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23 15:06:07

卫生监督论文

卫生监督论文篇(1)

卫生监督工作是卫生法的执行工作,即卫生行政执法工作。从卫生法与行政法的从属和补充关系来说,它是以行政法为基础,以卫生法律法规为依据的具体行政执法工作。具体来说,卫生监督是指具有法定监督权的国家机关、杜会组织和卫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卫生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行为.

二、卫生监督主体及其特征

1、主体的特定性

卫生监督执法的主体主要是各级卫生行政机关.只有卫生行政机关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卫生行政执法主体。只是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法规才将卫生执法权授予某一组织。这种组织称为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一般应视同于行政主体。卫生行政机关要把执法权委托给其他组织行使,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规章明确规定,并承担法律贵任。

2、职权的法定性

卫生监督执法主体所执行的法律规范,只能是法律规定应当由卫生行政执法主体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执法主体只能在法定职权内履行卫生行政管理责任,不得越权执法。

3、行为的主动性

卫生监督执法是一种直接影响相对人权利和义务的主动行为,不以相对人的意愿为转移。一般讲,法律规范颁布后它仅是一种抽象规范。有关公民、组织不自觉遵守,又没有行政主体去执行,就不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产生权利和义务的实际影响。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会自动的发生、变更和终止。行政执法行为,则成为法的定与实施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4、国家强制性

卫生监督是国家卫生管理行政权运转的一种特殊方式,是由卫生行政主体单方面决定的国家管理活动,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具有国家强制性。

行使卫生监督职权的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并根据卫生法律、法规规定,具有某一方面卫生行政管理和执行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职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取得卫生监督主体资格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第一,依据组织法或组织规则设立,并且具有外部生管理职能,能代表国家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生行政上的法律关系。

第二,必须得到卫生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代表国家行使某一类别卫生行政执法职权。无论什么机关、组织和个人没有得到法律、法规的特别授权就没有卫生行政执法职权。

第三,法律、法规的授权必须与其外部管理职能、权限、范围一致。包括权限上的一致性及管理范围和对象上的一致性.如县级卫生行政机关就不能被授予省级卫生行政机关的相应权限;其他管理职能的机关也不能被授予卫生行政执法职权。

第四,获得卫生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还应当具备履行某一项卫生管理职能应有的技术能力。

根据《行政处罚法》及有关部门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监督主体包括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受委托组织三种.

1、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是国家设置的,依法行使国家职权,执行法律、法规,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国家机关。行政机关一般具有以下特点:①行政机关是执行机关,其工作实质是通过职能运转将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付诸实施;②行政机关按层级结构组成,实行领导从属制,下级服从上级;③行政机关在决策体制上实行首长负责制;④行政机关行使职能是主动的和不间断的;⑥行政机关最经常、最直接、最广泛的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生关系。行政机关成为卫生执法主体,首先,必须具有外部卫生行政管理职能,或某一特定的相关卫生监督管理的外部职能;第二、依法取得有关的卫生行政执法权第三,在法定的职责范围内从事执法工作。

根据我国目前实际情况,卫生监督主体中的行政机关主要有:

(1)卫生行政主管机关。包括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地(市)卫生局、县(县级市、区、旗)卫生局。简称各级卫生行政机关(部门)。

根据我国宪法、组织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卫生行政机关的主要执法职责是:①制定规范权。根据其法定职能范围,依法制定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标准、规范;②监督、检查权,依法对所管辖范围内的社会公共卫生,与健康相关的产品及其生产经营活动,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等进行监督、检查;③审查审批权。依法对与健康相关的产品,与健康相关的社会活动进行审查、审批、颁发有关卫生许可证;④调查处理权。依法对医疗事故,药品、食品中毒事故,职业中毒事故,其他与卫生和健康有关的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实施处罚权。依法对违反卫生法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我国一个独立的卫生类行政执法机关,是国务院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管理和主管药品监管的直属机构,负责对药品(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放射性药品、品、毒性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医药包装材料等)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管理、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负责保健食品的审批.

(3)计划生育管理机关。即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所设的计划生育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依法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作为进行处理和制裁。

(4)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国家出人境检验检疫局是我国卫生行政执法主体之一。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国境卫生检疫法》,对出人境人员或运输工具等进行卫生检疫查验、传染病监测和卫生监督;对进口食品进行口岸卫生监督检验;对违反国境卫生检疫法的单位和个人实施处罚。

2、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所谓授权是指法律、法规规定把某些行政权力,授予某些不是行政机关的组织行使,使该组织取得了行政管理的主体资格,即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地行使某些职权的能力。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这种行政管理权的组织,就是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授权必须有法律或法规的明确规定,其他组织或个人没有授权的资格。被授予权力的组织必须同时具备四个基本条件:①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②具有熟悉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和业务的人员;③具有相应的检查、鉴定能力等;④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3、受委托组织

所谓受委托组织,是指受行政执法机关委托,承担具体行政执法任务的组织。委托实际上就是一种行为,即受委托组织作出委托的行政机关执法,并且以委托机关的名义进行执法活动,委托机关对委托组织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卫生监督论文篇(2)

中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业务流程通常为:接受客户委托收集资料,现场调查制定方案现场采样实验室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出具评价报告,与通常的实验室检测业务相比,多了现场调查、制定方案、现场采样和出具评价报告等流程。为了使工作质量得到切实有效的控制,质量监督工作必须覆盖所有领域,每一个环节都需要有质量监督员对其进行充分地监督。无论在哪个流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或潜在的不符合,质量监督员即可采取适当的处置方式,有权或直接纠正,或报告科室负责人甚至质量负责人以采取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1.2对监督员能力要求高

要求质量监督员“由熟悉各项检测和(或)校准的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人员”担任,因此必须具备高于一般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由于多学科交叉融汇的工作性质对质量监督员的专业背景、知识结构、专业技能和素质要求更高,主要体现在熟悉职业卫生各项方法标准和技术依据,熟悉标准的适用范围、目的、原理;熟悉现场调查、样品采集、检测步骤和熟悉结果计算、分析和评价等。其次,质量监督又是一项管理工作,要求监督员必须熟悉中心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并具有一定的管理、协调和沟通能力。只有两者都具备,质量监督员才能在其各自授权的范围内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1.3监督难度大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很大一部分是在现场完成的,因此,现场的质量监督至关重要,是技术服务工作能否准确高效、公正科学的关键一环。对检测实验室内部的质量监督已经有了许多成熟的理论和方法,但是对脱离实验室控制的外部现场的质量监督工作,由于现场环境复杂多变,容易受各种人为因素影响,不确定因素较多,监督难度大大提高,相关文献也比较少见。因此,质量监督员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因地制宜地确定质量监督的依据、内容和结论。

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监督的计划与实施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是中心的主要业务之一,与其它业务一起被纳入到中心的质量体系进行统一的质量管理和控制,因此其质量监督的计划与实施流程依照中心的规定有序进行。

2.1编制体系文件

规范完整的体系文件能够明确职责与权限,使各项质量活动有章可循且按要求规范进行,以此满足客户和自身的需要。中心质量手册4.1中对质量监督员的岗位职责做了细致的描述:

(1)协助技术负责人实施专业检验/评价工作的质量监督与管理;

(2)监督所管辖人员的关键性操作,对本科所采用检验/评价方法、标准、规程等的合法性和现行有效性进行经常检查,确保正确使用有效的技术标准、指导性文件;

(3)监督检验/评价环境条件和仪器设备,对仪器设备状态、实验环境和标准品、试剂的来源和有效期限等进行必要的了解、检查并记录,保证检验/评价活动在符合规定的状态下进行;

(4)独立行使监督职权,有权停止不符合规定检验/评价项目和检验/评价报告的发出;

(5)负责管辖区域内不符合工作的发现、识别及纠正措施的追踪、验证、记录等。中心质量手册中根据质量监督员的要求对其任职资格做了详细的规定,要求质量监督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检测/评价工作3年以上,对质量管理体系及检测/评价各过程的工作较熟悉,能全面了解所监督范围内的工作内容、方法及技术,具备正确检查检测/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的能力。质量监督员由各科室负责人提名,质量负责人审核,中心最高管理者任命,目前中心共有7名质量监督员,覆盖了涉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各个科室。同时,一套适宜、符合的质量监督程序是质量保证的前提,是实验室结果科学、客观、公正的重要保证,同时更是质量监督员的工作依据和准则,因此中心还制定了《监督管理程序》,对质量监督的目的、方法、职责和要求等做了进一步的阐述和规定。

2.2制定质量监督计划

质量监督是有计划的质量管理活动。为了更有效地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每个环节实施质量监督,在监督定位、质量、数量、时间、实效等方面有严格规定的行为规范。中心每年年初都会由质量监督员协助质管科制定年度质量监督计划,主要是按照《实验室认可准则》的要素、以往年的质量监督情况作为参考,针对某些容易出现问题的薄弱环节、对检测结果影响大的关键环节、新项目和新方法的开拓等方面,统筹安排年度质量监督的内容、项目、对象、频次和要求等,确保质量监督计划能够覆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整个过程,同时也更具有可操作性。中心要求每位质量监督员定期监督抽查,至少每月1次。

2.3设计质量监督记录表

质量监督笔录是实验室持续改进的重要依据,也是内审、管理评审、实验室监督评审和复评审的重要参数。中心质量监督记录表的格式比较开放化,监督员可按某个监督要素填写单项监督内容,也可根据一整套工作流程涵盖多项监督内容,但原则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和可再现性。监督记录最基本的内容包括被监督科室、被监督人、被监督事实的描述。同时,需填写监督结果评价和不符合工作处理意见。

2.4实施质量监督

质量监督员根据监督计划的要求,对重要的检测业务、采样/检测过程的关键点、薄弱环节,如在培人员、某些易出现不符合工作的技术操作或质量活动进行重点监督。当发现问题时及时予以纠正和制止,并责令其改正。同时,加强与被监督人员的沟通,确保质量监督工作到位、持续和有效。

2.5编制质量监督报告

《实验室认可准则》4.15管理评审要素中明确了质量监督报告是管理评审的主要输入之一,因此,中心质量监督员每年都会形成质量监督工作总结报告,分析年度质量监督的工作情况,提交管理评审会议进行审核。同时,质管科也会每季度收集、检查和指导监督员的日常监督记录,使质量监督员工作同样受到管理和控制,以便随时发现监督员工作的不足并加以改进和提高。

3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监督的内容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监督的内容很广,各相关科室质量监督员应从本科室实际出发,监督影响最终结果正确性和可靠性的主要因素,包括人员、设施与环境、检测方法及确认、测量溯源性、采样、样品处置、试剂和消耗材料、仪器设备等方面。只有形成由质量负责人、质管科、各职能部门、检测部门和评价部门的质量监督员组成的周密质量监督网络,全面铺开监督,才能确保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质量满足各方要求。而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需要被监督的各项因素中,需要被重点关注的内容主要有:

3.1人员《实验室认可准则》和《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都对质量监督有条款要求。《实验室认可准则》第4.1.5条规定:“由熟悉各项检测和(或)校准的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测和校准人员包括在培员工,进行充分的监督”;第5.2.1条规定:“当使用在培员工时,应对其安排适当的监督”;第5.2.3条规定:“在使用签约人员及其他的技术人员及关键支持人员时,实验室应确保这些人员是胜任的且受到监督”。《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第4.1.10条规定:“实验室应由熟悉各项检测和(或)校准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测和(或)校准地关键环节进行监督”;第5.1.1条规定“使用合同制人员及其他的技术人员及关键支持人员时,实验室应确保这些人员胜任且受到监督,并按照实验室管理体系要求工作”;第5.1.4条规定“使用培训中的人员时,应对其进行适当的监督”。由此可见,人员整体素质是保证检测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对人员的监督是质量监督工作的核心和重中之重。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现场检测/采样人员、实验室检测人员和评价人员按规定都必须经过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格培训和考试。对他们应重点监督现场检测/采样人员是否了解相关有害因素的特点;是否熟练掌握和应用相关有害因素现场采样、检测的规范,是否熟练掌握现场采样设备的原理和操作,是否熟悉职业接触限值;实验室检测人员是否熟练掌握和应用化学有害因素实验室分析的原理和方法,是否熟练掌握实验室分析仪器的原理和操作;评价人员是否能全面准确地识别与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否能科学地评价危害程度和健康影响;是否能准确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是否能提出有效可行且具有针对性的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建议等。新上岗人员和在培人员,由于工作经验不足容易出现失误,也是需要被重点监督的对象。

3.2仪器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仪器”包括采样仪器、现场监测仪器和实验室检测仪器及相关的辅助设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评价的项目不同,工艺特点和技术要求就不同,因此使用的仪器设备也不同。对仪器设备监督的重点主要有:是否选用合适的经过计量检定合格或校准的仪器设备,是否使用前后对其功能进行了严格检查以确保处于最佳使用状态,是否建立了仪器设备台帐;是否健全了责任人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安全使用制度和期间核查制度等。对于长时间样品的采集,采样人员是否在样品采集前后分别进行流量校正;在采样过程中流量调节是否准确;现场使用的设备由于脱离了实验室控制,其领用和返回中心时是否均进行了功能性检查,质量监督员也应给予重点关注。

3.3材料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材料”主要有标准物质、化学试剂和采样吸收液等。质量监督重点检查是否采用有证标准物质并严格检查验收和正确合理使用;是否建立了管理台帐,进行标准物质和试剂材料的收、发、储、运等各环节的严格管理;吸收液是否随用随配以保证其有效性、准确性和科学性等。

3.4法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法”是指在实际工作中依据的各种技术标准,包括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以及相关作业指导书等。对技术标准监督的基本要求是必须为现行有效的版本并受控,相关人员能正确地按照标准方法进行操作。当标准方法变更或开展新项目时,应进行必要的确认或验证。如果使用非标方法或产生偏离,应经过客户同意和技术确认等。

3.5环境

影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质量的环境因素较多,对环境设施的监督主要分二方面,一是对现场采样、检测的环境进行监督,是否满足采样仪器和现场检测仪器正常工作所需要的基本条件;二是对实验室内务管理、环境设施的配置、运行和记录情况等进行检查。相邻检测区域之间存在不利影响时,是否采取了有效隔离措施,也是监督的基本内容之一。

3.6采样

在职业卫生服务过程中,现场采样的质量控制至关重要,它是技术服务工作能否准确高效、公正科学、诚实守信、优质服务的关键一环。采样方案的正确制定要考虑很多因素,如生产产品、副产品和中间产物等的种类、数量、杂质及理化性质等,原料投入方式、生产工艺、加热温度和时间、生产方式和设备完好程度等,工作地点空气中职业病危害化学物质产生和扩散规律、存在状态、估计浓度等,劳动者的工作状况,工作地点卫生状况和环境条件、防护设施及使用、个人防护设施及使用状况等。因此要保证样品采集的代表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必须监督好每一个关键点;包括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是否充分,是否调查了项目位置、项目范围、劳动定员和工作制度、岗位设置和定员、产品名称及相应的年产量、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和辅料、生产过程中产生中间产品和副产品、生产设备的名称用途和布局、化学室试剂和年使用量、建设项目工艺流程和职业病防护情况等内容;采样对象是否包括不同工作岗位的、接触有害物质浓度最高和接触时间最长的劳动者;采样点是否选择了具有代表性的、能反映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真实浓度的地点,是否包括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劳动者接触时间最长的地点,是否设在工作地点的下风侧,采样高度是否尽可能靠近劳动者工作时的呼吸带;采样时段是否在正常工作状态和环境下进行,重点采样季节是否控制在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的季节,是否选择在作业场所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的工作日和浓度最高的时段进行采样;采样时间是否根据评价目的不同而定,评价职业接触限值为最高容许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和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时,采样的时间都有不同要求;样品的数量及频次是否满足检测和评价要求等。质量监督员的监督依据为GBZ159-2004《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该规范涵盖了有毒物质和粉尘检测的采样方法,规定了作业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方法和技术要求。由于职业卫生样品的特殊性和检测条件的严格性,容易受到环境因素和人为因素的影响,必须正确采样,对空白对照和采样效率等也要进行质量监督。

3.7样品管理

职业卫生样品由于不可能复测,因此在运输、接收、处置、存储、保留和前处理过程中的质量监督也至关重要,可以防止样品被污染或样品中待测物的损失而导致的检测结果失真。核查样品在流转过程中的唯一性标识,样品保存条件和运输工具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现场采集样品的编号和记录是否相符等。

3.8检测/评价报告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的最终产品包括检测报告和评价报告,它们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直接关系到客户的利益,是企业降低职业风险、提高建设项目本质安全,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依据,需要被重点监督。检测报告的质量监督主要包括:数据是否完整准确,是否使用法定计量单位,使用实验室资质认定(CMA章)和实验室认可(CNAS章)是否符合规定,报告信息是否齐全,报告是否有唯一性标识,分包项目是否注明等。评价报告对建设单位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的意义重大,需要认真细致的监督,以防止有问题的报告出现。监督员应重点监督建设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的齐全性、企业工艺流程描述的准确性、评价报告中现场调查记录的真实性以及对企业提出建议的合理性等方面。

卫生监督论文篇(3)

中图分类号:R1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515(2011)6-026-02

Discussion on construction route and action mechanism of health supervision culture.

WANG Zhang-zeGUI Zeng-mingHU Liang

(Health Inspection Institute of Xuancheng City , Health Bureau of Xuancheng City, Xuancheng 242000, Anhui P. R. China)

【Abstract】As expansion of health supervision team and innovation of management concept , law enforcement mode and working mechanism unceasingly, how to strengthen health supervision cultural construction is a significant presence and realistic project to managers.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action mechanism of health supervision culture,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construction route of health supervision culture construction, including core values shaping and process control of health supervision culture construction and cultural construction related security system.

【Key words】culture construction health supervision action mechanism construction route

卫生监督文化是卫生监督事业在长期的卫生监督执法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具有卫生监督行业特色的社会文化,具体包括卫生监督的物质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它们集中体现着卫生监督机构的整体风貌、人员素质以及与此相适应的价值观念、行为准则,具有育人、导向、激励和凝聚等作用[1]。当前,在新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向纵深方向发展的背景下,卫生监督队伍不断扩大,管理理念、执法模式和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卫生监督机构迫切需要构建适应形势需要、充满活力、积极向上的组织文化,以提高卫生监督员和全体职工的素质,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和能力。那么,卫生监督文化究竟是通过什么样的作用机制激发卫生监督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呢?卫生监督文化的建设路径又该如何设计?对此,笔者进行了浅薄的探讨。

1 卫生监督文化的作用机理

卫生监督文化的作用机理是指卫生监督文化对内部因素和外部环境的作用方式及过程。其作用机理主要有:

1.1 卫生监督行为文化和物质文化的感化和塑形机理

感化机制的作用对象是卫生监督人员。它的作用条件是某种现象或行为必须可以直接被人的感觉器官所感知[2]。而在卫生监督文化的四个层面里面只有行为文化和物质文化能够被卫生监督员的感觉器官直接感知。它们能够直接的长期的影响和作用于卫生监督员的感觉器官,并能够引起人们心理的感应,从潜意识层面人为的引导卫生监督员形成组织所需的适宜行为,从而提高卫生监督执法的效率和质量。

塑形机制则是针对社会公众而言的。塑形机制的过程是用体现本单位风格与内涵的物质文化和行为文化清楚地向公众表达卫生监督机构的管理水平、精神面貌和道德风尚,获得社会公众的信赖和好感,从而树立一个良好的卫生执法形象。

1.2卫生监督制度文化的协调机理

卫生监督文化作为一种先进的、高层次的协调手段,其作用主要来自它的制度文化。卫生监督制度文化是卫生监督机构在管理制度上的文化特征,具体包括先进的管理制度和科学的管理模式等,它是卫生监督队伍的共同价值取向 [2]。一方面,它让卫生执法人员正确认识和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促进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另一方面,它能使卫生监督人员在分工合作中配合默契,增进卫生执法效率,取得最大的整体效益。

1.3 卫生监督精神文化的激励机理

激励机理是通过刺激卫生执法人员健康的自我实现的需要,促使他们积极主动的投入到卫生执法活动中,服务于人民,奉献于社会[2]。从治国方略和卫生执法性质角度出发,在卫生执法人员中必须倡导和建立热爱卫生执法工作、依法行政、文明服务、廉洁奉公的精神文化。它是卫生监督机构实施有效管理、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创新、发展的前提条件和思想基础。

2 卫生监督文化建设的路径

2.1 核心价值观的塑造

卫生监督文化核心价值观的塑造应当作为卫生监督文化建设的首要任务。笔者认为塑造过程应当分以下几个步骤来实施:

2.1.1 提炼核心价值观

核心价值观的选择需要满足三个基本前提:一是要依据卫生监督员的三种角色(宣教者、执法者和服务者),保证价值观的正确方向。二是结合本单位实际,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例如,辽宁省卫生监督机构将“公正廉洁、学习创新、和谐奋进、保障健康”作为核心理念 [3]。三是要运用系统思维实现整体最优,把握和协调好核心价值观与卫生监督文化的各个要素以及影响因素之间的关系。

2.1.2 灌输核心价值观

宣传灌输核心价值观的具体做法包括:一是广泛宣传,大张旗鼓地宣传卫生监督文化的内容和要求。二是典型感召,注意发现和挖掘典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三是培训教育,把核心价值观纳入到经常性教育之中。

2.1.3 定型核心价值观

首先,要及时收集整理反馈回来的意见,深入分析和比较实践结果和规划方案的差距。其次,在系统分析的基础上,去掉那些落后的、不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认可的内容与形式,保留那些进步的、卓有成效的、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所接受的内容与形式。最后,就是要把经过科学论证和经过实践检验的本单位核心价值观予以条理化、完善化、格式化,再加以必要的理论加工和文字处理,用精炼的语言表述出来。

2.2 卫生监督文化建设的过程控制

任何组织文化的建设都离不开控制过程。控制的目的就是确保建设过程不偏离既定的目标。卫生监督文化建设的控制过程可分以下几个阶段:

2.2.1 明确目标

首先确立总的卫生监督文化建设目标,然后把总目标分解成物质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四个子目标,接着再细化,并规定完成时限节点和具体标准。

2.2.2 衡量绩效

在卫生监督文化建设过程中,领导层要利用季度或者年度检查考评的时机,加强监督检查。通过听汇报、实地查看、座谈了解、问卷等方法,定性与定量分析卫生监督文化建设进展情况。

2.2.3 纠正偏差

应该说任何工作偏差都是难免的,单位领导层应确定偏差可接受的范围,超过范围就应引起注意。要分析具体原因,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是方法问题,还是根本态度问题,把原因分析透。在此基础上,采取相应的纠偏行动。

2.3 卫生监督文化建设的相关保障机制

在卫生监督文化核心价值观内化为全体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习惯行为之前,要使每一名同志都自觉主动地按照既定的价值标准去做事是不可能的。相反,即使在已经很先进的单位中,个别成员背离组织宗旨的行为也会经常发生[4]。因此,必须建立卫生监督文化建设的相关保障机制使主流意识真正成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工作生活的基本遵循。具体来说,一是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建立单位党组织统一领导,将工作内容进行科学分解,科学制定实施方案,规定落实的具体人员、时间、内容和标准。二是建立健全教育强化机制。围绕既定的核心价值体系,科学设置内容,采取集中专题教育和月课育相结合、课堂灌输和民主讨论相结合、请地方专家授课和走出去参观相结合的办法搞好教育强化工作。三是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加大先进文化理念引入和创作力度,给予必要的物质和精神奖励,鼓励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原创和开展高品位文化活动,形成自我评价与相互借鉴有机结合的良性机制。

参考文献

[1] 姚保山,关丽华. 建立卫生监督机构的管理文化[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04,11(1):47-49.

卫生监督论文篇(4)

卫生监督体系是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维护公共卫生秩序和医疗服务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在一些地方出现的“苏丹红”事件、“疫苗”事件、“阜阳奶粉”事件等,电视报纸新闻铺天盖地,媒体报道也是连篇累牍,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公共卫生事件的高度敏感,说明了社会各界对人民健康的极大关心,也提醒我们要加强对社会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害人民健康事件的发生。同时,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和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医疗服务市场比较混乱,非法行医在一些地方比较猖獗,出租、外包科室的问题在一些中小医院相当普遍。解决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措施,就是要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充分利用法律的武器,保障好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建立健全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政府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目前我国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与经济社会及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一是由于长期以来卫生监督体系不完善、执法运行机制不健全、监督职能不明确、保障政策不落实,造成执法工作条件差,技术手段落后,监督效率低,执法能力不高;二是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发展不平衡,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成为卫生监督执法的薄弱环节甚至真空地带;三是卫生监督人员素质不适应综合执法的要求,特别是在基层尤为突出。因此建立健全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迫在眉睫。

二、我国卫生监督体系的沿革与发展

1.改革开放之前卫生监督工作开展的情况

改革前我国卫生监督工作一直参照前苏联模式,由卫生防疫机构实施执法,履行行政业务管理、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等职能,卫生法制建设尚不健全,主要是由国家卫生行政部门颁布卫生行政规章,缺乏专门的法律或法规。

2.改革开放之后卫生监督体系的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为卫生监督工作发展带来了机遇和挑战。1995年《食品卫生法》明确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是卫生监督执法主体,标志着我国卫生监督法律体系初步形成。相继颁布了《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和《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近20部,卫生监督工作进入法制管理阶段。我国还建立起一支专职监督队伍,基本形成了食品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以及医疗服务的监督监测网络,通过各种方式开展经常性监督监测工作。

3.卫生监督体系改革与完善阶段

1996年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监督执法体制的通知》揭开了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序幕,卫生监督体系逐步从卫生防疫系统中独立出来,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共同构成公共卫生体系。2000年《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按照依法行政、政事分开和综合管理的原则,调整卫生资源配置,理顺和完善现行卫生监督体制,建立结构合理、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程序明晰、执法有力、办事高效的卫生监督新体制。2005-2006年,卫生部先后颁布实施了若干规定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对卫生监督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管理、职责、建设标准、原则、要求、技术支持能力建设以及保障措施等作出了规定,明确了要求。

三、目前卫生监督机构存在的问题

1.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不完善

总体而言,目前全国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大大加快,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进展顺利,但也确实存在着许多不利因素,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不深入,在省、地市、县区三级卫生监督机构中,执法主体仍没有解决,机构设置不到位。各地卫生监督机构单位名称、行政级别、内设部门、人员管理等均缺乏统一和规范,卫生监督机构职能不明确,各地卫生监督机构的职权范围不一致,监督和检测分工模糊。这些情况的存在反映出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不完善。

2.领导重视程度不够,企业自我防护意识差

一方面领导重视程度不够,虽然强调依法行政,但对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卫生监督执法不够重视,甚至阻碍限制,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卫生立法工作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另一方面社会各方卫生法制观念淡薄,生产经营单位往往只应付卫生执法检查,而从业人员与消费者卫生认识水平参差不齐,自我防护意识差。

3.卫生监督员数量不足,人员业务素质不高

我国卫生部《中国2000年预防保健战略目标》对卫生监督队伍的要求是2000年按人口比例每万人配备1.5名卫生监督员,但各地卫生监督人员的数量配置不足较为普遍,在基层尤为突出。造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来自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不彻底,卫生监督职能没有落实到位。另一方面卫生监督专业人员学历与职称偏低、专业比例不合理。其必将导致工作量负荷加大,从而使卫生监督工作出现监督覆盖率低、工作质量不能保证,监督频次减少等现象。

4.卫生监督机构财政保障不足

卫生监督机构的办公用房问题依然突出,经费来源差别很大,大部分存在财政保障不足情况。

5.卫生监督执法装备不足

卫生监督取证器材和现场快速检测设备是卫生监督工作的最基本工具,对于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提高卫生监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置和重大活动卫生保障的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大部分卫生监督机构卫生监督执法装备不足,检验监测器材设备陈旧落后,现场快速检测设备短缺严重,难以实现快速、准确、全面的监督监测目标,严重影响卫生监督执法的公正性。

四、对策与建议

1.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快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要求是明确的,思路是清晰的,关键是如何贯彻落实。作者认为要完成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任务,首先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卫生监督工作的领导,把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纳入当地政府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统筹考虑,解决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滞后的问题,其次是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为卫生监督改革创造必要的条件,主要是给予编制和经费支持。三是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主动、统筹规划,把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纳入议事日程,合理设置卫生监督机构,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健全运行机制。同时卫生监督机构也要发挥主动性,积极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为维护辖区人民身体健康、保护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应有的作用。

2.增加卫生监督人员规模,提高卫生监督人员整体素质

由于改制的原因,监督机构的总人数相对减少,而目前卫生监督机构执行的卫生法律法规就有近20部,承担着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放射卫生、消毒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市场监督管理等监督执法任务,此外还要承担突发事件处置、卫生保障等工作任务,现有卫生监督机构所配置的人力资源难以承担这样繁重的工作任务,不能够满足目前工作的需要。同时,卫生监督机构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人员学历结构相对不合理,低学历、低职称人员的比例较高,严重影响体系建设与中长期发展,另一方面也影响了卫生监督体系行政监管执法功能和职责的开展和落实。

因此,为加强卫生监督体系队伍建设,一方面须提高准入标准,严进宽出,吸纳更多的专业人员,满足基本的数量需求和素质要求,另一方面针对无专业或非相关专业人员加强在岗培训和在职教育等,以点带面,逐步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改善卫生监督事业的社会重视程度和经济待遇,吸引更多高学历高职称的人员流入,将更有利于完善卫生监督人力结构,解决人力素质低下、结构不合理等问题。

3.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卫生监督经费的落实

卫生监督机构经费和装备现状不容乐观。从运城市卫生监督机构情况来看,办公用房的情况差,完成改制的监督机构中有近一半无自己的办公用房。快速检测装备配置情况,2005年元月,除了市监督所有12台、两家县级防疫站共有16台现场快速监测设备以外,其余的单位均为零。卫生监督总费用及其构成,2005年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人均总费用为1.92万元,其中财政投入为0.95万元,占总费用49.4%。2007年,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人均总费用为2.21万元,其中财政投入为0.93万元,财政投入占总费用42.1%。工资总额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达58.5%,还有2家机构不能足额发放人员工资。收入水平不高是队伍不稳定的原因之一,由于个人的原因调离卫生监督岗位的时有发生,卫生监督工作必然受到较大的影响。

卫生监督财政投入不足,财政保障不力,办公用房紧缺,快速检测设备落后、短缺问题与经费不足密切相关,很大程度影响了改革的进程和已改制卫生监督机构的运转。卫生监督作为公共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典型公共产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是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政府是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应完全承担筹资职能,落实《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等文件,提高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资源配置的比例,保障卫生监督经费。卫生监督机构也应立足现状,争取多方筹资,添置必需的卫生执法设备,提高卫生执法整体能力。

国家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包括财政保障)的要求是明确而具体的,关键是如何贯彻落实。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发挥主动性,实实在在地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为维护辖区人民身体健康、保护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发【1997】3号),1997,1.

[2]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卫办发【2000】第16号),2000,1.

[3]卫生部令39号.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2005-01-05.

[4]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卫监督发[2006]223号),2006,6.

[5]石滨,杜昌琦.卫生监督面对市场经济的困惑.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3,(6):327.

[6]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财社【2000】17号),2000-07-10.

卫生监督论文篇(5)

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卫生系统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提高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3]。卫生监督是国家管理卫生事务的重要形式,其基本任务是保障市场经济和各种社会活动中的正常卫生秩序,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与流行,保护公民的健康权益。它是一种行政权意义的执行活动,体现的是国家行政职能。经过十余年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体系建设取得一定的成果,卫生监督机构其职能和责任趋向行政部门转变[2],本次调查显示在组织体系方面,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组织体系性质目前尚不统一,机构名称也有很大差异,尤其卫生厅(局)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合并后,卫生监督机构的名称问题如何解决是个难点。卫生监督机构职能调整以来,多数机构餐饮服务监督职能移交食药监部门,县区级部分卫生监督机构未承担消毒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监管、职业卫生监督、放射卫生监督、血液管理等职能,可以说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以来,全省卫生监督职能划分尚不统一。此外,实际工作中卫生监督机构与食药监、质监、工商、安监、环保等部门在部分监管职能方面交叉,导致重复执法,推诿扯皮,行政执法效能低下,也使卫生监督队伍陷入迷茫[4]。

1.2全省卫生监督机构人员配备不足,素质不高

2011年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卫生部关于切实落实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的意见》并指出[5]。若不考虑人口增长因素,按现有人口数配置,要实现该目标,至少需增加卫生监督员328~2516名;若考虑人口增长因素,卫生监督员的缺口更大。因此从本次调查来看,全省离2011年卫生监督员配置的目标数还有很大的差距,卫生监督员工作负荷重压力大。此外,辽宁省卫生监督人员学历构成方面与《2005~2010年全国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规划》要求中的2010年目标仍有较大差距,省级卫生监督机构人员呈现老龄化状态。

1.3全省卫生监督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执法装备

建设与国家规定的标准仍有差距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76号)要求,辽宁省基础设施建设和执法装备建设与国家要求的标准仍有一段差距。全省工作场所配置不均匀,有71家(占56.8%)的监督机构工作场所靠租借,省级和县区级卫生监督机构的建筑规模均达不到国家的标准,全省14个市级卫生监督机构中,仅有两家有自主产权;车辆配备情况较差,全省车辆配备为12人/辆,其中有6个县区车辆配置为0台。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取证工具配备不理想,电脑、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配备均低于国家标准;全省各个地区之间快检设备配备不平衡,个别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快检设备配备为0件。大部分监督机构执法装备不足,甚至严重短缺且陈旧落后,难以实现快速、准确、全面的监督监测目标,严重影响卫生监督执法的公正性[6]。基础装备的配备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卫生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卫生监督执法效能的提高。

2建议

2.1将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带来的挑战当作卫生监督部门自我转型的机遇,化被动为主动

自2000年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后,卫生监督机构作为卫生行政执法主体,因其职权并非法定,而是通过卫生行政机关委托执法,先天存在机构职能权限定位不清问题[7],尤其此次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使得卫生监督机构更加被动,因此建议全力推动卫生监督员分级管理试点工作,与全国卫生监督同仁共同努力,争取中央编办在事业单位类别划分方面给予支持,将卫生监督机构划入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系列。只有这样,卫生监督机构的性质、名称、级别、内部机构设置、承担的职责等问题才能得到根本的解决。

2.2严格准入、强化培训、加强管理注重卫生监督员人才队伍建设,把好招录关口

当前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人员编制普遍偏紧,不能适应工作的开展。应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的要求,尽快研究制定辽宁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人员编制标准,从根本上解决卫生行政执法力量严重不足的问题。建议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员准入制度,构建合理的卫生监督人才体系,全面提高卫生监督员学历层次,使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卫生监督员所占比例不断提高,建立专业比例合理的卫生监督员队伍。调整人员结构,增加对法律、计算机、检验等人员的培养和引进,严格控制非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卫生监督机构,国家在每年的、复退军人的安置中要考虑卫生监督机构的专业性和技术性;有规划地逐步建立完善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制度和组织体系,分层次分级培训到各级各类卫生监督人员,举办一些中、短期培训班,加强成人的学历教育,提高队伍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水平。此外,可以在高校开设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专业课程,培养卫生监督后备人才,不断提高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的素质和水平。

卫生监督论文篇(6)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要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包括卫生服务、医疗保障、卫生监督执法的卫生体系”,正式拉开了全国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序幕。

2005-2006年,卫生部先后颁布实施了若干规定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对卫生监督机构设置与人员管理、职责、建设标准、原则、要求、技术支持能力建设以及保障措施等作出了规定,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要求是明确的。本文通过分析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反映卫生监督机构的现状并提出相应对策与建议,为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供依据。

一、建立健全卫生监督体系的重要意义

1.建立健全卫生监督体系的重要性

卫生监督体系是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维护公共卫生秩序和医疗服务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在一些地方出现的“苏丹红”事件、“疫苗”事件、“阜阳奶粉”事件等,电视报纸新闻铺天盖地,媒体报道也是连篇累牍,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公共卫生事件的高度敏感,说明了社会各界对人民健康的极大关心,也提醒我们要加强对社会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害人民健康事件的发生。同时,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和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医疗服务市场比较混乱,非法行医在一些地方比较猖獗,出租、外包科室的问题在一些中小医院相当普遍。解决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措施,就是要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充分利用法律的武器,保障好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建立健全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政府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目前我国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与经济社会及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一是由于长期以来卫生监督体系不完善、执法运行机制不健全、监督职能不明确、保障政策不落实,造成执法工作条件差,技术手段落后,监督效率低,执法能力不高;二是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发展不平衡,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成为卫生监督执法的薄弱环节甚至真空地带;三是卫生监督人员素质不适应综合执法的要求,特别是在基层尤为突出。因此建立健全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迫在眉睫。

二、我国卫生监督体系的沿革与发展

1.改革开放之前卫生监督工作开展的情况

改革前我国卫生监督工作一直参照前苏联模式,由卫生防疫机构实施执法,履行行政业务管理、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等职能,卫生法制建设尚不健全,主要是由国家卫生行政部门颁布卫生行政规章,缺乏专门的法律或法规。

2.改革开放之后卫生监督体系的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为卫生监督工作发展带来了机遇和挑战。1995年《食品卫生法》明确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是卫生监督执法主体,标志着我国卫生监督法律体系初步形成。相继颁布了《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和《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近20部,卫生监督工作进入法制管理阶段。我国还建立起一支专职监督队伍,基本形成了食品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以及医疗服务的监督监测网络,通过各种方式开展经常性监督监测工作。

3.卫生监督体系改革与完善阶段

1996年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监督执法体制的通知》揭开了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序幕,卫生监督体系逐步从卫生防疫系统中独立出来,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共同构成公共卫生体系。2000年《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按照依法行政、政事分开和综合管理的原则,调整卫生资源配置,理顺和完善现行卫生监督体制,建立结构合理、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程序明晰、执法有力、办事高效的卫生监督新体制。2005-2006年,卫生部先后颁布实施了若干规定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对卫生监督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管理、职责、建设标准、原则、要求、技术支持能力建设以及保障措施等作出了规定,明确了要求。

三、目前卫生监督机构存在的问题

1.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不完善

总体而言,目前全国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大大加快,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进展顺利,但也确实存在着许多不利因素,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不深入,在省、地市、县区三级卫生监督机构中,执法主体仍没有解决,机构设置不到位。各地卫生监督机构单位名称、行政级别、内设部门、人员管理等均缺乏统一和规范,卫生监督机构职能不明确,各地卫生监督机构的职权范围不一致,监督和检测分工模糊。这些情况的存在反映出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不完善。

2.领导重视程度不够,企业自我防护意识差

一方面领导重视程度不够,虽然强调依法行政,但对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卫生监督执法不够重视,甚至阻碍限制,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卫生立法工作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另一方面社会各方卫生法制观念淡薄,生产经营单位往往只应付卫生执法检查,而从业人员与消费者卫生认识水平参差不齐,自我防护意识差。

3.卫生监督员数量不足,人员业务素质不高

我国卫生部《中国2000年预防保健战略目标》对卫生监督队伍的要求是2000年按人口比例每万人配备1.5名卫生监督员,但各地卫生监督人员的数量配置不足较为普遍,在基层尤为突出。造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来自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不彻底,卫生监督职能没有落实到位。另一方面卫生监督专业人员学历与职称偏低、专业比例不合理。其必将导致工作量负荷加大,从而使卫生监督工作出现监督覆盖率低、工作质量不能保证,监督频次减少等现象。

4.卫生监督机构财政保障不足

卫生监督机构的办公用房问题依然突出,经费来源差别很大,大部分存在财政保障不足情况。

5.卫生监督执法装备不足

卫生监督取证器材和现场快速检测设备是卫生监督工作的最基本工具,对于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提高卫生监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置和重大活动卫生保障的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大部分卫生监督机构卫生监督执法装备不足,检验监测器材设备陈旧落后,现场快速检测设备短缺严重,难以实现快速、准确、全面的监督监测目标,严重影响卫生监督执法的公正性。

四、对策与建议

1.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快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要求是明确的,思路是清晰的,关键是如何贯彻落实。作者认为要完成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任务,首先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卫生监督工作的领导,把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纳入当地政府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统筹考虑,解决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滞后的问题,其次是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为卫生监督改革创造必要的条件,主要是给予编制和经费支持。三是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主动、统筹规划,把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纳入议事日程,合理设置卫生监督机构,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健全运行机制。同时卫生监督机构也要发挥主动性,积极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为维护辖区人民身体健康、保护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应有的作用。

2.增加卫生监督人员规模,提高卫生监督人员整体素质

由于改制的原因,监督机构的总人数相对减少,而目前卫生监督机构执行的卫生法律法规就有近20部,承担着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放射卫生、消毒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市场监督管理等监督执法任务,此外还要承担突发事件处置、卫生保障等工作任务,现有卫生监督机构所配置的人力资源难以承担这样繁重的工作任务,不能够满足目前工作的需要。同时,卫生监督机构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人员学历结构相对不合理,低学历、低职称人员的比例较高,严重影响体系建设与中长期发展,另一方面也影响了卫生监督体系行政监管执法功能和职责的开展和落实。

因此,为加强卫生监督体系队伍建设,一方面须提高准入标准,严进宽出,吸纳更多的专业人员,满足基本的数量需求和素质要求,另一方面针对无专业或非相关专业人员加强在岗培训和在职教育等,以点带面,逐步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改善卫生监督事业的社会重视程度和经济待遇,吸引更多高学历高职称的人员流入,将更有利于完善卫生监督人力结构,解决人力素质低下、结构不合理等问题。

3.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卫生监督经费的落实

卫生监督机构经费和装备现状不容乐观。从运城市卫生监督机构情况来看,办公用房的情况差,完成改制的监督机构中有近一半无自己的办公用房。快速检测装备配置情况,2005年元月,除了市监督所有12台、两家县级防疫站共有16台现场快速监测设备以外,其余的单位均为零。卫生监督总费用及其构成,2005年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人均总费用为1.92万元,其中财政投入为0.95万元,占总费用49.4%。2007年,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人均总费用为2.21万元,其中财政投入为0.93万元,财政投入占总费用42.1%。工资总额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达58.5%,还有2家机构不能足额发放人员工资。收入水平不高是队伍不稳定的原因之一,由于个人的原因调离卫生监督岗位的时有发生,卫生监督工作必然受到较大的影响。

卫生监督财政投入不足,财政保障不力,办公用房紧缺,快速检测设备落后、短缺问题与经费不足密切相关,很大程度影响了改革的进程和已改制卫生监督机构的运转。卫生监督作为公共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典型公共产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是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政府是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应完全承担筹资职能,落实《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等文件,提高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资源配置的比例,保障卫生监督经费。卫生监督机构也应立足现状,争取多方筹资,添置必需的卫生执法设备,提高卫生执法整体能力。

国家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包括财政保障)的要求是明确而具体的,关键是如何贯彻落实。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发挥主动性,实实在在地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为维护辖区人民身体健康、保护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发【1997】3号),1997,1.

[2]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卫办发【2000】第16号),2000,1.

[3]卫生部令39号.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2005-01-05.

[4]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卫监督发[2006]223号),2006,6.

卫生监督论文篇(7)

中图分类号: R1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6)08(b)-0000-00

人们在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下,逐渐重视其卫生预防问题,而随着我国卫生体制的不断改革,卫生监督机构的档案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卫生监督是我国依法治理社会卫生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举措,而怎样是卫生监督逐渐转变为档案管理模式,加强档案的管理化和制度化,这也就成为了当前各级卫生监督部门急需解决的问题。

1.创建卫生监督档案的作用

1.1提供了有效的参考依据

我们的卫生监督部门在加强卫生管理的同时,也对一些已经存在问题的管理部门制定一定的卫生监督体制,并对已经出现问题的管理部门进行严格管理。我们的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在关键时刻也是有权查阅相关卫生档案,对档案的卫生检查内容进行精准的评判,这样的一种转变也有利于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对单位及个人根据已经评判出来的档案对其进行相应的管理和处罚。

1.2提供了真实有效的依据

这一点主要体现在制定全局监督方案上。卫生监督档案对制定相关的工作计划、检测卫生设备等方面都体现出了非常大的作用和价值,对已经改进的卫生监督工作都是有非常大的帮助的。

2.当前我国卫生监督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低下

卫生监督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及素质对卫生监督档案管理的影响是非常大的,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卫生监督机构档案管理人员的组成绝大多数都是由办公室的文职人员兼职的,这些文职人员一没有专门的学习过档案管理技巧,二没有专业管理档案的资格,因此这样的一种团队是非常容易受到外界影响的。很有可能沿袭传统的档案管理工作经验,是档案管理人员在面对全新的相对比较复杂的档案管理时就很容易出现乱子,从而影响档案的正常管理。

2.2管理制度不完善

这一点也是我国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急需解决的问题,从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相当一部分的卫生监督部门在对卫生监督档案进行管理的时候,都是没有形成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的,也就是说这些卫生监督档案管理部门缺乏一个完整的统一的考核标准,再就是还有一部分卫生监督部门虽然制定了卫生监督档案制度,但是落实情况却不是很好,再加上档案管理人员对卫生监督档案没有经过严格的考核和审查,使得档案管理人员在对信息进行深入研究的时候就很容易出现资料不完整的情况,这也在另一个层面体现出了卫生监督档案的管理制度不是特别的健全。

2.3管理人员的管理意识低下

从当前我国的档案管理情况来说,一部分卫生监督部门的领导们对档案管理的意识不够,尤其是在卫生监督管理体制的改革中,对档案管理不是很重视,这也就非常容易丢失档案材料,领导对档案的不重视也直接造成了档案的利用率低,也会影响到档案管理的最终质量。

3.卫生监督档案管理问题的相关策略

3.1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卫生监督部门是一个要求工作人员素质非常高的部门,因此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是整个卫生监督部门的重要发展前提,我们可以定期的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业务上的培训,这样不仅可以让我们的档案管理人员具备扎实的知识储备,而且还能够提升管理人员对档案管理技术的能力。与此同时,卫生档案管理人员还要不断的学习,多掌握一些卫生监督档案的理论知识,这样有助于管理人员在遇到新的问题时能够及时的了解问题出现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与档案管理中的实际工作进行结合,这样才能够真正的使我们的档案管理向着更加规范的发展方向发展,还有一个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不断的提升档案管理人员的福利和待遇,我们的领导们要时刻关心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待遇问题,平时一句关心的话就可以让我们的档案管理人员记在心里,这样一来,不仅不会造成人才流失,而且还能够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更好的为档案管理服务。

3.2加强卫生监督档案的科学管理

我们的卫生监督部门要不断的完善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不断的完善卫生监督档案的制度,将如此航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与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同步起来,从而实现档案管理向着制度化、标准化的方向发展。

3.3加强档案的宣传

我们的卫生监督部门可以运用之前相对比较典型的卫生监督案例,结合相关部门的讲解,让我们的卫生监督部门领导提供档案管理的重视程度,让大家都能够重视档案管理工作,除此之外,卫生监督档案管理部门还要结合当前的实际情况来调整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将档案管理工作列入到岗位标准当中。卫生监督不仅是监督工作中的关键依据,而且还是我国卫生监督部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如果卫生监督部门想要充分的发挥档案管理的功能,就要不断的提升卫生监督档案管理人员的监督意识,制定科学有效的档案管理制度,让我们的卫生监督队伍能够科学有序的向前发展,除此之外也可以为卫生研究提供准确的数据信息,从而进一步的推动整个卫生监督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4.结语

档案管理对于卫生监督来说意义重大,它不仅可以提升卫生监督的权利力度,而且还能够加强卫生监督的规模,人们在注重物质生活的同时也在关心着卫生问题,良好的生存环境是人们生存下去的关键,而档案管理的完善对于卫生监督来说,可以极大的提升卫生监督的监管力度,更好的促进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管。

参考文献

[1] 应毅;;慈溪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探讨[A];浙江省第十七届农村医学暨乡镇卫生院管理学术会议大会论文集[C];2009年

[2] 叶连新;张宁;;辽河油田卫生监督工作存在问题及措施的探讨[A];第六届预防医学学术交流会论文集[C];2009年

[3] 温小秀;罗丽;罗进;;市场经济形势下卫生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A];首届全国卫生法规、标准效益评价技术研讨会暨讲习班论文汇编[C];2000年

[4] 刘旭阳;苑海英;;影像宣传在卫生监督中的作用[A];吉林省预防医学会2003年预防医学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2003年

[5] 李曙光;张旭宏;林丰全;;卫生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A];吉林省预防医学会2003年预防医学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2003年

[6] 吴忠友;;关于对卫生监督概念性质二个模糊认识的讨论(摘要)[A];全国铁路第五届疾病控制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2004年

卫生监督论文篇(8)

1.1上海卫生监督学科建设探索

1.1.1制定学科发展规划。上海市的卫生监督学科建设尚处于起步期,学科建设重点在孵化和积累阶段。为此全市制定了卫生监督学科发展规划,凝练卫生监督学科下一步发展方向。明确以卫生监督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为导向,继续重视并进一步开展对卫生监督工作的理论研究并有所创新和发展。同时,关注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实践和应用情况,深化和扩展各类卫生监督技术方法的研究,努力提升研究成果的被认可度,使之发挥更好的社会效益。

1.1.2完善学科发展决策机制。为促进卫生监督各专科发展与相互渗透,充分发挥专家在学科建设重大决策中的作用,按照学科发展规律,市和部分区县卫生监督机构组建了所级、学科组两级学术委员会,并建立健全了相应的管理制度,所级学术委员会充分听取各学科组的意见,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统筹、规划、管理,有重点、有步骤地负责学科建设的具体实施。

1.1.3健全学科建设日常管理机制。为加强科研课题管理,使科研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和科学化,制订了《科研管理制度》,对科研课题实施过程管理、目标管理,并开展课题中期评估以及结题验收,促进科研规模不断扩展,科研质量不断提高。为加强与区县所的沟通,推动各区县所科研工作的交流,还建立了市区两级科教联络员制度,在科研管理中引入了互动机制。

1.1.4建立学术交流定期平台。定期召开学术论文交流会、讲坛及学术论坛,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积极与高校、研究单位合作,邀请学术界知名学者和专家,每年组织多次全市性学术讲座。通过多形式、多层次的学术交流与讲座,扩大视野,了解前沿,促进了卫生监督学科建设。另外,2006年初我们创办了《上海卫生监督》杂志,2011年更名为《卫生监督理论与实践》,为卫生监督学术交流及论文质量的提高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1.1.5形成学科、项目、人才孵化机制。我们根据“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的原则,建立了“卫生监督管理”、“环境卫生监督”和“医疗安全质量监控”3个二级重点学科,有重点的进行学科建设。自2006年起设立了“上海卫生监督科研基金”项目,充分发挥卫生监督科研课题“孵化器”的作用,鼓励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应用性卫生监督课题研究。实施青年人才培养计划。自2006年起在全市卫生监督系统内通过“个人申报、专家评审”的形式,择优遴选了23名35岁以下青年卫生监督员,实施为期3年的优秀青年卫生监督人才培养计划,培养模式为人才培养与课题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并采用“双导师制”。

1.2上海卫生监督学科建设的成效

1.2.1科研课题。从2005年来,上海市卫生监督机构累计获得各级各类项目354项、约1004.42万元的资助(见表1)。“卫生监督学”已列为上海市第二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3年行动计划中公共卫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并获100万元的资助。

1.2.2。为促进学术交流,繁荣学术空气,提高学术水平,推动学科发展,2006年初创办了《上海卫生监督》杂志,2011年更名为《卫生监督理论与实践》。为卫生监督学术交流及论文质量的提高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每百名监督员数从5.15篇增加到14.00篇(见表2)。

1.2.3人才培养。近年来已输送多位学科带头人到国外知名学术研究机构交流访问学习,掌握国际前沿动态,引入先进理念、原则、做法,为卫生监督学科快速发展提供推进引擎。2008年,市级卫生监督机构1名人员成功入选上海市公共卫生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并获30万元的资助,10人成功入选上海市公共卫生优秀青年人才培养计划。

1.2.4上海市卫生监督人员学历变化。2006年,与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合作开设卫生监督研究生课程班,鼓励和支持全市卫生监督系统在职人员参加经济管理、行政管理、公共事务管理、法律等专业学习,通过系统培养,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水平。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总人数的比例从2006年的42.20%增加到80.18%(见表3)。

2主要问题分析

2.1卫生监督学科基础薄弱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1997年6月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学科应具备其理论体系和专门方法的形成;有关科学家群体的出现;有关研究机构和教学单位以及学术团体的建立并开展有效的活动;有关专著和出版物的问世等条件。从学科建设发展角度上讲,学科建设的内容包括学科规划、学科队伍、学科基地、学科项目、学科环境等方面[1]。对照上述基本条件和要求,卫生监督学科建设还有很长的路。

2.2卫生监督学科总体学术水平和人才培养不高

尽管近年来卫生监督机构在学术科研、人才培养等方面有了明显进步,但整体而言,卫生监督学科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基础较为薄弱,学科建设规模仅初具雏形。学科规划、学科人才队伍、学科基地、教学书籍等基础条件与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的主干学科相比有相当大的差距。如尚未形成系统的学科发展规划、缺乏学科领军人才,没有专门的教科书等。

2.3卫生监督学科不能适应业务发展需求

面对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不断提高、社会公共卫生问题的日益严峻、政府监管职能不断强化等新形势,卫生监督作为国家管理卫生事务的重要手段,承担的任务越来越重,面临的挑战越来越大。而相对于公共卫生体系中的医疗服务和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学科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由于成立时间较短,且限于目前人员的学历层次,我们在工作中往往更多地依靠经验执法,对问题的分析仅停留在操作层面,满足于完成任务,既对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缺乏深入、系统研究的能力,也缺乏对自身工作科学发展的系统考虑。由于缺乏学科建设对于业务工作的支撑,造成卫生监督日常工作中取证手段和标准的缺乏、现场快速检测标准的缺乏、评估指标的缺乏,这些都制约了卫生监督工作的发展。

3思考和对策

3.1明确卫生监督学科建设的长期战略目标

学科建设是人才培养的基础,是人才孵化成长的摇篮,是提高卫生监督能力和卫生监督工作基础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把握好学科建设这个有力抓手,就把握住了卫生监督发展的关键,就能带动卫生监督的全面可持续发展[2]。但是,学科建设并不能一蹴而就,它需要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积累,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这就需要我们有耐心、有信心,以学科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目标,科学合理的设定目标,循序渐进,不断探索改革现有卫生监督工作的方法和技术,致力于建设既能与国际接轨、又能反映和支持我国卫生监督工作实际的卫生监督学科。#p#分页标题#e#

3.2构建卫生监督学科建设的框架

卫生监督论文篇(9)

【关键词】行政相对人 档案 管理模式

卫生监督行政相对人档案是卫生监督机构综合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单位主要职能活动的真实记录,加强这类档案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是深人发展卫生监督事业的重要依据和必要条件。根据《浙江省卫生监督行政相对人档案整理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镇海区卫生监督所结合实际,建立了辖区内的卫生监督行政相对人档案管理模式,现介绍如下,以期为同行提供借鉴。

1基本情况

1.1镇海区卫生监督机构基本情况

镇海区卫生监督所负责辖区内6个街道(镇)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目前共有在职职工36人,其中一线卫生监督人员26人,共设5个科室:办公室、综合监管科及三个分所。办公室主要负责党、政事务的综合管理;综合监管科下设发证窗口,主要负责业务工作的综合管理,包括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的统管和指导工作,全区生活饮用水卫生、化妆品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机构卫生、传染病卫生及消毒产品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分所主要负责管辖街道(镇)内的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并配合综合监管科完成其它类别卫生的监管工作。该所对监督员实行网格化、责任制管理,一名监督员包干负责一定数量行政相对人的监管工作。 论文

1.2镇海区卫生监督行政相对人基本情况

目前,镇海区共设6个街道(镇),区域面积246平方公里,总人口45.3万人。根据卫生许可(申报)数据统计,至2008年6月30日,有效卫生监督行政相对人共7500户,其中食品卫生类5678户、公共场所卫生类1198户、生活饮用水卫生类5户、职业卫生类359户,放射卫生类16户,医疗机构卫生类253户。

2卫生监督行政相对人档案整理规则

2.1归档范围

镇海区卫生监督所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进行行政许可、监督管理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磁性载体、电子文件等历史记录。凡是反映行政相对人管理的行政许可、变更、延续、复核、日常监督管理、不良行为、注销等活动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该所制订了详细的《行政相对人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2.2归档要求

2.2.1归档文件材料必须是原件,能齐全、完整地记录对卫生监督行政相对人管理的全过程。

2.2.2纸质文件材料的纸张质量和规格符合要求,字迹材料必须使用碳素墨水、蓝黑墨水等符合档案要求的耐久性材料。如原件为圆珠笔字迹、传真件、复写件等有不耐久性字迹材料的,应复印一份附在原件后作为一份材料一并装订,且应编页号,并在复印材料正上方的空白处写上“复制件”。 简历大全 /html/jianli/

2.2.3归档文件材料不得带有普通钉书针、回形针等易腐蚀的金属物,应去除后归档。

论文联盟

2.3保管期限

卫生监督行政相对人档案的保管期限以申请单位的有效期为准,一般在申请单位歇业满五年后,即可销毁。

2.4归档时间

卫生监督行政相对人的文件材料处理完毕后,各科室(分所)应及时收集、整理,当年的所有文件材料最迟应在次年一月底前归档,具体时间为:(l)行政许可、变更、延续文件材料应于卫生行政许可出证之日起二个月内归档;(2)复核(年检)、注销文件材料应在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归档;(3)监督管理活动的文件材料应及时收集,可按年度整理,最迟应在次年一月底前归档;(4)不良行为文件材料(即不良行为登记卷目录及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自结案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资料收集和卷目录登记工作,次年一月底前完成组卷归档工作。

2.5归档方法

2.5.1卫生监督行政相对人整理成相对独立的保管单位,行政相对人的管理文件材料按照卫生许可证发放,建立一证一档,职业危害企业按申报建档,建立一户一档。若一个行政相对人有多种监督类别,按许可证分别建档。一个行政相对人档案可以整理成一盒或若干盒,如多盒应排列在一起,并在档号后编上分号,如:***一1、。。。月。 作文 /zuowen/

2.5.2一个行政相对人档案分别由行政许可(申报)、变更、延续、复核、日常监督管理、不良行为、注销共七类的若干卷组成(以下简称七类)。以同一年度下每一类的文件材料为一卷(件)整理归档。

2.5.3档号编制

2.5.3.1制订全宗内行政相对人档案的各类代码:(1)10种卫生监督类别分别用“01”一“10”代码表示;(2)6个街道、镇(即地区)分别用a、b、c、d、e、f代码表示。

2.5.3.2各类行政相对人档案,档号由“监督类别及地区号一案卷号”组成,“监督类别及地区号”填写监督类别与地区的组合代码,一个监督类别同一地区的档案编一个流水号,如“ola一0015”。

2.5.3.3档案编制流水号时,按照许可(申报)的时间顺序(如时间相同按照许可证号顺序)排列、编号。

2.5.4目录编制

2.5.4.1行政相对人登记档案目录。包括档号、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地址、许可证号(或申报号)、发证日期、注销日期、备注七项内容,为便于分别检索、统计食品卫生中餐饮业、生产加工业、自制零售业、食品经营业的行政相对人档案,要求在“备注”栏中填写相应类别的代字:餐、生、自、经。

2.5.4.2盒内目录。盒内目录分总目录和分类卷目录。 毕业论文

2.5.4.2.1盒内总目录。包括件号、内容、日期、页数、备注五项,放在盒内文件材料的最上方,在该年度资料整理装订完毕后填写。每盒编一个流水件号,并按年度一类别排序填写,同一年度按照“七类”的顺序,产生几类文件材料依次填写,没有文件材料的类别不用填写。

卫生监督论文篇(10)

在前一轮的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中,各地卫生行政机关按既定方针办事,既“内设”

了一个卫生监督机构(处、科或股),又“下设”了一个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低一

级的、专职对口委托卫生执法的事业单位,即“卫生监督所”。为了能够顺理成章的将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内容“集中授权委托”于卫生监督所执行,卫生行政机关在相关文件中把上述“内设”与“下设”的两个机构一同命名,统称为“卫生监督机构”。至此,各地卫生行政机关在自身不配备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的条件下,充分发挥了卫生执法主体与委托卫生执法的双重权力作用。其精心设计是把每部卫生法律法规的职权职责拆分层次执行,使“内设”卫生监督机构不但行使执法主体权力,而且直接把持与监管“下设”卫生监督机构开展“被委托卫生执法”工作,后者实际上是一种“牵牛式委托卫生执法”,其运行的职权职责令人眼球模糊,它象是在“借鉴公、检、法的司法衔接运作方式”,但一经法理分析,即知它权责分离、“形似质异”。法院、检察与公安部门虽然存在刑事案件移交的司法衔接工作关系,但是,三个部门不是隶属上下级关系,而且各自成为相应法律法规执行主体,各部门的司法权力与责任是独立而完整的。而在上述卫生监督执法体制运行中,“内设”卫生监督机构是上级领导,既是执法者又是监督执法者;与此同时,“下设”卫生监督机构是被直接领导者,既是“被委托者”又是“被监督者”,在各项具体执法过程中,要始终执行着“下级(下设)服从上级(“内设”)”的政令、时时处于“向上对口”、“听任服从”与“责任承担”的工作位置,由此可见,各地现行授权委托卫生执法是一种权责委托不完全、不对称的执法运行模式。由于我国的行政程序法尚未出台,即国家对行政委托的程序和形式要件未做明确规定,所以,目前的授权委托卫生执法模式尚且缺乏法律依据与程序规范,它仅仅是一家之“探索”,其运作在各地已凸显了诸多工作弊端。也可以说,这种“牵牛式委托卫生执法”是导致广大基层卫生监督所执法力度软弱与执法地位劣势的最直接、最根本的原因。

二、对“名不副实卫生监督”的思考

当前各地卫生监督所的机构设置、编制性质与执法定位都是来源于卫生部的卫

生改革意见,实质上是各地卫生厅局依照政令、设计内部卫生监督执法权责格局的产

物,是各地卫生厅局法制权力掌控与责任承担品质的表现。其中的卫生监督所设置及

其“被委托卫生执法”的专职身份,至今尚未见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明文授权与明确规定,其合法性地位一直备受编委与法学等界的极大质疑。然而,自从各地卫生监督所成立以来,在每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自始至终都渗透着“卫生执法主体”(执法文书及其权力把关等)与“委托卫生执法”(执法人员及其具体作为等)的双重内涵,尤其是在卫生行政许可与卫生行政处罚等运作程序中,“执法主体”与“受委托执法”的作为交替进行,尽显了“程序层折”特色,致使卫生行政高成本、低效率。同时,卫生监督执法名词称谓也随之丰富多彩,既有称“卫生监督”、“卫生监督执法”、“卫生执法监督”、又有称“卫生执法”、“卫生行政执法”或“卫生行政监督”。从法学理论至部门文件、从执法运用到民众用语,从学术交流乃至论坛文章,人们都可以见证到“卫生监督执法”有着上述的文字名词表达,卫生监督执法称谓的不统一,令人莫衷一是,目前,尽快地把它们统一称谓是法理学的需要,也是工作规范化的需要,查阅《现代汉语词典》中的相关名词解释:“卫生----能防止疾病,有益于健康;监督----察看并督促;行政----执行国家权力;执法-----执行法律······”。顾名思义:国家设立的卫生部门都有着共同的工作目标,即在“防治疾病,有益健康”上全心全意的为人民服务;“卫生监督”一词虽然是我国最元老与最常用的卫生执法工作用语,在字义上也体现了卫生部门“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与“构筑社会卫生和谐”的工作理念,但是它缺乏了与时俱进的“依法卫生行政”内涵,故此,如果能够把“卫生监督执法”作为全国同行的工作与理论规范的统一称谓、并相应的把“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员”分别更名为“卫生监督执法局”、“卫生监督执法员”,则是从事内容的完整字义表达、是贴切的,必要的。

三、对“内设与外设机构尊卑有序的思考

纵观全国各地卫生监督执法现状,各个“相同地方”都有两个归属“相同名称”的卫生监督机构,并且也都执行着“相同的卫生法律法规”,这不得不令人质疑:“各地卫生部门在前一轮卫生体制改革中为何需要机构重叠与人力资源浪费?”殊不知:在相同地方的两个归属“相同名称”的卫生监督机构中,由于有着被“内设”与“下设”之分,使机构本质上就有着“尊卑贵贱”之别,所以,机构设置“原创者”一直认为这并非两个机构重叠,而是“体制改革创新”,而且这种“独辟蹊径、敢为人先”的内在,在卫生外界是鲜为人知的、也是很难理解得了的。因此,“内设”卫生监督机构具有“卫生执法主体”资格,其卫生监督执法位置“内设高置”,所有工作人员是公务员编制;而“下设”卫生监督机构则是“专门被授权委托卫生执法”责任单位,卫生监督执法位置“下设外为”,故而该类单位编制性质在各地是“五花八门”,不一一而论;“下设”卫生监督机构执法人员统称为“卫生监督员”,可是人员编制身份在全国是多种多样的,既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又有事业编制等等。我们从现实上、从论坛网友的相互交流中都可见证到:当前,有些基层卫生监督所,尤其是处于经济后进地区的县级卫生监督所,由于难以得到上级与政府部门的相关支持,工作处境每况日下,存在卫生监督执法经费空缺、执法设备、取证工具匮乏、办公环境条件差劣、工作薪酬待遇低下,甚至拖欠······工作中人心涣散。由此,严重影响了卫生监督执法机制的正常运行,产生了工作的恶性循环,使卫生监督执法形象不能够树立。当前这种卫生监督执法角色的等级差别、工作待遇不公的构架状态,究其肇因是在前一轮改革中存在“以人为本”观念的偏差,是尊卑有序的落后观念闹腾的结果;它导致了卫生监督所位处劣势、使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产生多层次摩擦、内耗与矛盾,因此,呼吁应当及早进行革除。

四、对“卫生监督执法体制改革问题”的思考

经过前一轮体制改革而建立的卫生监督机构,各地在运行中出现了这样那样一些问题,很多人就此而对机构改革不以为然,其实,这并不是机构改革的本质上出现了问题,恰恰相反,在相当程度上是因为机构改革驾驭上出现偏差,体制创新不到位、改革过程不彻底所造成的。其实,改革必需遵循客观规律,不能有歪打正着的侥幸心理。“哀莫大于心死”,令人哀时也莫过于卫生监督执法体制运行中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而决策层熟视无睹、明哲保身,或陷入了唯我独尊的贵族狭隘与虚妄之中,因而缺失了改革锐意与核心力量,广大基层卫生监督员只能“望梅止渴”;或者在论

上一篇: 园艺技术毕业论文 下一篇: 建筑空间论文
相关精选
相关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