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规划与利用汇总十篇

时间:2023-12-14 09:50:04

农村土地规划与利用

农村土地规划与利用篇(1)

1、新农村建设的原则

1.1因地制宜

目前我国从事农业发展的人数还占人口总数的很大比例,全国三百多万个农村,它们所处的地理位置存在很大的差异,生态环境也有差别,所以它们的经济发展情况和文化习俗都各不相同。即使在同一个区域不同的乡村在整治和发展上也要因地制宜,采取适合当地发展的道路进行可持续的发展。当地的发展就应该经过实际的调研考察,深入农村,了解具体的农村实际情况,考虑当地农村发展可能遇到的问题,从农村的实际需要出发,做出适合当地的发展策略。

1.2量力而行

上文提到了目前我国农村数量庞大,经济发展的情况也是千差万别,所以在发展的策略上就需要科学的方案和切实可行的具体操作。对于,一部分已经发展到一定程度,具有一定的发展基础的农村就需要提高发展的目标,改善经济发展的模式,不断实现科学的发展。而对于那些还是比较落后的农村来说,经济很薄弱,根本没有经济的增长点。从基础发展是实现全面发展的首要任务,它们需要国家先期投入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在基础建设的同时带动当地的初步发展。

1.3突出特色

农村的整治和发展是走一条适合当地发展道路,不是一味的对农村目前状况的否定,而是抓住农村具体的发展需要,从农村的实际出发,抓住农村的特长,从这样的特长和优势方面实现客观的经济收入。当地应该把自己的特长做成特色的经济增长点,把自身的优势实现最大化的价值。所以在发展的过程中就需要考虑实际情况,应该保留当地具有特色的风俗风貌,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本地老房子,保护当地的绿化情况,要走一条具有科学而特色的发展道路。

2、农村土地建设的现状

2.1当地交通设备落后

农村在建造房屋时,没有进行合理的规划,大多以个人主观意见为主,这就导致大部分建筑物比较散乱,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多数房屋比较低矮,部分地区房屋还存在土坯房等现象,这与我国土地的合理利用原则是背道而驰的,给道路的交通安全建设造成了一定的阻碍。由于房屋错综复杂,公共交通空间被居民区占据,造成交通要道的堵塞。此外,农村中没有完整的照明设备,道路支流也很稀少,造成了交通上的死角,而机动车的增加又给这些交通道路增加了极大的危险系数。

2.2村民环保意识较差

村民的环保意识薄弱是农村的普遍现象。由于生活和生产的需要,农村中随意堆放肥料以及农产品的现象随处可见,这是对土地资源的一种极大的浪费。此外,调查研究表明,农村的河道越来越小,这主要和村民任意倾倒垃圾有关,部分农村已经开始清理河道的工作,将环境还原到本来的面貌。水体的污染也是有目共睹的,近年来,生活垃圾以及工业废料的投掷超出了水体的自我净化能力,整个村庄甚至散发出迂腐的味道,给当地村民以及附近居民区的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2.3土地资源相对不足

据统计,一个区域的发展状况和该区域中农村所占人口比例有关。农村人口越多,那么该区域的经济发展状况就越落后。而且任何一个地方都有一定数量的农村人口数量,比例各有不同。类似于上海等大城市的农村人口数量为18%,一些中小型城市的人口数量更是占到了60%。大城市中尚出现土地利用资源不足的现象,更何况是农村人口数量占绝大多数的其它城市。我国国土资源丰富,但是人均可利用的土地资源却是极少的。人多地少的现象在我国大部分地区都极为普遍,而且环境的破坏进一步加大了人均可耕地数量的减少幅度,这是对我国土地资源利用率的一项新的挑战。

3、新农村土地规划

3.1村庄归并

村庄合并是土地集中管理的一种体现,它是将散乱分布的中小型村庄统一整合,并按照新的条款重新分配人均土地资源,土地的所属权归国家所有,而农民享有对土地的使用权。村庄合并是政府惠民政策的体现,它不仅可以缩小城乡差距,还可以拉动整个经济社会的百分点,为社会的发展创造更多的价值。所以说,村庄合并是农村改造史上的一座新的里程碑。在提升农民整体素质的同时,使得工业区更加集中,区域性经济发展的规模迅速壮大。总之,村庄归并是新世纪农村土地资源利用的新起点,创造了优秀的成绩。土地分散、难以统一的瓶颈也得到了彻底解决。

3.2宅基地置换

宅基地置换是指用新型房产和农民置换原来的房地,俗称土地开发,这是众多的村民所喜闻乐见的。说到底,是将来自不同地域的农民集中在一起,形成小区形式的居住户,并由政府出资,进行统一化和规范化的管理,从而保障村民的基本生存权利。宅基地置换是用自己的宅基地去换取别的东西,比如城镇房产,成为城镇市民。在城市化的过程中,这种现象较为常见。当然,宅基地在置换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房产纠纷方面的问题,该种现象的解决还需要政策的完善和村民意识的加强。

3.3居民点保留改造

农村土地规划与利用篇(2)

1我国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管理机构设置不完善

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及其计划管理主要涉及到县乡两级国土管理部门,在编制实施规划等具体管理上又集中到县级规划管理的相关科室,使得乡镇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实施、管理存在缺位。并且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的土地规划的知识,导致了规划的盲目性和片面性。目前,农村土地基本没有规划,因此,农村土地大体处于粗放开发状态。

1.2土地规划与管理制度不健全

农村土地管理部门虽然都在强调要建立最完善的土地管理制度,然而“未批先建、东批西建”现象在农村仍然普遍存在,而这些违规用地一概以罚款终止,甚至有些村民通过层层关系,连罚款也免交,这给农民一个错觉,只要有钱和关系就可以违法用地,因此,执法部门“以罚代拆”的行为,变相承认了农民违规用地的合理性。

1.3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松懈

村庄数量多,人口规模小,布局分散是我国农村居民点的总体结构特征。 正是因为这种人口布局导致农村土地不得不进行粗放式经营,农业用地随意转化成建设用地,土地利用率极低。此外,“空心村”占用的土地无法被利用。随着建新宅等现象的加剧,旧宅大量闲置,再者,部分旧宅的坍塌造成土地整体结构零乱,严重影响了土地的合理利用。 因此,不严格实行土地用途制度管制,控制农用地转化成非农用地的数量,农村土地将面临严峻挑战。

1.4土地规划修改随意

某些地方领导人为了吸引外资企业或者内资企业到本地安家落户,给予对方的优惠政策往往超越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如不按规划要求选址,不按计划供地,造成规划管理和计划管理上的混乱。表面看来,这些地方领导人为了地方经济的发展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实际上是缺乏全局观点,对规划的战略性、宏观指导性以及权威性认识不足。当然,这也与前面讨论的规划本身的科学预见性不强有关。

1.5依法管理土地措施乏力。

一些地方和少数部门没有正确认识和对待农村土地问题,有的土地延包后忽视和放松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工作,有的频繁调整农民土地,强行收回承包地进行高价发包,同时监督机制不健全,依法管理土地措施乏力,虽然当前农村初步形成了人大,政协有效监督,有关部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土地管理工作的格局,但管理配套措施跟不上,尤其是对土地使用违规问题处罚力度较小。

1.6违规征占矛盾突出。

闲置土地问题严重,土地征占用存在强迫命令和不当行政干预问题,土地征占用补偿价格偏低,有的甚至无偿占用集体土地,土地征占用补偿资金拨付管理体制不理顺,不能定向使用,失地农民的生活和就业问题难以保障,个别单位受利益驱使多征少用,早征迟用或征而不用,造成了一定的土地闲置浪费。

2完善农村土地利用规划与管理的对策建议

2.1以科学发展的理念指导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管理

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管理是农村土地管理的核心内容。农村土地利用规划是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整治、保护进行统筹协调所作的战略性、宏观性规划。新时期.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的总体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加强农村土地利用的用途管制,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必要的用地保障,充分发挥农村土地对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农民利益的多重保障作用。

2.2建立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的共同责任机制

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的共同责任包括规划计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共同责任,其核心是理顺土地管理部门与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在农村土地规划计划编制上的关系,明确各部门在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编制上的共同责任,防止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各级地方政府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各唱各调。

2.3加强相关规划的协调与衔接,发挥规划的整合效益

由于我国各级规划的编制是自上而下进行的,区域规划、行业规划以及其它的专项规划隶属不同的主管部门,没有一个权威机构进行有效的统筹规划,导致规划问不协调和不衔接,严重削弱了规划的整体功能。因此在编制农村土地利用规划时,要完善和加强“三个衔接“和“三大评价机制”,防止规划间脱节,充分实现各规划间的协调与衔接。

2.4健全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实施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

俗话说,“三分规划,七分实施”。编得再好的规划.如果没有严格的监管制度,强有力的实施措施,很难保证规划计划的有效实施。建立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实施监管制度,不但能对违法用地起到震摄作用,更能体现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的严肃性。加大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力度,改进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的实施效果,改变行政监管为主的方式,实现从行政监管为主向社会管理为主的转变。

2.5加强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的法律支撑

农村土地规划与利用篇(3)

随着社会经济建设与发展速度的不断提升,导致经济建设与土地开发利用之间的矛盾和问题越来越突出,进行土地综合整治,不仅能够规范经济建设中的土地开发利用状况,同时也能够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利用,对于土地的可持续开发利用和发展有着积极作用和意义。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是在农村经济发展下,为实现农村土地与经济建设平衡发展采取的一项方法措施。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建设发展大环境的作用影响,农村经济也得到的迅速的发展和提升,农村经济建设中土地需求以及开发利用现状也越来越突出,对于农业土地的利用发展造成了极大的不利影响,针对这种情况,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实现土地的合理规划利用,具有十分突出的必要性和重要的作用意义。

一、我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现状分析

结合我国农村土地开发利用现状,不仅存在着严重的土地开发利用浪费现象,并且土地开发利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上也存在着很大的突出问题。针对这种情况,为了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优化开发利用,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建设,我国在农村土地管理中通过构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平台,在对于农村经济发展中的涉农、涉地资金进行整合管理基础上,以农、田、水、路、房等多方面的土地资源综合治理为手段,来实现对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土地问题进行综合整治,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提升,并且取得了一定的农村土地整治效果。

首先,在农村土地整治开展中,结合农村土地的开发利用现状,通过建立农村土地整治试点,进而实现土地整治的推广开展,在进行农房改造与统一规划建设的基础上,解决农村房屋建设的土地需求,同时通过对于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建立蔬菜、水果以及农田示范种植基地项目的建设,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提升。另一方面,为实现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合理利用,解决农村经济发展与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之间的矛盾问题,还在农村土地整治中通过增加与扩大农村耕地面积,将农村经济建设占用的耕地进行补偿,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建设和发展。

二、土地综合整治的规划设计理论分析

结合上述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在实现农村土地整治的规划设计中,首先要对土地综合整治中规划设计的相关思想理论进行研究分析,进而推动土地整治的规划设计,提升土地整治的质量和效果,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首先,在进行土地整治的规划设计实施中,需要对于土地整治规划设计的基础进行了解,要明白土地整治规划设计的实施是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规划设计实施的基础,也就是说土地整治中规划设计的开展实施,是建立在对于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基础之上的,只有通过对于土地利用情况的整体规划布置,才能够实现土地整治的规划。通常情况下,结合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布置情况,能够对于土地开发利用的具体目标以及方法、指标等进行确定,进而结合土地规划整治区域的基本情况以及规划整治准备工作、土地资金、各项土地工程等,对于土地规划整治区域内的资源情况实现合理统筹和安排设置,以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达到土地整治的相应目的。对于农村土地的综合整治与规划设计来讲,在整治规划过程中需要结合农村土地资源的特殊性以及土地规划利用的相关政策规定,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全局进行考虑,对于农村土地的开发利用进行合理规划设计,以实现对于农村土地的综合整治与规划设计,保证土地开发利用以及整治、保护等各方面的综合效益。

其次,进行土地的综合整治与规划设计,还需要遵循以下土地整治规划设计原则。其一,在进行土地整治与规划设计中,注意结合土地资源的实际开发利用情况以及环境条件,采取因地制宜的整治规划原则,坚持科学合理以及实用的土地整治规划,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合理开发利用,促进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提升。此外,在进行农村土地整治规划中,还应注意结合具体的整治规划项目,根据整治规划项目的具体情况以及现有资源条件,因地制宜,进行土地整治规划实施,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提升。其二,进行土地整治规划设计中,还应注意遵循社会经济与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从社会经济发展以及生态效益提升角度,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坚持以人为本的土地整治规划设计理念,在保证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提升的同时,避免土地整治对于生态环境的不利作用和影响,促进农村社会经济与生态效益的综合提升和发展。

三、土地综合整治的规划设计内容与具体实践分析

结合上述土地整治规划原则以及我国农村土地整治现状,在进行土地整治规划的具体设计过程中,应注意结合土地整治规划项目的具体情况,根据土地整治规划中的资源环境条件以及土地整治规划目标,在实现整治规划区域内的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基础上,对于土地整治规划项目区域内的土地平整以及农田水利建设、农村道路规划、农田防护林等整治项目的规划设计,以实现土地整治规划的目的,促进农村社会经济与生态效益的综合发展提升。

首先,在进行土地整治规划的土地平整规划设计中,其规划应注意对于地区的原有地形、地貌特征进行尊重,同时结合土地平整区域内的河流与道路进行具体平整规划,土地平整过程中注意进行耕地资源保护,尽量减少表土移动施工。其次,在进行土地整治规划的农田水利规划设计中,应认识到农田水利的规划设计是整个土地整治规划中重点和关键内容,对于土地整治规划效益有着直接的作用和影响,进行农田水利规划需要在进行盐碱地综合治理基础上,通过对于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实现农田水利的布局设置,促进土地整治规划提升。再次,在进行土地整治规划的道路与农田防护林工程规划设计,道路规划注意按照便利以及节约资金费用的原则,结合土地规划区地形分布进行规划设计;而农田防护林规划需要结合土地整治规划区域的气象条件与变化特征,在进行防风林带的方向与种植树木类型等确定基础上,实现农田防护林工程的规划设计,以保证土地整治的整体规划设计目标。

我国某地区在进行新农村建设示范片下的农村土地规划整治中,通过建立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工作主线,建立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专项示范项目,并结合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中存在的项目规划建设资料不齐全以及规划建设管理不到位、农民参与意识比较薄等问题与缺陷,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整治规划的相关要求规定以及整治规划的具体内容,从完善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的规划设计,同时对于项目的规划实施以及项目资金进行严格控制管理,并建立完善的农村土地整治开展管理机制等,以促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开展,以保证农村土地整治与规划的科学合理,促进农村建设与经济发展提升。

四、结束语

总之,土地整治与规划设计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土地整治规划设计相关问题的分析,有利于提升其整治规划水平,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提升,具有积极的作用和意义。

参考文献:

农村土地规划与利用篇(4)

一、我国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国土地利用规划与计划管理在控制建设用地,保护耕地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土地利用规划与计划管理特别是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和实施等方面都还存在多方面的问题。

(一)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体系不完善

第一,重总体规划,轻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在规划的编制和执行上不具备强制性,是总体规划的补充。有利于总体规划的具体落实和实施,编制该类规划的驱动力来自于行政命令和用地调整的需要。第二,各级规划的核心职责分工不够明确。现行总体规划分为国家、省、市、县、乡(镇)五级,应该说我国土地规划体系在层次上是完整的,但每一级的控制指标和口径基本上是一样,上下级规划之间,大都是由战略到战略的简单重复。

(二)管理机构设置不尽完善,管理人员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

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管理主要涉及县乡两级国土管理部门.在规划的编制实施等具体管理上又集中到县级规划管理相关科室,使得乡镇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实施、管理存在缺位。

(三)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的城乡统筹不足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对区域各类土地资源利用的时空安排.也是土地资源配置的具体调控手段。目前,我国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之一是统筹城乡不足。由于城乡土地利用经济效益的巨大差异,土地规划计划管理也存在显著的城乡差别,而且越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低的地区,城乡差别越突出。

(四)规划计划管理信息化水平区域差异巨大

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管理信息化建设严重滞后于城市的信息化建设,主要表现在组织机构建设、专业人员的配备、硬件设施、资金投入、数据标准、信息系统建设等多方面。农村的信息化建设仅停留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上。将调查区域内信息化程度指数100设为满分,表1-1表示土地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城乡差异。

各地农村土地利用规划信息化建设发展不平衡。不同地貌条件地区的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及管理信息化建设呈现不同水平。

二、完善农村土地利用规划与计划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以科学发展的理念指导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

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管理是农村土地管理的核心内容。农村土地利用规划是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整治、保护进行统筹协调所作的战略性、宏观性规划。新时期.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的总体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加强农村土地利用的用途管制,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必要的用地保障,充分发挥农村土地对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农民利益的多重保障作用。

(二)建立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的共同责任机制

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的共同责任包括规划计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共同责任,其核心是理顺土地管理部门与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在农村土地规划计划编制上的关系,明确各部门在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编制上的共同责任,防止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各级地方政府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各唱各调。

(三)加强相关规划的协调与衔接,发挥规划的整合效益

由于我国各级规划的编制是自上而下进行的,区域规划、行业规划以及其它的专项规划隶属不同的主管部门,没有一个权威机构进行有效的统筹规划,导致规划问不协调和不衔接,严重削弱了规划的整体功能。因此在编制农村土地利用规划时,要完善和加强“三个衔接“和“三大评价机制”,防止规划间脱节,充分实现各规划间的协调与衔接。

(四)健全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实施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

农村土地规划与利用篇(5)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我国虽然是农业大国,但不是农业强国。土地是促进我国农业发展、提供农民收入的基础和关键。只有充分解决好农村土地问题,实现对农村土地的科学规划,在能够在促进我国农业发展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增强农民获得高收益的能力。当前,我国政府正在大力倡导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是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理念在农村的具体落实,是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问题的典型体现。为了更好地配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的顺利开展,农村的土地规划工作应该要充分发挥自己的功能和作用,提高管理水平和决策水,确保农村土地的科学化利用和可持续化利用。

1我国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管理机构设置不完善

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及其计划管理主要涉及到县乡两级国土管理部门,在编制实施规划等具体管理上又集中到县级规划管理的相关科室,使得乡镇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实施、管理存在缺位。并且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的土地规划的知识,导致了规划的盲目性和片面性。目前,农村土地基本没有规划,因此,农村土地大体处于粗放开发状态。

1.2土地规划与管理制度不健全

农村土地管理部门虽然都在强调要建立最完善的土地管理制度,然而“未批先建、东批西建”现象在农村仍然普遍存在,而这些违规用地一概以罚款终止,甚至有些村民通过层层关系,连罚款也免交,这给农民一个错觉,只要有钱和关系就可以违法用地,因此,执法部门“以罚代拆”的行为,变相承认了农民违规用地的合理性。

1.3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松懈

村庄数量多,人口规模小,布局分散是我国农村居民点的总体结构特征。 正是因为这种人口布局导致农村土地不得不进行粗放式经营,农业用地随意转化成建设用地,土地利用率极低。此外,“空心村”占用的土地无法被利用。随着建新宅等现象的加剧,旧宅大量闲置,再者,部分旧宅的坍塌造成土地整体结构零乱,严重影响了土地的合理利用。 因此,不严格实行土地用途制度管制,控制农用地转化成非农用地的数量,农村土地将面临严峻挑战。

1.4土地规划修改随意

某些地方领导人为了吸引外资企业或者内资企业到本地安家落户,给予对方的优惠政策往往超越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如不按规划要求选址,不按计划供地,造成规划管理和计划管理上的混乱。表面看来,这些地方领导人为了地方经济的发展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实际上是缺乏全局观点,对规划的战略性、宏观指导性以及权威性认识不足。当然,这也与前面讨论的规划本身的科学预见性不强有关。

1.5依法管理土地措施乏力。

一些地方和少数部门没有正确认识和对待农村土地问题,有的土地延包后忽视和放松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工作,有的频繁调整农民土地,强行收回承包地进行高价发包,同时监督机制不健全,依法管理土地措施乏力,虽然当前农村初步形成了人大,政协有效监督,有关部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土地管理工作的格局,但管理配套措施跟不上,尤其是对土地使用违规问题处罚力度较小。

1.6违规征占矛盾突出。

闲置土地问题严重,土地征占用存在强迫命令和不当行政干预问题,土地征占用补偿价格偏低,有的甚至无偿占用集体土地,土地征占用补偿资金拨付管理体制不理顺,不能定向使用,失地农民的生活和就业问题难以保障,个别单位受利益驱使多征少用,早征迟用或征而不用,造成了一定的土地闲置浪费。

2完善农村土地利用规划与管理的对策建议

2.1以科学发展的理念指导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管理

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管理是农村土地管理的核心内容。农村土地利用规划是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整治、保护进行统筹协调所作的战略性、宏观性规划。新时期.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的总体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加强农村土地利用的用途管制,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必要的用地保障,充分发挥农村土地对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农民利益的多重保障作用。

2.2建立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的共同责任机制

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的共同责任包括规划计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共同责任,其核心是理顺土地管理部门与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在农村土地规划计划编制上的关系,明确各部门在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编制上的共同责任,防止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各级地方政府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各唱各调。

2.3加强相关规划的协调与衔接,发挥规划的整合效益

由于我国各级规划的编制是自上而下进行的,区域规划、行业规划以及其它的专项规划隶属不同的主管部门,没有一个权威机构进行有效的统筹规划,导致规划问不协调和不衔接,严重削弱了规划的整体功能。因此在编制农村土地利用规划时,要完善和加强“三个衔接“和“三大评价机制”,防止规划间脱节,充分实现各规划间的协调与衔接。

2.4健全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实施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

俗话说,“三分规划,七分实施”。编得再好的规划.如果没有严格的监管制度,强有力的实施措施,很难保证规划计划的有效实施。建立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实施监管制度,不但能对违法用地起到震摄作用,更能体现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的严肃性。加大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力度,改进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的实施效果,改变行政监管为主的方式,实现从行政监管为主向社会管理为主的转变。

2.5加强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的法律支撑

提高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的法律地位,加大规划的执法力度.进一步体现规划的严肃性。建议将土地规划立法列入全国人大立法内容,使农村土地利用规划有法可依,依法行政,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肃查处、纠正违反规划批地用地和违法修改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的行为,切实维护规划和计划的权威性。总之,通过建立以保障规划实施基本法律为核心、专项法规和地方法规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确保规划的法律地位,保障规划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和规划计划实施的效率。

3结束语

如何在农村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做好土地规划与管理,以实现农村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是目前应当探讨的重要课题 ,“珍惜方寸土,留与子孙耕”,身为国土资源执法人员,保护好土地是我们的责任,要“忠于职守、通晓业务;秉公执法,热情服务”为搞好国土资源管理,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农村土地规划与利用篇(6)

土地资源是地区发展的重要保障,必须按照区域规划要求设定土地开发机制,才能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方案,提高农村土地的综合利用率。面对传统土地规划与管理模式,要掌握城乡一体化发展内涵,提出符合战略决策标准的可行性对策。据此,结合农村土地管理存在问题,可实时调整现有的土地管理制度。

1城乡一体化背景

“城乡一体化”作为中国改革建设新思路,主要针对农村地区土地资源规划进行调整,促进农村与城乡之间整合与发展,形成相对稳定的土地资源利用机制。从城乡一体化标准来说,其主要针对农业经济区域规划与发展,对项目改造建设提出可行的处理方式,帮助农村地区做好资源利用决策,统筹农村土地资源规划及安排,带动土地资源、产业资源、环境资源等协调发展。

2农村土地管理存在的问题

2.1规划问题

农村土地规划中缺少足够的保障机制,开发与保护土地之间的矛盾日趋突出,导致违规建设现场不断增加。例如,农村土地开发前期,没有建立一套完整的开发方案,土地资源结构布局失衡,开发之后,土地结构层次混乱,部分土地资源浪费;规划决策失误导致用地决策失误,引起一系列的问题。

2.2开发问题

我国农村土地资源丰富,相比城镇地区具有更大的开发空间。但是,农村土地开发制度不健全,导致各个区域之间土地划分决策失效,限制了地区资源的综合利用率。例如,土地开发模式不够统计、标准,生产区、种植区、居住区等结构层次混乱,难以对农村土地资源实施综合调度管理,破坏了土地结构层次的协调性。

2.3流转问题

现有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缺失,限制了土地流转与转换,如:土地使用权流转秩序混乱,影响了整个区域规划与改造标准。市场经济改革下,农村土地上市流转是必然趋势,只有这样才能带动地区经济收益增长,满足不同阶段农村土地改造建设要求。然而,农村地区土地资源利用率偏低,影响了农村土地上市流转的流通性。

3农村土地管理规划与对策

3.1政府监管规划

当前,我国国民产业经济快速发展,农村土地开发规模不断扩大化,实现了经济战略转型目标。但是,农村土地开发与分配问题尚未得到解决,导致地区土地资源利用率偏低,限制了农村土地开发战略建设标准。对于传统土地管理存在问题进行总结,提出切实可行的管理对策。政府部门要建立相对完整的监督体系,按照区域规划标准执行土地建设方案,为农村地区土地整改实施综合控制方案,这些都是实现资源利用标准的可行性方案。例如,针对大规模土地流转情况,要时刻掌握土地资源分配计划,从农村经济产业发展实况出发,做好详细的监管与改革工作。政府部门要发挥宏观调控作用,对农村土地改造建设提出可行的指导方向,挖掘土地资源的综合利用价值。

3.2土地流转调控

城乡一体化是为了促进城乡地区的综合体,构建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农村改造模式,帮助农村经济实现稳步增长,消除潜在性的发展隐患。例如,市场化改革准则下,城乡土地制度与规划建设、产业布局、政策调控、生态保护等紧密联系,从而保证了地区经济战略决策要求,消除了农村土地使用障碍,帮助城乡地区搞好市场转型工作。例如,“三个有利于”原则,探索土地流转形式的多元化。即只要有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有利于农户的增收,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不管怎么样的土地流转形式,都可以运用并推广。

3.3开发土地市场

可持续发展是农村土地管理的核心理念,任何一个阶段,都要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才能促进土地规划与管理的战略性调整。为了摆脱传统土地资源模式的缺陷,城乡一体化倡导新型改造机制,要求土地管理平台建设更加稳定化,从而促进了农民经济收入增长,实现了产业规划与改造目标。坚持土地规划与统筹发展,建立符合农村区域发展要求的土地建设标准。同时,按照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的要求和控制增量、盘活存量、合理布局、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从严控制,用好用活农村建设用地置换政策,加强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在已确定的村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结合新农村建设,做好村镇建设规划。

3.4倡导规范用地

城乡一体化背景,最终是为了实现产业效益化,带动地区农民收入增长,实现农村土地规划与管理同步进行。基于传统土地改造标准下,农村土地效益化必须注重收益增长,利用产业结构调整实现统筹化建设。同时,按照土地管理规划标准执行操作目标,这些都是产业效益增收的主要方向。农村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坚持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确定后,不得擅自将原土地用途改变为非农业建设用途。

4结论

城乡一体化促进了农村土地战略转型,实际管理阶段要考虑综合发展需求,从可持续发展角度编制战略转型方案。同时,面对城乡一体化转型中遇到的问题,要敢于采取土地管理决策额,消除土地资源利用隐患。

参考文献:

[1]宋迎新.农村土地整治的突破口在于制度创新[J].浙江国土资源,2010,(01).

[2]鲁建平.当前我省农村土地整治现状、问题及对策[J].浙江国土资源,2009,(09).

[3]刘彦随,刘玉.中国农村空心化问题研究的进展与展望[J].地理研究,2010,(01).

农村土地规划与利用篇(7)

关键词:

土地规划;新农村建设;土地利用

土地规划主要是指按照当前土地利用的整体规划以及城市规划所确定的用途,经济、行政、工程技术以及法律等措施,对土地现阶段的使用状态予以改进、调节政治,进而深化土地的利用率。近年来,我国将土地规划作为工作重心,土地规划在很大程度上其实是一种概括性的概念,其涵盖了土地整改、土地复垦与土地全面开发等等。文章将以浅析土地规划中新农村建设与土地利用影响作为切入点,提出了现阶段土地规划所存在的问题,并给出相关举措。

1.现阶段土地规划存在的问题

对于土地的规划是社会利用自然并改造自然的一种手段,同时亦为时展的必经之路。土地规划在我国已开展多年,且有明显的效果,但是在实施的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

1.1.规划制约

要全面实施土地规划项目,要明确其客观条件是要适应于《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若规划被批准,那么就是一项长久的大工程。不过近年来因为很多耕地受自然灾害的影响,以往较肥沃的良田受到破坏,此类被破坏的土地就无法匹配于“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在规划期限内无法得到治理,这不但导致肥沃的土地被荒废,且这些被荒废的区域其生态系统也随之被影响。

1.2专项规划所存在的问题

对农村土地利用以及村庄建设等新农村建设上缺乏相应的专项规划,缺乏可操作性,因此,专项规划完善和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是农村土地集约和统筹整治的重要制约因素。

1.3.土地规划后权属调整

受阻规划项目在完工后,新增耕地、土地权属的变化及建设用地怎样合理配置都存在难度,不管是集体承包,亦或在新增用地的集体经济体中予以均衡分配,缺少具体的规定,容易产生纠纷,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农民配合的主动性,进而造成农民对土地集中整治规划产生抵触情绪。

2.依附于土地规划,深化新农村建设

2.1.整合土地规划和新农村建设之间的关系

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我们要依附于合理集约用地、有效布局与保护耕地的基本理念,调整村庄与集镇规划,结合小城镇与农村小城镇与农村居民点的密集度、布局与用地状况,遵循整体规划、整体设计以及整体施工的原则,对违章违规建设要从严处理,要让新农村建设具有较强的法律性,按照严格的规定有序开展。土地规划是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内容,土地规划的根本目的是扩大有效耕地,深化土地使用比例,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增加农民收入,为提高农民的生产品质奠定良好的基础,完善土地利用的集约化。

2.2.通过法律促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控制

农村居民点用地,尤其是耕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规模,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有序的流转。流转后,根据土地利用规划与城镇规划确定的用途予以有效的使用,可以让土地收益及经济收益偏低的低效企业用地,通过转让、出租土地等措施,实现兼并、收购与合作,不仅要使原建设用地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同时还要为一些需要建设的基础设施用地腾出一些建设用地空间,从根本上深化集约土地资源的使用程度。

2.3.调整观念,加强土地规划力度

土地规划需转变过去仅对适耕的适宜性没有利用,且予以开发整理以深化直接用于耕种的有效面积的观念。要对沟渠等基础设施进行建设,使农、田、路、水、林布局合理,具有完善的水利设施,深化耕地保土、保水的综合能力,提升耕地的品质。土地规划应走改善农业生态机制,完善土地构架,深化劳动者的生活、生产条件的核心路径,同时亦为保护耕地,扩大可利用土地面积及有效耕地面积,增加产出比例,实现耕地制衡与粮食安全的核心条件。

2.4.全面保护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得到全面的保护,土地资源才可以得到更为有效的利用,同时人的生产与生活才能得到保障,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才会相制衡,只有这样新农村建设也才会有序的进行。我们要先深化水利设施建设;根据差异化地区,实施科学的树木种植;加强对农村区域的能源建设;通过生物和工程相结合的手段,对生态环境予以整体的治理,对生态环境较差的地区,要施行退耕还林这一举措,尽可能保护水土原有的生态功能。只有解决因生态问题才可以稳定提高农民的经济效益,同时也可以更好的深化新农村建设。

2.5.调整土地规划项目的管理机制

从根本调整对土地规划项目的管理模式,技术需要行之有效,强化政府在群众心里的威信,提升农民对政府的信任度。在分得利益的同时,要赋予农民对土地整体的使用权利,在此基础上尽可能允许农地使用权进行交易,这样可以解决集体对农民家庭经营干预的问题,从而确保了农民的经营权,全面激发农民参与土地规划工作的主动性。

3总结

土地规划下的新农村建设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经之路,亦为加设和谐社会的先决条件,土地规划是农村现代化的促进剂。只有将土地资源进行长久的利用,才可以确保耕地总量制衡,进而保证粮食的安全及社会的稳定,只有经济社会的良好运行,才会使新农村建设达到所需的条件。土地规划与新农村建设是相关职能系统与土地开发领域的责任,是时展的促进者,我们要全面提高土地规划的适用度,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与新农村建设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农村土地规划与利用篇(8)

一、我国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农村土地利用规划体系不完善

第一,重总体规划,轻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在规划的编制和执行上不具备强制性,是总体规划的补充,有利于总体规划的具体实施和落实,编制该类规划的驱动力来自于行政命令和用地调整的需要。第二,各级规划的核心职责分工不够明确。现行总体规划分为国家、省、市、县、乡(镇)五级,应该说我国土地规划体系在层次上是完整的,但每一级的控制指标和口径基本上是一样,上下级规划之间,大都是有战略到战略的简单重复。

2管理机构设置不尽完善,管理人员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

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管理主要涉及县乡两级国土管理部门,在规划的编制实施等具体管理上又集中到县级规划管理相关科室,使得乡镇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实施、管理存在缺陷。

3农村土地规划管理存在问题

首先,土地规划不科学。我国土地总体规划特别强调土地利用,对总体规划的重视程度较高,然而对于专项规划却只作为一种补充,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这样就会出现,在实际过程中各级规划的核心职责缺乏明确分工,导致土地规划太过于片面,缺乏战略性和协调性。在实际操作中,很容易出现“偏轨”情况,提升了农村土地规划难度。其次,机构设置不全面。农村土地利用规划主要由县、乡(镇)国土管理部门负责,而在落实上主要有县级规划管理部门进行管理,这样造成了实施过程中的诸多矛盾。在城乡土地规划利用收益上存在明显差异,特别是在欠发达地区,这种差异将更加明显。再次,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不高。目前,信息技术在我国各个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在规划管理上应用也非常广泛。但在大多农村的信息化建设水平相对滞后,信息化管理现状令人堪忧。最后,土地利用率较低。农民对拥有土地只能承包使用,不允许出让或用于非农业建设。这一模式导致土地市场配置作用无法发挥,土地资产价值得不到体现。

4土地规划部门的工作人员能力有待提高

对于农村土地规划管理来说,土地资源规划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对其有着直接的影响。如果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不强的话,那么农村土地规划管理工作自然也难做到位。目前国土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并不高,专业知识也有待加强,这是当前我国土地规划管理工作不到位的原因之一。

二、完善农村土地利用规划与管理的对策建议

1发达地区的农村土地规划管理

发达地区是土地规划管理的重点区域,这些区域的土地整治资金相对充足,应制定长远的规划目标,把农村建设用地的整治工作作为重点。其整治方向应放在农村宅基地和基础设施建设上,引导村民向中心村靠拢,形成产业园区,对建设用地布局进行合理规划,尽早实现新农村建设。

(1)迁村并点。农村宅基地占有大量土地,在整治工作中,尽量将分散居住的村庄迁移到具有一定规模和经济基础的中心村。在迁移之后还要进行复垦工作,从而保证村民的正常生活。统一的住宅布局、完善的配套设施,复垦带来了更多的耕地,为农民解决了后顾之忧。

(2)整村搬迁。对地处偏远、居住环境差的村子整体搬迁到适宜生产生活的地区。地理条件较差、不适宜生产生活的地区,不利于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配套设施较差,改造起来成本较高。然而,如果进行整村搬迁后,原地点的土地还可以整体规划,提高了耕地使用率。

(3)旧村改造。在原村地址上进行旧村改造,提高闲置空房的利用率。

(4)建立城镇化社区。将农村土地规划与城乡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部分居民生产生活方式进行城镇化转变,使居民享受与城镇居民相同的福利待遇。

2 次发达地区的农村土地规划管理

次发达地区主要以粮食生产为主,而稳定的粮食生产是国家稳定生产的基础。在农村土地规划过程中,要采取以下方式:

(1)农田改造。对较好的农田进行改造,同时健全相庆的配套设施,提高产量、质量,形成标准化农田。

(2)农田产品发展。通过农村土地的整治,给当地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提供平台,从而可以为地方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创造便利的条件,并且提供优质的服务。在土地整治方面,一定要与现代化农业产业形势发展相适应,符合现代化土地规划及产业化发展的具体要求,建设有地方特色的现代化农业基地。

3 落后地区的农村土地规划管理

3.1 特色农业。为特色农业提供配套设施,基础平台。比如有的地区有丰富的光热资源和灌溉条件,这是发展特色农业的基本保障。通过土地整治,完善水利基础设施,使农作物能够得到充分的光热资源和养分,为优质农业奠定良好资源基础。

3.2 生态保护。在土地整治过程中一定要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所以,要针对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开展土地整治,在地质环境脆弱区以及城市生态隔离带等不同地区制定相应的整治规划方案,进行分类整治,从而达到保护生态的目的。

4加强规划可操作性及个性,深入规划体制改革

土地规划要高效有序与编制实施空间规划密切相关,无论从规划的定位还是规划的内容、编制程序等都有比较清晰的界定,规划数量少而精,规划之间不存在交叉重叠和矛盾,因而实施起来比较顺利,操作性提高。有效解决土地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必须改革规划体制,加强规划的衔接协调力和综合管理力,减少规划数量,严格界定各类规划的范围,建立起在市场经济发展下,以主体功能规划为基础,土地规划等专项规划为补充,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的规划体制。

5健全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实施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

俗话说,“三分规划,七分实施”。编的再好的规划,如果没有严格的监管制度,强有力的实施措施,很难保证规划的有效实施。建立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的实施监管制度,不但能对违法用地起到震慑作用,更能体现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的严肃性。加大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力度,改进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的试试效果,改变行政监管为主的方式,实现从行政监管为主向社会管理为主的转变。

综上所述,如何在农村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做好土地规划与管理,以实现农村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是目前应当探讨的重要课题 ,“珍惜方寸土,留与子孙耕”,身为国土资源执法人员,保护好土地是我们的责任,要“忠于职守、通晓业务;秉公执法,热情服务”为搞好国土资源管理,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农村土地规划与利用篇(9)

中图分类号:F301.23 文献标识码:A

引言:随着我国农村工业化步伐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 涉及到农村土地管理的问题日益增多, 目前已经成为了影响我国农村社会稳定和阻碍经济发展的一个大问题。为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在农村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等方面必须有一个统筹的规划,在时间和空间上必须有一个长远规划与短期计划,加大对农村土地的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1 农村土地规划存在的问题

1.1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体系不完善

首先,农村土地规划重总体规划,轻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在规划的编制和执行上不具备强制性,只是总体规划的补充,有利于总体规划的具体落实和实施,编制该类规划的驱动力来自于行政命令和用地调整的需要。第二,各级规划的核心职责分工不够明确。现行总体规划分为国家、省、市、县、乡(镇)五级,应该说我国土地规划体系在层次上是完整的,但每一级的控制指标和口径基本上是一样,上下级规划之间,大都是由战略到战略的简单重复,没有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明细条文规划。

1.2管理机构设置不尽完善,管理人员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

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管理主要涉及县乡两级国土管理部门,在规划的编制实施等具体管理上又集中到县级规划管理相关科室,使得乡镇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实施、管理存在缺位,土地规划管理人员没有专业的知识技能,也使很多情况下土地规划流于形式,不能起到实质作用。

1.3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的城乡统筹不足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对区域各类土地资源利用的时空安排,也是土地资源配置的具体调控手段。目前,我国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之一是统筹城乡不足。由于城乡土地利用经济效益的巨大差异,土地规划计划管理也存在显著的城乡差别,而且越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低的地区,城乡差别越突出。

1.4规划计划管理信息化水平区域差异巨大

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管理信息化建设严重滞后于城市的信息化建设,主要表现在组织机构建设、专业人员的配备、硬件设施、资金投入、数据标准、信息系统建设等多方面。农村的信息化建设仅停留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上。各地农村土地利用规划信息化建设发展不平衡。不同地貌条件地区的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及管理信息化建设呈现不同水平。西部地区农村土地信息化水平明显低于南方发达地区,没法真正利用科学信息技术来指导土地规划管理 工作。

1.5土地流转不够规范

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应当由当事人向县一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登记”,然而农户之间自发的土地流转,双方为贪图方便而不遵守一定程序或履行必要的手续,往往采用口头协议私下进行流转,造成土地承包关系混乱,为日后土地纠纷埋下后患。此外,在土地流转中还存在强制现象,有的基层干部一手遮天,为了取得一定的利益,在未尊重农户意见的情况下,强迫农民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形成了“基层干部主导式”土地流转,极大损害了农民利益。

2 保证农村土地规划管理有效的策略

2.1完善土地规划管理体系

合理的土地规划管理得益于专业的规划人员以及严格的土地管制制度,要想土地得到合理充分的利用,就必须加强规划人员队伍建设,参与规划的成员不仅需要很高的业务水平,能从宏观角度进行专项规划,更要有很强的责任感。此外,还应该处理好规划和经济发展的关系,不能因为引水、引路入户而占据大量耕地,要做到统筹兼顾,在不影响农民经济收入的前提下转变土地利用类型,做好规划。土地规划体系建设是一个系统的工作,一定要做到土地人员管理专业,土地规划制度完善,相关制度落实。

2.2加强农村土地整理

土地整理能够维持农村农用地总量的基本平衡,近年来,随着城市对外扩大,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加强,很多农用土地被占用,以往沟塘因为在使用中破坏被遗弃和停用的也不少,土地污染较为严重,加强对这些土地进行整理,不仅能增加农用地面积,还能提高土地产出率,给农民直接创收。此外,土地整理能促进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随着农业集约化,规模化进程加快,水、土、气的污染等问题日益突出,只有通过土地整理,才能有效防止农业废弃物的直接污染,保证农业生态稳定,美化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

2.3 加强相关规划的协调与衔接,发挥规划的整合效益

由于我国各级规划的编制是自上而下进行的,区域规划、行业规划以及其它的专项规划隶属不同的主管部门,没有一个权威机构进行有效的统筹规划,导致规划间不协调和不衔接,严重削弱了规划的整体功能。因此在编制农村土地利用规划时,要完善和加强“三个衔接”和“三大评价机制”,防止规划间脱节,充分实现各规划间的协调与衔接。

2.4健全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实施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

俗话说,“三分规划,七分实施”。编得再好的规划,如果没有严格的监管制度,强有力的实施措施,很难保证规划计划的有效实施。建立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实施监管制度,不但能对违法用地起到震摄作用,更能体现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的严肃性。加大行政监管和社会

监督力度,改进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的实施效果,改变行政监管为主的方式,实现从行政监管为主向社会管理为主的转变。

2.5加强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的法律支撑

提高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的法律地位,加大规划的执法力度,进一步体现规划的严肃性。建议将土地规划立法列入全国人大立法内容,使农村土地利用规划有法可依,依法行政,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肃查处、纠正违反规划批地用地和

违法修改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的行为,切实维护规划和计划的权威性。总之,通过建立以保障规划实施基本法律为核心、专项法规和地方法规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确保规划的法律地位,保障规划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和规划计划实施的效率。

2.6 以农民利益为核心,改革征地和土地收益制度

市场经济是一只无形的手,具有对资源的优化配置。改革现存的政府强制征地的法律体制,通过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缩小征地范围,使农村建设用地市场化,推动建设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机制。只要政府是新增城市土地的唯一提供者和农地转换为市地的唯一仲裁者,强制性的土地征用就会不可避免的普遍存在。因此,需要同时采取措施减少政府对农地转换为市地的一级市场垄断地位。同时完善征地补偿机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结语:农村土地制度是农村经济制度的基础和核心,加强农村土地规划管理,积极的推进农村,对于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保持整个社会的稳定具有重大意义。我们要不断的完善农村土地管理体系,加大对农村土地监督力度,实行科学的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土地收益制度,加大土地合理利用宣传力度等,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现阶段农村土地的相关问题。

参考文献:

农村土地规划与利用篇(10)

一、我国农村土地管理的现状及问题

(一)土地使用结构单一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之后,农村的集体经济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减少,有些农村为了改变这种经济落后的现状,将法律政策以及相应的法规抛到脑后,随意出让土地的使用权限和经营权。而且在规划土地使用结构时,缺乏长远的战略目标,只看到眼前的短浅利益,将集体土地的产权随意丢弃。有些村的农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已经被转让了土地的承包权,导致很多农村的优质耕地资源被用作商业用途,使得农村的土地可持续利用率大为降低。

(二)土地资源的短缺与浪费

我随我国城镇化建设的开展,农民随意抢建以及违建房屋建筑事件经常会发生。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农村地区,土地资源短缺显得尤为严重。一些农村或者乡镇的领导为了显示个人能力和政绩,将“圈地”引入农村土地管理战略中,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与此同时,由于我国城镇化速度过快的不健康发展,各个农村地区相互比较经济发展水平,争先恐后建立新的城镇,城镇化的扩张速度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而一方面又有很多闲置土地被用剩下来,导致粗犷用地现象突出。耕地面积的缺乏与城镇用地之间形成了难以解决的矛盾冲突,使很多农民的利益都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

二、农村土地的集体管理措施

加强集体土地的监督管理工作是促进新农村体制下农村土地管理水平的第一步。通过建立村、县、乡三级的综合化巡查网络,开展周期性的土地巡查工作,加强对违法利用土地的个人或单位的审判制度,彻底改变滥用农民土地的违法行为。进行多渠道、多层次地宣传保护土地策略,特别是一些规划农村土地用地的法律规章制度。在一些地方性的电视台播出相应的土地法律条约和土地利用制度,加强宣传体系,在报纸广播中也要定期宣传国家对农村土建建设的规划政策和相关土地调整信息,借助新闻媒体的动态传播让所有农民都能合法保护和使用土地。此外,必须严格制止在农村耕地中的挖土挖沙行为,严厉打击破坏土地的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对于构成严重刑事责任的,依法进行处理。与此同时,必须严格遵守农村住宅基地的审批制度。一户农村人口只能有一处合法住宅。每个住宅用地的面积不能超过150,选用的住宅地址必须要经过相关的规划认可。严禁村委会或者农村社团随意更改土地租用协议或者签订一些土地使用条约,改变耕地的合理用途和各种非法占用耕地的行为。

三、城镇化下的农村土地的规划管理

在我国城镇化的发展步伐中,对农村土地的规划管理显得尤为重要。这是由于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城乡总体土地规划以及乡镇体系建设是关系到我国国土面积、人口统计以及产业布局设置的基础性项目,对促进国家经济水平的发展和科学发展观的实施都有重要意义。实现农村土地的规划管理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提高规划的科学性

根据我国颁布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以及城乡总体规划法律中,对于农村土地利用的规划布局作出了相应的阐释与说明。在城镇和农村的编制过程中,由于两种规划项目存在交叉性,在范围、时间、流程以及技术上都有着差异和共同之处。所以在有效衔接两者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遗留问题。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对于土地的总体规划布局难以有效满足各类土地供给的优化顺序和优化需求,难以精确预测经济发展的形势和速度以及城镇化发展所需要的土地面积等问题。对土地进行频繁的规划设计以及盲目增加城镇土地的占地面积,将不利于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对于农村土地的规划结构也将带来不利的影响。

在土地规划的分级上,国土的总体规划利益要高于城乡土地规划,前者在用地的规模以及规划结构上具有领导作用。因此,在城镇化体制下,对于农村徒弟的规划要符合总体土地规划的原则。将土地规划的数据资料、分类以及人口统计数据做到协调一致。

(二)提高农村人口参与规划的积极性

对农村土地进行有效的规划管理是实现农村协调稳定发展的关键,应该调动起农民参与土地规划建设的热情和信心,鼓励农民参与到规划管理活动中,并将各项工作公开化、透明化,提高科学规划性和公众的信任度。制定相应的土地规划措施之前必须要将你定的草案做相关的公告说明,采用多种渠道寻求专家以及公众的合理建议。只有调动农民参与规划的积极性,才能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有效进行。

(三)提高土地管理的权威性

为了实现对农村土地规划管理的约束性和权威性,需要建立提要完善的科学的土地规划编制以及约束制度。在进行土地总体规划之前,必须要经过本机人大的提审;对于土地的使用年度计划等腰向本级人民法院作出相关的计划报告。上级处理下级的土地违法使用行为必须要做到强有力的管束。对于城镇化土地建设的具体规划应该做到全面化和系统化,必须经由相关的法律条例的审批,不能擅自修改土地使用条例;对于新农村建设和总体的土地规划问题,应该有村委会一致同意或者由村民集体会议商量之后再同意实施,没有经过公开讨论的政策和措施不能随意实施,上级有关部门也不能越权。

四、规范土地管理的措施

农村土地的集约型利用的含义是指对农村土地增加资金投入从而获得用地的最大报酬。一般情况下,我们将单位面积上的土地使用资本和需要的劳动力来确定土地的集约化程度。在进行农村土地的管理时,我们应该处理好徒弟的使用与节约化问题,应该坚持农村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准则,将土地的最大潜力挖掘出来,以集约和高效为基本原则,使得投入和产出的比例相互协调。重视优化配置管理是指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对农村和土地资源的不合理使用对提高土地资源的使用效率是十分不利的。引起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农村土地资源的短缺在加上无法进行高效资源利用。要想彻底改变这个局面,就必须要提高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投入和产出的效率。农村土地的集约型建设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关键,其本质是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与利用,这也是我国农村土地建设的根本任务和准则。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中国城镇化建设的道路下,加强农村土地管理的综合化策略能够紧跟时展的步伐,坚决维护了农村人民的集体利益。但是这是一项艰巨而繁重的浩大工程,需要国家和政府以及农民群众的不懈努力。只有坚定不移地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在法治社会下不断提高自身的土地维权意识,才能有效合理地利用农村土地资源,加快农村的经济化建设,真正带动城镇化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刘振伟.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J].农村工作通讯,2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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