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的措施汇总十篇

时间:2023-05-17 15:45:30

合同管理的措施

合同管理的措施篇(1)

【关键词】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全过程管理

1.引言

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规范化经营是市场发展的基本要求,合同是对合作双方责任的具体划分,对双方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维护双方各自的权益,因此,经营管理中要重视合同及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同施工管理在过程上有一定的相同之处,都要重视全过程的管理,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签订直到生效,最后到合同失效的整个过程。本文将就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具体方法进行探讨。

2.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

(1)合同主体不当。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而合格的主体,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这里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是虽然具有上述两种能力,但不是合同当事人,即当事人错位,也是合同主体不当;二是虽然是合同当事人,但却不具有上述两种能力,同样是合同主体不当。

(2)合同文字不严谨。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产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只有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可以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

(3)合同条款挂一漏万。就是说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常见漏掉的往往是违约责任。有些合同只讲好话,不讲丑话;只讲正面的,不讲反面的,不懂得签合同应当“先小人后君子”的诀窍,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

2.2合同履约阶段的问题

(1)合同变更不及时。在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的事情,问题在于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了损失。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的变更两种情形。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实现。作为承包方的建筑施工企业,更重要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关键在于变更要及时。

(2)对书面函不够重视。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地发出必要的书面函,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履约的一种手段,也是建筑施工企业自我保护的一种招数,可惜这一点往往遭到忽视,结果受到惩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把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

(3)对签证不够重视。履约过程中的签证是一种正常行为。但有些施工企业的现场管理人员对此并不重视,当发生纠纷时,也因无法举证而败诉。

(4)在追究时忽视诉讼时效。建筑行业被拖工程款的情况相当严重,有些拖欠没有诉诸法律,但当时才发现已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无法挽回损失。超过了诉讼时效等于放弃债权主张,等于权利人放弃了胜诉权。

3.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具体措施

3.1提高承发包双方对合同的认识

通过宣传、培训,使承发包双方真正认识到施工合同是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武器和工具,是走向市场经济的道路和桥梁。依法运用施工合同审查等手段在事前避免或减少由于施工合同条款不完备、表述不准确而酿成的经济纠纷和损失,把合同意识和合同秩序作为约束社会经济行为的普遍准则,加强法制观念,真正树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需要的法律水准,从根本上保证施工合同履行。

3.2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和制度

一是领导要从思想上给予高度重视,把施工合同管理真正落实到工程项目管理中去。二是从制度完善入手,建立合同实施保证体系,把合同责任制落实到具体工程和人员;三是要配备专人管理,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草案及合同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四是健全合同文挡管理系统,除施工合同外还要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变更、会议纪要、双方信函等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储存。具体如下:

(1)组织健全:合同管理涉及到企业的各个职能部分,为此企业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使企业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每个部门,落实到个人。

(2)制度健全:企业要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制度或大纲,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这些环节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同时企业各层次都应根据上面的制度编制各部门可操作的合同管理程序,例如编制现场施工记录程序、索赔程序、签证程序等。

(3)定期检查:企业管理部门定期检查合同管理组织和制度是否适应合同管理的需要和市场需要,对不适应部分进行必要的调整。即对合同管理体系进行动态控制,及时调整,不断完善。

3.3大力推行建设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使合同的订立程序与国际惯例接轨。尽管目前招投标管理方式全面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条件尚不成熟,但单就施工合同的订阅程序一项,却有条件、也有必要按国际惯例操作。目前招标文件范本的内容及形式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国际惯用的土木工程招标文件。比如;招标文件中包括全部合同条件及协议条款,投标者在投标书中对合同条件进行响应,决标后由招标方与中标方签订协议书,申明双方的招投标及中标文件组成合同文件。应该说,招标文件范本所确定的这一程序,是招标发包的建设工程订立施工合同唯一正确的程序。

3.4做好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合同管理的措施篇(2)

引言

施工企业在承接工程任务时,需要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双方均需要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但是受到市场环境、地质人文条件以及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加上施工企业缺乏市场意识,业主在合同中处于被动地位,需要承担较多施工合同履行的风险,并对其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需要进一步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提高其风险意识,预防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灾害和损失。

1施工合同中的风险

1.1不明确的合同条款标准

在施工合同中,往往涉及到复杂的生产和技术元素,需要对相关细节问题进行斟酌,约定关于施工质量等方面的标准,并作出具体、详细的解释,并形成明确的、可操作性的条款。但是在实际的工作当中,往往忽视了这一点,缺乏对于细节性问题的明确解释,合同条款的标准较为模糊,容易产生陷阱。对于承包方和业主双方而言,某些合同条款对于业主并不公平,会对其造成一定的损失。

1.2固定价格合同

在固定价格合同当中,在合同双方的商议下,确定固定的合同价款,并不再做出调整,便于工程结算,其中包含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但是采用该类型和合同条款,业主所承担的风险高于承包方,一旦出现报价计算错误、漏报项目、工程量估算错误等情况,容易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而业主还需要承担主要的责任[1]。

1.3工程设计变更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受到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往往和预计情况出现偏差,需要对施工工艺和技术进行调整,做出工程设计变更。而承包方在进行工程技术变更时,必须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并明确呈于书面。但是一些承包方自行做出工程设计变更,无论是否合理,都违反了合同条款,一旦出现延误工期等情况,业主可以扣除承包方部分的工程款。在施工合同当中,关于工程设计变更的条款不明确,难以追究承包方擅自进行工程设计变更的责任。

1.4不明确的合同条款内容

业主应对施工合同条款内容一一明确,并及时对不公平条款提出异议,并与对方进行洽商。当中间过程中出现合同条款变更的情况时,需要合同双方共同商议并达成一致,并对变更后的合同条款内容进行审查,并呈于书面协议当中。如果承包方不了解施工合同条款内容及其变更内容,或是变更内容未明确呈于书面协议当中,容易出现合同条款前后不一致的情况,尤其是工程款支付约定的相关内容,如合同条款内容不明确、前后不一致等情况,对于业主不利。

2施工合同的风险管理办法

2.1完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完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对于合同的审查批准、使用登记、信息统计等内容进行明确的规定,并将其作为严格履行合同的基础。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需要对投资、工期、环境影响等因素进行考虑分析。在确定合同条款时,避免漏项的情况。对于不明确的条款内容,需要做出准确的解释,在合同双方达成一致后,对书面协议进行修改和完善,经严格的审核后。认真予以执行。加强投招标管理,做好施工合同签订前的工作。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业主需要对施工企业进行考察,对于各项专用条款进行严格的核查,保证其项目特征描述的准确性,并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进行定价。该过程中,需要参考并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2采用工程结算专用条款

采用工程结算专用条款,充分考虑到工程量、计费基数以及材料价格的改变。当发生工程设计变更时,工程项目内容会发生相应的改变,这就需要对合同价格等内容进行调整,形成新的条款项目,并落实于书面协议的当中。而工程量的改变则会影响到项目措施费用、规费和税金,进而引起计费基数的改变。当发生材料价格变化时,则会带动承包价格的变化,需要将其作为合同价款及调整的相关约定,对其调整幅度进行明确的规定,并将其列入工程结算专用条款当中,可有效避免双方在工程结算方面产生纠纷。

2.3索赔治理

提高业主的法律意识,学会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合同当中,需要列入索赔和反索赔的相关条款。如施工单位违反了合同条款,业主则可以将其作为证据进行来扣除工程款。当施工单位提出索赔要求时,业主可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并按照合理、合法的程序进行反索赔[2]。

3结论

加强施工合同风险管理,能够有效保障业主在合同中的合法权益,加强风险因素控制。针对不明确的合同条款标准和合同条款内容、工程设计变更以及固定合同风险等问题,采取科学、合理施工合同的风险管理办法。结合施工实际情况进行分析,考量当前的建筑市场环境,完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然后采用工程结算专用条款,加强索赔治理,全面提高施工合同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合同管理的措施篇(3)

中图分类号:F27;TU7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7-00-01

一、引言

随着工程建设的发展,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合同作为企业与各方发生经济往来的法律文书,与企业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密切相关。实践证明,合同管理是企业取得经济效益的关键,加强合同管理,目前已成为企业规范经济运行秩序、堵住效益流失漏洞、确保安全稳定发展的重头戏。本文结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就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进行了探讨,以供大家参考。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

(1)合同签订存在矛盾。合同文件对建设工程的影响非常大,常常一个词的不同解释就能关系到一个重大索赔的结果,因此合同的文字必须非常严谨和准确。由于合同是在工程实施前签订,而工程的实施过程十分复杂,工程合同很难对它们作出准确地描述和定义,所以合同是不完全的,容易出现错误、遗漏、矛盾、二义性等问题。

(2)合同实施过程复杂。由于工程项目持续时间长,使得工程承包合同生命期长。从投标到签约,再到深化设计、采购、施工、竣工和保修,需经过一系列过程,一般至少两年,长的可达五年或更长的时间。要完整地履行一个承包合同,必须完成几百个甚至几千个相关的工程任务。在整个过程中,稍有疏忽就会导致前功尽弃,直接造成经济损失。所以合同管理必须与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同步地、连续地、不间断地进行。

(3)合同涉及关系复杂。由于建设工程有许多特殊的融资模式、承包模式和管理模式,工程的参加单位和协作单位多,即使一个简单的工程就涉及业主、监理、设计、总包、分包、材料供应、设备供应、运输等十几家单位,它们之间联系紧密,关系复杂,其中任何一个单位工作的失误都可能影响整个工程的实施,所以必须做好工作的衔接和协调。

(4)合同变更频繁。由于工程实施时间长,涉及面广,使得过程中内外的干扰事件多,合同也相应的会变更更频繁。常常一个稍大的工程,合同中的变更能有几百项。这就要求必须对合同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变化情况不断进行调整,以确保施工方的经济利益。

三、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建筑施工企业要保证合理的利润,必须提高合同管理意识,加大合同管理力度,防范合同管理风险,以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具体措施如下:

(1)做好签约前调查,防范源头风险

①审查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首先应审查该法人是否依法成立,是否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是否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其营业执照所显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是否与实际经营活动相符。对于从事特殊生产经营的法人是否具有相关的资质、特种行业许可证。其次应审查签约人员是否有相关授权,是否在其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是否以合同主体的名义签订合同。

②考察合同对方的资信情况。订立合同前,必须认真考察合同对方的资信情况,对于对方的注册资金、财产状况、商业信誉、生产经营状况等方面进行实地调查和评估,确认对方有足够的履约能力,方可订立。切忌仅凭对方的一面之辞,就轻易的允诺相信,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2)严格合同评审,规避合同风险

①审查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对于合同内容应进行仔细审查,审查其是否存在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利益的条款,是否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况,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不顾法律、法规规定盲目签订合同,将导致合同的无效,自身的权益也将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②审查合同内容的完整性。建设工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条文不能过于简单。建设单位通常喜欢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因为对他们而言这种结算方式比较简单省事,将来发生工程变更的可能性较小,施工企业索赔的机会也相对少。但对施工企业而言,承担的风险将更大,一旦在报价、工作量计算方面出现失误,将会造成巨大的损失。如某建安企业承接的一项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时业主未提供具体的施工图纸,只由招标公司提供了一份大概的工程量清单,该企业根据这份清单做出了投标报价,中标后签订合同时,业主提出要按固定总价签订合同,工程范围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该企业为了打开这片市场,积累相关的业绩,提升自己的总承包能力,与业主签订了该合同。结果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远远大于原招标时提供的工程量,项目因此遭受了极大的损失。由此可见,在合同评审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合同的潜在风险,在没有类似工程经验的情况下,尽可能不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如业主方执意要采用固定总价的形式,则应在合同中附加一条:当实际工程量超过原来提供的工程量时,量差在一定范围之内不调整合同价,超过该范围的则需相应调整合同价。另外,在审查过程中尽量采用标准合同文本进行对照,以发现缺少或遗漏的必备条款,将合同风险控制到最低范围。

(3)抓好合同实施,降低管理风险

合同管理的措施篇(4)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

1.1 加强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

市场经济机制的有效发挥要靠契约和法律。施工合同作为调节业主和承包商经济活动关系的主要法律依据,必须按照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其中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其对建筑市场机制的健全和完善,作用不言而喻。

1.2 加强合同管理是规范建设各方行为的需要

目前,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来看,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需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承发包双方合同自律行为较差,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因此,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对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十分必要.

1.3 加强合同管理是建筑业迎接国际性竞争的需要

自从我国加入WTO 后,建筑市场将全面开放。如果业主不以平等市场主体进行交易,仍然盲目压价、压工期和要求垫支工程款,就会被外国承包商援引“非歧视原则”而引起贸易纠纷。另外,由于我国的一些建筑企业不能及时适应国际市场规则,特别是对FIDIC 条款的认识不深和理解不透,将丧失大量参与国际竞争的机会。因此,承发包双方应尽快树立国际化意识, 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范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以避免不遵循市场规则而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严重后果。

2 加强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2.1 把合同管理真正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

市场经济首先是法制经济,加强施工合同管理,保证建筑市场正常健康发展,离不开有效的法律机制作后盾。作为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要完善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如最近最高人民法院拟出台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中倾向于确认“阳合同”的法律效力,进一步规范了合同双方行为。主管部门还要加大监管、处罚力度,增强发包人、承包人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意识,使得合同双方认真执行《招标投标法》和《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对违反合同的行为,不论是合同的哪一方,都应依法接受处罚,把合同管理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确保合同的严肃性,营造良好的合同管理法律氛围。

2.2 设立专门合同管理机构,培养专职合同管理人才

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并且重点培养有应变能力、坚持原则、知识面宽广的工程师担任合同管理工作,使他们成为工程技术、工程经济、合同、法律、商务等复合型人才,以利于正确处理合同管理中的各种复杂问题,发挥合同管理的纽带作用,使得施工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等活动的结果,成为工程项目管理与科学决策的依据。

2.3 坚持合同评审制度,做好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承发包双方应建立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合同签订前进行严格、细致的合同评审,由专职合同管理人员、负责质量安全的总工程师、经济师、项目经理等成立合同评审小组,对合同条款进行分析、研究,确定能否满足项目的各项目标。并找其中存在的缺陷和潜在风险,制定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合同漏洞。切记少用或不用口头协议、君子协定,防止引起合同争执。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完善,达到业主的各项要求和在施工企业内部顺利执行。

2.4 坚持合同交底制度

实行公司和项目部两级的合同交底制度,将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资料、投标图纸、投标书和施工合同对项目部各管理人员进行交底,使其明确工程项目的特殊技术和商务要求,将合同责任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形成全员的合同管理。

2.5 对合同履行实行全过程的动态管理

合同签订后则产生法律效力。合同双方就形成一定的经济关系。合同规定了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利益、权力和义务,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严格履行,不应违反。但从根本来说,合同双方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容易导致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利益冲突,造成在工程施工和管理中双方行为的不一致,不协调和矛盾。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监督和跟踪,进行积极主动全过程管理。

1)严格遵守工程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期限、价格,进行保修条款的履行管理。

2)必须加强承包人与发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沟通,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保证工程计划有序实施。

3)做好工程工作日志、往来电话、函件、文件、会议记录等并存档,作为解决纠纷的证据资料。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做好增减、变更项目工程量的确认签证工作,特别是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涉及工期、费用记录要记录清楚,减少因各种原因引起的纠纷,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5)及时办理合同的变更、中止、转让工作。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发生如项目承包范围或者工期等发生变化的情况,因项目实施层即项目部与管理层即原合同签订部门信息沟通脱节,这些实质性变化的信息未能及时反馈给管理层,导致未能及时办理相关变更,造成工程最终完工进行清算时出现纠纷,严重影响企业形象及市场声誉。一旦业主出现类似资金危机等则会严重影响工程进一步开展的情况,所以应必须及时办理合同中止、转让工作,确保企业自身利益不受侵害。

2.6 加强对工程分包的管理,学会使用“指定分包商”

目前,工程分包是建筑市场最容易出现的问题,也是出现问题最多的一个环节。“指定分包商”是现在公路工程承包施工实践中经常采用的一种分包方式。由于种种原因,总包商对指定分包商应承担的责任往往和普通分包商同等对待,造成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被动。按照国际惯例在合同关系和合同责任方面,“指定分包商”的不同主要表现在:由于特定的工程部位由业主指定的分包商来完成,当这个“指定分包商”没有完成合同义务时,业主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总承包商不按时按量地向“指定分包商”支付他已从业主方面领到的工程款时,业主可以直接地向“指定分包商”支付工程款;“指定分包商”所负责实施的工程部位,其报价列入总承包商的报价书,但此项款额由“暂定金额”项目支付。由上述特点看,如果“指定分包商”违约,无论是施工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是施工期限落后于合同进度,业主负有推脱不开的责任,总承包商可以摆脱合同责任。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一些根本没有能力完成分包任务的“指定分包商”,要向业主建议要求更换,以确保整个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目标。

2.7 充分发挥工程监理的第三方作用

工程项目实施中,有不少的业主认为委托监理只是找一个承担质量的责任者,出了质量问题可以推卸责任,责任是监理的,权利是业主的,不愿在选择承包商、资金支配管理、进度管理等方面放权,发包人把监理工程师视为监理员、质检员等,增加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管理工作的难度。在工程实施中,业主应该充分发挥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项目建设第三方的作用,对发包人、承包人的协调作用,这对规范合同双方的行为、合理解决承包双方的合同纠纷会有积极的作用。

2.8 及时进行索赔和反索赔

在合同履行中,注重双方违约、合同缺陷、施工条件变化、工程变更、工期拖延、工程师指令、国家政策及法律、法令变更等等,按规定的索赔程序,及时有效进行索赔,以索赔促管理,促进建筑工程管理水平的提高。

2.9 建立合同管理的微机信息系统

合同管理的措施篇(5)

1 企业合同档案的特征

要想分析企业合同档案的分类管理,就必须掌握企业合同档案的特征,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1 法律性

人类社会中,合同制度是一种最为古老的法律制度。对于经济社会而言,合同以法律形式存在,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市场交易。合同在合同法的背景下,又赋予了法律效力。合同档案是一种原始记录,其记录内容包括合同变更、签订和终止整个过程,因此,合同档案具有法律特征。

1.2 凭证性

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会引发较多的经济纠纷。合同既是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和权利的凭证,又是法院及仲裁机构处理和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律依据。因此,合同档案具有一定的凭证特征。

1.3 规范特征

合同的签订、变更和终止等环节,必须要在合同法允许的范围内执行,也因此,赋予了合同档案规范的特征。就合同的内容和形式等方面而言,合同法均有明确规定。例如,订立合同的形式有3种,包括口头、书面及其他形式;内容方面,对合同的当事人姓名、数量、价款和住所等一般条款做了明确规定;还特别规定了合同的格式条款。只有赋予合同法律形式,才具备相应的法律效益。将合同作为档案保存时,一旦丢失某一部分,就失去了合同部分及全部法律效力,难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4 相关文件多

企业合同档案既包括签订的合同文本,又包括签订前和签订后的任何一个有关材料,例如,签订前的洽谈、招投标,签订后的变更、解除和签订等。邀请函、招标书、投标书、评标报告、会议纪要、议价单、会签审批表及解除协议等,组成了合同档案,要想确保合同档案的完整性,就必须做好合同档案的归档工作。

1.5 合同档案数量多

与行政机关相比,一个完备的企业,每年内制定的合同档案相对较多,少则几百件,多则几千件。在这种情况下,要区分两种合同档案的分类方法,从而更有效地做好企业合同档案的管理。

2 合同档案集分式归类方法分析

2.1 以集分式归类原则为中心

从旧版及新版电力企业档案分类表来看,主要是依据科技档案和文书档案进行归类,科技档案包括电力生产、科研项目和建设项目准备。而文书档案包括行政管理和经营管理两大方面。在这种归类措施下,既给合同档案的分类整理增加了难度,又不利于合同档案的查找及统计管理。对合同档案进行归类时,要以集分式分类原则为中心,依据《合同法》中无名合同及有名合同的种类,重新制定。

2.2 集分式分类表

根据我国合同法有关规定,适用于企业的有名合同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运输合同,委托合同,技术合同,承揽合同,供用热力、水、电、气合同,技术合同及建设工程合同9种。依据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制定集分式分类表,并在分类表中,将合同档案分类归档,依次为60~69号。

有名合同,又叫作典型合同,是指在法律规定中,确定其规则及名称的合同。无名合同,又叫作非典型合同,是指在法律规定中,未确定其规则及名称的合同。本科会计毕业论文

2.3 分类表的使用法方法

将合同档案分类归档过程中,年度、分类号以及件号共同组成档号,年度为签订合同的年份,与合同相对应的具体分类号码为分类号,件号是在相同年度、相同分类号中,按照合同签订时间顺序制定的流水号。“—”作为代码间裂解符号,代码用阿拉伯数值0~9标注。例如:2014—62—002,该档号表示2014年度,借款合同中的第二件合同档案。

3 合同档案归类管理的注意事项

在把合同方案转交至档案室前,企业要安排一个部门,做好办理合同的相关工作,防止出现办理人员和部门相对分散,无法做好合同材料收集工作。

对合同编号实行统一编制,并由合同主办部门负责,从而有助于合同材料的统计、保管和利用。要按照相关原则编制合同编号。诸如,将合同分为几大类,同时采用特定符号标记,例如物资类可以采用WJ表示。随后依据时间顺序,在类别号里编制流水号。独立性是各个合同编号的特性,一旦制定,无特殊情况,不允许私自更改。采用合同编号排列法,对未移交的合同材料进行保管,从而实现简便、快捷地查找相关合同材料。

移交前,由合同主办部门统一负责收集合同材料,并保管好。相关文件多和合同档案数量多是合同档案的两大特征,因此,合同主办部门在收集合同材料时,要将与合同有关的一切文件资料进行收集。档案室要监督和检查合同主办部门合同材料的收集和保管工作,各部门相互配合、协调,确保合同档案的完整性。

合同主办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年度全部合同材料上交至档案室。有些合同在签订结束后,存在变更、作废和解除等问题,难以确定合同最终办理时间。所以,尽量不要将刚签订的合同转移至档案室。对于此类档案,先由合同主办部门进行收集和保管,待合同办理时间确定后,转交至档案室。

4 结语

企业合同档案管理,对企业的发展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传统合同方案的归类管理,大多采用分散式归类管理,给合同档案管理带来一定难度,不利于合同档案的查找和利用及统计管理。对于企业合同档案管理来讲,充分利用其管理特性,采用集分式管理能够更好地实现对于企业合同档案的有效管理。由此得出结论,在企业合同档案管理工作中,集分式管理效果更好,更加实用,更符合企业合同管理的需求,能够在企业合同档案的查找、使用及统计中达到显著效果。

参考文献

[1] 李林峰.企业合同档案管理难点问题分析及建议[J].中国科技博览,2013(20):231.

[2] 王志伟.企业合同档案管理初探[J].机电兵船档案,2015(4):40-43.

合同管理的措施篇(6)

中图分类号:G272;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5)11(b)-0126-02

随着各大企业的迅猛发展,企业的经济活动变得愈来愈频繁,致使合同档案的数量也不断上升。要想实现数量多的合同档案的管理,就必须收集完善的合同材料。同时,进行合同档案归类管理也是十分关键的。就目前合同档案管理而言,多采用分散式归类方法,该方法存在一定的弊端,这种方法因企业合同档案相对分散,增加了合同档案管理的难度。分析企业合同档案存在的特征,结合管理注意事项,不难看出,企业合同档案管理方式的选择,更适合用集分式归类法。

1 企业合同档案的特征

要想分析企业合同档案的分类管理,就必须掌握企业合同档案的特征,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1 法律性

人类社会中,合同制度是一种最为古老的法律制度。对于经济社会而言,合同以法律形式存在,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市场交易。合同在合同法的背景下,又赋予了法律效力。合同档案是一种原始记录,其记录内容包括合同变更、签订和终止整个过程,因此,合同档案具有法律特征。

1.2 凭证性

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会引发较多的经济纠纷。合同既是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和权利的凭证,又是法院及仲裁机构处理和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律依据。因此,合同档案具有一定的凭证特征。

1.3 规范特征

合同的签订、变更和终止等环节,必须要在合同法允许的范围内执行,也因此,赋予了合同档案规范的特征。就合同的内容和形式等方面而言,合同法均有明确规定。例如,订立合同的形式有3种,包括口头、书面及其他形式;内容方面,对合同的当事人姓名、数量、价款和住所等一般条款做了明确规定;还特别规定了合同的格式条款。只有赋予合同法律形式,才具备相应的法律效益。将合同作为档案保存时,一旦丢失某一部分,就失去了合同部分及全部法律效力,难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4 相关文件多

企业合同档案既包括签订的合同文本,又包括签订前和签订后的任何一个有关材料,例如,签订前的洽谈、招投标,签订后的变更、解除和签订等。邀请函、招标书、投标书、评标报告、会议纪要、议价单、会签审批表及解除协议等,组成了合同档案,要想确保合同档案的完整性,就必须做好合同档案的归档工作。

1.5 合同档案数量多

与行政机关相比,一个完备的企业,每年内制定的合同档案相对较多,少则几百件,多则几千件。在这种情况下,要区分两种合同档案的分类方法,从而更有效地做好企业合同档案的管理。

2 合同档案集分式归类方法分析

2.1 以集分式归类原则为中心

从旧版及新版电力企业档案分类表来看,主要是依据科技档案和文书档案进行归类,科技档案包括电力生产、科研项目和建设项目准备。而文书档案包括行政管理和经营管理两大方面。在这种归类措施下,既给合同档案的分类整理增加了难度,又不利于合同档案的查找及统计管理。对合同档案进行归类时,要以集分式分类原则为中心,依据《合同法》中无名合同及有名合同的种类,重新制定。

2.2 集分式分类表

根据我国合同法有关规定,适用于企业的有名合同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运输合同,委托合同,技术合同,承揽合同,供用热力、水、电、气合同,技术合同及建设工程合同9种。依据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制定集分式分类表,并在分类表中,将合同档案分类归档,依次为60~69号。

有名合同,又叫作典型合同,是指在法律规定中,确定其规则及名称的合同。无名合同,又叫作非典型合同,是指在法律规定中,未确定其规则及名称的合同。

2.3 分类表的使用法方法

将合同档案分类归档过程中,年度、分类号以及件号共同组成档号,年度为签订合同的年份,与合同相对应的具体分类号码为分类号,件号是在相同年度、相同分类号中,按照合同签订时间顺序制定的流水号。“―”作为代码间裂解符号,代码用阿拉伯数值0~9标注。例如:2014―62―002,该档号表示2014年度,借款合同中的第二件合同档案。

3 合同档案归类管理的注意事项

在把合同方案转交至档案室前,企业要安排一个部门,做好办理合同的相关工作,防止出现办理人员和部门相对分散,无法做好合同材料收集工作。

对合同编号实行统一编制,并由合同主办部门负责,从而有助于合同材料的统计、保管和利用。要按照相关原则编制合同编号。诸如,将合同分为几大类,同时采用特定符号标记,例如物资类可以采用WJ表示。随后依据时间顺序,在类别号里编制流水号。独立性是各个合同编号的特性,一旦制定,无特殊情况,不允许私自更改。采用合同编号排列法,对未移交的合同材料进行保管,从而实现简便、快捷地查找相关合同材料。

移交前,由合同主办部门统一负责收集合同材料,并保管好。相关文件多和合同档案数量多是合同档案的两大特征,因此,合同主办部门在收集合同材料时,要将与合同有关的一切文件资料进行收集。档案室要监督和检查合同主办部门合同材料的收集和保管工作,各部门相互配合、协调,确保合同档案的完整性。

合同主办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年度全部合同材料上交至档案室。有些合同在签订结束后,存在变更、作废和解除等问题,难以确定合同最终办理时间。所以,尽量不要将刚签订的合同转移至档案室。对于此类档案,先由合同主办部门进行收集和保管,待合同办理时间确定后,转交至档案室。

4 结语

企业合同档案管理,对企业的发展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传统合同方案的归类管理,大多采用分散式归类管理,给合同档案管理带来一定难度,不利于合同档案的查找和利用及统计管理。对于企业合同档案管理来讲,充分利用其管理特性,采用集分式管理能够更好地实现对于企业合同档案的有效管理。由此得出结论,在企业合同档案管理工作中,集分式管理效果更好,更加实用,更符合企业合同管理的需求,能够在企业合同档案的查找、使用及统计中达到显著效果。

参考文献

[1] 李林峰.企业合同档案管理难点问题分析及建议[J].中国科技博览,2013(20):231.

合同管理的措施篇(7)

引言

在我国的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我国的建筑行业开始越来越重视对于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重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如今的建筑行业市场环境越来越复杂,整个建筑工程的承发包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也越来越多而且也越来越不明确,所以这就需要利用合同来对这些不明确的责任和义务进行明确的规定。由此可以看出,做好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可以有效让建筑工程承发包双方避免纠纷,保障双方的利益,也有利于维持建筑行业市场的稳定。

1合同管理概述

合同管理,就是在企业的经济往来中一种利用合同形式对双方行为进行约束的管理模式。企业的经营质量以及合同与合同管理有着密切的关系。企业的合同管理就是企业将自己作为当事人而确定的一种合同形式,根据相关法律对其进行订立与履行、变更与解除、转让与终止、审查与监督以及控制的相关行为的总称、这是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其中审查、监督以及控制是整个合同管理的重要手段与模式。合同管理在整个过程中必须是一种全过程的、系统的以及动态性的管理模式。合同管理过程就是一种通过洽谈与草拟、签订与生效开始到失效的整个过程,系统性管理就是对于涉及到合同条款的相关内容通过全系统与部门对其进行系统管理,而动态性对合同的整个履约过程的变化进行系统的分析,对于各种变化因素进行分析,进而对合同进行及时的修改与变更、补充、中止或者终止的相关行为。

2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建筑工程项目需要承包方与发包方之间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对项目施工做了明确的规定,工程各项施工内容均需要基于合同规定来开展,以确保施工的质量与进度。若疏忽了对工程合同的管理,则会使得工程进度与质量失控,增加施工风险。若能够有效的开展合同管理工作,则能够避免上述问题,同时还能够为各类施工纠纷,提供法律依据。

3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风险类别

3.1控制型风险

基于控制程度来划分工程合同管理风险,则可以分为可控型风险与不可控风险。对于可控制型风险,在进行合同管理时,要采取规范化管理流程,基于相关流程,来解决合同争议以及信用评价等问题,进而最大限度上确保工程合同主体的经济利益。而不可控型风险,主要是指合同签订时,受到经济与政治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使得合同未能正常签订或者履行等,对此则需要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来降低风险的不利影响。

3.2管理风险

由于建筑市场竞争激烈,承包人往往在来不及认真分析招标文件及报价测算的状况下,便进行了投标,由于没有切合自身能力进行投标,一旦中标,承包人将会面对很大的经济风险。同时,在合同的签订问题上,往往存在不公平的现象。市场经济的性质决定业主占领主导地位,而经验不足的承包人往往不具备良好的恰谈技巧。因此,在制定合同条款时承包人注意不到文字细节,导致在项目一开始承包人便处于不利地位。加上承包人合同的管理组织没有健全的管理体系,致使在合同的分析、谈判及履行上得不到良好的监督管理。

4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风险防范控制策略

4.1重视建筑工程合同文本的制定

如果想要做好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首先必须要做的就是重视建筑工程合同文本的制定,这是进行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第一步。在制定建筑工程的合同文本的过程中,必须按照标准的合同示范文本形式来制定合同,对于有的特殊的施工合同,还必须按照国家建设部的示范文本来制定合同,采用相应的标准制定合同,可以充分提高合同的正规性和合法性,也能避免一些经济纠纷的产生。在进行建筑工程合同内容的制定时,相关的合同拟定人员必须对自己的建筑工程做出一定的调查,对自己所负责的工程要有一定的了解,必须让合同的内容具有一定的预见性,而且所拟定合同的每一项条款都必须有着清楚详细的解释,以免产生歧义或者日后产生纠纷。

4.2构建系统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在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开展中,具有一定的复杂性,相关工作单位要想提升合同管理工作的整体质量,首先就要提升管理人员自身的工作能力,构建系统的建筑工程管理制度,对于各项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实施者以及相关责任与义务进行明确,保障有章可循。在相关合同管理制度的构建过程中,要对具体的建筑工程责任分解制度、交底制度以及具体的工作制度、相关工程的进度款审查等制度与合同管理制度有效的融合起来。在相关合同签订之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相关人员要对具体的工程内容与具体的负责人员进行工作交接,要对具体的合同内容进行详细地说明与解释,通过完善的合同交接制度,提升整体的管理质量。

4.3适时合理应用法律手段

承包人在面对一些棘手的问题,可以合理地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身利益,化解工程中出现的风险,降低损失。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应以协商解决为主。在协商解决未果的状况下,充分收集相关证据,在有效的时间内,合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发包方往往会借助自己在市场中的有力地位,对承包人有意或无意地进行压榨,经常会出现部分款项没有结算,而拒不认账的状况,针对诸如此类的状况,如协商未果,在证据充分的状况下,承包人应及时的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5结语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受到各种不确定风险因素的影响较大,对此则需要加强对风险的防范,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合同人员队伍的建设,完善信息化合同管理系统,进而全面防范控制合同风险,提高合同管理效率。

参考文献

合同管理的措施篇(8)

中图分类号:X734文献标识码: A

一、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不足

1、没有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未建立合同管理体系

在我国,对于专门的项目合同管理机构,在许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施工单位等都没有成立。对于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工作,通常情况下,建设行政主部门都是委托监理部门或其他机构进行相应的负责,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合同纠纷容易在工程中标后及施工过程中发生。对于合同管理工作施工单位的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导致合同管理工作不能顺利地展开。对于施工企业来说,通常情况下,只注重工程项目的前期投标工作,工程中标后,对施工合同缺乏必要的管理。制定的规章制度根本没有发挥作用,同时缺乏系统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并且部门之间没有厘清权力、分清职责。健全的合同管理体系和有效的机制没有形成;对于合同管理,缺少必要的审查,以及有效的监督,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2、执行合同的力度不够

在起草、签署、管理合同的过程中,很多施工单位通过经营部门进行负责,一旦工程项目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后,通常情况下,将施工合同通过文件形式转交给项目经理部,在一定程度上没有详细地对合同情况进行交底,由于项目负责人自身缺乏合同方面的学习,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发生违背合同条款的行为,进而在一定程度容易引发纠纷,造成经济损失。

3、合同价款引发纠纷

在我国,由于公路建设市场依然比较混乱,缺乏规范化管理,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业主与施工企业之间,在地位方面出现不平等,导致违法或违规的行为出现在部分工程承包中,合同内容过于简单,在合同条款中,没有明确工程变更、索赔等方面的内容,进一步损害了施工方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施工企业缺乏合同法律意识,在经营管理范畴内,事前基本上没有纳入合同管理,在一定程度上,虽然合同条款比较齐全,但是缺乏具体性和明确性,对于内容通常情况下只有原则性的约定,对违约责任缺乏具体的约定,进而产生合同纠纷时,在一定程度导致施工企业得不到有效的补偿。

4、施工索赔难

通常情况下,公路工程的施工条件、工程量、物价等在一定程度上会给施工单位造成额外的损失,并且正常的施工利润往往受到政治、经济、合同等方面的影响和制约,通常情况下,这些可以依法向发包方进行索赔。但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对合同和证据难以进行规范化管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情面的影响,没有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承包商合同索赔的难度。

二、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改进措施

1、做好对施工合同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工作

首先,施工单位应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作为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几乎体现在施工的全过程,其也涉及到了诸多的方面,如变更索赔、施工招投标、争议处理以及合同履行等。要想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并不容易,而负责合同管理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施工单位应结合公路工程的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为相关人员安排合同管理等方面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如工程造价、财税法律以及施工技术等方面的内容,培养一批能够熟练掌握合同管理理论、具备较高政策观念和实践经验的高素质人才,规范合同管理工作,确保合同平稳、安全的执行。

2、严格审核招投标文件,仔细分析合同条款

在公路工程投标完成后的合同签订阶段,负责管理合同的人员就应开始研究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如果发现某些条款是明显的把风险转移给了施工单位,那么就应及时的提出修改要求,在达成修改的协议后应编写谈判纪要,并要求合同双方签字。在合同中如果发现了某些条款明显加重了施工单位的责任,同时也将施工单位的主要权利排除了,那么针对这些条款应与业主单位在招标阶段共同协商,对其进行适当修改和补充。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有些条款可能还会起到回避业主单位责任的作用,对于这类条款也要特别注意,如拖期付款无时限、合同中没有索赔条款、没有调价公式、拖期付款无利息以及业主单位可单方面决定扣减工程款等内容都是需要特别注意的。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共同遵守施工合同中的各项规定,其会涉及到质量、成本、工期以及施工内容等一般条款,同时对于专利、税收、保险以及文物等各种关系和因素也是有所涉及的,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的分析每一条款,合同条款决不能含糊其辞留有活口,应绝对的明确,否则就很可能出现无法顺利完成施工并且延期竣工的情况。

3、充分的提升施工合同管理水平

在公路工程项目施工任务全部完成后,负责合同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应及时的总结施工合同的完成情况,总结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值得推广的管理经验,同时还应总结出易被对方索赔的和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合同条款,在以后的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中应标记出来,并制定出合理的具有针对性的预防对策,从而真正的提升施工合同管理的水平。

4、按照要求收集索赔资料,及时的进行施工索赔

作为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施工索赔工作是保护施工单位自身权益、弥补经济损失以及提高经济效益的最主要措施,在我国现阶段的公路行业中,基本上还是属于买方市场的,大量的施工单位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在投标时就不得不采取低价中标的策略。那么在后续的施工工作中,索赔能否成立也就成为合同管理是否成功的关键指标,这也是帮助施工单位实现盈利的重要措施。因此,施工单位的各级领导应更加重视施工索赔工作,合同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到施工现场,以便收集完整的施工资料,掌握施工中的实时动态,当出现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等问题,对于产生的各项费用,应协助业主单位共同审核完成,从而为最后的工程总结算提供依据。

5、保留金

保留金是业主为了使施工单位履行合同而对施工单位应得款项的一种扣留。是施工单位履约义务的担保,监理人需要从第一个付款周期开始,按项目合同条款数据表的规定来扣留,直到扣留保证金总数达到规定额度为止。业主按合同规定的退还比例在一项工程完工并交工验收通过之后签发支付证书,颁发全部工程的交工证书,若颁发的是部分工程交工的证书,那么就按照该部分工程占整个工程的百分比计退。所以,作为施工单位,为了能保证保留金按期返还必须在合同工期内尽可能地完成所有工程,就可以加快企业资金的运转。

结束语

尽管当前我国公路建设在合同管理工作方面已经获取了一定成绩,然而,仍存在很多问题,相关工作人员应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及综合素养,加大对合同的管理力度,从而提高管理水平,借助科学、合理的管理活动推动我国公路项目建设更好发展。

参考文献

合同管理的措施篇(9)

中图分类号: TU71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施工合同是施工顺利进行的保障。一方可以依照合同中的内容对未完成合同的一方进行责任追究,维护自身权利。管理过程中人员要对施工内容细化,规范合同原则,加强合同的约束作用,降低可能出现的合同漏洞,从而保证工程顺利完工,提升合同管理效果。

一、建筑施工合同特点

1、合同主体的严格性

相关法律规定,建筑施工项目的主体必须是法人,承揽建筑施工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否则是不允许进行项目工程承包的。

2、合同履行的长期性

建筑施工项目的周期很长,有的跨越几个年度甚至几十个年度,施工项目涉及到大量的环节,工作量巨大,使用的材料、设备、人工等众多,这些决定了建筑施工企业合同履行的长期性。

3、合同标的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建筑施工项目的产品具有固定性的特征,而生产施工具有流动性的特征。

4、合同形式的特殊性

建筑施工项目由于具有施工周期长、涉及的主体利益管理负责以及环节众多等特点,导致建设施工过程难免会出现一些合同履行的纠纷,所以相关的合同法律法规要求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要采用书面的形式来规定。

二、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对于企业而言,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以及审查、监督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属于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和监督等则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的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动态性、系统性的管理。从企业发展角度看,合同管理的质量与企业的经营成败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在施工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处于关键的核心地位,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的始终,需要项目管理人员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全面、准确、及时、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合同管理是施工项目管理的起点,是工程初期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直接控制着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

2、合同管理自身具备良好的管理职能和工作过程,包括了合同分析、合同资料、合同网络以及索赔管理等多个环节,这些环节共同构成了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子系统。

3、合同管理与其他管理职能之间存在着非常密切的关系,这种关系既可以定义为工作处理的顺序关系,即工作流,也可以定义为信息流通和处理的过程,即信息流。

4、通过合同管理,可以对施工项目的一系列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组织和监督,从而确保施工项目的顺利展开。同时,在当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建筑企业要想得到良好的发展,就必须加强合同管理,不断提升自身的经济效益。

三、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合同双方意识淡薄

在建筑工程合同中有不少合同存在缺乏公正公平的现象,一般在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的条款都是由发包方制定的,合同本身更加强调了承包商所承担的义务,在业主方面就没有太多的制约,对业主的违规没有行之有效的处罚方法。由于建筑行业竞争非常激烈,存在业主在合同中提出不平等的条约,为工程带来安全隐患。合同文本不规范可以说是普遍存在的,有些建筑合同为减少自身责任,而采用一些自制的文本进行签订,转移工程的风险。

2、合同签订缺乏严肃性

在合同的签订中要求双方能够自觉履行合同条款,从法律上来讲双方的地位都是平等的,并没有主从关系,但是在实际的合同签订中,双方并没有认识到合同的严肃性,时常出现违反等价有偿原则的情况,合同条款随意违背,导致经济纠纷的事件时常发生。从当前实际的合同文本来看,很多都强调了承包商的义务,对于业主的义务就没有具体的规定,这也是合同在实行中发生争议最多的原因之一。

3、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

当前存在不少的建筑项目不重视管理体系,导致合同签订中,相关程序的不明确,缺乏必要的审核以及评估等步骤,政府部门相关的监督单位建设也不完善,合同管理力量非常有限。

四、施工合同管理优化措施

1、深入细化施工合同管理内容

在对施工合同管理进行细化的过程中,单位要对合同内容涉及的范围进行明确,要依照工程施工内容对施工的各个细节进行分析,将细节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在合同中表明,明确问题责任及处理方法。单位要对施工项目种类、项目期限等内容进行明确,确保施工合同管理能够公平、公正地保证合同签署各方的利益,明确合同签署各方的责任。该过程中合同要严格遵循国家示范文本,要依照市场经济合同管理状况及当前市场合同形式科学选取,从而提升合同内容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2、强化施工合同管理控制效果

强化施工合同管理控制时可以从制度强化和人员强化两方面实现。在制度强化的过程中,单位需要依照我国岗位责任制体系对施工合同管理责任进行明确,要依照各项制度要求对上述人员的管理内容进行划分,确保人员能够了解自身责任内容,完成施工合同管理要求。单位要做好对施工合同管理评审机制的建设,要加大对合同资料内容的采集、分析及处理,对合同制度有效性进行评估,从本质上提升制度的实施效果。在人员强化的过程中单位要加强对人员的施工合同管理教育,提升人员施工合同管理法律、技术等认识,达到业务水平的改善。

3、提升施工合同管理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是提升客户满意度,改善单位对施工合同履行效果的关键。在该内容优化过程中单位要设置专门的售后服务机构,由专业的服务人员对客户问题进行解答,对客户投诉进行处理,从而改善施工合同管理效益,提升合同履行质量,为单位树立良好的口碑。

4、细化施工合同管理索赔内容

施工合同管理索赔工作是管理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对该内容进行优化时单位要对合同进行全面分析,要依照合同索赔指标对各项合同索赔内容进行明确。合同索赔细化时需要充分考虑到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良问题,要依照合同变更可能性及索赔可能性对施工合同管理索赔范围进行控制,依照常规索赔流程形成索赔策略。

5、构建信息化合同管理监督体系

在对信息化合同管理监督体系进行构建的过程中,单位要从以下两方面入手,达到信息资源和信息技术的应用。第一,建立项目计算机管理系统,将施工合同内容保存到计算机体系中,对各项信息进行信息技术处理,完成信息链接。要通过互联网内容对合同管理体系进行深化,将合同管理内容分类、筛选,并形成共享,确保监理人员能够迅速、准确地查找到施工合同管理信息,提升监理工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第二,要建立计算机动态监理控制系统,通过计算机对各项监理信息进行处理,对信息进行分析,通过动态图像将各项施工合同管理监理内容直观地展现在监理人员面前,提升监理操作质量。该系统在构建过程中要把握好监理信息录入的准确性,上述信息要经过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应用。

6、强化法律意识

建筑行业合同的重要性,人们都能够认识到,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却不够重视,因此需要强化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在签订合同时,如果承包商没有足够的法律意识,就不会对合同进行仔细研究,很有可能导致乙方出现违约情况。因此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承包商需要严格审查合同的公平性、严密性以及合法性,避免在后期引起合同纠纷。

五、结束语

总之,合同管理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经营管理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系、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等措施来提升合同管理的水平,为建筑施工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合同管理的措施篇(10)

1、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作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某种方面来说是一种法制经济社会,企业与企业之间或与其他部门之间制定的企业经济合同是保障其合作顺利进行的基础与前提;同时是契约经济往来的重要桥梁。因此,对于企业经济合同的签订与执行管理是摆在众多企业面前的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1.1它能够规范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行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前提下,社会对与劳动分工的要求越来越详细,对企业之间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为此,企业与企业之间产生了极强的依赖性。当企业与企业之间或者其他部门之间签订了企业经济合同之后,合同的履约方就必须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来履行;签约企业必须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按时、按质、按量的生产,不能偷工减料,不能以次充好,这就是企业之间的经济合同。只有这样,才能建立企业之间的诚信度,企业才能被社会所认可。

1.2企业之间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之中,合同的彼此双方难免在某些方面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而产生各种争执与经济纠纷。此时,就必须按照双方签署的企业经济合同就行分析,对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认真的清理,发现违约地方的时候,违约方应当主动承担有关的责任,如若双方对于合同执不同意见且不愿和谈时,可以依用法律进行裁决。

2、当今企业经济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企业对于合同有关法律意识淡薄,一些企业的领导者或者责任人对于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认识不足,他们往往只是关心其经济效益与生产经营,认为经济利益才是“王道”,而法律、合同都只是纸上谈兵。他们忽视了当今是法制经济的社会,忽视了经济合同在企业之间的重要性,对合同的签订往往只是走走“过场”,应付了事。

2.2由于各种原因,比如人情关系、自身意识淡薄、面子思想等,经济合同签订的效率往往并不是很高,很多都是“君子协定”性质的口头协议,基于对对方的信任而不签订经济合同,一旦对方在履约过程中失信或者违反协议内容,就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从而引发经济纠纷。破坏彼此的人情关系、面子等问题。另外,在一些企业签订的经济合同中存在诸多的不完善与漏洞,导致双方在合同执行的过程中产生纠纷,而且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

2.3在企业与企业之间签订经济合同的过程中,一部分当事人对合同签订的条件认识不够全面,对于对方的基本信息没有进行调查或者调查不透彻,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没有依照有关法律进行签订,至使签订的合同没有法律保护,从而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无法向对方索赔,甚至有些还会对对方的损失进行承担责任。同时,许多经济合同签订之后会被妥善保管一段时间,在合同履约后便进行随意处理,一旦日后的工作过程中出现纠纷,则无档可查,使企业处于被动地位,甚至会蒙受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

3、完善经济合同管理的对策

企业建立健全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是企业加强经济管理的重要举措,是企业对他人,对自身负责的一种体现,也是企业保障其自身利益的重要法律手段之一。

3.1一个合格健全的经济合同责任人需要具备以下几点:①制定相应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与规范。②落实与保障其管理工作。③对企业的责任人及员工进行基本法律知识的普及。④监督企业签订经济合同,并且熟悉其中的条款,保证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

3.2企业责任人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加强对经济合同法及相关的合同知识的学习,以此来提高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的认识。企业管理人员必须充分认识到经济合同的重要性与实用性,才能真正的将其运用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竞争中,才能在强烈的竞争中保护其自身的利益。

3.3企业责任人或合同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经济合同的签订与管理,使经济合同的管理工作有条有序的进行。合同的制定及签订必须由企业的相关法律部门全权进行操作,同时,合同的承办人必须要经过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才能进行有关的签订事项。

3.4要建立相应的合同调查制度,合同的有关承办人员要事先对合同签约方进行基本调查(签订人的资格问题,银行信用等级问题,社会上诚信度问题,资金流动与偿还能力),在确认后才能可进行下一步的办理程序。

3.5要在签订合同的前期建立合同变更或者解除条款,将主动权牢牢把握在自己手中。如果在签约后。履约方不能按照合同内容进行履约,则对于相关条款进行协商或者是解除经济合同,尽早减少损失。

3.6企业负责人或合同管理者必须从法律的角度去审查企业之间所签订的合同。防止在合同中出现一些隐性条款或对企业利益有不利影响的的内容。同时,还必须对合同签订后的履约过程进行监督与落实,确保合同能够保证履约的顺利进行,并对在此过程中产生的纠纷给以合理的方式解决。

建立完善的保存制度,企业的经济人员或者是管理人员要成立相应的专门部门来对于签订的合同进行妥善保管与存档,便于在后期遇到合同纠纷的时候,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手资料,以保障自身的经济利益。

结束语:

从管理学方面来说,企业经济合同不再是简单的“一纸契约”,更主要的是一种全方位、全过程、全科学的管理手段。在我国目前的企业经济管理活动中,如果一个企业重视其经济合同的管理与落实工作,其在经济活动中将处处占据主导地位,同时,其经济效益将会有显著地提高与发展。加强企业经济合同的管理可以有效地防范于化解经营风险,有效地加强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合作程度,有效地促进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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