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建议汇总十篇

时间:2024-01-03 16:49:51

城市规划建议

城市规划建议篇(1)

中图分类号:TU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3)03(a)-00-01

城市建筑物及其附属建筑设施外观色彩的总和构成了城市整体色彩。城市建筑色彩规划控制通过控制城市建筑色彩去把握城市整体的形象,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一些混乱和不协调的城市色彩对城市整体形象的破坏。能不能把握住城市建筑的基本色调,就在于能不能有效地控制好城市建筑色彩。因此,分析和研究城市建筑色彩规划,有助于为城市色彩规划提供科学的依据和具体方法。

1 城市建筑色彩规划原则

1.1 整体性原则

在城市色彩规划中,我们要站在城市整体规划的高度,处理好要素与要素之间和各要素内部之间的关系。建筑色彩规划要从整体上去把握城市建筑色彩不仅要考虑到与自然景观的关系,同时,区域建筑和单位建筑之间的关系我们也不能忽视。

1.2 地域性原则

形成城市建筑色彩的客观物质基础是城市的自然环境,比如说城市的地理环境、气候气象条件等。同时,城市历史文化因素也是城市建筑色彩规划重要的一部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城市有着不同的社会制度和风俗民俗习惯,通过这些因素的总成,就构建成了各个城市的不同传统,也造成了不同地区人民色彩爱好的差异。因此,只有了解当地的历史文化,才能把城市建筑得更有色彩。

2 城市建筑色彩规划的基本方法

2.1 现状建筑色彩调研方法

现状建筑色彩调研,可以简单的分为三个基本的步骤,自然环境研究、历史文化研究及现状色彩信息的采集。我们可以查阅和分析当地关于自然环境的资料,详细了解该城市的自然环境特征、历史文化和传统风俗习惯等综合因素,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确定地方色彩倾向。当我们在采集现状色彩信息的时候,我们可以把现状建筑色彩通过照相机直观的记录下来。采集现状建筑表皮信息,包括色彩、肌理、质感等。采集时间段尽可能集中在一起,最好选择在一个天气晴朗的情况下,时间在上午十点到下午三点之间,因为在这个时间段,光线相对来说还算比较稳定,采集出来的效果也比较好。

2.2 城市建筑色彩定位

城市建筑色彩定位包括历史定位和发展定位,其中历史定位是确立相应城市建筑色彩规划控制的基础。而明确城市未来发展方向则是城市发展定位的最终目的。在确定发展定位方案的过程中,我们不能忽视民意调查,我们可以把民意调查作为城市环境的最终评判者,而民意调查也将成为制定城市未来发展方向最重要的依据。

2.3 城市建筑色彩控制方案制定

(1)分区控制法。要以城市规划的设计方法为前提和依据,将城市色彩规划控制的区域划分为多个相对独立的功能区,并在划分的各个功能区内部,根据各功能区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其它综合要素进行统一规划各个区域的建筑色彩,这样整个城市才会显得色彩搭配更加合理,更加鲜明,从而达到色彩协调统一的效果。这个办法适用于城市建筑色彩规划相对成熟,区域划分比较详细的城市。

(2)分类控制法。城市建筑根据不同的功能可以划分为商业建筑、居住建筑、行政办公建筑、文化教育建筑等等,用不同的色彩将不同功能的建筑加以分配,并进行协调,从而达到色彩的协调统一,这样既能将各功能区的划分开,同时在一定程度上美化了城市。这个方法适用于一些功能区相对独立并且功能分区比较明确的城市。

(3)色谱控制法。通过对城市建筑色彩调研的分析,给城市建筑色彩给出准确定位,并制定出该城市的城市建筑色彩总谱,其中就包括基调色、强调色、点缀色。并针对性地提出一些建议和指导。由于这种方法独立操作性比较弱,所以一般适用于小范围区域。

(4)综合控制法。在城市建筑色彩规划控制中,我们不能片面的使用某一种控制方法,我们要尝试将多种方法综合起来去运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城市建筑色彩规划控制工作中才能考虑的更全面,建筑色彩规划工作才能更完善,这种方法适用于一些较大的城市和一些对城市规划要求比较高的城市。

3 结语

通过对建筑色彩规划控制目的与意义的分析,我们可以归纳出以上几条建筑色彩规划的原则和方法,并在我县城市建筑色彩规划控制工作中得到广泛的运用。同时,我们也应该意识到,由于我们对于城市建筑色彩规划控制方法的研究还仍处于初始阶段,在规划控制理论、技术方法和应用管理等各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需要反复的进行论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以后的城市建筑色彩规划控制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

参考文献

[1] 崔唯.城市环境色彩规划与设计[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2] 尹思谨.城市色彩景观规划设计[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4.

[3] 焦燕,阳建强,孙静.城市色彩调查评价方法研究[J].华中建筑,2008.

城市规划建议篇(2)

1. 目前县级城市规划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城市规划执法体系尚未建立健全

目前我国城市规划行政执法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内容包括城市规划行政执法机关有对城市规划建设审批监督、审批后的监督检查及对未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违法建设行为依法查处的权利。但是,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政府执法部门除公安机关外没有对人的强制执行权,造成了执法主体管理的职能被弱化,监督力度不足,对违法建设行为难以有效制止,影响城市规划的总体布局。此外,尽管有一些县级城市解决了城市规划管理权限统一的问题,但是对于规划建设中各项资源的投入却十分有限,使得城市规划执法明显滞后于城市规划的发展。

1.2城市规划管理缺乏有效的决策机制

当前城市规划部门既是规划编制与审批单位,又是规划决策与执行机构,致使管理部门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同时对于城市规划管理职能的划分不清楚使得政府和规划之间缺乏充分的交流。政府对于城市规划的宣传力度不到位,居民对政府城市规划政策充分的理解和支持,使得规划部门和居民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增加了规划管理工作的复杂性。此外,部分城市在城市规划编制时不能和城市规划管理和建设的需求相适应,导致在完成城市总体规划审批程序后难以利用现有资源及时组织编制分区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从而难以形成全面的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1.3文物古迹保护力度不够

我国古代历史悠久,文化灿烂,遗存的文物古迹众多。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部分县级城市政府及规划部门不能充分意识到文物古迹的文化和艺术价值,缺乏对文物古迹进行有效的保护和修缮,盲目的追求城市现代化的进程,甚至有的城市对一些文物古迹进行拆除,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在城市发展和文物古迹保护方面,政府和城市规划部门应该进行合理的规划,避免城市的发展对文物古迹的破坏。

1.4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保护问题

土地规划和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城市规划管理总亟待解决的问题。首先,由于我国城镇经济的快速发展及城市化进程的逐步加快,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普遍超前于土地利用规划,并且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由于分属不用的部门,造成了再实际工作中缺乏有效的协调和衔接;其次,部分城市在规划中对土地利用规划不合理,城市商业区不断占用公共区空间,使得城市绿化面积和公共活动区面积逐渐缩小,城市商业区人流和交通过分密集;最后,城市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包括废气及污水的大量排放,影响城市居民生活的质量。

2.县级城市科学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几点建议

2.1 建立城市规划委员会

为了科学指导和规划全县经济、社会和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应该建立城市规划委员会,采取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决策原则,加强城市规划指导、规范审批、强化监督实施、建立健全规划管理体制,对县城重大的规划建设事项统一进行规划管理。城市规划委员会作为县级政府重大规划的决策性机构,在人员组成上应由县城主要领导班子、相关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大中型企业代表以及部分市民组成。在规划委员会下应设办公室 ,作为常设办事机构,与规划部门合署办公 ,处理规划委员会 、专家咨询委员会日常事务、行使执行、协调 、组织、监督的职能。通过建立督办制度,及时将例会确定的事项,性质,进行责任分解 , 明确时间节点,进行跟踪督办,并将实施情况及时向规划委员会报告。

2.2 推动城市规划走向法制化、制度化

目前我国指导城市规划的法律是《城乡规划法》,它对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保护环境和历史文物古迹、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国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体系还很不完善,在城市规划的各个方面及与其密切联系的环境权、公共安全和卫生方面都有着很大的立法空间。同时,对于乡、镇及村庄的规划也应有配套的法律法规,结合乡镇的发展规律和发展实际,加强乡镇规划管理。

2.3 建立完善的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为了给城市发展的各个阶段及规划实施的各个层面提供合理的法律依据和技术指导,政府及规划主管部门应该充分重视城市规划编制工作,健全完善城市规划编制体系,提高城市规划编制水平,以能够有效管理城市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城市建设活动,为城市的科学合理规划提供一个有效的依据。

2.4 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城市规划

目前,我国城市规划中市民参与的程度还较低,仅处于告知性参与。城市规划不仅是规划者或者政府部门的政务,公众作为城市的主人,也有权利和义务参与到城市的规划建设中,同时公众也有智慧和能力为城市的建设发展出言献策,政府应该加强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建设的积极性和热情,在城市重大规划决策时可以采取利用规划展览的方式,广泛征求咨询公众的意见,并听取和采纳其中合理性建设性的意见。

2.5 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执法监督

城市的发展离不开合理科学的规划,对于既定的规划政策规划执法部门应该切实执行,在规划审批过程及行使权利时应加强监督,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办事,避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现象发生。发挥各部门及部门之间的监督和制约,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制止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城市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同时,应该加强城市规划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热情,积极维护城市形象,推动城市规划的有效实施。

结论

城市建设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关系到规划、建设、管理每个环节,规划是指导,建设是手段,管理则是保障。为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强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合理利用土地,准确定位,科学规划,推进城市开发发展,为市民营造一个舒适宜居的生态家园。

参考文献:

[1]何青.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四川建材,2010,(1).

[2]肖国庆.对县城建设与管理的思考.理论研究,2010,08.

[3]杨富堂.县城的城市化意义及发展思路[J].许昌学院学报.2007,(6).

[4]石运峰,蒋济同.关于城市规划执法工作部分难点问题的对策与研究[J].城建档案,2008,(3).

城市规划建议篇(3)

中图分类号: TU98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城市规划建设的含义

城市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本身代表的是一个区域,一个民族文化,将各行各业集中起来,不可避免的,作为社会活动主体的人会被集中起来从事经济,政治,金融,贸易,服务等行业。

城市规划建设主要包含两方面的含义,即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所谓城市规划是指根据城市的地理环境,人文条件,经济发展状况等客观条件制定适宜城市整体发展的计划,从而协调城市各方面发展,并进一步对城市的空间布局、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等进行综合部署和统筹安排的一项具有战略性和综合性工作。所谓城市建设是指政府主体根据规划的内容,有计划地实现能源、交通、通讯、信息网络、园林绿化以及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建设,是将城市规划的相关部署切实实现的过程,一个成功的城市建设要求在建设的过程中实现人工与自然完善结合,追求科学与美感的有机统一,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共赢。

2、我国城市规划建设存在问题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规划建设也日益成为政绩的象征,引起城市规划建设重改变而非效果,存在盲目追求速度,缺少统筹兼顾的所谓“城市大变样”现象,出现了很多城市陷入盲目无序的城市改造中。

2.1重速度轻规划

为了尽快地完成规划指标,部分城市选择大大缩短规划时间,降低了城市规划应有的协调规控作用。对于城市规划建设而言,由于占地面积广,涉及利益冲突较复杂,人口程度密集,不能一味的追求速度,而应当在规划之前充分调研,具体了解城市的地理环境,人员成分,行业分布等等,这一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需要耐心统筹的工作,只是简单地看看和了解,是不可能完成一个适宜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规划设计的。

2.2不易于城市生活

一个成功的城市规划建设应当是布局合理,实现社会利益、经济利益和环境利益的统一发展的,但是现在部分城市的规划建设缺乏系统性,基础设施的设置没有进行合理规划,对于城市污水的处理,紧急避险设备的建设,基础绿化的布置以及道路交通协调都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致使市民在城市生活中遭遇很多不遍,而且对于城市的环境质量而言,容易遭到遭到污染和破坏,在上下班高峰期极易造成交通堵塞,这都是城市规划不合理带来的后果。

2.3忽视对文化遗产保护。

文化遗产是一个城市文化的体现,是历史的见证,具有很大的历史价值,但是在现代城市建设过程中,追求高楼大厦,追求道路宽阔,以旧城改造名义对很多文化遗产进行了拆除改建。以北京城市改建为例,很多名人的故居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之中,例如林徽因故居,鲁迅原址等等,被打着开发和改造的名义强行的拆除了,不利于我国文化遗产的保护;

2.4忽略城乡体制协调

很多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将建设中心放在城市中心,围绕市中心“摊大饼”,致使市中心的吸附力或“向心力”过程过大,无论是绿化还是其他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都投入较多的人力物力,一旦脱离市中心,特别是城郊边沿地带,就是显出较大差别,这种形式的城市规划忽视城郊部分的建设管理,造成城乡规划体制分割脱节。

2.5无特色的单一化。

城市规划建设本身应当突出城市的特色,体现城市的文化,但是现在很多城市的建筑风格极为类似,很多城市都将高楼大厦作为城市现代化的象征,而不充分考虑城市突出特色,致使很多基础的设施,例如广场,公路,公园等等出现千城一面的现象。

3、我国城市规划建设的几点建议

3.1合理规划城市整体布局

我国城市规划建设多采用“单中心”规划模式,将会带来市中心人口密集,导致环境恶化,资源分配不均,人口密集程度大等弊端,因此建议,城市在进行城市总体规划时采用“多中心”的方案,即确定城市是由多个城区组成,相互之前具有独立地位,但是分工协作,共同构成城市和谐的整体。具体而言,可采用“田”字城、“申”字城、子母城、棋盘城等建筑设计构想,以“田”字城为例,将市中心规划为十字大街,形成四通八达的商业中心,街道两侧为商业大厦,行政单位、服务性机构以及居民小区等不具污染性的建筑,可以充分利用竖向空间,在建筑物之后可以规划为公园,绿地,休闲场所,从而保证了市中心本身的绿化面积。在交叉的两条大街延伸路上,分设若干环城街道,街道形成围合,内部相互连通,从而能够便利交通,减少一条道路堵住,整个交通瘫痪的现象。道路与道路之间的空地可以建构为公园,烈士陵园,大型游乐场等绿化面积较大的公共场所,从而可以对道路上车辆造成的空气污染起到一定净化吸收的作用。

3.2维护便捷的交通条件

四通八达的交通干道相当于城市的脉搏,向城市输送动力和资源,因此在城市规划过程中交通道路的便捷和安全性是关系到城市真正现代化的关键。首先对于道路布局,应以市中心为中心呈整体放射状,环形或者井字型设计,便于交通的四通八道。其次,道路宽度应当因地制宜,和周围相关环境相配套,既要便捷交通,也要合理用地,盲目扩道也不利于城市整体规划。最后,在交通指示路标,专用车道,限行标准等设置要明显合理,这样才能各行其道,便于城市交通出行。

3.3设置优良的公共设施

一个城市的公共设施关系到居民生活的便利、质量和安全,一个好的城市规划中,优良的公共设施是不可或缺的。一个舒适的公共场所,可以给居民美的享受,成为放松城市压力和人与人沟通与交流的重要场所,因此,公共场所的亲民性应当放在第一位,贴近居民区,商务区,便于市民的休闲交流。其次是公共设施的安全性和便捷性,因为公共设施具有普遍性,关系到大多数人的利益,故而要更具安全性。以城市的排水系统为例,如果城市排水系统设置不好,遭遇大雨或者暴雨就有可能造成人们的出行不便,甚至威胁生命财产的安全,排水系统的设置要以城市以往降水量的最高数为标准,就高不就低。

3.4构建生态化城市

构建生态化城市是指要以因地制宜,重绿化,少污染,实现城市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进行城市规划建设。实现城市与自然资源的和谐发展,主要是因地制宜,构建水城或者山城,突出地方地理环境的特色。重视可循环利用产业的开发,城市的发展方向决定了城市的产业结构和发展模式,生态化城市就是要充分开发可循环产业的开发,地下水循化系统,可回收垃圾再利用等产业,都有利于城市健康可持续发展。绿化工作要做切实放到城市规划建设的重要位置。在我国园林规划一向是比较薄弱的环节,因此,建议在之后的城市规划建设工作中要将绿化工作做到合理有效,切实还城市一个碧水蓝天,而不是单纯的追求“人均绿化率”。

3.5重视文化遗产的保护

一个城市的灵魂不在于它的当下而是它的历史底蕴。在我国有很多文明古城,沉淀了我们传统的美德和文化,因此在城市规划建设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这些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将城市的文化之美展现给每一位异乡客,而不是撕碎给大家看。这可能面临到新旧城区的冲突,这就要求在规划时注重两者的衔接,或者呼应或者对比,从而更能突出地方特色。

城市规划建议篇(4)

我国城市化发展进程中不可忽视的一个现状就是,由于我国城市化道路走的是高投入、低产出的粗放型经济发展道路,从而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生态退化和环境污染等问题。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建设节约型社会,将绿色生态理念贯彻到生活中,是实现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1]。

1节约型城市基本特征

从《2006 中国可持续战略发展报告》中可以看出,我国发展节约型城市,其重点任务就是节约土地、淡水、能源和材料。与城市化过程相伴随的是不可流动资源或半流动性资源的大量需求,无论对全国的城市化过程还是单个城镇的发展,都必须考虑当地这两类资源的约束。土地、水、能源、环境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要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和发挥的循环经济为重点,建设节约型城市。这也意味着,节约型城市一个最基本的特征就是按照清洁生产的方式,对能源及其废弃物实行综合利用的生产活动形式。与传统方式由“资源产品污染排放”所构成的物质单向流动方式不同,新型节约型城市是按照自然生态系统的模式,以“减量化(Reduce)再使用(Reuse)再循环(Recycle)”,即所谓的“3R 原则”,是将经济活动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物质反复循环流动的过程。对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也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从城市废弃物由源头收集、中转压缩、末端处置的服务采购,到环卫作业装备配置的升级换代和科技含量的日益提升,都充分体现着“3R 原则”。落实到环卫企业,就体现在我们对城市废弃物等的处理方式上。

处于“由工业文明进入生态文明过渡阶段”的环卫企业也面临着转型发展、优胜劣汰的历史性挑战;而与众多企业不一般的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对环卫企业所赋予的任务更为直接、更为突出和更为重要。一方面,是她所从事的清扫保洁作业关系城市环境“颜面”,无论是某个局部还是某个环节,都容不得“死角”或“裂缝”;另一方面,是她所处置的城市废弃物日虽愈万吨,但作为资源再生利用则尚处于探索和开发阶段,距循环经济“0”排放、“0”污染要求甚远,与城市建设的日新月异很不般配,因此我们还有许多工作需要做。

2节约型城市下市政规划与设计的建议

2.1 优化城乡空间结构,协调城乡发展

我国正处在城镇化和工业化快速发展时期,必须在城镇体系和城市规划的调控下优化城乡空间结构,采取有机疏散和城乡网络化的发展模式,形成较密集的城镇开局和开放的生态空间,促进空间资源的节约与集约利用。通过城市基础设施网络化建设,提升周边城镇的现代化水平,疏散中心城市的工业和人口,防止城市无序的蔓延。农村地域广阔,资源丰富,生态系统保护良好,能承接城市的一些功能,分担城市的一些职能。如周边的一些小镇可作为城市的卫星城;农村的一些林地、果园、苗圃和防护林地等可作为城市的绿地;一些有特色的村庄、环境优美的河湖水库、山丘等可作为城市的旅游休闲度假区等。城市一些占地大的市政、仓储等用地可安排在周边农村,利用废弃荒地、非农耕地等,节约市区的用地。

2.2规划工业集中区,建设紧凑型厂房

尽量整合分散在城区的工业企业,有条件的要外迁,减少对市区环境的影响,并腾出土地利用价值较高的市内厂区用于商品房开发,提高土地利用率,完善城市功能。在城市郊区建设各类工业集中区,须分类安排市区外迁的工厂和新建的工厂,有利生产协作、污染治理和共享市政基础设施。相关政府部门在审批工业用地时应严格把关,建设紧凑型厂房,提高工业用地效率。针对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实行优惠政策,以低廉的价格出让土地,造成虚立项目圈地、多占土地和占地不开发的现象,应制定集约紧凑的工业用地规划和严格的出让用地审查规定[2]。工厂生产规模应和用地规模相对应,采用紧凑的布局模式,提高单位用地面积的产值。对企业申请用地的数量可参照国内外同类型同等生产规模的企业占地情况来核实,对虚报生产规模多占土地的企业应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由于现在国家对征用农用地控制很严格,因此很多地方政府开始向国有农场和林场打主意,大搞工业园区,低价出让,被一些企业大肆圈地,造成国有土地流失,因此对国有农场和林场的土地也应加大监管的力度。

2.3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和轨道交通

我国人多地少,能源缺乏,因此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是一项基本国策。公共交通是最节约能源的交通方式之一,城市规划要把公共交通作为居民主要的出行方式。但现在的公共交通在舒适性和可靠性等方面有明显不足。因此城市规划应优先考虑公共交通的用地和其它配套设施,有条件的城市可设公交专用线。应增加主要公交换乘点周边的人口密度,在道路、大型公建等规划中考虑公交站点的设置,提高公共交通系统效率,减少对汽车的依赖。根据国内外城市交通的发展规律,城市规模达到一定标准时,轨道交通是最有效最节约能源的交通方式,因此有条件的大城市可考虑建设轨道交通,尚不具备条件的城市也应该先编制轨道交通规划,预留将来轨道交通的用地,提前做好地面、地下各工程管线的协调配置。、

2.4提高设计标准和建设质量,延长建筑使用寿命

建筑被拆除、寿命短的原因除了和建筑定点布置不当有关外,另一重要原因是建筑设计标准低,建造质量差。因此不管是对大型建筑还是一般建筑,是造价高的公共建筑还是造价低的私人住宅,都要高标准设计,精心建造,全面提高建筑的质量。建筑的功能性、技术性、艺术性、安全性和可改造性不仅应满足现在的需要还要适应将来的发展要求,经得起历史考验,使大部分建筑都能成为百年建筑而不是短命建筑。现在很多城市都在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有些设计方案为了尽可能安排更多的住户和节省建设费用,小区规划和住宅的设计标准都很低,建筑密度大,绿地少,户型落后等,过不了几年这些小区就有可能又成为新的贫民区和拆迁对象。因此经济适用房小区建筑密度不能太大,建筑间距一定要满足规范要求,,环境要舒适优美,配套要齐全,为将来住宅改造和小区环境质量提升改造预留空间,避免将来被拆除的厄运[3]。

2.5其它资源的利用

除了通过各种办法节约各种资源外,也要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充分利用各种自然资源,如阳光、自然风和地热等的综合利用。城市道路网规划应利于建筑的朝向布置,使每幢建筑都有良好的朝向,且建筑的长边应朝南,以有效获得日照。街区规划要考虑利用道路、山谷和河流等地形引入自然风改善小区微气候。南方的建筑色彩以白色和淡色为主,要多做遮阳设施,减少热辐射和制冷能耗。居住区要推广使用大阳能热水器和地源热泵制热技术等[4]。城市环保和环卫等工作要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强调各种资源的综合利用,如采用中水利用、垃圾堆肥、白色垃圾收集、工业垃圾循环、垃圾填埋减量等方法循环、集约利用各种废弃资源并减少垃圾运输能耗等。

3结论

密度问题是城市可持续发展和节约型社会建设过程中的关键问题之一,也是紧缩城市发展中的一把“双刃剑”,解决好会给城市带来许多正面效应,解决不好就会出现许多根本性问题。针对中国城市发展模式和土地利用现状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选择紧缩城市高密度发展的城市发展模式。

参考文献:

[1]杨晖,程保玲,丁丽霞,吕玉新. 关于新乡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的思考[J]. 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01:42-45.

城市规划建议篇(5)

二、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和现存问题

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开展试点以来,各个试点城市的环境总体规划内容虽有差别,但从主要内容、技术路线和规划手段看,基本形成了一套具有共性的规划体系,主要包含四个层面(图1)。

一是目标层,通过环境资源基础分析,预测环境发展趋势,评估环境污染风险,制定规划目标,建立指标体系。有些试点城市提出的规划目标并不明确,多是理想化的口号,没有明确的标准:或提出大量环境保护、城市发展、生态改善的概念;或套用城市发展目标定位,缺乏明确的方向性指引。

二是分区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的范围多是以全市域为主,区划大多依据生态环境的分类表述,如山地、平原、滨水等分区。对于地类比较单一的城市,多按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镇等类别分区。各个分区的边界不明确,多在小比例尺地图(如:1/100000)上完成分界线,误差较大,难以落地实施,更无法建立或并轨可行的管控体系。

三是规划层,该部分是环境总体规划的核心内容,基本上以空间开发管控为主,按大气环境和水环境的管控分区明确控制标准;依据环境保护部颁布的《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环发[2015]56号),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并设定控制等级;环境承载控制一般可以测算大气环境和水环境承载容量,并可提出总体消减量,而对于土地的承载控制缺乏更有效的测算和管控方法。通过指标体系指引的规划,实施和监管机制缺位,主要问题在于对已经开展的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缺乏调整建议,实用性偏低。

四是实施层,地方环保局长期处于一种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状态;并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责。以环评、监督检查、制定规划等工作为主导,责任大、管控面大、管控手段有限、实施效果差等问题表现突出,环境总体规划缺乏有力的实施机制。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由试点城市人民政府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颁布实施。相当于运动员和裁判员都是一家,自说自话,缺乏实施监管。相关规定要求试点城市人民政府要及时对规划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建立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但是试点城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规划实施跟踪监测、评估工作,对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向市人民政府提交评估报告并报环境保护部备案,同时抄报所在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程序上虽有一系列的上报路径,但是地方政府受GDP考核机制限制缺乏主动性,实施积极性不高。

三、城市环境总体规划推进实施建议

一是加强规划目标针对性,虚实结合,既要体现落实国家的相关政策,发挥总体规划的综合指引作用,加强与城市、土地及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又要指引下位专项规划,健全城市环境规划体系,层层落实。在此基础上提出城市环境保护、提质和治理的阶段性目标,确定规划目标的构建、实施、跟踪评估以及执法决议的流程,建立目标推进的严格修正程序,保障环境规划目标的权威性和不可替代性。

二是完善指标体系。在环境总体规划中,指标体系的构建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直接影响规划实施效果。受限于城市经济发展压力、民生保障压力以及城市的GDP考核压力等因素,大多试点城市提出环境保护的底线指标,并以此为基础提出生态红线控制范围,进行刚性限制。这种底线控制法将环境问题压于一线,一旦突破底线将难以恢复和补救。建议仿效国境线的设计原则,两国陆地之间并非一根线做为国境线,而是两根界线,之间为过渡地带,即双线控制或带控。此外,尽可能通过改善生产生活方式,建立环境不断优化的指标体系。在环境问题分析中,应对城镇化进程中点污染向面污染转化进行合理规模度量,提出承载力的各类标准,制定逐渐严格的阶梯性准入门槛,分别依据环境容量估算值与现状排放值的差值设定空间排放要求,从而引导空间功能设计,修正城规和土规。

三是因地制宜制定区别化的管控路径。关于环境质量改善路径,应对全市域城、镇、乡、村规划建设区探讨不同管控路径。不同的环境功能区管控范围尽可能与行政边界相结合,便于建立基层的管理机构。环境总体规划各项指标分解落实到城市控规单元和土地规划的不同地类范围中,管控的范围市域不同于市区,管控的内容即有差异,又有交叉,可实施、可操作性加强。四是进一步探索环境总体规划的实施机制,试点项目审批新机制。按照《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我国城市实施规划管理的基本工具是“三证一书”,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城市规划建议篇(6)

Abstract: with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society, China's cities also in fast development.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ity without scientific, reasonable of urban planning. Therefore, in city planning, city planning management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This paper from the city planning and urban planning management concept of,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urban planning administration and the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a series of improving method and the suggestion, and of the city planning management work makes a summary.

Keywords: urban planning management, the current situation, the improvement Suggestions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经济体制的转变,我国城市的发展越来越迅速。城市规划越来越受到重视。城市规划不仅与城市现在的发展密切相关,而且也影响着城市以后的发展。因此,做好城市规划是一项意义重大的工作。与此同时,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也应该受到足够的重视。另外,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是一项与其他学科有很大关联的工作,它甚至涉及到其他学科的综合。因此,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更好地做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成为了大家研究的热点。下面本文就从城市规划管理的基本内容开始,分析了城市规划管理的现状,并进一步提出了改进的方法和建议,最后对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发展提出展望。

2城市规划管理的基本内容

首先,城市规划管理是为城市规划提供服务的,是为了城市规划有序进行而需要完成的工作。它的职能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规划引导和规划控制。城市规划管理的具体任务是对城市空间以及土地的使用进行具体的规划操作,来保证城市整体的建设和规划更科学、合理。城市规划管理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这是城市规划的核心内容,城市土地的使用是否合理以及充分利用,直接影响着城市规划的顺利进行。二是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这是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工作量较大,是为了保证在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建设活动符合城市规划。三是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主要是对城市规划的的各个进行中的建设活动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以上是城市规划管理的主要内容,这三项内容缺一不可,相辅相成,通过城市规划规划管理,更有利于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

3城市规划管理的现状以及出现的问题

3.1城市规划管理制度的不完善

在进行城市规划的过程中,有时存在着还没有制定出详细的规划方案就进行建设的问题。由于考虑的因素不全面,一方面会导致实施过程出现各种无法预测的问题,比如引起大面积的环境污染等问题;另一方面也会导致建设的盲目性,甚至影响了城市的整体规划。因此,为了城市规划的合理性,必须制定相应完善的城市规划管理制度。

3.2对历史文物的保护力度不够

对于一座城市来说,城市的风貌与历史建筑都是城市独一无二的特征。城市的历史建筑不仅影响着城市的人文、环境、文化等多个方面,同时也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城市的文物古迹以及文物遗址,包括一些具有历史性的街道、房屋等,这些都是历史留给城市的很珍贵的文化遗产,它们不仅见证了这个城市的发展历程,也更能吸引众人以及投资者的目光。因此,为了保留城市独特的文化底蕴,保护这些历史建筑和文物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在进行城市规划的过程中,存在着城市规划和历史建筑保护相矛盾的问题。虽然文物管理部门比较重视这些文物的保护,但有时候为了开发,由于政府操作的城市规划,这些文物还是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因此,在进行城市规划时,政府应充分重视对历史文物的保护,不能一味的为了对城市进行现代的规划而破坏了历史建筑。

3.3城市规划管理的进度太慢

城市规划管理包括以下几方面的管理:城市规划编制管理、城市规划审批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在进行城市规划时,首先应将城市规划的总体方案提交,得到审批以后才能开始城市规划的实施。但是由于资金以及其他规划条件的限制,关于城市规划的详细方案没有及时地得到审批,直接影响着城市规划的进度。由于城市规划管理的进度没有与城市规划的进度一致,导致了城市规划的盲目性,不能有效地保证城市规划的整体效果。

4城市规划管理的改进建议

4.1完善城市规划管理制度

城市规划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综合考虑各个方面。在制定城市规划制度时,必须从细节入手,制定出详细、完整的城市规划管理制度。作为城市规划管理,起的是指导和规范的作用,城市规划管理不仅要从现状出发,更要考虑到城市以后的发展。此外,要尽可能对城市规划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预测,尽量避免这些问题的出现。因此,一个完善的城市规划管理制度是城市规划顺利进行的保障。

4.2加强历史文物的保护力度

在历史文物的保护方面,应尽量保持文物遗迹建筑原来的风貌。对于存在历史建筑的规划区,应该制定专门的规划方案,分区分类,区别对待。同时,应该继承和发扬城市的历史文化精神,充分认识到这些文物和建筑的历史价值,将历史文物的保护与城市规划相结合,使得城市规划更有特色。在现在大力弘扬创造和谐社会的良好社会氛围下,将城市规划和文物保护的关系进一步协调好,平衡历史文物与现代建筑的关系,使得历史文物在现代建筑中得以延续,现代建筑在历史中得到包容。因此,在城市建设中,在遵循总体城市规划要求的基础上,对于历史文物给予足够的重视,尽量降低对历史文物的破坏程度,保持城市特有的风貌。

4.3依法进行城市规划管理审批

依法审批城市规划,加快城市规划各个层次的编制。在完成整体的规划任务后,应该着手进行规划的详细制定。除了进一步细化、深化各个专业规划,还要对于一些特殊的分区制定专门的分区规划,进一步完善城市的规划体系。在审批过程中,真正做到依法履行审查、审批的程序,使得城市规划管理做到有法可依,这样不仅加快了城市规划审批的进度,同时也是城市规划管理有效的保证。

4.4注重长期规划

城市建设必须要从长远方面考虑。每一个城市建设项目,都要从实际出发,从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可带来的效益等方面综合考虑。因为城市规划影响着城市未来的发展,所以不能仅从城市建设带来的短期效益为主,而应该充分考虑到以后的发展。将长期发展与短期建设二者相结合起来,争取做到既有短期行为又有长期目标的建设,有步骤有计划的实施城市建设。

5总结

城市规划是一个长远的话题,伴随着不断发展、不断探索的过程。本文仅从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着手,针对城市规划管理的现状以及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一系列解决的办法以及改进的方法和建议。同时,在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我们需要借鉴其他学科的知识来解决问题,只有不断地创新,才可能越来越提高城市规划管理的水平。另外,影响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因此,作为城市规划的指导者,城市规划管理需从全方面进行考虑,从城市规划的目标、城市规划方案的制定以及城市规划的实施,不仅要考虑其系统性,更要考虑城市规划管理的层次性。

参考文献:

[1]杨玉梅,哈建军.浅谈中小城市规划管理[J]商品与质量.2010(50).

[2]俞春俊.科学规划、科学组织、科学管理--探索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对策措施[J]公安交通科技窗.2010(06).

[3]苏桂芳.中小城市园林规划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0(24).

城市规划建议篇(7)

Abstract: This paper briefly describes the urban architecture color content and the significance of urban color control, declared the city of Anhui Province color and planning control, for example, to explore the city building color planning and control methods.

Keywords: building color; control; meth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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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建筑色彩规划控制目的与意义

城市色彩是建筑及附属设施的外观色彩的总和。城市建筑色彩规划控制的主旨在于主动控制,用控制的手段从色彩的角度把握城市整体形象,避免混乱或不和谐的色彩对城市整体形象造成“无意识”的破坏。控制好城市建筑色彩,就等于把握了一个城市的基本色调。因此,城市建筑色彩规划控制方法的研究,有助于为城市色彩规划及管理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和指导方法。

2 城市建筑色彩规划原则

2. 1 整体性原则

在城市色彩规划中,需要由整体性出发,协调各要素之间以及要素内部的关系。建筑的色彩不仅要考虑与自然景观的关系,还要注意单体建筑、区域建

筑之间,从城市范围内把握建筑色彩的整体性。

2. 2 地域性原则

城市的自然环境是城市建筑色彩形成的客观物质基础,如城市的气候条件、纬度高低、地形地貌、地方材料等。构成地域性原则的另一个因素即是城市历史文化因素,不同的社会制度、风俗习惯、、文化意识等因素共同作用,形成了不同的色彩传统,也形成了不同城市或地区的人们色彩喜好的差异。因此了解城市历史文化是进行城市建筑色彩规划的前提。

3 城市建筑色彩规划的基本方法

3. 1 现状建筑色彩调研方法

现状建筑色彩调研,基本步骤包括自然环境研究、历史文化研究及现状色彩信息的采集。通过查阅地方自然环境资料,详细了解对象城市自然环境特征及历史文化、传统风俗习惯等综合因素,有利于确定地方色彩倾向。在现状色彩信息采集过程中,使用照相机记录现状建筑色彩的最直接和真实的手段。采集现状建筑表皮信息,包括色彩、肌理、质感等。采集时间段应尽量统一,一般选择在上午十点至下午三点自然光线变化不大,天气晴朗的情况下进行。

3. 2 城市建筑色彩定位

城市建筑色彩定位分为历史定位和发展定位,历史定位是确立相应城市建筑色彩规划控制的基础。而确定城市发展定位的目的是明确城市未来发展方向。在确定发展定位方案的过程中,可以有条件的进行市民意见建议调查,作为城市环境的最终使用者和评判者,使用者的意见和建议将成为制定城市未来发展方向的重要依据之一。

3. 3 城市建筑色彩控制方案制定

( 1) 分区控制法。以城市规划的设计方法为依据,在城市色彩规划控制范围内划分相对独立的功能区,在各功能区内部,根据各区功能和发展现状,统一规划控制各区域的建筑色彩,使得城市各区色调鲜明、协调统一。该法适用于城市规划较为成熟、区域划分详细的城市。

( 2) 分类控制法。按照不同功能建筑分类,如商业建筑、居住建筑、行政办公建筑、文化教育建筑、工业建筑等,对各功能建筑提出相应的建筑色彩控制,使得各功能建筑色调统一,而各功能建筑之间色彩相互区分。此法适用于城市功能分区明确、各功能区相对独立的城市,及城市某功能分区内部建筑色彩控制。

( 3) 色谱控制法。根据研究对象城市的建筑色彩调研分析,进行城市建筑色彩定位,制定该城市的城市建筑色彩总谱,包括基调色、强调色、点缀色。对城市建筑色彩控制提出建议和引导。此法独立操作性较弱,适用于城市建筑色彩主题制定或小范围区域内建筑色彩详细指导。

( 4) 综合控制法。在具体的城市建筑色彩规划控制中,不是单一使用某一种控制法,而是综合运用几种控制法,采用综合控制法可缩小控制对象范围,提出更详细的建筑色彩规划控制建议和指导。综合控制法内容更具体,操作性更强,对于较大城市、或规划控制要求较高的城市都可采用此方法。

4 宣城城市建筑色彩规划控制方法

4. 1 宣城城市色彩定位

宣城现存古建筑为数不多,但依然可以找到徽派古城的色彩,以“黑白灰”为基调——屋面黛色,墙面多为白色。从整体来看,除了商业建筑和部分教育建筑有中高彩度色彩出现,低彩度的灰色使用较多。这些色彩与山水一起构成了淡雅、素净的主色调。通过大量图片的采集,对各类建筑色彩进行取样汇总,发现该城市市民对建筑色彩的选择偏好灰色、白色、砖红色。

4. 2 宣城城市建筑色彩总谱的确定

城市色彩,特别是新城的建筑色彩,是随着时代和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未来建筑色彩既要和现状色彩相协调,延续宣城的色彩文脉,又要有新的色彩补充。

地域和色彩是有一定联系的。采集大量宣城现存传统建筑图片,包括广教寺双塔、谢朓楼、开元古塔等著名传统建筑,从图片信息中提取出白色、灰色等色彩列入宣城现状历史建筑色谱,由此得出宣城的地方推荐色谱。从大量具有代表性的现代建筑图片信息中提取出浅蓝、灰黄、浅绿等色彩列入宣城现状现代建筑色谱。根据地方专家及市民的色彩倾向,从现状色谱和地方推荐色谱中提取适合宣城城市色彩发展方向,并有一定色彩倾向的色彩总谱。

4. 3 宣城城市建筑色彩控制方案制定

( 1) 基于色彩总谱的城市色彩分区控制。从宣城城市总体规划入手,对宣城城市建筑色彩进行分区控制。对于重点区域的色彩控制,以“两区、两心、一核”分区结构为主要控制内容,以突显重点区域的色彩整体性和特色。

“两区”包括老城核心区和敬亭山山南“X”形视廊交织区。该区内集中较多宣城市历史建筑,敬亭山山南区为宣城市重要历史文化风景区,为体现该区域历史性、地域性,建筑墙身基调色建议选择色彩总谱中的低纯度颜色。

“两心”指鳄鱼湖风景核心和水阳商务核心。该区域将建设城市大型体育、观光、游乐中心,而水阳江景区也将打造成大型现代化商贸中心区,要将城市发展的时代脉络体现在城市色彩规划上,该区的色彩纯度和明度将比老城区更高。

“一核”指火车站站前区。该区内将以高层建筑为主,打造地标性建筑,因紧邻宛溪河,结合水系自然风光,该区内建筑墙身色彩基调将从色彩总谱即冷色调高明度区选择。

( 2) 不同功能建筑色彩规划控制。通过区域划分,基本确定城市色彩基调。根据建筑功能不同,进行建筑色彩规划控制,提出更加详细的色彩规划方案。根据宣城城市建筑现状,将建筑主要分为行政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居住建筑、工业建筑、景观建筑五大类。根据各自特点和大众需求提出相应的建筑材料和推荐色谱供选择。

( 3) 城市建筑色彩总体变化趋势控制。从宣城整个城市的地形地貌分析来看,整个城市呈南高北低、西高东低的地形。基于此地形特征,为求达到高点俯视城市的整体效果,建议采用城市建筑色彩总体变化趋势控制。在宣城城市从总体面域来控制城市建筑色彩渐变趋势,城市建筑色彩由西向东,由西南开发区向老城区,从高明度色向较低明度色渐变。由北向南,从敬亭山山南区向鳄鱼湖景区,从较低纯度较高明度色向较高纯度、较低明度色渐变。

5 结束语

通过对城市色彩规划控制方法的研究,将控制方法归纳综合,并在宣城城市建筑色彩规划控制中实践了此控制方法。对于城市建筑色彩规划控制方法的

研究,仍处于探索阶段,在规划控制理论、技术方法和应用管理中等各方面仍需要在实践的检验和反馈中进一步探索城市建筑色彩的规划控制方法。

参考文献

城市规划建议篇(8)

中图分类号:TU984.2文献标识码:A

1 城市规划的定义和意义

城市规划又叫都市计划或都市规划,是指对城市的空间和实体发展进行的预先考虑。其对象偏重于城市的物质形态部分,涉及城市中产业的区域布局、建筑物的区域布局、道路及运输设施的设置、城市工程的安排等。城市规划是一项政策性、科学性、区域性和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它要预见并合理地确定城市的发展方向、规模和布局,作好环境预测和评价,协调各方面在发展中的关系,统筹安排各项建设,使整个城市的建设和发展。

2 中小城市发展中的主要问题

城市设施超前建设与城市产业滞后发展严重脱节。城市作为一个永续发展的地域空间,是经济、文化、生态、人口等因素的综合产物,其中人是主体,环境是条件,经济是支柱。一部分中小城市在发展过程中没有将三者有机统一起来。中小城市的经济实力基础本来就比较薄弱,加上目前这些城市的国有企业经营普遍不景气,乡镇企业呈现下滑态势,更加大了产业发展的滞后程度。因而在城市化实践中,过分地关注城市基础设施“不过时”问题,热衷于建设现代化大都市和向城市建设的高标准看齐,对城市产业发展关注不足,对如何打造城市特色产业缺少办法,对城市建设拉动产业的时限性视而不见,城市建设与城市产业发展严重脱节,未能形成产业支撑城市的良性格局。

城市发展战略目标与城市资源比较优势相互错位。当前中小城市制定自己的发展战略时存在的一个通病,是城市发展目标定位与城市区位资源优势存在偏差。有的城市在战略制定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够充分,计划不够科学,目标不够实际,使城市发展偏离正确方向,或者错过良好发展时机,或者造成效率低下,发展缓慢;有的城市在制定战略时,考虑的范围狭窄,城市建设互相模仿,盲目跟风,千城一面,没有城市自己的发展特色;有的城市在制定战略时,过分依靠长官意志,决策不民主,往往根据主要决策者的喜好偏重发展一些方面而忽略其它方面,一批不符合实际、不尊重科学规律、不讲求长远利益的“形象工程”,使城市走向新的产业雷同和结构雷同,而整体发展水平却相对滞后;有的城市在制定战略时,急功近利,忽视城市社会经济发展与人和自然的协调关系,或因盲目铺大摊子造成大量土地长期闲置,或对生态环境问题重视不够,掠夺性开发利用资源,以污染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以至城市人居环境脏乱差,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软弱,城市形象缺少魅力,城市发展走了弯路。

3 对中小城市发展的建议

发掘城市资源优势,做强特色主导产业。做大做强中小城市,首先离不开产业的发展,而发展城市产业,关键是发掘城市现实和潜在的资源优势,构筑以地区专业化为基础的特色产业链条,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产业优势。各个中小城市的地理位置、自然条件、政治地位、经济基础、人文环境、历史发展各具特色。城市在分析判断自身优势时,既要分析城市资源的存在状况及其利用程度,也要对资源的市场供求稀缺状况和发展趋向做出正确判断;既要注意自然资源特点,又要看清自己在人才、技术、市场方面的优势,从国际国内和区域的市场分工中选择和确立本城市的主导产业。

抓好规划设计工作,推进城市品牌营销。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的“龙头”,做好城市规划设计的前提是找准城市定位,从多角度、多方位、多思路分析研究城市的历史、现状、发展优势及其制约条件,确定城市建设与发展的远景目标。在进行城市规划设计时,一方面要注重对本地文化内涵与民俗风情的发掘,解决城市发展中的一般化、趋同化问题,另一方面要坚持高标准、大手笔,确保规划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形成地方特色突出、现代气息浓厚的城市风格。为保证规划设计方案的实施,必须坚持“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规划和时限审批建设项目,增强规划的全局性、统一性和法定性,发挥规划对城市化发展的科学引导和综合调控作用。创立城市形象还要积极做好城市营销推广工作,应通过有效的市场细分,瞄准城市营销目标,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智力进行广告公关宣传,并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常抓不懈,使城市品牌形成巨大的商业价值和保持持久的生命周期。

规范政府城市管理,完善城市经营机制。但是,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并不等于放弃市场调节手段,相反是将市场手段贯穿于政府的城市全程管理,更加积极有效地发挥市场调节作用。

4 要坚持以人为本的规划思想

在规划中没有看到体现或突出城市的人口密度和就业密度这样的关键指标。人生活在城市,两大方面无非就是居住和就业。而城市的存在与发展的根本原因,就是整合的劳动力市场以及劳动力市场所表现出来的规模递增规律。如果城市规划不考虑或欠考虑劳动力资源的空间配置,将影响劳动力聚集效应的充分发挥,而且会造成土地资源、劳动力资源和资本资源的浪费或低效,进一步将影响城市的竞争力。很明显,高度的就业和居住社区的微观平衡这种空间分布模式是造成很多城市交通拥挤的主要原因,这种土地使用的高度混合在空间上重复创造了城市空间结构的所谓细胞结构。城市规划需要做的是如何有效地将高就业密度的商务区与就业认可(无论住哪里)有机地联系起来。而此前提是要清晰的指出城市的人口密度和就业密度(现状和未来)。更进一步,我们加大了交通设施的建设,比如地铁轻轨、城市快速干道,但是否考量平衡和混合的交通走廊模式以减少人均机动车出行量及提高交通的有效性?比如某交通干道出行方向的分布是75:25,即早晨有75%的交通量往市中心走,25%的往郊外走,下午则相反,这样即使增加了交通设施但一样导致单向的交通拥挤。

4 结语

研究城市的未来发展、城市的合理布局和管理各项资源、安排城市各项工程建设的综合部署。在中国,城市规划通常包括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要建设好城市,必须有一个统一的、科学的城市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来进行建设。当前,我们面对先进城市咄咄逼人的发展态势,面对全市广大人民群众渴盼拥有一个优美、清新、舒适人居环境的强烈愿望,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融合、渗透到城市规划当中,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努力推动我市城市规划工作迈入一个新境界。

参考文献

城市规划建议篇(9)

城市规划管理是一项协调城市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行政管理工作,它直接关系着城市规划能否顺利实施。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的城市化进程逐渐加快,房地产行业发展迅猛。在此过程中,市场制度也在不断更新,规划管理方面的新问题纷至沓来。为保证城市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有必要对城市规划管理中的问题进行梳理和总结。本文分析了我国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并给出了改进建议,以供参考。

1 城市规划管理的现状

1.1 管理主体内部制约制度不健全

有关统计显示,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力度的加强,违法建设数量总体上有了明显下降。超面积违法建设案件下降最为明显,从2003年的37%下降到2008年的4%。这是与规划许可后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及全社会的法制意识不断加强分不开的。目前严重违反城市规划的开发活动较过去已大大减少。但与此同时,一些新的违法建设行为却呈逐年增加的趋势。擅自搭建的比例从2003年的23%增加到2008年的50%,查处违法建设罚款金额大幅度上升。总体上,涉及违法建设的单位量少面窄,但单个开发项目涉及违法的程度在加剧。

此外,近年来规划审批许可后再进行变更的项目数量在增加。这是由于很多建设单位在工程建造过程中,未完全按照规划许可的内容建设,有的擅自改变了总平面布局,有的增加了建筑面积等,为通过规划验收,选择在竣工前向规划局申请变更规划许可内容,使工程状况与规划许可内容一致,试图逃避处罚。根据《城乡规划法》,这种“木已成舟”的未按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违法建设工程,是不符合申请变更的条件的,应根据相关条款给予处罚。然而,事实上多数情况下,这种“木己成舟”的未按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违法建设工程,规划局以“不影响城市规划”为依据,做出了准予变更的行政决定。这种现象表明,由于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内部缺乏有效的制约制度,使得规划部门的行政管理人员能够“唯权”或“唯利”,不正确或不正当地使用手中的规划许可权。

1.2 “规划审批杈”的行使受限

目前,在我国大多数城市中,区规划局受区政府和市规划局的双重领导。一般来说,区规划局在“人、财、物”上均有区政府管理,只是在业务上由市规划局领导。在领导负责制下,区规划局的行政权力受到区政府的制约明显大于市规划局。我国负责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部门和层次都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部门和单位的既得利益,由此所制定的政策,就可能偏向于某些地方、部门和单位的利益,这就难免会影响政策的贯彻和执行,从而造成政府失灵。当前,我国城市市区政府之间的协调并不充分,区规划局在“规划审批权”的行使上必然会因区政府的要求而放弃从全市整体利益出发的规划原则,即城市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影响到区规划局正当行使“规划审批权”。尽管在权力监督机制上,备案制度可以发挥一定的监督作用,但存在着及时性的问题而造成监督乏力。

1.3 缺乏公众监督

在我国,许多时候的城市规划决策,往往是只有领导者才是“决策者”,规划决策权集中在书记、市长、四套班子及几个规划专家手上,是少数人闭门造车式的决策。规划师和公众只是决策的执行人和贯彻人。地方政府和部门规划自由裁量权过大,对行政审批缺乏约束制度和监督机制。规划主管部门既是规划管理者又是规划编制单位的直接上级和规划的决策方,使得规划编制和实施自始至终在规划管理者的单方动作之中。这种决策主体的错位使得规划领域的决策呈现封闭型、政治家型的特点,缺乏公众监督,容易滋生腐败等问题,从而使城市规划决策背离城市规划目标,公共利益的最优化被某些群体、个体利益所替代,最终使城市偏离良性的发展轨道。

1.4 行政法不健全导致城市规划管理不规范

行政法制的要求对城市规划领域来说就是要规范城市规划的组织编制、审批、实施、监督检查等一系列的行政行为,包括抽象的行政行为和具体的行政行为。抽象的行政行为通常为制定、修改、废止与城市规划相关的行政法规、各级部门规章、技术标隹、部门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审批各层次规划。具体的行政行为通常为城市规划行政许可行为、行政强制行为、行政处罚行为、行政确认行为、行政复议行为、行政撤销和变更行为、行政合同行为、行政检查、行政补偿行为,行政监督、行政奖励、行政给付。就目前我国的城市规划行政立法状况来说,规划编制、审批行为缺乏招投标或政府采购、时限、公式、听证、调整等程序性规定:行政强制行为、行政确认行为、行政合同行为、行政补偿行为缺乏完整的程序、范围、标准、实施条件甚至是原则性的规定:非许可类行政审批的设定权限、范围、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在现行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这诸多的问题都是我国的行政程序立法不完善造成的。

2 改进建议

2.1 深化规划审批制度改革

深化规划审批制度改革,不仅要规范行政许可、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而且还耍对那些保留的非许可类审批事项加以制度上的规范,对那些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或者没有设立许可的有关事项积极运用规定、标准、协调、监督检查、备案等管理手段,加强后续监管。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绝不仅仅是清理和规范行政许可的问题,而且还要求建设行政管理的理念、管理职能、管理体制、管理方式,以及政府工作人员的行为、方式;做出重大的转变,加快建立起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建设行政管理体制。

2.2 健全规划决策机制

传统的城市管理似乎历来是政府的职能,但是现代的城市管理理论已经认识到,政府不是惟一能够履行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城市的管治意味着一系列来自政府但又不限于政府的社会公共机构和行为者,除了政府机关外,还需要公众社会的参与和各种利益集团及组织的介入,共同协商以促进政府与社会的互动。同时,也能取得公众对政府政策的理解和关心,以尽快达到政策的目标。为了实现科学有效的城市和区域管治,建立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由公务员、非公务员、专家、学者等组成的城市规划委员会共同决策或参与决策规划事务,实现对城市的科学治理。设立委员会重在解决有些地方领导随意决策、规划管理部门自由裁量杈过大的问题,以强化城市规划重大问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委员会是城市规划的决策机构,由政府设立,由公务员和非公务员组 成,其中非公务员人数应多于公务员人数,总人数应为单数。

2.3 实行四线管制

规划编制和管理的重点从确定开发建设项目转向对各类脆弱资源的有效保护利用和关键基础设施的合理布局。为了保护不可再生资源,建设部推行了绿线管制、紫线管制、蓝线管制、黄线管制的四线管制方法,即城市的绿地系统、历史文化保护区和历史街区、水系、城市干道等重要基础设施及周边上地通过规划划定四线范围,一旦经过审批,要执行严格的管制,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原则上不得调整。实行四线管制,有效地保护了城市历史资源、生态资源、空间资源,防止由于错误决策而造成的城市资源的不可挽回的损失。

2.4 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

城市发展建设的长期性,决定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是一项经常性的不间断的长期工作。要保证城市规划能够顺利实施,各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就必须将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作为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

(1)做好土地使用和建设活动的批后管理,促使正在进行中的各项建设严格遵守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要求。

(2)做好经常性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严肃处理各类违反城市规划的违法活动。

(3)做好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执法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偏差,严肃管理各种违法读职行为,督促提高城市规划行政管理的质量水平。只有制度才能保证和维护监督,没有以制度为载体的监督是软弱的监督。监督制度的核心是通过上级政府派出城市规划督察员,依据法律法规和经批准的规划对项目实旗事前、事中监督,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违规行为。这样有利于强化层级监督,建立快速反馈和处理机制,防止和减少由于违反规划带来的损失。

2.5 建立规划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要将规划管理的行政责任,具体分解落实,使城市规划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包括规划执行和规划实施的监管,都有明确具体的责任主体,责任和权力相符。城市规划管理的行政责任主体,是各级政府领导、城市规划管理部门领导和直接管理工作人员。对于由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的后果,耍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对于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损失的。还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对违法建设不依法查处的,要追究城市规划部门的责任。城市规划行政决策法律责任的确立,其目的在于保护行政管理的法律秩序,保障国家、市民、开发商的权益,制约和预防决策违法行为,推进城市规划行政决策的科学化。

3 结语

城市规划是建设城市和管理城市的基本依据,是保证城市土地合理利用和开发经营活动协调进行的前提和基础,是实现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手段。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有赖于科学、合法、合理的规划管理。城市规划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动态跟踪,发现问题,及时分析总结,找出解决策略,唯有如此才能妥善解决好我国城市建设中出现的若干问题。

参考文献

城市规划建议篇(10)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城市地下管线的重要性及由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引起的诸多矛盾日益凸现,结合我国国情,借鉴国外成熟经验,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方式提上日程。城市综合管廊能实现各管线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和管理,在我国处于推广建设试点阶段,2014年10月,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全面启动地下管廊试点工程。

1 国内外发展现状

(1)国外发展现状。欧洲是地下综合管廊的发源地,早在19世纪就开始兴建,20世纪,美国、西班牙、俄罗斯、日本、匈牙利等国也开始兴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日本的共同沟在世界上居于前列。

(2)国内发展现状。综合管廊工程在国内起步相对较晚。国内第一条综合管廊是1958年北京在天安门广场敷设的综合管沟,1977年配合“纪念堂”施工,又敷设了一条长500米的综合管沟。近几年中关村西区为充分利用地下空间,采用了综合管廊。上海:1994年在浦东新区张杨路人行道下建造了共11.2公里的支管综合管沟,它是我国第一条较具规模并已投入运营的综合管沟。2004年建成的上海嘉定区安亭新镇综合管沟是我国首条完整的民用综合管沟。上海世博园区(2009年竣工)建有全长6.6公里的综合管廊。在广州大学城,目前已建成了总长17公里的综合管廊系统,广州大学城综合管廊不但在技术、施工、建设管理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而且在综合管沟的投资、运营、维护管理等方面,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并形成了适合当地情况的政策与文件,推动了管沟在国内的建设与发展。

厦门、昆明、武汉、济南、涞源等城市也建设了综合管廊。台湾地区也建成了发达的综合管廊系统,并先后制定了地方性的《共同管道法》、《共同管道法实施细则》等多个法规及条例,推动了综合管廊的建设。

2 综合管廊入廊管线的选择

电力、通信管线:因电力、通信管线设置的自由度和弹性较大,且较不受空间变化(管线可弯曲)的限制,适宜纳入综合管廊。

给水、再生水管线:由于自来水属压力流管线,无须考虑管廊的纵坡变化,适宜纳入综合管廊。

热力管线:直埋的热水管道易受到腐蚀,每隔几年就需要开挖路面更换,另根据监测情况,热力管线对其他管线及日常的维护管理没有升温影响。但其外包尺寸较大,对综合管廊工程的造价影响明显。热力管线是否入廊综合分析后确定。

燃气管线:从安全方面来说,燃气管线不宜与其它管线同舱敷设。另外,一般燃气管道管径较小,敷设在综合管廊中需单独舱,并且配备高标准的通风、消防系统,将增加投资。

雨、污水管线:此类管线所要求的纵坡很难与综合管廊协调,很容易引起综合管廊的埋深增加,从而导致造价上升,同时收集的污水会产生硫化氢、甲烷等有毒、易燃易爆的气体。若纳入管廊,一方面要求管廊的纵断面随着管道的坡度变化,另一方面须每隔一定的距离设置通风管道,以维持空气的正常流动,无疑将极大的提高综合管廊的造价。

通过以上的综合分析比较,笔者认为低压电力电缆(10kV及以下)、通信电缆、给水、再生水管线适宜纳入综合管廊;热力管道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燃气、雨水、污水管线不宜进入综合管廊。

3 综合管廊选线的适宜条件

根据综合管廊的自身特点,在下列情况下时适宜规划建设综合管廊:极不宜开挖的交通要道、重要行政路段、重要的商业聚集路段;道路与铁路、公路或河道的交叉处;道路宽度难以满足直埋敷设多种管线的路段;规划有轨道交通路段;较适宜于新城连片建设。

4 综合管廊的建设运营管理模式

法国、英国等欧洲国家,综合管廊被视为由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其建设费用由政府承担,以出租的形式提供给管线单位实现投资的部分回收;在日本,综合管廊作为道路的一个附属工程,建设资金由政府提供,后期运营管理中,采取道路管理者与各管线单位共同维护管理的模式;我国台湾地区综合管廊的快速发展同样离不开政府的直接支持,但相对于日本的政策更进了一步,其根本原因在于找到了各方均能接受的费用分摊办法,并以法律的形式保证执行。

上海市综合管廊属市政府提议建设,落实建设主体,建设投资多样化;广州大学城综合管廊采取“政府投资、企业租用”的运作模式,由大学城建设指挥办公室组建了大学城能源利用公司,负责对综合管廊的运营管理,管廊的收费模式主要借鉴国外及我国台湾地区的经验,费用构成为管线入沟费和日常管理费,由市物价局统一定价。上海安亭新镇综合管廊由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出资规划建设,现由嘉定区建设交通委进行综合管廊的运营管理工作;1958年北京天安门广场建设的综合管廊,管廊由政府投资建设,热力公司代管;2006 年建成的北京中关村西区地下市政综合管廊,由中关村科技园有限公司投资修建,并实现了自己投资自己管理,土建及设备总投资约3.2亿元。

建设运营管理模式建议:

建设费用承担规划――总结国内外建设综合管廊的经验及教训,建议综合管廊初期建设费用分两部分组成:一部分向入廊管线一次性收取入廊费用,费用标准定为各管线直埋敷设的成本;其余部分建设费用由政府承担。

运营管理费用承担规划――分为综合管廊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费用和管线本身的敷设、维修费用。建议此费用50%由各管线单位承担,承担比例按各管线占用综合管廊的空间面积分配,其余50%由政府出资补贴;各管线的敷设和维修费用由各单位自己承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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