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汇总十篇

时间:2023-09-22 09:16:19

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篇(1)

1.前言

米脂县古称“银州”,地处陕西省榆林市东南部,无定河中游,地理坐标东经109°49′—110°29′、北纬37°39′—38°05′。米脂县东临佳县,西接横山县和子洲县,北靠榆阳区,南连绥德县,县域东西长约59km,南北宽约47km,总面积1212km2。米脂县属典型的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以无定河为分水岭,地势总体东西高中间低,境内梁峁相间,沟壑纵横,植被稀少,生态环境脆弱。加之近年来人类不规范工程活动频繁,使天然斜坡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从而增加了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发生的几率。

2.地质灾害类型及发育、分布特征

2.1地质灾害类型

米脂县境内发育地质灾害包括滑坡、崩塌和泥石流三种。据相关调查资料,区内共发育地质灾害91处,其中滑坡73处、崩塌15处、泥石流3处(表1)。

表1 地质灾害类型统计表

权重

类型 数量(处) 比例

大型(处) 比例(%) 中型(处) 比例(%) 小型(处) 比例(%)

滑坡 黄土滑坡 72 79.1 8 8.8 64 70.3

岩质滑坡 1 1.1 1 1.1

黄土崩塌 15 16.5 5 5.5 10 11.0

泥石流 3 3.3 2 2.2 1 1.1

合计 91 100 15 16.5 76 83.5

2.2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特征

(1)滑坡。滑坡为米脂县境内发育最为普遍的地质灾害类型,且以黄土滑坡数量最多,其主要特点表现为分布广、数量多、规模小、活动强、破坏大。黄土滑坡在平面上多呈半圆形、舌形,周界较为清晰,圈椅状地形明显,剖面上具有上下陡中部缓或上陡下缓的特点。坡体坡度一般在25°~45°之间,前缘坡度较陡,一般大于40°,后缘可见明显的近于直立的、呈直线形或弧形的滑壁,且伴生有拉张裂缝出现。

境内黄土滑坡滑体物质组成以第四系中上更新统黄土为主,多分布在黄土梁峁边缘陡坡地带。特别在自然、人工高陡边坡地段及沟壑区上下缓中间陡的复合黄土陡坡地段,受降雨冲刷入渗、人工开挖坡脚、土体工程特性等因素影响,滑坡较为发育,且有较强的致灾性。

据统计,境内滑坡多发生于冻融期和汛期,其前兆不明显,变形速度快,从坡体蠕动变形到滑动破坏时间较短,危害程度往往极大。

(2)崩塌。米脂县分布较大的另一种地质灾害为崩塌,具有分布频繁、突发性强、致灾严重的特点。区内崩塌均为黄土崩塌,以中、小型为主,主要发育在黄土边坡陡崖地带。坡体坡角一般在60~80°之间,窑后山坡高度一般>10m,崩塌面一般为黄土卸荷节理面,少部分为风化节理面。

斜坡陡峭、节理发育、开挖坡脚、降雨是崩塌灾害发育的重要影响因素。本区黄土堆积层厚,土体垂直节理裂隙发育,吸水能力强、透水性好,在浸水、饱水条件下,体积膨胀、荷载增加,往往使斜坡原有应力平衡遭到破坏,极易发生崩塌灾害。

区内黄土崩塌主要集中发生在夏秋雨季及初春季节融冻时段,大多具有很强的突发性,时常造成巨大的损失,甚至出现人员伤亡的悲剧。

(3)泥石流。米脂县境内现状发育泥石流地质灾害3处,主要为中小型沟谷泥流,发育于无定河两岸支沟内。

米脂县地处陕北黄土高原,黄土分布广、厚度大、土质结构疏松,滑坡、崩塌等不良地质现象十分发育,松散堆积物较为丰富,成为泥流的物源;区内地形破碎、沟壑发育、坡陡沟深,汇水面积大,为泥流形成提供了地形条件;米脂县降雨多集中在7—9月,降雨以暴雨和连阴雨为主,为泥流的形成提供了水源条件。

3.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应以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宗旨,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以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目标,以群测群防为主要手段,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

3.1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

2003年米脂县首次完成了全县1:10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2008年进行了复查,已初步建立地质灾害调查体系。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应通力协作,进一步开展地质灾害排查,严格落实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制度,及时落实监测人、责任人,制定防治措施,并向社会公布结果。

3.2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

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机构,落实责任,逐点落实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组织群专结合的监测队伍,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建设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有预案、有制度、有宣传、有预报、有监测、有手段、有警示”。

3.3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根据“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快地质灾害勘查治理和搬迁避让工作力度。加强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管理,全面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有效遏制工程建设、矿山开采诱发地质灾害的现象发生。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备案制度,及时监督检查,确保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3.4地质灾害应急反应体系

建立健全全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不断完善应急工作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充分整合利用各部门的人力、物力资源,组建群专结合的应急队伍,配备相关救援设备,适时组织应急演练;做好后勤保障,建立突发性地质灾害信息采集、处理制度,建立抢险救援人员信息库,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医疗和心理救助,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4.结语

米脂县地处陕北黄土高原,地质环境条件较差,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易发。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地质灾害的监测力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进行治理,使得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稳步推进,减少其对人民群众的危害,为全力构建和谐社会、建成小康生活服务。

参考文献

[1]潘懋,李铁锋.灾害地质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4.

[2]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地质灾害防治知识[M].北京:地质出版社,1998:55-76.

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篇(2)

从现在起到2020年,是自治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时期。为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环境,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损失,促进自治区的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和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纲要》,我们编制了《2002—2015年**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灾种:突发性地质灾害,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

《规划》期限:基准年2002年;近期2002—2005年,中期2006—2010年,远期2011—2015年。

一、地质灾害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一)地质灾害现状与发展趋势

1.地质灾害种类

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新疆突发性地质灾害以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为主。

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质灾害主要受地质条件、地形地貌控制,受特殊气候条件、人类活动及地震等因素影响和诱发。

2.地质灾害分布

由于自然地质环境条件的差异,在内外动力地质作用和人类活动的影响下,不同地区和地段的地质灾害类型、频度、规模及其分布规律存在很大差别。新疆地质灾害总的时空分布特征是:在空间上,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灾害出现的区域是沿三大山系环绕两大盆地呈“E”字型展布,即阿尔泰山和北天山围绕准噶尔盆地、南天山和昆仑山围绕塔里木盆地呈向东开口的环状分布;在时间上,年内具有汛期(4—9月)高发、其它时间时有发生、全年呈正态分布的特点,年际具有与大气候特征相对应的周期性(8—12年)变化规律。

不同灾种的分布区域: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主要分布在阿尔泰山南坡、天山西段中低山区和昆仑山山区。其中,崩塌主要分布在山区交通沿线的陡坡、矿山边坡和自然斜坡的陡崖地段,以岩体崩塌为主,其中217国道独(独山子)—库(库车)公路段、314国道中(中国)—巴(巴基斯坦)公路山区段最发育;滑坡主要分布在第四系松散堆积物组成的中低山高陡斜坡区,以伊犁谷地山区黄土型滑坡最为典型;泥石流主要沿中低山区的河流、沟谷发育,重点分布在天山北坡乌鲁木齐—乌苏一带、阿尔泰山克兰河阿勒泰市区段、昆仑山与天山复合部位(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喀什地区的西部山地)。地面塌陷主要分布在天山南北麓低山丘陵的采煤工程分布区。

3.地质灾害危害

新疆地质灾害较为严重,长期以来对城镇、重要工程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历史上曾发生过地质灾害摧毁城镇、铁路、公路、水利工程设施等重大灾害事件。据1998—2002年统计,新疆共发生不同规模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灾害244起,造成43人死亡,2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5655万元。其中,2002年灾情最为严重,共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灾害206起,造成14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10775万元。

4.地质灾害发展趋势

随着全球气候转暖、人类活动加剧和降雨的集中,近年来新疆地质灾害的发生呈现出范围扩大、时间提前、频次增加、群发性和经济损失增大的趋势。如2002年3月21日新源县则克台滑坡、2002年3月25日巩留县吉尔格朗乡泥石流和莫乎尔乡滑坡、2003年1月7日新源县滑坡等灾害发生时间均较往年提前;2002年发生的地质灾害次数占5年来地质灾害总数的84%,频次大幅增加。2002年4—5月间,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巩留县、尼勒克县和特克斯县等地连续发生大规模、群发性的山体滑坡、泥石流灾害共196起,直接造成近亿元的巨大经济损失,占5年来总经济损失的69%。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展

1.法制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1)2002年5月1日起施行的《**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对地质灾害的防治方针、规划编制、预案制定、灾害预报、灾害治理、危险性评估等方面均做出了明确规定,为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2)自治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了《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查认定工作制度》、《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审查报批工作制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审查和编写工作要求》等。同时,针对自治区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危害大和多发生在汛期的特点,建立了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编报制度、巡查检查制度、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以及应急调查处理制度等,使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逐渐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正常轨道。

2.地质灾害防治组织体系已经形成

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门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地质灾害多发县(市)成立了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成立了“汛期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加强了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为全面落实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和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建立并运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地质灾害多发县(市)还与各乡、镇(场)签订了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书,提出了目标,落实了任务,明确了责任。全区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体系、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和灾情速报、应急调查处理的快速反应体系已经形成。

3.地质灾害基础调查工作逐步深入

1993年自治区首次开展了“新疆地质灾害调查”工作。自1998年以来,国家和自治区逐渐加大了地质灾害防治基础工作的投入力度,并先后安排了“乌鲁木齐市阿拉沟泥石流灾害勘查”、“伊犁地区地质灾害调查”、“阿勒泰市区崩塌、泥石流灾害勘查”、“新疆1:50万区域环境地质调查”、新源县等14个“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等工作。尤其是“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已完成调查面积172240.8平方千米,查清地质灾害隐患点1531处,涉及202个乡镇场,2569个自然村,普及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了当地政府和群众对地质灾害危害性的认识,建立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制定了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预案,增强了地质灾害的预警能力,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

4.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得到加强

在建立和完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巡查检查、应急调查和灾情速报等工作制度并得到了较全面落实的基础上,加强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开展了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有效地保障了建设用地的安全。同时,推行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编审制度,遵循“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初步遏制了矿山地质环境的破坏。

5.开展了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建设

应用“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信息系统”,在已完成的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项目数据库的基础上,初步建立了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的信息化系统。

6.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提高了全民防灾意识

每年以4月22日“世界地球日”为契机,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在全疆范围内广泛开展“防治地质灾害”、“善待地球”等多主题、多形式、多内容、多层次的科普宣传活动;同时,紧密结合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对当地广大群众和政府主管部门的干部进行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极大地提高了全民防灾意识。

(三)地质灾害防治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了长足进展,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依然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地质灾害防治法规、制度不够完善

除《**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外,自治区尚无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方面专门的法规和规章。

2.地质灾害防治投入严重不足

地质灾害基础调查、专项调查与管理经费没有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缺乏长期固定投入;专项勘查治理经费没有资金来源,尚未形成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

3.基础调查工作推进缓慢

全疆仅完成了14个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还有60个地质灾害多发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以及重点地质灾害专项调查、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等工作急需开展。

4.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严重

长期以来,由于矿山企业重开发轻保护,“三废”随意堆(排)放、矿山复垦率低、乱采滥挖现象时有发生,致使矿山地质环境恶化,诱发的地质灾害严重。

5.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水平较低

基础工作薄弱,方法手段落后,装备严重不足,技术人员缺乏,规律掌握不够,预警水平较低。

6.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亟待治理

乌鲁木齐六道湾煤矿地下采空区、阿勒泰市将军沟泥石流、新源县则克台镇滑坡等重要地质灾害隐患已严重威胁了人民生命和城镇、重要工程设施的安全,急需治理。据初步统计,目前新疆受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严重威胁的人口3万多人,受威胁财产6亿多元。

(四)地质灾害防治面临的形势

今后5—10年,是我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大开发、大开放和大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新疆作为我国21世纪的能源、原材料战略接替区的地位日益突出,全区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城镇化进程全面加快。但是,新疆地质灾害频发,危害严重,将影响新疆经济的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重要工程设施安全,促进和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与城镇化进程,改善生态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至关重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形势十分严峻,任重而道远。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大”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部署和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方针,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以“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主线,以地质灾害防治机制和体制改革为保障,以最大限度地减轻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为目的,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地质灾害的防灾减灾水平,有效遏制地质环境恶化。将地质灾害防治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处理好长远与当前、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的协调统一,为自治区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要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将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城镇、人口集中居住区、风景名胜区、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提高公众防灾意识和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2.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法制建设和监督管理,加强地质灾害调(勘)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信息系统,将消极被动的应急避灾变为积极主动的防灾减灾,使地质灾害防治实现良性循环。在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基础上,研究地质灾害发生发展机制,防止地质灾害特别是因工程建设等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的发生,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调动社会和广大公众的积极性,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讲究实效,加强预测预报,注重合理避让,选择重点治理。

3.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

综合考虑自治区南、北疆地质灾害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进行统一规划,分阶段实施。重点抓好对人民生命财产和交通干线、重点水利电力工程等基础设施有严重危害的地质灾害的防治,力争在短时间内有所突破,带动和推动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抓紧地质灾害多发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及防治规划工作,集中资金优先安排基础性调查、勘查、监测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做到近期与长远相结合,重点防治与区域环境保护相结合。

4.坚持“谁引发、谁治理,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和治理费用;对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治理。同时,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防治投入力度,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化防治体系。

5.坚持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提高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应用新理论研究地质灾害发生和演变规律,采用“3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遥感系统)等新技术、新方法防治地质灾害。建立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监测预警体系,全面提高防灾、减灾的能力和水平。

6.坚持各级政府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的原则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对辖区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全面负责,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经费列入预算。

(三)目标、任务

总目标:建成相对健全配套的地质灾害防治地方性法规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全面查清地质灾害时空分布规律;全面完成受地质灾害隐患点严重威胁的乡、村、学校、居民点的搬迁工程;完成重点区域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工作,危害特别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得到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25%以上;建成并逐步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体系和地质灾害空间信息系统;严格控制因工程建设等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的发生,使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明显降低。

主要任务

1.2002—2005年

(1)全面完成位于天山北坡经济带、伊犁谷地等地质灾害较严重的23个县(市)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

(2)完善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体系,出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

(3)新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质环境监测站,建立天山北坡经济带、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属8县1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骨干网络体系和自治区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

(4)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保证建设项目用地安全。

(5)完成部分重要地质灾害隐患区(点)的专项调查、勘查工作。

(6)完成重点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和乌鲁木齐六道湾煤矿地面塌陷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示范工程,为全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提供经验。

(7)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示范区1处。

(8)建立并完善天山北坡经济带11县(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属8县1市地质灾害空间数据库,提供地质灾害信息查询。

(9)开展多种形式的全社会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科普教育,使地质灾害多发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普及率达到85%以上。

2.2006—2010年

(1)完成北疆、东疆地区和南疆部分地区共29个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

(2)建立、完善北疆、东疆地区和南疆部分地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

(3)出台《**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条例》,基本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法规体系,使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

(4)建立北疆、东疆地区和南疆部分地区地质灾害空间数据库,提供地质灾害信息查询。

(5)新建6个地、州、市级地质环境监测站,优化地质环境监测网络,推广应用“3S”等技术,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水平。

(6)完成重要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勘查和乌鲁木齐市红山崩塌隐患、阿勒泰市将军沟泥石流、新源县则克台镇滑坡等地质灾害治理工作。

(7)建成北疆、东疆地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专业监测骨干网络体系并建立地质灾害防治示范县1个。

3.2011—2015年

(1)完成剩余34个县(市)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

(2)建立、完善全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成自治区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骨干网络体系和信息服务中心,达到监测信息数据的采集、传递、分析、处理及地质灾害预报的自动化,实现地质灾害防治信息数据社会共享。

(3)加大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力度,使危害性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得到治理。

(4)完善地质灾害应急反应体系,人为引发地质灾害得到严格控制。

三、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

(一)地质灾害发育特征

新疆“三山夹两盆”的地形地貌和地质构造格局,不仅控制着地质环境条件和区域水热条件的变化,而且对地质灾害的形成、发育和分布也起着控制作用。山区在历次构造运动特别是新构造运动作用下持续强烈上升,沟谷深切,降水比较丰沛,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极为发育,且发生迅速,持续时间短,破坏作用大,很难防治,加之人类活动加剧,使地质灾害的发育在规模上由局部孤立向群发成片趋势发展,在空间上有以中低山区为主向高山区扩展的趋势,在时间上由汛期发育向以汛期为主、各个季节时有出现的趋势发展。

地质灾害总的发育特征是阿尔泰山、天山、昆仑山三大山系由西向东具有由强变弱的趋势,其中天山最为发育;在天山西段伊犁谷地和天山中部多呈环带状分布。各大山系沿沟谷和交通沿线常呈条带状发育。

(二)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

根据地质灾害形成发育的地质环境条件、灾害类型、发育强度、诱发因素、分布特征和人类活动强度将全疆地质灾害划分为高易发区(A)、中易发区(B)、低易发区(C)、不易发区(D)四个一级单元。

地质灾害高易发区(A)进一步划分为:

A1伊犁谷地山区以黄土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为主的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

A2重要交通沿线山区段以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

A3天山南北麓和准噶尔西部山地低山丘陵含煤带以地面塌陷为主的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

A4大河流域山区段及西昆仑高山区以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

地质灾害中易发区(B)进一步划分为:

B1中高山、极高山以崩塌、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中易发亚区;

B2其它山区不同灾种集中分布的地质灾害中易发亚区。

1.地质灾害高易发区(A)

(1)伊犁谷地山区以黄土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为主的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A1)。

主要涉及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巩留县、尼勒克县、特克斯县、昭苏县、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伊宁县、霍城县和伊宁市的中低山丘陵区,总面积20530.80平方千米。伊犁谷地为北、东、南三面高山环绕向西开口的喇叭形谷地,山体由古生界火山碎屑岩及海相碎屑岩类、碳酸盐岩和中新生界碎屑岩类组成,在云杉林带以下中低山丘陵区多覆盖有数米至数十米厚的湿陷性黄土层。由北冰洋和大西洋来的潮湿气流进入伊犁谷地后,受北、东、南三面山体阻挡,形成比较丰沛的降水,多年平均降水量由西向东呈明显递增趋势:西部的察布查尔县和伊宁市年均降水量在260毫米左右,向东到新源县递增至477毫米,到中山带巩乃斯林场附近的雪崩站骤增至1139.7毫米。由于降水较多,水流侵蚀切割强烈,切割深度在600—800米,加之采矿、修路切坡、放牧等人类活动的影响,使许多较陡的斜坡处于不稳定状态,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灾害。在低山丘陵含煤地层分布区,由于地下采矿活动易形成地面塌陷灾害。

(2)重要交通沿线山区段以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A2)。

主要涉及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尼勒克县、新源县,塔城地区乌苏市,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县,吐鲁番地区托克逊县,哈密地区哈密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若羌县,阿克苏地区库车县,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叶城县,和田地区和田市、皮山县、墨玉县,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阿克陶县共17个县(市、区),包括216、217、218、219、312、314、315国道山区段、南疆铁路鱼儿沟至和静段和兰新铁路了墩至十三间房段等,总面积19403.84平方千米。这些重要交通干线穿越高山、中山、低山、丘陵和山间盆地等地貌单元,穿越的山体组成岩性以古生界火山碎屑岩类、碳酸盐岩、花岗岩类和中新生界碎屑岩类、松散岩类为主。该区年均降水量,217国道独-库公路段南天山分水岭以北为500—600毫米,巩乃斯谷地达800毫米以上;分水岭以南小于500毫米。314国道中-巴公路山区段多为300—450毫米。314国道干沟段和兰新铁路了墩至十三间房段小于100毫米。山区特别是天山中西部降水和融雪水比较集中,水大流急,天山和昆仑山中西部沟谷切割深度多为800—1000米,局部600—800米,东部在200—500米。受修路切坡等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影响,导致斜坡失稳而发生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灾害。高山区发育有寒冻风化、冰川冻融等引发的基岩崩塌、泥石流;中山区沿侵蚀切割的沟谷发育崩塌、滑坡和泥石流;217国道独-库公路段沿库车河含煤地层的局部地段,还发育有煤矿采空区地面塌陷。

(3)天山南北麓和准噶尔西部山地低山丘陵含煤带以地面塌陷为主的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A3)

主要涉及塔城地区的乌苏市、沙湾县、托里县、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昌吉回族自治州的玛纳斯县、呼图壁县、昌吉市、米泉市、阜康市、吉木萨尔县、奇台县、木垒县,乌鲁木齐市的乌鲁木齐县、达坂城区、沙依巴克区、水磨沟区、东山区,哈密地区的巴里坤县、哈密市,吐鲁番地区的鄯善县、吐鲁番市、托克逊县,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的库尔勒市、轮台县,阿克苏地区的库车县、拜城县,和田地区的皮山县、和田市共28个县(市、区),总面积16916.24平方千米。该区地貌类型为低山、丘陵,组成岩性主要为侏罗系泥岩、砂岩、砾岩、页岩夹煤层。多年平均降水量,天山北麓和准噶尔西部山地在200—300毫米之间,天山南麓在50—100毫米之间。由于长期开采地下煤层,形成的采空区数量多、面积大,加之煤层自燃的影响,导致地面变形、塌陷。

(4)大河流域山区段及西昆仑高山区以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A4)

主要涉及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塔城地区乌苏市,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焉耆县,阿克苏地区库车县、拜城县,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泽普县、莎车县、叶城县,和田地区和田市、和田县、墨玉县、洛浦县及乌鲁木齐市的乌鲁木齐县共16个县(市)。该区包括克兰河阿勒泰市区段,奎屯河流域、玛纳斯河流域、库车河流域河流出山口段,开都河流域、叶尔羌河流域、喀拉喀什河流域山区段及西昆仑高山区段等,总面积19963.16平方千米。地貌类型为中高山、低山及丘陵,组成岩性主要为古生界火山碎屑岩类、碳酸盐岩、花岗岩类和中新生界碎屑岩类。多年平均降水量差异较大,中高山区多在300—400毫米,低山丘陵区多小于200毫米。由于高、中山区降水较集中,侵蚀较强烈,天山、昆仑山西部沟谷切割深度大于1000米,中部和阿尔泰山600—800米,加之受修建水库、引水渠系等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常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

2.地质灾害中易发区(B)

(1)中高山、极高山以崩塌、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中易发亚区(B1)。

主要涉及全疆除克拉玛依市和吐鲁番地区以外的12个地、州、市的43个县(市),包括天山、昆仑山和阿尔泰山的高山、极高山区和部分中山区,总面积165116.85平方千米。组成岩性主要为太古界—元古界深变质结晶岩系和古生界火山碎屑岩类、碎屑岩类、碳酸盐岩及各期次花岗岩类。由于高山区和极高山区分布有大面积常年积雪和现代冰川,寒冻风化作用和冰蚀作用十分强烈,加之区内降水丰沛(降水量多在300—600毫米之间),中山区水大流急,沟谷切割深度大于1000米,崩塌和泥石流比较发育。由于雪线以上人类活动极少,雪线以下的高山草甸也仅有一些季节性牧业活动(夏牧场)和局部采矿活动,所以地质灾害造成的危害不大。

(2)其它山区不同灾种集中分布的地质灾害中易发亚区(B2)

主要涉及全疆除克拉玛依市以外的13个地、州、市的55个县(市),分布在阿拉套山、阿尔金山高中山区,天山、阿尔泰山、北塔山、昆仑山北坡中低山区和准噶尔西部山地,总面积198563.04平方千米。组成岩性主要为古生界火山碎屑岩类、碎屑岩类、花岗岩类和中生界碎屑岩类。中高山区降水较多,北疆地区多在300—400毫米,南疆和东疆地区多在100—300毫米。因降水较集中,常形成暴雨洪流,水流切割较强烈,切割深度500—600米,崩塌和泥石流灾害较发育。

3.地质灾害低易发区(C)

涉及全疆14个地、州、市的72个县(市),分布在阿尔泰山、天山、昆仑山三大山系的低山丘陵区和昆仑山—阿尔金山部分高山区,总面积344328.64平方千米。组成岩性为前古生界变质岩系,古生界碎屑岩、火山碎屑岩类、碳酸盐岩和花岗岩类,中生界和新生界碎屑岩类等。北疆地区年均降水量在100—200毫米,南疆地区和东疆地区年均降水量均小于100毫米。由于降水稀少,流水破坏作用较弱,高山区人烟稀少,低山丘陵区地形平缓,地质灾害发育较少。

4.地质灾害不易发区(D)

主要分布于塔里木盆地、准噶尔盆地、吐鲁番—哈密盆地、焉耆盆地、伊犁谷地、塔城盆地及巴里坤—伊吾盆地等若干山间盆地的平原区,总面积880077.40平方千米。

盆地平原区地形平坦,降水稀少,蒸发强烈。年均降水量,北疆一般在100—200毫米,个别地区可达300毫米以上;南疆和东疆均小于100毫米。地表组成岩性均为第四系松散堆积物,突发性地质灾害不发育。人类活动主要集中在盆地边缘绿洲地带,土地次生盐渍化较为普遍,对农业危害较大。塔里木盆地分布有塔克拉玛干流动性大沙漠,准噶尔盆地分布有古尔班通古特固定—半固定沙漠,吐鲁番—哈密盆地分布有库木塔格流动性沙漠。在沙漠边缘,土地沙漠化日益加剧,危害相当严重,直接威胁到一些城镇和绿洲的生存与发展。

四、地质灾害防治分区与防治工作部署

根据新疆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结合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划分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Ⅰ)、次重点防治区(Ⅱ)和一般防治区(Ⅲ)。结合致灾的灾种不同和区域性地质灾害的危害特点,在重点防治区内进一步划分出4个防治亚区,在次重点防治区内划分出2个防治亚区。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放在易发程度高的经济发达区、人口相对密集区和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分布区。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分轻、重、缓、急和按近期、中期、远期进行工作部署。

(一)重点防治区(Ⅰ)

1.伊犁谷地山区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灾害重点防治亚区(Ⅰ1)

分布于伊犁谷地黄土覆盖的中低山丘陵区和煤系地层区,面积21632.24平方千米。滑坡、泥石流灾害在新源县、巩留县、尼勒克县和特克斯县尤为发育,地面塌陷灾害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属的8县1市均有分布。近期完成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属8县1市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并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新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质环境监测站,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对受重要地质灾害隐患严重威胁的学校、农牧民实施移民搬迁工程;中期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立自治区级滑坡、泥石流专业监测网络和地质灾害空间信息系统,安排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完成新源县则克台镇滑坡勘查与治理工作;远期完善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体系,全面开展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和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工作。

严禁已迁出危险区域的居民回迁。限制在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范围内从事各类工程建设;确需建设且又无法避让的,必须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治理。

2.重要交通沿线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重点防治亚区(Ⅰ2)

该区包括216、217、218、219、312、314、315国道山区段、南疆铁路鱼儿沟至和静段、兰新铁路了墩至十三间房段等,面积20598.30平方千米。

近期完成217、312、314国道山区段的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划定危险区,建立警示标志,制定防灾预案,完成217国道独—库公路山区段、312国道果子沟段地质灾害勘查;中期完成乌鲁木齐市河滩快速路红山崩塌隐患、217、312、314国道山区段地质灾害治理和216、218、219、315国道山区段地质灾害工程勘查与治理;远期完成其它交通沿线山区段地质灾害工程勘查与治理。

在重要交通沿线两侧200米范围内,严禁露天采矿活动,限制地下采矿活动;严禁诱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其他人类活动。

3.天山南北麓和准噶尔西部山地低山丘陵含煤带地面塌陷灾害重点防治亚区(Ⅰ3)

该区包括准噶尔盆地西、北、东部、吐—哈盆地北部、塔里木盆地南部及天山南北麓的低山丘陵煤矿区分布段等,面积36353.38平方千米。

近期完成天山北坡经济带11县(市)以地面塌陷灾害为主的矿山地质环境及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工作,完成乌鲁木齐市六道湾煤矿地面塌陷区治理示范工程,出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全面推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编审制度和新建矿山准入制度,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储量压覆占用制度。

中期完成全疆其他县(市)以地面塌陷灾害为主的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对米泉铁厂沟、乌鲁木齐碱沟等煤矿地面塌陷区实施工程治理,全面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建立全疆矿山地质环境数据库。

远期完成重要矿山及威胁城镇、重要工程设施安全的矿山地面塌陷勘查工作,选择部分煤矿地面塌陷区实施工程治理,完善全疆矿山地质环境数据库。

严禁威胁城镇及重要工程设施安全的采矿活动,禁止在地面塌陷危险区进行其它人类活动。

4.大河流域山区段及西昆仑高山区以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亚区(Ⅰ4)

主要包括克兰河阿勒泰市区段、叶尔羌河山区段(以暴雨泥石流为主)、喀拉喀什河、西昆仑高山区及天山南北麓大河山口段(以滑坡—泥石流为主),总面积25601.87平方千米。

近期完成克兰河阿勒泰市区段、叶尔羌河山区段以泥石流为主的专项地质灾害调查工作;中期完成阿勒泰市将军沟泥石流治理和叶尔羌河、开都河山区段,库车河、喀拉喀什河、奎屯河、玛纳斯河等出山口段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和重要工程设施安全的以泥石流、滑坡为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工作;远期对其他各大河流出山口段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勘查工作,采用生物、工程等措施进行长期治理。

严禁从事诱发对人民生命财产和重要工程设施安全构成威胁的泥石流、滑坡灾害的人类工程活动。

(二)次重点防治区(Ⅱ)

1.中高山、极高山以崩塌、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亚区(Ⅱ1)

分布在天山、昆仑山西段和阿尔泰山林带以上的中高山、极高山地带,面积135993.50平方千米。雪线以下的高山草甸多为良好的夏季牧场,局部地段存在采矿活动。通过分期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设立警示标志、实施避让措施、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等预防工作,以避让为主,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中低山以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亚区(Ⅱ2)

主要分布在阿尔泰山南坡、天山、昆仑山—阿尔金山北坡的中低山区等,面积105898.74平方千米。人类经济活动主要为矿业开发和牧业生产。

通过分期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科普宣传,采取以避让为主的防治手段,达到防灾减灾目的;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编审制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对矿业开发诱发的地质灾害,采用工程、生物等多种措施进行治理。

(三)一般防治区(Ⅲ)

包括全疆除重点防治区和次重点防治区以外的所有地区,面积1322012.15平方千米。低山丘陵区多为小型崩塌和泥石流,局部地段存在滑坡;盆地平原区存在沙漠化、盐渍化。

分期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采取避让和生物工程措施对低山丘陵区地质灾害进行防治,保护地质环境;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开发利用水土等自然资源,保护并逐步改善生态环境;采取退耕还林、还牧、还草、植树造林等措施,防治土地沙漠化;采取竖井排灌、井排与渠排相结合等措施降低地下水位,防治土壤盐渍化。

五、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工程

(一)基础调查评价与区划

1.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

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是查明地质灾害类型、灾害隐患、分布状况、发育规律、危险性和危害程度,划分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危险区,建立地质灾害空间数据库的基础工作;为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建立监测预报体系和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提供依据。

近期安排昌吉市等23个县(市),中期安排奇台县等29个县(市),远期安排阿克苏市等22个县(市)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石河子市等12个平原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结合相邻县(市)一并完成(见附表一)。

2.矿山地质环境及地质灾害专项调查

新疆矿产资源丰富,矿山分布点多、面广,历史遗留的地质环境问题和诱发的地质灾害十分严重。矿山地质环境及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工作,是查明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地质环境问题和诱发的地质灾害,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提供科学依据的基础性工作。根据矿产资源开发诱发的地质灾害及其对城镇和重要工程设施的威胁程度,开展矿山地质环境及地质灾害专项调查。近期开展天山北坡经济带11个县(市)的矿山地质环境及地质灾害专项调查,中、远期完成全疆12个地、州、市75个县(市)矿山地质环境及地质灾害专项调查(见附表二)。

3.城镇、学校、重要工程地质灾害专项调查

地质灾害专项调查是查明威胁城镇、学校、重要工程设施的地质灾害种类、分布、规模、特征及危险性和危害性的专门工作,为地质灾害防治,保障城镇、学校、重要工程设施的安全提供依据。调点是威胁城镇、学校、已建和新建的铁路、国道、省道、水利水电等重要工程设施和风景名胜旅游区的地质灾害隐患,按近、中、远期分别进行地质灾害专项调查(见附表三)。

4.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

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工作是在专项调查基础上,选择对人民生命、财产构成威胁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勘查,查清灾害隐患点特征和形成机制,为治理提供依据的专门性工作。

近期安排新源县则克台镇滑坡、昌吉庙尔沟乡板房沟学校滑坡、217国道独-库公路段、312国道果子沟段、乌苏市四棵树河渠首段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

中期安排312国道天山山区后沟段等7处重要交通沿线地质灾害隐患和米泉市铁厂沟煤矿区地面塌陷等4处地面塌陷灾害勘查(见附表四)。

远期在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各类专项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再选择重点安排。

(二)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体系建设

1.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体系

(1)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

根据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特点,按照“分步建立、逐步完善”的原则,建立自治区群测群防网络体系。近期完成23个县(市)、中期完成29个县(市)群测群防网络体系的建立;远期形成覆盖全疆地质灾害多发县(市)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见附表五)。

(2)专业监测骨干网络体系建设

对于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由专业技术人员采用专业设备进行监测;因工程建设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由建设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地质灾害监测;形成自治区专业监测骨干网络体系,实现监测数据传输、自动处理。

近期建成伊犁谷地、天山北坡经济带两个区域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专业监测骨干网络;中期建成北疆、东疆重要地质灾害点的专业监测骨干网络;远期建成覆盖全疆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专业监测骨干网络体系。

2.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建设

建成以自治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为指挥核心、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为主体的自治区地质灾害应急反应指挥中心,建成以各地(州、市)、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为指挥核心、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和各地勘单位为主体的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构成全疆的应急反应系统。配置必要的专业设备,每年汛期前进行险情巡查,重点检查各级防灾方案、群测群防网络、汛期值班、监测责任的落实情况,并对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险情巡查;汛期中对监测工作加强监督管理,接到险情或灾情报告及时组织技术力量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现场,调查灾害原因、发展趋势,协助当地政府采取应急措施,并提出处理对策;汛期后进行复查,总结经验,部署下一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3.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示范区建设

近期建立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滑坡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示范区。通过详细的地质环境调查、灾害历史和降水历史资料分析、滑坡和气象水文监测等,研究滑坡灾害的形成机制,掌握滑坡灾害主要诱发因素,特别是融雪水和降雨在灾害发生中所起的作用,确定发生滑坡的临界降雨量、降雨强度和积雪深度,充分运用“3S”等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开展滑坡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中期完善巩留县滑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示范区建设,建成巩留地质灾害防治示范县。远期推广滑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经验。

(三)地质灾害空间信息系统建设

通过地质灾害空间信息系统的建设,建立比较完善的自治区地质灾害数据库、矿山地质环境数据库、地质灾害防治决策支持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建成地质灾害监控空间信息网络系统。对地质灾害进行信息采集、汇总、分析和处理,及时反映地质灾害综合研究成果及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准确地将这些成果和信息提供给政府决策部门并传播给广大公众,为新疆的经济建设服务。

近期完成23个县(市)地质灾害数据库建设,建成自治区地质灾害监控中心站。通过互联网实现区级中心站与国家中心站信息数据共享,及时为政府和社会提供服务,为国家防灾减灾提供基础信息。

中期完成29个县(市)地质灾害数据库建设,建成14个地、州、市级监控站,实现国家、自治区中心站与地、州、市级监控站的网络互联和信息数据共享。建立相对完善的基于地理信息系统(GIS)和互联网的地质灾害空间信息系统,实现地质灾害监测信息采集、存储、传输、处理及成果等全过程的有效管理与监控,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远期完成其余34个县(市)地质灾害数据库建设。建成较完善的自治区地质灾害数据库、矿山地质环境数据库、地质灾害防治决策支持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成立地质灾害信息服务中心,建成自治区较完善的地质灾害监控空间信息网络系统,及时为政府和社会提供服务,为自治区防灾减灾提供基础信息。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按照避让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与重点防治相结合的原则,分别采取搬迁避让或工程措施,如排水、疏导、削坡清方、锚固、支挡、回填等,有计划地安排严重威胁城镇、集中居民点、重要工程设施、矿山、交通干线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工程。

(1)移民搬迁工程

按照先勘查选址、后搬迁的原则,近期安排受重要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4所学校、2483户农牧民共计13552人的移民搬迁工作;中、远期在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专项调查等工作基础上,选择重点,科学合理安排移民搬迁工作。

(2)城镇和重要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中期安排昌吉市庙尔沟乡板房沟学校滑坡、阿勒泰市将军沟泥石流、新源县则克台镇滑坡、乌苏四棵树河渠首滑坡灾害等治理工程;远期在重要工程地质灾害专项调查、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的基础上再选择重点安排(见附表六)。

(3)矿山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近期完成乌鲁木齐六道湾煤矿地面塌陷区治理示范工程;中期对米泉铁厂沟煤矿等4处影响城镇、重要工程设施安全的地面塌陷实施治理;远期在矿山地质灾害专项调查与地质环境评价的基础上,选择重点实施治理(见附表七)。

(4)交通沿线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中期安排乌鲁木齐市河滩快速路红山崩塌、217国道独-库公路山区段崩塌、滑坡、泥石流等8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远期在重要交通沿线地质灾害勘查的基础上,对严重威胁交通设施和交通安全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治理(见附表八)。

六、保障措施

(一)推进法制建设,依法防治地质灾害

以现有的国家、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法规和规章为基础,尽快制定出台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等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形成较为完善的地质灾害防治法规体系,为地质灾害防治与管理提供法律保障。

(二)加快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体系的建立

各地、州、市、县(市)要根据本《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各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批准后,应当公告和广泛宣传,并按照规划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各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应当根据上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要求及本行政区地质灾害的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确定地质灾害防治目标、防治原则、总体部署和主要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规划的保证措施,同时各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必须与同级相关规划相衔接。

各级政府要建立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的领导责任制,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执行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反规划的行为。

各级政府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和减轻地质灾害危害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不仅在工程建设、科学研究、宣传教育等工作中有规划,同时各项经济活动、社会活动都应当有防治和减轻地质灾害危害的内容和指标。

(三)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体系

各级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当作一件大事来抓,确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制及领导责任制,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建立自治区、地(州、市)、县(市)三级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及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到位。

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统一管理,要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写及实施制度、汛期地质灾害巡查检查制度、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制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地质灾害监测制度等,切实把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四)逐步建立并完善相关技术要求,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基础技术工作规范化

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新疆实际,逐步建立并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以及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估)、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验收等相关技术要求,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基础技术工作规范化。

(五)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奖惩制度

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诱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制度。

(六)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经费来源

地质灾害防治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公益性事业,要将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地质灾害得到及时调查、勘查与治理。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与水利、交通、城市建设和防汛抗旱、扶贫等结合起来,要充分发挥国家、地方、部门、集体、个人的积极性,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资机制。

(七)依靠科技进步,实施科技创新,提高地质灾害的综合防治能力

充分发挥科研单位与院校技术优势,加强地质灾害调查、勘查、治理、监测、预报等方法的综合科学技术研究和普及、推广工作。充分利用“3S”等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和手段,不断提高地质灾害信息采集、快速处理水平,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和信息共享机制。同时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队伍尤其是群测群防网络体系队伍建设,注重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不断进行知识更新,积极培养理论水平高、知识面广、实践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学术带头人,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地质灾害防治的综合能力。

(八)加强部门合作,逐步推进社会化减灾系统建设

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篇(3)

地质灾害通常情况下是由自然原因和人为原因所导致的灾害,大部分是由于两者综合作用导致的,从而引起地球表面的部分岩土层出现移动。地质灾害无论是对自然环境还是人类的生活环境和生命财产安全都产生了巨大的危害性。不仅仅是我国正面临着严重的地质灾害威胁,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利用问题已经成为全球亟待解决的研究课题。如何降低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同时对地质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利用,成为了不得不深思的问题。从长远的发展角度考虑需要将地质灾害的防治和地质环境利用相结合,建立科学高效的防治利用体系。最大程度上降低地质灾害的发生,有效地利用地质环境。

1 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1.1 我国目前地质灾害现状

我国国土面积较大,边界线较长,与此同时也深受地质灾害的困扰。从灾害的规模、强度和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的受灾程度看,在世界范围内都相对严重。西南等山区地区常因暴雨等发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严重损害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建设和通信设备。制约了我国各地区的综合发展。为此,政府不断加强山区建设,尽力减少地质灾害的影响程度。目前构建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十分重要,其包含调查区划、监测预警、搬迁治理、应急处置和科学技术研究等方面的体系建设。

1.2 调查区划建设

建设调查区划体系作为其中的重要环节是为了对频发区域做出准确科学的调查判断。通过调查地质情况和周边情况,预测其危险程度,进行危险等级区域划分。确定各个地区地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危害性,提供相应的解决预警方案和理论依据,配合相关部门作出第一时间的预警应急。

1.3 监测预警建设

监测预警体系的建设是直观反映地质灾害防治成效的一个指标。构建监测预警体系要在技术和管理上重点投入。在监测区域发生异动变化时,通过实时的技术监测对其进行灾害信息收集和反馈,第一时间做出灾害预警。争取最短时间内发现灾害,从而赢取宝贵的救援避险时间。

1.4 搬迁治理工程建设

如果监测系统发出了报警提示,要对相应的区域进行灾情分析。一旦发现其灾害波及程度较广,危害较为严重,就需要采取搬迁以及其他的避险措施。搬迁等措施可以有效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防止出现意外不必要的人员损失和伤亡。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将灾害的治理和灾后的恢复等因素考虑在内,将环境与重建相结合。

1.5 应急处理建设

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济实力的提升,在重大的地质灾害发生后,建立相应完善的科学的地质灾害应急处理体系是十分必要的。在灾害发生后,迅速做出回应,安排相应人员和部门到达现场,进行必要的前期和后期救援处理准备。尽量降低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程度,减小灾害波及范围。

1.6 科学技术研究体系完善

针对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加强科学技术研究体系的建设显得十分重要。构建高效科学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需要加强科学技术研究能力作为其技术支撑保障手段。无论是监测预警系统的开发,应急处理的实况模拟、灾害成因分析,还是后期的灾后重建和地质环境恢复重建都需要科学技术作为保障。

2 地质环境评价体系建设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首要的任务,而地质安全的重要性直接影响到生存安全。为了保障地质安全性,就需要加强对于地质环境安全性和变化性的了解。

2.1 区域地质环境利用的评价

对于区域地质环境利用的评价要考虑其自身特点。其本身具有公益、基础和服务等特性,在地质勘查和环境调查中利用不同方式方法,分析判断其地质环境的安全情况。通过区域地质环境利用评价体系充分了解监测区域的地质环境利用情况,并对其实施分类建设,充分利用其地质环境。加强地质环境的利用可以更好的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同时最大程度上降低地质灾害的波及范围和危害程度。在开展区域环境评价的过程中要注重其评价的实用性和可操作、可行性。在充分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的控制监控任务后,还要实现当地的地质环境可持续发展。在对其进行环境评价过程中不能局限于固定思维的研究视野,勇于探求不同的新思路。区域地质环境评价体系建设基本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研究:工程地质环境的质量;工程功能区域划分;地质环境工程容量评价;灾害防治调控。依据不同的区域特征和对象进行工作任务划分和对策选择。

2.2 工程地质环境安全建设

工程的地质环境安全问题包括环境相关的地质信息和区域内外等因素以及存在的相关的可能性和风险性。地质环境安全性评价是为了最大限度的规划避免工程带来的地质灾害风险。为了降低地质灾害的风险性,要树立可持续发展利用地质环境的思想观念。在构建体系和利用地质环境中,时刻注意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共处,将人类自身行为与顺应和改造自然相结合。不仅限于对工程和地质进行评价体系建设,要充分以可持续利用的眼光来发展保护地质环境的利用。综合各方面的研究,提炼出建设工程地质安全评价分析的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建立健全的工程地质环境安全体系。规范化建设,促进地质环境的规范化开发利用。

3 结语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非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需要长远的规划和建设发展。将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利用作为未来地质研究发展的重要研究领域,揭示两者的关系和内在联系,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实现灾害防治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的双赢目标。

参考文献:

[1]刘传正,刘艳辉.论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利用[J].吉林大学学报(地球科学版),2012(05):1469-1476.

[2]张朝月.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利用问题研究[J].科技展望,2015(06):129.

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篇(4)

通过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区”建设,推进我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机制体制,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有组织:区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专抓人员。区政府每年与各乡镇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

(二)有经费:区财政每年有稳定的经费投入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治理、应急处置和监测以及受威胁群众搬迁避让等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三)有规划:组织编制全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区政府审批后实施。每年制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四)有预案:编制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区内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都要制定应急预案。

(五)有制度:建立健全地质灾害汛期值班制度、灾情险情速报制度、应急处置制度和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等地质灾害防治制度。

(六)有宣传:利用“地球日”、“土地日”和“防灾减灾日”等法定日,以多种形式向群众和中小学生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培训。

(七)有预报:对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有手段将信息告知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发现灾情险情时监测人员有手段发出预警信号。

(八)有监测:对已发现和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监测人员和行政责任人,有完整的监测记录,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各国土资源中心所有负责联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专门人员。

(九)有手段:在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简易监测仪器等,为监测人员配备简易监测预警工具。

(十)有警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设有警示牌、贴有宣传画,地质灾害隐患发生灾害前兆时,群众能及时得到预警信息。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成立创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区”工作领导组,召开动员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

(二)建设阶段

按照“十有区”建设内容和要求,具体完成“十有区”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三)自查阶段

认真总结创建工作,按照“十有区”建设内容和要求,逐一查找不足,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编制申报“十有区”资料。

(四)申报阶段

逐级上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区”申报资料,并做好迎检工作。

四、工作要求

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篇(5)

[中图分类号]P5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3)-7-310-1

1前言

由于地质灾害的发生,国家逐渐完善了地质灾害的防治体系与责任机制,各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止水平都有显著的提高。根据国家颁布的地质灾害预防政策,各省市、各地区都纷纷响应,大力着手于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但是防治工作受着很多客观因素的制约,缺少懂得地质问题的专业人员,懂得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并不多,对于地质灾害隐患的巡查力度不够,这些因素都制约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顺利实施。因此,如何真正消除隐患,做到保障人们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是国家、省市各部门工作的重点。

2基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现状

近些年来,在国家政府的统一领导之下,各省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都在不断的完善,各省市都划分了主要防治的重点区域,从主要问题入手,找出防治中的问题与差距,从而提高基层地质灾害的防治能力。目前各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各地区都在不断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机制与具体的巡排查制度,做到提前预防,提前预警。第二,专业人员逐渐增多,专业机构也逐渐庞大起来,大部分的省市的防治重点地区都设立了专门的地质环境监测站点。第三,由专家组成立的地质灾害预警体系正在逐步完善,在近一两年的时间内,让整个国家的许多地区成功避让了地质灾害,这些灾害全部都是由基层群测群防体系发现的,并做了及时的预警,让当地的居民及工作人员及时撤离,减少了很多损失。第四,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与培训,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已经逐步深入人心,整个社会都对房主地质灾害的工作有了更加全面、更加深刻的认识,逐渐形成了全民共同防灾的局面。

3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1群测群防的队伍不够稳定。由于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人员基本都选取的是一些有着一定文化基础的群众,或者是一些村镇干部,当地政府每年都会下拨一定的经费,用作群测群防人员日常的工作开支、培训工作以及与国土资源总局的联系。但是这些人员与政府和国土资源局并没有明确的隶属关系,并且没有专门的合同或者制度对其约束,就导致了群测群防人员的工作内容、权利与义务不够明确。而这些地质灾害的防治队伍是我国防治地质灾害的主要力量,队伍够不够稳定会直接关系到防治工作能够顺利的进行。

3.2地质灾害的防治人员缺少专业素养和专业知识。虽然在全国的大部分地区已经建立了专门的地质环境监测站,但是并没有专业的地质人员进行监测,基本上出现的是有牌无人的局面,在监测站的人员又没有专业的监测技术,很难做到对地质灾害的准确监测。同时,选取的群测群防人员虽然有一定的文化知识,但是基本没有受过高等教育,对于必要的识灾赈灾知识更是匮乏。这些人员在面对一些对专业要求较高、责任较大、任务较重的防治工作时,往往就会显得捉襟见肘。

3.3对于隐患点的巡查力度不够。虽然目前已经有很多已经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地区也都指明了相关的责任负责人,把这些负责人都纳入了群测群防的体系之中,但是地址灾害的发生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也存在着多样性和变化性,有许多没有确定了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受到了一些自然因素(例如暴雨等)的影响下,仍然会发生地质灾害。如何能够在巡查过程中及时对这些潜在的隐患点进行预警,是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3.4无法有效地监督与防范人为因素引起的地质灾害。现在的许多地质灾害是由人为因素引起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两点:第一,由于农民的收入不断增加,大部分农民选择了扩建房屋,导致监督与防范的难度加大;第二,目前对于许多工程建设对于地质灾害影响的评估、审查与备案工作都采取了分级负责的形式,但是工程项目的监管属于基层,因此导致了工程建设会引起的危害评估信息不共享,加大了监督的难度。

4强化基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建议

在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中起到重要作用的是基层,他们决定了能否能够最大程度地避免人民的伤亡,减轻人民的财产损失。所以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最重要的就是要加强基层的防治能力,而加强防治能力的核心工作就是加强对于地质灾害的检测、预警、转移等的应急建设。

4.1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队伍的建设。首先,对于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人员要以聘用的形式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将其责任与义务做出明确的规定;其次,对于群测群防人员的选择,要以村镇的干部或者群众的骨干为主;再次,财政厅每年都应该拨放用于群测群防培训、装备设施和工资的专项资金,对于群测群防人员的工资要采取直补的的方式;最后,要对相关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每年都对监测的台账进行检查,对工作较好的人员进行奖励,对不好的施与惩罚,确保群测群防队伍的建设。

4.2提高巡查工作质量。认真做好山区地质灾害隐患地区的调查工作,对于威胁人口较多的灾害隐患点要将其直接划入明确的灾害隐患点,同时要对其作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在该地区的建立;对于一些暂时还不能确定危险性的隐患地区,应该将其划入重点巡查的区域,防止由于强降水而造成人员伤亡,并且将这部分区域移交给政府,政府做好安排巡查的工作。

4.3加强监督由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政府应该都在各地区通过发宣传画、宣讲等形式,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帮助与指导老百姓选取安全的地方进行房屋的建设,教会他们怎样识别地质灾害发生前的征兆和有效的防治措施。老百姓在建房时都要进行土地审批,保证他们建房的地质安全。对于私自建房、没有落实危害评估的单位和个人,都要进行严格的处罚。

5小结

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细心的工作,群测群防队伍需要加强自身的专业素质与专业能力,从老百姓的利益角度出发,进行专业、细致的预测与预警,对地质灾害的隐患地区更要加强监测力度,一发现危险,及时安排老百姓转移到安全区域。同时要对老百姓的建房地质给予有效的建议,确保他们的人身安全,减少他们的经济损失。

参考文献

[1]谢廷勇,白艳萍.广西华锡集团铜坑矿地质灾害评估及防治措施[J].山西建筑,2012(12).

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篇(6)

20__年地质灾害概况

20__年红塔区地质灾害高发期为6~11月,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滑坡、崩塌、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山区切坡建房的民房、铁矿采矿活动较频繁的区域及部分乡村公路。

从地质灾害发生时间上看,泥石流几乎全部发生在雨季内,崩塌、滑坡和岩溶塌陷大多发生于雨季内(6~10月)。旱季发生的崩塌、滑坡一般都发生在露采矿山的边坡、排土场和新建公路沿线等人为工程活动比较剧烈的地段。

从灾害类型的分布看,崩塌主要发生在采矿、公路建设形成的人工边坡上, 滑坡主要分布于山区,均为表部松散残坡积物滑动和切坡建房,以岩、土接触面及土体岩性差异界面滑动为主。

玉兴路辖区原确定的两个地质灾害监测点,即玉兴路辖区内位于右所社区居委会的“红砖厂”、位于右所社区居委会的“五脑山”片,已于20__年年底因城市建设分别被征用,现已进行建设、治理。

一、20__年地质灾害预测

(一)致灾因素活跃程度预测

1、降雨趋势预测

单点暴雨及长时间连续降雨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自然因素。根据红塔区气象台的20__年全区降水趋势,降水量预计为正常至稍偏多,年雨量900~950毫米左右,其中1~4月偏少,5月偏多,6~8月正常稍偏多,9~10月正常。预计20__年雨季开始期正常至偏早,将于5月上、中旬相继进入雨季,雨季开始前有中等偏弱强度的初夏干旱发生;5月雨量正常至偏多,雨量90~130毫米,5月气温正常至稍偏高;6月气温与常年接近,降水稍偏多,雨量140~170毫米左右。降水高峰期将出现在6~8月,降水趋势为正常稍偏多,总雨量为500~550毫米左右。单点大雨、暴雨偏多,有局部洪涝灾害和轻度插花性干旱发生。 9~10月降水量与常年接近,气温为正常至偏高,雨量为180毫米左右,三秋期间有5~7天左右的连阴雨天气。预计雨季在10月上旬前后结束。

2、人为致灾因素变化

玉兴路近年城区建设、公路建设发展迅速,人类工程活动可能引发地质灾害。

(二)20__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20__地质灾害现状和危害程度,对照红塔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预测20__年玉兴路地质灾害有如下特征:

1、地质灾害类型

玉兴路中心城区属地质灾害不易发区,但20__年人类活动可能引发地质灾害,主要有本辖区内未拆旧建新的民房、建筑场地整平时开挖的陡峭边坡、公路边陡峭地段。右所未被征用的山地、棋阳、荷花池、新兴社区的大红坡山地属地质灾害中等易发亚区,存在地质灾害隐患,人类活动如采石场后坡容易引发崩塌。

2、地质灾害发生时间

地质灾害诱发的主导因素为气象,矿山地质灾害除气象因素外,采矿采石活动也是主要诱发因素之一。因此,20__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仍为雨季,矿山地质灾害防范期应为整个采矿活动期。根据红塔区气象局的气象资料和红塔区地质灾害类型、分布特征,预测20__年玉兴路地质灾害的高发期仍为雨季,降水高峰期为6~8月,易发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为6~10月。

二、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20__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按照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的统一部署,逐步落实地质灾害预警系统建设、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建设、重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及监测预报示范区建设等工作,并加强地灾监测预警工作。

(一)强化管理

1、加强领导,建立机构。建立和完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居民小组三级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各自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

2、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科普手册、标语、传单等宣传媒介广泛深入地宣传地质灾害科普知识及防灾减灾措施,增强广大群众对地质灾害危害的认识,强化减灾意识,为防灾减灾工作建立深厚的群众基础;聘请有关专家对地质灾害群测及有关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队伍的业务素质。

3、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新建、新搬居民点及公路等重要工程项目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4、有计划地对区内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地质灾害勘察,对危害特别严重的灾点优先治理,对规模大难以治理或投资太大的灾点应采取避让措施。

5、有稳定的工作经费来源,是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条件。除各级政府的财政投入外,还应按照“谁引发、谁治理”,“谁出资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多元化、多渠道投资治理。

6、 坚持“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人类活动可能诱发地质灾害时,必须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工程建设时应避免开挖边坡过陡、过高,并及时进行边坡防护,严禁将工程废土、采矿废石、废渣随意堆放,大于25度的陡坡禁止开垦耕作。

7、配合区级防灾抗灾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组成巡查组,在汛前、汛期、汛后分三次对境内重大、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回检查,对境内重大、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不定期巡查。

(二)搬迁避让

由于地质灾害易发区自然环境恶劣,地质灾害治理难度和投资均较大,因此,对地质灾害的危害一般应尽量采取避让方式:一是工程建设避开地质灾害危险区;二是居于相对稳定的地质灾害点上的居民,在汛期或遇暴雨时, 撤离危险区暂时躲避;三是居住在治理难度大或投资大的不稳定的地质灾害体上的居民和单位,一般采用搬迁避让的方式避免地质灾害的危害。

(三)监测预警

1、建立完善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

群测群防系统的建设,是一个系统

工程,是由多种防灾减灾措施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各子系统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因此,要建设好群测群防系统,各部门应密切配合,协调关系,统一行动。同时要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加强行政力度,保证防治工作的顺利实施。加强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应以群众监测网络为基础,群专结合。 2、各级监测网络及相关责任单位的分工

原则上是谁受威胁谁负责监测,监测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个人。社区居委会地质灾害监测网络主要负责本辖区内地质灾害点(含隐患点)的定人、定点、定时巡查和简易监测,并及时上报监测记录;街道办事处监测网络负责本辖区内较大地质灾害点(含隐患点)的定人、定时、定点巡查,并将各村级网络的监测结果汇总上报。因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的,建设单位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由建设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并承担治理费用,由所属社区负责督促检查。

3、各级监测网络由行政一把手负责。

社区居民小组、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三级明确网络监测人员,并将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于20__年2月5日前上报。

4、加强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

要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巡查、值班、速报、督查制度,加强监测和灾害发生前兆特征巡回检查,经判定可能出现险情的,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向街道办事处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为了及时避灾、救灾,各级应建立应急预案。对于属地质灾害易发区的要组建有分管领导、相关部门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应急机构,并配备必要的通讯、交通工具,以便应急人员能迅速到位,现场查明灾情,组织、指导防灾、救灾工作,尽量减少灾害损失。

5、落实相关经费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街道办事处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四)工程治理

为减少地质灾害所带来的损失,坚持“谁破坏,谁治理” 、“谁出资治理、谁受益”的原则,督促责任人对交通干道及社会经济发展重点地段危害较大的地质灾害进行必要的工程治理。

三 、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篇(7)

一、牢固树立地质防灾意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加强地质环境保护、防治地质灾害是实施**生态大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科学发展观,早日实现“三最”目标,推动**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过程中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绝不能违背客观规律,以破坏资源和环境为代价,换取眼前和局部的发展。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方针,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规规定,狠抓防治地质灾害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领导责任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确保防治地质灾害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一)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将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和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具体负责人。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把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年度计划和预算,确保潜在的地质灾害得到及时调查、勘查和治理。要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群专结合的监测体系和群测群防的网络,切实落实地质灾害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及时妥善处理已发生的地质灾害。要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知识,提高防灾意识,增强防灾能力。

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市政府及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和**风景区管委会都要设立地质灾害值班室,落实值班人员,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并建立迅速、准确的信息反馈系统。

(二)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的责任,会同建设、规划、水利、交通等部门结合地质环境状况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拟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建立和完善相关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依法查处工程建设中各类破坏地质环境的行为。切实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审查管理和地质灾害治理责任的认定,并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全市防治地质灾害的具体管理办法。

(三)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互相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部门负责组织规划编制和审查,依据经评审备案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进行工程项目选址和规划管理。建设部门负责勘察设计审查和工程建设活动管理。计划部门负责项目审批,依据经评审备案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组织审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交通、水利等部门负责本行业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监察部门负责对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进行行政监察。

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按照市政府公布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防治工作,建设、水利、交通、旅游、教育等部门要编制本部门《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三、严格规划编制,加强规划管理

(一)认真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防治地质灾害是城乡防灾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必须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作为其组成部分。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以及水利、交通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应当充分考虑地质灾害防治的要求,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凡没有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应当限期安排或在规划修编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充,并在规划管理中进行有效控制。

(二)严格把好建设项目规划用地选址关。从严控制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活动,严禁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和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内进行除灾害治理、水土流失治理等工程以外的其它建设活动。在城市规划区内,申请规划选址和建设用地前,必须充分考虑建设用地条件,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凡没有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未考虑建设用地条件的,或虽经评估但未经国土资源部门评审备案的,不得批准使用土地和进行建设活动。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在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上形成联动机制,防止产生新的地质灾害隐患。凡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的,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审备案的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计划部门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实施管理。规划部门要把严防地质灾害作为规划方案审查的重要内容,与国土部门一道,对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不符合规划的,应坚决予以纠正。对未经国土资源、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使用土地和建设的,应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四、严格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安全

建设、水利、交通等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工程项目主管单位,要在工程项目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

(一)加强建设工程地质灾害预防,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的,必须结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进行工程设计。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必须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主体工程设计应考虑施工进程中因挖方、填方、堆载和卸载等对山坡稳定性的影响。在建设场地内,由于施工或其它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形成滑坡、崩塌的地段,必须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防止地质灾害发生。

(二)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建设单位或项目业主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建设工程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工作。承担建设工程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应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相应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无证、越级、挂靠、出卖图签、代盖图章等违法方式,从事建设工程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工作。

(三)加强工程施工管理。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做好完整的隐蔽工程记录,加强监测和维护,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的层高、结构、体量和施工工艺等影响建筑质量安全和基础稳定的参数。凡边坡稳定性得不到保障或支护工程达不到设计要求的,不得进行主体建(构)筑物施工;凡地下工程未完成或达不到设计要求的,不得进行地上工程建设。如施工中发现实际地质状况与工程勘察资料不符或存在隐患时,应立即采取妥善措施,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同时,要切实加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工作,严禁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投入使用。

五、加强业务培训和宣传教育,增强防灾能力

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篇(8)

众所周知,地球在不断的运动和变化,地球上各板块间也存在着相对运动,加之人类为满足生产活动的需求,不断加大对大自然的改造力度,随之也引发了出各类地质灾害,造成的了大量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利于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因此,应加强地质灾害的控制与预防,采取综合防治措施,保证防治效果[1]。

1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概述

①地质灾害:受自然界变异和生物活动的影响,我国自然灾害现象频频发生,地质灾害是其中最为频繁出现的其中,其通常是指由于自然地质结构及相应板块的运动,或由于人为地质作用,导致地质环境恶化,进而导致资源,生命和经济损失的一种灾害。灾害发生时,人们往往无法提前感受到任何征兆,且地质灾害强度及受灾规模都相对较大,面对灾害时,人们只能尽最大力量来降低灾害带来的损失,给我国人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②地质环境:地质环境是地球演化的结果,通过岩石圈、水圈和大气圈等在能量和物质基础上相互作用,发生能量交替和流动,最终形成相对平衡的地质环境体系。地质环境有两大特点,一是开放性特点,地球表面各个圈层都与地质环境相关,二是周期性特点,从渐变到缓慢,再到突变和灾变,地质环境发生着潜移默化的,呈现一定周期性的变化[2]。一旦当地质环境处于突变阶段,就很有可能引发出地质灾害。

③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的关系: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两者关系密切相关,不可分割。一方面,地质灾害发育在一定的地质环境中,地形、地貌及地质构造等构成了地质灾害发生的条件;另一方面,地质灾害的发生影响了反映地质环境质量优劣的地质环境各要素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适宜程度,给人类社会的发展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因此,在对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进行科学预测时,可从地质环境中分析地质运动的规律,以有效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

2地质灾害防治策略

(1)加强地质灾害调查区划的建设:地质灾害调查区划的建设是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实施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程,加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建设,主要应做到以下几点:①勘查周边地质界线,查清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环境条件;②预测灾害的危险程度,进行地质灾害风险区划,确定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③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及破坏程度,制定出相应的等级预案,并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做好相关预警应急措施[3]。

(2)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完善监测预警手段是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的行政手段和技术手段,主要是通过建立监测预警体系,有效反映地质灾害的防治成效,进行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区域内的地质环境条件发生变化时,监测预警体系在第一时间利用防灾减灾警示信息提醒工作人员预防灾害、应急避险,为救援、避险争取宝贵时间。地质灾害具体监测预警流程。

(3)建立健全搬迁治理工程体制:当接收到监测预警体系发出的报警时,根据调查监测结果,分析该区域的灾情,若发现灾害的波及范围较大,危险等级较高的地质灾害隐患时,应采取搬迁避让加强工程治理,确保受灾区域人们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地质灾害损失。另外,在治理灾害工程中,应充分考虑灾后重建的土地整理或地质环境合理利用,实现人文环境与自然环境的有机结合,达到防灾减灾与土地资源再开发的双重目的。

(4)完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方案:由于我国地质灾害发生具有突发性、隐蔽性和破坏性三大特点,因此,为最大程度的降低地质灾害给人们带来的损失,应利用现有的经济科技条件,建立并整合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方案,其核心内容包括完善应急处理技术体系,建立网络信息技术平台以及配全应急设备。在地质灾害发生时,可按照科学合理的流程第一时间进行准确的应急反应,最大限度的降低灾害带来的风险和威胁,达到最少的财物和人员损伤。

(5)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科学技术支撑研究体系: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科学技术支撑研究体系是防治地质灾害的一项重要措施。在地质灾害防治过程中,应加强科学研究技术的能力,对地质灾害的典型地质环境、内在机理及成因等进行研究,开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模拟和仿真系统,建立应急响应与模拟仿真研究体系。

3地质灾害防治过程中地质环境应用

(1)构建地质环境综合评价体系: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最终目的是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为确保地质的安全性,应加强对地质灾害风险和地质环境安全的研究,建立地质环境综合评价体系。具体来说,该体系应做到以下几点:①工程地质环境的实际质量评价;②地质环境中的工程容量评价;③工程地质环境的功能区分评价;④治理的风险调控评估和地质灾害防范。在对区域地质环境应用的实际评价中,应充分考虑该区域特点,采用合适的方法进行环境调查,从而有效分析该区域地质环境的具体情况,使得该地质环境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减少灾害的发生,

(2)加强工程地质环境的安全评价:地质环境安全包括地质结构、地质成分、外部形态和工程性质等。加强对工程地质环境的安全评价,有利于规避工程风险,保障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性,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①相关部门应树立合理开发利用地质环境理念,注重人与自然的和平共处,将人类生产行为与自然改造进行有机结合,促进地质环境的可持续发展;②相关人员在评价环境前需搜集与地质环境有关的信息和数据,综合数据提炼出对工程地质环境安全评价体系并完善,提高地质环境的开发利用效率;③注重地质环境安全中技术层次,包括建设工程区域地质安全评价、建设工程场址地质安全评价以及建设工程单体地质安全评价。

4结语

综上所述,在科学技术不断发展进步的新形势下,开展防治地质灾害工作具有重大意义。因此,应密切结合具体的地质环境,从地质环境的规律出发,进行科学合理的预测,探求出最适合的地质灾害防治策略并落实,有利于提高地质灾害的防治效果。

参考文献:

[1]孙佳茜,王鹏瑞.关于地质灾害防治策略和地质环境应用探讨[J].科技展望,2017,27(1):23-24.

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篇(9)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地质灾害防治方针及基本概念

1.1保障责任体系

施工企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必须实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管的管理机制,并根据自身施工业务板块进行分类管理。管理工作做到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和制度化。同时,应实行各级法定代表人(行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度,按照“谁分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有系统、分层次的地质灾害防治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的实现。总部机关应成立由法定代表人为主任的地质灾害防治委员会,下设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所属单位应成立以各级法定代表人(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建设项目还应根据防治工作需要成立相关职责明确的工作小组。总部各部门按照分工履行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对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全面责任;各事业部全面负责管理企业或分管业务板块的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所属各单位(项目)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对负责区域及场所的地质灾害调查、预防、监测、报告和处置承担主要责任。并应结合所在地域特性,制定地质灾害防治实施细则,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人本单位(项目)安全生产的全过程管理。各单位应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人本单位的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中,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与灾害防治工作“五同时”。

1.2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应履行的职责

(1)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和标准。

(2)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及《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活动,组织协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3)负责本单位地质灾害防治的排查、评估、监测、预警、培训及应急响应工作。

(4)负责预警联动机制的建设及信息报送工作。

(5)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

(6)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普及提高员工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增强防灾、抗灾、救灾、避险意识。

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除应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履行以下责任:

(1)主动与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建立联系,接受其指导,根据其的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施工、生活区域内项目地质安全评估,提出分析评估报告。

(2)落实监测人员,做好监测、记录和资料上报工作,及时传递预警预防信息。

(3)组织开展本项目地质灾害排查、巡查、核查,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4)按照上级命令,及时组织员工转移避灾;危急时,直接组织员工迅速避灾自救。

(5)监督检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演练执行情况。

2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

建立健全符合施工企业实际情况及自身特点的管理制度体系是保证地质灾害预防与防治工作有效开展的基础和根本所在。施工企业所属单位应依据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制定本单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管理制度,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2.1管理制度应包括(不限于)的内容

(1)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细则。

(2)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值班制度。

(3)灾情险情速报制度。

(4)汛期险情地质灾害巡查制度。

(5)应急调查评估制度。

2.2预案编制

各单位(项目)应结合所处地域及场所的地质、气候等情况,按年度编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并依据单位(项目)的实际编制《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预案》,对重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编制现场处置方案,并认真组织演练。

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预案编制应包括的主要内容:组织机构和职责、主要地质灾害的类型与特点、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威胁对象及范围、主要地质灾害险情的应急处置对策、预警信号和人员及财产转移路线(避难场所)、主要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抢险救援实施对策、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宣传培训和演练、保障措施等。

各单位编制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预案》应每年进行评估,根据需要适时更新(最长时限不能超过5年,建设项目的预案应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更新)。

2.3工作方案编制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编制应包括的主要内容:所处地域及场所易发地质灾害概况、防治目标及原则、重点防范区域和场所及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建设遭遇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领导、排查及监测防治原则与职责、具体要求及保障措施、预期效果等。

3地质灾害防治的监测、预防与预苦

地质灾害防治最重要的手段是建立科学、系统、有效的监测、预防与预警机制。尤其是多数施工企业建设施工项目具有地域跨越性大、人员流动性强、通信条件差等问题,监测、预防与预警机制的完善越发突显重要。

3.1预防评估与检查

建设项目应会同有关部门沟通业主和设计单位索取地质资料,并参考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进行项目安全评估及安全设计,辨识、分析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地质危险因素,评估划定本单位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地质灾害危险区;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并形成地质灾害预防分析评估报告。同时,要定期监督检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执行情况,落实包括防灾组织机构、责任人、报警信号、通信联络、紧急疏散撤离路线、避难场所、应急抢险等内容的组织措施,建立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体系。严格执行讯期24h值班制度,在遇到强降雨等异常气候环境时,各单位(项目)应建立保持与国土资源管理、气象、业主等部门24h灾害预警信息定时联系制度;必要时,安排专项资金,确保及时获得水文、气象、地震等信息支持。

3.2监测预普

各级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地质灾害信息的权威机构。各单位应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机制,建立严格的预警预防信息传递责任制。预警预防信息传递必须做到及时、准确,落实到每一位员工(包括分包商人员)。同时,要积极与当地政府、气象部门、国土资源部门、业主、参建各单位建立灾害预警信息共享联动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地质灾害预警的信息沟通及传递,对地质灾害实行动态监控,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对评估划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地质灾害危险区,应落实灾害监测预警负责人,安排监测人员,进行经常性监测,并做好隐患点的监测、记录和资料上报,加强对数据和资料的统计分析。危险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此外,要完善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各项准备工作,加强险情排查、巡查工作。认真落实临时避灾场地和撤离路线,规定预警信号,准备预警器具,及时传递预警预防信息。

4地质灾害防治灾情报告

施工企业实行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地质灾害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部、本单位负责人。各级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按时限要求如实报告灾害发生地政府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同时逐级上报到企业总部。

5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响应与处置程序

施工企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严格执行分级响应,并建立相应的处置程序。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受灾单位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5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预案6,组织现场力量抢险救援。现场力量不足时,应就近组织足够力量赶赴现场支援,并对地质灾害现场严密保护,对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有足够的防范措施,防止人员伤亡扩大。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在核实地质灾害初步情况后,根据本单位5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预案6应急响应划定的预警级别,在向当地政府、国上资源管理部门及上级部门报告的同时,分级启动预案,进行抢险救援处置。小型地质灾害由受灾单位做应急响应,并负责处置,企业所属相邻单位给予帮助支持。受灾单位分管领导或其指定的负责人召集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并按规定分级上报;中型地质灾害由企业各事业部、子公司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做出应急响应,并组织各单位和各方力量进行处置。受灾单位第一责任人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协调灾害的调查处理,并成立内部调查组,协助政府调查组开展调查。施工企业总部酌情组织调查;大型和特大型突发地质灾害由施工企业总部地质灾害防治委员会组织应急处置的同时,立即向地方政府及国家相关部委报告,请求支援。

各级类型地质灾害抢险救援处置程序执行施工企业总部5地质灾害应急预案6规定。中型及以上地质灾害发生后,子公司、总部事业部第一责任人或分管负责人、施工企业总部地质灾害分管领导及管理部门负责人应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地质灾害的调查处理;大型及以上地质灾害发生后,施工企业总部成立内部调查组开展灾害调查,并协助政府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地质灾害调查组组长由施工企业总部和子公司、总部事业部或受灾单位指定,成员应由地质灾害管理部门、监察部、工会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必要时,应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6结束语

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篇(10)

Abstract: Geological disasters occur frequently in Guangdong Province. The construction of information platform for regional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is very important to reduce the safety of life and property in the area. In this article, based on infrastructure status, data resources status, application system status, The geological environment of Guangdong province is analyzed, and six problems are found out. At the same time, combined with the existing results of geological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information and actual work demand, integrated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geological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information technology framework is designed. And the basic content of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information platform for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geological disasters is proposed from seven aspects. It will achieve data integration, result visualization, information integration, system integration, realize the full sharing of information resources and service resources of geological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emergency) in Guangdong province, become a strong support for decision-making in the region, more effective protection for lives and property.

Keywords: geological disaster; information; system construction; Guangdong Province

广东省是我国地质灾害多发省份之一。据统计,2009~2014年广东省共发生地质灾害2939起,共造成121人死亡、3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3548.26万元。其中地质灾害以崩滑流地质灾害为主,主要特点[1-2]:一是点多面广、活动频繁、危害严重,大范围崩滑流地质灾害易发群发。截至2014年底,全省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8854处,威胁总人口35.01万人,潜在经济损失77.07亿元,其中,威胁100人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569处,而且,每年汛期的强降雨还将增加一批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面对此情势,借鉴多方研究成果[3-5],全面总结广东省已有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成果和实际工作需求,通过建立地质灾害防治通信网络系统、标准化体系、数据体系、信息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安全防护体系和多目标、多节点、多层次应用系统,形成支持地质灾害防治综合一体化的、可持续扩展的信息化技术框架,达到数据集成化、成果可视化、信息综合化、系统一体化,实现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各信息资源及服务资源的充分共享,同时进一步提升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日常管理、信息共享、监测预警能力,通过快速响应和对社会提供快捷的信息服务,充分满足各类用户需求,成为政府各级主管部门及领导进行决策的有力支撑,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 信息化现状及存在问题

1.1 信息化现状

1.1.1基础设施现状

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网络框架构建基本形成了包括互联网、政务外网、国土资源主干网、数据专网等内外网物理隔离的多级多节点网络结构,国际互联网出口带宽提升至50兆,建立了广东省地质环境监测站与省国土资源厅的专用网络连接(4兆光纤),接入国土资源主干网,实现国家、省、市、县国土资源系统的多级节点互联互通;建立了广东省地质环境监测站与省气象局的专用网络连接(4兆光纤),实现数据同步共享与视频会商;依托前期项目实施建立了基于GSM/GPRS的地质灾害监测数据通信网络,实现了动态监测数据的实时传输和管理。在网络信息服务方面,构建了地质灾害应急决策支持系统,面向各级领导提供地质灾害应急信息保障,建立了广东省地质环境信息网,面向社会地质灾害及其应急防范知识、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等。

基于地质灾害信息管理,在总站建立了独立机房,实现内外网数据物理隔离,配有专门屏蔽柜放置数据存储服务器,基本满足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建设的数据存贮、系统建设和安全保障需求;在会议室建设了大屏幕视频会议系统,实现音视频双流信息传输,可基本满足视频会商、应急指挥等功能需求。

1.1.2 数据资源现状

广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在长期的地质灾害调查、监测、研究工作,已经完成建立的基础数据资料主要包括:全省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综合研究数据库、全省1万∶20万分幅水文地质空间数据、1万∶50万全省环境地质数据库、1万∶10万县市地质灾害调查数据库、1万∶5万县市地质灾害调查数据库、全省地质灾害及群测群防数据库等;成果类数据包括近5年来全省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一级)。此外,通过各种渠道收集遥感影像、基础地理等空间数据。其中:全省各比例尺基础地理底图和SPOT-5影像数据等。这些数据为全省地质灾害预警、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以及土地利用规划工作等提供信息服务,需要进一步通过数据集成和完善地质灾害信息化建设对各应用领域提供高效快捷的信息服务。

1.1.3应用系统现状

目前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建设,以地质灾害预警与应急为起点,已初步建立集全省地质灾害数据库管理、区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警成果、视频会商为一体的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省级地质灾害应急平台作为省政府应急平台体系的第一批专业应急平台试点也正在逐步建设与完善之中;地质环境管理业务审批已纳入省级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平台实现网上审批,具备一定条件,其它业务管理系统也纳入金土工程,开始启动建设。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可分为以下三大类型:

地质灾害信息采集处理系统:主要有地质调查野外采集系统、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信息管理系统等。

地质灾害数据库管理系统:主要有全省县(市)地质灾害调查数据库系统、全省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信息系统、地质灾害防治成果数据库管理系统等。

地质灾害预警与应急指挥系统:主要有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系统、地质预警系统、地质灾害预警系统、地质灾害信息反馈系统、地质灾害应急决策支持系统等。

1.2 存在问题

1.2.1海量数据分散无序、数据集成度较低

目前地质灾害数据覆盖面较广、种类繁多、有大量的观测数据及成果数据。但这些数据比较分散,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汇总,难以联合应用、协同工作和动态更新。现有的地质灾害数据库标准都是以项目为基础编制的,专业性强,没有健全的数据标准和规范,难以联合使用。除此之外,数据采集、汇交、检验的标准不同,致使不同数据源获得的数据质量既无法保证,又不能保证异构地质灾害数据的有效兼容,进而影响业务的进展和综合分析的进行。

由于缺乏相关的规范,数据不能保持及时的更新。尤其在环境发生变化或灾害发生后,相关地质灾害数据不能保证实时动态更新,使分析人员在进行灾害分析或灾后数据解析时,不能第一时间使用最新的数据,影响分析的准确性。不能满足地质灾害监测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对数据时效性的要求。

1.2.2缺乏数据共享及服务机制

由于地质灾害数据的信息动态更新维护及交换机制尚未建立,在积累大量数据的实际条件下,却没有一个权威的数据共享及服务机制,造成了各种数据之间关联性差、应用系统之间无法互通的情况,严重制约了各业务部门的数据共享、服务和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工作的开展。

1.2.3综合分析能力不足

现有的系统无法满足相关业务部门的需求,基本上处于“外行人看不懂,内行人不解渴”的尴尬处境,既无法服务于社会公众,又无法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有力的决策支持。数据挖掘深度不足,没有相应功能辅助数据的“二次或多次开发”,生成应用决策所需的“数据产品”和“信息产品”。

1.2.4信息服务能力不足、可视化程度低

现有系统基本为面向专业人员的“内部”系统,数据及分析成果空间展示度低,缺乏基础信息,更没有灾害影响范围、防灾减灾方案、避难路线模拟、自然资源分布利用等综合研究成果的展示。

1.2.5急需加强数据及信息安全保护

随着信息系统使用的越来越频繁,信息系统的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由于地质灾害防治本身对信息服务需求的紧迫性,系统及数据安全显得格外重要。也就要求我们在进行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整改技术方案设计时,应以《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为基本目标,可以针对安全现状分析发现的问题进行加固改造,缺什么补什么;也可以进行总体的安全技术设计,将不同区域、不同层面的安全保护措施形成有机的安全保护体系,落实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和数据安全等方面基本要求,最大程度发挥安全措施的保护能力。

2. 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平台建设

2.1 系统总体设计

2.1.1系统逻辑结构设计

从系统部署和运行的逻辑结构上看,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图1)包括省级地质灾害信息平台和区县级地质灾害信息系统采集和业务终端,以及地质灾害数据采集终端系统,地质灾害动态监测网络和传感器,系统基于区县―省市―国家的3级全国地质环境信息网络及地质灾害动态监测网络,实现了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分析业务信息和动态监测信息的互联互通、综合管理、浏览查询、统计分析和信息服务。

从数据流程角度,地质灾害防治数据的采集、处理、维护由不同的地环节点进行,逻辑上数据是由区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地州地质环境监测站省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监测院传输和汇总。

从信息服务角度,不同级别节点信息服务内容有所不同。省市级节点提供了全方位的地质环境信息服务,区县节c提供了辖区内的地质灾害信息服务。

从系统开发和构建的逻辑结构上看,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自底向上可分为:基础设施层,数据资源层、信息服务层,信息应用层,标准体系及安全防护体系组成(图2)。

基础设施层是支撑平台运行的基础,主要包括:互联网/国土资源政务专网/内部网络、卫星定位导航系统、移动通讯网络、物联网,以及地质环境野外监测仪器、传感设备、监控视频设备、数据存储设备和计算机服务器、大屏幕显示设备等。

数据资源层是平台服务的内容,由数据采集系统、基础数据库、操作数据库构成地质灾害数据中心,为“系统”提供数据资源。其数据主要包括:地质灾害调查、动态监测、群测群防等,以及基础地理空间数据、基础地质、对地观测遥感影像等。数据资源层的资源通过数据中心统一组织和管理。

图2 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构建的逻辑结构

Fig.2 Logical structure of the construction of

geological hazards prevention and control information system

信息服务层基于SOA框架建设,主要包括两个层面的功能:一是管理功能,如:用户注册管理、单点登录与权限认证、数据汇总集成与更新维护;二是应用功能,如数据查询浏览、空间化服务、以及地质灾害的业务应用模块,例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

信息应用层是在信息服务层的支持下,根据地质灾害防治需求,建立的面向业务管理及面向决策支持的信息服务。

2.1.2系统架构设计

图3 平台总体架构设计

Fig.3 Platform architecture design

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平台体系结构(图3)包括数据采集层、数据中心、信息系统和信息系统4个组成部分。系统基于各类地质灾害信息,通过数据采集子系统,采集各类地质灾害信息业务信息,构建统一的数据中心;基于数据中心提供的统一数据模型和数据服务,构建地质灾害业务应用子系统,通过信息系统为地质灾害防治业务提供一张图服务,为政务办公系统提供各类信息服务。

(1)数据采集层

数据采集层获取的数据主要是各类专业属性数据、基础地理空间数据、专题空间数据、灾害点(体)空间数据及其他数据。专业属性数据通过入库工具或传感器自动导入到属性数据库中;空间数据经过标准化处理及保密处理,通过专业的入库工具或GIS工具导入到空间数据库中;由调查、综合研究或其他活动获取的未建库或初建库的数字化文件/数据库,通过入库工具直接进入到数据中心层。

(2)地质灾害数据中心

数据中心是构建与网络和硬件存储环境之上,基于关系数据库和GIS技术,面向地质灾害业务应用和信息平台构建的统一的数据存储、管理、应用和服务平台,是业务系统与数据资源进行集中、集成、共享、分析的软硬件设施及其数据、业务应用等的有机组合。

数据中心在已建设完成的国土资源数据中心基础上,面向地质灾害业务应用和信息平台建设需求,构建统一的数据存储、管理、应用和服务平台,兼容基础地理、基础地质、地质灾害调查、综合研究、动态监测、业务应用系统等各种来源的多源、多尺度海量数据,实现各类地质灾害数据的一体化存储、管理和服务。基于元数据和数据查询检索系统,实现数字化资料的管理、查询、检索和一体化服务。

(3)信息系统

信息系统层构建于数据中心之上,提供了面向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和决策支持的一体化信息服务。其中业务应用系统面向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稳定性评价、预警指挥等专业领域,实现了业务应用的专业软件和工具。

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及“一张图”基于业务应用系统,集成各个业务应用及其成果数据,展示数据中心内的本底数据、业务数据、数据产品和信息产品。地质灾害防治信息一张图的基础是一个统一的、多分辨率的三维地理环境,实现从宏观、到区域、到局部地理环境的三维可视化;在三维可视化环境下,基于GIS技术,应用不同的图层,集成地质灾害位置、分布、动态监测、群测群防等多种来源的数据和信息;基于这些信息实现不同的业务应用,例如灾害信息的空间分布、信息查询、统计分析;动态监测信息的可视化;监测预警成果的展示以及与灾害点、群测群防点的叠加可视化和分析等应用。

(4)信息系统

基于政府和业务支撑部门具体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业务流程,建立各类信息(例如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的工具。实现面向公众的信息系统和面向政务系统的信息模块。

2.2 信息化平台建设

基于以上系统设计目标和任务,平台建设内容主要分为网络及机房建设、基础软硬件采购、标准体系建设、数据中心建设、应用系统建设、安全防护体系建设以及系统集成与咨询7个方面(表1)。

3. 结论

本文从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基础设施现状、数据资源现状、应用系统现状3个方面分析,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1)海量数据分散无序、数据集成度较低;(2)缺乏数据共享及服务机制;(3)综合分析能力不足;(4)信息服务能力不足、可视化程度低;(5)急需加强数据及信息安全保护。结合广东省已有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成果和实际工作需求,设计地质灾害防治系统逻辑结构和系统架构,并从网络及机房建设、基础软硬件采购、标准体系建设、数据中心建设、应用系统建设、安全防护体系建设以及系统集成与咨询7个方面提出建设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平台的基本内容,最终实现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各类信息资源及服务资源的充分共享,同r进一步提升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日常管理、信息共享、监测预警能力,通过快速响应和对社会提供快捷的信息服务,充分满足各类用户需求,成为政府各级主管部门及领导进行决策的有力支撑,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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