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汇总十篇

时间:2023-10-05 10:17:52

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

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篇(1)

中图分类号:F32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8)19-0059-02

一、研究现状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国际社会上在农村经济发展中起重要作用的经济组织,国际经验表明,农业是合作经济最活跃的一个领域,农民合作社是当今世界合作社的主体。

1.一种观点认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包括各种类型的农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协会、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以及供销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中国的农村集体经济具有农村合作经济性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属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主要依据是中国的宪法。1999年《宪法》修正案第8条第1款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2.许多政府部门的官员及其部分学者[1~2]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各种类型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本规定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原、生产大队、生产队建制经过改革、改造、改组形成的合作经济组织,包括经济联合总社、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和股份合作经济联合总社、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股份合作经济社等。

3.多数学者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不同的两个范畴[3~6]。其主要依据是,集体经济与合作经济是不同分类依据条件下的两个概念,集体经济是根据产权的所有形式而界定的经济形式,它指生产资料和经营性财产归集体所有,按这一依据划分的组织还有国有经济、私有经济等。合作经济是根据组成及运行方式而界定的经济形式,按这一依据划分的组织还有公司制企业等。合作经济与集体经济具有实质区别,合作经济的本质是交易的联合,它承认私人产权;而传统集体经济的本质特征是财产的合并,它否认私人产权。

现有的研究成果,从不同的角度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关系进行了分析,但由于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理解不同,看似真理的论点论据往往出现在不同的文章中论证相反的观点。本文尝试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概念入手,分析二者之间的关系。

二、概念的内涵

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内涵及其功能,无论是权威文件还是学术界,没有统一的、明确的和具体的界定。用历史的尺度及其功能作标准,可以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划分为传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两种类型。

1.传统意义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在行政乡村范围内,以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经济为主要特征的一种组织形式。在传统意义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以下几个最明显的特征:一是农村区域,二是农民组织,三是集体所有制经济。其中集体所有制经济,是生产资料归部分劳动者共同所有的一种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中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制度的两大组成部分之一,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表现之一。

2.新型农村经济组织,是相对于传统意义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而言的,市场条件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这一概念应该具有新的内涵。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在以村民为服务对象,以规模经济为特征,满足成员共同经济需求的合作经济组织。其中 “集体经济”所显示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以集体规模经济为标志、以集体主义为价值观的性质特征[7]。

3.合作经济组织,是合作经济的载体,泛称合作社。合作社是由自愿联合的人们,通过其共同拥有和民主管理的企业,满足它们共同的经济、社会和文化需要的自治组织。国际合作社原则是:自愿和开放的社员原则;社员民主管理原则;社员经济参与原则;自主和自立原则;教育培训和信息原则;合作社间的合作原则和关心社区原则。其中,社员民主管理原则、社员经济参与原则两项是根本性的。

三、传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关系

传统意义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明显不同于典型意义上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乡(镇)、村、村民小组农民以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的形式组成,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社区性经济实体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典型意义上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主要区别在于原则、目的及其特点:

1.真正的合作经济组织遵循自愿原则,农户、消费者或市场经济中其他弱小的实体,为了抗衡经济领域的各种风险,自愿联合、自我服务的产物。合作社是农民自发的组织,入社自愿,退社自由;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加入退出的自由。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承认个人产权,生产资料和经营性财产归集体所有。合作经济组织承认个人产权,资本联合所有,承认和保护社员的所有者权益。农民加入合作社以后保持独立的市场主体地位,而集体经济组织中农民没有任何自主地位;合作经济的本质是以承认私人产权为前提的交易的联合,而传统的集体经济的本质特征是财产的合并,它否认私人产权[3]。

3.传统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自上而下行政组织、行政干预的产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政府的延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者,是体现政府意图的准官员。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介于政府和农民之间的非政府组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者,要对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员而非政府官员负责。

4.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民主管理,实行一人一票,而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管理没有体现出来;民主管理原则和社员经济参与原则不可能在传统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体现出来。

5.真正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只有在社会经济发达到一定水平以后才有可能出现。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在中国工业剥夺农业的条件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具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性质。

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关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目标、特征及其原则等方面,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有着不可分离的关系。

1.中国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起源于合作经济。20世纪50年代中期在农村推行的农村互助组,可算是建国以后中国最初的合作经济形式。运动以后,生产力有了极大的提高,但数以千万计的拥有各种不等小块土地的小农,不能抵御各种自然的天灾人祸。因此,成立互助组,走互助合作的道路,是农民的自愿选择的结果。互助组的时期,土地私有,自愿结合,等价交换,产权清晰,民主管理,这些都完全符合合作化的原则。互助组以后,中国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走向集体所有制的道路,主要是政治因素作用的结果。

2.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一种,它是农民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依照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还的原则,按章程进行共同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8]。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大致可分为四种类型:一是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包括土地股份合作社、资本型股份、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二是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如大户带动型、农业龙头企业联结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中介型;三是专业(行业)协会,如经营性专业协会和服务型专业协会;四是各种经济联合体,例如种植养殖型联合体、加工型联合体、经销型联合体等。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由传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造成的、以集体财产特别是土地为连接纽带的一种合作经济组织。作为经济组织,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目标只有一个,即在法规容许的范围内为其成员谋取最大的经济利益[9]。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外要赢利的,不断的增强竞争意识和竞争能力,追求经济效益是市场机制的要求,背离了这一点,提供服务就失去了基础。对内则不以赢利为目的,服务是组织的宗旨和目的,背离了这一点,集体的合作就失去了吸引力和凝聚力。

合作经济和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一种改变单个农业生产者和大市场之间不对等交易的一种制度安排,在发达国家已经取得了丰富的经验,并成为一种发展的必然方向。目前中国的一部分地区已经自发地建立了以农户家庭承包的土地使用权为基础的各种农村股份合作组织,包括社区性股份合作和专业技术股份合作。以村民为服务对象,以规模经济为特征,满足成员共同经济需求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一种形式。当然,由传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造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一项任重道远的工作。

参考文献:

[1] 朱元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社会主义合作经济的新发展[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5,(1).

[2] 杨峰,张国辉.发展合作经济组织 壮大集体经济实力[J].吉林农业,2004,(7).

[3] 韩俊.关于农村集体经济与合作经济的若干理论与政策问题[J].中国农村经济,1998,(12).

[4] 毛东凡.不能把合作经济与集体经济混为一谈[J].农业经济问题,1991,(4).

[5] 应瑞瑶,何军.中国农业合作社立法若干理论问题研究[J].农业经济问题,2002,(7).

[6] 郑有贵.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研究[N].中国经济史论坛,2003-10-14.

[7] 姜法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定义辨析[J].农业经济,2006,(10).

[8] 王景新.长三角乡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崛起:苏、浙新乡村建设系列调研报告[C]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中国农民组

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篇(2)

新型集体经济是对传统集体经济的突破,产权明晰,包括多种新的实现形式,是“以劳动者的劳动联合与资本联合为主,融合合作制与公司制管理模式,凭借劳动和资本分享企业收益。劳动者为自己和社会创造财富的一种组织形式”。一些传统的集体企业通过改革改制,明晰产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成为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展现出新的活力。

二、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特征

1、企业是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体

企业全部或多数职工既持有本企业股份,又在企业内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强调以职工持股为主体,其持股比例为本企业全部资本或占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地位。一些企业采用股份的形式引入企业外部出资入做股东,这种企业产权主体的设置,改变了原有企业资金制度单一内生性,拓宽了企业吸引外部资本途径。在组织形式上,自愿组合,自筹资金,民主管理,自主经营,集体积累,按劳分配,入股分红。在联合的基础上确立了劳动者的个人所有权,实行个人所有,集体占有。

2、劳动者通过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对本企业具有控制权

劳动者资本之和在企业产权结构中占有相对控股以上地位。在产权制度上,逐步建立了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管理规范的现代企业管理体制。通过控股和企业章程规定取得对企业控制权,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大多数企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现代企业制度的构架,按现代企业治理模式决定企业经营投资计划、选举高管人员,审批财务预决算等重大事项。

3、实行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相结合分配制度

按劳分配形式主要体现在支付给劳动者工资和奖励、按劳分红上,依据劳动贡献决定。按资分配体现在各方股东按其股份分得红利,也有一些企业把劳动技术等要素折成股份的,这部分名义上按股分红,实质上仍是按劳分配。职工具有股东与雇员的双重身份。在取得工资性收入的同时,还可以取得劳动分红、股金分红等生产要素分配的收益。建立了以劳动合同为基础的新型劳动关系。

4、与其它所有制企业区

主要在资本结构上加以区别。新型集体经济出资入主体是本企业劳动者,劳动者对本企业有经营控制权,而国有企业出资人是国家,国家按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原则授权,任用经营者,企业盈亏是国家的事,职工不具有控制权。而在私营企业中,不允许劳动者入股,或投资者不一定是劳动者。这些与集体经济主要由大多数劳动者共同出资共同劳动。企业不是少数人所有,而是多数劳动者所有的特征有根本不同。

5、与传统集体企业区别

所有权形式,由单一共同共有变为明晰到人,按份共有;人事及决策权由上级任免决定变为职工以股东身份决策;分配上由按劳分配变为按劳与按资分配并存的多种分配制度。企业治理结构由单一集体制度变为具有现代企业制度特征的多种实现形式;企业地位由政府管理变为独立的市场主体。

三、新型集体经济实现形式

新型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有:以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要特征的股份合作制企业;以集体共有和按份所有相结合,集体共有为主的集体企业;由职工股控股或相对控股的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由集体资本控股或相对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以劳动者个人资本为基础的合作制企业;其它具有新型集体经济特征的各类企业。

新型集体经济的产生始于传统集体企业进行的产权制度改革,初期大都以股份合作制改造为主,并在股份合作基础上继续深化产权制度改革,逐步过渡到有集体资本参加的有限责任制、股份制为主要形式的公司制企业。这些企业吸纳社会资本,与国内外企业合资合作,发展成为多元投资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使各类新集体经济大量涌现。

四、新型集体经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相适应的

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符合市场机制的内在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市场经济同社会主义制度相结合的经济运行方式。是在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所有制结构基础上的市场经济。这种市场经济赖以存在的基础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同时它作为市场经济,要以市场作为主要手段配置资源。由市场机制调节经济运行。新型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而这种公有制经济有明晰的产权,产权结构趋于多元化,法人治理结构科学化,机制市场化,同其他利益主体的关系是竞争的关系。因而有追求资源配置合理性和资源利用充分性的内在机制,容易与市场经济融合。

1、新型集体经济本质特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新型集体经济实行“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相结合”及“个人所有,集体占有”的产权制度,其财产在价值形态上可以量化到劳动者个人。但在实物形态上不由个人支配,而由集体占有和支配,在共同占有基础上,重建劳动者个人所有制,将企业共同共有与劳动者按份共有结合起来。这样的产权制度使所有者真正到位,解决了传统集体企业终极产权不到位的问题。

新型集体经济是“民有民营民享”的公有制经济。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它的资本主要来源于劳动群众,是一定范围内劳动群众民有民营民享的公有制经济。新型集体经济确立“民本经济”的观念,不同于传统集体经济经营活动由政府决定,经营者由政府调配,企业用工由政府安排,排斥个人所有权的二国营模式。

新型集体经济突出了集体经济民本位的特点。首先,在产权上以投资的劳动者为主体,实行民有,体现了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其次,在经营形式上实行民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确定经营者的产生方式,自主决定企业的用工制度,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第三,在内部管理上实行民主,劳动者通过股东会参与企业管理,通过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等形式。行使股东权利及其它民利,参与企业的决策活动,第四,在经济利益上实行民享。职工在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取得工资性收入的同时,还可以根据自己对企业的投资享有收益。第五,在经营风险上实行共担。

这种新型的集体经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体现了公有制经济与市场机制的有效结合。

2、新型集体经济符合我国生产力现状及发展要求

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符合社会主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变化要求。生产的社会化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变化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适应这种变化要求的资源配置方式,新型集体经济是在市场机制作用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它把单个的资源(人力、资本、技术等各种生产要素)组合起来,既在生产力的发展上体现了生产社会化的要求,又在生产关系变化上体现了公有制的特点,一方面,集体资本参股控股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共同共有财产具有直接的公有性质;另一方面,在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中,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分离的,劳动者个人投入的资金转换成了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以法入主体形式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种转变是向联合生产方式的转化,符合生产社会化的要求,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同时也是公有制的新的实现形式,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变化方向相一致。

当前我国生产力还不够发达,而且发展很不平衡。生产力水平多层次性是我国的重要国情。新型集体企业是自发形成的适应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容纳不同层次生产力的组织形式。它的企业规模可大可小,企业组织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它既可容纳手工劳动和半机械化的生产力,也可容纳机械化和自动化、专业化的社会大生产。新型集体经济具有兼容性。能在各种行业中发展。同时独立自主性强,既有主动联结现代产业链,进行协作配套的能力,又有适时调整产品结构的机制。由于集体经济量大面广,遍及城乡各个行业,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因而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3、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有利于加强和巩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

《宪法》中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根本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新型集体经济的长期发展,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所决定的。

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公有制经济中,由于国有经济分布过广,资源配置不尽合理,必须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随着国家对国有经济的调整,国有经济将集中力量发展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产业和骨干企业,对一般性行业将逐步退出,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将下降。只有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积极向各方面渗透,大量进入混合所有制企业中,才能增强公有制经济控制力,填补国有经济退出份额,才能保持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否则公有制经济就失去在国民经济中主体地位。

4、新型集体经济与我国促进就业。共同致富的基本国情相符合

就业是民生之本。劳动者只有实现了就业(创业),才能摆脱贫困,不断提高生活水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多种经济成份、多种资本的融合形成混合所有制经济,能提高创造社会财富的效率,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物质基础。新型集体经济实际上也是一种集体资本控股或劳动群众有控制权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新型集体经济具有把劳动群众的个人资本融合为公有资本的功能。劳动者为了共同富裕的目标,共同出资、共同劳动、共享收益,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所有者,成为企业真正的主人,极大地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真正为劳动群众实现共同富裕创造了条件。

5、新型集体经济符合市场经济对微观参与主体的要求

经过改革,新型集体企业不再是政府附属,摆脱了二国营模式,产权清晰,通过资产量化,经济补偿金转为股份。鼓励职工投资人股,吸收社会人人股,对外合资合作等措施,实现出资人到位,产权结构也逐步多元化。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依职责规范行使各自权利。随之配套产生新的用工制度、内部分配制度、管理和决策制度、对经营者激励约束制度、各项岗位考核制度等,都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规范运行,企业作为法入主体,在市场中有竞争发展的动力。经营行为完全由自己决定,盈利自身受益,亏损自行负担,与其它性质类型的企业是平等竞争关系。

6、国内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证实了其与市场经济是相适应的

一大批传统集体企业、国有中小企业经过改革变为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发展较好。例如,白山喜丰公司原为集体企业。2003年企业进行改革,把净资5584万元量化折股,法定代表人占公司总股本13%,公司高管人员占9%,公司一般管理人员占13%。职工占12%,退休职工公益股占10%,职工平均每人量化2万元,其余为吸收社会自然人人股。随后,公司又进行了一系列配套改革。现在职工是企业持股主体,既是股东,又是劳动者,重大决策由职工占大多数的股东大会决定,公司实行按劳分配工资奖金后,还按股分红利。公司2004年销售4亿。产量3万吨,利润3千万元,均实现历史性突破。

当前数量庞大的厂办集体企业和国有中小企业正在进行改革,其中有相当一部分要量化现有资产,吸收职工入股,变为新型集体经济。

7、国外具有新型集体经济特征各类企业得到了广泛发展

资料显示,集体性质的经济在国外也有较好发展。如西班牙蒙德拉贡、英国工业共有权运动、美国职工持股计划、加拿大合作社、日本农协等,目前,合作性质经济已遍及世界五大洲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参加各类合作社的社员数亿人。在农业、工业、流通、金融、保险以及各种服务业都出现了大量不同类型的合作社,西欧、北美许多国家80%以上的农场主都参加了不同类型的专业合作社,丹麦的奶制品90%由合作社经销,荷兰合作社销售的花卉、水果、蔬菜占市场份额的80%以上。实践说明,在发达国家,集体经济也是有发展空间的。它适应市场制度与生产力发展。

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篇(3)

国有经济要增强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直接写在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国有经济要提高竞争力问题,在对《决定》的说明中体现出来。今后国有经济的发展重点,就在这“四力”上面。

国有经济要提高竞争力,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存在的基础,也是其生存的根本逻辑。国有经济竞争力的取得,在布局中要讲重点,在对内竞争中要讲公平,在对外竞争中要讲实力,在改革中要讲去行政化、垄断化。

国有经济要增强活力、控制力、影响力,还要在发展混合所有制中实现。为此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要融合发展。如在融合中,民营经济为国有经济增添活力,国有经济为民营经济提供发展空间。

国有经济的投资运营方向要讲战略性。国有经济要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逐渐退出,而集中瞄准国家的战略目标,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

国有经济还要提升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度。一是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二是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到百分之三十,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这样做,逐渐回归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本意,其经营收益能全民共享,而非为企业内部的人员服务。

二、集体所有制经济要在新的机遇下发展壮大

公有制经济包括国家所有制经济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两大部分,《决定》在这部分内容中对国有经济着墨较多,而对集体所有制经济发展着墨较少,这部分只提到了集体资本问题,要求“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但在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部分和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两大部分中,都部署了集体经济发展问题。

我认为,集体经济在当前的形势下获得了如下新的发展机遇:

一是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机遇,集体资本得以进入国有经济和民营企业当中,实现新的发展。

二是在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中的发展机遇。《决定》指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这一系列的改革创新,为集体经济在土地运营方面开辟了道路。

三是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中的发展机遇。《决定》要求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农村集体资产“活”起来是未来经营的方向,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是重点。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构建农村集体“三资”新型经营实体。加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经营管理主体,强化经营管理,发展新型集体经济。选择有条件的村,以经确权评估的集体资产资源、集体经营收益、各级政府美好乡村建设资金、整村推进的土地收益等作为资本金的主要来源,成立经济实体(公司),按照“集体所有、股权量化、统一经营、民主管理、规范运行、利益共享”的原则,经营农村集体资产。经济实体(公司)股东为全体村民,村“两委”为董事会,村组织主要负责人或村委会主任为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可公开选聘,村务监督委员会为监事会。建立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经营收益分配办法,保障农民集体收益分配权。

有关资料介绍:北京市为了将农村集体资产更好地经营起来,从1993年开始,北京市启动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按照“撤村不撤社,资产变股权、社员当股东”的改革方向,经过近郊区试点、远郊区扩大试点和全面推开3个阶段,基本完成了村级产权制度改革主体任务。今年上半年,北京已有3823个村完成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占总数的96.1%;全市320万农村居民成为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股东;2012年共有111万股东获得分红23.6亿元,人均分红达2124元。下一步,北京将加强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规范管理,提高集体经济经营效益,鼓励和支持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利用资金、资产和资源,以入股、合作、租赁、专业承包等形式,开展多形式、多途径的经营。同时,探索引进职业经理人、产权交易经营等新机制,不断创新农村集体资产经营机制。

三、非公有制经济产权保护升级,发展空间拓展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对非公有制经济安排可以说是产权保护升级,发展空间拓展。

产权保护升级体现在两个“毫不动摇”和两个“不可侵犯”上,即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

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篇(4)

【Abstract】For a long time, people confuse cooperative economy and collective economy ,causing serious impact to China's economic development. Cooperative economy and collective economy are essentially two different kinds of economic forms.Between them,there are many differences ,such as they are divided by different points of view, and have different scopes to be in, different purpose, different property rights, different management methods, etc. Distinguishing them can help us to eliminate the negative impact of Cooperative Movement,to integrate with international cooperative communities,to improve the reform of China's cooperative economic and the development of cooperative economy.

【Keywords】cooperative economy; collective economy;ownership

1 我国长期对合作经济与集体经济认识的混淆

集体所有制源自前苏联,它的应用范围仅限于农村,主要表现为集体农庄所有制。上世纪50年代中期,中国从前苏联引入了集体所有制概念,并在开展合作社和公私合营运动中将其放大到农村和城镇,这样就演变成了中国的农村和城镇集体经济所有制。尤其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在激进思想的指导下,广大农民从互助组开始,到初级合作社,再到高级合作社,进而狂热地跨入一大二公的“”,导致人们心目中对合作社概念严重扭曲[1]。合作化运动最大失误是混淆了合作经济与集体经济的本质区别,片面追求公有化程度,用集体化代替合作化。这从根本上违背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合作理论,也与国际合作社的通行原则不相符。其失败不可避免,其教训十分惨痛。

但在我国,长期以来人们还是将合作经济与集体经济混为一谈,甚至把合作经济与集体经济当作同一概念。这一点可以通过宪法中的表述得到反映。1982年的《宪法》就是这样写的:“农村、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其他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城镇中的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这是因为当时现实中的集体经济全部是合作经济升级、演变而来的,当时二者是很难区分开来的。但是,随着是农村家庭承包制的推行,上述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的提法己经不能反映实际了,所以在1993年3月份修改宪法时,去掉了“”,改为“农村中的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到了1999年3月份修改宪法时,上述修改部分又修改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2004年宪法修改时对这一条没有改变。而对城镇集体经济的定义,自1982年以来一直没有修改。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宪法》中对合作经济和集体经济的定义属于同义反复,集体经济即合作经济,合作经济即集体经济。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特别是当前各种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大量涌现,还把两者等同起来已经行不通了。因此,十七大报告以及新的政府工作报告,都把集体经济与合作经济区别开来,并列地提出,并首次指出:推进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合作经济。这是一个重大的理论创新和突破,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这向我们指明了:第一,要把合作经济与集体经济区别开来,当作两种不同的经济形式看待,而不能再像过去那样,相互界定,稀里糊涂地放在一起;第二,明确了集体经济与合作经济都可以有多种实现形式[2]。

2 合作经济与集体经济的区别

2.1 二者划分的角度不同。

集体经济就是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经济,它是从所有制方面来划分的经济形式,就其组织经营方式来说,它可以按合作社原则组织经营,即集体所有制合作经济,也可以按计划体制或资本营运来组织经营,则形成传统的集体经济或集体企业。

合作经济并不是一种所有制经济,而是在某一种或几种所有制经济基础上的小农户、小商贩、小手工业者、产业工人等,在某些方面的合作与联合体,通常称为合作社。例如,世界上最早成立的合作社——1844年8月11日创立的消费合作社—罗虚戴尔公平先锋社,就是由28名失业纺织工人作发起人、凑集28英镑股金建立的消费合作社。至今已经有160多年了。我国的合作经济是从1918后开始的。1918年,中国的第一个消费合作社,首先在北京大学建立。1919年,中国的第一个信用合作社首先在复旦大学建立。1920年,中国的第一个生产合作社湖南大同合作社在长沙建立。合作经济在中国诞生至今有90年历史了。

因此,合作经济是从组织经营的角度来说的,合作社可以有不同的所有制形式,可以在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民租种或占有的基础上组成合作社,也可以在土地集体所有,农民承包经营的基础上组成合作社,也可以在土地归农民所有的基础上联合组成合作社。

2.2 二者存在的范围不同。

从世界范围看,合作经济是世界性现象,许多国家都存在,以西班牙的蒙德拉贡最为典型;而集体经济只是社会主义国家(主要是前苏联、中国和朝鲜)才有的一种经济形式。有一个例外,就是以色列的“基布兹”,有点像我们的集体所有制。它在以色列的出现,是因为其移民中有相当部分是从前苏联和东欧国家来的,而且这种组织近些年来也面临瓦解和衰退的危险[3]。

2.3 二者建立的方式和目的不同。

集体经济主要是社会主义国家建立政权后,为了改变生产资料私有制度,建立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有目的地联合农民和城镇小生产者建立起来的;合作经济是小生产者为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谋求改变自身的生产生活条件而自愿联合组织起来的,是小生产者的自发行为。合作经济组织往往具有两重性,它既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又是服务劳动者的群众性组织。也就是说,集体经济主要是以政治为目标、自上而下建立的,而合作经济主要是以经济为目标、自下而上建立的。

2.4 二者的产权制度不同。

合作经济的资产从一开始就落实到个人或组织,因为其资产主要是由参加者投资形成的,共同使用,其产品和服务也为大家所共同所有和享受。而集体所有制的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一概归集体所有,其财产落实不到职工个人,“名为集体所有,实为职工空有”。由于产权主体虚拟,产权关系模糊,集体所有制被称为“二国营”。只是改革开放以后有少许变化,例如农村否定体制,实行家庭承包,实行“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全是自己的”,但土地仍为集体所有,以及城市深化改革中部分集体所有制企业的集体资产有小部分落实到企业职工,作为分红的依据,但没有普遍推行。

因此,合作经济在保留生产资料个人所有的前提下,实行成员对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或部分共同占有,并承认个人资产的收益权;而集体经济是在取消成员生产资料个人所有权的前提下实行对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并取消个人资产的收益权。这是传统集体经济与合作经济的最大区别。

2.5 二者的经营管理方式不同。

合作经济的最大特点就是产权明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民主管理。所有合作经济组织都是独立的,实行民主管理,一人一票制,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而我国集体所有制企业差不多都有一个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司管着,企业领导人也为这些部门和公司任免,民主管理形同虚设。

合作经济具有开放性,它是由自愿组合而成,进退自由,所以其职工或社员有相当独立的自由度,实行集体劳动,分配上实行按劳分配,或加奖金或实行利润返还;而集体经济具有整体性和封闭性,集体所有制企业一般都实行集中的共同劳动,很少有进退的自由,分配上平均主义现象较为突出。另外,集体经济的所有权具有不可分割性,当某个成员离开这个集体时,便自动放弃了他的所有权;当新成员加入这个集体时,便自动获得了所有权。

2.6 二者的成员与集体的关联度不同。

由于合作经济的产权清晰,合作组织的利益与成员个人利益一致,人人都关心合作组织的经营发展,因此成员与集体的关联度高;而集体经济产权模糊,成员不承担资产风险,集体与成员的关系不够紧密[4]。

我们列出下表,以更清楚地表示出来二者的不同:

合作经济与集体经济的区别

集体经济合作经济

划分角度所有制角度组织经营角度

存在范围世界多数国家少数社会主义国家

基本取向政治取向,建立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经济取向,维护成员自身的经济利益

建立方式自上而下自下而上

所有权集体(社会)所有,取消个人所有权部分合作共有,保留个人所有权

产权关系模糊清晰

经营主体合作经济组织(主要是合作社)、集体农场、集体企业

经营方式计划体制,集权管理自主经营,民主管理

成员开放性具有开放性,进退自由具有整体性和封闭性

成员与集体的关系紧密不紧密

3 区分合作经济与集体经济的重大意义

3.1 把二者区别开来有利于清除合作化运动中的消极影响。

上世纪中期进行的那场存在严重误解和扭曲的农业合作化运动,不仅给当时的农村造成了普遍贫困,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发展,而且给中国农民留下了难以抹平的心理创伤。农民至今谈“合”色变,根源莫过于此。这构成了当前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严重的历史和心理障碍对合作经济的健康发展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5]。

现在把合作经济与集体经济区别开来,当作两种经济形式看待,有助于清除在合作化过程中的“左”的思潮的消极影响,这必将有助于扫清我国的所有制改革及经济发展道路上的思想障碍。

3.2 把二者区别开来有利于同国际社会的接轨。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认为集体经济就是合作经济,甚至说集体经济是合作经济的高级形式。可是这种话只能在国内说说,并不被国际合作经济组织所认可,甚至被他们认为这是笑话。现在把合作经济与集体经济区别开来,有助于我国同国际社会的接轨,有助于我国更好地融入国际合作经济组织,更好地展开国际合作与交流。

3.3 把二者区别开来有利于我国集体经济的改革。

我国的集体经济仍占相当大的比重,它们对国家的贡献巨大,但它们的经营情况不容乐观,有的已经濒临破产,只有改革才是唯一出路。要对集体经济进行深入的改革,关键的一点是要把合作经济与集体经济区别开来。只有这样才能明晰产权,才能对集体企业进行彻底改制,才能使集体企业才能获得新生。

3.4 把二者区别开来有利于我国合作经济的发展。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在农民实行了家庭承包的情况下,将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走合作经济之道路是非常必要的,也是现实可行的。这些年来,各种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大量涌现,表明农民是发自内心地愿意走合作化道路的,是赞成和拥护合作经济的。在这一大环境下,还把合作经济与集体经济混为一谈,不利于合作经济的健康发展,肯定是错误的。

参考文献

[1] 韩俊等.我国农民合作项目经济组织发展的影响因素分析[J].红旗文稿,2006(15):14-16

[2] 晓亮.把合作制、集体制区别开来,并列地提,具有重大理论实践意义[J].理论前沿,2008(13):10-13.

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篇(5)

一、当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

当前的农村集体经济是由人民公社时期的集体经济发展而来,有乡(镇)、村、组三级,仍处在一种政府、自治、经济组织相混合的管理模式。经营体制是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经营主体主要有集体组织和农民家庭、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等。总体上看,集体组织经济实力下降、集体经营弱化,发展迟缓;农民家庭经济虽发展强劲,但后劲不足;农民家庭与集体组织之间呈现出一种离散关系,表现出明显的“小农经济”特征。具体表现出以下四个方面的特征:

第一,集体组织经济实力有所下降。主要表现为集体组织的集体经营弱化和部分乡村企业关闭或出租、转包。从每村拥有集体资产量、年内可分配收入及集体经济收益情况等方面看,2000年,每村拥有集体资产150.9万元,比1999年减少2.6%,其中拥有生产性固定资产66.2万元,基本与1999年持平;每村年内可支配收入为19.37万元,比1999年减少0.9%;有集体经济收益的村388 997个,占汇总村数的53.9%,有近一半的村没有集体经济收益。2006年,全国农村村组集体所有年末生产性资产原值为4045亿元,比2005年减少16.2%;每村年内可支配收入为39.8万元,比2005年减少3.2%;有集体经营收益的村为258 813个,仅占汇总村数的43.1%,比2000年减少了近10%[1]。也就说,在全国有50%左右的村集体没有集体经营收入,集体收入主要依靠财政补贴、土地和集体资产出租等有限来源,经济实力较差,发展艰难。

第二,经济发展不平衡。主要表现在:一是集体组织内部发展不平衡,突出表现为集体统一经营的弱化和农民家庭经营的绝对强势。如从2002至2006年村组集体经营收入与农民家庭经营收入情况来看,村组集体经营收入分别为:13 987.7、15 225.7、15 547.3、16 565.3、18 309.2亿元,在农村经济总收入中所占比例分别为:12.0%、11.6%、10.3%、9.5%、9.1%;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分别为:59 992.0、64 908.8、72 827.6、81 051.5、90 451.3亿元,在农村经济总收入中所占比例分别为:51.4%、49.3%、48.2%、46.2%、45.2%[1]。二是村级集体组织之间发展不平衡,主要体现在以村为单位的农民人均收入水平的阶梯性差距上。从2007年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情况看,农村人均收入在500元以下的村383个,占汇总村数的0.06%;在1 000-3 000元的村,占34.8%;在3 000-5 000元的村,占40.9%;在5 000-10 000元的村,占20.7%;10 000元以上的村有11 054个,占1.8%,其中在30 000元以上的村有107个[2]。并且,这种差距和分层并不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暂时现象。

第三,农民家庭仍然是经营主体的主力军。农民家庭作为组级集体经济的基本细胞,是集体经济的经营主体,具有经济实体的性质,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微观经济运行的一个重要主体[3],自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后,农民家庭迅速成为集体经济经营主体的主力军。1983年底,97.8%的基本核算单位实行了包干到户,涉及农户总数的94.5%,2000年,全国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村数为717 047个(当年汇总村民委员会数为722 745个),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为22 219.1万户(当年汇总农户数为23 127.6万户)[1]。截至2011年底,家庭承包经营农户为2.288亿户,比2010年底增长0.14%[4]。

第四,经营主体的新变化。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经营主体在原集体组织、农民家庭基础上,相继出现了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等新形式,正在逐步形成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仅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例,2011年底全国总数已达50.9万个[5],2012年3月底为55.23个[6],到2013年3月已超过73万个[7]。

二、当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政经不分、政社不分

我国当前农村集体经济体制带有明显的国家社会一元结构痕迹,政府机关、自治组织、经济组织三者黏合在一起,集体组织至今尚未完全独立,政府与社会、经济的关系也就没有完全理顺,政社不分、政经不分。政府机关与自治组织、经济组织,自治组织与经济组织也就没有分开。

集体经济组织是一种非独立的、依附于农村基层政府机关和群众自治组织而存在的经济组织。从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来看,合作化时期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是独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民公社时期虽然政经、政社合一,但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分别属于农村三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名称,但当前的乡镇政府是农村基层政府机关,村委会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小组也只是基层群众自治的细分单位,集体经济组织成了一种非独立的、依附于这些组织而存在的经济组织。

乡镇政府作为我国农村基层政府机关,但同时还拥有集体土地和乡办企业等集体资产,乡镇级集体经济仍然存在,乡镇政府实际上就是本级集体经济的管理者,政经不分;村委会作为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同样拥有集体土地和村办企业等集体资产,也是一级集体经济,同时,受“强国家――弱社会”的影响,村委会还具有乡政府派出机构的职能,成了实际上的农村基层“准政府机关”,政府、社区、经济三者的黏合表现尤为突出,政经不分、政社不分、村治与经济不分;村民小组是由人民公社时期的生产队发展而来,作为农村集体经济基层组织,是农民承包地、宅基地、自留地和自留山等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同时也是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农民具有社区成员和集体成员的双重身份,村治与经济同样没有分开。

因此,当前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的现行做法是由乡、村、组干部代为行使,村委会成了三个组织、一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综合性组织,政府、社区、经济三者没有分开。村级集体经济既承担了行政、社区的职能,也承担了行政、社区的管理和建设开支。这种做法容易导致集体生产经营活动受行政干预;集体组织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分散;集体经济利益受损等现象的发生。

(二)经济组织法人资格缺失

市场主体有法人和非法人之分,二者之间的权利存在很大差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资格的缺失,限制了集体组织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突出表现在农村集体组织不能在工商部门登记取得经营资格,也就不能独立开展经营业务;不能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就没有依法参与经济社会活动的通行证,也就不能在银行开账号,难以从金融部门获得贷款,不能在税务部门申请购买税票等。这些都使得农村社区集体组织只能依附在其他经营主体上,只能将其资产以入股、承包、租赁等方式参与其他经营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而成为难以壮大的“小矮人”[8]。

(三)土地产权关系模糊

对于农村土地所有权,我国法律规定是清晰的,《宪法》规定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进一步规定为农民集体所有。对于农村集体财产所有权,我国法律规定也是清晰的,《民法通则》规定:劳动群众集体组织的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包括法律规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虽然赋予了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但由于受政社不分、政经不分的影响,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仍然存在模糊的事实,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土地产权主体模糊。首先是主体认识模糊。由于农村集体组织不独立,依附于行政机关和群众自治组织而存在,政经不分,容易产生土地所有权人不是集体而是国家的模糊认识。其次是行使主体模糊。由于集体组织的非独立性,加之现行法律体系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行使主体规定也不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由乡村干部代为行使的做法,行使主体变得模糊。再次是主体关系模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乡、村、组三级,它们分别拥有不同的土地所有权,三者又是一种上下级关系,而且土地产权边界模糊,使得三者之间的关系模糊不清。

二是集体与农民之间土地产权关系模糊。集体和农民对农民的承包地、宅基地、自留地和自留山如何行使所有权,农民对集体所有的其他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如何行使所有权等一系列关系模糊,尚未完全厘清。

三是土地所产权不能充分行使。一方面,土地作为稀缺资源,国家对其实行严格的政策保护和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限制是必要的,但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限制性规定明确而具体,保护性规定相对模糊抽象,加之国家征用土地制度设计不够细致和行政干预等原因,使得集体土地所有权得不到尊重[9],有些土地限制政策甚至超越了限制的界线。另一方面,由于集体与农民之间土地产权关系模糊和现行的做法,使得集体和农民在土地所有权的行使上,难以充分表达所有权人意志,挫伤了农民维护土地权益的积极性,只有当集体利益受损并影响其个人利益时,才会联合起来共同维护,如集体上访、阻工等。

三、发展对策

(一)政经分离

政经合一,是国家社会一元结构的产物,政企分离问题,在国有企业已经解决。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的政经分离问题,在1982年《宪法》中曾经做出过规定,要求设立乡人民政府和乡农业合作经济联合组织。但是到1984年底我国基本完成由社到乡转变时,由于全国绝大部分农村地区已不存在集体生产经营活动,所以乡农业合作经济联合组织一直没有建立,政经和政社不分一直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存在的一个问题。

因此,当前农村集体经济的改革,首先应该是解决政经分离、政社分离问题,实现政府、社区、经济三者分开。通过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相分离,成为独立的经济组织,解决政经不分和政社不分问题,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为真正拥有生产经营自主权的、独立的市场主体。

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也是独立的市场主体,也能解决集体经济的独立问题,但存在着缺陷,即只有当集体组织的所有成员统一加入同一个合作社时,原集体组织才能成为新合作社组织,问题才能得以解决。但问题是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之规定,同一集体成员按自愿原则,可以加入不同的合作社,这样原集体就仍然存在,仍然不能成为独立的经济组织。因此,应该在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的同时,还要解决原集体组织的独立问题。

广东南海区所推行的社区党组织、村(居)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五分离”的“政经分离”改革,是一个大创新,改变了原基层党组织、自治组织和经济组织黏合在一起的“政经不分”管理模式,标志着农村体制改革已闯入深水区,为新一轮农村体制改革提供了宝贵经验,引起了学界的普遍关注。

(二)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资格

通过立法或修改现有法律,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法人或公司法人资格,使其具有市场主体法人资格。虽然已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所规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法人资格,现有农村集体组织也可以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但公司法人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程度更高,应该让较发达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公司法人资格,成为现代企业。

比较《民法通则》之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是具有法人条件的。一是依法成立。这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身问题,而是法律规制问题。二是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集体组织拥有农村土地,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出让、租赁、入股,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耕地的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担保和入股,土地作为农业生产特殊的生产资料,当然是财产,并且在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中不断升值,除此之外,还拥有公益性与经营性等固定资产,为数不少的发达集体还拥有一定数量的经费。三是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实际情况是尽管集体经济组织不独立但都一直保留了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至于名称和组织机构是否符合要求,则可根据新的法规重新命名和组建即可。四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虽然国家对土地所有权有限制性规定,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入市、出让、入股,农民的承包经营权可以入股,同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主要取决于法人财产,不能因为部分集体经济组织不具有,而否认所有的都不具有。

在农业经济多种所有制结构中,集体经济居于主体地位,引领农业经济的发展方向;集体经济组织还拥有农村土地,这是其他农业企业无法比较的优势;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进程中,都应该赋予集体经济组织公司法人资格。

(三)改革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明晰土地产权关系

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篇(6)

中图分类号:F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3)07-0030-01

1实现农村集体经济二次振兴的必要性分析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大致经历了时期的农村合作化和改革开放后的经济要素合作两个阶段。笔者认为时期的农村集体经济繁荣和发展是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第一次振兴,第二次振兴应为重新构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框架,培育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改变“空壳村”现状,使村集体“手中有粮”,从而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群众共同富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迫切需要探讨和解决的重要课题。农村集体经济二次振兴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实现农民富裕的需要,因此农村集体经济现状迫切需要完善和二次振兴,为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而努力。

2当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同志作为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核心,对如何在中国实现农业的现代化进行了十分艰辛的探索。其成果集中体现为关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思想。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我国农村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时期的农村集体经济繁荣和发展是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第一次振兴,但是,由于一些主客观原因,我国农村集体经济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这也将必然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2.1国家政策落实不够

虽然近年来国家推出了一些重大的政策,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但是面对国家的政策,仍然存在部分地区落实不够,村里对于经济发展的投入不足的现象。

2.2制度不够严格,管理存在问题

由于集体经济在体制上存在先天不足,有的村不能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方面做得不够,少数村干部法制观念、民主意识、自律意识不强,尊重村民民利不够,集体资产管理处置不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从而导致集体经济财务不清、管理混乱等现象。

2.3大部分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产品短缺

集体经济是农村公共产品投资的主体。我国“三农”问题突出的表现是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产品短缺。家庭承包责任制实行以后,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以及取消农业税以后,农村中用于公用事业的费用严重不足。大部分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受到严重的制约。

2.4农民对农村集体经济认识不足

有些农民认为目前很多家庭都在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觉得农村集体经济已经过时,而且认为发展集体经济难度大,收益小,难见实惠。部分农民还存在着“等、靠、要”的心理,等待国家政策扶植,不爱付出劳动,一些农民仍存在着“平均分配”的思想。

2.5部分农村地域偏远,资源匮乏

众多集体经济发展不好的村子面临着地域偏远,自然资源严重匮乏的境遇,而且这些地域交通不便,技术更加落后,这种情况下,村民愈发贫穷只能外出打工或守着自己的一点土地过日子,难有稳定收益。

3实现农村集体经济二次振兴的有效途径

3.1国家重视,稳步推进

国家应进一步重视农村集体经济问题,从政策层面需要完善农村集体经济实现二次振兴的理论创新,重新构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框架,加大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的科研投入,不断完善农业生产的经营管理,改革农村管理体制,以巩固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探讨科学的振兴道路,营造良好的环境,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如走集体化道路,集体化是农业发展的正确方向,是促进农业“第二次飞跃”、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具有必要性、可能性和现实性。

3.2制度严明,管理严格,做到有据可依

从建立规范的制度入手,完善管理,从而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强化村民的主人翁意识。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应把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的集体资产管理放到首要位置,生产资源虽归集体所有,但要做到账目公开,有据可依,群众可以对其进行监督。

3.3加大对于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产品的投入和扶持力度

集体经济是农民增收和扩大就业的主要途径。集体经济发展对农民就业和增收具有重要意义,在集体经济发达的地方,农民在集体企业就业,是所有者和生产者的统一,是资金合作与生产合作的关系。相应地,农民收入水平得到了大幅度提高,就业的途径更广。同时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也是解决农村富裕劳动力问题的迫切需要。因此国家应加大对于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产品的投入和扶持力度,从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产品短缺富裕劳动力转移的角度迫切需要农村集体经济的完善和二次振兴。

3.4统一思想,培养“带头人”,促使农民提高认识

国家应加大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基层村干部能够统一思想,更新观念,提高认识,在村中培养出“带头人”,一部分人带动其他农民,促使农民不断提高认识,认识到振兴农村经济集体的重要性及优越性,只有这样,他们才能更好地做好农民的工作,促使农民转变观念。同时,培育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改变“空壳村”现状,使村集体“手中有粮”。

3.5因地制宜,灵活多样

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的二次飞跃,需要因地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不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要学会整合当地的资源,发挥当地的特色和优势,走特色发展的道路。如国内有的村子集体种植大棚草莓,形成产销一条龙,靠近沿海的村子集体养殖海参等等,从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群众共同富裕。

参考文献

[1]魏宪朝.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农村集体经济[J].理论前沿,2008,(24).

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篇(7)

关键词 :农村;集体经济;问题;途径

一、当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现状

1.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两极化严重

由于环境因素导致不同地区的农村集体经济存在两极化,差距过大。一些少数的城中村和沿海村,凭借着先天的良好地理环境,丰厚的资源优势,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和农家乐旅游行业,帮助了自身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然后相反的是,在一些地处内陆,较为偏远,或者村庄隐蔽的地方,农村集体经济没有得到可以利用的资源来帮助发展,并且缺乏先进的管理者,不能做到群众领导共同发展,这些都是导致这类弱势农村集体经济常年累月收入低的原因。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两极化严重,一部分少数农村富有,发展非常迅速,另一大部分农村发展缓慢。从全国看来,沿海边农村富有高于中西部内陆地区农村,本地区城镇周边或者内部的农村发展优先于偏远地段农村。通过数据调查显示,比较富裕的农村个数占中国总农村个数的百分之三十左右。

2“. 空壳村”现象

目前我国大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的收入来源是集体田地资源的租赁和发包,获取收入途径较为单一,并且收入不高。然而有部分农村由于缺乏集体资源,导致没有经营性的收入,没有可以吸引外来商家开发的项目,成为了“空壳村”。“空壳村”顾名思义,空有农村集体经济的名号,却没有实际收入,有的农村甚至欠债累累,日常的经营都难以维持下去。目前我国很多农村地区缺乏资源缺乏资金支持,没有能力去改善农民的生活,村中年轻人都会选择出门打工,只剩下老弱病孺留在村里,村干部也留不住,最终陷入集体经济发展的恶性循环之中。

3.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村经济发展不和谐

农村集体经济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只有二者相互和谐发展,统一步伐才能做到长久发展。然而长久发展以来,绝大部分农村在实行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后,不看重统一经济,看重个人经济利益,影响了集体经济的发展,不能跟上农村经济的发展速度,出现了“民富村穷”的情况。农村集体经济在农村的公共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建设、村民福利保障等等方面都有关键作用,滞后的集体经济只会拖慢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农村集体经济衰弱的原因

1.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没有赋予农民个人的集体财产权

我国农村的生产资源都归集体所有,农民作为集体中的一员,有名义上的所有权,集体财产中有一份,但是这一份集体财产如何体现呢?农民怎样可以通过这一份集体财产获取自身的利益?这是目前农村经济集体经济发展面临的最主要问题。我国目前的农村集体经济产权的实际主体模糊,农民作为集体中的一员却不能在集体利益中体现出自身的个人利益。虽然国家规定了农民是集体经济的所有者,但是在实际发展中,农民并没有获得法律赋予的个人权利,由于缺乏相关农民使用权利的机制,导致农民不能够体现出监督查看的职能,也就形成了广泛的“干部经济”,干部说了算,农民不需要参与的现状。长久发展,农民甚至遗忘了自身的这项权利,这项义务,对集体经济的发展表现出漠不关心。在农村集体经济主体空有虚名的情况下,农民认为关心集体经济是不需要的,是可有可无的,间接地导致了缺乏农民监督,干部一人做主的情况,只有少数人能得到实惠,集体经济流失严重。

2.农村集体经济内部组织形式和管理缺乏规范

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由于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不断滞后,形成了农村集体经济的组织都是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承担,组织中干部的职能混淆。缺乏有效的管理规范,缺乏有效的监督,农村集体内部组织只会是一片混乱,挪用公款、占用公共资源、低价变卖资源等等恶劣行径都不能公之于众。

3.缺乏国家政策支持

目前国家更偏向于对农村个人经济的政策支持,在对农村集体经济上投入较少,农村集体经济在缺乏良好的外部环境下,又没有政府的鼓励支持,只能是举步维艰。随着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发展,国家规定了集体不可以向承包土地的农民收取租金,这也就取消了农村集体经济获取利益的一条途径。另外在农户税费上的改革,虽然减轻了农民的生活负担,却让集体经济的收入变得更加单一。想要投资开发的农村集体经济缺乏有效的资金支持,贷款是难以实现的。内外压力下,农村集体经济收入降低,不能满足日常消耗,只会导致负债累累。

三、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途径

1.加大对农户素质的培养

治标不治本,问题是永远解决不了的,农村集体经济最本质的主体就是农户,农户对集体经济漠不关心,有再多的制度规范都是无济于事的。因此首先要在农户的思想上下功夫,加大宣传力度,灌输农村集体经济需要农户监督参与的理念。要各级部门和农村干部一起积极宣传,组织培训,让大家意识到想要富农村集体经济不能落后,要积极参与进来。

2.改善管理监督机制

在管理机制上,责任制一定要得到落实,建立集体资产积累机制。凡是集体中的项目资源都要落实责任制,该收取的钱财一定要收取,对一些承包了项目却无力经营,项目发展缓慢的农户,要采取收回政策,实行招投标承包经营,加强集体经济利益的收入。在监督上,要建立鼓励农户监督机制,只有在农户监督下发展的农村集体经济才不会出现资金挪用浪费的现象,才能给农村干部随时敲响警钟。

3.开拓发展新渠道

农村集体经济想要迅速发展,就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各项资源,土地和劳动力。农村应当积极增加土地资源的出租和转让收益,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在比较干旱贫瘠的土地资源上,要积极改良,让土地实现增值,通过创立风景优美的农家乐旅游来发展,风景条件有限制的,可以根据自身当地情况,发展贴合自身的农家乐从而增加农场集体经济的收入;对于有企业入驻的农村,要学会利用企业的资源来发展,围绕企业可以开发新项目,比如在饮食住宿等等项目上都可以进行发展;农村还需要依靠现有集体资源发展,吸引更多的外商进行投资。

4.鼓励农民投股

在农民收入日渐增长的今天,想要集体经济发展可以选择鼓励农民投股发展项目,农村农户人数众多,能够鼓励大部分农户投股支持项目发展,将是一大笔资金支持。只有先开展起来项目才能在未来有更好的发展。

5.国家政策支持

政府政策过于偏向对农户个人经济增长,在对集体经济增长方面也需要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农村集体经济本身收入单一,土地收租和税费都已经取消,在内外部环境压力下,农村集体经济再没有国家政策的支持,很难继续发展下去。

总之,农村集体经济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要做到多渠道发展,和农村经济必然是要齐头并进的。只有在国家政策支撑的环境下,在发展多渠道收益的环境下,在农户参与监督参与发展的前提下才能更迅速的取得优秀的成绩。

参考文献:

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篇(8)

18世纪末到19世纪中期是西方合作社运动广泛发展时期。西方早期合作经济思想流派纷呈,学界有界定为生产合作、消费合作、信用合作等不同学派。合作思想先驱及其主要论著,有英国约翰・卑勒思及其《产业大学设立方案》、法国朗吉及其“法朗斯台”团体计划、瑞士柏斯泰洛齐及其《利诺兴葛脱罗》、丹麦葛朗德维及其创办的培养合作社工作者的摇篮――国民高等学校、英国威廉・金及其《合作者》、法国毕舍及其《欧罗巴》、德国卫・阿・胡布及其《英法德劳工阶级产业上的合作及经济上的合作》国际合作思想、西班牙路易斯・勃朗及其《劳动组织》,法国拉萨尔及其《哥达纲领》等等。而对马克思合作集体思想的形成起着重大影响的是,从16世纪初莫尔到19世纪中叶圣西门、傅立叶、欧文等空想社会主义合作思想的发展,主要有三个方面:

自愿互助。合作经济以市场经济中的弱者为了维护自身利益,提高社会地位,“手拉手,一起干”的互经济形式。圣西门《论实业制度》即“协作制”提出以“组织最大多数人改善物质和精神生活,作为自己一切劳动和活动的目的,把按最有利于生产的方式建立组织和秩序作为基本原则和出发点”,是与“分散经营相反的协作结构,即经济的新世界”。

成员控制权。合作经济组织是否定资本对劳动的剥夺的产权安排,实行民主管理,集体领导,共同富裕。傅立叶设计的法朗吉是一种工农结合型的合作社组织。“应当由自愿以资金入股的人组成;报酬分配应当分红化,实行按劳和按股相结合的分配原则,并在保证法朗吉全体人员基本生活需要的基础上,留有节余,实行积累”。“每个人都有对法朗吉的事物和计划,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力,以民主的方法组织社会和经济。圣西门提出“权利机构及其领导人员由人民选举产生,实行集体领导的原则,执行为公众利益服务的社会管理职能”等等。这些合作社思想已经很接近以后英国曼彻斯特先锋公平社的“罗虚戴尔”原则了。

和谐制度。合作经济发展需要有思想、能奉献的带头人。和谐制度是人类最终摆脱一切苦难所必须具备的重要条件。“合作公社、合作工厂”是建立未来理想社会的合作公社制度的探索。欧文1787年来到曼彻斯特市这个英国产业革命和纺织工业的中心。开始和人合办一个小工厂,1799年欧文成了苏格兰纽拉纳克一家二千多人大纺织厂的股东兼经理。为了改变工人大众艰苦劳动、贫困生活的状况及其恶劣环境,他实行工厂法,提高工资、开办消费合作社等。1820年欧文发表《致纽拉克郡的报告》明确而系统地论述了自己的社会主义思想观点及其建立理想社会的合作公社制度。为了实践自己的社会主义学说,试验自己的合作公社制度,欧文于1824年带领他的四个儿子和一些门徒来到美国,在印第安纳州购置了三万英亩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建立起“新和谐公社”。以后,他积极投入了英国各地兴起工人合作社运动,他成立“全国生产部门大联盟”,在生产领域建立推广合作工厂,在流通领域创办“全国劳动产品公平交易市场”,组织过“和谐大厦”公社等,但这些改造社会的措施在当时环境下,都以失败而告终。欧文的合作经济思想及合作公社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合作公社是未来理想社会的集生产、分配、消费为一体的社会基层单位;合作公社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经济基础;合作公社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原则;合作公社社员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实行‘新和谐’社会的制度和政策”等等。

马克思认为,对欧文所从事的这些合作社运动的“伟大的社会试验的意义不论给予多么高的评价都是不算过分的”,“在英国,合作制的种子是由罗伯特 欧文播下的”。

二、准确理解马克思合作集体经济思想丰富了公有制经济理论

马克思积极投身于国际工人运动,不仅提出国有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形式 ,而且研究法国、俄国等国家合作社发展的情况,提出公有制经济必须有另一种形式――发展合作集体所有制经济,并且提出合作集体经济的性质、特征、组织形式、产权安排,以及推进发展的具体路径和未来社会生产合作化制度的构想等等,极大地丰富了公有制经济理论。马克思合作集体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合作社运动,特别是工人自己发起的合作工厂,是国际工人运动两个成就之一。合作社使得劳动者摆脱被资本的剥夺,成为企业主人,带着兴奋愉快心情,自愿进行的联合劳动。

马克思积极参加当时国际工人协会的活动,1864年起草《国际工人协会成立宣言》和《国际工人协会章程》,高度赞颂合作社运动。他说“合作运动,特别是由少数勇敢的‘手’独力创办起来的合作工厂。工人们不是口头上,而是用事实证明:大规模的生产,并且是按照现代科学要求进行的生产,在没有利用雇佣工人阶级的雇主阶级参加的条件是能够进行的。他们证明:为了有效地进行生产,劳动工具不应当被垄断起来作为统治和掠夺工人的工具;雇佣劳动,也像奴隶劳动和农奴劳动一样,只是一种暂时的和低级的形式,它注定要让位于带着兴奋愉快心情自愿进行的联合劳动。”①

2、合作工厂是劳动者对资本“积极的扬弃”,区别于股份制经济“消极的扬弃”。没有工厂制度、信用制度就不会有合作工厂的发展。

马克思研究资本主义条件下工人自己组建的合作工厂。合作工厂的生产资料不是工人个人的财产,而是工人集体所有的财产。在合作工厂里,工人用集体的生产资料为自己劳动,使自己劳动得到增殖,产品归工人集体所有。马克思在《资本论》第3卷中,对工人的合作工厂作了全面的理论分析。他认为,合作工厂是工人的联合体,是“他们自己的资本家”,“他们利用生产资料来使他们自己的劳动增殖”,不仅私人资本被扬弃了,而且“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对立在这种工厂内已经被扬弃”。这是一种“积极地扬弃”②。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说:“没有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产生的工厂制度,合作工厂就不可能发展起来,同样,没有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产生的信用制度,合作工厂也不可能发展起来。”

3、合作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形式。合作集体经济发展要通过“经济道路”、“示范”、“社会帮助”来推进,不能得罪劳动者,剥夺劳动者个人所有权。

“巴黎公社”失败之前,马克思设想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是实行全社会共同所有的、单一的公有制等等。对农业资本家,同对工业、金融、商业资本家一样,必须剥夺其地产,实行土地国有。但是,1871年“巴黎公社”失败后,马克思总结了这次无产阶级革命失败最重要的教训,就是“巴黎公社”没有得到农民的支持。《巴古宁一书摘要》中他写道,“凡是农民作为土地私有者大批存在的地方,――无产阶级将以政府的身份采取措施,直接改善农民的状况,从而把他们吸引到革命方面来;这些措施,一开始就应当促进土地私有制向集体所有制的过渡,让农民自己通过经济的道路来实现这种过渡;但是不能采取得罪农民的措施,例如宣布废除继承权或废除农民所有权;”① 这时,马克思第一次提出集体所有制,并强调作为公有制经济的一种形式,集体所有制经济要通过经济道路实现过渡,不能采取得罪农民的措施。

马克思逝世后,恩格斯坚持马克思关于无产阶级政党在引导工人和农民开展合作化运动时应该遵循的自愿原则和互利原则。1894年11月恩格斯在《法德农民问题》一书中,说:“当我们掌握了国家权力的时候,我们绝不会用暴力去剥夺小农(无论有无报偿,都一样)……,我们对小农的任务,首先是把他们的私人生产和私人占有转变为合作社的生产和占有,但不是采用暴力,而是通过示范和为此提供社会帮助”。恩格斯提出“合作社的生产和占有”,“示范”和“社会帮助”等重用举措,是对马克思提出“促进土地私有制向集体所有制的过渡”,“通过经济的道路来实现这种过渡”等思想的新发展。

4、合作集体经济有“集体占有、集体经营、集体生产、集体劳动”等特征,有公社公有土地和农民个人相结合的产权制度。在一定条件下,劳动组合、合作经济就是集体经济。

1891年,马克思在《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草稿》中提出集体经济的内涵、实现形式以及与合作经济的关系。他研究俄国农村公社,“它的一个基本特征即土地公有制,一看就很清楚,是构成集体生产和集体占有的自然基础。此外,俄国农民习惯于劳动组合关系,这便于它从小土地经济向过渡到集体经济,而且俄国农民在没有进行分配的草地上、在排水工程以及其他关系到共同利益的事业方面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实行集体经营了。”②马克思在该文第435页中将上述表述改为“俄国农民习惯于劳动组合关系,这有助于他们从小土地经济过渡到合作经济”。马克思通过对俄国农民个人与公社土地相结合,开展集体劳动的研究,提出了俄国“农村公社土地+农民个人”劳动组合形成的“合作经济”或“集体经济”产权制度,这种经济形式具有“集体经营”、“集体生产”,“集体占有”、“劳动组合”等内涵和特性。在一定条件下,俄国公社农民的劳动组合、合作经济就是集体经济。这些都是马克思对合作集体经济思想新的发展。

5、合作集体经济推动社会变革,合作社要发展成全国大生产合作社,把社会生产变为一种和谐的自由合作劳动的制度,过渡到社会主义。

马克思分析合作社制度对社会变革的作用是指出:“合作制度限于单个的雇佣劳动奴隶通过自己的努力所能创造的这种狭小形式,决不能改选资本主义社会。为了把社会生产变为一种广泛的、和谐的自由合作劳动的制度,必须进行全面的社会改革,社会制度的变革,而这种变革只有把社会的组织力量即国家政权从资本家和大地主手中转移到生产者本人手中才能实现。”

马克思研究生产合作化运动时,提出未来社会的生产合作化制度的构想,“他们知道,以自由的联合劳动条件去代替劳动受奴役的经济条件,需要相当一段时间才能逐步完成;这里不仅需要改变分配办法,而且需要一种新的生产组织,――还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和国际范围内进行协调的合作”①。

恩格斯从产权与分配制度安排等方面研究,合作社向社会主义的过渡。他设想通过组建合作社,把不同阶层的工人、农民组织起来,通过资金、土地、劳动力入股的方式组织生产合作社,通过“同意让股东得到少量的利息的这种纯粹临时性的措施”②, 逐步扩大劳动力分红的比例,最终过渡到社会主义。他在《法德农民问题》中指出,对待剥削雇工的大农和中农,建议他们组织合作社“以便在这种合作社内越来越多消除对雇佣劳动的剥削,并把这些合作社逐渐变成全国大生产合作社的拥有同等权利和义务的组成部分。”。

列宁在10月革命胜利后,着手实践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的合作生产制度,重审“社会主义是一个统一的合作社”③。他在《论合作制》中说:“在我国现存制度下,合作企业与私人资本主义企业不同,因为合作企业是集体企业”④。列宁号召要扶持集体企业的发展。他说,我们深知集体企业“是新的创举,如果执政的工人阶级不支持这些创举,那它们就不会成长起来。”又说:“如果国家不帮助各种集体农业企业,那我们就不是共产主义者,就是不拥护建立社会主义经济。”⑤1924年到1925年,斯大林领导“全面合作化运动”,取得过成功。以后,他提出“集体农庄运动”这种僵化的模式,对我国及东欧各社会主义国家发展合作经济,产生巨大影响。

马克思恩格斯合作集体经济的基本思想和理论观点,经过合作社运动的实践检验是准确的,成为社会主义国家合作集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但是,由于时代限制和实践变化,有些认识仅是一种预见和假想。社会主义国家合作集体经济实践中,切不能脱离实践中情况,照搬照套,形式主义。前苏联和我国合作化运动和集体经济曲折发展的历程,给我们的启示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准确理解马克思合作集体思想,积极探索其中国化实践和理论成果,不仅丰富了公有制经济理论,而且是指导新时期我国合作集体经济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活的灵魂。

三、马克思合作集体经济思想中国化的实践和理论创新

新中国60多年来,多种形式合作经济、集体经济的发展,为马克思合作集体经济思想中国化的实践和理论创新增添了大量鲜活的内容。

1、新中国合作集体经济60多年的发展走过了三个阶段

一是新中国的农业、手工业合作化运动中,合作社所有制即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早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提出,占国民经济总产值百分之九十的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是可能和必须谨慎地、逐步地而又积极地引导它们向着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发展的,这种合作社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在无产阶级领导的国家政权管理之下的劳动人民群众的集体经济组织。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第五条 明确:“合作社所有制,即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第七条规定“ 合作社经济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社会主义经济,或者是劳动群众部分集体所有制的半社会主义经济。”当时我国手工业合作化运动中有合作小组、合作社、合作工厂等多种组织形式。国家依法保护手工业者的生产资料所有权,指导和鼓励个体手工业者根据自愿的原则组织生产合作和供销合作。 二是在“一大二公三纯”影响下,形成“二国营”的集体经济。1956年以后,多种形式合作集体经济,在“转厂过渡”中“升级”为“二国营”集体经济,否定劳动者个人所有权,财产“归大堆”。这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发挥过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后,“二国营”集体经济逐步得不到计划“惠顾”,在市场经济体制中“二国营”集体经济又失去应有的活力和职工对企业的控制力,改变这种管理体制和制度障碍成为城镇合作集体经济发展绕不过的一道坎。上世纪90年代末,城镇集体经济体量出现集体企业数、就业人数、在全部工业产值中的比重”三减少”的状况。上海集体经济占生产总值比重从1990年24.2%,下降为2011年4.8%。

三是改革开放中涌现的多种形式合作经济、集体经济。改革开放中,合作集体经济突破“一大二公三纯”思想束缚和“二国营”的体制障碍,按照国际合作社原则和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不断探索合作集体经济新的组织形式。在城镇集体经济中重新肯定劳动者的个人所有权和对企业控制权,部分集体企业改制为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相结合的股份合作企业,部分集体企业改变单一集体产权主体为职工持股或其他资本出资的多元产权主体公司制等混合所有制企业。在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要素、各个环节、各个产业、各个区域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利用市场资源配置,创造多种新型经营主体。我国颁布《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在城乡一体化发展中,以城促乡,工农互动,支持广大农民“抱团”闯市场,扩大生产规模,维护自己权利,发展起各种合作社,有“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合作社,技术、品牌、机械合作社,“农超对接”合作社,社区物业、劳务、手工业合作社,还有信用、农业、流通异质合作社联合社等等。

2、多种形式合作经济、集体经济的内涵特征和理论创新

改革开放中推进了多种形式合作经济、集体经济的发展,涌现出一大批新型合作集体企业,不仅坚持合作经济的内核,而且兼容股份制经济的优势,逐步形成具有改革开放时代精神的新的内涵和特征,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坚持自愿互助原则,以成员的劳动要素、资本要素等联合主为。在新型合作集体企业中,首先是劳动者的劳动要素联合,实行共同劳动,互助合作,发挥群体优势,谋取共同利益,这是合作集体经济的基本原则;其次是劳动者的资本要素联合,鼓励劳动者投资入股,保护劳动者的个人产权,以及享有集体资产的所有权和控制权,成员既是所有者,又是劳动者,成为企业的真正主人,能够极大地调动劳动者积极性,促进生产的发展。

二是坚持成员控制原则,形成有限开放、利益共享的产权制度。在新型合作集体企业中,产权主体多元,引入外来人力和物力资本,改变了过去合作社和集体企业的封闭性,以劳动要素与资本要素共同出资入股,参与分配,形成职工与企业的利益共同体,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资源优化配置的要求,实现劳动者共同富裕的目标,这些前瞻性的制度安排具有广阔的发展前途。

三是坚持合作集体组织形式多样化原则,兼容合作制与股份制两种优势。国际合作社运动中,英国出现合作社、合作工厂,俄国出现公社农民的劳动组合等合作集体经济组织,形成了合作集体经济多种实现形式,适应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当时合作工厂的发展离不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产生的工厂制度和信用制度。市场经济产生的股份制,顺应了市场竞争加剧,对资本迅速积聚和扩大的要求,股份制联合的主体是资本,强调资本对劳动者的控制权。然而,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产生弱势群体,合作制适合弱势群体“手拉手,一起干”维护自身利益的要求。合作制联合的主体是劳动者,强调劳动者对资本的控制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作集体经济处在弱势地位,“抱团闯市场”,做大做强需要融入股份制的优势。在新型合作集体企业中,既坚持合作制的原则,使成员对企业具有控制权,保障成员的民利和共同利益,又灵活地向社会筹资,把股份制中最有活力的资本联合引进到企业中,治理结构优化,决策形式灵活。我国城乡深化改革中,出现了合作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多样化,有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登记设立的各类合作社和联合社;有以《条例》登记设立的集体企业或股份合作企业;有以社团组织登记管理法规登记设立各类合作集体组织协会等;有以《公司法》组建设立的合作集体企业联合体或引入外部资本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合作集体企业组织形式多样化,兼容合作制与股份制两种优势,有利于壮大合作集体经济实力,增强社会影响力。

多种形式合作经济、集体经济新的内涵特征既是合作集体企业体制机制创新,也是对马克思主义合作集体经济思想的发展。这种具有股份制与合作制两种优势融合的制度安排,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的客观要求,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尤其是具有混合所有制特征的合作集体经济的发展,它必将成为公有制经济的重要支柱,成为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和完善市场经济的根基,成为以人为本,实现劳动者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径。

四、坚持马克思合作集体经济思想中国化必须走出误区

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坚持马克思合作集体思想中国化,发展多种形式合作集体经济,必须走出思想理论的一些误区:一是以私有经济取代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受西方新自由主义思想的影响,有些人在提出国有经济退出的同时,宣传集体经济消亡、退出,集体资产无主;二是以合作经济取代集体经济,形而上学地理解国际合作社运动具体原则,并使之固化;三是以“二国营”管理体制取代多种形式合作集体经济,忽视合作集体经济的个性,强调参照国有企业管理合作集体企业。

走出这些思想理论误区,一是要认真学习,准确理解党和国家关于改革开放和公有制理论创新的重要论述和重大政策,坚持宪法精神,才能做到不走否定公有制,集体经济退出,集体资产分光的邪路,也不走“一大二公三纯”的“二国营”老路。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及时总结“二国营”集体经济突破“一大二公三纯”的束缚,创造了合作社、股份合作企业、职工持股公司等合作集体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的成功实践,并从理论上不断提升,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有制理论。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有关《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随着产权的流动和重组,财产混合所有经济单位越来越多,将会形成新的财产所有结构。党的十五大确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指出:“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国家和集体控股,具有明显的公有性,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作用。目前城乡大量出现的多种多样的股份合作制经济,是改革中的新事物,要支持和引导,不断总结经验,使之逐步完善”,“劳动者的劳动联合与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集体经济,尤其要提倡和鼓励”。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适应经济市场化不断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要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允许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形成利益共同体。”等。

二是坚持市场经济发展的方向,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作用,扶持和培养合作集体经济的新型市场主体。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形态的多样性是一种趋势。合作集体经济有以劳动者个人所有制为基础的各种类型的合作社,有以合作制原则为基础,吸取股份制做法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有以股份制的资本组织形式,设立集体资产、职工个人资产和其他社会资产交叉持股的混合所有制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企业集团,还有联合社+行业协会+合作社、产业集聚区+企业+个体劳动者等等新型混合的经营形式。这样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具有新型合作集体经济特点,符合社会生产力水平多层次和人们需求的多样化,有利于更好地探索和创新公有制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更好地形成劳动者与企业的利益共同体,壮大集体经济实力,更好地发挥合作集体经济的文化优势,实现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目标。坚持马克思合作集体思想中国化,必将使我国多种形式合作集体经济进入一个广阔的空间,迎接一个发展的“黄金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阅资料:

《宪法》《民法》《条例》《物权法》等法规有关内容;

《合作经济思想史》山西人民出版社;

《合作经济的理论与实践》复旦大学出版社;

《合作经济学概论》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合作工业经济概论》轻工业出版社;

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篇(9)

近10年来,在与社会各界接触时,只要你一提集体经济,多数人会说“还有集体经济吗?”当你列举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后,一部分人又说“集体经济不就是搞一大二公吗?”从事集体经济工作的许多同志对集体经济起源、概念、特征、趋势、创新等问题,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对发展集体经济信心不足、方向不明。我反复琢磨,许多人为什么对集体经济那么不感兴趣或不怀好感呢?因为体制、政策、人员变化了。在否定集体经济的人群中,多数人对集体经济并不很了解,属于人云亦云。从事国有和私营经济工作的同志,出于偏见,难免有否定集体经济言论。真正否定集体经济并把它“边缘化”的人,是那些对集体经济财产组织形式(提倡员工持股)、生产关系(民主管理原则和按劳分配为主的分配制度)不怀好感的人。我看到一位专家“对以公有制为主体”产生动摇并主张大规模私有化的文章后感到,“以公有制为主体”真的在动摇。党中央从十六大、十七大到十,一直坚持毫不动摇地发展公有制经济,不是空穴来风。

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已踏上新的征途、中国经济转型升级正在迈出新的步伐关键时刻,我们探讨新形势下中国还要不要发展集体合作经济?未来我们发展什么样的集体合作经济?以及如何发展集体合作经济?十分必要。理论正确,思维才能正确。方向明确,路径、方法才会更加科学。集体合作经济的兴衰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和人民群众共同富裕的前程。创新是事业发展的动力,以创新为灵魂,我们的探索才会成为历史的必然。

一、合作经济必须在创新中发展

世界合作经济发展轨迹告诉我们,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无论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只要有商品交换,只要有中间盘剥,只要有两极分化,存在弱势群体被欺凌、被损害现象,人们就会自愿联合起来,或者在政府及社会帮助下兴办合作经济,以多种合作形式抵御市场风险,维护自己权益,摒弃剥削和欺凌,改变弱势地位,争取更好的生存发展环境。

由于政治、经济、文化上的差异,由于对合作经济理念认识上的差异,合作经济在世界各国出现了不同的发展道路、发展模式、发展规模、发展环境。合作经济的生存发展,不断地遇到挑战,不断地发生挫折,但它适应时代变化,不断创新,所以它历久不衰。

国际合作联盟是全世界合作经济的联合促进组织,国际合作联盟确立的合作经济原则,是合作经济生存发展的价值观。它也在不断完善、不断创新。

当代合作经济典范西班牙蒙德拉贡联合公司(MCC)生存发展的价值观就是不断创新的典型。MCC是从1956年的一个小型生产合作社发展起来的,现在是欧洲比较大的综合性集团公司。MCC坚持合作制原则,但没有固守历史留下的传统的合作社模式。MCC建立了适应市场经济的产权制度,实行合作制与现代公司制相结合的劳动股份制。MCC在发展中曾遇到诸多难题,有经济危机带来的市场萧条问题,有商业银行不愿意给合作社贷款问题,有职工社会保障问题,还有合作教育和社员素质提升问题,以及全球经济一体化对合作社冲击问题等等。MCC以联合的优势,化解矛盾,靠不断创新,做大做强了,跻身于世界大公司行列。比如,1959年MCC冲破重重阻力,建立劳动人民合作银行,使产业与金融业相结合,从根本上解决了合作社企业贷款难、结算难问题,形成金融对工商产业的支持和拉动。又如,1969年将消费合作社调整为现代超市,以至于把超市建到英国,走向世界。还有,MCC从一开始就注重职工教育与培训,以教育合作社支持专业合作社发展,20世纪80年代后,教育合作社不适应新形式要求了,MCC适时建立职业技术培训中心,有了自己的大学。20世纪90年代后,欧洲一体化进程加快,全球经济一体化走向越来越明显,MCC不把合作社当作一个封闭体,而是主动走向世界,与几十个国家建立合作关系,外联经济从业人员和经济效益已占总量的三分之一。2000年MCC在北京召开新闻会时,介绍了它的10项基本原则:自由加入,遵守社章;民主的组织形式,实行“一人一票”制;劳动者享有最高权力;资本处于辅助地位;成员参与企业管理;劳动报酬的一致性;内部合作与合作社之间的合作;推动社会变革;推进国际合作;开展教育。MCC的价值准则包括“人民第一”、“以人为本”、“客户满意”等6个标准,核心是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创造就业机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MCC的经验值得中国做大做强的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学习借鉴。

世界经济复杂多变。在新经济时代,适者生存,强者在变化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因循守旧者必定会被淘汰。各国都有一批持续发展的合作社,他们适应市场经济潮流,坚持合作制原则,更主要的管理创新,包括产权制度、运行机制、发展模式及市场营销创新。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曾经是国际合作经济中第一代合作社典范,可如今它已无声无息了。有专家分析,罗虚代尔是在后来转型中在发展思路、管理模式上出了问题。为什么有那么多合作社销声匿迹了呢?外部环境不好是诱因,内部原因是根本。

合作经济创始人欧文在英国的合作试验和企业管理创新都曾取得成功,他在英国企业界颇有名气,但欧文在美国创建的“新和谐公社”却失败了。1824年,欧文变卖了所有家产,带着4个儿子和100余名志同道合者,从英国出发,到美国印第安纳州,用20万元购买了3万英亩土地,开始“新和谐公社”试验。欧文带领全体公社成员共同劳动,共享劳动成果。全体成员按年龄大小从事各种有益劳动,所有成员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和谐”相处。当时许多人从世界各地纷纷赶来。想看看这个公社是如何“和谐”的,处于被剥削境地的劳动者带着希望进入公社,一些著名科学家、哲学家也带着热情参加和谐公社的建设。欧文的理念那么好,公社的制度也很科学,社员们各尽所能,都很高兴,那为什么在3年后“新和谐公社”又解体了呢?原因有经营管理问题,有人才和队伍问题,有市场竞争冲击问题,根本问题在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脱节,公社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相矛盾。欧文本想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生产关系进行不流血的“破坏”,但没有达到推陈出新的目的,没有为“新和谐公社”注入可持续发展的活力。

未来合作经济,不管是专业合作社还是农民合作社、工人合作社、市民合作社,不管是销售合作还是生产合作,或者是综合合作社,不管是地域合作还是跨区域联合的合作社,都不能因循守旧,必须及时转型,必须不断地更新观念,必须不断地进行产品和技术、市场营销和商业模式创新。

把合作经济与集体经济联在一起的是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马克思认为,合作经济的“合作生产”、“合作经营”具有集体劳动、“集体占有”、“集体原则”、“集体经营”等集体经济概念。中国有些专家学者主张只发展合作经济,不发展集体经济,那是他们不信马列、不信社会主义的写照,建议党和国家坚持《宪法》确立的“城乡各种行业、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基本法律原则不变。

二、未来发展什么样的集体合作经济

回答这个问题,必须对集体合作经济进行第二次正本清源。在追朔起源中厘清概念,在总结经验中把握规律,确立集体合作经济创新发展的基本走向。

1.合作经济是集体经济的起源

欧洲是世界合作社运动和现代合作思想的发源地,早期的合作经济思想是空想社会主义思想的一部分,空想社会主义思想产生在 16 世纪,早期代表人物是英国的莫尔,他对英国资本家以暴力手段(主要指农地革命中的羊吃人的“圈地”运动)掠夺财富,给农民造成苦难深重的行为进行抨击,提出建立“乌托邦”式的理想王国。他认为“不彻底废除私有制,产品不可能公平分配,人类不可能获得幸福。”意大利的康帕内拉在抨击资本主义制度后,提出建立“太阳城”,使生产资料耐用消费品实行公有,其它消费品按需分配,人人劳动,没有剥削。早期的空想社会主义涉及到所有制和共同劳动,还没有提出合作经济思想。

19 世纪初,法国的圣西门、傅立叶和英国的欧文使空想社会主义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恩格斯把这3个空想社会主义者称为社会主义创始人。圣西门主张建立“实业制度”,由工人、农民、工厂主、农场主、商人和银行家共同掌握政权,取替资本主义社会。傅立叶目睹资本主义社会带来的欺诈、投机、囤积居奇、重利盘剥和暴力等罪恶,提出建立消费协作社,实行共同生产、共同消费,各消费协作社联合起来组成和谐社会。世界合作思想的早期代表人物是欧文,尽管他的一系列试验都失败了,但欧文为合作经济奋斗终生的精神,影响了一代人。欧文的追随者英国的威廉・金主张合作运动与基督教相结合,提倡劳动者团结起来,积劳动成果为资本,兴办合作社。他把劳动、资本、知识看作合作社的三大要素,认为合作社不侵害私人资本家利益,发展合作社有利于国家稳定。1828 年他曾在英国组织了一个消费合作社,在他的影响和宣传下,19 世纪 30 年代后英国陆续建立了几百家以消费合作为主的合作社,世界著名的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就在他的启示下发展起来的。罗虚代尔先驱者们吸取了欧文合作社失败的教训,从社会现实环境出发,创立了一套适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办社原则,后来被世人称为罗虚代尔原则。罗虚代尔原则是合作社运动史上从空想到现实的一个跃进。它先在英国和欧洲后在世界各国都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被各国合作社所仿效。1895 年国际合作社联盟成立时,经过修订后的罗虚代尔原则便成为国际通行的合作社原则。

欧洲合作经济形式多种多样,合作制特点比较突出。法国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比较闻名,德国农业和信用社发达,意大利、西班牙既有农民合作社、农业合作社又有工人合作社、工业合作社,丹麦、瑞典、芬兰的农民营销合作社颇具特色。美国、俄国的合作经济发展特点与欧洲不完全相同,加拿大合作经济后继发达。

美国合作经济主要在农村,没有社会变革主张,商业化和实用主义色彩浓,美国始终把合作社当成资本主义体系的一部分,财产归家庭农场私有(含土地),只有营销合作社实行股份式合作,社员持股,按股分红。

马克思、列宁对空想社会主义的改良主义道路持批判态度,但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变革的主要环节――发展合作社经济,却给予高度评价。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和“巴黎公社”革命中主张消灭私有制、消灭剥削,彻底改变劳动者受奴役、受剥削的不平等状况,建立工人大联盟。“巴黎公社”失败后,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总结“巴黎公社”失败教训的基础上提出,在农村,当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由于消灭私有制是一个过程,在不废除农民所有权的基础上,通过示范和帮助,把农民的私人生产和私人占有变为合作社的生产和占有,把一家一户的生产方式转变为联合生产方式,这种形式就是集体经济。在城市,要发展由工人组织起来的合作工厂,工人自己的合作工厂使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对立得以消除,工人们利用生产资料来使自己的劳动增殖;资本主义在自我扬弃的过程中,资本家所有制应改造为联合起来的社会个人所有制,联合起来的个人所有即为社会所有。

2.集体经济是对合作经济的提升

以美国为首的西方经济学家们总是把合作经济向资本主义引导,说合作经济是私有制。马克思列宁主义主张把合作经济向社会主义引导,说合作经济制度就是社会主义制度。西方经济学家们只承认合作经济,不承认集体经济,这是他们维护资本主义、否定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所致。马克思主义的真理在于它揭示了人类认识和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规律。西方人反对马克思,是因为马克思研究的是让资本主义灭亡的理论,或者是研究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理论。这是资产阶级政客们所不能容忍的。马克思总是站在劳苦大众的立场上研究问题、揭示规律,一些西方经济学家却是站在老爷们的立场上揭示规律。马克思有许多理论是分析资本主义矛盾的,也曾经为资本主义开过药方。比如,实行股份制、使资本社会化,让大资本向社会化个人资本转移,让生产者占有生产资料等等。金融危机后,人们更加推崇马克思主义,是因为他对当今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1881 年马克思回答俄国女革命家维・伊・查苏利奇关于俄国农民公社运作模式时指出:“农村公社”的基本特征是土地公有制,它构成集体生产和集体占有的自然基础。俄国农民习惯于劳动组合关系,这便于它从小土地经济过渡到集体经济,集体经济不仅涵盖“集体劳动”、“集体耕种”、“集体作业”等诸多集体生产范畴,而且还涵盖了“集体经营”、“集体占有”、“集体原则”等管理范畴。俄国的农业公社应是公社的集体所有制经济。从小土地经济过渡到集体经济时,必须实行“合作生产”、“合作劳动”。这些都是“集体经济”重要概念。合作社的“集体劳动”、“集体经营”、“集体占有”、“集体原则”就是集体经济概念。

国际合作社联盟于1995年通过了《关于合作社界定的声明》,2002年国际劳工组织通过了《合作社促进建议书》,这两个国际文献的走向一致,他们把合作社原则分为两部份:一是价值原则,包括自助、自担风险、民主、平等、公平与团结以及诚信、开放、社会责任与关怀他人。二是经营原则,包括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民主化的成员管理,成员经济参与,自治与独立,教育、培训与信息,合作社之间的合作,以及关注社区。这两个国际文献反映了当今世界合作经济共同的价值观,它包容了私有和集体所有共同的追求,它更像马克思预期的合作社经济。中国各类合作经济,包括目前农村大力发展的专业合作社和一号文件提倡组织农民合作社,如能坚持这些原则,中国新型合作经济将会有更快更好地发展。我国应着手制定合作社法,为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和支持。

3.集体合作经济发展应以马列主义为指导

140年前,马克思首先提出集体经济概念,不断系统和提升,得到恩格斯和列宁的支持。马列主义的集体经济观念是我们未来发展集体合作经济指导思想的理论基础。其中包括:(1)集体所有制是相对于私有制才提出来的,集体所有制是社会共同所有的公有制。(2)在集体所有制下,所谓的人民意志就会消失,而让位与合作社的真正意志。集体所有制就是以合作社为单位的共同所有制。(3)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由于消灭私有制是一个过程,在不废除农民所有权的基础上,把分散的个人生产方式转变为联合的生产方式的经济形式就是集体经济。这是在合作经济基础上实行集体所有制。(4)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自我扬弃的过程中,产生了两种扬弃资本所有权而向公共占有过渡的形式,一种是股份公司,另一种是工人组织起来的合作工厂。工人自己的合作工厂,是在旧形式内对旧形式打开的第一个缺口――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对立在这种工厂已经被扬弃――即工人们作为联合体是他们自己的资本家,也就是说,他们利用生产资料来使自己的劳动增殖。(5)由于无产阶级掌握了国家权力,国家支配着一切大生产资料,在这样的条件下,合作制往往同社会主义完全一致,单是合作社的发展就等于社会主义的发展;文明的合作社制度就是社会主义制度。

4.传统集体经济观念必须创新

传统集体经济就是追求“一大二公三纯”的集体经济。传统集体经济观念还在影响着许多同志。第二次正本清源首先应解决这个问题。

马克思在“巴黎公社”革命中,列宁在战时共产主义时期重建“农业公社”中,斯大林在引导农业合作社向集体农庄过渡的进程中,在把高级农业社引向的过程中,都有过脱离实际、急于追求“一大二公三纯”的教训。在总结经验教训后,马克思主张在农村发展合作社经济,把保留农民所有权的合作社界定为联合所有的集体经济。在城市主张将资本家所有制改造为联合起来的社会个人所有制。列宁1923年临终口授的《论合作制》,把保留社员所有权的合作社界定为集体企业,认为合作社的发展就等于社会主义的发展,合作社的文明制度就是社会主义制度。

斯大林搞集体农庄是引导农民走共同富裕道路,防止两极分化,对巩固苏维埃政权、支持卫国战争起了重要作用,方向是对的。但他高估了农民放弃私有制走共富道路的愿望,违背了马列主义强调的自愿原则,受到惩罚。斯大林坚持集体所有不向全民所有制过渡,也不在集体农庄搞“堆大堆”是应肯定的。

在指导农业合作化运动中,曾有过“一大二公”和追求越公越纯越好的错误思想,他主张保留个人所有权的半社会主义初级社尽快向全部社会主义的高级社过渡,进而建立“一大二公”、“政社不分”的。当“一平二调”的“共产风”挫伤群众积极性后,及时纠正“一平二调”的错误,在农村坚持“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在城市恢复发展手工业合作社和合作经营商店。在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南方农民群众发明创造了包产到户的农业生产责任制,曾经给予支持,后认为这是分田单干,害怕私有制占上风,担心集体经济被摧垮,又加以否定,留下了遗憾。

搞生产资料“归大堆”的“升级过度”,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式的“二国营”模式,阻滞了生产力发展,这不是创新。拨乱反正、正本清源后,城镇集体经济“破除两个大锅饭”(企业内部搞大锅饭和企业与企业及上级单位搞统负盈亏)、砸“三铁”(即铁饭碗、铁工资、铁交椅)、实行“四自”(即自筹资金、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定分配),之后是承包经营、租赁经营、公有民营,这些来自群众的改革创新,虽然带有计划体制印痕,也有些弊端,但它适应群众觉悟水平,从根本上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

以色列有400家类似的集体经济组织。中国城乡有一大批类同于华西村、刘庄村、那样规模大、公有化程度高的集体经济组织,其生存发展很好,关键在于转型、创新和集体主义文化深入人心。凡是具备条件的,均可因地制宜发展像蒙特拉贡联合公司及华西村集团那样的优势集体经济组织。

5.民有民营是集体经济的重要走向

我国界定非公制经济的标准是按出资人划线,“出资人是国家和集体,就是国有或集体经济,称之为公有制经济;出资人是私人(含自然人和私营企业),它就是非公有制经济。”按照马列主义关于集体经济允许职工拥有明晰的个人产权的基本观点,这个标准应予修正。因为它仍然坚持“在集体经济里不允许有职工个人财产权利”的传统集体经济观念。《民法通则》指出,集体共有资产,可共同共有,也可按份共有。工商部门坚持“只有用集体积累投资创办的企业才是集体企业。”仍在坚持传统集体经济观念。马列主义认为,由合作社社员出资,实行联合或集体占有,由合作社行使法人财产权利,这就是集体所有。建议按照马列主义基本观点而不按西方惯例界定非公制经济标准。决定企业性质的是所有权及其行使、生产关系(包括人与人的关系和分配关系)、核心价值观。

民营经济并不等于非公有制经济。民有包括私有,也包括联合起来的个人所有,还包括劳动者和消费者共同占有。民营包括私营,也包括联合所有的集体经营。它不是国家和政府管理,前者是私人管理,即使是股份制,也是“一股独尊”的治理。后者是民主管理,是自治、自主、自助、自担风险、自我监督的管理。集体合作经济的重要走向是民有民营、民管民享的经济。

6.新兴集体经济的基本特征

新兴集体经济指改革开放以后发展起来的区别于传统集体经济的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新兴集体经济是生产资料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其基本特征如下。

(1)以劳动者劳动联合和劳动者资本联合为主,多数成员既是劳动者又是所有者,享有所有者权益;(2)实行按劳分配为主、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3)以人为本,员工是企业主人,实行共同劳动、团结互助、共同发展、共享收益;(4)坚持自愿组合、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我完善、关注社区、注重合作以及教育、培训、信息的经营原则;(5)坚持创新、诚信、开放、民主、平等、公平、社会责任、关怀他人的价值原则;(6)集体所有财产可以共同共有,也可以按份共有,还可以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相结合。

基于上述基本特征,新兴集体经济有多种实现形式:(1)以劳动者的劳动联合为主体的集体所有制企业;(2)以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相结合的股份合作制企业;(3)以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资产为投资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4)以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资产和职工股权为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5)以职工投资入股为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6)城乡合作制企业;(7)集体经济联合组织;(8)以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资产和职工联合出资为主体的集团公司。

三、集体合作经济创新发展的基本走向

提出这个问题,旨在回答未来如何创新发展集体合作经济。

1.不是消亡而是创新发展

集体经济处于低谷并不等于消亡,消亡的只是传统集体经济观念和“二国营”模式。“以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集体经济”将以多种形式发展,具有旺盛的生机和活力。集体经济创新发展的基本理念是:以人为本,企业与人共同发展、共同成长;内生增长,培育集体主义精神,打造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创新驱动,在变革中提升持续发展的实力、和谐发展的活力。

2.必须适应市场经济

中国的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集体合作经济作为竞争主体,必须心悦诚服地接受政府调控和监督。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建立以顾客为中心的运营体制,在为顾客创造新价值中提高经济效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所有权、经营权、管理权有效行使;维护职工和股东合法权益。

3.与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我国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各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有些同志认为,只要有国有经济和私营经济就行了,中间不再需要集体经济了。这种思维方式,不符合马克思主义为唯物辨证法。集体经济是介于国有与私营之间的一种经济形态,国有经济员工一般不拥有企业财产权利,认为自己在给国家干;私营经济多数员工认为自己在给老板干,集体经济多数员工认为在给自己干,主人意识和担责精神较强,有利于激发企业内生增长的活力。建议党和国家毫不动摇地坚持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为主体的基本原则。集体经济在各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中,必须发挥自身优势,比如多数成员既是劳动者又是所有者,享有企业财产权利,主人翁责任感更强;员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享发展成果,有利于共同富裕;倡导集体主义、团队精神更强;管理更民主,分配更公平。

4.以多种形式发展

合作经济在世界各国以多元化、多层次、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只有以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发展才能适应商品生产和交换的专业化、集约化、社会化、信息化、智能化发展趋势,集体经济可以劳动联合为主,也可以资本联合为主,还可以劳动联合与资本联合相结合。可以是劳动者联合,也可以是消费者联合,还可以实行企业联合或企业与个人的联合。公共积累归全体成员共同所有,集体共有资产所占比例大小,应按企业发展需要确定。

5.产权制度创新是关键

集体合作经济组织的生死存亡,关联着广大员工的前程和根本利益。产权制度创新的核心是,理顺产权关系,明晰集体产权,优化股权结构,使产权主体人格化,生产要素股份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治理结构规范化。产权制度创新的目标是激活企业、激活资金、激活人的创造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构铸利益共同体。产权制度创新必然使集体合作经济以多样化形式蓬勃发展,“民有、民营、民管、民享”的特点越来越突出,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运行机制为更多的人们所认知和实践。

6.在转型中创新发展模式

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篇(10)

本框题内容是贯彻新课程标准4.12规定的“列举实例,阐释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的要求。

教材分析

本框题共两目。第一目,公有制为主体,设计了五个探究活动,目的是引导学生认识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明确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地位、作用、突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第二目: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设计了四个探究活动,目的是让学生了解我国存在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的地位、作用,让学生认识到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的同时好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教学重难点

重点:1、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与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2、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原因。

难点:1、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2、非公有制经济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情分析

由于这部分知识理论性较强,与学生的生活有一定的距离。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大力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非公有制经济得到广泛的发展。学生对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的界限模糊,甚至少数人对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产生了怀疑。本课时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使学生理解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

本课时知识与现实生活联系十分密切,感性材料丰富,可从具体实例入手,结合学生以前学过的有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知识,引导他们理解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教学目标分析】

知识目标:

通过教学使学生识记,我国现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具体内容以及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的体现和实现形式,理解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意义,使学生在现实生活中,能运用所学知识区分出各种经济成分,并说明他们的地位、特点和作用。

能力目标:

通过教学,重点培养学生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观察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让学生理解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符合我国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

情感、态度、价值观:

使学生衷心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定社会主义信念,积极参与社会经济生活。

【教学方法和手段】

教学方法:教师启发、引导,学生自主阅读、思考,讨论、交流学习成果。

教学手段:多媒体教学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教师活动:同学们,上一节课我们研究了“发展生产,满足消费”,明确了生产和消费的关系——生产决定消费,消费反作用于生产;认识到满足消费,必须发展生产。社会生产总是在一定的经济制度下进行的,在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下,我国建立了怎样的基本经济制度,为什么要确立这一基本经济制度,它对于促进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怎样的作用?这一节课就让我们来探究这一问题。

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讲授新课:

一、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1、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师:多媒体展示下列材料:

材料一:2007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一些重点行业、关键领域所占比重,石油天然气开采96.9%、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90.8%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占75.5%、煤炭开采和洗选业63.3%、水的生产和供应业66.8%、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49.8%。

材料二:30年来,非公经济获得大发展。2007年全国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为2741.5万户,私营企业551.3万家,分别比1992年增长0.8倍和39.1倍。在规模以上工业中,非公企业数量达30.3万个,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90%。从创造的产值看,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工业总产值所占比重为68%。

材料三: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新格局。

提出问题:上述材料说明什么问题?

生:积极思考,展开讨论,发表见解。

师:说明公有制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主体地位,非公有制经济取得重大发展,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局面。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经济特征,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二、公有制为主体

1.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和范围

师:引导学生思考,现阶段我国公有制经济有哪些成分?

生:阅读课本,认真总结,得出结论

师: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特别注意,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不是指混合所有制经济整体,而是指里面属于国家、集体所有的那一部分资产。

(1)国有经济及其地位作用。

师:国有经济是由社会全体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形式。是与我国较高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长江三峡大坝,西气东输、南水北调、青藏铁路……都属于我国的国有经济,从这些图片以及图表中,同学们能够知道国有经济它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是怎样的吗?请同学们阅读教材,找出答案。

生:阅读课本,得出结论

师:我们可以这样说,它是国民经济的支柱,掌握国民经济的命脉,在国民经济中起主导作用(联系材料说明)。因此,它的发展壮大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我国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具有关键作用。

(2)集体经济及其地位作用。

师:多媒体展示下列材料:

有个街道办的食品厂,原来不太景气。后来实行以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为主的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投资者,企业的重大决策都要经过员工股东大会的批准,职工的收入既与自己的劳动贡献挂钩,又与出资数量挂钩。这极大的调动了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工厂办得红红火火。

提出问题:同学们知道这家食品厂属于什么性质的企业吗?

生:阅读课本,得出结论。

师:集体经济是由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公有制经济。请同学们想一想,在我们生活周围,有哪些经济单位属于集体经济?

生:结合生活实际,积极讨论

师:农村主要是集体经济,城乡的工业、服务业有很多是集体经济,如:各种形式的合作社,县、乡镇、村办工业企业,商贸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等等。

我国农村现在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就是集体经济。家庭联产承包制:是在坚持土地、农田水利设施等基本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农户和集体签订合同,承包一定的土地和生产任务,并根据劳动成果取得收入。(有利于发挥集体的优越性和个人的积极性。)

注意:土地承包后,土地成为农户所有了吗?农村的所有制性质改变了没有呢?

不是,还是归集体所有,农户承包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土地等生产资料还是归集体所有.所以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后农村的所有制性质没有变,还是集体经济。

师:集体经济虽然不如国有企业规模大,在国民经济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也不如国有经济的比重大,但是,也是我国重要的公有制形式,在国民经济中有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它的地位作用是怎样的?

生:思考与讨论,积极回答问题。

师: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共同富裕原则。可以广泛吸收社会资金、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公共积累和国家税收。发展集体经济对发挥公有制的优越性,实现共同富裕有重要作用。

(3)混合所有制经济及其地位作用。

师: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不同所有制经济按照一定的原则实行联合生产或经营的经济形式。它里面的国有成分、集体成分属于公有制经济。

师:引导学生分析教材35页波导手机的材料,并思考提出的两个问题。

生:积极讨论,踊跃发言

师:波导公司是一种混合所有制经济,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逐步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经济形式。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投资来源的多样化,混合所有制经济还会有更大发展。

(4)公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

师:刚才大家学习的都是公有制经济的内容,表明资产归谁所有。可是,这些公有资产用什么方式、形式来经营使用,则是公有制的实现形式问题。它可以是国家、集体直接管理使用,可以聘任他人管理使用,可以承包、租赁,也可以与其他经济联合、合作等等,总之,哪种形式有利于公有资产发展壮大、取得最好效益,就应该采用哪种形式。当前,股份制就是一种比较好的公有制形式。请同学们看教材35页,某股份有限公司的材料,并回答有关问题。

生:阅读课本,积极讨论

师:这是一种国家控股的股份制企业。在股份制企业中,如果国家或集体控股,则具有明显的公有性质。通过股份制,可以增强公有制经济活力,扩大公有资本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主体地位。

(5)公有制主体地位的表现

师:引导学生阅读教材36页,提出问题:如何理解公有制主体地位的两个表现?

生:阅读课本,积极讨论,发表见解

师:第一,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是就全国而言,某一局部地区、局部行业也可能不占优势。第二,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而不是简单的数量上,要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关键领域和重要行业占支配地位,要支配和控制国民经济的发展方向、运行态势和重要缺有资源。同学们可以看相关链接,了解国有经济需要控制的行业和领域主要有哪些。

三、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师:引导学生思考,现阶段我国除公有制经济外,还有哪些非公有制成分?

生:积极思考,回答问题

师:现阶段我国除公有制经济外,还有大量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

师:展示材料

有对夫妇筹集资金开了小饭馆,夫妻俩既是老板又当服务员。他们把农民卖不出去的小南瓜加工成美味食品,远近闻名。后来,生意越来越红火,他俩开起了连锁店,取名为“小南瓜”雇工经营,自己当老板。

提出问题:

Ø小饭馆是什么性质的经济形式?

Ø“小南瓜”是什么性质的经济形式?

Ø这两种经济形式有什么不同?

生:阅读课本,积极思考,完成下表。

课件展示:

比较

个体经济

私营经济

区别

含义

由劳动者个人和家庭占有生产资料,从事个体劳动和经营。劳动成果直接归劳动者所有和支配

以生产资料私有和雇佣劳动为基础,以取得利润为目的

特点

以手工劳动为主,规模小、投资少、设备简单、经营灵活

规模较大、设备较先进、劳动生产率比较高

作用

有利于利用分散的资源、发展商品生产、促进商品流通、扩大社会服务、方便人民生活、增加就业

①可以集中和利用一部分私人资金,为发展生产和满足人民生活需要服务;②可以吸收劳动者就业,增加劳动者个人收入和国家税收;③有利于提高国家的综合经济实力

联系

都是我国现阶段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扩大就业、方便人民生活、提高我国综合经济实力等方面起重要作用

师:请同学们看下面图片,这些企业属于什么所有制的经济?

生:积极思考,回答问题

(3)外资经济

师:外资经济是指外国投资者和港澳台投资者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在我国大陆设立的独资企业以及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中的外商投资部分。他有利于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学习境外先进管理经验,有利于扩大就业、扩大出口,增加财政收入。注意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中的外商投资部分才属外资经济,而不是指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全部资产。

(4)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

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什么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师: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关系的主要内容。请同学们想一想,生产关系状况是有什么决定的?

生:积极思考,回答问题:生产力状况决定的。

师:那么我国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有什么决定的?

生:积极思考,回答问题:我国现阶段的生产力状况决定的。

师:我国现阶段的生产力状况是怎么样的?展示图片:

生:发展不平衡,多层次性。

师: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符合生产力状况,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与较高生产力、社会化大生产相适应,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但是,我国又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不平衡,呈现多层次的现象,因此决定了我国还必须发展其他所有制经济。那么,这种制度的实施有什么重要性?

生:积极思考,回答问题:有利于促进生产力发展,增强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师:这要求我们应该怎么做?

生:必须坚持和完善这一基本经济制度,让各种所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师:最后我们将今天所学的知识用图表进行归纳:

课堂小结:

实例探究:

[例1]下列说法不正确地是()答案:A

A.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混合所有制经济

B.国有经济是与我国比较高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

C.国有经济掌握国民经济命脉,在国民经济中起主导作用

D.国有经济的发展壮大,是充分发挥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关键

[例2]对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的理解不正确地是()答案:D

A.公有资产要在社会总资产中占据多数B.在有的地区可以占优势,有的地区也可以不占优势

C.在关键行业要占优势,非关键行业可以不占优势D.在社会的各个地区、行业都要占优势

[例3]个体经济与私营经济的主要区别是()答案:C

A.经济规模较小B.劳动生产率低C.不以雇用劳动为基础D.不以赢利为目的

[例4]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是()答案A

A、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B、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C、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D、扩大就业,增加国家收入的重要途径

【课外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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