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汇总十篇

时间:2023-12-04 09:55:09

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篇(1)

中图分类号:TM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4-0095-01

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深入,社会整体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供电企业面临的外部社会环境和司法环境越来越不宽松。供电企业由于业务范围广泛,与社会各界联系密切,本身就具有纠纷、诉讼多发的可能。近几年,临清市供电公司遇到的诉讼业务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这迫切要求企业法治关口前移,分析存在的法律风险,探索建立防范机制,增强抵御法律风险的能力,实现依法治企工作的良性循环,从而维护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和经济效益。

一、企业法律风险的类型

供电企业法律风险的成因很多,有社会环境和司法环境等外部原因,也有员工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工作行为、基础管理、工作流程内部原因,因此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一)债权债务管理的法律风险

债权债务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业务而形成的应收应付。对债权债务的控制,实质关系到公司与客户、供应商合作关系的维护与利益调整。如果企业未对债权债务的管理给予足够的重视,势必造成企业死账、呆账的大量增加,从而制约企业经济的发展。

(二)企业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

合同法律风险是指在合同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和转让、终止及违约责任的确定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利益损害或损失的可能性。

(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律风险

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过程各个环节中,从面试、录用、签订劳动合同直至离职,都有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的约束。企业的任何不遵守法律的行为都会造成法律风险。目前,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律风险多产生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和承担义务之间的冲突,主要表现在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关系的解除以及工资报酬、福利待遇、劳动保护等方面发生的纠纷。

(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风险

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加大,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高,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日益增多。这类案件涉及的赔偿金额较高,往往给企业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尤其是中国加入WTO以后,国内的知识产权立法与执法均必须达到TRIPS协议的最低标准,因此,在越来越多的经营领域,侵犯知识产权的风险可能决定一个企业的存亡。

(五)企业财务会计及税收法律风险

财务会计制度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财务会计制度完整全面地揭示了企业资金运动地基本情况等经济信息。对于组织企业资金运动、处理企业与个方面得财务关系起着重要作用,由其发生的法律风险影响重大。税收法律风险则指企业涉税行为引起的法律风险,包括偷税、漏税、避税等。企业财务会计及税收是整个法律风险防控中的最薄弱环节。

(六)企业诉讼法律风险

企业诉讼的结果将对企业的利益造成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企业诉讼涉及到调查取证、参加庭审、协调关系等复杂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处理不妥,对案件的结果都将产生影响。

二、供电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由上面所述类型不难发现,法律风险的特征是势必承担法律责任,而且具有可控性。所以,我们可以构建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为基本原则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树立企业管理守法经营意识,促进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一)强化企业法律风险意识。这是识别风险、化解风险的前提,也是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思想基础。公司在构建防范法律风险体系过程中,要把强化风险意识放在了首位,通过压力的层层传递,落实到实际工作中,落实到每一位员工的行动上。通过专门的全员法律知识培训,增强职工的法律意识,让公司干部员工自觉地学法、守法、用法。

(二)依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网公司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管理制度》和《企业法律风险防范重点》,使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走上制度化轨道;制定出台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内部管理六大制度,即合同管理制度,知识产权的管理及审查制度,劳动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税收筹划,法定代表人责任,法人治理结构制度;建立健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环节相应的运作流程,强化企业的执行力,有效地保障公司重大事项的依法有序进行。

(三)重视法律知识教育培训。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普及性和专业性相结合的培训机制,结合岗位实际需要,对企管、供销、财务、审计等重点部门的工作人员,加大合同法、公司法、税法、担保法等经济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法律业务水平,强化防范法律风险和市场契约意识。要通过制度化专业培训,建设一支精通法律、熟悉业务的专业化经营队伍,建立健全责权利一致的营销责任制度,从而保障合同安全,减少法律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四)建立测评监控企业法律风险的指标体系。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企业应针对一般业务流程和项目运作程序系统建立一套测评企业法律风险的指标体系,便于企业自我测评,或合作伙伴、交易对手、中介机构测评企业法律风险。该指标体系分为管理良好、危机征兆、需要整顿、危险预警、严重危机五个级别,在相关数据数理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建立企业法律风险评价模型,每一测评指标均含相应分值或权重因素,用以诊断识别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状态及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预警机制、排查制度和纠错机制。

参考文献:

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篇(2)

一、公司法律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在企业的生产与经营管理活动中,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具有多种存在形式,导致企业法律风险的影响因素也是多种多样,这就决定了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与防范的复杂性。按照企业法律风险的发生机理进行划分,主要有以下三种表现形式:

首先,企业在进行重大决策时产生的法律风险,如企业的投资、融资、担保,企业的重大购销、战略转型,都会涉及到很大的企业利益和非常复杂的法律关系,有的企业可能会对经济法规不熟悉,也有可能是为了自身利益而有意为之,导致企业在进行经济决策时就埋下了潜在的法律风险。其次,企业在兼并、联合、上市、改制的过程中,由于会涉及到复杂的税法、竞争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等经济法规,所以企业此时面临的法律风险是非常复杂的,如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就可能出现国有资产流失和非法买卖等法律风险。再次,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还会面临着合同契约风险,而且这类风险是最常见的。

二、加强公司法律风险管理及防范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一)是企业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企业要想实现生存与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在日常生产与经营活动中加强对法律风险的监控与管理。这是因为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会同其他企业主体发生十分复杂的经济关系,而且在发展进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发生利益格局的调整和人事关系的变动,企业只有在平时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办事,加强对法律风险的监控,才能确保企业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是企业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内在需求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在不断完善,对外开放的程度也在不断加大,有的企业为了做大做强,也在积极践行“走出去”战略,这就需要企业必须具备应对国内外复杂市场竞争环境的能力,企业不仅要熟悉国内的相关法律法规,还需要对国际上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解。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效率和水平,提高自身在国内外市场上参与竞争的抗风险能力。

(三)是完善企业法律管理的必然选择

面临外部法律、政策环境和市场运营环境等方面的深刻影响,企业当前在国内外所面临的法律风险的压力在不断增大,企业加强法律风险管理已经是势在必行,加上当前消费者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对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能力无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必须增强自身依法经营和依法决策的意识,加快法律风险管理与防范体系的构建。

三、公司法律风险管理及防范体系的建设策略

(一)提高企业工作人员的法律风险意识

目前,很多企业的法律防范和管理能力不强,原因就在于企业的管理阶层不具备相应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在一味强调经济效益和发展速度的同时,却忽略了自身的规范性经营和依法经营。因此,企业要想实现更好的生存与发展,增强生产经营的稳定性,防范自身出现衰落或经营失败。企业的管理者和领导者就必须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并由上而下对企业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让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更加完善,组织管理结构更加健全,这样才能为企业的法律风险的防控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增加企业法律管理的投入

有的企业的管理者和领导者虽然意识到了法律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但是由于受传统落后管理思想的影响,或者在法律管理上不愿意过多的投入成本,所以常常在企业内部缺乏专业的法务部门和专业的法律风险管理人员。而企业法律风险问题的管控,不仅仅是法律法务部门和法律人员的事情,它需要企业内部的每个员工都具备相应的法律意识,明确法律风险管理的重点环节,通过法律管理成本投入的增加,构建全员参与的法律风险管理及防范体系。

(三)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

公司法律风险管理及防范体系的建设,还需要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这样有助于企业从根本上防范企业法律风险,逐步建立起法律风险预警制度和监督制度,将企业法律风险的监管常态化、部门化和专业化。企业的法律顾问可以对企业领导者以及员工的法律知识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企业经营者依法经营和依法办事的法律意识,建立起企业法律风险责任追究制度,从而将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职责进行明确划分,确保各项法律风险管理及防范措施的有效贯彻和执行。同时,对于一些大型企业而言,不仅要有总的法律顾问制度,还要成立企业专门开展的法律处理事务机构,配备专门的法律顾问人员。

(四)加快企业配套制度的建设

为了让企业提前对法律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企业还必须对相关配套管理制度进行建设和完善,使企业可以通过更加详细的规制制度对企业可能涉及到的法律风险进行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补救,为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提供更多的制度保障。例如,《合同管理条例》、《企业会议规程》等企业制度的建设,可以有效规范企业各类合同的签订与管理,提高合同文本的规范性,对合同的执行进行严格的监控和审核,从而降低企业在商务谈判和合同签订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同时,企业相关配套制度的建设,可以让企业避免在面临投资、融资、担保,兼并、收购、重组,经济决策、人事任免等工作时可能发生的错误和疏漏,提高对法律风险的管理能力和防范能力。此外,企业还应当结合知识产权保护、经济纠纷处理、企业工商年检、资质办理、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等事务,对企业的相关配套制度进行完善,为企业各类工作人员的法律风险的管控提供更多的协调与帮助工作。

(五)政府部门要加强法律风险管理的引导工作

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篇(3)

我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树立防范法律风险的全新理念

从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来,法律风险管理事前、事中、事后的系统防范机制尚没有形成,因而,公司在遭受法律风险时往往处于被动局面。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公司必须依法经营管理、依法开展各种经济活动,这是对公司最基本的要求。公司的各种行为如签订各类合同、对外投资、购销行为等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法律风险,因此任何公司都要重视风险、防范风险、化解风险。因此公司一定要树立强烈的法律风险意识,公司的管理人员一定要注重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和法制观念,依法制定重大经营决策,切实将公司经营管理、纠纷处理等工作纳入规范的法制轨道。

公证制度是一种以预防为理念的制度设计,具有防微杜渐,完善法律行为,帮助公民、法人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平衡当事人之间利益关系,消除纠纷隐患,制止违法行为,减少诉讼的职能。因而,公证在民主法制过程中,能够有效发挥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作用。按照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和《公证法》规定,与普通的见证相比,公证书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只要没有可以推翻公证书的证据且公证书符合公证程序要求,那么对于公证的内容,在各司法程序中就可拿来即用。公证机构初步审查公证事项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之后,对要证明的法律文书的完备性和可操作性提出法律意见,并依法予以证明。这种证明是人民法院认定事实的依据,具有法律上的最高证据效力。

增强公司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要注重加强对全体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尤其是公司管理人员的培训。通过培训使大家了解法律风险是什么,会对公司有什么样的影响。如果高层管理人员能理解到法律风险可能会产生的影响,他们肯定会有意识地去防范风险。通过培训,要让全体人员,尤其是公司管理人员树立以下防范法律风险的全新理念:

1.“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理念。公司的基础管理、投融资、合同签订、劳动用工等各项活动,都须严格依法进行,事先做好法律论证,发挥好法律部门的审核把关作用,做到未雨绸缪。

2.“加强法制同样可以创造经济效益”的理念。公司通过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堵塞法律漏洞,有效地避免各种损失,实际上就是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

3.“法律手段也是管理资源”的理念。要认识到加强公司法制建设,加强法律风险防范与管理,是现代公司管理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织部分,是公司维护自身利益、防范风险的需要,是加快发展的需要,是保障公司稳定、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营造和谐的需要。

二、完善公司法律风险防范工作机制

公司要健康发展,必须建立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当前,公司法律风险的飙升速度远远大于风险防御体系的建设速度,更谈不上制度意义上的风险管理,很多公司出了事才想到法律事务部门和法律事务人员。分析重大法律纠纷案件产生的原因,其核心问题就是决策草率,法律审核把关不严,有的甚至根本就没有进行法律论证,缺乏必要的制度和机制保障。因此,要构建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必须下大力气建立健全公司法律风险防范工作机制。

(一)要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构,构建法律风险防范的组织体系

由于法律风险存在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公司应当也必须成立相应机构,专门负责法律风险管理工作。法律事务部门对外可对监管部门的立法、执法行为和监管意见进行参与和应答,对内可负责制定和监督执行公司相应的规章制度并协调内部各成员之间的通力配合,这样从体制上把好了法律风险的第一关。

(二)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构建法律风险防范的制度体系

良好的运行机制必须要有良好的制度体系做保障。有效的管理,必须依靠健全的规章制度运行,使公司的各项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

1.要按照“无空缺、无冲突、无重叠”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管理制度、流程制度、责任制度、行为制度、监控制度等公司运行制度。对涉及法律风险的重要事项,以公司规章制度的形式对事先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作出明确规定,明确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保障公司重要事项有章可循、决策有据、操作有序,杜绝因规章制度不健全而引发法律风险。可由法律事务部门牵头,建立、修订和完善公司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2.要建立健全法律事务工作制度。通过完善公司内部法律事务工作制度,规范法律事务工作流程,可发现、识别、分析、监控和处理公司面临的各种法律风险,制定出相应的应对措施,提升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的专业管理能力。

(三)要建立健全法律部门参与机制,构建法律风险防范的监控体系

公司要在依法治企、依法经营的理念指引下,着力加强以“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救济”为原则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把法律监督贯穿于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事先预防是基础,事中控制是关键,事后救济是手段。过去法律事务工作常常被片面地理解为“打官司”,因此常常是充当“救火队”,而不能为公司筑起防范法律风险的“防火墙”。防范法律风险要按照“事前预防为主、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为辅”的管理原则,加强对法律风险防范的主动性、前瞻性和计划性研究,强化事前预警意识和防范措施,关口前移,重点前置,从研究和发现法律风险的成因入手,尽早认识和消除风险根源,提前对风险进行预防,杜绝简单的事后补救。 三、营造良好的公司风险防范环境

良好的风险防范环境是公司实施法律风险防范的重要保证。因此,为公司防范法律风险营造一个和谐的环境也显得尤为重要。公司诚信状况不仅直接关系着自身的信誉度,也影响到社会整体的诚信建设。从长远考虑,公司若想建立诚信体系,必须将诚信与公司文化紧密相连。只有通过公司文化建设,营造公司的诚信理念,才能真正地树立诚信观,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使诚信在公司中广泛建立,持久发展。要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的核心价值理念纳入公司文化管理,形成有利于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的文化氛围。

四、公司风险防范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

公司负责人是将依法治企理念具体化为公司管理方式的决定性因素,主要领导的重视程度直接决定了公司法制建设工作的力度。只有公司领导班子深刻认识到加强公司法制建设、防范法律风险对公司发展的重要作用,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逐步增强,并在公司经营管理中主动做到依法规范决策、依法经营管理,主动运用法律手段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构建才能取得突破。

(二)机构人员到位是基础

公司法律事务部门和法律工作人员,是加强公司法制建设、防范公司法律风险的重要组织基础和保障。

(三)制度机制健全是保障

加强公司法制建设,防范公司法律风险,重在形成机制。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和内部监督制度建设是公司法制建设工作的核心。不仅能够有效规范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也为法律风险防范提供着有利的内部制度环境。特别是各项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贯彻执行,不仅能够明确法律事务机构及人员与其他业务部门在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经营管理的职责和权限,为法律机构开展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也为公司法律风险从事后补救向事前防范、事中控制转变提供重要保障。

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篇(4)

[关键词]

铁路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全方位的法律风险防范,是铁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课题,也是企业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当前铁路企业的行为决策过程一般是经过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等几个具体流程,并最后由主管领导决定的。在此过程中,要特别提高警惕,防止重企业经营、重效率效益、轻法律风险防范的苗头,企业内部决策过程不完整、内部流程不规范都会使外部经营的风险不断加大,这种情况的避免必须通过完善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来实现。

1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意义

1.1有利于提高企业的依法决策与管理水平通过事前防范可以避免法律风险的发生,也就保障了铁路企业实现和谐、可持续发展。如果等到法律风险对企业造成损失后才开始补救,往往要花费巨大的人力和精力。因此,铁路企业要不断转变管理理念,重视事前防范,加强事前参与,强调事前、事中控制。同时,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参与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规范依法经营管理行为,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1.2有利于减少诉讼案件的发生铁路企业历来十分重视规范经营管理,在防范经营风险方面也做了不少工作,但近年来铁路运营里程的大幅增加,给企业发展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了挑战。市场环境日趋复杂,铁路企业存在的管理制度不健全、防范意识不强、危机应对能力不强等问题也暴露出来。有效的法律风险防范能够避免相应的经营风险,促使劳动关系更加和谐,降低诉讼案件的发生,保持企业发展稳定,从而达到节约管理成本的目的,最终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1.3有利于提升企业应对法律事件的能力铁路企业加强干部职工法治宣传教育以及领导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的教育培训,大力营造知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环境,可以实现内部各部门的协调统一、提高全员的法律素质、增强企业处理重大问题、化解法律风险的综合应对能力,确保各种行为的规范合法和各种风险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

2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措施

2.1制定与完善各项保障制度完善的规章制度为铁路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提供制度保障,有利于使潜在风险的处置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通过制定与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应的流程,与铁路企业经营管理制度相融合,建设法律风险管理制度,用法律审核来替企业经营管理把关,综合考虑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现状,避免企业脱离现阶段发展目标,使企业紧跟时代步伐,通过法律风险防范推动企业提高经营效率。

2.2培养法律事务工作人员队伍法律事务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比较强,应由专业人员牵头负责。一是建设一支法律事务人才队伍。由专业人员组建成工作队伍是当前防范法律风险的重要手段,明确法律专业人才引进途径和机制,加强基层法律事务工作力量,监控企业的行为决策,使各个阶段的法律风险能够降到最低。二是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机制。铁路企业可以根据规模和实际需要设置法律顾问,严格把握实施过程的每个环节,通过提前把关避免实施过程中法律风险的发生。

2.3建立法律风险评估机制法律风险评估机制主要包含识别环节、分析环节和评价环节,是法律风险的事前预防机制,铁路企业建立法律风险评估机制,要与正在推进实施的内部控制规范建设结合起来。定期公布评估结果,制度化风险报告,实现法律风险报告功效的最大化。

2.4借助信息管理系统铁路企业管辖区域宽、联动性强、经营业务领域广,同时拥有强大的信息技术力量和信息管理系统,因此应充分利用现有的法律事务信息管理系统,提升系统自身效率和应用效果,构建共享的法律风险防范信息平台,实现网上信息收集、统计、分析、咨询指导等功能,提高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实效,促进信息资源的共享。

2.5关注高风险领域的法律风险防范一般来说,法律风险管理涉及多个方面,包括重要文件合法性审查、合同管理、法律纠纷案件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对于重要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应当建立重要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所有重要文件必须送法律事务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重要文件依法合规,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未通过合法性审查的重要文件不得印发。对于合同管理,应当根据经营发展和规范管理的实际需要,及时修订完善本单位合同审查、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各环节的工作要求和操作程序,明确合同承办部门、相关专业主管部门、法律事务管理部门的职责,规范和加强合同管理,防范风险。对于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应当增强法律纠纷案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坚持依法维权、主动维权的原则,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时研究法律纠纷案件,切实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对于知识产权管理,应当加强管理,更好地保护自身利益,如商标与冠名管理,坚决打击对核心商标的侵权行为。

3结语

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是铁路企业加强全面风险管理的基本要求,是避免经营管理风险的现实需求,是企业和谐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铁路企业在推进大规模铁路建设、新技术研发应用、实施多元化经营战略的过程中,应不断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在市场化经营中的法律风险防范能力,这对铁路企业经营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有着积极意义。

主要参考文献

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篇(5)

二、相关建议

结合实际工作,电力企业员工需增强法律意识,规避政策法规风险。纵观企业不断发展变化的历史进程,企业法律风险多是人为控制不力造成的。控制企业发展的不利因素,改善并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内部人员失控,可防范与化解法律风险。结合新疆供电企业的实际,可采取以下措施规避政策法规风险:第一,应加大法律意识方面的培训。培训部门应该拿出资金、时间、精力,分不同的层面请不同的专业人士,就不同层级应该加强什么样的法律意识才能增强本岗位抗风险的能力进行企业人力资源风险防范培训。第二,各地州电力公司应按照新疆电力公司的要求,加强法律制度职能规范,有条件的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法律专业人员,且专人专管,以加强相应的职责管理,增强有法可依的渠道和来源。第三,加强管理制度,保证人员的安全。通过“三集五大”体系建设,规范ERP,抓住源头,通过制度建设规范实现企业的防范风险。另外,内部应完善制度,规范行为、流程,严格落实规定,进行风险规避。第四,电业局要进一步理清与派遣人员的关系,并与相应的派遣公司订立合同,供电局不应直接为农电工发工资、培训、评先选优等,以提高临时用工风险防范能力。第五,合同管理上应实行合同部门会签制,各主管部门领导共同审核后签字方能生效。合同规范应以电力公司范本为主,从公司的大局出发,订立符合单位实际的合同,防止合同欺诈,从而规避危险。第六,建立企业担保制度,对所属企业员工加强担保法律方面的培训,增强员工依法担保的自我保护能力。第七,提高约束能力,财务规范化,算清帐,算好帐,不吃亏,不惹事,建立相关审查制度,防止有人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第八,电力法应实时修缮,加强对企业内部和社会的宣传,以及用户对电力法的了解,为一线职工制定相关的法律依据。第九,加强基层供电单位监管、监控力度,依法治企,保证每个单位职工都能依靠法律保护自己,防范企业风险。第十,加强边远地区电网建设,保证全网电压质量,做好风险防控。第十一,加强员工的素质教育,尤其要加强与群众打交道的基层员工的素质教育。其办理业务时应注意语气,不推卸责任,从而塑造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第十二,应常务公开,并贯彻落实,实行法规制度的硬着陆,接受民主监督。

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篇(6)

随着

(三) 知识产权保护风险

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加大, 社会 各界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高,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日益增多。这类案件涉及的赔偿金额较高,往往给企业造成较大的 经济 损失。尤其是

四、建立健全经营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为了积极避免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法律风险,将风险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降到最低,现代企业应建立健全经营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等环节的法律风险进行全面、综合监控,促进企业在可控的风险范围内运作,增加企业价值和承担风险能力。

(一)构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原则

1、全面化管理原则

企业法律风险存在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全动态过程中,这就决定了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建立必然是全方位的,全面化的。

2、规范化运作原则

作为一种长效机制,企业要通过建章立制来规范公司各职能部门、各专岗在法律风险防范中的职责,并将此种形式进行固化,使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在法制化、规划化的轨道上有序运行。

3、闭环化管理

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建立与运行,目的在于能够有效规避法律风险,强化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体系运行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经济效益获得的多少,因此,不断评估体系的科学性,有效性是企业进行风险防范体系建立必不可少的闭环管理环节。

(二)经营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内容

1、加强项目建设法律风险防范管理

加强项目建设法律风险防范管理应首先从项目 投资 决策 入手。任何决策过程都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和正当途径,全面搜集资料,进行可靠性分析,实行严密的投资决策机制,建立健全投资决策后评估体制及决策失误追究制度,使企业每项投资决策都是 民主 的,科学的,能为企业带来高经济效益的明智决定。

其次,加强项目管理还应抓好项目 合同 签订环节。工程合同的签订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项目开展的进程与节点,因此,作为项目建设的起点,合同的签订至关重要,项目的管理者必须重视从风险分析与风险管理的角度研究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对项目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因素有比较全面的了解。

2、加强企业内部运作,完善合同管理机制

合同风险防范机制的首要目标在于有效防范合同纠纷,以有效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实现利益最大化。企业应对合同进行统一归口管理,在配有专责专岗的前提下,落实合同管理责任到具体岗位,以便对企业合同签订和履行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和 指导 。其次,建立完善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严把合同审批程序,实行企业合同签订授权制管理,将企业合同签订过程中可能存到的风险消灭在签订前期的萌芽状态。第三,建立合同履行后的管理制度。包括合同的归档、合同信息的汇总,合同登记表的备案及合同履行后跟踪等。

3、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制度的建立

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篇(7)

什么是企业法律风险?作为一个现代企业,从企业成立、日常经营管理到解散清算都离不开法律规范的保障与约束。大到投资经营决策,小到日常经营管理,只要是因不了解或违反有关市场运营、行业规范、劳动和人事管理制度等各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而产生的不利后果,最终都可以归结为法律风险的范畴。简单地说,企业法律风险就是指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因不了解或违反法律规范而产生不利后果的风险。

市场经济也是法制经济,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中活动的基本元素,必然要接受法律的规范和制约。法律风险防控主要具有以下几点重要意义:

(一)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客观需要。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越来越多,企业要想在竞争中获得优势,必须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可能遭受的损失。

(二)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是企业自身发展壮大的重要保障。企业的经营活动离不开法律的约束,规模越大,发展速度越快,面临的风险就越多,企业在不断积累资产和财富的同时,要不断增强自身风险防控能力,保障企业的平稳发展。

(三)企业作为社会经济的组成元素,除了以生产经营获取利润为目的以外,还应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不仅是股东利润的保障,也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需要和国家经济实力的重要保障。

一、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的指导思想与主要原则

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必须同时具备完整性、科学性及有效性,这样才能真正地为企业的经营发展服务,切实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主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全员参与、全方位防控原则。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在参与人员和涉及领域方面都体现出了全面的原则。对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需要全员参与,包括公司的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参与,涉及的领域包括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贯穿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

法律风险防控要从源头开始,要贯穿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实现全程监控,全过程管理,真正把法律风险防控融入到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去。

(二)规范运作、有效监管原则。法律风险防范需要有切实可行的监管流程和明确的制度保障,包括风险信息的收集、评估、防控措施、应急预案等,都要有明确的制度控制。特别是关键部门和关键岗位,要明确自己在风险防控中的职责和作用,制定切实的防控制度。

(三)切合实际、动态调整原则。市场经济瞬息万变,企业外部法律环境也在不断变化,因此,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应该是一个动态的系统。随着法律环境的变化,新的法律风险种类的出现,法律风险影响范围和强度的变化,企业的风险防控系统都应该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机制

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是在企业法律风险总体思想的指导下,以企业法律事务管理部门为中心,由企业高管层、职能部门和其他员工共同参与的,对企业潜在法律风险的识别、评估、确定防控策略,并进行风险防范、转移、降低或消除的全过程。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主要从以下层面做起:

(一)建立企业法律事务部门,确定企业法律顾问的核心作用。企业法律顾问是公司法律风险防控的核心人员,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中充分发挥主导和监控作用,主要是承担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建设,确定企业管理层、关键部门、关键岗位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中的职责和任务,推动机制的落实和实施。企业法律顾问通过实施具体法律管理手段,不断完善内部法律管理制度和流程,对具体经营管理环节提供法律分析意见,实施法律风险调查,进行法律风险论证,制定风险控制措施,提高法律管理效率和水平,在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嵌入法律管理,防范企业法律风险。

(二)规范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流程。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以事前预防为主,应具有主动性和计划性,主要分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监控更新三个阶段,三个阶段相互独立也相互衔接,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第一,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风险控制的第一个阶段,主要是对企业内部具体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及企业外部宏观经济政策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分类、排序等,确定风险源和重要风险。第二,风险控制。风险控制是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企业存在的各级法律风险制定防控方案和具体的防控措施,采用不同的手段对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转移、降低、消除等,实现事前防范、事中化解和事后补救。第三,风险监控更新。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和风险影响程度的变化,企业的风险信息库要保持更新,对新产生的风险和发生变化的风险重新进行评估,制定防范措施,保持企业的风险管理与企业发展实际相适应。

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篇(8)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是指企业根据法律的风险特性,为了有效的避免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所建立的评估、监控、控制及处理的多个部门参与的一个系统的工程。

    对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国内许多学者有的主张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有的主张建立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对于机制和体系,二者是有区别的,机制是指制度化的方法或者制度加方法,而体系是指若干个事项或者意识相互影响、相互联系构成的一个整体。机制和体系相比较,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更需要机制的建立,才能彻底的做到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及事后的补救,确保企业有效的经营、从而避免经济损失,经济效益才能不断提升,实现企业长久的发展。因此,对于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本文主要是对其机制的构建进行探讨,而非体系的研究。

    (二)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必要性分析

    企业法律风险是企业发展过程中客观存在的,给企业甚至全社会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企业走出去战略推进,决定了企业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必要性。

    一是对企业而言,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随着我国加入WTO后,企业发展可以面临着国内外的竞争日益激烈,要想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取得较好的发展或者占领制高点,必须要防范企业的法律风险,最大限度的降低企业的经济损失。除了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需要外,法律风险有效防范还能够给企业带来长期的价值,从而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

    二是从全社会的角度看,我国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阶段,从原来的计划经济逐渐向市场经济过渡,法治经济逐渐建立,但是各种明潜规则交错,社会经济改革使各行各业面临着法律风险不可避免,这样的大环境下,社会和企业都需要一个能够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的机制。

    三是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对我国建设和谐社会和实现中国梦也有积极意义。企业作为社会分工中的一个重要角色,它是社会的经济细胞,承载着重要的社会责任,如果企业经营不佳,势必会造成失业人口增加,必将影响社会的稳定,对于和谐社会和中国梦的实现都是起到反作用。相反,企业发展向好,将会对推动和谐社会实现,带动社会经济发展,改善我国总体的法治环境,也是为实现中国梦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我国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较为薄弱

    我国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一些大型的国企和民营企业做的较好,都有专门的法律事务部,一些中小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较为薄弱,一些企业有专门的法律部门,但是作用不大,仅仅是个摆设,有些企业仅仅把企业法律工作作为应付相关部门检查而设立,还有些企业没有专门的法律事务人员,有问题从社会上赵律师即可。这些企业大多都是中小企业,他们没有充分意识到法律风险防范的必要性,对于法律风险防范不够重视,往往遇到事采取的是亡羊补牢的做法,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解决了一时的法律问题,没有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这种意识。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加大,如果没有法律风险意识,将会对于企业发展壮大带来很多的阻碍。

    (二)法律顾问制度存在的缺陷

    当前,我国的大部分企业采取的都是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往往往往是针对企业的经济风险,对于其他风险几乎没有涉及,并且企业的法律顾问大多都是从律师事务所聘用的律师,他不是企业的一员,仅仅在企业出现法律纠纷时才会介入,对于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很少涉及,对于企业的重大决策缺乏法定程序,涉及投资和担保的重大事项,往往由董事长或者总经理一人决定,律师和法律顾问的参与其中仅仅占到2成,导致企业在作出重大决策时缺乏对于法律风险防范的法律建议。

    (三)内部工作流程审查不严

    二是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内部工作流程不合规,在企业与其他企业合作时,很多企业不做或者很少做商标审查、专利审查等,对于抵押财产也没有实现合法性审查,签约时对于签约人的权限审查也没有重视,导致企业因此引发的商标、专利、土地转让、抵押纠纷高发。

    三、构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建议

    (一)借助外力,多管齐下防范企业法律风险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单单靠企业自身的力量往往作用不明显,起不到应有的效果。因此,构建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必须依靠政府的宏观调控,企业增强法律防范意识,律师或者法务人员增强法律水准,在企业、政府、法律工作者共同作用下,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才能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二)做到防范、控制和救济相结合

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篇(9)

一、煤炭企业现状分析

近年来,受我国国民经济结构调整、节能技术进步、能源消费结构变化、煤炭质量的提高、生活用能结构的变化、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等因素的影响,国内煤炭消费量持续下降。 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对于煤炭行业既带来机遇又面临挑战。对煤炭行业的影响,一方面是煤炭进口关税将进一步降低,国外煤炭因质优价廉,进口数量有可能增加,这对国内煤炭生产与销售市场,特别是对东南沿海煤炭市场将形成一定的冲击。由于我国的外贸体制将逐步与国际接轨,煤炭出口的垄断性经营将被进一步打破。我国出口煤炭企业在国际煤炭市场上竞争将进一步加剧。另一方面,加入WTO后,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将加速,企业升级和技术进步加快,必然促进能源的节约,将大大减少国内煤炭的消费。由此可见,我国煤炭企业的现状不容乐观,煤炭企业的发展面临着极其严峻的形势。并且煤炭企业自身也面临着许许多多的法律风险,在接下来的论证中,笔者将一一阐述。

二、煤炭企业的法律风险

(一)煤炭企业权属的法律风险

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煤炭企业的权属问题在当今这样的法治社会之下,面临着严峻的考验,许多的煤炭企业的所有权和实际经营权处于分离状态,也就是说煤炭企业的实际经营人往往和所有权人是不一样的,这样无论是煤炭企业的所有权人还是经营人对煤炭企业做出的处分,往往只是单方面知道,另外一方却处于无知的状态,这样一来,做出的处分行为要么是效力待定行为要么便是无效的处分行为,由此引发的法律风险是不堪设想的。

(二)煤炭企业主体的法律风险

煤炭企业主体取得合法的主体资格,需要具备六证,这六证分别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矿矿长还应具备矿长资格证以及矿长安全资格证。只有具备这六证的煤炭企业才能是合法的煤炭企业。而当下社会中,许多的煤炭企业老板为了牟取更大的利益或者因为一些其他的非法原因,不去办理这些证件和合格证,导致很多煤炭其他处于无证状态,这样一来,煤炭企业主体的法律风险就产生了,这不仅仅影响煤炭企业的正常运作,更多的是影响每一个矿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煤炭企业债务的法律风险

现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适者生存这样的道理越来越被社会所重视,所以存在很多企业并购的现象,而煤炭企业也并不例外,而被收购方或者并购一方往往处于弱势状态,其往往背负着许多债务,这不得不引起收购方的注意,在收购时必须注明这些煤炭企业债务的处理方式和解决方案。而作为债权人,无论是企业团体还是公民个人,都应当随时跟踪自己的债权,特别是在企业收购和并购时更应当关注这些债权债务的安排情况。毕竟如果这些问题处理不得当的话,引发的不仅仅是债权债务人之间的矛盾,有时甚至能够引发范围更大的社会矛盾。这在煤炭企业的收购过程中时有发生。

三、煤炭企业法律风险的应对措施

(一)建立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煤炭企业应该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贯穿企业经营全过程的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对不同的法律风险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机制,例如,针对合同的主体和权属的法律风险问题,合同签订前应当查询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资质,包括对主体资格、履约能力和履约信用等方面进行审核,通过审核之后方可与其订立合同。并且,从实处保障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这样一来,对于媒体企业权属的法律风险和媒体企业主体的法律风险就可以得到完美的解决。

(二)加强法律风险管理力度

作为媒体企业的管理阶层,不仅仅要对企业的运营了如指掌,同时也要对企业法律风险的管理加强力度,当企业发生重大突出问题时,能够及时地拥有解决方案和策略去应对,当企业出现亏空或者亏损的情况时,才能对企业的债务做出正当地处理,这样不仅有效防止企业的破产,也有利于增加企业的信用度和社会评价。

(三)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意识是内因,其他方面的原因都是外在的,内因决定外因。因此增强煤炭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容忽视,作为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宣传力度宣传企业风险的存在;作为企业管理层,应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防范于未然制定好突况的应对措施;作为企业的员工也应当对企业负责,具有风险防范意识,从小事做起,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行。

四、结束语

目前,我国煤炭企业的发展现状以及发展趋势都不容乐观,其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越来越严峻,而且问题也随着发展越来越多,不仅仅是在本文中阐述的三个方面的法律风险,其他不突出的风险也日益增多。虽然,问题不断增多而且严重,但是,随着科学技术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我们的智慧也会随之增强,我们一定可以找到解决方案,能够很好地处理这些暴露出来的问题。总而言之,一句话:煤炭企业的发展和复兴之路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时均通.关于煤炭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几点思考[J].理论研究,2012(7)

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篇(10)

我国的财政收入大部分来自国家的税收,税务部门承担着重要的财政税收使命。目前,由于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不完备、内部管理体制不完善、监督机制的不健全等原因,造成了税收执法风险日益增大。在当前税收的环境下,如何进一步的避免税收执法风险,已成为税务部门的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税收执法风险的概述

(一)含义

税收执法风险,是指税务部门或者是税务执法人员在征税的过程中潜在的,因为税务执法人员的不作为和作为使税收管理的职能不能够充分实现,或者是税收主体在行使自身权利和履行职责中,因故意或者过失,损害了国家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引起的法律后果,需承担民事、行政等法律责任的危险因素的集合。当前,我国的税收执法环境比较复杂、税收法律繁杂,再加上税务执法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对法定的税收执行程序掌握的不够全面等,从而使税收的执法过程中风险无处不在,并贯穿税收执法始终。与此同时,加强对税收执法风险问题的分析,有助于提高征税主体的执法水平和效果,提升税务机关以及人员的形象,增加税收收入。

(二)税收执法风险的种类

根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和对执法所产生的后果的处理方式,可以讲税收执法风险划分为三类:

1.税务征收管理中的风险。即执法人员在税收征收的执法过程中,由于基础管理不到位,而侵害了纳税人的权益。主要表现为税务登记不准确、对纳税人的性质认定错误、对减免税划分不准确、税率执行有误以及违反法律的规定提前征收、延缓征收税款等造成了纳税的风险。

2.税务行政诉讼中的风险。即执法主体因在执法过程中的行政行为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败诉、赔偿等不良后果而产生的风险。在此类风险中,主要涉及的是稽查等强制措施,集体表现为税务主体在日常的执法行为中只重实体而忽略了程序。比如在日常的检查时,本来应该出示税务搜查证而没有出示;没有按照法律的规定履行告知义务;收集到的证据来源不合法;没有依据法律规定采取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等多方面的因素,从而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纳税担保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因为这些不规范的行为所产生的有关司法行为导致了税收执法的风险。

3.税务人员渎职所带来的风险。即税务执行人员在执法的过程中,因主观过失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职责,如不征或者是少征税款、、等违法行为,客观上侵犯了国家的利益,对国家的财产造成了重大的损失,因而被追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甚至责要负刑事责任。从而给税收的执行带来了风险。

二、我国税收执法风险管理现状

近年来,各级税务部门为了提高执法水平、降低执法风险,不断地营造外部环境、优化内部结构、强化监督机制等。但是,目前我国对税收执法风险的控制和防范还没形成一个科学的系统,各税务机关在实际的工作中采取的许多措施都比较混乱,没有逻辑性,整体效果还不够好。

(一)风险防范机制不完善

随着我国税法制度的不断完善,税务机关的职责也实现了分工细致、各司其职的完备机制,在很大程度上控制了风险的发生。但是目前我国的税收执法的风险控制和防范还不够全面,对执法责任考核、征管质量考核大多都是事后的应对措施,而事前和事中的风险防范机制还不够完备,防控税收执法风险的功能也不够健全。并且在执法过程中责任的承担方面,一线的税收执法人员承担了大部分的违规责任,而对税务部门自身和决策层所应承担的责任没有明确的划分,因而很容易引发税务部门内部矛盾,同时也容易造成监管的缺失。

(二)风险控制防范意识不强

税收执法是一项专业性、系统性很强的工作,而仅仅依靠税务执法人员个人的力量难以防范来自法律、经济、社会等方面的风险的。因此,要加强对税收执法进行系统全面的管理。然而当前,我国还没有将税收执法风险管理纳入到税务部门的工作中,在大部分的税务人员思想中,税收执法风险是孤立、片面存在的,认为风险管理就是要加强对税收执法的监督和检查,因而缺少执法风险管理的整体意识和主动意识。

(三)风险管理机构的专业程度不高

现阶段,我国的各级税务部门依据职权,通过成立税收优惠减免审理委员会、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税收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等一系列机构,在一定的程度上规范了税收执法,避免了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差错。但是,如果发生执法过错,就很容易发生推诿,相互推脱责任。目前,我国税务系统中还缺乏一个专业的风险管理机构来专门从事税务风险管理的事项。

(四)风险管理手段不断增多,但是针对性不够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信息化技术在税务部门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当前,在税务部门中运行的系统有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以及纳税评估管理信息系统等,这些系统的运用使税收执法人员的操作更加准确,大大降低了执法的风险。但是这些系统针对不同的涉税业务,侧重点也有所不同。一些税收风险点得到了防范和控制,而另外一些风险点却得不到防控,业务非防控范围比较小,不够全面。

三、税收执法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法律体系不健全

1.税收立法起点低,法律依据不明确。现阶段我国税收法律体系结构不完善,尤其是税收法律的起点较低。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缺少税收基本法。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基本的税收征收法,来对税收法律关系进行宏观规定,税收的立法原则、执法原则、税收管辖权等问题都没有通过更高的法律予以确立,而只是分散于各个法律条文中。二是有关税收的法律层级不高。我国现行颁布的关税收法律文件仅有《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和《税收征管法》,其他有关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都是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并且还没有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从某种程度上说,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容易受到法律、法规的层级影响,法院在有关税收行政案件的审理时,往往依据的都是法律,而对层级较低的行政规章只是参照,这就给税务人员的执法过程中产生困难。

2.税法规定不科学,实际工作难度大。有些税收法律对执法过程中某一问题的规定存在冲突;还有些法律条文在实际的运用过程中难以得到实施等。一方面导致税收执法人员在对纳税主体做出具体的执法行为时,不知道依据那个法律文件去执行。另一方面,如果不按照相关税收法律的规定去执行,又会有被追究法律责任的风险。因此,导致税务人员在实际的执法过程中很难去执行。

(二)内部体制不完善导致的执法风险

1.内部考核指标严格。税务部门以强化征管、严控税源的原则制定了内部考核标准,但在实际的执法过程中,过于苛刻、严格的考核标准会对税收执法人员依法行政造成消极的影响。比如一些市、县的地方税务部门在税受征收较少的情况下,就会对稽查下达过高的税收任务,以此作为考核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然而这与国家税收法律的原则和基本精神是不一致的。由于这种严格的任务下达,就会导致稽查工作偏离了执法的轨道,加大了税收执法的风险。

2.规范性文件制定不严谨。在我国,各级地方税务机关为了贯彻落实上级的指示、实现政策实施的效果,就会根据本地区的实际状况,制定具体的业务操作办法和行业管理办法。然而这些管理办法和操作办法的制定,一般是依其上位法,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是上级税务机关的文件来制定,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对提高征管质量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有些操作办法和管理办法由于过高地追求实施效果,从而导致税收执法人员在执法程序上不够合理,不能为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提供有效的法律保护。

(三)执法主体素质有欠缺引发的执法风险

1.执法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现阶段我国税收执法主体的风险防范意识不够高。部分税收执法工作人员,对税收执法的过程中缺乏对执法的全面理解,仍然没有从以官为本的思想中转变过来,在他们看来,依法纳税只是针对纳税人而言,而忽视了对自身法律意识的提高。作为一个税收执法者,对税收执法风险缺乏足够的警惕,执法的危机意识淡薄,因而,导致税收征收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能力下降。

2.税务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不够高。当今社会是一个知识经济的社会,知识的更新不断加快,流通途径也在不断地增多,人才也在向复合型、综合型的方式转变。因而面对当前的环境,税收执法人员就需要构建一套完整的知识体系,不仅要求税收执法人员不仅要掌握会计、税法等方面的知识,还必须要对计算机运用、经济法规、时事政策等方面的知识有相关的了解。例如一些税收执法人员只会对纸质账簿进行审核,对于现代企业采用的电子账务系统却一窍不通,因而就无法运用高科技的电子计算机技术区查出企业的财务漏洞。此外,仍有许多税务人员用以往的征管办法和思维定式去征收税款,并且执法的方法固化、沟通方式简单、交流不畅,给实际的执法工作造成一些影响,从而增加了税收执法风险。

四、税收执法风险防范的对策

(一)完善税收法律体系

1.制定税收基本法。制定税收基本法,主要是对一些共性的税收问题进行规定,以达到统领、协调、指导、约束各单行税收法的作用。实际上,由于我国宪法的内容比较有限,所以为了增加涉税条款而修改宪法是不可能的,然而由于现有的《税收征管法》理论性不够,实际操作及程序性太强,起不到统领税收法律的作用,因而,单独制定一部税收基本法是完善税收法律体系的最好办法。除此之外,还要对目前冗杂的税收法律加以系统整合,使税的收法律的结构更有条理,并且对税收执法、司法进行更具权威的指导,因此能够更有效地提升税法的基本法律地位。

2.完善税收程序法和实体法。现阶段,我国的税收程序法和实体法还不健全,在执法的过程中涉及到的具体细节,税收法律也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不利于执法人员操作。因此,需要尽快完善和健全。主要可以从三个方面解决:一是构建起法律与经济的互动体制。明确制定出宏观经济与税收收入保持协调的管理体制,加强税收的宏观调控能力,利用税收去降低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对实体经济造成的影响。二是逐步提升税法的等级。以《立法法》为依据,完善对税收的立法,构建一个完备的税收法律系统。从而提高税收实体法的等级,提升税法的效力。三是明确税收执法中的程序要素。目前《税收征管法》是我国税法中唯一一部具有程序法性质的税收法律,对推动我国税收征管的法制化、规范化进程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由于程序法的性质不够突出,覆盖的范围比较窄,并且与其他部门法律也不不相适应,再加上程序法对纳税人的程序权益的保障不充分等问题日益突显,因此,完善程序法势在必行。对程序法的完善有利于减少税收征收过程中税收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行为,从而降低税收执法风险。

(二)加强对税收计划的管理

税收计划是我国财政预算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税务机关在一个时期内的工作计划,是考核和检查税收征收的重要依据。而税收计划管理是税务部门为了能够保证税收计划的顺利实施,对税收的分配执行、落实等一系列活动进行的全面管理,是税务管理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在现阶段,税收任务的下达量有所减少,但是如果要按经济增长比例来下达,根本就没有改变过去的税收计划管理体制。比如,一些经济不发达的地方为了解决财政危机,除上级部门下达税收任务外,当地的政府部门还要继续追加税收任务,从而给税收计划的实现带来困难。此外,税收任务主要是按照全国的经济增长的平均水平来征税,对经济不发达的地区不利,加重了经济不发达地方的财政负担,从而给税收任务的完成增加了困难,增加了执法过程中的执法风险。因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完善:一是建立合理的税收工作考核制度,缓解一线税收执法人员的压力。二务科学的编制税收任。不能仅仅地采用上年基数加成的方式,而是要根据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评估,税务部门可以先根据财政部门的预算计划来制定税收的任务,然后再根据各地的征管水平、税源状况的区别来编制个地区的税收计划,最后用计量经济和科学的统计分析对各地税收计划进行预测评估,得出全国税收计划。

(三)加强税收执法队伍建设

1.提高执法风险防范意识。税收执法人员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认清税收执法风险的客观存在性,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严格依法治税和依法行政,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同时加强对税收人员的思想道德建设,要抵挡诱惑,做到为税清廉,减少税收执法风险。

2.加强专业化法制化培训。要加强对税收人员的税收政策培训,防止对政策理解偏差而导致的执法不到位的风险;强化对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执法操作培训,消除执法管理的程序风险;加强对税收执法人员的法律、财务、计算机等方面的培训,降低因专业知识的缺乏而产生的执法风险。

3.创建高校合作机制。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的人才资源和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根据先进的专业理论,去指导实际的税收执法工作。每年选拔一批能力强、年纪轻、学历高的、有发展前途的税务人员进入高等院校深造,为培养全方位、更高素质的税收人才开辟新的途径。

4.加大执法责任追究。制定严格的奖惩制度,加大执法责任追究的力度。执法监察要定期、不定期的对税收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检查,落实检查的责任,执法监察对再次检查发现问题的,除追究有关税收执法人员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与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结论

税收执法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不仅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而且对于完善我国的税法制度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所以通过构建程序严密、制约有效、配置科学、结构合理的执法运行机制,推进税务部门依法行政,最终实现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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