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工员职称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20 16:10:04

政工员职称论文

政工员职称论文篇(1)

职称评审工作是专业技术人员密切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关系到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是人事部门一项非常重要的日常工作。在医院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的80%以上,随着职称改革的深化及相关政策的放宽,激发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积极性,现就如何做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工作,谈谈自己的工作体会。

一、加强领导是做好职称申报工作的关键

职称是评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能的重要标准,能促使专业技术人员不断学习,更新知识,提高业务能力,进而带动一个单位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因此,要加强职称工作的领导,把职称评审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医院要成立以院领导及各专业专家组成的综合审核小组,职称工作日常部门一般为人事部门,明确审核小组的纪律及职责,严格把好申报材料审核关,减少资料填报的错漏,保证材料的准确和真实为申报人顺利通过评审做好基础性工作。

二、增加职称评审政策透明度,及时将有关职称评审政策宣传下达

2.1人事部门要及时正确掌握政策,做好宣传下达

职称政策每年都会有一些调整:如从2001年开始卫生中、初级专业资格实行全国统考,针对学历的不同,报考初级和中级的任职年限作了一定的调整;2002年开始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要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从2005年开始增加一个模块的要求;从1999年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副高要完成半年以上的下乡定期工作任务,从2007年起必须完成一年以上的下乡任务;外语政策进一步放宽,免考年龄放宽到1960年前出生者,取得A级(县以下单位人员为B级职称外语成绩合格证书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2006年起广东取消评职称条件中关于部级、省级和市级专业期刊划分的规定,论文数量要求原则不变,这是继进一步放宽申报职称的外语条件后,对评职称条件作出的又一调整。还有除了完成继续教育任务以外,申报中级以上职称的,要完成两门公修课等等。在信息索取方面,人事部门要掌握主动权,与医务科、科教科等相关职能科室提前作好协调沟通工作,妥善安排医务人员下乡和科研工作的开展。密切关注上级部门或媒介公布的有关政策,并通过院内网站、宣传栏、下发通知等多种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公布各级别职称在专业理论、专业工作能力、论文、科研等方面的要求,使专业技术人员能及时掌握政策的变化,对照自身条件申报职称。

2.2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积极申报,提前做好材料准备

过去的职称评定受岗位编制的限制,存在排资论辈的现象。职称改革后实行以考代评、考评结合,只要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都可以申报晋升,激发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近年来职称评审政策逐步放宽,特别是在学历、外语方面,如以前申报正高职称须有本科以上学历,申报副高职称须有大专以上学历,大专学历的须从事专业工作20年以上。

现在不再有学历方面的要求;外语方面免考年龄,从2007年起,放宽到1960年前出生的专业技术人员,1961~1965年出生的,可放宽到40分;1956年前出生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免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因此,我们鼓励专业技术人员不断学习,有计划地准备有关硬件,特别是年龄较大,外语能力较差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要轻易放弃申报机会,可以提前一两年参加外语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否则政策有所变动的时候,错过晋升机会。

三、职称工作日常部门树立服务意识,指导工作要到位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副高以上职称,要填写大量的表格,从2008年起,更增加了网上申报这一环节,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由于初次申报,对表格的填写要求不清楚,有的申报材料不完善,过于简单或画蛇添足的,人事部门要耐心细致做好指引工作,帮助申报人员能够更完整地完成表格的填写,正确如实地反映申报人的基本情况和专业水平。一般来说,每年的晋升表格虽然有所不同,但变化不大,在评审文件未下发之前,人事部门可先提供上一年度的表格,让有计划申报职称的人员作为草稿填写。因为每年从评审文件下发到提交材料,时间比较紧迫,这样可以争取更多的时间准备材料,也有更多的时间检查材料填报上的错漏,在时间上争取到主动权。

3.1指引申报人认真填写表格

强调每位申报人员应下功夫填好《()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此表最直观并能全面地反映申报人的基本情况,是评委评议的参考物,一张表可反映出申报人在学历、工作经历、外语、计算机、理论考试、论文、业绩成果等各方面的基本情况。要求申报人填写此表要认真、谨慎,不漏填、不乱填,如实反映自己的真实情况供评委评审。在填写《专业技术评审表时》,要好好总结、提炼自己在专业、科研及培养下级人员中取得的成绩,不要把完成专业工作情况填成业绩成果。《专业技术报告》要侧重于专业技术工作方面的内容,不要泛泛而谈。

3.2建议申报人提前做好论文及科研成果方面的准备

提交的论文原则上应为第一作者论文,并按论文质量高低排序装订。建议申报人提前做好论文的准备,因为论文是申报人在专业技术经验的总结,应是逐步积累的,有些申报人论文准备不充分,如任现职周期5年,前4年没有,到第5年,一连发表几篇论文,这样做会有两个不好的效果,一是时间太仓促,不能写出高质量的论文,或即使是优秀的论文,因等候发表时间长而找不到高水平的核心刊物发表;二是有临时抱佛脚的感觉。不送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业绩材料,宁缺勿滥。

四、政治思想工作落实到位

4.1对于暂时不符合申报条件但本人想申报的。目前政策规定,晋升卫生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其论文、业绩成果、学历计算时间为申报当年的8月31日止,个别申报人的业绩超过时限仍然坚持申报,如不获批准会对人事部门有怨言;在下乡工作安排上,医院以大局为重,根据医院中心工作及支援单位的需要有计划地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下乡,有个别申报人会因下乡未能如愿安排,使申报职称延期,对医院的安排不理解;每当遇到这些情况,人事部门要及时做好思想工作,耐心听取他们的诉说,平心静气等解释有关政策,开导他们,只要思想政治工作到位,申报人都不会无理取闹。

4.2对于上报评审不通过人员,我们要了解通不过的原因鼓励他们正视自己的弱点,努力创造条件争取第二年顺利通过。

政工员职称论文篇(2)

2017年1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我国的职称制度迎来重大的改革机遇,也引起社会上的广泛关注。长期以来,我国的各类职称评定制度因存在着“三唯”(即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现象而广遭诟病。那么,究竟应该如何更好地理解《意见》,从而推进我国的职称制度改革呢?

建立科学的职称分类评定制度

任何科学的管理都必须以分类为前提,在人才管理领域更是如此。不同的职业和不同的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和内容不同,对任职者的评价标准自然不一样。长期以来,我国的职称评定制度最受人诟病的地方就是,不管什么类型的职称,都以论文作为硬性的条件。注重论文的数量,使一些并非从事知识创新,而是从事基层一线操作性和实践性的应用型人才,很难获得职称晋升,尤其是晋升高级职称的机会。在国外,职称不如中国那么重要,不是所有行业的人员都需要评职称,而且职称大都与岗位聘用相结合,一个人离开了原来的单位到别的单位任职,需要重新确定职称。

虽然我们不能照搬国外的做法,随意废除一些职称系列,但应该对评价标准进行改革,即根据不同的职业和工作性质确定职称评定标准,坚决废除以论文数量为标准的“一刀切”做法,对那些基层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着重考察他们的实操能力和实践能力,以及在专业技术领域对组织发展的贡献。如对非教学医院医生的职称评定,可以不考虑其科研和情况,注重临床诊疗能力、经验和绩效,如就诊人数、治愈率、社会评价等。对基层一线的技术人员,可以着重考察他们的操作技能、工艺流程改进、技术问题的解决能力等。此外,这些系列的职称等级也不一定参照大学教师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这样的等级,完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需而定。为此,必须下放职称评定权力,给用人单位更大的职称评定方面的自。

下放权力,赋予用人单位更大的职称评定方面的自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最了解自己员工的能力和潜力,也明白应该给予他们什么样的报酬和待遇。从管理的角度来看,要对不同职业系列和庞大人群的职称评定进行规范,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规定一些硬性的标准,如前述的学历、资历、论文数量,虽然形式上达到了相对公平,实际上却导致了机会的不公平,违反了职业管理和职业生涯发展的规律,最终挫伤了很多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因此,改革的一个重要突破口是下放职称评定权力,给用人单位更大的自。笔者的意见是,将职称评审权力完全下放,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对自己员工的职称晋升,而无需政府出台相关规定予以规范。

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国家就下放了企业的人事管理权,政府只对一些特定的职业进行准入规制,企业可自主决定员工的职务升降。笔者认为,政府对事业单位的财政拨款,不应基于其内部工作人员的技术职称等级,而应根据其提供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而定。在财政拨款规模确定后,应给予事业单位更多的财政资金使用权力。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定期或不定期评价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以决定下一次的财政拨款规模。事业单位内部的人员结构、薪资待遇、职务升降、职称评定等的自均依法由事业单位享有。同时,要打破职称的身份属性,一个人离开原单位到另外一个单位任职时,由新雇主自主决定是否予以承认其在原单位获得的职称资格。事实上,近年来不少高校都进行了职称制度改革,下放职称评审权,从效果来看,拥有职称评审权的学校并没有滥用权力。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高校获得了更多的职称评定权,均没有出现评价标准下降的现象。因此,那种对职称评审权下放后用人单位会降低人才评价标准的担心是多余的。

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

欲消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弊端,关键是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其中最重要的是建立科学的同行评价和社会评价机制。在笔者所在的学校和学科,几年前就实行了代表作制度,职称晋升申请人可以自己选择能代表其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论著,而不管它们发表在什么杂志上和由谁出版发行,然后采取严格的匿名评审,由国内和境外两类专家对代表作进行鉴定,判断申请人是否达到拟申请职称的学术水平。笔者作为学校学科聘任委员会成员和本省职称评审委员会(高u委)成员,曾多次参与过职称评定活动,审阅过多人的匿名外审鉴定意见,总的感觉是,大多数外审专家是比较认真负责的,他们出具的鉴定意见具有较好的参考价值。

另一种评价机制是社会评价,如果运用得当,可以较好地解决一个人学术造诣高但论文数量少而得不到晋升的问题。在高校中议论比较多的现象是,一些教师热心于,而不愿在教学上多花时间,将培养学生的工作放在第二位。大学是培养人才的地方,教书育人是首要任务。一个教师如果学术造诣高和教学效果好,但数量不多,理应获得同样的晋升机会。该如何判断此类教师的学术水平和教学效果呢?这要靠社会评价。在民国时期,一些大学的知名教授并没有发表多少论文,但仍然可以晋升为教授,靠的就是这种社会评价,包括同行评价和学生评价等。目前,不少高校已实现了本科生课程学生评教全覆盖,此外还有督导员和领导干部的随堂听课,部分高校还推行教师之间互相听课的做法。多层次的评价活动具有相当的代表性,可以作为职称评定的依据之一。这样,被大家公认为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高的教师,即使不突出,仍然有机会晋升高级职称。社会评价可以应用于很多领域,如医生、基层一线工作者、操作人员等。只要科学设计相关评价办法和机制,社会评价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所谓“公道自在人心”。

完善相关配套措施

一是适当提高职称的含金量,高级职称人员的报酬可以高于高等级别行政人员的工资,增强技术人才在各类管理机制尤其是涉及专业性和技术性决策中的话语权,破除官本位思想。二是将职称评定与聘任制改革结合起来,强化岗位聘任管理,根据岗位空缺的实际需要聘任具有相应职称的人员,从而有利于减少人浮于事的现象。三是杜绝职称评定中的数额限制,只要有职位空缺而又有符合条件的人选就予以聘用,做到适才适用。四是不同行业根据自身实际设立不同的职称系列,并根据产业动态发展的需要而灵活适用,包括职称系列名称和职称等级等,无需与高校的职称系列作为参照。五是动态调整一个人的职称等级,避免一评定终身而助长了人才的惰性。

(作者为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博导)

政工员职称论文篇(3)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5-064-01

“思想政治工作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是我党在长期革命斗争和建设中用生命和鲜血凝结成的科学理论。同志最近强调:“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决不是可有可无,无所作为,而是必不可少,大有可为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思想政治工作也是生产力,是生产力诸要素中“人的要素”的保证和基础,是创造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最活跃、最有潜力的生力军。然而,在现实社会生产、生活中,由于认识上的偏差或偏见,对思想政治工作的“威力”和“生命线”作用感到怀疑,政工人员潜能劳动得不到认可或接受,政工人员的地位和待遇无法与经济管理人员一视同仁,

职称激励,政策扶助。政工专业职称的评聘虽是“迟到的春天”,但仍给政工人员温暖感和吸引力,使思想政治工作兼职化、业余化的现象减少,但“弃政从技、弃政从商”以及专业技术干部不愿向政工部门流动的倾向仍较严重,缩小政工系列与工程系列职称差异是稳定和发展政工队伍的重要举措。

一、填平职称评定差别

一是要严格规定评审范围,特别要对兼职政工人员参评条件作出明确规定。防止出现该评的人员不能参评,而不该评的人员却可参评等不良现象发生,造成评审工作有失公平;二是让事业和科研单位的政工人员享受与工程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称相同的待遇。这不仅是事业和科研单位政工干部的迫切要求,也是加强和改善思想政治工作的实际需要。就当前实际情况而言,企、事业、科研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已开展了13年,在实行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政工人员评聘职称也已实施了8-9年,而一般事业和科研单位政工人员的职称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这显然是不公正的。政工人员的评聘范围应与工程及其他系列相对应,以便为思想政治工作的加强和改善营造一个公正、平等的社会环境。

二、缩小职称档次差距

一要应尽快推行政工系列评聘教授级高级政工师制度,在全国评审一批教授级高级政工师,对其别优秀者,给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和专家待遇,使他们在工资、补贴、住房、医疗等面得到实质性的改善和提高。二要缩短晋升时间上的差异。在晋升、评聘各级职称的时间上,政工系列应与工程和其他系列相对应,解决目前晋升时间较长的问题;同时,自1993年始,工程系列评聘职称已转入正常化,每年评审1次,政工系列应与之相对应,改目前每两年评审1次为1年1次。再则,在职称评审条件方面,要实事求是、客观全面地衡量政工人员的实际情况,既非单纯注重学历、资历、职务,也不应把工作业绩和业务能力作为唯一的衡量尺度,而是将“软、硬”件和业绩、能力有机结合,以适应政工人员的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避免造成人为的过失和差异。

三、调整职称业绩范围

在业绩上,应体现实际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一要注重德、能、勤、绩和工作质量、数量、责任及专业工作时间,特别应考虑“知与会”、“说与干”的差别,权衡“干与混”、“专与兼”的份量,对直接在基层“摸爬滚打”的政工骨干和中坚力量应给予重点认可;二是应制定一个与工程系列相对应的政工人员分档次的荣誉性奖项,如政工人员获省、部级专项荣誉奖,可比照工程系列奖项等级列人业绩范围,作为资历破格的条件;三是对一些真正有影响,有价值的论文、文章,可酌情评定“社会科学成果奖”或“社会促进发展奖”,并与自然科学的奖项相对应,以此提高政工奖励的含金量,增强政工系列与工程系列的可比性和一致性,促使政工人员深入探讨、研究本专业知识,使思想政治工作的加强和改善有实质性的内容。

四、理顺职称评审条件

一是在论文方面应与工程系列同等看待,对正常晋升的政工人员,可对其代表作提出要求,但不应对所发表的论文增加额外的规定;对学历破格的政工人员,也不应增加他们的负担;二是在论文或代表作的评价上,应充分考虑社会科学、人文科学、心理学的特殊性。“花开花落”、“涨潮退潮’,等自然现象有其相对的稳定性和规律性,但人们的思想德行、心理行为却因人而异,其理解角度各不相同。因此,应慎重、公正地评价各种政工系列论文;三是应正视现实情况,并考虑历史原因。在现实政工队伍中,有相当比例的专职政工人员来自70年代参加工作的干部,这些人在学历方面有一定的差距,要求他们取得更高的学历较为困难,然而他们在知、会、说、干、写方面有相当的能力和水平,具有做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人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丰富经验,因此,对此类政工人员要给予理解和体谅有条件地增加评审条件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政工员职称论文篇(4)

1.事业单位职称评聘与人力资源激励现状

1.1事业单位职称评聘现状。全国现有110多万个事业单位,3100多万在编人员,其中67%以上是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我市有事业单位75个,7640名在编人员,无论单位构成或是人员组成,都以教育、卫生、城建系统为主。我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文件要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已于2011年底全部完成。我市职称晋升工作一直严格执行上级“按岗评聘、评聘结合”的工作方针,对于有空岗且专业技术人员形成有效竞争的事业单位,按政策批复其职称晋升计划,进而组织开展后续工作,对于满岗、超岗或无符合职称评审基本任职条件人员的事业单位,不予批复职称晋升计划。

1.2职称评聘激励现状。有调查数据显示,我国中小学教师长期处于职称评聘的负激励状态,职称评聘系列问题在事业单位尤其是教育事业单位矛盾较为凸显。长期以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抱怨高级别职称晋升是“难于上青天”,而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的教育卫生系统更是反映高级别职称晋升数额僧多粥少,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压力较大,必须耗费相当多的时间精力甚至物力,他们认为这有悖于“职称促进专业技术工作”的初衷,影响了其工作积极性,根据对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激励效果调查问卷中显示,职称评聘激励效果为1.75(5分为满分),显示激励效果较差,而在职称评审基本标准条件激励效果调查中,“论文和奖励”选项得分最低为1.8(5分为满分),显示受调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对标准条件中的“论文和奖励”要求有负激励情绪。

2.事业单位职称评聘存在影响激励问题

2.1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不太合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文件作为指导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其对基层事业单位意义重大。以教育事业单位为例,目前我省高中高级教师设岗比例为25%,初中高级教师设岗比例为15%,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设岗比例只有3%,从2012年我市严格按照“评聘结合、按岗评聘”政策以来,我市近1500名的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中。

2.2事业单位职称评审基本标准条件科学性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职称评审基本标准条件对于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业绩有指引性作用,某种意义上,职称评审任职基本标准条件也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努力的方向,如果其任职基本标准条件制定的不够科学合理,那么其导向性就会出现问题,同样其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政策激励作用也会大打折扣。例如中小学教师群体对职称评审基本任职条件中论文、获奖相关要求较为不满,认为其严重挫伤中小学教师工作积极性,而对学历、农村任教相关要求较为认可,认为其可以促进中小学教师人才资源合理流动,可见科学化、合理化制定职称评审基本任职条件势在必行。

2.3事业单位职称聘任管理须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职称必须做到评聘结合,按岗评审。之前职称评聘管理存在误区,有些事业单位领导错误地认为只要是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上了就万事大吉了,岂不知评审之后的聘任管理才是职称评聘工作的最重要环节。

3.事业单位职称评聘激励建议

3.1进一步科学化、人性化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事业单位设岗工作必须进一步科学化、人性化推进,针对中小学校尤其是农村薄弱地区中小学校,有关部门有必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适当对农村薄弱地区中小学校进行岗位设置的政策倾斜,以激励农村薄弱地区教育工作者和吸引教育人才城乡合理流动,最终促进农村薄弱地区教育事业发展。

3.2结合岗位条件和专业属性,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职称评审基本标准条件。上级部门要重视事业单位职称评审基本标准条件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引领指导作用,要重视职称评审基本条件论证过程及优化程序,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职称评审基本条件,优先考虑采用操作性强、区分度大、公平合理、激励效果好的职称评审基本标准条件,并充分考虑基层受众的意见建议,从而确保其科学性和激励性。

3.3加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管理工作。为了让高级别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能够一如既往的保持工作积极性,事业单位管理者必须重视本单位职称聘任管理工作:一是要积极严格开展高级别岗位竞聘工作,以管理促竞聘,以竞聘促竞争,以竞争促效能,以效能建设来促进事业单位长效发展;二是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岗位绩效考核制度,不仅完善岗位“善者能上”政策,更要执行岗位“庸者能下”政策,对于完不成岗位绩效考核目标的专业技术人员,敢于低聘甚至不聘,以反向激励单位人力资源效能建设。

4结语

事业单位职称评聘工作涉及到众多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具体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其敏感度也较高。合理利用职称评聘相关政策可以提升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促进事业单位人力资源发展,从而推进单位服务效能建设。笔者从事业单位职称评聘工作角度开展激励研究,发现现阶段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比例、职称评审基本任职条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管理等影响人力资源激励效果。

作者:曲衍进 单位:蓬莱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政工员职称论文篇(5)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坚持能上能下、岗变薪变的原则。

二、竞争职位

农业技术推广专业人员15名,其中站长3名。

三、竞岗范围和条件。

1、竞岗范围。乡镇全额财政开支、学农专业的人员。

2、基本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和农业技术推广工作,遵纪守法、爱岗敬业。(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作风正派。

3、岗位条件。(1)站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连续三年年度考核称职。(2)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四、竞聘方法

(一)专业技术人员竞聘方法

采取个人申报、资历评价、考试、民主评议的方式,择优聘任。总分为100分,其中资历评价30分,考试60分,乡镇测评10分。

1、资历评价。(1)职称。副高以上职称10分,中级以上职称5分,初级职称3分。(2)学历。全日制本科学历10分,成人本科及全日制大专学历5分,成人专科、全日制中专学历3分,成人中专1分。(3)行政奖励。市级以上行政奖励5分,县级行政奖励3分,系统行政奖励1分。行政奖励不重复计算分值,只计算最高级的行政奖励。(4)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省级科研成果,部级论文、论著5分;市级科研成果,省级论文、论著3分;县级科研成果,市级论文、论著1分。科研成果(论文)分值不重复计算,只计算最高级别的科研成果(论文)分值。

2、考试。成立命题组进行封闭命题,考试的重点为农业技术基础知识。

3、乡镇考核。所在乡镇乡村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分为优秀(10分)、称职(7分)、基本称职(5分)三个档次。参加测评的人数不能低于所在乡镇乡村干部的三分之二。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15名人员,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三年,第一年为试用期,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出现重大问题可随时解聘。各乡镇原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人员落聘后,由乡镇政府负责重新安排工作,取消相应的技术岗位待遇。

(二)站长竞聘方法

录用的15名人员符合站长竞岗条件的,采取个人申报、面试竞岗的方式产生,总分100分。拟竞聘人员竞聘专业人员时的综合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三)专业技术人员分配方法

本着就近就便、高分优先择岗、组织调剂的原则进行分配。不服从分配的退回原乡镇,空缺岗位按照综合成绩递补。

五、时间步骤

竞聘上岗工作从2005年11月7日开始至2005年11月30日结束。

1、11月7日至11月8日,召开××县农技推广区域中心站竞聘上岗动员大会,公布竞聘岗位。

2、11月9日至11月11日,组织报名。报名由个人自愿填写报名申请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需出具相关资历证书。

3、11月12日至11月14日,竞聘上岗领导小组按照条件和要求,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公示。

4、11月15日,邀请有关人员组成命题小组封闭命题。

5、11月16日,集中进行考试。

6、11月17日至20日,到所在乡镇进行考核。

7、11月21日,张榜公布综合成绩。

8、11月22日,领导小组审定聘用名单,并将聘用名单向社会公示3天。

9、11月25日,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发聘书。

政工员职称论文篇(6)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学习邓小平人事人才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及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对于共性学习和个性学习,我科室人员都进行认真学习并作了学习记录。

二、业务目标

3、撰写调研文章《农村实用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研究》、《建设新农村着力培育乡土人才》。

5、根据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开展农村实用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筑职改字〔2006〕224号)。今年我市第一次开评农民技术职称,为了开展好市农村实用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结合我市实际,一是成立由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办、市农业局、市林业绿化局、市水利局、市科协、市科技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市农村实用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二是组建市农村实用人才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该委员会是由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农村实用人才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评委库成员均由具备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在评委库里随机抽取评委,然后组建下文的。

政工员职称论文篇(7)

为克服平均主义,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创造一种生动活泼的环境,使每个专业技术人员能在与本人知识,能力和客观需要相适应的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促使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学习理论,钻研业务,提高素质,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进取精神,逐步建立起一套适应新形势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公司设职称领导小组,作为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领导机构,负责在定员、定编基础上,确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合理比例;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及任届期满考核工作的审查。 分厂设专业技术职务考评推荐小组,负责分厂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向公司职称领导小组的推荐工作;制订分厂专业技术人员的设置,评聘方案并提交职称领导小组;以及对分厂受聘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年度和任届期满的考核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各级人事部门负责实施。 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范围 (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或考试适用于公司从事专业技术及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聘任职务限于已取得某一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且在相应或相近的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专业技术资格的评聘或考试程序 由专业技术人员本人申报,经部门领导批准,报相应级别的人事部门核定其任职条件,确认后,推荐到职称领导小组审查,最后报地方人事局,参加其相应系列的评审或考试。 四、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 (一)政治素质条件 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敬业爱岗,服从公司工作安排, 支持公司各项改革。 (二)学历条件 “员级”和“助师级”职务:要求中专以上学历。 “中级”职务:要求大专以上学历。 “高级”职务: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资历条件 “员级”职务:中专或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 “助师级”职务:中专毕业,担任“员级”职务四年以上;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工作三年;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 “中级”职务:大专、大学毕业担任“助师级”职务四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 “副高”职务:大学本科、研究生毕业,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四)能力、业绩条件 “员级”职务: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能承担本专业一般的技术工 作。 “助师级”职务:比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对本专业的一般技术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在工作中做出一定成绩。 “中级”职务: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科学技术动态,结合实际制定研究技术计划,规划,能发现工作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在本专业技术工作中做出成绩,发表过有一定水平的论文,著作。 “高级”职务:具有较系统和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对本专业有较深入的研究、掌握本专业发展前沿状况,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工作的复杂问题,成绩显著,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 各级职务均应具备指导下级职务工作的能力,负有为公司培养人才的职责,任期内应具体负责指导一名下一级职务人员工作和业务学习。 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规定 财会、经济、统计、审计专业的资格取得,需符合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学历、工作年限的要求,方可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 六、职称外语要求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凡要取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除符合免试条件的外,必须通过一门外语的考试,因特殊情况采取“先评候补”取得资格者,在聘期内必须通过外语考试,否则不再续聘。 七、职称计算机要求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除符合免试条件的外,必须参加全国职称计算机统一考试并成绩合格者,方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八、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考试费用的规定 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取得,其评审、答辩、考试等各项费用由申报者本人承担。 九、考核及聘用办法 公司对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评、聘分开的原则,实行两年一聘用,一年一次年度考核,两年一次任届期满考核。 (一)考核原则:强调政治与业务全面考核,注重实绩,客观、公正、公开性原则。 (二)考核范围:已被聘任,任命的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三)考核目标:专业技术人员聘任 、任命到相应岗位后的工作优劣,贡献大小。 (四)考核内容:从德、能、绩、勤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即考核政治思想、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专业技术任务的数量、质量,实绩,效益,补充新的专业技术知识,以及工作态度,敬业精神。 (五)考核标准:以百分制计算,政治思想好20分;全面履行了岗位职责25分,完成专业技术任务45分,通过各种途径补充专业技术知识10分。 (六)考核程序:自我总结,被指导人评价,群众评议,组织评价,考核评语。 (七)考核结论:95分以上为优秀,80—94为称职,60---79分为基本称职,59分以下为不称职。 (八)聘期管理:打破聘任终身制,凡考核结论为不称职者,将对其实行低聘或解聘,没有受聘或受聘后又被解聘者,均不享受相应的职务工资待遇。 九、待遇:聘期内按公司规定执行 十、本办法由公司职称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经公司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并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政工员职称论文篇(8)

一、高校行政人员概念

高校行政人员指的是高等学校内专门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或者是以行政管理工作为重心的人员。本文以将行政管理工作为主的高校教师队伍为研究对象,他们既负责高校全部行政工作,包括日常事务管理、教科研管理、行政管理、人事管理及学生管理等,同时又承担着高校的教学科研任务。

二、研究路径

本文就“高校行政人员教科研能力”为主题设计调查问卷,以高校行政人员、高校行政人员负责人为研究主体进行问卷调查,最终选择郑东新区高教园区、北大学城和龙湖高校园区中六所本科院校、四所高职高专院校作为问卷主要发放对象,问卷采用现场填写、现场回收的形式完成。本次问卷共发放300份,得到有效问卷286份。

三、制约高校行政人员教科研能力因素分析

(一)限制高校行政人员教科研能力的客观因素

1.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占用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89.7%的高校行政人员表示自己无暇顾及科研,日常行政事务琐碎繁杂,几乎占据全部工作时间。双肩挑教师还需承担培养任务,8小时工作制外除去备课时间,很难有时间继续兼顾科研。另外,69.5%的高校行政人员表示,自己所在行政职能部门人员配备明显不足,行政人力资源严重匮乏,一人身兼数职的情况比比皆是,这也是造成高校行政人员教科研能力与专职教师相去甚远的因素之一。

2.绩效考核与职称评定体系单一

调研发现,河南省大部分高校行政人员绩效考核指标只分德、能、勤、绩四个大致方向,下不再细化考核标准,考核笼统毫无实际意义,考核准则更是沿用数年前陈旧规则,甚至在网上挪用其他高校考核方案稍加变动。

河南省高校在针对行政人员的职称晋升上,尚未形成与学历、能力、工龄等多方因素相挂钩的成熟职称评审体系。另一方面各高校的职称评审专家多是由高校行政领导者担任,这就在无形中将本应学术氛围浓厚的职称评审沾染行政色彩,长此以往,势必会使行政人员“官本位”思想更加浓郁,越来越多行政人员试图以仕途为突破口,从而更快捷地获取专业技术职称晋升。

3.高校行政人员科研激励机制片面

(1)职业认同感低

外界人看来,高校行政人员工作含金量低,较易上手,毫无难度系数可言,且可替代性大。而就高校行政人员自身而言,专业特长无处发挥,个人发展空间受限,职业荣誉感和成就感无从体现。

高校的管理决策者多数将工作重心集中于抓培养、抓科研上,很少有学校重视高校行政人员的队伍和岗位建设。据调查数据显示,69.3%的行政人员薪资集中在3000-3500元之间,可增幅的工资幅度仅局限于课时费一项,如果不能建立合理科学的行政人员薪酬体系,不断缩小专职教师与行政人员的收入差距,通过物质弥补行政管理者的心里不平衡感,势必会使他们无法安心本职工作,影响他们分心教科研的积极创造力。

(2)科研激励机制单一,缺乏客观性和科学性

高校科研激励机制将专职教师、高校行政人员统一对待,未能认清高校行政人员特殊工作性质,没有实施灵活的评价标准与制度,这迫使高校行政人员在追求职称晋升个人发展路途上剑走偏锋,将注意力主要集中于教学能力提升,论文论著、各级别科研项目数量增长,却难以保证质的飞越,长此以往势必会脱离本职工作,顾此失彼,不能将教科研与行政管理融会贯通。

4.科研环境有待提升

(1)高校对行政人员的教科研工作缺乏重视

大部分高校对高校行政人员的教科研能力无形忽略,学校内教学竞赛、科研申报等偏重于专职教师,极少考虑到双肩挑教师的远期职业规划,高校在行政人员的教科研章程制度建设方面仍是空白。部分高校领导传统理念认为做教科研是行政人员的副业,搞好本部门的日常行政事务才是他们的主要职责,最终造成科研资源不能有效配置,严重影响着行政人员教科研能力的提升。

(2)接受再教育机会较少

据调查,河南省高校每年的寒暑假师资培训名额绝大部分直接下放至各院系,且培训内容多集中于专业技能提升,与高校行政岗位人员几乎无缘。知识更新是创新突破的源泉,掌握的新知识越多,意味着更易接受新事物,突破旧理念,形成自己独特的新见解新主张。高校如果不能形成与行政人员相匹配的继续教育规章制度,只能让他们故步自封,墨守成规,最终使得他们的行政管理能力退化。

(二)限制高校行政人员教科研能力的主观因素

1.缺乏系统专业的教科研方法学习

据调查,高校行政人员的学历层次多集中于本科,在校期间对科研项目的专项理论知识汲取甚少,针对教学能力专项培训更是仅局限于师范院校毕业的行政人员。高校教师入职培训中会将教科研能力列为其中一项,但多停滞于理论层面且时间极短,多数行政人员表示收效甚微,在实际运用中仍困惑迷茫。

大部分行政人员靠自学或向其他同事了解获知教科研相关知识,理论功底薄弱,缺乏专业科研培训,不善于利用校内优势资源,极少数主动借助教科研平台,对学校教科研文件成果敏感度低,科研参与率极低,实践经验欠缺,这些因素共同制约行政人员的教科研能力得以长足进步。

2.不善于利用校内教科研资源

高校的教学资源库、优秀教科研成果分享平台、免费期刊网站等资源均可为行政人员利用,但由于他们缺乏专业背景支撑,尚未形成教科研专家指导下以行政人员为主体的创新型团队,研究层面仅能停留在浅层阶段。

调查显示,高校行政人员对于学校内部教科研信息平台满意度不高,超半数行政人员表示中立,从侧面反映出高校行政人员能有效利用的教科研资源较少,甚至没有。据数据分析,62%以上的行政人员表示自己在科研项目中主要承担协助调研工作,仅局限于数据收齐和材料的整理工作,很少人能独自承担项目主持工作。

3.科研意识淡薄

(1)易受前行者的职业生涯干扰

部分高校行政人员认为自己的工作职责就是上传下达,听令做事。多数同行前辈职业生涯显示,只要资历够深,工作年限够久,最终都能获得相应的行政职务,他们不再或极少消耗精力搞教学做科研,只是把技术职称作为自己的后备选项,并不能真正意识到教科研水平的提高能反作用于自己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2)科研兴趣低

一些行政人员表示有对教科研的兴趣,但却因为中间程序繁琐、任务沉重往往陷于疲于应付的尴尬境地,最终不得不选择终止放弃。教科研热情的一再受挫,高校对行政人员科研又没有硬性要求,自然使得他们科研兴趣难以培养,科研积极性难以再被调动。(作者单位: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本文系2015年度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院级科研项目《高校行政人员教科研素养调查分析》,项目编号:2015-YJXM-028.

政工员职称论文篇(9)

 

不可否认,我国实施职称制度以来,在发展和稳定我国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促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尊敬知识、尊敬人才,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发挥专业技术人员作用,激励各行业人才成长和促进经济建设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职称评审制度暴露出的弊端也是非常明显的:如行业评审标准不统一导致评审结果不公平;有些行业论资排辈之风盛行,只要年限够、资料齐全,一般就能评上个工程师、助教。职称评定体现不了个人水平和业绩能力,有时连庸才也能评上个高级职称,造成职称贬值的怪象出现。

 

由于职称具有一种“品牌效应”,“含金量”褒贬不一,在某些专业成为人才追求的“终极目标”,比如教师、医师专业技术人员获得中、高级职称资格后一旦被聘用,就可以相应地晋升工资,在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障、退休年龄延长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有些人却嗤之以鼻,比如在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即使评上工程师、研究员的职称也享受不了加薪、住房、医疗等优厚待遇。正因如此,一些专业技术人员为了得到相应的职称资格,削尖脑袋花费了不少心思,使本来非常严肃的评审工作也变了味,走了样。

 

一项科学评价人才的职称制度,在正常的工作中却变了“异类”,剖析原因,主要有如下方面:

一是职称评价缺乏科学性。现有职称评审办法不能与被评审者的岗位能力、业绩、实际贡献和敬业精神完全挂钩。职称评审不严密,缺乏科学性,论资排辈现象严重,这就给一些投机分子在评审材料中掺假创造了“良机”。

 

二是职称评价缺乏公平性。被评审对象的职数限制,使许多参评对象蒙受了不公平待遇。在某些专业技术人员相对较少的单位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申报评定职称,而在专业技术人员较集中的单位由于受到岗位职数额度的限制,造成一些优秀人才长期难以“露头”的尴尬状况。

 

三是职称评定抽象单一。目前采用的资格评审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内外因素的困扰与影响,涉及能力和业绩的标准条件又比较简单和抽象,评委们面对一大堆申报材料无法量化考察,只好将评审注意力侧重在学历、资历、论文、计算机等硬件上,这无疑淡化了人才的真实水平和贡献。

 

四是职称评判标准不一。国家虽然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有严格的要求和规定,但在同一地域、同一行业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里,由于评委对评审条件的理解和把握尺度不一致,结果导致了严重的不公平现象,使同一层次、同一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水平相差甚远。

 

在今后的职称制度改革中,职称评价不良现象必须得到有效的遏止。

一是推行专业资格结构评价。在职称评价体系中,按照“模块化”运作模式,将评价条件分解为品德、学历、资历、学识、技术、能力、业绩等若干要素,分别实行量化评价。其中为了充分突出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业绩,学识、技术、能力和业绩在整个评价过程中要占总分的60%-70%,并且将取代学历、资历、论文等成为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对在职称评价中业绩平平、能力低下、达不到规定条件和分数的专业技术人员,则不授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是调整与完善职称评价制度。为确保职称评审质量,应实行科学的社会化的评价机制。要将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职称工作,逐步过渡到由行业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组织的评价中介机构承担,避免或减少官方干预。政府人事职能部门要从微观的职称评价工作中脱离出来,着力发展和规范社会评价中介组织,指导制定或调整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指标体系等宏观管理工作。同时,改革传统、封闭的评价方式。针对不同职称系列或专业,分门别类,采用切合实际的评价方式区别对待。如对职业性强的中小学教师,通过制定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规定专业理论知识、教育教学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等具体标准,经相应组织形式,直接竞聘上岗,把职称评审所引发的连带矛盾和问题适度化解。在修订评审标准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采取资料演示、成果展示、面试答辩、现场“说课”、实地考核、调查评估等多种评价方式和手段,分类量化,综合评定,评价结果将更加客观公正。  

 

三是实行特殊评审政策。将职称评价向企业或特殊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充分调动有突出贡献专业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专利,并且专利应用达到一定规模,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限制,职称评审一步到位;对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论文数量不做限制性要求,对论文达不到规定要求者,可提供能反映其能力和贡献的科技改造、技术创造、发明专利、研发项目、工艺方案、技术鉴定报告、项目可行性方案、行业标准等替代,进一步突出对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创新能力的评价;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等奖项之一的主要执行人,或获得两项以上发明专利的主要持有人及省级以上优秀企业家等称号者,可组织专家评委团,以面试答辩的方式,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

 

四是相关职称制度的配套政策。科学制定职称制度相关配套政策,可以学习和借鉴国外的一些成功经验,将研究型与应用型的专业技术人员分类,收入分配机制分轨,统筹兼顾相关利益主体,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方面,创造和谐共享的社会氛围,激发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创造活力和创业热情,更好地提高和促进我国社会的科学水平和技术进步。

 

政工员职称论文篇(10)

其实在我们国家,直接以“官”来命名的职业,屈指可数,而且都是和国家政权专制机构密切关联的,如法官、检察官、军官、警官等;而真正意义上的行政官员,反而很少用“官”来称谓,更多是用“长”,如部长、省长、县长、科长等,其中缘由,可谓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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