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规划的作用汇总十篇

时间:2023-06-05 15:33:38

社区规划的作用

社区规划的作用篇(1)

(一)各县区要按照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域镇村体系规划、乡镇总体规划等紧密结合,与农田保护、生态涵养、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空间布局有机衔接,科学高标准编制新型农村社区规划。以乡镇为单位,未编制新型农村社区规划或者新型农村社区规划未经审批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

(二)各县区政府要把新型农村社区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规划经费筹集机制,建立健全市、县、乡规划组织体系和规划执法无缝隙、全覆盖的运行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城乡规划的科学引导和综合调控水平。2012年月底前,各县区优先完成开展试点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发展规划及详细规划和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费用由县区财政负担。

二、规划编制的原则

高标准、科学编制新型农村社区规划,要按照《市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标准(试行)》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立足当前,适度超前。以各行政村的人口与经济社会现状为立足点,综合考虑各行政村在引导发展、聚集发展、整体搬迁和限制发展等方面的不同要求,划定社区应兼顾可操作性和前瞻性。

2.坚持人口规模和地域范围适度。按照有利于农村居民就近就便得到服务,合理设置新型农村社区。

3.坚持公共服务资源有效配置。统筹民政、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及现有的村级办公服务设施,建设社区服务中心。

4.坚持以产业为基、就业为本。新型农村社区规划要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与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相结合,使新型农村社区成为农业、工业、服务业发展的有效载体。

5.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挥比较优势,选择各自的发展模式,尊重和保护地域特色和文化传统。

三、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

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包括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发展规划和新型农村社区详细规划三个部分。

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是指在新型城镇化引领下进行的新型农村社区选址布点规划,主要包括新型农村社区的位置、人口规模、用地规模、建设引导等,也包括支撑新型农村社区发展的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应以县区管辖的行政范围为规划的地域范围,乡镇也可以在行政管辖的地域范围内编制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但应纳入乡镇总体规划同时编制。

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发展规划是指在新型农村社区规划范围内,对产业发展、产业布局及土地利用空间、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作出的安排。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发展规划应以行政村范围进行规划,若是多个行政村合并的,应以规划合并调整后的行政村范围为规划范围。新型农村社区详细规划是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兼有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主要对规划范围内除生产用地外的住宅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道路广场用地、绿化用地等四类进行详细安排布置。

新型农村社区规划标准按照《市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标准(试行)》执行。

四、规划编制的实施

(一)编制主体

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辖区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的编制,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辖区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发展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

(二)审批主体

县区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审批,新型农村社区的空间发展规划和详细规划由县区人民政府审批。规划审批前,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的技术评审,县区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发展规划和详细规划的评审。

(三)编制单位

编制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的单位,应取得城乡规划乙级以上资质;编制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发展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单位,必须取得城乡规划丙级以上资质。

(四)成果要求

严格按照《省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导则》进行编制。

(五)保障措施

1.成立市新型农村社区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新型农村社区规划编制的督促、指导、协调及考核奖惩工作。

社区规划的作用篇(2)

前言

随着单位社区的解体,社区规划在我国逐渐受到重视。社区规划不能停留在物质空间规划,需要通过调查,发现社区资源,探究社区需要,达到社区资源公平配置、社会空间合理分布。

我国城乡规划学科对社区规划的研究比社会学晚几十年。但实际操作中,城市建设由城乡规划管理部门负责,社会学家的研究不能直接影响社区规划。梳理社区规划的社会学研究进程,能够发现社区规划发展中存在的障碍,使社会学研究成果更好地指导社区规划实践工作[1]。

正文

1、 社区与社区规划概念辨析

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它具有以下特征:一定的地理区域,一定数量的人口,居民之间有共同意识和利益及较密切的社会交往。我国城市规划中,社区大多与居住联系在一起,一般指城市规划中的居住社区。

社区规划:包括物质形态规划,但这只是促进社区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手段。“真正的社区规划”是基于自下而上理念、综合考虑社区各方面发展需求的综合发展规划,是通过物质规划手段实现社会学目标的规划。

2、 中国社区规划研究现状

1

2

2.1 研究范围

我国的社区规划研究,开始从单一的居住社区布局研究扩大到对社区服务设施配套情况的研究。王子奇分析了影响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的变量,提出了社区公共设施建设的步骤[2] 。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增加,使针对弱势群体的社区规划研究也逐渐增多,包括老龄社区、亲子社区、农村社区、安置社区等。宋言奇、梁玮男研究了老龄社区的构建原因及方法[3];李媛提出了亲子社区的理论支撑系统[4];赵淑玲、辛亮等分析了农村社区规划的内容特点,提出了新农村社区建设的建议[5];代晓利以实际案例提出了安置社区的相关问题及解决办法[6]。全球环境的日益恶化,城乡规划师们也希望能从规划的角度解决环境问题,可持续生态社区研究兴起。金涛和张小林从生态社区的运作层面,探讨了规划思路及操作流程[7];鞠鹏艳介绍了北京长辛店低碳社区规划,提出了低碳社区规划存在的问题[8]。

2.2 主要运用的社会学研究方法

社会学在规划的三个阶段介入社区规划中:

规划前期——社会调查、社区文化分析、社区问题发掘;

规划中期——居民互动、公众参与;

规划后期——规划效果评估;

我国社区规划主要集中在对规划前期及中期的研究,对规划后期效果评估的研究较少。以赵民、赵蔚为代表的学者进行了大量的前期研究,初步构建起城市规划领域的社区发展规划理论。程新友、徐鑫、王剑云、杨卡等研究了如何促进住区邻里及社会交往[9-11];于文波、李志刚等分析了城市居住空间分异性[12, 13];王媛婷抽查了上海徐家汇社区的老年人,建立了社区规划评估体系[14]。张纯、吕斌等研究了社区规划的公众参与方法[15]。张晓霞对城市居民社区参与模式进行研究和分析,提出了促进社区参与的具体对策和建议[16]。

3、 社区规划社会学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国学者在社区规划方面进行了很多探索,研究范围增大,研究方法推陈出新。但仍然存在较多问题,主要有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3

3.1 社区规划研究处于初级阶段,不成体系,未能充分利用社会学研究成果

我国社区规划社会学研究还很薄弱,没有形成体系,许多基本问题有待进一步探讨。规划学者缺乏社会学的背景,不能充分利用社会学研究成果。

3.2 重视前期研究,忽视后期评价

目前的社会学方法主要应用在规划前期、中期的社区空间环境营造分析和公众参与模式讨论,缺乏对社区建成后的评估分析。为促进社区的可持续发展,台湾等地设立了社区规划师,使得社区规划能与社区共同发展、成长。我国目前的社区规划仅注重前期宣传,后期使用情况无人问津。

3.3 社区参与不足

社会公众参与主要是街道办事处及其辖区有关单位和居委会作为基层公众角色参与规划的制定与管理,我国非政府的社区组织发育还不成熟,社区规划建设的主导力量是政府和开发商,公众参与薄弱。存在以下四个方面问题:

a) 公众参与范围小、程度低、途径少、方式简单被动,参与的广度、深度不足。

b) 公众参与没有制度化,随意性大;缺乏可操作的程序、规范;没有明确的公众参与范围、方式、途径、保障措施等。

c) 专家意志指导社区规划,公众参与效果弱。公众参与没有成为社区规划决策的出发点和最终目标,规划活动与公众分离,公众参与难于影响社区规划。

4、 意见建议

4

4.1 加强城市规划人员的社会学素养培养

城乡规划学科应增设相关社会学课程,提高规划从业人员的社会学素养。城乡规划单位不能仅招收规划学科专业人才,也应当有一定比例的社会学及其他学科人才,形成完整的规划研究机构。

4.2 积极应用社会学研究成果,加强规划实践对社会学研究成果的检验

社区规划应多关注社会学研究进展,使用社会学新研究成果,与社会学专家合作,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进行规划设计,加快形成社区规划的理论及研究体系。

加强社区规划的效果评估,通过社区规划实践,检验规划研究的准确性,增强理论的可操作性,推动社区社会学研究发展。

4.3 设立社区规划师,使社区规划与社区参与法制化。

规划思想由理性向以人为本转变,社区规划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为适应社区发展的需要,应将社区规划纳入城市规划体系,将公众参与纳入规划法律体系、建立社区规划和公众参与的法定地位及工作程序,通过制度和法律保障社区规划的实施效果。

设立社区规划师,从而能够及时、充分地向规划管理部门反映社区居民意愿,成为居民与管理部门之间的桥梁。

参考文献

[1] 赵宝林. 对城市社区规划的初探[J]. 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 2003(6):48-49.

[2] 王子奇. 对都市社区公共设施规划的社会学思考[J]. 湖南社会科学, 2004(6):83-85.

[3] 宋言奇. 城市老龄社区构建问题三议[J]. 城市规划汇刊, 2004(5):81-84.

[4] 李媛. 基于中国传统情节构建的亲子社区规划研究[D].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08.

[5] 赵淑玲. 快速城市化进程中新型农村社区规划探索[J].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 2010(1):96-100.

[6] 代晓利. 新农村建设中农民安置社区规划的思考[J]. 建筑与文化, 2010(7):16-19.

[7] 金涛, 张小林. 国际可持续社区规划模式评述[J]. 国外城市规划, 2004(3):47-50.

[8] 鞠鹏艳. 创新规划设计手段 引导北京低碳生态城市建设——以北京长辛店低碳社区规划为例[J]. 北京规划建设, 2011(2):55-58.

[9] 程新友. 城市社区邻里和谐中的新楼组范式_以上海市A社区为例[J]. 上海城市管理, 2010(02).

[10] 徐鑫, 王剑云. 网络时代城市社区邻里交往趋势探讨[J]. 浙江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3):282-285.

[11] 杨卡. 新城住区邻里交往问题研究_以南京市为例[J].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03).

[12] 李志刚, 吴缚龙, 卢汉龙. 当代我国大都市的社会空间分异——对上海三个社区的实证研究[J]. 城市规划, 2004(6):60-67.

[13] 于文波. 城市社区规划理论与方法研究[D]. 浙江大学, 2005.

社区规划的作用篇(3)

一、提高做好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工作的认识

加强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工作,改善村容村貌,完善基础设施,促进生产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改变农村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近年来,我市村庄规划建设步伐不断加快,村庄面貌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但是,村庄规划建设中还存在较多问题,村庄基础设施不完善、垃圾乱堆、污水乱排、村容村貌差,导致“有新房无新村,有新村无新貌”;村庄布局散乱、住宅风格不协调、建设档次低,导致村庄建房先建后拆,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建新房不拆旧房,形成了大量的“空心村”等等,这些问题影响了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影响了农民生活水平的持续提升。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各级各部门必须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工作,努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面推进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做好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政策方针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引导和规划引领,按照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要求,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引导村庄建设科学、合理、有序进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依据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和乡(镇)总体规划,从区域角度出发,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居民点,科学安排产业布局和新型农村社区内各项用地,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社区功能,优化人居环境。

2.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要充分挖掘村庄自然、文化、民族的特点,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需求,实行改造与新建相结合,宜改则改,宜建则建,防止不切实际的大拆大建。建设类型可采取公寓式、联建式和单体式,具体由各地根据实际自行确定。

3.相对集中,集约发展。要依据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有效整合居民点,通过迁村并点,引导农户向中心社区相对集中。

4.典型示范,以点带面。结合中心镇和中心村(社区)“百千”建设试点工程,依据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选取试点村庄进行重点规划建设,打造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的试点和亮点,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全市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

(三)目标任务

本意见所称的新型农村社区,主要指在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经规划建设后的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健全、人居环境优美的农村社区(村庄)。规划区内的村庄按照城镇社区进行规划建设。逐步完善村庄内各项设施,建设新型农村住宅,努力将我市村庄打造成布局科学、建筑美观、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现代化新型农村社区。年,全市启动50个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试点,年,启动100个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试点;争取到2015年,建成300个新型农村社区;争取到2020年,全市90%以上的村庄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城乡协调、设施配套、整洁优美、特色鲜明的可持续发展局面。

三、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的标准及要求

(一)分层次进行村庄集聚中心村(社区)。中心村(社区)是指在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和乡(镇)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区位优势较好、交通较为便利、集聚规模较大、发展潜力较大、辐射能力较强、能为周围社区提供公共服务设施的新型农村社区(村庄)。中心村(社区)的建设要充分利用原有基础,配套建设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使之成为农民集聚的重点区块。

基层村(社区)。基层村(社区)是指在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和乡(镇)总体规划中保留的除中心村(社区)以外的具有一定集聚规模、发展潜力及辐射力的新型农村社区(村庄)。对此类型社区(村庄)应突出文化底蕴,注重村庄整治和生产生活设施配套,进行改造提升,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在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和乡(镇)总体规划上确定的要迁并的村庄,要严格控制其宅基地审批和村庄建设,新建住宅要按规划到中心村(社区)和基层村(社区)进行建设,逐步实现村庄的迁移。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原则上都要达到“五通”、“七化”的标准。五通:水、电、路、有线电视、通讯网络;七化:道路硬化、路灯亮化、社区绿化、环境洁化、容貌美化、污水净化、垃圾三化(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中心村(社区)的建设标准。道路硬化率达到100%;绿化率达到35%以上,道路和河道两侧有绿地,住宅之间有绿化带;社区内有健身场所;主干道和公共场所安装路灯;设置有垃圾分类收集箱、集中收集点、收集清运场,生活污水净化处理率达到100%,建有公共厕所;社区内河道“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建筑有序规范,富有个性特色;给排水系统完善,电力、电讯、电视等各类管网配套齐全,布局合理。

基层村(社区)的建设标准。社区内主干道硬化;宜绿地带配建绿化;设置有垃圾收集箱或集中收集点,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清运,生活污水统一处理;建筑物错落有致、风格协调;河道及时清淤,正常保洁;基础设施配套基本完善。

每个新型农村社区都要在适当位置规划建设适当规模的农机具停放场、生产资料存放场,并结合安排农产品加工场,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

(三)完善公共服务配套。每个中心村(社区)原则上都要规划建设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合理布局,集中布置社区服务中心(村委会)、幼儿园、小学、文化活动中心、科普活动中心、图书阅览室、老年活动室、卫生室、室外集中活动场所、信息服务站和农村商业服务等设施,与公共活动空间相结合,形成社区公共活动中心,方便农民群众日常生活。村委会、文化活动中心、老年活动室建筑面积均不应小于200㎡,卫生所、计生站面积均不应小于50㎡,室外集中活动场所占地面积不应小于1000㎡。基层村(社区)也要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以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四)建设新型农村住宅。改变农村传统住宅耗能、耗材、结构不合理的局面,引导农民按规划集中建设节能、节材、内部结构适合居住、外形美观大方的新型住宅。住宅建筑应符合安全、适用、经济和美观的原则,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节约资源、抗御灾害等规定,体现地域特色、民族特色,对具有传统建筑风貌和历史文化价值的住宅或祠堂等应进行重点保护和修缮。住宅布局应以双拼式、连排式为主,积极引导公寓式住宅建设,限制建设独立式住宅。内部平面应做到动静分离、居寝分离、洁污分离和人畜分离,切实提高住宅标准。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不足1亩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用地不得超过134㎡,人均耕地超过1亩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用地不得超过167㎡,山区、丘陵区每户宅基地用地不得超过200㎡;小户住宅建筑面积不超过180㎡,大户建筑面积不超过250㎡;建筑基底面积不应大于宅基地面积的70%;层高不宜超过3m,底层层高可适当增加,但不应超过3.6m。

四、加快规划编制,强化建设管理

(一)明确新型农村社区规划编制基本要求。新型农村社区(村庄)规划应严格按照《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省社会主义新农村村庄建设规划导则》的要求进行编制,优化村庄布点。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应统筹安排社区生产、生活和公共服务设施,对居住建筑用地、公共建筑用地、道路广场用地、绿化用地、公用工程设施用地等进行合理布局;确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与建设时序;安排社区分期建设时序并提出规划实施的措施。规划成果应至少满足“一书九图”(根据建设发展需要确定),一书指规划说明书,九图为位置图、现状图、建筑质量评价图、用地规划图、规划总平面图、道路交通规划图、景观环境规划设计图、工程管网规划图,坡地村庄应做出竖向规划图,标明道路交叉点、变坡点控制标高,室外地坪规划标高。年年底完成30%的基层村(社区)建设规划。年年底完成60%的基层村(社区)建设规划。2013年年底基层村(社区)建设规划要全部完成。

(二)规范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审查审批程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本辖区内的新型农村社区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魏都区、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范围内的新型农村社区规划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在组织编制新型农村社区规划时,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标准和规定,必须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专业规划设计单位承担编制工作。新型农村社区规划的编制要在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的指导下,结合撤乡并镇、撤村并点、统筹考虑村庄的合理布局。规划成果完成后,各县(市)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审查。规划技术审查要由7人以上专家评委组成。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

(三)加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管理。新型农村社区的各项建设必须符合新型农村社区规划。自年起,凡没有进行新型农村社区规划的村一律冻结宅基地和建设审批,防止农村乱占耕地,无序建房,坚决杜绝未规划乱批乱建、违反规划的现象。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应严格执行“乡村建设规划可证”制度,对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可证”或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拆除。村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产权产籍管理由县级住房建设管理部门统一管理,达到登记、发证及入档管理规范化、市场交易合法化、产权变更程序化,使村庄房屋产权人的房屋产权及证件具有法律效力。县(市、区)要切实加强住房质量监管,承担建筑施工的企业或技术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技术规范,采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质量标准,各县(市、区)建设质量监督部门要加大监督力度,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四)加强新型农村社区环卫管理。健全卫生保洁长效机制。按照“五有”标准(有卫生保洁制度,有保洁队伍、有保洁工具、有劳动酬劳、有考评办法),落实好卫生保洁工作。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并重,重点要建立专门保洁队伍,每500人配置一名保洁员,落实保洁专项经费和保洁员工资待遇。继续推行聘任制、竞标制,村组干群义务服务制等卫生保洁模式,实现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为村民营造一个整洁舒心的生活环境。加强绿化苗木、道路、管网、照明设备、排水沟渠、体育健身器材等的管理与维护,明确专人负责,严格管护责任,提高林木成活率和基础设施使用年限。

五、保障措施

(一)用好土地政策。单位或个人自筹资金对零星、小块地块整理,经验收合格备案后,其新增耕地可在县(市、区)行政区域内作为补充耕地指标有偿使用。通过挂钩方式建设新型农村社区节约的农村建设用地周转指标,形成的土地级差收益应按一定比例用于新型农村社区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对拆旧区土地复垦验收合格后,形成挂钩指标的,其收益应按一定比例供村集体使用,具体的使用比例及标准由各县(市、区)制定。社会资金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根据投资规模,对形成的挂钩指标,合理确定用地性质指标比例。

(二)加大资金扶持。一是各级政府应加大对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的投入力度,建立“县乡投入为主、市级给予适当奖补”的资金保障机制。各级建立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专项扶持资金,专门用于新型农村社区规划、村庄迁并、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新建住宅到中心村(社区)、基层村(社区)进行集中建设,各县(市、区)、乡(镇)应制定出具体资金安排细则,对按照规划进行建设的农户给予适当奖励和补助。二是各级要整合利用现有土地政策及教育、文化、卫生、环保、电力、交通、农业、水利等各类涉农资金和公共资源,对支农资金和项目进行有机捆绑,集约投入、集中使用,优先投向试点社区、中心社区,今后涉及农村社会事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资金,原则上不再投向被撤并村庄。三是动员社会捐助、相关部门帮扶多渠道筹集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资金,鼓励村级企业、社会名人等捐资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四是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通过招商引资、业主开发等方式筹集建设资金。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积极鼓励农户投资、投劳参与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

(三)加大信贷支持。引导和鼓励市内各金融机构参与农村社区住房建设。要以土地收益为基础,建立国有独资或股份制形式的融资平台,向金融单位融资贷款,支持农村社区住房建设。要积极探索实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农户住宅确权抵押、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等多种贷款方式,解决农村社区建房资金困难。对承担农村社区建房任务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建筑企业,要优先给予贷款支持。各县(市、区)、乡(镇)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投融资主体建设,积极扩大融资规模。各金融机构要设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专项授信平台,创新联户担保、集体土地、农房、林权、大棚、养殖场地、承包地抵押等新型贷款方式,推行新型农村社区住房按揭贷款,研究制定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多渠道为农户提供让利贷款,确保满足农民迁居资金需求。(四)依法进行产权确认。鼓励有条件的村庄通过房地产开发方式进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拆迁土地需按规定征为国有,经招拍挂方式进行出让,取得的土地出让总价款中扣除上缴和提取的各项资金及费用后的净收益,可用于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对新型农村社区内符合居住条件的新建住房,应根据土地性质,依法核发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进行权属确认,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要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鼓励农民拆除危旧房、交还宅基地。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严格考核。各级政府要把加强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每年年底进行综合考评,对先进县(市、区)、先进乡(镇)、村庄(社区)进行表彰奖励。对于后进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进行行政问责。各县(市、区)也要加强对各乡(镇)、村庄(社区)及相关责任单位的考评,严格奖惩,推动规划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明确责任,通力合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调一致,形成合力。

社区规划的作用篇(4)

中图分类号:TU984.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422(2011)03-068-02

1 前言

居住社区无论是作为大自然中的聚居单元,还是作为城市中的空间单元,或者作为城市社会的基本单元,都不是一个完整的、独立的、封闭的系统,而是作为更大地域范围内、更高层次系统的一个子系统而存在,与自然、与城市、与社会有着错综复杂的联系。仅仅依托内部要素和内部结构,而忽视社区与外部环境之间的联系与相互作用,不可能正常地发挥社区的功能。规划设计人员必须全面关注社区的内外部结构构成,从多维的、立体的球形结构中,从社区与外部环境的关系中寻找依据,用以指导社区内各要素与结构关系的调配与组合,营造良好的、宜居的居住社区。

2 住区规划与社区规划的比较分析

近年来,城市规划学科开始介入社区发展规划,通过对社区人口构成、分布特征、土地利用与现状、建筑及环境质量、设施配套水平、道路交通状况和社区管理水平等的调查与分析,提出规划目标和实施步骤、策略。规划着重在功能优化组合与提升、土地使用调整、交通优化与改善、公共设施配套、绿化环境和空间形态等方面提出对策,同时兼顾社区管理和社区文化、社区进步等方面提出相关实施意见。

住区规划和社区规划不只是概念上不同,在规划编制主体、方法和成果上都有差异。住区规划以物质空间规划为核心,兼顾环境行为与社会心理因素,当前住宅市场运作背景下,委托方为开发商,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批,针对明确的地域范围,但并不指向明确的主体一社区居民,成果具有较强的直观性,以物质空间实体的质量为评价对象。社区规划相对较宽泛,不具有明确的强制性,着重关注社区组织、居民素质、社区工作等非物质因素,部分涉及社区设施配套和环境改善等物质因素。近年城市规划学科介入的社区规划加大了物质空间和设施环境方面的内容,但与市场化建设脱离的物质空间实施要求难以得到充分的保证。

3 从住区规划到社区规划的理念拓展

在构建和谐社区的过程中,城市规划设计人员是最重要的参与者之一。要构建和谐社区,规划设计人员首先必须从狭隘的住区规划理念中走出来,拓展视野,广泛关注与居住社区有关的各个领域,在全面审视当前住区建设存在问题的同时,全面把握和谐居住社区的内涵,实现理念的拓展。

3.1 从孤立的生活片断到连续的住居生活

当前的住区大多脱离城市的整体功能结构而孤立存在,住宅成了“睡眠的容器”、“自助式的家庭旅馆”,封闭的住区成为典型的“卧城”、“孤岛”,将本该在住区内解决的很多日常生活内容毫不负责地抛给城市,同时又无视城市的外部功能配套。在住区环境处理上,以安静的名义制造冷清,在行为研究与分析上,对居民生活与行为进行切片式的处理,忽视日常生活行为的完整性、连续性与复杂性。

居住社区最根本的目的是为解决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而建,居住社区规划建设首先必须回归主体、回归生活,以完整的日常生活为线索,确定社区的功能体系,在此基础上进行功能分区、空间布局,让社区从单一的功能中走出来,先自上而下的分析生活、分析功能,再自下而上的创造功能、创造生活,有了便利性、连续性,才可能有舒适性、宜居性。

3.2 从单一的物质空间规划到物质空间社会文化统一体

虽然原有规划理论中明确了住区规划包括物质和非物质两个组成部分,但在广大规划设计人员的实践过程中,物质规划一直是住区规划的核心,大多对非物质层面的因素考虑较少,孤立地分析个体的普遍行为及其活动的场所,而非群体间的互动,造成住区规划“见物不见人”的普遍现象。另外,由于住宅演变成高门槛的市场消费品,住宅与住区的物质利益性被放大,使居民大多无法顾及本该有的精神、文化需求,进一步催生了住区规划过程中的物质片面性思维。社区的主体是居民,社区既是居民物质生活的栖息地,又是精神的家园。首先作为个体的人,对社区不只是有满足生理、健康等的物质需求,人的主观能动性决定了对社区还有心理健康和精神归宿的需求。其次,人不可能脱离社会而存在,人的社会属性决定了个体只有在与家庭之外的社会成员之间发生情感的交流与互动中才能实现全面发展。作为居民物质生活和社会活动场所的社区,必须具有物质与精神两种属性,这两种属性相互作用、对立统一,才能发挥完整的社区功能。所以,社会规划必须走出原本狭隘的物质空间领域,走向物质空间社会文化的统一体。

3.3 从封闭的内部结构到开放的球形结构

当前住区建设的土地通过市场行为提供,无论地块的区位、规模、形态与周边的城市地区和自然环境有着何种关系,都被一道围墙隔离,开发商自顾自地在封闭的围墙内打造各种形式与风格的住区,城市的统一管理显得软弱无力。规划设计人员在任务书之下,也仅仅局限于在封闭的地块内进行建筑、道路、绿化景观、设施等的组合与摆布,造成大量住区与周边环境格格不入。

4 和谐居住社区规划设计要点

4.1 结构形态

4.1.1 规模。综合社区不得跨越城市主干道,基层社区不得跨越城市次干道,并不得跨越较大的自然分隔带。社区规模同时要保证能够形成一定规模的社区中心和适宜的步行半径。综合社区以20000~50000人为宜,基层社区以5000~8000人为宜。

4.1.2 结构。采用综合社区一基层社区一基本居住单元(街坊)三级结构。基本居住单元(街坊)规模控制在100~150m,超过150m则失去良好的空间围合尺度,且不利于内部居民的相互熟悉与交往,低于100m给住宅围合布局带来难度,同时对城市道路交叉口的交通造成影响。基本居住单元(街坊)规模按100~150m控制,居住户数一般在150~300户之间,在有效的邻里交往范围内,便于邻里互助。社区以基本居住单元(街坊)为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有利于私密性和安全防卫,基本居民单元以外的区域宜采用半开放或开放式管理,便于广泛的社会交往以及设施的共享。(图1)

4.1.3 密度。在保证足够的公共绿地、公共空间以及充分的日照、采光、通风条件的前提下,达到足够的密度及容积率,以保证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避免土地浪费。

4.1.4 边界。社区边界明确,并区分不同的外部环境采用不同的功能配置与空间处理。临城市快速道路布置绿化隔离带,不宜布置商业和公

共设施,避免设置出入口。临城市主干道以办公功能为主,避免设置出入口或做特殊处理。临城市次干道以商业、服务业和文化休闲设施为主。社区与社区之间的用地边界不宜形成封闭的消极空间,预留为街巷空间或公共步行绿化带。(图2)

4.2 道路交通

4.2.1 路网密度。城市次干道间距采用350~500m,采用高密度的支路系统,社区内支路间跟采用150~250m,支路划分的街区规模为120~150mx200~250m的长方形地块,城市中心高密度区可划分为边长100~150m的地块。

4.2.2 道路性质。城市快速道路和主干道以“大道”、“路”命名,城市次干道以“街”命名,城市支路及社区内道路以“巷”、“弄”、“胡同”命名,既标示出道路性质、等级与功能,又贴近传统街道文化和居民生活。

4.2.3 街道宽度。为了保证良好的街道空间尺度,促进社会交往、回归良好的街道生活,城市次干道道路宽度宜控制在25m以内,不得超过30m。城市支路和社区内道路宽度不小于8m,不大于15m,若大于15m,需设置绿化或休闲景观带。若交通负荷过大,则缩小道路间距,提高路网密度。

4.2.4 车速。城市次干道车速严格控制在40km/h以内,支路及社区内道路机动车行驶速度控制在30km/h以内,部分控制在15km/h。部分街道结合社区商业或公共绿带作为步行街或准步行街。限速街道落实限制车速的稳静化处理措施。

4.2.5 出入口。基层社区主出入口设在城市次干道上,并尽量靠近综合社区公共中心、公园和公交站点,基本居住单位(街坊)设两个出入口,分别靠近居民主导出行方向和社区中心。

4.2.6 步行道路。步行道路联系社区中心和各个基本居住单元(街坊),并与社区外的城市公共绿带和公园等形成较便捷的联系。

4.2.7 停车。综合社区中心建设专门的社会公共停车场,基层社区中心和商业街道配建适当数量的停车位。基本居住单元(街坊)内除少量采用地面停车外,尽量采用地下方式,大中城市停车位配套不少于户均1辆。

4.3 公共设施配套

居住社区公共设施配套应打破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机械的等级配置模式,在针对性的调查、分析基础上从社区发展规划层面进行综合调配,明确配套要求、规模、数量及位置,社区建设规划在发展规划的指导下进行,并采用开放式经营管理。既有利于形成真正贴近生活的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又有利于市场运营和资源有效利用,避免重复建设与浪费。(图3)

形成明确的社区中心,综合社区中心在城市次干道交叉口一侧成片布置,并形成公共步行区,避免在交叉口周围采用“四大金刚”的模式,影响城市交通的同时打破步行空间的连续性。基层社区中心宜在社区中心地段布置,并与社区公共绿地相结合。公共设施的布点综合考虑适宜的步行半径和便捷的步行网络。

4.3.1 商业。沿城市次干道和社区街道两侧布置,重点放在基层社区中心通向综合社区中心或城市公园的街道两侧布置。

4.3.2 布局。充分分析社区居民主导的出行轨迹和出行方向,各项公共设施在主导出行轨迹沿线布局,点线面结合,形成连续的公共生活空间,保证足够的活力,促进不同活动人群的广泛交往。

4.3.3 混合功能。在社区中心、社区街道、社区入口附近,适度保证功能的混合使用,以不同功能的混合使用强化居民生活的便利性和社会交往的广泛性。

4.4 住宅与建筑布局

4.4.1 住宅形式。提供多样化住宅,在基层社区内以基本居住单元(街坊)为单位配置不同的住房标准,以满足不同收入、不同阶层居民的购房需求和混合居住,促进不同阶层之间的互动、交往与互助。

4.4.2 适应性。保证住宅室内空间灵活可变,满足不同家庭生活空间的个性化需求,同时为家庭人日结构变化提供合并、分解、重组、改造的可能,部分地段住宅适应将来改变建筑功能性质的需要。

4.4.3 住宅建筑布局。以基本的居住单元(街坊)为单位,住宅尽量采用围合式布局,尽量减少高层板式住宅,避免点式高层住宅的板式拼接。

4.4.4 架空空间。靠近公共中心、社区公园、街坊公共绿地的地段,适当设置架空空间。

社区规划的作用篇(5)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要求,以及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改善县城区社区办公服务条件,完善服务功能,全面推进县城区社区建设。

二、目标要求

1.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县城区社区办公用房建设,采取新建、购买、改造、扩建等办法,在2012年底前解决所有面积不足300平方米的县城社区办公用房问题。

2.建设标准:县城区社区办公用房的设置和建设要充分体现科学合理,应按照相对集中、独立和便民的要求进行建设,一般设置在住宅小区的,方便小区外人员来往的位置。有条件且有必要的住宅小区,在规划设计审批时,要独立规划建设社区办公用房。

3.功能配备:要按照相对集中、功能实用、方便居民的原则,合理调整并规范社区办公用房,县城区社区办公用房必须具备“五室三站一中心”(五室:社区党组织办公室、社区居委会办公室、社区群团组织办公室、社区警务室、党员和离退休老干部活动室;三站:社会保障服务站、计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一中心:社区文体活动中心)。提倡“一室多用”和“一门式”办公服务,最大限度地发挥社区办公用房的综合效益。

三、规划和建设途径

1.科学合理规划社区。按照便于服务管理、便于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便于居民自治、便于社区功能发挥的原则,由冰溪镇政府牵头,县民政局、县规划局配合,对现有规模过大或过小、管理人口过多或过少的社区,进行重新合理地调整划分,制定社区布点规划意见,原则上每个县城社区管辖范围一般不超过3000户。今后冰溪镇政府在社区居委会的设立、合并和调整时,应严格按规划和有关程序办理。

2.社区办公用房建设途径。针对目前县城区社区办公用房现状和今后社区发展需要,县城区社区办公用房的建设通过以下途径解决:一是对县政府正在统一规划的片区和新建的商业及住宅项目,必须按规定配建社区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须配建3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办公用房,由开发建设单位(商)无偿提供社区使用;5万平方米以下的,按照发[]15号文件规定,对照县财政、物价部门制定的折算标准,由开发建设单位(商)向县政府交纳社区办公用房专项经费,专门用于社区办公用房建设和维护。相关职能部门要把好审批关,冰溪镇政府要及时与开发建设单位(商)签订提供社区办公用房合同,确保社区办公用房建设任务的落实。二是老城区和已建成的住宅小区,社区用房达不到300平方米的,在县政府给予必要的财政补助基础上,冰溪镇政府和社区居委会要积极与驻区单位协调,争取驻区单位支持,可以通过购买、置换、改造、新建、扩建等办法,整合现有资源,盘活闲置房产,解决社区办公用房不足300平方米的问题。三是年10月12日后建成的住宅小区,有关部门已接收但未移交社区使用的社区办公用房,由县房管局牵头,县建设局、规划局、民政局和冰溪镇政府配合,进行全面清查登记。根据县城区社区布点规划,制定科学合理的分配使用意见。

四、相关职能部门职责

发改、国土、规划、建设、房管、财政、民政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对土地竞拍、规划、工程建设、商品房预(销)售、竣工验收备案及权属办证等环节的协调把关,确保社区办公用房落实到位。

1.发改部门:要将社区办公用房建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按基本建设程序对项目进行建设和管理。要将社区办公用房作为必须配套的项目,列入新建或改建住宅小区项目备案、审批、核准内容。

2.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土地竞拍时,在住宅小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中,要按照批准的社区布点规划和县规划部门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明确规定社区办公用房方面的条件。

3.规划部门:在办理新开发小区规划审批手续时,应当在规划批复文件中明确社区办公用房的规模和地点。

4.建设部门:要加强对社区办公用房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规划确定应当建设社区办公用房未建设的,要责令开发建设单位(商)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予以处罚,并将其不良行为纳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要及时办理社区办公用房建设的有关手续,积极参与社区办公用房建设控制性详规及项目选址、定点和方案设计审查等工作。

5.房管部门:在办理开发建设单位的房屋预售手续时,不得将已被规划部门确定为社区办公用房的房屋列入商品房预售面积。社区布点调整后,由房管部门提出住宅小区腾出社区办公用房的方案,具体牵头,会同民政、规划、建设、冰溪镇政府对开发建设单位不履行承诺和执行协议情况进行监管,要主动与行政执法部门、法院取得联系,协调解决开发建设单位不履行承诺和执行协议问题。

6.财政部门:要协调筹集社区办公用房建设资金,按规定补贴社区办公用房建设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做好开发建设单位(商)交纳的社区办公用房建设资金的管理和拨付。

7.民政部门:要掌握县城区社区用房建设的总体情况,并将其纳入和谐社区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社区办公用房的建设和管理。

五、产权归属和使用管理

开发建设单位(商)提供的社区办公用房,其成本已由业主分摊,产权归小区业主共同所有;新建或新购买的社区办公用房产权属冰溪镇政府。县城社区办公用房由冰溪镇政府依据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法进行管理。

六、保障措施

社区规划的作用篇(6)

首先感谢局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给予我这次展示自己的机会。本着锻炼自己,为大家服务的宗旨我站到了这里,希望能得到大家的支持。

朋友们,我不是诗人,不能用漂亮的诗句讴歌我的职业;我不是学者,难以用深邃的思想思考我的价值;我不是歌手,更没有动听的歌喉咏颂我的岗位。因为我只是一名在规划监察岗位上工作的一名平淡无奇、无奇平淡的普普通通的工作人员,我演讲的题目是《推进科学发展,构筑和谐建设》

在当前全党开展学习科学发展观的狂潮中,我们建设局规划建设监察大队,运用科学发展观,构建县城和谐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按要求搞好县城规划区管理和监察工作。在社区规划管理中,按县政府规定的社区服务设施进行规划落实,社区配套用房与住宅区开发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不变更用途,同时,搞好新建改建社区的商业规划,合理配建服务设施。完善老居住区的服务网点功能,整合现有资源,提高服务水平,扩大服务范围,针对无社区服务设施或社区服务设施未达到标准的老社区,在审批新建项目和改造项目时,要首先满足社区服务设施用房要求,同时要加大监察执法力度,打击违法建设的情况。

(二)搞好县城规划区内商业布点规划管理。重点做好规划区内市政设施规划管理,规范城市房屋规划。以各个居民小区为中心,搞好市场、医院、学校等配套的基础设施规划管理建设工作,解决随着规划区入住人口的逐渐增多,购物、上学、看病等问题日趋突出,给居民生活带来诸多不便的问题。

(三)重视规划区内文娱设施规划管理。社区作为居民聚居地,也是居民长期生活的地方,文娱设施的规划显得尤为重要,要加大力度管理,加强监察执法力度,切实杜绝在社区文娱建设中的建法建设行为。在新社区建设时,要溶入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理念,将各项文化、娱乐、健身设施的配套纳入规划中,使社区居民拥有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生活,享受和谐融洽的邻里关系,体验社区文化的精彩纷呈。

社区规划的作用篇(7)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city and the continuous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the construction of rural community development is currently a very important social engineering,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existence of the rural community construction and planning and design problems, and how to scientifically develop rural community planning are discussed, for the current rural community planning some planning ideas.

Keywords: rural community development planning

中图分类号:G812.4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1引言

农村社区,既有别于传统的行政村,又不同于城市社区,它是由若干行政村合并在一起,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或者是由一个行政村建设而成,形成的新型社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既不能等同于村庄翻新,也不是简单的人口聚居,而是要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在农村营造一种新的社会生活形态,让农民享受到跟城里人一样的公共服务,过上像城里人那样的生活。它由节约土地,提高土地生产效率,实现集约化经营为主导,农民自愿为原则,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为目标,让农民主动到社区购房建房,交出原来的旧宅用于复耕。实现社区化之后,农民又不远离土地,又能集中享受城市化的生活环境。然而在农村社区规划过程中会遇到很多的问题,比如:不根据实际情况盲目的模仿大城市建设风格;过度注重表面,没有实用性;没有突出建设的重点,缺少切实可行的农村社区规划标准。再加上一些地方官员过度的追求政绩,最终导致在农村社区规划和发展走了一些弯路。所以,对农村社区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对规划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研究解决,已经成为了目前相关工作人员的主要任务。本文针对农村社区的规划问题进行了一些探索,并对规划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几点自己的看法。

2农村社区建设及规划存在的问题

2.1现状农村社区规划滞后

在我国乡村普遍存在重建设轻规划的状况,居住用地布局散乱,道路狭窄,交通不畅,导致低水平重复建设,资源浪费严重,环境恶化加速。例如珊溪镇李夏社区现状配套设施基本上属村级配套设施,规模小且不完善。社区内道路网不成系统,连贯性差,道路宽度普遍较小,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社区的公共绿地严重不足,内部缺乏公共活动空间。

2.2缺少科学完整的农村社区规划理论体系我国农村社区种类繁多,所处地理环境各异,现行《镇规划标准》很难适应全国众多农村社区建设的需要,农村社区只得应用城市规划理论体系和规划管理模式,使得农村社区建设套用大中城市建设模式现象非常普遍,有些农村社区规模较小,人口也不多,一般以居住用地为主,公共设施用地分类界限不是很清晰,很少有较大的商业设施及行政管理设施,这样公共设施用地就会达不到规划标准中的指标。2.3农村社区用地规模偏小,缺少发展空间,吸引和带动能力不强首先,文成县的农村社区大部分是在原乡政府所在地及地理位置较好的村庄设置,社区之间差别大,总体农村社区规模偏小,对资源的集聚能力小,不仅难以把周边的资源吸引过来,对镇域经济也无法起到辐射作用。其次,部分农村社区由于受到行政区划的制约,区域基础设施不能共享,造成资源浪费,农村社区各自为政,在同一经济区域争市场、争资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不配套,其结果是都形不成规模,造成很大的浪费,并阻碍了人口和其他资源的进一步集聚。

3农村社区规划原则

3.1科学发展原则

社区规划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引导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使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社区环境组成和谐的有机整体。

3.2区域协调发展原则

社区规划必须从区域角度出发,把握本区域功能定位和空间布局,注重与周边在功能拓展、道路联系、活动组织等方面衔接,为未来发展留有余地。

3.3因地制宜原则

社区规划必须立足现状,结合村庄空间肌理逐步展开,完善村庄公共配套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创造优美宜人的居住环境。

3.4集约高效原则

集约利用土地,高效率组织道路交通,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社区集约发展、和谐发展及科学发展。

3.5可操作性原则

强化规划设计与现状的衔接,重视村民参与规划的力度与深度,合理把握各功能设施的规模及建设指标,有利于建设实施。

3.6规划弹性原则

充分考虑市场经济的不确定因素和分期开发的需要,通过规划方法和控制手段的创新,在保障服务和基础设施的前提下,加强规划控制的弹性和适应性,强化用地使用功能的兼容性。

科学制定农村社区规划

4.1合理确定社区性质和发展规模

农村社区是指聚居在城镇以外的,以从事第一产业的人口为主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农村社区既包括农村居民的自然区域环境,也包括在这些辖区内进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活动的社会群体。在我国农村社区建设是当今农村工作的重点,联系文成县实际情况可以看到,绝大多数农村社区的经济发展比较落后,人们的生活水平较低。在农村社区规划编制上需要和本地的经济发展实际情况相适应,既要考虑到目前经济相对落后的实际情况,还必须具有一定的超前性。但是,要想进一步提高基层农民群众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在农村社区建设方面必须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形象工程量力而行。搞大呼隆和一刀切不但造成了巨大的资源浪费和经济损失,还会影响到社区的发展,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对一些环境基础较好,经济条件达到一定要求的社区,应该注重发展,使其发挥龙头作用带领周边社区共同发展。

社区规划的作用篇(8)

一、认真负责,切实履行好社区用房规划建设管理职能

在社区用房管理上,我局按照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认真负责,履行好管理职能,着重做好五方面工作:一是代表市政府行使配套工程的建设单位职责;二是负责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设立单项配套收费明细台账,确保基础数据准确无误;三是负责编制供热、管道燃气、道路、给水、污水、雨水、环卫等年度配套工程建设支出计划;四是负责配套工程的规划、设计、招投标、质量、安全、进度及审批等工作;五是根据开发项目区域内规划设计的居委会用房数量,做好社区居委会综合用房监督落实和产权接收工作。

二、严格管理,全面做好社区用房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我局加强社区用房管理,主要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管理,按时足额征收基础设施配套费,并于每月终了10日内,将本月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取情况和分项配套费明细台账报市财政局,每年11月15日前完成下一年度各项配套工程支出计划的编制工作,经市财政局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二是在房地产开发土地出让前规划确定社区用房建设标准,做到社区用房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600平方米,按照“社区党组织办公室、社区居委会办公室、社区群团组织办公室、社区警务室、社区市民学校教室、社区服务站、低保服务站、社会捐助接收站、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站、计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活动中心”“五室、六站、一中心”进行设置和规划建设,并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标准。三是严格把关规划建设审批,把社区用房纳入小区报建审批、验收及监督管理之中,要求建设单位按社区用房的建设标准在图纸上标注社区办公与物业管理用房的具置,并在《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上单独注明社区用房面积;对未配备社区用房,又不承诺交纳相应的社区用房建设资金的,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房地产权属证时,我局依法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改正,提供符合要求的图纸后方予以报批,并将其不良行为纳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

社区规划的作用篇(9)

    许多地方对农村社区建设的规划从表面上看非常重视,逢会必讲,检查必看,可是,大部分只重视了有形的外在设施,而忽视了无形的群众意识,只重视了立竿见影的东西,而忽视了长效机制。缺乏有力的投入和有效的指导。对农村社区规划研究涉及较小,仅在乡村土地利用规划、乡村景观设计与规划和乡村聚落体系(村镇体系)规划等方面开展了较多工作,整体层面的乡村社区规划仍显非常薄弱。

    农村社区规划从本质上讲应该是社会规划。更重要、更为内在的是构建农村居民的公民权利和尊严,激发广大农民群众主体意识和参与精神,重塑农村居民的生活伦理和社区认同。农村社区建设要吸收工业文明、城市文明的优秀因子,但绝不能因为推进城市化而被“化”掉。也并不是说村改居一改了事。一个好的农村社区规划,能够促进社区内部诸多要素合理配置、外部众多资源有效利用,实现社区结构合理、布局优化,农村社区应该是空间形态和社会形态的两者结合,应是一个涵盖产业发展规划、公共设施规划、生态建没规划、社会建设规划、文化建设规划等的内在综合体系,因此,农村社区必须科学规划。如何规划呢?

社区规划的作用篇(10)

中图分类号:TU-85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社区是城市社会最基本的组成单位,在解决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居民社会福利水平方面的作用日益显著。社区的重要性不断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心在社区,改善民生的依托在社区。目前,社区建设工作在各个城市中大力开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发展。但是,社区建设中存在一些诸如缺少必要的场地、配套设施、活动空间等的问题,有些严重影响到了社区居民的切身利益和社区建设的进程,本文从改善社区规划角度,研究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城市社区规划就是以社区为单位进行的规划,又称社区计划或社区设计,它是运用系统分析技术,决定最佳行动方案,以达到预定目标,解决社区共同问题,引导社区变迁的理性决策方法。社区规划可分为两个层面:①全社区的总规划。是将整个社区的经济、教育、卫生、福利、交通等方面综合起来拟订的发展计划。②各部门的规划,即社区各业务机构按社区总规划的分工拟订的具体工作方案。前一方式为集中式,后一方式为协调式。社区规划的总目标或长期目标是全面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促进社区发展,实现国家整体建设;分目标或短期目标是,根据社区当前需要,解决社区面临的各种问题,逐步改善社区的生活条件。

1 我国城市社区规划的现状

随着我国人居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重视自身的居住条件,这就决定了城市的规划要把社区规划作为一个重点来抓,我们通过对当前我国社区规划的研究不难发现现在我国的社区规划大致分为:城市扩展过程中的新区开发和对原有社区进行旧区改造。

1.1 新区开发过程中的社区规划

新区开发过程中的新建居住空间是当前我国社区设计的主要对象,它的建设模式主要是以市场主导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为主。多年以来,我国的社区规划一直沿用传统的“物质形体决定论”的社区规划理论。主要表现在

1.1.1 社区规划随意性。社区建设,规划先行。规划在建设中的地位极其重要,然而,在社区建设中,社区规划经常被改变,表现出了很强的随意性。

1.1.2 社区规划缺乏前瞻性。目前小区的车位紧张几乎成为每个社区的通病,这除了与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有关外,还有一个很重要原因就是在社区规划中缺乏前瞻性。特别是近几年来,由于私家车的普及率提高,社区内的车位已经不能满足车主的停车要求致使公众利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这一切都与在城市规划中缺乏前瞻性有关。

1.2 旧城改造中的社区规划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和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旧城改造成为了城市建设与房地产开发的重点。我国现在对于旧城的改造大多数是对其进行综合再开发模式,其规划主要是:

1.2.1 维护型社区规划。这种规划主要用于具有使用价值较高的社区,在维护住宅正常使用的前提下,通过改善社区的空间环境品质和公共设施来增加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

1.2.2 整建型社区规划。对于旧区的住宅我们视其现状对其进行改建、扩建、部分拆除以及对公共设施进行升级完善或者对其住宅内部进行现代化的更新,来改善旧社区的居住环境,这样有利于保留原有社区的风貌特点,提高社区的特色价值。

1.2.3 重建型社区规划。重建型就是对已经没有保留价值的旧社区进行拆除清理后,重新规划设计,提高住宅的容积率、质量标准和居住舒适度并且完善社区的公共设施,使社区的生活功能得到提高。

2 我国社区规划的发展趋势

长期以来,我国的城市规划大多注重外观的美观性,强调对城市的科学与理性控制,力求城市物质效益最大化。因此社区规划便被提到越来越突出的位置。城市社区规划的发展对于克服现代的城市空间规划的局限、回归城市的人文价值有着重要的作用。

2.1 社区规划的指导原则

2.1.1 可持续发展的指导原则。可持续发展是人类发展的必然选择,实现经济社会文化人口等的协调发展是当代城市发展的主潮流。城市规划建设中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在所难免,但要采取科学合理的规划措施把这种消极影响降到最低,要把可持续发展的思想贯彻到规划的各个层面上。

2.1.2 公平与共享原则。公平与共享原则是对社区主体之间存在与发展的界定。社区是一个整体,社区的功能是对于这个整体来说的,社区内的所有居民有权利享有社区的公共设施,而且公平的享有社区的空间环境资源,无论他的年龄、身体状况等他都有权利公平合理的享有社区的一切公共资源。

2.1.3 适居性原则。适居性是强调社区的整体环境对居民的生活与生产的适应与支持。社区是居民的居住场所,这就要求社区具有“可居住性”的品质,满足社区主体的多层次需求。同时由于社区居民的不固定性,这就要求社区具有相对固定与恒久的空间结构来适应居民的变化从而达到居民的居住。

2.2 社区规划的发展趋势

可以说社区规划作用越来越重要,已经成为城市建设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对于城市的快速发展,我们不难发现社区规划的发展趋势主要有:

2.2.1 生态社区规划模式。生态社区是以可持续发展的思想为辅导,意在寻求自然、建筑、环境和人四者之间的和谐统一,即消耗最少的资源和能源,产生最少废弃物的社区。

2.2.2 复合社区规划模式。在我国大部分的城市中城市规划为确保居住的环境要求,往往会将工厂区域和生活居住区域相互隔离,以此保证居住区的空气质量,但这一过程却耗费了太多时间和大量资源。因此规划一种复合式的社区模式对于人们的生活质量有着重要的意义。这种复合式的社区模式功能不是单一的而是混合的,就是规划为先进制造、研发和生产服务业的综合基地,与公共服务设施、生态型的居住小区错落分布,包括了工作、居住、娱乐等复合形态,人们在复合式的社区生活除了工作之余还能满足各类的精神需求。

2.2.3 健康社区的规划模式。创造支持性的健康空间与环境,是规划设计的关键。规划设计应推动支持性健康环境的相关方案,并制定系统的架构,在此基础上落实社区健康环境与空间建构的措施。在我们这个越来越注重居住条件的社会,我们也要建设新郊区主义的、强调“人性互动”、邻里人情味的空间低密度社区,达到自然、休憩、简洁的居住环境氛围的高品质社区、以实现舒适健康的居住生活。健康社区的规划模式强调空间结构与领域空间的结合,注重交往场所的营造,通过交往空间设置和交往活动组织,为居民提供交流、对话、共处的机会和场所,营造亲切和谐的人文氛围。

3 结束语

社区规划已经成为城市建设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在我们这个越来越强调建设“宜居城市”的社会背景下,我们要加强对社区建设的规划,使社区建设在科学合理的规划下发挥最大的社区功能。

参考文献:

[1] 郭永龙,武强.绿色社区的理念及其创建[J].环境保护,2011,(9).

[2] 丛澜,徐威.创建省级绿色社区的思路及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福建环境,2010,(5).

[3] 任远.转型期就业:城市社区就业状况与社会政策分析[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

上一篇: 消费者满意度调研 下一篇: 股票投资的主要方法
相关精选
相关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