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汇报汇总十篇

时间:2023-01-24 06:59:06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汇报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汇报篇(1)

一、完善公共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公共服务保障体系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最现实、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保障教育资源。一是确保搬迁群众子女能就近上学,大土新建公立小学、初中综合性学校共1所,占地面积100余亩,改(扩)建公立幼儿园1所,选优配强师资力量,实现111户搬迁适龄就学子女就地就近入学。二是保障医疗资源,新建乡级卫生院(二级标准),设置床位70余张,配备120名医务人员,强化医疗保障。三是加强社会保障,完成新农合全覆盖、享受农村低保255人,实付低保金72103元,一次性临时救助已全部发放到位。同时,大土安置点实现4G网络、安置小区视频监控全覆盖,大大方便了搬迁群众生产生活及出行安全。

二、完善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感恩教育。户户悬挂新旧住房对比照,激发群众发自内心感谢党和国家的关怀。组建感恩教育宣传队、文化服务志愿者等队伍,开展脱贫攻坚政策及感恩教育巡回宣传;成立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配齐文化服务设施。为搬迁户发放广电机顶盒111台,实现广电网络全覆盖,设立图书室1个,存书300余册,建设文化广场1个,篮球场、乒乓球场等体育设施齐全,有效保障搬迁群众业余文化生活。弘扬社会文明风尚。通过设置搬迁农户家庭卫生“优劣榜”、加强小区村名公约建设等,教育引导搬迁群众破除不良习气,形成崇尚文明的良好风尚。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汇报篇(2)

一、房屋质量安全

我镇易地扶贫搬迁项目25户集中安置户护坡正在建设中,正在与自然资源局地环科联系符合资质的单位进行地质灾害评估,17户分散自建安置户。为确保房屋质量安全,建设初期,我镇由扶贫、农业、城建、农电、国土等部门成立专项工作小组,上户进行选址指导工作,确保选址安全;建设中期,工作小组各职能部门多次上户指导监督,确保房屋质量。目前经排查,17户易地扶贫搬迁自建安置住房,13户新择基建房为平坦地建房,4户为切坡建房其中2户进行了护坡加固,2户为老居民区老屋基插花安置建房,岩石裸露,多次经国土部门认定无安全隐患,房屋通水通电,门窗、墙体墙面、楼面、瓦面无开裂、变形、漏水等问题,房屋质量全部达标。

二、扶贫信息系统

经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湖南省易地搬迁系统有关安置住房安置位置、坐标定位、户籍人口等全部信息比对核实,我镇42户易地扶贫搬迁户信息准确、完善,且针对每户的扶贫相关信息已做到更新及时,达到识别精准的要求。

三、监管责任落实

我镇严格落实三级工作网络,从易地扶贫搬迁户所在组、村到乡镇,分别明确联系人到户,责任到人。从旧房拆除、新房选址到房屋建设、面积确认、房屋验收、土地复垦等,我镇完全依照上级文件要求,由专人进行监督指导,确保房屋选址、建房安全及建新拆旧等。截至目前,我镇42户搬迁户房屋选址及质量全部达标,旧房已全部拆除并完成复垦。我镇将定期对房屋质量安全进行例行排查,确保房屋质量安全,同时保证搬迁户房屋无扩建增建等违规行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汇报篇(3)

一、房屋质量安全

我镇易地扶贫搬迁项目25户集中安置户护坡正在建设中,正在与自然资源局地环科联系符合资质的单位进行地质灾害评估,17户分散自建安置户。为确保房屋质量安全,建设初期,我镇由扶贫、农业、城建、农电、国土等部门成立专项工作小组,上户进行选址指导工作,确保选址安全;建设中期,工作小组各职能部门多次上户指导监督,确保房屋质量。目前经排查,17户易地扶贫搬迁自建安置住房,13户新择基建房为平坦地建房,4户为切坡建房其中2户进行了护坡加固,2户为老居民区老屋基插花安置建房,岩石裸露,多次经国土部门认定无安全隐患,房屋通水通电,门窗、墙体墙面、楼面、瓦面无开裂、变形、漏水等问题,房屋质量全部达标。

二、扶贫信息系统

经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湖南省易地搬迁系统有关安置住房安置位置、坐标定位、户籍人口等全部信息比对核实,我镇42户易地扶贫搬迁户信息准确、完善,且针对每户的扶贫相关信息已做到更新及时,达到识别精准的要求。

三、监管责任落实

我镇严格落实三级工作网络,从易地扶贫搬迁户所在组、村到乡镇,分别明确联系人到户,责任到人。从旧房拆除、新房选址到房屋建设、面积确认、房屋验收、土地复垦等,我镇完全依照上级文件要求,由专人进行监督指导,确保房屋选址、建房安全及建新拆旧等。截至目前,我镇42户搬迁户房屋选址及质量全部达标,旧房已全部拆除并完成复垦。我镇将定期对房屋质量安全进行例行排查,确保房屋质量安全,同时保证搬迁户房屋无扩建增建等违规行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汇报篇(4)

二是强化培训。邀请县农发办、农林局、科协等专家对贫困户进行教育培训,加强技术指导,实现思想脱贫、致富脱贫。同时加大与市直帮扶部门、县级包扶单位、县农发办联系,争资金跑项目,明确定位,带领贫困户增收致富。

三是抓产业促发展。继续以产业扶持为引领,在种植业方面,确立了以黄桃为主的产业发展方向,在焦胡等7村发展黄桃800余亩。新栽猕猴桃280亩。发展林下养殖肉鸡3万只。镇西村为贫困户每户发放4只奶山羊。东坡村种植黑枸杞10亩。

四是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岗子、焦胡、镇北总投资40万元,硬化街道共计1000米。

存在问题:一是非重点村缺少帮扶资金,群众发展产业积极性不高;

二是缺少技术方面的指导。

为深入贯彻关于扶贫开发工作“四个一批”“五个突出”“六个精准”和《xxxxxxxx省委关于实施精准扶贫加快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决议》的指示精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扶贫攻坚工作,全县上下扎实推进我县精准扶贫工作,并取得了较大成效。现就发改落实扶贫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调整充实完善《xxxx县xxxx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十三五”规划》项目库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开展xxxx省xxxx山及xxxx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十三五”省级实施规划编制工作通知》和省发改委、省扶贫办精神,要求我县对已列入省级“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进行重新梳理。具体原则为:对于列入省级规划已经开工建设且需在“十三五”时期延续实施的项目,优先列入规划范围;

对于已列入省级规划但未纳入相关行业(专项)规划的项目,商相关部门同意后,直接列入规划范围;

未纳入省级实施规划但需要在“十三五”期间启动实施的项目,在与有关行业部门沟通的基础上,择优列入规划范围。对于已列入省级实施规划,但条件已发生变化,不具备实施可能性的项目,不再列入“十三五”实施规划。根据上述原则,我局在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基础上,共剔除“十二期间”已完工和不备实施可能性项目104个,新增项目29个。十三五”期间,共规划项目248个,总投资540.29亿元,项目覆盖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二、认真编制《xxxx县以工代赈“十三五”规划》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开展xxxx省以工代赈建设“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立即着手行动,按照“十三五”期间我县以工代赈建设任务和实际需求,在充分征求扶贫、国土、水利等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基础上,编制完成了《xxxx县以工代赈“十三五”规划》,共规划投资524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4xxxx万元,地方投资125万元,计划修建各类型水渠13.6千米,维修山塘5口,新建和改扩建公路44公里,新建示范工程项目5个。我县于xxxx5年6月份将规划文本上报给省发改委,经过积极争取和协调,xxxx5年11月份省发改委编制的《xxxx省以工代赈“十三五”规划》文本中,我县所申报的项目和计划全部纳入省级规划。

三、编制上报《xxxx县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启动xxxx省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的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立即着手编制规划,现规划已编制完成,正准备上报。该规划计划总投资11.07亿元,其中:申请中央投资1.58亿元,通过举债省级地方政府债务注入项目资本金1.58亿元,通过承接专项建设基金注入项目资本金0.81亿元,承接长期低息贷款5.52亿元,群众自筹1.58亿元。计划在“十三五”期间安置搬迁农村建档贫困户4454户共15869人,迁建房屋63.476万平方米,修建村级公路108千米,铺设水管164千米,架设输电线路99米,新增村级服务设施15.3万平方米,改造基本农田1万亩,新增及改善灌溉面积1.63万亩,宅基地复垦0.16万亩,迁出地生态修复1.47万亩。

为更好地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我局积极与扶贫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将易地扶贫对象瞄准主要是居住在我县环境恶劣、生态脆弱、不具备生产和发展条件的高寒山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经过县相关部门共同努力,确定我县“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规模为4454户共15869人,并经县政府同意上报给省发改委、省扶贫办。其中:全县以行政村就近集中安置1.135万人,占易地扶贫搬迁人口的71.5%,依托小城镇集中安置0.14万人,占易地扶贫搬迁人口的8.8%,依托产业园区集中安置0.23万人,占易地扶贫搬迁人口的14.5%,依托乡村旅游区集中安置0.05万人,占易地扶贫搬迁人口的3.2%,分散安置0.03xxxx万人,占易地扶贫搬迁人口的2%。

四、积极争取和实施项目

一是xxxx1年至xxxx5年,争取到以工代赈资金58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预算内和省级配套以工代赈资金430万元,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资金150万元。实施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乡村道路建设、人畜饮水等项目。共修复各类型渠道9千米,山塘防渗7口,改善灌溉面积0.49万元亩,解决0.22万人安全饮水问题,修复村级道路21.66公里,改扩建村级公路6.xxxx公里,解决了2.8万人出行难的问题。二是争取到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资金32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72万元,共修建迁建房屋115座,面积13000平方米,新建村级公路2.6公里,铺设各型水管3.3千米,架设输电线路750米,新增480KW变压器2座。

五、实施效果

一是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初步的改善;

二是为贫困地区的脱贫致富创造了基础和条件,通过修建乡村道路,有利于当地农林产品的外运,使贫困地区丰富的自然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通过修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我县农业生产条件有了一定的改善,改造后的灌溉渠道水的利用系数从不足50%提高到70%-80%,为实现稳定高产创造了条件;

三是贫困地区群众思想观念得到了改善,为实现智力脱贫打下了基础。

六、存在的困难

1、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年度资金计划严重不足

按2300元贫困标准,我县仍有贫困人口12.83万人,大部分生活居住在雪峰山腹地的高寒山区,生存环境极其恶劣,基础设施比较落后,生产生活条件极其不便,要改变贫困落后面貌,每个村至少要投入上千万元,而我县每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只有区区100万元左右。针对建设任务重、群众期盼高实际状况,而我县是典型的“吃饭财政”,去年人平财政收入685元,只有全国人均财政收入的1/13,由于财政困难,面广点多,支持扶贫帮困的力度十分有限。

2、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偏少

我县在xxxx3年实施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后,就最也没有实施过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虽然每年都申报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但都因我县不是国贫县的原因没有申报成功。因此建议上级取消片区内国扶县和非国扶县区别,让片区内所有的县一视同仁地享受以工代赈政策。

3、易地扶贫实施过程有一定难度

一是迁建户积极不高。“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将搬迁户从原有土地剥离出来,进入一个新环境生活,他首要顾虑就是今后的生产生活后续发展,为更好地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最好是以行政村就近集中安置,但易地扶贫搬迁中央补助标准每人10000元,按此计算,每户平均大概补助4万元左右,而搬迁一户需资金10万元以上,这样就造成相当一部分搬迁户依靠借贷建房,把还帐预期压在外出务工挣钱或尚未见到效益的生产发展项目上,要彻底改变贫困落后面貌就变得遥遥无期,因此积极性不高。二是政策性较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方病多发、交通不便改造成本高、人均耕地少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地区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优先安排位于地震活跃带及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威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根据此政策,易地扶贫对象只能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凡不属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能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导致同一区域不同政策,矛盾纠纷较大。

现将我乡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乡总人口35728人,总户数11516户,按照我市扶贫开发工作实施方案标准要求,截止目前,实际录入贫困户856户,人口1493人。扶贫对象甄别后,通过入户登记,实事求是地获取了扶贫对象的各项信息资料,按照“六个一批”、“六个精准”进行了分类,并组织信息录入员将扶贫对象信息录入电脑,建立电子档案,做到户有表、村有册、乡有电子档案。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健全机制。一是成立了由我任组长,分管副职任副组长,民政所、农经站、财政所负责人,六个工作区区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精准扶贫工作的组织开展,并组建15个驻村工作组,分6个工作片区,分别进驻15个行政村,开展入户帮扶等工作。二是制定了《**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成员单位及办公室工作职责及具体任务,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动员部署,强化宣传培训。召开了**乡精准扶贫工作动员大会,对工作人员及各村书记、主任进行了培训。并通过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精准扶贫工作的相关政策。各驻村工作组进村入户,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贫困户甄别分类期间,我乡共举办3次专题培训会,确保乡村干部精准掌握扶贫开发工作基本知识,发放宣传资料3500余份,极大地推动了精准扶贫工作快速稳妥进行。

(三)落实责任,帮扶到位。按照帮扶要求,积极与市委选派的8个驻村帮扶单位联系,提供一切工作便利条件,实现与帮扶单位无缝对接。结合乡村综合条件,选派乡领导、干部等一共38名帮扶人员,与帮扶单位组成了共103人的帮扶工作队,深入到**53个村,856个贫困户中去,摸清贫困户基本情况,按照“六个一批”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脱贫计划,发展生产和就业脱贫一批,危房改造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汇报篇(5)

2013年4月,土安移民小区在涞源镇冯村北动工。小区按照"幸福乡村"建设标准,建有住宅、街道、文化广场、图书室、卫生所等设施;同时对小区进行美化、亮化、绿化,净化、硬化,宜居宜业。目前,已完成房屋主体,正在装修,部分已入住。

土安移民小区仅仅是河北省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的一个缩影。2003年,河北省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新阶段扶贫开发“四大扶贫项目”之一,截至2014年,共完成了2.42万户、8.54万人的搬迁任务,建成集中安置形式的移民小区158个。

强化组织保障,落实土地和资金

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土地和资金是一个难点。

河北省各相关县成立组织机构,乡、村明确专人负责,为搬迁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千方百计落实土地和资金。一是在土地使用上,优先满足易地扶贫搬迁建房需求;二是在资金安排上,由中央、地方政府和搬迁群众共同承担。中央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人均补助标准不超过6000元;省级政府安排易地扶贫搬迁地方资金不低于中央易地扶贫搬迁投资规模的30%;市县政府结合自身财力安排一定规模的资金;搬迁群众视家庭收入状况,适当承担部分住房和基本生活设施建设费用。同时,按照“统一规划、共同投入,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以安置点为平台,以改善整体发展环境、开发特色优势资源、增强群众脱贫致富能力为目标,地方政府要协调各类支农资金支持安置区相关工程项目建设。

严格搬迁程序,规范搬迁安置

开展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是前提。

河北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建立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由搬迁户自愿提出申请,报村委会进行资格审查后进行公示;之后报乡政府审核,乡长签字盖章后报县扶贫办;县扶贫办在接到申请后组织人员进村入户核实,对照建档立卡资料进行核对,逐户审查,最后确定搬迁户,汇总入档发还乡、村进行第二次公示。做到按照“户申请、村确认、乡审核、县把关”的程序确定搬迁对象,规范了搬迁的具体实施措施,使搬迁工作做到了底数清、措施硬。

在搬迁安置上,根据安置地资源条件和环境承载能力,通过依法开发耕地、调整置换土地(林地)等形式配置安置资源,按照“引导整村搬迁、扶持小区建设、自愿分散安置”的总体思路,有步骤地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妥善做好搬出区鳏寡孤独、“五保”等丧失劳动能力户的安置。

搞好后续扶持,促进产业增收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汇报篇(6)

生态移民可分为自主移民和政府主导式移民两大类别。在此,本课题①将调查研究云南省保山市政府主导式移民问题。

一、保山市基本情况

(一)集边疆、民族、山区和贫困于一身的市情。

保山位于中国西南边陲,与缅甸接壤,它处于中国大陆与南亚、东南亚三大区域交接点上,其地缘战略因素较为特殊或重要。

保山市辖隆阳区和施甸、腾冲、龙陵、昌宁4县,辖区国土面积19637平方公里。2011年全市总人口为254.2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7.7万人。市内有少数民族36个,其中世居少数民族12个,少数民族26.6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

10.5%,按人口数依次为彝、泰、白、傈僳、回、苗、布朗、佤、阿昌、景颇、满、德昂等。

保山农村贫困面大,其中少数民族贫困问题尤其突出。经济欠发达是保山当前突出的基本市情。在《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 2020年)》中,把保山市所辖隆阳、施甸、龙陵、昌宁四县(区)列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扶贫县。

保山市位于云贵高原西南横断山脉南段,高黎贡山和怒山南延于境内。全市山间盆地(云南人俗称“坝子”)占土地面积的7.3%,九成以上国地为山区。保山市4~5成的人口聚居于狭小的“坝子”内,其余人口散布于山区,“坝子”人口过密和山区人口较疏是保山市人口分布的一个突出特征。由于山区生、生活条件较差,本地山区人口贫困面约占六成。本市世居少数民族多生活于崇山峻林中,贫困度尤甚。

(二)以往保山市扶贫情况

由于经济落后和贫困问题突出,保山市一直是国家和云南省的重点地区。自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本地已累计投入各类扶贫资金近百亿元,仅“十一五”期间投入的各类扶贫资金就高达18.09亿。

易地扶贫搬迁是当地扶贫工程的重要项目之一。以往,保山市大规模的移民搬迁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工程移民,多是因进行水利水电建设,兴修水利水电设施而产生的移民;二是扶贫搬迁移民,是为了帮助遭受地质灾害、生活条件恶劣地区的民众脱贫致富而进行的移民。这些移民项目总体上属于政府主导式,它们又多具有生态移民之属性。

二、“十一五”期间保山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取得的成效

为帮助贫困地区人民脱贫致富,保山市积极推进扶贫工作,在科学发展观和开发式扶贫方针指引下,不断创新扶贫工作机制,切实加大扶贫投入,全面实施“千村推进万户脱贫”工程,同时抓好易地搬迁、连片开发扶贫、信贷扶贫、外资扶贫、安居工程、社会扶贫、老区扶贫等各项措施,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阶段性重大成果,为全市政治稳定、社会和谐、民族团结、边疆巩固发挥了重要作用。五年里,累计投入各类扶贫资金18.09亿元,解决和巩固了27.6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十一五”期间,保山市完成易地扶贫搬迁项目47个,涉及保山一区四县,搬迁1465户共13323人,采取以村为单元部分迁出及其他搬迁形式进行搬迁,新建安置点集中安置38个,插花分散安置9个。投入移民搬迁资金9544.5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4245万元,部门资金1382万元,群众自筹资金3917.5万元。财政扶贫资金全部用于搬迁移民的生产生活设施、后续产业发展及其他方面。其中,生产生活设施主要包括搬迁移民的住房道路、耕地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疗卫生、环境整治等社会事业;后续产业发展是指移民迁入新居后的产业发展方面,主要包括种植、养殖业、特色产业开发、实用技术培训和推广运用等方面。保山市在整村推进、易地搬迁等项目中,扶持种植经济作物67.1万亩,经济林果43.8万亩,养殖猪牛羊等牲畜46.4万头,家禽25.5万只。详细情况见下表一:

年末全区总人口90.53万人年末全区总人口90.53万人年末全区总人口90.53万人

三、保山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取得的经验

在保山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保山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地质灾害”易地搬迁、插花搬迁安置、项目资金五级公示公告制度等成功经验得到了省级的认可和肯定,并在全省推广。

(一)加强领导,为易地扶贫搬迁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进入新世纪以来,保山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实行分类指导加快“十一五”时期农村扶贫开发进程的决定》、《关于扶贫开发“千村推进万户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快山区综合开发的决定》等一系列加快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措施,把扶贫开发作为全市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定期督查检查。市、县区成立了“千村推进万户脱贫”工程协调领导小组,乡镇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抽调得力的工作人员,进驻村组,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落实到户,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分类指导,始终坚持扶贫项目资金进村入户

紧紧瞄准贫困群体,坚持先难后易的原则,从不同类型贫困移民村的实际出发,按轻重缓急进行排序。财政扶贫搬迁资金重点用于改善易地搬迁农户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拓宽贫困群众的基本增收门路、帮助贫困群众提高基本素质,巩固提升整村推进的质量和效果。

(三)精心组织,充分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

各类扶贫搬迁项目从规划开始,坚持自下而上的原则,通过召开户长会、村民代表会、入户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地宣传发动,把扶贫搬迁专项资金投向要求同项目村的实际需求有机结合,优先解决群众最急需、最迫切的问题。在项目实施中,普遍采用成立项目实施“理事会”、项目实施管理小组等有效措施,通过“一事一议”,最大限度地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使贫困群众真正成为项目规划、实施和管理的主体。

(四)严格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坚持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和县级报账、检查验收、专项审计、“五级”公告公示、廉政承诺、民主评议等管理制度,不断强化扶贫搬迁开发项目资金管理。市扶贫办商请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力地推动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确保了工程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五)全市扶贫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团结一心、攻坚克难

市县区扶贫部门普遍存在着人少项目点多、经费不足、办公设备难以适应工作等困难,面对我市广大山区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的市情,为了争取项目,并把项目实施好,市县区扶贫部门的干部职工,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工作,经常奔波在一线,与项目乡村干部群众一道,克服重重困难,确保了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

四、易地扶贫搬迁存在的问题

易地扶贫搬迁是一项行之有效、利国利民、可持续的扶贫方式,在解决那些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生态脆弱区、遭受地质灾害地区贫困人群的脱贫问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易地搬迁工作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

(一)贫困人口多,自然灾害频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难度大

保山市地处边疆,少数民族多,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按照人均1976元扶贫标准,全市还有近84万贫困人口,占全市农业人口的37.01%,占全省贫困人口的6.42%。因保山特殊的地质构造,山体滑坡、地震、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频繁发生,返贫率高,今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压力依然很大。

(二)扶贫搬迁投入与需求的差距较大。

目前全市有近84万贫困人口,其中有19万人属深度贫困人口,有3.5万多户农户还住在危户、茅草房中,还有8万多人丧失基本生存条件需要搬迁,4700多个自然村的基础设施需要改善,但上级每年只安排1000多人的搬迁指标、200多个整村推进建设任务,远远满足不了实际需求,按上级核给的搬迁指标,把丧失基本生存条件的8万多人搬迁完毕要80多年,可见扶贫投入与实际需求的差距十分巨大。

(三)国家核拨的扶贫搬迁资金标准太低,加重了搬迁农户的负担

需要易地搬迁的农户有一个共同特征:穷。但国家对搬迁户的补助标准非常低,人均5000元左右,而保山是个集少、边、山、穷于一体的沿边经济落后区,财政收入少,地方政府配套资金也比较低,这就使得搬迁户在搬迁过程中大量借债,负担比搬迁前更加严重。

(四)项目资金整合难度大,社会帮扶力量弱

保山属农业市,工业欠发达,民营等经济发展滞后,以工哺农、以城带乡还未形成,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扶贫开发的能力弱。

(五)扶贫机构能力建设缓慢

近年来保山市争取到的扶贫资金逐年增加,项目管理越来越规范,要求越来越严格,但各级扶贫办的人员编制、办公车辆、办公经费明显不足,适应不了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需要。

五、进一步深化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思考

为进一步深化保山及其他地区扶贫搬迁工作的开展,让更多贫困的、遭受地质灾害地区的群众尽早脱贫致富,笔者认为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投入力度

保山市近84万贫困人口中,目前急需搬迁的有11.5万人,易地扶贫搬迁任务艰巨。但保山地方财政收入少,财力薄弱,面对大规模的易地扶贫搬迁人口,在增加自身配套资金投入的同时,还应尽量争取国家和社会资金的投入力度,三管齐下,扩大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覆盖面,让易地搬迁户真正感受到扶贫的温暖,易地搬迁后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脱贫致富。

(二)结合地区实际,采取多元化的搬迁安置模式

保山市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以来,采取了以村为单元部分迁出和其他方式迁出等搬迁形式,新建安置点集中安置和插花分散安置等安置方式,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笔者认为可在现有的基础上扩大搬迁形式,如增加以村为单元整体迁出形式,让丧失基本生存条件和遭受地质灾害严重的村庄全村搬迁,全部摆脱原来的恶劣环境,不留下贫穷隐患。

(三)对扶贫搬迁对象实施系统动态管理

对需扶贫搬迁的贫困村、贫困户由专人到现场逐一进行摸底核实,把该贫困村、贫困农户的真实情况逐乡(镇)、逐村、逐户造册登记,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镇有簿,并将这些基本信息录入电脑,建立动态档案,进行动态管理,提高扶贫措施的针对性。

(四)扶贫搬迁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按照“省负总责、州市统筹、县抓落实、乡抓规划、村抓组织、规划到村、扶贫到户”的要求,深入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把扶贫搬迁开发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县(区)党政一把手亲自研究谋划、动员部署、督促检查,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定期听取汇报,研究完善措施,统筹推进工作。继续推行扶贫搬迁开发工作重点县年度向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题汇报的制度,把扶贫搬迁开发工作作为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年度述职的内容。

(五)切实加强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监管。

严格按照省、市《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规定,继续坚持和推行扶贫搬迁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和回补报账等制度,切实加强对扶贫搬迁资金使用的管理,保证扶贫搬迁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和安全运行;坚持扶贫搬迁开发项目资金“五级公告公示制”、廉政承诺制、贫困群众评议制、检查验收、绩效考核、专项审计等制度,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确保扶贫搬迁开发项目按计划如期实施,并发挥预期效益。

(六)加强扶贫系统机构能力建设

增加市、县(区)扶贫办的人员编制、车辆编制和工作经费,增设乡(镇)扶贫专干岗位,使扶贫部门的机构能力建设能够适应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需要。

易地扶贫搬迁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是我党在带领全国人民奔小康道路上的一项新举措,是一项民心工程,只有把这项工作做好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能真正建立起来。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汇报篇(7)

麦地卡乡自开展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以来,截至目前为止,麦地卡乡搬迁户共有141户共601人,其中乡政府所在地集中搬迁26户50人,那曲搬迁12户61人,嘉黎县搬迁103户490人。

(二)易地搬迁前后对比

(1).住房方面。搬迁之前,麦地卡乡许多贫困户只能借亲戚的房屋居住或居住在已经搬迁于市、县的搬迁户留下来的房屋里或居住在简易的铁皮房屋。麦地卡乡经过开展脱贫攻坚,现这种情况已经完全改善,贫困户已经搬迁于市、县或乡政府所在村居。

(2).就医方面。搬迁之前,贫困户就医只能从村居前往乡卫生院或县、市医院,路途遥远有可能耽搁病情或加重病情。搬迁之后,乡搬迁点距乡卫生院距离近,极大程度解决了乡搬迁点贫困户就医问题;由于县、市医疗条件比较好,所以县、市搬迁贫困户就医问题已经解决。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汇报篇(8)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多次就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作出重要指示,2016年在青海、宁夏、安徽视察脱贫攻坚工作期间,每次都考察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慰问贫困搬迁群众,并多次强调,移民搬迁是脱贫攻坚的一种有效方式,要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把移民搬迁脱贫工作做好。总理多次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易地扶贫搬迁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跨越中等陷阱的关键举措,要用好各类扶贫资源,合力攻坚。

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对易地扶贫搬迁作出重大部署,规格之高,会议之密集,前所未有。

2015年11月27日,中央召开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决定实施“五个一批”精准脱贫工程,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明确提出贫困人口很难实现就地脱贫的要实施易地搬迁,按规划、分年度、有计划组织实施,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总理也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2015年12月1日,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总理作出重要批示,副总理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攻坚“当头炮”正式打响。

2016年3月和5月,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强调要理顺工作机制、明晰脱贫目标、守住政策底线、确保脱贫成效,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首战告捷。

2016年8月,全国易地扶贫搬迁现场会在贵州召开,总理再次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聚焦增强搬迁群众后续发展能力,创新思路机制,持续着力攻坚,切实落实省负总责和部门加大支持,充分调度广大干部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统筹有效用好宝贵的扶贫资金和资源,确保实现精准扶贫、稳定脱贫。副总理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脱贫导向、理顺工作机制、推进项目建设、促进自力更生、推进考核监督,确保搬迁一户、脱贫一户。

部委合力攻坚 打响易地扶贫搬迁“当头炮”

这一年,有关部门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集结攻坚,编制出台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明确住房、投资、财政、金融、土地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搭建完成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四梁八柱”制度和政策体系。

这一年,有关部门瞄准“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群众,拿出“真金白银”,加大中央资金支持力度和财政贴息力度,创新投融资模式,引入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资金。各项资金八方汇聚,有效保障了全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这一年,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工作机制,全面发力,将“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贯穿于政策制定、对象识别、搬迁选址、住房建设、后续脱贫和成效考核全过程,指导地方又好又快推进项目建设。

规划、政策、制度“三位一体”

全面搭建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四梁八柱”

出台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绘就时间表、路线图。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完成的《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9月印发实施,明确了搬迁哪些人、搬到哪里去、资金怎么来、房子怎么建、如何促脱贫等具体内容,22省(区、市)以国家规划为引领,同步编制省、市(县)级规划,建立了自上而下的规划体系。

严控25平方米建房面积“红线”,坚决杜绝因建房而影响脱贫。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严格控制住房建设面积的通知》,强调按照保障基本、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确定住房建设标准,明确建档立卡搬迁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得超过25平方米的“红线”,防止贫困户因搬迁举债,防止因搬迁而难以脱贫。

扩大土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范围,为贫困地区提供贷款偿还渠道。2月,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允许将土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大力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同时,还为每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专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600亩。9月,财政部印发《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财政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土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收益使用办法。

投资、财政、金融政策密集出台,努力实现贫困群众少花钱或不花钱就能住上安全房。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力度,较大幅度提高补助标准,并实行区域差异化补助政策,明确东中部省份按人均7000元标准补助,西部省份按人均8000元标准补助,部分特殊类型地区按人均10000元标准补助。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财政贴息贷款工作的通知》,对易地扶贫搬迁长期贴息贷款放贷规模、贴息安排、还贷期限、贴息资金使用管理等进行规范,明确了中央财政对2016年、2017年2000亿元贷款规模给予90%贴息的政策。中国人民银行及时出台《易地扶贫搬迁专项金融债券资金筹措方案》,明确专项金融债发行额度、发行方式、发行期限、贷款利率等具体内容。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分别出台管理细则或办法,不断完善资金运作机制,促进资金渠道上下贯通。

及时制定多项管理办法,确保资金安全、廉洁搬迁。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出台《易地扶贫搬迁专项建设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人民银行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信贷资金衔接有关事宜的通知》,国家开发银行出台《关于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意见》,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出台《易地扶贫搬迁信贷资金筹措使用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要求建立专项建设基金资金项目台账,确保基金“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建立中央预算内投资、金融资金事前规范审核、事中强化监督、事后严格考核的机制,力求实现投资安排使用全过程监管。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计署、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不断强化监督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着力确保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依法合规使用。

全方位深入开展政策宣讲解读

推动各地系好“第一颗扣子”

全面开展政策宣讲,实现有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省、市、县全覆盖。按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部署,3月17日至25日,中央农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负责同志带队组成5个宣讲督导组,赴贵州、四川、陕西、甘肃等10个重点省份开展政策宣讲和工作督导。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又组织22个省份集中开展政策宣讲,宣讲范围下沉到县、乡、村三级,初步统计,直接听取宣讲的基层干部群众超过20万人,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政策,凝聚了共识。

举办专题培训班,围绕工作推进中的难点、重点开展专题培训。为确保政策实施不走偏,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组织有关部门到相关省份多次开展调研、宣讲政策,指导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举办6期专题培训班,重点围绕投融资政策、资金运作模式、操作流程及土地增减挂钩政策等,对省级和市县级发展改革、财政、扶贫部门和省级投融资公司有关负责同志约1000人进行了培训,进一步提升干部政策理论水平和π率逼谝椎胤銎栋崆ㄕ策的准确理解。

编发政策指引,阐释重点政策,推介典型经验,通报苗头性问题。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向地方编发16期“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指引,及时阐释住房建设面积控制、土地增减挂钩、金融资金等重要政策,大力推介贵州、湖北、湖南等地方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及时通报工作中发现的个别地方制度设计有偏差、一些安置点对象识别不够精准、户型设计不够合理等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要求对标检查,举一反三,确保政策执行不走偏。

举办2016年扶贫日论坛易地扶贫搬迁平行论坛,促进思想交锋和典型经验交流。去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以“精准搬迁、精准脱贫”为主题,举办2016年扶贫日论坛易地扶贫搬迁平行论坛,来自中央农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有关负责同志,全国22个有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省份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以及部分省、市、县和乡镇从事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干部群众,带动搬迁群众脱贫致富的部分龙头企业代表,共约180人参加论坛,解读交流政策要点,探讨各地典型经验做法,人民日报人民网全程直播。

千亿资金投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

249万建档立卡搬迁群众精准受益

资金是易地扶贫搬迁顺利推进的最大难点之一,为此,国家不断加大中央资金投入力度,并通过创新机制,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引入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资金,为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及时下达2016年249万搬迁任务及828.5亿元贴息贷款规模。为保证各地及时启动项目建设,2016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人民银行印发《关于下达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和贴息贷款规模的通知》,根据各地确认的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规模,下达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任务249万人,贴息贷款控制规模828.5亿元。6月,财政部印发《关于拨付2016年财政扶贫资金的通知》,下达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资金29.82亿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各地已承接贴息贷款662.45亿元。

193.6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全部下达,精准支持249万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建设。在中央预算内投资总盘子没有明显增加、平衡难度加大的情况下,国家发展改革委于3月和6月分2批下达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投资193.6亿元,较2015年增长近3倍,实现了对年度计划内249万建档立卡搬迁群众住房建设补助的全覆盖。

一次性切块下达“十三五”时期专项建设基金规模500亿元。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务院扶贫办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核定的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分省规模,将500亿元易地扶贫搬迁专项建设基金一次性明确分省(区、市)控制规模。2016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基金规模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推动两行发行专项建设债券筹集资金设立基金后,根据各地基金需求实际,作为资本金分批注入省级投融资主体。截至2016年12月底,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已向省级投融资主体注入专项建设基金429亿元。

调整地方政府债务结构约1000亿元,专项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财政部指导督促有关省份调整地方政府债务结构,“十三五”时期安排约1000亿元作为项目资本金注入各省易地扶贫搬迁投融资主体,主要用于规划范围内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住房建设,以及包括同步搬迁人口在内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截至2016年12月底,各地已发行地方政府债717亿元,占“十三五”时期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控制规模的64%。河北、山西、内蒙古、安徽、福建、江西、湖北、重庆、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5个省份用于易地扶贫搬迁的地方政府债已全部发行完毕。

以督导考核之严 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之实

为确保国家政策得到精准落实、年度目标任务能够如期完成,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等部门建立了联合督导、全面自查、定期调度、成效考核等督导体系,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各项工作。

组织22省份开展全面自查,举一反三,防止出现颠覆性错误。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22个省份就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各省份共派出50余个检查组,对440个县、1436个安置区项目和537个迁出点进行了实地检查,入户走访建档立卡搬迁户2912户10856人,完成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的第一次全方位“体检”,及时纠正了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组织召开发展改革系统工作推进会,督导推动,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如期完成。8月23日,全国易地扶贫搬迁(贵州)现场会召开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易地扶贫搬迁现场会精神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召开22省区市发展改革系统工作推进会,通报工作进展,指出工作问题,推动各地按照现场会精神对照检查,要求进一步深化认识、严格落实国家政策、加快项目实施、落实脱贫举措,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纠偏纠错,对14个省下发整改通知。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并组织有关方面赴陕西、广西、云南、四川、湖南、湖北、、贵州、新疆、江西、甘肃、青海、宁夏、福建、内蒙等多个省份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指出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针对部分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对14个省(区)相关部门下发了整改通知,通报问题,限时整改。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汇报篇(9)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开展____省以工代赈建设“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立即着手行动,按照“十三五”期间我县以工代赈建设任务和实际需求,在充分征求扶贫、国土、水利等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基础上,编制完成了《____县以工代赈“十三五”规划》,共规划投资524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4____万元,地方投资125万元,计划修建各类型水渠13.6千米,维修山塘5口,新建和改扩建公路44公里,新建示范工程项目5个。我县于____5年6月份将规划文本上报给省发改委,经过积极争取和协调,____5年11月份省发改委编制的《____省以工代赈“十三五”规划》文本中,我县所申报的项目和计划全部纳入省级规划。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启动____省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的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立即着手编制规划,现规划已编制完成,正准备上报。该规划计划总投资11.07亿元,其中:申请中央投资1.58亿元,通过举债省级地方政府债务注入项目资本金1.58亿元,通过承接专项建设基金注入项目资本金0.81亿元,承接长期低息贷款5.52亿元,群众自筹1.58亿元。计划在“十三五”期间安置搬迁农村建档贫困户4454户共15869人,迁建房屋63.476万平方米,修建村级公路108千米,铺设水管164千米,架设输电线路99米,新增村级服务设施15.3万平方米,改造基本农田1万亩,新增及改善灌溉面积1.63万亩,宅基地复垦0.16万亩,迁出地生态修复1.47万亩。

为更好地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我局积极与扶贫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将易地扶贫对象瞄准主要是居住在我县环境恶劣、生态脆弱、不具备生产和发展条件的高寒山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经过县相关部门共同努力,确定我县“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规模为4454户共15869人,并经县政府同意上报给省发改委、省扶贫办。其中:全县以行政村就近集中安置1.135万人,占易地扶贫搬迁人口的71.5%,依托小城镇集中安置0.14万人,占易地扶贫搬迁人口的8.8%,依托产业园区集中安置0.23万人,占易地扶贫搬迁人口的14.5%,依托乡村旅游区集中安置0.05万人,占易地扶贫搬迁人口的3.2%,分散安置0.03____万人,占易地扶贫搬迁人口的2%。

一是____1年至____5年,争取到以工代赈资金58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预算内和省级配套以工代赈资金430万元,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资金150万元。实施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乡村道路建设、人畜饮水等项目。共修复各类型渠道9千米,山塘防渗7口,改善灌溉面积0.49万元亩,解决0.22万人安全饮水问题,修复村级道路21.66公里,改扩建村级公路6.____公里,解决了2.8万人出行难的问题。二是争取到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资金32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72万元,共修建迁建房屋115座,面积13000平方米,新建村级公路2.6公里,铺设各型水管3.3千米,架设输电线路750米,新增480KW变压器2座。

一是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初步的改善;二是为贫困地区的脱贫致富创造了基础和条件,通过修建乡村道路,有利于当地农林产品的外运,使贫困地区丰富的自然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通过修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我县农业生产条件有了一定的改善,改造后的灌溉渠道水的利用系数从不足50%提高到70%-80%,为实现稳定高产创造了条件;三是贫困地区群众思想观念得到了改善,为实现智力脱贫打下了基础。

1、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年度资金计划严重不足

按2

300元贫困标准,我县仍有贫困人口12.83万人,大部分生活居住在雪峰山腹地的高寒山区,生存环境极其恶劣,基础设施比较落后,生产生活条件极其不便,要改变贫困落后面貌,每个村至少要投入上千万元,而我县每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只有区区100万元左右。针对建设任务重、群众期盼高实际状况,而我县是典型的“吃饭财政”,去年人平财政收入685元,只有全国人均财政收入的1/13,由于财政困难,面广点多,支持扶贫帮困的力度十分有限。2、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偏少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汇报篇(10)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重大战略决策,深入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着力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解决“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等地方贫困户生存发展问题,我区经过精准识别、评议、审核等程序,最后锁定易地扶贫搬迁户XXX户、XXX人。现将我区落实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全区锁定易地扶贫搬迁户XXX户、XXX人。涉及大幕乡、汀泗桥镇、官埠桥镇、马桥镇、**奶牛场等5个乡镇(场)。集中安置点6个,分别是大幕乡广东畈集中安置点、大幕乡西山下集中安置点、汀泗桥镇大坪村西关集中安置点、八角邱集中安置点、官埠桥镇窑咀村集中安置点、**奶牛场杨排洲集中安置点。

一、基本情况

全区易地扶贫搬迁户XXX户、XXX人。截止目前,全区6个安置点均已开工建设,5个集中安置点主体工程基本完工。各乡镇(场)具体情况如下:

**奶牛场XXX户XXX人,其中集中安置XXX户XXX人,分散安置1户4人。主体工程已完工,附属工程基本完工。

汀泗桥镇XXX户XXX人,集中安置XXX户XXX人,分两处安置;分散安置2户5人,主体工程已完工。

大幕乡XXX户XXX人。集中安置点XXX户XXX人,广东畈安置点正在进行附属工程建设,西山下安置点正在进行主体工程建设;分散安置XXX户XXX人。分散安置XXX户主体工程已完工。

官埠桥镇安置XXX户XXX人,集中安置XXX户XXX人,分散安置8户XXX人,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附属工程建设。

马桥镇安置XXX户XXX人,集中安置点已取消,分散安置主体工程基本完工。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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