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互助协会工作总结汇总十篇

时间:2023-05-08 18:00:34

扶贫互助协会工作总结

扶贫互助协会工作总结篇(1)

一、东西部扶贫协作的初始及重大意义

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深入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必将促使东西部发展差距得到逐步扭转,加快东部地区发展速度、提高西部地区发展质量。必将推动东部地区产业向西部地区梯度转移,实现东西部互利合作、共同发展;必将开创优势互补、长期协作、聚焦扶贫、实现共赢的新局面。

(一)东西部扶贫协作是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需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加快经济建设步伐,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创造性提出“两个大局”的战略构想,国家采取“让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非均衡发展战略,东部地区经济社会持续高速发展,实现“先富起来”目标,为实施“先富帮后富”奠定了坚实基础。1996年7月,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向国务院提交的《关于组织经济较发达地区与经济欠发达地区开展扶贫协作的报告》,明确了加强东西部地区互助合作,逐步扩大对口帮扶关系,帮助贫困地区尽快解决部分群众温饱问题。同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及时出台《关于尽快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决定》(中发〔1996〕12号),统筹安排北京、广东、浙江等9个经济发达省(市)对口帮扶中西部9个贫困省(区),同时安排大连、青岛、深圳、宁波4个市帮扶贵州省,“先富帮后富”开始启动,东西扶贫协作全面实施。

从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中发〔1996〕10号)《关于建立更加有效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中发〔2018〕43号),到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64号)以及《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厅字〔2017〕41号),再到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发达省(市)对口支援四川云南甘肃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方案》(国办发〔2014〕41号)《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意见》(国办发〔2014〕58号)《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29号)等决策或意见,都强调了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将东西部扶贫协作作为扶贫开发重要力量,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

我国地域辽阔,地理环境、资源禀赋、人口分布不同,发展差异明显。西部地区受历史、自然、地理等因素影响,普遍存在着发展不足、发展滞后、动力不足等问题,贫困现象依然存在。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发以前,党领导全国各族开展了人民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不断探索改善人民生活道路。改革开放的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以来,国家实施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的扶贫开发,始终把发展作为扶贫开发的基础,把开发作为解决贫困问题的手段,探索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开发扶贫的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减贫成效显著。加快西部贫困地区扶贫开发进程、缩小东西部发展差距,东西部扶贫协作战略决策为西部贫困地区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东西部扶贫协作实施23年以来,已经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的协作格局,西部地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得到有效实施,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得到逐步扭转。我州作为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首批受益地区,已经深刻体会到东西部扶贫协作是西部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加速减贫的有效对策,是践行新发展理念的时代创举,是加快脱贫攻坚进程的重要举措。

(二)东西部扶贫协作是助力脱贫攻坚的现实需要。十八大指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百年”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小康的标志性指标就是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完成贫困人口脱贫是党和国家对各族人民、对历史作出的庄严承诺。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在了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和底线任务纳入“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构建“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东西部扶贫协作作为社会扶贫重要力量,与专项扶贫、行业扶贫有机结合、互为支撑。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是落实“两个大局”战略思想的重要举措,是中国特色扶贫开发的重要内容,是推动西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重要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表现。

十分重视东西部扶贫协作,在福建工作期间,亲任对口帮扶宁夏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实施闽宁对口扶贫协作的“闽宁模式”,创建全国东西部扶贫协作典范,建立“联席推进、结对帮扶、产业带动、互学互助、社会参与”体制和“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协作、共同发展”机制,是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的主要内容,是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2016年7月,决战脱贫攻坚关键时刻,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上深情指出:“这场脱贫之战,承载着人民之福,凝聚着民族之梦,汇聚了全球目光”,下达了“扶贫开发到了攻克最后堡垒的阶段”总攻令。针对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作出“需要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更精准的举措抓工作”的部署,提出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结对、深化帮扶,明确重点、精准聚焦,加强考核、确保成效”的要求,发出“必须坚持做下去,必须进一步提高水平,必须真抓实干”的号召,就是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根本遵循,是加快脱贫攻坚进程的重要途径。

(三)东西部扶贫协作是中华民族复兴的客观需要。吹响“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号角,既体现了今天中国各族人民的伟大理想,也反映先辈们不懈追求的光荣传统。指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就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奋斗目标。这是对中国梦基本内涵的生动阐释,是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核心要义的高度概括,是党和国家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政治宣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的所有理论和实践,都是紧紧围绕实现这个崇高奋斗目标而精心展开的。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是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是要完成贫困群众全部脱贫任务,完成贫困群众全部脱贫任务是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东西部扶贫协作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全社会共同努力的具体体现,决策规划采取“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机制体制,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扶贫协作的新格局。制度安排坚持效率与公平、先富与后富的有机统一,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组织动员坚持集中力量办大事,最大限度把现有资源调动起来、整合起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共同奋斗。东西部扶贫协作伟大实践,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路径和方法之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结着无数仁人志士的不懈努力,体现了全体中华儿女的坚定信念,是历史的、现实的和未来的,是贯穿20世纪中国历史的基本线索,是21世纪中国的突出主题。东西部扶贫协作在脱贫攻坚、同步小康中作出的积极贡献和取得的显著成效,正如在党的报告中总结指出“今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有信心、有能力实现这个目标”。

二、东西部扶贫协作的实施及主要成就

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三、东西部扶贫协作的深入及主要问题

东西部扶贫协作实施以来,党中央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形成了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的协作格局,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得到有效实施,西部地区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东西部地区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得到逐步扭转。如此大规模、长时间开展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并且取得如此巨大成就,只有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中国才能做到,充分彰显了我国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

2016年7月,在宁夏银川召开的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上,对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提出了“三个必须”的要求,即必须坚持做下去,必须进一步提高水平,必须真抓实干,为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在长期的实践中探索形成了“联席推进、结对帮扶、产业带动、互学互助、社会参与”的对口扶贫协作机制,有力促进了宁夏特别是西海固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族团结。现在闽宁协作已经从单向的扶贫解困,发展到双向的互利共赢;从单一的经济援助,发展为教育、文化、医疗等多领域合作;从单纯的政府行为,发展为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对口协作。

扶贫互助协会工作总结篇(2)

改革领导体制

将长期以来扶贫攻坚行动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副书记担任改革为由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提高规格,增强协调推进的力度。

整合党委序列的农村工作部与政府序列的扶贫办合署办公,组建精准扶贫办公室,形成“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机构,解决市、县区两级专门扶贫机构力量不足的问题。

整合乡镇扶贫开发、双联行动、互助资金监理等机构,成立扶贫工作站,配备10~15名工作人员,解决乡镇扶贫力量分散的问题。

整合双联行动帮扶工作力量和省、市、县区直机关选派到村挂职的优秀年青干部力量,组成贫困村和非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帮扶工作队队长兼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与村级“两委”深度融合。特别是在869个重点贫困村都配备3名县级以上部门干部驻村帮扶,并由所在乡镇科级干部担任副队长,进一步强化帮扶工作队力量,解决帮扶力量与村级组织“两张皮”的问题。

改革运行机制

改革先导机制。思想认识是行动的先导。针对各级领导干部对推进精准扶贫脱贫认识不一致、有差距的情况,举办市、县、乡三级领导干部及扶贫办主任参加的全市领导干部精准扶贫专题研讨班,形成八个新共识:其一是在思想认识上,形成了“三个转变”和“四个走在前列”的共识,“三个转变”就是脱贫目标和任务由以当年扶贫对象为主向所有应脱尽脱能脱尽脱的扶贫对象转变、工作内容由以当年脱贫对象为主向所有扶贫对象转变、工作任务由以仅帮扶重点贫困村为主向同步帮扶非贫困村贫困户转变,“四个走在前列”就是思想认识提升、减贫进度提速、富民产业培育、改革创新引领走在全省前列;其二是在树立正确政绩观上,形成了贫困地区加快精准扶贫进程必须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的共识;其三是在发挥大数据平台作用上,形成了大数据平台是衡量和检验“1+17”精准扶贫政策文件落实情况的重要手段的共识;其四是在全力以赴抓重点抓短板上,形成了把减少贫困人口和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作为重中之重、集中项目资金帮扶单位和包抓干部等优势资源攻坚克难的共识;其五是在全力破解资金难题上,形成了既靠各级政府财政投入又充分调动金融及社会各方面资金支持的共识;其六是在发挥驻村帮扶工作队作用上,形成了覆盖、选派、培训、管理的共识;其七是在发挥主观能动性上,形成了发扬“三苦”精神、“三严三实”精神和改革创新精神的共识;其八是在调动积极性上,形成了既要靠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及广大党员干部,又要靠全社会,更要靠贫困群众自身的共识。

改革决策机制。今年,结合落实调查研究制度,围绕推进精准扶贫,市党政领导专题调研2次,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调研1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陪同国家、省级领导调研,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精准谋划精准扶贫工作提供了依据和参考。

改革导向机制。史无前例地提出以脱贫减贫成效论英雄,不以GDP增长论英雄,具体以用人、投入、改革为导向,要求各级党委和部门党组将主要精力、大多财力、重点改革聚焦精准扶贫脱贫。

改革责任机制。进一步明确7类责任:扶贫领导小组组长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党委政府包括村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各级扶贫部门包括驻村帮扶工作队专门责任,政府相关扶贫部门的专项责任,市直及县区直部门一把手负责责任,各级扶贫干部不摘帽不脱钩的包抓责任,双联单位的“一村一业一单位,一户一策一干部”帮扶责任。

改革推进机制。在领导推进上,实行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工协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在融合力量推进上,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在督查推进上,实行市级领导季度督查、扶贫部门定期督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综合督查相结合的制度。

改革考评机制。在考评上,实行《关于精准扶贫业绩考核评价的意见》等“1+4”考核评价制度,实行将考评考核结果直接与干部年度考核、表彰奖励、提拔使用挂钩的制度。在用人上,明确提出对完成脱贫任务的表彰奖励,对超额完成任务而且扶贫成效显著的县区委书记、县区长推荐提拔,对推进精准扶贫成绩突出的市县乡领导干部予以重用,对在精准扶贫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市直部门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组织调整,对完不成扶贫任务而且扶贫工作弄虚作假的严肃处理,对选派担任扶贫队长或挂职锻炼考核不合格的记录在案、追究责任。加强对驻村帮扶工作队的督查、考核和日常管理,严格要求驻村帮扶工作队每月驻村不少于20天,队员必须与原单位工作脱钩,队长、副队长集中精力抓短板,对不合格的及时调整。

改革统筹推进机制。一方面,通过整合双联干部等办法,在869个重点贫困村都配备3名县级以上部门干部驻村帮扶,并由所在乡镇科级干部担任副队长,进一步强化帮扶工作队力量。另一方面,从定西非贫困村的贫困人口占全市贫困人口一半以上的实际出发,在960个非贫困村全部建立了驻村帮扶工作队,做到贫困人口驻村帮扶全覆盖。而且,统筹培训重点贫困村和非贫困村的驻村帮扶工作队,一个标准管理驻村帮扶工作队,全面进一步提高精准帮扶能力。

改革工作模式

创新精准扶贫对象识别模式。实施“五步”工作法,即“农户报、社内评;村民议、入户查;村级定、乡审核;两公示、一公告;实名管、动态调”。在此基础上,通渭县创造出的“652”工作法精准了扶贫对象,省委主要领导肯定要求在全省总结推广。“652”工作法,就是驻村帮扶工作队和双联干部轮流深入村组农户,按照“六步工作程序”(宣传政策――农户申请――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建档立卡)和“五看”(看住房、看是否有病人、看子女上学、看有无贷款、看劳动力)、“两算账”(算收入账、算支出账)法识别贫困对象,并利用大数据库对贫困户实行动态管理。

创新大数据库建设模式。以村级初审、乡镇复审、行业部门联审、扶贫部门审核备案的“四级联审”制度建设大数据平台。陇西县被确定为甘肃省大数据平台建设试点县,临洮县被国务院扶贫办确定为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试点县。目前,大数据平台为各级党委政府更好落实精准扶贫举措发挥着统计作用,为实时有效监测精准扶贫各类政策措施落实发挥着指导作用,为科学决策提供着精准而动态的可靠依据。

创新易地搬迁安置模式。针对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用地难以落实、土地征收费用逐年增高的实际困难,在继续抓好易地搬迁农村安置的同时,把易地搬迁与新型城镇化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互助老年幸福院建设等相结合,率先在全省探索出城镇化和“政府兜底、零负担”安置的路子。安定区、陇西县探索城镇化安置路子,对常年在县城从事打工、经商、贩运等农户,按照个人意愿,采取购买城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房等方式进行城区安置。临洮县结合易地搬迁安置区配套建设互助敬老院,对农村五保户和孤寡老人进行“政府兜底零负担”集中安置、统一供养,实现了让孤寡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漳县、岷县将易地搬迁与灾后重建相结合,对因地震灾害造成特别困难的群众给予重点扶持,通过易地搬迁资金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捆绑使用,将有搬迁意愿的灾区群众迁移出来,彻底改变灾区群众的生存状况。通渭、渭源等县利用中心村已建成的公共基础设施,对比较分散的村社,加大村内插花安置试点工作力度。目前,全市已初步形成了城区、镇区、川区、山区、村内插花、社会保障等多种易地搬迁安置模式,逐步实现梯次转移、灵活搬迁安置。

创新精准扶贫专项贷款使用模式。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是甘肃省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撬动金融资金参与扶贫攻坚的行动,专门为建档立卡贫困户量身定做的专属金融产品,银行实行基准利率、按年结息,省财政全额贴息,银行不要求贫困户抵押和担保,资金使用由贷款农户自主选择,每户可贷款1万至5万元,期限1至3年,是名副其实的“穷人贷款”。如何让缺乏闯市场能力、缺乏致富技术、缺乏现代经营方式的贫困户最大效益使用好这一贷款、实现“用钱生钱”?

目前,定西探索出以资产收益或股权收益为主的四种模式:

其一,是“贫困户+增收产业”的自主使用模式。包村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双联干部等帮扶力量帮助贫困户制定产业发展计划,确定致富项目,由贫困户自主使用专项贷款发展产业。

其二,是“贫困户+致富能人”模式。贫困户共享致富能人的基地和项目,用专项贷款经营项目,实现产业增收。比如,贫困户共享致富能人的圈舍发展养殖业。

其三,是“贫困户+合作社”模式。在贫困户自主自愿的基础上,由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专业合作社集中使用贫困户专项贷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比如,合作社向贫困户投放基础母畜、统一提供防疫、饲料、销售等服务,带动贫困户增收。

其四,是“贫困户+龙头企业”模式。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将原本贷给贫困户的专项贷款贷给龙头企业,由龙头企业使用、还款,贫困户从龙头企业收取7%―10%的利息收益。或贫困户以入股方式,将专项贷款入股到龙头企业,龙头企业承诺贫困户只保赢不亏、每年得到一定现金分红。

创新贫困村互助金使用模式。在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村互助资金全覆盖的基础上,为了进一步推动金融精准扶贫、放大财政扶贫资金效应,实施《定西市贫困村互助资金担保增信计划实施方案》,创新互助资金使用模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帮助贫困村互助资金协会将财政投入的互助资金和社会捐助资金存入合作银行专户作为担保金,以5―10倍的放大倍数获得银行授信,最大限度撬动金融信贷资金,实现互助资金扶贫效益最大化。目前,全市共筹集资金11746.83万元,实现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村互助资金全覆盖。全市互助资金村达1058个,资金总规模达21600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村869个,资金总规模17772万元。

其一,是“社会支助建立的贫困村互助资金协会+银行+贫困户”的“双乐模式”。安定区双乐村动员平安保险公司无偿捐助30万元,成立“双乐平安双联互助协会”,以此捐助金为担保抵押风险金,撬动农商行以5倍的放大效应向会员提供150万元的担保贷款。

其二,是“政府支助建立的贫困村互助资金协会+产业合作社+银行+贫困户”的模式。按照金融机构授信主体资格要求,及时将互助资金协会注册登记为专业合作社,经合作银行授信后自主运作,负责向农户发放和回收借款,接受合作银行的业务指导。

其三,是“支部+贫困村互助资金协会+贫困户”的模式。按照产业相近、互惠共赢的要求,以“村级党员干部或致富能人+普通群众”为模式,组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互助联保小组,联合申请和集中使用互助资金借款,放大了资金使用效益。

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托产业带动增收模式。引导贫困户利用土地承包经营权、生产工具、农业设施等资产资金参投到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参与分红,实现持续增收、长期受益。这一做法,在定西召开的“三西”扶贫开发现场会上,得到副总理和与会代表的充分肯定。

目前,全市规模以上121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844个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2100个养殖场(小区),都与包括贫困户在内的广大农民结对子,建起稳定的契约关系和利益联结机制,形成资金跟着贫困户走、贫困户跟着新型经营主体走、新型经营主体带着贫困户跟着产业项目走、产业项目跟着市场需求走的产业扶贫新格局。在全市全面推广复制的模式有五种:

其一,是“企业+”精准帮扶模式。以渭源元古堆村为代表,采取企业投资为主、村民入股分红的方式,创新推出“企业主办+群众入股”“能人+贫困户”帮扶模式。

其二,是“企业+”产业开发模式。以甘肃天耀草业科技有限公司为代表,采取“投母还犊”“投母还草”的方式,探索出“公司+合作社+贫困村”“订单农业”等模式,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其三,是“企业+”精准对接模式。以甘肃参宝药业股份公司为代表,创新推出“公司+基地+贫困户”“公司+基地+村委会+贫困户”“公司+合作社+银行+贫困户”生产资料入股分红等模式,由企业对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建合作社等利益共同体,实现贫困户参与利益分红。

其四,是“企业+”就业创业模式。以山东三木集团公司投资建设漳县贵清山植物园项目为代表,采取“企业+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企业对流转土地的贫困户劳动力在基地内优先安置就业,农户参与管理及务工,通过租金和薪金两块资金,实现了企业、贫困户双方共赢。

其五,是“企业+”社会公益模式。以金川公司、民生银行等联村企业为代表,通过鼓励引导企业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开展产业扶持、捐资助学、建设公共设施等,帮助贫困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推进贫困村扶贫攻坚步伐。

创新财政金融投入模式。大力整合财政资金,多种方式投入精准扶贫。

其一,是担保实施精准扶贫专项贷款。

其二,是投入村级互助协会。

扶贫互助协会工作总结篇(3)

 ******经济开发区位于***市最东部,东依新兴港城日照市,距岚山港最近处仅7公里,南与江苏省连云港市接壤,处于新亚欧大陆桥东桥头堡的核心位置,是鲁南苏北沿海港口的重要腹地。下辖坪上、团林、壮岗、朱芦4个镇,总面积365平方公里,150个行政村,19万人口。

按照省扶贫办、财政厅的统一部署和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1年贫困村村民发展互助资金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临扶字〔2011〕30号)要求,***经济开发区社会服务局和财政局高度重视,成立了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对照考核评分标准,认真制定考评方案,对全区3个镇2011年前试点成立的10个村,其中,省级试点村4个,市级试点村6个村进行了认真的自评(2011年新试点的市级壮岗镇3个村,部级坪上镇、团林镇10个村因还未开展借款业务没有列入自评范围)。现将自评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1、2008年省级试点。我区朱芦镇幸福山村、刘家彩村承担了2008年度省级贫困村村民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经过三年来的运作,总的看互助协会操作正规,借贷程序健康,工作效益良好,群众满意度高。两个村共有640户,1828口人,加入协会475户,占总户数的74.2%。其中全额资助户21户,部分资助户447户,全额出资7户。互助资金总量53.65万元,会员累计借款72.9万元,占互助资金总量的135.9%,会员累计借款户149户,到期归还借款50.9万元,到期归还率为100%。

2、2009年度市级试点。我区团林镇东团林村、李家桑园村、北泉子二村承担了2009年度市级贫困村村民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三个村共有1237户,3761口人,加入互助社489户,占总户数的40%,其中全额资助户8户,部分资助户462户,全额出资户19户。互助资金总量70万元,会员累计借款74.5万元,占互助资金总量的106.4%,会员累计借款户201户,到期归还借款72.16万元,到期归还率为100%。

3、2010年度省级试点。我区朱芦镇张家彩村、李家彩村承担了2010年度省级贫困村村民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坪上镇山底村、中峪子村、小龙沟村承担了2010年度市级村民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其中:朱芦镇张家彩农户总数230户,会员220户,会员入会率95.7%,会员出资额10.4万元,资金总额25.4万元;李家彩农户总数342户,会员312户,会员入会率91.2%,会员出资额14.48万元,资金总额29.48万元。二个村协会互助资金总量54.88万元,会员累计借款53.5万元,占互助资金总量的97.5%,会员累计借款户158户。到期归还借款25.5万元,到期归还率为100%。

4、2010年度市级试点。我区坪上镇山底村、中峪子村、小龙沟村承担了2010年度市级贫困村村民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山底村农户总数1008户,会员300户,会员入会率30%,会员出资额15万元,资金总额30万元;中峪子村农户总数310户,会员297户,会员入会率95.8%,会员出资额14.85万元,资金总额29.85万元;小龙沟村农户总数292户,会员240户,会员入会率82.2%,会员出资额15.2万元,资金总额30.2万元。5个试点村共收取农户入会资金69.93万元,资金总额达到144.93万元。会员累计借款87.5万元,占互助资金总量的60.4%,会员累计借款户175户,借款还未到期。

5、2011年市级试点。区社会服务局、财政局经过实际摸底调查、采用竞争入围的方式确定壮岗镇大河西、西演马、鲁家乔旺3个村开展市级互助资金试点工作。三个村基本情况是大河西村共有1035口人,358户,低收入户115户;鲁家乔旺村共有1187口人,421户,低收入户106户;西演马村共有1505口人,482户,低收入户30户;3个村都具备自然资源、劳动力资源,村级班子健全,对试点工作有积极性,同时村民有一定发展基础、意识和愿望好。区党工委、管委会非常重视今年互助资金试点工作,调整充实了区扶贫开发和互助资金领导小组,区党政办7月9日印发了《******经济开发区2011年村民发展互助资金市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办发[2011]55号)。9月25日在壮岗镇党委会议室召开了全区2011年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工作会议,全区4个镇分管负责人、财政所所长、经管站站长;老试点10个互助资金协会理事长、会计(朱芦镇幸福山、刘家彩、张家彩、李家彩,团林镇东团林、李家桑园、北泉子二村,坪上镇山底、中峪子、小龙沟);2011年新试点村(壮岗镇大河西、鲁家乔旺、西演马)支部书记、会计、出纳参加了会议。由于区镇村各级领导重视,宣传到位,3个试点村村民入会交款非常积极,数额500元-1000元不等。各村会员数及会员出资额如下:大河西村发展会员247户,出资额为15万元;西演马村发展会员310户,出资额为15.5万元;鲁家乔旺村发展互会员238户,出资额为15万元,已经全部完成注册设户各项工作,争取2012年2月中旬开始借款,正常运行。

6、2011年部级试点。2011年市扶贫办、财政局安排我区中央扶贫奖励资金200万元,全部用于10个村开展部级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每个试点村平均安排20万元,具体每村的数额由区农工办、财政局根据试点村规模、贫困户数量等因素确定。在省级扶贫开发重点乡镇坪上镇、团林镇先各自考察10个村的基础上,区社会服务局、财政局按照2:1的比例在满足各项条件的基础上,择优选择贫困程度较深的10个村开展部级试点。目前试点10个村已经完成宣传发动,进入村民缴纳会费、积极入会阶段,争取2月下旬完成办理注册登记、刻制公章、办理机构代码、到信用社等设立协会专用账户等手续,3月上旬开始借款。

二、主要做法

(一)各级重视,落实职责。为切实加强试点工作的领导,区里成立了以管委会副书记、副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党政办、社会服务局、财政局、民政局、公安分局、质检分局、科技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区社会服务局、财政局先后多次召集有关部门对互助资金协会《组织章程》、《管理工作流程》、《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和《资金管理办法》等试点工作文件进行了审定,转发了《***省贫困村扶贫互助社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市贫困村村民发展互助资金合作社(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试行)》,制定并出台了《***经济开发区贫困村村民发展互助资金互助社财务管理办法和货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及时组织学习贯彻全省在泰安召开的全省互助资金培训会议精神及省办、省财政厅领导的讲话,进一步明确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组织措施和资金管理办法等。确定了财政局、社会服务局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社会服务局负责宣传、规划、组织实施、日常监管等工作。财政局负责资金的筹集、拨付和监管。各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确定经管站1名工作能力强、对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为互助资金监理员,具体负责本镇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运行指导和监督管理。

(二)竞争入围,建立互助协会。在确定试点村时,选择了民风淳朴、群众积极性高、村两委班子有战斗力、有支撑产业和发展欲望的村作为候选对象。由村、镇向区试点办申请,区试点办根据各镇工作积极性高、责任心强、管理高效及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低、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和发展潜力,但发展资金相对不足,且通过正规金融渠道贷款难等情况按照2:1的比例确定试点村。试点村认真进行宣传发动,明确农户出资的方式,并张榜公示,用政府扶贫资金作引子,把农户的资金聚积起来,建立“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协会”。

(三)民主管理,规范运作。一是民主选举管理人员。按照预选、正式选举的办法,组织全体会员选举出理事会和监事会,把办事公道、热心公益事业、懂经营会管理的会员选任本村互助资金协会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负责本会的日常事务和资金的运行监督。二是民主制定规章制度。协会的《章程》、《资金管理办法》、《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等规章制度都要经过全体会员2/3以上讨论通过才能生效。三是规范使用互助资金。互助资金原则上只能在会员内部进行互助借款,会员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省级、部级不超半年),并实行等额担保,每户会员最高借款额不得超过5000元,并需3—5户会员担保。四是定期开展日常活动。协会坚持每周组织一次集体活动,审核会员借款申请,发放或收回会员借款,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报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讨论下一阶段的发展规划。通过活动的开展,为协会的规范运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部门协作,健康发展。为确保村级协会健康发展,一是由社会服务局、财政局对各协会的章程、实施意见、财务管理办法等进行了完善和备案。二是全区统一制定了协会操作流程图、规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以方便试点村按科学流程运作,避免走弯路。三是建立资金专户,并实行收支两条线。将协会收入资金全额存入资金专户。四是社会服务局、财政局会同镇政府每月1—2次到村检查调研,同时与当地信用社等金融部门核对帐单,收集月报。

(五)狠抓培训,提高素质。社会服务局、财政局不定期组织协会管理人员集中培训、学习、交流。主要培训工作方法、业务技能,交流经验,安排部署工作。通过培训逐步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为协会的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主要成效

(一)缓解了农户生产发展资金紧张的困难。贫困村农民增收渠道不多,收入较低,发展生产的启动资金缺乏。向国家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成本偏高、手续繁杂,农民急需急取难,成为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的难点。贫困村村民发展互助资金协会借助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的支持,把农户闲散资金集中起来,形成了一定规模的资金量,在本村内将资金发放到有需求的会员手中,使会员能够及时获得资金支持,“自己的协会自己管,自己的钱来相互‘转’,借款时间快又短”,互通有无,互相帮扶,有效地缓解了农户生产发展资金短缺的问题,增进农户之间的信任度,为贫困户脱贫致富奠定了基础。

(二)创新了扶贫模式。扶贫互助资金和村级互助组织的建立,使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创造出组织穷人、瞄准穷人、“欺富爱贫”,达到一次投入、滚动发展、效益多样的新模式,使更多的贫困村农户从中得到更大的经济利益。

(三)把农户有效地组织起来,提高应对市场风险能力。贫困村农户大都是传统的分散经营,部分农户由于自身素质和生存环境的影响,市场信息不灵,科学技术缺乏,经营效益低下,严重影响到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和扶贫效益的提高。而村级协会有效地改变了贫困农户生产经营个体化的现状,在体制不变的情况下,通过协会组织的活动,加强了思想交流,促成了信息、资源共享,遇到困难能够得到集体和群众的帮助,共同组织起来发展生产,共同应对市场风险,增强了群众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能力。

(四)有效增加了借款农户的收入。截至2011年12月底,全区2011年前成立的10个试点村共有683户会员借款,累计借款288万元,到期还款148.5万元,到期还款户数307户,共获得收益82.5万元。共收取借款使用费9.508万元,实现了互助资金协会和会员共同发展的目标。

四、存在问题

我区自2008年开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以来,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重视程度上存在着不平衡。有的试点村对每一步的发展都提前谋划,提前商量,提前预测,从运行情况到运行质量都走在了前头,但有的村对工作的前瞻性、预测性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试点工作的开展。

二是工作开展上存在着不平衡。自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各试点村按照要求,迅速行动,积极做好协会注册、会员入会、银行开户等前期筹备工作。在借款程序上,有的村各项手续严格、完善,个别村借款合同等手续不够规范,书写不够认真。在帐务处理上,有的村比较规范,记账符合会计制度要求,但有的村账务处理不够及时认真,有多处涂改现象。

三是效果发挥上存在着不平衡。开展互助资金试点的目的就是让贫困村的村民在互助资金的帮助下找到一条适合自己发展生产的路子。在互助资金试点过程中,有的村按照自己的产业特点,向具有生产能力、具有发展潜力、具有发展后劲的产业倾斜,通过互助资金的扶持,生产销售发生了巨大变化,会员收入明显增加,效益成倍增长,真正发挥了互助资金的作用。但也有个别的借款会员,没有充分发挥互助资金的作用,增收效益不明显。

四是乡镇一级互助资金监管工作不平衡。目前由经管站负责业务指导,财政所负责财务监管,需要明确专职人员。特别是村协会管理人员因文化水平相对偏低,年纪偏大,在较短时间内依靠短期培训,熟悉掌握这门知识是一件较难的事情。尤其是财务人员对试点文件要求掌握的《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理论知识及会计业务技能,更难以突击掌握。

五是我区从事扶贫工作目前只有1人,并且还是兼职。扶贫开发、互助资金试点等工作量非常大,也非常光荣,为了更好地做好我区扶贫、互助资金工作,需要增加工作人员。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完善互助资金运行的管理机制,加强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培训,确保互助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五、工作建议

为切实搞好互助资金试点工作,促进试点村经济发展,我们建议如下:

一是帮助解决工作经费。由于***经济开发区成立试点短,区财政十分困难,扶贫互助资金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制约了该项工作的开展。希望市扶贫办、财政局能适当帮助解决管理工作经费,切实保障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顺利发展。

二是加大投入力度,扩大互助资金规模。一是加大财政扶持资金额度,每个试点村20万以上,加上农户出资10万左右,总额达到35万元以上,以满足农户借款需要。二是积极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捐赠资金,拓宽融资渠道,扩大资金规模。

三是加强学习指导和业务培训。一是思想素质和政策法规培训,加强自身能力。二是金融财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三是科技产业培训,指导产业发展方向,增强广大农户自我组织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四是建议省市扶贫、财政部门为各个协会配备电脑并开发财务管理软件,以便于对各互助资金协会的实时动态监测。

总之,***经济开发区2011年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市扶贫办、财政局的具体指导下,取得了比较好的实际效果。但离上级领导的要求和兄弟先进县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我们决心以这次开展绩效考评为契机,认真学习兄弟县区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强化措施,把我区扶贫互助资金试点这项利民的工作推上一个新的水平。                             

 

扶贫互助协会工作总结篇(4)

三原县有良好的产业基础,但贫困村贫困户的“贫”仍在于没有产业支撑,“困”仍在于没有产业推动,受观念、技术、资金等制约,以传统农业为主的产业发展方式难以改变成本高、规模小、效益低的状况;新型经营主体的带动是贫困户发展产业实现增收的关键,但主体的培育仍然要以扶贫带贫的紧密利益联结机制为前提,要选好企业、建好机制才能使项目资金发挥实效,由于主体带贫责任不强、利益机制不完善等,扶贫项目落地难、贫困户分红兑现难等问题屡屡出现,扶贫实效大打折扣。

为了充分发挥市场在扶贫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运用市场的思路和办法,建立以贫困户为核心,以扶贫效益为关键,政府、企业多方参与的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三原县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靶向治疗,主动引入外力、激活内力,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推动符合条件的扶贫产业项目有效落地,变辐射带动为嵌入带动,变“扶持到村户”为“效益到村户”,不断强化政府、企业与贫困村户相互利益的约束监管,规范细化各方责任义务和利益分配,构建了以“政府扶龙头+龙头建基地+基地联村户+村户联股份”为生产组织方式,政府、经营主体和贫困村户互利多赢的“四联四强”区域化产业扶贫模式。

二、坚持试点先行,凸显区域发展特色构建“四联四强”链接模式

从根本上改变贫困,增强贫困村户的“造血”功能,必须以大农业、大产业带动贫困村户持续增收致富。然而,长期以来,贫困村户发展产业无门路、无资金、无技术、无市场、无胆量的问题突出;部分有经济头脑的贫困村户虽然自发做起各自产业,但各自为战,难以形成规模,市场效应不强,贫困村户受益有限;一些产业企业具有一定规模,却只注重企业效益,认为缴纳土地流转等费用、招募几个务工人员法发发工资就可以了,与村户利益联结不紧密,社会责任感不足。与此同时,单个产业企业项目支持往往是一次性的,对于企业可持续发展后续支持缺乏政策支撑。

精准扶贫脱贫实施以来,按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三原县积极借鉴贵州六盘水、榆林赵家峁等地“三变”改革的鲜活经验和做法,考虑到县域内“一镇一品”“一村一品”良好势头、农村专业合作社日益兴旺、电子商务不断涌现、乡村旅游方兴未艾等优势资源,积极稳妥地在全县14个镇(办、中心)开展“三变”改革试点示范工作,大力支持发展区域化特色产业扶贫模式。三原县独李镇党委积极把握国家政策机遇,以党建促脱贫,立足镇域实际,着力弥补特色产业发展空白,经过深入调研论证,利用本地在外创业能人较多的优势,跳出依靠传统粮食生产的思维模式,走出了发展特色产业的新路子。该镇赵渠村党支部组织脱贫攻坚“四支队伍”,先行一步,多次动员说服本地企业家回乡创业,发展特色产业,成功引进陕西中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赵渠村菊花玫瑰产业园扶贫项目,以“三变+”改革为抓手,以发展药菊、玫瑰种植为特色产业,创建产业合作基地,经过一年多的运营,成功实现了“土地变资源、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劳务变工资、技术变股份”的华丽转变,构架起“政府+企业+合作社(基地)+涉农银行+贫困户”的产业扶贫体系,通过政府引导、土地流转、资金入股、劳务输入、公司运营、按股分红降低风险和成本,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赵渠模式”。

通过一年多的有效探索,三原县委、县政府积极推广“赵渠模式”,组织全县14个特色产业基地参观学习,总结经验,逐渐理出一条政府联企业、企业联基地、基地联农户、农户联股份,让领航能力变强、特色产业做强、群众收益增强、企业效能创强”的“四联四强”产业扶贫模式。“四联四强”产业扶贫模式突出区域特色,强化各方衔接,推动互利多赢,充分体现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仅让村庄美起来,让沉睡的资源活起来,也让党组织的责任硬起来,更让贫困村户逐渐富起来,创出了一条以特色产业发展带动村户增收致富的新路子。

三、致力资源整合,激发各方深度融入助推嵌入机制运行通畅

按照“区域组团、连片发展”的思路,逐步构架起“党组织+企业+合作社(基地)+涉农银行+贫困户”的产业扶贫体系,采取党组织核心把关、企业基地带动、各方共赢发展和风险利益联结,通过政府财政资金全转化、企业优势资源全融合、股份合作全参与和群众增收全覆盖,把镇村、企业、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的利益联结起来,实现贫困村和贫困户早日脱贫增收。

(一)组织联结企业搭建平台,促进各类资金滚入。坚持以党建促脱贫为引领,组建临时党支部,整合“四支力量”,强化党组织领航能力,对接联结落地涉农企业,充分挖掘整合各种资源,共同搭建合作平台。一是选优特色产业建基地。镇村党组织积极招引当地人投资创办的陕西中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出资创建赵渠村菊花玫瑰产业园基地,种植菊花和玫瑰,这在本地尚属第一家,依托产业园基地,由村党支部牵头组织,以村资产入股和贫困户入股方式,带动贫困村和贫困户增收,壮大村集体经济。二是各类资金转化保运转。成立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协会和监委会,吸纳贫困户入会,将贫困户小额贷款、产业扶贫资金、互助资金协会财政资金及相关财政项目资金入股产业园基地,签订《产业发展合作协议》,让贫困村和贫困户在合作社经营利润中按约定比例享受分红。三是“双基联动”强保障。村党组织主动出击,加强与基层信用社合作,建立三原县农村信用社赵渠村金融服务站,将党组织核心引领与金融扶贫、精准扶贫、产业脱贫紧密结合,借助利好政策,解决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

(二)企业联结基地创优产业,促进效益最大化。围绕规范产业基地科学有效运转,按照“集中土地流转、合作社管理、公司化运营、打造示范基地”的思路,力促产业基地做大做强。一是集中土地流转。由镇村党组织出面搭建村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在全村流转耕地200余亩,以每亩800元的价格,统一流转到村级服务中心,由村级服务中心与中玫种植专业合作社签订合同,明确责权利益关系,打造药菊、玫瑰种植示范园区。二是创办专业合作社。由陕西中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牵头创办三原中玫种植专业合作社,镇村组织引导贫困户和农户入社,加强对农户产业发展的日常管理。三是公司化运营。允许村集体、农户、贫困户以有效资源、资金、资产入股合作社,参与入股分红。三是打造示范基地。争取政策倾斜和项目落地,以种植为基础,以加工为重心,以市场为导向,全力打造集科研、种植、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三)基地联结农户拓宽途径,促进各类资源入股。围绕特色产业园基地建设,镇村党组织抓住各类资源整合,以资产、资金、劳务、技术等形式入股分红,推动产业园基地发展成为村级“产业工厂”、农民(贫困户)转变为产业工人,形成了“基础设施股份+互助资金协会收益+集体资产收益”的贫困村可持续收益模式,构建起“土地收益+各种资金股份+工资”的贫困户可持续收益模式,全力带动贫困村和贫困户持续增收。一是村级资产变股权。由村“两委”协调落实农发项目,实施村级道路、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将集体资源变为资产,以资产形式投资入股,收益纳入村级集体经济。二是互助资金变股金。组建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协会,成立股东大会,将全村45户贫困户及入会会员变为股东,分别持有不同比例的股份,严格《协会章程》和《议事规程》,协会收益部分纳入村级集体账户,剩余部分按股分红。三是互助资金变租金。充分发挥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作用,村集体出资建设3个连栋温室大棚,建立药菊、玫瑰种苗繁育基地,以租赁形式交给中玫种植专业合作社运营,年度租金纳入村集体经济,同时吸纳群众学技术、自创业、促增收,实现特色产业融合。四是土地变资源。凡有意愿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群众,将土地统一流转到村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以每年每亩800元的价格,与合作社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让群众个人土地持续有收益。五是贫困户土地变股权。贫困户以承包土地地亩形式折算,直接成为合作社股东,入股参与经营,享受效益分红。六是扶贫资金变股金。合理运用上级划拨到户的产业扶贫资金,与贫困户签订《产业扶贫资金协议》,合理进行配股,年底从合作社净利润中按协议进行分红。七是劳务技术变股份。吸纳有经验、懂管理的返乡大学生、农民工参与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获得管理收益后成为股东。鼓励和引导以管理技术入股合作社,在获得劳务收入的同时参与入股分红。

(四)村户联结股份持续增收,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坚持“村财镇管+村户入股分红+产业园基地+贫困户增收”的捆绑式发展,按照共同投资、捆绑发展、比例分红、共同受益的原则,签订相关协议,建立各方利益联结机制。具体合作方式有三种:一是实施“村‘两委’+合作社基地+贫困户”捆绑式发展。在产业园基地划出50亩地,与20户贫困户签订《产业扶贫协议》,由村“两委”、合作社、贫困户共同投资,村“两委”借助产业扶持资金投资40%参与经营,企业合作社投资30%负责全程生产经营,民主评议20户贫困户以农户名义投资30%参与经营,前三年投资从产业收益中逐年扣除。年终收益后,村集体提取10%的管理费纳入集体经济,由镇农财服务中心专账管理用于贫困户帮扶工作;企业合作社提取30%的收益用于扩大生产经营;贫困户提取60%收益,扣除前期投资后获得稳定收入。二是发挥“合作社+基地+贫困户”带动效应。与25户贫困户签订《务工劳动协议》,吸纳进产业基地务工,通过示范引领,采取日常务工、土地流转、技术学习、业务培训等形式帮扶带动,解决贫困户长期就业增收问题,年人均收入达1万余元,为贫困户稳定脱贫奠定坚实基础。三是无条件配送股份托底分红。将全村45户贫困户全部纳入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协会会员,无条件配送股份,参协会收益分红,直至完全脱贫固定增收为止,既为贫困户发展产业提供了资金便利,同时协会资金年度运营收益中获得相应股份分红,确保了贫困户集体脱贫顺利推进。

四、注重集约效应,统揽各方共赢发展彰显模式运行综合成效

我县区域化产业扶贫模式运营时间虽短,但得到群众大力拥护,取得初期综合效益,形成了“领航能力变强、特色产业做强、群众收益增强、企业效能创强”的“四强”格局。

(一)领航能力变强。将脱贫攻坚始终作为统揽农村工作、推进脱贫攻坚的重中之重。脱贫攻坚之初,及时选派“第一书记”,派驻“四支队伍”,组建临时党支部,准确把握产业扶贫重点,积极招引本地企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广泛宣传动员,统一群众思想,确保了项目顺利落地;项目运营以来,党支部积极跟进,配合完善运行机制,健全村级治理体系,协调解决各类问题,巩固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以党建促脱贫,真正把抓党建的实效成功转化为服务脱贫攻坚的实效,充分发挥了党建工作应有的作用和价值。

(二)特色产业做强。培育了新型经营主体,将5家专业合作社纳入到村级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硬化产业园基地道路3公里,建成U型渠5公里,新打机井3眼,搭建变压器1台,并以资产形式入股,破解了贫困村发展带动难问题。目前,该产业园基地种植苦水玫瑰45亩、大马士革玫瑰80亩、千叶玫瑰50亩、中天玫瑰25亩,套种金丝皇菊50亩、小皇菊40亩、河北香菊30亩、贡菊35亩、杭白菊45亩,产业园基地发展已初具规模。

(三)群众收益增强。加大了政策扶持,破解贫困户产业发展资金缺、技术难问题,大力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既注重培育专业合作社,又注重组建互助资金协会,吸纳贫困户和60余户农户入社入协会,在土地流转、基础设施、金融信贷、产业扶持、互助协会等方面给予特殊优惠政策。村级资产、互助资金入股年度收益迅速增加,壮大了集体经济实力;土地流转为群众年度增收达16万元,贫困户户均年度收入突破1万元。

(四)企业效能创强。通过这种模式,有效盘活了村级各种资源,实现了企业产权经营多元化,为企业发展壮大提供了机遇。目前,该企业已自主研发玫瑰精油、菊花茶等8种系列,产品远销北京、上海、广州等大中城市,年经济收入达150万元,赢得了客户青睐。

五、积极总结经验,紧扣关键要素推动区域扶贫模式发展壮大

(一)党建扶贫是龙头。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各方协作作用,带动农村专业组织发挥经营主体优势,引导村集体将固定资产、扶持资金等,采取入股等方式整合到农业产业上,促进农业产业向特色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实现群众增收致富、社会和谐发展。

扶贫互助协会工作总结篇(5)

郑文凯表示,金融机构在定点扶贫单位中数量虽然不多,但历来是扶贫开发工作中一支重要的力量,发挥着不可代替的重要作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后,参与定点扶贫的各个金融机构和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定点扶贫工作,帮扶力度不断加大,帮扶领域不断扩宽,帮扶形式不断创新,帮扶机制不断健全,涌现出很多新典型、新经验、新做法。

首先是更加注重发挥行业优势,坚持自身优势与定点县实际相结合。如人民银行组织青年志愿者进村入户,开展金融知识的宣传活动,并采取无息、低息贷款的方式,扶持重点县贫困村种养产业发展。其次更加注重开发式扶贫,不仅为贫困地区提供资金项目的支持,也带去了改革开放的新思路和市场竞争的新理念。如农业发展银行大力培育和扶持定点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吸纳当地劳动力就业。再次是更加注重全员扶贫。光大集团、中信集团、民生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单位普遍组织动员全系统职工参与扶贫捐赠、献爱心活动,不断加大扶贫工作的宣传力度,将定点扶贫工作融入企业党建、群团工作和文化建设。最后是更加注重机制建设。许多单位在深入定点扶贫县考察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和本单位行业的特点优势,依据各级扶贫规划,专门制定了新一轮帮扶规划,出台了有关文件或与定点县签订帮扶协议,指导本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的有序开展。

郑文凯介绍,近年来,扶贫部门、有关部委和金融机构为破解贫困地区金融服务不足、扶贫龙头企业和贫困农户贷款难问题,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和尝试,也取得了不少成功的经验。2008年开始,国务院扶贫办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全面改革了扶贫贷款贴息管理制度。五年以来,共安排了1800亿元扶贫贴息贷款;承贷机构多元化的局面也基本形成,贷款结构进一步优化。

扶贫互助协会工作总结篇(6)

针对关键因素精心谋划

积极创造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的先决条件

为保证试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进而为互助资金发展奠好基、搭好台,按照“预则立,不预则废”的要求,及早做到“四先”:

职责先有。旗政府成立了以分管扶贫开发工作的副旗长为组长,由扶贫、财政、审计、监察、金融等相关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明确了政府的统驭之责、财政等部门的配合之责、扶贫开发办的综合协调之责、审计和监察部门的监督之责。并在旗扶贫开发办设立了专职机构,指定了专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明确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形成了“旗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试点乡镇承上启下、试点行政村抓好资金管理使用”的工作格局,为搞好试点工作提供了良好的体制性和组织性保障。

思路先明。按照上级扶贫开发部门的指导意见,结合全旗实际情况,在试点之初,旗政府确立了“积极稳妥、小步快走、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的试点工作指导思想;确定了“从小起步、风险防范、注重效益、滚动发展”的互助资金管理总体要求,提出了“扶贫不救济、引导不误导、有偿不盈利、民有不分红”的互助资金使用原则,为试点工作和互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提供了指导性基调。

规划先定。按照与扶贫开发的总体思路相结合、与试点村的具体情况相结合的原则,旗政府及旗扶贫部门及时制定了《喀喇沁旗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喀喇沁旗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三年计划》,同时要求和指导试点乡村也制定相应的方案和计划,每年年初都制定试点工作和互助资金使用的当年计划,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方法得当、措施过硬,为试点工作提供了操作性指南。

章法先立。扶贫开发办与旗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会计核算办法》、《扶贫互助发展合作社管理人员选举办法》、《扶贫互助资金退出办法》、《互助资金三方责任书及相关材料参考》、《扶贫互助社管理工作要求》等政策性规范性文件,2012年翻印了《内蒙古自治区贫困嘎查村互助资金操作手册》和《贫困嘎查村互助资金知识问答》,规定了互助资金的性质、使用范围、方法、步骤及其它有关要求,为确立试点工作提供了规范性依据。

抓住关键环节强力推进

努力打下试点工作快速进展的坚实基础

根据点上深入、面上推开的需要,按照“重实干,抓关键”的要求,跟进做到“四动”。

宣传开动。从旗、乡、村三个层面分别入手,通过电视设专题、广播出专稿、报纸登专栏,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使用宣传栏,召开动员会、建立宣讲组、做到面对面,广泛宣传互助资金的性质、用途、作用,深入讲解互助资金的来源构成、规范管理、使用要求等内容。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旗电视台、喀喇沁电台、《喀喇沁时讯》累计播发有关互助资金的专题节目(包括专题片)、稿件90多件次,试点乡镇、村进行各类较大的宣讲活动上百次,全旗受众面达到10万人次。提高了群众对互助资金的认知度,增强了群众使用互助资金的积极性。

培训促动。以提高管理人员素质、扩大互助资金影响为目标,以互助资金的管理使用为主要内容,以乡村两级干部和互助资金管理人员为重点对象,大力开展试点工作培训。从2006年开始,年年举办培训班,年年印发培训教材和资料,同时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更新培训内容,扩大培训规模,加大培训力度。2008年,自治区扶贫办在我旗举办了全区的互助资金管理培训班,为全旗互助资金管理及其培训工作起到了前所未有的推动作用。五年多来,共培训乡村两级干部和管理人员1000多人次,印发贫困嘎查村互助资金操作手册、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规范性文件、参考资料和培训教材2000余册,较好地达到了“一个受训人员就是一个合格的互助资金管理员,同时也是一个试点工作的宣传员、指导员”的效果。

典型带动。从以点带面的角度出发,选择群众基础好、村级班子强的行政村,有计划、有目标地打造可供全旗学习借鉴的典型。通过重点培育,先后涌现出十家满族乡长皋村,王爷府镇黑山沟村、汤土沟村等一批互助资金管理与使用的先进典型。黑山沟村在2009年从整村推进项目中安排20万元资金,进行互助资金试点,成立了以党支部成员为主体的扶贫互助发展合作社;随后,他们围绕管好用好互助资金,同时立足当地实际,又先后成立了种养协会和育肥牛专业合作社,通过产前产中产后的综合服务,积极引导入社社员和全村群众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和养牛产业,截止目前,该村互助资金规模已由2009年的20万元增加到80万元,入社社员166人,组建互助小组56个,累计借款570万元,到期还款率100%,累计受益人口达1998人。以蔬菜和花卉为重点的冷棚种植年纯收入达到200多万元,育肥牛的年纯收入达到100多万元,两项合计年增加人均纯收入3500多元;不仅由全旗最贫困的一员成为全旗经济发展水平中游的一员,而且为今后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基础;短短几年,就成功地走出一条“以互助金带动合作社建设,以合作社建设带动脱贫产业,以脱贫产业带动群众致富”的路子。

整合推动。从壮大互助资金规模、加大互助扶持 力度着眼,旗政府根据扶贫开发部门的建议,于2009年初召开专题会议,认真总结了全旗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根据互助资金既取得了显著成效、发挥了重要作用,又存在着规模较小的问题,我旗先后整合整村推进、连片开发、牧区产业化扶贫、革命老区建设、绩效考评等资金用于互助资金试点项目。旗财政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竭尽全力地投入资金,支持互助资金积累壮大。有效的整合,较好地解决了互助资金总量不足的问题,进而推动了试点范围的逐步扩大。

瞄准关键要素狠抓落实

着力形成互助资金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在较好的工作基础之上,在基本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之后,紧紧抓住“钱”怎样管以及如何用的问题,相继做到“四好”。

建好互助社。针对互助社在互助资金管理、使用乃至发展中的载体地位,切实抓好扶贫互助发展合作社规范建设及管理的三项工作。第一,坚持“十个统一”。统一互助社的规章制度、牌匾、印章、入社申请及登记、借款申请与审批、联保协议与担保合同书、公示的内容与形式、分户投放与统计台账、借款借据与还款收据,统一全旗互助资金结算日。第二,实行“一会一式”。每个互助社成立时,都召开成立大会,都举行借款首发式。第三,推广“三个模式”。积极推广“村两委”加“互助社”的“委社合一”模式、“农民专业技术(经营)协会”加“互助社”的“会社合一”模式、“能人(农民经纪人、种养能手、致富带头人)”加“互助社”的“人社合一”模式。通过上述做法,保证了扶贫互助发展合作社“建一个成功一个,建一个规范一个,建一个有效一个,建一个壮大一个”。

用好互助金。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和全旗互助资金使用原则,在坚持“因地制宜、贫困优先、方便群众”的前提下,重点做好三件事情:第一,遵守“两低”标准。贫困户入社,缴纳不低于100元不高于1000元的互助资金;资金占用费率不高于同期银、信贷款利率的3‰,做到尽最大可能地照顾贫困户,真正体现互助资金的扶贫帮困性质。第二,严守“五不”规定。互助资金的借款不跨年度,不超12个月,不超规定数额,不确定统一借款标准,不规定统一的借还款日,做到原则性和灵活性的有机统一,真正体现为群众服务的宗旨。第三,恪守“四民”要求。按照互助资金“民有、民用、民管、民享”的要求,互助社定期公告公示或召开社员大会,通报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表决重大事项,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真正体现社员群众作为所有者和使用者的主体地位。通过上述做法,最大限度地保证了互助资金的运行安全、周转使用与滚动发展。

把好监管关。坚持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对全旗性的互助资金,重点把好三个关口。第一,把好资金运行关。严格实行“专户存储、专账记录、专人负责、封闭运行”的管理机制,确保互助资金专款专用。第二,把好分责管理关。旗扶贫办、财政局和试点乡镇共同签订三方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任义务,确保三个“主要”方面负起相应的“主体”责任。第三,把好定期审核关。对投放到各互助社的互助资金实行“季度一报表、半年一检查、年终一审计、三年一收回”的办法;三年的一个周期结束后,先将所有的资金全部上缴旗财政局,经过考核评估,对管理使用好、资金效益高的互助社在次年重新投入、周转使用,反之则启动退出机制。通过把好三个关口,既提高了资金的安全性,也调动了各互助社加强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积极性。

铺好致富路。围绕真正用好互助资金,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我们对互助资金的借款户,做到“扶上马,送一程”,真正为他们铺好致富的道路。第一,发挥好农技部门的铺路作用。旗政府分管副旗长作为互助资金领导小组组长亲自进行组织协调,旗乡两级农业、畜牧等相关部门认真负责,积极开展面向互助资金借款户的科技服务,对重点户则采取“人盯户”的办法,有效地解决了借款户因缺技术造成的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第二,发挥好龙头企业的铺路作用。按照“把小农户靠向大龙头,把小生产靠向大产业”的思路,通过牵线搭桥,引导互助资金借款户挂靠旗内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公司加农户的形式,促进互助资金借款户尽快脱贫致富。第三,发挥好村级组织的铺路作用。充分发挥“委社合一”、“会社合一”、“人社合一”等村级组织的作用,提高贫困农民的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服务水平,保证互助资金真正起到增收致富作用。经过近年来的努力,现在全旗已经逐步形成了“互助资金辐射到哪里,配套服务就跟进到哪里”的良好机制,从而保证广大群众脱贫致富的路子越走越宽。

实现关键事项的阶段性目标

全旗扶贫开发事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良好前景

卓有成效的工作彰显了互助资金的强大作用,有力地推动了试点的成果转化。全旗互助资金事业与整个扶贫开发工作达到了“四新”。

取得新突破,互助资金实现滚动式增加。试点工作的实践证明: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从根本上解决了贷款“门槛高、利息多、周期短、手续繁、落实难”等问题,是解决贫困农民生产资金短缺问题的有效途径。很多农民把扶贫互助社说成是“农民自己的银行”、“身边的银行”,因而受到广大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体的真诚欢迎和广泛拥护。以此为根基,加上多方面行之有效的工作,全旗互助资金的“雪球”越滚越大。到目前,全旗试点村由2006年的5个增加到28个;互助小组由130个增加到775个,入社农户由485户达到3053户,互助资金规模由100万元增加到898万元,其中互助资金专项485万元,配套及整合资金364万元,社员缴纳互助金33万元,占用费转入本金16万元。累计发放互助资金3820万元,平均占用费率6.2‰,到期还款率100%。

扶贫互助协会工作总结篇(7)

一、目标任务

“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以下简称“万企帮万村行动”),以民营企业为帮扶方,以建档立卡的贫困村为帮扶对象,以签约结对、村企共建为主要形式,力争用三到五年时间,动员全国一万家以上民营企业参与,帮助一万个以上贫困村加快脱贫进程,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打好扶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总体要求

1、“万企帮万村行动”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部门联动、民企帮扶、社会参与,努力实现政府扶贫、社会扶贫和贫困群众自力更生脱贫的有机结合。

2、“万企帮万村行动”坚持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精准考核,将帮扶重点向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人口聚集。

3、“万企帮万村行动”坚持“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的光彩理念,组织民营企业自觉自愿、量力而行,以开发式扶贫为重点,帮助贫困村建立扶贫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村企互惠双赢。

4、“万企帮万村行动”坚持“做贡献”与“受教育”相统一,引导民营企业家积极参与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在先富帮后富实践中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和对社会的信誉。

三、帮扶途径

各级工商联、扶贫办和光彩会要在总结提升以往组织民营企业参与农村扶贫开发相关工作基础上,指导民营企业因地制宜选择具体帮扶途径,包括:

1、产业扶贫――引导民营企业通过投资兴办企业,开发结对村的资源,提高生产力、提升附加值,带动贫困村经济发展;

2、商贸扶贫――发挥民营企业的市场开拓能力以及渠道和信息优势,通过采购、代销、委托加工、农企直通车等形式,帮助结对村对接外部市场,带动农户增收;

3、就业扶贫――引导民营企业采取多种形式,通过本企业或下游企业为结对村提供就业岗位,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就业质量,增强劳动力的可持续就业能力;

4、捐赠扶贫――引导民营企业发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传统美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捐款捐物、助学、助老、助残、助医等形式,改善结对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5、智力扶贫――引导民营企业借助人才优势开展智力帮扶,向结对村群众教授实用技术,帮助结对村群众更新生产生活观念,提高生产技能和生活质量;

6、其它扶贫――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创新扶贫模式和途径,如:指导和扶持结对村致富带头人创办企业,激活贫困地区内生动力;牵头组建或参与管理农村专业合作社,提高贫困群众的生产组织化水平;在结对村设立产业帮扶基金,按照低息运行、滚动发展原则,以金融手段帮助农户发展生产;借鉴定点扶贫工作经验,从企业中选派人员驻村帮扶,带领贫困群众发掘优势、创业致富;发挥企业家个人影响力,为结对村引入更多扶贫资源;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电商扶贫;组织企业员工开展志愿者服务等。

四、工作分工

各级工商联、光彩会牵头,扶贫办配合:积极争取党委政府促进结对帮扶企业的健康发展,优先享受当地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当企业遇到经营困难无法完成帮扶目标时,要协调新的企业接力帮扶;要教育企业在结对帮扶过程中守法诚信,充分尊重和保护农民利益;要充分发挥行业商会、异地商会在“万企帮万村行动”中的特色优势和积极作用。

各级扶贫办牵头,工商联、光彩会配合:本级专项扶贫资金、行业扶贫项目,优先向结对村倾斜;本级统筹支配的扶贫贴息贷款,要优先支持参与结对帮扶的民营企业;要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确保企业在结对村的各类投资和捐赠,依法享受优惠财税政策;企业在帮扶过程中遇到障碍和问题时,要积极协调予以解决;要跟踪帮扶进度,做好统计工作,每年汇总民营企业在结对村的投入情况、规划落实情况和主要成效。

五、实施进度

1、签约启动。全国工商联、国务院扶贫办、中国光彩会联合发文指导,各级工商联、扶贫办和光彩会广泛动员,组织企业与建档立卡贫困村签约建立结对帮扶关系,并将结对名单上报全国工商联扶贫与社会服务部。2015年10月17日(扶贫日),全国工商联、国务院扶贫办、中国光彩会共同组织启动仪式,同时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2、制定规划。各级扶贫办、工商联和光彩会共同指导、协助签约企业针对结对村的实际,制定具体帮扶规划,明确政府工作任务、企业帮扶措施以及落实时间表。各省级扶贫办负责汇总本省份结对村的帮扶规划,上报国务院扶贫办国际合作和社会扶贫司。

3、示范指导。各省级工商联、光彩会牵头,扶贫办配合,在以往工作基础上,从当地签约结对村中选择5个典型村,于2016年6月30日前,上报全国工商联扶贫与社会服务部。全国工商联、国务院扶贫办、中国光彩会将从中选择部分示范村,将民营企业在这些村的好做法好经验,通过交流会、现场会、专题宣传等形式向全国推广,供其他签约企业学习借鉴。

4、调研推动。各级工商联、扶贫办和光彩会横向联合、上下联动,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寻找典型。各级工商联要加大调研成果转化力度,通过参政议政渠道,不断完善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精准扶贫的政策建议。同时,在调研中发现企业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障碍,三方要共同努力,积极主动帮助企业协调解决。

扶贫互助协会工作总结篇(8)

为了解掌握和准确评估山东省农村民间组织发展的现实状况,近日,课题组对山东省沂水县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民间组织)进行了实地调研。其中,沂水县“贫困村村民发展互助资金”协会的情况引起了我们的兴趣、关注,并引发了我们相关的一些思考。

一、基本概况

山东省沂水县地处沂蒙山区腹地,辖19个乡镇,1040个行政村,总人口112.4万人。近年来,随着沂水县经济的快速发展,沂水县各类社会组织迅速发展壮大。工作中,县委、县政府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注重发展农村经济协会。自2007年以来,为进一步探索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新机制、新模式,切实解决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生产资金短缺问题,努力提高贫困村、贫困户自我发展和持续发展的能力,根据国家、省、市扶贫和财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沂水县积极稳妥地开展了贫困村村民发展互助资金(以下简称“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所谓“互助资金”就是政府安排一定数量的财政扶贫资金以资助的形式划分到愿意加入互助资金协会的农户,农户再将一定数量的自有资金以入会方式参与,两种资金相加即为“互助资金”。该部分资金的所有权归本村自愿加入协会的全体会员所有,会员需用资金时,可以以有偿借用方式予以使用。这种扶贫互助的新路子,快捷、方便、有效,深受广大农户的欢迎。

互助资金试点工作于2007年6月正式启动,同年8月17日成立了全省第一个部级“贫困村村民发展互助资金”协会――夏蔚镇连崮峪村村民发展“互助资金”协会,连崮峪村位于沂水县城驻地西北40公里处,全村170户、480口人,2006年人均纯收入1820元。随后,部级、省级、市级试点工作将陆续展开。

二、操作框架简介

1、“互助资金”协会的审批、成立及合法性

互助资金协会在成立前期,首先向业务主管单位和民政部门提出筹备协会申请。县民政部门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审核符合成立社会团体应具备的条件后,由协会筹备委员会向县民政部门提交相关文件材料,材料审核合格后作出同意筹备决定。筹备成立协会时,召开了会员大会,通过了协会章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协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并报县民政部门申请成立登记。整项工作,民政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全程参与监督。

协会成立后,经审核符合规定,准予登记,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即确立了协会的合法性。

2、“互助资金”使用的原则、对象和范围

使用的原则:民有、民管、民用、民受益、有偿使用,滚动发展。使用的对象:本村协会全体成员;优先照顾具有一定发展能力的低收入户。使用的范围:主要用于支持本协会会员中贫困农户发展生产经营性项目,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和营销等。非生产经营性项目、公益设施建设项目、协会理事会、监事会人员的待遇和工作经费不得使用“互助资金”本金。

3、“互助资金”的具体使用

(1)具体来源。财政扶贫资金、村民自有入会资金、接受社会各界以扶贫为宗旨无附加条件的捐赠款。

(2)特困(全额资助)户、低收入(部分资助)户的划分。以试点村2006年度人均纯收入和各户的人均纯收入为基础,通过本户申报,各村民小组评选认定,经村两委审查,再由村民代表大会投票表决,形成本村绝对贫困(全额资助)户、低收入(部分资助)户名单,并由本户签字确认后,张榜公示。

(3)入会资金数额和标准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贫困村绝对贫困户(特困户)为全额资助增股户,直接由政府财政扶贫资金给予全额资助1000元;低收入户为部分资助配股户,财政扶贫资金以50%的比例给予资助500元,自交入会资金500元;其他农户为自愿出资参股户,须自交入会资金1000元,国家财政扶贫资金不予资助,自愿出资的农户可最多参入2个出资份额(2000元)。

(4)村民的入会、退会规定。户口在本村,年满18周岁以上的村民,以户为单位向协会筹备小组提出入会申请;协会筹备小组确认和同意;入会农户按规定交纳入会资金;发给会员证;退会时将自有资金自愿入会部分退还农户,政府财政扶贫资金部分不得退给农户。

(5)使用规定。“互助资金”的借款程序:会员写出借款申请(包括借款用途、项目效益、担保人、还款时间、违约保证等);协会理事会、监事会审查,理事长批准并签章;公示;签订借款合同;协会理事会办理借款手续;借款会员到协会开户银行提取借款。

(6)借款担保、数额、期限、使用费。借款担保:借款担保人必须是本村“互助资金”协会的会员,但每个会员在担保期内不得同一时间做重复担保,借款2000元以下者,需2户会员担保;2000元以上至5000元者,需3―5户会员担保;借款数额:原则上每户每次借款2000元以下,特殊情况最多不超过5000元;借款期限:一般为3―6个月,特殊情况最多不得超过一年;借款使用费:协会可向借款农户收取借款使用费,借款使用费可参照国家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由协会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收取的借款使用费,除扣除必要的运行费用外,剩余部分转作“互助资金”本金和用于协会会员补贴等。

(7)管理规定。“互助资金”存入协会所在乡镇的农村信用社,设立专门“互助资金”账户,由“互助资金”协会独立进行建帐核算;“互助资金”不得以谋取存款利息收入为目的,不得对本协会会员以外的农户借款,不得以付息形式吸收外界存款,不得变成地下钱庄的资金,不得转借他人,更不得私分、平分;“互助资金”的借款发放与回收,由协会理事会具体负责,严格现金管理制度;协会建立“互助资金”专用账目,登记日常账务,严格保管好各类凭证;协会按要求定期向县、乡(镇)“互助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财务报表;在村协会未成立之前,其“互助资金”可由村所在乡镇财政所设立专账为其代管。

4、“互助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协会建立健全了“互助资金”组织管理体系,本村入会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了协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其中,协会理事会具体操作和管理“互助资金”;监事会、全体会员及县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级扶贫、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实施内外部监督。

三、成效分析

截至2010年7月底,全县已成立了33个部级、省级、市级互助资金协会,其中,部级试点5个,省级试点13个,市级试点15个,有9356户村民入会,入会率达87.3%,绝对贫困户、低收入户入会率达到94%,互助资金规模达到936.31万元,其中会员自有入会资金441.31万元,政府财政扶贫资金495万元,累计借款3093户,1515.98万元,贫困户借款率90.5%,资金周转率1.62次,资金闲置率14%;累计还款1436户,697.68万元,按期还款率100%;资金使用费收入23.7万元,借款使用效益267万元,借款收益率38.3%,借款户户均增收863元。

具体归纳分析,沂水县“贫困村村民发展互助资金”协会的试点工作具有积极的创新价值和意义,主要表现在:第一,从“输血”到“造血”,提高了农民自我发展能力。“互助资金”把扶贫资金由政府无偿投入转变为有偿周转使用,减轻了贫困户对政府扶持的依赖,增强了农民自主创业意识,提高了农民生产经营的自我发展能力。有了“互助资金”支持,农民敢想能干了,增收能力和信心都明显增强。第二,缓解了贫困农户借款难题,完善了农村金融服务。“互助资金”以互助共济的全新扶贫方式,为广大农户提供短期、小额和有偿借款,帮助协会会员发展生产经营项目,简单、快捷、借款成本低、使用效率高,较好地解决了农村金融市场竞争不充分、信贷产品单一、服务缺失较重、贫困户贷款难的问题。第三,实现了扶贫到户,扩大了扶贫资金规模。“互助资金”以协会为平台,把过去无法细化到户的扶贫资金转变为贫困农民人人享有平等权的资金,使用权和项目选择权由政府转向农民,大大提高了扶贫资金的入户率,较好地促进了农户的增收。同时,扶贫资金由一次性投入转变为长期周转使用,协会还鼓励农户以自有资金入会,积极吸纳社会捐赠,相应的扩大了扶贫资金规模,提高了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第四,提高了农民互助合作意识,促进了农村和谐社会建设。“互助资金”协会的民主产生,激发了农户自觉参与村内事务的积极性,增强了农民的现代信用意识,对农村的民主政治建设和治理结构的改善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借款担保、互助资金的筹集拉近了农户之间的关系,逐步形成了互助共济的和谐社会风气,对新农村建设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四、思考与建议

扶贫互助协会工作总结篇(9)

一、传统扶贫模式的不足

自建国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一直在为农村反贫困而努力,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农村的贫困人口从1978年的2.5亿人下降到2007年的1479万;低收入人口从2000年的6213万减少到2007年的2841万。但我们也逐渐意识到,我国传统的以财政扶贫为主要模式的反贫困工作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

我国单一的财政扶贫机制,影响了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一直以来,我国的扶贫资源分配都是由自上而下的行政主导,贫困群体只是“被动的投工投劳和自筹资金”,从而导致扶贫工作成为单向的政府行为,大大降低了扶贫项目的适应性和扶贫效果的有效性。政府是反贫困资源决策与分配的单一主体,使得政府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机制相对单一,贫困群体的主动参与程度极低,并且主观意识上认为是国家的“救济款”,缺乏对贷款的有效需求,有劳动能力但处于最低收入水平的贫困农户仍难以有效利用互助资金的贷款服务,这必然会影响到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容易造成贫困地区或贫困农户的“等、靠、要”思想,难以培养贫其自我发展能力与机制。

1986年国家开始投入大量财政扶贫资金,但是由于委托机制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导致“寻租”问题十分严重,扶贫资金到户率很低。扶贫资金发放机构缺乏积极性,将扶贫贴息贷款当成政策性任务来完成。1990年我国开始了公益性小额贷款试点,依靠外界捐赠资金,采取团体贷款的方式向贫困农户提供小额信贷服务,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但是政府“体制内”的扶贫贷款和这种公益性小额贷款是相互独立发展的,公益性小额贷款大多是以非政府组织形式存在。公益性小额信贷由于资金缺乏,导致服务覆盖面积受到很大限制。

1996年起我国通过借鉴小额信贷模式开展扶贫贷款,将“体制内”财政扶贫资金和小组联保、整存零还等小额信贷机制结合在一起,希望解决扶贫贷款偏离贫困农户和还款效率低下的问题。但由于资金来源于国家财政,在所有权方面,不但产权不清,且没有构建有效的委托机制,地方政府借助地方扶贫办对扶贫资金进行干预,导致交易成本太高,使小组联保等国际意义上的小额信贷机制不能充分发挥作用,体制内存在的问题得不到解决,对小额信贷的理解就会存在偏差,导致政府和民间的联合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

显然,资金支持是贫困农户摆脱贫困的必要而非充分条件,如何培育贫困农户有效的自我发展机制,迫在眉睫。就个人能力而言,贫困农户本身即为农村地区的弱势群体,自我发展能力非常有限,仅仅依靠政府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而促使其摆脱贫困境地,是不现实的。而通过合作组织的发展对于贫困的小农户应对市场风险、提高收入水平有着重要意义。但是无论是政府还是农户,在发展农户合作组织方面都面临着一系列挑战和困难。在反贫困中政府需要引导农户进行生产组织方式的创新,做到既能够满足贫困农户的资金需求,同时又能参与合作组织的管理,而且还能处理好与村行政和地方行政以及信用社的关系。

二、扶贫资金互助社的创新

扶贫资金互助社是应对上述挑战而进行的一项反贫困制度创新。互助资金实质上是在借鉴国际和民间组织信贷扶贫模式的基础上,由扶贫和财政部门共同利用财政扶贫资金直接支持贫困农户的一种新的扶贫方式。它既是对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方式的一种改革和创新,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贫困地区农村金融市场发育不足的问题。它是以财政扶贫资金为引导,以村民自愿缴纳一定数额的互助金为依托,以其他资金为补充,按照“民有、民用、民管、民享、周转使用、滚动发展”的原则,在行政村内建立的生产发展资金。

扶贫资金互助资金是在借鉴国内其他组织的社区基金模式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实际上只是国际上所谓社区基金的一种特殊的模式。它的不同之处在于:本金来源于政府财政扶贫资金,并由政府部门组织和发动。它的目标是在农村金融市场暂时失灵的情况下,政府暂时介入信贷市场并通过农户互助和自我管理的方式为贫困和低收入人口提供信贷服务。2009年前,各地基本上根据自己的理解来推进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发展模式各有不同。2009年9月国务院扶贫办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村村级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强调互助资金应“不出(跨)村、不吸储”。在这一指导意见下,各地开始更加规范互助资金的运作程序,以更好地规避风险。

目前已有的主要互助资金模式的资金构成都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个人投入资金和财政投入资金。但是在具体的筹资方法方面有所不同,具体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第一,“财政扶贫资金+互助金”,这是互助资金操作指南主要推荐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中,互助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扶贫资金(或省级扶贫资金),目前比较普遍的做法是财政部门给予每个互助社10―15万资金支持,农户交纳少量的互助金,数十元到数百元不等;第二,“财政扶贫资金+农户入股”,这种模式下互助资金主要由扶贫资金和农户交纳的股金构成,一般采取“贫困户赠股、一般户配股、富裕户入股”的模式来募集股金,而且贫困户每个村按一定比例(如10%以内)确定,并由村民民主评选并张榜公示。

这种“财政资金+ 农户资金”的模式,政府向每个试点村提供10―15万元财政扶贫资金作为互助资金种子资金,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和财政部于2009年颁布的《贫困村村级互助资金试点指导手册(试行)》对此作了界定:“互助资金中财政扶贫资金和捐赠资金及其增值部分归所在行政村的全体村民所有。村民缴纳的互助金及其增值部分归其本人所有”。显然,该模式改变了以往财政资金免费式的、救济式的扶贫方式,并且通常情况下会将资金产权量化到个人。互助资金将财政扶贫资金由一次性无偿投入,变为有偿和滚动使用,放大了资金总量,提高了使用效应;同时通过吸收农户互助金和其他资金,资金总量和带动效应进一步扩大。据统计,截止到2010年底,全国28个省(区、市)共计1013个县、1.28万个贫困村村级开展了互助资金试点。村级互助资金总规模26.24亿元,平均每个村资金规模约2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扶贫资金8.19亿元,各省(区、市)安排资金11.46亿元。财政扶贫资金占78%,农户资金占22%,入会农户112万。中央财政资金试点591县(市)覆盖了5460个村,省级试点县(市)780个覆盖了8040个村。从2001年至2010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54.15亿元人民币、发放扶贫贷款近2000亿元人民币。

三、多组织的协同发展

公益性小额贷款由于资金短缺,服务覆盖面积受到很大限制,小额贷款公司有资金优势,但是逐利性和动机性太强,难以承担服务“三农”的重任。扶贫资金互助社虽然在传统的扶贫模式上有一定的创新,但是仍然在两个方面存在缺陷:一是虽然有财政资金作为种子基金,辅之以社员的股金,但仍不足以满足农户的资金需求,因而需要扩大资金来源;二是仅仅依靠向提供贫困农户提供一定量的资金,期望其摆脱贫困境地是不现实的,这些贫困农户大多数自我发展能力有限,因而需要在生产组织方面给与更大的支持。显然,扶贫资金互助社如果需要达到可持续发展目标,仍然需要多组织的协同。

1、扩大资金来源――与商业银行的合作

为了缓解资金紧张的问题,一些地区的互助社在地方政府和金融部门的配合下,开始与金融机构合作,从正规金融机构借款以获得更大规模的贷款。目前有两种合作方式:一是金融机构向互助社批发资金,由互助社负责发放、回收和管理。如一些地区由省财政厅出资作为担保,农信社或者商业银行按倍数(如三倍)的比例放大,并以优惠利率向互助社提供授信贷款;二是将互助社的资金(包括财政扶贫资金和农户入股资金)作为抵押存入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按一定的倍数放大贷款额度,发放给互助社社员,资金的发放、回收和管理由金融机构负责,同时,农村合作银行与互助社签订《担保承诺书》,对贷款质量进行控制,通过联保的方式不但可以降低信贷风险,还能够取得显著地经济效益。

2、增强自生能力――与专业合作社的合作

国际上一些著名的扶贫组织,如孟加拉乡村银行的小额贷款模式,其客户还款率基本上保持在98%以上,在获得良好社会效益的同时也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大量研究表明其在给贫困客户提供小额资金支持的同时,对客户的项目、技术支持也给与了足够的重视,以保证客户获得成功,从而提高其还款履约能力。

国内一些区域,如重庆市、湖南省等逐步探索出了“扶贫互助社+专业合作社+贫困户”、“扶贫互助社+专业大户+贫困户”的运行机制和模式。通过专业合作社或大户为农民找到发展项目,通过互助资金为农民提供项目所需资金。这样,贫困客户一方面获得了资金支持,另一方面也在生产方面获得了帮助,提高了其获得成功的概率,以便归还互助社提供的借贷资金,促使互助社的可持续发展。

四、政策建议

扶贫资金互助社作为一项扶贫制度创新,虽然突破了传统的扶贫财政资金无偿使用原则,以及鼓励贫困农户的资金互助,但仍不足以实现其自生的可持续发展。

在资金方面,一是可以培育有社会责任感的投资者,通过在法律上、收税上、舆论上、政策上等多方面给予投资者相应的补偿,吸引更多的社会责任投资者进入信贷扶贫领域。二是需要与外部的商业银行合作,借助商业银行的资金优势,结合扶贫资金互助社的技术与机制优势,采取“商业银行”、“扶贫资金互助社”和“贫困农户”相结合的运作模式,通过商业银行向扶贫资金互助社发放批量贷款,由扶贫资金互助社负责资金使用,以弥补其资金不足。此外,还应该与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合作,促使贫困农户提高其自生自救能力,进一步降低贷款风险,提高贷款还款率。惟有通过多组织的协同发展,方能实现其自身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参考文献】

扶贫互助协会工作总结篇(10)

【中图分类号】F323.8 【文献标识码】A

根据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3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为8249万人,占到了全国总人口的6%(城市贫困人口未计算在内),如此巨大规模的贫困群体,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而对于钦州市来说,由于相对恶劣的自然地理环境,农村经济发展也一直停滞不前,农村贫困人口相对较多,为了使这些贫困农民走出困境并得到发展,目前钦州市正在按照国家农村扶贫开发的总体战略部署,推进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努力创新创效,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基于此,本文结合钦州市农村扶贫政策制定,就我国农村扶贫的实践模式与路径依赖进行探讨,希望从中明晰我国扶贫开发的发展脉路和未来方向。

我国农村扶贫模式的发展演变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贫困问题与我国经济建设如影相随,国家从顶层设计方面,对我国农村扶贫问题进行战略部署,辅之一定的措施跟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大体包括四个阶段:

农村体制改革和小规模区域扶贫(1978~1985年)。作为改革开放的起步阶段,在制度变革的大背景下,中央重点帮助经济发展明显落后、贫困人口较为密集的地区脱贫。具体措施包括以工代赈、加快“三西”地区(甘肃的河西、定西、宁夏西海固地区的47个县)农业建设、确定18个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并进行扶贫、开展“智力支边活动”(对“老、少、边、穷”地区开展科技传播和智力投入)等,再加上这一时期国家对农村教育的高度重视,从而使得广大农村贫穷落后面貌逐渐发生改变。

大规模有针对性的开发式扶贫(1986~1993年)。1986年,国务院成立扶贫和开发领导小组,致力于协调大型的农村扶贫计划。在此过程中,我国农村扶贫注重与经济增长、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相结合,对重点区域给予一定的发展项目,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但是从很多地方实际安排的扶贫项目来看,其更多的是集中于基础设施的建设,而相对忽视了农村的人力资源和综合发展能力建设。

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年)。1994年3月,国务院公布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规划到2000年底基本解决农村8000万贫困群众的温饱问题。在此过程中,我国通过重新确定部级贫困县,强化扶贫资金、项目进村入户,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攻坚,落实扶贫目标责任制等措施,基本完成了“八七”扶贫攻坚目标,贫困人口总数从1993年的2.37亿下降到2000年的1.08亿,年均下降速度达到11%。

新世纪扶贫计划(2001~ 2010年)。进入新世纪后,我国颁布了《中国农村扶贫和开发纲要(2001~2010年)》,重新调整扶贫工作重点县,将扶贫重点放在西部集中连片地区,贫困村成为扶贫的瞄准对象。在此阶段,国家通过政策扶持与加大资金投入结合,开发项目与整村推进结合,产业扶贫、劳动力输出培训、自愿移民扶贫“三结合”等方式,帮助农村贫困人口早日步入小康水平。当然,从2010年开始,国家大幅提高了农村贫困人口标准(从人均年纯收入1274元提高到了2300元),从而使得我国贫困人口总量激增,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我国农村扶贫开发进入了科学化、高标准化的新的历史阶段。

我国农村扶贫模式的现实困境

不可否认,当前我国农村扶贫开发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以钦州为例,“十一五”期间,钦州市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认真组织整村推进工作,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民生活水平,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提升了农村产业化发展。但同时不可忽视的是,在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的背景下,国家提高了贫困人口标准,从而使得钦州市贫困人口大幅度增加,再加上区域发展不平衡,地理、文化、产业等方面的差异,造成了钦州市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后返贫现象日益突出等,这些现实困境突出体现在:

扶贫攻坚难度日益增大。钦州市多数重点贫困村受自然条件恶劣,生存环境较差,信息闭塞,群众观念落后,科技水平低等综合因素制约,加上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覆盖面小,解决温饱问题和巩固扶贫成果难度较大。

农村扶贫资金投入相对不足。目前,钦州市贫困村年平均扶贫资金约为50万元左右,而群众自筹部分却相对有限,从而严重影响了一些重点扶贫项目的推进,扶贫质量也受到较大的影响。此外,贫困村集体经济差,扶贫项目的资金较单一且数量较少,加上大多数重点村没有集体经济,从而导致了项目建设得越多、负债越严重的后果,加剧了贫困村的贫困程度。

后续扶持管理缺乏有效的政策、措施。目前钦州市几乎所有的资金和工作精力都集中在现行的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中,而对于今后如何通过基础设施维护、产业扶持、劳动力转移等方式,来帮助贫困农民持续增产增收,却相对考虑不多。

生产发展难度较大,贫困农户增产增收项目较少。目前钦州市以农业生产为主,现代化工业生产模式还没有走进广大贫困地区,再加上农业生产受气候影响较大,大幅提升生产能力相对受限,这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钦州市农户增收,农村扶贫工作也是阻力重重。

当然,农村扶贫开发作为我国的大政方针,其发展机遇和有利形势同样也很多: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高度重视;二是贫困农民参与整村推进项目实施的愿望仍然强烈;三是钦州市各级政府的积极性普遍较高;四是近年来随着钦州市经济的发展,为农村贫困人口提供了一定的就业机会和脱贫致富契机。因此,直面挑战,把握机遇,克难进取,打响并打胜扶贫开发攻坚战,是包括钦州市在内的我国广大农村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的时代需要,也是我国政府在此领域的现实选择。

我国农村扶贫模式的路径依赖

通过上述分析,目前我国包括钦州市在内的各个地区,大都采取了“输血”或“造血”的扶贫开发模式。实践表明,简单的“输血式”扶贫模式,大都只能解决贫困农民的燃眉之急,对贫困农民后续的可持续发展考量不多;而单纯的“造血式”扶贫模式,即期产生出来的效率和效益较慢,并且在扶贫项目管理和后期发展方面还存在诸多的不稳定、不可控等弊端。因此,当前需要将“输血式”和“造血式”扶贫模式有机结合,共同推进我国农村扶贫问题得到科学、合理、规范地解决。

“输血与造血协同互动”扶贫模式也是我国科学发展观领域的一个重点研究课题。“输血式”和“造血式”扶贫模式不存在孰优孰劣,关键是如何结合各地贫困实际和发展实践,有所侧重地加以应用。一般来说,对于绝对贫困地区,短期内要以“输血式”为主、“造血式”为辅,以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生计问题。而对于相对贫困地区,则需要以“造血式”为主,“输血式”为辅,侧重解决农村贫困地区的可持续发展问题。“输血与造血协同互动”扶贫模式是一个全局性、整体性、战略性的问题,需要相应的机制建设和执行策略,共同推动这一模式产生出协同互动的良好效能。

一是进一步完善农村扶贫的瞄准机制。所谓瞄准机制,是指要把基层的情况摸清,确定相应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为最终科学地解决问题打下基础。这与我国当前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理念和精髓是一致的,需要本着客观的态度,瞄准并定位于农村贫困人口这一相对弱势群体上。二是科学规划并努力打造出与市场经济接轨的造血机制。在党的十上,我国提出了“五位一体”的发展战略,农村扶贫开发也必须从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着力,努力构建出具有可持续发展的“造血”效应。三是建立起契合科学发展观的输血与造血协同互动模式。当然,结合各地实际以及贫困人口的现实需求,“输血”与“造血”在实施过程中的先后顺序、运作比例等,应该统筹规划,协同共进。在这方面,马克思主义的矛盾观和方法论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解决问题的良好思路。四是要按照服务型政府的施政理念,充分发挥出政府在农村扶贫开发中的主导地位和作用。特别是对农村绝对贫困人口,政府一直要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底线,确保其有饭吃,有衣穿,并适时提供一些培训机会和就业机会,通过其自身素质的提升和政府的扶助,逐渐走出贫困的深渊,寻求再发展的平台和自我实现。

对钦州市农村扶贫政策制定的建议

农村扶贫开发作为当前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必须采取最科学的方式和模式全力推进、务求实效的问题。笔者所在的钦州市,近年来加大了农村扶贫开发力度,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着手,切实围绕农村发展和农民需求做文章,在大幅减少贫困人口的同时,努力提升农民整体的生活幸福指数。但按照国家大幅提升的农村贫困人口标准,目前钦州市农村贫困人口数量还较多,并且因灾、因病、因市场因素返贫的现象也比较常见,这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了钦州市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艰巨性。为此,2012年以来,钦州市科学制定并推进实施了新一轮农村扶贫开发攻坚战,全力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体系,这与我国当前农村扶贫开发的实践模式与路径依赖基本相似。因此,依照我国农村扶贫的路径模式,结合钦州市农村贫困实际特点,真抓实干,创新创效,全面推进钦州市农村扶贫开发取得新成效,是当前钦州市农村扶贫政策制定和设计的重要内容。

坚定信心,务必打赢农村扶贫开发攻坚战。农村扶贫开发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关键在于地方政府是真做还是“应景”。中央对扶贫开发是高度重视的,具体到地方政府层面,如2012年钦州市通过对过去十年扶贫工作的审视,重点结合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困难,提出了“十二五”时期和今后十年的扶贫开发规划,以及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的发展构想。由此可以看出,发挥地方政府扶贫开发的自主性和自觉性,在中央整体设计的基础有所创新,溶入一些地方特色的思路和措施,是当前我国农村扶贫开发合力攻坚、构建大格局的重要保证。钦州市扶贫开发理念与中央的大政方针是契合的。

以“造血”为主,加大农村扶贫项目开发建设力度,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第一,加强农村扶贫项目开发,按照产业发展思路,因地制宜,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农村产业化进程。目前钦州市在农村扶贫开发实践中,明确了以攻坚项目为载体,借鉴市场经济下企业项目管理模式的科学经验,将每一个扶贫内容都纳入项目管理的范畴,从调研、规划、实施、控制、验收、整改、监督等角度持续跟进,确保钦州市农村扶贫开发项目个个都是精品,个个都能产生出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二,推进“一村一品”,打造特色产业,帮助农民致富。引导帮助农民,并给其带来更多的经济实惠,是推进农村扶贫开发的重要群众基础。钦州市在农村扶贫开发中,要充分利用各村的实际,结合现代科技下乡,帮助农村逐步形成“一村一品”的优势特色产业,同时要通过后续管理跟进,确保这些优势产业能够产生出效益,让广大农民得到实惠。近年来,大寺镇那桑村大力发展香蕉种植;平吉镇新胜村引导群众种植黄瓜;平沙村依托糖厂扶持农民种蔗、养殖黑山羊;大垌镇米家村成立养猪协会和蔬菜协会,并采取土地流转方式集中村里土地200多亩种植凉薯、辣椒、黄瓜等各种蔬菜;新棠镇南忠村成立贵妃红荔枝协会,完成30多亩的良种荔枝高位嫁接技术,改良落后老化品种,从而为农民增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这些都是“一村一品”的特色农业开发所带来的可喜现象,也是我国“输血与造血协同互动”扶贫模式的发展方向。

第三,以提高农民收入为目标,加大贫困村农民从事农业生产和外出务工技能培训,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这种以培训为切入点的开发扶贫方式,也是我国“输血与造血协同互动”扶贫模式的应有之义。近年来,钦州市灵山县围绕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做文章,在农村大力推广茶叶、莪苓、仙草、甘蔗、奶水牛等种养新技术,选派村干部和农民到广西农业技术职业学院等院校学习培训,并请专家教授到田间地头,现场给农民进行手把手指导和示范,保证了高新技术的落地生根,保障了科学种植的效益提升,从而在广袤的农村土地上打造出了一个个特色农业产业基地。这些好的经验,理应纳入到钦州市扶贫开发政策范围内。

加强“输血”,给予特困农民以基本、有效的生活保障。“造血”固然应该是钦州市目前扶贫开发工作的主流,但对一些特困农民,通过政府及时的救济和保障,也是帮助他们渡过难关的重要措施。对于钦州来说,当前重点要从困难救济、社会保障方面下功夫,对于因病、因灾、因学而一时陷入困境的农民,给予直接的资金帮扶,并动员社会捐助,都是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浦北县乐民镇山鸡村自发捐资建立全村助学基金,为考上大学但上不起学的贫困学子进行奖励扶持,在帮助贫困农民子女圆梦大学的同时,也为贫困家庭未来可持续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政务建设,夯实扶贫开发的体制保障。基层组织直接与贫困人口打交道,因此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农村民主政治发展,是推进农村扶贫开发的重要保障。钦州市在制定农村扶贫开发政策中,要通过强有力的组织制度和发展机制建设,注重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致富、带富能力,激发广大党员发挥作用的内动力,促使党员干部争当互助致富模范、服务群众模范、社会管理模范,从而进一步提高村“两委”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感召力,把目前新农村建设中的“为我建设”、“要我建设”变为“我要建设”。而广大农村贫困人口,也必将会在新农村建设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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