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经济责任审计汇总十篇

时间:2023-07-06 16:29:09

社区经济责任审计

社区经济责任审计篇(1)

通过审计,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居民的利益,明确村(社区)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其任期内的工作业绩,保障集体资产的安全、完整,为深化村(社区)民主管理和村(居)务公开,为考核、选拔村(社区)干部提供重要依据。

二、审计对象及审计方式

(一)审计对象:

镇、乡所辖的全部村(社区)、瑞峰镇黄桷村共63个村(社区)的党组织书记、村主任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

(二)审计范围:第九届村两委换届选举以来至2015年12月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主任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

(三)审计方式:

1.县级审计机关直审:村、村。

2.乡镇内审。白果乡、青城镇辖区内的村(社区)由乡镇自行组织实施。

3.交叉审计。由县农村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为实施主体,县农牧局、县民政局统筹协调,县审计局负责业务指导。南城镇与黑龙镇交叉、罗波乡与西龙镇交叉实施。审计力量由各乡镇自行组织,不足的审计力量由乡镇通过购买劳务的形式解决。

三、审计的主要内容与重点

(一)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建立执行情况。主要审计村级财务的会计核算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和村(居)务公开制度。重点是: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资金用途是否按照国家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村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程序是否规范;村级公用经费收支是否合规、真实;项目资金和接受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及土地补偿费分配、管理、使用和村级债务增减情况等。

(二)政策执行和廉政责任。核查在涉农政策执行、债权债务管理、专项资金收支、集体资源、资产的发包、租赁、拍卖和项目工程实施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过程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主任政策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

(三)审计整改执行情况及村(社区)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其他相关事项。

四、审计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

1.制定实施方案。由县经责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县农牧局、县民政局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工作重点和工作步骤。

2.组织学习培训。由县审计局、县农牧局、县民政局组织对审计组成员、农经管理人员和乡镇领导的审计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

按照责任分工,组织实施现场审计。相关乡镇应积极提供相应的工作场地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审计结束后审计组应按照委托书向委托方提供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审计报告。相关乡镇应认真研究审计发现问题和提出处理意见。

(三)总结阶段

7月10日前由各乡镇对所辖区内的村(社区)干部任期经责审计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县农牧局和县民政局。5月20日前由县农牧局、县民政局和县审计局对全县村(社区)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由县农村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综合分析报告上报县委组织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村(社区)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间紧迫,任务繁重,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各乡镇要成立村(社区)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村(社区)干部任期经责审计工作组织协调,确保按时完成任务。被审计对象和所在村应积极支持配合审计组开展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阻碍审计组实施审计。

社区经济责任审计篇(2)

兰城街道办事处社区“两委”换届经济责任审计涉及7个社区,根据《隆阳区兰城街道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实施方案》,我办事处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街道党工委、监察分局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抽调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人员于2012年1月16日起对辖区内7个社区任期四年(2007年12月至2011年12月)来的财务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本次审计的具体做法是:首先是准备阶段,开好宣传发动会议,制订审计工作计划,拟定审计工作方案,下达审计通知书;其次是实施阶段,做好调查取证和整理审计工作底稿等工作;最后是报告阶段,审计报告定稿前,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经上报党工委、办事处,形成正式审计报告后返回被审计单位,同时将审计结果张榜公布。由于此次审计程度序规范,工作认真细致,干部群众对审计结果反映满意。

在审计中审计组始终坚持“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各社区提供的会计资料逐单逐据核实各项收支,保守秘密,并遵守审计回避制度。对被审计对象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做出评价。通过全体工作人员的努力,共召开会议16次,审计总资产达11 406 238.76元。现将涉及到的王官和汉营社区审计结果情况举例如下:

(一)兰城街道办事处汉营社区审计情况

1.汉营社区基本情况及经济目标完成情况。汉营社区现有5个小区1 818 户5 666人,现任社区干部7人,在任期内、社区两委班子注重党风廉政建设和村级基础设施建设,2008—2011年共筹资584 000元,完成村内道路硬化36条,2007年全村人均纯收入2 109.2 元,2011年人均纯收入 4 064元,比2007年增加1 954.8元,增幅为93 %。

2.任期财务收支及专款使用情况。(1)本届收支情况反映。村级本届总收入3 581 188.65 元,其中:经营收入725 522.46元,发包及上交收入298 356.6元,农业税附加返回收入12 710元,补助收入1 666 983.41元(含土地补偿款912 351元、钢铁厂污染费420 000元),其他收入877 616.18元,本届总支出 3 241 471.54元,其中,经营支出847 842.61元,管理费用267 066.05元,其他支出2 126 562.88元。本届收益339 717.11元。(2)本届资产增减情况反映。本届资产增加合计335 783.7元,其中,货币资金减少604 000.11元,存货减少1 385.85元,长期投资减少5 000元,固定资产增加946 169.66元。(3)本届偿还债务情况。本届已偿还债务3 933.41元。(4)本届净资产增加情况。本届净资产增加合计339 717.11元。

3.资产负债变化及资产计量情况。截至2011年11月30日社区账面资产 4 075 371.3元,其中:货币资金116 487.06元,固定资产3 958 884.24元比2007年社区账面固定资产3 012 714.58元增加946 169.66元增加原因是:三家小学81 371.1元,电脑和复印机16 386元,护林房46 176.31元,集市建设经营房136 575.49元,社区服务站建设205 454.66元,自来水475 206.25元),截至2011年11月30日,账面负债总额120 000元,其中:应付款120 000元,其中欠外单位及个人款120 000元,比2007年账面123 933.41 元减少3 933.41元(减少原因:应付款减少3 933.41元),资产负债率为3%。

(二)兰城街道王官社区审计情况

社区经济责任审计篇(3)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近年来全市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成绩,学习交流工作经验,进一步凝聚共识,明确任务,提振士气,全面安排部署加强基层审计各项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X在会上强调,一是职能职责和地位作用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二是能力水平和质量成效只能提升不能降低,三是保障措施和工作力度只能增大不能缩水。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近年来全市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成绩,学习交流工作经验,进一步凝聚共识,明确任务,提振士气,全面安排部署加强基层审计各项工作。这次会议放在X县召开,主要目的是组织大家实地学习X县推进基层审计改革的经验做法。刚才,X县作了经验介绍,总体围绕健全机构、完善机制、创新方式、严肃问责、强化整改,先行先试推进村财审计的做法值得大家学习借鉴。X县、X县、X县、X区作了交流发言。X同志对当前村级财务审计工作作了具体安排,请大家抓好落实。会后还将组织大家到乡镇进行现场观摩。下面,受俊民市长委托,我讲几点意见。

一、职能职责和地位作用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一)在工作实践中探索形成的改革成果不能言弃。2015年乡镇机构改革以来,我市着眼于加强乡村治理,以完善村级治理模式和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发展为目标,以推行村级财务审计和建立村级财务审计监管机制为重点,探索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村财监管“X模式”。近年来,通过科学设立机构、依法赋权定责、健全监管网络、出台配套政策、强化结果运用等,巩固了党的执政根基,提高了村民自治能力,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从机制上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在推进镇级政府职能转变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我市探索开展村财审计和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实践和成功经验,赢得了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的认可,引起了上级高度关注,得到了新华社和审计署等有关方面的充分肯定。作为我市深化改革的重要成果之一,成效明显,影响广泛,必须在实际工作中予以坚持、创新和完善,防止半途而废、前功尽弃。

(二)村财审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不容替代。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对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及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35年,我国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要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

同时明确要求要规范村级会计委托制,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要建立健全小微权力监督制度,形成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上级部门监督和会计核算监督、审计监督等全程实时、多方联网的监督体系。

我市是典型的农业大市,特别是脱贫攻坚工作启动实施以来,全市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支持脱贫攻坚。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村级经济活动更加频繁。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资金投入规模将只增不减,做好村财审计监管显得越来越重要。从目前看,我市村财管理长期存在“村民参与难、公开到位难、民主决策难、规范管理难”等问题,公共资金缺乏有效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村民意见很大。

加之村干部特别是村组织主要负责人素质参差不齐,个别村干部对财务的监管存在凭感觉凭好恶、一言堂一支笔的情况。这些现象成为诱发和加重“三农”问题的主要根源。刚才X同志谈到,我市村财审计工作成果很突出、效果很明显,但“突出”和“明显”的背后,难免还存在漏洞和问题,如果不及时弥补和解决,将演变成腐败问题和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导火索”。因此,村财审计问题必须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要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来抓,这项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三)市委市政府对村财审计工作作出的部署不可懈怠。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村级财务审计监管工作,也十分珍惜在实践中探索形成的改革成果。根据省委编办、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乡镇(街道)财政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及时启动了改革工作,将原镇办财政审计所审计职能划归各镇办承担。

各镇办党政办加挂审计所牌子,赋予审计职能,这是我市提升村财审计能力、改进乡村治理的重要举措。X县在这项工作中“先行先试”,及时调整充实各镇审计所人员。X县、X县、宁陕县也加快推进改革工作,其他县区工作相对滞后。各县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改革推进较快的县区要继续保持优势,改革滞后的县区要加快迎头赶上,按照市委编办的文件要求,抓紧落实编制、人员和办公场所,理顺管理关系,加强干部培训,确保村财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二、能力水平和质量成效只能提升不能降低

村财审计是一项探索性的业务工作,实践中必须坚持原则性、创新性、实效性相统一。要紧跟农村社会发展实际和现实需求,以村级财务审计为基础,以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为重点,以提高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方向,不断提高审计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村财审计的工作质量和成效,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障。

(一)要突出审计重点。要把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和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审计重点,围绕国家、省级、市县区出台的一系列涉农惠农政策的贯彻执行,对组织实施、执行进度、实际效果等进行重点关注。通过审计监督,看看是否存在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等问题,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以及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重点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扶贫政策和惠农补贴发放等,看看是否存在违规截留、挤占挪用、优亲厚友、骗取套取、吃拿卡要、违反规定发放等问题。特别要加大对扶贫领域资金的审计力度,围绕“精准、安全、绩效”目标要求,全面查找问题,高度关注向扶贫资金“走邪门”“伸黑手”的人和事,一经发现,坚决查处。

(二)要抓住问题关键。要抓住“人”这个问题关键,全面开展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比如,我们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暴露了一些突出的违纪违法行为,由此而断送了一些村干部、农村能人的前途,既给自身带来影响,也给集体造成损失。还有一些村干部责任心不强,作风不实,履职不到位,作用发挥不明显,群众意见很大,也影响了脱贫攻坚的质量和成色。当前脱贫攻坚进入决战决胜、收官在即的关键阶段,加大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促进各项政策全面落实,确保惠农资金安全使用,显得尤为重要而迫切。

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村财审计职能,及早发现问题,堵塞政策漏洞,预防和化解矛盾,从源头上预防和处理腐败,使村干部不犯错误、少犯错误。各镇办要加强对村(社区)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法依规开展审计监督,做到程序规范、定性精准、结果可信。在评价村(社区)干部经济责任时,要以审计事实为依据,严格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对审计发现的相关问题,要充分考虑职责分工、历史背景和责任后果等因素,注意区分前任与现任、集体与个人、直接与间接、主观与客观、违规与违法的界限,合理界定责任,既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又要保护新生事物,为担当者担当、为尽责者负责。

(三)要注重结果运用。镇办审计所要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审计情况,并向同级组织、纪检、派出所、税务、财政、农业、民政等站所通报情况,建立健全审计成果共享机制,切实提高审计监督的层次和水平,为党委、政府正确决策、加强管理和完善制度提供依据。要提高审计结果转化运用成效,把审计结果作为评价村(社区)干部履职成效、进退流转和“两委换届”的重要依据。今后村(社区)“两委”换届,要把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作为重点任务,全面实施村级财务清查工作,提前解决可能影响换届顺利进行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换届风清气正,不出现非正常事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处置工作。

(四)要强化问题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只有得到整改,才能彰显审计公信力。要通过审计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揭示和反映阻碍政策措施落实、制约经济运行的体制性障碍和制度性缺陷,积极提出对策和建议。对审计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坚持“边审边改”,把问题整改到位,把违纪消灭在萌芽状态。

要落实问题整改责任,被审计对象承担整改主体责任,镇办党委、政府承担整改监管责任,审计所承担整改督促检查责任,县区审计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对整改不到位、造假应付、屡审屡犯等行为,要严格追责问责。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须移送纪检、司法等部门处理。要强化审计结果公开,除涉及被审计对象的个人事项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事项外,其余事项特别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事项,要依法依规进行公开,让公众知情,还群众一个“明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村财审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保障措施和工作力度只能增大不能缩水

推进村级财务审计,加强对财政资金最后一公里的监督,是构建“全覆盖”审计网络的重要举措,也关系着广大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我市村级财务审计工作量大面广线长人少,加之制度还不健全,管理还不规范,必须以更大力度、更强决心推进工作落实。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强化工作保障,加大改革力度,更好发挥村财审计的“利剑”作用。

(一)要强化责任落实。责任落不实,村财审计工作将流于形式;制度不执行,镇办审计所将形同虚设。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村财审计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特别是基层审计改革工作滞后的县区,要学习借鉴X和其他县区先进经验,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完成改革任务,确保村财审计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审计部门要加大对镇办审计所的业务指导力度,加强对镇办审计所审计人员开展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镇办审计人员业务素质,促进村财审计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的提升。镇办纪委要牢牢扛起纪律监督职责,高度关注村级财务管理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腐败问题。镇办审计所要坚持主业主责,切实担负起村财审计工作的主体责任,练就发现问题的“火眼金睛”,当好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忠诚卫士。

社区经济责任审计篇(4)

国家“十二五规划”中指出,在新的历史时期,民族要振兴,发展是第一要务,因此要加速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十”更进一步地明确指出民族地区的发展应该是科学的发展、跨越式的发展。可见“发展”一直以来都是民族问题的本质属性,它推动着各民族的进步,实现了各民族的共同繁荣,这不仅仅是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在这样的历史重任下,如何督促和保护肩负着特殊使命的民族地区领导干部更快更稳更好地完成这一历史使命,是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

经济责任审计开展至今已有三十多年了,取得的成果有目共睹,长久以来,审计的本质是控制,而经济责任审计的本质也是控制,所不同之处在于经济责任审计控制的是“人”而非“事”。但是社会公众较高的期望值与经济责任审计自身有限张力之间的矛盾,造成了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开展和实施出现的偏差,这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就是领导干部自身并不完全清楚自己工作的目标和任职权限,客观地说,无法确定民族地区领导干部自身的目标经济责任,也就无法准确地对该地区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当然也就无法更好地保护和督促民族地区的领导干部。因此研究民族地区领导干部的目标经济责任势在必行。

一、目标经济责任理论探讨

蔡春、李江涛(2008)首次构建了目标经济责任体系。作者将目标经济责任划分为治理责任、经济权力控制责任、管理舞弊控制责任、效益或绩效责任和环境保护责任五个方面。相应的经济责任履行报告内容包括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治理结构报告、财经法纪遵循报告、舞弊防范报告、经济权力行使报告、经济活动报告、经济目标报告、环境责任报告。

彭韶兵、周兵(2009)则认为一个企业、事业或政府部门的负责人对于其所在单位,至少应当担负五个方面的目标经济责任,即:(1)合法性经济责任;(2)合规性经济责任;(3)绩效性经济责任;(4)安全性经济责任;(5)社会性经济责任。

没有目标的经济责任审计是缺少逻辑性的一项审计活动,若领导人上任前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审计人员对该领导人在进行任期或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时也不知道该审什么,那么也就不知道应该怎样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去对该领导人进行正确客观的评价了。经济责任审计活动需要一个主线索,指导经济责任审计活动需要逻辑性,笔者认为,这里的主线索、逻辑性指的就是制定目标经济责任。但上述文献中的目标经济责任的研究是面对广泛的行政领导干部而言的,并没有考虑到民族地区领导干部特殊的使命,因此有必要进行专项研究。

目标经济责任的确定是整个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出发点,目标经济责任的完成情况是对领导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主要依据;对领导人目标经济责任审计结束的同时也是该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到了终点。领导人完成了任职期间的目标经济责任,同时也就相应地解除了委托者对受托者的受托经济责任。因此目标经济责任将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起着提纲挈领和控制的作用。

二、民族地区领导干部目标经济责任研究现状

笔者的研究视角聚焦在民族地区的领导干部。众所周知,民族地区的领导干部肩负着特殊使命,体现在既肩负着发展民族经济、文化、社会事业的责任,又肩负着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边疆稳定的重大使命。以藏区为例,据2011年,自治区组织、人事部门统计资料显示,藏族人才占全区机关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企事业单位管理人才队伍的70%以上,由此可见我们应该特别重视民族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因为这是客观合理地选拔、培养和保护各民族优秀领导干部的重要标准之一。

虽然民族地区领导干部的责任界定有其自身的特色,但涉及到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时,还是应该全盘考虑,合理设计领导干部的目标经济责任。与此同时,目标经济责任的定义也是随着时代的进步而不断发展变化、演绎的,即目标经济责任是“领导人应该承担的经济责任以目标的方式被确定下来的一种表现形式”。

笔者认为理想的民族地区领导干部的目标经济责任应该在民族地区领导人上任之前确定并实施。将目标经济责任用数值的方法具体化,即形成了具体的经济责任履行报告,这样的报告体系是在民族地区领导人接受任期或离职时的经济责任审计的一种特殊的载体;接下来对该领导人进行年度或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时,将任期实际完成的经济责任履行报告体系与预期的经济责任履行报告体系相对比,再运用与经济责任履行报告相匹配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和评价指标体系,即可判断出该领导人任职期间是否完成了上任前所签订的目标经济责任,是否完整地履行了受托经济责任。

三、合理界定和藏区领导干部目标经济责任

综合国家审计署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界定以及中共自治区委员会对民族地区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界定,认为自治区领导干部的目标经济责任除了与宗教活动、维稳相关的责任以外,还应该有遵纪守法责任、可持续发展责任、效益责任、环境责任、社会责任。由于篇幅的原因,简单分析如下:

(一)宗教活动组织责任

领导干部的宗教工作目标责任体现在深度和广度两个层次。深度是指根据实际出发,科学地制定宗教工作目标,将推行宗教工作目标责任制作为一项系统工作,建立起以党委、政府为轴心,纵向包括市、县、乡、村四级,横向涵盖有关部门的目标管理网络。广度是指在对领导干部检查和考核宗教活动组织责任的时候,需要上级党委、政府对下一级执行宗教管理活动的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考评,严格奖惩。此外,要把是否真正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宗教工作的开展,作为检验实行目标管理责任成果的主要标准。

(二)维稳处置责任

对于民族地区领导干部而言,越是在安定的环境下,越要有防范意识,尤其在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方面。具体而言,有以下三点:首先要保障信息不能外泄,对估计到可能会出现问题的人员和地方必须进行严密细致地梳理,以确保紧急状况发生时能迅速处理、处置。其次是强化信息使用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建立健全信息通道,进一步完善信息预警、控制、处置及善后机制。最后是突出建设信息的规章制度,笔者主张贯彻实施在特殊环境下,领导带班值班和24小时无空闲值班机制的政策,这是为了确保一旦发生威胁到维稳的事件或是异常情况,在岗在位领导能迅速作出反应并及时处置。

(三)维稳渎职责任

民族地区的领导干部必须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各级领导干部更要深入基层去检查指导各地的维稳工作,切实执行属地管理,严格落实维稳责任,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此外,若没有完成上述责任的领导干部,或在维稳方面出现重大问题的应该严肃追究责任。

众所周知,民族地区领导干部的首要政治任务是维护社会稳定。具体来说,维稳渎职的责任主要体现在:1.相关政策的执行程度;2.维护稳定预案的执行程度;3.对不稳定因素排查、处理的执行程度;4.对影响当地行政管辖区内发生的社会稳定事件的处置力度;5.对控制有泄密或通风报信等恶劣事件的执行程度;6.对控制擅离职守或临阵脱逃的相关人员的控制执行程度;7.对控制有谎报、瞒报、漏报、缓报等相关重大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处理的执行程度。

(四)维稳治理责任

维稳,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因此我们应该要求民族地区的领导干部要有长期临战的工作状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把各项维稳措施进一步细化、实化和全面化。具体而言就是在维稳治理责任中,领导干部需要立足于随时展开维稳的斗争,并按照应急状态随时做好各项维稳防控工作,建立健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符合实战要求的各类预案,加强综合性演练,提高现场控制和处置能力,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够在第一时间快速应对、果断处置、保质保量地打好维稳攻坚战。

维护稳定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任务。必须谋长久之策、行固本之举,加强社会治理,通过改善民生、教育引导,凝聚民心、汇聚力量,依靠群众的力量,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要考核民族地区领导干部在改善民生、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具体指标。在消除贫困,促进社会公正方面的办法和措施。具体来说主要有:一是以民族地区安居工程、安全饮水、道路、电力、电信等基础设施,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具体指标。二是在社会管理、社区治理、治安防控、教育宣传等方面的措施和指标。

(五)遵纪守法责任

廉洁、遵纪守法一直以来都是对领导干部最基本的要求。《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提到了52个“不准”和8个“禁止”。体现在民族地区的领导干部身上,则是:第一是否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履行职责;第二是否有健全的管理舞弊控制系统及对管理舞弊的惩罚措施。其主要考核的指标是预决算执行情况,财政资金,国有资产,建设资金的使用及管理舞弊系统的健全情况。

民族地区领导干部尤其要坚持爱国爱教爱家乡的原则。讲法制,就是要遵守国家法律。教育各族人民懂得在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没有特权。同时各级政府也要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切实保障自由,促进宗教健康发展。

(六)可持续发展责任

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任何领导干部都肩负着保持该地区可持续发展的责任。对于民族地区领导干部而言,保护好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生物及矿藏等资源,加大科技研发,使经济增长从依靠资源投入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上来是其主要的经济责任。其考核指标主要有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氨氮、固体废弃物的排放量,科技研发投入等。

坚持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国家“十二五规划”中指出,在新的历史时期,民族要振兴,发展是第一要务,要加速推进各民族地区的经济实现跨越式的发展,这样的发展模式必须是科学的发展模式。因此如何平衡经济快速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之间的矛盾,不仅仅是简单的民族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

(七)效益责任

任何经济行为都要讲效益。即产出要大于投入,或以较少的投入获得同样的产出,或以同样的投入获得更多的产出。避免不必要的经济资源的浪费,杜绝无效果行为,“无为”的发生是领导干部经济行为的主要任务和责任。民族地区领导干部同样需要在任期内承担效益责任。

其主要包括:一是与经济性、效率效果性的行为责任相关的经济责任,即成本与收益的问题;二是与效率性的行为责任相关的经济责任,即投入产出比例的大与小的问题;三是与效果性的行为责任相关的经济责任,即领导人应当引导本组织经济活动的经济效益实绩完成当年计划,经济活动的经济效益实绩与历史同期水平进行比较,与历史同期水平相一致或更好。其主要考核指标有GDP增长率、固定资产投资,劳动生产率贡献度,财政收入及支出增长率等。

(八)环境责任

环境是人类生存的基础,民族地区更是我国的生态屏障,保护好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对我国的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在经济发展中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是藏区领导干部的重要责任。其主要内容包括遵守、执行和完善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要有健全的环境监测、执法系统。主要考核指标有: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氨氮、废水、固体废弃物的排放量,主要河流、空气污染度,城市、农村、重点地区环境质量等。

(九)社会责任

领导干部的经管行为必须符合社会的需要与要求,必须符合社会整体利益的要求并为社会作出贡献。要尽可能消除或减少经管行为对社会造成或带来的不利影响,如环境污染、失业、劣质商品与服务。领导人应当完善相应的政策,帮助和促进弱势群体改善生存状态,尽可能促进就业,提高收入,增强社会保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生活改善。

民族地区领导干部的目标经济责任的社会性主要内容:一是领导人应当完善相应的政策,帮助和促进弱势群体改善生存状态,二是各类各层次利益相关者的正当权益要受到保护,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其主要考核指标有教育、就业、医疗、居民收入、社会保障等。

(十)报告责任

此项责任即是要求民族地区领导干部按照公允性或可信性来编报任职期间各相关履职报表,从而真实地反映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受托者各类行为责任的履职情况。以上十项责任列表如表1。

总的来说,民族地区领导干部目标经济责任分为三类,即宗教管理、维稳和发展。宗教是民族地区人民广泛存在的一种文化现象,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宗教管理工作藏区领导干部的目标经济责任之一。此外,发展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民族地区的问题关键是由发展滞后造成的,解决民族地区的安全稳定,最终要靠发展。这里面既包括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也包括民族地区人民自身素质的发展,因此发展责任也是民族地区领导干部目标经济责任考核的主要内容。

【参考文献】

[1] 蔡春,李江涛.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研究[Z].审计署课题,2008.

[2] 彭韶兵,周兵.公共权力的委托与政府目标经济责任审计[J].会计研究,2009(6).

[3] 彭韶兵,周兵.目标经济责任的确定方式、原则与内容体系[J].审计月刊,2009(2).

[4] 谢赞春.目标导向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1.

社区经济责任审计篇(5)

我国的政党制度,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不同于西方的两党制、多党制。作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拥有重要公共权力――重大经济社会事项决策权。中国的政党权力监督是一种新型的制度。提出了人民监督思想,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权力监督理论。邓小平创造性地发展了社会主义权力监督理论,强调权力监督要走法制化的道路。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强调健全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确立,丰富了我国审计监督制度,有利于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因此,本文认为,权力制约理论是同步审计的政治学基础。

(二)理论――同步审计的宪法学基础所谓,就是以宪法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政治制度,是依据宪法进行政治的原理,是建立在社会契约基础之上的现代政体。具体而言,就是权力分立、权力制衡、人民决定等制度的综合。对政府加以限制,是思想区别于其他统治思想的核心(刘颖斐等,2007)。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它以宪法为依据,通过对权力规范的良性构建,促进民主、法治和秩序,实现国家良好治理。在国家权力机构的设置中,如何实现对公共权力的制约,大多数国家都通过宪法确立国家审计监督制度,以最大限度地体现的核心价值(谢志华,2008)。国家审计作为一种维护公共利益的政治工具,它在复杂的政治权力结构中,监督政府的财政行为。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可以有效地矫正“政府失灵”行为(冯均科,2003)。正如德国政治学家汉斯所说,国家审计机关作为一个独立的机构,显然在制衡与牵制系统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文硕,1990)。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就是一种对政府财政权力进行制衡的有效手段,它能限制并监督政府实施财政权力的范围。

我国1982年宪法确立了我国审计监督制度的宪法地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审计监督制度的具体形式之一,因此也得到了宪法的支撑,其宪法理论基础得到了很好体现。2006年修订的审计法对经济责任审计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提供了直接的法理依据,增强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权威性,是国家审计监督制度宪法权威的具体化。因此,本文认为,对政府公共权力限制监督的思想是同步审计的宪法学基础。

(三)公共受托责任理论――同步审计的经济学基础受托责任理论也叫委托理论,最早由罗斯提出。委托理论作为信息经济学的核心,为理解政府公共受托责任关系提供了理论基础,也是分析政府公共受托责任的一个重要理论工具(彭韶兵等,2009)。根据受托责任理论,受托管理公共资源的机构或人员,由于其资源或资金主要由国家或地方提供,由此便产生了与这些提供资源或资金有关方面的受托经济责任关系。对受托责任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就产生了现代国家审计。因此,有学者认为,受托经济责任乃现代会计、审计之魂(蔡春,2000),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的存在乃审计产生、发展的首要前提(蔡春,1999)。审计在本质上是一种确保受托经济责任全面有效履行的特殊的经济控制,审计功能存在的首要目标在于促进和保证被审计对象受托经济责任得以全面有效履行的需要。

可见,政府审计与公共受托经济责任是紧密相联的。现代政府审计不仅因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产生而产生,而且因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发展而发展(蔡春等,2007)。在经济社会处于转型期的中国,当受托经济责任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到指向受托的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求其对任职期内本地区、本部门或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承担经济责任时,便自然产生了经济责任审计。因此,经济责任审计本身就是基于特定受托经济责任关系,针对特定受托经济责任具体内容而产生的一种新的审计类型或形式(蔡春,2007)。受托经济责任内涵的不断拓展,进一步拓宽了审计的领域,使审计的内容被进一步充实。近年来有些地方审计机关开展的同步审计,便是很好的例证。由此,本文认为,公共受托责任不仅是政府审计产生的理论基础,也是经济责任审计产生的理论基础,更是同步审计的理论基础。

二、同步审计的重点内容

(一)地方党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内容依据新颁布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省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地方党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的侧重点是任期内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情况和本区域经济监督管理情况,应主要关注决策、执行、绩效、廉政四个环节。(1)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和决策程序执行情况。主要包括:第一、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制度建立情况。主要关注任职期间是否建立健全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第二、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程序执行情况。重大事项决策是否遵循了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并分析对所在地区经济社会和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程度。(2)重大经济事项推进督察和执行财经法规情况。主要包括:第一,重大经济事项的推进督察情况,是否制定重大经济事项推进及考核办法、是否明确重大经济事项推进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是否落实领导分工责任、党委是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重大经济事项推进通报协调会,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难点问题、是否积极落实督办机制、是否对推进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认真追究责任。第二,重大经济事项执行财经法规及有关政策情况。主要关注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制定的地方有关经济政策、招商引资政策、土地征用政策、收入分配政策等有无与国家政策相抵触或者相矛盾的情况。(3)重大经济事项执行绩效情况。重点关注事项包括:第一,重大经济事项执行绩效情况。一是对照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执行是否达到预期的目标,取得相应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二是项目运行是否正常,与社会环境是否和谐,投入产出是否符合预期;三是项目的再融资运作,能否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并充分考虑地方政府和百姓的利益;四是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变更、调整是否有法可依,是否影响了地方政府和老百姓既得利益。第二,重大经济事项执行对地方经济发展目标的影响。如国内生产总值及人均GDP、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增加值增长率、财政总收入、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财政总支出、实际利用外资、社会保险覆盖率、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新增就业岗位等工作目标。(4)任期内遵守廉政规定的情况。重点关注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领导干部分工负责制、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公示制等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任期内个人是否有违反规定领取兼职报酬的问题、有无用公款、公物为本人、亲友谋利及在单位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有无利用职权干预、主导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土地招拍挂,逃避监督或未经集体研究擅自决策,为他人或亲属牟利提供便利,甚至搞钱权交易等问题。

(二)地方政府行政首长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内容 地方政府行政首长是地方财政预算执行的第一责任人,对其经济责任审计,应以全部政府性资金为主线,围绕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政策执行和监督权,沿着财政性资金的走向,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1)重大经济决策及重大投资项目情况。主要审查地方的重大经济决策是否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2)执行国家财政经济政策情况。主要以政府性资金,特别是财政性资金活动有关内控制度的健全、合法、有效及实施来确定审计重点。(3)地方财政收支及管理情况。以财政决算为基础,以财政性资金收支管理情况为主线开展审计,审查地方财政预算编制、批复、执行和决算的程序性、合法性、真实性;审查各项收入入库的及时性、足额性;审查有无自行出台政策,擅自设立政府性基金或收费项目;审查国有资产转让、处置是否符合规定,有无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审查各项财政资金支出的合理、合规和有效性,重点审计有无预算的支出或退库、虚列支出、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及挤占挪用、搞“形象工程”等问题。(4)政府性债权债务管理情况。通过对政府性债权债务的管理情况调查,分析债务规模、结构、负担率及偿债能力。重点摸清各种政府性投资效益情况、债务资金的结构和使用效果情况、还债资金的筹集情况,分析负债资金的投向是否符合公共财政的要求,是否有明显超越当地经济发展需要。(5)经济社会发展绩效情况。选择体现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可持续发展潜力、财政性资金收支结构等指标开展审计,重点审核本级财政收入总量、构成、增长情况,人均财政收入水平及任期内年均地方财政收入增长情况和人均可用财力,全面反映经济发展水平及潜力;审核对农业、水利、交通、城市等基础设施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环保等社会事业投入情况,分析财政投入的增加数、增长率,反映对基础设施建设及公益事业的重视程度;审查有无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现象。

三、同步审计的责任界定与评价

(一)经济责任的界定经济责任应包含法律的、管理的、绩效的等方面责任,它是一种复合责任(彭韶兵等,2009)。依据《规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承担的经济责任,包括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在同步审计实践中,应根据审计查证或者认定的事实,依法依规对其所应承担的责任,作出科学合理的界定。(1)合理区分地方党委书记、地方政府行政首长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地方党委书记和地方政府行政首长的经济责任,两者有区别也有联系。共性是两者作为党政“一把手”,承担的经济发展目标是共同的,上级考核的指标是相同的,区别在于两者的职责是有分工的,党委书记侧重于宏观决策、兼顾管理执行,政府行政首长侧重于组织执行实施、兼顾决策。在实际操作中,要根据两者在决策、管理、执行中所起的作用和个人遵守财经纪律情况,采用“谁决策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权责相结合”的原则,科学界定、区分各自责任。对党委书记的审计评价侧重于宏观经济战略与决策责任,如地区经济发展规划、地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战略、地区社会公平正义制度建设、地区节能减排部署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等;对政府行政首长的审计评价则侧重于地区经济发展过程中执行与管理责任,如党委重大经济决策事项的落实和执行情况、任期内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地方财政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组织管理情况等方面。此外,查出的问题若属于两者共同决策的,则党委书记、政府行政首长共同负直接责任;属于党委书记应履行的职责而未认真履行的,则党委书记负直接责任;属于党委书记监督管理不力的,则党委书记负主管责任;属于政府行政首长执行不力的,则政府行政首长负直接责任。(2)准确划分不同责任的界限,合理界定不同经济责任的性质和归属。在审计实践中,应结合《规定》并把握有关原则,划分现任责任与历史责任、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直接责任与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的关系。第一,界定现任责任与历史责任。必须在时间范围上划分清楚任期界限,从而保证准确划分领导干部任期内和非任期内经济责任,亦即现任责任与历史责任。第二,界定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对于重大经济事项,地方党委、政府都要求实行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在认定决策责任时,必须分清集体决策和个人决策的责任,而不能仅仅看其表面现象。对于由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造成的失误,如果是党委会决策的,虽然是经过集体决策的,但仍应由党委书记负直接责任,如果是政府行政首长办公会议决策的,虽然经过集体决策,仍应由政府行政首长负直接责任。对于违反决策程序,独断专行造成决策失误的,则应由个人负责。第三,界定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依据《规定》,正确划分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直接责任,是指对于其直接经手和分工负责的那部分工作,其应承担的责任。主管责任是指基于内部管理的分工而由自己直接管理的有关部门,进而对其负有的相关经济责任。领导责任是指基于内部分工,自己虽然没有直接管理有关部门,但由于该部门在财政财务收支及其它经济活动方面存在问题,进而应负有的相关经济责任。第四,划分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如国家政策的调整、体制变动、经费指标削减、拨款不到位等被审计人左右不了的客观因素造成的问题,评价时要做出相应的剔除;如果由于被审计人主观原因造成的,则应由被审计人个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评价审计评价,不仅关系到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而且直接关系到领导干部的个人声誉,如何科学、规范地做好审计评价甚为重要。按照《规定》,审计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1)依法依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责任制考核目标、行业标准以及其他有效的依据等进行审计评价。(2)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要依照审计查证或认定的事实,既肯定主要工作业绩,也要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3)审计评价与审计内容相统一的原则。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按照规定应该审计什么就评价什么,审计到什么程度就评价到什么程度。特别强调的是,不能对没有审计的或者没有审计清楚的事情作出评价。评价结论应当有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

在同步审计实践中,对地方党委书记和地方政府行政首长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评价,除了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评价外,更应注重评价其经济社会发展绩效情况。对经济社会发展绩效情况的评价,可以客观反映被审计人的管理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审计实践中应主要评价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等情况。在具体评价时,通过对事关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经济指标的分析,评价其任期内的经济发展状况、对基础设施投入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及环境效益,并评估其对今后经济发展的影响。

社区经济责任审计篇(6)

(二)建立联席会议办公室机构。区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办公室,与区审计局内设的经济责任审计科合署办公,联席会议办公室设主任一名,为区审计局副职领导。

(三)建立完善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制订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及办公室规章等,并注意服务大局、协调各方,建立起管理规范、运转有序、工作高效的联席会议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既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好部门职责,又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入开展。

二、提高审计计划和组织实施的科学管理水平

(四)做好审计计划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计划管理,指导和支持联席会议办公室以审计信息化建设为基础,建立被审计单位数据库,全面了解和掌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基本情况,按照被审计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性质、经济责任的复杂程度等因素,对审计对象实行分类管理,科学拟定经济责任审计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

(五)突出审计重点。经济责任审计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科学发展为目标,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为重点,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有效为基础。

街道、园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内容有:本地区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政府债务的举借、管理和使用情况;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重要项目建设和管理情况;对下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等。

党政工作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有:本部门(系统)、本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对下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等。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是:本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经济管理和监督职责情况。

在审计以上主要内容时,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的下列情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遵守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制订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六)科学组织实施。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推行经济责任审计和“三责联审”相结合、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相结合,审计内容上把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与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的预算执行、财政决算、专项资金审计等相结合,有效调配和整合审计资源,实现不同审计项目之间的资源共享。

三、推进审计评价与审计规范化建设

(七)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审计评价。审计评价围绕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相关经济责任进行,既要反映被审计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取得的相关业绩,又要反映其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明确界定其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

直接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对下列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

1、直接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行为;

2、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行为;

3、未经民主决策、相关会议讨论而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

4、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者以其他方式研究,但是在多数人不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由于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

5、其他应当承担直接责任的行为。

主管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对下列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

1、除直接责任外,领导干部对其直接分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行为;

2、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者以其他方式研究,并且在多数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由于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

领导责任是指除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外,领导干部对其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其他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

(八)加强规范化建设。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健全指导本区经济责任审计实践、可操作性强的审计指南,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程序及成果运用等,明确不同类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操作流程、审计方式方法等。

四、健全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

(九)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通报、审计整改和情况反馈制度。审计对象及所在部门自收到审计部门送达的审计决定书及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当日起,两个月内(特殊情况需要书面申请延期)应当进行认真整改,并把整改资料和报告反馈审计部门,审计部门适时组织回访检查并将审计情况及审计对象和所在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汇总,形成综合性审计结果报告,报送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及组织人事等部门,并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

(十)逐步建立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联席会议办公室逐步探索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特定载体、特定范围、特定对象、特定内容的公告制度,逐步扩大经济责任审计事项的公开化和透明化。

五、推进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社区经济责任审计篇(7)

一、从审计角度对政府责任的分类

政府责任,从广义上看,是指政府能够积极地对公民的需求作出回应,并采取积极的措施,公正、有效率地实现公众的需求和利益。从狭义的角度看,政府责任意味着政府及其公务人员违反规定的义务、违法行使职权时,所应该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1].

政府责任的本质是一种受托公共责任[2].政府的职能、权利和责任是互相联系又互相对立的。政府职能本身就蕴含着相应的政府责任,政府具有一定的职能,它也必须在、经济、社会、文化方面承担一定的责任。政府运用其公共权力来执行其公共职能,以实现和保护公共利益,政府的失职、越位与错位、缺乏效率效益等都将使其承担相应的责任。下面将以政府职能、权力、责任的相互关系为基点,从审计的角度将政府责任分为经济责任和非经济责任两大类,具体如下:

(一)经济责任:政府通过颁布政策、执行法律法规、财政收支、道义劝告等权力来调整经济、分配收入、提供与管理公共品、保持国际收支平衡与汇率稳定等。政府的经济职能主要包括:确保国民经济平衡的职能、改善收入分配职能、直接生产和提供公共物品弥补市场不足的职能、管理国有资产的职能、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资源职能、执行国际经济政策职能等。这样政府就在宏观经济稳定、公共财政管理、收入分配、公共品的提供与管理、自然资源管理、国际经济政策调整等方面有着相关经济责任。

(二)非经济责任按照其具体可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1.社会责任:实现公平与效率是政府社会管理的主要及重要工作,也是政府权力的重要体现。且政府社会职能可以分为:维持社会秩序职能、确保社会公平分配的职能、环境保护的职能、社会保障职能等。这样政府的社会责任有如下几个方面:完善市场竞争、保障就业、调节贫富差距、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

2.政治责任:政府的决策和行为必须符合人民的意志,并且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如果决策失误、行为失当而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害,应当受到行政处罚;如果违反了法规,还应当承担法律制裁。

3.文化责任:政府有权力保证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抵制和打击有害民众心理、道德的不良文化以及阻碍健康文化发展的行为。在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政府文化职能主要有:发展技术和职能、发展文学和卫生职能和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职能,清除没有社会价值而有害的文化产品的职能等。政府的文化责任主要体现在:精神文明建设、科研扶持、教育事业发展、体育事业建设等方面。

4.道德责任:政府及其公务员在行使公共权力、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时必须承担道德上的责任。所谓道德上的责任,也就是指政府及其公务员虽然不违背宪法和法律,但如果行为明显与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相悖,就应承担的道德责任。

二、政府责任的几个重要审计界定

审计人员明确了政府责任,才能进一步对政府的责任归属进行正确的界定,以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政府部门的公务人员是政府行为的实施者,他们是政府行为的责任人,社会应该客观地界定公务人员的各种责任,严格划分责任界限。

我们认为对政府及其公务人员所承担的责任应进行如下区分:第一是前任责任与现任责任的区分。由于事物发展的延续性,前一任期的公务人员的活动必然对本任期的活动产生。在人员发生变动的情况下,责任区分就显得非常重要。一般情况下,前任的努力或错误延伸到本期才产生结果的应属于前任的责任,在审计评价时应区分前后任的责任。第二是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的区分。从现在我国政府部门的运作方式上看,行为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集体。决策过程有领导个人决策与领导集体决策之分,审计人员必须区分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第三是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的区分。在行使权力、发挥职能作用时,行为主体对结果都负有责任,不能简单地处理为责任平摊或由某个人全部承担。具体的行为主体只对某项工作的直接负责部分承担直接责任,其他部分承担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第四是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的区分。外部客观因素变化与行为人态度需要在审计判断中考虑。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主观原因会带来主观责任;而国际形势变化、国家政策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外因会带来客观责任。第五是工作失误与玩忽职守责任的区分。一般甚至重大的错误,和舞弊都有着本质的区别,在审计评价和处理上都要区别对待。主要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衡量:一是看行为的性质,二是看问题的结果。舞弊如果造成了重大后果, 就涉及很多法律问题,因此审计人员在面对错误和舞弊问题的性质判断时,一定要慎重,不可轻易下结论。最后是违规、违纪、违法和犯罪的责任的区分。审计过程中,遇到审计对象的违规、违纪、违法和犯罪等问题的处理是不一样的。因而在审计评价中,一定要首先予以区分。对于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责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监察机关或上级纪检部门处理,有的情况可根据需要反映给被审计单位领导,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政府责任的审计监督与评价

(一)政府审计的现状

,我国开展的政府审计主要为财政财务审计和政府绩效审计。政府受托公共责任的履行情况的考核由财务财政审计和政府绩效审计共同实行监督和控制,政府的受托公共财物责任与政府财务审计对应,受托管理责任与政府绩效审计对应。其中政府绩效审计作为一种对受托责任的深入考核方式,能够对政府责任的有效履行起到监督和控制作用[3],推动政府更好地为全体人民服务,为社会的发展而工作。

(二)政府责任审计的概念

现在的政府审计不仅强调政府财政财务收支的合规合法性,同时强调政府履行其责任的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但是单一的财政财务审计或者政府绩效审计都不能适应政府责任审计的要求,二者的有机结合才能够实现对政府及其公务人员履行责任的有效监督。政府责任审计是财政财务审计和政府绩效审计的结合,政府责任是政府绩效审计和财政财务审计的最终目标。政府审计通过履行其审计职责来发挥作用,责任是审计必须关注的对象,财政财务审计和政府绩效审计都是面向政府责任的监督行为[4].

我们根据政府财政财务审计和政府绩效审计的内涵,对政府责任审计进行如下界定:政府责任审计是国家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接受委托或者根据授权,依法对政府部门及其公务人员强制进行的审查,通过对反映其权力使用与职能实现结果的经济及其非经济活动资料的审查,最终对其承担责任的履行情况发表审计意见。政府责任审计的作用是对政府肩负的公共受托管理责任的有效履行情况进行评价与鉴证。政府责任审计一方面可以监督和控制政府履行职责的状况,促进其良性运转;另一方面,可以为政府的宏观决策和重大变动提供依据。

(三)政府责任的审计评价

政府责任的审计评价是对政府部门及其公务人员承担的责任的履行情况作出一个结论性的意见,这就需要在把握审计评价原则的基础上,地、恰当地建立责任评价标准。

1.把握审计评价原则

审计评价的结论是各界关注的焦点,要使审计评价的结论客观、公正、科学,就要正确把握审计评价的原则。结合我国政府公共受托责任的特点和实际,政府责任的审计评价应该遵循以下原则:(1)责权对立统一原则,政府责任与政府权力之间有着严格的对立统一关系,政府责任与政府权力首先是对立的关系,同时政府的责任又是由于政府享有的权力才产生的,评价时要注意权力和责任的对应性;(2)客观性原则,是指对政府责任的审计评价的依据和结论应该建立在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判断是否有效履行其责任;(3)目的性原则,政府责任的审计评价首要关注的是政府部门制定的目标的完成情况,审计评价必须围绕一定的目的进行;(4)重要性原则,政府责任审计的范围广,要求明确哪些事项对责任的履行有重要,突出评价重点;(5)合法性原则,要求评价的责任是符合国家宪法、审计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

2.建立审计评价标准

政府责任分为经济责任和非经济责任,政府责任审计要和财政财务审计、政府绩效审计相结合,本文特综合财政财务审计评价标准和政府绩效审计评价标准,从经济责任和非经济责任两个方面建立政府责任审计评价标准。

政府非经济责任的审计评价可采用是非标准,评价政府是否恰当执行政策法规,执行结果是否产生了好的效果。

对政府责任进行审计评价时,由于政府所承担的责任范围广,涉及面宽,复杂多样,难以确定一个统一的审计评价标准,同时也很难形成一套具有普遍意义的评价指标体系,总体上可分为定量和定性指标。政府经济责任审计的具有可计量性,对经济责任的评价可运用定量指标,对于非经济责任难以量化,一般可采用定性指标,通过分析被审计单位或者项目的具体情况而定。政府经济责任和非经济责任评价指标的综合运用,其基本目标是审查评价政府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在此基础上,全面评价政府的管理水平。

3.确保政府责任审计的实施

对政府责任的审计不仅仅要对政府活动进行监督、控制、评价,提出审计意见,确保政府责任审计达到预期的目的。从实施政府责任审计的现状,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创造更加良好的条件:(1)审计机关只能对审计出的进行定性或作出相关的处理处罚,不能根除每年审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的深层次原因,这就需要及时出台配套的执法措施,确保审计执行的效果;(2)目前传统的行政型政府审计模式不符合政府责任审计的要求,应该改变现有的审计模式,充分实现审计的独立性,以保证有效发挥审计工作的监督作用;(3)当前我国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不强,知识结构单一,需要加强多方面专业培训以及招收各种专业人才,培养一支适应性强、综合素质高、知识结构多元化的审计人才队伍;(4)审计“关口”应该前移,主要强调以任中审计为主,离任审计为辅,有利于实现审计的帮助和促进作用,审计机关要特别注重对任中领导干部履行政府责任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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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成福。责任政府论[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0(2):75 82.

社区经济责任审计篇(8)

一、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法律依据与审计目标

2012年1月刘家义审计长在2012年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针对进一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提升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时,强调提出了“要改进经济责任审计方式,逐步扩大党政领导干部同步审计”的要求。

(一)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法律依据。2010年10月12日,中办、国办颁布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两办《规定》),为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同步审计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支持和保障。

1.必要性方面的法定条款:两办《规定》,不仅明确了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同时在审计组织方式上规定“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需要,可以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进行任中审计,也可以在领导干部不再担任所任职务时进行离任审计”。以法定条款把审计对象和审计时机给予了明确。

2.可行性方面的法定条款:解读两办《规定》第十八条,在审计内容上应当关注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的下列情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法定条款中要求对决策和决策执行实施审计和审计评价。根据《中国共产党》,凡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委在地区、单位、部门的重大经济决策中占据主导地位。党委书记,就是要发挥党委在经济社会管理格局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也规定,行政首长在党委领导下工作。我国行政体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重大事务在集体讨论基础上由行政首长定夺并承担相应责任。

3.可操作性方面的法定条款:两办《规定》对领导干部履行职务中存在问题应当承担的责任作出了明确的界定,指出审计机关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应当承担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区别不同情况进行界定。两办《规定》还进一步明确了三种责任划分的标准和依据。在党政领导干部同步审计中,审计机关只要对决策和决策执行进行判断,就能做出审计评价,确认被审计责任人的相关责任;审计人员只要围绕决策和决策执行,制定出具有针对性的审计内容和审计重点,并以此为工作指南开展审计取证活动,就能实施经济责任同步审计。

(二)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审计目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是一项政策强、难度大,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这就对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目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过近几年的审计实践证明,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应坚持在财务收支审计基础上,紧扣决策、执行、效果、廉政等重大事项开展。总体审计目标的确定可归结为:依法行政、尽职尽责、科学发展、保障民生。重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的责任:

一是决策责任。通过对党政主要领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重大经济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和效益性情况的审计,查政主要领导是否因违背民主科学决策程序和有关政策法规、盲目决策给国家的经济造成重大失误,给国有资产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等。

二是管理责任。决策做出之后,在决策执行环节出现的与重大经济决策出现偏差和背离所产生的问题,党委和行政首长负有领导责任。围绕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对财政财务收支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的真实、合法、效益,反映本地区、单位或部门的经济发展真实状况,保障国有资金使用的效益性。

三是廉政责任。通过对党政领导所在地区、单位、部门和本人遵守国家财经法纪情况的审计,揭示党政领导任期履行经济职责过程中是否存在严重违反国家财经法纪和廉政规定的问题,促进党政领导依法行政,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全面履行职责。

二、经济责任同步审计需解决的主要问题

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中,不仅面临着任职时间不同步、经济责任划分难等问题,更面临着对一个地区、单位或部门决策和效能等方面的评价标准不明确导致评价难等问题。一是需协调审计计划。审计中经常出现书记与行政首长任职时间不同,离任时间不一致的问题。需要审计部门在年初制定计划时根据干部监督管理部门的需要和审计力量等因素,与组织部等委托部门共同沟通,出具审计委托书,安排同步审计计划。二是责任划分难、评价难。首先,在目前的政治体制下,尚没有相关文件对党委和政府的职责进行明确的分工,很多情况下,行政首长兼任党委副书记,造成两者职责权限的界限不好划分,导致归责到位较难,全面、客观评价到位也很难。其次,书记与行政首长经济责任有重叠之处。党委书记和行政首长虽然在权责中存在差异,但作为一个地区、单位或部门的最高管理层,担负着本地区、单位或部门经济社会和事业发展的重任,因此一个地区、单位或部门的各项经济指标、经济业绩和上级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党委书记员和行政首长都负有责任。再次,被审计对象的主体特征存在差别。党委书记对经济事务管理的深度与广度因个人的施政风格不同而多种多样,党委书记与行政首长个人能力与性格差别也会影响职责权限的履行等等。

三、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主要思路和方法

经济责任同步审计是经济责任审计中出现的对同一单位不同身份的主要领导干部同时进行审计的一种审计方式。在具体工作中,不仅要遵循经济责任审计的一般原则和《国家审计准则》中指导性条款外,还要体现同步审计的特点,把“同”与不“同”有效结合起来,在立项、方案、内容、评价、定责、报告等每个环节形成一个清晰的审计路径。

(一)审计计划管理体现同步性。经过相关程序批准后被纳入审计机关年度工作计划的经济责任审计,可作为一个审计项目立项,也可以作为两个项目进行立项。不论其中一位领导离任另一位在任,还是同时离任,只要用“任中”和“离任”区分,就可以采取“同步审”的方式。对任期不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两人共同担任本职务的年度进行审计。在组成审计组、召开进点会、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安排审计工作时间、民主测评及座谈会、审计档案归集等程序性的事项,可以同时履行,不需要在程序上重叠复制。审计通知书,根据立项的情况确立,以一个项目立项的,可以出一份通知书。以两个项目立项的出两份通知书,在内容上以明确“任中”还是“离任”。内容中要明确被审计人各自实际的任职时间。

(二)审前调查与审计方案理清职责。审前调查时,除了解被审计人所在单位相关情况、内部控制及其执行、信息系统等方面的情况外。同时要了解两位被审计人的相关职责范围,重点关注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与执行过程;政策的贯彻、制定与落实过程;任期内党政工作目标与考核评价的要求,党政领导干部以往分别接受审计监督及整改情况;单位管理制度建立和监管等方面是否存在党政分工、相互制约、相互区别的情况等等。

(三)审计内容区分共性与个性。党委和行政工作重点都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目标都是促进本地区、单位或部门的经济社会和事业发展。党委书记与行政首长在重大经济、重大投资项目和重要财政财务收支,以及经济发展和事业发展的重大策略,重大举措,都必须经过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形成统一意见,做出最后决定。书记与行政首长各自代表党委和行政行施职权,其责任既各负其责,又相互联系。笔者认为,在审计内容上既要关注两者共同职责,也要根据各自的特点各有侧重;既要突出重点,又要有的放矢。

1.共性审计内容。主要有:一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情况;二是促进促进本地区、单位或部门的经济社会和事业发展情况,重点关注经济发展规模,资产积累水平、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方面的情况;三是重大经济体制改革情况;四是民生改善及其他重要事项。

2.个性审计内容。

①党委书记重点审计内容,侧重于宏观经济战略与决策责任。一是经济事项决策情况。关注党委书记贯彻落实国家方针政策情况,党委书记贯彻执行国家重要经济政策情况;党委书记在贯彻落实国家经济政策过程中对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情况。二是执行督察监管情况。关注党委书记对行政工作是否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督查考评机制,对政策执行结果适时进行追踪反馈,是否建立针对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制度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制度,包括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建立执行和监督情况。在一个时期之内,党委书记对经济政策的实施有效性是否通过党委来督办;对实施结果是否通过党委进行评价,是否根据评价的结果,及时修正执行结果与目标之间出现的偏差等。三是决策结果与产生绩效情况。通过查验决策实施的结果,确认决策是否科学、是否有效。四是个人遵纪守法和廉政情况。

②行政首长重点审计内容,侧重于经济社会与事业发展过程中执行与管理责任。一党委重大经济决策的落实和执行情况;二是本地区、单位或部门经济社会和事业发展中具体问题的解决情况;三是任期内经济社会和事业发展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四是政府性资金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使用情况;五是职权内各项具体经济工作的决策及执行情况;六是个人遵纪守法和廉政情况等等。

(四)审计评价坚持权责对等性。总体原则:坚持权责一致,以责定评。经济责任同步审计评价,不仅要把握经济责任审计设立的一般原则,即以经济责任为主,突出重点,依据充分,可操作性强等,还要结合同步审计的特点,以职责权限为范围,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在科学地梳理双方的经济责任后,围绕经济责任的主线,对权力运行情况进行评价。正确界定领导干部的领导责任、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并始终坚持四个评价原则界定责任。

社区经济责任审计篇(9)

目前,区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工作还没有完整、统一的评价指标体系来匹配,审计过程中,很多问题和情况并不能用现有的法律法规或标准来评审。一是缺少统一的认识来界定区县领导干部责任的范畴,而且缺少明确具体的标准来审计区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例如:对统计公报中反映的国内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额以及市委考核办考核排名等反映县域经济发展的一些经济指标数据在同步审计能否引用模棱两可,指标引用范围也不尽明确;二是由于各区县的实际情况不同,发展起点不同,经济发展思路和侧重点不同,横向经济指标难以做比较,这种复杂的关系使得区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评价范围和标准不好把握。

(二)重大项目执行效果评价较难

同步审计中,对区县组织实施的一些文化休闲广场、生态公园工程以及产业项目等重大工程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很难准确评价其效果。有些项目本身建设周期长达2-3年,有些项目今后投产好坏与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变化息息相关,有些项目产生经济效果和社会效益要到多年以后,短时间很难看到其结果。使审计无法对项目执行效果和社会效益进行合理的鉴定,恰当地评价。

(三) 经济责任划分难度较大

目前,区县委书记和区县长职责在区县经济发展中具有很强的关联度,区县党委和政府的职责分工不是很具体。区县委和政府没有明确哪些经济事项决策必需由区县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哪些经济事项决策由区县政府会议决定,没有明确区县党委、政府经济决策事项研究范围和程序。而现实中,有些经济事项区县党委决策;有些经济事项区县政府直接决策;有些经济事项区县委、政府联合行文,无法区分谁决策或者以谁为主决策,这也就使得区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责任很难划分。

(四)审计人员理念急需转变

同步审计主要紧紧围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四权一廉”即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监督权、经济执行权及个人廉洁自律开展审计工作,工作涉及的方面较多,而且具有很强的政策性,但目前我们审计人员思路主要局限在原来传统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上,同步审计仅仅是区县财政决算审计及各部门单位审计问题的汇总罗列。不能围绕决策、管理、执行等经济权力实施审计。使审计结果和同步审计的要求相差甚远。

二、区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同步审计的主要做法

(一)精心搞好审前准备,夯实审计实施基础

审计前,精心做好审前调查、审计方案的编制、审前培训和审计进点会等准备工作,为全面实施审计做好铺垫。一是认真搞好审前调查。通过提前草拟审前调查提纲、审阅预算收支报表、召开重点收入和支出单位调查座谈会、和区县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领导谈话等,全面了解全县经济决策、管理、执行、监管等情况,有无决策不当群众上访等相关信息等。二是合理编制审计方案。在全面详细的审前调查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制定审计工作方案和审计实施方案,合理安排审计组成员及其分工,确定审计实施重点;三是扎实做好审前培训。通过审前培训使大家了解被审计地区及被审计对象情况,熟悉审计实施方案和自己承担的审计任务,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统一思想认识和知悉审计工作纪律;四是精心开好审计进点会。为了充分引起当地区县委、政府的重视,推动此次审计工作顺利开展。特别邀请市委组织部门领导一同参加同步审进点会。充分借助组织部门的权威,使区县委、政府及被审计领导重视、理解和支持配合审计工作,为此后审计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二)以权力运行轨迹为基础,把握审计实施重点

审计实施中,我们以区县党政主要领导权力运行轨迹为基础,充分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以经济决策权为统揽,找准审计的切入点。我们从审阅区县党代会、人代会、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等会议纪要和相关文件等入手,综合分析提炼出区县党委政府重点工程项目和在民生、环保、土地、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政府性债务、重大资金使用等方面重大经济决策作为审计的切入点;二是以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管理为主线,延伸审计项目管理部门和实施单位。主要查看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产业结构,投资政策。项目审批的相关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等资料是否完整。项目是否有规划部门、土地部门和环保部门出具审批文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是否按规定实行建设项目招投标,是否实行工程监理和合同制等;三是以重大经济决策为基础,审查决策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是否按规定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征求专家组意见科学决策,是否按照相关会议议事规则程序民主决策。是否建立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和责任追究制度,相关决策是否得到有效执行,是否产生预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果;四是审查相关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区县党委、政府是否在重要建设项目、重点资金、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和国有资产等方面建立、健全相关监管制度,各项监管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是否到位。

(三)严格划分责任范围,合理地进行审计评价

在区县党政主要领导应负责任的划分上,严格遵循以权定责的原则,从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根据权力范围划分应当承担的责任。对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政策的事项、对事关当地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事项,由区县委书记负主要责任;对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以及贯彻执行党委决策中的事项,由区县长负主要责任。对区县党政主要领导的审计评价,要紧扣权力运行这条主线,按照以审定评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即关注经济决策程序、决策民主和决策效果,对决策的科学性进行评价;关注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建设情况,对民生发展责任进行评价;关注经济发展要素,及时揭示经济发展中面临的财政风险、土地风险和环境风险,对实现可持续发展责任进行评价;关注政府投资、土地出让等权力运行的关键节点,对遵守廉政规定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评价。根据审计所涉及的范围,调查取得证据,合理地进行评价,坚持评价与审计内容相统一,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无关的不评价。

三、完善区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建议

(一)修订完善同步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建议研究出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评价指标构成,将县国民生产总值,城镇化变化率,区县财政预算,财政增长率,城乡恩格尔系数、城乡居民银行储蓄余额及年度变化率等能反映区县经济发展的相关指标列入,通过指标体系可以科学合理反映区县领导干部任期内的政绩,同时对每一指标赋予一定的分数。根据各指标得分加总将审计评价指标分成一、二、三、四级别,得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结果。通过健全和完善相关指标体系,合理地评价反映区县委书记、区县长的经济发展成果。

(二)出台重大项目执行效果评价规范

为了能对区县组织实施重大产业、文化、工程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效果恰当地评价。建议研究出台地方重大产业、文化、工程等相关项目执行效果分析评价规范和指南,使同步审计重大项目实施效果的审计评价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使审计重大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评价科学、合理、恰当、规范,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社区经济责任审计篇(10)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成立了区委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在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与此同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定期召集纪检、监察、人事、财政、审计等单位参加的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

(二)规范具体操作。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区管领导干部离任(任中)审计的暂行规定》,制定了《审计要情报告制度》、《重大审计事项集体审定制度》、《审计复核制度》、《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案件线索移交制度》、《审计回访制度》。密切关注审计人员的廉政勤政情况,由纪检、监察机关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回访检查,严格实行审计组长、经济责任审计办、审计局法制股三级复核制,确保了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研究出台《区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暂行办法》,就领导干部所承担的决策责任、发展责任、管理责任、法律责任、廉政责任,是负直接责任还是负领导责任均作了明确界定和划分,规定了审计、组织、人事、纪检、财政等部门运用审计结果的程序、职责和纪律责任,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及结果运用提供了依据。

(三)加强部门协作。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注重部门联动效应,组织部门负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和协调,下达审计委托书,充分运用审计结果考核和使用干部;审计部门接受委托审计,按要求提交审计结果报告;区执纪执法机关及时受理审计发现的严重违法违纪线索,严惩经济违法乱纪行为。尤其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的督促、协调作用,凡审计工作遇到阻力,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主动出击,排除干扰。20__年以来,针对少数单位执行经济责任审计决定不力的现象,组织、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协同审计机关组成联合督查组,多次深入被审计单位召开专门会议,督促落实经济责任审计决定,共收缴违纪金额26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180万元,经济责任审计决定落实率达到100%。区财政每年安排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工作经费4万元,确保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二、创新工作手段,加大审计力度

(一)拓宽领域,全面推进。在审计时限上,全面实行逢离必审,大力推进任中审计,实行监督关口前移。20__年以来,先后对21个区直单位和27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共计75人开展了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共查出9个单位违纪违规问题,查出违纪资金230万元,决定收缴上交区财政7.7万元,为单位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0.2万元。在审计内容上,根据不同单位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突出审计项目。如对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审计,突出了财源建设、招待费、重大经济决策、消赤减债及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审计。对区直单位的审计则把招待费、小车燃修费、公费出国(境)费用、基建预决算作为审计特别关注事项。在审计重点上,突出三种对象:一是干部考察发现有问题的领导干部;二是任职时间超过5年、计划调整交流的领导干部;三是掌管人、财、物部门的领导干部。

(二)改进方法,提高质量。突出开好“两会”,严格“四查四看”。开好“两会”,就是开好被审计单位干部职工代表座谈会、社会各界有关人士座谈会,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和责任人的情况介绍。“四查四看”,即查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看经济责任履行好坏;查财政财务收支是否真实合法,看领导干部遵守财纪纪律和廉洁状况;查内控制度是否健全,看内部管理监控是否到位;查财政财务收支状况,看国有资产是否保值增值。

(三)适度公示,扩大影响。推行审前公示制度。在被审计单位张榜公告被审计对象的姓名、职务、审计内容以及审计组人员名单及举报电话等,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搜集审计线索,全面掌握被审计对象所在单位的经济运行和个人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寻找审计突破口,力求审深审透;坚持审计结果与被审计对象见面制度,充分征求意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依法作出审计决定;坚持审计结果适度公示制度,除及其它不宜披露的内容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充分运用成果,强化审计效力

一是作为干部奖惩的依据。凡是区委、区政府拟表彰奖励、年度考核评优评先,都事先征求审计部门的意见,或提请审计部门审计。如20__年度,评选市、区“艰苦奋斗、勤廉为民”优秀领导干部时,就对候选人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其中1名候选人因经济上不过硬而被取消评选资格。近年来,有2名领导干部因经济责任存在一定问题没有评为先进个人,5名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优资格被取消。如20__年度,一边远山区乡政府虽然其他各项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但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发现招待费严重超标,在年度考核和年终评比时党政主要负责人均被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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