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4 16:41:03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招商引资投资方式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中图分类号: D625文献标识码:A
0 引言
招商引资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行为,是政府出面游说投资方在辖区内投资的行为[1]。地方政府作为公共管理者,可以通过招商引资活动来实现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改善公众福利等目标。随着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推进与深化,地方政府成为真正的利益主体,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如何获取并保持在招商引资活动中的竞争优势便成为地方政府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1 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动因分析
1.1 履行政府职能
辖区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是地方政府的主要职能。通过招商引资,可以:①增加当地的投资,享受投资乘数带来的好处。资本一直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钱纳里和斯特劳特在1966年提出了著名的两缺口模型理论。该理论认为,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在储蓄、外汇等方面的内部有效供给与实现经济发展所需要的资本量之间存在着缺口,要靠引进外资来弥补这个缺口。②优化产业结构。通过有选择的招商引资活动,可以带动当地相关产业发展,有利于当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优化产业结构。③增加就业等。新增的投资行为会增加就业机会,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1.2 政府官员追求自身利益
政府官员的自身利益主要包括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其中政治利益主要表现为在行政层级中的上移。
1.2.1 政治利益
地方政府官员的政治利益主要取决于更高层级政府对其的考核结果。GDP等经济指标依旧是上级政府考核下一级政府官员的主要考核指标。进一步,因为政治利益可以转换为经济利益,所以政府官员更关注政治利益。因此,追求GDP的增长速度就成为地方政府的一个重要目标。
由GDP的构成可以看出,居民的消费能力取决于收入水平和消费习惯,短期内大幅度提高居民的消费水平不太可能;地区新的经济增长点也不是短时间可以形成的;政府购买受制于政府收入[2]。对于任期有限的官员来说,通过招商引资来加大投资就成为GDP快速增长的重要手段。
1.2.2 经济利益
当政治利益无法实现时,经济利益就显得尤为重要。招商引资可能会演变为攫取经济利益的重要途径。一方面,通过招商引资活动,地方政府可以扩大财政收入来源和权力支配的空间。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官员可能假借招商引资,将公共资源或利益转移到关联的个人或机构手中。如以建设开发区、新区、园区等方式圈地,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项目建设权等不端行为。
2 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分析
2.1 现有优惠政策类型
通过梳理各地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可以发现,优惠政策主要包括:税费、用地、奖励、补贴、保证、人才等。
(1)税费。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地方政府再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主要包括:延长免征、减征地方所得税的时间;先征后返地方所得税;流转税的优惠;免收或减收除应上缴上级政府行政事业性规费以外的其它规费。
(2)用地。对于获取土地使用权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无偿提供土地;减收土地出让金(或先收后返)。租赁土地的,一般会减收租金。
(3)奖励。为了增加投资机会的竞争力,地方政府对符合一定条件的投资活动会给予一定的奖励。如对于投资规模达到一定程度或拥有较多的专有技术等。
(4)补贴。对于企业的相关成本费用给予一定的补贴。如对企业的资金成本给予补贴。
(5)保证。给予投资企业进入市场、获取资源等方面的保证。如保证用水用电等。
(6)人才服务。对于投资企业所需用的人才,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如户籍、配偶的工作、子女的入学等。
2.2 现有优惠政策的分析
任何经济活动都要遵循成本效益原则。现有的优惠政策,地方政府主要是通过减少收益或增加支出等手段,来降低投资方投资的成本或者增加投资方的收益,从而达到吸引投资的目的[3]。优惠政策具体可以划分为四种类型:第一,减少政府收益,同时降低投资方成本;第二,减少政府收益,同时增加投资方收益;第三,增加政府支出,同时增加投资方收益;第四,增加政府支出,同时降低投资方成本。
2.2.1现有优惠政策的比较分析
不同优惠政策的有效性存在较大差异。
(1)税费。税费减免减少政府收益,同时降低投资方成本。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在法律上拥有开征地方税种的权利,但在实践中很少利用这种权利。不同地方政府之间的税基税率基本没有差异。同样的分析也适用于行政性规费。税费方面的优惠是企业可以直接得到的实惠,对企业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尤其是很快就可以盈利的企业。但是,税费优惠政策很容易被模仿,因此竞争力较弱。
(2)用地。土地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生态环境要素,是人类生活和生产活动的重要自然资源。《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未开发的土地也越来越少。因此,用地方面的优惠对企业有很强的吸引力。同时,由于土地具有面积的有限性、位置的固定性、质量的差异性等特性,用地优惠政策不易被模仿,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3)奖励。奖励可以是减少政府收益或增加政府支出方式。目前实践中采用较多的是增加政府支出,同时增加投资方收入方式。奖励政策很容易被模仿,竞争力弱。
(4)补贴。补贴主要是增加政府支出,同时降低投资方成本。补贴政策很容易被模仿,竞争力弱。
(5)保证。保证主要是增加政府支出,同时降低投资方成本。保证政策很容易被模仿,竞争力弱。
(6)人才服务。人才服务主要是政府支出,同时降低投资方成本。人员流动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与制约,因此人才服务政策虽然容易被模仿,但由于企业、地区等的差异,人才服务政府依然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2.2.2优惠政策存在的问题
(1)收益与成本不匹配。优惠策略的初衷是通过招商引资活动,为地区发展注入新的资本,达到增加地区经济增长、就业机会和税收等目的。优惠政策中的政府增加的支出或减少的收益可以通过后期的投资增长、税收增加、就业增加导致的社会福利增加等进行补偿。但是,随着地方政府的竞争加剧,地方政府之间的优惠博弈导致的问题也日渐严重[4]。一方面,地方政府的优惠幅度越来越大,地方政府倾向于生产性公共物品的提供,减少公共卫生、教育等其他公共服务的投入,导致社会福利的下降,引资活动所带来的收益超过所发生的成本的幅度急剧减少,甚至出现收益不足以弥补成本的现象。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之间的不良竞争,可能导致对企业筛选标准降低,甚至可能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会损害国家整体的利益。
(2)破坏经营环境。政府是否应该干预市场、如何干预一直是学界争议的话题。地方政府的特殊身份使得其通过优惠政策来改变社会资源的配置成为可能,其结果可能会损害市场公平竞争。首先,政府的优惠政策使得原本由企业承担的成本转嫁为社会负担,或原先无法获取的收益变成现实。企业收益成本匹配的变化,其决策也会相应的变化,导致市场信号失灵,影响资源的合理配置。其次,优惠政策主要是针对拟引进的资本,对市场中原有企业不公平。最后,优惠政策的决定权在政府手中,因此,企业刻意接近政府、腐蚀政府官员的行为就会屡禁不止[5]。行政力量胜过市场力量,恶化市场经营环境。
3 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建议
3.1改善公共服务,完善经营环境
资本流动的动力是利益,投资者除了考虑收益之外,还考虑相应的风险;不仅考虑短期收益,更关注长期利益。一方面,投资者会关注优惠政策的可操作性与可持续性,考虑短期收益与风险。另一方面,投资者会考虑地区的整体投资环境,关注长期收益和风险。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远比恶化的经营环境要更受投资者青睐。
因此,地方政府应将主要精力和资源投放于经营环境的建设。通过交通、通信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改善投资者的基础运营环境;通过法律法规的建设,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降低投资者的运营风险;增加公共卫生、教育等的投入,为投资者提供高素质的劳动力,降低投资者人工成本。完善的基础设施、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和高效的社会服务体系建立起来后,整个社会效率会大大提高,市场就会有效地发展起来,投资者就会被吸引进来。
3.2完善决策监督机制
由于对地方政府的考核主要取决于上级政府,而上级政府的考核主要是以经济指标为主。面对较短的任期,地方政府倾向于选择见效快的优惠政策策略,而忽视见效慢的提供公共服务策略。可以通过监督机制的完善来完善地方政府的决策。一方面,加强信息披露要求。决策机制和执行机制要公开,每一个环节都透明化,减少模糊性与争议。另一方面,加强监督机制[6]。除了人大、政协等机构外,更要为专家、企业家等社会公众提供参与监督的机会会通道。
4 结论
资本是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如何增加地区经济发展中资本要素,是地方政府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地方政府在提供优惠政策的同时,应同时关注基础经营环境的改善,将地方的短期与长期利益相结合。
参考文献
[1] ,刘洪生,徐静.加入招商引资行为的税收竞争模型[J].世界经济,2005(1):35-46
[2] 江俊龙,邹香,狄运中.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及其风险控制研究[J].当代财经,2011(2):31-35
[3] 曹洪.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中的竞争策略演变探析[J].当代财经,2005(10):9-12
一 欠发达地区旅游业投融资方式的问题
欠发达地区旅游业在招商引资方面已经取得了一系列成绩,但是使旅游业成为支柱产业。在招商引资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一方面,旅游业与信贷市场的结合较为松散,没有形成依赖自身的资本运作和外部资金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和自主发展。欠发达地区旅游业发展在较长的时期内,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另一方面,旅游行政部门的投资管理和融资职能弱化,未能建立市场性的替代机制。招商引资改革的方向是增大地方政府和企业在旅游招商引资方面的自,但是旅游部门普遍未能建立与旅游市场相适应的招商引资管理机制和市场引导机制,从而影响旅游业资金流向、结构的优化和向社会融资的度。诸多招商引资方面的问题成为了欠发达地区旅游业发展的瓶颈,迫切需耍构建一个高效的旅游融资体制,在这个体制内既突出政府在旅游开发中的地位,又发挥市场对旅游资源和资金的基础性配置作用,并且有效地利用国内外闲散资金为旅游业开发融资。
二、各种旅游业投融资方式的比较
我国旅游业可以运用的投融资方式有以下几种:第一,旅游企业凭借自身力量获得商业信贷和政策性贷款。前者需要必要的资产抵押和企业一定的信誉积累,后者的获得主要通过少数几家政策性银行获得少量贷款。第二,通过成立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从资本市场筹集资金,旅游企业可以采取股份合作制、股份公司、股票上市的形式,逐步走上股份制企业经营的道路。第三,通过产业投资基金获得融资,产业投资基金是一种特殊的投资基金,它以个别产业为投资对象,追求长期收益为投资目标,不仅有为产业融通资金的目的,还有扶助该产业发展的目的。在实际应用中,多见于基础设施建设。第四,通过BO丁(Build Operate了ransfer)融资,这是指政府让私营机构或外商,对传统上由政府公共部门专营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融资、设计。建造、经营、维修和管理,在指定年限(特许期)后将项目无偿移交给项目所在地政府。
就第一种方式而言,商业信贷渠道的缺乏以及诸多障碍造成企业的融资规模受到很大限制,国内信用担保制度不健全,旅游企业的信贷担保不足,而一般金融机构对旅游企业的金融服务完全建立在商业性金融之上,相对于第一种间接融资方式,旅游企业通过股票市场直接融资的第二种方式则更为艰难。由于我国资本市场不成熟以及进入资本市场的条件限制,大量的旅游企业被拒绝于资本市场之外。就目前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来看,第三种方式可行性较低。产业投资基金的来源一部分是政府财政投入,另一部份从旅游企业的营业收入中按比例提取。由于欠发达地区财政很难划拔足够资金,再加上很多景点旅游营业收入少,必然使旅游产业投资基金储备不足。相对于其他融资方式,第四种的BO丁融资方式有其独特的优点:既有利于减少政府的财政负担,又有利于提高旅游项目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率。通过这种方式政府既可以完成项目设施的建设目标,满足经济发展和公众的需要,又可以解决缺乏资金投入的矛盾,从而减轻了政府财政负担,避免了政府的债务风险。政府无需向外借款来实施所需项目的建设,所有筹资工作和项目的风险均可由市场资本承担。市场资本的参与可以提高项目的经营管理效率,带动国内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率的提高。因此,采用BOT方式可以使那些亟需建设而政府又无力投资的项目,提前建成并发挥作用,因此,BOT融资是欠发达地区旅游业较为切实可行的招商引资模式。
三 创新BO厂融资方式促进欠发达地区旅游业发展
Abstract: Investment is the local Government to revitalize the local economy, and effective ways to improve the local economic environment, but in the process of implementation, relevant departments eager to succeed, or the appropriate controls in place, results are not attracting, but incur risks, local destabilizing factors. For the risk-averse will pass forward, strengthening ex ante control, process-oriented controls, improv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and innovative methods of management and control, the policy is good, solid.
Key words: Investment; process management; risk control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招商引资是地方府振兴地方经济,改善地方经济环境的有效办法,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急于成功,或相应管控不到位,结果不是引资,而是招来风险,经地方带来不稳定因素。为规避风险将关口前移,加强事前预控,注重过程管控,提高管控力度,创新管控方法,将政策用好、用实。
一、风险存在的一般表现
1.招商引资暗箱运作,没有引入竟争机制,给权力寻租创造空间。
2.地方区域内、外的企业,都是平等的纳税人,但没有公平的竟争平台,并且差距巨大。对当地企业严歧视,影响当地企业发展、扰乱地方正常秩序、给政府公信力造成负面影响。
3.投资方只投机性圈地(工业性质),享受招商政策,享受土地增值,不实际进行工业投资。
4.投资方只注重回报项目,社会性配套项目不做或遗留,给包袱留给政府。
5.投资方的资金回收(开发),没有用于项目支付,随时准备走人,将不稳定因素留给地方。
二、造成风险的根源辩析
1.项目前期论证不完整,(如环保、规划等原因)导致项目中止,造成半拉子工程。
2.项目前期论证未贴近市场,项目完成后,产品没有市场,不能进行经营运作。
3.投资方没有投资真实意愿,以圈地为目的而进行的投机行为。
4.投资方只注重利益回报大的项目投入与开展,社会公益性的工作不开展,或采取其它措施改变用地性质。
5.在项目开发中套取资金,不用于支付项目相关债务,给风险留给当地社会及政府。
三、风险管控的措施及建议
1.项目招商可行性论证(协议前阶段):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必须性、可行性及经济评价、社会评价)。可行性论证可由投资方编制,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相应专家评审。
①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与导向;
②当地的资源条件、物流条件、人员条件对项目的支撑度;
③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可行性分析(包括市场分析);
④项目实施后的环保可行性分析;
⑤项目实施后对社会层面的影响评价。
2.意向投资方的意愿、资信、技术力量的询证:
①投资方的业务发展方向、内部决策意愿及长期发展规划;
②是否具备有与项目开发相配匹的资金实力,或可靠的筹措办法、融资渠道;
③是否具备项目开发相应的管控能力、技术力量或可行的解决措施方案。
④社会信誉等方面考察。投资方的生产经营运行状况是否良好,与合作方的相处是否具有共赢理念,是否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是否有不良市场行为或违法经营记录。
3.对投资方的优选:引入招投标机制,阳光运作。
①对潜在投资方的政策应公开透明,以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取。
②只要具备相应条件,当地企业应有相应参与竟争的权利。不得对区域内、外企业不公平对待或暗箱运作。
③对于开发项目或开发加配套项目,必须引入招投标机制,能最大限度地限制权力寻租及选用讲诚信、有实力、真投资、能作为的投资方。
④如果潜在投标人不足,对于当地企业符合条件的,可邀请参与。
⑤招标文件中,主要合同条款必须具备,具体条款可在大框架下细化。不能为投资方取得资格后,在合同洽谈中有过多的空间,而对其它竟争投资方的不平对待。
⑥给出的招标条件,不能过分偏离当地通常状况水平,给当地市声场带来混乱,也影响政府的公信力。
4.合同条款的拟订及关键性条款:
①土地的取得:土地出让金竟标确定,出让金的缴纳应符合相应法规,土地的开发时限必须符合法规要求。
②规划方案的报批:项目用地性质、年限;项目容积率、绿化率等指标;
③设立子公司法人的相关注资及手续。不应低于项目需求的各项指标,特别是不能设立子公司违规逃避风险。
④项目实施必须相互挂接;必须遵从先公益、再工业、后开发;以营利率从小到大的顺序安排施工;各种手续如详细规划、项目招投标、施工许可都以此为序进行管控。
⑤优惠待遇的实施:优惠政策必须与公益性设施进度,或工业进度进行挂接,不得提前享受。
⑥项目资金流的管控。
⑦违背主要条款的违约责任。
5.实施过程中的管控:
①单独设立子公司法人的企业,应具备上述针对投资方的条件,否则必须有母公司的连带责担保的手续。
②项目开发顺序必须严格把关,从土地取得、规划许可、建设许可中分别把关,避免烂摊子工程或半拉子工程。工业性质项目,环保处理工程必须同步实施。
③开发性项目资金的回收,必须纳入监管,相应的资金流必须流入与项目相关的债权人,避免风险遗留。
④跟踪检查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等合同条款执行情况,关适时提出整收意见。
6.引资项目的后评价:
①项目竣工前评估:
项目实体评定:以设计、业主、质检、监理、施工对项目质量进行评定,是否符合项目开发的质量、进度、投资等方面要求。
项目挂接评定:以城建、招商等部门进行评定,项目开发须序是否按合同约定开展。没有按顺序开发的,项目不得验收;公益性项目未实施的,开发性质的不得办理预售许可及相关权证;
项目建设评价:国土、规划、设计、消防、环保、抗震等部门别评定,是否符有项目建设要求;
项目支付评价:城建、招商检查投资方的投资是否到位,资金流向是否合规,各种债仅债务是否清晰,是否遗留支付风险。
②项目营运评价:
项目经营评估:项目经营状况,营利能力,与可行性报告相比的差距,政府部门能作哪些支持、服务与改进,特别是工业性更应特别关注与关心。
项目环境评估:环保设施是否运行、绿化指标是否到位、周边社区是否有负面反映。
项目社会评估:投资方是否依规纳税;员工工资、社保是否按规缴纳;上下游合作伙伴经济往来是否正常及口碑反响。
一是重点推进开工项目、拟签约项目和重点跟踪洽谈项目进程。建议招商引资领导小组适时召开项目建设协调会,联合督查室、考核办联合督促责任单位按时限完成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包抓部门切实服务好在建项目,督促投资企业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使在建项目早日实现投产达效。重点跟踪洽谈一批资源节约型、绿色低碳型、科技创新型、产业带动型、规模效益型的大项目和知名品牌、上市企业。对投资意向明确的项目我们将积极与投资方进行沟通,力争项目早日正式签约。对重点跟踪的气体、管业、纸业等投资意向明确的项目,我局将继续加大跟踪力度,积极与投资方进行对接,促进项目早日落户发展。至年底前力促再招引1个10亿元以上项目成功落户,巩固和扩大招商工作成果。
二是加大信息搜集力度,延伸招商触角。充分利用“招商网”、“投资指南网”等多种媒介,拓宽招商方式方法,发挥招商队伍人脉资源,积极实施网上招商、亲情招商、以企招商战略,加大对发达地区投资信息的搜集整合与密切跟踪,不断提高我县招商引资的层次和质量。用活我县独有的苏氏客商群体优势,大力宣传我县产业优势和投资环境,力促有2—3个重大投资项目签约落户。
三是全力做好项目签约和建设工作。加大已落户项目的建设工作,力促宝建钢构、虹程钢构、伟宏二期、精工二期盛世国际酒店、金红叶纸业等项目顺利建成投产。推动上汽西北生产基地项目、农机产业基地项目、气体项目、制管等项目的跟踪力度,争取早日成功落户我县发展。
四是进一步加大投资发展环境保障工作力度。在多个项目实现“当年签约、当年建设、当年投产达效”的典型案例下,继续保持良好局面,全面落实“五个一”领导包抓责任制,进一步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相关职能部门和落户企业周边干部群众,正确处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巧解招商引资工作各个难题。扎扎实实做好环境保障“安商”、真真正正服务支持“富商”,以优质服务环境的良好口碑,合力推动招商引资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加快县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图分类号:F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3)16008401
现代企业的发展,除了要把握好企业自身的发展,还要注重发挥企业在招商引资过程中的主体地位。企业如何搞好招商引资是现代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和转型发展主要对策之一,也是企业获得经济效益的发展前提。因此,搞好招商引资,做大做强企业,就成为目前许多企业发展的关键任务之一。而要如何搞好企业招商引资,必须对招商引资的主体地位、它的战略定位以及企业的招商引资的对策进行详细的研究。
1现代企业在招商引资过程中的主体地位
企业作为社会经济活动中最重要的市场主体,它也是资源配置的载体,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它理所应当地承担着主要责任。企业招商引资的主体地位主要由这几个方面的原因决定:一是由企业的内在属性决定。现代企业是通过生产加工、提供商品和服务而获取利润的社会经济组织,盈利性是企业的本质属性。而招商引资正符合企业追逐经济利润的特点,它是企业运用自身的资源优势来吸引其他资本和投资的经济活动,它是企业资源与资本结合的最有效方式之一。二是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需求所决定的。现代企业在有限的发展条件下,要实现其跨越式发展,就必须寻求通过其他方式来取得转变和发展,而企业招商引资对其发展是具有非常重大意义的。招商引资,既有利于企业扩大生产销售规模、扩大经济总量,也有利于企业进一步优化自身的产业结构、切实转变企业的发展模式。因此,现代企业在招商引资过程中的主体性就体现的十分明显。
2找准企业招商引资的战略目标定位
企业招商引资主体性的实现,也是企业战略目标的外在体现。所以,企业的招商引资必须从企业的战略发展高度上来进行规划。能清晰地把握企业招商引资的战略定位,要从这几方面来考虑:首先,要以企业的规划和目标为准。企业招商引资必须要沿着企业的目标来进行,按照规划进行合理的招商引资项目。其次,企业招商引资还需要与企业的发展计划相结合。要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模式、发展计划、企业资源的开发规划等方面相联系。企业的类型不同,进行招商引资的重点也是不同的,多元发展型企业可以以扩大企业发展规模为招商引资的重点,而稳展。因此,企业的招商引资必须加强与企业产业发展的对接与定位,不断发健发展型企业则可以将发展精细化项目作为招商引资的重点。三是企业的招商引资必须以其产业定位为目标。招商引资一般是针对企业的产业定位来进行项目引进的。企业进行招商引资就是在原有的基础上实现企业产业规模的扩大化发展和壮大企业的产业体系。
3现代企业招商引资的对策研究
3.1对企业招商引资进行客观分析
企业必须找准自身的定位和优势所在,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要对企业自身的综合能力以及企业的资源优势进行客观、详实的分析,然后在掌握分析结果的基础上,认真选择适合的招商引资项目。此外,企业还要及时更新国际国内市场的经济发展潮流和最新发展的动态。在做足充分的准备工作之后,再根据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来寻找合适的资本,提出合理的招商引资项目。同时,搞好招商引资,还要将提升企业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提到招商引资的规划中来,加强企业对专业人才、技能以及相关管理经验的重视,要将招商引资的目的从以单纯追求企业经济发展为目标提升到以发展企业的招商引资项目、带出一批企业人才、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战略发展高度。
3.2加强企业的包装、推销艺术
企业要进行招商引资,除了自身的硬件实力之外,还要注意加强企业的包装和推销。只有善于把握推销和包装艺术,才能使企业的优势特点得以显现。而发展比较成熟的项目包装是有一定的要求和规范的。企业的项目包装必须要改变过去那种粗糙的“概念式”包装、极不严谨的“提纲式”包装,以及一厢情愿的“单向性”包装。这些项目包装模式都十分片面,不能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资源优势和综合能力,在市场上也缺乏足够的竞争力,还缺少说服和吸引投资方的特色之处。这种过于传统和陈旧的简单的项目包装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目前的经济发展形势。因此,企业的项目包装必须建立在大量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之上,不仅要对企业进行合理的包装,还要掌握投资方的发展情况,在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的基础之上,再来制定详细、周密合作计划和方案。同时,随着中国加入WTO,国内企业与国际接轨的机会也在增多,在与外商谈判、合作的过程中,要把握双方在文化上的差异,学会企业包装艺术。特别是在大型的国际合作谈判的过程中,要把握主动权,积极表现,将企业自身的资源和条件优势充分地展现出来。在双方的接触过程中,要把握好度,在企业整体形象的树立上,要展现自信的一面,善于扬长避短,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给对方留下一个好印象。这样,也十分有利于企业招商引资活动的顺利展开。
参考文献
[1]刘永杰,李海明.现代营销理论在招商引资中的应用[J].大众商务,2010,(16).
大力实施“开放兴县”战略,抢抓机遇、创新驱动、促进转型号,培育特色优势现代产业体系;坚持招商与服务并重,推动引资、引技与引智有机结合,促进内资、外资、外贸稳步增长,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
二、考核时限
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考核计分
今年招商引资考核采取积分考核方式。2013年我局引进项目积分任务100分,每个招商引资责任部门需完成部门的招商引资考核积分,我局将任务分解至各部门(公司),由部门(公司)按正式职工人数计算,详见附表。计分方式如下:
(一)工业项目
引进工业项目采取分阶段计分的方式。
1、入园购地的工业项目
(1)提供项目信息计20分。认定依据:提供具有真实投资意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经过项目评审小组初审和考察认定为有价值有投资意向的项目信息。
(2)完成签约计40分。认定依据:提供投资方与开发区签订的投资合同。
(3)完成工商注册计20分,注册资金每100万元人民币加2分。认定依据:提供项目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外资项目还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4)完成土地摘牌计20分,购地款每10万元加1分。认定依据:提供土地出让合同以及缴款发票。
(5)完成厂房规划和勘探设计计20分。认定依据:提供规划部门出具的意见书和正规设计院出具的施工设计图。
(6)主体厂房开工建设计40分。认定依据:实地查看。
(7)竣工投产计40分。认定依据:实地查看。
2、落户乡镇的工业项目
(1)完成工商注册并主体厂房开工计20分,注册资金每100万元加2分。认定依据:一是提供项目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外资项目还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二是实地查看。
(2)竣工投产计30分。认定依据:实地查看。
3、租厂房的工业项目。完成工商注册并实现投产计30分,注册资金每100万元加2分。认定依据:一是提供项目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外资项目还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二是实地查看。
(二)第三产业项目
三产项目采用分类计分。
1、房地产项目。引进在县内购地投资建设房地产项目,完成土地摘牌并付清土地款,按投资者竞拍实缴土地款每200万元计1分。认定依据:土地出让合同以及缴款发票。
2、现代服务业项目
(1)引进并完成签约计20分。认定依据:提供投资方与县政府签订的投资合同。
(2)完成工商注册计20分,注册资金每100万元加2分。认定依据:提供项目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外资项目还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3)完成现代服务业项目规划、旅游项目规划计20分。认定依据:提供正规设计院出具的规划图纸。
(4)主体设施开工建设计20分。认定依据:实地查看。
(5)竣工投产(开业)计20分。认定依据:实地查看。
3、其他购地的三产项目
(1)完成土地摘牌并付清购地款计30分,按经规划部门审定的规划方案标明的建筑面积每1000平方米加1分。认定依据:提供土地出让合同、规划设计方案及缴款发票。
(2)主体建筑开工建设计30分。认定依据:实地查看。
(3)竣工投产(开业)计40分。认定依据:实地查看。
4、其他不购地的三产类项目
可以选择以下方式的一种计分。
(1)引进三产企业当年实现纳税的,每纳税10万元计5分。认定依据:国税局和地税局出具的企业纳税证明。
(2)引进的金融业企业开业后,按注册资本金每1000万元计10分。认定依据: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实地查看。
(3)当年引进外贸出口企业,每出口100万美元计10分。认定依据:海关反馈的企业出口数据。
(4)引进一家服务外包企业计30分,认定依据:提供投资方与政府签订的投资合同以及工商营业执照。
(5)引进一家科研机构计40分。认定依据:相关部门的登记或备案材料。
(三)加分项目
1、引进外资项目,每现汇进资2万美元加1分。
2、引进工业企业当年实现外贸出口的,每出口10万美元加1分。
3、引进1个世界500强投资项目加100分;引进1个国内500强、行业龙头企业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投资的项目加60分。引进一个固定资产投资3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加40分。
四、项目考评范围
(一)可认定的项目
1、所有以现汇进资的外资项目。
2、固定资产投资达1000万元以上且注册资本达100万元以上的内资项目。
3、从企业纳税或出口之日起,一个完整年之内纳税额达50万元以上的三产项目(必须达到纳税额度才予认定)。
4、从企业出口之日起,一个完整年之内出口额达5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必须达到出口额度才予认定)。
5、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的金融业企业项目。
6、在县城规划区内购地款达1500万元以上的房地产项目以及在乡镇购地款达800万元以上的房地产项目。
(二)不予认定的项目
1、第一产业项目。
2、个体营业执照项目。
3、原矿开采、砖厂、采砂(石)厂、小水电站、小气站、小餐饮服务、小网吧、小宾馆、小酒店、小农庄、小娱乐场以及捐赠或援建的项目。
4、当年引进但在中途停产、注销或撤资的项目。
5、变更法人代表或注册地址的项目。
五、奖惩措施
(一)绩效考核加分。按2013局绩效考核办法规定给予部门及个人加分。对招商引资第一信息提供并引进成功者按县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的分数每完成1分给予部门绩效考核加2分、20分封顶;个人绩效考核加1分,10分封顶。
(二)绩效考核扣分。部门未完成招商引资工作任务,年终每少完成1分给予部门绩效考核扣除1分,扣完该项分为止。
前言: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有利于招商引资。
转变观念积极创造引资条件。
招商引资策划:
招商引资是一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综合系统性工作,需要不断地创新开拓。
牢固树立“亲商、富商、安商、扶商”的观念。
招商引资工作有社会属性的一面,必须面对整个社会的各个领域。
具备宽知识面,须对政策法律、项目背景、区域定位、产业方向等有深刻的了解。
具备一定的社交能力、驾驭语言文字的能力、判断思维的能力,做到把握重心,灵活运用。
招商引资活动效果差的原因:
*只讲形式,不求实效;
*完成任务,不讲质量;
*项目基础差,基础材料不足或不全;
*项目材料、招商引资活动没有针对性;
*没有深入充分的谈判准备;
*双方没有建立投资充分的信任感。
系统地、科学地做好以下工作:
投资环境:让投资者了解拟投资地的相对优势。
投资机会:策划、研究和确定投资者感兴趣、对当地经济发展具有带动性的投资领域。
战略分析:如何聚焦到投资者、投资项目等。
项目规范:为投资者制作项目资料,与国际规范接轨。
商业计划:告诉投资者如何使用投资人的资金。
投资指南:科学、艺术地引导投资者并指导他们投资。
专业性规划:如扩大开放、招商引资规划等。
当前我国是最大的招商引资国。
一、企业国际融资的可能性
(一)项目融资简介
1、项目融资的主要形式
2、项目融资的结构
3、项目融资的参与者
4、项目融资的运作
5、项目融资的文件
6、分析资金来源与融资方案目的
7、项目融资的成功要素(19项)
(二)中国吸引外资的基本方式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外商独资经营企业;
合作开发;
外商投资股份制公司;
新的外商投资方式。
(三)中国吸引外商投资的政策导向
二、融资基本程序与关键环节
*按照中外合资、合作两部法规操作;
*分析自身的条件;
*准备招商引资材料:投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
*与外商洽谈;
*迎接外商的考察;
*签订中外合资、合作合同。
*外商投资股份制公司:基本与中外合资、合作程序相同。
三、其他融资方式
1、网络招商;
2、资本市场融资:国内证券市场、香港创业板市场、海外创业板、产权交易市场、上市公司并购、大型集团公司托管、发行信托产品、资产证券化、资产股份化;
3、外国投资公司借贷;
4、国际大银行提供担保;
5、国际债券融资;
6、银行保函;
7、信用证。
四、寻求国际合作的渠道与途径
1、商会与行业协会;
2、官方渠道;
3、外国府驻华经济或投资促进办公室;
4、投资顾问及咨询机构;
5、国际组织及国际金融、援助促进机构;
6、国际论坛专业项目伙伴洽谈会议;
7、行业协会组织的目的明确的出国访问团;
8、国际互联网。
五、国际投资机构的运作步骤
1、信息收集或收到投资建议书;
2、项目筛选、制定洽谈方案;
3、双方洽商达成意向;
4、实地考察、提供相关报告;
5、综合审核;
6、确定是否具备投资;
7、上报总部、最终确认;
8、正签合同文本。
六、低成本融资策略
投资促进机构。
为融资需求的客户提供最佳的服务。
七、投资促进机构
投资促进是各国试图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所进行的一系
列营销活动。
1、中国的政府投资促进机构
商务部、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等部门,各级政府的投
资促进机构。
2、中国的准政府投资促进机构
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中国国际交流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跨国公司联合会。
3、私营投资促进机构
4、招商文本与资料存在的问题
*缺少数据,文字冗长,主题不明确;
*没有针对性,资源与特色不突出,印象不深刻;
*不注重宣传法律的公正、机制的高效、信息的公开和
政府的廉政。
5、招商引资的方法与途径存在的问题
三种方式:走出去,请进来,搭平台。
存在问题:
*缺乏前期认真调研与有效的对接,空有热情,心中无
数;
*耗资多,效果差;
*形象工程,场面大,广种薄收;
*企业不愿意参加。
6、区域投资环境的宣传与推介:
健全的法律投诉与解决机制;
公开透明的市场运行与调控机制;
完善的服务与中介机构支撑平台;
开放畅通的国际信息交流平台。
八、投资公司资信调查方法与途径
1、通过专业网站进行查询;
2、通过其他行业所属行业协会电话、传真进行查询;
3、通过专业资信调查公司、信息调查机构;
4、通过外国及中国驻外使馆商务处;
5、表象调查。
九、典型案例(略)
十、国际投资商的典型提问
共有75项之多。主要方面:管理队伍、公司和产品、行
招商引资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在这一过程中,始终蕴含着大量的涉法事务,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带来严重后果。从近年来各地的招商引资实践来看,既有一个项目带动一个产业、促进一方发展的成功范例,也有因涉法问题处理不当引讼甚至巨额赔偿的惨痛教训。要提高招商效率和质量,就必须坚持依法招商,在招商活动中不断提高法律服务的技术含量和防范风险的能力水平,具体来说,应当把握好四个方面的关系:
一、统筹策划是基础。统筹策划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项目规划、利益平衡和权责明晰的过程,没有良好的统筹策划,就不可能有招商引资工作的顺利展开。做好统筹策划,除了做好专业技术性论证之外,还需要在法律层面上把好四关:一是投资政策关。从产业导向上看,有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投资类,从强制性标准看,有环保要求、安全要求、产业布局要求、资源利用要求和节能减耗要求,因此,在项目论证策划时,必须做好硬件要求和优惠政策的可行性法律论证,把法律规定融入到招商项目的具体条款中去,对不符合产业导向、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不能纳入项目规划。在土地价格、税收返还、规费减免、贴息贷款、资源配置、基础设施配套等优惠政策制定上,要重点考虑是否与现行法律有原则冲突,各种优惠政策能否兑现,企业之间的优惠承诺是否协调统一,政策投入与预期产出的比例是否恰当等等。在优惠方式方法上,可以考虑按投资额度、科技含量、经济规模、出口创汇、吸纳就业、产业特点等进行分类优惠,切忌相互攀比。二是产权界定关。产权问题是招商引资过程中很容易产生矛盾纠纷的问题,《物权法》实施后,政府既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更要依法保护私有物权。对于政府而言,需要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对各类产权加以甄别,在产权主体上,要分清楚哪些是国有资产,哪些是集体资产,哪些是个人或者混合所有的资产;在产权形态上,要注意区分有形物与无形物,物权与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的区别。比如:国有划拔土地与企业、个人房产混在一起,在处理划拔土地时首先要考虑保护当事人合法的房产权利。再如:旅游资源属于无形资产,应由国家统一规划,持续利用,但组成旅游资源的山林、土地使用权则可能属于集体或个人,开发利用时就应当充分考虑保护这些产权人的合法利益。三是职能定位关。政府要视不同情况,在管理方、合同方、协调方和见证方四种角色中找准定位,准确区分政府行为和市场行为,行政职责和协调职责,民事主体和行政主体,法定义务和协定义务的区别,既不能大包大揽,也不能越权越位。例如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的河南省漯河市政府与广东南强公司招商引资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签订的招商引资合同第二条约定:至2001年底如南强公司月用电量达700万度、用工达6000人、年交增值税达2000万元、年产值达6亿元时,市政府将漯河市电厂交付乙方无偿经营使用。合同签订后,南强公司超额完成了协议书规定的所有指标,但市政府却因无法履行协议被判决支付赔偿款3800万元。对于政府而言,“法无授权即禁止”,擅自将大型国有企业无偿送给他人经营显然超越了法定职权,也不符合等价有偿、平等自愿的市场规则。四是投资形式关。投资形式不同,适用的法律法规会有所区别,在境内投资则直接适用《公司法》,若在境外投资还需要适用三资企业法,而在商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却经常要适用特许经营方式。因此,对于不同的项目、不同的情况,应根据法律规定和市场要求选择恰当的投资平台。在具体投资形式上,有合资、合作、独资经营,也可选择参股、控股、联营、兼并、收购、租赁、托管或承包等形式,还可以采用BOT特许经营、出口信贷等国际通行的方式。
二、磋商谈判是关键。磋商谈判的过程,既是双方相互了解、增进互信的过程,也是各方主要权利义务进一步明晰、固定的过程。从法律角度讲,谈判过程也是要约、反要约与承诺、再承诺的过程,在这一环节中,应注意以下问题:一是法律人员应当参与谈判,跟踪服务。法律人员不能仅仅局限于履行事后审查合同的职责,对于关键性环节的谈判,应当由专业法律人员参与,通过参加谈判,了解动态,真正掌握各方谈判底线和焦点问题,在法律上寻求突破,找到维护各方权益的平衡点。二是优化谈判人员组成。应当明确一名首席谈判代表,一般应以项目策划人员为宜,一切对外谈判口径应由其统一对外作出,法律人员应当配合主谈人员,对于对方要价和我方承诺做好法律风险的评估论证,对于潜在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论证,提出对策,形成统一的对外谈判口径。三是法律人员应当与项目策划人员紧密协作。法律人员仅仅只是法律领域的专家内行,而项目策划人员往往又对法律事务并不熟悉,二者只有紧密配合,才能真正规避风险。比如:某外商投资3亿元建一项目,政府在土地、用电、贷款、税费等方面给予优惠,但项目人员在具体投资进度等方面却没有规划,结果外商享受了大量优惠后迟迟不履行投资义务,双方合作失败。再如,某地将机场进行民营化,一外商进入后,很快以航线亏损为由停飞了主要航线,这与政府的招商目的完全相背,最终不得不斥巨资回购,损失惨重。上述两个项目的失败,项目策划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都负有重要责任。四是始终把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放在与项目推介同等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合同欺诈风险、知识产权风险、优惠政策风险和行政风险,通过谈判、磋商、接触、委托律师事务所和咨询公司进行调查等方式,对投资方的经营状况、资信实力、关联关系、信誉程度、主要股东和投资人等情况掌握尽可能多的信息,防患于未然,特别是要防止出现一些外商以投资开发为名,通过政策优惠拿到土地使用证,然后再转手赚取差价的现象以及用不动产进行融资贷款,挪作他用,严重损害招商主体方合法权益的问题。
三、合同条款是保障。合同条款是招商引资各方权利义务书面化和谈判成果的法律化表述,签订合同是招商活动的最终落脚点,签约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招商引资的成败,在起草、论证合同文本时,要重点注意七个问题:一是合同性质。不同的合同性质决定着不同的合同主体。确定合同性质,关键看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共同指向是什么,如果是优惠政策或物的出让,应视为行政合同,政府可以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签订协议,或者是单方作出承诺,对于其他内容,则应视为是民事合同,一般应由企业签约。二是文字表述。合同起草应坚持共识规则、简明规则和用词一致规则,在表述上力求简洁实用、严谨科学,结构合理,防止因表述不清产生歧义。如某合同中表述:“某项资产交付甲方使用”,到底是有偿还是无偿?“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讼”,到底是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还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如果能够进一步表述明确,就会省去很多麻烦。三是合同形式。在实践中,招商引资协议有的是意向性合同,如战略合作协议、框架协议,有的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正式文本,二者的主要区别是法律责任问题,前者一般没有法律约束力,也没有相应的法律责任,仅仅只是双方初步表达合作意向的意思表示,具体合作项目的落实有待双方进一步谈判,而后者则有明确的权利义务要求。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应力求签订第二种合同。四是协议条款。要防止合同中的“地雷”条款、“陷阱”条款、无效条款和权利义务严重失衡的条款。实践中上述条款主要表现为:投资目标气势磅礴,但没有约束和保障机制,能否履行取决于投资商的商业道德;有意规避甚至通过文字游戏篡改已达成一致的条款;在担保、融资等方面设置陷阱;双方权利义务在数量、履行方式上严重不对等。五是合同履行的责任主体。招商引资工作是全方位的,一般涉及到土地、房产、工商、税务、商务等多个行政主体,因此,在合同中一般应当明确相关部门的具体义务,防止推诿扯皮,如果主合同不能明确,也应以附件形式另附责任部门的具体任务、完成时限、工作标准和法律责任等内容。六是合同履行方式。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和单行法规规定,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进行许可。比如经营性用地、水能资源、公共交通线路经营权、采矿权等资源的配置,应当通过公开竞买(卖)的方式进行;达到一定标的额的合同,应当进行招投标;对于已出让的国有土地以及集体土地、山林,应通过提前收回、依法征收、征用、经营权流转等方式处理。只有严格依法办理,才能避免因履行方式不合法而导致合同无效的现象。七是法律责任。关键是明确投资方的投资强度、投(融)资期限及对应的违约法律责任问题。政府在优惠政策上可以作出让步甚至牺牲局部利益,但在违约责任上必须有强有力的控制手段,以确保权利、义务、责任的对等和一致。实践中经常出现的问题是,双方权利义务明确,但由于招商心切,担心谈及违约问题吓跑外商,因此往往不谈违约责任问题,这就需要在起草合同时高度警觉,不能为了早日签订正式合同而放弃投资方的违约责任。
四、依法办事是原则。一是牢固树立依法招商的观念。要始终坚持依法招商,找准推进项目投资与依法依规办事的结合点,善于在法律框架内有效规避各种法律风险,避免违法决策、盲目决策。同时,对重大招商活动的法律服务程序和风险评估程序有必要作出硬性规定,不断提高招商引资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二是严格按程序办事。在法律规定的要件和时限内尽可能简化手续,提高效率,防止因特事特办、“先上车,后买票”留下纠纷。对于重大项目的决策,更要慎之又慎,做到越是事情紧急,越是任务紧迫,越要严格审查,依法办事,防止仓促签约、匆忙审查留下隐患。三是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不断提高依法招商的能力和水平。与一般的民事、行政案件相比,招商引资工作的涉法事务难度更大,对法律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工作阅历的要求更高,法律政策依据更为庞杂,既有民商事法律规范,也有大量的经济行政法规,同时还有国家政策、单行法规。对于这些不同的法律法规,各个部门都有一批专业人员,在充分发挥专业法律服务人员作用的同时,更应高度重视、充分发掘这一人力资源,使其成为政府依法决策的参谋助手。四是加大依法解决招商引资纠纷力度。招商引资过程中一旦发生矛盾纠纷,政府应当积极斡旋,搭建沟通和解的平台,不能通过行政、经济手段解决的,要积极寻求法律途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依法通过人民法院、仲裁机构解决。司法机关也应加大对招商引资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对于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合同诈骗等行为要予以严厉打击,切实维护招商引资秩序,共同营造良好的投资法治环境。
2、共同投资组建合资、合作经营企业;
3、对集团公司现有的国有、集体所有制企业参股、控股、购买;
4、改造现有企业,组建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企业联合体、企业集团;
5、兴办补偿贸易、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来样生产企业;
6、租赁、承包等其他方式。第五条引进外商投资项目应遵守国家关于“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和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第六条集团公司鼓励的重点投资项目:
1、煤炭资源开发项目;
2、水资源开发和利用项目;
3、电力项目;
4、煤化工开发项目;
5、煤炭物流项目;
6、港口建设开发项目;
7、房地产(包括工业房地产) 开发项目;
8、钢铁、建材等项目;
9、建井、建筑、安装等工程项目;
一、企业在涉诉招商引资案件中存在的主要违法行为
企业在涉诉招商引资案件中的违法行为花样繁多,笔者将这些违法行为主要概括为以下几类,并以双流县人民法院受理的部分招商引资案件为例进行说明。
(一)以工程建设、项目建设为借口,骗取巨款
企业将同一个工程重复发包、多次发包给若干不同的建设工程公司,收取高额的保证金后将款项供个人挥霍或挪作他用,却以各种理由拒不退还。如:双流县穗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将工程重复发包给多家公司,收取巨额保证金。
(二)资金链断裂,拖欠材料款、工程款等
企业因为经营过程中出现资金链断裂或存在后期投资不足等情况,导致无法发放工资款,或长久拖欠工程款、材料款、设备款等,造成民工上访等现象反复发生,极其影响社会稳定。如:四川桦林硅晶能源股份公司因资金链断裂,拖欠工程款、材料款数千万元,其中涵盖了大量民工工资,给社会稳定带来极大影响。
(三)以发展农业项目为由,享受优惠政策、低息贷款,但还款期限届满因各种原因不能及时还清贷款
主要表现为部分引资企业动机不纯,假借发展农业项目,实为享受政府的财政补贴、低息农业贷款,不按期归还贷款;或部分企业发展过程中资金链断裂,不能及时归还贷款,引发诉讼。如:双流现代农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第三人银行向成都昆山虹禾现代农业进出口有限公司发放农业贷款,因成都昆山公司方资金链断裂,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双流穗康农业发展公司假借发展农业项目,获取双流现代农业发展投资公司高额贷款并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却不按期归还贷款。
(四)未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土地租金
引资企业以工业生产或项目引进的名义,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买成功后未在约定时间内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企业依照相关政策租赁了大量土地,却始终未交或未交清土地租金,最后无力偿还。如:四川桦林硅晶能源股份公司在参与竞买双流县黄甲镇的国有土地过程中,本身无力缴纳土地出让金,但通过向西航港建设投资公司借款1300万元作为保证金参与竞买,但竞买成功后并未按照约定时间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四川双流县仙绿宝食品有限公司通过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形式取得了大量的土地用于修建办公楼等建筑设施,但拖欠大量的土地租金未交,留下许多遗留问题。
(五)虚假出资或出资后抽逃出资
部分引资企业系借钱注册,注册成功后逐步将资金挪走,个别公司甚至自身没有任何一分钱的出资,公司实为“皮包公司”,投资目的仅是为通过优惠政策,获得政府提供的各项补助金。公司如:四川穗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实际上并无出资,系委托一个中介公司包办注册而成。
(六)投资者以手中的项目作为筹码,游走于多个地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部分投资者打着兴建大型项目、发展绿色高科技或新能源产业的幌子,获得政府的补助和政策支持。但实际对外却以手中的项目、政府的支持作为游走于多个地区对外宣传和吹嘘的筹码,对外签订借款合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及其巨大,却没有实际偿还的能力。如:四川仙绿宝食品有限公司对外以其生产绿色高科技仙人掌食品的名义,大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受骗人数众多,社会危害极大。
二、产生上述政府法律风险与企业违法行为的原因分析
造成上述政府法律风险与企业违法行为,大致有以下几种原因:
(一)在招商时急于求成,忽视了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的硬性规定、未充分论证项目可行性、疏于仔细审查企业真实投资实力
在未查明引资企业是否支付或部分支付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有的政府就为其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有的企业事先与评估机构串通一气,蓄意人为拉高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后,再转向多家金融部门抵押筹措资金,所借资金又用于其他用途,或转移资金,导致引资项目迟迟不能运行,金融机构债权也无法实现,金融借款纠纷因此大大增加。
(二)个别企业为获取政府资金扶持、骗取享受政府的各项优惠政策和好处,故意掩盖真实情况,虚吹项目
一是引资入驻的企业中,个别自身并无多少经济实力,以“拿到土地,再向相关机构借款融资”目的入驻。若得融资后,蓄意向普通群众套取资金,采取非法集资方式构成合同诈骗,从而可能引发更大范围的矛盾冲突产生,形成不稳定局面。二是部分引资企业求之过急,项目过大导致资金链断裂,引起拖欠民工工资和供应商材料款等诸多问题。三是个别引资企业利用法律漏洞,抽逃注册资金,公司股东之间引发内部矛盾,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导致企业被拖垮。
(三)部分引资企业虽然投资项目真实,但欠缺实力与资金,导致项目中途停滞,造成纠纷
一是企业自身存在资金不足,故为了让承包人最大限度的为其垫资,在签订合同时,无视法律规定对施工主体的要求,让个人或无资质企业通过挂靠方式修建工程。二是企业存在内部管理混乱等问题,未合法报批相关手续,导致建设施工工程无法竣工或难以验收,从而致使工程款最终无法结算。三是部分地方政府为了追求政绩,盲目片面要求个别引资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或多元化经营,不合时宜的急剧扩张导致资金紧张,开工不足,无法正常生产。
(四)招商活动中欠缺法律意识、未能有效防范风险
当项目后期出现问题,大量纠纷集中爆发的局面产生时,司法机关从保护善意方角度介入处理,难度较大。一是从部分涉诉涉法情况显示,政府在签订招商引资合同时,未充分考虑和防范风险,合同中可能存在法律漏洞,未全面保证政府利益,当纠纷一旦发生,法院依法处理将非常被动。二是当出现部分企业拖欠民工工资、大量融资时,未引起相关部门足够重视,没能合理评估风险,进而加强防控。因此一旦产生大面积涉稳涉诉问题时,外地引资企业主已经一走了走,只留下空壳企业给政府,后续问题成为当地的不稳定因素。
三、加强招商引资过程中相关法律防控措施的建议
(一)整合资源,构建整体、专业的招商引资法律服务部门
首先从大多数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现状来看,主要是依靠法制办或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但从实际情况看,法制办各类事务千头万绪,大多数情况下难以设置专职或专人服务招商引资,而外聘的法律顾问往往仅负责个案。其次从招商引资流程来看,企业的经营风险,除了涉诉案件以外,更多的行政争议不能仅靠诉讼解决,其涉及的部门繁多,不仅涉及到“公检法”等司法部门,还包括规划、国土、工商、税务等大量的行政部门。最后从招商引资合同双方管理的对等性来看,引资企业方对投资的项目管理是专业、专项、专人在长效进行。而政府作为合同一方,并未如履行行政事务般确定专门的人员,对合同履行进行系统管理,造成了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中管理方式并不对等。因此构建整体、专业性的招商引资法律服务部门,对于防范控制政策风险,提高引资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招商引资法律服务部门的组织与搭建。可由政府牵头组建该部门,成员公开选拔聘任,便于统一调配和发挥作用,提供差异化和整体化的法律服务。由专业法律服务部门,针对政府招商引资,提供从论证项目合理性、签订和履行协议、解决争议等全方位、全流程、专业化的法律服务方式。
2.法律服务部门的法律服务范围。一是参与招商引资项目谈判全过程。二是调查诚信状况。详细调查了解投资方的诚信情况,以判断是否有足够的诚意与能力履行合同。三是合理论证项目可行性。由法律服务部门在充分开展前期调查的基础上,从法律上论证该项目可行性,出具法律意见书。四是起草、审查招商引资合同等法律文书,严防出现双方权利与义务严重不对等的现象。五是搭建好政府和企业间法律沟通桥梁作用,提升针对招商引资企业的专业法律服务。针对具体问题,及时协调、跟踪、督促,确保企业项目顺利建设落实。
(二)进一步加强合同签订、审查过程中的法律防控
1.签订前应注重对投资方诚信状况的调查。政府通过专业法律服务部门调查引资企业的诚信状况,确保其有能力、有诚意。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调查企业法人资格,二是调查资信情况,防范在招商引资过程中的欺诈、诈骗等非法行为。
2.关注合同重点条款。避免权利义务的严重失衡。一是注重无效条款。对招商引资格式合同或合同样本,应特别关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严重失衡和无效条款。二是特别约定一方严重违约时,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各种情形。三是关注赔偿条款与违约责任的约定。对于计算违约金与损失额的计算方法,不能只笼统约定一方违约赔偿对方损失或按合同法规定赔偿对方损失。
3.要注重对招商引资合同的严格把关审查。一是应特别注意对投资主体的审查。为防止一些不法投资者滥竽充数,骗取优惠待遇,搞变相圈地。二是对招商引资合同中拟引进项目,事先要相关部门提前介入、认真筛选、进行必要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严把项目审批关。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进入。三是要建立招商引资合同审查制度,以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招商引资相关诉讼的发生。
(三)强化引资企业的后期防控,提升防范风险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