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立面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17 17:57:13

建筑立面论文

建筑立面论文篇(1)

1.1建筑立面色彩设计与建筑整体设计的关系

建筑立面色彩不是孤立存在的,在建筑设计过程中色彩也不应该是偶然随机的选择。宏观范畴至城市面貌规划,具体定位到建筑风格设计,都是色彩根植的土壤和衍生变化的基础。色彩有其自身的视觉影响力,对于空间环境有最直接的塑造能力,从这方面看色彩具有独立性;色彩是物质的表皮和最外在的视觉现象,常常结合物质的综合因素形成整体形态,从这方面看色彩又有依附性。所以,在建筑立面色彩设计时需要结合城市历史文化、建筑风格面貌来选择,同时也需要考虑所选色彩的独立表现力。

1.2建筑立面色彩与建筑整体设计过程的交互

在建筑设计前期,设计建筑立面色彩时需要考虑的是与城市规划理念的协调性,与所处景观环境的大关系。在场地分析阶段,设计建筑立面色彩时要考虑建筑朝向,朝向决定了光源对于建筑立面色彩变化的影响程度。在建筑方案设计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建筑体量、建筑结构与立面色彩的关系。图面上小块色彩与建筑体量上所覆盖的大面积色彩,在视觉感受及心理影响力上是有巨大差异的。在选择建筑材料方面,要综合考虑色彩与材质的结合,同一色彩在不同质感建筑材料的视觉表现上是大有不同的。综上所述,建筑立面色彩的设计贯穿在建筑设计的各个环节中,每一环节都有相关联的色彩因素设计的侧重点,各个环节的色彩因素碰撞、凝结、整合后,生成的立面色彩是与建筑最有机的结合。

2建筑立面色彩设计的实施方案

每一种色彩都有自己的独特属性,即色彩三要素,其决定着色彩的视觉印象,在实际的色彩调配中可以依据色彩三要素临摹出相同的颜色,也可以调整任意要素改变色彩样貌。色彩三要素即色彩的相貌、明度、纯度。下文将从色彩属性的角度,理顺色彩在建筑设计中的调整脉络。

2.1色彩相貌的定位

在建筑设计过程的最初阶段,建筑立面色彩设计的目标是色彩相貌的选择。这里的最初阶段是指设计前期的相关准备,以及场地设计。建筑立面色彩是构成城市视觉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色彩设计可以强化城市的地域性特点,展现城市历史文化气质。因此,从城市规划的相关概念着手,是立面色彩相貌定位的开始,会有一个对应的色彩范围。场地设计是在基地现状条件和相关的法规、规范的基础上,组织场地中各构成要素之间关系的设计环节。在色彩设计方面主要体现的是建筑与景观道路等环境的色彩关系,不同色彩的搭配碰撞会产生迥异的色彩环境氛围。这阶段要在已经选定的色彩相貌范围里进行筛选,考虑建筑立面色彩与景观色彩的协调性。

2.2色彩明度的选择

在建筑设计的中间阶段是建筑立面色彩进行调试的过程。建筑设计的实质是建筑结构、使用空间、风格样式的设计,三者都有对应的色彩表现方式,在方案设计中要把每一设计侧重点与建筑立面色彩的调整结合起来。选定色彩相貌就是明确了色彩的基本样貌,调试色彩的明度之后,出现的就是相对准确的色彩面貌。首先,在建筑结构的设计过程中,相应的立面色彩设计要考虑到在自然光线条件下,由结构变化带来的色彩明暗变化。同一颜色,受光部分色彩明度会提高,背光部分色彩明度则会降低。色彩调整时主要考虑建筑结构上的主入口和人流量较大的建筑立面,这部分结构的光线,以及光线下呈现的色彩变化展现着建筑立面色彩面貌。其次,在建筑室内外空间的设计过程中,要考虑到空间功能与色彩营造的环境氛围之间的关系。同一颜色,不同色彩明度的空间给人的心理影响力会有较大差异。最后,建筑风格样式与建筑立面色彩在视觉表现力上需要有高度一致性,基础是需要对于建筑历史与建筑美学有扎实的认知。

2.3色彩纯度的调试

在建筑设计的收尾阶段,是结构、设备、材料等各种细节的协调、落实,这阶段建筑立面色彩也要最后调整色彩纯度至最终的色彩面貌。建筑结构经过计算会在方案上有一定的调整,结构上的增补与删减会或多或少的改变建筑体量;建筑设备的添加在稳定建筑功能性的同时,也会在建筑内部及外部空间上有造型改变;选择不同的建筑材料,其质感与初定的立面色彩结合会产生丰富的视觉感受。所以,在方案交付施工前的收尾阶段,会有建筑立面色彩的微调,调整的因素主要是色彩的纯度。

3结语

建筑立面论文篇(2)

(二)大众性原则。建筑物立面装饰设计必须坚实大众性原则。首先,建筑物立面装饰不应该只体现设计师个人的情感意志,它应该是社会群体情感意识的再现,也就是说,建筑物立面装饰设计应该在总结大众生活习惯的前提下,创造出符合大众欣赏需求的装饰并满足各阶层人士的欣赏需求。另外,建筑物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广大市民,设计师应该深入群众内部了解群众的实际需求,使建筑立面装饰设计与群众联系需求在一起。

(三)经济性原则。建筑物立面装饰设计还应该坚持经济性原则,在减少成本投入的同时为提高建筑物的实际价值打下坚实的基础。众所周知,建筑物的立面装饰是该城市财富和经济地位的表现形式之一,部分城市为了达到宣传城市的目的,忽视了建筑物立面装饰艺术性的特点,导致大量成本浪费的同时还降低了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价值。

二、现代建筑立面装饰上设计面临的问题

(一)缺乏统一的规划。任何城市的发展均有自身的文化背景和特色,城市建筑物具有扩大城市文化影响范围的作用,因此,建筑物立面装饰显得尤为重要。但是,我国众多城市建筑物立面装饰仍存在着规划设计不统一等问题,部分城市不注重自身文化的作用,一味模仿和照抄其他城市个性化建筑设计理念,人们很难对城市产生良好的印象。

(二)表与里分离。现代城市建筑物立面装饰设计还面临着建筑物立面装饰设计与建筑物性能不符等问题。不同类型建筑物有不一样的功能,例如居住建筑的主要功能是满足住户的居住需求;医疗建筑意在满足医疗卫生领域的要求;文化建筑的主要作用是起到文化宣传的作用,现实部分建筑立面装饰设计却忽视了建筑物表与里统一的重要性。

(三)忽视了环境保护的作用。建筑物与周围其他建筑物和自然环境之间存在紧密联系,部分城市建筑物在设计立面装饰时,忽视了环境保护的作用,建筑物通常为了追求个性特色而忽视了周围环境发展需求。

三、现代建筑立面装饰上设计的方法

(一)现代建筑物立面装饰流派非常多,不同流派对立面装饰设计的要求不一样,要想提高建筑物的整体立面装饰水平,设计人员还必须注重建筑物形式美的设计。形式美设计要求设计人员通过视觉上的感受丰富建筑物的整体内容,在调节观赏者视觉感受的同时,提高建筑物形式美设计水平。

(二)重复与韵律。现代建筑立面装饰设计要求设计人员注重重复与韵律的实际作用。众所周知,听觉艺术在各领域均取得广泛应用,听觉艺术十分注重韵律的辅助作用。韵律在建筑物立面装饰设计中主要体现在建筑物构件的排列上,现代建筑物构件种类非常多,不同类型的构件在建筑物立面装饰设计中可以充分发挥美化建筑物的作用。建筑物装饰设计中重复主要包括线条、方向、大小以及形状的重复,保障重复的合理性也是提高建筑物立面装饰设计水平的重要手段。

(三)增强对比。对比可以正确区分不同事物之间的差异,建筑物立面装饰设计过程中增强对比可以使人们更加容易区分景物之间的差别。实际设计工作中,设计人员应该注重建筑物外形结构的对比,例如圆形与方形的对比、曲线和直线的对比以及正方向和反方向的对比等,为突出建筑物立面装饰的价值做出应有的贡献。

(四)意境美的设计方法。建筑物立面装饰设计必须满足大众的心理需求,大众心理需求的满足必须从情感归属和审美舒适等方面着手,在结合建筑物自身设计需求的同时,综合考虑建筑物所在地环境、经济、技术以及文化等影响因素。意境美设计要求设计人员从以下两方面着手:第一,立自然之“意”。伴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城市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可供人们娱乐活动的自然场所越来越少,人们对自然环境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因此,现代建筑物立面装饰设计人员必须在建筑物内部合理设置山水、树木以及鸟兽等自然之物,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第二,文化之“意”。我国具有五千年的文化传统,现代城市立面装饰设计还应该充分发挥我国传统文化的作用;最后,意境美设计还要求设计人员注重意境美表达语言的使用,为提高建筑物立面装饰设计的价值打下坚实的基础。

建筑立面论文篇(3)

1建筑表皮的定义

建筑表皮作为建筑理论范畴的概念被关注和研究,其最初的来源是英文中的两个概念:“Surfaceofarchitec.ture”和“skinofarchitecture”。’这两个英文概念,所指虽有交叉,但区别也很明显。一般来说,surface所指较广。可以泛指一切形式的建筑表面的形态;而skin这个概念更强调建筑表皮的功能性和相对独立性,而与建筑主体结构脱离可以被看作是skin这一概念使用的先决条件之一。

所以,可以认为,surface这一概念在很大程度上包含skin这一概念的基本含义。陈志华先生译勒·柯布西耶的《走向新建筑》时将surface翻译为“表面”,“与本文中的(建筑)表皮是同一个概念。本文中所指建筑表皮对应英文中的“surfaceofarchitecture”,并有明确的定义和所指范围。

本文中的建筑表皮,指的是建筑和建筑的外部空间直接接触的界面,以及其展现出来的形象和构成的方式,或称建筑内外空间界面处的构件及其组合方式的统称。

一般情况下建筑表皮的所指包括除屋顶外建筑所有护部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特定几何形体造型的建筑屋顶与墙体表现出很强的连续性并难以区分,或为了特定建筑观察角度的需要将屋顶作为建筑的“第五立面”来处理时,也可以将屋顶作为建筑表皮的组成部分。对于以柱廊为代表的灰空间的建筑界面,建筑表皮这个概念含有两个层次的意义。作为界定空间的要素来看,应当将其整体的认为是外部空间和半室外的灰空间之间的建筑界面,也就是说,应整体作为建筑表皮来研究。而针对组成柱廊的单独的构件来说,其构件本身的外表面的处理也属于建筑表皮研究的范畴。也就是说,灰空间建筑界面的建筑表皮处理可以在整体和局部两个层次上加以探讨。

下面通过将建筑表皮这个概念与其它相关和相近的概念的比较,来进一步说明这个概念的特点和研究的范围。

2建筑表皮和建筑外墙

与建筑表皮这个概念直接相关的另一个概念是建筑外墙。除了建筑的屋顶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必然不会属于建筑外墙的概念范围之内以外,两概念的所指对象基本一致。都是建筑的护部分。护部分的构造方式、围合方式、与建筑功能的关系、造型特点处理等方面,是两个概念共同的研究对象。

两个概念之间最明显的区别是在其各自的研究侧重点上。建筑表皮更强调其作为建筑内外空间“界面”的特征。其所具有的特点是通过与建筑的外部空间、以及建筑的功能发生关系的过程中体现的。建筑表皮具有一定的外部形象,而对此外部形象的研究更强调其相对独立的特性。从这个视角出发,结构特征仅仅是影响建筑表皮形式的一种技术要素,而不是这个概念的内涵所涉及到的特点。同样,关于建筑表皮实现的技术手段的研究也是将此类技术手段产生的与和建筑表皮相关的诸要素(如内外空间之间)的关系的改变作为主要研究内容的。而建筑外墙的概念首先强调的是其实体性,即一定材料以一定方式构成的用于分隔建筑内外空间的建筑构件的统称。其首先是作为一个实体、作为一个构件而存在的,其次才是由于它的存在方式的不同形成的不同的特点,以及这个特点对建筑设计的其他要素的影响。

作为构件,相邻建筑的建筑外墙并不存在任何关系;作为界面,在研究建筑表皮和建筑外部空间的关系的时候,相邻建筑的建筑表皮共同构成了建筑外部空间的界面。

由上述可知,建筑表皮和建筑外墙两个概念的所指范围虽有些不同,但大体相当,但其内涵的侧重点有明显的差别。建筑表皮这个概念更强调其界面性和形象性,而建筑外墙更强调其实体性和构件性。

3建筑表皮和建筑立面

这里说的建筑立面(facade),是指建筑的特定的面的外部形象。建筑立面虽然与建筑功能和建筑技术都有一定的关系,但主要是一个建筑美学的问题。从古罗马维特鲁威的《建筑十书》开始,建筑立面就是建筑学的一个重要的研究范畴。而建筑表皮的研究也涉及到其外部形象,自然也不不可避免地与建筑美学问题有一定的关联。所以,两者的研究范围有一部分重合,历史上关于建筑立面研究已经取得的成果为建筑表皮研究中的外部形象部分提供了重要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素材。

但建筑立面这个概念,主要是将建筑的特定的面的外部形象从建筑的其他要素中相对独立出来,用分析的方法,使用形式美学研究的方法,以研究建筑形象的美的规律,如各部分问的比例、尺度、对比和协调等。这些研究,虽然也是建筑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同时更是形式美学研究中的一个分支。而建筑表皮的概念对外部形象的关注,更多地是从类型学的角度出发,较少涉及形式美学问题,而更多强调其外部形象的整体的特点。

另外.建筑立面这个概念首先强调建筑各面之间的不同,然后才是各面之间的联系。而建筑表皮则强调自身的整体性和各面之间的连续性。

4建筑表皮和建筑形象

这里仅仅从概念辨析的角度谈一谈建筑表皮和建筑形象这两个概念的联系和区别。

建筑形象是建筑的外部形式,或称建筑外观,是指人们在外部观察建筑时得到的视觉印象。建筑形象主要取决于建筑体型、建筑表皮以及建筑特殊构件的处理,以及相关的一些其他因素。也就是说,建筑表皮是决定建筑形象的主要因素之一。

在建筑形象这个层次上,建筑表皮表达的是构成建筑护构件的各基本单位之间的组合关系。建筑表皮更多强调“面”的特色,可以被认为是建筑外表面的连续展开。

然而,建筑形象只是建筑表皮的一个方面的属性.建筑表皮同时还有其功能属性、技术属性以及空间界面属性。建筑形象是建筑处理的一个重要方面,而建筑表皮是建筑内外空间界面处的构件及其组合方式的统称。所以,两个概念的研究范围虽有所交叉,但本质上是有区别的。即使在两个概念有所交叉的研究范围里面,两概念研究的侧重点和研究工具也有明显差别。如形式美学是建筑形象研究最重要的研究工具,而对建筑表皮研究则主要是理论基础和参考工具。

5建筑表皮研究的意义

之所以选择这个题目研究,是因为这个题目既有理论上认识和总结的意义,又具有建筑实践上认识和指导的意义。下面主要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次谈谈我对建筑表皮研究的意义的认识。

建筑立面论文篇(4)

中图分类号TU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1)37-0067-02

1 建筑立面改造的定义

建筑立面更换过程受到的技术限制是不同的,这取决于建筑支撑结构的不同和建筑立面再建筑支撑结构中的作用的区别,因此导致建筑立面的更换的程度也有所区别。最常用的建筑立面更换有3种:外包立面更换、墙体饰面材料更换和建筑立面完全更换。但判断是否属于建筑立面更换的标准应该是看其是否造成了建筑形象的足够程度的改变。如建筑外饰面翻新,由于没有使建筑形象发生足够程度的改变,只能被称为建筑立面的维护,而不是建筑立面的改造了。

我们这里说的立面改造,含有包括从建筑立面形式的改变到建筑立面的完全更换等不同层次上的意义。即使同样以装饰建筑为目的的建筑立面更换,也可以分为与原有建筑形式紧密结合的修饰和附加的、独立的装饰两种类型。

2 建筑立面改造的几种主要方式及其特点

2.1 外包立面更换

在原建筑立面外面再加一层建筑立面这就是外包立面。外包立面的做法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出于建筑视觉形象的要求,与建筑的功能和空间要求无关。

外包立面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原建筑立面构成的限制。如不能将原有窗的位置包包成没有采光作用的实墙。但建筑立面肌理的起伏和局部构件的突出凹入比仅仅更换墙体饰面材料要灵活的多。而且,可以通过外包玻璃幕墙的方法在一定程度上使其视觉效果突破原建筑立面的限制。但外包立面由于是在原有建筑立面之外包的纯粹为了满足建筑视觉效果的建筑立面,在一定程度上切断了建筑立面与建筑其他构件的逻辑联系,在很大程度上掩盖了建筑逻辑的真实性。

2.2墙体饰材料更换

墙体饰材料更换的方式属于建筑立面更换中对建筑形象,它多用于墙体承重结构,有时也用于填充墙结构。包括建筑立面的形象改变最少的方式。这种方式不改变建筑立面的墙体和洞口的位置,也就不改变建筑立面的基本构成形式。但通过饰面材料组合方式的差别,比如横竖线条、纹理等方面对于建筑立面构成方式在视觉语言上进行重新组织,以及调整建筑的比例、进度等因素,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调整建筑立面的视觉形象,化原建筑立面视觉上的弱点为优点。这种建筑立面更换方式的优点是造价较低,工期短,并且不改变建筑立面与内部空间之间的原有关系。

2.3 建筑立面完全更换

建筑立面完全更换不仅使建筑立面的形象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而且使建筑立面的功能和技术基础发生了弯化,相应的建筑空间品质也有一定程度的改变。

完全更换建筑立面发生在建筑立面与建筑支撑结构分离的情况下。填充墙结构从理论上可以进行建筑立面完全更换,在实践中也有如上海火车站这样的作品,但建筑立面完全更换的情况更多还是出现在建筑立面不但与建筑支撑结构分离,而且并不依靠其自身的重量维持自身的稳定性的情况下。这种情况最常见的也是幕墙立面。

3 分析当代中国建筑立面改造活动的价值取向

在分析当代中国建筑立面改造活动的价值取向时候,当然不可能忽视历史上的一些相似的活动,我们结合历史的价值观和当代中国的立面改造活动的主要内容和特点,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当代中国建筑立面改造活动主要基于以下原因和价值取向。

3.1 与社会和心理的一些特点有关的价值取向

这类价值取向倾向于建筑当成一种带有标签性象征性意义的符号。例如,建筑物易主之后,新的主人会将原有建筑的室内外彻底进行一番建筑改造,以展现主人的更替。这里,建筑立面的改造的行为成为建筑的新主人展示建筑所有权的标签。这是一种心理学层面上的权利展示欲的释放。

一般来说,建筑的新颖而豪华让人感觉到建筑拥有者财力丰厚,并有很强的广告效果。市场因素也是建筑立面改造的重要原因。而老且坚固的建筑则给人以建筑拥有者历史悠久,使人信赖的感觉。然而在当代中国,很多都在刚刚起步,老的有实力的建筑拥有者除了国家以及国有企业外很少存在,即使老且坚固的建筑也难以给人以业主历史悠久,令人信赖的感觉。所以,建筑的商业效益和广告效益只剩下了新和豪华、气派等展示实力的方式。

3.2 时尚趣味的变化原因

我国当代的大量立面改造工程也具有这样的特点。首先,改造的最大多数对象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留下的,仿现代主义方盒子式建筑。而很多情况下改造的唯一目的是使建筑的形象达到或接近作为时尚的建筑形象的样子。这些建筑可以被认为代表那个特定时代,有一定的保留价值。但由于数量比较大,再加上建筑和城市的更新时绝对的,每个时代需要保护的也仅仅是一部分有代表性的建筑。

时尚这个概念在这类理论体系中具有短期和肤浅的意义。无论是古典学院派建筑理论体系还是现代主义建筑体系还是现代主义建筑体系,所追求的都是超越与时尚关联的、更加普遍的价值系。但应该看到,古往今来,时尚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始终存在,并且在任何一个时代都对建筑的形象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是不能回避的。

4 工程实例

综上所述,在必须使用旧建筑的情况下,很多人选择将旧建筑立面进行改造,以获得更好的广告效应,双牛大厦就是其中的代表。本工程原为1993年设计的高层办公楼,地下室已经施工完毕,建筑面积为27 785m2。要求对其原外立面设计改造,以告效果。现外立面采用全金色玻璃幕墙,采用帆的造型,这层立面将原有的墙上元素统一在其半透明之后。把裙房与道道路垂直的界面设计为透明的,使行人能有机会象看到橱窗一样观察到内部的情况。橱窗式的商业性也建立起公共性,使新的办公楼再外部区别于原建筑。

此大厦建筑立面改造的基本目的是出于形式美学的要求,并且仅仅是最主要的立面的更换。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更符合古典学院派价值观念的要求。但建筑立面的更换导致了内部过厅建筑空间品质的更新品质改造。与原有建筑支撑结构、建筑功能组织、建筑体型紧密配合,所以获得了很大的成功。

5 结论

建筑艺术构思及立面改造作为当代中国的重要建筑活动之一,建筑立面改造并不是所谓的应该不应该,主要的是避免不符合建筑学规律的、娇柔做作及粗制滥造的作品出现。

建筑立面论文篇(5)

无论是西方还是东方,建造活动都是一个从自发到自觉的过程。然而,随着从无意向到有意向的转化,建筑的作用也从最初的纯物理功能演化为具有意义载体的功能,它不仅要具有基本的物质功能,也就是遮蔽功能,还要经常被要求具备情感功能、社会功能和哲学功能。在情感功能方面,令人感觉或亲切柔美、或庄严肃穆、或富丽堂皇、或清素典雅……在社会功能方面,建筑也经常成为显示主人身份和等级,同时还会起到防御、教化、规训等作用(如城墙、寺庙、讲堂和监狱);在哲学功能上,建筑的形制经常要与宇宙和天象联系起来,反映了人的宇宙观。正是这些情感功能、社会功能和哲学功能的需求,才推动了设计或者意向的发展,从而诞生了专业的建造师(在中国是匠师)。反过来,建筑师又在实践中提炼诸多设计手法和技巧,结合自然条件、地域特征以及形而上的意识形态,从而形成法式或规制。但是,这些法式仍不能被称作理论,因为它们仍然还只停留在经验阶段,没有经过抽象和推理,没有形成理性认识,更没有演绎。

2理论产生―不同的生成背景

西方的早期建筑理论,得益于包括古典理性主义哲学和数学在内的古希腊文明的整体支撑,并拥有古罗马帝国大量宏伟建筑活动的实践支持。最早的建筑理论,要追溯到公元前1世纪古罗马军事工程师维特鲁威的《建筑十书》,这本书被埋没了很久,到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才被人发现。这本书的内容涉及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基本原理、建筑构图原理、西方古典建筑形制、建筑环境控制、建筑材料、市政设施、建筑师的培养等等。自文艺复兴到19世纪,西方相继出现了阿尔伯蒂(意大利)、布隆台(法国)、拉斯金(英国)等许多建筑家的理论着作。总体来讲,18世纪以前的理论,是以数学和欧几里德几何学为基础的,理论家们继承了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思想,认为宇宙万物被一种数学法则所控制,他们盛赞人体比例和黄金分割的美妙,从中推演出万物所应遵循的比例,而建筑作为宇宙的模型,也应该遵循这些比例。这些理论,往往是个人观点和心得,主观性较强,理论本身所涉及的内容也往往局限于形式法则,对于建筑结构、建筑环境以及建筑人性化研究几乎都没有涉及,所以对于实践的指导也很有局限性,通常适用于大型宗教和行政建筑的规划布局和立面形式,并不关心内部空间和人的行为及心理。另一方面,大量的民用建筑,在没有系统理论的指导下依然自发自觉地进行,并创造了建筑历史的主体。18世纪以后,随着近代自然科学和欧洲启蒙运动的推进,学术领域乃至整个社会崇尚理性主义和人文主义,这些影响到建筑理论,也将近代科学技术理性主义包容进来。到20世纪(尤其是中期),西方建筑理论家与哲学、社会学、经济学、心理学、工程学、语言学等多学科先进成就进行跨学科结合,从而建立一了系统的现代建筑学理论体系,使建筑理论的体系化超脱了个人而成为一种群体活动,进而在很大程度上是全球性的。

中国古代建筑的思维活动,是在与欧洲古代文明完全不同的另一种地理和历史背景下进行的。中国是一个农业立国的国家,与收获相关的节气与天象成为原始文化的核心,同时,与收获相关的水利管理及地理因素推动了中央集权的政治进程。在此基础上,中国的建筑理论与西方呈现出完全不同的范畴、体系与机制。在中国文化的宏观定位下,一方面,“天生神物,圣人则之”“知者创物,巧者述之守之,世谓之工。百工之事,皆圣人之作也”,对于成器以为天下利的百工给予表面上的尊重;另一方面,出于对整体世界的把握需要,将人类的社会与思维活动分为五个方面:“是故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化而裁之谓之变,推而行之谓之通,举而张之天下之民谓之事业”。即将无形的观念把握与有形的器物制作这两种活动分割开来,并与社会身份相联系。从而设计活动分为两个部分,与维系社会等级相关的思维活动纳入到礼制及典章范围,称为“道”,与有形的器物制作相关的思维活动被纳人“工”的范围,称为“器”,道与器的巨大鸿沟,加上后来的“治人”与“治于人”的对立,使得中国的建筑匠师长期未能完成欧洲文艺复兴之后的设计与施工、建筑于结构的专业划分。即便如此,中国古代建筑活动中也依然产生了少量的具有理论萌芽的建筑技术书籍。最早,也是最系统的应当数北宋时期由王安石主持编写的,由政府颁布的建筑预算定额(也兼有施工手册之用)―《营造法式》,这是我国古代最完整的建筑技术书籍。书中资料主要来自历代工匠相传经久可行之法。这本书不仅对北宋末年京城的宫廷建筑有直接影响,南宋时,还因在苏州重刊而影响江南一带。

3当代建筑理论

建筑立面论文篇(6)

教育是由教育目的、教育对象、教学思想和教学法构成的,因此关于教育和教学的讨论多半是认识论和方法论的讨论。对于大多数学科来说,学科本身的定义是清晰的,如数学、物理学、天文学和历史学等;但建筑学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和上述学科一样,建筑学也是一门古老的学科,但建筑学的研究对象和建筑学的知识主体并不是非常明确,如建筑是艺术、建筑是建造、建筑是凝固的音乐以及建筑是符号象征等,因此建筑学的知识主体既包含了造型艺术的法则又包括了工程技术的知识。从历史发展来看,建筑学学科最初是在艺术院系里,后来又全球性地移至工程学院,接着又向综合性大学发展。建筑学的基础知识也由于自身概念的拓宽而不断增加。虽然建筑教育和建筑实践紧紧地结合在一起,然而建筑学的含义不仅仅是建筑本身;由于建筑学的学科概念的含混,对其研究对象的讨论一直是建筑理论讨论的重点之一,每一次对建筑学的大讨论都引发了对建筑教育的重新思考。

我国建筑学发展的历史并不长,并且是在西方建筑学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又有了自己的理解和发展,走出了和西方不一样的道路。在当今信息交流十分频繁的年代,建筑教育之间的交流当然也日趋频繁,作为交流和学习的基础应当对建筑教育的特点作一次深刻的探讨。

一、传统建筑概念与建筑学

中国历史悠久,中国的传统建筑己有4000多年的历史,并在世界建筑之林中独树一帜。然而,把建筑作为一门学科的建筑学和与其相应的建筑教育在中国只有不到80年的历史,其中缘故值得思考。

如果我们认真读一下中国历史和中国建筑史,了解中国传统“建筑”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位置和发展脉络,就不难发现中国传统建筑的概念和现在的概念之间存在着差异。首先,在中国传统观念中,建筑的角色是“器”,主要存在的价值是“功用”。作为器的建筑产生的主要目的是获得内部空间,也就是说,建筑仅是建造活动的客体,内部空间才是整个建造活动的目的。因此,建筑的外形仅是一个媒介或载体,通过载体达到“功用”的目的。其次,作为“器具”的建筑有等级之分,而划定等级的原则取决于“器具”使用者的社会、政治地位。这个等级是建筑形式、类型的基础,通过建筑的平面、屋顶样式、建筑用材和用色等方面体现出来。再者,中国传统建筑以木构为主,建造者主要是木匠。由于建筑形式预先由建筑类型而定,类型直接取决于主人的社会、政治地位,因此,所谓“设计”工作也就是选择类型和解决建造问题。这样的“设计”工作与西方传统概念上的设计工作是不同的。因此,在整个建造过程中,没有建筑师这个角色,起主要作用的是木匠中的大师傅。工地上的参照物是由大师傅根据建筑的类型和所备的建筑材料制作的建筑木构模型;建造过程中如遇问题,现场解决。此外,中国传统建筑的彩画画幅主要取决于结构构件的形状,表现的和西方建筑室内的绘画也有着本质的不同。前者的画面和结构构件合二为一,后者绘画具有自身的独立性。

综上分析,从建筑学的意义上看,中国传统建筑的概念和西方建筑的概念存在本质的差异。建筑在西方是西方艺术三大门类之一,即绘画、雕塑和建筑;而中国的传统建筑本质上是“器”不是“艺”,没有获得与中国传统绘画和书法同等的地位而成为艺术的一个分支。造房子所需要的“技能”没能作为“学问”,“建筑形式”的美主要源自于技术和构造,而不是源自于以形式为目的的设计,建筑物本身并没有向西方建筑那样成为美学讨论的对象。几千年来直至上个世纪初,中国没有建筑师,因而也就没有为此而专门设立的学校和建筑教育;建筑技术的传承主要依靠师徒式的传授体系。中国传统建筑业没有产生出建筑师这个职业,并不是因为我们的建筑本身落后,而是因为在中国传统意识形态上对建筑的定位不足以产生建筑师。20世纪初,随着国门的打开,许多新事物和新学科也随之进来,“西学东进”是当时的潮流;体现在许多方面,其中也包括了建筑师的职业和建筑设计的概念。因此,尽管中国建筑已有几千年的历史,但建筑学仍是一个新的学科。

二、回顾建筑教育

众所周知,中国第一所建筑院系正式诞生于1927年,即现在的东南大学建筑系,其教员和系主任都是由回国的留学生组成[1]。上世纪初,清政府有组织地派送中国留学生出去学习,建筑学也是其中之一。据史料记载,在出国留学生中学建筑的有55人;其中40人去了美国[2]。学成之后他们中的大多数返回祖国,开办了事务所,成为中国的第一代建筑师,并建立了中国自己的建筑院系。显然,由于所受建筑启蒙教育的原因,对建筑学的理解一开始就是以西方传统建筑学的观念为基础,以理解西方古典建筑的方法去理解建筑事物,并且以此解释中国已有几千年历史的传统建筑。因此,第一代建筑师对中国传统建筑以及“民族特征”的解释和西方建筑师的理解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只有“地道”与否的差异。这一观点无论从他们的作品中或对中国建筑形式的分析上都明显反映出来[3]。

这样,建筑的概念由“器”而转成“艺”,成了学问的对象。建筑是艺术的地位在建筑院系里得到普遍承认,这和西方传统建筑学是一致的。作为艺术的建筑,其形式(外观)就变得尤其重要,所以对形式的研习就成了设计训练中的中心内容,也成了建筑教育的主要内容[4]。由于对建筑概念的理解是西方的,因此学习建筑、认知建筑的手段也是西方的。例如建筑设计初步课,对建筑的理解和学习方法基本上是西方传统建筑学的方法,从研习古典建筑开始,学习的方法是渲染,目的是通过长时间的描绘领会古典建筑精髓的几何关系和形式美的原则。西方古典建筑学由于阿尔伯蒂(Arberti)和帕拉蒂奥(Pladio)的贡献,形成了一整套形式美的生成方法作为设计的原则。然而,有意思的是对中国传统建筑的研习也使用了相同的办法,但是中国传统建筑的产生则是另外一回事了。在图纸上看到的中国传统建筑的立面是木构件搭接中空间关系的平面投形,“立面”本身并不存在。因此,所谓立面的比例、几何关系等没有实质意义,这种作为认知的学习方法导致了对中国传统建筑认知的形式化和表面化;也直接导致了建筑设计中对中国传统建筑符号化的设计方法。这种以渲染为基础的形式训练模式一直延续到20世纪80年代,其间虽然渲染的对象—建筑形式发生了不少变化,但以渲染作为训练的手段并没有变,从“古典”建筑一直渲染到“现代”建筑[5]。表面上看,渲染作为训练工具并没有影响对新建筑形式的接受,但是仔细分析一下,以这样的方法去理解“现代”建筑和对中国传统建筑的认知,都存在着对“形式”的误解。这种事实道出了在建筑教育中对建筑学的理解和对建筑形式的认识和理解有偏差。以渲染为基础的形式训练对中国建筑教育的影响很大,而且根深蒂固。它已不仅仅是训练方法,而且直接影响到了对建筑形式认知和对建筑学的理解。教学体系统一化、教学大纲和统编教材等是中国高等教育的特点之一,因此,在中国建筑教育的教学模式普遍大同小异。仔细分析,在建筑教育发展过程中似乎缺少了在建筑学中国化之后对建筑学知识主体的讨论,知识体系和教授方式存在问题。

三、建筑学与建筑教育

建筑教育应该建立在建筑学学科的基础之上,建筑教育模式应取决于对建筑学基本概念的理解。就西方建筑学而言,自维特鲁威(Vitruvius)开始试图回答建筑学的基本问题,阿尔帕蒂开始把建筑设计纳入学术领域,最后在巴黎美院里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学科理论和体系。事实上西方建筑学的主要研究对象是建筑事物的本体论和建筑设计的方法论,几千年来西方建筑学在其发展过程中不断地在回答“为什么这么做”的问题,同时也不断讨论“怎样做”的方法。作为一门学科的建筑学最初延生在法国巴黎路易十四皇家学院,首先建筑是被作为艺术门类之一而被学院接受,并要求其有能阐述自身审美原则的理论,即必须有可用于直接教授的理论。巴黎美院是学术型机构,因此,对建筑学也要求要把它纳入可以接受的学术规范[6]。在巴黎美院里,建筑教育被分为两个部分:建筑设计理论和建筑设计训练。这两种不同的训练来自不同的教授群体,学院内的教授和学院外的建筑师。学生们在学院内学习文学、历史、哲学和美学以及数学,同时要到建筑师工作室进行实际操作训练,并通过设计竞赛获得设计成绩。在学院内,建筑设计理论的美学基础是建筑艺术的普遍原则,即以阿里斯多德的美学原则为基础,形式美被提纯到美的定律,如对称、韵律、和谐和比例等。其中占统治地位的优秀建筑的标准是固定的形式美的原则和范例,它建立在意义利文艺复兴文学和艺术作品之上。根据阿里斯多德形式美的普遍原则把美术从匠人的活动中分离出来,把建筑师从工匠的地位提升到哲学家的地位[6]。

巴黎美院的教学模式之所以在19世纪80年代之后直至1939年逐渐成为美国建筑教育的主流,正是由于它具备完整的理论框架和学术体系[7]。当中国大批建筑学留学生前往美国的时候,正是美国建筑教育盛行巴黎美院模式的时期,而宾夕法尼亚大学建筑学又是以杰出的巴黎美院模式而著称。中国在美国的建筑学留学生中,比较集中的去了宾夕法尼亚大学[2]。尤其是宾大建筑系的建筑设计课,有着完整的训练方法,创造性地运用了巴黎美院的设计原则。当时是帕尔·克瑞主管建筑设计教程,他是一位训练有素的学院派建筑设计师和教师。帕尔·克瑞对建筑形式构件分析的态度实际上是坚信古典的、无时间性和延续性,尽量避免认真地对历史事件进行分析,要学生分析古典建筑的形式构件,并不重视形式的历史意义[7]。宾夕法尼亚大学的建筑教育模式对中国建筑教育模式的影响较大,严格地说,奠定中国建筑教育基础的是源自美国巴黎美院式的教育模式。

然而,巴黎美院的教学模式通过强调一般的、抽象的理论而不是特殊的、具体的实践,把建筑设计活动理论化,奠定了建筑学学科的理论基础,构成了建筑学的知识主体。这一点作为西方学术传统的一部分始终保留在建筑学的学科之中。建筑理论作为建筑学的知识主体,是建筑设计思想源泉,也主导了建筑设计者的思维方式。但是,作为知识主体的建筑理论始终没有在中国建筑学的学术框架中占有相应的地位,取而代之的是“形式”“、风格”和“手法”。因此,也就造成了建筑形式构件的组合成了建筑设计的主要方法,对形式的敏感和反应成了主要的设计能力。形成了重视建筑设计(形式设计),忽视建筑理论的风气,甚至认为建筑理论形同空话,或把设计想法和设计手段与建筑理论混同起来。据此,可以这么说“中国的建筑教育源自巴黎美院”的看法有其不完全性,实际上是建筑“形式”的研习手法源自巴黎美院,但巴黎美院设定的关于建筑学的知识主体和学术规范并没有真正被中国建筑教育所接受。

所不同的是,美国的建筑教育自1939年以后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朝着现代建筑的方向发展,原先巴黎美院古典建筑的研习手法被放弃了,但建筑学的基本概念和学术规范依然保留下来。

这种对建筑学知识主体理解的差异是中国建筑学和西方建筑学本质上的差异,虽然这种差异并不一定反映在建筑物的形式上,甚至也不反映在学院中设计课教学的成果上,但却反映在建筑教育的理论框架上和学术规范上。最终,形成了所谓建筑设计的学习“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这一点是中国建筑教育和西方建筑教育最大的不同点,也就是对建筑学认识的不同点。

四、结语

在中国,当建筑学作为一门学问在大学里教授之时,就已经打破了中国传统上对建筑事物的认识,建筑学不是建筑,建筑学的知识主体也不仅仅是建筑设计。也就是说,建筑学作为一门学科应该和其他学科一样,有相应的学术规范和理论基础,这是一个不得不接受的现实。虽然近十几年来,中国的建筑教育也已放弃了古典学习方法,但并没有开始建构规范的建筑学体系;由于最初对建筑学理解的偏差,导致了思维方式和认识论上的偏差。以这样的视角看西方建筑的发展历程,就很容易理解成是一部“风格”变换的历史;用同样的视角去看欧洲的现代建筑、后现代建筑以及美国的后现代建筑等,就只能感兴趣其形式的差异,或从形式的差异去理解名词的差异,并不能认真地去研究其根源。

因此,当务之急是健全建筑学的知识主体,建立自己的建筑理论框架和学术体系,为建筑学真正的中国化打下理论基础。

参考文献:

[1]郑定邦.国内早期建筑教育的开创.东南大学建筑系成立七十周年纪念文集.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7.44

[2]赖德霖.中国近代建筑史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北京:清华大学建筑系.1992.2,18,19

[3]中国建筑史.南京工学院建筑系.1980年7月版.182~185

[4]最初建筑作为土木工程的一个分支,在教学大纲里还有许多数学、力学和工程技术等不少课目。张镛森.关于中大建筑系创建的回忆.东南大学建筑系成立七十周年纪念文集.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7.43

建筑立面论文篇(7)

Abstract: at present, the domestic architecture field subject to external shocks trend, the western form has become inevitable construction creation absolute mainstream. Aiming at the native traditional culture and architecture creation essence is ignored appear even serious lack of present situation, carried out a series of thinking to call for the return of the architectural culture and representation, and expect to become the architect of the creation thinking.

Keywords: architecture creation traditional culture essence innovation

中图分类号:E22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全球化在促进各国经济、文化交流并带来视觉新鲜感的同时,似乎正在变成衡量一切文化的尺度和标准,建筑领域也不能幸免。建筑艺术变化纷呈,折射出西方的价值观与审美取向。但必须得承认,本土传统的研究和探索被束之高阁,自然容易处于被动和弱势的地位。传统特色正在渐趋失落,并留下一系列无法弥补的遗憾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面对这些现象,我们理应静一静,多思考,回归建筑创作的本源。

一.机遇与挑战并存

我国正处于一个经济全面发展的新时期,国家不断扩大开放,社会经济、文化进一步加速发展,城市建设突飞猛进,建筑事业欣欣向荣,成就令世人瞩目。在史无前例的大建设中,尽管成效很大,但在生态环境和文化传承等方面也付出了不小的代价。一方面遇到一个从事建筑创作的黄金时代,全世界不少建筑师也把注意力转移到中国这片广阔的市场来。另一方面,面对巨大的建设浪潮和国际上多元缤纷的各种建筑思潮的冲击,无论在理论上或是心理上都准备不足,常常跟着市场导向走,而一些决定方案取舍的领导或业主盲目追求大气魄、高标准、新奇特,使得一些设计忽视甚至牺牲功能去追求所谓标新立异的形式,一些建筑不顾国情、不谈经济,超标准建设。在这种市场的导向下,使一些建筑创作逐渐脱离建筑本体,背离建筑的基本原理而走上形式主义的道路,于是一些不合国情、违背建筑目的性的畸形建筑逐渐多起来了。面对当前机遇与挑战并存的优越创作环境,我们应该好好总结和反思,使我们的建筑创作有一个健康的发展方向。

二.建筑的目的性

近年来,无论建筑界或社会上对目前建筑设计中的一些倾向和设计思想的混乱颇有微词,一些大城市的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越来越多的议论,建筑的目的性再次成为关注的焦点。从本义来讲,时下一些建筑设计脱离建筑的本质,忽视建筑的具体功能和使用要求,不结合地形地貌和环境条件,不考虑与传统地域文化的沟通,片面追求所谓“造型”,这是对建筑本质的一种误解。这不能不引起广大建筑师深思,建筑设计如果脱离建筑本体,建筑创作就会走到斜路上去。

三.创新并非标奇

建筑设计是一项创造性的劳动,每个建筑师都希望自己的作品能有所创新,有个性,有特色。建筑创新首先体现在设计理念和理论上,建筑创新还体现在影响设计的各个因素上。例如总体布局如何与城市和环境的协调融合,在功能上如何以人为本满足使用的要求,在文化上如何承前启后表达建筑的内涵和文化品味,以及材料、结构、技术的创新。它涉及到环境、功能、文化、技术、经济的各个方面,常常是诸因素的综合,并在某一环节形成突出的创新点。现在社会上有一种错误的导向,片面理解创新的含义,认为建筑创新就是建筑形式的标新,而只要形式与众不同,就是创新建筑。在这种思想的指引下,建筑追求新、奇、特,建筑造型与功能脱节,标志建筑成了标新立异的代名词。这种思想导致不少设计人员从形式出发,而形式又只看立面透视图,一些方案评选,只要透视图画得好,与众不同就行了。有的领导或业主向设计人员提出“你先给我画几张透视图,选中后再委托具体设计”,而设计人员为了获得设计任务,就常在国外的建筑杂志中找与众不同的立面,或凭空构想别出心裁的建筑造型,待甲方选定透视方案后再去拼凑功能和平面,至于是否与周围环境协调,是否适用经济合理,就不去顾及了。这是典型的形式决定内容,立面决定一切的思想。有了这种设计思想,很难出创造性的设计,这也反映了当前设计领域某些作品追求形式、华而不实、缺乏内涵、精品不多的现状。

四.坚持开放学习先进反对崇洋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门打开,引入国外各种先进的规划和设计理念,这对提高我国建筑设计水平,逐步与国际接轨是十分及时和必要的。在国外,不少优秀的城市和建筑规划设计值得我们借鉴。例如欧洲许多城市都强调在保持城市整体肌理和空间形态的前提下进行城市建设,建筑强调实用并与环境融合,这种教训在我国的许多城市建设中是很深刻的。一些国际著名建筑专业设计公司在建筑环境、空间、城市设计理念、新材料、新结构、新技术的应用和设计思维方法上都有一些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关键我们要学他们不断创新的理念和思维方法,而不是具体的形式和符号,同时我们应结合国情,独立思考,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近几十年来,国外出现各种各样的理论、流派、主义,他们不同的出发点,虽言之有理,持之有故,但其中不少设计不合国情,造价过高,缺少中国文化特色,质量平平。有的认为花这么多钱搞国际招标就是要选一个外国的方案,其实这几年我们国内建筑师有了很大的提高,现在国际招标中中国建筑师中标的也不少,有些领域国内比国外的水平高,但一些重大的标志性工程目前还是外国建筑师占上风。中国建筑师熟识环境,了解国情,但整体素质和水平与国外先进国家还有一段距离。

五.中国建筑师的历史使命

当前建筑的现状令人担忧,形成这种局面是多方面的,需要全社会各方面共同的努力来解决,而不仅仅是建筑师的责任。从建筑师的角度由此引发的建筑创作思想的讨论是一件好事。作为一个中国建筑师应该看到与世界先进国家的差距,坚持开放,不固步自封,学习国外先进的设计理念、技术和管理,使我们的设计队伍,特别是年轻一代迅速成长,与国际接轨是十分必要的。同时对外国文化和技术的引入,也应结合国情冷静思考,要有鉴别真伪的能力。

作为一个中国建筑师要掌握辨证的创作思维方法,建筑的基本原理是共通的,在错综复杂的诸多因素中,我们可以通过多方案比较,综合思维,整合优选。在这个过程中,建筑师应坚持建筑的目的性,以人为本,视全社会为最大业主,让建筑回归到整个社会的需要。

小结:

中国建筑要走向世界,作为一个中国建筑师,要立足本土,结合国情,弘扬民族文化传统,在建筑创作中要体现建筑的地域性、文化性和时代性。努力创作有中国文化特色的现代建筑,让中国建筑师的成就和思想立于世界建筑之林,中国建筑要走向世界,这是时代的要求,也是中国建筑师神圣的历史使命。

参考文献:

[1]《建筑创作》杂志社.中国博物馆建筑与文化.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3

[2]吴良镛.论中国建筑文化的研究与创造武议 :湖北教育出版社 .2002

建筑立面论文篇(8)

一、德国学者的上层建筑定义之缺陷

1998年,德国学者柯尔希纳、米夏利斯在《哲学概念词典》中对上层建筑是这样界说的:“上层建筑(nberbau):历史唯物主义有关国家、文化、社会意识、意识形态和政治的比喻性的集合名称,与基础(生产关系)相区别”。这个词条指出上层建筑是“比喻性”名称,但从中可以看出词条编写者没有悉心研究马克思使用上层建筑概念时所赋予的各种不同意义,以及这些不同意义之间曾发生过转变,因而导致他们对这一概念的内涵作出大杂烩式的说明且具有随意性。词条把马克思并没有用上层建筑概念喻指过的文化、意识形态也列举其中,又根本忽略马克思曾用上层建筑概念喻指过信用与虚拟资本这类内容,因而它貌似全面但实际存在缺陷。

其实,马克思使用上层建筑这个比喻性概念时灵活多变、赋予它复杂多样的含义。这些含义主要有三种:思想、观念,政治结构、政治权力及政治行为,信用与虚拟资本等。上层建筑概念的含义还曾从喻指思想、观念到喻指政治结构和政治权力变迁,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等著作中喻指思想、意识,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法文版《资本论》等著作中则赋予“法律的政治的”内涵而舍去了意识的内涵。柯尔希纳、米夏利斯的上层建筑定义中不仅未提及信用与虚拟资本方面的内容,也根本没有说明上层建筑概念的含义曾从喻指思想、观念到喻指政治结构和政治权力变迁,只是将国家、文化、社会意识、意识形态和政治等概念并列在一起,称它们是“比喻性的集合名称”。这显然失之笼统而缺乏精确。

只要具体分析上层建筑这个比喻性概念所喻指的思想、观念,政治结构、政治权力及政治行为,信用与虚拟资本等含义,就可以知道其缺陷何在。

例如,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等文献中用上层建筑概念喻指过思想、观念,他主要是借助这一概念去说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揭示社会意识是超出社会存在之上的“上层建筑”。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在论述市民社会这种随同资产阶级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及其作用时,从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上,即在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意义上首次使用了“上层建筑”概念,所指的是一种“观念的上层建筑”或“思想上层建筑”。他们指出真正的市民社会“这种社会组织在一切时代都构成国家的基础以及任何其他的观念的上层建筑的基础”。他们在该书中还有“整个思想上层建筑”的提法。但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再次使用上层建筑概念时赋予了更加复杂的含义。他在分析立宪共和国或议会制共和国的存在时期、共和党人与保皇党人之间的斗争时写道:“在不同的占有形式上,在社会生存条件上,耸立着由各种不同的、表现独特的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人生观构成的整个上层建筑。”此外,在《剩余价值理论》中,马克思在思想家从理论上构造上层建筑的角度使用了上层建筑概念:“物质生产领域中的对立,使得由各个意识形态阶层构成的上层建筑成为必要……”在《法兰西内战》初稿中论及农民时,说在农民的“经济差异的基础上,作为上层建筑,形成了大量互不相同的社会政治观点”。

马克思更多的是在社会政治结构、国家政权或政治行为的意义上使用上层建筑概念。这里引述一些典型的论述作为例证。例如,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写道:“无产阶级,现今社会的最下层,如果不炸毁构成官方社会的整个上层,就不能抬起头来,挺起胸来。”这里的“全部上层建筑”主要是指资产阶级的国家政权。马克思在《马志尼和拿破仑》一文中则是在“国家的政治形式”意义上使用上层建筑概念的。在《关于俄国废除农奴制的问题》一文中,马克思又有“国家全部上层建筑”的用法。他写道:“的确,要解放被压迫阶级而不损害靠压迫它过活的阶级,而不同时摧毁建立在这种阴暗社会基础上的国家全部上层建筑,是不可能的。”在《中国记事》一文中,马克思也是用政治上层建筑概念喻指国家政权。针对中国发生的太平天国革命,马克思这样评论道:“在东方各国,我们经常看到社会基础不动而夺取到政治上层建筑的人物和种族不断更迭的情形”。在《政治经济学批判》手稿中,马克思在论述剩余劳动的性质时,也几次使用了上层建筑概念,说的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整个上层建筑”,即国家从事非直接生产活动的部门。他写道:工人用剩余劳动时间创造的“剩余产品是除劳动阶级外的一切阶级存在的物质基础,是社会整个上层建筑存在的物质基础”。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二稿中使用上层建筑一词时,也赋予了政治结构的意义,并有“中央集权的国家政权这一上层建筑”的提法。在正式公开发表的《法兰西内战》中,马克思在作为阶级统治机器的国家政权的意义上使用上层建筑概念时是这样表述的:“中央集权的国家政权连同其遍布各地的机关,即常备军、警察局、官厅、教会和法院——这些机关是按照系统的和等级的分工原则建立的——起源于专制君主制时代,当时它充当了新兴资产阶级社会反对封建制度的有力武器。……18世纪法国革命的大扫帚,把所有这些过去时代的残余都扫除干净,这样就从社会基地上清除了那些妨碍建立现代国家大厦这个上层建筑的最后障碍。”马克思在致尼·弗·丹尼尔逊的信中使用上层建筑概念时也是用于揭示社会的政治结构,尽管1995年版《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将tiberbau译为“上部结构”,但该概念用于揭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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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的政治结构的意义并不因此而改变。马克思是在谈及铁路发展的作用时写道:“铁路网在居主导地位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出现,促使甚至迫使那些资本主义还局限在社会的少数点面上的国家在最短期间建立起它们的资本主义的上部结构”。

马克思用上层建筑概念喻指政治行为,是在《科布顿、布莱特和吉布森的失败》中议论英国时政,其意义具体指的是“内阁的擅权”。其行文是:“摧毁它的上层建筑,即内阁的擅权”。此外,马克思在《总委员会关于继承权的报告》中使用了“法律的上层建筑”提法,其意思就是指继承权:“我们应当同原因而不是同结果作斗争,同经济基础而不是同它的法律的上层建筑作斗争。假定生产资料从私有财产转变为公有财产,那时继承权(既然它具有某种社会意义)就会自行消亡,因为一个人死后留下的只能是他生前所有的东西”。

上层建筑概念用来喻指信用与虚拟资本、汇票等主要在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著作和文章中。例如,马克思在《贸易和财政状况》一文中,在信贷与虚拟资本如银行券、债券类的意义上使用了上层建筑概念。他主要是引述伦敦的政府机关刊物《经济学家》的文字:“在这种资本的狭小基础上利用信贷建立起来的巨大上层建筑,不能不使人担忧。”马克思在摘录经济学家配第的《赋税论》时,其笔录中的上层建筑概念之意义与货币流通量有关。马克思摘引的配第的原话是:“我断定,这一点是平衡和衡量各个价值的基础;但是在它的上层建筑和实际应用中,我承认情况是多种多样的和错综复杂的。”在《政治经济学批判》手稿的第3篇中,马克思在研究“商人资本的周转。商业利润和一般利润率”时,也使用了上层建筑概念:“一般说来,商人和银行家自己的资本只是据以建立起巨大的上层建筑物的基础……”马克思在《资本论》第3卷第5篇第25章“信用和虚拟资本”中,引用上层建筑概念具体指汇票。他引述的是威·里瑟姆在《关于通货问题的通信》中的话:“汇票这个巨大的上层建筑,是建立在由银行券和金的总额形成的基础之上的……”在《资本论》第3卷第5篇第27章“信用在资本主义生产中的作用”中,马克思则是在信用的意义上使用上层建筑概念:“一个人实际拥有的或公众认为他拥有的资本本身,只是成为信用这个上层建筑的基础”。马克思在《论蒲鲁东》一文中,论及蒲鲁东主张建立无息信贷的银行并误解商品对货币的关系时,也是在信贷制度的意义上使用上层建筑概念。他说:“蒲鲁东发明‘无本文由收集整理息信贷’和以这种信贷为基础的‘人民银行’(banque du peuple),是他在经济学上的最后的‘业绩’。……他的观点的理论基础产生于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基本要素即商品对货币的关系的误解,而实际的上层建筑不过是更老得多和制定得更好得多的方案的翻版而已。”

由上可见,马克思上层建筑概念主要包含三种喻义:思想、观念,政治结构、政治权力及政治行为,信用与虚拟资本等。马克思在使用上层建筑概念时,对其所赋予的含义发生过转移变迁,即从喻指思想、观念到喻指政治结构和政治权力的变化,显然,说上层建筑是历史唯物主义有关国家、文化、社会意识、意识形态和政治的比喻性的集合名称是不周全的,它在使用过程中也不只是与基础(生产关系)相区别。

二、德、英、美等国学者对马克思上层建筑概念的种种误解

柯尔希纳等人在《哲学概念词典》中对上层建筑的界说不周全表明德国学者对马克思有关上层建筑的文献缺乏系统全面的阅读,因而对上层建筑概念的理论造成误解。

对马克思上层建筑概念存在误解甚至连德国著名学者哈贝马斯也不能免。在20世纪30年代,德国法兰克福学派中的一些马克思主义学者就对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理论展开过讨论。但是该学派的学者并未深入研究和全面把握马克思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学说,也未能用系统的观点和发展的眼光来看问题,只是片面地抓住马克思的某些论述做文章,他们在用社会实践的新发展来观照马克思的学说时走人了否定这一学说的境地。例如,尤尔根·哈贝马斯即用西方工业社会出现的国家资本主义现象来否定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界限。在《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1968年)一书中,哈贝马斯这样指出:“自19世纪的后二十五年以来,在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中出现了两种引人注目的发展趋势:第一,国家干预活动增加了;国家的这种干预活动必须保障[资本主义]制度的稳定性。第二,[科学]研究和技术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日益密切;这种相互依赖关系使得科学成了第一位的生产力。这两种趋势破坏了制度框架和目的理性活动的子系统的原有格局;而自由发展的资本主义曾经以这种格局显示过自身的优点。于是,运用马克思根据自由资本主义社会正确提出的政治经济学的重要条件消失了。正像我所认为的那样,马尔库塞的基本论点——技术和科学今天也具有统治的合法性功能——为分析改变了的格局提供了钥匙。”“马克思在理论上揭露的公平交换的基本意识形态(diebasisideologie)实际上瓦解了。——社会的制度框架重新政治化了,它今天不再直接同生产关系,即同那种保障资本主义经济交往的私法制度相一致,以及同保障资产阶级国家制度的一般措施相适应。于是,经济体制同政治体制的关系发生了变化;政治不再仅仅是一种上层建筑现象。如果社会不再是‘独立的’——这曾经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真正新的东西——作为先于国家和给国家作基础的领域,用自我调节的方法维持自身的存在,那么,社会和国家也就不再处于马克思的理论所规定的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之中。”哈贝马斯在这里认为,在国家干预经济的资本主义时代,马克思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理论就再不适用于社会和国家的分析。他由此而出发提出了重构历史唯物主义的任务。

对上层建筑概念误解的情况在英国学者那里也同样存在。英国学者认为马克思的“基础一上层建筑这种两分法事实上是一种错误的模式”,并认为还存在“反映论的发展与基础一上层建筑的比喻缠结在一起”的问题。英国学界自20世纪30-80年代,就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与意识形态的关系,上层建筑能否与经济基础区分开来这类问题一直在进行争论,也提出了重构历史唯物主义的问题。乔治·莱尔因(jorge larrain)在1983年出版的《马克思主义与意识形态》一书中,用专门章节讨论了意识形态与上层建筑的关系,并具体侧重“讨论意识形态与基础一上层建筑比喻”。莱尔因认为,“基础与上层建筑的传统的三维表现必须在意识的生产中得到检测。虽然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似乎限定在法律的政治的层面使用上层建筑概念,其他文本如《德意志意识形态》和《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的上层建筑概念则包括政治和意识两者。基础与上层建筑的三维表现想要表达的理念是社会意识形式不是自主的,它们不是来自于自身,其基础是在社会生产关系之中。”然而“不难看到,三 转贴于

维性比喻的一些喻含意义有可能导致混乱,也确实引起与它想要说明的意义正好相抵捂。”在1986年出版的《重构历史唯物主义》一书中,莱尔因对一些否定马克思“基础一上层建筑两分法”的学者们的观点进行了较全面的分析。他声称:对于“反映论的发展与基础一上层建筑的比喻缠结在一起”的问题,他已在自己的著作《马克思主义与意识形态》中作过论述,现在有必要探讨一下“批评家们的观点”。莱尔因写道:“也许,对基础一上层建筑比喻的最常见的批评是,人们无法准确地把经济结构与法律的和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区分开来。这种批评的目的是要说明,如果不能把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区分开来,那就不能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普兰茨认为,‘每一种社会活动都包含意识在内,因此,把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相对照容易使人产生误解,因为这种对照意味着二者有明显的差异,(普兰茨,1971年,第42页)。海伯罗尔也认为,意识要素充满整个社会有机体,人们很难‘划定物质领域的界限’(海伯罗尔,1981年,第48页)。--莱夫坚持认为,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无法与经济结构相分离,总的说来,‘基础——层建筑这种两分法事实上是一种错误的模式’(莱夫:《马克思主义的批判》,1961年,第172、174页);在费尔恩和阿克顿那里,可以看到同样的观点(费尔恩:《马克思的历史概念》,1939年,第101页;阿克顿:《时代的幻想》,1955年,第164—165、167页)”。从莱尔因所作的分析中可以看出,他提到的这些马克思主义学者基本上都否定马克思的上层建筑理论,只不过否定的角度各有不同:有的学者是因为把上层建筑理解为社会意识,把经济基础理解为社会存在而得出不同的看法;有的学者则认为上层建筑与经济结构本身无法分离。不过,莱尔因接着指出英国学者科亨从两个方面反击了这些指责:“第一,他说明对基础和上层建筑作出区分是可能的,因为无需借助法律概念就可对经济结构作出规定;第二,把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区分开来也是可能的,因为在社会存在的定义中,不包括思想要素的运用”。但莱尔因认为科亨“把意识从上层建筑中排除出去,确实消除了基础——上层建筑结构中的某些问题,但它并没有解决怎样认识意识的决定作用这一问题”。科亨的努力不是完全没有成功,“但收效甚微”。莱尔因之所以得出这样的看法,是因为他也没有系统研究马克思的上层建筑理论,因而陷入所谓“反映论的发展与基础上层建筑的比喻缠结在一起”的问题中难以自拔。

美国有些学者对上层建筑理论亦存在误解,一些对马克思的“世界观结构”理论持批判态度的美国学者更是否定马克思的经济结构和上层建筑理论。例如,约翰·麦克莫策(john mcmurtry)认为马克思的“生产关系”概念大有问题,即它意含着技术型关系、所有权关系和市场关系。由于马克思在《(政治本文由收集整理经济学批判>序言》中认为所有权关系这种“财产关系”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那“‘实质的’生产关系和法律的上层建筑之间的区别就会扫落在地”。如果说其中几种关系同时存在的话,这就模糊不清了,那马克思不是存心困惑我们就是存心欺骗我们。麦克莫策认为,“马克思理论中的最关键的范畴——生产关系——是一密码。当去解码时,马克思弃我们于‘混乱的地狱’。”从对生产关系的这种理解出发,麦克莫策进而指出:何谓“法律的政治上层建筑”也不清楚。一方面,这种上层建筑交叠于如在上面所说的那种生产关系的方式里,“即是说,被上层建筑规定的财产关系难以与生产关系构成的经济基础区别。另一方面,制度的上层建筑深深契人生产力的实施之中——所有工序都受制于一些非技术类的规则和法律——这就不能认为这两者是可分开的。因法律一政治的上层建筑以某种方式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牵涉,这样马克思视它为一种明显的社会的因素就好像是在概念上变的戏法。”麦克莫策这里其实已经接触到问题的实质,可是由于他持反对马克思的立场,最后问题不仅没有得到说明,反而从他手中溜走了。

美国当代著名的马克思主义学者弗·杰姆逊也是因为误解上层建筑理论而认为马克思对基础和上层建筑经典式的区分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得不能令人满意。他在《后现代主义与文化理论》一书中这样指出:“意识形态理论是马克思对异化的认识中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马克思主义对意识分析和文化分析最有独创性的贡献之一。这一理论属于十九世纪所特有的对意识的复杂性的研究成果,这一理论也许首先可以看成是弗洛伊德尔后所称的思想界的‘哥白尼式革命’的一个阶段。”但是,在社会自身发生改变的今天,“马克思经典式的对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区分越来越不令人满意,这种区分似乎可以将基础和上层建筑绝然分开”。

这些西方国家的学者根据社会的发展和社会经济、政治变化过程中出现的许多新的复杂情况,企图重构历史唯物主义,这本身具有积极意义。但他们根本否定马克思的作为政治的上层建筑概念则未免有失轻率。哈贝马斯等人认为在国家干预经济的资本主义时代,马克思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理论就再不适用于社会和国家的分析,因为政治不再仅仅是一种上层建筑现象,社会不再是“独立的”作为先于国家和给国家作基础的领域。这种观点形成的主要原因在于他没有从系统观出发深入研究马克思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理论,并且只看到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混合生长的一面,没有看到上层建筑仍有独立发展的一面。无论社会政治结构怎样演化,也无论怎样因政治的经济功能日益突出而使政治形式多样化、网络化,但社会政治结构的核心地带仍然是可以确定的。上层建筑作为社会中一个重要子系统的地位永远不会从社会中消失或溶解于另一个子系统经济基础中。莱夫、普兰茨等人认为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无法与经济结构相分离,因为每一种社会活动都包含“意识”在内等说法,其原因是未在政治结构意义上理解上层建筑,未仔细辨别马克思使用上层建筑概念时所赋含义的转移变化;或受苏联理论界人士解释的影响,例如把社会意识置于上层建筑的核心或将其作为一种并列的上层建筑形式的影响,于是产生了莱尔因所说的那种理解困难。同样,杰姆逊也是因为把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完全等同为上层建筑理论,才会产生“马克思对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区分越来越不令人满意”的看法。麦克莫策认为,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有关所有权关系这种“财产关系”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的提法,会导致“实质的”生产关系和法律的上层建筑之间的区别“扫落在地”。他看到了被上层建筑规定的财产关系难以与生产关系构成的经济基础区别,制度的上层建筑深深契入生产力的实施之中,却从此出发用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内在相关联的一面来否定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区别的一面,可惜却得出了否定上层建筑理论的错误结论。

归结起来看,国外学者所谓难以划清上层建 转贴于

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界限问题的成因主要在于两个方面:(1)由于现代社会中政治的经济功能大大加强,作为国家政权的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混合生长的情况突出,导致他们否定上层建筑的独立存在。(2)由于对“观念的上层建筑”关注较多,又受苏联理论界尤其是斯大林有关上层建筑“定义”的影响,把社会意识看作是上层建筑的核心,便产生了所谓“反映论的发展与基础上层建筑的比喻缠结在一起”的难题。其实,这个所谓的难题只需要运用马克思的社会结构理论和系统方法即可解决。然而,这些学者在没有弄清问题本身的前提下去否定马克思的上层建筑理论,并且企图重构历史唯物主义,这只能混淆问题而不可能解决重构的问题。

三、西方学者误解上层建筑概念的其他因素分析

百余年来,马克思的上层建筑概念中包含的思想观念和政治结构或国家政权意义被学界引述、研究和争论,因为它与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观息息相关,涉及人类社会的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两大领域。这不仅是西方国家学界争论的问题,也是苏联和中国学界尤其是中国学界长期以来争议不休的问题。这种情况,首先可从语言学寻找原因。考茨基在1927年出版的《唯物主义历史观》一书中指出: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说明“造成了一些奇奇怪怪的误解和解释”。“这种情况,一部分也许是由于马克思在这里使用比喻而引起的。比喻即使用得十分恰当,也永远是不完全的,会被按照字面去解释的人误解。”考茨基指出上层建筑这一比喻性概念会被按照字面去解释的人误解的看法十分正确。

确实如考茨基所说,上层建筑这一比喻性概念已造成历史性误解。这也许是语言文字的本性使然。马克思在表述上层建筑时使用了灵活多变的话语,但他使用的是传统人工语言之一的字符语言(又称书面文字语言)。这种语言虽然能够突破时空定位限制进行表意传情,但它毕竟不是数学语言(如爱因斯坦质能方程式:e=mc2)或数码语言(数字和代码语言,如计算机语言)那样内涵精确、极度抽象并呈中性化、能够完全突破时一空定位的约束。传统字符语言虽然每一独立的意符及引申外延一经约定俗成其所指意义就明确无误,有一些能够长期保持不变,但也有许多有关人类社会的意符却会随时而变。这就会造成读者对作者的误解,尤其当读者面对那些超时空的书面文字语言时,这种误解的可能性就会增加。故此,当今天的读者在阅读和理解一个多世纪前马克思的著作时,由于存在巨大的时空距离,在一定程度上会发生误读误解就在所难免。字符语言文字的另一个特点是,它不仅带有情感色彩,而且还有比喻、隐喻、讽刺、影射、反语等非字面含义。如果读者与作者不处于共同的文化背景中,或只按字面意义去进行理解,就不能准确把握作者在文字中的表意传情,准会发生误解。

当然,重要的原因是西方学者没有全面、系统阅读马克思有关上层建筑的文献,没有把握上层建筑的全部喻义。上层建筑概念包括信用和虚拟资本、思想观念和政治结构、政治权力等含义,在争论中西方学者基本没有关注或涉及。从语言学角度说,这本身就是最好的解释:信用与虚拟资本这些属于政治经济学、尤其是金融学领域的内容最需要的是概念明晰、观点清楚,比喻性的说法不会有长久的生命力。记载这些内容的文字虽然同样含藏于马克思著作中,以文本形式存在,但并没有进入理论界的视野,理论界和哲学界将它们似乎忘却了。至少,从当年马克思的追随者和第二国际的理论家,到苏联、中国及东欧诸国的理论界和哲学界,再到现代西方的马克思主义学界,几乎没有人提及马克思上层建筑概念中所包含的信用与虚拟资本等内容。

上层建筑概念的多种含义表明,对马克思的每一次上层建筑概念具体使用需要具体分析,不能任意将其含义混淆或任意换用,也不能将其全部含义字典式地罗列起来,如不能因马克思用上层建筑喻指过信贷就把“信贷上层建筑”也列入上层建筑总概念。并且,马克思在使用上层建筑一词时,随着他思想的发展,他在对上层建筑内涵的赋予上也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即从喻指思想、观念到政治结构和政治权力,特别是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法文版《资本论》等经典著作中,马克思更加确定地赋予了“法律的政治的”内涵而舍去了意识的内涵。这表明,以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发表为界,马克思在对上层建筑内涵的赋予上发生历史性的变化和根本性的转移。也正是《(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的深刻思想和巨大影响,理论界、哲学界更加关心它涉及的思想、观念和政治结构、国家政权方面的内容。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回顾自己研究政治经济学的历史再次使用“上层建筑”概念时,是这样表述的:“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他还指出:“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这里,马克思的意思十分明朗: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在社会经济结构之上,竖立着法律的政治的上层建筑,同时有与之相适应的社会意识形式。显然,上层建筑的含义在这里发生了根本性转移和变化。马克思在使用这一概念时已经不是用来指称社会意识,而是用来指称与经济结构相对称的政治结构。并且,上层建筑含义由意识的规定向政治结构的规定转移、变化后,在马克思那里不断得到强化。1872年,马克思在法文版《资本论》中更加明确地在“法律的政治的”结构意义上使用上层建筑概念。他在《资本论》(第1辑)第1卷第1章的第31个脚注中引述了《(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这段话。但马克思在引用中作修改时不仅把直接引证变成间接引语,并且把“是有法律的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相适应的现实基础”一语作了删改:“一定的生产方式以及从这种生产方式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简言之,社会的经济结构,是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普遍支配着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发展。”马克思的这一删改把上层建筑的规定变得简单、明白,“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一语删除后,社会意识形式不再被表述为一种独立的上层建筑形式与法律的政治的上层建筑并立或外在地结成一体的东西了。这同时为后人理解他的上层建筑概念意义重心的转移提供了重要文本依据。

建筑立面论文篇(9)

建筑单体或群体是一个城市的重要构成部分,由于数量众多、面积巨大,对影像城市形象有着绝对的控制性。虽然目前城市有着较多的优秀的新建筑,但很多建筑建设年代久远,外观简单,有些已经破旧,这种建筑面貌对现有的城市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因此,现阶段很多城市都进行了建筑立面的改造活动。

1 建筑立面改造中体现地方特色的必要性

(1)现有建筑价值观的变化。建筑立面改造是对建筑物做的表面文章,和建筑表皮思想有关。对于建筑立面建设在不同的时期有着不同的理解和态度。现代主义建筑理论不重视建筑表皮,反对单独对建筑表皮进行单独操作,因此立面改造活动很少见。后现代主义反对现代主义“装饰就是罪恶”的观点,重视表皮的自由表达。当代多元化建筑理论更加强调立面装饰。而且高科技技术及解构主义思潮等,更为建筑表皮赋予了新的内容和形式。这些建筑价值观的改变,为现阶段建筑立面的改造奠定了理论基础。

(2)社会审美观念的变化。建筑立面改造活动的开展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由于社会审美观念变化的影响。尽管我国改革开放只有几十年,但每隔数十年,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人们的消费、文化、审美观念都会发生巨大的变化。在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今天,“实用、经济、美观”的建筑评价标准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人们不再局限于满足功能和形式的需求,更加注重艺术价值和文化内涵。在这样的环境下,对建筑进行富有文化特色的改革也就顺利成章了。

(3)社会经济成本的制约。尽管近些年来我国经济水平有了很大提高,综合国力有了很大的进步,但对于过去已有的建筑,如果进行拆除建设符合现代审美要求的新建筑,不仅会带来较大的建造成本,而且会造成资源浪费,而去会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对于经济发展将造成较大的经济负担,而且已有的这些建筑还有着一定的使用价值,因此最为经济的办法是进行立面改造,不仅可以解决环境美化问题,而且可以节约资源,经济成本较低,值得提倡和推广。

2 我国城市建筑立面改造的主要手段

将为常用的建筑表皮改造有更换墙体饰面材料,对建筑外表外包表皮,以及更换建筑表皮三种。更换墙体饰面材料,是在不改变建筑表皮墙体和洞口条件下,通过改换饰面材料,对建筑表皮进行更新,在视觉语言给予全新视角体验。外包表皮是在原先建筑表皮外面再加一层建筑表皮。建筑立面改造也大致也有三种手段,现阶段我国建筑的立面改造大部分是更换墙体饰面材料。因为建筑立面改造大都由政府部分统一规划和设计,强调整体、统一感,而且这种方式工程造价低、工期短,适合大面积施工。同时这种手段不会对已有建筑内部空间造成影响,不影响正常使用。因此具有较强的可行性,有着较大的优势。

3 苗族建筑文化及其特色

苗族建筑中最早的是茅屋,大都为木质结构,以茅草为屋顶材料,极为简易、朴素,同时这种材料可以在山区就地取材,尽管形式较为古老,但现阶段在某些地区仍然可以见到茅屋形式的苗族建筑。另外,作为苗族民族特色的建筑吊脚楼和鼓楼也极具风格,一般出现在村寨入口或村寨中风水最好的地方。一般采用木质结构、覆盖小青瓦,由四根大杉树的木柱为主要立柱,另外设置小立柱,立柱横枋之间用榫卯、木栓等穿合、固定。在苗族的建筑文化中,最具代表意义,如下图1。吊脚楼是苗族传统建筑,是中国南方特有的古老建筑形式,楼上住人,楼下架空,被现代建筑学家认为是最佳的生态建筑形式。吊脚楼是苗乡的建筑一绝,它依山傍水,鳞次栉比,层叠而上。吊脚楼的形成据建筑学家说,苗族吊脚楼是干栏式建筑在山地条件下富有特色的创造,属于歇山式穿斗挑梁木架干栏式楼房。

4 苗族文化在建筑立面改造中的应用

(1)息烽县青山苗族乡青山村房屋立面改造为例进行论述。为发展旅游事业,同时进行乡村改造,该村实施了乡村改造工程,其中包括了房屋里面改造,其中的改造措施有:第一,屋面改造,在原有平屋顶基础上增加坡屋顶,根据房屋实际情况做成单坡和双坡,房屋结构可采用木屋架、檀条、橼条结构体系,也可以将建筑物承重墙和部分非承重墙至坡屋底部取代木屋架,然后坐檀条、橼条木结构。第二,墙面改造,墙面改为仿青砖墙面,青砖勾白缝墙面做法,在做好的水泥砂浆基层刷青色墙漆,然后用白色漆勾出砖缝。门窗改造,门窗改为花格和雕花式样,花格和雕花可以用木材制作,也可以用铁艺仿制。栏杆改造,室外楼梯栏杆、外廊栏杆、平台栏杆均改为花格和雕花栏杆,材料可以用木材和铁艺制作。

(2)又如:素有“百节之乡”美称的广西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自2008年启动创建广西优秀旅游县工作以来,大力营造全民创优氛围,不断提升实施城市现代旅游服务功能。依托当地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优势,融水县深挖苗族系列坡会群文化,狠抓芦笙、斗马文化内涵提升,积极打造非物质文化旅游品牌,成为聚集商机吸引人气的旅游热点。

融水县位于黔桂交界处,旅游资源总量丰富,类型多样,景观独特,境内既有贝江秀丽的山水画廓,元宝山、九万山绮丽的山地风光,也有老君洞的仙风道骨,老子山的胜景佛光,更有浓郁的苗族风情和龙女沟、龙宝峡谷的动人传说,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相互交融。如图2为改造例图。

(3)作为苗族文化建筑特色之一的吊脚楼,如长沙铜官古街进行立面改造,恢复滨水吊脚楼景观,同时出现在城市中心地带的吊脚楼文化特色,如图3、4。

5 结语

总之,根据苗族特有的文化特点进行建筑改造,尤其是立面改造,在发挥苗族文化的同时,能够和那后的保存苗族的文化特色,使得苗族传统文化和民俗能够得以传承下去,对于建设有地方特色的城市有着重要的作用。

建筑立面论文篇(10)

中图分类号:TE08 文献标识码: A

在这个建筑风格百花齐放的时代,做出可识别性强的建筑立面已经越来越难,而建筑建构是贯穿在整个建筑学历史中的一个元素,建构直接反应了设计人员的设计过程,从建筑单到群体各项功能的塑造。

1.建筑建构理论与地域性

建构是从建筑的角度强化了临时过渡性建筑的建筑意义和建筑文化等。从建构的角度来研究临时过渡性建筑的地域性,对地域性的理解不单单再是简单的拼贴,从建筑的本源去了解其生成过程,能够运用当地的建筑材料、结构方式,甚至是地方工艺,充分考虑当地的经济状况,减少不必要的建造开支,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保留并传承了当地的建造文化,这是一种具有可持续性的地域性建筑的创造方法和建造模式。因此,从地域建筑的本质上去探寻,强调一种地方文化的精髓凝聚地域文化风格的潜力。

建构并不是一种风格,它要在建造的基础上结合人和环境的关系。以材料作为构成建筑的基本物质,界定和形成建筑的空间。这不仅影响着建筑的空间和形体,还决定建筑的地域性如何表达。通过对材料的性能和建构表现力的研究,结合特定场所和文化,创造出具有地域性特征的新形式。呼应所处的环境,真实表达材料的性能和建造方式,才能表现出地域性。

2.建筑立面设计现状与发展

建筑立面设计的现状

①建筑立面设计是建筑空间艺术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很多大型的建筑工程在设计中都充分考虑到了建筑的艺术型和美观性。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实际的建筑结构设计中,更重要的是要体现出设计的实用性。这也是建筑立面设计创新发展的基础。在建筑业的发展中,要在充分发挥建筑的实际应用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建筑立面设计,使未来的建筑成为集审美、实用、经济、节能为一体的新型现代化建筑。

②现代住宅建筑的外立面设计,外观形式主要以简约化的风格为主流。不论是继承区域性的历史传统,还是表现跟随时代的新潮设计,但都应注重建筑形式的实用性,以满足建筑功能为根本目标,其设计需符合现代主义设计理论,同时要适应结构特点。目前,除高层住宅建筑多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外,我国大多数低层或小高层建筑住宅还是多以框架结构甚至砖混结构形式为主,尤其是小高层住宅建筑,适用性广,是住宅建设中的主要部分。而框架结构的形式特点,就要求建筑形式相对整齐、规则,对奇特、新颖建筑造型的设计造成约束,也造就出现代住宅建筑形式的独特风格。

③在现代立面设计中,许多前卫设计师利用先进的结构技术来创造可变的立面,从而给人们带来新奇的感觉。例如目前大受欢迎的智能遮阳系统,它的使用可以使建筑立面随着周边环境的改变而作出相应调整,这不仅使建筑遮阳更加精确有效,还为建筑立面加入了时间维度的体验,突破了传统的立面认识,具有很强的辨识度。

目前已经有许多建筑师成功利用结构技术与机械力量来使建筑立面活动起来,这方面的案例不胜枚举。然而对可变立面的研究并没有就此止步,媒体技术的日益成熟使得建筑立面信息化、传媒化成为可能。在技术飞速发展和学科互相渗透的今天,除了机械技术、媒体技术已经在建筑立面上成功运用外,化学技术、生物技术等高新技术都在建筑立面上有了结合的尝试,并使建筑形态灵活可变。

④建筑结构创新与立面设计

高层建筑的建筑和结构之间有着历史的联系。结构、美学和建筑之间的相互作用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当结构被表现的时候,期望它看起来雅致、有感染力,且更重要的是在结构上的正确。建筑形式和结构之间的协调、和谐是结构表现成功的关键。结构必须与建筑融合在一起而不是去压倒建筑形式,理想的是,结构必须清晰可见并充实建筑形式。结构表现和建筑艺术形象一直是许多当代建筑师关注的课题。他们设计的建筑物表现出力求把建筑技术综合到建筑形式的直接表现中去,以创造出有表现力的有时还可能是独创的建筑设计方案来。在各种因素中,结构和美观有效能、亮度、雅致以及最小质量或最少材料的概念。当结构布置的很好时,它在很大程度上也会看起来顺眼。

3.绿色建筑节能技术设计改造

①面对环境与能源问题的日益加剧,建筑设计的重点逐渐转换到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上,这也是建筑外立面改造的重要出发点。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对建筑形象以及舒适度问题有了更高的要求。由于我国地理多处于四季变化明显的地区。受自然环境对居住地的影响,夏季空调降温,冬季采暖供热,导致建筑能力消耗越来越大,随着我国社会化进程不断加快,建筑节能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人们对建筑实施可持续改造势在必行。在对建筑外立面设计时,应结合建筑节能思想,进行可行性、创新性设计,迎合建筑可持续发展要求。

②整体规划,综合考虑,设计之初就融入节能意识建筑的规划和设计是最早的一步, 对于节能措施建设至关重要。选址是设计之初比较重要工作,传统的选址仅仅考虑采光和风向的问题,但是,我们的建筑设计师们必须整体考虑,包括建筑对当地环境的影响,对当地日常生活的影响,能源供应等。如果设计之初就没有充分考虑这些,那么施工中进行补救就很难,甚至无法补救,所以必须在设计之初进行全面考虑,做出最优的规划。

充分利用可再生资源,减少能源浪费传统建筑使用大量不可再生资源, 绿色建筑则要求尽可能使用可再生资源,这是绿色建筑最初节能设计中的重要措施。在当下能源危机的形势下有着重要意义,充分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地热、生物能等能源,负荷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③做好保温隔热,降低建筑物的能耗

建筑物的结构都多有钢筋和沙石建造, 本身的散热量很大,造成的能耗很大,保温和隔热措施可以降低建筑物的热量散失。比如可以把单层玻璃换成双层的,保温效果显著增强。这样可以减少取暖的能耗,另外,鼓励新材料的使用,使用更为绿色的材料,增强保温性能。

4.结语

在新世纪的建筑发展中,建筑风格逐渐由简单统一的局面向新颖多样化的局面发展。在这个创新主导潮流的新时代,建筑立面设计的创新在建筑业的发展中就显得尤为重要。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从其实际效用出发,正确地运用外装饰材料的性能,灵活合理的外立面设计,即可以创造出低能耗的社会消费模式、又具有鲜明个性的时代建筑

参考文献:

[1]卢健松,建筑地域性研究的当代建筑,建筑学报,20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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