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4 16:41:03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法治宣传和法制宣传区别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法治六进”活动的重要意义
(一)“法治六进”活动是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阜康的必然要求。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党确立的治国基本方略。当前,我市已进入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从国内看,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部分群众生活困难、社会收入分配差距拉大和消极腐败现象等问题引发的不稳定因素逐渐增多,社会矛盾的关联性、聚合性和敏感性不断增强,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时有发生。同时,在复杂的国际形势下,境内外“”不断变换手法,加紧策划,伺机进行分裂破坏活动,使我们面临的反恐怖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因此,在新的形势下,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维护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加大法制宣传教育,扎实开展依法治市工作。“法治六进”活动,就是在总结、借鉴多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适应和谐社会需求,坚持学用结合、侧重法治实践,将学法用法与解决实际问题有机结合,深入落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维护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阜康具有重大意义。
(二)“法治六进”活动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务实发展的现实需要。
普法工作至今已经开展了20多年,多年来,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全市依法治理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制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行政执法和司法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全市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得到了健康发展。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由于普法工作方式方法多年来缺少变化、学用结合不够紧密、激励机制缺少等原因,出现了诸如图形式、走过场、说得多、做得少,投入大、成效慢等问题。“法治六进”是以推进法治实践为重点,以学法用法为基础,组织保障、制度建设、法制宣传、法制实践、民主监督有机结合,发挥整体效能,从而有力地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深入开展。因此,我们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法治六进”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推进阜康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扎实做好“法治六进”各项工作
突出重点、区别不同对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法治六进”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全市上下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深入开展,切实把法制教育、法制宣传延伸到社会的各个领域,不断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一要突出宣传教育这个重点。加强法治建设,宣传教育是基础。首先,要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律知识年度考试等制度,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党校的培训计划,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知法、用法。其次,要抓好各族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要围绕宪法这个国家根本大法,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培养各族群众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现代公民意识,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第三,要抓好青少年学生的普法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作用,继续推进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同时,要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广泛开展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着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第四,要突出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的普法宣传教育。要大力宣传市场经济法律原则、农民工合法权益以及社会保障、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培育企业经营者的诚信意识、环保意识,促其依法生产,依法经营。此外,要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在公共场所建立固定和流动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同时,利用便民服务场所、法律服务热线等形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广播电视部门要承担起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通过开办法制专栏、节目等方式,大力开展形
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使各族干部群众了解“法治六进”的主要内容,创造有利于“法治六进”活动不断深入的舆论氛围。二要突出法治实践这个重点。推进法治实践,促进依法履行职责,是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目标和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以“法治六进”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以“依法履责、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管理”为重点的法治实践,使各单位、各部门及所属人员日常工作的过程,成为依法履责、践行法治的过程。要量化法治实践的标准,加大对执法机关执法水平的考核和检验,把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法治进机关”活动的重要考核内容,进一步健全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等相关制度,促进执法机关严格执法、依法办事。
三要突出基层普法这个重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要坚持重心下移,把加强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关系全局的一件大事来抓,结合开展“法治进乡村”、“法治进社区”、“法治进单位”等活动,大力推进基层民主自治、依法维权、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和落实,不断提高群众依法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的能力、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的能力,有效化解和缓解各种社会矛盾。要坚持以人为本,把解决涉法难点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法治六进”的工作重点,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努力提高依法治市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认真开展“法治六进”活动是贯彻落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需要全社会的共同配合,积极参与。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强大合力,确保“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法治六进”活动,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实效性。
一要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落实,进一步细化各单位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要建立相应的督促检查机制,努力提高工作指导水平。要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把开展“法治六进”活动的成效纳入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使“法治六进”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到人,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等媒体,及时宣传“法治六进”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创造有利于“法治六进”活动不断深入的舆论氛围。各单位、各部门普法办公室要加强对“法治六进”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素质和能力,为深入开展“法治六进”活动提供保障。
__乡东__村委会位于__县南部,全村共4个村民小组,600人,党员28人,1个治保调解委员会,5名治保成员,有一支由8人组成的夜间巡逻队,2支由35人组成的业余文艺宣传队。我村自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活动以来,在__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讲政治、保稳定、求发展”为工作思路,全力打基础、用心抓落实,积极推进了全村“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实现了“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目标,取得了可喜的成绩,2010年被评为“市级平安村”,多年无刑事案件发生,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村两委主要抓了以下方面工作。
一、依靠法制宣传、社会稳定、经济繁荣
创建民主法制示范村建设,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发展农村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是全力维护基层稳定的一项新举措和有效途径。村两委班子充分认识到民主法制建设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宣传发动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我村委会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的“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认真学习、扩大宣传,做到人人皆知、人人懂法。三是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的要求,村委会与4个生产组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禁毒责任书》,4个生产组又与185户农户签订责任书。多年来我村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村治保调委会的职责》、《村规民约》、《村务、财务公开制度》等36个制度,做到制度上墙,有章可循,管理规范。
二、抓住“四议两公开”,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我村借2008年村委换届这一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农村干部群众参与监督意识。一是抓好民主选举环节,加强组织建设,通过民主选举优化了村委干部结构,加强了基层村民自治组织建设;二是抓好民主决策环节,完善村民自治机制。村民委员会进行决策时,充分发扬民主,对涉及到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必经村委研究,由村民会议讨论通过;三是抓好民主管理环节,依法规范村民自治。村内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制定并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建立了有关生产、财务、治安、计生、党员干部目标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了村级民主管理的水平,特别是党员目标岗位责任制的创建得到了各级的肯定;四是抓好民主监督环节,实行村务、财务两公开,实行村民自治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逐步规范,每季度向村民公布一次村内财务及村务,做到给农民群众一个明白,还基层干部一个清白,推动了农村基层廉政建设,密切了干群关系,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机制不断优化。村民自治制度的实施,激发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政治热情,调动了村民民主参与的积极性,为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奠定了基础
我村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为重点,开展依法治村、以德治村、村民自治工作。为保障农民当家作主,有的放矢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普法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村内治安热点问题得到及时整治,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违法青少年得到帮教。为了防止“__功”、“门徒会”等组织的破坏活动,村内加强了对本质危害和外在表现的宣传教育,使村民能分清正常与区别,自觉抵制的侵蚀,教育广大群众不听、不信、不言、不传,为营造良好的农村法制环境奠定了基础。通过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进村入户”及广播、法制文艺、召开群众会等宣传活动,提高了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意识和能力,促进和保障了农村社会稳定、经济发展。
按照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和省、市工商局的要求和部署,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核心,全面落实“五五”普法的目标任务,努力打造“法治工商”,我局的“五五”普法工作按照“同一治理、分级实施、条块结合”的原则,正在有序扎实推进。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进一步进步普法工作的熟悉。
认真学习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监管观,按照省、市工商局和县政府“五五”普法的要求,深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进步工商行政治理法治化治理水平,进步执法干部职员依法执法能力,进步经营者法律意识和遵法生产经营能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社会环境,保障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通过深进扎实的“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进步全县工商系统干部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职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步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进步依法治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指导等执法行为符合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营造执法行为文明、规范氛围,使行政执法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法治工商的机制建设日趋完善。力争通过“五五”普法宣传教育,行政执法职员和经营者、消费者的法律意识、知识在“四五”普法的基础上得到进一步进步。
二、建立领导机构,健全制度,明确职责,确保“五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五五”普法工作是我局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普法工作可以更好地化解行政争议和行政矛盾,所以我局把“五五”普法目标纳进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一是县局成立池运金局长任组长的“五五”普法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全局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科,具体承担普法工作日常事务。各工商所设兼职法制员一名,负责案件核审、法律宣传等工作。二是明确分工,各负其职。县局印发了《*县工商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工作规划》,并分年度制定普法工作要点予以推进我局的普法工作。由于工商部分涉及工商法律、法规、规章多,又面对大量经营者和消费者,所以我局年初制定普法要点时,将普通法由法规科负责牵头宣传和培训;特别法由各业务科室承担宣传培训。
三、强化行政执法职员业务学习培训,进步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组织全体工商干部学习宣传宪法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的重点工作,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全局工商干部、职工*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同一意识。主要是:
(一)参加市局组织的中层干部培训班。今年市工商局在市委党校组织举办“走进矛盾,攻坚破难”培训,我局参训职员40人。学习了《公司法》、《城乡个体工商户治理暂行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参训职员通过培训,在政治素质、业务知识、心理健康、公务礼节等方面有了较大进步。
(二)参加市局业务知识竞赛。今年8月份县局组织注册核准员参加了市局组织的《合伙企业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知识竞赛。县局取得集体、个人一等奖。进步了全体执法职员学法、懂法、用法的能力和自觉性。
(三)制定计划,以干部自学为主,聘请老师讲授为辅,认真学习《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和相关法律知识。县局印发了20*、20*年度《县工商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局干部参加县人事局组织的国家公务员培训考试,参考率达100%。
(四)处罚与教育并举,普法宣传寓处罚之中。按照“攻大*、戒小过”,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执法理念。20*年至今,我局查处违法违章案件900多件,每年查处的案件数目呈逐年下降趋势,从一个方面说明通过普法宣传教育,经营者的遵法意识在增强,“攻大*、戒小过”,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执法理念得到贯彻落实。
通过上述一系列各种形式的培训、学习,全局干部的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工商、个私协会、消保委齐心协力共抓“五五”普法对外宣传教育工作。
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对民营企业经营者、治理者和个私民营企业从业职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其依法经营,老实、取信的经营理念,一直以来作为工商、协会的重要工作。对消费者的消费观念培训也越来越重视。
(一)举办专业讲座,普及法律知识。往年以来,工商与协会共同举办《合同法》、《商标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合伙企业法》、《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等法律法规培训。据不完全统计,往年以来共举办各类讲座培训28期,参加职员达到3600人。今年9月,县个协组织个民企业工会参加了县总工会开展的《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100家企业参加了这次竞赛活动。近二年我局、协会组织的各类培训,参训职员多,受训面广,讲座培训形式多样,内容新。我局“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按照五年工作规划正在逐步推进。
(二)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普及法律知识。今年开展了“3。15”宣传日活动和法制宣传月活动,发送各种法律知识宣传资料近3500份,如:商标注册程序、企业设立登记事项、传销与直销的区别、消费者如何保护权益等等。
(三)宣传《消法》,“倡导新消费理念、促进消费*”。县工商局、县消保委组织开展“倡导新消费理念、促进消费*”主题消费教育活动。消保委往年以来共组织10期《消法》宣传培训,受训消费者、经营者和维权监视员近300人,发放宣传资料近1000份。消保委为老年大学成员结合消费争议案例讲解《消法》知识,得到老年大学成员欢迎。
各位领导,我局“五五”普法工作在县委、人大、政府和上级工商部分的领导下,正有序开展。经过二年来的普法工作,初步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是与“五五”普法目标任务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间隔。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
法律素质是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构成要件之一,而法律素质的培养是始于法律知识的学习。法律素质不是与生俱来的,而应是通过教育、培养、灌输法律知识所形成的,而知法对于培养和提升大学生法律素质,甚至实现其自我权利的保护都会产生了极大的推动作用。目前我国一些高校片面追求就业率,过分强调专业知识学习,而忽视了对学生法律知识的传授,使得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掌握甚是匮乏。从另一个侧面来看,大学生犯罪率在我国目前呈上升趋势,智能化、网络化和团伙化的特征比较明显,这与不知法都存在一定的联系。高校法制教育的第一项基本工作就是向学生传授法律知识,使大学生对法律有一定程度的理解,进而为信法、守法和用法提供前提条件。
(二)强化法治理念,使大学生信法
高校法制教育可分为法律制度和法治理念两方面的内容,知法可以通过法律制度的教育得以实现,而信法则只能建立在具备健全的法治理念的基础之上。法治理念是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内在要求的一系列观念、信念、理想和价值的集合体,只有加强法治理念的教育才能使大学生深刻认识到法治的内在要求、精神实质和基本规律,并进而形成对法律的信仰。“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1]当然,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仰应当是建立在正义和良知的基础之上,是一种理性的信仰。但当前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仰存在不稳定性、盲目性和功利性等缺失,从而在观念上都阻碍和制约着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形成。通过高校法制教育工作的开展,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可以有效破除大学生思想观念上的各种阻碍因素,奠定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基础。
(三)培养法律思维,使大学生守法
“法不是只靠国家来加以维持的,没有使法成为法的作为法主体的个人的法秩序维持活动,这是不可能的……大凡市民社会的法秩序,没有作为法主体的个人的守法精神是不能维持的。”[2]可以看出,守法对于一个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守法不仅法律运行必不可少的一环,也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因此,每一位公民都应自觉地守法,积极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大学生学生自然也不例外。而大学生要做到自觉守法,需要培养良好的法律思维,良好的法律思维有助于守法的实现。而高校法制教育的开展可以通过弘扬法治精神、宣传法治观念来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使大学生能依据法律积极行使权利和自觉履行义务。
(四)践行法律行为,使大学生用法
高校法制教育的重要功能之一是积极引导大学生法律行为。“让知法守法切实成为大学生的行为准则。”[3]法律行为是根据个人意愿形成的一种有意识的活动,它是社会生活中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律事实的最重要内容。只有通过外在的法律行为去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把法律关系变成法律事实才能叫做用法。高校法制教育的核心价值在于通过开展法制教育活动,使大学生能够采用合法行为去积极实现权利,并能够主动拿起法律的武器对抗违法行为。
二、高校法制教育的内容建构
(一)法学理论
我国“六五”普法规划指出,“加强高等学校法制教育,加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教育力度,积极推进高校法学理论教育教材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引导高校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学理论是法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意识形态,特别是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具体地说,法学理论所关注的应是一般意义上的法,特别是有关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本质、特征、作用、形式、发展以及法的制定和实施等基本概念、原理和精神。对于大学生而言,学习重点应该放在社会主义法这一部分,关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治国、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等内容。加强法学理论教育不仅有助于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民主与法制观念,而且有助于进一步理解法学,划清法学和资产阶级法学的原则区别,从而培养大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公法
公元3世纪,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首创公法概念。一般认为,公法是与私法相对的概念,是指以实现公共利益和规范公权力为首要目标的法。[4]公法所涉及的范围主要包括宪法、刑法、环境法、行政法、诉讼法、国际公法等法律部门。加强公法教育不仅是保障公民自身权利的需要,也是对公权力的行使进行监督的需要。笔者认为,高校法制教育中公法内容的设计应分为两个层面,一是通过对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国旗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的教育增强大学生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的意识;二是对刑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教育,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守法、执法和司法观念。
(三)私法
相对于公法,私法一般而言指的是规范私权关系、保护私人利益的法律,其主要包括民法和商法等法律部门。私法尤其是民法与大学生的生活联系最为紧密,因此高校开展大学生私法方面的法制教育应当以民法为主,即主要进行婚姻法、继承法、合同法、物权法、人身权法等方面内容的教育。“民法为众法之基。私法固不待论,欲治公法者,亦应对于民法有相当了解,而后可得其真谛。”[5]当然,商法领域的公司法、票据法、海商法及保险法也会引起一些大学生的关注,因此也应适当选取一些商法内容进行教育。从我国法制历史的演变来看,传统重视公法轻视私法的现象在今天已大有改观,私法在调整社会关系中的作用也日益显现。高校加强对大学生私法教育应尽量采用案例教学法,使其真正领会私法的精神和价值,从而使其能够明确主体意识、提升权利观念、自觉遵守法律和维护法律的权威。
三、高校法制教育的方法选择
“搞好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必须切实贯彻求真务实方针,不断创新方法和载体,推动工作深入开展。”[6]同样,高校法制教育要产生良好的效果,必须根据高校的教学规律和大学生的特征创新教育手段,选择科学的法制教育方法,要在遵循传统教学方法的基础上加以发展和创新。笔者认为,为保证法制教育效果的实现,以下几种教育方法应综合采用。
(一)课堂教学法
课堂教学法是高校法制教育的基本方法。学校应该开设专门的法律常识课程,采用老师讲授和学生讨论相结合的模式,利用幻灯片、电视、多媒体等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图文并貌地向学生介绍更全面和体系的法律知识。在课堂讲授的过程中,老师应关注案例的引入,采用案例教学与启发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引领学生去思考和解决法律问题。
(二)社会实践法
高校法制教育实践活动包括法制讲座、旁听法庭庭审和举办法制报告会等。社会实践法通过分析生活中活生生的典型案例,让大学生在案例中学习法律和领会法律精神,并进而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社会实践法的最主要功能在于培养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任甚至是信仰。“事实表明,公民对法律的遵守,并非取决于法律知识的占有及其量度,而是取决于对法律的信任感的确立。”[7]
(三)舆论宣传法
高校法制教育工作要不断探索新形式,除了引导学生通过电视新闻和网络去观看法律讲坛、以案说法、说案等法制教育节目外,还有积极主动地利用高校内部的校园广播、学校电视、校园网、校报校刊、黑板报等多种阵地进行法制舆论宣传。高校应利用板报、橱窗法制图片展,以图文并茂地形式展示和宣传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校园广播的作用通过校园快讯、班校见闻、问题征解等栏目,对学生进行法律的宣传、引导,使学生对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的理解会更深入;采用文艺宣传的形式进行法律宣传,如创作法律宣传歌曲,制作法律知识彩铃,编写法律顺口溜、快板、相声、锣鼓词,拍摄法制专题片、法制微电影等。
(四)知识竞赛法
知识竞赛的教育方式更有利于激起大学生用法的积极性。知识竞赛法可以训练学生以合法的方式解决冲突,逐步规范自己的行为,养成自觉用法的习惯。当然,法律辩论赛、普法考试、普法征文等类型的知识竞赛法也应逐步引入到高校法制教育。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参与校外的各种法律知识竞赛。同时,要充分发挥互联网在法制宣传教育独特优势、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效性的重要手段,高校应积极引导大学生参与其中。
四、高校法制教育的保障措施
高校法制教育应实现理念教育和制度教育的结合,并“从混同于思想教育的阴影中解脱出来,赋予法制教育体系以完整的独立地位,着手构建青年学生们不可或缺的法律素养。”[8]当然,法制教育本身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整个社会的各个层面,需要各个环节的参与配合。对于高校法制教育而言,在明确法制教育价值取向的基础上,除了建构教育内容和选择教育方法外,还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供保障措施。
(一)增强法制教育观念
高校应该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普法教育以人为本的理念和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的目标。为此,高校普法教育应“处理好重点和难点的关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找出普法工作的切入口和突破口,有选择、有区分、分层次,分阶段、有步骤地开展普法工作。”[9]当然,高校法制教育应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使高校法制教育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将大学生法律素质作为高等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此外,在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时应紧密结合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及时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
(二)强化教育组织职责
在高校普法教育工作中,法制教育组织必须建立并履行相应的职责。高校党委要建立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其作为常设机构指导组织法制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此外,还可以进一步健全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积极推进司法机关选派政治觉悟高、有责任心、业务精、宣传能力强的政法干部到高校兼任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协助高校开展法制教育工作。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目前,高校思政课教师是法制课教师队伍的主体。套鼓励现有的法制课老师参与法律学历教育,吸引法律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投身高校法制教育事业,不断提高高校法制教学的水平。此外,还应加大教师法制培训力度,对每一位教师都要进行一次法律知识轮训和考试考核,逐步实行全员教师法律知识持证上岗制度。
(一)微电影的概念界定。微电影,顾名思义,就是微型电影。它是2010年左右网络短片流行起来后出现的一个新名词,目前没有统一的明确定义,学者对其含义的界定也各不相同。2011年沈阳日报记者陈凤军在《微电影—动人的故事怎样讲》中首次提出微电影的概念内涵:“微电影是指专门在各种新媒体平台上播放、适合在移动状态观看、具有完整故事情节‘微时(30秒-3000秒)放映’、‘微周期制作(1-7天或数周)’和‘微规模投资(几千元-数十万元/部)’的视频短片”①。优酷网总裁古永锵指出微电影“短、快、精、大众参与性、随时随地随意性”,也有学者指出微电影是具有电影类似的情节和画面标准,拥有比较专业的制作团队,作品以网络平台传播为主的影视类型②。因此,微电影的基本概念应界定为:微电影是网络媒体作为播放平台的具有较为完整的故事情节的微时放映、微周期制作、微规模投资的电影短片③。相对于“DV作品”而言,微电影具有电影的故事性、画面性和创作上的技巧性的网络影视。(二)法治微电影界定。所谓“法治微电影”,是以普法传播为目的一种法治行业类型的影视短片。形式上属于微电影的一种,讲究故事创意和影视表现手法和技巧,内容上是法治题材,主要是与法律相关的各类题材,制作传播的目的在于加强受众的法律知识普及和法律意识培养,基于公众正反两方面的法律警示或者法律启示。目前,法治微电影的分类也是多种多样,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则。就微电影而言,类型划分与电影一样,标准不同,划分的类型也不一样。从主题划分一般分为草根恶搞型、青春爱情型、励志奋斗型、感人亲情型、唯美风景型,从题材划分又可以划分为农村、都市、教育、法治、爱情、亲情、青春等各种类型。两种分类方法往往具有交叉性,例如法治微电影《兄弟》既属于法治微电影,又属于感人亲情微电影,因为无论何种题材的微电影都要表现一定的主题和意义。
二、法治微电影与同类影视作品比较分析
(一)法治微电影与法制栏目剧。法治微电影作为一个类型的兴起,得益于电视媒体法制栏目剧的兴盛,其实某种意义上来说,30分钟左右的法制栏目剧,也是属于法治微电影的一种,同样具有“三微”特征,不同之处在于:一是法制栏目剧具有电视节目性,具有电视剧的创作手法和电视栏目的栏目流程性,也就是说,法制栏目剧制作一般具有电视剧的基本技术要求和流程规范,内容以纪实为主,播出以栏目的形式由主持人引入引出,观点也主要有主持人阐述,具有直观的教化功能,而微电影创作手法更接近于电影,虚构性创作性较强,主要是通过内容、情节和人物潜移默化的达到宣教效果。二是首播媒体平台不一样,法制栏目剧虽然也可以网络传播,但其始终30分钟左右的时长、直观的说教和栏目化的形式,不利于网络的围观和扩散。因此法治微电影在网络渠道更具有传播宣教优势。(二)法治微电影与警匪、犯罪类型电影。就题材而言,类型电影的警匪片、犯罪片和微电影虽然具有题材一致性,但其创作目的、主题倾向和表现风格具有很大的区别:警匪片、犯罪片作为院线电影,票房是第一位的,在主旋律电影市场表现不佳的情况下,警匪片、犯罪片一般都是娱乐片,为了收回成本往往会剑走偏锋、制造噱头,对匪徒、罪犯的能力和形象进行了夸张甚至歌颂,满足观众猎奇心理④,虽然根本上具有惩恶扬善的主题,但往往表现形式被弱化,只有为数不多的警匪片、犯罪片对人性进行了深入的挖掘,起到了警示和教化作用。相较于警匪片、犯罪片,法治微电影更重要的意义在于普及和宣传。法治微电影承载更多的教育功能,在演员的选择上,一般不选明星大腕,而是选择一些更接地气的平民化演员⑤。承载法理点的故事也不能像时下流行的情感类的微电影那般煽情,创意上并不突出,内容上标新立异的东西也不是很多。法律的严肃和公正,决定了法治微电影制作和传播过程中会遭遇各种短板。(三)法治微电影的比较优势。法治微电影跟其他类型的微电影一样,具有极强的生命力,这是因为,法治微电影具有不用于其他类别微电影的特质:一是贴近生活,实用性强。法治微电影以对大众进行普法教育和宣传为目的,这个特性也就决定了绝大多数的法治微电影的故事发生和发展都在当前的社会背景下,故事都以普通百姓日常生活中的利益为依托,通过影视手法进行普法宣传。因此法治微电影的实用性和针对性是非常强的。通过观看法治微电影,受众可以将作品中涉及的法律知识运用到生活中,在遇到困难时,懂得利用法律作为武器更加理性的保护自己。因此,法治微电影具备了其他类型微电影所不具备的实用性和指导性。二是表现灵活,法治冲击力强。法治微电影都是通过具有代表性的法律案例,展开故事情节,达到宣传教育的目的。故事情节中关乎情感纠葛、经济纠纷或者刑事犯罪等等,在绝大多数普通观众眼中,题材本身就已经极具吸引力,可以满足观众猎奇的心理。最重要的是,法治微电影的选材贴近生活,无论从故事情节还是人物冲突上都有很强的冲击力和感染力,很容易引人入胜。
三、法治微电影的宣教功能优势
(一)微电影的叙事特点与宣教功能发挥。1、短小精悍的情节吸引力电影史学家安德烈•葛东特曾说:“电影一直用故事吸引观众,让我们以为电影就是如此聪明”⑥。相对于电影来说,微电影既继承了电影用精彩故事来吸引人的基本要求,又抛弃了电影纷繁复杂的人物关系、多重线索的结构安排,具有情节集中、结构紧凑、节奏强烈的叙事优势。具体来说,微电影的情节特点是:传统电影一般采用开端———发展——————结局这样的叙事结构模式,微电影则将开端尽量压缩,入戏快,很快进入情节的发展和人物的矛盾冲突,进入后很快就是结局,没有拖沓的尾声。如法治微电影《兄弟》通过几个简短的淡入淡出镜头交代了哥哥替弟弟入狱,为后来弟弟出狱后索要情感债奠定了基础,并很快进入主人公情与法的矛盾冲突中,在哥哥醉驾和父亲突然重病的双重困境中进入,并很快以哥哥出狱的镜头作为结局和尾声。微电影这种短小紧凑的情节,对受众来说具有天然的吸引力,而且容易记住和人际传播。2、小处着眼的情感吸引力电影是以情节取胜的,而情节的表现在于细节的传神,如影片中小人物、小命运、小细节的传神处理⑦。不止是商业电影,一部微电影要吸引人,也必须有引起受众情感共鸣的细节叙事内容。一般主旋律微电影突破了传统主旋律电影“高高在上”的姿态,把注意力更多地放在细节等方面,注重人物个体的话语表达和现实的生活化刻画。例如法治微电影《兄弟》中,弟弟的职务身份和亲情身份处相对低位———公司的科长和家中的养子,发生在这个小人物身上的情感纠葛与钱财纠纷更容易让人动容,特别是卖房救养父的举动让受众深深地感受到人物的情感价值取向,同时哥哥的处境和不平衡心态也是现实中小人物具有的通常心态,他的看似无理的要求具有情感逻辑和现实逻辑的合理性。这样的情感叙事具有细腻亲切的受众认同感,易于受众接受和感动,也就有了受众之间传播的情感推动力。3、表现蒙太奇的感染力微电影叙事篇幅短,如果仅仅为了叙事节奏而忽略电影的艺术表现,将使微电影缺少电影韵味和艺术感染力,因此创作者往往在叙事蒙太奇的基础上融入表现蒙太奇,完善电影的叙事逻辑和情感逻辑,表现电影的画面意境和情感氛围⑧。例如《兄弟》影片中,几个主人公的内心活动都非常丰富,创作者将演员的表演、镜头的呈现以及后期的镜头剪辑有机结合起来,最大程度表现人物的心理活动节奏,是打动人心的关键。影片采用表现蒙太奇的方式较好的处理了人物心理活动,但在情节安排上,人物心理活动的画面对叙事节奏产生了一定的积极影响。综上所述,微电影的洗练情节、小人物、小感动和唯美画面处理,具有典型的亲民性,利于受众的心里接受和情感认同,从而在内容上具有了广泛传播的功能,起到较为广泛的宣教作用。(二)微电影的传播特点与宣教功能发挥。从传播角度看微电影和电影区别在于一个是主要是网络传播,一个是以院线传播为主网络传播为辅。微电影一般都进不了电影院,因此本文只从网络传播角度对微电影宣教功能传播进行分析。1、微电影的“三微”特征利于网络传播根据微电影的概念界定,其具有“微时、微周期、微规模”的特征。微时,确定了微电影的观看时间短、数据容量小的形态特征,网络传播具有“碎片化”的特点,也就是人们从网络获取内容具有“散、快、多、杂”的特点,微电影正好符合这一传播要求,容易使受众快速获取、快速看完、快速转发,数据容量小也使得微电影易于在手机端终端设备播放和留存,自由灵活的观看。而电影观看时间长、数据容量大,相应的缺少观看和传播的灵活性。相对与电影长周期大制作而言,微电影制作周期短、规模小有利于微电影快速生产、快速轮换,不足之处是如果影片质量不高容易淹没在“碎片化”的洪流中。2、网络围观效应有利于微电影快速传播尼葛洛庞帝在《数字化生存》中指出:“信息技术的发展将变革人类的学习方式、工作方式、娱乐方式,一句话,人们的生存方式”⑨。也就是说,信息技术改变了人们的传统生活方式,除了电脑,平板、手机等新媒体终端的快速应用突破了网络的时空限制,同时QQ、微信、微博等即时通讯的普及,关注网络内容成为人们主要的生活方式之一,使得网络内容可以随时随地传播,并在一定人群中快速产生围观效应。微电影自身“微”的特征有利于网络空间传播并引起围观者的话题讨论,达到传播影响的效果。3.网络受众分散性有利于微电影广泛传播毋庸置疑,网络的大众化使得网络具有时空分散性和受众年龄分散性。目前来看,微电影主要是年轻的网络用户,但是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网络微电影已经开始在不同的年龄阶层传播,各个阶段和不同受众人群的界限开始模糊⑩。因此微电影作为网络传播的主要电影形式,其传播广泛性和影响范围的广度也是自然而然的特点。
1.2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意义。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非常重要。第一,加强法制教育是全面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的需要。党的十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概述为“自由、平等、公正、法制”,这也是衡量公民自身素质的重要标准。高校法制教育,以培养大学生的法制意识、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为根本目的,有利于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在传统的应试教育中,大学生的法制教育被当做法学教育,仅仅教授法学的一些理论知识,忽略法律素质的提高。只有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才能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第二,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是时代法治的要求。我国的一项基本治国方略就是依法治国,建设民主法治国家。作为社会主义建设者的大学生,只有掌握良好的法律知识,具备完善的法律意识,才符合时代法治和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需要。第三,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能保证大学生健康成长。法制教育能帮助大学生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和人生观。
1.3大学生法制教育与德育的关系。
1.3.1大学生法制教育是高校德育的重要内容教育部、司法部联合的《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意见》明确规定:“学校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高校德育的内容,“已由单纯的思想品德教育发展到政治教育、思想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教育等五位一体的综合性教育。”由此可见,高校的法制教育,本身就是德育的一部分。高校德育不仅要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还要使大学生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只有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才能确保高校德育内容的完整性。
1.3.2法制教育能提高德育的实效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一方面,德育中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道德等内容是大学生法制教育中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思想基础,另一方面,“法制教育中法的各项制度在制定与形成过程中既融合了思想、政治、道德领域对大学生的要求,又以国家意志的形式宣告和界定大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政治观、道德观的正当性。思想、道德和法律都以社会历史与现实为立足点,在内容上相互影响、相互吸收,在实施中相互作用、相互支撑,在功能上相互补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影响社会秩序的要素”。总之,大学生法制教育是高校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德育融为一体,共同服务于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2.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现状分析
1985年原国家教委决定在全国高等院校开设“法律基础”课,经过多年的法制教育,大学生的法律素质有了很大提高。但是,总结和分析法制教育的实践,我们会发现,目前大学生的法制教育还是存在一些问题。
2.1高校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重视不够。目前,各高校都开设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但重视不够。例如,多数法律基础课的老师都由社科部、政治理论教学部等老师担任,部分老师没有受过系统专业的法律教育,对法律知识不够了解,无法保证教育效果。另外,由于课时的限制,老师讲述的法律知识较少,无法在短时间内让学生了解必要的法律的知识,更谈不上法律意识的培养。
2.2法制教育缺乏创新性。法制教育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和实践性。但很多学校在法制教育上,都选择集中授课,传授理论知识,而忽视了实践教学环节,学生没有机会参与社会实践,会大大影响法制教育的效果。对大学生进行考核的方式也很简单,采取考查试卷的形式,大多数学生为了考试只是对法律理论知识死摘要:法制教育是高校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制教育能够提高德育实效性。在依法治国大背景下,本文针对大学生法制教育中存在的不足进行分析,提出加强高校法制教育的有效途径。关键词:德育大学生法制教育联系关系记硬背,并没有真正理解所学法律知识,更不懂得怎么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这都不利于大学生法律素质的提高。
2.3法制教育的实效性不强。中国犯罪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康树华所作的一项调查,调查显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实效性不太高,尚未达到国家、社会、公众所要求的期望。
3.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法制教育的途径
3.1加强课程教学改革。在课堂教学中,老师要注意将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整合起来,帮助解决大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面临的思想道德和法律问题,增强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社会主义道德觉悟。2005年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调整,设置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这就要求教育者既注意法制教育与德育在性质、特点、形成及规律、作用、原则、内容和方法等方面的相互区别,更在二者的相互联系中探求有机整合。在具体的讲授方式中,老师应尽量减少理论说教,更多通过一些典型的道德与法律案件对学生进行教育,理论结合实际,引发学生思考。既要激发学生运用法律思维思考,又要让学生在真实案件中做出道德价值判断。要让道德和法律成为学生的信仰,而不是为了应试的教条。简单地说,就是让学生在实际生活中遇到问题时,首先要能想到通过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解决问题,让法律思维优先,首先发挥法律的作用,将道德思维提升至更高层次。学生结合实际有效运用法学理论,并全方位思考和解决问题,初步达到整合德育和法制教育的目的。
3.2开展灵活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法律是实践性很强的科学。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不能只停留在课堂上。需要更多的法律实践活动丰富法律课堂教学。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坚持基本原则,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方法,强化法制教育的实际效果。
(1)组织学生参观监狱,参加庭审,请一些法官或律师在校园开讲座,组织学生模拟法庭,能够让学生更直观体验法律在社会中的作用和权威。
(2)随时网络的发展,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可以充分利用网络环境开展。可以在各个高校建设高校法律教育网,在网络上播放一些法制教育的案例和宣传片,通过网络进行法制教育宣传,强化教育的时效性。
(3)充分利用电视媒体作用,通过观看一些学生喜欢的电视节目,强化学生的法制意识。比如中央台法制频道和今日说法节目都很受学生欢迎,可以在师生中多宣传。
(4)在学生中创建法律社团,鼓励学生参与社团活动。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和以案说法等活动,增强法律的感染力,提高学生理解法律的能力。除了要宣传法律的理论知识外,社团更要注重对学生实际法律问题的解决。例如对就业合同、贷款合同的解释和分析,对于学校和学生之间的纠纷方面法律的解释和解决的途径,等等。要让学生意识到法律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同时,让学生把理论和实际联系在一起,比如在学生假期,可以组织学生社会实践,去城市、农村的一些地区调查中国的现状,结合课堂教育和社会教育,开辟新的场地进行校园法制宣传。
3.3实行依法治校,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学校纪律实质上是一种不可替代的道德教育工具”。纪律是一种行为规则,是用来约束人们行为的规章制度和守则的总称。各高校应该通过制定各种纪律、制度保证学校有一个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依法治校,把学校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在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时,高校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使高校的各项制度合理合法。尤其是在涉及学生方面的规章制度时,可以让大学生积极参与到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讨论中,以人为本,尊重学生人格,保障学生的基本权利,这样才能更好地培养大学生遵纪守法的习惯,保证自我行为的规范。同时,学校对学生的合法权利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和保护,不能随意地批评、处罚学生。对问题和纠纷的处理要按照法律的程序和方法解决,让学校的老师和学生都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总之,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保障,我们应该把德育和法制教育整合起来,培养大学生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参考文献:
[1]娄淑娟.高校学生德育工作中法制教育研究.山东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11.6.
[2]黄咸强.论大学生法制教育与高校德育的整合[J].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2009.8.
[3]石红.论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与法律教育结合的价值基础[J].思想理论教育,2007.17.
本文作者:杨俊渠工作单位: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法院
农民法律观念有待转变,很多事实表明,法律在农村百姓中缺乏应有的影响力和权威法治社会要求法律的权威性是至上的,然而,在天柱县农村地区,法律总没能形成其权威性,农民对法律的认识不够深,很难认识到位。当前,有一部分农民分不清政策和法律之间的区别,或者根本弄不清法律的具体含义。对公安、检察、法院机关的职责划分也含混不清,对政法工作不理解、不配合、有抵触情绪。在农民的认识里,认为政府是管理一切纠纷的重要场所,在发生纠纷后,首先想到的是找政府,而非法院。农民不相信法律,有很大一部分农民缺乏法律诉求和法律意识,缺乏寻求法律保护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即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他们也会采用“和为贵,忍为上”的方式处理,宁可委曲求全,也不愿走向法庭,很少会主动、自觉地寻求法律的保护。
加强经济发展力度,大力搞好农村经济经济基础作为社会发展的重要杠杆,在社会发展和人民意识以及认识方面的作用显而易见,为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提供重要的认识作用。只有经济发展了,农民生活水平提高了,各项文化教育设施和条件也随之提高,才能为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提供一定的经济基础。同时,随着高速公路的兴建,信息网络的不断健全,让农民多听、多看、多接触新鲜事物,促使广大农民对法律知识的需求不断扩大,从而带动广大农民法律意识的全面提升。开展灵活多样的普法宣传,让农民学法、懂法采取灵活多样的法制宣传展板巡回在各村和歌会等民间活动场所、群众密集的地方进行宣传。同时采取以案释法宣传,实施普法教育的真实性。针对农村普法教育面广量大的特点,采取以图释法、以案释法的例宣传的形式,增强农民学法的趣味性、真实性。运用挂图、漫画在重要场所张贴、印制小册子,发放到农村家庭进行宣传。同时,针对所发生的案例,逐个进行案例分析,使农民通俗易懂,体现了形象直观,让人一目了然,一看就知。针对涉及面广、运用性强的法律、通过区域性开庭,农民易接受,尤其是对蛮不讲理,又不学法接受教育,由经常违法的个别人,现场开庭,当庭宣判,强制执行等方法进行普法宣传。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增强农民法律知识接受水平文化素质低下是影响农民法律意识提高的重要因素。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是增强农民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第一是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通过文化的改造作用,根本改变农民的思想观念和知识结构。第二是加大社会诚信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中涌现的诚信标兵、道德模范,以好的典型教育一批人、带动一批人。第三是给农民上法制课,为农民提供快捷高效的法律咨询服务。加强农村的行政执法工作,树立法律的权威性法律权威性的确立,着重在于法律能否在现实生活中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
法的执行关键要体现公平公正性,对法运用的公平公正关系着法在百姓中的权威的确立。因此,要加强农村执法工作,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村行政执法队伍,提高法律运行的成效,重塑农民对法律的信仰,为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加强农村执法监督机制。要依法建立农村基层法律监督机制和专门的法律监督机构。监督机构要对监督客体的法律实施范围、内容、法定程序等方面进行严格监督。在农村,舆论监督的主体应当是全体村民,让农民来审视和监督法律运行的基本情况。以便于激发农民对于法律知识系统学习和了解的热情,从内心真正树立起对法律的信仰。
中图分类号:D5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34-0078-02
主席提出了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这一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强调要夯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这个强军之基,包含了极其深刻的科学内涵和理论创新价值,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和实践指导作用,认真学习和深刻理解这一指示精神,积极探索夯实强军之基的实现路径,对于贯彻落实和自觉践行强军目标,切实改进作风,推动部队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活动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一、牢固确立官兵法治理念和法治信仰
法治理念是指人们对法治模式的认识、观点和态度,法治信仰是指人们对法治模式的信任、依赖和期待程度。人们对法治的认知与态度、期待与认可,决定着法治建设的实际成效。如果没有这种期待和认可,法治就是一句空话。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不是不知法,是知道了但不去执行。不去执行的直接原因是因为执行了对他没好处,思想根源是他不认可、不期待这样的法,这就是没有法治意识。所以他们信奉“黑头(法律)不如红头(文件)、红头不如白头(讲话稿),白头不如口头(指示)”,重大决策不按法律规定、不走法律程序、不顾法律后果。这些都是缺乏法治理念和法治信仰的表现,最终必然导致部队工作和官兵利益的重大损失。
广泛深入地开展全军普法教育是夯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之基的初始工程、基础工程。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全军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至今已进入第六个五年规划时期。各级采取引导自学、集中辅导、岗位培训、送学深造等形式,努力提高广大官兵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和护法能力水平,取得了一定成效。通过开展普法教育,让广大官兵特别是领导干部逐步熟识法律知识,奠定了法治基础,最大限度地避免了犯“不知者不为过”、“无知者无畏”的低级错误;强化了法治观念,确立法治信仰,初步养成了敬畏法律的习惯;逐渐学会运用法治方式,化解涉法难题,维护部队与社会稳定;知晓接受法治监督,维护合法权益,学会了依靠法律实现自我保护。这项工程还会伴随着国家普法教育规划和军队建设、改革进程,每五年一个周期继续推广下去。
二、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
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制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1]。法治思维是在法治理念的基础上,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逻辑,对所遇到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推理判断和形成决定的思维活动,是以法治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问题的思路、标准的思维。法治方式是在法治理念和法律精神指导下,制定、执行法律法规,运用法律法规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则处理问题、解决矛盾的措施、方法和手段,是人们的行为准则和要求。法治思维是法治方式的前提和基础,起着主导和支配作用;法治方式是法治思维的外化和体现。
领导干部通常是部队政策制度的制定者、军事实践活动的引导者、活动结果的评判者,其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水平直接决定着政策制度的科学性、实践活动的合理性和活动结果的有效性。通过对决策类型的分析,官兵们就能直观地判断出领导干部和机关的工作作风、能力水平和实际效果。随意型决策,就是在做决策、下指示时,置政策制度、法律法规、条令条例于不顾,仅凭个人主观意志做决断,想怎么干就怎么干,“我的地盘我做主”,一个将军一个令,结果是政策朝令夕改,官兵无所适从,给单位建设造成人力、精力、物力、财力方方面面的巨大浪费与损失。这里需要提醒的是,必须特别注意避免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中的随意性,主官决策中的随意性与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中的随意性,本质上并无区别,而危害往往会更大,不能借口集体决策而规避主官决策应承担的责任;经验型决策,就是依据经验做决策,看以前怎么做的、别人怎么做的,“按老规矩办”。这种决策方式在法规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确实很稳妥、很保险、很重要,有作用。但经验毕竟是有限的,在决策的复杂性、风险性日益增大的今天,经验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仅凭经验是不够的,它无法确保做出的决策与发展变化了的形势任务相适应,从而也就无法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法治型决策,就是依法决策,做决策前首先看政策制度有没有要求,法律法规、条令条例是怎样规定的,决策过程中按规定程序办,不随意简化程序或增加程序。如果政策法规不明确或者还没有政策法规的,那就先定政策规定,然后再依此集体决策。这是一种民主的、科学的、最符合法制社会要求的、最不容易造成工作失误的一种领导方法,也就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方法,对领导干部来说,也是被关心、受保护、最保险的决策方法和工作方法。
三、大力增强法规制度执行力
军无法不立,法无严不威;严则所向披靡,松则溃不成军。无法则要立法,有法则要执法。有法不依,等于无法,负面影响还会过于无法;执法不严,法律的权威性、强制性无法体现,法律应有的惩戒作用无法实现。夯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这个强军之基,各级都必须紧紧抓住增强法规制度的执行力这个关键环节,从纠治影响部队建设发展和官兵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下大气力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问题,坚决树立和维护法治的权威和尊严。
一要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履职尽责。要树立领导机关既是执法机关也是护法机关、领导干部既是执法者也是护法者的观念,厘清机关部门职权和相应责任,提高对部队工作指导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努力营造首长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部队依法管理、官兵依法履职的良好局面。二要加强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机关要把工作检查指导与执法监督相结合。业务部门要强化对口监督。纪检、审计等专门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主动作为,防患于未然。还要利用党代会、军人委员会、军人大会等组织形式和单位内部网络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实施监督。三要坚决查处和纠正违法违纪行为,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和军事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不能避重就轻,只拍“苍蝇”不打“老虎”。不能仅仅出于顾全单位利益,而滥用行政处分代替法律责任追究。四要增强法规制度的科学性和实用性。要科学界定法规制度的范围,坚决清理“土政策”、“土规定”,着力解决因法规制度本身存在的缺陷、瑕疵造成的“执行难”问题。要站在守法者、用法者、执法者的角度,更加注重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更加注重制度措施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让广大官兵确实感到法规制度易用、实用、好用,使依法办成官兵的日常行为方式和工作生活习惯。
四、坚持抓好基层建设
作风建设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对确保听党指挥、能打胜仗起着持久深远的作用。部队建设的基础在基层,基层建设状况决定强军目标能否最终得以实现。所以,我们必须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基层。
在落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方针问题上,要求全军部队必须坚持“严”字当头:教育从严,落实从严,执纪从严。并且提醒,夯实强军之基,贵在一以贯之,常严不松。因为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一个日积月累的过程,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会产生,一度解决的问题也可能出现“反弹”、“回潮”。所以必须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当作“日子过”,经常抓、抓经常,反复抓、抓反复,长期抓、抓长期,把它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做到出没出问题一样抓,上级有没有要求一样抓,关键时刻与和平时期一样抓,使之成为工作常态。
五、正确处理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与以人为本的关系
说:“要坚持士兵至上、基层第一,关心官兵成长进步和安危冷暖,千方百计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最大限度地把广大官兵智慧和力量凝聚到部队建设上来。当然,我们也不能培育温室里的花朵。战士就是战士,战斗队就是战斗队,战斗力就是战斗力。营房就要有营房的样子,营房毕竟是我们一个作战单位的基地,搞成鸟语花香,使官兵养成骄娇二气,这是不行的”[2]。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与以人为本是不矛盾的,不能因为追求和谐而片面强调以人为本。军队讲以人为本,最重要的是必须始终坚持人民军队的根本性质,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法律法规维护的就是党的领导、国家利益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就是为了确保广大官兵的利益能落到实处。军队讲以人为本,必须努力促进官兵的成长进步和全面发展。而官兵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军事专业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的提高,离不开法律法规的有力保障。广泛深入地开展尊干爱兵教育,增强基层干部和骨干依法带兵、以情带兵、科学带兵的意识和能力,既是以人为本的要求,也是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要求。军队讲以人为本,必须符合军队作为武装集团的特殊性,适应遂行作战任务的要求。这就要求把爱护官兵生命与培育战斗精神统一起来,继承发扬我军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和英勇顽强的战斗作风,大力提倡为了人民的利益勇于牺牲奉献,做到一不怕苦、二不怕死;把关心官兵个人发展与从严治军统一起来,严格制度、严格纪律、严格训练、严格管理,做到令行禁止、步调一致;把尊重官兵权益与确保一切行动听指挥统一起来,正确认识军人的义务和权益,做到自觉为祖国、人民和军队多做贡献。
实现强国强军梦想,实现国防和军队建设大发展,实现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强军目标,对部队建设提出了更新内容、更高标准。面对十的新部署、的新要求、全军官兵的新期待,加强作风建设、夯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这个强军之基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需要我们为之共同努力!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偏失的表现
法律意识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体系,是社会主体对社会法的现象的主观把握方式,是人们关于法的理性、情感、认知和信念等各种心理要素的有机综合体。从认识过程角度来看,法律意识既包括在感性认识基础上形成的法律心理、法律认知、法律情感等,又包括属于理性认识范畴的法律观念、法律信仰、法律理论体系等。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要求大学生既要有健康的法律心理,又要准确地理解和掌握法律基础知识;既要有正确的法律观念,又要有坚定的法律信仰。近年来,随着我国普法教育顺利开展,大学生的法律认知水平不断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但是我们通过对濮阳职业技术学院等五所大学的1000名在校大学生进行的“法律意识现状调查”发现,现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仍存在诸多问题和偏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法律心理的偏失。法律心理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对法律现象的表面的、直观的感性认识和情绪,是法律意识形态的初级阶段。虽然大学生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接触到的法律、法律现象日益增多,也都有自己的法律心理,但相当多的大学生的法律心理是不健康的,存在偏失。调查显示,被问及“与别人发生纠纷时,你首先会选择哪种方式解决?”时,有64%的被调查者选择私了,只有12%的被调查者选择采用诉讼的方式,这说明有一大部分学生仍然抱有传统的、与法治国家格格不入的、无诉是求的心理;当被问及“你认为我国现实生活中是权大还是法大?”时,有46%被调查者认为权大于法,说明部分学生看不到法律的作用,对我国法律存在不信任的心理。
2 法律认知偏差。法律认知是人们对法律现象、法律制度等法律知识的了解和掌握程度,它是形成法律情感和法律信仰的前提。当前,大学生的法律认知状况从总体上看存在较大的偏差,主要表现为大学生的法律知识仍然比较贫乏。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对法律的基本概念不理解或是理解不准确;对法律的本质、价值、法律关系等基本原理知之甚少,对各个部门法更是一知半解;对法律与道德、与政策等其他社会规范的联系与区别分辨不清;对法律实现的途径和形式也了解不多。对在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状况”的调查显示,对法律基本概念回答的正确率仅占67%,对法律基础知识回答的正确率是59%。上述数字表明有相当一部分大学生法律基础知识薄弱,法律知识水平不高。
3 法律情感淡薄。法律情感是人们对法律制度及规则所持的直接情感体验,是人们依据现实的法律制度能否满足自身需要而产生的喜好和厌恶的心理态度。我国大学生的法律情感比较淡薄,具体表现在:第一,大学生对法律缺乏亲近感。调查显示,虽然有66%的学生喜欢收看法制节目,但也只有18%的学生平时能自觉地学习法律知识,多数学生对法律不是很喜欢,缺乏亲切感。第二,大学生对法律的依赖感不强,前已述及,在发生纠纷时,只有12%的学生选择采用诉讼的方式解决,而有88%的学生选择采用私了或其他方式。第三,部分学生认为,法律作为统治工具是为掌握权力的人服务的,是管理老百姓的一种手段,因此对法律产生抵触情绪。第四,有些学生认为,法律主要是规定人们哪些必须做哪些不能做,是限制人们自由的,因此对法律产生厌恶情绪。在问他们权与法的关系时,只有少数大学生认为法比权大,绝大部分人对法律的公平性、正义性持怀疑态度,这显示出有些学生对法律的不信任,没有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第五,大学生对法律的依赖感和信任感不强。大学生对法律的依赖感、信任感最直观的认识来源是对司法公正的认识,当对1000名在校大学生调查关于“你发现亲人犯法时,你劝其自首吗?”的问题时,回答“不劝”的占28%。这里的“劝”与“不劝”说明了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任度。缺乏信任就对法律的依赖感也不强,大学生很难对法律现象及法律制度产生一种归依。第六,大学生法律责任感方面缺乏。当问及“您在平时生活中是否使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回答“很少”或“没有”的比例竟达到88%,这反映了大学生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是以一种法律的责任感去对待,不能勇于承担相應的法律责任。
4 法律评价失当。法律评价是人们对于法和法律现象所做出的评论。法律评价是建立在丰富的法律知识和自己已经形成的法律观念的基础之上的。由于大学生的法律评价主要是基于对法律现象的一般认识和了解基础之上的,因此很多大学生对我国的法律现象评价显失允当。调查发现,大学生的法律评价存在一定的错位,部分大学生对我国的法律评价不高,认为法律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所起的作用不大,不能真正解决问题,甚至是可有可无的;有些学生过分夸大法制建设的困难和法律本身不健全的一面,从思想深处藐视法律的作用;有些大学生对现存的法律制度的态度不明确;也有少数大学生片面夸大法律的功能和作用,认为“一法就灵”等,所有这些对法律的评价都是片面的、不科学的,因而也都是错误的。
5 法律信仰缺失。“一个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生成相当重要,它是一个国家法治化的关键性要素。正因为如伯尔曼的至理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才会广为流传。成为所有祟尚法治的人们确信的一条真理性原则。”。法律信仰是人们对法律所抱有的坚定不移的信念,并以此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法律信仰表示的是人们对法律的一种尊崇敬仰的态度,是自愿接受法律统治的一种姿态,是对法律的忠诚,是对法治的一种心悦诚服的认同感,在法律意识结构中居于最高理性层次。然而,大学生的法律信仰状况却令人担忧,主要表现是:第一,部分大学生对法律规范不信任、不尊重和不服从。第二,部分大学生对我国的执法和司法状况有普遍的失望和不满,这种失望和不满反映了大学生对法律的负面评价和消极态度,反映了大学生对法律的疏远、怀疑、排斥的心态。第三,虽然大多学生都能自觉地遵守法律,但究其原因或是因为道德的要求,或是因为对法律的畏惧,对法律远远没有达到热爱和信仰的程度。第四,调查显示,52%的大学生把社会主义道德要求作为行动的指南,21%的大学生把模范人物作为行动指南,仅有27%的大学生把法律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这一数字足以说明大学生法律信仰的缺失。
6 权利意识薄弱。权利意识是人们对自我利益和自由的认知、主张和要求,以及对他人认知、主张、要求、利益和自由的社会评价,它包括权利认知、权利主张和权利要求等因素。由于对大学生法制教育存在诸多问题,大学生的义务观念得到了强化,但是大学生权利意识却相对薄弱。第一,权利认知模糊:部分学生并不完全清楚自己享有何种权利,也不知道行使权利的途径和方式。第二,对群体权利的漠视。相对而言,大学生们比较关心的是个体权利,而对群体权利相对漠视。第三,大学生的权利主张和救济存在不合理性。有的大学生不敢维权。特别是面对学校侵权时,觉得自己无法跟学校抗衡,忍忍算了。
二、大学生法律意识偏失的原因分析
1 中国传统法制文化的负面影响。中国传统文化至今仍然影响着中华民族的思想和行为方式。同样,其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植既有正面的积极的效應,更主要的是负面的影响。首先,中国历史几千年的“人治”等法律制度和文化,使人们形成了传统的“重人治、轻法治”的思想,这种思想至今仍残留在许多人的潜意识中,影响着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这使大学生难以产生法律情感,难以形成法律至上的观念,难以确立法律信仰。其次,在传统的儒家“礼治”思想的熏陶下,人们重德轻法,道德是调整社会关系的最主要的手段。这种思想严重影响大学生对法律的依赖感,使大学生对法律的评价失当。再次,我国古代的法律是以义务为本位,强调人们对国家、对统治者的义务,而不是人们的权利,并且权利和义务是完全分开的。由于人们不具备基本权利的观念,所以他们对于任何自身基本权利被剥夺、被蹂躏的事实很少从法的角度去考虑其是与非。传统的义务本位观念的影响致使大学生权利意识淡薄,极易使大学生对法律产生厌恶、排斥等不良的法律心理。最后,传统厌讼、惧诉的观念使人们以无讼为有德,以诉讼为可耻,对法律缺乏信任感和依赖感,影响了大学生正确的法律观念的确立和法律信仰的形成。 转贴于
2 不良的法治环境消极影响。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顺利进行,到目前为止,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无法可依的现象已基本结束。但法律完备并不等于建成法治国家。我国正处于法治社会的建设时期,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问题,如有法不依的现象仍大量存在;知法犯法、执法犯法的问题时有发生;违法不究的现象屡见不鲜;权大于法、情大于法、钱大于法的问题比比皆是;等等。这种不良的法治环境势必影响大学生对法律的认同感,极易产生对法律的失落感,影响大学生的法律心理和法律情感,进而影响大学生的法律评价和法律信仰。
3 高校法制教育缺陷的不利影响。首先,高校对大学生法制教育重视不够。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虽为大学生的必修课,但学校一般会作为考查课,且学分相对较低,多数学生不重视。正是由于高校对法制教育重视不够,使学生没有足够的时间学习法律,同时也不重视法律,势必影响大学生的法律认知水平和法律评价。其次,法律教学内容的偏失。在法律课堂上,教师往往只侧重于某些法律知识的传授,忽视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过多地强调学生應遵纪守法、履行义务,而忽视权利教育。这种教学内容的偏失不利于学生权利意识的形成和正确的法律观念的确立,同时也影响了大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再次,法制教育的途径单一,教育手段相对落后,教育方法比较简单。法制教育是一项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综合教育,而高校法制教育仍普遍局限于传统的“灌输式”的课堂教学模式,侧重法律理论知识的传授,忽视了实践性教学环节。这种单一的教学模式’,不利于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最后,法律课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高校大部分法律课的教师由社科部、学工处、德育处、团委或宣传部的工作人员承担,法律专业科班出身的教师相对较少,他们的法律素质必然会影响大学生正确法律意识的形成。
三、匡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有效途径
我国著名法理学家孙国华指出:“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不可能自发地形成,而必须有意识地培养。”“高校对培养和匡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下面仅从高校的角度人手,分析匡正大学生法律意识偏失的途径。
1 法制教育應当常态化。大学生法律认知水平较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主要是依靠不足半学期的法律课程。因此,提高大学生的法律认知水平必须有足够的法制教育时间作保证。所以,高校一方面應当充分发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在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开足法律课程,保证法律课堂教学质量;另一方面,應加强对大学生的日常法制教育,通过举办法制讲座、考察法制教育基地、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建设法制教育网站、定期播放法制教育节目等多种形式,使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常态化。
林业执法是保护森林资源强有力的措施之一,完备的林业法制和高效的林业执法管理是现代林业健康发展的基本要求,是改善环境、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因素。然而,现阶段林业执法非常困难,这已成为林业工作中一个带有普遍性的社会问题。
一、林业行政执法难的主要根源
森林资源遭受严重破坏,林业执法陷入窘境。究其根源,主要来自社会和自身两大方面。最根本的原因是由林业执法管理的特殊造成的。这种特殊性包括执法范围的普遍性、分散性和林业案件的隐蔽性,人口的不断增加,导致难度的扩大。
1、对林业案件性质和危害大小的社会评价标准不一。虽然有统一的法律标准,但这并不代表群众的心理认可。对于同一个案件,每个群体有每个群体的看法,不同阶层有不同阶层的意见,社会价值观念与法律准则之间存在较大差距;一些地方以各种名义毁林开垦,乱占滥用林地,对林地化整为零,少批多占,不批也占,占而不补,有集体和个人的参与,造成土地、林地的混杂,难执法难定性。
2、执法管理对象大多为普遍群众。违法犯罪的目的、动机和对社会直接造成的危害同其他刑事犯罪相比有较大区别。不按法律法规办事,以用行政的手段搞活经济为由破坏森林资源,给林业执法造成障碍。个别地方领导法制观念淡薄,急功近利,短期行为严重,不能正确处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发展市场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关系。个别林业执法人员自身素质不高,执法难以公平。传统林业的执法与现行的法律法规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农村执行需要一定的时间转变。另外,说情风盛行,给执法人员造成一定的压力,影响法律的公正。在执法的管理体制上缺乏健全的监督稽查制约机制。资金投入不足,交通工具短缺,使案件得不到及时查处。
二、林业行政执法难的特点
我们知道,大多数林业案件违法或犯罪的主体一般为农民、待业青年或其他低收入人员。他们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不懂得现行的林业法规,行为的直接动机是获取基本生活需要,维持自身的生活。除大案要案外,很难引起社会和舆论注意,大多数人甚至对他们抱同情的心理。。据了解,大部分基层群众在思想深处有这样一种心态,林业案件同目前社会性质极为恶劣的杀人、抢劫、拐卖人口、腐败案件相比,具有令人同情的一面,或者说不是首选需要解决的。
然而,法律是公正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林业关系到人类社会生存发展,关系到国计民生,决不能因为群众认识不高而有所放松。因此,如何解决公正执法同林业执法特殊之间的矛盾,就成了现阶段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中一个必须正视并尽早着手解决的社会问题。笔者认为,核心和关键是如何在执法管理过程中积极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林业方针政策,依法进行查处。同时,正确引导、指导和扶持他们解决最基本的生存和生活需要,使他们在懂法、守法的基础上通过发展林业生产致富,最终自觉地为林业建设发展献计出力。
三、解决林业行政执法难的主要对策
1、要提升林业生产力,发展林业经济,把林业执法管理寄于林业发展之中:以法律、法规为指导,努力实践“三个代表”和“群众路线”重要思想,在农村广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把发展林业作为林业执法管理的基本出发点和起点,一切执法管理障碍首先应从落后的林业生产中寻找原因,而不能简单、主观地归纳为“林农很难管、很难治、很刁”,忽视了林业生产力和林业经济仍然十分落后这一客观因素,否则执法管理部门就回陷入“此起彼伏”的案件中理不清头绪,把握不住要点,既不能治本,也不能治标。另外,目前林业执法与生产发展职能实行分离,由两班人马各自负责,结果是执法的只管执法,而不管生产的好与坏,效果好不好,抓生产的只管生产,不管是非。鉴于目前林业的现状,林业执法必须要把管理与发展职能有机的结合起来。当前提升林业生产力,发展林业经济要突出三点:一是认真落实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搞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二是要因地制宜,搞好荒山的绿化,做好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果则果,动员全社会力量大办林业;三是要坚持谁种谁有的方针,加大防护和绿化工程的步伐,要提高森林覆盖率,减少水土流失,提高人们生活水平。
2、要完善执法程序,向制度化、经常化、法制化方向发展:在执法过程中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加大发展经济的力度,增加农民收入,在解决问题时,依据《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解决问题矛盾,杜绝问题的进一步恶化,在乡、村委会及各自制定相应的措施,用村规村民来限制和约束不法行为,实行程序化、制度化、法制化。
3.建立林业可持续发展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