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基因技术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17 17:56:36

转基因技术论文

转基因技术论文篇(1)

基因一词是英语“gene”的音译,它源于印欧语系,是“开始”、“生育”的意思。很久以来,人们并不明白遗传的奥秘。19世纪的细胞学说、达尔文的进化论与孟德尔的遗传定律,为近代生物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孟德尔从豌豆实验中推导出存在着专门承担遗传作用“种质”的遗传因子,从而演绎出孟德尔遗传规律。1909年,丹麦学者约翰逊提出用基因来指称任何一种生物中控制任何遗传性状而其遗传规律又符合孟德尔定律的遗传因子。1910年,摩尔根通过果蝇白眼突变研究,确证基因位于染色体上,随后创立了基因论。1953年Waston和Crick创立了DNA双螺旋结构,首次揭示了DNA分子的结构、组成及功能,开创了从分子水平揭示生命现象本质的新纪元,揭开了现代生物技术发展的序幕。1972年,美国斯坦福大学的生物化学教授PaulBerg和Jackson利用限制性内切酶和连接酶,得到了第一个体外重组的DNA分子,开启了重组DNA技术的先河,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有目的的基因重组的成功尝试。运用重组DNA技术将外源的优良目的基因导入受体细胞或组织,改变其遗传组成后产生物质及其后代,这就是转基因技术。这项技术可以把任何外源的基因包括人、植物、动物、微生物甚至人工合成的基因,整合到植物、动物、微生物细胞中,使其具有人们所需要的各种性状。可见,转基因技术使人获得一种改变生物遗传性状、创造新物种的能力。

随着转基因技术的出现,人类跨入了基因工程时代:人们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从生物体最基础的遗传物质——DNA水平上来改造生物体,进而改造整个自然界。正因为如此,转基因技术在农业、工业、医疗方面都有广泛的应用。转基因技术的应用包括:(1)种植业。转基因技术应用于植物育种,产生转基因作物,改变植物的遗传特性,不仅可获得抵御各种害虫和病毒、以及除草能力的作物,而且可以大大提高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培育各种奇花异草等园艺品种。(2)养殖业。转基因技术应用于动物育种,产生转基因动物,即人工改变基因,使之具有优质、速生、高抗性等人类需要的优良特性的家畜家禽新品种。(3)医药业。利用转基因细胞进行细胞培养,利用转基因微生物发酵培养或利用转基因动植物作为生物反应器来生产胰岛素、干扰素等珍稀药物,利用动植物生产疫苗等。(4)食品加工业。利用转基因技术改良曲霉、酵母等微生物品种,发酵生产食品添加剂和加工助剂、酱油、奶制品等,达到提高产量或改善风味等目的。此外,转基因技术作为生物学领域的成果,正通过大量边缘学科和相关行业的转化、吸收,迅速渗透到电子、信息、乃至机电、环保等其他行业,极大地改变了这些领域里的生产、管理、组织模式。成为推动生产力进步的强大内动力。总之,以转基因技术为基础的生物技术“代表着最有前途的技术方向,是本世纪最具有影响的高新技术新兴产业带,是最有生命力的经济增长链,是未来前景最有竞争力的产业群”。

当然,转基因技术是一种完全不同于传统生物育种技术的新技术,它有自身的特点,这些特点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首先,转基因技术打破了物种之间的界限,例如,在自然进化中似乎不可能突破的动物和植物之间的界限因为转基因技术的出现而变成了现实;其次,也因为转基因技术突破了物种之间的界限,从而也使人类可以人为地改变自然物种的进化方向与进化速度,它可能导致这样一种结果,在自然进化状态下也许要经历漫长的时间才可能出现的新物种,在转基因技术条件下短时间就可以出现;由此,它引发出转基因技术的第三个特点,即它所可能导致的后果更加难以预测。转基因技术和其他技术不同,它是一种生物技术即它是按照人的目的对生命存在的一种改造,创造出的是一些具有特殊性状的生物新品种,它不像无机物的合成那样,如果说无机物的合成品仍然是无机物,那么转基因技术的“作品”却是有生命的,它能够再生,而且其性状可以遗传给下一代。这些也许是“提前”到来的新物种会给整个生物界(包括人类)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实在难以预测,这也就更加加深了人们的忧虑。例如,人们已经忧虑转基因技术的应用可能导致减少生物的多样性,破坏生态平衡,增加某些疾病的人畜共患几率,等等。

正因为转基因技术的上述特点,使得人们围绕它所进行的伦理争论一直就没有停止过,可以说,所有围绕转基因技术进行的伦理论争,都是基于转基因技术的上述特点而展开的。

二、道德还是不道德:围绕转基因技术的伦理论争及评析

围绕转基因技术的伦理论争,表现在不同的学术流派中,这里限于篇幅,主要分析两种针锋相对的观点,即伦理上的反对与伦理上的支持。

先来看看对转基因技术在伦理上持反对立场的观点。从转基因技术诞生的那天起,认为转基因技术违反伦理的观点就一直没有停止过,有相当多的学者甚至普通民众都持这一立场。大致说来,这种反对立场又可以相对区分为两个不同的层次:一是从根本上否定转基因技术本身,有人把这一立场概括为“本质方面”反对;另一种是从转基因技术的后果即其安全性和风险方面反对转基因技术,这一立场则通常被概括为“非本质方面”反对。实质上,“非本质方面”的反对严格说来并不是一种伦理上的判断,它潜藏的结论是:假如人类有足够能力来规避转基因技术应用中所导致的不安全性后果,那么,是可以进行转基因技术的研究和应用的,因此,对于非本质方面的反对立场,我们在这里不打算作分析。

从本质上反对转基因技术的最激烈的观点,来自于自然中心主义的伦理观。自然中心主义的伦理观有如下几个基本论点:首先,它把对生命的尊重作为伦理学的理论基石,认为无论是人、动物还是植物,凡是有生命的存在都应当得到道德上的同等尊重。泰勒指出:“采取尊重自然的态度,就是把地球自然生态系统中的野生动植物看作是具有固有价值的东西。”其次,尊重自然也就是尊重作为整体的生物共同体,承认构成共同体的每种动植物都具有内在价值。生命的、固有的、内在的价值就是因为生命本身自成目的。对于人和其他动植物生命个体来说,由于各自都具有一种内在目的性,并且其他生命的内在目的性勿需人的内在目的性来确证,所以人不具有高于其他生命的特质。因此,第三,应把保持自然的“完整、稳定和美丽”作为人类行为的终极目的和对人对自然的行为进行道德判断的终极尺度。在人的伦理责任中应包含不干涉其他生命体的存在、不作恶、保持对其他生命的尊重,并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作出补偿等内容。

基于以上理由,自然主义的伦理观认为跨越杂交屏障的基因转移是非自然的,是对自然不合理的干涉,因而是不道德的。他们认为,改造自然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贴近自然或模仿自然的方式,另一种则是远离自然或非自然的方式。虽然不能说转基因是反自然的方式,但与传统的更符合自然的方式相比,当然是更为远离自然,是非自然的。第一,它是快速的,只用短短几年甚至几个月或几天时间就可以把一个外来物种的基因片断(遗传物质)转移到另一个物种中,并表达这个外来基因的产物——蛋白质。第二,转基因技术是激进的和大跨度的,可以把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物种的基因结合在一起。比如,将土壤微生物毒蛋白基因转移到水稻身上,使后者抗虫;把北极鱼的基因转移到西红柿身上,使其抗寒。而在自然的进化方式中,当然也存在基因交流和融合,但一是不会产生这种狂飙突进式的基因转移,二是不会产生这种大跨越式的遗传物质融合。一种物质的某一性状和特征需要适应环境若干年才会形成和巩固,它在进化上是缓慢的,也是非常安全的。迅速的基因转移既可能让一个物种内部难以适应外来基因全面而有机的融入,也会使得这一物种由于特殊外来基因表达后产生新的特性(如抗虫)而与环境和其他物种的关系难以迅速磨合,造成一系列问题。因此,转基因的方式违背了自然的内在规律,是非自然、反进化的。

与自然中心主义立场相接近的是宗教神学的立场,它认为自然界是上帝按照最完美的方式创造出来的,因此,自然的存在本身就是最完美最和谐的存在,转基因技术以人为的方式打破了自然完美与和谐,是对上帝的蔑视和玩弄,因而是不道德的。

以上是从伦理道德上反对转基因技术的立场。另一方面,也有从伦理道德上支持转基因技术的,这种立场主要来自于人类中心主义者。

人类中心主义也有几个基本观点:首先,它认为,人道原则应该成为伦理学深层的价值论基础,人类整体的长远生存利益应该成为人们行为的终极目的,以及人类对待自然的行为进行道德判断的终极尺度,在人类与自然的相互作用中应将人类的利益置于首要地位。其次,人类实践行为的目的不是为了实现自然规律,合乎自然的结果只是为了人类更好的生存。抛开人类利益,人类就没有实现外部自然规律的义务和责任。再次,在自然界,基因的突变和交流是广泛存在的,这是进化的动因,也是进化最主要的来源之一。很多的野生物种之间基因的交流就导致我们这样一个多种多样的世界。转基因技术与传统的以及新近发展的亚种间杂交技术相比,在基本原则上并无实质差别。它只不过是传统的生物技术的延伸而已,是自然的。最后,为了满足人类的各种需要,我们应该发展转基因技术。

应该说,上述两种相互对立的伦理立场都有一定的道理。自然中心主义者看到了自然界非人类生命存在具有自己的内在价值,这种内在价值并不需要人类来加以确证,因此,人类应对自然界中的生命存在保持应有的尊重,这一点,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看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事实上,如果我们不是狭义地理解价值这个范畴,即不再把价值仅仅理解为物对人的关系,而是把价值理解为相互作用与影响的存在之间的意义关系,那么,在自然的演化系统中,任何一种存在都是有确定的价值与意义的,非人类生命存在的价值的确不需要人类来确证。因此,人类并没有比其他生命存在更为优越的地位。在这个意义上,提出人类应尊重自然界中非人类生命存在的权利是有道理的。从实践上看,在人类历史的发展过程中,正是由于我们过分强调了人类对于非人类生命存在的优越地位,把自然中的非人类存在仅仅当作对于人类而言的工具性价值,才导致了人类对自然的疯狂掠夺,导致了生态危机,也使人类的生存环境恶化。改变这种状况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转化人类在处理自身与自然关系时的价值思维模式。否则,人类将永远不可能实现与自然界中非人类的生命存在和谐相处,共生共荣。

但是,自然中心主义的伦理观根本不考虑人类在自然中是一种特殊存在,即人类是迄今为止在自然界中惟一可以认识自然必然性、利用自然必然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超越自然必然性的存在这一客观的、科学的事实,力图把人的活动降低为动物活动的水平,则是错误的。在漫长的自然演化过程中,人类从生物世界中脱颖而出,获得了超出其他生命存在的智慧,使人类获得了一定程度的自由:人可以以自己的需要、目的与愿望为尺度,对自己置身其中的自然进行否定性的实践活动,使之符合自己的需要。这种对自然的否定性的实践活动正是人类文化发生的最深刻的根源。可以说,人类在自然中的大多数活动都带有否定性的特点,在某种意义上,即是对自然的“不尊重”。自然中心主义者无视这一点,并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如果说自然中心主义者无视人类活动的特殊性,而力图把人类活动降低为动物的水平的话,那么人类中心主义者则恰好相反,他们看到了人类和人类活动的特殊性,肯定人类的活动不可能是一种简单地重复自然必然性的活动,而是从自己的需要、愿望和目的出发,力图把自己从自然必然性中提升出来的活动,因此,人类不可能不干预自然。要求人类的活动还原为其他生命存在的本能地适应自然的活动,是没有道理的。应该说,人类中心主义的这一立场也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人类中心主义者把人类的特殊性无限放大了,把人类的需要、目的与愿望当作衡量其他生命存在的惟一尺度,非人类的生命存在只有在人类的需要、目的与愿望面前去寻找自己存在的理由。因此,只要有需要,人类就可以利用自己的智慧任意去操纵自然。从理论上说,人类中心主义者的上述立场,是对“价值”这一范畴作了非常狭义的理解,即只把价值看作是物对人的需要满足的关系,而不是把价值理解为相互作用的对象之间的意义关系,这是典型的人类的“狂妄”。从实践上看,上述思维方式导致了人与自然之间的紧张,现代社会中人类生存环境的恶化与其有着密切的联系。

最后,还应该指出,尽管自然中心主义和人类中心主义存在着冲突与对立的一面,但是两者又有共同的局限,即它们都坚持一种自然与人类两分的立场,把自然的演化过程和人类的活动对立起来,从而使得他们无论是对转基因技术的伦理支持还是对转基因技术的伦理否定,都没有足够的理由。摆脱这一困境的思路,就是要超越自然中心主义和人类中心主义,在一个更高的基础上去考察转基因技术存在的伦理理由及其限度。

三、支持与限度:新自然观视野中转基因技术的伦理维度

如在对转基因技术进行伦理判断时,既不能坚持自然中心主义的立场,也不能坚持人类中心主义的立场,那么,转基因技术还能获得伦理上的支持吗?我们的回答是肯定的,即它是可以获得伦理上的支持的。但是,我们同时又认为,这种伦理上的支持并不是至上的,而是相对的、有限度的。我们的观点是,在对待转基因技术的伦理立场上,必须要考虑两个伦理维度:一方面,我们要考虑自然的权利,尊重自然;另一方面,我们也要考虑人类的利益,尊重人类活动的目的。一句话,要把自然的权利和人类的权利结合起来,在两者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从而使自然和人类实现和谐共生。

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判断,是基于对人类中心主义对自然权利和价值的漠视所带来的生态环境恶化以及自然中心主义对人类权利和价值的漠视所导致人类无所作为的后果的判断。我们认为,要给转基因技术一种恰当的伦理理由,有必要突破传统自然中心主义和人类中心主义的思维模式,在一个新的更高的基础上来重新思考自然与人类的关系。在这里,我们提出一种新的自然观,以作为我们这一立场的理论基础。这种新自然观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从人的现实存在的特点出发,把人的活动纳入自然演化的总体进程来加以考察,以此来进一步思考人类在自然演化进程中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并以此来透视转基因技术的伦理合理性及其限度。

把人类的活动纳入自然演化的进程来思考,无论是从客观事实存在上看还是从思想史上看,都是有依据的。从客观事实存在上看,人类本身是自然界长期演化的结果,这意味着人类的出现既是自然界中增添了一个新的成员,同时,人类也就成为自然生态系统中的一个环节而参与自然的总体的演化过程。

从思想史的角度看,尽管有不少的思想家把人类的活动和自然的演化对立起来,或者强调人类活动对于自然演化的优先地位(如人类中心主义者),或者把自然的演化看作是既定完美与和谐的,人类的活动只会对这种完美与和谐的破坏(如自然中心主义者),但是把人类的活动纳入自然演化过程进行思考的思想学说却仍然是存在的,最典型的就是中国智慧中的儒家学说。儒家的主流思想是认为天人合一,人性与天地万物之性相通,因此,人只要能尽自己的本性,就能尽天地万物之本性,因而能够参与天地万物的演化过程。“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中庸》)虽然,这里强调“能尽人之性”是“能尽物之性”的前提,但是,这决不是以人为尺度来辅量裁成万物。因为,依儒家的立场,天地之性恰恰在于它能促成万物自由地生长发育,即所谓“生生之德”,也就是真正意义上的仁德。所以,尽人之性以参与天地万物的演化过程,不是以牺牲非人类的生物存在的利益为前提的,从而它不表现为人类中心主义。但既然是人参与其中的演化过程,它也就必然地带上人类的价值目的与追求,因此,它又不可能表现为对自然地消极服从,因而,它和自然中心主义也有着本质的区别。这一点,从儒家的仁者情怀中可以看得非常清楚。儒家认为,天地有自己演化的规律,但必然之中有偶然,在自然界中,经常会产生“离经叛道”的情形,使生命存在并不能按照自己的本性来伸张、发育自己,改变这种现状的责任就落到了通天地之道的人的身上,所谓“儒者与天地万物为一体。假使一物不得其所,便是吾仁未有尽处”。另外,儒家还认为,自然只是提供了万物演化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向现实性的转化,也需要通过人的活动,即所谓“天地设位,圣人成能;人谋鬼谋,百姓与能”(《易传·系辞上》)。当然,“天地设位,圣人成能”的过程,同样不是人的主观随意的过程,相反,它是一个充分考虑了人的生命理想和非人类存在的本性的过程,是“近取诸身,远取诸物”的过程,因而,也就是一个充分考虑了人的活动目的和自然界中其他生命存在的价值与意义的过程。总之,中国传统的儒家思想,确乎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这样一种思维方式:即既把人的活动纳入自然的演化过程,同时又充分注意到了人作为一种特殊的存在而在自然演化中所起的特殊作用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正是我们今天超越自然中心主义和人类中心主义的重要思想资源。

即使从宗教神学的立场上看,我们也同样可以把作为人的活动的具体形式的转基因技术的应用看作是自然演化的重要环节。因为,作为造物主,上帝既然赋予了人类以智慧,那就意味着人类必然要运用自己的智慧来从事自己的活动,这正是顺从了造物主的意愿。相反,如果人类不运用自己的智慧,反倒是对上帝的不尊重,是违反了上帝的旨意!

以上述立场来看待转基因技术及其应用,我们就不会简单地认为转基因技术是反自然的,是对自然界中非人类存在的生命的不尊重。

更进一步,当我们考虑自然存在及其演化方式时,我们将更加清楚地看到转基因技术及其应用的自然本性。我们知道,在自然界中,生物之间、生物和无机物之间,都在以不同的方式进行物质、信息和能量的转化,人类和自然的其他存在之间同样存在着以自己的方式进行的物质、能量、信息的转化。这种转化是自然存在和演化的方式,没有它,就无所谓自然,因此,这里并不存在从人类的视角来看的道德与不道德的问题。老虎吃羊或其他比自己弱小的动物,我们并不会对之进行道德评价,因为这是自然的演化方式。转基因技术的应用同样可以看作是人类与非人类之间进行的物质、信息和能量的转化方式。既如此,我们又怎能简单地对其进行伦理上的“是”或“否”的判断呢?

上面的分析是不是意味着人类所有的针对自然的活动,都不需要进行伦理道德上的考虑?是不是都不需要受伦理道德的制约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我们在上面反复提到,不能对转基因技术进行“简单的”伦理上的“是”或“否”的判断,恰好意味着对转基因技术进行伦理判断的复杂性,这种复杂性来源于人类存在的特殊性:人类虽然是自然大家庭中的一员,但他却是自然中最为特殊的成员——人是一种有智慧的、自由的存在。正是这样一种特殊性,使人类的活动不同于非人类的其他生命存在的活动。如果说,非人类的生命存在的活动完全受着自然这个整体的必然性的制约,只能是一种被动地适应自然的活动,那么,人类则完全有可能凭借自己的智慧认识、利用并在一定程度上超越这种必然性。人类对自然必然性的超越,意味着自然的演化过程带有了更多的“人类性”因素——人类总是力图以自己的需要、愿望和目的为尺度,使自然的演化朝着自己所欲求的方向发展。这就导致了在自然这个大家庭中,人类活动的自主自为性与非人类生命存在活动的被动适应性之间的冲突。这种冲突提供了我们对人类活动进行伦理考量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在自然界中,生命的演化有一个从低级到高级的进化过程,但这个过程是生命存在与非生命存在之间、生命存在与生命存在之间不断进行的物质、信息能量等等交换的过程,这既是自然界中非人类生命存在的基础,也是作为自然大家庭之一员的人类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因此,如前文所言,如果我们把价值理解为相互作用与影响的存在之间的意义关系,那么,在自然的演化系统中,任何一种存在都是有确定的价值与意义的,非人类生命存在的价值的确不需要人类来确证。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在抽象的意义上,我们说,自然这个生命共同体中的任何一个成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尊重自然这个整体的演化规律,但从具体的意义上来说,自然这个生命共同体中的非人类生命存在并不能认识到它们与自然整体的不可分割的联系,因此,它们不存在尊重不尊重自然的问题。而人类则不同,它是自然殊的存在,它能充分认识到自己和自然整体的这种不可分割的联系,能认识到自身活动的后果,所以,它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由此,我们就可以得出结论,转基因技术有其自然的基础,但是又决不能放任其任意发展,对之进行伦理的辩护和对之进行伦理制约同样重要。人类有满足自身需要的权利,因此,转基因技术有其伦理理由;但是,人类是自然生命共同体的一员,它有责任和义务尊重其他生命存在。满足自身需要和尊重作为整体的自然,两者相互制约,构成我们在发展转基因技术时必须考虑的两个道德维度。

转基因技术论文篇(2)

1.抗性育种。抗性育种包括抗病、抗虫和抗逆性作物的培育。

(1)抗病性。1986年华盛顿大学Powell通过基因工程技术首次将烟草花叶病毒(TMV)外壳蛋白(CP)基因转入烟草,培育出了能稳定遗传的抗病毒植株。

(2)抗虫性。目前,广泛应用的植物抗虫基因是从苏云金芽孢杆菌中分离出来的一种毒蛋白基因——Bt基因。至1997年初,在80种已经批准或即将批准的商品化转基因作物中,有21种是转Bt基因作物,其中以玉米、马铃薯、棉花为主。我国种植的转基因抗虫棉,在完全不喷杀虫剂情况下,单产仍高于喷撒2—3次杀虫剂的国产棉,显示出了控制棉铃虫的极好前景。

(3)抗逆性。抗逆性包括抗除草剂、抗寒、抗旱、抗热等。2000年全球抗除草剂作物种植面积占全球转基因作物的74%。据日本《农业技术》报道:日本北海道生物研究所将小麦过氧化氢酶用电击法导入水稻(尤加拉、松马埃)中,培育成耐低温水稻,与正常水稻相比,过氧化氢酶活性在25。C时约提高4.5倍,在5。C时约提高1.5倍。

2.改善植物品质。这方面的工作主要是通过基因转移改变植物中氨基酸、蛋白质含量等品质特性以及一些材料的加工性能。英国.Zeneca公司和London大学研究小组培育出了总胡

萝卜素和番茄红素含量极高的番茄,这种番茄对预防癌症有良好作。

二、转基因技术在医学上的应用

1.利用转基因植物生产疫苗。1992年,Arntzen等人首先提出了用转基因植物生产医用疫苗的思路,促成了转基因植物疫苗研究的兴起。近10年来,以Arntzen研究小组为代表的多个研究组相继在烟草、马铃薯、苜蓿等植物中成功表达了乙肝病毒表面抗原、大肠杆菌毒素B亚基、霍乱毒素B亚基、诺瓦克病毒衣壳蛋白等,并证实植物表达的抗原可以引发人和动物的免疫反应。

2.利用转基因动植物生产其他生物药。转基因植物可表达多种蛋白如脑啡呔、&干扰素、人血清蛋白以及两种最昂贵药物即葡糖脑苷脂酶和粒细胞一巨噬细胞群刺激因子等。

3.基因治疗。它是指通过转基因技术纠正某些基因缺陷引起的遗传病。

三、转基因作物的安全性

转基因作物(geneticallymodifiedcorps)是指利用重组DNA技术导人了克隆的优良目的基因并在其中进行表达,从而获得新的性状的作物。同传统杂交育种方式相比,这一技术克服了植物有性杂交的限制,基因交流的范围无限扩大,可将细菌、病毒、动物、人类、远缘植物甚至人工合成的基因导人植物,其应用前景十分广阔。

1.转基因作物的环境安全性

(1)转基因作物本身可能演变为农田杂草植物在获得某种特定基因可能会增强其生存竞争性,在生长势、越冬性、耐受性、种子产量等方面强于非转基因植物。若被推广种植,释放到自然环境中的机会特别大,将会迅速地成为新的优势种群,进而演变成农田杂草。

(2)基因漂流影响其他物种。转基因作物中的一些抗除草剂、杀虫剂和病毒的抗性基因通过花粉杂交等途径向其同种或近缘野生种转移,从而产生出一些可抗除草剂、杀虫剂和病毒的所谓“超级杂草,造成不可估量的农业损失和生态灾难。另外,自然界存在植物病毒的重组现象,随着抗病毒转基因作物的大面积推广有可能产生侵染力、致病力更强的“超级病毒”,从而造成更大的危害。

(3)可能对非目标生物造成危害,影响生物的多样性。植物在引入抗虫或抗病基因后,往往具有较强的“选择优势”,大量的转基因作物进入自然生态系统中,造成生物数量剧减,甚至会使原有物种灭绝。美国康奈尔大学Losey等发现,转基因Bt玉米花粉能导致非目标害虫黑麦金斑蝶(DanausplexippusL.)幼虫死亡。

2.转基因作物的食品安全性。

(1)毒性问题。关于转基因食品的毒性问题,目前只有一些相关的实验报道,尚无人体的研究报告。苏格兰Rowett研究院的Putsai博士曾声称培育出了带凝集素(Lectin)基因的改良马铃薯,但是这种马铃薯能够破坏老鼠的肝脏和免疫系统。

(2)过敏反应问题。在自然条件下存在许多过敏源。在基因工程中如果将控制过敏源形成的基因转入新的植物中,则会对过敏人群造成不利的影响。美国的PioneerHi—Bred种子公司把巴西坚果中的2S清蛋白基因转入大豆,以使大豆的含硫氨基酸增加,结果对巴西果过敏的人就对转基因大豆产生了过敏反应。

(3)营养问题。一些研究人员认为,外来基因会以一种人们目前尚不甚了解的方式破坏食物中的营养成分,降低食品的营养价值,引起营养失衡。美国伦更毒性中心的实验报告指出,与一般大豆相比,耐除草剂的转基因大豆中,防癌的成分异黄酮减少了。

(4)对抗生素的抵抗作用。抗生素抗性基因是目前转基因植物食品中常用的标记基因。但抗生素标记基因对人体的健康是否会造成不利的影响,例如是否会水平转移到肠道微生物或上皮细胞,从而降低抗生素在临床治疗中的有效性,一直受到人们的关注。

参考文献:

[l]赵锦,刘孟军,蒋洪恩.转基因技术及其在植物育种中的应用.生物技术,2002,12(6):42.43

[2]杨淑培.我国培育成功抗卷叶病毒转基因马铃薯.生物技术通报,2001,151(2):51

转基因技术论文篇(3)

中图分类号:G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1)09-0030-02

21世纪被称为生物科技的世纪,而生物科技的核心组成部分是转基因技术。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快开发具有重要应用价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功能基因和生物新品种,在科学评估、依法管理的基础上,推进转基因新品种产业化”。转基因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已经成为科技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因为科学家传播技巧的缺乏、驾驭新闻的能力不足,公众科普知识的缺乏,以及媒体作为构建“公共领域”的理想场所没有充分发挥其对话和沟通的功能,出现了传媒风险传播的“悖论”。在转基因技术的传播中,媒体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有调查显示,在公众获得转基因食品信息的渠道中,电视占22.5%,网络占18.6%,报刊占45.3%,人际传播中的亲戚朋友占8.6%,其他占5%。[1]报刊在所有获得信息的渠道中所占的比例最大,因此本文选取报纸作为研究对象、研究其传播的过程及提出对策性建议。

一、媒体对转基因技术的呈现

为了从宏观上考察媒体对转基因技术的呈现,本文通过中国知网全文数据库,输入主题“转基因”获得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有关转基因的报道,并选取《科技日报》、《粮油市场报》、《农资导报》、《国际商报》、《第一财经日报》、《人民政协报》、《中国食品质量报》、《光明日报》、《新农村商报》、《农民日报》、《新华每日电讯》、《21世纪经济报道》、《健康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经济时报》15家报纸的176篇报道予以分析。

(一)报道的趋势

如图1所示,2010年15家报纸针对“转基因”的报道有176篇,平均每个月14~15篇,显然媒体对转基因技术的报道已成为一种常态,而三月份报道的数量明显高于其他月份。因为“两会”在这一时期召开,转基因技术问题成为两会的热点话题之一,而且欧盟3月2日批准了转基因土豆Amflora的种植,此外绿色和平组织借助3•15消费者权益日了《超市生鲜食品散装报告》,在不同行动主体的交锋下,引起了舆论的漩涡。

图1报道的趋势

(二)报道的信息类别

本文将这176篇报道划分为三种类别:正面信息、中性信息和负面信息,分别代表对转基因技术的三种不同态度。如图2所示,正面信息的条数占总数的43%,主要是专家的访谈、转基因技术发展的最新成果以及转基因技术的应用前景;中性信息占报道总数的34%,以政策的报道、事实的描述、专家之间观点的陈述为主体;负面信息占23%,主要涉及到NGO组织、专家的反对意见以及一些案例,虽有些案例有的已被证实是虚构的,但是它们仍是报道的重要组成部分。

图2报道的信息类别

(三)报道关注的对象

本文媒体关注的对象,主要是指在这些报道中,媒体代表哪个群体的声音,反映了哪类群体的态度和意见。经梳理发现,如图3所示,媒体报道中专家出现的频率最高占42%;其次是政府占23%,不过样本中的政府并不仅仅局限于我国的政府部门,也包含国外政府机构,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经分析发现政府部门主要是对事实的澄清和政策的宣传,始终处于被动的“防守状态”。再次是NGO组织,它们主要代表反面的声音而出现。而有关公众的报道或者公众出现的频率仅占总数的7%。可以看出,政府、专家、NGO组织成为转基因传播过程中媒体关注的主体与焦点,而公众成为了“局外人”。

图3报道关注的对象

二、媒体风险传播过程分析

(一)媒体单向静态传播风险

转基因技术的传播过程本应该是一个“风险”的互动过程,即政府、专家、社会团体、企业和公众之间的风险信息的交流与沟通的过程。而事实上,报纸更多的仍是一种“静态”的信息传播过程,只是简单的罗列正、反两个方面的声音,没有赋予公众反驳权。这种由专家或政府对公众的单向性信息传播模式缺乏生命力和凝聚力,违背了新闻传播的题中应有之意,只有双向的信息互动才具有吸引力、创造力。

(二)媒体建构风险符号

在转基因技术的传播中,各大报刊用建构出来转基因技术的风险符号,进行强势宣传,吸引公众的眼球。公众成了这些符号的消费者,无论是在公共领域还是在私人领域,闭眼、睁眼都是转基因技术事件。正面报道主要从我国粮食生产的紧缺,传统农药、化肥过多的使用所造成的生态环境威胁,以及转基因技术的应用前景、国家战略并借鉴国外的政策等来引导公众科学、理性的认识转基因技术,如:《加快转基因研发,夯实粮食安全》、《欧盟为转基因土豆种植“开绿灯”》、《转基因技术潜力大》等报道。相反,负面的报道主要从夸大转基因技术的健康和环境风险、专利权被国外控制、甚至将其描绘成帝国主义进攻中国的新型武器,来吸引公众的眼球。如:《“超级杂草”给转基因技术带了的反思》、《德国误种遭禁转基因玉米损失严重》、《天使还是魔鬼》、《激辩转基因食品:是“救星”还是“大祸”》、《转基因如何从小白鼠到人类?》等一系列报道。

(三)媒体风险传播的社会化、政治化

转基因技术是技术风险和建构风险的统一体,转基因技术的风险包括科技风险、媒介传播风险、社会风险和政治风险。转基因技术对公众而言,是一个新的知识领域,因而转基因的传播过程首先应当是对公众的科技风险传播,但是对报道的分析可以发现,媒体的传播脱离了其应有的轨道,由对科技风险的传播议题转变为社会风险和政治风险的议题,夸大转基因技术应用带来的社会和政治风险,“然而当风险议题或环境议题被视为政治议题,则该议题虽然能见度得以提高,却视乎失去了讨论空间,甚至成为各利益集团争论的工具。一旦该议题被视为纯粹的争论工具,不论议题是否得到妥善的解决或充分讨论,都丧失了大众传媒在风险沟通中应担当的职能” [2]。

三、媒体转基因技术风险传播的转型

大众传媒作为风险传播的媒介和行动者,媒体不同的传播初衷、传播目标、传播实践必将造成不同的传播效果,促进传媒风险传播的转型是传媒科技传播发展的必然。

(一)媒介素养的提高

一方面,传媒从业人员应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从事传播活动的人员大多都是文科出身,很少具有理工科的背景,而转基因技术的传播不同于一般的信息传播,它需要从业人员具有一定的科学素养,只有提高传播者的科技素养,才能提高传播的质量和水平。另一方面,随着传媒的发展,人们面临的社会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由以往的“信息贫乏”变成了“信息爆炸”的时代,“根据某些统计,一份日报包含的信息量大约是文艺复兴时期的一个普通人一生接受的信息”。[3]在浩瀚如烟的信息海洋中,要求受众具有理解、质疑、评估、选择、理性反应的能力。

(二)风险沟通理性的培养

既然媒介是转基因技术风险传播的核心关键之一,那么媒介关于转基因技术风险的建构以及在传播方面所具有的理性无疑也是保持公众理性判断的关键。

转基因技术论文篇(4)

21世纪科学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人们在享受科技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渐渐关注到其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在这些科学技术中,转基因技术最受争议,还有其可能带来的生态以及食品安全问题。这些问题对人类社会将产生深刻的影响,我们目前也许无法断言这一技术的优劣,因为其弊端具有隐蔽性和潜在性。

现今社会,科技和法律的结合越来越紧密,社会生活中任何一方面的发展都可能产生对法律的需求,并进而对立法和司法产生影响。科学的发展而引发的对社会生活的某一方面的因果关系的认定、把握和理解就常常会对法律制度,并对通过这一制度完成的责任分配产生重大影响,当然社会科学发展的也会产生相应的影响。

一、问题的提出

转基因技术由来已久,20世纪50年代后期,分子生物学进一步发展,其中DNA学科的进步为转基因技术奠定了理论基础。20世纪60年代初,DNA限制性内切酶技术及基因克隆技术的出现为转基因食品的工业化生产提供了技术基础,从而使转基因技术从理论走向实践。

随着转基因技术及产业化的发展,其负面性逐渐凸显。国内外众多事件也似乎印证着转基因技术可能存在着基因污染并对其他生物的生存产生威胁,但是至今仍没有有力的证据表明转基因食品对人类健康有直接的危害。世界上没有毫无风险的事情,我们不能因为转基因技术可能存在的风险就放弃它,相反,我们应该通过有效的途径去控制其潜在风险,发挥其最大的对人类社会的作用,众所周知,法律是对社会风险控制最重要也是效果最好的途径,关于这一问题,各国都进行了尝试性立法,我国也不例外。

转基因作物是现代生物技术的产物,转基因作物与传统作物相比较而言在基本原则上并无实质差别,都是通过自然选择或者人工选择,从而形成物种的优胜劣汰。但是转基因作物是转基因技术从分子水平上,进行基因操作(即通过重组DNA技术进行基因的修饰和转移),从而使作物的特性更加精细,严密和具有更高的可控制性。具有成本低,产量高,增强了抗病虫害的特性,并且营养价值提高。

转基因技术具有双面性,一方面是可以带来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也有可能对人类健康和自然环境产生不可逆转的危害。因此,这项技术被视为双刃剑,我们应该充分认识此到并且研究出相应问题的对策。在一项新的科学技术被发明出来之后,不可避免的就是要与社会进步相融合,因此就要进行技术社会化。技术社会化是转基因技术发展的必然之路。技术社会化是指,技术在发展过程中必须与社会进行融合,消除彼此矛盾进行改变。在这个过程中,势必会带来各种各样的社会矛盾和问题。

国内外多个国家对转基因技术带来的生态和社会问题进行了各种立法尝试,比如美国的威斯康辛州通过了法案,要求所有的转基因食品标签必须注明成分和含量,以便消费者做出选择。在风险社会中,任何一种新知识新技术的诞生都会带来风险,人类面对这种风险时从不听之任之,而是积极的通过社会控制来降低甚至预防风险。

二、法社会学分析

法社会学是从社会学的视角来研究法律现象的一门学科,主要观点是:法律是一种人类活动,在社会历史的维度中,法律现象不仅仅具有法律意义更有社会意义。法社会学认为法律应当对社会需要,主张和利益考量,并且主张要解读社会的力量。社会力量是指由于不同的自然状况和社会利益的追求而凝聚在一起的社会团体,集团,阶层或者种族等。利益是凝聚社会力量的主要核心,正是由于不同的利益追求,才产生了各种的社会矛盾和社会力量的对比,这些对整个社会的变迁发展起了主要作用。在转基因立法中,正是社会力量的对比造成的立法难和立法效果微弱。

(一)利益平衡理论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人都是自私自利的,人人在追逐个人利益的时候难免会不顾社会公共利益,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有着密切的关系,有一致性的同时矛盾也时常出现。因此我们应该平衡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这样既可以促使整个社会利益的实现,也可以满足社会个体成员利益的需求。

罗斯科・庞德是法社会学的奠基人,其关于"法与利益"的理论,对于当代人仍有参考意义。庞德认为利益是人们个别地或通过集团、联合或关系,企求满足的一种要求或愿望。在庞德看来,从来没有一个社会能有多余的方法来满足这些诉求。由于社会不可能满足所有的需求,因此利益的冲突不可避免。庞德根据耶林的学说,将利益分作三类,分别是:个人利益、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个人利益指是直接包含在个人生活中并以这种生活的名义而提出的各种要求、需要或愿望。它包括人格利益、家庭关系利益和物质利益。公共利益是一些包含在一个政治组织社会生活中并基于这一组织的地位而提出的各种要求、需要或愿望。它包括国家作为法人的利益和作为社会利益捍卫者的利益。社会利益是包含在文明社会的社会生活中并基于这种生活的地位而提出的各种要求、需要或愿望。它包括一般安全利益、社会组织安全的利益、一般道德利益、保护社会资源的利益、一般进步的利益、个人生活方面的利益。

可以说,庞德建立起了一个庞大的利益体系。他关于社会利益的学说直接促进了"法律社会化"的产生。因此,在进入20世纪后,各个国家的法律都开始注意不仅要保护个人利益,而且更应强调社会利益的保护。

庞德认为,法律存在的目的就是确保社会利益的最大实现。法律应该通过减小牺牲、浪费和无意义的消耗来达到这个目的。法律作为社会控制的一种手段,其任务就是在利益发生冲突时进行调整。法律是利益要求的结果而不是起因。法律或法律秩序的目的和作用,并不是创造利益,而只是承认、确定、实现和保障利益。

转基因作物产业化中利益平衡要求通过法律的引导,平衡和协调从而达到利益持续动态的平衡状态。因此,我们在此提出法律来平衡利益调节利益冲突的理念,旨在强调法律应该建立一种以人为本的,超越各种不平等的身份限制的和追寻最大限度社会宽容的,来包含多元利益诉求以商谈和实现的利益均衡的机制。法律是一种建立在社会关系中冲突存在的基础上,甚至有一个专门研究此类问题的法学流派,他们认为利益冲突是冲突的本质所在,而利益冲突是不同的利益主体之间矛盾激化的形态,由利益差别引起的具体表现为不同利益主体在追求各自不同目标时产生的纠纷和争夺。因此,用利益平衡的理论就可以更好的理解转基因技术产业化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问题的原因和本质。

(二)社会控制

所谓的"社会控制"就是为了维持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社会以某种适当的方式或者手段来协调制约技术系统运行和技术人员的活动。庞德引用了这个概念,并从更宽泛的意义上解释上了这个名词。他认为实行社会控制的手段主要有三种:法律、道德和宗教。在开始有法律时,这三者是混淆在一起,很难区分的。当时的"法律"可以说包括了社会控制的所有手段。罗斯科庞德在其《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一书中,详细的阐明了法律是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的理念。而这一理念也长期被人们接受和赞同,庞德是把文明看成整个社会科学的出发点,在他看来,"文明是人类力量不断地更加完善的发展,是人类对外在的或物质自然界和对人类目前能加以控制的内在的或人类本性的最大限度的控制"。由此可见,文明包括对外在自然界和内在本性两方面的控制,并且这两种控制是互相依赖的。这种意义上的控制,不仅是文明的标志,而且还是用以衡量文明发展程度的准绳。可以说,庞德的法律观就是建立在这种文明论上的。

人类社会中众多的问题和灾难都是由于人类不能很好的控制自己的本性。人类对自然的控制主要依赖于自然科学,而法律则可以很好地控制人类的本性。事实是,一方面,人类的欲望在不断增加,但改造和控制自然的能力却有限,因此,在满目满足自己的欲望的同时,却不能保证负面效应的不产生或者削弱。另一方面,人类的社会性和个人性之间从人类诞生之日起就存在着矛盾,偏向任何一方,都会带来不好的结果,而阻碍文明的进步,调整好上述的矛盾即是法律的任务,用庞德的话来说,就是"这种支配力是直接通过社会控制来保持的,是通过人们对每个人所施加的压力来保持的"。

德国技术哲学家F- 拉普曾经谈到过社会控制的理论介入技术发展的原因和必然性。一是因为现代技术的系统的复杂性即只有通过周密技术和实施方法,技术系统才能发挥其效果和功能;二是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其客观结果即迫使社会强制实行某些反措施和控制手段来预防技术不良后果的无限蔓延。第三点即在今天,人们的生活受到技术进步带来的巨大影响的前提下,我们仍有必要通过对技术的计划和控制来实现对社会发展的计划和控制。因此,转基因技术发展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我们就需要运用到社会控制的理论对其进行分析。

在此呼吁转基因技术的社会控制旨在调节转基因技术与人类社会和自然界的关系,因此我们需要对转基因技术的社会后果进行评价,并且对技术与人类社会之间的关系进行探讨,运用法社会学中社会控制的理论对转基因技术的发展中带来的问题进行分析。

在对转基因发展进行社会控制时,主要的手段即是法律控制,通过对转基因技术的研究,产业化过程中问题本质的分析,来制定出符合人类共同利益,国家利益,商家利益,甚至是个人利益的法律。转基因技术是人类文明的一大进步,文明是对人类有益的文化成果,对转基因技术控制得当,利大于弊甚至可以避免或者消除弊端。由于人们对转基因技术还没有个全面的认识,对其负面影响也没有准确的认识,因此,我们应加大对其的研究为社会提供有效的预防措施。除去法律手段,还应该运用比如社会舆论监督,政府宣传引导以及对科技人员道德责任约束等方式进行社会控制,多管齐下,才能收获更满意的效果。

三、结语

转基因技术的产生和发展对人类社会意义非凡,产业化和技术社会化是其必然趋势,然而任何事物都是有好有坏的,在我们享受先进技术带来的进步和方便时,不应忽视对未来的影响。国内外相关国家都试图对转基因技术可能带来的弊端进行控制,法律是最重要的社会控制途径,因此各国都试图对其进行立法。通过运用法社会学的利益平衡理论和社会控制理论进行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转基因技术的发展是各种社会力量博弈的结果,立法活动遇到的问题更是突出表现。通过社会控制理论的相关分析,我们可以知道法关于价值选择,社会与法密不可分,运用法对转基因技术可能产生的问题进行预防和控制意义重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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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万超凡.转基因技术的应用现状和发展对策[J].科技视界,2015(1).

转基因技术论文篇(5)

        0 引言

        二十世纪末,世界农业部门引进了一个全新的技术—转基因技术,并且迅速对世界农业生产和国际贸易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转基因产品(genetically modified organisms,以下简称“gmo”或“gmos”),是指应用现代生物技术,导入特定的外源基因(包括其它动物、植物、微生物、人工设计合成的基因等),以改变物种的细胞信息,使动植物获得超过自然选择和人工繁育所得的机能,创造出具有新性状的产品或物种(http://hb12369.bokee.com/viewdiary.18954524.html)。转基因技术是当今世界最为热门的研究领域之一,由于它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因而深受世人关注。由于目前转基因技术主要在农业领域运用,对农作物和农业生产进行作用,所以在本文中将转基因产品和转基因农产品视为等同的概念。

        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转基因技术和产品迅猛发展,全球转基因作物的种植面积由1996年的170万公顷猛增到2007年的1.143亿公顷。目前,世界各国种植的最主要的转基因作物包括玉米、大豆、棉花和油菜籽,它们在所有转基因产品中的比重占到了99%左右。美国、阿根廷、加拿大是转基因产品的主要生产国及出口国。由于转基因技术还不成熟而可能对生物安全产生影响,在各国采用程度又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因而各国对转基因贸易采取不同态度。这就产生了因转基因农产品而带来的贸易纠纷,当然,这些贸易纠纷产生的根本原因还是背后经济利益的驱动。中国是较早涉及转基因作物种植与生产的国家之一,经过10余年的努力,在转基因产业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在国内中国主要种植转基因棉,同时在国际上是转基因大豆的进口大国。 

        1 转基因作物种植状况及其农产品贸易状况

        (资料来源:http://fr.mofcom.gov.cn/aarticle/jmxw/200802/20080205380433.html,人民共和国驻法兰西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新闻)

        随着生物技术的突飞猛进,转基因植物种植面积也日益增加。1996年,全球转基因作物的种植面积是170万公顷;1998年是2780万公顷;2000年种植面积达到4420万公顷;2002年达到5870万公顷;2004年则是8180万公顷;2006年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达到1.02亿公顷,首次突破1.00亿公顷大关。仅1996年至2006年这十年间,转基因植物的种植面积就扩大了60倍,居所有作物技术推广速度之首,而2007年的增长率再次高达12%,达到了1.143亿公顷。

        据国际农业生物技术应用服务组织(isaaa)2007年提供的数据,全球77%的转基因作物种植集中在4个国家:美国(50%)、阿根廷、巴西和加拿大。美国2007年种植规模为5770万公顷(2006年为5460万公顷,下同),阿根廷1910万公顷(1800万公顷),巴西1500万公顷(1150万公顷),加拿大700万公顷(610万公顷)。印度和中国也种植了大面积的转基因作物,主要是棉花,种植面积分别为620万公顷(380万公顷)、380万公顷(350万公顷)。95%的转基因农作物集中在4种植物上:大豆、玉米、棉花和油菜。2007年种植最广泛的转基因农作物是大豆,种植规模达到了5860万公顷,这与2006年持平。其次是玉米,种植面积为3520万公顷,高于2006年的2520万公顷。棉花种植面积为1500万公顷,高于2006年的1340万公顷。油菜为550万公顷,高于2006年的480万公顷。两种转基因类型占主导地位:抗各种杂草的,抗一些虫害的。

        又据国际农业生物技术应用推广协会(isaaa)称,2007年全球23个国家1200万农户种植了1.143亿公顷转基因农作物,2006年有22个国家1030万农户种植了1.02万公顷转基因农作物。 2007年新加入的国家是智利和波兰,伊朗2007年没有种植转基因农作物,而最初的1996年仅有6个。

        章东权(2008)指出,随种植面积的增长,贸易额也以较快的速度增长,据估算,1996年大豆、玉米、油菜籽、棉花四种主要转基因作物的出口额7.18亿美元,1999年分别增至102.52亿美元,增长了13.28倍。同时他提到有人预测2010年全世界90%以上的农作物将是经转基因技术改良过的转基因品种,其中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增长势头尤为强劲;到2025年美国转基因产品的市场贸易总额将达到25200亿美元。

        温海波(2007)认为世界转基因作物品种分布比较集中,主要是大豆、玉米、棉花、油菜;转基因产品出口国和地区主要集中在美洲,种植国家有美国、阿根廷、巴西和加拿大;转基因作物的进口地区主要是亚洲和欧洲。同时他还认为转基因作物面积还将扩大,越来越多的国家将转入转基因作物的种植之中;转基因技术产品应用范围还将继续扩大。

        章东权(2008)认为尽管转基因产品因本身的原因存在很多的争议,转基因产品的国际贸易目前仍在着某些贸易争端和贸易保护现象,但现代生物技术将是21世纪的主导技术,世界各地都在抓紧时间研发转基因产品,所以转基因产品国际贸易的全球化、一体化将成为大势所趋。李晖(2005)也认为,争议的转基因产品的发展会受到一定的挫折,但它在21世纪是解决粮食短缺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所以其前景是很光明的。

        2 转基因产品是把双刃剑转基因产品是好是坏在世界各地的争议很大。

        林毅夫(2001)指出,生物技术的发展符合世界人民的长远利益,但在短期内对不同地区、不同利益群体的影响各异,就亚太地区的农民和消费者而言,则是挑战与机遇并存,如果抓住机遇,善加利用,就能带来好处,否则,就有可能产生一些不利的影响。

        杨昌举、黄灿(2001)论述了转基因作物对近缘野生种群、农业害虫和益虫,以及对生态平衡和土壤中的生物、土壤肥力可能产生的影响,探讨了转基因作物商品化生产对生态环境可能产生的风险。

        马述忠、李晓嘉(2001)指出转基因食品不仅能够生产出口味更佳的食物,而且能够抗病虫害、抵御旱涝灾害,便于储运,大大降低成本,提高人类的食物质量,产量的提高则特别适合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但同时他们又通过世界各地的具体态度及法律适用情况表明,转基因作为外源基因,它的结构可能不够稳定,人类食用后可能在体内产生基因突变损害人体健康;还有转基因生物对农业及生态环境的影响将不可预见,它可能造成“基因污染”,并危害生物多样性从而造成生态失衡。

        王志振(2008)也认为转基因产品在很多方面说不清楚,值得商榷。他援例指出我国每年进口的大量转基因大豆,其制成的色拉油没有任何问题;但同样例证指出英国一位研究人员在电视节目中公布了他的实验成果: 用转基因马铃薯饲养大鼠,引起了大鼠的器官生长异常、体重减轻、免疫系统遭到破坏。

        3 转基因产品引起了的贸易争端

        程涛(2005)指出,转基因产品引起的贸易争端最大的就是欧美转基因农产品贸易争端。美国为转基因农产品出口大国,欧盟为进口地区,因为种种原因,欧盟对进口转基因农产品加以限制,贸易大战由此而生。中美在转基因大豆上也产生了贸易争端,美国的转基因大豆无论在价格还是在质量上都占有优势,于是中国仿照外国在进口大豆时进行限制,大豆之战从而展开。

        而关于引起贸易争端的原因,相关学者有较多的论述。

        李晖(2005)将原因归结为三个方面,一是转基因技术的发展不平衡,欧盟为了保护其幼稚产业,获取具有光明前景的基因产业经济利益,候鲜明(2007)也有相似的观点,他说表面上看,双方争论的焦点是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但这只是从科学研究的角度看问题,若置于国际贸易的大背景中,则是由双方经济利益的冲突引起的。二是技术因素,即具有巨大经济潜力的转基因产品检验和鉴定的科学标准很难统一导致容易产生贸易争端。三是安全因素,即转基因是否具有很大的危害性还不得而知,各个地区的认识有分歧从而产生贸易争端。

        陈俊红(2003)则将原因归结为五点:一是经济利益分配不均;二是生物安全看法不同;三是政策制定出发点不同;四是公众接受的信息差别;五是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念的差别。

        刘正良(2003)指出,现代转基因产品存在一种独特的垄断优势。转基因技术的垄断厂商多为美国公司,他们势必利用知识产权法寻求市场的绝对控制权。欧盟日本等国家认为,美国主张转基因产品贸易自由化的目的就是在于维持既有的垄断优势。

        澳大利亚阿得瑞德大学的桑乃泉(2001)指出,农业生物技术创新,风险与利益并存,潜在社会影响显著,在复杂的国际经济法律环境中,世界各国加强立法,趋利避害,既反映了消费者主权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又体现着各国在生物高科技和农业竞争力方面的较量。

        张彩萍、黄季馄(2002)在分析和解释不同类型的国家选择不同的农业生物技术,尤其是转基因技术发展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地提出了造成它们对转基因农产品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的原因。

        袁宜(2001)指出保护主义是转基因农产品贸易的主要障碍。“世界各国对转基因农产品的接受程度虽然与各国的文化传统(美国人对新事物较为开放和宽容)以及突发事件构成的背景(疯牛病使欧洲人心惶惶,对食品安全性极度敏感)有关,但更多的则是受到各国不同的经济利益的制约”。欧盟对美国的农产品贸易一直存在着逆差,欧洲小庄园式的农业与美国大农场式的农业相比,存在规模经济的劣势,当拥有更强竞争优势的美国转基因农产品出现在欧盟面前时,欧盟为了维护本集团的经济贸易利益,以种种借口封杀转基因农产品的流入便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4 给我国政府的一些政策建议

        廖闽(2006)在其论文中全面总结了七个方面的措施,分别为要进一步鼓励对转基因农产品的研究和开发,要高度重视转基因农产品的安全问题,要尽快完善有关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方面的立法工作,要学会有效地利用技术贸易壁垒措施,要大力加强对出入境转基因农产品的管理,要积极参与有关国际组织的活动和扩大公众宣传。

        李晖(2005)单独指出了转基因产品进口问题的建议,一是充分利用技术贸易壁垒,加大对转基因产品进口监管的力度;二是进一步完善转基因产品的相关立法,细化管理体系,强化管理职能;三是进一步完善转基因产品标识制度。同时也指出了我国应加快对转基因产品的研发,保证我国生物技术处于世界前列;以及在推广种植上应谨慎,完善立法,加强监管。

        肖奎喜、马述忠、黄祖辉(2005)通过分析指出要加快转基因生物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提升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要加强对转基因产品贸易规则和条例的研究,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要实施安全监管战略,防范转基因产品跨国转移带来的安全隐患;要充分运用wto 规则,保护国内农业产业和农民利益。

        李成贵、檀学文(2008)则提出了一些较为新颖的观点,如要加强对研发阶段风险评估的管理,强化有关人员的科学精神和法律意识,突出研究者的知识运用、自主管理和信誉机制在转基因安全中的作用;还有加强转基因食品安全的风险交流,通过多种途径宣传转基因食品安全和营养方面的科学知识,加强转基因食品的科普工作,增进与民众关于转基因食品的风险交流,是政府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应瑞瑶、沈亚芳(2004)也做过简要的分析,指出我国在转基因产品贸易中处于比较劣势,鼓励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同时要加快转基因技术的应用步伐,提高我国农产品的竞争优势。

        5 结论

        由21世纪最前沿的技术——基因技术为基础发展而来的转基因产品,其发展前景还是极其广阔的,因为它至少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农产品的产量,对解决粮食问题无疑有着很大的促进作用。而世界上高潮迭起的转基因产品纠纷,表面上看是各自对转基因产品的安全性存在认识上的分歧,但实际上是各自经济利益的驱动,为了维护自身利益的使然。而我国要在转基因产品竞争中树立优势,还得从自身做起,进一步加大对转基因产品等各方面的研发,同时又要重视起转基因产品的安全性问题,而关于转基因的各种立法工作也应趋于完善,注意与各地区保持交流,充分利用wto规则,从而维护我国的利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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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廖闽.《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发展与管理研究》.中国期刊网优秀硕士生论文.2005年.

转基因技术论文篇(6)

1983年, 美国利用转基因技术获得第一例转基因作物―转基因烟草;1994年, 美国实现第一例转基因植物―延迟成熟转基因番茄的商业化种植;随后,转基因作物在美国、阿根廷等一些国家逐渐推广, 中国也种植着少量的转基因作物。目前, 转基因技术的应用与百姓的生活日趋紧密,上市的转基因食品也已达几千种。但是,在人们一如既往地追求它带来的财富和便利,享受丰富的物质世界时, 也有许多风险和负面影响,转基因技术的应用对社会伦理道德也带来了一定的冲击。因此,对转基因食品伦理问题的研究成为近年来学术界关注的一个热点。

一、安全问题

美国某研究中心的实验报告指出,与一般的大豆相比,在抗除草剂的转基因大豆中,防癌的成分――“异黄酮”减少了。我国学者贾士荣、刘谦等也从转基因食品的毒性、过敏性、抗性标识基因的抗性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方面进行了相关研究,认为转基因食品短期内对人类健康的危害不大,对生态环境却有一定的影响。国内外学者们对转基因技术及食品的安全与否存在较大的分歧,并形成了两个截然相反的观点――支持和反对转基因技术及食品的发展,双方都持有相关的证据来加以证明各自的观点。

从双方的争论中,不难得出以下结论:转基因技术及食品的发展的确存在问题,只是目前的科技还不足以得出比较准确的结论并对它们进行审判。它对人类短期的、直接的健康问题影响较小,但长期的、间接的影响依然很难定论,同时,它对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破坏的可能性较大,如果没有控制好,很可能会引起意想不到的严重后果。同时,转基因技术人的控制性和危险性甚至更大,对人性的消解也是相当明显的。人性在基因技术的挤压下可能变得更加扭曲,人的生存质量和生命价值也受到转基因技术的严峻考验。

因此,关于转基因技术及食品是否安全的结论,取决于特定社会环境下,人们究竟把哪些价值目标置于优先的地位来加以考虑。在如今这个人们普遍对健康和安全的考虑优先于对经济利益和政治权力的追求的时代,围绕着诸如转基因技术这类充满风险的高新技术所产生的伦理争论的热点问题,人们亟需找到一条解决这类伦理争论的具有决策指导作用的伦理原则,而不是要求人们彻底放弃技术,否则就是人类的退步。

二、风险收益和利益分配问题。

斯蒂芬诺蒂哈姆认为,转基因食品是一个风险与收益并存的统一体,人类应该合理权衡它的风险和收益。找出风险―收益评估的合理方法势在必行。转基因食品伦理争论产生了两个主要问题:①代内伦理问题:即如何在不同的利益主体(如跨国公司与消费者、跨国公司与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与规模较小的农业公司)之间公平地分配转基因技术所带来的风险与收益;②代际伦理问题:即如何在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公平地分享并承担转基因技术所带来的利益和风险。[1]

1 代内伦理问题

就目前而言,利益的获得者主要是科学家、大的跨国公司、生产者与销售者、发达国家,而发展中国家、中小公司、农民、消费者获益甚微。这些都严重违背了伦理学的利益分配公正的原则。事实也证明了,转基因技术及其食品的商业化使贫富差距进一步加剧。众所周知,转基因产品的安全性仍然具有不确定性,明显存在风险;另外,生产者和消费者会公平地承担转基因技术所带来的风险吗? 这些都是我们已经面临的代内伦理问题。

2 代际伦理问题

转基因技术确实让我们当代人按照自己的欲望和需要创造出了许多新物质来满足我们的各种需要,给当代人带来了巨大的利益。但是,该技术给一些动物的后代和生态环境带来的长远影响,也许要等到几十年甚至几百年以后才可能有所显现。到那时,当代人已不存在,而后代人则要不公平地为当代人的福利买单。当代人享受益处,后代人承担不合理的风险,这势必产生代际间的伦理冲突问题。

三、环境伦理问题

环境伦理问题:即如何保证转基因技术的应用不损害生态系统的平衡与稳定[3]。越来越多的转基因生物进入生态系统,而这些性状都已发生变化的生物极易给生态系统带来影响,势必产生新的生态结构及压力。例如,科学家新研制的转基因动物,可以大幅度地缩短生长周期、增加产量,极大的造福于养殖业。然而一旦出现某种原因使这些转基因动物进入原有的野生生物系统中,因为其特有的生命体征及性状,很大可能会逐渐淘汰原有的野生动物资源,造成该类品种的单一化。因为经过转基因技术改造的生物体,它们在性状与品质上很大程度上优越于其他自然生物体,将它们释放到原有的自然环境中,根据“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的进化理论与竞争机制,转基因生物会间接消除群落中的野生群种,必然通过食物链影响群落结构,威胁生物多样性。[2]

现代工业文明的发展和技术应用已经建立在了人与自然分裂的境遇中,完全忽视了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它的根本缺陷在于主客二分的思维方式,而其直接后果是导致了近代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是主客二分的思维方式。笛卡尔的“身心”二元论直接给主客二分的思维方式披上了“合法性”的外衣。这种价值观产生的结果是:工业革命时代的科学技术一路高歌猛进,但人类最终面对的是大气污染、水污染、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各种环境污染,这些都直接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和地球的未来,巨大的代价迫使人类反思技术的本质,反思人类生存的价值观。

“历史上还没有任何一种重大技术革新的引入给自然界带来良性的结果。新技术使人类为了短期利益而开发和侵犯自然。在此过程中,人类都付出了例如污染、流失和生物圈的部分不稳定的代价。以全新的方式转化、重塑和开发自然的这股力量,最终必然造成生物技术革命对地球环境的特有形式的损害。”[4]基因工程的风险就好像悬在人类头上的一颗“炸弹”,随时都有可能爆炸。因此,走现代技术的老路,只顾发展技术,提高经济效益,却毫不关心技术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人文价值的转基因技术显然行不通,有且仅有走技术化生存和生态化生存的双重发展道路才是唯一路径。否则,后果不仅仅是生态上的失败,甚至可能是生态环境的毁灭。

四、结语

基因时代并不是支持者们所倡导的“牧歌时代”,更不是反对者产所形容的“世界末日”,它仅仅是人类发展史上一个重要的阶段罢了,现有的伦理道德规范没有为其设定一个使人们欣然接受的既定位置,这是新事物诞生于人世间的正常表象。为此,构建新的伦理道德体系,确立新的伦理道德观念,是目前阶段摆在全人类面前的重大课题。我国《专利法》第五条也明确规定:“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在许多国家的专利法和相关法律中都有“伦理道德条款”,就是要排除某些有可能危及人类的伦理道德和尊严以及对生态环境带来严重危害的生命物质或方法的可专利性,以此筑起一道伦理道德的保护屏障。

科学技术的进步及其商业化应用的社会本质,蕴含着对人类传统习俗、价值观念以及伦理道德的冲突。同时,科技的发展不仅控制了物质生产过程,而且也加强了对人的心理、意识的操纵与控制,人沦为了一个功能性的部件,丧失了自由和人性,成为纵的对象和客体[5]。因此,要让转基因技术更好地为人类服务,成为绝对有益于人类的帮手,必须有伦理道德文化对其进行约束和引导。在转基因技术应用的领域中,科学家们应该做到,不仅让消费者更多更好地正确了解转基因技术及其产品的实质,更要注明该技术的特性;生产厂家也应该在产品的包装上明确打印转基因技术及食品的相关标识,尊重所有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各国更应制定适合各国国情的转基因技术应用的产业发展规划和安全管理政策,同时相关部门要予以严格监督,从而更好地促进转基因技术应用的健康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 [3] 杨通进.转基因技术的伦理争论:困境与出路[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6,(5):53-59.

[2] 阎维毅等《基因经济:分割绿色黄金》[M].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0.

转基因技术论文篇(7)

远德玉教授是我国较早开展技术论研究的学者,在30年的技术论研究生涯中,率先提出“技术是一个过程”的观点,在《论技术》、《技术选择论》等著作中,同陈昌曙教授一起全面阐述了技术的动态过程论思想。在同日本学者进行比较技术研究的过程中,进一步发展了技术过程论思想,并结合国内技术创新实践,拓展了技术过程论思想,开辟了技术创新哲学研究的新领域。今天,比较全面地回顾和评述远德玉教授技术过程论思想的发展历程、主要贡献和理论特色,对于我们将来能在一个比较高的起点上从事技术论或技术哲学研究,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 技术过程论的研究脉络

远德玉教授,1934年4月13日出生,辽宁省台安县人。1953年毕业于阜新煤矿学校,同年考入东北工学院(现东北大学)采矿专修科学习。大学毕业后,留校做院刊的当时,陈昌曙教授写成的科学家故事经常在院刊刊登,“文化大革命”中远德玉教授因此曾被指责为为资产阶级学术权威树碑立传而受到批判。不过,也正是在这个时期,远德玉教授开始接触科技史,阅读了一些科技史的书籍,并进一步对科技史产生了兴趣。1970—1975年,远德玉教授在采矿系教改组工作,其间对工程技术的一般规律进行了探讨。

粉碎“四人帮”后,东北工学院成立了自然辩证法研究室,1978年春,远德玉教授来到自然辩证法研究室工作。1979年4月,远德玉教授参加了在华中工学院召开的第一届全国技术史学术会议,并向会议提交了论文《科学技术史中几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同年,远德玉教授到北京图书馆查阅资料,在查阅日文杂志时,发现了日本《技术与人间》杂志刊登的关于技术论方面的文章。在自然科学史研究所资料室同志的帮助下,他详细查阅了相关的日文书籍。回到学校后,远德玉教授向自然辩证法研究室的老师汇报了关于日本技术论的研究动向。接着,他又同懂俄文和略懂英文的同志去北京,查阅并复印英文、俄文、法文资料,专门组织有关老师翻译,后来结集出版,这便是1980年第5辑《科学与哲学》(研究资料)。该辑研究资料对国外有关技术论、技术科学、技术史与技术管理方面的文章进行了介绍,成为全国最早发表技术论的译文集。后来,远德玉教授还同自然辩证法研究室的其他老师编译了1985年第2辑《科学与哲学》(研究资料),对国外技术哲学的发展概况、技术论的历史争论等进行了介绍。

1981年11月,远德玉教授参加在苏州举行的第二届全国技术史学术讨论会,提交论文《技术是一个过程略论技术史与技术论研究》,首次提出了技术是一个动态过程的观点。1982年,远德玉教授在《技术是一个独立的研究对象》的文章中认为,应该把技术作为一个独立的对象,需要从不同角度开展技术论的研究[1]。1983年,远德玉教授完成论文《关于技术本质属性的探讨》,该文从过程论的视角分析了技术的本质和属性[2]。1984年10月,第三届全国技术史会议在安徽黄山举行,远德玉教授向会议提交了题为《历史中的技术》的论文,分析了不同时代技术的各自存在方式和存在特点,明确提出技术概念是一个历史性的范畴[3]。

1986年,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了远德玉教授与陈昌曙教授合著的《论技术》一书,该书进一步论证了技术是一个过程的观点。在该书的后记部分,作者这样写道:“它虽然由我们执笔完成,但应该说这是东北工学院自然辩证法研究室集体智慧的结晶。……日本技术论学者的著作给了我们很大启发。特别是日本帝京大学教授、东北工学院名誉教授星野芳郎先生的著作和思想给了我们很多教益”[4]323。在此,远德玉教授明确表述了他的技术论思想的主要理论来源。也许是由于受到日本技术论影响较深的缘故,远德玉教授比较主张用“技术论”而不是用“技术哲学”来表示自己的研究成果[3]。

1986—1989年,陈昌曙教授、远德玉教授等同日本学者星野芳郎、林武等开展了“中日技术发展与辽宁技术改造战略思想研究”,这是他们与国外学者合作研究的第一个课题,《中日企业技术创新比较》是中方研究报告,由日本文化交流基金资助,东北大学出版社1994年出版。星野芳郎则以“中日技术发展的政治经济背景”为题完成了研究报告并在日本出版,1995年,日本文化交流基金资助出版了该书的中文版《技术发展的政治经济背景》。中日双方的比较技术研究,加快了中国学者对日本技术论的了解,同时也促进了远德玉教授对中国现实问题的深入研究。此后,他陆续承担辽宁省和沈阳市关于企业技术创新的实证和对策研究,并开展校企之间的合作研究。

1990年4月,陈昌曙教授与远德玉教授共同完成《技术选择论》一书,由辽宁人民出版社于1991年出版,远德玉教授执笔完成“企业在技术选择中生存和发展”、“技术发展战略的选择”两章的内容,在该书中,他初步区分了技术发明与技术创新,提出企业技术活动的中心环节,是如何把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并实现经济增长,即做到技术创新[5]。

1991年,陈昌曙教授主持申报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我国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动力和能力研究”获得批准,远德玉教授是主要的完成人,1993年结题报告完成。但由此启动的技术创新研究却一直继续下来,并不断取得新的成果。1994年,远德玉教授开始招收“技术论与企业技术创新”方向的博士生,在他的指导下,先后完成16篇“技术论与企业技术创新”方向的博士学位论文(到2007年9月,共有23名博士生毕业)。

2001年,远德玉教授承担国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九五规划基金课题“技术创新与产业结构优化研究”,2004年8月结题。该课题对技术过程论思想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在技术过程论的基础上分析了技术与产业的关系,从而把技术、产业技术、技术创新与产业联系起来。2005年末,远德玉教授同丁云龙、马强共同完成国家“十五”出版重点选题《产业技术论》,对产业技术这一技术的最终状态进行了整体的深入研究。

二、 技术是一个动态过程

关于技术是一个动态过程的观点,是远德玉教授在1981年参加第二届全国技术史学术讨论会时提交的论文《技术是一个过程略论技术史与技术论研究》中首次提出来的。1982年,远德玉教授在《技术是一个独立的研究对象》的文章中提出,把技术列为科学的一个层次是不妥当的,需要从技术的角度来研究技术与社会、生产、经济、哲学的关系,我国也应该像日本、苏联和美国技术界、哲学界对技术的整体研究一样,把技术作为一个独立的对象,从不同角度大力开展技术自身规律的探讨,即开展技术论的研究,包括技术体系学的研究和技术社会学的研究两个方面[1]。

技术是一个过程的思想,是理解技术本质属性的关键。也许正是基于这样的思考,这个命题提出后即受到了一些学者的批评。有的学者认为,说技术是一个过程不过是一种空泛的议论,难道一切事物不都是过程吗?说技术是一个过程又有什么确定的、特殊的意义呢?对此,远德玉教授在许多场合都进行了回答。1984年10月,第三届全国技术史会议在安徽黄山举行,远德玉教授向会议提交了题为《历史中的技术》的论文,分析了原始时代、工匠时代和近代技术的各自存在方式和存在特点,提出技术概念是一个历史性的范畴,它本身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人们对技术的不同理解,是由于技术形态的不同引起的;不同时期人们侧重于技术的某一形态,便产生了不同的技术理解。该文可以看做是对三年前提出的技术过程论的补充,也是对技术过程论批评者的回答。

远德玉教授提出,技术是一个过程是在对既已存在的有关技术的定义分析基础上作出的。既已存在的定义往往是从一个侧面对技术作的“静态分析”,通过对技术的静态分析,认识构成技术的要素,对于理解什么是技术是有益的,而且在实际生活中也可以着重从某一种要素来说明某种类型的技术活动。然而,这些说法只是指明了技术的某一个方面,而不是技术的全部,也不是技术的本质。技术乃是一个由诸多要素构成的、有内在联系的系统,而且是一个动态系统,是作为过程的技术[4]52-53。“技术作为一个系统,作为一个动态的过程,这是认识技术本质时的基本观点,而且也是符合现代系统论的思想的。”按照系统论的观点,任何一个系统都有输入和输出,输出是输入的结果。技术作为一个系统输入的是物质、能量和信息,在改造自然和利用自然的运动过程中,经过处理和控制,输出的是经过加工改造了的物质、能量和信息。技术系统的基本功能就是在于实现从输入到输出的转变。而物质、能量、信息的变化和运动都需要时间的积累,都要有一个演化过程,因此,“技术必然是一个动态系统”。只有把技术如实地看做一个系统或过程,才能揭示技术的本质和特征,并且为技术论的研究打开新的局面[4]55。

在1992年全国科技成果产业化研讨会上,远德玉教授发表《技术创新的工艺性研究》一文,又对有关技术是一个过程的非议进行了公开回答。文章指出:“当科学技术成果商品化的问题日益受到重视,并广泛开展技术创新研究之后,技术过程论似乎是可以接受的了。技术本来就是表现为多种形态的,知识形态的,物化形态的,有形的和无形的,潜在的和现实的,从发明到一品技术再到多品技术。技术形态的转化就是它向生产力的转化过程,也是技术本身的不断完善化过程。……技术之所以需要和可能进行创新,就是因为技术本来就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技术创新实质上就是在技术原理基本不变的情况下,技术形态的转化过程。”[6] 因此,“对技术作静态的考察,只是关注技术的一种形态,或关注技术的一个要素,或关注技术的最后结果,因而是片面的。当然,这里绝没有否定静态考察的价值。在特定条件下技术便有特定形态,对特定形态的技术作静态考察是必须的,但它所考察的并不是技术的全部,技术的全部乃是多种技术形态的总和”[3]。

在《论技术》一书中,远德玉教授对技术是一个动态过程的含义进行了三方面概括。①技术是指发明、设计本身就是一个从无形技术向有形技术转化、从潜在技术向现实技术转化的过程。全面理解技术,必须看到无形技术与有形技术、潜在技术与现实技术在动态过程中的统一。无形技术与有形技术、潜在技术与现实技术只是技术过程的不同发展阶段,它们各有其自己的特点,如果只对技术作静态分析,就会引发关于技术本质的各种争论。②技术是指技术软件与技术硬件只有在动态过程中才能结合起来。技术软件是在同硬件的结合过程中产生出来的,也只有在同硬件结合的过程中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技术系统。因此,技术是软件与硬件在动态过程中的统一。③技术是知识、能力、物质手段不断更新的过程。在人和自然的相互作用中,人们有目的地使知识、能力、物质手段结合起来变革自然,创造出人工物;在人们创造人工物的过程中,又会总结前一阶段的经验,从而产生出新的知识,积累新的经验,获得新的能力。如此不断反复和反馈,技术就不断进步,由低级发展到高级[4]62-65。在《技术过程论的再思考》一文中,远德玉教授对技术是一个过程又增加了一条概括,即:技术是目的与手段在动态过程中的统一。技术既是手段,又是目的,是人为所设定的目的寻求手段的过程,又是有了手段寻求新目的的过程。目的与手段的矛盾是技术实践活动中的基本矛盾,二者的统一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统一,由此才有技术形态的不断变化,并可以说明技术发展是一个无限的历史过程[3]。

基于以上的分析,远德玉教授在新近出版的《产业技术论》中进一步把技术的基本内涵概括为:技术存在于动态过程中,技术是一种过程性的存在。这样的概括有助于把技术是过程性存在同技术是实体性存在、知识性存在和活动性存在区别开来[7]7。远德玉教授曾经提出,关于技术的存在形态,人们往往只注意了技术的结果,并把技术的结果看成是技术本身。这样的后果是把技术看做一种静止的实体。正像人们只能从新陈代谢的过程中真正理解生命的本质一样,人们也只能在主体因素与客体因素相结合的过程中了解技术的本质。必须把技术看做是人类从主观到客观的一种实践活动,技术是一个人类实践的动态过程,技术在人类利用、控制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才体现出自己的面目[2]。总之,技术不仅存在于发明活动和过程中,还存在于技术创新活动和过程之中,更存在于生产与产业活动过程之中。如何把发明与创新、技术与生产统一起来理解技术,则是当代技术哲学与技术社会学研究的重大课题[7]5。  

三、 作为中日技术发展比较的引申与技术动态过程

的展开的技术创新关于技术创新的研究,是开展中日技术发展比较的结论,更是技术过程论的逻辑结果。

早在1983年7月,东北工学院技术与社会研究所就特别邀请日本帝京大学教授、技术评论家星野芳郎来华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讲学,以便深入了解日本战后技术发展的历史经验。1986—1989年,陈昌曙教授、远德玉教授同日本学者星野芳郎、林武等开展了“中日技术发展与辽宁技术改造战略思想研究”,中日双方学者通过多次互访与多次到中日企业生产现场的考察,较为深入地了解了中日技术发展的历史和现实。在《中日企业技术创新比较》一书中,远德玉教授介绍了研究得出的几点基本结论:一是中国在技术、经济上与日本以及其他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二是中国与日本以及其他发达国家在技术上的差距,主要地表现在批量生产技术的落后以及基础技术的落后;三是技术存在着不同的类型,只有企业不断地进行技术创新,依靠改良提高型技术,才能有力地促进经济腾飞[8]3。根据日本学者森谷正规对技术水平和技术开发能力水平的界定[9],远德玉教授把技术水平和技术开发能力水平的总和称做技术实力,提出技术实力可以用发明的潜力和水平、样品制造技术的潜力和水平、开发的潜力和水平、批量生产技术的潜力和水平来表征,据此得出结论:中日之间技术实力上的差距是由技术开发的潜力和水平的不同而开始出现的,日本在技术开发的潜力和水平方面大大高于中国,而且在生产技术尤其是批量生产技术方面的水平更是强于中国。中国生产技术的落后突出地表现在基础技术落后,而基础技术是支持整个生产技术的基础[8]17-23。远德玉教授还描述了中日技术实力方面的现实状况:中国在发明能力和水平方面略高于日本,样品制造水平方面不相上下,中国在技术开发能力和水平(即发明成果商品化)方面要低于日本一个数量级,在生产技术水平方面则要相差两个数量级[8]26。产品开发与样品制造是技术创新的前期阶段,其创新能力对后续创新的成功与否产生决定性的影响,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的差异性是中日在生产技术方面出现差距的直接原因。因此,从中日技术发展的比较研究,必然会引向对技术创新的研究。

更为重要的是,技术创新是技术过程论展开的必然结论。在技术过程论看来,技术的形态包括:技术构想、技术发明、设计、试制或试验、生产技术、产业技术等。由主观技术构想、创意而产生的技术发明是技术的初始形态,必须经过设计、试制和试验加以客观化、物质化,才能纳入到生产劳动过程中去,成为生产技术。然而,单一的生产技术仍不能实现技术的最终目的,因为它只能完成产品生产的一部分或一个环节,必须有许多与之相匹配的一系列生产技术才能形成产品和服务;只有多种生产技术的综合,即完成生产技术的体系化或形成产业技术,才能实现技术的最终目的[10]。也就是说,技术发明只是技术的初始状态,通过创新使其产业化变为产业技术,成为技术的最终状态,才能真正发挥技术的功能和作用[7]6。由此必然会合乎逻辑地过渡到技术创新的研究,因为技术创新实质上就是在技术原理基本不变的情况下,技术形态的转化过程。

从过程创新的角度,远德玉教授把技术创新的内容理解为包括技术本身的、经济的以及管理的创新的结合。技术创新首先是技术本身的过程创新,包括技术本身的不断完善化过程,又包括该项技术同相关的一系列技术结合实现体系化的过程;其次是经济的过程创新,包括一系列的经济决策与经济行为的创新;再次是管理的过程创新,它使得生产过程中技术的诸要素、生产力的诸要素得以完善地组织、协调、平衡和配置,实现生产经营系统在功能和结构上的整体优化。只有三者的有机结合,才能实现技术成果的商品化,使技术变为直接生产力[6]。由于技术创新是一种呈现为某些阶段性的连续的渐进过程,因而研究不同阶段的创新特征、内容和方法,对于人们弄清技术创新的规律和规则,并按照这些规律和规则进行创新,从而缩短从发明到商业应用的时间,就是极为有益的。正因如此,远德玉教授积极倡导进行技术创新的工艺性研究,并提出了创新工艺研究的课题,包括如何对技术的、经济的、管理的三类过程创新的结合及其阶段性的研究,如何认识创新的内容随着创新阶段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特点、规律,如何探求创新过程不同阶段所采用的创新方法和手段。

在《技术创新的特质与功能》一文中,远德玉教授提出,技术创新是一种创造自有知识产权包括创造出专有技术、专利技术、商标、商誉等等的技术经济活动,能否创造出自有知识产权是技术创新与单纯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相区别的根本标志;技术创新过程是多种知识的组合,诸如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商标、企业商誉以及专有技术等,只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服务,才能获得垄断利润,并从自有知识产权的转让中获得收益,也才有可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11]。

技术创新是发明成果在商业上的应用过程,是发明成果发生转化的过程,是技术发明变为生产技术和产业技术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技术的目的性在变化,技术的各种要素在变化,该技术与其他技术之间的关系在变化,而不是固定不变的发明成果在商业上的简单应用。当产业技术生成变为产业中的技术,并成为产业的一个要素之后,技术的生成与转化过程便结束了,作为技术的创造活动结束了,但又开始了产业的创造过程[7]25。产业技术的系统化不仅要考虑技术本身的结构和功能系统,还要考虑生产要素的供给系统,更要考虑消费者的购买能力、喜好和习惯等多种要素[7]27。对此,远德玉教授在《科技转化为生产力的田字型模式与动力机制》一文中,通过田字型转化模型说明,科学原理转化为生产技术需要经历:①横向的三个阶段的转化过程,即科学原理向技术原理的转化,技术原理向技术发明的转化,技术发明向生产技术的转化;②纵向的三种形态的转化过程,即科学形态从科学原理技术原理技术发明的转化过程,技术形态从技术原理技术发明生产技术的转化过程,人的目的性从抽象到具体的转化过程。因此,从技术发明转化为生产技术是技术的体系化和社会化的过程[12]。

在《产业技术论》一书中,远德玉教授进一步讨论了田字型转化模型中的横向转化过程,认为该过程大致包括如下三个阶段:自然因果性向技术原理的转化,技术原理向技术发明的转化,技术发明向产业技术的转化。在这个过程中,只有达到功效性要求的发明,才有了转化为产业技术的可能性;而产业技术才是技术的完善化形态,也是技术体系化的标志[7]16-18。

远德玉教授认为,产业技术是生产技术的体系化,是多种生产技术组成的系统。产业技术的基本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①产业技术是体系化了的技术;②产业技术是社会化了的技术;③产?业技术具有直接生产力功能;④与生产技术相比,产业技术是具有独特性的技术。他提出,以为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技术就是产业化了,从而中止了创新过程,将使创新半途而废;以为有了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生产技术,只要引进过来不经过生产条件的重新组合就可以完全应用,就不是真正理解技术创新[10]。因此,正确理解产业技术是完整准确地理解技术创新过程的关键。承认技术过程论,必须承认技术形态论。技术本来就有多种形态,产业技术是技术完善化的形态。只有产业技术,才能制造出产品和服务,并形成现实生产力,真正显示出技术的社会功能。以技术作为整体来研究的技术论(包括技术哲学与技术社会学)如果不研究产业技术,便难以揭示技术的本质、属性和功能价值[7]1。

总之,技术创新不仅是技术产业化的过程,而且是技术商业化和社会化的过程,是这三个过程的统一。技术创新既是按照合目的的自然规律性技术原理进行产业化的过程,又是按社会经济规律的社会建构过程。把技术创新看做是科学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社会化过程、产业化过程和商品化过程,是技术创新研究视角改变和研究新范式得以确立的方法论基础,也是技术创新的哲学研究同经济学的和管理学的技术创新研究区别开来的标志。

四、 启示

以上简略地回顾了远德玉教授从事技术论研究30年的历程,并对其技术过程论思想进行了简要的评析,从中我们可以得到如下的启示。

启示一:坚持研究路径的一贯性才能少走弯路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远德玉教授在谈到《产业技术论》一书的撰写经过时说,一个研究者不能既在东山养鸟,又想去西沟钓鱼,总要有一个比较确定的研究方向,并形成自己的研究路径。研究路径的惯性使得研究既有阶段性,又有连续性[7]1。远德玉教授在30年的技术论研究历程中正是这样走过的。从20世纪80年代初提出“技术是一个过程”的观点,到把技术看做一个独立的研究对象并探讨技术的本质属性、技术的社会价值与技术观,再到探究技术论的研究领域与性质;从战后中日技术发展战略思想的比较研究,到中日企业技术创新比较研究,再到产业技术论的研究;可以说,无论是对技术的宏观思考,还是对技术的微观分析,他都坚持了这一基本的研究路径。

启示二:努力追踪国外学术研究前沿才能在一个高起点上展开研究。陈昌曙教授指出,如果不十分重视了解欧美技术哲学发展的动态,不尽力追踪学科前沿,就不可能在前人和他人成就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有新意的见解,乃至几乎不能从事这门学科的研究[13]。远德玉教授的技术过程论思想是在借鉴和吸收日本技术论思想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由于所学外语为日语,因此他能够直接阅读的外文文献便是日语资料。早在20世纪20年代,日本就有了“技术论”的名称,40年代前后,围绕技术的本质,日本开展了技术论的论战,因而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技术论资料。通过与星野芳郎、林武等日本技术论学者开展中日技术的比较研究以及阅读日语文献,远德玉教授较好地把握了日本技术论发展的前沿,从而为自己的技术过程论思想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启示三:不断夯实技术史的基础才能拓宽技术论研究的视野。远德玉教授对于技术论的研究是在技术史的基础上展开的,“技术是一个过程”的观点就是在全国第二届技术史学术讨论会上最先提出,并在全国第三届技术史学术讨论会上加以拓展和深化的。他在向中国科学技术史学会第二次代表大会(1983年10月)提交的《技术史与技术论》一文中提出,技术论既可以说是技术史的现代化部分,又有时论的特性。技术史和技术论是相互促进的两个独立学科,技术论要以技术史特别是近代技术史作为基础,技术史的研究必将促进技术论的研究。同时,技术论的研究成果,也为明确技术史的研究对象,解决技术史的分期,探讨技术发展的规律性,提供新的思想[14]。在《关于技术创新史研究的断想》(未公开发表)一文中,他更提出不仅要研究发明应用的社会史,还要研究创新过程的社会史,即研究发明成果的产品化史、商品化史、产业化史。因此,只有扎根于技术史和技术创新史的沃土,认真研究历史中的技术和历史上的技术创新,理性地概括我国技术发展实践和我国技术创新实际,才能找到适合于中国的技术发展理论和创新模式,也才能找到适合中国历史发展的技术创新理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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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基因技术论文篇(8)

中图分类号Q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1)48-0095-02

转基因技术是指用人工方法有目的地将来自一种生物的基因稳定地整合到另一种生物的基因组中去,使其表达并遗传给子代的综合技术这一技术,称之为转基因技术(Transgene technology)。人们常说的"遗传工程"、"基因工程"、"遗传转化"均为转基因的同义词。

1 转基因技术的方法

遗传转化的方法按其是否需要通过组织培养、再生植株可分成两大类,第一类需要通过组织培养再生植株,常用的方法有农杆菌介导转化法、基因枪法;另一类方法不需要通过组织培养,目前比较成熟的主要有花粉管通道法。

1.1农杆菌介导转化法

农杆菌是普遍存在于土壤中的一种革兰氏阴性细菌,它能在自然条件下趋化性地感染大多数双子叶植物的受伤部位,并诱导产生冠瘿瘤或发状根。根癌农杆菌和发根农杆菌中细胞中分别含有Ti质粒和Ri质粒,其上有一段T-DNA,农杆菌通过侵染植物伤口进入细胞后,可将T-DNA插入到植物基因组中。因此,农杆菌是一种天然的植物遗传转化体系。人们将目的基因插入到经过改造的T-DNA区,借助农杆菌的感染实现外源基因向植物细胞的转移与整合,然后通过细胞和组织培养技术,再生出转基因植株。

农杆菌介导法起初只被用于双子叶植物中,近年来,农杆菌介导转化在一些单子叶植物(尤其是水稻)中也得到了广泛应用。

1.2基因枪介导转化法

利用火药爆炸或高压气体加速(这一加速设备被称为基因枪),将包裹了带目的基因的DNA溶液的高速微弹直接送入完整的植物组织和细胞中,然后通过细胞和组织培养技术,再生出植株,选出其中转基因阳性植株即为转基因植株。与农杆菌转化相比,基因枪法转化的一个主要优点是不受受体植物范围的限制。而且其载体质粒的构建也相对简单,因此也是目前转基因研究中应用较为广泛的一种方法。

1.3花粉管通道法

在授粉后向子房注射合目的基因的DNA溶液,利用植物在开花、受精过程中形成的花粉管通道,将外源DNA导入受精卵细胞,并进一步地被整合到受体细胞的基因组中,随着受精卵的发育而成为带转基因的新个体。该方法于80年代初期由我国学者周光宇提出,我国目前推广面积最大的转基因抗虫棉就是用花粉管通道法培育出来的。该法的最大优点是不依赖组织培养人工再生植株,技术简单,不需要装备精良的实验室,常规育种工作者易于掌握。

2 转基因技术的应用

2.1体内电穿孔法转基因技术的应用

电穿孔法转基因是将外源基因通过电场作用导入动物目标组织或器官细胞中的技术。Neumann 等首次成功应用该技术,把外源DNA导入小鼠成纤维细胞。随后大量的实验证明,几乎所有类型的细胞,包括植物原生质体、动物初生细胞,以及不能用其他方法转染的细胞和组织,都可以成功地使用电穿孔技术进行基因转移。Titomirov等应用电穿孔技术将质粒DNA转入新生小鼠皮肤,实现了外源基因的体内转移。近年来体内电穿孔技术用于转基因研究的报道不断增多,在医学相关领域的优势也日趋显著,是一种有效的活体基因导入方法。

2.2转基因技术在种植业的应用

转基因作物是植物转基因技术投入应用的最先成果之一。最初出现的转基因作物是为了解决一般的农业问题,如控制灾害、控制杂草和保护土壤等。随着基因技术及其设备的飞速发展,人们发现转基因技术对农作物育种方式的改变也是革命性的。最常见的转基因作物是大豆、玉米、油菜、棉花、西红柿和马铃薯。至今,全世界已有50多种转基因植物被批准投入商品化生产。大豆、玉米、棉花、油菜这4种主要转基因作物的特性除了抗除草剂外,就是抗病虫害。提高了植物的抗病性,抗虫性以及抗逆性;另一方面,也改善了植物品质,这方面的工作主要是通过基因转移改变植物中氨基酸、蛋白质含量等品质特性以及一些材料的加工性能。例如英国.Zeneca公司和London大学研究小组培育出了胡萝卜素和番茄红素含量极高的番茄,这种番茄对预防癌症有良好作用。

2.3转基因技术在养殖业的应用

转基因技术在养殖业中的应用将大大改变这一传统产业的原有面貌。转基因动物技术将有效提高畜禽的抗病性、品质和产量,为增加肉、蛋、奶和其他畜产品的生产提供了巨大的潜力。转基因技术在饲料工业领域也大有发展的前途。目前主要用作饲料的转基因作物有小麦、玉米、大豆等。虽然国际社会对转基因饲料的安全性多有质疑,但是美国研究机构的研究结果显示,目前尚未发现转基因饲料对畜禽产生危害影响。随着转基因作物的迅速发展与应用,转基因作物及其副产品将越来越多地用作饲料。

3 转基因技术的安全性

3.1转基因产品的安全性问题

转基因产品的安全性问题主要是指食物中毒论。然而食物中毒有先天性与后天性的原因。后天性的原因主要是食品保存不当后腐烂变质产生有毒有害物质。先天的原因是转基因食品转入的目的基因的供体生物本身具有毒素、激素等成分。有人担心在目的基因上位时使受体的DNA发生化学变化而产生有毒有害成分。这是概念不清所致。其一,所有生化反应是在生物酶作用下发生的,否则不属于生物工程学范畴;其二,对物种或工程菌的各种诱变是发生在日常生命过程之中,在蛋白质这个操作平台之上。而不在DNA这一平台的基因重组操作之中。就是对隐性基因所激活也得对DNA供体生物的染色体中的蛋白质进行诱变。在基因重组时只有基因的迭加,切除与上位等物理切除和整合的结构变化。在遗传学上还未见有基因重组时,上位基因与DNA之间有化合、分解、复分解等化学反应而变质变异的理论。也不会见有新基因组产生的论述。基因恐慌论者也拿不出新的遗传学理论,来传统的遗传理论。

3.2转基因产品制作的安全性问题

转基因农作物的研发有几个阶段而引发对其安全性的质疑。首先是选材。受体即接受外源基因的生物,它必定是优质{产的生物。因缺乏某种抗性而需取长补短,而引入外源基因而获得基因改良体生物。外源基因即目的基因,是具有某一特长的生物,叫供体生物。如果供体生物是对人体没有毒害的生物,可依据“同质等同”的法则,可减少对安全性的质疑度。

转基因技术论文篇(9)

中图分类号: B08

文献标志码: A文章编号: 1009-4474(2017)02-0070-07

一、“挺转”与“反转”之争

转基因技术诞生之初,社会各界对其发展前景抱有极大的信心,希望它可以带来新一轮的技术革命。然而,随着研究的深入与转基因农作物在世界范围内的推广,其安全性问题成为社会各界讨论的焦点。

争论的观点可以分为“挺转派”与“反转派”两派。挺转派认为转基因食品是安全的,其理由是,转基因食品问世至今并未发生食品安全性事件。另外,他们指出,国际上广泛认同转基因食品和传统食品是实质等同的,所以转基因食品是安全可靠的。转基因食品不仅是安全的,其经济价值也是巨大的,转基因农作物的推广既可以大幅度地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同时粮食产量的提升还可以有效地缓解全球粮食短缺问题。在生物技术主宰的未来社会,只有靠转基因技术为核心的生物技术,才能在未来的国际发展中抢占先机,所以要加大对转基因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力度。

反转派则认为转基因食品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威胁。一方面,目标基因在新的遗传环境中将会有怎样的作用还很难预测;另一方面,不能因为现在没有出现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事件就片面地认为转基因食品是安全的,而且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是否等同于传统的食品安全性同样难以确定。反转派还认为转基因食品以及转基因产物的市场化,其背后的主要推动力是经济与政治利益。而社会公众的人身安全并没有放在发展与推广转基因技术考虑因素的首位。“政府、专家、媒体等风险沟通主体的失范,某种程度上解构了公众的信任,甚至造成信任危机。”〔1〕此外,反转派还指出,应该对转基因产品加贴标签,既有利于对转基因产品的安全性进行监测,同时还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

综上可以看出,“挺转”与“反转”争论的重点主要集中于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问题以及利益分配问题,但是究其争论的实质就要追溯到转基因技术的风险问题上。无论是转基因技术在技术上的不确定性,抑或转基因农作物在自然环境下的不确定性,还是转基因产物在市场推广后的不可预测性,都可以归为转基因技术及其应用的风险问题。可能或将要发生的危险、灾难,但并没有真实发生,这就是贝克所说的风险。“挺转”与“反转”之争的实质是后者畏惧转基因技术的潜在风险,担心以政府与专家为主导的“挺转”无法有效地防范与监控风险,导致风险的泛化与扩大化。在风险视阈下对现代技术进行理论研究探讨,可以使我们更清楚地认识转基因之争。对转基因技术风险的特征、表现形式、形成机制与规避路径的研究,有利于透视“挺转”与“反转”之争的实质,对消除公众对转基因技术的质疑与深入发展转基因技术具有重大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二、醵里希・贝克的技术风险思想与转基因技术风险

(一)贝克的技术风险思想

1.风险社会与技术风险

贝克认为,现代社会已经由工业社会进入到风险社会。所谓风险社会,就是指在当今全球化背景下,由于人类实践活动所引起的全球性风险。贝克认为“不再安全,但还没有毁灭,就是风险概念所要表述的”〔2〕,安东尼・吉登斯指出“风险指的是在与将来可能性关系中被评价的危险程度”〔3〕。也就是说,风险就是指那些可能存在的危险或将要发生的灾难,但还没有真实的发生。贝克认为技术风险是风险社会的主要特征。“在风险社会中,风险一般都会从技术风险自我转换为经济风险、市场风险、健康风险、政治风险等。”〔4〕贝克指出,现代技术风险与工业社会技术风险的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复杂性与不可预测性。现代技术多以技术系统的形式存在并发挥作用,而技术系统又是由各分支系统构建而成,各系统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所以技术系统十分复杂。若某一子系统出现故障,可能就会致使其他子系统失灵或整个技术系统失去功能。系统的复杂化,使得现代人对技术的控制力在不断减弱,技术的自主性不断得到提升。这也就意味着,技术在不断地脱离人类,而人类社会对技术的依赖又在不断加强,技术对人的控制趋势越加明显。依附于他物的生存状况使得现代人陷入了新的风险之中,就像拉什说的那样:“极具复杂性的专业系统程序可能会将更多更大的风险及更多更大的不确定性带入这个世界”〔5〕。

现代技术的复杂性带来的是技术后果的不可预测性。技术的出现与发展,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为了消除自然界的不确定性,使得外部自然可以为人所控制,但现代技术给人带来确定性的同时,其自身的不确定性却又成为威胁人类生存的新风险。现代技术解放了被禁锢于自然中的人,使其获得了自由,技术的不断创新不断地扩展着人的活动与人的认知范围,使得人对自然环境的认知更为确定。然而技术自身的不确定性在现代社会应用中被不断放大,技术后果的不可预测性更进一步加大了社会风险发生的几率。

第二,跨越时空性与相对隐蔽性。现代技术与经济全球化把世界各国、地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技术也将风险带到了世界各地。与传统风险相比,现代风险在规模与范围上发生了重大变化,交通运输系统的日渐发达,通信手段的丰富多样,技术重塑了现代人的时空观,打破了原有时空对人的限制。技术极大地提升了人与人之间沟通与交流的效率,但也将此前的局部风险或个体风险转化为现代全球范围的风险,技术风险不再是少部分人的风险,而是全人类的风险。

现代技术风险渗透到全球各个角落,成功地跨越了时空限制。技术潜藏的风险时时刻刻都可能爆发,而且这种风险身处在技术存在的各个角落,极强的隐蔽性使得现代人无法感知它的存在。就像贝克指出的那样:“这个社会在技术上越来越完善,它甚至能够提供越来越完美的解决办法,但是,与此息息相关的后果和种种危险却是受害人根本无法直觉到的。”〔6〕

第三,极端危害性。现代技术的复杂性与不可预测性,给人类带来的风险将是极端危害性的或者说是灾难性的。技术系统将机器的各个部件联系起来并相互作用;技术系统将整个工业联系起来并生产社会财富,造福人类;技术系统将整个社会的各行各业联系起来,相互支撑,相互影响;技术系统将世界各国联系起来,加强合作,谋求人类美好的未来;技术系统将人类社会带入到风险社会,这种风险将影响着全人类,而这种全球范围的风险一旦爆发将会造成灾难性的后果。贝克认为现代技术风险爆发的后果将是灾难性的,而且任何人都逃脱不了,无论是富裕或权势的人还是平民百姓,都无法避免技术风险可能带来的危害。“风险在它的扩散中展示了一种社会性的‘飞去来器效应’,即使是富裕和有权势的人也不会逃避它们。”〔7〕

2.现代技术风险责任缺失与技术决策的非理性化

(1)责任与责任主体的缺失。现代技术系统的庞大与复杂致使技术风险的责任与责任主体缺失,风险出现了但是没有人承担责任,或者责任人是全体成员。正是在这种责任缺失的情况下,少部分人和组织在追求私利的过程中忽略其该付的社会责任,无视技术所带来的社会风险,总之只要可以获取利益,技术可能带来的可能后果不再是企业考虑的首要因素,取而代之的是对最大利益的追求。正是这种技术决策的非理性,将现代社会引入技术风险的深渊。而这种非理性的情况也存在于科学家与政府工作人员中,科学家可能是为了个人的声望、地位,有意的夸大技术的益处,低估技术风险,使人对技术的防范心理渐渐削弱甚至消失。贝克在《解毒剂》中提出“有组织的不负责任现象”,并在《世界风险社会》中进一步阐述其内涵,其意在指出,现代人被风险问题所困扰,明确的岗位、权责的担当成为现代社会的现实需求,然而,现代社会并没有明确的单位或机构为社会风险负责。“在危险和威胁被认为越来越严重、越来越明显的时候,它们日益变得无法通过科学的、法律的和政治的手段来确定证据、原因和赔偿”〔8〕造成了一种有人创造风险,没人承担责任,或者说没有明确的标准去定义风险承担者。风险责任主体的缺失带来的却是“集体负责”的奇怪现象,而这种不合理的现象给人一种错误的暗示,即l都可以不为其行为后果承担责任,或者无需独自一人承担责任。而这种社会责任的缺失将会把整个技术社会带入一个无责任的风险社会中,少部分人生产的风险则由全体社会成员共同承担。

(2)技术决策的非理性化与技术专家的权力垄断。政治、经济利益成为影响技术决策的重要因素,技术决策的非理性化加剧了技术风险。对利益的追求贯穿于整个技术创新的过程乃至技术的应用推广之中,或者说利益是技术创新与推广的目的。例如在社会企业中,一项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虽然受到产品质量、营销战略的影响,但是对现实利益的追求是新技术产生与使用的决定因素。技术专家在技术决策中扮演至关重要的角色,贝克对技术专家的剖析同样到位与深刻。他在《从工业社会到风险社会》中指出,技术专家在其所研究领域很有话语优势,成为评判技术的权威人士,而且技术专家对技术的解释成为大多数社会人了解技术的主要渠道,技术专家垄断了技术话语权与技术选择权。随着现代技术的日益复杂,技术专家对技术知识的认知也相对有限,而且技术专家可能受社会政府、企业等利益集团的影响,使得技术专家的言论部分地失去可信度。“在事关全人类生死存亡的巨大风险与灾难面前,没有一个人可以称得上是真正的专家,对那些技术专家来说更是如此,只有对巨大风险和灾难所产生的最初的直觉才是最重要的、最具有核心意义的。技术专家们对事关全人类生死存亡的巨大风险和灾难而作出的所有预测都是模棱两可的,都是既无法证实又无法证伪的,因此,无论某种可以毁灭全人类的巨大风险和灾难是否真的存在,技术专家们的所有这些预测都早已失去了其作为预测的本真意义。”〔9〕

(二)转基因技术风险

1.生态风险

转基因技术又称基因重组技术,是将某种生物体内控制其特定性状的基因作为外源基因,按照人的意愿经过体外重组后再转入移植到另一种生物体内并使之表达,使这个基因能在受体生物内复制、转录、翻译、表达,从而产生出人们所期望的产物或达到某种目的〔10〕。转基因作物作为转基因技术的产物,不确定性、风险性等特性同样存在。转基因作物通过转基因技术引入其他生物的基因,进而替代不良基因,使作物表达理想性状。因此,外源基因的植入与基因结构的重塑以及外源基因在新的遗传环境中将会产生的影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其潜在的威胁同样不可预测。

生物多样性构造了复杂的生态系统,生物的多样性对生态系统的重要性毋庸置疑,生物多样性的变化决定着生态系统的功能和结构的变化。转基因作物作为生态系统的新成员,在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也给生态系统的稳定与平衡带来了新的危机。主要表现在:

(1)随着转基因作物在全球范围内的推广,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的不断扩大,转基因作物的单一化趋势必然会影响农作物种植的多样性。

(2)大面积种植转基因作物还可能引发“基因漂流”现象,造成基因污染,生物遗传物质遭到改变,基因多样性遭到破坏,进而致使生物多样性的减少。

(3)转基因作物所转的基因主要是外源性抗虫、抗除草剂基因。起初,转基因作物对害虫、除草剂的抗御作用明显,但随着生物体自身适应环境能力增强后,害虫和杂草可能具备对特殊功能基因的免疫力,变成“超级害虫”、“超级杂草”,害虫、杂草将会再次成为自然环境的威胁。

2.人类健康风险

转基因作物潜在的生态威胁固然严峻,其对人类健康的影响同样不可小视。

(1)食物过敏是由食物中的某种蛋白质所引起,转基因作物所导入的外源基因会在新的遗传环境中产出新的蛋白,若产生的新蛋白含有过敏原,就会引起人的过敏反应。据统计,目前大约有200种主要过敏原,若作物转入基因产生的新蛋白的氨基酸序列与已知的过敏原存在同源性或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便会引起过敏反应,因而食用生物基因及新基因的整合可能引起过敏反应或者加重过敏反应〔11〕。

(2)外源性基因的转入可能致使原有基因序列产生缺失或乱码现象,作物的营养结构也可能会因此被转入基因打破,导致营养价值的降低,甚至产生毒性,影响人体健康。抗生素标记基因在转基因作物中的大量使用,经食物进入人体后,可能会影响人体的免疫系统,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这样就会致使药效在人体中的作用相应减弱,导致病原无法被消除,加剧了旧病复原的可能性,甚至产生新的传染病〔12〕。

3.基因技术垄断风险

就目前国际情况而言,推动转基因技术的发展与推广与私人公司的利益二者是密切相关的,这些公司具有雄厚的资金去投资农业转基因技术的研发,比如“杜邦(Dupont)、先正达(Syngenta)等生物技术的巨头,这些私人公司基本上掌握着绝大部分的转基因的农作物市场。2007年全球十大种子产业跨国巨头包括Monsanto(美国)、Dupont(美国)、Syngenta(瑞士)、Groupe Limagrain(法国)、Land OLakes(美国)、K WS AG(德国)、Bayer Crop Science(德国)、Sakata(日本)、DLF-Trifolium(丹麦)和Takii(日本),这些跨国公司都是转基因作物技术及产品的主要垄断者;全球十大农药跨国公司也从事与转基因作物相匹配的生物农药生产及贸易”〔13〕。可以说私人企业垄断了整个转基因生物技术及其衍生产业。以转基因农作物的种子为例,生物技术公司通过研发获得了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的生产技术并获得相应的专利,实现技术垄断。这就意味着,自此在全球范围内,任何国家的农民种植上述公司产的种子,都要支付高昂的费用,而且时刻面临着侵权的潜在威胁。因此,转基因技术的发展,对任何一个国家的影响是多层次、全方位的。所以转基因技术的发展与否并不是简单的技术问题,而是决定未来世界发展走向的政治、经济、文化甚至是民族问题。

三、规避技术风险的可行路径

(一)贝克规避风险路径探究

1.启蒙与反思现代化

贝克认为现代社会风险的产生,主要是由于人类社会发展的方式不当导致的。“正是由于现有人社会的工业生产逻辑基本上是自我毁灭式的、掠夺式的,才需要人类透过多方面的思考与实际行动努力去校正当代的大量生产、大量消费的社会秩序。”〔14〕而陈旧的工业社会的思维理念以及相对应的安全调控模式,已经很难去应对现代社会高度复杂的风险机制。因此,贝克认为现代风险的解决要依靠现代性的反思,并认为反思现代性将引发新一轮的启蒙,而这次启蒙倡导的精神是自我批评与自我反省。“对我来说,启蒙不是一种历史概念和一系列观念,而是一个动态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批评、自我批评和人性起中心作用。”〔15〕“现代性反思”指的是对现代性创造工业文明的同时也在创造毁灭这种繁荣的风险的反思。贝克试图通过自反性的思维来取代工业社会的传统思维模式,重建风险应对机制,并寄希望于在反思的过程中寻求摆脱风险社会的可行路径。

2.加强国际间风险预防合作

贝克指出,风险遍布于现代社会的各个角落,威胁着每一个地球人。若想削弱风险对人类社会的危害,世界各国应该联合起来,建立一个代表全球人利益的政治主体,进而世界各国人民通过这种合作与联系来共同应对潜在的各种风险。“在新的风险社会中,应该建立起双向沟通、双向合作的风险治理模式,在政府、企业、社区、非营利组织之间构筑起共同治理风险的网络联系和信任关系。建立起资源、信息交流与互补的民族内部平台,在各民族政府之间突破国界构筑起共同的治理风险的国际网络(如预警灾害通报)和国际间的信任关系。”〔14〕通过加强国际间的合作与沟通,为应对突如其来的风险做好最为充分的准备。

3.完善社会责任机制

贝克所指的“有组织的不负责任”即为现代社会的责任缺失。所以责任意识的提高成为规避技术风险的现实需求。为了提高现代社会的责任意识,首先,技术研发者应提高自身的责任意识,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技术开发对人、社会以及自然环境的影响与伤害。其次,各国政府应提高责任意识。现代社会政府对技术研发的影响不断加强,只有在以人为本的价值主导下,在维护公众的权力与保证技术合理发展相结合的前提下,才能有效发挥政府的社会职能,进而降低技术风险发生的概率。同时,贝克还认为对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制定与调整,将风险责任落实到肇事者身上,既可以维护受害者的权益,又可以杜绝肇事者的风险转移。如此一来,责任道德与法律共同作用下的责任机制,能够有效地阻止“利润私人化,风险社会化”的风险弊端。

(二)技术的人性化、生态化与技术决策的民主化

1.技术的“人性化”与“生态化”

技术的价值取向决定技术发展方向,影响着技术风险的种类以及程度。技术的发展与创新归根到底是为了造福人类,然而在人类在工业化进程中过分的追求资本以及权力,技术成为获取权力与资本的手段。环境日趋恶化,自然灾害频发,非典、禽流感等新生疾病的肆虐,核威胁、核泄漏等核风险的问世都和社会的工业化密切相关,现代工业社会俨然是一个风险社会。生态的改善与“人道主义”的思索成为现代社会新的诉求,技术的人性化与生态化转向是未来技术发展的必然。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导致自然环境的恶劣化,也应对自身的行为后果负责。因此,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合理地运用技术,调整技术发展的模式,实现技术的生态化成为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

现代技术与科学的紧密结合,使技术的发展趋向于复杂化、智能化,技术的非人性化趋势日渐明显。技术的发展不断刷新人类的认知,改变着人的生活方式,人成为技术化的人。技术的特质逐渐改变与影响人的发展,人的主体性在被逐渐弱化,人的潜能遭到了抑制,技术成为人的“主人”,导致现代人性的扭曲与异化。技术的人性化反思有利于改善这一现状。技术的人性化,即技术在创新和发展过程中把人性的需求融入到技术中去,使得新技术既能维护人的主体性、发展人的潜能,还兼备社会发展所需的技术特性,从而更好地服务于人类社会。

2.决策的民主化

决策的民主化是规避技术风险的必要条件。转基因技术之争之所以引起社会各界的热议,一方面是源于公众对转基因技术的不了解;另一方面,是因为与转基因技术的相关技术决策和社会大众之间联系的断裂所导致的,技术决策被认为是技术专家与政府的事。技术潜在的不确定性与神秘性成为公众抵制新技术的根源。“因为不了解,所以不接受”成为现代公众对待新技术的心声。所以技术决策的民主化成为化解公众内心不安与疑惑的必要举措。此外,公众参与技术决策也是把握技术发展方向、加强舆论监督的重要力量。

为了提高社会公众参与技术决策的能力与水平,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首先,要提高社会公众参与技术决策的意识。由于公众受教育背景不同,对技术决策的参与多有自卑感与无力感,所以要培养公众的参与意识,让公众敢于将自己的想法融入到技术决策中来。

其次,加强技术专家与公众的有效交流。技术专家与公众的交流,既可以科普相关技术的知识,提升公众的科学技术素养,同时也可以加强彼此的了解,为技术决策的民主化打下基础。

3.风险沟通

对基因技术认知的偏差导致了公众对转基因技术的心理恐慌,所以加强政府、技术专家与公众的风险沟通尤为重要。因为只有进行有效的风险沟通,才能消除社会公众对风险的质疑与恐慌,公众对待风险的认知才会更加客观、理性。技术专家是技术沟通中的关键人物,然而随着技术负效应的不断涌现,公众对专家缺乏信任,而且由于受文化背景、利益导向等因素的影响,专家的技术意见很难深入到公众中去。但是不可否认技术专家有其专业素养,对待技术专家,既不能全盘的否定其言论,也不能过分的依赖其对技术的话语解释。所以公众只有通过风险沟通才能有效地认知与评判技术专家的技术话语。

为了加强技术专家与社会公众的交流,对技术专家形象的再造成为实现专家与公众有效交流的前提条件。具体可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调整:第一,技术专家应尊重社会公众的关注焦点,并可以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直接、详细地解答公众的疑问;第二,技术专家要做到态度谦恭,用平等的姿态与社会公众进行交流;第三,技术专家还要做到实事求是,对社会公众所咨询的技术问题,要做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对自身所犯的错误也要坦然承认。只有这样,社会公众才会愿意和技术专家沟通,才会愿意信任技术专家,技术质疑才会在交流中逐渐被消解。

四、小结

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深刻地揭示了现代风险的成因,并从技术风险的复杂性与不可预测性、技术风险的跨时空性与隐蔽性、技术风险的极端危害性等方面剖析了技术风险的成因,指出了科学自身的不确定性以及技术系统的不断复杂化加剧了现代技术风险性。贝克对于技术风险的分析更侧重于技术风险的社会成因即技术风险的外部因素。他指出现代技术风险对人的威胁不断增大,一方面是由于现代社会风险预测以及应对机制仍是传统工业社会的应对模式,已经很难应对现代技术风险,致使了现代社会风险责任主体的不明确,出现了“利润私人化,责任社会化”的奇怪现象;另一方面,他认为技术决策的非理性化是技术风险产生的另一大成因。技术专家虽然在相关专业有一定的话语权,但是对技术风险的预测与判断也缺乏依据,此外,技术专家与政府以及企业之间的密切联系,剥夺了社会公众对技术决策的参与权,使社会公众只能被动去接受与顺从技术决策,对于技术风险,公众更是既恐惧又无奈。

在对技术风险的规避的路径探讨上,贝克更注重技术风险的制度规避。通过反思现代化的方式,去寻求摆脱风险的手段与方法,并在此过程中提升公众对技术风险的感知能力。通过加强国际间的合作,在全球范围内构建一套风险预测系统,并在此基础上联合全球人的力量应对突如其来的各类风险。技术决策的非理性化导致技术风险的不断扩增,完善风险责任机制是现代社会的现实需求,贝克认为,技术研发者要提高自身的责任意识,各国政府更应该在维护全球人利益的前提下发展技术。与此同时,必要的法律法规的制定有利于将风险责任具体到个人,在责任道德与法律的双重约束下,风险的责任机制才能真正的发挥作用。

转基因技术的应用与发展潜在的风险有:生态风险、安全风险和技术垄断风险,因此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下去分析认识转基因技术风险更为具体与透彻。基因技术风险是现代技术的典例,对其风险的规避路径的探讨,贝克规避风险路径具有很大的参考价值,可以为转基因技术风险的预防与规避提供很好的理论指导。但是对于技术风险的规避,贝克太过于依赖政治制度对技术风险的规避。技术风险问题虽然可以通过制度手段来提供规避的方案,但是技术自身的风险因素的去除同样不可忽视,同时还有社会心理、文化等方面对技术风险的规避同样重要。因此,转基因技术的风险规避路径,既要建立更为民主化的制度,也要积极引导技术的发展走向。技术的人性化与生态化是技术发展的必然走向,积极地引导技术发展在以人为本的基础上,尊重自然,构建和谐的自然关系,为技术健康发展提供条件。此外,技术专家与社会公众加强风险交流有利于技术风险的规避与预防。风险交流可以使技术专家与社会公众之间相互了解、相互信任。只有提升社会公众对技术风险的认知,才能消除公众内心的技术恐慌,才能使其客观、理性地认识技术以及技术风险。倡导公众积极地参与技术决策,让公众的真实需求与想法融入到技术决策中,实现技术决策的民主化、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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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东尼・吉登斯.失控的世界〔M〕.周红云,译.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18.

〔4〕芭芭拉・亚当,等.风险社会及其超越〔M〕.赵延东,等,译.北京:北京出版社,2005:334.

〔5〕斯科特・拉什.风险社会与风险文化〔J〕.,编译.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2,(4):61.

〔6〕乌尔里希・贝克,约翰内斯・维尔姆斯.自由与资本主义〔M〕.路国林,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1:127.

〔7〕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M〕.何博文,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4:39.

〔8〕乌尔里希・贝克.世界风险社会〔M〕.吴英姿,孙淑敏,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4:192.

〔9〕乌尔里希・贝克.,编译.从工业社会到风险社会〔C〕∥薛晓源,周战超,主编.全球化与风险社会.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92.

〔10〕曾北危.转基因生物安全〔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4.

〔11〕王明媛,张 曦,贾俊静,等.国内外转基因食品现状及其利弊分析〔J〕.当代畜牧,2014,(30):50-53.

〔12〕潘建红.现代科技与伦理互动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222.

转基因技术论文篇(10)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2)002-191-02

转基因作物相较于传统农业,是一种新兴事物,对大多数受众来说是陌生与神秘的,而作为公众理解科学的主渠道,大众媒体,担负着十分重要的责任,《2003年中国公众科学素养调查报告》显示我国公民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三大新闻传媒所获取的科技知识和信息的比例远远高于其他媒体,分别为93.1%、31.9%和69.5%, 所以,做好转基因作物的新闻报道,对国内受众认识、了解及评判转基因作物有相当重要的作用,但是统观国内转基因作物报道,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 转基因作物相关报道传播失重

随着转基因技术的发展,转基因新闻报道理应受到媒体的重视,频繁出现于各种媒体的报道或讨论中,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转基因技术更像是一种独自发展的技术,在人们的视线中很少出现,并一直带有神秘色彩,很多普通大众其实并不了解转基因技术,同时也缺乏对转基因技术了解的渠道,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主要在于以下方面。

1.1 我国科技类新闻传播历来较少

我国科技类新闻传播相较于西方国家,一直较弱。《人民日报》每星期94个版,其中只有6个版的“科技周刊”,每周四出版,仅接近版面总数的4%。中央电视台虽然设置了《科技博览》、《走进科学》、《科技调查》、《探索・发现》和《科教片之窗》等科技栏目,但其播出时间仅占9%,相比美国的20%以上、日本的15%以上,要少得多。①不仅科技新闻报道比重历来较小,而且随着科技的发展,这一比重仍在降低。以科技发达的上海为例。一方面,上海的大众媒体渠道在数字化、市场化的背景下急剧扩张,平面媒体的版面、电视媒体的频道比10年前增加了50%以上,但一些传统的专业科技传播媒体资源都处于消亡、合并的状态。如《新民晚报》以前的“科学馆”专栏也已取消,相关的科技传播信息归并到“科教文卫”等常规性的新闻报道中,深度科技报道基本消失。即使是在以科教文内容为主要特色的《文汇报》,历史悠久、声名显赫的“科技文摘”每周版面比重已从10年前的2.08%下降到现在的1.04%。②

1.2 “注意力经济”时代媒介对利益的追求

不断激烈的媒介竞争,和新闻媒体对利益的追逐,使我国的新闻媒体把关注的焦点更多的集中在容易提高收视率和受众追捧的话题,如“超级女声”“中国达人秀”“非诚勿扰”等娱乐性节目,而对于转基因作物等科技类的报道,因为其更多的是向受众传递科普类信息,而并不能形成轰动和持续的吸引大众的眼球,所以一般科技类报道在国内往往受到冷落。

1.3 新闻从业者和受众文化水平普遍不高

缺乏科技新闻报道的专业队伍,制约了科技新闻的报道,相比于转基因报道,一般的娱乐报道入门简单,且更容易有市场,同时因为科技类新闻报道专业人员的缺失,使我国科技类假新闻层出不穷,如曾出现过的“水变油”“华南虎照”等假新闻,不仅不利于我国科技类新闻的发展,而且使我国科技类新闻的信誉在受众心中打了折扣。同时我国受众文化水平普遍不高,“2003年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人口只占总人口的1.98%,农村居民则低至0.7%,与美国2001年已经达到的17%相去甚远。”③使我国大众对科技类新闻的理解造成了一定的障碍,而我国科技类新闻报道中生涩专业术语的出现及内容的不易理解性,导致大众对科技类新闻的兴趣寥寥,受众对于容易理解和贴近生活的娱乐性新闻和社会新闻更有兴趣。

2 媒介“解压阀”功能的缺失

传媒作为社会的“解压阀”,是传播学者提出的一个形象比喻,意味着传媒在社会心理压力过高时它释放压力,在常态时又能自动控制开关,保持合理压力。传媒作为社会“解压阀”在于它自身所具有的特殊的信息传递和沟通功能,通过这些特殊功能的制度性安排和建设,传媒就能够起到化解社会烦闷心理问题的作用――即达到 “传媒解烦”的目的。转基因技术作为新兴的技术,在国内的研究发展,必然遇到一定的反对,笔者认为国内对转基因作物的反对原因如下。

2.1 对转基因技术本身的不安

部分公众对转基因技术持反对态度,认为转基因作物会导致一些不可逆转的影响,这些影响包括转基因的毒性问题,转基因作物的营养问题和转基因的过敏反应问题。这些问题在一些科学家的试验里都有呈现。而一些西方国家,对转基因食品也持不支持的态度。如,2009年5月,美国科学与环境医学会(AAEM)呼吁:“可能的话,医生要教育病人、医疗界、市民大众,避免转基因(基因改造)食品,并提供有关转基因食品和健康风险的教育材料。”他们呼吁暂停食用转基因食品,而对其作长期的独立的研究。④

2.2 对转基因技术的不了解

在对转基因作物的反对中,有一部分人,是对转基因技术的不了解,从而导致把转基因作物妖魔化,还有些误解是超越自己知识范围越界扮演权威的蛮横所造成,如有一部分人,对转基因食品心存恐惧,担心外源基因进入身体,改变人的基因。而黄大认为:“这种情况不会发生。因为所有生物基因的化学成分都是一样的,都是由核酸组成。食品中含有着的大量核酸成分进入肠胃后会被消化、降解成小分子,不再是完整的基因,转基因食品也一样,不会以基因的形式进入人体组织,特别是生殖器官,因而不可能影响人的基因组成。”⑤由此可看出对转基因的误会中,有一部分是由于转基因专业人士“集体失声”导致的。

2.3 对食品安全的不安

食品安全近年来成为民众十分关心的问题,“地沟油”“瘦肉精”“三聚氰胺”等食品问题层出不穷,“食品安全”俨然成为民众关心且敏感的问题,因为食品安全问题的频发,也使大众对中国的食品安全持不信任的态度,影响对国家食品管理能力的信任。同时,因为新闻媒体是为政府服务,不能越级监督这一点也使公众对媒体的转基因正面报道持怀疑态度。

2.4 认为转基因研究过于急功近利,存在不可逆的影响

反对者认为转基因作物不同于现存物种,不是自然选择的结果,而是“瞬间”试验完成的,安全性没有保障,且没有长期的“临吃试验”,用寿命比人少很多的动物做试验,也不能预测转基因食物的潜伏性。人类转基因的急功近利会导致无法估计的后果。

除此之外,反对者还担心转基因专利,认为转基因是西方国家发动的又一场“鸦片战争”等原因。无论转基因作物对人体和环境是有害或有益,这都是一个需要时间和科学去反复论证的一个长期的过程,但我们可以从上面人们反对转基因的几个主要原因中看出,反对者对转基因技术的应用所持有的恐惧和不信任的态度。而造成这种态度和情绪的原因之一,是媒体解压阀功能的缺失。

作为一个新的技术,转基因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必然都会带来人们一定程度的恐惧和排斥,无论转基因技术就技术本身,是否有益,这是科学论证的过程,但是作为社会“把关人”的媒介,有必要在一个新的技术出来的时候,用一种积极主动的姿态去报道,传播新的理念和知识,而不是回避消极的态度去处理。当人们对转基因的恐惧或反对越来越大时,媒体才出来澄清或发表一些文章来被动的解释或辟谣,这并不能释放人们对于转基因技术的恐惧和憎恶,反而容易把科研工作者和转基因的反对者们,放到对立的位置,使矛盾激化。媒体应该为反对者和支持者,科研工作者提供一个对话的通道,使双方能够交流,争辩,释放压力。

3 “自上而下”单向传播,受众话语权的缺失

西方研究者认为,公众对科学的理解不仅局限于科学知识和科学事实的认知,更应倾向于了解并监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这包括两方面,首先,公众作为受众,是被动地接受科学信息。其次,公众还作为传者,应该主动地反馈对科学技术的看法和意见。而我国的科学技术传播,向来是自上而下的单线传播,往往没有注重传播的效果,也没有注重传播的反馈工作,使科学家和政府之间缺乏交流和讨论。这直接导致了科学家和决策者高高在上,而受众只是被动的了解一部分信息。这不仅是侵害了受众的知情权和决策权,另一方面,还导致了决策者容易处于监管的真空环境,并且不能很好地判断民意的走向,也不利于科普结果的掌控。

4 对策

4.1 媒体应是社会的公器,而不只是片面地追求轰动效应和“卖点”、利益

这除了需要媒介的自律和媒体职业道德外,更需要我们法律和政策的鼓励、约束,如可以把媒体科技报道所占报道的比重进行最低量的规定,并把这个标准作为媒体评优的参考。

另一方面,媒体应该改变自己的报道思路,舍弃科技类报道高端、生涩的形象,在报道方式上,可以用到故事性,趣味性和易懂性的统一,多联系实际,使受众爱看,看的懂。而媒体人也应该不断的提高自己的素养,杜绝假新闻的出现,提高媒体信誉。

4.2 媒体应为社会大众提供交流、解压的通道

对转基因技术存在不安的大众,当务之急是向他们开放了解转基因知识的各种渠道,同时鼓励他们和转基因专家进行对话讨论。这也是防止人们因为不了解而反对转基因的最好方法。但同时,因为我国媒体一直是作为党和国家的舆论喉舌出现,在一些情况下,媒体报道受到行政机关的干扰较大,也一定程度的影响了媒体的信誉,所以在转基因报道中,要公平中立的提供一个平台,允许有反对质疑的声音出现。

4.3 建立反馈机制,立法保障信息透明度

鼓励民间调查公司定期公布民间转基因认知、态度,调查结果,并立法要求转基因各科研部门和审批部门,对转基因立项和应用信息公开,成立转基因研究部门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公布成果。完善相关法律,使转基因作物试验和管理有法可循。

注释:

① 彭菊华,丁玲娜.科技新闻弱势传播原因分析[J].当代传播,2006,(4).

② 徐剑,蒋宏.上海专业科技传播人才的现在与发展策略[J].新闻记者,2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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