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经济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23 15:04:49

国外经济论文

国外经济论文篇(1)

对苏联经济建设的成效如何评价,这是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因它不仅涉及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道路、指导思想与一些重大政策,还涉及到与苏联剧变的关系。在中国学术界的论著中,对这一问题的观点亦不尽一致。笔者认为,通过讨论,可以对70多年的苏联经济建设的评价,达到最大限度地接近历史事实的目的,以便我们从中正确地吸取经验教训,把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事业搞好。

一、经济建设的重大进展

苏联经济经过70多年的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它在相当长一个历史时期里,利用高度集中的指令性计划经济体制,使经济增长速度大大快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苏联在1937年3月完成第二个五年计划时,其工业总产值从欧洲第四位跃居为欧洲第一位、世界第二位。苏联通过实施超高速工业化的政策,使其在第三个五年计划结束时,由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基本上成为一个强大的工业国。苏联在二战前的头三个五年计划期间,不仅生产力有了很大的发展,而且生产关系亦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斯大林在生产资料所有制改造方面的速度也是非常快的。1928年私人企业在工业企业中的比重为28%,到了1933年已降至0.5%。在农业中,私人经济在同一时期由97%下降到20%,零售商业则从24%下降到零。[1]到1937年,社会主义经济在全苏生产固定基金、国民收入、工业与农业产值中的比重分别占99%、99.1%、99.8%与98.5%。[2]

由于取得以上的进展,1936年苏联公布了新宪法,斯大林指出,新宪法的基础是“我们已经基本上实现了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这样,在苏联建立的斯大林模式社会主义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

二战后,苏联经济迅速得到恢复。斯大林逝世后,经过30多年的发展,苏联成为能与美国争霸的军事、经济超级大国。

对苏联70多年经济建设的评价问题,之所以至今在我国学术界仍存在不同的看法,这里可能与分析问题的视角不同有关。如果从发展速度来看,苏联在相当长的时期(特别在斯大林时期)比西方大多数国家快得多;如果从整个工业来看,苏联在较短的时间内建立起部门齐全的工业体系;如果从与军事工业密切相关的重工业发展来看,苏联在不长的历史时期里不少部门与重要产品赶上和超过了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如果从军事力量与军备竞赛来看,苏联的赶超速度也是十分惊人的,到了勃列日涅夫时期,军事实力不仅与美国达到平衡,并在某些领域超过了美国,从而成为超级大国。这些能否说明苏联经济建设成功了呢?苏共把经济建设搞好了呢?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如果我们对苏联经济建设综合地,从社会主义发展经济的本质要求与目的的视角来考察,那么就会发现苏联在70多年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在取得重大进展的同时,也存在不少严重的问题。可以认为,苏联并没有把经济建设搞好,这主要表现在:

(一)从经济增长率递减发展到危机

苏联经济并没有实现持续与稳定的发展,而是到后来出现了社会主义国家不应出现的经济危机。

随着斯大林经济体制模式的功效日益衰退,苏联经济增长率出现了递减,即出现了由高速、低速、停滞到危机。从20世纪60年代起经济增长速度递减趋势已十分明显(详见下表)。

由于经济增长速度下降并出现危机,导致苏联与美国的经济差距出现了扩大的趋势。据苏联官方公布的资料,如1980年苏联国民收入为美国的67%,到1988年下降为64%。以国民生产总值来看,1990年约为美国的40%,而十月革命前的1913年俄国这一指标为39%[3]。据俄一些学者分析,按人均计算1989年苏联的GDP为美国的30%,工业产值为42%,农业产值为38%。根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1990年按购买力计算,苏联的实际GDP为美国的39.67%,人均GDP为34.96%。

这里要指出的是,70年代中期苏联经济增长,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在不正常的基础上,靠一些临时性的因素达到的,这指的是靠当时的国际市场上高价出售石油和大量生产与出售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酒精饮料达到的,[4]如排除这些因素,差不多有4个五年计划期间国民收入的绝对额没有增加。

以上情况告诉我们,对苏联经济发展速度要客观地加以分析,不少问题值得进一步研究。笔者认为,很难以经济增长速度作为积极评价苏联经济的一个重要根据。

(二)落后的增长方式长期不能改变

苏联经济难以保证持续增长,并最后出现经济危机,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落后的粗放经济增长方式长期不能改变。就是说,经济的增长是靠大量投入新的人力、物力与财力达到的,是一种拼消耗、浪费型的经济。

苏联自20世纪30年代消灭失业后到80年代末,每年平均增加劳动力为200万人。基建投资不仅增长幅度大,而且增长速度快,它一般占国民收入的30%左右,约占国家预算支出的50%。基建投资增长速度快于国民收入增长速度,如1961—1987年,国民收入平均增长率为5.4%,而基建投资为5.6%。苏联生产每单位产品的物资消耗很大,如在70年代末,生产每单位国民收入用钢量比美国多90%,耗电量多20%,耗石油量多100%,水泥用量多80%,投资多50%。

70年代初,苏联经济面临的主要任务是:扭转已开始出现的速度下降趋势与提高经济效益。要做到这一点,必须使经济发展由粗放转向集约化。1971年苏共二十四大正式提出经济向集约化为主的发展道路过渡。由于整个70年代至80年代初,苏联在改变经济增长方式方面未取得进展,80年代又重新强调经济转向集约化的方针,1986年苏共二十七大又进一步确定“生产的全面集约化”、“整个国民经济转向集约化轨道”的经济发展方针。

苏联一直到1991年底解体,基本上仍是粗放经济,经济效益没有提高,如基金产值率继续下降,每卢布生产性固定基金生产的国民收入从1970年的55戈比下降到1990年的28戈比。80年代中期生产的切屑机床的金属耗用量比美、日、德和法国同类新产品高1—1.5倍。

经济增长方式反映了一个国家经济的综合素质。落后的苏联经济增长方式决定了它不可能实现持续稳定的经济增长。当发展经济的粗放因素(大量投入人力、物力与财力)日益受制约的时候,就不可避免会出现经济增长速度逐步下降乃至发展到危机。我们在分析苏联经济增长速度问题时,就清楚地向人们展示了这一情况。

(三)经济结构严重畸形,比例严重失调

长期以来,苏联实质上推行的是经济军事化政策,经济的发展战略、政策主要是为扩军备战和美国进行军备竞赛服务的。从斯大林执政开始,一直到勃列日涅夫时期,苏联推行的经济赶超战略,其核心是军事力量的赶超。这样的结果是,甲、乙两类工业的增长难以平衡,而且增长速度的差距不断拉开,即由1966—1970间的1.04:1扩大至1971—1980年间的1.28:1。在重工业内部,与军事工业密切相关的部门发展更快,1971—1980年机器制造业产值增长速度要比工业总产值的增长速度高1.7倍。苏联工业的80%与军工有关。由于偏重发展重工业,牺牲农业,把农民搞得很苦,使苏联农业长期处于落后状态。苏联时期三农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国民经济的军事化给苏联经济造成了巨大的压力。苏联“在一些年份里,用于军事准备的开支达到了国民生产总值的25%—30%,也就是说,比美国和欧洲北约国家的同类指标高出了4—5倍”。[5]“没有任何敌人能像军国主义化那样吞没一切,给经济造成如此严重的破坏。这是在人民面前犯下的罪行。”[6]

可以毫不夸大地说,在世界大国中苏联经济结构畸形与比例失调的情况是最为严重的。70多年来,苏联经济从来都是不协调地、不按比例地发展着,因此,给当前的俄罗斯在调整经济结构时带来了极大的困难,这也是阻碍俄罗斯当前与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发展的一个主要因素。

(四)半封闭的经济

长期以来,苏联经济处于半封闭状态,60%左右的对外经贸合作是与经互会成员国进行的。苏联与经互会成员国的经贸关系实际上是其国内指令性计划经济体制的延伸,市场经济机制并不起作用,经济不是走的开放式发展道路。这样,使竞争机制基本上不起作用。因此,苏联对外经济关系发展水平大大低于西方一些国家。1988年,苏联对外贸易出口额占其GNP的7.7%,而1980年,世界贸易出口额就已占世界GNP的21%以上。[7]至于苏联在国外的投资与国外对苏联的投资,那更无法与西方一些国家相比。这些因素,决定了苏联经济素质难以提高,其竞争能力一直处于很低的水平。

(五)不少经济政策往往脱离人民的切身利益

苏联发展经济的政策,往往不是立足于尽快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苏联大力发展军事工业,与美国搞军备竞赛,是在经济实力有限的情况下进行的,这样,苏联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必然受到严重影响。长期以来,苏联市场紧张,一直被称为“短缺经济”。1950年苏联居民年均肉消费量比1913年少3公斤,粮食少28公斤。[8]1952年,英国工人每小时的收入所购买的食品数高于苏联3.6倍,美国则高于苏联5.5倍,[9]到苏联解体前夕,市场供应越来越紧张。长期以来,苏联治国的主导思想是强国而不是富民。

三、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苏联经济中出现的严重问题,从客观上讲,作为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缺乏建设经验,加上不利的国际环境,难免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产生这样那样的错误。但是,不能把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归结为缺乏经验,更不能把缺乏经验说成是全部原因。70多年来苏联经济之所以产生如此严重的问题,它是受一系列的因素影响的结果。

(一)不切实际的赶超战略

长期以来,苏联实行经济发展的赶超战略。先是斯大林搞超高速工业化,接着,于1939年3月在讨论第三个五年计划的联共(布)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上,斯大林在其总结报告中又提出,苏联的基本任务是要在10—15年内按人均计算的产量方面赶上或超过主要的资本主义国家。赫鲁晓夫上台执政后,为了缩小苏联与西方国家特别是与美国在经济上存在的差距,在苏共二十大上提出:第一个十年内工业生产绝对量与按人均计算的工业产品的产量都要压倒美国,从而使苏联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工业强国;第二个十年内即到1980年在按人均计算的工业产品生产方面将把美国远远地抛在后面。勃列日涅夫上台后,考虑到赫鲁晓夫过于强调速度的经济发展赶超战略所出现的问题,不得不注意解决经济的“质量与效率”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问题。戈尔巴乔夫上台后,针对勃列日涅夫时期出现的经济停滞和苏联与美国经济实力差距拉大趋势的情况,在1986年2月召开的苏共二十七大上提出了“加速战略”。

经济落后的国家在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力图尽快在经济上赶上乃至超过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这不仅是可以理解的,并且亦应该通过努力加速经济的发展,争取早日改变经济落后的面貌,从而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因此,实行经济发展的赶超战略本身并没有错。而苏联实行这一战略的问题在于:一是脱离客观条件的可能性,提出不切实际的目标,不论是斯大林提出的还是赫鲁晓夫提出的赶超目标,都没有也不可能实现,完全是不顾客观条件的一种唯意志论的表现。二是苏联的赶超战略重点是片面发展重工业,特别是军事工业,不是国民经济平衡协调的发展,从而造成国民经济结构的严重畸形,长期存在重工业过重、轻工业过轻和农业落后的局面。三是赶超战略的重要目标是使苏联成为超级大国,很大程度上是为对外扩张与争霸服务。一个国家通过经济快速发展,成为在世界上经济强大国家,并在此基础上大大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这是理所当然要追求的目标,特别像苏联这样第一个社会主义大国,尤其是必要的,但如果实行赶超战略的目的是追求和扩张与霸权相联系的超级大国,那是另外一回事。俄罗斯在总结苏联时期的教训时指出:俄罗斯要做强大国家,但不再追求苏联时期与美国争霸的超级大国地位。

(二)超越社会发展阶段的指导思想

苏联的经济发展是在超越社会发展阶段的指导思想下进行的。1939年斯大林在联共(布)十上提出:要继续坚持“向共产主义前进”的口号。这是斯大林在1936年宣布苏联基本建成社会主义之后提出的。赫鲁晓夫在苏共二十大上提出了“20年内基本建成共产主义”的设想。在勃列日涅夫执政后期,不得不退到苏联已建成发达社会主义的历史阶段。安德罗波夫上台后,又从发达社会主义“建成论”降至“起点论”。戈尔巴乔夫上台后,又进一步降至苏联是“发展中的社会主义”。这个阶段最重要的任务是进行改革。

在超越发展阶段思想指导下发展生产,其严重后果是不顾生产力的水平而不断地改变与折腾生产关系,以最快速度消灭私有制,建立一大二公的公有制,使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两者不相适应,从而对生产力造成严重的破坏。

苏联农业全盘集体化是明显的例子。1953年苏联的粮食产量还未达到沙皇时代1913年的水平。这一年,人均占有的粮食和肉类的数量分别只有432公斤和30公斤,比1913年的540公斤与31.4公斤还低。另外,发展生产是通过阶级斗争与各种政治运动的办法进行的,从而形成了强大的政治压力,并且人为地制造了大量的“阶级敌人”与各种“主义分子”、“分子”。

这种不顾生产力发展水平急于通过所有制改造变革生产关系的做法,是违反马克思主义的。马克思讲过:“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10]违背社会经济发展规律,建立“一大二公三纯”的生产关系,到头来,还得通过改革退回去,退到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方式上去。因为不解决这个问题,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模式就建立不起来,亦难以形成市场经济体制,从而会严重阻碍生产力的发展。

对此,邓小平深刻指出:“最根本的一条经验教训,就是要弄清什么叫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怎样搞社会主义。”[11]对这个问题苏联并没有完全搞清楚,制定与实行了一系列超越社会发展阶段的政策。这是个根本性问题,它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国家的兴衰成败。

(三)背离革命与发展生产的根本目的

革命与发展生产的目的是为了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这是人所共知的最简单明了的道理。苏联为了追求霸权地位,在大力进行军备扩充时,由于受其经济实力的制约,它往往牺牲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去花大量资金发展军事工业。所以,根本不可实现斯大林提出的苏联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是要“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整个社会经常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的要求。

这种不为扩大消费资料生产而去优先发展生产资料就会失去社会经济意义,并且也是造成苏联长期消费品市场紧张、人民消费水平难以提高的一个原因。

(四)不能适时地改革过度集中的指令性计划经济体制

苏联建国初期,这种体制虽起过重要的作用,但后来,特别是在战后,传统的体制日益不符合经济发展的要求,通过体制反映出来的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不相适应的情况日益明显,并且变得越来越尖锐。这种体制又不能适时地进行改革,它排斥市场的作用,资源得不到优化配置,落后的经济增长方式也不可能得到根本性的改变,经济效益也很难提高。这是因为一定的经济运行机制决定着相应的经济增长方式,而经济运行机制基本上是由经济体制决定的。从微观经济层面讲,在苏联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集体企业,经营机制不是按市场经济的要求进行的,它对市场的敏感性与适应性很差,投入多产出少的情况比比皆是;从资源配置层面讲,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资源配置是由指令性计划决定的,这必然导致经济结构不合理并且长期难以调整,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再从宏观层面讲,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对宏观经济调控的主要方法是直接的行政命令,而不是间接的经济方法。这样也就排斥了市场的作用,使的唯意志论盛行,往往造成重大的政策失误和经济损失。苏联经济是长期被束缚在这种已缺乏动力的体制下发展的,最后出现社会经济危机。所以,邓小平讲:“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以后,还要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这是改革。”这说明,经济体制改革是发展生产力必由之路。“只有对这些弊端进行有计划、有步骤而又坚决彻底的改革,人民才会信任我们的领导,才会信任党和社会主义。”[12]应该说,对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不能及时进行根本性的改革,是苏联经济建设未能搞好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

(五)苏共在理论上缺乏创新,不能与时俱进

苏联长期以来不能根据客观形势的变化作出科学判断,并及时地调整经济发展战略、政策从根本上改革其已成为阻碍生产力发展的传统经济体制,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作为执政党的苏共在领导人民群众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没有注意改造自己,没有注意加强自身的建设。就是说,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同时,没能根据客观变化的情况去发展马克思主义把马克思主义推向前进,不能与时俱进,而是长期思想僵化,陷入了教条主义的泥潭。

苏共没有用先进的思想武装自己,在理论上没有与时俱进,因此,它不可能用正确的思想、理论来回答与解决现实生活中提出的种种新问题,而只是用强大的宣传机器和强制的方法向广大群众灌输,这不可能让人民信服,从而必然会出现“信任危机”。

苏联经济理论长期僵化,不能创新,与时俱进,这与苏共党内与整个社会缺乏民主以及对斯大林个人崇拜有关。

另外,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混淆学术问题与政治问题的界限,对持不同观点的人动辄扣政治大帽子,进行“批判”,许多学者遭逮捕、被非法审讯、被送进劳动营、精神病医院甚至枪决,对人类历史共同创造的文化成果往往加以排斥与否定。这种条件下,理论工作者的职责往往只能是诠释领导人的著作与言论。

理论的僵化导致体制的僵化。不能及时地根据变化了情况进行理论创新,就不可能及时地解决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与经济体制改革过程出现的种种新问题。这说明,保持思想、理论先进性是加强党执政能力的重要因素。邓小平说得好,“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迷信盛行,那它就不能前进,它的生机就停止了,就要”。[13]

苏联经济建设并没有搞好,苏共既不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也不是先进文化的代表,因此,苏联经济的发展亦难以体现人民的根本利益。这对最终导致苏联解体与苏共所起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邓小平在东欧一些国家发生剧变后的1990年3月3日与中央几位负责同志的一次谈话中说:“世界上一些国家发生问题,从根本上说,都是因为经济上不去。”后来在1992年初,也就是在苏联发生剧变后,邓小平说:“不坚持社会主义,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同志谈及苏联问题时说:“苏联在世界上的形象很不好,内部建设和对外关系都存在很多严重问题。看来主要问题有:第一,经济建设没有搞好,人民生活日用品至今还解决不了,集体农庄粮食产量仍然很低,工人农民不满,都有意见;第二,外交政策很失败,不仅在社会主义国家中以‘老子党’自居,还在国际社会中实行大国霸权主义,把革命强加于人,企图统治全世界;第三,民族团结问题也没有搞好,实行大俄罗斯主义,以社会主义大家庭的口号掩盖民族间的矛盾,但是掩盖不了;第四,民主问题、领导作风问题、‘家长制’、专制独裁,等等。问题还有不少。”很清楚,在这里,同志把苏联存在的主要问题,首先归结为经济建设没有搞好。

中国自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生产力得到了解放与很大发展,综合国力大大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这些已是世人公认的。2006年10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举行的第六次全体会议上,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这一指导思想下,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在我国建设小康社会。决定还十分明确地指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遵循以下原则: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必须坚持政策开放;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

我深信,只要坚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与认真落实中央所确定的原则,不走苏联社会经济发展的老路,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和谐社会一定能顺利实现,中国将以良好的、“够格的”、显示强大生命力的、对世界具有极大吸引力的、不同于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形象展现在国际社会。

参考文献:

[1][俄]T·M·齐姆希娜.俄罗斯经济史[M].2000,244-245.

[2][苏]苏联部长会议中央统计局编、陆南泉等译.苏联国民经济六十年[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9,5.

[3]就是从斯大林执政高速发展的30年来看,到了20世纪50年代初,苏联在世界上的经济地位仍未超过沙皇时期。

[4]据保守的估计,1974—1984年苏联获得的石油美元约2700—3200亿美元。

[5][俄]米哈伊尔·戈尔巴乔夫.对过去与未来的思考[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2,211.

[6][俄]亚·尼·雅科夫列夫.一杯苦酒——俄罗斯的布尔什维克改革运动[M].北京:新华出版社,1999,169.

[7]陆南泉编.苏联经济简明教程[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1,12.

[8][苏]1970年苏联国民经济[M].莫斯科,俄文版,1971,561.[9]转引自左风荣著.致命的错误——苏联对外战略的演变与影响[M].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1,155.

[1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33.

国外经济论文篇(2)

一、关于利益集团的问题

作为至今仍存在的唯一的古文明,中华文化所散发的魅力及其曾经造就的辉煌是不容质疑的。但近代以来,西方国家用大炮打开国门,西方文明开始在中华大地上大行其道,国人对中华文化的自信降到了历史最低点,无奈仁人志士也只能试图靠抓住舶来品来当救命稻草。改革开放以来,伤痕累累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得以不断的修缮和发扬。但在与强大的以高科技高质量商品为依托的西方文化的激烈竞争中,中华文化仍未表现出人们寄予很大希望的足够的自信。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人们对外来文化的迷信或者说薄弱的抵御力。这也是为什么现在一有谈到经济模式,不论是以前的苏联模式,现在的美国模式、瑞典模式等等都有一些人对之奉若神明,恨不得中国一夜之间变成他们的副本,似乎只有那样,中国才有出路。但我们对苏联模式的盲目照搬,给我们带来的却并非通往繁荣之路。最终还是要靠我们自己独立自主地实事求是地探索。

不可否认,某些模式在一定时期一定环境中展现出较强的生命力,但每个模式都有其特定生长、发展及益于优越性发挥的社会、历史、文化土壤,也都有其特定无法规避的限制因素。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早就告诉我们不存在什么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适的、永恒的真理。因此,对任何舶来品都不应盲目照搬甚或顶礼膜拜。但另一方面,我们也绝不能夜郎自大固步自封,也应善于有选择地借鉴舶来品的长处,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辨证取舍、择善而从。此外,借鉴利用舶来品不应超出中华文化的包容性和消化吸收能力。中华文化就像一个框子,对任何舶来品都应首先大体地“框”一下,符合规格或接近规格的就可以坚持,不合规格的那就需要根据中华文化进行转化、整合,然后才可以输出发展具有一定指导意义的理论。这点也适用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任何对其固化与教条都可能导致理论与实践的脱节。

这里还涉及到一个问题,即如何保证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不是扭曲的?目前似乎还没有统一确定的标准。有人可能会问是否可以套用“三个有利于”标准,假如可以,那俄国及东欧诸国如果在今后的某个时期实现了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综合国力的增强,那么它的那种转型是不是就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呢?显然不是。所以,这方面的标准还有待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与发展。我们虽然无法做到用未来的实践确定现在的理论是否正确,但我们可以用历史的方法通过过去实践对理论的检验来总结经验和教训,作为我们现在对理论坚持和发展的参考。我国革命与建设的实践已经证明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必须与中国的具体国情相结合才能基业长青,才能造就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因此,实践中我们要高举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伟大旗帜,更要高举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伟大旗帜,因为它们真正地把马克思主义大旗插到了中华优秀文化的沃土上,更具有深厚的文化根基。总而言之,任何一个经济模式、制度、机制和文化等舶来品,不论其有多么先进多么优越,都只是我们在实践中学习或利用的对象,都应该根据中华文化以及具体国情加以转化。二、关于中国文化与舶来品问题

在资本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中,资本家阶级和工人阶级是社会的两大基本阶级。这两大阶级都高度组织化,全国绝大多数受雇佣的职工都参加了总工会(LO),而全国绝大多数企业主都参加了雇主协会(SAF)。两大阶级性组织,各自都有从中央到地方的组织系统,两大阶级既对峙又合作。两大全国性组织定期谈判和签订工资及劳保协议,政府只是在双方有重大争议时才介入。从斯德哥尔摩高处看,全国总工会(LO)和全国雇主协议以及国会三座大厦,彼此近距离地鼎足而立,似三根柱子支撑着这个资本主义框架下的“福利国家”。从以上描述可以看出有理性的、寻求自我利益的个体为寻求更大的利益而组织联合成较大利益团体在利益斗争中所表现出来的巨大力量。瑞典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是与工人阶级联合斗争所表现的强大力量分不开的。在单个工人与单个企业主谈判的过程中,工人往往处于劣势,难以维护自身利益,更不用说扩大利益了。在一个无法实现民主的国家里,普遍的现象是强势集团总是不断“剥削”弱势集团。在民主国度里,政府从公共利益出发采取有效措施可以降低剥削的程度,但对弱势群体而言,关键还是要实现自身的更大更有效的联合,从而不断增加在争取自身利益的斗争中获取胜利的可能性。瑞典的实例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借鉴:工人与企业主两大阶级都实现了高度组织化,两方可以在势均力敌的情况下进行利益谈判,避免了利益在分配中的一头独大、过分倾斜的局面。而在有重大争议时,政府会介入进行调节,尽量避免矛盾激化。这种政府调节下的二元力量的均衡既保证了工人的利益不受损害而努力工作的积极性,又使企业主的利益不被过分剥夺而保证了企业主的积极性,从而使国民经济的蛋糕越做越大,不断实现帕累托改进。

国外经济论文篇(3)

1.所有制变革。20世纪80年代,由匈牙利、波兰、捷克等东欧国家开始,蔓延到苏联的“市场社会主义”改革,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完全相同。东欧国家的改革,实行国家所有制并发展市场,取消命令经济。改革产生了一些变化,但是不彻底。

从中得出的第一条经验教训是,一个有效能的市场或者说运行良好的市场经济的必要条件之一是,在所有制结构、财产所有权结构中私有制占主导地位和财产私有权的支配地位。这个必要条件不是充分条件。所有制所有权结构中的地位,不是以其与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来反映,而是以企业的规模与性质去决定。如大型企业、金融机构是否具有私有性质。

私有制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其所有者既可以是人格化的,亦可以是非人格化的。所谓人格化的所有者,即企业的所有者是明确的、明晰的,它或者是专门的投资机构、或者是投资者集团、或者是某位个人。所谓非人格化的所有者,即企业的所有者是不明确的、不明晰的,它或者是保险机构、或者是银行及投资基金、或者是证券市场中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在美国的所有制结构中,非人格化所有者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在东欧改革中,这一问题曾引起较大争议;我个人认为应以非人格化的所有制占主导、但是从过程发展的顺序看,所有制的起源是从人格化的所有者开始,逐步进化到非人格化在所有制结构中占主导、支配地位。

从东欧国家经济改革中得出的第二条经验教训是,运行良好或有效能的市场经济的另一个必要条件是,允许并鼓励个人所有制即个人化、人格化的所有权制度,不要以非私人的所有制或非人格化的所有者硬性地人为地取代个人的所有权制度。

2.东欧国家国有企业变革。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与生产资料所有制变革,如何处置几十年积累起来的国有资产?有两种设想,一是出售所有权,二是分配所有权。

其具体操作有多种方式与技巧,如抵押、股权证等。所有国民及国有企业员工都能得到国有资产分割出的一小部分所有权。捷克和俄罗斯就是这样做的。1989年,我在一本《通往免费社会主义的道路》的书中指出,对国有企业应采取拍卖等形式销售,而不是配置给国民。如果每位国民都分配,企业就有很多所有者,也就等于没有所有者,这是社会主义企业的普遍问题。

国有企业常常出现亏损而资不抵债,对这样的企业不能拍卖销售,只能破产。

从东欧国家经济改革中得出的第三条经验教训是,对于国有资产不应分配给每位国民,但可以大规模销售出去。

3.如何选择未来企业的所有者。所有制变革、企业变革,未来企业的所有者是由企业内部人担当还是由企业外部人承负,是Insider还是Outsider,用效率这把尺子衡量也是很困难的。当私有制被强大的社会力量推动后,企业内部员工的愿望是谁靠近火谁先得到肉(注:中国相应的说法是近水楼台先得月),而市场经济的经验证明Outsider作为企业所有者是更有效率的。这是因为,Out-sider更易于监督企业管理者,如果企业管理者没有效率,来自外部的企业所有者可能容易地将其解雇。

从东欧国家经济改革中得出的第四条经验教训是,对于由谁来担当企业未来的所有权人,Outsider比Inside,获得所有权要好。当然从法律上并不需要禁止Insider所有制,只是政府应鼓励Outsider所有制。

4.怎样对待亏损企业。企业由于亏损资不抵债不能生存下去,宣布破产是一件困难的事。这是一个有秩序的过程,债权人将分割破产企业,以拍卖的形式将其肢解卖掉,可能会有人买下整个企业。

从东欧国家经济改革中得出的第五条经验教训是,对亏损资不抵债的企业,重要的手段是通过破产与清偿实行私有化。

二、经济运行中的规章制度与约束机制

在东欧国家经济改革开始之时,我们必须去做两个重要方面的改变。一是自由化,即废除早期对经济活动的法律限制、行政约束和官僚管制的所有变革,包括劳动的自由、放开价格、市场进入与退出自由等;另一方面是改变所有制。那时起,我们需要新的约束、新的规则。在原先经济条件下,规章制度与约束机制是一种行政管制,体制上分为上层的管理部门和下层的执行者,通常由上层下达命令,由执行者执行命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体制上是一种平行的、横向的关系,规章制度与约束机制是买者与卖者的关联。这种市场约束成为我们市场化改革中最大的问题。因为在过去,人们习惯于遵命。而现在市场经济中,卖者与买者不是被命令与命令关系,但却出现了卖者不能按照承诺兑现合同、拖延时间不按期交货;而买主则在收到货物后不履行付款义务,以至形成债务连锁反应。

约束系统的另一个层面是银行与企业的关系。银行借款给企业,而企业作为贷方却既不还本又不付息。这在运行良好的市场经济中,违约不履行合同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但在后社会主义国家对此还远不适应。在《短缺经济学》中,我讨论了软预算约束带来的危害。在社会主义经济中软预算约束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因为国有企业拖欠的债务总会由政府处理掉。

从东欧国家经济改革中得出的第六条经验教训是:改革需要新的规则与约束,一个有效能且运行良好的市场经济,强化合同管理、严肃全融纪律秩序和硬化预算约束都是必要条件。

在制度变迁的初始阶段,银行仍为国家拥有,这是造成软化预算约束的一个重要原因。银行提供给企业的软贷款不能得到偿还,这成为一种隐蔽的财政补贴。一些企业看上去拥有很多财产,但亏损的窟窿却更大,坏帐、呆帐很多。在经济运行中,应该注意呆坏帐指数,如果指数很高,那会对银行系统构成威胁,成为一种定时炸弹。在市场经济状态下会发生金融危机,而且可能会突然发生。

从东欧国家经济改革中得出的第七条经验教训是,银行提供给企业的软贷款是没有透明度的,应清理和改组那些不能依据审慎和缜密的银行业务规则运行的金融部门,将来完成银行部门的私有化。

三、法治法制建设

新的规则、纪律、约束能够得以遵循、遵守、执行,必须有制度保障,这要从一系列立法工作做起。如破产法、合同法、会计法、银行法等等。法律规范必须严厉、明确,需要完备的法律法规系统,且法纪亦严明。熟悉民商法的律师应起重要作用。

从东欧国家经济改革中得出的第八条经验教训是,强化国家法律是有效能且良好运行的南场经济的必要条件。

国外经济论文篇(4)

以美国对古巴的经济制裁为例。美国对古巴的经济制裁至今已近半个世纪,其目的就是使古巴政府放弃社会主义制度,走资本主义道路。自1960年美国开始对古巴实行全面禁运,1992年10月,美国通过了旨在强化对古巴经济封锁的“托里切利”法案,进一步扩大对古巴的贸易制裁;1994年8月,克林顿宣布对古巴采取新的制裁措施,以期从经济上和政治上加大对古巴的压力。1996年3月,美国参众两院分别通过了一项由美国参议院外交委员会主席赫尔姆斯和共和党众议员伯顿提出的赫尔姆斯一伯顿法,旨在强化美国对古巴的全面制裁,赫一伯法的正式名称是《古巴自由与民主巩固法》,法案正式文本的封面上,明确提出其目的:“谋求对卡斯特罗政府的国际制裁,计划支持一个过渡政府,导致在古巴产生一个民选政府。”。其中规定:禁止第三国在美销售古巴产品,不给在古巴投资或进行贸易的外国公司经理、股东及其家属发放美签证,反对国际金融机构向古巴提供贷款或接纳古巴加入。赫一伯法将美国自60年代以来对古巴实行的单方面封锁扩大到国际领域,即凡是同古巴继续保持任何经贸关系的外国公司,都将遭到美国的惩罚,从而将美国对外经济制裁推向了一个新阶段。

无独有偶,赫——伯法生效后不久,美国于同年8月5日推出了由共和党参议员达马托等人提出的旨在强化制裁伊朗和利比亚的《达马托法》,规定:对在一年内投资4000万美元以上,开发伊朗或利比亚石油和天然气资源的外国公司或违反联合国对利比亚实施禁运的公司进行制裁。达马托法借反恐怖名义出台,其实质也是要以美国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改造伊朗、利比亚,将自己的“民主”强加给他们,并且阻止他国对这两个国家进行大规模投资。

当然,对古巴、伊朗、利比亚的经济制裁只是冷战后美国对外经济制裁中较为典型的两个例子,据全国制造商协会的统计,自1991年冷战结束,克林顿在他的第一任期就对35个国家和地区实行过61次经济制裁。

新世纪以来,美国经济制裁的脚步并未停止。由于印度与伊朗就铺设从伊朗经巴基斯坦到印度的天然气管道项目进行合作,美国对此向印度发出警告和威胁,将依照《达马托法》中关于“禁止外国公司对利比亚和伊朗的能源产业进行大规模投资”的条款对印度实施制裁。伊朗于2006年1月10日揭开位于纳坦兹的联合国核封条,重启核燃料研究引起美英等国家的强烈反应,美国副总统迪克·切尼11日称,不仅要将伊朗核问题提交安理会,而且应当考虑对这个中东国家实施制裁。

在美国疯狂的制裁中,中国也未能幸免,近年来“华盛顿一而再,再而三地以向伊朗、巴基斯坦和其它违反国际武器控制条款的政府提供导弹和其它武器技术为由对中国公司进行制裁”。

纵观冷战后美国政府经济外交中的经济制裁,不难发现,随着时代的改变,其经济制裁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二、冷战后美国对外经济制裁的新特点

(一)冷战后美国对外经济制裁的频率和范围增大冷战结束以前,经济制裁往往只是军事进攻的辅助手段;冷战结束后,传统的以政治和军事安全为核心的安全观发生变化,使用军事力量越来越不得人心,经济制裁成了一个更方便的选择,使用的频率和范围也随之扩展。

冷战后的10年内,国际政治中的经济制裁案有1/3是美国单方面实施的。据统计,1914~1990年全世界共发生过116次经济制裁,而美国在1993~1996年4月就颁布了6l项法案和行政命令对别国实行制裁,有35个国家受到美国新的制裁。国际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金伯利·埃里奥特的估计是,过去的81年,美国单方面实行的限制中有将近1/5是在1990~1996年之间实行的。

除了使用经济制裁的频率大为提高外,美国经济制裁施加的范围也大大扩展了。不仅那些“危险国家”难逃此劫,就连美国的盟国也不时受到美国制裁的威胁。冷战时期受到制裁的主要是社会主义和第三世界国家,冷战后,原来被东西矛盾掩盖下的西西矛盾抬头。赫一伯法和达马托法,不仅以维护民主人权的名义制裁古巴,以打击恐怖主义的名义制裁伊朗和利比亚,而且连带惩罚与上述三国有贸易往来的第三国,受到法案影响的国家包括德国、英国、法国、日本等美国的重要盟友,且不说这种连锁制裁从深层次上使得美国的制裁受到的阻力增大,单从表层我们就不难看出这种连带制裁大大拓展了美国对外经济制裁的范围,成为冷战后美国对外经济制裁的最显著的特点之一。

(二)经济制裁与强权政治的联姻实行经济制裁的首要条件是必须具备强大的经济实力,实力弱小的国家难以发动经济制裁,即使勉强实施了经济制裁,由于受到其实力和国际影响力的限制,其制裁往往只能是一种象征性地表明自身的立场和态度的方式,很难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因此经济制裁虽然不是大国的专利,但在某种程度上,它其实是大国、强国的一种特权,往往与强权政治联姻。

美国现实主义大师汉斯·摩根索认为:“只要世界在政治上还是由国家所构成的,那么国际政治中实际上最后的语言就只能是国家利益”“国家利益是判断国家行为体唯一永恒的标准”。冷战结束后,美国成为当今世界首屈一指的超级大国,以其强大的实力为后盾,习惯于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在迫使他国遵守主要由美国推动制定和维护的国际游戏规则的同时,给自己的行为准则却只有一个——国家利益,其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行径昭然若揭。

冷战后美国对外经济制裁与强权政治自然结合,而美国的国家利益便是牵起这一姻缘的红线。

(三)“9ll”事件以来,民主、反恐和防扩散成为美国对外经济制裁的大旗“911”事件及伊拉克战争以来,美国对外经济制裁有了新的“强心剂”,即民主、反恐和防扩散。美国对外经济制裁有一个众所周知的“秘密”,即制裁主要是针对所谓的“黑名单”国家。从克林顿时期所谓的“无赖国家”黑名单到布什在第一任期内的“邪恶轴心”、“失败国家”黑名单到布什第二任期的“暴政前哨”再到2005年初的25个“高危政权”国家黑名单。有了制裁的对象,再以拓展民主、反恐和防扩散为旗号,美国经济制裁进行曲得以继续在世界舞台上演奏。

美国一直把自己当成民主的典范和化身,如同希特勒为德国寻求生存空间一般,以拓展民主的“生存空间”为己任,“奋斗不懈”。在以“民主”为旗号发动对伊拉克的战争之后,以缅甸政府关押民主派领袖昂山素季为导火线,美国国会于2003年了月通过了《2003缅甸自由和民主法案》,进一步加强对缅甸的制裁,并声称,只有缅甸军政权在与“缅甸民主联盟”商讨权力交接方面“取得显著进步”,并在释放政治犯、保证言论结社自由等方面有重大改善,才可能取消这些制裁。以“支持恐怖主义”为由,美国也将制裁大棒挥向叙利亚。美国总统布什于2003年12月签署《叙利亚责任及黎巴嫩法》,要求叙利亚中止对哈马斯等激进组织的支持,停止开发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以及中远程导弹,撤出在黎巴嫩的驻兵。但由于伊拉克及巴以局势恶化,制裁一再被推迟,直到2004年5月11日,布什才签署法令,对叙利亚实施经济制裁。美国总统布什于2004年3月决定将美国对伊朗的经济制裁延续一年,原因是伊朗支持国际恐怖活动,破坏中东和平进程以外,并购买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等对美国的国家安全构成“极大威胁”。

冷战后的美国看好了经济制裁,以救世主自居,总是能为实施经济制裁找到冠冕堂皇的理由。“911”事件及伊拉克战争以来,以所谓的“黑名单”国家为主要对象,民主、反恐和防扩散成为美国对外发动经济制裁的主要旗帜。然而,无论美国为经济制裁披上怎样的外衣,都无法改变经济制裁背后其霸权的实质,也无法逃脱制裁最终失败的命运。

三、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经济制裁为何屡遭滑铁卢

两次世界大战给世界人民带来了深重灾难,战争和武力为人们所深恶痛绝。经济制裁作为达到外交目标的策略与军事进攻相比,不仅廉价,而且具有更鲜明的人道主义倾向,这就为经济制裁的实施提供了有利的舆论导向。以军事实力为基础和以意识形态为支柱的冷战的终结更加凸现了经济因素在国际政治中的重要性,经济制裁成为一些国家为实现其对外政策目标时的一种倾向。但经济制裁的效用却似乎并不理想。美国布鲁金斯学会对外政策研究所所长理查德·哈斯在其《经济制裁与美国外交》一书中,认为制裁几乎从未起过作用,既会给无辜人民造成很大伤害,也会给美国企业界、工人和对外政策的利益造成很大的伤害。说制裁从未起过作用显然有点言过其实,但据国际经济研究所的资料统计,美国单边经济制裁在20世纪70年代前成功率为60%,而70到90年代成功率仅为10%左右,冷战后更是呈下降趋势,以致有些学者建议“有时可以动用武力而不用制裁”,“这样效果可能更好”,因为“限制本身不会实现限制”。那么,为什么美国政府如此热衷于经济制裁,结果却事与愿违呢?

(一)损人不利己,制裁难以达到预期目标冷战后美国频频动用经济制裁向那些背其道而行的国家发难,且不说给被制裁国带来了多少经济损失,美国自身也在制裁中付出了高昂的代价。第一,美国经济利益的损失。1997年总部设在华盛顿的欧美商业委员会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美国对古巴实行的贸易禁运对其61%的公司造成损害.对伊朗和利比亚的贸易禁令分别使60%和47%的公司遭受打击。第二,美国公众的损失。美国出口业因经济制裁丢掉了大量的就业机会。第三,经济制裁使别国对美国在国际贸易中的信任度降低,被视为不可靠的贸易伙伴。美国动不动就对别国挥起制裁大棒,使许多国家不愿与美国建立正常的商贸关系。而长期的经济制裁从客观上也增强了被制裁国自力更生或寻找替代市场的能力,出于报复,在美国宣布取消制裁后,被制裁国可能继续拒绝与美国合作。此外,宣布制裁和官方正式实施之间的时间间隔给了目标国调整经济的可能性,从而减少了制裁对目标国可能造成的损失。

以上种种因素都对美国的经济制裁产生负面影响,使其难以奏效。即使制裁奏效,即给目标国造成了经济损失,但制裁的有效性和制裁成功即造成目标国改变其政治行为,并非同一概念。综上所述,美国的经济制裁不仅使自身利益遭到损害,而且难以达到预期目标。(二)制裁不得人心,遭到各方的反抗与抵制

1.国内外人道主义谴责和目标国的抵制使经济制裁举步维艰。经济制裁的目的往往是要求目标国作出有利于制裁国的政策调整,而达成这一目的无疑有赖于目标国政府的配合。但是如果政策改变的结果会给目标国带来不利的影响,其政府往往会倾向于抵制制裁国发起的经济制裁,因为“顺从可能损坏统治者的国际声誉,降低国内支持率”。

封锁禁运给被制裁国带来了深重的灾难,而受损失的往往是被制裁国下层民众的利益,因此人道主义谴责不绝于耳。美国对古巴的长期制裁给古巴造成巨额经济损失,导致古巴国内供应紧张,人民生活困苦。然而美国的经济制裁给目标国带来了深重灾难道的同时,不仅收效甚微且使美国的经济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因此国内外舆论强烈呼吁解除对古巴的经济封锁。自1992年以来,古巴每年向联大提出反对美国封锁的决议案,在联大投票中,支持古巴的国家从1992年底9个增加到1997年的143个,1998年的157个。

在疯狂的制裁面前,古巴人民蒙受了巨大损失却克服了重重困难,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古巴政府在苏联解体后,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进行经济改革,积极开展对外经贸合作,成效卓著。至1999年,古巴国内生产总值在拉美名列前茅,物价平稳,社会安定,同时联合国连续8年以压倒多数通过要求美国解除对古制裁的决议。可见美国的经济制裁不得人心,难有成效,制裁道路上举步维艰。

2.搞治外法权,成众矢之的。1996年,美国总统克林顿先后签署了旨在强化对古巴全面制裁的赫一伯法以及针对伊朗和利比亚的达马托法。这两项法案的目的都不是为了调整美国的国内关系,而是用301条款和特殊301条款等国内法去处理与别国的贸易纠纷,把美国的法律扩展到美国的领土之外,对同古巴等三国做生意的国家及其公司实行连锁制裁。这是对世界贸易组织的自由贸易原则的公然违抗,是地地道道的治外法权。

赫一伯法和达马托法不仅干涉了古巴、伊朗、利比亚的内政,而且还干涉了所有同这些国家发展经贸关系的国家的内政,引发了国际社会的极大愤慨。包括英法德日等美国的盟国在内的许多国家纷纷发表声明或谈话予以谴责。1996年10月1日在卢森堡举行的欧盟部长理事会上,15国外长一致决定将向世贸组织仲裁法庭美国的赫一伯法。欧盟委员会副主席布里坦强调欧盟“不能容忍美国实施治外法权”。美洲国家组织第26届大会一致通过谴责赫一伯法的决议,只有美国一票反对。面对巨大压力,美国政府不得不一再推迟赫一伯法部分条款的实施。美国实行连锁制裁,搞治外法权,其结果只能是众叛亲离,四面楚歌。

3.经济制裁并非美国的专利,其它国家展开对美的制裁或反制裁。经济制裁并非美国一家的专利,因此,美国在实施对其它多加形式多样的经济制裁的同时也必然会遭到其他国家对美国的制裁和对美国制裁的反制裁。

作为美国盟国的欧盟于2004年3月1日宣布正式对部分美国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的制裁措施。欧盟对美实施制裁是因为美国未能废除违反世贸组织规则的《外销公司法》。美国的许多经济制裁法案和条款,大搞治外法权,使得欧盟受到美国的连带制裁。欧盟多次扬言要对美国实行报复性制裁,但一直以来都是停留在口头上,这次对美国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是美欧二战以后关系史上欧洲第一次对美国挥舞制裁大棒。

针对美国的经济制裁,叙利亚250名议员中的130名联合起草了一份名为《美国责任法》的法律草案,以抵制美国的商品,作为对美国的反制裁。当然一个中东小国对一个世界超级大国的经济制裁所能起到的影响是微乎其微的,对此,叙利亚议员哈巴什表示:“我们还没有思想简单到认为我们可以影响美国的经济,但是我们将以此维护我们的尊严,让美国知道,如果继续推行其傲慢的政策,将遭到世界各地人们的唾弃。”

无法否认,美国是经济制裁的最大专业户,只是美国当初忘记给自己申请一个经济制裁的永久专利权,以致在不经意间自己也品尝了经济制裁的味道。

(三)全球化时代,难以真正孤立目标国冷战结束后,世界多极化趋势逐渐明朗,而经济一体化、全球化却加速发展,将世界各国都纳入了全球化的经济网络。在单边经济制裁下,被制裁国的困难只是暂时的,它们很快就可以找到其它的合作伙伴。制裁国只是自动放弃了自己的市场,其它国家往往乘机抢占被制裁国的市场。

布鲁金斯协会外交政策研究所所长理查德博士认为:“至少在理论上,全球化在更大程度和范围对经济制裁的有效性产生了相当的影响。现在被制裁国家拥有更多潜在的供应商和市场——只有争取更多的制裁实体才能使制裁可能发生效力,”“取得多边支持是保证经济制裁有效性的关键。”美国政府也确实认识到了单边经济制裁的乏力,赫一伯法和达马托法就是美国争取对古巴、伊朗、利比亚实行全球性经济制裁的尝试。但是国家利益才是国际行为体的最大动因,相同的意识形态并不代表相同的国家利益,在利益面前,没有永恒的朋友,因此回报美国的两项争取全球支持的法案的只能是全球的反对。美国将经济利益拱手相让,被制裁国很快便能找到替代资源、资金和市场。

美国于1995年6月宣布对伊朗经济制裁后,美国公司完全被排除在伊朗的市场之外,美国在伊朗的商业机会全给欧盟、日本等国家占去了。作为美国的北约盟国,土耳其在《达马托法》通过后不久,即同伊朗签订了一项进出口价值230亿美元的天然气贸易协议,其数字远远高出了4000万美元的限额。在美国于2005年5月11日正式实施对叙利亚经济制裁之后的第五天,欧盟委员会副主席洛约拉德帕拉西奥表示,欧盟仍然寻求与叙利亚进一步加强合作,美国的制裁不会对欧盟与叙利亚的合作产生不利影响。

在经济一体化全球化的今天,美国不分析自身利益得失,大搞经济制裁,其结果只能是使其商业竞争对手有了可乘之机,自己非但没有达到预定目标,反而失去了市场,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自食其果。

(四)以谈判协商解决国际争端才是潮流所向国家之间的关系正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一样不可能永远是和谐的,冲突和摩擦是不可避免的,但是解决这些争端和摩擦的方式和手段却是可以选择的,经济制裁并非是军事和武力之外的唯一选择。冷战时期,美国广泛使用了经济制裁和贸易禁运作为经济外交的手段,这实际上是美国对当时的社会主义国家和共产党国家的主要经济外交手段。美国经济制裁的意识形态色彩浓厚,至今对古巴的经济制裁仍然是冷战思维的延续,意识形态仍然是其支撑。而与美国形成对照的是,“中国政府的意识形态意识正在减弱”,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中国倡导在国际关系中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国家间关系的准则,在出现国际摩擦的情况下,中国从来都反对采取武力或经济制裁等硬性手段,主张在平等协商和谈判的基础上解决分歧。

国外经济论文篇(5)

成立于1968年的罗马俱乐部以研究“世界性的问题”而闻名于世,以麻省理工学院米都斯(DennisL.Meadows)教授为首的研究小组于1972年公布了第一份研究报告:《增长的极限——罗马俱乐部关于人类困境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引起了世界范围内的广泛关注。

《报告》考察了世界人口、工业化、污染、粮食生产和资源消耗等五个方面的发展趋势,指出世界经济与人口的指数增长必然会遭遇一个“极限”,“我们可以有信心说,在现有系统没有重大变化的假定下,人口和工业的增长,最迟在下一个世纪内一定会停止。”随之而来的是不可避免的全面的衰退和崩溃。与《寂静的春天》不同的是,《报告》虽得出了令人悲观的结论,但却拒绝放任悲剧性前景的降临,“无论如何,我们的态度是一种很严肃的忧虑,而不是绝望的恐惧。”对此,《报告》提出了维持“全球均衡状态”的设想,以此作为应对危机的根本思路,其核心观点是“工厂资本和人口在规模上不变。出生率等于死亡率,资本的投资率等于折旧率。所有投入和产出的速率;包括出生、死亡、投资和折旧保持最小。”他们认为只要“自觉控制增长,促使增长结束”就会实现“更好的”结果,即“可以维持,没有突然的和不可控制的崩溃;可以满足全体人民的基本物质需要”。

《报告》主张经济零增长,但这并不意味着对发展与进步的抛弃与否定,“在均衡状态中,需要不变的量只有人口和资本。而那些不需要大量不可代替的资源,或不产生严重的环境退化的人类活动,可以无限地继续增长。”为避免可能发生的误解与偏见,《报告》在总结部分进一步阐明这一原则性认识:“我们毫不含糊地支持这种论点,给世界人口和经济增长强加上一个制动器,而绝不是导致冻结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现状。”

“这份报告的悲观主义结论,已经而且无疑将继续是一个争论的问题。”正如《报告》所预言的那样,经济零增长论一经提出就引发了广泛的争议,对它的主要非议集中于《报告》把经济与生态的关系简单对立起来,宣扬一种抑此扬彼的机械主义论调,无疑是过于消极、片面的。显然,《报告》所主张的经济零增长论并非是解决经济与生态矛盾的一剂良方,而只是在现有技术、理论学说、社会政治框架、国际合作体系等都存有不足与缺陷的前提下,为完成“一场思想上的哥白尼革命”而赢得时间。来源于/

《报告》在可持续发展思想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它引导人们理智地透析出生态问题的本质即经济与生态关系的矛盾。这份报告,尽管“仅仅是第一步”,但却是具有深远意义的开创性的第一步,正如波托马克协会主席威廉?瓦特在《报告》前言中所说:“我们希望,《增长的极限》会在所有社会得批判性的注意,并激发争论。我们希望,它将鼓励每一个读者思考增长与进步的等同关系及其结果。而且,我们希望,它会导致一切领域里有思想的先生们和女士们明白:如果我们要维护这个我们自己和我们的孩子们居住的星球,现在就需要一致行动。”从这一意义上说,《报告》更像是一份划时代的“行动宣言”,启迪人们在解析生态与经济关系的世界性难题上不断寻求理论与实践上的答案。

二、戴利的稳态经济论

美国生态经济学家赫尔曼·E·戴利(HermanE.Daly)1971年出版了《走向稳态的经济学》,开始提出稳态经济学概念。1996年出版的《超越增长: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学》一书,进一步全面系统地论述稳态经济论,被视为“对于每一个关心可持续发展的人必读的著作”,他本人也被誉为“对传统经济学发起哥白尼式革命的最卓越的倡导者”。

戴利认为经济子系统是被生态母系统包围的,二者之间不断进行物质与能量的交换。由于人类活动(尤其是经济活动)的加剧,使得经济子系统的空间区域日益膨胀,逐渐压缩生态系统,乃至有扩展至生态边界、导致生态系统崩溃的危险,即由“空的世界”日益走向“满的世界”,这是人类目前面临着的生态危机的实质。为缓解这一危机,消除生态问题,就需要对经济系统的扩张施加一定的约束和限制,为此戴利提出了“稳态经济”——在必要时应该不惜放弃短期经济增长和资源消耗以维持整个社会长期生存和稳定的一种经济,也就是说,“经济流量的恒定水平必须是生态可持续的,能在长久的未来保持人类生活在一个足以有优越生活的标准的或人均资源使用水平。”

稳态经济学的核心问题是确定经济规模。戴利认为“宏观环境经济学的主要任务是设计出一个与装载线相类似的制度,用以确定重量即经济的绝对规模,使经济之船不在生物圈中沉没。”提出要用“经济的装载线”——这种“目前还未存在的政策手段”来限制经济产量的规模,确保生态安全。戴利还提出了最大规模与最佳规模的区别,并且把最佳规模与可持续发展联系起来,使其对可持续发展的分析具有了全新的意义,“可持续发展是经济规模增长没有超越生物环境承载能力的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整个理念就是经济子系统的增长规模绝对不能超出生态系统可以永久持续或支撑的容纳范围。”来源于/

稳态经济论所主张的可持续发展不同于丹尼斯在《增长的极限》中所提出的对于经济增长所施加的简单的、粗暴的甚至是危险的方法,这就是“用质量性改进(发展)的经济范式来代替数量性扩展(增长)的经济范式作为未来进步的道路。”因此,稳态经济论成功地将人们对于经济与生态关系的关注,由过去对经济增长速度的追求转移到对经济发展质量的追求上来,这符合经济与社会现实发展的需求,在对经济与生态关系的研究上迈出了重要一步。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稳态经济论在处理经济与生态关系上的基本策略是对经济增长实施一定程度的自觉的约束与限制,这与《增长的极限》的基本主张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因此,稳态经济论只能是立论于经济与生态关系矛盾对立基础上的改进方案,而对于经济与生态二者之间的互动关系,尤其是二者之间的协同发展的认识明显不足,这注定了稳态经济论只能限于理论研究层面,而很难应用于具体实践活动。三、环境库兹尼茨曲线说

20世纪末一批环境经济学家,包括卡蒙纳(Commoner,1991)、戴斯卡布塔和米勒(Dasgupta,Maler,1994)等人在分析经济增长与环境质量的关系时,经过大量实证研究得出结论,认为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环境恶化程度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逐步加深,达到一定严重程度后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逐步得以改善,环境状态随经济发展水平呈“倒U型”态势,这是一种类似库兹尼茨(Kuznets)曲线的动态关系,因此称为环境库兹尼茨曲线。环境库兹尼茨曲线说似乎印证了这样一种客观联系,即在经济发展的较低阶段,人类的经济活动规模不大,生产方式自发地遵循生态规律,因而经济活动对于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并不危机自然界的生态修复功能;但工业革命以来,由于技术进步速度加快,经济活动对自然生态资源的消耗开始超出资源更新与生态修复能力;进入后工业化时代,知识经济成为主流经济形式,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制度、技术、意识取得长足进步,经济活动与生态环境实现良性互动。环境库兹尼茨曲线的存在,表明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初期不可避免地将出现一定程度的环境恶化,并随着人均国民收入的提高,经济增长将有助于环境的改善。

环境库兹尼茨曲线说论证了生态与经济的复杂关系,即在一定条件下的对立关系可以成功转向为统一关系,实现共生共进的良性互动。这为进一步改变经济增长模式,通过经济发展的积极的能动作用,实现经济与生态共同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为可持续发展模式的创新开辟了一条新道路。环境库兹尼茨曲线说的提出是可持续发展思想史的一个重大转折点,在对经济与生态关系的处理上,不再是对经济活动的单纯的约束与限制,而转向积极有效地引导与规范,使经济发展成为促进环境质量改善的有效手段。

然而,环境库兹尼茨曲线说作为可持续发展思想史上的一个阶段性理论成果,仍然有其难以克服的理论缺陷与不足。首先,环境库兹尼茨曲线说是以发达国家的发展实践为例,显然并不具有令人信服的普遍性。大部分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所造成的环境成本已通过不公正的国际分工和贸易体系转嫁到发展中国家。如果发展中国家遵循并且按照环境库兹尼茨曲线说所指明的所谓的“发展规律”进行经济活动,通过追求高速度来实现经济发展阶段的跨越,那势必会削弱其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结果可能是不仅不能成功实现发达状态,相反却会出现生态与经济的同步衰退与崩溃。其次,环境库兹尼茨曲线说只是一个实证性研究的成果,只是注意到了经济增长与环境质量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客观联系,但却没能给这种联系以内在逻辑自洽的理论解析,也就是说它不可能对经济与生态关系如何实现共同发展给出明确的回答。最后。环境库兹尼茨曲线说在处理经济与生态关系问题,实质上是一种不作为的消极态度。它认为只要人们自觉遵循经济与生态关系变动的发展规律,通过经济发展由低级阶段上升到高级阶段,生态与经济关系会自动进入一个良性互动状态,这一认识的根本性危险在于它放任了生态危机可能在经济发展的低级阶段就会爆发,造成不可逆转的后果,从而危及人类的整体性生存。

四、协同发展观

1986年由德国科学家赫尔曼·哈肯(HermannHaken)撰写的《协同学——大自然构成的秘密》一书出版,“协同”一词成为被各门学科广泛引用的重要概念。哈肯的协同观主要集中于对事物结构的自组织特性——由无序到有序的认识上,这对传统的物理学认识发起了挑战。哈肯协同学的研究目标是“在千差万别的各科学领域中确定系统自组织赖以进行的自然规律”,在此意义上,他把协同学定义为“一门在普遍规律支配下的有序的、自组织的集体行为的科学”。哈肯的协同学对可持续发展思想的发展与演化无疑是有积极意义的,按照事物的协同发展规律判断,经济与生态是完全可以由对立走向统一,由冲突走向协同,实现良性互动的。

国外经济论文篇(6)

[摘 要] 本文通过单位根检验、协整检验和向量误差修正(VECM)模型等方法,利用1991年到2006年的年度统计数据,对我国的进口、出口、FDI和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我国的外贸与外资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长期的均衡关系;出口与我国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双向的正向影响关系,GDP与FDI之间存在一个单向因果关系。出口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十分明显,远大于进口和FDI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外贸(进口和出口)与FDI相互之间没有显著影响,误差项仅仅对进口存在显著影响而对出口和FDI都没有显著影响。 【论文关键词】 对外贸易 经济增长 协整 向量误差修正模型 一、文献回顾 经济增长与对外贸易存在着紧密联系,国内外学者就对外贸易对经济增长的作用进行了大量的理论和实证研究。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计量经济学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外贸对经济增长影响的实证研究也开始逐步发展起来。更多学者对外贸与经济增长的研究从理论研究转向了实证分析。由于各学者采用的研究方法、研究样本和数据等方面的差异,得出的结论也不尽相同。 Helpman&Krugman(1985)认为出口对经济增长有单项直接的因果带动,Chartey(1993)认为经济增长对出口有单项直接的因果带动关系,Helpman&Krugman(1995)则认为二者互为因果关系,此外,还有学者认为出口与经济增长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对外贸易并没有促进经济增长,如Pack(1992),Helleininer(1996)和Bleaney(1997)。 我国国内对该领域的研究起步较晚,尤其是在地区层面研究对外贸易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这一领域的研究文献相对比较缺乏,这就使得建立数学模型,采用计量分析的方法测定外贸与外资对经济增长影响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在国内的研究者中,佟家栋(1995)开创了对外贸易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研究的先河,他利用1953年~1990年中国进口额和国民收入数据,采用简单线形回归方法对进口和国民收入之间的相关关系进行了检验,发现进口增长对我国经济增长期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林毅夫、李永军(2001)利用宏观经济模型证明了出口增长对经济增长具有较大的推动作用,但进口对经济增长则具有负作用。孙敬水(2007)从弥补供给缺口、缓和贸易摩擦、诱导国内需求与激发技术创新等四个方面阐述了进口贸易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并利用1991年~2006年的统计数据,对进口贸易与经济增长的内在联系进行研究,结果表明二者之间存在着长期稳定的动态均衡关系,进口贸易对我国经济增长具有很强的促进作用。杜江(2007)运用基于误差修正模型(ECM)的因果关系检验对中国的进口和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结果显示进口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进口对经济增长具有促进作用,进口与经济增长具有双向因果关系。唐志(2007)采用四个变量系统的VAR模型和VECM模型,对我国对外贸易、产出和投资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对外贸易对经济增长不管是长期还是短期都存在正的影响。 此外也有不少学者分析了外国直接投资(FDI)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并得出了不同的结论,本文采用多变量来进行分析,建立向量误差修正模型,纳入出口、进口、外国直接投资和GDP四个变量,对我国1991年~2006年期间外贸外资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进行研究。 二、变量选取与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1991年~2006年间我国的出口(EX)、进口(IM)、吸收外商直接投资(FDI)及产出(GDP)的年度数据为样本进行分析。数据来源于相关各个年度的《中国统计年鉴》。为消除统计数据中价格因素的影响,本文将GDP调整到1978年不变价格,并利用GDP平减指数对出口额、进口额和FDI数据进行了平减。为了消除数据中可能存在的异方差,对各变量数据取自然对数,并用LEX、LIM、LFDI、LGDP分别表示。 通过做出各变量对数时间序列的时序图可以发现,我国GDP、出口、进口和FDI的对数时间序列在1991年~2006年期间,随着时间的变化,均呈现出上升趋势,但都显示出不平稳性。下面的单位根检验将对其加以证实。 三、实证分析 1.平稳性检验。根据协整理论,只有具有相同单整阶数的两个变量才有可能存在长期均衡关系。因此,在对二者之间进行协整分析时,首先用Phillips-Perron单位根检验方法来 检验时间序列的单整阶数。 从表1可知,原序列是非平稳的,这表明不能对变量用简单的回归方法进行分析。表2为对原序列的一阶差分进行的ADF单位根检验,在经过一阶差分之后发现各个序列都是平稳的。可见,四个变量LGDP、LEX、LIM、LFDI经过一阶差分平稳,故均为一阶单整序列。根据赤池信息准则(AIC)和施瓦茨准则(SC)的结果,可以确定VAR模型的最优滞后阶数为一阶。 2.协整检验与向量误差修正模型(VECM)计量分析。协整分析的经济意义在于,对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各自长期波动规律的变量,如果它们之间是协整的,则它们之间存在一个长期均衡关系。本文在VAR模型的基础上进行Johansen协整检验。 由表3可知,在5%的显著水平下存在惟一的协整方程。对系数进行标准化后的协整方程为: LGDP=0.3876LEX+0.1467LIM+0.2556LFDI+12.3490 (0.1109)(0.1839) (0.0783) 注:括号内数值为标准差。 上述协整方程的误差修正项为: ECT=LGDP+0.6940LEX-0.5843LIM+0.3328LFDI-5.7238 可得VECM模型如下: 模型总体检验统计量为:LogL=67.3683,AIC=-2.5453,SC=-4.0283。上式的所有变量都是零阶单整的。 由于重点考察的是外贸与外资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所以存在以ΔLGDP为被解释变量,以ΔLEX,ΔLIM和ΔLFDI为解释变量的误差修正模型: 从误差修正模型的回归结果来看,GDP与外贸和外资之间的动态均衡关系是,出口、进口和对外直接投资每变动1个单位,GDP将分别同方向变动0.3849、0.1203和0.1362个单位;误差修正项ECt-1系数为负,符合反向修正机制,其修正速度为-0.1029。 3.变量之间的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根据上述协整检验结果,我国的进出口与外资和GDP增长之间存在长期的均衡关系,但这种均衡关系是否构成因果关系还需进一步验证。本文对样本区间内我国的经济增长和进口、出口与外资四个变量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进行检验,检验结果见表4。 注:列为因果方向,表中数值为零假设(不存在Granger因果关系)的伴随概率 由表4可知,我国的GDP与出口和进口之间存在着双向的Granger因果关系,特别是出口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十分明显。表4还表明,在GDP与FDI之间存在一个单向因果关系,即FDI是GDP的Granger原因,但GDP不是FDI的Granger原因。 四、结论 1.我国的GDP、出口、进口和FDI之间存在长期的均衡关系。长期均衡关系可用如下的协整方程式表达: LGDP=0.3876LEX+0.1467LIM+0.2556LFDI+12.3490 即出口、进口和对外直接投资GDP的增长都有正的贡献。 2.我国的GDP与出口和进口之间存在着双向的正向影响关系,GDP与FDI之间存在一个单向因果关系,FDI对经济增长起到了推动作用。出口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十分明显,远大于进口和FDI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 3.外贸(进口和出口)对FDI没有显著影响,即 进出口很少通过影响FDI而对经济增长产生影响。同样,FDI对进口和出口也都没有显著影响,误差项仅仅对进口存在显著影响而对出口和FDI都没有显著影响。 参考文献: 杜 江:(2007)《进口与经济增长的因果关系实证分析—兼论“重新审视进口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国际贸易问题》,2007年第4期 佟家栋:(1995)《关于我国进口与经济增长关系的探讨》,《南开学报》,1995年第3期 林毅夫 李永军:(2003)《出口与中国的经济增长:需求导向的分析》,《经济学季刊》,2003年第4期 孙敬水:(2007)《进口贸易对我国经济增长贡献的实证分析》,《国际贸易》,2007年第1期 唐 志:(2007)《中国对外贸易的向量误差修正模型》,《数理统计与管理》,2007年第3期

国外经济论文篇(7)

外汇为什么只能用在海外?

首先,外汇储备是央行的“对外资产”,而不是财政部的资产。一方面,外汇储备是央行的负债。这是由于,外汇储备是央行通过发行人民币,从企业和个人手上按照当时的汇率“买”回来的。企业和个人愿意用当时的汇率换出外汇,央行随时要把外汇兑换出去。另一方面,在央行的资产负债表上,外汇储备表现形态是“资产”。任何时候动用这些外汇,在国际市场上应该具有银行发出的人民币等量的购买力。由此可以看出,外汇储备对内是央行的负债,对外是央行的资产,不能像4万亿那样作为财政收入,通过政府支出直接投入中国经济运行。

那么,是否能由央行来投放呢?这就涉及一个更重要的问题,进入央行的外汇储备要转身投放国内的经济运行,一定要再转换成人民币。但是,央行的外汇储备再换成人民币进入经济运行,意味着二次兑换。假如汇率是1美元兑7元人民币,第二次兑换以后,相当于2块美元换出14元人民币。二次兑换带来两个可能的结果:如果维持汇率不变,两个7元钱都要兑换一个美元,结果就会像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时,发生一些亚洲国家外汇储备几近告罄的货币危机。如果汇率变化,变成14元人民币兑换l美元,结果就是人民币大副贬值和严重通货膨胀。

而且,如果可以二次兑换,就可以三次兑换、四次兑换,这种外汇重复兑换行为与央行印钞票没有什么区别,每次兑换都相当于央行发出以当时汇率计算的等量货币。如果经济形势恶化到要靠印钞票来刺激经济的地步,也用不着转弯抹角玩外汇兑换的游戏,直接像美联储主席伯南克先生说的那样,从直升飞机上撒钞票就行了。

直接把外汇用在国内的误区

最近,有建议从近2万亿外汇储备中发1万亿给老百姓,以刺激消费,拉动经济增长。这个做法是行不通的。如果老百姓把外币换成人民币在国内消费,1万亿外汇又回到了央行,2万亿外汇没有变化,但是,央行同这1万亿进行了二次换汇,多发了等价于1万亿美元的人民币。而如果老百姓把外汇拿到外国消费,首先没有直接刺激中国经济的作用,更糟糕的是中国的外汇储备少了1万亿美元,央行却已经等价发放了2万亿美元的人民币。结果与第一部分讨论的一样,不是货币危机就是人民币贬值和通货膨胀。

还有建议说政府可以到海外市场上去购买消费品,然后免费发给老百姓。首先,这一招与刺激国内经济无关,如果进口一般消费品,还可能打压国内市场。同样的是这样一来,外汇储备也减少了1万亿,而央行已经等量发出了2万亿美元的人民币,给国内经济造成的后果与上面的建议“殊途同归”。

有观点认为,央行只要不发票据对冲结汇的人民币,把外汇再兑换成人民币用在国内不会增加流动性。这是一个非常似是而非的说法。央行发票据对冲的是已经发出的并已经在经济运行中的货币,目的是减少这些货币再创货币的能力和乘数效应,与二次兑换产生新增货币发行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央行的票据发行对央行的外汇资产负债表没有影响,2万亿美元与等价的人民币的债务关系没有改变。但是二次兑换以后,央行外汇资产负债表上的2万亿美元对应的人民币债务就增加一倍,仍然逃不出货币危机和人民币贬值和通货膨胀的命运。

曾经有观点认为,我们把外汇储备投资海外,这些钱又通过外国机构转投中国,外汇储备还是回到国内来,为什么我们就不能直接投资中国呢?这种说法看似很有道理,实际上忽略了一个重要的地方。我们投资在海外1块钱是一块钱的外汇储备,当外国人将这l块钱的融资再投中国的时候,中国的外汇储备又增加了1块钱,而原来投资的那1块钱仍然是我们的外汇储备,我们现在有2块钱的外汇储备。这与我们自己把1块钱的外汇储备兑换两次是完全不同的。如何将外汇“用”在国内?

总理提到用外汇储备支持经济,是从中国经济实力的角度,从中国存在调控空间的角度,表示中国政府应对危机恢复经济的信心,也说明中国的经济没有到要靠印钞票的境地。接下来的问题是,外汇储备如何支持国内经济增长呢?

首先,较大规模的外汇储备可以起到稳定经济的作用。中国累积了全球最高的外汇储备,使中国具备较强的支付外债和其他正常外汇需求的能力。在当前危机时刻,对于稳定外国直接投资,防止资本大规模流出是非常重要的实力保证。

其次,较大的外汇储备可以通过推动进口增长来拉动国内的投资增长。可以通过企业向银行贷款,然后换成外汇后用来购买国外技术和机械设备,特别是在环保和能源领域的国外技术和机械设备,最后形成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对经济增长起到直接的拉动作用。如果能够进口一些对环保和能源有效使用方面的技术和设备,不仅拉动中国经济,也是对全球关心的环境保护和气候变暖问题的积极回应。

中国增加进口,对于出口国的经济是有利的,是对全球经济复苏的一个贡献。只要一些国家能够解除一些技术和产品的出口限制,相信中国的进口需求可以对出口国和世界经济的复苏做更大的贡献。

国外经济论文篇(8)

【论文摘要】 文章阐述了对外投资在我国的经济效应,接着分析了当前我国对外投资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提出了促进我国对外投资健康快速发展的一些对策。 【论文关键词】 中国对外投资 经济效应 对策 经济全球化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我国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我们必须要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竞争,充分利用国际和国内两个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拓宽发展空间,以更加开放的姿态融入世界,从而获得更多的开放利益。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国的对外开放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众所周知,吸引外资与对外投资是对外开放相辅相成的两面,二者应该齐头并进、共同发展。然而,长期以来,我国对外投资的规模要远小于吸引外资,按照邓宁(Dunning,2002)的投资发展周期论,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且处于改革开放的初期,这种状况是正常也是在所难免的,但伴随我国经济及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对外投资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会逐渐呈现出来,这一点已由许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发展经历所证明。因此,研究中国对外投资就具有了较强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中国对外投资的经济效应分析 中国要在本世纪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必须解决好经济增长与就业这两个重要问题。一方面,保持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要高度重视影响经济增长的因素;另外,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大国,就业问题始终是国家关注的一件大事,所以我们一定要充分利用对外投资创造的各种效应来增加就业机会、解决就业问题。于是,下文拟从促进经济增长与就业两方面来探讨对外投资的经济效应。 1.经济增长效应 (1)生产要素配置效应。生产要素是实现经济增长的源泉,而我国生产要素结构比例严重失衡,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于是,必须通过国际交换,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为此,对外投资将发挥重要作用,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更好地利用国外自然资源。中国是一个自然资源比较短缺的国家,耕地和水,石油天然气、森林、橡胶、铜铁矿、等重要资源的人均拥有量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特别是石油天然气则是我国未来发展的战略稀缺资源,现在已经在大比例地进口,有人估算到2010年,中国石油天然气的进口依存度将接近或超过50%(江小娟,2004),这是一个十分严峻的问题,我们不能完全依赖进口,因为它受到诸多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通过对外投资参与国际资源开发,与那些资源丰富但缺少开发能力的国家合作,并且拥有对稀缺资源的股份,以保证我国重要资源供给的长期安全性。②更好地利用国外先进技术。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的综合技术实力还是比较低的,人均技术水平也急待提高。到目前为止,我国利用国外技术资源的主要方式是引进资金与技术,但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发展壮大,仅凭国外引进已远远不够,对外投资可通过两种方式来利用国外技术资源。一种是国内有实力的大企业到海外人力资源密集的地方设立研发中心或者设计中心,这不仅可以利用和发展原有的技术优势,还能够保持和寻求新的技术优势(马亚明等,2003)。另一种是到海外收购或兼并有核心技术的国外企业,通过利用已有的核心技术、顾客资源和品牌优势,我们可以提高技术效率和技术竞争优势,从而缩短时间、降低风险,迅速获取经济效益(李蕊,2003)。③获得更多国外资本。中国对外投资极大地拓宽了利用国外资本的渠道,因为它不仅增加了我国的外汇收入,而且从东道国或国际金融市场上筹措到大量资金,由于实现了资本积累,从而突破了企业发展的资本瓶颈,结果企业可以扩大经营规模、优化资本结构、促进技术升级,实现企业良性发展。 (2)产业结构优化效应 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经济工作的重点,由于我国还未实现工业化、信息化与现代化,加上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我们必须抓住对外开放的契机利用对外投资来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①促进传统产业的改造与升级。现在国内有相当一部分产业生产能力过剩,经济效益不好,企业发展滞缓,这主要是因为国内商品的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失衡所致,并非完全归因与产品的质量、层次与水平。其实传统产业的大部分产品适应一些发展中国家甚至发达国家的市场需求。通过对外投资,在全球范围内重新配置这些生产能力,将使这些资产继续发挥作用、促进国内结构调整,减轻国内企业困境。②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面对世界科技的迅猛发展,一国的综合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科技发 展水平,而高新技术则是其集中体现。然而,高新技术产业需要大量的技术开发投入,许多生产项目需要巨额投资,如果小批量生产,不能弥补前期的大量投资,企业就不会有投资的积极性。我国国内市场虽然容量巨大,但相对于一些高新技术产品,国内需求不足,必须以全球市场为目标,才能进行大规模生产和经营。因此,通过对外投资到国外市场与对手一起竞争将加速我国企业的技术进步,与此同时,国外企业的技术扩散也为我们高新技术发展提供了示范作用。 2.就业效应 就业是民生之本,扩大就业是我国当前和今后长时期重大而艰巨的任务。对外投资则是解决我国就业问题的一条主要途径。它对就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如下两方面:一是刺激效应,二是置换效应。前者是指对外投资导致国内就业增加,后者则是指国内就业被国外替代造成就业减少。对外投资主要通过增长出口来刺激就业,它在我国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已越来越明显,它的作用机制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企业的跨国经营特别是对外投资办厂首先会带来资本品的出口,从而带动国内相关产业的出口,这必然会给国内就业产生拉动作用;第二、对外投资中的境外加工贸易中,所需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大多是从国内进口,增加了对国内产品的需求,关联产业的就业需求增加;第三、企业在对外投资的过程中,国际化竞争力增强,加深了对国际市场的了解,扩大了本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知名度,从而会拉动对母公司产品的出口,从而带动相关产业的就业;第四、我国对外投资多以制造业为主,相对而言,服务业的发展比较滞后,而在国外投资的竞争压力将会提高我国的服务水平,由于服务业大都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对增加就业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伴随对外投资规模的逐渐扩大,将对我国就业产生积极影响。 就对外投资的置换效应而言,目前在我国的作用效果并不明显。因为对外投资对就业置换效应的强弱与母国对外投资的动因有密切关系,发达国家对外投资的一个重要动因是寻求廉价的劳动力资源,而我国企业对外投资的主要原因是带动出口和更好的利用国外资源,使生产要素配置更趋合理,再加上我国本身所具有的劳动力资源优势在长期内不会改变,这决定了我国企业在跨国经营中不会舍近求远,而会充分利用这个比较优势。所以对外投资对我国就业的置换效应很小。总之,对外投资不会减少国内的就业需求,相反会因为对出口的带动和服务业的刺激而扩大关联行业的就业需求,所以对外投资有明显的就业正效应。 二、目前中国对外投资存在的问题 1.宏观规划和管理不够完善 由于国家及政府鼓励和支持国内有实力的企业到国外投资,所以许多不具备条件的企业也急于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但它们在企业制度、技术能力、人力资源、品牌优势等方面均未达到进行国际经营的实力。政府在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方面还存在诸多不健全之处,同时对企业到国外投资的资格认定、业绩评估、过程管理等方面也还有许多不完善,造成了对外投资的企业水平参差不齐,导致企业未达到对外投资的预期目标。 2.企业规模普遍较小 虽然我国对外投资企业的规模较以前有了大幅度提高,但与国外企业相比差距仍很大,在竞争中常常处于劣势。企业的投资规模偏小直接限制了规模经济的形成和市场竞争力的有效发挥;另外工作人员少,大多数企业只有几人或十几人,很少有几十人的,致使他们难以进行有效的分工与协作,导致企业很难沿着正常轨道顺利发展。 3.技术研发能力薄弱 由于我国对外投资企业的规模较小,资本相对稀缺,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的资金并不充裕,特别是对外投资主体多以资源开发和贸易性开发投资为主,它们缺少技术创新的动力与压力,另者,我们对海外企业人才的培养也不够重视,缺乏高素质的技术与管理人才,结果我国对外投资行业的核心技术、创新水平、国产化程度并不高,核心技术仍来自于国外,自身没有升级换代的能力,这意味着要受制于人,且在市场形式变化时没有回旋余地。 4.企业管理水平偏低 由于中国企业在国外投资的历史不长,经验不多,所以对海外投资的管理存在许多不足。首先,中国对外投资的大部分企业都是国有企业,它们在人事管理中往往缺乏一套科学合理的选人、用人及人员变换机制,多数民营企业也存在相同的问题;其次,对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不严格,缺乏一套科学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再次,企业投资决策欠妥。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缺乏足够市场调研,对市场需求和产品规模论证不够,投资企业的产品存在着市场需求较小或生产规模不经济问题,对重大事项的定夺 缺乏影响力,在选择合作伙伴方面经验不足;最后,对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往往存在着经营者谋取私利而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三、促进中国对外投资良性发展的对策 1.加强政府宏观规划和管理,为企业对外投资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要防止“定指标”“下计划”式的发展方式,避免盲目发展、一哄而上,政府要做到真正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增强竞争力和长期发展潜力为目的,讲求实效;同时政府要简化审批手续,完善登记制度,加强对企业海外投资项目的监管 2.制定和完善促进企业对外投资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尽管我国已经出台了许多规章制度来规范对外投资企业的行为,也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由于世界经济增长的不稳定性和国外投资状况的不确定性,我国的企业还面临着来自诸多方面的风险。国家应鼓励支持国内有实力的各种投资主体开展对外投资,并在企业融资、税费负担、权益保护等方面给予配套支持;另外要为企业提供风险分担机制,形成境外投资风险保障机制,鼓励企业前去投资。 3.加强企业自身建设,积极推进企业改革 要实现对外投资的健康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固然重要,但更加重要且急迫的是提高企业自身素质,从根本上增进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具体而言,要至少作好以下几项工作:其一、以现代企业制度为标准强化企业制度建设,形成企业多方利益主体的制衡机制,借鉴世界著名跨国公司的经验,逐渐改进完善企业制度;其二、加大企业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力度,将自我技术创新同技术模仿改进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我国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其三、形成人才选拔、任用、转换、培训等一整套良性循环机制,使我国在同国外公司的竞争中始终保持人才优势。

国外经济论文篇(9)

对战后日本经济体制形成于何时,日本学术界尚未达成共识。概括而言,主要有两种论说,一种是“文化传统说”,另一种是“战后改革说”。前者认为:“日本的经济制度具有日本固有的文化背景,根植于民族特性。日本型企业和官僚制的原型,可以追溯到江户时代的‘藩’和‘家’。可以认为连带意识和平等主义的根源,早在农村共同体中就已经存在。”后者则强调:“战后的日本是在战争的废墟上站起来的‘新生的日本’,同以往的日本有本质的差异,同以往的历史没有联系。就这个意义而言,‘我们的生日是终战日,我们的父母是战后改革’。”由于“战后改革说”代表了长期占据日本史学主流地位的“战后史学”派的观点,因此在日本最有影响。

但是,早在20世纪70年代,否定“战后改革说”的动向在日本学术界已经出现。1977年,木神原英资、野口悠纪雄发表了《大藏省·日银王朝的分析——总体战经济体制的终焉》一文;提出了强调战时和战后经济体制存在连续性的“假说”,认为“战争结束时,日本社会的形式和理念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是另一方面,经济体制,特别是作为实行金融统制之基础的战时经济体制,却基本上得以存续”,“支撑日本经济高速增长的体制,基本上是战时总体战体制的继续”。1978年,中村隆英在《日本经济——其成长和结构》一书中指出:“战后和战前,不是飞跨战时联结起来的。战时形成、战后继续保持的社会制度、经济制度、技术、生活方式、习惯等,实在是出入意料之多。虽然这些东西在形成的时候,以后会变得怎样没人能够预料,但它们却构筑了战后的企业形式、生产组织乃至生活方式。”1988年,山之内靖发表了题为《战时动员体制的比较史考察——为了了解今日日本》的论文,认为日本为进行“总体战”而进行的战时动员,“形成了某种‘全体主义’。这种‘全体主义’,是形成战后日本‘体制社会’的起点”。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以日本面临种种经济难题为背景,诸多学者对战后日本的经济体制进行了深入分析,得出了“日本战后经济体制是战时经济体制而延续”的结论。1993年,冈崎哲二、奥野正宽编纂出版了由8位学者共同撰写的《现代日本经济体制的源流》。该论著撰写者对日本金融体制、企业体制、劳资关系、业界团体、财税政策、农业状况等各经济领域在战时和战后的变迁,进行了详尽的历史性考察和比较分析,指出日本至战前30年代的企业统治,即由财阀家族确保股东的经济体制,是盎格鲁—萨克逊型的自由主义经济体制。但是在战争时期,这一经济体制转变成了“日本型经济体制”。正是这种转型后的体制,构成了促使战后日本经济高速增长的经济体制的原型。他们通过各项考察后最终得出结论:“构成现代日本经济体制的大部分要素,都是在中日战争和太平洋战争时期,为了对国家资源进行总动员而实施‘计划经济化’的战时经济的需要,以及为了达到这一目的而实施‘统制经济’的需要而制定的。”1995年,山之内靖、J·维克特·考希曼(J.VictorKoschmann)、成田龙一主编了作为13位日美学者共同研究成果的论著《总体战和现代化》。该论著同样对构成战后日本政治和经济体制的几个方面进行了颇为详尽的考察,并最终得出结论:“战后各项改革的基本方向,和战时的各项改革是共通的,这些改革使战前经济体制的制度性基础彻底解体……使战后体制向战前体制回归的道路被封闭。日本的经济虽然也算是市场经济,但是其制度性基础中,包含着在战时计划、统制经济的基础上导入的要素。可以说,日本的经济体制是一种独特的经济体制。”问同一年,野口悠纪雄发表了《1940年体制一再见了,战时经济》(按:他所谓的1940年体制,即战时体制),考察了“1940年体制”即战时体制的形成过程、日本经济高速增长和“1940年体制”的关系、“1940年体制”的基本理念、日本经济体制面向未来的选择等几个方面,明确指出了战时和战后经济体制的存续关系:“在战前具有浓厚古典的自由主义经济性格的日本企业和金融市场,在战时经济中发生了巨大变化。现在的日本型企业、间接金融体制的原型,存在于战时经济之中。”

总之,20世纪90年代后,以日本经济风光不再为背景,对日本战时和战后经济体制是否存在连续性的探讨,构成了日本学术界一个持续的热点,其影响波及日本现代史研究的各个领域。通过初步的历史考察,笔者认为至少就日本经济体制而言,战时和战后无疑存在连续性。

二、历史考察:日本战时和战后经济体制是否连续?

按照《现代日本经济体制源流论》中的论述,战后日本经济体制具有五项特征,即:(1)不是股东,而是经营者的“企业所有和经营的关系”;(2)以终身雇佣制、年功序列制、企业内工会为代表的“企业内的雇佣关系”;(3)以下包制或系列企业为代表的“企业间交易关系”;(4)以银行借贷为中心的“和金融市场的关系”;(5)以行政指导为中心的“企业和政府的关系”。如果我们认同该论著对战后日本经济体制之特征的概括并逐项进行历史考察,那么当不难发现,这些特征都是在战前呈现雏形、在施行战时计划和统制经济时期最终形成、在战后得以延续的。

就第一项特征而言,战前的日本企业也曾经是股东。但是1937年侵华战争的爆发,使前此日本“股东”的古典资本主义企业经营模式受到了极大冲击,“使日本企业在大约30年的时间里,完成了从极端的股东,向极端的从业人员180度的转变”。曾赴美就职、后任日本电源开发总裁的高琦达之助,在1954年曾对他1916年和1947年两度回国时获得的不同印象作了生动描述。对前一次印象,他这样写道:“我首先没有料到的是,第一,在会社从业员不知情时,会社的股票已经从A大量流向B,而在股票流动时主要经营首脑已发生更换,经营方针很不稳定。第二,经营首脑主要不是着力巩固会社的基础,而是竭力博取股东的欢心和获取高额红利,以及竭力使股价上扬。”对第二次印象,他却这样写道:“股东的权益完全被无视,事业的经营由从业员执其牛耳,恰好同我大正五年(1916年)第一次回到日本时截然相反。”

日本经济体制的第二项特征同样是战时的产物。在战前,日本的劳动力流动曾经相当普遍。在明治时代,熟练的机械工人在全国到处流动的状况,至大正时代仍得以继续。大正年间大阪市的《劳动调查报告》曾这样写道:“不管怎么说,我国劳动者的最大缺点,就是在同一个企业里工作的时间太短。这种状况无疑使我国工业不断蒙受极大损失。”没有终身雇佣,也就没有与之密切相关的年功序列。但是,同样由于侵华战争的爆发,为了摆脱通货膨胀的困境,日本政府对经济进行了战时统制,并了一系列法令。其中对形成终身雇用和年功工资序列产生重要影响的法令,有1939年颁布的《从业者雇人制限令》、1940年颁布的《从业者移动防止令》和《工资统制令》。前两项法令禁止随意招募员工和随意离退职,使职业流动现象几近消失,后一项法令则不仅扩大了工资中的定额部分,而且使基本工资定期、自动提高作为一种惯例在全国迅速普及。1939年3月,作为施行上述法令的具体措施,日本政府又规定了“初任给”,即对刚参加工作的员工的工资数额,根据地域、年龄、性别进行统一规定。另外,自1939年9月开始,又施行“工资冻结”,即一律不准擅自加薪的工资统制。1942年,日本政府又颁布了《重要事业所劳务管理令》,规定在某种条件下,如果获得厚生大臣的许可,企业可以不施行“工资冻结”。所谓的“某种条件”,就是制定加薪规则,事实上,日本政府“规定一年一次必须以所有从业人员为对象,按照最高、基本、最低基准额进行加薪””2)。如尾高煌之助和中村隆英所指出的:“正是因为经历了这一过程,年功序列工资和根据工作年限升职制度,在全国得以普及。”构成“企业内的雇佣关系”另一个侧面的企业内工会,也是在战前工人运动的推动下呈现雏形,在战时最终形成的。在这方面,为战时经济需要而组建的“产业报国会”,可以说是战后企业内工会的母胎。按照中村隆英的观点:“战后按照占领军的指令迅速组成的许多工会,均以该组织(产业报国会)作为母胎。”“按企业形成并存续至今的日本工会,事实上只不过是战时产业报国会等组织变换了一下名称。”

日本现代经济体制的第三项特征(同时也是日本制造业的一大特征)也是在战时形成的。在战前,日本的大企业即使零部件一般也自己生产,并不采取下包的形式。但是,由于战争,很多企业的生产规模急剧扩大,作为一种紧急措施,不少企业采取了将部分产品,特别是零部件交中小企业生产的“下包”方式。由于这种紧急措施不仅强化了大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关系,提高了中小企业的生产技术水平,并且使中小企业因能够比较稳定地获得订单而减少了破产和被大企业挤跨的风险。所以,下包制或系列企业在战后作为一种理想的生产方式而得以保留。例如,根据美国学者约翰,多尔的研究,至20世纪60年代末,向丰田汽车公司供应零部件、作为其子公司的企业,40%以上都是在战时通过下包制,和丰田公司构筑起这种关系的。”

作为日本经济体制的第四项特征,即主要通过向银行借贷,而不是发行股票或企业债券融资的“间接金融”体制,更是战时的产物。在明治时代,日本企业基本上是依靠股份和企业内部资金储备进行扩大再生产的,属内部金融时代。在这广时代,由于财阀占有矿山开采和对外贸易等高收益产业,拥有充足的资金储备,因此一般均以企业内资金进行再投资,扩大再生产。不受财阀支配的一些产业,如棉纺织业和铁道运输业,则依存于以股东的股份担保金额支撑的内部金融机构。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日本正式进入了重工业和化学工业的迅速发展期,以往通过内部金融机制筹措资金的做法逐渐捉襟见肘。于是,企业通过外部筹措资金的做法开始被普遍采用。日本金融体制开始呈现直接金融和间接金融二者并重的状态。不过,当时主要仍以直接金融为主。1937年侵华战争爆发后;随着日本当局金融控制的全面强化,日本进入了“时局金融”时期,上述情况开始发生显著变化。据统计,1936年,日本企业通过发行股票筹措的资金,占其资金总额的63.8%。但是战争爆发后,这一比率逐年下滑,再至1939年占33.6%,至1945年则仅占0.61%。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向银行借贷作为取代股票发行筹措资金的方式的比重,则自1939年呈显著上升趋势:1936年为40.6%,1945年达到93.2%,即企业已几乎完全以向银行借贷作为基本融资方式。”不言而喻,间接金融体制是在战争时期形成的。

最后,以行政指导为中心的“企业和政府的关系”,不仅是战后日本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特征,也是“东亚模式”的两大特征之一。但同样必须指出的是,尽管在实现近代化的历程中,日本政府在推进产业发展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在侵华战争以前,日本政府事实上并不直接、全面地介入民间的经济活动。即便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概览当时一系列“统制立法”,我们便不难发现,日本政府在战时经济活动中所扮演的主要角色,仍是保护、扶持乃至救助民间企业。只是为了发动对华侵略,日本当局开始真正将国民经济转人“战时经济”,才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广泛介入民间经济活动,密切企业和政府的关系。“正是在这一阶段,战后政府和业界团体双向关系或者说行政指导体制的原型,开始出现”。

三、福兮祸兮:如何认识日本“战时经济体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一般认为,战后日本经济的发展,主要得益于因日本向和平国家转型而摆脱了军费负担,以及农地改革、解散财阀、禁止垄断、劳动立法等经济民主化政策对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但是,按照野口悠纪雄的观点,日本经济所以在战后迅速恢复并马上实现高速增长,主要归因于在战时形成的经济体制。他这样写道:“‘日本型企业’的各种特征,对经济高速增长的实现,起了发动机的作用。”“正是由于实行了金融统制,才可能对资本集约性战略产业实行重点资源分配,才可能在作为战后日本经济高速增长支柱产业的重工业和化学工业中,实现工业化。就这个意义而言,可以说在金融体制中维持‘战时体制’,是推动经济高速增长的最大原因。”不过,野口悠纪雄对“战时体制”的评价,绝不仅止于肯定它的积极作用,绝不意味着他称颂乃至推崇这一体制。相反,他认为这一体制已经落后于时代要求,应该退出历史舞台。他明确指出:“迄今为止,虽然日本政府几度试图进行改革,但是这一体制依然没有改变。在日本走向未来的今天,1940年体制已经成为一大桎梏。”

野口悠纪雄的观点,有助于启发我们对日本创造经济“奇迹”的进一步思考。众所周知,1968年,日本国民生产总值超过了英国和德国,成为仅次于美国和苏联的世界第三经济大国,创造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奇迹”。以此为背景,西方国家的政界和学术界开始探寻日本为何能创造“奇迹”,而上述现代日本经济体制特征的核心内容,曾被视为日本创造“奇迹”的要因。

首先,将日本经济“奇迹”的产生,主要归因于日本特有的企业用工制度和机制的观点,曾经倍受推崇并非常流行。美国哈佛大学教授埃兹拉·沃格尔于1979年发表的《日本名列第一:对美国的教训》,就是这方面的代表。沃格尔在该论著中通过对日本战后的政治、经济、科教和社会生活作了详尽的考察后得出结论:日本所以能取得成功,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日本企业拥有一大批愿意为企业尽心尽力的职工;而日本企业所以能拥有这样的职工,就是因为日本企业具有“对企业忠诚,对工作热爱,以及为企业献身”的激励机制。美国著名历史学家和外交家埃德温·赖肖尔和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教授马里厄斯·詹森也认为:“终身雇用制度在日本发挥着良好作用。”“年功序列制度,也为经济发展起了促进作用。”“日本的雇用制度和工资制度显然对该国的工会发展产生影响。”

其次,就间接金融体制而言,国际学术界普遍认为,在日本战后的经济恢复和高速发展时期,银行一直充当了资金的提供者和企业经营风险监督者的角色。所以,尽管战后日本经济发展速度惊人,企业规模急剧膨胀,但整体上金融秩序井然,没有出现大的金融动荡。之所以如此,战时形成、战后延续的金融体制具有稳定性,是一大要因。寺西重郎提供的一个数据为此提供了证明:在战前,银行破产是寻常的现象,1902年至1919年的18年间,经营出现破绽的银行年均24.6家,1920年至1932年的13年间为43.5家,1933至1945年的13年间为7.8,但是在战后,直至70年代,没有一家银行倒闭。

国外经济论文篇(10)

一、引言

外国直接投资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了获得了空前的发展,它对投资国以及东道国以及整个世界的经济发展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通过对103个国家的研究发现,20世纪90年代这些国家中只有4个国家没有对FDI提供任何优惠。1991至2000年期间,世界各国共有1185项FDI政策改革,其中1121项是朝着有利于吸引FDI的方向改进。可见,世界各国对FDI的重视是日益加深的。我国自20世纪70年代末期开始吸引外国直接投资,截至2005年6月底,全国共批准外商投资企业530153个,合同外资118271.99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59061.64亿美元。2002年,中国引资总额更是超过了美国,成为世界上吸收外资最多的国家。取得这样的成果是和我国吸引FDI的大量相关优惠政策是分不开的。一般而言,吸引FDI的优惠政策包括财政优惠、金融优惠和其他优惠工具。在这三种优惠政策中,财政优惠中的税收优惠应用最为广泛,这也是上世纪80年代以后爆发一轮轮全球减税浪潮的重要原因。但有些问题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首先,就是与税收优惠政策相关的成本与收益的对比分析问题;其次,我们应该深入的分析一下税收优惠政策在FDI的选址过程中究竟对最后的决策产生多大的影响,也就是他对决策的影响权重究竟有多大。这也正是本文分析的重点。应该说对于税收优惠政策吸引外资的经济效应的研究早已开始。国外的有鲁特和艾哈迈德(Root&Ahmed,1978)、德弗罗和弗里曼(Devereux&Freeman,1998)、杰克。明茨和托马斯。齐奥普洛斯(JackM.Mintz&ThomasTsiopoulos,1992)、格罗普和科斯蒂尔(Gropp&Kostial,2000)、Blomstrom&AriKokko(2003)等等,它们从不同角度分析了税收因素在外资投资决策中的影响力度大小及其经济效应。从国内来看,在1994年分税制改革期间和2001年入世前后,有关FDI的国民待遇和税收优惠问题就曾经受到学界的关注。随着我国加入WTO以及我国宏观经济环境和微观市场基础的发展和完善,2004年我国开始了第二轮税制改革,这其中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合并问题成为这次改革的重点,关于FDI的税收优惠政策效应的探讨再次成为了学界的焦点。

二、FDI税收优惠政策的理论依据及工具选择

对于产业税收优惠政策最具有说服力的解释是“幼稚工业说”,其基本要义与国际贸易理论中支持保护措施的幼稚工业说是完全相同的即:在一国某一产业发展的初期,由于生产规模小,技术也不十分成熟,生产的成本较高,该国在这一产业不具有比较优势。如果能够引入外国资本,并以此带动技术和管理技能的引进以及随着东道国市场竞争机制的建立与完善,那么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产量的增加,技术的成熟与进步,东道国该行业生产的平均成本将下降,从而使东道国获得在这一产业的比较优势。可是,由于存在着市场缺陷或失效的现象,完全依靠市场自身的力量是难以实现这一目标的。比如,由于市场上存在着信息不对称,投资者可能因无法判断企业某一投资项目是否能够盈利而对投资于该项目望而却步,于是出现投资不足。所以政府通过税收优惠政策的介入以弥补市场调控的缺陷,使投资能够反映某一项目在长期内降低成本的潜力。

在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的过程中,许多国家采取了多种税收优惠方式相互配合,避免了政策目标的模糊性和调节对象的单一性,其具体做法可分为两大类:一是直接优惠方式,通常表现为免税期和低税率;二是间接优惠方式,通常表现为加速折旧、投资抵免和亏损结转。直接优惠方式和间接优惠方式的运行结果是不一样的。直接优惠方式的特点是对税收直接免除,这不但造成税收收入的流失,而且容易造成钻政策空子逃避税收。间接优惠方式的特点是对税收的间接减免,这种形式是允许企业在合乎规定的年限内,分期缴纳或延迟缴纳税款,其税收没有放弃,有利于体现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经济的平稳发展,保障国家税收收入。因此,不少学者认为加速折旧、投资抵免等优惠方式要比减免税更为有效。发达国家一般较少或很谨慎地使用直接优惠方式,主要以间接优惠为主。即使是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也逐渐由以直接减免税为主转向以间接优惠引导为主。

三、FDI税收优惠政策的经济效应分析

(一)FDI税收优惠政策的成本收益分析

税收优惠政策最直接的成本就在于税收优惠直接减少了一国的税收收入。而且在当前税收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各个国家甚至在某个国家范围内的不同地区会出现以争夺FDI为目的的税收优惠竞争,从而导致过度“慷慨”的税收优惠,这不仅造成大量财政收入的减少,而且将在很大程度上进一步扭曲市场的资源配置机制。除此之外,针对FDI的税收优惠政策还会诱发资本外逃、政策性寻租、转移利润和逃避税等行为,这些非直接的、隐性的成本也是我们不容忽视的,甚至他们会占到优惠政策总成本的很大比重。资本外逃形成假外资,也就是国内资金为了获取外资所拥有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各种途径在境外绕一圈之后以FDI的形式回到国内。从2000年我国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上看,我国贸易顺差241亿美元,FDI约为400亿,但外汇储备比1999年增加了93亿,差额高达550亿美元,这么大的误差很难完全计入“误差与遗漏”项下。所谓政策性寻租是指,因为很多的优惠政策都是有一定的裁量空间的,甚至于某些部门和地方有较大的政策决定权,这就给寻租行为留下了巨大的空间。从而在引进等量FDI的情况下,大量的腐败官员和利益集团又从中分一杯羹,而国家利益则受到侵害。跨国企业大量的转移利润的行为以及关联交易、转让定价等各种其他逃避税行为,造成大量资金的流失。世界银行中国代表处估计,1995年我国对外资实行税收优惠而让渡的税收利益达到了660亿人民币。有关专家估计,外资企业利用关联交易在我国每年避税300亿以上。应该说很多FDI之所以进行投资,其看中的往往不单纯是直接的税收优惠,而是与这些优惠政策相关的潜在的利益优惠,所以后三种成本虽然难以精确计算,但我们必须给予高度的重视。

税收优惠政策最直接的收益即是吸引来大量的FDI,而FDI进一步对引资国产生各种积极的影响,概括起来这些影响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资本形成效应。FDI的引进,尤其是与之相伴的实物资源的流入,以及由此引致的母国相关企业的追加或辅助投资,有效缓解了我国隐性的投资不足。(2)技术进步效应。FDI的增长促进了中国工业技术的进步,其“示范”效应及其于与前向和后向企业的交易互动关系促进了先进技术、技能和管理经验在国内的扩散。(3)结构调整效应。FDI促进了产业结构的升级,提升了产品的出口竞争力水平,通过打破引资国产品出口的路径依赖,推动其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4)外贸拉动效应。FDI带来了贸易替代效应、贸易创造效应、贸易补充效应和市场扩张效应,有利于引资国接近国际市场,增加出口,优化出口结构。(5)就业拉动效应。FDI通过在国内大量创办新企业和产业关联效应,直接或间接地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同时,其对国内员工的职业培训和企业员工的“干中学”效应,有效推动了引资国国内劳动力生产技术、经营管理水平、创新研发能力的提升。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FDI税收优惠政策的成本收益大量体现为间接效应,相关的精确的数据很难取得,所以这就给本应该量化的成本收益分析造成了很大的困难。但这样的分析同样有它的现实意义,它让我们更加理智、客观地看待税收优惠政策的作用。

(二)税收优惠政策对FDI投资目的地选择的影响力分析

1.影响FDI投资区位选择的一般因素分析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itedNationConferenceonTradeandDevelopment,简称UNCTAD)设计了一套决定国际直接投资的区位因素。UNCTAD按照动因的不同将FDI分为了四大类,他们投资区位选择过程中所考虑的因素是不同的。市场开发型的FDI重点考虑东道国的市场规模、市场增长率、关税、国民待遇、运输成本等因素;资源开发型的FDI重点考虑原材料可获得性和成本、劳动力成本、技能等因素;战略资产增加型的FDI重点考虑技术或战略资产、当地的人力资源、基础设施等因素;追求效率型的FDI重点考虑规模经济、投入品成本、基础设施、运输成本、供应商及分销商的集聚水平等因素。应该说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复杂的因素体系,税收因素只是FDI投资决策考虑的众多因素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而且,吸引FDI的优惠政策手段也是多种多样的。一般而言,吸引FDI的优惠政策包括财政优惠、金融优惠和其他优惠工具。财政优惠主要包括降低公司所得税税率、亏损结转下期、免税期、投资补助、投资额纳税抵免、对国外红利、利息派发的税额减免、对长期投资收益优惠待遇、对合格支出的增税减免、零关税或低关税、基于就业的减免、对价值增值的税额抵免、对外国硬通货所得的税额抵免和税额减免等。金融优惠主要包括补助金、补贴贷款、政府参股、优惠费率、政府保险或贷款承诺等;其他优惠包括基础设施补贴、服务补贴、市场优先、外汇优惠待遇等。

2.FDI税收优惠政策影响力分析

国外的相关分析可以说是由来已久了。鲁特和艾哈迈德(Root&Ahmed,1978)利用41个发展中国家1966~1970年的数据进行计量,分析他们依据年度人均FDI的流入量,把这些国家分为没有吸引力的、具有适度吸引力的和具有高度吸引力的三类国家。44个变量被选择当做潜在重要的影响因子,以鉴别这三类国家组。在6个与政策相关的影响因子中三个与税收水平相关,其中公司税率被证明是鉴别三类国家组的有效影响因子。然而,税收激励法规和税收宽免没有被证实是有效的影响因子。德弗罗和弗里曼(Devereux&Freeman,1995)发现税收对资本是选择在国内投资还是国外投资的决策的影响并不显著,但是税收却影响了FDI的区位选择。杰克。明茨和托马斯。齐奥普洛斯(JackM.Mintz&ThomasTsiopoulos,1992)在对中欧和东欧的转型经济国家外国直接投资的优惠政策进行研究后发现,税收优惠并不是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的有效方法。通过对有关数据的分析,他们发现,大多数情况下税收优惠在跨国公司的投资决策中并不起决定性的作用,只有两种例外情况,那就是极端高的税收水平以及所谓的自由资本。除此以外,不同国家间微小的利润税差异不可能对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格罗普和科斯蒂尔(Gropp&Kostial,2000)的研究方法力求在减少非税因素干扰的基础上,分析税收对FDI流动的影响。这一研究运用了OECD国家1988~1997年的数据,建立了FDI流动和法定税率以及其他宏观经济变量之间的方程式,进行回归分析,考察税率变化对FDI流动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税率变化对FDI流动有着显著影。Blomstrom和AriKokko(2003)指出跨国公司主要是被东道国强大的经济基础所吸引,其中最重要的是市场规模和实际收入水平,其次还包括东道国的技能水平、基础设施有利于高效专业化生产的其他资源的可用性,贸易政策、政治和宏观经济稳定也是重要的决定因素。在国家与国家之间基础条件相差不多时,税收优惠这一直接的优惠手段的作用会比较明显,如果一个国家单纯的运用税收优惠手段而不重视其他条件的培育,那么税收优惠对FDI的影响是很小的,至少它的吸引力不会太长久。

国内的学者在这一领域的著述也是很多。高培勇(1997)认为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以优惠促开放”的政策极大的推动了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但他同时指出差异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造成了地区发展的不均衡,有害市场公平竞争等问题,而且他认为税收优惠只能说是吸引FDI的众多环境因素之一。马拴友(2001)通过实证分析得出结论,税收优惠和税收优惠预期与外商投资是正相关的关系,但我国惊人的经济增长速度和汇率水平的变化也是FDI投资的重要诱因。梁琦(2003)对中国外国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进行了实证研究,在其得到的实证结果中,开放度、关联度和优惠政策变量都具有正的估计系数,而反映市场有效需求的指标的估计系数为负。而且,地区开放度的影响大于地区产业关联,地区产业关联的影响又大于地区对吸引外商投资而采取的优惠政策的影响。徐思嘉,麦挺(2004)同样认为曾经在中国引进外资中起重要作用的优惠政策已经退居次要地位,外商现在更为看重的是地区开放度和地区产业关联程度。夏杰长。李朱(2004)分析认为作为资本和公司在国家、区域间的流动性增大的结果之一,利用税收激励吸引FDI的诱惑将增大;但在存在巨大政治和制度风险的环境中,跨国公司对税收制度的稳定性和简单性比税收优惠赋予更高的价值。

小结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FDI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是有其理论及现实依据的。国内外学者对FDI税收优惠政策的看法虽然存在一些争议,但是在以下几个方面还是比较一致的。首先,税收优惠政策对FDI的地区和结构分布是有影响的,在资本流动加剧的今天,它是一个不能轻易放弃的引资手段;第二,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会产生一定的负面效应,在政策实施的过程中一方面要注意度的把握,并且相关优惠措施一定要明确、科学、合理,以科学的管理手段和决策程序将负面效应控制在最小;第三,单纯的税收优惠政策决不是吸引FDI的长久之计,必须注重国家市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法规制度的完善等问题,否则的话,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将得不偿失。

具体而言,个人认为我国针对FDI的税收优惠政策应作出如下调整:首先,对中央各部委尤其是各地方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整顿,清理违法优惠,调整过度优惠,规范合理优惠,切实避免地方间和部门间的恶性税收优惠竞争,鼓励地方依靠各自不同地区的区位和要素禀赋来吸引外资。第二,继续坚持适度的税收优惠政策,但要以“总量控制、结构调整”为原则,逐步将FDI向国民待遇的方向调整。第三,细化税收优惠政策条款和实施领域,尤其将优惠政策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结合,改变过去“大优惠”的思路,使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第四,加强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外资公司的监管力度,有效防止关联交易行为等避税行为的发生,减少税收优惠政策的不必要成本。第五,采取符合WTO要求的方式,实行税收优惠,通过建立双边、多边协议创造更加灵活的优惠机制来适应宏观经济因素的多变性。第六,在实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我们更要注重加强公平效率的市场环境的培育,社会公用基础设施的改善,行政机关工作效率的提高和社会法律制度的完善,应该说这些方面才是能否吸引到FDI的根本决定条件。

参考文献

[1]高培勇。演变中的中国涉外税收优惠政策[J].涉外税务,1997,(8)。

[2]马拴友。税收优惠与投资的实证研究[J].税务研究,2001,(10)。

[3]梁琦。跨国公司海外投资与产业集聚[J].世界经济,2003,(9)。

[4]徐思嘉,麦挺。外国直接投资的福利效应与激励政策———兼论中国外资激励政策调整[J].改革,2004,(2)。

[5]夏杰长,李朱。税收政策对外商直接投资(FDI)影响的国外研究综述[J].国外社会科学,2004,(6)。

[6]刘建民,印慧。外商直接投资税收优惠政策国际比较与借鉴[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4,(11)。

[7]林静。FDI与税收政策的思考[J].管理与财富,2004,(12)。

[8]闻媛。税收差别政策与外商直接投资———税收优惠政策调整对FDI影响分析[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5,11.

[9]Blomstrom&AriKokko著,赵学尽,黄克臣译。外国直接投资激励经济学[M].经济资料译丛,2003,(2)。

[10]UNCTAD.IncentivesandForeignDirectInvestment,1996.

[11]RootandAhmed.TheInfluenceofPolicyInstrumentsonManufacturingDirectForeignInvestmeninDevelopingCountries,JournalofInternationalBusinessStudies,1978,9(3)。

上一篇: 高校体育课程论文 下一篇: 银行财务论文
相关精选
相关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