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评估档案管理汇总十篇

时间:2023-06-06 15:55:18

房地产评估档案管理

房地产评估档案管理篇(1)

房地产档案是城市房屋管理部门在房地产权属登记、调查测绘、权属转移、变更等房地产权属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载,是城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工作的真实记录。房地产档案是非常宝贵的资料,这些档案为解决房产纠纷、加快旧城改造步伐、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解决长期以来城镇房屋产权不明、产籍不清的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房地产档案也在利用过程中彰显了它的作用和地位。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房地产档案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推动了房地产档案管理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同时对房地产档案的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房地产档案在管理和使用的过程中,也存在许多被人们忽视的风险,缺乏对房地产档案的风险管理认识和风险管理措施。加强房地产档案的风险管理,可使许多宝贵的档案得到及时、合理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同时满足广大档案用户对档案信息资源的利用需求,对于发挥房地产档案的作用和服务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研究房地产档案的风险和对策,增强档案管理的风险管理意识,对于提高房地产档案的管理水平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

1 房地产档案存在的风险

1.1 突发风险

房地产档案是非常宝贵的历史资料,房地产档案的抗风险能力比较低。由于受到经济水平的制约和观念的影响,房地产档案的抗风险意识低。虽然在档案管理过程中采取了一些基本的防火、防潮、防虫、防盗等处理措施,但是一旦遇到山洪、泥石流、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时,房地产档案的抗风险能力差的问题就暴露无疑。去年的汶川大地震其巨大的破坏作用,使很多地方被夷为平地,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很多房地产所属物化为乌有,有些房地产档案也毁于一旦,给诸如财产保险的理赔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1.2 房地产档案信息化风险

科学技术的进步,给房地产档案的管理带来了新的技术手段,给房地产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提供了可靠的保证。网络、计算机和信息系统是档案管理现代化的基础,同时也是信息安全风险存在的地方。黑客攻击、病毒蔓延、信息窃取、技术落后、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措施不到位、治理不及时是产生不安全因素的根源。网络的畅通、系统的稳定、数据的安全,面临着客观侵害行为的风险和主观漏洞的风险。

在信息化的管理过程中,大量数字信息都储存在硬件设备中,设备的安全性会给信息安全和完整性带来威胁。如电脑、硬盘、光盘设备如果保管不当,就有可能发生损坏及老化等现象,从而导致大量数据的损坏,造成损失。存储设备都有一定的保存年限,需要不断的拷贝和更新,更新不及时,也可能造成损失。

信息化的操作要求技术性比较强,一旦操作失误就有可能带来损失,比如设备的损坏、错误的格式化、删除操作、错误运行程序等都有可能破坏电子数据。当电子化的档案信息通过互联网或内联网进行传输的时候,就会遇到传输风险,如网络黑客的入侵和攻击、计算机感染病毒和木马、遭遇非法窃取档案信息等,如果没能很好地防范,就有可能造成严重损失。

1.3 投资风险

为了应对突发的事故,进行异地档案备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投资与回报如何达到平衡,投资控制在什么样的幅度值得探讨。同时,信息化管理不同于传统的手工操作管理,它是建立在计算机网络技术基础上的现代化管理,进行信息化建设,特别是初期建设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购置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扫描仪等硬件设备,购买应用软件、咨询技术专家、培训员工及日常管理等,都要花费不少资金。为应对突发的事故和信息化建设,大量资金的投入无疑存在投资风险。

1.4 知识产权风险

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最终目标是实现档案数字信息在网络中达到资源共享,这个共享引发知识产权的风险。同时,由于我国关于网络信息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并不完善,也使得档案数字信息在充分发挥其凭证作用和参考作用的过程中存在很大风险。如在现实中,科技成果都拥有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而网络上应受到知识产权保护的信息则是公开的、公用的,而产权人往往要求信息非公开化,这就造成一个矛盾,也给档案部门在公开信息的时候带来知识产权上的风险。

1.5 技术风险

房地产档案部门在引进技术和应用技术两个方面都存在风险。一方面,引进的技术不一定能对房地产档案管理产生积极效果,或者很难完全转化为实际应用的技术。另一方面,由于信息技术比较复杂,在应用技术的过程中会产生风险,许多房地产档案工作人员会因为自身技术水平的限制而操作不当,进而影响房地产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1.6 人才风险

档案信息化的建设和实施,需要既懂计算机网络技术又精通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因为无论是系统软件的选购、研发,还是信息化的具体实施、维护,都需要这些人才的支撑。国家信息化测评中心的统计结果显示:我国信息化指数为38.46时,我国信息化人才资源指数仅为13.43。信息化人才匾乏是导致档案信息化项目实施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尤其是专业性复合型人才的缺乏,致使房地产档案部门很难真正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如何挖掘和培养信息技术人才,留住复合型人才并充分发挥出他们的潜力,也是房地产档案信息化实施过程中面临的重要风险。

2 房地产档案风险管理对策

2.1 树立房地产档案风险意识

当前,房地产档案的风险问题尚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主要表现在档案部门管理领导和工作人员对房地产档案的风险认识不足,缺乏应对房地产档案的风险管理措施。要应对房地产档案的各类风险,就必须树立正确的风险意识。信息化管理作为一种全新的管理方式,正处在初步实践的阶段,必然会存在各种风险,为此,我们既要有风险意识,积极宣传教育,又要有防范意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房地产档案管理应对不可抗力风险意识非常差,目前需要大力宣传。

风险意识的淡薄会在很大程度上导致房地产档案管理上的盲目,只顾当前效益,缺乏前瞻性,给房地档案建设带来隐患。当突发的风险出现时,由于对房地产档案管理的风险认识不够,缺乏应对突发风险的管理措施,带来的后果可能是灾难性的,损失将无法挽回。汶川地震表明,房地产档案的破坏,给财产损失的评估和理赔带来很大的困难,加强房地产档案的风险管理,提高房地产档案的抗风险能力已经刻不容缓。

2.2 加强档案风险教育

由于认识的偏见和房地产档案管理岗位对人才的吸引力不够,从事档案管理的人员综合素质相对其他部门而言,存在不小的差距。档案管理人员普遍对房地产档案的风险认识不够。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提高他们对房地产档案的风险认识,对规避房地产档案风险有良好的效果。教育培训能够提高档案建设参建人员和管理人员对档案风险的认识,确保房地产档案建设的安全开展和顺利进行。

2.3 增强房地产档案的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是应对风险的前提。风险评估就是对房地产档案在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测,给定某一风险的概率。风险评估就是风险量化,通过比较风险的大小,来决定是否需要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具体的风险的评估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聘请相关的评估专家来进行。

2.4 加强房地产档案的风险管理

从政府层面来说,必须充分研究房地产档案存在的风险,做好统筹规划,做好房地产档案的风险防范。国家应该制定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对房地产档案的资金风险、知识产权风险和技术风险进行控制。房地产档案管理要求的复合型技术人才,岗位对人才的吸引力不够,档案管理的人才风险也就时刻存在。需要从政策和薪酬等方面给予档案管理优惠。

不同地域,不同的单位房地产档案面临的风险也不一样。避免房地产档案管理的重复投资,保证资金的合理利用,预留风险保证金,制订建设规划,防范资金风险。一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提前进行规划,避免档案建设重复投资,采用逐步更新、持续改进的技术措施,规避技术风险,引入信息监理方,缓解管理、人才方面的风险等等,灵活运用各类应对策略及时有效降低风险。

2.5 提高房地产档案的抗风险能力

房地产评估档案管理篇(2)

一、房地产档案管理工作中的风险问题分析

(一)投资风险

为了应对突发的事故,进行异地档案备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投资与回报如何达到平衡,投资控制在什么样的幅度值得探讨。同时,信息化管理不同于传统的手工操作管理,它是建立在计算机网络技术基础上的现代化管理,进行信息化建设,特别是初期建设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购置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扫描仪等硬件设备,购买应用软件、咨询技术专家、培训员工及日常管理等,都要花费不少资金。为应对突发的事故和信息化建设,大量资金的投入无疑存在投资风险。

(二)技术风险

技术风险的存在,严重的制约了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房地产档案管理部门在引进技术和应用创新技术这两个方面都存在着严重的技术性风险。第一,引进的技术不一定能对房地产档案管理产生积极效果,或者很难完全转化为实际应用的技术。第二,由于信息技术比较复杂,在应用技术的过程中会产生风险,许多房地产档案工作人员会因为自身技术水平的限制而操作不当,进而影响房地产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三)突发风险

由于受到经济水平的制约和观念的影响,房地产档案的抗风险意识低。虽然在档案管理过程中采取了一些基本的防火、防潮、防虫、防盗等处理措施,但是一旦遇到山洪、泥石流、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时,房地产档案的抗风险能力差的问题就暴露无疑。去年的汶川大地震其巨大的破坏作用,使很多地方被夷为平地,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很多房地产所属物化为乌有,有些房地产档案也毁于一旦,给诸如财产保险的理赔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四)人才风险

档案信息化的建设以及贯彻与实施,既需要懂计算机网络技术又能够精通各种房地产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因为无论是系统软件的选购、研发,还是信息化的具体实施、维护,都需要这些人才的支撑。信息化人才匾乏是导致档案信息化项目实施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尤其是专业性复合型人才的缺乏,致使房地产档案部门很难真正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如何挖掘和培养信息技术人才,留住复合型人才并充分发挥出他们的潜力,也是房地产档案信息化实施过程中面临的重要风险。

(五)房地产档案信息化风险

科学技术的进步,给房地产档案的管理带来了新的技术手段,给房地产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提供了可靠的保证。网络、计算机和信息系统是档案管理现代化的基础,同时也是信息安全风险存在的地方。黑客攻击、病毒蔓延、信息窃取、技术落后、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措施不到位、治理不及时是产生不安全因素的根源。网络的畅通、系统的稳定、数据的安全,面临着客观侵害行为的风险和主观漏洞的风险。

二、房地产行业档案管理工作风险问题对策分析

(一)要普遍加强档案风险教育工作

鉴于档案管理工作领导者的一些偏见认识以及房产档案管理工作普遍的工资及福利待遇都不高,因此,该岗位对于各种人才的吸引力很小,这一客观原因造成了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相对于其他部门而言,普遍的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同时,档案管理人员普遍对房地产档案的风险认识不够。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提高他们对房地产档案的风险认识,对规避房产档案风险有良好的效果。教育培训能够提高档案建设参建人员和管理人员对档案风险的认识,确保房地产档案建设的安全开展和顺利进行。

(二)改进房产档案管理的风险预防研究工作

从政府层面来说,必须充分研究房地产档案存在的风险,做好统筹规划,做好房地产档案的风险防范。国家应该制定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对房地产档案的资金风险、知识产权风险和技术风险进行控制。房地产档案管理要求的复合型技术人才,岗位对人才的吸引力不够,档案管理的人才风险也就时刻存在。需要从政策和薪酬等方面给予档案管理优惠。

(三)档案管理者要树立房产档案风险意识

目前,考察我国一些地区和城市房产档案管理领域的一些具体情况来看,大多数的房产管理人员对于房产档案管理工作中的各种风险的认识程度严重不足,因此,房产档案管理风险问题的重视成为一个急需改进的工作方面。主要表现在档案部门管理领导和工作人员对房产档案的风险认识不足,缺乏应对房产档案的风险管理措施。要应对房产档案的各类风险,就必须树立正确的风险意识。信息化管理作为一种全新的管理方式,正处在初步实践的阶段,必然会存在各种风险,为此,我们既要有风险意识,积极宣传教育,又要有防范意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房产档案管理应对不可抗力风险意识非常差,目前需要大力宣传。

(四)大力加强房产档案的风险评估体系建设

房地产评估档案管理篇(3)

房产档案是城市房屋管理部门在房地产权属登记、调查测绘、权属转移、变更等房地产权属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载,是城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工作的真实记录。房档案是非常宝贵的资料,这些档案为解决房产纠纷、加快旧城改造步伐、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解决长期以来城镇房屋产权不明、产籍不清的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房产档案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推动了房产档案管理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同时对房产档案的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房产档案在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也存在许多被人们忽视的风险,缺乏对房产档案的风险管理认识和风险管理措施。加强房产档案的风险管理,可使许多宝贵的档案得到及时、合理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同时满足广大档案用户对档案信息资源的利用需求,对于发挥房地产档案的作用和服务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1.房产档案存在的风险

1.1突发风险

房产档案是非常宝贵的历史资料,房地产档案的抗风险能力比较低。由于受到经济水平的制约和观念的影响,房产档案的抗风险意识低。虽然在档案管理过程中采取了一些基本的防火、防潮、防虫、防盗等处理措施,但是一旦遇到山洪、泥石流、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时,房产档案的抗风险能力差的问题就暴露无疑。去年的汶川大地震其巨大的破坏作用,使很多地方被夷为平地,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很多房地产所属物化为乌有,有些房产档案也毁于一旦,给诸如财产保险的理赔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1.2房产档案信息化风险

科学技术的进步,给房产档案的管理带来了新的技术手段,给房地产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提供了可靠的保证。网络、计算机和信息系统是档案管理现代化的基础,同时也是信息安全风险存在的地方。黑客攻击、病毒蔓延、信息窃取、技术落后、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措施不到位、治理不及时是产生不安全因素的根源。网络的畅通、系统的稳定、数据的安全,面临着客观侵害行为的风险和主观漏洞的风险。

1.3投资风险

为了应对突发的事故,进行异地档案备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投资与回报如何达到平衡,投资控制在什么样的幅度值得探讨。同时,信息化管理不同于传统的手工操作管理,它是建立在计算机网络技术基础上的现代化管理,进行信息化建设,特别是初期建设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购置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扫描仪等硬件设备,购买应用软件、咨询技术专家、培训员工及日常管理等,都要花费不少资金。为应对突发的事故和信息化建设,大量资金的投入无疑存在投资风险。

1.4知识产权风险

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最终目标是实现档案数字信息在网络中达到资源共享,这个共享引发知识产权的风险。同时,由于我国关于网络信息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并不完善,也使得档案数字信息在充分发挥其凭证作用和参考作用的过程中存在很大风险。如在现实中,科技成果都拥有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而网络上应受到知识产权保护的信息则是公开的、公用的,而产权人往往要求信息非公开化,这就造成一个矛盾,也给档案部门在公开信息的时候带来知识产权上的风险。

1.5技术风险

房产档案部门在引进技术和应用技术两个方面都存在风险。一方面,引进的技术不一定能对房地产档案管理产生积极效果,或者很难完全转化为实际应用的技术。另一方面,由于信息技术比较复杂,在应用技术的过程中会产生风险,许多房地产档案工作人员会因为自身技术水平的限制而操作不当,进而影响房地产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2.房产档案风险管理对策

2.1树立房产档案风险意识

当前,房产档案的风险问题尚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主要表现在档案部门管理领导和工作人员对房产档案的风险认识不足,缺乏应对房产档案的风险管理措施。要应对房产档案的各类风险,就必须树立正确的风险意识。信息化管理作为一种全新的管理方式,正处在初步实践的阶段,必然会存在各种风险,为此,我们既要有风险意识,积极宣传教育,又要有防范意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房产档案管理应对不可抗力风险意识非常差,目前需要大力宣传。

2.2加强档案风险教育

由于认识的偏见和房地产档案管理岗位对人才的吸引力不够,从事档案管理的人员综合素质相对其他部门而言,存在不小的差距。档案管理人员普遍对房地产档案的风险认识不够。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提高他们对房地产档案的风险认识,对规避房产档案风险有良好的效果。教育培训能够提高档案建设参建人员和管理人员对档案风险的认识,确保房地产档案建设的安全开展和顺利进行。

2.3增强房产档案的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是应对风险的前提。风险评估就是对房地产档案在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测,给定某一风险的概率。风险评估就是风险量化,通过比较风险的大小,来决定是否需要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具体的风险的评估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聘请相关的评估专家来进行。

2.4加强房产档案的风险管理

从政府层面来说,必须充分研究房地产档案存在的风险,做好统筹规划,做好房地产档案的风险防范。国家应该制定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对房地产档案的资金风险、知识产权风险和技术风险进行控制。房地产档案管理要求的复合型技术人才,岗位对人才的吸引力不够,档案管理的人才风险也就时刻存在。需要从政策和薪酬等方面给予档案管理优惠。不同地域,不同的单位房地产档案面临的风险也不一样。避免房地产档案管理的重复投资,保证资金的合理利用,预留风险保证金,制订建设规划,防范资金风险。一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提前进行规划,避免档案建设重复投资,采用逐步更新、持续改进的技术措施,规避技术风险,引入信息监理方,缓解管理、人才方面的风险等等,灵活运用各类应对策略及时有效降低风险。

2.5提高房产档案的抗风险能力

房地产评估档案管理篇(4)

1 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市档案局(馆)荣华局馆长先后两次对评估工作作了重要批示。各区县档案馆和专业(部门)档案馆领导对档案安全风险评估活动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档案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要求,查漏补缺,做了大量细致的准备工作,特别是各单位“一把手”接到评估《通知》后,亲自部署,成立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会议,对《通知》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分析和讨论,动员大家集中力量投入到评估准备工作中去,把档案安全风险评估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细化到项,责任到人。

2 建立专门组织,确保评估活动有效开展。市档案局(馆)成立了档案安全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方昀副局长任组长,成员为市档案局(馆)办公室、法制处、机关处、企业处、安全保卫处、保管部、电子信息部和开放利用部主要负责人。安全保卫处和法制处具体负责本次评估活动的实施,评估活动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处,同时成立4个评估组,由安全保卫处和法制处负责同志带队,抽调办公室、机关处、企业处、电子信息部等处室共计18名成员参加整个评估活动。

3 制订评估标准,确保评估活动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档案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没有相对应的行业评估标准,天津市档案局(馆)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根据档案系统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对相关条款反复论证,几易其稿,制定了此次评估标准,为评估的开展提供了依据。

4 加强督促指导,确保评估活动取得成效。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下发了评估《通知》,明确了评估工作目标、主要任务、评估对象、评估方式、时间安排和成绩评定等内容。加强与评估单位联系,指导迎检工作,督促安全措施落实。

严格评估标准,督导评估内容落实

1 档案安全制度普遍健全。各档案馆普遍实行了档案安全责任制,由“一把手”负总责,加强了对档案安全、保密工作的领导,层层签订档案安全保密责任书,明确了各级安全责任。各档案馆制定了档案安全各项制度,如《档案安全责任制》、《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档案库房管理制度》、《档案安全保密制度》、《档案查阅利用制度》等。经评估,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普遍较好,其中天津市社保中心档案馆、市公安局档案馆等单位将国家档案局、天津市档案局及本系统制定的各项有关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汇编成册发至各基层单位档案室,并监督、指导各项制度的落实。开发区档案馆和电力公司档案馆等单位将评估内容中的“制度建设”装订成册,以便工作人员随时学习相关制度规定。

2 基础设施明显改善。近年来,天津市档案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较大的发展,档案保管条件普遍提高。各档案馆领导对档案馆合建设非常重视,部分馆合资金投入较大,全市档案馆合建设有了明显改善,如北辰区档案馆新馆已投入使用;河西区档案馆、武清区档案馆新馆已建成,宝坻区档案馆新馆建设方案已得到区政府的正式批复,开始筹建。天津市社保中心档案馆新馆在建设中,预计2012年即可落成使用。

各档案馆对档案安防设备的投入进一步加大,档案安全保管和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如公安史志档案馆今年投入资金300万元对档案库房进行了彻底改造,新安装了指纹锁门禁系统、电脑控制的智能型密集架等,使档案保管和利用条件得到了提升,宁河县档案馆投入160万元,加强了安防设备的投入。大部分档案馆对消防报警和灭火系统较为重视,各单位都配备手提式灭火器,部分单位安装了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如北辰区档案馆、红桥区档案馆、南开区档案馆、大港档案馆和电力公司档案馆在档案库房中安装了消防自动灭火系统;大部分档案馆安装了监控系统,部分档案馆还安装了大屏幕监视监控系统,如:北辰区档案馆、公安史志档案馆;大部分档案馆档案库房内配备了温度和湿度检测和调控设备,城建档案馆等单位还安装了温湿度检测控制系统;大部分档案馆配有防盗报警系统,在档案库房外安装了报警监视系统,保证了值班人员能随时处置突发事件。

3 保密安全落实较好。各档案馆普遍对计算机系统安全、数据存储备份安全及设备安全等工作较为重视。各档案馆基本上能实现馆藏档案电子数据系统与办公、互联网的隔离,能够定期查杀电脑病毒,定期维护升级电脑病毒软件,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安全;对接收到电子文件进行集中保存、集中备份,对档案数据进行多种介质备份;能够单独使用介质,能够将计算机或系统与非计算机或系统物理隔离。

4 应急方案演练普遍加强。各档案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较为完善的防火、防盗、防水等应急预案,大部分档案馆能组织相关人员就火灾等预案定期演练。

经评估组认真评审,28家单位全部合格,其中评为优秀的单位有13家,占被评估单位的46.4%,评为良好的单位有7家。占被评估单位的25%。

评估活动实践,取得较好成效

1 解决了一批影响档案安全问题,消除了部分安全隐患。各档案馆以评估为契机,不仅完善各项制度,而且加强了各项安全措施建设。塘沽档案馆及时为库房等重要场所安装了门禁;南开区档案馆为消除火灾隐患,投入十多万元重新更换了老化线路;西青区档案馆对局馆重要场所增加了监控点位,扩大了视频监控范围,提高了档案安全管理水平;宁河县档案馆加快档案数字化建设进度,已完成全部馆藏扫描工作,平时查阅档案,做到档案实体不出库房,确保档案实体安全。在评估过程中,评估组还对房地产登记发证交易中心档案馆档案库房等重要场所钥匙交给物业保管,存在安全隐患的做法,予以了及时纠正。

2 摸清了全市档案馆档案安全底数。市档案局评估组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全市各区县档案馆、专业(部门)档案馆共28个单位逐一评估,按照局领导的指示,严格标准,不走过场。通过评估,掌握了全市各档案馆档案安全第一手资料,第一次大面积全面摸清全市档案馆档案安全底数。

3 推动了天津市档案安全体系建设。

自2010年国家档案局杨冬权局长从战略的高度提出“建立档案安全体系”以来,市档案局领导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敏锐的洞察力,紧扣档案系统发展脉搏,率先提出“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和推行档案安全风险评估长效机制”,全市各区县档案馆、专业(部门)档案馆积极配合,加快了天津市档案安全体系建设步伐,推进天津市档案安全体系建设发展,为档案系统安全体系建设做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

评估活动存在的问题

1 各区县、各专业(部门)档案馆基础设施建设存在安全隐患。经评估发现,全市大部分档案馆档案安全问题集中出现在基础设施方面:一是部分档案馆库建设滞后,不符合标准要求,存在安全隐患;二是消防报警和灭火系统不完善,部分区县档案馆无消防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对火险、火灾情况的预防和处置;三是有些档案馆未安装防盗报警系统;四是大部分档案馆监视监控设备安装不到位,库房内和档案利用场地无监控,在档案保管和利用环节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五是大部分档案馆未建立温湿度监测控制系统,经实地检查,个别档案馆库房内的温湿度不达标,不利于档案的长久安全保管;六是电源管理工作有待改进,部分档案馆存在线路老化的现象,容易引发火险。七是门禁管理系统薄弱,大部分档案馆未安装门禁管理系统。

2 档案技术保护和信息保密工作中新技术、新方法运用不多。

除个别新建档案馆或者是规划在建的档案馆外,绝大多数档案馆未能设置计算机房屏蔽设施,大多数档案馆未做到档案数据远程备份。在档案安全保护技术方面,受资金投入的限制,大部分档案馆的原有档案基础设施建设仍有欠账,无力推广档案安全保护的新技术。档案信息化对档案信息保密安全要求越来越高,部分档案馆信息保密方法和措施不多,效果不明显,存在―定的安全隐患。

3 评估标准内容还需要细化,评分环节还需要统一。由于今年是第一次开展安全评估活动,各省市没有先例可借鉴,在评估标准和评分环节上都存在需要进一步研究和细化的内容。主要表现在:一是区县档案馆和专业(部门)档案馆在评估标准上应有所区别。二是4个评估组在实际评估活动中,对同一个评估项目扣分标准不够统一。

后续应进一步的工作

1 强化认识,加大档案安全宣传力度,提高档案安全意识。要充分认识档案安全的重要性,坚持和推进安全发展的理念不动摇。在工作部署上,实行责任到人;在具体工作安排上,要统筹安排,有部署有检查。加强档案干部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责任心。对工作人员要严格要求,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各个工作环节衔接准确,不出差错。特别是新搬迁或待搬迁的档案馆领导和工作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加大安防力量,及时建立或调整应急预案,确保档案安全的迁入新馆。

2 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各档案馆应立即行动起来,对照此次评估工作中查出的有关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对重点问题、尤其是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及时查漏补缺,全面提高各项工作的水平,以确保档案安全。

3 争取资金支持,加大基础设施投入。这次评估的结果表明,各档案馆在档案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欠账普遍较多,各档案馆确实要从保证档案安全、保证档案事业发展的需要出发,积极争取地方政府财政资金支持,加大安全设备投入力度,不断完善档案安全基础设施。

思考

通过这次档案安全评估活动,我们认为开展档案安全评估,是推动档案安全系统建设的重要手段,是保障档案安全的一项有效措施。为此:

全方位开展档案安全评估。档案安全涉及档案工作的每个部门,档案安全评估应针对国家综合档案馆、专业部门档案馆和档案室。

房地产评估档案管理篇(5)

王建祥:档案馆安全评估是档案部门保障档案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多年来,尽管档案馆安全保管的条件有了较大改善,但档案馆安全保管现状还不是很理想。据我的摸底调查,无论是安全意识还是安全保障措施,许多档案馆都存在不少漏洞。开展档案馆安全评估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督促相关部门更加重视档案安全,同时,在必要时可以给他们敲一下警钟。

佛祖笑了:档案馆安全评估的各个方面可以总结为“5W1H”:why(为什么评估)、what(评估什么)、when(何时评估)、who(谁评估、评估谁)、where(评估哪里)、how(怎么评估),并且,一定要把“5W”弄清楚,how才有可能得到较好解决。

余厚洪:档案馆安全评估的最终目的应是为了提高档案馆馆藏档案安全管理水平,既确保实体档案的安全与完整,又确保电子档案的安全与可靠。档案馆安全评估的指标,应特别注重档案馆管理对象——档案的安全评估指标,档案安全评估指标内容的科学性和可靠性,应成为档案馆安全评估的重中之重。

周明明:我认为,档案馆安全评估应该评估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主要考查他们对档案工作的重视程度以及对档案“十防”措施的了解程度。二是档案馆建筑设计是否符合要求。具体内容包括库房选址、楼层的选择,以及库房的承重负荷量等。三是档案库房设备是否符合要求。如是否配备了防火、防盗监控装置,档案架柜是否符合要求等。四是档案库房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如是否制定了防火制度,档案清点交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库房温湿度管理,等等。五是档案工作环节是否安全。如,收集、整理、归档、保管、保护、利用、鉴定、销毁等各个环节是否科学规范。六是档案信息是否安全。确保电子档案的安全管理。七是档案人员素质是否符合要求。如是否持证上岗等。档案馆安全评估,可以成立档案协作领导组,以协作组为单位一年检查一次,或可借助档案执法检查来完成。

马帅章:我认为,档案馆需要开展定期的安全检查与评估。首先,我们需要设计出一整套系统、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涉及档案馆档案实体、保护现状、保管环境、技术条件、人为安全意识,等等。其次,档案馆安全评估是促进档案馆领导和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增强的重要方式,这种评估压力虽然有时会是突击式的应付,但是,安全意识是需要不断增强不断与时俱进的。另外,档案馆安全评估的指标系统与评估的具体操作应该在统一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各馆实际进行评估工作的开展,不同层级、不同安全标准的档案馆安全的要求和侧重也是不一致的。

一井水:档案馆安全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这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自身无法解决的大问题。《档案法》第四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的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这个评估办法如果以省两个办公厅的名义下发,来考核市、县当地政府,资金才有保障。如,教育经费、三农经费等都是按照当地财政收入的百分比进行投入。档案事业费亦应该参照当地财政收入来计算,经济发展快的档案事业投入也应该加强。具体的档案馆安全评估办法与评估标准,我认为,应该依据《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档案馆各类用房面积规定》、《档案馆温湿度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定。

不能不:档案馆安全评估标准应把评估的“硬件”与“软件”分开评估。档案馆库安全、安防设施、档案信息安全中的“硬”的部分等,更倾向于设备、设施等硬件。档案实体安全、档案管理安全中更多体现的是管理制度等“软”的部分。一起打分,不利于责任的明确。

白桦:档案馆安全管理,不仅直接关系到档案馆各项工作能否正常进行,而且,直接关系到馆藏档案的质量和寿命,其目的是化解安全风险、确保馆藏档案安全。开展档案馆安全评估工作可以有效地推动档案馆做好档案安全管理工作。首先,各级档案馆通过档案安全评估工作,可以逐一对照档案安全评估标准,将本部门存在的一些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之中,避免绝大多数安全事故的发生。其次,各级档案馆通过档案安全评估工作,可以掌握档案安全情况的第一手资料,可以摸清档案安全工作的底数。最后,各级档案馆通过开展档案安全评估工作,可以时时敲响档案工作者档案安全这个警钟,以此增强档案意识和风险意识,使档案工作人员都能真正重视安全工作,充分了解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做到防患于未然。

亓晓华:在各级档案馆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很有必要。第一,有利于促进档案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第二,有利于建立健全档案安全管理制度;第三,有利于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第四,有利于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的网络化,确保网络信息安全、数据库安全;第五,有利于各级档案部门把档案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使档案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第六,有利于增强档案安全风险的预见性,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风险。

田润:只有确保了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才能促进档案工作健康发展,否则无从谈起。档案安全评估工作针对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资源所面临的威胁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为档案工作人员敲响“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警钟,促使其对档案安全工作常抓不懈,有效推动档案安全体系建设科学发展。

小鱼儿:档案馆安全评估工作与政府联合牵头来做效果会更好,否则,安全评估会像执法检查一样流于形式。安全评估后的反馈,即使政府不牵头也要反馈给政府部门,让其对档案安全评估有所悟。

刘艳茹:在一些档案馆,档案安全意识、风险意识非常薄弱,如,档案原件仍在陈列展览、借阅利用,破损档案未得到及时修复,数字化加工及操作系统、软件系统都没有安全防范措施等。需要通过档案馆安全评估提高其档案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一是要加强安全制度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档案管理的各个环节,保证各项安全设施、技术保障和管理措施落到实处。二是档案馆安全评估的常态化。档案馆安全评估不能一劳永逸,应持续开展。三是档案馆安全评估标准动态性。档案客体、档案管理的环境、档案信息技术等均在发展变化中,信息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安全评估标准也要同步设计、同步发展、同步制定。

张荣利:档案馆安全评估是对档案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评价,意义深远。可采用“四位一体”的评估体系,即制度评估、硬件评估、软件评估、人员评估四管齐下,全方位评估档案馆,尽可能地使安全评估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空白,以确保隐患及时清除。

钱慧娟:档案安全评估的对象其实就是静态和动态两部分。静态部分包括档案馆建筑、档案实体。动态包括档案工作者及一切可能与档案安全关联的外界因素。开展档案安全评估工作,逐项找出并排查安全隐患,这些隐患项可能是库房保管条件、温湿度调控、防虫防潮、防火防盗,也可能是档案工作者的安全意识、重视程度、素质高低、责任大小。开展安全评估工作,提前预防,势在必行。

房地产评估档案管理篇(6)

一、问题提出的背景

2013年2月20日,“国五条”,即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五项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其中第五项加强市场监管中明确了要强化企业信用管理。

随后,2013年2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了《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其中第五项加强市场监管和预期管理中也细化了对企业信用管理的要求:“加强房地产企业信用管理,研究建立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资源、金融、税务、工商、统计等部门联动共享的信用管理系统,及时记录、公布房地产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关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加大查处力度。国土资源部门要禁止其参加土地竞买,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券监管部门暂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资或重大资产重组,银行业监管部门要禁止其通过信托计划融资。税务部门要强化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算审核和稽查。住房城乡建设、工商等部门要联合开展对房屋中介市场的专项治理工作,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肃查处中介机构和经纪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关部门要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本金管理,加大对资产负债情况的监测力度,有效防范风险。”[1]

市场经济从一定意义上来讲是信用经济,而对企业信用的管理则能同时发挥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调节的作用,从而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伴随着房价居高不下的现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进行调控,其中就包括对房地产企业信用的管理,可是依然存在着管理不够规范、收效不大等问题。

其实,早在 2002年8月20日建设部就了《关于建立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的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现在已基本实现了部、省、市三级系统联通、信息共享的建设目标,但仍存在着入网企业少、信用档案内容不全、利用效果不甚理想等问题。此外,在企业信用档案的建立过程中,最重要的不良记录信息是以企业自报为主的,这就相当于给企业信用档案的作用打了折扣。同时,这也体现出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的建立缺乏与相关行政部门的协调合作,不能在信息共享上实现互联互通。

为了规范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管理,为了实现从同业征信向联合征信过渡,更加全面地反映房地产企业的信用状况,促进政府信息的依法披露、资源共享,并依法保护房地产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相关权利,本文作者认为有必要推进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立法。

二、问题研究的现状

(一)国内立法的现状

目前,我国没有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立法,只有建设部的《关于建立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但在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上已经有许多地方性立法实践可予以参考借鉴,因为根据我国国情,实现全面披露全国企业信用信息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实现全国性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立法也将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那么作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之一的房地产业便无法依赖全国性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立法的出台来解决目前房地产业的企业信用问题,反而我们应该率先实现全国性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立法。如此,既能解决房地产业的企业信用管理问题,又能为全国性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立法实践铺路。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立法实践统计如下表一[2]:

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立法现状

效力级别

数量

立法部门或省份

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1

《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条例》

部门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

24

深圳市、贵州省、无锡市、吉林市、沈阳市、南宁市、成都市、哈尔滨市、辽宁省、黑龙江省、郑州市、江苏省、太原市、山西省、安徽省、四川省、湖北省、浙江省、上海市、天津市、苏州市、北京市、海南省

(二)国外立法的现状

20 世纪 70 年代以来,发达国家 普遍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社会信用管理法律制度。世界各国的企业信用管理的法律模式主要可以分为市场主导型模式、政府主导型模式和会员制模式。

市场主导型模式又称作美国模式,该模式主要是通过市场化的运作,由商业性机构根据市场需要建设信用数据库和提供信用信息服务,开展各种信用调查和信用管理事务。而政府不会直接参与商业化信用机构的经营,只是通过立法对其进行约束。政府主导型模式又称作欧洲模式,该模式主要是通过政府力量来建立公共的信用管理机构,强制性地要求个人和企业提供真实的信用数据信息。会员制模式则主要存在于日本,它依靠行业协会建立信用信息管理中心,该中心为个人和企业的信用信息提供了交换平台,通过内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达到收集、处理和使用信用信息的目的。会员制模式的特点表现在,政府引导建立信用信息数据库,交由行业协会进行商业化的运营,政府不直接参与经营,同时兼具了政府管理和行业协会自主经营的特点。[3]

三、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立法

(一)立法目的的定位

一直以来,我们主要依靠民法的违约赔偿手段和行政的违规处罚手段治理房地产企业失信行为,但是民法作为私法具有个案处理等局限性及其事后救济的失效性,行政手段也具有缺乏公众参与、地方政策保护及受土地财政影响深远等局限性。此时,倡导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立法,既要同时发挥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自我调节作用对企业信用信息进行管理和利用,还要注意强化被征信对象在征信信息保护方面的实体性权利。

因此,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立法至少应该包括以下两个目的:第一,为了规范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管理,增强企业信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从而建立起房地产企业信用制度;第二,保障征信和信用评估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立法模/!/式的选择

正如本文第二部分——问题研究的现状中所谈到的,目前世界上各个国家信用立法的模式主要有市场主导型模式、政府主导型模式和会员制模式三种。鉴于我们国家市场化运作不够成熟、行业协会不够自律的国情,大部分地方政府规章在企业信用管理上倾向于政府主导式,大多数地方政府都采用了以政府设立的征信机构和市场化的评估机构为主体的征信机构体系,即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先行而后推动市场化运作的立法模式,比如在《深圳市企业信用征信和评估管理办法》中:

“第三条 本市建立以政府设立的企业信用信息中心和市场化的评估机构为主体的征信机构体系,征集企业信用信息,对社会开展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并由评估机构开展企业信用评估等服务活动。”

同样地,全国性的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立法也可以遵循我们习惯的政府先行而后推动市场化运作的立法模式,由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管理中心负责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和披露,由市场上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有偿信用评估。

现在我国的征信数据库分别由人民银行、商务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设部等部委以及各地方人民政府牵头组建,由于各个部门、各级政府各自为政,多头征信,彼此之间缺乏充分有效的信用信息互通与共享机制,导致被征信对象的信用信息分散、孤立,难以对其信用状况进行全面和充分的评估。建立联合征信数据库,就是将来自不同征信机构、不同部门的所有信用信息进行分类、汇总,通过一次查询即可了解被征信对象最全面的信息状况。联合征信数据库具有信息完整性、经济性、全面性和公正性等优点,应成为我国未来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的发展方向。[4]

因此,结合目前我国征信数据库和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系统的不足之处,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和使用管理工作可以分为以下的三大步骤:第一步,金融机构、政府行政部门、司法部门、行业协会等向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系统管理中心提供信用信息;第二步,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系统管理中心对获得的信用信息进行整合建立多端共享的联合征信数据库;第三步,许可市场上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房地产企业信用评级。

其中,第一个步骤又可以分为四个同时进行的方面:其一,研究建立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资源、金融、税务、工商、统计等行政部门联动共享的信用管理系统,这些联合的政府公开信息应当集中在同一个网站上,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系统管理中心可以登录进行信息采集;其二,银行等金融机构向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系统管理中心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其三,司法部门向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系统管理中心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其四,行业协会向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系统管理中心提供在开展服务活动中获得的企业信用信息。

(三)立法应重点考虑的内容

为更好地配合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和使用管理工作,保证各项工作有法可依,保护房地产企业和社会公众的权益,我们认为在立法时应当对征信行为、信息的使用和管理等方面进行重点考虑。江苏省、深圳市、浙江省和上海市在全国较早开展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制度的建设工作,并且分别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就,这为我们进行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工作提供了许多珍贵的经验。因此在接下来,我们试图通过比较分析这四个地区的模式,对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立法的框架做出一些总结,见表二[5]:

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立法基本框架

江苏省模式

深圳市模式

浙江省模式

上海市模式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第二条 定义

第三条 适用范围

第四条 原则

第二章 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

第二章 征信机构

第三章 信息征集

第二章 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

第五条 管理部门

第六条 备案与公开

第七条 年度报告及业务情况调查

第八条 信息的采集

第三章企业信用信息的加工和使用

第四章 信息披露

第五章 信用评估

第三章 企业信用信息的分类和

第十条 征信产品的制作

第十一条 征信产品的效用

第十四条 商务活动中征信产品使用的推进

第十五条 公共管理中征信产品的使用

第十六条 有关政府信息的公开

第四章 异议 信息的处理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章涉及异议信息的处理

第四章 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的监督

第九条 异议信息的处理

第十二条 商业秘密的保护

第十三条 回避

第十七条 行业自律

第十八条 投诉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行政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六章附 则

第二十条 施行日期

从以上表格可以看出,除“上海市模式”外其他三种模式其办法规定的框架大都包括总则、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企业信用信息的使用、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五个部分,其中“上海模式”虽然规定比较分散,但是仍可以按照这五大部分进行归类总结。因此可以看出这五个部分是对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工作比较好的总结概括。我们认为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立法的大致框架可分为上述五大部分。接下来,我们将参考这四个地方的模式并就五大部分做进一步分析,其中重点分析在立法过程中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和使用问题。

1、总则部分和法律责任部分

总则部分是对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工作的阐释,主要包括立法目的、工作内容及工作原则等;法律责任部分则是明确各参与主体义务,要求参与主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否则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能够为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良好的保障。

2、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征集

在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方面,主要是对征信主体、征信范围进行规定。征信主体是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系统管理中心,被征信主体分别是政府各行政部门、金融行业、司法机关和行业协会以及企业自身。征信范围见表三:

征信范围

基础信息

涉及被征信对象基本情况的信息,建立信用信息数据的基础和前提

业绩信息

良好信用记录,代表被征信对象具有良好信用情况的信息

提示信息

被征信对象涉及相关纠纷或处罚,但最终结论尚未做出的信息,也可称作疑似负面信息

警示信息

即不良信用记录信息,是对被征信对象的负面评价

在上述四个模式中,“深圳模式”在房地产信用信息征集方面的结构较为规范,主要包括对征信主体、征信范围,同时也对各参与主体的行为进行了规范,这为我们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立法提供很好的经验模式;而“浙江省模式”则对征信主体和范围进行了更为具体的说明,更类似于法律解释条款,可将其作为对条款加强理解的文件,这也为我们的立法准备工作提供了借鉴经验。

3、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的使用

在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使用方面,应该注意信息披露、查询使用和加工使用等方面。通过分析比较,这三个方面是企业信用信息使用的主要环节,因此我们在进行立法活动时应该充分考虑到这三点。

(1)信息披露

在信息披露方面,应该保证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系统管理中心对企业负面信息的公开披露权。为如实反映房地产企业的信用状况,不仅要对企业正面信用信息进行披露,同时企业的负面信息也是评价其信用的重要因素;同时也明确规定,该中心采取统一标准披露各房地产企业的全面信息,实现平等披露房地产企业的信用信息。

其中,《深圳市企业信用征信和评估管理办法》对此有一章节的描述,它对信息披露的范围、方式和时限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规定,同时它也规定了企业警示信息的披露时限和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这体现了对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我们在进行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立法时应该注重这一点。

(2)查询使用

在查询使用方面,由于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系统管理中心对其所征集的信息是无偿向社会披露的,因此,为保证企业信用信息的正确合理使用,我们建议采取“实名制”,即社会各主体为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必须提供相应个人身份证明或者单位身份证明,并按照一定规范进行申请。同时对各种查询使用行为进行一定的分类,保障查询使用工作规范进行。分类大致如下:

第一类是被征信主体的查询使用,这是其行使知情权的具体表现,也是被征信对象继而行使异议权、更正权和修复权的前提,是被征信对象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第二类是与被征信对象存在利害关系的当事人的查询使用。这里的利害关系应当是存在交易上的利害关系,如具有向被征信对象提供信贷、赊销、租赁、保险、担保等意向,具有对被征信个人进行商账催收等业务意向等。如果该交易主体提供了相关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如合同、意向性协议等),则可对信息进行查询使用;第三类是基于社会公益利益行使的查询权。这主要包括了行政机关、事业团体以及司法机关基于其管理职能、审判职能的发挥或者基于特定的社会公益目的自主进行的查询使用。如,行政机关在日常监督管理、定期检验、资质等级评定、行政许可、表彰评优以及政府采购采购等活动中,有权对被征信对象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司法机关基于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的需要进行的查询,以及公用事业单位在与被征信对象的公务活动或业务活动中进行的查询等。

(3)评估使用

对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不仅在于对相关信息的整合,同时也是为进一步对企业信用信息的加工使用做好准备。而这一重要的环节就是评估机构对这些信息的加工使用,他们对企业所做出的评估为政府进行市场调控提供了一定的帮助,同时也满足了市场的需求。“深圳市模式”对评估机构的行为规范进行了比较具体详细的规定,比如:

“第十一条 依法成立的评估机构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一)主动或者接受委托开展企业信用征信活动;(二)依据所征集的企业信用信息为企业提供信用评估服务;(三)提供所征集的企业信用信息的查询服务;(四)为企业提供信用管理咨询服务;(五)其他企业信用评估咨询服务。”

4、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的监督

对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的监督必不可少,但是如何监督是一个很大的问题,需要我们在立法中审慎考虑。在比较分析上文中提到的四个模式都分别就被征信对象以及用户的异议权、知情权和更正权进行了确定,这不仅是对被征信对象和用户合法权益的保护,同时也是对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的监督,例如《江苏省企业信用征信管理暂行办法》的第四章是专门规定了对被征信对象以及用户提出的“异议信息的处理”。同时,社会监督、行政部门内部监督也是对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的有效监督手段。

综上所述,通过比较分析江苏省、深圳市、浙江省、上海市四个地方的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模式,借鉴他们的经验,我们总结出了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立法的主要框架,即总则、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企业信用信息的使用、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五个部分。

四、结论

平安法制建设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缺乏全国性的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立法,房地产领域也只有建设部的《关于建立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本文作者认为,我们应该率先实现全国性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立法,如此既能解决房地产业的企业信用管理问题,又能为全国性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立法实践铺路。在此背景下,为了 推进平安法制建设,本文结合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系统和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地方性立法的实践,提出了全国性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立法。

本文作者分别从立法目的的定位、立法模式的选择和立法应重点考虑的内容这三方面介绍了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立法。通过比较分析江苏省、深圳市、浙江省、上海市四个地方的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模式,本文作者总结出了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立法的主要框架——总则、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企业信用信息的使用、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五个部分,并就每个部分做了简单的分析介绍。

此篇浅论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立法的文章,是鄙人的一些拙见,希望可以抛砖引玉,为推进平安法制建设贡献一份微薄的力量。

[参考文献]:

[1] 张炯、张敏莉.《关于我国房地产信用体系建设的思考——美国信用制度借鉴》.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年1月第13卷第一期。

[2] 钱慧君.《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浅议》.浙江档案,2010年第七期。

[3] 陈鹏飞.《社会信用管理法律制度研究——基于需要国家干预的视角》,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

[4] 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课题组.《我国信用管理法律框架建议》.经济研究参考,2004年第64期。

[5] 郭志涛、刘耀伍.《房地产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科技与管理,2007年第6期。

[6] 聂飞舟.《论我国房地产市场监管法的构建》.法治论丛,第24卷第5期,2009年9月。

房地产评估档案管理篇(7)

 

1.国有资产档案概述

国有资产档案,是国有企业和国家(含省、市、县各级政府)投资的股份企业中专有的一种档案,是国家投资和投资收益的资产,在其生产经营活动中,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管理所形成的各种文件、图表、声像等载体的记录材料。国有资产档案的建立,对于国家来讲是为了强化对国有资产的产权监督,对于企业来讲是为了维护经营者的权利,对于生产者来讲是为了保护职工的切身利益,最终达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之目的。

2.国有资产档案的收集范围及其分类

国有资产档案,包括国家投资初始形成的档案、国有资产有序运营管理中形成的档案以及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无形资产档案等。因此,其收集范围也应涵括这几个方面:

(1)国家投资初始形成的国有资产档案,主要是指固定资产类档案,如厂房、设备、大型工具的登记等。

(2)国有资产有序运营管理中形成的档案,依其基本环节,主要包括清产核资(各种资产、资金的报表,资产情况的说明,清产核资报告等)、产权界定(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依法划分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使用权的归属,形成的主要文件有产权界定报表、报表说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复等)、产权登记(填写的各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申请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有关文件、《国有资产授权占用证书》等)、国有资产收益分配管理(国有资产收益分配表、国有资产损益表及其报告、国家股利收缴通知书及上缴存根等)、国有资产的统计与核算(在对国有资产运动过程及其经营成果进行计量、审核、记录、计算、分析、预测等一系列工作中形成的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审核统计结果报告、分析统计报告、国有资产经营报告等)、资产评估(在企业兼并、拍卖、承包、租赁、联营、股份经营、破产清理、抵押、合资、合作经营过程中形成的资产评估申请书,资产清查、评定估算表册,资产评估结果报告,占有单位确认资产评估结果书等)、产权交易(包括产权转让合同,产权交易意向协议书,资产产权登记,工商登记结算财务、税务,土地、房产、户籍等的变更手续等)以及按要求呈报的其他有关文件材料。免费论文。

(3)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无形资产档案,包括商标(文字商标、图案商标、组合商标、防伪商标、注册申请、注册批准书、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等)、专利(产品设计、试验记录,专利申请书、说明书及其摘要,专利要求书,外观设计的图片、照片,专利权证书等)、广告、非专利技术(亦称专有技术。如原料配比、产品配方、实施原始记录数据、技术操作方法要点、特殊工艺环节说明以及非专利技术转让时的保密合同等)、商业秘密(包括设计程序、管理诀窍、客户名册、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的标底及标书等)、特许权(特许生产、经营、或专卖的申请书、合同书、政府批准书、商品专营或专卖许可证、特种生产许可证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申请登记、土地使用证以及企业在使用中形成的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等形式的文件材料等)、商誉(国际组织或国家、部门颁发的各种质量获奖证书、产品质量免检证书、管理确认证书、新闻界对产品质量的赞誉、客户来信对产品质量的褒奖、商品销售记录等)等方面的材料。当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还会出现更多的企业无形资产档案,这需要我们在实践中给以密切关注并及时吸纳。

由于国有资产档案在企业档案中是一个新的类型,那么,就需要在不打乱原企业档案管理体系的基础上,新增设一个一级类目:国有资产管理类。其分类即指国有资产档案的二级类目。再由于国有资产档案是在企业改制中和改制后逐步形成的,二级类目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清产核资类:1.固定资产清查登记;2.流动资产清查登记;3.无形资产清查登记;4.长期投资(股权、合作、租赁等)清查登记;5.在建工程清查登记;6.土地清查登记;7.负债清查登记; 8.清产核资总结报告及检查验收等文件。

(2)资产评估类:1.资产评估申请报告书; 2.资产评估立项通知书;3.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或协议书;4.资产评估验证确认通知书; 5.资产评估报告书等文件。

(3)产权登记类:1.经审定的各类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 2.有关部门批准企业设立、变动、终止的文件;3.国有资本金数额及来源证明;4.国有资产授权占有证书; 5.国有资产产权年度检查表; 6.境外国有资产以及以个人名义持有国有股或拥有物业产权办理委托转名的法律文本副本; 7.国有资产经营年度报告书等。

(4)国有资产处置、交易类:1.国有资产处置请示; 2.国有资产处置批复;3.国有资产处置结果报告;4.国有资产与产权变动处置方案;5.国有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移交或寄存手续凭证等。

(5)固定资产类:1.厂房、建筑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文件,房产施工建筑、改扩建及管理资料等; 2.机器设备、器具、工具等的数量统计资料,融资租入的有关租约,运输设备的有关证照等; 3.建立的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片等。

(6)流动资产类:1.货币资金交易事项有关的经济业务资料; 2.经销产品的合同、信函、存储等资料; 3.有关流动负债的赊购等资料。

(7)无形资产类:1.工商产权档案:在国家工商等部门进行产权登记所形成的档案,如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权、计算机软件、经营执照等资料;2.行为权利档案:通过国家有关部门进行申报并被批准的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权利所形成的档案文件,如专营权、进出口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特许经营证等;3.对物产权档案:国家有关生产部门批准企业对物产使用权所形成的档案,如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租赁权、优惠融资权等; 4.专有技术档案资料; 5.荣誉档案等。

3.强化国有资产档案管理的意义和作用

在世纪之交,市场竞争逐步趋于国际化。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主体,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也正处于关键时期,构建现代企业制度已成为企业改革的主旋律。免费论文。在这种情况下,强化国有资产档案管理,其意义就显得更为深远。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资产档案是现代企业基础管理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免费论文。企业成为独立的法人和市场竞争的主体,形成“企业市场主体多元化,企业行为规范性,运营方式竞争性”的格局之后,国有资产档案也就成为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其流失的一个重要环节。同时,国有资产档案所包含的有形和无形资产的价值,不仅可为提高企业竞争力提供支持,而且也可成为企业生产经营、科技研究、科学决策的有力依据。对此,我国已引起高度重视,有关部门颁布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国有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暂行办法》等规定,为科学地管理国有资产档案已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陈奕. 加强高校资产档案建设 促进高校资产管理[J]. 档案时空, 2004, (04) .

房地产评估档案管理篇(8)

所谓企业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其基本特征有四点:其一,资产的主体是经济实体;其二,资产与企业的关系以拥有或者控制为标志;其三,资产要能以货币计量;其四,资产的存在形态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所谓国有资产,我国的理论界和政府部门较多地是从法律的现实操作角度来解释,即将国有资产定义为所有权属于国家的一切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以现行法律的规定为依据,对国家所有的财产范围作了列举性的规定(见《物权法》四十六条至五十二条)。本文所讲的国有企业资产是指国家以各种形式形成的对企业投资及其收益等经营性资产。

国有企业资产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作不同的分类。按照其存在形态划分,可以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两大类。

有形资产是指具有价值形态和实物形态的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如机器设备、房屋及建筑物等;流动资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可以在一年或一个经营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包括存货、货币现金、应收账款和预付款项及其他流动资产等。其中存货是有实体形态的流动资产,包括库存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备实物形态,却在一定时期里能够带来经济效益的资产。按能否独立存在进行划分,无形资产可以分为可确指无形资产和不可确指无形资产。可确指的无形资产是可单独取得、转让或出售的无形资产,具体指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是不可单独取得,离开企业就不复存在的无形资产,如商誉。它潜在地存在于企业生产经营之中,企业可以因经营出色、技术雄厚、管理高效及历史悠久等因素,使其在与同行业相同的生产条件下,获得高于正常投资报酬能力所形成的价值。

二、国有企业档案与资产的关系

国有企业档案作为企业各项生产经营及其管理活动的真实历史记录,是国有企业资产的组成部分。

国家档案局、国家经委、国家计委于1987年3月联合的《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7]7号)中第一次提出并定义性表述了企业档案的概念。即“企业档案是企业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其构成是以科学技术档案为主体。包括计划统计、经营销售、物资供应、财务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卫生和党、政、工、团工作等方面档案。”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档案工作。规范企业档案管理,更好地为企业发展服务,国家档案局、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于2002年7月又联合了《企业档案管理规定》(档发[2002]5号)。该文件将企业档案的概念表述为“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2007年10月国家档案局又印发了《企业档案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在该文件草案中,除企业档案概念的表述基本同《企业档案管理规定》以外,还明确规定“企业档案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档案工作是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基础工作。”

国有企业档案与资产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为了便于进一步分析国有企业档案与资产的关系,本文从档案记载和反映对象的具体形态角度对企业档案进行划分,即将企业档案分为具有对应实体形态的档案和无对应实体形态的档案两大类。前者具体指产品生产档案、设备仪器档案、基本建设档案等;后者具体指科技研究档案、党群工作档案、行政管理档案、经营管理档案及生产技术管理档案等。

职工个人档案是一种不同于上述对物与事划分的特殊的档案类型,虽然企业职工个人档案是企业了解职工的重要信息,是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依据,但限于目前法规性文件对资产概念的解释,职工不在资产定义范畴,所以本文也不对企业职工个人档案的资产性进行分析。

一般而言。国有企业档案不具有独立的资产性,而是与其所记载的对象或内容共同构成资产,即有对应实体形态的档案和无对应实体形态的档案分别是企业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组成部分。

1、有对应实体形态的档案是企业有形资产的组成部分

有对应实体形态的档案是国有企业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构成要素。设备仪器是决定企业素质和效益的基本要素,在全部资本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而设备仪器档案是伴随设备仪器购进、安装调试、使用维修保养及更新改造等过程形成的已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是保证设备仪器正常运行的依据。设备仪器档案的内容是否完整和准确直接影响到设备仪器能否有效地发挥作用,能否实现保值增值。因此,设备仪器档案应该是设备仪器这一固定资产的构成要素,评估设备仪器的价值应该包括对其档案的评估。

房屋及建筑物也是国有企业的~项重要的固定资产。影响房屋及建筑物价值的主要因素有:建房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或转让价格的用地因素。房屋周边的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地段、环保和治安等环境因素。房屋及建筑物的地基、结构、用料、消防等安全因素。除此以外,还应包括作为对房屋及建筑物使用管理维护和更新改造依据与凭证的竣工档案是否完整、准确的因素。竣工档案应该是构成房屋及建筑物这一固定资产的组成部分。

可见,设备仪器、房屋及建筑物这些“硬件”在其有效使用期间离不开对其起保证与依据作用的“软件”——档案。两者作为一个整体共同构成企业的固定资产。

此外。在产品的设计、生产过程完成后会形成一套完整的产品档案,虽然产品档案不会与产品一起走入交易市场变现,但其保存价值往往取决于产品的价值,并且在产品的再生产过程中包含产品档案所起的凭证和借鉴参考作用。由于企业产品的生产既会在一定时期内具有重复生产的稳定性,又需要根据技术的进步和社会需求的变化不断进行更新换代,因此,可以认为产品档案与流动资产具有密切关系,在评估产品的价值时,应该考虑产品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因素。

2、无对应实体形态的档案是企业无形资产的组成部分

无对应实体形态的档案是国有企业可确指资产和不可确指资产的构成要素。虽然无形资产没有具体对应独立的实体形态,但它们往往是依赖于实体发挥作用,从而推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如专利、专有技术或技术秘诀,是无形资产,但它们要依赖于设备仪器、厂房、原材料等有形资产发挥作用,并具有获利能力。而把有形和无形资产联结起来的是现行科技研究文件,包括设计图纸、试验记录和试验结果、加工流程设计、配方、原材料质量与用量的研究文件等。可见,现行科技研究文件是可确指的无形资产的记录载体,是企业无形资产的组成部分。由于科技研究档案与科技研究文件是处于不同工作阶段的同一事物,所以。它同样也是作为可确指的无形资产的记录载体,通过作用于有形资产,体现着无形资产的价值,使企业资产发挥经济效益。

无对应实体形态的档案,如党群工作档案、行政管理档案、经营管理档案及生产技术管理档案等,是企业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的组成部分,它们真实记录着企业科技水平、企业文化及经营管理状况等,并伴随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始终,是企业商誉等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的构成要素。

三、国有企业档案资产的特性

从国有企业档案与企业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关系角度分析企业档案资产的特性,可以得出以下三点:

1、载体性

企业档案是伴随企业各种有形和无形资产的形成而产生。并与其共同发挥作用。载体性体现为企业档案是真实记录企业各种资产形成与现状的附着物。有对应实体形态的档案真实记录着有形资产的状况,无对应实体形态的档案真实记录着无形资产的状况。因此,在资产评估时,评估机构必须占有与被评估资产有关的全部档案资料。并对待评估资产的账目、账卡、数据等进行核对。企业档案应该纳入资产化管理轨道,参与企业的资产评估。如中国某国有航空企业。与德国某企业合资建立一家中外合资企业中方占有51%的股权,即由中方控股,德国企业主要是以其技术入股。在合资时,由于中方没有把档案作为一种资产来作价,合资以后,当企业在生产遇到问题需要德国企业提供有关参考技术图纸时,德方却要求另外付费。

需要明确的是,企业档案是记录企业资产的载体,但它不等于资产的全部,对资产,特别是对无形资产的评估除考虑其形成成本外,还要计算其获利的能力。据有关材料介绍,一项获发明奖的技术,企业利用后最低直接经济效益能超过200万元,而发明者认为就几张图纸,技术转让费给5000元就不错了。显然,发明者将技术图纸的价值等同于了技术资产的全部价值。可见。明确企业档案是企业资产的记录载体,而其本身不等于资产的全部,对于科学地判定资产的载体价值和资产获利能力,客观地评估企业资产的价值具有重要意义。

2、机密性

国有企业档案是企业在生产经营及其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原始历史记录,其中记载有不为竞争对手和公众所知悉的,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如专有技术、经营秘诀等。《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对档案进行安全保管,并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档案和涉及商业秘密档案的管理。”因此,在一定时期,企业档案,特别是其中的科技研究档案、生产技术档案和经营销售档案等作为企业资产的组成部分,具有较强的机密性。

影响国有企业档案资产机密性的因素主要有:其一,时间因素。随着时间的推移,如果企业不注重专有技术和经营秘诀的总结、发展和完善,那么企业档案则会自然丧失其科技和经济价值,从而降低其机密性;其二,传播因素。由于专有技术和经营秘诀可以通过订立合同的形式进行转让,因此,转让的次数越多,特许使用者越多,则失密的可能性就越大;其三,管理因素。因档案管理者失职或保密措施不严,会给以不正当手段窃取商业秘密的人以可乘之机,造成企业档案失密。

3、寿命的复杂性

房地产评估档案管理篇(9)

1、公司重业务轻管理的现象普遍存在,不少企业档案工作尚未规范化。相对于行政事业单位,上市企业的档案工作受 法律 约束和行政监督较少,因而更加不受重视。没有认识到上市企业在实际操作中,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必然引发企业重视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债权债务等有形资产的评估,而对企业品牌、商标、专利、生产技术等无形资产则少有涉及,对真实记录和反映这些无形资产的档案及其价值,在资产评估中多数没有作为一项内容来认真对待,认识不到这些无形资产既是深入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依据,又是解决后来企业产生产权纠纷的原始凭据。这就给上市企业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移交、归属和流向等方面都带来不少新问题。

2、企业没有专门的部门和人员管理档案。档案管理人员不懂档案管理,以为档案只是简单的收集、分类,人员的责任心不强,专业心不高;没有专门的库房,库房安全性较差,或兼作档案室。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共有上市企业近两千,其中, 20%的上市企业无专人管理档案;虽然有人兼管档案,而兼管也只是形式上的。10%的上市企业未建档案室。

3、没有建立切实可行的档案管理办法。制度不合理,档案管理制度形同虚设的现象屡见不鲜;有一家上市企业,各业务部门档案工作开展根本没有形成制度。这一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业务部门没有把档案工作纳入部门职责范围,导致部分档案信息的流失。二是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大量档案均分散保存,档案散失情况严重。公司档案信息的流失问题主要表现在:业务部门研究人员对企业的调查论证、申报立项、洽谈协议、审批登记等档案大多掌管在相应的当事人手中,不能及时归档。即便归档也不注意归原件,经常归复印件。

4、各企业档案资料的归档和保管不统一,致使一些该保存的资料未保存。由于缺乏归档范围、保管期限的 科学 界定,大量没有保存价值或没有长久保存价值的资料也被长期保管,严重增加了经营成本。

5、档案管理极不规范,随意性强。例如:有存在随意涂改现象,越往基层越乱;而且还有任意抽取档案资料案例。

6、档案的鉴定和销毁工作随意性大。主要原因是:领导不够重视,没有制度约束,受人为因素影响大。例如,档案管理人员有责任心的公司,档案管理稍好些,否则,就比较混乱。

7、档案管理的技术手段跟不上形势 发展 的需要。从表面上看,以上问题是一个企业的档案管理混乱。实际上是给企业利用档案管理薄弱之机,进行违法、违规经营制造条件。例如:个别机构就利用档案管理薄弱的机会披露虚假信息。还有的企业在经营中存在的埋单、抽单、涂改、非正常交易、原始资料不齐全的现象,都与档案管理不规范有关。这些已经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可见,加强上市企业档案管理,维护档案的严肃性是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的有效手段。内部控制是上市企业风险防范的第一道防线,只有切实提高企业内部控制水平才能从根本上防范化解企业的经营风险。上市企业档案管理的好坏是企业内控水平好坏的直接体现。从一个企业的档案管理情况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企业的内控管理水平。也就是说,加强档案管理,可以使企业建立风险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及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有助于为防范化解企业风险提供根本保证。

二、规范上市 企业 档案管理模式的有效措施

1、解决档案的归属问题

目前,不少大中型企业在建立 现代 企业制度中,由于产权出资主体的多元化,如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及外资股等对资产的共有权,也就是说,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对企业档案同样存在一种资源共享权,企业产权虽然出售了,但企业档案资产归谁所有,由谁管理的问题至今尚无明确规定。这一问题在破产企业拍卖中,表现尤为突出。具体对策:档案部门应转换机制,转变职能打破原有管理模式,强化档案工作的现代化管理;建立健全上市企业的资产管理体系。即企业改组为股份制公司后形成的档案,由过去单一的归国家所有,变为混合型的所有制形式。国家控股的股份企业,档案资产的所有权以国有为主体;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组前后形成的档案应分别构成全宗。

2、拓宽归档范围

目前不少企业依旧按原来 工业 企业十大分类规定的内容来制定归档范围收集档案,而忽视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归档工作的新要求,没有及时将企业在产权制度改革中进行资产评估、产权界定、行使、交易、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归档立卷,认识不到这些无形资产既是深入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依据,又是解决后来企业产生产权纠纷的原始凭据。针对这些问题,档案部门应扩大归档范围,增加归档内容,增加股份制企业档案部门库存种类的信息。

3、控制档案流失

房地产评估档案管理篇(10)

公有房产房屋系指街道、社区(经合社)、企业(含已关门倒闭但由街道代管)的企业占有使用的各类房产。具体包括经营性用房,非经营性用房,安置性房源,社区用房等有产权和无产权的房产,租用或借用的直管公房及其他房产。

二、“暂行办法”中第二章“机构,基本职责”中增加如下条款:

各单位部门、社区(经合社)、企业应严格按照《关于规范区公有房(店面)档案管理的通知》(纪[]57号)的要求,认真做好公有房产档案的规范工作,确保做到资料齐全,一户一档。规范准确和及时更新数据信息。

三、“暂行办法”中第三章“租赁”中增加如下条款:

1、所有符合评估的公有房产,在租赁之前都必需经过有资质的评估单位部门的评估。在不低于评估价的基础上进行公开竞标和招投标。

2、公有房产租赁,因特殊情况,需要续租的,必需经社区班子研究同意,在原有评估的基础上再选一家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如果原来没有评估的需有二家评估单位评估)在最高的评估价的基础上再确定租金,并报街道资产办、监督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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