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审计的依据汇总十篇

时间:2023-06-27 16:06:46

结算审计的依据

结算审计的依据篇(1)

一、工程项目计价的特点

1.工程项目具有多阶段的计价体系

2.工程项目存在着多主体的计价模式

参与建设各方的主体为了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和约束对方的建设行为,各方都要从事工程项目的计价工作。

3.工程项目具有层次结构的计价模式

工程项目造价可以按建设项目的划分,分别加以计价,从而形成具有层次结构的计价模式。

4.工程项目具有多种计价标准

工程项目计价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或地方制定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参数进行计算项目总造价中的各项费用,形成了多种计价标准,包括计价参数、概算定额及概算指标、预算定额、施工定额及劳动定额等计价标准。

5.保持项目计价审核的权威性

工程项目计价必须严格按照建设程序的要求和法定法规,要开展具有权威性的工程项目计价审核。经过审核的工程造价才能作为工程贷款及其支付的依据。

二、工程项目计价的类型及作用

1.投资估算

投资估算是对拟定建设项目在投资前期阶段论证项目经济合理性的重要文件。投资估算在项目投资前期各论证阶段起着不同的作用。项目规划阶段的投资估算,是决策者判断拟建项目是否开展继续研究的依据之一,对后继阶段项目论证不具有约束力。项目建议书阶段的投资估算是决策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的重要依据,据此可以否定一个拟建项目,但不能作为对拟建项目投资的依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投资估算是决定项目是否列入国家或地方建设计划的重要决策性文件,是批准设计任务的依据,对设计概算起着控制性作用。

2.设计概算

设计概算是指在初步设计阶段,由设计单位根据初步设计文件、概算定额及概算指标等资料,预先计算和确定建设项目全部建设费用的文件。设计概算的主要作用有如下几个方面: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控制建设投资、安排建设资金计划的依据;择优选择设计方案的依据;实行投资包干和制定施工招标标底的依据;银行办理工程拨款、贷款和结算,实行财政监督的重要依据;进行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竣工决算(简称“三算”)对比的基础。

3.施工图预算

施工图预算,又称工程预算,是指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施工图纸、预算定额及各项取费标准等资料,计算和确定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建设费用的文件。施工图预算的作用主要有下述几个方面:是确定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实行工程预算包干、进行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建设单位支付工程进度价款的依据;是施工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开展经济核算的依据。

4.工程结算

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完工后,经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检查验收达到规范标准,满足合同要求,完成施工图纸规定的工程施工任务,施工企业即可编制工程结算。工程结算是承发包双方完成工程价款支付的经济文件。根据承发包双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的规定,工程结算可以采用一次性结算或多次结算分期付款的方式。工程结算中应包含原工程预算或合同造价;建设单位认可的因设计变更发生的新增费用,以及合同允许的调整费用(如间接费变动、材料价差补贴)等。

5.竣工决算

竣工决算是由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收后编制的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投入的全部费用的经济文件,表明该建设项目实际总投资。竣工决算是建设投资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工程竣工验收、支付使用的重要依据;是核定新增固定资产的重要依据;也是对工程建设成本分析和投资效益分析,以及对工程建设总结的重要组成部分。

6.施工预算

施工单位应根据承担的工程施工任务,以企业内部的用工、用料、奖惩、分配和核算办法为依据,编制工程施工预算,作为企业内部经济核算和考核的依据。

三、工程建设项目计价审核

工程建设项目计价审核,简称工程审核,包括投资估算审核、设计概算审核、工程预算审核等,是确定工程计价文件的符合性、控制工程投资的重要环节。

1.工程审核组织

工程审核组织具有多种形式,原则上是,谁出资建设,谁负责对工程投资、设计概算和工程预算等方面进行审核。鉴于目前我国投资体系的状况,工程审核组织主要有联合审核、业主自审以及委托专门工程咨询机构审核等三种形式。

2.工程审核的主要方法

全面审核法。全面审核法是根据设计文件、概预算定额及单位估价表、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技术方案、就是合同及业主与建设各方的洽谈记录等为依据,对投资估算及概预算文件所列的各项内容进行逐一审核。

这种工程审核的优点是全面细致,能发现和纠正工程计价文件中存在的所以问题,审查质量高。缺点是审查工作量大,繁琐,耗时耗工,且审查成本高等。

结算审计的依据篇(2)

Abstrac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owner, expounds the project management process, must from the investment estimate preparation, design budgetary estimate of the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the construction organization design and technical measures for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and construction drawing budget, construction site visa and as-built settlement aspects practice whole process management, can realize to the project cost control.

Keywords: owner; entire construction process; Cos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 F407.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l编制估算指标,为搞准投资估算提供依据

建设项目(工程)实行业主负责制后,建设方(甲方)的技术经济工作者面临的任务是要参与拟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作技术经济的论证,编制投资估算书,呈报上级审查批准。这就对基层的技术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具有编审预结算的技能,还要掌握编制投资估算,审查设计概算的知识。长期以来,由于没有估算指标可供使用,只好参考前几年已完工程结算资料再加一点系数,作为编报设计任务书的估算,依据不可靠,费用组成不全,其后果是估算控制不住设计概算,起不到制约后者的作用。因此,要搞准投资估算,首要的条件是编制一套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估算指标。

编制估算指标是一项工作量大而又费时的工作,要从实际情况出发,采取循序渐进,逐步完成的做法。

1.1编制的方法是细算粗用、综合扩大

有概算定额的,以概算定额为依据,无概算定额的,将预算定额的子目综合,换算成概算定额水平。费用的计算,依照工程类别结合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计算工程第一部分费用,然后再按规定计算其他工程费和预备费。为了使指标适应动态管理造价的需要,未计价材料和费用单独列一项,这样的指标定中有活,以利调整换标。

1.2估算指标

估算指标是编制投资估算的计算依据。因此计算费用应考虑各种施工因素,并留有一定余地,据此编制的投资估算才可起到控制投资的作用。

2夯实基础、抓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施工图会审,设计概(预)算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措施审批,施工企业报送的施工图预算审定,这是实行全过程管理的重要环节,不能忽视。

2.1施工图会审

会审施工图是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有关人员进一步了解设计意图和设计要点。通过会审澄清疑点,消除设计缺陷,达到经济合理的目的。这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作。但是在实际审图过程中,因种种原因未能很好地达到审图的目的。审图时只有管理部门的人参加,他们只注重使用功能,加的多减的少,加的部分没有经济评价,没有进行方案对比论证,这样会审的施工图达不到少投入多产出的目的。解决的办法是会审应有技术经济人员参加,对审图提出的增减方案,进行论证比较,通过数据计算,进行经济评价,确定最佳增减方案,如此,方能达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2.2设计概(预)算审定

批准的设计概(预)算是确定建设项目投资额、主管部门安排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或调整年度投资额的依据,一定要认真做好审定工作。一般而言,依照会审后的施工图、计算工程量与设计概(预)算对比,把主要的数据弄准;审核设计概(预)算使用的定额,未计价材料的价格;项目是否齐全;费率是否准确等。按规定填报设计概(预)算调整表,和设计院结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作为确定该项工程投资额的依据。

2.3施工组织设计与技术措施审批

施工组识设计或技术措施是施工企业安排施工的技术经济文件,是编审预结算的依据之一。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措施得当,可达到建设快、质量好、投资省的目的,反之亦然。以往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措施,只是组织人员审查,只根据实际需不需要决定取舍,未有方案对比和经济评价,对节省投资不利。要使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措施经济、合理、适用,技术经济工作者要参与此项工作,特别对那些要进入预结算的条款,认真进行多方案对比、计算,用数据说话,使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措施是最佳方案,并达到控制造价的目的。

2.4施工图预算的审查

为了使施工图预算既符合规定又接近实际,必须对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查。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施工图出图晚、工程项目多、工期紧、施工周期短,导致施工图预算难以细审。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使施工图预算审得快、审得细,可对那些定型设计的工程编制定型预算(基本直接费)。并按照本单位施工的企业资质等级取费得出定型预算总额,编制甲方供料表,填写甲方供应材料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预算单价并计材料费。预算总额作为审批施工企业报送预算值的依据,甲方供料表作为审批施工企业报甲方供应材料依据,预算价格方便以后调整价差。

其他不能编定型预算的工程,按设计概算编制的项目,逐项核对工程量、定额、价格、取费等。这样的审批既快又准,解决了施工图出图晚,时间紧,不能过细审查的矛盾。

3深入现场搞签证

依据施工图,预算各分项工程预算审查情况,到现场跟踪,凡要进入结算的内容由技术经济人员,包括质监、监理工程师签证,施工员签证只能作上道工序完工合格、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和竣工验收的依据,不能作为结算的依据,这样,能较好地提高现场签证的质量,以利工程造价的控制。为了使现场签证做到有的放矢,制订各工程现场签证控制点如下。

3.1土建工程

一是土方工程应掌握运距和拉土所用的设备,因不同的运距、不同的设备所用定额子目不同;二是建筑物或构筑物基槽或基坑开挖工程,应掌握深度、底宽、顶宽、截面尺寸以及挖土类别;三是对建筑物或构筑物基槽或基坑的砂垫层或灰土工程,应掌握宽度、厚度截面尺寸,灰土还应掌握2︰8或3︰7灰的拌合比例。

3.2工艺安装工程

一是各种钢管的实际壁厚与钢号;二是标准与非标设备实际安装规格型号及数量;三是场区管网走向改变尺寸;四是对防腐厚度以及保温所用实际材料与厚度;五是管道补口补伤所用实际材料;六是管道安装实际长度与管件数量;七是管道穿越公路是钻孔或挖孔等。

结算审计的依据篇(3)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主要是指使用各级财政资金的项目、政府融资项目和政府监管专项资金投资的项目。第三条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及与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单位的财务收支应当接受

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与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财务收支的审计,不受审计管辖范围的限制。

第四条区审计局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主管机关,依法对管辖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实施审计监督。区发改、财政、监察、建设、基司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审计机关做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工作。

第五条区审计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前期准备阶段资金运用情况、建设期预(概)算执行情况和项目竣工结算、决算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进行审计;对建设项目中已竣工单项工程结算进行审计;对大型设备购置、土地及物业购置、工程招标评审等过程依法进行监督。

第二章审计内容

第六条对建设项目前期准备阶段、概(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建设项目设计总概(预)算审批、执行、调整概算的编制和审批情况;

(二)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等方面招标投标和工程承、发包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情况;

(三)建设项目经济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四)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到位和使用情况;

(五)建设成本及财务收支核算情况;

(六)工程结算情况;

(七)建设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及管理情况;

(八)建设项目各种税费的计提和缴纳情况;

(九)有关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内容;

(二)竣工工程概况表、年度会计报表、竣工财务决算表、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的真实、合法性;

(三)建设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核算、设备投资核算、待摊投资的列支内容和分摊、其他投资列支的真实、合法性;

(四)工程决算;

(五)交付使用资产的真实、合法情况;各项结余资金的情况;

(六)建设期收入的来源、分配、上缴和留成使用情况;投资包干节余的分配情况;

(七)尾工工程项目和资金预留情况;

(八)对建设项目效益进行评审;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审计程序

第八条审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审计程序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

第九条依法可以不招标的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建设合同签订后15日内将建设项目承包合同书、项目立项批复文件、项目预算,送审计机关备案。

第十条依法需要招标的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单位应在工程招标结束,工程承建合同签订后15日内将项目立项批复文件、招投标文件以及建设项目承包合同书,送审计机关备案。

第十一条工程初步验收后承建单位应及时编制工程结算,并向审计机关提供工程结算资料,具备结算条件的建设项目,审计机关应当及时安排工程结算审计,财政部门或资金管理单位依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报告,与承建单位办理工程结算,未经审计不得办理工程资金结算。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在90日内编制出竣工决算,并向审计机关提供竣工决算资料。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编制期限的,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30日,竣工决算资料应当依据国家规定的竣工决算编制办法编制。具备竣工决算审计条件的建设项目,审计机关应当及时安排竣工决算审计。

审计部门按规定程序依法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需要作出处理、处罚的,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

第十二条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审计结果作为工程费用结算的依据、财政部门批复项目竣工决算的依据,未经审计,资金管理部门及建设单位不得办理工程结算。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和承包合同中对此予以列明。

第十三条审计机关对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审计,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具有特殊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参加或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所需经费列入项目建设工程预算,计入项目工程成本。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拖延或者拒不申请办理竣工决算审计的,由审计机关责令其限期办理竣工决算审计手续;逾期不办的,区发改委、财政、建设等有关主管部门不予批准财务决算和办理固定资产移交。

第十五条审计核减资金,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财政资金直接投资部分,其核减工程价款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尚未支付的,停止支付。(二)财政资金投资和非财政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根据审计结果确认已超额支付的工程价款,责成建设单位限期收回,不能按期收回的,将追究建设单位领导人员的责任。

第十六条对建设单位不按本办法,擅自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建设项目结算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的,按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对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不予采纳。由审计部门重新审计,发现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未经审计而擅自办理竣工结算,审计部门予以通报并进行审计,若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主管人员的责任。

第十八条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在建设项目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建议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中介机构接受审计机关的委托,依法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预算、结算进行审计(审核),同时接受审计机关的指导和监督,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社会中介组织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时,发现建设单位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有违反财政财务收支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审计机关。

结算审计的依据篇(4)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铁路工程的施工预结算审查工作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工作量大且特别繁琐。解决了以上这些问题,那么预结算审查工作也就达到了预期目的,这项工作是控制铁路工程造价各个环节的重中之重,是建设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的。审查工作要认直细致,要贯彻国家政策规定,促使施工图预结算编审质量不断提高,准确反映工程造价,落实好国家基本建设投资。此外,预结算审核是一项细致的技术经济工作,虽有技巧,但应在正确的工作方法和丰富的业务知识指导下,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 铁路工程预结算的审查内容

铁路工程预结算的主要内容,应放在招投标文件、合同约定的条款、工程量是否正确、单价套用是否正确、各项费用是否符合现行规定等方面。

1.1 审查预结算编制的合法合理性

首先,审查编制说明。审查编制说明可以检查预结算的编制方法、深度和编制依据等重大原则问题,若编制说明有差错,具体计算必有差错。其次,审查编制依据合法性,各种编制依据必须是符合木工程的工程性质和施工合同的有关约定;再次,审查编制依据的时效性,各种依据如定额、指标、价格、取费标准等,都应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现行规定进行,注意有无调整和新的规定,如有应按新的调整办法和规定进行;最后,审查编制依据的适用范围,种种定额及其取费标准只在一定的范围内适用,特别是材料价格有更强的区域范围。

1.2 审查工程量

审查工程量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1)审查工程量是否按计算规则进行计算。结构物的实体与按计算规则计算出的实物工程量概念不同,结果并不完全相等,前者可以直接用数学计算式进行计算,而后者则需先执行计算规则,在计算规则指导下再用数学计算式进行计算,只有按计算规则计算的实物工程量才符合规范。(2)审查工程量计算式。按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算,计算要正确。审查工程量计算是审查竣工结算的基础性、重复性的工作,涉及面广,数量多,所用时间长,容易发生差错,也是审查的重点。(3)审查分部分项

子目。

1.3 审查定额使用方法的正确与否

定额单价的审查主要是对使用方法的审查,所谓使用方法主要包括套用、换算和补充单价三种。以结算为例,直接套用定额单价的审查,主要审查结算单价是否与报价单价相符,子目内容没有变化的仍应套用原单价,如单价有变化的,则要查明原因;内容发生变化的要分析具体的内容,审查单价是否符合成立的条件;结算单价是否与预算定额的单价相符,其名称、规格、计量单位和所包括的工程内容是否相一致。对换算的单价,首先要审查换算的分项工程是否是定额所允许的,其次审查换算的过程是否正确。对补充的单价,要审查补充单价是否符合预算定额编制原则或报价时关于工、料、机的约定,单位估价表是否正确。例如:大型土石方按人工装土自卸车运土套算,这样与实际不符,属高套定额。再如,有的工程很明显是修缮工程,施工企业却套用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而不用修缮定额,这就无形中加大了工程费用。因为修缮定额取费是以人工费为基数,而建筑工程定额是以预算定额直接费为基数。

1.4 审查其他有关费用的合理性

与预结算审查相关的其他费用,主要包括: (1)审查其他直接费的内容,各专业和各地的情况不同,具体审查计算时,应按专业和当地的规定执行,要符合规定和要求。(2)施工管理费的审查。(3)利润和税金的审查,重点为计取基础和费率是否符合当地有关部门的现行规定,有无多算或重算的现象。

2 做好铁路工程预结算审查的几点建议

2.1 搞好预结算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预结算文件是编制工程预结算的基本资料和标淮,编制预结算前必须将各种预结算资料收集齐备。预算文件包括已批准执行的预算定额、费用标准、当地的材料预算价格以及设计选用的各种标准图集;结算资料包括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技术措施及材料代用等涉及工程造价的主要文件。除此之外,还必须淮备好一套完整的施工设计图。对于收集到的预结算的编制依据,必须对其进行审查。首先,审查编制依据合法性,各种编制依据必须是符合本工程的工程性质和施工合同的有关约定;其次,审查编制依据的时效性,各种依据如定额、指标、价格、取费标准等,都应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现行规定进行,注意有无调整和新的规定,如有应按新的调整办法和规定进行;再次,审查编制依据的适用范围,种种定额及其取费标准只在一定的范围内适用特别是材料价格有更强的区域范围。

2.2 把握好预结算审查的主要环节

工程量的审查是最繁重、最耗时的一个工作环节,作为预结算的主要依据,它直接影响着预结算的淮确性。其次套用的单价和材料定额正确与否,是影响预结算准确性的另一重要环节。审查时要从这两方面严格把关,在熟知定额的基础上,对每一子目的工程内容以及材料构成进行认真分析,看施工单位所套子目是否合适。审查的关键通常应侧重审查预结算表中采用工作项目的技术条件、相关工作量、相关调整系数、预结算标准等预结算编制的主要客观依据是否充分,预结算编制说明是否详细合理等。

另一方面,预结算工作审查结束后,要对所编制的预结算的主要内容、套用的单价及费率进行复核。复核时可采用对比审查法,对已审查、纠错的工程预结算对比同类工程预结算,如果差距过大,则应重新检查,进行纠错。

2.3 根据铁路工程的特点选择合适的工程预算审查方法

铁路工程预算审查方法有多种,通常采用以下四种方法:逐项审查法、重点审查法、编制预算手册和市场询价法。逐项审查法是对照施工图和实际工程从土方工程开始,逐项审查工程量和定额的套用,该方法全面、细致,说服力强,审查质量高,效果好,但费时、费力,只适用一些工程量少,工艺比较简单的工程。重点审查法是对工程量大、报价高或疑点大的单项工程进行重点抽查,该方法所需时间短、效率高,适用于大型的、复杂的工程项目。编制预算手册是按标准图计算出工程量,套定额单价,编成预算手册,按手册对照审查;市场询价法是指根据市场材料价格差价并结合市场造价信息准确计算工程造价。

2.4 提高预结算审查及编制人员的自身素质

预结算审查人员往往要接触到各种工程项目。这些项目的工程造价大都成百上千万,甚至于更高的数额。审查的结果是否准确,控制的是否合理,不仅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规模,而且关系到建设实施过程中多方面的经济利益关系。这就要求审查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职业道德,既能维护国家利益又能以公正的态度维护各有关方合理的经济利益,绝不,同时要求审查人员应熟练掌握市场与价格,综合掌握专业技术与建筑技术、施工技术与施工组织、各类计价依据(定额)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与此同时,预结算审查专家除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对项目设计预算和工程结算执行审查把关之外,另一项重要任务是指导项目设计预算编制人员和工程结算人员提高预结算编制水平。因此,预结算审查专家除对所审查的项目预结算进行审查评价之外,应列出预结算编制中存在问题及其引起原因的明细清单与项目实施单位有关人员进行意见交换,以便于预结算编制人员进行预结算修改,避免类似错误再次发生,以提高预结算编制的整体水平。

3 结束语

铁路工程土建预结算是确定铁路工程造价的主要文件,是业主支付工程价款的依据。其中,土建预算是按照施工图的设计要求,根据预算定额、费用标淮等编制的文件;土建结算则是在主体工程竣工后,由工程预算结合施工过程中的变更编制的文件。审查施工图预算是落实工程造价的一个有力措施,也是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工程结算的重要文件。做好铁路工程土建的施工预结算审查,对于搞好项目的投资控制非常重要,对合理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同样起着重要的作用。

结算审计的依据篇(5)

工程竣工结算是指在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对照原设计施工图,将有增减变化的内容,按照编制施工图预算的方法和规定,对原施工图预算进行相应的调整,进而确定工程实际造价并作为最终结算工程价款的经济文件。竣工结算一般由施工单位编制的,经业主初审后委托造价咨询单位终审,作为业主与承包商最终结算工程款的依据。工程竣工决算是一个建设项目实际支出的一切费用的总和,包括竣工结算一、设备购置费、土地征用费、勘察设计费、项目监理费等费用,一般由业主财务部门组成的专业人员编制。

1.工程竣工结算的审计形式与方法

1.1工程竣工结算的审计形式

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的形式有联合审查、独立审查、建设单位自审、委托审查。但现在要用最多是委托审查,委托审查就是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审查资格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查建筑安装工程的竣工结算,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经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充分协商后,然后进行修正竣工结算。

1.2工程竣工结算的审计方法

工程竣工结算的审计方法主要有全面审计法、增减审计法、重点审计法、抽项审计法、指标对比审计法几种,在实际审计过程中许多审计人员都是根据工程的规模、造价的大小、难易程度、时间松紧等因素来确定采用哪种审计方法。但是如果采用了不当的审计方法,则不仅会影响工程造价,给业主或施工单位带来经济损失,也同样会给审计单位带来风险。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最终审计部门要根据工程审计结果出具审计报告,业主和承包双方要以审计报告作为他们最终价款结账的依据,审计报告直接涉及到业主和承包方经济利益;根据国家审计署的最新调查显示,近两年来由审计报告不严谨引起的经济纠纷呈不断上升趋势,这表明业主和承包商中至少有一方对审计结果不满意也呈上升趋势,这种趋势给审计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审计部门要对审计结果负责,对社会负责。为了使业主与承包方双方经济利益不受损失,也为了审计部门在社会上占有立足不败之地,这要求审计报告要公正、准确、严谨、科学,不能偏向任何一方,否则,不但会引起业主和承包方的经济纠纷,还会给审计部门带来许多问题和矛盾,影响社会对审计部门的信任;因此,审计结果尤为重要。影响审计结果的因素有工程量计算、定额子目的套用和换算、材料数量及价格的确定和规费的计取等,这要求每个环节都不能出差错,否则就会影响工程造价,影响审计结果;要做好这一点,最好的审计方法就是全面审计法,其它方法都不容易做到这一点。

1.3全面审计法

全面审计法就是将工程竣工结算书及造价有关方的招投标、合同等文件对照图纸、变更、签证、实物、国家和地方定额、政策性文件进行全面审查,对变化的工程量进行一一计算,对变化的定额子目进行一一套用或换算,对变化的材料数量及价格进行一一确定,对所有规费进行一一计取,然后直接得出审定价;由于这种审定价是直接得出的,其中每个数字、每个定额子目全都经过审查得出的,因此这种审计结果不易出差错,是比较准确的;但这种审计方法的缺点是时间比较长,工作比较繁重,如拿时间、工作量和审计结果的准确性相比,时间的长短,工作量的多少就显得微不足道了。因此全面审计法是现阶段最好审计方法。

2.工程竣工结算全面审计的重点控制

工程竣工结算全面的审计主要包括工程编制依据审查,施工合同审查,协议、纪要、补充合同等资料及资料变更审查,各种签证和施工日审查,工程量审查、查套用定额和计取费用审查和建设工期履行和工程质量情况的审查。重点控制的是工程编制依据审查,工程量审查、套用定额和计取费用审查和建设工期履行和工程质量情况的审查。

2.1工程编制依据审查

主要审查编制依据的合法性,时效性和适用范围。其依据主要有:①国家、省市(自治区)有关单位颁发的有关决定、通知、细则和文件规定等;②国家、省市(自治区)有关单位颁发的现行定额或补充定额以及有关现行取费标准或费用定额;③现行的地区材料预算价格,本地区工资标准及机械台班费用标准;④现行的地区单位估价表或汇总表;⑤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图纸及有关的工程资料。

2.2工程量审查

工程量的计算在审核结算工作,是最为最繁琐、最耗时的,其作为结算最为主要的依据,直接影响着结算的准确性。①熟练掌握计算的规则,并对竣工图的工程量进行审核。特别要根据综合单价,区分在同一个项目中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及定额计算规则两者的不同之处,区分两者所包含的不同内容和特点。②需要仔细核对计算构件尺寸与图纸尺寸是否相一致,防止出现计算错误。

2.3套用定额和计取费用审查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按省或区域制定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各种取费标准也是由省级定额管理部门制定并颁布实施,凡是在本区域内建设的工程均适用本区域定额和取费标准规定,施工单位无论来自何地或隶属何系统均无例外。审查时看结算是否使用的是本区域定额,定额套用是否按规定和按合同进行,取费标准及范围是否遵守有关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范围。对高套定额、多取费用的要予以制止和纠正。

2.4建设工期履行和工程质量情况审查

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在原合同中均有规定,其履行结果是实行奖罚,奖罚所发生的费用计人工程成本。因此,核实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十分必要,必要时要进行现场勘查。由于影晌工程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的因素很多,在审计认定时要充分考虑甲乙双方的实际情况和双方协商确定的意见。

3.结语

对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来说,把握好基本建设结算审计,既要讲原则按法律、法规办事,又要实事求是,做到既合法又合情理。加强竣工结算审计也是监督工程项目的一项重要措施。加强竣工结算全面审计的重点控制,可以获得准确、科学的审计结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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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郭继秋,唐慧哲.工程项目成木管理[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7.

结算审计的依据篇(6)

国家审计署的《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中规定国家建设项目是指国有资产投资或者融资为主(即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被审计单位是工程的建设单位,审计机关和被审计单位是一种审计行政法律关系,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只对被审计单位产生法律效力,对施工单位的造价结算不具有约束力。审计机关在审计国家建设项目时,根据需要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方面进行审计时,检查的内容包括:

1.招投标程序及其结果的合法性;

2.工程承发包的合法性;

3.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和转让、终止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4.设备、材料核算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5.参建单位与国家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收费和其他财务收支事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6.参建单位资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由此可见,在国家建设工程的审计过程中,即使涉及到参建单位,也是以承包合同为基础,检查承包合同的合法性和履行合同的真实性,进而对被审计单位(即建设单位)作出审计监督的结论。

二、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竣工结算必须以承包合同为依据。

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按承包规定,进入竣工结算阶段,有的建设单位由内部人员来核定结算造价(既内部审计),有的建设单位委托社会上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来核定结算造价(即社会审计),但无论用什么形式的结算造价核定,都必须以承包合同中规定的工程造价计算方式为依据核定,在时间上也必须遵守合同中规定的结算时间限制。对于合同中没有规定的新增加部分,以承包发包双方发生的实际交易为依据,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标准进行核算,核算的结果经承发包双方认可后作为双方最终结清工程款的法律依据。若对于核算结果双方意见不统一,又无法经协商达成一致时,可付诸法律诉讼程序解决。

三、 订立合同时减少不确定因素有利于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既然工程承包合同是工程结算的依据,那么在订立合同的条款时就应该将结算的办法及有关的造价核算办法一一明确,作为工程结算时承包、发包双方共同遵守的原则。

1、单价固定的合同,一般称单价合同,在订立单价合同时必须明确工程量的核算办法和材料或设计发生变更时如何调整单价。

结算审计的依据篇(7)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完成全部承包的工程,经有关部门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发包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款结算。竣工结算是一种动态的计算,是按照工程实际发生的量与额来计算的。经审查的工程竣工结算是核定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编制竣工决算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工程结算直接关系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切身利益,结算的编审过程中由于工程造价编审人员所处的地位、立场、目的不同及水平的差异,因而编审结果存在不同程度的差距亦属正常,但是相差太大,就有故意压低造价或高估冒算的可能。因此,确定一个科学、合理的建设工程结算方式,对促进建筑业和建筑企业深化改革和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如何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结算审核,作者根据自己多年来工作的经验,阐述了对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工作的认识和体会。

一、工程造价结算失真的原因分析

工程造价结算审核中,常发现有工程预算造价多而失真的现象产生。究其原因,大致有以下几方面:

1.1极少数的结算编制人员业务水平不过关,以致计算失真。

1.2建设单位在发包合同及现场签证中用词不严谨而导致结算与实际有出入;施工单位顾虑结算卡得太紧而有意提高结算造价。送审结算是建设单位委托中介机构审核的,中介机构的主观愿望是核减核增的额度来收取业务费,这自然形成施工单位加大水分多报的可能。

1.3现场签证方面。现场管理人员盲目签证,事后补签证,签证表述不清、准确度不够等现象。

1.4工程量计算方面。工程量的计算是依据竣工图、设计变更联系单和国家统一规定的计算规则来编制的,是结算编制的基础。工程量计算误差主要包括在定额中子目录再次计算、计算单位不一致而造成工程量的小数点错位和个人理解不同等。

1.5套用定额方面。对定额中的缺项套用子目或换算的理解有出入、忽略定额综合解释,补换算系数、高套定额。

1.6材料价格文献。主材的型号、材质在设计中不明确;除了规定的材料价格外,还有大部分采用的是市场价,这也影响了结算的造价。

1.7费用计算方面。不按合同要求套用定额,或合同用词不严而导致高套定额。如根据工程类别划分,三类工程高套用二类工程等。

二、控制工程造价结算审核的有效措施

2.1工程结算审核的重点内容。

2.1.1审计结算编制依据的合法性、时效性和适用范围。

结算的编制依据的合法性、时效性和适用范围。

结算的编制依据主要有:国家、省、市有关单位的现行定额和文件及取费标准;施工图及设计说明;地质勘测报告及其它相关资料;建设施工合同、竣工图、招标文件、标底、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签证单等.

2.1.2审查结算文件的组成和具体项目。

检查工程量的计算是否符合计算规则、是否准确;检查分项工程的定额套价是否准确;检查定额缺项工程是否依据有关规定编制补充定额并报经上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认可;检查工程价格计价方式是否按”结算价=合同价+设计变更价+签证价”进行编制,其计价原则是否依据充分、资料明确、手续完善、价格合理;检查有关计价条款与招标文件是否违反“招标投标条例”;结算范围与合同承包是否一致;检查工程取费是否按施工合同约定及相关取费标准规定计取;检查工程工期质量如有特殊要求,其赶工措施费或优质奖励是否按合同约定计算(标底)或报审结算以及施工图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一致,与现场签订的工程量核定单一致;检查人工、材料、机械和设备的购买价格是否符合市场实际,手续是否完备合法.

2.2工程结算审核的有效方法。

为实现工程预结算的快速审查,就要按照从粗到细、对比分析、查找误差、简化审查的原则,对编制的预结算采用对比、逐项筛选和利用统筹法原理迅速匡算等技巧、方法,使审查工作达到事半功倍的实效.

2.2.1分组计算审查法。

分组计算审查法是把预结算中的项目划分为若干组,并把相连且有一定内在联系的项目编为一组,审查或计算同一组中某个分项工程量,利用工程量间具有相同或相似计算基础的关系,判断同组中其他几个分项工程量计算的准确程度的方法。

2.2.2全面审核法

这种方法实际上是审核人重新编制施工图预算.首先,根据施工图全面计算工程量.然后,将本人计算的工程量与审核对象的工程量一一进行对比.同时,根据定额或单位估价表逐项实审核对象的单价.

2.2.3重点审核法

这种方法类同于全面审核法,其与全面审核法之区别仅是审核范围不同而已.该方法有侧重地、有选择地根据施工图计算部分价值较高或占投资比例较大的分项工程量.

2.2.4分析对比审核法.

该方法是在总结分析预结算资料的基础上,找出同类工程造价及工料消耗的规律性,整理出用途不同、结构形式不同、地区不同的工程造价、工料消耗指标.然后,根据这些指标对审核对象进行分析对比,从中找出不符合投资规律的分部分项工程,针对这些子目进行重点审核,分析其差异较大的原因.

2.2.5“常见病”审核法

由于预算人员所处地位不同、立场不同,则观点、方法亦不同.在预算编制中,不同程度地出现某些“常见病”由于“常见病”的范畴具有普遍性,审核施工图预算时,可根据“常见病”线索,剔除其不合理部分,补充完善预算内容,准确计算工程量,合理取定定额单价,以达到合理确定工程造价之目的.

2.2.6相关项目、相关数据审核法

施工图预算项目数十、数百、数据成千上万.这些项目、这些数据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只要我们认真总结、仔细分析,就可以摸索出它们的规律.我们可利用这些规律来审核施工预算,找出不符合规律的项目及数据,如漏项、重项、工程量数据错误等,然后,针对这些问题进行重点审核.

三、 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应注意的事项

3.1工程造价预结算审计工作必须紧扣建筑施工合同.

建筑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筑施工合同具有合同的一般属性,如平等自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如建筑施工合同未涉及的问题,可以参照合同法一般原则进行处理.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应充分领悟建筑施工合同的制定原则及具体含义,遇到问题能准确进行判断,了解合同中的造价是如何确定的,包含哪些工作内容.如建设方在合同中违反法律法规的条款,需要审计人员熟悉我国法律和相关法规,并根据法律法规来加以纠正.

3.2平时多搜集、整理好竣工资料、严把竣工结算审查关.

竣工结算的审核是控制投资的最后一个环节,不仅直接关系到建设方与施工方之间的利益关系,也关系到项目工程造价的实际结果.在这一阶段,要求有关审查人员必须认真、仔细,决不能出现放松心理.同时还要与工程各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实践证明,通过对工程项目结算的审查,一般情况下,经审查的工程结算较编制的工程结算价款相差10%左右,有的高达20%,对控制投入节约资金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竣工资料包括:工程竣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各种签证、主材的合格证、单价等.竣工图是工程交付使用时的实样图.对于工程变化不大的,可在施工图上变更处分别标明,不用重新绘制;对于工程变化较大的,一定要重新绘制竣工图,并对结构件和门窗重新编号.设计变更通知必须是由原设计单位下达的,必须要有设计人员的签名和设计单位的印章.各种签证资料、合同签证决定着工程的承包形式与承包资格、方式、工期及质量奖罚;现场签证即施工签证,包括设计变更联系单、如实施工确认签证;主体工程中隐蔽工程签证;暂不计入但说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的项目工程量签证以及一些预算外的用工、用料或建设单位原因引起的返工费等。

3.3补充费用是否有依据.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新情况变化,会发生设计变更、签证使造价增减,对这一类费用如何审计呢?我们应该分开处理.

3.3.1签证变更部分:必须是具有设计资格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才是合法有效的,且变更原因造成未施工的费用要随之扣减.

3.3.2签证部分:首先,必须审查签证的合法性,应该依据合同的约定程序办理签证手续.其次,审查签证的合理性,审计人员应该充分利用专业知识进行判断;能明确该签证费用已含在合同造价中则不应计取,要杜绝巧立名目合同的情况发生.另外签证之间有时会发生工程量交叉的现象,工程造价预算审计人员应该根据资料认真审查.

3.3.3原合同或原施工图不明确的费用,确实属于签证而建设方又不肯签证的情况,审计人员应本着公正的原则充分运用组织协调能力将问题圆满解决.如果仍然不能解决,则可以依据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仲裁或判决.

3.3.4慎重对待新工艺、新材料取定单价,新工艺、新材料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相应的补充定额尚未出台,审计人员应慎重对待此类单价,必要时还应深入市场了解建筑材料的品种及价格.

3.4深入施工现场全面掌握工程实况,做到心中有数,才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3.5熟悉掌握专业知识,讲究职业道德.

预算人员不仅要全面熟悉定额计算、掌握上级下达的各种费用文件,还要全面了解工程预算定额的组成,以便进行定额的换算和增补.此外,预算员还要掌握一定的施工规范与建筑构造方面的知识.竣工结算的阶段,是一项集技术与经济为一体的工作.同时也是多部门相互配合作出成果性文件,最终完成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配合关系和经济责任.

四、结语

结算审计的依据篇(8)

政府财政决算审计工作是财政审计的主要内容之

一,根据国家对财政审计范围的具体划定相关内容,政府财政决算审计主要对中央、地方各级政府财政决算进行审计,其审计的主要内容有审查国家方针政策和财政制度的实施情况、审查决算收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查决算支出的合规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一步保证审查决算资料的完整,保证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的有效实现。

二、政府财政决算审计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政府财政决算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内容存在交叉

政府财政决算审计工作是预算执行的结果,预算执行是决算的过程,政府财政决算审计工作和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之间相互联系,两者是不可分割的。但是,政府财政决算审计对象与预算执行审计对象具有一致性,这就导致审计结果内容的重复,降低了审计工作的效率和审计结果运用的效果,造成审计工作重复,人力物力损失浪费;审计部门缺乏统筹预算执行审计和财政决算审计两部分审计结果的能力,没有形成向社会公众及时公开审计结果报告的相关制度,导致政府财政决算审计工作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产生负面影响。其次,部分审计机关没有根据新预算法和审计法等法律框架的要求来制定财政决算审计工作流程,没有明确规定预算执行审计制度,部分审计工作仅仅重视预算执行审计,忽视了财政决算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作用,导致决算编报较为随意和不准确问题突出,账务处理和报表填列错误,进而导致决算草案内容缺乏真实性。

2. 政府财政决算审计和部门财政决算审计内容不一致

首先,根据新预算法案的要求和规定,单位决算和部门决算共同组成政府决算,各个单位和部门决算工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直接影响到政府财政决算审计工作的质量。但是政府财政决算审计和部门财政决算审计工作的决算编制范围不同,导致审计工作的内容存在差异,部门决算超出了财政资金范畴,而政府财政决算仅仅包含了财政资金的决算,开展审计工作时又往往没有对部门决算的相关内容进行及时有效的审计。其次,从财政决算审计依据来看,部门决算审计的主要依据是部门决算编制指南,政府财政决算审计依据是新预算法和相关的实施条例,同时也受到总预算会计制度的约束,由此可知两者遵循的决算编制原则不同,导致决算反映的内容和认定标准存在差异,导致政府财政决算审计制度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难以实现有效的衔接和融合,阻碍了政府财政决算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3.政府财政决算审计的时间保障不足

根据新预算法的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在人大常委会审查前30 日将中央决算草案提交给人大财经委,县级以上的财政部门也应遵守这一规定;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规又规定国务院应该在每年6 月将中央决算草案提请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地方政府应当在每年6 月和9 月期间提交。由此可见,新修订的预算法对政府财政决算审计工作做出了时限要求,审计机关难以在时限范围内准时完成审计工作,这对审计时限全覆盖的要求提出了新的挑战。其次,政府决算审计结果运用往往受到人大审批决算法定效力限制,政府决算审计制度保障不够充分,审计结果运用没有清晰的系统性的制度作为保障。

三、加强政府财政决算审计工作力度的措施和对策

1.要结合预算执行审计和政府财政决算审计工作

审计机关要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合理调)整预算执行审计和政府财政决算审计工作的内容,要明确两者之间的重叠部分,避免审计工作内容重复带来资源的浪费,同时,要合理分配政府财政决算审计和预算执行审计工作重心,分清审计对象主体。其次,要分清决算和预算之间的关系,认清决算是预算执行的结果,预算是决算工作开展的基础和依据,在新预算法实施后开展政府财政决算审计工作时要确保决算审计工作的主导地位。审计机关要及时发现预算执行审计中影响政府财政决算工作质量的因素,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要及时对审计结果进行披露,为制定下一年度政府经济决策提供必要的数字依据。

2.要将部门决算审计和政府决算审计相结合

根据新预算法的相关内容可知,政府财政决算审计由部门决算汇总而成,各个部门决算审计工作由各个单位决算组成,政府决算中的部分内容还与各级政府财政决算审计和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内容相关,政府决算审计涉及的范围较广,不仅关系到本级部门编制决算内容,同时还涉及上下级政府决算内容,因此审计机关要对部门决算审计内容、上下级政府决算审计内容进行结合,并要对资金使用情况和使用方向等内容进行重点审计,及时将部门审计结果反映到政府财政决算审计成果之中。

3.审计机关要根据新预算法的要求来明确自身的职责

结算审计的依据篇(9)

1 引言

工程竣工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发包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审查;实行总承包的工程,由具体承包人编制,在总承包人审查的基础上,发包人审查。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由总(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可直接审查,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

2 竣工结算审查的程序及内容

2.1审查竣工工程是否具备结算条件。

(1)审查竣工工程是否竣工验收合格。

审查竣工工程是否具有竣工验收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备案表)。发包人只有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才予以审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资料。在工作实践中,土建、装修、安装等单位工程,只要是进行单独施工报建的,结算时均要求提供由相关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已办理备案登记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变配电工程,要求提供具有供电部门验收通过的竣工验收报告。只有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才能认为是完成了工程任务,才能予以结算。

(2)审查竣工工程内容是否符合建设要求。

①审查竣工工程是否具有工程项目批准建设的有关文件(如:立项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初步设计概算批复等)及是否在其范围内。

②审查竣工工程是否按规定完成招标或政府采购程序,是否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相关手续、资料是否齐全、有效。如: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中介预算、施工图纸等。

在工作实践中,竣工工程送审结算金额,超过概算金额10%及以上的,该项目一定要补办理增加投资手续,否则不予以审核。需进行招标投标的项目,如没有相关手续,则不是合法工程,不能予以审核。

(3)审查竣工工程内容是否按合同约定完成。

①审查竣工工程是否按合同约定内容完成,或有增减,其增减是否有完善的手续,如:技术交底、图纸会审记录、工程洽商记录、会议纪要、变更、签证及相应的核准表等。对于重大更改需原审批部门批准的是否有批准手续,需要签定补充协议的,是否签署了补充协议等等。

②审查竣工工程是否按合同约定工期、质量标准及特殊要求(如果有)完成工程任务,如未按合同约定执行,需要提供相应的补充说明,才能予以结算。

2.2审查竣工工程结算资料是否真实、完整、有效。

(1)审查结算资料是否齐全。竣工结算资料主要包括:

①工程项目批准建设等有关文件(如:立项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初步设计概算批复等);

②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文件;

③施工图;

④中介预算;

⑤投标文件及附件(商务标、技术标);

⑥中标通知书、承包合同、补充协议;

⑦技术交底、图纸会审记录;

⑧设计变更通知、有效的监理签证、工程洽商记录、会议纪要及相应的核准表;

⑨打桩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竣工图;

开工报告、竣工验收资料及备案表;

施工日志、监理日志(审查有需要时提供);

施工单位编制的结算书。

以上资料要求内容完整,真实,有效。施工单位能提供原件的尽量提供原件,如不能提供原件的,要求发包单位相关人员审查复印件是否与原件一致,并出具意见。施工单位对所提供的竣工结算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作出书面承诺,并对此负责。

(2)审查变更、签证、指令是否齐全、有效。

①设计修改变更应由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和修改图纸,设计、校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经发包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发出变更指令;各种签证、指令要求发包单位和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是相关负责人签署或签署、盖章不完整的,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②认真审查变更、签证、指令是否齐全。在工作实践中,一般变更、签证、指令,都要求有完整的编号,每一编号,对应相应的内容。在某工程结算审查时,曾通过审核其变更资料的编号及数量,发现变更指令编号不连续,缺少某一编号的变更指令,与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核对后发现,施工过程中,曾发出过某项装修项目取消的变更指令,而施工单位在结算资料中没有提供该项变更指令,结算金额中也未予以扣减,因此要求施工单位补充缺项资料,结算金额中扣减该项费用。

③现场签证内容、项目要清楚,只有金额,没有工程内容和数量,手续不完备的签证,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凭证。

(3)审查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和验收签证是否齐全、有效。

审查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和验收签证是否有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相关人员签字及单位盖章,是否与竣工图一致。例如桩基础工程,要有打桩记录,打桩记录上要有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相关人员签署及单位公章。竣工图要有竣工图章,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相关人员签署完整。

2.3审查竣工工程结算书。

(1)审查计价依据。

①审查编制依据合法性,各种编制依据必须是符合本工程的工程性质和施工合同的有关约定。如: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等等。

②审查编制依据的时效性 ,各种计价依据如指标、清单项目、价格、取费标准等,都应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现行规定进行,注意有无调整和新的规定,如有应按新的调整办法和规定进行。在结算审核时,应特别注意,原合同与补充合同采用非同一时期的计价依据,要分别进行计价。

③审查编制依据的适用范围,各种计价依据及其取费标准只在一定的范围内适用,特别是材料价格有很强的区域范围。如:不同地区有不同的税率,不同的人工、材料调差规定。

(2)审查计价方式。

根据不同合同类型,采用相应方法进行审查:

①采用总价合同的,应在合同价的基础上对设计变更、工程洽商以及工程索赔等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内容进行审查。

② 采用单价合同的,应核对施工图以内的各个分部分项工程量,依据合同约定的方式核对分部分项工程价格,并对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施工措施以及工程索赔等调整内容进行审查。

③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应依据合同约定的方法核对各个分部分项工程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施工措施等内容的工程成本,并核对酬金及有关税费。

(3)审查各项取费。

核对各项费用计取,建安工程的取费标准应按合同约定或项目建设期间与计价依据规范配套使用的建安工程费用计价依据及有关规定执行,先审核各项费率、价格指数或换算是否正确,人工、材料价差调整计算是否有依据并符合要求,再核实特殊费用和计算程序。

(4)审查清单子目。

审查分项工程的清单子目是否准确,清单子目缺项工程是否依据有关规定编制补充子目并报经上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认可。

(5)审查工程量。

①依据竣工图、设计变更单和现场签证等对工程量进行核算,要求各分部分项工程量的计量符合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避免漏算、重算,避免各种计算误差。

②深入工地现场核对、丈量及记录。在结算审核时,应先查阅所有资料,再粗略地计算工程量,发现问题,出现疑问逐一到工地核实。如:到施工现场核实,实际工程是否是按图施工,增加工程是否已按变更指令完成。

③签证人工、材料、机械使用量要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发包单位相关负责人签署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④认真审查变更、签证、指令内容是否是已包含在原合同范围内。例如:某填砂工程,采用的是固定单价合同,合同综合单价中已包含干塘、清淤、清表、挖、运、填、平整、碾压(含土方沉降量)、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其他项目措施费和各种规费及税金等全部费用。因此当施工单位报送结算时,申请由于土方沉降导致的工程量增加,采用不同与投标时的施工组织措施导致的费用增加,都不能予以确认。

(6)审查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大致有如下四种:

①施工中发生的费用:如脚手架使用费,材料超运距运输费,大型机械进场费,高层建筑增加费等,在审核时首先要对项目本身实际应用情况进行核实,其次按照计算规则对计算中所采用的计价方式进行核对,做到实事求是尽量避免差错。

②政策性规定的费用:审查时要以相应的文件为准。有些工程在施工期跨越两个以上文件,在计费上就要按文件确定的执行时间界线分段计算,不同性质、不同地区的项目要按规定核定,调整系数和规定的计价基数。

③因市场波动而引起的材料价差费用:目前在工作实践中,常采用的三种补差方式:一是按合同签订的单价补差;二是按各地市的市场价格信息补差;三是按施工单位提交的质保书和发票,加权平均价补差。具体采用哪种补差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或双方协商确定。通常情况下,最难处理的是材料实际价格无法核实,价格难以测定。市场上公布的材料信息价,与市场实际价格有很大差距。产地、供销渠道不同,价格不同,同样产品,品牌不同,价格也差异悬殊,即使是审查原始购货发票,也由于建筑材料市场销售的混乱,使得真伪难辨,更增加确定材料价格的难度。这就要求我们平时要注意资料积累,多进行实地调查,多方查询,审查人工、材料、机械和设备的购买价格是否符合市场实际,手续是否完备合法,尽量做到客观、准确。

④对于实行激励机制产生的费用:如优质优奖、超工费等就要以合同、协议约定为依据。审查工程工期、质量如有特殊要求,其赶工措施费或优质奖励是否按合同约定计算,如没有达到合同要求,是否按合同约定扣减相应金额。

3、竣工结算的审查方法

竣工结算审查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可采取不同的审查办法,主要的审查办法有以下几种:

(1)对工程进行全面的结算审查。

这种审查方法要求按照施工图纸的要求全面地对工程数量、费用和单价等进行审查,同时这种审查方法需要结合现行的有关审查规定和文件。由于这种审查办法的过程是同于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方法相似。所以,能够十分全面和高质高效地完成审查。但是这种方法需要大量的时间和人力物力。通常在投资规模比较适当、审查进度要求比较宽松或建设单位需详细核定工程造价时选用。

(2)对比的审查方法。

这种方法是在分析预算的基础上对同类工程的造价进行对比,同时把不同的单方造价指标和施工材料消耗指标进行对比,综合考虑地区、建筑用途和建筑结构形式的区别对工程造价进行审查。对比这些需要审查的对象找出与投资规律相违背的项目,进行重点计算,找出差异较大的原因的审查办法。

(3)筛选的方法。

这种方法是找出分部分项工程在单位面积上的工程量、造价和用工的基本数值进行归纳和总结,得出三个基本数值的表格:工作量、造价和用工。只要找到建筑标准与基本数值不同,就要找出原因,然后对其调整。这种方法可以快速发现问题,而且审查比较快,容易学习和操作。但也有缺点,如果要准确解决差错,就需要继续进行详细审查。

4 做好建筑工程结算审查的建议

(1)谨慎对待有争议的问题

对于建筑工程结算审查工作中出现的有争议的问题,结算审查人员可将有争议的问题,整理成书面材料,并分别写清楚每个问题应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所套计价依据、计算方法、工程量计算书等,然后告知对方,请对方予以复核。在此基础上,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可以约定时间、地点共同研究问题,交换意见。各方都应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改的精神,相互提供计算资料、依据、套用定额及有关规定,最终达到以理服人、统一意见。争议经过协商后,仍对一些问题有分歧,可请造价管理部门进行调解。造价管理部门在接到双方的邀请后,经过调查研究,再与双方约定时间、地点,在听取双方意见的基础上,分析各方提出的计算依据和计算过程,按照国家或地方规定,支持正确一方并向另一方作必要的解释。

(2)大力提高结算审查人员的水平

结算审计的依据篇(10)

1.施工图预算的审核是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必要程序及重要组成部分

在审核的过程中,工程量计算是花费时间最长的环节,必须在工程的审核上狠下功夫,但由于施工图预算的对象不同,或要求的进度不同,或投资规模不同,则审核方法不一样,常用的审核方法有全面审核法、重点审核法、分析对比审核法、常见问题审核法、相关项目与相关数据审核法。

2.各种审核方法如下分析

2.1全面审核法这种法实际上是审核人重新编制施工图预算。首先根据施工图全面计算工程量。然后,将本人计算的工程量审核对象的工程量一一进行对比。同时根据定额或单位估价表逐项核实审核对象的单价,这种方法常常适用于初学者审核的施工图预算、投资不多的项目、工程内容比较简单的项目、建设单位审核施工单位的预算。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审核后的施工图预算准确度较高,缺点是工作量大,实质是重复劳动。

2.2重点审核法这种法类同于全面审核法,其余全面审核法之区别仅是审核范围不同而已。该方法有侧重的,有选择的根据施工图计算部分价值较高或占投资比例较大的分项工程量。而对其他价值较低或占投资比例较小的分项目工程,审核者往往有意忽略不计,尤其重点审核定额子自档次易混淆的单价,其次是混凝土标号、砌筑、抹灰砂浆的标号核算。这种方法与全面审核法比较,工作量相对减少,而取得的效果却不是很差,但仍属重复劳动。

2.3分析对比审核法由于上述两种方法类似编制施工图预算,工作量大,审核周期长,预算人员在长期的工作中摸索出另一种方法。该方法是在总结分析预算资料的基础上,找出同类工程造价及工料消耗的规律性,整理出用途不同、结构形式不同、地区不同的工程造价、工料消耗指标。然后根据这些指标对审核对象进行分析对比,从中找出不符合投资规律的分部分项工程,针对这些子目进行重点审核,分析其差异较大的原因。常用的指标有以下几种类型:(1)单方造价指标。(2)分部工程比例。(3)各种结构比例。(4)专业投资比例。(5)工料消耗指标。

2.4常见病审核法由于预算人员所处地位不同,立场不同,则观点、方法亦不同,在预算编制中,不同程度地出现某些常见病。某些常见病如下:(1)工程量计算正误差:①毛石、钢筋混凝土基础T形交接重叠处重复计算;②楼地面孔洞、沟通所占面积不扣;③墙体中的圈梁、过梁所占体积不扣;④挖地槽、地坑土方常常出现“挖空气”现象;⑤钢筋计算常常不扣保护层;⑥梁、板、住交接处受力筋或箍筋重复计算;⑦接地面、墙面各种抹灰重复计算。(2)定额单价高套正误差:①混凝土标号、石子粒径;②构件断面、单件体积;③砌筑、抹灰砂浆标号及配合比;④单项脚手架高度界限;⑤装饰工程的级别(普通、中级、高级);⑥地坑、地槽、土方三者之间的界限;⑦土石方的分类界限。(3)项目重复正误差:①块料面层下找平层;②沥青卷材防水层,沥青隔气层下的冷底子油;③预制构件的铁件;④属于建筑工程范畴的给排水设施。在采用综合定额预算的项目中,这种现象尤其普遍。(4)综合费用计算正误差:①措施手段材料一次摊销;②综合费项目内容与定额已考虑的内容重复;③综合费项目内容与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临时设施费中内容重复。

3.施工单位的施工图预算作用

3.1它是确定单位建筑工程造价的依据

建筑工程由于体积庞大,结构复杂,形态多而难以制定统一的出厂价格,而必须依据各自的施工设计图纸,预算定额单价、取费标准等分别计算各个建筑工程的预算造价。因此建筑工程预算起着为建筑产品定价的作用。实行招标的工程,预算也是确定“标底价”的依据。

3.2它是编制年度建设项目计划的依据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的要求,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必须根据审定后的建设预算进行编制。

3.3它是签订施工合同的依据

凡是承发包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都必须以经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为依据签订施工合同。

3.4它是建设银行办理工程贷(拨)款、结算和实行财政监督的依据

3.5它是衡量设计标准和考核工程建设成本的依据

单位建筑工程施工图预算是以货币形式,综合反映工程项目设计标准和设计质量的经济价值数量。经过审查批准的建筑工程预算是施工企业承担建设项目施工任务的经济收入凭证,又是考核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依据。

4.预算实战经验

4.1了解土方工程情况

土建工程可变性因素较多,部分内容施工图又无法表示。有的施工企业开工前没有编制施工方案,或者是编了施工方案,但没有和建设单位取得联系,或者有图纸但也没有完全执行。因此预算审核人员若能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就可以及时了解情况,如土方的类别鉴定,机械土方与人工土方的放坡系数和所套用的定额单价问题等,并能实事求是地调整原编预算。

4.2实地进行测量

对于一些没有施工图或图纸不完全的小型零星工程,验收时应进行测量,审核人员应深入施工现场参加测量,以取得调整或审核工程预算的依据,从而提高审核工作的质量。

4.3了解补充定额单价

审核人员遇到工程中有补充单价时,应深入现场,了解所提资料的准确性。

4.4参加竣工验收

在某些工程预算中,列有施工图没有标示的那部分工程项目,例如渣土清理、渣木外运、楼标作字等,是否按定额要求或预算中列出的项目完成。通过参加竣工验收,能够了解这些情况。

4.5深入施工现场,提高业务水平

预算审核人员,若能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对于了解并熟悉施工过程,了解建筑安装工程新材料、新结构、新技术等都有一定的作用,甚至是决定性的作用,同时了解熟悉这些知识,对于审核工程预算,特别是审核按照这几个设计出的施工图预算,是非常重要的。工程预算审核人员应不满于现有知识水平,应该多了解熟悉整个过程,熟悉每个项目的内容和施工工序,才能较好的完成工程预算审核任务。

4.6加强联系、搞好审核工程工作

建设单位内部各个职能部门之间经常互相通气,交换意见,才能搞好审核工程预算工作。

4.7编制预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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