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要求汇总十篇

时间:2023-06-28 17:07:40

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要求

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要求篇(1)

二、建设单位如何选择承包单位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影响安全的因素很多。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对建设管理单位的声誉、项目的价值都会产生严重影响。因此,作为建设单位必须把安全工作当成一个系统工程来抓。从施工单位的选择到施工阶段的安全管理、督察、奖罚等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监控和管理办法,进行系统化管理。此外还要建立一种安全文化,把安全管理融入到每个人的日常工作和行为当中,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万无一失。施工安全的关键是承包商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在我国,对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设单位在工程发包时须对投标单位进行审查,所有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任何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均不得参加投标。为保证安全生产,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制度。针对具体项目的特点,编制安全生产管理方案。方案应包括项目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主要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紧急预案、事故处理办法等。建设单位应定时或不定时对施工单位进行履约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项目现场按投标承诺配备符合资质要求的安全员数量、安全经费使用情况、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特殊机械设备安全保修保养情况等。对监理给予安全管理授权,要求监理方行使安全监理职责、落实监理报告和监理旁站制度。督促监理方认真履行审查承包单位的相关资格、安全管理方案、安全保障体系,切实发挥监理单位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三、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研究

在工程建设中,建设单位虽没有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但本着对工程、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建设单位必须为安全生产提供必要的支持、创造必要的条件。为确保工程安全,建设单位除了应向施工单位提供建设项目的水文地质资料外,还应向施工单位提供地下管线及构筑物埋置情况。在闹市区建设的项目,必要时应事先做物探,以清晰了解地下管线情况。提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为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在工程中应加强对工程量清单中的“102-3安全生产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严格按《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09年版)的规定予以支付。以保证安全文明施工费用落实到实处,在安全生产中真正发挥作用。建设单位工程管理人员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总体策划上,确定建造标准;协调设计、施工矛盾;甲供设备采购,为工程顺利实施创造良好条件。切忌为工程进度忽视安全,更不能要求施工单位违章抢工。建设单位除了委托监理外,也必须对工程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1)起重设备是否经安监部门验收并准许使用;(2)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3)施工单位是否编制安全管理方案并经监理批准;(4)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5)现场是否有足够的安全提示牌;(6)现场是否具有消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是否能够正常使用;(7)现场危险源是否具备防护措施和明显警示等。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工程的危险源进行有针对性地、详细认真地分析,并针对危险源制定专门的管理措施,做到防患未然。建设单位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时,一定要将生产任务和安全管理同时考虑,综合平衡进度与安全的关系、合理安排安全措施费用,切不可只讲进度、成本而忽视安全管理。在年度计划中要制定安全目标,在年度预算中要预留合理的安全措施费用额度,确保安全生产落到实处。建设单位应建立从领导到一般员工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的安全文化。内部管理文化在一定意义上讲是管理制度加工作习惯,安全文化就是要建立一套具有实用性、人本性、多样性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使得员工养成重安全、讲安全、抓安全、实践安全的工作习惯。树立以安全和健康为第一的价值观,形成一个人人讲安全、抓安全的文化氛围。在员工的心灵深处形成“安全第一”的理念,从而实践“安全第一”的行为方式。

四、结论与建议

1.处理施工安全问题应当具备的资料

对于施工中安全事故的处理必须要有以下资料:对于因为质量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必须要有施工图;其次是施工记录;最后进行事故调查分析报告。事故分析调查报告包括以下几方面:(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对事故要有详细描述和记录;(2)确定事故的类型,根据不同的类型制定不同的处理措施;(3)着重调查、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这直接决定后期如何处理事故;(4)对于事故结果进行评估,并附有详细数据;(5)事故涉及的责任人员要记录在案。

2.建设单位参与安全管理的方式

(1)在前期,需要在招标书上明确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设计,确保施招标书上有明确的安全措施和方法。在评标时,将安全设计作为重点考察对象,可以提升安全设计在技术评定中的分量。提出合理的工期和造价,避免施工单位为了赶工和节省投资而引发的安全事故。(2)在施工过程中,因为建设单位较少的直接参与工程建设,所以应当更加严格要求监理单位加强安全监督。要求建设单位应当经常检查施工现场,一旦发现安全问题必须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施工设计书的施工设计及安全设计。(3)在要求建立单位加强安全监督时,建设单位应当积极参与到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去。积极参加施工安全会议,要求施工单位定期提供安全检查报告,通过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共同监督,有效的控制安全事故。(4)设立安全奖励制度。对于能够完满完成设计和安全要求的项目,应当给予施工单位一定的奖励。通过奖励的方法,鼓励施工单位抓好安全管理。

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要求篇(2)

关键词: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制度

Key words: engineering projects;supervising agency;safety supervision system

中图分类号:TU7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26-0079-02

0引言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根据这条规定,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内容由原来的“三控二管一协调”变成现在的“四控二管一协调”,即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关系协调。在原来的基础上,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增加了安全控制的内容。根据对目前建设项目监理现状的调查,施工安全监理是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一个主要工作内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非常重视施工安全,对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如何完成安全监理的任务是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共同的探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理涉及的范围较广、工作内容较多。工程项目监理机构要从影响施工安全的各个因素开始建立一系列的安全监理制度。用安全监理制度规范项目建设期的施工安全监理,从各个环节、各个施工工序以及采用相应的技术措施、工作程序等保证施工的安全,使项目建设始终处于一种安全状态。安全监理制度包括施工准备期的安全监理制度、施工期的安全监理制度、竣工验收期的安全监理制度等。

1施工准备期的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准备期的工作对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非常重要。在施工准备期,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制定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如深基坑开挖、整体式脚手架等还应制定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施工单位项目部在施工准备期由项目经理的主持制定一系列保证工程项目能顺利施工的技术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等,同时为项目施工做好物质准备、场地准备、人员准备、施工机具准备等。这些工作对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具很强的指导作用和约束作用,这些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能否正常进行及项目建设能否实现安全生产,对这些工作要认真进行审查核验,确保各些工作有很强的适应性、科学性、完整性。

在施工准备期,工程项目监理机构要建立以审查核验制度为核心的安全监理制度。审查核验包括对技术文件、技术资料的审查及相关资料的核验。审查核验制度规定审查核验的程序、内容、结论等。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的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制定后,应送交监理单位技术部门审查,对其内容(应包括安全监理内容)是否完整、是否符合工程实际情况、所采用的技术措施是否科学可行、是否满足安全监理的要求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报业主审批,然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如审查不合格,则责令工程项目监理机构重新编制。

施工单位项目部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应交施工单位技术部门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报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审批,审批的内容包括审核技术文件的内容是完整、是否符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所采用的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于深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高大模板及支撑系统、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方案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交专家论证报告。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审核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核意见,批准施工单位按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否则要求施工单位项目部重新编制,直到满足要求。

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项目部提交施工单位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情况、安全管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用证、拟采用的施工机械的安全使用证等资料,同时对这些资料进行逐项核验。工程项目监理机构还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核验,确保各项安全生产的准备工作落到实处。

工程项目监理机构通过审查核验制度认真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做到各种安全生产的准备工作,只有准备达到要求才能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施工单位提出的开工报告,同意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2施工准备期的安全管理制度

各种施工活动主要在施工期进行,许多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出现在施工期。在施工期,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的重点应放工施工现场,应建立以检查验收制度、督促整改制度、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制度、工地例会制度为中心的安全监理制度。检查验收制度主要包括检查验收的依倨、内容、数量、方法及结论等工作程序和要求,督促整改制度主要包括督促整改的通知、内容、方法、验收等工作程序和要求,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制度包括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清单、检查、暂停施工令、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报告、验收等工作程序和要求,工地例会制度包括工地例会的参加人员、会议流程、会议纪要、开会时间、会议内容等工作程序和要求。

在施工期,随着施工活动的逐步开展,影响施工安全的各种因素开始步出现,对安全施工的影响和作用开始逐步发挥,安全监理的难度逐渐加大。监理工程师应加大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的日常检查验收力度。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验收的依据有施工单位项目部在施工准备制定的各项技术文件、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等。监理工程师的日常安全检查验收应主动积极,不能等待施工单位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的报告后进行,检查的次数以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为准。检查的方法可以采用旁站、平行检查、抽查等。容易出现安全事故或有安全隐患的部位、时段、工序等在施工时要进行旁站,正常施工时要进行平行检查,其它施工时可以采用抽查。检查验收的内容要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施工单位项目部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等确定。检查验收的结果应形成书面文件,并及时与施工单位项目部、建设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沟通与交流。检查验收合格时方可继续施工。在检查验收时,如果发现存在影响施工安全的隐患,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以书面的形式给施工单位项目部下达整改通知单或监理通知单,督促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进行整改,消除安全施工隐患,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施工单位项目部接到整改通知单或监理通知单后应按要求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由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再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签署书面意见,施工可以继续进行。在日常检查或专项检查中,发现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清单中的安全隐患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暂停施工令,同时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与建设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一道共同督促施工单位项目部将重大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施工安全。施工单位项目部接到暂停施工令后应主动积极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施工单位项目部按要求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报工程项目监理机构进行复核。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和建设单位现场代表进行复核,复核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书面意见,同时签署恢复施工令。施工单位项目部根据恢复施工令的要求继续组织施工。对于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验收结论及恢复施工令应及时报建设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安全生产监督机构随时进行抽查,检查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验收意见。

工地例会是一个总结经验、指出问题、整改要求的场所。工地例会一般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参与项目施工的项目部管理人员、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等必须参加会议,必要时可邀请设计人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人员参加。工地例会应定期召开,出现影响施工安全的重大隐患或安全事故时也应立即召开工地例会。工地例会涉及的内容较多,但安全施工的内容必不可缺。对于安全施工,施工单位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提出安全施工工作情况等内容的书面报告或发言,工程项目监理部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提出施工安全的现状、隐患情况、整改情况、安全施工要求等内容的书面报告或发言,建设单位现场代表提出施工安全的现状、隐患情况、整改情况、安全施工要求等内容的书面报告或发言。工地例会应形成书面的会议纪要,参与人员均应签字。在处理安全事故时,会议纪要能起法律证据作用。

3竣工验收期的安全监理制度

工程项目进入竣工验收期后,施工单位主要进行局部整改的工作,没有很多的施工活动,参与施工的人数也非常少,出现安全事故的概率小。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是进行收集各种资料,迎接竣工验收,同时作好工作总结,为以后的安全监理工作提供工作经验。竣工验收期的安全监理制度建设以资料归档制度为中心进行。资料归档制度应包括安全监理资料收集整理的内容、要求、责任人、工作流程等。监理资料收集整理应由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为责任人,资料归档应按建设工程技术资料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要求进行。安全监理归档资料应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有关技术文件和技术资料的审查核验意见和记录、日常安全检查、验收等资料与记录;第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单、暂停施工令及整改回复验收单、对建设单位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书面报告备份材料,第三、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监理每日巡查记录或监理日志。

4结语

安全监理是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建立一系例的安全监理制度,能从工作程序保证参加项目建设的每个人都参与安全监理,使施工安全深入每个项目建设者的心中,使安全施工成为每一个项目建设者的行为准则。这样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安全,实现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目标。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

[2]《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湖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规程(试行)》,湘建建[2008]72号.

[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

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要求篇(3)

1、土建安全施工监理范围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发现工程建设不具备相应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签发工程开工报审表。在监理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土建安全施工监理措施

2.1建立健全安全监理机构

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建立健全现场安全监理机构,在监理规划的编制中,明确安全监理责任内容和相关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制定各项安全监理制度、工作程序、监理方案及制度措施,并针对工程具体情况,制定安全监理的实施细则。

监理人员要树立安全意识,提高专业素质。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法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设备性能及操作规程等相关内容,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健全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切实做好自控,根据工程专业特点对施工作业危险源采取预防措施加以预控,落实作业环境的不安全状态、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以及安全生产管理缺陷的有针对性的控制。对施工人员不安全行为予以警告、制止。

2.2做好事前安全准备控制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同时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包括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等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一致。审查包括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工长等人员的配备数量以及安全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检查所有进场的机械设备、材料和安全防护用品的报验情况,禁止使用质量证明资料不全、检测报告过期或现场检查未达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材料。

2.3做好事中安全监督检查

监督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和安全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严肃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程序、规定、措施和制度;及时检查、及时汇报、及时研究和处理;不放过任何情况下的违章,不放过任何形式的不安全状态和行为,不放过任何理由下的改变措施,不放过任何程度的异常情况。

加强现场巡视检查;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每次检查结束后,都进行讲评,总结经验。鼓励表彰执行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好的班组和事迹;对于存在安全管理漏洞或安全施工隐患的班组和事件,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帮助分析原因,制定整补措施。

督促并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监督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督促施工单位项目部技术人员在施工作业前,以书面的形式,将分项工程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班组、作业人员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参加或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

对基础工程土石方施工、高大模板支护,起重机械吊装以及起重吊装等多发生事故的危险源和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实行重点监控。发现安全隐患当场下达口头指令,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的原则立即进行整改,并做好书面记录。对整改结果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情况严重的事故隐患,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给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各项施工机械、施工用电设备和其它施工进行验收,办理相关手续。核查施工承包单位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责令其不得投入使用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机械设施。

利用监理通知单、工作联系单、监理周报与月报等资料信息的网络传输共享,使公司领导、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及时掌握安全方面的真实情况,指导和改进工程的安全工作。监督施工单位要紧随施工进展及时整理安全资料,不得后补。跟踪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坚决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施工,措施不落实不松手,教育未奏效不放松。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性事件时,立即下令停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应急救援,控制事故扩大蔓延、排除险情;注意保护现场、作好标识;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工作,如实介绍事故发生相关情况。

3、结语

综上所述,监理人员要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责任,加强对安全施工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及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加强对隐患整改的复查,充分发挥监理的现场安全管理职能,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参考文献

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要求篇(4)

1对园林绿施工单位项目组织安排进行管理

对项目部及成员有严格的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组建项目部,有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六大员(技术员、材料员、质检员、预算员、安全员、施工员),项目组成人员必须有相关的技术职称证和操作上岗证。项目部工作人员必须常驻现场,如有擅自离开的将受到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每周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管理、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诚信考核。

对项目部施工前的准备严格把关,开工前监理工程师严格审核项目部的施工组织设计,严格审查项目部人员分工及设备材料进场计划、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应急预案等是否符合本工程实际要求。严格检查项目部各项准备工作情况并按要求提交开工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审批通过后符合开工条件方可开工。

2 绿化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

2.1 做好土壤、基肥、地形的质量控制

实行土壤、基肥、地形质量报验制度,对原土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客土必须是种植土并检验其是否符合园林苗木的生长要求。按设计要求检测土壤指标,合理施用有机肥,对改良土壤必须达到园林绿化相关技术指标的规定要求。地形整理达到设计和规范规定的要求,土壤、基肥、地形经现场监理工程师验收通过后方可种植苗木。

2.2 苗木规格及种植技术的控制

严格控制苗木质量及种植技术是保证绿化施工质量的前提,质量不合格的工程要限期整改,以确保绿化工程建设质量。苗木进场检验,苗木规格、树形、长势、壮苗程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单位进场的苗木在监理工程师验收通过后方可种植,不符合要求的苗木一律清理出场。苗木种植技术验收,苗木的定点放线、苗木树穴开挖大小、苗木的回填土质量、支撑的稳定度及美观程度、浇水、苗木生长激素的应用必须符合苗木的生长特性等都应加以监制,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监理工程师对每个种植技术环节都应有严格的要求。

3 严格控制施工进度

监理工程师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进度计划,各项单项工程安排合理,施工中有进度偏差及时调整,不得影响总工期。实行周例会制度,要求公司项目负责人汇报上周小结和下周计划,监理工程师加以点评并通报上周诚信考核结果。制定本周工作计划并对本周工作的完成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加以考核,检查发现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监理工程师应协助施工单位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协助施工单位及时纠偏。如属施工单位造成的,则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如因甲方原因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则相应调整工期,使进计划符合工程实施实际情况,满足合同规定的总工期要求,不得延误总工期。

4严格监督管理安全文明施工

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认真落实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严格考核。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加强考核的主要内容:

(1)审查施工单位施工安全保障体系,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安全检查考核、施工安全记录、安全资料归档、施工现场用电、消防和机具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2)考核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应有通过培训并经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安全技术人员,安全技术人员按照规定在施工现场要独立行使其职责。

(3)定期组织全面或专项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否及时整改,坚决预防和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4)考核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施工措施专项方案;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施工现场的用电和施工机械的监管情况,重点施工部位和较大型机械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监护;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用品、用餐等;施工现场应做好施工安全记录,安全资料档案应及时、归档。

(5)考核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现场施工人员应着装统一,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保持清洁。及时清理和清扫施工运输撒漏,做到日产日清,坚决杜绝野蛮施工。

5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园林工程造价主要控制苗木随意变更、隐蔽工程虚报工程量、苗木规格达不到设计要求等问题,监理工程师做到严格检测施工单位报验的苗木规格、土壤质量、地形改造、种植技术以及隐蔽工程,杜绝施工单位偷工减料,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和索赔申请。

从图纸设计抓起,组织经验丰富的园林专家对设计单位的施工图严格审核。对设计中存在不适宜本地种植的、名贵难以购买的、规格太大的苗木,实际操作难度大的工程要求设计单位调整,尽量避免施工期间变更,增加不必要的工程造价。调整后的设计不仅满足功能、突出主题,而且要具有经济性。

施工现场签证严把关,严格控制工程变更,杜绝施工单位以清单内利润较高的苗木变更为利润较低的苗木,对施工单位提出设计有缺陷、苗木搭配不合理等合理变更要求的,要征求建设单位领导同意,应在合同价范围内调整,认真审核工程量及单价,不得超出合同价。现场园林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进场的苗木品种,苗木规格按照设计标准进行验收,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过关的苗木,施工单位擅自栽植的一律不予签证,督促其限期更换,严格控制施工单位以次充好。监理工程师要认真核查资料,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第一手的资料,现场签证工程量。

6严格控制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

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要求篇(5)

监理单位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发挥怎样的作用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也明确了监理的职责。依据条例,我认为主要是“监督”承包商把安全管理工作贯穿于施工过程中,实现承包商在施工合同中的安全目标。监理单位作为社会化的服务机构,依据相关法规、标准在整个工程建设监理活动中积极开展安全监理,必将成为规范现场管理,控制各类事故发生的重要力量。

1、监理单位要履行措施监督作用,控制施工单位安全措施的合理性、完整性及正确性。具体的讲就是审核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中安全措施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要求。机构设置、人力资源配置、特种作业必须合理;施工机械的选型、主要工艺过程、关键工序中的安全与质量控制措施必须符合有关工艺规程、标准、法规的要求。采用的各项防护措施必须符合本工程的特点和有效。

2、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必须认真、重点审核,是否经过有关专家认证,审批程序是否符合建设部【建质(2009)87号文】的要求。

3、施工作业中严格控制物的状态和人的行为,制止违章行为,防止事故发生。对施工单位的相关设备、设施的安排,搭设及对应的安全设施进行监督。如对模板的支撑体系,高架体的搭设检查是否安全可靠,其施工方案是否与现场实际相符,及时发现违章,消除隐患。

对工艺复杂、危险性较大,需经专家认证的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单位必须实施全过程的旁站监督。如对超过5米及以上的且周边环境复杂,地下水位高的基坑开挖,不仅应进行旁站,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方案要求,还要对周边建筑物实施沉降观测。在过程控制中监督施工单位必须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必须符合强制性标准中关于质量与安全的要求。

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要求篇(6)

一、安全监理的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正是这一条例的出台,才实施了安全监理。

二、项目参与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健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外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严格审查,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项目,不得颁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2.项目业主的安全生产职责

(1)工程项目业主对建设项目施工安全负责.努力为工程承建单位创造和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环境,将施工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纳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组织对重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综合安全事故调查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2)项目业主应当向施土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排水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3)项目业主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保证安全生产濡要的资金,只有这样施工单位才能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

3.勘察、设计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1)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项目勘察,提供的文件应当真实、准确,以及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2)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3)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组织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4.建设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1)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项目业主。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5.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1)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3)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人,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5)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6)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7)对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应当立即制止;

(8)发生安全事故,应向有关主管部门作及时、如实报告;

三、做好水利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措施

1.制定水利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了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要求监理单位在施工前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保证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加强对工程的巡视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立即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如出现安全事故,监理单位要下达停工令,并按规定要求进行上报。为了保证水利监理单位能够很好地对工程安全实施监理,监理单位要制定一系列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这是水利监理单位实施安全监理的制度保障。施工前,在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中,对安全监理内容要细化并加强其可执行性,使其符合监理规范的要求,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监理人员身上。

2.编制安全监理方案

在监理规划中编制安全监理方案要符合水利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还要结合实际工程项目和现场情况,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安全监理方案。水利工程安全监理方案的编制要求如下:一是水利安全监理方案是监理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与监理规划同步编制完成。水利工程大多工期长、规模大,需要分阶段施工,这就要求安全监理方案应动态跟进调整。二是水利安全监理方案在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下,所有安全监理人员参与编制,必须由水利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才能执行。三是水利安全监理的工作内容要全面,要突出重点,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设置安全监测控制点,拟定安全预控措施,对大型施工机械、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使用,要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做到详细、具体,且有可操作性。

3.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质量方针,水利监理单位在开工前要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尤其是大型运输机械和挖掘机的施工安排.力争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水利监理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并不能排除施工单位责任。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必须首先在施工单位内部审核,经技术负责人签字,再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自己负责监理的专业根据法律、法规和水利监理规范逐项进行落实,询问主要问题,尤其是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水利工程强制性标准要求。

4.核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阶段,要采取各种措施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一是对工程中的安全监测控制点进行旁站监理,确保施工单位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及时发现并制止施工中的违规操作。二是按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安排对工程进行巡视检查,针对薄弱环节,召开工地专题会议,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三是对大型运输机械、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的安全检测进行审查,由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才能使用。四是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安全护栏是否设置齐全、合格,工人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附合强制性规定。

5.按照强制性标准执行监理的措施

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要求篇(7)

1. 明确并增强监理人员的责任意识

建筑工程的安全是全社会都关注的焦点,能保障安全施工不出现事故是承建单位的责任,同时,也是建设监理的责任,因为,国家于前几年就已颁布了有关法规 ,安全责任是法律责任的一部分,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机械设备安装单位等工程建设各个相关单位所承担的安全责任提出了明确规定,所以监理企业承担安全责任也就有了法律依据,监理单位服务范围除 “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外 ,还增加了建筑工程安全监理控制一项内容 ,当然,这是监理行业业务范围的扩大,同时,这也是监理行业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一个必然过程 。

2. 了解并主控各施工阶段安全监理重心

安全监理作为建设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就现在的施工环境来说,一般应划分为施工招投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实施阶段、竣工验收等四个阶段的安全监理,每一个阶段的工作各有所不同。

施工招投标阶段应审查施工单位的专业资质,协助建设单位拟定与施工单位之间的有关协议涉及审查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的安全协议 ;

施工准备阶段应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明确项目安全监理人员的职责,制定安全监理程序,审查总承包单位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专项方案等,核查已到达施工现场的材料、工具、机械设备的检验证明和安全状态等;

施工阶段应严格按已制定的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开展监理工作,各岗位监理人员应履行其相应职责,项目部的主管部门应根据工程进度对现场监理工作检查和指导 ;

竣工验收阶段应督促施工单位制订安全保卫、防火制度,成品保护等。

3. 利用危险源分析、控制技术确保施工安全

工程危险源的辨别、预测、分析、评价都是危险(安全事件、事故)控制技术。危险控制技术可分为宏观和微观控制技术两大类。宏观控制技术是以整个工程项目为对象,对存在的危险进行控制,采用的技术手段有:法制手段(法令、规章、制度),经济手 段(奖、罚、惩)和教育手段(入场安全教育、特殊工种教育)等。监理单位的安全控制则以法律和教育手段为主。微观控制技术以具体的危险源为控制对象,所采用的手段主要是以工程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为主,安全监理则以管理措施为主,如加强有关的技术方案审核工作及安全检查。安全监理随着工作对象的不同,所使用的方法、措施也完全不同,应做到宏观控制与微观控制相结合。 通过利用危险控制技术 ,尽量做到危险预控、 杜绝危险,最后把安全事故发生率控制在最低 ,最大限度的为安全施工保驾护航。

4. 监理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

工程监理安全控制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等,督促施工单位按照相关的安全生产法规和条例组织施工,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的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最终实现管理目标--安全生产。

施工安全监理的目的是通过对项目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的审核及现场安全措施实施效果的检查来实施控制 ,消除施工现场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来保证项目施工按照既定的施工方案进行 ,不发生安全事故,不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使施工项目效益目标的实现得到充分保证。

笔者认为应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才能做好施工中的安全监理控制 :

(1)明确责任人并审核、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施工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工程项目经理是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实行总分包施工模式的总包单位,要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并承担安全责任,对分包单位所承接的工程,总包单位要做详细的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认真实施监督检查。

监理单位在安全控制过程中要审核、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并要求所有参与工程的施工单位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2)审批施工单位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其实施

针对不同施工阶段,要求施工单位编写相对应的安全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监理单位要在第一时间审批并督促施工单位按已审批合格的方案、措施进行施工。

(3)监督施工单位开展安全教育

要求施工单位项目部加强法制教育,时常督促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本项目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学习国家和行业现行的安全生产法规和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规程 、标准;抓好工人入场的“三级安全教育”;督促施工单位在每道工序施工前,认真进行书面和口头的安全技术交底,同时要有接受交底签字;根据工程进度不定期的组织施工单位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

(4)监督施工单位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

施工现场必须使用质量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对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漏电保护

开关、标准配电箱、脚手架连接件等要进行材料报审工作 ,确保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产品。施工单位按规定使用前要进行检查和检测严禁使用劣质、失效或国家明令淘汰产品,以保证防护用品的使用安全。

5. 监督、检查工程参建各方安全行为

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要求篇(8)

前言

安全监理作为监理单位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内容,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需要做好预防控制,并在实施过程中加大主动控制力度,进一步建立详细的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流程,督促施工单位构建完善的安全保证体系,在施工过程中做好自控。安全监理人员要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并及时将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消除,确保将事故安全隐患降至最低水平,保证安全监理工作目标的实现。

1 工程建设监理过程中安全管理的工作内容

(1)作为项目监理机构,需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理职责,同时还要将安全监理工作内容、方法和措施纳入到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中来。

(2)针对于项目施工单位各项工作进行严格审查,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度实施情况、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人员资本及配置情况,同时还要对施工机械的设施的安全许可验证收手续进行进一步审查。

(3)监理机构需要对报审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对于与要求相符的,则由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报建设单位,部分专基施工方案中具有较大危险性而且规模较大的分项工程,需要对施工单位论证及审查情况进行检查。对于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过程中,需要重点审查编审程度、安全技术措施等,确保与相关规定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符。

(4)在监理过程中一旦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隐患问题,则需要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情节严重时要停工处理。

2 建设工程监理中安全控制的措施

2.1 正确处理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

在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作为安全工作的主体,不仅需要履行好对业主的安全施工承诺,同时自觉接受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管。对于施工单位来讲,需要正视监理单位监理人员的工作,将其看作是帮助自己发现隐患及消除隐患的好帮手,因此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不应站在监理单位的对立面,需要认真执行监理的指令,及时对事故隐患进行处理。在实际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还需要施工单位来完成,施工单位需要努力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全面提高施工人员的整体素质,确保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施工,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做到文明施工。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监理工作是建筑工程安全工作的外力措施,在具体履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要求进行工作,避免出现故障为难施工单位及向施工单位索要的情况。在实际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要与监理单位进行有效沟通,相互配合,从而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

2.2 合理运用监理手段,注重工作实效

在具体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要坚持原则,具有高度责任心,能够准确对工作尺度进行把握,在监理过程中要及时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沟通,能够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查明原则督促整改。通过合理运用监理手段,全面提高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效性。在具体监理工作过程中,监理人员还要能够充分的运用经济、合同和技术等手段,要对合同及合同条款进行深入研究,促使施工方及时消防安全隐患,并对自己不当行为进行改正,有效维护好生产的安全。

2.3 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的情况

监理人员需要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进行检查,在进行生产任务分派过程中要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由各方责任人进行签字确认。在具体工作中,安全技术交底要与下达的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同时安全技术交底还要与施工作业情况相结合,监理人中要对危险因素、施工方案、规范标准、操作堆积和应急措施等的交底情况进行检查,明确施工F场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堆积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而且要以书面形式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4 强化安全意识,保证安全监理资料的完整

监理人员应在监理例会、有关会议上适时强调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通报施工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违规违章现象和处理结果。监理例会应将安全生产分析列为会议重要议程,分析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整改要求,提高工程参建各方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监理日志要完整记录安全生产状况,会议纪要有关安全的内容要准确反映,监理月报必谈安全等等,各类安全监理资料应齐全完整,妥善保管、及时归档。

2.5 及时进行安全阶段评价,达不到合格标准必须限期整改

在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中,需要对照《安全检查标准》的要求,在地基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完工(高层建筑须分段)、工程竣工后,分阶段根据各分部工程的组成内容,逐项进行评定、打分,综合评定其安全等级。同时在《安全检查标准》中要求:“当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定的等级为不合格时,必须限期整改达到合格。”这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一旦在安全评价中达不到合格标准,则必然限期整改。

2.6 严抓安全隐患的整改

监理人员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通常会采用安全巡查方式来进行安全监控。多数时候会在现场通过巡视及旁边、不定期质量和安全巡查、定期联合检查等手段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违章作业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监理人员可以采用口头或是书面的形式来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当安全隐患较为严重时,要求施工单位停工处理。施工单位整改后,监理人员要亲自到现场进行检查,经整改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3 结束语

随着当前建设工程项目的不断增加,工程规模也在不断扩大,这使建筑工程无论是生产还是建设环境都存在严竣的安全隐患,因此作为监理单位,需要履行好自身的安全监理职责,加强对安全控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在实际工作中全面提升监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针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控制,确保施工作业的程序化、标准化和科学化,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抓好施工过程中每一个细节,确保安全制度能够落实到实处,履行好安全监理职责,确保安全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要求篇(9)

1.易出现管沟土方塌方的安全问题、原因分析及预防措施

在新疆地区,天然气管道施工一般处于戈壁滩及沙漠地段居多,障碍物少,且管道施工距离长,一般采取机械开挖管沟的方式;在进入市政区段后,因行人及市政基础设施等障碍物较多,一般采取人工开挖管沟的方式。易出现管沟土方塌方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新疆地区气候干燥,导致地表部分的土质疏松干燥。二是在新疆地区,为了避免冬季管线受冻的问题,管道埋深必须超过当地的冻土层深度,因此,天然气管道的管沟开挖都比较深,造成土方开挖工程量比较大。三是施工单位为了尽可能减少土方量的开挖,往往未严格按照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放坡开挖作业,且管沟开挖宽度往往小于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的宽度,如果开挖出来的土方不分散堆放,而是直接集中堆放在管沟附近,且管沟开挖完成后一般未采取有效坑壁防护支撑措施。如果出现土方塌方问题,必将给沟底施工的人员带来严重的人身安全问题。

为了有效避免管沟土方塌方问题,笔者结合多年的工作实践经验认为,可采取如下预防措施:1)在新疆地区,设计人员应结合当地气候特点及冻土层深度要求,应适当考虑减小土方放坡系数,适当增大管沟开挖宽度,尤其是在沙漠地段更应如此。2)在市政区域,由于管沟开挖宽度往往受到市政基础设施的严格限制,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有效避免土方塌方给沟底作业人员带来的安全风险,必须对已开挖的管沟两侧沟壁进行有效支撑。3)管沟开挖完成后,监理人员应对宽度进行检查验收,应满足施工规范要求。4)管沟开挖出来的土方,应严格按施工照规范要求堆放,避免就近堆放或超高超负荷堆放,多余的土方应及时拉运出施工现场。5)在新疆地区,因土质疏松,应避免在下雨天或发洪水等异常情况下从事沟底施工作业,否则极易塌方。6)施工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在沟底有人员从事施工的情况下,管沟上方应确保有监护人,以便发生土方塌方时能及时相救。

2.易出现安全防护不到位的安全问题、原因分析及预防措施

在天然气管道施工过程中,易出现安全防护不到位的问题是:1)在管沟开挖至土方回填之前的这一段施工期间,由于管沟未回填,且管沟开挖都比较深,如果管沟两边的安全防护设施出现问题,尤其是在市政区域,极易导致行人、车辆或牲畜等掉入管沟的风险。结合多年现场检查发现,管沟两边的安全防护不到位的主要原因在于:要么是施工单位根本就没有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设置安全防护设施;要么是在施工期间不注意巡回检查,导致有的安全防护设施在施工期间遭到破坏未及时恢复;还有可能是阻碍行人行走,遭到人为拆除的可能。2)在管线焊接作业时,极易出现安全防护不到位的问题是施工人员不按要求配带防护罩、防护手套及劳保着装等问题,容易造成施工人员受到电火花伤眼、高温烫手等作业风险。究其根本原因在于:一是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的安全保护意识的重视程度不够,未按规定要求给施工人员配备防护罩、防护手套及劳保着装等安全防护用品;二是施工单位为了节约费用开支,施工现场往往存在防护罩、防护手套及劳保着装破损了照样使用的情况;三是由于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薄弱,忽视管线焊接作业存在的安全风险,不按照要求正确配带防护罩、防护手套及劳保着装的情况也时有发生。3)在管道及系统试压时,极易出现安全防护不到位的问题是安全警戒区域未按照要求设置,由于管道试压的压力一般比较大,一旦管道试压出现问题,极易造成管道附近的无关人员受伤的风险。

针对上述安全防护不到位的安全问题,应采取如下预防措施:1)在进行管沟开挖前,监理单位应严格要求施工单位落实施工区域的安全设置要到位,比如施工安全警戒线的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防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必须设置到位,并且不定期进行检查,避免因安全防护不到位导致行人、车辆或牲畜等掉入管沟的发生。2)在管线焊接作业过程中,应督促施工单位将防护罩、防护手套及劳保着装给施工人员配备到位,对未配备到位的、配备的防护罩、防护手套及劳保着装损坏了不及时更换的、施工操作人员故意不按要求正确佩戴的情况,监理单位决不能听之任之,对不服从安全管理的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建设单位进行处理。3)在管道及系统试压前,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警戒区域的有效设置,在试压过程中应加强巡回检查,避免无关人员靠近试压危险区域。

3.管沟回填时易出现的安全问题、原因分析及预防措施

在管沟回填时,往往最不会引起相关单位人员的高度重视。其实,在这一环节也最易出现安全问题。因为,在管沟回填时,根据施工规范要求,对天然气管道周围一定范围内的回填土的土质是有严格要求的,然而施工现场往往缺乏有效的监督,施工单位也往往不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回填施工,结果,往往一些尖锐的石块、鹅卵石及建筑垃圾等都作为回填料进行回填了。因为,一旦回填完毕,一般不会再对已回填的管线进行检查了,其实,此时管线的防护层已经遭到石块、鹅卵石等尖锐物一定程度的破坏。然而,该安全问题一般不会在施工期间直接发生,而是经过若干年运行以后,会在管线防腐层遭到破坏严重的地方加快了锈蚀速度,从而导致天然气管线的泄漏,从而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为了有效避免管沟回填时不按规范要求回填土的发生,可采取如下预防措施:1)在回填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加大巡检力度,对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的回填土应坚决要求返工处理。2)建设单位应对已经回填的管沟进行抽查,一旦发现未按规范要求进行回填的,应坚决予以返工处理,才能有效保证回填土的施工质量要求。

4.易出燃气警示带的安全问题、原因分析及预防措施

在天然气管道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往往为了节约费用,并且根据施工难易程度,适当调整施工工序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比如燃气警示带的设置就是如此。经笔者多年现场检查发现,施工单位往往在管道上方细土回填之后就立即敷设燃气警示带,不难看出调整工序的做法减小了施工难度,节约了费用。因为正常施工工序是管顶上方细土回填完毕后,应按设计或施工规范要求回填一定厚度的戈壁土,才能敷设燃气警示带,然后回填戈壁土到顶。因此,该施工做法不符合设计或施工规范要求,设计或施工规范要求燃气警示带敷设位置一般应距天然气管道管顶500mm以上,这样才能有效起到警示作用。一旦这样施工,当有其它施工作业时,燃气警示带根本就起不到应有的警示作用了,因为燃气警示带距离天然气管道上方的距离很近,加之管道上方回填的是细土,极易造成挖断天然气管线的情况发生,如果是管线投用后发生管线被挖断的情况,甚至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安全事故。

为了有效避免燃气警示带的设置不按设计或施工规范要求施工的问题,应采取如下预防措施:首先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或施工规范要求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到位;其次在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进行适当范围的抽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坚决予以返工处理。只有这样才能有力保证燃气警示带按要求施工,才能起到有效避免天然气管道被挖断的警示作用。

5.室内燃气管道安装易出现的安全问题、原因分析及预防措施

经多年现场检查发现,室内燃气管道安装常见的安全问题有:1)室内燃气管道与电气设备、相邻管道、灶具之间的最小净距不符合规范要求。2)燃气计量表与电气设施、燃具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不符合规范要求。3)燃气计量表安装在不具备自然通风的橱柜内。4)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与燃具的水平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等。很显然,这些安全问题的存在,一旦出现天然气泄漏,很容易引发天然气闪爆或报警失灵,极易造成人员受伤。出现上述施工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对具体施工人员的施工技术交底不到位,造成施工人员对施工规范具体要求不熟悉,因此,很难达到施工规范要求。其次是监理人员未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进行质量验收。

为了有效避免室内燃气管道安装易出现的上述安全问题,应采取如下有效预防措施:1)应让施工单位自身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施工单位如何加强自身安全管理工作呢?一是加强天然气管道施工安全及施工规范的技术培训。在施工之前,要做好施工安全及施工技术交底培训,只有让施工人员对具体施工内容及规范要求了然于胸,增强了施工安全意识,这样才能减少施工中的盲目施工和随意施工。二是严格落实施工工序“三检制”交接验收制度。如果发现某道工序不符合要求,就应责令其立即整改到位,只有这样才能及时地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健全施工安全激励与惩罚机制。将施工安全与施工人员的经济效益进行直接挂钩,对于施工安全绩效出色的人员,应该予以相应的奖励,对于施工过程中不遵守施工安全规定而出现违章施工的相关责任人,要进行必要的处罚[1]。2)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进行质量验收,对不符合施工规范的安全问题,必须要求整改到位。3)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时把好质量验收关,应彻底将上述安全问题切实消除在萌芽之中。

6.结束语

综上所述,针对天然气管道工程施工中易出现的安全问题、原因分析及预防措施进行了探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施工企业必须切实注重天然气管道的安全施工,有效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应严格按照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才能最终确保天然气管道工程施工质量及施工企业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要求篇(10)

按照该条例,监理单位的安全控制责任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第14条):

(1)保证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要求;

(2)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适当措施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时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4)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进行监理。

条例第26条规定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及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条例第57条规定了监理单位在违背上述职责时应承担的责任,包括: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业整顿、罚款、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承担赔偿责任及追究监理人员个人的刑事责任等。条例第14条还明确规定,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二、新法规环境下监理单位的安全控制

(一)关于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控制

条例要求监理单位审核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这包括如下问题:

(1)审核的内容控制:

条例明确规定为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据此,就安全控制而言,监理人员仅需审核有关的强制性标准在该安全措施或专项方案中是否得到了体现,而不必就安全措施的经济性、完整性等进行全面审核。

(2)监理单位内部的审核程序控制

条例第14条明确规定,安全技术方案的审核人是“监理单位”。为审核施工方案,监理公司需建立专门的审核机构,负责公司所有监理现场施工方案的审核工作。对一些相对简单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则可委托给现场监理机构审核。

(3)涉及施工单位时的审核程序控制

条例第26条要求,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指建筑施工企业,不是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签字,《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第4.3.16条也规定,应由项目经理签字并报企业主管领导人审批;总监理工程师,应当督促施工单位认真编写施工方案,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单位完成内部审批,并附有明确审批意见的条件下才接受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方案。

(二)安全隐患的整改控制

条例规定:在实施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在具体操作时,安全检查可分为如下几个层次:

(1)资料性审核

这种方式适用于a)各种人员施工队的资质审核;b)各种重要施工机械安装及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合格性审核(通常施工单位应出具检测部门的合格性检测证明);c)监理单位认为重要的施工安全制度及安全技术交底;d)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

(2)验收性检查

验收性检查主要应用于a)各种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明文规定需要验收的事项,如模板工程、土方开挖工程等一些既涉及施工质量又涉及施工安全的项目;b)某些分项工程开工前的开工条件验收等。

验收性检查后书写书面验收意见或召开验收总结会议,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3)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共同参加,总监理工程师规定定期现场检查的周期,通常有:a)季节转换时的现场准备检查;b)每月评比检查;c)每周例行检查等。季节转换检查主要检查因季节转换可能导致的不安全因素的预防情况,如冬雨季的现场防滑设施检查,夏季预防高温措施检查等;每月评比检查适合于多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使用,通过评比能起到表扬先进、督促落后作用;每周例行检查一般安排在周例会前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便于及时在例会上提出改进要求。并编制在会议纪要中。

(4)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通常与监理机构的现场日常巡查相结合,安全检查作为其中的一项内容。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汇总到总监理工程师处,由总监理工程师及时整改通知。

(三)与政府管理部门的沟通渠道控制

条例要求在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为此,监理机构应与政府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通常是各级质量安全监督站)建立通畅的联系机制。

(四)建立监理机构内部的安全控制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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