进行税收筹划。b.代建方式,税法规定,代建房屋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客户进行房地产的开发,向用户收取代建费的行为。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虽然取得了收入,但没有生房地产权属的转移,其收入属于劳务性质的收入,故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纳税范围。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利用这种建房方式,在开发之初就确定好最终用户,实行定向开发,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避免销售缴纳土地增值税。

(3) 房产税筹划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依据房产价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的一种税。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分为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从价计征就是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一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从租计征就是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对于从价计征.由于它是按房产余值计税,所以房产原值的大小直接决定房产税的多少。合理地减少房产的原值是房产税筹划的关键。因此,会计人员要将可以同房屋主体分开核算的建筑部分尽量分开;而对于从租计征,租金的大小直接决定了房产税的多少。不少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往往将水费、电费和房屋租金统统放在一起算入租赁价,这样就增加了租金,多交了房产税。所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水费、电费等从租金中剔除,由承租人自己独立负担,即便由于各种原因由出租人缴纳水、电费,也应该在租赁合同中明确为代扣代缴项目。通过“其他应收应付款”进行核算,从而减少应纳房产税的税基。

(4) 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筹划分析

我国自2008年1月1 日起施行内外资统一的新企业所得税法,税率为25%。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一准以扣除项目金额。企业的收入总额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以及其他行为取得的各项收入的总和,包括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①合理延迟产权转移时间。税法规定,只有当房地产的权属发生变更时,才能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延迟房地产权属变更时间,推迟房产证的办理来推迟销售收入的实现时间,以缓缴企业所得税,达到缓解企业资金紧张状况的目的。

②合理推迟成本最终确认时间。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务人员可通过合理推迟成本最终确认的时间,以缓缴企业所得税,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

总之,税务筹划不是通过虚报成本、虚报支出,采取违反我国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手段方式来偷税、漏税。税务筹划的区别于偷税、漏税的最明显特征是合法性,其是在不违反我国现行税收体系法律规范的前提下,通过不违法的方式对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精心安排,尽量满足税法条文所规定的条件,以达到减轻税负,提高企业利润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张艳纯 企业纳税筹划[M].长沙:湖南大学出版社,2004.

[2]毛夏鸾 企业纳税筹划操作实务[M].北京:首都经贸大学出版社,2004.

房地产行业的税收筹划篇(5)

一、前言

面对当前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税收筹划已经成为房地产企业实现利润合法化、最大化的重要手段,也是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然而,税收筹划是房地产行业与国家税法和政策不冲突的情况下,达到合理合法的避税目的,是房地产企业收益最大化的手段。同时,也必须注意到房地产企业获得高利润背后存在的各种风险,因此,对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有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制定出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减少风险的发生,是房地产企业长期的工作重点。

二、税收筹划的定义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根据税法中的相关规定对企业涉税事项进行的旨在减轻税负,有利于实现企业财务目标的对策与安排,是企业的一项重要财务管理活动。税收筹划是一门新兴的学科,它由税务管理、财务管理、会计等多门学科组成,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鉴于各个国家市场经济发展程度的不同,这门新兴的学科在西方发达国家发展已经日益成熟,但在我国税收筹划还处于初期的摸索阶段。房地产企业进行合理税收筹划,能减少企业涉税费用,增强企业在行业中的竞争力,实现企业收益的最大化目标和长远发展。

三、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风险

税收筹划风险是指企业或个人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因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实际收益与预计结果产生偏差的可能性[2]。常见的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风险有以下几种:

(一)税收政策风险

税收政策风险是指税收筹划方案与税收政策之间的冲突,使得房地产企业难以进行税收筹划。房地产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主要地位,国家与地方的政策对房地产企业进行严格的调控,税收政策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较大。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不够成熟,产生了规章与税收规范数量多于法律法规的现象,从而使税收法令和政策不够透明。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税收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政策也会出现改变,这样就会使得制定的税收筹划方案与税收政策不同步,导致税收筹划无法执行。这就是房地产企业中经常遇到的问题,税收筹划与税收政策发生时间上的矛盾,即矛盾具有时间性。

(二)法律风险

在我国,税收筹划业务发展不够成熟,它不具有长期的合法性,会随着国家的政策产生变化;并且税收筹划方案是否具有合法性,也必须经过税务部门的审核,但房地产企业在制定税收筹划方案时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常与税务监管执行时的意见存在差异,而这种差异就成为税收筹划的法律风险。其实,税务筹划最终就是做到合理、合法的避税,如果房地产企业对税法理解偏差,就会导致税收筹划成为违法的逃税行为或者税收筹划方案无效,从而严重影响了房地产企业的正常发展。

(三)房地产行业间的风险与财务风险

我国的房地产行业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因此也会受到社会诸多方面的影响。社会经济发展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同样也会使得房地产行业之间就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那么房地产企业从制定税收筹划到执行也会有很大的影响,容易产生各种风险。

房地产企业机构的运转,需要庞大的资金做基础,它容易受到资金短缺的影响。房地产企业中的大部分资金都是依靠筹资或者借债获得的,因此,投入的资本额度越大,通过税收筹划获得的收益就会越大,同时,带来的财务风险也就会越大。

(四)房地产企业经营风险

房地产企业的经营项目是多种多样的,而且每个企业的具体情况尽不相同,因此,税收筹划设计的项目也存在差异。在发展具有多样化的市场中,房地产企业的经营风险必然存在,若操作不规范,选择的筹划方案不合理,那么就不可能实现合理的避税,并且会增加筹划的风险。并且,对投入的成本没有合理计划,盲目的进行税收筹划,必然会加大经营投资成本,从而造成企业经营项目失败。

四、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防范措施

实现对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风险管理,必须要在制定税收筹划时,充分考虑有可能产生的各种风险,并建立合理有效的防范措施,尽可能消除风险。针对不同风险的类型,应该采取不同的对策,大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实现税收筹划风险应对:

(一)正确认识税收筹划的风险

参与税收筹划管理的人员,在掌握企业财务会计、企业管理和税务法律法规的同时,还必须要正确认识到税收筹划的风险,才能在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合理调控和监管中,实现合理、合法的税收筹划。参与房地产企业项目的每个人,都应该充分和正确的认识到税收筹划的风险,以及风险有可能带来的影响,并且要有风险防范的意识,这样才能实现收益最大化的税收筹划。

(二)实现税收筹划与税法、政策同步

税法与国家相关政策是调整国家与房地产企业税收相关的规范,它能实现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和调控,保证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4]。因此,在制定税收筹划方案中,必须全面了解税法和政策的相关规定,做出不同的纳税方案,并进行优化选择,最终做出最合理、合法的税收筹划决策。同时,税法与相关政策常根据市场经济变化而改变,所以,房地产企业在执行或制定税收筹划的时候,要密切注意税法和相关政策的变化,及时的修正和完善税收筹划方案,以实现方案的同步化、合法化。

(三)健全会计核算制度

建立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是房地产企业实现合理、合法税收筹划的前提,其自身是否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将直接影响到税收筹划的效果。首先,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核算资料是税收筹划是否合理化的证据,也是税务审核必须提供的资料;其次,健全的会计核算也能为房地产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合理、可靠的依据;最后,房地产企业必须不断的加强自身的监管工作,以实现会计核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保证税收筹划方案的综合性

企业财务管理最大目的是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而税收筹划属于企业财务管理其中一项重要工作。税收筹划,不能局限于个税与节税,必须将其置入企业的发展经营战略中,实现长期的投资与规划。因为,税收筹划不是某种单独的个税的筹划,是一项整体的系统工程,它所涉及的税种具有多样性,如城建税、营业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等;所以,税收筹划不能仅从某单一的税种看到收益的多少,更应该看整体税的轻重。若在制定税收筹划方案时,追求的收益过大,就会掩盖企业真正的收益效果,从而影响到企业长远的发展[5]。因此,实现房地产企业长远发展必须保证税收筹划方案具有综合性。

五、结语

税收筹划能给房地产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收益,但也必须注意带来的各种风险。不能将房地产税收筹划做单方面的认识,必须提升对风险的防范意识,保证税法、政策与其同步,健全会计核算制度,全面的、综合的实现税收筹划,从而保证税收筹划给房地产企业带来巨大收益的同时,减少风险的发生,实现房地产企业长足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王立.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风险探析[J].会计之友,2012,30(09):91-92

[2]陈兰,樊海燕.中国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J].经济研究导刊,2011,20(06):56-57

[3]申俊华.浅述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分析思路[J].中国商界(下半月),2010,28(09):76-78

房地产行业的税收筹划篇(6)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依据现行税法和国际税收惯例,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对企业组建、经营、投资及筹资等活动进行的旨在减轻税负、有利于财务目标的谋划、对策与安排,在不妨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达到税负最小化,实现利润最大化的行为。其外在表现是使纳税人纳税最少,纳税最晚,即实现“经济纳税”。 纳税筹划是企业经营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公民纳税意识提高的产物。近年来,房地产企业迅猛发展,已成为我国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也是国税和地税的纳税大户之一。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一个项目收入规模相当大,要上缴的各种税金少则上千万元多则上亿元,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筹划运用虽然处于尝试阶段,但是作为纳税人的一种理财行为,有必要对企业的税收成本做出计划和安排。 当前部分房地产企业在纳税认识上存在误区;企业内部缺乏必要的纳税管理。导致很多房地产企业税负过大。因此,有效规避纳税风险,在有限的空间内尽可能地降低企业的纳税成本,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对房地产企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房地产行业纳税筹划现状及分析

目前在我国,能全面精湛整体论述系统纳税筹划方面的理论专著有限,实务方面的探讨也较为肤浅和缺乏,对于在实际工作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如何进行纳税筹划,采用哪些策划方法,以及需要掌握哪些节税点,目前我们国家的涉猎者并不多。在房地产行业,我国税收环境日益改善,已有诸多机构开始介入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筹划,但是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现阶段的纳税筹划研究不容乐观,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对纳税筹划的认识不足。

一方面,由于国外的纳税筹划由来已久,所以我国外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纳税筹划意识和手段远比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强;另一方面,对民营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通过纳税筹划所获得的收益都是自己的,因而民营房地产开发企业乐于在纳税筹划上进行大胆的尝试,相反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则认为无论税负轻重都是国家的。因而不重视纳税筹划工作。

我们国家现行税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筹划的局限性

我国现行税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筹划的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由于我国目前实行的税收法律制度是以流转税等间接税种为主体和侧重点的复合税制度,由于间接税种的税负具有可转嫁性,纳税筹划的操作空间不大,而房地产开发企业涉税比例最大的税种就是流转税中的营业税,这就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纳税筹划研究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局限。第二,由于我们国家目前的税收体制尚不健全,我们国家尚未开征目前国际上大多数国家通用的诸如社会保障税、遗产税、赠予税等直接税税种,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纳税筹划研究也因此而受到很大程度的局限。第三,由于我们国家目前的所得税和财产税的体系相对还比较简单,税收体制也还不够完善,也使得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筹划的研究受到客观现实条件的制约。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征管水平还有待完善

房地产行业的税收筹划篇(7)

二、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必要性

(1)房地产企业面临资金链紧缩:当前我国的房地产信贷政策出现紧缩现象,资金回笼变缓,全国各地的房企资金链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所以降低开发成本,节约资金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十分重要。

(2)房地产企业经营成本几乎达到极限:随着建筑材料的价格上涨、工人工资的上调以及土地转让费的提高等经营成本的提高,使得从经营成本入手来降低成本变得难度加大。

(3)房地产企业涉税多、税负重:房地产开发企业从取得土地开始到最后的销售,整个过程都会涉及到税收。而且在整个过程中涉及的税种多,税负也相当重。例如土地增值税的税率高达30%-60%。但这同时也为纳税筹划带来了可操作的空间。

(4)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为纳税筹划提供了可行性:对于房地产企业涉及的税种,国家都有相应的优惠政策。房地产企业有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可以为企业降低纳税成本,同时还可实现国家宏观调控,可谓一举两得。

三、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影响因素

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需时刻注意环境变化,因为税收筹划必然受到各种政策、法律法规等各种环境变化的影响,新会计准则中对我国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产生影响的主要涉及两点:存货和投资性房地产。

(1)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对存货的发出计价方式的规定中不再有后进先出法,只能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而原来的后进先出法在目前我国通货膨胀的背景下可以抵扣、减免一定的税收。因此,如果房地产企业不对此采取措施,必然使其负税加重。另外,房地产企业的经营周期一般都比较长,取消了后进先出法,必将会对企业的当期损益造成影响,进而影响到利润。

(2)新会计准则中,增加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该准则中对投资性房地产的概念进行了界定,而且规定了房地产企业如何对资产分类。另外,准则还增加了“公允价值”这种计量模式,对如何确认、计量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若是合理运用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便可为公司减轻税负。

四、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

2000年一直到现在,房地产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在国家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房地产企业也获得了很多利润。由于房地产投资金额大加之发展迅速,很多企业发展并不成熟,他们往往企图通过偷漏税的办法来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但是2002年我国就开始把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稽查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使得房地产企业面临着日益复杂的税收环境。通过偷漏税的现象不仅存在很大风险,还阻碍了税收筹划的进程。

(1)企业税收筹划意识不强。我国《宪法》第五十六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同时,我国税法也规定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义务。但是房地产企业由于税负重、纳税多,其认为通过税收筹划减轻负税的效果不明显,所以常常通过偷税漏税的方式来减税。基于此,很多企业出现了内外两套账的现象,对内的是反映企业真实情况的账,对外则是用来应付税务机关的假账。这种做法无疑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风险,一旦被查处,除了缴纳罚款,还会影响企业的信誉,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税收筹划反而是一个合理减轻税负的方式。

(2)企业税收筹划组织不健全。企业内部税收筹划组织不健全也是房地产税收筹划的重要影响因素。由于税收筹划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他要求工作人员不仅掌握会计知识,还要熟悉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我国税收法律法规相对繁多复杂的情况下,纳税筹划工作更是复杂。通过调查当前房地产企业内部组织机构,发现房地产企业很少设置专门的税务部门,一般都不进行纳税筹划,即使开展纳税筹划工作也是由财务部门来完成。如此重要复杂的纳税筹划工作如果完全依赖与税务工作不太一致的财务部门来做的话,恐怕难以达到应有的效果。

(3) 企业各部门之间合作困难。企业各部门之间合作困难,阻碍了税收筹划的顺利进行。房地产企业在建设的整个过程都会涉及到税收而且建造的过程中有很多部门参与,财务部门并不能控制整个过程。要使得每个部门都积极配合并非易事,从而使得税收筹划的工作执行起来会很困难。财务部门除了制定合理的税收筹划计划,还要与各部门之间进行沟通交流,从而使得各个部门的工作能够在不违背税收筹划计划的前提下执行。然而其他部门由于税收知识的缺乏和利益的问题,都会使得税收筹划工作的进行。

五、 加强我国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举措

(1) 增强企业税收筹划意识。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得背景下,我国有关税收法律制度也逐渐趋于完善。企业想要通过偷税漏税的方式来减轻税负、降低企业成本已经不再现实。所以,企业要想真正通过节税降低成本必须进行税收筹划。我认为在我国应该出台相关政策,或者利用媒体的作用鼓励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工作。也可以通过宣传一些企业税收筹划成功的例子来引起企业的足够重视,使得他们积极主动的进行税收筹划,为企业降低成本,从而促进房地产行业

的可持续发展。 (2) 建立健全的税收筹划组织。面对当前房地产行业严峻的形式,如果想要做好税收筹划工作,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很重要。所以,房地产企业应该设立专门的组织机构进行税收筹划。在此,我认为房地产企业可以独立于财务部门设立税收筹划部门,并且配备专业人员负责。这要求该部门职工不仅要有财务知识,还要掌握税收工作,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期保证税收部门的专业度和税收筹划工作的成功。

房地产行业的税收筹划篇(8)

[论文关键词]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

税收是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无偿向政府支付的一种费用,具有强制性和无偿性,企业作为独立经营的主体,可以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尽量减少纳税额,使税收负担率达到最低。税收筹划作为企业经营活动的一项重要活动,是在一定的客观条件下存在的,目前看来至少包括政府依法治税的水平和税法变动情况两类因素。

首先依法治税是进行税收筹划的前提,税收筹划是以现行税制为基础的,如果某一地区的实际税收经营不是以现行税法为依据,而是以其他类似收入指标的因素为依据,那么进行税收筹划也就失去了实际意义,这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应该注意的重要问题。其次,由于税法作为一种法律既有稳定性,也有一定的灵活性,所以进行税收筹划应该时刻关注税法的变化。在体制转轨尚未完成、税法调整较为频繁的阶段,这点尤其要重视,因为税法一旦调整,税收筹划的依据可能消失或改变,筹划的结果就完全可能与当初进行筹划的预期相反。所以,企业的决策者和财务人员应当重视税法的变化及调整,并据此相应调整税收筹划的策略和方案。任何一个税法的调整,其内容本身就是新的税收筹划的基础。

税收筹划由3个操作层次组成:①初级税收筹划:避免企业超额税负。②中级税收筹划:优化企业税务策略。③高级税收筹划:争取有利的税收政策。真正意义上的税收筹划是一个企业不断走向成熟和理性的标志,是一个企业纳税意识不断增强的表现。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纳税人往往面临着税负不同的多种纳税方案的选择,纳税人可以避重就轻,选择低税负的纳税方案,企业税收筹划就是合理最大限度地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

一、房地产企业项目立项应考虑的税收筹划

房地声企业的税收筹划是一个涉及全局的、统筹性的财务管理活动,因此在房地产项目立项阶段进行的税收筹划最为重要。

1选择合适的建房方式

大部分房地产经营企业倾向于自行建造并销售房地产,这种方式的筹划空间较小,若利用代建、合建等方式则筹划空间较大。

(1)房地产的代建行为。这种方式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客户进行房地产开发并向客户收取代建收入的行为。就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收入,但始终没有发生房地产权属的转移,其收入属于劳务报酬,为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是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畴。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利用这种方式减轻税负,但前提是在开发之初就能确定最终用户,实行定向开发,从而避免开发后销售缴纳土地增值税。

(2)合作建房方式。根据《营业税问题解答(一)的通知》的规定,“合作建房”是指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提供资金,双方合作建造房屋的行为。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再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此外,以土地入股合作建房或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的。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股权转让也不征收营业税。企业可充分利用这些优惠政策,实现共赢。

2开发多处房地产

房地产公司在同时开发多处房地产时,可分别核算,也可合并核算,两种方式所缴纳的税收不同,这为企业选择核算方式提供了税收筹划的空间。一般来讲,合并核算的税收利益大一些,但也存在分别核算更有利的情况,具体如何核算:需要企业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分析比较。

例1长春某房地产公司同时开发两处位于城区的房地产,第一处房地产出售价格为100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扣除的费用为400万元;第二处房地产出售价格为150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扣除的费用为1000万元。如果企业选择分别核算,第一处房地产的增值率为600÷400=150%,应该缴纳土地增值税600x50%-400×15%=240(万元),营业税及其附加1000×5.5%=55万元;第二处房地产增值率为500÷1000=50%,应缴纳土地增值税500x30%=150(万元);营业税及其附加1500×5.5%=83.55(万元)。该房地产公司的利润为(不考虑其他税费)1000+1500-400-1000-240-55-150-83.55=571.45万元。如若合并核算,两处房地产的出售价格为250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可扣除费用为1400万元,增值额为1100万元,增值率为1100÷1400=78.5%。应该缴纳土地增值税1100×40%-1400×5%=370万元,营业税及其附加2500×5.5%=137.5万元。不考虑其他税费,该房地产公司的利润为2500-1100-370-137.5=892.5万元。该税收筹划减轻税收负担892.5-571.45=321.05万元。

二、房地产企业项目建设中应考虑的税收筹划

1通过增加扣除项目对土地增值税进行税收筹划

土地增值税是房地产开发的主要成本之一,而土地增值税在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增值率不超过20%的情况下可以免征,企业可以通过增加扣除项目使得房地产的增值率不超过20%,从而享受免税待遇。

例2长春某房地产公司开发一栋普通标准住宅,房屋售价为10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可扣除费用为800万元,增值额为200万元,增值率为200÷800=25%。该房地产公司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200×30%=60(万元),营业税1000×5%=5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50×10%=5(万元)。不考虑企业所得税,该房地产公司的利润为1000-800-60-50-5=85(万元)。如果该房地产公司进行税收筹划,将该房屋进行简单装修,费用为200万元,房屋售价增加至1200万元。则按照税法规定可扣除项目增加为1000万元,增值额为200万元,增值率为200×1000=20%,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该地产公司需要缴纳营业税1200×5%=6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60×10%=6(万元)。不考虑企业所得税,该房地产公司的利润为1200-1000-60-6=134(万元)。该税收筹划降低企业税收负担134-85=49(万元)。

2相关借款利息的筹划实务

由于大部分房地产经营企业开发资金来自借贷,具有资金量大、借款期限长、利息费用多等特点,所以可利用合适的利息扣除方式对借款利息进行税收筹划。

(1)针对房地产开发完工之前的利息费用,可以将完工之前的借款利息计人开发成本,并可作为计算房地产开发费用(期间费用)的扣除基数。特别是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企业,还可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的扣除,这样可以大大增加扣除项目,降低增值额,从税基和税率两方面减轻税负。

(2)针对房地产开发完工之后的利息费用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企业据此可以选择:如果购买房地产主要依靠负债筹资,利息费用所占比例较高,可提供金融机构证明,据实扣除。反之,主要依靠权益资本筹资,利息费用很少,则可不计算应分摊的利息,这样可以多扣除房地产开发费用,对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有利。

3销售与装修分开,分散经营收入

随着装修费在房款中所占比重逐年递增,若房地产企业与购房者签订合同时稍加变通则可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若房地产公司事先设立一家装修公司,同时与客户签订两份合同:一份房屋销售合同,一份房屋装修合同,则只需就第一份合同注明金额缴纳土地增值税,第二份合同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税基和税率减少,从而减轻了税负。

三、房地产企业销售时应考虑的税收筹划

房地产销售方式的选择也是进行税收筹划的一种好方式,通过改变销售模式的筹划不仅可以直接减少税负,而且可以间接地获得货币时间价值的好处。这主要涉及两个方面。

1针对纳税主体的新设分立

这也就是说,房地产经营企业可以通过设立独立销售公司负责房地产销售,这种分立使土地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筹划空间很大。

例3长春某房地产公司销售的普通标准住宅,在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基本相同的前提下,可采用以下售价方式。①若以1500万元的价格售出,可扣除的项目金额为1167.5万元,增值率为28.48%,应纳99.75万元的土地增值税,净赚232.75万元。②以1400万元的价格售出,可扣除的项目金额为1166.96万元,增值率为19.97%,免征土地增值税,净赚233.04万元。③如果房地产公司设立独立房屋销售公司,那么房地产公司可以将住房以1400万元的售价卖给销售公司,而后由销售公司再以1500万元的价格卖出,当开发公司卖给销售公司时,由于其增值率为19.97%<20%,免纳土地增值税。当销售公司以1500万元售出时,扣除营业税及附加合计:1500×5.5%=82.5(万元),可扣除的项目金额为1167.5+82.5=1250(万元),其增值率为16.67%<20%,免纳土地增值税。从全局来看,销售时只增加营业税等税金1400×5.5%=77(万元),获利润1500-(1167.5+77)=255.5(万元),比筹划前增加255.5-232.75=22.75(万元)。

2减少账面收入或递延纳税时间

(1)开发企业无偿或收取极少手续费委托销售公司销售房地产,并可协商开具销售清单,由于这种方式应按实际销售额于收到代销单位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的实现,所以在确认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上可以尽量递延,同时这样可以避免销售公司缴纳营业税。

(2)将原来由开发企业承担的销售及管理费用转嫁到销售公司,使销售公司企业所得税减少甚至不交。当然,对于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等有费用扣除限额的扣除项目,应事先商议确定由开发企业承担,以避免上述费用因超标而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情况。

(3)对于客户通过银行按揭方式购买开发产品的,其首付款应于实际收到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余款在银行按揭贷款办理转账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所以尽量与客户和银行协商,开立指定代收专户,将客户按揭还贷的部分定期先存入专户,然后分期办理转账时再确认收入并纳税。

参考文献

[1]盖地,企业税务筹划理论与实务[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2]苏强,房地产企业如何进行税收筹划[J],市场论坛,2006(2)。

房地产行业的税收筹划篇(9)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必要性分析

目前,我国房地产行业受到市场发展规模及趋势的影响,已经逐步迈入分化与调整的阶段当中。在这样的发展趋势下,房地产行业面临的库存问题以及泡沫问题严重加剧。针对于此,我国相关政府部门针对这一问题,实施多次税制改革,以期彻底消除上述问题带来的不良影响。然而,仅凭借税收改革政策的支持是远远不够的,各级各类的房地产企业需要不断优化内部建设体系,最好以增值税税筹划为重点实施对象,以期进一步推进行业的发展进程,实现预期的发展目标。首先,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实施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基本上可以提高企业自身的税收效益,并且可以将其视为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基本途径。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绝不是传统意义上理解的偷税行为、漏税行为。而是根据房地产实际发展情况,依法依规地行使自身的权利,并争取合理的权益,为企业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合理保障。其次,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强化增值税税筹划,基本上可以达到强化并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目的。与此同时,还可以达到提升企业纳税意识与强化财务筹划能力的目的。根据实际情况来看,房地产企业面临的资产规模、税收成本均要比一般企业高得多,因此通过强化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能够加强财务风险的防范能力,并且可以进一步解决以往财务管理效率不高的问题。最后,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强化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利于企业内部经济效益的有效提高。与此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市场经济情况,及时调整与优化企业自身的战略规划,并且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内容。最好可以在商业模式方面,集中体现长足发展目标。如此一来,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内容基本上可以得到充分贯彻与落实,并且在某些程度上可以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发展水平。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问题的建设思路

面对内外复杂的形势条件,各级各类房地产企业应该及时采取相关策略,达到强化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的目的。结合实际情况来说,房地产开发企业实现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要求,并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往往需要全体人员不断推进与努力,才能够达成预期的筹划目标。总体来看,基于新形势下我国各级各类房地产企业最好应该通过贯彻与落实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内容、掌握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确保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得以顺利实施。以下是本人结合相关经验,总结与归纳的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问题的总体建设思路,仅供参考。一方面,我国各级各类房地产企业最好立足于国家最新颁布的财经法规,尤其是与房地产行业发展紧密相关的政策内容。结合具体财经法规内容,致力于做好解读与分析工作,目的在于为后续税收筹划工作提供合理的经济保障。近些年来,我国“营改增”政策基本上得到全面贯彻与落实。管理局为进一步促进相关政策内容的顺利落实,针对税收政策问题形成了较多财经法规措施,如今年颁布的《关于调增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等。与此同时,国家税务总局结合行业整体发展趋势,颁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等法规。面对众多的条款内容,建议房地产企业应该紧密结合最新动态,优化内部资源内容,确保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得以有效贯彻与落实。另一方面,我国各级各类房地产企业应该放眼市场环境的整体发展趋势,重点做好关于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的业务管理工作。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工作,往往需要融合财务、法务、成本等多方面知识。若想切实达成预期的筹划目标,需要内部人员具备专业的知识能力。针对于此,建议企业管理人员最好加强对内部人员的培训与管理工作。与此同时,积极强化各部门沟通与交流能力,紧抓实干、合力推进,共同为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问题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以期尽早完成任务。需要注意的是,管理人员必须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及时获取相关资料,规避企业内部的财务风险问题,从根本上提升筹划质量。

三、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的相关建议

(一)贯彻与落实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迎合“营改增”策略内容

新形势下,国内各级各类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税收筹划方面,主要将重点放在增值税业务筹划方面。自“营改增”政策的全面实施以来,增值税与土地增值税问题逐渐成为我国房地产企业实现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的重要部分。针对于此,各级各类房地产企业在实行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应该根据国家现行的税收政策法规,从选择计税方法、提高精装房开发比例与运用销售策略等方面入手,切实贯彻与落实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内容。一方面,国内各级各类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实行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过程中,最好立足于本企业实际经营情况以及未来某段时期的发展规划,选择合理的计税法方法。另一方面,根据房地产行业发展规模,适当提高精装房的开发比重值。根据相关调查显示,国内房地产市场精装房比例基本上很难超过35%,这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较大差距。根据现行的税收法规来看,房地产企业若想实现精装房的大规模开发,就必须获取更多的固定资产、以及物料增值税发票等资源,目的在于通过叠加使用进行抵扣,并实现合理避税目的。

(二)树立良好企业形象,合理使用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房地产行业的税收筹划篇(10)

房地产业连续数年被国家税务总局列为税务专项检点行业,每年被查出偷税金额巨大。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不是简单的问题,需要统筹考虑各个税种的税收政策,并且渗透进商业类房地产规划、建设施工、销售的每一个环节。税务筹划在商业类房地产企业中的发展已经日臻成熟,但是也日益暴露出问题。本文对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管理问题进行分析,

一、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界定和特征分析

(一)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界定 目前理论界与实务界对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还没有相关的界定,但是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从属于一般意义上的税务筹划的范畴,因此在某些方面它们有着共通的地方。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也是房地产企业对经营活动的事先安排,是一种活动,更是一种企业财务管理的战略;而且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的目的也是利用一切合法手段,来推迟或少缴税款,从而实现税负最小化。此外,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合法性:这是税务筹划最本质的特点。税务筹划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纳税人为少缴税款而置法律于不顾的行为是偷税、漏税行为,是会受到法律制裁的。合法性的另一层意思是指税务筹划还应符合国家的立法意图。税收是国家调节生产者、消费者行为的经济杠杆,也是国家调控宏观经济的一种有效手段。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同的税率等都是为了实现国家不同的调控目标。因此,税务筹划也要对国家的调控意图作出积极反应,将国家的政策导向转化为纳税人的具体的税收方案。第二,预测性:税务筹划具有事前性。纳税人必须把税收作为影响最终利润的一个重要因素来考虑,在安排投资、经营活动之前,事先进行筹划,确定最优纳税方案,从而调整自己的各项活动至适用相关的税法规定。等到经济业务已经完成、纳税义务已经确定之后再考虑如何减轻税负,则违背了税务筹划的本意,并且更易导致偷税、漏税行为的产生。第三,时效性:我国税收制度正处于不断建设、完善的状态,税收政策变化较快,这就要求企业时刻关注会计、税务等相关政策法规的修改,使税务筹划方案符合最新的政策规定。第四,整体综合性:税务筹划应具有全局性,兼顾短期和长期效益,统筹局部和整体利益。有效的税务筹划应着眼于企业收益的长期稳定增长和企业的长远发展。同时,税务筹划并不是孤立的,它贯穿于企业理财活动的全过程,与会计、财务管理、进出口贸易等领域紧密联系。从理论上说,房地产企业减少税收的方法除了税务筹划之外,还有其他的手段和方法。在现实中,偷税、漏税、逃税、骗税、欠税这些行为虽然可以达到减轻税负的行为,但是违反了税收法律法规,违反了国家的立法意图。企业运用这类不正当的手段可能会面临更大的税收成本和风险。

(二)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的特殊性 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有自己特殊的地方,必须更好地符合和有利于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的财务特征。第一,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需要满足房地产企业精细财务管理的需要。房地产企业经营业务多元化,主要开发、经营活动包括:设计规划、用地批租、房屋建造、竣工验收、销售出租、物业管理、保修服务等。商业类房地产横跨商业和写字楼两个领域,经营内容广泛,业务复杂,投资主体多元化。税务筹划综合性的特征在房地产企业表现得更为明显,税务筹划需要对企业的各项业务做全盘的考虑,与企业规范的管理流程和精细的管理模式相适应。第二,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筹资环节的税务筹划是整个筹划中不容忽视的重点。房地产企业资金筹集渠道多样化,现金流转复杂,企业主要通过预收购房定金、预收代建工程款、银行贷款、发行债券、获得其他经济实体的投资、在资本市场发行股票等渠道来筹集资金。企业在筹划过程中要谨慎考虑各种筹资方式的税收利益。第三,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应更关注成本、费用的筹划。房地产企业成本、费用庞大,房地产开发成本如征地拆迁费、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开发间接费用等;房地产经营成本如房屋销售成本、出租成本等;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等。成本、费用名目繁多,数额巨大,税务筹划空间大。第四,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涉及到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筹划时间长。房地产企业开发周期长,回收资金时间长。从最初规划征地到最终出售出租往往要经历几年的时间,资金的回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这一特点决定了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具有持续性,筹划过程中需要考虑收入、费用的分摊,考虑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对损益的影响。第五,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涉及开发、交易、占用、所得分配等多个纳税环节,涉及税种较多,税率较高,税负明显高于其他行业。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的重点主要是针对营业税、土地增值或、企业所得税三大税。对商业类房地产企业涉及税种归纳如表(1)。

二、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存在问题分析

(一)商业类房地产业税务筹划风险偏高 房地产业尤其是商业类房地产业是一个税务筹划风险偏高的特殊领域。一家商业类房地产企业一个项目所获得收入规模相当大,其要上缴的各种税金也非常多,往往是少则上千万元,多则上亿元,税负高达25%-30%。因此,房地产企业比任何一个其他行业的企业更希望争取更多的税务筹划空间,常常需要在税收法律、法规的边缘操作,这就会造成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风险远高于其他行业。税务筹划之所以有风险,原因主要是商业类房地产税务筹划环境的多变性。这种多变性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税收政策的多变性。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是要立足于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有利于自身发展的税收政策,规避不利于自身的税收政策。国家调控房地产的政策总是处在不断变化之中,相关的税收政策也会发生变动。企业如果没有及时运用新的、适用于本企业的有利的税收政策,则会错过了税务筹划的好时机;或者企业原本依据的税收政策发生了变化甚至取消,企业在不知道的情况下继续执行,势必会演变成偷税漏税的行为,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税收政策的频繁变化必然会增加企业税务筹划的风险,使企业对税务筹划持保守、谨慎的态度。二是商业类房地产企业自身经营业务的多变性。虽然房地产企业只是建设施工并处理自己的开发产品,但这个过程中企业可以有多种业务的选择。对于开发产品的处理,企业可以选择销售或自持;对于开发商品的转让,企业可以选择有偿转让、受托代建或投资入股。而企业的选择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会根据竞争对手的情况、市场的发展、突发的状况及时作出变化。税务筹划需要房地产企业对自身的各项活动作出预见性的安排,而房地产业又具有经营周期长的特点,这就导致税务筹划方案执行的困难,增加了税务筹划的风险。

(二)企业会计核算不健全影响税务筹划效果 商业类房地产企业复杂的业务需要精细的财务管理,很多企业没有复杂而精细的企业会计制度与之相匹配。在商业类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的跨期摊派较为常见,收入、成本的确认、摊销对损益的影响直接而明显。不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直接影响了税务筹划的效果。目前在商业类房地产企业常见的会计核算问题主要有:一是偷逃隐匿应税收入。如:价外收费等按合同约定应计入房产总值的未按规定合并收入,多以代收费用的形式挂往来账户;产品已完工或者已经投入使用,预收款不及时结转销售,不按完工产品进行税务处理,仍按预征率缴纳所得税;开发的会所等产权不明确,就转给物业,不按开发产品进行税务处理,或者将不需要办理房地产证的停车位、地下室等公共配套设施对外出售不计收入;按揭销售,首付款实际收到时或余款在银行按揭贷款办理转账后不及时入账,形成账外收入,或将收到的按揭款项记入“短期借款”等科目;以房抵工程款、以房抵广告费、以房抵银行贷款本息、以动迁补偿费抵顶购房款等业务,不记收入等。二是虚列多列成本费用。包括:多预提施工费用,虚列开发成本;在结转经营成本时,无依据低估销售单价,虚增销售面积,多摊经营成本;滚动开发项目,故意混淆前后项目之间的成本,提前列支成本支出,如有的企业将正在开发的未完工项目应负担的成本费用记入已经结算或即将结算的项目,造成已完工项目成本费用增大,减少当期利润;向关联企业支付高于银行同期利率的利息费用;或向关联企业支付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金50%部分的利息费用,未按规定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将开发期间财务费用列入期间费用,多转当期经营成本;有的开发企业将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评估,将增值巨大的评估价作为土地成本入账等。

(三)企业人员税务筹划水平良莠不齐 企业在税务筹划过程中对税收政策整体把握不够,都会影响税务筹划质量。如对房地产业享受的相关税收优惠的限制条件把握不严,既有可能使企业错失税务筹划的好时机,也有可能使企业陷入偷税、漏税境地。此外企业人员功利的、甚至是违法的税务筹划动机,也会使企业税务筹划偏离了正确方向,影响企业发展。

(四)税务行政执法制约税务筹划的实施 税收法律是人为制定的,因此难免会存在法律漏洞或者未明确规定的部分。作为税务筹划的制定者,往往会向着有利于自身的方向去理解税收政策;而税务机关则会向维护国家税收利益的方向去执行税收政策。一些税收优惠政策、税收处罚措施并没有一个确定的标准,而是在一个可以商榷的范围内执行。因此,税务筹划能否执行、执行的程度最终取决于税务机关认可的程度。这也就导致了很多税务筹划方案执行效果不能达到方案制定者的初衷。

三、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的对策

(一)全面防范税收风险因素 无论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方案做得有多完美,有经过多少专家的拟定、论证,企业仍然应当正视风险的客观存在,不能认为方案在何种情况下都是合法和可行的。企业应当意识到,税务筹划风险是无时不在的,不能以事先安排的、不变的税务筹划方案去应对万变的企业经营环境和房地产业税收政策。对于商业类房地产企业而言,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以及企业所得税是最主要的纳税支出项目,因此,这三大税种的税务风险即是房地产企业总体税务风险的深刻反映。企业在生产经营和涉税事务中应该保持对这三大税种纳税风险的警惕性。(1)营业税纳税风险分析。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影响营业税纳税风险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种:一是开发产品的处理方式。房地产企业对开发产品有两种不同的处理方式:对外销售或长期持有。如果企业选择对外销售则应缴纳营业税,而持有开发产品,则无需缴纳开发环节的营业税。二是开发产品的销售价格。营业税是按销售收入作为计税依据。企业确定的销售价格越高,企业缴纳的营业税也就越多。三是开发产品的转让方式。有偿转让方式,需按转让所得计算缴纳营业税;受托代建方式,即房产企业受购买者的委托而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移交给购买者,这种方式需按收取的代建费计算缴纳营业税;投资人入股方式,即房产企业将开发完成的产品以实物资产的形式投入到购买企业。根据规定,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以上这三个因素是决定房地产企业营业税税负的关键因素,因此也是税务风险控制的关键环节,必须进行税负测算和方案选择以降低税收负担及纳税风险。(2)土地增值税纳税风险分析。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影响土地增值税纳税风险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种:一是开发产品的处理方式。房地产企业对外销售需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而如果对开发产品长期持有,则无需缴纳土地增值税。二是开发产品的销售价格。土地增值税是按房地产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开发产品的销售价格直接决定了增值额的大小,因此,企业确定的销售价格越高,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也就越多。三是开发产品的转让方式。对于在营业税中涉及的三种不同的转让方式,土地增值税政策的规定是:有偿转让方式和投资人入股方式需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而受托代建方式无需缴纳土地增值税。四是开发产品的成本。开发产品的成本越低,企业取得的增值额就越大,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也就越多。五是共同成本的分摊方法。对于企业同时拥有销售物业和经营性物业的情况下,共同成本的分摊方法则决定了销售物业成本的大小,从而决定了销售物业土地增值额以及土地增值税的大小。(3)企业所得税纳税风险分析。企业所得税是对房地产企业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而征收的一种税。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无论是销售还是持有,无论是有偿转让还是受托代建或投资入股,均需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开发产品的处理方式和转让方式都不会对企业所得税税负产生影响。由于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经营所得征收的,因此,影响经营所得的收入以及成本水平就是影响企业所得税的关键因素。另外,由于房地产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是按照预计毛利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影响预计毛利额的因素也将影响企业最终企业所得税总额的大小。总之,企业所得税纳税风险影响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开发产品的销售价格和成本。企业确定的销售价格越高,开发产品的成本越小,企业的经营所得就越大,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也就越多。二是开发产品的预售时间和进度。开发产品预售时间越早,按预售收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时间就越早。同样,开发产品预售收入越大,预缴的企业所得税也就越多。三是开发产品的竣工时间。税法规定,开发产品竣工后,企业应对预缴的企业所得税进行清算,一般情况下,企业在清算时要补交很大一笔企业所得税。因此,开发产品竣工的时间越早,清算补交税款的时间也就越早。

(二)及时关注税法变动 税务筹划与偷税、漏税等行为的界限就是法律。税务筹划之所以为税务筹划,前提就是它必须是合法的,成功的税务筹划更应是能体现税收政策导向的。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企业要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一是学法,房地产业法律、法规种类数量繁多,变化也比较频繁,稍有不慎,使用的法规就会过时,从而为企业的税务筹划带来风险。只有对税收法律法规的变化了如指掌,才能立足于企业的实际情况,对税务筹划方案及时作出调整;二是懂法,企业应该深刻领会立法精神,全面掌握税收规定,准确把握税收政策内涵,为税务筹划方案的制定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守法,严格按照税法来进行筹划,严守税务筹划合法的底线,正确处理税务筹划与避税、偷税、漏税的关系。

(三)提升企业税务筹划人员素养 一方面,税务筹划人员应不断提升自身的道德素养。在处理企业与国家利益时,坚持应有的职业道德。任何税务筹划方案的制定和执行要坚持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违反法律的税务筹划方案必将带来巨大的风险。税务筹划人员不能因为企业的一己私利而损害国家的利益,应该立场鲜明地维护税法的权威性。在企业领导由于对某些涉税事项不清而混淆了合法与非法的界限时,要及时进行解释;对于企业领导提出的某些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筹划要求,要进行规劝。另一方面,税务筹划人员应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税务筹划的专业性,决定了税务筹划人员既要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又要有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理论知识不仅指税收方面的,还应包括会计、财务管理、金融等方面的知识;实际操作经验要求税务筹划人员能对企业的涉税业务、涉税种类、涉税数额作出正确的分析,进而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找准税务筹划的切入点,制定出符合企业要求的最有效的税务筹划方案。如果税务筹划人员一心只想获取税收上的好处而没有坚实的专业知识作支撑,最终只能导致税务筹划的失败。

(四)建立良好的税企关系 税法许多条文的制定权和解释权在税务机关。国家在制定税收政策的时候,往往在征税范围、税收优惠、税收减免、税收处罚等方面留有一定的余地,税务机关可以凭借实际操作的经验和对不同企业经营状况的了解,在这个范围之内进行灵活的操作。同时,税务机关会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采取适合本地的税收征管方法,导致各地税收征管情况存在差异,而房地产企业的业务往往又遍及各省,税务筹划受当地实际情况的影响很大。因此房地产企业应加强与当地税务机关的沟通。

再好的税务筹划方案只有付诸实施、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才能真正的发挥作用。一是企业要咨询当地税务机关对相关法规政策的具体理解应用、实际操作程序,使税务筹划方案主动适应当地税务机关的管理特点;二是企业要能够对税务筹划方案的思路、操作步骤作出明确的解说,对税务机关的有关提问作出相应的解释,争取筹划方案获得税务机关认可;三是对税务筹划方案的疑点要及时与税务机关沟通,争取达成共识,对方案的难点要及时向税务机关反映,从而向上级争取政策支持,避免失去应有的收益。

上一篇: 资产价值提升 下一篇: 会计专业的机遇
相关精选
相关期刊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