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研究生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4-17 17:03:37

建筑学研究生论文

建筑学研究生论文篇(1)

建筑学是一门科学、技术与艺术相结合的学科,其中的建筑史论研究也是一个需要多学科交叉研究的专业,是从建筑的角度研究人类社会,服务于人类与社会的发展。在人文社会建设过程中,建筑史论研究更应以人文关怀为前提,结合地理、环境、生态、哲学、艺术、民俗、历史、土木、心理、社会、经济与交通等多学科知识与研究方法,形成一个开放的研究系统。其中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在建筑史论研究中不可或缺。

1.1建筑史论研究生涉及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方法

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是两个大的、相互独立的学科群。在建筑史论研究中,人文科学研究方法主要来自于人类学研究,而社会科学研究方法主要来自于社会学研究,因为这两门学科与建筑学研究最为紧密。如前文所述,人类学与社会学在西方社会中分属人文与社会两个学科类型,但在我国,二者关系紧密,研究对象、研究内容与研究方式互有借鉴。一般来说,人类学以定性研究为主,社会学以定量研究为主。在建筑史论研究中,主要应用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方法也分为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两类。在建筑史论研究中应用的定量研究方法主要为调查问卷,研究过程包括问卷设计、方法与数据统计等。问卷调查首先要做问卷设计,针对研究对象及研究内容,对问卷的内容、用词做合理的布置,并进行信度与效度的考证。散发问卷可以是随机抽样,也可以做全样本的调查,可根据研究条件做具体调整。回收问卷后对问卷进行统计,剔除不可信的问卷结果,最后对统计数据进行分析,总结研究结论。建筑史论研究中的定性研究包括参与观察、深度访谈与田野笔记等,这是进行田野调查工作的一般程序。这一研究工作开始于“进入田野”,它不只是指进入所要研究的场地之中,而且需要与当地社区建立起良好的社会关系,从而进行进一步的考察。参与观察强调与当地社区处于相同的情境下,参与到他们的活动当中,在活动之中观察建筑与人的关系,多用于对建筑文化的研究。深度访谈是对参与观察的补充与深化,对个别的、重要的社区人物进行访谈,挖掘研究对象(一般为历史建筑或建筑遗产)的历史及其与当地社区的联系,多用于建筑遗产保护研究之中。田野笔记分为速记、日记、日志和笔记四种类型,建筑史论研究中的建筑速写、草图也是笔记重要的组成部分。

1.2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在建筑史论研究中的应用

建筑史论研究中时常需要应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如对特定建筑历史、聚落建成史、建筑文化与建筑遗产保护的研究等。总结如下:建筑与城市的历史发展研究。对相关社区人群的走访,更广泛地掌握历史信息,尤其在缺乏文献资料的地区,如少数民族地区。这种研究方式在民居研究中应用最多,通过居民访谈了解民居的发展历程、各部分功能用途,推测未来可能的发展趋势。建筑与城市的文化表达研究。通过参与观察与深度访谈,理解文化内部人群对建筑、城市空间的理解,对他们的文化阐释进行二次阐释。也可应用定量研究方法,对当地居民进行问卷调查,对居民行为与观念有一个定量的数据统计,支撑研究论证。建筑与城市遗产价值阐释与保护对策研究。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通过田野考察与问卷调查,更广泛地理解不同遗产社区对遗产价值的理解,分析遗产发展趋势与保护策略。通过广泛接触,了解居民对于遗产发展的需求,制定适当的遗产保护、管理与遗产地发展策略。

2建筑史论教学中讲授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必要性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方法是建筑史论研究中不可或缺的研究手段,在建筑史论教学中,尤其是研究生课程的教学之中,讲授这些研究方法是十分必要且可行的。

2.1多学科综合研究的要求

我国高等教育日益走向普及化,学科之间的交叉研究与专业研究并重。建筑史论研究作为人居环境科学的组成部分,更需要具备多科学的知识背景与研究方法,向综合研究的方向发展,满足我国目前的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要求。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在建筑史论研究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因此在教学环节中需要加强对这些研究方法的传达。

2.2建筑史论研究生的学科背景

建筑历史与理论研究生大多具备建筑学本科的学历与知识体系,具备基本的建筑设计、建筑表现与建筑技术等建筑学基本能力,研究生阶段主要着重培养他们在独立研究方面的能力,研究方法是教学的重要内容。目前我国高等院校均以综合性大学为主,但不少建筑院校仍以工学学科为主,在人文、社会、艺术、历史等学科建设方面有所欠缺,相应的,建筑学本科毕业生在人文、社会科学方面的知识很难满足研究生阶段综合研究的需要。因此在研究生基础教学环节中,讲授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对培养他们的研究能力十分必要。

2.3综合性大学建设的需求

建筑学本身即一门综合性学科,涉及历史、艺术、社会、技术等不同的学科专业,将建筑院校建设为综合性大学也是顺应学科发展与满足社会需求的途径。尤其在以理工科为主的高等院校中,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的师资力量、课程设置在现阶段难以满足建筑学,尤其是建筑史论研究的培养需要。那么在没有相应的人文、社会院系的条件下,在建筑学学科内部设置相应的教学内容,成为弥补这一缺憾的手段。在建筑史论课程中讲授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方法也是在现有教学条件下的现实需求。

3建筑史论教学中讲授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可行性

从现实条件来看,在建筑史论教学环节中讲授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具备基本的教学基础,同时研究选题多样、学生实践便利,因此具有很高的可行性。

3.1满足基本教学条件

建筑史论研究工作多涉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相关教师具备应用这些研究手段的能力,能够很好地在教学中传授这些研究方法,指导学生从事相关研究。同时,人文、社会科学在国内外发展较为成熟,已有很多基础的教学参考书目与教材,能够满足学生的阅读需求。与一些涉及新技术的教学内容相比,对基础研究方法的讲授不涉及教学设备问题,现有教学条件能够满足讲授、学习需求。

3.2研究选题多样

建筑历史与理论研究是综合性研究,涉及内容广泛,与人文、社会科学联系密切。因此在课程选题与研究生论文选题中,或多或少均会涉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内容,应用这些研究方法。在课程教学环节中学习到的研究方法能够迅速、及时而有效地应用于科学研究与专业实践之中,具有教研联系密切、理论结合实际的特征。

3.3学生实践便利

任何建筑必然存在与特定的时代与社会环境之中,因此任何建筑实践必然与社会人文环境发生关系。学生在教学环节中习得的研究方法能够很好地应用于专业实践中,如城市社会调查、建筑遗产考察、建筑修复设计、旧城区改造等,有很多便利的实践方式。

建筑学研究生论文篇(2)

对我们这些青年学者群来说,整个80年代可以说是一个方法论的年代,建筑历史与理论研究亦不例外。自70年代末国门打开以来,战后西方已流行2O一3O年乃至晚近的10、2O年的各种哲学方法论和思潮流派蜂拥而人。其中以二元分立的方法论模式首当其中,如结构主义的“表层结构一深层结构”模式,符号学的“能指——所指”模式,现象学的“科学客观的物理世界一纯粹意识的生活世界”模式,及其衍生的各种建筑历史与理论学说。还有格式塔心理学、环境心理学、新史学、贡布里希的艺术史理论、甚至自然科学方法等等,不一而足,使入耳目一新,视野大开。在这些方法论的影响下,青年学术导向着眼于对建筑历史的宏观概括,抽象思辨,及大胆的诠释和推论,希冀启迪现实,预见未来,而不甘于传统的考据与实证式的“做学问”。一批才华横溢,西学中用,推古论今的佳作就此涌现出来。

但是在正统的历史科学看来,正如任何历史理论研究一样,建筑史研究无论采用什么方法,其目的都应是解决某种问题,引发某种思考,或提供某种借鉴。而如果没有较深厚的实证基础和学术素养,各种有关建筑的“历史哲学”、“理论框架”、“模式”等终不过是昙花一现,多雷电而少雨露。因为推论仓促,于史无补;思辩高寒,于世无缘。这些看法对青年学子未免苛刻了些,也未必就能言中,但却反映了一个事实,即对建筑哲理的“论”偏多,尽管其中层次高下悬殊,而对建筑史的探究则少人问津,至于对建筑现实的评论更是少的可怜。这里先撇开“论”,从“史”的一方面来说,应该承认,哲学方法论层次上对逻辑实证的批判与具体问题研究上对实证方法的否定从来不是一回事,建筑历史研究上的“先锋派”是很难担当的。确实,10余年来以这些“新方法论”、“新角度”来研究中国建筑史的高水平成果并不多。这是否说明,方法论本身虽自有其生命力,但建筑史研究上片面对待方法论的时代却应该结束了。然而中国建筑史研究的真正危机还不在于此。以中国古代建筑史研究为例即可说明。首先,这方面研究的任何实质性进展,都倚重于扎实的实物及文献资料功底,有时甚至还会借助于音韵、训诂等旧国学考证方法。但实际情况则往往是“大胆假设”有余,“小心求证”不足,尤其对于不少青年学者来说,由于主客观原因而在这方面显得薄弱。其次,“全国一盘棋”的协作奉献式研究局面已难维持。而造就信息共享的当代研究条件却为期尚远。再加上社会乃至有关机构对建筑史研究的实用主义态度,以及经费来源的枯竭等。使这门学问愈来愈显冷僻、萎缩,且后继乏人。

尽管如此,近些年来中国建筑史研究方面依然成绩裴然,令人振奋。如傅熹年先生对元、明清皇家建筑型制、构图与象征的研究。杨鸿勋先生对古代著名建筑的复原研究,潘谷西先生、郭湖生先生及其学术梯队分别进行的建筑文化和中外建筑关系系列研究,汪宁生先生对古代明堂的文化人类学分析,龙庆忠先生及其学术梯队的古建筑防灾系列研究,陆元鼎先生、黄汉民先生、路秉杰先生等各自对华南一些典型传统民居的调查研究、曹汛先生对古建命题的缜密考证,张良皋先生对华夏建筑亚文化圈的推论,萧默先生的敦煌建筑研究,王其亨先生等对风水内涵的发掘诠释,以及各地民居和古建筑的研究拓展等,当然还应特别提到汪坦先生主持的中国近代建筑史研究,陈志华先生等所进行的乡土建筑调查研究等。凡此种种,举不一一,都对中国建筑史的领域拓展和深化研究产生了很大影响。即将付梓的五卷集《中国建筑史》和《中国建筑艺术史》将全面反映近年来的中国古代建筑研究水平和成果。

前景

建筑学研究生论文篇(3)

在诸多古代建筑论著及各类建筑著作中,民居建筑及聚落都不属于重点。并且由于西南地区距离汉文化的中心相对较远,所以在建筑文化方面相关的描述也比较少。自20世纪30年代开始,西南地区地域文化研究,开始从民居研究,通过一段时期的摸索,西南地区地域建筑文化的研究范畴才逐渐扩大,从简单的单体建筑研究逐渐向聚落、乡土建筑综合研究的方向发展。

1文化学视域下的西南

西南从狭义的角度来看包含四川、广西及云南三省,从广义范畴来看,还包含贵州、及湖南、湖北的西部地区。而现代研究中,多数还是从广义范畴出发。四川广大地区及云贵高原地区,从新石器时代开始发展,受长江流域、西北草原及黄河流域中游三大文化区的相互交融,各时期的民族融合等,造成了西南地区文化呈现出复杂性、多样性及异质性的特点。而地区虽然从地缘关系上也属于西南,但由于的民族文化特质线性,族群单一,所以,不包含在西南地区内。所以,本研究中,对西南地区的定义主要包含云南、贵州、四川三省及重庆市

2西南地区建筑学的民居研究

自20世纪30年代开始,相关学者对西南地区典型住宅开始研究,采用西方古典建筑学方法进行调研。刘敦桢在1941年在《西南古建筑调查概况》完成后,被普遍认为是西南民居甚至是中国民居研究的开始。而进入40年代后,刘志平在对四川、云南地区大量民居进行实际调查以后,著作《云南一颗印》,属于中国首篇民居建筑研究的学术论文,其后在1990年出版了《中国居住建筑简史—城市、住宅、园林》,是对民居研究的一个新的阶段,在全国建筑界内也引起了较大的反响。进入80年代后,关于西南地区民居研究的发展速度较快:云南省设计院在1986年编写《云南民居》;朱良文等于1988年完成《云南白族民居》;启燊于1989年完成《四川藏族住宅》;陈谋德、王翠兰于1992年著作《云南民居续篇》;唐璞于1994年完成著作《山地住宅建筑》;四川省勘察设计协会、四川省建设委员会及四川省土木建筑学会于1996年联合编写《四川民居》;季富政于2000年编写《中国羌族建筑》;孙大章于2004年作者《中国民居研究》;李先逵于2005年著作《干栏式苗居建筑》;罗德启于2008年著作《贵州民居》等。纵观20世纪30年代至今,关于西南地区民居建筑的专著较多,也反映出我国在民居研究方面取得的成果较为丰硕,大量西南地区民居建筑著作也为西南民居的研究提供了基础,所以在本研究中,也应用到这些基础性的资料。

3文化学影响下的西南民居研究

文化热思潮是从20世纪80年代后在学术界开始出现并迅速发展,对于西南地区来说,从地理特征来看,其海拔自东向西逐渐升高。西南地区有诸多少数民族,是民族聚居区,在文化特征上也具有多样性的特点,所以在我国民族文化研究中,西南地区有其得天独厚的优势。经过多年研究,西南地区文化研究从最开始的单一文化学研究,已经发展到现阶段的文化人类学、文化地理学及文化生态学等学科的交叉研究,并且由以往各省份单独研究,转变为当前的大西南研究视角。所以,在西南建筑学研究中,也应该基于大西南的视角。在文化热思潮下,建筑学界也表现出了异常的敏感性。在文化热思潮下,西南文化研究热潮直接影响到居民建筑的研究:私心直于1992年编写《西南民族建筑研究》、杨大禹于1997年完成《云南少数民族住屋—形式与文化研究》、蒋高宸于1997年著作《云南民族住屋文化》等一大批著作完成,尽管这些著作都是从民族学角度对西南少数民族建筑进行相关的研究与讨论,但其还具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研究的主线均为文化视角。

4从民居到聚落的地域建筑文化研究动因

民居建筑研究在文化热思潮的影响下,在民居文化纵深方向的研究已经很难满足探索的渴求,所以地域建筑文化逐渐从民居向聚落研究的角度发展。聚落是民居建筑的集合体,包含的文化信息更全面、复杂,数量更大。所以文化研究的内在动因方面,地域建筑从民居向聚落转变本身就属于一个动因。但是,如果仅仅依靠文化热,还无法实现研究方向的转变的全部动力,这其中也包含了建筑理论的发展。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人类聚居学导论》面世,对聚落的概念进行了阐述:聚落是乡村聚居类型中复合永久性聚居的方式。进入到90年代,人类环境科学的系统综合学科理念由吴良镛提出,其中指出了建筑概念从房子到聚落的延伸,在人居环境建筑理论中,聚落也真正成为一个重要组成。除此以外,民居到聚落研究的一个重要推动力还包含现代建筑设计实践,对于一个家庭而言,其生活空间载体就是住宅,但是对于人类生活来说,所有的活动也并非全部在家庭中进行。家庭与社区的互动、人与人的交往,是人类生活的基本社会属性。当代建筑在信息时代文化快速传播中也呈现出系统化的特征,建筑内部功能逐渐增多,空间也更加复杂,建筑体量呈现出庞大化。所以在对现代建筑研究中,不能以之前民居建筑视角来对待,因为聚落更加的复杂与综合,与现代建筑功能发展更加吻合。从相关统计来看,从1994年开始,关于聚落研究的报道以及关注度都呈现出快速上升的趋势,这就表明了地域建筑文化研究中,聚落研究已经成为一个新的方向。随着大量研究成果的出现,以及研究的深度增加,西南聚落研究方法及理论不断深入,并且研究也向着新的切入点发展,多角度、多学科的研究逐渐形成。并且在西南聚落研究中,也并非只局限于建筑学,其它学科也相互交叉产生着一定的影响,如历史学、社会学等对西南聚落都有影响。至此,西南地域建筑文化研究中,以聚落为当前研究的主要方向,在研究过程中,又结合了诸多学科,使研究的深度、广度等都不断拓展。

5结语

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及经历多年的研究与探索,在西南地区地域建筑文化研究中,从单体居民建筑向人居环境中的聚落研究发展,在研究过程中,形成了多学科交叉影响的研究视野。但在实际研究中,还存在诸多研究角度比较孤立,片段性、分散型的研究结构表现相对突出;在聚落的研究方法及历史考证中,研究理论单一,在聚落课题研究中仍然占据着主流。对于西南各民族而言,其生活以聚落为外在表现,并且聚落中涵盖了诸多文化种类,由于文化元素比较多,在研究中极易出现混乱的现象。所以,建立一种系统的、整体的研究狂下,对各文化要素之间的关系进行清晰的梳理,并且使各文化与聚落之间的关系能够理清,这在西南地域建筑文化研究中是非常关键的。

作者:钟陈友

参考文献

[1]郑宏飞,张瀚.地域建筑文化在室内设计中的应用思考———以重庆地区为例[J].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报,2012,04(15):35~37.

[2]钱锡栋,周俊.现代建筑的地域文化性实践———以象山商会大厦建筑设计为例[J].浙江建筑,2012,07(21):10~12+16.

建筑学研究生论文篇(4)

作为典型地域的岭南古建筑营造技术研究岭南地处东亚大陆最南端,属亚热带气候,背靠五岭,面朝大海,空间相对独立。中原汉人南下之前为古越人之地,历来远离中国古代大一统的中央政权中心,历代商贸发达,文化交流活跃。历史上土著越人、不同时期南下的汉人、海外贸易商人等众多族群,共同形成了渔猎文明、稻作文明、商贸文明等多元共存、特色鲜明的岭南地域文化。“岭南地区”作为文化地理学的概念,指以五岭以南包括广东、广西东南部、福建西南部地区和香港、澳门特区,广义的岭南还包括海南岛。其中前三者在文化地理上超出了岭南空间地域,延伸至华南地区闽赣桂三省。岭南主要的文化地理分区是广府地区、客家地区、潮汕地区和雷琼半岛地区,其建筑在近10年中得到较多的关注和研究。岭南地区由于其特殊的地理气候环境和历史文化边缘区位,在此背景下,岭南古建筑成为岭南地域文化的重要载体和表现形式,一直在中国古代建筑文化分区中占有重要地位。在建筑领域也自然形成了地域特征明显的岭南建筑文化区。岭南建筑文化区内,历史文化资源十分丰富,仅广东省境内就包括广州、佛山、潮州、中山4处部级历史文化名城,作为不可移动的文化遗产古建筑在本地区有大量保存,它们是岭南古建筑研究的基本对象。进一步联系已有研究成果,可以有计划推进完善“岭南”——“华南”——“亚热带”的区域的历史建筑研究。因此,虽然“营造技术”研究本身是岭南历史建筑的一个局部,但通过它来展开并逐步完善和确立“岭南”建筑谱系,比较“江南”,建构“华南”,开拓“亚热带”成为一个具有战略意义的基础环节。具体展开来说,其一,可以对于研究中国古代建筑史乃至东亚建筑的历史与发展进行深化、完善和补充,在空间上阐释南方地区或亚热带地区以木构为主的建筑技术的体现形式与内涵;在时间上可追溯中原建筑沉淀于此的古制,以及各历史阶段的建筑文化的交融,作为历史信息和演化的相互佐证,籍此可以深化中国建筑史中的区域研究与体系研究。其二,在中国古代建筑之多元、广阔、多样的背景下,在时间空间上构建岭南建筑的特点,有益于本地域现代建筑的发展借鉴。其三,对岭南建筑传统保存的系统性,完整性的研究,包括有形的建筑、无形的技艺及其它营造传统文化的系统研究,对于保护岭南文化,保护岭南建筑文化遗产,以及传承岭南文化将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

研究创新方法取向(1)以大木营造技术为中心整合相关营造技术体系:“营造技术”的概念并非指“大木作”、“小木作”等单一、二种技术,而是贯穿营造活动全过程的相关技术与理论,从选址、规划、设计到材料的加工应用,结构形式选择、节点处理手法等等。以往的营造技术研究大多是比较单一的如大木作、砖作、瓦作等的分项独立研究,缺乏对建筑营造技术的整体及系统考量,对此,本项目以将以大木作营造技术为主导,整合样式谱系、各作营造技术配合结点、材料工艺、文献研究和工匠法则等不同的研究视角,建构地域性营造技术的建筑基础理论。(2)以“民系”文化圈为基础的营造技术源流与交融:文化区内的研究会忽略了文化区之间的历史文化关联性和地域的共性,岭南地区历史上形成了以四大民系为基础的文化圈,每个文化圈都有相对稳定和成熟的建筑体系和营造技术,但文化圈相邻地区则在文化上和建筑营造方面则相互借鉴。研究以“民系”文化圈为基础,一方面将民系中民间和官式建筑营造技术结合起来,同时关注研究各民系文化圈之间的营造技术的交流融合,重视营造技术的源流发展,以归纳总结地域性建筑的样式和技术特征。(3)重视与开拓地方建筑基础理论与方法研究:由于地方建筑的历史文化的原因,缺乏系统的文献资料,有经验的老工匠日益减少,后继乏人,地方建筑术语模糊不清等诸种原因,都对地方建筑的系统规范研究带来莫大困难。所以对其进行基础理论和规范研究将是很突出的问题,比如对地方建筑法式特征元素研究与规范方法的研究;对地方建筑断代依据与方法研究,以及对地方建筑术语规范化的研究等等。这将会对地方建筑的研究取得规范和方法上的意义,使本研究具有普遍的学术价值。(4)加强研究的科学性:注重岭南古建筑营造技术的科学性研究,一方面重视设计法则、法式特征研究,包括建筑设计与尺度之法则规律;另一方面也要重视包括结构力学特点、材料力学性能等定性定量的分析,并试图将两者关联起来思考问题。在应用层面上,岭南地区由于毗邻港澳,经济特区范围大、设定早,在地区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速的背景下,首先,大量历史建筑面临拆迁和改造,开展保护工作的紧迫性相当突出,本项目的研究有助于准确有效的开展调查评估和修缮工作;其次,新的规划和建筑设计在体现地域文化特色方面严重缺失,该项研究对认识地域建筑特色,承传地域文化也具有重要价值。再次,东南亚的一些地区(例如泰国、越南、新加坡等)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岭南地区传统建筑文化影响,使得本项目具有应用于国际研究的潜力。

2本课题研究相关的研究现状

本课题相关的国内外研究成果及发展动向,大致集中在以下4个方面:(1)关于岭南建筑技术、类型、区域的研究;(2)关于南方地域性建筑及工艺技术的研究;(3)关于设计手法与理论的研究;(4)关于地域建筑技术源流的研究。

2.1基于地方性营造传统的中国南方古建筑研究

这一方向的研究集中体现在2000年以来东南大学学术队伍的系列研究课题上。东南大学张十庆教授主持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南方建筑谱系与区划研究》(项目批准号:59978006;2002年完成)。主要成果有:张十庆《古代营建技术中的“样”、“造”、“作”》(《建筑史论文集》15辑)等系列论文1)。东南大学建筑学系朱光亚教授负责的教育部博士点基金项目(编号2000028609)“南方发达地区传统建筑工艺抢救性研究”课题,以及2007年开始主持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东南地区若干濒危和失传的传统建筑工艺研究》(项目批准号:50678034),成果包括了张玉瑜《福建传统大木匠师营造技艺研究》等系列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表1)。上述研究有以下3个特点:(1)中国南方古建筑研究成为用“地方性”知识反思现有中国古代建筑基础知识体系的学科前沿领域;(2)重视地方性营造技术传统的研究,对南方建筑形式谱系、技术源流、工艺作法等技术性层面的强调,这成为对20世纪90年代偏重建筑文化理论探讨的反动,也是学科发展回归基础知识建构的有益表现。这对进一步建构地方性建筑的基础理论,深化研究成果并和现有中国古代建筑的基本知识体系(官式建筑的营造法式等)进行对话奠定了良好的基础;(3)“中国南方”在相关研究中主要限于传统的“江南”地区,这是南方古建筑资源最为集中的地区之一。同时可以注意到,作为“江南”与“岭南”过渡的福建地区也得到了关注,这意味着研究课题发展向“岭南”提出了要求。

2.2岭南地区古建筑研究

这一方向的研究集中体现在华南理工大学的研究成果上。主要包括:

(1)以龙庆忠教授为主导的岭南古建筑研究龙庆忠教授是岭南古建筑研究的开创者和奠基者,自1948年任教中山大学工学院(华南理工大学前身)建筑系教授以来,在教育思想上主张学生应该打好建筑历史的基础,以史为鉴,造福于民。所以长期以来致力于岭南地域的古建筑研究,自20世纪50年代便开始带领学生对广州、佛山、潮州、揭阳等地的重要古建筑进行测绘,收集岭南地区的古建筑资料,进而开展岭南古建筑的系统研究,其研究成果主要体现在《龙庆忠文集》2)中,文集中收录的“古番禺发展史”、“广州中山四路秦汉遗址研究”、“广州南越王台遗址研究”、“南海神庙”、“瑰伟奇特、天南奇观的容县古经略台——真武阁”、“广州怀圣寺”等论文可谓岭南古建筑研究的扛鼎之作。龙老前后培养出如陆元鼎、邓其生、吴庆洲、陶郅、肖大威、程建军、张春阳、郑力鹏等学者,并指导研究生完成了如吴庆洲《两广建筑避水灾之调查研究》等系列论文(表2)。龙庆忠教授的学术研究和培养建筑史学后人,不仅开创了岭南古建筑的科学研究先河,更为岭南古建筑的研究指明了方向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以陆元鼎教授为主导的传统民居系统研究该系列研究持续时间长、影响大、成果多,在当代中国建筑学术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陆元鼎教授指导的传统民居研究的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如潘安《客家聚居建筑研究》等系列论文(表3),初步形成了以中国东南系建筑区系以类型为基础的民居研究理论,为南方民居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资料和方法基础。他出版了《广东民居》、《中国民居建筑》等重要专著,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客家民居形态、村落体系及居住模式研究》。20多年来持续主持了15届传统民居学术研讨会和7届海峡两岸传统民居学术研讨会,有多部论文集出版。近年来,在相关的民居学术研讨会中加强了民居营造技术课题的关注。

(3)吴庆洲教授对岭南古建筑作了深入的研究,他的《肇庆梅庵》、《粤西古建筑瑰宝——德庆学宫大成殿》等论文,对岭南重要古建筑的法式有着较深入的探讨,是研究华南宋元时代古建筑的重要文献。此外,在城市史的研究方面,吴庆洲教授指导博士生完成了系列相关硕士、博士论文。

(4)笔者致力于岭南古建筑的法式与营造技术研究,发表了相关的系列研究论文,所著《岭南古代大式殿堂建筑构架研究》3),对岭南古代大式殿堂建筑构架进行了系统研究,该研究基本上继承了营造法式的研究传统,对广东官式建筑或殿堂式建筑的形制、大木作技术和地域特征作了系统的研究,初步建立了岭南大式殿堂建筑构架样式谱系。其指导研究生完成了如李哲杨《潮州传统建筑大木构架》等系列论文(见表4)。近年来,一批年轻学者如肖旻、李哲杨等,在岭南古建筑的营造技术、法式尺度等研究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果。综上,关于岭南地区的古建筑研究成果虽然在营造技术和法式、工艺等方面较为薄弱,但对于逐步全面开展本研究课题已奠定良好的学术基础。统计2000~2012年东南大学和华南理工大学关于东南沿海地区的古建筑研究学位论文和期刊论文总计144篇,其中建筑类型约占1/2,其次是建筑法式的研究约占1/3,而建筑工匠的研究最为薄弱仅占1.5%。两个高校相比较而言,东南大学在建筑法式的研究方面更为出色,而华南理工大学在建筑类型研究方面则更为关注。通过比较,在岭南地区亟待加强建筑工匠和建筑法式的研究。

3项目的研究内容、研究目标

对于本项目而言,需要进一步发展为涵盖官式殿堂(学宫、寺院)——民间建筑(祠堂、书院民居)的营造技术的整体研究,包括建筑设计法则、各匠作技术(以大木作技术为主,包括砖作、瓦作、土作、雕作等装饰装修技艺),并以此为线索和基础,探讨岭南各文化地理区划或民系之间及与周边关联地区的营造技术源流传播和交融关系,初步建立岭南建筑地域特征的连续谱系。

3.1研究内容

(1)谱系划定:岭南地区古建筑谱系的调查、划定及其演变的历史研究。特别关注岭南地区古建筑的大木构架类型谱系,研究不同构架类型的特征,相互之间的异同及其联系。以及几大方言文化族群(“民系”)的分布与岭南古建筑谱系与分谱系。(2)营造体系研究:岭南地区古建筑主要类型的营造体系(设计、工艺、材料、样式与尺度等)。主要特征类型包括官式殿堂(学宫、寺院)、民间公共建筑(祠堂、书院)、民间住宅等。以整体、系统的观念对地域建筑营造过程中各层次、各层面、各种的技术加以研究。(3)断代研究:岭南古建筑形制的分区、分期及断代特征与依据,并尝试进行历史解释。按各子系分别归纳,细化到尺度、比例、形态、材料、工艺、观念等各层面;尝试建立树状表格示意框架(图1、2)。(4)地域性技术研究:基于独特的地理环境、气候(亚热带)岭南古建筑营造技术的地域性研究,包括应对高温潮湿、台风、虫害的隔热、防潮、防风、防虫等防御性营造技术和上述内容相关相协调的建筑物理性(隔热、通风、防盗)营造技术及其关联研究;如何应对高温、多雨(暴雨阴雨)、潮湿、强日照、生物侵蚀、台风、地震等相关材料的利用、技术的研发,包括建筑的通风、隔热、防虫、防风、抗震、防腐等,探讨本地域有益有效的低成本适应性技术,有效保护的技术等。(5)技术源流研究:岭南古建筑营造技术的技术源流研究,通过与相邻地域古建筑营造技术的比较研究;与北方官式建筑基本形制的比较研究,探索本地区建筑的原型和营造技术的源流关系。各区域的社会历史发展,汉越文化,不同时期南传的北方“正统”文化的相互作用,不同体系建筑文化基因的沉淀。更深入的认识岭南地区内部各系统建筑的现象与演变历史,在更广阔的研究视野下,在亚太地区的高度认识岭南区域内种种建筑现象,历史与内涵,从而深化对中国建筑史的认识。

3.2研究目标

本课题的研究目标旨在建立广府地区古建筑的类型体系、术语体系、符号体系;初步提出形制鉴定的指标;解释广府地区古建筑形制的演变问题,探索岭南古代建筑艺术与建筑科学技术的发展规律。

4本课题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及其解决途径

4.1古越人(本地土著)原生建筑营造技术的调查研究

对这一点来说,主要是加强西南地区少数民族甚至东南亚亚热带地区的建筑研究,特别是对曾经广泛流行于该地区的干栏式、穿斗式建筑的研究,以及通过考古资料和文献资料方面的研究来寻找线索、演变轨迹和建筑规律。

建筑学研究生论文篇(5)

1 国内近代建筑的研究历史和趋向

我国的近代建筑数量繁多,分布地区广,建筑风格多样,是一笔丰厚的文化与建筑遗产。中国近代建筑研究保护的探索阶段开始于本世纪20年代末,至今沿海城市和一些发达内陆地区的研究较为深入和细致,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近代建筑的研究在发展现代建筑的过程中处于关键性的地位。中国关于近代的研究最早出现在梁启超先生《近世文明初祖二大家之学说》(1902年)一书里,梁先生将西方资本主义的发生、发展相对应的历史阶段称之为“近世”。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真正开始近代史的研究。几十年的研究历程受到了一代又一代建筑学者关注。20世纪50年代末,我国较具规模的近代建筑的研究开始起步。由中国建筑工程部建筑科学研究院主持下,编辑出版了《中国近代建筑史》的初稿(图1)和参考图集。到了1985年8月,第一次全国性研讨会“中国近代建筑史研究座谈会”在北京隆重举行。随后几十年里先后在多个城市成功举行了12次全国性研讨会,出版了12本论文集,并且对多个地区的近代建筑做了详细调查。为更好地从事近代建筑史的研究,中国建筑学会于1997年决议在建筑史学分会下设“中国近代建筑史专业委员会”,充分反映了我国对近代建筑史研究中的进一步关注。这期间国内关于近代建筑文化研究的理论文献主要集中在一些高校研究成果中,内容主要是针对各个地区的近代建筑的发展,分期和实例作以介绍和概括。

2004年3月国家建设部了《关于加强对城市优秀近现代建筑规划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各级地方政府也根据各地的情况颁布了有关近代建筑保护的相关条例。许多近代建筑的保护项目开始付诸实践,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近代建筑的保护与可持续发展也日益受到重视。

2 河南近代建筑文化研究现状

河南地处中原,有着光辉灿烂的古代建筑文化。近代受益于区位和交通枢纽的优势,一时繁荣兴旺,郑州、新乡、商丘、焦作等城市随之陆续崛起,建筑类型更加丰富。政治上出现袁世凯、冯玉祥等中国近代史上显要人物,这些都为河南近代城市发展添色增彩。河南虽然现存的近代建筑从质和量上与沿海开埠城市相比有所差异,但做为近代中国中部省份近代化建设的一个缩影,有其主要的价值。

河南近代建筑史研究全面展开阶段是在1989年——1991年期间。确切的说,河南近代建筑的研究是从1988年撰写《河南省志•建筑志》(图2)开始发展的,在当时第一次和第二次中国近代建筑史研讨会影响下,推动了各界研究河南近代建筑的热情。到了1989年河南省组成约200人的群众性建筑史志研究网络,成立河南省建筑史研究会,并出版了《河南建筑史志》(图3)[刘征远主编.河南近代建筑史[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5:7]。1990年8月,为贯彻国家建设部和文化部共同颁布的《关于保护优秀近代建筑物的通知》,我省全面展开了近代建筑物和建筑活动的调研,通过登记、拍照、测绘,编写了简明实录。到了1992年,鸡公山风景区管理局和17个地市建委共同承编了《地区近代建筑史略》、《近代建筑选纪》初稿。

刘炎先生最早在“试论河南近代建筑发展脉络及其发展迟缓之原因”一问中介绍了河南近代建筑的发展脉络,分析发展迟缓的原因,勾画出河南近代建筑史的概貌。清华大学苏海星在2007年对河南安阳洹上村旁的“袁林”进行了深入的实地考察和资料研究后,从雕刻、彩绘、材料、建筑等多个方面对袁林进行介绍和分析。而姜传高所著《鸡公山近代建筑史》(打印稿)囊括了鸡公山半个世纪的中西建筑活动及成果,是研究鸡公山近现代历史的基础资料。到了1995年由河南近代建筑史编辑委员会编纂的《河南近代建筑史》完成,整本书较系统的收录了河南近代建筑,并提供一些当时建筑活动的基本资料。

对于河南近代建筑的研究过程中许多青年学者经过长期点滴积累近代建筑资料,进行了大量细致的调研而作了颇见功力的著述。湖南大学田惠娟的《河南开封地区近代公共建筑研究》论文中以开封近代城市发展为考虑的出发点,通过调查和收集历史资料,分析了开封近代建筑在近代中西方建筑文化交流的背景之中建筑类型的发展和近代建筑风格上的演变。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范飞的《开封理事厅教堂研究》论文中对理事厅教堂做了详细的测绘,并从历史、技术、艺术、情感和景观五个方面来发掘理事厅教堂的价值。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张宏志的硕士论文又以河南大学近代教育建筑为研究对象,从近代高等教育发展状况、近代开封的城市转型、河南大学与城市的关系、校园规划以及单体建筑设计等方面做以总结。

从以上概括的国内领域研究成果可看出几十年来河南近代建筑研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然而,所需资料的源途径比较局限,实地的调查和口碑资料积累欠缺。关于河南近代建筑研究的后备力量也不足,年轻的研究者视野狭隘,知识结构单一,研究领域局限。由于我们基础理论的匮乏,不能清晰地分析研究对象,政府和普通民众对近代历史建筑缺乏判断,许多近代历史建筑的价值在得到科学评价之前就消失了。再次,从研究的内容上看,其研究状况严重不平衡。对区域的的研究发掘停留在“典型”层面上,全面性较匮乏,尤其对民居和公建类型的发展状况研究薄弱。最重要的是没有注重微观和宏观、局部和整体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来推动该研究领域的全面发展。

建筑学研究生论文篇(6)

2. 各种类型的古建筑单体或组群,如:宫殿、陵墓、寺观、塔幢、园林、宅第、石窟、祠庙等;

3. 建筑材料及加工和结构技术。如:土工、木工、砖石工;基础、沟渠、城垣、高台等构筑技术;防火、防洪、防雷、防鼠、防蚁等技术;

4. 室内设计、装饰、陈设、帘幕、家俱、照明灯具、音响、通风等;

5. 各种装饰工艺如雕刻(木雕刻、砖雕刻、石雕刻)、采画、裱贴、鎏金、镶嵌、油漆粉刷、泥塑等技术;

6. 著名匠师和建筑文献典籍;

7. 社会文化背景如宗教、家族观念、伦理制度、审美观、风水思想、封建等级制度、社会习俗对建筑的影响;

8. 风格特色,即地区特色,民族特色,中国和外国建筑文化的交流和相互影响。

我们说的古代,是指1840年以前的氏族社会时期、奴隶社会时期和封建社会时期,而以封建社会时期的建筑作为研究的重点,又分为:

1. 战国(475B.C-221B.C)至秦汉时期(221B.C-220A.D)。有人主张自周代开始(1027B.C)到三国时代(220A.D-265A.D)为止。

2. 两晋、南北朝、隋唐时期(265A.D -907A.D)0有人主张三国时期列入此期。

3. 五代、宋、辽、金、元时期(907A.D-1368A.D)

4.明清时期(1368A.D-1840A.D)

1840年以后,中国进人近代时期,但古建筑体系的活动仍有延续。

1949年以前,在中国从事古建筑的调查和研究的,除了个别的业余受好者外,唯一的专门组织,便是正式成立於1930年的中国营造学社。创办人和社长是朱启钤,社中主要人物是法式组主任梁思成和文献组主任刘敦桢。学社的历史不长,抗日战争前在北方诸省(河北、河南、山西、山东)作调查研究,主要集中力量於大木结构方法,特别是围绕宋〈营造法式〉的研究。战争时期在西南的云南、四川两省调査和研究。大约至1945年基本停止活动。学社取得十分重要的成绩:为中国古建筑的调查和研究奠定的基础,积累了经验,建立了体系,培养了骨干。1949年以后中国古建筑的调查和研究,可以说直接间接继承了学社的传统。

1949年以后,中国古建筑的调査和研究,无论范围,类型,数量和深度,都远远超过营造学社时期。不仅有专业机构,也有不少业余爱好者,不仅有中国人,也有不少外国人参加了研究。可以说,已经成为一门显学。就研究的专业队伍和相关学科而言,可分为四方面系统:

1. 文物部门:中央有国家文物局,其下设文物保护技术研究所和古建筑专家组,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列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古建筑(单体或组群)作全面测绘记录,逐年重点拨款维修。省文物局(或文化局)除管理保护本省境内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外,还负责调查、记录、保护、维修省内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以下还有市级、县级的文物保护单位。这些保护单位中,古建筑占有很大比重。北京故宫博物院下设古建部,专门测绘、研究、保护故宫建筑群。国家文物局又多次举办不同层次的古建筑培训班,培养各省地方古建筑调查和保护工作的人员。他们比较侧重古建筑技术方面的知识。

2. 考古部门:中央有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在国内重点地区如隋唐长安城址,洛阳汉魏故城址设考古站,专门从事地下发掘。一些文物集中的省,如陕西、河南,则於省文物局(文化局)设考古工作队,从事本省考古发掘。他们发掘的遗址如陕西西安半坡遗址,浙江馀姚河姆渡遗址,四川广元三星堆遗址;古城址如湖北盘龙城、河南西毫和陵都、汉长安、汉魏洛阳、邺城、隋唐长安等;古墓葬如安阳商代妇好墓、中山王墓、秦始皇陵兵马俑坑、唐乾陵拊葬墓、明定陵等。这些资料,也是古建筑研究的重要内容。

3. 高等院校:1953年,华东建筑公司委托南京工学院(今东南大学)刘敦桢教授创办中国建筑研究室,主要从事民居、园林和长江以南古建筑的调查研究。该室有许多重要发现和收获。例如闽西客家土楼住宅、徽州明代住宅和祠堂、河南窑洞民居、馀姚保国寺大殿、福州华林寺大殿、秦宁甘露寺大殿等,1956出版了〈中国住宅概说〉、〈苏州的园林〉及若干调查报告。1956年,清华大学梁思成教授则受中国科学院委托,在清华大学创设建筑历史研究室。梁先生自己另有一个小组专门从事〈宋营造法式〉的研究诠释和图解。

其他一些大学的建筑系,设有中国建筑史课,教师也从事调査研究,依所处的地理位置和条件许可而各有重点。如天津大学长期调査清东西陵和北京、承德的范围,清华大学长期研究颐和园和北京的古建筑(包含故宫)以及元大都、明清北京城,南京工学院长期调查测绘曲阜孔庙孔府等建筑,同济大学多在苏州、杭州、杨州一带调查民居和园林,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则长期调查研究四川地区的古建筑和民居,华南工学院则重点在岭南地区。

4. 建设部门。1958年,中央建筑工程部曾於所属建筑科学研究院下设建筑历史与理论研究室,后来改为研究所,有人员一百余人,当时是中国最大的古建筑研究机构。但时间不久,至1977年重新组建为中国建筑发展中心建筑历史研究所,人员20人左右,已不再充当主力。而许多省市的建筑设计部门则积极展开当地的古建筑特别是民居和少数民族建筑的调查研究,规模愈来愈大,成绩可观。

以上几个方面虽然各有职责范围因而各有重点和特长,但也曾各尽己能、通力合作,进行编写中国建筑史的工作。1962年,由建筑工程部长亲自召集组成了包括上述四方面人员共35人的中国建筑史编辑委员会,讨论大纲,分工撰稿,於1964年编写完成〈中国古代建筑史>,1979年出版。是到当时为止的中国建筑史研究工作的全面总结。1977年,由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所主持,由几方面人士40个单位80多人参加编写的《中国古代建筑技术史〉,又总结了新的研究成果、开阔新的领域,有较大突破。最近,由高校和研究部门合作的《中国建筑通史多卷集〉和《建筑民族志〉仍在进行写作,尚未竣工。

近年来,各种中国古建筑领域的研究机构学术团体风起云涌,出版很多专门著作、图集和学术刊物,举办专题研讨会,大大促进中国古建筑的研究和交流。例如中国建筑学会所属建筑历史与理论学术委员会,中国文物学会所属古建筑园林学会,中国传统民居研讨会,古建筑保护技术研究会,圆明园学会,长城学会,古都学会,历史名城研究会等,均在活跃发展。相信会有更丰富多采,更高水平的成果出现。

此外,在外国也有一些对中国文化、中国古建筑感兴趣的人士,他们也进行考察,撰写专著或论文,并进行中外文化的比较研究,也有许多成果。对此,我们深表欢迎和感谢。

现在,对中国古建筑的研究成果,按几个大项加以概括叙述。

1.中国古代遗址、城址及陵墓:主要由进行发掘的考古部门整理研究,出版专著或於〈考古〉、〈文物〉杂志。古代城市的研究,除考古界人士(如宿白、马得志、徐萍芳、王仲殊等)之外,还有以历史地理学家如侯仁之、谭其骧为代表的古都学会的研究。建筑学家的研究,则有同济大学董褴泓主编的〈中国城市建设史>,贺业钜的〈考工记营国制度研究〉。此外,还有日本学者村田治郎的〈中国四帝都〉和美国学者NancyShatzmanSteinhardt的〈ChineseImperialCityPlanning〉(中国都城规划)。清华大学吴良镛的〈北京旧城与菊儿胡同〉则是由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旧城相结合改造的实践和总结,具有典型指导意义,该工程获联合国1993年世界人居奖。

陵墓和墓葬除考古部门的发现和研究之外,东南大学调查测绘的河南巩县宋代陵墓,天津大学调査测绘的清代东陵(河北遵化)和西陵(河北易县),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和渖阳博物馆合作调査研究的清代辽宁三陵均为重要成果。陈明达的〈四川汉阙〉则是对四川汉墓墓阙形制的研究。英国巴拉丹夫人(MrsAnnPaludan)所著的(TheMingTombs〉(明十二陵)和〈TheChineseSpiritRoad〉(中国陵墓神道)则是她根据自己的调查而研究的成果。

2. 古建筑技术:中国古建筑技术以木结构建筑占主要地位。宋代元代以前的古建筑,绝大部分在山西境内,其中宋以前的有106座,包括唐代4座,五代3座,宋辽金99座。山西省文物局的古建筑研究所多年来调查、研究、保护,多数已测绘记录存档。其中有不少部级文物保护单位,除了陈明达的〈应县木塔〉一书,其他古建筑尚少专著介绍,只有单体个别的分析论文,尚无全面的分析研究。

关於〈宋营造法式〉的研究,原是中国营造学社在成立时即定为重点研究的历史名著,可以认为是中国古建筑研究的核心之一。梁思成领导下的小组,於梁去世后整理出版了〈宋营造法式注释〉上册,至大木制度为止。以后部分预计在下册发表,但迄今已十余年,尚无消息。陈明达的〈营造法式大木作研究〉,则详细分析了材分制度统一关键问题。傅熹年材分制度推广於建筑群的平面布局,并又推广於研究日本的古建筑中去。张十庆亦有类似论文。

在长期调査研究的基础上,加以现代科学技术方法的应用,古建筑特别是北方大木结构的年代判断上已相当准确。古建筑断代是研究和评价的基础。祁英涛的<怎样褴定古建筑〉是集多方面经验之大成的著作。砖石建筑以佛塔为代表,则有罗哲文和张驭寰的著作。石窟研究方面较突出的有萧默的〈敦煌石窟建筑〉。

3. 民居,或称乡土建筑,主要指各地区的住宅和地方特殊风格。最早的民居研究是中国营造学社於1940年前后在云南、四川的调查。刘致平据此写了〈昆明一颗印〉,并据长期积累的资料,写〈中国居住建筑简史——城市、住宅、园林>(1990年出版)。刘敦桢主持的中国建筑研究室,以调查民居为重点,於1957年出版了〈中国住宅概说〉和(徽州明代住宅〉。1959年,中国建筑科学院以浙江为重点开展调査研究,以后形成专著{浙江民居〉。嗣后各地陆续出版了〈吉林民居>(1985)、<云南民居>(1986)、〈福建民居>(1987)、〈丽江纳西族民居>(1988)、〈窑洞民居〉(1989)、《广东民居>(1990)、〈桂北民间建筑>(1990)等。全国性的民居研讨会,已召开过6次年会和一次国际讨论会,出版了会议论文集。

此外,还有香港大学龙炳颐(DavidLung)的(中国传统民居建筑〉(ChineseTraditionalVernacularArchitecture,1991)、同济大学陈从周等的〈中国民居>(1993)。中国广大乡镇的地方性民居建筑是十分丰富的宝库,民居研究方兴未艾。

4. 园林:在中国,最早研究园林的童雋於1937年即写成〈江南园林志〉,至1962年才正式出版。刘敦桢於1953年开始收集苏州园林资料,1956年发表〈苏州的园林〉。同年,陈从周也出版了专著〈苏州园林〉。一时园林引起广泛兴趣,谈论园林的文章接踵而来,形成热点。刘敦桢继续深入研究,彻底调查,重写了〈苏州古典园林>,这是园林研究的典范之作。

许多机构尝试创作新的建筑与传统园林相结合。建筑科学研究院的园林组,以桂林为试验点;广州的莫伯治则运用岭南园林手法於新建筑之中,如广州白云山庄、东方宾馆、白天鹅宾馆中的传统园林手法。自此,世界多处建有中国传统风格的园林。皇家苑囿的调查和研究则有天津大学对承德避暑山庄和故宫乾隆花园的调查研究,出版了〈承德古建筑〉;又有清华大学对北京颐和园的测绘与研究。园林方面综合性研究,则有清华大学周维权的〈中国古典园林史〉(1990)和英国詹克斯夫人(Mrs.MaggieJencks)的〈ChineseGardens)(中国园林)。

中国的林业科学界也有研究传统园林者多人。北京林业大学汪菊渊主持〈中国大百科全书〉建筑、园林、城市卷〉中的园林部分的编写,该校并承檐〈中国古代建筑技术史〉中的园林技术一章。南京林业大学陈植著有〈园冶注释〉。东南大学童离曾为外国读者用英文写作了〈东南园墅〉(AGlimpseofGardensinSontheasternChi¬na)0已由汪坦先生译成中文,将编入〈童离文集>。

5. 少数民族建筑。1958年,曾派许多工作组赴各地调查少数民族地区的建筑。如内蒙古蒙古族(张驭寰等),云南贵州少数民族(郭湖生等),新疆维吾尔族(刘致平等),青海藏族(陈耀东等)。中国民族有56个之多,各民族建筑内容丰富,意义重大,弓丨起多方面注意。但调查研究成果发表不多,仅出版了〈内蒙古古建筑>(张双寰)、〈丽江纳西族民居〉(朱良文)、〈中国伊斯兰建筑>(刘致平)、〈四川藏族住宅〉(叶其焱)。日本学者与贵州省设计院联合调查的黔东南侗族、苗族村寨建筑的论文以及日本浅川滋南写成的〈住圭V、(D匕乇乃周边〉一书,则於日本发表。同济大学主持的〈民族建筑志〉计划按省区分章,又按各省区的不同民族分别立志,规模庞大,尚在继续进行中。

建筑学研究生论文篇(7)

中图分类号:B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0751(2013)03—0110—06

“居住伦理”,即人们在日常居住生活中所体现出来的价值观念对个体的人格、人生的塑造,对人际交往和社会风气的影响及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和良序美俗。作为生活伦理的重要内容,居住伦理重在以伦理、道德的视角关注百姓的日常起居生活,塑造健康的居住方式,树立理性的居住伦理观和行为方式。目前国内的居住伦理研究主要可以从近30年来关于居住学研究的成果中体现出来。居住学研究的主旨虽然在于探索人类居住生活的内在规律,生活与空间的相互关系及发生、发展、变化的因果关系和结构关系等①,但在研究过程中必然关涉对现实伦理问题的阐析,而且有的伦理研究(如建筑伦理)已呈独立的态势,因此,本文基于居住伦理的内涵与居住学的三个重要范畴:居住建筑、居住环境和居住方式,结合国内的居住学研究成果,对其中伦理研究的发展脉络、主要成果和研究的不足做一述评。

一、居住建筑伦理研究

正如法国建筑师勒·柯布西耶所说:住宅是居住的机器。作为一门综合诸多软科学与自然科学为一身的综合性学科,居住学与建筑学关系密切。人类居住的本质在于建基于人类生活与行为之上的家屋,家屋并不仅仅包括具体技术、材料等实在的内容,还包括抽象的文化传统意识、价值取向等范畴,而这些使居住建筑的伦理研究成为可能。

居住建筑学与伦理学的结合始于20世纪70年代的西方,其兴起,一方面源于建筑本身与伦理之间的深层关联,另一方面则是因现代建筑实践中涌现的大量伦理问题的推动。中国的建筑伦理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主要由一些建筑学者发起,他们在其论著中开始涉及建筑的伦理问题,如同济大学建筑系教授沈福煦在《宗教·伦理·建筑·艺术》一文中较早论及建筑与伦理的关系,指出:“建筑伦理学是从建筑实践中引出的经验和原理,主要关注的是对与建筑相关事物的态度,或者是说,对这些事物的判断。”②21世纪,随着居住学研究在国内的深入展开及城市居住环境恶化、建筑师职业精神缺失等多重危机的出现,关于建筑伦理的讨论日趋白热化。除了建筑学者,一些伦理学者也加入其中。拓荒之作为秦红岭的《建筑的伦理意蕴——建筑伦成果,其主要是从如下四个方面展开探讨的。

第一,以伦理视角阐析古代居住建筑的思想特征,揭示中国传统居住建筑文化的伦理意蕴及伦理功能。伦理概念在建筑中的形象反映构成建筑与伦理的狭义关系,而伦理观的流变与建筑发展间的关系则构成建筑与伦理的广义关系。有的研究从建筑与伦理的狭义关系出发,指出中国“居以载道”的建筑理念充分表达了中国传统的伦理型文化。如秦红岭认为,中国古代建筑无论是宫殿还是民居,都体现了皇权至上的政治伦理观、尊卑有序的等级道德观、群体本位的价值取向及和谐为本的人伦观;陈喆等在《传统民居空间划分的伦理内涵》中以家庭伦理为主线,考察人类传统民居建筑的空间划分方式,揭示了其中蕴含的伦理旨向;马旭初在《北京四合院与传统伦理观念》中以四合院的建筑风格为例,揭示了四合院内宅、外宅的划分体现着尊卑有别的等级观念,内宅的居住安排反映出长幼有序的传统伦理观念;张峰率在《“男尊女卑”伦理观对中国传统居住建筑的影响》中,通过对中国传统居住建筑中男女空间的比较研究,阐述了“男尊女卑”伦理观对传统居住建筑设计的深广影响。从以上研究成果看,中国传统的建筑具有内外有别的空间格局、尊卑有序的标示功能以及注重礼制的精神承载等特征,这些特征皆源于传统儒家伦理规范——“礼”,“礼”是中国传统建筑的核心价值内涵,因此,由“礼”的精神影响的建筑无不体现着一种等级差序。有的研究则从建筑与伦理的广义关系出发,探析伦理观念的流变与民居建筑的赓续构成的源流关系。有学者以民居建筑嬗变之“流”为立足点,指出导致这一嬗变的原因是伦理观念的变迁。如董睿在《居住文化的变迁与传统伦理的嬗变》中,从大历史层面揭示了中国从传统走向现代的过程中伦理观念从大一统走向民主、从强调等级走向主张平等的巨大嬗变,而作为文化物质载体的民居建筑则见证并体现着这种嬗变。有学者以道德观念的嬗变之“源”为立足点,微观论证观念客体,即民居建筑的巨大变化。如陈斌的《从家庭伦理道德的转变看家庭居住方式的变化》指出,不仅社会文化、伦理意识的变迁会深刻地影响居住建筑、居住生活的变化,居住建筑、居住生活也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传统价值观的嬗变。

第二,从应用伦理的视角,探讨建筑师的职业伦理问题。建筑师的职业伦理可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入手进行分析,前者指建筑师从建筑的价值属性、建筑与社会的关系、建筑与自然的关系入手进行的哲学探究;后者则基于西方的伦理准则,围绕建筑师的个体责任和义务,研究建筑师在民居工程实践中碰到的伦理难题和责任冲突及应当遵循的职业道德规范。目前,国内的研究多从微观层面出发探讨建筑师的职业道德问题。如秦红岭在《试论土木工程师的职业伦理》中将责任伦理视为建筑师首要的道德规范,认为建筑师必须担负起神圣的原始伦理责任,诗意地创造和守护人类的家园,让人更好地存在着。秦红岭在《职业伦理视野中的建筑工程伦理》中还提出了保证这种责任有效的方式。除了责任伦理,有的研究还从美德理论出发,指出建筑活动内蕴着求真、臻善、趋美的伦理价值,所以,“建筑师不仅有求真的欲望,更有求善的欲望……希望自己的目的能够在改造世界和创造人类生活环境的活动中实现,希望人们在他们所创造的生活环境中幸福地生活”③。这是建筑师的普遍良知,这一良知甚至在制度伦理缺位的时候也能发挥巨大的规范与引导作用。这些研究开拓了国内职业伦理学的新视野。

第三,以中西方哲学元理论来探讨居住建筑的伦理基础,拟构建国内居住建筑伦理体系。对此,有的研究从传统建筑所载之“道”着手,汲取其中的建筑理念,赋予现代居住建筑设计以生命。如邱建伟的博士论文《走向“天人合一”:建筑设计的人文反思与非线性思维观建构》,通过哲学与科学的综合分析,建立科学与人文相交融的合理化因素,从更广泛的领域反思现代建筑设计理论,提出现代建筑设计应秉持人性的、人文的理念,要使建筑与人实现“天人合一”。有的研究以海德格尔的现象学理论来探讨建筑的伦理本质问题,对其“诗意栖居”的筑造理念进行伦理学的解读。如郭宇力的硕士论文《历史的栖居:基于现象学视角的“历史性存在”筑造思考》,把“面对事实本身”作为理论视角,将历史街区问题的研究置于“人之存在”的深度和城市、建筑整体演化的背景之下,从哲学和现实“筑造”两个层面展开命题式的探讨,对当前人类社会的危机根源予以反思。还有一些研究基于国内建筑实践中的现实问题,提出了建筑活动中存在的值得研究的伦理问题,如建筑工程伦理、建筑技术伦理等问题,不同利益阶层的利己行为、弱势群体的居住质量问题等,这些研究强调未来的居住建筑实践必须确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建筑伦理原则和行为规范,兼顾公平与正义等。

第四,从代际伦理的视角探讨城市化进程中产生的伦理问题,尤其是传统民居的保护问题。这些研究或者运用建筑学、人类学、哲学等方法,反思城市化的功过,认为城市化导致普遍的文化平庸状况,这种平庸已经使历史丰富性丧失,城市记忆力模糊,甚至失语;④中国的城市化正处于非常危险的时期,正在走向反人性、反人文之路,城市化应有的伦理目标应该是为历史留空间,为生活留空间,为子孙留空间。⑤或者运用文献学、建筑学、伦理学相结合的方法,在拼贴、还原中华传统古老民居建筑原貌的基础上,一方面指出这些由城市、乡镇、集市构成的复杂社会文化现象会随着自然的、经济的和社会行政局面、伦理文化赓续的盘根错节而融为一体,它们是中华悠久历史馈赠给后世的丰富遗产,我们的伦理责任就是让其得以存续;另一方面指出研究本身即是一种文化的“寻根”,在“实用”哲学大行其事的今天,我们要完成个体灵魂的完善,以实现中华传统文化从冷僻、萎缩走向“适应、合理、变通、兼融”。⑥

综上分析,目前国内建筑伦理研究虽然取得了进展,但总体仍处于起步阶段。正如秦红岭在《建筑伦理研究的现状评述:学理基础与趋势展望》中指出的,国内建筑伦理研究在研究对象、学科性质、研究方法等方面都存在诸多不足;不仅如此,建筑伦理研究的成果更多关注的是城市建筑而非乡村居住建筑的伦理问题,更多的是对文化意蕴而非人居建筑伦理价值的思考,这是由居住伦理的非独立性所导致的。但应当肯定的是,相较于居住伦理其他范畴的研究,国内建筑伦理的研究成果最丰硕、内容最丰富、体系最完整。这些研究,一方面,为中国建筑伦理学的构建奠定了基础,促进了城市的人性、人文化的发展;另一方面,作为国内居住伦理学建立之先声,居住建筑伦理的研究也为居住环境伦理、居住方式伦理的研究奠定了基础。

二、居住环境伦理研究

挪威建筑理论家C.N.舒尔兹认为,“居住”意味着人与给定环境之间建立一种有意义的关系。人想获得一个“存在的立足点”,必须“认同”于环境,即人赋予环境以意义、对环境有“归属感”,这才是居住的真实意义。⑦因此,有的学者甚至将居住学视为全面研究人类居住环境的学科。人类居住生活与社会文化环境、人工环境之间的关系,在居住学形成之前,就已是学界关注的主要伦理问题。20世纪20年代,中国学者邹德谨和一些日本学者就对这一方面做了最早的探讨。20世纪50年代以后,随着居住学的确立,日本学界以深切的现实关怀和广阔的理论视域不断推动研究的发展。20世纪六七十年代,西方国家也开始了对居住环境伦理的体系化研究,时至今天,居住的生态伦理、环境伦理研究已成为西方伦理学研究的显学。但由于政治的原因,直到20世纪90年代中叶,在一些建筑学者、伦理学者的推动下,中国的居住环境伦理研究才渐趋复兴。居住环境包括居住的自然生态环境、社会文化环境及人工环境。⑧所以下面就从这三个方面对国内人居环境伦理研究给予述评。

第一,基于生态伦理观、环境伦理观探讨传统的居住观念、居住行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既有之利”、“现有之弊”与“应有之义”。其中,“既有之利”指居住环境伦理研究重在把握人类传统居住文化的价值,指出中国传统居住追求“宜居”,强调居住环境与人和自然间的融合。如谭刚毅在《两宋时期的中国民居与居住形态》中指出,中国传统文化虽然没有明确提出“生态伦理”的概念,可实际生活中却无不体现着人与自然的亲和关系。这种亲和关系源自中国人的古老智慧。朱力认为,“在中国古代依靠经验来营造宜居环境,并以阴阳五行等思想加以引导,而产生了风水学说,按照‘趋吉避凶’的原则,以指导居住环境的选址、定向、施工等,其中隐含着朴素的生态伦理观念”⑨。目前这方面的研究大多都认识到指导传统中国人“宜居”生态理念的是“天人合一”哲学观。“现有之弊”主要指出了人类居住文化与自然、生态环境之间的危机,分析了造成危机的主要根源在于错误的生态观。荆其敏等强调,导致空气、水等居住环境危机的根本原因在于现代人类生存的价值观及居住方式和生活方式之弊。传统的住宅讲究“天人合一”,但现在,由于建筑师缺乏土地生态学的观点,城市和乡村在建房时只会挑选最好的地段,从而破坏了自然环境。⑩对此,秦红岭也在《试析生态城市建设应遵循的价值原则》中揭示,现代人主张改造自然、征服自然,将自然视为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工具,这种观念已经成为现代人类的普遍价值观,反映在国家发展、城市建设、民居建筑和人们居住生活的每一个方面。朱力以本雅明的批判理论分析了这一价值观的哲学根源,其指出,西方文艺复兴以来理性的崇拜与确立的人类中心主义思想主宰了人类的价值体系。这些研究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当代环境伦理问题产生的价值根源。“应有之义”旨在基于导致居住环境日益恶化的价值和人性根源,强调借鉴传统,以新的自然观应用于当代居住设计与建设、居住生活理念之中,培育现代人的环境伦理道德意识。如孙彩萍从宏观层面指出,传统的自然观、生态伦理观不仅是中国未来居住建设的文化资源,还是遭受现代机械自然观之苦的西方文化观念变革的契机所在。朱力从微观层面强调,明代文人在居住环境理想图式、日常生活情趣、休闲娱乐、社会交往、消费观念等生活方式上对自然的审美与尊重的精神,对当代社会构建生态环境伦理观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能够帮助我们超越仅从工具理性的视角思考自然价值的思维定式。此外,有的研究也正确地看到正是人类的欲望造成了今天的环境问题,所以必须抑制人类的消费欲望,善待环境,关爱万物,建立起一个“低熵”社会。

第二,从生活伦理的视角出发,探讨社会文化环境与居住行为间的伦理关系。作为生活伦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居住伦理研究的社会文化环境既包括居民的居住观,也包括居住区内的安全、邻里关系等问题。研究者从宏观与微观层面出发,分析社会文化环境对于居民生活的意义。宏观层面,有的从历史主义视角研究儒家礼制文化与阴阳风水等神秘文化对城乡聚落方式的影响,如肖群忠指出,中国古代邻里关系的基本特点决定邻里关系主要是以道德作为调节手段,形成了亲仁善邻的道德态度、乡邻和睦的价值目标、相容相让的基本道德、相扶相助的伦理义务;有的研究,如林永匡的《民国居住文化通史》,立足社会大变动时期,探讨新旧文化在城市居住伦理中的共存与冲突。有的研究立足现实,阐述现代社会文化环境对民居建筑和居住生活产生的利弊,如郭晓蓓的《“城市生活”今昔:民生伦理的审视视角——当代中国城市化进程的道德思考》认为,现代社会是一个以俗文化为主流的社会,这一俗文化在商品社会中以群众的消费文化、商业文化等为内核,极大地影响着当代的居住文化、居住伦理和居住道德。微观层面,研究主要集中在对中国各区域及少数民族人居环境伦理的探讨,这是目前该领域研究得比较充分的部分,为中国古民居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

第三,从生活伦理的视角出发,研究人工环境的伦理性及其对居住生活的选择、居住质量的影响。“人工环境”指由于人类活动而形成的环境要素,包括住宅的设计和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卫生绿化等。调查显示,人工环境的质量直接反映居民的居住质量,决定着人们的购房行为,成为衡量生活满意度和幸福感的主要标准。罗雪中认为,与以往人们“被居住”不同,现代人在选购商品房时更追求住宅区的人工环境。与传统的宜居理念不同,现代的“宜居”与“便利”紧密联系,进而与幸福感、城市的满意度与认同感等伦理心理密不可分。遗憾的是,国内目前这一层面的研究多停留于艺术、建筑的层面。

总之,现代人迫切需要一个安静、安全、优美、便利的居住环境,然而,国内居住环境的状况虽已得到一定改善,伦理研究也已起步,但与民生需求相比,都是相对滞后的。主要体现是:缺乏类似国外学界将居住、社会和环境问题联为一体系统地归纳和阐述居住环境的概念、指标体系、评价理论的系统化、评价理论的理论化等研究成果;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尚未建立,或囿于现象的描述,学理分析不足,或仅局限于形而上的论述,而建筑、环境学等科学知识背景匮乏;针对居住环境问题开出的很多“药方”只能停留在学术层面,缺乏现实的可操作性;诸如居住安全、居住用水等居住环境的范畴研究尚待起步。这些既是居住环境伦理研究的局限性,也是其未来研究与发展的生长点所在。

三、居住方式伦理研究

居住方式伦理以居住主体的价值,居住主体与居住空间的关系,社会中各种因素成长、组合与嬗变综合作用引起的居住方式流变为研究内容,其研究最早可追溯至19世纪初,伴随世界范围内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居住问题成为城市发展的焦点问题。20世纪50年代,居住学形成,居住方式作为现代社会发展的焦点问题,逐渐为西方的多个研究领域所重视,出现学科综合、交叉的大趋势。在中国,现代意义的居住方式研究开始是作为民俗学的研究内容承担着启蒙民众的使命,20世纪90年代中叶得到一定程度的独立发展。21世纪,城市化进程速度加快,传统聚落与现代城居的矛盾,居住主体的多元化、复杂化与住宅理念一元化的矛盾,贫富差距、居住空间的隔绝与社会制度的公正性问题之间的矛盾以及西方居住学理论的引进,推动了居住方式研究的迅速发展。综合这些研究,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从人本主义出发探讨居住方式的伦理本质及现代居住行为的价值缺失问题。有的研究综观古今中外的居住文化,主张住宅建设必须以人为本才能让人们对生活更满意,才能共建和谐的人际关系,而现代城市高层住宅与小区正背道而驰,造成使用者的不满。有的研究认为,虽然现代城市住宅建筑已开始强调人的参与和改善人的居住感受,但中国的城市规划本质上仍未摆脱功能主义的影响,住区规划“见物不见人”,缺乏人文关怀的问题依然很严重。鉴于此,邱建伟博士在其论文《走向“天人合一”——建筑设计的人文反思与非线性思维观建构》中,主张研究或借助西方建筑模式、生活模式的自然主义、人本主义思潮指导中国的建筑观、居住观,或者致力于以传统“天人合一”的建筑理念作为今天住宅建设者的学理依据。

第二,从政治伦理层面探讨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居住建设的权利。根据1987年国际建筑师协会的《布赖顿会议宣言》提出的城市住宅的发展均势,未来的居民是最主要的决策者与建设者。按建筑规划设计的步骤,市民、设计师、政府官员分别承担着不同的义务,由此产生了对不同角色职业伦理问题的探讨。目前,国内研究多为对建筑师、城市规划设计师和政府官员的职业伦理的探讨,而对于城市规划、居住决策的“公众参与”问题的伦理研究很少有涉及。其中,对政府官员职业伦理问题的探讨主要从百姓“难住”、“住难”的现状及其居住政策、法规的研究中加以体现,如张增船指出,“住有所居”是当前的一项民生大计,有着人道主义、制度公正、人权等内在伦理意蕴,在现有的制度环境下,政府责任的缺位、财税体制和土地政策的伦理失范,使“住”成了居民的沉重负担。居住危机实质上就是制度伦理危机。

第三,从制度伦理与关怀伦理层面探讨中国的弱势群体居住生活中凸显的伦理问题。这是目前中国居住伦理研究亟待重点关注的领域,然而却处于相对匮乏的状态。现有的研究有的着力从整体探讨城市“居住弱势群体”的伦理问题,如焦怡雪的博士后报告《城市居住弱势群体住房保障的规划问题研究》,将“居住弱势群体”界定为居住现状水平不能满足基本居住需要又无法通过市场途径改善居住状况的群体,提出城市居住弱势群体住房保障的目标为实现人人享有适当住房的社会权利。有的则具体研究了“年龄弱势群体”——城市老人的居住问题。21世纪,人口老龄化成为中国面临的突出社会问题,老年人居住问题的研究持续升温。与20世纪不同的是,这一时期的研究更多关注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如王江萍在《城市老年人居住方式研究》中指出,孤独感和沮丧感是独居老人的普遍精神状态,传统的以“孝”为核心建构的住宅设计和家庭居住方式在某种程度上能够缓解老人的这种状态,使老人能够获得幸福的晚年生活。有的研究针对“绝对弱势群体”——农民工的居住问题作以初探,如单孝虹的《失地农民集中居住新区的道德伦理建设初探》强调,农民工居住在城市中,形成一个庞大的弱势群体,其居住方式或大或小地影响着他们对城市的认同感,实际上,农民工的居住方式彰显出的是制度的公正、公平等伦理问题。这部分的研究应当成为伦理学各个领域研究的核心内容。

第四,从家庭伦理的视角透析反传统的“特殊家庭”的居住伦理问题。由于家庭组织形式和成员间伦理关系、社会地位的不同,家庭成员的居住方式、日常的交往形式存在巨大的差异。有的研究探讨了“丁克家庭”的家居方式,如梁旭的《“丁克家庭”的居住问题研究》指出了“丁克家庭”这一居住方式对传统婚姻、家庭价值观念的巨大冲击。有的则研究了城市的“空巢家庭”,如侯立丽的硕士论文《我国城市“空巢家庭”居住模式研究》指出,计划生育造成“空巢家庭”成为未来中国人的主要居住方式,对于“空巢家庭”,除了来自家庭、社会的人文关怀外,还必须实现空巢家庭住宅设计的人性化、住宅环境的环保性和住宅社区的交流性特征,这样才能确保空巢家庭的和谐。实际上,除了城市“空巢家庭”,乡村也表达出日益纠结的家庭、社会伦理困境:夫妻长年外出打工,孩子和老人形成“空巢家庭”,由于相比由此导致的“留守儿童”的伦理问题,老人的居住伦理问题已显得微乎其微了,所以这部分的伦理研究少有人问津。

第五,从社会伦理的层面探讨社会转型期间出现的居住方式伦理问题。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空间资源分配不公导致阶层分化,由此映射出社会阶层分化后不同阶层居住方式的封闭与隔绝、贫富差距日趋扩大等诸多社会伦理问题。在中国现有市场经济体制下,城市住房资源不仅被市场“看不见的手”掌控,更为权力所控制,于是,腐败现象丛生,寻租活动猖獗,有限的住房资源分配失衡。就此,刘精明指出,旧城改造的过程就是一个城市优势资源重新分配的过程,是权力和金钱占有教育、交通、环境等最好的资源,而拆迁居民逐步被边缘化为弱势群体的过程。居住资源分配不均导致空间使用上的隔离与分化,客观上形成了社会的阶层隔离和贫富隔离。鉴于此,研究者试图提出有效的解决路径,秦红岭在罗尔斯正义论的启示下,强调了城市规划者的社会责任。有的研究则通过对美英等国的实践分析,提出“混合居住”的方式,以解决居住分异、空间资源分配失衡等问题,实现社会的和谐。但唐晓岚反对“混合居住”方式,认为这样可能引发和激化阶层矛盾,应该加强以政府管理为核心的社会调控的介入,以达到各阶层居住利益的公平。

总之,目前国内关于居住方式伦理的研究从各个层面反思了中国现代居住方式存在的伦理困境,但研究也存在非独立性、非系统性特征。此外,研究更多关注的是政治制度伦理的否定维度即保障性制度的研究,而非诸如公众权利、公众参与、公众监督等的维度;研究还局限于城居生活方式的探讨,乡居方式的研究甚少涉及;对居住主体范围的伦理研究也亟待扩大。

四、结语

“住”是人类生存的最基本的物质需求和行为,而以居住建筑伦理、居住环境伦理与居住方式伦理为本质内容的居住伦理,蕴含着人道、人性和人本,公正、平等和幸福等丰富的伦理道德内容,不管时空如何变幻,都必然折射出个体的追求与价值、整个社会的文化精神和价值取向。所以,它本应为伦理学研究的重要内容,然而由于主客观的因素,相较于发达国家理论成熟、视阈开阔、方法多元的居住伦理研究,中国的相关研究起步晚,目前还处于对居住的伦理问题进行多角度反思与学理基础的探索阶段。因此,这些反思和探索必然存在着诸多的不足,而弥补这些不足,推动中国的居住伦理研究走向独立,实现学理化、系统化和人居价值指导正是未来研究者的目标所在。

建筑学研究生论文篇(8)

王其亨其人

王其亨,1947年出生,河南博爱人,毕业于天津大学建筑系,获工学硕士学位。后留校任教,1988年晋升为教授,中国建筑风水理论研究领域的专家,天津市政府授衔古建筑学家。王其亨教授主要从事中国古代建筑传统及理论的研究和教学工作,尤以大规模的古建筑测绘研究、明清皇家陵寝研究、皇家园林研究、古代建筑图学及传统建筑设计理论研究等方面成绩突出,获得过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教育部博士点基金资助,著有《风水理论研究》、《古建筑测绘》、《明代陵墓》等学术专著。自1992年以来,主持并组织落实了大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及世界文化遗产的古建筑测绘,将教学实践活动及其成果直接同文物保护事业和相关科研等工作密切结合,适时转化形成经济效益。他基于测绘成果,完成大量文物建筑的修缮、复原设计、保护规划以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等,已培养硕士、博士(包括美、日、韩等国)研究生40余名。1991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与国家教委授予“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国硕士学位获得者”称号,2011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名单。并曾成功阻止韩国将风水作为世界文化遗产申报。

风水不是迷信

在王教授看来,有些学者片面地理解中国文化,认为风水不能和西方的思想体系接轨就是迷信的。对建筑风水不加研究就加以否定,这本身就是一种迷信。从某种意义上说,风水学与建筑生态学的步调是一致的。

中国的古代学科与西方是不一样的,它是不分科的。象天文、数学、建筑这些学科,在古代都是归在“建筑风水”中的,如村落,民居,城市的选址和风水紧密相关。建筑风水为什么几千年能够保留下来,是有它的道理的。建筑风水中的“气”和“水”,都是经过长期实践和思考后总结出来的,是在大量的经验基础上,以统计概率的形式表达的。

生态建筑学把人、建筑、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看作是一个人工生态系统,建筑必须和人一起成为生态系统中的一环,才能确保生态系统的正常运行。而建筑风水关于建筑思想的主旨是把宅合作为大地有机体的一部分,强调建筑与自然,及周围环境的和谐。

讲座中,王教授还特地提醒,有一些人冒充教授、学者出版关于建筑风水与建筑的书,那是欺骗人的,大家不要上当。

风水是中国古建筑理论之精华

王教授认为,堪舆学(风水学)之内核实是中国古建筑理论之精华,是集地质学、生态学、景观学、建筑学、美学于一体的古建筑设计理论,强调大自然伟力直接影响着人们健康与后裔繁衍,使聚居于该地的人们光前裕后,获得世代平安。传统风水学确实含有一些符合现代生态学的科学因素,但它本质上是一种具有东方神秘色彩的的文化信仰,风水学可以作为学者们的一种传统文化研究,或者建筑、园林、生态学专业者的传统文化素养,在现代建筑、城市规划、园林设计中体现中国的建筑传统。

建筑学研究生论文篇(9)

中图分类号:F124.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25-0294-04

引言

建筑是全球主要资源消耗者与污染物排放者之一,其消耗了50%土地矿石资源、40%的能源、70%木制品以及50%以上水资源,同时,人类活动40%的垃圾为建筑垃圾,30%以上的空气污染物也源自建筑[1]。毫无疑问,实现建筑业可持续发展、推广绿色建筑势在必行。所谓绿色建筑是指,在全生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源自中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发展并推广绿色建筑符合中国可持续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编制的《绿色节能建筑行动方案》提出:力争在“十二五”期间新建城镇及农村绿色建筑11 亿m2,对5.7 亿m2建筑进行节能改造[2],并从2017 年起城镇新建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实现这一目标不仅仅要依靠科学技术发展,还需要合理的政策支持,绿色建筑政策理论在很大程度起决定性作用。

一、国内绿色建筑政策理论成果梳理

(一)激励政策

地产商愿意发展绿色建筑,但他们更关心由此带来的成本增加,因此需要适当经济激励政策。在这方面,中国政府已经采取了积极措施,并取得一定成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设立了“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以激发承包商积极性;财政部设立了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连同财政部出台了以鼓励建立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办公建筑节能体系的资金管理办法。在理论研究方面,刘玉明分析北京绿色建筑发展现状及主要问题基础上,提出增加政府对绿色建筑采购、税收优惠、财政补贴优惠、信贷优惠、价格优惠等五大主要政策原则[9]。闫瑾等人运用有限理性条件下进化博弈理论,研究政府与开发商群体的非对称博弈问题,建议政府充分利用所掌握的各种资源优势,保持高度理性,打造诚信政府[8]。金占勇建议中央政府采取以供给端为导向的、“胡萝卜+ 大棒”式绿色建筑经济激励机制,以及分阶段的经济激励方案[7]。

(二)制定推广绿色建筑行业标准

合理科学的行业评价标准对于绿色建筑有着积极指导作用。中国已初步建立了国家和地方绿色建筑标准体系,与绿色建筑有关的《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等数十项技术标准与技术规范。住建部还专门成立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管理工作。但是,基于中国绿色建筑发展起步晚,相对落后的客观事实,这些标准还不够完善。刘晓娟、王建廷等人通过中外政策对比,指出中国现阶段问题:设计标识多,运营标识少,很多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达到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要求,但由于设计变更、施工质量低等问题,无法实现最终效果 [6]。另外,中国还大量采用国外评价标准,由于国情的特殊,这些外来标准难免“水土不服”,例如美国的LEED标准中对于可持续社区的评价涉及人口密度与人均资源这些指标,鉴于中国是人口大国,因此不能照搬美国标准。

(三)强制性政策

推广绿色建筑必须严格整治“三高”工程项目,需要借助法律等强制性手段。中国现阶段已经出台了大量相关法律:国家颁布了《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这是为发展绿色建筑而制订的法律法规;住建部也先后出台了《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等文件,从能源利用的角度对建筑的建设和运行提出要求。其中,《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出台,为绿色建筑的实施提供了可操作性的法规依据。在此基础上,刘晓天等人建议,限制使用和淘汰落后产品,并形成一种制度,加速新型绿色建材的推广应用[5]。姜伟新在第四届国际智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暨新技术与产品博览会上提出,要加强执法监督与可操作性,中国已经逐步形成符合国情的法律体系,但是在执行过程中缺乏有效监督,并且存在可操作性低等弱点。随着相关政策不断完善,这一现象必然有所好转。

(四)国外先进政策借鉴

中国绿色建筑政策发展要充分借鉴国外先进理念,避免发达国家“先污染再治理”路线。袁镔等人系统梳理澳大利亚相关政策,提出要加强政府的参与性与示范作用,政府带头推广绿色建筑使用,并且建议实现信息公开化,促使开发商提交污染物及能耗相应报告[10]。张扬对纽约州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分析,提出绿色建筑税收政策要符合业主及使用者利益,与此同时,要确保开发商受益的独立性[11]。清华大学方东平对美国绿色建筑主要政策法规进行了阐述,介绍了美国现有绿色建筑先关法律、规范,认为强制性标准与自愿性标准要同时建立、互相补充[1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马欣伯研究了日本绿色建筑政策,提出要充分利用市场,同时结合强制政策,互相互补[13]。在充分借鉴西方先进理念同时,要充分结合中国国情,发展自身理论。

(五)产业政策

产业结构决定产业绩效,相应的产业政策要科学合理,这里的产业政策不仅仅包括建筑业也包括其相关行业。目前国内这一领域理论研究有了很大进步。刘晓娟、王建廷等人认为,绿色建筑的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要用系统的观点制定绿色建筑产业政策,注重产业结构、行为与绩效的关系[6]。闫振林通过研究绿色建材产业,提出整合建材生产企业,正确引导企业创新发展,形成绿色建材产品大规模生产,对于高能耗、高污染的材料坚决整治、淘汰,壮大绿色建筑产业[15]。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张建国等人认为,绿色建筑与节能环保产业、新能源产业、绿色建材产业等密切相关,发展绿色建筑,必将拉动建筑工业化、建筑设计咨询服务、绿色建材、可再生能源、节水等产业的发展,不仅可为未来经济发展创造新的增长点,也有利于提高相关产业的技术水平,增强产业竞争力,增加就业岗位,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向低碳、节能、环保转型[16]。

二、中国绿色建筑政策理论现状分析

通过对CNKI(中国知识资源总库)和万方数据库进行文献检索研究,分别以“绿色建筑政策”、“可持续建筑政策”、“节能建筑政策”为关键词进行检索。之后对文献进行筛选、梳理,最终剔除两数据库重复文献,共获得78篇绿色建筑政策相关文献。最后,本文对所有文献相关信息进行收集与统计分析,从文献数目时间序列、研究基金支持状况、主要研究刊物、研究层次、研究热点等五个维度分析中国现阶段绿色建筑政策理论研究状况。

(一)文献数目时间序列分析

从文献总数分析两大中文期刊数据库仅78篇绿色建筑政策关文献,系统性研究稀缺,这说明中国现阶段对该领域研究远远不足。从文献数目时间序列分布图(由于2013年尚未结束,因此不将其纳入图中)可以看出,中国绿色建筑政策研究起始于2004年。这篇文献是于春普在国际生态城市建设论坛上发表的,该文章提出通过加强宏观管理、宣传教育、制定行业标准、推动产业结构转型等政策来实现绿色建筑推广。从总体分布分析,中国绿色建筑政策研究文献逐年递增,2004—2009年这个时间段,增长速度较慢,2009—2012年增长速度加快。随着能源危机与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相关研究会不断增加,并且文献增加速度加快。

(二)研究基金支持状况分析

科学研究需要合理的资金支持,其主要来源于科研基金。全部78篇文献中,仅有5篇得到了科研基金支持,支持率为6.4%,这说明中国这一领域研究基金支持明显不足,有理由认为资金不足是造成现阶段研究落后的一个原因。当然,科研基金获得与研究机构的科研能力有关,但从绝对数目上可以看出,现阶段国家对于绿色建筑政策研究重视不足。全部5项基金除两项为国家科研基金外全部为山东省地方性基金,这一方面说明山东省对该领域研究较为重视,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其他地区对其重视程度不足,中国绿色建筑政策研究存在区域性不均衡。

(三)主要研究刊物、研究层次分析

对文献来源进行系统梳理后,本文发现《建设科技》、《中国经济导报》两本出版物文献贡献数最多,其中《建筑科技》是由建设部主管,建设部科技司指导,对中国绿色建筑政策理论贡献最大。这些刊物推动了该领域理论研究进步,但其大部分属于新闻报道类刊物,主要起到宣传作用,理论研究深度不足,学术类期刊较少,这反映出中国现阶段研究处于概念理解阶段,今后需要更加深入的研究。

全部研究有82.4%属于社会科学研究。从研究层次来分析,18%的研究属于基础研究,9%属于工程技术研究,63%是行业指导性研究,比重最大,这说明中国现阶段该领域研究旨在通过政策制定来指导建筑业主体行为。实现绿色建筑不仅仅是技术问题,良好的宣传以及政策导向也起到关键作用。

(四)研究热点分析

通过对文献系统梳理,本文发现“激励”(15篇文献涉及)与“可持续发展”(20篇文献涉及)为现阶段中国绿色建筑政策研究的热点。其中,“激励”研究主要是通过经济手段激发各利益相关者参与绿色建筑推广,具体内容在上文有所介绍。而“可持续发展”研究主要从中国宏观发展战略出发,论证绿色建筑政策必要性。可见,中国现阶段研究热点是:合理利用经济杠杆,充分发挥市场经济配置资源活力,推广绿色建筑,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本文还梳理了影响力最强的研究文献,这些文献被应用次数与下载次数很多,有着广泛的影响。这些文献大多是关于国外先进经验的介绍与引进,在上文有详细介绍。

三、问题与建议

1.中国现阶段对于绿色建筑的法律体系已经建立,取得一定成绩,但是可行性与监管力度不足。建议设置专门的监管部门,保证这些部门的独立性,同时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提高其科学性与合理性。

2.大部分绿色建筑标准为设计标准,缺少运营标准,并且过于依赖国外标准(中国为LEED标准世界第二大使用国)。中国必须完善自身标准体系,发展运营标准,充分借鉴国外经验同时结合国情,保持自身独立性。

3.在产业布局上没能充分抑制高污染行业,对于“三高”建筑治理不力。当然,这与中国国情有关,随着中央产业政策的实施,这一局面有望好转。

4.对于绿色建筑理论研究重视程度不足,并且存在严重区域性不均衡,具体体现在文献数目少、科研基金少。建议政府提高相关科研支持,加强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中国绿色建筑理论研究水平。

5.中国现阶段绿色建筑理论深入程度不足,过于依赖国外理论。高校与研究机构应该承担这一艰巨责任,发展符合中国国情的绿色建筑理论,开设相关课程与学科,并且培养与之适应的人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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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研究生论文篇(10)

中图分类号:G421 文献标识码:A

建筑环境学作为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的专业基础课,是1998年专业调整后新增设的课程,集中体现了该专业的核心与本质。其与传热学、工程热力学及流体力学共同构成了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的基础平台。由于建筑环境学包含了国内外的大量最新研究成果,针对学科的特性,在教学中要求教师能够不断学习,及时了解学科发展动态,努力提高该课程的教学效果,最终目的是使学生能够愿意学并且学好该门课程,为紧后的专业课学习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该课程的理论性较强,在教学中要注意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努力结合起来,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建筑环境学要在32个课时内完成7个单元的教学,其课程内容量大,内容琐碎,课程任务重。且内容涉及广泛,包括了地理学、城市气象学、劳动卫生学、建筑学、物理学、流体力学、传热学等多学科的知识,其内容丰富,而各个章节又自成体系,这将造成初学者难以入门的困难。针对这种情况,主要从教学思路和教学方法两个方面提高教学效果,最终形成系统化、条理化的知识体系。

1. “一体三结合”的教学思路

“一体”即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融“教学做”于一体,“三结合”指的是教学讲解与习题训练相结合,课堂学习与课后自习相结合,理论认知与调查研究相结合。根据该教学思路,在教学中主要采用“项目法”进行教学,其内涵为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结合起来,理论教学重点是把握课程主线和章节主线,同时采用以课题研究为载体的实践研究法。

2.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法

2.1理论教学

由于建筑环境学的综合性较强,涉及到的内容非常广泛,包括建筑外环境、室内空气品质、建筑热湿环境、声环境、光环境、建筑环境的综合评价等[1],翻阅教材后学生反映该门课如同一门科普课[2-3],为了克服这一问题,教学中通过把握课程主线和章节主线使课程内容条理化、系统化,从而提高该课程的教学效果,真正体现该课程的学科基础地位。

2.1.1课程主线

在该课程的教学中,要始终把握一条主线,围绕一个主题,即“人-建筑-环境”三者之间的关系。在绪论课的讲解中,首先要通过主线串联将全书内容形成一个整体。建筑环境研究的是围绕建筑物的空间环境,包括外环境和内环境,内环境又包括建筑物的空气质量环境、热湿环境、声环境和光环境,其中热湿环境是最重要的一部分。

2.1.2章节主线

在把握课程主线的前提下,在每个单元的讲解中,安排三个主要的教学环节:首先,通过本章的知识框架图的讲解,使学生系统的认识本章的整体内容。例如,在讲第三章,建筑环境的空气环境这一章时,首先,让学生看如下的知识框架图。

然后是核心部分的讲授训练,最后通过单元小结,要求学生能够使所学内容在该知识框架图中对号入座,从而形成系统化整体化的知识框架体系。

2.2实践教学

建筑环境学的教学内容特点为:前沿性、广泛性、实际性。该课程内容琐碎,与实际生活有着紧密的联系。为增加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整个课程的教学效果,应将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充分结合,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将抽象的理论知识具体化和生动化,培养学生的知识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本课程的实践教学主要是以课题研究为载体,同时结合相关的实验进行。

2.2.1课题研究

借鉴清华大学的教学经验,布置文献综述的小论文题目,让学生通过课后查阅文献资料,动手进行试验研究,形成自己的观点论述。首先向学生介绍小论文的写作格式及要求,然后要求学生在课下自学的时间参阅相关的文献资料,能够独立完成小论文的撰写。小论文的题目是任何学生感兴趣的有关建筑环境的话题,学生可自拟题目,为扩大学生的写作思路,教师也可以布置相关题目供学生参考,例如:挂窗帘对室内环境的影响;室外空气综合温度和辐射在建筑热环境中的作用;不同建筑设计的自然通风效果;不同朝向房间的自然室温的差别等。通过对这些课题的研究,不仅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还可以加深其对书本知识的理解。学生课题研究的结果将以小论文的形式展示,并要求学生在课堂上作口头汇报,最后,师生共同讨论,并将撰写优秀的至相关期刊,作为学生的研究成果。

2.2.2开设实验

实验教学可提高学生对书本知识的感性认识,并能激发其主动参与到课堂教学的积极性。在实际教学中,由于建筑环境学缺乏相应的实验教材,大多数高校未开设相关的实验课程。目前只有清华大学、上海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等少数几个学校增加了实验教学环节[4]。清华大学充分利用自身的科研优势,让学生参与到老师的课题项目研究中;上海理工大学的实验教学环节主要是测试实验室内各个环境参数;广东工业大学的实验教学较为全面,涵盖了建筑环境学理论知识的大部分内容。根据我校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的特点,并充分利用我校现有的实验设备,在理论教学的同时安排4个学时的实验课程,实验将采用分组的形式,主要内容为室内温度、相对湿度、风速、CO、CO2、甲醛、噪声等相关室内环境参数的测试,最后结合主客观情况,对室内环境作出一个综合的评价。

通过课题研究和实验教学的环节,将达到如下的教学效果:

提高学生主动获取知识的能力,使其对建筑环境学有一个充分全面的认识,为后续空调工程、通风工程、供热工程等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通过课题研究和实验,学生要对室内环境作出综合评价,需查询最新的室内环境标准、测试室内的各环境参数、掌握室内的环境评价方法等,这不仅可以促进学生对课本知识的学习,并能够对整个课程乃至整个专业有系统的把握。

3. 结论

通过以上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学生的综合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期末,将采取期末一张卷加课题研究及作业完成质量考核加出勤考核加课堂参与度考核四部分相结合的方式,力求能综合反映出学生的综合水平。

建筑环境学作为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的核心基础课,在整个专业课的学习中起到了承上启下的过渡作用,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应对建筑环境学的构成要素有基本的了解,能够独立完成课后练习,最终为专业课的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黄晨.建筑环境学(第一版)[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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