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问题汇总十篇

时间:2023-05-30 14:50:20

合同管理问题

合同管理问题篇(1)

引言

企业合同管理在市场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企业的诚信是企业发展的根本[1]。企业要想获得发展,首先就要以诚信立于市场,展现企业是一个遵守市场规范,讲究诚信的体现,最好的标杆就是信守合同,按照合同的履行自己的职责,才能在市场上占有立足之地[2]。合同管理之所以如此重要和紧迫,首先是企业的一切工作无论是理念还是产品或是生产工具都要和市场并肩,与国际发展趋势携手同行,这样才能适应需求,提升企业的战斗力和市场竞争力;其次,签署合同也是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护自己的权利。

因此,在如今的经济发展形势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显而易见。而就建筑公司的工程项目日常管理和各个小项目的执行完善,总之所有的一切都需要纳入合同管理的范畴里。它是工程项目的保护伞,若是工程执行者合对合同的理解不透彻,合同意识单薄,合同管理的能力不够,那么工程项目的就会出现工程灵魂把握不准,何谈将工程完美的执行实施?

本文作者所要探讨的合同管理问题是以工程项目为例,从而论证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工程合同管理在我国的现状

我国的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历程大致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建国伊始的自我发展阶段;第二阶段是跟随大潮流向老大哥苏联学习;第三阶段是20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末,形成了工程指挥部的模式;以及20世纪至今是向西方发达国家学习他们的特通管理的第四阶段。从这个发展历程可以看出,我国的工程项目管理形成与计划经济时期,虽然计划经济目前不是我国经济的主流,但是工程项目管理上还残存着它的痕迹。

目前工程项目的实施建设不光是单单依靠的依靠专业的合同管理部门和相关的专业的人才,而是每一个涉及该项目的人员都一定要熟悉合同的大大小小、方方面面。而目前我国的大多数施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员都不具备这样的专业技能,加强项目工程的合同管理问题已经刻不容缓。

1.1工程合同管理的概念和内涵

工程项目中的合同,简称工程合同或是施工合同[2]。即平时人们所说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施工单位签署这类文件为了甲乙双方在施工时明确分工,分清责任,共同协作实施好项目工程。它不仅有固定的格式,而且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1.2工程合同管理的发展历程

合同管理于工程项目管理中因该说是一个相对来说比较新颖的概念,也是一种全新的管理职能。自20世纪70年代,西方发达国家就因为他们本国的经济的发展带动着建设事业的发展,然后渐渐的就拥有了工程项目管理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经验。他们发现合同管理对项目工程、建设事业和企业的发展起着很大的作用。于是他们渐渐地看中对合同管理的研讨经过不断发展,众多发达国家就拥有了工程项目管理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经验。而我国却因为市场经济实行的落后其他发达国家很长一段时间。本世纪初,我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后,很多外国建筑公司和承包商纷纷进驻中国市场,我国的建筑行业及房地产项目开发从业人员从中学习到了外国的先进理念,对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开始予以重视。

这几年里,无论我国已经把合同管理当成重要的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来看待,尤其是工程项目管理更是学者们研究的热门。 我国工程项目管理的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合同管理主要有前期管理、中期管理和后期管理三个主要阶段,承包商、开发商以及政府在合同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合同管理前期中主要存在的问题:在合同管理的前提中承包商和开发商应该熟悉相关的法律规范。合同前提管理的内容主要就是招标投标阶段的问题。在前期合同签订中,招标文件要明确开工和竣工的日期,但是实际上并没有明确,给定的仅仅是单项工程的工期。因为招标文件存在问题而导致合同签订中对建筑工程竣工和开工的日期不明确必定会为工期纠纷埋下隐患,而因此产生的索赔也不可避免。

中期合同管理:合同中期管理主要是合同履行的管理。其中涉及到建筑工期和质量等问题。在合同中都应该对这些内容进行规定,避免产生合同纠纷。在中期管理中主要会出现以下问题:工程款难以及时拨付;变更签证难以及时办理等。

后期管理:合同的后期管理主要涉及到结算审核、余款支付以及保修事件等问题。余款支付纠纷主要存在在建设单位上。

3.完善工程项目中的合同管理

我国的项目工程的管理问题的研究一般是从多方面综合探讨。涉及的不仅仅是与合同相关的人员、部门、企业,政府其实在项目工程管理中,承包商或者工程企业自身所发挥的作用是主要的。

其次,对于工程项目的主体企业来说,合同管理的职责一定要是固定的部门和员工去实施,如果想提升企业的合同管理能力,就要让合同管理工作部门化和个人化,让对合同管理最在行的人着手、负责。因此,应当设置特别负责该项目的部门和员工来执行和传达合同管理工作。例如可以用以下方式:

1.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法律顾问部门,只对该公司的一切工程合同负责,具体的职能可以是:参加项目的竞价和获取工程;就签署合同的具体细节进行勘察、告知合同双方法律责任及违约后果。; 全程投入合同的一切工作例如交涉、完成、后期执行等。

2.如果是规模较大的工程项目,就应该设置一个管理该项目的部门,全权处理涉及该项目的合同管理任务。西方国家在针对一个项目会设立签订合同、执行部门、监督部门等多个职能部门。

3. [微软用户1] ,针对有些项目工程量巨大,牵扯的关系负责,工程合同及繁多又复杂还是高风险且机器容易引起[微软用户2] 法律纠纷,可以效仿外国建筑公司邀请专门从事合同管理工作的公司或精英,也可以把该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全权委托给有经验有能力能够处理的企业或者律师。[微软用户3] 这样一来就会大幅度提升企业的合同处理能力[微软用户4] 及风险防范能力。

4 .结语

就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展的规划实行了探讨,笔者以为无论是我国还是世界的工

程项目都将会沿着总承包制的方向前进。

WTO 是我国经济的转折点,也是新起点,由此我国的建筑企业有了更多的机会能与国外知名建筑公司共同竞争,甚至能打入外国市场从事建筑工作。正是应为如此,我国建筑公司和个人更应当积极研习其他国家相对于更加成熟的合同管理制度和手段。特别是要学习将逐以FIDIC合同条款为主要的其他工程资料及知识,然后依据自身的特有的确立合同管理方法和成熟的管理方法秩序。

本文从合同的内涵及对企业的重要意义方面着手来谈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并以工程项目为例来阐述我国工程建设项目存在的缺陷、不足和具体解决措施。

参考文献

[1]党建强,廖欣星. 浅谈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合同与成本管理[J].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12:44.

合同管理问题篇(2)

1.施工企业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面临的主要风险

工程项目的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工程项目的这一特性就决定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难度。相对于国外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我国仍存在着一些不足,这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合同管理模式确定的风险。

无论是传统的合同管理模式还是BOT和EPC合同管理模式,施工企业的工程合同的法律意识缺失是导致合同不平等条款的主要原因。业主方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制定者,迫于竞争压力,很多施工单位对合同中的很多不平等条款采取隐忍态度。同时很多合同为了回避业务或者是嫁接风险未能采用国家标准的合同文本增大了合同风险。

1.2 承包商的风险。

转发包是施工合同的常见现象,由于承发包商管理水平或信誉缺失,都会加大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风险。

1.3 索赔的风险。

建设工程项目的长期性与复杂性是工程索赔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索赔对于工程项目的业主方或是承包方是一种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重要方式。在建筑市场混乱的管理环境中,施工企业必须重视索赔这一维护权益的重要手段。

1.5 施工企业管理人员方面的缺陷。

建设工程合同的制定和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其需要大量的高素质、专业性的人才来进行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现今,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需要专业的、有经验的高素质人才,人才事物缺失严重制约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发展。信息化程度不高也是制约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开展的重要原因。

2.造成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原因

2.1 施工企业对合同风险管理重视不够,合同管理人员风险意识薄弱。

在具体的过程当中,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不能给予足够的重视,习惯于经验管理。执行意识薄弱,不能对合同从签订之前到履行整个过程进行有效的管理。

2.2 施工企业的施工合同风险识别、评审以及应对方法不健全。

首先是风险识别系统不完善,尽管采取了一些风险识别措施,但是还没有形成制度化,因此造成风险识别时容易忽略一些引起合同风险的关键风险因素。其次是风险评审制度不健全。

2.3 施工合同的签订不规范、不严谨。

施工合同一般是由业主起草说明的,往往其中隐含大量的风险。如果在签订的过程当中不认真研读合同条款,就可能使得施工企业受到巨大的经济损失。

2.5 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

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养不足会使得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混乱,不合理的合同文件不断流出,形成建设工程合同风险。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缺乏相应的管控机制会使得各种腐败现象较为严重。

3.施工企业防范合同管理风险的措施

3.1 谈判权、审查权、决定权的“三权分立”。

三权的独立与制约来减少可能存在的合同漏洞和暗含的霸王条款。笔者认为在拟定合同的过程中,应该尽可能使用建设部所出台的建筑工程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这样有利于合同使用过程中的动态管理,也有利于纠纷产生后的法律保护。

3.2 做好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严密性。

建设工程合同是一项较为复杂、严密的体系,在建设工程合同的制定、管理过程中应明确合同的范围、合同的内容,从而建立起一个较为合理的合同框架体系,同时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应当对工程造价调整的依据、方法以及调整幅度和范围等进行明确的定义,避免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出现笼统的、模糊性的字词或条款。进度、时间与费用是项目管理的三大主要目标,在建设工程合同的制定中应明确做出三大目标的界定,避免当发生纠纷时两者进行扯皮。

3.3 建立预警机制实施动态风险评估。

风险防范预警机制在建立有效的评价机制后,要配套建立风险防范预警机制,在通过对责任承担单位进行信用等级分析后,对合同签订的整个过程实施动态风险评估,对存在的风险隐含及时预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在实际生产中,要特别注意合同中利益方面的条款进行严格审查,尤其是对合同中报价较低的项目,要认真询问造成低报价的原因,并形成详细的书面报告。

3.4 强化人才培养力度。

对于合同管理而言,要建立严格的人才选拔制度,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随着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设不断深入,要优先选拔具备合同管理和信息技术双面人才,充分发挥人才在合同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

4.施工企业加强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

4.1 有利于施工企业的稳定经营和良好发展。

有效的风险管理可以使得施工企业充分的意识到面临的潜在风险以及损失的严重程度,从而进一步帮助施工企业采取应对的措施,进而控制和避免损失,能够使得施工企业在千变万化的市场经竞争中获得一方土地,从而实现企业的稳定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4.2 有利于提高施工企业自身的经济效益。

施工企业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坚持的是“利益原则”。就是说服修改某些比较苛刻的款项,尽量争取对自己有利的条件,进而通过对施工合同的风险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合同管理问题篇(3)

合同能源管理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基于市场的、全新的节能机制,其对节能产业的带动作用,对我国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任务、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拟从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及主要特征谈起,结合节能服务公司及用能单位的具体实践,对合同能源管理的相关会计理论及实务问题进行探讨,以期能为我国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作出一定的贡献。

一、合同能源管理在节能核算中的推广及特征

(一)合同能源管理在国内能源管理中的推广

20世纪70年代,“世界能源危机”爆发,合同能源管理在此次危机中应运而生。作为一种基于市场的、全新的节能机制,自出现以来,合同能源管理因其显著的节能效果和极低的风险,获得了长足发展,尤其是在欧盟、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已发展成为一种新兴的节能产业。据美国国家节能服务公司协会(NAESCO)的《美国合同能源管理产业调查:2008至2011年市场增长及发展》报告显示,2008年美国节能服务产业的产值约为41亿美元,较之于2000年的20亿美元产值显著增加。NAESCO根据众多节能服务公司的收入增长预期估计,2011年美国节能服务业的产值将达到71—73亿美元,也就是从2009年到2011的3年间,美国节能服务市场将保持每年26%的增长率。

我国的合同能源管理起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在与世界银行的反复研究和讨论过程中,我国政府与世界银行一直认为:在建立和完善节能标准、激励政策和法规的同时,有必要引进和推广一种市场化运作的、节能投资服务管理的新机制,即合同能源管理;与此同时,以盈利为目的的节能服务公司,应当发展成为节能服务产业的大军。1996年,由原国家经贸委、世界银行和全球环境基金共同开发和实施的“世行/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一期在北京、辽宁、山东成立了三家示范性的合同能源管理公司。我国的合同能源管理正式起步。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的节能服务公司从单一依靠世界银行和全球环境基金中国节能促进项目的担保基金来获得商业银行的贷款,发展到现在已经成为众多风险投资公司竞相追逐的对象,并且海内外资本市场也有了节能服务公司的足迹。特别是2010年以来,随着我国节能减排深入,一系列鼓励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的政策不断出台。2010年6月和12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先后下发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 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自2010年8月以来,两部委已公布了四批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名单。各种优惠政策的不断出台,使我国的节能服务产业不断发展壮大,节能服务公司形成了一个庞大而多极的群体,不但数量有所增加,而且在核心竞争力和资源配置等方面也各具特色,形成了细分的差异和天然的互补性,出现了业内合作共赢的良好局面。

(二)合同能源管理的特征

在实务中,依照具体的业务开展方式,合同能源管理可以分为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融资租赁型、混合型等。其中,相对而言,节能效益分享型业务最为复杂,开展也最为广泛。本文主要研究该类业务的会计核算问题。所谓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是指节能服务公司提供项目资金和全过程的专业技术服务,合同期内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分享节能效益,合同期满后节能效益和节能项目所有权归用能单位所有。其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项目资金主要由节能服务公司筹措

合同能源管理本身属于一种信用形式,节能服务公司需提供或出让节能项目的资产,而取得该项目资产所需的资金,则主要由节能服务公司承担(节能服务公司投资应在70%以上),节能服务公司可采取自筹、向银行借款等多种方式进行资金的筹措。用能单位可以借助于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改善自身现金流,把有限的资金投资在其他更优先的投资领域。

2.项目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

合同签订后,在整个合同期限内,用能单位所取得的只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产的使用权,而其所有权(与项目有关的投入,如土建、原材料、设备、技术等)仍归属于节能服务公司,节能服务公司按照与用能单位的约定分享节能收益;合同期结束后,节能服务公司所投入的项目资金、运行成本、承担的风险及合理利润得到补偿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产的所有权和节能效益全部归属于用能单位。在整个合同存续期和项目使用期,用能单位的现金流始终是正值。

3.项目的全过程服务由节能服务公司提供

节能服务公司背后拥有国内外最新、最先进的节能技术和产品作支持,是专门从事节能促进项目的专业化公司。在整个合同期,节能服务公司需向用能单位提供能效分析、项目设计和可行性研究、设备选购、施工、验收、运行人员培训、节能量监测和确认等一系列服务。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也可应用能单位要求,继续提供技术支持,但已不属于节能服务公司的强制义务。

二、合同能源管理中会计处理的应用和不足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具有自身特征,与传统节能项目所发生的费用与损益,有着本质的区别,集中体现为明显的“融资租赁”特征,即具有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融资与融物相统一的特点。因此,从根本上来说,合同能源管理实质是一种特殊的融资租赁。

在融资租赁的五条确认标准中,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至少符合其中的三条: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资产,在合同期满后,即全部无偿转移给用能单位。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3.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进行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均以用能单位原有的用能设备为依托进行节能技术改造,只能服务于特定的用能单位,如针对某台锅炉进行的气封改造、针对某台电机进行的变频调速改造等。这些改造具有专有性,一般来说,无法拆除后再供其他用能单位的用能设备使用。

此外,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还可能满足其中的一条: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节能服务公司不是公益机构,其经营的根本目的在于盈利。节能服务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收益主要来源于合同存续期间从用能单位分得的节能效益,一般来说,合同期越长,所分得的节能效益也越多。为了在扣减融资成本、运行成本等费用后获取合理的利润,节能服务公司更愿意有较长的合同期(即租赁期),但是要满足此条标准,和设备的使用寿命有直接关联。某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所依托的用能设备可能寿命很长,因此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比例较小,如工业窑炉改造;而某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所依托的用能设备可能寿命较短,因此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比例较大,如灯具的绿色照明改造。

虽然根据会计理论可以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认定为融资租赁,但是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1.节能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合同签订于项目改造之前,由于项目尚未实际运行,合同中所约定的节能收益只是一个理论上的预测值,每期的实际收益只能在项目运行后通过节能量监测予以确认,而不能在事先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正因如此,也无法规定一个具体的利率。但在融资租赁的会计核算中,则需要事先确定租赁的内含利率以及最低租赁收款额、付款额,以便确认资产及融资费用或融资收益的入账价值。

2.风险转移存在不确定性

虽然从租赁确认的两个因素(依赖某特定资产、转移了资产的使用权)来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可以确定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但合同期内的节能效益由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单位双方共享,从这个角度来说,与节能设备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并没有全部转移给用能单位。因此,在确认为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方面存在一些值得商榷的地方。

三、合同能源管理中会计处理的具体核算

由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融资租赁性质,在会计实务中,用能单位用节能收益支付的节能合同费用应予以资本化,并形成节能项目的投资成本。节能服务公司在处理这一问题时,明显与公司规模及性质有一定关联。一般非上市的规模较小的节能服务公司绝大部分将节能设备投资作为待摊销的费用处理,在合同期内进行摊销;个别上市的或纳入上市公司报表合并范围的或规模较大的节能服务公司则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相关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按直线法以合同期为限计提折旧;销售自产节能产品的同时提供节能改造服务的生产型节能服务公司则将节能设备作为存货核算。本文以资本化处理方式,通过举例将用能单位的会计实务处理予以说明。

(一)用能单位的会计实务处理

例1:某公司2010年电机系统共耗电1 200万千瓦时,支付电费720万元。2011年10月,该用能单位与某节能服务公司同意按照“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电机系统变频改造项目进行专项节能服务,双方签订了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约定由节能服务公司全部出资,进行项目设计、变频器购买、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预计的节能效果为每月节约电耗20万千瓦时,节约电费12万元。效益分享期为1年,节能服务公司的分享比例为100%,以后不再分享。变频器的使用寿命为10年,无残值。

1.接受变频器。

借:固定资产——视同自有资产 1 440 000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节能项目款1 440 000

2.每月月末,支付变频器使用费。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节能项目款 120 000

贷:银行存款 120 000

3.月末,按变频器的使用寿命计提折旧额,并计入成本。

借:长期待摊费用——节能项目使用费 120 000

贷:累计折旧 120 000

借:制造费用——节能项目折旧 10 000

贷:长期待摊费用——节能项目使用费 10 000

4.用能单位变频器实现的节能收益,不需做会计处理,自然体现在相关的账户里,如电费支出减少等。

5.一年后,节能合同期满,注销变频器的账面价值及累计折旧额。登记“固定资产备查账簿”或制作“变频器卡片”采用卡片式进行管理,为节能服务公司日后进行维护保养等服务提供管理上的便利,用能单位按期将变频器的折旧额计入相关成本。

(二)节能服务公司的会计实务处理

例2:续例1,上述节能服务公司从银行取得项目融资贷款120万元,购置变频器等出让给用能单位。期间共发生项目设计费、安装调试费、人员培训费以及预计的运行维修保养等24万元。

1.为购置变频器取得银行的项目融资贷款

借:银行存款 1 200 000

贷:长期借款 1 200 000

2.购置变频器,并出让给用能单位

借:节能项目资产——变频器 1 200 000

贷:银行存款 1 200 000

借:应收节能项目款——某公司 1 440 000

贷:节能项目资产——变频器1 200 000

递延收益——未实现节能项目收益240 000

3.每月收到变频器产生的节能收益

借:银行存款 120 000

贷:应收节能项目款——某公司 120 000

借:递延收益——未实现节能项目收益 2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 000

(三)实务处理方式分析

参照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符合会计确认的权责发生制基础,考虑了货币的时间价值,不论是节能服务公司还是用能单位,节能项目所带来的收益和发生的相关费用都能比较均衡地进行配比,但不利之处是与《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 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文)中规定的税务处理方法不尽一致,需要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

【参考文献】

[1]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 24915-2010)[S].2010-08-09.

[2] Andrew Satchwell,Charles Goldman, Peter Larsen, Donald Gilligan,and Terry Singer. A Survey of the U.S. ESCO Industry:Market Growth and Development from 2008 to 2011.

[3] 李英,戴萍萍. 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的兴起与发展[J].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4).

合同管理问题篇(4)

2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在我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工程项目逐渐复杂,在施工期间很容易出现各类问题,因此,在合同制定方面与签订方面,如果不能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将会引发合同纠纷问题,不能保证施工质量与进度的管理效果,甚至会导致双方的约束效果受到影响,难以充分发挥合同的管理作用。通常情况下合同管理工作较为复杂,在工程项目开始到结束,如果合同生效,双方就要履行自身的责任义务,且在签订的时候,需针对合同条款进行全面的研究与分析,确保可以满足当前的工作要求。同时,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还需结合合同管理工作内容,针对双方义务与权力进行合理的管理,保证管理工作的顺利性,并明确是否存在影响因素,例如:在合同管理的时候,应履行合同中的责任义务,针对施工原材料质量进行严格的管理,并注意签订合同中施工质量的管理内容,在严格管控的情况下,提升整体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效果,满足当前的工程项目管控需求。

3合同管理中的常见问题

3.1合同内容不严谨

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合同主要含括文字内容、主次内容、条款内容。企业,在合同编制的时候不能保证内容的严谨性,用语中的词语不恰当,很容易出现歧义现象或是误解现象,会导致合同的签订受到影响,甚至会出现争议问题,如果没有进行严格的管理,其中的用语与内容缺乏严谨性,也会受到一定影响出现严重的工作问题。

3.2签订后没有进行交底过程

在签订合同之后,没有进行交底处理。一些企业在签订合同之后,没有树立正确的观念,未能意识到交底工作的重要性,导致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出现脱节问题。很多工作人员都只了解自身需要执行的工作内容,没有全面分析合同具体情况下,对日后的工作会造成严重影响,无法促进管理与协调工作的良好实施。

3.3执行过程中忽视变更管理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能意识到变更管理的重要性,没有科学合理的开展变更管理工作。一些管理部门在工作中,没有针对合同内容与主体进行严格的管控,不能保证合同管理工作的合理进行,很容易发生合同实施问题,如果没有树立正确的变更管理观念,未能做好心理准备,将会在合同出现变更的时候出现问题,发生严重的经济损失。

4合同管理问题出现的原因

在合同管理的时候,出现问题的原因很多,会对工程项目管理工作造成影响。首先,管理部门未能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没有意识到合同索赔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缺乏科学合理的管理方式与内容,会导致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质量降低,无法满足实际管理方面的基本要求。其次,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未能创建完善的保障体系,在缺乏保障的情况下,不能使用合理的工作方法开展管控活动,未能遵循现代化与科学性的工作原则完成当前任务,在缺乏合理合同管理方式的情况下,不能更好的进行管控,不能满足当前国家发展方面的真实需求。最后,在管理工作中没有合理的进行协调控制,对各方面工作造成一定影响,难以创建先进性与可靠性的工作原则,不能保证合同管理工作符合当前的时展需求。

5解决合同管理问题的主要策略

5.1增强合同和索赔意识

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应提升合同管理与索赔工作意识,虽然合同索赔会被当事人反感,但是,在管理工作中还需科学的开展管理工作,树立正确的索赔工作观念意识,并及时发现分歧的现象,遵循科学的工作原则,筛选最佳的工作方式。且在工作中还需掌握先进的索赔技巧,保证提升工作效果。通常情况下,在国际惯例中存在工程项目索赔的条例,属于较为正确的维权工作方式,承包商与合同双方都要树立正确观念,明确索赔工作要求与内容,在保证索赔工作成立的情况下,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满足当前的工作要求。

5.2严格进行合同交底

对于合同交底工作而言,在管理工作中应创建综合性的工作方式,在合同交底的情况下,创新工作方式,提升整体管理效果。对于合同交底而言,在签订合同之后,就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工作人员根据合同内容完成任务,树立正确的合同观念意识,在各方面工作相互支持的情况下,促进合同管理工作的合理实施与发展,保证符合当前的工作要求。对于合同交底工作而言,在实际工作中需结合工程项目管理标准,创新交底管理方式方法,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在法律援助的贯彻落实之下,协调各方面工作之间的关系,提升合同交底工作效果,优化整体管理模式与体系。

5.3加强合同变更管理

在工程项目管理期间应针对合同变更管理进行全面研究与分析,树立正确的变更管理观念,保证合法性与先进性,进行科学的协调控制。在变更管理方面,需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预防合同的变更纠纷问题,在加大管理力度的情况下,合理的聘用专业素质较高优秀人才,使得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观念,针对经济与预算进行合理的控制,掌握法律方面的知识,并进行全局性的维护,在各方面工作相互支持的情况下,促进合同管理的专业性,充分发挥合同变更管理工作的积极作用,促进各方面工作良好实施[1]。若发生需要变更合同的情况,合同承办人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在我方收到对方要求变更合同的通知时,合同承办人应当立即通知公司成本控制部、财务部、法务部等与其一同审查对方变更合同请求的正当性与合理性,并由合同承办人、申报单位负责人、公司成本控制部、财务部、法务部等签署意见。如果对方的请求符合法定或约定条件且我方同意变更的,应当与其签订变更协议。因变更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及时向对方提出书面索赔请求。

5.4建立合同实施的保障体系

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应建立合同保障体系,完善管理工作模式与制度,在保障体系的支持下,提升整体管理工作优化性与协调性,确保符合当前的各方面管理工作需求,使得合同管理工作促进工程项目管控的良好发展与创新。

6结论

合同管理问题篇(5)

二、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出现的问题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台帐和登记情况也都要就拿下有效的控制。然而,目前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具体论述如下:

(一)相关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相应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并不完善。而且很多内部控制的审计制度没有详细的内容。主要表现在财务管理制度、设备物资管理制度和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的审计三个方面。首先,财务管理制度只是单纯的介绍了相关的执行资料,却并没有健全审查制度,包括计划、资金、收入等等都不够健全。其次,设备物资管理制度的审计是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重要环节,但是目前这一环节进行的并不健全,而且分工也不够明确。最后,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的审计上,由于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存在很多不恰当的情况,这就导致劳动人事制度的审计工作对事业单位员工的工作热情没有好处,甚至会产生没有负责人的情况。

(二)财务项目结算大部分无结算依据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中,财务项目结算工作都没有按照严格的规定进行合同条款的签署,而且经常使用的结算方式都是通用条款,导致事业单位的造价提高。而且经常会产生这种结算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这是导致财务项目结算产生的重要原因。再加上没有依据的结算导致合同违约,甚至对结算款不能及时偿还等情况,都是导致财务项目结算的重要原因。

(三)合同变更程序执行不到位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合同变更,会产生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合同条款的约定并不按照规定的条款原则进行确定,同伙私也没有履行合同规定中的各个条款,产生违反原有规定的质量问题,或者是变更前已经签署了最终确认合同等情况,都是导致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问题的重要原因。

三、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对策

(一)优化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存在很多不够完善之处,因而需要进行及时的优化和修订。《工程项目管理规定》虽然对合同管理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要求,然而却存在内容分散,条款单一等等情况,对合同管理制度造成一定的影响。因而,要想让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顺利进行,必须对合同的变更、落实等进一步优化,体现出各部门负责的执行制度,以此促进审计工作的自觉性。

(二)加强财务结算管理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中有关财务结算管理的相关工作必须要进一步加强。要对合同中设计的单价合同,进行及时的清算,对工作量不同的合同也要加强财务结算。尤其是要由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财务结算工作,要保证事业单位有具体的部门对财务结算管理进行备案,以此来促进财务结算金额能够得到及时确认,避免了合同管理的毫无根据。要保证人员的收入稳定,加大调节力度,避免存在合同风险等问题,以此促进合同的正常运行。加强财务结算管理同时可以让事业单位的结算条款更加的清晰,促进结算条款的正确性,让合同项目与事业单位的预算相一致,保持了结算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同时也能避免其他单位从中获得不合法的经济利益。

(三)明确法律对合同变更的规定

针对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中产生的合同变更问题,要通过相关法律来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目前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具有不够完善的合同变更或者解除的依据、条件及需要的相关手续问题。这就需要事业单位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机械能落实,以此来增强负责人的责任心。可以通过具体的规范文本对合同加以规定,而且要严格依据合同变革的具体规定进行。同时,在合同变更过程中,要保证每一个程序都按照严格的法定程序进行,要在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情况下,才能加以变更。而且对事业单位的公章也要加强管理,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对合同变更加以规定,以此避免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问题的产生。

合同管理问题篇(6)

1地铁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合同管理是地铁工程项目管理中重要环节之一。在地铁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将会涉及到许多参与者和手续,这需要通过合同管理的方式来确保参与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只有确定了当权利与义务关系,才能保证合同各方在地铁工程项目建设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规范工程项目建设中的一些不良行为。过去,一些承包商由于不重视合同问题,出现一些“口头协议”、“私下合同”等,事先未通过合同管理来规避和防范今后的风险,从而造成企业出现不必要的经济损失[1]。

2地铁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常见问题

地铁项目合同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合同的订立管理、履行管理和变更管理等。目前来说,在我国地铁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承包商缺乏合同管理意识。

近年来,由于企业之间的竞争较为激烈,不少承包商为了尽可能地满足业主,随意签订一些不正规的合同,从而给地铁项目建设埋下了许多合同风险,在合同履行时引起一些纠纷。此外,在地铁项目建设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利益纠纷事件,大部分承包商都不按照合同条款来解决问题,而是视合同而不见,依靠人际关系来解决纠纷问题。

(2)合同签订不够规范。

由于地铁项目合同类型、文件和条款较多,因此经常出现合理上一些内容用词错误、矛盾等问题,从而造成合同履行率较低。同时,有些部门缺乏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随意签订合约,对合同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等。此外,在合同签订过程缺乏规范性,法律意识较差,合同中的一些违约责任不够明确。以上问题给地铁项目埋下了较大的风险和隐患。

(3)合同材料管理比较混乱。

在项目合同文件管理过程中,经常出现混乱的现象,对没有分类管理合同文件,出现一批无效文件,严重影响到合同管理人员的正常工作,同时也不能为合同管理提供依据。另外,没有做好合同的发放记录工作,在项目实践中双方一旦发生利益纠纷时,不能及时找到合同依据。最后,合同文件存档不及时,这样很容易造成合同材料丢失问题的发生。

(4)合同管理专业人才较为缺乏。

合同管理是一项对技术要求高,专业性较强的工作。而在地铁项目合同管理工作中,一些管理人员并不了解合同规定的具体内容、过程及质量要求等,因此不能依据合同内容对项目建设中各个阶段进行管理与监督。如果在工作中遇到问题,他们就会无从应付,从而影响到项目的整体质量,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由此可见,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专业技能等对合同管理效果影响较大,进而影响到企业的利益。

3地铁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

武汉轨道交通六号线一期第十八合同段,由三公司和武汉公司共同承建,共包含2个车站、2个盾构区间。其中三公司承建工业学院站、杨汊湖站—常青花园站区间左线、常青花园站—工业学院站区间左线。工业学院站为地下两层双跨岛式车站,采用明挖法施工,基坑长235.8m,标准段宽21.1m。杨汊湖站—常青花园站区间杨常区间左线起于K27+312.325,终于K29+247.59,总长1903m。区间采用盾构法施工。常工区间右线起于左K29+419.787,终于左K30+219.093。线路总长799.2m,采用盾构法施工[2]。

3.1合同管理的原则

为了按照合同工期要求如期完成建设任务,武汉轨道交通六号线一期第十八合同段承建项目部建立了项目管理机构,调配了经验丰富施工队伍参与,同时,按照业主的要求进行专业化施工。在本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我们应遵循“专人管理,互相监督”管理原则。为了确保项目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项目部成立了合同管理小组。同时,在合同签订时,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公平、公正、公平的原则。合同签订后,要全面履行合同的义务,并定期召开合同管理小组会议,做好合同履行情况审查,对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的的变更,应由小组成员共同协商后方可做出决定。一旦发现有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应及时做出处理措施,以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2加强合同管理的对策

(1)建立完善合同管理的组织机构。

在武汉轨道交通六号线一期第十八合同段项目建设中,项目组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构,同时配备专业的管理人才,利用现代化网络技术开展合同管理工作,以提高企业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

(2)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是确保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基础,因此在地铁项目合同管理前,我们应建立全面、完善、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其次,在合同管理当中,我们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地铁企业的运营情况,制定出《合同审查制度》、《合同归口管理制度》等制度,使工作人员充分了解到合同审批流程、合同支付流程等。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要使管理人员明确各自的职责、了解合同管理规范,以降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3)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

做好项目合同管理工作的关键因素是管理人员。所以在地铁项目合同管理中,我们要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并定期加强合同管理人员在技能培训,组织专题学习和讨论,学习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以提高自身的管理能力。与此同时,要鼓励合同管理人员积极参加经济管理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以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

(4)建立信息化的合同管理系统。

在地铁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我们需要以计算机和互联网为核心建立信息化的合同管理系统,以实现管理资料、数据和文件的共享,以随时掌握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减少不必要的利益纠纷,使得工程项目合同形成信息化的管理体系,促进地铁公司的持续发展。通过以上的加强措施,武汉轨道交通六号线一期第十八合同段有效地解决了地铁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经常存在的问题,减少了项目合同管理方面的风险,提高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4结束语

总之,合同的规范性有利于确保地铁工程项目的正常开展,因此,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我们要充分考虑到合同的问题以及合同约定的具体内容,以减少合同中不确定因素的出现,实现风险控制的目标,确保工程建设按照合同要求正常进行。

参考文献:

合同管理问题篇(7)

在现代企业彼此之间的经济往来中,合同在其中有着至关重要的地位与作用,企业能否做到科学有效地管理合同,直接关乎到企业经济活动开展以及经济效益的取得。尤其是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各个企业的竞争日渐激烈,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就更加突显了出来。然而目前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制约了企业合同管理的科学有效,下面就对这些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探究可行的应对策略。 

一、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管理重要性认识不足 

在企业合同管理中,对合同管理重要性认识不足是导致企业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的重要因素之一。许多企业管理层对合同的认识以及合同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并不全面,由此就可能造成在对合同中的项目进行相关证据收集的时候,负责收集工作的管理人员并没有充分收集证据,这就造成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还未对合同内容有一个更深层次的调查就草率签订了,进而导致履行合同的时候就会发生合同纠纷。而在合同签订后,一些企业也只是将合同作为一般文件那样收集整理与存放,未能充分认识到合同在保障企业自身权益中的重要作用。 

(二)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 

健全完善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2]应当包含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法人授权委托办法、合同签订和合法性审查、合同档案管理、合同管理监督考核机制、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合同履行及合同争议处理等等方面,然而在企业实际合同管理中,合同管理制度不是存在形式化问题,未能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就是存在内容欠缺的问题。 

(三)合同管理部门不统一独立 

目前我国许多企业并未专门成立一个单独的部门来专职负责合同管理,这就导致企业合同存在着分散管理的情况,有些合同甚至要经过企业很多部门,在这个流转的过程中很容易导致合同管理出现问题。此外,有些企业是由其他部门兼任合同管理职责,比如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由于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还要负责自身本职工作,因此对于合同管理的工作也就无法开展得特别认真细致,这些都会增大合同管理出现问题的概率。 

二、完善企业合同管理的对策 

(一)加强合同管理认识 

首先,加强企业领导层关于加强合同管理的认识,使他们充分意识到合同管理能够为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的开展、各项决策以及各项计划的制定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既是企业开展经营管理依法行事基础,同时也是企业获得进一步发展的前提,而加强合同管理认识能够使合同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其次,企业应当对合同管理对于企业经营管理、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加强宣传攻势,让企业全体员工充分认识到加强合同管理对自身以及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从而树立起必要的责任意识,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养,在日常工作中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工作。最后,企业还应当对各级人员加强合同管理认识的教育与培训,可以通过讲解合同纠纷案索赔典型案例[3]来使其充分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以及一旦合同出现问题所带来的严重后果。比如宁城县供电公司为了全面加强合同管理认识,规范合同签订,就专门组织开展了合同风险防范培训班,主要讲述了合同签订及审核的每个环节和要点,并对公司当前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风险进行详尽解析,给参培人员留下了深刻印象,有效地避免了在今后的合同管理中出现类似情况。 

(二)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在进行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还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一个健全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让相关人员在进行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能够做到有法可依,帮助企业优化合同管理工作,帮助企业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最大程度减少疏漏和错误。健全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应当有总则,即要求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遵循合同管理制度,要求企业全体成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此外还应当包含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履行、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纠纷处理、合同管理等等一系列制度。 

(三)成立合同管理部门 

现代企业要想真正加强合同管理,还应当紧跟时展变化,转变自身思想观念,深刻认识到加强合同管理对于企业合同管理,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并在企业内部建立专门负责合同管理的部门或组织。尤其是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风险也越来越多,合同管理应当成为企业各项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予以足够的重视,成立合同管理部门来专职负责合同管理相关工作,也是确保企业签订有益、有效合同的关键所在,从而帮助企业降低经营风险。以建筑企业为例,成立的合同管理部门一般应设置部长、预结算员、投标员、合同管理员、资料员等五个岗位。 

三、结束语 

合同是合作双方相互约定的、具有法律效应的规则,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生存、获得发展,就必须重视合同管理工作。本文先分析了现代企业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题,然后从加强合同管理认识、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成立合同管理部门三个方面提出了完善企业合同管理的对策,希望能借此给予相关企业一定参考与借鉴。 

参考文献: 

合同管理问题篇(8)

二、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常出现在以下几个阶段:

1.资信调查阶段。对拟签订的一般合同,合同主办部门应合理选择合同相对人,并认真调查合同相对人的主体资格、资质、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等,必要时可组织进行尽职调查。实际工作中,合同管理人员往往未能认真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导致与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签约。

2.合同谈判阶段。合同主办部门负责与合同相对人就一般合同的经济、技术条件与要求进行沟通、谈判直至达成一致。对较为复杂的一般合同,应由合同主办部门牵头组织成立由经济、技术、法律等人员组成的合同谈判小组,负责合同谈判。实际谈判中,双方达成的重要事项,往往无专人及时记录形成谈判纪要并经由谈判双方负责人员签字确认。这就容易导致后期拟订合同条款的疏漏,对谈判过程中往来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电子数据等相关文件,合同管理人员也常因为疏于整理和保管,造成信息泄密,有损企业利益。

3.合同起草阶段。合同条款表述不严谨,就容易产生误解。依照法律订立的合同,应充分体现合同双方的意愿,且明确双方的权责利,这种意愿需要通过清晰的文字来实现。一些企业签订的合同内容太简单,有的仅仅约定了几条意见。或者合同内容不太具体,有些甚至约定的内容违法、违规,这些都会蕴含风险。常出现的现象就是漏掉了违约的责任。举例说明:合同如果按照约定供货,从理论上说,合同的成立只有主体和标的就可以了,但是标的数量不清晰就很容易产生纠纷问题,合同也不能及时履行。又或者合同签订之后要按照合同法来解决问题,违约者承担相应的责任就等于没有说明。因为签订合同的时候,也需要考虑企业自身的风险问题,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可以通过合同的内容来避免,否则风险是很大的。

4.合同审核及盖章阶段。

4.1合同审核。合同签订前,应进行经济、技术和法律“三性”审核。合同主办部门应根据合同的性质、种类、关联程度等确定合同审核会签部门。各会签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审查相关条款,并提交审核意见。实际工作中,相关部门审核合同往往流于形式,并未对本部门涉及专业性条款仔细核查并提出意见,为合同的正常履行留下隐患,在合同出现纠纷时,往往处于被动局面。

4.2合同授权。合同当事人是否有资格签订合同,也是合同能否成立的前提。我国法律规定,法人的分支机构需要法人的委托书才能签订合同。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企业办事处经常代表法人签订合同。除此之外,一些企业的员工在未取得法人授权的情况下就代表法人签订合同,其行为本身就不合法,签署的合同也是无效合同。一旦发生纠纷,根本无法追责。签订合同时,除法定代表人外,签约人应履行内部授权手续,具备合同签订资格。

4.3合同盖章。合同管理人员在盖章环节的粗心大意,常常造成合同文本被篡改,关键性条款丢失等问题的发生。或者,合同相对方使用业务章或部门章替代合同专用章或单位行政公章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应一律加盖合同签约主体的合同专用章或单位行政公章,禁止以部门印章等其他印章代替合同专用章。另外,合同文本应加盖骑缝章、使用防伪印记或签约人(或谈判人员)在每页上留下可唯一识别的小签标志等方法,加强风险防范。

5.合同履行阶段。

5.1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变更、转让或终止(不包含合同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的情形,下同)合同的,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实际工作中,变更合同一方往往以口头形式改变合同权利或义务,未及时变更合同内容,因无法提供书面证据,容易造成经济损失。

5.2企业未行使自己应该行使的权利。《合同法》说明当事人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等等。但是,很多公司是不会及时履行的。例如,发包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承包方可以抗辩,甚至停工,但是却没有行使。这是因为害怕承担违约的责任,结果造成了欠款的金额越来越大。

三、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

1.对市场和合同的关系认识不够。市场和合同是相互依存的。市场运转需要合同,这是因为市场的双方都需要合同去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再者,成立合同需要将市场作为前提。没有市场就没有合同。合同也是市场持续发展的动力。有些公司喜欢直接去市场招人,却不签订书面合同,如果有纠纷出现就会因为缺乏证据而无法调解。

2.对合同和合同管理认识不清。合同在合同管理之前产生,在这个阶段,是被重视。合同一旦签订之后,很多人就把合同扔在一边,已经忘记了履行合同是双方的义务。因此,管理合同基本都是在中期以后,但是也不是说前期就不会有问题出现。前期出现问题,大多是因为签订合同太过草率了。

3.企业人员的法律观念淡薄。很多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他们在订立和履行合同的时候会忽略法律,从而产生一系列的问题。法律可以规范各方的行为,维护其合法权利。任何合同均应以法律为准绳,离开法律约束都是无效的。

四、解决对策

管理企业合同也是市场经济下的一个重要方面。企业管理也是围绕着这个方面展开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所以,加强合同管理对于加强企业效益来说,是很重要的。如果忽视了对合同的管理,就可能造成企业的损失。

1.增强合同管理意识。合同管理在很多企业并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因此,首先应加强对各层级人员的合同以及合同管理意识的教育。其次,需要研究国内外的合同以及索赔的案例,以使合同管理人员充分认识到严重性。合同意识也是市场经济和法律等方面的综合反映。合同管理人员只有增强法律意识,才能和业主更好的交涉,双方的合法权益也能得到保障。

2.订立合同需要更加专业的机构。企业通过合同来确定民事关系,那么,合同就是一项民事法律行为。所以,合同本身的特征,决定合同和企业内部的生产等管理工作是不同的。因此,如果企业的合同由企业自身的法律顾问或者是法律部门来制定的话,会更加专业,也能更好的维护企业自身的权益。

3.更加适合企业自身的合同管理方法。因为每个企业的经营规模和组织管理方式是不一样的,所以管理合同的方法也是不同的。一些大型的企业,因为每个部门的分工是不一样的,企业的法律部门是合同的统一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合同签订和检查等方面的工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每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合同签订,然后备案,定期汇报相关的工作。如此下来,合同管理会更加完善,合同风险也会大大降低。

4.合同管理的控制方法。合同管理是全方位的管理。按照合同从签订,履行再到终结这个阶段来说,分为事先的防范,事中的控制以及以后的应对三个阶段。且应以前面两种方式为主,第三个方面是辅助的管理方法。在签订合同之前,应详细了解双方的基本现状。对方单位的资质,经营权、年检记录以及资信等等。除法定代表人以外,还应有法人授权的委托书等等。不仅需要考虑本方的效益,还要考虑双方的条件如何。综合权衡考虑才能做决定,以防上当,签订没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签订合同的时候,双方的责任必须约定好,文字表达应做到清楚准确。正文内容需要注意产品的商标,生产厂家,运输的方式等等。技术的质量要求也要明确。结尾的部分需要清除,双方都应使用合同专用章,不能使用不合格的印章。合同的期限也要注明。签订的经济合同,除了合同履行地的所在地之外,签约的时候,应该争取合同争议由企业方所在的法院管理,避免发生纠纷等问题。即使发生了问题,也可以避免麻烦的产生。审批合同需要严格按照合同的审批流程来进行,通过专门的法律部门或者专业人员来负责管理相应的合同。审查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一些问题。第一,合同内容是否合法。第二,合同内容是否可行,文字表述是否存在问题,签订合同的文件是否齐全。合同管理当中也需要控制。而对合同管理的控制就是对合同履行的过程进行观察。签订合同主要是为了确保双方的利益,防止出现违约的现象。因此监督是非常重要的。监督可以了解每个企业的合同是否履行,遇到问题也可以及时汇报,解决相应的问题。如果合同履行的时候,出现了一些变动,就要及时变更合同的内容,协商更好的解决方法。为了确保合同能够切实履行,法律部门要和其他部门配合起来,管理才会更加有效。

5.合同交底。第一,需要由合同管理人员向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陈述合同的背景,目标以及需要执行的力度等等。第二,负责人向部门负责人交底,而且需要解答各个部门提出的问题,记录相应的问题。第三,部门负责人应该向执行人员交底,然后陈述合同的情况,部门的合同责任以及需要执行的内容,遇到风险应当如何防范。第四,每个部门把交底的情况反映给合同管理人员,然后对合同的内容进一步完善,从而形成合同管理的文件,下放到执行部门。

6.合同变更需要加强。合同变更也是索赔的依据之一。因此,变更合同需要及时,准确。变更合同的时候,最容易出现的一项内容就是工程变更,因为工程变更容易出现索赔。这些变更都是通过分包商体现出来的。对变更工程进行分析,也是确定能否索赔的重点。

7.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企业应对合同管理人员定期培训,以提高其合同管理水平。合同管理人员可以将工作具体细化,分配到每个人,从而确立责任制度。小组之间也能按照合同配合工作。合同管理人员还应留意合同履行进度,具体的花费等等,以便对合同进展情况了然于胸。

合同管理问题篇(9)

一、前言

煤矿资源是工业生产离不开的重要资源,同时煤矿企业作为煤矿资源的管理和开发部门,肩负的责任重大。煤矿企业在社会上存在的方式是特殊的,正是这种特殊性决定了煤矿企业在管理过程中的不同。合同管理作为煤矿企业重要的管理组成之一,在煤矿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说煤矿企业的每一项生产都伴随着合同的签订,合同的签订也是保障合同双方利益的关键,因此只有做好合同管理才能促进煤矿企业管理的有效性。但是企业的生产特点决定了很多煤矿企业长期以来在生产过程中只关注煤矿资源的产量而对经营状况不重视,导致煤矿企业在进行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对煤矿企业造成的损失不可估计,因此广大煤矿企业需要结合自身在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促进合同管理的有效性。

二、分析煤矿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合同的管理方面不规范。随着合同管理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广大煤矿企业开始认识到这一点。因此,相应的煤矿合同管理制度及组织开始建立。但是纵观整个煤矿企业,并没有做好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工作,存在的问题突出,容易给煤矿开采工程带来一定的困难和影响。合同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缺乏专业人员管理。促进合同管理的有效性可以使得合同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从而避免出现问题,引发纠纷。对于合同的有效性管理工作来说,需要专业的管理人员的参与,但是分析现阶段的煤矿企业缺乏专业的管理人员,甚至很多煤矿企业根本没有设置针对性的管理部门,只是由企业内部的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管理,也就是一人身兼数职,合同管理人员同时也是其他部门管理人员来兼职的,这样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精力,大大降低了合同管理的效率,使得合同管理工作效果不尽如人意。在合同管理人员上,有的人员并非是专业管理和法律专业毕业的,而是在工作的过程中半路出家,导致实际的学识和能力无法满足行业发展的需求。(2)合同拟定缺乏专业性。同其他企业一样,煤矿企业的合同拟定也需要专业的人员来负责这个部分的工作,但是在实际的情况当中,很多煤矿企业合同的拟定都是由业务员自己来进行的,因此容易出现考虑不周到和条款制定不合理的情况,导致所得到的合同缺乏专业性,不能很好地推动合同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和效果。试想在合同的拟定过程中,如果都是一个人独立完成的,那么从行为性质上来说就相当于自己拟定合同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约束,这样的拟定程序本身是无效的,并且拟定过程也缺乏科学性和严谨性,不具有说服力和客观性。(3)煤矿企业对合同的拟定工作不重视。很多煤矿企业对合同拟定工作不重视,由于煤矿企业本身属于生产类型的企业,所以很多煤矿企业的通病就是只重视生产,错误地认为只有促进煤炭开采量的提升才是煤炭企业发展的第一要务,对于合同管理没有重视,甚至把关于对合同的管理错误地认识为盖章。在这种错误观念的影响之下,人们在合同管理中投入的各方面资源过少,从而引发各种各样的问题。2.合同管理制度没有落到实处。鉴于合同管理对促进煤矿企业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很多煤矿企业也制定了相应的合同管理规定,使其能够在合同的管理工作中发挥指导的作用,但是很多管理规定只是流于形式,没有从根本上落实。导致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就是规章制度没有真正落实,制定规章制度的时候没有联系煤矿企业的实际,仅仅是从理论基础上考虑问题,势必会导致所制定的规章制度不符合社会实际,甚至在执行过程中根本不能促进企业的良好管理,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缺乏法律意识。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有的工作人员态度过于随意,缺乏严肃性,对于合同的签订工作不够重视,同时本身缺乏法律意识,对于一些细节不具备专业的知识储备和处理能力,容易使得合同出现各式各样的问题。甚至有些煤矿企业在开展业务时将顺序颠倒,没有签订合同就进行业务的开展,然后再找个时间补充签订合同,这样容易在出现纠纷的时候难以进行维权;或者有些企业的管理者为了一己私利,不惜损害企业的利益,借机中饱私囊,在合同签订的环节做了一定的手脚,严重损害整个煤矿企业的利益。(2)缺乏专业的监管部门。促进煤矿企业合同管理的有效性,离不开专业的监管部门的有效监管,他们能够在合同的管理工作中发挥促进的作用。但是分析现阶段的煤矿企业合同管理工作可以发现,在合同签订的时候,大多数情况下合同的双方都不是非常了解合同的相应条款和内容,整个合同的签订过程缺乏专人来进行监管,只是盲目地进行合同的签订,而对于合同中所涉及的款项、货物等没有深入的了解,对于合同签订后如何促进合同更好地履行,缺乏专业的认识,从而导致在合同条款的履行过程中没有按照相关的要求来进行,最终出现违约的现象和纠纷。一些合同涉及的内容比较复杂,因此,就合同签订中的一些信息不能及时有效地整理出来,就容易导致合同中的事项根本无法履行,导致合同成为一纸空文和摆设,不能发挥出本身应有的作用和效果。(3)合同签订内容不统一。合同的签订不是一成不变的,对象的变化非常大,因此在合同签订的时候很难达到有效的统一。但是受到合同签订对象及签订水平的影响,很容易出现合同的条款及信息不完善的情况,甚至合同的拟定错误丛生,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合同的法律风险。此外对于不同的工作内容,所涉及的合同内容也存在着差异和变化,因此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进行调整和加强。

三、促进煤矿企业合同管理有效性的策略

伴随着时代的不断变迁、社会的不断发展,煤矿企业只有加强自身管理,做好管理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随着市场发展的程度越来越高,人们对于各项工作的要求和维权意识都比较强,因此也会对于煤矿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提出很高的要求。因此,煤矿企业必须不断促进自身法律意识的增强,依据法律法规办事,这样才能促进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鉴于煤矿企业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因此有必要结合具体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治策略,促进煤矿企业合同管理的有效性。具体采取的措施可以在如下几个方面有所增强。1.合同文本形式需要统一。现阶段的煤矿企业在拟定合同的时候缺乏统一规范的文本形式,导致合同管理增加难度,同时也为广大煤矿企业带来了一定的风险,所以广大煤矿企业需要结合自身的生产实际,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使得拟出的合同能够既严谨又符合法律的规定,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自身的利益,这样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人为操作导致的错误出现,一旦合同双方出现纠纷的时候,能够促进纷争的有效解决。对于合同文本形式的统一,不同类型的合同所对应的合同类型是不一样的,因此不能用一类合同的文本来作为万能的模板,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合理的调整。2.促进授权和委托制度的落实。煤矿企业在进行合同签订的时候,需要充分结合自身的生产以及经营的情况,由负责人向企业的相关领导提出申请,领导需要就具体的申请进行缜密的审核,待审核通过之后需要将整个合同的签订过程授权给相关的法律机构全权,保障合同签订的有效性,这样才能够确保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的有效性,最大限度地保障煤矿企业的合法权益。特别是通过授权或者委托方式来进行合同签订的单位或者个人,更要通过制度的落实来确保这部分工作得到比较好的实行。3.促进专业合同管理人员的培养。分析煤矿企业的合同管理过程,合同的签订人员以及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能力不足(如先开展业务后签订合同,在合同条款的制定过程中存在很多漏洞等),影响了合同管理的质量。因此广大煤矿企业需要就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养,促进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保障煤矿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不断完善和进步,促进煤矿企业健康良好发展。只有煤矿企业从根本上重视企业的合同管理,才能确保管理人员培养的有效性,使煤矿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朝着更加专业化的方向发展。在关于合同管理人员的培养问题上,要对培养的内容和形式进行更新,使其能够符合当前工作发展的需求,切实推动合同管理人员的能力得到提升,推动工作的开展,减少不合理合同管理事件的发生,推动煤矿开采工作的更好进行,为该行业的发展提供帮助。

四、结语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作为煤矿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需要广大煤矿企业引起足够的重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企业竞争变得越来越激烈,想要在激励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就需要煤矿企业立足于自身生产实际,分析自身在现代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合同管理的认识,不断促进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促进合同管理的有效性得到呈现,规范合同管理的各个事项,推动行业的合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发展,提升行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贺林.煤矿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J].管理观察,2014(08).

[2]刘涵.浅谈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内控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会计审计,2016(05).

合同管理问题篇(10)

2010年4月,我国五部委颁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主要针对企业的内部控制进行规范,这其中就包含合同管理。合同是现代企业之间用于规范各方权利、义务的协议,是现代企业之间进行合作的主要形式。合同的重要意义决定了合同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地位。

一、合同管理的内涵

合同管理主要是指与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转让、合同的变更、合同的履行以及合同的终止有关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合同管理是企业之间贸易往来和经济合作的重要基础。良好的合同管理对于保护合同利益相关者具有重要的意义,防止企业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舞弊等行为的发生。因此,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

现阶段,我国理论界对于合同管理的过程进行了阶段式的划分。第一个阶段为合同谈判与签订阶段的管理。由于我国的法律赋予合同相应的法律效应,因此,做好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合同一旦签订,公司将必须按照约定履行其责任,否则将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二个阶段为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通过内部的监督等措施,促使合同约定的义务按时履行。第三个阶段为合同归档阶段。即在合同责任与义务履行完毕之后,对合同进行整理,并按照归档程序保存,以备查阅。

二、当前我国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开始加大对其管理的力度。但是我国合同管理方面的研究起步较晚,多是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理论的基础上得来的。因此,在应用的过程中遇到很多困难,如:

1.合同管理认识上的误区。合同管理工作在企业中不能良好实施的一个重要原因即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对于合同管理认识上的误区,认为合同管理是浪费时间和精力,完全没有必要的事情。合同管理属于企业的内部控制的内容,内部控制包含五要素,分别为;控制环境、风险评价、控制活动、信息系统与沟通、监督。高管人员对于内控的态度奠定了企业内部控制的基调,如果高级管理人员都不能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要想其在企业顺利推行,恐怕存在困难。

2.合同管理运行部门和监督管理部门独立性较差。企业中的合同管理往往涉及到多个部门,因此,存在一些利益冲突。只有保持合同管理的运行及监管部门独立于合同的执行部门,才能保证管理的效率。但是,当前一些企业中,合同管理运行部门和监督管理部门不具有独立性,甚至一些企业根本没有合同管理的部门或者专职人员,这都将会造成合同管理的漏洞,使得企业合同风险加大。这是合同管理现存的问题之一。

3.合同管理缺乏监督管理的动力。企业合同管理往往针对其自身的管理,完善合同签订前的审批、准备,完善合同变更的相应手续和审查、完善合同后续的归档工作等等,这无疑是为企业管理人员增加了工作量,因此,企业的管理人员并不乐意实施这项额外的工作。同时,对于自己监督自己,高管人员往往都是排斥的。这些因素均造成了合同管理缺乏监督管理的动力。

4.合同管理模式存在缺陷。现代企业往往将合同管理归责于法律事务,大型的公司一般设立有法务部,中小型企业出于节约成本的考虑,往往是外聘法律人士为其提供咨询,这就是法务模式的合同管理,也是当前最流行的一种合同管理模式。但是,深入分析后发现,这种管理模式存在一个较大的缺陷:法务部门往往关注的只是合同内容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管理的其他方面的关注较少。同时,现实生活中也存在一些现象比如一个法律咨询员一天要签上百份合同,往往粗略的浏览下即签字报出。这都是合同管理模式存在的缺陷。

三、针对当前我国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的对策研究

针对上文分析的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了以下解决问题的对策,以期我国的合同管理更加的规范,真正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体的对策有如下几点:

1.推进企业合同管理信息化。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应用,现阶段企业均已经采用了信息化的管理系统,合同管理可以作为一个新的模块引入企业现有的信息系统中,对企业来说并不需要增加许多成本,但却可以发挥信息化技术带来的管理效率的提高。一方面,信息化的合同管理可以有效规避人为舞弊、人为的错误等,另一方面,信息系统经过授权后,只有相关人员才能进行操作,防止合同内容丢失。计算机的操作往往会留下痕迹,因此,一旦出现问题,事后问责时也能快速找到相关的责任人。

2.建立合同管理的培训机制。针对企业管理人员对合同管理认识上的误区以及合同管理的动力不足问题,企业可通过组织相关的培训活动予以解决,之所以存在误区、不予支持,是因为高级管理人员并没有意识到合同管理所带来的好处,因此,培训无疑是最快速、有效的方式。培训的内容应当主要关注合同管理的流程讲解、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合同管理的案例分析等方面。

3.建立合同管理的机制。机制是企业的制度顺利实施的基础,因此,要想合同管理在企业中顺利实施,必须建立相关的合同管理机制,将合同管理各方面的内容制度化。使得员工在操作的过程中有据可依,也方便事后追究或奖励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4.建立合同管理流程。合同管理的流程的建立可以使得合同管理工作更加有序进行。企业应就调查与谈判、审核与批准、合同文本拟定、合同文本的会审、签署、盖章、履行、补充与变更、结算与解除、后续评估等环节的具体内容制定详细的规章制度。这样以来,合同管理变得有据可依、有法可循,大大提高管理的效率。

参考文献:

[1]嵇成能,唐玉根.企业合同管理及法律风险防范研究[J].现代商业.2013(01):121-122.

[2]傅京华.浅论企业合同管理[J]. 中国外资.2012(1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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