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银行发展建议汇总十篇

时间:2023-07-09 09:01:02

村镇银行发展建议

村镇银行发展建议篇(1)

村镇银行是中国银行体系中的新生儿,它的诞生为原本单一的、缺乏活力的农村金融服务注入了新的活力,是解决我国现有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金融服务缺位等“金融抑制”问题的创新之举。目前,全国各地正在兴起建设村镇银行的高潮。本文主要阐述了村镇银行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提出了发展村镇银行的意见和建议。

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现状

年月,银监会出台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首批选择四川、吉林等六省区进行试点,年月又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扩大到全国个省份。从年月初首批家村镇银行开业,到年月初,全国已有家村镇银行,短短两年时间实现了数十倍的增长速度,而这一数字还将迅速壮大。两会期间,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表示,银监会对村镇银行的发展目标是家,凡是有条件的县都可以有一家。

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趋势

、 注册资本规模逐步增加

根据银监会《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在县(市)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万元人民币;在乡(镇)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万元人民币。但在目前已成立的家村镇银行中,注册资本有逐渐增大的趋势。全国第一家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成立时注册资本仅为万元。而去年年末成立的广东中山小榄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为.亿元,规模居全国村镇银行之首。注册资本的逐步增加,主要原因是一方面村镇银行开业之初吸储比较困难,缺乏营运资金;另一方面高额的注册资本可以在短时间内使各项指标满足监管标准,有利于村镇银行拓展业务。

、 金融机构发起人范围逐步扩大

村镇银行成立之初,多以当地的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同时,外资银行在这轮农村金融机构布点中表现活跃,年月,汇丰银行发起设立了第一家村镇银行,随后它马不停蹄地在重庆大足、福建永安、北京密云和广东恩平设立了家村镇银行。渣打、花旗等外资银行业巨头也在摩拳擦掌,将目光投向了中国农村的村镇银行,并且在积极布局,设立网点。相比之下,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这场金融布局中的态度反而不是非常积极,年月,由中国农业银行发起设立的湖北汉川农银村镇银行和克什克腾农银村镇银行在湖北、内蒙古同时成立,开创了国有商业银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先河。建设银行紧随其次,同年月在湖南省发起设立了桃江建信村镇银行。截至目前,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均未发起设立村镇银行。

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说明了我国银行业整体实力上升,特别是城商行和农村金融机构经过几年的改革重组,资本总量、内控制度等已具备了跨区经营的实力,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正是一个很好的平台,有助于城商行和农村金融机构抢占农村金融市场,实现资产规模的迅速扩张,从而实现跨区域经营。

促进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的建议

目前,我国的村镇银行已经开办了家,实现有效贷款多亿元。但是在村镇银行设立以来,吸储困难、业务品种单一、社会影响低等问题也随之产生,困扰着正在发展的村镇银行。现对村镇银行的发展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 合理限制村镇银行的发展规模

虽然较大的注册资本可以增强防范风险能力。但目前我国已开办的村镇银行多数坐落于贫困的乡镇,业务量有限,容易造成村镇银行单户贷款额度过大,不良贷款压力很大。因此,建议监管部门合理限制村镇银行的资本规模,初次设立时最好不要超过亿元,以后随着资产规模的可以适当增加,从而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

同时,监管部门应充分考虑各地区经济条件、人文环境、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差异性,以及金融服务需求的多样化,坚持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在经济发达地区,可设立多种所有制的村镇银行,采取市场化方式促进民间资本投资参股,促进规模型村镇银行的发育在经济欠发达区域,可设立小型化的村镇银行。

、 村镇银行应明确服务对象,坚持走“尤努斯”模式

村镇银行作为一种微型金融,起源于尤努斯乡村银行模式,类似于国外的社区银行。尤努斯模式在孟加拉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它的主要业务是为穷

  

人发放小额信贷,帮助穷人脱贫。我国的村镇银行是由金融机构做为主发起人,人员构成也多由发起人指派,这种诞生的模式必定会将发起银行的经营模式带人村镇银行。目前国内已经成立的多家村镇银行中,大多数存在着“放大不放小、放富不放贫”的问题,偏离了办行初衷。这种经营模式还易造成单户贷款比例过大,一旦发生风险,将对村镇银行产生巨大的威胁甚至破产。因此,我国的村镇银行必须明确自身的市场定位,服务对象必须是“三农”、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并在此基础上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才能巩固村镇银行的客户群体,千万不能为了短期的利益放弃了农村这个广阔的市场,同时也可以将村镇银行与城市商业银行区别开来。走出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发展之路。

、 村镇银行应放眼未来,积极提高自身实力

部分村镇银行成立之初,即面临着吸储困难、放贷无门的境地,当年甚至第年将面临亏损。尽管如此,我国村镇银行应坚持自身的市场定位,致力于为广大农户提供金融服务。成立初期,董事会应制定三年的发展规划,将工作重点放在拓展客户上,宣传自身的服务,培养忠实的客户群体。其次,应积极为农户和小企业量体裁农,设计具有自身特色的业务品种,不能简单延续以前大银行的传统做法,而是要改造自己的工作流程,调整自己的经营机制,在客户信息的搜集、贷款风险的甄别、抵押担保品的设计、客户沟通方式等细节方面,要进行切实的“转型”。最后,必须建立并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在贷款流程和日常管理中严格控制,降低经营风险,只有这样,村镇银行才不会陷入坏账泥沼,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

、 监管部门与地方政府共同打造和谐的发展环境

村镇银行发展建议篇(2)

中图分类号:F03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11-0148-01

村镇银行是中国银行体系中的新生儿,它的诞生为原本单一的、缺乏活力的农村金融服务注入了新的活力,是解决我国现有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金融服务缺位等“金融抑制”问题的创新之举。目前,全国各地正在兴起建设村镇银行的高潮。本文主要阐述了村镇银行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提出了发展村镇银行的意见和建议。

1 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现状

2006年12月,银监会出台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首批选择四川、吉林等六省区进行试点,2007年10月又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扩大到全国31个省份。从2007年3月初首批3家村镇银行开业,到2009年3月初,全国已有97家村镇银行,短短两年时间实现了数十倍的增长速度,而这一数字还将迅速壮大。两会期间,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表示,银监会对村镇银行的发展目标是2000家,凡是有条件的县都可以有一家。

2 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趋势

2、1 注册资本规模逐步增加

根据银监会《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在县(市)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在乡(镇)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但在目前已成立的97家村镇银行中,注册资本有逐渐增大的趋势。全国第一家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成立时注册资本仅为200万元。而去年年末成立的广东中山小榄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为2.5亿元,规模居全国村镇银行之首。注册资本的逐步增加,主要原因是一方面村镇银行开业之初吸储比较困难,缺乏营运资金;另一方面高额的注册资本可以在短时间内使各项指标满足监管标准,有利于村镇银行拓展业务。

2、2 金融机构发起人范围逐步扩大

村镇银行成立之初,多以当地的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同时,外资银行在这轮农村金融机构布点中表现活跃,2007年12月,汇丰银行发起设立了第一家村镇银行,随后它马不停蹄地在重庆大足、福建永安、北京密云和广东恩平设立了5家村镇银行。渣打、花旗等外资银行业巨头也在摩拳擦掌,将目光投向了中国农村的村镇银行,并且在积极布局,设立网点。相比之下,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这场金融布局中的态度反而不是非常积极,2008年8月,由中国农业银行发起设立的湖北汉川农银村镇银行和克什克腾农银村镇银行在湖北、内蒙古同时成立,开创了国有商业银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先河。建设银行紧随其次,同年12月在湖南省发起设立了桃江建信村镇银行。截至目前,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均未发起设立村镇银行。

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说明了我国银行业整体实力上升,特别是城商行和农村金融机构经过几年的改革重组,资本总量、内控制度等已具备了跨区经营的实力,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正是一个很好的平台,有助于城商行和农村金融机构抢占农村金融市场,实现资产规模的迅速扩张,从而实现跨区域经营。

3 促进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的建议

目前,我国的村镇银行已经开办了97家,实现有效贷款40多亿元。但是在村镇银行设立以来,吸储困难、业务品种单一、社会影响低等问题也随之产生,困扰着正在发展的村镇银行。现对村镇银行的发展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3、1 合理限制村镇银行的发展规模

虽然较大的注册资本可以增强防范风险能力。但目前我国已开办的村镇银行多数坐落于贫困的乡镇,业务量有限,容易造成村镇银行单户贷款额度过大,不良贷款压力很大。因此,建议监管部门合理限制村镇银行的资本规模,初次设立时最好不要超过1亿元,以后随着资产规模的可以适当增加,从而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

同时,监管部门应充分考虑各地区经济条件、人文环境、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差异性,以及金融服务需求的多样化,坚持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在经济发达地区,可设立多种所有制的村镇银行,采取市场化方式促进民间资本投资参股,促进规模型村镇银行的发育在经济欠发达区域,可设立小型化的村镇银行。

3、2 村镇银行应明确服务对象,坚持走“尤努斯”模式

村镇银行作为一种微型金融,起源于尤努斯乡村银行模式,类似于国外的社区银行。尤努斯模式在孟加拉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它的主要业务是为穷人发放小额信贷,帮助穷人脱贫。我国的村镇银行是由金融机构做为主发起人,人员构成也多由发起人指派,这种诞生的模式必定会将发起银行的经营模式带人村镇银行。目前国内已经成立的90多家村镇银行中,大多数存在着“放大不放小、放富不放贫”的问题,偏离了办行初衷。这种经营模式还易造成单户贷款比例过大,一旦发生风险,将对村镇银行产生巨大的威胁甚至破产。因此,我国的村镇银行必须明确自身的市场定位,服务对象必须是“三农”、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并在此基础上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才能巩固村镇银行的客户群体,千万不能为了短期的利益放弃了农村这个广阔的市场,同时也可以将村镇银行与城市商业银行区别开来。走出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发展之路。

3、3 村镇银行应放眼未来,积极提高自身实力

部分村镇银行成立之初,即面临着吸储困难、放贷无门的境地,当年甚至第2年将面临亏损。尽管如此,我国村镇银行应坚持自身的市场定位,致力于为广大农户提供金融服务。成立初期,董事会应制定三年的发展规划,将工作重点放在拓展客户上,宣传自身的服务,培养忠实的客户群体。其次,应积极为农户和小企业量体裁农,设计具有自身特色的业务品种,不能简单延续以前大银行的传统做法,而是要改造自己的工作流程,调整自己的经营机制,在客户信息的搜集、贷款风险的甄别、抵押担保品的设计、客户沟通方式等细节方面,要进行切实的“转型”。最后,必须建立并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在贷款流程和日常管理中严格控制,降低经营风险,只有这样,村镇银行才不会陷入坏账泥沼,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

3、4 监管部门与地方政府共同打造和谐的发展环境

由于村镇银行个体小、资金实力弱、网点少,在当地的社会名气较低,普通百姓对这类新兴的金融机构比较陌生,往往被当作“个人开的银行”,规模又远不及其他机构,这样的新面孔较难建立起足够的信誉。监管部门应逐步完善结算环境,对村镇银行出台优惠政策,使之尽快加入支付系统、银联系统、个人征信等系统,帮助其完善银行功能,可以为广大农户提供更加丰富的金融服务。

同时,由于我国村镇银行多在贫困地区设立,当地信用环境不完整,缺乏担保机构。当地政府应尽快完善农村地区的信用环境建设,营造诚信的氛围,制定对农户的贴息或保险政策;降低农户贷款风险系数;适当时机成立针对农户贷款的担保机构,扩大农户的受益群体。

村镇银行发展建议篇(3)

一、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的现状分析

监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村镇银行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三者共同投资,建立于农村地区。重点是为本地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一)村镇银行的主要作用

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存在着的城乡二元结构问题,乃是制约经济发展平衡的重要因素。村镇银行的建立扩宽了资金来源途径,提高了农村金融市场的运营效率并且完善了农村金融服务模式。兼具业务创新与制度创新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促进农村金融业发展。设立村镇银行,一方面打破沉寂的农村金融市场,另一方面可以与农村信用社形成彼此公平竞争的局面,使农村金融得以快速发展。(2)增加农村金融市场的有效供给。在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权衡下,农村信用社在信贷供给方面意愿不足。设立村镇银行使新农村金融主体得以确立,进一步完善了农村金融体系。促进农村中小企业发展。村镇银行立足于农村,面向农村经济提供信贷服务,对于解决农村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有着重要作用

(二)国村镇银行发展迅速

2007年,我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准许建立村镇银行机构18家,2008年78家,2009年91家,2010年迅速增长到277家,2011年455家,2012年514家,截至2013年,我国村镇银行共计1071家。根据图表可以清晰看出,我国村镇银行在2007年到2009年这3年历程中,发展缓慢,但在2010年以后,村镇银行数量起初有显著的提升。

2013年年底,我国村镇银行本外币存款余额总计4616亿元,占农村类金融机构存款余额的3.1%。在增量上,2013年全年,村镇银行各项存款余额增加1585亿元,占农村类金融机构存款增量的6.7%。到了年底,全国村镇银行的贷款余额总计3634亿元。增量上,全年村镇银行各项贷款增加1308亿元。平均贷款比为78.8%。其中个人贷款占比重较大。

二、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的问题

我国村镇银行自从成立以来已有8年之久的发展历程,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但是在经营管理上尚有以下诸多不足。

(一)筹资困难,运营成本高

首先,由于地理位置的制约,村镇银行吸纳资金的来源主要是是农民以及村镇企业,大多数农民属于低收入人群,村镇企业的闲置资金有限,导致了村镇银行的资金来源短缺,负债来源不足。其次,规模经济可以节省成本,而村镇银行的规模往往较小,这就造成收入费用率高企。

(二)主要发起人的资格限制

依照《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的主要发起人必须是银行机构。这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村镇银行的发展。首先,对发起人条件的严格要求致使其他产业机构根本无法投资农村金融机构。截止到2011年7月,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设立村镇银行3年计划数量指标仅仅实现了70%,可见高门槛限制了社会资本的流入。

(三)市场定位偏离设立目标

村镇银行定位于服务“三农”,为当地农村地区的“三农”服务,但是为了生存与盈利,大多数村镇银行将目标客户转向所在县域、贷款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出口企业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村镇银行远远偏离了服务于“三农”的设立初衷,农村贷款难的困境并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

三、发展我国村镇银行的对策建议

(一)创建良好的农村社会环境

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依靠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可带动村镇银行的发展,农村金融需求取决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因此,为了保证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就应该做好新农村的建设工作,提高农民以及农村中小企业的偿债意识与偿还能力。其次,改善收入分配结构,增加农民收入

(二)明确市场定位,实现差异化服务

村镇银行在建立之初并没有明确其市场定位。从实际情况来看,村镇银行只要明确好它的市场定位、把握好时机,给予新农村建设一定的金融支持,就可以避免及防止各种施放操作和监管风险,进而实现可持续发展。以服务“三农”为目标的村镇银行,为了满足本地区农业及农村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开发出新的金融产品,提供优良服务,和以往的农村金融机构进行公平竞争。

(三)丰富金融产品种类,加强信贷产品创新

单一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管理模式严重同质化,束缚了村镇银行的发展。因此,如果要想让村镇银行真正在农村地区真正发展起来,银行就要不断研发和创新金融产品,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农村金融多样化的需求,这村镇银行自身才能获得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村镇银行受产权束缚[J].新远见,2009.

[2]村镇银行的风险管理策略研究[J].现代经济,2008.

村镇银行发展建议篇(4)

一、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现状及村镇银行产生的背景

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农业现代化,据初步测算,到2020年,新农村建设需要新增资金15万亿元至20万亿元。显然,单纯依靠国家财政投入已远远不能满足新农村建设大量的资金需求,因此,需要有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新农村建设所需的资金。可以说,农村金融的改革和发展是我国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只有加大农村金融改革的力度,在健全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上下功夫,才能使金融业在体制、机制和金融服务方式上更好地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我国现有2070个县(市a),95%的国土面积,近四分之三的人口集中在县域,县域经济吸纳了65%的农村劳动力。2009年年末,全国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网点为12.8万个,占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总数的65.7%;县域贷款余额10.2万亿元,占全国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1/4,涉农贷款余额9.1万亿元,占全国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22.9%,其中农户贷款余额2.2万亿元。这些数字既说明了农村金融环境建设已取得的成绩,也反映了我国县域金融与现代金融制度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同时,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发展趋势是:国有及国有控股商业银行逐步从农村地区(尤其是贫困地区)撤出,政策性金融机构作用有限,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起主导作用,民间金融广泛存在,但因为不规范,所以存在着较大的金融风险。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巨大金融需求得不到满足,缺乏专门为农村服务、为农民服务的小银行,农村金融市场的供需矛盾异常尖锐。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设立村镇银行,是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的创新之举,是切实提高农村金融服务充分性的具体行动。

二、村镇银行的设立及其特点

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其本质属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其他银行类机构从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村镇银行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为经营原则,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但由于它“在农村地区设立,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特殊界定,村镇银行同时在制度设计上也就具有了一定的特殊性。

(一)设立条件

村镇银行可以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且发起人或出资人中应至少有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县(市)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在乡(镇)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由此可见,村镇银行的设立为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开拓了新渠道,其设立门槛也明显低于一般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股权设置和股东资格

按照村镇银行设立条件要求,其出资人可以是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对境内外金融机构及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要求必须具有稳健的财务、良好的公司治理及健全的内部控制与管理。自然人股东则更强调的是良好的声誉及入股资金来源的合法性。这样的要求将有利于村镇银行的稳健经营,减少其经营风险。

另外,村镇银行的股权设置要求包括:最大股东或唯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最大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20%;单个自然人股东及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10%,单一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一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10%。这样的股权设置要求保证了村镇银行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控股,有利于专业化的经营与管理。

(三)村镇银行公司治理结构

村镇银行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并在其章程中明确,根据其决策管理的复杂程度、业务规模和服务特点设置简洁、灵活的组织机构。在《暂行规定》中对于董事会、行长、独立董事、各专业委员会等的设立没有严格的规定,这就为村镇银行治理结构的创新与多样化提供了空间,可以采用传统的董事会领导下的行长负责制,也可以采取更扁平化的管理模式,完全由其自身根据业务发展来决定。

(四)村镇银行经营管理

村镇银行业务内容与一般银行业机构类似,但其贷款业务有特殊要求:村镇银行在缴足存款准备金后,其可用资金应全部用于当地农村经济建设。村镇银行发放贷款应首先充分满足县域内农户、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确已满足当地农村资金需求的,其富余资金可投放当地其他产业、购买涉农债权或向其他金融机构融资。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对单一集团企业客户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显然传统的银行业务形式难以适应小额、分散的农村金融需求,需要在研究市场的基础上采取更灵活多样的业务方式。

(五)村镇银行的风险控制及监管

村镇银行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制度和资本补充、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机制,提高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并对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进行纠正和完善,确保依法合规经营。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有条件的村镇银行,可引入外部审计制度。村镇银行开展业务,应依法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

三、村镇银行发展面临的问题

通过以上分析,村镇银行在我国金融体系中尚属于新生事物,其发展面临着诸多难题,尚不具备解决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缺失等问题的能力,甚至有些问题还影响着村镇银行未来的发展,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一些方面:

(一)存款方面

营业网点是金融竞争的最前沿,营业网点数量上的多少,提供服务及时、方便、快捷和服务的多样性也是吸引客户的重要方面。村镇银行刚刚建立,面临着网点少、成本高、吸收存款难等困难,另外,成立之初村镇银行的品牌认知程度还远远不能与传统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相比,广大客户对村镇银行的了解有待加深,在网点数量、品牌形象和客户认知程度上都无明显优势的情况下,存款客户很难将村镇银行作为首要选择。

(二)贷款方面

《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对村镇银行的贷款业务明确了多项制度安排,在这样的制度安排下,村镇银行贷款业务就收到了多方面的限制:

第一,贷款额度受其资本限制:目前大多数村镇银行注册资本为底线以上一些,如果以注册资金注册资本2000万元的村镇银行为例,则每户放贷不得超过100万元,单一集团客户放贷不得超过200万元,贷款额度与普通商业银行相比差距很大。

第二,村镇银行的信贷资金仅限于当地,这虽然从制度上规定了村镇银行服务三农的只能,但由于村镇银行所在地大多属于欠发达区域,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优质信贷项目相对较少,这就为村镇银行的信贷管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第三,村镇银行必须首先服务涉农产业,在确有富余资金的情况下才能向其他产业发放贷款,由于农村金融业务具有较高的风险,比如出现自然灾害或禽流感等动物疫情都会对农业生产带来严重破坏,一旦村镇银行发放贷款的客户遇到这些问题,信贷资金将难以避免地受到影响。

(三)中间业务方面

村镇银行可以经营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与票据承兑贴现等业务,但对于中间业务而言,其风险相对小、成本低、效益高,既能满足经济社会对商业银行的需求,又能吸引更多客户,增加商业银行的利润。但村镇银行成立时间晚,品牌认知度低,也处于竞争的劣势地位。

四、村镇银行科学、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

村镇银行作为解决我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的一项举措,首先要解决自身的生存问题,只有保证自身的科学、健康发展,才有可能成为一项可以长期执行的制度安排,达到预期的政策目的。

(一)控制风险,加强对村镇银行的监管

作为区域性、小型化的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因地区风险集中、规模经济劣势导致亏损的可能性较大,因此必须控制村镇银行的经营风险,保持持续稳健的发展。

首先,在市场准入上严加控制,严格审查村镇银行的股东成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核村镇银行的各项监管指标,不能因为村镇银行的规模较小而降低其准入的标准。

其次,加强市场运营的管理。强化公众的社会监督,规范村镇银行的信息披露,保证信息披露的准确、及时、完整。建立风险监管和合规性监管并重的专职监管体系。可以在金融监督的基础上,辅之以公共审计、会计、资信评级及资产评估等社会监督手段作为常规监管的重要补充。

同时,在银行内部,通过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控制度、风险管理系统对经营中出现的风险因素、风险事件及时进行处理,借鉴主发起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的技术优势,提高村镇银行的内控水平。

最后,还要建立完善的退出机制,对于经营困难,难以在当地市场生存的机构进行退出处理,提高制度安排的可操作性,在政策与监管层面保证村镇银行持续健康发展。

(二)多方开源,解决村镇银行的吸存问题

现有的村镇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均在不同程度上遇到负债业务增长速度跟不上资产业务的发展,使得村镇银行的存贷比例很快触及上线,因此,解决村镇银行的吸存问题是村镇银行健康发展的重点。解决村镇银行的后续资金来源问题,建议可以考虑通过以下几个途径:

1、对村镇银行发放支农再贷款或国家政策性银行专项贷款

我国基层政府部门在执行扶贫政策的过程中,通常是把扶贫贷款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到贫困户手中,没有帮助其找到从根本上脱离贫困的有效途径,只是“授人以鱼”,却未能“授人以渔”。许多贫困户把扶贫贷款当成了“救济款”,用以维持生活,不将其有效投入到扩大生产和脱贫致富中,惯性心理使得他们认为扶贫贷款不还也无所谓,造成贷款不能按期收回,扼杀了这个群体的进取心和生机活力,对于运用小额信贷脱贫的愿望并不强烈。

如果转变形式,将扶贫专项款转变为给村镇银行提供的贴息贷款,作为村镇银行补充资金的重要渠道,一方面可以缓解村镇银行后续资金不足的困难,另一方面也可以将商业化的运作模式引入到扶贫工作中,为贫困人口提供脱贫致富的第一推动力,这样的贷款不同于以往简单的扶贫补贴,而是有还款压力的帮扶,可以大大提高政策的效果。

2、通过市场机制从邮政储蓄中拆借

邮政储蓄在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中起着重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一般商业银行及农村信用社服务供给不足的缺陷。但长期以来,邮政储蓄的主要业务是吸收存款,将农村地区原本缺乏的资金吸纳过来,尽管近期部分地区的邮政储蓄开办了小额质押贷款业务,但邮政储蓄在信贷方面的经营能力及风险管理能力很难与一般商业银行相比,贷款手续繁琐、期限单一,很难满足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

可以考虑鼓励村镇银行向邮政储蓄拆借资金,安排较低的拆借利息。这样一方面可以为村镇银行开辟一条新的融资渠道,另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村镇银行和邮政储蓄各自的比较优势,更有效地支持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

3、鼓励村镇银行通过发行债券、票据等渠道进行融资

村镇银行创立的目的在于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村镇银行的一部分股东就是社会上的优质企业和有实力的自然人,因此可以考虑在股权融资的同时适当地选择债券融资,允许村镇银行定向发行融资债券,拓宽融资渠道。

(三)政府扶持,增强生存能力

村镇银行作为商业银行的一种形式,其基本目标是收益覆盖成本,只有村镇银行解决好自身的生存问题,才能够实现预期的政策目标。而目前村镇银行的相关规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信贷资金的投向和规模,赢利能力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村镇银行发展建议篇(5)

村镇银行是经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它实质上是一种股份制的民营企业。自银监会2007年1月22日并正式施行《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下文简称)以来,随着外资的不断进入,截至2008年2月末,银监会已经在全国范围内累计批准开业22家村镇银行。目前这些村镇银行总体运行良好,正逐渐成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新兴力量。

一、村镇银行的主要成效

村镇银行是我国开始农村金融原创性实践的可喜起点,对合理配置金融资源,培育健康、多元的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体系,有效增强对农户和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1.引入竞争机制,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由于传统经营理念和运作模式的影响,农村信用社自成立以来,长期存在着服务意识不强,服务功能单一的现象,信贷期限和品种不能完全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与农信社相比,村镇银行在贷款利率、决策链条、业务灵活度以及对市场的掌握程度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设立村镇银行,将大大提高金融服务质量,扩大金融网点覆盖面,并有效打破农信社以往的垄断地位,激活农村金融市场。

2.减少借贷壁垒,促使融资规范化。农村非正规金融机构长期处于政府的金融监管之外,对经济的运行产生了一定的消极作用。如:影响了利率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全面贯彻实施,扰乱社会秩序,抵御风险能力差而投机性强等。由于村镇银行准入门槛降低,原本处于无政府状态的民间资本可以通过投资开办村镇银行被纳入规范的金融系统。可规范非正规金融市场的利率,减轻非正规金融设置过高利率给债务人带来的沉重负担,使得一些相对低收入的农村家庭也可以贷到款项,从而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更为广泛的支持。

3.创新农村金融业务,满足农村金融多层次需求。除了存、贷、汇“老三样”服务,村镇银行在成本可算、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以积极开发符合当地客户合理需求的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完善金融服务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将目前在城市地区开发、开办的标准化产品与服务尽快推广到广大农村,充分利用商业化网络销售政策性金融产品。

二、村镇银行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措施

但由于村镇银行是农村金融的新兵,刚刚起步,存在的问题还很多。部分村镇银行在经营过程中资金头寸紧张,存款的增长速度和贷款增长速度严重不匹配。以吉林东丰村镇银行为例,截至2007年6月25日,该行储蓄存款211万元,其中活期存款180万元,而同期贷款为1310万元。其他的如经营模式还不成熟,搞风险能力还很弱,业务产品和营销手段单一,高质量从业人员不足等问题也亟待解决。

成立村镇银行的政策思路不仅应着眼于完善涉农中小企业信用体系,改革银行的产权结构和治理结构,创新信贷技术,更应积极关注农村信贷投入的质量和效益,实现农村金融微观基础的健康性和可持续性。

1.通过强化监管措施,切实防范可能带来的各种风险。各级监管机构在积极争取试点工作的过程中要加强监管与控制,要始终把防范风险放在第一位,优化产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强化资本约束,把村镇银行办成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农村社区性银行。

2.合理设置村镇银行规模。在农村地区,必要的规模对于维持村镇银行信誉、防止挤兑、降低成本等方面均大有好处。根据国内外经验,村镇银行应采取发起方式设立,且应有1家以上(含1家)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并适度提高境内投资人入股农村地区村镇银行持股比例。最大限度防止新成立的村镇银行被单一的资金供给者所控制,鼓励投资来源多元化和股权结构分散化,为村镇银行未来的运作奠定良好的资本来源结构。

3.减少政府的不当干预。发展村镇银行,应该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政府对村镇银行的发展只能通过政策加以引导,使其向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方向发展,而不能采取行政手段进行干预。组建村镇银行要杜绝政府参股和干预管理决策,为村镇银行提供一个市场化的、充分竞争的发展环境。

4.加强培训与教育,尽快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村镇银行工作人员队伍。一是要强化对村镇银行工作人员的遵纪守法、行业自律意识教育和岗位业务技能培训,培育出一批政治过硬、业务精良的员工队伍。二是要加快人才引入步伐。既可考虑优薪从外地引进高素质人才,亦可通过协商从当地金融机构中吸纳一批富有从业经验的现有从业人员。

5.建设村镇银行应因地制宜。农村金融业务具有较高的风险,加上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差距较大,经济结构和发展水平严重不均衡。因此,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产权制度模式的多元化和组织形式的多样性,应是村镇银行发展的基本原则。

三、村镇银行的发展前景展望

村镇银行作为一个新兴的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需求得不到满足和金融供给不足的条件下,投资农村这个巨大的金融市场的回报是十分客观的。村镇银行的发展在国家政策的规范和市场商业利益的驱动下,其发展势头必然如雨后春笋。村镇银行在发展过程中,必须铲除传统农村金融的固有弊端,发扬新银行机制,采用贷款额度与信用等级挂钩,创建健康、成熟的企业文化等有效方式,在原创性金融开发中获得新的金融能量,为中国贫困者提供贴心到位的金融服务与资金,为更好更快地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贡献更大的力量。

参考文献:

[1]刘渝阳:从小额信贷看村镇银行试点对“三农”的支持[J].四川省情,2007(11)

村镇银行发展建议篇(6)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770(2011)01-040-05

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已进入到一个全新的阶段,大部分的农村金融问题都是围绕如何向“三农”提供促进其发展的金融服务而展开的。然而现有的农村金融机构越来越无法满足“三农”对资金和服务的多样化需求,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在于监管部门对农村金融市场实行过度管制,农村金融市场准入门槛过高,新的金融机构无法进入,导致农村金融市场高度垄断,金融服务严重滞后于三农发展的实际需要,供需不平衡的矛盾日益突出。

村镇银行作为新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主要试点机构和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的一项重大创新,拥有机制灵活、依托现有银行金融机构等优势,自2007年以来取得了快速的发展,对激活农村金融市场、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搭建农村金融供给新渠道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己经产生了积极影响。但作为新生事物,由于受到各种内外部因素的制约,村镇银行在发展中不可避免的遇到了许多具体问题。理清村镇银行发展中面临的各种问题及内外部制约因素,才能促进其可持续健康发展,进而发挥应有的功能。

一、村镇银行发展的背景

自1979年开始以来农村金融改革,我国农村基本上形成了以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主体的正规金融体系。与此同时,民间借贷也悄然萌发,形成了一套在法律约束之外的非正规金融系统,与正规金融体系并存。1997年以来,受商业利润最大化的驱使和基于对入市后市场竞争加剧的考虑,中国工商银行等各大国有商业银行逐渐从农村撤出。目前,我国农村地区金融体系以农信社为主体,农村金融市场呈现出金融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的局面。据统计,截至到2003年,国有商业银行一共撤消了31000多个县级以下营业网点,农村金融网点覆盖率越来越低。而1994年成立的政策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其业务以支持粮棉油的流通为主,很少涉及农业基础建设方面,对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影响相对较小。因此,目前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主要以农村信用合作社、农行和邮政储蓄银行为主体,他们成为当前农村金融机构的核心力量。然而,随着中国农业银行不断收缩其在农村的金融业务,邮政储蓄只开展存款业务,因此农村信用合作社实际上逐渐形成了在农村金融市场上的垄断地位。然而为了追求利润和加强风险控制,农信社的资金存在着向城市和大型乡镇企业流动的趋势,其经营业务“非农化”的倾向相当明显。

目前我国新农村建设正在如火如荼开展,城镇化进程正在稳步推进。相应地,农村金融需求日趋上升并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村生产经营方式的改变,农村金融需求不只是为简单的农业生产服务(如购买化肥、农药等),而逐渐转向资金需求更高的专业化和大规模生产上。同时,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使农民对教育培训、住房、医疗卫生等服务的需求上升,相应的农民需要更多的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

从上述两个方面来看,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上,一方面需求上升,一方面供给不足,供需矛盾突出。此外,在这种长期的金融抑制条件下,为了从金融领域内获取高额利润,大量的民间资金以“灰色”身份参与各种形式的地下金融活动,难以寻找到正规的发展渠道,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国家的金融秩序,也为资金的所有者带来了巨大的风险。可见我国农村现有的金融体系已经不能满足农村建设和发展的需求,农村金融改革非常必要和重要。因此,在引导商业性、政策性金融机构重返农村的同时,大力发展和培育适合“三农”特点的村镇银行,发挥其经营灵活、运营效率高等优势,以有效增强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能力,切实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同时也为民间资金提供了一条正规化发展的合理渠道。国际经验也表明,解决农村金融发展难题的途径之一就是广泛设立为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民提供金融服务的诸如村镇银行之类的微型商业金融机构。

二、发展村镇银行的现实意义

首先,从根本上改变了原来对农村金融体系存量改革的思路。由于多种原因,相对于城市金融而言,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启动迟、进展慢,还存在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在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瓶颈。具有低门槛、多元化资金来源、灵活多样的股权与治理结构的村镇银行进入农村金融市场,不但为农村金融市场引入增量因素,增加了对农村金融供给的新渠道,而且村镇银行从成立之始,就对其设立条件、股权设置、治理结构、经营管理、内控机制及监管方面都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对股东在财务状况、经营管理能力等方面的要求更形成了对机构经营者的优胜劣汰,这必将推动农村金融的不断发展,缓解农村金融的“贫血症”。

其次,有利于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的构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农村金融供需的矛盾。长期以来,农村金融改革的重点始终围绕着农村信用社这一存量机构展开,可是从结果看,无论是规范合作制,还是提供多种模式的改革尝试,效果都不甚理想,改革后的农信社的经营状况并未得到根本改变,效率低下、形式单一等问题依然存在。深究其原因,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就是农信社在农村金融市场上处于近乎垄断的地位,造成农信社本身缺乏改进的动力,而村镇银行的建立,无疑将会与农信社形成一定程度的竞争,在促进其改革与发展的过程中,逐渐促成竞争性的市场环境。

三、村镇银行的发展现状

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是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背景下进行的。2006年12月,银监会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首次对包括村镇银行在内的农村金融机构的准入条件、设立方式、监管措施等进行了原则性阐述,并确定了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吉林、湖北6省(区)的农村地区作为首批试点区域。

2007年3月1日,南充市商业银行发起成立了我国首家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此后,各类商业银行纷纷加入到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行列中。特别是2007年10月银监会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31个省市(区)后,村镇银行在全国各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2007年底,全国开业的村镇银行仅19家,且全部集中在首批6个试点省(区)。截至2010年6月末,全国已开业村镇银行数已增至214家,并覆盖全国30个省市(区)。根据银监会的规划,到2011年底,我国村镇银行数量将超过1000家。从发起行来看,虽在具体策略上,不同主体又各有侧重,但大型国有银行、中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区域性银行机构、外资银行在内的四类商业银行均已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其中区域性银行仍为村镇银行发起主力。

四、村镇银行目前所面临的问题或困难

第一,市场定位偏差,偏离办行宗旨。

村镇银行试点的目的是“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即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己经富裕起来的群体扶持弱势群体的指导思想适时组建村镇银行,是以服务“三农”为根本宗旨。但由于村镇银行是“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独立企业法人,各发起人或出资人必然会把实现利润最大化作为自身最大的追求目标,村镇银行在利益的驱使下很难实现“从一而终”的既定经营理念,从各地村镇银行的实际运营来看,一些村镇银行的市场定位与政策性目标的差异性突出,纷纷把资金投向能盈利的优质项目,并未全部服务于农村中弱势群体的资金需求,发生在农村地区的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农转非”现象将不可避免地在村镇银行重现。村镇银行市场定位偏差,究其原因,一是村镇银行现行制度安排使然。村镇银行从其资金来源看,包含了国内外的银行资本、国内的产业资本以及民间资金,这些资金所追求的无一不是利润最大化。二是从村镇银行的股权设置看,虽然民间资金参与了新设的村镇银行,但是受制于发起人制度的限制,村镇银行仍然不能脱离现有金融机构独立存在。商业银行长期“做大”的信贷方式,难以主动去适应农村金融需求的小额、分散的特点。

第二,筹集资金困难,运营成本相对较高。

村镇银行设立于我国广大的农村贫困地区,虽然是农民自己的银行,是“穷人的银行”,具有一定的本土优势,但由于这些地区受地域自然条件和开放程度等限制,居民收入水平不高,农民和乡镇企业闲置资金有限,客观上制约了村镇银行储蓄存款的增长。其次,村镇银行成立的时间较短,农村居民对其缺乏了解,与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相比,农村居民对村镇银行的认可程度大打折扣,而其自身资金实力虽较其他两类新型金融机构相对殷实,但与农业银行等动则千百亿资产的传统金融机构相比,仍显单薄,这也必将增加社会对其风险的担忧。再次,村镇银行网点少,现代化手段缺乏,缺乏对绝大多数农村居民的吸引力,部分居民将钱存到村镇银行,其初衷主要是为了获得村镇银行的优惠贷款。吸储困难已导致试点中的村镇银行出现流动性问题。数据显示,一些村镇银行的贷存比已经超过了监管红线75%,个别银行甚至超过了100%,有的甚至开始动用资本金发放贷款。

银行运营成本往往使用“收入费用率”作为重要依据,即经营费用占收入的比率,其一般与银行规模成负相关,即银行规模越大,收入费用率越低,反之亦然。一般,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的收入费用率通常为15%左右,农村信用合作社通常为22%~30%,而村镇银行则高达40%以上。而在贷款管理方面,农产贷款通常为小额贷款,客户管理方面单位成本较高,加之村镇银行信贷人员多为在当地招聘经简单培训便予以上岗,人员素质问题必然造成贷款管理成本的增加。村镇银行尽管是主要起着支农作用,但其仍为商业性机构,有赢利性要求,一旦盈利无法保证必然影响其持续经营。

第三,御险能力较差,风险控制任重道远。

在信用风险方面。村镇银行信贷支持的主要对象为弱势产业――农业,弱势群体――农民,农业和农民对自然条件的依赖性很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弱,在农业保险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村镇银行的信贷资金存在严重的风险隐患。首先,改革开放以来,为支持“三农”经济的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农民得到了很多实惠,因而也使一些农民对政策产生了很强的依赖心理,他们一定程度上认为,在村镇银行获得了贷款就等于在财政部门拿到了补贴,可不用考虑归还,加之村镇银行发放的贷款多以信用贷款为主,极易形成信贷的道德风险;其次,金融生态环境还有不尽如人意之处,在我国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一些借款户信用意识、法律意识淡漠,欠账不还,签字不认,逃、废、赖债之风在不同程度存在,信贷资金安全面临很大挑战。相对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内控和安防能力相对薄弱,应对农村市场错综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能力不够。

在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方面。就村镇银行的人员配置而言,大多村镇银行除董事长、行长等少数几人由出资参股银行金融机构选派,其他均在当地招聘,简单培训便予以上岗,人员素质相对较低,由其两三人组成的部门难免会使经营治理制度流于形式,增加操作风险。且其在业务初期,重营销轻管理,业务盲目扩张必然会产生贷款不良率上升等风险。此外,村镇银行由于其经营对象农业的弱质性,其经营周期多为春种秋收,相对贷款即为春贷秋还,贷款发放时间上集中度也较高,在村镇银行相对传统金融机构吸收存款方面处于劣势的情况下,许多村镇银行由于存款不足甚至动用资本金放贷,如吉林东丰诚信村镇银行等,使得村镇银行流动性风险增大。

在系统性风险方面。在大多数农村地区,小农经济是农村经济的主体,农户生产比较分散,抗风险能力也较低,持续发展能力不高,而且就某一特定地区来说,产业结构比较单一。这会对以微小企业和农户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村镇银行产生明显的产业风险,若某一产业的发展环境恶化,出现大范围内的衰退,那么相关地区的经济发展就会受到限制,农户或企业的还贷能力无法保证,违约的情况很有可能会发生。同时,若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控因素,农户经济承受能力低,也会影响其信用水平。而银监会政策规定村镇银行不能面对区域外的客户,只能贷款给本县或本乡的农户,更是加大了出现以上情况的可能性。一旦出现地区性型自然灾害或市场波动,村镇银行缺乏有效的对冲与规避风险能力,便会造成其整体风险的巨大损失。

五、政策建议

第一,村镇银行的设立应遵循“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原则。

从已设立的村镇银行来看,都是在各省各地区较为贫困的乡镇,对在哪设立村镇银行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因为我国各个地区间在生活水平上还存在很大的差异,一个东南沿海的富裕地区的贫困乡镇对比西北地区可能相对来说就很富裕了,设立村镇银行可能就根本不在考虑之列,因此各地区应该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金融特点、生产力水平优先在符合条件的乡镇设立村镇银行,然后稳步推进,逐渐扩展开来。在经济发达地区,对资金的需求量相对较大,可以考虑设立多种所有制的村镇银行,注册资本可以适当提高,促进较大规模的村镇银行的发展,村镇银行同其他商业银行比较,可以说是小巫见大巫,虽然相对比较灵活,但也不是越小越好,在有条件的地区,适当建立规模较大的村镇银行不但能够有效抵御各类风险,而且还为以后村镇银行分支机构的发展打下了基础,每家村镇银行从成立到营业到完善乃至成熟不但要经过较长的时间,而且成本也是很高的,发展壮大的村镇银行再到别的地区开立分支行就能够避免此类问题。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应该鼓励设立小型化的村镇银行,适度降低准入门槛。

第二,明确村镇银行的市场定位以实现差异化服务。

村镇银行成立初并没有明确指出村镇银行具体的市场定位。村镇银行只有准确进行市场定位才能抓住机遇,更好地为新农村建设提供金融支持,才能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各种营运和监管风险,从而可持续地发展下去。村镇银行应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将市场定位于满足当地农产和农村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通过金融创新,提供个性化服务,与传统涉农金融机构展开错位竞争。首先,村镇银行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细分金融市场,本着弥补市场空档的原则,结合自身优势,大力挖掘与培育一批优质客户群。其次,村镇银行在开展信用审查时,除了审查财务数据外,更应关注借款人的性格特征、家庭构成、日常开销特征等个性化因素对还款能力的影响;在进行信贷审批时,要能更好地理解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在经营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并能为他们提供个性化的融资和咨询服务。最后,村镇银行要坚持市场化原则和商业化运作模式,在成本可测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创新符合当地客户合理需求的金融产品。

第三,应给予村镇银行一定的政策扶持力度。

为促进村镇银行更好服务“三农”,除在农业保险方面对其给予支持外,在政策上也应加大扶持力度。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发挥国家政策的激励和引导作用,综合运用财税杠杆和货币政策工具,发挥存款准备金、支农再贷款、利率等货币政策在鼓励农村金融发展中的作用,定向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引导村镇银行延伸和发展针对农村和农户的金融服务。在存款准备金方面,目前给予村镇银行与农村信用社相同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再行降低标准。对村镇银行的再贷款方面也应予以支持,同时适时开放同业拆借市场增强其资金实力。利率可根据村镇银行所在的农业实际经营情况、乡镇实际经济情况、农产对利率实际承受能力给予调整,给予更为灵活的定价机制。降低结算准入门槛,使村镇银行可加入大小额支付系统和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以提高其结算效率。此外,宁夏、四川、浙江等地的人民银行已经开始对当地的村镇银行发放支农再贷款,缓解了村镇银行可贷资金不足的问题,这也值得推广。另外,要支持村镇银行抓住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的良机,积极参与农村养老保险金的发放,提高村镇银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监管部门要将村镇银行支农业务的情况纳入考核体系,结合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引导村镇银行开展农户联保贷款、农业产业链互助担保贷款和林权抵押贷款等业务,增加支农信贷投放,大力改善支农服务,支持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第四,引导村镇银行建立严密的风险防控机制。

针对村镇银行经营风险较大的问题,首先应在村镇银行内部建立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对信贷风险审批流程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避免因信贷人员素质或主观性评估而造成的信贷风险。在操作中还可引进一些银行的成功模式,如孟加拉国格莱珉银行的农产联保模式,增强风险防控。

为了解决在发放贷款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可以考虑利用农村资产、信用较好的涉及商业服务职能的农户、工商户来为村镇银行提供信息。村镇银行可以建立“村镇银行-贷款服务中心(信贷员)-金融服务站(村)-农民贷款小组”的四级市场网络。其中,贷款服务中心由村镇银行的信贷员或者客户经理管理;村级金融服务站依托村委会协助村镇银行了解农民的金融需求和经营状况,进行贷款管理和收回;农民自发成立的贷款小组不仅对成员贷款承担风险连带责任,还进行生产购销方面的合作。为了便于控制信贷风险,村镇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可以将三名客户经理划分为一组,实行三人客户经理小组制,分别负责贷前调查、贷款审查、贷款跟踪等职能。其中,调查岗的职责是对农户的基础信息进行调查,包括农户的贷款用途和个人信用度的调查等;审查岗主要负责对农户贷款手续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贷款跟踪检查岗负责对借款人的贷款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三个岗位在对贷款风险进行控制的同时,也承担贷款清收的连带责任,依次承担40%、40%和20%的责任。

此外,还需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强对员工培训,建立风险问责制,增强其识别风险的能力和防范风险的意识,加强贷款信用风险防范,使村镇银行远离高风险行业。应建立对村镇银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的支持机制,切实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针对村镇银行单个法人开展教育培训成本高的问题,应从外部积极为其创造条件,提供良好的培训教育平台。同时村镇银行应加强贷款信用风险的防范。要做好贷前工作和贷后跟踪,与贷款客户保持经常联系。要借鉴国内外经验,尽快建立符合实际的信用风险预警系统和信用内部评级体系,有效预测风险。对村镇银行贷款客户的资信状况和信用额度实行按年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对于无实物抵押的信用贷款农户,可以采用联保制度或其他担保制度控制信用风险;对于需要担保的农村中小企业贷款,要认真审核担保品和担保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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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银行发展建议篇(7)

2007年,县以下的存款有10.12万亿,但是贷款额度仅有5.72万亿,存贷之间相差4万多亿。从供给的度来说,农村金融网点覆盖不足,基础设施建设和机构覆盖率低,有的甚至是空白。竞争也不够充分,在针对农户的贷款方面,现阶段只有农信社在做。邮储银行的农户贷款也才起步。农村金融机构与农民需求之间的问题主要包括:资产质量低下,服务效率低,或者服务质量与素质相对比较差;服务种类也比较少,信用环境不好,信用制度基本上没有建立起来。因此,国家于2006年底做出了重要调整,银监会放宽了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首批选择四川、吉林等六省区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2007年10月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又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31个省份。到2009年3月初,全国已有村镇银行97家,短短两年时间实现了数十倍的增长速度,九十多家村镇银行已实现有效贷款40多亿元,其中支持农户和农民的贷款占到60%以上,一半以上的村镇银行已经过了盈亏平衡点。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在准入资本范围、注册资本限额,投资人资格、业务准入、高级管理人员准入资格等方面均有所突破。

一方面,村镇银行的进入,可以有效填补这方面的空白,而另一方面,又给农村金融市场带来了竞争。村镇银行虽然是农民自己的银行,是“穷人的银行”,具有一定的本土优势,但由于经营环境受地域自然条件、开放程度和居民收入水平等限制,农民和乡镇企业闲置资金有限,客观上制约了村镇银行储蓄存款的增长。更关键的是,村镇银行成立的时间较短,农村居民对其缺乏了解,与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相比,农村居民对村镇银行的认可度和接受度也需要一个过程。因此,村镇银行要成功,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

一、村镇银行面临的风险

村镇银行进入农村市场,面临的风险非常之多。截至2007年末,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不良贷款率高达16.4%,其中农林牧渔贷款不良率27.1%,农户贷款不良率12.8%,均远高于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平均不良贷款率7.5%的水平。涉农贷款不良居高不下以及其发放不足量主要是由如下原因造成的:

1)农业生产的高风险。首先,农业属于弱质产业,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很大,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是农户小额信贷形成呆坏账最主要的原因。其次,任何一种农产品市场供给量和需求量都总是在不断变化着的,农副产品的生产又有生产周期长、信息相对滞后的特点,使得生产经营面临着极高的市场风险。

2)经营的高风险。在中国大部分地区,农业小额信贷的功能还处在为农户扩大农业生产(主要是种养殖业)提供信贷资金,这些项目都是小型的生产或经营,单个农户在激烈的竞争中时常处于不利的地位。农业小额信贷一般是向贫困人口提供短期劳动资本贷款,其贷款类型和地区都比较集中,农产品市场信息闭塞,许多农民对市场缺乏必要的了解,又无有效的信息渠道加以引导,一旦遇到农产品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将直接影响到贷款的归还。

3)信用风险较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抵押品一般要求具有变现性,而农户一般缺乏有效的抵押工具。而没有抵押品的情况下,单纯的信用贷款将使得客户违约后的强制执行变得没有保障。另外,中国一向将扶贫作为慈善事业,农民已经习惯不归还扶贫贷款,信用环境较差,商业银行盈利性质的农业信贷在回收上面临很大的操作难度。

4)外部环境发展不健全

中国现今缺乏完善的征信系统。完善的农村征信系统,是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大范围推广的前提条件。长期以来,农村信用问题未被重视,信用体系建设滞后。主要表现在缺乏科学统一的信用等级的评定标准,一些信用社在对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时,仅考核农户是否有欠贷和村组提留及税费的情况,没有考察农户的资产情况、信用及道德水平;农户信用资料收集难,多数农户以种养业为主,经济档案资料不全,信用评级缺乏依据。

二、村镇银行自身优势

1、小法人优势。村镇银行是处于银监局监管下的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赋予它“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属于一级法人机构,决策链短,程序简捷,在贷款审核、发放方面具有无法比拟的优势。而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委托关系链条非常冗长,基层机构中还有部、处、科等部门。政府赋予各商业银行总行以法人资格,分支行则在总行法人的授权下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央政府、总行法人分支行之间形成了层层的关系,层次过多,造成了贷款审批方面形成“时滞”,容易错过最佳的发放时间从而影响资金的盈利能力。

2、发起条件宽松。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要求:“在县(市)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在乡(镇)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而最低要求的“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人民币”。相对于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给了很多有识有志人士以“银行家”的鼓舞,从而也使得村镇银行更加贴近“草根”。

3、根基明晰,无不良背景

农商行是由农信社改制而成,由于体制不顺,产权不清,管理不规范,以及历史、政策和自然灾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资产质量恶化、不良贷款居高不下始终是困扰其发展的一大顽疾。而村镇银行一般由优质的商业银行发起,产权明晰,无历史债务和遗留问题,运作非常灵活轻巧,在农村金融市场中能够轻装前进,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三、村镇银行发展的障碍和困境

1、发起行问题。目前村镇银行的发起主体也就是商业银行对组建村镇银行的热情不高,他们更多的是想在异地开设分支机构,这使得组建村镇银行的速度正有所减缓。而另一方面,由于《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发起人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理论各界和实业界都倡议将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主体列入其中。譬如现在颇受关注的小额信贷公司转制,由于村镇银行的发起行持股规定,将导致公司股权将拱手让人,阻挡了小贷公司转制热情,不利于形成一批真正的“草根”银行。

2、接入问题。村镇银行至今开立存款准备金账户和国内结算行号难,致使无法实现在央行开户提现和同业结算,企业资金结算渠道不畅,对公结算业务受限。银行汇票业务只能通过借助别的银行的平台来进行,完成一个支付结算就会产生时滞。现在也有少数村镇银行解决了这一问题,主要是通过大型商业银行间接加入大小额支付系统。最新的《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2008〕137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村镇银行可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申请加入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和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但是,这个文件并没有明确符合条件到底有哪些。

3、利率问题。应该允许村镇银行在利率定价方面有更大的自主权,有适当上浮贷款利率的空间。由于大部分涉农贷款具有周转性强、期限短性质,适当调高利率既不会给贷款人造成很大负担,也可以完善风险补偿机制,调动放贷机构的积极性。

4、政策扶植问题。除对扶贫贷款和助学贷款实行贴息外,至今尚未建立涉农贷款和保险的贴息制度。村镇银行希望能够尽快得到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的扶持。既然国家要求村镇银行担负支农重任,那么它在维持商业银行经营目标的同时就必然要做出取舍,相应的营业税等问题如果不能和现有的农信社持平,那么它的支农活动也将开展得非常困难。村镇银行在营业税、所得税征收方面比照的是其他商业银行标准,而财政对农行、农村信用社发放农业贷款进行贴息,相比之下,这些都极不利于村镇银行的生存与发展。

与国有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相比,无论是从商业银行的“三性”原则看,还是从金融生态等非账务因素看,村镇银行都会面临更大的挑战。本文认为,可以从如下几点发展有中国特色的村镇银行。

首先是政府采取政策上的扶持。人民银行应当积极研究办法,帮助村镇银行加速完善结算渠道。人民银行应尽快帮助解决大小额支付系统、征信系统方面的问题。另外,当村镇银行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应该放宽经营区域上的限制。村镇银行经营得比较好,也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就应该有资格跨区经营,有利于分散同质地区的系统风险,提高了银行本身抵御风险的能力。而且,村镇银行需要中国存款保险机构。毫无疑问,存款保险制度会引起道德风险问题,激励商业银行主动承受更大的风险暴露。但金融风险正困扰着我国的商业银行,广大存款人的利益正受到威胁,因此在提高中央银行监管水平的同时,建立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将对保护家庭和中小企业存款者的利益,对稳定金融体系,保护存款人利益,增强存款人对银行的信心十分重要。

其次,村镇银行要注意加快完善自身水平。第一,自身建立完善的信息渠道,可以联合农产品公司,将农产品公司的预购销合同作为抵押品。村镇银行可以作担保,用农产品公司与农户签订的购买合同,作为抵押发放贷款,用应收账款抵押担保,则可以让农户手中现成的资本派上用场,这样既保证了贷款质量,又对贷款的回收期有了一个比较准确的把握。第二,引导农民的联保贷款。一方面可以实现村民的共同监督,另一方面可以在联保贷款的同时结成风险共同体,村镇银行在这一方面要做出积极行动,引导村民交流种养经验,相互合作,共同抵御风险。这样也保证了还款质量和还款期限的确认。第三,在实际的信贷发放中,可以采取更为灵活的担保方法。现今银行贷款通常是以变现性作为房贷的标准,但是农户手中的不动产却不能象城镇居民一样作为抵押品,这就需要政府尽快建立村镇不动产担保的登记查询系统,并且由国家制定相关法律政策,使农村房屋、土地承包权等不动产抵押更灵便。

参考文献

1、Carter, D. A., McNulty, J. andVerbrugge, J. 2005.“De-regulation, technological change, and the business lending perform-ance of large and small banks.”Journal ofBanking and Finance.Volume 29, Issue 5, pp. 1113-1130.

2、何广文, 李莉莉. 农村小额信贷市场空间分析,银行家[J], 2005, (11): 23-25

村镇银行发展建议篇(8)

由于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不足,金融环境竞争的不足。2005年以后,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调整农村金融机构的准入政策,全国很多省市都开始在县及县以下地区设立村镇银行、小额信贷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自从中国首家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在2007年3月1日挂牌开业,到目前为止已经过去4年了,在村镇银行的发展过程中已经积累了不少经验。自2009年承德市成立第一家村镇银行以来,目前承德地区共有三家村镇银行,最早成立的有一年了,最晚成立的还不到三个月的时间。按照开展业务的速度来说,三家村镇银行发展状况各异,成立时间短的发展业务的速度相当惊人。三家村镇银行发展的状况各异,究其原因来说,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来研究。

1 科学的授权机制

1.1三家村镇银行的授权机制

1.1.1三家村镇银行的审批模式

A客户经理行长

B客户经理经理副行长综合管理部行长/董事长

C客户经理经理行长董事长

三家村镇银行的信贷审批以B家流程最长,以A家的审批流程最短。从审批流程的长短来说,应该是A家村镇银行是最灵活,最便捷的审批模式。

1.1.2最高决策人是否专职

A B C

是 否 否

专职主要是指,单一的从事某一固定职业,某一固定的工作,某一项固定业务。如果村镇银行最高决策人在没有充分授权的情况下,兼任着其他工作,就会影响村镇银行的发展。

1.2村镇银行的授权与管理层级

承德市的三家村镇银行从目前的发展状况来说,发展状况各异。A家村镇银行开业仅两个月就吸收存款1.3亿,发放贷款6千多万元,发展速度相当惊人。我们在分析三家银行的贷款审批模式和审批的路径后就可以在一个侧面了解这一现象。

研究村镇银行发展过程产生的差距,就要探讨管理学上经常提到的授权和管理层级的问题。如何才能授好权,是一个管理者必须思考的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管理者对所管理的岗位进行系统的分析,仔细分析所管理的岗位需要多大权限,然后授发权限。

对于权限分配要做到“该放手时就放手”,不应过分集权。下放权限,就要相信你所用的人,相信被授权人能够正确的使用权限,这也体现出了“用人不疑和疑人不用”的原则。

2 吸收当地股东

承德市的三家村镇银行除了C家以外股东全部为本地股东,C家除了小部分股东以外,全部为外地股东。在存款上,其他两家村镇银行存款全部超过1亿元,而C家村镇银行还没有超过1千万。除此之外,吸收当地的股东对于村镇银行的发展有诸多的好处,对于村镇银行的发展有重要的意义。

2.1吸收当地股东的优势

2.1.1消除陌生感

村镇银行是新生事物,城乡居民普遍感到非常陌生,尚难有认同感。并且,村镇银行刚进入农村市场,开设网点较少,缺乏品牌效应,这就使得吸储难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吸收当地股东,有利于形成城乡居民的认同感,从而在某种程度上缓解吸储难的压力。

2.1.2吸收存款

很多业界专家认为,村镇银行发起模式有利于提高大中型银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效率和积极性,但若要解决村镇银行运营中的吸存难、下乡动力不足等问题,还应从股权结构上寻求突破。村镇银行可以充分借助当地股东的力量,和股东庞大的人脉资源,提高银行的盈利能力,此外,股东可以在村镇银行开设账户,办理存取款业务,缓解村镇银行的资金不足问题。

2.1.3开展中间业务

村镇银行可以开拓中间业务。大力发展中间业务,不仅可以提高收入,还可以提高银行自身影响力。而发展中间业务,离不开当地股东的支持。村镇银行可以与其他金融机构股东合作,签订代办理财产品和保险业务。一方面,代办理财产品和保险业务可以取得中间业务收入,另一方面,还可以提高村镇银行的品牌知名度,发现客户、选准客户、留住客户、开发客户,为村镇银行资产、负债规模的壮大提供条件。

3 员工的本地化

3.1员工本地化是大势所趋

当今世界,日新月异,每时每刻我们都在迎接着挑战。身处不断否定过去、不断变革创新的时代,任何定式都将不再是银行赢得竞争优势的必然。因此,吐故纳新,营造一个灵活的内部工作环境,为本地员工创造更多的机会,才是村镇银行长期的经营策略。面对利润空间的无限压缩,面对市场的激烈竞争,村镇银行若要在当地发展壮大的话,就必须培养当地的员工,让他们成长起来积极迎接挑战。也许在本地化的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阻力,但这毕竟是一种大趋势。

3.2实行员工本地化需注意的几个方面

3.2实行员工本地化不等于全员本地化。

村镇银行将坚持本地员工为主、外地员工为辅的原则,努力达成最佳的人力资源结构,打造最具战斗力和创新精神的员工队伍。

4 良好的待遇保障

4.1薪酬激励

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能够让员工发挥出最佳的潜能,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激励的方法很多,但是薪酬可以说是一种简单可行又实用的方法。它是员工为企业所做贡献的相应回报和答谢。在员工的心目中薪酬不仅仅是自己的劳动所得,它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员工自身的价值,代表企业员工工作的认同,甚至还代表员工个人能力和发展前景。村镇银行要想在日益激烈的金融市场中脱颖而出,除了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市场份额外,还要尽可能的提高员工的积极性,而薪酬制度又是决定员工工作效率的重要因素之一。

4.2薪酬激励的作用

薪酬激励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可以使员工对于村镇银行产生一定的依赖程度和归属感,而薪酬让员工知道在村镇银行工作可以多劳多得,促使使员工更努力工作。

当前村镇银行面临着资金来源渠道狭窄、法人资本总量小、政策扶持力度弱、人力资源不足等问题。造成了村镇银行潜在经营风险较大、限制了机构发展空间、内控制度难以落实。村镇银行应根据自身发展特点,制定出科学的授权机制、实现员工的本地化、争取母行的支持、科学的薪酬奖励措施,充分发挥自身小、快、活的优势,增强自身的实力,更要造福“三农”,服务地方经济。(作者单位:山东理工大学商学院,山东淄博,255049)

村镇银行发展建议篇(9)

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村镇银行是为了解决现有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金融服务缺位等问题,更好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但目前村镇银行发展中仍存在一些制约因素,须引起关注。本文基于海南村镇银行的发展现状,分析其在发展中面临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促进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一、海南村镇银行发展现状

2010年4月,海南首家村镇银行——文昌国民村镇银行挂牌开业,之后村镇银行这一新兴金融主体陆续进入海南。截至2013年9月末,海南共有9家村镇银行,注册资本2.2亿元,资产总额20.79亿元,负债总额18.46亿元。其中,贷款余额10.69亿元,存款余额11.35亿元。全省村镇银行存贷款总额占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款总额均低于0.3%。不良贷款余额34.04万元,不良贷款率0.03%,贷款质量良好。2013年1-9月累计实现净利润2037.86万元,实现盈利的村镇银行4家,亏损5家。

海南9家村镇银行均由中小金融机构发起,其中7家为外地银行发起。目前全省各村镇银行管理流程基本参照发起行的模式建立起来。相对于其他银行机构,海南村镇银行规模较小,内部组织架构较为简单,人员相对较少,除1家村镇银行有2个网点外,其余均仅有1个网点,主要分布在县城城区。

各村镇银行发展不平衡。从存款市场份额看,存款最多的为海口苏南村镇银行,占全省村镇银行存款总额的82.03%,其他8家村镇银行存款都少于5000万元,其中存款少于1000万元的村镇银行有2家,最少的村镇银行存款仅有539.05万元,存款增长较慢。从贷款市场份额看,海口苏南村镇银行贷款余额7.11亿元,占全省村镇银行贷款余额的66.51%,其他8家村镇银行合计仅有3.58亿元,其中少于5000万元的有5家,最少的村镇银行仅有528.22万元。村镇银行以短期贷款为主,短期贷款余额占77.38%。贷款主要支持小微企业,全省村镇银行成立以来累计发放小微企业贷款86.12亿元,占成立以来累计发放贷款金额的79.69%。贷款投放行业渐趋扩大,分布在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个人贷款、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住宅和餐饮业、建筑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制造业等多个行业。

二、存在的问题

(一)资本金实力较小,业务难以有效拓展

截至2013年9月末,全省9家村镇银行中有5家机构注册资本均仅有1000万元,在吸收存款时与其他银行机构相比缺乏令农民信服的资金实力,金融供给能力有限,风险抵御能力较弱。近年来其他省份绝大部分村镇银行注册资本金均在5000万元以上,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的村镇银行资本金最高达2亿元。

(二)吸存能力偏弱,发展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

村镇银行成立的时间较短,社会各界对其缺乏了解,社会认知度偏低,客户基础相对薄弱,农村地区群众对农信社、农业银行等传统涉农金融机构更为信任,对相对陌生的村镇银行持怀疑和观望的态度,加之信贷业务之外的支付结算等金融服务不及其他银行机构,农民不愿把资金存放在村镇银行。目前,海南村镇银行只有一家存款达到九亿元以上,其余村镇银行存款均少于5000万元,甚至有2家村镇银行存款不足1000万元。吸存能力弱、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是当前村镇银行面临的最大难题。

(三)存贷比高位运行,存在流动性风险隐患

截至2013年9月末,海南9家村镇银行有8家机构存贷比超过监管标准,其中有2家村镇银行的存贷比分别高达555.22%和426.91%,分别超过监管标准480.22个百分点和351.91个百分点,流动性风险隐患大。发起行通过同业存放款项方式给村镇银行提供信贷资金支持以及村镇银行自身吸存能力弱是村镇银行存贷比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村镇银行处在贷多存少、资金超负荷运转状态。

(四)“三农”服务力度有待增强

《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村镇银行在缴足存款准备金后,其可用资金应全部用于当地农村经济建设。村镇银行发放贷款应首先充分满足县域内农户、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但目前村镇银行存在贷款“脱农化”现象。截至2013年9月末,全省村镇银行农林牧渔业贷款余额仅占27.62%;成立以来累计发放农户贷款金额仅占累计发放贷款金额的8.05%。

(五)业务发展过多依赖主发起行,业务种类和服务方式单一

村镇银行设立的条件之一就是要有一家公司治理良好、内部控制健全有效、财务状况良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行。主发起行在村镇银行的建设、发展过程中起到重要支持作用。虽然村镇银行属于一级法人机构,但村镇银行在管理和经营上还是较多依赖于主发起行,自主经营权难以有效发挥或缺乏独立经营意识。村镇银行目前主要办理存款、贷款等传统业务,还未开展代销基金债券、代缴水电费、保险等中间业务,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能力不足,盈利模式单一。

三、建议

(一)扩充资金来源渠道,加大存款营销力度

一是通过各类银企对接会、村镇银行股东网站、“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等渠道,开展多方位宣传,正面引导公众充分了解并认可村镇银行,增强公众向村镇银行存款的信心。二是积极与当地各大商会、行业协会进行交流合作,维护和发掘有价值的客户资源。三是动员股东资金结算和留存,信息渠道广泛的优势,拓展其上下游企业群体。四是合理运用利率杠杆,灵活做好存款利率定价,提高吸存竞争力。

(二)多方式提升自身经营能力,扩大业务范围

一是提高资本实力,扩充村镇银行股权规模,构建多元化的股权结构,努力吸引各类投资者投资入股,提高村镇银行风险抵御能力。二是走特色化、差异化模式,主动加强与政府各部门的联系,了解当地重点发展农业产业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把握本地农村经济发展特征和农户金融需求特点,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针对不同需求的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探索并开发相应的金融产品。如在贷款方面,应积极探索开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林权抵押、农机具抵押、农产品订单质押等多种担保形式金融产品,以满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合理资金需求。三是扩大业务范围,逐步开展理财产品、银行卡、网上银行等业务,提高中间业务收入。

(三)加大扶持力度,落实优惠政策

一方面,建议地方政府适当向村镇银行提供一些财政性存款、征地拆迁补偿款等存款资源,以增强村镇银行资金实力和提升示范效应。另一方面,加强优惠政策及风险分散补偿配套机制的整体设计,从机构设立、业务经营、利息补贴、税收征缴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健全农业担保和保险体系,降低农户因意外事故和自然灾害而产生的损失,实现风险分担。

(四)加强金融监管,及时提示风险

监管部门应引导村镇银行建立起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帮助村镇银行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同时,加强对村镇银行的风险监测和监督管理,对村镇银行风险管理、资产质量、资本充足状况、关联交易等方面实施持续、动态监管,及时提示风险。

参考文献

村镇银行发展建议篇(10)

一、村镇银行对县域经济和农村市场的推动效应初步显现

州内两家村镇银行开业运行以来,坚持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社区为依托,面向农业、农户和农村经济组织、中小 企业 和个体工商户,积极开展各项业务,截至2008年底,各项存款余额12033.85万元,各项贷款余额8179.56万元,初步显现了在增强县域金融竞争、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支持“三农”方面的成效。

1、丰富了农村金融体系,激活了农村金融市场的有序竞争

由于农村金融与其他金融形式相比,属于“薄利金融”,长期以来各金融主体大多不愿参与,使得我国农村金融始终围绕农村信用社展开,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中处于垄断地位。相对于城市金融而言,农村金融改革启动迟、进展慢,还存在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瓶颈”。通过建立村镇银行,初步打破了现有农村信用社垄断农村金融市场的局面,给农村金融市场加入了新的主体,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由于村镇银行的准入,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当地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改进金融服务,参与市场竞争,加强广告宣传,改进服务流程等。如农村信用联社的贷款审批权限从以前的50万元增加到了200万元,减少了审批环节和审批时间,同时还改善了服务条件,改造了营业场所,增加了服务措施等。

2、有效增加了对当地的金融供给

截至2008年底,两家村镇银行各项短期贷款余额6156.9万元,中长期贷款余额1397.66万元,票据融资余额625万元,其中私营企业和个体贷款余额3891万元,农业贷款余额2265.9万元,个人消费贷款余额1097.66万元,客户信贷资金满足率达到了约60%,有效地支持了农民的创业增收和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的发展,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县域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贷款难”问题。

3、确保了农村金融市场的稳定,降低了借款成本

因为金融机构的稀缺,大量民间资金找不到正规的发展渠道,以各式各样的“灰色”身份参与着各种形式的地下金融活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带来了巨大的金融风险。由于村镇银行贷款准入门槛低、手续简、费用低、发放速度快,使以前急需资金而又得不到银行信贷支持的民间高利贷用户转而寻求村镇银行的信贷支持。而村镇银行有效的信贷资金投入则有效打击了当地的地下高利贷,减轻了过高利率给债务人带来的经济负担,减低了民间高利贷而引发的资金风险,稳定了农村金融市场。同时,较低的利率水平也大大增加了借款人对村镇银行的需求效应,并降低了借款人的借款成本,减轻了借款人负担(见表1)。

4、吸收了先进的管理理念,促进了人才交流

恩施州两家村镇银行均由江苏常熟市农商行控股,同时有 交通 银行、部分发达地区企业等股东。村镇银行的成立吸引了发达地区的资金,使人才向西部山区流动,并带来先进的金融经营管理理念,促进了对外金融、商贸、投资、人才等各方面的立体式交流。

5、村镇银行的运行为县域金融的创新提供了新的舞台

一是为农产品企业或者个体业主提供了创新信贷服务。咸丰、恩施村镇银行成立后,先后开办了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资产转让等业务,解决了当地6000余万元的资金流动性需求问题,提高了中小企业和农村的资金使用率,提高了部分县域经济主体的市场竞争力。二是村镇银行的出现开拓了农村消费信贷需求。农民生活支出中 教育 、医疗比例较大,村镇银行在这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逐步将目前在城市地区开发、开办的标准化产品与服务尽快推广到广大农村,促进了农村消费信贷市场。

二、村镇银行服务县域经济和农村市场的主要梗阻

1、相关的配套政策不到位

村镇银行在我国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农村问题的解决更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发挥村镇银行支持“三农”发展的作用需要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从目前来看,我国村镇银行得到的支持有限。一是村镇银行缺乏支持其发展的财政扶持、税费减免、农贷贴息、支农再贷款等优惠政策,不利于其持续、健康的开展各项支农业务,激励和引导作用不够。目前,农村信用社享有很多优惠扶持政策,而以解决农村金融服务空白、增强农村金融竞争充分性为首要目的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却无法享受这些政策,这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支农主动性、积极性产生了一定的消极影响,削弱了其预期效应。二是农业保险仍然停留在商业保险领域,政策性保险没有开展起来。特别是由于农户贷款抗风险能力较弱,农户贷款容易因 自然 灾害而遭受损失,增加了村镇银行发放农业贷款的风险系数,直接导致了村镇银行抗风险能力的不足。

2、村镇银行定位与赢利偏好存在矛盾

银监会《村镇银行暂行管理规定》规定,村镇银行是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农村信贷需求一直未能被现有金融机构很好的覆盖,这是农村金融的空白点,也是最需要解决的难题。但是,新成立的村镇银行在这方面的能力也比较弱。目前,农村信用社的农村贷款利率一般都可以上浮20%至50%,农民融资成本较高。村镇银行如果选择“薄利”的竞争策略,至少在短期内的经营业绩不会有很大提升,这会给经营者造成很大压力。截至2008年底,两家村镇银行仍然亏损62.41万元。因此,选择“厚利”还是“薄利”的经营策略是目前村镇银行决策者们应当解决的首要问题。同时,村镇银行作为一个外来的商业银行,还必须得考虑生存成本问题,而村镇银行是难以用较低的成本来运行的,必须依靠利差收入才能实现财务可持续发展。从经济学角度讲,商业银行要维持生存成本,减少交易成本,只能选择与较大的客户进行交易。因此恩施市村镇银行设在主城区,主要业务是提供企业和个人存款服务,并向农业相关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向出口型企业提供贸易服务和结算业务服务,并将目光放在贷款金额比较大的小企业主及出口企业上,这在某种程度上偏离了当时设立村镇银行的初衷。

3、与客户的循环互动机制欠缺

对于缺乏投资、储蓄观念的农村居民来说,在提供信贷支持时帮助其寻找投资项目,在项目实施获得收入后引导他们定期、少量储蓄,不仅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资金来源的手段,更是帮助农民掌握储蓄和资本积累方式的一种手段,不仅可以促进农民增加收入,也可以为村镇银行持续发展打下基础。但是,目前的村镇银行还仅仅停留在为农民提供贷款上,而缺少支持农民致富的手段和方法。由于与客户的循环互动机制欠缺,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动力不足。

4、业务发展受到政策性因素制约

一是支付结算渠道不畅。目前恩施州两家村镇银行仍不能办理银联业务,快速的支付结算受到影响;同时,两家村镇银行都只有一个营业网点,更加大了客户办理业务的不方便性。二是不能享受民族贸易企业利差补贴政策。目前村镇银行所办理的信贷业务包括了民族贸易企业的贷款,但由于民族贸易企业在村镇银行的贷款不能享受利差补贴,使村镇银行很难留住类似的优质客户,对村镇银行是一种不公平的竞争,业务开展影响甚大。

5、 农村 地区群众对村镇银行的认同度不高

虽然监管部门、政府部门以及相关媒体对新型农村 金融 机构试点政策进行了宣传,但村镇银行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在农村尚未被广泛接受和认同,大部分群众对工、农、中、建、农村信用社等传统金融机构比较信任。另外,很多群众曾目睹和亲历农村合作基金会的产生、 发展 、失败的全过程,对村镇银行这一新型金融机构抱怀疑和观望态度。通过对咸丰县高乐山镇大田坝、白地坪村民的问卷调查显示:约40%的村民认为村镇银行信誉不高,担心钱存进去后拿不回来,不愿意将钱存入,其中约30%的村民表示会将钱存到国有商业银行,约50%的村民表示愿意将钱存到实力较强的农村信用社。仅有约20%的村民认同村镇银行,愿意将钱存入。由此可见,村镇银行在短期内很难与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竞争。目前,恩施州两家村镇银行的存款虽已达12033.85万元,但储蓄存款仅1818.33万元,其中定期储蓄616.32万元,存款的稳定性极差,这种状况在短期内可能还难以改变,并将影响其今后的业务发展。

三、意见和建议

1、政府部门应制定适当的优惠政策,促进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

要建立健全村镇银行相关 法律 法规,对村镇银行实行适当的优惠政策。特别是公共财政等方面要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包括税收优惠、风险补偿、农业政策性保险等。如税务部门对初创阶段的村镇银行减免营业税和所得税;县级财政建立风险补偿机制,设立村镇银行风险基金专户;财政、社保、房管等部门要允许涉农资金、财政性资金、社会保险类资金在村镇银行开立账户,并存入部分资金,以扩充村镇银行负债规模,等等。

2、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应进一步明确相关管理细则,为村镇银行的发展提供宽松的运行环境

一是人民银行需在村镇银行的金融统计、利率浮动、存款准备金、支付结算、现金管理、反洗钱监测、异常情况应急预案等方面作出明确、细致的可行性规定,支持村镇银行稳步发展。应尽快将村镇银行纳入民族贸易 企业 利差补贴的营运范围,让民族贸易企业在村镇银行的贷款同等享受利差补贴的待遇,以达到稳定客户,稳健经营的目的。二是建议银行业监管部门出台政策,支持村镇银行与农村信用社进行适度的有序竞争,特别是要允许一家发起行在同一行政区域内跨县市设立分支机构,扩大服务半径,使其在一定范围内形成区域性银行,增强村镇银行的生存活力。

3、加强宣传引导,促进村镇银行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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