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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商业银行信贷风险,主要是指商业银行经营信贷业务的风险总和,即商业银行在经营货币和信用业务过程中,由于各种不利因素引起货币资金不能按时回流,不能保值增值的可能性。入世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在信贷风险管理上不断研究探索,取得一些成绩,但是,与外资银行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经营管理水平尚不能与国际接轨。本文就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对策进行探讨。
一、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信贷文化严重缺失。信贷文化是鼓励某种贷款行为的贷款环境因素的总和。它包括银行的信贷、价值取向、重要性的确定、管理沟通、信贷从业人员的培训等。信贷文化是银行绩效和银行经营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信贷文化严重缺失主要表现在:一是重贷轻管的思想大量存在,贷后管理薄弱。信贷资金发放后,银行极少就客户对信贷资金的使用状况及客户的重大经营管理决策等进行必要的检查、监督和参与,这种只“放”不“管”的做法必然导致信贷资金的使用失控,最终造成不良贷款的增加。另外,信贷员的责、权、利与贷款质量不挂钩,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二是信贷流程停留在表面,形式主义泛滥。通常,商业银行偏重对信贷人员在信贷业务办理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而对于按照信贷流程发放、形成不良贷款的责任追究力度不够。这种管理模式直接导致信贷人员办理业务时只重过程不重结果,本末倒置。三是风险意识淡薄,或仅停留在发放前进行相关风险分析和预测,难以贯穿贷款的整个过程。信贷从业人员往往只注重当期显现出来的风险,忽视了客户和贷款潜在的风险。
(二)信贷管理体制转型缓慢,方法和手段仍然比较落后。长期粗放经营的习惯使得精细化管理难以到位。具体表现在:
1.风险定价随意,缺乏科学性、系统性。随着市场利率体系的逐步完善和银行同业间规范竞争的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已逐步放宽对贷款利率的限定,允许商业银行根据本行的预期收益、筹资成本、管理费用以及借款者的风险等级等构建自己的贷款定价模型,制定恰当的贷款定价策略。但商业银行普遍没有跟上这一节奏。基本没有科学、合理且操作性很强的贷款定价模型和贷款定价策略。即使有,也经常出现定价政策朝令夕改、因人而异的情况,极易产生道德风险。
2.期限管理不到位。在贷后管理中较流行的思维方式就是“能还息就是好贷款”。这句话虽有一定道理,但不正确。因为一方面,还息来源很重要,还息是来自正常业务收入还是偶尔的投资收益,是企业经营利润还是其它借款,这都是银行贷后管理应关注的;另一方面,能还息不代表能按期还本,也不代表第二还款来源落实。还息可增加银行当期收益,但若不能还本,银行仍得不偿失。这种论点的危害性在于部分经营管理人员因客户能还利息而做出客户经营正常的判断,进而放松贷后管理或盲目办理转贷、展期,对贷款的期限管理不加研究,忽视了客户在贷款到期后挪用信贷资金投入高风险项目,经营状况渐趋恶化的可能。
3.担保抵押教条主义,为办理担保手续而办理,不注重担保抵押的有效性和实际补偿能力,抗风险能力差。审批阶段常见的思维方式是片面认为有担保的就是好贷款。其主要表现形式是发放贷款时关注抵押、担保更甚于对借款人本身偿还能力的关注。当然,强调贷款的抵押担保等第二还款来源不仅无可厚非,而且应大力提倡。但是,抵押担保在信贷决策中充其量只能是必要条件,而不能也不应成为充分条件。过于强调抵押担保关系,使之成为贷款的充分条件则难免矫枉过正,导致不良后果。事实上,将抵押担保作为银行贷款充分条件的习惯思维正成为当前不良贷款形成的一个重要的、带有一定隐蔽性的原因。作为一种健康的信贷文化,不论担保企业是否真正具备足够的担保能力和担保意愿,即使手续齐全、合法也不能替代对借款人本身运营能力、偿债能力的分析。实践中对第二还款来源的追索经常存在变现难、执行难等诸多问题,加大了银行经营成本。而且追索担保人还往往会恶化银企关系,培育不出真正意义上的战略伙伴,尤其在信贷买方市场中,更不利于商业银行的长远发展。
4.内部控制建设薄弱。内部控制是企业所制定的旨在保护其财产、保证其获取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经营效率,促进既定的管理政策得以实施而采取的各种方法和措施。因此,作为信贷管理方面的内控建设必须围绕信贷资产保值增值、信贷各环节资料的真实可靠、贷款发放的效率等方面进行。而实际运转中却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部门、岗位制约力度有限。国内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组织结构与专业银行时期相比,基本架构没有实质性的变动,仍是传统的垂直管理机构,表现为管理责任关系和信息的汇报渠道均为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三级管理一级经营。与外资银行比,纵向管理链条过长,而横向的分工与制衡关系强调得不够。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各级分支行进行了内部结构调整,相继成立了风险管理部门和信贷审查部门,负责处置不良贷款、评估贷款风险,改变了旧体制下信贷部统揽信贷业务的局面,但信贷政策管理、信贷风险审查等职责仍然基本由审贷部门承担,部门的细分化程度不够,信贷政策的制定、实施、检查仍然集中在一个部门。贷款审批实行逐级上报、层层审批制度。审批流程呈纵向运动特征。二是审计的后续监督专业性不够,对信贷业务的专业化程度欠缺,难以抓住主要问题。商业银行的审计部门一般负责全行整个经营业务的审计监督工作。信贷业务与会计、安全防范等其它业务不同,后者政策、制度较为稳定,受外部影响不大,而信贷政策、制度根据国家行业、产业政策及其它外部因素变化,自身调整也较快,专业性较强。常规审计由于部门差别的局限性,信息不对称,检查中通常只能发现一些规范性操作问题,解决一些操作风险。对贷款形成不良的真正原因,确实很难发现和分析。
二、加强信贷风险管理的相关对策
(一)培育一种新型的信贷文化。一个优秀的企业,离不开卓越的文化。商业银行也是一种企业,应当具有自身的企业文化和管理,使银行全体员工形成共同的理念和价值判断,以银行的使命、目标、伦理道德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从而自觉自愿、心悦诚服地为使银行整体效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而努力工作。信贷文化作为商业银行重要的企业文化内容之一,必须渗透到每一个信贷从业人员。当前,一是要全面增强信贷人员的风险意识,加强全员风险意识和合规文化。态度可以决定一切。树立牢固的风险意识,从主观上可以指引信贷人员进行规范化操作。二是要解决商业银行信贷质量不高的问题,必须从提高信贷人员素质这一基础性工作抓起,加强信贷人员的业务培训,防范操作性风险。三是加快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根据贷款企业特点,设置贷款质量考核指标,落实贷后管理业务流程中的具体责、权、利,量化风险预警指标,实施贷后管理考核激励措施。建立健全风险预警、保全预案制度,对于高风险业务,进行细化分析,设立风险预警指标,严格监测,并在贷后检查后提出保全预案。创新贷后管理手段,加强电子化建设,借助科技手段强化贷后管理。通过对贷后管理的远程监控,提高贷后管理的效率和覆盖面。建立一支专业化的贷后管理队伍,将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管理分别由不同的部门和人员实施。启动信贷风险问责机制,对形成贷款风险的,无论是否有违规情节,是否存在客观原因,一律要追究相关人员失职、失察的责任。
(二)健全风险等级评定制度。总的来说,包括:客户的信用等级管理,贷款的风险等级管理。
1.客户的信用等级管理。首先要建立银行内部掌握的客户资信评价体系,然后定期根据数据库中客户的财务报表和其它资料,对客户的信用程度进行评价记录。运行方式上可由信贷前台部门推荐客户、收集填报资料,信贷管理部门独立地进行信用等级评定。为保证客户的信用等级管理的科学性,应注意以下两点:一是加强数据库管理,保证数据库中客户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并及时对数据进行更新,确保数据能真实、全面反映客户经营情况,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负面影响。二是尽快完善客户的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对客户的类型进行细分,不同类型的客户适用不同的评价方法,保证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为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2.贷款的风险等级管理。一是加强对分类认定调查、审查和审批人员的业务培训,使其具备较强的业务素质和分类技能;二是明确各类贷款的“硬条款”,如对逾期天数、欠息时间等做出硬性规定,增强分类的客观性;三是理顺分类工作程序,试行专门机构进行分类审查,分类审查人员不应当是贷款质量指标的被考核者,同时对分类人员要加强监督考核,实施分类责任制,尽力避免道德因素造成的分类不准确。
(三)规范贷款的损失预测与定价管理。预期的贷款损失是办理贷款业务的正常成本,可在贷款定价时予以考虑。银行资产组合是不同程度的风险资产的组合,每种资产都有不同的违约概率。西方商业银行普遍认为银行所面临的违约风险主要有预期内风险和预期外风险两种,因此银行的贷款损失也由这两部分构成。预期内风险是根据资料统计的某一特定风险等级的资产在既定期限内的平均违约概率;预期外风险是在预期内风险之外的违约概率。对于预期内损失,银行根据风险成本计算法,对不同风险等级规定不同的风险调节率,从而通过在贷款定价时收取风险费用予以补偿;对于预期外损失,由于其波动性和难以预料性,银行是通过自有资本金予以补偿的。银行信贷对象的风险等级越高导致预期外损失发生的可能性也越大。为了减少预期外损失,国外已有许多学者并提出了违约和企业破产失败预测的定量模型。我国可以借鉴其合理的成分用来分析。通过科学的风险等级评定制度和对预期内、预期外损失的估计相联系,对贷款的损失准备进行预测,确定合理的贷款定价。具体是评估银行与客户业务往来中的所有成本和收益,结合银行既定的利润目标,给客户的贷款进行定价。对于预期外的损失,还可以通过担保抵押进行补偿。即对难以预测的风险通过担保抵押等第二还款来源补偿。对补偿后还有损失可能性,再通过合理的贷款定价调节。在对担保抵押进行分析时,应彻底改变教条主义,以实际变现价值考虑风险补偿。
(四)加强信贷风险的监测与监督。一是建立健全风险预警体系,前移风险防范关口。各商业银行要从加强自身建设做起,建立一套严密的、先进适用的信贷风险预警体系,努力改变传统管理模式下风险判断表面化和风险反应滞后的状况,加强风险搜索的系统性和准确性,并对风险的波动趋势做前瞻性的判断,争取风险管理工作的主动性。二是严格期限管理。规范客户授信制度,科学分析客户的资金需求总量,合理制订还款期限。对于合理制订的贷款期限,一定要督促客户到期归还,避免信贷资金被挤占挪用,形成风险。三是加强贷后管理。贷后管理是指银行在发放贷款后,定期检查借款人财务报表,定期对其进行信用审查,及时跟踪借款人的经营管理,并根据信用评分模型对借款人进行信用评级,随时掌握借款人的信用风险状况,同时及时调整银行的风险损失准备等一系列信贷活动的总称。四是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紧密结合。在确保现场检查认真严格的同时,加强信贷系统电子化建设,通过采取实时有效的在线监测手段,完善非现场检查制度。先进的非现场检查制度将象一把隐形的利剑一样,悬在各类违规行为的头上,从一定程度上可以遏制部分违规动机。对于非现场检查不能确认的线索,可通过现场检查进一步核实。现场与非现场检查紧密结合,优势互补,可以扩大检查范围,节约大量人力物力。
(五)完善内控制度建设,规避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
1.组织结构上确保岗位制约。可参照外资银行在信贷组织上通常采用条块结合的矩阵型结构管理体系。信贷业务的组织除了有纵向的总行——分行的专业线管理之外,进一步强调横向的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制约,较好地实现风险控制与资源配置效率的最佳结合。外资银行通常会设置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多个部门共同负责信贷业务的组织管理,如信贷政策制订部门、资产组合风险分析部门、业务管理部门、风险审查部门、不良贷款处理部门以及系统一体化管理部门等等。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在业务上相互沟通、协作又相互监督。贷款审批是信贷风险的关键控制点,在这一环节,外资银行多采取由隶属于不同部门的授权人员共同审批的办法,双人或多人审批制度。审批流程呈横向运动特征。提高审批决策的科学性,真正实行审批责任追究制。大力推行专职审批人审批和专家审批,科学遴选高素质的综合人才参与贷款决策,同时进一步完善集体审批制,试行少数人会签制、小额贷款专人审批制等,使审批责任落到人。同时,加强对审批人的考核管理,综合评价审批人的决策质量,制定对审批人的奖惩细则,对因审批不当造成不良贷款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同时要坚决执行专职审批人任期制等,定期轮换。
2.改变信贷审计监督的实施主体,增加风险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强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能建设。风险管理部门不能只停留在对已产生的风险进行监测,而应参与信贷业务的全过程。从发放前的预防控制到最后的风险认定和处罚。一是将原信贷部门制定政策与制度的职能转由风险管理部门履行,统一由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全行的信贷政策与制度,信贷前、后台按照要求进行业务操作。将“立法”权与“司法”权严格分开,避免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局面。二是由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对信贷前后台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专业审计监督。对产生的信贷风险进行责任认定与追究。
参考文献:
[1]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
[2]于尔根·艾希贝格尔,伊恩·哈珀.金融经济学[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银行信贷不可避免地存在着风险,因而必须加强风险管理。但是,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无论从管理理念和方式,还是从管理条件和环境来看,都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有必要认真探讨并加以解决。
1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产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尽管,近些年来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信贷资产风险管理方面已取得明显的成绩和进步,但存在的问题仍然较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1权限过分集中的贷款审批制度制约了信贷营销。目前,加强信贷营销已成为国有商业银行参与市场竞争的焦点,但权限过分集中的贷款审批制度实际上限制了分支机构参与市场营销的空间和推行金融新产品的想象空间,制约了基层金融机构贷款营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导致了一段时期以来社会普遍反映的“贷款难”问题、县域经济金融支持萎缩问题等,既影响了金融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也导致了基层金融机构经营效益的下降。
1.2审批程序不科学。商业银行发放一笔贷款要经过调查人、调查负责人、审查人、审查负责人、签批人、最高签批人等审批程序,同时基层行上报材料必须通过审批系统按不同权限上报,虽然在审批信贷业务中层层把关,但对借款人使用贷款的真正动机和原因未必能掌握,从目前的静态资料来分析,很难准确判断贷款发放后能否安全收回,各级审批人员只从表面资料上判定还贷能力强弱,无法知晓贷款发放后收回的把握有多大,因此常常会看到签批者附注“应加强贷后管理,切实按期收回”等文字。
1.3国有商业银行由于体制等原因较难解决好激励机制。当我们要求国有商业银行防范金融风险时或国有商业银行自己也正在采取各种办法防范内部的风险时,会出现一种社会现象,就是有些信贷员讲的“不贷没风险,少贷小风险,多贷大风险”的心态,银行内的“惜贷”现象普遍存在,另外下级行或基层行因授权不足而不能从实际出发贷款发放,从而影响经济的发展,最终也影响银行发展。
1.4银行、财政、国企之间“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成为信贷风险管理矛盾的焦点之一。国有企业因资本金不足,希望财政注资清偿一些过度负债,而财政能力不足,为企业更多的注资将造成国家财政紧张和赤字扩大;国有企业需要取得新贷款以发展生产,也期望银行注销和减免更多的债务,而国有银行需要进行资本重置,没有能力有效地冲销坏账和减免债务,同时银行也是企业法人,没有义务对这么多高负债的国有企业进行扶持,银、企各自都面临诸多困难。
1.5在防范银行业来自内部和外部的道德风险方面也存在较大的困难。我们很难界定银行人员向关系人提供优惠信贷的界限,这里面存在道德风险。同时,在资产管理公司处置
不良资产的过程中,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是如何防止资产管理公司内部工作人员或承包商和买主勾结舞弊,将资产以低于其真实价格的价格出售,使国家蒙受损失。同时,还必须保证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杜绝操作中的随意性。
1.6国家通过行政手段控制新的不良资产形成,难以对新增贷款实行严格的责任认定。在金融活动中,人们可以通过种种努力去消灭金融舞弊,而金融风险却是不能够消除的,只能是通过管理来控制金融风险和分散金融风险。银行要想获得收益,就要承担相应的风险,由于风险和收益之间存在替代性,只有通过市场竞争使银行规范自身的行为,建立风险管理的机制,在风险和收益之间求得平衡。
1.7风险监控存在漏洞。虽然信贷业务风险的监控是全过程的,但银行不可能监控到贷款的每一个环节,比如银行贷款进入企业生产环节后就很难监控。作为银行信贷人员,在跟踪贷款使用过程中,主要是通过对借款人的财务状况、生产、销售等情况综合分析来判断贷款是否安全。其实影响贷款安全更重要的因素之一是企业决策者、经营者的行为,因为他们操纵着企业生产、经营及财务实权,贷款风险的控制很大程度上就是对借款企业实权物的控制,然而这恰恰是银行风险监控比较难、比较薄弱的环节。
2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加强信贷资产风险管理的对策
2.1培育一种新型的信贷文化,一个优秀的企业,离不开卓越的文化。
商业银行也是一种企业,应当具有自身的企业文化和管理,使银行全体员工形成共同的理念和价值判断,以银行的使命、目标、伦理道德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从而自觉自愿、心悦诚服地为使银行整体效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而努力工作。信贷文化作为商业银行重要的企业文化内容之一,必须渗透到每一个信贷从业人员。要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和阐述发展与质量、速度与效益、提高效率与风险控制、放权经营与上收集中、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等重大关系,形成统一“经营风险”的信贷观念与文化。只有这样,信贷体制改革措施才有可能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执行,信贷体制改革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要形成“经营风险”的信贷文化,首先要求一家商业银行要有明确的信贷政策指引。
2.2完善银行内部信用评级制度。
建立内部评级体系,健全风险管理体系,是银行风险管理的核心。为此,商业银行要充实行业和客户数据库,构建管理信息系统、风险控制系统和决策支持系统。除了资产负债情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外,还要考虑经济周期的影响、行业特点、市场竞争态势、管理水平、产权结构等的影响。银行内部要加快数据集中,主要是全国数据集中;人民银行要加快完善登记咨询系统,将各家商业银行的数据集中起来,强化数据统计分析。银行可以利用标准的统计方法统计出不同信用等级和不同行业的违约率、违约后的损失率、经济资本分配状况和充足率等一些巴塞尔新协议所要求的参数值,并根据统计结果定期分析动态变化,逐步积累经验值,并对关键统计参数进行压力测试,逐步向内部评级法过渡,实现内部评级和外部评级相结合。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已产生对专业评级机构评级的强烈需求。在商业银行内部评级水平不高、专业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可以考虑将某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评级委托给专业机构,或与专业机构共同进行评级,以充分发挥商业银行人员了解客户和项目、专业机构人员在行业和评级技能方面的优势,形成信息、资源和专业技术共享,实现规模效益。2.3完善内控制度建设,规避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
2.3.1组织结构上确保岗位制约。可参照外资银行在信贷组织上通常采用条块结合的矩阵型结构管理体系。信贷业务的组织除了有纵向的总行、分行的专业线管理之外,进一步强调横向的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制约,较好地实现风险控制与资源配置效率的最佳结合。
2.3.2改变信贷审计监督的实施主体,增加风险管理
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强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能建设。风险管理部门不能只停留在对已产生的风险进行监测而应参与信贷业务的全过程。从发放前的预防控制到最后的风险认定和处罚。
2.3.3全面落实信贷经营的激励约束机制。
银行信贷风险防范归根到底必须依靠人才。如果一个良好的信贷管理体制没有相匹配的人才,银行信贷风险防范只是一句空话。要真正把银行的激励约束机制摆在突出位置,不仅是银行发展的根本大计,而且是有效防范信贷资产风险,使之在激烈的国内外金融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商业银行现行垂直型决策机制不利于权责利的明确划分,在改革完善决策机制的基础上,银行必须改革现有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从干部人事制度!劳动用工制度、薪酬制度和绩效评价制度等方面入手,建立一套既能调动信贷经营人员的积极性,又能有效防范信贷风险的信贷经营的激励约束机制低效的决策机制。完善的信贷经营决策激励约束机制应有利于银行经济效益提高,应鼓励信贷人员大胆去做高收益高风险的信贷项目,结果也应同时体现在银行和信贷人员身上,对信贷经营人员赋以一定范围的权力,在规定的范围内,由信贷经营人员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承担其后果或利益,并且这种后果和利益是事先有明确界定的,再强调权、责、利对等的同时,加强权、责、利三者的时效性与可追索性,项目发生初期体现的收益不可等同认为后期不会出现亏损或风险,因此信贷经营人员的责、权、利应在其负完相应责任后才给予完整体现。
参考文献:
[1]张国容.关于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内部控制的思考.新金融,2003(4).
二、设置合理高效的信贷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信贷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的设置关键在于保证工作的独立性和合理高效。我国商业银行一般在总行设置风险管理部门,统管全行的信贷风险管理事务,但是部门总经理的级别不够权威和独立,也就影响工作的高效性,重大风险管理事项还要向主管行领导汇报后才能向行长通报。因此,为了保证信贷风险管理的独立性和合理高效,需要在组织架构上加予保证,需要在总行设置一位总行级的首席风险经理,由副行长或副行长级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负责全行各种风险的控制和管理,监控各种可能对全行业务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重大风险”。在首席风险经理领导之下,各主要业务领域(如公司业务、零售业务等)也都设有一位首席风险经理,在其领导之下则有一个班子为其工作,称为首席风险经理办公室或风险管理部。在业务领域首席风险经理的领导下,各分行都有自己的高级风险经理,再往下依此类推,各级支行都有风险经理。风险经理和业务经理平行作业,各司其职,互相支持,互相尊重。信贷风险管理机构的独立性是维护风险管理的客观正性、控制银行资产风险的重要条件。
还要逐步建立信贷风险管理部门垂直领导体系。信贷风险管理部门要发挥其客观真实地评价资产质量、有效实施风险监管的职能,必须强调建立一个独立的组织体系。同时,各分行的信贷风险管理部门也必须对上级信贷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以保证信贷风险管理工作的客观公正性。
三、建立个人消费信贷的审批权限动态管理和决策制度
我国商业银行针对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量大、单笔金额小的特点,一般实行的都是授权个人审批制度,而不是对部门、一级分支机构或其法人代表授权。授权的依据主要是被授权个人的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从业经验,其过去所经办过的个人消费贷款的质量,对个人消费市场的了解以及审批资格考试的结果等。每一位获得审批权限的风险经理都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和逐个层次的资格考试,风险经理一般分为若干个级别,各级风险经理的授权额度大小依据个人的级别和所审批项目的风险评级而定。同一行政级别的风险经理,其授信额度的审批权限是不尽相同的。个人审批权限的设置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商业银行还要建立对所有风险经理的审批业绩进行动态的考核,根据每位风险经理审批贷款的质量,每年对其审批权限进行调整,对审批贷款质量好的风险经理升高其授权额度,反之则下调,对个人消费贷款的审批权限进行动态管理。
为提高个人消费贷款的审批效率,我国商业银行应实行授信审批“双签制”。即每一笔个人消费贷款授信业务的批准,根据其额度的大小,需要有一定级别的两位风险经理签字同意就可以放款。这种“双签制”实际上是授权个人审批制,只要超过权限就上报有权审批人审批,不存在层层审批问题,因此这种“双签制”可以说是一级审批决策制。但是对于一些特殊的、比较复杂的、或数额较大的个人消费授信项目也可以通过上会讨论决策。审批决策的重要原则就是审贷分离原则,也就是说贷款的拓展发放部门跟贷款的审批部门不能是同一个部门,从而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以便明确责任,防范风险。
四、强化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风险研究和监控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个人消费贷款的风险监控水平还比较低,主要表现在不能利用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对贷款申请人进行历史信用评分,风险预警能力较差,行业分析、数理模型应用和计算机应用水平较低等。因此,强化我国商业银行对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风险进行研究,提高对风险的监控水平,是当务之急。
首先,我国商业银行必须重视对个人消费贷款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尽快补充完善数据格式,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的统计分析功能,提高本行计算机系统的风险预警功能。一是计算机技术和网络应用程成全行性的数据中心;二是对全行的计算机应用进行统一的规划和管理,打破目前各分行各自为政,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建设;三是借助外界的力量加强计算机网络的研究和发展,请商业银行外部的计算机公司对程序进行优化和升级,但需要行内的计算人员积极参与建设和提需求。根据个人消费贷款单笔规模小但笔数多,违约率高但单笔违约损失小的特点,因此个人消费贷款的风险主要表现为系统风险,这与公司业务是有本质区别的。所以对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风险控制研究主要是:宏观层面系统风险、群体消费行为和信用研究,人文结构变化研究等等,提高对系统风险的控制能力。
其次,尽快研究和建立自己的内部风险评级模型,用来对客户或债务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模型中有定量分析指标,也有定性分析指标。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个人的信用评级还显得相当粗糙,主观、定性指标过多,客观、定量分析指标较少,影响了信用评级的准确性。
再次,要建立风险计量方法和模型,统一全行的风险标准。缺少这种深度数理分析是我国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风险管理中的一个不足之处,随着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扩大,在统计学基础上对各项业务指标进行控制己变得非常急迫,但目前业务管理模式的创新已经落后于业务本身的发展。在风险管理上,我们也面临着经验升华高度不够的问题。这种状况与长期以来所形成的体制运转惯性有很大关系。这种科学抽象程度较高的非常规事务性工作往往被视为一种没有多少实际意义的事情来看待,因此商业银行的管理人员几乎全部要集中在事务性工作的第一线,管理队伍的阵形压得很扁,后方相对就变得空虚。而开发新的管理模式,恰恰是要由后方的决策支持性组织来完成的。所以,我国商业银行应当适当地拉长业务部门的管理阵形,将日常管理事务和管理模式创新工作从机制和机构上分开,选择合适的人员,建立各级业务主管人员的参谋支持机构,其职责之一,就是要对国际先进管理方法和经验进行系统的搜集、研究、消化和借鉴,并要结合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定的实施规划,以便切实有效地推动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
【参考文献】
[1]李晓华:推行消费信贷出路何在[J].经济论坛,2004(4).
[2]郑国峰、刘士谦:推动发展消费信贷的六条政策建议[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5(5).
一、利率市场化给农行带来的风险及应对利率市场化的风险管理措施
利率市场化的目标是形成以中央银行调控的基准利率为基础,以反映市场资金供求的市场利率为主的利率体系。利率水平的预测和控制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虽然从每个金融机构的自身来看,它对自己的金融产品具有定价能力,也就是说它能确定本机构的筹资成本和贷款收益,但它的定价水平能否被市场所接受,则取决于能否与市场利率保持一致。因此,它的定价能力是受到限制的,必须考虑市场利率水平,与市场利率保持一致。
从国内金融市场的实际状况来看,结合西方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管理经验,我国农业银行要从四个方面着力,循序渐进地构建有效的利率风险管理体系,从而加强利率风险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完善利率风险管理的组织结构。一套完善的利率风险管理组织是实现有效的利率风险管理的基础。我国农业银行的机构设置还不够完善,不能完全同步市场改革进程,管理的力度滞后于风险的强度,内部职能分工不够明晰,日常工作管理重点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只是其市场风险管理中的一个方面,并未在银行日常经营和风险管理中充分考虑。以信贷管理部、资产风险管理部等部门替代资产负债管理部,一些行以信贷风险管理作为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重心。
此外,一些行计划财务部也在行使资产负债管理的职能,对银行资金来源和运用加以规划管理,但其管理目标是保证银行各项资产负债指标符合比例管理的标准,资金在全国各分支行的调配上满足流动性和盈利性的需要,很少考虑利率风险问题,关于利率预测更是一片空白。因此,建立利率风险管理必需的组织机构,发挥相关组织结构的实际作用,是农业银行加强利率风险管理的前提。
2、借鉴西方先进利率风险识别和管理技术,开发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规避利率风险。
3、提高对长、短期利率的预测能力。农业银行要想减少利率风险,必须通过各种方法缩小风险缺口。如果农业银行能正确预测利率走势,并保持相应的风险缺口。那么,不仅能回避利率风险,而且能获得更高的收益。笔者以为,在利率市场化的过程中,结合国内外宏观经济的长期走势,可以判断利率的长期走势。从中长期来看,目前人民币名义利率进入了改革开放以来的最低水平,不排除未来有望走高的可能,在这种情况下,农业银行可适当考虑借长贷短的经营策略,保持适当的利率缺口,以实现中长期较高的收益。
4、完善农行内部控制机制。合理确定内部资金转移价格是利率市场化条件下加强市场风险管理的环节。
二、信贷风险的表现及成因
1、历史遗留因素。
在传统的产品经济时期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阶段,企业自有资金过少,支撑企业运营的资金大部分由银行贷款铺垫,由于经济结构不合理,市场体系不健全,金融体制不完善,社会信用混乱,企业生产经营中出现的问题都造成了银行不良贷款,且没有更多的转化渠道和分散途径,使银行信贷风险具有普遍性和难控性。农行承担了国家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的成本,如供销系统企业贷款、农发行划转的贷款、国有农场和国有企业贷款等,现在都成为农行的沉重包袱。
2、政府干预因素。
政府部门为了当地经济的发展或为了追求任期政绩,好大喜功,短期行为严重,片面追求产值数量、项目数量等,表面上看似乎非常支持企业发展,给银行造成一种假象,以为政府大力支持的项目绝对没有问题,甚至有的政府部门直接或间接、有形或无形地给银行施加压力,迫使银行发放贷款,导致贷款质量先天不足。
3、市场缺陷因素。
由于社会经济的随机性和偶然性引发市场经济诸多不确定性因素,银企借贷双方很难准确地预测经济发展前景,使得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加大。此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息是决策的依据,银行信贷行为以项目要素来决策,而目前我国市场经济体系尚不完善,市场法制不健全,信贷项目要素的信息不充分必然带来信贷决策的盲目性,信贷决策所依据的信息的粗略、滞后和失真可能会和经济发展前景不一致、不协调而归于失败,从而扩大了银行信贷资产的风险性。
4、道德困境因素。
社会诚信的缺乏,企业以经济利益为驱动力竭力追逐利润最大化,个人尽力追求收入最大化,道德良知的约束力显得无力。企业想方设法通过挤占挪用、隐匿资金、拖耗时效、逃脱担保、故意拖欠、恶吞、骗取贷款等形式直接向银行转嫁道德风险,或以破产废债、分立逃债、合资甩债、承包租赁不理债、转让出售不还债等形式间接向银行转嫁道德风险。另一方面,银行个别信贷人员在各种利益的驱动下,也有发放人情贷款,或者以贷谋私,有的甚至内外勾结骗取贷款,造成银行信贷资金损失。
5、管理失误因素。
个别信贷人员素质偏低,风险意识不强,加上内控机制不全,管理手段不力,监督不严,特别是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措施不力,使银行成为信贷风险的承担者。如调查资料虚假不实,调查内容不完整,审查不严,抵押登记手续不规范,贷后检查不及时,流于形式,重要贷款档案保管失误,对企业风险预警不及时等等,都将导致企业到期偿还贷款能力降低,甚至债权悬空,造成银行损失。
6、法制缺陷因素。
金融法律体系不健全,部分法规制度如《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管理规定》等尚未出台,导致某些金融活动无章可循、市场秩序混乱;特别是法院有关的司法解释不尽合理或有效,如国家划拔地抵押登记有关司法解释,导致了银行、土地登记、房产登记三者间难于理顺,在企业间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等,这些问题给企业逃废债、金融舞弊、地方干预等留有空间,增大了银行信贷风险。
三、建立防范新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不良信贷资产
(一)完善信贷决策机制,确保新增贷款低风险。
完善信贷决策机制,讲求贷前调查情况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能简单地按企业现成财务报表统计其资产、负债及相关财务分析数据,对应该剔除的如贬值商品、应收款中的呆帐、资产的高估等因素,要予以剔除后再统计,最好企业能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审计等社会中介机构审核认定并承担相应责任的财务数据。
加强审查环节,明确审查经办人和审查主责任人各自职责,强化制约和激励机制;明确审查职能定位,在审查每笔贷款业务时,必须从客户最基础的数据入手对贷款的合规合法性、安全性、效益性等进行综合审查,而不是对贷款材料简单的复核和复测;加强贷审会决策议事功能,明确贷审会参加人员资格认定,贷审会成员必须是最具评审能力的业务精英,而不能随便委托他人参加。个人经营性贷款和消费性贷款也要定期走访,了解其生产经营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信贷资金安全。
(二)多管齐下,加快化解信贷资产显性与隐性风险。
1、健全风险预警机制。
严密关注借新还旧贷款,借新还旧对降低贷款的实际风险程度意义不大,只能在形式上使贷款保持“正常”形态,正是这种“正常”形态使贷款的不良属性和风险更具隐蔽性和欺骗性。建立信贷资产质量报告制度,由经营行定期向上级行报送信贷资产质量分析报告,报告不及时或报告质量达不到要求的要予以处罚。
2、健全风险退出机制。
努力提高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竞争情况和客户偿债能力的判断,主动从那些生产能力过剩、经营效益不高、缺乏优势的传统产业、企业提前退出,既有效防范贷款风险,优化贷款结构,又通过信贷资金的转移和优化配置,促使企业、产业和行业进行结构调整和重组,做到有进有退,实现有所为,有所不为。要大力发展财务顾问、企业并购重组、不良资产集中处置等投资银行业务,积极推进投资银行业务与商业银行业务的有机结合,创新资产信托品种,提高信贷资产的流动性,转嫁信贷风险。
3、健全风险转化机制。
建立清收转化责任制,结合行长目标责任制的考核,把清收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强化对清收的考核,划出专项费用与各行清收考核挂钩,确保清收转化目标的实现。发挥信贷效能,把清收转化不良资产与执行停减免缓利息、贷款呆帐核销、以资抵贷、贷款投放、企业重组等结合起来。依靠各方力量,运用行政、法律等手段,区别不同企业,分类掌握,一户一策予以清收、转化不良资产。
(三)建立健全信贷资产考核新机制。
1、建立一整套科学、严密、可操作的责任追究制度,使信贷管理做到程序规范化、责任明确化,奖罚标准化,通过建立完善的检查、监测、评价体系,使信贷人员责任明确,奖罚具体,充分调动其管理信贷资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2、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信贷管理的规章制度,包括审贷分离、独立审查、授权授信、贷后检查等制度,并对每一个工作环节和业务流程的关键点与风险点实行约束,把内部控制制度置于贷款的全过程,使各职能部门和信贷人员在内部控制之下不敢违规操作和越权行事。
3、建立贷款的法律审查制度,切实做到每笔贷款手续都具有合法性和法律约束力,要强化转授权的管理,根据业务品种、地区风险状况、贷款管理能力来决定转授权的要限,并实行动态调整。
4、建立健全管理行对经营行的检查监督机制,定期对经营行执行规章制度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认真严肃处理,同时也要对制度可操作性、有效性进行评价,根据实施情况及时进行修订、完善,对下级行要承担管理责任。
(四)加强信贷人员素质教育。
1、强化理念教育。
牢固树立发展理念,以积极主动的心态、求真务实的精神、不断创新的方式,去推动我行信贷业务的集约经营、高效发展,开创信贷工作新局面;牢固树立竞争理念,将优质信贷拓展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彻底摒弃“等、靠、要”思想,强化竞争意识、营销意识和开拓意识,做好“抢、新、快”文章;牢固树立风险理念,正确处理好加快发展与控制风险的关系,既不为了发展而盲目放贷,也不因害怕风险变成发展的障碍,坚持发展与控制风险两手抓,排除各种干扰,切实实行各种有效的管理措施,提高贷款的安全性;牢固树立责任理念,正确处理责任追究中的主动与补动关系,惩罚不负责任的行为。
2、强化业务培训。
严格培训管理,把培训与上岗、任职、晋升和奖惩紧密结合起来。每次培训都要进行测试,成绩不合格者要重新培训,并视情况降低资格等级。
3、强化激励机制,建立一套尊重员工、信任员工、培育员工的政策和机制,使员工在公开、公平、公正的机制下,从理念到制度都把全行整体利益及员工自身利益调整到一个方向上,构成一个有机价值链,使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充分的调动与发挥。
四、加快改革外部环境
1、转变政府机制职能,杜绝行政干预。
真正实行政企分开,使企业成为独立自主的经营者和法律责任的承担者;建立多元投融资体制,并明确投资主体,建立出资人制度,政府不干预投资主体的决策和银行贷款;真正实行政商分离,商业银行不再办理政策性业务,杜绝政府对银行的行政干预,以保证信贷资金的合理使用,降低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
2、加快社会信用建设。
尽快对征信行业立法,为信息资源共享创造条件,为个人信用信息的采集、存储、查询、使用涉及到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提供法律保护,也只有通过立法,才能保证企业和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的合法性,才能高效地采集、开发、利用和披露信息,避免多头投入,重复建设和浪费资源。
3、出台不良资产处置优惠政策。
1.管理风险。当前,许多村镇银行管理者的风险防控意识较为淡薄,对风险预警体系建设、风险管理人才培养往往不够重视。由于没有引入精确管理、定量分析的风险防控技术,使得部分村镇银行对信贷风险的管理还处于经验判断阶段,这就很可能出现因管理者判断决策失误而造成重大信贷资产损失的情形。另外,由于村镇银行规模有限,虽为股份制银行,但多数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内控机制不健全,可能出现“内部人控制”现象,由行长或大股东一人左右村镇银行的经营行为,将金融机构变成个人的小金库,致使村镇银行出现大量内部关联人贷款或关联方贷款,在损害小股东权益的同时,使村镇银行出现严重信贷风险。
2.操作风险。村镇银行本质上是小型社区银行。社区银行的地域性决定了村镇银行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发展。因经营市场受限、业务范围小、网点布局单一,部分中西部地区村镇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非常有限,利润主要来源为存贷款利差。为维持自身生存,这部分村镇银行必须在不断吸收外来存款的同时,最大限度发放贷款。在合乎贷款条件的客户数量较少的情况下,受绩效压力驱动,村镇银行部分信贷人员就可能会为一些不满足贷款条件的客户擅自放宽贷款条件或帮助其达到贷款条件。这将严重削弱村镇银行信贷资产质量,为信贷风险蔓延埋下隐患。另外,村镇银行的内部风险控制机制还有待完善。部分村镇银行重制度建设、轻贯彻执行,内控制度流于形式。还有部分村镇银行为节约资金成本、提高放贷效率,“重发放、轻管理”,对贷后管理重视不够,检查监督流于形式,对资金流向和可能存在的问题了解有限,增加了信贷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3.道德风险。村镇银行作为农村金融领域的新成员,多数员工在入行前没有金融机构从业资质或经验,对信贷工作和与之相关的制度缺乏了解。因部分村镇银行培训经费不足、培训经验欠缺,新招录人员的岗前培训效果往往并不理想。这些人员对信贷岗位的胜任度不高,从事该岗位工作,只会使村镇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能力长期处于一个较低水平。而部分有经验的信贷人员,因村镇银行工作环境相对较差、机构小、发展空间有限,很难扎根留住。基于以上情况,村镇银行很可能由于信贷人员专业素质低,风险防控意识差,对小企业和农户的信用状况把握不准确,而产生信贷风险。此外,个别道德素质低下的信贷人员,可能利用我国农村的“熟人文化”,以贷谋私、假冒贷款,甚至串通客户恶意骗取贷款,给村镇银行带来风险损失。
(二)外源性风险
1.信用风险。当前,我国农村大部分地区金融生态环境较为脆弱,农户和当地小企业的信用意识普遍较差,村镇银行发展缺乏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极易产生信用风险。一是农村与大中城市在征信体系建设方面有较大差距。村镇银行在进行风险控制分析客户信息时,没有相对便捷完备的信息系统提供支持,容易导致风险控制出现漏洞,无法及时对不良贷款做出判断和处理。二是村镇银行主要服务于“三农”,农业生产周期性长、前期投入大、见效缓慢,一旦发生自然灾害或市场风险,将直接转化为信用风险;另外,农村小企业抗风险能力也较差,容易在市场风险侵袭下停业或倒闭,无法按期偿还贷款,也会导致出现信用风险。三是农村某些个人诚信意识淡薄,对申请贷款没有清晰的认识,将贷款视同为“政府补助”,主观还款意愿不强,经常逾期拖欠甚至恶意逃债,也会给村镇银行带来一定的信用风险。
2.政策风险。村镇银行的政策风险主要来自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在宏观层面,由于国家在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上的不连续性,可能恶化村镇银行生存环境,导致村镇银行不能持续健康经营,从而形成信贷风险。一般情况下,这类政策风险发生的概率较小,但随着我国银行破产条例的加快酝酿和制定,这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将大幅增加。在微观层面,村镇银行作为一级法人机构较易受当地政府影响。当地政府扶持的重点建设项目往往是村镇银行信贷业务重点介入的融资项目,在不对等的依附关系下,当地政府若提出不合理要求或进行行政干预,将可能造成村镇银行信贷资产发生损失。
3.法律风险。近年来,国家加强了银行业立法,对包括商业银行法在内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进行了修订,为银行防范信贷风险提供了相对充分的法律依据。但总体而言,村镇银行所处的法律环境仍需改进,与其经营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仍不完善、不配套。受到法律环境的种种限制,村镇银行在经营运作过程中,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有法难依的现象仍大量存在。另外,因村镇银行规模较小,大多没有专门的法律事务部门和法律人员,员工法律知识水平普遍不高,在利用法律武器防控信贷风险方面存在短板。
二、加强村镇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构建高效的信贷风险预警体系由于农业属弱质产业,加之我国农村信用资本欠发达,村镇银行发生重度信贷风险的机率较大。根据JP摩根等大型商业银行的研究数据:在信贷风险暴露前180天预警并采取预防措施的,平均损失率为1%至2%;提前90天预警并采取预防措施的,平均损失率为3%至6%;提前30天预警并采取预防措施的,平均损失率为10%至20%;没有采取任何预警措施的,风险损失率达50%以上。因此,构建高效的信贷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可以帮助村镇银行改变传统管理模式下风险判断表面化和风险反应滞后的状况,使信贷风险管理模式从粗放走向集约,从依靠主观判断走向量化分析,从事后处理走向事前预警,提高贷前分析效率,改善贷中决策质量,优化贷后管理技术,最终减低或规避信贷风险。由于人力、财力资源有限,村镇银行可以借助外部力量,如与专业机构或大型商业银行合作,由其代为提供信贷风险预警服务,以节省时间和成本。也可以集中自身力量,在综合分析客户守信状况和守信程度、客户财务风险状况和风险程度、客户经营风险状况和程度的基础上,通过归集信贷项目指标、动态环境指标以及贷款风险度、单个贷款比、不良贷款比、贷款集中度等内部控制指标,建立一套符合自身实际且具有递阶层次结构的信贷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再通过运用层次分析法(AHP)和本征向量法(TE)来确定指标体系权重、搭建数理框架模型,利用SAS、MATLAB等软件平台进行数据挖掘,进而构建完成整个信贷风险预警体系。此外,村镇银行还应强化对宏观经济、行业、区域系统性风险的监测,以提升预警体系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二)健全风险管理内控机制
1.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当前部分村镇银行风险防范意识淡薄、风险管控能力较差,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自身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权力制衡机制不健全所引起的,可以考虑从以下方面完善:一是健全董事会运作架构。2013年7月银监会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中明确指出:商业银行董事会对银行风险管理承担最终责任。村镇银行作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其董事会应当认真履行风险管理职责,建立风险管理战略、政策和程序,判断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确定适当的风险容忍度和风险偏好,督促管理层有效应对银行面临的各种风险。董事会应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贷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各委员会间相互独立、有明确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二是董事会与管理层各司其职、互相监督。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经营,有否决权。管理层应向董事会报告重大风险事项。行长不得兼任审贷委员会主任,并且银行前台与中后台相互监督制衡。三是不断优化内部决策机制。完善议事规则,建立民主、科学、高效的决策流程,从根本上降低因决策失误而导致信贷风险发生的可能
。2.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周密严谨的内控制度是村镇银行做好信贷风险管理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因此,加强信贷风险管理,必须先行健全内控制度体系。一是修订完善已有制度。根据内外部情况的变化,对操作效果欠佳、不符合当下实际的制度条文予以修订或废止,以构建符合内外部监管需要、操作性强的信贷风险内控制度体系。二是建立灵活的制度更新机制。建立信贷风险内控制度的动态更新机制,定期或根据实际需要,灵活组织开展内控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以更好地应对信贷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三是不断优化操作流程。明确风险控制要求和不同岗位职责,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指引和内控管理指引。在指引中细化信贷业务操作规程和工作流程,将内控制度条文转化为信贷人员的具体行动守则,进一步增强内控制度的明晰性和操作性。
3.加强信贷文化建设。信贷文化是银行在长期的信贷管理工作过程中积淀形成的价值取向、行为规范的总称,相比制度规定,其影响力更加深远持久。健康的信贷文化既能为信贷业务发展提供助力与支撑,又可以有效防控信贷风险,村镇银行基于自身的高风险特性,应主动加强信贷文化建设。一是加强信贷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形成良好的职业操守,自觉抵制各种违反信贷工作制度、有损职业形象的行为或事件发生。二是高度重视信贷业务和风险管理培训。应以打造高素质信贷人员队伍为目标,不断加大投入,通过“请进来、送出去”、“传、帮、带”等丰富多样的培训形式,使信贷人员牢固树立风险意识,不断提升业务理论和工作技能,成长为信贷工作和风险管理方面的“行家里手”。三是加强内、外部监督。构建内外联动无死角的监督机制,推行贷款监督、岗位监督,对违规贷款责任人加大处罚力度,提高监督工作威慑力,消除个别信贷人员的侥幸心理,防止操作风险、道德风险发生。
(三)完善信贷业务管理体系
1.探索新的信贷抵押担保模式。基于我国农村相当一部分农户和小企业难以实现“完全抵押”的现实,村镇银行有必要探索尝试一些新的抵押担保模式。一是借鉴孟加拉国格莱珉银行的“贷款小组”模式。按照生产相关性,将农户分成若干小组,以村民联保的方式进行贷款。这种模式将个人与集体的利益、信用关系紧密联接,既可以帮助贫困地区农户改善经济状况,又有助于农户增强还款自觉性,减少信贷风险。二是采用企业联合农户的信贷模式。将处于同一生产链条上游的企业和下游的农户联合起来,互相为对方担保贷款。这种模式可以有效支持当地某一产业快速发展,增强还款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三是探索新的抵押方式。银监会和林业局已于2013年7月出台了《关于林权抵押贷款的实施意见》,规定银行可以接受借款人以其本人或第三人合法拥有的林权作抵押担保发放贷款。这使得村镇银行在传统方式外,又多了一种新的抵押方式。此外,村镇银行还应积极行动,探索尝试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在内的其他新方式,在更好满足农户和小企业贷款需求的同时,尽可能降低规避信贷风险。
2.健全信用等级评价机制。一方面,村镇银行应成立多方参与、公正高效的资信评定小组。该小组应由村镇银行信贷人员以及农户、小企业代表等多方人士组成,有科学、合理的信用等级评价程序和量化的指标体系,能够客观高效地对申请贷款对象偿债能力进行评价。信贷人员应充分搜集农户家庭人员、承包土地面积、产出、年收入等方面的情况,掌握小企业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收入、利润、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并由此形成真实可靠的调查意见,以便为资信评定小组评定贷款者信用等级提供参考依据和数据支持。另一方面,政府应加快农村地区信用环境建设。大力推进个人征信系统和企业征信系统的建设,将农村信贷全面纳入国家信贷登记系统,形成城乡统一、覆盖全国的信用信息网,以便村镇银行更好地开展信贷工作。
3.进一步加强贷后管理。村镇银行应针对自身信贷客户数量多、分布广、交通通信不便等特点,建立一整套科学完备、实用便捷的贷款贷后管理责任制度,通过“谁经手、谁负责”的方式,将贷后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信贷人员身上,促使其高度重视贷后管理环节,主动加强有关工作,从而减少村镇银行发生信贷风险损失的可能。另外,村镇银行还应健全相关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对信贷人员贷后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将监督检查的结果直接与信贷人员的考核以及工资奖金发放情况挂钩,确保信贷人员认真履职,在贷后管理工作方面不走过场。
(二)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目前,商业银行基层行人员数量不足,发放贷款过程中往往侧重于贷款投放的金额,而忽视了信贷资产的质量;信贷人员业务培训不足,部分信贷人员缺乏基本的信用贷款管理、企业管理等相关商业银行经济基础知识和风险合规管理的意识,这使得现实中各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水平良莠不齐。现实中大部分信贷客户经理只注重如何达成上级行的各项指标任务,如何得到更多的工资报酬,并不注重其发放的信贷资产的实际资产质量及盈利能力,贷后风险管理流于形式,形同虚设,普遍存在“重投放,轻管理”的情况。由于业务人员能力不强,各商业银行对企业客户的历史经营业绩情况比较分析、同业经营情况比较分析、企业的现金流量情况分析,尤其是对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不够,使客户的现实风险状况没有办法得到客观反映。该行目前在信贷业务分析决策的过程中主要运用的是信用等级评定、最高综合授信额度核定及贷款风险度测算等方法,在现实中,由于难以判断企业客户所提供的财务报表的真实性,由于理论和实践的差距难以准确设定评价指标的标准,及设定评价指标不尽合理和评价方法不甚科学等原因,使以上的分析不能够让企业的真实状况得到真正反映。由于部分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经办人员的合规经营意识薄弱,甚至存在为满足客户贷款需求,主动授意资产评估公司提供不实的、虚高的抵押资产评估值,唆使客户修改财务报表,调查不实,收集虚假材料等现象。现实工作中还普遍存在信贷业务人员风险管理观念陈旧,难以适应现代社会快速的业务发展步伐和日益复杂的风险环境,信贷管理意识贯彻不够充分等问题,这使得有部分员工产生信贷风险管理仅仅是风险管理部门的工作的认识误区,没有树立“向风险管理要效益”的正确理念。
(三)贷款的“三查”制度执行不力贷款发放流程上,现实工作中业务经理执行贷款“三查”制度不力,“三查”工作也做得不够深入和细致,普遍存在“三查”制度流于形式情况:一是针对贷前调查环节,银行没有建立系统的量化客户初选标准,没有根据其预测的现金流方式筛选信贷客户,没有对定性信用评级因素的相关量化标准的使用、调整进行实时监控;信贷业务人员往往轻易采信和运用企业客户提供的文字材料和数据,没有按照银行的信贷业务风险管理要求进行整理、使用,只做表面文章,对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情况了解不够深入,贷款人信用评级的主观随意性大。信贷客户信用控制测算量与实际情况出入大,不能达到控制信贷风险的目的;二是贷款申报、审批和发放仍有不足。商业银行并没有制定明确的定价方式,不存在根据企业信贷风险状况而制定的信贷最低价;信贷资产准入条件仅包括申报文字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实际贷款业务发放中缺乏对贷款客户是否能够真实履行贷款合同的有效监督手段;三是在贷后检查环节中,信贷业务人员往往只侧重于企业客户提供的静态的书面材料,缺乏对企业客户实际的动态变化情况应变能力
(四)信贷风险管理基础薄弱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还存在着多处比较薄弱的地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客户经理提供的企业财务数据不真实导致的部分客户的信用评级授信资料没有可信性。
2.信贷档案资料不规范,业务操作中相关法律审查手续及贷款前提条件落实不及时,影响了档案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3.目前各商业银行实行的信贷责任人制在具体业务操作中不能够详细、明细的认定责任。
4.信贷风险管理工作流于形式,仅停留在口头、文件及会议上,没有落到实处的现象时有发生。
5.信息采集手段难落后,难以从整体上把握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现有风险预警系统反应迟钝。
6.普遍存在贷后管理轻实质,轻质量,重形式的现象。贷后的借款用途检查流于形式,没有起到贷后检查的作用。
7.逾期贷款催收不及时、清收力度不够,资产保全工作不到位。
8.不良贷款的责任认定不仅停留在企业客户观因素,对银行内部责任人的认定流于形式,处罚难度大,不能形成良好的信贷风险约束机制。
(五)信贷资产质量分类的方法存在误区我国各商业银行目前使用的贷款质量分类方法主要强调技术层面上的要素,忽视了全面的系统性的规范化的分析。信贷质量分类结果的认定及审批过程中,主观、盲目的判断取代了对客观事实的分析,导致信贷质量分类陷入以下误区:
1.将时间判断作为信贷质量分类工作的重要依据。业界普遍将尚未到期的贷款视为正常的贷款,然则事实上贷款是否逾期与逾期时间的长短难以全面反映信贷资产的质量情况。
2.把主观意愿当作信贷风险分类情况的主要依据。信贷风险分类认定过程中,大部份环节必须由业务人员来进行主观判定。现实工作中存在分类人员仅凭主观意愿,随意做出分类判定,完全扭曲信贷风险分类的实质,从而忽略了分类引导相关人员注意影响贷款偿还的主要因素。
3.误将信用评级等同于信贷资产质量分类。一般说来,银行贷款还款的可能性与客户信用等级成正比,信用等级高,信贷资产分类结果优良的概率自然大,但二者之间仍存在诸多不同。信用等级的评定主要侧重于对企业客户的历史工作业绩进行回顾和考察,并且局限于对借款人自身的评定;信贷资产的风险分类则侧重于评价具体某笔信贷业务的风险情况,除了要关注借款人本身还款的可能性之外,还要考虑外部支持因素,现实中常常出现还款能力与信用等级相背离的情况,故而仅以信用风险评级代替信贷分类,在一定程度上会掩盖信贷资产清偿的本质问题。
二、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风险管理的改进对策
(一)重新整合信贷风险管理各部门的职能各商业银行应在现有的信贷风险管理体系上,从风险全过程控制角度出发,明确各科室职责,重新整合涉及信贷业务流程的各部门的职能,具体情况如下:
1.由各商业银行二级分行的个人金融部、公司业务部和下属支行业务经理,切实负责各类资产业务的营销和贷前调查,切实做好贷前调查工作。
2.风险审批部门主要为风险管理部,主要负责资产业务的准入审批,由专人负责其对辖属机构申报的信贷客户进行评级和授信审查、贷款审批。
3.贷后监督检查中心从个人金融部及公司业务部中独立出来,专门负责风险检查及贷后管理,对贷款的实际用途、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抵押物的变现价值等要素进行跟踪、分析,定期对信贷档案进行合规性检查,便于及早发现问题,将风险端口前移。
4.人力资源部门把信贷资产质量变动情况纳入业务受理部门、风险管理部门等部门负责人及客户经理的绩效考核体系中,增强业务负责人的主观能动性。
5.建立独立的风险处置管理中心,切实做好关注类及不良资产的清收处置工作。
6.其他各相关业务部门做好辅助、保障工作:财务管理部、监保部及信息科技部等部门要及时做好数据信息收集工作,办公室档案中心要及时将信贷档案整理、归档并入库,做好信贷业务档案的保管、调阅和清查工作。
(二)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人力资源问题是银行业务发展壮大的最核心问题,。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要想得到健康、快速、持续性地发展,必须要打造出一支素质过硬的专业信贷人才队伍。
1.要深刻理解做好信贷业务的关键是要做好人才保障。要将人才培养工作列为重中之重,从本行的实际情况出发,对业务发展进行合理规划,要确保信贷人员在数量和业务配比上能支撑本行业务的良性发展。
2.要定期进行专业培训。要按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政策与理论相对应”的基本原则,对分支行基层的信贷工作人员,有目的地、连续地进行业务操作技能、信贷业务基础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切实业务人员的专业化程度。同时要充分利用总、省行及外部监管单位提供的培训资源,加强有关信贷政策、制度、风险分类等方面的培训工作
(三)完善信贷风险预警体系完善的信贷风险预警体系能够将风险防范关口前移,有效防范风险。对信用不良企业及时、充分地在全系统内沟通,起到预防作用。长期以来,商业银行缺乏有效的风险预警体系,常常出现风险反应滞后和风险判断表面化的现象,各商业银行迫切需要解决加强风险预警功能的问题,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健全信贷风险管理制度。首先,要建立建全贷前审查机制,目前的信贷审批过程中,业务审查人员的工作主要是建立在针对客户分析的调查资料上,如果调查资料有问题,后序的工作都是徒劳。对调查资料上的信息的来源渠道进行审查,有利于开展后序工作。各家商业银行可以规定在贷前调查时要对相关信息的来源渠道进行审查,并在有需要时进行实地走访。还要通过面对面方式进行沟通获得的与企业各级管理者相关的资料做好书面访谈记录,同时要求签字,并将该访谈记录作为信贷档案保管。其次,要完善信贷检查监督制度,建立信贷检查报告制度,信贷检查人员按月根据检查情况报告,对已经出现或预计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提示,并对违规人员及行为进行通报并记录。监督检查人员要根据信贷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纳入其绩效考核当中。
2.改进风险预警分析技术。一是要加大定量分析的比重:科学研究表明,合理的指标体系中,定量指标的比重不应低于50个百分点,为达到预期效果,定量指标比重可以提高到67个百分点以上。二是要提高定性分析的质量:要将定性分析和简单的主观臆断区分开来,充分利用统计手段消除定性分析中的主观成分,尽量降低偶然因素等对预警分析的结果所造成的影响。同时,定性指标的细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主观判断出现失误的概率。
3.加强系统性风险预警分析。通常采用的风险分析手段往往仅注重客户经营业绩情况,这种方式极易被不切实际的数据误导,并会大幅降低其对未来风险的预警功能,从而造成风险甚至损失已经形成时才进行应对。切实可行的客户个体风险预警应更注重对宏观层面的因素实施监测。期间要重点考虑国家相关政策及专家的指导意见,强化风险预警体系的有效性。
(二)信贷风险管理缺乏持续性监管我国的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着对于市场准入监管力度大而对于银行信贷业务的监管力度小的弊端,从而导致了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缺乏持续性监管,特别是对于如银证通等金融创新工具的监管力度明显不足。一方面,商业银行对于当下开展的金融创新方式的具体监管方式缺乏必要的经验,并难以形成科学全面的监管机制;另外一方面,针对于金融机构的退出机制而言缺乏必要的规定,使得金融机构的退出形式没有按照科学的流程开展,从而进一步弱化了金融市场对于金融机构的惩戒约束力度,同时还容易致使商行出现道德风险,进而最终导致银行的经营风险。
(三)信贷风险监管力度相对不足当前我国大部分的商业银行其监管重点为机构经营的合规性领域,例如对于金融机构其业务操作流程以及所涉及到的业务范围是否合乎规范予以管理。其实,就监管的实效而言,这种监管方式对于金融市场的把握不全面,敏感度较低,从而难以全面反映出银行信贷的风险性因素,另外其监管措施同样呈现出滞后于金融市场发展的弊端。其实,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应当在充分了解信贷市场运作的基础之上,严格遵守审慎监管的科学原则,从而制定出相对完善的监管对策,而正是由于我国商业银行难以把握好信贷风险监管这一重要环节,从而使得信贷风险大大提升。
(四)内部调控体系不够完善我国商业银行还存在着内部调控体系不健全的明显不足,具体表现为银行内部缺乏相对完善的针对于现代金融企业的相关决策制度与程序,从而导致金融决策者缺乏有效的制约管理手段;银行的各个职能部门仅仅注重对于具体业务的调控,而对于职能部门的内部管理缺乏必要调控;相关业务岗位的责任制度相对抽象,缺乏必要的量化考核等。
二、实现我国商行信贷风险管理进一步完善的相关路径
(一)实现金融监管及协调力度的强化面对我国商业银行在信贷风险管理过程中所出现的种种不足,就整个金融市场的监管而言就应当充分发挥其协调控制的重要作用。一方面,对于商行监管的重心由传统的市场准入领域的监管转移到关于银行工具或是银行产品等经营过程中的风险领域监管上来并且还应当建立相应的退出机制,从而实现对于商业银行的持续性监管上来。在这个过程中,对于我国商业银行业务往来的监管如银行同证券或是保险之间所有的业务往来都应当强化监管的力度,督促银行对于业务办理过程中所潜在的金融信贷风险予以有力防范与化解,从而保证商业银行的资金有效利用,充足的资金储备也能够切实提高商行对于金融风险的抵御能力。金融市场的监管部门理应制定长期尽管规划,实现其监管的预见性与持续性,提高监管效率;另一方面,针对于商业银行的金融监管还应当实现由当前的风险监管替代以往的合规监管作为金融监管的重点内容,这就要求在我国金融市场内部应当建立相应的风险评估以及预警机制,以便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监管当局还可以制定相应的非现场监管指标体制,为风险评估与防范提供可靠数据支持。
(二)构建相对健全的信贷风险预警体系首先,商业银行应当建立相对完善的信贷风险监控体系,对于每一笔信用贷款业务都要做到严密周全,在资格审核、贷前信用调研与审查、相应贷款审批以及具体的发放,甚至是贷后的追踪管理等环节都要做到从严处理,对于各个环节所潜在的风险强化其稽核监管的强度与广度,对于相应的责任认定工作也要做到科学严密,逐步建立起逐笔测算、逐户分析以及定期审核的制度,从而能够为信贷风险预警提供详实有效的数据;其次,商业银行还应当根据自身信贷状况建立相应的分级预警机制,即可以根据信贷风险的风险程度将信贷风险分为不同的级别,针对于不同的风险级别制定相应的预控管理办法与解决方案;最后,商行还可以依托当前便捷的计算机网络技术以及风险分析软件等提高风险防范的预警水平,可以针对于不同级别的信贷项目开发相应的风险分析与预警软件平台,对于银行的每一笔信贷业务进行全程跟踪与监测,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避免出现更大的经济损失。
(三)进一步培育信贷风险管理文化商业银行应当充分确立以诚信审慎为核心的文化机制,正是通过培育科学健全的信贷风险管理文化从而将个人信贷行为同企业发展相关联,将银行的业务拓展同风险管理相结合,这就要求商业银行内部的每一位员工都应当秉承诚实守信的良好品质对待每一位顾客以及每一笔信贷业务,坚持以实事求是、审慎务实的工作态度对待信贷审查工作,从而做到对客户负责,对银行负责,对自己的工作负责。商业银行通过建立诚实守信,审慎务实的信贷管理文化氛围,通过建立一支作风严谨、品德高尚、技术过硬的信贷业务团队方能够保障安全信贷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同时,银行还应当充分强化信贷工作人员的风险管理意识,既要使信贷工作人员增强其风险管理意识,实现信贷业务的规范化操作,又要充分解决商行当前信贷质量普遍不高的现实问题,切实加强其业务技能培训,同时还要完善信贷管理制度。
二、加强客户经理队伍建设及考核激励机制
经济新常态发展趋势下银行业面临着新的挑战,同时也对客户经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加强客户经理队伍建设已成当务之急。必须推行任职资格认证制度,充实一批素质良好、业务过硬、经验丰富的人员到企业信贷业务经营管理队伍中来。举办多层次、多角度的业务培训班,确保企业信贷队伍熟悉企业经营管理特点,在有效识别融资风险的前提下开展企业信贷营销和管理工作。建立客户经理考核机制,将贷款收益、资产质量和客户经理个人绩效紧密挂钩,实现正向激励与责任约束有机结合,建立起权责对等、标准明确、操作简便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三、全面提升信贷管理精细化管理水平,树立“全流程”信贷管理理念
从做实贷前调查、做真审查核准、做细贷后管理入手,提高信贷管理工作的精细化水平,保持银行信贷业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大信贷全流程管理力度,严把客户准入关,继续推进实施客户准入集中审议制度,按照区别对待,优中选优的原则,对同一行业内客户实施分类筛选,防止“病从口入”。建立亿元客户贷款集体审议制度,加强对融资大户风险的分析和把控。严把审查和核准关,重点加强对客户实质性风险的审查,防止业务“带病通过”,严格贷款核准和作业监督,确保贷款手续完备。充分利用好贷后管理系统、风险预警监测系统的作用,通过加强财务指标、账户资金流、异常交易行为等情况监控。
四、加快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1.各地银行应积极配合各地政府进行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升良好的诚信环境建立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在评级指标的设置方面,应充分考虑企业的成长性、效益性,建立有针对性的评级体系鼓励和支持守信企业,加大对造假、逃废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不照章纳税等失信企业的打击和处罚力度。
2.积极配合建立完善的共享信息平台积极建立企业的信用记录体系和企业信用咨询机构,为银行提供企业全方位、多视角信用状况有偿咨询,建立银行同业的企业信用奖罚机制。对于发展前景良好、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的企业,可建立“信誉良好的企业”名单;对于骗贷或违约行为的企业,应在金融同业中予以通报,增加企业及其股东的违约成本,促使其主动增强对自身的风险约束,防止其多头融资,套取银行信用。当前,特别要加大对恶意逃废债务企业的惩处力度,发挥法律强制作用,让失信者付出成倍的代价,形成不愿失信、不敢失信的机制和制度。
五、区分不同情况客户及行业对应做好信贷相关工作
1.对潜在风险客户做好排点排查经营亏损、盲目扩张、过度融资、民间借贷、交叉违约、隐形关联特征的风险客户,及时退出潜在风险贷款。
2.加强产能过剩、房地产、政府融资平台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根据限额控制计划要求,做好上述贷款的压降工作。
商业银行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其信贷风险属性是与生俱来的。因此,各国银行自诞生的一天起,就在孜孜寻求规避信贷风险的方法和手段,以最大限度地控制信贷风险。信贷风险是商业银行贷款的信用风险,是商业银行面临的最古老的金融风险。信贷风险是指银行在信贷活动中预期收益不能实现的可能性。它不仅指由于借款者违约不能如期偿还贷款本息而使银行承担实际的违约风险,而且指由于借款者还款能力下降或信用等级降低而使银行面临的潜在违约风险。信贷风险管理是银行风险管理的核心,它是指商业银行对信贷风险进行识别、评价并准确度量,在此基础上进行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以最低成本实现信贷资产最大安全保障的科学管理方法。
对于信贷风险的研究是一个历史悠久的问题,信贷风险管理方法历经多年的发展,不断推陈出新,表现出一种从定性到定量、从简单到复杂、从个别资产信用风险评价到资产组合信用风险评价的趋势。而风险管理上的差距,是我国商业银行与国外先进银行的最大差距,也是我国商业银行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不强的根本原因。面对金融自由化、全球化的加强和金融竞争与创新的发展,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金融全面开放,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必须正视经营风险问题并尽快构建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系统,建立全面风险管理模式,以提高自身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
一、传统信贷风险的测度方法及局限性
传统的信贷风险度量模型分为三类:专家方法、评级方法、信用评分方法。
专家方法是一种最古老的风险分析方法,其基本特征是:银行信贷的决策权是由该机构那些经过长期训练、具有丰富经验的信贷官所掌握,并由他们作出是否贷款的决定。最常见的是信贷的5C方法,主要集中分析借款人的品格(character),资本(capital),偿付能力(capacity)、抵押品(collateral)、商业周期(cyclecondition)这五项因素。专家知识、主观判断以及某些要考虑的关键要素权重均为最重要的决定因素。运用这种方法的缺点是,专家用在5C上的权重有可能以借款人的不同而变化,专家难以确定共同要遵循的标准,造成品估的主观性、随意性和不一致性。
评级方法是指对每笔贷款进行评级,以此来评估贷款损失准备的充分性。最早的贷款评级方法之一是美国货币监理署开发的,将现有的贷款组合归入5类,同时列明每一级别所需要的准备金。目前,国外很多银行都开发了贷款的内部评级方法,分为1-9或1-10个级别。商业银行应对业务作出全面综合的评价,才能正确评估信贷风险的大小。
信用评分模型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爱德华.阿尔特曼(Altman)在1968年对美国破产和非破产生产企业进行观察,采用了22个财务比率经过数理统计筛选建立的著名的5变量Z-score模型和在此基础上改进的“Zeta”判别分析模型。将Z值的大小同衡量标准相比,可以区分破产公司和非破产公司。此方法的应用依靠大量的历史数据资料,并考虑了借款者经营的主要方面,对违约概率进行了预测。此预测是建立在经济发展稳定且借款者的经营环境和经营状况变化不大的情况下,否则,预测误差就会很大。
二、国外信贷风险度量新方法以及在我国信贷风险管理中的应用难点
近年来国外在信贷风险度量与管理的技巧和科学的研究方法方面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展,现有的信贷风险度量模型都是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发展起来的。
(一)目前广泛应用的国外信贷风险度量新方法主要有:
1.KMV公司在1993年开发的CreditMonitorModel(违约预测模型)。该模型的理论基础是默顿(Merton)将期权定价理论运用于有风险的贷款和债券的估值中的工作,债券的估价可以看作是基于公司资产价值的看涨期权,当公司的市场价值下降至一定水平以下,公司就会对其债务违约。KMV模型通过计算一个公司的预期违约率(expecteddefaultfrequency,EDF)来判断他的违约情况。
2.J.P.摩根公司和一些合作机构于1997年推出的CreditMetrics方法(信用度量术)。在银行业最早使用并对外公开的信用风险管理模型是J.P.摩根于1997年开发的CreditMetric严模型。该模型是通过度量信用资产组合价值大小进而确定信用风险大小的模型,给出了一个测量信用资产价值的大小的具体方法,并由此判定一个机构承担风险的能力。该模型以信用评级为基础,计算某项贷款或某组合贷款违约的概率,然后计算上述贷款同时转变为坏账的概率。该模型通过计算风险价值(VAR)数值,力图反映出银行某个或整个信贷组合一旦面临信用级别变化或违约风险时所应准备的资本金数值。VaR方法作为一种测量投资组合风险的新方法得到迅速发展,到目前为止,VaR方法已成为金融领域和部分工业投资领域中的一种重要风险管理工具,许多金融机构已采用VaR来度量与管理投资组合风险,同时,巴塞尔委员会1995年4月提出了市场风险模型扩展的建议,建议银行建立基于VaR的风险管理模型。
3.麦肯锡公司在1998年开发的CreditProtfolioView(信贷组合审查系统)。该方法是分析贷款组合风险和收益的多因素模型,它运用计量经济学和蒙特·卡罗模拟来实现,最大的特点是考虑了当期的宏观经济环境,比如GDP增长率、失业率、汇率、长期利率、政府支出和储蓄等宏观经济因素。模型认为信用质量的变化是宏观经济因素变化的结果。
4.CSFP(瑞士信贷银行金融产品部)开发的CreditRisk+(信用风险附加)模型,应用了保险业中的精算方法来得出债券或贷款组合的损失分布。该模型是一种违约模型,只考虑债券或贷款是否违约,并假定这种违约遵从泊松过程,与公司的资本结构无关。
此外还有死亡率分析、基于风险中性的KPMG贷款分析系统、风险敞口等值法等,最新发展的信用风险度量模型是2000年4月,穆迪(Moody''''s)提出的Ri.skRalc,该模型结合了基于默顿(Merton)债券估价的结构方法和分析历史数据的统计方法。以上关于信用风险的研究汲取了相关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比如计量经济学方法、保险精算方法、最优化理论、仿真技术等等,运用了现代计算机大容量处理信息和网络化技术。
(二)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现状与难点
我国关于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研究于20世纪80年代末才刚刚起步。信贷风险是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最大和最重要的金融风险,由于长期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下,银行缺乏风险意识,因此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忽视了对信贷风险的管理。在银行业的管理实践中,其风险管理在我国经历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对银行风险损失的控制、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下的银行风险管理及现阶段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三个阶段。
1.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信贷风险管理。从建国到1978年以前的30年时间里,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信贷风险是由国家统一承担的。银行风险观念淡薄,对信贷风险管理除了反对贪污、挪用等财经纪律外,主要是依靠贷款指令性计划分配,坚持“计划性、物资保证性、归还性”三性原则来加强贷款管理,控制信贷风险。
2.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下的信贷风险管理。1984年10月,中央明确提出了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信贷业务得到迅速发展,信贷风险也开始逐渐暴露并加剧。为此,我国先后确立了存款准备金制度、呆账准备金制度、备付金制度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制度,初步建立起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制度与机制。但这时的贷款绝大部分给了国有企业,贷款通常没有担保,再加上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严重,使许多企业拖欠银行的贷款,大量贷款最终成了坏账,据统计,20世纪80年代后期国有银行贷给企业的贷款中平均有20%的贷款不能偿还。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信贷风险管理。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开始注重对客户进行资信评估,但在具体度量和管理时使用的方法还很陈旧,基本局限于定性分析等一些传统的方法。国内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大多处于第一阶段—非系统化管理,我国各商业银行对于如何度量信贷风险并构建全面风险管理系统的研究还比较薄弱,远远不能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领域日新月异的变化对银行业发展提出的要求。而通过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建设,可以使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达到第二阶段—系统化风险管理,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对相关的管理系统进行改进与完善,可以逐步趋向于第三阶段—战略组合管理。而我国商业银行引进和采用西方国家信贷风险度量模型可操作性不大,主要是因为我国企业信用等级及其变化的资料数据库还未建立,缺少企业信用等级及其变化的数据资料,给信贷风险的度量增加了难度。
银行度量风险的数据主要来自客户不同时期的财务报表及其资本市场的价值或价格,还包括银行贷款损失的时间序列数据等。对于我国银行来说,只有建立起行业信用数据库,才能为高级的风险管理体系提供支持和保障。由于我国银行客户中非上市公司占据绝大多数,所以对客户现有财务报表数据的搜集和整理以及对客户将来信用信息充分披露的要求就显得非常重要。
三、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系统的构建
通过建立一个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系统,旨在预防、回避、分散、转移商业银行信贷风险,从而减少损失,保证信贷资金的安全。
1.从商业银行信贷操作流程的角度,构建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系统。该系统有三个构成要素,分别为信贷风险识别系统、信贷风险量化系统以及信贷风险控制系统,它覆盖了整个信贷操作过程,包括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的风险管理体系,把这三个构成要素置于一个大系统中进行系统分析。
信贷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基础环节,是指对经济主体面临的各种潜在的风险因素进行认识、鉴别、分析,在这个阶段,要做到正确判断风险类型,准确寻找风险根源。信贷风险度量是在识别风险产生原因的基础上,科学地量化风险,包括衡量各种风险导致损失的可能性的大小以及损失发生的范围和程度。风险度量是风险识别的延续。信贷风险控制是在识别和度量信贷风险之后,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风险暴露、将风险损失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通过对信贷风险评价分析,才能科学测度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量,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从而对其提出控制的措施。这三个构成要素以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联合起来构成一个信贷风险管理的整体,从而达到信贷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目的。
2.构建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系统的关键在于科学测度信贷风险。风险度量是信贷风险管理系统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能否对信贷风险进行准确的度量关系到整个风险管理体系的成败。
由于违约风险是我国银行面临的最重要的信贷风险,因此信贷风险管理系统将侧重于对违约风险进行度量,通过建立银行内部信贷风险度量模型,对预期违约概率、赔付率和贷款损失等变量进行估计,进而计算银行个体贷款和贷款组合的预期损失和非预期损失。其中,贷款组合的预期损失等于组合内个体贷款预期损失的加权平均值,权重为个体贷款占整个组合资产的比重;贷款组合的非预期损失则是个体贷款的非预期损失、个体贷款占贷款组合资产的权重以及贷款损失相关系数等变量的函数。预期损失决定着银行的准备金和保证金水平,而非预期损失决定着银行风险资本的水平,从而达到对银行信贷风险进行量化组合度量的目的。
现阶段商业银行可以在传统的贷款风险度的计算基础上构建一个信贷风险度的函数式,综合考虑各影响因素,衡量信贷风险的大小。信贷风险度为:f(X1,X2,X3,X4,X5……)其中,X为影响信贷风险大小的各个因素,包括贷款对象的信用等级、贷款方式、贷款期限、贷款金额、贷款投资项目的风险—收益比等。信贷风险度量采用了内部评级与外部评级相结合的方法,对影响企业信用的因素进行加权综合,得到企业信用的综合评价值。信贷风险度指标可以用于银行对个体贷款的分析与决策,根据信贷风险的度量结果制定明确的信贷风险管理政策,如授信的对象、额度和期限等,从而保证每笔贷款的合理性,这是控制和防范信贷风险的主要环节之一。同时,还应考虑银行贷款组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通过对个体分析与组合分析风险收益的比较,尽可能减少各贷款之间的相关性,从而分散和降低贷款组合的总风险,实现对贷款组合信贷风险的动态管理。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控制信贷风险,降低不良贷款的比例,并为银行的资本配置提供参考,帮助银行决定满足巴塞尔协议风险资本充足率要求的经济资本数量,增强银行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1]谢平,等.中国商业银行改革[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
一、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和要求
在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可以分为两部分,从商业银行内部看,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建立严格的内控制度和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最大限度的防范风险和确保银行业务的健康发展,从而实现银行股东价值的最大化从商业银行外部看,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就是通过加强商业银行监管,进行金融体系的改革和完善,从根本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为了实现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尽快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必须满足四个方面的要求:
第一,要适应业务发展要求。风险管理的根本目的是确保业务发展健康和持续。不顾风险的发展和不顾发展的“零风险都是不对的,风险管理并不是杜绝风险,而是在资本配比的范围内实现风险和收益的合理匹配。
第二,要适应外部监管要求。随着银行业的不断发展,外部监管越来越严格。外部监管对商业银行来说,是合规经营的外在力量,也是加强风险控制的内在需求。
第三,要适应业务流程再造的要求。风险管理发挥应有的作用,重要的一点是有科学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而风险管理的组织模式又是以商业银行的业务流程为基础的。今后商业银行将按照各自的业务特点围绕盈利中心进行业务流程的再造相应地风险管理组织模式也要适应这一变化的要求,只有这样,风险管理才能实现与业务的紧密结合。
第四,要适应国际先进银行风险管理发展趋向的要求。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产生时间还很短,与国际先进银行还有很大差距。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必须紧跟国际风险管理的发展趋势,及时掌握银行风险管理的先进技术和理念,以适应日益激烈的竞争需要。
二、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一般原则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是银行业务发展和人们对金融风险认识不断加深的产物。商业银行从产生至今,其风险管理经历了资产业务的风险管理;负债业务风险管理;资产负债业务风险管理;表外业务风险管理等阶段。其管理范围逐步扩大,管理方法日益科学。2001年巴塞尔委员会公布了《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征求意见稿(第二稿),至此,西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和金融监管理论已经基本完善,国际银行界相对完整的风险管理原则体系基本形成。《新巴塞尔协议》的基本原则集中体现了如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信用风险是银行经营中面临的主要风险,但新协议开始重视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影响及其产生的破坏力,并在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中,分母由原来单纯反映信用风险的加权资产加上了反映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内容;
(二)坚持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监管思路,在新协议中,保留了对资本的定义及资本充足率为8%的最低要求。同时,新协议放弃了1988年协议单一化的监管框架,银行和监管当局可以根据业务的复杂程度、自身的风险管理水平灵活选择使用,允许银行选择内、外部评级等;
(三)充分肯定了市场具有迫使银行有效而合理分配资金和控制风险的作用,强化信息披露和市场约束。在新资本协议中,对银行的资本结构、风险状况、资本充足状况等关键信息的披露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
三、中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为了化解银行信用风险,我国采取了多方面的措施。不仅按照《巴赛尔协的规定计算风险资产、补充资本金,还运用较传统的信用风险度量法,由信贷主管人员在分析借款企业财务报表和近期往来结算记录后进行信贷决策,并采取较先进的以风险度为依据的贷款五级分类法对银行的信贷资产进行分类管理。但多方面的管理措施并没有大幅度降低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造成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效果不显著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1.在风险管理体制方面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是计划经济体制,大财政、小银行是金融的基本格局,银行制度则以高度集中计划管理和行政约束为主要特征。经过多年改革,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是,我国现代商业银行制度还未真正确立,公司治理方面的缺陷不但使得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基础薄弱,而且也严重制约了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
2.在组织管理体系方面
尽管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普遍实施了审贷分离制度,客户经理部负责发放贷款,信用风险管理部负责审查贷款,通过信用风险管理部不直接接触贷款客户来回避贷款风险。但与国外相比,国内商业银行的信贷部门和贷款复核部门之间不独立,受外界干扰较多,独立性原则在工作中体现不够,而且部门之间、岗位之间普遍存在界面不清、职责不明现象。
3.在风险管理工具及技术方面
目前的国际金融市场上,各种金融衍生工具层出不穷,金融创新业务在银行业务中占据着越来越大的比重,随着金融风险与市场不确定性的增强,银行风险管理也变得日趋复杂。国内商业银行在金融产品创新以及金融工具的使用上虽然有所改进,但仍远远适应不了现实的需要,尤其是在利用金融衍生工具进行信用风险管理方面。
四、中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完善
风险管理体制改革要遵循全面风险管理原则,建立全员参与,对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在内的各类风险、各业务品种、各业务流程,能够在微观层面和银行整体层面实施有效管理的风险管理体系;还要遵循风险管理相对独立性原则,风险承担与风险监控分离,风险管理体系与业务经营体系保持相对独立,建立垂直化管理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同时,要提高风险管理的效率,按照提高市场响应能力、加强内部风险控制、符合外部监管要求的原则,梳理和优化相关业务流程。具体说来可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探究、实践:
1.优化风险管理文化
风险管理文化是风险管理体系的灵魂,有效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必须以先进风险管理文化培育为先导。只有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才能使风险管理机制有效发挥作用,才能使政策和制度得以贯彻落实,才能让风险管理技术变得灵活而不致僵化,才能让每一位员工发挥风险管理的能动作用。让整个银行更新观念和认识,统一思想和步调,为科学风险管理体制机制的建立和有效运行做好思想和舆论准备,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能动参与风险管理。
2.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
一般来说,风险管理体系应该包括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政策体系、决策体系、评价体系等内容。(1)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应从两个层面进行调整:一是要适应商业银行股权结构变化,逐步建立董事会领导下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董事会是银行经营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在董事会之下设置风险管理委员会,作为银行风险管理战略、政策的最高审议机构;二是在风险管理的执行层面,改变行政管理模式,逐步实现风险管理横向延伸、纵向管理,在矩阵式管理的基础上实现管理过程的扁平化。(2)风险管理政策体系。一是以银行的风险偏好为基础进一步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政策体系。银行要在承担风险的水平和收益期望及对风险的容忍水平一致的前提下,体现银行总体和各个业务单元承担风险的性质和水平。二是建立一个完整的风险管理政策体系。该体系应涵盖所有的业务领域,每个业务部门和地区都必须执行。同时,风险管理政策体系又要体现分类管理和因地制宜的差别化原则,针对不同业务和地区的特点,在风险管理方面要区别对待。(3)风险管理决策体系。风险管理决策体系的核心是坚持公正和透明原则。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建立了客户评价、风险授权和授信、审贷分离、集体审贷等一系列信贷风险管理制度,有效地防范了逆向选择风险。需要指出的是,科学的决策体系不可能杜绝所有的风险,但可以通过决策程序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杜绝‘反程序”操作,实现决策水平的提升。(4)风险管理评价体系。风险管理政策制度要适应业务发展和变化的需要,就必须建立风险管理的评价体系。评价体系要以风险和收益的量化为基础。目前,要以资产质量和资本回报率为主要内容,降低不良资产的比率,提高资本回报率。
3.努力提高风险管理的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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