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措施汇总十篇

时间:2023-05-16 16:18:24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措施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措施篇(1)

中图分类号:F27;TU7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7-00-01

一、引言

随着工程建设的发展,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合同作为企业与各方发生经济往来的法律文书,与企业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密切相关。实践证明,合同管理是企业取得经济效益的关键,加强合同管理,目前已成为企业规范经济运行秩序、堵住效益流失漏洞、确保安全稳定发展的重头戏。本文结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就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进行了探讨,以供大家参考。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

(1)合同签订存在矛盾。合同文件对建设工程的影响非常大,常常一个词的不同解释就能关系到一个重大索赔的结果,因此合同的文字必须非常严谨和准确。由于合同是在工程实施前签订,而工程的实施过程十分复杂,工程合同很难对它们作出准确地描述和定义,所以合同是不完全的,容易出现错误、遗漏、矛盾、二义性等问题。

(2)合同实施过程复杂。由于工程项目持续时间长,使得工程承包合同生命期长。从投标到签约,再到深化设计、采购、施工、竣工和保修,需经过一系列过程,一般至少两年,长的可达五年或更长的时间。要完整地履行一个承包合同,必须完成几百个甚至几千个相关的工程任务。在整个过程中,稍有疏忽就会导致前功尽弃,直接造成经济损失。所以合同管理必须与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同步地、连续地、不间断地进行。

(3)合同涉及关系复杂。由于建设工程有许多特殊的融资模式、承包模式和管理模式,工程的参加单位和协作单位多,即使一个简单的工程就涉及业主、监理、设计、总包、分包、材料供应、设备供应、运输等十几家单位,它们之间联系紧密,关系复杂,其中任何一个单位工作的失误都可能影响整个工程的实施,所以必须做好工作的衔接和协调。

(4)合同变更频繁。由于工程实施时间长,涉及面广,使得过程中内外的干扰事件多,合同也相应的会变更更频繁。常常一个稍大的工程,合同中的变更能有几百项。这就要求必须对合同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变化情况不断进行调整,以确保施工方的经济利益。

三、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建筑施工企业要保证合理的利润,必须提高合同管理意识,加大合同管理力度,防范合同管理风险,以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具体措施如下:

(1)做好签约前调查,防范源头风险

①审查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首先应审查该法人是否依法成立,是否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是否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其营业执照所显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是否与实际经营活动相符。对于从事特殊生产经营的法人是否具有相关的资质、特种行业许可证。其次应审查签约人员是否有相关授权,是否在其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是否以合同主体的名义签订合同。

②考察合同对方的资信情况。订立合同前,必须认真考察合同对方的资信情况,对于对方的注册资金、财产状况、商业信誉、生产经营状况等方面进行实地调查和评估,确认对方有足够的履约能力,方可订立。切忌仅凭对方的一面之辞,就轻易的允诺相信,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2)严格合同评审,规避合同风险

①审查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对于合同内容应进行仔细审查,审查其是否存在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利益的条款,是否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况,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不顾法律、法规规定盲目签订合同,将导致合同的无效,自身的权益也将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②审查合同内容的完整性。建设工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条文不能过于简单。建设单位通常喜欢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因为对他们而言这种结算方式比较简单省事,将来发生工程变更的可能性较小,施工企业索赔的机会也相对少。但对施工企业而言,承担的风险将更大,一旦在报价、工作量计算方面出现失误,将会造成巨大的损失。如某建安企业承接的一项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时业主未提供具体的施工图纸,只由招标公司提供了一份大概的工程量清单,该企业根据这份清单做出了投标报价,中标后签订合同时,业主提出要按固定总价签订合同,工程范围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该企业为了打开这片市场,积累相关的业绩,提升自己的总承包能力,与业主签订了该合同。结果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远远大于原招标时提供的工程量,项目因此遭受了极大的损失。由此可见,在合同评审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合同的潜在风险,在没有类似工程经验的情况下,尽可能不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如业主方执意要采用固定总价的形式,则应在合同中附加一条:当实际工程量超过原来提供的工程量时,量差在一定范围之内不调整合同价,超过该范围的则需相应调整合同价。另外,在审查过程中尽量采用标准合同文本进行对照,以发现缺少或遗漏的必备条款,将合同风险控制到最低范围。

(3)抓好合同实施,降低管理风险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措施篇(2)

一、目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决定其合同管理的艰巨性。目前我国建设市场发育尚不完善,建设交易行为尚不规范,使得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

1.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2.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建设工程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管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3.不重视合同归档管理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

一些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合同履行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结,合同管理粗放。

二、加强工程合同管理的具体措施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建筑工程项目规模也日愈庞大,随之签订的合同文件的签订、修改变的频繁复杂。在合同的履行实施中,双方来往资料甚多,为了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所以加强合同管理系统、建设现代信息化的合同系统是非常有必要的。

1.建立健全高效合同管理组织

在建设工程项目里,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是关键,一个健全高效可靠的合同组织是首要任务。在合同的管理上,管理组织成员起到主导作用,需要其本着自身管理行为与项目建设工程目标一致的原则,把项目组织管理妥善进行。一般来说,项目建设单位会选择如下两者工程项目管理者:

①项目建设单位委派其单位人员为人进行管理;

②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机构,再由机构委托其他人进行监督管理。

在实践中,往往上述第二种情况比第一种情况更高效、可靠。在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如果由上述第一种情况为例,有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派其内部人员直接管理项目合同,在于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两者涉及着直接利益冲突的特殊关系,难免引起争执发生;所以实践中往往选择第二种方法。

2.加强专业管理人才的选择

设立专门管理人才负责合同管理机构,在人才的选择也是难题。首先,需要对合同业务的运用精通,具有强烈的法制专业知识素养,包括法律、建筑、招投标等,还要熟悉合同的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等相关专业,从而保障合同管理的专业规范化。在管理中,工程项目合同文本及其它相关文件资料都属于法律文件,对其管理应及时建档及保存。

3.确保双方合同的交底

在双方的合同交底以后,合同管理人员须对组内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就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详细的解释补充说明,同时将合同内各部门责任逐步分配落实到各处,使其明确分工、明确各自工作责任范围,使大家尽心尽职,团结一心,积极协调各方面相互配合实施合同管理。

4.合同发生的变更与索赔加强分析审查

在项目合同条件发生变更的时候,需及时办理工程洽商记录,收集整理合同所牵涉文件,如,图纸等;对涉及到工程项目任务等需要大变更时,应及时做出此变更对工程预算、进度等造成的影响;并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详细分析审查,双方及时补充修订合同协议,把项目合同完善进行做到滴水不漏。工程项目中建立工程变更与索赔制度必不可少,实践中合同实施过程变更索赔难以避免,要求合同管理人员认真关注现场动态找准索赔依据,对资料的分析整理确认,对施工索赔重点拿捏恰当,及时在索赔有效期内提出索赔,严格防止业主反索赔和分包商索赔发生。

三、确保合同效力的法律地位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措施篇(3)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建设工程合同是建筑工程项目的主体方与项目承包方之间所达成的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协议,其是缔结双方明确法律关系和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两者之间的一切权利及相应责任关系的基础。随着我国经济及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建设工程合同将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 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发展现状

工程项目的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工程项目的这一特性就决定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难度。相对于国外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我国仍存在着一些不足,这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意识缺失,在建设工程合同文件中存在着不平等条款致使项目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对等。通过对多个项目进行调查后发现,建设工程合同中有很大一部分条款是由业主方制定的,同时由于建筑单位激烈的竞争压力从而使得建设工程合同在制定、执行都存在着一定的较为偏向业主方。同时在建设工程合同文本的形式上一些建设项目为了回避业务未能采用国家标准的合同文本,通过采用一些不规范的文本使用一些模糊的、笼统的文本条件来达到转嫁工程风险的目的。(2)建设工程合同的履约程度相对不足,违约现象较为严重。在一些工程项目中,业主方及工程项目承建方即使在签署了完善的建设工程合同后仍不认真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从而造成建设工程合同形同虚设,极大的影响了建筑行业的行业秩序。(3)即使在签署了完善的建设工程合同当合同违约时后仍面临着较为严重的索赔压力。索赔是在合同签署方根据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依照国家的法律规定依法所享有的权利,是国家对手损失方的补偿,同时对于工程项目的业主方或是承包方是一种依法包括自身权益、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重要方式。现今对于建筑市场的管理较为混乱,致使当工程项目的业主方或是承包方在利益受到损害时无法及时的对自身权益进行索赔,据统计,有相当一部分工程项目承包方由于建设工程合同中存在的不平等条件或是索赔意识淡薄等原因使得自身权益受到极大的损害。(4)在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时一些单位由于自身资质或是企业等级不达标的情况下从而非法的冒用或是借用其他承包商资质进行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以此获得工程项目的承包资格,这一形式下签订的合同往往是无效合同,从而对业主方的权益造成极大的侵害。同时一些不法承包商专门通过租赁承包资质,通过收取租赁费以此获得不法收入,从而谋取暴利,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的秩序。(5)在一些工程项目中,有些承包商通过压低报价,在中标后将工程项目分包拆散将项目承包给一些资质不全的项目承包单位,从而使得工程项目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6)在工程项目中一些项目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体系不重视、不管理,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管理机制不健全,从而致使建设工程合同随意签订,履约手续不健全,缺乏相应的建设工程合同审查和评估程序致使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7)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控机制和风险管控的措施,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寄希望于一些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养,这一依靠人治而非法治的方式会使得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混乱,使得一些无效、错杂的合同文件夹杂在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过程中,从而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分析和判断造成严重的干扰使得建设工程合同容易存在一些漏洞,形成建设工程合同风险。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缺乏相应的管控机制会使得各种腐败现象较为严重。(8)建设工程合同的制定和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其需要大量的高素质、专业性的人才来进行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现今,从事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人员很多是跨专业或是新进从业人员,专业的、有经验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相对缺乏,从而严重制约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发展。同时在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过程中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较为落后从而制约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

2 如何更好的管理建设工程合同

2.1 做好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严密性。建设工程合同是一项较为复杂、严密的体系,在建设工程合同的制定、管理过程中应明确合同的范围、合同的内容,从而建立起一个较为合理的合同框架体系,同时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应当对工程造价调整的依据、方法以及调整幅度和范围等进行明确的定义,避免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出现笼统的、模糊性的字词或条款。同时在建设工程合同的制定中需要明确施工进度的控制,对于建设工程完成日期有着明确的标注,同时对于建设工程项目的付款方式等进行明确的界定,对于何时付款、达到工程进度多少时进行一定的款项拨付等。合同中还需要对违约情况的处理原则及方式进行细化,避免当发生纠纷时两者进行扯皮。

2.2 做好建设工程合同的交底。在建设工程合同中需要采用标准合同文本,并对其中一些项目需要明确标注具体操作步骤,并在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后对合同履约人员进行详细的合同交底,运用合同合理合法的保护自身。

2.3 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合同办事。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合同中各项条款所规定的进行执行,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照合同进行办事,避免违约。当违约工作发生时需要对索赔资料进行详细的整理,对后期的索赔工作进行支持。

结语

现今建设业已经成为了我国的支柱性产业之一,但是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仍存在着较多的问题,本文在分析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现状的基础上,阐述了如何更好的对建设工程合同进行管理。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措施篇(4)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类型的建设工程项目日益增加。合同管理贯穿于建设工程管理的全过程,是建设工程建设过程中重要的环节。有效的合同管理不仅能够促进建设工程各参与方积极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而且合同管理也是预防冲突、解决争执、索赔和反索赔的重要依据。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合同管理仍存在许多问题,包括承包商借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违法转包与分包和合同文本不规范等。这些问题如果没有得到有效的处理,很可能延误了工程的施工工期,破话到建设工程各参与方的经济利益。因此,深入了解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是十分有必要的。本文通过分析当前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处理措施,以规范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体系。

1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常见的问题

1.1 承包人借照经营,利用其他承包商名义签订合同

在当今的建筑市场中,承包人利用其他承包商名义签订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有些承包人在自己不具备相应建设项目施工资质的情况下,为了达到承包工程的目的,非法借用他人资质参加工程投标。很多情况下,由于招标工作者不加以审查或审查不严格使得这些承包人以不法手段获得承包资格,为合同管理及施工管理带来了困难。问题可能会出现在很多方面,例如:承包人非法借用他人资质,其本身并不具备良好的施工组织能力和施工技术水平,在施工中常常出现延误工期、施工质量不达标,加大了甲方管理人员施工管理的难度,为甲方管理人员带来了不能按期完工、无法交付合格工程的诸多压力;其次,由于非法承包人借照经营,不讲企业信誉的事时有发生,譬如工程款被挪用以致于拖欠民工工资、设备材料商款项,使业主方被动牵连诉讼;更有甚者,若在诉讼过程中,承包人若以自己不具有施工企业资质,施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为托词推卸责任或避免自己损失的情况发生,将会把业主方置于两难的境地。由此可见,这种行为不但严重破坏了建筑市场的良好秩序,也给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的各种纠纷和诉讼埋下了严重隐患。

1.2 承包人违法转包与分包现象严重

一些承包人为了获得建设项目承包资格,不惜以低价中标,中标后又将工程肢解以更低价格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施工队伍,或者分包的施工单位又非法分包或转包。由于转包或层层分包,使得甲方难于管理。而转包或层层分包势必层层压价、层层剥削,到实际施工人施工时,利润会少之又少。在如此情况下,施工人为了保住利润不至于做亏损买卖必然会采取各种极端的手段:或者偷工减料,或者材料以次充好,甚至是忽略施工安全保护措施的采购使用,这无疑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人员安全造成严重的影响,同时更是加大了甲方项目管理的强度和难度,增加了各种纠纷或事故发生的风险。

1.3 合同文本文字不严谨、内容不完备

合同作为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是承发包双方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基础,是处理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纠纷和争执的法律依据。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应当反映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反映只有靠准确、明晰的文字以及完备的合同条款来体现。然而实践中,由于各种客观或人为的原因,往往出现签订的合同文本不严谨、内容不完备的现象。这些容易产生歧义和误解的或者不完备的合同条款往往引起合同履行过程中纠纷的发生。而当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双方对合同条款出现争议时,由于合同条款的不完善,作为发包人的业主方也难以有确凿、有利的法律依据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譬如:双方在工程合同中规定了“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可增加款额”,但是何谓“重大设计变更”没有明确的规定,如何增加款项也没有具体的标准,在双方发生争执时就会各执一词;又如很多工程合同中对延期竣工责任的承担、各种违约赔偿的赔偿标准、什么情况下可解除合同、选择固定价格结算时包含在内的风险范围以及解决纠纷的方式选择,等等条款缺乏具体规定,都会成为纠纷发生时对业主方不利的因素。

1.4 少数合同有失公正,权利义务条款明显不平等

工程承包双方本来应以合同为约束的依据,而合同的重要原则之一就是平等性。但在现实中,少数合同却有失公正,即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的现象。从目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过程看,施工合同绝大多数的条款是依据发包人即业主方的要求制定的。在签订合同中明显的一个误区是更多地强调了发包人的权利和承包人的义务,更多的条款详细规定了承包人的义务,而不提或少提承包人应享有的权利,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特别是对业主方违约、赔偿等方面无约定或者约定不具体。表面上看似乎对发包人有利,但实际中却不利于施工合同的顺利履行。

1.5 缺乏法律意识,合同管理不到位

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常被很多建设管理者忽视。同时由于部分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防范工程承包合同风险意识不强,导致在合同履约过程中遭受到一些本可避免的损失。

2 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措施

2.1 认真考察筛选施工队伍,严格投标人的主体资格审查

施工企业信誉、施工人员、管理水平都直接影响到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因此,对于承揽业主方工程的施工队伍务必要进行认真细致的考察和筛选,尤其是对首次参加工程项目投标或项目承建的施工单位,更要对它的施工企业资质、规模水平、已承建类似项目工程业绩、施工管理人员以及法人资信等进行慎重调查,以免决策失误。而对已承建过本校项目的施工队伍要实行筛选淘汰制度,不断地进行筛选,对重合同、守信誉、施工质量好、工程进度快、管理工作规范的择优留用,反之进行淘汰。

2.2 严格招标文件的审核制度

招标文件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合同签订的基础。如果招标文件违法或不规范,将造成承发包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不平衡,从而损害承包人或发包人的利益,给合同纠纷埋下种子。因此,严格招标文件的审核制度,通过招标文件对具体工程内容、项目技术要求、主要材料质量或品牌选择要求、承揽方式、工程款的支付方法、竣工结算方式、权利义务的设定等进行仔细审查。为合同的签订和顺利履行奠定良好的基础。

2.3 严谨合同条款的制定

由于工程施工本身的特殊性,施工合同具有执行周期较长、内容较多、涉及面较广等特点。因此签订合同时必须做到认真、谨慎,按照程序进行。对于重要的大型工程施工合同最好邀请造价、施工、法律、财务等各方面专家共同论证。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应当做到条款要全面,规定要具体,用字要准确,表述要规范。要做到字斟句酌、反复推敲,不能在合同中使用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词句,并且注意合同条款有无重复,或者前后自相矛盾的地方,以免使对方钻了空子。除了主要条款外,对于一些常被忽视的却极为重要的条款,譬如延期竣工的规定、违约赔偿的标准、解除合同的条件、固定价格合同所包含的风险范围、禁止转包或分包的要求、施工安全和消防安全规范、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的承担、纠纷发生后选择诉讼或仲裁管辖的约定,等等都要在合同中加以明确,并作出详尽的解释,避免遗漏事项为以后的合同纠纷带来争议。可以说,一份完善的施工合同可以最大程度地保护业主方合法权益的实现。

此外合理地划分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也是合同制定的重要原则之一。合同制定过程中,在保障业主方利益的同时应尽可能的做到条款的公正、公平、合理。维护承包方的正当利益,这不但有利于减少施工过程中双方纠纷的发生,也有利于调动承包人施工管理的积极性。

2.4 增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纠纷的发生

在业主方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应积极培养建设施工管理人员的法律观念,增强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风险意识,树立合同的严肃性,严格按合同规定办事。不管什么专业的工程师,首先必须是合同工程师。在施工管理中应学会以合同为中心,用合同说话,按合同办事,用合同管人。例如: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各项签证应当最大程度地保存书面记录;发现甲方人员违反合同条款的要及时纠正;发现承包人违反合同条款的应尽早提出并要求改正;严重违反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要通过有关程序进行索赔。通过建设工程管理方对合同的严格履行,体现合同的地位和法律权威,以保障工程建设目标顺利完成,实现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最终目的。同时可以逐渐增强对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有效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

2.5 加强合同制度建设,完善合同管理体系

作为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完善合同管理体系,施工管理人员严格按照规范和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整体工程管理水平。同时部门领导应当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重视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做好从工程招标、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备案、合同履行直至竣工结算一系列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尤其是施工管理过程中合同履行情况的汇报、问题的反馈和专业意见的汇总环节,对于不断完善合同条款,弥补施工管理缺陷,避免相同问题再次出现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最后要加强合同及相关文件的归档管理工作,委派专人负责到底。通过不断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和体系建设,提高合同管理的综合水平。

3 结语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作为建设工程管理过程中的核心环节,是预防冲突、解决争执、索赔和反索赔的重要依据。这要求建设工程各参与方积极履行各自的建设任务,同时管理人员应及时纠正影响合同管理质量的不良因素,确保建设工程项目进度、质量和投资达到预期的目标,从而充分发挥出建设工程的经济效益。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措施篇(5)

摘要: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建筑企业工程管理中的重要内容,需要贯穿于整个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我国建筑行业发展的速度很快,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也越来越突显出来,但是对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进行深入调查分析发现,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着较多的问题。本文就是对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且找寻合理的、科学的、有效的改善措施,希望能够提升相关人员对于建设合同管理重要性的认知程度,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将建设合同具有的作用全面的发挥出来。

关键词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问题;措施

0 引言

建设工程合同是我国经济市场不断完善的产物,是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为了在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明确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二者进行一定约束而签订的相关法律文件。合同也是二者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基本行为准则。依据签订合同中的内容,施工企业完成建设单位交予的建筑工程建设需求,同时开发商依照合同中的规定为施工企业支付一定的工程款项。不断的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能够依靠法律的武器对二者的利益进行保护,同时也使得双方具有履行合同的意识,对于维护我国建筑市场的秩序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力,所以对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进行深入研究,是具有深远意义的。

1 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合同文本不规范

我国的相关部门为了对建筑市场的合同管理进行规范,制定了有关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文本范文,其中能够全面的体现承包商与建设单位二者的权利、责任和所承担的风险。但是一些工程项目合同签订的过程中,为了避免业主义务,并没有采用我国相关部门下发的标准化的合同文本,自己拟定的文本内容缺失、内容模糊,而且存在避重就轻、转嫁工程建设风险的现象。有的工程建设甚至并没有签订相应的合同,只是采用口头交代或者政府命令等方式进行任务的发放,等到工程建设完成后,再进行合同的签订,这样合同形成虚设,并没有将其具有的作用发挥出来。

1.2 合同遵守意识不强

一些工程项目在建设的过程中,无论是建设单位还是承包商,都认为合同只是为了防止承包企业没有完工,或者是担忧工程建设完成后建设单位没有支付工程款项。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没有正确的认知,在脑海中也没有遵守合同的意识,导致违约现象普遍存在。甚至在一些工程建设中,双方都随意的对签订的合同进行修改,严重情况不仅仅存在违约的现象,甚至还存在严重的违法现象。

1.3 阴阳合同屡禁不止,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

阴阳合同就是承包企业依据开发商的招标条件与开发商签订了我国相关部门要求的工程承包合同后,开发商又对施工企业增加了许多的附加条件,还有许多不合理的要求,使得施工企业被迫与开发商签订附属协议,这种附属协议的内容大多都是:对工程建设的周期进行压缩、要求施工企业垫付资金进行施工、或者是制定工程建设材料的供应商等[1]。

2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改进措施

2.1 重视合同文本规范

合同是双方权利与义务的重要体现,合同签订后对于二者都具有法律约束和法律保护,二者必须要遵守合同,并且依照合同内容进行相关工程建设工作的开展。所以对于合同的签订必须要给予高度的重视,特别是合同的文本内容一定要按照我国相关部门的合同文本确定。首先,需要注重的是合同的合法性,因为合法是合同签订的重要基础保证,只有合同合法,签订合同的双方才能够应用法律的武器对自身进行保护。合法性主要是包括二者双方是否具备一定的资格,工程建设项目是否具有了招标和投标、以及合同签订和实施的一切必要条件,工程项目的招标是否合法、合理,合同内容的确定是否符合我国合同法的要求和其他法律制度的要求等。如果合同存在任何不合法的问题,都不能签订,因为这种情况下即使签订了合同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因为合同不生效。

其次就是需要注重合同的完整性,因为合同内容完整充实才能够有效的降低合同纠纷发生的概率。合同的完整性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合同的构成成分是否齐全;合同条款是否全面;对于各项问题的规范和标准是否存在缺失;合同内容的文字表达是否准确,查看是否存在内容模糊、有歧义的地方;合同签订双方的责任和权利是否进行了明确的划分,对工程可能出现的偶然因素是否进行了相关预测。这些情况都直接的表明了合同内容是非常复杂的,所以只有选用我国相关部门的合同文本才能够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2.2 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部门

对于业主而言,合同管理工作与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都有着直接的联系,无论是工程建设的成本、工程建设质量、工程建设进度,这些内容都受到合同的制约,最终实现预期的计划,所以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部门是非常重要的。合同管理部门的建立也需要根据签订的合同进行适当的实时调整,从而使得合同管理工程水平得到良好的改善。需要在企业内部建立合同主管部门、合同主办部门和合同协管部门,协管部门的工作就是进行合同签订的准备工作。对于承包单位而言,企业需要逐级建立合同管理部门,使得合同管理深入到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中的各个层次。企业需要不断协调合同管理部门和企业其它部门之间的关系,对于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的进行了解,从而不断的提升企业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水平[2]。

2.3 加强合同意识,健全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要从思想上进行转变,认识到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无论是企业的领导人员还是企业的普通员工都要定期进行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合同意识并不是在一时间形成的,企业可以时常开展一些活动,录入:专家讲座、学习会议等,不断的提升企业员工的合同管理意识,不断的健全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提升企业遵守合同的能力。

3 结语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着较多的问题,如果不能对这些问题进行有效的改善,必定会阻碍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我国很多建筑企业都能够认识到建设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但是合同的遵守意识还较为薄弱,对于合同文本也不够重视,只有重视合同文本规范,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部门,加强合同意识,健全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才能不断的提升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水平。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措施篇(6)

引言

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工作是一项较为复杂的工作,涉及多个环节,倘若没有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整个建设工作的展开就会过于松散,无法有效的约束施工人员的行为,因此也就给最终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施工质量带来了影响。所以,政府和企业就应密切配合,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制,充分的发挥出政府的调配职能,以此来有效的提高合同管理的专业化水平。本文就针对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中合同管理的问题与优化措施展开具体的分析与讨论。

1合同管理在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性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高速公路越来越成为人们出行选择的方式,进而对高速公路的建设需求也在不断的加大。而高速公路建设需要涉及多个施工流程,管理起来难度较大。因此,高速公路的建设需要以法律为基础,通过采用合同的形式来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这样才能确保工程建设活动能够更安全的展开。其中,对于合同管理内容的设置,应结合高速公路的建设需求,对不同环节的施工任务进行岗位的划分和职责的明确,确保能够有效的强化工程管理的系统化升级,将管理落实到工程建设的方方面面,以此为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提供全方位保障。此外,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活动的展开,需要与多个施工方以及合作方进行合作,而如何保障各方的利益不受损害,避免给各方带来利益损失,此时合同管理的价值就不言而喻。通过签订有关合同,就能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促进每一个施工环节都能有效落实,以此就能有效的降低财务风险和安全风险[1]。

2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面临的问题

通过对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面临问题的分析与了解,可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的帮助我们及时的采取针对性的解决措施,提高公路工程建设的合同管理水平。下面,针对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面临的问题展开具体的分析与讨论。

2.1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外部因素问题

高速公路工程施工活动的展开,需要与多个单位进行合作,不仅有项目管理单位、物资供应单位,而且还有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等,因此就给合同管理内容的设置带来了较大的难度。而整个工程施工流程较为复杂,对各单位的专业性要求较高,在合同中必须明确各方的特长和优势,以此才能充分的发挥出合同管理的效应。但是,由于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施工周期较长,受到外界因素影响较大,较易发生不可控的现象,因此也就增大了合同内容的变动性。而一旦合同管理内容出现变动,就需要与各方单位进行协商,就会引发失信行为。虽然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措施,来保障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活动的顺利展开。但是,对工程合同制定而言,其还存在着较多漏洞,易给合同双方带来不必要的纠纷,进而也就影响了合同法律效力的有效发挥[2]。

2.2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内部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只有不断的提高合同管理水平,才能将各个施工环节落实到施工过程中。但是,就针对当前我国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合同管理模式而言,其还较为单一和死板,无法满足市场的快速变化需求。随着公路行业的不断快速发展,合同的管理模式也应更加的趋于多元化,这样才能推动整个市场发展。而我国单一化的合同管理模式,就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我国公路行业竞争优势。此外,合同制定人员以及管理人员法律意识的淡薄以及专业能力的欠缺,导致在制定合同时,没有进行明确的责任划分,这样不仅会引发纠纷问题,损害各方利益,而且还无法发挥出合同内容设置的保障作用。而缺乏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没有规定合同制定的流程,就会导致合同的制定缺乏科学性和目的性[3]。

3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优化措施

3.1提升政府的宏观调节能力

要想充分的发挥出合同管理的应用优势,首先就应加强法律法规保障,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合同管理工作的展开能够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因此,政府就应充分的发挥出宏观调节的职能,有效的引进国外先进的合同管理经验,并与我国的工程建设进行有效融合,确保能够有效的维护市场的稳定发展。政府还应加大对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执法力度,对于项目的前期准备、项目的现场监管以及项目的竣工都应做好监督与检查工作,一旦发现存在违法的行为,应立即予以停止并进行处罚,确保能够不断的规范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行为,保障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此外,还应做好监管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能够提高监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以此就能有效的提高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效率。政府有关部门还应不定期的对工程建设施工现场进行调研,核实工程各施工环节的真实性与准确性,避免出现违法情况。最后,还应加大对劳工合同签订的审查,避免施工现场出现违法用工的行为,以此来有效的保障施工人员的有效权益。

3.2建立市场诚信机制

市场诚信机制的建立不仅涉及到法律层面的合同管理,而且还关乎着整个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单位的建设标准。因此,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就可通过制定合同,来保护各方的利益,确保通过有关条款的约束,来规定各方的行为。对于市场诚信机制的建设,应首先保障合同的签订是依据法律而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应,这样所制定的合同才有意义。公路企业还应做好有关人员的诚信教育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诚信意识,确保能够规范每个人的行为,以此来有效的优化整个市场环境。此外,政府还应建立统一的信用评价体系,从多个方面对施工单位进行评价,确保提高各个单位的工作积极性。而评价体系的制定,应确保其具有公平性和公开性,可以采用数据的方式来进行统一展现,对于信誉较低的企业单位或者个人,应依法吊销其执照,剥夺其施工资格,确保能够有效的提升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水平。此外,还应建立一定的奖惩机制,对于不合格的企业应给予资金处罚,确保能够起到警示的作用,必要时还应对某些单位或个人进行曝光,以此来有效的保障合同制定的合法性,充分的发挥出合同制定的约束作用[4]。

3.3提高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意识

企业管理部门管理意识的强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合同管理活动的开展水平。因此,企业就应首先从管理部门入手,不断的提高其的管理意识,提高管理人员对市场的敏感度,这样就能保障合同制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此外,企业还应不断的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监督制度,确保各方都能有效的落实合同中各项款项,做好对施工现场的监督,以此就能有效的提高工程建设施工水平。

3.4优化合同管理模式,健全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措施篇(7)

中图分类号:TL372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业发生了深刻变化,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政府由过去的主导地位变为现在的宏观调控,职能逐步发生了转变。合理、规范的工程合同,有利于分摊承、发包双方的责任风险,有利于市场经济的有序、平等竞争。然而,由于我国建筑市场发育尚不完善,相关的建设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就施工合同的管理来说,行政管理层对合同履约的干预减少,对合同当事人的意愿强化等问题屡屡出现。因此,文章通过对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期更好地促进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发展。

一、合同管理的原则

(一)合同交底原则

合同签订部门应对建安施工合同进行交底,特别是对合同签订背景、工程范围、工作内容、接口关系等部分进行交底,以便于合同执行过程中项目部各职能部门进行管理。

(二)以合同为依据原则

该原则是合同管理工作的重点,合同是承发包双方意思一致的表示。因此,合同是合同管理过程中的唯一依据。项目各职能部门必须清楚的认识到合同都包含哪些内容,合同不仅仅是指合同文本本身,还包括招标文件、投标书、工程量清单、合同附件中发包方的管理规定,特别是包含图纸、技术规范、验收规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技术性文件。

(三)工程项目顺利交工原则

合同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保证工程项目顺利完工,不能孤立的、单纯的为了合同管理而管理。

二、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现存问题

(一)合同文本不规范

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文字清晰准确,反映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思。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为规范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和全面体现双方的责任、权利和风险,制定了合同示范文本。但由于主观或者客观原因,存在不采用标准的合同示范文本而采用自制的、笼统的文本进行签约的情况,导致常出现合同条款措辞含糊不清、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描述量不对等以及细则说明缺乏等合同文本不严谨的现象。

(二)合同签订不平等

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管理不规范,致使发包方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例如施工合同条款多由发包方制定,合同文件规定的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发包方常要求承包商接受“霸王条款”。主要体现在:发包方将带资垫资承包工程作为合同的重要条约;发包方将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以及因发包方的原因造成的窝工损失等转嫁给承包方;发包方常盲目压缩工期,又受资金不足、设计图纸不到位以及设备材料供应不及时等因素的影响,工期甚是紧张。

(三)管理制度不完善

合同的签订并非一蹴而就的,其需要经历诸多的审核步骤,只有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来进行审核,才能确保合同的顺利的执行。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在合同审核的过程中,很多企业却并没有按照规定的步骤来进行,这无疑就导致了合同签订和执行中,存在诸多的合同风险。此外,成本核算机制健全与否,也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合同管理,如果企业的预算成本评估能力较差、支付结算制度不完善等出现的话,企业面临的合同风险与经济损失将是巨大的。

(四)承、发包双方的行为不规范

建设工程的承包人有时为了业务的需要,而签订一些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的合同。比如,一些承包商在进行承包的过程中,不考虑自身的承受条件,为了能够顺利的承包工程,而通过非法的手段,比如贿赂或者假借其他的报告资质的企业的名义进行虚假投标。此外,有些发包方在进行合同签订时利用其自身的优势地位,在合同的规定中,将自己的主要义务排除或者对合同内容随意修改,扩大自己的权利范围。比如:发包方在暗中以垫资为条件,进行违法发包;不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条约来支付工程的进度款;在工程完工之后,不及时进行竣工结算等。

三、全面的完善施工合同管理

(一)做好事前合同的规范化工作,严格施工合同订立行为

1.审查合同中的条款。主要包括合同中的建设时间、竣工时间、工程量大小的范围、工程的质量、工程的造价、技术资料交付的期限、材料和设备供应的一些情况、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

2.制定并推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当前施工合同纠纷的问题,充分研究法律、行政法规的各项规定,制定并推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实施过程中注重平衡各方当事人利益以及弱势地位当事人合法权益。各项合同管理的要求以合同条款的形式予以固化,以规范合同表述形式,避免因合同条款不完善、有缺陷、有漏洞、义务不清、违约责任不明、意思表达不准确等各种不好情况而产生的施工合同纠纷事件的发生。

(二)从招标出发来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

建筑工程合同是以招标作为基础的,发包方在制定招标文件时便要明确相关的合同条款及细节,加强对合同的事前管理和控制,工程造价应是其关注的重点。而施工合同是工程项目中最为主要的合同,是工程造价#质量#工期目标控制的重要依据。科学的施工合同能够有效的体现上述三者信息,在对合同内容以及合同性文件的制定和解释上,要明确其执行的顺序#工程的范围以及工程的总造价等相关因素,并且明确工程造价调整的办法以及工程进度#工程款项的支付方式;要综合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些变更因素,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并且实现风险的合理划分,使合同对于工程的积极作用得到全面实现。要杜绝一些合同延迟签订或者没有合同先行施工的情况,避免产生法律纠纷。

(三)做好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在实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过程中,索赔问题是难以避免的。所以,只有建立相应的工程索赔制度,才能更好的规范合同索赔工作。在合同的签署过程以及工程的建设过程中,承包方应该始终以合同内容为依据,对合同的内容进行详细的分析,充分考虑各种不合理的因素,分析合同索赔的可能性,从而以便在进行索赔时能够采取最科学、最有效的的合同管理策略。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还需要与相关的法律条款相结合,对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做好调查,寻找索赔证据。

(四)加强管理人员素质

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人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就要保证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从而降低合同的风险。首先,企业要从人员的招聘着手,在选拔人才的时候不仅要对选拔人员的专业法律知识、纠错能力、敏感度能力进行考量,还需要对其计算机水平、工程建设等知识进行测试,保证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其次,在人员的培训方面,应该多举办一些培训会或者讲座,将专业技能的培训和考核放在重点的位置,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将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充分培养起来,使得其自身的风险意识和职业素养的水平得以提升。

结束语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是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需要围绕着这个重要方面来开展,管理中要讲求方式、方法,要讲究管理的技巧。因此,要对合同管理高度重视,对其含义能够深刻理解,明确其责任的主体,在实际的工程建设中对工程的合同管理采用不同的技巧,善于寻找新的方法,对新问题积极的解决,保证合同的各方能够自觉的履行合同规定的内容,从而规范建筑市场,维护建筑行业的秩序。

参考文献: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措施篇(8)

(一)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合同主体及有关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签订合同时使用文字不够严谨,合同条款不完整或有缺陷,导致合同一签订就难以履行或在履行过程中容易产生工程纠纷。常见的往往是漏掉或忽视变更工程的造价确定、竣工结算期限和违约责任等内容,一旦工程发生变更和违约时,在合同中没有如何处理违约和工程变更的条款,虽然合同示范文本有通用条款,但是没有详细的计算方法,操作起来还是很困难的。法律意识淡薄还反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管理人员不注重双方往来书函的签收。我单位《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项目,位于第四标段的临县冯家会村的河堤,初步设计报告和技施设计报告中都未考虑到支沟内的河堤,在具体施工中需要变更,但在与施工队签订合同时未提到关于变更方面的问题,导致在最后结算时无法提供书面证据,给该工程的索赔造成很大的麻烦。

(二)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我单位《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组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三)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建设工程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管理合同。

在我单位《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中,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四)不重视合同归挡管理 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 合同管理手段落后

《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合同改选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结,合同管理粗放。

二、加强工程合同管理的具体措施

针对我单位2011年具体实施的《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在合同签订以及合同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为了以后的建设项目中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所以加强合同管理系统、建设现代信息化的合同系统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规范合同文本内容,提高合同风险防范意识

在《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工程承包施工中,对合同条款分析、审核不严,掉入一些合同陷阱,给施工队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重点从以下两个方面去防范合同风险:

1.合同签订风险

a.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应认真分析合同条款,看合同条款中有没有潜在风险,有没有对自己不利的提法和约束性条件,变更、索赔等条款是否公平合理,凡存在这些方面的问题,应向对方充分阐明自己的理由,力争修改合同草案。

b.要注意对方转嫁的风险,对风险的界定要有超前意识,充分考虑在施工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并提出风险承担的责任。合同风险防范,在于化解、转移自己承担的部分风险,控制对方有意转嫁的风险,回避不应由自己承担的风险。

2.合同履约风险

合同的履行是合同的核心,也是订立合同的目的,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必须全面、善始善终地履行各自的义务。特别是水利水电工程因具有投资大、工期长、对自然环境的依赖度大、地质情况复杂等特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往往会由于自然环境、地质情况的改变而引发设计变更,以及由于业主的原因而引起项目或者工程量的增加和减少,还有就是国家逐渐加大了对相关建设项目的审计力度等,这些都将会给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带来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工期风险、安全风险、成本风险、审计风险等。为此,要求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充分利用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能管理作用,多层次、多角度、多方向的集思广义,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去开展风险管理活动,采取各种积极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有针对性的去解决履约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重大问题,化解、缓解、转移、规避以上风险。

(二)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综合能力

优秀的合同管理人员不仅要精通工程技术,而且能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精通合同业务,胜任合同拟定、修改、谈判和解释,熟悉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等工作。就我们企业目前的实际而言,培养或引进这样的高素质合同管理人才是当前的迫切需要。目前,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1.选好人员

企业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的方式选拔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

2.组织好在职学习

可根据企业和市场的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方式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如:进行短期培训;结合实际进行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分析总结;利用网络,看案例,分析学习等。通过以上方式,使其在岗位上成才。

3.建立岗位责任制

对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根据合同管理人员年管理合同量给予一定的奖励等,以有效增强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心,最大程度的发挥合同管理的效益。

(三)增强全员合同管理意识

1.强化合同管理,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管理机制

理顺各方关系,形成有机运行体系。凡是涉及购销、联营等经济往来的事项,均应按程序签订合同,建立合同审查制度,完善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保证合同文本的合法、合规、完备、详尽和准确无误,从而减少因没有合同或合同本身的问题导致的争议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注重项目实施阶段合同的交底

合同是当事人正确履行义

务、保护自身合法利益的依据,因此,企业项目部全体成员必须首先熟悉合同的全部内容,并对合同条款有一个统一的理解和认识,以避免不了解或对合同理解不一致带来工作上的失误。由于项目部成员知识结构和水平的差异,加之合同条款繁多,合同语言难以理解,因此,很难保证每个成员都能够吃透整个合同内容和合同关系,这样势必影响其在遇到实际问题时进行处理的有效性和正确性,影响合同的全面顺利实施。因此,在合同签订后,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应熟悉合同中的各种合同文件及相关文件和资料的主要内容,明确工程中的风险、重点或关键性问题。

一切管理工作的实施都是以人为本的,施工合同管理没有合同管理人员和全员的参与、主动配合就无从谈起,合同管理人员能动性的发挥和素质的高低极大地制约着合同管理的绩效。只有将两者有效地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降低企业成本,才能使企业利益最大化。

(四)增强合同履约过程控制意识

1.抓好合同台账管理工作

合同台账管理,是合同管理中一项重要工作。搞好合同台账管理,既是合同履行的依据,又是合同履行的记录,对合同管理的实施和评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抓好履约检查环节

履约检查,是事前或事中发现问题和疏漏的唯一办法。只有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定期检查,才能及时发现问题,制订防范风险的对策,从而将风险损失程度降到最小,将收益做得最大。为此,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现场对合同履约和管理情况进行针对性的检查,通过检查反映出合同履约中的一般性问题,显示出妨碍合同履行的重大问题,以及产生争议或出现纠纷的现象或隐患等,提出解决的办法或提出解决的请求,通过整改使合同顺利履约得到落实。

3.抓好分包合同的管理

①把好分包合同管理的资质审核关,只有分包单位相关资质有效且符合施工要求,才能进行各种分包合同的签订。

②分包合同必须以工程合同为依据,满足工程合同的要求,有关工期、质量、安全、履约保证金、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必须在分包合同中进行落实。

③要充分考虑工程的实际情况,划清合同界面,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责任不清,影响工程的顺利进行。

④狠抓分包合同的履行。对分包的施工单价、购销单价、费用标准及结算方法等,建立较为完善的管理标准。

⑤严把分包合同的结算关。以分包合同为基础,会同有关施工生产、技术质量、材料设备、经营管理等部门进行会签,尤其对无定额及换算定额项目,要做好发包方对材料单价或项目造价的确认工作,对分包结算的工作量,实行三级复核制度,层层把关。

4.抓好企业外部工程合作项目管理

企业要切实加强市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市场的风险控制能力。为降低经营风险,企业外部工程合作项目应重点抓好资质管理、投标管理、施工管理、分支机构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各工作,以确保合作项目应得利益。

5.抓好施工索赔工作

工程索赔是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自身因素或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时,通过一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的要求。索赔是一项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管理。这个观念的建立和加强将有效提高承包者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施工索赔是法律和合>:请记住我站域名/环保水保、材料设备供应、合同管理、公共关系等各个方面。

我单位《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由于技施设计的失误,将位于第四标段候台村的1200米河堤改为1100米,在业主与长城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过程中,按1100米河堤的工程量签订合同,施工中增加了100米河堤的工程量,最后长城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向业主提出了索赔。

三、确保合同效力的法律地位

合同代表了行为的规范性,它只对签订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当事人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工,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必须承担由违约而引起的法律责任。项目合同签订以后,一旦被认定不具有法律效率,那么合同就不能作为双方约定的根据,达成的协议自然没有意义,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就无法以法律来得到公事公平的处理。因此,签订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在项目合同管理中属主导核心要素。无效的项目合同在实践中经常出现,其中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出现频率最多的情况,导致合同无效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在建设工程项目中,施工单位主体资格的确定,一些施工单位没有承揽工程的能力资格假借他人条件来接揽工程,与这样的单位签订项目合同是无效的;一些单位必须通过招标而未招标等违法招标投标法律规定签订项目合同的也属于无效合同等等。因此,当务之急需完善招标制度、改革施工合同备案制度,加强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是确保有效合同法律地位的根本措施,彻底杜绝出现黑合同的发生。

四、总结

总之,我单位实施的《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起着关键性的地位和作用,其融合于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中;因此,必须加强对该项目工程实施过程的落实和各个环节中所有工程活动有效的合同管理,才能顺利实现该工程项目的目标,获得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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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张云清、王铁、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措施篇(9)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is the process of the owners, construction companies and supervision unit three party management system the overall operation. In engineering practice, due to the involvement of engineering build different location, focus their attention is also different, the control of th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ntract schedule, cost control, quality control is briefly introduced.

Keyword: contract management; progress; quality; control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1、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如何通过提高合同意识,改善合同管理,充分发挥合同对于市场运作的积极作用,逐步实现市场的规范化,是市场经济活动继续深入发展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没有健全的合同制度,就没有健全的市场机制。企业之间的所有经营活动,不是通过某一个权力部门的硬性分配,而是通过市场交易来进行的。而市场交易又是通过竞争来完成的,竞争机制是市场经济体制中的最重要机制。通过市场竞争,国家从客观上实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从微观上实现效益最大化。但是,竞争机制的形成,是以合同秩序的健全为提前的,而施工企业想要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就必须在质量、投资、工期目标等方面履行合同,必须通过工程合同的科学管理来实现合同目标。“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因为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具有标的物特性,执行周期一般较长,内容较多,涉及面较广,一次性投资大等特点。只有遵守建设程序,符合投资计划,合理的工期、质量、投资目标的工程合同,才有好的开始,才谈得上科学的合同管理。履行合同条款是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工程施工合同中的主要条款是工程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这三大目标。工程合同管理主要就是工程管理中“三控制”的管理。工程建设中的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是互相制约、辩证统一的,决不可偏废。

2、工程建立过程中业主方对合同的管理

合同是商定项目参与各方权益义务关系的协议,是具有法律效能的文件。合同管理的中心是选择合同类型,主要是价钱类型,不同方式价钱的合同表现了风险分配方式。合同管理普通按标准合同文本执行,可恰当加以修正。

在工程建立范畴,由于合同标的物的特殊性,合同主体、合同关系的复杂性,假设不注重合同关系的管理,就会招致合同界面紊乱,合同各方的责、权、利不明白,合同关系紊乱不清,合同各方经常陷于扯皮和矛盾中,由此带来进度、质量、本钱管理的失控。所以,在工程项目中,存在着业主方、承包方、监理方、供货方等不同方面的合同管理,其中业主方的合同管理又是整个工程合同管理的中心,对整个项目的合同管理以致整个项目的成败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业主必需经过加强合同管理,保证项目进度、质量、本钱目的的完成,最大限度的维护业主的利益,控制风险,完成项目和企业的战略目的,追求合同各方在经济协作中的共赢场面。

业主方应科学施行全面合同管理,这不只是对详细合同的管理,而且是从项目整体利益动身,组织、和谐各管理部门及合同关系方,以合同为纽带停止的全项目的管理;不只是某个阶段的合同管理,而且而是整个项目全过程、全方位、多层次的合同管理;不只是合同管理部门的合同管理,而是整个项目全员的合同管理。

另外,加强合同管理,也控制工程投资。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降低工程本钱,进步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业主方项目合同管理应从合同会谈开端,至保修日完毕止,特别加强施行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在合同执行期间亲密留意实行合同的效果,以防止被对方索赔。

3、合同管理中的“三大控制”

工期控制也就是施工进度的控制。进度控制在工程建设中是占有重要地位的。工程进度失控,必然会导致人力、物力的浪费,甚至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拖延工期后赶进度,建设的直接费用必然会增加。在关键时刻赶不上工期,错过有利时机,将造成重大损失。延误工期会导致经济损失;盲目地、不协调地追求加快工程进度,缩短工期,同样会导致不顾工程质量,损毁企业信誉的问题。所以,工程建设各部位的施工进度应统一步调,同时应与资金投入、设备供应、,材料供应以及移民征地等方面协调一致,还要适应当地的气象、气候等自然规律,才能取得好的经济效率。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措施篇(10)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建设工程合同风险主要类型和具体分析

1、工程合同文本合法性的风险

在这一点上风险最小。因为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很重要的一个商务性合同,因此建设工程合同违反国家大法的可能性不大。要做好这一点,最重要的是要保证签订合同的专业化。

2、工程合同招标投标过程中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了缔结建设工程合同,必须采取招标投标的方式,这一点的风险也不会很大。采用招标投标的方式来缔结合同,目前相当普遍。只有规模相对较小的工程,可以采取直接发包的方式签订合同,这样的合同业主就要承担风险。

3、工程合同中承包商的资质风险

对于一个建设工程项目来说,承包商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是一个很重要的考察点。而相关法律法规也规定了一个承包商所应该具有的一系列资质。达不到这些基本的资质,就是不合格的承包商,就不能对建设项目承包施工。如果没有资质的实际承包商借用他人的资质等级,挂假名而进行承包施工的同样属于不合格承包商,同他们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也是无效的。如果承包商具有签订合同所需资质,但实际履行施工的施工方和当初签订合同时的承包商并非同一单位,也是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业主必须对此严格审查,否则,会对建设工程造成巨大风险。

4、工程合同的计价类型风险

建设工程需要花费多少资金,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必须做出明确规定,建设工程规模大小不一,计价方式也有不同类型。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价款可以分为:固定总价、固定单价以及可调价格三种类型。应根据不同的需求,设置不同的计价类型,使之符合工程要求。而一旦选择不慎,则会造成经济损失。因此业主必须对此加强管理,在拟定合同的时候就要进行专业评估,选择出合理的价款类型加以实施,并辅之以相应的限制性条款。

5、工程合同的工程款支付风险

工程合同中如何支付款项,必须要在建设工程合同中一一落实。在拟订合同时要仔细推敲,以制定出合理的工程款支付协议。工程款包括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竣工款、索赔款以及合同以外的零星款项。对于合同中能够明确规定的,就尽量在合同中明确地规定出来,以减少实际操作中的纠纷,造成资金损失;对于合同中无法具体规定的款项,在实际支付操作中,就要凭借业主进行优质管理,把风险降到最低。

6、工程合同的现场派驻工程师授权风险

在一般的建设工程中,施工现场会有业主委托前来现场监督施工的工程师。这些工程师在施工现场享有一定职权,在有必要时可以干预现场施工工作。对于这些派驻工程师,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都应事先在建设工程合同中明确规定。如果在合同中规定不明确,将会造成人力物力损失,还会耽误施工进度。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风险防范措施分析

1、招标文件的评审

购买招标文件后,由招标投标部门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进行招标文件评审,由各职能部门对相应管理职责提出评审意见,主要针对招标文件中工期、安全、质量、进度、资金支付、结算条件、施工环境、材料设备供应、交工验收及税收等风险因素进行评审,再由招标投标部门收集汇总评审意见,组织评审组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风险因素,正确理解招标文件,吃透业主意图和要求,制定相应投标策略,尽可能在投标书中,在作出相应投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的情况下作出有利的选择。

2、合同谈判及签约阶段的风险防范

施工合同谈判前,承包人应明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如经营管理部,负责施工合同的审阅,根据发包人提出的要求,逐条进行研究,实施监督、管理、控制。在合同实质内容审查时,对有关的条款内容应引进足够重视。要注意避免合同工期约定的风险,如开工时间约定以开工报告之日起算,合同约定按日计算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好有封顶条款,对工期保证金的处罚约定要合理,避免逾期数日全额扣罚。要注意质量标准及竣工验收条款的风险防范。要注意工程款支付及结算条款的风险防范,约定结算款的支付时间尽量不要超过行使优先权的时间,争取约定默认条款,保修金条款应明确约定分期扣回的时间和比例。注意对通用条款的研究,把握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的关系,化解通用条款对施工方不利的规定,运用通用条款的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注意内部承包合同风险的防范。注意订立争议解决条款的风险防范。

3、进行合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

识别风险首先要对风险因素进行分解,构成风险结构层次图,然后运用反向思维把不利因素找出来,从反向角度来论证,最后,通过对项目进行后评估不断积累经验,加强风险识别的准确性。我们把风险定义为不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可见风险的大小与出现不利结果的概率大小成正比。在建设工程项目中,仅仅利用风险估测的三个参数来为风险管理提供依据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结合建设项目的特点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即风险分析。风险分析就是以风险估测的三个参数为基础,对具体的建设项目评价模式进行适当的数学处理,使之能反映风险因素的过程。风险分析也就是在这些评价指标中加入风险因素,例如法律风险因素、经济风险因素等。

4、注意施工阶段的索赔管理

(1)要注意索赔的技巧性。在工程建设活动中,施工单位常常处于不利的地位,这是由激烈的市场竞争造成的。在解决索赔问题中,由于双方利益和期望的差异性,在谈判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大的争执。如果施工单位态度强硬地坚持自己的观点,会造成双方关系紧张,失去长期合作的机会。因此,在索赔谈判中,施工单位应避免和业主发生冲突,要善于整合双方的差异,寻找付出较小代价就能给业主带来很大利益的条款。此外,让步是解决争议的常用技巧,在具体操作中,施工单位应提出较高的索赔期望,经双方谈判,在业主敏感的利益支出作出让步,如缩短工期、提高工程质量等,同时争取业主作出相应的让步,从而实现索赔目标。

(2)要注意索赔的及时性。进行索赔应在索赔事件发生之时,而不是之后出具正式函件通知业主或其代表。国际上普遍采用的FIDIC合同对许多索赔时间都有时效期限,如对工程师签发的图纸或指令过迟而造成了工期延期,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报告业主,出具工期索赔细节。逾期不报,业主有权拒绝索赔要求。

(3)要确保索赔资料的完整性。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一方才能向对方索赔。经济损失指因对方因素造成合同外的额外支出,如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等额外开支,权利损害是指虽然没有经济上的损失,但造成了一方权利上的损害,如由于恶劣气候条件对工程进度的不利影响,施工单位有权要求工期延长等。因此,发生了实际的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应是提出索赔的一个基本前提条件。

结束语

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风险防范对于保证整个项目的顺利运行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为了让自己可能遭受的工程合同中承包商资质风险、招投标过程风险、工程款支付风险等降到最低,必须对合同管理中的风险进行有效的防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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