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市场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23 15:05:17

建筑市场论文

建筑市场论文篇(1)

社会主义经济既是竞争经济、法制经济,更是信用经济。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是建立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证,也是促进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先决条件。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生命,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一个必备要素,也是企业竞争力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打造信用是当前我国整个管理学界、经济学界、法学界的重要任务之一。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发展各类生产要素市场,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生产要素和资源价格形成机制,规范发展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战略任务。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多次强调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信用法律制度,规范市场运行秩序,健全市场信用体系,改进市场监管体系。推进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任务更为重要和紧迫。

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构建是在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基础之上来完成的,应以社会信用体系为依托,密切关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和进展。当然,由于建筑市场有其自身特点和运行规律,应根据国家信用法规,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和实施相关的建筑市场信用条例与实施办法。

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建筑市场信用问题日益突出。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国家采取了许多措施,建设部从21302年起就开始实施和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建设,2005年8月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2005年11月启动长三角区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试点,2OO6年2月启动环渤海区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试点,2007年1月又以建设部文件正式印发了《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和《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对加强市场监管,转变政府积能,防止建设领域腐败和拖欠工程款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一、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必要性

建筑市场信用体系涉及面广,构成复杂,与社会信用关系密切,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有机构成部分。所谓社会信用体系,实际上是一套治理机制,它把各种与信用建设有关的社会力量有机地整合起来,通过激励守信行为和惩罚失信行为,使信用主体行为的价值取向发生改变,并自觉自愿地从失信向守信转变,从而保障市场经济秩序正常运行和发展。

建筑市场信用作为行业信用的概念,其信用体系建设涉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建筑市场行为主体(业主、承包商、咨询机构等)、信用中介服务机构以及其他社会信用信息提供机构等,主要包括信用法规、信用制度、信用信息、信用评级、信用文化、信用机制、信用行为等主要内容,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共同承担塑造建筑市场信用的功能。

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生命,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一个必备要素,也是企业竞争力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我国经济社会全面转型期,加快建立健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建立我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在于:

(1)建立建筑市场信用体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建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仅要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形成人人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文化和道德标准,还必须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信用体系。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从根本上奠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坚固基石。

(2)建立建筑市场信用体系,是适应加入w11O新形势、扩大对外开放的迫切需要。国务院各部门和各地方政府全面清理、减少和规范了行政审批,想方设法为建立开放型经济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扩大对外开放,必须遵循国外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严格产品质量标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公平竞争机制,改善投资和经商环境。只有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社会信用体系,才能创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促进对外开放的健康发展。

(3)建立建筑市场信用体系,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是一个较长的过程,在新旧体制的交替中,容易导致市场经济秩序紊乱的主要原因为:市场规范不完备、控制手段失当、市场主体对市场机制作用下的市场经济运行的规律认识和适应需要一个过程。究其原因,一个根本问题是社会信用缺失,失信者得不到严惩,风险成本很小而获利巨大;守信者得不到鼓励,依法经营反而无利可图。只有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才能从根本上扭转市场经济秩序的?昆乱状况,实现社会经济生活的长治久安。

(4)建立建筑市场信用体系,是我国经济社会全面转型时期采用市场经济办法管理“经济的人”和“社会的人”的有效途径,是形成全社会约束机制的必然选择。越来越多的人从“单位的人”变为“经济的人”和“社会人”。越来越多的“社会人”的管理,成了转轨时期政府管理经济社会的新课题。征信国家对于“社会人”的管理,是靠严格的征信系统和完整的信用记录进行的,对不讲信用的企业和个人形成强大的压力和威慑力。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正是要把依法治国同以德治国相结合,在完善的法律制度和道德规范的基础上。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文明,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发展,加快实现整个社会现代化。

二、建筑市场信用缺失的现状

建筑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改革开放,率先进入市场经济,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巨大贡献。但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明显滞后,信用缺失现象严重。主要表现为:

2.1建筑市场缺信运行

信用体系管理存在的问题是:投资项目未经政府、专家们宏观经济论证,建设工程盲目上马,建设方和施工方签订违反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无信用保障、无法律效力的建设合同;建设规划未经许可,盲目占地搞投资建设,工程施工得不到法律条文的认可,搞缺乏社会信誉、企业信誉的“黑工程”;工程审批手续不健全,盲目进行“诚信度极低”的暗箱招投标;工程项目资金短缺,想方设法套取“短期借款”资金急于开工,施工企业承建无资金信用评价和信誉资金保证的工程等等。

2.2施工企业缺信竞争

由于建筑市场缺信竞争,已出现许多影响市场经济秩序的现象:施工企业间不按客观规律办事,承揽施工任务缺乏诚实守信感,为了中标工程,盲目竞相压价;施工企业违背社会信誉,为了项目中标,擅自搞意向工程投标,签订所谓“阴阳合同”;施工企业问为了竞争施工任务,在资金缺乏的情况下竞相承诺垫资施工,破坏了正常的资金信用循环;由于市场缺信竞争,施工企业工程交易成本不断加大;在显失公平竞争的状态下签订工程施工合同,信用履约率往往低下,工程竣工结算完毕,建设业主违背合同,借以种种理由拖欠工程款,带来了“社会信用危机链”,导致施工企业难以支付供货款、农民工工资等,迫使施工企业经常来往于法院站在“被告席”上;建筑市场持续缺信竞争,施工企业的欠款累积额度逐年攀升,形成了账面实际应收账款金额大于应承受的能力,不仅造成利润虚增,而且还潜伏着资金状况不良的“破产”危机。

2.3施工企业缺信施工

为了追求眼前利益,违背“诚实守信”原则,不仅向市场提供劣质建筑产品,侵害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而且还极大地损害了施工企业“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主要表现:施工中采用劣质低价材料、使用假冒伪劣半成品等等,以次充好,偷工减料,建造了许多“豆腐渣”工程,给国家和人民群众带来了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此外,一些建设单位不按建设程序办事,强行要求垫资承包,肢解工程发包,明招暗定,拖欠工程款;一些监理、招标、造价咨询等中介机构办事不公正,扰乱市场秩序。信用的缺失不仅造成了建筑市场混乱,也给企业发展带来风险,影响了建筑业的发展。

三、建筑市场信用缺失的根本原因

3.1施工企业信用意识薄弱

据国家财务管理有关规定,企业的应收账款发生额一般应控制在施工产值总额的0.25%~0.5%之问,而吉林省6家大型建筑集团的应收账款却高达到5%以上。部分建设业主,宁可失信也要利用手中的资金控制权为本企业谋利益,促成了“三角债”或者“多角债”。企业信用意识淡薄,缺乏职业道德,轻视“诚实守信”的经营规则,造成了施工企业“四面楚歌”的局面。

3.2市场信用管理失控

现阶段信用管理的问题是:没有一整套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体制、市场约束机制、惩治机制发生了缺信行为,侵害了用户权益,市场信用管理机构往往处于制裁无力、无法治理、难以惩罚的状态;管理渠道单一,缺少新闻媒体、执法部门、企业、民众、社会团体共同参与;投诉渠道不畅通,成本太高;大小案件处理程序繁琐,费时费力,迫使消费者权衡信用成本后,主动放弃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机会;发生了信用纠纷,负责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信用管理机构职责不清,往往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妥协管理办法。消费者维护诚信的要求得不到正义的伸张,.基本权益得不到合法维护。相反,违背信用行为的企业和个人,长期“逍遥法外”。致使缺信行为无法从“源头”上得到彻底的根治。

3.3片面追求利益最大化

有个别行业、个别企业、少数个体经营者视社会道德、精神文明于不顾,片面地追求本地区、本企业、个人财产的经济利益最大化。只顾赚钱,不讲道德,缺乏诚信,实施非法经营、合同欺诈、虚假招标、伪造假账、恶意拖欠款等违法行为,肆意制造假、冒、伪、劣等性质的产品。这些恶意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违法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败坏了高尚的经营道德。

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对策建议

4.1健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法律法规体系

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必须要有法律保障,立法先行。一方面国家有计划地制定颁发全社会信用体系的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如现正在征求意见的《征信管理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对整个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建立起着指导的作用;另一方面,建筑市场应出台与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相应的部门规章和管理办法等。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法规建设,首先要修改或完善现行的建设法律和部门规章,整合现有的管理制度,使之适应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需要。

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并没有专门针对建筑市场而制定的信用管理法律。但有一些专门机构关注和研究建筑市场的信用问题,如美国的发展建设实践委员会(ICPC)。ICPC是美国全国信用管理协会(NACM)下面的常设委员会,为国家信用管理协会成员提供建筑业相关信息,有计划地提高建筑业的信用管理水平,研究并改进建筑业的相关法律、信用以及财务行为。

目前,我国许多信用管理工作需要政府牵头和经办。随着信用管理行业发展和国际交流增多,发挥信用管理行业协会的作用有其重要性和可能性,建议在完善中国信用管理协会组织机构和章程的基础上,设立一个建筑业信用管理分会。

4.2建立工程保证担保制度

工程保证担保制度是建筑市场极为重要的信用保障手段。推行工程保证担保制度的主要目的不是失信行为的事后弥补,而是着眼于失信行为的预防并促进建筑市场主体基本素质和管理能力的提高。工程项目一般都经历招标投标、设计、施工和质量保修等几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相应的保证担保,如投标担保、履约担保、业主支付担保和保修担保等。这些以合同履约为中心的担保品种,覆盖了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对保证建筑市场信用的实现起到重要作用。

我国《担保法》规定的5种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留置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对其债权进行救济的一种有效方式。我国《担保法》第82条明确规定了留置权的标的物是“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将留置物仅限于动产,而将不动产排除在外。由于建筑物是不动产,因而不能行使留置权。《合同法》第286条规定的承包人优先受偿的性质实为不动产留置权。由于我国《担保法》对留置权标的物的限制和《合同法》第286条规定的缺陷,使承包人对建设工程行使留置权存在法律障碍。

为了有效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问题,维护建设工程承包人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应修改相关法律规定,将不动产留置物纳人《担保法》中,同时完善《合同法》第286条的规定,对于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性质,应明确界定为留置权,明确规定承包人的留置权,明确赋予承包人对建设工程行使留置权的权利,并对留置的合理期限以及可留置的工程范围做出具体规定。

从信用风险控制促进业主和承包商自律,从而推动建筑市场信用关系健康发展的角度来看,工程保证担保无疑具有很大优势,但对遏制业主拖欠工程款而言,留置权是最为直接的手段,对治理当前严重的工程款拖欠问题具有较大的威慑力,应给予充分重视。

4.3完善建筑市场信用评级

一般的信用评级主要是由金融机构或评级机构对建筑企业信用状况、客观信用能力进行评价。而我国建筑市场的信用问题主要表现为企业的主观失信问题,且重点发生在建筑市场行为主体之间。因此,现阶段建筑市场信用等级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信用评级”,而主要是根据“信用标准”对市场主体的“信用行为”和“信用记录”的一种考察和评判。

从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为出发点的信用评级,带有较强的行政性和强制性,其评级目的、需求动力、强制评级的切入点以及信用评级的主导者都和发达国家有显著不同。为解决当前与长远、国情与国际惯例的矛盾,建议在学习和运用国际通用的信用评价模型的同时,加上行为规范评价内容,偏重于不良行为记录和履约意愿,服务于建筑市场准入与退出制度。

建筑市场信用等级评价可由政府主管部门、政府委托部门和民间机构分别进行,长短互补,各具特色信用评级机构既可以直接接受被评企业委托进行信用评价,也可以接受任何市场主体委托为其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价。从长远来看,后者将是主流,并对规范市场行为产生重大影响。

4.4建立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

建筑市场是一个开放系统,信息构成复杂,且散落在各处。单纯通过市场手段去收集很困难,仅靠行政手段收集数据远远达不到征信标准,信息的广度和深度均有待提高。在明确政府在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建设中地位和作用的基础上,建议按不同主体分别建立信息系统。建立以各级政府为主体和电子政务为基础的政务信息公共披露系统;以行业协会为主体和会员单位为基础的自律维权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以企业自身为主体和风险管理为基础的自我内控独立信用信息系统;以信用服务为主体和市场运行为基础的信用服务信息系统。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的目标模式应是政府、协会、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同步发展各自的信用信息系统,最终形成不同层面、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

行业征信是社会征信大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具有社会和行业两个服务功能。在数据来源、数据操作和数据应用等方面,建筑市场信用数据库与社会信用数据库的关系密不可分。一方面为社会征信系统提供重要信息,另一方面,应在社会征信系统的基础上建立建筑市场征信系统,注意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4.5重视行为主体信用文化的形成

信用意识培育和信用文化的形成是建筑市场信用系统演进的最高目标。而信用文化的形成,既需要政府积极引导,更需要信用机制和信用制度的长期熏陶和沉淀,并逐渐成为一种长效机制。应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加强信用教育和培训,引导企业加强信用管理,强化个人特别是各级政府公务员、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专业人士和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信用观念;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各类中介机构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改革和完善其信用自律机制;应重视新闻媒体和社会大众对各市场主体信用行为的监督作用,保证建筑市场信用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演进优化。

建筑市场论文篇(2)

[论文关键词]信用信息信用主体供给建筑市场

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在我国经济建设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建筑市场信用缺失,会严重影响国民经济和投资效益,加大企业经营成本与风险。笔者认为,信用主体信息不对称引起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是导致失信的主要原因,而建筑市场信用信息供给不足则是产生信息不对称的最终根源。以下具体展开分析。

一、建筑市场信用信息供给不足的原因分析

近年来,为响应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筑业企业信用系统”和“中国房地产信用档案系统”等为标志的信息系统已初步建立,各地建筑市场的征信和数据库建设也取得一些成果,有关建筑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信用档案、数据库等正在加快建立和逐步完善。但这些与真正的“征信”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数据库信息不足,信息质量难以保证

目前数据库中所拥有的信息大多是建筑企业基本情况、行业管理信息和工程业绩。这些信息是企业按照系统要求自行上报的,有利于企业的正面信息容易得到反映。建筑市场其他信用主体行为,如:付款记录、履约记录、运营状况等更广泛的信息则缺乏。

2.信息的动态性和可持续性不够

由建设主管部门牵头建立起来的数据库,主要通过年度审查和通知上报数据来更新,数据滞后,时效性差,缺乏动态性。而国际上大型征信机构的征信数据一般三个月更新一次,并持续跟踪修正。目前我国建立的建筑市场征信数据库(信用档案)多属于基本信息查询系统,如何保证其可持续性运转还亟待研究和开发。

3.政府部门拥有的信用信息对社会开放程度低

政府部门掌握了能够评价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状况的重要依据。由于缺乏全国性法律法规的支持,存在于政府内部的信用信息,经常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联系在一起而未向社会公开。同时,现实的和潜在的利益也助长了信息的封闭。目前,只有部分地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基本实现了部分信息(如:企业注册数据)向公众的开放。长此以往,征信机构根本无法采集到有价值的信息,也难以形成准确、全面、公正的信用评价报告。

4.缺乏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难以实现信息共享

按照建设部的要求,有些地区投入了相当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开发信息系统并建立了企业数据库。开通了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但由于国家缺少统一的技术评价标准并监督实施,因此各地平台信息相互独立,互不衔接,资源不能共享。建设主体在不同地区填报信息时,很有可能错报或瞒报致使信用信息失真,造成重复劳动,资源浪费。

二、建筑市场信用信息供给不足的经济学机理分析

根据建设部2003年制定的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共同建立了长江三角洲区域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通过该平台,可以查询违规的责任主体、受处罚的项目、不良行为事实、处罚依据以及处罚措施。目前,该信用平台建设依据比较充分、运行相对完善。虽然长三角地区为全国的试点地区,但是,从信息供给和的实际情况分析,大多数是在出现重大伤亡事故后才进行公告,其他信用缺失等不良记录很少涉及。各省(市)及信用主体仍然希望尽可能多地提供并自身优良业绩,希望尽可能多地从平台中获取他方信用信息,而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特别是不良记录想方设法地掩盖。出现上述种种情形的深层次原因必须运用经济学原理进行分析。

当前,收集、处理建筑市场信用主体的信息和建立数据库的成本较高,而从数据库中调取、使用的成本较低。这就是信用信息具有的高首稿成本和低边际成本。每个主体都希望以低成本甚至免费从中获取信息,不愿意投资建立信息平台,这在经济学上称为“搭便车”。下面通过建立数学模型分析建筑市场信用信息供给不足的机理。

建筑市场中信用主体主要包括政府、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咨询单位等,为表述方便以i和j代表主体,G代表各信用主体自愿提供的信息量。根据规模报酬不变原理,建筑市场信用信息总供给量是:G=G+G2+G3+AG,(1)设信用主体i的预算约束为Y一PX+PG。表示收人,表示消费私人物品的数量,和P分别表示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的价格。假设主体只消费私人物品和信用信息一种公共物品,以Ui(X,G)表示效用函数。

由于目前建筑市场未建立相应制度和机制,主体i独立决定供给量G,其他主体的供给量为G,,可以合理假设认为G固定,且J选择能最大化u的G。令i的目标函数是Q,并使其最大化

由于J的购买给定,因此(5)式说明主体i会把信用信息当作私人物品购买,即的效用最大化导致公共物品替代私人物品的边际率等于它们价格的比率,这称为纳什均衡。将方程(5)与帕累托最优条件作比较,使下述福利函数最大化:

其中,所有>0。使w最大化的X和G,会成为一种帕累托最优分配。总预算约束为:

其中是关于预算约束的拉格朗日乘数。(8)式符合萨缪尔森所说的存在公共物品时的帕累托最优条件,并要求所有主体的边际替代率之和必须等于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价格的比率。

如果信用信息G和私人物品X在各主体的效用函数中是正常物品,则(9)式说明纳什均衡条件下所提供的信用信息量极可能小于帕累托最优数量。即满足(9)方程时所消费的G数量和Xi数量分别比满足(5)的条件时更多和更少。

在建筑市场中,交易双方所掌握的信息不同:一方对自己的经营状况、履约能力及其资金的配置风险等真实情况有比较清楚的认识,在交易中处于优势地位,趋利动机往往诱使其采取损害对方利益的行为;另一方则较难获得这方面的真实情况,在交易中处于劣势。由于我国建筑市场目前缺少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信用监控及评价机构,信用信息透明度低、搜集企业信用信息困难,因此无法对某一主体的信用状况进行有效传播。这种“信息不通”、“信息不对称”给失信者以可乘之机,方便他们“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被查处之后仍能易地“重操旧业”,能够毫不畏惧、毫无愧意地与新的契约对象进行不对等的一次性博弈。

同时,由于缺少严格的约束机制,每个主体都希望其他主体提供的信用信息能为己用,而很少会主动提供自身信息,特别是不利于自身发展的信息。自愿独立的信用信息供给量越少,就会导致小于帕累托最优数量的供给量,随着建筑市场信用主体的增加,两者差距将会不断加大,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加剧。

为了更加清晰地解释,下面考察U作为柯布一道格拉斯效用函数的特征,假设

中国-由上式可知,主体认为其他主体提供的信用信息数量越大,则i的自愿供给量越小。

假设每个主体的收入y相同,所有主体选择相同的G,经整理分别得到主体i和建筑市场的信用信息纳什均衡与帕累托最优供给量

如果t’l>1,两者比率小于1,随着的不断增大,它趋于零。也就是说,随着建筑市场信用主体的增加,两者的比率越来越大,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会越来越严重。

通过以上两方面的分析可知,由于政府、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咨询单位等信用主体掌握信息的能力、数量存在差异,而我国尚未建立有效的机制来保证信息的公正、公开和有效传递,同时,机会主义行为倾向使得掌握信息能力和数量占优的信用主体,为了谋取在建筑市场上更大的利益,就可能有目的、有策略地利用信息,按照自身目标对信息加以隐藏和扭曲。因此,建筑市场信用信息供给严重不足,信用主体间信息不对称。对比发达国家,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已经成为一种商品,只要付出相应的代价,就可以了解到市场中其他主体的资信状况,无形中形成了对建筑市场的信用约束。

三、建立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为了削弱信息不对称现象,扭转建筑市场信用缺失的现状,需要完善制度并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促进信用信息的共享。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信用信息供给责任

立法机构应根据我国建筑市场信用方面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对现有法律进行修改和完善。在新制订的国家信用管理法规中,如《征信管理条例》,应包含有建筑市场信用的专门条款,这样,既有利于解决建筑市场制度供给不足问题,又可防止制度供给过剩。

作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的主管部门,建设部可授权相关协会、学会或金融机构作为建筑市场的信用服务机构,以这些委托机构和民间信用服务机构为主体,制定和完善针对建筑市场的信用信息采集、披露、评级和使用的具体标准和实施办法,并进行宣传、讲解和说明。

2.政府统一制定评价标准,实现信用信息共享

建立建筑市场信用数据技术支撑体系,整合资源,有序开放,充分利用。具体步骤是:一是鼓励和支持我国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标准建立数据库;二是在建立各部门基础数据库的同时,建立部级和省级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交换平台;三是有序开放信用信息数据库;四是积极推进信用数据库建设的标准化;五是鼓励信用服务企业建立自己的数据库。开发适合我国建筑市场主体特点的评分模型,设计各具特色的征信产品,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建筑市场论文篇(3)

在我国,鲜有政府会想到怎样去树立自己的政府信用,政府往往认为做好其分内事、完成监管职能就够了,忽略了其对社会诚信道德的引导作用。诚信更深层次还是属于道德范畴,当一个良好的标榜成为创建社会诚信的主流时,我们才能期待真正信用时代的到来。

2政府对自身行为约束不够,开始出现信用危机

在建筑市场的诚信建设中,政府首先应当明确自己的职能,“人无信不立”,政府也如此,对建筑行业的相关企业而言,政府既是统筹全局的监管者,也是一个鲜明的榜样,一次政府失信所带来的负面的社会效应远甚过一次个体行为的失信。政府的失信行为主要表现在:

(1)政令的朝令夕改,言而无信③

制度的重要功能是给定市场主体的行为约束条件,政府对其决策将产生的后果考虑不周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行为。我国某些地方,政策的朝令夕改问题尤为严重。我国社会的诚信度正处于一个普遍上升的阶段,但还远没有发展到一个高度讲究诚信的社会,一些旧的体制仍然存在或产生负面影响,而新的社会规范还没有及时形成,政策的频繁改动,极易引发人们的短期化行为,诱发人们通过采取非诚信的行为来获利的动机。加之在这个社会大背景下,人们的价值取向往往是一元化的,往往具有短期化的特点,即用最小的成本去追逐利益的最大化④。有些利欲熏心的建筑企业受社会环境的影响而不讲究诚信;还有一些建筑企业自身素质较低,只讲求短期效益、眼前利益,“不守信者谋暴利,守信者的利益受损害”的反经济信用行为大行其道,是对经济市场诚信的严重破坏。

(2)政府也存在违规行为

在我国,拖欠工程款的投资主体有大部分是政府,“政府利用职权骗取人民信任,企业干完活却拿不到钱,政府有了钱却又干了别的工程”的现象相当普遍。在清理拖欠工程款的行动中,政府无疑是最大的违规者,监管者违规,除了是对政府自身形象的极大损害,更令人头疼的是对于政府违规的处理。对于其他业主,我们可以通过经济或法律的手段来规范其履行对其信用的承诺,但对政府造成的拖欠,我们没有专门的执法机构去督促其行为,因为政府本身已经是国家权利机关,因此,规范政府的业主行为,是杜绝建筑市场出现不诚信行为的源头所在。

再者,就是政府官员的行为。某些官员为了追求“政绩”,不顾本地的实际情况和经济承受能力,大量兴建“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使得政府大量欠款;社会上一些不正之风、腐败现象在建筑市场滋长蔓延之势也明显增强,大楼竖起,干部倒下的情况时有发生。个别官员的、贪污受贿的事件频频曝光于媒体。1997年1月至1998年5月,海宁市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贪污贿赂案件中涉及房地产开发、工程承发包、设备材料购置等与建筑领域相关的职务犯罪人数竟占经济犯罪总数的70%⑤,如此大的比例是人们所未预料的。一旦腐败成风,社会就会缺乏正义感和公平性,诚信就沦为水中之月。俗话说,打铁也要自身硬。政府官员手中的政权如果使用好了,它就是诚信行为的忠实卫士;如果用的不好,它就可能成为失信行为的保护伞。我们呼唤诚信,实际上也在同时呼唤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政府职能明确界定以及与此职能相适应的政府行为转变。

(3)政府管理工作存在漏洞

政府的问题就出在归口管理的部门太多,政出多门。比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有能力约束业主,开工审批、项目立项等不在这里,无法把住管理的源头。施工方的质量保证金制度、信誉保证金制度、合同保证金制度,甲方的付款担保、业主投资担保等制度都有了,但却缺乏统一的监管者;此外,现行许多行业政策法规制度还不完善,政府在市场、质量、安全、标准、造价等监管方面还存在缺位、越位或错位问题,行政审批多,政策引导和市场调控不够;政府行为缺乏公开性,透明度不高,暗箱操作过多;政府信息渠道的不畅通从某种意义上也导致了人民对政府的不信任。

综上所述,政府信用缺失是全社会失信中最具破坏力的毒素,政府信用存在的问题表明,有必要进一步推进政府的内部治理,从而推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的良性互动,提高政府对公众信任的责任感和回应力,构建起政府信用。我个人认为构建政府信用应包括以下四方面的内容:1)积极转变政府职能

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只有把行政审批减下来,政府才有精力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政府对行业的管理应该是宏观的,有的放矢的。建筑业管理的重点应该是从政府角度规范行业行为,对专业人员和企业进行管理,制定建筑规范和标准,对行业资料进行统计以及对安全和质量的监管。

以质量监管为例,由于我国现在已开始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和监理制,质监站对于具体工程质量的监管无须事必躬亲,对质量管理的重点已经转为阶段性的把关控制(如开工许可、中间验收、投入使用许可等),监理取代了质监站的大部分职能。将政府的一些职能转移给民间或半官方机构,例如协会、学会或专业组织,在一定程度上既为政府减轻负担,让政府机构将工作的重点转移到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业务能力以及为公众服务之上,也赋予施工企业更多的自由度和信任,有助于双方信任关系的建立。

2)用法律的手段加强行业监管,完善工程建设和建筑业法规体系

不论是对于国家的治理,还是对于行业的管理,法律手段都意味着一种治理状态或秩序,法律相对于政府权力而言具有优先的、至上的权威。把政府行为纳入法治的轨道,有助于增加政府行为的透明度。而透明度的增加,则有利于提升公众对政府的信任感,最终有利于政府信用的建构。

依法执业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建筑法》作为建筑行业的母法是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前提,是提高工程建设和建筑业法制建设水平的基础。我国《建筑法》自颁布实施以来,与之相配套的法规体系正在形成,全行业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但是,由于《建筑法》立法时间较早,在国家经济体制转轨和投资主体及建设方式的变化时期,针对我国当前建筑市场还存在许多问题,我国应在调整范围、监督管理体制、工程承发包、解决拖欠工程款、工程风险保障、公共健康安全、建筑环境质量,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其进行相应补充和调整。

再者,《建筑法》是国家的法律,不是建设系统内部的法规,它应该约束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行为,无论是投资人还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和中介机构,在工程建设活动中都应当具有独立平等的法律地位。而我国政府对于建筑的管理多集中在对于设计、施工、监理和中介机构的清理整顿之上,很少有人提及业主的行为是否规范,对于业主肆意压低设计和施工费用、压缩工期、拖欠工程款的行为,政府的管理力度不够。为此,我们更应关注对于业主的管理问题,尤其是当政府作为业主时建筑管理部门所面临的管理问题。政府机构本就是行使国家权利机关,对其违规行为我们除了需要加强政府自身道德文明建设,更期待尽快建立相关立法以约束政府的业主行为,明确其“有所为,有所不为”的行为准则,才能从多方面杜绝政府拖欠工程款的源头,提高政府信用。

政府通过制定政策、法规来调整人们的行为,体现在政府的经济管理行为上,就是要给市场提供一种规则,然后通过引导、规范、监督、奖惩等措施,使市场上的经济主体按照规则进行活动,保证市场有序运转。至于政策规范制定的合理性,以及如何制定,这就对政府信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政府应保证政策制定的科学合理性和稳定连续性⑥

其一,政策的科学性。政府和部门重要的政策、重大项目建设应该事前进行充分论证,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事后要进行绩效调查或审计,明确领导的政绩或应负的责任,完善民主和科学决策的程序;其二,政策的稳定性。政府行为的随机性越大,政策越变化无端,社会公众对政府的信心与信任就越弱,政府信用度就越低。因此,通过立法形式规范和约束政府行政行为,促进政策的公正、透明和相对稳定,这是社会信用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其三,政策使用的连续性。在横向上,在同等条件下,政策对甲适用,对乙也应适用,这就要求政策使用时必须是公正的。纵向上,在政策有效期内,昨天适用,今天、明天也应适用,这就要求在时限内政策要具有延续性。政府信用是对全社会而言的,政策使用的覆盖面越广,延续的时间越长,政策的信用度就越高,社会对政府的信任和信心就越强。

4)加强信用管理手段,着手建立信用档案数据库

建设部作为建设行业的主管部门,应该对设计、园林绿化、建筑材料、开发商、小区物业管理等这些和老百姓息息相关的部门,制定一些信用规则,建立一个建设系统的信用管理专门机构,制定相关的信用制度,并采取有效措施来监督这些制度的施行,管理好建筑市场的各方主体。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一个有序的建筑市场,形成有序的管理,最终形成各个行业的信用管理体系。

我们需要建立的建筑市场信用档案系统数据库应该是是一项系统工程,它利用电子信息技术建立起一个包括: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信息,参建工程动态,各级表彰和工程项目评定等良好记录,拖欠民工工资、公众投诉等不良记录的行业公共信用档案库,并对这些记录定时进行集中清理,随时更新。对建筑企业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竞争、工资支付、劳动保障等方面的不良行为和处罚还应记录在案并上网公示。让政府随时掌握企业或项目变动情况。此外,还应对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强制实行信用管理,没有建立信用档案的建筑企业不得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而且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中,要用信用档案系统中的信用记录取代企业的资信材料。

3小结

建筑市场论文篇(4)

一、抓项目质量管理必须覆盖所有的工程项目工程质量形成于施工项目,每个施工项目质量的总和代表公司的整体质量水平。优质工程是公司市场竞争取胜的法宝,也是公司形象的金字招牌,劣质工程损害公司形象,会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优质工程的正面效应与劣质工程的负面影响并不是一比一的对等关系,对公司信誉的影响可以说是“十誉不足,毁一有余”。公司为维护自身的形象,必须重视抓好所有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提高公司的整体质量水平,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第六项目部多年来抓工程质量管理------坚持“两个一个样”(即:工程大小一个样,重点非重点一个样),年年的质量公司质量管理的第一名,营口港多年给予的:“创精品标兵、质量管理标杆、最满意的施工单位”等称号,在港务局赢得了良好的社会信誉,完全证明了抓质量管理必须覆盖所有工程项目的重要意义。抓项目质量管理必须选好项目经理,配好项目班子项目经理是企业在项目上的全权人,是项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和质量形成过程的总指挥,除应有必须具备的政治素质外,还应要求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有真正把质量放在第一位、努力抓好质量管理、创建名牌工程、为企业形象“贴金’,而不是抹黑的质量责任意识。项目班子(包括项目经理)由技术和管理人员组成,是履行质量职能的骨干力量,又是执行质量计划实行全过程控制的实际工作者,选配项目班子要注重总体功能。在选用项目经理和选配项目班子上,我公司既有成功的范例,也有失败的教训。有的工程条件很好,但由于没有选好项目经理或者项目班子总体功能发挥不好,使工程创优计划失败,有的甚至丢失了一方市场。因此,选好项目经理、配好项目班子,是项目质量管理成败的关键,也是企业管理层次的职责。在选配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时,应十分注重质量业绩,特别是计划创名牌工程的重点项目或开拓市场的第一个工程,选派项目经理要坚持“好钢用在刀刃上”的原则。

二、抓项目质量必须注重质量保证体系覆盖工程施工的全过程质量体系是为实现质量保证所需的组织结构、程序、过程和资本论文由整理提供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要覆盖工程质量形成的全过程并有效运行,关键也在公司和项目部两个层次。公司要注重提高各级一把手的质量意识,发挥总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的重要作用,建立以经理为第一责任、总工程师全面负责、各级质量、技术管理部门实施的监管体系,培养一批内审和管理、监督专家队伍。经常通过监督检查、内审和管理评审等手段,对工程质量形成的全过程及其所有质量活动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和改进措施,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作为项目部层次的质量管理层,项目经理要在对公司质量方针目标提供保证的同时还要依据合同对业主提供保证。必须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技术负责人为主、专职质量检查员、技术员、班组长及其兼职质量检查员组成的质量管理体系、控制网络,对施工现场的质量职能进行合理分配,健全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清楚的执行机制。在施工质量形成的全过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自检、专检制”和隐蔽验收制度,每个分部、分项工程都严格按照国家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质量评定。使施工现场事事、处处、时时、人人都严格按照质量管理制度和规范、规程办事,确保质量体系覆盖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保证项目质量目标的实现。

三、抓项目质量必须实行目标管理和质量预控质量目标一是要满足与业主签订的合同要求,二是要满足公司质量计划的要求。比如有的工程与业主签订的合同质量等级为优良,而公司为满足市场需要确定其为创局、部级优质工程或创“部级大奖”工程,那么该工程的最终质量目标就应定在局、部优质工程或“部级大奖”工程上,按照这个质量目标进行全面质量管理设计。首先按照“分项保分部、分部保单位工程”的原则,把质量总目标进行层层分解,定出每一个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目标。然后针对每个分项工程的技术要求和施工的难易程度,结合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施工经验,确定质量管理和监控重点。在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前,写出详细的书面交底和质量保证措施,召集施工主要负责人及技术、质量管理人员和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交底,做到人人目标明确、职责清楚。对于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施工经验不足的分项工程,还应事先对人员进行培训。对质量控制的难点,组织群众性的TQC小组活动进行攻关。在施工管理中还要坚持“典型施工引路”,即在各分项工程全面施工前,首先组织技术熟练的操作工人进行典型施工,典型施工后及时总结,确认能达到质量目标和规范设计要求时,组织施工班组全体人员进行现场观摩,使各施工班组有直观的质量标准,进一步向班组做较深层次的技术交底,从而达到质量预控,少走弯路,一次成优。超级秘书网

四、抓项目质量必须安排好交叉作业,注重细部处理和成品保护在施工中,往往是多工种、全方位交叉作业,管理难度大。俗话说“优不优看细部”,就说明细部施工阶段的施工质量,对实现项目总质量目标是至关重要的。所谓“细部处理”,是一种习惯说法,它包含两层意思:“细部”一般是指大面积施工以外的细小部位、各分项工程接合部,不同材料、不同做法的交接处。例如预埋铁件、预留孔、护轮坎、面层等部位的质量,在规范和标准中难以用定量的方法进行描述。但这些部位都是影响观感质量的重要部位,体现施工管理水平和操作技术的关键部位,这些细部做好就能够对整个工程质量起到画龙点睛的效果。“处理”二字说明了这些部位一般设计无规定、或规范要求不太明确,要靠现场施工管理者、操作者的经验和技术水平进行恰当的处置。在这一阶段,除各分项工程要精心组织、精心施工外,管理的重点应放在合理安排交叉作业,抓好细部处理和成品保护上。

建筑市场论文篇(5)

关键词:金融危机;建筑企业;战略机遇

在金融危机阴霾的笼罩下,世界经济加速下滑,对我国实体经济的负面影响日益显现。由于全球经济增长明显放缓,经济环境中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国内经济运行中也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对以投资性拉动为主的建筑业发展也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一是在社会资金短缺的情况下,开发商、投资商投资能力明显下降,新开工项目明显减少,有的在建工程甚至已经停工停产,市场萎缩,使本来就已经僧多粥少的建筑市场竞争更加激烈,进而使工程压价中标的现象继续加剧,主要建筑材料价格频繁上下波动,项目成本可控性变差;二是由于在建项目资金的支付、理赔遭遇瓶颈,施工企业的资金链愈发脆弱,存在着断链的风险,企业的财务资金风险必然加剧。这些给建筑企业发展带来更多困难,让企业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和考验。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面对国内外经济形势的急剧变化,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紧急部署,采取了一系列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的调控措施,国家将宏观调控任务由“双防”调整为“一保一控”,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国务院研究部署扩大内需、促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确定4万亿投资计划,随后交通部5万亿投资规划出炉,铁道部国务院已批复的铁路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已达到2万亿元,这些举措的推行展开,必将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好转,给建筑企业的发展带来良好的机遇。

鉴于国内经济形势多变,宏观经济调控的形势下,建筑业受国家宏观经济的影响和冲击最为直接,建筑企业既面临着加快发展的全新战略机遇,又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竞争的考验。建筑企业要进一步增强对经济形势多变的敏锐性和长远发展的前瞻性,深入分析国内产业政策走向,敏锐把握国家新的产业调整与发展趋势,提前布局有投资增长潜力的区域和行业领域。要继续加快企业战略性调整,从战略层面分散经营风险,采取积极的应对策略,化解不利因素,趋利避害,扬长避短,顺应市场,谋求发展。

一、增强信心,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提升综合实力

信心就是黄金,特别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信心尤为重要。建筑企业要在培育工程总承包能力上下工夫,走科研、设计、投资、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的路子,搭建一个更高层次的竞争平台,摆脱在一般房建项目单纯施工的低层次竞争局面。围绕行业发展方向,实施建筑、房地产及特色专业、海外业务、项目投资等多板块多元化经营,延伸产业链条,并向关联度比较紧密的行业渗透,紧跟政策投资走向,抓住当前国家拉动内需建设的机遇,围绕国家投资重点,培育新型市场,探索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集中力量承接大项目,进入科技含量高的高端市场。

二、在危机中找先机,把握发展主动权

首先,抓订单,慎选企业市场。要保证有订单、保证有现金流、保证生存,这是至关重要的,哪怕是订单收益低一点也要做,所以必须加大力度抓订单。这需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重点抓政府订单、国有企业大订单和无风险订单;二是原则上不做贷资、垫资的项目,宁愿效益少一点、也要抓资金好一点、风险小一点的订单。

其次,抓结算,抓清欠,加强账款催收,努力增加企业的现金流。清欠的前提条件是抓好工程结算,建筑企业要明确每个项目的结算负责人,哪个时期完成什么内容都要有明确的目标。企业要对清欠工作高度重视,采取一切有效的方法,如果错过时间,那么对方企业就可能倒闭了,当资产一转移,钱就回收不过来了。

再次,强化风险控制,防范风险。风险的产生会加剧危机的程度,越是在危机出现时,企业越要强化风险的控制,既要注意管理不当造成的风险,又要控制导入式风险。一是提高投资业务的科学决策水平,切实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二是防范回款的风险。即我们都履约,对方没有偿付能力、法人随时可能消失的风险。施工单位应逐一排查,做好财务和法律方面的风险评价,及早应对。三是规避履约的风险。现在的市场行情不是很好,施工企业要在履约的同时规避给企业带来的不必要风险,即使不履约,也必须以对方的不履约换取己方的有利条件。如对双方会谈的内容形成纪要,完善有关手续,组织相关保证履约案例的学习等规避风险。

三、敢向管理要效益,强化管理挖内潜

建筑企业要全力推进管理的精细化,树立成本领先的管理理念,构建严密高效的成本管理体系;采取有力措施,全方位推进成本精细化管理;要以施工现场管理为龙头,规范安全质量行为,狠抓成本管理,提高企业的盈利水平。一是优化材料采购管理流程,降低采购成本。对于施工企业,可以采用供应链的方式进行采购。企业通过招投标的方式与材料供应商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减少供应与需求之间的中间环节,通过向市场要“库存”。同时,施工单位要注意优化业务流程和施工工艺,降低材料损耗。材料费用开支约占建筑产品成本的60%多,是成本要素控制的重点。正确分析物资管理的各个环节,抓住影响工程成本的重要过程,实施监控,是实现降低工程成本的关键。二是确定成本目标,明确目标责任制,多渠道降低成本。一方面,在施工项目成本管理中,要注重过程的控制;另一方面,把成本控制工作做的扎实、细致,落到实处,就必须细分管理单元,将施工项目成本总目标分解为若干细小的成本单元,落实到项目管理的各部门和全体人员,不出现管理的死角。三是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实施成本考核。建立长效的激励机制和奖惩措施是施工企业项目成本实施精细化管理的保障措施,也是提高员工积极性、主动性的有效方法,企业应采用科学有效的方法激发员工的内在潜力,使每个人都能施展自己的能力。

四、加大市场开拓多元化之路,形成建筑业的整体合力

进一步加强企业间的沟通联系,实施强强联合战略,创新企业间合作、互补、共赢的机制,在项目上进行战略联盟,并积极主动与涉外经营的大企业、大集团合作。努力吸收国际先进项目管理经验和管理模式,凭借企业自身的业绩、管理能力和品牌效应拓展市场,积极培育市场资源、建设、经营新型节能、环保、高新技术等领域项目。尽快建立完善区域化市场开拓、管理模式,主动参与市场竞争。

立足科学发展,优化产业结构,转变企业发展模式,大力实施相关多元化发展战略,积极向机场、水利水电、污水处理、环保等相关领域土建市场的开拓。做好在建项目,在建项目中应履行合同、创建名牌、打造企业品牌,利用在建项目结识朋友,开拓市场,锻炼队伍。形成拥有著名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集成配套的核心技术优势,占领行业技术制高点。在经营工作中巩固强项、突出专业,为向专业化方向发展,逐步形成专、精、特、新等技术和管理特色打下基础。

五、加大资金回收和融资力度,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

建筑企业要积极寻求银企合作,解决企业资金问题;开展企业合作,使资金得到有效运用;企业要挖掘内外资源潜力,通过优势企业上市等办法,以资本市场化来带动企业对社会各类资源的整合能力。同时,企业要加强自身管理,挖掘潜力,降低经营成本,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在工程承接环节和合同签订环节,将风险化解为零。尤其要增加国际市场的风险防范能力,关注国际时局,实施多区域开发,分散风险。

建筑市场论文篇(6)

 

本文就装饰材料课程特点与市场调查环节结合进行探讨,以期达到探索其实践规律,更好指导课程教学。

一、建筑装饰材料课程特点

建筑装饰材料是建筑装饰工程的物质基础,《建筑装饰材料》课程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的必修课程之一,对培养学生掌握装饰材料的基本知识、具备合理选用材料的初步能力以及对后续专业课程学习都将产生直接的影响。而装饰材料品种多且复杂形成课程内容的最大特点。以往传统的教学模式,教学双方都受到许多因素的制约,主要问题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①知识面广,综合性强,系统性差,不同材料之间的知识跨度大教育论文,缺乏关联性。在教学中难以将繁杂的课程内容归纳为相互衔接的渐进过程,使课程的讲授条理性差,教师难讲、学生难学。②品种差异大、指标参数多、逻辑性差。教材中所介绍的各种材料从外观质量、性能指标到使用条件等几乎都以参数表格表示。面对数目繁多、枯燥乏味的表格和数据,学生很难提起学习兴趣,也很难把数据和装饰材料结合起来。③实践性强,教学条件相对滞后。装饰材料需要有样品实物给学生以感性认识,让学生看得见、摸得着,但由于新型材料的不断出现,没有足够的装饰材料样品,许多材料的装饰效果只能纸上谈兵,教学效果欠佳。

二、市场调查的意义及操作方法

市场调查是学生了解市场和消费者需求的重要手段。建筑装饰材料市场类型多样,有综合型市场、有建材超市以及一些分布在社区的小建材五金店。在台州市内大型建材市场有红星美凯龙家居建材市场、椒江家乐居建材市场、路桥装饰城、洪家装饰城、临海恒大装饰城以及各小区的建材小超市,市场上产品多样、不同层次的产品很多,要调查的装饰材料可以分很多专题进行。通过市场调查,学生直接面对产品,了解产品的品种、规格、价格、性能等丰富的信息。

在课程理论授课部分内容要有比较和取舍,课堂上精练的讲授要辅以大量的课外阅读资料,要求教师要关注学科前沿,更新教材内容、更新教学手段,将素质教育贯穿于讲授之中,适当弱化理论内容教育论文,强化应用内容,在知识的广度、归因推导上把握尺寸,引导学生利用学校图书、计算机网络资源进行自学和复习。备课中,要找到案例说明市场调查的步骤和方法。教师要善于从国内外书籍、报纸和光盘、网络上搜集资料并归类整理,运用这些近似于实际情况的材料训练学生,让他们不离开课堂就能接触到各种各样的实际问题,并综合运用市场调查知识进行独立思考和分析,将所学知识转化为技能。如何指导学生开展成功的市场调查,是授课教师的主要任务。

在市场调查过程中,要求学生按照个人兴趣分组(每组6人),设立本组调查课题名称和课题计划,初步拟定调查计划、调查目标和调查范围。教师在对课题名称和课题计划的审查中,必须要留意各小组组长的选择,在调查内容和调查对象的选择上特别注意方案的可行性,在调查计划草案中把握其实践经费的控制。

三、完成市场调查报告

学生在参与市场调查活动后,掌握了一定的资料,写报告时还是会遇到一定的困难。因此,在教学中,除了全面规范的专业指导和实践活动外,我们还指导学生对收集回来的各种繁杂的资料、数据进行筛选、整理、分类,并引导学生从各种资料中找到规律性的东西。另外教育论文,聘请建材企业专业人士给学生作现场讲解,使学生在认识材料时更接近社会,更好更准确地掌握市场信息,写出更全面准确的市场调查报告。

我们要求调查小组以PPT的形式,把各类材料的性能、特点、用途以及产品图片分类制作,汇报调查研究的过程和结果,同时以课题答辩的形式打分。这样极大地调动了同学们的学习积极性。在有限的时间里,把收集到的各大类材料进行整理归类。同时选出最了解材料的同学代表本组做介绍,最后在教师和各组代表同学的共同打分下给出每组市场调查的分数。市场调查活动不但调动了同学们的学习积极性,增加了同学们的市场阅历,如何和商家打交道,收集到更多有用的信息,对于学生来说很不容易。同时也提高了同学们的分工协作精神,独善其身是不能在短时间内完成各大类装饰材料的市场调查的,自己做好了别人没有动,根本不能完成本组的任务,最后选派一位表达能力好的同学来介绍本组的市场调查总结,是答辩中真正能出彩的地方。当学生深切感受到自己的作业是有内涵的成果时,他们就会采取及其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市场调查报告,这也极大地提高了教学的效果,增长了同学们的才干。

市场调查成绩由组长确定的团队协作学习中的表现分各个阶段的课堂项目完成的情况评定教育论文,包括报告的科学性、方法的技巧性以及最后的答辩情况(报告的说服力、回答问题的正确性等)。在教学过程中,教师通过对各组课题项目各个节点的检查和审定,及时检查学生的实际知识和应用能力。最后的答辩环节更是综合考验了该小组的课程学习情况和团队协作能力。

四、结语

《建筑装饰材料》课程在教学内容上,注重了基础与前沿的结合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融入了现代建筑装饰材料科技发展的最新成果;在教学方法和手段上,引入现代技术,融合多种教学方式;建立了多元化的考核方式,引导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通过市场调查,较好地达到了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建筑装饰材料》课程中的市场调查环节还存在许多可以探索、思考以及进一步提高的地方,更多令人感兴趣的教学规律还有待挖掘和归纳。我们希望通过自己的不断努力,改革完善教学方法,逐渐摸索出建筑装饰材料课程的一般教学模式,切实提高课程的教学质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参考文献]

[1]朱祖森.建筑装饰材料课程教学创新浅探[J]. 职业教育研究,2004,10.

建筑市场论文篇(7)

二对设计单位市场营销管理应用的一些建议

1明确定位市场

随着经济的发展,大大小小的建筑行业已经越来越多,英雌认清当前的经济市场,给企业明确定位并选择合适的目标市场是关键的环节。在市场选择上,我们首先要清楚自己的任务和目标以及所拥有的特长和所具有的优势,权衡自己的优势和劣势,找到明确的定位,只有这样,才会使自己的市场不断开拓,获得更长久的盈利。

2良好的质量形象的建立

在生活中,当我们想要购买一种产品的时候,我们最先考虑和考虑最多的问题就是产品的质量问题,如果产品的质量不好,会造成什么危害呢?同样的道理,在建筑设计行业,设计是否安全合理也是人们十分关心的问题。虽然说在现在的经济体制下,产品的质量并不是唯一能影响企业盈利的原因,但是,产品质量的好坏却是仍然关系到购买者是否购买该产品的首要因素,还会影响顾客的回购率。毫无疑问当一个产品的质量越好越可靠,顾客购买该产品的可能性就会越大。因此建立一个良好的质量形象在产品营销过程中也十分重要,首先我们要在质量管理方面加强管理,只有严格的管理质量,才能不断的使产品得到完善。目前大多数企业都进行了相关的产品质量保障措施,最常见的就是IS-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工作。

3强化产品的自身优势

任何一个产品都有它的特长和优势所在,找到自己产品的优势和独特的功能并加以强化也是产品营销过程中重要的环节。当一个产品出现在我们面前时,最吸引购买者的问题就是这种产品有什么优势呢?与其他产品相比又具有哪些独特的功能呢?所以在购买者面前,我们越来越强化和突出自己的优势特长所在,突出和其他产品的不同之处,也会一定程度上增大购买者购买的可能性。在这方面最明显的一个例子就是08年重庆某设计单位的住宅设计,当时设计市场正处于下滑阶段,设计师们却并不局限与当时的住宅设计,更把公用设计项目相结合起来,不仅保持了自己独有的建筑特色,还得到了更加全面的发展。因此,在市场竞争如此激烈的环境下,我们一定要找到自己的优势和特长所在,确定属于自己的品牌,这样才能取得更好更长远的发展。

4强化顾客服务意识

为顾客提供一个良好的服务是销售产品的主要功能,在服务顾客的时候,我们不仅要做到事前服务,也要做到事后服务。积极主动的尽最大的努力为顾客进行服务,尽最大程度的满足顾客的一切需求,尽可能地避免和顾客发生矛盾和摩擦。无论是作为企业的管理者还是企业的基层人员,都应该为顾客提供一个良好的服务。当顾客来电的时候,我们应该在响铃三声之类接听顾客的电话,做到更快的为顾客服务,如果长时间的不接听电话,顾客对我们的印象可能会大大降低。相关研究表明,赢得一位新的顾客和连续为一位顾客不断的服务,前者的花费是后者花费的5倍,由此可见,对顾客良好的服务十分重要。

建筑市场论文篇(8)

2003年,中国建筑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51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7%;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19万亿元,比上年增长23%;完成建筑业增加值8166亿元,比上年增长11.9%,占GDP比重为7%;完成竣工产值1.50万亿元,比上年增长9.2%;房屋施工面积26.35亿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2.2%;对外工程承包完成营业额138.4亿美元。有40个国内建筑进入2002年国际承包商排名225强。浙江省建筑业总产值2973.65亿元,江苏省2560.23亿元,广东、山东、四川、北京、上海、辽宁等省市超过1000亿元,均创新高。

2003年建筑企业改革发展态势良好。浙江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在香港上市,成为我国第一家在境外上市的建筑企业。吉林省建筑设计院和上海市勘察院进行了规范的公司制改造,成为全国省级建筑设计院和勘察院中第一个建立企业制度的大院。北京钢铁设计院2003年新签建设项目总承包合同额35.6亿元。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与美国柏克德(Bechtel)和福斯特惠勒(FosterWheeler)公司合资成立项目管理公司,承担了投资40亿美元的中海壳牌石化工程的项目管理。

中国建筑市场体系进一步健全,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2003年报请全国人大同意修改《建筑法》,实施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颁发了《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办法》、《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中有关资质管理的实施办法》,印发了“有形建筑市场”、“施工专业分包”和“施工劳务分包”三个示范合同文本,启动一批涉及建设项目决策、村镇规划编制、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建设项目管理、企业质量安全管理等新标准的编制工作。个人执业注册制度有了新的进展,继实施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后,电器、设备、岩土、化工、港口等专业注册工程师已经开始了、考核工作,正在做实施执业制度前的准备。同时,为加强施工阶段有关人员的责任,还建立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印发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考核认定办法》及有关实施细则。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取得初步成效,建筑市场开放程度明显提高,有形建筑市场进一步规范,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取得阶段性成果,建筑市场秩序有了较大好转。

二、中国建筑市场发展的形势

随着中国步入全面建设小康的历史进程,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中国建筑市场将迎来令人乐观的发展前景。今后20年,我国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房地产等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将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中国建筑市场将面临历史上重要的发展机遇。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西部大开发和东北老基地改造发展战略的实施、投融资体制和公用事业管理体制的改革等,都为建筑市场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同时,我们也看到,中国建筑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随着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规模越来越大、技术越来越复杂,对建筑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加入WTO后建筑业3年过渡期、设计咨询业5年过渡期即将先后结束,国外著名建筑企业包括一些设计咨询公司也将进入我国市场。受经济全球化的,中国建筑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的主动性、积极性日趋增强。可以预见,中国建筑市场主体之间将出现新一轮结构调整,建筑市场将呈现出新的竞争格局。

三、完善政府监管职能,创造良好市场环境

近年来,中国建设主管部门为了推动建筑业的发展,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不断健全建设领域法规制度,培育建筑市场机制,健全完善建筑市场体系。今后一段时期,我们还要加快改革步伐,进一步深化建筑管理体制改革,创造良好的建筑市场环境。正在进行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依法行使政府的建筑市场监管职能。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一方面,减少政府的行政审批事务,放开对市场准入的限制,加快改革那些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另一方面,要坚决把行政审批减下来,集中精力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把更多力量放在研究市场发展的“大事”上,更好地对建筑市场进行宏观调控。《行政许可法》将于今年7月1日将开始实施,促使政府部门的各项审批管理必须上升到依法行政的高度。目前,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正在按照行政许可的规定,重新审视现行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审批项目,做到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依法行使建设主管部门的建筑市场监管职能,保证建筑市场规则的公平公正和良好的竞争秩序。对于那些分割市场、不利于建筑企业做大做强的限制,以及可以通过市场竞争解决却还在沿用行政手段管理的制度,该弱化的要弱化,该废止的要坚决予以废止。对于继续保留或新设立的行政许可项目,要完善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权力和责任,健全过错追究制度和评议考核制度,使各项法规制度既能起到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制约各方主体行为的效果,也能发挥保障建筑市场公平竞争、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的作用。我们将通过贯彻《行政许可法》,适度地调整好建设领域的行政审批制度,使建设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能转变到按照法规的要求进行建筑市场监管上来。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法规体系。

自1997年11月《建筑法》颁布以来,国务院、地方政府和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制定了一系列以《建筑法》及有关法律为母法的法规制度,包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相关的地方、部门规章,构建了工程建设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2003年,根据建筑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建筑法》实施以来的有关情况,全国人大决定修改《建筑法》,从工程建设活动客观和主义市场的要求出发,在调整范围、监督管理体制、工程承发包、拖欠工程款、工程风险保障、公共健康安全、建筑环境质量、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补充和调整。以此为契机,建设部已经组织了专门的工作班子,对《建筑法》及其有关的法规制度开展修改,对现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范进行修订完善。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加快我国房屋建筑技术法规的研究和编制,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向法制化建设推进。通过对我国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框架体系的修改完善,使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更加适应我国加入WTO后建筑市场对外开放的形势,更加符合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包括投资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中介机构等)改革产权制度、建立企业制度、提高核心竞争力的要求,更多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需要。

三是深化建筑管理体制改革。

与市场经济接轨,政府的管理必须公平、高效,维护市场秩序。根据建筑市场的特点,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改革完善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和有关的市场规则,加快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担保、保险等手段的,在更大程度上消除束缚生产力的体制,促进各种生产要素和资源的合理流动,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

对现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标准,将根据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和建筑企业深化改革的形势,进行修改调整,进一步放开市场。特别是对大家反映较多的施工专业类型划分过细、劳务分包企业过少、专业设计事务所的设立、工程咨询业的发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企业的培育等,我们将根据现阶段我国建筑市场发育水平和建筑企业生产能力等状况,取消各种限制性规定和歧视性政策。对实施的一些建筑市场监管制度,如招标投标(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招投标)、施工许可、施工图审查(包括超限高层建筑抗震审查)、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备案、安全生产许可等,将按照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的目标,进行调整、修改、补充、完善。有形建筑市场作为招投标的服务场所,将加快与政府主管部门脱钩的步伐,为企业提供快捷的信息和周到的服务。对政府投资工程的建设管理,实行权责明确,制约有效,专业化、社会化的管理模式。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等国际通行的项目实施方式。

今年,我们还将加快建立健全以不良行为记录和失信惩戒为主要的工程建设信用体系,把建筑企业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竞争、工资支付、劳动保障等方面的不良行为和处罚记录在案,并在等媒体上进行公示,促进市场主体守信经营。同时,对这几年来推行的以业主支付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为主要内容的工程担保制度,要加大推行力度,提倡工程建设各有关方面投保建筑工程险、安装工程险、工程质量保证险、执业责任险等。

四是完善个人执业资格制度。

人才的合理竞争和流动,是规范的建筑市场竞争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我们启动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目前正在会同人事部完成建造师考核大纲的审定,进行全国统一。与此同时,我部要组织人员研究起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在时机成熟时,将陆续开展勘察设计注册机械、土木(水利水电)、冶金、环保、矿业/矿物、石油工程师等执业制度的启动工作。根据中国加入WTO的有关承诺,积极开展与各国和有关地区的执业资格互认。最近我们正在进行与香港地区开展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资格互认工作,关于中国一级注册建筑师与香港建筑师学会会员资格互认工作已经完成,有关文件已经颁布。

五是引导建筑业结构调整。

建筑市场论文篇(9)

1.1技术方面

1)要学习招标和投票的相关文件、技术条款以及需要重视的特殊要求;

2)要对施工方案和技术方案进行深入的交流,解释如何布置和安排临时设施,购买和运输机械设备、施工材料,在组织人员时需要重视的技术关键点和相关问题;

3)研究原方案如果失败或者达不到要求的情况下怎样补救,按照招投标的相关资料对风险进行分析。

1.2经济方面

1)根据技术方案,阐述投标报价的设计原则、商务合同、商报价和计量规定;

2)解释所运用的投标,所参照的取费标准和定额标准;

3)详细说明建筑规划和施工顺序,摊消费用以及修建工程,租赁和购买设备等具体情况。按照招标的资料,研究施工过程中需要的现金流以及变更索赔点等经济问题。

2在施工建设中构建起工作联系机制

企业项目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交底后,对此建筑项目有较为全面的认识。但企业投标只是根据考察收集和投标文件的资料制定的施工方案,难以全部符合现实的情况,在建设项目时项目管理者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问题,补充和修改投标方案。所以企业投标人员和项目管理者要建立起沟通和联系机制,理解投标原来设计的思路,结合项目实际和施工经验进行合理、有效的变动,并将变动后的方案与原设计方案进行对比。例如某企业获得水电项目的建设权,在投标过程中该企业没有派遣项目管理人员介入投标,在项目管理中没有委派投标人员介入,中标后直接建立项目部,项目管理和投标人员没有进行深入的交底和沟通。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建立起完善的沟通制度,出现小问题时进行个别沟通,遇到大问题就召开集体会议进行交流,让项目管理组织和管理人员了解招投标文件,根据经验和资料提出问题,运用专题会议的形式广泛的进行沟通,最终得到了良好的效果。

3项目竣工后对信息进行评估和总结的工作

项目建设完成后企业要将市场开发和项目管理人员组织在一起进行沟通和交流,总结和比较投标战略、经济技术方案、投标思路实施情况,找到经验和不足,并对项目信息进行评估的反馈。市场开发部门要组建数据库,为将来投标储存可靠的、科学的、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信息,为企业项目管理和市场开发提供全面的服务。项目工程结束后反馈和评估的信息应该包括:

1)投标经济技术方案制定的是否合理;

2)投标策略是否运用得当;

3)根据类似项建立和整理技术经济指标和具体的施工方案。

4)根据项目处于的市场环境,做出投标的数据资料、施工方法和注意事项。

5)根据此项目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发包单位的情况,对管理形式管理要求、处理方法进行总结。信息的反馈和评估包括项目所在地区的水文地质资料,经常使用的施工手段,机械设备市场、材料市场、分包市场、劳动力市场等情况,发包方面完成工程事件、变更索赔、计量等工作程序,不同单位可以根据实践进行调整和丰富。

建筑市场论文篇(10)

2加大高端营销,积极推进战略合作协议落地

集团公司以及各子企业要进一步加大高端营销力度,持续与目标国别国际大业主、国内重要发展区域的地方政府和国内外大型企业集团开展全方位、深层次的战略合作,并积极推进战略合作协议的有效落地;要做好重点大客户、大项目营销,积极推动上下游产业的供需对接工作。

3整合内外部投标资源,扶持和推动企业扩展一体化服务功能

目前国内外在固定资产投资领域大型能源、水利、石化、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项目不断增加,这些项目的显著特点就是投资额巨大、技术复杂、业主对承包商综合服务能力的要求日益提高,承包范围已经超出过去单纯的工程施工和安装,延伸到投资规划、项目设计、工程咨询、国际融资、设备采购、技术贸易、劳务出口、项目运营、人员培训、后期维护等涉及项目全过程全方位服务的诸多领域。而在国际建筑市场领域中业主越来越注重承包商提供更广泛的服务能力和实力,单一环节的承包方式逐渐被EPC、DB、BT、BOT、BOOT、BOO、PPP以及EPC+F等工程总承包模式取代,设计—采购—施工(EPC)合同承包模式成为主流。工程项目日益成为国际投资和贸易的综合载体。国际工程承包正从传统的劳动密集型建筑服务交易向带动本国或本公司技术与管理资源、建材或机电产品出口综合贸易转变。因此,要从集团公司层面扶持和推动有条件的大型建筑企业成为具有科研、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管理和工程总承包能力,能与跨国公司竞争的国际化企业,已成为集团公司目前考虑并着手推动实施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

为此,一是要制定集团公司内部联合投标管理机制和办法,强化不同业务板块之间的协同,实现纵向产业链整合,横向产业链贯通,以实现市场结构外延式增长和经济效益增加;二是要进一步整合集团内部投标资源,提升资源协调能力。通过制定政策措施,指导工程施工、设计单位积极寻求联合、重组的机遇和方式,加快企业联合重组、改制的步伐,尽快形成一批专业特点突出、技术实力雄厚、国际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和核心建筑企业,提高企业的综合经营能力,在经营方式上与国际快速接轨;三是要采取各种政策措施,鼓励对外承包工程建筑企业以各种方式进行联营、收购,获得建筑企业之间资金、品牌、资质、技术、专业人员、综合管理的优势互补,积极扩展构建一体化服务功能,增强在激烈竞争的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上的综合竞争能力。

4持续推进和完善市场营销体系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

集团公司层面要建立集团化营销模式,持续推进国内外营销网络体系布局,避免同业无序、低价恶性竞争,扩大品牌影响力,对市场需求状况进行快速反应和对接,实现市场的快速协同机制和市场动向跟踪,尽最大努力覆盖全球市场,争取最大的市场占有量和品牌影响力。各成员子企业要在集团化营销模式和体系框架下,进一步完善各细分市场营销体系网络建设和队伍建设,不断扩展市场活动范围,逐渐增强市场信息收集和分析能力;要完善与营销业绩、市场开发紧密挂钩的特殊激励办法,调动营销人员的积极性,要进一步制定、规范和完善市场营销工作相关的工具和模板,加大培训和提供锻炼实践机会,进一步提升投标人员素质和能力;同时要对客户进行分类,实施全闭环管理,实现有效的营销资源配置和客户管理;要适应当前传统市场营销模式的改变。

5加快建立集团内部各种资源共享机制和渠道

要加快建立集团内部资质、品牌、客户关系、公共关系以及工程造价信息等各种资源的共享机制和渠道,极力拓展成员子企业的市场活动范围,支持和提升各成员子企业的国内国际市场营销能力和水平。

6积极推进市场商业模式创新,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各成员企业要强化对重点项目规划提前介入,并要积极主动协助地方政府或大业主动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规划,取得业主的信赖,并进行持续研究、跟踪和推进。各成员企业要积极主动并在风险可控的同时要积极推进PPP、BT、BOT、BOOT、CM、EPC、EPC+F或股权投资等商业模式创新,并善于利用项目融资和ABS(资产支持证券化)等金融衍生工具和信贷支持来进行有效融资,进一步扩大企业在非传统主业、国际化、特许经营类和投资类项目等市场份额。持续推进建筑企业市场和业务的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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